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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释教部汇考目次¶ (自动笺注)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目次
*卷第一
*
*
*
*後漢
*
*
*
*
*
*
*
*北魏
*卷第二
*北齊
*
*
*卷第三
*後梁
*後唐
*後晉
*後周
*
*(一)
*卷第
*(二)
*
*卷第五
*
*卷第六
*
*皇清
*卷第
*佛國記
*鄯善國
*𠌥夷國
*于闐國
*子合國
*竭叉國
*陀歷國
*烏萇國
*弗樓沙國
*那竭國
*羅夷國
*䟦那國
*毗茶國
*摩頭羅國
*拘薩羅國
*摩竭提國
*師子國
*續博物志
*釋氏之源
*野客蒙談
*佛入中國
*墨池浪語
*佛法中國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目次(終)No.1521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一
*
公元前688年
莊王九年
釋迦生於天竺迦維衛國魏書釋老
志。
所謂佛者。
本號釋迦文者。
譯言能仁
德充道備。
堪濟萬物也。
釋迦前有六佛。
釋迦繼六佛。
而成成道
處今。
賢劫文言
將來彌勒佛
方繼釋迦而降世。
天竺迦維衛國之子
天竺總稱
迦維別名
也。
釋迦
四月四日夜
從母右脅而生。
生姿
超異者。
三十二種。
天降嘉瑞以應之。
亦三十二。
其本
起經說之備矣
釋迦生時
周莊王九年
春秋魯莊
公元前690年
七年夏四月
恒星不見夜明。
是也
至魏武定八年
凡一千二百三十七年云。
釋迦年三十成佛
導化
公元550年
生。
四十九載。
乃於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
二月十
五日
而入般涅槃
涅槃譯云滅度
或言常樂我淨。
遷謝及諸苦累也。
佛法身。
二種義。
一者真實
二者權應。
真實身。
至極之體。
妙絕拘累
不得以方
處期。
不可以形量限。
有感斯應。
體常湛然
應身者。
和光六道
同塵萬類
生滅隨時
修短應物
形由感
生。
非實有。
權形雖謝。
真體不遷
伹時無妙感故。
得常見耳。
明佛生非實生。
非實滅也。
佛既謝世
木焚尸。
靈骨分碎
大小如粒。
擊之不壞。
焚亦不燋
有光明神驗
胡言謂之舍利
弟子收奉置之寶瓶
香花致敬募。
宮宇謂為塔。
塔亦胡言
宗廟也。
世稱塔廟
於後百年
有王阿育
神力佛舍利
鬼神
造八萬四千塔。
布於世界
同日而就。
今洛
彭城姑臧臨渭
皆有阿育王寺
葢承其遺迹焉。
迦雖般涅槃
留影迹爪齒於天竺
於今猶在
中土
來往
竝稱見之。
釋迦所說教法
既涅槃後。
有聲
弟子大迦葉阿難五百人
撰集著錄
阿難親承囑
授。
多聞總持
蓋能綜覈深致
無所漏失
綴文字撰
三藏
十二部經
九流之異統。
大歸終以三乘
為本。
後數百年
羅漢菩薩
相繼著論
贊明經義
外道
摩訶衍大小阿毗曇
中論
十二門論
百法論。
成實論等。
是也
皆傍諸藏部大義。
假立外問。
以內
法釋之按隋書經籍志。
佛經者。
西域天竺迦維
衛國
淨飯王太子釋迦年尼所說
釋迦
周莊王
公元551年
九年四月八日
自母右脅而生。
姿貌奇異
有三十二
相。
八十二好
太子位。
出家學道
勤行精進
覺悟
種智
而謂之佛。
亦曰佛陀
亦曰浮屠
胡言也。
言譯之為淨覺
其所說云。
人身雖有生死之異。
至於
精神
則恒不滅
此身之前
則經無量身矣。
積而修習
精神清淨佛道
天地之外
四維上下
更有天地
無終極。
然皆有成有敗。
一成一敗
謂之一劫
自此
以前
則有無量劫矣。
每劫必有諸佛得道出世
化。
其數不同
今此劫中。
當有千佛
自初至於釋迦
七佛矣。
其次當有彌勒出世
必經三會
演說法藏
眾生
由其道者
有四等之果。
一曰須陀洹
二曰斯
陀含。
三曰阿那含
四曰阿羅漢
羅漢者。
出入
死。
去來隱顯
不為累。
阿羅漢上至菩薩者。
深見
佛性
以至成道
每佛滅度
遺法相傳
有正象末三等
淳醨之異。
年歲遠近
亦各不同
末法巳後。
眾生愚鈍
無復佛教
業行轉惡。
年壽漸短。
經數百千載間。
朝生夕死
然後大水大火大風之災。
一切除去
之。
更立生。
人又歸淳樸
謂之小劫
一小劫。
則一
佛出世
天竺中多諸外道
竝事水火毒龍
而善諸
變幻
釋迦苦行也。
是諸邪道
竝來嬲惱
以亂其心。
不能得。
佛道成。
盡皆推伏
竝為弟子
弟子男曰
桑門
譯言息心
而總曰僧。
譯言行乞
女曰比丘尼
剃落鬚髮
釋累辭家
相與和居
治心淨行
乞以自
資。
防心攝行
僧至二百五十戒。
尼五百戒。
俗人
佛法者。
男曰優婆塞
女曰優婆夷
去殺盜婬妄
飲酒
是謂五誡
釋迦在世教化四十九年。
乃至
人鬼
竝來聽法
弟子得道
以百千萬億數
然後
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
二月十五日
般涅槃
槃亦曰泥洹
譯言滅度
亦言常樂我淨。
釋迦說法
以人之性識根業各差故。
大乘小乘之說。
至是謝
世。
弟子大迦葉
阿難五百人
共撰述。
綴以文
字。
集載為十二部。
後數百年
羅漢菩薩
相繼著論
贊明其義。
佛所說
滅度後。
正法五百年。
像法
千年
末法三千年。
其義如此
*
公元前217年
始皇三十年
西域沙門室利防等。
始齎梵本經。
至咸
陽按史記始皇本紀
不載按佛法金湯編。
始皇
三十年甲申
西域沙門室利防等十八人
齎梵本經
至咸陽。
有司以聞。
帝以其異俗囚之。
利防等。
摩訶
般若波羅蜜多。
光明照耀
瑞氣盤旋
滿于囹圄
須臾
金神丈六
持杵揚威
擊碎其獄出之。
驚悔
厚禮之而去。
*
公元前121年
武帝元狩二年
始獲佛像漢書武帝本紀
不載
 按匈奴傳。
漢使驃騎將軍去病
萬騎隴西
焉耆千餘里。
休屠祭天金人(注)師古曰。
金人
以為天神之主而祭之。
即今佛像是其遺法
 按魏書釋老志。
漢武元狩中
霍去病匈奴
昆邪
王殺休屠王。
將其眾五萬來降
獲其金人
以為
神。
列於甘泉宮
金人率長丈餘。
祭祀
燒香禮拜
而巳。
此則佛道流通之漸也。
及開西域
張騫使大
夏還。
傳其旁有身毒國。
一名天竺
始聞有浮屠之教
(按昆邪王來降。
武希本紀
元狩二年)。
*後漢
明帝永平□年。
遣使天竺
得佛四十二章
始建
白馬寺後漢書明帝本紀
不載按西域傳天
竺國
世傳
明帝夢見金人長大
頂有光明。
以問羣臣。
或曰
西方有神
名曰佛。
其形長丈六尺。
黃金色
於是遣使天竺
佛道法。
遂於中國
圖畫形像焉。
王英
始信其術。
中國因此
頗有奉其道者楚王
傳註
袁宏漢記。
浮屠佛也。
西域天竺佛道焉。
佛者。
漢言覺也。
將以覺悟羣生也。
其教。
脩善慈心
為主
殺生
專務清靜
其精者。
沙門
沙門
漢言
也。
息意去欲。
歸於無為
以為人死精神不滅
隨復受形
生時善惡
皆有報應
故貴行善修道
以鍊
精神
以至無生
而得為佛也。
佛長丈六尺。
黃金色
中佩日月光。
變化無方
無所不入
大濟羣生
初明
帝。
夢見金人長大
有日月光
以問羣臣。
或曰
西方
有神
其名曰佛。
陛下所夢。
得無是乎。
於是遣使天竺
問其道術
而圖其形像焉按魏書釋老志。
漢哀帝
公元前2年
元壽元年
博士弟子景憲
大月氏王使伊存。
