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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山川典
第二百三十卷目錄
河部紀事二
山川典第二百三十卷
河部紀事二
公元268年
《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四年秋九月,伊洛溢,合于河。《傅元傳》:泰始四年,元為御史中丞。時頗有水旱災。元上便宜五事。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於水事,先帝統百揆,分河堤為四部,并本凡五謁者,以水功至大,與農事並興,非一人所周故也。今謁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諸水,無時得遍。伏見河堤謁者車誼不知水勢,轉為他職,更選知水者代之。可分為五部,使各精其方宜。
公元270年
《五行志》: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時並溢,流四千九百餘家,殺二百餘人,沒秋稼千三百六十餘頃。
公元271年
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伊、沁皆溢,殺二百餘人。《武帝本紀》:泰始七年六月,伊、洛、河溢,流居人四千餘家,殺三百餘人。
公元274年
十年十二月,鑿陝南山,決河,東注洛,以通運漕。《王濬傳》:初,詔書使濬下建平,受杜預節度,濬至西陵,預與之書曰:足下既摧其西藩,便當徑取秣陵,討累世之逋寇,釋吳人於塗炭。自江入淮,逾於泗汴,泝河而上,振旅還都,亦曠世一事也。濬大悅。
公元309年
《懷帝本紀》:永嘉三年春三月,大旱,河竭可涉。
《劉聰載記》:聰廢乂為北部主,粲使準賊殺之。坑士眾萬五千餘人,平陽街巷為之空。氐羌叛者十餘萬落,以靳準行車騎大將軍以討之。時聰境內大蝗,平陽、冀、雍尢甚。靳準討之,震其二子而死。河汾大溢,漂沒千餘家。
《異苑》:石勒伐劉曜於洛陽,從大河南濟。時河凍將合,軍至而冰自泮,舟楫無閡,遂生擒曜。謂是神靈之助,命曰靈昌津。
公元336年
《晉書·石季龍載記》:咸康二年,使牙門將張彌徙洛陽鐘虡、九龍、翁仲、銅駝、飛廉於鄴。鐘一沒於河,募浮沒三百人入河,繫以竹緪,牛百頭,鹿櫨引之乃出。造萬斛舟以渡之,以四輪纏輞車,轍廣四尺,深二尺,運至鄴。季龍大悅,赦二歲刑,賚百官穀帛,百姓爵一級。又納解飛之說,於鄴正南投石於河,以起飛橋,功費數千億萬,橋竟不成,役夫飢甚,乃止。
季龍起河橋於靈昌津,采石為中濟,石無大小,下輒隨流,用功五百餘萬而不成。季龍遣使致祭,沉璧於河。俄而所沉璧流於渚上,地震,水波騰上,津所殿觀莫不傾壞,壓死者百餘人。季龍恚甚,斬工匠而止作焉。
《宋書·符瑞志》:晉孝武帝泰元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辛亥,神馬二匹,一白一黑,忽出於河中,去岸百步。縣民董總見之。
公元421年
《徐州志》:恭帝元熙三年六月,河決滑州,漂沒公私廬舍,歷澶濮至徐州,與清河合,浸州城壁,不沒者止四版。
《搜神記》:宋時弘農馮夷,華陰潼鄉隄首人也。以八月上庚日渡河,溺死。天帝署為河伯。又《五行書》曰:河伯以庚辰日死,不可治,船遠行,溺沒不返。
公元441年
《文獻通考》:文帝元嘉十八年五月甲申,河水汎濫,害居人。
公元447年
《符瑞志》:元嘉二十四年二月戊戌,河濟俱清,龍將軍青冀二州刺史杜坦以聞。
公元456年
孝武帝孝建三年九月,河濟清,冀州刺史垣護之以聞。
公元461年
大明五年九月庚戌,河濟俱清,平原郡太守申纂以聞。
《異苑》:河內荀儒,字君林,乘冰省舅氏,陷河而死。兄倫,字君文,求儒尸,積日不得。設祭于冰側,又以牋與河伯,投牋,一宿而岸側冰開,尸手執牋浮出,荀倫又以牋謝之。
公元503年
《隋書·五行志》:梁天監二年六月,大永、信安、安豐三縣大水。《春秋·考異郵》曰:陰盛,臣逆人悲則水出河決。是時江州刺史陳伯之、益州刺史劉季連,舉兵反叛,師旅數興,百姓愁怨,臣逆人悲之應也。
公元358年
《魏書·昭成帝本紀》:建國二十一年,閼頭部民多叛,懼而東走。渡河,半濟而冰陷。
公元367年
