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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品¶
方便品¶ 第 491a 页
大藏一览第四卷
宁德优婆塞陈 实谨编
秀水居士姚舜渔重缉

第四善恶门之馀
姚中启校

** 方便品

「 如来方便老婆心
 杨叶暂止婴儿哭」


涅槃经云。何为婴儿行。如彼婴儿啼哭之时。父
母即以杨树黄叶而语之言。莫啼。莫啼。我与汝
金。婴儿见巳。生真金想。便止不啼。然此杨叶。实
非金也。若有众生欲造众恶。如来为说三十三
天常乐我净。受五欲乐。众生闻是乐故。心生贪
乐。止不为恶。勤作三十三天善业。实是生死无
常无乐。无我无净。方便说言常乐我净。若有众
生厌生死时。如来为说二乘。然本无有二乘之
实。以二乘故。知生死过。见涅槃乐。以是见故。则
知有断不断。有真不真。有修不修。有得不得。

「 未闻莲舌虚言者
 但应机缘为说之」


又云。如来虽作是说。终无虚妄。何以故。虚妄之
语即是罪过。如来悉断一切罪过。云何当有虚
妄语耶。如来虽无虚妄之言。若知众生因虚妄
说得法利者。随宜方便。则为说之。(一字函第十卷)

「 虽然在欲不染欲
 俯为利生恶趣生」


般若经云。菩萨修行六波罗蜜。及馀善法。时彼
世界善男子善女人欢喜思惟。我等当为如是
菩萨。作父母兄弟。妻子眷属。知识朋友。时彼诸
天悦豫。作是思惟。我等当设种种方便令是菩
萨离淫欲法。从初发心。至證菩提。常修梵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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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结法。不生贪染。所以者何。行非梵行。生于梵
天尚能为碍。况證菩提。是故菩萨断欲出家。修
行梵行者。能得菩提。舍利子。白佛。诸菩萨为要
当有父母妻子耶。佛言。或有菩萨具有妻子眷
属而修菩萨行。或有菩萨无有妻子。从初发心
乃至成佛。常行梵行。不坏童真。或有菩萨方便
善巧。先现受用五妙欲境。后方厌舍勤修梵行
乃得菩提。舍利子。如工幻师。化作种种五欲。其
中受乐。于意云何。彼幻所作。为有实不。舍利子
言。不也。佛告舍利子。菩萨亦复如是。方便善巧。
为欲成熟诸有情故。示受五欲。而无实染。所以
者何。诸菩萨于五欲中。深生厌患。不为彼过之
所涂染。(岗字函第十卷)

复次善现白佛。住正性定聚菩萨堕恶趣不。佛
告善现。此菩萨决定不堕诸恶趣中。复告善现。
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独觉堕恶趣不。善现对
曰。不也。佛告善现。诸菩萨亦复如是。从初发心
修诸佛法。断诸恶法。由此因缘。堕诸恶趣。或生
难地。或生邪见之家。无有是处。谓彼善法不得
现前。多起恶见。拨无妙行恶行及果。善现复白
佛言。若菩萨从初发心。成就善根。不生恶处。何
故如来每为众说自本生事亦生恶趣。尔时善
根何在。佛告善现。诸菩萨不由秽业受恶趣身。
但为饶益诸有情类。愿受彼身。是故不应引彼
为难。当知菩萨方便善巧。饶益有情。虽受种种
傍生之身。而不为傍生过失所染。虽作傍生身
时。非实傍生。不受彼苦。(冈字函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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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悲行欲超多劫
 方便杀人越万生」


宝积经云。佛告阿难。过去劫有梵志。名曰树提。
于四十二亿岁。在空林中。常行梵行。因入极乐
城。有一女人。见此梵志。仪容端正。即起欲心。执
梵志足。即时擗地。梵志告曰。姊何所求。女曰。我
求梵志。梵志言。姊。我不行欲。女曰。若不从我。我
今当死。尔时梵志如是思惟。此非我法。我于四
十二亿岁净修梵行。云何于今而当毁坏。彼时
梵志。强自顿枻。离七步巳生哀悯心。我虽犯戒
堕于恶道。我能堪忍地狱之苦。我今不忍见是
女人。受此苦恼以我致死。梵志复还唤言。姊起。
恣汝所欲。以此十二年共为家室。后复出家。具
四无量心。命终生梵天中。善男子。汝勿有疑。尔
时梵志即我身是。彼女人者今瞿夷是。我于尔
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
苦。善男子。汝如是观。若馀众生由爱欲故。堕于
地狱。行方便菩萨由生梵天。是名菩萨行于方
便。(文字函第六卷)

复次然灯佛时。有五百贾人。入海采宝。内一恶
人。善知兵法。恒为寇盗。欲杀诸人。谋取其宝。还
阎浮提。尔时有人。名曰大悲。众中导师。夜梦神
报。此有恶人。起不善心。杀五百众。取其财宝。此
五百人。皆不退转菩萨。恶人杀者。堕在地狱。汝
为导师。可作方便。令彼恶人。不堕地狱。彼五百
菩萨亦复可得全其身命。尔时大悲。如是思惟。
更无方便。惟有除此一恶人者。乃可令此五百
人得全身命。我若说时。此五百人当生恶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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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恶人。彼诸人等。皆堕恶道。大悲思惟。我今当
自杀之。虽百千劫堕恶道中。受地狱苦。我能忍
之。尔时大悲生哀悯心。作是方便。吾护五百人
故。害此恶人。即以𥎞矛刺杀。令诸商人。安隐得
还。善男子。导师则我是。五百贾人。则贤劫中五
百菩萨。当此劫中。得證菩提。我行方便故。即得
超越百千劫生死之难。(文字函第八卷)

「 断命虽重能除恶
 如医加苦病方宁」


摄大乘论释曰。有人必应。作无间等恶业。菩萨
了知其心。无别方便。令离此恶。唯有断命。为善
方便。能使不作此恶。若不舍命。决行此业。堕极
难处。长时受苦。菩萨念言。若我行此杀业。必堕
地狱。愿我为彼受此苦报。当令彼人。于现在世。
受少轻苦。于未来世。久受大乐。譬如良医。治有
病者。先加轻苦。后除重疾。菩萨所行。亦复如是。
因此生长无量福德。疾證菩提。(与字函第四卷)

毗婆沙云。王子白佛言。佛有所说能令他瞋不。
佛答。是事不定。佛或怜悯心故。令他人瞋。得种
善缘。如乳母以曲指钩出小儿口中恶物。虽伤
无患。(资字函第十卷)

「 ○化盗听者断命根
 ○警毁法者令自出」


涅槃经云。佛告迦叶。我于众生。实作子想。如罗
㬋罗。迦叶复白佛言。世尊。昔十五日。僧布萨时。
曾于受具清净众中。有一童子。不善修习身口
意业。在屏𢉝处。盗听说戒。密迹力士。承佛神力。
以金刚杵。碎之如尘。世尊。是金刚神。极成暴恶。
乃能断是童子命根。云何如来视诸众生。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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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想。佛告迦叶。是童子者。即是化人。非真实也。
为欲驱遣破戒毁法令出众故。金刚亦化耳。(迩字
函第三卷)。

「 化端正女以忽死
 令贪染者而厌离」


宝云经。云何菩萨回转毒尘。菩萨见诸众生。深
著贪欲。方便化作女色。形容端正。众生见巳。而
生贪著。于所眠息爱乐之时。忽然而死。一念之
顷。即成臭烂。见即怖畏大生厌离。如是菩萨。善
解回转毒尘方便。(木字函第二卷)

「 ○入彼外道与同流
 ○化他邪见令归正」


宝云经。降伏一切障碍。菩萨白佛。云何菩萨善
解回转外道方便。菩萨于外道中。化作道士。梵
志尼楗。就学经法。精进勇猛。细密威仪胜彼外
道。反作他师。可尊可重。知其信巳。方贬其道。示
其过失。仁者。汝所学道。非为清净。非为离欲。不
能灭障。从其邪道而回转巳。以佛正法而安立
之。如是菩萨善解回转外道方便。(木字函第二卷)

「 随顺一切世间缘
 而行一切出世法」


华严经云。此菩萨得三昧智力。以大方便。虽示
生死。而恒住涅槃。虽眷属围绕。而常乐远离。虽
以愿力三界受生。而不为世法所染。虽常寂灭。
以方便力。而还炽然。虽然不烧。虽随顺佛智。而
示入声闻辟支佛地。虽得佛境界藏。而示住魔
境界。虽超魔道。而现行魔法。虽示同外道行。而
不舍佛法。虽随顺世间。而常行出世间法。(爱字函第七卷)

「 ○谛观吾佛示报业
 ○俯作儿孙方便因」


宝积经云。昔舍卫城有二十人。皆是最后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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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怨家二十人思惟。我当作为亲友。而至其
舍。夺其命根。尔时如来。为调伏是四十人故。于
大众中。告目连言。今此地中。出祛违罗剌。欲剌
吾足。此剌即长一肘。目连白佛。我取此剌掷他
方界。佛告目连。非汝所能。目连即以神力拔之。
大千世界。皆大震动。随剌而举。尔时如来上四
王天。彼剌亦随佛去。复上三十三天。乃至梵天。
亦复如是。如来还阎浮提本所坐处。剌亦逐还
竖向如来。如来即捉此剌。右脚踏之。天地震动。
阿难白佛。昔作何业。得如是报。佛言。我过去世。
入大海中。持𥎞剌人。断其命根。今招此报。彼时
二十怨贼。欲害二十人者。作是思惟。如来法王。
尚不免报。况我等辈。即从坐起。向佛悔过。时佛
为说作业因缘。即得正解。是故如来金刚之身。
无能坏者。示祛违罗剌。是名方便力也。

如来
入城乞食。空钵而出。善男子。如来无有业障。尔
时矜悯当来比丘无福德者。乞食不得。当作是
念。佛大福德持钵尚空。何况我等善根微薄。不
应以乞食不得。而生忧恼。善男子。恶魔等。不能
障如来食也。

何因缘故。旃遮婆罗门女。以木
杅系腹。诽谤如来。而作是言。由沙门瞿昙。令我
妊身。应当与我饮食。善男子。如来于此事中都
无业障。若有业障。我能掷此女置恒河沙世界
之外。如来以方便力故。现此业障。何以故。当来
之世。有诸比丘。于我法中。出家学道。尔时或为
他人所谤。心生惭愧。舍戒还俗。彼诸比丘。若被
谤巳。当念如来尚被诽谤。而况我等。则除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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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梵行。(文字函第八卷)