浮屠經。
中土聞之。
未之信了也。
孝明帝
夜夢
人。
頂有臼光。
飛行殿庭。
乃訪羣臣。
傅毅始以佛對。
郎中蔡愔。
愽士弟子秦景等。
使於天竺
浮屠
範。
愔仍與沙門
攝摩騰竺法蘭
東還洛陽
中國有沙
門。
跪拜之法。
自此始也。
愔又得佛四十二章
釋迦立像
明帝畫工佛像
清涼臺及顯節陵
上。
經緘於蘭臺石室
愔之還也。
白馬負經而至漢。
因立白馬寺洛城關西
摩騰法蘭
咸卒於此寺。
浮屠
正號佛陀
佛陀浮圖
相近
西方言。
來轉為二音
華言譯之。
則謂淨覺
言滅穢。
成明道為
聖悟。
凡其經旨。
大抵生生之類。
皆因行業而起。
過去當今未來
三世識神不滅
為善惡。
必有
報應
漸積勝業
陶冶麤鄙
無數形。
澡練神明
乃致
無生
得佛道。
其間階次
心行等級非一
皆緣淺以
至深。
藉微而為著。
在於積仁順。
嗜慾
虗靜
通照也。
故其始脩心。
則依佛法僧
謂之三歸
若君
子之三畏也。
又有五戒
去殺盜婬妄言飲酒
大意
仁義禮智信同。
名為異耳。
奉侍之則生天人勝處。
虧犯則墜鬼畜諸苦。
善惡生處
凡有六道焉。
諸服
道者
剃落鬚髮
釋累辭家
師資
律度
相與
和居
治心淨行
乞以自給
謂之沙門
或曰桑門
相近
總謂之僧。
胡言也。
僧譯為和命眾。
桑門
息心
比丘為行乞。
俗人信憑道法者。
男曰優婆塞
女曰優婆夷
其為沙門者。
初修十誡沙彌
終於
二百五十則具足
大僧
婦入道者
比丘尼
其誡
至於五百。
皆以□為本。
隨事增數
在於防心攝身
口。
心去貪忿癡。
身除殺婬盜
口斷妄襍諸非正言
謂之十善道
能具此。
謂之三業清淨
凡人修行粗為
極。
可以達惡善報
漸階聖迹
初階聖者
三種人
根業太差。
謂之三乘
聲聞乘
緣覺乘
大乘
取其可
乘運以至道為名。
三人
惡迹巳盡。
但脩心盪累。
進德
初根人為小乘
四諦法。
中根人為中乘
十二因緣
上根人為大乘
則脩六度
雖階三乘
而要
由脩進萬行
拯度億流。
彌長乃可佛境矣。
公元65年
永平八年
楚王英
縑紈贖愆
詔以助伊蒲塞桑門
盛饌後漢書
明帝本紀
不載按楚王英傳。
少時好游俠。
交通賓客
晚節更喜黃老學。
浮屠
齋戒祭祀
八年詔令天下
死罪入縑贖。
郎中
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
國相曰。
託在蕃輔
過惡
積。
歡喜大恩
奉送縑帛
贖愆罪。
國相以聞。
詔報曰。
楚王黃老微言
浮屠仁祠
潔齋三月
與神
為誓
何嫌何疑。
有悔吝。
還贖
以助伊蒲塞桑門
盛饌
因以班示
國中傳。
*
明帝□□□年始宮西佛圖
周閣百間。
天竺
曇柯迦羅
始譯誡律
傳於中國三國志
魏明
本紀
不載按魏書釋老志。
魏明帝
會欲壞宮西
佛圖
外國沙門
金盤盛水
置於殿前
佛舍利
之於水。
乃有五色光起。
於是帝歎曰。
自非靈異
安得
爾乎。
遂徙於道□。
為作周閣百間。
佛圖故處
鑿為濛
汜池。
芙蓉於中。
後有天竺沙門曇柯迦羅
入洛宣
誡律
中國誡律之始也。
*
公元241年
主權赤烏四年
建塔佛陀里。
造寺僧會
 按三國志吳主孫權傳。
不載按佛法金湯編。
赤烏四年
康居國三藏康僧會
金陵茆茨
設像
行道
國人初見
驚異之。
有司以聞。
召問之。
會進
曰。
來大師
化巳千年
靈骨舍利
應無方
昔阿
育王奉之。
為八萬四千塔。
此其遺化也。
以為誇誕。
曰。
舍利可得。
當為塔之。
苟其無驗
國有常刑
會乃以
銅瓶几上
請期七日。
無驗
乃展二七日。
無驗
權曰。
趣烹之。
默念佛名。
真慈豈違我哉。
更請展期
七日
五鼓矣。
瓶中鏘然有聲
視之舍利也。
黎明進之。
權與公聚觀
歎曰。
希世之瑞也。
會言
舍利威神
能壞者。
權使力士槌之。
無損而光自若
權為建塔
佛陀里。
造寺奉會居。
賜額建初
吳主皓□□□年。
詔毀佛宇三國志吳主孫晧
傳。
不載按續文獻通考
吳主
甞詔毀神祠及佛
宇。
*
晉時
洛中佛圖
四十二所。
僧人
始服雜色衣按魏
釋老志。
洛中白馬寺
盛飾佛圖
畫迹甚妙。
四方式。
宮塔制度
猶依天竺舊狀。
而重構之。
從一
級。
至三五七九。
世人相承
謂之浮圖
或云佛圖
晉世。
洛中佛圖
有四十二所矣。
漢世
沙門衣赤布。
後乃
易以雜色
公元371年
簡文帝咸安元年
星變
僧法曠禳之按晉書
簡文帝本紀
不載按續文獻通考
簡文帝會稽
王時
談名理。
支道林許詢諸人
常在齋頭
為法
師。
許為都講
通一義。
四坐厭心
許送一難
眾人
抃舞
及即帝位
星變
僧法曠
禳之。
公元372年
咸安二年
長干寺造塔按晉書簡文帝本紀
載按佛法金湯編。
簡文帝咸安二年
長干寺
塔。
壯麗殊偉
工之日。
光照簷宇
每讀佛經
以為
陶鍊精神
聖人可至。
公元381年
孝武帝太元六年。
春正月。
帝。
始立精舍於殿內按
晉書孝武帝本紀
太元六年春正月
帝。
初奉佛法
精舍於殿內。
引諸沙門
以居之。
恭帝□□□年。
丈六佛像
親於瓦官寺迎之按
晉書恭帝本紀
帝。
深信浮屠道。
鑄貨千萬。
丈六
像。
親於瓦官寺迎之。
步從十許里。
*
公元420年
高祖永初元年
設齋內殿
施僧襯資三萬按宋書
高祖本紀
不載按佛法金湯編。
宋武帝微時
遊京
竹林寺
獨臥講堂
前有五色龍章
眾僧見之。
以白
帝。
帝喜曰。
上人無妄言。
帝為宋公時。
京口故宅
普照寺
永初元年
設齋內殿
沙門道照陳詞
百年
迅速苦樂俄頃
帝善之。
別施襯資三萬。
帝。
手寫
經。
口誦梵本
靈根法王四寺
建東山寺。
公元435年
太祖元嘉十二年
詔禁興造寺塔
沙汰沙門
道者
 按宋書太祖本紀
不載按天竺諸國傳。
佛道
漢明帝
法始東流
自此以來
其教稍廣。
帝王
民庶
莫不歸心
經誥充積
訓義深遠
別為一家
學焉。
元嘉十二年
丹陽蕭摩之奏曰。
佛化被於中
國。
巳歷四代
形像塔寺
所在千數
進可繫心
退足
以招勸。
自頃以來
情敬浮末
不以精誠為至。
更以
奢競為重。
舊宇頺弛
曾莫之脩。
而各務造新以相姱。
甲第顯宅。
於茲殆盡銅綵。
糜損無極
無關
祇。
累人事。
建中越制。
宜加裁檢。
不為之防。
流道未
息。
自今以後
有欲鑄銅像者。
悉詣臺自聞。
興造
精舍
皆先詣在所二千石
通辭
郡依事列言。
本州
須許報。
然後就功
其有輙造寺舍者。
皆依不承用詔
書律。
銅宅林苑
沒入官。
詔可
沙汰沙門
道者
數百人
世祖孝建□年。
周朗奏。
申嚴佛律
不聽宋書
公元25年
世祖本紀
不載按周朗傳。
世祖即位
普責百官
言。
上書言。
釋氏流教。
其來有源。
淵檢精測。
固非
矣。
舒引容潤。
既亦廣矣。
然習慧者。
日替其脩。
束誡者。
月繁其過。
遂至糜散錦帛
侈飾車從
復假粗醫術
卜數
延妹滿室
置酒浹堂
寄夫托妻者。
不無殺子。
乞兒者繼有。
而猶倚靈假像。
背親傲君。
廢疾老。
宮邑
是乃外刑所不容戮。
內教所不悔罪
申嚴佛律
重國令。
其疵惡顯著者。
悉皆罷遣
則隨其藝行。
各為之條。
使禪義經誦。
人能其一。
食不
過蔬。
衣不出布
應更度者。
則令先習義行
本其神
心。
必能草腐。
人天竦精。
以往者。
侯王家子
不宜
拘。
書奏忤旨。
自解去職
公元458年
大明二年
沙汰沙門宋書世祖本紀
不載
 按天竺傳。
世祖大明二年
有曇標道人
與羌人高闍
謀反
上因下詔曰。
佛法訛替
沙門混雜
未足扶濟
鴻教
而專成逋藪
姦心頻發。
凶狀屢聞。
敗亂風俗
神人交怨
可付所在加沙汰。
後有違犯
嚴加誅坐
於是設諸條禁
自非行精苦。
並使還俗
諸寺尼。
