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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二
周〈總一則 武王二則 穆王二則 孝王一則 平王一則 惠王二則 威烈王一則 安王一則〉
秦〈總一則 始皇帝一則〉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卷
勳爵部彙考二
周
周制,列爵惟五,分土惟三,而命賞禮儀,各有差等。按《書經·武成篇》: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注〉列諸侯之爵,為公侯伯子男之五等,分諸侯之土為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按《禮記·曲禮》:五官之長曰伯。
〈注〉謂為三公,《周禮》九命作伯。
是職方。
〈注〉職主也,是伯分主東西者,是或為氏。
其擯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注〉擯者,辭也。《春秋傳》曰:王命委之三吏,謂三公也。
公元561年
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自稱於諸侯,曰天子之老。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九州之長,入天子之國,曰牧;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於外,曰侯;於其國,曰君;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於內,自稱曰不穀;於外,自稱曰王老;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稱曰孤。諸侯見天子,曰臣某侯某,其與民言,自稱曰寡人。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國以為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天子之縣內諸侯,祿也。外諸侯,嗣也。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卷音袞〉
〈注〉制者,言三公命服之制也。命數止於九,天子之三公,八命,著鷩冕,若加一命,則為上公,與王者之後同,而著袞冕。故云一命袞。若為三公而有加袞者,是出於特恩之賜,非例當然。故云若有加,則賜也。人臣無過九命者。大宗伯再命受服,與此不同。馬氏曰:三公袞服,有降龍,無升龍。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注〉方氏曰: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則知次國之卿。再命,一命也。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則知三等之國,其大夫皆一命而已。大國對下卿言,卿指上中,可知小國特言卿,則兼三等之卿。可知言下大夫而不及上中者,蓋諸侯無中大夫。而卿即上大夫故也。前言上中下之所當與此不同者,位雖視其命,不能無詳略之異也。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之。
〈注〉將之謂使者,執此以將命也。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為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之大夫為三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其爵視次國之君,其祿取之於方伯之地。諸侯世子世國,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
〈注〉世子,世國,畿外之制也。天子大夫不世爵而世祿,先王使人爵人,必取其有德有功者,列國之君薨,其子未得賜爵,則其衣服禮數,視天子之元士賜爵,而後得如先君之舊也。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而有大功德者,亦世之。《左傳》言官有世功,則有官族。
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於南郊,還反,行賞,封諸侯,慶賜遂行,無不欣說。禮器禮有以高為貴者,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諸侯臺門,此以高為貴也。有以文為貴者,天子龍袞,諸侯黼,大夫黻,士元衣纁裳,天子之冕,朱綠藻,十有二旒,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此以文為貴也。玉藻凡自稱,伯曰天子之力臣,諸侯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邊邑,曰某屏之臣某,其於敵以下,曰寡人,小國之君曰孤,擯者亦曰孤。
雜記贊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
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注〉贊大行者,書說大行人之禮者,名也。藻薦玉者也。三采六等,以朱白蒼畫之,再行也。子男執璧,作此贊者,失之矣。
按《周禮·天官》:太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
〈注〉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繫,猶綴也。牧,州長也。九州各有封域,以居民也。長,諸侯也。一邦之貴民所仰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注〉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屬天子參之一者,亦然。故《魯頌》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奄有龜蒙,遂荒大東,至于海邦。《論語》曰:季氏將伐顓臾。孔子曰: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則方五百里,四百里。合於《魯頌》《論語》之言,諸男食者,四之一,適方五十里,獨此與今五經家說合耳。鄭元謂其食者半,參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國地,貢輕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國禮俗喪紀祭祀之用。乃貢其餘,若今度支經用,餘為司農穀矣。大國貢重正之也,小國貢輕字之也。凡諸侯為牧正帥長,及有德者,乃有附庸。為其有祿者,當取焉。公無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進則取焉,退則歸焉。魯於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錫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注〉異姓王婚姻甥舅
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
