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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赞法华传卷第九
蓝谷沙门慧祥撰
* 转读第七
* 外国兰若比丘
* 齐高宗明皇帝
* 梁中宗元皇帝
* 宋盖州素寺释智远
* 隋魏州刺史崔彦武
* 唐巴州刺史苏长妾
* 唐苏州嘉兴县令刘弘仁
* 唐郑州市辛老
* 唐新罗国沙弥
* 唐并州石壁寺鸽雏
* 唐洛阳白马寺释法眼
* 唐雍州万年县刘时
大智度论云。昔有一国中一阿兰若比丘。大
读摩诃衍。其国王。常解发。令其蹈过。又有一
比丘。乃语王言。此摩诃卢。不多读经。何以大
供养如是。王言。我一日。半夜欲见此比丘。即
往到其住处。见此比丘在窟中。读法华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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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色光明人。骑白象合掌供养。我来转回。
便灭不现。我即问。大德。以我来故。光明人
灭。何也。比丘言。此即遍吉菩萨。自言。若有
人读诵法华经者。我当乘白象来教导之。我
诵此经故。遍吉自来。遍吉。即普贤也。
齐高宗明皇帝。讳鸾。字景栖。凝神觉海。思积耆山。洒一雨于群曚。润三枝于庶物。造
千金像。写一切经。持六净齐。口诵波若。造归
依寺。召集禅僧。常读法华。亟淹寒暑。
梁中宗元皇帝。讳绎。字世诚。积善馀庆。家传
至德。宿奉胜因。怀深信。造天居天宫二寺。
供养千僧。讲成实论。学毗昙。于琰师。习分蓍
于智上。手书圣僧。并书千佛名。诵药王咒。
又复勤求宝所。顶戴髻珠。转读法华。以为
恒务。
释智达。益州素寺僧也。行颇流俗。而善经呗。
时诵法华。年二十三。宋元徽三年六月病死。
身煖不敛。遂延二日。入息稍还。至三日旦。
而能言。自说。始困之时。见两人皆著黄布裤
褶。一人立于户外。一人径造床前。曰。上人
应去。可下地。达曰。贫道体羸。不堪涉道。此
人复曰。可乘舆。而舆至。达既升之。意识恍
然。不复见家人屋室。及所乘舆。四望极目。但
睹荒野。途径艰危。示道登蹑。二人驱之。不
得𠇾息。至一朱门。墙闼甚华。达入至堂下。堂
上有一贵人。朱帻专床坐。姿貌严达。甚有威
容。左右兵卫百许人。皆朱衣柱刀。列直森然。
贵人见达。乃敛容正坐。谓曰。出家之人。何置
多过。达曰。有识以来。不忆作罪。问曰。诵戒
便灭不现。我即问。大德。以我来故。光明人
灭。何也。比丘言。此即遍吉菩萨。自言。若有
人读诵法华经者。我当乘白象来教导之。我
诵此经故。遍吉自来。遍吉。即普贤也。
齐高宗明皇帝。讳鸾。字景栖。凝神觉海。思积耆山。洒一雨于群曚。润三枝于庶物。造
千金像。写一切经。持六净齐。口诵波若。造归
依寺。召集禅僧。常读法华。亟淹寒暑。
梁中宗元皇帝。讳绎。字世诚。积善馀庆。家传
至德。宿奉胜因。怀深信。造天居天宫二寺。
供养千僧。讲成实论。学毗昙。于琰师。习分蓍
于智上。手书圣僧。并书千佛名。诵药王咒。
又复勤求宝所。顶戴髻珠。转读法华。以为
恒务。
释智达。益州素寺僧也。行颇流俗。而善经呗。
时诵法华。年二十三。宋元徽三年六月病死。
身煖不敛。遂延二日。入息稍还。至三日旦。
而能言。自说。始困之时。见两人皆著黄布裤
褶。一人立于户外。一人径造床前。曰。上人
应去。可下地。达曰。贫道体羸。不堪涉道。此
人复曰。可乘舆。而舆至。达既升之。意识恍
然。不复见家人屋室。及所乘舆。四望极目。但