出入宮掖
交關妃后。
此制。
竟不能行。
公元460年
大明四年
中興寺設齋
異僧言。
中興
天安
寺按宋書世祖本紀
不載按天竺傳。
世祖大明
四年
中興寺設齋
一異僧。
眾莫之識。
問其名。
言。
名明慧
從天安寺來。
忽然不見
天下無此寺名。
中興
天安寺。
公元462年
大明六年秋九月戊寅
沙門
致敬人主宋書
世祖本紀云云天竺傳。
先是
晉世庾冰
始創議。
欲使沙門敬王者。
後桓元復述其義。
並不果行
大明
六年
世祖
使有司奏。
曰。
臣聞䆳宇崇居。
非期宏峻
跪槃伏。
非止敬恭
將以施張四維
締制八寓。
故雖儒
枝派
名墨條分
至於崇親嚴上。
厥繇靡爽。
浮屠
為教。
逷自龍堆
反經提傳。
訓遐事遠。
練生瑩識。
恒俗
稱難。
定旨緬謝。
微言淪隔。
拘文蔽道。
在末彌扇
遂乃
陵越典度
偃倨尊戚。
隨方之[貝*少]迹。
製化淵義
佛法
謙儉自牧忠虔
為道不輕。
比丘道人
拜。
目連桑門過長則禮。
寧有屈膝四輩
簡禮二親
稽顙耆臘
而直體萬乘者哉。
成康創議
元興載述
而事屈偏黨
道挫餘分。
鴻源遙洗。
羣流仰鏡。
九仙
𧶁寶。
百神聳職
畿輦之內。
弗臣之氓。
陛席之間。
抗禮之客。
非所澄一風範
詳示景則者也。
參議
以為沙門接見
比當盡虔禮敬之。
容依其本
俗。
則朝徽有序
乘方兼遂矣。
詔可
前廢帝復舊
太宗□□□年。
諸僧寺。
隨宜修復宋書太宗
本紀
不載按天竺傳。
世祖寵姬殷貴妃薨。
為之立
寺。
貴妃子鸞
封新安王
故以新安為寺號。
前廢帝
子鸞
毀廢新安寺
驅斥僧徒
尋又毀中興天寶
諸寺
太宗定亂
下令曰。
先帝
建中興及新安諸寺
長世垂範
弘宣盛化
頃遇昏虐
法像殘毀
師徒
迸。
甚以矜懷。
妙訓淵謨
有扶名教
招集舊僧
普各
還本
並使材官
隨宣。
修復
公元471年
泰始七年
以故第為湘宮寺宋書太宗本紀
載按南史虞愿傳。
明帝
以故宅起湘宮寺
費極奢
侈。
以孝莊嚴七層
帝欲起十層
可立
分為
剎。
各五層。
安太守巢尚之
罷郡還見。
帝曰。
卿至湘
宮寺未。
我起此寺。
大功德。
願在側曰。
陛下起此寺。
皆是百姓賣兒貼婦
佛若有知。
悲哭哀愍
罪高佛
圖。
有何功德
大怒續文獻通考
泰始七年
故第湘宮寺
*
公元488年
世祖永明六年
沙門法獻元暢。
天下僧主會。
勅。
僧於帝前稱名定式南齊書世祖本紀
載按續文獻通考
永明六年
帝勅沙門法獻元暢。
天下僧主會。
帝前稱名不坐
他日中興寺僧鍾
帝前稱貧道
乃詔稱名定式
公元492年
永明十年
竟陵王子良
啟進沙門殿戶誦經
 按南齊書世祖本紀
不載按竟陵王子良傳。
永明
十年
世祖不豫
子良甲仗延昌殿侍醫藥
子良
啟進沙門殿戶誦經
世祖為感。
夢見優曇鉢華。
子良
佛經宣旨
旨。
使御府以銅為華。
御牀四角
公元493年
永明十一年
公私不得出家
起立塔寺
惟年六
十。
聽朝選序南齊書世祖本紀
永明十一年
秋七月
不豫
戊寅大漸
詔曰。
識滅之後靈上。
勿以牲為祭。
設餅茶飲干飯酒晡而巳。
顯陽殿玉
像諸佛。
供養貝。
如別牒。
盡心禮拜供養之。
應有
功德
可專在中
自今公私
不得出家為道
及起
塔寺
以宅為精舍
嚴斷之。
惟年六十。
有道心。
聽朝選序
高宗口口口年。
皈依寺
千佛金像南齊書
高宗本紀。
不載按佛法金湯編。
齊明帝
甞持六齋
十善
誦法般若等經。
皈依寺
千佛金像
*
公元505年
高祖天監四年
水陸大齋
天下寺院
擊鐘以救
地獄之苦按梁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佛祖綱目
武帝夢神僧。
告曰。
六道四生
大苦惱。
何不為作
水陸大齋救拔之。
帝乃扣沙門
惟誌勸帝。
尋經必有
因緣
帝乃取佛經
躬自披覽
創造儀文
三年乃成。
夜捧文停燭。
白佛曰。
若此文理恊聖凡。
拜起時。
自明
儀式未祥。
燈暗如故
言訖投地
一禮初起
燭盡明。
天監四年。
二月十五日。
鎮江金山
依議
修設
誌又甞假帝神力
見地苦相
何以救之。
曰。
夙生定業
不可頓滅。
惟聞鐘聲
其苦暫息
於是
天下寺院擊鐘
舒徐其聲。
公元527年
大通元年
車駕同泰寺
捨身梁書高祖本紀
大通元年三月辛未
輿駕同泰寺
捨身
甲戌還宮。
天下
公元529年
中大通元年
輿駕同泰寺
捨身
公卿以下
以錢奉
贖按梁書高祖本紀
中大通元年。
秋九月癸巳。
輿
駕幸同泰寺
四部無遮大會
捨身
公卿以下
一億萬奉贖。
冬十月己酉
輿駕還宮。
大赦
改元
 按魏書蕭衍傳。
崇信佛道
建業同泰寺
又於
故宅
光宅寺
鍾山
大愛敬寺。
兼營長干二寺
窮工極巧
殫竭財力
百姓苦之。
設齋會。
自以身
同泰寺為奴。
三表不許
於是內外百官
珍寶而贖之。
衍每禮佛
捨其法服
乾陀袈裟
其王候子弟
皆受佛誡。
有事精苦者。
加以菩薩
之號。
臣下奏表上書
亦稱衍為皇帝菩薩
衍自以
持戒
乃至祭其祖禰
不設牢牲
時人皆竊云。
雖僭司
王者
然其宗廟
不血食矣。
衍未敗前。
災其同泰寺
祖父墓前石麟
一旦亡失
識者
咸知其將滅也。
公元531年
中大通三年
兩幸同泰寺說經梁書高祖本紀
中大通三年。
冬十月己酉。
行幸同泰寺
高祖法座
公元535年
四部眾
大般涅槃經義。
訖於乙卯十一月。
乙未
行幸同泰寺
高祖法座
四部眾
摩訶般若
公元531年
羅蜜經義
訖於十二月辛丑
公元533年
中大通五年
同泰寺
摩訶般若經題按梁書
高祖本紀
中大通五年二月癸未
行幸同泰寺
說四
部大會。
高祖法座
金字摩訶般若經題。
訖於已
丑按學佛考訓。
梁武帝
自披袈裟
放光般若經
天雨花地變金色
時謂之佛心天子
公元537年
大同三年
長干寺阿育王塔
輿駕幸寺
無礙
會。
佛舍利
還臺供養梁書高祖本紀
大同
八月辛卯
輿駕阿育王寺
天下按續文獻
通考
大同三年八月
長干寺阿育王塔
出佛爪髮
舍利
幸寺無礙會
大赦
帝自受具
寢處略同沙門
改造阿育王佛塔
出舊塔下舍利
及佛爪髮。
髮青
紺色。
眾僧以手伸之。
隨手長短
放之則旋屈為蠡形。
僧伽經。
佛髮青而細。
猶如藕莖絲。
佛三味經云。
我昔在宮沐頭。
以尺量髮。
一丈二尺
放巳右旋
成蠡文。
則與帝所得同也。
阿育王鐵輪王。
閻浮
一天下。
滅度後。
一日一夜役鬼神。
造八萬四千
塔。
此即其一。
吳時尼居其地。
為小精舍
孫綝尋毀
除之。
塔亦同滅。
吳平後。
道人
復於舊處建立焉。
元帝初年
脩飾之。
至簡文咸安中
使沙門法程
造小塔。
未及成而亡。
弟子僧二繼而脩立
孝武
公元543年
元九年
金相輪。
承露
其後西河離石縣胡人
劉薩何。
遇疾暴亡
而心猶暖。
其家未敢便殯。
經七日
更蘇
說云。
兩吏見錄。
西北行。
不測遠近
至十八
地獄
隨報重輕
度諸楚毒
觀世音語云
汝緣未盡
得活
可作沙門
洛下齊城丹陽會稽
竝有阿育王塔
可往禮拜
乃若壽終
則不墮地獄。
語竟。
如墜高巖
醒寤
因此出家
名慧達
遊行禮塔。
次至丹陽
未知
塔處。
及見越城四望
長干里異氣
就禮拜。
是先阿育王塔所。
放光明。
由是定知。
必有舍利
集眾就掘入一丈
三石碑。
並長六尺
中一碑有鐵
函。
中有銀函
函中又有金函
盛三舍利
髮爪
一枚
髮長數尺。
即遷舍利
北對簡文所造塔。
西又
公元517年
一塔
十六年
又使沙門仁尚。
加為三層
即是武帝
開者也。
初穿土四尺
得龍窟。
昔人所捨。
銀環
鉍鑷等。
雜寶物。
可深九尺許。
石磉
下有石函
函內有鐵壺。
以盛銀坩。
坩內有金鏤甖。
盛三舍利