〈注〉每命異儀,貴賤之位乃正。
壹命受職。
〈注〉始見命為正吏,謂列國之士於子男,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鄭司農云:受職治職事。
再命受服。
〈注〉鄭司農云:受服,受祭衣服,為上士。鄭元謂此受元冕之服,列國之大夫再命於子男為卿,卿大夫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則爵弁服。
三命受位。
〈注〉鄭司農云:受下大夫之位。鄭元謂:此列國之卿,始有列位於王,為王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
四命受器。
〈注〉鄭司農云:受祭器為上大夫。鄭元謂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五命賜則。
〈注〉鄭司農云:則者,法也。出為子男。鄭元謂:則地未成國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賜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為成國王莽時,以二十五成為則,方五十里,合今俗說子男之地,獨劉子駿等識古有此制焉。
六命賜官。
〈注〉鄭司農云:子男入為卿,治一官也。鄭元謂此王六命之卿。賜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諸侯。
七命賜國。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鄭司農云:出就侯伯之國。
八命作牧。
〈注〉謂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專征伐於諸侯。鄭司農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
九命作伯。
〈注〉上公有功德者,加命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鄭司農云:長諸侯為方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注〉等,猶齊等也。鎮,安也。所以安四方鎮。圭者,蓋以四鎮之山為瑑飾,圭長尺有二寸。公二王之後,及王之上公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上也。桓圭,蓋亦以桓為瑑飾,圭長九寸,信當為身聲之誤也。身圭躬圭,蓋皆象以人形,為瑑飾文,有麤縟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長七寸,穀所以養人,蒲
為席,所以安人。二玉蓋或以穀為飾,或以蒲為瑑飾,璧皆徑五寸。不執圭者,未成國也。
王命諸侯,則儐。
〈注〉儐,進之也。王將出命,假祖廟,立依前,南鄉,儐者進,當命者延之命,使登,內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此其略也。諸侯爵祿其臣,則於祭焉。
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與其位。凡封國命諸侯,王位設黼依,依前南鄉,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几。
〈注〉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以絳帛為質,依其制如屏風。然於依前為王設席左右,有几優,至尊也。鄭司農云:紛讀為豳,又讀為和粉之粉,謂白繡也。純讀為均服之均,純緣也。繅讀為藻率之藻,次席虎皮為席。鄭元謂紛如綬有文,而狹者繅席,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畫謂雲氣也,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與其用事,設其服飾。
〈注〉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瑞符信也。服飾服玉之飾謂繅藉。
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繅皆三采三就,子執穀璧,男執蒲璧。繅皆二采再就,以朝覲宗遇會同于王,諸侯相見,亦如之。
〈注〉繅所以薦玉木為中榦,用韋衣而畫之,就成也。三采朱白蒼,二采朱綠也。鄭司農云:以圭璧見於王,覲禮曰侯氏入門,右坐,奠圭,再拜稽首。侯氏見於天子,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覲,冬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諸侯亦執圭璧以相見,故邾隱公朝於魯,《春秋傳》曰:邾子執玉,高其容仰。
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封國則以土地。
〈注〉以致四時日月者,度其景至不至,以知其行得失也。冬夏以致日,春秋以致月,土地猶度地也。封諸侯以土圭度日景,觀分寸長短,以制其域所封也。
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命,
〈注〉五儀,公侯伯子男之儀。五等,謂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或言儀,或言命,互文也。
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為節,侯伯七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七為節,子男五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五為節,
〈注〉上公,謂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為二伯,二王之後,亦為上公。國家,國之所居,謂城方也。公之城,蓋方九里,宮方九百步。侯伯之城,蓋方七里,宮方七百步。子男之城,蓋方五里,宮方五百步。大行人職,則有諸侯,圭藉冕服,建常樊纓貳車,介牢禮,朝位之數焉。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亦如之。
〈注〉四命,中下大夫也。出封,出畿內,封於八州之中,加一等,褒有德也。大夫為子男卿,為侯伯,其在朝廷,則亦如命數耳。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
〈注〉誓,猶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為之嗣,樹子不易也。公之子如侯伯,而執圭。侯伯之子如子男而執璧。子男之子與未誓者,皆次小國之君,執皮帛而朝會焉。其賓之,皆以上卿之禮焉。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數,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數,
〈注〉視小國之君者,列於卿大夫之位,而禮如子男也。鄭司農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春秋傳》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固周制也。鄭元謂王制曰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
