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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八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常典
 第三百三十八卷目錄
 都察院部彙考六
皇清二〈康熙二十四則〉
 都察院總論
  申鑒時事第二纂〉
  大學衍義補〈重臺之任
官常典第三百三十八卷
都察院部彙考六
皇清
公元1662年
康熙元年
大清會典康熙元年
推選武職官員,著照銓選文官例,凡遇選期兵部
會同兵科山東道封簽掣簽
是年題准凡有錢糧各,衙門須將收存,并支放實數詳細開送京畿,道以憑稽核
公元1663年
康熙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年
諭各御史差遣差回者,論其回道,日期未差者,論其
到任日期,差未滿撤。
回及復補者,論其繳敕,及補任日期不必照前,新舊間,開就。
其中日月深者,在前開列具奏
是年議准,凡遇大選急選,推陞滿漢科道官吏部司官,俱先期議缺,疏內同列具題議准河南道管理事煩滿漢掌道御史漢軍協理御史,止有三員料理乏人添設滿漢御史一員協理滿洲漢軍協理河南道御史照例一年一換,漢協理御史用差過兩次者,協理無差過兩次者,或差過一次,或試御史,劄委協理六個月一換,期滿更替不再具題
是年題准五城審理事件限二十日完結,每月兩次,將已未完之案,分別開報都察院註銷未完事件兩個一奏,報如限內難結者,合呈明寬限
公元1665年
康熙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四年議准御史稽察各部,院衙門
南道稽察吏部江南道稽察戶部浙江稽察禮部山東道稽察刑部山西道稽察兵部陝西道稽察工部月終察明用,各該道印信具題。
是年題准河南道添設滿漢協理御史一員,俱應停止
公元1666年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五年題准巡鹽長蘆,差近不議,外
兩淮兩浙河東御史到任日為始,扣至九個即行報滿,都察院預為題差,新差御史定期赴任接徵,不得一日空懸
公元1667年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六年題准鹽差御史
閏月之年,令
連閏在任十三個月算一年,差滿考核近差,扣至十一個月,報滿遠。
差扣至十個月報滿。
如無閏之年,仍舊照例遵行
公元1668年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七年題准巡視鹽課各帶番譯滿漢
文筆帖式一員
是年議准巡鹽御史地方官賢者舉,薦不肖題參,以示勸懲長蘆
所轄方面官三十七員,應薦一員有司官三百四十四員,應薦五員。
河東所轄方面官三十九員,應薦一員有司官二百四十四員,應薦三員
兩淮所轄方面官四十五員,應薦二員有司官三百一十七員,應薦五員。
兩浙所轄方面官二十七員,應薦一員有司官一百五十七員,應薦二員如無堪薦官員,停其薦舉
是年題准河南道既照俸深者,掌管五道
亦照俸深者,題請掌管一年五城亦照俸深者,具題差遣仍以六個月一換。
若掌五道御史有缺,將五城御史及在衙門御史內論俸掌管道事,又題准停止河南道會同吏兵二部議缺,掣簽之例。
題准,凡在京各衙門文卷,俱於每年八月內送刷。
題准停差巡倉御史
是年議准巡視鹽課六部郎中員外郎監察御史,內每處選擇賢能滿漢官一員差遣
是年題准本章既有道御史併番譯滿漢文都事查閱,停其另差掌科御史
是年議准,停差茶馬御史其事,宜歸併甘肅巡撫兼理
公元1669年
康熙八年
大清會典康熙八年議准出差巡鹽舉劾地方官賢否,及察拿惡棍之責,應停六部官員差遣仍差御史
公元1670年
康熙九年
上諭都察院左都御史明珠國家朝儀大體所在,貴