粟粒大。
圓正光潔
函內有琉璃盌。
盌內有四舍利
髮爪
有四枚。
竝為沉香色。
至其月二十七日。
帝又
到寺禮拜
無礙大會
大赦
是日金鉢
盛水泛舍
利。
其最小者隱不出
禮數十拜。
舍利乃於鉢內放
光。
旋回久之
當中而止。
帝問大僧正慧念曰。
見不
思議事不。
慧念答曰。
法身常住
湛然不動。
帝曰。
子。
欲請一舍利
還臺供養
至九月五日
又設無礙
會。
皇太子王侯朝貴奉迎
是日風景明淨
傾覩
觀屬。
所設金銀供具等物。
並留寺供養
并施錢一千
萬。
為寺基業
公元538年
大同四年
詔以東冶徒李引之降如來真形舍利
赦。
長干寺
無礙大會
竪二剎按梁書高祖
紀。
大同四年秋七月癸亥
詔以東冶徒李引之降如
真形舍利
大赦天下續文獻通考
大同四年
九月十五日
帝至長干寺
無礙大會
竪剎二。
各以
金甖玉甖
舍利及爪髮。
七寶塔內。
又以石函
寶塔
分入兩剎剎下。
王侯妃主。
百姓富室
所捨
環釧等。
珍寶充積
公元546年
中大同元年
同泰寺
講經法會梁書高祖
本紀
中大同元年三月庚戌
法駕同泰寺大會
寺省
金字慧經
夏四月丙戌
同泰寺
解講設
法會
大赦
改元
是夜同泰寺災。
又帝篤信正法
猶長
釋典
製涅槃大品淨名三慧經義記。
數百卷
覧餘閑。
即於重雲殿。
同泰寺講說
名僧碩學
四部
聽眾
萬餘人何敬容傳。
中大同元年三月
祖幸同泰寺
金字三慧經。
敬容預聽
勅許之。
有勅。
聽朔問訊
公元547年
太清元年
又幸同泰寺
捨身
公卿以錢奉贖按梁
高祖本紀
太清元年三月庚子
高祖同泰寺
無遮大會
捨身
公卿等。
以錢一億萬奉贖。
夏四月丁
亥。
輿駕還宮。
大赦天下
改元
□□□年。
劉勰沙門慧震
定林寺
撰經證
 按梁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劉勰傳。
早孤。
家貧
婚娶
沙門僧祐
與之居處
積十餘年。
博通經論
區別部類
錄而序之。
為文長於佛理
京師寺塔
名僧碑誌
必請勰製文
武帝時
有勅。
慧震沙門
定林寺
撰經證。
功畢。
啟求出家
先燔鬢髮以自
誓。
勅許之。
乃於寺變服
改名慧地
未期而卒。
□□□年。
江革覺意詩。
啟乞菩薩戒
梁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江革傳。
高祖
盛於佛教
賢多啟求受戒
精信因果
高祖未知
不奉
佛教
乃賜覺意詩。
五百字。
云惟當勤精進。
自彊行
勝脩。
豈可作底突。
如彼必死囚
以此江革
并及諸
貴遊
手勅云。
世間果報
不可不信。
豈得底突如對
元延明邪。
革。
啟乞菩薩戒
*
公元557年
高祖永定元年
詔出佛牙
無遮大會按陳書高
祖本紀。
永定元年冬十月乙亥
皇帝位
庚辰詔出
佛牙
於社姥宅集四部
無遮大會
高祖親出闕前
禮拜
初。
齊故僧統法獻
烏纏得之
常在林上
寺。
梁天監末
攝山慶雲寺沙門慧興保藏
慧興將
終。
以屬弟慧志。
承聖末
慧志密送高祖
至是乃出
公元558年
永定二年夏五月
輿駕幸大莊嚴寺
捨身
冬十月
金光明經題。
十二月
又幸大莊嚴寺
乘輿法物
 按陳高祖本紀
永定二年夏五月辛酉
輿駕幸大
莊嚴寺
捨身
壬戌
羣臣表請。
還宮。
冬十月乙亥
輿駕
莊嚴寺
金光明經題。
十二月甲子
輿駕幸大莊
嚴寺。
無礙大會
乘輿法物
羣臣備法奉迎
輿駕還宮。
公元563年
世祖天嘉四年夏四月辛丑
無礙大會太極
殿按陳世祖本紀
云云
公元570年
高祖太建二年
靈剎按陳高宗本紀。
不載
 按學佛考訓。
陳太建二年
靈利
高十有五丈
下安
佛爪。
二寸
一寸
藏諸寶篋
飛五色。
焰起一尋
以為異。
公元582年
太建十四年
後主即位
無礙大會按陳後主
本紀
太建十四年正月丁巳
皇帝位
甲戌無礙
大會太極前殿
秋九月丙午
無礙大會太極
殿。
捨身
乘輿御服
大赦天下
*北魏
公元398年
太祖天興元年
京城五級佛圖
禪堂
沙門
座按魏書太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魏先建國
元朔
風俗淳一
無為自守
西域殊絕
莫能往
來。
浮屠之教。
未之得聞。
或聞而未信也。
及神元與
魏晉通聘
文帝又在洛陽昭成
又至襄國
備究
佛法之事。
太祖中山
經略燕趙
所逕郡國佛寺
見諸沙門道士
致精敬。
禁軍旅。
無有所犯。
帝好黃
老。
頗覽佛經
天下初定
戎車屢勳。
庶事草剏
未建
圖宇。
招延僧眾也。
時時旁求
先是
沙門僧朗
其徒。
隱於泰山之琨[王*而]谷。
帝。
遣使致書
繪素旃罽
鉢錫為禮。
今猶號曰朗公谷焉。
天興元年
下詔曰。
佛法之興。
其來遠矣。
濟益之功。
冥及存沒
神蹤遺軌
可依憑。
其勅有司
京城
飾容範。
修整宮舍
信向之徒有所居止。
是歲。
始作五級佛圖
耆闍崛山
須彌山殿。
加以繢飾。
別構講堂禪堂
沙門座。
不嚴具焉。
太宗泰帝□年。
沙門果老將軍
又加沙門
證。
老壽將軍之號按魏書太宗本紀
不載按釋
老志。
太宗踐位
太祖之業。
亦好黃老
又崇佛法
四方
建立圖像
仍令沙門
敷導民俗
皇始中
郡有沙門法果。
行精至。
開演法籍
太祖聞其名。
以禮徵。
京師後。
以為道人綰攝僧徒
每與帝言。
多所愜允。
供施甚厚。
太宗
彌加崇敬
永興中
前後
授以輔國
宜城子。
忠信侯。
安成公之號。
固辭
帝常
親幸其居。
門小狹。
不容輿輦
廣大之。
年八十餘。
當中卒。
未殯。
三臨其喪。
追贈老壽將軍趙胡
公。
初法果每言。
太宗明叡好道。
即是當今如來
沙門
宜應盡禮
遂常致拜
謂人曰。
能鴻道者人主也。
我非
天子
即是禮佛耳。
法果四十。
始為沙門
有子曰猛。
詔令襲果所加爵
帝後幸廣宗
沙門曇證。
年且百
歲。
見於路。
致果物。
帝敬其年老志力不衰
亦加
老壽將軍號。
世祖神麚□年。
沮渠蒙遜
沙門曇摩讖京師
不至魏書世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世祖
公元409年
即位
亦遵太祖太宗之業。
每引高德沙門
與共談論
四月八日
輿諸佛像
於廣衢。
帝親御門樓臨觀。
散花以致禮敬
先是
沮渠蒙遜涼州
亦好佛法
罽賓沙門曇摩讖
習諸經論
姑臧
沙門智嵩等。
譯涅槃諸經十餘部。
曉術禁呪
歷言他國安危
多所中驗。
蒙遜每以國事諮之。
神麚中
帝命蒙遜。
讖詣京師
惜而不遣
既而懼魏威責。
使人殺讖。
死之日。
門徒曰。
今時有客來。
可早食以待之
訖而走使至。
時人謂之知命
公元439年
太延五年
沙門眾多
詔罷年五十以下者按魏
世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涼州張軌後。
世信
佛教
敦煌
地接西域
道俗交得其舊式
村塢相屬
塔寺
太延中
涼州平。
徙其國人京邑
沙門佛事
皆俱東。
象教彌增矣。
尋以沙門眾多
詔罷年五十以
下者(按徙凉州民於京師
本紀
太延五年)。
公元444年
太平真君五年
詔禁私養沙門魏書世祖本紀
太平真君五年。
春正月戊申。
詔曰。
愚民無識
信惑妖
邪。
私養師巫
挾藏讖記
陰陽圖緯
方伎之書。
沙門
之徒。
西戎虗誕
生致妖孳。
非所一齊政化
布淳
德於天下也。
王公巳下。
至於庶人
有私沙門
巫。
及金銀工巧之人。
在其家者。
遣詣官曹
不得
匿。
今年二月十五日
過期不出
師巫沙門身死。
人門誅。
相宣告。
咸使聞知
公元445年