大乘十法经云。净无垢妙净宝月王光菩萨白
佛。云何告阿难言。吾患背痛。佛答。吾悯后世众
生。故说此言。佛金刚身尚患背痛。况其馀者。

云何目连。往耆婆医王所取药。亦为后世故。见
法者尚妄。何况凡夫。

云何如来。共诸外道。诤
其伎者。亦为后世。如来尚有怨家。况于我等。然
彼愚痴众生。实说如来有怨家等。转轮圣王。微
善根故。尚无诸怨。况如来成就诸功德藏。


何取提婆达多。是善知识。复是如来久远亲近。
是怨家者。善男子。若无提婆达多善知识者。不
显如来诸佛功德。若提婆达多承王教巳。于大
众中。放象堪害如来。而如来力善令降伏。无量
人众。见象伏巳。生希有心即归依三宝。是名提
婆达多善知识之相。(服字函)

「 虽施不置于善处
 非为方便之法门」


深密经云。何等名为非方便行。若诸菩萨。以波
罗密饶益众生时。伹以财施便为喜足。而不令
其出不善处。安置善处。如是名为非方便行。何
以故。一切有为行苦。摄取众生。不可为乐。若置
众生在于第一上善法中。究竟乐处。名为摄处
与大利益。(此字函第四卷)

「 普贤愿海难思议
 救脱誓心曷测量」


(愿)

华严行愿品云。普贤告诸菩萨。及善财言。如来
功德。假使十方诸佛。经不可说佛刹微尘数劫
相续。演说不可穷尽。若欲成就此功德门。应修
十种广大行愿。

○一愿常修礼敬者。尽法界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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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界。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我以普贤行愿力故。
深心信解。如对目前。悉以清净身语意业。现不
可说身。一一身遍礼不可说佛。

○二愿常修称
赞者。尽法界虚空界。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我以
胜解现前知见。各以出过辩才天女微妙舌根。
一一舌根。出无量音声海。一一音声。出一切言
辞海。称赞诸佛诸功德海。穷未来际。相续不断。

○三愿广修供养者。尽法界虚空界。十方三世
一切诸佛。我以信解现前知见。悉以香云华云
鬘云。衣云幢幡云。音乐云。种种上妙诸供养云。
一一量如须弥山王。燃种种灯油如大海水。诸
供养中法供养最。如说修行供养。利益众生供
养。不舍菩萨业供养。不离菩提心供养。如前供
养。比法供养。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何以故。如是
修行是真供养故。

 四愿忏除业障者。念自无
始劫中。由贪瞋痴。发身口意作诸恶业。无量无
边。若此恶业。有体相者。尽虚空界。不能容受。我
今悉以清净三业。遍于法界。极微尘刹。一切诸
佛菩萨众前。诚心忏悔。后不复造。恒住净戒。

 
五愿随喜功德者。尽虚空遍法界。三世诸佛。从
初发心。所修福聚。圆满菩提。至般涅槃。分布舍
利。所有善根。乃至一切菩萨。一切二乘。有学无
学。所有功德。及十方界六趣四生。所有功德。乃
至一尘。我皆随喜。

○六愿请转法轮者。尽虚空
遍法界。十方三世。一切刹中。佛成正觉。我悉慇
勤请转法轮。

○七愿请佛住世者。尽虚空遍法
界。诸佛菩萨。大善知识。二乘圣人。将欲入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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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劝请莫般涅槃。

○八愿常随佛学者。如此娑
婆毗卢遮那如来。从初发心。种种修行。至成菩
提。或处菩萨声闻。或处天龙八部种种众会。以
圆满音。成熟众生。至般涅槃。我皆随学。尽法界。
虚空界。一切如来。我亦如是念念随学。

○九愿
恒顺众生者。尽法界虚空界。十方刹海。四生六
道。我皆于彼随顺而转。于失道者。示其正路。在
冥闇者。为作光明。于贫穷者。令得伏藏。种种承
事供养。如敬父母师长。若众生欢喜。则诸佛欢
喜。何以故。佛以悲心为体。因于众生而起大悲。
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是故
菩提属于众生。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成道。
应如是解。于诸众生心平等故。

○十愿普皆回
向者。从初礼拜。乃至随顺。皆悉回向尽法界。虚
空界。一切众生。愿令安乐。恶业不成。善根成就。
若因积恶所感苦果。我皆代受。令彼解脱。究竟
菩提。如是所修十愿。虚空界尽。众生界尽。众生
业尽。众生烦恼尽。我此十愿。无有穷尽。念念相
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若诸菩萨。于
此十愿随顺趣入。则能成熟一切众生。则能随
顺阿耨菩提。则能成满普贤愿海。复次。持诵者。
灭五无间业。福聚无边。善神守护。临命终时。亲
属财宝。一切威势。无复相随。唯此愿王。不相舍
离。引导其前。往生极乐。如是功德。除佛世尊。馀
无知者。莫生疑念。应当谛受。(臣字函)

七佛神咒经云。救脱菩萨发四弘誓。不与声闻
辟支佛共。一者。愿使我心。犹如大地。一切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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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林萌芽。因之增长。地无憎爱。二者。愿使我心
犹如桥船。运度众生。无有疲厌。三者。愿使我心
犹如大海。容受一切。百川众流。投之不溢。四者。
愿使我心犹如虚空。包容万物。犹如法性(羔字函第
四卷)。

「 深信力坚莫能摧
 真实智明无不瞩」

(力度
智度)。

华严经云。具深心力。无有杂染故。具深信力。无
能摧伏故。具大悲力。不生疲厌故。具大慈力。所
行平等故。具总持力。能以方便持一切义故。具
辩才力。令一切众生欢喜满足故。具波罗蜜力。
庄严大乘故。具大愿力。永不断绝故。具神通力。
出生无量故。具加持力。令信解领受故。是则能
尽力波罗蜜。

○复次知贪欲行者。知瞋恚行者。
知愚痴行者。知等分行者。知修学地行者。一念
中知无边众生行。知无边众生心。知一切法真
实。知一切如来力。普悟法界门。是则能净智波
罗蜜。(平字函第八卷)

「 ○复论四度之施设
 ○对治十地以熏修」


摄大乘论下云。十地中别修十种波罗蜜。于前
六地。所修六者。如先巳说。后四地中。所修四者。
一方便波罗蜜。谓以前六波罗蜜。所集善根。共
诸有情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故。二愿波罗蜜。谓
发种种大愿引摄当来波罗蜜。殊胜众缘故。三
力波罗蜜。谓由思择修习二力。令前六波罗蜜
无间现行故。四智波罗蜜。谓由前六波罗蜜。成
立妙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故。(严字函)
方便品¶ 第 494b 页

「 休随十度生差异
 但于一念打圆成」


华严经云。菩萨为求佛智。施与众生。是名檀波
罗蜜。灭诸烦恼。是名尸罗波罗蜜。慈悲为首。不
损众生。是名羼提波罗蜜。求胜善法。无有厌足。
是名毗梨耶波罗蜜。一切智道。常现在前。未尝
散乱。是名禅波罗蜜。能忍诸法无生无灭。是名
般若波罗蜜。能出生无量智。是名方便波罗蜜。
能求上上胜智。是名愿波罗蜜。一切异论。及诸
魔众。无能沮坏。是名力波罗蜜。如实了知一切
法。是名智波罗蜜。此十波罗蜜。菩萨于念念中。
皆得具足。(爱字函第七卷)

「 随喜善根功最胜
 回向菩提果更深」


诸经要集偈云。
「 若有贫穷人。无财可布施。见他修施时。而生随喜心。随喜之福报。与施等无异。」


(对字函第十一卷)

智度论云。有人行施。菩萨但以随喜心过于求
二乘人上。何况自行。问曰。菩萨云何以随喜心。
过二乘人以财施上。答曰。二乘行是布施。菩萨
见之一心随喜。赞言善哉。以此随喜福德回向
菩提。为度一切众生故。得无量佛法故。以二种
功德过求二乘人所行布施上。

复次。二乘勤
作功德疲劳。菩萨默然随喜。以智福力。过于其
上。譬如工匠。伹以智心指授而去。执斤斧者。疲
苦终日。计工受赏。匠者三倍。又如征伐。斗者致
死。主将受功。问曰。若随喜心胜于布施持戒者。
何以伹说菩萨随喜胜。答曰。凡夫人烦恼覆心。
吾我未断著世间乐。云何能胜二乘。(建字函第八卷)
方便品¶ 第 494c 页

般若经云。弥勒问善现言。菩萨若念诸佛。及弟
子众。所有功德。并人天等。所种善根。如是合集。
现前发起随喜之心。比馀善根为最为胜。复以
如是随喜善根。与诸有情。同共回向菩提。是菩
萨不堕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善现答言。若菩
萨于所念佛。及弟子众。所有功德。不起佛及弟
子功德之想。于人天等。所种善根。不起人天等
想。于所发起随喜回向菩提之心。亦复不起回
向之想。是菩萨所起随喜无想等颠倒。若以如
是随喜心。念一切佛等功德。正知此心尽灭离
变。非能随喜。正知彼法。其性亦然。非所随喜。又
正了达能回向心。法性亦尔。非能回向。及正了
达所回向法。其性亦尔。非所回向。若有能依如
是随喜回向。是正非邪。何以故。一切法自性皆
空。空中都无能所随喜回向法故。复次若于其
中。起有所得。取相分别随喜回向。譬如美食。而
杂毒药。虽初适意。而后受苦。应作是念。如诸如
来以无上智达诸功德。如是体如是相。如是法
而可随喜。我亦如是随喜回向。不杂众毒。终至
甘露菩提。(寒字函第十卷)

「 罄将我巳一毫利
 普及冤亲一切人」


华严经云。菩萨行六波罗蜜时。愿普饶益一切
众生。皆使清净。至于究竟永离苦趣。如是回向。
于非亲友与亲友等。何以故。菩萨入一切法平
等性故。设有众生。于菩萨所。起怨害心。慈眼视
之。终无恚怒。譬如大海。一切众毒。不能变坏。菩
萨不但为一众生。一佛一法故。起愿回向。普为
方便品¶ 第 495a 页
救护一切众生。供养一切诸佛。解了一切佛法
故。发起大愿。修诸善根。回向菩提。(章字函第三卷)

「 虽则善根元一体
 良由回向有千差」


譬喻王经上。佛告舍利弗。譬如劫波娑缕。同一
树生。于中一人。善作细衣。价直百千。一人欲作
仆使粗衣。织师报言。劫波娑缕价直百千。何作
粗衣。彼人不纳织师善语。但作仆衣。舍利弗。虽
同一善。或有攀缘声闻。或有回向菩提。亦复如
是。(发字函)

