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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61b 页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七之上
唐洪州百丈山沙门 怀海 集编
清杭州真寂寺苾刍 仪润 證义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校阅
* 大众章第七之上
「述曰。归虚之水。邓林之木。以聚者。众也。今夫大
坊居众千百。倒廪而炊。赭山而㸑。亦其所聚也。
而四方之来如归。若巳所固有者。果何为哉。盖
佛以人之流转三界。出没生死。思拔其苦。而与
其乐。故传其徒。以垂其教。蚩蚩民生。虽不能尽
遵其教。而心向其道之足以怙恃于我。又因其
道。以尊其徒。于是经营屋宇以奠厥居。输粟裹
粮以足其食。虽摩肩接踵而至。惟恐奉之不及。
不以其众。而少怠也。不然。则有以尺地斗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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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争者多矣。岂其独愚。甘委其赀。以广吾居。辍
其飧。以食吾徒。吾徒之食于斯。居于斯。果何为
哉。果何为哉。」
** 剃度正范
「重校此范。大分分四。初。遵律十例。二。崇正辩讹。三。五
戒元基。四。十支正范。」
*** 初。遵律十例
「
(分十)。一。师遴德
腊。二。机择信志。三。剃度白僧。四。护世讥嫌。五。称量老
小。六。防禁越济。七。济度无私。八。道业元基。九。训策苦
行。十。敷设仪式。」
**** 一。师遴德腊者
「
(五德克备。二摄可依。十腊靡周。众徒难畜。若也自乳未断。安得令人断乳。
圣制森严。人师讵易。准律藏第二分。受戒犍度中。时诸比邱。未满十夏。辄便度人。不知教授。有十夏满。复愚痴
故。弟子不被教诫。威仪莫谙。而诸比丘。具陈白佛。佛言。听僧与度人授具者。白二羯磨。彼欲度人者。应往僧中
偏祖右肩。脱革屣。礼僧足。长跪合掌。至诚三乞。若不堪教授。复无法。及衣食摄取者。僧当语云。大德且止。慎勿
度人。若有智慧。又以二事摄者。僧当和集。与度人法。白二羯磨。故知人师。必钦佛制。与法。全凭僧忍。律中岂但
度人授具。遴选若斯。即依止阇黎。亦复如是。盖为不坑陷他家男儿。俾生长法身。琢磋道器。所谓师恩罔极。法
乳难酬者。良由此也。其乞白羯磨。详明律藏)。」
**** 二。机择信志者
「
(出家事业。靡类寻常。必须深信弥坚。可企入道。且德行文章。尚不负庠中
士子。况戒定慧学。岂无逐世外丈夫。第恐浮信出家。不恒念道。形同释子。意注俗缘。皓首唐丧光阴。甘心坐待
老死。如斯之流。纵度千万。何益法门。是故凡求出家。先审因地。苟信志决定。誓愿不更。再诘履历分明。方可尅
期济度。若机中下。念涉踌躇者。暂寄行寮密察动止。或一载三年。俟信增坚。恳乞情切。剃发未晚。所以师家。贵
乎具眼。苟一子拔萃。何在众多马鸣菩萨云。彼师及弟子。当互审其器。若不先观察。同得越法罪)。」
**** 三。剃度白僧者
「
(师资缘契。皈礼待时。教法随机。应用复别。若独止无侣。法在其师。苟与众
同居。教有明制。按律中。时诸比邱。辄私度人。共住苾刍。咸无知者。彼亲往寻。诘问未获。遂后见子。削发为僧。入
里分卫。故生讥嫌。佛知制云。若欲在僧伽蓝中剃发者。先当白一切僧。若僧不得和集。可房房语令知。然后剃
其飧。以食吾徒。吾徒之食于斯。居于斯。果何为
哉。果何为哉。」
** 剃度正范
「重校此范。大分分四。初。遵律十例。二。崇正辩讹。三。五
戒元基。四。十支正范。」
*** 初。遵律十例
「
(分十)。一。师遴德
腊。二。机择信志。三。剃度白僧。四。护世讥嫌。五。称量老
小。六。防禁越济。七。济度无私。八。道业元基。九。训策苦
行。十。敷设仪式。」
**** 一。师遴德腊者
「
(五德克备。二摄可依。十腊靡周。众徒难畜。若也自乳未断。安得令人断乳。
圣制森严。人师讵易。准律藏第二分。受戒犍度中。时诸比邱。未满十夏。辄便度人。不知教授。有十夏满。复愚痴
故。弟子不被教诫。威仪莫谙。而诸比丘。具陈白佛。佛言。听僧与度人授具者。白二羯磨。彼欲度人者。应往僧中
偏祖右肩。脱革屣。礼僧足。长跪合掌。至诚三乞。若不堪教授。复无法。及衣食摄取者。僧当语云。大德且止。慎勿
度人。若有智慧。又以二事摄者。僧当和集。与度人法。白二羯磨。故知人师。必钦佛制。与法。全凭僧忍。律中岂但
度人授具。遴选若斯。即依止阇黎。亦复如是。盖为不坑陷他家男儿。俾生长法身。琢磋道器。所谓师恩罔极。法
乳难酬者。良由此也。其乞白羯磨。详明律藏)。」
**** 二。机择信志者
「
(出家事业。靡类寻常。必须深信弥坚。可企入道。且德行文章。尚不负庠中
士子。况戒定慧学。岂无逐世外丈夫。第恐浮信出家。不恒念道。形同释子。意注俗缘。皓首唐丧光阴。甘心坐待
老死。如斯之流。纵度千万。何益法门。是故凡求出家。先审因地。苟信志决定。誓愿不更。再诘履历分明。方可尅
期济度。若机中下。念涉踌躇者。暂寄行寮密察动止。或一载三年。俟信增坚。恳乞情切。剃发未晚。所以师家。贵
乎具眼。苟一子拔萃。何在众多马鸣菩萨云。彼师及弟子。当互审其器。若不先观察。同得越法罪)。」
**** 三。剃度白僧者
「
(师资缘契。皈礼待时。教法随机。应用复别。若独止无侣。法在其师。苟与众
同居。教有明制。按律中。时诸比邱。辄私度人。共住苾刍。咸无知者。彼亲往寻。诘问未获。遂后见子。削发为僧。入
里分卫。故生讥嫌。佛知制云。若欲在僧伽蓝中剃发者。先当白一切僧。若僧不得和集。可房房语令知。然后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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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若僧得和集者。单白巳竟。次方剃发。既今丛林紊糅。度人乖准。愿崇律制。诚为末运。善能住持正法也。所云
单白羯磨者。乃不现前法。于下仪中自显)。」
**** 四。护世讥嫌者
「
(僧伦肃静。内卫无瑕。至道昌宏。外归有德。须即世法。以建立佛法。必由出
家。而慈护在家。若但知化导出俗。苟不劝白辞君亲者。则招世讥诮。取辱梵侣。于道何昌。于僧何益。是故凡遇
爵位贵人。名族子弟。礼师求度。乐作沙门者。应先委婉询情。察确缘起。若果君亲放游。世缠获脱。可登四级重
楼。接入六和清众。而于临时作办。遥空拜辞。一者。不忘君亲深重之恩。二者。以尽臣子最后之礼。斯则不越佛
法。显扬世法。若问俗缘未讫。理宜劝慰归家。虽弗允受出家三聚。生定发慧以修行。亦可尔禀居家五禁。剪恶
积善而植德。斯则不离世法。建立佛法。如是方便护世。可谓光显法门。按律中。时有波斯匿王。勇健大臣。不白
君主。私入伽蓝。求僧出家。比邱辄度。王后知巳。严立国禁。又诸比邱。多度释种亲爱童子。白净饭王。启白世尊。
父母于子。多所饶益乳养瞻视。待其成长。奉侍终身。继嗣不乏。愿佛大慈。敕诸比邱。父母不听。不得剃度。以是
因缘。佛制不得度王臣。父母不听子。亦不得度准僧祇律。王臣有四。或有名无禄。或有禄无名。或有名有禄。或
无名无禄。是中有名无禄。有名有禄者。此国不听出家。馀国亦不听度。有禄无名者。此间不听。馀处可听。无名
无禄者。此处听度。馀处亦听。子有三种。一。亲子。父母所生。二。养子。从小畜养。三。自来子。依附作儿。是中亲子。此
国不听出家。馀国亦不听度。其养子。自来子。此间不听。馀处得度。若准义例者。就亲子中。亦可开四。方便济拔。
圣必垂慈。或父母在堂子多。或父存母亡一子。或母存父亡子多。或父母双亡一子。是中父母在堂。母存父亡
多子者若有一二。远至他方。具信出家。求师剃发。初去。虽未禀命于亲。后归。仍复陈情乞允。亲悦放舍。师度无
咎。其父存母亡一子者。事义亦尔。若父母双亡一子者。既无二亲可白。修行愿报深恩。斯则彼此俱听。任意出
家。然四分律。君亲未允。不听剃度。依僧祇律。臣子料拣。内开出家。凡知律明师。须善故敠。切勿就开逃遮。循情
侮制)。」
**** 五。称量老小者
「
(剃发异俗。弃利捐名。不矜其贵。唯重于德。所以侍师执役。与众服劳。受经
问义坐禅习观。若太小者不谙。太老者难堪。精进。则万行俱成。懈怠。则百事靡。办按僧祇律云。若减七岁。若满
七岁。解知好恶。若过七十。若满七十。能修善业者。咸听僧度。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好恶。若过七十。若满七
十。卧起须人者。俱不听度。是则朽木不雕。良珵可琢。嗟今时当法秋。圣训罔聆。真净法门。遂成流弊。或因执劳
须使。薙发莫分老稚。或以贿售贫丁。出家不为修行。乃至攒单养老。借教安身。滥厕缁衣。诤矫清众。如斯之俦。
单白羯磨者。乃不现前法。于下仪中自显)。」
**** 四。护世讥嫌者
「
(僧伦肃静。内卫无瑕。至道昌宏。外归有德。须即世法。以建立佛法。必由出
家。而慈护在家。若但知化导出俗。苟不劝白辞君亲者。则招世讥诮。取辱梵侣。于道何昌。于僧何益。是故凡遇
爵位贵人。名族子弟。礼师求度。乐作沙门者。应先委婉询情。察确缘起。若果君亲放游。世缠获脱。可登四级重
楼。接入六和清众。而于临时作办。遥空拜辞。一者。不忘君亲深重之恩。二者。以尽臣子最后之礼。斯则不越佛
法。显扬世法。若问俗缘未讫。理宜劝慰归家。虽弗允受出家三聚。生定发慧以修行。亦可尔禀居家五禁。剪恶
积善而植德。斯则不离世法。建立佛法。如是方便护世。可谓光显法门。按律中。时有波斯匿王。勇健大臣。不白
君主。私入伽蓝。求僧出家。比邱辄度。王后知巳。严立国禁。又诸比邱。多度释种亲爱童子。白净饭王。启白世尊。
父母于子。多所饶益乳养瞻视。待其成长。奉侍终身。继嗣不乏。愿佛大慈。敕诸比邱。父母不听。不得剃度。以是
因缘。佛制不得度王臣。父母不听子。亦不得度准僧祇律。王臣有四。或有名无禄。或有禄无名。或有名有禄。或
无名无禄。是中有名无禄。有名有禄者。此国不听出家。馀国亦不听度。有禄无名者。此间不听。馀处可听。无名
无禄者。此处听度。馀处亦听。子有三种。一。亲子。父母所生。二。养子。从小畜养。三。自来子。依附作儿。是中亲子。此
国不听出家。馀国亦不听度。其养子。自来子。此间不听。馀处得度。若准义例者。就亲子中。亦可开四。方便济拔。
圣必垂慈。或父母在堂子多。或父存母亡一子。或母存父亡子多。或父母双亡一子。是中父母在堂。母存父亡
多子者若有一二。远至他方。具信出家。求师剃发。初去。虽未禀命于亲。后归。仍复陈情乞允。亲悦放舍。师度无
咎。其父存母亡一子者。事义亦尔。若父母双亡一子者。既无二亲可白。修行愿报深恩。斯则彼此俱听。任意出
家。然四分律。君亲未允。不听剃度。依僧祇律。臣子料拣。内开出家。凡知律明师。须善故敠。切勿就开逃遮。循情
