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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
第二百七卷目录
纪元部汇考一
汉〈文帝一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二则 元光一则 元朔一则 元狩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太初一则 天汉一则 太始一则 征和一则 后元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元平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地节一则 元康一则 神爵一则 五凤一则 甘露一则 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建昭一则 竟宁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阳朔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一则 元延一则 绥和一则 哀帝建平二则 元寿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孺子婴居摄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元和一则 章和一则 和帝永元一则 元兴一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元初一则 永宁一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阳嘉一则 永和一则 汉安一则 建康一则 冲帝永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和平一则 元嘉一则 永兴一则 永寿一则 延熹一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昭烈帝章武二则 后主建兴一则 延熙一则 景耀一则〉
魏〈文帝黄初二则 明帝太和一则 青龙一则 景初一则 齐王正始一则 嘉平一则 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甘露一则 陈留王景元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一则 太康一则 太熙一则 惠帝永熙一则 元康一则 永康一则 永宁一则 太安一则 永兴一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建武一则 太兴一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咸康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一则 升平一则 哀帝隆和一则 兴宁一则 废帝太和一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汉〈文帝一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二则 元光一则 元朔一则 元狩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太初一则 天汉一则 太始一则 征和一则 后元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元平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地节一则 元康一则 神爵一则 五凤一则 甘露一则 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建昭一则 竟宁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阳朔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一则 元延一则 绥和一则 哀帝建平二则 元寿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孺子婴居摄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元和一则 章和一则 和帝永元一则 元兴一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元初一则 永宁一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阳嘉一则 永和一则 汉安一则 建康一则 冲帝永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和平一则 元嘉一则 永兴一则 永寿一则 延熹一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昭烈帝章武二则 后主建兴一则 延熙一则 景耀一则〉
魏〈文帝黄初二则 明帝太和一则 青龙一则 景初一则 齐王正始一则 嘉平一则 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甘露一则 陈留王景元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一则 太康一则 太熙一则 惠帝永熙一则 元康一则 永康一则 永宁一则 太安一则 永兴一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建武一则 太兴一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咸康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一则 升平一则 哀帝隆和一则 兴宁一则 废帝太和一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皇极典第二百七卷
纪元部汇考一
汉
文帝十六年始改元以明年为后元年。〈共七年〉按《汉书·文帝本纪》:十六年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寿。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后元年。
