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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二卷目錄
給諫部彙考二
明〈總一則 太祖洪武三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二則〉
皇清〈總一則〉
官常典第三百九十二卷
給諫部彙考二
明
明置六科,設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給事中,主封駁之事。
按《明會典》:吏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四員。
戶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六員。
公元1581年
〈註〉舊八員,萬曆九年革四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禮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五員。
〈註〉舊六員,萬曆九年革二員,十一年復設一員。
兵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七員。
〈註〉舊十員,萬曆九年革五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刑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六員。
〈註〉舊八員,萬曆九年革四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工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四員。凡每日早朝,六科輪官一員,於殿廷左右,執筆紀錄聖旨。仍於文簿內,註寫:某日某官某欽記相同,以防壅蔽。
凡各衙門題奏本狀,奉旨發落事件,開坐具本,戶禮兵刑工五科俱送吏科,每日早朝,六科掌科官,同于御前進呈。
凡內官內使傳旨,各該衙門補本覆奏,再得旨,然後施行。
凡六科,每日收到各衙門題奏本狀,奉有聖旨者,各具奏目送司禮監交收。又置文簿,陸續編號,開具本狀,俱送監交收。
凡六科,每日接到各衙門題奏本章,逐一抄寫書冊,五日一送內閣,以備編纂。
凡內閣及吏、兵二部尚書、在外總督總兵,奉旨會推,掌科官皆預。
凡各衙門題奏本,奉到聖旨,堂上官一員,隨赴本科批押于後。
凡各衙門題奏過本狀,俱附寫文簿,後五日,各衙門具發落日期,赴科註銷。過期延緩者,參奏。
凡在外司府衙門,每年將完銷過兩京六部,行移勘合,填寫底簿,送各科收貯,以備查考。
凡內外一應章奏,該部院題覆行各撫按官,俱立限奏報,仍具考成簿二扇,每月赴科倒換,并開已未完手本註銷,每上下半年,各科將過限未完事件,并撫按職名,先行該部查明,類送應題科分,查覆欠數多寡,具本題參。
凡遇閘朝,給事中二員,分東西班,與糾儀御史,會同鴻臚寺、錦衣衛清查。
凡各衛該朝官,各具職名置卯曆一扇,輪送各科,每日早,各官赴科領曆畫卯,仍將前曆送科,月終查考。若五卯以上不到者,參究。
凡各衙門大小官員,公差患病,開註門籍,文職屬吏、戶、禮三科輪掌。武職屬兵、刑、工三科輪掌。各衙門有堂上印信手本到科,方准收照備註。
凡遇聖駕上陵,各科官扈從。
凡大閱演武,遇聖駕親臨,各科掌印官各一員隨從。凡殿試舉人,掌科官充受卷等執事官。
凡禮部會試,科官三員充同考試官。兵部武舉會試,掌科官二員充同考試官。
凡冊封宗室及蕃王,或告諭外國,以各科官充副使或正使。
凡三法司奉旨于午門前鞫問罪囚,掌科官亦預。凡六科掌印員缺,俱該科左右等給事中具題請旨,署印,如一科全缺,吏科具題,以次序相應官員署掌。凡六科員缺,如本科都左右給事中止有一員,而各科官多者,許坐名題請一員,暫委協理,候本科官到日,仍回該科。
凡各科左右給事中缺至五員以上,吏科開缺,送吏部題缺請補。各官歷俸,照依次序開列。如遇都給事中員缺,即日開缺,送部具題。
凡各科官員并監生俸糧,于通政司帶支。今自行關支。
