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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十五卷目录
礼部部汇考二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二则〉
明〈总一则 世宗嘉靖二则〉
皇清〈总一则 康熙一则〉
礼部部名臣列传一
有虞氏
伯夷
唐
高湜 高锴
崔澹 韦叔夏
金
张炜 张行简
元
李昶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二则〉
明〈总一则 世宗嘉靖二则〉
皇清〈总一则 康熙一则〉
礼部部名臣列传一
有虞氏
伯夷
唐
高湜 高锴
崔澹 韦叔夏
金
张炜 张行简
元
李昶
官常典第三百十五卷
礼部部汇考二
宋
宋礼部设尚书侍郎,统礼部、主、客祠部、膳部四司,郎中、员外郎之属。按《宋史·职官志》:礼部掌国之礼乐、祭祀、朝会、宴飨、学校、贡举之政令。祭之名有三:天神曰祀,地祗曰祭,宗庙曰飨。又有大祀、中祀、小祀之别。币玉、牲牢、器服,各从其等。凡雅乐,以六律、六同合阴阳之声为乐律,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为乐器,宫架八佾,特架六佾,分武文先后之序为乐舞,其所歌为乐章。若有事于南北郊、明堂,籍田、禘祫大庙,荐享景灵宫,酌献陵园,及行朝贡、庆贺、宴乐之礼,前期饬有司办具,阅所定仪注,以旧章参考其当否,上尚书省,册宝及封册命礼亦如之。凡礼乐制度有所损益,小事则同太常寺,大事则集侍从官、秘书省长贰或百官,议定以闻。凡天下选士,具注于籍,三岁贡举,与夫学校试补三舍生。掌后妃、亲王以下推恩,公主以下嫁,宗室冠、婚、丧、葬之制,及赐旌节、章服、冠帔、门戟,旌表孝行之法。若印记、图书、表疏之事皆掌焉。大祥瑞,则朝参官以上诣阁门表贺,馀于岁终条奏。旧属礼仪院,判院一人,以枢密院使、参知政事充;知院,以诸司三品以上充。主吏无定数,择三司京朝百司胥史充。礼部止设判部一人,掌科举,补奏太庙郊社斋郎、室掌、长坐,都省集议,百官谢贺章表,诸州申祥瑞,出入内外牌印之事。兼领贡院,掌受诸州解发进士诸科名籍及其家保状、文卷,考验户籍、举数、年齿而藏之。若朝廷遣官知举,则主判官罢,事毕,以知举官卑者一员主判。元丰官制行,悉归礼部。其属三:曰祠部,曰主客,曰膳部。设官十: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四司各一人。元祐初,省祠部郎官一员,以主客兼膳部。绍圣改元,主客、膳部互置郎官兼领。建炎以后并同。
尚书掌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贡举之政令,侍郎为之贰,郎中、员外郎参领之。凡讲议制度,损益仪物,则审覆有司所定之式,以次咨决,而质于尚书省。大祭祀则省牲,鼎镬视涤濯,荐腥则奉笾豆、簠簋,及饮福彻之,祼则奉瓒临鬯。凡天地、宗庙、陵园之祀,后妃、亲王、将相封册之命,皇子加封,公主降嫁,稽其彝章以诏上下而举行之。朝廷庆会宴乐,宗室冠、婚、丧、祭,蕃使去来宴赐,与夫经筵、史馆、赐书、修书之礼,例皆同奉常讲求参酌,而定其仪节。三岁贡举,学校试补诸生,皆总其政。旌节章服之颁,祥瑞表奏之进,凡关于礼乐者,皆掌之。建炎三年,诏鸿胪、光禄寺并归于礼部,太常、国子监亦隶焉。分案五:曰礼乐,曰贡举,曰宗正奉使帐,曰封册表奏,曰检法。各随其名而治其事。裁减吏额,四十五人。
〈注〉续又减四人。
侍郎奏中严外办,同省牲及视馔腥熟之节。祼,受瓒奉槃。岁祀昊天上帝,祭皇地祗,与尚书迭为亚献。祭大社、大稷、神州地祗,则迭为初献。祀九宫贵神、五帝、感生帝、朝日、夕月、蜡祭东西方亦如之。大朝会,则尚书奏藩国贡物。凡庆贺若谢,则郎中、员外郎分撰表文。祠事,与太常少卿、祠部官迭为终献或亚献。亲郊,自景灵宫朝献太庙朝享至望燎礼毕,乘舆还内,皆奏解严。分案十,置吏三十五。南渡,诸曹长、贰互置。绍兴七年,礼部置侍郎二员。隆兴元年,诏:除尚书不常置外,礼部侍郎置一员。
郎中 员外郎元丰,郎官、员外郎参领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贡举之事。有所损益,则审订以次咨决。凡庆会若谢,掌撰表文。与祠部、主客、膳部并列为四。建炎三年,并省曹郎,礼部领主客,祠部领膳部。隆兴元年,复诏礼部、祠部一员兼领,自是并行四司之事矣。通置吏五十四人。祠部郎中 员外郎掌天下祀典、道释、祠庙、医药之政令。月奏祠祭、国忌、休暇。每岁大祀忌日,大忌前一日,皆不坐。元日、冬至、寒食假各七日。天庆、先天、降圣节各五日。诞圣节、正七月望、夏至、腊各三日。天祺、天贶节、人日、中和、二社、上巳、端午、三伏、七夕、授衣、重九、四立、春秋分及每旬假各一日。若神祠封进爵号,则覆太常所定以上尚书省。凡宫观、寺院道释,藉其名额,应给度牒,若空名者毋越常数。初补医生,令有司试艺业,岁终较全失而赏罚之。分案五,置吏二十有一。
