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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二卷目录
翰林院部汇考二
唐〈总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景龙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明宗天成二则 长兴二则 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二则 出帝开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二则〉
辽〈总一则 太宗会同一则 景帝保宁一则 圣宗统和三则 兴宗景福二则 道宗清宁一则 太康一则 大安一则〉
宋〈总一则 太祖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淳化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一则 乾兴一则 仁宗庆历二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一则 神宗治平一则 熙宁一则 元丰五则 哲宗元祐三则 绍圣一则 徽宗崇宁一则 政和二则 宣和二则 高宗绍兴十一则 孝宗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嘉泰一则 嘉定一则 理宗绍定一则 嘉熙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唐〈总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景龙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明宗天成二则 长兴二则 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二则 出帝开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二则〉
辽〈总一则 太宗会同一则 景帝保宁一则 圣宗统和三则 兴宗景福二则 道宗清宁一则 太康一则 大安一则〉
宋〈总一则 太祖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淳化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一则 乾兴一则 仁宗庆历二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一则 神宗治平一则 熙宁一则 元丰五则 哲宗元祐三则 绍圣一则 徽宗崇宁一则 政和二则 宣和二则 高宗绍兴十一则 孝宗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嘉泰一则 嘉定一则 理宗绍定一则 嘉熙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二卷
翰林院部汇考二
唐
唐门下省设起居郎掌录天子起居,弘文馆学士及校书郎掌图籍,中书省有起居舍人,掌记言动。集贤院学士掌经籍,史馆修撰掌国史,秘书省有监丞掌经籍,著作郎掌著作,而翰林学士不属三省。按《唐书·百官志》:门下省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则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听,退而书之,季终以授史官。贞观初,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议政事,起居郎一人执笔记录于前,史官随之。其后,复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閤,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高宗临朝不决事,有所奏,唯辞见而已。许敬宗、李义府为相,奏请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对仗承旨,仗下,与百官皆出,不复闻机务矣。长寿中,宰相姚璹建议:仗下后,宰相一人,录军国政要,为时政纪,月送史馆。然率推美让善,事非其实,未几亦罢。而起居郎犹因制敕,稍稍笔削,以广国史之阙。起居舍人本记言之职,唯编诏书,不及它事。开元初,复诏修史官非供奉者,皆随仗而入,位于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专权,又废。太和九年,诏入閤日,起居郎、舍人具纸笔立螭头下,复贞观故事。
〈注〉有令史三人,赞者六人。贞观三年置起居郎,废舍人。龙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弘文馆,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
〈注〉武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馆。贞观元年,诏京官职事五品已上子嗜书者二十四人,隶馆习书,出禁中书法以授之。其后又置讲经博士。仪凤中,置详正学士,校理图籍。武德后,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以上曰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皆它官领之。武后垂拱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给事中一人判馆事。神龙元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修文馆。景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以象四时;学士八人,以象八节;直学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时。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开元七年曰弘文馆,置校书郎,又有校理、雠校错误等官。长庆三年,与详正学士、讲经博士皆罢,颛以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以下曰直学士,未登朝为直馆。
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凡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之制。
〈注〉有学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供进笔二人,典书二人,榻书十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八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中书省,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
〈注〉武德三年,改内书省曰中书省,内书令曰中书令。龙朔元年,改中书省曰西台,中书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书省曰凤阁,中书令曰内史。开元元年,改中书省曰紫微省,中书令曰紫微令。天宝元年曰右相,至大历五年,紫微侍郎乃复为中书侍
郎。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
〈注〉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集贤殿书院,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
