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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百二十一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八百二十一卷目录

 庐州府部汇考五
  庐州府公署考
  庐州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庐州府户口考
  庐州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八百二十一卷

庐州府部汇考五

 庐州府公署考

    《通志》州县《志》合载本府〈合肥县附郭〉
府治 本宋元旧址,明洪武三年,知府潘公杰创建,正统元年,揭稽重修。至成化间,杨昶改门为三叶,盛更为谯楼。弘治初,宋鉴鼎新视旧制稍加。十二年,马金增置修葺正厅三间,左经历司、右照磨所、架阁库、书库、常积库,俱丽于右厅,后川堂一座,初得马忠肃亮石,刻于故宅,载晏殊等《饯归诗赋》甃壁间,因额曰景贤。又刻包孝肃戒廉诗于屏,易名清直,及堂后恩泽亭皆马金建。后堂三间,扁曰岁寒,则宋鉴所构也。正北为知府宅堂,曰三至,宋陈尧叟三守庐州建。后马金自通判至专守亦三任庐州,易名三锡,今俱废。西为吏廨,正堂两翼为房,科堂之前为戒石亭、为仪门,前为寅宾馆。嘉靖四年,吕鸣珂建。万历二年,知府吴道明重修,改门于厅之南,馆东为土地祠,原在清军厅前,万历二年改置馆南为司狱。司宅囹圄在其前,前为治门,门内左右各有榜廊,门之外东旌善亭、仪仗库、申明亭、西瘅恶亭,正前一坊,题曰江北上郡,今改为江淮首郡,左容保坊,今改帅师;右作新坊,今改为承宣。正南照墙一垛,知府龙诰建。左右大墙二垛,卜汝梁、潘榛同建。明末府治贼燬,嗣后知府周有翼督工修。邵起、谭元芳在任相继加葺。至皇清顺治十三年,知府王业兴重构衙舍、楼阁、栋宇,
较昔为完密云。
同知署 在正堂东北。
通判署 在正堂西北。
经历署 在通判署西。
照磨署 在通判署西。
阴阳学 在府学东南。
医学 在卫前。
合肥县治 在府署西,明洪武三年,知县张义建。弘治间,知府朱鉴改创,门旧基。万历四年,知县胡时化建谯楼门道,知府叶逢春撤去,嫌其与府楼并也。大堂三间,川堂三间,与前堂相连。知县胡震亨拆去,隔数武建后堂三间,扁曰观我堂署。县同知邵颖建,改名公馀堂,右为吏廨囹圄,在治内西隅,铺禁在照墙后之西侧,支房原与铺禁相连,秽亵不便,知县胡震亨改置县署之左,诸令相继修葺。黄钟鸣、张九鼐建仪门,朱治隆建大门三间,其内衙布置相继增修不一。照墙后井为居民填塞,知县张九鼐开浚寻得旧井,惟丞簿、典史诸衙宅与支房禁铺俱为金斗驿牧马之场,至今未复。
县丞署 在正堂左。
典史署 在正堂右。
卫署 在府治东,旧为江淮行省。明洪武元年,改合肥卫。十三年改庐州卫。正厅五间,至嘉靖间指挥汪文臣重修。后堂三间,厅前抱厦三间,左经历司,右镇抚司,两翼司房各十二间,仪门五间,正门三间,门之外列五千户所。相传即张辽府。崇祯壬午被贼焚,今存废基而已。
上察院 在府学东,今废。
中察院 在和平桥西,今废。
下察院 在和平桥东,先年马政公馆,改为察院;今为民居祇马神庙,至今见存。
察院 在前街,因三察院废,仅存旧址故复建于此。今为营弁借住,后经督抚批允作署。凤庐道衙门 在马神庙东。
府南公馆 在府前巷,通判徵粮于此。
马政公馆 在和平桥东,宋少保马亮故宅。明成化间通判董序建,后改为下察院即此。税课司 在镇淮楼后,明万历四十五年,知府冯圣世申裁改为蔡公祠。
石梁镇巡检司 在城东一百二十里。
阴阳学 在府卫所巷面东。
医学 在庐州卫前西向,明天启辛酉年,医学正科江文翰捐赀改正厅南向,后医学正科许学文相继修葺,今医学正科徐凤鸣踵修。
僧纲司 在教弩台,今废,旧址犹存。
道纪司 在白鹤观,今在东岳庙。
本仁仓 在东乡。
弘济仓 在南乡。
广义仓 在西乡。
博爱仓 在梁乡。