整齊嚴肅不止,係堂陛觀瞻,亦以見臣心之敬肆。
王大臣踰越班行交相接語,或輕佻嬉笑,禮不踰階而相與言,又況其甚乎。
衙門監察御史侍班切近見而不糾,豈真目未之睹,皆緣畏事徇情所以如此都察院職任重大
朕躬有失尚,爾指陳王及諸臣乃不參奏,揆之事理,實所未協。
今後失儀者,毋得容隱
康熙九年八月初四日
上諭大學士巴泰索額圖李霨魏裔介學士哲爾肯
哈占達都色黑馬朗古張鳳儀靳輔陳敳永
近日披覽章疏科道官條奏合於事理裨益政治者,虛懷聽納不憚見之施行
其所無益不可行者,非勦襲陳言浮泛塞責,爾諸臣寧有不知今後有言關政切實可行者,照常票擬朕親加裁奪,其或不可行者,若悉下部議既屬無益,徒令章繁多恐反,致應行政務有所稽違
爾等詳酌事理以不准行擬旨。
朕仍審擇而執其中
古之聖帝賢王邇言是察,亦無稽勿聽用言致治之道,蓋當如此
康熙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公元1671年
康熙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年題准五掌道御史關係會推
議審理刑名等事,其員缺,將差過一次及未差御史,挨俸具題一年一換。
題准滿監察御史不分三品四品一體令其掌印
題准辦買草豆米麵顏料紬緞布疋等項,戶部會同稽察御史公議定價
題准部院應用各項夫匠俱行文都察院轉行五城取用
是年議准巡鹽御史不拘滿漢每處止差一員
是年題准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巡視鹽課添帶滿文筆帖式一員
題准巡鹽御史原定駐劄衙門催徵錢糧整理鹽法,除秤掣鹽觔地方仍舊,秤掣外其循例出巡通行停止
公元1672年
康熙十一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一年議准停差巡鹽御史稽察
事宜歸併巡撫兩淮歸併安徽巡撫兩浙歸併浙江巡撫長蘆歸併直隸巡撫山東運司歸併山東巡撫河東歸併山西巡撫
公元1673年
康熙十二年
上諭吏部國家設立言官專司耳目,凡政治得失
生利弊,必須詳切陳直言無隱斯為稱職,若但敷衍虛文浮冗勦襲,或以不急之務草率塞責,非朕廣開言路之意。
今將科道官親加考試,其留用各員,著益加勉勵殫心盡職,以副委任內。
石文郁范時起何,名揚才庸無文不稱言職,著,革職爾部即遵諭
行特諭康熙十二年八月十二日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
監試御史奏章書滿漢字著帶筆帖式
是年議准各省刑名事件道御史與掌道管一同稽核
是年題准,掌河南道滿御史亦論俸次請。
掌管二年一換。
是年議准巡城滿洲漢軍御史照例六個更換一次
議准京畿道差滿漢御史六個更換一次
議准巡撫事務殷繁鹽差勢難兼理,仍差御史巡視
是年題准鹽差隨帶筆帖式一員
題准,舊差報滿日遴遣承差迎接新任,及衙役出入署中俱行嚴禁,各差御史許額外多帶家人到任,後亦不許諸人妄行出入衙署,其四差駐劄多在衝津,過往親朋官長往來交際概行停止
題准鼓廳係伸理冤枉之事,令滿漢御史一員,論俸題差,六個月一換。
漢軍監察御史應入滿御史內論,俸差遣,所收詞狀各該任內完結,有卷案可查者,限二十日。
無卷案可查者,限十日完結
河南按日稽查具題議結事件俱造滿漢清冊存案
題准失火致傷人命者,杖一百,交該城照律發落
公元1676年
康熙十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五年題准巡城滿洲漢軍御史
俱,一年一次更差。
題准寺廟庵觀內有婦女違禁燒香行走者,責令查拿
公元1677年
康熙十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六年
諭凡各衙門審理事件,須速為完結,照註銷欽件
定,限每月造冊,赴都察院稽察
題准內而部院外而督撫具題并科抄事件俱造冊移送都察院,并六道以便稽察