〈注〉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修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八年,加文学直,又加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知院事,常侍一人为副知院事,又置院判一人、押院中使一人。元宗尝选耆儒,日一人侍读,以质史籍疑义,至是,置集贤院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其后,又增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检讨官、文学直之员;募能书者为书直及写御书人,其后亦以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以上子孙为之;又置画直。至十九年,以书直、画直、榻书有官者为直院。至德二年,置大学士。贞元初,置编录官;四年,罢大学士;八年,罢校理,置校书四人、正字二人。元和二年,复置集贤校理,罢校书、正字;四年,集贤御书院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如开元故事,以学士一人年高者判院事,非登朝官者为校理,馀皆罢。初,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两省,以备访问。永徽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文明元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于章善、明福门。先天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随仗待制。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十三人。崔祐甫为相,建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
〈注〉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检讨八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写御书手九十人,画直六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榻书六人,典四人。
史馆,修撰四人,掌修国史。
〈注〉贞观三年,置史馆于门下省,以它官兼领,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馆称,以宰相涖修撰;又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修五代史。开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监修国史,建议以为中书切密之地,史官记事隶门下省,疏远。于是谏议大夫、史馆修撰尹愔奏徙于中书省。天宝后,它官兼史职者曰史馆修撰,初入为直馆。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建议:登朝官领史职者为修撰,以官高一人判馆事;未登朝官皆为直馆。大中八年,废史馆直馆二员,增修撰四人,分掌四季。有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熟纸匠六人。
秘书省,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
〈注〉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丞曰大夫,秘书郎曰兰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书省曰麟台;太极元年曰秘书省。有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熟纸匠十人,装潢匠十人,笔匠六人。
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凡课写功程,皆分判。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著作局,郎二人,从五品上;著作佐郎二人,从六品上;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
〈注〉武德四年,改著作曹曰局。龙朔元年,曰司文局;郎曰郎中,佐郎曰司文郎。有楷书五人,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掌固四人。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备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元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
按《旧唐书·姚璹传》:长寿二年,迁文昌左丞、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自永徽以后,左、右史虽得对仗承旨,仗下后谋议,皆不预闻。璹以为帝王谟训,不可暂无纪述,若不宣自宰相,史官无从得书。乃表请仗下所言军国政要,宰相一人专知撰录,号为时政记,每月封送史馆。宰相之撰时政记,自璹始也。
太宗贞观三年,于中书置秘书内省以修五代史。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唐会要》云云。
中宗嗣圣九年,擢用举人为校书郎。〈即武后天授三年,是年改元如意,又改元长寿。〉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杜氏·通典》:天授三年,举人无贤愚,咸加擢用,高者试凤阁侍郎、给事中,次或试员外郎、侍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当时颇为滥杂,著于谣诵。谣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杷推侍御史,碗脱校书郎。
景龙二年,始于修文馆置大学士、学士等员。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按《李适传》:景龙二年,始于修文馆置大学士四员、学士八员,直学士十二员,象四时、八节、十二月。于是李峤、宗楚客、赵彦昭、韦嗣立为大学士,适、刘宪、崔湜、郑愔、卢藏用、李乂、岑羲、刘子元为学士,薛稷、马怀素、宋之问、武平一、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为直学士,又召徐坚、韦元旦、徐彦伯、刘允济等满员。其后被选者不一。凡天子飨会游豫,唯宰相及学士得从。春幸梨园,并渭水韨除,则赐细柳圈辟疠;夏宴葡萄园,赐朱樱;秋登慈恩浮图,献菊花酒称寿;冬幸新丰,历白鹿观,上骊山,赐浴汤池,给香粉兰泽,从行给翔麟马,品官黄衣各一。帝有所感即赋诗,学士皆属和。当时人所歆慕,然皆狎猥佻佞,忘君臣礼法,惟以文章取幸。
元宗开元三年,始召马怀素、褚无量更日侍读。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德宗建中二年夏五月庚申,置待诏官三十人。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贞元十二年,命宰相复书时政记,月送史馆。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赵退翁与贾耽、卢迈为相。贞元十二年正月,耽、迈假故,退翁独对于延英。德宗问曰:近日起居注所记何事。退翁奏曰:古左史记事,右史记言。人君动止有事言,随即记录。今起居之职也。国朝自永徽以后,起居唯得对仗,承旨仗下后谋议,皆不得闻其事。注记但出于己,制敕内采录,更无他事。所以长寿中,姚璹知政事,以为亲承德音,谋训若不宣自宰相,史官无由得书。遂请仗下后所言军国政要,宰相专知撰录,号为时政记。每月送史馆。无何,此事又废。帝曰:君举必书,义存劝诫。既有时政记,宰臣宜依故事为之。