济惠仓 在店埠镇。
永丰仓 在城隍庙,西北知府宋鉴创城破,被焚后重建,将惠民仓额移置仓门。
预备仓 在县学东南,今改建庐阳书院。惠民仓 在府治东南,知府龙诰建,贼焚,基址尚存。
育婴堂 在南门准提庵左,康熙三十六年知府张纯修,邑令贾晖倡募士民同建。
漏泽园 在西平门外。
义冢 在大西门三里冈,计四十馀亩,原系焦氏地,怀远将军王基妻姚氏置。姚氏性仁孝好施,归王未几,姑病,笃剜肉疗之如。丁未蝗旱赈谷,己未发粟,壬申赈粥及米,并附志之。
外州县
庐江县治 旧在三思桥北,今儒学基,不知何时始。宋建隆二年,大理评事守庐江令谢惟士拓前崇明馆地重建。元修,后废。无所考焉。明洪武乙巳,知县伍塾改置恺悌坊北,即今治也。宣德元年,知县黄惠重建,中更王刘诸尹相继修举,规制始备。弘治七年,知县胡旸拆改仪门为三座,建马房于其外西南偏。十八年知县刘瑄修衙神祠。正德四年,知县李锡因正厅卑隘,后堂皆倾圮莫支,宅左建退思轩,以便公馀憩息。五年,乃新正厅高敞轩豁,侈于旧规。六年,建后堂及左右厦。七年,知县马鐄因其遗址复仪门旧制,而高广过之。重建六房,马科、架阁库列峙左右。十一年,知县刘梦熊始新宅制,并创君子亭于其东北池中。嘉靖元年,知县何律修治露台甬道、戒石亭、马政厅、鼓楼、吏舍、监房,而又益进思轩于其宅之右。十六年,典史王福重建幕厅,而县治之规制益备矣。至明末寇燬。
典史宅 在正厅之东,偏厅堂内,房左右厢共十四间,壬午贼燬,止馀厅三间。顺治辛卯年,典史陈德润重修。
察院 在县治东。
公馆 旧在县治前,明正统九年,知县黄金兰迁于察院前左,北向。
新公馆 在旧公馆左,明嘉靖三十八年,知县汤彬买民潘子宁地创建。
冷水关巡检司 在县治西三十里。
阴阳学 旧在县治西南,久废。明正德十年,知县刘梦熊兴学,创建于棂星门前左。嘉靖四年,知县周良会迁于县治前左。
医学 旧在县治南,久废。知县刘梦熊重建于棂星门前右。嘉靖四年,知县周良会迁于阴阳学相对。
僧会司 在金刚寺内。
际留仓 旧在县治西丁字街,明景泰二年,知县李显迁于县门右,以上俱废。
预备仓 在南门桥外,旧凡五所,四在各乡,知县胡旸合建于此。明嘉靖己未年,知县汤彬移于城内马神祠前,岁久倾圮。万历己酉年,知县章达令老人盛朝用督工重建,崇祯壬午贼燬,止馀屋六间。十一年,知县耿廷箓创建西房三间。皇清顺治十二年,知县孙弘哲重修,仍令乡约周其朝督工添造东房七间,西房五间,门面三间,缭以周垣守以仓夫,称完固云。
舒城县治 在城之中,明洪武三年,知县员义建,天顺王纪、徐颐,嘉靖何称增修改造,明末寇燬。今现在县正堂三间,大门三间,仪门三间,土地祠三间,退省堂三间,左右司房十六间,库房三间。
典史署 在正堂东。
上察院 址存。
待院 址存。
东察院 址存。
小察院 址存。
春风馆 址存。
税课司 址存。
阴阳学  医学 址存。
僧会司 址存。
济留仓 宜惠仓  预备仓 址存。
无为州治 正厅三间,明初知州唐元亨创,宣德七年,知州王仕锡重建,天顺五年知州杨仕
倧复建穿堂一间,在正厅后。明嘉靖元年,知州李玻增建,燬于贼,并正堂俱重建,后堂三间在穿堂后。宣德七年,知州王仕锡重建。天顺元年,知州熊恕复建,先与穿堂相连,多幽暗。皇清康熙六年,知州颜尧揆移后数武,量加高深,左右饬以窗棂响,明体制与正厅无异,州宅在正堂后。顺治三年,知州孟孔传重修,八年知州佟国祯建高楼一座。康熙七年,知州颜尧揆添两旁,厢房四间。康熙三十八年,州牧李璋重建书房四处,共十五间,在后堂之西墨池前。康熙六年,知州颜尧揆重造。
同知署 在知州宅左,原同知魏光嗣增葺,前有啸台门,扁曰奥圃,谪任同知许用中建,至同知祝教重修。以门内东为土地祠,西有房三间,堪以延客。更其门扁曰宾馆,名其堂曰虚受,今仍之。
判官署 在同知宅南,原任判官许承恩鼎新重建,后因贼燬,官亦议裁,今为隙地。
吏目署 原在治农厅南,名南衙并,因贼燬。任者每就庙寺为治厅,今改建于州治之西。大门一间,入内为土地祠,稍西为仪门,东西角门,正厅三间,穿堂一间,左厢以居书识,右厢则皂隶处之,向后遂为衙舍。
