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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四十四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八
唐〈高祖武德七则 太宗贞观十九则 高宗永徽五则 显庆二则 龙朔三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三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上元三则 仪凤三则 调露一则 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二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八则 神龙三则 景龙四则 睿宗景云二则 太极一则 延和一则 元宗先天二则 开元十则 天宝五则 肃宗至德二则 乾元三则 上元二则 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一则 永泰一则 大历十三则 德宗建中四则 兴元一则 贞元九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十四则 穆宗长庆四则 敬宗宝历二则 文宗太和九则 开成五则 武宗会吕六则 宣宗大中二则〉
唐〈高祖武德七则 太宗贞观十九则 高宗永徽五则 显庆二则 龙朔三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三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上元三则 仪凤三则 调露一则 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二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八则 神龙三则 景龙四则 睿宗景云二则 太极一则 延和一则 元宗先天二则 开元十则 天宝五则 肃宗至德二则 乾元三则 上元二则 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一则 永泰一则 大历十三则 德宗建中四则 兴元一则 贞元九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十四则 穆宗长庆四则 敬宗宝历二则 文宗太和九则 开成五则 武宗会吕六则 宣宗大中二则〉
庶徵典第四十四卷
星变部汇考十八
唐高祖武德元年五月、六月,太白昼见,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土、金、水聚于井。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五月,太白昼见。六月丙子,太白昼见。七月,土、金、水聚于东井。 按《天文志》:五月庚午,太白昼见。占曰:兵起,臣彊。六月丙子,荧惑犯右执法。占曰:执法,大臣象。 又按《志》:七月丙午,镇星、太白、辰星聚于东井。关中分也。〈按《旧志》:作六月三日,荧惑犯左执法。〉武德二年三月,土、金、水聚东井。七月,月犯牛。九月,太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丙申,镇星、太白、辰星复聚于东井。 又按《志》:七月戊寅,月犯牵牛。凡月与列宿相犯,其宿地忧。牵牛,吴、越分。九月庚寅,太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
武德三年十月,星陨于东都。
按《唐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武德三年十月三十日,有流星坠于东都城内,殷殷有声。高祖谓侍臣曰:此何祥也。起居舍人令狐德棻曰:昔马懿伐辽,有流星坠于辽东梁水上,寻而公孙渊败走,晋军追之,至其星坠处斩之。此王世充灭亡之兆也。
武德六年,荧惑犯鬼。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癸卯,荧惑犯舆鬼西南星。占曰:大臣有诛。
武德七年六月,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岁星犯毕。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六月,荧惑犯右执法。七月戊寅,岁星犯毕。占曰:边有兵。
武德八年九月,荧惑入太微。冬,太白入南斗。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九月癸丑,荧惑入太微。太微,天廷也。冬,太白入南斗。斗主爵禄。武德九年二月,星孛于胃、昴,又孛于卷舌。五月,太白昼见。六月,经天,木、水合于井,月犯氐,太白昼见。七月、八月,俱昼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九年二月壬午,有星孛于胃、昴。丁亥,孛于卷舌。六月丁巳,太白经天。己卯、七月辛亥、甲寅、八月丁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壬午,有星孛于胃、昴间;丁亥,孛于卷舌。孛与彗皆非常恶气所生,而灾甚于彗。五月,太白昼见;六月丁巳,经天;己未,又经天。在秦分。丙寅,月犯氐。氐为天子宿宫。己卯,太白昼见;七月辛亥,昼见;甲寅,昼见;八月丁巳,昼见。太白,上公;经天者,阴乘阳也。 又按《志》:六月己卯,岁星、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变谋。
按《旧唐书·天文志》:九年五月,傅奕奏:太白昼见于秦,秦国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即位,召奕谓曰:汝前奏事几累我,然而今后但须悉心尽言,无以前事为虑。
太宗贞观二年,天狗陨。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贞观二年,天狗陨于夏州城中。
贞观三年,岁星入氐。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丁丑,岁星逆行入氐。占曰:人君治宫室过度。一曰:饥。贞观五年,填犯键闭。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五月,填犯键闭。占为腹心喉舌臣。
贞观七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萧瑀传》:瑀进尚书右仆射。七年,以荧惑犯右执法,避位,不许。久之,迁左仆射。贞观初,房元龄、杜如晦新得君,事任稍分,瑀不能无少望,乘罅切诋,辞旨疏躁。太宗怒,废十家。
贞观八年八月,有星孛于虚、危。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虚、危,历元枵,乙亥不见。
按《册府元龟》:贞观八年十月,彗星见。帝谓群臣曰:天见彗星,是何妖也。秘书监虞世南对曰:昔齐景公时有彗星见,公问晏子,晏子对曰:公穿池沼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罚畏不重,是以天见彗星为公诫。景公惧而修德。后十六日而星没。臣闻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若政德不修,麟凤数见,终是无补;但使百姓安乐,朝无阙政,虽有灾变,何损于时。然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大,勿以太平渐久而自骄怠,慎终如始,彗星未足为忧。帝曰:吾之治国,良无景公之过。但吾才弱冠举义兵,年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而居大位,自谓三代以降,拨乱之主,莫臻于此。重以薛举之骁雄,宋金刚之鸷猛,窦建德跨河北,王世充据雒阳,当此之时,足为勍敌,而皆为我所擒。及逢家难,吾复决意安社稷,遂登九五,降服北夷,吾颇有自矜之志,以轻天下之士,此吾之罪也。上天见变,良为是乎。秦始皇平六国,隋炀帝富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吾亦何得自骄。言念于此,不觉惕焉惧矣。温彦博进曰:昔宋公一言,彗星三徙,陛下见变,而惧,灾其消乎。
贞观九年四月丙午,荧惑犯轩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贞观十年,荧惑犯轩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四月癸酉,荧惑犯轩辕。占曰:荧惑主礼,礼失而后罚出焉。轩辕为后宫。
贞观十一年,荧惑入舆鬼。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二月癸未,荧惑入舆鬼。占曰:贼在大人侧。