〈注〉用事祭祀,視朝甸凶弔之事,衣服各有所用。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元冕。
〈注〉六服同冕者,首飾尊也。鄭司農曰:大裘,羔裘也。袞卷,龍衣也。鷩,裨衣也。毳,罽衣也。鄭元謂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希繡。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希讀為
絺,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畫以為繢。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希以為繡。則袞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畫以雉,謂華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畫虎蜼,謂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希刺粉米無畫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元者衣無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謂元焉。凡冕服,皆元衣纁裳。
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
〈注〉自公之袞冕,至卿大夫之元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諸侯非二王後,其餘皆元冕,而祭於己。
《夏官》:大司馬之職,建牧立監,以維邦國。
〈注〉牧,州牧也。監,監一國,謂君也。維猶連結也。
司勳掌六鄉賞地之灋,以等其功。
〈注〉賞地賞田也,在遠郊之內屬六鄉焉,等猶差也。以功大小為差
王功曰勳。
〈注〉輔成王業若周公。
國功曰功。
〈注〉保全國家若伊尹。
民功曰庸。
〈注〉法施於民若后稷。
事功曰勞。
〈注〉以勞定國若禹。
治功曰力。
〈注〉制法成治若咎繇。
戰功曰多。
〈注〉剋敵出奇若韓信陳平。
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勳詔之。
〈注〉銘之言名也,生則書於王旌,以識其人與功也。死則於烝先王祭之詔,謂告其神以辭也。
大功,司勳藏其貳。
〈注〉貳猶副也,功書藏於天府,又副於此者,以其主賞。
掌賞地之政令。
〈注〉政令謂役賦。
凡賞無常,輕重視功。
〈注〉無常者,功之大小,不可豫。
凡頒賞地,參之一食,
〈注〉鄭司農云:不以美田為采邑。鄭元謂:賞地之稅,參分計稅,王食其一也。二全入於臣。
惟加田無國正。
〈注〉加田既賞之,又加賜以田,所以厚恩也。鄭司農云:正謂稅也,祿田亦有給公家之賦貢。若今時侯國有司農少府錢穀矣。獨加賞之田,無征耳。
《秋官》:大行人,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之爵,以同邦國之禮,而待其賓客,上公之禮,執桓圭九寸,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纓九就,貳車九乘,介九人,禮九牢,其朝位賓主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擯者五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再祼而酢,饗禮九獻,食禮九舉,出入五積,三問三勞。諸侯之禮,執信圭七寸,繅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纓七就,貳車七乘,介七人,禮七牢,朝位賓主之間七十步,立當前疾,擯者四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而酢,饗禮七獻,食禮七舉,出入四積,再問再勞,諸伯執躬圭,其他皆如諸侯之禮。諸子執穀璧五寸,繅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五斿,樊纓五就,貳車五乘,介五人,禮五牢,朝位賓主之間五十步,立當車衡,擯者三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不酢,饗禮五獻,食禮五舉,出入三積,壹問壹勞,諸男執蒲璧,其他皆如諸子之禮。
〈注〉繅藉以五采韋衣,板若奠玉,則以藉之冕服,著冕所服之衣也。九章者,自山龍以下。七章者,自華蟲以下。五章者,自宗彝以下也。常旌斿也,斿其屬幓垂者也。樊纓馬飾也,以罽飾之,每一處五采,備為一就。就,成也,貳,副也。介輔己行禮者也。禮大禮饔餼也,三牲備為一牢朝位,謂大門外賓下車,及王車出迎所立處也。王始立大門內,交擯三辭,乃乘車而迎之。齊僕為之節,上公立當軹,侯伯立當疾,子男立當衡,王立當軫,與廟受命祖之廟也。饗設盛禮,以飲賓也。問,問不恙也。勞,謂苦倦之也。皆有禮以幣致之,故書祼作果。鄭司農云:車軹軹也,三享三獻也,祼讀為灌,再灌再飲公也。而酢報飲王也。舉,舉樂也。出入五積,謂饋之芻米也。前疾為駟馬車轅,前胡下垂拄地者。鄭元謂:三享皆束帛,加璧庭,實惟國所有。《朝士儀》曰:奉國地所出重物而獻之,明臣職也。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禮不嫌
有等也。王禮王以鬱鬯禮賓也。鬱人職曰: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禮者,使宗伯攝酌圭瓚而祼之。既拜送爵,又攝酌圭瓚而祼,后又拜送爵,是謂再祼,再祼,賓乃酢王也。禮侯伯一祼,而酢者祼賓,賓酢王而已,后不祼也。禮子男一祼,不酢者祼賓而已,不酢主也。不酢之禮,聘禮,禮賓,是與九舉。舉牲體九飯也。出入謂從來訖去也。每積有牢禮米禾芻薪,凡數不同者,皆降殺。
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注〉禮籍名位尊卑之書。
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用糓璧,男用蒲璧。
〈注〉成平也,瑞信也,皆朝見所執以為信。
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
〈注〉出接賓,曰擯入,贊禮曰相以詔者以禮告王。
詔王儀南鄉見諸侯,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同姓。
〈注〉謂王既祀方,明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於宮,乃詔王升壇,諸侯皆就其旂而立,諸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東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門東,北面東上,諸男門西,北面東上。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無親者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異姓婚姻也,揖時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舉之。
《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