〈注〉张晏曰:新垣平候日再中,以为吉祥,故改元年,以求延年之祚也。
按《史记·封禅书》:新垣平使人持玉杯,上书阙下献之。平言上曰:阙下有宝玉气来者。已视之,果有献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寿。平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顷之,日却复中。于是始更以十七年为元年,令天下大酺。
景帝八年,改为中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景帝本纪》:中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中元七年,改为后元年。〈共三年〉
按《汉书·景帝本纪》:后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武帝始纪元称建元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后三年正月甲子,即皇帝位。建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师古曰:自古帝王未有年号,始起于此。
建元七年,以长星见改为元光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臣瓒曰:以长星见,故为元光。
元光七年,改为元朔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朔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应劭曰:朔,苏也。孟轲曰后来其苏。苏,息也,言万民品物大繁息也。师古曰:朔犹始也,言更为初始也。苏息之息,非息生义,应说失之。
元朔七年,以获麟改为元狩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获白麟,作白麟之歌。
〈注〉应劭曰:获白麟,因改元曰元狩也。
按《史记·封禅书》: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三元以郊得一角兽曰狩云。
元狩七年,以获宝鼎改为元鼎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元年夏五月,得鼎汾水上。
〈注〉应劭曰:得宝鼎故,因是改元。
元鼎七年,以始封泰山改为元封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元年夏四月癸卯,上还,登封泰山,降坐明堂。诏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菲薄,不明于礼乐,故用事八神。遭天地况施,著见景象,屑然如有闻。震于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然后升䄠肃然。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为元封元年。行所巡至,博、奉高、蛇丘,历城、梁父,民田租逋赋贷,已除。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县无出今年算。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注〉应劭曰:始封泰山,故改元。
元封七年,改为太初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初元年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
〈注〉应劭曰:初用夏正,以正月为岁首,故改元为太初也。
太初五年,以旱改为天汉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天汉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应劭曰:时频年苦旱,故改为天汉,以祈甘雨。师古曰:大雅有云汉之诗,周大夫仍叔所作也。以美宣王遇旱灾修德勤政而能致雨,故依以为年号也。
天汉五年,改为太始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应劭曰:言荡涤天下,与民更始,故以冠元。
太始五年,改为征和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征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应劭曰:言征伐四裔而天下和平。
征和五年,改为后元元年。〈共二年〉
按《汉书·武帝本纪》:后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后元二年二月,昭帝即位。改明年为始元元年。〈共六年〉按《汉书·昭帝本纪》:后元二年二月戊辰,即皇帝位。始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载〉昭帝始元七年,以凤凰见改为元凤元年。〈共六年〉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凤元年八月,改始元为元凤。
〈注〉应劭曰:三年中,凤凰比下东海海西乐乡,于是以冠元焉。
元凤七年,改为元平元年。〈一年〉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元平元年秋七月,宣帝即位。改明年为本始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宣帝本纪》:元平元年秋七月庚申,即皇帝位。本始元年五月,赦天下。
宣帝本始五年,改为地节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宣帝本纪》:地节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应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于是改年曰地节,欲令地得其节。
