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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集卷五
广州南海宝象林沙门弘赞在犙辑

** 唐

*** 京兆

○王明干。素不修善。因患暴死。将入地狱。见一
僧教诵偈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当如是说。
心造诸如来。诵此偈者。能排地狱诸苦。其人诵巳。乃
入见王。即诵偈。当诵偈时。声所至处。受苦之人。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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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王遂放免。其偈是晋译华严经文。与唐译华严
经。下二句稍别(出纂灵记○华严感应传云。郭神亮。为冥使者。追至平等王所。因诵上四
句偈王即放还。又有一人入地狱。将受罪即唱云。南无大方广佛华严经。凡闻者。悉出地狱。由是而苏。故今以
此二事。置晚课施食之初也)。

*** 兖州

○曲阜人倪氏。买得妻皇甫氏。为有疾病。祈祷
泰山。稍得瘳愈。因被冥道。使为伺命。每被使。即死经
一二日。事了以后。还复如故。前后取人亦众。自云。曾
被遣取乡人庞领军小女。为其庭前有斋坛读诵。久
不得入。少间属读诵稍闲。后因执烛者。诣病女处。乃
随而入。方取得去。问其取由。乃府君四郎所命。府君
不知也。论说地狱。具有条贯。又云。地下诉说生人。非
止一二。但人微有福报。追不可得。如其有罪。摄之则
易。皇甫现被使役。至今犹存。今其夫作生伺命者。兖
州亦见有三四人。但不知其姓名耳(出冥报拾遗)

*** 陈郡

○谢弘敬妻。高阳许氏。武德初年遇患。死经四
日而苏。说云。被二三十人拘至地狱。少间有吏抱案。
引入见王问曰。汝解弦管否。许云不解。王曰。宜早放
还。不须留也。执案人云。娘子功德力虽强。然为先有
少罪。随便受却。身业俱净。岂不快哉。更别引入一大
院。其门极小。亦多见有人受罪。许甚惊惧。乃求于执
案者曰。生平修福。何罪而至斯耶。答曰。娘子。曾以不
净碗。盛食与亲。须受此罪。方可得去。遂以铜汁灌口。
非常苦毒。时见姑夫。沈吉光。语云。可于此执案主人
处。受一本经。记取将归。受持勿怠。自今巳去。保年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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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馀。许生曾未诵经。苏后遂诵得经一卷。询访人
间。所未曾有。今见受持读诵不辍。其经现在。文多不
载。比苏活时。口内焦烂。许之从父。弟仁则。说之云尔。

*** 遂州

○总管府记室参军孔恪。武德中暴病死。一日
而苏。自说被收至官所。问何故杀牛两头。恪云不杀。
官曰。汝弟證汝杀。何故不认。因呼恪弟。弟死巳数年
矣。既至。枷械甚艰。官问。汝所言兄杀牛虚实。弟曰。兄
前奉使招慰獠贼。使我杀牛会之。实奉兄命。非自杀
也。恪曰。使弟杀牛会獠是实。然国事也。恪有何罪焉。
官曰。汝杀会獠。以招慰为功。用求官赏。以为已利。何
云国事也。因谓恪弟曰。以汝證兄。故久留汝。兄今既
遣汝杀。汝便无罪。放任受生。言讫弟忽不见。亦竟不
得言叙。官又问恪。因何复杀两鸭。恪曰。前任县令。杀
鸭供官客耳。岂恪罪耶。官曰。官客自有料无鸭。汝以
鸭供之。将以美誉。非罪如何。又问。何故复杀鸡卵六
枚。曰平生不食鸡卵。惟忆年九岁时。寒食日。母曾与
六卵。因煮食之。官曰。然欲推罪母么。恪曰。不敢。但说
其因耳。此自恪杀之也。官曰。汝杀他命。当自受之。言
讫。忽有数十人。皆来执恪将出去。恪大呼曰。官府亦
大枉滥。官闻之呼还曰。何枉滥。恪曰。生来有罪。皆不
见遗。生来修福。皆不见记者。岂非滥也。官问主司。恪
有何福何为不录。主司对曰。福亦皆录。量罪多少。若
福多罪少。令先受福。罪多福少。先令受罪。然恪福少
罪多。故未论其福。官怒曰。虽先受罪。何不唱福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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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鞭主司一百。倏忽鞭讫。血流溅地。既而唱恪生来
所修之福。亦无遗者。官谓恪曰。汝应先受罪。我更令
汝归七日。可勤追福。因遣人送出。遂苏。恪大集僧尼
行道忏悔。精勤苦行。自说其事。至七日。家人辞决。俄
而命终。临家兄为遂府属。故委之也。

*** 冯翊

○李山龙。为左监门校尉。以武德中暴亡。而心
上不冷。如掌许。家人未忍殡殓。至七日而苏。说云。当
死时。被冥收录。至一官曹厅。甚弘壮广大。庭内有囚
数千人。或枷锁。或杻械。皆北面立满庭中。吏将山龙
至厅下。天官坐高床。侍卫如王者。山龙问吏。此何官。
吏曰。是王也。山龙前至阶下。王问。汝生平作何福业。
山龙对曰。乡人每设斋讲。恒施物同之。王曰。汝身作
何善业。山龙曰。诵法华经两卷。王曰。大善。可升阶。既
升厅上。东北间有一高座。如讲座者。王指座。谓山龙
曰。可升此座诵经。山龙奉命至侧。王即起立曰。请法
师升座。山龙升座讫。王乃向之而坐。山龙开经曰。妙
法莲华经序品第一。王曰。请法师止。山龙即止。下座
复立阶下。顾庭内向囚巳尽。无一人在者。王谓山龙
曰。君诵经之福。非惟自利。乃令庭内众囚。皆以闻经
题获免。岂不善哉。今放君还去。山龙拜辞。行数十步。
王复呼还。谓吏曰。可将此人历观诸狱。吏即将山龙
东行百馀步。见一铁城。甚广大。上屋覆其城。城傍多
有小窗。或大如小盘。或如盂碗。见诸男女。从地飞入
窗中。即不复出。山龙怪问。吏曰。此是大地狱中。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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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罪计各异。此诸人者。各随本业赴狱受罪耳。山
龙闻之悲惧。称南无佛。请吏求出。至院门。见一大镬。
火猛汤沸。傍有二人坐睡。山龙问之。二人曰。我罪报
入此镬汤。蒙贤者称南无佛。故狱中诸罪人。皆得一
日休息。疲睡耳。山龙又称南无佛。吏谓山龙曰。官府
数移改。今王放君去。可白王请抄。若不尔。恐他官不
知。复追录君。山龙即诣王请抄。王命纸书一行字。付
吏曰。为取五道等署。吏受命。将山龙更历两曹各厅
事。侍卫亦如此。王乃遣吏皆取其官署。各书一行讫。
付山龙。龙持出至门。有三人谓山龙曰。王放君去。可
不多少。乞遗我等。山龙未言。吏谓山龙曰。王放君。不
由彼。然彼三人者。是前收录君使。一是绳主。当以赤
绳缚君者。一是棒主。当以棒击君头者。一是袋主。当
以袋吸君气者。见君得还。故乞物耳。山龙惶惧。谢三
人曰。愚不识公。请至家备物。但不知何处送之。三人
曰。于水边。若树下烧之。山龙许诺。吏送归家。见亲眷
正哭。经营殡具。山龙入至尸傍即苏。后日剪纸作钱
帛并酒食。自送水边烧之。忽见三人来谢曰。蒙君不
失信。重相赠遗。愧荷。言毕不见。山龙自向总持寺主
说。寺主传向临说(右三出冥报记)

*** 新罗国

○释顺璟者。浪郡人也。本土之氏族。东夷之
家系。璟在本国。稍多著述。亦有传来中原者。其所宗
法相。大乘了义教也。见华严经中。始从发心。便成佛
巳。乃生谤毁不信。即云。当启手足。命弟子辈。扶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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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地则徐裂。璟身俄坠。时言生身陷地狱焉。于今见
坑。广长丈馀。号顺璟捺落迦也(出宋高僧传○璟既宗大乘经教。岂不见
法华经云。一称南无佛。皆巳成佛道。圆觉经云。众生本来成佛。而独疑于华严。既不知教外别传之宗。宁不识
圆顿之旨。景实未深悟了义之教。唯以文字见解。自取坑陷欤)。

*** 括州

○剌史乐安任义方。武德年中。死经数日而苏。
自云。被引见阎罗王。王令人引示地狱之处。所说与
佛经不殊。又云。地下昼夜昏暗。如雾中行。于时其家。
以义方心上少有温气。遂即请僧行道。义方乃于地
下。闻[言*奉]经赞呗声。王检其案。谓吏曰。未合即死。何因
错追。遂放令归。义方出度三关。关吏皆睡。送人云。伹
寻呗声。当即到舍。行见一大坑当道。意欲跳过。遂落
坑中。应时即起。论说地狱。𦘕地成图。其后所得俸禄。
皆造经像。曾写金刚般若千馀卷。是义方自说(出冥报拾
遗○随愿往生经云。普广菩萨白佛言。若善男女。未终之时。逆修生七。然灯悬幡。请僧转经。得福多否。佛言。其
福无量。又曰。父母宗族。命终受苦。为其修福。得福多否。佛言。七分获一。缘前生不信道德故。若以亡者严身之
具。乃至屋宅园林。以施三宝。可拔地狱之苦。由亡者知已物。而生喜也。按夷坚志云。鄂渚王媪。常买纸钱作寄
库。令仆李大。代书押。媪亡。李忽得疾。仆地三日。苏云。为阴府捕至库所。令认押字。李曰。此我代主母所书也。引
见金紫官。问答如初。官曰。但追證此事。可令回。将出。媪至大喜曰。荷汝来。我寄库钱方有归也。今人有好营预
修者。皆做此。然营预修。当如往生经。作实功德。及自持斋修善。祈生人天。或一心念佛。往生净土。脱离生死。岂
可预为地狱计耶。倘有重罪。阎王无私。纸钱奚能赎脱。然则造恶者。多买纸铁赎罪。富者可为。贫人纵有小罪
难免。智者详之)。