睹荒野。途径艰危。示道登蹑。二人驱之。不
得𠇾息。至一朱门。墙闼甚华。达入至堂下。堂
上有一贵人。朱帻专床坐。姿貌严达。甚有威
容。左右兵卫百许人。皆朱衣柱刀。列直森然。
贵人见达。乃敛容正坐。谓曰。出家之人。何置
多过。达曰。有识以来。不忆作罪。问曰。诵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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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达曰。初受具足之时。实常习诵。比遂废
讲。恒事转轻。故于诵戒。时有亏损。复曰。沙
门而不诵戒。此非法。可且读经。达即诵法华
三契而止。贵人。敕所录达人曰。可送置恶地。
勿令大苦。二人引达将去。行数十里。稍闻轰
磕桡声沸天。而前路转闇。次至一门。高数十
丈。色甚坚黑。盖铁门也。墙亦如此。达心自
念。经说地狱。此其是矣。乃大恐怖。悔在世时
不修业行。及入门里。桡声转壮。久久静听。方
知是人叫呼之响。门里转闇。无所复见。时有
火光。乍灭乍扬。见数人反缚前行。后有数人。
执叉刺之。血流泉涌。其人乃达从伯母。彼此
相见。意欲共语。有人曳之殊疾。不暇得言。入
门二百许步。见有一物。形如米圌。可高丈
馀。二人执达。掷置圌上。里有火。烂烧达身。
半体皆烂。痛不可忍。自圌堕地闷绝。良久。二
人复将达去。见有铁镬十馀。皆煮罪人。人在
镬中。随沸出没。镬侧有人。以叉刺之。或有攀
镬出者。两目溃突。舌出尺馀。肉尽折烂。而犹
不死。诸镬皆满。唯一尚空。二人谓达曰。上人
即时应入此中。达闻其言。肝胆涂地。乃请之
曰。幸听贫道一时礼佛。便至心稽首。愿免此
苦。伏地食顷。祈悔特至。既而四望。无所复
见。唯睹平原茂树。风景清明。而二人犹导达
行。至一楼下。楼形高小。上有人裁得容坐。谓
达曰。沙门受轻报。殊可欣也。达于楼下。忽
然不觉。还就时身。
博陵鹤彦武。隋开皇中。任魏州刺史。因行部
至一邑。愕然惊喜。谓从者曰。吾昔尝在此邑
讲。恒事转轻。故于诵戒。时有亏损。复曰。沙
门而不诵戒。此非法。可且读经。达即诵法华
三契而止。贵人。敕所录达人曰。可送置恶地。
勿令大苦。二人引达将去。行数十里。稍闻轰
磕桡声沸天。而前路转闇。次至一门。高数十
丈。色甚坚黑。盖铁门也。墙亦如此。达心自
念。经说地狱。此其是矣。乃大恐怖。悔在世时
不修业行。及入门里。桡声转壮。久久静听。方
知是人叫呼之响。门里转闇。无所复见。时有
火光。乍灭乍扬。见数人反缚前行。后有数人。
执叉刺之。血流泉涌。其人乃达从伯母。彼此
相见。意欲共语。有人曳之殊疾。不暇得言。入
门二百许步。见有一物。形如米圌。可高丈
馀。二人执达。掷置圌上。里有火。烂烧达身。
半体皆烂。痛不可忍。自圌堕地闷绝。良久。二
人复将达去。见有铁镬十馀。皆煮罪人。人在
镬中。随沸出没。镬侧有人。以叉刺之。或有攀
镬出者。两目溃突。舌出尺馀。肉尽折烂。而犹
不死。诸镬皆满。唯一尚空。二人谓达曰。上人
即时应入此中。达闻其言。肝胆涂地。乃请之
曰。幸听贫道一时礼佛。便至心稽首。愿免此
苦。伏地食顷。祈悔特至。既而四望。无所复
见。唯睹平原茂树。风景清明。而二人犹导达
行。至一楼下。楼形高小。上有人裁得容坐。谓
达曰。沙门受轻报。殊可欣也。达于楼下。忽
然不觉。还就时身。
博陵鹤彦武。隋开皇中。任魏州刺史。因行部
至一邑。愕然惊喜。谓从者曰。吾昔尝在此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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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为人妇。今知家处。因乘马入修巷。屈曲至