地节五年,改为元康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宣帝本纪》:元康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元康五年,以神爵集改为神爵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宣帝本纪》:神爵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至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朕承宗庙,战战栗栗,惟万事统,未烛厥理。乃元康四年嘉谷元稷降于郡国,神爵仍集,金芝九茎产于函德殿铜池中,九真献奇兽,南郡获白虎威凤为宝。朕之不明,震于珍物,饬躬斋精,祈为百姓。东济大河,天气清静,神鱼舞河。幸万岁宫,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惧不能任。其以五年为神爵元年。赐天下勤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所振贷物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
〈注〉应劭曰:前年神爵集于长乐宫,故改元。
神爵五年,以凤凰见改为五凤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宣帝本纪》:五凤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注〉应劭曰:先者凤皇五至,因以改元云。
五凤五年,改为甘露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甘露五年,以黄龙见改为黄龙元年。〈一年〉
按《汉书·宣帝本纪》:黄龙元年。
〈注〉应劭曰:先是黄龙见新丰,因以冠元焉。师古曰:汉注云此年二月黄龙见广汉,故改年。然则应说非也。见新丰者于此五载矣。
黄龙元年十二月,元帝即位。改明年为初元元年。〈共五年〉
按《汉书·元帝本纪》:黄龙元年十二月癸巳,即皇帝位。初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元帝初元六年,改为永光元年。〈共五年〉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永光六年,改为建昭元年。〈共五年〉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建昭六年,改为竟宁元年。〈一年〉
按《汉书·元帝本纪》: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虖韩邪单于来朝。诏曰:匈奴郅支单于背叛礼义,既伏其辜,虖韩邪单于不忘恩德,乡慕礼义,复修朝贺之礼,愿保塞传之无穷,边垂长无兵革之事。其改元为竟宁,赐单于待诏掖庭王樯为阏氏。
〈注〉应劭曰:虖韩邪单于愿保塞,边竟得以安宁,故以冠元也。师古曰:据如应说,竟读为境。古之用字,境竟实同。但此诏云边垂长无兵革之事,竟者终极之言,言永安宁也。既无兵革,中外安宁,岂止境上。若依本字而读,义更弘通也。
竟宁元年六月,成帝即位。改明年为建始元年。〈共四年〉按《汉书·成帝本纪》:竟宁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建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载〉成帝建始五年,改为河平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决东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为河平。赐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河平四年,改明年为阳朔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夏六月,山阳火生石中,
改元为阳朔。阳朔元年。三月赦天下。
〈注〉应劭曰:时阴盛阳微,故改元曰阳朔,欲阳之苏息也。师古曰:应说非也。朔,始也。以火生石中,言阳气之始。
阳朔五年,改为鸿嘉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鸿嘉五年,改为永始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永始五年,改为元延元年。〈共四年〉
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元延五年,改为绥和元年。〈共二年〉
按《汉书·成帝本纪》:绥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绥和二年四月,哀帝即位。改明年为建平元年。〈共四年〉按《汉书·哀帝本纪》:绥和二年四月丙午,即皇帝位。建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载〉哀帝建平二年六月,改为太初元年。八月诏除之。
按《汉书·哀帝本纪》:建平二年夏六月,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诏曰: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八月,诏曰:待诏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过听贺良等言,冀为海内获福,卒亡嘉应。皆违经背古,不合时宜。六月甲子制书,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下有司。皆伏辜。建平五年,改为元寿元年。〈共二年〉
按《汉书·哀帝本纪》:元寿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元寿二年九月,平帝即位。改明年为元始元年。〈共五年〉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寿二年九月辛酉,即皇帝位。元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载〉平帝元始五年十二月,孺子婴即位。安汉公莽居摄改明年为居摄元年。〈共二年〉