主客郎中 员外郎掌以宾礼待四夷之朝贡。凡郊劳、授馆、宴设、赐予,辨其等而以式颁之。至则图其衣冠,书其山川风俗。有封爵礼命,则承诏颁付。掌嵩、庆、懿陵祭享,崇义公承袭之事。分案四,置吏七。
〈注〉元祐六年七月,兵部言:《兵部格》,长蕃夷官授官;《主客令》,蕃国进奉人陈乞转授官职者取裁。即旧应除转官者,报所属看详。旧来无例,刱有陈乞,曹部职掌未一,久远互失参验,自今不以曾未贡及例有无,应缘进奉人陈乞,授官加恩,令主客关报兵部。从之。
膳部郎中 员外郎掌牲牢、酒醴、膳羞之事。凡所用物,前期计度,以关度支。若祭祀、朝会、宴享,则同光禄寺官视其善否,酒成则尝而后进。季冬命藏冰,春分启之,以待供赐。分案七,置吏九。
金
金制,礼部设尚书侍郎,统郎中员外,掌礼乐、祠祀、贡举、天文、医卜、释道、四方使客之政。按《金史·百官志》:六部,国初与左、右司通署,天眷三年始分治。礼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正四品。郎中一员,从五品。员外郎一员,从六品。掌凡礼乐、祭祀、宴享、学校、贡举、仪式、制度、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医卜、释道、四方使客、诸国进贡、犒劳张设之事。
〈注〉凡试僧、尼、道、女冠,三年一次,限度八十人,差京府幕职或节镇防禦佐贰官二员、僧官二人、道官一人、司吏一名、从人各一人、厨子二人、把门官一名、杂役三人。僧童能读《法华》、《心地观》、《金光明》、《报恩》、《华严》等经共五部,计八帙。《华严经》分为四帙,每帙取二卷,卷举四题,读百字为限。尼童试经半部,与僧童同。道士、女冠童行念《道德》、《救苦》、《玉京山》、《消灾》、《灵宝度人》等经。皆以诵成句、依音释为通。中选者试官给牒,以名报有司。凡僧尼官见管人及八十、道士女冠及三十人者放度一名,死者令监坛以度牒申部毁之。
主事二员,从七品。
〈注〉令史十五人,内女直五人。译史二人,通事一人。
左三部检法司。司正二员,正八品。掌披详法状。
〈注〉兴定二年,左部额外设检,知法及掌法,四年罢。
检法二十二员,从八品。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右三部检法职事同。
〈注〉元受劄付,大定三年命给敕。
元
元设礼部尚书侍郎,统郎中员外之属,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宴享、贡举之政令,而侍仪、仪凤、教坊诸司皆属焉。按《元史·百官志》:礼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宴享、贡举之政令。凡仪制损益之文,符印简册之信,神人封谥之法,忠孝贞义之褒,迎送聘好之节,文学僧道之事,婚姻继续之辨,音艺膳供之物,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至元元年,分立为吏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仍四员,员外郎四员。七年,别立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旧。明年,又合为吏礼部。十三年,又别为礼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成宗元贞元年,复增尚书一员,领会同馆事。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九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二人,典吏三人。其属附见:
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照磨一员,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典吏八人。
侍仪司,秩正四品,掌凡朝会、即位、册后、建储、奉上尊号及外国朝觐之礼。至元八年始置。左右侍仪奉御二员,礼部侍郎知侍仪事一员,引进使知侍仪事一员,左右侍仪使二员,左右直侍仪使二员,左右侍仪副使二员,左右侍仪佥事二员,引进副使、侍仪令、承奉班都知、尚衣局大使各一员。十二年,省左侍仪奉御,通曰左右侍仪。省引进副使及侍仪令、尚衣使等员,改置通事舍人十四员。三十年,减通事舍人七员为侍仪舍人。大德十一年,升秩正三品。至大三年,置典簿一员。延祐七年,定置侍仪使四员。至治元年,增置通事舍人六员、侍仪舍人四员。其后定置侍仪使四员,正三品;引进使知侍仪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承奉班都知一员,正七品;通事舍人一十六员,从七品;侍仪舍人十四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其属法物库,秩五品,掌大礼法物。