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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门 第 537a 页
大藏一览第七卷
宁德优婆塞陈 实谨编
秀水居士姚舜渔重缉
* 第六门
「
是假三乘修證」
** 四众品
(在家二众。优婆塞优婆夷。出家二众。比丘僧比丘尼)。
(附八部并外道
五十八则)。
「 尘劳迫迮犹牢狱
法门宽廓若虚空」
要集举涅槃云。在家迫迮犹如牢狱。一切烦恼
因之而生。出家宽廓犹如虚空。一切善法因之
增长。(怅字函第四卷)。
法苑举婆沙云。于此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
车马等物。唯增贪求。无有厌足。家是难满。如海
吞流。家是无足。如火焚薪。家是无息。觉观相续。
家是苦性。如冤诈亲。家是障碍。能妨圣道。家是
斗乱。共相违诤。家是多瞋。呵责好丑。家是无常。
虽久失坏。家是众苦。驰求守护。家是颠倒。贪著
假名。家是伎人。种种妄饰。家是变异。贪必离散。
家是假借。无有实事。家如眼梦。富贵则失。家如
朝露。须臾变灭。家如蜜滴。其味甚少。家如棘丛。
欲刺伤人。如是等患。不可具载。是故在家菩萨。
当如是观。知其家过。妻子眷属。一切财物。不能
作救作归。非我善友。宜当舍之。(书字函第二卷)。
「 一朝暂挂福田衣
多劫不经诸苦趣」
要集举大缘经云。以一日夜出家故。二十劫不
堕三恶道。出家偈曰。
「 流转三界中。恩爱不能脱。弃恩入无为。真实报恩者。」
(怅字函第四卷)。
宁德优婆塞陈 实谨编
秀水居士姚舜渔重缉
* 第六门
「
是假三乘修證」
** 四众品
(在家二众。优婆塞优婆夷。出家二众。比丘僧比丘尼)。
(附八部并外道
五十八则)。
「 尘劳迫迮犹牢狱
法门宽廓若虚空」
要集举涅槃云。在家迫迮犹如牢狱。一切烦恼
因之而生。出家宽廓犹如虚空。一切善法因之
增长。(怅字函第四卷)。
法苑举婆沙云。于此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
车马等物。唯增贪求。无有厌足。家是难满。如海
吞流。家是无足。如火焚薪。家是无息。觉观相续。
家是苦性。如冤诈亲。家是障碍。能妨圣道。家是
斗乱。共相违诤。家是多瞋。呵责好丑。家是无常。
虽久失坏。家是众苦。驰求守护。家是颠倒。贪著
假名。家是伎人。种种妄饰。家是变异。贪必离散。
家是假借。无有实事。家如眼梦。富贵则失。家如
朝露。须臾变灭。家如蜜滴。其味甚少。家如棘丛。
欲刺伤人。如是等患。不可具载。是故在家菩萨。
当如是观。知其家过。妻子眷属。一切财物。不能
作救作归。非我善友。宜当舍之。(书字函第二卷)。
「 一朝暂挂福田衣
多劫不经诸苦趣」
要集举大缘经云。以一日夜出家故。二十劫不
堕三恶道。出家偈曰。
「 流转三界中。恩爱不能脱。弃恩入无为。真实报恩者。」
(怅字函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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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经云。佛言。除发为沙门。受道法。去世
资财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辞字函第七卷)。
要览举五德福田经云。一者发心出家。怀佩道
故。二毁其形好。应法服故。三委弃身命。遵崇道
故。四永割亲爱。无适莫故。五志求大乘。为度人
故。三千威仪经云。家人所作务业。一者坐禅。二
者诵经。三者劝化众事。若具足作三业者。是应
出家人法。若不行者。徒生徒死。唯有受罪之因。
(楹字函十七卷)。
「 若乃为僧若受戒
不事神天不拜亲」
要览举梵网经云。出家人法。不合礼拜。国王父
母六亲。亦不敬事鬼神。
又顺正理论云。诸天神众。不敢希求受五戒者
礼。如国君至尊。亦不求比丘礼拜。惧损福德。及
寿命故。(怅字函第二卷)。
要览云。父母返拜者。以其出世而为礼。抑。又拜
其法。服戒体故也。本起经云。父王净饭礼佛足
者。又摩耶经云(摩那佛母)。长跪佛前。五体投地。而说
偈言。稽首头面礼无上大法王。
「 能受出家并劝首
超于造塔与馀功」
出家功德经云。佛说自出家。受人出家。劝人出
家。所得功德。胜布施等一切功德。以诸功德中。
此功德为上。又云。若放男女奴婢人民出家。功
德无量。又如起七宝塔。高至三十三天。不如出
家功德。(甚字函)。
「 爱道出家初不听
阿难再请乃方容」
大爱道白佛。我闻女人精进可得沙门四道。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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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受佛法律。佛言。且止。无乐(去声)以女人入我法
中。服我法衣者。当尽寿命。清净洁巳。究畅梵行。
无邪念心。空寂为乐。时大爱道。即复哀求。愿佛
见度。如是至三。佛不听之。退于门外。泪出如雨。
自悔恶态。有八十四迷乱丈夫使失道德。天下
男子。无不为女人所惑者。佛知深谛。故不度尔。
阿难即为白佛。我从佛闻。女人精进。可得沙门
四道。今大爱道。居家有信。晓知无常。自审欲态。
深知巳谛。今欲出家。愿佛许之。佛言。止止。所以
者何。必危清高之士故。譬如族姓之家生子。多
女少男者。当知其家。欲微不盛。今使女人入我
法律。必令佛法清净梵行不得久住。佛言。阿难。
是大爱道。多有善意。于我有大恩。我生七日。母
亡育我。我今成佛。念彼恩重。假使女人作沙门
者。有八敬法。当尽形持。一者比丘持大戒。母人
比丘尼。当从受正法。不得轻慢调戏故。二者比
丘持大戒。半月以上。比丘尼当礼事之。无乱新
学之意。三者比丘。比丘尼。不得并居同止。四者
自相检校。若有邪语受而不报。闻若不闻。见若
不见。五者自省过恶。不得高声大语。现其欲彼。
六者得问比丘经律之事。不得共说世间不急
之事。七者若犯法律。当于半月请众忏悔。八者
比丘尼。虽百岁持大戒。当处新受大戒。比丘下
坐谦敬作礼。是八敬法。尽寿行之。听为沙门。
「 吾佛正法千年久
尼母为徒减半长」
又云。佛之正法。当住十岁。兴盛流布广度一切。
今以女人为沙门故。减五百岁。法稍衰微。所以
中。服我法衣者。当尽寿命。清净洁巳。究畅梵行。
无邪念心。空寂为乐。时大爱道。即复哀求。愿佛
见度。如是至三。佛不听之。退于门外。泪出如雨。
自悔恶态。有八十四迷乱丈夫使失道德。天下
男子。无不为女人所惑者。佛知深谛。故不度尔。
阿难即为白佛。我从佛闻。女人精进。可得沙门
四道。今大爱道。居家有信。晓知无常。自审欲态。
深知巳谛。今欲出家。愿佛许之。佛言。止止。所以
者何。必危清高之士故。譬如族姓之家生子。多
女少男者。当知其家。欲微不盛。今使女人入我
法律。必令佛法清净梵行不得久住。佛言。阿难。
是大爱道。多有善意。于我有大恩。我生七日。母
亡育我。我今成佛。念彼恩重。假使女人作沙门
者。有八敬法。当尽形持。一者比丘持大戒。母人
比丘尼。当从受正法。不得轻慢调戏故。二者比
丘持大戒。半月以上。比丘尼当礼事之。无乱新
学之意。三者比丘。比丘尼。不得并居同止。四者
自相检校。若有邪语受而不报。闻若不闻。见若
不见。五者自省过恶。不得高声大语。现其欲彼。
六者得问比丘经律之事。不得共说世间不急
之事。七者若犯法律。当于半月请众忏悔。八者
比丘尼。虽百岁持大戒。当处新受大戒。比丘下
坐谦敬作礼。是八敬法。尽寿行之。听为沙门。
「 吾佛正法千年久
尼母为徒减半长」
又云。佛之正法。当住十岁。兴盛流布广度一切。
今以女人为沙门故。减五百岁。法稍衰微。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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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何。女人有五处不得作沙门。何等五处。不得
作佛。不得作转轮王。不得作梵天王。不得作天
帝释。不得作魔天王。如是五处。丈夫得作。复次
女人。譬若毒蛇。人虽杀之。是蛇巳死。复有人见。
心中惊怖。如此女人虽作沙门。恶露故存。一切
男子为之回转。令不得道。(奉字函第一卷)。
毗尼母经云。女人不出家者。佛之正法。应住千
年。今减五百年。一百年中得坚固解脱。一百年
中得坚固定。一百年中得坚固持戒。一百年中
得坚固多闻。一百年中得坚固布施(初百岁中有解脱坚
固法)。○(犹字函第三卷)。
「 女虽五碍知本空
佛记多生成正觉」
超日明经下云。有慧施等五百女。白佛。我今女
身。愿发无上道意。欲转女像疾成正觉。度脱十
方。时上度比丘谓慧施曰。不可以女身得成佛
道。所以者何。女有三事隔。五事碍。何谓三。少制
父母。出嫁制夫不得自由。长大难子。是为三。何
谓五碍。一曰。女人不得作天帝释。所以者何。勇
猛少欲乃得为男。杂恶多态。故为女人。不得作
天帝释。二曰。不得作梵天。所以者何。奉清净行。
无有垢污。修四等心。若遵四禅。乃升梵天。淫恣
无节。故为女人。不得作梵天。三曰。不得作魔天。
所以者何。十善具足。尊敬三宝。孝奉二亲。乃得
魔天。轻慢不顺。毁失正教。故为女人。不得作魔
天。四曰。不得作转轮王。所以者何。行菩萨道。慈
悯群萌。乃得作轮王。无有净行故为女人。不得
作圣帝。五曰。不得作佛。所以者何。行菩萨心悯
作佛。不得作转轮王。不得作梵天王。不得作天
帝释。不得作魔天王。如是五处。丈夫得作。复次
女人。譬若毒蛇。人虽杀之。是蛇巳死。复有人见。
心中惊怖。如此女人虽作沙门。恶露故存。一切
男子为之回转。令不得道。(奉字函第一卷)。
毗尼母经云。女人不出家者。佛之正法。应住千
年。今减五百年。一百年中得坚固解脱。一百年
中得坚固定。一百年中得坚固持戒。一百年中
得坚固多闻。一百年中得坚固布施(初百岁中有解脱坚
固法)。○(犹字函第三卷)。
「 女虽五碍知本空
佛记多生成正觉」
超日明经下云。有慧施等五百女。白佛。我今女
身。愿发无上道意。欲转女像疾成正觉。度脱十
方。时上度比丘谓慧施曰。不可以女身得成佛
道。所以者何。女有三事隔。五事碍。何谓三。少制
父母。出嫁制夫不得自由。长大难子。是为三。何
谓五碍。一曰。女人不得作天帝释。所以者何。勇
猛少欲乃得为男。杂恶多态。故为女人。不得作
天帝释。二曰。不得作梵天。所以者何。奉清净行。
无有垢污。修四等心。若遵四禅。乃升梵天。淫恣
无节。故为女人。不得作梵天。三曰。不得作魔天。
所以者何。十善具足。尊敬三宝。孝奉二亲。乃得
魔天。轻慢不顺。毁失正教。故为女人。不得作魔
天。四曰。不得作转轮王。所以者何。行菩萨道。慈
悯群萌。乃得作轮王。无有净行故为女人。不得
作圣帝。五曰。不得作佛。所以者何。行菩萨心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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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一切。解无我人。乃得成佛。而著色欲。身口意
业。故为女人。不得作佛。时慧施女报上度曰。各
植诸本用获果实。本有男女及报应耶。本有五
处释梵轮王。小道大道乎。上度答曰。无也。上无
造者。何所成立。以是之故。吾取佛者。有何难乎。
取无所取。成无所成。觉无所觉。无取无舍。乃号
为佛。亦无名号。假有字耳。佛言。善哉。诚如所云。
一切无处随行而成。不合不散。不兴不衰。无见
无闻。无念无知。无言无说。乃成正觉。于时慧施
及五百女。当如所愿转成男身。佛授彼决。却后
十劫。作佛名慧见如来。世界曰除冥。劫曰光明。
(罔字函)。
「 ○本无女相如何转
○岂是女流当是观」
维摩诘经云。室中有一天女说法。舍利弗言。汝
何不转女身。天曰。我从十二年来。求女人相。了
不可得。当何所转。譬如幻师。化作幻女。若有人
问。何以不转女身。是人为正问不。舍利弗言。不
也。幻无定相。当何所转。天曰。一切诸法亦复如
是。无有定相。云何乃问不转女身。(竹字函)。
宝积经云。阿阇世王女名无畏德。与诸大声闻
辩论。皆不能及。尔时舍利弗白佛。此女奇哉。佛
言。此女巳于过去九十亿佛发菩提心。舍利弗
言。能转女身不耶。佛言。汝见彼女。岂是女耶。汝
今不应作如是见。何以故。以是菩萨发愿力故。
示现女身。为度众生。于是无畏德。作是誓言。若
一切法。非男非女。令我今者。现丈夫身。说此语
巳。即灭女身。现丈夫身。佛为授记。复过七千阿
业。故为女人。不得作佛。时慧施女报上度曰。各
植诸本用获果实。本有男女及报应耶。本有五
处释梵轮王。小道大道乎。上度答曰。无也。上无
造者。何所成立。以是之故。吾取佛者。有何难乎。
取无所取。成无所成。觉无所觉。无取无舍。乃号
为佛。亦无名号。假有字耳。佛言。善哉。诚如所云。
一切无处随行而成。不合不散。不兴不衰。无见
无闻。无念无知。无言无说。乃成正觉。于时慧施
及五百女。当如所愿转成男身。佛授彼决。却后
十劫。作佛名慧见如来。世界曰除冥。劫曰光明。
(罔字函)。
「 ○本无女相如何转
○岂是女流当是观」
维摩诘经云。室中有一天女说法。舍利弗言。汝
何不转女身。天曰。我从十二年来。求女人相。了
不可得。当何所转。譬如幻师。化作幻女。若有人
问。何以不转女身。是人为正问不。舍利弗言。不
也。幻无定相。当何所转。天曰。一切诸法亦复如
是。无有定相。云何乃问不转女身。(竹字函)。
宝积经云。阿阇世王女名无畏德。与诸大声闻
辩论。皆不能及。尔时舍利弗白佛。此女奇哉。佛
言。此女巳于过去九十亿佛发菩提心。舍利弗
言。能转女身不耶。佛言。汝见彼女。岂是女耶。汝
今不应作如是见。何以故。以是菩萨发愿力故。
示现女身。为度众生。于是无畏德。作是誓言。若
一切法。非男非女。令我今者。现丈夫身。说此语
巳。即灭女身。现丈夫身。佛为授记。复过七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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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祗。得成正觉。号曰离垢。如垢如来。世界名曰
光明。(制字函第九卷)。
「 ○不知佛性男成女
○识得家珍女即男」
涅槃经云。善男子。善女人等。听是大涅槃经。常
应诃责女人之相。求于男子。何以故。是大乘经
典。有丈夫相。所谓佛性。若人不知是佛性者。则
无男相。所以者何。以是男子。不能自知有佛性
故。我说是等名为女人。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
有佛性。我说是等。即为男子。(迩字函第九卷)。
「 沙门故以道为号
长老良由德乃称」
要览举宝积云。沙门者寂灭故。调伏故。受教故。
身净故。如实义故。得解脱故。离世八法故。坚心
不动如地故。护彼我意故。于诸形相无染著。如
空中动手无所碍故。成就多法。故名沙门。又婆
耆尊者偈曰。
「 若能反本源。乃名曰沙门。」
梵语比
丘。秦言乞士。谓上于诸佛乞法。资益慧命。下于
施主乞食。资益色身。涅槃云。能破烦恼。故名比
丘。梵语苾刍。乃西天之草名。能具五德。一体性
柔软。喻出家人。能折伏身语粗犷故。二引蔓旁
布。喻出家人。传法度人连延不绝故。三馨香远
闻。喻出家人。戒德芬馥故。四能疗疼痛。喻出家
人。断烦恼毒故。五不背日光。喻出家人。常向佛
日故。梵语具云。僧伽。唐言众。今略称僧。以和合
故。有其六义。一戒和同修。二见和同解。三身和
同住。四利和同均。五口和无诤。六意和同悦。以
和为上。亦云和上梵语阇梨。唐言轨范。
大庄严经云。长老者不在发白面皱。所贵能修
光明。(制字函第九卷)。
「 ○不知佛性男成女
○识得家珍女即男」
涅槃经云。善男子。善女人等。听是大涅槃经。常
应诃责女人之相。求于男子。何以故。是大乘经
典。有丈夫相。所谓佛性。若人不知是佛性者。则
无男相。所以者何。以是男子。不能自知有佛性
故。我说是等名为女人。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
有佛性。我说是等。即为男子。(迩字函第九卷)。
「 沙门故以道为号
长老良由德乃称」
要览举宝积云。沙门者寂灭故。调伏故。受教故。
身净故。如实义故。得解脱故。离世八法故。坚心
不动如地故。护彼我意故。于诸形相无染著。如
空中动手无所碍故。成就多法。故名沙门。又婆
耆尊者偈曰。
「 若能反本源。乃名曰沙门。」
梵语比
丘。秦言乞士。谓上于诸佛乞法。资益慧命。下于
施主乞食。资益色身。涅槃云。能破烦恼。故名比
丘。梵语苾刍。乃西天之草名。能具五德。一体性
柔软。喻出家人。能折伏身语粗犷故。二引蔓旁
布。喻出家人。传法度人连延不绝故。三馨香远
闻。喻出家人。戒德芬馥故。四能疗疼痛。喻出家
人。断烦恼毒故。五不背日光。喻出家人。常向佛
日故。梵语具云。僧伽。唐言众。今略称僧。以和合
故。有其六义。一戒和同修。二见和同解。三身和
同住。四利和同均。五口和无诤。六意和同悦。以
和为上。亦云和上梵语阇梨。唐言轨范。
大庄严经云。长老者不在发白面皱。所贵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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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灭去众恶。净修梵行。是名长老。(君字函第一卷)。
「 念他粒饭非容易
忖巳无功作么当」
要览引教云。佛弟子受食时。先存五观(去声)。端想
自警。然后方食。一计工多少。量彼来处(智度云。此食垦
植收穫。舂磨淘汰炊煮。及成用工甚多。一钵之饭作夫流汗。食少汗多。僧祗律云。施主减其妻
子之分。求福故施)。二忖巳德行。全缺应供(毗尼母云。若不坐禅诵经
营三宝事。及不持戒受人信施。为施所堕。缺则不宜。全则可也)。三防心离过。贪
等为宗(明了论疏云。出家先须防心三过。谓于上味食起贪。下味食起瞋。中味食起痴。
以此不知惭愧。堕三恶道)。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形枯者。即饥渴为主
病。四百四病为客病故。须以食为医药用扶持之。若食粥可云不正良药)。五为成道
业。应受此食(不食成病。道业何从。增一偈云。
多食致苦患。少食气力衰。处中而食者。如秤无高下。
)
○(饮食时非时听不听。巳收入第三卷十善品。可参照)。
「 有德万金何足道
不求四事自然随」
永嘉云。不思议解脱力。妙用恒沙也无极。四事
供养敢辞劳。万两黄金亦消得。粉骨碎身未足
酬。一句了然超百亿。
○宗镜云。若学大乘佛法
者。受施主抟食。如须弥山。受施主衣。可敷大地。
如不学者。若未堕僧数。十方无唾地处。(驾字函第四卷)。
