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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七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录

 公辅部汇考一
  上古〈黄帝有熊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商〈帝汤一则 中宗一则 高宗一则〉
  周〈成王一则〉
  汉〈总一则 文帝一则 景帝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二则 献帝建安二则〉
  魏〈文帝黄初三则〉
  晋〈总一则 惠帝永康一则 永宁一则 元帝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官常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公辅部汇考一

上古

黄帝有熊氏得六相以辅政。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外纪》: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风后明乎。天道故为当时,太常察乎。地利故为禀者,奢龙辨乎。东方故为土师,祝融辨乎。南方故为司徒,大封辨乎。西方故为司马,后土辨乎。北方故为李。

陶唐氏

帝尧纳舜于百揆,舜复举八恺、八元以为帝相。
《书经·舜典》: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浚哲文明温恭,允塞,元德升闻,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
《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文公曰: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敱,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
〈注〉高阳帝颛顼之号八人,其苗裔即垂益禹皋陶之伦,庭坚即皋陶字恺和也。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
〈注〉高辛帝喾之号八人,亦其苗裔即稷契朱虎熊罴之伦元善也。

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
〈注〉后土地官,禹作司空,平水土即土地之官。契作司徒,五教在宽,故知契在八元之中。〈疏〉《正义》《舜典》云: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此云举八元,使布五教。以此故知契在八元中也。《尚书》禹作司空,此云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此知禹在八恺中也。但不知八恺之中,何者是禹。八元之中,何者是契耳。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嚚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蒐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嚚,傲很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禦魑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
〈注〉大功: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有虞氏

舜命禹宅百揆。
《书经·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汝往哉。
〈蔡传〉奋起熙广载事,亮明惠顺畴类也。一说亮相也。舜言有能奋起事功,以广帝尧之事者,使居百揆之位,以明亮庶事,而顺成庶类也。佥,众也,四岳,所领四方诸侯之在朝者也。禹,姒姓,崇伯鲧之子也。平水土者,司空之职,时是懋勉也。指百揆之事以勉之也。盖四岳及诸侯,言伯禹见作司空,可宅百揆。帝然其举,而咨禹,使仍作司空,而兼行百揆之
事。录其旧绩,而勉其新功也。以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后世以他官平章事知政事,亦此类也。
商汤以伊尹为上相,仲虺为左相。
《书经·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孔传〉阿倚衡平。〈疏〉《正义》曰:古人所读,阿倚同音,故阿亦倚也。称上谓之衡,故衡为平也。

按咸有一德。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
〈疏〉伊尹,汤之上相,位为三公,必封为国君,又受邑于畿内,告老致政事于君,欲归私邑以自安。将离王朝,故陈戒以德也。

《说命》: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乃曰: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一夫不获,则曰时予之辜,佑我烈祖,格于皇天,尔尚明保予,罔俾阿衡,专美有商。
〈孔传〉保衡,伊尹也。〈疏〉言先世所取安以平也。阿衡,保衡,非常人之官名,盖当时特以此名号伊尹也。

《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汤归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诰。
〈孔传〉仲虺为汤左相,奚仲之后。

《诗经·商颂》:允也天子,降于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
〈朱注〉降言天赐之也,卿士则伊尹也,阿衡,伊尹官号也。

《左传》: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
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注〉仲虺,奚仲之后。

《晋书·职官志》: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之。
中宗太戊以伊陟为相。
《书序》: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孔传〉伊陟,伊尹子。太戊,沃丁弟之子。祥,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罚,巫咸臣名。〈疏〉伊陟不先告太戊,而告巫咸者,君奭云,在太戊时则有若巫咸乂,王家则咸是贤臣,能治王事,大臣见怪而惧,先共议论,而后以告君。
高宗武丁立傅说为相。
《书经·说命》:王庸作书以诰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德弗类,兹故弗言,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说筑傅岩之野,惟肖,爰立作相,王置诸左右。