〈注〉命圭者,王所命之圭也。朝覲執焉,居則守之。子守糓璧,男守蒲璧,不言之者,闕耳。故書或云命圭五寸,謂之躬圭。杜子春云:當為七寸。鄭元謂五寸者,璧文之闕,亂存焉。
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龍莫及反〉
〈注〉鄭司農云:全純色也。龍當為尨,尨謂雜色。鄭元謂全純玉也,龍瓚將皆雜名也。卑者下尊以輕重為差,玉多則重,石多則輕。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按《儀禮》:同姓大國,則曰伯父,其異姓,則曰伯舅,同姓小邦,則曰叔父,其異姓小邦,則曰叔舅。
武王克商有天下,興滅繼絕,封宿焦諸國,遂首封功臣呂尚於齊。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罷兵而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封諸侯,班賜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聖王,乃褒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封尚父於營丘,曰齊。
〈注〉鄭元曰:宗彝,宗廟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所受物也。《地理志》:弘農陝縣有焦城,故焦國也。《正義》曰《左傳》云:祝其實夾谷。杜預云:夾谷,即祝其也。服虔云:東海即祝其縣也。《地理志》云:燕國有薊縣。
公元前1060年
按《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或封於申,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人,尚其後苗裔也。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非虎非羆;所獲霸王之輔。於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吾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耶。吾太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或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遊說諸侯,無所遇,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拘羑里,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物,獻之於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言呂尚所以事周雖異,然要之為文武師。周西伯昌之脫羑里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周西伯政平,及斷虞芮之訟,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伐崇、密須、犬夷,大作豐邑。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公之謀計居多。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業,東伐以觀諸侯集否。師行,師尚父左杖黃鉞,右把白旄以誓,曰:蒼兕蒼兕,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遂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也。武王曰:未可。還師,與太公作此太誓。居二年,紂殺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將伐紂,卜龜兆,不吉,風雨暴至。群公盡懼,唯太公彊之勸武王,武王於是遂行。十一年正月甲子,誓於牧野,伐商紂。紂師敗績。紂反走,登鹿臺,遂追斬紂。明日,武王立於社,群公奉明水,衛康叔封布采席,師尚父牽牲,史佚策祝,以告神討紂之罪。散鹿臺之錢,發鉅橋之粟,以振貧民。封比干墓,釋箕子囚。遷九鼎,修周政,與天下更始。師尚父謀居多。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營丘。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易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犁明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萊人,夷也,會紂之亂而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作亂,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征之。齊由此得征伐,為大國。都營丘。
按《路史》:黃帝應代,有風后為之相,因八卦,設九宮,以安營壘,次定萬民之竁。黃帝滅蚩尤,徽猷多本於后,尤北復以其輕勦其餘於輞谷,人賴其利,遂世祀之。是為金山之神。謖封其後於任,黃帝之孫任己實歸,其在唐虞,俱有封土。書缺不見。夏后氏之初封之庖,為姒姓,遾周之興,武王復其後於宿,後有密宿須句顓臾,邑於泲上,實典太昊之祀,以為東蒙主。是以季氏將伐顓臾,而孔子傷之。而宿之後則興於宋,俱不復見。
公元前812年
〈注〉莊公十年也
炎帝戲,戲生器,器生鉅及伯陵,祝庸。祝庸為黃帝司徒,居於江水。生術囂,兌首方顛,是襲土壤。生條及句龍。句龍生垂及信。垂生噎鳴,是為伯夷,為虞心呂,且功於水,封呂。生歲,十二泰嶽,襲呂,餘列申許。周初復泰嶽後,於申。既申伯入卿,而楚蝕其壤。宣王開元,舅申伯於謝,武王得泰嶽後文叔,紹之許,靈公徙葉,悼公遷城父,曰焦夷,二十有四世,鄭滅之。
公元前804年
〈注〉昭九年,書許遷於夷。周紀謂武王封之焦,非也。昭十八年,遷析。定四年,遷容城。定六年,游吉滅許,以許男歸,一作斯蘧。然哀元年,許男與楚圍蔡,蓋國滅而君在。說者以為復立之也,非矣。
黃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兒惡德充,帝內之,是生蒼林,禺陽。禺陽最少,受封於任,為任姓。謝章,舒洛,昌㓶,終泉,卑禺,皆任分也。後各以國令氏,禺號生禺京,傜梁,儋人。傜梁生番禺,番禺是始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光,是主為車。建侯於薛。又十二世,仲虺為湯左相,始分任祖已七世,成遷為摯,有女歸周,是誕文王。逮武之世,復薛侯,後滅於楚。武王克商,求封帝之裔於葪,以復㓶。
〈注〉太戊時,臣扈。武丁時,祖己。皆國薛。杜云歷三代六十四世。齊威公時,嘗絀為伯。
周興,封少昊氏之後於祁。
〈注〉《潛夫論》:武王封少昊後,蓋古帝後皆封矣。按周封杞宋為二王後,并陳以備三恪。左氏說者,更以黃帝堯舜為三恪,而少昊不預。
公元前1272年
帝顓頊高陽氏,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晏安封為,姓朱婁,騶繹倪莒,小朱根牟,皆分也。武王得挾復封之。朱曰朱婁黎子國也。西伯戡黎,武王復以封湯後。 帝堯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庶弟九其封於留者,為留氏。後有留累,以豢龍事夏,引甲賜之氏曰御龍,以更飂董之後。既遷於魯,商居大夏,為唐氏,御氏,擾氏,擾龍氏。至周,封帝後於鑄,鑄祝是分侯,於隨為鑄氏,祝氏,隨氏,既更累之裔於方城,為唐公。楚併唐,其徙杜者為杜氏,唐杜氏,屠氏,唐孫氏,李氏。