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拱卫直都指挥使司,秩从四品,掌控鹤六百馀户,及仪卫之事。至元三年始置。都指挥使一员,副使一员,钤辖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十六年,升正三品,降虎符,增置达鲁花赤一员,隶宣徽院。二十年,复为从四品。二十五年,归隶礼部。元贞元年,复升正三品。皇庆元年,置经历一员。二年,改钤辖为佥事。至顺二年,拨隶侍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四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控鹤百户所,秩从七品。色目百户一十三员,汉人百户一十三员。总十三所。
仪从库,秩从七品,掌收仪卫器仗。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
仪凤司,秩正四品,掌乐工、供奉、祭飨之事。至元八年,立玉宸院,置乐长一员,乐副一员,乐判一员。二十年,改置仪凤司,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判官三员。二十五年,归隶礼部,省判官三员。三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副使一员。大德十一年,改升玉宸乐院,秩从二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至大四年,复为仪凤司,秩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定置大使五员,从三品;副使四员,从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五:
云和署,秩正七品,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至大二年,拨隶玉宸乐院。皇庆元年,升正六品。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安和署,秩正七品,职掌与云和同。至元十三年始置。皇庆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常和署,初名管勾司,秩正九品,管领回回乐人。皇庆元年初置。延祐三年,升从六品。署令一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教师二人,提控二人。
天乐署,初名昭和署,秩从六品,管领河西乐人。至元十七年始置。大德十一年,升正六品。至大四年,改为天乐署。皇庆元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广乐库,秩从九品,掌乐器等物。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皇庆元年始置。
教坊司,秩从五品,掌承应乐人及管领兴和等署五百户。中统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升正五品。十七年,改堤点教坊司,隶宣徽院,秩正四品。二十五年,隶礼部。大德八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复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大使三员,正四品;副使四员,正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令史四人,译史、知印、奏差各二人,通事一人。其属三:
兴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祥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署丞一员,管勾一员。广乐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同馆,秩从四品,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贡者。至元十三年始置。二十五年罢之。二十九年复置。元贞元年,以礼部尚书领馆事,遂为定制。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一员,正三品;大使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从六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书四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典给官八人。其属有收支诸物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以四宾库改置。铸印局,秩正八品,掌凡刻印销印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五年始置。