三十年冬十月,帝征衛辰。時河冰未成,帝乃以葦緪約澌,俄然冰合,猶未能堅,乃散葦于上,冰草相結,如浮橋焉。眾軍利涉。《靈徵志》:太祖登國中,河南有虎七,臥于河側,三月乃去。後一年,蚍蜉、白鹿盡渡河北。後一年,河水赤如血。此衛辰滅亡之應。及誅其族類,悉投之河中,其地遂空。
《酉陽雜俎》:魏賈,家累千金,博學善著作,有蒼頭善別水。常令乘小艇於黃河中,以瓠匏接河源水,一日不過七八升。經宿器中,色赤如絳,以釀酒,名崑崙觴。酒之芳味,世中所絕。曾以三十斛上魏莊帝。
《伽藍記》:尒朱兆自雷陂涉渡,擒莊帝於式乾殿。帝初以黃河奔急,謂兆未得猝濟,不意兆不由,舟楫憑流而渡,是日水淺不及馬腹,故及此難。書契所記,未之有也。
公元562年
《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元年夏四月乙巳,青州刺史上言,今月庚寅河、濟清。以河、濟清,改大寧二年為河清,降罪人各有差。
《徐州志》:高流之為徐州刺史時,河決,水衝破城一古墓,銘曰:死後三百年,背底生流泉,賴有高流之遷吾上高原。流之為造棺槨,改葬。
《北史·高昂傳》:昂,字敖曹,為西南道大都督,徑趣商、洛。昂渡河祭河伯曰:河伯,水中之神;高敖曹,地上之虎。行經君所,故相沃酹。
公元584年
《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四年夏六月壬子,開渠,自渭達河以通漕運。
公元595年
開皇十五年六月,詔鑿底柱。
公元598年
《開封府志》:開皇十八年,河決。
公元562年
《隋書·王劭傳》:劭,拜著作郎,上表言符命曰:昔周保定二年,歲在壬午五月五日,青州黃河變清,十里鏡徹。齊氏以為己瑞,改元曰河清。是月至尊以大興,公始作隋州刺史,歷年二十,隋果大興。臣謹按易坤靈圖曰聖人受命,瑞先見于河。河者,最濁未能清也。竊以靈貺休祥,理無虛發。河清啟聖,實屬大隋。午為鶉火,以明火德。仲夏火王,亦明火德。月五日五,合天數地,數既得受命之辰,允當先見之兆。
公元604年
《煬帝本紀》:仁壽四年七月即位。冬十一月景申,發丁男數十萬掘塹,自龍門東接長平、汲郡,抵臨清關,渡河,至浚儀、襄城,達於上雒,以置關防。
公元605年
大業元年春三月辛亥,發河南諸郡男女百餘萬,開通濟渠,自西苑引穀、洛水達于河,自板渚引河通于淮。
《大業雜記》:元年,發河南道諸州郡兵夫五十餘萬開通濟渠,自河起滎澤入淮千餘里。
冬十月,車駕至江都。十二月,至城皋關,于武牢城西邊黃河汜水之上。
公元607年
《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三年春正月,武陽郡上言,河水清。
公元608年
四年春正月乙巳,詔發河北諸郡男女百餘萬開永濟渠,引沁水南達于河,北通涿郡。
公元609年
五年夏四月癸亥,出臨津關,渡黃河,至西平,陳兵講武。
公元611年
七年冬十月乙卯,底柱山崩,偃河逆流數十里。《冊府元龜》:大業七年,同州治中雲得臣開渠自龍門引黃河,溉灌六千餘頃。
《濟南府志》:大業七年夏四月,山東河決,大水漂沒三十餘郡。
公元615年
《山西通志》:大業十一年,河清于龍門。
公元616年
《大業拾遺記》:十二年,命雲屯將軍麻叔謀濬黃河入汴,堤使勝巨艦。叔謀御命甚酷,以鐵腳木鵝試彼淺深,鵝止,謂濬河之夫不忠,隊伍死冰下,至今兒啼,聞人言麻胡來即止。其訛言畏人皆若是。
《文獻通考》:大業十二年,龍門又河清。
公元617年
《山西通志》:大業十三年,河復清于龍門。
《隋書·堯君素傳》:君素,魏郡湯陰人也。從驍衛大將軍屈突通拒義兵于河東,俄而通引兵南遁,以君素有膽略,署領河東通守。義師遣將呂紹宗、韋義節等攻之,不剋。及通軍敗至城下,呼之君素,見通歔欷流涕,悲不自勝,左右皆哽咽。通亦泣下霑襟,因謂君素曰:吾軍已敗,義旗所指,莫不響應。事勢如此,卿當早降,以取富貴。君素答曰:公當爪牙之寄,為國大臣。主上委公以關中代王,付公以社稷,國祚隆替懸之于公。奈何不思報效,以至于此。縱不能遠慚主上,公所乘馬即代王所賜也。公何面目乘之哉。通曰:吁君素,我力屈而來。君素曰:方今力猶未屈,何用多言。通慚而退。時圍甚急,行李斷絕。君素乃為木鵝置表於頸,具論事勢。浮之黃河,沿流而下,河陽守者得之,達於東都。越王侗見而歎息。於是承制拜君素為金紫光祿大夫,密遣行人勞苦之。
公元626年
《唐書·五行志》:高祖武德九年二月,蒲州河清。襄楷以為:河,諸侯象;清,陽明之效也。
公元637年
《太宗本紀》:貞觀十一年九月丁亥,河溢壞陝州河北縣,毀河陽中潬。幸白司馬坂觀之,賜瀕河遭水家粟帛。貞觀十二年春二月癸亥,如河北縣觀砥柱。
公元640年