宪宗元和十二年,敕坐日承旨宰相缀录时政记季送史馆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庾敬休,元和十二年为起居舍人。上疏求复故事,敕:记事记言史官是职,昭其法诫,著在典常。如闻近者,难得详实,思有釐改,用存旧章,举而必书,朕所深望。自今以后,每坐日宰臣及诸司对后,如有事,可备劝诫,合纪述者,委其日承旨宰相,宣示左右起居,令其缀录,仍准旧例,每季送史馆,以为常例。自隋氏因前代史馆起居注,故置起居舍人,以纪君举,国朝因之。贞观初,置郎而省舍人,显庆中始两立,分侍左右仗下,秉笔随宰相入禁殿,命令谟猷,皆得详录。若仗在紫宸内阁,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翰皆即螭首之坳处。由是谚传谓螭头有水官,既密侍,号为清美。永徽之后,始与百官仗下俱退。长寿年中,姚璹为相,以史官不闻献替,表请宰臣一人,撰录军国政要,号为时政记。随月移之史官馆,及起居既录,自宰臣事同铭述,于是推美让善之义行,而信史直书之义阙。既而岁月稍久,枢务复繁,注记渐简。未几皆废。其后执事者,时或修缀,百无一二。而左史所守,犹因于制敕时存笔削,至于右史,以职在记言。但编集诏书,缮写而已。至是敬休上疏累请于时。宰臣皆乐复焉。既陈奏,而制行故事渐复,公议称美。
穆宗长庆三年,敕路随、韦处厚修撰实录,仍分日入馆。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路随为翰林侍读学士谏议大夫。穆宗长庆三年十月,敕随及中书舍人韦处厚,充史馆修撰,修《宪宗实录》,仍分日入史馆,修实录,未毕之间,且许不入内署,仍放朝参。
文宗太和九年,幸翰林院。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柳公权文宗时为侍书学士。太和九年九月癸丑,幸翰林院,召学士陈夷行、丁居晦及公权对。因面授公权知制诰,充翰林学士。
后梁
太祖开平三年,金銮殿置大学士。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开平三年,改思政殿为金銮殿,置大学士一员,以敬翔为之。
后唐
明宗天成二年,敕内中公事诏书奏对,不到中书者,令阎至抄录,月送史馆。又敕史官修《太祖、庄宗实录》及本朝日历。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赵熙,明宗时为起居郎,史馆修撰,。成二年八月,熙上言曰:伏以皇帝陛下,应天御宇,缵圣承乾,咸从睿哲之功,克致文明之运。始自乾坤荡定,京辇廓清,箴规委谏诤之臣,辅弼任贤良之士。莫不尽编竹帛,已播遐陬。其有圣德忧勤,睿谋沈密,至理每叶于神化格言,皆契于天时,或拱极侍卫之臣,或秉政枢机之地,或陛下有筹画之妙,或大臣得应对之仪,外班既不闻知,直史凭何纪录。实虑岁月深久,永作遗文。自此凡是内中公事,及诏书奏对,应不到中书者,伏乞委内臣一人,旋具抄录,月终关送史馆。庶使简编毕备,言动无遗,垂万古之美谈,显一时之盛事。敕令枢密院学士阎至录送。九月,史官奏,伏奉九月八日敕,国祚中兴,已逾五载,皇基统嗣,爰及两朝。其有纪年之书,行事之纪,未闻编录,实谓旷遗。所司既不举明史官,又未起请因循,斯久阙漏转多。宜令史臣先修太祖武皇帝、庄宗两朝实录,速具奏呈。新朝日历,行事亦可精专纂录,无使废坠者。伏以简编事重久阙,监修须循广记之规,以备必书之要。馆司或有阙漏,公事尽令提举施行。伏自陛下赴难雒京,以副人望。宰臣百辟诸道藩侯,各贡笺章,请临宝位,群情尤切,三让弥坚,且行教令之规,先进代王之号。既从俞允,寻就缵承。皇泽播于万方。圣功超于千古。伏自大驾,临至德宫,宰臣百官,诸道侯伯,各上劝进笺表,及圣旨谦让批答,兼宣谕诸道,教令诏书及宝册文,并自天成元年四月后,至今九月以前内,降诏书陛下日亲时政,金口所宣,去弊除奸。及近日敷奏省费,从宽之事,并请下所司各简抄录送馆,所冀编修总无漏略。从之。十二月,同州节度使卢质准敕录太祖庄宗两朝功臣书。诏自进之是月,都官郎中庾传美访图书,于三川孟知祥处,得《九朝实录》及杂书传千馀卷,并付史馆。同光已后,馆中煨烬无几。《九朝实录》甚济其阙。天成三年,敕翰林学士入院,以官资先后为定。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三年,敕今后翰林学士入院,并以先后为定,惟承旨一员,出自朕意,不计官资先后。在学士上,仍编入《翰林志》。
长兴元年,试新学士权停诗赋,用麻制答三道。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同光初置扈銮书制,学士以赵凤为之。至长兴元年,翰林学士刘煦奏,旧例学士入院,除中书舍人,即不试。馀官皆先试麻制批答诗赋各一道,号曰五题。后来虽有召试之名,无考校之实。欲请今后召试新学士,权停诗赋,祗试麻制答共三道,内赐题目,定字数,付本院召试。从之。
长兴二年春,敕朝臣起居入閤奏对公事,奏覆后,宣付史馆。其时政记起居注续候敕处分。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史馆奏当馆应诸处,及诸司关,送到合编录公事外,伏准旧制,国朝有时政记,并起居注,并合送馆,以备纂修。近代已来,阙行此事,只以每遇入閤,兼内殿起居朝臣待制,转对公事,逐季抄送当馆。如有显具颁行,逐司关报到者,旋据逐件,一一于日历收,记其有直,下所司各行之事,当馆无由得知。若只凭本官供到所奏状本,未免简编,不备本末,难穷已后。待制转对公事等除显具颁行,关送到馆外,应有直下所司及不行未行之事,乞宣付当馆,旋依次第编录。其时政记起居注并内庭逐日合书,日历亦乞相次逐旋奉。敕于朝臣起居入閤奏对公事,奏覆后,宣付史馆,宜依其时政记起居注续,候敕处分。
废帝清泰元年,诏李专美记录时政,送史馆如明宗故事。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韩昭裔为端明殿学士。末帝清泰元年,史馆上言,凡书诏及处分公事,臣下奏议,望命近臣,以时系日录,下史馆编修。诏昭裔及枢密直学士李专美,录送有司,行明宗时旧事也。
后晋
高祖天福四年,敕宰臣撰述时政季送史馆。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天福四年十一月,史馆奏,案唐长寿二年,右丞姚璹奏,《帝王谟训》不可阙文,凡仗下所言军国政事,请令宰臣一人撰录,号《时政记》。至唐明宗朝,又委端明殿学士撰录,逐季付史馆。伏乞遵行者,敕宜令宰臣一员,撰述。赵莹监修国史,奏请循近例,依唐明宗朝,凡有内庭公事,及言动之间,委端明殿学士,或枢密院学士,侍立冕旒,系日编录,逐季送当馆。其百司公事,亦望逐季送馆,旋要编修日历。从之。
天福五年,诏废翰林学士,寻复置。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按《桑维翰传》:五年九月,诏废翰林学士。按《唐六典》:归其职于中书舍人,而端明殿学士、枢密院学士皆废。及维翰为枢密使,复奏置学士,而悉用亲旧为之。
按《文献通考》:五年,诏翰林学士院,所有公事,宜并归中书舍人。自是舍人昼直者,当中书制。夜直者,当内制。
出帝开运元年,复诏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分为两制,各置五员。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云云。
后周
世宗显德元年,命枢密直学士,逐月抄录事件,送付史馆。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李毂为宰臣,监修国史。显德元年十月,奏曰:窃以自古,王者咸建史馆,君臣献替之谋,皆须备载,家国安危之道,得以直书。历代已来,其名不一。人君言动,则起居注,创自累朝。辅相经纶,则时政记,兴于前代。然后采其事实,编作史书,盖缘闻见之间,须有来处,记录之际,得以审详。今之左右起居郎,古之左右史也。唐文宗朝,命其官执笔立于殿阶,螭头之下,以纪政事。后则明宗朝,命端明殿及枢密直学士,皆轮修日历,旋送史馆,以备纂修。降及近朝,此事皆废。今后欲望以咨询之事,裁制之规,别命近臣,旋具抄录,每当修撰日历,即令封送史臣。从之。因命枢密院直学士,今后于枢密使处,逐月抄录事件,送付史馆。先是太祖黜王峻为商州司马,既出之后,虑其史笔不直,因宣取开国已来日历读之,史臣以不知禁密机事,恐成漏略,相与为忧。及世宗嗣位,亦留意于史传。因共起请为编修之备。