凡各科官員并監生,每日酒飯,俱光祿寺供給。凡各科供用紙劄,每季面奏取旨,春秋二季于刑部,夏冬二季于都察院,關用印色順天府買用。
凡各科行移各衙門,俱經通政司轉行。吏科 凡吏部引選文職官員,掌科官一員與本部尚書、侍郎同赴御前,請旨選用,并看用選官印子,填寫榜文。
凡吏部選除在外衙門官員,該領赴任文憑,俱先赴本科畫字定限。考補官復任同。如在京領憑後,患病未即出京,在外因公事稽遲,未即離任,具奏具狀到部。告改憑限者,亦送科定限發行。
凡吏部初選有司官,該領為政須知,俱先赴本科畫字。
公元1583年
凡吏部累次選過官缺,除大選外,每一月或兩月,堂上官赴科附簿,以備查考。
凡吏部貼黃,本科官一員,會同稽勳司官,赴印綬監領貼。
凡吏部累次選除過官員職名,除寫文簿用寶,年終本科奏送印綬監,轉送古今通集庫收貯。
凡尚寶司奏過文職官員,合給誥敕用寶,本科官中書舍人、吏部驗封司官,同赴皇極門監視。其合追奪,從吏部奏繳者,亦會本科官燒燬。
凡長安左右門守衛官,繳到文職朝官門籍,查有填註公差患病等項,于次月具奏。
凡天下諸司文職官員,考滿到京,各具給由奏本文冊,送科稽考。其有違限差錯等項,俱參出施行。凡督撫官三年考滿,到部,俱以交代入境之日為始,足三十六個月,為一考。其在京在途月日,俱不准。如月日不足未滿,先奏,及隱匿過名者,本科參奏。凡天下諸司官吏,三年朝覲到京,奏繳須知文冊到科,查出錢糧等項數目差錯者,經該官吏參奏究治。凡外官三年考察,京官六年考察,自陳之後,本科官同各科具奏拾遺。
凡各衙門大小官員,不由吏部銓選,推舉,徑自朦朧奏請乞恩,傳旨陞除等項,本科參出施行。
凡雜流異途出身,及年遠違例妄行,陳乞錄廕者,本科參奏治罪。
凡內外衙門及巡撫巡按等官,保舉官員未當,或交通囑托,徇私濫保者,撫按等官復命將任淺官員概薦,及有舉無劾,或將已致仕官員混劾充數者,各差御史於本等職業之外,濫保市恩者,俱聽本科參出,請旨究處。
凡各衙門,于北安門進出一應錢糧,先該本科編成字號勘合,具底簿,戶部用印,發各衙門吏收掌,將勘合比對硃墨相同,仍以略節填寫底簿,送本科稽考。戶科 凡有司徵收秋糧,南京戶部照例刊印勘合,給付糧長,將本區合徵稅糧,依期送納各部倉庫,填寫實收數目,奏繳,其勘合,仍送本科註銷。
凡漕運錢糧,每年終,戶部各司具手本,赴科註銷。凡各鹽運司提舉司,合辦鹽課,年終具辦完實數,造冊,奏繳,就差該吏赴科註銷。
凡戶部差官監收各處糧米,及鈔關船料錢鈔,本科赴司禮監領精微勘合批文一道,定限給付。歲滿,更替回還,仍將原批赴監查明,送本科銷繳。
凡各都司,每年終將屯種旗軍舍餘,栽種桑棗數目,奏繳送科。
凡各河泊所魚課,年終具辦過數目,填完原降勘合,奏繳送科收查。
凡各府州縣管糧官員,及各倉場大使等官,考滿,給由各親齎本冊,赴科交查。
凡應天府龍江關,每年三月,將批過各處進關糧米數目,差吏來奏,本科官引奏令該衙門查理。
凡甲字等庫官,遇考滿等項,本科官一員引奏,將收過錢糧等物委官查盤。
凡查盤邊方糧草,本科官與各科輪差。
凡甲字等十庫,該收錢鈔等物,每季,本科與各科輪差官一員監收。
凡光祿寺該收錢糧,每季,本科差官一員監收。凡違例奏討地上混占侵賴者,本科參奏。
凡戶部關給京官折俸絹布等物,文冊到科,及各衛開具關給數目,送科掛號,磨算,差者,參奏。
凡戶部關給軍官折俸銀兩,每季,本科差官一員會同給散。
凡賞賜京衛軍士冬衣布花,例出榜文,本科掌科官同給事中一員,捧榜面奏,付長安右門守衛官領出,張掛。其冬衣布花,本科與各科官,每年輪差一員,會同給散。
凡遇節日等項,賞賜各衙門官吏監生人等鈔錠,本科于午門裏照數給散。若各科監生辦事半年已滿,每人例賞胡椒折鈔,亦從本科給散。
凡每年,戶部將五府、六部、都察院、國子監并京通武成中等衛、長安等四門倉,一應見在糧斛數目,磨算明白,分豁廒坐,各另造冊奏聞,送科收,候各衙門放過糧斛,照數註銷。
凡光祿寺每月該進奉先殿供養,乾清等宮湯飯,製造御酒,及內閣兩房,六科官員,司禮等監局人匠飯食等項,用過粳米糯米白米數目,每月開數送科註銷。
禮科 凡每日,各衙門御前面奏,并封進奏本等項事理,俱先具印信奏目,送本科類寫,送司禮監進呈。凡御史出巡印信,及鎮巡等官關防,俱從本科畫字,出給字號關繳。
凡行人序班監生,差往王府祭葬報訃,伴送夷人等項,該給內府精微批文,俱從本科定限。事畢,送科銷繳。
凡朝參官員,關領牙牌及改造者,俱從禮部手本,赴本科畫字,出給字號,赴尚寶司關領。
凡內外給由公差官吏人等,朝見,本科官引奏該衙門整理。