《五行志》:貞觀十四年二月,陝州、泰州河清。
公元642年
十六年正月,懷州河清。
公元643年
十七年十二月,鄭州、滑州河清。
《啟顏錄》:唐趙元楷與令狐德棻,從駕,至陝,元楷召德棻同往河邊觀砥柱。德棻不去,遂獨行。及還,德棻曰:砥柱共公作何語。答曰:砥柱附參承公。德棻應聲曰:石不能言,物或憑焉。時群公以為佳對。
公元650年
《唐書·五行志》:高宗永徽元年正月,濟州河清。
公元651年
二年十二月,衛州河清。
公元654年
五年六月,濟州河清十六里。
公元655年
《高宗本紀》:永徽六年十月,齊州黃河溢。
公元680年
《五行志》:調露二年夏,豐州河清。
公元683年
永淳二年七月己巳,河溢,壞河陽橋。
《高宗本紀》:弘道元年秋八月己巳,河溢,壞河陽城。《續文獻通考》:中宗嗣聖十年夏五月,棣州河溢。《河南通志》:嗣聖十六年,河溢。
公元692年
《五行志》:武后如意元年八月,河溢,壞河陽縣。
《武后本紀》:長壽元年秋八月甲戌,河溢,壞河陽縣。二年五月癸丑,河溢棣州。
公元693年
《五行志》:長壽二年五月,棣州河溢,壞居民二千餘家。《武后本紀》:聖曆元年秋,黃河溢。
公元699年
《文獻通考》:聖曆二年秋,河溢,懷州漂千餘家。
公元722年
《元宗本紀》:開元十年六月丁巳,河決慱棣二州。《冊府元龜》:開元十年六月,慱州黃河堤壞,湍悍洋溢,不可禁止。詔慱州刺史李畬、冀州刺史裴子餘、趙州刺史柳儒乘傳旁午分理,兼命按察使蕭嵩總理其事。
公元724年
《平陽府志》:開元十二年冬十一月,榮光出於河,帝祀后土。太史奏:榮光出河,休氣四塞。神風繞壇,日揚其光。
公元726年
《元宗本紀》:開元十四年秋八月丙午,河決魏州。《文獻通考》:開元十四年秋,河及支川皆溢,壞衛鄭滑汴濮,人或巢或舟以居,死者千計。
公元727年
《續文獻通考》:開元十五年,河溢冀。
公元728年
《冊府元龜》:開元十六年正月,以魏州刺史宇文融兼檢校,汴州刺史依前充河北溝渠隄堰涉九河使。融上請言:禹貢九河,舊道興役甚多。事竟不就。
公元734年
《唐書·裴耀卿傳》:耀卿,字煥之,為濟州刺史,徙宣州。前此大水,河防壞,諸州不敢擅興役。耀卿曰:非至公也。乃躬護作役,未訖,有詔徙官。耀卿懼功不成,弗即宣,而撫巡飭厲愈急。隄成,發詔而去。濟人為立碑頌德。《續文獻通考》:開元二十二年,置河口轉場。
公元737年
《五行志》:開元二十五年,淄州棣州河清。
公元741年
《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九年,陝州刺史李齊物避三門河路浚急,於其北鑿石渠,通運船。為漫流,河泥旋填淤塞,不可漕而止。
公元752年
《河南通志》:天寶十一載夏六月,閿鄉黃河中女媧墓移。
《唐書·哥舒翰傳》:舒翰,封涼國公,兼河西節度使。玫破吐蕃洪濟、大莫門等城,收黃河九曲,以其地置洮陽郡,築神策、宛秀二軍。進封西平郡王。
公元759年
《文獻通考》:肅宗乾元二年七月,嵐州合河、關河三十里清如井水,四日而變。
公元758年
《安祿山傳》:乾元元年九月,帝詔郭子儀率九節度兵凡二十萬討慶緒,攻衛州,遂度河,師背水壁而待。《文獻通考》:寶應元年九月甲午,太州至陜州二百餘里河清,澄澈見底。
公元763年
《河南通志》:寶應二年九月甲午,河清。
公元777年
《代宗本紀》:大曆十二年秋,河溢。
公元780年
《乾𦠆子郭》:汾陽鎮蒲欲造浮橋而急流毀墠,公酹酒,許以小女妻之。其夕,水退,木立墠上,遂成橋,而小女尋卒,因塑廟中人,因立公祠,號為河瀆親家翁。《唐書·德宗本紀》:建中元年冬,無雪,黃河溢。
公元783年
《五行志》:建中四年五月乙巳,滑州濮州河清。
公元779年
十四年閏五月乙丑,滑州河清。
公元769年
《東昌府志》:興元四年五月,濮州河清。
公元1154年
《唐書·五行志》:貞元二年六月丁酉,東都、河南、荊南、淮南江河溢。
公元1156年
《德宗本紀》:貞元四年七月,河水黑。
《五行志》:貞元四年七月,自陝至河陰,河水黑,流入汴,至汴州城下,一宿而復。近黑祥也。
《薛平傳》:平,字垣塗,授鄭滑節度使。始,河溢瓠子,東泛滑,距城纔二里許。平按求故道出黎陽西南,因命其佐裴弘泰往請魏博節度使田弘正,弘正許之。乃籍民田所當者易以它地,疏道二十里,以釃水悍,還壖田七百頃於河南,自是滑人無患。
公元649年
《五行志》:貞觀二十三年四月,靈州河清。
公元812年
《憲宗本紀》:元和七年春正月癸酉,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公元813年