按《汉书·王莽传》:元始五年十二月,平帝崩,莽选广戚侯子婴,年二岁,托以为卜相最吉。是月,前煇光谢嚣奏武功长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圆下方,有丹书著石,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莽使群公以白太后,太后曰:此诬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谓太后:事已如此,无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他,但欲居摄以重其权,填服天下耳。太后听许,舜等即共令太后下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年幼稚,必寄托而居摄焉,然后能奉天施而成地化,群生茂育。书不云乎。天工,人其代。之其令安汉公居摄践祚,如周公故事。明年改元曰居摄。
孺子婴居摄三年改为初始元年〈一年〉
按《汉书·王莽传》:居摄三年十一月甲子,莽上奏太后曰:升下至圣,遭家不造,遇汉十三世三七之阸,承天威命,诏臣莽居摄,受孺子之托,任天下之寄。臣莽兢兢业业,惧于不称。宗室广饶侯刘京上书言:七月中,齐郡临淄县昌兴亭长辛当一暮数梦,曰:吾,天公使也。天公使我告亭长曰:摄皇帝当为真。即不信吾,此亭中当有新井。晨起视亭中,诚有新井,入地且百尺。十一月壬子,直建冬至,巴郡石牛,戊午,雍石文,皆到于未央宫之前殿。臣与太保安阳侯舜等视,天风起,尘冥,风止,得铜符帛图于石前,文曰:天告帝符,献者封侯。承天命,用神令。骑都尉崔发等视说。及前孝哀皇帝建平二年六月甲子下诏书,更为太初元将元年,案其本事,甘忠可、夏贺良谶书臧兰台。臣莽以为元将元年者,大将居摄改元之文也,于今信矣。尚书康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此周公居摄称王之文也。春秋隐公不言即位,摄也。此二经周公、孔子所定,盖为后法。孔子曰: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臣莽敢不承用。臣请共事神祇宗庙,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称假皇帝。其号令天下,天下奏言事,毋言摄。以居摄三年为初始元年,漏刻以百二十为度,用应天命。臣莽夙夜养育隆就孺子,令与周之成王比德,宣明太皇太后威德于万方,期于富而教之。孺子加元服,复子明辟,如周公故事。奏可。
后汉
光武帝中兴即皇帝位,建元为建武元年。〈共三十一年〉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望于群神。其祝文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眷顾降命,属秀黎元,为人父母,秀不敢当。群下百辟,不谋同辞,咸曰:王莽篡位,秀发愤兴兵,破王寻、王邑于昆阳,诛王郎、铜马于河北,平定天下,海内蒙恩。上当天地之心,下为元元所归。谶记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秀犹固辞,至于再,至于三。群下佥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于是建元为建武,大赦天下。
建武三十二年,改为中元元年。〈共二年〉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中元元年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改元为中元。
中元二年二月,明帝即位。改明年为永平元年。〈共十八年〉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中元二年二月戊戌,即皇帝位。永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载〉明帝永平十八年八月,章帝即位。改明年为建初元年。〈共八年〉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永平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位。建初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章帝建初九年,改为元和元年。〈共三年〉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元和元年八月癸酉,诏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谕,抵罪于下。寇贼争心不息,边野邑屋不修。永惟庶事,思稽厥衷,与凡百君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将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为元和元年。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边县;妻子自随,占著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系囚鬼薪、白粲以上,皆减本罪一等,输司寇作。亡命者赎,各有差。
元和四年,改为章和元年。〈共二年〉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章和元年秋七月壬戊,诏曰:朕闻明君之德,启迪鸿化,缉熙康乂,光照六幽,讫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风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区。然后敬恭明祀,膺五福之庆,获来仪之贶。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凤凰仍集,麒麟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类,岁月不绝。朕夙夜祗畏上天,无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为章和元年。秋,令是月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其赐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二匹,以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后捕系者,皆减死,勿笞,诣金城戍。
