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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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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十四
 户口考
  奴婢
辽太宗天显五年二月以所俘渤海户赐鲁呼
 至世宗天禄元年八月以崇德宫户分赐翼戴功臣
 及北院大王耶律洼南院大王耶律吼各五十耶律
 安图楚布各百穆宗应历十八年九月以掖庭户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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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律伊勒格圣宗统和四年六月以伐宋所俘生口
 赐皇族及乳母又以太尉王分所俘生口分赐赵妃
 及裕悦达年伊啰斡十二年以王继忠讲宋和好家
 无奴隶赐宫户三十二十九年二月以伐高丽所俘
 人分置诸陵庙馀分赐内戚大臣及太平中以宫户
 十有五赐契丹宫都部署萧德道宗咸雍时以耶律
 玦廉贫赐宫户十又以耶律伊逊先朝任使赐汉人
 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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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宗统和七年二月诏南征所俘有亲属分𨽻诸帐者
给官钱赎之
开泰元年十二月诏诸道水灾饥民质男女者起来年
正月日计佣钱十文价折佣尽遣还其家
兴宗重熙十五年正月禁契丹以奴婢鬻与汉人违者
重治之
金太祖收国二年二月听奴隶以人数对赎为良
 诏曰比以岁凶庶民艰食多依附豪强因为奴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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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犯法徵偿莫办折身为奴者或私约立限以人对
 赎过期则为奴者并听以两人赎一为良若元约以
 一人赎者即从元约太宗天会元年十二月诏比闻
 民间乏食至有鬻其子者听以丁力等者赎之二年
 诏民自鬻为奴者亦听以丁力等者相易
天辅二年六月诏有司禁民凌虐典雇良人及倍取赎
直者
六年十月诏有奴婢先其主降者释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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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方攻辽次奉圣州故有是诏至太宗天会元年十
 一月诏女直人有奴婢部曲昔虽逃背附于辽今能
 复归者并听为民
七年二月诏显咸东京等路被虏及鬻身者并许自赎
为良
 至太宗天会七年三月诏军兴以来良人被掠为驱
 者听其父母夫妻子赎之
太宗天会元年诏阅赎同姓之人自鬻及典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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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贝勒受实拉曰先皇帝以同姓之人有自鬻及典
 质其身者命官为赎今闻尚有未复者其悉阅赎之
二年四月诏赎上京路新迁宁江州户口卖者六百馀

 八年五月诏河北河东签军其家属流寓河南被俘
 掠为奴婢者官为赎之俾复其业熙宗皇统四年十
 一月陜西蒲解蔡汝等处因岁饥流民典雇为奴婢
 者官给绢赎为良放还其乡丁男三疋妇人幼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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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疋世宗大定二年四月诏征契丹其招诱来降者除
 奴婢以已虏为定其亲属使各还其家仍官为赎之
 三年十一月诏中都平州及饥荒地并经契丹剽掠
 有质卖妻子者官为收赎四年九月谓宰臣曰北京
 懿州临潢等处尝经契丹寇扰平蓟二州近复蝗旱
 百姓艰食父母兄弟妻子不能相保多卖鬻为奴朕
 甚悯之可速遣使阅实其数出内库物赎之十一年
 八月诏因斡罕(大定二年八月故辽人伊喇斡罕/称帝右副元帅布萨忠义讨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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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掠女直及诸色人未经刷放者官为赎放隐匿者以
 违制论其年幼不能称说住贯者从便住坐章宗泰
 和四年十二月敕陜西河东饥民所鬻男女官为赎
 之
  金史百官志曰诸因灾伤或遭贼惊却饥荒去处
  良民典雇冒赎为驱遇恩官赎分例男子一十五
  贯文妇人同幼年各减半六岁以下即听出离不
  在赎换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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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七月诏权势之家毋买贫民为奴
 胁买者一人偿十五人诈买者一人偿二人皆杖一
 百八年正月诏避役之民以微直鬻身权贵之家者
 悉出还本贯
九年四月诏新徙戍边户匮于衣食有典质其亲属奴
婢者官为赎之户计其口而有二三者以官奴婢益之
使户为四口
 至世宗大定二十年以上京路女直人户规避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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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卖其奴婢致耕田者少遂以贫乏诏定制禁之