一家。令叫门。主人公年老。出来拜谒。彦武
入家。先升其堂。视东壁上。去地六七尺。有隆
高处。谓主人曰。吾昔读法华经。并金钗五侯。
藏此壁中。高处是也。其经第七卷尾后一纸。
火烧失文字。吾至今每读此经。至第七卷尾。
忘失不能记得。因令左右。凿东壁。果得经
函。开第七卷尾及金钗并如其言。主人涕泣
曰。亡妻存日。常读此经。钗亦是妻物。妻因产
死。遂失所在。不谓使君乃知其处。彦武因指
庭前槐树曰。吾欲产时。自斛头发。置此树空
中。试令人探树中。果得发。于是。主人悲喜。
彦武留衣物。厚给主人而去。
苏长。未测其居贯。武德中。任都水使者。出为
巴州刺史。将家口赴任。渡喜陵江。中流风起
船没。男女六十馀人。一舟溺死。唯有一妾。常
读法华经。船中水入。妾头戴经函。誓与俱没。
既而船没。妾犹不沈。随波汎滥。顷之著岸。遂
载经函而出。开视其经。了无湿污。在杨州嫁
为人妇。而逾笃信焉。
刘弘仁。年十八时。任国子学生。与同士十人。
于相师处。求相吉凶。相师皆剋其富贵贫贱
之时。天寿年月之数。谓弘仁曰。年至五十一。
其年四月十一日必死。弘仁。时住苏州嘉兴
县令。其馀九人。皆如相者之说。祸福不差。及
弘仁十八已来吉凶。皆验。至今正年五十一
矣。自度至期必死。以四月一日。遂诣州。与诸
官寮取诀。时韩王元嘉。为苏州刺史。问其所
由。弘仁具陈其事。王教之修福。仁至四月八
一家。令叫门。主人公年老。出来拜谒。彦武
入家。先升其堂。视东壁上。去地六七尺。有隆
高处。谓主人曰。吾昔读法华经。并金钗五侯。
藏此壁中。高处是也。其经第七卷尾后一纸。
火烧失文字。吾至今每读此经。至第七卷尾。
忘失不能记得。因令左右。凿东壁。果得经
函。开第七卷尾及金钗并如其言。主人涕泣
曰。亡妻存日。常读此经。钗亦是妻物。妻因产
死。遂失所在。不谓使君乃知其处。彦武因指
庭前槐树曰。吾欲产时。自斛头发。置此树空
中。试令人探树中。果得发。于是。主人悲喜。
彦武留衣物。厚给主人而去。
苏长。未测其居贯。武德中。任都水使者。出为
巴州刺史。将家口赴任。渡喜陵江。中流风起
船没。男女六十馀人。一舟溺死。唯有一妾。常
读法华经。船中水入。妾头戴经函。誓与俱没。
既而船没。妾犹不沈。随波汎滥。顷之著岸。遂
载经函而出。开视其经。了无湿污。在杨州嫁
为人妇。而逾笃信焉。
刘弘仁。年十八时。任国子学生。与同士十人。
于相师处。求相吉凶。相师皆剋其富贵贫贱
之时。天寿年月之数。谓弘仁曰。年至五十一。
其年四月十一日必死。弘仁。时住苏州嘉兴
县令。其馀九人。皆如相者之说。祸福不差。及
弘仁十八已来吉凶。皆验。至今正年五十一
矣。自度至期必死。以四月一日。遂诣州。与诸
官寮取诀。时韩王元嘉。为苏州刺史。问其所
由。弘仁具陈其事。王教之修福。仁至四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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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遂即遇疾甚笃。王请诸寺僧尼。为弘仁。转
法华经一千遍。至十一日。转经数毕。诸僧又
为弘仁。更读一百遍。弘仁流汗[雨/泳]霂。所患都
愈。平复如常。信知福力诚不可量也。
有辛老者。失其名。年八十馀。住郑州市西南
角。常受持法华。专心清洁。自三十年来。每夜
读经。夜明如昼。不假灯烛。若舍经卷。还暗
如常。不复见物。