*** 西京

○大庄严寺。慧恩法师。禀灵温裕。清鉴伦通。于
陈太建八年。安居之始。忽感幽使云。王请法师。部从
相諠。丝竹交响。当即同气舍寿。体如平日。时经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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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起深定。学徒请问。乃云。试看箱内。见有何物。寻检。
有绢两束。因曰。此为䞋遗。重问其故。曰妄想颠倒。知
之何为。吾被阎罗王命讲大品般若。于冥道中。见地
狱众相。五苦次第。非大慈该幽显。行极感通。岂能起
彼冥祗。神游异域者矣。以贞观元年卒。春秋八十有
(出唐高僧传)

*** 遂州

○赵文信。贞观元年。暴死三日后还苏。即自说
云。初死之日。被人遮拥驱逐将行。同伴十人。并共相
随。至阎罗王所。其中见有一僧。王先唤僧问云。师一
生巳来。修何功德。答云。贫道从生巳来。惟诵金刚般
若。王闻此语。忽即惊起。合掌赞言。善哉善哉。师审诵
般若。当得升天出世。何因错来至此。王言未讫。忽有
天童来下。引师上天去。王后唤文信前。汝从生巳来。
修何功德。报言。臣一生巳来。不修功德。惟好庾信文
章集录。王曰。其庾信者。是大罪人。现此受苦。汝见庾
信。颇曾识否。报云。虽读渠文章。然不识其人。王即遣
人引出庾信令示之。乃见一龟。身一。头多。龟去少时。
现一人来语云。我是庾信。为生时好作文章。妄引佛
经。糅杂俗书。诽谤佛法。谓言不及孔老之教。今受罪
报。龟身苦之极也。文信活巳。具向亲说。遂州之地。人
多好猎。采捕虫鱼。远近闻者。共相鉴戒。永断杀业。各
发诚心。受持般若。迄今不绝。

*** 河东

○柳智感。以贞观初。为长举县令。一夜暴死。明
旦而苏。说云。始忽为冥官所追。至大官府。使者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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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见已。谓感曰。今有一官阙。故枉君任之。智感辞以
亲老。且自陈福业。未应便死。王使勘之籍信然。因谓
曰。君未当死。可权判录事。智感许诺。谢。吏引退至曹。
曹有五判官连坐。感为第六。其厅事。是长官人坐。三
间各有床案。务甚繁冗。西头一坐处无判官。吏引智
感就空坐。群吏将文书簿帐来置案上。而退立阶下。
智感问之。对曰。气恶逼公。但遥以案中事答。智感省
读。其如人间者。于是为判句文。有顷。食来。诸判官同
食。智感亦欲就之。诸判官曰。君既权判。不宜食此。感
从之。竟不敢食。日别吏送智感归家苏。而方晓。自归
家中日暝。吏复来迎至彼而旦。故知幽显昼夜相反
矣。于是夜判冥事。昼临县职。遂以为常。岁馀。智感在
冥曹。因起至厕。于堂西。见一妇女。年三十许。姿容端
正。衣服鲜明。立而掩涕。智感问是何人。答曰。妾是兴
州司仓参军之妇也。摄来此。方别夫子。是以悲伤。智
感以问吏。吏曰。官摄来。有所案问。且以證其夫事尔。
智感因谓妇人曰。感长举县令也。夫人若被勘问。幸
自分疏。无谓牵引。司仓若死。无益夫人。妇人曰。诚不
愿引之。恐官相逼耳。感曰。夫人幸勿相牵。可无逼迫
之虞。妇人许之。既而智感还州。先问司仓。妇有疾否。
司仓曰。吾妇年少。无疾患。智感以所见告之。说其衣
服形貌。且劝令作福。司仓走归家。见其妇在机中织。
无患。不甚信之。后十馀日。司仓妇暴疾死。司仓始惧。
而作福禳之。智感每于冥簿。见其亲识名状。及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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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报之。使修福多得免。智感权判三年。其部吏来
告曰。巳得隆州李司户授正官。以代公不复判矣。智
感至州。因告剌史李凤。遣人往隆州问。而司户巳亡。
问其死日。即吏来告之时也。从此遂绝。州司遣智感
领囚送京。至凤州界。囚四人皆逃。智感忧惧。捕捉不
获。夜宿于传舍。忽见其故部吏来告曰。囚尽得矣。一
人死。三人在南山西谷中。并巳擒缚。愿公勿忧。言毕
辞去。智感即请人兵入南山西谷。果得四囚。囚知走
不免。因来拒抗。智感格之。杀一囚。三囚受缚。果如所
告。知感今在南任慈州司法。光禄卿柳亨。为临说之。
亨为卬州剌史。见智感亲问之。然御史裴同节。亦云
见数人说如此尔(右二出冥报记○噫。人未死。而魂巳入幽途。迨非一也。昔有一人暴
死入狱。见同乡僧在狱。以钉钉其顶门。既苏。往寺见其僧顶患大疮。极苦痛。因为说在狱事云)。

*** 京师

○大庄严寺。释智兴。洛州人也。谦约成务。励行
坚明。依首律师。诵经持律。心口相吊。不辍昏晓。至大
业五年仲冬。次当维那。鸣钟依时。僧徒无扰。同寺僧
名三果者。有兄从炀帝南幸江都。中路身亡。初无凶
告。通梦其妻曰。吾行达彭城。不幸病死。由斋戒不持。
今堕地狱。备经五苦。辛酸不能具述。谁知吾苦。赖以
今月初日。蒙禅定寺僧智兴。鸣钟发响。声振地狱。同
受苦者。一时解脱。今生乐处。思报其恩。汝可具绢十
疋。早奉与之。并陈吾意。冀礼殷诚。从眠惊寤。怪梦所
由。与人共说。初无信者。寻入重梦。咸陈前说。后经十
日。凶告奄至。恰与梦同。果乃奉绢与之。而兴自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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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并施大众。寺主恭禅师等。合寺大德。咸问兴曰。何
缘鸣钟乃感斯应。兴曰。余无他术。见付法藏传云。罽
宾王受苦。由鸣钟得停。及增一阿含经。鸣钟偈福。敬
遵此事。辄力行之。严冬登楼。风切皮肉。僧给羔袖。用
执钟椎。兴自励意。露手鸣椎。掌中伤破。不以为苦。兼
鸣钟之始。先发善愿。愿诸贤圣。同入道场。同受法食。
然后三下。将欲长打。如先致敬。愿诸恶趣。闻此钟声。
俱得离苦。速得解脱。如斯愿行。智常奉修。岂欲彻诚。
遂能远感。众服其言。倍验非谬。以贞观六年三月。遘
疾少时。自知后世。舍缘身资。召诸师友。因食陈别。寻
卒。(出续高僧传)昔罽宾国王。性好杀戮。恶报当堕地狱。因
闻马鸣菩萨说法。罪转轻微。死堕大海中。作千头鱼。
剑轮绕身截头。随截随生。须臾之间。头满大海。闻寺
鸣犍稚声。剑轮停空。苦痛少息。时有罗汉。充维那鸣
犍稚。王遣信令长打。罗汉遂长打。令声延久。过七日
受苦便毕。增一阿含经云。若打钟时。愿一切恶道诸
苦。并皆停止。若闻钟声。兼说偈赞。得除五百亿劫生
死重罪。

*** 咸阳

○有一妇女姓梁。贞观年中。死经七日而苏。自
云。被人收将至一大院内。见有大厅。有一官人。据案
执笔。翼侍甚盛。令人勘问云。此妇女合死以否。有人
更赍一案勘云。与合死者同姓名。所以追耳。官人敕
左右。即欲放还。梁白官人云。不知梁更别有何罪。请
即受罪而归。官人即令勘案云。梁生平惟有两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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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之罪。更无馀罪。即令一人拔舌。一人执斧斫之。日
常数四。凡经七日。始送令归。初似落深崖。少时而睡
觉。家人视其舌上。犹大烂肿。从此巳后。永断酒肉。至
今犹存(出冥报拾遗)

*** 武昌

○户部尚书武昌公戴天胄。素与舒州别驾沈
裕善。胄以贞观七年卒。至八年八月。裕在州梦其身
行于京师。义宁坊西南街时。见胄著故弊衣。颜色甚
悴。见裕悲喜。问公生平修福。今者何为。答曰。吾时误
奏杀人。吾死后他人杀羊祭我。由此二事。辩答辛苦。
不可具言。今亦势了矣。因谓裕曰。吾平生与君善友。
竟不能进君官位。深恨于怀。君今自得五品文书。巳
过天曹。相助欣庆。故以相报。言毕而寤。向人说之。冀
梦有徵。其年冬裕入京参选。有铜罚不得官。又向人
说。所梦无验。九年春。裕将归江南。行至徐州。忽奉诏
书。授裕五品。为婺州治中。临兄为吏部侍郎闻之。召
裕问云尔(今世人杀生祭祀。设立蒸尝者。见戴公则可自省矣。故孟兰盆经注云。虽展孝思。终
身坟垄。卒世蒸尝。然而不能资先人神识冥道。毕竟是无益也。若生前敬养。犹有少益。殁后蒸尝。全无所济。若
其蘋蘩礿禘。尚不堕于二亲。倘或杀生蒸尝。反祸及于父母。但剔虚名。不资神道。若父母在于鬼趣。可以饷祀。
若生馀道。焉能受祭。又鬼中多障。见食则化为灰炭。如目连之母也。孝经末云。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
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既知身灭而神不灭。岂可厚形而薄神。身存则敬则养。病则忧。此是厚
其形也。昊天之恩。以其鬼神而祭祀之。即是薄其父母之神灵矣。以此推之。勿泥儒教。权设祭礼。当依佛教。报
以实理。集福资亲。幸母杀生祭祀。加二亲之幽苦也)。