凡錦衣衛差人勘提囚犯到京,本科引奏請旨。凡禮部給度僧道,本科差官一員,會同考試。
凡行慶賀大禮,導駕官十員,導表二員,傳制導駕員數同。東宮行慶賀禮,導駕、導箋各二員。郊祀慶成,侍宴官每科一員,俱本科查取職名,轉送禮部。
凡經筵,本科照序,取各科官二員侍儀。
凡官員人等,節錢路費鈔錠,及辦事已滿,監生折鈔胡椒,并外夷賞賜衣服等件,俱本科出票給賞,仍面奏數目。其前月總數,仍于月終面奏。
凡禮部填發各王府名封婚禮等項勘合,及行兩直隸十三布政司各項勘合,每季終,精繕司將發過日期,開造文冊,送科備照,候銷繳稽查。
兵科 凡兵部引選襲替武職官員,掌科官一員,與本部尚書、侍郎,御前奉旨同選,并看用選官印子。凡兵部選過官員赴任,俱先赴本科畫字,其文憑定限給付。
凡內外武職比試,及總小旗併鎗,本科官一員會同監試,定其對偶,并批中否,送兵部施行。其不中者,本科仍行參奏。
凡內府各門進出事件,并內官出入,皆有印信,大小勘合,填寫關防,本科官編成字號,并置底簿。小勘合用本科印,大勘合用司禮監精微印,領出。每三日,俱給與守衛官員,填寫出入事件。填完小勘合,送內府收。大勘合送本科收,以憑查考。
凡皇城內外守衛官軍,三日更代,每班各衛經歷,開寫名數具奏本,送本科類寫揭帖。次日早,掌科官于御前奏進,及祭享朝賀圍宿官軍,并朔朢東駕侍衛官軍,五府各衛,俱開寫名數,具啟本送本科類寫揭帖。先一日,于御前奏進。
凡長安左右門守衛官,繳到武職朝官門籍,查有填註公差患病等項,于月終具奏。
凡揀選大漢將軍,本科掌印官會選。
凡揀選守衛及操練官軍,本科差官一員會選。凡東南西北四城兵馬司官,每三日,一點各城守門官軍,點過,本日晚,各具奏本送科類寫揭帖。次日早,送司禮監。
凡兵部造完武職貼黃,及續附貼黃,并中書舍人寫完武職誥敕,尚寶司官用寶,本科官一員監視。其誥敕有應追奪者,亦同尚寶司官燒燬。
凡五府差官僉押解犯人,本府先將聽差人員,挨次編簿,送科執收。遇有差遣,應差官舍赴科報名,將所差衛分,并限期,填簿。差回之日,赴科註銷,以憑查參。凡在京各衙門公差人員,合給內府批文,俱赴本科關領鑰匙,赴司禮監開門給付。事完,仍赴本科關領銷繳。
凡登聞鼓下所受狀詞,并外國投降男子,該收勇士,夷人習儀,該撥馬騎。年例打冰打蓼草等事,該撥軍士,但奉旨,該本科承行者,錦衣衛當直官,填寫駕帖,送本科僉名,給與施行。
凡午門外直宿將軍,于夜間或因祭祀,遞出鑰匙,或以物投下試驗警急,將軍即赴科來報。早朝,本科官引至御前奏知。
凡邊方險阻關堡并衝要地方,每三年,各邊官畫圖送本科收貯。
凡各邊鎮巡等官,造獲功及陣亡官軍,若出境燒荒里數,并撥過官軍文冊,俱送本科收查。
凡在京衛所官軍馬并揭帖,五年一次,送本科查算,差錯,參問。
凡各邊巡撫官,并南北直隸奏差御史,印烙過馬駒,及南北太僕寺苑馬寺,各都司等衙門印俵過馬牛等數,及天下給過驛馬數,南京造過馬快等船,并差過起數,各造冊,送本科收照。
凡天下清軍,御史清過軍士,三年一造冊。巡按御史及二司府州縣官問過充軍人,每年一造冊,送本科收照。
凡兵部清理在京各衛軍士,本科差官一員。
凡每年巡視各倉場收放馬匹官軍,本科差官一員。凡兵部存恤京衛勾到各處軍士,每月,本科差官一員。
凡每月巡視官馬,本科與各科輪差官一員。
凡每月單日巡視皇城宿直官軍,本科與各科輪差官二員。
凡南京內官出入公幹,并皇城四門出入事件,填過精微勘合將盡,先行具奏兵部,轉行本科,將該給勘合,編完字號,赴司禮監用精微印,并附底簿,給出,發南京兵科給用。
凡各邊提督軍務等官,奏帶軍民職官,錦衣衛旗校冒濫報功,及要求奏帶者,本科參奏。
凡錦衣衛官旗校軍,有假幫工役,希求恩澤者,本科指實,參奏重治。
凡五年一次考選軍政官員,兩京五府掌印僉書公侯伯,并管紅盔將軍侯伯,及錦衣衛堂上掌印僉書等官,照例自陳,及兵部考察畢日,本科會同各科諮訪。有不職者,連名具題參劾。
凡府衛應朝官員,遇有公差、患病等項,開註門籍,本科及刑工二科輪掌。每月終,輪掌科分將門籍,送本科查明具題。
凡各衙門奉差官員,兵部出給勘合,封送本科掛號。如有例外加增者,即行裁革。自外差到員役勘合,赴科銷號,驗有真正本批,方准換給。每季終,本科官一員,車駕司官一員,將銷繳勘合,公同查對。如有假偽併洗改等弊,聽本科參究。
凡法司問擬充軍,及欽發充軍五府差官押解,每府預將聽差官舍姓名,編定次序,具印簿,送科。遇有軍犯,該府將押解官舍,給付批文,定以限期,赴科登記原簿。回日,仍赴科查銷。如有違限,照例參究。