察院御史行台 在州署东南,明洪武三年,知州王奉训建。弘治四年,知州赵璧重建。嘉靖元年,知州李玻增修。万历元年,知州赵范檄吏目蒋继先复修。
府江防公署 在御史行台西,中为正堂,东西为翼室,后为寝房,东西为耳房,后为正室,其前后东西各有厢房,正堂稍前东为书办房,西为外书房,又稍前为皂隶房,前为仪门,东西为角门,仪门外东为土地祠,外为大门,缭以周垣,前为画屏。明万历七年,同知孙化龙请建为驻劄之所,知州查志文莅任踵成之。
江防行署 在泥汊镇,明万历六年,同知孙化龙申请创建掌州事,本府同知查志文增建。峡山公馆 去城北四十里,顺治元年建。黄落河公馆 去城东北三十五里,在本仓西。开城桥公馆 去城西四十里,旧为仓。
黄落河巡检司 在太平乡,去城北三十五里。泥汊河巡检司 在无为乡,去城东南五十里。土桥河巡检司 在南乡,去城东南一百二十里。
奥龙河巡检司 在周兴乡,去城东一百二十里。今移桐城乡,去州治西四十里。
焦湖河泊所 在巢县,去城西北九十里。东口河泊所 在焦湖东,兴、革年分俱无考。民池河泊所 在南乡刘家渡,明正德七年革。官池河泊所 在东门外龙潭湾之南,明隆庆元年革。
税课局 在州治东熙春街之左,明宣德间设。隆庆间革。
阴阳学 在州治前街西,今废。
医学 在州治前街西,今移于东。
僧正司 在景福寺,明洪武十五年开设。道正司 在崇德观,明洪武十五年开设。利民仓 在小东门内街北土主庙左,原知州李玻重建,岁久就圮。至掌州事,本府同知查志文重建。
预备仓 一曰新仓,在州治西景福寺后,原知州刘绍元重建,知州王仲锦修,临街有坊。黄落河仓 又名北仓,在州城北三十五里本镇西偏,原知州熊恕建,至李玻修,每岁本府寓此交兑军粮,知州张国桢重修。
开城仓 在州治西四十里,知州李玻改为公馆。
东仓 在州治东六十里。
南仓 在州南十里。
西仓 在州治西九十里。
老人仓 即古之社仓,各乡多有之,中设申明亭,自东仓而下并久圮。
造册局 在城隍庙前,左即丰裕骏惠仓,旧基原掌州事。本府同知查志文改修增建册房二十五间。攒造始便且易堤防云。
养济院 在州治西元妙坊紫芝山侧,官厅五间,民房二十间,园地三区,知州李璋重建。漏泽园 在南门外一字城西,西门外在社稷坛冈侧,北门外在演武亭东。明嘉靖十八年,清军御史杨瞻移檄本州,令择郊外空閒官地或价买民地,设为义济园。同知叶鸾添注,同知朱冕等立石续置二处:一在王磨山,一近土桥镇,
俱义冢石碑。前知州颜尧揆劝募贡士沙可续捐赀成之。
巢县治 三国始建县治,相传为范增居址,有遗井在内,周瑜为居巢长乃经始焉。明洪武初陈叶桂廷用相继重建。正统二年陈伦重修。成化间冯杰重建。弘治间林宗哲复修。万历间夏崇谦建后堂楼五间,俱崇祯八年寇焚,仅存左右吏舍六间,仪门三间。崇祯十年,知县宁承勋草创后堂一进三间县内衙。崇祯八年,寇陷巢城衙舍,尽焚。止存亚父祠及后两路数间。皇清康熙四年,知县聂芳购基鼎建,巍然一新。五年改望湖为平望房,重建楼于二堂之后,如前知县夏崇谦制丹雘,巍壮更胜于前。又于退省堂之前及左偏,修理旧舍为留香堂、亚父祠。前为莞尔亭、浴鹤池,培植花石皆捐赀措处为之,未尝扰民。
典史署 在仪门内正堂之右,制如旧前,堂后署共三路,各三间。
旧察院 在县治东,明洪武三年设,正统间知县阎徽,弘治间林宗哲相继修之。崇祯六年,知县严觉重修。
新察院 又名讲院,在旧察院前。明万历十九年,知县马如麟建,寇焚。今基址见存。
公馆 亦名察院,在县治北城隍庙内,明知县冯杰修,寇焚。基址今见存。
义仓 二所:一在柘皋镇,一在下阁镇,俱明知县赵成愈建,今废。
社仓 在际留仓内,明万历间知县马如麟为劝存义稻建立。
豫备仓 五所:东口为南仓,柘皋乡为北仓,新安乡为东仓,马尾河亦为南仓,中垾为西仓,今俱废。
养济院 在县东北,明洪武中知县陈叶建。万历十九年,知县马如麟重修。原系本邑生员唐尧捐房一所,输稻八十石为之。