〈注〉周有鑄侯達臧,宣叔取於鑄者,禮傳皆作祝聲同轉。
武王始封鬻熊之後熊繹於楚。
按《史記·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者,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復居火正,為祝融。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而產焉。其長一曰昆吾;二曰參胡;三曰彭祖;四曰會人;五曰曹姓;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昆吾氏,夏之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為侯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周文王之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熊繹當周文王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羋氏,居丹陽。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衛康叔子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姬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伯禹定荊州,季羋實居其地。生附敘始封于熊,故其子為穴熊,荊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後鬻熊子者,師臣西伯成王時,熊氏畔,乃復封子繹於荊,居丹陽,是為楚十七世。通祈周顯號事抑,乃自稱之。子貲遷郢。及魏為秦詐,留子橫,徙陳凡二十有五世,而秦滅之。濮羅歸越賓滇麋羋蠻,皆羋分也。
〈注〉附敘史作附沮,大戴附沮氏,產穴熊季羋,即季連羋姓也。
公元前625年
穆王元年,命辛伯餘靡。
按《竹書紀年》:元年己未春正月,王即位,胙昭公。命伯餘靡。
公元前948年
穆王十六年,造父始封於趙。
按《史記·趙世家》:趙氏之先,與秦共祖。至中衍,為帝太戊御。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惡來,事紂,為周所殺,其後為秦。惡來弟曰季勝,其後為趙。季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於周繆王。造父取驥之乘匹,與桃林盜驪、驊騮、綠耳,獻之繆王。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繆王日馳千里馬,攻徐偃王,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城,由此為趙氏。
按《竹書紀年》:穆王十六年,王命造父始封於趙。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匽姓。伯翳封費,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啟,為鳥俗氏,後有孟虧,仲衍。仲衍臣商太戊,其裔戎胥軒,納酈山氏,生仲潏。仲潏生處父,處父健步是為蜚廉。生革暨季勝,勝三世造父封趙。
孝王十三年,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
按《史記·秦本紀》: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修。女修織,元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大業取少典之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元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皁游。爾後嗣將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賜姓嬴氏。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若木,實費氏。其元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於鳴條。大廉元孫曰孟戲、中衍,鳥身人言。帝太戊聞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遂世有功,以佐殷國,故嬴姓多顯,遂為諸侯。其元孫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惡來。惡來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并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還,無所報,為壇霍太山而報,得石棺,銘曰帝令處父不與殷亂,賜爾石棺以華氏。死,遂葬於霍太山。蜚廉復有子曰季勝。季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繆王以趙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為趙氏。自蜚廉生季勝以下五世至造父,別居趙。趙衰其後也。惡來革者,蜚廉子也,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非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於汧渭之間,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於是孝王曰:昔柏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秦嬴生秦侯。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匽姓。伯翳封費,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啟,為鳥俗氏。後有孟虧,仲衍。仲衍臣太戊,其裔戎胥軒內酈山氏,生仲潏。仲潏生處父。處父健步,是為蜚廉。生革暨季勝,革五世曰非子,孝王封之秦谷,使復嬴氏。
公元前770年
平王元年,命秦為諸侯,賜以岐豐之地,復封其子於梁。
公元前657年
按《史記·秦本紀》: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豐王妻。襄公二年,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餘,復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廢太子,立褒姒子為適,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騮駒、黃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畤。