** 造像品

「 佛升忉利安居久
 王慕尊颜刻像初」


造像功德经上。帝释请佛。升忉利天。度夏三月。
为母摩耶说法。不言而去。尔时优填王。常怀渴
仰。而不得见。敕彼国内巧匠之人。造佛形像。礼
拜供养。毗首羯磨天。化为匠者。即白王言。但我
工巧世中为上。王即选择香木。肩自荷负。持与
天匠。操斧斫木。其声上彻三十三天。至佛会所。
以佛神力。声所及处。众生闻者。罪垢烦恼皆得
消除。尔时如来种种叹王功德。遥授菩提之记。
帝释白佛。今在人间。有人曾曩生作佛像不。佛
言。诸有曾经作佛像者。皆于过去巳得解脱。在
天众中。尚复无有。况于馀处。(悲字函)

入法华偈云。

「 或以七宝成
 鋀鉐赤白铜
 白镴及铅锡
 铁木及与泥
 或胶漆严饰
 彩画作佛像
 自作若使人
 皆巳成佛道
 乃至童子戏
 若草木及笔
 或以指爪甲
 而画作佛像
方便品¶ 第 495b 页
 如是诸人等
 渐渐积功德
 具足大悲心
 皆巳成佛道」


(竹字函第一卷)

观佛三昧经云。佛升忉利天上既久。时优填王
不胜恋慕。铸金为像。闻佛当下。以象载之。仰候
世尊。犹如生佛。乃遥见佛。足步虚空蹈双莲华。
放大光明。佛语像言。汝于来世。大作佛事。吾灭
度后我诸弟子。付嘱于汝。若有众生。造立形像。
种种供养。是人后世。必得念佛清净三昧。佛告
阿难。持我语遍告弟子。我灭度后。造佛形像。及
画佛迹。令人见之。心生欢喜。能灭恒河沙劫生
死之罪。(灵字函第七卷)

「 若造若修之妙利
 乃天乃佛之良因」


造像功德经上。有人能于我法未灭尽。来。造佛
像者。于弥勒初会。皆得解脱。当知此为三十二
相之因。能令成佛。(悲字函)

优填王经云。王白佛言。作佛形像。当得何福。佛
告王言。此人世世生生不堕恶道。天上人中。受
福快乐。身体金色。面貌端正。人所爱敬。若生人
中。常生帝王大臣长者。贤善家子。豪尊富贵。若
作帝王。王中特尊。若作天主。天中最胜。过无数
劫。当得成佛。(对字函第八卷)

华严经云。普救众生妙德夜神。于因地时。为妙
眼女。普贤劝修故坏佛像。而复彩画。以宝庄严。
发菩提心。由普贤善知识故。从是以来。不堕恶
趣。常生天人王种族中。众相圆满。常见诸佛。亲
近普贤。开悟成熟。(首字函第十卷)

造像功德经上云。憍梵波提。昔为牛身。追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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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右绕精舍。因见尊容。发欢喜心。乘兹福故。今
得解脱。(悲字函)

「 相不端严应有罪
 盗将供养且无愆」


诸经要集云。若像师。造像不具相者。五百万世
中。诸根不具。第一用心。为上妙果。(对字函第八卷)

又云。盗佛像者。并为净心供养。自念云。彼亦弟
子。我亦弟子。如是之人。虽不语取供养皆不犯
(此谓施主情通者不犯。局者犯重也)。○(字函)

「 匠者不应逆取直
 佛檀安可互他为」


佛在金棺敬福经云。像主莫论道。雇经像之匠。
莫云客作。造佛布施。二人获福。不可度量。受吾
约敕。是佛真子。问。工匠之法作经像得物。合取
直不。佛言。不得取价直。如卖父母。取财者。逆过
三千。真是天魔。急离吾佛法。非我眷属。饮酒食
五辛之徒。不依圣教。虽造经像数如尘沙。其福
甚少。劫烧之时。不入龙宫。劳而少功。不敬之罪。
死入地狱。主匠无益。诸天不祐。不如不造。直心
礼拜。得福无量。

又罪福决疑经云。僧尼白衣。或自舍财。及劝化
物。拟佛受用经营。人将此物造作鸟兽。安形像
前安佛槃上者。计损满五钱。直犯逆罪。究竟不
还。一劫堕阿鼻地狱。赎香油灯供养者无犯。佛
不求利。无人堪消。(对字函第八卷)

「 曾有造像心既诚
 立报使人目所击」


法苑云。魏天平中。定州孙敬德。造观音像。常加
礼事。后为劫贼所加。不胜考掠。遂妄承罪。将断
死刑。梦一沙门。令诵救生观世音经千遍得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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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执缚向市。且行且诵。临刑满千。刀斫自折。
以为三段。皮肉不损。凡经三换。刀折如初。官吏
惊异。具奏免死。敬德放还。见像项上。有三刀痕。
通感如此。(稿字函第七卷)

又隋时。凝观寺僧法庆。开皇三年。造释迦立像
一躯。高一丈六尺。工犹未毕。庆身遂卒。其日有
僧大智。死经三日而稣。云。阎王前。见法庆。少间
像至。王遽下阶作礼。像谓王曰。法庆造我未毕。
柰何令死。左右答曰。法庆命未合终。而食料巳
尽。王曰。可给荷叶。令终其福业也。须臾法庆还
活。所说亦同。常食荷叶。以为隹味。馀食不下。像
成之后数年乃卒。(稿字函第四卷)

「 拟盗像珠身渐耸
 退求佛悯首还低」


西域记云。僧伽罗国精舍。有金像。而肉髻以贵
宝饰焉。后有盗者。遂欲取宝。像渐高远。盗既不
果。退而叹曰。如来昔修菩萨行。起广大心。发弘
誓愿。上自身命。下至国城。悲悯众生。周给一切。
今者如何遗像吝宝不明昔行。像乃俯首。而授
宝焉。盗者败露。擒以白王。问所从得。盗者曰。佛
自与我。我非盗也。王以为不诚。命使观验。像犹
俯首。王念圣灵。不罪其人。再赎珠宝置于像顶。
俯首至今。(疑字函第一卷)

「 真仪在壁人何许
 黄蘖呼名渠便知」


传灯云。裴相国。名休。入寺烧香。因观壁画。乃问。
真仪可观。高僧何在。僧皆无对。裴曰。此间有禅
人不。曰。有一运师。后住黄蘖。请相见曰。休有一
问。请下一语。师曰。请相公问。裴举前话。师震声
方便品¶ 第 496b 页
曰。裴休。裴应诺。师曰。在甚么处。裴当下知旨。(振字
函第二卷)。

「 因烧木佛遭诃责
 既无舍利又何妨」


又云。丹霞禅师。宿慧林寺。大寒。乃取木佛焚之。
院主诃责。师曰。我烧取舍利。主曰。木头何有。师
曰。既无舍利。再烧两尊。后院主眉须堕落。

「 未审魔徒何识见
 也云色像不堪崇」


楞严经云。有一种阴魔。起我慢者。不礼塔庙。摧
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
叶。或是叠花。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
为颠倒。疑误众生。从其毁碎。入无间狱。(染字函第九卷)

「 有无活语千机变
 莫把死蛇一样看」


统要云。智藏禅师。因张拙秀才问。山河大地。是
有是无。三世诸佛。是有是无。师皆曰有。张云。错。
师云。先辈参见什么人来。张云。曾参百丈。凡有
问诘。皆云无。师云。先辈有甚血属。曰。有一山妻。
两个痴顽。又问。百丈有甚血属。云。百丈古佛。和
尚莫谤渠好。师云。待先辈得似百丈时。一切皆
无。张俛首而巳。(第三卷)

○(丹霞烧佛。阴魔斥像。其事虽同。所见甚异。须是
人人丹霞方许烧佛。个个百丈方许道无。其或未然。入地狱如箭)。

「 沐浴如来功德相
 普愿众生清净身」


浴像经云。问。于浴像云何。佛言。应以牛头旃檀
紫檀。多摩罗香松芎藭。白檀郁金。龙脑沉香。麝
香丁香。随所得者。以为汤水。置净器中。先作方
坛。敷妙床座。于上置佛。香水次第浴巳。复以净
水淋洗。其浴像者。各取少许浴像之水。置自头
上。烧香供养像。初下水之时。应诵以偈。
「 我今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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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香之时。当诵斯偈。
「 戒定慧解知见香。遍十方刹常芬馥。愿此香云亦如是。无量无边作佛事。亦愿三涂苦轮息。悉令除热得清凉。皆发无上菩提心。永出爱河登彼岸。」


(女字
函第八卷)。

「 这个任从与么浴
 那个还能可浴么」


统要云。遵布衲浴佛次。药山问。汝祗浴得这个。
还浴得那个么。遵云。把将那个来。药休去。(第七卷)

「 育王作塔功非浅
 众生奉此福无涯」


阿育王经云。八国共分舍利。阿阇世王。得八万
四千。以金函盛。作百岁灯。藏恒河中。后阿育王。
得其国土。因于妒嫉杀八万四千宫人。阿育王
后于城外。造立地狱。治诸罪人。于是消散。比丘
化王。王即信悟。问比丘言。杀八万四千宫人。罪
可得赎不。道人言。各为人起一塔。下著舍利。当
得脱罪耳。王即寻觅舍利。见灯尚明。舍利既出。
灯亦尽灭。王怪而问。莲华比丘云。阿阇世王裁
量灯油。至取舍利乃灭。又问道人。何处起塔。道
人曰。即以神力。左手掩日光。作八万四千道。散
照阎浮提。所照之处。皆可起塔。作八万四千金
银琉璃颇梨箧。盛佛舍利。又作八万四千宝瓶。
复盛此箧。又作无量百千幡幢伞盖供养之具。
敕诸鬼神。于阎浮提。城邑聚落。满一亿家者。立
塔一座。时有上座。名曰耶舍。王诣白言。我欲一
日之中。立八万四千塔。遍阎浮提。上座。答言。善
哉。剋十五日。食时一时起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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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经云。有八人得起塔。一如来。二菩萨。
三缘觉。四罗汉。五阿那含。六斯陀含。七须陀洹。
八轮王。若轮王以下起塔。安一露盘。即不得礼。
非圣塔故。初果二露盘。至如来。八露盘。巳上并
是佛塔。安塔有其三意。一表人胜。二令他信。三
为报恩。若是凡夫比丘有德望者。亦得起塔。馀
者不合。(隶字函第七卷)