侮制)。」
**** 五。称量老小者
「
(剃发异俗。弃利捐名。不矜其贵。唯重于德。所以侍师执役。与众服劳。受经
问义坐禅习观。若太小者不谙。太老者难堪。精进。则万行俱成。懈怠。则百事靡。办按僧祇律云。若减七岁。若满
七岁。解知好恶。若过七十。若满七十。能修善业者。咸听僧度。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好恶。若过七十。若满七
十。卧起须人者。俱不听度。是则朽木不雕。良珵可琢。嗟今时当法秋。圣训罔聆。真净法门。遂成流弊。或因执劳
须使。薙发莫分老稚。或以贿售贫丁。出家不为修行。乃至攒单养老。借教安身。滥厕缁衣。诤矫清众。如斯之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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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器既非龙象。种姓实是狮虫。又何况分寮别院。就市依城。爱畜恋乳婴儿。喜度思亲孺子。卢同勤策。未谙息
慈。致使欲升返坠舍苦入苦。傥有好心出家。实为生死者。幸诸同仁如律剃度)。」
**** 六。防禁越济者
「
(发心剃度。如上所明。外道出家。更宜酌量。必须邪毒吐尽。甘露可饮。异执
不除。正信奚发。若率尔允肯薙染。犹恐仍尚邪宗。斯则因佛出家。坏佛正法。名曰越济。亦云破内外道。按律中。
有一裸形尼乾子。善能论义。逢舍利弗。以深义诘问。遂莫能答。因是求度。愿作沙门。彼获剃度。受具戒巳。后著
袈裟。还入外道。诸比邱僧。启白世尊。佛言。听与外道。僧中四月共住。白二羯磨若于共住中。厌离外道。及白衣
法。闻人说外道过。毁訾不善者。彼亦毁訾不善。闻人说三宝德。赞叹欢喜者。彼亦欢喜赞善。如是可与受具为
僧。若仍习外道。及白衣法。闻说外道事业不善。三宝事业善者。彼复嗔恚。返不喜悦。如是不听受具为僧。然今
此方。虽未有六师徒党。偏邪等论。显异导化。憎障法门。然不无五部六册白莲等教。冥集宣唱。愚惑人心。由其
迩来。邪风广扇。城野受熏。须钦圣制。善加自卫。苟法道端严。则王化有补)。」
**** 七。济度无私者
「
(出家割爱。在俗存情。解脱至道。不立人我。无诤法门。泯灭疏亲。所以罗云
礼鹙子为师。庆喜拜釆菽作范。法王子弟。垂式若斯。况后代沙门反无遵效。良由去圣时遥。人多情爱。或以五
邪贪积。虑其物广乏承。或因孑影独居。忧其身老无顾。遂尔频频剃度。数数招徒。如是既无佛法传宏。慧命云
何继续。究其所由。过归为已。自误害他。深可慨息。僧祇律云。比邱不得立心为已故度人。应念当使彼人。因我
度故。修诸善业。得證道果。此则听度。若自不能降。欲降伏他。不能自调。令他调伏。不能自解。令他解者。无有是
处)。」
**** 八。道业元基者
「
(居家汩没。昏烦不觉。出家虚寂。觉照有基。谓基即戒。定慧依生。定具则昏
烦澄。慧发。则惑障断。所以大圣设化。首重毗尼。又戒摄七众。四级渐登真俗虽殊。元基无二。萨婆多律论云。若
不受五戒。不得受十戒。不得受具足戒。若不受如是三种戒。不得受菩萨戒。五分律中。佛敕舍利弗度罗睺罗。
令先与授优婆塞五戒。后与剃发。授沙弥十戒。应知阶列四级。示行布之不紊。授制二时。显真俗之有分。若夫
剃落。未沾戒品。虽云出家。但名形同沙弥。必也削发。从师禀戒。方真出家。名曰法同沙弥。苟净戒未具。体是白
衣。非堪福田。四事艰纳。设能勤修。三界难出。首楞严经云。纵有多智禅定现前。若不严持禁戒。必落魔邪等道。
故知戒为元基。凡学佛之徒。讵可轻弃而不信受)。」
**** 九。训策苦行者
「
(恣纵身心。耽染五欲。怯怖劳苦。惜养四支。乃多劫之习气。世愚之常情。故
慈。致使欲升返坠舍苦入苦。傥有好心出家。实为生死者。幸诸同仁如律剃度)。」
**** 六。防禁越济者
「
(发心剃度。如上所明。外道出家。更宜酌量。必须邪毒吐尽。甘露可饮。异执
不除。正信奚发。若率尔允肯薙染。犹恐仍尚邪宗。斯则因佛出家。坏佛正法。名曰越济。亦云破内外道。按律中。
有一裸形尼乾子。善能论义。逢舍利弗。以深义诘问。遂莫能答。因是求度。愿作沙门。彼获剃度。受具戒巳。后著
袈裟。还入外道。诸比邱僧。启白世尊。佛言。听与外道。僧中四月共住。白二羯磨若于共住中。厌离外道。及白衣
法。闻人说外道过。毁訾不善者。彼亦毁訾不善。闻人说三宝德。赞叹欢喜者。彼亦欢喜赞善。如是可与受具为
僧。若仍习外道。及白衣法。闻说外道事业不善。三宝事业善者。彼复嗔恚。返不喜悦。如是不听受具为僧。然今
此方。虽未有六师徒党。偏邪等论。显异导化。憎障法门。然不无五部六册白莲等教。冥集宣唱。愚惑人心。由其
迩来。邪风广扇。城野受熏。须钦圣制。善加自卫。苟法道端严。则王化有补)。」
**** 七。济度无私者
「
(出家割爱。在俗存情。解脱至道。不立人我。无诤法门。泯灭疏亲。所以罗云
礼鹙子为师。庆喜拜釆菽作范。法王子弟。垂式若斯。况后代沙门反无遵效。良由去圣时遥。人多情爱。或以五
邪贪积。虑其物广乏承。或因孑影独居。忧其身老无顾。遂尔频频剃度。数数招徒。如是既无佛法传宏。慧命云
何继续。究其所由。过归为已。自误害他。深可慨息。僧祇律云。比邱不得立心为已故度人。应念当使彼人。因我
度故。修诸善业。得證道果。此则听度。若自不能降。欲降伏他。不能自调。令他调伏。不能自解。令他解者。无有是
处)。」
**** 八。道业元基者
「
(居家汩没。昏烦不觉。出家虚寂。觉照有基。谓基即戒。定慧依生。定具则昏
烦澄。慧发。则惑障断。所以大圣设化。首重毗尼。又戒摄七众。四级渐登真俗虽殊。元基无二。萨婆多律论云。若
不受五戒。不得受十戒。不得受具足戒。若不受如是三种戒。不得受菩萨戒。五分律中。佛敕舍利弗度罗睺罗。
令先与授优婆塞五戒。后与剃发。授沙弥十戒。应知阶列四级。示行布之不紊。授制二时。显真俗之有分。若夫
剃落。未沾戒品。虽云出家。但名形同沙弥。必也削发。从师禀戒。方真出家。名曰法同沙弥。苟净戒未具。体是白
衣。非堪福田。四事艰纳。设能勤修。三界难出。首楞严经云。纵有多智禅定现前。若不严持禁戒。必落魔邪等道。
故知戒为元基。凡学佛之徒。讵可轻弃而不信受)。」
**** 九。训策苦行者
「
(恣纵身心。耽染五欲。怯怖劳苦。惜养四支。乃多劫之习气。世愚之常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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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在家乐事。俱属苦因。出家苦行。必致乐果。律云。若初欲出家者。先为说出家苦事。一食。一住。一眠。多学问。若
答能者。听僧剃度。否则不听。所以为师度人。先应依律训勉。观机策进。宁可始难。不可初易。譬若欲釆海宝。决
不惮风波之险。况求佛道。岂可畏苦行之难。苟不谆切开发朦胧。咎则归师。既聆详训指示。彼当奋发精勤。庶
无自负灵根。不违慈命)。」
**** 十。敷设仪式者
「
(就中有二。一。即事显法。二。设座安位凡求剃度之处。当择露地。中往四方。
各去七步。散洒香水。蠲除尘垢。四角树幢。周匝悬幡。其坛所设诸议。言即事表法者。以香表信。水表净洁。非清
净之信。莫克消除诸烦恼故。须择露地者。表出三界故。四角周匝。树悬幢幡者。表住。行。向。地位。渐历周圆故。四
方各七步者。表出家修行。经四十贤圣位。福慧两足故。涅槃经云。佛初生时。即周行七步。唱如是言。我于天人
阿修罗中。最尊最上。南行七步。示现欲为众生。作上福田故。西行七步。示现生尽。永断老死。是最后身故。北行
七步。示现巳度诸有。丧生死故。东行七步。示现欲为众生。而作导首故。二设座安位者。其坛中央。供本师释迦
牟尼佛。正东敷圣僧座。正西敷和尚座。正北设国王位。正南设父母位。各列香花灯烛之供。若逢天雨。乃有馀
缘。不能露地敷设者。或于法堂。或就方丈。其五处座位。列供精严。必不可少。而斯求度剃发者。谓之舍世俗家。
生如来家。诸凡整肃僧体方尊。一事苟简。出家泛常。所以发心胜固。全籍助缘)。」
*** 二崇正辩讹
「所谓崇正辩讹者。(剃度一事。缁流首务。佛有明制。祖有程规。后代多舛因循罔究。律中
有一外道。求度出家。比邱辄度。与之授具。遂后厌恶。不欲为僧。诸比邱具陈白佛。佛言。若欲度人。与剃发者。应
于顶上。留一周罗。问。若能出家者。方为剃去。梵语周罗。此云小结。亦云顶髻。谓以顶心留少许发。绾一小结也。
藏有清规。是唐百丈海禅师所集。盖为垂训丛林。梵修典要。原师初订。自必事义周圆。后因历朝。重增修补。遂
致事义。多违佛制。且举沙弥得度篇中。略述讹谬。以證将来。彼云。择期既定。隔宿剃头。顶心留髻。次日集众请
师。令剃头者。礼拜长跪。维那作梵举唱。大众接和云。神仙五通人。造设于咒术。为彼惭愧者。摄诸不惭愧。如来
立禁戒。半月半月说。巳说戒功德。稽首礼诸佛。作是唱和讫。与剃发竟。即将袈裟。置彼顶上。以沙弥十戒相。与
近事五戒。即一时顿受。深乖律制。必非祖规原仪至所云隔宿剃头。顶心留髻。次日请师。与剃髻者亦复谬误。
须知事在当朝。理无隔宿。应于剃发之日。始自请师升座。乃至开导竟。拜辞君亲巳。令以水灌其发。师未举刀。
先与绾髻。次则从下。周旋剃上。至顶髻边。师乃停刀。叮咛三问。彼亦三答能出家者。与断顶髻。始为形同沙弥。
答能者。听僧剃度。否则不听。所以为师度人。先应依律训勉。观机策进。宁可始难。不可初易。譬若欲釆海宝。决
不惮风波之险。况求佛道。岂可畏苦行之难。苟不谆切开发朦胧。咎则归师。既聆详训指示。彼当奋发精勤。庶
无自负灵根。不违慈命)。」
**** 十。敷设仪式者
「
(就中有二。一。即事显法。二。设座安位凡求剃度之处。当择露地。中往四方。
各去七步。散洒香水。蠲除尘垢。四角树幢。周匝悬幡。其坛所设诸议。言即事表法者。以香表信。水表净洁。非清
净之信。莫克消除诸烦恼故。须择露地者。表出三界故。四角周匝。树悬幢幡者。表住。行。向。地位。渐历周圆故。四
方各七步者。表出家修行。经四十贤圣位。福慧两足故。涅槃经云。佛初生时。即周行七步。唱如是言。我于天人
阿修罗中。最尊最上。南行七步。示现欲为众生。作上福田故。西行七步。示现生尽。永断老死。是最后身故。北行
七步。示现巳度诸有。丧生死故。东行七步。示现欲为众生。而作导首故。二设座安位者。其坛中央。供本师释迦
牟尼佛。正东敷圣僧座。正西敷和尚座。正北设国王位。正南设父母位。各列香花灯烛之供。若逢天雨。乃有馀
缘。不能露地敷设者。或于法堂。或就方丈。其五处座位。列供精严。必不可少。而斯求度剃发者。谓之舍世俗家。
生如来家。诸凡整肃僧体方尊。一事苟简。出家泛常。所以发心胜固。全籍助缘)。」
*** 二崇正辩讹
「所谓崇正辩讹者。(剃度一事。缁流首务。佛有明制。祖有程规。后代多舛因循罔究。律中
有一外道。求度出家。比邱辄度。与之授具。遂后厌恶。不欲为僧。诸比邱具陈白佛。佛言。若欲度人。与剃发者。应
于顶上。留一周罗。问。若能出家者。方为剃去。梵语周罗。此云小结。亦云顶髻。谓以顶心留少许发。绾一小结也。