「 ○苟若度人身未度
○不独沉他和我沉」
智度云。行者先求自度。然后度人。若未能自度
而欲度人者。如不知浮人。欲救于溺。相与俱没。
「 ○休求师者长中短
○但取泥龙假上真」
又云。汝于法师。莫念其短。常生敬畏。法师好恶
非是我事。我所求者。唯欲闻法。以自利益。如泥
像木像无实功德。(因发)佛想故。得无量福德(立字函第
九卷)。
古德云。供养泥龙。必有真龙降雨。供养凡僧。必
「 念他粒饭非容易
忖巳无功作么当」
要览引教云。佛弟子受食时。先存五观(去声)。端想
自警。然后方食。一计工多少。量彼来处(智度云。此食垦
植收穫。舂磨淘汰炊煮。及成用工甚多。一钵之饭作夫流汗。食少汗多。僧祗律云。施主减其妻
子之分。求福故施)。二忖巳德行。全缺应供(毗尼母云。若不坐禅诵经
营三宝事。及不持戒受人信施。为施所堕。缺则不宜。全则可也)。三防心离过。贪
等为宗(明了论疏云。出家先须防心三过。谓于上味食起贪。下味食起瞋。中味食起痴。
以此不知惭愧。堕三恶道)。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形枯者。即饥渴为主
病。四百四病为客病故。须以食为医药用扶持之。若食粥可云不正良药)。五为成道
业。应受此食(不食成病。道业何从。增一偈云。
多食致苦患。少食气力衰。处中而食者。如秤无高下。
)
○(饮食时非时听不听。巳收入第三卷十善品。可参照)。
「 有德万金何足道
不求四事自然随」
永嘉云。不思议解脱力。妙用恒沙也无极。四事
供养敢辞劳。万两黄金亦消得。粉骨碎身未足
酬。一句了然超百亿。
○宗镜云。若学大乘佛法
者。受施主抟食。如须弥山。受施主衣。可敷大地。
如不学者。若未堕僧数。十方无唾地处。(驾字函第四卷)。
「 ○苟若度人身未度
○不独沉他和我沉」
智度云。行者先求自度。然后度人。若未能自度
而欲度人者。如不知浮人。欲救于溺。相与俱没。
「 ○休求师者长中短
○但取泥龙假上真」
又云。汝于法师。莫念其短。常生敬畏。法师好恶
非是我事。我所求者。唯欲闻法。以自利益。如泥
像木像无实功德。(因发)佛想故。得无量福德(立字函第
九卷)。
古德云。供养泥龙。必有真龙降雨。供养凡僧。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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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僧降福。
「 ○比丘听与二亲供
○分卫宜知五处遮」
五分律云。陵伽婆蹉比丘。父母贫穷。欲以衣物
供养。而不敢也。以是白佛。佛告诸比丘。若人百
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
世珍奇衣服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
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
(上字函第十卷)。
要览举善见律云。分卫此云乞食。
○僧祗云。乞
食。分施僧尼。卫护令修道业。故云分卫。
○根本
毗柰耶云。佛说比丘乞食。但遮五处。一唱令家。
二淫女家。三酤酒家。四旃茶罗家。五王家。
「 ○多事苦求无厌足
○诸禽因以亦相离」
僧祗律云。佛告营事比丘。汝莫复为房舍恼乱
世人。钱财难得。布施亦难。过去世时。有跋处比
丘。止住林中。时有释军多鸟。亦集此林。晨夕鸣
乱恼彼比丘。不得入定。佛告比丘。欲令此鸟不
来耶。荅言。愿尔。佛告比丘。汝于日暮众鸟归时
各乞一毛。晨朝去时。亦如是乞。比丘依教。早晚
就乞。各惠一毛。尔时众鸟。作是念言。今此沙门
常乞。恐我等不久毛衣都尽。不能复飞。当如之
何。即别求栖。佛告比丘。鸟兽尚恶多求。况复世
人。汝等比丘莫为劳事。多欲多求。令彼信心居
士。苦舍财物。(优字函第六卷)。
「 ○僧痴俗吝俱无识
○生恼成冤自取殃」
法苑举大集云。有盲龙女而白佛言。我于因地
曾作农夫。有一比丘。来从我乞求五十钱。我时
「 ○比丘听与二亲供
○分卫宜知五处遮」
五分律云。陵伽婆蹉比丘。父母贫穷。欲以衣物
供养。而不敢也。以是白佛。佛告诸比丘。若人百
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
世珍奇衣服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
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
(上字函第十卷)。
要览举善见律云。分卫此云乞食。
○僧祗云。乞
食。分施僧尼。卫护令修道业。故云分卫。
○根本
毗柰耶云。佛说比丘乞食。但遮五处。一唱令家。
二淫女家。三酤酒家。四旃茶罗家。五王家。
「 ○多事苦求无厌足
○诸禽因以亦相离」
僧祗律云。佛告营事比丘。汝莫复为房舍恼乱
世人。钱财难得。布施亦难。过去世时。有跋处比
丘。止住林中。时有释军多鸟。亦集此林。晨夕鸣
乱恼彼比丘。不得入定。佛告比丘。欲令此鸟不
来耶。荅言。愿尔。佛告比丘。汝于日暮众鸟归时
各乞一毛。晨朝去时。亦如是乞。比丘依教。早晚
就乞。各惠一毛。尔时众鸟。作是念言。今此沙门
常乞。恐我等不久毛衣都尽。不能复飞。当如之
何。即别求栖。佛告比丘。鸟兽尚恶多求。况复世
人。汝等比丘莫为劳事。多欲多求。令彼信心居
士。苦舍财物。(优字函第六卷)。
「 ○僧痴俗吝俱无识
○生恼成冤自取殃」
法苑举大集云。有盲龙女而白佛言。我于因地
曾作农夫。有一比丘。来从我乞求五十钱。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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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言。听待谷熟。当与汝食。比丘复言。愿乞十文。
我于尔时。瞋彼比丘。乃至十文。亦不相与。时彼
比丘。心生懊恼。然我后时。因往寺林。盗取十庵
罗果食之。彼业因缘地狱受苦。恶业未尽。作饿
龙身。常为诸虫食啖脓血苦恼。又彼比丘以瞋
忿心。恶业缘故。作小毒龙。生我腋下。𠲿于我血。
不可堪忍。投佛解脱。佛为说法。小龙即出。同白
佛言。久近脱此。佛告龙言。此业大重。次五无间。
何以故。若四方常住僧物。或现前僧物。笃信施
物。或华果树园。饮食汤药。床蓐敷具。一切所须。
私自费用。持乞亲知。此罪重于阿鼻果报(漆字函第
六卷)。
「 ○无欲分上恚瞋风
○清冷云中霹雳火」
遗教经云。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无法自制。瞋犹
可恕。出家行道。无欲之人。而怀瞋恚。甚不可也。
譬如清冷云中。而霹雳起火。非所应也。(堂字函)。
「 ○持戒辛菜尤成厌
○在道邪偷岂可为」
(附不
拾遗等)。
楞严经云。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五辛(谓葱韭蒜
薤)熟食发淫。生啖增恚。是食辛人。纵能宣说十
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福德日
销。魔为眷属。
○复告阿难。汝修三昧。本出尘劳。
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禅智必落魔道。上品
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此是先佛第一决定
明诲。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
经百千劫。终不能得。复次杀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禅智。必落神道。上品为大力鬼。中品飞行
我于尔时。瞋彼比丘。乃至十文。亦不相与。时彼
比丘。心生懊恼。然我后时。因往寺林。盗取十庵
罗果食之。彼业因缘地狱受苦。恶业未尽。作饿
龙身。常为诸虫食啖脓血苦恼。又彼比丘以瞋
忿心。恶业缘故。作小毒龙。生我腋下。𠲿于我血。
不可堪忍。投佛解脱。佛为说法。小龙即出。同白
佛言。久近脱此。佛告龙言。此业大重。次五无间。
何以故。若四方常住僧物。或现前僧物。笃信施
物。或华果树园。饮食汤药。床蓐敷具。一切所须。
私自费用。持乞亲知。此罪重于阿鼻果报(漆字函第
六卷)。
「 ○无欲分上恚瞋风
○清冷云中霹雳火」
遗教经云。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无法自制。瞋犹
可恕。出家行道。无欲之人。而怀瞋恚。甚不可也。
譬如清冷云中。而霹雳起火。非所应也。(堂字函)。
「 ○持戒辛菜尤成厌
○在道邪偷岂可为」
(附不
拾遗等)。
楞严经云。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五辛(谓葱韭蒜
薤)熟食发淫。生啖增恚。是食辛人。纵能宣说十
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福德日
销。魔为眷属。
○复告阿难。汝修三昧。本出尘劳。
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禅智必落魔道。上品
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此是先佛第一决定
明诲。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
经百千劫。终不能得。复次杀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禅智。必落神道。上品为大力鬼。中品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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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下品地行罗刹。是佛第二决定明诲。若不
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
求人不闻。复次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禅智。
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是佛
第三决定明诲。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
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终无平复。阿难。如是众生
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巳圆。若大妄语。未得
谓得。未證谓證。言我巳得声闻菩萨。求彼礼忏
贪其供养。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沉三苦海。我灭
度后。敕菩萨等。应身末世度诸轮转。或作沙门。
白衣居士。人王宰官。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
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
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唯除命终。阴有
遗付。是佛第四决定明诲。若不断大妄语者。如
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染字函第六卷)。
如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
诳语者。不异语者。
如楞严经云。比丘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
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如正法念处经云。若见道边。遗落之物。唱是谁
者。若有人言。此是我物。问其相实乃还。若无人
认。七日持行唱之。又无主认。悬高显处。令人见
之。若言他物。问何处失。相应者与。终无识者。停
至三月。若塔园中得。即作塔用。僧园中得四方
僧用(楹字十四)。
如戒品经云。菩萨当净法与人。况起人淫(后四则对
治前之妄杀盗淫也)。
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
求人不闻。复次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禅智。
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是佛
第三决定明诲。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
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终无平复。阿难。如是众生
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巳圆。若大妄语。未得
谓得。未證谓證。言我巳得声闻菩萨。求彼礼忏
贪其供养。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沉三苦海。我灭
度后。敕菩萨等。应身末世度诸轮转。或作沙门。
白衣居士。人王宰官。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
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
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唯除命终。阴有
遗付。是佛第四决定明诲。若不断大妄语者。如
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染字函第六卷)。
如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
诳语者。不异语者。
如楞严经云。比丘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
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如正法念处经云。若见道边。遗落之物。唱是谁
者。若有人言。此是我物。问其相实乃还。若无人
认。七日持行唱之。又无主认。悬高显处。令人见
之。若言他物。问何处失。相应者与。终无识者。停
至三月。若塔园中得。即作塔用。僧园中得四方
僧用(楹字十四)。
如戒品经云。菩萨当净法与人。况起人淫(后四则对
治前之妄杀盗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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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眠狂入定遭行染
○初中后乐罪何逃」
摩诃僧祗律云。若比丘尼共三种淫。人与非人
畜生复有三种。若觉。若眠。若死。皆波罗夷罪。比
丘尼若眠若心狂。若入定。有人就上行淫。比丘
尼觉。若初中后受乐者。波罗夷罪。若眠狂定被
淫觉巳。初不受乐。中后乐者。若初中不乐。于后
乐者。皆波罗夷。若初中后俱不受乐。无罪。云何
受乐。不受乐者。譬如人饥得种种美食。彼以食
为乐。受欲乐者。亦复如是。不受乐者。譬如好净
之人。以种种尸系其颈上。不受乐者。亦复如是。
(摄字函第六卷)。
「 狂病行欲那为犯
散乱无心亦复然」
五分律云。有一比丘。狂病行淫。狂差生疑。问佛。
佛言。狂者不犯。若散乱心。病坏心。亦如是(和字函第
八卷)。
「 常住护持犹眼目
衷私辄取失人身」
要集。问云。何故盗用僧物。罪偏重耶。答曰。施主
本舍一毫一粒。拟供十方。鼓钟一响。遐迩同闻。
圣凡受用俱成道业。冥资施主。得益无边。招善
既多。获罪宁少。今见愚痴众生。苟贪福物。将用
资身。或食啖僧食。或受用花果。或以僧畜乘骑。
或将僧奴随逐。或私借贷僧物不还。或以官势
伺求僧过。如是等损具列难尽。静思此咎。岂不
痛心。令护不与者。非是悭惜不惠。盖悯白衣虑
受来苦。若将与者。非直损俗。亦及知事。未来生
处。同受其殃。
又举宝印经云。佛法二物。不得互用。由无与佛
第六门 第 540c 页
法物作主。复无可咨。白。不同僧物。常住招提。互
有所咨。若用僧物。修治佛塔者。依法取僧和合
得用。不和合者。劝俗人修。若佛塔有物。乃至一
钱巳上。以施主重心故舍。诸天及人于此物中。
应生佛想塔想。乃至风吹烂坏。不得贸宝供养。
以如来塔物。无人作价也。
罪福决疑经云。或施主本拟作释迦。改作弥陀。
本作大品。改充涅槃。本作僧房。改供僧食。本施
二众。改入一众。本拟十方。回入现前。皆违反施
主。计钱多少。满五成重。减五得兰。故四分律云。
许此处。乃与彼处。皆犯罪也。准此文检校。佛像
有馀彩色。不得作菩萨圣僧等形。以师徒位别
故不得互用。乃可作馀庄严具。还将供养佛。不
犯。若施主情通。一铺佛像。任意庄严。通作无罪。
五百问事律云。用佛彩色。作鸟兽形。得罪。除在
佛前供养不犯。问曰。今时斋上有佛钱。未审此
钱入何等用。答曰。若施主本心造像。只得造像。
不得别用。(楹字函十四卷)。
庄椿云。盗常住一文钱。一日一夜长三分七釐
利。第二日夜利上又长利(同前三分七釐算之)。来世作牛
马偿之(牛日还八文马日还七文)。所以云。作一生之容易。为
万劫之艰难。若舍一文钱入常住。一日一夜长
福亦尔(第九篇)。
「 ○莫谓僧财欺可取
○须知阎老不相饶」
法苑举十诵律云。官吏工匠恶贼。于僧有损益
者。佛开知事。出僧物看待。并得无犯。此非俗人
合消。但开知事不看待者。于佛僧有损。(壁字函第二卷)。
有所咨。若用僧物。修治佛塔者。依法取僧和合
得用。不和合者。劝俗人修。若佛塔有物。乃至一
钱巳上。以施主重心故舍。诸天及人于此物中。
应生佛想塔想。乃至风吹烂坏。不得贸宝供养。
以如来塔物。无人作价也。
罪福决疑经云。或施主本拟作释迦。改作弥陀。
本作大品。改充涅槃。本作僧房。改供僧食。本施
二众。改入一众。本拟十方。回入现前。皆违反施
主。计钱多少。满五成重。减五得兰。故四分律云。
许此处。乃与彼处。皆犯罪也。准此文检校。佛像