十年四月诏诸良人知情嫁奴者听如故为妻其不知
而嫁者去住悉从所欲
 至世宗大定二十二年六月制立限放良人奴限内
 娶良人为妻所生男女即为良二十三年定制女直
 奴婢如有得力本主许令婚聘者须取问房亲及村
 老给据方许聘于良人二十九年章宗即位闰五月
 制诸饥民卖身已赎放为良复与奴生男女并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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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
世宗大定二年诏免二税户为民
 初辽以良民赐诸寺分其税一半输官一半输寺故
 谓之二税户辽亡僧多匿其实抑为贱有援左證以
 告者有司各执以闻帝素知其事故特免之至二十
 九年章宗即位十一月上封事者言乞放二税户为
 良省臣欲取公牒可凭者为准参知政事伊喇履谓
 凭验真伪难明遂遣使分括北路及中都路二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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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无凭验者主自言之及因通检而知之者其税半
 输官半输主有凭验者悉放为良明昌元年六月奏
 北京等路所免二税户凡一千七百馀户万三千九
 百馀口此后为良为驱皆从已断为定
  金史李晏传曰初锦州龙宫寺辽主拨赐户民俾
  输税于寺岁久皆以为奴有欲诉者害之岛中晏
  时为御史中丞乃具奏在律僧不杀生况人命乎
  辽以良民为二税户此不道之甚也今幸遇圣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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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尽释为良世宗纳其言于是获免者六百馀人
  又内族襄传曰章宗初即政议罢僧道奴婢太尉
  徒单克宁奏曰此盖成族日久若遽更之于人情
  不安陛下如恶其数多宜严立格法以防滥度则
  自少矣襄时为右丞相曰出家之人安用仆𨽻乞
  不问从初如何所得悉放为良若寺观物力原系
  奴婢之数推定者并合除免诏从襄言由是二税
  户多为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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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五月尚书省请籍天德间被诛大臣诸奴𨽻为军
不从
十七年二月诏宰臣海陵时大臣无辜被戮家属籍没
者并释为良
二十九年二月(时章宗/已即位)诏宫籍监户旧系睿宗及皇考
之奴婢者悉放为良
章宗明昌元年三月礼官言驱婢一产三男者旧制官
给钱百贯以资乳哺请更给钱四十贯赎以为良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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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七年七月诏覈西夏人口尽赎放还敢有藏匿者
以违制论
元太祖时豪民冒籍良民为奴者安抚使刘敏悉归之

太宗时免儒士之被俘为奴者
 时淮蜀士遭俘虏者皆没为奴河西人高智耀奏以
 儒为驱古无有也陛下方以古道为治宜除之以风
 厉天下帝从之后立校试儒臣法中书令耶律楚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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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勿遣者死得
 士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
十二年十二月籍诸王大臣所俘男女为民
 初帝元年籍中原民时将相大臣有所驱获往往寄
 留诸郡耶律楚材因括户口并令为民匿占者死至
 是又籍之后世祖至元十二年廉希宪行省荆南令
 凡俘获之人敢杀者以故杀平民论为军士所虏病
 而弃之者许人收养病愈故主不得复为奴有立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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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劵质妻子者重其罪仍没入其直
宪宗四年制为士者无𨽻奴籍
 时京兆多豪强废令不行廉希宪为宣抚使至悉令
 著籍为儒九年世祖渡江取鄂州命希宪入籍府库
 希宪率儒生百馀拜㐲军门言今王师渡江凡军中
 俘获士人宜官赎遣还以广异恩世祖嘉纳还者五
 百馀人
世祖中统二年四月诏军中所俘儒士听赎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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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十年四月敕南儒为人掠卖者官赎为民
  吕思诚传曰天历时思诚为蓨县尹部民翟彝自
  其大父因河南乱被掠为人丁奏纳丁粟以免作
  思诚知彝力学召其主与之约终彝身粟三十石
  仍代之输彝得为良民
六月出工局绣女听其婚嫁
四年正月以玛哈穆特所俘济南老僧口之民文面为
奴者付元籍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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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至元元年八月禁边将分匿宋新附人口二年十