藏有清规。是唐百丈海禅师所集。盖为垂训丛林。梵修典要。原师初订。自必事义周圆。后因历朝。重增修补。遂
致事义。多违佛制。且举沙弥得度篇中。略述讹谬。以證将来。彼云。择期既定。隔宿剃头。顶心留髻。次日集众请
师。令剃头者。礼拜长跪。维那作梵举唱。大众接和云。神仙五通人。造设于咒术。为彼惭愧者。摄诸不惭愧。如来
立禁戒。半月半月说。巳说戒功德。稽首礼诸佛。作是唱和讫。与剃发竟。即将袈裟。置彼顶上。以沙弥十戒相。与
近事五戒。即一时顿受。深乖律制。必非祖规原仪至所云隔宿剃头。顶心留髻。次日请师。与剃髻者亦复谬误。
须知事在当朝。理无隔宿。应于剃发之日。始自请师升座。乃至开导竟。拜辞君亲巳。令以水灌其发。师未举刀。
先与绾髻。次则从下。周旋剃上。至顶髻边。师乃停刀。叮咛三问。彼亦三答能出家者。与断顶髻。始为形同沙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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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维那举唱之偈。出自四分律藏首卷。一百八十六句颂文。彼截末后八句。用为剃发之偈。然此偈。是优波离
尊者。同五百罗汉僧。结集律藏时。先礼三宝。祈求加被。颂叙戒益。弁之卷首。谓佛在世。以正法戒。摄取于僧。令
惭愧守持。具足梵行。非若外道。造设咒术。邪引迷痴。增长贪爱。是故如来制立布萨。令诸比邱。半月半月。和合
一处。如制说戒。说戒。即诵戒也。彼以此布萨诵戒之偈。而用为剃度沙弥举唱者。为再误也。又剃度竟。以五戒
十戒相。一时授受者。由于未尝考五分律中。佛令于未剃发前。先授在家优婆塞五戒。恐彼返悔。令植善根。傥
信志不退。道念愈坚。方与剃发。后授沙弥十戒。故不以在家五戒。而与沙弥十戒同授也。又既剃发。形同沙弥。
非是居俗优婆塞故。上来论事。则所办之事有殊。论人。所应之人有别。论法。是剃度法。非布萨法。即此一事。人
法事三。皆轻违圣制。干非不少。今如有初发道心。求师剃发者。当遵五分律制。亦不可以诵戒之偈。举唱。若是
巳受五戒。来求剃度者。当遵四分。僧祇。十诵。根本等律。即为授沙弥十戒。亦不必再授五戒。后授十戒。而谬行
五分。应知正制难紊。讹规须覈)。」
*** 三五戒元基
「
(分十)。」
**** 第一导引
「(详阅毗尼。诸有所作。若顺情彼许。多须乞词。今剃度沙弥。依五分律。佛言。先授优婆塞五戒。后与剃发。授
沙弥十戒。所以准义加仪。便于行用。若有发心求度允彼出家。尅期既定。于前一日。知宾师。应将求度者
至维那。及引礼诸师所。令彼作礼三拜。起立合掌。白云)。
我(某甲)知身是苦。了世皆空。不逐尘缘。愿归佛道。心
虽如是无更。于仪尚未惯习。今恳诸师。曲垂示训。方
便导引。
△维那师云。
善哉可尔。汝既法门初入。仪规罔谙。今当为汝。启白
方丈。述诚恳请。汝应端意肃恭。随我而往。
(彼求度者。闻巳。一触礼而起。维那及引礼师先行。彼
随于后)。」
**** 第二启白
「(诸师导彼。至于方丈。安住门外。先通侍者。即于方丈。拂严法座。香花烛供。请佛升座。次则二引礼鸣手磬。
请和尚出室。和尚出巳。礼佛。升座。拈香。就座而坐。维那向和尚。展具三拜。长跪。合掌。白云)。
尊者。同五百罗汉僧。结集律藏时。先礼三宝。祈求加被。颂叙戒益。弁之卷首。谓佛在世。以正法戒。摄取于僧。令
惭愧守持。具足梵行。非若外道。造设咒术。邪引迷痴。增长贪爱。是故如来制立布萨。令诸比邱。半月半月。和合
一处。如制说戒。说戒。即诵戒也。彼以此布萨诵戒之偈。而用为剃度沙弥举唱者。为再误也。又剃度竟。以五戒
十戒相。一时授受者。由于未尝考五分律中。佛令于未剃发前。先授在家优婆塞五戒。恐彼返悔。令植善根。傥
信志不退。道念愈坚。方与剃发。后授沙弥十戒。故不以在家五戒。而与沙弥十戒同授也。又既剃发。形同沙弥。
非是居俗优婆塞故。上来论事。则所办之事有殊。论人。所应之人有别。论法。是剃度法。非布萨法。即此一事。人
法事三。皆轻违圣制。干非不少。今如有初发道心。求师剃发者。当遵五分律制。亦不可以诵戒之偈。举唱。若是
巳受五戒。来求剃度者。当遵四分。僧祇。十诵。根本等律。即为授沙弥十戒。亦不必再授五戒。后授十戒。而谬行
五分。应知正制难紊。讹规须覈)。」
*** 三五戒元基
「
(分十)。」
**** 第一导引
「(详阅毗尼。诸有所作。若顺情彼许。多须乞词。今剃度沙弥。依五分律。佛言。先授优婆塞五戒。后与剃发。授
沙弥十戒。所以准义加仪。便于行用。若有发心求度允彼出家。尅期既定。于前一日。知宾师。应将求度者
至维那。及引礼诸师所。令彼作礼三拜。起立合掌。白云)。
我(某甲)知身是苦。了世皆空。不逐尘缘。愿归佛道。心
虽如是无更。于仪尚未惯习。今恳诸师。曲垂示训。方
便导引。
△维那师云。
善哉可尔。汝既法门初入。仪规罔谙。今当为汝。启白
方丈。述诚恳请。汝应端意肃恭。随我而往。
(彼求度者。闻巳。一触礼而起。维那及引礼师先行。彼
随于后)。」
**** 第二启白
「(诸师导彼。至于方丈。安住门外。先通侍者。即于方丈。拂严法座。香花烛供。请佛升座。次则二引礼鸣手磬。
请和尚出室。和尚出巳。礼佛。升座。拈香。就座而坐。维那向和尚。展具三拜。长跪。合掌。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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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某甲)曾蒙慈允。尅期剃度厌世之心巳决。学道之
志愈坚。故今恭诣座前。焚香顶礼。惟愿和尚。大悲摄
受。先施优婆塞戒。令彼由初级。而登四级之址。后乞
薙发披缁。自居家以入出家之众。行布靡躐。如律奉
持。下情无任恳祷之至。
(作是一白讫。一拜起具复还本位而立)。」
**** 第三请师
「(此仪不同戒期受戒。而令执香。今则维那为彼启白。彼身住立门外。但呼近座。拈香三派。若求度者多。虽
呼同进。亦以一人。近座拈香。馀皆两列。立定巳。引礼师呼云)。
善男子。缘右而进。(彼进巳)近法座前。(至巳)合掌鞠躬。 长
跪。 拈香三瓣。
(维那举香赞。众同唱。引礼呼彼)。闻磬声。顶礼三
拜。
佛慈广大。普度悲深信者方能釆法音。三归体纳心。
求禀五禁。炉爇妙香云。
(香赞毕。三拜竟。引礼师呼彼)。长跪。合掌。一心谛
听。
(维那师云)。
夫居家具信。似火里莲生。戴发归依。如水中月现。汝
今欲受三归五戒。而为出世之元基者。理须恭请明
师。护诸德本。今为汝焚香敷座。伸请(某)堂上(某)和尚
为汝作三归五戒本师。请师之语。汝合自陈。恐汝未
能。我今教汝。称自己名。(称巳)。其馀言词。皆随我道。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今请大德。为三归五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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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愿大德。为我作三归五戒本师。我依大德故。得受
请净戒。慈悯故(三请。三叩。未遍称大慈悯故)。」
**** 第四开导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汝既至诚三请。可以为汝作五戒本师。所有
语言。汝当谛听。原夫戒德难思。冠超众象。为五乘之
轨道。实三宝之舟航。禅定智慧。以戒为基。菩提涅槃。
以戒为本。发趣方行戒为宗主。戒为却恶之前锋。入
道之初章。譬如世间造楼阁相似。必先固其基址。若
无基址。徒架虚空。必不成就。遗教经云。当尊重波罗
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戒是正顺解脱之本。若
人能持净戒。诸善功德。皆悉得生。当知戒为安隐功
德之所住处。然戒有多品。汝今求受五禁。乃是趣善
之元首。出苦之要津也。善生经云。此戒甚难得。能为
沙弥。大比邱及菩萨戒。而作根本。是故我今。未与汝
剃发出家。先授汝优婆塞五戒。不可以轻慢之心领
受。应当生恭敬之心守持。汝能依教而行否。(答)能依
教奉行。」
**** 第五请圣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汝既能依教奉行。欲受此根本五戒者。理须
迎请 三宝。慈悲證盟。次屈万灵。威神镇卫。汝起立
合掌。随我言音。作观运想。一心启请。称自已名。
(和尚起座。拈香。作梵伸请维那。引礼。同声唱利。专注
一境。以。求感通)。
香花迎。香花请。弟子(某甲)一心奉请
请净戒。慈悯故(三请。三叩。未遍称大慈悯故)。」
**** 第四开导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汝既至诚三请。可以为汝作五戒本师。所有
语言。汝当谛听。原夫戒德难思。冠超众象。为五乘之
轨道。实三宝之舟航。禅定智慧。以戒为基。菩提涅槃。
以戒为本。发趣方行戒为宗主。戒为却恶之前锋。入
道之初章。譬如世间造楼阁相似。必先固其基址。若
无基址。徒架虚空。必不成就。遗教经云。当尊重波罗
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戒是正顺解脱之本。若
人能持净戒。诸善功德。皆悉得生。当知戒为安隐功
德之所住处。然戒有多品。汝今求受五禁。乃是趣善
之元首。出苦之要津也。善生经云。此戒甚难得。能为
沙弥。大比邱及菩萨戒。而作根本。是故我今。未与汝
剃发出家。先授汝优婆塞五戒。不可以轻慢之心领
受。应当生恭敬之心守持。汝能依教而行否。(答)能依
教奉行。」
**** 第五请圣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汝既能依教奉行。欲受此根本五戒者。理须
迎请 三宝。慈悲證盟。次屈万灵。威神镇卫。汝起立
合掌。随我言音。作观运想。一心启请。称自已名。
(和尚起座。拈香。作梵伸请维那。引礼。同声唱利。专注
一境。以。求感通)。
香花迎。香花请。弟子(某甲)一心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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娑婆教主。本师释迦牟尼佛。西方接引。阿弥陀佛。当
来下生。弥勒尊佛。尽虚空遍法界。一切诸佛。惟愿不
违本誓。慈光摄照。證盟受戒(三请。三叩。下请准此)。
香花迎。香花请。弟子(某甲)一心奉请
大小二乘。毗尼律藏。五篇三聚。解脱木叉。十二分经。
权实教典。离欲真净。甚深法宝。谨运一心。归命顶礼。