贞观十二年,荧惑入东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六月辛卯,荧惑入东井。占曰:旱。
贞观十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毕、昴。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东井北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三年三月乙丑,有星孛于毕、昴。
按《天文志》:五月乙巳,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
东井北辕。占曰:井,京师分也。
贞观十四年八月,星陨。十一月,月入太微。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八月,有星陨于高昌城中。十一月壬午,月入太微。占曰:君不安。
贞观十五年二月,荧惑犯太微。六月,星孛于太微。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五年六月己酉,有星孛于太微。
按《天文志》:二月,荧惑逆行,犯太微东上相。 又按
《志》:六月己酉,有星孛于太微,犯郎位,七月甲戌不见。
按《褚遂良传》:十五年,帝将有事于泰山,至洛阳,星
孛太微,犯郎位。遂良谏曰:陛下拨乱反正,功超古初,方告成岱宗,而彗辄见,此天意有所未合。昔汉武帝行岱礼,优柔者数年,臣愚愿加详虑。帝寤,诏罢封禅。按《册府元龟》:贞观十五年六月,有星孛于太微宫。帝既罢、封禅,于是,避正寝、减常馔。申以,祇诫星退乃复。贞观十六年五月,太白犯毕。六月,流星西南行,太白昼见,大星西流。九月,火犯太微。十月,犯左执法。按《唐书·太宗本纪》:十六年六月戊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五月,太白犯毕左股,为边将;六月戊戌,太白昼见。九月乙未,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月丙戌,入太微,犯左执法。 又按《志》:六月甲辰,西方有流星如月,西南行三丈乃灭。占曰:星甚大者,为人主。
贞观十七年二月,荧惑犯键闭。三月,守心犯钩钤。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七年二月,荧惑犯键闭;三月丁巳,守心前星;癸酉,逆行犯钩钤。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伺其所守犯,天子所诛也。键闭为腹心喉舌臣,钩钤以开阖天心,皆贵臣象。
贞观十八年五月,金、水合于井,流星出壁。十一月,月掩钩钤。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八年五月,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兵谋。 又按《志》:五月,流星出东壁,有声如雷。占曰:声如雷者,怒象。 又按《志》:十一月乙未,月掩钩钤。
贞观十九年四月,流星入北斗。六月,金、水合于井。七月,太白入太微,月掩南斗,太白犯左执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四月己酉,有流星向北斗杓而灭。 又按《志》:六月丙辰,太宗征高丽,次安市城,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史记》曰:太白为主,辰星为客,为蛮夷,出相从而兵在野为战。 又按《志》:七月壬午,太白入太微,是夜月掩南斗,太白遂犯左执法,光芒相及箕、斗间。汉津,高丽地也。太白为兵,亦罚星也。
贞观二十年,岁星守东壁。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年七月丁未,岁星守东壁。占曰:五谷以水伤。
贞观二十一年四月,月犯荧惑。十二月,食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四月戊寅,月犯荧惑。占曰:贵臣死。十二月丁丑,月食昴。占曰:天子破匈奴。
贞观二十二年五月,月犯右执法。七月,太白昼见,填守井。十二月,太白犯建。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二年七月甲申,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五月丁亥,月犯右执法。七月,太白昼见。乙巳,镇星守东井。占曰:旱。十二月辛巳,太白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谮。
高宗永徽元年二月,荧惑犯井。四月,月犯五诸侯,荧惑犯鬼。五月,太白昼见。七月,木、金合于柳。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二月己丑,荧惑犯东井。占曰:旱。四月己巳,月犯五诸侯,荧惑犯舆鬼。占曰:诸侯凶。五月己未,太白昼见。 又按《志》:七月辛酉,岁星、太白合于柳。在秦分。占曰:兵起。
永徽二年六月,太白犯右执法。九月,犯心。十二月,太白昼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十二月乙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己丑,太白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甲午,犯心前星。十二月乙未,太白昼见。
永徽三年正月,太白犯牵牛,岁掩上将。二月,荧惑犯五诸侯;五月,掩右执法。十月,流星贯北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戌,太白犯牵牛。为将军,吴、越分也。丁亥,岁星掩太微上将。二月己丑,荧惑犯五诸侯;五月戊子,掩右执法。又按《志》:十月,有流星贯北极。四年十月,睦州女子陈硕真反,婺州刺史崔义元讨之,有星陨于贼营。永徽四年,太白昼见。八月,陨石。
按《唐书·高宗本纪》:四年六月己丑,太白昼见。八月,陨石于冯翊十有八。 按《五行志》:八月己亥,陨石于同州冯翊十八,光耀,有声如雷。近星陨而化也。庶民惟星,在上而陨,民去其上之象。一曰:人君为诈妄所蔽则然。
永徽六年七月,岁星守尾,火入鬼。八月,入轩辕。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乙亥,岁星守尾。占曰:人主以嫔为后。己丑,荧惑入舆鬼;八月丁卯,入轩辕。
显庆元年,太白犯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显庆元年四月丁酉,太白犯东井北辕。占曰:秦有兵。
显庆五年二月,荧惑入南斗。六月,犯之。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甲午,荧惑入南斗;六月戊申,复犯之。南斗,天庙;去复来者,其事大且久也。
龙朔元年六月,太白昼见。九月,犯左执法。
按《唐书·高宗本纪》:龙朔元年六月辛巳,太白经天。按《天文志》:九月癸卯,太白犯左执法。
龙朔二年,荧惑守羽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七月己丑,荧惑守羽林,羽林,禁兵也。
龙朔三年正月,荧惑犯天街。六月,太白入井。八月,有彗星出于左摄提。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八月癸卯,有彗星出于左摄提。 按《天文志》:正月己卯,荧惑犯天街。占曰:政塞奸出。六月乙酉,太白入东井。占曰:君失政,大臣有诛。又按《志》:八月癸卯,有彗星出于左摄提,长二尺馀,乙巳不见。摄提,建时节,大臣象。
麟德二年三月,火犯井。四月,入鬼犯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麟德二年三月戊午,荧惑犯东井;四月壬寅,入舆鬼,犯质星。
乾封元年正月,星孛太微。八月,火入东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封元年正月癸酉,有星出太微,东流,有声如雷。八月乙巳,荧惑入东井。
乾封二年四月,彗见东北。五月,荧惑入轩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丙辰,有彗于东北,在五车、毕、昴间,乙亥不见。五月庚申,荧惑入轩辕。
乾封三年正月乙巳,月犯轩辕大星。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总章元年四月丙辰,有彗星出于五车,避正殿;减膳,撤乐,诏内外官言事。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总章元年四月,彗见五车,上避正殿,减膳,令内外五品已上上封事,极言得失。许敬宗曰:星虽孛而光芒小,此非国眚,不足上劳圣虑,请御正殿,复常膳。不从。敬宗又进曰:星孛于东北,王师问罪,高丽将灭之徵。帝曰:我为万国主,岂移过于小蕃哉。二十二日星灭。