《冊府元龜》:元和八年十二月,魏博觀察使田弘正奏准,詔開衛州黎陽縣古黃河道,從鄭滑觀察使薛平之請也。先是滑州歲多水災,其城西去黃河二里,每夏雨漲,溢則浸壞城郭,水及羊馬之半。平詢諸將吏,得古河道於衛州黎陽縣界,遣從事裴弘泰以水患告於弘正,請開古河,用分水力。弘正遂與平皆上聞,詔許之。乃於鄭滑兩郡徵役萬人鑿古河,南北長十四里,東西闊六十步,深一丈七尺。引舊河以注新河,滑人遂無水患。詔褒美平,仍加弘泰弘正官,以獎監作之功焉。
公元821年
《唐書·五行志》:穆宗長慶元年七月戊午,河水赤,三日止。
公元828年
《文宗本紀》:太和二年夏,河溢,壞棣州城。
公元835年
《酉陽雜俎》:李彥佐,在滄景太和九年有詔,召浮陽兵北渡黃河。時冬十二月,至濟南郡,使擊冰進舟。冰觸舟,舟覆,詔失。李公驚懼,不寢食。六日,鬢髮暴白,至貌侵膚削。從事亦訝其儀形也。乃令津吏,不得詔,盡死。吏懼。且請公一祝,沉浮於河。吏憑公誠明,以死索之。李公乃令具爵酒,言祝傳語,詰河伯其旨曰:明天子在上,川瀆山岳祝史咸秩,予境之內,祀未嘗匱,爾河伯洎鱗之長,當衛天子詔,何反溺之。予或不獲,予齋告於天,天將謫爾。吏酹冰辭已,忽有聲如震,河冰中斷,可三十丈。吏知李公精誠已達,乃沉鉤索一,一鉤而出,封角如舊,唯篆印微濕耳。李公所至,令務嚴簡,推誠於物,著于官下。如河水色渾,駛流大木如纖芥,頃而千里矣,安有舟覆六日。一酹而堅冰陷,一鉤而沉詔獲得,非精誠之至乎。
公元837年
《雲仙雜記》:顧希微開成二年遇河神屈莫多曰:更二千年大,江所在,堤岸當崩沙九里。
《兗州府志》:開成二年夏,河決曹濮等州。
公元838年
《唐書·五行志》:開成三年夏,河決浸鄭滑外城。
《河南通志》:開成八年,陝州河清。
公元854年
《唐書·五行志》:宣宗大中八年正月,陝州河清。
公元878年
僖宗乾符五年秋,大霖雨,汾澮及河溢流,害稼。《續文獻通考》:昭宗乾寧二年夏四月,河漲,將毀滑州。朱全忠決為二河,而東為害滋甚。
公元898年
《畫墁錄》:唐家二百八十餘年,河洛二穀,洛城歲為患,攘天津,浸宮闕,墊城郭不已。本朝無五年不河決,而穀洛之患殊稀。
《唐書·裴樞傳》:樞字紀聖,拜門下侍郎平章事,哀帝嗣位,全忠以牙將張廷範為太常卿,樞以為廷範勳臣,自宜任方鎮,何用為卿,恐非王意,持不下。全忠怒,即罷樞政事,拜左僕射。俄貶登州刺史,又貶瀧州司戶參軍。至滑州,全忠遣人殺之白馬驛,投尸於河,年六十五。初,全忠佐吏李振曰:此等自謂清流,宜投諸河,永為濁流。忠笑而許之。
《五代史·華溫琪傳》:溫琪為絳、棣二州刺史。棣州苦河水為患,溫琪徙於新州以避之,民賴其利。
公元918年
《唐·莊宗本紀》:天祐十五年正月,梁晉相拒於揚,劉彥章決河水以隔晉軍。
公元924年
《冊府元龜》:同光二年四月癸酉,蔡州朱勍奏開淘雒河到故雒城。七月甲辰,右監門衛上將軍婁繼英督汴滑兵士修酸棗縣堤,連年河水溺曹濮故也。《續文獻通考》:同光二年秋七月,發兵塞決河,先是梁所決河連年為濮患,至是命將軍婁繼英督汴滑兵塞之,未幾復壞。
《五代史·莊宗本紀》:二年八月,大雨霖,河溢。
公元925年
《冊府元龜》:同光三年正月壬子,青州符習承命左役徒修酸棗縣堯堤。初,偽廷決此堤引河水東注,至於鄆濮,以限我軍。自是民罹水患。帝先遣婁繼英領諸軍修塞,尋而復壞。乃命習以濟厥功。三月壬寅,符習奏修堯隄水口畢。
公元927年
五年正月,租庸使奏,鄴都差夫一萬五千,於衛州界修河堤。
《五代史·段凝傳》:凝為招討使,軍於王村。是時,唐已下鄆州,凝乃自酸棗決河東注鄆州,以隔絕唐軍,號護駕水。
《冊府元龜》:張敬詢為滑州節度使,長興初敬詢以河水連年溢堤,乃自酸棗縣界,至濮州,廣隄防一丈五尺,東西二百里。
公元933年
唐明宗長興四年二月辛酉,濮州進重堤圖,備載沿河地里。名帝指示行臺砦麻石砦德勝南北城鐵丘,帝愀然興歎曰:吾佐先朝,定天下於此堤塢間,大小數百戰,時事如昨,奄忽十年,遽閱此圖,令人悲歎。又指一丘阜曰:此吾擐甲之臺也。四月靈武奏開渠白河引黃河水入大城溉田。
公元937年
晉高祖天福二年九月,判詳定院梁文矩奏:以前汴州陽武縣主簿左墀進策十七條,可行者有四。其一請於黃河夾岸防秋水暴漲,差上戶充堤長,一年一替,委本縣令十日一巡,如怯弱處不早處治,旋令修補,致臨時渝決,有害秋苗。既失王租,俱為墮事。堤長、刺史、縣令勒停。敕曰:修葺河岸,深護田農,每歲差堤長檢巡,深為濟要。逐旬遣縣令看行,稍恐煩勞。堤長可差,縣令宜止。
公元938年
天福三年二月,楊光遠進黃河衝注水勢圖。