香花迎。香花请。弟子(某甲)一心奉请
观音势至。文殊普贤。清净海众。诸大菩萨。律藏会上。
优波离尊者。西天东土。历代祖师。传南山宗。诸大律
师。中兴律祖慧云馨公大和尚。(以下再入座上师得戒本师和尚讳)惟
愿不违本誓。慈光摄照。證盟受戒。
香花迎。香花请。(某甲)一心奉请(此请不称弟子)
光明会上。寄位诸天。梵释四王。天龙八部。伽蓝土地。
护戒神王。金刚力士。幽显灵祇。唯愿不违本誓。监坛
护戒 (如是一一三请。三叩首巳。和尚就座而坐)
(引礼呼彼)。长跪 合掌。诚谛而听。」
**** 第六忏悔
(和尚鸣尺云)。
适间迎请三宝。證盟受戒。今则三宝垂慈。光明摄照。
如镜当台。靡不彻鉴。窃恐汝从旷劫至今。造诸恶业。
为戒障缘。不堪领受。宜增深信。向三宝前。求哀忏悔。
譬如染新色。而浣洗垢衣。盛甘露而荡除秽器。忏悔
之语。汝合自陈。恐汝不能。我今教汝。称自己名。(称巳)所
有言词。随我求悔。(下偈。和尚举二句。引礼教彼说二句。每二句一叩首。言音明了)。
我弟子(某甲) 从于无始 以至今生(叩)毁坏三宝。
来下生。弥勒尊佛。尽虚空遍法界。一切诸佛。惟愿不
违本誓。慈光摄照。證盟受戒(三请。三叩。下请准此)。
香花迎。香花请。弟子(某甲)一心奉请
大小二乘。毗尼律藏。五篇三聚。解脱木叉。十二分经。
权实教典。离欲真净。甚深法宝。谨运一心。归命顶礼。
香花迎。香花请。弟子(某甲)一心奉请
观音势至。文殊普贤。清净海众。诸大菩萨。律藏会上。
优波离尊者。西天东土。历代祖师。传南山宗。诸大律
师。中兴律祖慧云馨公大和尚。(以下再入座上师得戒本师和尚讳)惟
愿不违本誓。慈光摄照。證盟受戒。
香花迎。香花请。(某甲)一心奉请(此请不称弟子)
光明会上。寄位诸天。梵释四王。天龙八部。伽蓝土地。
护戒神王。金刚力士。幽显灵祇。唯愿不违本誓。监坛
护戒 (如是一一三请。三叩首巳。和尚就座而坐)
(引礼呼彼)。长跪 合掌。诚谛而听。」
**** 第六忏悔
(和尚鸣尺云)。
适间迎请三宝。證盟受戒。今则三宝垂慈。光明摄照。
如镜当台。靡不彻鉴。窃恐汝从旷劫至今。造诸恶业。
为戒障缘。不堪领受。宜增深信。向三宝前。求哀忏悔。
譬如染新色。而浣洗垢衣。盛甘露而荡除秽器。忏悔
之语。汝合自陈。恐汝不能。我今教汝。称自己名。(称巳)所
有言词。随我求悔。(下偈。和尚举二句。引礼教彼说二句。每二句一叩首。言音明了)。
我弟子(某甲) 从于无始 以至今生(叩)毁坏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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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一阐提
谤大乘经
断学般若
弑害父母
出佛身血
污僧伽蓝
破他梵行
焚毁塔寺
盗用僧物
起诸邪见
拨无因果
狎近恶友
违背良师
自作教他
见闻随喜
如是等罪
无量无边
故于今日
生大惭愧
克诚披露
求哀忏悔
惟愿三宝
慈悲摄受
放净光明
照触我身
诸恶消灭
三障蠲除
复本心源
究竟清净
(如是三遍忏悔)」
南无普贤王菩萨摩诃萨(三称三拜)。
(此偈乃广陈忏悔。若时促。仍用大经四句。见下正范。
诚敬则四句消除。不诚则纵广难忏)。
**** 第七问遮难
「
(和尚鸣尺云)。
汝今既巳忏悔往愆竟。当遵善生经。先问七种遮难。
然后与汝受戒。有无实答。勿得覆隐。
第一。汝曾盗现前僧物否(若无。当答无。若有当答有。下皆准此)。
第二。汝曾于六亲男女中行淫否。
第三。汝曾污破僧尼梵行否。
第四。汝曾于父有病时。舍去不顾否。
第五。汝曾于母有病时。舍去不顾否。
第六。汝曾于师长有病时。舍去不顾否。
第七。汝曾杀害发菩提心众生否。」
**** 第八授归戒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汝于现生之中。既无七种遮难。身心皎洁。道
器完美。我可以为汝。先授三归发体。次宣五戒令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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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三归者。萨婆多律论云。以三宝为所归。欲得救
护。不得侵凌故。归依佛者。归依法身。谓一切智。无学
功德。五分所成也。归依法者。归于自他净处。谓断欲
离欲。灭谛涅槃也。归依僧者。归于第一义僧。谓良祐
福田。声闻学无学功德也。而此三宝。真净德用。能清
净三业。能障闭三涂。能破除三障。能不漏三有。能超
越三界。能趋證三乘。所以佛法。以斯三归为本。通发
一切戒品。成就一切功德故。汝当以殷重慈护心。遍
缘法界情非情境。于所缘境上。誓断一切修恶。誓一
切善。誓度一切众生。若果能发如是广大上品心。其
所受者。是上品三归五戒。今正是汝受三归。感发戒
体之时。汝当至诚运想。缘境发心。随我语受。先称自
己名(称巳。待和尚说一句毕。引礼教新戒随说一句。不得参差快接)。
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 尽形寿归依法 尽形寿
归依僧 (如是三番皈依。三叩首毕) (和尚鸣尺云)。
上来三归。正是纳体。更加三结。谓之羯磨。汝当至心。
随我语道。(向下结文。待和尚说一句。新戒随说一句。准善生经。说毕一叩首佛法僧。各三遍)。
我(某甲)归依佛竟。宁舍身命。终不归依自在天魔等。
归依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慈悯故。
我(某甲)归依法竟。宁舍身命。终不归依外道典籍。归
依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一切经典。是我所尊(慈悯故)
我(某甲)归依僧竟。宁舍身命。终不归依外道邪众。归
依清净福田僧。是我所尊。慈悯故。
(次正宣戒相 和尚鸣尺云)。
护。不得侵凌故。归依佛者。归依法身。谓一切智。无学
功德。五分所成也。归依法者。归于自他净处。谓断欲
离欲。灭谛涅槃也。归依僧者。归于第一义僧。谓良祐
福田。声闻学无学功德也。而此三宝。真净德用。能清
净三业。能障闭三涂。能破除三障。能不漏三有。能超
越三界。能趋證三乘。所以佛法。以斯三归为本。通发
一切戒品。成就一切功德故。汝当以殷重慈护心。遍
缘法界情非情境。于所缘境上。誓断一切修恶。誓一
切善。誓度一切众生。若果能发如是广大上品心。其
所受者。是上品三归五戒。今正是汝受三归。感发戒
体之时。汝当至诚运想。缘境发心。随我语受。先称自
己名(称巳。待和尚说一句毕。引礼教新戒随说一句。不得参差快接)。
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 尽形寿归依法 尽形寿
归依僧 (如是三番皈依。三叩首毕) (和尚鸣尺云)。
上来三归。正是纳体。更加三结。谓之羯磨。汝当至心。
随我语道。(向下结文。待和尚说一句。新戒随说一句。准善生经。说毕一叩首佛法僧。各三遍)。
我(某甲)归依佛竟。宁舍身命。终不归依自在天魔等。
归依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慈悯故。
我(某甲)归依法竟。宁舍身命。终不归依外道典籍。归
依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一切经典。是我所尊(慈悯故)
我(某甲)归依僧竟。宁舍身命。终不归依外道邪众。归
依清净福田僧。是我所尊。慈悯故。
(次正宣戒相 和尚鸣尺云)。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65a 页 X63-0465.png
我巳为汝。结显三归竟。汝巳得五戒之体。再为宣五
戒之相。而令汝识相守持。谨护其体称自己名。(称巳)。
* 第一不杀生
* 第二不偷盗
* 第三不邪淫
* 第四不妄语
* 第五不饮酒
是优婆室戒。汝尽形寿能持否。答 能持(如是三宣戒相。三叩首巳。再总结一问答)。
善男子。此五戒是诸戒之根本。入道之阶梯。趋解脱
门。證菩提果。始从不杀。乃至第五不饮酒。汝能具足
持否。(答)能具足持。」
**** 第九发愿
「
(和尚鸣尺云)。
阿含经云。受五戒巳。当教发愿。良以行愿相资。福慧
方成。犹如宝车。若无其轮。终难运载。是故我今教汝。
汝随我语观想 三宝。恭对佛前。志心发愿。称自己
名。(称巳即云) 我(某甲)志心发愿。 愿此五戒功德。 不
堕三涂八难。 持此功德。 惠施法界一切众生。
皆发菩提心。 同生极乐国。 花开见佛。 得闻佛
乘。 蒙佛授记。 还入娑婆。 化导有情。 俱生净
土。 永离诸苦。 上品上生(待和尚说一句。新戒随一句。如是三番。三叩首)。」
**** 第十诫嘱回向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由汝宿植德本。今遇良缘。而于五浊恶世。得
生正信人家。归依三宝。受持五戒。谨慎爱护。不可违
犯。如骊龙护珠。𤛆牛爱尾。如守护堤塘。勿令渗漏。防
禦城堑。勿使毁缺。若犯斯五中前四重者。譬如死尸。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65b 页 X63-0465.png
大海不纳。破戒之人。戒海不容。更不得受沙弥十戒。
比邱具戒。菩萨大戒。以根本破坏故。善法难生故。汝
今能一一守持否。(答)能如法守持。(和尚云)既能如法守
持者。来朝僧中。为汝剃发。自火宅而拔至清凉。从迷
途而接归正道 (和尚鸣尺。起座。合掌。回向云)。
以此授戒功德。布周沙界。大众同音。念佛回向(念佛号数
百声)。
(引礼呼受戒者。礼谢三拜。起立一傍) (维那师举回向) (大众齐声同和)。
授戒功德殊胜行 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沉溺
诸有情 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密。
(和尚下座礼佛毕。回向偈竟。二引礼前行。受戒者次之。送和尚归方丈。礼仪如常。复至座前。拜谢引礼巳。
徐各还本所△知客师领新戒。到祖师前礼拜。及一切尊长比邱等。俱应作礼而毕。又律中女人出家。
请尼师说五戒十戒。维那。引礼。俱尼师。正范中善男子改善女人。沙弥下添一尼字)。」
*** 四。十支正范
「
(分十)。」
**** 第一。通白敷座
「(巳上授优婆塞五戒。此下剃发。授沙弥十戒。期有前后。法作二时。是以别立科目。便于设座集众。若遇馀
缘。与夫时促。只可一日者。亦须别寅午二时△彼求剃发者。次日晨朝。先至维那。及引礼师所三拜。起立。
合掌白云)。
我(某甲)昨承诸师引导。得入近事之名位。五戒巳登。
欲脱居家之俗仪。十戒未进。今复恳请。再施方便。令
