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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身第五¶ 第 12b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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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赞法花传卷第五
蓝谷沙门慧详撰
* 遗身第五
* 宋招提寺释慧绍
* 宋庐山释僧瑜
* 宋竹林寺释慧益
* 梁石门寺释僧明
* 梁若耶山释道度
* 周益州大乘寺释僧崖
* 隋庐山化城寺释法充
* 隋庐山峰顶寺释大志
* 唐箕州刺史蒋王家人
* 唐荆州比丘尼姊妹(并州书生附)
* 唐雍州豹林谷释会通
* 唐襄州月岭山释昙猷(西明寺护论师附)
释慧绍。不知氏族。小儿时。母哺鱼肉。辄便吐
弃。于是。即能蔬食。至八岁。出家为僧要弟
子。精勤懔励。苦行标节。后随要。上临川招提
寺。乃密有烧身之意。常雇人斫薪。𧂐于东山
石室。高数丈。中央开一龛。足容己身。乃还寺
辞要。苦谏不从。即以元嘉二十八年。于东山
设大众八关。并告别知识。其日阖境奔波。车
马人众。及赍持金宝者。不可称数。至初夜行
道。绍自行香。行香既竟。执烛燃薪。入中而
坐。诵药王本事品。众既不见。绍悟其已去。礼
拜未毕。悉至。薪𧂐已洞然。诵声未息。火至额
间。唱言一心。言已奄绝。大众。咸见有一星其
大如升。直下烟中。俄而上天。时见者咸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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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吾烧身处。当生梧桐。慎莫伐之。其后三日
果生。正时年二十八。绍师僧要。亦清谨有懿
德。年一百六十。终于寺。
释僧瑜。姓周。吴兴馀杭人。弱冠出家。业素纯
粹。元喜十五年。与同学僧昙温慧光等。于庐
山南岭。共建精舍。名曰招隐。瑜常以为结累
三涂。情形故也。情将尽矣。形亦宜损。药王
之𨅊。独何云远。于是。屡发言誓。始契烧身。
以宋孝建二年六月三日。集薪为龛。并请僧
设斋。告众辞别。是日也。云雾晦合。密雨交
零。瑜乃誓曰。若我所志克明。天当清朗。如其
无感。便当滂注。使此四辈。知神应之无昧也。
言已。云景明霁。至初夜竟便入薪龛中。合掌
平坐。诵药王品。火焰交至。犹合掌不散。道俗
知者。奔赴弥山。并稽首作礼。愿结因缘。俄
见紫气腾空。久之乃歇。时年四十四。其后旬
有四日。瑜房中生双桐。根枝丰茂。巨细相如
贯壤直耸。遂成奇树理。识者。以为娑罗宝树。
剋炳泥洹。瑜之庶几。故见斯證。因号为双桐
沙门。吴郡张辩。为平南长史。亲睹其事。具为
传赞。赞曰。
「 悠悠玄机
茫茫至道
出生入死
孰为妙宝(其一)
自昔药王
殊化绝伦
往闻其说
今睹斯人(其二)
英英沙门
慧定心固
凝神紫气
表迹双树(其三)
其德可乐
其操可责
文之作矣
式飏髣髴(其四)」
释慧益。广陵人。少出家。随师止寿春。宋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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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者。或毁或赞。至大明四年。始就却粒。唯饵
麻麦。到六年又绝麦等。但食苏油。有顷。又
断苏油。唯服香丸。虽四大绵微。而神情警正。
孝武深加敬异。致问慇勤。遣大宰江夏王义
恭。诣寺谏益。誓志无改。至大明七年四月八
日。将就焚烧。乃于钟山之南。置罐辩油。其
日朝乘牛车。而以人牵。自寺之山。以帝王是
兆民所凭。又三宝所寄。乃自身入台。至云
龙门。不能步下。令人启闻。慧益道人。今就
舍身。诣门奉辞。深以佛法仰累。帝闻改容。即
躬出云龙门。益既见帝。重以佛法凭嘱。于是