刑科 凡法司送到原報并續收實在囚人數目,揭帖,每月三次,本科早朝奏進。
凡法司具奏斬絞罪囚,決不待時,并秋後處決者,本科仍三覆奏得旨,然後行刑。其梟首重犯,在獄病故,刑部奏請押赴市曹處決者,本科亦三覆奏請旨。凡擊登聞鼓訴冤,并錦衣衛等衙門捉獲人犯,三法司處決罪囚,奉欽依者,俱該錦衣衛直日官,將原給駕帖填寫緣由,并人犯姓名,除鼓下詞狀,從各科直鼓官批送外,其餘俱送本科列名,批鈐,以憑送問處決。
凡法司見監斬絞罪囚,在獄病故者,具題後,用手本送本科類註,以備覆奏。
凡法司問過罪囚,各用揭帖,每月初一日,輪報各科查對相同,領精微文簿填寫畢,仍類送本科收貯。凡每年正月初,刑部、都察院開具上年南北囚數揭帖,送科,於二月二十一日,轉送兵科。次早,面奏。凡每月,五城兵馬司捉獲囚數,具奏本送本科備照。西北二城兵馬司,具有無掘穵禁山等項,結狀,送本科查考。
凡每月初,法司問過軍職住俸京軍犯罪,各具報本科,附簿,以憑查考。
凡奉旨差官,勘問在外事情,本科與各科輪差。凡錦衣衛奉旨提取罪犯,從本科批駕帖。
凡歲終,法司問擬過輕重罪囚,開數,送本科類奏。凡法司奏差勘事審錄決囚等項官員,都察院奏差御史、巡按及監生書吏人等,赴各該清軍刷卷,提學巡鹽巡茶巡關等項,御史處書辦,各該請給內府精微批文,各具手本,赴本科照各批文定限,轉發各衙門,給付。事完,各齎原批,赴本科,轉送內府銷繳。凡各衙門,于東安等門進出一應錢糧,先該本科編成字號,勘合底簿,戶部用印,底簿發門吏收掌,將勘合比對,硃墨相同,仍以略節填寫底簿,并勘合,送本科銷繳。
工科 凡工部軍器局製造軍器,本科差官一員試驗。
凡囚人運甎贖罪,工部于司禮監關領精微簿二扇,法司附簿,送本科。每月一註,以憑稽考。
凡工部奏差造墳抽分等項官員,各該請給內府精微批文,各具手本,送本科,照批定限給付。事完,各齎原批,赴本科,轉送內府銷繳。
凡蘆溝橋、通州廣積、通積抽分竹木局,每月初一日,將前月分支過竹木等項數目,關具手本大使等官,赴科投報查考。
凡南京龍江、瓦屑壩二處抽分竹木等物,每季,將收放過數目造冊,差人齎繳,本科官引奏查理。
凡南京差軍士栽種過漆桐㯶樹苗秧,管領百戶具數,前來本科官引奏。
凡囚人工役運灰等項,工科按季委辦事官管領。遇有逃者,本科官引奏挨挐。
凡營建監工,本科與各科官輪差。
凡邊外走回男子,收充勇士,該給房價者,錦衣衛齎帖,到科批寫送部。凡各衙門,于午門、西安門進出一應錢糧,該本科編成字號,勘合,底簿,戶部用印,發各門吏收掌,將勘合比對硃墨相同,仍以略節填寫底簿。候完,俱送本科銷繳。
凡南京六畜場,并在京宣課司等衙門,抽分豬羊等物,本科編成字號,勘合,用印,送司禮監等衙門,轉發填用。
凡內庫用青字仁字號勘合,本科于乙字庫關領紙劄,編寫完備,同尚寶司官奏請用寶,連底簿送司禮監交收。
凡工部盔甲,王恭二廠軍器,及各處解到弓箭弦條,本科官一員,會同巡視東城御史,及工部司官一員,于戊字庫監收。年終,造冊奏報。本科官及東城御史,仍兼巡視節慎庫錢糧。
凡工部各項料價,每年上下半年,本科差官一員,同巡視科道四司掌印官,會估時價,一次造冊奏報。凡京通二倉,每年工部修理倉廒,工完,開具手本,送科本科官一員,查驗,有無冒破。年終,造冊奏繳。凡各直省司府解納錢糧完欠分數,工部開載考成簿,內每月赴科註銷一次。本科查對分數不及者,每上下半年,會同各科題參。
南京六科
吏科給事中一員,
戶科給事中二員,
〈注〉內一員管後湖黃冊。
禮科給事中一員,
兵科給事中一員,
刑科給事中一員,
工科給事中一員。
凡糾劾言事,及行移俸給等項,俱與六科同。
凡每年錦衣等衛所軍士,該給冬衣布鈔,各科輪會御史、戶部官給散,具奏。
凡估計兩京光祿寺等處錢糧,各科輪管。
凡南京皇城內外守衛,及京城內外守門官軍,各科輪點。
凡各處解到軍人,于各衛所存恤,各科輪管。
凡三年一造陳言文冊,各科同御史部官查審。凡應天府各項鋪行,每十年,各科輪會御史戶工二部官,審編,造冊,奏繳。
凡應天府各行料價,各科輪會御史戶工二部官,估計。
凡南京光祿寺,及應天府,每月開具時估結狀,送輪管科官查考。
凡南京各衛所軍校匠役,關支過月糧,三年一次,六科輪會御史及兵部委官清查具奏。
凡南京中和橋等三草場,并內府各監局,及光祿寺錢糧,部院寺等衙門俸米,六科輪會御史,監收督察。年終,各造冊奏繳。
