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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

 第六卷目录

 边裔总部汇考六
皇清〈顺治十九则〉

边裔典第六卷

边裔总部汇考六

皇清

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
《大清会典》:顺治初,于
京师及
盛京凤凰城、牛庄、山海关,共设朝鲜通事二十二
员,其各国贡使至,俱系司宾序班专掌承应。定主客司满、汉主事各一员,提督会同馆事务,外藩亲王以下、公等以上袭职,一应
赏赐谢
恩,由理藩院知会鸿胪寺具题行礼。
外国进贡及各处赍本人员,但赴鸿胪寺引奏,外国进贡官员,仍由礼部引入朝见外,其演礼谢
恩等事,俱鸿胪寺行。
凡外国进贡头目,遇庆贺日行礼,另具本启奏行礼,鸿胪寺官引喀尔喀、厄鲁特,俱从右掖门入,喀尔喀在左翼坐,厄鲁特在右翼坐,仍同时行礼。其颁赏日,先行三跪九叩头礼,至领赏毕,又行三跪九叩头礼。回国时,至
午门外辞朝,开中门行礼。如

皇上行幸在外,不开中门。凡进贡蒙古头目,如紧急
辞朝,鸿胪寺官引至
午门外,行三跪九叩头礼,不赞。
凡外藩进贡马匹,四十九旗蒙古王、贝勒、贝子、公、台吉他布囊、喀尔喀、厄鲁特等国进贡马骆驼,由大臣侍卫启奏,与上驷院大臣侍卫公同验试,分别差等,启奏收取,行文所属衙门,估价给赏。
归化城两旗,每年四季贡马一百六十三匹,喀尔喀、土谢图汗、车臣汗、查萨克图汗、丹金喇嘛、那颜台吉等,每年四季进贡白马各八匹、白骆驼各一匹。
凡译字生无定额,本堂官将世业子弟咨送礼部会考,选其通晓译字者,送馆。肄业,光禄寺给薪米,宛、大两县给纸笔。
凡外藩王以下官员俸禄,照封授爵秩给与俸禄。
定不论官员闲散人,有愿往科尔沁、巴林、郭尔罗思、索伦席北等处结姻等事,俱具题准往。定朝鲜人私带硫黄等项,及违禁货物,守关官员搜获,不即报部者,罚俸两个月。
顺治元年,设四译馆翻译远方朝贡文字馆,有十:曰鞑靼、曰女直、曰回回、曰缅甸、曰百译、曰西番、曰高昌、曰西天、曰八百、曰暹罗。统隶翰林院,设太常寺少卿一员,提督翰林院四译馆额设堂属,各官共五十六员。
凡外藩郡主额驸同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鹅一只、鸡二只、牛乳二旋、黄蜡二枝、灯油二钟、鱼二尾,每十日给茶三十包、酥油二斤、酒十瓶、蘋果七十个、梨七十个、乾枣五斤、核桃一百五十个、柿饼七十个、葡萄十斤、栗子八斤、砖盐十斤、酱二斤半、清酱一斤、醋一斤。回时给路费牛一只、羊十只、茶一百包、酥油五斤、酒二瓶、黄蜡五十枝、白盐二斗。
凡外藩县主额驸同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鹅一只、鸡一只、牛乳一旋、黄蜡一枝、灯油二钟,每十日茶二十包、酥油一斤半、酒十瓶、蘋果三十个、梨三十个、乾枣三斤、核桃七十个、柿饼三十个、葡萄三斤、栗子三斤、砖盐五斤、酱二斤、清酱一斤、醋一斤。回时给路费羊八只、茶八十包、酥油三斤、酒二瓶、黄蜡三十枝、白盐二斗。
凡外藩郡君额驸同来京,每日给羊一只、牛乳一旋、黄蜡一枝、灯油二钟,每十日茶十包、酥油一斤半、酒十瓶、砖盐五斤、酱二斤、清酱一斤。回时给路费羊六只、茶六十包、酥油二斤、酒一瓶、黄蜡二十枝、白盐一斗。
凡外藩县君额驸同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灯油四两、盐六两。回时给路费羊四只、茶四十包、酥油二斤,每日给盐三两。
凡外藩乡君额驸同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灯油一钟、白盐四两。回时给路费羊二只,每日给盐二两。凡随从公主等同来人员,都统、副都统、护军统领每员日给肉三斤、茶一包、白面一斤、酥油二两、灯油一钟、盐一两,又都统每日给肉一盘、酒一壶,副都统、护军统领每二日给肉一盘、酒一壶。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斤半、盐一两。参领、佐领并随从人员每名日给肉二斤、灯油一钟、盐一两,每二日肉一盘、酒一壶、茶一包、白面一斤、酥油二两。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斤、盐一两。各项头目人员每名日给肉二斤、灯油一钟、盐一两,每二日肉一盘、酒一壶。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斤、盐一两。护军并牵马人役、随从太监及妇女每名日给肉二斤、盐一两,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斤、盐一两。
凡外藩亲王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二包、牛乳二旋、酥油六两、白面二斤、砖盐八两、黄蜡二枝、灯油八两,回时给路费羊十只、茶四十包、酥油三斤、酒四瓶、盐十斤、黄蜡三十枝。凡外藩郡王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四两、黄蜡一枝、灯油二钟、盐八两,回时给路费羊八只、茶三十包、酥油二斤、酒二瓶、黄蜡二十枝、盐八斤。
凡外藩贝勒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三两、灯油六两、盐八两,回时给路费羊六只、茶二十包、酥油一斤,每日给盐四两。
凡外藩贝子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灯油四两、盐六两,回时给路费羊四只,每日盐三两。
凡外藩公主子台吉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牛乳二旋、鹅一只、鸡一只、黄蜡二枝、灯油二钟,每十日茶二十包、酥油二斤、砖盐十斤、蘋果十五个、梨三十个、桃十五个、核桃八十个、乾枣二斤、葡萄三斤,回时给路费羊四只、茶十四包、酥油一斤、黄蜡十枝。