有馀彩色。不得作菩萨圣僧等形。以师徒位别
故不得互用。乃可作馀庄严具。还将供养佛。不
犯。若施主情通。一铺佛像。任意庄严。通作无罪。
五百问事律云。用佛彩色。作鸟兽形。得罪。除在
佛前供养不犯。问曰。今时斋上有佛钱。未审此
钱入何等用。答曰。若施主本心造像。只得造像。
不得别用。(楹字函十四卷)。
庄椿云。盗常住一文钱。一日一夜长三分七釐
利。第二日夜利上又长利(同前三分七釐算之)。来世作牛
马偿之(牛日还八文马日还七文)。所以云。作一生之容易。为
万劫之艰难。若舍一文钱入常住。一日一夜长
福亦尔(第九篇)。
「 ○莫谓僧财欺可取
○须知阎老不相饶」
法苑举十诵律云。官吏工匠恶贼。于僧有损益
者。佛开知事。出僧物看待。并得无犯。此非俗人
合消。但开知事不看待者。于佛僧有损。(壁字函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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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祗律云。若比丘知僧物。有应与不应与。云何
应与。若损者。若益者。云何损者。有贼来寺索种
种食。若不与之。则起烧劫。虽不应与。畏作损事。
随多少与。云何益者。若治众僧房等。泥木画工。
应与前食后食。非时浆等。若势力者。应与饮食。
是名益者应与。(优字函第三卷)。○(此二段节略。本经备详)。
「 ○僧离能合生天乐
○僧合令离陷狱忧」
五分律云。调达作是念言。我既不能害佛。唯当
破其和合僧耳。佛语调达。若僧巳破。能和合者。
其人生天。一劫度乐。若僧和合而破之者。堕地
狱中。一切受苦。(卑字函第三卷)。
「 ○护僧不许加刑谴
○治者从而获罪殃」
要集举十轮经云。佛言。若诸比丘依佛法出家。
一切天人阿修罗等。皆应供养。若护持戒。不应
谪罚闭系。刖其手足。乃至夺命。若有破戒比丘。
为诸烦恼结使所坏。犹能开示天龙人非人等。
无量功德。珍宝伏藏。是以依我出家。若持戒。若
破戒。我悉不听。轮王大臣谪罚系闭。加诸鞭杖
乃至断命。况复馀轻犯小威仪。破戒比丘虽犯
禁戒。其戒势力。犹能利益无量天人。譬如烧香。
香体虽坏。熏他令香。破戒比丘。亦复如是。自堕
恶道。能令众生。增长善根。以是因缘。一切白衣
皆当守护。尊重供养。不应轻蔑谪罚夺命。佛说
偈言。
「 薝卜华虽萎。胜于诸馀华。破戒诸比丘。犹胜诸外道。」
又举萨遮尼犍经云。若破塔寺。若取
佛物。若有沙门持戒破戒。或系闭打。或令还俗。
或断其命。若犯如是根本重罪。决堕地狱。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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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苦。以王国土行此不善。诸仙圣人。出国而去。
大力诸神不护其国。大臣诤竞。水旱不调。劫贼
纵横。人民饥饿。疫疠疾病。死亡无数。不知自作。
而怨诸天。(帐字函第二卷)。
「 ○为僧虽听二亲许
○作母曾违累世贫」
五分律云。净饭王闻佛巳度罗睺罗出家。便大
懊恼。白佛言。佛昔出家。上有难陀。不能令我如
今懊恼。难陀巳复出家。馀情所寄唯在此子。今
复出家。家国大计。永为断绝。情何可忍。王又推
巳而白佛言。子孙之爱。彻过骨髓。何诸比丘。诱
以为道。愿佛从今敕诸比丘。父母不听。不得出
家。佛为王说种种妙法。示教喜利。仍戒比丘。从
今父母不听。不得度。(上字函第七卷)。
老女人经云。时有贫穷老女人问佛。生老病死
因缘。闻之开解。阿难白佛。是老女人。何以智慧
乃尔。佛答。是我前世发意学道时母也。阿难问。
是母何贫乃尔。佛言。拘留秦佛时。我欲作沙门。
是母慈爱。不听我去。我愁一日不食。由是五百
世贫。今者寿尽。当生弥陀佛国。后六十八亿劫。
当作佛。号波犍。国名化华。(毁字函)。
「 ○舍后为尼由證果
○障爷在俗罚为乌」
举杂宝藏经云。昔优陀羡王有一夫人。名曰有
相。王甚爱敬。国法王者不自弹琴。尔时夫人恃
于王宠。遣王弹琴。自起为舞。王素善相。观其夫
人。死相巳现。不过七日。王即抚琴长叹。夫人求
问。王不肯答。殷勤不巳。王以实告。夫人忧惧。即
白王言。我闻石室比丘尼说。若能信心出家一
大力诸神不护其国。大臣诤竞。水旱不调。劫贼
纵横。人民饥饿。疫疠疾病。死亡无数。不知自作。
而怨诸天。(帐字函第二卷)。
「 ○为僧虽听二亲许
○作母曾违累世贫」
五分律云。净饭王闻佛巳度罗睺罗出家。便大
懊恼。白佛言。佛昔出家。上有难陀。不能令我如
今懊恼。难陀巳复出家。馀情所寄唯在此子。今
复出家。家国大计。永为断绝。情何可忍。王又推
巳而白佛言。子孙之爱。彻过骨髓。何诸比丘。诱
以为道。愿佛从今敕诸比丘。父母不听。不得出
家。佛为王说种种妙法。示教喜利。仍戒比丘。从
今父母不听。不得度。(上字函第七卷)。
老女人经云。时有贫穷老女人问佛。生老病死
因缘。闻之开解。阿难白佛。是老女人。何以智慧
乃尔。佛答。是我前世发意学道时母也。阿难问。
是母何贫乃尔。佛言。拘留秦佛时。我欲作沙门。
是母慈爱。不听我去。我愁一日不食。由是五百
世贫。今者寿尽。当生弥陀佛国。后六十八亿劫。
当作佛。号波犍。国名化华。(毁字函)。
「 ○舍后为尼由證果
○障爷在俗罚为乌」
举杂宝藏经云。昔优陀羡王有一夫人。名曰有
相。王甚爱敬。国法王者不自弹琴。尔时夫人恃
于王宠。遣王弹琴。自起为舞。王素善相。观其夫
人。死相巳现。不过七日。王即抚琴长叹。夫人求
问。王不肯答。殷勤不巳。王以实告。夫人忧惧。即
白王言。我闻石室比丘尼说。若能信心出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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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必得生天。愿王听许。王爱情重言。至六日。当
听汝去。至六日巳。语夫人曰。若得生天。必来见
我。我乃听去。作是誓巳。便得出家。受八戒斋。其
日命终。乘是善缘。得生天上。故来见王。王问。何
天。答云。王妇。王命就坐。天答。观王臭秽叵近。但
以先誓。故来一见。王即叹言。彼本我妇。出家一
日。便得生天。神志高远。而见鄙贱。我今何故。而
不出家。我曾闻说。天一爪甲直阎浮地。我此一
国何足可贪。舍位与子。出家修道。得罗汉果(帐字
函第四卷)。
付法藏经云。阇夜多尊者。将诸弟子诣德叉尸
罗城。惨然不悦。次见一乌。欣然微笑。弟子问之。
尊者答之曰。我初至城。见一鬼子。称母入城。为
我求食。经五百岁尚自未出。饥虚不济。若见我
母。愿语早来。果见彼母。直说子意。母言。入城七
反成坏。未尝得人一唾。今遇少唾。欲得出城。共
子分食。城门多有大力鬼神。畏不敢出。我即将
他同出。见子先食。我闻鬼言。受苦长远。是以惨
然。时彼乌者。过去劫中。我欲出家父母不听。强
为娉妻。得子巳年六岁。我复欲去。父母教儿抱
住我脚。啼哭而言。父若舍我。依谁养活。先当杀
儿然后可去。由彼儿故。不得出家。从是九十一
劫流转五道。未曾得见。今以道眼观见。彼乌。乃
是前子。悯其愚痴。久处生死。是以微笑。若复障
人出家。罪报恶道。后生人中。生盲无目。是故智
者见人出家。方便成就。勿作留难。(怅字函第四卷)。
「 儿孙反谤吾家法
此辈无惭真阐提」
听汝去。至六日巳。语夫人曰。若得生天。必来见
我。我乃听去。作是誓巳。便得出家。受八戒斋。其
日命终。乘是善缘。得生天上。故来见王。王问。何
天。答云。王妇。王命就坐。天答。观王臭秽叵近。但
以先誓。故来一见。王即叹言。彼本我妇。出家一
日。便得生天。神志高远。而见鄙贱。我今何故。而
不出家。我曾闻说。天一爪甲直阎浮地。我此一
国何足可贪。舍位与子。出家修道。得罗汉果(帐字
函第四卷)。
付法藏经云。阇夜多尊者。将诸弟子诣德叉尸
罗城。惨然不悦。次见一乌。欣然微笑。弟子问之。
尊者答之曰。我初至城。见一鬼子。称母入城。为
我求食。经五百岁尚自未出。饥虚不济。若见我
母。愿语早来。果见彼母。直说子意。母言。入城七
反成坏。未尝得人一唾。今遇少唾。欲得出城。共
子分食。城门多有大力鬼神。畏不敢出。我即将
他同出。见子先食。我闻鬼言。受苦长远。是以惨
然。时彼乌者。过去劫中。我欲出家父母不听。强
为娉妻。得子巳年六岁。我复欲去。父母教儿抱
住我脚。啼哭而言。父若舍我。依谁养活。先当杀
儿然后可去。由彼儿故。不得出家。从是九十一
劫流转五道。未曾得见。今以道眼观见。彼乌。乃
是前子。悯其愚痴。久处生死。是以微笑。若复障
人出家。罪报恶道。后生人中。生盲无目。是故智
者见人出家。方便成就。勿作留难。(怅字函第四卷)。
「 儿孙反谤吾家法
此辈无惭真阐提」
第六门 第 542a 页
涅槃经云。纯陀问佛。一阐提者。其义云何。佛言。
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发粗恶言。诽谤正
法。心无惭愧。如是等人。名为趣向一阐提道(迩字
函第十卷)。
「 出家虽胜在家者
在家修胜出家儿」
优婆塞戒经云。在家之人发菩提心。胜于一切。
辟支佛果。出家之人。发菩提心。此不为难。何以
故。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发菩提心。诸
天皆大惊喜。作如是言。我今巳得人天之师(剋字
函第一卷)。
「 身披缁服心犹俗
头带乌巾念乃僧」
法蕴足论云。一。有一类补特伽罗。正信出家。身
参法侣。心犹顾恋所爱诸欲。是名身出家。心不
出家。二。有一类补特伽罗。虽畜妻子。受用上妙
衣食珍宝。而于诸欲不生耽染。是名身在家。而
心出家。三。有一类补特伽罗。正信出家。身参法
侣。于诸欲境。心无顾恋。是名身心俱能出家。四。
有一类补特伽罗。畜养妻子。上妙受用。深生耽
染。是名身心俱不出家。(白字函第六卷)。
「 白佛出家何得果
令渠断结自成功」
杂阿含经云。释摩男白佛。如佛所说。优婆塞义。
在家白衣。具丈夫志。归命三宝。自言我是优婆
塞者。云何而得须陀洹果。乃至阿那含耶。佛言。
断除身见戒盗。及疑网等三结巳成须陀洹。更
不复受三涂之身。于无上道生决定信。人天七
返。尽诸苦际。入于涅槃。又问。云何而得斯陀含
果。佛言。断三结巳薄淫怒痴。名斯陀含。又问。云
第六门 第 542b 页
何而得阿那含果。佛言。若断三结。及五下分。成
阿那含。时释摩男等五百人。闻斯法巳。而白佛
言。诸在家者获此胜利。一切咸应作优婆塞。(渊字
函第六卷)。
「 ○但发修行正果心
○便是出家苾刍性」
无垢称经云。诸童子言。我闻佛说。父母不听。不
得出家。无垢称言。汝等童子。但发无上正等觉
心。勤修正行。是即出家。是即受具。成苾刍性(白字
函第二卷)。
「 ○菩提苟易红尘證
○如来应不雪山修」
长庆注楞严云。在家菩萨。又不得错会经旨。将
谓不劳诸佛戒法。但悟无功用道。也。且看如来
为太子时。须往雪山修行。身心寂静。方得悟道。
若是在家作得佛者。如来终不雪山去也。所以
如来为汝众生起个样子。今人若总似无垢称
庞居士。则不劳出家。其或未然。也须转身始得
(第四卷)。
「 ○由作二因善不善
○乃为八部人非人」
舍利弗问经云。八部鬼神。以何因缘。生于恶道。
而常闻正法。佛言。以二种业。一以恶故生于恶
道。二以善故受于快乐。又问。善恶二异。可得同
耶。佛言。亦可得耳。
○天神者。先以车舆舍宅饮
食。供养三宝父母贤圣之人。犹怀悭嫉故。
○虚
空龙神者。修德行檀。不依正念。急性好瞋故。
○
夜叉神者。好大布施。或先损害。后加饶益。随功
胜负故。在天上空中地下。
○乾闼婆者。好施有
瞋。献伎乐故。
○阿修罗神者。志强。喜施。不随善
阿那含。时释摩男等五百人。闻斯法巳。而白佛
言。诸在家者获此胜利。一切咸应作优婆塞。(渊字
函第六卷)。
「 ○但发修行正果心
○便是出家苾刍性」
无垢称经云。诸童子言。我闻佛说。父母不听。不
得出家。无垢称言。汝等童子。但发无上正等觉
心。勤修正行。是即出家。是即受具。成苾刍性(白字
函第二卷)。
「 ○菩提苟易红尘證
○如来应不雪山修」
长庆注楞严云。在家菩萨。又不得错会经旨。将
谓不劳诸佛戒法。但悟无功用道。也。且看如来
为太子时。须往雪山修行。身心寂静。方得悟道。
若是在家作得佛者。如来终不雪山去也。所以
如来为汝众生起个样子。今人若总似无垢称
庞居士。则不劳出家。其或未然。也须转身始得
(第四卷)。
「 ○由作二因善不善
○乃为八部人非人」
舍利弗问经云。八部鬼神。以何因缘。生于恶道。
而常闻正法。佛言。以二种业。一以恶故生于恶
道。二以善故受于快乐。又问。善恶二异。可得同
耶。佛言。亦可得耳。
○天神者。先以车舆舍宅饮
食。供养三宝父母贤圣之人。犹怀悭嫉故。
○虚
空龙神者。修德行檀。不依正念。急性好瞋故。
○
夜叉神者。好大布施。或先损害。后加饶益。随功
胜负故。在天上空中地下。
○乾闼婆者。好施有
瞋。献伎乐故。
○阿修罗神者。志强。喜施。不随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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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所作净福。好逐幻伪。作诸邪福故。
○迦娄罗
神者。先修大舍。高心凌物故。
○紧那罗神者。昔
好劝人。发菩提心。未正其志。逐诸邪行故。
○摩
睺罗伽神者。布施护法。性好瞋恚故。如是皆由
依附邪师。以邪乱正。俱谓是道。以自建立。(受函八卷)。
「 ○外道妄立从兹始
○调达仇酬自尔端」
央掘魔罗经云。佛告文殊。世间建立外道因缘。
往劫有佛。名拘孙陀跋陀罗。出世。无外道名。唯
一大乘法欲灭。时。有一比丘。名曰佛慧。时有善
人施无价衣。猎师见之。生劫盗心。夜将比丘至
深山中。坏身裸形。悬手系树。有采花婆罗门。见
彼比丘。先著袈裟。而今裸形。必知袈裟。非解脱
因。自悬苦行。是真学道。彼人即舍衣拔发。作裸
形沙门从尔而起。尔时比丘自得解缚。即取树
皮。赤石涂染。以自鄣蔽。结草作拂。用拂蚊虫。又
有婆罗门。见巳念言。是比丘。舍先好衣。著如是
衣。捉如是拂。当知是解脱道。即学彼法。出家婆
罗门从是而起。时彼比丘。暮入水浴。因洗头疮。
即取水衣。以覆疮上。取牧牛人所弃弊衣。以覆
其身。时有樵者。见巳念言。是比丘。先著袈娑。而
今悉舍。必知袈裟非解脱因。被发弊衣。日夜三
浴。修习苦行。当知是解脱道。即学彼法。苦行婆
罗门从是而起。比丘浴巳。身体多疮。蝇蜂唼食。
即以白灰处。处涂疮。水衣覆身。时有见者。谓言
是道。即学彼法。灰涂婆罗门从是而起。时彼比
丘。然火炙疮。疮转苦痛不能堪忍。投岩自害。时
有见者。作是念言。是比丘先著好衣。今乃如是。
○迦娄罗
神者。先修大舍。高心凌物故。
○紧那罗神者。昔
好劝人。发菩提心。未正其志。逐诸邪行故。
○摩
睺罗伽神者。布施护法。性好瞋恚故。如是皆由
依附邪师。以邪乱正。俱谓是道。以自建立。(受函八卷)。
「 ○外道妄立从兹始
○调达仇酬自尔端」
央掘魔罗经云。佛告文殊。世间建立外道因缘。
往劫有佛。名拘孙陀跋陀罗。出世。无外道名。唯
一大乘法欲灭。时。有一比丘。名曰佛慧。时有善
人施无价衣。猎师见之。生劫盗心。夜将比丘至
深山中。坏身裸形。悬手系树。有采花婆罗门。见
彼比丘。先著袈裟。而今裸形。必知袈裟。非解脱
因。自悬苦行。是真学道。彼人即舍衣拔发。作裸
形沙门从尔而起。尔时比丘自得解缚。即取树
皮。赤石涂染。以自鄣蔽。结草作拂。用拂蚊虫。又
有婆罗门。见巳念言。是比丘。舍先好衣。著如是
衣。捉如是拂。当知是解脱道。即学彼法。出家婆
罗门从是而起。时彼比丘。暮入水浴。因洗头疮。
即取水衣。以覆疮上。取牧牛人所弃弊衣。以覆
其身。时有樵者。见巳念言。是比丘。先著袈娑。而
今悉舍。必知袈裟非解脱因。被发弊衣。日夜三
浴。修习苦行。当知是解脱道。即学彼法。苦行婆
罗门从是而起。比丘浴巳。身体多疮。蝇蜂唼食。
即以白灰处。处涂疮。水衣覆身。时有见者。谓言
是道。即学彼法。灰涂婆罗门从是而起。时彼比
丘。然火炙疮。疮转苦痛不能堪忍。投岩自害。时
有见者。作是念言。是比丘先著好衣。今乃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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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然火投岩。是解脱道。投崖事火从是而起。
如是九十六种。皆因是比丘种种形类。起诸妄
想。各自生见。犹如鹿渴于炎水想。追逐乏死。正
法灭时。因彼比丘。非法法想。可复如是。(量字函第四卷)。
宗镜云。外道派出枝流。至佛出时。有六大师。谓
富兰那。迦叶姓也。计不生不灭。末伽梨拘赊梨
子。计众生苦乐。无有因缘。自然而尔。删阇夜毗
罗胝子。计众生时熟得道。八万劫苦尽自解脱。
阿耆多翅舍钦婆罗粗衣也。计罪报之苦。以投
崖拔发代之。迦罗鸠驮。迦旃延。计亦有亦无。犍
陀苦提子。计业所作定不可改。犊子计色是我。
离色有我。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合二十身见(驾字
函第六卷)。
○华严会上。第二十一位知识遍行外道。
告善财言。阎浮提内九十六众。各起异见。而生
执著。我悉于中。方便调住。令其舍离所有诸见。
乃至普及十(方世)界。悉亦如是。(首字函第七卷)。
经律异相云。诸比丘启佛。调达有何重嫌。怀结
乃尔。佛云。不但今生。世世如是。往世有梵志女。
端正姝妙。诸梵志法。凡欲处女与明经者。请诸
同学。五百之众。供养三月。察其所知。时五百中
一人。博达而年朽耄。面丑眼青。父母忧愁。女亦
怀恼。于时远方有一梵志。少俊姝好。闻彼欲处
于女。寻往难问。五百梵志。皆穷无词。父母与女。
喜纳为婿。年尊梵志曰。伤我年高。勿夺其妇。但
我所得施遗之物。悉回与卿。年少答曰。不可越
法以从人情。我应纳之。其年老者心怀毒恶。即
相毁辱。世世所在。与卿作冤。佛告诸比丘。尔时
如是九十六种。皆因是比丘种种形类。起诸妄
想。各自生见。犹如鹿渴于炎水想。追逐乏死。正
法灭时。因彼比丘。非法法想。可复如是。(量字函第四卷)。
宗镜云。外道派出枝流。至佛出时。有六大师。谓
富兰那。迦叶姓也。计不生不灭。末伽梨拘赊梨
子。计众生苦乐。无有因缘。自然而尔。删阇夜毗
罗胝子。计众生时熟得道。八万劫苦尽自解脱。
阿耆多翅舍钦婆罗粗衣也。计罪报之苦。以投
崖拔发代之。迦罗鸠驮。迦旃延。计亦有亦无。犍
陀苦提子。计业所作定不可改。犊子计色是我。
离色有我。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合二十身见(驾字
函第六卷)。
○华严会上。第二十一位知识遍行外道。
告善财言。阎浮提内九十六众。各起异见。而生
执著。我悉于中。方便调住。令其舍离所有诸见。
乃至普及十(方世)界。悉亦如是。(首字函第七卷)。