辞去。帝亦续至。诸王妃后。道俗士庶。填满山
谷。投衣弃宝。不可胜计。益乃入罐。据一小
床。以劫贝白缠。上加一长帽。以油灌之。将
就著火。帝令大宰。至罐所。请喻曰。道行多
方。何必殒命。幸愿三思更就异途。益雅志确
然。曾无悔念。乃答曰。微躯贱命。何足止留。
天心圣慈罔已者。愿度二十人出家。降敕即
许。益乃自手执烛。以燃帽。帽燃乃弃烛。合掌
诵药王品。火至眉。诵声犹分明。及眼乃昧。贵
贱哀嗟响振幽谷。莫不弹指称佛。惆怅𢪛泪。
火至明旦乃尽。帝。于时闻空中笳管。异香芬
苾。帝尽日方还宫。夜梦见益振锡而至。更属
以佛法。明日帝为设会度人。令斋主唱白。具
序徵祥。烧身之处。造药王寺。以拟本事也。
释僧明。未详其氏姓。戒品凝洁。头陀为业。住
濠州招义县石门山。于山顶石上。累砖造弥
勒天宫一所。并弥勒像。常诵法花。幽求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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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遂奏所梁武。请欲焚身。频繁再三。方
蒙闻许。乃于弥勒宫前方石上。遂其先志。身
并灰烬。唯馀一甲。烧讫。其石方四五尺。忽陷
成池。信宿花生。鲜荣绝代。诸饮此池者。疾
病皆愈。后人取所焚灰。造其仪像。又造一小
木像。重烧此甲。以灰涂之。人或沾污。像即移
去。其行道之处。皆悉生花。大如梨枣。数过千
百。现有表塔。具旌其事(云云)。
又交州平陆县有信士。失其姓名。因诵法花。
遂仰药王之迹。焚身之后。其地隆起。状如人
形。父往堀之。乃见金像一躯。大如人等。捧
光欲举。忽然不现。
释道度。平阳人。本姓刘氏。经行伏定。居崇高
之山。以天监元年。始至梁国。憩钟山定林寺
行禅。出观所存利益。拔苦与乐。常运慈悲。
梁国成康王。鄱阳忠烈王。并服膺禅师。受持
禁戒。天监十七年。禅师自造法花经一百部。
晓夜诵持药王一品。后于花林寺觉殿。启梁
武曰。身为毒树。实宜焚灭。厌此形骸。为日已
久。愿同喜见供养诸佛。敕旨答云。必欲利益
苍生。自可随缘修道。若身命无常。弃尸陀林。
施以鸟兽。于檀度成满。亦为善业。八万户
虫。不容烧烬。非所劝也。又奉答云。道度此心
不可夺。既蒙令敕。且当奉持。普通七年八月
三日。乃入东州。至若耶山何令寺绝岩之间。
爰构禅室。每独言曰。所应作者。悉已究竟。
亦复何忧。乃稍积薪柴。渐就减食。其年十一
月三日。钟自虚鸣。寺众惊恐。莫测何相。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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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四部咸花。三百许人。尔日乞受戒。弟子
一百七十馀人。自云。道度凡夫。无明深重。唯
有菩萨净戒。谨与大众。共结善缘。尔后更不
复食。唯用澡瓶。以汲清水。日饮一升。至二
十五日朝。寺众同往见。瓶发五彩光耀。杂气
氛氲。至二十九日旦。寺主全等数人。共登禅
室。遥见龛中。紫光外照。其日将暮。忽有群鸟
五六百头。同集一树。俄顷而飞。是夜二更初。
竟寺有杂色光。映烛房宇。至五更中。闻山顶
火声振烈。惊走往观。见禅师合掌火中。春秋
六十有六。刺史武陵王。乃遣洒扫收敛。于其
处而建塔焉。后时闻山顶有石磬之声。声甚
清彻。先烧身之处。有大柿树。枯死十有馀年。
禅师入山。恒坐树下。后春遂生枝叶。禅师东
行之始。告弟子道隐曰。吾千载有幸。逢值法
王。今为身远游。奉见无日。有受持铁钵。别当
献奉。弟子道隐。具以状闻。并献铁钵。乃有
敕曰。禅师心力决壮。能行难行。犹冀广为化
道利益四生。便尔异世。良可叹惜。追踪喜
见。必当面睹净明。以此而言。更为可欣也。
释僧岸。本獽人也。虽居夷俗。情慕华风。威
容端俨。举止闲雅。加以性戒成就。不行残忍。
獽之猥俗。多居山薮。好行杀猎。终日网捕。僧
崖。端拱独自不为。父兄每瞋云其儜劣。崖意
不免。杖刃而行。每见群鹿。挽弓射之。要附毛
而过。卒无伤害。父兄虽见。亦无感悟。崖亦