凡台吉塔布囊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灯油一钟、盐四两,回时给路费羊二只,每日给盐一两。
凡外藩都统来京,每日给肉三斤,又肉一盘、酒一壶、灯油一钟、盐一两,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斤半、盐一两。
凡外藩副都统参领佐领来京,每日各给肉二斤、盐一两,每二日给肉一盘、酒一壶,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斤、盐一两。
凡归化城都统副都统等,四季进贡来京,都统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灯油一钟、盐一两,回时给路费羊二只,每日盐一两。副都统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面一斤、酥油二两、灯油一钟、盐一两,回时给路费羊二只,每日盐一两。参领佐领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面一斤、酥油二两、灯油一钟、盐一两,回时给路费羊一只。拨什库头目每日各给肉二斤、盐一两,每二日肉一盘、酒一壶,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斤。兵丁从役每日各给肉一斤、盐一两,回时每日各给盐一两。
凡外藩听事头目等来京,每日各给肉二斤,每二日肉一盘、酒一壶、盐一两,回时给路费羊一只,每日盐一两。从役每日各给肉一斤,回时每日各给盐一两。
凡东方索伦、萨哈尔察、虎尔哈、库尔喀等部落贡貂来京,头目每日各给肉二斤、灯油一钟、盐一两、酱一两、腌菜八两,每二日给肉一盘、酒一壶,每五日糖饼五个。从役每日肉一斤、盐一两,每五日糖饼五个,回时给路费头目羊一只,从役二人共羊一只,头目从役每日各给盐一两。凡外藩庆贺元旦来京,外藩亲王给猪一口、羊一只、鱼二十五尾、酒四瓶、茶二桶,郡王给猪一口、鱼二十尾、酒三瓶、茶一桶,贝勒给猪一口、鱼十尾、酒二瓶、茶一桶,贝子给猪一口、鱼五尾、酒一瓶、茶一桶,公给羊一只、鱼五尾、酒一瓶、茶一桶,台吉塔布囊各给羊一只、鱼五尾、酒一瓶。归化城都统给羊一只、鱼五尾、酒一瓶,副都统给羊一只、酒一瓶,参领佐领头目每二员共给羊一只、酒一瓶,每旗来头目二员共给羊一只、酒一瓶,进贡头目各给肉五斤、酒一壶,喀尔喀、厄鲁特总领头目各给羊一只、酒一瓶,朝鲜国进贡正使官给羊二只、鱼十尾、酒一瓶,副使官书状官共给羊三只、鱼十尾、酒二瓶,大通官、押物官鱼各一尾,共猪一口、羊四只、酒五瓶,除夕共
设宴五席,鹅三只、鸡二只、酒三瓶、茶三桶。凡格龙俄木布来朝,每日各给肉二觔、盐一两,每二日肉一盘、茶一包、面一觔、酥油二两,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觔、盐一两。
班第来朝,每日给肉二觔、盐一两,回时给路费每日肉一觔、盐一两。
顺治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二年,四译馆置典务厅关防一颗,官
无专设厅堂官,遴选才能官员,为诸馆总理,设通事序班,及通事官生共三十员名。
题准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四季贡马一百六十三匹,免贡缎匹。
凡外藩固伦公主、额驸同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鹅二只、鸡三只、牛乳七旋、鱼三尾,每十日给蘋果一百个、柿饼一百个、槟子一百五十个、梨一百五十个、鲜葡萄十五斤、栗子十斤、乾枣十斤、核桃三百个、酒十瓶、茶一百五十包、酥油五斤、棉花八两、砖盐十八斤、黄蜡五十枝、白蜡十枝、灯油十斤、酱五斤、清酱二斤八两、醋一斤,每月给牛一只。
凡外藩和硕公主、额驸同来京,每日给羊一只、鹅一只、鸡三只、牛乳五旋、鱼三尾,每十日给蘋果八十个、柿饼一百个、槟子一百个、梨一百个、鲜葡萄十二斤、乾枣八斤、核桃二百个、栗子十斤、酒十瓶、茶一百包、酥油三斤、棉花八两、砖盐十五斤、黄蜡三十枝、灯油五斤、酱四斤、清酱二斤、醋一斤,回时给路费牛二只、羊二十只、茶一百五十包、酥油七斤、酒三瓶、黄蜡八十枝、白盐一斗,若止额驸来京,照伊品级给与。
凡厄鲁特、喀尔喀部落进贡,并因事来京,总领头目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盐一两,其馀头目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盐一两、灯油一钟,每二日茶一包、面一斤、酥油二两,从役每日肉一斤半、盐一两,回时给路费,头目颁过三九赏者给羊六只,颁过二九赏者给羊五只,颁过一九赏者给羊四只,未颁赏者给羊三只,头目从役每日各给盐一两。顺治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三年,定凡外藩固伦公主、额驸同来
京,每十日给牛一只,回时给路费牛三只、羊二十五只、茶二百包、酥油十斤、酒四瓶、黄蜡一百枝、白盐一斗。
凡喀尔喀、硕落席勒图、库图克图来京,每日给羊一只、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面一斤、灯油一钟、盐一两,回时给路费羊十只,每日盐一两。
题准外藩得出征人遗失马驼各物及逃人者,俱收养送还,隐匿不送者,以盗论。
顺治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四年,题准外藩审丁时数目,开载不
全,及后其主虽自声明遗漏,亦以隐丁治罪。题准科尔沁十旗,违禁遣人向黑龙江等处买貂皮者,系王罚九二,扎萨克贝勒等罚七九,台吉罚五九。往贸易人,为首者斩,馀各罚三九。携往之赀入官迎往贸易者,概罚三九,赀亦入官。顺治五年