浴像经云。清净慧菩萨白佛。若佛在世亲近供
养。及灭度后。供养舍利。此二种人。功德等不。世
尊答曰。佛清净身。能以香华幡盖香水沐浴。饮
食鼓乐歌咏如来。以此功德回向。一切种智。所
得功德无量无边。乃至成就菩提。灭度之后。造
佛形像。如大麦等。造塔如庵罗果。表刹如针。盖
如浮萍。持佛舍利如芥子大。安置其中。所得功
德。如我在世。等无差别。得十五种功德。一得清
净念心。二得顺法心。三得惭愧心。四得见如来。
五发净信心。六能持正法。七如说修行。八得亲
诸佛。九诸佛国土随喜受用。十生大姓家。人所
敬重。十一才生人中得念佛心。十二魔不能乱。
十三能护正法。十四诸佛覆护。十五成就法身。
(女字函第八卷)

「 造塔复坏大鱼报
 故塔还修天子荣」


譬喻经云。昔有沙门。其家大富。造作塔寺。以旃
檀为柱。七宝为刹。未成之顷。有五百沙门。从远
方来。而国内有五百贤者。各各舍与袈裟被服。
寺主沙门言。我之功德积若须弥。而国人不助。
但贱近贵远。便以火烧寺塔。后入地狱畜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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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劫。复作大鱼。身长四十万里。眼如日月。牙
长二万里。白似雪山。舌广四万里。赤似火山。目
广五万里。时有五百人。入海采宝。正是先身给
五百沙门衣者。因缘宿对。其鱼张口饮水。舫即
从流甚疾。皆大恐怖。称南无佛。鱼闻其音。合口
而听。水住不流。鱼乃泪出。不闻此音。其来甚久。
不食命终。浮尸著岸。神生法家。堕地能语。便识
夙命。年满八岁。得罗汉道。还诣海边。见其故身。
积骨如山。坐烧塔寺。百八十劫。在恶道中。

出曜经云。迦叶佛泥洹阇维之后。以佛舍利起
七宝塔。经历数世。后自凋坏。无补治者。瓶沙因
地为上首。告众人曰。佛世难遇。人身难得。虽得
为人。或堕边地。生邪见家。我等叨幸。何贪俗乐。
率九万三千人。共治故塔。乃同发愿。不堕三涂
及八难处。共生人天。见释迦文。初会说法皆得
度脱。命终生天经历数世。释迦出兴。九万三千
人生摩竭国。瓶沙作王。果符前愿。(巳上虚字函第六卷)

「 因窃塔花疮遽作
 复偿牛首体还安」


百缘经云。拘楼孙佛时。有长者子。好色。见一淫
女。心生耽著。无财可与。遂至塔中。盗花与之。乃
共夜宿。晓见身体。遽发恶疮。痛不可言。唤医疗
治。云。须牛头旃檀。用涂疮上。可得除愈。时长者
子即卖家宅。计得金钱满六十万。买香六两。拟
用涂疮。心自思惟。即语医言。我今所患乃是心
病。即时所买牛头旃檀。捣以为末。入其塔中。发
誓愿言。如来往昔修诸苦行。誓度众生。随其厄
难。唯愿慈悲。除我此患。作是誓巳。用香涂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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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花价。求哀忏悔。疮寻得瘥。毛孔香气。缘此功
德。不堕恶道。生天人中。随其行处莲华承足。身
诸毛孔。常有香气。后悟无常。成辟支佛。(隶字函第八卷)

「 无缝塔样分明举
 不透玄关蹉过来」


传灯云。南阳忠国师。化缘将毕。乃辞代宗。宗曰。
师灭度后。弟子将何所记。师曰。告檀越造取一
无缝塔。曰。就师请样。师良久曰。会么。曰。不会。师
曰。贫道去后。有侍者应真。却知此事。后诏应真
入内。举问前语。真良久曰。圣上会么。曰。不会。真
述偈曰。
「 湘之南潭之北。中有黄金充一国。无影树下合同船。琉璃殿上无知识。」


(振字函第五卷)

** 事亲品

「 荷檐父母难酬德
 敬事天龙曷若亲」


父母恩难报经云。父母于子。有大增益。乳哺长
养随时将育。四大得成(记胎品见其详)。设若右肩负父。
左肩负母。经历千年。正使便利背上。未足报父
母恩。(学字函第六卷)

四十二章经云。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亲。
二亲最神也。(辞字函第七卷)

弥勒劝孝偈(六言)
「 堂上有佛二尊。懊恼世人不识。不用金彩妆成。非是檀香雕刻。只看现世爷娘。便是释迦弥勒。若能供养得他。何用别作功德。不因父母所生。且道你身何得。母娘十月怀担。多少辛勤劳役。及其坐草之时。性命悬丝危厄。须臾子母相见。惭愧冤家解释。不论是女是男。明月宝珠怜惜。何期长大成人。全无孝义礼节。问著瞋眼努睛。应对如同抵敌。父母弹指嗟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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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养甘旨未为孝
 能勉修心乃报恩」


孝子经云。佛言。子之养亲。甘露百味。以恣其口。
天乐众音。以娱其耳。名衣上服。光耀其体。两肩
荷负。周流四海。唯孝之大。莫尚于兹。世尊曰。未
为孝矣。若亲顽闇。不奉三尊。凶虐残戾。滥窃非
物。情染外色。伪词非道。耽醉荒乱。违背正真。凶
孽若此。子当极谏。以启悟之。心崇正道。奉佛五
戒。仁惧不杀。清让不盗。真洁不淫。守信不欺。孝
顺不醉。于是二亲。处世常安。寿终生天。诸佛共
会。得闻法言。长与苦别。唯此为孝耳。(无字函第十卷)

「 供母两钱宝城乐
 绝他茎发火轮殃」


杂宝藏经云。佛言。若人于父母所作少供养。获
福无量。作少不顺。罪亦无量。我于过去波罗柰
国。为长者子。字慈童女。父丧母存。家贫卖薪。日
得二钱。奉养于母。获利转胜。日得四钱。或得八
钱。至十六钱。加奉于母。后因结伴。入海采宝。辞
母不听。儿便掣出绝母数发。入海得宝。还至中
途。失伴错路。到一山上。见琉璃城。有四玉女。擎
四如意珠。伎乐来迎。住四万岁。受大快乐。次到
颇梨城。八女八珠。住八万岁。次到银城。金城。前
方便品¶ 第 498b 页
前渐倍。享无量乐。后到铁城。见有一人。头戴火
轮。舍著童女头上而去。时童女问。我戴此轮。何
时可脱。狱卒答言。有人作罪福业。历诸城巳。当
来代之。若无代者。终不堕地。复问。我何罪福乃
尔。狱卒答言。汝昔两钱供养母故。得琉璃城。四
女四珠。四万岁乐(馀城巳上见文)。以绝母发。今入铁城
火轮之报。复问狱卒。今此狱中。颇有受罪如我
不。答言。不可称计。童女即作是念。我今不免。愿
使诸受苦者。尽集我身。铁轮忽堕。命终生兜率
天。佛言。慈童女者。今我身是。(漆字函第九卷)

「 ○目连哀请援慈母
 世尊特为设兰盆」


报恩奉盆经云。大目犍连。始得六通。欲度父母。
报乳哺恩。即以道眼。观见亡母。生饿鬼中。目连
悲哀。持饭往饷。化成火炭。目连白佛。佛言。汝母
罪根深结。非汝一人之所柰何。当须十方众僧
威神之力。乃得解脱。佛告目连。七月十五日。当
为七世父母。在厄难中。具饭百味五果汲灌。尽
世甘美。以著盆中。香油铤烛床卧众具。供养十
方诸佛。大德众僧。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山间
禅定。或得四道果。或树下经行。或得六神通。声
闻缘觉菩萨大人权示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
心。受钵和罗。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有
能供养此等自恣僧者。七世父母。六种亲属。得
出三涂。应时解脱。现在父母。寿命百年。佛敕众
僧。当为施主。七世父母。行禅定意。后受供养。(女字
函第八卷)。

「 生奉甘美得亲尝
 死别杯盘徒尚享」

方便品¶ 第 498c 页

杂譬喻经云。昔有贤者。奉法精进。亡。乃生天。妻
子追慕。烹杀肴馔。上冢哀号。天眼遥见。悯其愚
痴。化作小儿。于边牧牛。牛便卒死。儿乃嗥哭。刈
草著前。呼起令食。众人怪笑。问。谁家子。牛既巳
死。当归语家。嗥哭何益。牛死岂知乎。儿曰。我不
愚也。牛死尚在。犹可有望。汝父早死。设百种食。
共向嗥哭。焦骨何知。众闻忽解。儿曰。吾本汝父。
蒙佛生天。故来释卿。还复天身。欲如我者。宜修
道业。巳忽不现。妻子眷属。自此省悟。奉佛布施。
皆得道迹。同时生天。(图字函)

「 鹤因救子天称叹
 鹦尚瞻亲人负惭」


六度集经云。过去鹤鸟生子有三。时国大旱。无
以食之。自裂腋肉。以济其命。三子疑曰。斯之气
味。得无吾母以肉饲乎。宁殒吾命。无损母体也。
闭口不食。天神叹曰。母慈子孝。诚希有耶。佛言。
鹤母者吾是。三子者。舍利弗。目连阿难是。

○杂
宝藏经云。昔雪山中。有一鹦鹉。父母都盲。常取
好果。以奉盲亲。时有田主。初种谷时。愿与众生
而共啖食。鹦鹉子。以彼田主。先有施心。常取其
谷。以供父母。田主后见虫鸟作践。瞋恚。便设罗
网捕得鹦鹉。鹦鹉语之。见施心故。乃敢来取。何
又见捕。田主问言。取谷为谁。鹦鹉答言。有盲父
母。时以奉之。田主咨嗟。禽兽尚尔孝养父母。岂
况于人。自今以后。常于此取勿疑。佛告比丘。鹦
鹉者。今我身是。田主者。舍利弗是。盲父母者。净
饭摩耶是。由昔孝养。今得成佛。(以上漆字函第九卷)

「 责母一言如鹿畜
 罚身多世历渠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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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恩经云。佛告阿难。鹿女夫人。以其一食。净华
覆上。施辟支佛。五百世中。尊荣豪贵。莲华承足。
当时以不知恩。出一恶言。毁骂其母。喻如獐鹿。
于五百世生鹿腹中。佛言。父母众僧。宜应赞叹。
众僧出三界之福田。父母三界内之胜福田。(器字
函第三卷)。