章和二年二月,和帝即位。改明年为永元元年。〈共十六年〉按《后汉书·和帝本纪》: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永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载〉和帝永元十七年,改为元兴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元兴元年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兴。
元兴元年十二月,殇帝即位。改明年为延平元年。〈一年〉按《后汉书·殇帝本纪》:元兴元年十二月辛未,即皇帝位。延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载〉殇帝延平元年八月,安帝即位。改明年为永初元年。〈共七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平元秋秋八月癸丑,即皇帝位。永初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安帝永初八年,改为元初元年。〈共六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春正月甲子,改元元初。赐民爵,人二级,孝悌、力田人三级,爵过公乘,得移与子若同产、同产子,民脱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谷,人三斛,贞妇帛,人一匹。
元初七年,改为永宁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宁元年夏四月丙寅,改元永宁,大赦天下。
永宁二年,改为建光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建光元年秋七月己卯,改元建光,大赦天下。
建光二年,改为延光元年。〈共四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三月丙午,改元延光,大赦天下。
延光四年,十一月顺帝即位。改明年为永建元年。〈共六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延光四年十一月丁巳,即皇帝位。永建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顺帝永建七年,改为阳嘉元年。〈共四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三月庚寅,帝临辟雍飨射,大赦天下,改元阳嘉。
阳嘉五年,改为永和元年。〈共六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春正月己巳,宗祀明堂,登云台,改元永和,大赦天下。
永和七年,改为汉安元年。〈共二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汉安元年春正月癸巳,宗祀明堂,大赦天下,改元汉安。
汉安三年,改为建康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建康元年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为皇太子,改元建康,大赦天下。赐人爵各有差。
建康元年八月,冲帝即位。改明年为永嘉元年。〈一年〉按《后汉书·冲帝本纪》: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永嘉元年。〈改元月日不载〉冲帝永嘉元年春正月,质帝即位。改明年为本初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永嘉元年春正月丁巳,即皇帝位本初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质帝本初元年,闰六月桓帝即位。改明年为建和元
年。〈共三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本初元年闰六月庚寅,即皇帝位。建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桓帝建和四年,改为和平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和平二年,改为元嘉元年。〈共二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元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元嘉三年,改为永兴元年。〈共二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兴。
永兴三年,改为永寿元年。〈共三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寿。
永寿四年,改为延熹元年。〈共九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元年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延熹十年,改为永康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康。
永康元年,灵帝即位改为建宁元年。〈共四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元年春正月庚子,即皇帝位。改元建宁。
灵帝建宁五年,改为熹平元年。〈共六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元年夏五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熹平。
熹平七年,改为光和元年。〈共六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三月辛丑,大赦天下,改元光和。
光和七年,改为中平元年。〈共六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元年十二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中平。