显德五年,诏当直下直学士,逐日起居。其当直学士仍赴晚朝。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五年,诏今后当直下直学士,并宜令逐日起居。其当直学士仍赴晚朝。
〈注〉旧制,翰林学士与常参官,五日一度起居。世宗欲朝夕赐见,访以时事。故有是诏。
辽
辽初设北面官,置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后设南面官,有门下省起居院及翰林院史馆殿阁诸职。按《辽史·百官志》: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初,太祖分迭剌夷离菫为北、南二大王,谓之北、南院。宰相、枢密、宣徽、林牙,下至郎君、护卫,皆分北、南其实所治皆北面之事。北面朝官 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
北面都林牙
北面林牙承旨
北面林牙
左林牙
右林牙
南面朝官,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
门下省起居舍人院。
起居舍人。圣宗开泰五年见起居舍人程翥。
知起居注。耶律敌烈,重熙末知起居注。
起居郎。杜防,开泰中为起居郎。
翰林院。掌天子文翰之事。
翰林都林牙。兴宗重熙十三年见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
南面林牙。耶律磨鲁古,圣宗统和初为南面林牙。翰林学士承旨。《赵延寿传》见翰林学士承旨张砺。翰林学士。太宗大同元年见和凝为翰林学士。翰林祭酒。韩德崇,景宗保宁初为翰林祭酒。
知制诰。室昉,太宗入汴,诏知制诰。
翰林画院
翰林画待诏。圣宗开泰七年见翰林画待诏陈升。翰林医官。天祚保大二年见提举翰林医官李奭。国史院。
监修国史。圣宗统和九年见监修国史室昉。
史馆学士。景宗保宁八年见史馆学士。
史馆修撰。刘辉,大安末为史馆修撰。
修国史。耶律玦,重熙初修国史。
宣政殿
宣政殿学士。穆宗应历元年见宣政殿学士李浣。观书殿
观书殿学士。王鼎,寿隆初为观书殿学士。
昭文馆
昭文馆直学士。杨遵勖子晦为昭文馆直学士。崇文馆
崇文馆大学士。韩延徽,太祖时为崇文馆大学士。乾文阁
乾文阁学士。王观,道宗咸雍五年为乾文阁学士。
太宗会同四年春二月丁巳,诏有司编《始祖奇首可汗事迹》。
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景宗保宁八年春二月壬寅,谕史馆学士,书皇后言亦称朕暨予,著为定式。
按《辽史·景宗本纪》云云。
圣宗统和九年春正月乙酉,枢密使、监修国史室昉等进《实录》,赐物有差。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二十一年春三月壬辰,诏修日历官毋书细事。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二十九年夏五月甲戌,诏已奏事送所司附《日历》。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兴宗景福十三年,诏前南院大王耶律谷欲、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等,编集国朝上世以来事迹。
按《辽史·兴宗本纪》云云。
景福二十三年冬十月戊戌,幸新建秘书监。
按《辽史·兴宗本纪》云云。
道宗清宁二年夏六月辛未,罢史官预闻朝议,俾问宰相而后书。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大康 年,命置局编修国史。
按《辽史·道宗本纪》不载。按《耶律孟简传》:大康中,耶律孟简诣阙上表曰:本朝之兴,几二百年,宜有国史以垂后世。乃编耶律曷鲁、屋质、休哥三人行事以进。上命置局编修。
大安二年春正月癸丑,召权翰林学士赵孝严、知制诰王师儒等讲《五经》大义。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宋
宋设翰林学士院,专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以讲读学士及说书侍经筵,其各殿置大学士、学士惟出入,侍从备顾问,多以相臣执政为之,又于诸阁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三等,而集英、右文、秘阁修撰并直阁俱秩次待制,又于秘书省设监丞,以掌经籍图、史实录、天文历数之事。按《宋史·职官志》: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土、知制诰、直学士院、翰林权直、学士
院权直,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凡立后妃,封亲王,拜宰相、枢密使、三公、三少,除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加封,加检校官,并用制;赐大臣大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诏书;馀官用敕书;布大号令用御札;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用敕榜;遣使劳问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取旨,得画亦如之。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晓漏上,天子御内东门小殿,宣诏面谕,给笔札书所得旨。禀奏归院,内侍锁院门,禁止出入。夜漏尽,具词进入;迟明,白麻出,閤门使引授中书,中书授舍人宣读。其馀除授并御札,但用御宝封,遣内侍送学士院锁门而已。至赦书、德音,则中书遣吏持送本院,内侍锁院如除授焉。凡撰述皆写画进入,请印署而出,中书省熟状亦如之。若已画旨而未尽及舛误,则论奏贴正。凡宫禁所用文词皆掌之。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献纳则请对,仍不隔班。凡奏事用榜子,关白三省、枢密院用咨报,不名。凡初命为学士,皆遣使就第宣诏旨召入院。上日,敕设会从官,宥以乐。元丰中,始命佩鱼,自蒲宗孟始。见执政议事则系鞋,盖与侍从异礼也。政和三年,强渊明请以前后所被旨及案例,修为本院敕令格式。五年,御书《摛文堂》榜赐学士院。靖康元年,吴幵等奏:大礼锁院,麻三道以上系双学士宿直分撰,乞依故事。从之。一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入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阙,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釐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乾道九年,崔敦诗初以秘书省正字兼翰林权直。淳熙五年,敦诗再入院,议者以翰林乃应奉之所,非专掌制诰之地,更为学士院权直。后复称翰林权直,然亦互除不废,权、正或至三人。
翰林侍读学士,太宗初,以著作佐郎吕文仲为侍读。真宗咸平二年,以杨徽之、夏侯峤并为翰林侍读学士,始建学士之职。其后,冯元为翰林侍读,不带学士;又以高若讷为侍读,不加别名,但供职而已。天禧三年,张知白为刑部侍郎,充翰林侍读学士、知天雄军府,侍读学士外使自知白始。元丰官制,废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岁春二月至端午日,秋八月至长至日,遇只日入侍迩英阁,轮官讲读。元祐七年,复增学士之号,元符元年省去。建炎元年,诏可特差侍从官四员充讲读官,遇万机之暇,令三省取旨,就内殿讲读。充宫观兼侍读:元丰八年五月,资政殿大学士吕公著兼侍读,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七月,韩维兼侍读,提举中太乙宫。元祐元年,端明殿学士范镇致仕,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兼侍读,不赴。六年,冯京兼侍读,充太乙宫使。未几,乞致仕,不允,仍免经筵进读。中兴以来,如朱胜非、张浚、谢克家、赵鼎、万俟卨并以万寿观使兼侍读。隆兴元年,张焘以万寿观、汤思退以醴泉观并侍读。乾道五年,刘章以佑神观兼焉。台谏兼侍读:自庆历以来,台丞多兼侍读,谏长未有兼者。绍兴十二年春,万俟卨以中丞、罗汝楫以谏议始兼侍读,自后每除言路,必兼经筵矣。