经律异相云。诸比丘启佛。调达有何重嫌。怀结
乃尔。佛云。不但今生。世世如是。往世有梵志女。
端正姝妙。诸梵志法。凡欲处女与明经者。请诸
同学。五百之众。供养三月。察其所知。时五百中
一人。博达而年朽耄。面丑眼青。父母忧愁。女亦
怀恼。于时远方有一梵志。少俊姝好。闻彼欲处
于女。寻往难问。五百梵志。皆穷无词。父母与女。
喜纳为婿。年尊梵志曰。伤我年高。勿夺其妇。但
我所得施遗之物。悉回与卿。年少答曰。不可越
法以从人情。我应纳之。其年老者心怀毒恶。即
相毁辱。世世所在。与卿作冤。佛告诸比丘。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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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梵志。今调达是。少梵志。我是。女瞿夷是。
○又
云。昔有比丘调达。聪明广学。十二年中。坐禅入
定。复意转退。渐生恶念。著世利养。至世尊所。礼
足白言。愿说神足之道。佛告。神足且置。何不学
四非常义。调达次往舍利弗。及目连所求神足
道。亦皆语曰。止止。始行之人。先学四非常。复修
四禅。乃得神足道耳。调达怒不见教。问弟阿难。
乃与说之。调达闻巳专心一意。以粗入微。复从
微起。还至于粗。以心举身。以身举心。身心俱合。
渐渐离地。初如胡麻。转如胡桃。渐离地际。从地
至床。从床至屋。从屋至空。在虚空中。作十八变。
涌没自由。化作婴儿。在阿阇世太子膝上。作诸
变化。日给五百釜食。时诸比丘。以此白佛。佛答。
汝等勿贪调达供养。调达自陷。亦陷他人。二俱
堕罪。如芭蕉树。愚人求实。不能剋获。(舍字函第一卷)。
「 ○调达害佛而反伤
○暴志加佛而自败」
举法句经云。调达与阿阇世王。共议毁佛。即敕
国人不得奉佛。调达白王。明日请佛入城。饮五
百象醉。令蹋杀之。吾当作佛。教化世间。王往请
佛。佛知其谋。答言大善。明日食时。佛领众入城。
是时醉象搪揬墙壁。折败树木。一城战慄。象齐
趣佛。佛举五指。为五师子。同声俱吼。震动天地。
醉象伏地垂泪悔过。王及臣民。莫不惊肃。王白
佛言。禀性不明。信彼谗言。兴逆造恶。愿垂大慈。
佛告王民。世有八事。兴长诽谤。皆由名誉。以致
大罪。何等为八。利。衰。毁。誉。讥。称。苦。乐。自古及今。
鲜不为惑(同上卷)。
○又
云。昔有比丘调达。聪明广学。十二年中。坐禅入
定。复意转退。渐生恶念。著世利养。至世尊所。礼
足白言。愿说神足之道。佛告。神足且置。何不学
四非常义。调达次往舍利弗。及目连所求神足
道。亦皆语曰。止止。始行之人。先学四非常。复修
四禅。乃得神足道耳。调达怒不见教。问弟阿难。
乃与说之。调达闻巳专心一意。以粗入微。复从
微起。还至于粗。以心举身。以身举心。身心俱合。
渐渐离地。初如胡麻。转如胡桃。渐离地际。从地
至床。从床至屋。从屋至空。在虚空中。作十八变。
涌没自由。化作婴儿。在阿阇世太子膝上。作诸
变化。日给五百釜食。时诸比丘。以此白佛。佛答。
汝等勿贪调达供养。调达自陷。亦陷他人。二俱
堕罪。如芭蕉树。愚人求实。不能剋获。(舍字函第一卷)。
「 ○调达害佛而反伤
○暴志加佛而自败」
举法句经云。调达与阿阇世王。共议毁佛。即敕
国人不得奉佛。调达白王。明日请佛入城。饮五
百象醉。令蹋杀之。吾当作佛。教化世间。王往请
佛。佛知其谋。答言大善。明日食时。佛领众入城。
是时醉象搪揬墙壁。折败树木。一城战慄。象齐
趣佛。佛举五指。为五师子。同声俱吼。震动天地。
醉象伏地垂泪悔过。王及臣民。莫不惊肃。王白
佛言。禀性不明。信彼谗言。兴逆造恶。愿垂大慈。
佛告王民。世有八事。兴长诽谤。皆由名誉。以致
大罪。何等为八。利。衰。毁。誉。讥。称。苦。乐。自古及今。
鲜不为惑(同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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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出生经云。佛游舍卫国。波斯匿王。请佛及僧。
有比丘尼。名曰暴志。木魁系腹。犹似怀妊。乃牵
佛衣。汝为我夫。从得有娠。不给衣食。天人四众
莫不惊惶。三界之尊。降伏诸邪。明超日月。不可
污染。时天帝释。化作一鼠。齧彼魁绳堕地。众会
睹之。瞋喜交集。怪其所以。王瞋此尼。谤于大圣。
握地倒埋。佛喻勿尔。是吾宿罪。过去世时。有客
卖珠。而且明。一女就买欲成。有一男子倍价争
之。女复从求。毕竟不与。心怀瞋恨。愿我在在所
生。当报汝冤。时男子则我是。女者暴志是。此自
往缘。非特今也(同上函第三卷)。
「 ○调达虽逆陷泥犁
○如来复赞为知识」
智度论云。提婆达多(调达异名)种种变态。动王子心。
立大精舍。得大供养。而徒众鲜少。提婆达多自
念。我有三十相。减佛未几。直以弟子未集。若大
众围绕。与佛何异。如是思惟。生心破僧。得五百
弟子。后舍利弗。说法教化。僧还和合。提婆达多。
便生恶心。推山压佛。金刚力士。以杵遥掷。碎石
迸来伤佛足指。华色比丘尼呵之。复拳于尼。尼
即眼出而死。作三逆罪。复与邪师富兰那外道
等为亲厚。断诸善根。复以恶毒。著指抓中。欲因
礼拜。以中伤佛。往而未到。于王舍城。地自然裂。
火车来迎。生入地狱。(德字函第四卷)。
大乘十法经云。净无垢妙。净宝月王光菩萨白
佛言。云何可取提婆达多是善知识。复是如来
久远亲近。是怨家者。佛告。善男子。若无提婆达
多善知识者。不显如来诸佛功德。(服字函)。
第六门 第 544a 页
「 ○波旬几处作威来
○伎俩尽时归向去」
因果经云。菩萨将成道时。魔王恐诸众生皆归。
空我境界。持箭以射。菩萨不动。箭化成花。复令
三女供给。以乱定意。菩萨不纳。三女忽然咸变
陋形。不能自复。魔王前白菩萨。汝若不乐人间
受乐。我舍天位。及五欲具。悉持与汝。菩萨答言。
汝于先世修少施因。今故得为自在天王。此福
有期。要还下生。沈溺三涂。非我所须。我昔曾以
头目髓脑国城妻子。而用布施。不可称计。求无
上道。汝今不应恼乱于我。魔王惭怖还宫(辞字函第
三卷)。
月藏经云。佛在大集会上说法。魔王波旬。亦作
神变。复无能为。即说偈曰。
「 我今归依佛世尊。从是终不起恶心。瞿昙心定容恕我。我当守护佛正法。」
(陶字函第二卷)。
婆沙论。问。何故名魔。答曰。断慧命。故名魔。复次
常行放逸。害自身故名魔(魔秦言杀)何故名波旬。答
曰。常有恶意。成就恶法。故名波旬(波旬。秦言恶也)。○(规字
函第二卷)。
** 入道品
「 ○分别善根三等异
○良由种子尔多差」
婆沙论云。善根有三种。一福分善根。二解脱分
善根。三达分善根。福分者。能作人天种子。若在
人中。生豪贵家作轮王等。若在天中。作帝释魔
王。梵王等。解脱分者。能作解脱种子。决定不退。
因必至涅槃。达分者。谓煖法至世第一法(分字函第
五卷)。
第六门 第 544b 页
「 ○创能一植解脱因
○极速三生方入道」
顺正理论云。诸有创植顺解脱分。极速三生。方
得解脱。谓初生植顺解脱分。次生成熟。第三生
起顺决择分。即入圣道。(雅字函第一卷)。
「 ○随信行人从闻入
○随法行人乃慧修」
毗婆沙论云。若信他言入圣道者。名坚信。若自
思惟入圣道者。名坚法。以定入圣道者。名坚信。
以慧入圣道者。名坚法。(规字函第二卷)。
毗昙心论云。随信行非利。是信他法得行义也。
随法行利根。是智慧。不信于他义也。未离欲界。
欲趣向于初果。名向须陀洹果。(都字函第三卷)。
婆沙论云。随信随法行人。超越异生地。未得预
流果。问何故名异生地。答。一切圣者。皆名同生。
此异于彼。故名异生。(离字函第五卷)。
「 ○少善为何能解脱
○一心回向證菩提」
婆沙云。有人以一抟食施。能种解脱分善根。至
有能作般遮于瑟(此云五年一大会也)而不能种解脱分
善根。或有持一日斋。能种解脱分善根。至有终
身持戒。而不能种解脱分善根。或有诵持一偈。
能种解脱分善根。至有善通三藏文义。而不能
种解脱分善根。何以故。若以此事回向解脱涅
槃。永离生死。有如是勇猛心者。是则能种解脱
善根。若不如是回向。虽多布施。终身持戒。广学
多闻。而不能种解脱善根。有近有远。近者前身
中种。此身成熟。来身解脱。远者曾种。经那由他
世受身。而不能生达分善根。声闻所得解脱分
善根。可回向趣辟支佛。辟支佛所得解脱分善
第六门 第 544c 页
根。亦可回向趣佛。(分字函第五卷)。
「 ○戒定慧初离缚结
○闻思修后观门开」
解脱道论云。戒定慧。谓解脱道。戒者威仪义。定
者不乱义。慧者知觉义。解脱者离缚义。复次戒
除恶业垢。定除缠垢。慧除使垢。又以三种善伏
道。谓初中后善。以戒为初。以定为中。以慧为后。
云何戒为初善者。有精进人。成就不退。以不退
故喜。以喜故踊跃。以踊跃故身猗。以身猗故乐。
以乐故心定。此谓初善。定为中善者。以定如实
知见。慧为后善者。巳如实知见厌患。以厌患故
离欲。以离欲故解脱。又以戒除恶趣。以定除欲
界。以慧除一切有。(背字函第一卷)。
发菩提心论云。修习禅观。由三法生。谓闻思修
慧。云何闻慧。如所闻法。心常爱乐。无有厌足。云
何思慧。思念观察一切有为法。如实相。谓无常
苦空无我不净。念念生灭。不久败坏。即生厌离
趣佛智慧。云何修慧。谓离欲不善法。渐次修入。
(命字函)。
「 ○一贯显宗之全章
○备见历修之有序」
(自此入修不净息念二观渐起煖顶忍世第一法四种加行之功也)。
显宗论云。巳先安住清净尸罗。及闻思修。将趣
见谛。由何门入。于是即说颂曰。
「 入修要二门
不净观息念
贪寻增上者
如次第应修」
论曰。修行多种。依二门入。一不净观。二持息念。
且不净观治贪。息念治寻。先辩不净观相。颂曰。
「 为通治四贪
且辩观骨锁
广至海复略
名初习业位
除足至头半
名为巳熟修
「 ○戒定慧初离缚结
○闻思修后观门开」
解脱道论云。戒定慧。谓解脱道。戒者威仪义。定
者不乱义。慧者知觉义。解脱者离缚义。复次戒
除恶业垢。定除缠垢。慧除使垢。又以三种善伏
道。谓初中后善。以戒为初。以定为中。以慧为后。
云何戒为初善者。有精进人。成就不退。以不退
故喜。以喜故踊跃。以踊跃故身猗。以身猗故乐。
以乐故心定。此谓初善。定为中善者。以定如实
知见。慧为后善者。巳如实知见厌患。以厌患故
离欲。以离欲故解脱。又以戒除恶趣。以定除欲
界。以慧除一切有。(背字函第一卷)。
发菩提心论云。修习禅观。由三法生。谓闻思修
慧。云何闻慧。如所闻法。心常爱乐。无有厌足。云
何思慧。思念观察一切有为法。如实相。谓无常
苦空无我不净。念念生灭。不久败坏。即生厌离
趣佛智慧。云何修慧。谓离欲不善法。渐次修入。
(命字函)。
「 ○一贯显宗之全章
○备见历修之有序」
(自此入修不净息念二观渐起煖顶忍世第一法四种加行之功也)。
显宗论云。巳先安住清净尸罗。及闻思修。将趣
见谛。由何门入。于是即说颂曰。
「 入修要二门
不净观息念
贪寻增上者
如次第应修」
论曰。修行多种。依二门入。一不净观。二持息念。
且不净观治贪。息念治寻。先辩不净观相。颂曰。
「 为通治四贪
且辩观骨锁
广至海复略
名初习业位
除足至头半
名为巳熟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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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心在眉间
名超作意在」
论曰。修不净观。正为治贪。略有四种。一显色贪。
二形色贪。四供奉贪。对治四贪。依二思择。一观
内尸。二观外尸。利根者。先于内身皮
为边际。足上顶下。周遍观察。令心厌患。若钝根
者。烦恼猛利。难可摧伏。藉外缘力。方能制治。故
先明了观察外尸。渐令自心烦恼摧伏。谓彼初
观外尸时。先起慈心。往施身处。观外尸相。以况
内身。彼相既然。此应亦尔。应修八想。伏治四贪。
为治显色贪。故修青瘀想。及黑赤想。为治形色
贪。故修被食想。及分离想。为治妙触贪。故修破
坏想。及骸骨想。为治供奉贪。故修胖胀想。及脓
烂想。惟缘骨锁。修不净观。通能伏治如是四贪。
约所修行。说有三位。一初习业。二巳熟修。三超
作意。且修不净观时。应先系心于自身分。或于
足指。或于眉间。或鼻额中。随所乐处。专注不移。
最初系心。假想自身足指等处。下至能见锁裹
白骨。由胜解力。渐广渐增。乃至具见全身骨锁。
观行未成。但由想力。观行成巳。便由慧力。此位
未成。故由想转。见全身巳。复方便入缘外白骨
不净观门。谓为渐令胜解增故观外骨锁在巳
身边。渐遍一床。一房一寺。一园一里。一邑一国。
乃至遍地。以海为边。于其中间。骨锁充满。于所
广事。渐略而观。乃至惟观自身骨锁。齐此渐略
不净观成。名初习业位。为令略观胜解渐增。于
自骨中。复除足骨。渐次上至除头半骨。思惟半
骨。系心而住。齐此转略。不净观成。名巳熟修位。
名超作意在」
论曰。修不净观。正为治贪。略有四种。一显色贪。
二形色贪。四供奉贪。对治四贪。依二思择。一观
内尸。二观外尸。利根者。先于内身皮
为边际。足上顶下。周遍观察。令心厌患。若钝根
者。烦恼猛利。难可摧伏。藉外缘力。方能制治。故
先明了观察外尸。渐令自心烦恼摧伏。谓彼初
观外尸时。先起慈心。往施身处。观外尸相。以况
内身。彼相既然。此应亦尔。应修八想。伏治四贪。
为治显色贪。故修青瘀想。及黑赤想。为治形色
贪。故修被食想。及分离想。为治妙触贪。故修破
坏想。及骸骨想。为治供奉贪。故修胖胀想。及脓
烂想。惟缘骨锁。修不净观。通能伏治如是四贪。
约所修行。说有三位。一初习业。二巳熟修。三超
作意。且修不净观时。应先系心于自身分。或于
足指。或于眉间。或鼻额中。随所乐处。专注不移。
最初系心。假想自身足指等处。下至能见锁裹
白骨。由胜解力。渐广渐增。乃至具见全身骨锁。
观行未成。但由想力。观行成巳。便由慧力。此位
未成。故由想转。见全身巳。复方便入缘外白骨
不净观门。谓为渐令胜解增故观外骨锁在巳
身边。渐遍一床。一房一寺。一园一里。一邑一国。
乃至遍地。以海为边。于其中间。骨锁充满。于所
广事。渐略而观。乃至惟观自身骨锁。齐此渐略
不净观成。名初习业位。为令略观胜解渐增。于
自骨中。复除足骨。渐次上至除头半骨。思惟半
骨。系心而住。齐此转略。不净观成。名巳熟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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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令略观胜解自在。除半头骨。系心眉间。专注
一缘。湛然而住。齐此极略。不净观成。名超作意
位。应知至此。不净观成。以无贪为性。诸所应为
皆究竟故。次辩持息念者。颂曰。
「 息念慧五地
缘风依欲身
二得实外无
有六谓数等」
论曰。阿那者。谓持息入。是引外风。令入身义。阿
波那者。谓持息出。是引内风令出身义。又说。阿
那者。能持来。阿波那者。能持去。出入息念。能持
身风。谓胎卵位。先于脐处。业生风起。穿身成穴。
如藕根茎。最初有风。来入身内。乘兹口鼻。馀风
续入。此初及后。名入息风。内续风出。名出息风。
如锻金师。开橐囊口。自然风入。入巳按之。其风
还出。风性法尔。实无入出。如是因显风义。正明
二息。持息念故。定慧得成。此念所依。惟通五地。
谓依欲界静虑。中间及初二三静虑。近分由此。
但与舍根相应。为对治寻修此念。具有其六。一
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还。六净。且数谓系心数。入
出息。从一至十。不减不增。恐心于境。极聚散故。
中有三失。一数减失。二数增失。三杂乱失。复有
三失。一太缓失。二太急失。三散乱失。若十中间。
心散乱者。复应从一次第数之。终而复始。乃至
得定。凡数息时。应先数入。以初生位。入息在先。
乃至死时。出息最后。如是觉察死生位故。于非
常想渐能修习。随谓系心。随入出息。念入出息。
为短为长。为远至何。复还旋返。随彼息入。行至
喉。心脐。髋髀膝。胫腂足指。念恒随逐。止谓系念。
惟在鼻端。或在眉间。乃至足指。随所乐处。安止
一缘。湛然而住。齐此极略。不净观成。名超作意
位。应知至此。不净观成。以无贪为性。诸所应为
皆究竟故。次辩持息念者。颂曰。
「 息念慧五地
缘风依欲身
二得实外无
有六谓数等」
论曰。阿那者。谓持息入。是引外风。令入身义。阿
波那者。谓持息出。是引内风令出身义。又说。阿
那者。能持来。阿波那者。能持去。出入息念。能持
身风。谓胎卵位。先于脐处。业生风起。穿身成穴。
如藕根茎。最初有风。来入身内。乘兹口鼻。馀风
续入。此初及后。名入息风。内续风出。名出息风。
如锻金师。开橐囊口。自然风入。入巳按之。其风
还出。风性法尔。实无入出。如是因显风义。正明
二息。持息念故。定慧得成。此念所依。惟通五地。
谓依欲界静虑。中间及初二三静虑。近分由此。
但与舍根相应。为对治寻修此念。具有其六。一
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还。六净。且数谓系心数。入
出息。从一至十。不减不增。恐心于境。极聚散故。
中有三失。一数减失。二数增失。三杂乱失。复有
三失。一太缓失。二太急失。三散乱失。若十中间。
心散乱者。复应从一次第数之。终而复始。乃至
得定。凡数息时。应先数入。以初生位。入息在先。
乃至死时。出息最后。如是觉察死生位故。于非
常想渐能修习。随谓系心。随入出息。念入出息。
为短为长。为远至何。复还旋返。随彼息入。行至
喉。心脐。髋髀膝。胫腂足指。念恒随逐。止谓系念。
惟在鼻端。或在眉间。乃至足指。随所乐处。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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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心。观息住身。如珠中缕。观谓观察此息风巳
兼观息。俱大种造色及依色住。心及心所。具观
五蕴。以为境界。转谓移转。缘息风觉。安置后后
胜善根中。谓念住为初。至世第一法。净谓升进
八见道等。为后名转尽智等。方名净息相(自字函第
九卷)。
○修入二门。心得定巳。复何所修。颂曰。
「 依巳修成止
为观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观身受心法」
论曰。巳修成止。以为所依。为观速成。修四念住。
以自相共相观身受心法。谓修观者专心一趣。
分别此法。与所馀法。有差别义。名观自相。分别
此法。与所馀法无差别义。名观共相。复次观自
相者。谓观察身诸处别相。观共相者。谓观诸处
同是身相。如是观身不净。治于不净。谓净颠倒。
观受是苦。能治于苦。谓乐颠倒。观心非常。能治
非常。谓常颠倒。观法非我。能治非我。谓非颠倒。
如人巳观粪体不净。亦不欣乐从粪所生。是故
巳观身体不净。于五取蕴。皆不欣乐。便能总伏
后三念住。如是能顺决择思所成摄善根。说巳。
即修所成生何善根。而说颂曰。
「 从此生煖法
具观四圣谛