中平六年九月,献帝即位。改明年为初平元年。〈共四年〉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中平六年九月甲戌,即皇帝位。初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载〉献帝初平五年,改为兴平元年。〈共二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兴平元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改元兴平。
兴平三年,改为建安元年。〈共二十四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建安。
建安二十五年,改为建康元年。〈一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二十五年三月,改元建康。冬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丕称天子。
昭烈帝即皇帝位于成都,改为章武元年。〈共三年〉
按《蜀志·先主传》: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称尊号,或传闻汉帝见害,先主即皇帝位于成都武担之南。章武元年夏四月,大赦,改年。
章武三年五月,后主即位。改为建兴元年。〈共十五年〉按《蜀志·后主传》:章武三年五月,后主袭位于成都,大赦,改元建兴。
后主建兴十六年,改为延熙元年。〈共二十年〉
按《蜀志·后主传》:延熙元年春正月,大赦,改元。
延熙二十一年,以景星见改为景耀元年。〈共五年〉
按《蜀志·后主传》:景耀元年,史官言景星见,于是大赦,改年。
景耀六年,改为炎兴元年。〈一年〉
按《蜀志·后主传》:景耀六年,大赦,改元为炎兴。
魏
文帝受汉禅,即皇帝位。改汉延康元年为黄初元年。〈共七年〉按《魏志·文帝本纪》:延康元年冬十一月丙午,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庙。使兼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位,为坛于繁阳。庚午,王升坛即祚,百官陪位。事讫,降坛,视燎成礼而反。改延康为黄初。
黄初七年夏五月,明帝即位。改明年为太和元年。〈共六年〉
按《魏志·明帝本纪》:黄初七年夏五月丁巳,即皇帝位。太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按《宋书·礼志》:魏明帝初,司空王朗议:古者有年数,无年号,汉初犹然。或有世而改,有中元、后元。元改弥数,中、后之号不足,故更假取美名,非古也。述春秋之事,曰隐公元年,则简而易知。载汉世之事,曰建元元年,则后不见。宜若古称元而已。明帝不从。乃诏曰:先帝即位之元,则有延康之号,受禅之初,亦有黄初之称。今名年可也。于是尚书奏:《易》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宜为太和元年。
明帝太和七年,以青龙见改为青龙元年。〈共四年〉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观龙,于是改年;改摩陂为龙陂,赐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无出今年租赋。
青龙五年,改为景初元年。〈共三年〉
按《魏志·明帝本纪》: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县言黄龙见。于是有司奏,以为魏得地统,宜以建丑之月为正。三月,定历改年为孟夏四月。服色尚黄,牺牲用白,戎事乘黑首白马,建大赤之旂,朝会建大白之旂。改太和历曰景初历。
景初三年春正月,齐王即位。改明年为正始元年。〈共九年〉
按《魏志·齐王本纪》: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十二月,诏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弃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复用夏正;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斯亦礼制所由变改也。又夏正于数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为后十二月。
齐王正始十年,改为嘉平元年。〈共六年〉
按《魏志·齐王本纪》:嘉平元年夏四月乙丑,改年。
嘉平六年冬十月,高贵乡公即位,改为正元元年。〈共二年〉
按《魏志·高贵乡公本纪》:正始五年,封郯县高贵乡公。齐王废,公卿议迎立公。十月己丑,即皇帝位,大赦,改元正元。
按《册府元龟》:高贵乡公以嘉平六年九月司马景王废齐王。十月己丑,即位。诏曰:昔三祖神武圣德,应天受祚。齐王嗣位,肆行非度,颠覆厥德。皇太后深惟社稷之重,延纳宰辅之谋,用替厥位,集大命于予一人。以眇眇之身,托于王公之上,夙夜祗畏,惧不能嗣守祖宗之大训,恢中兴之洪业,战战兢兢,如临于谷。今群公卿士股肱之辅,四方征镇宣力之佐,皆积德累功,忠勤帝室;庶凭先祖先父有德之臣,左右小子,用保乂皇家,俾朕蒙暗,垂拱而治。盖闻人君之道,德学侔天地,润泽施四海,先之以慈爱,示之以好恶,然后教化行于上,兆民听于下。朕虽不德,昧于大道,思与宇内其臻致庆。《书》不云乎: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大赦,改元正元。
高贵乡公正元三年,以甘露降改为甘露元年。〈共五年〉按《魏志·高贵乡公本纪》:甘露元年五月,邺及上谷并言甘露降。夏六月丙午,改元为甘露。甘露五年六月,陈留王即位,改为景元元年。〈共四年〉搂《魏志·陈留王本纪》:甘露二年,封安次县常道乡公。高贵乡公卒,公卿议迎立公。六月甲寅,即皇帝位于
太极前殿,大赦,改年景元。
陈留王景元五年,改为咸熙元年。〈共二年〉
按《魏志·陈留王本纪》:咸熙元年夏五月甲戌,改年。
晋
武帝受魏禅,即皇帝位。改魏咸熙二年为泰始元年。〈共十年〉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十二月景寅,受禅。即洛阳宫幸太极前殿,诏曰:昔朕皇祖宣王,圣哲钦明,诞应期运,熙帝之载,肇启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缉熙诸夏。至于皇考文王,睿哲光远,久协灵祗,应天顺时,受兹明命。仁济于宇宙,功格于上下。肆魏氏弘鉴于古训,仪型于唐虞,畴咨群后,爰辑大命于朕身。予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违。惟朕寡德,负荷洪烈,托于王公之上,以君临四海,惴惴惟惧,罔知所济。惟尔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贰之臣,乃祖乃父,实左右我先王,光隆我大业。思与万国,共飨休祚。于是大赦,改元。赐天下爵,人五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谷,人五斛。复天下租赋及关市之税一年,逋债宿负皆勿收。除旧嫌,解禁锢,亡官失爵者悉复之。