《兗州府志》:天福三年冬十月,河決鄆州。
公元939年
《五代史·高祖本紀》:天福四年秋八月己亥,朔河決博平。
公元941年
六年九月丁丑,吐谷渾使白可久來,河決中都,入于㳫河。冬十月,河決滑濮鄆澶州。
《文獻通考》:天福六年九月,河決於滑州,一溉東流,居民登丘,家為水所。隔詔所在,發舟船以救之。兗州濮州界皆為水所漂溺,兗州奏河水東流,闊七十里,水勢南流入㳫河及揚州河。《五代史·高祖本紀》:天福七年三月,歸德軍節度使安彥威塞決河於滑州。
《安彥威傳》:晉高祖入立,拜彥威北京留守,徙鎮歸德。是時,河決滑州,命彥威塞之,彥威出私錢募民治隄。遷西京留守。
公元942年
《冊府元龜》:天福七年三月己未,宋州節度安彥威奏到滑州修河堤,時以瓠子河漲溢,詔彥威督諸道軍民自豕韋之北築堰數十里,給私財以犒民。民無散者。竟止其害。鄆曹濮賴之。以功加邠國公。詔於河決之地建碑立廟。四月詔曰:近年以來,大河瀕決,漂盪人戶,妨廢農業。言念蒸黎,因茲凋弊。凡居牧守,皆委山河。既已在封,巡所宜專。切起今後,宜令沿河廣晉開封府尹逐處觀察防禦,使刺史等並兼河堤,使名額任便,差選職員分擘勾當,有堤堰薄怯、水勢衝注處,預先計度,不得臨時失於防護。
公元944年
《五代史·出帝本紀》:開運元年六月丙辰,河決滑州環梁山,入於汶濟。
《續文獻通考》:開運元年,滑州河決注曹單濮鄆之境,詔發數道丁夫塞之。
公元945年
《山東通志》:晉羊使君,開運二年,守博州。河溢,城沒。使君祝天,免生民墊溺,願以身代,乃投水而死。
公元946年
《五代史·出帝本紀》:開運三年夏六月己丑,河決魚池。大饑,群盜起。秋七月,大雨,水,河決楊劉、朝城、武德。八月辛酉,河溢歷亭。九月,河決澶、滑、懷州。癸卯,大雨霖,河決臨黃。冬十月,河決衛州,丙寅,河決原武。
《續文獻通考》:開運三年秋七月,河決楊劉,西入莘縣,廣四十里,自朝城北流。
公元948年
《宋史·楊昭儉傳》:昭儉,字仲寶。後唐長興中登進士,晉使為河南少尹。時河決數郡,大發丁夫,以本部帥董其役,既而塞之。晉少主喜,詔立碑記其事。昭儉表諫曰:陛下刻石紀功,不若降哀痛之詔;摛翰頌美,不若頒罪己之文。言甚切至,少主嗟賞之,卒罷其事。《五代史·漢隱帝本紀》:乾祐元年夏四月戊子,河決原武,五月乙亥,河決滑州。
公元950年
《河南通志》:乾祐三年夏六月,河決鄭州,補闕盧振上言:臣伏見汴河隄兩岸隄堰不牢,每年漬決,正當農時,勞民役眾,以臣愚見,沿汴水訪河故道陂澤處置立斗門,水漲溢時以分其勢,即澇歲無漂沒之患。旱則獲澆溉之饒,庶幾編甿,差免勞役。
公元952年
《續文獻通考》:周太祖廣順二年,河決鄭滑。
《河南通志》:廣順二年十有二月,河決鄭州。時周主以河決為患,王峻請自行視,遂塞之。
公元953年
《冊府元龜》:廣順三年正月辛未,詔樞密使王峻巡視河堤。峻請行,故從之。三月,澶州言:天福十一年,黃河自觀城縣界楚里村堤決,東北經臨黃、觀城兩縣,隔絕村鄉人戶。今觀城在河北,隔三村在河南。今臨黃在河南,隔八村在河北。官吏節級徵督賦租,取路於州橋,迂曲數百里。每事多違程限,其兩縣所隔村鄉,擬迴換,管係所冀,便於徵督,修堙補堤岸,河流復故,兩縣仍舊收管。從之。五月,遣客省副使齊藏珍等三人簡視原武河堤。六月,鄭州夫一千五百人修原武河堤。宿州言遣虎犍廂主何徽率兵往靈河修堤。八月,河陰新堤壞三百步,遣中使於贊往相度修治。九月,滑州臼重贊言:臣自部署堙塞六名鎮河堤。世宗顯德元年十一月戊戌,命宰臣李穀往鄆齊管內相度修築河堤。
公元954年
《續文獻通考》:顯德元年,遣使分塞決河。十一月,河堤成。初,自楊劉至博州百二十里,連年東潰,環古堤而出,灌齊棣淄諸州。至是遣李穀塞之,堤成。
《兗州府志》:顯德初年,河決東平楊劉口。宰相李穀監治,隄自陽榖扺張秋以遏之,水患少息。然決河不復故道,離而為赤河。
公元955年
《冊府元龜》:顯德二年三月壬午,李穀治河堤,迴見。先是河水自楊劉北至博州界一百二十里,連歲決岸而為派者十有二焉。復匯為大澤,漫漫數百里。又東北,壞古堤而出,注齊棣淄青,至於海。澨壞民廬舍,占民良田,殆不可勝計。流民但收野稗,捕魚而食。朝廷連年命使視之,無敢議其工者,帝嗟東民之病,故命輔相親督其事,凡役徒六萬三十日而罷。
公元958年
《續文獻通考》:顯德五年,浚汴口導河流達於淮。春三月,汴渠成於是。江淮舟楫始通汴口,導河達淮,即歸德至泗州河。
公元959年
《冊府元龜》:顯德六年正月甲子,命侍衛都虞候韓通往河陰,按行河堤。二月丙子朔,命樞密使王朴往河陰縣,按行河堤。
公元1098年
《遼史·道宗本紀》:壽隆四年三月丙子,有司奏言黃河清。