白纸坊,秩从八品,掌造诏旨宣敕纸劄。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九年始置。
掌薪司,秩正七品。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典吏一人。
世祖至元二十二年,命礼部领会同馆。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丙申,命礼部领会同馆。初,外国使至,常命翰林院主之,至是改正。
至元二十五年,礼部请绘蕃夷《职贡图》,籍录风俗、土产、里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春三月壬寅,礼部言:会同馆蕃夷使者时至,宜令有司仿古《职贡图》,绘而为图,及询其风俗、土产、去国里程,籍而录之,实一代之盛事。从之。
明
明礼部设尚书侍郎,统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而行人、教坊二司亦兼属焉。按《明会典》:礼部尚书、左右侍郎掌天下礼乐、祭祀、封建、朝贡、宴飨、贡举之政令,其属初曰仪部,曰祠部,曰膳部,曰主客部。后改仪部为仪制,祠部为祠祭,膳部为精膳,主客仍旧俱称清吏司。
正官:尚书一员,左右侍郎各一员。
首领官司务二员。
属官:仪制司郎中、员外郎名一员,主事二员。
〈注〉如遇选驸马,则添设本司主事一员,教习、
祠祭、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
主客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
〈注〉内一员提督会同馆。
精膳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员。
〈注〉国初设子部四:曰仪部、祠部、主客部、膳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洪武二十九年,改四部为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改首领官,主事为司官,司各一员。正统六年,添设仪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员,协理司事正统,后添设主客司主事一员,提督会同馆。万历九年,裁革仪制。祠祭、主客三司主事各一员。十一年复设。
所属衙门行人司,司正一员,左右司副各一员。
〈注〉万历九年,革左司副一员。十一年复。
行人三十二员。
〈注〉旧三百四十五员。嘉靖中存三十七员。万历九年革五员。
铸印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注〉旧二员。万历九年革。
教坊司奉銮一员,左右韶舞各一员,左右司乐各一员,协同官十五员。
仪制: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礼仪、宗封、学校、科贡,举其仪度而辩其名数。
祠祭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郊坛、宗庙、陵寝、群祀诸大典,及丧葬、历日、方技之事。
主客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𥳑其译伴,申其禁令,并提督会同馆。凡官员赏赐及各省土贡亦总焉。
精膳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宴享、牲豆、酒膳,兼辖牛羊馆,会其品数,程其出纳,并会估价值等事。凡礼部铸印局儒士办印三年满日,除授本𡱈副使。如无缺,除各府检校大使,有缺,以副使升补。
南京礼部尚书一员,右侍郎一员。
〈注〉万历三年革,十一年复设。
司务一员。
仪制司郎中一员,主事一员。
〈注〉万历四年革。十一年复设。
祠祭司郎中一员,主事一员。
〈注〉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主客司郎中一员。
精膳司郎中一员。
所属衙门行人司左司副一员,铸印局副使一员,教坊司右韶舞一员,左右司乐各一员。
凡铸印局旧额,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食粮儒士二名,辨验各衙门印信并写表笺、本章,后裁革。大使一员,儒士一名,每遇考选,儒士通行应天等府,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各布政司访保身家无过,楷篆精熟,兼通文理子弟,起送赴部,会同吏部堂上官考选。