知其不可教化。遂辞而行焉。来至益州。投充
阇梨。愿为弟子。出家以后。笃志精勤。身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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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烧身供佛。焚指弘经。覃思斯言。内兴誓愿。
遂烧一指。造法花经。当烧之日。观者填咽。嚫
物委积。后营殿塔。爰及房廊。剋日烧身。拟营
斯福。时周赵王。褰帷益郡。抚政临民。除烦
去苛。加以敬爱三宝。匡护四依。崖以此事咨
王。王即许诺。剋日傍告。远近咸知。薪柴累
积。香油丰溢。其日。王亲率官寮。同来观礼。
崖于是手执香烧。足蹑柴积。端坐其上。告
四众云。崖心存利物。意靡贪求。今舍秽躯。建
立净刹。若斯言不爽。要当示以肉心。誓已。因
令纵火。端坐诵经。音声清亮。火至其面。声
乃绝焉。于是。上天雨花。下遍城邑。远近悲
哭。老少咨嗟。嚫施填委。珍贿山积。并以入
寺。用兴殿塔。烧身既尽。肉心独存。此岂非位
阶不退。故得言誓不差乎。王视肉心。抚而恸
哭。菩萨圣人。于焉永往。呜呼痛矣。失荫如
何。时人皆号为僧崖菩萨。王奉肉心。起一大
塔。朝夕虔礼。供养无阙焉。
释法充。姓毕氏。九江人。常诵法花。其遍难
纪。兼缮造寺宇。情存住持。末住庐山半顶化
城寺修定。自非僧事。未尝妄履。每劝僧众。无
以女人入寺。上损佛化。下坠俗谣。然世以基
业事重。有不从者。充叹曰。生不值佛。已是罪
缘。正教不行。义须早死。何虑方士不奉戒乎。
遂于此山香炉峰上。自投而下。誓粉身骨用
生净土。便于虚中。头忽倒上。冉冉而下。处于
深谷。不损一毛。寺众初不知也。后有人上峰
顶。路望下。千有馀仞。闻人语声。就而寻之。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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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其死谏。为断女人。经于六年。方乃卒世。时
属隆暑。而尸不臭烂。即隋开皇末年矣。
释大志。姓顾氏。会稽山阴人。发蒙出家。师事
天台智者。顗睹其形神洒落。高放物表。因名
为大志。禅诵为业。苦节自专。四方名所。无远
必造。而言气清穆。仪相真严。故见者眐睐。
知非凡器。开皇十年。来游庐岳。住峰顶寺。不
隶公名。不预僧伍。诵法花经。索然闲雅。绝能
清啭。使诸听者忘疲。后于华山甘露峰南。建
静观道场。头陀为业。介尔一身。不避虓虎。
闻有恶兽。轨往投之。皆避而不啖。山粒本绝。
终日忘餐。或以饼果继命而已。外睹不堪其
恼。而志安之。容色如故。经于七岁。载禅业
无断。晚住比山福林寺。会大业屏除。流从
隐逸。慨法陵迟。一至于此。乃变服毁形。头擐
孝经。粗布为衣。在佛堂中。高声恸哭。三日三
夕。初不断绝。寺僧慰喻。志曰。余叹恶业。乃
如此耶。要尽此形骸。申明正教耳。遂往东都。
上表曰。愿陛下兴显三宝。当燃一臂于崇岳。
用报国恩。帝许之。敕设大斋。七众通集。志不
食三日。登大棚上。烧铁赫然。用烙其臂。并
令焦黑。以刀截断。肉裂骨现。又烙其骨。令焦
黑已。布裹蜡灌。下火燃之。光耀岩岫。于时。
大众见其行苦。皆痛心贯髓。不安其足。而志
虽加烧烙。词色不变。言笑如初。时诵法句。或
叹佛德。为众说法。声声不绝。臂烧既尽。如先
下棚。七日入定。跏坐而卒。时年四十有三。
初志出家至终。结操松竹。冬夏一服。无禦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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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裙垂半胫。足蹑蒲屣。言气爽朗。调逸风
云。人或不识。怪所从来者。便皱眉告曰。余。
九江庐山福林寺小道人大志耳。又善属文
藻。编词明切。撰愿誓文。七十馀纸。意在共诸
众生为善知识也。僧为强禦难奉信者。有见