公元960年
《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冬十月,河決厭次。
《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棣州河決,壞厭次、商河二縣居民廬舍、田疇。
《濟南府志》:建隆元年,河決。壞臨邑縣城,乃移縣治於孫耿鎮。
公元961年
《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二年二月壬申,疏五丈河。《文獻通考》:建隆二年,孟州河溢,壞堤。
《山東通志》:建隆二年,河決棣州。
公元963年
《宋史·五行志》:建隆四年,齊州河決。
《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八月,齊州河決。
公元964年
《河渠志》:周顯德初,大決東平之楊劉,宰相李縠監治隄,自楊穀扺張秋口以遏之,水患少息。然決河不復故道,離而為赤河。太祖乾德二年,遣使案行,將治古隄。議者以舊河不可卒復,力役且大,遂止。但詔民治遙隄,以禦衝注之患。其後赤河決東平之竹村,七州之地復罹水災。
公元965年
《太祖本紀》:乾德三年秋八月癸卯,河決陽武縣。乙卯,河溢河陽,壞民居。己未,鄆州河水溢,沒田。九月辛巳,河決澶州。
《河渠志》:乾德三年秋,大雨霖,開封府河決陽武,又孟州水漲,壞中潭橋梁,澶、鄆亦言河決,詔發州兵治之。《五行志》:乾德三年七月,開封府河決,溢陽武。河中府孟州並河水漲,孟州壞。中潭軍營民舍數百區。河壞隄岸石,又溢於鄆州,壞民田。淄州濟州並河溢,害鄒平高苑縣民田。
公元966年
《太祖本紀》:乾德四年夏六月甲午,東阿河溢。甲辰,河決觀城。秋八月丙辰,河決滑州,壞靈河大隄。乙丑,河溢,入南華縣。
《河渠志》:乾德四年八月,滑州河決,壞靈河縣大隄,詔殿前都指揮使韓重贇、馬步軍都軍頭王廷義等督士卒丁夫數萬人治之,被泛者蠲其秋租。
《五行志》:乾德四年,東阿縣河溢,損民田。觀城縣河決,壞居民廬舍,注大名。又靈河縣堤壞,水東注衛南縣境及南華縣城。
公元967年
《太祖本紀》:乾德五年春正月,治河堤。秋八月甲申,河溢,入衛州城,民溺死者數百。
《河渠志》:乾德五年正月,帝以河堤屢決,分遣使行視,發畿甸丁夫繕治。自是歲以為常,皆以正月首事,季春而畢。是月,詔開封大名府、鄆澶滑孟濮齊緇滄棣濱德博懷衛鄭等州長吏,並兼本州河堤使,蓋以謹力役而重水患也。
《五行志》:乾德五年,衛州河溢,毀州城,沒溺者甚眾。《太祖本紀》:開寶元年六月癸丑朔,詔民田為霖雨、河水壞者,免今年夏稅及沿徵物。
公元968年
《五行志》:開寶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江河汎溢,壞民田、廬舍。八月,集州霖雨河漲,壞民廬舍及城壁、公署。
公元969年
開寶二年七月,下邑縣河決。
《山東通志》:開寶二年,河決澶州,東匯於鄆濮。
《宋史·安守忠傳》:守忠為濮州刺史。會河決澶州,命守忠副潁州團練使曹翰護役,河決遂塞。
公元970年
《太祖本紀》:開寶三年春正月,增河堤。冬十二月,增河堤。
公元971年
《山東通志》:開寶四年四月,河決觀城。
《五行志》:開寶四年六月,鄆州河及汶、清河皆溢,注東阿縣及陳空鎮,壞倉庫、民舍。鄭州河決原武縣。《太祖本紀》:開寶四年夏六月乙酉,河決原武。冬十一月庚戌,河決澶州。
《河渠志》:開寶四年十一月,河決澶淵,泛溢數州,官守不時上言,通判司封郎中姚恕棄市,知州杜審肇坐免。
公元972年
《太祖本紀》:開寶五年春二月丙子,詔沿河十七州各置河堤判官一員。夏五月,河決濮陽,命潁州團練使曹翰往塞之。六月己丑,河決陽武。丁酉,詔沿河民田有為水害者,有司具聞,除租。戊申,修陽武堤。
《河渠志》:開寶五年正月,詔曰:應緣黃、汴、清、御等河州縣,除準舊制種蓺桑棗外,委長吏課民別樹榆柳及土地所宜之木。仍按戶籍高下,定為五等:第一等歲樹五十本,第二等以下遞減十本。民欲廣樹蓺者聽,其孤、寡、惸、獨者免。是月,澶州修河卒賜以錢、鞋,役夫給以茶。三月,詔曰:朕每念河渠潰決,頗為民患,故署使職以總領焉,宜委官聯佐治其事。自今開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員,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闕員,即以本州官充。