修十六行相
顶第一亦然」
论曰。从修所成。顺决择分。初善根起。名为煖法。
是总缘共相法。念住差别。如是所修。能烧烦恼
薪。圣道火前相。如钻火位。初煖相生。能具观察
四圣谛境。由此具修十六行相。观苦圣谛。修四
行相。一非常(若有还无故谓非常)二苦(随逐相恼故谓之苦)三空(观察
本无故谓之空)四非我(不自在故谓之非我)观集圣谛修四行相。
兼观息。俱大种造色及依色住。心及心所。具观
五蕴。以为境界。转谓移转。缘息风觉。安置后后
胜善根中。谓念住为初。至世第一法。净谓升进
八见道等。为后名转尽智等。方名净息相(自字函第
九卷)。
○修入二门。心得定巳。复何所修。颂曰。
「 依巳修成止
为观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观身受心法」
论曰。巳修成止。以为所依。为观速成。修四念住。
以自相共相观身受心法。谓修观者专心一趣。
分别此法。与所馀法。有差别义。名观自相。分别
此法。与所馀法无差别义。名观共相。复次观自
相者。谓观察身诸处别相。观共相者。谓观诸处
同是身相。如是观身不净。治于不净。谓净颠倒。
观受是苦。能治于苦。谓乐颠倒。观心非常。能治
非常。谓常颠倒。观法非我。能治非我。谓非颠倒。
如人巳观粪体不净。亦不欣乐从粪所生。是故
巳观身体不净。于五取蕴。皆不欣乐。便能总伏
后三念住。如是能顺决择思所成摄善根。说巳。
即修所成生何善根。而说颂曰。
「 从此生煖法
具观四圣谛
修十六行相
顶第一亦然」
论曰。从修所成。顺决择分。初善根起。名为煖法。
是总缘共相法。念住差别。如是所修。能烧烦恼
薪。圣道火前相。如钻火位。初煖相生。能具观察
四圣谛境。由此具修十六行相。观苦圣谛。修四
行相。一非常(若有还无故谓非常)二苦(随逐相恼故谓之苦)三空(观察
本无故谓之空)四非我(不自在故谓之非我)观集圣谛修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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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生相似果故谓之因)二集(能生流转故谓之集)三生(能牵生死故谓之生)
四缘(能相和合故谓之缘)观灭圣谛修四行相。一灭(生死相违
故谓之灭)二静(除烦恼火故谓之静)三妙(胜一切法故谓之妙)四离(能舍生死
故谓之离)观道圣谛修四行相。一道(能至非品故谓之道)二如
(不颠不倒故谓之如)三行(圣足所履故谓之行)四出(永超生死故谓之出。○注文
参用毗昙心论)。
是故行者修此煖巳。次起顶法。犹如山
顶。人不久住。若无诸难。必过此山。至于彼山。若
遇诸难。即便退还。若无诸难。必到于忍。既入忍
位。于四谛境。极堪忍。故。次起世第一法。世中胜
故。如是观四谛境。总修十六行相。渐近见谛。缘
欲苦谛。修一行相。惟一刹那。谓无间。入离生位。
决定无相续理。从斯后边复生何道。即说颂曰。
「 世第一无间
即缘欲界苦
生无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缘馀界苦
生类忍类智
缘集灭道谛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圣谛现观」
论曰。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谛境。
而生无漏法忍。生此忍故。名为法智(谓所苦法无始时来
身见所迷执我我所。今创见彼忍可现前。名苦法忍。此能引后苦法智生)如缘欲界
苦圣谛境有苦法忍。苦法智生。如是复于法智
无间。总缘馀界。苦圣谛境。有类忍生。名为类忍。
此忍无间。即缘此境。有类智生。名为类智(最初證知
诸法真理故名法智。此后境智与前相似故得类名。是后随前而證境义)如缘苦谛。
欲界及馀生法类忍。法类智四。缘馀三谛各四
亦然。即缘一一有四心义。如是次第。有十六心。
总说名为圣谛现观。以于三界四圣谛境。次第
现前。如(实观)故。是名现观。(同字函第十卷)。
四缘(能相和合故谓之缘)观灭圣谛修四行相。一灭(生死相违
故谓之灭)二静(除烦恼火故谓之静)三妙(胜一切法故谓之妙)四离(能舍生死
故谓之离)观道圣谛修四行相。一道(能至非品故谓之道)二如
(不颠不倒故谓之如)三行(圣足所履故谓之行)四出(永超生死故谓之出。○注文
参用毗昙心论)。
是故行者修此煖巳。次起顶法。犹如山
顶。人不久住。若无诸难。必过此山。至于彼山。若
遇诸难。即便退还。若无诸难。必到于忍。既入忍
位。于四谛境。极堪忍。故。次起世第一法。世中胜
故。如是观四谛境。总修十六行相。渐近见谛。缘
欲苦谛。修一行相。惟一刹那。谓无间。入离生位。
决定无相续理。从斯后边复生何道。即说颂曰。
「 世第一无间
即缘欲界苦
生无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缘馀界苦
生类忍类智
缘集灭道谛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圣谛现观」
论曰。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谛境。
而生无漏法忍。生此忍故。名为法智(谓所苦法无始时来
身见所迷执我我所。今创见彼忍可现前。名苦法忍。此能引后苦法智生)如缘欲界
苦圣谛境有苦法忍。苦法智生。如是复于法智
无间。总缘馀界。苦圣谛境。有类忍生。名为类忍。
此忍无间。即缘此境。有类智生。名为类智(最初證知
诸法真理故名法智。此后境智与前相似故得类名。是后随前而證境义)如缘苦谛。
欲界及馀生法类忍。法类智四。缘馀三谛各四
亦然。即缘一一有四心义。如是次第。有十六心。
总说名为圣谛现观。以于三界四圣谛境。次第
现前。如(实观)故。是名现观。(同字函第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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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闻品
「 ○自利修持心狭劣
○由他开悟声闻乘」
华严经。上品十善。以智慧修习。心狭劣故。怖三
界故。阙大悲故。从他闻声而解了。故声闻乘。
「 ○四向四果解脱僧
○有学无学贤圣辈」
达磨论下云。四果中间。所有诸道。及前见道。名
为四向。随在彼果前。即名彼果向。如是有八补
特伽罗(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谓数数往来生死也)谓行四向。及住
四果。(东字函)。
般若经云。断三结名预流果(三结者。一身见。谓执有我故。二戒禁
取。谓执持狗牛等戒为生天因。三疑。谓不了谛)。薄贪瞋痴。名一来果(于施
无著。是名贪薄。于乞者生慈。是名瞋薄。施巳回向菩提。是名痴薄)。断顺下分五
结永尽。名不还果(五结者。一身见。二戒禁取。三痴。四贪欲。五瞋恚)。断顺
上分五结永尽。名阿罗汉果(上五结者。一色爱。谓色界爱。二无色
爱。谓无色界爱。三无明。谓心不了。四掉。谓心躁动。五慢。谓心自高)。令所有集法。
皆成灭法。名独觉菩提。永断一切习气相续。名
无上菩提。(为字函第三卷)。
婆沙论云。学人者。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无学
人者。阿罗汉。辟支佛。(仁字函第八卷)。
显宗论云。何名有学。谓学意未满故学。何名无
学。谓阿罗汉诸自利行。修学巳成。惟应作他利
益事故。
○复次尽智未生。前七圣者。皆名有学。
尽智巳生便成无学阿罗汉。(縻字函第二卷)。
「 ○初二三结虽难解
○九十八使尚应除」
婆沙论云。顺下分结。下有二种。谓界下。有情下。
由初二结过患重故不超欲界。由后三结过患
重故不越异生。乃立此五为下分结。初之二结。
第六门 第 546c 页
犹如狱卒。后之三结。如防逻者。如有罪人禁在
牢狱。有二狱卒。恒守御之。不令辄出。复有三人
常为防逻。彼人设以亲友财力伤害狱卒走出。
三防逻者。还执将来闭置牢狱。牢狱即喻欲界。
罪人即喻异生。二狱卒者。喻初二结。三防逻人。
喻后三结。若有异生以不净观。伤害贪欲。复以
慈观。害于瞋恚。离欲乃至。无所有处。生初静虑
乃至有顶。彼有身见。戒禁取疑。还执将来置欲
界。复次预流一来。所起诸结。顺生下故。犹复现
起。似异生业。谓著杂䌽涂饰香花。受畜金银珍
玩宝物。亦与男女同处一床。行非梵行。名为似
异生业。复次五顺上分结。谓色贪。无色贪。掉举。
慢。无明。惟不还者。所起诸结顺上分故。(离字函第九卷)。
法数云。十使。一贪。二瞋。三痴。四慢。五疑。六身见。
七边见。八见取。九禁戒取。十邪见。如是十使。能
遍三界之中。分于四谛之下。变成九十八使。摄
入见谛思惟二门。
○见谛惑八十八使(欲界苦谛下且
有十使。集谛下灭谛下各有七使。并除身见边见戒取。道谛下有八使。除身见边见。共三十二
使。○色界苦谛下有九使。除瞋。集谛灭下各有六使。除瞋及身见边见戒取。道谛下有七使。除
瞋及身见边见。共二十八使。○无色界四谛下皆如色界除。亦共二十八使。都计有八十八使)
思惟惑十使(欲界四使。谓贪瞋痴慢。此使从斯陀含向入修道断。乃至阿那含果
九品方尽。○色界三使。贪瞋痴。此三使并是阿罗汉向用修道智断。○无色界三使。贪瞋。此思
惟三界合有十使。并见谛合为九十八使。但此使亦是罗汉向断。至果方尽)。
「 六欲且非定修地
八智可除烦恼根」
婆沙论云。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离欲地。色
无色界。是定地。修地。离欲地。不可以缘不定界
智。断定界结。
○又问。云何八智。谓法智。比智。他
牢狱。有二狱卒。恒守御之。不令辄出。复有三人
常为防逻。彼人设以亲友财力伤害狱卒走出。
三防逻者。还执将来闭置牢狱。牢狱即喻欲界。
罪人即喻异生。二狱卒者。喻初二结。三防逻人。
喻后三结。若有异生以不净观。伤害贪欲。复以
慈观。害于瞋恚。离欲乃至。无所有处。生初静虑
乃至有顶。彼有身见。戒禁取疑。还执将来置欲
界。复次预流一来。所起诸结。顺生下故。犹复现
起。似异生业。谓著杂䌽涂饰香花。受畜金银珍
玩宝物。亦与男女同处一床。行非梵行。名为似
异生业。复次五顺上分结。谓色贪。无色贪。掉举。
慢。无明。惟不还者。所起诸结顺上分故。(离字函第九卷)。
法数云。十使。一贪。二瞋。三痴。四慢。五疑。六身见。
七边见。八见取。九禁戒取。十邪见。如是十使。能
遍三界之中。分于四谛之下。变成九十八使。摄
入见谛思惟二门。
○见谛惑八十八使(欲界苦谛下且
有十使。集谛下灭谛下各有七使。并除身见边见戒取。道谛下有八使。除身见边见。共三十二
使。○色界苦谛下有九使。除瞋。集谛灭下各有六使。除瞋及身见边见戒取。道谛下有七使。除
瞋及身见边见。共二十八使。○无色界四谛下皆如色界除。亦共二十八使。都计有八十八使)
思惟惑十使(欲界四使。谓贪瞋痴慢。此使从斯陀含向入修道断。乃至阿那含果
九品方尽。○色界三使。贪瞋痴。此三使并是阿罗汉向用修道智断。○无色界三使。贪瞋。此思
惟三界合有十使。并见谛合为九十八使。但此使亦是罗汉向断。至果方尽)。
「 六欲且非定修地
八智可除烦恼根」
婆沙论云。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离欲地。色
无色界。是定地。修地。离欲地。不可以缘不定界
智。断定界结。
○又问。云何八智。谓法智。比智。他
第六门 第 547a 页
心智。等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复次法智猛利。
不多用功。能断不善无记烦恼。譬如利刀能断
于铁。何况草木。彼亦如是。比智非利。多用功力。
乃能断无记烦恼。何能断不善烦恼。譬如钝刀。
虽多用功。能断草木。何能断铁耶。(隐字函第十卷)。
大婆沙。问云。何为智。答。五识相应慧有三种。一
善。二染。三无覆无记。善者谓惟生得善。染污者
谓惟修所断。贪瞋痴相应。无覆无记者。谓异熟
生。意识相应。善有二种。一有漏。二无漏。有漏有
三种。一加行得。二离染得。三生得。加行得者。谓
闻思修。闻所成慧。谓于文义。如理决择。思所成
慧。谓不净观。持息念及念住等。修所成慧。谓煖
顶忍。世第一法。现观边世俗智(以世俗智为自性故)。无量
解脱胜处等。离染得者。谓净虑无量无色解脱
胜处等。生得者。谓生彼地。法尔所得善。无漏有
二种。一学。二无学。学谓学八智。无学谓尽智(诸烦
恼尽故名尽智)无生智(我巳知苦。不应更知。乃至我巳修道。不应更修。是名无生智)。
○(颠字函第五卷)。
「 初果七生方罗汉
复劫八万入菩提」
婆沙论云。须陀洹。初入圣流。故名为预流(惟受七有
七生天上人中得尽苦际)。须陀含。名为一来(虽断欲界修惑六品。有馀三品
未断。尚更一度来生欲界中)。阿那含。名为不还(虽断欲界九品惑尽。从此
上生色界更不还来。受生欲界)。阿罗汉(有四义。一者应供。二者杀贼。三者远恶。四者不
生。谓三界惑尽更不生也)。○(正文箴函六卷注文弁函三卷)。
毗昙心论。二乘圣人所断烦恼。分别九种。下品
三种。下下。下中。下上。中品三种。中下。中中。中上。
上品三种。上下。上中。上上。(都字函第三卷)。
不多用功。能断不善无记烦恼。譬如利刀能断
于铁。何况草木。彼亦如是。比智非利。多用功力。
乃能断无记烦恼。何能断不善烦恼。譬如钝刀。
虽多用功。能断草木。何能断铁耶。(隐字函第十卷)。
大婆沙。问云。何为智。答。五识相应慧有三种。一
善。二染。三无覆无记。善者谓惟生得善。染污者
谓惟修所断。贪瞋痴相应。无覆无记者。谓异熟
生。意识相应。善有二种。一有漏。二无漏。有漏有
三种。一加行得。二离染得。三生得。加行得者。谓
闻思修。闻所成慧。谓于文义。如理决择。思所成
慧。谓不净观。持息念及念住等。修所成慧。谓煖
顶忍。世第一法。现观边世俗智(以世俗智为自性故)。无量
解脱胜处等。离染得者。谓净虑无量无色解脱
胜处等。生得者。谓生彼地。法尔所得善。无漏有
二种。一学。二无学。学谓学八智。无学谓尽智(诸烦
恼尽故名尽智)无生智(我巳知苦。不应更知。乃至我巳修道。不应更修。是名无生智)。
○(颠字函第五卷)。
「 初果七生方罗汉
复劫八万入菩提」
婆沙论云。须陀洹。初入圣流。故名为预流(惟受七有
七生天上人中得尽苦际)。须陀含。名为一来(虽断欲界修惑六品。有馀三品
未断。尚更一度来生欲界中)。阿那含。名为不还(虽断欲界九品惑尽。从此
上生色界更不还来。受生欲界)。阿罗汉(有四义。一者应供。二者杀贼。三者远恶。四者不
生。谓三界惑尽更不生也)。○(正文箴函六卷注文弁函三卷)。
毗昙心论。二乘圣人所断烦恼。分别九种。下品
三种。下下。下中。下上。中品三种。中下。中中。中上。
上品三种。上下。上中。上上。(都字函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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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云。须陀洹果。经八万劫。得阿耨菩提心。
须陀含果。经六万劫。阿那含果。经四万劫。阿罗
汉果经二万劫。辟支佛道。经十千劫。得阿耨菩
提心。(体字函第二卷)。
「 良为众生根器异
所以如来广略谈」
毗婆沙论中问。如阿毗昙说。断八十八使名须
陀洹。以何等故说。若断三结。名须陀洹。答曰。为
受化者。智有深浅。说对治法。譬如医师观病投
药。亦不少投。其病不愈。若多投者。唐捐其功。佛
亦如是。为利根者。说断三结。为钝根者。说断八
十八使。名须陀洹。如跋耆子。于佛法中出家。制
二百五十戒。生忧虑心。而白佛言。我今不堪守
护诸戒。佛言。汝能善学三戒耶。谓戒心慧。彼人
欢喜。答言。我能学此三戒。次第能学一切诸戒。
若如来说断见道。所断八十八使。名须陀洹。则
受化者。心生忧虑。何能拔此八十八烦恼之树。
度八十八烦恼大河。竭八十八烦恼大海。摧八
十八烦恼之山。修此八十八对治之道。若说断
三结。名须陀洹。此受化者。喜以为易。若断三结
则断见道一切诸使。所以者何。此三结。谓身见。
戒取。疑。身见是六十二见诸烦恼之根本。戒取。
是种种邪苦之行。疑(是犹豫不)了。(箴字函第六卷)。
「 ○四静虑并四无量
○八解脱并八胜处」
大乘相论下云。四静虑者。离生喜乐。名初静虑。
定生喜乐。名第二静虑。离喜妙乐。名第三静虑。
舍念清净。名第四静虑。如是等四。皆寂止相。欲
界等贪心不流动。是名静虑。(孰字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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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法要解经云。佛法微妙。未得修定智慧。云何
筹量诸法实相。是以离欲恶不善法。除舍五盖。
集诸善法。深入一心。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
禅。问曰。得初禅相云何。答曰。先以正念呵止五
欲。得未到地。身心快乐。證初禅相。转复增胜。身
轻心定。瞋处不瞋。喜处不喜。世间八法所不能
动。至于衣服饮食等。心不贪著。但以诸善功德
为贵。得初禅巳进求二禅。
若有漏道于二禅
地边。厌患觉观。如欲界五欲五盖。令心散乱。初
禅觉观。恼乱定心。亦复如是。若无漏道离初禅
欲。即用无漏初禅。呵责觉观。(问曰。如初禅结使亦能乱心。何故但
说觉观。荅曰。觉观灭结使亦灭。复次本末曾得觉观)。大喜。以大喜故。坏破
定心。以破定故。应当除舍。内得清净。无觉无观。
定生喜乐。入于二禅。问曰。云何是二禅相。答曰。
经中说言。灭诸觉观。若善若无记。以无觉观动
故内心清净。如水澄清。无有风波。星月诸像。悉
皆照见。定生喜乐。妙胜初禅。初禅喜乐。从离欲
生。此中喜乐。从初禅定生。如是二禅定。有烦恼
覆心。所谓爱慢邪见疑等。坏破定心。当求断灭
以进三禅。问曰。若尔者。佛何以说离喜行舍得
入三禅。答曰。得二禅大喜。一心过差。心变著喜。
生诸结使。以是喜故。为烦恼本。问曰。五欲不净。
则应当舍。是喜净妙。众生所乐。云何言舍。答曰。
先巳曾答。生著因缘。则是罪门。喜为粗乐。今欲
舍粗而求细乐。故言离喜。更入深定以求妙乐。
○云何第三禅乐。世间最乐。无有过者。此三禅
中有其三过。一者心转细没。二者心大发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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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心生迷闷。常应一心念此三过。若心没时。以
精进智慧力。还令心起。若大发动。则应摄心。若
心迷闷。应念佛法微妙。还令心喜。常当守护。治
此三心。是名巧念慧行乐。入第三禅。粗者为喜