六安州治 在城西北隅,旧为六安县。元至正间,平江路推官王大有调任是州,即其旧址,创建官舍。元末燬于兵。明洪武初,知州陈明善重建,宣德间游璧新之。成化高昂弘治马璁,万历末丘时可前后增扩,始成具瞻焉。中为堂五间,扁曰爱养百姓,后为穿廊,又后为二堂,扁曰仰皋堂,又后为三堂,扁曰高明堂,后为后楼钱粮库,在二堂左。军器库在二堂右,堂之东为知州宅,东北为吏廨堂,东侧为册库堂,中路为戒石,覆以亭。左右翼为六房,前为仪门,为两角门,左为土地祠,右为寅宾馆。馆旁为狱,前为大门,门有屏,左为榜廊,为旌善亭,右为瘅恶亭,俱久废为申明亭,为州垣向土墙易倾。万历间知州李懋桧易砖库狱加慎州治增饬矣。明末荐经寇乱大堂,穿廊二堂,左右钱粮库、军器库、册库六房俱遭焚燬,临民听政上覆茅茨。皇清顺治间,知州刘克孔建六房以贮案牍,修库房以贮钱粮。康熙三年,署州事。霍山县知县李居一建大堂三楹。六年,知州吴世显建穿廊二堂各三楹,又于高明堂左建六角亭,并修大门申明亭,州署稍备。十六年,知州王所善就钱粮库完固之颜大堂曰迈种德堂。重修宅南亭,颜曰古槐亭,前有古槐,今名独秀亭。复建总铺,修犴狱,缭砌围墙一周。
同知署 在正堂东。
吏目署 在正堂东北。
察院 在州治东,今圮。
旧公馆 在察院东,今圮。
新公馆 在州治南,有门有堂,左右翼为书房,案房后为后堂。
城东公馆 二:一在五十里,一在九十里,久废。六安营署 即旧安庐道署,在州治东,明末添设安庐兵备道衙门,以永嘉祠军储仓地基创建道署,有大门、仪门、角门、正堂、穿廊、后堂、后宅、寅宾馆、左右翼房、屏墙、围墙,外有中军厅号房,皇清初设六安营守备,后以庐州营参将改为六安营,营署未建,因以道宅为署。今再改参将为副将署仍其旧焉。康熙十八年,协镇周于仁增建后楼五楹。
麻埠巡检司 在州西南九十里,后裁。知州唐可封以矿贼叵测,请改为守,把所择本卫指挥住守,今废。
和尚滩巡检司 在州西北七十里。
阴阳学 在州东察院前北向,废。
医学 旧在州治东,废。明万历五年,知州杨际会为刘巨臣复建,废。
税课司 谯楼西,今裁革。知州唐可封因旧址创府馆,今废。
道正司 在城隍庙。
僧正司 在观音寺。
漏泽园 在东门外枣林冈。
英山县治 在城之东门德化坊,元末土人知县段朝立建设,后燬于火。明洪武三年,知县朱陵重建,天顺五年知县朱瑀重修,规制始备。堂三间,扁曰忠爱堂。东西为库,次为后堂,有上字亭。稍后中为知县堂,堂中路为戒石,覆以亭。左右翼为六房,前为仪门,左为土地祠,为寅宾馆三间,右为狱,为吏厅。前为大门,上为鼓楼,鼓楼前为榜廊,为申明亭,为旌善亭。
典史署 在正堂东。
察院 在县治东。
巡检司 在七引店。
阴阳学 在县治西。
僧会司 在县治北。
预备仓 在县治仪门左。
存留仓  社仓 俱废。
漏泽园 在县西门外。
义冢 在县西门外。
霍山县治 在城之中区,明弘治甲寅崔令创之。正德壬申,燬于兵。黄令新之,至万历壬午,朽蠹已极,董令复营造焉。踰四十年,又圮,陈令再补葺焉。明季流寇破城悉付煨烬,宰兹邑者咸僦民舍,二十馀年无能肯构也。皇清顺治十年腊月,广宁栾令毅然以复兴为己任,
首允父老之请,先捐金市材以倡,凡为楹者百有馀计,工费浩繁,绅衿慕义,不逮什二,不费民间分文,民亦若不知有兴作也。工始于冬季之望,不半载而落成。正堂三间,川堂三间,正堂前捲轩三间,前为月台,两翼为吏胥房,前为仪门,门外为土地祠,寅宾馆。再前为大门,为彰善、瘅恶二亭为屏墙。
典史署 在正堂东,大堂三间,后宅三间,住房东西各三间,厨房、书房、书吏房、马房俱全。察院 旧有东西两院,久燬,仅存荒基。今始重建。
巡检司 二:一在千罗畈,一在上土市。
阴阳学 在马神庙东,今废。
医学 在阴阳学右,今废。
僧会司 在西门外,基存。
预备仓 在县治侧。
东仓 在马神庙西,改建书院。
养济院 旧在开运寺西,已废,今另建。
庐州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通志》本府〈合肥县附郭〉
庐州府儒学 在府治东,肇于唐会,昌盛于宋咸平,废于绍兴之兵乱。乾道以后帅守赵磻老翟朝宗继新之。明宣德中,同知谢庸修,正统初知府揭稽重建。后知府史濡益𤣱,相继增饬,岁久渐圮。知府高汝行大修之。中为大成殿,东西庑各十三楹,前为棂星门,为戟门,后为明伦堂,堂东为进德正谊,西为崇道育英四斋,又后为尊经阁。嘉靖十年,诏增启圣祠,建敬一亭,贮六箴碑,州县悉如其制。万历三年,知府吴道明增建兴文楼,明季兵燬殆尽。皇清顺治三年,知府吴允升重建,康熙二十一年,知府薛之佐大加修葺,堂庑门栅焕然俱新,复建名宦祠。二十二年,知府杜立本毕其工。