南京吏科 凡南京吏部考覈過直隸府州所屬司獄司等衙門給由官員,及准南京法司送到直隸所屬還職官員,該給文憑,俱赴本科,定限填給。
凡南京各衙門官丁憂,除堂上官外,其餘該給孝字號勘合者,俱赴本科填給。
凡南京吏部差官,類齎各項文冊文憑等項,合給內府批文,本科填給。
凡南京四品以上官,每六年,例于各官自陳之後,有不職者,本科會同各科,具本糾劾。
凡南京各衙門五品以下官,每六年,南京吏部考察畢日,有遺漏不職者,本科會同各科,具本拾遺。凡在外官員,每三年朝覲考察,其方面官,有不職者,本科先期會同各科,具本科劾,以備考察。
凡朝覲考察畢,三年之內,在外方面陞任京堂中,有冒濫不職者,本科會同各科,具本糾劾。
南京戶科 凡南京文武衙門,月支糧料,及內府九庫收放錢糧,每月造冊,赴本科註銷。
凡天下造到戶口黃冊,俱送後湖收貯,本科官與南京戶部官,專管查理曬晾。
公元1446年
凡南京戶部茶鹽引印,及鹽糧勘合,并茶鹽引由,契本銅板,俱收貯本科,其編號本記收貯南京戶部。遇該開中,戶部差官到科,印刷,編定齎赴開中處所,給發引文印文。洪武間,止稱戶部。正統十一年,始各增南京二字于戶部之上,印及銅板木記用使,年久模糊平乏,則奏請改鑄刊造。正德四年,令南京戶科委給事中一員,專一收掌鹽引板片紙料,督率人匠印刷。畢日,本部委主事一員,赴科領出,督匠編號,用印,收候各運司關領。十六年,以兩淮兩浙等六轉運鹽使司,四川、廣東等三鹽課司,并應天府批驗茶引所,茶鹽引目銅板年久模糊,令南京工部查理字樣,依數鑄完,仍送本科收掌。其不堪舊板,亦封貯本科,計南京戶部鹽引之印一顆,南京戶部茶引之印一顆,鹽糧勘合銅板一片,茶糧勘合銅板一片,鳳陽府廣濟關勘合銅板一片,長淮關勘合銅板一片,兩淮都轉運鹽使司銅板二十四片,見用一十一片,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銅板二十一片,見用一十一片,山東都轉運鹽使司銅板四片,福建都轉運鹽使司銅板四片,廣東鹽課提舉司銅板二片,梧州府銅板二片,海北鹽課提舉司銅板二片,黑鹽井鹽課提舉司銅板二片,河東都轉運鹽使司銅板四片,安寧鹽井鹽課提舉司銅板二片,白鹽井鹽課提舉司銅板一片,河間長蘆都轉運鹽使司銅板二片,四川鹽課提舉司銅板一片,五井鹽課提舉司銅板一片,靈州鹽課司銅板一片,鞏昌府銅板一片,威楚鹽使司銅板二片,延安府銅板三片,廣西布政司銅板三片,茶鹽銅板三片,涼州鹽課司銅板一片,契本銅板五片,安寧鹽使司銅板二片,龍江鹽倉銅板一片,建昌府銅板二片,茶由銅板一十片,應天府置石灰山關銅板一片,龍江關半印勘合銅板一片。
凡南京皇城四門,照進照出,照過照馬,銷訖銅記各一顆,併起銷勘合,俱本科收掌給發。
凡南直隸江浙糧長勘合,本科印發。
凡南京各關鈔貫,每月,赴本科報銷。
凡南京戶部差官,管理各處鈔關倉糧,精微批文,本科給銷。
凡上江二縣鋪戶辦納過孝陵等處,供祀黃白紙錢,及光祿寺應用雞鵝等牲,該應天府開具堂本,赴本科關領應惠字號勘合,該府查明,給發價銀。
凡甲字等九庫,并各監局及光祿寺監督收放錢糧,每遇年終,本科題差給事中一員,同御史及部官巡視。
南京禮科 凡南京各衙門差官等項精微批文,俱赴本科附簿,回日註銷。
凡南京禮部差官,查點和州等處牛隻,精微批文,本科給銷。
凡歲時南京文武官員行禮,本科會同糾儀官及禮部該司官點閘。
凡南京教坊司各,該事因隨即具部,本科每月,仍具甘結。
南京兵科 凡直隸各衛所總小旗併鎗,本科官監視。
凡南京各教場該操軍時月,本科官同御史兵部官點閘。
凡南京各營騎操馬匹,本科會兵部官查點。
凡馬快船裝載進鮮,并進用物件,本科官會御史、兵部車駕司官,驗裝定撥。
凡南京內府各衙門進出事件,并內官出入,皆有印信,大小勘合,填寫關防,本科官編成字號,并置底簿。小勘合用本科印,大勘合用司禮監印,俱給與守衛官員,填寫出入事件,填完,小勘合送內府收,大勘合送本科收,以備查考。
凡南京皇城內外守衛官軍,三日更代,每班各衛經歷開寫名數,呈報本科,類寫揭帖。每月終,送南京司禮監。
凡南京五城兵馬司官,每三日,一點各城守門官軍,呈報本科。月終,送南京司禮監。
凡南京各衛所運糧軍餘,每年,本科同御史兵部官清查撥補,事完造冊奏繳。
凡南京五軍都督府差官,押解軍犯,兵部差官押解,聽守馬快船隻,及齎送進京等項批文,本科給銷。凡南京各衙門公差人員,合給內府批文,俱赴本科,關領銷繳。各領出勘合,俱由本科查覆掛號。