根。细者为乐根。譬如极热。得清冷水。持洗手面。
是名为喜。入清凉池。举身沐浴。是名受乐。既得
三禅之乐。一心守护。常恐退失。则为是恼。是故
乐复为患。当求离乐。譬如人求富贵之乐。求时
既苦。得之无厌。则复为苦。得巳守护。亦复为苦。
行者患乐亦复如是。求初禅乐。以觉观恼乱。故
舍。二禅大喜动。故舍。三禅知乐无常难守。故舍。
以是故。当舍此乐。求于四禅安隐之地。问曰。依
禅定乐。舍于欲乐。今依何等而舍禅乐。若舍禅
乐得何利益。答曰。依涅槃乐。能舍禅乐。而得三
利。所谓罗汉辟支佛。佛道。是故舍三禅定。行于
四禅。安隐快乐。以三乘道。随意而入清净涅槃。
○问曰。云何第四禅相。答曰。如佛说四禅相。若
断乐断苦。无忧无喜。不苦不乐。护念清净。入第
四禅。以灭忧苦喜乐四事。故念清净。问曰。上三
禅中。不说清净。此何独说。答曰。初禅觉观未定。
二禅喜大发动。三禅乐心多乱。并皆念不清净。
复次下地。虽有定心。出入息故。令心难摄。四禅
念清净故无出入息。故。心则易摄。复次第四禅
名为真禅。馀三禅者。方便阶梯。是四禅相。譬如
善御良马。随意所至。欲行四无量心四无色定
等。随意皆得。欲得六通。求之亦易。(图字函)。
显宗论。九地。谓四净虑。未至。中间。及三无色。(摩字
精进智慧力。还令心起。若大发动。则应摄心。若
心迷闷。应念佛法微妙。还令心喜。常当守护。治
此三心。是名巧念慧行乐。入第三禅。粗者为喜
根。细者为乐根。譬如极热。得清冷水。持洗手面。
是名为喜。入清凉池。举身沐浴。是名受乐。既得
三禅之乐。一心守护。常恐退失。则为是恼。是故
乐复为患。当求离乐。譬如人求富贵之乐。求时
既苦。得之无厌。则复为苦。得巳守护。亦复为苦。
行者患乐亦复如是。求初禅乐。以觉观恼乱。故
舍。二禅大喜动。故舍。三禅知乐无常难守。故舍。
以是故。当舍此乐。求于四禅安隐之地。问曰。依
禅定乐。舍于欲乐。今依何等而舍禅乐。若舍禅
乐得何利益。答曰。依涅槃乐。能舍禅乐。而得三
利。所谓罗汉辟支佛。佛道。是故舍三禅定。行于
四禅。安隐快乐。以三乘道。随意而入清净涅槃。
○问曰。云何第四禅相。答曰。如佛说四禅相。若
断乐断苦。无忧无喜。不苦不乐。护念清净。入第
四禅。以灭忧苦喜乐四事。故念清净。问曰。上三
禅中。不说清净。此何独说。答曰。初禅觉观未定。
二禅喜大发动。三禅乐心多乱。并皆念不清净。
复次下地。虽有定心。出入息故。令心难摄。四禅
念清净故无出入息。故。心则易摄。复次第四禅
名为真禅。馀三禅者。方便阶梯。是四禅相。譬如
善御良马。随意所至。欲行四无量心四无色定
等。随意皆得。欲得六通。求之亦易。(图字函)。
显宗论。九地。谓四净虑。未至。中间。及三无色。(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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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第二卷)。
婆沙论。净虑地未至。及净虑中间。此二俱名未
至地。问曰。此地何故名未至耶。答。未入根本。能
现在前。断诸烦恼。故名未至。(节字函第十卷)。
智度论云。入初禅。足名有觉有观。初禅二禅中
间。是名无觉有观。从二禅乃至非有想。非无想
定。是名无觉无观。(立字函第八卷)。
问曰。觉观有何差别。答曰。粗心相名觉。细心相
名观。初缘心中发相。名觉。后分别筹量好丑。名
观。(建字函第三卷)。
婆沙论云。惟欲界及初净虑。未至定中。有寻有
伺。净虑中间。无寻唯伺。第二净虑。乃至有顶。无
寻无伺。(退字函第十卷)。
法蕴足论云。寻。谓寻求离欲恶不善法。伺。谓伺
察离欲恶不善法。问。寻与伺。有何差别。答曰。心
粗是寻。心细是伺。此复如何。如打钟时。粗声喻
寻。细声喻伺。(弟字函第七卷)。
○(寻伺与觉观。禅定与净虑。皆名异而义同)。
般若经云。四无量者。依诸净虑。复能引发慈悲
喜舍。四种无量。(岗字函第六卷)。
大集法门经上云。佛说。若有苾刍发起慈心。遍
于十方一切世界。一切种类。广大行慈而无边
际。名慈无量。悲喜舍三。亦复如是。(旦字函)。
智度论云。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
生苦。问曰。如何是小慈小悲。答曰。四无量心中
慈悲。名为小。十八不共法。次第说大慈悲。名为
大。复次诸佛心中慈悲为大。馀人心中为小。问
曰。菩萨何言大慈大悲。答曰。菩萨大慈。于佛为
婆沙论。净虑地未至。及净虑中间。此二俱名未
至地。问曰。此地何故名未至耶。答。未入根本。能
现在前。断诸烦恼。故名未至。(节字函第十卷)。
智度论云。入初禅。足名有觉有观。初禅二禅中
间。是名无觉有观。从二禅乃至非有想。非无想
定。是名无觉无观。(立字函第八卷)。
问曰。觉观有何差别。答曰。粗心相名觉。细心相
名观。初缘心中发相。名觉。后分别筹量好丑。名
观。(建字函第三卷)。
婆沙论云。惟欲界及初净虑。未至定中。有寻有
伺。净虑中间。无寻唯伺。第二净虑。乃至有顶。无
寻无伺。(退字函第十卷)。
法蕴足论云。寻。谓寻求离欲恶不善法。伺。谓伺
察离欲恶不善法。问。寻与伺。有何差别。答曰。心
粗是寻。心细是伺。此复如何。如打钟时。粗声喻
寻。细声喻伺。(弟字函第七卷)。
○(寻伺与觉观。禅定与净虑。皆名异而义同)。
般若经云。四无量者。依诸净虑。复能引发慈悲
喜舍。四种无量。(岗字函第六卷)。
大集法门经上云。佛说。若有苾刍发起慈心。遍
于十方一切世界。一切种类。广大行慈而无边
际。名慈无量。悲喜舍三。亦复如是。(旦字函)。
智度论云。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
生苦。问曰。如何是小慈小悲。答曰。四无量心中
慈悲。名为小。十八不共法。次第说大慈悲。名为
大。复次诸佛心中慈悲为大。馀人心中为小。问
曰。菩萨何言大慈大悲。答曰。菩萨大慈。于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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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二乘为大。此是假名为大。复次小慈。但心
念与众生乐。实无乐事。心悯其苦。(建字函第七卷)。
般若经云。八解脱者。谓有色观诸色。是第一解
脱。内无色想观外诸色。是第二解脱。净胜解身
作證。是第三解脱。超一切色想。灭有对想。不思
惟种种想。入无边空处定。具足住。是第四解脱。
超一切空无边处。入无边识处定。具足住。是第
五解脱。超一切识无边处。入无少所有处定。具
足住。是第六解脱。超一切无所有处。入非想。非
非想处定。具足住。是第七解脱。超一切非想非
非想处。入灭想受定。具足住。是第八解脱。(出字函第九卷)。
婆沙论云。解脱是何义。答曰。背弃义。问曰。若背
弃是解脱义者。何处解脱。背何处心。答曰。初解
脱。第二解脱。背弃色爱心。第三解脱。背弃不净
心。空处解脱。背弃下地法。乃至非想。非非想处
解脱。非背弃下地法。灭受想解脱。背弃一切有
缘心。(慈字函第六卷)。
法集经云。八胜处者。有色见色。知彼色中得自
在见。是名初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好丑。知
彼色中得自在见。是名第二胜处。内身有色相。
见外色无量若好若丑。知彼色中得自在见。是
名第三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少若好若丑。
知彼色中得自在见。是名第四胜处。内身有色
相。见外色青。譬如优摩歌华青色青光。知彼色
中得自在见。是名第五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
色黄。譬如伽尼歌罗华。黄色黄光。知彼色中得
自在见。是名第六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赤。
念与众生乐。实无乐事。心悯其苦。(建字函第七卷)。
般若经云。八解脱者。谓有色观诸色。是第一解
脱。内无色想观外诸色。是第二解脱。净胜解身
作證。是第三解脱。超一切色想。灭有对想。不思
惟种种想。入无边空处定。具足住。是第四解脱。
超一切空无边处。入无边识处定。具足住。是第
五解脱。超一切识无边处。入无少所有处定。具
足住。是第六解脱。超一切无所有处。入非想。非
非想处定。具足住。是第七解脱。超一切非想非
非想处。入灭想受定。具足住。是第八解脱。(出字函第九卷)。
婆沙论云。解脱是何义。答曰。背弃义。问曰。若背
弃是解脱义者。何处解脱。背何处心。答曰。初解
脱。第二解脱。背弃色爱心。第三解脱。背弃不净
心。空处解脱。背弃下地法。乃至非想。非非想处
解脱。非背弃下地法。灭受想解脱。背弃一切有
缘心。(慈字函第六卷)。
法集经云。八胜处者。有色见色。知彼色中得自
在见。是名初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好丑。知
彼色中得自在见。是名第二胜处。内身有色相。
见外色无量若好若丑。知彼色中得自在见。是
名第三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少若好若丑。
知彼色中得自在见。是名第四胜处。内身有色
相。见外色青。譬如优摩歌华青色青光。知彼色
中得自在见。是名第五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
色黄。譬如伽尼歌罗华。黄色黄光。知彼色中得
自在见。是名第六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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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胜头视婆华赤色赤光。知彼色中得自在
见。是名第七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白。譬如
优沙私多罗华。白色白光。知彼色中得自在见。
是名第八胜处。(欲字函第二卷)。
「 ○第九次第非想定
○灭尽及从无想修」
般若云。九次第定。谓四静虑。四无色定。灭想受
定。(出字函第九卷)。
宗镜。问。住灭定者。于八识中。灭何等识。答。灭六
识。以第八识持身。契经说。住灭定者。身语心行。
无不皆灭。而寿不灭。亦不离煖。根无变坏。识不
离身。若全无识。应如瓦砾。岂得说为住灭定者。
(驾字函第十卷)。
大毗婆沙论云。无记心者。其性羸劣。腐败萎歇。
要住强势坚胜之心。方能修故。在无想定灭尽
定者。谓彼无心。要有心者。方能修故。生无想者。
有说。生彼于一切时。善心不起。有说。虽起而非
修所依。以不能修未来法故。(动字函第九卷)。
「 ○为甚一禅分四种
○由生异见许多般」
宗镜云。禅有四种。一作异计。忻上厌下而修者。
是外道禅。二信正因果。亦不忻厌而修者。是凡
夫禅。三了生空理證偏真道而修者。是小乘禅。
四达人法二空而修者。是大乘禅。(富字函第九卷)。
「 ○坐禅念起魔乘隙
○斫柱看来体自伤」
宗镜云。心灵万变。或坐禅。或在定。魔境千差。茫
然不识。昔有禅师。在山间坐。见一孝子。擎一死
尸来。向师前哭云。何故杀我阿母。师知是魔境。
便于柱上取斧一斫。孝子走去。后觉股上湿。乃
见。是名第七胜处。内身有色相。见外色白。譬如
优沙私多罗华。白色白光。知彼色中得自在见。
是名第八胜处。(欲字函第二卷)。
「 ○第九次第非想定
○灭尽及从无想修」
般若云。九次第定。谓四静虑。四无色定。灭想受
定。(出字函第九卷)。
宗镜。问。住灭定者。于八识中。灭何等识。答。灭六
识。以第八识持身。契经说。住灭定者。身语心行。
无不皆灭。而寿不灭。亦不离煖。根无变坏。识不
离身。若全无识。应如瓦砾。岂得说为住灭定者。
(驾字函第十卷)。
大毗婆沙论云。无记心者。其性羸劣。腐败萎歇。
要住强势坚胜之心。方能修故。在无想定灭尽
定者。谓彼无心。要有心者。方能修故。生无想者。
有说。生彼于一切时。善心不起。有说。虽起而非
修所依。以不能修未来法故。(动字函第九卷)。
「 ○为甚一禅分四种
○由生异见许多般」
宗镜云。禅有四种。一作异计。忻上厌下而修者。
是外道禅。二信正因果。亦不忻厌而修者。是凡
夫禅。三了生空理證偏真道而修者。是小乘禅。
四达人法二空而修者。是大乘禅。(富字函第九卷)。
「 ○坐禅念起魔乘隙
○斫柱看来体自伤」
宗镜云。心灵万变。或坐禅。或在定。魔境千差。茫
然不识。昔有禅师。在山间坐。见一孝子。擎一死
尸来。向师前哭云。何故杀我阿母。师知是魔境。
便于柱上取斧一斫。孝子走去。后觉股上湿。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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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血。不期自斫。
○又有禅师。坐时。见一猪来。
即把猪鼻一拽。叫把火来。乃是把自鼻孔。乃正
坐禅时。心中起见。遂感外魔来入。但修正定。何
有魔事。(富字函第九卷)。
「 ○罗汉无生犹有退
○醯迦七返自残伤」
婆沙论云。阿罗汉有六种。一退法。二忆法。三护
法。四等住。五能进。六不动。然退法者退。忆法者。
心生厌忆。持刀而欲自害。护法者。于巳解脱。心
生爱乐。善能守护。等住者不退不进。能进者进
至不动。不动者住本根不动故。(规字函第七卷)。
云何阿罗汉有九种。答曰。退法阿罗汉成就二
种根。下下。下中。忆法。成就下上根。护法。成就中
下根。等住。成就中中根。能进成就中上根。不动
成就上下根。辟支成就上中根。佛成就上上根。
复次佛说。瞿醯迦阿罗汉六返退耶厌患退故。
以刀自害而死。(第八卷)。
「 ○凡夫致罪刑犹重
○圣种同愆责且轻」
婆沙云。如二人犯王法。一是凡庶。便致重刑。一
是王子。但遭诃责。如是异生。及预流者。俱作恶
业。而诸异生。非圣种故。所造恶业招恶趣苦。一
切预流。是圣种故。恶业但招人天轻苦。(鸟字函第五卷)。
「 ○止观明于生灭相
○三摩元是等持心」
起信论。止观二门。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
奢摩他观(心 境性)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
毗婆舍那观。(如实观察诸法自性)。○(尽字函第九卷)。
宗镜。问。如何行于止观。得契真修。但了能观之
心。所观之境。各各性离。即妄心自息。此名为止。
○又有禅师。坐时。见一猪来。
即把猪鼻一拽。叫把火来。乃是把自鼻孔。乃正
坐禅时。心中起见。遂感外魔来入。但修正定。何
有魔事。(富字函第九卷)。
「 ○罗汉无生犹有退
○醯迦七返自残伤」
婆沙论云。阿罗汉有六种。一退法。二忆法。三护
法。四等住。五能进。六不动。然退法者退。忆法者。
心生厌忆。持刀而欲自害。护法者。于巳解脱。心
生爱乐。善能守护。等住者不退不进。能进者进
至不动。不动者住本根不动故。(规字函第七卷)。
云何阿罗汉有九种。答曰。退法阿罗汉成就二
种根。下下。下中。忆法。成就下上根。护法。成就中
下根。等住。成就中中根。能进成就中上根。不动
成就上下根。辟支成就上中根。佛成就上上根。
复次佛说。瞿醯迦阿罗汉六返退耶厌患退故。
以刀自害而死。(第八卷)。
「 ○凡夫致罪刑犹重
○圣种同愆责且轻」
婆沙云。如二人犯王法。一是凡庶。便致重刑。一
是王子。但遭诃责。如是异生。及预流者。俱作恶
业。而诸异生。非圣种故。所造恶业招恶趣苦。一
切预流。是圣种故。恶业但招人天轻苦。(鸟字函第五卷)。
「 ○止观明于生灭相
○三摩元是等持心」
起信论。止观二门。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
奢摩他观(心 境性)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
毗婆舍那观。(如实观察诸法自性)。○(尽字函第九卷)。
宗镜。问。如何行于止观。得契真修。但了能观之
心。所观之境。各各性离。即妄心自息。此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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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作此观。不失其照。故名为观。斯则即止即观。
即观即止。无能所观。是名止观。如先德云。法性
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非能所观。有其二事。
(侈字函第十卷)。
般若音释云。三摩地门。亦云三昧。此云等持。谓
等正持心也。亦云正定。(收字函)。
「 ○入圣巳离五恐怖
○修心能伏四魔怨」
婆沙云。四果圣人。巳离五恐怖。一不活怖(尚不爱身。
何况资财)。三恶名怖(不于他所希求供养唯专给施一切众生)。三大众怖
(一切世间无等者。何况有)。四死怖(远离我见无有我想)。五恶道怖(自知死巳。
决定不离诸佛菩萨)。○(正文仁字函第八卷。注出华严三十四卷)。
净印法门经云。以无所为心即能降诸魔。当知
有四。一者蕴魔。二者烦恼魔。三者死魔。四者天
魔。(若或)伺察无生无起之法。能降死魔。俱时依止。
一切意法趣向灭道。能降天魔。复次知苦能降
蕴魔。断集能降烦恼之魔。證灭降死魔。修道能
降天魔。(密字函第五卷)。
「 ○傥知入流无所入
○便荐一来无所来」
金刚经。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
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
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
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
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
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
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
即观即止。无能所观。是名止观。如先德云。法性
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非能所观。有其二事。
(侈字函第十卷)。
般若音释云。三摩地门。亦云三昧。此云等持。谓
等正持心也。亦云正定。(收字函)。