孝肃书院 在庐州城南壕内,旧名香花墩。明弘治知府宋鉴建,嘉靖中御史杨公瞻重修,于南岸建屋数楹以居其子孙焉。
合肥县儒学 在县治东南,旧在威武门外。宋淳熙中,郭振迁于三贤书院,即今址也。明洪武初知府张义撤新之。景泰二年燬。知府史濡拓地重建。弘治间知府马金建尊经阁,制略同府。天启间,知府张正学、知县陈琯重修。明末燬于兵。皇清顺治三年,训导苏绍轼募建,后知县方象璜、训导宰维翰相继增修。康熙二十一年,知县范时著捐修圣殿两庑。
青阳书院 在县东六十里巢湖之上,因山为名余忠宣读书处。
外州县
庐江县儒学 旧在南门内,元至正中县尹兀颜纲修。明洪武七年,知县傅鋐迁于三思桥北,在今县治东。洪熙间,知县黄惠重建。天顺、成化间知县王庆梅、江刘绅相继修葺。弘治间,知县胡旸重修,更置号舍。正德七年,知县刘梦熊辟民地而大其制。嘉靖四年,知县周良会拓蛟龙云雨池,以增其胜。嘉靖间,刘裁又新之。崇祯五年,知县张云鹗建文昌阁于堂后,贼燬。皇清顺治四年,知县周迓祚建厅三间。康熙六年知县孟述乾捐赀重建,殿庑及棂星门。康熙十六年,知县卢均天、教谕李大濩募建明伦堂。康熙二十二年,知县马光、教谕王琳徵、训导丁象临重修殿前墙垣、泮池、门栅,并建官舍。
毛公书院 在县东北七十里,明嘉靖初知县周良会,即汉毛义读书处故址建之。
舒城县儒学 在县治西,元至正燬。明洪武初知县员𥫃建今地。宣德乙卯知县刘显重修。后知县杨缙、陈魁士,教谕傅敏功、雷芳相继增葺。明末寇燬,仅存大成殿。皇清康熙三年,知县何朝聘捐俸倡修。
无为州儒学 在锦绣溪北,宋皇祐间建,崇宁初徙漕台东,寻复故址,元燬。明洪武初,知州王奉训建。正统初,知州王仕锡增修。万历间知州查志文、赵范、陈嘉宾相继修葺。皇清康熙三年,知州李祐之、训导曹鼎臣捐修。十九年两庑将圮,知州王国辅、学正史逸孙、训导何嗣和协力捐募修建。
巢县儒学 在县治西,宋绍熙间知县江琯创建,赵登善继之,元季兵燬。明洪武初,知县桂廷用重建。嘉靖间,改建于慈氏寺。万历中,巡抚吴桂芳过邑,以旧址为胜捐俸协助复建于故基,后知县王宁、陈伦相继修治,明末寇残。皇清顺治十四年,教谕魏侯聘修葺,康熙十一年知县于觉世重修。
六安州儒学 在州治东北,始建于元大德,而成于至元间。明洪武初,知州薛敬重建,王成继之,制乃备。后知州何胜、包弘益、金山、李衮相继增修。正德间,知府徐钰更新之。嘉靖间知州邵德久、欧阳德,同知邓向荣;万历间知州杨际会、李懋桧,同知刘垓先后修治。明末兵燹。旧制多残。皇清顺治三四年,安庐道赵振业属学,正涂廷楹加葺两庑,旧制寇燬无存。康熙二十一年,知州陈恭捐俸重建,学正孙谦、训导光宏贲协力捐募,建学门官舍。
武陟书院 在州西五十里,宋焦炳、焦焕尝读书于此。
懋中书院 在州城北坛前,明嘉靖间州守欧阳德建。聚诸生讲学于中。
英山县儒学 在县治西北,元至元间,知县段振建,燬于兵。明洪武中,知县朱陵建,隋赟重建。宣德末,知县贺完重修。隆庆间,知县叶世行、教谕漆星大复加修葺。天启间,知县杨世禄改迁北门外。崇祯四年,署县事府,训导丁立表复改于城内治北。皇清初知县陈震先修葺。
霍山县儒学 在县治东,明弘治乙卯始立学。知县崔中、吴霖相继营建。嘉靖十三年,知县欧绍说重修。万历间知县陈维翰迁于河北,后知县黄守经改迁旧址,明季寇乱遭焚。皇清顺治十年,知县栾元魁重建。

庐州府户口考

        《通志》府总
原额人丁三十六万八千二百二十七丁,内除编审、开除、故绝、逃亡人丁外,见在人丁二十三万三千九百八十五丁。
顺治十四年,审增实在人丁二十四万二千五十一丁。
康熙元年,审增并节年招徕实在人丁二十五万一千八百六丁。
康熙六年,审增并节年招徕实在人丁二十六万四千一十七丁。
康熙十一年审增实在人丁二十七万三百七丁。
康熙十六年,审增实在人丁二十八万一千四百四十丁。