翰林侍讲学士,咸平二年,国子祭酒邢炳为侍讲学士。其后,又以马宗元为侍讲,不加别名,但供职而已。景德四年,以翰林侍讲学士邢炳知曹州,侍讲学士外使自炳始。故事,自两省、台端以上兼侍讲,元祐中,司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讲,时朝议以文正之贤,故特有是命。绍兴五年,范冲以宗卿、朱震以秘少并兼,盖殊命也。乾道六年,张栻始以吏部员外郎兼。盖中兴后,庶官兼侍讲者,惟此二人。若绍兴二十五年张扶以祭酒、隆兴二年王佐以检正、乾道七年林宪以宗卿入经筵,亦兼侍讲者。盖扶本以言路兼说书就升其秩,佐时摄版曹,宪尝为右史且有旧例,故稍优之。台谏兼侍讲:庆历二年,召御史中丞贾昌朝侍讲迩英阁。故事,台丞无在经筵者,仁宗以昌朝长于讲说,特召之。神宗用吕正献,亦止命时赴讲筵去学士职。中兴后,王宾为御史中丞,建请复开经筵,遂命兼讲。自后十五年间,继之者惟王唐、徐俯二人,皆出上意。绍兴十二年,则万俟卨、罗汝楫,绍兴二十五年,则正言王珉、殿中侍御史董德元,并兼侍讲。非台丞、谏长而以侍讲为称,又自此始。其后,犹或兼说书,台官自尹穑,隆兴二年五月;谏官自詹元宗,乾道九年十二月。后并以侍讲为称,不复兼说书矣。宫观兼侍讲:国初自元丰以来,多以宫观兼侍读。乾道七年,宝文待制胡铨除提举佑神观兼侍讲。是日,以宰执进呈,虞允文奏曰:胡铨早岁一节甚高,不宜令其遽去朝廷。帝曰:铨固非他人比,且除在京宫观,留侍经筵。故有是命。
崇政殿说书,掌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侍读,其秩卑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仁宗景祐元年正月,命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杨安国并为崇政殿说书,日轮二员祗候。初,侍讲学士孙奭年老乞外,因荐昌朝等。至是,特置此职以命之。庆历二年,以赵师民预讲官,复为崇政殿说书,不兼侍讲。元祐间,程颐以布衣为之。然范祖禹乃以著作佐郎兼侍讲,司马康又尝以著作佐郎兼侍讲,前此未有也。崇宁中,初除说书二人,皆以隐逸起,蔡崇、吕瓘,仍遂其性,诏以仕服随班朝谒入侍。渡江后,尹焞初以秘书兼之,中间王十朋、范成大皆以郎官兼,亦殊命也。近事,侍从以上兼经筵则曰侍讲,庶官则曰崇政殿说书,故左史兼亦曰侍讲。绍兴十二年,万俟卨、罗汝楫并兼讲读。盖秦梓时已兼说书,便于传道,秦熹复继之。每除言路,必预经筵,桧死始罢。庆元后,台丞、谏长暨副端、正言、司谏以上,无不预经筵者。正言兼说书自端明巫伋始,副端兼说书自端明余尧弼始,察官兼说书自少卿陈夔始,修注兼说书自朱震始。修注官多得兼侍讲。开禧三年十一月,王简卿知谏院为左史,仍兼崇政殿说书。言者以为不可,罢之。
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观文殿即旧延恩殿,庆历七年更名。皇祐元年,诏:置观文殿大学士,宠待旧相,今后须曾任宰相,乃得除授。时贾昌朝由使相右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判尚书都省。观文殿置大学士,自昌朝始。三年,诏班在观文殿学士之前六尚书之上。自是曾任宰相者,出必为大学士。熙宁中,韩绛宣抚陕西、河东,得罪罢守本官。四年,用明堂赦,授观文殿学士。宰相不为大学士,自绛始。中兴后,非宰相而除者,自绍兴二十年蔡熹始。熹知极密院、郊祀大礼使,礼成,以学士迁,且视仪揆路,非典故也。乾道四年,汪澈旧以枢密使为学士迁。九年,王炎以枢密使为西川安抚使除。至庆元间,赵彦逾自工部尚书为端明殿学士,直以序迁至焉。曾为宰相而不为大学士者,自绍兴元年范宗尹始。
观文殿学士,观文殿本隋炀帝殿名,国初,为文明殿学士。庆历七年,宋庠言:文明殿学士称呼正同真宗谥号,兼禁中无此殿额,其学士理自当罢,乞择见今正朝或秘殿以名学士易之。乃诏改为紫宸殿学士,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丁遂称曰丁紫宸。八年,御史何郯以为紫宸不可为官称,于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即殿名置学士,仍以度为之。自后非曾任执政者弗除。熙宁中,王韶以熙河功,元丰中,王陶以宫僚,虽未历二府,亦除是职,盖异恩也。然韶犹兼端明殿、龙图学士云。
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景德二年,王钦若罢参政,真宗特置资政殿学士以宠之,在翰林学士下。十二月,复以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班文明殿学士之下,翰林学士承旨之上。资政殿置大学士,自钦若始。自钦若班翰林承旨上,一时以为殊宠。祥符初,向敏中以前宰相再入为东京留守,复加此职。自是讫天圣末,二十馀年不以除人。明道元年,李迪知河阳召还,始再命之。景祐四年,王曾罢相,复除。三十年间除三人,皆前宰相也。宋庠罢参知政事,仁宗眷之厚,因加此职。自钦若后,非宰相而除者,惟庠一人。康定二年,右正言梁适请遵先朝故事,定以员数。于是诏大学士置二员,学士三员。绍兴十年,郑亿年归自伪齐,除资政殿,二年加大学士,许出入如二府仪。亿年未尝秉政。十五年,秦熹自翰林学士承旨为资政,诏立班恩数同执政。十六年,秦桧弟梓以端明卒于湖州,进大资致仕,恤典同参政。是后,从臣自端明视政府而序进者,遂为常矣。
端明殿学士,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后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书奏,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懵于文义。孔循献议,始置端明殿学士,命冯道、赵凤俱以翰林学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后有转改,止于翰林学士内选任。初如三馆例,职在官下;赵凤转侍郎,讽任圜特移职在官上,后遂为故事。宋太宗初,以程羽为之,后随殿名改为文明殿学士。庆历中,改为紫宸,后又改为观文。明道二年,改承明殿为端明殿,复置端明殿学士,以翰林侍读学士宋绶为之,在翰林学士之下。自明道讫元丰,无前执政为之者,仅以待学士之久次者。元丰中,以前执政为之,自曾孝宽始;以见任执政为之,自王安礼始。政和中,尝改为延康殿。建炎二年,都省言:延康殿学士旧系端明殿学士。诏依旧。后拜签枢者多领焉。
总阁学士、直学士,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论议、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元丰中,修三省、寺监之制,其职并罢,满岁补外,然后加恩兼职。直龙图阁、省、寺监长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则除之;待制、杂学士、给谏以上补外则除之。系一时恩旨,非有必得之理。元祐二年,诏复增馆职及职事官并许带职,尚书二年加直学士,中丞、侍郎、给舍、谏议通及一年加待制。绍圣三年,诏职事官罢带职,非职事之官仍旧。中兴后,学士率以授中司、列曹尚书、翰林学士之补外者,权尚书、给谏、侍郎则带直学士、待制焉。
龙图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中祥符中建。在
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阁上以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学士,大中祥符三年置,以杜镐为之,班在枢密直学士上。六年,诏结衔在本官之上。直学士,景德四年置,以杜镐为之,班在枢密直学士下。祥符六年,诏结衔在本官之上。待制,景德元年置,以杜镐、戚绘为之,并依旧充职。四年,诏班在知制诰下,并赴内殿起居。自改官制,为学士初复之职,或知制诰平出除之。