是年議准巡鹽四差御史有不病商民,查出鹽務隱匿情弊多得課銀濟國賦者,回道考得實從優議敘
議准,習漢文滿洲御史及漢御史巡鹽不必筆帖式,隨往不習漢文滿洲御史仍帶滿漢文筆帖式一員
公元1678年
康熙十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七年議准各省關係三法司具題
事件一揭,送都察院一揭送該道以便移會公議至別項,具題事止送都察院,及河南道各一揭以便稽察
公元1679年
康熙十八年
上諭九卿詹事科道自古設立臺省原係朝廷耳目
之官上之則匡過陳善,下之則激濁揚清務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乃稱厥職近見直言讜論不過幾人徇私好名者,不可勝數
朕自臨御以來,略知此情,每期言路,諸臣化其偏私,實陳得失,輔登上理,頃有以風聞請者,試約略論之。
如今章奏已見施行者,雖不明言為風聞何嘗不是風。
聞今若開風聞之條,使言事者,果能奉公無私知之。
既確言之當理,即當敷陳何必名為風聞,方入告也。
生事之小,人恃為可以風聞,但知己之好惡必致擅作威福,以行其私。
彼言之者,既無確見聽之者安能問其是非,故曰:無稽之言,勿聽。
弗詢之謀,勿庸
所以誡,言之無據,謀之自專也。
天下大臣,民之眾導。
之以理,曉之以法,待臣下寬仁有容不因細事而即黜之,所以群工也。
用人則隨才器,使無求全責備之心,蓋以人材不齊也。
關天下之重朋黨徇私之情,皆國家可參可言大事不但科道而已有志之臣,民概可以言之,何在區區
風聞之言,能斂戢奸貪之志。
氣哉。
治國家者,在有治人不患無治法爾。
康熙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上諭九卿科道,今將科道兩衙門本章情弊益國
民生之處,一一講究,卿等必有至公眾論,以佐朕意,卿等但有所見,即直言不可隱諱
自古設立科道,原係朝廷耳目之官
務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方稱其職。
今每見直言讜論者,不過幾人,徇私好名者,不可勝數
即如科道條陳一事部議妥確奉旨准行,又有科道官,言其不可者
今日所謂是明日又轉而為非
朝更夕改部院至於督撫有司不知今日之事,或行二三日而即更,或行數月而即更,茫無成憲,難取信天下,豈治道至理哉。
舉其大概,如舉才能一事,是因人不一有能理繁者,有有操守者,有練習其事者,自古選賢任能治之大道,與論俸不同其法,未嘗不善即。
世祖皇帝時,亦曾有諭常行選擇之條,偶有徇私作弊
之人,將不肖寡廉者,薦之因一人而其法遂壞。
自朕親政以來,如鹽差關差數行更換以後條陳不知又改幾次也。
又如戶部銷筭錢糧一事,因督撫所報不合時價,故部議駮回而科道有言者,以為督撫地方大臣斷無估價值,肥己行私
凡有銷算不應駮查,及部議徑准督撫銷算不行再駮,則科道又以督撫冒破錢糧一束草原若干開銷若干一石,豆原價若干開銷若干不特草豆為然
凡馬匹等項,事事皆有虛冒,部中不行詳查,概聽督撫開銷徇情面。
由此觀之,部議不行駁回以為督撫私情,駮回則以為督撫
地方大臣不宜疑其有所虛冒,又恐衙役往來騷擾生事,或應駮不應駮,何者
為是兩說俱無定論,是皆大者餘悉難述。
康熙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元1680年
康熙十九年
上諭九卿科道官內陞外轉原以示勸懲也。
今見才
優者,猶知憚於外轉
其或才力不及不稱言職之人,安於外轉道員甚多
是但以示勸非所示懲也,故令九卿詹事科道會議務期得當魏象樞等奏稱,恐天下不肖之輩,不識朝廷
道員之意,疑為厭薄言路之端等語。
邇年以來姚文然李之芳施維翰內陞未久即任,以大僚督撫亦因其克盡言職才能素著之故也。
無論天下智愚不肖當亦知朝廷無厭薄言路之意矣。
其外轉者,或係素無建白,或係昧於事理,或係任臆妄言,或係才力不及,原非因其條奏而外轉也。