成王作周官,始立三公,三孤之职。
《书经·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
〈孔传〉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于德义者,此惟三公之任,佐王论道,以经纬国事,和理阴阳,言有德乃堪之。

官不必备,惟其人。
〈孔传〉三公之官,不必备员,惟其人有德乃处之。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
〈孔传〉此三官名曰三孤。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特置此三者。

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孔传〉副贰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辅我一人之治。

汉承秦制,设丞相或相国,佐天子理万机。后改大司徒,设太尉掌武事。后改大司马大将军,军国大事,皆预之。而御史大夫、副丞相,后更名大司空。太师、太傅、太保,仍古不常置。
《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承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
〈注〉按应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荀悦曰:秦本次国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无三公官。

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有长史,秩千石。
〈注〉按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司马,主武也,诸武官亦以为号。师古曰:冠者加于其上,共为一官也。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
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
〈注〉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云。臣瓒曰:《茂陵书》: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服虔曰:直指指事而行无阿私也。师古曰:衣以绣者,尊宠之也。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后省,八年复置。后省,哀帝元寿二年复置。位在三公上。
太师、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太师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
文帝三年冬十二月,太尉颍阴侯灌婴为丞相。罢太尉官,属丞相。
《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景帝七年春二月,罢太尉官。
《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后汉

后汉设太傅、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皆称公,论国之大事时置时省。
《后汉书·百官志》:太傅,上公一人。
〈注〉《大载记》曰:傅,傅之德义也。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贾生曰:天子不喻于先圣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诗书无宗,学业不法,此太师之责也。古者,齐太公职之。天子不惠于庶民,不礼于大臣,不中于折狱,无经于百官,不哀于丧,不敬于祭,不戒于齐,不信于事,此太傅之责也。古者,周公职之。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叙,音声不中,进退升降不以礼,俯仰周旋无节,此太保之责也。古者,燕召公职之。天子燕业,反其学左右之习,诡其师,答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辞,言语之道,简闻少诵,不博不习,此少师之责也。天子居处出入不以礼,衣服冠带不以制,御器列侧不以度,采服从好不以章,忿悦不以义,与夺不以节,此少傅之责也。天子居处燕私,安而易,乐而耽,饮食不时,醉饱不节,寝起早晏无常,玩好器弄无制,此少保之责也。此古天子自辅弼之礼也,自为天子而贤智维之。故能虑无失计,举无过事,终身得中。

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注〉胡广注曰:犹古冢宰总己之义也。案灵帝之初,以陈蕃为太傅。蕃诛,以胡广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长安,又自尊为太师,位在太傅上。应劭《汉官仪》曰:太师,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见,,授诏太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灵寿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阙。又汉官云: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太傅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长史,与汉异。

太尉公一人。
〈注〉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前书曰秦官。郑元《注月令》亦曰:秦官,《尚书·中候》云:舜为太尉束晰,据非秦官,以此追难元焉。臣昭曰:纬候众书宗贵神诡,出没隐显,动挟诞怪,该覈阴阳,徼迎起伏。或有先徵,时能后验。故守寄构思,杂称晓辅,通儒达好,时略文滞,公输益州,具于张衡之诘,无口汉辅。炳乎尹敏之讽,图谶纷伪,其俗多矣。太尉官实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赋,政将是据,后位以书,前非唐官之实号乎。太尉所职,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称太尉,乃中候之妄,盖非官之为谬。康成渊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礼,而忘舜位,岂其实哉。此是不发讥于中候,而正之于月令也。广微之诮,未探硕意。《说苑》曰:当尧之时,舜为司徒。《新论》曰: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尚书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总领百事。说者以百揆。尧初别置,于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
〈注〉《汉官仪》曰: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