*** 华州

○张法义。郑县人。年少贫野。不修礼度。贞观十
一年。入华山伐树。遇见一僧坐岩穴中。法义便就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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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会天晦冥。不能归。宿于岩穴。僧设松柏末。以供食
之。谓法义曰。贫道久不欲外人知。檀越出。慎勿言相
见。因为说俗人多罪累。死皆入恶道。至心忏悔。可以
灭之。乃令沐浴清净。披僧衣。为忏悔。旦而别去。至十
九年。法义病死。埋于野外。贫无棺椁。以杂木󰢍之。而
苏。自推木出归家。家人惊愕。审问知活乃喜。法义自
说。初有两人来取。乘空行至官府。入大门。又巡巷南
行十许里。巷左右皆有官曹。门闾相对。不可胜数。法
义至一曹。见官人遥责使者曰。是华州张法义。本限
三日至。何因乃淹留七日。使者云。法义家狗恶。兼有
巫祝。祝神见打甚困。袒而示背。背青肿。官曰。稽过多
咎。与杖二十。言杖亦毕。血流洒地。官曰。将法义过录
事。录事署发文书。令送付判官。判官召主典。取法义
案。案簿甚多。盈一床。主典对法义前披检云。案簿多
先朱勾毕。有未朱勾者。则录之。曰。贞观十一年。法义
父使刈禾。义反顾张目私骂。不孝合杖八十。始录一
条。即见昔岩穴中僧来。判官起迎。问何事来。僧曰。张
法义。是贫道弟子。其罪并忏悔讫。灭除天曹案中。巳
勾毕。今枉追来。不合死。主典云。经忏悔者。此案勾了。
至如张目骂父。虽蒙忏悔。事未勾了。僧曰。若不如此。
当取案勘之。应有福利。仰判官令主典将法义。过王
宫东。殿宇宏壮。侍卫数千人。僧亦随至王所。王起迎
曰。师当直来耶。答曰。未当次直。有弟子张法义。被录
来。此人宿罪。并贫道勾讫。未合死。主典。又以张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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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事过王。王曰。张目忏悔。此不合免。然师为彼来请。
可特放七日。法义白僧曰。七日既不多。后来恐不见
师。请即住随师。师曰。七日七年也。可早去。法义固请
随僧。僧因请王笔。书法义掌中作一字。又请王印印
之。曰可急去还家。凭福报。后来不可见我。宜以掌印
呈王。王自当放汝也。法义乃辞出。僧令送出。至其家
内正黑。义不敢入。使者推之。遂活。觉在土中。土甚轻
薄。以手推排得出。因入山。就山僧修福。义掌中所印
之处。文不可识。然皆为疮。终莫能愈。至今尚存。陇西
王博叉。与法义邻近委之。王为临说(右二出冥报记○张目私骂。遇
圣僧为忏悔。犹不能免。今时面骂父母师长。罪当如何。速自尅责。深惭忏悔。或免地狱重报)。

*** 扶风

○傅奕。本太原人。在隋末。徙至扶风。少好博学。
善天文历数。在隋为黄冠。甚不得志。太史令庾俭。耻
以术官。荐奕以代。既承命得志朝廷。自武德贞观年。
为太史令。性不信佛。每轻僧尼。至以石像为砖瓦之
用。奕与同伴道士傅仁均。薛颐。并为太史令。附合七
上疏除罢释教。高祖由是悟奕。誉道毁佛。为协私大
臣。不获巳。遂兼汰二教。而施行焉。一日太宗皇帝。召
奕赐食。因而谓曰。佛道微妙。圣迹可师。且报应显然。
屡有徵验。汝独不悟其理。何也。奕曰。佛是西方桀黠。
欺谜夷狄。及流入中国。尊上其教。皆邪僻纤人。模写
庄老玄言。饰其妖妄。无补于国家。有害于百姓。帝恶
其言。不答。自是终身不齿。薛颐先负仁均钱五千未
偿。而仁均死。后颐梦见仁均言语。如平常。颐曰。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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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负钱。当付谁。仁均曰。可以付泥人。颐问泥人是谁。
答曰。太史令傅奕是也。既而寤。是夜少府监冯长命。
梦至冥府。多见先亡人。长命问先亡曰。经文说罪福
之报。未知当定有否。答曰。皆悉有之。又问。如傅奕者。
生平不信。死受何报。答曰。傅奕巳被配越州为泥犁
人矣。长命旦入殿。见薛颐。因说所梦。颐又自说泥人
之事。二人同夜闇相符会。共嗟叹之。罪福之事。不可
不信。颐既见徵。仍送钱付奕。并为说梦。后数日间。奕
得恶病。遂遍身麋烂。号叫而死。时贞观十四年秋奕
卒。临在殿庭。亲见二官说梦皆同(出冥报记并统纪通载○所谓欲得
不招无间业。莫谤如来正法轮。是也。黄冠。是道士旧称)。

*** 魏州

○齐士望。武强人。贞观二十一年。死经七日而
苏。自云。初死之时。被引见王。即付曹司。别遣勘当。经
四五日。勘簿云。与合死者同姓字。然未合即死。判官
语士望曰。汝生平好烧鸡子。宜受罪而归。即命人送
出门。去曹司一二里。即见一城。闻城中有鼓吹之声。
士望欣然趍走而入。既入之后。城门巳闭。其中更无
屋宇。遍地皆是热灰。士望惆慞。不知所计。烧灼其足。
殊常痛苦。士望四顾城门并开。及走向门。其扉即掩。
凡经一日。有人命门者曰。开门放昨日罪人出。既出。
即命人送归。使者辞以路遥迁延。不送之。始求以钱
绢。士望许诺。遂经历川涂。践履荆棘。行至一处。有如
环堵。其中有坑深黑。士望惧之。使者推之。遂入坑内。
不觉渐苏。寻乃造纸钱等待焉。使者依期到取。士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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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亦同见之云。(出冥报记)又梁时有一人。常以鸡卵白和
沐云。使发光润。每沐辄破二三十枚卵。临终。但闻发
中。啾啾数千鸡雏之声(出弘明杂传)

*** 曹州

○裴则。离狐人。男于贞观末年。二十一日。死经
三日而苏。自云。初死被一人将至王所。王衣白。非常
鲜洁。王遣此人。将牛耕地。此人诉云。兄弟幼小。无人
扶侍二亲。王即悯之。乃遣使将向南。至第三重门。入
见镬汤。及刀山剑树。又见数千人头。皆被斩。布列地
上。此头并口云。大饥。本村有一老母。年向七十。其时
犹未死。遂见在镬汤前然火。观望讫。还至王前。见同
村人张成。亦未死。有一人诉成云。毁破我屋。王遣使
检之。报云是实。成曰。成犁地。不觉犁破其冢。非故然
也。王曰。汝虽非故心。终为不谨耳。遂令人杖腰七下。
有顷。王曰。汝更无事。放汝早还。王乃使人送去。遣北
出踰墙。及登墙。望见其舍。遂闻哭声。乃跳下墙。忽觉
起坐。既苏之后。具为乡曲言之。邑人视张成腰上。有
七下杖迹。迹极青黑。问其毁墓。答云。不虚。老母寻病。
未几而死(出冥报拾遗○或问曰。人死既入六道。岂复在冢。守其故骸耶。答曰。其虽入鬼趣。而
罪福未定。故无所拘制。而亦无所依倚。故在冢间。如灌顶经云。释种童子白佛言。凡夫坟冢。何故有。诸鬼神依
付。佛言。皆是五谷之精。妖魅幻化。或横死之鬼。无所附著。依以为灵。或是树木山林之精。骨未朽烂。故有微灵。
骨若糜烂。此灵即灭。无有气势。亦不能为人作诸祸福。或是新命终人。在世无福。又行邪谄。应堕鬼神。或为树
木杂物之精。无天福可受。地狱不摄。浮游人村。既无天膳及诸饮食。遂恐动于人。作诸变怪。煽动人心。凡夫闻
见。即便设福。谓之为神。或妖邪之师。倚以为神。觅诸福祐。欲得长生。愚痴邪见。杀生祠祀。死入地狱。饿鬼畜生
无有出时。可不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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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州

○醴泉县。杨师操。东阳县人。至贞观初。任司竹
监。后因公事。迁任蓝田县尉。贞观二十一年。因身老
还家。躬耕为业。然操立性毒恶暴口。但一生巳来。喜
见人过。每乡人有事。即录告官。过无问大小。恒生恐
吓。于自村社之内。无事横生整理。人不喜见。操自知
性恶。亦向人说云。吾性多急暴口。从武德巳来。四度
受八戒。时行礼拜。日诵经呗。化人为善。然有大小侵
己。操不能忍。后至永徽元年。四月七日夜。忽有一人。
从东来。骑白马。著青衣。直到操门。见遂共温凉讫。人
云。东阳大监。故遣我追你。为你自生巳来。毒心缠缚。
不能忍舍。逢人即说劝善。己身持戒不全。悭贪不施。
自道我有善心。供养三宝。然未曾布施片财。虽口云。
惭愧。心中即生别计。惑乱凡俗。为此唤汝。须臾不见
来人。操身在门。忽然倒地。口不能言。惟心上少暖。家
人舆将入舍。卧经宿不苏。然操巳到东阳都录处。于
时府君。大衙未散。操遂私行。曹司皆有机案床席。甚
大精好。亦有囚人。或著枷锁。或露头散腰。或坐立行
住。如是罪人。不可算数。操向东行。过到一处。处孔极
小。惟见火星流出。臭烟熢𤊹。不中人立。复有两人。手
把铁棒。修理门首。操因问把棒人。此是何处。曹司答
云。是猛火地狱。拟著持戒不全人。或修善中休人。知
而故犯。死入此处。闻道有一杨师操。一生喜论人过。
每告官司。道他长短。逢人诈言惭愧。有片侵己。实不
能忍。今欲遣入此处。故修理之。其人今日。是四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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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家人为操身死。布施斋供。曹司平章。还欲放归。未
得进止。我在此间待师操。操便叩头礼谢。自云。杨师
操者。弟子身是。愿作方便。若为得脱。此人答云。你但
至心礼十方佛。殷勤忏悔。改却毒心。即遂往生。不来
此处。虽怀恶意。一期能悔。如菩萨行。不惜身命。得生
净土。师操得此语巳。即便依教。发露慇勤忏悔。遂放
还家。经三日得活。操得苏巳。具述此事。操于后时。便
向慧靖禅师处。改过忏悔。身今现在。年至七十有五。
食长斋。六时礼忏。操行看麦田。见牛三头。暴食麦苗。
操就牛惭愧。不复驱去。归家后日。行看麦田。不见麦
死。直有牛迹。其夜作梦。见有人来语操云。我是曹使
人。故来试你。你既止恶。更不追你。但你勤诚修善。不
须忧之。有僧见操。传向临说(此曹使即师操善知识。教令惩恶修善。示生净
土。复来相试现梦。诫勤谆谆。非大菩萨。方便诱进群生。孰能如此用心乎)。