《大清会典》:顺治五年,题准外藩亲王各兼壮丁六十
名、郡王各五十名、贝勒各四十名、贝子各三十五名、公各三十名、固伦额驸各四十名、和硕额驸各三十名、多罗额驸各二十名,供其役使。题准外藩王贝勒等,所属人有首告图来内地者,一概发还。
题准外藩年节来朝王、贝勒、贝子等来往,自喀喇沁塔以内地方不许围猎。
题准外藩王等来朝,随从人员亲王准带五十人、郡王四十五人、贝勒四十人、贝子三十五人、镇国公、辅国公各三十人、台吉大臣等各十人,额外多来者,不准支给食物草料。
顺治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六年,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台吉、
大臣等年节来朝,限于十二月十五日以后、二十五日以前齐至。
顺治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七年,题准外藩、蒙古每十五丁给地,
横一里、长二百里。
题准外藩人以事出行者,必向本镇都统陈明。如有私出妄行者,将失于觉察,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十家长一并议处,如偷卖马匹被人执送者,以其半给执送人。
顺治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八年,题准元旦礼部官捧王以下,在
京文武百官,及直省有司,并朝鲜所进表,至
太和殿前,安设黄案上,鸿胪寺堂官引王等,由太和门入至
丹陛上序立,鸣赞官引文武各官,及直省进表官,
朝鲜、外藩进贡,庆贺官由
左右掖门入,至
太和殿丹墀内序立,