新罗国。有金果毅。生一男子。从小出家。乐读
法华经。至第二卷。误烧一字。年十八。忽从夭
丧。还生别处金果毅家。又得出家。即偏爱读
法华经。至第二卷。每于一字。随问随忘。梦有
人云。小师前生。向其乡某金果毅家生。亦得
出家。在彼生时。读诵法华。误烧一字。是以。
今生随得忘。彼旧经现存。往彼自看。此小
师。依梦向彼寻觅。果得其家。借问投宿。前生
父母。依俙欲识。寻访旧经。乃见第二。实烧一
字。小师及前父母。悲喜交并。二家遂为亲
好。彼此无二。当即言及州县。州县奏闻。举国
传咏。于今不息。即贞观时也。
有一老僧。失其名。住并州石壁寺。禅观为
业。贞观年末。房楹上有二鸽雏。老师每以馀
食饲之。后虽渐长。羽翼未成。乃并学飞。俱堕
地而死。僧因收葬。经旬日后。僧夜梦有二小
儿。告曰。儿等。为先有少罪。遂受鸽身。比来
闻师读法华经。及金刚般若。得受人身。儿
等。今于此寺侧十馀里某村某甲家。托生为
男。十月之外。当即诞育。僧乃依期。往视见此
家。一妇双生二男。因作满月齐。僧呼二垓子
法华经一千遍。至十一日。转经数毕。诸僧又
为弘仁。更读一百遍。弘仁流汗[雨/泳]霂。所患都
愈。平复如常。信知福力诚不可量也。
有辛老者。失其名。年八十馀。住郑州市西南
角。常受持法华。专心清洁。自三十年来。每夜
读经。夜明如昼。不假灯烛。若舍经卷。还暗
如常。不复见物。
新罗国。有金果毅。生一男子。从小出家。乐读
法华经。至第二卷。误烧一字。年十八。忽从夭
丧。还生别处金果毅家。又得出家。即偏爱读
法华经。至第二卷。每于一字。随问随忘。梦有
人云。小师前生。向其乡某金果毅家生。亦得
出家。在彼生时。读诵法华。误烧一字。是以。
今生随得忘。彼旧经现存。往彼自看。此小
师。依梦向彼寻觅。果得其家。借问投宿。前生
父母。依俙欲识。寻访旧经。乃见第二。实烧一
字。小师及前父母。悲喜交并。二家遂为亲
好。彼此无二。当即言及州县。州县奏闻。举国
传咏。于今不息。即贞观时也。
有一老僧。失其名。住并州石壁寺。禅观为
业。贞观年末。房楹上有二鸽雏。老师每以馀
食饲之。后虽渐长。羽翼未成。乃并学飞。俱堕
地而死。僧因收葬。经旬日后。僧夜梦有二小
儿。告曰。儿等。为先有少罪。遂受鸽身。比来
闻师读法华经。及金刚般若。得受人身。儿
等。今于此寺侧十馀里某村某甲家。托生为
男。十月之外。当即诞育。僧乃依期。往视见此
家。一妇双生二男。因作满月齐。僧呼二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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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鸽儿。两儿并应曰诺。一应之后。岁馀始言
也。
释法眼。俗姓高。隋齐国公高颗曾孙也。俗字
立敬。一名元怿。未出家时。贞观中。与兄立
览。于他度寺僧明藏处。学读法华波若。稍
似精熟。敬后弃其所习。龙朔元年。征辽还。三
年正月。往台看勋。从顺义门出。有两骑追之
曰。今捉获矣。敬问曰。卿是何人。答曰。我是
阎罗王使者。故来追卿。其人惶忙。走马而
出。欲投普光寺。使人曰。疾投寺门勿令入。入
即得脱。及至寺门。乃见一骑投门。又西走欲
入开善寺。又合骑投门。遂尔相从而奔。欲还
本宅。宅在化度寺东。恐道远。乃欲入醴泉
坊。一骑在前。其人以拳击之。鬼遂落马。后鬼
曰。此人大粗。急曳下。挽却头发。即被牵发。
如刀割状。又有朱衣白马人。以手柘敬胸。敬
应时落马颠仆。久之稍醒。若坐雾中。家人舆
还。至晓稣云。备见阎罗王。云君何盗僧果子。
何事说三宝过。遂依状罪。无敢厝言。王言。盗