康熙二十二年,审增实在人丁二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一丁,内除优免人丁一千七百三十丁,实在当差人丁二十八万八千一百五十一丁。
额外归并省外卫原额,黄快窜并上中下三则各丁,共一万二千二百二十九丁,五分新增人丁,三丁内除驾运屯丁,并领佃纳粮不纳丁银,及故绝逃亡各丁,共丁七千七百九十九丁。康熙二十二年,实在屯丁四千四百三十三丁。五分
以上实在当差人丁,及归并省外卫屯丁,共二十九万二千五百八十四丁五分。
合肥县
人丁一十四万四千七百五十四丁。
每丁科银五分。
又归并省外卫快丁,上中下各则丁,共一百五十七丁,快丁并上中下三则丁,俱照无为州归卫科徵。
庐江县
人丁一万三千九百七十丁。
每丁科银五分。
舒城县
人丁一万二千六百八十九丁。
每丁科银一钱。
无为州
人丁四万九千八百四十二丁。
每丁科银一钱。
又归并省卫屯丁,共二千九百八十六丁。黄丁每丁科银三钱,协济银五分。
快丁每丁科银三钱,协济银五分。
窜丁每丁科银三钱。
上则官舍閒丁,每丁科银五钱。中则官舍閒丁,每丁科银三钱。下则官舍閒丁,每丁科银二钱。
巢县
人丁二万八千二百四十二丁。
每丁科银八分。
又归并省、卫、黄、快、窜,并下则等丁共六百三丁,五分。黄、快、窜,并下则閒丁,俱照无为州归并省卫科徵。
六安州
人丁三万二百四十五丁。
每丁科银一钱二分。
又归并外卫屯丁六百八十七丁,上中下三则丁俱照无为州归卫科徵。
英山县
人丁一千五百丁。
每丁科银二钱一分二釐。
霍山县
人丁六千九百九丁。
每丁科银一钱二分。

庐州府田赋考

        《通志》府总
原额田、塘、地、山、滩、圩、田,共九万二千九百九十顷二十二亩五釐六毫六丝三忽四微,草山三千二十里七毫,内除挖废坍江田、塘、地、滩、沟三百五十三顷八十亩九分一釐,又荒芜田、塘、地、山一万二千三百四十顷七十五亩二分二釐三毫,荒草山一千二百九十里六分二釐一毫七丝,又节年开垦升科田七百六十五顷一十七亩九分七釐五毫九丝,仍有荒田一万一千五百七十五顷五十七亩二分四釐七毫一丝。顺治十四年,实在成熟田、塘、地、山共八万一千六十顷八十三亩八分九釐九毫五丝三忽四微,草山一千七百二十九里三分八釐五毫三丝,又节年开垦升科田九千二百四十六顷二十五亩六釐五毫六丝二忽六微,仍有荒芜田、塘、地、山二千三百二十九顷三十二亩一分八釐一毫四丝七忽四微,又清出草山八百六十
三里七分二釐一毫,仍有荒草山四百二十六里九分七丝,又清出溢额升科田五十一顷三十八亩五分七毫一忽五微。
康熙十七年,实在成熟田、塘、地、山九万三百五十八顷四十七亩四分七釐二毫一丝七忽五微,草山二千五百九十三里一分六毫三丝,又节年开垦升科田一十四顷七十三亩四分六釐八毫,仍有荒芜田、地、山、塘二千三百一十四顷五十八亩七分一釐三毫四丝七忽四微,又清出溢额升科田三十顷二亩三分一釐三毫七丝九忽。查无六、庐、巢、英、霍六州县塘、地、山、圩、沟、滩,折实成田,计折去田八千二十二顷一十二亩五分四釐八毫六丝九忽九微。
康熙二十二年,实在成熟并溢额折实共田八万二千三百八十一顷一十亩七分五毫二丝六忽六微,草山二千五百九十三里一分六毫三丝。
共该徵折色起存银二十三万八百四两一分五釐一毫七丝二微二纤五沙六埃七渺四漠,本色米五万八百四十五石一斗二升九合六勺二抄四撮七圭一粟一粒八颗零,本色麦一千五百三十二石九斗三升二勺八抄一撮四圭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更名,田粮免粮,军饷、漕标、兵饷、牧地、场租、太仆寺牛犊、黄白麻、熟铁、鱼线胶、生铜、白麻匠班等项共银二千七百六两一钱三分五毫六丝三忽五微七纤零,遇闰加银三十一两三钱九分八釐七毫九丝二忽四微八纤零。
额外归并省外卫原额屯田四千六百五十六顷四十二亩八釐八毫六丝零,又新丈升科田三顷五十七亩五分,内有荒芜田地,除节年开垦,并投诚开垦升科抵补外,仍有荒田三百一十四顷九十五亩四分三釐一毫六丝零,又清出溢额田一十一顷九十六亩七分四釐七毫八丝零。