咸亨元年四月,月犯井。七月,火又入之,月犯荧惑。十一月,西方流星有声。十二月,荧惑入太微。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咸亨元年四月癸卯,月犯东井。占曰:人主忧。七月壬申,荧惑入东井。占曰:旱。丙申,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十二月丙子,荧惑入太微。 又按《志》:十一月,西方有流星,声如雷。咸亨二年,荧惑犯太微。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戊辰,荧惑复犯。太微垣,将相位也。
咸亨五年六月壬寅,太白入东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按是年八月改元。上元今照《志》分编。〉
上元元年五月,月掩昴。八月,太白犯进贤。十二月,岁星掩房。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上元元年五月癸丑,月掩昴。占曰:胡王死。八月己酉,太白犯进贤。十二月癸未,岁星掩房。占曰:将相忧。
上元二年正月,荧惑犯房。十二月,彗见角、亢南。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十月壬午,有彗星出于角、亢。
按《天文志》:正月甲寅,荧惑犯房。占曰:君有忧。一曰:
有丧。
上元三年正月,太白犯牵牛。建子月,月掩昴。七月,彗见东井。八月,月又掩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七月丁亥,有彗星出于东井。
按《天文志》:正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占曰:将军凶。七
月丁亥,有彗星于东井,指北河,长三尺馀;东北行,光芒益盛,长三丈,扫中台,指文昌。九月乙酉,不见。东井,京师分;中台、文昌,将相位;两河,天阙也。 又按《志》:建子月癸巳,月掩昴,出昴北;八月丁卯,又掩昴。
按《册府元龟》:上元三年七月,彗星见于东井,光芒长至三丈,扫中台,指文昌宫,帝避正殿,诏中殿彻膳,太常停乐,兼减食粟之马,遣使虑岐州及京城囚徒,内外文武官各进封事,勿有所隐。
仪凤二年,太白犯轩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仪凤二年八月辛亥,太白犯轩辕左角。左角,贵相也。
仪凤三年十月戊寅,荧惑犯钩钤。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仪凤四年,荧惑入羽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戊午,荧惑入羽林。占曰:军忧。
调露元年七月,荧惑入天囷。十一月,流星入北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调露元年七月辛巳,荧惑入天囷。 又按《志》:十一月戊寅,流星入北斗魁中。乙巳,流星烛地有光,使星也。
永隆元年,荧惑犯鬼,太白昼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隆元年五月丁酉,太白经天。按《天文志》:五月癸未,荧惑犯舆鬼。丁酉,太白昼见经天。是谓阴乘阳,阳,君道也。
开耀元年九月,有彗星出于天市。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九月丙申,有彗星于天市中,长五丈,渐小,东行至河鼓,癸丑不见。市者,货食之所聚,以衣食生民者;一曰帝将迁都。河鼓,将军象。
永淳元年五月,辰犯轩辕。九月,荧惑犯鬼质。十一月,复犯鬼。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淳元年五月丁巳,辰星犯轩辕。九月庚戌,荧惑入舆鬼,犯质星;十一月乙未,复犯舆鬼。去而复来,是谓句己。
永淳二年三月,有彗星出于五车。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丙午,有彗星于五车北,四月辛未不见。
睿宗文明元年〈即武后光宅元年〉七月,彗出西方。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按《唐书·武后本纪》:光宅元年七月,有彗星出于西方。
按《天文志》:七月辛未夕,有彗星于西方,长丈馀,八
月甲辰不见。是谓天搀。九月丁丑,有星如半月,见于西方。月,众阴之长,星如月者阴盛之极。
中宗嗣圣二年〈即武后垂拱元年〉四月,辰犯东井。十二月,月掩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垂拱元年四月癸未,辰星犯东井北辕。辰星为廷尉,东井为法令,失道则相犯也。十二月戊子,月掩轩辕大星。
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月犯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垂拱二年三月丙辰,月复犯轩辕大星。
嗣圣十三年〈即武后万岁通天元年〉,岁星犯司怪。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万岁通天元年十一月乙丑,岁星犯司怪。占曰:水旱不时。嗣圣十五年〈即武后圣历元年〉,太白犯天关。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圣历元年五月庚午,太白犯天关。天关主边事。
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荧惑入舆鬼。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严善思传》:圣历二年,荧惑入舆鬼,后问其占,对曰:大臣当之。是年王及善卒。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三月,岁星犯左执法。十二月,火犯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久视元年三月辛亥,岁星犯左执法。十二月甲戌晦,荧惑犯轩辕。自乾封二年后,月及荧惑、太白、辰星凌犯轩辕者六。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荧惑犯五诸侯。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尚献甫传》:长安二年,荧惑犯五诸侯,献甫自陈:五诸侯,太史位;臣命纳音,金也;火,金之仇,臣且死。后曰:朕为卿厌之。迁水衡都尉,谓曰:水生金,卿无忧。至秋卒,后嗟异。
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荧惑入月,镇星犯天关。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严善思传》:长安中,荧惑入月,镇犯天关,善思曰:法当乱臣伏罪,而有下谋上之象。岁馀,张柬之等起兵诛二张。
神龙元年三月,荧惑犯天田。夏岁,入太微。七月,掩氐。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神龙元年三月癸巳,荧惑犯天田。占曰:旱。七月辛巳,掩氐西南星。占
曰:贼臣在内。 按《纪处讷传》:处讷为太府卿。神龙元年夏,大旱,谷价腾踊,中宗召问所以救人者。武三思知之,阴讽太史迦叶志忠奏是夜摄提入太微,近帝坐,此天子与大臣接,有纳忠之符。帝信之,下诏褒美,赐处讷衣一副、䌽六十段。与楚客并同三品,进侍中。神龙二年闰正月,月掩轩辕。九月,荧惑犯执法,月掩轩辕。十一月,犯昴,荧惑入氐。十二月,犯天江。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闰正月丁卯,月掩轩辕后星。九月壬子,荧惑犯左执法。己巳,月掩轩辕后星;十一月辛巳,犯昴,占曰胡王死。戊午,荧惑入氐;十二月丁酉,犯天江,占曰旱。
神龙三年三月,流星有声。五月,太白入鬼。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丙辰,有流星声如颓墙,光烛天地。 又按《志》:五月戊戌,太白入舆鬼中。占曰:大臣有诛。
景龙元年,有彗星出于西方,金、火合于虚、危。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元年十月壬午,有彗星出于西方。 按《天文志》:十月壬午,有彗星于西方,十一月甲寅不见。十月丙寅,太白、荧惑合于虚、危。占曰:有丧。景龙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胃、昴,星陨。八月,星孛紫宫。按《唐书·中宗本纪》:二年七月,星孛胃、昴。 按《天文志》:二月丁酉,有星孛于胃、昴间。胡分也。癸未,有大星陨于西南,声如雷,野雉皆雊。〈按星孛胃、昴。《纪》作七月,《志》作二月,互异。〉景龙三年六月,太白昼见。八月,星孛紫宫。