「 ○入圣巳离五恐怖
○修心能伏四魔怨」
婆沙云。四果圣人。巳离五恐怖。一不活怖(尚不爱身。
何况资财)。三恶名怖(不于他所希求供养唯专给施一切众生)。三大众怖
(一切世间无等者。何况有)。四死怖(远离我见无有我想)。五恶道怖(自知死巳。
决定不离诸佛菩萨)。○(正文仁字函第八卷。注出华严三十四卷)。
净印法门经云。以无所为心即能降诸魔。当知
有四。一者蕴魔。二者烦恼魔。三者死魔。四者天
魔。(若或)伺察无生无起之法。能降死魔。俱时依止。
一切意法趣向灭道。能降天魔。复次知苦能降
蕴魔。断集能降烦恼之魔。證灭降死魔。修道能
降天魔。(密字函第五卷)。
「 ○傥知入流无所入
○便荐一来无所来」
金刚经。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
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
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
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
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
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
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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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
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
著我人众生寿者。
** 缘觉品
「 ○直能自悟甚深法
○不从他教独觉乘」
华严经云。上品十善。修治清净。不从他教。自觉
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解了甚深因缘法故。
成独觉乘。(爱字函第五卷)。
婆沙论。问曰。辟支佛复云何。答曰。辟支佛独出
世者。当知如佛。如渴伽兽独生一角。彼亦如是。
(分字函第五卷)。
○(辟支佛即独觉之异名)。○(无明生故诸缘生。无明灭故诸缘灭)。
般若经云。十二缘起。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
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
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复以无所得。为方
便思惟。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识灭故名
色灭。名色灭。故六入灭。六入灭故触灭。触灭故
受灭。受灭故爱灭。爱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
灭故生灭。生灭故死灭。(为字函第四卷)。
婆沙论云。时分缘起。谓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
支中。各具五蕴。于可爱境。由无知故。起贪著时。
此中无知。即是无明。有贪著者。是行了别境者
是识。识俱诸蕴是名色。名色所依诸根是六处。
六处和合是触。能领触者是受。欣所受者爱。爱
增广是取。引后有业是有。诸蕴起是生。诸蕴熟
变是老。诸蕴灭坏是死。内热是愁。哀泣是悲。五
识相应不平等受是苦。意识相应不平等受是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
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
著我人众生寿者。
** 缘觉品
「 ○直能自悟甚深法
○不从他教独觉乘」
华严经云。上品十善。修治清净。不从他教。自觉
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解了甚深因缘法故。
成独觉乘。(爱字函第五卷)。
婆沙论。问曰。辟支佛复云何。答曰。辟支佛独出
世者。当知如佛。如渴伽兽独生一角。彼亦如是。
(分字函第五卷)。
○(辟支佛即独觉之异名)。○(无明生故诸缘生。无明灭故诸缘灭)。
般若经云。十二缘起。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
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
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复以无所得。为方
便思惟。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识灭故名
色灭。名色灭。故六入灭。六入灭故触灭。触灭故
受灭。受灭故爱灭。爱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
灭故生灭。生灭故死灭。(为字函第四卷)。
婆沙论云。时分缘起。谓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
支中。各具五蕴。于可爱境。由无知故。起贪著时。
此中无知。即是无明。有贪著者。是行了别境者
是识。识俱诸蕴是名色。名色所依诸根是六处。
六处和合是触。能领触者是受。欣所受者爱。爱
增广是取。引后有业是有。诸蕴起是生。诸蕴熟
变是老。诸蕴灭坏是死。内热是愁。哀泣是悲。五
识相应不平等受是苦。意识相应不平等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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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心憔是恼。(火字函第三卷)。
「 观彼草木荣还枯
悟自形骸亦复尔」
婆沙论。问曰。有生灭观。彼以何为方便耶。答曰。
彼行者见春时草木。青色如绀琉璃。见河駃流
浮沫著岸。作是思惟。此诸外法。今巳复生。若入
聚落。见诸男女。歌舞戏笑。问之。何尔。答曰。此中
生男生女。复思内法。今巳复生。后于秋时。又见
草木。风霜凋零。河水枯涸。彼复思惟。如此外法。
今巳复灭。若入聚落。见诸男女。死亡啼哭。内法
亦灭。行者见如此相。自观巳身。壮老无常。谁能
免者。(分字函第五卷)。
** 菩萨品
「 自他兼利悲心重
福慧齐修菩萨乘」
华严经云。上品十善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具
足悲悯故。方便所摄故。发生大愿故。不舍众生
故。希求诸佛大智故。净治菩萨诸地故。净修一
切诸度故。成菩萨广大行。(爱字函第五卷)。
「 菩提一体成三种
菩萨初心胜二乘」
破诸魔经上云。佛告迦叶婆罗门。菩提有三种。
谓声闻菩提。缘觉菩提。无上菩提。若人虽发菩
提心。但乐自利以求解脱。故名声闻菩提。又复
有人。虽发菩提心。于大乘法。不乐修习。但起心
念。观诸缘法。随所观察而行。故名缘觉菩提。又
复有人。发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巳。复劝
他人发如是心于轮回身。不生厌倦。乐欲利乐
一切众生。皆令解脱。以巳善利普施一切。故名
为无上菩提。(微字函)。
「 观彼草木荣还枯
悟自形骸亦复尔」
婆沙论。问曰。有生灭观。彼以何为方便耶。答曰。
彼行者见春时草木。青色如绀琉璃。见河駃流
浮沫著岸。作是思惟。此诸外法。今巳复生。若入
聚落。见诸男女。歌舞戏笑。问之。何尔。答曰。此中
生男生女。复思内法。今巳复生。后于秋时。又见
草木。风霜凋零。河水枯涸。彼复思惟。如此外法。
今巳复灭。若入聚落。见诸男女。死亡啼哭。内法
亦灭。行者见如此相。自观巳身。壮老无常。谁能
免者。(分字函第五卷)。
** 菩萨品
「 自他兼利悲心重
福慧齐修菩萨乘」
华严经云。上品十善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具
足悲悯故。方便所摄故。发生大愿故。不舍众生
故。希求诸佛大智故。净治菩萨诸地故。净修一
切诸度故。成菩萨广大行。(爱字函第五卷)。
「 菩提一体成三种
菩萨初心胜二乘」
破诸魔经上云。佛告迦叶婆罗门。菩提有三种。
谓声闻菩提。缘觉菩提。无上菩提。若人虽发菩
提心。但乐自利以求解脱。故名声闻菩提。又复
有人。虽发菩提心。于大乘法。不乐修习。但起心
念。观诸缘法。随所观察而行。故名缘觉菩提。又
复有人。发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巳。复劝
他人发如是心于轮回身。不生厌倦。乐欲利乐
一切众生。皆令解脱。以巳善利普施一切。故名
为无上菩提。(微字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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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论。问曰。罗汉辟支。是离欲人。或有凡夫尚
未离欲。但发心者。云何得胜。答曰。发心菩萨有
其二种。一者行诸波罗蜜。二者但蜜发心。行菩
萨道。虽事未成。能胜二乘。何以故。譬如太子虽
未即位。胜诸大臣有位富贵者。如一六通罗汉。
将一沙弥。令负衣钵。沙弥念言。当以佛乘于入
涅槃。师知其念。即取衣钵自担。逊彼前行。沙弥
后复思惟。佛道甚难。久住生死。受无量苦。且以
小乘早入宗。师复以钵囊还沙弥。担令在后
行。沙弥白师。师年老耄。如小儿戏。师即答曰。汝
初发心作佛。是心贵重。位是我师。是故推汝前
行。汝心还悔。欲取小乘。去我悬远。故令在后。沙
弥惊悟。住大乘法。(表字函第八卷)。
「 ○大小乘分五种异
○广狭道中有速迟」
大乘庄严论释云。声闻乘。与大乘。有五种相违。
一发心异。二教授异。三方便异。四住持异。五时
节异。声闻乘。若发心。若教授。若勤方便。皆为自
得涅槃故。住持亦少。福智聚小。时节亦少。乃至
三生。得解脱故。大乘不尔。发心教授方便。皆为
利他故。住持亦多。福智聚大。时节亦多。经三祗
劫故。如是相违。不应以小乘行得大乘果。(事字函第一卷)。
婆沙云。依狭小道。而得解脱。名时解脱。若极速。
第一生种善根。第二生令成熟。第三生得解脱。
依广大道而得解脱。名不时解脱。若极迟声闻
乘经六十劫而得解脱。如舍利子。独觉乘经百
劫而得解脱。佛乘经三祗劫而得解脱。(怖字函第一卷)。
「 ○菩萨辨成如日耀
○声闻所作类萤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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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经云。满慈子白佛。观前义故。赞诸菩萨。所
有功德。不赞声闻。佛告满慈子。日轮与赡部洲
人。作光明事。萤能作不。满慈子曰。不也。佛言。如
汝所说。菩萨成辨。如日轮光。普照赡部诸有情
类。声闻所作。如萤之光。唯照自身。于是菩萨调
伏自身烦恼。亦度有情。令离烦恼。證入菩提。声
闻乘人。唯调自身。不能调伏诸有情故。(柰字函第二卷)。
「 ○佛乘究竟唯秪一
○如来方便说为三」
法华经偈云。
「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说佛智慧故。诸佛出于世。唯此一事实。馀二即非真。」
(竹字函第一卷)。
「 ○庄严佛土有多方
○譬入大城非一路」
圆觉经云。譬如大城外有四门。随方来者。非止
一路。菩萨庄严佛国。及成菩提。非一方便。
「 ○同流同事与相亲
○入水入泥而启悟」
又云。菩萨变化示现世间。非爱为本。但以慈悲
令彼舍爱。假诸贪欲而入生死。复次菩萨。唯以
大悲方便入诸世间开发未悟。乃至示现种种
形相。逆顺境界。与其同事。化令成佛。
「 四念住处四正断
四如意足五种根」
诸法无行经。云。何观四念处。观身不净。是身念
处。观乐皆苦。是受念处。观心生灭。是心念处。观
坏和合相。但得法相。是法念处。(常字函)。
般若经云。四正勤(亦云正断)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
诸未生恶不善法为不生故。于巳生恶不善法。
为永断故。未生善法。为令生故。巳生善法。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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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故。(生字函第四卷)。
般若经云。四如意足者。谓欲三摩地。勤三摩地。
心三摩地。观三摩地。一一地中断行成就。修习
神足(欲三摩地者。即欲定也。断行成就者。即断身见等行。及断色受等行。得成就故)。依
止厌(对治不取恶法)。依止离(性无著故)。依止灭(灭诸恶法)。回向于
舍(至无依处)。○(正文岗字函第六卷。注文合论五十九卷)。
无尽意经云。四如意分。慈悲喜舍。而为根本。心
调柔故得入初禅。乃至四禅。身得轻软。成就如
是身轻心柔。入如意分。入如意巳。即生神通。心
得自在。随意所往。如风行空。无所挂碍。(周字函第一卷)。
般若经云。五根者。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
根。(岗字函第六卷)。
无尽意经。云。何信根。行世正见。信于业报。消除
疑网故。云何进根。摄修是法故。云何念根。所修
不忘故。云何定根。修心不乱故。云何慧根。以慧
照了故。(周字函第一卷)。
「 ○五力七觉八道支
○总三十七菩提分」
(从四
念处至此)。
般若经云。五力者。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岗字函第六卷)。
无尽意经。云何信力。如是信向。魔不能坏故。进
力。精进坚固。天人不能坏故。念力。住诸善法。烦
恼不能坏故。定力。远离愤闹。虽有所说。不碍诸
禅。不舍于定。亦不随定。而能自在。慧力。知世间
法。出世间法。无有一法。能坏是智。世间外道。苦
行离行。是菩萨为教化故。亦悉现受。同其所行。
是出世法能过世者。(周字函第一卷)。
般若经云。四如意足者。谓欲三摩地。勤三摩地。
心三摩地。观三摩地。一一地中断行成就。修习
神足(欲三摩地者。即欲定也。断行成就者。即断身见等行。及断色受等行。得成就故)。依
止厌(对治不取恶法)。依止离(性无著故)。依止灭(灭诸恶法)。回向于
舍(至无依处)。○(正文岗字函第六卷。注文合论五十九卷)。
无尽意经云。四如意分。慈悲喜舍。而为根本。心
调柔故得入初禅。乃至四禅。身得轻软。成就如
是身轻心柔。入如意分。入如意巳。即生神通。心
得自在。随意所往。如风行空。无所挂碍。(周字函第一卷)。
般若经云。五根者。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
根。(岗字函第六卷)。
无尽意经。云。何信根。行世正见。信于业报。消除
疑网故。云何进根。摄修是法故。云何念根。所修
不忘故。云何定根。修心不乱故。云何慧根。以慧
照了故。(周字函第一卷)。
「 ○五力七觉八道支
○总三十七菩提分」
(从四
念处至此)。
般若经云。五力者。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岗字函第六卷)。
无尽意经。云何信力。如是信向。魔不能坏故。进
力。精进坚固。天人不能坏故。念力。住诸善法。烦
恼不能坏故。定力。远离愤闹。虽有所说。不碍诸
禅。不舍于定。亦不随定。而能自在。慧力。知世间
法。出世间法。无有一法。能坏是智。世间外道。苦
行离行。是菩萨为教化故。亦悉现受。同其所行。
是出世法能过世者。(周字函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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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沙论云。问曰。何缘此五名根名力。答。能生善
法。故名根。能破恶法。故名力。有说。不可倾动名
根。能推服他。名力。(静字函第一卷)。
般若经云。七觉支者。谓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
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依离依
无染。依灭回向舍。(岗字函第六卷)。
无尽意经云。念觉分。观一切法。自性皆空。择法
觉分。能分别了义不了义。进觉分。勤修不退。喜
觉分。所修法喜故。除觉分。除诸烦恼故。定觉分。
如所入定。觉了诸法。舍觉分。不为世法所牵。无
著无碍故。(周字函第一卷)。
般若经云。八圣道支者。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
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岗字函第六卷)。
无尽意经云。正见。不起断常见。正思惟。若思起
于贪等。是名不正思惟。若思戒定智慧解脱解
脱知见。是正思惟。正语。凡所演说。不令烦恼故。
正业。修顺理业故。正命。威仪不动。无诸奸谄故。
正进。入正谛圣道故。正念。进向涅槃。系心不忘
故。正定。决定不乱故。(周字函第一卷)。
婆沙论。问。何故此七。名觉支耶。答。觉为究竟觉。
即尽无生智。或如实觉。即无漏慧。七为彼分。故
名为支。择法亦觉亦支。馀六是支非觉。
○何故
此八。名为道支。答。所履通达。故名为道。八是彼
分。故名为支。正见亦道亦支。馀七是支非道。(静字
函第一卷)。
「 ○次第五位以圆修
○由历三祗之数劫」
楞严云。善男子。欲爱乾枯。根境不偶。纯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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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有其慧。名乾慧地。欲习初乾。未与如来法流
水接。即以此心。流入圆妙。妄想灭尽。中道纯真。