上御太和殿,内、外亲王以下、公以上于
丹陛上未入八分,公以下文武群臣于丹墀内行
礼。宣表毕,王以下各官复原位立,鸿胪官引朝鲜国使臣、各外藩使臣以次至丹墀内,行礼毕,复原位立。
赐王以下各官坐,诸王、贝勒、贝子、公及内大臣、侍
卫在殿内,未入,八分,公以下文武各官在丹墀内,各外藩使臣、朝鲜使臣在丹墀内西班末,俱行一跪一叩头礼,序坐。
赐茶各就坐一叩头,饮茶毕大设筵,宴毕行谢恩礼,各复原位立,

上还宫,王以下皆退。
凡外藩公来京,议准每日给羊一只、酒一瓶、茶一包、牛乳一旋、酥油二两、灯油四两、盐五两,回时给路费羊三只,每日盐二两。
凡东方克益克勒氏、东果罗额驸等来京,议准每日给肉二斤,每二日肉一盘、酒一壶,从役每日给肉一斤,回时停给。
凡康噶拉库地方贡貂来京,议准头目每日各给肉二斤、酒一壶、酱一两、腌菜一斤、葱一斤、灯油一钟、盐一两、二员共肉一盘,每五日各给糖饼五个,从役每日肉一斤,回时各给一月食盐。题准外藩、蒙古人有讼,赴各管、旗、王、贝勒等处伸告,若审理不结,令会同会审,旗分之,王、贝勒等审,仍不结,王等遣送赴院,如未在王等处伸告越次赴院者,一概发回。
题准凡外藩送亲与内亲王者,前一夕,内亲王府自备牲酒,亲王亲迎至宿,次幼辈郡王、贝勒各一位,贝子二位,内大臣二员,礼部堂官俱蟒服同往筵宴。如不亲迎,遣属官及部员往迎筵宴,到日由部备办牲酒,亲王及郡王以下各官筵宴,郡王妃、贝勒、贝子夫人,礼服出迎筵宴。如亲王不亲迎,仍遣属官及部员迎接筵宴。凡送亲与内郡王者,如郡王亲迎幼辈,贝勒一位、贝子一位、公二位同往,其馀迎接筵宴与亲王同。
凡送亲与内贝勒者,如贝勒亲迎幼辈,贝子一位、公二位同往,其馀迎接筵宴与郡王同。凡送亲与内贝子公者,如贝子公亲迎幼辈,公二位同往,其馀迎接筵宴与贝勒同。
题准

上行幸处,外藩王公等来朝见,设宴,大臣会集,鸣赞
官赞行跪叩头礼,不设宴,大臣不集,不赞,止行跪叩头礼,

命坐,行一叩头礼。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顺治九年,题准外藩王以下服色,悉照内
王以下定例。
题准外藩台吉等及喀喇沁、土默特、塔布囊一等者,各兼壮丁十五名,二等者十二名,三等者八名,四等者四名。
题准外藩亲王守墓人十户,郡王八户,固伦公主同郡王、贝勒、贝子等六户,和硕公主、郡主同贝勒、镇国公、辅国公四户,郡君同镇国公、县君、乡君同其夫其大臣护卫,及出征效力之人,不许守墓。
设通事二序班,共十六员。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年,题准元旦日,外藩蒙古王、贝勒
等,各进

御前牲酒,前一日,礼部题明,是日,
上升太和殿,
上进茶,王以下各官及朝贡各官,俱一跪一叩头礼。
候进

御筵毕,王以下、公以上于
丹陛上立,各官于各旗凉棚下立候,

上举酒时,王以下各官,俱一跪一叩头礼,王入殿内
坐,贝勒以下在
丹陛上坐,外藩王公等俱随坐,文武各官在两旁
凉棚坐,朝贡从员在凉棚末坐。宴毕,行谢
恩礼,王、贝勒、贝子、公等于
丹陛上,各官及朝贡官于丹墀内,排班行三跪九
叩头礼,毕,如复原班立,