按《唐书·中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太白昼见在东井。京师分也。八月壬辰,有星孛于紫宫。
景龙四年二月癸未,荧惑犯天街。五月甲子,月犯五诸侯。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睿宗景云元年六月,太白昼见。八月,流星出五车。九月,又出中台。
按《唐书·睿宗本纪》:景云元年六月癸卯,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八月己未,有流星出五车,至上台灭。九月甲申,有流星出中台,至相灭。
景云二年三月,太白入羽林。七月,土、金合于张。八月,岁星犯执法,荧惑入井。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壬申,太白入羽林。八月己未,岁星犯执法。三月壬申,荧惑入东井。〈荧惑变在三月壬申,原本在八月后,恐有讹。〉 又按《志》:七月,镇星、太白合于张。占曰:内兵。
太极元年正月,流星出太微。四月,火、金合于井。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极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出太微,至相灭。四月,荧惑、太白合于东井。
延和元年六月,彗出轩辕,星陨。
按《唐书·睿宗本纪》:延和元年作七月辛未,有彗星出于太微。 按《元宗本纪》:星官言:帝座前星有变。睿宗曰:传德避灾,吾意决矣。七月壬辰,制皇太子宜即皇帝位。太子惶惧入请,睿宗曰:此吾所以答天戒也。八月庚子,乃即皇帝位。 按《天文志》:六月,有彗星自轩辕入太微,至大角灭。六月,幽州都督孙佺讨奚、契丹,出师之日,有大星陨于营中。
元宗先天元年,太白袭月。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先天元年八月,太白袭月。占曰:太白,兵象;月,大臣体。
先天二年十一月丙子,荧惑犯司怪。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二年五月,星西北流,天星尽摇。七月,太白犯鬼。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开元二年五月乙卯晦,有星西北流,或如瓮,或如斗,贯北极,小者不
可胜数,天星尽摇,至曙乃止。占曰:星,民象;流者,失其所也。《汉书》曰:星摇者民劳。七月己丑,太白犯舆鬼东南星。
开元七年,太白犯井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东井钺星。占曰:斧钺用。
开元八年三月庚午,太白犯东井北辕。五月甲子,犯轩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丁卯,岁星犯进贤。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十二年,流星光烛地。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十月壬辰,流星大如桃,色赤黄,有光烛地。占曰:色赤为将军使。
开元十四年十月甲寅,太白昼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十八年六月甲子,有彗星于五车。癸酉,有星孛于毕、昴。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二十五年六月壬戌,荧惑犯房。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二十六年三月,有星孛于紫微。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丙子,有星孛于紫宫垣,历北斗魁,旬馀,因云阴不见。
开元二十七年七月,火犯南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七年七月辛丑,荧惑犯南斗。占曰:贵相凶。
天宝三载正月辛亥,有星陨于东南。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天宝三载作闰二月辛亥,有星如月,坠于东南,坠后有声。
按《旧唐书·天文志》:天宝三载闰二月十七日,星坠于东南,有声。京师讹言官遣枨枨捕人肝以祭天狗,人相恐,畿内尤甚。
天宝九载,五星聚于尾、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载八月,五星聚于尾、箕,荧惑先至而又先去。尾、箕,燕分也。占曰:有德则庆,无德则殃。
天宝十三载,火守心。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载五月,荧惑守心五旬馀。占曰:主去其宫。
天宝十四载二月,火、金𩰚于毕、昴、井、鬼间。十二月,月食岁星在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载二月,荧惑、太白𩰚于毕、昴、井、鬼间,至四月乃伏。十二月,月食岁星在东井。占曰:其国亡。东井,京师分也。
天宝十五载,火、土合于虚、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载五月,荧惑、镇星同在虚、危,中天芒角大动摇。占者以为北方之宿,子午相冲,灾在南方。
肃宗至德元年建子月,月掩昴而晕,白气贯之。建辰月,月晕井、鬼、五诸侯、两河。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至德元年建子月癸巳乙夜,月掩昴而晕,色白,有白气自北贯之。昴,胡也;白气,兵丧。建辰月丙戌,月有黄白冠,连晕,围东井、五诸侯,两河及舆鬼。东井,京师分也。
按《旧唐书·天文志》:至德元年三月乙酉,太白、荧惑合于东井。十一月壬戌夜五更,有流星大如斗,流于东北,长数丈,蛇行屈曲,有碎光迸空。
至德二载四月,木、火、金、水聚于鹑首,大星坠。七月,太白昼见。八月,太白掩岁星,又昼见。十一月,枉矢东北行。十二月,岁犯轩辕。
按《唐书·肃宗本纪》:二载七月己酉,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贼将武令珣围南阳,四月甲辰夜中,有大星赤黄色,长数十丈,光烛地,坠贼营中。十一月壬戌,有流星大如斗,东北流,长数丈,蛇行屈曲,有碎光迸出。占曰:是谓枉矢。 又按《志》:四月壬寅,岁星、荧惑、太白、辰星聚于鹑首,从岁星也。罚星先去,而岁星留。占曰:岁星、荧惑为阳,太白、辰星为阴。阴主外邦,阳主中邦,阳与阴合,中外相连以兵。八月,太白芒怒,掩岁星于鹑火,又昼见经天。鹑火,周分也。 又按《志》:七月己酉,太白昼见经天,至于十一月戊午不见,历秦、周、楚、郑、宋、燕之分。十二月,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谋君。
乾元元年四月,火、土、金聚于室。五月,月掩心。六月,入斗。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元元年四月,荧惑、镇星、太白聚于营室。太史南宫沛奏:其地战不胜。卫分也。五月癸未,月掩心前星,占曰太子忧;六月癸丑,入南斗魁中,占曰大人忧。
按《旧唐书·天文志》:四月,荧惑、镇、太白合于营室。太史南宫沛奏:所合之处战不胜,大人恶之,恐有丧祸。明年冬,郭子仪等九节度之师自溃于相州。
乾元二年正月,岁星蚀月。二月,月犯心。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癸未,岁星蚀月在翼,楚分也,一曰:饥。二月丙辰,月犯心中星。占曰:主命恶之。
乾元三年四月,彗星出于娄、胃。闰月,彗星出于西方。按《唐书·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四月丁巳,有彗星于东方,在娄、胃间,色白,长四尺,东方疾行,历昴、毕、觜觿、参、东井、舆鬼、柳、轩辕至右执法西,凡五旬馀不见。闰月辛酉朔,有彗星于西方,长数丈,至五月乃灭。娄为鲁,昴、毕、为赵、觜觿、参为唐,东井,舆鬼为京师分,柳其半为周分。二彗仍见者,荐祸也。又娄、胃间,天仓。按《旧唐书·天文志》:是时自四月初大雾大雨,至闰四月末方止。是月,逆贼史思明再陷东都,米价踊贵,斗至八百文,人相食,殍尸蔽地。
上元元年十二月癸未夜,岁掩房星。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云云。上元二年,月掩昴。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上元元年建子月癸巳亥时一鼓二筹后,月掩昴,出其北,兼白晕;毕星有白气从北来贯昴。司天监韩颖奏曰:按石申占,月掩昴,胡王死。又月行昴北,天下福。臣伏以三光垂象,月为刑杀之徵。二石歼夷,史官常占。毕、昴为天纲,白气兵丧,掩其星则大破胡王,行其北则天下有福。巳为周分,癸主幽、燕,当羯胡窃据之郊,是残寇灭亡之地。明年,史思明为其子朝义所杀。十月,雍王收复东都。