(某甲)须发剃落。僧相早成。佩德无涯。终身荷感。
(维那师云)。
善男子。律巳楷定。法当次第。我今为汝。择处敷座。鸣
椎集僧。恭请和尚。临座證盟。与汝剃发授戒。汝闻犍
比邱具戒。菩萨大戒。以根本破坏故。善法难生故。汝
今能一一守持否。(答)能如法守持。(和尚云)既能如法守
持者。来朝僧中。为汝剃发。自火宅而拔至清凉。从迷
途而接归正道 (和尚鸣尺。起座。合掌。回向云)。
以此授戒功德。布周沙界。大众同音。念佛回向(念佛号数
百声)。
(引礼呼受戒者。礼谢三拜。起立一傍) (维那师举回向) (大众齐声同和)。
授戒功德殊胜行 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沉溺
诸有情 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密。
(和尚下座礼佛毕。回向偈竟。二引礼前行。受戒者次之。送和尚归方丈。礼仪如常。复至座前。拜谢引礼巳。
徐各还本所△知客师领新戒。到祖师前礼拜。及一切尊长比邱等。俱应作礼而毕。又律中女人出家。
请尼师说五戒十戒。维那。引礼。俱尼师。正范中善男子改善女人。沙弥下添一尼字)。」
*** 四。十支正范
「
(分十)。」
**** 第一。通白敷座
「(巳上授优婆塞五戒。此下剃发。授沙弥十戒。期有前后。法作二时。是以别立科目。便于设座集众。若遇馀
缘。与夫时促。只可一日者。亦须别寅午二时△彼求剃发者。次日晨朝。先至维那。及引礼师所三拜。起立。
合掌白云)。
我(某甲)昨承诸师引导。得入近事之名位。五戒巳登。
欲脱居家之俗仪。十戒未进。今复恳请。再施方便。令
(某甲)须发剃落。僧相早成。佩德无涯。终身荷感。
(维那师云)。
善男子。律巳楷定。法当次第。我今为汝。择处敷座。鸣
椎集僧。恭请和尚。临座證盟。与汝剃发授戒。汝闻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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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声时。以俟作办。
(彼复一拜而却。维那即同引礼。择处敷座。或于露地。
或在法堂。或就方丈。命净人洒扫净洁。其所敷座。如
前设仪中明)。」
**** 第二集众请师
「(彼求度者。闻犍椎声。持缦五七二衣及钵。随所依剃发师。与众俱集巳。维那将彼所持衣钵。置之圣僧座
右。戒刀净瓶。安于和尚座上。洗发盆器。一一备之)。
(维那师云)。
善男子。法座巳敷。大众巳集。汝当至中向上。恭谨作
观。一心顶礼。
十方三宝。三拜。以求慈悲摄受(彼拜讫。又云)。
向东圣僧座前。顶礼三拜。以求證盟(彼拜讫。又云)。
向左右现前。云集大僧。各礼三拜(彼拜讫。又云)。
汝于一傍立定。其为剃发师者。出众执香。往诣方丈。
迎请和尚。
(二引礼鸣手磬前行。执香者随次。入室。礼仪如常。和尚受请。出室。至座前。二引礼近佛座前。左右对列。执
香者在前侧立。和尚展具礼佛三拜毕起具。至圣僧座前。展具三拜毕。侍者起具。和尚升座。拈香。维那举。
众同和)。
南无云来集菩萨摩诃萨(三称)(引礼师云)。
执香者。近佛座前。(到巳)长跪。上香。(插香巳)复位。居中。闻磬
声。至诚顶礼三拜。 起具。 向东圣僧座前。(到巳)展具。
闻磬声。作礼三拜。(拜讫)起具。向西和尚座前。(到巳)展具。
闻磬声。作礼三拜。(拜讫)起具。复归本位(却退于左班而立)。」
**** 第三遣求度者出
「
(维那师云)。
(彼复一拜而却。维那即同引礼。择处敷座。或于露地。
或在法堂。或就方丈。命净人洒扫净洁。其所敷座。如
前设仪中明)。」
**** 第二集众请师
「(彼求度者。闻犍椎声。持缦五七二衣及钵。随所依剃发师。与众俱集巳。维那将彼所持衣钵。置之圣僧座
右。戒刀净瓶。安于和尚座上。洗发盆器。一一备之)。
(维那师云)。
善男子。法座巳敷。大众巳集。汝当至中向上。恭谨作
观。一心顶礼。
十方三宝。三拜。以求慈悲摄受(彼拜讫。又云)。
向东圣僧座前。顶礼三拜。以求證盟(彼拜讫。又云)。
向左右现前。云集大僧。各礼三拜(彼拜讫。又云)。
汝于一傍立定。其为剃发师者。出众执香。往诣方丈。
迎请和尚。
(二引礼鸣手磬前行。执香者随次。入室。礼仪如常。和尚受请。出室。至座前。二引礼近佛座前。左右对列。执
香者在前侧立。和尚展具礼佛三拜毕起具。至圣僧座前。展具三拜毕。侍者起具。和尚升座。拈香。维那举。
众同和)。
南无云来集菩萨摩诃萨(三称)(引礼师云)。
执香者。近佛座前。(到巳)长跪。上香。(插香巳)复位。居中。闻磬
声。至诚顶礼三拜。 起具。 向东圣僧座前。(到巳)展具。
闻磬声。作礼三拜。(拜讫)起具。向西和尚座前。(到巳)展具。
闻磬声。作礼三拜。(拜讫)起具。复归本位(却退于左班而立)。」
**** 第三遣求度者出
「
(维那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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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今者和尚升座。海众云臻。将秉羯磨。和僧作
法。汝且出。至见处不闻处立。待呼召时。方可入众。
(彼度者至中一拜而起一引礼导于见处不闻处立
定。引礼复还众中。听僧羯磨。此遵律制。名曰不现前
羯磨法)。」
**** 第四和僧羯磨
「
(和尚鸣尺云)。
僧集否。(维那答云僧巳集)和合否。(答云和合)未受大戒人出否。(答云
巳出)不来诸比邱。说欲来。(若无说欲者。答云。无。若有者。彼受欲比邱。即答云。有。出众
向上一拜。长跪。合掌。说云)(大德僧听某甲)比邱。我受彼欲。彼如法。
(僧事。与欲羯磨 座上和尚答云。善 彼应云。尔。
一叩而起。却还本位) (所谓欲者。欲。即急事。不能随众。故托人代说。某甲欲有事)。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云。与剃发羯磨)今此众中。谁能羯磨。
(其羯磨师。于众中合掌。答云 我某甲比邱堪能)长老既能。出众秉白。
(羯磨之制。坐则俱坐。立则俱立。若羯磨者立。听者坐。若听者立。羯磨者坐。皆犯非法。羯磨不成。行卧亦尔。
是以和尚。问知有羯磨人。应起立而听。其羯磨者。出众向中。三拜起立。合掌作白云)。
大德僧听。彼(某甲)欲求(某甲)比邱剃发。若僧时到。僧
忍。听与(某甲)剃发。白如是。作白成否。(现前大僧。合掌齐答云)成。
(羯磨师如是白竟于中向上一拜而起。复归原位。其为剃发师者。闻僧忍可。允听剃度。即当出众。向中对
佛座。展具三拜。复向东西二座。各三拜。起具。退立本位)。」
**** 第五召求度者入
「(僧和作法竟。维那移步向外。对求度者。招手召云)。
善男子汝来。(彼随召而来至一傍立定)适间秉白羯磨。僧皆忍听。
可令汝于僧伽蓝中剃发。汝应至中向上。(至中巳)近佛
座前。至诚长跪。拈香三瓣。恳祷十方三宝。慈悲庇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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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近前长跪。拈香。维那举香赞。大众合掌齐和。引礼呼彼起立。转下居中。闻磬声。至诚顶礼三拜)。
佛生西域。教法流东。奥旨深谈物我空。因信出樊笼
君亲允同。遭际实难逢。
南无香云盖菩萨摩诃萨。(三称。三拜毕。香赞竟。呼云)长跪 合掌。
(次正请师)(维那师云)。
夫凡心。即圣證之体。唯觉乃知。幻躯。为载道之器。非
脩莫任。汝今。既具信出家。乐脩梵行者。理应乞求明
师依恿慈范。今为汝恭请(某)堂上。(某)和尚。为汝作證
盟剃发受戒本师。而况此师精严毗尼。善训后学。汝
当端秉一心。随我伸请。请师之语。汝合自陈。恐汝未
能。我今教汝。称自巳名。(称巳)其馀言词。皆随我道。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今请大德。为證盟剃发受
戒本师。愿大德为我作證盟剃发受戒本师。我依大
德故。得剃发受戒。慈悯故(三请。三叩首。末遍称大慈悯故)。」
**** 第六开导(文出古坛仪)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今汝殷勤三请。可以为汝。作證盟剃发受戒
本师。所有语言。汝当谛听。原夫心源湛寂。法海渊深。
迷之者。永劫沉沦。悟之者。当处解脱。欲传妙道。无越
出家。放旷喻如虚空。清净同如皎月。脩行缘具。道果
非遥。始从尅念之功。毕證无为之地。所以大觉世尊。
舍金轮之宝位。子夜踰城。脱珍御之龙衣。青山断发。
容鹊巢于顶上。挂珠网于眉间。脩寂灭而證真常。断
尘劳而成正觉。三世诸佛。不说在家成道。历代祖师。
阿谁行染度人。所以佛佛授手。祖祖传心。不染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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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成法器。故得天魔倾伏。外道归降。上酬四重之恩。
下济群生之苦。所谓。流转三界中。恩爱不能舍。弃恩
入无为。真是报恩者。出家之后。礼越常情。不拜君王。
不拜父母。汝今可离我座。想念君亲恩德。专精拜辞。
然此一拜谓之最后拜也。」
**** 第七辞谢君亲
「
(引礼师云)。
善男子。一拜而起。随我诣南北位前。先以世俗之礼。
辞谢君亲。次以出世之仪。归投佛教。
(一引礼。导彼求度者。至北位前立。呼云)。
善男子。汝可端身望北。存想国王水土深恩。至诚鞠
躬。作礼四拜 (彼四拜毕。复导至南位前立。呼云)。
善男子。汝可端身向南。注念父母生成厚德。至诚鞠
躬。作礼四拜 (彼四拜毕。复导至正中而立。呼云)。
善男子。汝巳辞谢君王。拜别父母。归投三宝。为佛弟
子。应端身合掌。至诚作观。闻磬声。顶礼十方常住三
宝九拜 (彼九拜毕。复至和尚座前立。引礼皈本位
巳。呼云)。
善男子。向和尚座前。闻磬声。至诚作礼三拜。长跪。合
掌。」
**** 第八剃发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斯时诸缘皆具。众僧同庆。我今离座。先以甘
露灌汝之顶。令汝心地清凉。烦恼不侵。次以戒刀。断
汝之发。令汝情尘永灭。梵行增长。此乃旷劫多生之
善因。非今朝偶尔之侥俸。汝当愈加深信。生大欢喜。
下济群生之苦。所谓。流转三界中。恩爱不能舍。弃恩
入无为。真是报恩者。出家之后。礼越常情。不拜君王。
不拜父母。汝今可离我座。想念君亲恩德。专精拜辞。
然此一拜谓之最后拜也。」