上还宫,各官退。
题准外藩王等来时,亲王及其从人留马十五匹,郡王及从人留马十匹,贝勒及从人马八匹,贝子、固伦、额驸等及从人马六匹,公、和硕额驸、多罗额驸等及从人马四匹,公主之子及从人马三匹,台吉等及从人马二匹。若台吉等随其王、贝勒来者,止许留本身马一匹,固伦公主照亲王,郡主照郡王,县主照贝勒,郡君照贝子,县君照公。都统精奇尼哈番以下、拖沙喇哈番以上各留本身马一匹,俱行文户部支给草料,此外马驼交礼部饲养。
题准外藩亲王在内亲王、下郡王在内郡王、下贝勒在内贝勒、下贝子在内贝子、下公在内公下接坐,如在一处或分左右翌,各照爵次坐。给达赖喇嘛金
册金印,又给厄鲁忒顾实汗金
册金印。
定外藩来朝王以下公、台吉等进贡人员内有应令速去者,不拘常朝日期,即引至
午门前行礼。
题准礼部会同四译馆堂官,于世业子弟内考取译字生,送馆肄业。
题准喀尔喀投诚人封亲王、郡王、公者,赏裘帽、带靴盔甲、弓箭鞍马、缎布皮张、银器,有差随从,大臣亦分别给赏有差。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等
欲赍赀向归化城买马驼者,必报院奏请得

旨,乃给本院印文,不得私往。
题准年节来朝,外藩王、贝勒等赏物,皆于
午门外颁给。
题准外国贡船到岸,未经报官盘验,先行接买番货及为外国人收买违禁货物者,俱发边卫充军。
议准蒙古王以下、公以上身故,停给俸禄,俟承袭后照爵秩支给。
题准喀尔喀、厄鲁特进年贡来京,头目
陛见后,

赐恩宴一次,遣内大臣陪宴,在礼部筵宴二次,本部
堂官陪宴,俱朝服著为例。
又定科尔沁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以事来京,不候

皇上升殿进内朝见,仍在礼部照常筵宴。蒙古王、贝
勒、贝子、公、台吉、都统等以事来京,候常朝日,

皇上升殿,随班行礼,在内筵宴一次。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二年,题准外藩首告隐丁者,准在
编审之年首告,二三年以后,首告者不准。题准索伦之入质者,在边外乘蒙古驿马,支给食物,入边乘内地驿马,支给行粮。
题准本院官员拨什库等,于十月至三月,远遣出边往蒙古地方,骑本身马者,准给口粮草料。往张家口迎送喀尔喀、厄鲁特及喜峰口、独石口、古北口等处差遣,准给口粮马草。四月至九月止给口粮,不给草料。
题准喀尔喀、八扎萨克每年进贡白驼各一匹、白马各八匹,照例各赏给银茶、桶茶盆、蟒缎缎布等物。
设会同馆掌印官一员,铸给印信,由朝鲜通事内,以员外郎品级,补授提督馆务。
题准外藩亲王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内大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捧至坟,
其亲属率属员离坟一里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迎处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已下牲醴品物多寡不同〉
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奠酒、致祭
如常仪。
一等至四等台吉、他布囊,及都统功加达尔汉卒,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奠酒、致祭如常仪。
凡外藩亲王以下、公以上著有勋劳者,建碑优恤,增遣大臣、侍卫出自

上裁。
外藩亲王妃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
仪。
郡王妃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贝勒夫人、贝子夫人、公夫人丧闻,
遣礼部、理藩院官致祭,无祭文。
外藩亲王妃以下,优加恤典,增遣大臣、侍卫,出自

上裁。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三年,议准凡
皇后父母,及科尔沁土谢图亲王、卓礼克图亲王、达
尔汉巴图鲁亲王来京,下程路费与公主同,随从人员下程路费与公主随从人员同。
题准遣祭,外藩如所往地近或值夏秋时,俱令乘本身马,如道路遥远及值冬春者,各给信牌,许乘驿马,一品给十五匹、二品给十二匹、三品给七匹、四品给六匹、笔帖式给四匹、拨什库二匹、兵丁一匹。
题准遣往达赖喇嘛使者、精奇尼哈番给驿马十三匹、车七辆,阿思哈尼哈番给驿马十匹、车四辆,郎中员外郎马各五匹、车各二辆,笔帖式马各三匹、车各一辆,护军、拨什库等马各三匹、每二人共车一辆。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四年,题准外藩固伦公主亲王以
下、县君公以下或以朝贡或以嫁娶及探亲等事欲来者,俱报理藩院请