按《路史》:非子五世襄公,勤於平王,錫之岐豐,以為侯。王功秦仲既國襄,而復錄其少子康,使有夏陽,為梁伯。
公元前1324年
惠王十年冬,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
公元前664年
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 按《左傳》:二十七年冬,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
公元前667年
按《史記·周本紀》:惠王十年,賜齊桓公為伯。
公元前653年
惠王二十四年,封郳犁來為小邾子。
公元前549年
按《春秋》:莊公五年注,郳附庸國也。東海昌慮縣東北,有郳城,犁來名,未受爵命,為諸侯,傳發附庸,稱名例也。其後數從齊桓,以尊周室,王命以為小邾子。 按僖公七年注,小邾子來朝,始得王命而來朝也。邾之別封故曰小邾。
公元前403年
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韓趙魏為諸侯。
公元前597年
按《史記·周本紀》云云。 按《韓世家》:韓之先與周同姓,姓姬氏。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武子後三世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韓厥,晉景公之三年,晉司寇屠岸賈將作亂,誅靈公之賊趙盾。趙盾已死矣,欲誅其子趙朔。韓厥止賈,賈不聽。厥告趙朔令亡。朔曰:子必能不絕趙祀,死不恨矣。韓厥許之。及賈誅趙氏,厥稱疾不出。程嬰、公孫杵臼之藏趙孤趙武也,厥知之。景公十一年,厥與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敗齊頃公於鞌,獲逢丑父。於是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之不遂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後無祀,以感景公。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厥於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邑,續趙氏祀。晉悼公之十年,韓獻子老。獻子卒,子宣子代。宣子徙居州。晉平公十四年,吳季札使晉,曰:晉國之政卒歸於韓、魏、趙矣。晉頃公十二年,韓宣子與趙、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縣。晉定公十五年,宣子與趙簡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貞子代立。貞子徙居平陽。貞子卒,子簡子代。簡子卒,子莊子代。莊子卒,子康子代。康子與趙襄子、魏桓子共敗知伯,分其地,地益大,大於諸侯。康子卒,子武子代。武子二年,伐鄭,殺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景侯虔元年,伐鄭,取雍丘。二年,鄭敗我負黍。六年,與趙、魏俱得列為諸侯。
公元前443年
按《趙世家》: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簡子既葬,未除服,北登夏屋,請代王。陰擊殺之,遂興兵平代地。以代封伯魯子周為代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襄子娶空同氏,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為獻侯。獻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子逐獻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殺其子而復迎立獻侯。十三年,城平邑。十五年,獻侯卒,子烈侯籍立。烈侯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按《魏世家》:魏文侯元年,秦靈公之元年也。與韓武子、趙桓子、周威王同時。六年,城少梁。十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十六年,伐秦,築臨晉元里。十七年,伐中山,使子擊守之,趙倉唐傅之。西攻秦,至鄭而還,築雒陰、合陽。二十二年,魏、趙、韓列為諸侯。
按《路史》:造父七世叔帶,隸晉,九世而武立。又六世籍始命,復再世而析晉,三世主父益大,又五世邯鄲沒,秦諸大夫立嘉於代。
公元前386年
安王十六年,命田和為齊侯。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康公十九年,田常曾孫田和始為諸侯,遷康公海濱。二十六年,康公卒,呂氏遂絕其祀。田氏卒有齊國,為齊威王,彊于天下。按《田敬仲完世家》:陳完者,陳厲公佗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後。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為桓公。桓公與佗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為佗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佗,為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為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佗,罪之也。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公。宣公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得免負擔,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為鳳凰于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完卒,謚為敬仲。仲生稚孟夷。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田稚孟夷生湣孟莊,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晉之大夫欒逞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公弗聽。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斗受之,其粟予民以大斗,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眾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晏嬰卒後,范、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范、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為亂,樹黨於諸侯,乃說景公曰:范、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生子荼。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與高昭子以子荼為太子。