**** 第七辞谢君亲
「
(引礼师云)。
善男子。一拜而起。随我诣南北位前。先以世俗之礼。
辞谢君亲。次以出世之仪。归投佛教。
(一引礼。导彼求度者。至北位前立。呼云)。
善男子。汝可端身望北。存想国王水土深恩。至诚鞠
躬。作礼四拜 (彼四拜毕。复导至南位前立。呼云)。
善男子。汝可端身向南。注念父母生成厚德。至诚鞠
躬。作礼四拜 (彼四拜毕。复导至正中而立。呼云)。
善男子。汝巳辞谢君王。拜别父母。归投三宝。为佛弟
子。应端身合掌。至诚作观。闻磬声。顶礼十方常住三
宝九拜 (彼九拜毕。复至和尚座前立。引礼皈本位
巳。呼云)。
善男子。向和尚座前。闻磬声。至诚作礼三拜。长跪。合
掌。」
**** 第八剃发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斯时诸缘皆具。众僧同庆。我今离座。先以甘
露灌汝之顶。令汝心地清凉。烦恼不侵。次以戒刀。断
汝之发。令汝情尘永灭。梵行增长。此乃旷劫多生之
善因。非今朝偶尔之侥俸。汝当愈加深信。生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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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手携净瓶。离座。至求度者前。用前瓶水。以指三滴其顶巳。一侍者接和尚净瓶。一侍者取座上戒刀
奉和尚。尚接刀在手。举偈祝之。大众接和)。
「 善哉大丈夫
能了世无常
弃俗趣泥洹
希有难思议」
(此偈出古仪中) (和尚举偈祝竟。以刀过与求
度者捧之。和尚复坐 维那师云)。
善男子。今座上和尚。以刀付汝。汝当一拜而起。至汝
剃发师前。双膝著地。两手捧刀。求师剃度(拜起。至剃发师前巳
引礼师云)。
一拜。长跪。奉刀与汝师。所有乞词。恐汝未能。我今教
汝。随我言道。(不必作梵。但直说明了)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
今求大德。为剃发阿阇黎。愿大德为我作剃发阿阇
黎。我依大德故。得出家。慈悯故(三乞。三叩首)(剃发师云)。
善男子。待我先礼。
本师释迦牟尼世尊。及东西座巳。与汝剃度。汝且起
一傍。以水洗发 (彼起洗发。其师礼中佛座。及东西
二座。各三拜毕。长跪和尚座前。合掌白云)。
今承和尚主座开导。灌顶證盟。我比丘(某甲)。正为(某
甲)剃发。(和尚答云)善哉。如法。(其师答云)尔(一拜而起。转下至中。居左而立。其求度者。
洗发巳。手捧发板。长跪师前。师当以彼顶中少许发。绾一小髻。举刀从下。周旋剃上。维那师举净发偈。每
句举巳。大众接和)。
剃除须发 当愿众生 远离烦恼 究竟寂灭。
唵 悉殿都 漫多啰 跋陀耶 娑婆诃
(三举。三和。剃发至顶。偈毕。停刀。师问彼云)。
我巳为汝。削除头发唯有顶髻。汝当谛审决定。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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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忘身进道。忍苦脩行者。少发犹存。仍同俗侣。放汝
归家。未为晚也。故我今于大众之前问汝。汝果能决
志出家。后无悔退否。(彼答云 决志出家。后无悔退)汝果能决志出
家。后无悔退否。(如是三问。彼亦如是三答)既能决志出家。而无悔
退者。断顶髻于刀下。爱缠永绝。脩梵行于僧伦。福慧
渐增(彼师与剃发竟。复至和尚座前。手捧戒刀。白云)。
我比邱(某甲)。今仗和尚慈悲證盟。为彼(某甲)剃发巳
竟。(和尚答云)善(作是白巳。将刀送至座上。一触礼而起。退归原位)。
(彼得度者。一拜而起。至于一傍。抖尽残发。整理衣服
讫。仍于本处。长跪。合掌。一引礼近东座圣僧前。取先
所置二缦衣及钵。送安和尚座上)。
**** 第九授沙弥戒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汝头发既除。仪表异俗。但名形同沙弥。若受
十支净戒。身居伽蓝。依师而学。食共大僧。著衣而餐。
方名法同沙弥。是故我今先示汝沙弥衣钵。次授汝
沙弥十戒。以便行用。不乖律仪。(和尚手持缦五衣云)此是汝沙
弥所著缦条五衣。缦者。谓非割截缝成。而无长短条
相。此衣汝凡出入往来寺中执役。与众服劳。一切时
中恒披。不离其身。所以名曰作务衣。(放下五衣。持七衣示云)此
是汝沙弥所著缦条七衣。凡一切入众清净时应披。
所以名曰入众衣。(放下七衣。持钵示云)此是汝沙弥所持之钵。
梵语钵多罗。翻云应量器。凡受食时应用。往来出入。
当挂右肩。护隐在腋。(放下钵云)善男子。汝衣钵如法。戒可
以受。汝自无始。乃至今生。妄想障覆心源。识情贪爱
归家。未为晚也。故我今于大众之前问汝。汝果能决
志出家。后无悔退否。(彼答云 决志出家。后无悔退)汝果能决志出
家。后无悔退否。(如是三问。彼亦如是三答)既能决志出家。而无悔
退者。断顶髻于刀下。爱缠永绝。脩梵行于僧伦。福慧
渐增(彼师与剃发竟。复至和尚座前。手捧戒刀。白云)。
我比邱(某甲)。今仗和尚慈悲證盟。为彼(某甲)剃发巳
竟。(和尚答云)善(作是白巳。将刀送至座上。一触礼而起。退归原位)。
(彼得度者。一拜而起。至于一傍。抖尽残发。整理衣服
讫。仍于本处。长跪。合掌。一引礼近东座圣僧前。取先
所置二缦衣及钵。送安和尚座上)。
**** 第九授沙弥戒
「
(和尚鸣尺云)。
善男子。汝头发既除。仪表异俗。但名形同沙弥。若受
十支净戒。身居伽蓝。依师而学。食共大僧。著衣而餐。
方名法同沙弥。是故我今先示汝沙弥衣钵。次授汝
沙弥十戒。以便行用。不乖律仪。(和尚手持缦五衣云)此是汝沙
弥所著缦条五衣。缦者。谓非割截缝成。而无长短条
相。此衣汝凡出入往来寺中执役。与众服劳。一切时
中恒披。不离其身。所以名曰作务衣。(放下五衣。持七衣示云)此
是汝沙弥所著缦条七衣。凡一切入众清净时应披。
所以名曰入众衣。(放下七衣。持钵示云)此是汝沙弥所持之钵。
梵语钵多罗。翻云应量器。凡受食时应用。往来出入。
当挂右肩。护隐在腋。(放下钵云)善男子。汝衣钵如法。戒可
以受。汝自无始。乃至今生。妄想障覆心源。识情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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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境。不知诸法。本无自性。于中种种取舍。广造恶业。
身心既秽。净戒安受。是以汝今。恭对。
十方三宝前。求哀拔济。愿无始未脩之善。从今精脩。
一往所作之恶。更不再作。三宝垂慈。庶几纳戒。汝随
我语。生大惭愧。洗心忏悔。称自已名(称巳。上举偈。下随忏。一句一叩)。
往昔所造诸恶业。┌─一切罪障皆忏悔。
皆由无始贪瞋痴。├─今对佛前求忏悔。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罪根皆忏悔。(如是三忏。十二叩首)。
忏悔巳竟。我今先为汝。秉宣三归。正是汝纳体之时。
汝当发上品心。受上品戒。所言上品心者。今对三宝
前。发断恶脩善利他之心。遍缘法界。一切情与非情
境。而于所缘境上。誓断一切恶。无恶不断。誓脩一切
善。无善不脩。誓度一切众生。无生不度。能发如是心。
为之上品心。所得沙弥戒。为之上品戒。汝当内发如
是心。缘如是境。外随我语。谛想领受。不得馀觉馀思。
称自己名(称巳。待和尚说一句巳。求度者随说一句。勿得错乱)。
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 归依法 归依僧 我今
随佛出家 某甲为本师(本师者。即座上和尚。自说已名) 如来至
真等正觉 是我世尊 慈悯故(如是三说。三叩。末遍加大慈悯)
上来三归。正是纳体于心。再加三结。得法圆满。谓之
三番羯磨。称自已名。(称巳)随我所道。
我(某甲)归依佛竟 归依法竟 归依僧竟 我今
随佛出家巳 某甲为本师 如来至真等正觉
是我世尊 慈悯故(如是三结。三叩)。
身心既秽。净戒安受。是以汝今。恭对。
十方三宝前。求哀拔济。愿无始未脩之善。从今精脩。
一往所作之恶。更不再作。三宝垂慈。庶几纳戒。汝随
我语。生大惭愧。洗心忏悔。称自已名(称巳。上举偈。下随忏。一句一叩)。
往昔所造诸恶业。┌─一切罪障皆忏悔。
皆由无始贪瞋痴。├─今对佛前求忏悔。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罪根皆忏悔。(如是三忏。十二叩首)。
忏悔巳竟。我今先为汝。秉宣三归。正是汝纳体之时。
汝当发上品心。受上品戒。所言上品心者。今对三宝
前。发断恶脩善利他之心。遍缘法界。一切情与非情
境。而于所缘境上。誓断一切恶。无恶不断。誓脩一切
善。无善不脩。誓度一切众生。无生不度。能发如是心。
为之上品心。所得沙弥戒。为之上品戒。汝当内发如
是心。缘如是境。外随我语。谛想领受。不得馀觉馀思。
称自己名(称巳。待和尚说一句巳。求度者随说一句。勿得错乱)。
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 归依法 归依僧 我今
随佛出家 某甲为本师(本师者。即座上和尚。自说已名) 如来至
真等正觉 是我世尊 慈悯故(如是三说。三叩。末遍加大慈悯)
上来三归。正是纳体于心。再加三结。得法圆满。谓之
三番羯磨。称自已名。(称巳)随我所道。
我(某甲)归依佛竟 归依法竟 归依僧竟 我今
随佛出家巳 某甲为本师 如来至真等正觉
是我世尊 慈悯故(如是三结。三叩)。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68a 页 X63-0468.png
善男子。三归三结竟。汝巳得清净戒体。今为汝宣
十戒之相。令汝识相守持。以护其体。称自已名(称
巳)。
(和尚云)。
受戒既毕。汝今巳具沙弥之性体。应著缦五七二衣
持钵。以表沙弥之外相。引礼大德。可为彼著衣诵偈。
教知行持(引礼将座上衣钵取与。彼先自挂钵肩。次著缦五衣。教诵偈云)。
善哉解脱服。无上缦五衣。我今顶戴受。世世不舍离。
唵。悉陀耶娑诃 (又为著缦七衣。教诵偈云)
善哉解脱服。无上缦七衣。我今顶戴受。世世常得披。
唵。度波度波娑诃 (又教彼向座展具。诵偈云)
卧具尼师坛。长养心苗性。展开登圣地。奉持如来命。
唵。檀波檀波娑诃 (令彼三拜。维那师举。大众同音齐和云)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68b 页 X63-0468.png
南无宝昙华菩萨摩诃萨(三称三拜)。」
**** 第十劝诫回向
「
(和尚鸣尺云)。
汝沙弥。今得𩯭发落地。袈裟著身。入于善法聚中。出