康熙二十二年,实在成熟归并省外卫屯田共四千三百五十七顷九分四毫八丝七忽六微四纤零。
共该徵银六千六百四十两二钱四分四釐九毫一丝八忽二微零,本色米一万五千二百七十八石九斗八升四合三勺二抄七撮零,麦二百一十二石八斗七升五合五勺一抄四撮七粟八粒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火药银五两。
合肥县
原额田、塘、地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三顷一十六亩七釐三毫九丝三忽四微,除荒外,实在成熟田、塘、地二万九千三百八十五顷七十五亩二分六釐二毫五丝三忽四微零。
每亩科银一分九釐四毫零。
漕赠银四丝七忽零。
科麦一勺六抄九撮零。
科米四合七勺五抄零。
漕赠米四抄七撮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附徵田银三两九钱四分四釐三毫九丝五忽四微零。
漕凤:米麦银四钱二分七毫八忽四微六纤八沙。
免粮军饷银五十七两。
牧地租正脚银三百一十二两四钱四釐五毫一丝零。
黄麻正脚银七十四两一钱四分五釐八毫七丝。遇闰加银八两一钱五分五釐五丝六忽八微九纤。
本折熟铁正垫银六十六两二钱一分四釐一毫八丝七忽零。
本折鱼线胶正垫银九两一钱三分六釐二毫四丝。
匠班银七十二两。
又归并外卫原额屯田二百三顷一十二亩九分二釐四毫五丝零,除荒外,实在成熟屯田一百一十七顷六十二亩八釐九毫八丝二忽四纤四沙。
内凤阳:左卫屯田,每亩科本三粮三升六合三勺零,科折色银四分二釐三毫零。
又科军器正脚新增牛角等银八釐一毫二丝零。
凤阳后卫:屯田每亩科本三粮三升六合六抄零。
科折色银四分二釐八丝零。
又科军器牛角等银一分六釐五毫零。
庐江县
原额冈、圩、田、地、山一万一十七顷八十四亩四分四釐三毫七丝,今实在成熟并溢额折实田九千五百六十三顷八十一亩六釐九毫九丝五微,每地一亩五分八丝零,折田一亩;柴山七亩五分四釐二毫零,折田一亩;草山一十五亩八釐四毫零,折田一亩。
每折实田一亩,科银二分五釐七毫零。
漕赠银六丝九忽零。
每官圩田每亩科银一分六毫一丝零。
漕赠银六丝九忽零。
科麦一勺四抄七撮零。
科米五合六勺六抄零。
漕赠米六抄九撮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牧马场租银三十八两三钱三分六釐八毫四丝六忽五微四纤。
生铜银三十两九钱七分五毫。
本折白麻正垫银三十二两九钱三分三釐三丝二忽,遇闰加银一两八钱八分七釐九毫八丝五忽零。
匠班银三十二两四钱。
舒城县
原额田、地、塘六千九百一十九顷二十六亩五分四釐,除荒外,实在成熟田、地、塘六千九百一十顷七十三亩五分四釐,草山三千二十里七毫,除荒外,实在草山二千五百九十三里一分六毫三丝。
每田、地、塘一亩科银四分四釐五毫零。
漕赠银一毫一忽零。
草山每亩科银八分三釐。
科麦二勺一抄六撮零。
科米七合八勺二抄零。
漕赠米一勺一撮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匠班银五十两五钱五分三毫。
牧马草厂租银九十四两二钱五分三毫三丝八忽六纤零。
无为州
原额田、地、山、滩、塘、沟共一万六千七顷五十六亩一分二釐,今实在成熟折实田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六顷一十亩六分三釐六毫八丝三忽,内地一亩三分七毫零,折田一亩;山滩一十四亩五釐八毫零,折田一亩;塘沟二亩七分二釐四毫零,折田一亩。每折实田一亩,科银三分三釐六毫零。
漕赠银四毫一丝零。
科米一升一合一勺零。
漕赠米四勺一抄零。
又不在丁田,徵解更名田银三十七两六钱五分八毫八丝零。
漕凤:米银六两九钱三分四釐一毫一丝二忽零。
牧地厂租银二百二两五钱五分二釐五毫四丝五微。
太仆寺牛犊银三两七钱。
黄麻正垫银一百三十九两七钱五分,遇闰加银一十一两四钱二分四釐七毫五丝。
本折熟铁正垫银一百二两八钱二分九釐二丝。