太平真君六年
城內不得留󰢍沙門
移葬惠始
南郊外。
送者六千餘人魏書世祖本紀
不載
 按釋老志。
世祖
初平赫連昌
沙門惠始姓張。
家本
清河
羅什出新經。
遂詣長安見之。
習經典。
坐禪
白渠比。
晝則入城聽講
夕則還處靜坐
三輔有識
多宗之。
劉裕姚泓
留子義真長安
義真寮佐
敬重焉。
義真之去長安也。
赫連屈丐追敗之。
道俗
少長
咸見坑戮
惠始身被白刃
而體不傷
大怪異。
言於屈丐
屈丐大怒
召惠始於前。
所持寶劍擊之。
不能害之。
懼而謝罪
萬平
惠始到京都
多所訓
導。
時人莫測其迹。
世祖甚重之。
加禮敬。
自習禪。
至於沒世
稱五十餘年。
未嘗寢臥
或時跣行
雖履泥
塵。
初不污足。
色愈鮮白
號之曰白脚師
太延中
終於八角寺。
齊潔端坐
僧徒滿側。
凝泊而絕。
停屍
餘日。
坐既不改
容色如一
舉世神異之。
遂󰢍寺內。
真君六年
城內不得留󰢍。
乃葬於南郊之外
始死
公元449年
十年矣。
開殯儼然
不傾壞。
送葬六千餘人
莫不
感慟
中書監高允
傳頌其德。
即惠始冢上立石
舍圖其形像
經毀法時
猶自全立。
公元446年
太平真君七年
詔諸州。
沙門
毀諸佛像
佛圖
 按魏書世祖本紀
太平真君七年春三月
詔諸州。
沙門
毀諸佛像
長安城工巧二千家於京師
月戊子。
鄴城毀五層佛圖
泥像中。
得玉璽二。
其文
皆曰。
受命於天。
既壽永昌
一刻其旁曰。
魏所受漢
公元453年
傳國璽釋老志。
世祖即位
富於春秋
既而銳志
武功
每以平定亂禍為先。
歸宗佛法
敬重沙門
未存覽經教深求緣報之意。
及得寇謙之道。
帝以清
無為
仙化之證。
信行其術。
司徒崔浩
博學
多聞
帝每訪以大事
謙之道。
不信佛。
與帝言
加非毀。
常謂虗誕為世費害
帝。
以其辨博
頗信之。
蓋吳杏城
關中騷動
帝乃西伐
至於長安
先是
安沙門種麥寺內。
御騶牧馬麥中
帝入觀馬
門飲從官酒。
從官入其便室
大有弓矢矛楯
出以
奏聞
帝怒曰。
此非沙門所用
當與蓋吳通謀害人
耳。
有司
案誅一寺
閱其財產
大得釀酒具。
州郡
牧守富人
寄藏物。
蓋以萬計
又為窟室
貴室女。
私行淫亂
帝既忿沙門非法
浩時從行。
因進其說。
誅長安沙門
焚破佛像
留臺四方令。
一依長安
行事
又詔曰。
沙門者。
西戎虗誕
妄生妖孼
非所
一齊政化
淳德天下也。
王公以下
有私
公元446年
沙門者。
皆送宮曹
不得隱匿
今年二月十五日
不出
沙門身死。
容止者誅一門
恭宗太子
國。
素敬佛道
上表刑殺沙門之濫。
又非圖像
罪。
今罷其道。
諸寺門世脩奉
土木丹青
自然
滅。
如是再三
不許
下詔曰。
後漢荒君。
信惑邪偽
妄。
睡夢事。
胡妖鬼以亂天常
自古九州之中無此
也。
夸誕大言
本人情。
叔季之世。
闇君亂主
莫不
焉。
由是政教不行
禮義大壞
鬼道熾盛
王者之法
蔑如也。
自此以來
代經亂禍
天罰烝行。
生民死盡。
服之內。
鞠為丘墟
千里蕭條
不見人迹
由於此。
承天緒屬。
窮運之敞。
欲除偽定真。
復義農之治。
一切盪除胡神。
滅其蹤迹
無謝風氏矣。
自今
後。
有事胡神。
造形泥人銅人門誅
雖言胡
神。
問今胡人
共云無有
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
元真伯彊之徒。
乞胡誕言
老莊之虗。
假附而
益之。
皆非真實
至使王法廢而不行
大姦之魁也。
非常之人
然後能行非常之事
非朕孰能去此歷
代之偽物
有司宣告
征鎮諸軍剌史。
諸有佛圖形像
胡經
盡皆擊破焚燒
沙門少長
悉坑之。
是歲真
七年三月也。
恭宗言雖不用
然猶緩宣詔書。
遠近
豫聞知。
得各為計。
方沙門
亡匿獲免
京邑
者。
亦蒙全濟銀寶像。
及諸經論
大得祕藏
土木
宮塔
聲教所及
莫不畢毀矣。
謙之與浩。
從車駕。
苦與浩諍。
不肯
謂浩曰。
卿今促年受戮
滅門戶矣。
公元450年
後四年
浩誅備五刑
時年七十。
浩既誅死
帝頗悔之
業巳行難中修復
恭宗
潛欲興之。
未敢言也。
淪廢
終。
帝世積七八年。
然禁稍寬弛
篤信之家。
得密奉事
沙門
專至者。
猶竊法服誦習焉。
不得顯行京都
矣。
先是
沙門曇曜有操。
尚又為恭宗所知禮。
佛法
滅。
沙門多以餘能自效
還俗求見
誓欲守死
恭宗
親加勸喻
至於再三
不得巳乃止。
持法器物
離身
聞者歎重之。
公元452年
高宗興安元年
詔復佛法
州郡聽建佛圖一區
魏書高祖本紀
興安元年冬十有二月乙卯
初復佛
法按釋老志。
高宗踐極下詔曰。
夫為帝王者。
必祇
奉明靈。
顯彰仁道
其能惠著生民
濟益羣品者。
雖在
古昔
猶序其風烈
是以春秋崇明之禮。
祭典載功
施之族。
釋迦如來
功濟大千
流塵境。
生死者。
歎其達觀
文義者。
貴其妙明
王政禁律
益仁
智之善性
排斥羣邪。
開演正覺
前代以來
莫不
尚。
我國家常尊事也。
世祖太武皇帝
開廣邊荒
德澤遐及。
沙門道士
善行純誠
惠始之倫。
無遠不至
風義相感
往往如林
山海之深。
怪物多有。
姦淫
徒。
容假託。
講寺之中。
致有兇黨
是以先朝
因其瑕
釁。
戮其有罪
有司失旨
一切禁斷
景穆皇帝
每為慨
然。
軍國多事
未遑修復
朕承洪緒
君臨萬邦
思述
先志
以隆斯道。
今制諸州郡縣。
於眾居之所。
各聽建
佛圖一區
任其財用
不制會限。
好樂道法
欲為沙
門。
不問長幼
出於良家
性行素篤。
無諸嫌穢。
鄉里
明者
聽其出家
大洲五十。
小洲四十人
其郡遙遠
臺者十人
當局分。
足以化惡就善。
播揚道教也。
天下承風
朝不及夕
往時所毀圖寺。
仍還脩矣。
佛像
經論
皆復得顯。
師沙門師賢
罽賓國王種人。
入道
東遊涼城涼平。
赴京。
佛法時。
師賢假為醫術
還俗
守道不改
脩復日。
即反沙門
同輩五人
帝乃親為下髮。
師賢仍為道人統。
是年
有司為石
像。
令如帝身。
既成
上足下。
各有黑石
冥同帝體上
下黑子。
論者以為純誠所感。
公元454年
興光元年秋
勅為太宗以下五帝
釋迦像按魏
高宗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興光元年秋
有司
於五縀大寺內。
太祖巳下五帝
釋迦立像五。
一丈六尺
都用赤金二萬五千斤。
太安□年。
師子國沙門
佛像三至京師
沙勒
沙門
佛鉢及像迹按魏書高宗本紀。
不載。
釋老志。
太安初
師子國胡沙門邪奢遺多浮陀難
提等五人
佛像三到京都
皆云。
備歷西域諸國。
佛影迹及肉髻
外國諸王相承
咸遣工匠摹寫其容。
莫之及難提所造者。
去十餘步視之炳然
轉近轉微。
沙勒胡沙門京師
佛鉢畫像迹。
和平□年。
帝奉沙門曇曜以師禮。
以輸糓入僧曹者。
僧祇戶
犯罪者。
佛圖戶魏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和平初
師賢卒。
曇曜代之。
更名沙
公元455年
門統。
曇曜
以復佛法明年
中山被命赴京。
出見於路。
御馬前銜衣。
以為馬識善人
帝後
奉以師禮。
曇曜白帝
京城西武州塞。
山石壁。
五所
鐫建佛像各一。
高者七十尺。
次六十尺。
雕飾
奇偉
冠於一世
曇曜
平齊戶及諸民有能。
歲輸
六十斛。
僧曹者。
即為僧祇戶
僧祇粟
至於
歲。
賑給饑民
又請民犯重罪
官奴
以為佛圖戶
諸寺掃洒
歲兼營因輸粟
高宗竝許之。
於是
僧祇
寺戶
於州鎮矣。
曇曜又與天竺沙門常那
邪含等。
出新經十四部。
又有沙門道進僧超法存
等。
有名於時
演唱諸異。