又稱近年外轉科道,並無貪溺職一人,而五部郎中俸深陞道如范永茂高恆盧元培程汝璞等贓私纍纍劣蹟彰彰者,不知凡幾等語。
科道外轉者,豈並無溺職之一人乎。
五部俸深陞道,員者甚多,豈盡係貪劣之人乎。
陳丹赤等優者,匿而不言獨舉永茂四人不辨賢否而概言之,可乎。
魏象樞去歲七月,內曾於朕前面科道官所行皆係徇私,有負朝廷耳目之任,罪皆應死。
今甫數月,復言歷年外轉者,並無溺職之一人前後參差何其速耶。
爾等所奏,理不宜批答,因註語有以國體之語,故令諸臣知之。
至若外轉科道小品官員用,遂至有傷國體,朕殊不解,故特諭諸臣,示以朕意。
康熙十九年正月二十一日
上諭吏部言官職司耳目學識優,長練達政務
克勝任。
近以科臣孫纘條奏行取考,選應加考試,因將見任科道,各官俱行親試觀其才品
以昭澄敘姚締虞王曰溫李迥條奏詳明,可稱言職,并張鵬等俱著留任,其益加勉勵殫心職業以副任用廷俊和鹽鼎孫纘才識庸常不稱言職,俱著降三級
調用不准加級
紀錄抵銷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康熙十九年十月二十日
大清會典康熙十九年題准每年差滿漢御史各一
員,稽察錢局照鼓廳例,具題差遣至各關差解送銅觔。
崇文門監督會同御史查驗
公元1681年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題准倉糧關係緊要應差滿
御史一員稽查
公元1687年
康熙二十六年
上諭大學士明珠王熙宋德宜余國柱學士禪布、
喇岱額爾赫圖、色稜格舜拜、吳興祖徐廷璽盧琦聽政之時,科道侍班言官自恐失儀心切畏懼以致條奏者甚少。
啟奏官員果有失儀,朕自降旨,或其人,自為檢舉科道侍班罷之,誠是
科道官多起,自疏進退周旋未經嫺習,朕欲以建言要務,雖有小過,朕亦不計也。
宣旨九卿詹事科道此後科道侍班其已之。
康熙二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元1688年
康熙二十七年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梁清標學士齊穡、舜拜、趙山,拜
里、阿喇密、石文桂盧琦:近見科道官參人之疏,甚多,果有大貪大惡何不早為參,奏有等人聲糾參妄行嚇詐希圖利己以致各官不能自安此等嚇詐之人許,即行首告吏部都察院通行曉諭
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學士薩穆哈石文桂近日科道
無條奏者,建言科道專職,祇在不存私心耳。
可傳科道官,有條奏事,赴暢春園面奏
康熙二十七年六月十一日
公元1692年
康熙三十一年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德珠、溫保、王國:昌
近觀科道等官,竟無條奏者。
設立科道,特欲其有所建白也,當言之時,應不時具奏。
可以此意傳與科道官知之。
康熙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諭吏部都察院國家設立言官
職司耳目一切,吏
治民生,得失利弊,皆宜殫思畢慮,據實直陳
近見滿漢科道官建白甚少,殊非朕責望言路之意。
嗣後應各矢公忠研求時務,凡可以裨益國家之事,悉攄所見奏聞,以俟採擇
不得懷挾私情紛更定例勦襲陳言浮泛塞責
其有真知灼見應糾劾者即行參奏,亦不得暗受囑託代人報復苛責細事
希圖傾陷爾部即傳諭遵行,特諭。
康熙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公元1697年
康熙三十六年
上諭吏部都察院國家設立都御史,及科道官員,以
建白專責所以下情而祛壅蔽職任,至
使言官果能奉法秉公實心盡職閭閻疾苦咸得上聞
官吏貪邪皆可釐剔,故廣開言路,為圖治第一要務
近時言官條奏參劾章疏寥寥,雖間有入告深切時政從實直奏者。
甚少,此豈委任言路初指乎。