旨,不许私来。
题准外藩来朝王等,各赏鞍马一匹。
题准外藩,每旗各选三人,学习汤古忒字义,给教习人六品俸。
题准外藩休妻者,妻带来之物,现在者,一概给还。设员外郎品级通事一员,掌会同馆印,六品通事六员、七品通事七员、八品通事七员、无品通事一员,共二十二员。承应朝鲜每年进贡、颁
诏封王及妃世子赦审等事,并往会宁庆源地方
交易。
题准外藩亲王,岁支俸银二千五百两、缎四十匹至银二千两、缎二十五匹不等,郡王俸银一千八百两、缎二十三匹至银一千二百两、缎十五匹不等,贝勒俸银八百两、缎十三匹,贝子俸银五百两、缎十匹,镇国公俸银三百两、缎九匹,辅国公俸银二百两、缎七匹,固伦公主、额驸俸银三百两、缎十匹,郡主、额驸俸银一百两、缎八匹,县主额驸俸银五十两、缎五匹。
顺治十五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五年,裁鞑靼、女直二馆通事员额。
题准八馆,各设正教序班一员、协教序班一员,食九品俸,教习译字生,其馀序班俱裁。
题准会同馆带俸序班止序十三员,准其全留。凡外国进贡来京,专任引朝、
赐宴、伴送出境等事,其肄业官生无定额。凡有世
业子弟通晓译语者,准其到馆肄业,俟司宾序班员缺时,挨次顶补学习三年,满日精通译语者支米,又三年满日题授冠带,又三年满日咨吏部具题,实授司宾序班。
凡鸿胪寺司、宾序班员缺,礼部移文顺天学院,山东、山西、河南各学道咨取生员,填注年貌籍贯,起送到部考,取仪度端庄、声音洪亮者,咨送吏部,题补其鸣赞员缺,该寺于序班内,选正副二员,呈送礼部选定,转咨吏部题补。
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等已故其承袭之子年未至十八,免其年节来朝,至十八岁始令入伊父之班。题准外藩夫,故杀妻者,抵绞。
题准外藩斗殴,伤重五十日内死者,抵绞。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六年,题准外藩蒙古,以一百五十
丁为一佐,领披甲五十副,设骁骑校各一员,拨什库各六名,十家各设一长,六佐领总设参领一员。
题准台吉等,有愿入内随侍

皇上者,本院具题,交与领侍卫内大臣。
题准各馆序班缺员,本堂官会同礼部考,取译字生纯通译学者,送吏部题补。
顺治十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七年,
谕外藩各旗都统以下员缺,令各扎萨克、王、贝勒
贝子、公,酌量补授。
题准归化城喇嘛等,有事往厄鲁忒、喀尔喀处去者,俱具题而往,都统不时稽察,不许妄为。厄鲁忒、喀尔喀往来人,及喇嘛班第等,不许擅留,违者治罪。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题准外藩蒙古王、贝勒各照
内王、贝勒等设长史、司仪长、护卫,此外亲王设
四品典仪一员、五品典仪一员,郡王设五品典仪一员、六品典仪一员,多罗贝勒设五品典仪一员,固山贝子设六品典仪一员,公等设七品典仪一员,其顶带坐褥悉与内同。
题准台吉、塔布囊等顶带、坐褥,照在内官员分别给之,一等者照一品,二等者照二品,三等者照三品,四等者照四品。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骁骑校等顶带、坐褥照内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骁骑校等,杀一级给之。
题准外藩佐领众多之旗,设都统一员、副都统二员,有一佐领以下之旗,设都统一员、副都统一员,多者裁革,少者添设。
题准外藩人有始从其主归降,又随军乡导有功,

敕给达尔汉职衔世袭者,其顶带坐褥,照外藩各旗
官员分别给之,永袭者照都统,虽永袭而效力次者照副都,统袭六次五次四次者,照参领,袭三次二次,及止授本身者,照佐领。
题准公主、郡主等与额驸同来随从人员,照来数俱支给食物草料,若额驸等自来,固伦额驸准带四十人,和硕额驸三十人,多罗额驸公主之子二十人,固山额驸十五人,多带者不准支给食物草料。
题准年节来朝,或进贡,或会集,一二等台吉后,令精奇尼哈番坐,其后为三等台吉,又其后为都统,又其后为四等台吉、副都统,又其后为参领、佐领,其阿思哈尼哈番以下、拖沙喇哈番以上,各照品级分别坐。
题准外藩蒙古,以私事来者,不给赏,止给行粮,是年给喀尔喀、丹津喇嘛