宝应二年,月掩岁星。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宝应二年四月己丑,月掩岁星。占曰:饥。
代宗广德二年六月丁卯,有星陨于汾州。十二月丙寅,众星陨。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丁卯,有妖星陨于汾州。十二月丙寅,自乙夜至曙,星流如雨。
永泰元年九月辛卯,太白经天。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旧志》:是月吐蕃逼京畿。
大历元年十二月己亥,有彗星出于瓠瓜。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二年二月,流星出瓠瓜。七月,荧惑入氐,填犯水位,岁犯司怪。八月,月入氐。九月,岁星守井,昼有大流星出,荧惑犯斗。十二月,犯壁垒。
按《唐书·代宗本纪》:二年九月乙丑,昼有星流于南方。
按《天文志》:二月辛亥,有流星如桃,尾长十丈,出瓠
瓜,入太微。七月癸亥,荧惑入氐,其色赤黄。乙丑,镇星犯水位。占曰:有水灾。乙亥,岁星犯司怪。八月壬午,月入氐;丙申,犯毕。九月戊申,岁星守东井。占皆为有兵。乙丑,荧惑犯南斗。在燕分。十二月丁丑,犯垒壁。占曰:兵起。 又按《志》:九月乙丑,昼有星如一斗器,色黄,有尾长六丈馀,出南方,没于东北。东北于中国,则幽州分也。
大历三年正月,月掩毕。七月,五星并出东方。八月,月掩毕,入井。九月,岁星入鬼,大星北流,荧惑入太微,太白犯左执法。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子,月掩毕;八月己未,复掩毕;辛酉,入东井。九月壬申,岁星入舆鬼。占曰:岁星为贵臣,舆鬼主死丧。丁丑,荧惑入太微,二旬而出。己卯,太白犯左执法。 又按《志》:七月壬申,五星并出东方。占曰:中国利。九月乙亥,有星大如斗,北流,有光烛地,占为贵使。
大历四年二月,荧惑守房。三月,入氐,填星犯鬼。七月,荧惑犯次相,犯建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二月壬寅,荧惑守房上相;丙午,有芒角;三月壬午,逆行入氐中。是月,镇星犯舆鬼。七月戊辰,荧惑犯次相;九月丁卯,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谮。
大历五年二月,岁星入轩辕。四月,彗见五车,又见北方。六月,近三公,月犯进贤,犯氐,金入井。
按《唐书·代宗本纪》:五年四月己未,有彗星出于五车。五月己卯,有彗星出于北方。六月己未,以彗星灭,降死罪,流以下原之。 按《天文志》:二月乙巳,岁星入轩辕。六月丁酉,月犯进贤;庚子,犯氐。庚戌,太白入东井。
又按《志》:四月己未,有彗星于五车,光芒蓬勃,长三
丈。己卯,彗星见于北方,色白,癸未东行近八谷中星;六月癸卯近三公,己未不见。占曰:色白者,太白所生也。
大历六年七月,月掩毕,犯大微。八月,荧惑犯郑,月入太微。九月,流星出女,荧惑犯哭泣,月掩毕,入太微。十月,掩毕,荧惑犯垒壁,月入轩辕。十一月,入太微,掩氐。十二月,入太微。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乙巳,月掩毕,入毕中;壬子,月犯太微。八月甲戌,荧惑犯郑星。庚辰,月入太微。九月壬辰,荧惑犯哭星;庚子,犯泣星。是夜,月掩毕;丁未,入太微;十月丁卯,掩毕。己巳,荧惑犯垒壁。甲戌,月入轩辕。占曰忧在后宫;十一月壬寅,入太微;丙午掩氐;十二月己巳,入太微。 又按《志》:九月甲辰,有星西流,大如一斗器,光烛地,有尾,迸光如珠,长五丈,出婺女,入天市南垣灭。
大历七年正月,月犯轩辕。二月,掩天关,荧惑犯天街。四月,入井,岁犯左角,月入羽林。五月,入太微。十二月,长星出参下。
按《唐书·代宗本纪》:七年十二月丙寅,有长星出于参。
按《天文志》:正月乙未,月犯轩辕;二月戊午,掩天关。
占曰:乱臣更天子法令。己巳,荧惑犯天街;四月丁巳,入东井。辛未,岁星犯左角。占曰:天下之道不通。壬申,月入羽林;五月丙戌,入太微。十二月丙寅,有长星于参下。其长亘天。长星,彗属。参,唐星也。
大历八年四月,岁星掩房,荧惑入垒壁。五月,入羽林。六月,流星入太微,又出紫微。七月,太白入东井,月入毕,入羽林,太白入房,月掩天关,入井,入羽林。闰十一月,金、水合于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四月癸丑,岁星掩房。占曰:将相忧。又宋分也。甲寅,荧惑入垒壁;五月庚辰,入羽林。七月己卯,太白入东井,留七日,非常度也。占曰:秦有兵。乙未,月入毕。癸未,入羽林。己丑,太白入太微。占曰:兵入天庭。八月昼见。十月丁巳,月掩毕;壬戌,入舆鬼,掩质星。庚午,月及太白入氐中。占曰:君有哭泣事。十一月己卯,月入羽林。癸未,太白入房。占曰:白衣会。不曰犯而曰入,盖钩钤间。癸丑,月掩天关;甲寅,入东井;癸酉,入羽林。 又按《志》:六月戊辰,有流星大如一升器,有尾,长三丈馀,入太微。十二月壬申,有流星大如一升器,有尾长二丈馀,出紫微入浊。 又按《志》:闰十一月壬寅,太白、辰星合于危。齐分也。
大历九年三月,荧惑入井。四月,月入太微。五月,太白入轩辕。六月,月掩南斗,入太微。七月,掩房,入羽林,入鬼。九月,太白入南斗,荧惑入于氐。十月,岁入南斗。十二月,月入羽林。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三月丁未,荧惑入东井。四月丁丑,月入太微。五月己未,太白入轩辕。占曰:忧在后宫。六月己卯,月掩南斗;庚辰,入太微;七月甲辰,掩房;辛亥,入羽林;壬戌,入舆鬼。九月辛丑,太白入南斗。占曰:有反臣。又曰:有赦。甲子,荧惑入氐。宋分也。十月戊子,岁星入南斗。占曰:大臣有诛。十二月戊辰,月入羽林。 按《旧志》:九月,朱泚入朝,是夜,太白入南斗。
大历十年正月,岁星、荧惑合于南斗。三月,荧惑入垒壁,流星出西方。四月,荧惑入羽林。七月,金、水合于柳。八月,月入太微。九月,月晕荧惑、毕、昴、参、五车。十二月,月上白气贯觜、参、井、鬼、柳、轩辕,彗出匏瓜,犯宦者星。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甲寅,岁星、荧惑合于南斗。占曰:饥、旱。吴、越分也。一曰:不可用兵。七月庚辰,太白、辰星合于柳。京师分也。 又按《志》:三月庚戌,荧惑入垒壁;四月甲子,入羽林。八月戊辰,月入太微。 又按《志》:三月戊辰,有流星出于西方,如二升器,有尾,长二丈,入浊。九月戊申,月晕荧惑、毕昴、参,东及五车,晕中有黑气,乍合乍散。十二月丙子,月出东方,上有白气十馀道,如匹练,贯五车及毕、觜觿、参、东井、舆鬼、柳、轩辕,中夜散去。占曰:女主凶。白气为兵丧,五车主库兵,轩辕为后宫,其宿则晋分及京师也。乙亥,有彗星于匏瓜,长尺馀,经二旬不见,犯宦者星。
按《旧唐书·天文志》:十年正月,昭义军乱,逐薛萼;田承嗣据河北叛。二月,河阳军乱,逐常休明。三月,陕州军乱,逐李国青。
大历十一年闰八月丁酉,太白昼见经天。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其年七月,李灵耀以汴州叛,十月,方诛之。
大历十二年正月,月掩轩辕,掩心,入南斗。二月,填入氐。三月,月入太微。四月,掩心。五月,入太微,入羽林。七月,入南斗,荧惑入东井。十月,月掩昴,入太微。十一月,入羽林。十二月,复入羽林。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正月乙丑,月掩轩辕;癸酉,掩心前星,宋分也。丙子,入南斗魁中。二月乙未,镇星入氐中。占曰:其分兵丧。李正己地也。三月壬戌,月入太微;四月乙未,掩心前星;五月丙辰,入太微;戊戌,入羽林;七月庚戌,入南斗。乙亥,荧惑入东井。十月壬辰,月掩昴;庚子,入太微;十一月乙卯,入羽林;十二月壬午,复入羽林。自六年至此,月入太微者十有二,入羽林者八;荧惑三入东井,再入羽林,三入垒壁;月,太白、岁星,皆入南斗魁中。
按《旧唐书·天文志》:三月,幸臣元载诛,王缙黜。七月己巳,宰相杨绾卒。是岁,春夏旱,八月大雨,河南大水,平地深五尺。吐蕃入寇,至坊州。
大历十四年春,岁星入东井。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十四年五月十一日,代宗崩。德宗即位。明年改元建中。至四年十月,朱泚乱,车驾幸奉天。
德宗建中元年,月食岁星,岁星食天尸。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中元年十一月,月食岁星,在秦分。占曰:其国亡。是月,岁星食天尸。天尸,舆鬼中星。占曰:有妖言,小人在位,君王失枢,死者大半。