自今以後凡事國計民生吏治臧否但有確見,即應指陳
其所可行與否裁酌自在朝廷
雖言有不當言官亦不坐罪,自皇子王及內外大臣官員,有所為
貪虐不法並交。
相比,附傾軋黨,援理應糾舉之事,務必大情面據實指參,勿得畏怯貴要瞻徇容隱
朕躬有失亦宜進言,朕決不加責。
有懷偏私
借端傾陷者,朕因言察情隱微,自能洞悉,凡屬言官尚各精白乃心矢忠,讜以無負朕殷切責望至意
部院傳諭行。
特諭。
康熙三十六年二月初四日
公元1698年
康熙三十七年
上諭內閣:覽科道衙門月終註銷案件,但奏稱無違
限之事,而事務若干件於幾日完結並未開載此後應將事件數目完結日期疏內,詳列具奏
康熙三十七年五月十七日
公元1700年
康熙三十九年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馬齊王熙吳琠熊賜履張英、學
士滿都、穆布巢可托、舒祿范承烈王九齡曹鑑倫言官風聞言,事向曾准行。
各省督撫以下
典史教職上將軍提鎮以下千把總以上官員賢否關係民生利病之事,科道官風聞者亦陳奏設。
挾私懷怨,或彼此扶同,或暗受囑託妄行劾者國家自有定例,可會集滿漢掌印,不掌印科道官以此諭。
諭之。
康熙三十九年十月初八日
公元1701年
康熙四十年
上諭大學士馬齊等:朕於科道官員許其風聞入告
者,耑為廣開言路,使自督撫以下各官,有一切事務任意妄為,及所行貪劣害民生者,皆知顧忌警戒也。
科道官糾參不實,例有處分。
又或言不合理及生事妄奏者,外轉有之罷職,亦有之。
至於被參之人,具疏回奏,止應辨晰是非不應支離牽引,因彼一身被參而舉原參者之父子兄弟親戚皆受指摘,以逞報復自此以後,孰敢更糾一人頃左,必蕃參郭琇
郭琇即將參己之人,轉行窮詰王材任參,高承爵
高承爵即將王材任之父,與其親戚妄意牽連且如錢鈺曾參原為巡撫,穆爾賽在任貪婪,及後錢鈺山東巡撫
居官並無勝於穆爾賽之處,他若此類者,甚多
彭鵬身為言官,時亦曾參,人茲為王度昭所劾,理應止以切己之事,剖晰奏明乃今訐奏
王度,昭謂曲庇親戚,而其間所有夙怨,又未指出實據
彭鵬雖操守清廉居官亦善所回奏,反復瀆陳詞氣不勝忿,激凡在君上之前不應陳奏之言,輒形於章疏粗戾已極著以嚴旨傳飭之。
康熙四十年十二月十六日
都察院總論
申鑒
時事第二
或問曰:州牧史監察御史三制孰優,曰:時制而已
曰:天下既定其牧乎。
曰:古諸侯建家國,世位權柄存焉。
於時諸侯賢者,以牧總其紀綱而已,不統其政,不御其民,今郡縣無常權輕不固,而州牧秉其權重勢,異於古,非所彊榦弱枝也。
無益治民之實,監察御史可也
權時之宜,則異論也。
大學衍義重臺之任
周禮御史邦國都鄙萬民治令,以贊冢宰
臣按:御史之名,始見於此,然其所職者,乃邦國都鄙之治,令以贊冢宰者也。
漢因秦制而設此官,則專以司糾察之任,名雖同而其制則異也。
公元662年
通典唐杜佑作〉御史之名,周官有之,蓋掌贊書而授法令,非今任也。
戰國時,亦有御史
秦趙澠池之會,各命書其事,又淳于髡齊王曰:御史在前,則皆記事之職也。
至秦漢為糾察之任所居之署,漢謂之御史
府亦謂之御史
大夫寺亦謂之憲臺
後漢以來,謂之御史,臺亦謂之臺寺
隋及唐皆曰御史
龍朔二年改為憲臺
咸亨元年復舊門北闢主陰殺也,故御史風霜之任彈糾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臣按:御史臺即今都察院是也
前代中書省御史臺之職,專掌糾察不得與之並列
我朝罷中書省而以政權分屬六部,而都察院之設,品級六部同,其權視前代重云
唐制,御史大夫一人中丞二人,其屬有三院一曰臺院侍御史隸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隸焉,三曰察院監察御史隸焉。
大事奏裁小事專達凡有彈劾御史白大夫
臣按:御史大夫即今左右都御史之職,中丞即今左右副僉都御史之職。
唐有三院,今併其二,於察院
祖宗都御史六員職專糾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凡事不公不法者,皆在所理。