此誓。无不掩泪。今庐山峰顶。每至暮年。诸寺
见僧宿集一夜。读其遗誓。用晓道俗。令众皆
酸结矣。
蒋王家。有一部曲。忘记名姓。从八九岁。即受
持法花经。昼夜念诵。忘寝与食。王。时任箕
州刺史。部曲。遂情愿烧身。有女。事王。王极
宠遇。女以状启王。王从之。部曲乃于山中。澡
浴清净。并洁坛场。遂自焚身。经月。其女。令
人收父灰烬。形骨都尽。乃于灰中。唯得一舌。
肉色鲜泽。犹若生时。王女婿韦徵。见之嗟
叹。因遂启王。王亲视之。施加钦异。后经数
岁。亦复如常。
荆州有比丘尼。姊妹二人。失其名讳。同诵法
花。深厌形器。俱欲舍身。节约衣食。钩崇苦
行。服诸香油。渐断粒食。后顿绝谷。唯啖香
蜜。精力所被。神志鲜爽。周告道俗。剋日烧
身。以贞观三年二月八日夜。于荆州大街。置
二高尘。乃以蜡布缠身至顶。唯出面目。众聚
如山。歌赞云会。二女咸诵法花。至药王品。其
姊先以火炷妹顶。妹又以火炷姊顶。清夜两
炬。一时同耀。焰下至眼。声相转明。渐下鼻
口。方乃歇灭。恰至明晨。合坐洞举。一时火
化。骸骨摧圬。二舌俱存。合众欣嗟。为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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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并州城西。有一书生。年二十四五。诵法
花经。誓烧身供养。乃集数束蒿柴。曝之令燥。
人问其故。密而不述。后于中夜。放火自烧。及
人往救。火盛已死。乃就加柴薪。尽其形癊。
天乐异香。大发信心耳。
释会通。雍州万年御宿川人。少欣道捡。游泊
林泉。苦节戒行。是其顾习。投终南豹林谷。
潜隐综业。读法花经。至药王品。便欣厌舍。私
集柴木。誓必行之。以贞观末年静夜。林中积
薪为窟。诵至药王。便令下火。风惊焰发。烟火
俱盛。卓尔加坐。诵声如故。寻见西南。有大
白光。流入火聚。身方偃仆。至晓。身火俱灭。
乃收其遗骨。为起白塔。勒铭存焉。
释昙猷。俗姓张氏。许州人也。游学襄阳。忽生
厌离。因遇值禅师。及无行禅师等。于月岭山。
出家修道。专诵法花经。其诵经。必立净坛方
数尺。悬二十一枚幡。烧香散花。然后乃诵。以
为常准。后于岘山。欲读花严经。频感梦中有
人。教诵诸偈。及至转经。宛与经文符合。后闻
长沙寺阿育王所造飞来瑞像。甚多灵迹。若
不轻生殉节。无由契此微诚。思欲此景药王
焚身供养。以乾封元年。行至像所。祈诚弘誓。
愿无缘障。遂闻殿前弹指之声。于时。屯云骤
雨。已积旬日。傍人止之。恐或成碍。猷曰。此有
善相。必果不疑。恰至二月十五日夜。天大晴
明。月光流照。猷以蜡布自手顶双爇。愿得久
烧久供养。不愿早终。火及两腕。色貌无改。火
至眉额。说法如初。怡然一心。目瞩瑞像。以光
明供养。愿见日月净明德佛。人问苦不。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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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猛焰腾赫。上下洞然。又于火中。告言念佛。
初火势将盛。僧徒咸惧。恐无遗骸。莫知烧相。
请留一验。以示含识。及后总成灰烬。唯馀髅
骨。明旦。合州奔赴。官寮咸萃。顶礼围绕。叹
恩而还。才出寺门。髅骨自碎。有信心者十馀
人。于灵骨前。祈请舍利。前后所降。凡有八
粒。沈浮纵任。感发应心。今收其馀烬。埋在寺
中。每有弹指之应。
近西明寺沙门护论。初诵
法花。一卷才了。即烧一指。至于八卷。便烧八
指。此虽非都舍。亦是遗身之次耳。
弘赞法华传卷第五
弘赞法华传者。宋人永苏景。依予之劝。且自高丽国所奉渡圣教百馀卷内也。依一本书。为恐散失劝俊源法师。先乞书写一本矣。就中苏景等归朝之间。于壹岐岛。遇海贼乱起。此传上五卷入海中少湿损。虽然海贼等或为宋人被杀害。或及岛被溺死。敢见散失物。宋人等云。偏依圣教之威力也云云保安元年七月五日。于太宰府记之。大法师觉树(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