「 母令儿杀罪吾当
 儿痛母言非我代」


释教录云。罽宾国沙门求跋摩。仁爱汎博。崇德
务善。其母尝须野肉。令跋摩办之。跋摩启曰。有
命之类。莫不贪生。夭彼之命。非仁人矣。母怒曰。
设令有罪。吾当代汝。跋摩他日煮油。误浇其指。
因谓母曰。代儿忍痛。母曰。痛在汝身。吾何能代。
跋摩曰。眼前之苦。尚不能代。况三涂耶。母乃悔
悟。终身断杀。(笙字函第五卷)

「 子虽修善父不善
 父假馀庥子怎庥」


优婆塞戒经云。佛言。子修善法。父作不善。因子
修善。令父不堕三恶道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身
口意业各别异故。若父丧巳。堕饿鬼中。子为追
福。当知即得。(剋字函第五卷)

「 女虽福报非干父
 谷由雨长岂无恩」


杂宝藏经云。波斯匿王。女名善光。聪明端正。举
宫爱敬。父语女言。汝因我力。女答父曰。我自业
力。王闻怒之。即遣左右。觅一穷人。以女付之言。
不假我。从今可验。女犹复答。我有业力。即共穷
人。相将出去。妇问夫言。有父母不。答曰。我是舍
卫城中。长者之子。父母死尽。无依穷乞。妇复问
言。汝知故宅处不。答曰。只有基地尚存。夫妇同
方便品¶ 第 499b 页
往。周历按行。伏藏自出。即以珍宝造宅。盈月悉
成。宫人妓使不可称计。王忽宣问。左右奏言。善
光女郎。宫室钱财。不减于王。王往而见。叹未曾
有。即诣问佛。此女先世。作何福业。佛告。昔一妇
人。发心营办。供养佛僧。而夫遮断。妇即劝谕。事
幸成办。夫还复听。尔时妇者。今善光是。尔时夫
者。今日夫是。由昔遮妇。恒常贫贱。以还听故。要
因其妇。得大富贵。无妇复贫。善恶随报。未曾违
失。(对字函第一卷)

智度论云。知恩报恩者。有人言。我当宿世。福德
因缘应得。或言。我自然尊贵。汝有何恩。堕是邪
见。此人虽有宿世乐因。今世事不和合。则无由
得乐。譬如种谷在地。无雨则不生。不可以地能
生谷故言雨无恩。虽所受之物。是宿世所种。父
母妻子供奉之人。岂非恩分。(立字函第九卷)

「 玉耶不循于妇节
 如来一诫乃心归」


玉耶经云。给孤长者子妇玉耶。端正姝好。而生
憍慢。不事翁姑夫婿。给孤念言。佛能化于一切。
即诣具陈。欲屈一饭。而为玉耶说法。化令改过。
佛既到家。大小皆来礼佛。惟玉耶不出。佛即变
化其舍墙壁。皆如琉璃。内外相见。玉耶惊出。礼
佛忏悔。佛告玉耶。女人不当自恃端正。轻慢其
婿。何者。端正。除去邪态八十四垢。定意一心。是
为端正。不以颜色为端正也。女人身中。有十恶
事。一者初生父母不喜。二者举养视无滋味。三
者心常畏人。四者父母忧嫁。五者父母生离。六
者畏夫喜怒。七者怀产甚难。八者小为父母检
方便品¶ 第 499c 页
录。九者中为夫婿禁制。十者老为儿孙所诃。从
生至终。不得自在。玉耶白佛。禀受下贱。不知礼
仪。愿训为妇之法。佛言。妇有五善三恶。何等五
善。一者夜卧早起。心常恭顺。执事先启。所尊甘
美不得先食。二者夫骂无恨。三者不得邪非。四
者愿夫长寿。五者夫出整家。何等三恶。一者不
事翁姑夫婿。美食先啖。早卧晚起。夫诃应拒。二
者心不向夫。念他男子。三者欲其夫死别嫁。佛
又告玉耶。世间复有七辈妇。如母妇者。爱夫如
母。二如妹妇者。敬夫如兄。三如善知识妇者。诃
夫之过。教夫之善。四妇妇者。竭诚事夫。唯和为
贵。五婢妇者。务循妇节。不妒声色。如事大家。六
怨家妇者。见夫不欢。常如寄客。七夺命妇者。毒
心相向。毒药害之。佛言。为五善妇者。常有显名。
后得生天。为二恶妇者。常得恶名。后入三涂。玉
耶流涕。白佛言。我愚痴。自今以后。改往修来。当
如婢妇。奉事翁姑夫婿。尽寿不慢。受戒为优婆
夷。佛言。善哉。人谁无过。过能改者。善莫大焉。(言字
函第八卷)。

「 以蚓诳姑头变狗
 顺妻杀母自伤躯」


冥报记。隋大业中。河南有妇不孝。姑盲两目。妇
以蚯蚓为羹。以食之。姑怪其味。窃藏一脔留以
示儿。特欲送官。忽然雷雨。其妇乃失。少顷从空
而落。身衣如故。易为狗头。语言不异。因问其故。
答云。以不孝姑。天神所罚。恶报如此。

○杂宝藏
经云。昔有一妇。禀性很戾。每所云为。常与姑反。
后作方计。教夫杀母。夫用妇言。便将其母。至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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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中。结缚手足。将欲加害。感彻上天。风雷霹雳
霹杀其儿。母即还家。其妇开门。谓是夫主。问言
杀未。姑答巳杀。此报尤轻。地狱可惧。(以上漆字函第九卷)

「 ○莫谓家财皆有分
 ○若背夫儿自取殃」


法苑云。唐李信。为隆政府卫士。显庆年中赴蕃。
乘草马一匹。并将草驹。是时风雪。马遂不进。信
以蕃期所迫。挞之数鞭。马作人语。我是汝母。为
生平避汝父。将硕馀米乞女。故获此报。此驹即
是汝妹也。偿债向了。何苦敦逼。信闻之惊愕流
涕。乃拜谢之。谓曰。若是信娘。当自行归家。马遂
前行。信负鞍辔。随之至家。养饲有同事母。屈僧
营斋。乡闾咸叹。异之。(书字函第二卷)

隋大业中。洛阳有人。父丧母寡。一男一女。女嫁
后而母亡。二年矣。寒食祭墓。乘驴而往。驴不渡
水。鞭其头面血出。既至墓所。放驴而祭。是时妹
在兄家。忽见亡母入来。头面血流号哭告女。我
避汝兄。送米五升与汝。报受驴身。偿汝兄五年
矣。今日水深畏过。汝兄鞭我。头破面裂。偿债垂
毕。何太非理也。言讫不见。其兄既还。女先观驴
头面血流。如适见母。女抱大哭。以告于兄。言由
相符。兄妹恸哭。驴亦垂泪不食水草。兄妹跪请。
果是母者。愿为食草。驴即为食。后死葬焉。(书字函第
十卷)。

「 多见冤从亲处起
 不生亲想冤自无」


忏法云。一切眷属。皆是我等三世怨根。一切怨
对。皆从亲起。若无有亲。亦无有怨。若能离亲即
是离怨。何以故尔。若居异处。远隔他乡。如是二
方便品¶ 第 500b 页
人终不得起怨恨之心。得起怨恨。皆由亲近。以
三毒根相触恼故。或父母责望于子。或子责望
父母。兄弟姊妹。一切皆然。小不适意。便生瞋怒
(第三卷)

「 一切众生皆父母
 坦平心地绝疏亲」


忏法云。发菩提心。满十方界。见东方众生。尽是
其父。西方众生。尽是其母。南方众生。悉是其兄。
北方众生。悉是其弟。下方众生。悉是其姊妹。上
方众生。悉是其师长。其馀四维。悉是沙门婆罗
门等。若受苦时。誓拔其苦。见其受乐。如巳无异。
恒作度脱众生心。不得佛者。不先成佛。(第二卷)

「 父母非亲心最亲
 诸佛非道行合道」


传灯云。第八祖佛陀难提尊者。年巳五十。口未
曾言。足未曾履。见婆须蜜尊者。遽起礼拜。而说
偈言。
「 父母非我亲。谁是最亲者。诸佛非我道。谁为最道者。」


尊者以偈答曰。
「 汝言与心亲。父母非可比。汝行与道合。诸佛心即是。外求有相佛。与汝不相似。欲识汝本心。非合亦非离。」


(振字
函第一卷)。

「 善哉慧母方便父
 乐矣法妻真谛儿」


无垢称经云。室中有一天女。舍利子言。天止此
室。经今几何。天女答言。我止此室。如舍利子所
住解脱。天谓舍利子曰。为诸增上慢者。说离一
切贪瞋痴等。以为解脱。若为远离增上慢者。即
说一切贪瞋痴等。本性解脱。即说偈曰。

「 慧度菩萨母
 善方便为父
 妙法乐为妻
 大慈悲为女
 真实谛法男
 烦恼为贱隶
方便品¶ 第 500c 页
 仆使随意转
 觉分成亲友
 六度为眷属
 四摄为妓女
 结集正法言
 以为妙音乐
 或现作淫女
 引诸好色者
 先以欲相招
 后令修佛智
 总持作园苑
 大法成林树
 觉品华庄严
 解脱智慧果
 八解之妙池
 定水湛然满
 神通为象马
 大乘持作车
 游八道支路
 调御菩提心」


(白字函第二卷)

** 杂缘品

「 语贫可卖婆非信
 授道能修事果然」


贤愚经云。迦旃延尊者。在阿槃提国。时一老婢。
少有愆过。大家鞭打。昼夜走使。衣不盖形。食不
克口。年老辛苦。欲死无门。诣河取水。举声大哭。
尊者乃问其由。即语之言。汝若贫者。何不卖之。
老婢答言。贫云何卖。尊者向言。一随我语。教汝
以施。婢曰。我今贫穷。当以何施。尊者即持钵与。
教取水施。授为咒愿。次与受戒。教念佛竟。问言。
汝止何处。婢曰。若舂若磨。即随其处。或在粪堆。
无有定止。尊者语言。汝好勤心。恭谨走使。伺其
大家。卧竟。入于户内敷草而坐。思惟观佛。婢受
教既巳。夜坐命终。生忉利天。大家晓见。以草系
脚。弃寒林中。此婢天眼观见故身。遂将五百天
子。赍持香花。至于寒林。供养死尸。放大光明。照
于村林。大家见怪。普告远近。诣林观看。以问其
故。天子报言。此吾故身。即为其说生天因缘。后
皆回诣迦旃延所。礼拜供养。因而说法。五百天
子。皆获须陀洹果。(怅字函第六卷)