公元467年
顯祖皇興元年
石窟寺
起永寧寺。
七級佛圖
高三百餘尺。
釋迦立像
四十三尺按魏書顯祖
本紀
皇興元年秋八月丁酉
行幸武州石窟寺
公元465年
 按釋老志。
顯祖即位
敦信尤深。
覽諸經論
老莊
引諸沙門
及能談元之士。
論理要。
高宗太安末
劉駿
丹陽中興寺設齊。
有一沙門
容止獨秀
舉眾
往目。
皆莫識焉。
沙門惠璩。
起問之。
答名惠明
又問所
住。
答云。
從天安寺來。
語訖忽然不見
駿君臣以為
公元474年
感。
中興天安寺。
是後七年而帝踐祚
號天安元
公元475年
年。
是年
劉彧徐州剌史薛安都
始以城地來降
明年
盡有淮北之地。
其歲高祖誕載
於是起永寧寺。
搆七
浮圖
高三百餘尺。
基架博敞
天下第一
又於天
宮寺
釋迦立像
高四十三尺。
赤金十萬斤。
黃金
公元467年
六百斤(按高祖生。
本紀
皇興元年)。
公元472年
高祖延興二年
沙門不得浮遊民間
行者仰以公
文。
又詔造立圖寺。
不得費竭財產
又以東平郡佛像
變成銅色
普告天下魏書高祖本紀
延興
年夏四月。
沙門不得去寺浮遊民間
行者
仰以公
文按釋老志。
高祖踐位
顯祖移御北苑崇光宮。
習元藉。
鹿野佛圖苑中西山
崇光十里
巖房禪堂
禪僧其中焉。
永寧寺
大法供。
度良
男女
僧尼者。
百有餘人
帝為剃髮
施以僧服。
脩道戒。
資福顯祖
是月
又詔起建明寺。
公元477年
太和元年
永寧寺
設齋聽講魏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太和元年二月
永寧寺
設齋
死罪囚。
三月
又幸永寧寺
設會行道聽講
中祕
省。
僧徒討論佛義
僧衣寶器有差
又於方山
太祖營壘之處。
思遠寺。
正光至此
京城內寺
舊且百所。
僧尼二千餘人
四方諸寺
六千四百七十
八。
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
公元830年
大和四年春正月丁巳
罷畜鷹鷂之所。
以其地為報
佛寺魏書高祖本紀
云云釋老志。
太和
四年春
詔以鷹師
報德寺續文獻通考
太和
四年
詔以鷹師地。
報德寺
文明皇太后資福也。
公元836年
太和十年冬
簡遣僧尼
凡麤者令還俗魏書
祖本紀不載按釋老志。
太和十年冬
延興二年
夏四月詔曰。
比丘不在寺舍
遊涉村落
交通姦猾
歷年歲。
民間五五相保
不得容止無籍之僧。
精加
隱括
有者送付州鎮
其在畿郡
送付本曹。
若為三寶
巡民教化者。
在外州鎮維那文移
在臺者。
齎都維
那等印牒。
然後聽行
違者加罪。
又詔曰。
內外之人。
建福業。
造立圖寺。
高敞顯博。
足以隆至教矣。
無知之徒。
各相高尚
貧富相競
費竭財產
務存高廣
傷殺昆蟲含生之類苟能精致土聚沙。
福鍾不朽
欲建為福之因。
未知傷生之業。
朕為民父母
慈養是
務。
自今一切斷之。
又詔曰。
信誠應遠
行篤則感
深。
歷觀先世靈瑞
乃有禽獸易色。
草木移性。
濟州
平郡靈像發輝變成金銅之色。
殊常之事。
絕於往古
熈隆妙法
理在當今
有司沙門統曇曜
令州送像
達都
使道俗咸覩實相之容。
普告天下
皆使聞知
公元476年
承明元年
永寧寺
僧尼百餘人
又詔起建明寺
 按魏書高祖本紀
承明元年冬十月辛未
輿駕幸
建明佛寺
大宥罪人釋老志。
承明元年八月
祖司奏前被勅以勒籍之。
愚民僥倖假稱入道
避輸課。
無籍僧尼
罷遣還俗
被旨所檢僧尼
維那
當寺隱審。
有道行精勤者。
聽仍在道為行
凡麤者。
有籍無籍
罷歸齊民
令依旨簡遣其諸州。
還俗者。
僧尼一千三百二十七人
奏可
公元492年
太和十六年
詔。
四月八日
七月十五日
聽度僧尼
 按魏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太和十六年
四月八日
七月十五日
太州一百人僧尼
中州五十人
下州二十人
以為常準
著於令。
公元493年
太和十七年
詔立僧制
四十七條按魏書高祖
紀。
不載按釋老志。
云云
公元496年
太和二十年
詔準師義哭僧。
登於門外
又詔。
沙門
䟦陀
少林寺魏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
公元495年
志。
太和十九年四月
帝幸徐州白塔寺
顧謂諸王及
待官曰。
此寺。
有名嵩法師
成實論羅什
流通
後授淵法師
淵法師授登紀二法師
朕每翫
成實論
可以釋人深情
至此寺焉。
沙門道登
義業
高祖眷賞
侍講論。
曾於禁內
與帝夜談
公元496年
同見一鬼
二十年卒。
高祖悼惜之。
詔施帛一千匹。
又設一切僧齋
并命京城
七日行道
又詔。
朕師登法
師。
奄至徂背
痛怛摧慟。
不能巳巳。
比藥治慎喪。
未容
即赴。
便準師義
哭諸門外績素之。
又有西域沙門
䟦陀
有道業。
深為高祖敬信
詔。
少室山陰。
立少
林寺。
而居之。
公給衣供。
公元497年
太和二十一年
詔於僧羅什舊堂所。
三級浮圖
令訪其子以聞。
是年
改監福曹為昭元
以斷僧務
 按魏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太和二十一年
五月
詔曰。
羅什法師
可謂神出。
五才志入四行者也。
常住寺。
猶有遺地
欽悅脩蹤。
情深遐邇
可於舊堂
所。
為建三級浮圖
又見逼昏虐
為道殄軀。
既暫同俗
禮。
應有子嗣
推訪以聞。
當加敘接按續文獻
考。
是年
改監福曹為昭元
官屬
以斷僧務。
□□□年。
京兆王太興
請為沙門
皇太子
四月
八日
為之下髮魏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京兆
太興傳。
太興遇患。
請諸沙門行道
所有資財
時布施。
乞求病愈
名曰散生齋
及齋後。
僧皆四散
沙門方云。
乞齋餘食。
太興戲之曰。
齋食既盡。
惟有
酒肉
沙門曰。
亦能食之。
因出酒一斗羊脚一雙
食盡
猶言不飽。
辭出後。
酒肉俱在。
出門之無所見
興。
遂佛前乞願。
向者之師。
非俗人。
若此得差
王爵入道
未幾便愈。
遂請為沙門
表十餘上乃見
許。
高祖南討在軍。
皇太子
四月八日
為之下
髮。
施帛二千匹。
□□□年。
七覺殿。
四禪室按魏書高祖本紀
不載按佛法金湯編。
魏文帝
每運慈悲
常行信捨。
口誦法華
身持淨戒
七覺殿。
四禪室。
世宗景明□年。
詔。
代京靈巖寺石窟
於窟南伊闕
山。
高祖文皇太后
營窟二所魏書世宗
紀。
不載按釋老志。
景明初
世宗大長秋白整
代京靈巖寺石窟
洛南伊闕山。
高祖文昭皇
太后
石窟二所
建之始。
窟頂去地三百一十尺。
公元505年
至正始二年中。
出斬山二十三丈。
大長秋卿王
質。
謂斬山太高。
費功難就。
奏求下移
就平去地。
一百
尺。
南北一百四十尺。
公元503年
景明四年夏四月庚寅
南天竺國。
辟支佛牙
魏書世宗本紀
云云
正始□年。
孫惠蔚
禁內夜講佛經魏書
宗本紀。
不載按孫惠蔚傳。
惠蔚
單名蔚。
正始中
侍講禁內
夜論佛經
有愜帝旨。
詔使加惠
號惠蔚法
師焉。
公元508年
永平元年
詔。
僧人殺人上罪者。
依俗斷。
餘犯付
照元曹按魏書世宗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先是
立監福曹。
改為昭元
備有官屬
以斷僧務。
高祖時
沙門道順惠覺僧意惠紀僧範道并惠度智誕僧顯
公元499年
僧義僧利。
竝以義行知重