敕印。
题准厄鲁忒来贡者,途中买来喀尔喀男妇子女,准其转卖,令买主于户部存案。
题准逃来喀尔喀人遣还时,按时给与衣帽、靴袜等物,冬时添给貉皮,无马者给马一匹。题准外藩蒙古人身殁无嗣者,生前曾将族中兄弟之子具保,向各扎萨克、王、贝勒、贝子、公等言明抚养者,准其承受家产,若抱养弃子、他姓之子、家奴之子者,不准承受家产。生前未立嗣者,家产令近族承受。无族中兄弟之子,生前在王、贝勒等处禀明,将异姓之子抚养者,亦准承受家产。身殁后现有同姓人,而其妻抚养他姓者不准,如抚养妾生子为子者,其生子之妾不得嫁卖,如嫁卖不准为子。无近族亦无他姓养子,其家产给该管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题准翰林院裁并内三院,本馆止称四译馆,不称翰林院名色。
议准外藩世职官俸,照内官俸减半给发。题准宗室差人往候外藩公主及结婚等事,由礼部题明,移咨兵部给票。
顺治 年

《大清会典》:顺治间,题准关口锁钥,责成满官耑管往
来人等,俱由一门出入,若将无印票之人,不行查挐者,罚俸六个月,受贿纵放者,满、汉官人并出关人,俱交刑部从重议处。如无票之人混入,别夥出口,或私偷出口,及私带出口者,俱鞭一百。如满洲将汉人假作满洲记名入边口者,满洲鞭八十,民责三十板。
定凡外国朝贡来京,颁赏后在会同馆开市或三日或五日,惟朝鲜、琉球不拘限期。礼部移文户部,先拨乌林人收买,咨覆过部方出示,差官监视令公平交易,概不许收买史书、黑黄紫皂、大花西番莲缎匹,并一应违禁兵器、焰硝、牛角等物,各铺行人等,将货物入馆公平交易。染作布绢等项,立限交还。如赊买及故意拖延骗掯,致外国人久候,并私相交易者,问罪,仍于馆前枷号一个月。若外国人故违禁例,潜入人家交易者,私货入官,未给赏者,量为递减。凡会同馆内外四邻军民人等,代外国人收买违禁货物,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边卫充军。如将一应兵器、铜铁违禁等物,卖与外国人图利,比照私将军器出境,因而走泄事情者,律将为首者枭首示众,交易时,礼部出示晓谕。
凡外国贡使、归国伴送人员,不许将违禁货物私相交易。
定凡外国朝贡,以表文方物为凭,该督抚查照的实,方准具题入贡。
凡外国朝贡缴送明季敕印者,听地方官具题。凡进贡员役,每次不得过百人。入京员役,止许二十人,馀皆留边听赏。其进贡船,不得过三只,每船不得过百人。
凡贡使到京,所贡方物,会同馆呈报礼部提督,该馆司官赴馆查验,分拨员役管领,该部奏
闻贡物交进内务府,象交銮仪卫,马交上驷院,腰
刀、鹿皮、青鼠皮等物交武备院,凡进硫黄者留交该督抚收贮。
凡外国人送该督抚礼物,永行禁止。
凡外国船只非系进贡之年,无故私来贸易者,该督抚即行阻逐。
凡外国进贡除到舶只外,其接贡、探贡等船,一概阻回,不许放入。
凡正贡船未到,护贡及探贡等船,不准交易。凡外国贡使或在途病故,礼部具题令内院撰祭文,所在布政司备祭品,遣堂官致祭一次,仍置地茔,立石封识。若同来使臣自愿带回骸骨者听,若到京病故给棺木、红缎,遣祠祭司官
谕祭,兵部应付车辆人夫,其应赏衣服缎匹等物,
仍付同来使臣,领回颁给。若进贡从人在京病故者,给棺木红䌷。在途病故者,听其自行埋葬。凡贡使归国,例差司宾序班一员给勘合,由驿递伴送,沿途防护促行,不许停留骚扰,及交易违禁货物。交明该抚即还,该督抚照例送行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