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注〉蔡质《汉仪》曰:府开阙,王莽初起大司马,后篡盗神器,故遂贬去其阙。《汉官仪》曰:张衡云:明帝以司马、司空府,欲复更太尉府。时公赵憙也。西曹掾安众郑均,素好名节,以为朝廷新造北宫,整饬官寺,
旱魃为虐,民不堪命。曾无殷汤六事,周宣云汉之辞。今府本馆陶公主第舍,员职既少,自足相容。憙表陈之,即听,许其冬临辟雍,历二府,见皆壮丽,而太尉府独卑陋。显宗东顾叹息曰:椎牛纵酒,勿令乞儿为宰。时憙子世为侍中,骖乘归,具白之。憙以为恨,频谴责均。均自劾去,道发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开阳城门内与此不同。臣昭案刘虞为大司马,而与太尉并置焉。

长史一人千石。
〈注〉卢植《礼注》曰:如周小宰。

本注曰:署诸曹事。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馀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
〈注〉《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

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閤主簿录省众事。
〈注〉应劭《汉官仪》曰: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十。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覈,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又旧河堤谒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迁超御史中丞,刺史,或为小郡监察。黎阳谒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兵骑千人复除,甚重,谒者任轻,多放情态。顺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迁超牧守焉。《汉官目录》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百石,自中兴以后,注不说石数。御属主为公御。
〈注〉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御属如录事也。

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表章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馀令史,各典曹文书。
〈注〉应劭《汉官仪》有官骑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
〈注〉孔安国曰:主徒众教以礼义。

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
〈注〉《汉官仪》曰: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御枚大较,皆取无名势。其中或有爱憎微裁黜陟之暗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践周召之列,当轴处中,忘謇谔之节,惮首尾之讥,悬囊捉撮,无能清澄,其与申屠须责邓通,王嘉封还诏书邈矣乎。《周礼》有外朝于宝。注曰礼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殿天子,与丞相决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注〉《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读敕毕,遣敕曰:诏书殿下,禁吏无苛暴。丞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挠夺民时。今日公卿以下,务饬俭,恪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谕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诏书,无饰厨养,至今未变。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
亭漏败墙垣陀坏不治,无办护者,不胜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十年更名相国。案献帝初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丞相府门无阑,不设铃,不警鼓。言其深大阔远,无节限也。

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三十一人。
〈注〉汉官目录三十人

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注〉《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
〈注〉马融曰:掌营城郭司空土以居民。

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
〈注〉《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山陵崩陀,川谷不通,五谷不植,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民怨其上,则责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职,忧其分,举其辨,明其得,此之谓三公之事。

世祖即位,为大司空。
〈注〉应劭《汉官仪》曰: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注〉《汉旧仪》曰: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宄,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臣昭案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虑免,不得补。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

属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二十九人。
〈注〉《汉官目录》云:二十四人。

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
〈注〉蔡质《汉仪》曰: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

初,武帝以卫青数征伐有功,以为大将军,欲尊宠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以为卿号,故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其后霍光、王凤等皆然。成帝绥和元年,赐大司马印绶,罢将军官。世祖中兴,吴汉以大将军为大司马,景丹为骠骑大将军,位在公下,及前、后、左、右杂号将军众多,皆主征伐,事讫皆罢。
〈注〉《魏略》曰:曹公置都护军中尉,置护军将军,亦皆比二千石,旋军并,止罢。

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以为骠骑将军;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后罢。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马防行车骑将军征之,还后罢。和帝即位,以舅窦宪为车骑将军,征匈奴,位在公下;还复有功,迁大将军,位在公上;复征西羌,还免官,罢。安帝即位,西羌寇乱,复以舅邓骘为车骑将军征之,还迁大将军,位如宪,数年复罢。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将军,常在京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大将军,如三公焉。
〈注〉《梁冀别传》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礼仪大将军,朝到端门,若龙门谒者,将引增掾属舍人,令史官骑鼓吹各十人。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
〈注〉《东观书》曰: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

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
〈注〉《东观书》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

掾属二十九人。
〈注〉案本传:东平王作骠骑,掾史四十人。

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官骑三十人,及鼓吹。
〈注〉应劭《汉官仪》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员,舍人十人。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候。
世祖建武十一年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
《后汉书·光武本纪》云云。
〈注〉汉官仪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仍旧。今省。