世宗即位
永平元年秋
曰。
緇素既殊。
法律亦異。
故道教彰於互顯。
禁勸各有
所宜
自今巳後。
眾僧犯殺人上罪者。
仍依俗斷。
犯悉付照元。
以內律僧制之。
公元509年
永平二年冬
帝為諸僧朝臣
維摩詰經。
沙門統
深。
定僧法禁
從之按魏書世宗本紀
永平
冬十有一月己丑
帝於式乾殿。
諸僧朝臣
講維
摩詰經按釋老志。
二年冬
沙門統惠深
上言僧尼
浩曠
濁混流。
不遵禁典
精麤莫別。
興教律法師
羣議立制
州鎮郡。
維那上座寺主
各令戒律自修
依內禁。
若不解律者。
退其本次
出家之人。
不應
犯法
八不淨物
然經律所制。
通塞有方
依律。
車牛
淫人不淨之物。
不得為巳私畜
唯有老病年六十巳
上者。
限聽一乘
比來僧尼
或因三寶
出貸私財
緣州外。
出家捨著。
本無凶儀
不應道從俗。
其父
三師
遠聞凶問
聽哭三日
若在見前
限以七日。
不安寺舍
遊止民間
亂道生過。
由此等。
若有犯
者。
脫服還民
其有造寺者。
限僧五十以上
聞聽造。
若有輙管置者。
處以違勅之罪。
僧寺僧眾
出外
州。
僧尼之法。
不得俗人所使
若有犯者。
配本屬。
外國僧尼
歸化者。
求精檢。
有德行合三藏者。
住。
若無德行
遣還本國
若其不去
依此僧制治罪
從之。
公元510年
永平三年
迎置玉像洛濵報德寺魏書世宗
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先是
恒農荊山
珉玉
六像一。
永平三年冬
迎置洛濵報德寺
世宗躬觀
致敬
公元511年
永平四年夏
詔。
僧祗
不得專委維那
令剌史共加
監括
又詔。
僧祇戶趙苟子等還鄉魏書世宗
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永平四年夏
詔曰。
僧祇
本期濟施
儉年出貸
豐則收入
山林僧尼隨以給施
民有窘敝
亦即賑之。
主司冐利。
規取贏息。
及其徵
責。
不計水旱
或償利過本。
翻改劵契。
侵蠧貧下
紀極
細民嗟毒
歲月滋深。
非所以矜此窮乏
宗尚
拯之本意也。
自今巳後。
不得專委維那
都尉
可令
刺史共加監括
尚書
諸僧祇有穀之處。
州別列其
元數。
出入贏息。
賑給多少
貸償歲月
見在未收
錄紀
收利過本。
翻改初劵。
依律免之。
復徵
責。
或有私債
轉施償僧。
即以丐民。
不聽収檢
有出
貸。
先盡貧窮
徵債之科。
一準舊格
富有之家。
不聽
貸。
脫仍冐濫
依法治罪
尚書令高肇奏言
謹案
公元476年
沙門統曇嚁。
昔於承明元年
涼州軍戶趙苟子等
二百家。
僧祇戶
立課積粟
擬濟饑年
不限道俗
以拯施。
依內律。
僧祇戶
不得別屬一寺
都維那
僧暹。
僧頻等。
進違成旨
退乖內法
肆意任情
奏求逼
召。
致使吁嗟之怨。
盈於行道
棄子傷生
自縊溺死
十餘人
豈是仰贊聖明慈育之意。
深失陛下皈依
心。
遂令此等
行號巷哭
叫訴無所
至乃白羽貫耳
宮闕
悠悠之人。
尚為哀痛
慈悲之士。
而可安之。
請聽苟子等。
還卿課輸
儉乏之年。
周給貧寡
若有不
虞。
以擬邊捍
其暹等。
違旨背律。
謬奏之愆。
請付昭元
依僧推處
詔曰。
暹等特可原之
餘如奏。
延昌□年。
天下僧尼寺舍
至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七
所按魏書世宗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世宗篤好
佛理
每年常於禁中
講經論。
廣集名僧
標明義旨
沙門條錄。
為內起居焉。
上既崇之
下彌企尚。
延昌
中。
天下州軍僧尼寺。
積有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七所。
徒侶逾眾。
延昌□年。
靈太后
李瑒言佛為鬼教
罰金一兩
 按魏書世宗本紀
不載按李孝伯傳。
李瑒字琚羅
涉歷史傳
頗有文才
氣尚豪爽
公強當世
延昌末
行參軍遷。
司徒長兼主簿師高陽王雍。
表薦瑒。
為其友正主簿
于時
民多絕戶而為沙門
上言
以教世法將來
跡用既殊。
區流亦別。
故三千之罪。
莫大不孝
不孝之大。
無過絕祀
然則絕祀之罪。
莫甚焉。
安得輕縱背禮之情。
而肆其向法之意也。
使佛道亦不應然
假令聽然
猶須裁之以禮
一身
老。
棄家絕養。
非人理。
乖禮情。
堙滅大倫
且闕王
貫。
交缺當世之禮。
而求將來之益。
孔子云
未知生。
知死。
斯言之至。
亦為備矣
安有堂堂之政。
而從鬼
教乎。
又今南服未靜。
眾役仍煩。
百姓之情。
方多避役
復聽之。
捐棄孝慈
比屋而是沙門
都統僧暹等。
忿瑒鬼教之言。
以瑒為毀謗佛法
泣訴靈太后
太后
公元511年
責之。
自理曰。
竊欲清明佛法
使道俗兼通
非敢排
棄真學。
妄為訾毀
鬼神之名。
通靈達稱
百代
正典
三皇五帝
皆號為鬼。
天地神祇
人死曰鬼。
易曰。
鬼神情狀
周公自美亦云。
能事鬼神
禮曰。
明則有禮樂。
幽則有鬼神。
是以明者堂堂
幽者為
鬼教
非天非地
本出于人。
應世導俗。
道幽隱。
名之
為鬼。
愚謂非謗
且心無不善。
佛道為教者。
可謂
眾妙之門耳。
靈太后
雖知瑒言為允。
然不免暹等
之意。
獨罰瑒金一兩
公元516年
肅宗熈平元年
詔遣沙門惠生
使西域採經律按
魏書肅宗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熈平元年
詔遣沙
公元522年
惠生
使西域採諸經律。
正光三年冬
京師
所得
經論
一百七十部。
行於世。
公元517年
熈平二年
靈太后
令度僧不得濫取非人
僧尼不得
私度
犯者。
違旨論按魏書肅宗本紀
熈平二年
夏四月乙卯
皇太后
伊闕石窟寺
即日還宮按
釋老志。
熈平二年春
靈太后令曰。
年常度僧。
依限大
州應三百人者。
州郡於前十日。
解送三百人
其中
二百人
小州一百人
州統維那與官。
精練簡取充數
若無精行。
不得濫採。
若取非人
剌史為首
違旨論。
太守縣令
綱寮節級連坐
統及維那
移五百里外
州為僧。
自今奴婢
不聽出家
諸王及親貴。
不得
啟請
有犯者。
違旨論。
僧尼
輒度他人奴婢者。
亦移五百里外為僧。
僧尼
養親識及他人奴婢子。
年大私度弟子
自今斷之。
有犯還俗
被養者歸本
寺。
寺主聽容一人
出寺五百里。
二人千里
私度之僧。
皆由三長不及巳。
容多隱濫。
自今一人私度
違旨論。
鄰長為首
里黨各相一等
縣滿十五人
郡滿三十人
州鎮滿三十人
免官
寮吏節級連坐
度之身。
當州下役
時法禁寬褫。
不能改肅也。
熈平口年。
城內起永寧寺。
立佛圖。
高四十餘丈
 按魏書肅宗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肅宗熈平中
城內大社西。
起永寧寺。
靈太后親率百寮
表基立剎。
佛圖九層
高四十餘丈。
其諸費用
不可勝計
景明
佛圖
亦其亞也。
至於官私寺塔
其數甚眾。
公元518年
神龜元年夏
詔為胡國珍設齋
令人出家
冬以尼禮。
皇太后北邙
任城王澄
奏請禁城內建寺。
僧不
滿五十。
不得別造按魏書肅宗本紀
神龜元年秋
九月戊申
皇太后高氏
崩於瑤光等。
冬十月丁卯
尼禮葬於北邙釋老志。
元年冬
司空尚書令
任城王澄
奏曰。
仰惟高祖
定鼎嵩瀍。
卜世悠遠
慮括
終始
制洽天人
造物開符。
垂之萬葉
都城制云。
內唯擬一永寧寺地。
郭內唯擬尼寺一所
餘悉城郭