「 佛见伏藏言毒蛇
 农闻采归遭害巳」

方便品¶ 第 501a 页

大庄严经论云。佛与阿难行舍卫国。旷野之中。
见有伏藏。佛告阿难。是大毒蛇。阿难白佛。是恶
毒蛇。尔时田中有一耕人。闻佛阿难说有毒蛇。
即往视之。见真金聚。取归骤富。王知纠举。系于
狱中。先所得金。既巳用尽。犹不得免。将加刑责。
其人唱言。恶毒蛇阿难。大毒蛇世尊。王闻唤问。
何言毒蛇。其人白王。我与往日。在田耕种。闻佛
阿难。说言毒蛇。往视得金。今实毒蛇。而说偈言。

「 诸佛语无二
 说为大毒蛇
 恶毒蛇势力
 我今始證知
 于佛世尊所
 倍增信敬心
 我今临危难
 是故称佛语
 毒蛇之所螫
 止及于一身
 财宝毒蛇螫
 尽及家眷属
 我谓得大利
 而反获衰恼」


王闻偈巳。深知是人信解佛语。即说偈言。

「 汝今能信敬
 悲悯之大仙
 所说语真实
 未曾有二言
 先所伏藏财
 尽以用还汝
 更复以财宝
 而以供养汝」


(君字函第六卷)

「 亲于恶友穿鱼茅
 择以良朋裹香纸」


佛本行集经云。佛知难陀学彼六群比丘。恐畏
损其功行。即领难陀。入毗罗城。至一鱼店。令于
此取一把臭恶茅草。经一时顷还放于地。复令
嗅手。唯有不净腥臭气也。佛告难陀。若人亲近
诸恶知识。共为朋友。相染习故。恶声远至。因斯
事故。而说偈曰。
「 犹如在于鱼铺下。以手执取一把茅。其人手即同鱼臭。亲近恶友亦如是。」


世尊又共难陀至于一卖香。令取香裹。还放
地上。嗅于手看。香气微妙。佛告难陀。若人亲善
方便品¶ 第 501b 页
知识。随顺染习。得大名闻。而说偈言。
「 若有手执沉水香。及以藿香麝香等。须臾执持香自染。亲附善友亦复然。」


(籍字函第六第七卷)

庄严论偈。
「 无病第一利。知足第一富。善友第一亲。涅槃第一乐。」


(书字函第一卷)

「 象因善恶心随转
 人从染习理亦然」


付法藏经云。佛言。一切众生。志性无定。随所染
习。近善则善。近恶则恶。若近恶友。便造恶业。流
转生死。若近善友。信心听法。受最胜乐。华氏国
王。有一白象。能灭怨敌。若人犯罪。令象踏杀。后
时象厩为火所烧。移象近寺。象闻说法。心便慈
悲。后付罪人。但以鼻嗅。舌舐而去。都不肯杀。王
怪问之。智臣奏曰。此象近寺闻法故尔。今可移
近屠肆系之。王用其言。象见屠杀。恶心转炽。众
生尚尔。岂况于人不因染习。(怅字函第二卷)

「 梦有四种真不真
 食有九品世出世」


善见律云。佛告诸比丘。梦有四种。一四大不和
梦者。于睡眠时。谓梦见山崩。或飞腾虚空。或见
虎狼师子贼逐。此虚不实。二先见梦者。谓昼日
见或白或黑。或男或女等。此亦不实。三天人梦
者。谓有善知识。天人为现善梦。令人得善。有恶
知识。天人为现恶梦。令人得恶。此即真实。四想
梦者。谓此人前身。或有福德即现善梦。或有罪
业。即现恶梦。如菩萨母梦菩萨初入胎时。梦见
白象。从天而下。入其右胁。此是想梦也。若梦礼
佛诵经持戒布施种种功德。此亦想梦也。问。梦
为善不善。无记耶。答。言善不善无记。若梦见礼
方便品¶ 第 501c 页
佛。听法说法。此是善功德。若梦见杀盗淫。此是
不善梦。若梦见青黄赤白色等。此是无记梦也。
问曰。若尔者。应受果报。答曰。不受果报。何以故。
以心业羸弱。故不感报。律云。梦中不犯。(隶字函第二卷)

增一经云。佛告阿那律曰。一切诸法。由食而存。
眼以色为食。耳以声为食。鼻以香为食。舌以味
为食。身以细滑为食。意以法为食。涅槃以不放
逸为食。夫饮食有九。人间四食。一段食。二更乐
食。三念食。四识食。出世间五食。一禅食。二愿食。
三念食。四八解脱食。五喜食。

○摄大乘论云。食
有四种。一段食。二触食。三思食。四识食。段食者。
变成为相。若变异。能作身利益事。触食者。依尘
为相。缘色等尘。作身利益。思食者。望得为相。此
望得意作身利益。如人饥渴。至饮食处。望得饮
食。令身不死。识食者。执持为相。由此识故。持身
不坏。若无识执持。则同死人。身即烂坏。触食属
于六识。思食属意望得。段食属色。不关于心。识
食属阿梨耶。(言字函第八卷)

** 十恶品

「 三不善根为种子
 十恶因缘由彼生」


毗婆沙论。云。何三不善根。起十恶业。答曰。杀有
三种。或从贪生。或从恚生。或从痴生。盗淫乃至
邪见亦复如是。(岁字函第六卷)

忏法云。有身则苦生。无身则苦灭。而此身者。众
苦之本。三涂剧报。皆由身得。未见他作我受。我
作他受。自作其因。自受其果。若一业成。罪无边
际。何况终身所起恶业。从贪瞋痴。造十恶行。或
方便品¶ 第 502a 页
为财业。更相杀害。或杀众生。啖食其肉。或决湖
池。恼害水性。或烧山野。设网张罗。或欺斗秤。或
破城邑。或盗他财。或著色欲。惑乱身心。随其流
转。不得自在。复次。三业之中。口业实重。或以妄
言。见言不见。不闻言闻。作言不作。自利伤他。或
以绮语。谄曲华词。浮虚假饰。斗合是非。或以恶
口。出言粗犷。发语无稽。恼乱父母。及诸众生。或
以两舌。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谗乱君臣。纷扰一
切。复次。当知灭身。事由心造。身口业粗易遣。意
地微细难除。如来大圣。一切智人。于其意地域
得不护。况乎愚凡。而不守慎。防意如城。岂得不
护。或因贪业。自物他物。起贪作业。或因瞋业。小
不适意。便生大怒。或因痴业。随逐无明。无恶不
造。或因邪见。不信三宝。行于邪法。如是等罪。无
量无边。身坏命终。堕三恶道。(第六卷)

「 五逆杀亲无间狱
 非法坏僧亦此愆」


正法念处经云。最大地狱。名曰阿鼻。何业生彼。
若人杀母。杀父。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杀阿罗汉。
彼人堕此。若五逆人。于此地狱。其身长大。五百
由旬。若四逆人。四百由旬。若三逆人。三百由旬。
若二逆人。二百由旬。若一逆人。一百由旬。(初字函第
三卷)。

地藏十轮经云。佛告地藏菩萨言。于未来世。此
佛土中。有诸众生。烦恼炽盛。难可导化。谓刹帝
利旃荼罗。宰官旃荼罗。居士旃荼罗。沙门婆罗
门旃荼罗。如是等人。善根微少。无有信心。谄曲
愚痴。怀聪明慢。离善知识。言无真实。于诸正法。
方便品¶ 第 502b 页
犹豫倒见。不见不畏。后世苦果。好行杀生。乃至
邪见。欺诳世间。自他俱损。生受病苦。死入无间。
时彼国中。天龙神等。皆不拥护。兵军竞起。疾疫
饥馑。善男子。设有破戒。恶行苾刍。虽作越法重
罪。而依我法。剃除须发。被服袈裟。进止威仪。同
诸贤圣。我尚不许国王大臣。诸在家者。依俗正
法。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闭牢狱。或复诃骂。退
令还俗。或断其命。况依非法。国王大臣。诸在家
者。若作此事。定生无间地狱。何以故。断灭善根。
焚烧相续。一切智者之所远离。于诸破戒苾刍。
犹尚不应如是谪罚。何况持戒真善行者。是人
究竟。自损损他。一切诸佛所不能救。譬如有人
压油为业。一一麻粒。皆有虫生。以轮压之。油便
流出。如是相续满一千年。杀几生命。所获罪业。
不可称计。又善男子。假使有人。为财利故。置十
淫坊。一一坊中。置千淫女。种种诳惑。如是相续
至满千年。如前十轮压油人罪。等一淫坊罪业。
又善男子。假使有人。为财利故。置十酒坊。一一
坊中招千酒人欢饮无废。如是相续至满千年。
如前十淫坊罪。等一酒坊所获罪业。又善男子。
假使有人。为财利故。置十屠坊。一一坊中。于一
日夜。杀害千生。相续千年。如前十酒坊罪。等一
屠坊所获罪业。如是所说十坊罪。等刹帝利。旃
荼罗王。乃至沙门。婆罗门等旃荼罗人。于前十
恶。一日一夜。所获罪业。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 十压油轮罪
 等彼一淫坊
 置彼十淫坊
 等一酒坊罪
 置十酒坊罪
 等彼一屠坊
方便品¶ 第 502c 页
 置彼十屠坊
 置等王罪一」


(唐字函第四卷)

「 始自贪瞋分三品
 广及尘劳八万门」


度无极经云。恶不善者。瞋恚愚痴贪欲三品。谓
上中下。其上品者。若闻欲名。遍身战动。心踊欢
悦。不观欲过。厌离不生。无惭无愧。何谓无惭。经
游独行。恒思欲境。心心相续。唯见妙好。不知过
患。若其父母。及馀尊长。呵彼所欲。于所尊前。不
觉起诤。是名无惭。此人命终。当生恶趣。中品欲
者。若离境界。不恒生心。下品欲者。但共言笑欲
情即歇。瞋亦三品。上品瞋者。愤恚若发。心惛目
乱。或造五逆。若谤正法。及大重罪。中品瞋者。以
瞋恚故。而造诸恶。即生悔心。下品瞋者。心无嫌
恨。但口呵毁随生悔过。痴亦如是。虽作是观。知
一切法。如幻梦响。乾闼婆城。虚妄不实。颠倒故
见。灭外境界。内生寂静。不见我能行及所行法。
无二无别。自性离故。是名学般若波罗蜜。通禅
波罗蜜。(羽字函第一卷)

忏法云。一切众生无始以来。至于今日。依于六
根行于六识。取于六尘。眼著色。耳著声。鼻著香。
舌著味。身著细滑。意著法尘。起种种业。乃至开
八万四千尘劳门(第一卷)