建中二年六月,荧惑、太白𩰚于东井。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建中三年七月,月掩心中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建中四年六月,荧惑、太白𩰚于东井。八月,星陨。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八月庚申,有星陨于京师。按《天文志》:六月,荧惑、太白复𩰚于东井。京师分也,金、火、罚星𩰚者,战象也。八月庚申,有星陨于京师。
兴元元年春,荧惑守岁星在角、亢。六月,星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兴元元年春,荧惑守岁星在角、亢。占曰:有反臣。角、亢,郑也。六月戊午,星或什或伍而陨。
贞元三年,太白昼见,枉矢坠于虚、危。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三年闰五月戊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闰五月戊寅,枉矢坠于虚、危。
贞元四年五月,月犯岁星在室。木、火、土聚于室。六月,荧惑入羽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五月丁卯,月犯岁星在营室。六月癸卯,荧惑逆行入羽林。占曰:军有忧。 又按《志》:五月乙亥,岁星、荧惑、镇星聚于营室。占曰:其国亡。地在卫分。
贞元六年闰三月,金、水合于井,荧惑犯填。五月,月掩太白。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闰三月庚申,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为兵忧。戊寅,荧惑犯填星在奎。鲁分也。五月戊辰,月掩太白。占曰:大将死。贞元十年四月,太白昼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贞元十一年,火、金犯太微。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七月,荧惑、太白相继犯太微上将。
贞元十三年二月戊辰,太白入昴。三月庚寅,月犯太白。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贞元十四年闰五月,有星陨于西北。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闰五月辛亥,有星坠于东北,光烛如昼,声如雷。
贞元十九年,荧惑入南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三月,荧惑入南斗,色如血。斗,吴、越分;色如血者,旱祥也。贞元二十一年,太白犯昴。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正月己酉,太白犯昴。赵分也。
顺宗永贞元年,月犯毕,岁犯太微。
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贞元年十二月丙午,月犯毕,己酉,岁星犯太微西垣。将军位也。
宪宗元和元年十月,太白入南斗。十二月,复犯之。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和元年十月,太白入南斗;十二月,复犯之。斗,吴分也。
元和二年正月,月犯太白。二月,掩岁星。四月,太白犯井,月犯房。十二月,流星亘天。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癸丑,月犯太白于女、虚。二月壬申,月掩岁星。占曰:大臣死。四月丙子,太白犯东井北辕。己卯,月犯房上相。十二月己巳,西北有流星亘天,尾散如珠。占曰:有贵使。元和三年,填蚀月在氐。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乙未,填星蚀月在氐。占曰:其地主死。
元和四年八月,流星声如雷鼓。九月,太白犯南斗。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八月丁丑,西北有大星,东南流,声如雷鼓。九月癸亥,太白犯南斗。
元和六年三月戊戌,有星陨于郓州。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戊戌日晡,天阴寒,有流星大如一斛器,坠于兖、郓间,声震数百里,野雉皆雊,所坠之上,有赤气如立蛇,长丈馀,至夕乃灭。时占者以为日在戌,鲁分也,不及十年,其野主杀而地分。
元和七年正月辛未,月掩荧惑。五月癸亥,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己亥,月犯南斗魁。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元和八年七月癸酉,月犯五诸侯。十月己丑,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二月,掩左执法。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元和九年正月,有大星自下,升光烛地。二月,月犯心。四月,大流星灭摄提西。七月,月掩心,掩轩辕,太白入斗。十月,昼见,荧惑犯南斗,犯填,与太白合于女。按《唐书·宪宗本纪》:九年十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有大星如半席,自下而升,有光烛地,群小星随之。四月辛巳,有大星,尾迹长五丈馀,光烛地,至右摄提西灭。 又按《志》:二月丁酉,月犯心中星;七月辛亥,掩心中星。占曰:其宿地凶。心,豫州分。壬辰,月掩轩辕。是月,太白入南斗,至十月出,乃昼见。荧惑入南斗中,因留,犯之。南斗,天庙,又丞相位也。十月辛未,荧惑犯填星,又与太白合于女。在齐分。
元和十年三月,长星出太微。六月,木、火、金、水合于井。八月,月入斗。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三月,有长星于太微,尾至轩辕。八月丙午,月入南斗魁中。 又按《志》:六月辛未,岁星、荧惑、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中外相连以兵。
元和十一年二月,月掩心,荧惑入氐。三月,月犯填于女。四月,太白犯鬼。五月,木、水合于井。六月,复合于井,月掩心,荧惑入氐。十一月,月犯岁星,土、火合于虚、危。十二月,土、金、水聚于危,月犯填星在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二月丙辰,月掩心。是月,荧惑入氐,因逆行。三月己丑,月犯填星在女。齐分也。四月丙辰,太白犯舆鬼。占曰:有僇臣。六月甲辰,月掩心后星。是月,荧惑复入氐,是谓句己。十一月戊寅,月犯岁星;十二月甲午,犯填星在危。亦齐分也。 又按《志》:五月丁卯,岁星、辰星合于东井。六月己未,复合于东井。占曰:为变谋而更事。十一月戊子,填星、荧惑合于虚、危。十二月,填星、太白、辰星聚于危。皆齐分也。
元和十二年正月,彗见于毕。三月,月犯心。九月,大流星西坠。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二年正月戊子,有彗星出于毕。
按《天文志》:正月戊子,有彗星于毕。三月丁丑,月犯
心。九月己亥甲夜,有流星起中天,首如瓮,尾如二百斛船,长十馀丈,声如群鸭飞,明若火炬,过月下西流,须臾,有声砻砻,坠地,有大声如坏屋者三,在陈、蔡间。元和十三年正月,岁星犯太微。三月,荧惑入南斗。七月,在南斗中,色赤。八月,太白犯左执法,荧惑犯哭星。十月,月犯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正月乙未,岁星逆行,犯太微西上将。三月,荧惑入南斗,因逆留,至于七月,在南斗中,大如五升器,色赤而怒,乃东行,非常也。八月甲戌,太白犯左执法。乙巳,荧惑犯哭星。十月甲子,月犯昴。赵分也。
元和十四年正月,月犯南斗魁。五月,流星出北斗,月犯心。七月,又掩心。八月,木、金、水聚于轸。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正月癸卯,月犯南斗魁。占曰:相凶。五月丙戌,月犯心中星;七月乙酉,掩心中星。 又按《志》:五月己亥,有大流星出北斗魁,长二丈馀,南抵轩辕而灭。占曰:有赦,赦视星之大小。 又按《志》:八月丁丑,岁星、太白、辰星聚于轸。占曰:兵丧。在楚分与南方夷貊之国。
元和十五年正月,月犯心。三月,土、金合于奎。四月,太白犯昴。七月,荧惑入羽林,流星出钩陈。八月,月掩牛。十一月,月犯井。十二月,火、土合于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年正月丙申,月复犯心中星。四月,太白犯昴。七月庚申,荧惑逆行入羽林。八月己卯,月掩牵牛。吴、越分也。十一月壬子,月犯东井北辕。 又按《志》:三月,镇星、太白合于奎。占曰:内兵。徐州分也。十二月,荧惑、镇星合于奎。占曰:主忧。 又按《志》:七月癸亥,有大星出钩陈,南流至娄灭。