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天禧四年建。在会
庆殿之西,龙图阁之北。明年,仁宗即位,修天章阁毕,以奉安真宗御制。东曰群玉殿,西曰蕊珠殿,北曰寿昌殿,南曰延康殿。内以桃花文石为流杯之所。以在位受天书祥符,改曰天章,取为章于天之义。天圣八年置待制。庆历七年,又置学士、直学士。又有侍讲。学士,庆历七年初置,在龙图阁学士之下。学士罕以命人,迄仁宗世,才王贽一人。秦堪自显谟阁进直天章阁,以称呼非便辞。诏改龙图,自是天章不为带职。直学士,庆历七年,初置天章阁直学士,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下。待制,天圣八年初置。寓直于秘阁,与龙图递宿,寻命范讽鞠咏充职。中兴后,图籍、符瑞、宝玩之物,若国史、宗正寺所进属籍,独藏于天章阁,祖宗御容、潜邸旌节亦安奉焉。
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阁在天章阁之东
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即旧寿昌阁,庆历改曰宝文。嘉祐八年,英宗即位,诏以仁宗御书、御集藏于阁,命王圭撰记立石。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始置学士、直学士、待制,恩赐如龙图。英宗御书附于阁。学士,治平四年初置,以吕公著兼。直学士,治平四年初置,以邵必为之。待制,治平四年初置。
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元符元年,曾布、邓
洵仁各申请建阁。诏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撰阁名五以闻,遂建阁藏神宗御集,以显谟为名。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以显谟阁为熙明阁,仍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续奉旨,仍以显谟为额。崇宁元年,诏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如三阁故事,序位在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之下。学士、直学士、待制,并建中靖国元年置。徽猷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观二年,初建徽
猷阁,以藏哲宗御集。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敷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绍兴十年置。藏徽
宗圣制,置学士等官。
焕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淳熙初建。藏高宗
御制。十五年,置学士等官。
华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庆元二年置。藏孝
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嘉泰二年置。藏光
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宝庆二年置。藏宁
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显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咸淳元年置。藏理
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集英殿修撰,国初,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秘阁三等。政和六年,始置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阁修撰。旧制,贴职无杂压,至是因增置,乃定为杂压。其集英修撰,中兴后以宠六曹权侍郎之补外者,下待制一等。
右文殿修撰,元祐元年,许内外官带贴职。绍圣二年,诏职事官罢带职,易集贤殿学士为修撰。政和六年,以集贤院无此名,其见任集贤院修撰并改为右文殿修撰,次于集英殿修撰,为贴职之高等。
秘阁修撰,政和六年置,以待馆阁之资深者,仍多由直龙图阁迁焉。
直龙图阁,祥符九年,以冯元为太子中允、直龙图阁,直阁之名始此。凡馆阁之久次者,必选直龙图阁,皆为擢待制之基也。中兴后,凡直阁为庶官任藩阃、监司者贴职,各随高下而等差之。
直天章阁至直显文阁,并同。
直秘阁,国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皆寓崇文院。太宗端拱元年,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择三馆真本书籍万馀卷及内出古画、墨迹藏其中,以右司谏直史馆宋泌为直秘阁。直馆、直院则谓之馆职,以他官兼者谓之贴职。元丰以前,凡状元、制科一任还,即试诗赋各一而入,否则用大臣荐而试,谓之入馆。官制行,废崇文院为秘书监,建秘阁于中,自监少至正字列为职事官。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皆不试而除,盖特以为恩数而已。故事,外官除馆职如秘阁校理、直秘阁者,必先移书在省执事,叙同僚之好,乃即馆设盛会宴之。自崇宁以来,外官除馆职既多,此礼寖废。
秘书省、监、少监、丞各一人,监掌古今经籍图
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之事,少监为之贰,而丞参领之。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历;秘书郎二人,掌集贤院、史馆、昭文馆、秘阁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各分其类;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掌校雠典籍,判正讹谬,各以其职隶于长贰。惟日历非编修官不预。岁于仲夏曝书,则给酒食费,尚书、学士、侍郎、待制、两省谏官、御史并赴。遇庚伏,则前期遣中使谕旨,听以早归。大典礼,则长贰预集议。所以待遇儒臣,非他司比。宴设锡予,率循故事。宋初,置三馆长庆门北,谓之西馆。太平兴国初,于升龙门东北,刱立三馆书院。三年,赐名崇文院,迁西馆书贮焉。东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四部,为史馆书库。大中祥符八年,刱外院于右掖门外。天禧初,令以三馆为额,置检讨、校勘等员。检讨以京朝官充,校勘自京朝、幕职至选人皆得备选。以内侍二人为勾当官,通掌三馆图籍事,孔目官、表奏官、掌舍各一人。又有监书库内侍一人。兼监秘阁图籍孔目官一人。
秘阁,系端拱二年就崇文院中堂建阁,以三馆书籍真本并内出古画墨迹等藏之。淳化元年,诏次三馆置直阁、以朝官充。校理,以京朝官充。以诸司三品、两省五品以上官一人判阁事。直阁、校理通掌阁事,掌缮写秘阁所藏。供御人、装裁匠十二人。元丰五年,职事官贴职悉罢,以崇文院为秘书省官属,始立为定员,分案四,置吏八。
〈注〉崇文院,太平兴国三年置。端拱元年,建秘阁于院中。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皆沿唐制立名,但有书库寓于崇文院庑下。三馆、秘阁、崇文院各置贴职官。又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校勘,通谓之馆阁。初,英宗谓辅臣曰:馆阁所以育隽材,比选数人出使,无可者,岂乏材耶。欧阳修曰:今取材路狭,馆阁止用选人编校书籍,故进用稍迟。上曰:卿等各举数人,虽亲戚世家勿避。于是宰相琦、公亮,参知政事修、概各荐五人,未及试,神宗登极,先召十人试以诗赋,而开封府界提点陈汝义别以奏封称旨预试。于是御史吴申言:试馆职者请策以经史及世务,毋用辞赋。遂诏:自今试馆职专用策论。熙宁二年,置崇文校书,始除河南府永安主簿邢恕。乃诏自今应选举可用人并除校书,候二年取旨除馆职官。五年,以隶秘书省。