凡南京新江口改差操備官軍名數,每月,把總官員,開具揭帖,呈報本科。
凡南京兵部武庫司柴薪直堂銀兩,每三年,本科同御史會該部堂上官一員,清查造冊,奏繳。
凡南京新江口戰巡哨各船,季終,本科同南京兵工二部主事查點。
凡遇考選軍政官員之年,本科關巡視皇城給事中,將守衛官員考覈賢冊,造冊,送南京兵部備考。凡南京內府衙門,起運赴京扛櫃錢糧,合用民夫,經該衙門具手本,送本科查覈,批行。上江二縣,撥送應用。
凡南京五軍都督府掌印僉書,并錦衣衛堂上官,每五年,各官自陳之後,有不職者,本科會同各科,連名具本覈奏。
凡南京營務,本科官同南京該道御史,領敕巡視,每年終,照例舉劾將領等官。
南京刑科 凡每歲秋後審錄重囚,本科與各科官皆預。
凡南京都察院出巡御史,并書吏批文,本科給銷。凡南京三法司差人奏繳季冊,本科給批回還銷繳,俱月終類送司禮監。
凡南京五城兵馬司,每月捕獲過盜數,及奉過各衙門發問犯人,參送南京刑部緣由,赴科註銷。
南京工科 凡南京內府衙門,及皇城門鋪等處,損壞,合該修理,工程大者,本科官與南京工部等官會勘,具奏修理。
凡南京丁字、戊字等庫,軍器錢糧,本科會內官同收。凡南京龍江、瓦屑壩二處抽分竹木等物,工部局官,每季,具收放數目,造冊,呈報本科。
凡南京工部差官管運軍需,及催儹木料等項批文,本科填給銷繳。
凡南京工部寶源局鼓鑄銅錢,本科同御史,會該部主事估驗,軍器局成造軍器,會該部堂上官試驗。凡南京工部營繕等四司錢糧,每三年一次,差本科官及南京該道御史,同本部堂上官查盤,具造本冊奏繳。
公元1373年
太祖洪武六年,始分設六科。
公元1371年
按《明會典》:國初,設給事中,正五品。洪武四年,改正七品。六年,始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各該給事中二員,秩從七品,推年長者一人掌科事,尋隸承敕監,隸通政司。
公元1380年
洪武十三年,置諫院官。
按《明會典》:十三年,置諫院設左右司諫各一人,左右正言各二人。已,改名元士,又曰士源。或增至八十一人。
公元1391年
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臣品秩員數。
按《明會典》:二十四年,始更定六科給事中品秩,每科設都給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給事中二人,從八品。給事中吏科四人,戶科八人,禮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俱正九品。
公元1400年
惠宗建文二年,定都給事中,正七品。給事中,從七品。而不置左右。
按《明會典》洪武三十三年云云。〈即建文二年。〉
成祖永樂 年,復設左右給事中。
按《明會典》:永樂間,仍設左右給事中,亦從七品。
公元1477年
憲宗成化十三年,題准一應題奏本,若有違礙事情,及字樣差訛洗補跡污等項,參出,該衙門抄行。
按《明會典》云云。
公元1508年
武宗正德三年,令各衙門,援不為例事奏請者,該科指實劾奏。
按《明會典》云云。
公元1521年
正德十六年,定抄出參語事例。
按《明會典》:凡各衙門,抄出該科參語,正德十六年題准俱要寫入本內覆奏,及行在外勘事衙門,若任情增減削去者,指實劾奏。
公元1527年
世宗嘉靖六年,題准被誣奪職官科臣,即時論辯。
按《明會典》:凡三年,天下諸司官朝覲,除考察黜退外,其存留官員,公事未完等項,大班露章面奏。嘉靖六年,題准被誣奪職者,各科即時論辯。
公元1528年
嘉靖七年,令決囚家屬訴冤者,前一日進狀,定戶科旌劾倉場收養事宜。
按《明會典》:凡登聞鼓樓,每日,各科輪官一員。如有申訴冤枉,并陳告機密重情者,受狀具題本封進。其訴狀人,先自殘傷者,參奏,如決囚之日,有訴冤者,受狀後,批校尉手傳令停決,候旨。嘉靖七年,議准重囚家屬,于臨決前一日,即訴鼓狀簿,暮封進。
凡巡視各處牧馬草場,及種苜蓿園地,戶科與各科官輪差。嘉靖七年,題准戶部委官,每月將官旗呈報到牛馬收除實在數目,開報本科,并巡視官稽考其各倉場內使,及養馬指揮千百戶,有勤能廉靜,或貪刻廢弛者,年終,聽本科及巡視官,察其畜產繁耗,指實旌劾。若私占旗軍,包納月錢,及內外官軍醫獸,倒死餧養馬牛等畜,提督等官故縱容隱者,指實參奏。
皇清
公元1661年
《大清會典》:六科初制,增減不一。順治十八年,設滿漢
公元1665年