果之罪。合吞铁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方
尽。说过之罪。合耕其舌。因放令出。遂稣。俄
自见有人头有双角。棒一铁丸。缚敬手足。令
一一啖之。傍人不见铁丸。唯见敬张口努目。
通身赫赤。喉内热气上冲。蒸郁难近。经日
方醒云。已一年吞百馀丸。其若无此经四
日如此。吞丸云尽。即就会昌化度二寺。投诚
忏悔至三月三日。又被前使追将见王。王曰。
尔诽谤三宝。罪当耕舌。敬又见二人。以钳拔
舌。似长数百尺。又见二人。各执一耜刃。偶耕
也。
释法眼。俗姓高。隋齐国公高颗曾孙也。俗字
立敬。一名元怿。未出家时。贞观中。与兄立
览。于他度寺僧明藏处。学读法华波若。稍
似精熟。敬后弃其所习。龙朔元年。征辽还。三
年正月。往台看勋。从顺义门出。有两骑追之
曰。今捉获矣。敬问曰。卿是何人。答曰。我是
阎罗王使者。故来追卿。其人惶忙。走马而
出。欲投普光寺。使人曰。疾投寺门勿令入。入
即得脱。及至寺门。乃见一骑投门。又西走欲
入开善寺。又合骑投门。遂尔相从而奔。欲还
本宅。宅在化度寺东。恐道远。乃欲入醴泉
坊。一骑在前。其人以拳击之。鬼遂落马。后鬼
曰。此人大粗。急曳下。挽却头发。即被牵发。
如刀割状。又有朱衣白马人。以手柘敬胸。敬
应时落马颠仆。久之稍醒。若坐雾中。家人舆
还。至晓稣云。备见阎罗王。云君何盗僧果子。
何事说三宝过。遂依状罪。无敢厝言。王言。盗
果之罪。合吞铁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方
尽。说过之罪。合耕其舌。因放令出。遂稣。俄
自见有人头有双角。棒一铁丸。缚敬手足。令
一一啖之。傍人不见铁丸。唯见敬张口努目。
通身赫赤。喉内热气上冲。蒸郁难近。经日
方醒云。已一年吞百馀丸。其若无此经四
日如此。吞丸云尽。即就会昌化度二寺。投诚
忏悔至三月三日。又被前使追将见王。王曰。
尔诽谤三宝。罪当耕舌。敬又见二人。以钳拔
舌。似长数百尺。又见二人。各执一耜刃。偶耕
转读第七¶ 第 42b 页 T51-0042.png
其上。勘案乃云。尝读法华金刚般若。因尔得
苏。亲等视其舌上。若刀割处。为读二经。所
以不断。敬后若思若说。战怖流泪。因遂出
家。名法眼。精厉倍常。住东都白马寺。不知
所终。
刘时。雍州万年县平康坊人。永隆二年六月
患。经二日致死。死经六日。唯心上煖。其家已
择殡日。未敢袭敛。至七日平旦。忽然再稣云。
当时。被一人引入大城。宫殿楼观。壮丽异
常。见阎罗王。云汝可具录生时功德。遂答云。
生时唯读法华经两卷。更无别功德。王遂索
罪案。及业秤秤之。法华两卷。乃重于罪案。王
捡案云。其人合得九十年活。谓案典曰。汝何
以错追。大罪过。可放他还。因令得活。经二十
许日。委顿方疗。遂受戒。不饮酒食肉。造金字
法华经。永充供养。
弘赞法华传卷第九
苏。亲等视其舌上。若刀割处。为读二经。所
以不断。敬后若思若说。战怖流泪。因遂出
家。名法眼。精厉倍常。住东都白马寺。不知
所终。
刘时。雍州万年县平康坊人。永隆二年六月
患。经二日致死。死经六日。唯心上煖。其家已
择殡日。未敢袭敛。至七日平旦。忽然再稣云。
当时。被一人引入大城。宫殿楼观。壮丽异
常。见阎罗王。云汝可具录生时功德。遂答云。
生时唯读法华经两卷。更无别功德。王遂索
罪案。及业秤秤之。法华两卷。乃重于罪案。王
捡案云。其人合得九十年活。谓案典曰。汝何
以错追。大罪过。可放他还。因令得活。经二十
许日。委顿方疗。遂受戒。不饮酒食肉。造金字
法华经。永充供养。
弘赞法华传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