穆宗长庆元年正月,月掩井钺,犯井,有星孛于翼。二月,孛于太微,太白犯昴,月犯岁在尾。三月,太白犯五车,昼见。四月,星坠。六月,彗见于昴,流星出狼星北。七
月,流星出参,月掩房。八月,流星出东北方。九月,太白犯左执法。
按《唐书·穆宗本纪》:长庆元年正月己未,有星孛于翼。三月庚戌,太白昼见。六月,有彗星出于昴。 按《天文志》:正月丙午,月掩东井钺,遂犯南辕第一星。二月乙亥,太白犯昴。赵分也。丁亥,月犯岁星在尾。占曰:大臣死。燕分也。三月庚戌,太白犯五车,因昼见,至于七月。以历度推之,在唐及赵、魏之分。占曰:兵起。七月壬寅,月掩房次相。九月乙巳,太白犯左执法。 又按《志》:正月己未,有星孛于翼;二月丁卯,孛于太微西上将。六月,有彗星于昴,长一丈,凡十日不见。丙辰,有大星出狼星北,色赤,有尾迹,长三丈馀,光烛地,东北流至七星南灭。四月,有大星坠于吴,声如飞羽。七月乙巳,有大流星出参西北,色黄,有尾迹,长六七丈,光烛地,至羽林灭。八月辛巳,东北方有大星自云中出,色白,光烛地,前锐后大,长二丈馀,西北流入云中灭。
按《旧唐书·天文志》:三月幽州军乱,囚其帅张弘靖,立朱克融。其月二十八日,镇州军乱,杀其帅田弘正、立王廷凑。元和末,河北三镇皆以疆土归朝廷;至是,幽、镇俱失。俄而史宪诚以魏州叛,三镇复为盗据,连兵不息。
长庆二年二月,木、火合于斗。四月,流星出天市。六月,星再陨。八月,荧惑犯填星,守昴、毕。九月,太白昼见,荧惑守天囷。十月,犯镇星于昴,流星抵中台,月掩牛。十一月,掩左角。十二月,复掩之,月犯太白于南斗。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甲戌,岁星、荧惑合于南斗。占曰:饥、旱。八月丙寅,荧惑犯镇星在昴、毕,因留相守。占曰:主忧。 又按《志》:四月辛亥,有流星出天市,光烛地,隐隐有声,至郎位灭。市者,小人所聚,郎在天庭中,主宿卫。六月丁酉,有小星陨于房、心间,戊戌亦如之,己亥亦如之。闰十月丙申,有流星大如斗,抵中台上星。 又按《志》:九月,太白昼见。荧惑守天囷,六旬馀乃去。占曰:天囷,上帝之藏,耗祥也。十月,荧惑犯镇星于昴。甲子,月掩牵牛中星。占曰:吴、越凶。十一月丁丑,掩左角;十二月,复掩之。占曰:将死。甲寅,月犯太白于南斗。
按《旧唐书·天文志》:二年正月戊申,魏帅田布伏剑死,史宪诚据郡叛。
长庆三年八月,流星起西北有声。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八月丁酉夜,有大流星如数斗器,起西北,经奎、娄,东南流,去月甚近,迸光散落,坠地有声。
长庆四年三月,太白犯井,昼见,犯鬼。四月,星陨。五月,月掩毕。六月,镇星失行,犯井钺,荧惑犯井,太白犯轩辕,昼见。八月,荧惑入镇星于井。十月,月入毕,流星出天船,犯斗枢,又大流星出天将军。十一月,荧惑向填星,守天关。十二月,月掩东井。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三月庚午,太白犯东井北辕,遂入井中,昼见经天,七日而出,因犯舆鬼。京师分也。五月乙亥,月掩毕大星。六月丙戌,镇星依历在觜觿,嬴行至参六度,当居不居,失行而前,遂犯井钺。占曰:所居宿久,国福厚;易,福薄。又曰:赢,为王不宁;钺主斩刈而又犯之,其占重。癸未,荧惑犯东井;丁亥,入井中。己丑,太白犯轩辕右角,因昼见,至于九月。占曰:相凶。十月辛巳,月入毕口。十一月,荧惑逆行向参,镇星守天关。十二月戊子,月掩东井。 又按《志》:四月,紫微中,星陨者众。十月乙卯,有大流星出天船,犯十魁枢星而灭。占曰:有舟楫事。丙子,有大流星出天将军东北,入浊。 又按《志》:八月庚辰,荧惑入镇星于东井,镇星既失行犯钺。而荧惑复往犯之。占曰:内乱。
按《旧唐书·天文志》: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穆宗崩。敬宗即位。四月十七日,染院作人张韶于紫草车中载兵器,犯银台门,共三十七人,入大内,对食于清思殿;其日禁兵诛之。
敬宗宝历元年正月,流星出斗枢。四月,荧惑入鬼。七月,犯执法,填星犯井,月掩毕,太白犯斗,月犯毕。十月,犯天囷。十一月,镇星犯井,月又犯之。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宝历元年正月乙卯,有流星出北斗枢星,光烛地,入浊。占曰:有赦。四月壬寅,荧惑入舆鬼,掩积尸;七月癸卯,犯执法。甲辰,镇星犯东井。甲子,月掩毕大星。癸未,太白犯南斗。丙戌,月犯毕;十月辛亥,犯天囷。十一月庚辰,镇星复犯东井。癸未,月犯东井。
宝历二年正月,月犯左执法,入氐。三月,犯毕。五月,流星入天市,荧惑犯昴。六月,太白犯昴。七月,月犯毕,日初入,有流星见箕、斗间。八月,流星出王良,火、土合于井、鬼,火犯鬼。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甲申,月犯左执法;戊子,入于氐。三月丙午,犯毕。五月甲午,荧惑犯昴。六月,太白犯昴。七月壬申,月犯毕。八月庚戌,荧惑犯舆鬼。 又按《志》:五月癸巳,西北有流星,长三丈馀,光烛地,入天市中灭。占为有诛。七月丙戌,日初入,东南有流星,向南,灭,以晷度推之,在箕、斗间。八月丙申,有大星出王良,长四丈馀,至北斗杓灭。王良,奉御车官也。 又按《志》:八月丁未,荧惑、镇星复合于东井、舆鬼间。
按《旧唐书·天文志》:十二月八日夜,敬宗为内官刘克明所杀,立绛王。枢密使王守澄等杀绛王,立文宗。
文宗太和元年正月,月掩毕。三月,入毕掩之。五月,月掩荧惑,荧惑犯右执法。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和元年正月庚午,月掩毕;三月癸丑,入毕口,掩大星。月变于毕者,自宝历元年九月,及兹而五。五月,掩荧惑在太微西垣。丙戌,荧惑犯右执法。
太和二年正月,月掩填星。七月,火掩鬼质,彗见摄提南。九月,木、火、土聚于七星。十月,月掩井。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七月甲辰,有彗星出于右摄提。 按《天文志》:正月庚午,月掩镇星。七月甲辰,荧惑掩舆鬼质星。十月丁卯,月掩东井北辕。 又按《志》:七月甲辰,有彗星于右摄提南,长二尺。九月,岁星、荧惑、镇星聚于七星。
太和三年二月,太白犯昴,荧惑犯右执法。四月,岁犯填星。七月,荧惑入氐。十月,入南斗,客星见水位。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乙卯,太白犯昴。壬申,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入于氐;十月,入于南斗。 又按《志》:四月壬申,岁星犯镇星。占曰:饥。又按《志》:十月,客星见于水位。
太和四年四月,月掩斗。五月,木、金合于井。六月,流星无数。十一月,火犯右执法。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庚申,月掩南斗杓次星。十一月辛未,荧惑犯右执法。 又按《志》:五月丙午,岁星、太白合于东井。六月辛未,自昏至戊夜,流星或大或小,观者不能数。占曰:民失其所,王者失道,纲纪废则然。又曰:星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太和五年二月甲申,月犯荧惑。三月,荧惑犯南斗杓次星。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五年二月,宰相宋申锡、漳王被诬得罪。
太和六年正月,金、火合于羽林。四月,月掩填星,太白昼见。七月,月掩心,掩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正月,太白、荧惑合于羽林。十月,太白、荧惑、填星聚于轸。 又按《志》:四月辛未,月掩填星于端门。己丑,太白昼见。七月戊戌,月掩心大星;辛丑,掩南斗杓次星。
太和七年五月,荧惑守心。六月,月掩心,犯荧惑,流星众多。七月,月掩心,掩斗。九月,入箕、斗,太白入斗。是冬,填星守角。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五月甲辰,荧惑守心中星。六月丙子,月掩心中星,遂犯荧惑。七月甲午,月掩心中星;丙申,掩南斗口第二星。九月丁巳,入于箕;戊辰,入于南斗。癸酉,太白入南斗。冬,填星守角。 又按《志》:六月戊子,自昏及曙,四方流星,大小纵横百馀。
太和八年六月,流星出河鼓。七月,月犯昴,金、火相犯。九月,彗见太微。十月,荧惑、填星合于亢。十二月,月掩昴。是岁,月入南斗。
按《唐书·文宗本纪》:八年九月辛亥,有彗星出于太微。
按《天文志》:六月辛巳,夜中有流星出河鼓,赤色,有
尾迹,光烛地,迸如散珠,北行近天棓灭,有声如雷。河鼓为将军。天棓者,帝之武备。九月辛亥,有彗星于太微,长丈馀,西北行,越郎位,庚申不见。 又按《志》:二月,填星始去角。七月戊子,月犯昴。十月庚子,荧惑、填星合于亢。十二月丙戌,月掩昴。是岁,月入南斗者五。占曰:大人忧。 又按《志》:七月庚寅,太白、荧惑合相犯,推历度在翼,近太微。占曰:兵起。
按《旧唐书·天文志》:八年九月庚申,右军中尉王守澄,宣召郑注对于浴殿门。是夜,彗星出东方,长三尺,芒耀甚猛。