本折鱼线胶正垫银一十五两四钱九分三釐。匠班银一百一十一两六钱。
又归并省卫原额屯田一千九百四十五顷二十六亩八釐六毫九丝零,除荒外,实在成熟并溢额屯田一千八百六十二顷三十二亩九分二釐一毫四丝零。
内比田科正耗米八升六合四勺,增协银九釐二毫三丝二忽,科田科正耗米五升八合三勺二抄,增协银六釐七毫四丝九忽六微,增馀二田科正耗米五升八合三勺二抄,协济银一釐七毫四丝九忽六微。
投诚官兵领垦比科等田,俱照沙压比田起科,每亩科米折并新增银三分六毫四丝。
坍江田并草滩地,每亩科正耗米四合一勺四撮,协济银一毫二丝三忽一微二纤。
外不在丁田,徵解火药银五两。
巢县
原额田、塘、地七千七百九十三顷五十二亩九分五釐,今实在成熟并溢额折实田七千四百九十二顷二十七亩七分七釐五毫二丝五忽六微,每地一亩四分一毫零,折田一亩,
每折实田一亩,科银三分一釐三毫零。
每田塘一亩,科漕赠银九丝一忽零。
科米三合七勺四抄零。
每田塘一亩,科漕赠米九抄一撮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免亩税契银五十七两二分九釐七毫三丝。
扣解秋粮银一十两四钱三分八釐二毫一丝。免粮商税银八十两。
牧地厂租银八十七两三钱三分一釐四毫三丝六忽。
牛犊银一两九钱。
黄麻银九十三两五钱,遇闰加银九两九钱三分一釐。
本折熟铁银八十七两三钱八分。
本折鱼线胶银一十一两。
匠班银二十四两三钱。
又归并省卫原额屯田四百五十八顷二亩二分一釐二毫一丝一忽,除荒外,实在成熟屯田四百五十八顷二亩二分一釐二毫一丝一忽,内比田科正耗米八升六合四勺,增协银九釐二毫三丝二忽,科田科正耗米五升八合三勺二抄,增协银六釐七毫四丝九忽六微,增馀二田科正耗米五升八合三勺二抄,协济银一釐七毫四丝九忽六微。
投诚官兵领垦比科等田,俱照沙压比田起科。每亩科米折并新增银三分六毫四丝,久荒馀田,每亩科米折银一分三釐五毫。
六安州
原额田、地、山、塘一万七千三百四十一顷九十八亩三釐,除荒外,实在成熟折实田一万二千五百九顷七十二亩九分五釐七丝九忽四微,内每地一亩一分八釐二毫零,折田一亩;塘、山三亩八分三釐三毫零,折田一亩。
每折实田一亩,科银二分五釐三毫零。
漕赠银八丝九忽零。
科麦五勺二抄六撮零。
科米五合四勺七抄零。
漕赠米八抄九撮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滩租出办漕标,并带徵英山县兵饷、都察院、宾礼三项,共银三百四十七两八钱三分九釐九毫九丝零。
牧马草场租银一百七十七两六分八釐九毫四丝零。
匠班银八十二两。
又归并外卫原额屯田二千五十顷八分六釐五毫,除荒外,实在成熟屯田一千九百一十九顷三亩六分八釐一毫零。
每亩科粮折银二分二釐七毫零。
又科牛角正脚银二毫七丝三忽零。
英山县
原额田地塘一千一百九十五顷八十一亩七分九釐九毫,除荒外,实在成熟折实田六百五十九顷八十二亩六分四釐四毫七微,内每地二亩一分二釐零,折田一亩;塘一亩一分八釐九毫零,折田一亩。
每折实田一亩,科银一钱二釐四毫零。
漕赠银五毫八丝零。
科米九合五勺八抄零。
漕赠米五勺八抄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匠班银四十两五钱。
霍山县
原额田地塘,四千二百六十一顷六亩一分,除荒外,实在成熟折实田三千一百一十二顷八十六亩八分二釐五毫九丝四忽,每地一亩一分八釐零,折田一亩;塘一亩一分一釐零,折田一亩;官塘、义田二亩四分四釐零,折田一亩;柴山一亩一分八釐零,折田一亩;麦山一亩七分九釐零,折田一亩;草山二亩六釐六毫零,折田一亩。
每折实田一亩,科银三分九釐三毫零。
漕赠银七丝五忽零。
科麦二勺七抄七圭零米五合五勺九抄零。漕赠米七抄五撮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牧马草场租银四十三两一钱二分五釐七毫六丝。
匠班银六十七两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