*** 博陵

○尚书刑部郎中宋行质。性不信佛。有慢谤之
言。至永徽二年五月病死。至六月九日。尚书都官令
史王璹暴死。经二日而苏。自言初死之时。见四人来
至其所云。官府追汝。璹随行入一大门。见厅事甚壮。
向北为之。厅上西间。有一人坐。形容肥黑。厅东间有
一僧坐。与官相当。皆面向北。各有床几案褥。侍童子
二百许人。或冠或辫。皆美容貌。(此下有勘问改籍。事繁不录)东南
行数十步。闻有人声唤璹。璹回顾见侍郎宋行质。面
色惨黑。色如湿地。露顶散腰。著故绯袍。头𩬊短垂。如
胡人者。立于厅事阶下。有吏主守之。西近城有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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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牌。高一丈二尺许。大书牌上曰。此是勘当拟过王
人。其字大方尺馀。甚分明。厅事上有床坐几案。如官
府者。而无人坐。行质见璹悲喜。口云。汝何故得来。璹
曰。官追勘问改籍。无事放还。行质捉其两手。谓璹曰。
吾被官责问功德簿。吾手中无功德簿。坐此困苦。加
之饥渴寒苦。不可言说。君可努力至我家。急语令作
功德。如是慇勤四嘱之。璹及辞去。行数十步。又呼璹
还。未及言。厅上有官人来坐。怒璹曰。我方勘责事。汝
何人辄至囚处。使卒搭耳。推令去。璹走。又至一门。门
吏曰。汝被搭耳。耳当聋。吾为汝却其中物。因以手挑
其耳。耳中鸣乃验。即放出门外。黑如漆。璹不知所在。
以手摸西及南。皆是墙壁。惟东无障碍。而闇不可行。
立待少时。见向者追璹之吏。从门出来。谓璹曰。君尚
能待我甚善。可乞我钱一千。璹不应。内自思曰。吾无
罪放来。何为贿吏。吏即谓曰。君不得无行。吾向若不
早将汝过官。令二日受缚。岂不困耶。璹心然之。因愧
谢曰。依命。吏曰。吾不用汝铜钱。欲得白纸钱。期十五
日来取。璹许。因问归路。吏曰。但东行二百步。当见一
处。墙穿破见明。可推倒之。即至君家。璹如信行。至墙
之良久。乃至依倒处出。即至其所居隆政坊南门矣。
于是归家。见人坐泣。入户而苏。至十五日。璹忘与钱。
明日复病困绝。见吏来怒曰。君果无行。期与我钱。遂
不与。今复将汝去。因即驱行。出金光门。令入坑。璹拜
谢。百馀拜。遂即放归。又苏。璹告家人。买纸百张。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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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之。明日璹又病困。复见吏曰。君幸能与我钱。而钱
不好。璹辞谢。请更作。许之。又苏。至二十日。璹令用六
十钱。买白纸百张作钱。并酒食。自于隆政坊。西门渠
水上烧之。既而身轻体健。遂念诵不废。临闻其事。时
与刑部侍郎刘燕客。大理少卿辛茂将。在大理鞫问。
请刘召璹至。与辛兄等对问之云尔(右二出冥报记○余昔在英德
西来山住静。山下之人。多取山小竹。造粗草纸。有一姓华者。年将五十。为人性悭。寒食日至山祭墓。以刀斫竹
焚之。云。纸钱金银。元是竹造。此竹即是银茎也。是夕即梦其父来。深诃责之。壔买粗纸。故云钱不好。况以竹为
银茎可乎。论云。三界惟心。万法惟识。信不诬也。如纸之一物。能为钱宝缯帛。乃至篑箱等。斯皆人心识所成。鬼
见物各自异。故知三界六道。悉由心成也。按此钱帛。起自唐眭仁茜。令岑文本作。以赠成景长史。未审唐前。以
何代之。或用真者。故古祠祭。有用圭璧。及皮币。而长史云。亦不如假者。如统纪云。唐巳前无纸钱。为用者。自唐
明王。使王玙为祠祭。盛行此法。于是冥中藏积纸钱。金银绘䌽。与世间所用无少异。皆由心法之能变造。故天
府冥关。亦随人心而转因有鬼神用纸钱。入人间买物者。有见太山堆积蜡钱无用。云。人间化财。用油炷度火。
而污者。此等显验不一。心生则种种法生矣。不特纸钱一法而巳也。又云。不宜在石榴桃树边化财。鬼畏之也)。

*** 陇西

○李思一。今居相州之滏阳县。贞观二十年正
月。巳死经日而苏。语在冥报记。至永徽三年五月。又
死经一宿而苏。说云。以年命未尽。蒙王放。复归。于王
前见相州滏阳县。法观寺僧辨圭。又见会福寺僧弘
亮。及慧宝三人。并在王前辨答。见冥官云。慧宝死期
未至。宜修功德。辨圭。弘亮。今岁必死。辨圭等。是年果
相继卒。后寺僧令一巫者。就弘亮旧房。召二僧问之。
辨圭曰。我为破斋。今受大苦。兼语诸弟子等。为我作
斋救拔苦难。弟子辈。即为营斋。巫者又云。辨圭巳得
免罪。弘亮云。我为破斋。兼妄说人长短。今被拔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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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不能多言。相州智力寺僧慧永等说之(出冥报拾遗○言破
斋者。谓午后啖食。犯非时食戒。非为食荤膻也)。

*** 雍州

○西盩厔县。西北有元从坊人。姓程名普乐。少
好音声。至永徽六年五月七日。因有微患暴死。五日
心暖不臭。家人不敢埋。至第六日平旦得苏。还如平
生。说云。初死时。有二青衣至床前曰。王唤君。普乐问。
何王。答曰。阎罗王。为何事。答曰。顷有勘问。催急即行。
不须更语。一人手撮普乐。遂出坊南门。渐向南山下
至一荒草处。有少咸卤。不生草。一大孔如大瓮口。语
乐云。入乐惧。不肯入。一人推入。不觉有损。直见王大
殿。捉杖人极众。王共诸臣。及宫妃后。在大殿上。隔慢
坐。殿前大有诸音声。伎儿杂戏。使人引乐启王云。所
追人来。王问是谁。曰程普乐。王问汝解俳说否。乐曰。
不解。(俳说。即唱戏等)王回顾。问一伎儿。姓张名舍儿。此人不
解俳说。何故追唤。答曰。舍儿生平共普乐初善。后因
相瞋挟怨。舍儿遂挟怨漫引此人。舍儿不敢诳王。还
依实说。王怒。令戏殿前。音声一时俱动。还见打鼓作
舞缘竿。缘竿人。初缘至头。下时以竿内口。直下。竿从
后分出。至地还上。六根俱破。九孔流血。缘竿上下。并
皆如是。复见黄唐巳来伎儿。如齐晏子。突出郎。独猪
挑棒等数十人。令作俳说。时口中吐火。抽舌绕场。周
匝百千。铁鸟诸恶毒虫。从空飞下。一时向舌上啄唼。
受其极苦。叫声动地。不堪人闻。馀之杂戏之人。诸小
铁虫。见其一时拍手。唱叫之声。如烟如火。同时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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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死还活。更相受苦。无暂停息。音声不舍。受苦不息。
王虽下杖。然遣狱卒。手把铁棒。利戟。铁弓箭。围绕守。
遣令作音乐。受苦不歇。普乐至狱五日。见此戏儿。受
苦如是。至第六日旦。王唤普乐。语云。汝未合死。更检
案看。却后二年。汝命算尽。当来受苦。如是诸人。为生
平妄语。恶口。绮语。调弄僧尼。轻戏佛法。假托三宝。诳
他财物。专将养活妇儿。好杀猪羊。食啖酒肉。或因向
寺食用僧物。污秽不净。如是等罪。不持斋戒。故受斯
殃。汝虽无如此重罪。非无馀过。亦合受之。且放汝去。
死时取汝。还令旧二人送到家内。见一床棘林。枝叶
稠密。二人令入此床。普乐初不肯入。二人急推合眼
而入。即觉身巳在床苏活。普乐因见此徵。即向京来。
历寺受戒。坚持不犯。菜食长斋。礼敬无亏。因向僧忏。
具说此言。

*** 师辩

○东官右监门兵曹参军郑师辩。年未弱冠时。
暴死三日而苏。自言。初有数人见收。将行入官府大
门。见有囚百馀人。皆重行北面立。凡为六行。其前行
者。形状肥白。好衣服。如贵人。后行渐瘦恶。或著枷锁。
或但去巾带。皆行连袂。严兵守之。师辩至。配入第三
行。东头第三立。亦去巾带连袂。辩忧惧。专心念佛。忽
见生平相识僧来入兵团内。兵莫之止。因至辩所。谓
曰。平生不修福。今忽如何。辩哀求请救。僧曰。吾今救
汝得出。可持戒耶。辩许诺。须臾引出诸囚至官前。以
次讯问。至门外。为受五戒。用瓶水灌辩额。谓曰。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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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活。又以黄被一张。与辩曰。披此至家。亵至净处也。
仍示归路。辩披之而归。至家亵被置床角上。既而目
开身动。家人惊散。谓是起尸鬼。惟母不去。问曰。汝活
耶。辩曰。日西当活。辩意时疑日午。问母。母曰。夜半。万
知死生相违。昼夜相反。既至日西。能食而愈。犹见被
在床头。及辩能起。被形渐灭。而尚有光。七日乃尽。辩
遂持五戒。后数年有友人。劝食猪肉。辩不得巳食一
脔。是夜梦巳化为罗刹。爪齿各长数尺。捉生猪食。既
晓。觉口腥。唾出血。使人视。满口尽是凝血。辩惊。不敢
复食肉。又数年娶妻。妻家逼食。后乃无验。然辩自五
六年来臭。常有大疮洪烂。终身不能愈。或恐以破戒
之故也。临。昔与辩同直东宫。见其自说云尔(右二出冥报记)