五月,河大決濮陽,又決陽武。詔發諸州兵及丁夫凡五萬人,遣潁川團練使曹翰護其役。翰辭,太祖謂曰:霖雨不止,又聞河決。朕信宿以來,焚香上禱於天,若天災流行,願在朕躬,無延於民也。翰頓首對曰:昔宋景公諸侯耳,一發善言,災星退舍。今陛下憂及兆庶,懇禱如是,固當上感天心,必不為災。六月,下詔曰:近者澶、濮等數州,霖雨荐降,洪河為患。朕以屢經決溢,重困黎元,每閱前書,詳究經瀆。至若夏后所載,但言導河至海,隨山濬川,未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自戰國專利,堙塞故道,小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隳,歷代之患弗弭。凡縉紳多士、草澤之倫,有素習河渠之書,深知疏導之策,若為經久,可免重勞,並許詣闕上書,附驛條奏。朕當親覽,用其所長,勉副詢求,當示甄獎。時東魯逸人田告者,纂《禹元經》十二篇,帝聞之,召至闕下,詢以治水之道,善其言,將授以官,以親老固辭歸養,從之。翰至河上,親督工徒,未幾,決河皆塞。
《五行志》:開寶五年,河決澶州濮陽絳和廬壽諸州,大水。六月,河又決開封府陽武縣之小劉村。
公元973年
《太祖本紀》:開寶六年春正月,修魏縣河。
《五行志》:開寶六年,鄆州河決楊劉口,懷州河決獲嘉縣。
公元974年
《太祖本紀》:開寶七年夏六月,安陽河溢,皆壞民居。開寶八年夏六月辛丑,河決濮州。辛亥,河決澶州頓丘。
公元977年
《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秋七月癸未,河決滎澤、頓丘、白馬、溫縣。閏月己酉,河溢開封等八縣,害稼。《五行志》:太平興國二年六月,孟州河溢,壞溫縣堤七十餘步,鄭州河溢壞滎澤縣寧王村堤三十餘步,又漲於澶州,壞英公村堤三十步。
《河渠志》:太平興國二年秋七月,河決孟州之溫縣、鄭州之滎澤、澶州之頓丘,皆發緣河諸州丁夫塞之。又遣左衛大將軍李崇矩騎置自陝西至滄、棣,按行水勢。視隄岸之缺,亟繕治之;民被水災者,悉蠲其租。太平興國三年正月,命使十七人分治黃河隄,以備水患。滑州靈河縣河塞復決,命西上閤門使郭守文率卒塞之。
公元978年
《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三年春正月辛丑,治黃河隄。夏四月,河決獲嘉縣。秋八月,滑州黃河清。冬十月,河決靈河縣。
《五行志》:太平興國三年五月,懷州河決獲嘉縣。十月,滑州靈河已塞復決。
公元979年
《太宗本紀》:太平興國四年二月,次澶州觀魚于河。九月,河決汲縣。
《五行志》:太平興國四年三月,宋州河決宋城縣。衛州河決汲縣,壞新場堤。九月,澶州河漲。
公元980年
太平興國五年五月,徐州白溝河溢入州城。
公元981年
太平興國六年,河中府河漲,陷連堤,溢入城,壞軍營七所、民舍百餘區。鄜、延、寧州並三河水漲,溢入州城:鄜州壞軍營,建武指揮使李海及老幼六十三人溺死;延州壞倉庫、軍民廬舍千六百區;寧州壞州城五百餘步,諸軍營、軍民舍五百二十區。
公元982年
《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七年夏六月,河決臨濟縣。秋七月,河決范濟口。冬十月,河決武德縣。蠲臨河民租。《河渠志》:太平興國七年,河大漲,蹙清河,淩鄆州,城將陷,塞其門,急奏以聞。詔殿前承旨劉吉馳往固之。《五行志》:太平興國七年六月,河決臨邑縣。十月,河決懷州武陟縣,害民田。
公元983年
《太宗本紀》:太平興國八年夏五月,河決滑州,過澶濮曹濟東南入于淮。冬十二月,滑州河決。
《五行志》:太平興國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房村,徑澶、濮、曹、濟諸州,浸民田,壞居民廬舍,東南流入淮。六月,陝州河漲,壞浮梁。鄜州河水漲,溢入城,壞官寺、民舍四百餘區。是夏及秋。開封、浚儀、酸棗、陽武、封丘、長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縣河水害民田。
《河渠志》:太平興國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韓村,泛澶、濮、曹、濟諸州民田,壞居人廬舍,東南流至彭城界入於淮。詔發丁夫塞之。隄久不成,乃命使者按視遙堤舊址。使回條奏,以為治遙堤不如分水勢。自孟抵鄆,雖有隄防,唯滑與澶最為隘狹。于此二州之地,可立分水之制,宜於南北岸各開其一,北入王莽河以通於海,南入靈河以通於淮,節減暴流,一如汴口之法。其分水河,量其遠邇,作為斗門,啟閉隨時,務乎均濟。通舟運,溉農田,此富庶之資也。不報。時多陰雨,河久未塞,帝憂之,遣樞密直學士張齊賢乘傳詣白馬津,用太牢加璧以祭。十二月,滑州言決河塞,一時群臣稱賀。