涅槃经云。杀罪有三。谓下中上。下者蚁子。乃至
一切畜生。是名下杀。堕于地狱饿鬼畜生具受
下苦。何以故。是诸畜生。有微善根。是故杀者。具
受罪报。中杀者。从凡夫至阿那含。是名为中。堕
三恶道。具受中苦。上杀者。父母乃至阿罗汉辟
支佛。是名为上。堕于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上苦。
方便品¶ 第 503a 页
若有能杀。一阐提者。不堕此三种杀中。譬如掘
地割草。斩截死尸。无有罪报。何以故。诸婆罗门
乃至无有信等五法。是故虽杀不堕地狱。(一字函第
七卷)。

「 避于自杀求无罪
 若是令人讵免殃」


阿难分别经云。阿难白佛言。人不自手杀者。为
无罪耶。佛答。教人杀人。重于自杀也。何以故。或
是奴婢。愚下小人不知罪福。或为县官所见促
逼。不自出意。虽获其罪。事意不同。轻重有差。教
人杀人者。知而故犯。其罪莫大。(言字函第七卷)

「 虽他所制杀难免
 若彼乐从罪乃同」


毗婆沙论云。问。若为王等。逼令行杀。得杀罪不。
有说。不得。所以者何。他力所制非彼意乐故。如
是说者。亦得杀罪。除自要心。宁舍巳命。终不害
他。如是则无罪。(匪字函第八卷)

「 不屠但买应同恶
 无心令杀误何忧」


楞伽经云。大慧菩萨问佛。食肉之过。佛言。食肉
之人。断大慈种。我观众生轮回六道迭为父母。
六亲眷属。更相啖肉。无非亲者。常生害心。增长
苦业。流转生死。不得出离。不食肉者。即是无量
功德之聚。若一切人不食肉者。亦无有人杀害
众生。由人食肉。若无可食。处处求买。为财利者。
为买者杀。是故买者。与杀无异。偈曰。
「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业俱不善。死堕叫唤狱。」


(发字
函第八卷)。

善见律云。阿育王太子帝须出家。佛法兴隆。时
有一臣。僻取王意。杀诸比丘。帝须遮护。臣即置
方便品¶ 第 503b 页
刀。往白王言。我受王敕。令诸比丘。和合说戒。而
不顺从。我巳依罪次第。斩杀未尽。帝须遮护。王
闻是语。闷绝擗地。良久乃苏。即语臣言。我遣汝
入寺。令众僧和合说戒。何以辄杀。王往寺中。白
于众僧。不审此事。谁获罪耶。有一比丘。即问王
言。有杀心不。王曰。我本以功德意遣。无杀心也。
若王如此。王自无罪。杀者得罪。(伯字函第二卷)

达磨显宗论云。若有多人。集为军众。欲杀怨敌。
或猎兽等。于中随有一杀生时。何人得成杀生
业道。颂曰。
「 军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论曰。于军
等中。若随有一作杀生事。如自作者。一切皆成
杀生业道。由彼同许为一事故。如为一事。展转
相教故。杀一生。馀皆得罪。若有他力。逼入此中。
因即同心。亦成杀罪。惟除若有立誓要期。救自
命缘。亦不行杀。无杀心故不得杀罪。(自字函第二卷)

「 杀生祀祠终无福
 贪膻诡祭自招愆」


优婆塞戒经云。若有祀祠山林神等。亦得福德。
何以故。令彼受者。生喜心故。是祀福德。能护身
财。若说杀生祀祠得福。是义不然。何以故。不见
世人种伊兰子。生旃檀树。断众生命。而得福德。
(剋字函第五卷)

杂宝藏经云。昔有富公。思得肉食。诡作方便。指
田头树神。语诸子言。今我巨富。由此树神恩福
故尔。今日汝等。宜可群中取羊。以用祭祀。因此
杀羊祷赛。即于树下立天祠舍。父后寿尽。业追
为羊。子祀树神。以遇厥父。将欲杀之。羊笑言曰。
而此树者。何有神灵。我于往时。为思肉故。妄使
方便品¶ 第 503c 页
汝祀。皆共汝食。今偿殃罪。独先当之。时有罗汉。
偶到乞食。见其亡父。受于羊身。即借主人道眼
令自观之。乃见是父。即坏树神。悔过修福。不复
杀生。(惊字函第七卷)

「 氎覆乳儿多压死
 眼初不顾罪何加」


十诵律云。迦留陀夷比丘。往一居士舍。是家有
未断乳儿。持著床上。以氎覆之。比丘不看便坐。
此儿遂死。还寺白佛。佛问。汝。以何心作。答言。我
先不看床上便坐。佛言。无犯。(职字函第二卷)

「 文殊佛会上杀人
 盘山肉按头悟道」


宝积经云。会中有五百菩萨。宿命通故。自见往
昔所行恶业。或杀父母。杀阿罗汉。毁寺塔僧。见
是馀业。深生忧悔。常不离心。于甚深法。不能證
入。我心分别。彼罪未亡。是故不能获深法忍。尔
时世尊。为欲除彼五百菩萨分别心故。即以威
神觉悟文殊。文殊承佛神力。从座而起。手执利
剑。直趣世尊。欲行逆害。时佛遽告文殊。汝住不
应造逆。勿得害我。我必被害。为善被害。何以故。
文殊。从本以来。无我无人。但是内心。见有我人。
内心起时。彼巳害我。即名为害。时诸菩萨。闻佛
说巳。咸作是念。一切诸法。悉如幻化。是中若有
一法。和合集聚。决定成就。得名为佛。名法。名僧。
名父。名母。名阿罗汉。定可取者。则不应尽。然而
诸法无体无实。非有非真。虚妄颠倒。空如幻化。
是故于中。无人得罪。无罪可得。谁为杀者。而得
受殃。彼诸菩萨。如是观察。明了知巳。即时获得
无生法忍。(文字函第五卷)
方便品¶ 第 504a 页

统要云。盘山宝积禅师。因行市肆。见一客人买
猪肉。语屠家曰。精底割一斤来。屠家放下刀。叉
手云。长史那个是不精底。师于言下有省。

「 既知生命自反射
 无下手处业齐消」


又云。石巩慧藏禅师。昔为猎人。趁鹿。从马祖庵
前过。问祖。见鹿过不。曰。汝是何人。云。射猎人。祖
曰。汝一箭射几个。曰。一箭射一个。祖曰。汝不善
射。曰。和尚善射不。曰。吾一箭射一群。曰。彼此是
生命。何射他一群。祖云。既知如是。何不自射。曰。
若教某甲自射。即无下手处。祖曰。这汉旷劫无
明烦恼。今日顿息。师当掷弓箭。投祖出家。(巳上第三
卷)。

「 盗者但贪目前利
 阿谁肯顾后来殃」


千佛名经忏悔云。若物属他。他所守护。一草一
叶。不与不取。何况盗窃。众生唯见现在利故。种
种不道而取。堕于地狱饿鬼受苦。若在畜生。则
受牛马等形。身力血肉偿他宿债。若生人中。为
他奴婢。或强以夺。或逼迫取。或恃公威。或假势
力。吞纳奸货。身罹宪网。侵公益私。侵私益公。损
彼利此。损此利彼。如是等罪。无量无边。(张字函)

「 须知淫境大慌迷
 能丧众生一切智」


智度论云。若受五欲。障生梵天。何况阿耨菩提。
世间中五欲第一。无不爱乐。于五欲中。触为第
一。能系人心。如人堕在深泥。难以拯济。若受馀
欲犹不失智慧。淫欲会时。身心慌迷。深著自没。
(名字函第五卷)

「 可怜少女所爱缠
 直缚诸天之恶道」

方便品¶ 第 504b 页

诸经要集。优填王经偈云。
「 女人最为恶。难与为因缘。恩爱一缚著。牵人入罪门。」


正法念处经
偈云。
「 天中大系缚。无过于女色。女人缚诸天。将至三恶道。」


智度论偈云。
「 含笑作姿。以惑于人。淫罗弥网。人皆投身。坐卧行立。回面巧媚。薄智愚人。为之心醉。执剑向敌。是犹可胜。女贼害人。是不可禁。毒蛇含毒。犹可手捉。女情惑人。是不可触。」


(楹字函第十四卷)

智度论。问曰。人守人瞋。法守破法。应名邪淫。人
自有妻。何以为邪。答曰。既听受一日戒。堕于道
中。本虽是妇。今不自在。过受戒时。则非法守。有
身妇人。以其身重。强以非理。故名邪淫。复次若
彼侵我妻。我则忿毒。若我侵彼。彼亦何异。恕巳
自制。故应不作。如佛说。邪淫之人。后堕剑树地
狱。得出为人。家道不穆。常值淫妇。(德字函第三卷)

「 群仙因之神足失
 独角忘于骑颈羞」


毗婆沙论云。昔优陀延王。将诸宫人。诣郁毒波
陀山林。除却男子。纯与女人。五乐自娱。或有裸
形而起舞者。尔时五百仙人。以神足力。飞腾虚
空。经过彼处。时诸仙人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
便失神足。犹无翼鸟。堕彼林中。时王见之。问言。
汝得非非想处定耶。答言。不得。乃至问言。汝得
初禅耶。答言。曾得。而今巳失。时王瞋恚。有欲之
人。见我宫人。非其所以。便拔利剑断五百仙人
手足。彼诸仙人。或有住眼识退者。或有住耳识
退者。或有住鼻识退者。(规字函第七卷)

诸经要集云。昔波罗柰国。有一仙人。小便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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麈鹿饮之。有身生子。如人头有一角。其足似鹿。
仙人收养。教其学问。通十八种大经。又学坐禅。
四无量心。得五神通。偶因大雨。泥滑躄地。便生
瞋恚咒十二年不雨。仙人福德诸龙鬼神。皆为
不雨。五谷不生。人民饥馁。大臣集议奏王上事。
出敕招募。其有能令此仙失五神通者。当分国
半治。时有淫女。名曰扇佗。来应王募。我能坏之。
当骑彼项而来。淫女即求五百乘车。载五百美
女。五百鹿车。载欢喜圆。草乐和之。画如杂果。及
具美酒。色味如水。近仙人处。作草庵住。仙人游
行。诸女皆出迎。送好华。妙音供养。仙人大喜。诸
女引入房中。与酒以为净水。与欢喜圆。以为果
蓏。次第亲近。遂成淫事。即失神通。大雨七日。酒
食俱罄。继以山水木果。其味不美。仙人更索前
者。女答。巳尽。云此不远。有可得处。仙人随往。相
将入城。女便卧路。言不能行。仙人即令骑于颈
上。女先遣信奏王。严驾出观问言。何由得尔。女
陈上事。佛告诸比丘。其一角仙。即我是也。其淫
女者。今耶输是。尔时我未断结。为之所惑。故知
欲法能动仙人。况愚夫也。(对字函第十二卷)