*** 坊州

○上柱国。王怀智。至显庆初亡殁。其母孙氏。及
弟怀善。怀表。并存。至四年六月。雍州高陵有一人。失
其姓名。死经七日。背上巳烂而苏。此人于地下见怀
智云。现任泰山录事。遣此人执笔口授为书。谓之曰。
汝虽合死。今方便放汝归家。宜为我持此书至坊州。
访我家通人。兼白我娘。怀智今为泰山录事参军。幸
蒙安泰。但家中曾贷寺家木作门。此既功德物。请早
酬偿之。弟怀善即死。不合久住。速作经像救助。不然
恐无济理。此人既苏之后。即赍书送其舍。所论家事。
无不闇合。至经三日。怀善遂即暴死。合州道俗闻者。
莫不增修功德。鄜州人勋卫侯智纯说之(出冥报拾遗)

*** 汾州

○孝义县。悬泉村。刘摩儿。至显庆四年八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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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日。遇患而终。其男师保。明日又死。父子平生行
皆险诐。其比邻有祁陇威。因采樵被车辗死。经数日
而苏。乃见摩儿男师保。在镬汤中。须臾之间。皮肉俱
尽无复人形。惟见白骨。如此良久。还复本形。陇威问
其故。对曰。为我射猎。故受此罪。又问保曰。卿父何在。
对曰。我父罪重。不可卒见。卿既即还。请白家中。为修
斋福。言讫。被使催促。前至府舍。见馆宇崇峻。执杖者
二十馀人。一官问曰。汝比有何福业。对曰。陇威去年
正月。在独村看读一切经。脱衫一领布施。兼受五戒。
至今不犯。官人乃云。若如所云。无量功德。何须来此。
乃索簿勘。见簿曰。其人合死不虚。侧注云。受戒布施
福助。更合延寿。乃遣人送还。当即苏活(出冥报记○诐音秘险诐
乃不平之谓)。

*** 雍州

○长安县。高法眼。是隋代仆射高颖之玄孙。至
龙朔三年。正月二十五日。向中台参选。日午还家。舍
在义宁坊居南隅。向街开门。化度寺东。即是高家。欲
出子城西顺义门。城内逢两骑马逐后。既出城巳。渐
近逼之。出城门外道北。是普光寺。一人语骑马人云。
汝走捉普光寺门。勿令此人入寺。恐难捉得。此人依
语驰走守门。法眼怕。不得入寺。便向西走。复至西街
长城坊。南门道西。有会昌寺。复加四马骑。便语前二
乘马人云。急守会昌寺门。此人依语。走捉寺门。法眼
怕急。便语乘马人云。汝是何人。敢逼于我。乘马人云。
王遣我来取法眼。问云。何王遣来。乘马人云。阎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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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来。法眼既闻阎罗王使来。审知是鬼。即共相拒。鬼
便大怒云。急截头发。却一鬼捉刀。即截法眼两髻。附
肉落地。便至西街。闷绝落马。暴死不觉。既至大街要
路。踟蹰之间。看人逾千。西街首。即是高宅。便唤家人
舆向舍。至明始苏。便语家内人云。吾入地狱。见阎罗
王。升大高座。瞋责吾云。汝何因向化度寺。明藏师房
内。食常住僧果子。令吞四百颗热铁丸。当吞之时。咽
喉闭缩。身体焦卷。变为红色。吞尽乃苏。苏巳。至二十
六日。惺了之时。复有诸鬼来取法眼到王所。王语言。
汝何因不敬三宝。说僧过恶。汝吞铁丸尽巳。宜受铁
犁耕舌。至正月二十九日。既吞铁丸了。苏惺。到正月
三十日。平旦复死。至地狱。复受铁犁耕舌。舌长数里。
傍人看见吐出一尺馀。王复语狱卒。此人以说三宝
长短。以大铁斧截却舌根。狱卒斫之不断。王复语云。
以斧细剉其舌。将入镬汤煮之。煮复不烂。王复怪问
所由。法眼启王云。臣曾读法华经。王复不信。令检功
德簿。见案内有读法华经一部。王检知实。始放出狱。
其人现在。观者如市。见者发心。合门信敬。励志精勤。
诫诚无倦。京城道俗共知。不须引證。(出法苑。玄恽法师录)又西
京胜光寺。沙门孝贽。亲姻往来。数以寺果啖之。未几
得呕血之疾。自云。每欲疾作。见赤衣使者。将往黑林
中。大风吹散肢节。顷之。又引向台观上。一人仪容可
畏。厉声责之曰。何得以寺家果饲亲姻。言巳而失。贽
惧即计直偿众僧。月馀乃免(出冥报记○问。今时说僧过恶。偷盗僧物。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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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物馈亲朋亦多。何不见现报。答以恶业多故。犹如黑布。不见点污。直至寿尽。自当见之)。

*** 长安

○城内通轨坊。龙朔三年。三卫刘公信。妻陈氏。
母先亡。陈因患暴死。见人将入地狱。备见诸苦。不可
具述。末后见一地狱。石门牢固。有两大鬼。形容伟壮。
守门左右。怒目瞋陈。汝何人到此。见石门忽开。亡母
在中受苦不可具说。受苦稍歇。近门。母子相见。遥得
共语母语女言。汝还努力。为吾写经。女问娘欲写何
经。曰为吾写法华。言讫。石门便闭。陈还得苏。具向夫
说。夫即凭妹夫。赵师子。欲写法华。其师子。旧解写经。
有一经生。将一部新写法华。未装饰。其人先与他受
雇写经。经主姓范。此生将他法华。转向赵师子处。质
二百钱。施主不知质钱。师子复语妇舅云。今既贷经
在家。有一部法华。兄赎取此经。向直一千钱。陈夫将
四百钱赎得。装饰周讫。在家为母供养。其妻陈氏。后
梦见母从女索经。吾先遣汝为吾写一部法华。何因
迄今不得。女报母言。巳为娘赎得一部法华。现装饰
了。在家供养。母语女言。正为此经。吾转受苦。冥道中。
狱卒打吾脊破。汝看吾身疮。狱官语云。汝何因取他
范家经。将为已经。汝何有福。甚大罪过。女见母说如
此。更为母别写法华。其经未了。女梦中复见母来催
经。即见一僧手捉一卷法华。语母云。汝女巳为汝写
经第一卷了。功德巳成。何因复来敦逼。待写了。何须
匆急。后写经成。母来报女。因汝为吾写经。今得出冥
道。好处受生。得汝恩力。故来报汝。汝当好住。善为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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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信心为本。言讫。悲泪共别。后时勘问。前法华主。果
是姓范。范家虽不得经。其经巳成。施福巳满。后人转
质。自得罪咎。刘妻赎取。微得少福。然亡母不得力。陈
氏夫刘公信。具向元休自说(出冥报拾遗)

*** 萧氏

○是司元大夫崔义起妻。乃萧铿女。铿是仆射
之侄。萧氏为人。妒忌多瞋。好打奴婢。不信业报。至麟
德元年。从驾洛阳。到二年正月身亡。死在地狱。萧氏
手下。常所爱婢。名闰玉。年可十八。虽是獠婢。容貌端
正。性识聪敏。信乐佛法。至二月。家内为夫人设三七
日斋僧。正食时。夫人自来看。枷项锁腰。狱卒卫从。馀
人不知。惟此婢见。夫人魂灵。著此婢言音。共夫人生
平语音无异。使传语向家内大小云。吾适崔家巳来。
为性多瞋。横生嫉妒。好打奴婢。兼不信因果。今至地
狱。受罪极重。备经诸苦。不可具说。闻家内今三七日。
为吾设斋。请求狱官。放一日假。暂来看斋。语汝男女。
合家大小。吾自共汝同住巳来。身口意三毒。好瞋打
汝。兼嫉妒大夫所看婢妾。种种不善。发起恶业。今受
报苦。愿汝男女合家大小。内外眷属。从汝忏悔。愿施
欢喜。然汝男女。忆吾乳餔之恩。将吾生平受用资具。
速舍修福。望拔冥苦。至七七日。为吾设斋。令此功德。
早得成就。吾至斋日。更请官人。望得复来。语大夫及
儿女等。大夫生平急性多瞋。不得过分瞋打奴婢。劝
信三宝。恭敬上下。修持斋戒。布施忍辱勿怠。临去之
时。语男女云。吾且将闰玉去。使在地狱。看吾受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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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如何。经五六日。还放回来。令汝男女。知吾受罪苦
痛虚实。作此语巳。闰玉即死。惟心上暖。馀分并冷身
卧在地。不敢埋之。此婢即至地狱。见一大殿院门。严
兵守卫。云。是王殿。不敢窥窬。行至东院。别见一厅。上
有大官人。云是断罪官。复过厅院东。有地狱。种种苦
具。一如世间图画地狱之状。夫人语婢云。汝看吾受
罪之苦。作此语巳。即有种种狱卒罗刹。扑掷夫人。屠
割身肉。镬汤煎煮。煮巳还活。活巳复历诸狱。铁钳抽
舌。铁鸟啄之。复卧铁床。飞鸟猛火。一时著身。死巳还
活。活巳复受诸苦。不可具陈。夫人苏巳。即见其父萧
铿。乘紫金莲华座。腾空而来。铿生平巳来。及历任诸
官。皆不食酒肉荤辛。常诵法华经。日别一遍。恭敬三
宝。昼夜六时。礼诵无阙。今生善处。见女受苦。故来相
救。即语女云。吾生平之日。每劝汝生信止怒。汝不用
吾语。今致其殃。汝复何因。将此婢来。女报父言。为儿
生平不信。今受罪苦。故将此婢看儿受罪轻重。令传
向家内男女。使其生信。父闻印可。即语女言。吾虽生
善处。未能全救汝苦。汝努力自励发心。兼藉家内福
善。共相助佐。决望得出。上升人天。作此语巳。忽有一
婆罗门师。年少端正。亦乘空而来。语夫人曰。由汝不
信因果。今受罪苦。未知此婢性识如何。吾欲教诵经。
使传家内。令世人生信。夫人报云。请师但教。此婢聪
明。诵经可得。师即先教诵金刚般若。初授二三行。有
忘一二句者。后续授之。渐得半纸一纸。少时诵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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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后教诵药师。法华。一授不忘。此之三部。皆作梵音。
不作汉语。文词典正。音韵清亮。文句皆熟。即便放归
临别语云。汝至家内。逢人为诵。汉人道俗。不别汝音。
令觅婆罗门。善梵语者。试看诵之。始知善恶。世人多
有信邪事道。不乐佛法。既见汝獠婢。尚能诵得三本
梵经。岂可不生信心。傥得一人回邪入正。非但夫人
得福。亦令汝后报。不入三途。既受此语巳。放出至家。
惺了如旧。即集家内尊卑。具说夫人地狱受苦事。犹
恐汝儿郎等不信。即卧在地。作夫人在地狱受苦之
事。或云。看夫人吞热铁丸。开口咽之。口赤腹热如火。
或云。看夫人受铁犁耕舌。出舌二三尺馀。或云。看夫
人受铁床苦身体红赤。热气如火。如是变现种种苦
痛之相巳。然后苏醒。复说。见夫人父诫敕之事。又说
见婆罗门教诵经意。夫人得出地狱。上升天报。此婢
即为家内正坐。而诵经文。文文句句。皆作梵音。声气
清亮。令人乐闻。室家大小。见此善恶灵验。罕所未闻。
男女大小。五体自扑。号哭哀恸。逾痛初亡。道俗郡官
闻者。皆劝易心归信。斋戒不绝。麟德二年。有西域四
婆罗门来。献佛顶骨。因亲眷属。将军薛仁轨。家内设
斋。诸亲聚集。诸官人共议云。此婢虽诵得梵经。某等
皆不别之。故邀屈请得此四婆罗门。至将军舍斋。复
唤此婢来。不语四僧云。在地狱中诵得。诳云。别有婆
罗门。教诵得此三部经。密试虚实。即对四僧令婢诵
之。且诵金刚般若讫。此四婆罗门。一时皆起合掌。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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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希奇。未曾有也。何因汉人。能得如此。更为诵药师
法华讫。弥加欢喜。恭敬如师。即译语。问云。此女何因
得如此善巧音词。文句典正。经熟不错。吾西域善能
诵者。未能如是。此非凡人。能得如此。诸官人等。始为
说实。四僧泣泪。非是圣力冥加。岂能如是言词典正。
诸官道俗见者悲叹。深信佛法。不敢轻慢。将军因见
此事奏上。闻彻皇帝。敕语百官。信知佛法。众圣之上。
冥祐所资。孰敢不信。百官拜谢。庆所未闻。良由三宝
景福恩重。慈荫四生。非臣下愚所能筹度。圣凡受益。
岂得不信(出续高僧传)