泰始十一年,改为咸宁元年。〈共五年〉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春正月戊午朔,改元。
咸宁六年,改为太康元年。〈共十年〉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元年三月壬申,王浚以舟师至于建邺之石头,孙皓大惧,面缚舆榇,降于军门。浚杖节解缚焚榇,送于京都。收其图籍,克州四,郡四十三,县三百一十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其牧守已下皆因吴所置,除其苛政,示之简易,吴人大悦。乙酉,大赦,改元,大酺五日,恤孤老困穷。
太康十一年,改为太熙元年。〈止四月〉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熙元年春正月辛酉朔,改元。
太熙元年四月,惠帝即位。改为永熙元年。〈一年〉
按《晋书·惠帝本纪》:太熙元年四月己酉,即皇帝位。大赦,改为永熙。
惠帝永熙二年春正月,诏改元为永平三月又改为元康元年。〈共九年〉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临朝,不设乐。诏曰:朕夙遭不造,淹恤在疚。赖祖宗遗灵,宰辅忠贤,得以眇身托于群后之上。昧于大道,不明于训,战战兢兢,夕惕若厉。乃者哀迷之际,三事股肱,惟社稷之重,率遵翼室之典,犹欲长奉先皇之制,是以有永熙之号。然日月踰迈,已涉新年,开元易纪,礼之旧章。其改永熙二年为永平元年。三月壬辰,大赦,改元。
〈按本纪于是年三月止书大赦改元而后年复直书二年俱无元康二字其中应有阙文〉
元康十年改为永康元年〈一年〉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康元年春正月癸亥朔,大赦,改元。
永康二年,改为永宁元年。〈一年〉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宁元年夏四月癸亥,诏曰:朕以不德,纂承皇统,远不能光济大业,靖绥四方;近不能开明刑威,式遏奸宄,至使逆臣孙秀敢肆凶虐,窥间王室,遂奉赵王伦饕据天位。镇东大将军、齐王囧,征北大将军、成都王颖,征西大将军、河间王颙,并以明德茂亲,忠规允著,首建大策,匡救国难。尚书漼共立大谋,左卫将军王舆与群公卿士,协同谋略,亲勒本营,斩秀及其二子。前赵王伦为秀所误,与其子等已诣金墉迎朕幽宫,旋轸阊阖。岂在予一人独飨其庆,宗庙社稷实有赖焉。于是大赦,改元,孤寡赐谷五斛,大酺五日。
永宁二年,改为太安元年。〈共二年〉
按《晋书·惠帝本纪》:太安元年十二月丁卯,河间王颙表齐王囧窥伺神器,有无君之心,与成都王颖、新野王歆、范阳王虓同会洛阳,请废囧还第。长沙王乂奉乘舆屯南止车门,攻囧,杀之,幽其诸子于金墉城,废囧弟北海王寔。大赦,改元。
大安三年春正月,改元永安秋。七月,改元建武十一月。复改元为永安十二月,始改为永兴元年。〈共二年〉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兴元年春正月景午,成都王颖
自邺讽于帝,乃大赦,改元为永安。帝逼于河间王颙,密诏雍州刺史刘沉、秦州刺史皇甫重以讨之。沉举兵攻长安,为颙所败。以成都王颖为丞相。颖遣从事中郎盛夔等以兵五万屯十二城门,殿中宿所忌者,颖皆杀之,以三部兵代宿卫。二月乙酉,废皇后羊氏,幽于金墉城,黜皇太子覃复为清河王。三月,王颙表请立成都王颖为太弟。戊申,诏曰:朕以不德,纂承鸿绪,于玆十有五载。祸乱滔天,奸逆仍起,至乃幽废重宫,宗庙圯绝。成都王颖温仁和惠,剋平暴乱。其以颖为皇太弟、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如故。大赦,赐鳏寡高年帛三匹,大酺五日。以太尉颙为太宰,太傅刘寔为太尉。秋七月景申朔,右卫将军陈眕以诏召百寮入殿中,因勒兵讨成都王颖。戊戌,大赦,复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己亥,司徒王戎、东海王越、高密王简、平昌公模、吴王晏、豫章王炽、襄阳王范、右仆射荀藩等奉帝北征。至安阳,众十馀万,颖遣其将石超距战。己未,六军败绩于荡阴。帝遂幸超军。超遣弟熙奉帝之邺,颖帅群官迎谒道左。帝下舆涕泣,其夕幸于颖军。颖府有九锡之仪,陈留王送貂貚文衣鹖尾,明日,乃备法驾幸于邺,唯豫章王炽、司徒王戎、仆射荀藩从。庚申,大赦,改元为建武。八月戊辰,颖杀东安王繇。张方复入洛阳,废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安北将军王浚遣乌丸骑攻成都王颖于邺,大败之。颖与帝单车走洛阳,服御分散,仓卒上下无赍,侍中黄门被囊中赍私钱三千,诏贷用。所在买饭以供,宫人止食于道中客舍。宫人有持升馀糠米饭及燥蒜盐豉以进帝,帝啖之,御中黄门布被。次获嘉,市粗米饭,盛以瓦盆,帝啖两盂。有老父献蒸鸡,帝受之。至温,将谒陵,帝丧履,纳从者之履,下拜流涕,左右皆歔欷。及济河,张方帅骑三千,以阳燧青盖车奉迎。方拜谒,帝躬止之。辛巳,大赦,赏从者各有差。冬十一月乙未,方请帝谒庙,因劫帝幸长安。方以所乘车入殿中,帝驰避后园竹中。方逼帝升车,左右中黄门鼓吹十二人步从,唯中书监卢志侍侧。方以帝幸其垒,帝令方具车载宫人宝物,军人因妻略后宫,分争府藏。魏晋已来之积,扫地无遗矣。行次新安,寒甚,帝堕马伤足,尚书高光进面衣,帝嘉之。河间王颙帅官属步骑三万,迎于霸上。颙前拜谒,帝下车止之。以征西府为宫。唯仆射荀藩、司隶刘暾、太常郑球、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为留台,承制行事,号为东西台焉。景午,留台大赦,改元复为永安。辛丑,复皇后羊氏。李雄僭号成都王,刘元海僭号汉王。十二月丁亥,诏曰:天祸晋邦,冢嗣莫继。成都王颖自在储贰,政绩亏损,四海失望,不可承重,其以王还第。豫章王炽先帝爱子,令闻日新,四海注意,今以为皇太弟,以隆我晋邦。以司空越为太傅,与太宰颙夹辅朕躬。司徒王戎参录朝政,光禄大夫王衍为尚书左仆射。安南将军虓、安北将军浚、平北将军腾各守本镇。高密王简为镇南将军,领司隶校尉,权镇洛阳;东中郎将模为宁北将军、都督冀州,镇于邺;镇南大将军刘弘领荆州,以镇南土。周馥、缪引各还本部,百官皆复职。齐王囧前应还第,长沙王乂轻陷重刑,封其子绍为乐平县王,以奉其嗣。自顷戎车屡征,劳费人力,供御之物皆减三分之二,户调田租三分减一。蠲除苛政,爱人务本。清通之后,当还东京。大赦,改元。