名信心住。
○(十信)一信心。真信明了。二念心。夙念
无忘。三精进心。精明进趣。四慧心。智慧现前。五
定心。寂妙常凝。六不退心。明性深入。七护法心。
保持不失。八回向心。回凡向佛。九戒心。安住无
为。十愿心。所往随愿。
○(十住)一发心住。心精发辉。
二治地住。履心如地。三修行住。游履无碍。四生
贵住。入如来种。五方便具足住。觉胤不缺。六正
心住。心相如佛。七不退住。身心增长。八童真住。
灵相具足。九法王子住。出为佛子。十灌顶住。灌
顶受职。
○(十行)一欢喜行。具佛妙德。二饶益行。利
益众生。二无瞋恨行。利物无拒。四无尽行。通达
十方。五离痴乱行。得无差误。六善现行。异中现
同。七无著行。尘刹不碍。八尊重行。皆第一义。九
善法行。圆佛轨则。十真实行。一真无伪。
○(十回向)
一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度无所度。二
不坏回向。坏其可坏。三等一切佛回向。
觉齐佛觉。四至一切处回向。发明如地。五无尽
功德藏回向。身土涉入。六平等善根回向。同于
佛因。七等观一切众生回向。性同众生。八真如
相回向。不即不离。九无缚解脱回向。十方无碍。
十等法界无量回向。性得圆成。如是四十一心。
次加四种妙行。谓煖地。顶地。忍地。世第一地。
○
(十地)一欢喜地。达佛境界。二离垢地。同异性灭。三
发光地。净极明生。四燄慧地。明极觉满。五难胜
地。同异不至。六现前地。性净明露。七远行地。尽
水接。即以此心。流入圆妙。妄想灭尽。中道纯真。
名信心住。
○(十信)一信心。真信明了。二念心。夙念
无忘。三精进心。精明进趣。四慧心。智慧现前。五
定心。寂妙常凝。六不退心。明性深入。七护法心。
保持不失。八回向心。回凡向佛。九戒心。安住无
为。十愿心。所往随愿。
○(十住)一发心住。心精发辉。
二治地住。履心如地。三修行住。游履无碍。四生
贵住。入如来种。五方便具足住。觉胤不缺。六正
心住。心相如佛。七不退住。身心增长。八童真住。
灵相具足。九法王子住。出为佛子。十灌顶住。灌
顶受职。
○(十行)一欢喜行。具佛妙德。二饶益行。利
益众生。二无瞋恨行。利物无拒。四无尽行。通达
十方。五离痴乱行。得无差误。六善现行。异中现
同。七无著行。尘刹不碍。八尊重行。皆第一义。九
善法行。圆佛轨则。十真实行。一真无伪。
○(十回向)
一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度无所度。二
不坏回向。坏其可坏。三等一切佛回向。
觉齐佛觉。四至一切处回向。发明如地。五无尽
功德藏回向。身土涉入。六平等善根回向。同于
佛因。七等观一切众生回向。性同众生。八真如
相回向。不即不离。九无缚解脱回向。十方无碍。
十等法界无量回向。性得圆成。如是四十一心。
次加四种妙行。谓煖地。顶地。忍地。世第一地。
○
(十地)一欢喜地。达佛境界。二离垢地。同异性灭。三
发光地。净极明生。四燄慧地。明极觉满。五难胜
地。同异不至。六现前地。性净明露。七远行地。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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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际。八不动地。一真如心。九善慧地。发真如
用。十法云地。慈阴妙云。覆涅槃海。如来逆流。如
是菩萨。顺行而至。觉际交入。名为等觉。从乾慧
心。至等觉巳。是觉始护金刚心中初乾慧地。如
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字函第八卷)。
(长庆注。复训重也。五位中各具十。又等妙二觉为二。或单举一位亦名十二。或举大数乃
名重重。此表无尽也)。
唯识论。五位者。一资粮位。谓修大乘顺解脱分。
二加行位。谓修大乘顺决择分。三通达位。谓诸
菩萨所住见道。四修习位。谓诸菩萨所住修道。
五究竟位。谓住无上菩提。(则字函第九卷)。
大乘释论。三阿僧秪者。于中信行人。初僧祗满。
巳浮心地通达真如。六地巳还。證有相行。七地
无相。有功用行得。第二僧祗满。若入八地。得无
功用行。然未成就彼无功用行。九地十地。满无
功用行。是第三僧祗劫。(敬字函第六卷)。
「 ○馀乘至佛定三祗
○圆教初心成正觉」
长者论。如三乘中。十住菩萨学生空观。对治阐
提不信障。十行菩萨。作法空观。修自利利他行。
对治声闻自利障。十回向菩萨。作法空观。成起
悲愿力。垂形六道教化众生。对治独觉自度障。
此三十心菩萨。谓之三贤。名资粮加行位。对治
地前三种障。但除正使。未除习气。十地菩萨。断
其馀习。初地菩萨。见自身真如佛性。名见道位。
从二地至七地。是修道位。犹有功用而修其行。
从八地至十地。名究竟位。(三十二卷)。十一地等觉住
中普贤行方终。十二地。是妙觉佛果。(四十卷)。如是
用。十法云地。慈阴妙云。覆涅槃海。如来逆流。如
是菩萨。顺行而至。觉际交入。名为等觉。从乾慧
心。至等觉巳。是觉始护金刚心中初乾慧地。如
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字函第八卷)。
(长庆注。复训重也。五位中各具十。又等妙二觉为二。或单举一位亦名十二。或举大数乃
名重重。此表无尽也)。
唯识论。五位者。一资粮位。谓修大乘顺解脱分。
二加行位。谓修大乘顺决择分。三通达位。谓诸
菩萨所住见道。四修习位。谓诸菩萨所住修道。
五究竟位。谓住无上菩提。(则字函第九卷)。
大乘释论。三阿僧秪者。于中信行人。初僧祗满。
巳浮心地通达真如。六地巳还。證有相行。七地
无相。有功用行得。第二僧祗满。若入八地。得无
功用行。然未成就彼无功用行。九地十地。满无
功用行。是第三僧祗劫。(敬字函第六卷)。
「 ○馀乘至佛定三祗
○圆教初心成正觉」
长者论。如三乘中。十住菩萨学生空观。对治阐
提不信障。十行菩萨。作法空观。修自利利他行。
对治声闻自利障。十回向菩萨。作法空观。成起
悲愿力。垂形六道教化众生。对治独觉自度障。
此三十心菩萨。谓之三贤。名资粮加行位。对治
地前三种障。但除正使。未除习气。十地菩萨。断
其馀习。初地菩萨。见自身真如佛性。名见道位。
从二地至七地。是修道位。犹有功用而修其行。
从八地至十地。名究竟位。(三十二卷)。十一地等觉住
中普贤行方终。十二地。是妙觉佛果。(四十卷)。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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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教。先行菩萨行学假真如等观。地前伏忍。十
地以来。犹有十真如障故为观。当位真如成障。
所得之行。并是有为。所发菩提心。并未离生灭。
所有能断分别无明。由观折伏。十地之位。方能
见性。经三祗劫。方始成佛。(第二卷)。
举胜鬘经云。菩萨成佛定满三祗也。(三十五卷)。如圆
教。十住初首便只见性成正等觉。行诸行相。教
化众生。即为觉行圆满之佛。一位即一切位。一
切位即一位。故十信满心。即摄六位。成正等觉。
依普贤法界。帝网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圆教。(第三
卷)。举法华经。龙女刹那成佛。
又华严经云。善财一生取果。初从文殊发菩提
心。次第见德云五十三知识。一一皆云。我巳先
发阿耨菩提心。云何教我学菩萨道。行菩萨行。
(第二卷)。
「 虽则初心成正觉
宛然似佛始相应」
又论。阿罗汉。辟支佛。及净土菩萨。空观菩萨。但
忻出世行六波罗蜜。总是折伏现行无明。使令
不起不得。名为永断烦恼。得成佛道。一乘佛果。
初发心时。便达根本无明。是根本智。成差别智。
大用法门。初心之上。圆满诸佛共所乘门。若智
悲愿行。毫釐不似佛。信心亦不成。何况住佛所
住。为佛真子。若智不异。愿行平等。大悲不异。境
界不异。过去未来劫。与一念不异。定慧照之可
见。是名依佛菩萨正善知识。依根本智发心。(三十
四卷)。
** ○等觉品
地以来。犹有十真如障故为观。当位真如成障。
所得之行。并是有为。所发菩提心。并未离生灭。
所有能断分别无明。由观折伏。十地之位。方能
见性。经三祗劫。方始成佛。(第二卷)。
举胜鬘经云。菩萨成佛定满三祗也。(三十五卷)。如圆
教。十住初首便只见性成正等觉。行诸行相。教
化众生。即为觉行圆满之佛。一位即一切位。一
切位即一位。故十信满心。即摄六位。成正等觉。
依普贤法界。帝网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圆教。(第三
卷)。举法华经。龙女刹那成佛。
又华严经云。善财一生取果。初从文殊发菩提
心。次第见德云五十三知识。一一皆云。我巳先
发阿耨菩提心。云何教我学菩萨道。行菩萨行。
(第二卷)。
「 虽则初心成正觉
宛然似佛始相应」
又论。阿罗汉。辟支佛。及净土菩萨。空观菩萨。但
忻出世行六波罗蜜。总是折伏现行无明。使令
不起不得。名为永断烦恼。得成佛道。一乘佛果。
初发心时。便达根本无明。是根本智。成差别智。
大用法门。初心之上。圆满诸佛共所乘门。若智
悲愿行。毫釐不似佛。信心亦不成。何况住佛所
住。为佛真子。若智不异。愿行平等。大悲不异。境
界不异。过去未来劫。与一念不异。定慧照之可
见。是名依佛菩萨正善知识。依根本智发心。(三十
四卷)。
** ○等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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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定超于十地上
等觉邻于妙觉中」
华严经云。佛告普贤。为普眼等说十三昧(三者正也。
昧者定也)。令得善入满普贤行。
○一普光明三昧。此
菩萨以三千大千世界。为一莲花。坐此花上。身
中复现三千大千世界。其中有百亿四天下。一
一四天下。现百亿身。一一身。入百亿。百亿三千
大千世界。现尔许菩萨。修行。乃至根性圆满。然
所现身。非一非多。入定出定。无所错乱(长者论。此明身
土重重相入。遍周广大无尽眼故)。
○二妙光明三昧。此菩萨。能入
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三千大千世界。于一一
世界中。复现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身。乃至调
伏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众生。种种秽净不同。
菩萨悉知悉入。是诸世界。亦悉来入菩萨之身。无
有杂乱。亦不坏灭(此明自他境界身心无碍)。
○三次第遍往
诸佛国土神通三昧。此菩萨过于东方无数世
界。复过尔所世界。微尘数世界。于彼世界中。入
此三昧。或刹那入。或一日入。乃至不可说劫入。
从三昧起。于一切法。不忘不失。至于究竟(此明以如
幻智应物动寂。依根本智恒无来往。复此延促十馀三昧至文自明。更不释)。四清净。
深心行三昧。此菩萨过阿僧祗世界。诸如来所。
一一以种种上妙香华。诸庄严具而作供养。勤
求妙法。然于诸佛出世涅槃。终不分别。
○五知
过去庄严藏三昧。此菩萨。知过去诸佛出现劫
刹次第。乃至调伏众生寿命次第。
○六智光明
藏三昧。此菩萨。能知未来一切劫中所有诸佛
巳未说法皆悉能知。
○七了知一切世界佛庄
严三昧。此菩萨能遍十方世界。见一切佛。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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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庄严。悉皆尽见。
○八一切众生。差别身三
昧。此菩萨。人身入夜叉身起。夜叉身入龙身起。
乃至自身入佛身起。刹那入三世起。
○九法界
自在三昧。此菩萨。于自身一一毛孔中入此三
昧。自然能知诸世间。及诸世间法。而作佛事。得
法界自在故。
○十无碍轮三昧。此菩萨。住无碍
身语意业。住无碍佛国土。得无碍成就众生智。
转无碍清净法轮。作佛所作。绍诸佛种。(爱字函四十卷
至育字函四十三卷)。
「 何觅普贤身不见
良由普眼位差殊」
华严经云。普眼菩萨白佛。普贤菩萨。今何所在。
佛言。普贤今现在此。是时普眼求觅不见。佛言。
普贤今此众会亲近我住。初无移动。如是普贤。
若有得见。若得闻名。思惟忆念。皆获利益。尔时
普眼与菩萨众。殷勤三请。于是普贤即为应身。
令菩萨众皆见普贤。近如来座。众皆欢喜。莫不
顶礼。(爱字函第十卷)。
长者论。何故普眼不见普贤者。
为明普眼。十地菩萨。皆是出世智慈。普贤是十
一地行门。常在世间。出世心亡。寂用自在。以出
世三昧。不相应故。以是不见。佛云现此众会亲
近我住。初无移动者。为明。总别同异。普光明智。
与十方佛。大用体同。名为众会故。以差别智。不
移根本智体。名为亲近我住。初无移动故。普眼
殷勤三请。普贤如应现身者。为明智体无所住
故。若有想念。即现应身。犹如谷响。但有应物之
音。若求处所。了不可得(合论六十七卷)。
「 犹迷相数二般愚
未尽无明一分障」
○八一切众生。差别身三
昧。此菩萨。人身入夜叉身起。夜叉身入龙身起。
乃至自身入佛身起。刹那入三世起。
○九法界
自在三昧。此菩萨。于自身一一毛孔中入此三
昧。自然能知诸世间。及诸世间法。而作佛事。得
法界自在故。
○十无碍轮三昧。此菩萨。住无碍
身语意业。住无碍佛国土。得无碍成就众生智。
转无碍清净法轮。作佛所作。绍诸佛种。(爱字函四十卷
至育字函四十三卷)。
「 何觅普贤身不见
良由普眼位差殊」
华严经云。普眼菩萨白佛。普贤菩萨。今何所在。
佛言。普贤今现在此。是时普眼求觅不见。佛言。
普贤今此众会亲近我住。初无移动。如是普贤。
若有得见。若得闻名。思惟忆念。皆获利益。尔时
普眼与菩萨众。殷勤三请。于是普贤即为应身。
令菩萨众皆见普贤。近如来座。众皆欢喜。莫不
顶礼。(爱字函第十卷)。
长者论。何故普眼不见普贤者。
为明普眼。十地菩萨。皆是出世智慈。普贤是十
一地行门。常在世间。出世心亡。寂用自在。以出
世三昧。不相应故。以是不见。佛云现此众会亲
近我住。初无移动者。为明。总别同异。普光明智。
与十方佛。大用体同。名为众会故。以差别智。不
移根本智体。名为亲近我住。初无移动故。普眼
殷勤三请。普贤如应现身者。为明智体无所住
故。若有想念。即现应身。犹如谷响。但有应物之
音。若求处所。了不可得(合论六十七卷)。
「 犹迷相数二般愚
未尽无明一分障」
第六门 第 553c 页
长者论。一佛相随好无尽。二僧祗数量广大。佛
乃自说。菩萨智所不及。谓之二愚。(七十六卷)。
宗镜云。等觉未尽一分无明。犹如微烟。或云。如
隔罗縠。(二十三卷)。
「 ○前虽微障尚为碍
○此有金刚可破除」
庄严论偈云。
「 修位二僧祗。最后得受职。入彼金刚定。破诸分别尽。」
释曰。修位二僧祗。最后得受
职者。二僧祗谓第二。第三僧祗最后谓究竟。于
此修位方得受职。问。受职巳。更何所作。答。入彼
金刚定。破诸分别尽。问。因何义故名金刚(定。答)。分
别随眠。此能破故。以金刚喻。(事字函第七卷)。
「 ○普贤何故不名佛
○老婆安得便休心」
华严云。普眼白普贤言。此摩诃萨。得如是法。同
诸如来。何故不名佛。不名十方。不名一切智。乃
至何故修普贤行。犹未休息。普贤答言。此摩诃
萨。巳能修习去来今世一切菩萨种种行愿。入
智境界。则名为佛。于如来所修菩萨行无有休
息。说名菩萨。如来诸力。皆悉巳入。则名十力。虽
成十力。行普贤行。而无休息。说名菩萨。知一切
法而能演说。名一切智。虽能演说一切诸法。于
一一法善巧思惟。未常止息。说名菩萨。乃至此
等分别。皆悉永息。是则说名休息愿者。广大修
习。圆满未退。则名未息普贤愿者。(育字函第三卷)。
智度论云。何者名摩诃萨。于必定众中为上首。
故名摩诃萨。何等为必定众者。性地人八人。须
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辟支佛。初发心菩
萨。乃至阿鞞跋致地菩萨。是为必定众。又摩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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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秦言大。(立字函第五卷)。
又萨埵。秦言众生。是众生为无上道。故发心修
行。名为大心。以求菩提未得。故名为菩提萨埵。
(形字函第三卷)。○(此方好略即名菩萨)。
「 ○稽首文殊七佛师
○为我众生不取道」
普超三昧经云。佛言。我今得佛。皆文殊之恩。本
是我师。过去无央数佛。皆其弟子。当来者。亦是
恩力所致。文殊乃佛道中父母也。尔时众念。文
殊既在佛前。何不成佛耶。佛言。文殊深入善权
广化众生。故未。取道。(惟字函第四卷)。
宝积云。文殊愿我成佛之时。以恒沙诸佛世界
为一佛刹。名为普见。诸菩萨言。文殊所得佛刹。
与弥陀佛刹等不。世尊告言。譬如有人柝一毛
为百分。以一分于大海中取一滴水。喻弥陀佛
刹庄严。彼大海水喻普见佛刹庄严。复过于是。
(官字函第十卷)。
菩萨受记经云。德藏菩萨。白佛言。观世音得大
势二大士。于何国土成等正觉。佛答。阿弥陀佛。
正法灭后。观世音成等正觉。号普光功德山王
如来。彼佛国土。号曰众宝善集庄严。般涅槃后。
得大势。即于其国。成等正觉。号善住功德宝王
如来。(改字函第十卷)。
大藏一览卷第七(终)
又萨埵。秦言众生。是众生为无上道。故发心修
行。名为大心。以求菩提未得。故名为菩提萨埵。
(形字函第三卷)。○(此方好略即名菩萨)。
「 ○稽首文殊七佛师
○为我众生不取道」
普超三昧经云。佛言。我今得佛。皆文殊之恩。本
是我师。过去无央数佛。皆其弟子。当来者。亦是
恩力所致。文殊乃佛道中父母也。尔时众念。文
殊既在佛前。何不成佛耶。佛言。文殊深入善权
广化众生。故未。取道。(惟字函第四卷)。
宝积云。文殊愿我成佛之时。以恒沙诸佛世界
为一佛刹。名为普见。诸菩萨言。文殊所得佛刹。
与弥陀佛刹等不。世尊告言。譬如有人柝一毛
为百分。以一分于大海中取一滴水。喻弥陀佛
刹庄严。彼大海水喻普见佛刹庄严。复过于是。
(官字函第十卷)。
菩萨受记经云。德藏菩萨。白佛言。观世音得大
势二大士。于何国土成等正觉。佛答。阿弥陀佛。
正法灭后。观世音成等正觉。号普光功德山王
如来。彼佛国土。号曰众宝善集庄严。般涅槃后。
得大势。即于其国。成等正觉。号善住功德宝王
如来。(改字函第十卷)。
大藏一览卷第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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