其尘嚣境内。日新道业。永舍攀缘。我今示汝五德十
数。壮悦道志。依而奉行。所言五德者。福田经云。一者。
发心出家。怀佩道故。二者。毁其形好。应法服故。三者。
永割亲爱。无适莫故。四者。委弃身命。遵崇道故。五者。
志求大乘。为度人故。所言十数者。僧祇律云。一者。一
切众生。皆依饮食。(今者食存五观。戒贪瞋痴故)二者。(知)名色。(是假悟我
法二空故)三者。(识)痛痒想。(是妄心分别断烦恼障。及所知障故)四者(明)四谛。
(知苦。断集。慕灭。脩道故)五者。(照见)五阴(皆空故)六者。(知身虚伪犹如空聚)六入
(村落。结贼所住故)七者。(善用)七觉支(故)。八者(常行)八正道(故)。九者。
(了)九界众生居。(皆不免苦。空无常无我故)十者。(观)十一切入。(本自不生。
性无和合故)此是沙弥。法应如是。既闻知巳。恒记莫忘。若
能精学躬行。沙弥十支戒净。二十四门威仪。五德渐
立。十数通脩。将来十师登坛。白四受具成比邱僧。入
三宝数。绍隆圣种。功德难思。从斯巳去。倍增净信。勿
得怠惰。恣纵身心。能如是依教奉行否。(答)依教奉行。
(和尚云)既能依教奉行。以此剃发受戒功德。上报四恩。
下济三有。大众同音。念佛回向。(和尚鸣尺一声起座。合掌念佛。引礼呼彼
沙弥礼谢和尚。三拜。起立于傍)维那师。举回向偈(大众齐和)。
授戒功德殊胜行 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沈溺
诸众生 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密(和尚下座礼佛讫。如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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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和尚归方丈。随喜云集大众。礼佛三拜。彼沙弥仍到座前。礼谢左右大众。及维那引礼师竟。候大众去
毕。彼剃发师将沙弥。回至祖堂礼祖巳。即往客堂库房等。处处拜谢毕。即收拾坛场)。」
【證义曰。如来涅槃时。扶律谈常。嘱诸比邱。以戒为
师。所谓续僧伽命脉。正法得久住。全在持戒也。然
制律之初。首创五戒。出家之始。先说十支。百丈集
录于清规中。为剃度正范。真至要也。迩来藏本多
讹。久置高阁。流通善本。世亦罕见。剃度说戒。阒寂
无闻。何怪乎佛法衰微也。兹者幸获真规。得睹斯
范。系金陵。宝华山见月律师校正。宜广流通。挽回
时弊。俾剃度沙弥。得闻正范。即老戒比邱。亦须玩
省。咸遵佛敕。毋使遗忘。所冀见闻受持。共为苦海
津梁。传佛正行。永作法门柱石。内崇圣教。得正法
以恒隆。外翊王化。保山河而永固。幸勿轻视斯仪。
致同搬演故事。此篇但便作法授受。故不赘录證
义记文。所贵体达佛意名实相应。则不负君亲𠃔
度之深恩矣。】
**** (附)剃度规约(凡八条)
「夫丛林之设。本为十方衲子。办道脩行。不畜驱乌徒
众。恐成流弊。故童年剃落。多在庵堂静室。但请丛林
住持。为说戒本师耳。若或壮年志道。欲为衲子。求丛
林剃度。此沙弥得度。即大众之始事也。所关既重。则
不得不慎为检择。以立贤圣之基。所有条约。备列于
左。
* 父母不许者。不留。(如果真心出家。须嘱其祈请父母𠃔许后。再度)。
* 犯法脱逃者。不留。
* 身为他拘者。不留(如有职役乃至
毕。彼剃发师将沙弥。回至祖堂礼祖巳。即往客堂库房等。处处拜谢毕。即收拾坛场)。」
【證义曰。如来涅槃时。扶律谈常。嘱诸比邱。以戒为
师。所谓续僧伽命脉。正法得久住。全在持戒也。然
制律之初。首创五戒。出家之始。先说十支。百丈集
录于清规中。为剃度正范。真至要也。迩来藏本多
讹。久置高阁。流通善本。世亦罕见。剃度说戒。阒寂
无闻。何怪乎佛法衰微也。兹者幸获真规。得睹斯
范。系金陵。宝华山见月律师校正。宜广流通。挽回
时弊。俾剃度沙弥。得闻正范。即老戒比邱。亦须玩
省。咸遵佛敕。毋使遗忘。所冀见闻受持。共为苦海
津梁。传佛正行。永作法门柱石。内崇圣教。得正法
以恒隆。外翊王化。保山河而永固。幸勿轻视斯仪。
致同搬演故事。此篇但便作法授受。故不赘录證
义记文。所贵体达佛意名实相应。则不负君亲𠃔
度之深恩矣。】
**** (附)剃度规约(凡八条)
「夫丛林之设。本为十方衲子。办道脩行。不畜驱乌徒
众。恐成流弊。故童年剃落。多在庵堂静室。但请丛林
住持。为说戒本师耳。若或壮年志道。欲为衲子。求丛
林剃度。此沙弥得度。即大众之始事也。所关既重。则
不得不慎为检择。以立贤圣之基。所有条约。备列于
左。
* 父母不许者。不留。(如果真心出家。须嘱其祈请父母𠃔许后。再度)。
* 犯法脱逃者。不留。
* 身为他拘者。不留(如有职役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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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归邪教。混入佛门败坏正法者。不留(邪教。如无为。白莲。长生。天主之类。若其人真悔前非。留寺年馀。察其确实。方𠃔剃度。如系道家。改从释教。勘无他心。即可落发)。
* 无亲人送来。履历不明。无保荐者。观机定夺。若不远千里。真心求出家者。与其三归。延数月。加其五戒。延一年。或至三年。方许剃度。
* 𠃔留后。熟读课诵。勤俭无过。方为剃发。考审不应者。不许。
* 既来求度。于礼仪清规等。当一一遵守。若纵恣放逸。匪类为朋。屡诫不改者。不留。
* 丛林出家。遵古禁例唯依住持一人。僧众并不得各受。违者。师徒俱出院。
○年月
日○住持某甲重录。」
**** (附)上供疏式
「伏以。世尊断发。视王位如弁髦。圣僧出家。似翔鸟而
脱绊。俾从凡以入圣。愿自度而利生。上宏佛祖家风。
永作人天眼目。爰有大清国。某省。某府。某县。某寺。依
止。奉佛剃度比丘某甲。求度沙弥某甲。是日至心拈
香。归依娑婆教主。释迦文佛。灵山会上。诸佛圣贤。金
莲座下。恭通情旨。盖因求度沙弥。俗姓(某名)(某甲)。年
几岁几月几日(某)时建生。于今(某某)年月日。在于(某)
寺。归依(某甲)比丘为弟子。改名(某甲)。剃染受戒。切念
新度沙弥(某甲)。久滞世罗。未晓出尘之径。近参大教。
渐知入道之门。嗟业系于凡笼。愧身羁于俗网。发心
脱白。立志染缁。幸遇胜缘。遂兹深愿。由是敬献清斋
一簋。聊陈葵藿寸衷。伏望洪慈。俯垂昭格。所愿慈光
* 无亲人送来。履历不明。无保荐者。观机定夺。若不远千里。真心求出家者。与其三归。延数月。加其五戒。延一年。或至三年。方许剃度。
* 𠃔留后。熟读课诵。勤俭无过。方为剃发。考审不应者。不许。
* 既来求度。于礼仪清规等。当一一遵守。若纵恣放逸。匪类为朋。屡诫不改者。不留。
* 丛林出家。遵古禁例唯依住持一人。僧众并不得各受。违者。师徒俱出院。
○年月
日○住持某甲重录。」
**** (附)上供疏式
「伏以。世尊断发。视王位如弁髦。圣僧出家。似翔鸟而
脱绊。俾从凡以入圣。愿自度而利生。上宏佛祖家风。
永作人天眼目。爰有大清国。某省。某府。某县。某寺。依
止。奉佛剃度比丘某甲。求度沙弥某甲。是日至心拈
香。归依娑婆教主。释迦文佛。灵山会上。诸佛圣贤。金
莲座下。恭通情旨。盖因求度沙弥。俗姓(某名)(某甲)。年
几岁几月几日(某)时建生。于今(某某)年月日。在于(某)
寺。归依(某甲)比丘为弟子。改名(某甲)。剃染受戒。切念
新度沙弥(某甲)。久滞世罗。未晓出尘之径。近参大教。
渐知入道之门。嗟业系于凡笼。愧身羁于俗网。发心
脱白。立志染缁。幸遇胜缘。遂兹深愿。由是敬献清斋
一簋。聊陈葵藿寸衷。伏望洪慈。俯垂昭格。所愿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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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照。法雨普滋。使新度沙弥。披衣持钵。作佛法之栋
梁。听教参禅。翻死生之窠臼。色身康健。魔障无侵。真
操实履。到不思议之妙门。出世为人。振向上机之元
旨。如斯陈愿果遂是期。右疏恭请三宝證明剃度受
戒文疏。年月日。剃度比丘(某甲)。率新染沙弥(某甲)具
疏。」
【證义曰。古人谓。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所能
为。云栖莲池师云。将以武功定祸乱。相以文学兴
太平。天下之事皆出将相之手。而曰出家非其所
能。然则出家。岂细故哉。按云栖之言。引而不发。盖
将以越生死流。登菩提岸。旷劫羁锁。一朝解脱。自
利利他。度生无尽。而创始于出家一著。此所以非
细故也。古之高人。以有见于此。故出家为莫大因
缘。十分庆幸。如鱼纵壑。似鸟飞空。既具斯心。故纵
于一切行门。乃至十戒。二百五十戒。十重。四十八
轻等。遵奉行持。无有疲厌。今则不然。或父母因贫
苦。而舍之空门。或本身为事故所迫。而勉求剃染。
其初原未尝发真实心。故其后亦不乐真实行。全
赖为师者。先纳之于戒律之中。而又时加训诲。俾
之习气渐除。则道心渐固。中人之性由教而入者
居多。庶几可望其习与性成。而日进于高上耳。五
分律。佛敕舍利弗度罗睺罗。先与授优婆塞五戒。
后与剃发。授沙弥十戒。此剃度授戒最初之模范。
柰何今之出家者。既多非发心之人。而为师者。复
梁。听教参禅。翻死生之窠臼。色身康健。魔障无侵。真
操实履。到不思议之妙门。出世为人。振向上机之元
旨。如斯陈愿果遂是期。右疏恭请三宝證明剃度受
戒文疏。年月日。剃度比丘(某甲)。率新染沙弥(某甲)具
疏。」
【證义曰。古人谓。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所能
为。云栖莲池师云。将以武功定祸乱。相以文学兴
太平。天下之事皆出将相之手。而曰出家非其所
能。然则出家。岂细故哉。按云栖之言。引而不发。盖
将以越生死流。登菩提岸。旷劫羁锁。一朝解脱。自
利利他。度生无尽。而创始于出家一著。此所以非
细故也。古之高人。以有见于此。故出家为莫大因
缘。十分庆幸。如鱼纵壑。似鸟飞空。既具斯心。故纵
于一切行门。乃至十戒。二百五十戒。十重。四十八
轻等。遵奉行持。无有疲厌。今则不然。或父母因贫
苦。而舍之空门。或本身为事故所迫。而勉求剃染。
其初原未尝发真实心。故其后亦不乐真实行。全
赖为师者。先纳之于戒律之中。而又时加训诲。俾
之习气渐除。则道心渐固。中人之性由教而入者
居多。庶几可望其习与性成。而日进于高上耳。五
分律。佛敕舍利弗度罗睺罗。先与授优婆塞五戒。
后与剃发。授沙弥十戒。此剃度授戒最初之模范。