太和九年夏,太白昼见。六月,月掩岁,且晕于危。流星出没天汉。十月,月又掩岁。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夏,太白昼见,自轩辕至于翼、轸。六月庚寅,月掩岁星在危而晕;十月庚辰,月复掩岁星在危。 又按《志》:六月丁酉,自昏至丁夜,流星二十馀,纵横出没,多近天汉。
按《旧唐书·天文志》:其年十一月,李训谋杀内官,事败,中尉仇士良杀王涯、郑注、李训等十七家,朝臣多有贬逐。
开成元年正月,太白掩建星。六月,月掩心。八月,入南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开成元年正月甲辰,太白掩建星。占曰:大臣相谮。六月丁未,月掩心前星;八月乙巳,入南斗。
开成二年正月,月掩昴。二月,掩太白于昴,彗见于危,历指虚、女、斗、氐、房、亢、张、轩辕。客星出井,又出端门。五月,客星在南斗、天籥。六月,月掩昴而晕,太白有晕,星昼见,太白入井。七月,月入斗,掩太白于柳。八月,太白入太微,彗见虚、危。九月,月掩昴,有星类枉矢,西北流。十一月,星陨。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二月丙午,有彗星出于东方。三月丙寅,以彗见减膳。壬申,素服避正殿,彻乐。降死罪,流以下。十一月丁丑,有星陨于兴元。 按《天文志》:正月壬申,月掩昴。二月己亥,月掩太白于昴中。六月甲寅,月掩昴而晕,太白亦有晕。六月己酉,大星昼见。〈原本两书六月疑有一讹〉庚申,太白入于东井。七月壬申,月入南斗;丁亥,掩太白于柳。八月壬子,太白入太微,遂犯左、右执法。九月丙子,月掩昴。 又按《志》:二月丙午,有彗星于危,长七尺馀,西指南斗;戊申在危西南,芒耀愈盛;癸丑在虚;辛酉,长丈馀,西行稍南指;壬戌,在婺女,长二丈馀,广三尺;癸亥,愈长且阔;三月甲子,在南斗;乙丑,长五丈,其末两岐,一指氐,一掩房;丙寅,长六丈,无岐,北指,在亢七度;丁卯,西北行,东指;己巳,长八丈馀,在张;癸未,长三尺,在轩辕右不见。凡彗星晨出则西指,夕出则东指,乃常也。未有遍指四方,凌犯如此之甚者。甲申,客星出于东井。戊子,客星别出于端门内,近屏星。四月丙午,东井下客星没。五月癸酉,端门内客星没。壬午,客星如孛,在南斗天籥旁。八月丁酉,有彗星于虚、危,虚、危为元枵。枵,耗名也。九月丁酉,有星大如斗,长五丈,自室、壁西北流,入大角下没,行类枉矢,中天有声,小星数百随之。十一月丁丑,有大星陨于兴元府署寝室之上,光烛庭宇。
按《旧唐书·天文志》:三月庚子朔,彗长六丈。文宗召司天监朱子容问星变之由,子容曰:彗主兵旱,或破四夷,古之占书也。然天道悬远,惟陛下修政以抗之。乃敕尚食,今后每食御食料分为十日。其夜彗长五丈,阔五尺,却西北行,东指。戊辰夜,彗长八丈有馀,西北行,东指,在张十四度。诏天下放系囚,彻乐减膳,避正殿;先是,群臣拜章上徽号,宜并停。癸未夜,彗长三尺,出轩辕右。六月,河阳军乱,逐李咏。
按《册府元龟》:开成二年三月壬申,以妖星见降,诏诫百司及天下州府,见禁囚徒死者,从流,流已下,并释放膏泽,不愆播种,伊始,土、木兴役,恐妨农功,禁中及百司,所有修造,并宜权,停韶阳,御辰,生气方盛,思全物,类以顺天时,内外五坊,凡有笼养鹰鹞,及鸡鸭鸟雀狐兔等,悉宜放之。朕今素服避殿,命太常彻乐,太官减膳,一日尝分。为一旬,尝参官及诸州府,长吏如有规,谏者各上封事,极言得失,陈救灾之本,明致理之方,咸竭,乃心以辅厥辟于戏,朕明诚未感化,理未孚,谴告在天,丁宁斯甚所宜尽意,其与同忧勉进,嘉言共凝庶绩,弼违纳诲副兹虚怀,宣示内外各令知悉甲戌以彗星见,命京师诸佛寺,开仁王经道场。开成三年二月,月掩心,荧惑入井。三月,入鬼。五月,太白犯鬼大星,出柳、张。月犯心,太白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荧惑于张。七月,月掩心。十月,太白犯南斗,彗见于轸。十一月,彗见尾、箕。
按《唐书·文宗本纪》:三年十月乙巳,有彗星出于轸。按《天文志》:二月己酉,月掩心前星。二月戊午,荧惑入东井;〈原本两书二月疑有一讹〉三月乙酉,入舆鬼。五月辛酉,太白犯舆鬼。庚午,月犯心中星。甲寅,太白犯右执法。七月乙丑,月掩心前星。十月辛卯,太白犯南斗。 又按《志》:五月乙丑,有大星出于柳、张,尾长五丈馀,再出再没。六月丁亥,太白犯荧惑于张。占曰:有丧。十月乙巳,有彗星于轸魁,长二丈馀,渐长,西指。十一月乙卯,有彗星于东方,在尾、箕,东西亘天;十二月壬辰不见。开成四年正月,彗见羽林,火、金、水聚于南斗。闰月,彗见卷舌。二月,流星四起,西流,月掩岁星于毕。三月,掩井。七月,犯荧惑。八月,流星出羽林,荧惑犯钺入井。十月,辰入南斗。十二月,蚩尤旗见。是冬,木、火逆行失色,合于井。
按《唐书·文宗本纪》:四年正月癸酉,有彗星出于羽林。闰月丙午,出于卷舌。 按《天文志》:正月癸酉,有彗星于羽林。卫分也。闰月丙午,有彗星于卷舌西北;二月己卯不见。己亥,丁夜至戊夜,四方中天流星小大凡二百馀,并西流,有尾迹,长二丈至五丈。八月辛未,流星出羽林,有尾迹,长八丈馀,有声如雷。羽林,天军也。十二月壬申,蚩尤旗见。 又按《志》:正月丁巳,荧惑、太白、辰星聚于南斗,推历度在燕分。占曰:内外兵丧,改立王公。冬,岁星、荧惑俱逆行失色,合于东井。京师分也。 又按《志》:二月丁卯,月掩岁星于毕;三月乙酉,掩东井。七月乙未,月犯荧惑。占曰:贵臣死。八月壬申,荧惑犯钺,遂入东井。十月戊午,辰星入南斗魁中。占曰:大赦。
按《旧唐书·天文志》:是岁,夏大旱,祷祈无应,文宗忧形于色。宰臣进曰:星官言天下时当尔,乞不过劳圣虑。帝改容言曰:朕为人主,无德庇人,比年灾旱,星文谪见。若三日内不雨,朕当退归南内,卿等自选贤明之君以安天下。宰相杨嗣复等鸣咽流涕不已。
开成五年春,岁星闇小。二月,彗见室壁,火入鬼。四月,金、木入鬼。五月辰,星见于七星,色赤。七月,月掩填星。十一月,彗见东方。
按《唐书·文宗本纪》:五年二月庚申,有彗星出于室壁。十一月戊寅,有彗星出于东方。 按《天文志》:春,木当王,而岁星小闇无光。占曰:有大丧。二月壬申,荧惑入舆鬼。四月,太白、岁星入舆鬼。五月,辰星见于七星,色赤如火。七月乙酉,月掩填星。 又按《志》:二月庚申,有彗星于营室、东壁间,二十日灭。十一月戊寅,有彗星于东方。燕分也。
武宗会昌元年六月,小星流。七月,流星经王良,彗见羽林、室壁间。闰八月,荧惑入鬼。十一月,星东北流,彗见北落师门,在室入紫宫。十二月,月犯太白于羽林。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元年七月,有彗星出于羽林。十一月壬寅,有彗星出于营室。辛亥,避正殿,减膳,理囚,罢兴作。 按《天文志》:七月,有彗星于羽林、营室、东壁间也。十一月壬寅,有彗星于北落师门,在营室,入紫宫,十二月辛卯不见。并州分也。 又按《志》:六月,自昏至戊夜,小星数十,纵横流散。占曰:小星,民象。七月庚午,北方有星,光烛地,东北流经王良,有声如雷。十一月壬寅,有大星东北流,光烛地,有声如雷。 又按《志》:闰八月丁酉,荧惑入舆鬼中。占曰:有兵丧。十二月庚午,月犯太白于羽林。
会昌二年正月,月掩太白于羽林。六月,火犯木于翼,太白犯井。十月,月掩岁于角。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壬戌,月掩太白于羽林。六月丙寅,太白犯东井。十月丙戌,月掩岁星于角。 又按《志》:六月乙丑,荧惑犯岁星于翼。占曰:旱。
会昌三年三月,月掩岁星于角。七月,荧惑入井。八月,犯鬼。十月,月昼食太白于亢。
按《唐书·武宗本纪》:三年十月壬午,日中月食太白。按《天文志》:三月丙申,月又掩岁星于角。七月癸巳,荧惑入东井,色苍赤,动摇井中;八月丁丑,犯舆鬼。十月壬午昼,月食太白于亢。
会昌四年二月,岁守房,荧惑守轩辕,月掩毕。八月,大星陨。十月,金、火合,遂入南斗。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二月,岁星守房,掩上相;荧惑逆行,守轩辕,四旬乃去。庚申,月掩毕大星。十月癸未,太白与荧惑合,遂入南斗。 又按《志》:八月丙午,有大星如炬火,光烛天地,自奎、娄扫西北七宿而陨。十月癸未,太白、荧惑合于南斗。
会昌五年二月,太白掩昴。五月,入毕。八月,犯轩辕。九月,荧惑犯太微。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壬午,太白掩昴;五月辛酉,入毕口;八月壬午,犯轩辕大星。九月癸巳,荧惑犯太微上将。
会昌六年二月,火犯毕,月犯荧惑于太微,犯左执法,掩牵牛,犯岁星。流星贯紫微。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二月丁丑,荧惑犯毕大星。丁亥,月出无光,犯荧惑于太微,顷之,乃稍有光,遂犯左执法;丙申,掩牵牛南星,遂犯岁星。牵牛,扬州分。辛丑,夜中有流星赤色如桃,光烛地,有尾迹,贯紫微入浊。
宣宗大中六年三月,有彗星出于觜、参。
按《唐书·宣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有彗星于觜、参。参,唐星也。
大中十一年八月,荧惑犯井。九月,彗见房。
按《唐书·宣宗本纪》:十一年九月乙未,有彗星出于房。
按《天文志》:八月,荧惑犯东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