世宗嘉靖十五年,题准南京礼部儒士设三名。
按《明会典》:嘉靖十五年,题准南京铸印𡱈儒士许设三名,本部会同吏部考选收𡱈,首名食粮办事,第二名、第三名习学,遇有粮缺,挨次考补。
嘉靖十六年,增设礼部儒士。
按《明会典》:十六年,题准铸印局增食粮儒士二名,连额设共四名。
皇清
《大清会典·礼部》国初设六部,各以贝勒总理部务,后俱撤。顺治八
年,各部复令亲王、郡王兼摄,九年亦撤。 汉衔初称丞政者,后改为尚书,参政改为侍郎,理事官改为郎中,副理事官改为员外郎,额者库改为主事,又初设满洲汉军启心郎,后俱裁。又初设他赤哈哈番、笔帖式哈番,后改设六品、七品、八品无顶带,笔帖式各部院衙门同。
礼部尚书、左右侍郎掌天下礼乐、祭祀、册封、朝贡、宴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清吏司,曰仪制、曰祠祭、曰主客、曰精膳,其首领则有司务,又有读祝官,司牲官,铸印局会同馆等官。
正官
满、汉尚书各一员,初制增减不一。顺治五年,定满、汉各一员。
满、汉左右侍郎各一员,初制增减不一。顺治元年,定满、汉左右各一员。
首领官
满、汉司务各一员,初设汉司务二员。顺治四年,裁一员。十五年,定满、汉各一员。
属官
满洲、蒙古、汉军司官笔帖式不论司,分悉听堂官调拨,汉司官仍论司分。
满郎中六员。初设四员,顺治十八年增二员。蒙古郎中一员。初设蒙古章京四员,康熙九年裁二员。以一员改为郎中,一员改为员外郎。汉军郎中一员。初设汉军章京八员,康熙九年裁二员。以一员改为郎中,五员改为员外郎。
满员外郎十员。初设六员,顺治十二年增四员。蒙古员外郎一员,汉军员外郎五员。
满主事七员,堂主事满文二员,满汉文一员,司主事四员,汉军堂主事一员。
仪制: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事一员。
祠祭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事一员。
主客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主事一员。
精膳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主事一员,主客精膳二司初设员外郎各一员,顺治二年裁。满笔帖式三十九员,内满文三十一员,满汉文八员,汉军笔帖式四员。
满读祝官二员。初设六员,后裁四员。
守
堂子满官八员,内七品官二员,八品官六员。
守
皇史宬满官三员,系七品。
蒙古司牲官二员。
朝鲜通事十二员。
所属衙门已下俱汉,缺。
行人司司正一员,司副一员,行人十二员。初设十九员,顺治五年裁一员。十五年裁六员。铸印𡱈大使一员。初设满员外郎一员,满汉文笔帖式二员,后裁。
会同馆大使一员。
教坊司奉銮一员,左右韶舞各一员,左右司乐各一员,协同官十员,俳长无定员。
仪制:清吏司郎中员外,主事分掌朝会、宗封、学校、贡举、舆服、婚娶之事,举其仪度而辨其名数。祠祭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
郊坛
宗庙
陵寝、群祀诸大典,及丧礼、赠恤、历日、方技之事。
主客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诸番朝贡、接待、给赐之事,简其译伴,申其禁令,并提督会同馆。凡官员赏赐及各省土贡亦隶焉。
精膳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宴享、牲豆、酒膳,兼辖牛羊馆,会其品数,程其出纳,并会估价值等事。
盛京礼部俱满,缺。
正官
侍郎一员。
属官
郎中二员,员外郎四员,主事一员,祝读官八员。赞礼郎十六员,笔帖式十二员。内:满文十一员,满汉文一员。
国初建置。
盛京设礼部、承政、参政、启心郎、笔帖式等官。顺治
元年,一应礼仪属奉天将军管理。顺治十五年,设满洲侍郎一员,续设郎中二员,员外郎四员,主事一员,读祝官八员,赞礼郎十六员,笔帖式十二员。掌
陵寝、山川、祠庙各祀,并番国贡献,往来筵宴等事。
康熙九年
上谕礼部:朕惟至治之世,不专以法令为务,而以教
化为先,其时人心醇良,风俗朴厚,刑措不用,比屋可封,长治久安,茂登上理。盖法令禁于一时,而教化维于可久,若徒恃法令而教化不先,是舍本而务末也。近见风俗日敝,人心不古,嚣陵成习,僣滥多端,狙诈之术日工,狱讼之兴靡,已
或豪富凌轹孤寒,或劣绅武断乡曲,或恶衿出入衙署,或蠹棍诈害善良,萑苻之劫掠时闻,雠忿之杀伤叠见,陷罹法网,刑所必加,诛之则无。知可悯宥之,则宪典难宽。念兹刑辟之日,繁良由化导之未善,朕今欲法古帝王,尚德缓刑,化民成俗。举凡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雠忿以重身命等项,作何训迪劝导及作何,责成内外文武该管,各官督率举行,尔部详察,典制定议,具奏特谕。康熙九年十月初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