之外
欲令永遵此制。
無敢踰矩
景明之初
微有犯
禁。
故世宗仰修先志。
發明旨。
城內不造浮圖
尼寺舍。
欲絕希覬
文武二帝
豈不愛尚佛法
道俗殊歸。
無相亂故也。
但俗眩虗聲
僧貪厚潤。
公元506年
雖有顯禁。
猶自冐營
至正始三年
沙門統慧深
有違
景明之禁。
便云營就之寺。
不忍移毀。
自今巳後更
不聽
立先旨舍寬抑典。
從請前班之詔。
仍卷不行
公元509年
私謁
彌以奔競
永平二年
深等。
復立條制
啟云。
今巳後。
造寺者。
限僧五十巳上。
聞輙聽造。
若有輙
營置者。
依俗違勅之罪。
寺僧眾。
出外州。
邇來
年。
私營轉盛。
罪擯之事。
寂爾無聞
豈非朝格雖明。
福共毀。
僧制徒立。
顧利莫從者也。
不俗不道
務為損
法。
人而無厭
其可極乎。
夫學迹沖妙
非浮識所辯。
門曠寂。
豈短辭能究
然淨入塵外
道家所先。
功緣冥
深。
尚華遁。
苟能誠信
童子聚沙
可邁於道場
純陀
儉設
足薦於雙樹
何必縱其盜竊營寺觀。
此乃民
多幸
非國之福也。
比日私造
動盈百數
或乘請
公地
樹私福。
或啟得造寺
限外廣制。
如此欺罔
可稍計。
臣以才劣。
誠忝工務。
奉遵成規
裁量是總。
披尋舊旨。
研究圖格
輙遣府司馬陸昶
崔孝芬
都城之中。
郭邑之內。
檢括寺舍
數乘五百。
空地
剎。
未立塔宇
不在其數。
民不畏法
乃至於斯
遷都
巳來。
年踰二紀
寺奪民居
三分且一。
高祖立制
非徒
欲使緇素殊途
抑亦防微深慮
世宗述之。
亦不錮禁
營福
當在杜塞未萌
今之僧寺
無處不有
或比滿城
邑之中。
連溢屠活之肆。
或三五少僧。
共為一寺
屠音
連簷接響
像塔纏於腥臊
性靈沒於嗜慾
混居
往來紛雜
下司。
因習莫非
僧曹
對制而不
問。
其於汙染真行
塵穢練僧。
薰蕕同器
不亦甚歟。
北代
法秀之謀。
近日冀州
大乘之變。
皆初假
神教
惑眾心。
終設姦誑。
逞私悖。
太和之制。
因法
秀而杜遠。
景明之禁。
大乘之將亂。
始知祖宗叡聖
防遏處深。
履霜堅冰
不可不慎。
如來闡教
多依山
林。
今此僧徒
戀著城邑
湫隘經行所宜
浮諠必
栖禪之宅。
當由利引其心。
莫能自止。
處者。
既失其真。
造者。
或損其福。
釋氏糟糠
法中社鼠
內戒
不容
王典所應棄矣。
非但京邑如此
天下州鎮僧寺
亦然
侵奪細民
廣占田宅
有傷慈矜。
用長嗟苦
且人
不同
善惡亦異。
或有栖心真趣道業清遠者。
或外
法服
內懷悖德者。
如此之徒。
宜辨涇渭
若雷同一
貫。
何以勸善
然覩法贊善
凡人所知
矯俗避嫌
物情
同趣
臣。
何為孤議獨發誠。
國典一廢
追理至難。
法網暫失。
條綱將亂。
是以冐陳愚見
兩願其益。
臣聞。
設令在於行立罰。
貴能肅物
令而不行
不如無令
不能肅。
孰與亡罸。
明詔屢下。
而造者更滋。
嚴限
驟施。
違犯不息者。
豈不以假福託善
幸罪不加人
殉其私吏難。
苟刻前制
無追往之事。
後旨自今
恕。
悠悠世情
遂忽成法。
今宜加以嚴科
設重禁。
其來違。
懲其往失。
脫不峻檢。
方垂容借
恐今旨雖明。
復如往日
旨令所斷。
標榜禮拜之處。
聽不禁。
以為樹榜無常
禮處難驗。
欲云有造立榜。
證公須營
之辭。
指言甞禮。
如此則徒有禁名。
實通造路。
徒御
巳後。
斷詔四行
私造之徒。
不懼制旨。
豈是百官
司。
怠於奉法
將由綱漏禁寬。
容託有他故耳。
臣愚
意。
都城之中。
雖有標榜
營造麤功
可改立者。
請依
先制。
在於郭外
擇處便。
其地若買得劵證分明者。
聽其轉之。
官地盜作。
即令還官
靈像既成
不可
移撤。
請依今勅。
如舊不禁
悉令坊內行止。
不聽毀坊
開門以妨里內通巷。
被旨者。
不在斷限
郭內準此
商量
廟像嚴立。
逼近屠沽
請斷屠殺
以潔靈
居。
雖有僧數。
而事在可移者。
就閑敞以避隘陋
今年正月赦後造者。
依僧制。
案法科治
若僧不滿
五十者。
共相通容
小就大寺
必令允限。
其地賣還。
如上式。
自今外州若欲造寺
僧滿五十巳上。
先令
州表列。
昭元量審。
奏聽乃立。
若有違犯
依前科。
郡巳下容而不禁
罪同違旨
庶仰遵先皇不朽之業。
俯奉今旨慈悲之令。
繩墨可全
聖道不墜矣。
奏可
未幾天下喪乱
加以河陰之酷。
朝士死者
其家多捨
居宅
以施僧尼
京邑第舍
略為寺矣。
前日禁令
不復
行焉按任城王澄傳。
靈太后
銳於繕興。
京師
起永寧上公佛寺
功費不少
外州各造五級
圖。
又數為一切齋會
施物動至萬計
百姓疲於土木
之功。
金銀之價。
為之踊上。
削奪百官事。
費損庫藏
上表切諫
雖卒不從
優禮答之按胡國珍傳。
國珍女。
靈太后也。
國珍
年雖篤老
雅敬佛法
公元518年
齋潔
自彊禮拜
神龜元年四月七日
步從所建佛
像。
發第至閶闔門
四五里。
八日又立觀像。
晚乃肯坐。
勞熱增甚。
因遂寢疾
十二日薨。
肅宗詔。
自始薨至七
七。
皆為設千僧齋。
七人出家
百日萬人齋。
二七
出家
公元519年
神龜二年
崔光
皇太后佛圖
又幸嵩高
上表
諫。
不從魏書肅宗本紀
神龜二年九月庚寅
太后嵩高山。
癸巳還宮按崔光傳。
神龜二年
月。
靈太后永寧寺
躬登九層佛圖
光表諫曰。
內經
寶塔高華
堪室千萬。
盛言香花禮拜
豈有登上之
義。
獨稱三寶階。
從上而下
人天交接
兩得相見
超世
奇絕
可而擬。
敬恭拜跪
在下級。
遠存矚眺。
周見
山河
其所盼。
增發嬉笑
未能級級加虔。
步步崇慎。
徒使京邑士女
公私湊集
上行下從
理勢必然
伏願
息躬親之勞。
風靡之化。
勿踐勿履。
顯固億齡
九月
靈太后嵩高
上表諫。
太后不從
公元538年
靜皇元象元年
詔。
城中新立寺皆毀廢
又詔。
牧守
長。
造寺
枉法論按魏書靜帝本紀
不載按釋
老志。
元象元年秋
詔曰。
梵境幽元。
義歸清曠
伽藍
土。
理絕塵囂
前朝城內先有禁斷
自聿來遷鄴。
率由
舊章
百辟士民
屆都之始。
城外新城
並皆給宅。
城中
暫時普借。
便擬後須。
非為永久
如聞諸人多以
二處得地
或捨舊城所借之宅。
擅立為寺。
知非巳有。
假此一名
終恐因習滋甚
有虧恒式
宜付有司
精加
隱括
城中舊寺及宅。
並有定帳。
新立之徒。
悉從
毀廢
冬又詔。
天下牧守令長
不聽造寺
若違者。
問財之所出
并計所營功庸
悉以枉法論。
公元540年
興和二年春
詔。
鄴城舊宮。
天平寺魏書
本紀
不載按釋老志。
興和二年春
詔以鄴城
宮。
天平寺
世宗以來
至武定末
沙門知名者。
有慧
慧辨慧深僧暹道欽獻道晞僧深慧光慧顯
道長
見重當世
自魏有天下
至於禪讓
佛經
流通
大集中國
凡有四百一十五部。
合一千九百一
十九卷
正光以後
天下多虞
王役尤甚
於是所在
民。
相與入道
假慕沙門
實避調役
猥濫之極。
中國
之有佛法
未之有也。
略而計之。
僧尼大眾
二百萬矣。
其寺三萬有餘。
流弊不歸
一至於此
識者所以歎息
也。
公元548年
武定六年
名僧於顯陽殿。
講說佛經魏書
本紀
不載按北齊書杜𢏺傳。
武定六年四月八
日。
魏帝。
名僧於顯陽殿。
講說佛理
𢏺與吏部尚書
楊愔
中書令邢邵
祕書監魏收等。
並侍法筵
勅𢏺昇
師子座
當眾敷演
昭元僧達
僧道順
緇林
英。
問難鋒至
往復數十番。
莫有能屈
帝曰。
此賢。
若生
孔門
何如也。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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