都給事中各一員,滿漢左右給事中各一員,漢給事中二員。康熙四年,滿漢各留給事中一員,餘悉裁。五年,增設滿漢掌印給事中各一員。其職專主封駁糾劾等事。
吏科
滿漢掌印給事中各一員,
滿漢給事中各一員,
滿筆帖式二十一員,內滿文十六員,滿漢文五員。
戶科
滿漢掌印給事中各一員,
滿漢給事中各一員,
滿筆帖式二十一員,內滿文十七員,滿漢文四員。
禮科
滿漢掌印給事中各一員,
滿漢給事中各一員,
滿筆帖式十二員,內滿文七員,滿漢文五員。兵科
滿漢掌印給事中各一員,
滿漢給事中各一員,
滿筆帖式二十一員,內滿文十六員,滿漢文五員。
刑科
滿漢掌印給事中各一員,
滿漢給事中各一員,
滿筆帖式二十一員,內滿文十六員,滿漢文五員。
工科
滿漢掌印給事中各一員,
滿漢給事中各一員,
滿筆帖式十一員,內滿文六員,滿漢文五員。登聞鼓衙門官,不專設,以滿漢科道各一員,輪差管理。
凡六科,每日收到奉
旨本章,次日抄發該部。吏科抄發吏部,戶科抄發戶
部,禮科抄發宗人府、禮部、理藩院,兵科抄發兵部、督捕,刑科抄發刑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鼓廳、京畿道,工科抄發工部。並分發各部院外抄。
凡內閣發出密本,由各該科掛號,即將原封送各該部,取職名,附簿備查。
凡奉
旨本章,抄發後,即繕寫滿漢文,繳送內閣,以備編纂。
其錄疏存貯該科。
凡抄發過紅本密本,該科彙齊繳送內閣。凡各部題覆本章,該科於每月終註銷。已完者,具本題
知。未完者,造冊題參。
公元1667年
凡每年抄發,遇各部事件,有無未完限,次年四月內,該科彙題請銷。
凡該科所奉
詔敕,有不便者,封還,執奏。部院督撫本章,有情理未
協者,俱得駁正,題參。至於
朝政得失,百官賢佞,或特疏,或公本奏
聞。
凡遇
壇
廟祭典,六科掌印給事中陪祭。
凡奉
旨會推官員,及會議諸事,六科掌印給事中皆預。
凡管理
登聞鼓廳六科,漢滿官各一員輪管。半年差滿,題
請更換。如有申訴冤枉,併陳告機密重情者,收准具題。應批駁者,即行批駁。
凡稽查錢局,六科滿漢給事中各一員輪差,一年差滿,題請更換。
凡每年
朝審刑部及各直省罪犯,招冊,先期分散每科,清
漢字各一本,六科掌印給事中皆預,刑科給事中亦預。
凡各部院衙門及直隸各省一應題奏本章,有字樣差訛,洗補漬污等項,各科抄參。
吏科
凡京官六年京察,外官三年大計,所註考語,如有徇庇不符等弊,本科官與各科官,公同拾遺。凡六科漢官內陞外轉,舊例每年二、八月,各科將條陳參劾本章造冊,移送本科,序俸開列,題請
公元1665年
欽定。內陞一員,外轉一員。康熙四年,題定每年八月
陞轉一次,題請之期,不得踰八月初一日。凡
登聞鼓廳詞訟,有無未完,本科每月註銷,具題。
凡考選行取散館候補科員,並起復假滿科員,人文到科,遇各科缺出,本科照次序坐名,移送吏部題補。
凡大選急選官員,文選司送到文憑,本科定期,各官齊集畫憑後,酌定程限,移送吏部,按員散給。如有年老殘疾官員,於畫憑日驗視明白,即指名題參。
凡布政使、按察使以下官員,如不赴本科畫憑,過兩月者,將憑移送吏部查銷。
凡赴任違限官員,據各直省冊,報本科查明遲延緣由,有無印結,具本摘參。
凡遇大計,各該督撫送到五花冊籍,本科會同考功司,河南道,同日封門閱冊。完日,照例具題後,仍同吏部會議,查照八法,定例處分,並察核
卓異各官實蹟,具題註冊。
公元1667年
凡遇六年京察,各衙門送到賢否冊籍,本科會同吏部、都察院,公定去留,具題請
旨。
戶科
凡各關差應給
精微批文,由戶部送本科掛號,轉送內閣,請用寶,發出。本科引奉差官,赴
午門外跪領。到科,按程定限差滿,回日,將原領批
文,送科查核銷號,轉繳內閣。如違限者,本科題參。
凡各關差官員,赴本科親領四季印簿,令本商自填納稅數目,按季送科。差滿,仍造送總冊,本科移取戶部紅單磨對,如有舛混違限者,題參。凡兩淮兩浙長蘆河東鹽差,一應領引銷引,起解鹽課銀兩,該運司具批文投報,其各省運司提舉司,合辦鹽課,年終,將辦完實數,造冊,奏繳,赴科註銷。俟各差回日,本科㨿冊考覈。凡直省解戶部錢糧完欠,及地丁雜稅兵馬錢糧各項,奏銷文冊,有數目不符,朦混舛錯者,本科據實指參。
凡各直省賦役全書,易知由單,俱送本科查核。凡各運官交納漕糧白糧全單,赴科投驗,其隨漕輕賫銀兩,起解月日數目,該糧道具批報科。至糧艘兌完,開幫各省糧道奏銷文冊,俱由本科查勘。