景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為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景公佗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偽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眾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反殺高昭子。晏孺子奔魯。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復曰:皆景公之子,何為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為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而殺孺子荼。悼公既立,田乞為相,專齊政。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為田成子。鮑牧與齊悼公有郄,弒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為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俱為左右相,相簡公。田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𦬊,歸乎田成子。齊大夫朝,御鞅諫簡公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常與田氏有郤。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我欲盡滅田氏適,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疏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禍及矣。子我舍公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欲殺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臺,將欲擊田常。太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為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田常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於徐州。簡公曰:早從御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恐簡公復立而誅己,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修功行賞,親於百姓,以故齊復定。田常言於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田常卒,子襄子盤代立,相齊。常諡為成子。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襄子卒,子莊子白立。田莊子相齊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明年,伐魯、葛及安陵。明年,取魯之一城。莊子卒,子太公和立。田太公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明年,宣公與鄭人會西城。伐衛,取毋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丘反。宣公卒,子康公貸立。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魯敗齊平陸。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周天子許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侯,列於周室,紀元年。齊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
按《通鑑綱目》:安王十六年,初命齊田和為諸侯。
秦
秦制,設爵二十等以賞功勞。
按《通典》:秦制,爵二十等以賞功勞。二十、徹侯。
〈注〉後漢志曰:徹侯,金印紫綬,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後避漢武帝諱,改曰通侯,或曰列侯。
十九、關內侯。
〈注〉顏師古曰:言有侯號而居京畿,無國邑也。荀綽百官表注曰:時六國未平,將帥皆家關中,故以為號。劉昭曰:關內侯無土,寄食在所縣,民租多少,各有戶數為限。如淳釋曰:列侯出關就國也。但爵其身,有家累者,與之關內之邑,食其租稅。又有倫侯,建成侯趙亥、昌武侯馮無擇是也。但有封名,而無
食邑。
十八、大庶長。
〈注〉劉昭曰:自左庶長以上至大庶長,皆將軍也。所將庶人更卒,故以為。大庶長即大將軍也,左右庶長即左右偏裨也。
十七、駟車庶長。
〈注〉言乘駟馬之車而為眾庶之長。
十六、大上造。
〈注〉言皆主上造之士。
十五、少上造,十四、右更。
〈注〉言主令領更卒,部其役事。
十三、中更,十二、左更,十一、右庶長。
〈注〉言為眾列之侯。
十、左庶長,九、五大夫。
〈注〉大夫之尊者也。劉昭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軍吏也。
八、公乘。
〈注〉言得乘公家之車也。劉昭曰:自吏民爵不得過公乘,過者得貰與子若同產。然則公乘者,軍吏之爵最尊者。
七、公大夫。
〈注〉與下同。
六、官大夫。
〈注〉加官公者,示稍尊也,亦謂之國大夫。
五、大夫。
〈注〉列位從大夫。
四、不更。
〈注〉言不預更卒之事。
三、簪褭。
〈注〉以組帶馬曰褭。簪褭者,主飾此馬。
二、上造。
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
一、公士。
〈注〉言有爵命,異於士卒。劉昭曰:步卒之有爵為士者也。戰國之際,秦項之間,權設班寵,有加賜邑君者,蓋假其位號,或空受其爵耳。則田嬰為靖郭君,白起為武安君,魏冉弟為華陽君,秦昭王弟為涇陽君及高陵君,蔡澤為剛成君,其後項梁為武信君,陳餘為成安君,李左車為廣武君之類是也。至漢尤多,蓋在封爵之外,別加為美號也。
公元前221年
始皇帝二十六年,始罷封建之制,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按《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六年,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鎮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更名民曰黔首。
按《通鑑綱目》:始皇帝二十六年,初并天下,更號皇帝,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銷兵器,一法度,徙豪傑於咸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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