永兴三年,改为光熙元年。〈一年〉
按《晋书·惠帝本纪》:光熙元年六月辛未,大赦,改元。
光熙元年十一月,怀帝即位。改明年为永嘉元年。〈共七年〉
按《晋书·怀帝本纪》:光熙元年十一月,即皇帝位。永嘉元年春正月癸丑朔,大赦,改元。
怀帝永嘉七年夏四月,悯帝即位。改为建兴元年。〈共五年〉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元年夏四月壬申,即皇帝位。大赦,改元。
悯帝建兴五年三月,元帝即晋王位。改为建武元年。〈一年〉
按《晋书·元帝本纪》:建武元年春二月辛巳,平东将军宋哲至,宣悯帝诏曰:遭运迍否,皇纲不振。朕以寡德,奉承洪绪,不能祈天永命,绍隆中兴,至使群凶,逼迫京辇。朕今幽塞穷城,忧虑万端,恐一旦崩溃。卿指诣丞相,具宣朕意,使摄万几,时据旧都,修复陵庙,以雪大耻。三月,帝素服出次,举哀三日。西阳王羕及群僚参佐州征牧守等上尊号,帝不许。羕等以死固请,至于再三。帝慨然流涕曰:孤,罪人也,惟有蹈节死义,以雪天下之耻,庶赎鈇钺之诛。吾本琅邪王,诸贤见逼不已。乃呼私奴命驾,将反国。群臣乃不敢逼,请依魏晋故事为晋王,许之。辛卯,即王位,大赦,改元。其杀祖父母、父母,及刘聪、石勒,不从此令。
元帝建武二年三月,即皇帝位。改为太兴元年。〈共四年〉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三月癸丑,悯帝崩问至,帝斩缞居庐。景辰,百寮上尊号。令曰:孤以不德,当厄
运之极,臣节未立,匡救未举,夙夜所以忘寝食也。今宗庙废绝,亿兆无系,群官庶尹,咸勉之以大政,亦何敢辞,辄敬从所执。是日,即皇帝位。诏曰:昔我高祖宣皇帝诞应期运,廓开王基。景、文皇帝奕世重光,缉熙诸夏。爰暨世祖,应天顺时,受兹明命。功格天地,仁济宇宙。昊天不融,降此鞠凶,怀帝短世,越去王都。天祸荐臻,大行皇帝崩殂,社稷无奉。肆群后三司六事之人,畴咨庶尹,至于华戎,致辑大命于朕躬。予一人畏天之威,用弗敢违。遂登坛南岳,受终文祖,焚柴颁瑞,告类上帝。惟朕寡德,缵我洪绪,若涉大川,罔知攸济。惟尔肱股爪牙之佐,文武熊罴之臣,用能弼宁晋室,辅予一人。思与万国,共同休庆。于是大赦,改元,文武增位二等。
太兴五年,改为永昌元年。〈一年〉
按《晋书·元帝本纪》:永昌元年正月乙卯,大赦,改元。
永昌元年闰十一月,明帝即位。改明年为太宁元年。〈共三年〉
按《晋书·明帝本纪》:永昌元年闰十一月庚寅,即皇帝位。太宁元年三月戊寅朔,改元。
明帝太宁三年闰三月,成帝即位。改明年为咸和元年。〈共九年〉
按《晋书·成帝本纪》:太宁三年闰三月己丑,即皇帝位。咸和元年春二月丁亥,大赦,改元,大酺五日,赐鳏寡孤老米,人二斛,京师百里内复一年。
成帝咸和十年,改为咸康元年。〈共八年〉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帝加元服,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大酺三日,赐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米,人五斛。
咸康八年六月,康帝即位。改明年为建元元年。〈共二年〉按《晋书·康帝本纪》:咸康八年六月,即皇帝位。建元元年春正月,改元。康帝建元二年九月,穆帝即位。改明年为永和元年。〈共十二年〉
按《晋书·穆帝本纪》:建元二年九月己亥,即皇帝位。永和元年春正月甲戌朔,皇太后设白纱帷于太极殿,抱帝临轩。改元。
穆帝永和十三年,改为升平元年。〈共五年〉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元年春正月壬戌朔,帝加元服,告于太庙,始亲万几。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
升平五年五月,哀帝即位。改明年为隆和元年。〈一年〉按《晋书·哀帝本纪》:升平五年五月庚申,即皇帝位。隆和元年春正月壬子,大赦,改元。哀帝隆和二年,改为兴宁元年。〈共三年〉
按《晋书·哀帝本纪》:兴宁元年二月己亥,大赦,改元。
兴宁三年二月,废帝即位。改明年为太和元年。〈共六年〉按《晋书·废帝本纪》:兴宁三年二月丁酉,即皇帝位。太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载〉
废帝太和六年十一月,简文帝即位。改为咸安元年。〈共二年〉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咸安元年十一月己酉,即皇帝位。桓温出次中堂,令兵屯卫。乙卯,温奏废太宰、武陵王晞及子总。诏魏郡太守毛安之帅所领宿卫殿内,改元为咸安。
简文帝咸安二年秋七月,孝武帝即位。改明年为宁康元年。〈共三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咸安二年秋七月己未,即皇帝位。宁康元年春正月己丑朔,改元。
孝武帝宁康四年,改为太元元年。〈共二十一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元年春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见于太庙。皇太后归政。甲辰,大赦,改元。
太元二十一年九月,安帝即位。改明年为隆安元年。〈共五年〉
按《晋书·安帝本纪》:太元二十一年九月辛酉,即皇帝位。隆安元年春正月己亥朔,帝加元服,改元,增文武位一等。
安帝隆安六年,改为元兴元年。〈共三年〉
按《晋书·安帝本纪》:元兴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大赦,改元。
元兴四年,改为义熙元年。〈共十四年〉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元年春正月戊戌,诏曰:朕以寡德,夙纂洪绪。不能缉熙遐迩,式遏奸宄。逆臣肆乱,乃诬罔天人,篡据极位。朕躬播越,沦胥荒裔,宣王之基,眇焉以坠。赖镇军将军裕忠武英断,诚冠终古。运谋机始,贞贤协其契,抆泪誓众,义士感其心。故霜戈一挥,巨猾奔迸,三率棱威,大憝授首。而孽振猖狂,嗣凶荆郢。幸天祚社稷,义旗载捷,狡徒沮溃,朕获反正。斯寔宗庙之灵,勤王之勋。岂朕一人,独享伊祜,思与亿兆,幸兹更始。其大赦,改元。赐百官爵二级,鳏寡孤独谷人五斛,大酺五日。
义熙十四年十一月,恭帝即位。改明年为元熙元年。〈共二年〉
按《晋书·恭帝本纪》:义熙十四年十二月戊寅,即皇帝位。元熙元年正月壬辰朔,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