 月敕统军拈布哈万户辉图麾下军士所俘宋人九
 十三口官赎为民其私越禁界掠获者四十五人许
 令亲属完聚并种田内地十七年正月敕姜卫检覈
 阿尔哈雅呼图克特穆尔等所俘丁三万二千馀人
 并放为民又以海贼贺文达所掠妇女百三十馀人
 还其家二月泸州安抚使梅国宾请赎还本州军民
 之俘者从之十九年四月御史台言阿尔哈雅占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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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为奴而以为征讨所得有旨降民还之有司征讨
 所得籍其数量赐臣下有功者二十七年三月浙东
 总兵官讨贼者多俘掠良民敕行御史台分拣之凡
 为民者千六百九十五人
  张惠传曰至元元年惠行省山东以银赎俘囚三
  百馀家为民不能归者使为僧建寺居之
至元九年正月敕军奴入民籍者还正之
 四月敕诸路军户驱丁除至元七年前从良入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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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差馀虽从良并令助本户军力
十一年十二月以诸路逃奴之无主者二千人𨽻行工

 十六年五月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贼之民敕西
 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二十九年十月命赵德
 吴荣领逃奴无主者二百四十户淘银耕田于广宁
 沈州至成宗大德八年二月敕军民逃奴有获者即
 付其主主在他所者付所在官司给之仍追逃奴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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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获者赏逃及诱匿者论罪有差仁宗延祐六年十
 一月禁民匿蒙古军亡奴
十三年申明以良为娼之禁
 至十五年正月禁官吏军民卖所娶江南良家子女
 及为娼者卖买者两罪之官没其直人复为良
十四年二月诏赐永昌路钞百八十锭赎还妻奴
 诸王哲伯特穆尔言永昌路驿百二十五疲于供给
 质妻奴应役诏赐钞百八十锭赎还之至十八年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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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敕开元等路六驿以钱鬻妻子者官为赎之二十
 七年三月永昌站户饥卖子及奴产者甚众命甘肃
 省赎还
十五年五月申佣奴代军之禁
 至成宗大德七年闰五月禁诸王驸马等征北诸军
 以奴为代者罪之
八月诏军民官毋得抑良为奴
  张德辉传曰世祖初河南东北路因兵后孱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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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依庇豪右岁久掩为家奴者德辉为宣抚使按
  部悉还为民
  李德辉传曰中统元年德辉宣抚山西按免权势
  之家藉民为奴复业者近千人
  张文谦传曰至元三年西夏中兴诸势家有户数
  千当役属为私奴者议久不决文谦行省西夏等
  路谓以乙未岁户帐为断奴之未占籍者归之势
  家其馀良民无为奴之理议遂定守以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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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传曰西夏羌浑杂居驱良莫辨裕为安副使
  言宜验已有从良书则为良民于是得八千馀人
十七年十二月辽东路所益兵以妻子易马敕以合输
赋税赎还之
 十八年六月又诏鄂摩巴图奇尔等八处民户与谦
 州织工所鬻妻子官与赎还二十七年桓州饥民鬻
 子女以为食司农特尔格奏以官帑赎之
十八年五月申严鬻人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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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二十年十月禁江南州郡以乞养家子转相贩鬻
 及强将平民略卖者时赵世延佥江南湖北道廉访
 使严常澧掠卖良民之禁成宗大德六年十二月命
 中书省更定略卖良人罪例(详见/刑考)仁宗延祐二年正
 月禁南人典质妻子贩买为驱使二月又禁民转鬻
 养子英宗至治二年九月禁江南典雇妻妾
十九年二月赐诸王塔喇海籍没户五十愿受十二户
五月籍阿哈玛特赀产纵其奴婢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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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至元初南京总管刘克兴掠良民为奴𨽻后获
 罪当籍右司掾袁裕言于中书止籍其家奴𨽻得复为
 民者数百至是籍阿哈玛特家亦准是例二十二年
 十一月籍重庆府布哈家人百二十三户为民
二十年十一月禁云南权势没入口为奴及黥其面者
 后至英宗时李英以良民为奴擅文其面坐罪
成宗大德三年二月诏缙山县民户为势家所蔽者悉
还县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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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至武宗至大二年十月乐实言江南富室有蔽占