凡京通各倉奏繳糧解冊,坐糧廳奏繳漕白糧米冊,俱由本科磨對。
凡直隸守道,各省布政使,交代冊結,俱由本科稽查。
凡各直省
朝覲冊籍,俱送本科查覈。
禮科
凡遇頒
詔冊封,各科開列給事中職名,移送本科,轉送禮部,
題請
欽點。
凡遇
經筵,本科照次序,取六科滿漢官各一員,侍儀。
凡
殿試收掌彌封試卷,各執事及會試同考,直省鄉
試主考,各科開列應差職名,移送本科,轉送禮部題,請
欽點。
凡各直省督撫慶賀奏啟本章,有違誤舛錯者,本科題參。
凡各直省
朝覲冊籍,送本科查覈。
凡遇日食、月食,本科給事中與各科輪流救護。其各寺院五城司、坊、僧錄司、道錄司救護各官職名,投報本科。
凡各直省鄉試硃墨卷,俱依限解部,送本科磨勘。
凡各直省提學院道報明到任日期後,將考過生童名數冊籍,按期報科稽查。如有違限遲誤,及溷冒情弊,本科題參。
公元1661年
凡巡視光祿寺,估計錢糧,順治十八年,奉
公元1665年
旨,歸并禮科。康熙四年,停止。
公元1674年
凡各直省提學院道考過生童試卷,舊例解部,送本科磨勘,如有文理荒謬,及徇情冒籍等弊,會同禮部題參。康熙十三年,停止。
兵科
凡各直省驛遞錢糧冊籍,每年,限五月內,投科查覈。有浮冒舛錯者,題參。
凡各省奉差勘合火牌,由本科銷號,轉號,送部換給,仍送本科掛號。在京奉差及赴任勘合火牌,由本科掛號,送部給發。如有違例,年終,會同兵部題參。
凡奏繳郵符冊籍,直隸各省,通限本年五月內,造冊,送本科查覈。
凡各直省兵馬朋樁,奏銷冊籍,每年造送本科查覈。有浮冒舛錯者,題參。
凡五年,軍政各該督撫提,送到五花冊籍,本科會同兵部,河南道,同日封門閱冊。完日,照例具題後,仍同兵部會議,查照八法,定例處分,併察核卓異各官實蹟。
凡推補武職各官,職方武選,兩司移送限票,本科畫憑定限。
凡武職官員畫憑,示期齊集,如三次不到,將限票移送兵部題參。
凡武職官員到任,違限不及一月者,免議。違限
一月者,照例摘參。
凡磨勘武闈試卷,各直省鄉試後,俱依限解部,送本科磨勘。如有文理悖謬,親供籍貫年貌互異者,會同兵部題參。
凡各省布按直隸守巡道員,三年
朝覲,有關兵馬驛站錢糧冊籍,俱送本科查核。
刑科
凡御史條陳本章,各科送本科外,抄轉發都察院。
凡三法司,具題在京監候秋後處決斬絞罪囚,本科三覆奏,奉
旨,然後行刑。
凡在外問刑衙門,每年將已未完銷過大獄各案,備造文冊,送本科以備查覈。
凡直省贖鍰贓罰銀穀細數,每年終,造冊送科磨勘。
凡巡鹽御史,一年差滿,造報贖鍰銀兩文冊,送本科查核。
凡遇差恤刑官員,差滿日,審過罪犯文冊,造送本科查核。
凡直省承問過秋審招冊,每年,限七月終備造清冊,送本科查核。
凡直省每年承問過熱審減等文冊,送本科查核。
凡直省
朝覲刑名贓罰文冊,送本科查核。
凡巡按茶馬等差御史,舊例各該差請給
精微批文,本科照例批定限期。該差赴本科領取,
公元1661年
差滿回日,原批繳科轉送內閣銷繳。順治十八年,停止。
工科
凡河工錢糧冊籍,併河道圖式,送本科查閱。每年限于八月內奏銷。
凡工部各差官員應給
精微批文,由工部送本科掛號,轉送內閣,請用寶,發出,本科引奉差官,赴
午門外跪領。到科,按程定限回繳日期,差滿,回日,
將原領批文,送科查核銷號,轉繳內閣。違限者,本科題參。
凡工部各關口河差,俱赴本科親領四季印簿,令本商自填船料稅課,及竹木炭等項數目,按季送科。差滿,仍造送總冊,本科移取工部紅單磨對。有舛誤違限者,題參。
凡
皇城外修造城垣、公署、倉庫、牌樓、街道、河渠、橋梁
等處,及各旗新造房屋,估計自一百兩以上者,將所估各項零總數目,造冊,送科查核。仍將逐日所用工匠,單開,送聽本科不時稽查。工畢,將用過木石磚瓦灰顏料等項錢糧細數,開報本科,會同陝西道查核。若修造不如式,責令原修官另造。如有浮冒不符等弊,會同御史題參。凡奉
旨建造親王以下及大臣墳塋,所用木石等料價值,
監造官備具細數,報科查核。
凡直省修造城垣官署兵房,及開濬池塘,併修堤壩石閘橋梁等項工料,俱造細冊,報科查核。凡各省糧艘兵船,及一切應差船,或奉
旨新造,或經朽爛拆取釘板,併修造工料細數,彙造
清冊,送科查核。
凡各省製造盔甲、弓箭、器械、鐵炮、火藥、鉛彈等項,併分給某旗某營,俱詳造經費出入細冊,送科查核。
凡三年大計,各省關係工部銷算,併蘆課錢糧,俱彙造細冊,送科查核。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