*** 西京

○法海寺。英禅师。咸亨中。梦泰山府君。召往说
法。后独坐方丈。见一异人。衣冠甚伟。前告之曰。弟子
向于泰山府君处。窃睹尊容。且知慈德及物甚多。弟
子闻世有水陆大斋。可以利益幽品。其文是梁武所
集。今大觉寺。吴僧义济得之。愿师往求。如法修设。英
师许之。寻诣大觉。果得其文。遂于月望修斋巳毕。复
见向异人。与属十数。前至谢曰。弟子即秦庄襄王也。
又指其徒曰。此范睢。穰侯。白起。王剪。张仪。陈轸。皆秦
臣也。咸坐本罪。幽囚阴府。昔梁武于金山设此斋时。
前代纣王之臣。皆免得脱。弟子是时。亦暂息苦。但以
狱情未决。故未获脱。今蒙师斋忏罪。弟子与此辈。并
列国君臣。皆承法力。得生人间。虑世异国殊。故此来
谢。言讫而隐。自是英公。常设此斋。流行天下(出统纪并水陆
斋仪○庄襄。是秦始皇父。至唐咸亨九百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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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州

○调露元年。启福寺主惠澄。染患牛吼而终。寺
僧长宁。夜见澄来。形色憔悴。云。为互用三宝物。受苦
难言。诸罪稍轻。惟用寺物为至重。愿赐救济。宁即为
诵经忏罪。月馀复来云。承利益。巳得息苦。别居一处。
但未知得脱之日。

*** 华阴

○邓元英。有亲故暴亡。七日复苏。报元英曰。见
冥道官吏。将追君父。宜急修功德以禳之。元英惊问。
修何功德。可免此事。曰急写华严经一部。元英遽买
纸。向邻寺。多召经生。未逾旬日。经巳写毕。竟免斯厄。
复于母坟地。产一莲华。武后异之。敕赐立孝门。以加
旌表。

*** 御史

○冯忠。于景隆三年暴亡。有二童子。领至庭。对
判官案覆罪籍。见亡舅张思义曰。汝可发愿写涅槃
疏。并铸钟。庶消往过。疏是礼宗禅师所述者。此师亲
见智者传授。每有天神守护。忠依舅诫。遂获放回。寻
疏未获。再被冥谴。忠乞三日寻写。复俾其返。诚意搜
求。果得其本。遂急为经理。后以寿终(右三出统纪)

*** 武功

○县丞苏圭。常诵金刚经。合家五十口。皆蔬食
妻崔氏。以瘦悴。窃食肉。变为骨鲠气绝。殓十日复苏。
言见阎王责曰。汝夫是肉身菩萨。何盗食肉。赖有诵
经之功。延寿二十年。可归。以语诸人。时玄宗皇帝闻
之。亦发心持经。从化者甚众。

** 南唐(姓李)

*** 江南

○金陵上元县。一民暴死。三日复苏。诣唐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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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入冥见先帝。被五木甚严。民骇问帝。何以如此。帝
言。吾为宋齐丘所误。杀和州降者千馀人。以冤被诉。
仗汝归语嗣君。凡寺院鸣钟。令延久其声。吾受苦。惟
闻钟。则暂休息。或能为造一钟尤善。民曰。何以取验。
帝曰。吾在位日。曾以于阗国。遗我玉天王像。藏于瓦
官寺佛左膝。人无知者。汝以此为验。唐主亲诣瓦官
寺。剖佛膝。果得玉像。感泣。即造一钟于清凉寺。镌其
上曰。荐烈祖考高皇帝脱幽出厄。以玉像建塔。葬蒋
(出通塞志)

** 后周(姓柴)

*** 世宗

○毁天下寺观钟磬。钹铎。佛像。铸周通钱。时镇
州大悲像。极灵应。诏下。人莫敢近。帝闻之。自往持斧
镵破面胸。观者为之悚慄。帝遂疽发于胸殂。汴都有
将士周百胜。年老家居蔬食念佛。一夕梦黄衣吏。追
入大城。至官府处。主者。令吏引观地狱。见一人黑色。
卧大铁床。狱卒持凿。破其胸。灌以铜汁。叫声不可闻。
百胜惧。念佛。求退。吏曰。汝是佛弟子。不必惧。百胜问。
囚者何人。答曰。柴帝也。因毁像致此罚。百胜曰。我故
君王也。何时得脱。吏曰。世间周通钱尽时。方脱此罪。
吏因引从故路出城。闻寺钟声遂觉。百胜常以语人。
闻者为之悲惋(宋太祖太宗。目击其害。益坚钦信。故受命初。兴复天下佛事○出神应录)

** 宋

*** 六一

○欧阳修。自号六一居士。因游庐山。入东林。谒
祖印禅师。求师开示。师示以心性法门。修自此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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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嘉祐六年。修为参政。兼译经润文。既登府多病。尝
梦至一所。十人冠冕列坐。一人曰。参政安得至此。宜
速返舍。修出门数步。复往问之。君等岂非释氏。所谓
冥府十王者乎。答曰。然。因问世人饭僧诵经。为亡人
追福。果有益乎。答曰。安得无益。既寤。病良巳。自是深
信佛法。修居颍州。捐酒肉。撤声色。灰心默坐。令老兵
往近寺借华严经。诵至八卷乃薨(出统纪并金汤编)藏中。元
有十王经。而久巳失矣今世间所传者。一阎罗王。二
秦广王。三初江王。四宋帝王。五五官王。六变成王。七
泰山王。八平等王。九都市王。十转轮王。有以阎罗天
子为第五殿者。谬也。如统纪云。世传唐道明和尚。神
游地府。见十王分治亡人。因传名字。藏典传记。可考
者六阎罗五官耳。池州郭生。梦入冥府。初江王揖坐。
谓曰。我是西门王郎。冥司录我忠孝。正直。不害物。得
作初江王一纪。南剑陈生既死。其弟之女。见二鬼导
至宫殿曰。秦广王也。王谓女曰。欲救伯苦。可转八师
经。女寤。家人求得经。请僧诵千遍。弟梦兄来谢曰。巳
获生天。如上十王。除阎罗王。馀九多有改易。故云官
府数移也。

(问曰。汉晋巳前。不见有人入地狱还报者。何耶。答曰。
经法未到。谁识泥犁地狱之名。虽有入冥还苏。亦只
当一场梦幻境界耳。问。宋元之后。亦少见有。何也。答
即余年少至今。往往闻人入地狱。记阎王殿前对联
回。而无好乐者录之。余若不作此无。即后篇亦无有
录之者。况今常闻诸方悉有之。恐繁不录。且古诸传
记中。条款甚多。然人厌乐繁简。故不尽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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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 赣州

○太和县。刘须微。万历间。为南韶道。好客豪饮
日杀生不计数。及死。其子之业师陈某。暴死而苏。曰
阎王谓我无大恶。且放还归。在阎王殿前。见铁桅竿
上。吊一人。乃学父须微也。谓曰。先生回去。为寄一信
与儿子。说我平日不信善恶因果。以杀业重。苦不可
言。今身上皆畜生毛羽。恐吾儿不信佛事超我。我有
银一箱。埋某处。钥匙藏某树下。可将此银延僧礼忏
超我。云云。业师即至刘家说其事。其子果不信。复曰。
埋银汝家固有。但不知所藏钥匙处。父示你。特以此
为验耳。其子如师言。果得钥匙。乃信阴司不妄。因大
为布施。诵经礼忏。自后太和。从此信道也。