元祐初,复置直集贤院、校理。自校理而上,职有六等,内外官并许带,恩数仍旧。又立试中人馆职法,选人除正字,京官除校书郎。
〈注〉校书郎供职二年,除集贤校理。秘书郎、著作佐郎比集贤校理。著作郎比集贤院、直秘阁。丞及三年除秘阁校理。
三年二月,诏御试唱名日,秘书丞至正字升殿侍立。九月,复试贤良于阁下。五年,置集贤院学士并校对黄本书籍官员。
〈注〉绍圣初,罢校对,以编修日历选本省,易集贤院学士为殿修撰,直院为直秘阁,集贤校理为秘书校理。
十二月,诏礼部,本省长贰定校雠之课,月终具奏。
〈注〉入伏午时减半,过渡伏依旧,从苏轼之请。
又罢本省官任满除馆职法。元符二年,诏职事官罢带馆职,悉复元丰官制崇宁五年,诏馆阁并除进士出身人。政和五年四月,诏秘书省殿以右文为名,改集贤殿修撰为右文殿修撰。是月,驾诣景灵宫朝献,还幸秘书省。诏曰:廷见多士,历览藏书之府,祖宗遗文在焉,屋室浅狭,甚非称太平右文之盛,宜重行修展。八月,诏秘书省移于新左藏库,以其地为堂。七年,诏类集所访遗书,名曰《秘书总目》。宣和二年,立定秘书省员额:监、少监、丞并依元丰旧制,著作郎以四员为额,校书郎二员,正字四员。渡江后,制作未遑。至绍兴元年,始诏置秘书省,权以秘监或少监一员,丞、著作郎佐各一员,校书、正字各二员为额。续又参酌旧制,校书郎、正字召试学士院而后命之。自是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四库书略备。即秘书省复建史馆,以修《神宗》、《哲宗实录》,选本省官兼检讨、校勘,以侍从官充修撰。五年,效唐人十八学士之制,监、少、丞外,置著作郎佐、秘书郎各二人,校书郎、正字通十二人。又移史馆于省之侧,别为一所,以增重其事。九年,诏著作局惟修日历,遇修国史则开国史院,遇修实录则开实录院,以正名实。十三年,诏复每岁曝书会。是冬,新省成,少监游操援政和故事,乞置提举官,遂以授礼部侍郎秦熹,令掌求遗书,仍铸印以赐。置编定书籍官二人,以校书郎、正字充。孝宗即位,诏馆职储养人才,不可定员。乾道九年,正字止六员;淳熙二年,监、少并置,皆前所未有。除少监、丞外,以七员为额,寻复诏不立额。绍熙二年,馆职阙人,上令召试二员,谨加审择,取学问议论平正之人。自是,监、少、丞外,多止除二员,是时,陈傅良上言:请以右文、秘阁修撰并旧馆阁校勘三等为史官。自校勘供职,稍迁秘阁修撰,又迁右文。在院三五年,如有劳绩,就迁次对,庶几有专官之效,无冷局之嫌。时论韪之,然不果行。中兴分案四:曰经籍,曰祝版,曰知杂,曰太史。吏额:都、副孔目官二人,四库书直官各二人,表奏官、书库官各一人,守当官二人,正名楷书五人,守阙一人,正贴司及守阙各六人,监门官一人以武臣充,专知官一人。
日历所,隶秘书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之。以宰执时政记、左右史起居注所书会集修撰为一代之典。旧于门下省置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元丰元年诏:宣徽院等供报修注事,自今更不供起居院,直供编修院日历所。四年十一月,废编修院归史馆。官制行,属秘书省国史案。六年,诏秘书省长、贰毋得预著作修纂日历事,进书即系衔,以防漏泄,如旧编修院法焉。八年,诏吏部郎中曾肇、礼部郎中林希兼著作。职事官兼职自此始。元祐五年,移国史案置局,专掌国史、实录,编修日历,以国史院为名,隶门下省,更不隶秘书省。绍圣二年,诏日历还隶秘书省。宣和二年,诏罢在京修书诸局,惟秘书省日历所系元丰国史案,除著作郎官专管修纂日历之事无定员外,其分案编修日历书库官吏,并依元丰法。绍兴元年,初修皇帝日历,诏以修日历所为名,本省长、贰通行修纂。三年,诏宰臣提举,侍从官修撰,十一月,诏以修国史日历所为名。四年,诏以史馆为名。十年,诏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佐修纂,旧史馆官罢归元官。寻复诏以国史日历所为名,续并修《神宗》、《哲宗宝训》。隆兴元年,诏编类圣政所并归日历所,依旧宰臣提领,仍令日历所吏充行遣。
会要所,以省官通任其事。绍兴九年,诏秘书省官雠校《国朝会要》,逐官添给茶汤钱。乾道四年,诏尚书右仆射陈俊卿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每遇提举官开院过局,就本省道山堂聚呈文字,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并令国史日历所官兼。五年,令本省再加删定,以续修《国朝会要》为名。九年,秘书少监陈骙言:编类建炎以后会要成书,以《中兴会要》为名。并从之。其后接续修纂,并隶秘书省。
国史实录院、提举国史、监修国史、提举实录
院、修国史同修国史、史馆修撰、同修撰、实录
院修撰、同修撰、直史馆、编修官、检讨官、校勘、
检阅、校正、编校官,初,绍兴三年,诏置国史院,重修《神宗》、《哲宗实录》,以从官充修撰,续以左仆射吕颐浩提举国史,右仆射朱胜非监修国史。四年,置直史馆及检讨、校勘各一员。五年,置修撰官二员,校勘官无定员。是时,国史、实录皆寓史馆,未有置此废彼之分。九年,修《徽宗实录》,诏以实录院为名,仍以宰臣提举,以从官充修撰、同修撰,馀官充检讨,无定员。明年,以未修正史,诏罢史馆官吏并归实录院。二十八年,实录书成,诏修《三朝正史》,复置国史院,以宰臣监修,侍从官兼同修,馀官充编修。明年,诏国史院以宰臣提举置修国史、同修国史共二员。编修官二员,又置都大提举诸司官、承受官、诸司官各一员。以内侍省官充。隆兴元年,以编类圣政所并归国史院,命起居郎胡铨同修国史。二年,参政钱端礼权监修国史;乾道元年,参政虞允文权提举国史:皆前所未有。二年,诏置实录院,修《钦宗实录》,其修撰、检讨官以史院官兼领。四年,实录告成,诏修《钦宗正史》。以右仆射蒋芾提举《四朝国史》,诏增置编修官二员,续又增置三员。淳熙三年,特命李焘以秘书监权同修国史、权实录院同修撰。四年,罢实录院,专置史院。十五年,《四朝国史》成书,诏罢史院,复开实录院修《高宗实录》。庆元元年,开实录院修纂《孝宗实录》。六年,诏实录院同修撰以四员、检讨官以六员为额。嘉泰元年,开实录院修纂《光宗实录》。二年,复开国史院,自是国史与实录院并置矣。实录院吏兼行国史院事,点检文字一人,书库官八人,楷书四人。按《礼志》:翰林学士入院日赐设,惟学士、中书舍人赴坐。又资政、侍读、侍讲、龙图阁学士、直学士兼秘书监并赴上。秘阁及两省五品以上任三馆学士、判官、修撰者,皆赐设焉。
太祖开宝四年,命翰林试南汉官。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四年夏六月丁丑,命翰林试南汉官,取书判稍优者,授令、录、簿、尉。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春二月丙辰,以三馆新修书院为崇文院。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淳化三年春三月戊午,以高丽宾贡进士四十人并为秘书省秘书郎。秋八月戊辰,以秘阁成,赐近臣宴。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真宗咸平二年,幸崇文院。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二年秋七月甲辰,幸崇文院,赐秘书监以下器币。
景德四年,幸崇文院。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四年秋八月壬寅,幸崇文院观书,赐修书官器币。
乾兴元年,仁宗御崇政殿西阁讲筵。
按《宋史·仁宗本纪》:乾兴元年二月,即皇帝位。冬十一月辛巳,初御崇政殿西阁讲筵,命侍讲孙奭、冯元讲《论语》。
仁宗庆历四年春三月己卯,出御书治道三十五事赐讲读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八年夏六月乙未,诏馆阁官须亲民一任,方许入省、府及转运、提点刑狱差遣。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至和二年春三月丁卯,诏修起居注立于讲读官之次。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嘉祐八年夏四月,英宗嗣皇帝位。冬十一月己巳,初御迩英阁,召侍臣讲读经史。
按《宋史·英宗本纪》云云。