建武二十七年,诏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改大司马为太尉。
《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司徒王况薨。五月丁丑,诏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又改大司马为太尉。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以太仆赵憙为太尉,大司农冯勤为司徒。
献帝建安八年冬十月,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
《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注〉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

建安十三年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曹操自为丞相。
《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三国志·魏武帝本纪》:建安十三年,汉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为丞相。
〈注〉《献帝起居注》曰:使太常徐璆即授印绶。御史大夫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先贤行状》曰:璆字孟平,广陵人。少履清爽,立朝正色。历任城、汝南、东海三郡,所在化行。被徵当还,为袁术所劫。术僭号,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终不为屈。术死后,璆得术玺,致之汉朝,拜卫尉、太常;公为丞相,以位让璆焉。

文帝黄初元年冬十一月癸酉,改相国为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
《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黄初二年,分三公户邑,封其子弟,诏天地之,勿劾三公。
《三国志·魏文帝本纪》:黄初二年春正月辛巳,分三公户邑,封子弟各一人为列侯。夏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大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
黄初三年,诏太后、后族不得当辅政之任。
《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三年秋九月甲午,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

晋丞相、相国不常置。以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太尉,皆为公议国家大政,而开府仪同特进,左右光禄大夫参预之。设尚书令,左右仆射,统列曹尚书丞,侍郎,以掌选署及文书。而以上公重臣录尚书事,或称都督中外以统之。又置中书监令及侍郎,典中书及诰命。
《晋书·职官志》:丞相、相国,并秦官也。晋受魏禅,并不置,自惠帝之后,省置无恒。为之者,赵王伦、梁王彤、成都王颖、南阳王保、王敦、王导之徒,皆非复寻常人臣之职。
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也。魏初唯置太傅,以钟繇为之,末年又置太保,以郑冲为之。晋初以景帝讳故,又采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师之任,秩增三司,与太傅太保皆为上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以安平献王孚居之。自渡江以后,其名不替,而居之者甚寡。
太尉、司徒、司空,并古官也。自汉历魏,置以为三公。及晋受命,迄江左,其官相承不替。
大司马,古官也。汉制以冠大将军、骠骑、车骑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晋受魏禅,因其制,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自义阳王望为大司马之后,定令如旧,在三司上。
大将军,古官也。汉武帝置,冠以大司马名,为崇重之职。及汉东京,大将军不常置,为之者皆擅朝权。至景帝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后以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及晋受命,犹依其制,位次三司下,后复旧,在三司上。太康元年,琅邪王胄迁大将军,复制在三司下,胄薨后如旧。开府仪同三司,汉官也。殇帝延平元年,邓骘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仪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起于此也。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开府位从公者为文官公,冠进贤三梁,黑介帻。大司马、大将军、太尉、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开府位从公者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帻。
文武官公,皆假金章紫绶,著五时服。其相国、丞相,皆衮冕,绿盭绶,所以殊于常公也。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二年,又给春,绢百匹,秋绢二百匹,绵二百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十顷,驺十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长史一人,秩一千石;西东閤祭酒、西东曹掾、户仓贼曹令史属各一人;御属閤下令史、西东曹仓户贼曹令史、门令史、记室省事令史、閤下记室书令史、西东曹学事各一人。给武贲二十人,持班剑。给朝车驾驷、安车黑耳驾三各一乘,祭酒掾属白盖小车七乘,轺车施耳后户、皂轮犊车各一乘。自祭酒已下,令史已上,皆皂零辟朝服。太尉虽不加兵者,吏属皆降服。司徒加置左右长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属各一人,西曹称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数如旧令。司空加置导桥掾一人。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增置司马一人,秩千石;从事中郎二人,秩比千石;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顗、士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已下,令史已上,皆绛服。司马给吏卒如长史,从事中郎给侍二人,主簿、记室督各给侍一人。其馀临时增崇者,则褒加各因其时为节文,不为定制。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增参军为六人,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祭酒、掾属、舍人如常加兵公制。