*** 赵定宇

○竹窗三笔云。少冢宰定宇赵公。与云南巡
抚陈玉台同年。公以万历丙申三月望日捐馆。时玉
台在任。因内人病。扶乩请神。神判以死。因恳乞救援。
神云。五殿阎君方新任。其人刚正。不可干以私。无以
为也。问新任何人。曰常熟赵某耳。俄而讣至。则任期
与讣期吻合。陈大惊异。或曰。阎王带福带业者为之。
定宇盛德士。亦有业乎。噫。地藏菩萨言。我观阎浮提
众生。举足动步。无非是罪。焉得无过。昔闻一僧。有天
符召作阎王者。僧惧。大起精进。一心念道。符使遂绝。
嗟乎古称韩擒虎。生为上柱国。死作阎罗王。又近代
传闻。郑澹泉司𡨥。死作阎王。杭州大守周公。死作城
隍。此常事也。古德有言。僧虽有行。不了道者。多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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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诸神。岂徒言哉。

*** 礼像

○永明禅师。讳延寿。吴越王镇杭。师为馀杭县
库吏。屡以库钱买鱼虾等物放之。后坐监守自盗。法
当弃市。王颇知其放生也。谕行刑者。观其辞色以覆。
师临死也。面无戚容。人怪之。师曰。吾于库钱毫无私
用。尽买放生命。莫知其数。今死。径生西方极乐世界。
不亦乐乎。王闻而释之。乃出家为僧。修禅禅忏。得无
碍辩才。师涅槃后。有一僧入冥。见阎罗王。时时出礼
一像。僧问之。则阳间永明寿禅师也。巳生西方上品
上生。王敬其德。故时时礼耳(出云栖放生文○昔吴越王饭僧。问永明禅师。
此间有圣僧否。禅师曰。长耳和尚。是定光佛。长耳曰。弥陀饶舌。后去不复现矣。即非弥陀。巳上品上生。不久便
登佛位)。

** 清

*** 湖广

○衡山县。康元度。喜行布施。大清初。一日病死。
见两龙旋绕其身。竟至阴司。见阎君。初一殿姓潘。二
殿姓张。三殿姓羌。四殿是元广之父。五殿是其祖。六
殿姓蒋。七殿姓何。八殿姓罗。十殿姓王。见所识者多。
又见其邻一女子。脚烂在殿外。问其父曰。何以此女
在此。父曰。业未尽。若有人作道场即可愈。度死三日
复生。历见受报者。录成一书。时亦能立亡数日。每往
阴司回还。陈述令人可畏。如昔东徐君刻冥判记。布
流于世。使人知阴阳罪福非远也(右二出铁桥集○此十殿。如世间州
郡官府。非阎罗天子也。世只闻阎罗王。不知有府君狱主。故入地狱还。凡见狱官。皆云阎王也)。

*** 广州

○顺德县。龙江村。余桂宁。妻蔡氏。法名等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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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出家于鼎湖山。时回家教令持斋归敬三宝。由是
发心长斋。凡姑叔捕得鱼虾。生者窃放井中。亦常买
螺蚬放生。其夫出外为商而死。姑刘氏。逼令别适。实
乃悬梁缢死。以为贞誓。是时颈上索断而堕。姑闻救
之。实姐与巫婆。屡劝开斋。不巳从之。顺治戊子三月。
出事陈家。为继室。次年生一女。壬辰七月十九日生
一男。产后身病。死一日夜。心尚暖。前夫出外时。嘱云。
你应坚守。妻云。若有改嫁。地狱重罪自受。七月二十
早遂苏。午后即见前夫打云。你言若有改嫁。地狱重
报自受。实云。我同你去。夫云。不消我同你去。自有人
来拿你。云云。是晚二更。有鬼判来锁去。实问曰。何故
锁我。判云。拿你受罪去。至地狱。见死人堆积。问云。此
是何处。判云。此是地狱。又云七月初一日考较善恶。
日间考阳人。夜间考死人。时判带实。在死人身上过。
心甚怖畏。惟忆念佛。至四更尽得苏醒。二十一日二
更。判又来锁去。呵云。速去速去。下血湖池。汝生养二
次。应下六年。实不肯去。判发怒。将铁椎打云。速去速
去。凡打时。见螺蚬遍身护之。至血池处。见诸罪人。半
沉半浮。涕泣苦状。不堪忍视。下至池边。心心念佛。见
一狗云。圣女。汝晓念佛。免下血池。你欲出去。可在右
边行。左边有毒蛇鸦鹊害人。即右边行。见陈家前妻
张氏云。小妹你来聻。其啼哭苦楚之甚。实云。我为继
你。生第五子。染病故来。丈夫前者。为你建斋。你亦得
否。答云。丈夫无信心。全无得力。二人痛哭一番。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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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尽便苏。二十二日二更。判又来锁去下船。船上四
人把橹。实叫苦连天。哀告狱判。及船上人。人云。亦知
你身有病。将东西密障。极力挠过你西川去。时将四
更尽乃醒。二十四日二更。判来锁去。至地狱黑暗处。
见一无忧山。时有一鬼持衣来换。实不肯换。又持迷
魂汤来食。实不肯食。判带至第三殿冥王案前。实跪
告云。实系某县某处人氏。王大怒拍案。声震如雷。曰
你与前夫立誓不嫁。何自违誓。将五马分尸。即见五
马分尸首。于五处。肝胆碎裂。不知何者是我。王将善
恶簿看。使判唤来。尸首还复。王云。你何故骂前婚子。
亚寅。亚会。可恶可恶。真可恶。应下火坑。自当见之。时
见一鬼。将实一推下火坑。火烧大苦。一心念佛得免。
自见手上火疱。及肩上火疱。五个如鱼胞大一寸馀。
长二寸。在身上。时家人共见。报应不爽。五更少苏。二
十五日二更。判来锁去。一鬼云。你骂亚会耳聋。即将
洋铜灌两耳。非常苦痛。惟切心念佛。一鬼云。你晓念
佛可免。将风箱。三吹耳。时即息苦。便苏。二十六日二
更。判又锁将去。见地狱黑暗。不敢前进。判怒。持铁棒
打数下。苦痛难忍。见一鸡言。还我命来。实云。我何时
杀你。鸡云。你十六岁。为病杀我。你不食我肉。而食我
汤。云云。实云。待我回阳。为念经咒荐你。其相方灭。即
苏。二十九日三更。见观音大士。将一子来。换过所生
子。时子大哭失声下地。实苦泣哀告大士云。此子未
卜保养否。大士云。若此子哭时。手摩其顶。念圣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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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自然无事。四更尽得苏。八月初一日辰刻。见父现
身告云。子尚应堕猪胎三昼夜。饿鬼二昼夜。实云。我
今不愿堕地狱。苦痛难当。愿作方便。得免刑罚。父云。
你自作自受。无人可代。但堕毕数日。即渐安也。又云。
若堕猪胎时。善自保养。实云。不晓如何保养。父云。猪
必食清粥水。将布滤过方饮。食单莫食双。恐伤性命。
问云。可食多少。父言。或三。或七或九。乃至十五。每日
三时饮。每时十五碗。遂苏。乃语家人云。我今堕猪胎。
可取我箱中一新夏衫。滤去粥渣与水我饮。彼食时。
家人俱见如猪饮水无异。三日毕。便堕饿鬼。即自披
发。如鬼相似。欲食茶少许。如食糠𥢶。塞喉不下。惟口
中唧唧自叹。两手摇摇舞舞。二昼夜。傍人不敢近看。
过数日。复见大士通身白衣。手持杨枝。口说云。从心
从实起。心明罪业轻。又见一鸭云。还我命来。实云。我
何时杀你。鸭云。比时罗姑欲我死。把针我吞未死。原
与罗姑无干。还是你晒咸鱼。我食咸鱼渴死。你应与
我水饮。救人一命。胜于千金。实云。既我误汝命。待我
回阳。念经咒荐你何如。其形遂灭矣。今康熙己未。其
人尚在持斋念佛。年六十有二。其出家弟觉兴。闻余
作集。乃回乡对姊。随笔录之。余因编入焉(言丈夫无信心。建斋
全无得力者。今时世俗。多有不信荐亡超幽之事。惟欲掩亲朋耳目。请僧建斋。既无信心便有轻佛慢僧之失
尚不免过。何由得力。或僧无慈悯。利济亡者之念。或诵血湖救苦等伪经。纵是佛说真经。而无诚心。如童子课。
三字经。或延道士建醮。既无至诚。经又非真。尽是俚语。过三日。即宰杀生命。妄谓谢将。私图嘴肥。世人久迷。同
之甘饮。宁有杀害生灵。功超亡者之苦。或设斋吝财。不为盛供。唯要喃唱。鼓乐喧天。奚顾坛场居处。斋蔬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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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否。由是存亡失利。诚为虚设。徒自劳苦者耳)。

*** 韶州

○英德县。冬水乡。杨舒一。尝持六斋。顺治年间。
有成华翰。临终属舒一云。你有信心。我死后建斋。可
为我司香烛。时雷寨寺僧。携一行童往浇蜡烛。入内
饮食。而狗舐污油锅。烛坏。童回见。即将污油浇烛。建
斋才毕。即在坛前宰猪。次日舒一得病。至地狱。会华
翰。同往见阎王。王问翰。在世作何功德。答言。曾作预
修功德。王检案云。俱无功德。又语舒一云。你为人司
香烛。何以秽烛供佛。答云。小人领事香烛。其烛不净。
系行童过。王曰。斋坛不洁。是司香烛者之罪。且责五
板。遂苏。后两髀肿烂见骨。乃求白象林僧大悲咒水
洗渐愈。康熙十三年卒。舒一自陈。乡人共说。赞录之。

*** 卢陵

○陈忠赤。顺治丁酉年。六月尽。忽暴死。七月初
复活云。某人在阴司受罪。某人今来掌某处。又某人
寄信某物在某处。一一如言。又言阴司见路三条。一
条带枷锁甚众。一条善人路。一条皆禽兽行。自云。我
止得活三年。即发心长斋。后三年无病而死(出铁桥集)