公元984年
太平興國九年〈即雍熙元年〉春,滑州復言房村河決,帝曰:近以河決韓村,發民治堤不成,安可重困吾民,當以諸軍代之。乃發卒五萬,以侍衛步軍都指揮使田重進領其役,又命翰林學士宋白祭白馬津,沈以太牢加璧,未幾役成。
《五行志》:太平興國九年,延州南北兩河漲溢,入東西兩城,壞官寺民舍。
《太宗本紀》:雍熙元年春三月丁巳,滑州河決既塞,帝作《平河歌》,蠲水所及州縣今年租。秋八月壬寅,河水溢。
公元987年
《魏仁浦傳》:仁浦,子咸信知澶州。太宗雍熙四年,本郡黃河清,咸信以聞,詔褒答之。
公元988年
《太宗本紀》:端拱元年春正月,澶州黃河清。
《五行志》:端拱元年二月,澶濮二州河清二百餘里。淳化元年六月,孟州河漲。
公元991年
《太宗本紀》:淳化二年閏二月,河水溢。夏四月,河水溢。六月,河水溢。
《河渠志》:淳化二年三月,詔:長吏以下及巡河主埽使臣,經度行視河堤,勿致壞隳,違者當寘于法。
《五行志》:淳化二年四月,京兆府河漲,陝州河漲,壞大堤及五龍祠。六月乙酉,溢於浚儀縣,壞連堤,浸民田。上親臨視,督衛士塞之。辛卯,又決於宋城縣。博州大霖雨,河漲,壞民廬舍八百七十區。亳州河溢,東流汎民田、廬舍。
《柴成務傳》:成務,字寶臣,曹州濟陰人也。淳化二年,為京東轉運使。會宋州河決,成務上言:河水所經地肥澱,願免其租稅,勸民種藝。從之。
公元992年
《山東通志》:淳化三年,河決𡏮陵故城。《東昌府志》:淳化三年六月,博州河決,城壞,徙州治於孝武渡西。
《宋史·五行志》:淳化三年十月,上津縣大雨,河水溢,壞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鳳陽府志》:丁罕,淳化三年,為澤潞團練使、知霸州。會河溢壞城壘,罕以私錢募築,民咸德之。
公元993年
《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四年九月,河水溢,壞澶州。詔溺死者給斂具人千錢。仍發廩以賑。冬十月,河決澶州,西北流入御河。
《河渠志》:淳化四年十月,河決澶州,陷北城,壞廬舍七千餘區,詔發卒代民治之。是歲,巡河供奉官梁睿上言:滑州土脈疏,岸善隤,每歲河決南岸,害民田。請于迎陽鑿渠引水,凡四十里,至黎陽合大河,以防暴漲。帝許之。
《魏仁浦傳》:仁浦,子咸信,拜彰德軍節度。淳化四年,河決澶淵,陷北城,命知州事。太宗親諭方略,傳置而往。時遣閻承翰修河橋,咸信請及流水未下造舟為便,承翰入奏:方冬難成,請權罷其役。咸信因其去,乃集工成之。奏至,上大悅。河平,遣還役兵。俄詔留築堤,咸信以為天寒地涸,無決溢之患,復奏罷之。
《五行志》:淳化四年九月,澶州河漲,衝陷北城,壞居人廬舍、官署、倉庫殆盡,民溺死者甚眾。十月,澶州河決,水西北流入御河,浸大名府城,知府趙昌言壅城門禦之。
《趙安仁傳》:安仁父孚,知開封府司錄參軍事,受詔與殿中侍御史柴成務、供奉官葛彥恭、殿直郭載行視黃河,分南北岸按行,復遙堤以紓湍決。孚言治遙堤不如分水勢,于是建議于澶、滑二州立分水之制。時決河未平,重惜民力而寢焉。
《趙昌言傳》:昌言知天雄軍,賜錢二百萬。大河貫府境,豪民峙芻茭圖利,誘姦人潛穴堤防,歲仍決溢。昌言知之。一日,堤吏告急,命徑取豪家廥積以給用,自是無敢為姦利者。屬澶州河決,流入御河,漲溢浸府城,昌言籍府兵負土增堤,數不及千,乃索禁卒佐役,皆偃蹇不進。昌言怒曰:府城將墊,人民且溺,汝輩食厚祿,欲坐視耶。敢不從命斬。眾股慄赴役,不浹旬城完。太宗手詔褒諭之,召拜給事中、參知政事。
公元994年
《河渠志》:淳化五年正月,滑州言新渠成,帝又案圖,命昭宣使羅州刺史杜彥鈞率兵夫,計功十七萬,鑿河開渠,自韓村埽至州西鐵狗廟,凡十五餘里,復合于河,以分水勢。
公元996年
《五行志》:至道二年七月,鄆州河漲,壞連堤四處。閏七月,陝州河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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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