「 两女虽誇端正好
 六根不善又何堪」


杂譬喻经云。昔婆罗门两女端正。乃悬金团。期
十日内募索。有能诃女丑者。便输与金。竟无应
募者。将至佛所。佛便诃言。此女皆丑。无有一好。
阿难白佛。此女有何不好。佛言。人眼不视色。是
为好眼。耳鼻及口亦尔。身不著细滑。是为好身。
手不盗他财。是为好手。身喜细滑。手喜盗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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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者。皆不好也。(启字函第一卷)

七女经云。长者有其七女。端正无比。国人无敢
说其不好。将至佛所。佛云。不好。所言好者。不贪
世间色声香味为好。此女何好也。迦叶佛时。国
王七女。不著欢娱。入尸陀林。观见死尸。各各说
其所以。帝释赞言。诸女若有所愿。我当与之。女
曰。一要无根树子一株。二要无阴阳地一片。三
要无音响山一座。帝释曰。诸物皆有。若此三愿。
我即无之。迦叶佛以天眼观见。摄来会中。为天
帝言。诸大声闻尚不晓此。佛言。国王女如此。汝
女何者好也。(词字函)

「 持世拒他将女施
 维摩云我在家宜」

(维摩
乃无垢称)。

无垢称经云。持世菩萨。因恶魔怨。将天女等。状
如帝释。鼓乐弦歌。来至我所。谓真帝释语。将此
女以施供侍。持世答言。女乃非法之物。此非我
宜。时无垢称知是恶魔而语之曰。可以此女回
施于我。是我在家。白衣所宜。恶魔惊怖欲隐而
去。遭无垢称神力所持。欲隐不能。空中告曰。汝。
恶魔怨应以天女。施此居士。乃可得还。恶魔怖
畏。俛仰而与。时无垢称语诸女言。汝巳施我。当
发正等觉心。有法苑乐。可以自娱。不应复乐五
欲乐也。诸天女言。云何名法苑乐。无垢称曰。于
惠施中。离悭贪乐。于净戒中。无慢缓乐。于忍辱
中。堪调顺乐。于精进中。习善根乐。于静虑中。知
无乱乐。于般若中。离惑明乐。于菩提中。广大妙
乐。于众魔怨能摧伏乐。诸大菩萨常住其中。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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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当乐。勿乐欲乐。时恶魔怨告天女曰。今欲与
汝俱还天宫。诸女答言。我等今者。乐法苑乐。不
乐欲乐。汝恶魔怨。宜可独还。时恶魔怨。白无垢
称。唯大居士。可舍此女。心不耽著。而惠施者。是
为菩萨摩诃萨也。无垢称言。吾巳舍矣。汝可将
去。诸女礼无垢称。而问之言。今还魔宫。云何修
行。答言。诸姊当知。有妙法门。名无尽灯。譬如一
灯。然百千灯。冥者皆明。明终不尽。汝等当学。虽
住魔宫。当劝无量天子天女。发菩提心。(自字函第二卷)

「 见女态如母如子
 在色欲何害何妨」


经律异相云。世尊曰。虽睹女人。长者如母。中者
如姊。少者如妹。如子如女。当内观身。念皆恶露。
无可爱者。外如画瓶。中满不净。观此四大因缘
假合。本无所有。(丙字函第九卷)

「 因念淫女梦从事
 乃悟诸缘法本空」


智度论云。如佛在时。三人为伯仲。闻毗耶离国
淫女。名庵罗婆利。舍卫国淫女。名须蔓那。王舍
城淫女。名优钵罗槃那。各各扬赞。此三女者。端
正无比。昼夜专念。心著不舍。便于睡中。梦与从
事。觉巳心念。彼女不来。我亦不往。而淫事得办。
因是而悟一切法空。(圣字函第七卷)

「 饮多过失三十六
 命尽波吒亿万年」


善恶所起经云。饮酒三十六过。一资财散失。二
现多疾病。三因兴斗诤。四增长杀害。五增长瞋
恚。六多不遂意。七智慧渐寡。八福德不增。九福
德转减。十显露秘密。十一事业不成。十二多增
忧苦。十三诸根闇昧。十四毁辱父母。十五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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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十六不信婆罗门。十七不尊敬佛。十八不
敬僧法。十九亲近恶友。二十舍离善友。二十一
弃舍饮食。二十二形不隐密。二十三淫欲炽成。
二十四众人不悦。二十五多增语笑。二十六父
母不喜。二十七眷属嫌弃。二十八受持非法。二
十九远离正法。三十不敬贤善。三十一违犯过
非。三十二远离圆寂。三十三颠狂转增。三十四
身心散乱。三十五作恶放逸。三十六身谢命终。
堕大地狱。受苦无穷。(无字函)

「 ○既醉虾蟆犹没柰
 且道恶龙岂可降」


诸经要集云。长老莎伽陀。能降恶龙。偶因施主。
持酒与饮。醉倒在地。无所觉知。佛与阿难。行到
是处。见之。知而故问。是谁耶。阿难答言。降龙长
老莎伽陀。佛言。虾蟆今尚不能降。争柰龙耶。佛
叹曰。圣人饮酒。尚有此失。何况凡夫耳。(楹字函十七卷)

「 初由浅劣通杯脔
 殆将成熟绝纤毫」


又云。如未曾有经开饮酒。文殊问经开食肉等。
计此乃佛初成道时。量众生机。不可顿断顿制。
所以渐开渐制。后知众生根熟。便乃永断永制。
纤毫不许。(对字函)

「 祸生于口犹烈火
 舌乃凿身之斧斤」


大方便经云。佛告阿难。人生世间。祸从口生。当
护于口。甚于猛火。猛火炽然能烧一世。恶口炽
然。烧无数世。猛火炽然。烧世间财。恶口炽然。烧
圣七财。口中之舌。凿身之斧。灭身之祸。(器字函第三卷)

「 骂佛不纳反归身
 坌佛逆吹翻污巳」


四十二章经云。佛道守大仁慈。以恶来。以善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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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来骂佛。默然不答。悯之痴冥狂愚使然。骂止。
问曰。子以礼从人。其人不纳。宝礼如之乎。曰。持
归。今子骂我。我亦不纳。子自持归。祸子身矣。犹
响应声。影之追形。终无免离。慎为恶也。

○又云。
恶人害贤者。犹仰天而唾。唾不污天。还污巳身。
贤者不毁。祸必灭巳。(辞字函第七卷)

杂阿含经云。健骂婆罗门。遥见世尊。作粗恶语
瞋骂诃责。把土坌佛。时有逆风。还吹其土。反自
坌身。世尊说偈。
「 ○若人无瞋恨。骂辱以加者。清净无结垢。彼恶还归巳。犹如土坌彼。逆风还自污。」


时婆罗门。忏过而去。(不字函第二卷)

观音经偈。
「 咒诅诸毒药。所欲害身者。念彼观音力。还著于本人。」


○圆通解文。毒药交兼相咒诅。
恶心仍更祷神祗。彼来于我起侵伤。还著本人
招横害。岂是等慈成过失。自然黑业果相随。观
音如此不思议。是故我今归命礼(第三卷)

「 猎人访猎访踪由
 见言不见不为犯」


五分律云。比丘见野猪被箭走来。共相语言。当
莫道见。猎师寻至。问比丘言。见我所射猪不。答
言。无猪。生疑。问佛。佛言。不犯。若有如是因缘。能
作馀语。破其所问。皆无罪。(和字函第八卷)

「 有语随生便随灭
 无主谁骂复谁瞋」


智度云。如有骂声。闻便直过。若不分别。谁当瞋
者。凡人心著吾我。分别是非。而生恚恨。若人能
知语言随生随灭。前后不俱。则无瞋恚。亦知诸
法。内无有主。谁骂谁瞋。(圣字函第五卷)

要集云。菩萨观彼众生。虽百千劫骂詈。不生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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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百千劫称赞。亦不欢喜。了知音声生灭。如
梦如响。(对字函第十二卷)

「 何谓漂船罗刹国
 正是呼名失色时」


统要云。唐州紫玉山。道通祖师。因于頔丞相问。
如何是黑风吹其船舫。漂堕罗刹鬼国。师云。于
頔这汉。问汝么事作么。于当时失色。师云。秪这
个便是漂堕罗刹鬼国也。于闻巳信受(第三卷)

「 岂有杀淫无罪过
 作斯邪见陷阿鼻」


毗昙论云。何谓邪见。言。无善恶业报。无今世后
世。法说非法。非法说法。(面字函第八卷)

如楞严经云。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
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忽于女根。生
大猛火。及琉璃王为诛瞿(族昙)姓。善星比丘。妄说
一切法空。如是二人生身陷入阿鼻地狱(染字函第
八卷)。

「 波离为说增伊病
 无垢除疑了性空」


无垢称经云。优波离言。有二比丘犯所受戒。愿
解忧悔得免斯咎。我即为其如法解脱。令除忧
悔。无垢称言。优波离无重增此二比丘罪。所以
者何。彼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两间。如佛所
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如
是心者。亦不住内。亦不出外。不在两间。如其心
然。罪垢亦然。如罪垢然。诸法亦然。一切法性。生
灭不住。如幻如化。如是知者。亦善持律。(白字函第二卷)

永喜云。有二比丘犯淫杀。波离萤光增罪结。维
摩大士顿除疑。犹如赫日消霜雪。

「 增上慢人断怒痴
 离上慢者何限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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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云。佛为增上慢人。说断淫怒痴以为解脱。
离增上慢者。说淫怒痴本性解脱。六根六尘而
无限碍。(功字函第八卷)

如金刚颂云。
「 在欲而无欲。居尘不染尘。」


○又张
拙秀才悟道颂云。
「 光明寂照遍河沙。凡圣含灵共我家。一念不生全体现。六根才动被云遮。去除烦恼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随顺众缘无挂碍。涅槃生死是空华。」


○宗镜问何法不变。何
法随缘。答云。心也。不变是性。随缘是相。当知性
相。皆是一心上义。良由不识真心。将谓只是八
识。不知八识但真心上随缘之义。由不变故。始
能随缘。由随缘故。方能不变。若变自体。将何随
缘。如无其水岂能成波。故知一心不动。义遍恒
沙。虽遍恒沙皆一心之义。(功字函第一卷)



大藏一览卷四(毕)     姚启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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