其屬有十三道,各設監察御史,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
湖廣,曰山東,曰河南,曰山西,曰陝西,曰廣東,曰廣西,曰四川,曰雲南,曰貴州
分掌其各布政司,事其京衛直隸府衛,則分隸焉。
御史之職,在糾劾百司照刷文卷問擬刑名巡按郡縣是則朝廷耳目之任所以振肅紀綱而防邪革弊者也。
六部之職,各有攸司,而都察院所見不繫職司得以糾察焉。
御史大夫李承嘉嘗召諸御史責曰:近日御史言事不咨,大夫禮乎。
御史蕭至忠曰: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自彈事,不相關白,若先白大夫而許彈事如彈大夫不知白誰也。
臣按:今六部官屬皆書其部,如吏部屬則曰吏部文選清吏司兵部屬則曰兵部武選吏司之類是也
都察院則書其道而不繫都察院焉,是亦唐人之意也。
武后法制群下許諫官御史得以風聞言事
胡寅曰:武后使諫官御史風聞言事,其興姦慝讒譖忠良,傷公道符契乎。
朝廷者,眾正之原,是非所仰,以決譖愬所望以明毀譽,所賴以公。
人心服與不服一在是焉。
風聞者,得於道聽塗說,或兩怒溢惡,豈皆真實遽然按之,以施刑罰,其差失多矣。
既以風聞不審諦被言者,又泯默被罪不得申理冤結無告平明之政,亦甚矣。
臣按:後世臺諫風聞言事,始此前此未有也。
有之始自武氏。
宋人因按以為故事,而說者遂以此委任臺諫之專。
嗟乎
此豈治朝盛德之事哉。
泛論事情風聞可也
若乃訐人,陰私不究其實,而輒加以惡聲,是豈忠厚誠實之道哉。
夫有是實,而後可加以是名有是罪,而後施以是刑。
不察有無虛實一聞人言,即形之,奏牘於憲典。
嗚呼
莫須有何以天下哉。
祖宗著為憲綱許御史糾劾百司不公不法
事須要明著年月指陳實跡不許虛文泛言,搜求細事
蓋恐言事者,假此以報,復私讎中傷善類汙衊正人,深合聖人至誠治天下之旨。
睿宗時侍御史楊孚彈糾不避權貴權貴毀之,上曰:鷹搏狡兔須急救之,不爾必反,為所噬。
御史姦慝亦然
苟非人主保衛之,則必為姦慝所噬矣。
臣按:睿宗此言,可以世主任用風憲之法。
肅宗靈武時,武臣崛興無法度,大將管崇嗣,背闕坐笑語喧縱,監察御史李勉劾其不恭,帝歎曰:吾有李勉朝廷始尊。
穆宗時夏州節度使李祐大金,吾違詔進馬侍御史溫造劾之。
曰:吾夜入蔡州
吳元濟未嘗心動今日膽落溫御史矣。
臣按,御史之設,所以朝廷非為其人也。
既授之,以是職必假之以是權彼持,其權以舉厥職,則人知所嚴憚不敢為惡,其為朝廷之益大矣
唐人言御史天子耳目宸居堂陛未有耳目聰明堂陛峻正,而天子尊者也。
天子尊,未有姦臣賊子,而不滅也,姦臣賊子滅矣。
可以朝廷至於海隅
蕩蕩何所不理哉。
於此言,則知古人設官之意。
宋制,御史入臺滿十旬無章疏者,有辱臺之罰。
臣按:宋朝切責御史,以舉其職,其嚴如此
惟恐不言也。
上之所以責之於其下者,必欲其言如此,居是職者,雖欲緘默不言不可得矣。
石介曰:君有佚豫失德悖亂亡道荒政咈諫,廢忠慢賢,御史府得以諫責之。
相有依違順旨蔽上罔下貪寵忘諫專福作威御史府得以糾繩之。
將有兇悍不順恃武肆害玩兵棄戰暴刑毒民,御史府得以彈劾之君。
至尊也,相與將至貴也,且得諫責糾劾之餘可知也。
曾肇曰:御史,責人者也。
將相大臣,非其人,百官有司失其職,天下之有敗法亂紀服讒蒐慝者,御史得以責之。
然則御史獨無責乎。
居其位有所不知
知之有所不言,言之有所不行,行之而君子病焉。
小人幸焉,御史之責也。
臣按,宋二臣之言,可見御史責任之重,且難如此御史者,必如二臣所言,然後為能舉其職,不然於是職有愧矣。
由是觀之,則凡其在任之,日所以形於言論見之章疏者,乃其職分之所,當為非好為是求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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