*** 广东

○肇庆府。高要县。黄冈村。梁子球。字朝栋。向戒
淫杀。劝善隐恶。居馆教读。康熙九年。球时四十一岁。
于六月初八夜。梦两鬼使。一从僮。持牌捉球。球以家
贫子幼辞。鬼使遂去。越五日。球梦两使复来促球。球
乞免。鬼弗允。遂醒。无病而死。不及遗嘱。初就道。两使
语球曰。大路江山峻阻。登涉不易。此有捷径。但有冤
对难度。以君善人。故相商耳。球曰。我素放生戒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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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虑也。使曰。审此可度矣。乃经一市。两使诣肆就食。
举酒肴劝球。球念此非人世饮食。辞不茹。两使语曰。
此人有异。或得还魂。但恐遽殓。令从僮急诣球家。附
尸曰。我必还魂。幸勿殡殓。言毕即返。同至报冤径。果
见六畜禽兽。遍满径中。经此者。多被噬啄。唯球安行
而过。越此。望见宫殿巍峨。值暮。两使偕球宿庙中。金
匾额题曰。敕封龙母庙。晨起。同到朝门。百僚肃侍。两
使带球伏阶下。判官展簿启王。球名下。止罪过一条。
球泣诉。妻儿孤幼。乞放还阳。王曰。大数巳尽。难顾妻
儿。喜汝能安贫劝善。无大过恶。今阳间世俗。多犯大
罪。皆缘不信阴司法律。尔可熟读此间刑律门联回
阳。传与人知。为善去恶可也。球承命同两使遍读对
联。及各罪款。复宿前庙中。次早诣殿俯伏。将门联律
款。皆诵明白。王大喜。命两使送回。途经教场。遇已故
门人莫焕元。同群辈习射。见球下马。悲喜交集。自言
死后。亦无罪过。今为校禀。将领约束。烦语兄嫂妻子。
善事父母。予旧有手评武经策论。可焚付我。再揖而
别。又行数里。望见家乡。两鬼使辞别而去。凡三日夜
遂苏。备录门联罪律。今列于左。


* 报冤径联(烹割充肠禽鸟含悲还报复杀屠供馔牛羊饮恨待酬冤)
* 奈河桥联(苦海无边须识回头是岸奈河有渡若能转念不迷)
* 分界路联(此路达天堂善士都从这里过斯途沉地狱恶人俱在个中行)
* 朝门联(三尺森严岂似阳间能枉法四知凛烈果。然地府不容情)
* 二门联(生在阳间为恶重死到阴司欲悔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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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陛联(铁石人心知尔刚顽难变化火垆阴律从他强梗自销镕)
* 座前联(惠迪吉从逆凶吉凶之报断在此日积善庆作恶殃庆殃之别立见当前)

**** 殿左庑朱榜罪款刑条


* 不忠不孝
* 叛逆不道
* 谋财陷命
* 枉滥杀命
* 劫盗淫杀
* 害众成家

巳上诸犯。罪至极刑。


* 怨詈天地
* 毁谤君王
* 怨怼父母
* 诽骂师长
* 夺人妻子
* 渔色邪淫

巳上诸犯。差减极刑一等。


* 决水害防
* 放火烧山
* 舞文玩法
* 左道惑众
* 杀生害物
* 欺孤凌寡

巳上诸犯。差减极刑二等。


* 离间骨肉
* 教唆词讼
* 嫁祸飞冤
* 卖生图利
* 造使假银
* 贩卖人口
* 压良为娼
* 强屈仆婢
* 拐带人口
* 窝聚赌盗
* 贪恣口腹
* 局骗财物
* 占夺田地
* 武断乡曲
* 启杀导淫
* 破毁斋戒
* 聚敛无厌
* 乘危取利
* 恣行威福
* 荒淫渔猎
* 借势横行
* 受托负心

巳上诸犯。差减极刑三等。

五刑之属三千。特表其极重者。以为惩戒。使世人
知。凛然不可犯。其刀山铁床。以至风火沉沦等狱。
各随所犯。而受其果报。形影相赴。皆自取也。惟改
过积行可免。


* 诽谤三宝
* 破毁僧尼
* 污篾梵行
* 倡说叛圣

凡此较极刑尤重。故另悬列。犯者不通忏悔。

**** 殿右庑金榜放生文(是杭州云栖寺。莲池大师戒杀文)

盖闻世间至重者生命。最惨者杀伤。是故逢擒则奔。
蜡虱犹知避死。将雨而徙。蝼蚁尚且贪生。何乃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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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钩。直而矢。百计搜罗。使其
胆落魂飞。母离子散。或囚笼槛。则如处囹圄。或被刀
砧。则同临剐戮。怜儿之鹿。舐疮痕而寸断柔肠。畏死
之猿。望弓影而双垂悲泪。恃我强而凌彼弱。理恐非
宜。食他肉而补已身。心将安忍。由是昊天垂悯。古圣
行仁。解网著于成汤。畜鱼兴于子产。圣哉流水。润枯
槁以囊泉。悲矣释迦。代危亡而割肉。天台智者。凿放
生之池。大树仙人。护栖身之鸟。赎鳞虫而得度。寿禅
师之遗爱犹存。救龙子而传方。孙真人之慈风未泯。
一活蚁也。沙弥易短命为长年。书生易卑名为上第。
一放龟也。毛宝以临危而脱难。孔愉以微职而封侯。
屈师纵鲤于元村。寿增一纪。隋侯济蛇于齐野。珠报
千金。拯巳溺之蝇。酒匠之死刑免矣。舍将烹之鳖。厨
婢之笃疾瘳焉。贸死命于屠家。张提刑魂超天界。易
馀生于钓艇。李景文毒解丹砂。孙良嗣解矰矫之危。
卜葬而羽虫交助。潘县令设江湖之禁。去任而水族
悲号。信老免愚民之牲。祥符甘雨。曹溪守猎人之网。
道播神州。雀解衔环报恩。狐能临井授术。乃至残躯
得命。垂白璧以闻经。难地求生。现黄衣而入梦。施皆
有报。事岂无徵。载在简编。昭乎耳目。普愿随所见物。
发慈悲心。捐不坚财。行方便事。或恩周多命。则大积
阴功。若惠及一虫。亦何非善事。苟日增而月累。自行
广而福崇。慈满人寰。名通天府。荡空冤障。多祉萃于
今生。培积善根。馀庆及于他世。倘能助称佛号。加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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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为其回向西方。令彼永离恶道。则存心愈大。植
德弥深。道业资之速成。莲台生其胜品矣(子球自录)

*** 广州

○康熙辛亥二月。羊城有一妇人。药毒死夫。又
推前夫姑落井中。人不得知之。后时夜间。妇即见鬼
卒。拘至城隍所。隍与冠幞头者同审。即以铁夹棍。夹
断恶妇脚。令示阳间。善恶无爽 平藩闻。遂给以食。
置西门外马厂前。众人往观。妇人日食如常。折脚以
盘盛于前。自向人云。过两日便下油锅。如期作痛苦
之状。不堪观也。又云。更过二日。身受碎剐。不数日遂
死 平藩乃令割其首。弃其骸于荒郊犬食(出铁桥集)

*** 顺德县

○喜涌村。张哉明。妻李氏。生二子。为人性恶
瞋妒好打奴婢。每打恨不楚毒。使跪阶前。以尿浇淋。
仍烧铁钳。烙其身面。夫及子。俱不敢近之。康熙壬寅
年。盗邻人鸡杀食。邻人诘问。即发誓曰。我若偷得汝
鸡食。当教我两眼落地。次月无病。一目爆裂。至乙巳
年。又裂一目。丁巳年。独卧房中。夜半自拆床板。周围
枷颈跪地。天明家人闻呻吟声。趋问。何故如是。答曰。
我今被阎王枷锁。虽苦尚轻。过二日。即要上铁剌床。
又落油镬。(云云)不数日而死。本村邻乡。人皆共知(其子
端仲。亦自向人说。余因录之)。

*** 顺德

○上直村。陆业卿。为广州府差。是无为教之徒。
口称食斋。身行不善。所为非事。不可具述。至康熙己
未五月。欲将一猪。卖与屠人。屠人还价五钱。卿便自
杀。卖肉得银八钱。过数日病。至六月二十三日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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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来云。我命该尽亦了。汝何以贪多银三钱。以刀歼
我颈。我巳得诉官府。至未时。果见鬼来。锁至阎王所。
见三曹官。一名邓天尊。皆證卿杀猪。王曰。汝何故贪
财。杀害猪命。当杖六十。今且饶汝。暂打三十。后当再
审。遂还苏活。一一语其妻子。妻看其两髀。臃肿青淤。
数日溃烂。自后每被冥使追去。受诸罪苦。回自说之。
然其家门。独许无为教徒出入。馀人不得。妻子及无
为之徒畏羞。隐匿不说。惟邻人得闻一二耳。至七月
初九日死。未死之前。臭气熏出门外。行人不堪闻之。
时有乡人。问其无为徒曰。世人多杀。何不见报。惟业
卿独受何耶。答曰。吾教每日三时誓愿。每一时。称一
曹官名字为證。今其杀生犯戒。故受此报也。以斯瞒
人。馀皆隐讳也。乡伍邻里。向余说之(馀二曹官忘名)

六道集卷五(终)

** 音释

冯翊
郡名。翊同翼。

阎罗王
梵语具云。阎魔罗。此云息诤。谓止息罪人
诤故。

犍稚
稚。或误作椎。凡随有木石铜铁等。打能鸣者
名犍稚。问曰。今之木鱼是否。答曰。木鱼声小。不得
名犍稚也。问。何以僧用木鱼耶。答。木鱼。乃古之乐
器。惟此国有。馀方无。以其声和响静。故僧取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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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之节度。令众异口同音也。又昔曹子建。曾游渔
山。闻空中梵天之响。清扬哀婉。因仿其声。写为梵
呗。今以木鱼。表渔山之梵音也。


音艺。割也。


音睹。垣也。

盩厔
上音周。下音质。县名。在京兆。


音腕。惊叹。


音鱼。捕鱼也。又侵取也。所谓渔色邪淫是也。


音增。结缴于矢也。弋射矢也。又短矢也。


骄字上声。揉箭曰矫。

水陆大斋
梁武帝天监年。梦神僧曰。四生受大苦
恼。何不作水陆大斋救拔之。帝问志公。公劝帝寻
经。必有因缘。乃躬览藏经。造仪文。三年乃成。于夜
[言*奉]文。停灯烛。白佛。若理协圣凡。愿拜起。灯烛自明。
或仪式未详。暗如初。言讫。投地一礼。灯烛尽明。遂
于天监乙酉二月十五日。在金山寺。修设水陆道
场。帝亲临地席。诏僧祐律师。主其事。出苇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