 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其力可
 知乞增其赋税
五年七月籍安西王所侵占田站等四百馀户为民
仁宗延祐四年七月命赎蒙古所鬻子女
 时朔漠大风雪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为奴婢中书
 平章政事拜珠以兴王根本之地宜加赈恤请立宗
 仁卫总之命县官赎置卫中以遂生养帝谕省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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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闻蒙古诸部困乏往往鬻子女于民家为婢仆宜
 令有司赎之其有家可归者仍遣还各部后至英宗
 至治元年十月敕蒙古子女鬻为回回汉人奴者官
 收养之
七年十二月(时英宗/已即位)诏命官家属流落远边其子女典
鬻于人者听还其家
英宗至治二年九月敕站户贫乏鬻卖妻子者官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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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天历元年十一月敕京畿及四方民为兵所掠而
奴于人者有司追理送还
二年正月中书省臣请继今臣僚有罪致籍没者其妻
有子他人不得陈乞亦不没为官口从之
顺帝至正五年五月诏以军士所掠云南子女一千一
百人放还乡里不愿归者听
明制凡庶民之家不许存养奴婢家奴不许娶良人女
为妻家长不许以奴婢与良人为夫妻各离异改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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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迷失在逃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为奴婢及得迷失
在逃奴婢而卖者与冒认良人为奴婢冒认他人奴婢
者并有罪(详见/刑考)
太祖洪武二年五月诏诸遭乱为人奴者复为民
 诏曰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诸遭乱为人奴
 𨽻者复为民冻馁者里中富室假贷之孤寡残疾者
 官养之毋失所
是年禁蒙古色目人自相嫁娶违者没为官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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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
 不许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抄没入官为奴婢其
 色目钦察自相婚姻不在此限
十七年以抄没人口给官军家为奴
 明初以罪抄没人口多分给功臣家为奴婢是年令
 抄劄成丁男妇收充军役馀者给军官为奴
十九年四月诏赎河南饥民所鬻子女
 官赎之也凡女子年十二以上者不在收赎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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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帝建文四年十月(时成祖/已即位)诏从征将士掠民间子女
者还其家
 太祖时军中俘获子女多分给功臣家为奴婢至是
 乃有是诏
成祖永乐八年正月诏赎剔州淮安凤阳陈州被水灾
军民所鬻子女
二十二年十一月(时仁宗/已即位)诏礼部建文诸臣家属在教
坊司锦衣卫浣衣局及习匠功臣家为奴者悉宥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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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其田土
宪宗成化二年四月诏赎徐州河南等处所鬻男女
 巡按御史娄芳言徐州河南等处人民鬻卖男女者
 沿途成群价直贱甚甚至夷人番僧亦行收买乞出
 内库银帛赍付巡视都御史设法收赎及禁约边关
 不许番僧人等夹带中国人口出境仍给价赎还原
 籍人巡抚大臣区画牛种给与耕种令户部行之
二十二年饥民典卖者许自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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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陕西山西河南等处军民先因饥荒逃移将妻妾
 子女典卖与人者许典卖之家首告准给原价赎取
 归宗其无主及愿留者听隐匿者同罪
神宗万历十五年十月定缙绅家奴婢例
 都察院左都御史吴时来奏庶人之家不许养奴婢
 盖谓功臣家方给赏奴婢庶民当自服勤劳故不得
 存养有犯者皆称雇工人初未言及缙绅之家也且
 雇工人多有不同拟罪自当有间至若缙绅之家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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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上比功臣亦不可下同黎庶存养家人势所不
 免合令法司酌议无论官民之家有立劵用值工作
 有年限者皆以雇工人论有受值微少工作止计月
 日者仍以凡人论若财买十五以下恩养已久十六
 以上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子孙论或恩养未久不曾
 配合者在庶人之家仍以雇工人论在缙绅之家比
 照奴婢律论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