英宗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皇帝位。冬十月己酉,初御迩英阁,召侍臣讲读经史。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神宗熙宁二年冬十一月壬午,御迩英阁听讲。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元丰元年春三月辛巳,御迩英阁,沈季长进讲《周礼》八法。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元丰四年秋七月己酉,诏曾巩充史馆修撰,专典史事。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按《曾巩传》:帝以《三朝》、《两朝国史》各自为书,将合而为一,加巩史馆修撰,专典之,不以大臣监总。
元丰五年秋七月丁未,垂拱殿宴修史官。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元丰六年夏四月壬申,御迩英阁,蔡卞请讲《周礼》。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元丰八年三月,哲宗即皇帝位。冬十二月壬戌,开经筵,讲《鲁论》,读《三朝宝训》。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哲宗元祐元年,以程颐为说书,苏轼为学士,诏举馆阁官。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春三月辛巳,以程颐为崇政殿说书。夏四月辛丑,诏执政大臣各举可充馆阁者三人。秋九月丁卯,试中书舍人苏轼为翰林学士、知制诰。
元祐四年夏五月癸酉,诏自今侍读以三人为额。冬十月癸丑,御迩英阁,讲官进讲《三朝宝训》。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祐五年夏四月癸丑,诏讲读官御经筵退,留二员奏对迩英阁。秋九月丁丑,诏复置集贤院学士。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绍圣元年五月,诏罢秘书省、修官制局。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徽宗崇宁三年春二月己酉,诏自今御后殿,许起居郎、舍人侍立。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五年夏四月癸亥,置宣和殿学士。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七年,秘书省置提举官一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玉海》:秘书省旧有提举官。政和七年五月辛卯,置一员以从臣充。
宣和二年九月,秘书新省成。十二月,诏王安中撰记。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宣和四年,幸秘书省,又诏录三馆书置秘阁。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四年春三月辛酉,幸秘书省,赐秘书少监翁彦深、王时雍、章服,馆职恩锡有差。夏四月丙午,诏置补完校正文籍局,录三馆书置宣和楼及太清楼、秘阁。
按《玉海》:宣和四年三月辛酉,幸秘书省,御右文殿观书及古器。
高宗绍兴三年秋八月乙巳,复置史馆修撰、直馆检讨官,命郎官兼领著作郎及佐郎。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五年冬十一月乙亥,徵和靖处士尹焞于涪州,命为崇政殿说书。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七年冬十月庚寅朔,诏仍旧开经筵。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九年,修《徽宗实录》,诏试校书、正字于学士院。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绍兴九年,修《徽宗实录》,即《史馆开实录》。院分案有四,又参酌旧制,校书正字,召试学士院而后命之。
绍兴十年春二月丁卯,罢史馆,以日历归秘书省,置监修国史官。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十四年,御书秘书右文殿牌,幸秘书省,复置提举官。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四年秋七月丙子,幸秘书省。按《礼志》:十四年秋七月,新建秘书省成,秘书少监游操等援宣和故事,请车驾临幸,诏从之。
按《玉海》:十四年五月,御书秘阁右文殿牌。七月十三日壬戌,诏复置提举官。丙子,幸省。
绍兴十六年秋七月壬辰,立秘书省献书赏格。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二十三年冬十一月乙丑,以经筵终帙,赐宰执、讲读等官宴于秘书省,为故事。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二十六年,以掌求遗书及编定书籍官,并归秘书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十四年,以礼部侍郎秦熹兼掌求遗书。十五年闰十一月,置编定书籍官。二十六年十月十四日壬午,并归省。绍兴二十七年,幸秘书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礼志》:二十七年,幸秘书省,至右文殿降辇,颁手诏曰:盖闻周建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汉选诸儒,定九流、《七略》之奏。文德之盛,后世推焉。仰惟祖宗建开册府,凡累朝名世之士,由是以兴,而一代致治之原,盖出于此。朕嘉兴学士大夫共宏斯道,乃一新史观,亲御榜题,肆从望幸之忱,以示右文之意。呜呼。士习为空言,而不为有用之学久矣。尔其勉修术业,益励猷为,一德一心,以共赴亨嘉之会,用丕承我祖宗之大训,顾不善欤。遂陈累朝御书、御制、晋唐书画、三代古器,次宣皇太子、宰臣以下观讫,退。遂赐宴于右文殿,酒五行,群臣再拜退。车驾还内,赐少监游操三品服、御书扇,馀官笔墨,馆阁官各转一官。
绍兴二十九年秋八月甲戌,并史馆归秘书省。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孝宗淳熙五年秋九月壬申,幸秘书省。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按《礼志》:淳熙五年秋九月十三日,孝宗幸秘书省,如绍兴十四年之仪,帝赋诗,群臣皆属和。
光宗绍熙五年七月,宁宗即皇帝位。八月癸巳,以朱熹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甲午,增置讲读官,以给事中黄裳、中书舍人陈傅良、彭龟年等为之。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宁宗嘉泰二年冬闰十二月丁未,诏讲官有当开释者,随事开陈。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七年闰八月,理宗即皇帝位。冬十二月癸丑,开经筵,诏辅臣观讲。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理宗绍定六年秋九月辛酉,经筵官请以御制敬天、法祖、事亲、齐家四十八条及缉熙殿榜、《殿记》宣付史馆。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嘉熙元年春二月癸卯,诏以朱熹《通鉴纲目》进经筵。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景定五年十月,度宗即皇帝位。十一月戊戌,诏儒臣日侍经筵,辅臣观讲。十二月甲辰,初开经筵,殿以熙明为名。
按《宋史·度宗本纪》云云。
度宗咸淳七年七月,瀛国公即位。九月甲午,初开经筵。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