特进,汉官也。二汉及魏晋以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太仆羊琇逊位,拜特进,加散骑常侍,无馀官,故给吏卒车服。其馀加特进者,唯食其禄赐,位其班位而已,不别给特进吏卒车服,后定令。特进品秩第二,位次诸公,在开府骠骑上,冠进贤两梁,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无章绶,食奉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赐春服绢五十匹,秋绢百五十匹,绵一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八顷,田驺八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给安车黑耳驾御一人,轺车施耳后户一乘。
左右光禄大夫,假金章紫绶。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者,品秩第二,禄赐、班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羽林及卒,诸所赐给皆与特进同。其以为加官者,唯假章绶、禄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也。又卒赠此位,本已有卿官者,不复重给吏卒,其馀皆给。
录尚书,案汉武时,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知枢要者始领尚书事。张安世以车骑将军,霍光以大将军,王凤以大司马,师丹以左将军并领尚书事。后汉章帝以太傅赵憙、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亦西京领尚书之任,犹虞唐大麓之职也。和帝时,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在三公上,汉制遂以为常,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事,犹古冢宰总己之义,薨辄罢之。自魏晋以后,亦公卿权重者为之。
尚书令,秩千石,假铜印黑绶,冠进贤两梁冠,纳言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食奉月五十斛。受拜则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给赐绢,春三十匹,秋七十匹,绵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
仆射,服秩印绶与今同。案汉本置一人,至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邰为尚书左仆射,仆射分置左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恒,置二,则为左右仆射,或不两置,但曰尚书仆射。令阙,则左为省主;若左右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主左事。
中书监及令,案汉武帝游晏后庭,始使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官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置监、令,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盖自此始也。及晋因之,并置一人。
中书侍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中书侍郎盖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中书舍人,案晋初初置舍人、通事各十人,江左令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后省,而以中书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惠帝永康元年秋九月,改司徒为丞相,以梁王彤为之。
《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永宁元年夏六月甲戌,罢丞相,复置司徒官。己卯,以梁王彤为太宰,领司徒。
《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元帝永昌元年冬十一月己酉,罢司徒,并丞相。
《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明帝太宁三年,诏令太宰司徒以下诣都,坐参议政道。
《晋书·明帝本纪》:太宁三年夏四月,诏曰:大事初定,其命惟新。其令太宰司徒已下,诣都坐参议政道,诸所因革,务尽事中。又诏曰:餐直言,引亮正,想群贤达吾此怀矣。予违汝弼,尧舜之相君臣也。吾虽虚闇,庶不距逆耳之谈。稷契之任,君居之矣。望共勖之。
成帝咸康四年,改司徒为丞相,拜三公,始用乐。
《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四年夏六月,改司徒为丞相,以太傅王导为之。按《礼志》:四年,成帝临轩,遣使拜太傅、太尉、司空。仪注,太乐宿悬于殿庭。门下奏,非祭祀宴飨,则无设乐之制。太常蔡谟议曰:凡敬其事则备其礼,礼备则制有乐。乐者,所以敬事而明义,为耳目之娱,故冠亦用之,不惟宴飨。宴飨之有乐,亦所以敬宾也。故郤至使楚,楚子飨之,郤至辞曰:不忘先君之好,贶之以大礼,重之以备乐。寻斯辞也,则宴乐之意可知矣。公侯大臣,人君所重,故御坐为起,在舆为下,言称伯舅。传曰国卿,君之贰也,是以命使之日,御亲临轩,百僚陪列,此即敬事之意也。古者,天王飨下国之使,及命将帅,遣使臣,皆有乐。故诗序曰: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也。又曰:采薇以遣使,出车以劳还,杕杜以勤归。皆作乐而歌之。今命大使,拜辅相,比于下国之臣,轻重殊矣。轻诚有之,重亦宜然。故谓临轩遣使,宜有金石之乐。议奏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