柰何今之出家者。既多非发心之人。而为师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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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为根本之虑。师之所以教。弟子之所以学。仍
是名闻利养之心。应酬世故之事。求其实为生死
自度度人者。鲜矣。即间有之。无如始基不立。终归
废弃。语以受戒一事。则以当俟三坛总授为辞。无
论衣钵无资。或事故耽搁。年复一年未沾戒品者
不少。即幸而身登戒坛。而习惯非法。反以法事为
故事。旅进旅退。勉强支持。至于满散而巳。噫。受戒
千百。得戒几人。法门之衰。由是之故。窃谓此中。师
徒均有过咎。而师之过咎。似为偏重。禅林宝训。黄
龙云。父严则子敬。今日之规训。后日之模范也。譬
治诸地。隆者下之。洼者平之。彼将登于千仞之山。
吾亦与之俱。困而极于九渊之下。吾亦与之俱。伎
之穷。妄之尽。彼则自休也。又云。姁之。妪之。春夏所
以生育也。霜之。雪之。秋冬所以成熟也。师无训约
可乎。按目连问佛经云。迦叶佛时。有比丘度弟子。
不教诫。多作非法。命终生火龙中。火龙法。七日一
对。火烧其身。肉尽骨在。寻后还复。复则更烧。不能
堪苦。即观宿命。自见本作沙门。不持禁戒。师亦不
教。便瞋本师。念欲伤害。后师与五百人渡海。龙来
捉船。众问。何为捉船。答曰。汝等下此比丘。放汝使
去。问曰。此比丘。何预汝事。都不索馀人。而独索此。
答言。本是我师。不教诫我。今受苦痛。是故索之众
见势不可巳。将捉比丘。以著水中。比丘言。我自入
水。不须见捉。投水丧命。众乃得全。以此验之。不教
是名闻利养之心。应酬世故之事。求其实为生死
自度度人者。鲜矣。即间有之。无如始基不立。终归
废弃。语以受戒一事。则以当俟三坛总授为辞。无
论衣钵无资。或事故耽搁。年复一年未沾戒品者
不少。即幸而身登戒坛。而习惯非法。反以法事为
故事。旅进旅退。勉强支持。至于满散而巳。噫。受戒
千百。得戒几人。法门之衰。由是之故。窃谓此中。师
徒均有过咎。而师之过咎。似为偏重。禅林宝训。黄
龙云。父严则子敬。今日之规训。后日之模范也。譬
治诸地。隆者下之。洼者平之。彼将登于千仞之山。
吾亦与之俱。困而极于九渊之下。吾亦与之俱。伎
之穷。妄之尽。彼则自休也。又云。姁之。妪之。春夏所
以生育也。霜之。雪之。秋冬所以成熟也。师无训约
可乎。按目连问佛经云。迦叶佛时。有比丘度弟子。
不教诫。多作非法。命终生火龙中。火龙法。七日一
对。火烧其身。肉尽骨在。寻后还复。复则更烧。不能
堪苦。即观宿命。自见本作沙门。不持禁戒。师亦不
教。便瞋本师。念欲伤害。后师与五百人渡海。龙来
捉船。众问。何为捉船。答曰。汝等下此比丘。放汝使
去。问曰。此比丘。何预汝事。都不索馀人。而独索此。
答言。本是我师。不教诫我。今受苦痛。是故索之众
见势不可巳。将捉比丘。以著水中。比丘言。我自入
水。不须见捉。投水丧命。众乃得全。以此验之。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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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众。为害非细。又优婆塞经云。宁受恶戒一日中
断无量命根。终不畜养弊恶弟子。不能调伏。善戒
经云。旃陀罗等。及以屠儿。虽行恶业。不能破坏如
来正法。不必定堕三恶道中。为师不能教呵弟子。
则破佛法。必堕地狱。由此观之。沙弥受戒。诚为法
门之切缘。受而不持。尚有失教之过。况师不教授。
伹令形同沙弥。实是白衣。不特始基不立。终无岑
楼巨阁之望。行将日弊日坏。而有偭规越矩之行。
岂非为师者之大咎哉。今此剃度正范。乃江南华
山见月律师所校正。上合佛敕。下合时宜。意美法
良。凡我释门。当共宝而遵行之。】
** 付戒
「
(戒列三坛。先一坛为未受沙弥戒者而设。若巳受沙弥剃度十戒。则一切佛事
仍随众。唯初坛忏摩。即须另审十戒 贴报单 预备礼物 预请诸执 预习佛
事 酌定戒期 右师派白)。」
*** 初。贴报单
「
○本寺。谨择 月 日。开新戒堂。传授
千佛大戒。凡欲求戒者。预备 三衣。钵。具。经。律等。宜
早来山。进堂演习律仪。毋使临期仓卒。特此预
闻 ○○寺监院(某甲)告白。」
【證义曰。此章报单。数月前。实贴山门外。乃古规也。
近来远近遍贴。咸使周知。亦属可行。报单上。有加
两序恭请方丈传戒者。或有请本常住(某)和尚者。
书明亦可。若但贴今(春冬)传戒四字。似属太简矣。】
*** 次预备礼物
「
○凡求戒者。自预备三衣。经。律。钵。具。衣
囊。钵囊。钵帚。布。食巾。钵垫等。又备和尚香信三钱。二
断无量命根。终不畜养弊恶弟子。不能调伏。善戒
经云。旃陀罗等。及以屠儿。虽行恶业。不能破坏如
来正法。不必定堕三恶道中。为师不能教呵弟子。
则破佛法。必堕地狱。由此观之。沙弥受戒。诚为法
门之切缘。受而不持。尚有失教之过。况师不教授。
伹令形同沙弥。实是白衣。不特始基不立。终无岑
楼巨阁之望。行将日弊日坏。而有偭规越矩之行。
岂非为师者之大咎哉。今此剃度正范。乃江南华
山见月律师所校正。上合佛敕。下合时宜。意美法
良。凡我释门。当共宝而遵行之。】
** 付戒
「
(戒列三坛。先一坛为未受沙弥戒者而设。若巳受沙弥剃度十戒。则一切佛事
仍随众。唯初坛忏摩。即须另审十戒 贴报单 预备礼物 预请诸执 预习佛
事 酌定戒期 右师派白)。」
*** 初。贴报单
「
○本寺。谨择 月 日。开新戒堂。传授
千佛大戒。凡欲求戒者。预备 三衣。钵。具。经。律等。宜
早来山。进堂演习律仪。毋使临期仓卒。特此预
闻 ○○寺监院(某甲)告白。」
【證义曰。此章报单。数月前。实贴山门外。乃古规也。
近来远近遍贴。咸使周知。亦属可行。报单上。有加
两序恭请方丈传戒者。或有请本常住(某)和尚者。
书明亦可。若但贴今(春冬)传戒四字。似属太简矣。】
*** 次预备礼物
「
○凡求戒者。自预备三衣。经。律。钵。具。衣
囊。钵囊。钵帚。布。食巾。钵垫等。又备和尚香信三钱。二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70b 页 X63-0470.png
师香信二钱。戒堂香信二钱。知客香仪一钱。照客使
金三分。戒牒十师斋银共三钱。刻印戒录六分。戒堂
灯油五分。礼佛香烛三钱二分。通共一两五钱六分
正。俗呼攒单银。是也。若在常住𠃔执日久者。攒单银
减一半。馀俱照例。其馀小食。剃头。烧浴。纳坡。堂内香
灯。值坛。乃至应用物件。应各谅力。不得勉强。其十师
斋银。至期。教授谅其多少。令本堂送入库房。香烛牒
银等项。教授与本堂合办。戒堂内小食等项。一应开
堂办理。若设斋设腐等事。俱交库房办理。不涉本堂
之事。」
【證义曰。他本首列常住应备物件。即戒期所用庄
严法器之类。次列堂内香烛茶点等物。乃新戒所
用。然此二条。各处各色不同。难以划一。故兹佚之。
唯录求戒预备礼物香信等项。并先备三衣等物
件。此等之必求备者。是坚其志耳。华山见祖著一
梦漫言。自述云。昔朝鸡足山。宿寂光寺。访问山中
明师。闻狮子岩。有大力白云二位老和尚。精脩净
业。三十年不下山。于十八日。同妙宗闇初。到岩礼
拜。哀乞剃发。力老和尚详诘根由。幸垂慈𠃔。令备
衣钵。闇初云。既承摄授还极。其衣钵斋供。俱在弟
子。白云老和尚言。吾观此人。终成大器。不可草草
恐出家易。持戒不坚。须是自已沿门乞化。折其我
慢。验其心志。化得衣钵。再来披剃。思二善知识。一
摄一折。令人敬畏。据此。可见三衣钵具等。必须预
金三分。戒牒十师斋银共三钱。刻印戒录六分。戒堂
灯油五分。礼佛香烛三钱二分。通共一两五钱六分
正。俗呼攒单银。是也。若在常住𠃔执日久者。攒单银
减一半。馀俱照例。其馀小食。剃头。烧浴。纳坡。堂内香
灯。值坛。乃至应用物件。应各谅力。不得勉强。其十师
斋银。至期。教授谅其多少。令本堂送入库房。香烛牒
银等项。教授与本堂合办。戒堂内小食等项。一应开
堂办理。若设斋设腐等事。俱交库房办理。不涉本堂
之事。」
【證义曰。他本首列常住应备物件。即戒期所用庄
严法器之类。次列堂内香烛茶点等物。乃新戒所
用。然此二条。各处各色不同。难以划一。故兹佚之。
唯录求戒预备礼物香信等项。并先备三衣等物
件。此等之必求备者。是坚其志耳。华山见祖著一
梦漫言。自述云。昔朝鸡足山。宿寂光寺。访问山中
明师。闻狮子岩。有大力白云二位老和尚。精脩净
业。三十年不下山。于十八日。同妙宗闇初。到岩礼
拜。哀乞剃发。力老和尚详诘根由。幸垂慈𠃔。令备
衣钵。闇初云。既承摄授还极。其衣钵斋供。俱在弟
子。白云老和尚言。吾观此人。终成大器。不可草草
恐出家易。持戒不坚。须是自已沿门乞化。折其我
慢。验其心志。化得衣钵。再来披剃。思二善知识。一
摄一折。令人敬畏。据此。可见三衣钵具等。必须预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70c 页 X63-0470.png
备齐全。方许求戒律中止许自办。严禁借贷破损
等。良有以也。近来戒期如此等物。或借或贳。得之
甚易。求戒既易。则轻忽之心生。而不乐为持戒之
难。佛法衰微。其先兆矣。】
*** 次预请诸执
「
执有尊卑大小。法是合办。要在和合。况
共任一期之事。上下俱互相商。在戒期前。演习纯熟
至于临堂。循循导引。使新戒诚敬笃恭。生其正信。为
人师范。不可辜负后学也。倘有错处。宜互相维持。不
得当场呵责。殊不雅观。凡唱导须响喨。音清语缓。使
彼闻者。入耳熏心。永为道种。诸师异称。谨辩于左。
○
梵语和尚。此云力生。或称长老。或称住持。或称方丈。
俗呼堂头。亦名坛主。
○羯磨梵语。此翻作法。即辅座。
俗呼二师。亦名左师。或称左寮。与禅堂首座同。
○教
授唐言。即弼座位。亦称二师。或呼右师。又称右寮。与
禅堂西堂同。
○尊證。是班首位。亦名七师。或称七證。
亦称诸师。与禅堂后堂堂主同。
○开堂。即大引礼。或
称本堂。亦号首师。为一堂首领。与禅堂维那同。
○倍
堂。即二引礼。亦称本堂。或名次师。与禅堂参头同。
○
大作法。即三引礼。或称左班。与禅堂悦众同。
○二作
法。即四引礼。或称右班。与侍寮同。
○其馀引礼。不论
多寡。通名引赞。俗呼站班引礼。亦随五六七八次序
而称师傅。皆序执位。
○香灯值坛。位在列执。凡新戒。
亦称某师傅。
○凡执事小一级。见大一级。起立。让坐。
行则让行。
○凡沙弥见老戒。如敬上座。清众见列执。
等。良有以也。近来戒期如此等物。或借或贳。得之
甚易。求戒既易。则轻忽之心生。而不乐为持戒之
难。佛法衰微。其先兆矣。】
*** 次预请诸执
「
执有尊卑大小。法是合办。要在和合。况
共任一期之事。上下俱互相商。在戒期前。演习纯熟
至于临堂。循循导引。使新戒诚敬笃恭。生其正信。为
人师范。不可辜负后学也。倘有错处。宜互相维持。不
得当场呵责。殊不雅观。凡唱导须响喨。音清语缓。使
彼闻者。入耳熏心。永为道种。诸师异称。谨辩于左。
○
梵语和尚。此云力生。或称长老。或称住持。或称方丈。
俗呼堂头。亦名坛主。
○羯磨梵语。此翻作法。即辅座。
俗呼二师。亦名左师。或称左寮。与禅堂首座同。
○教
授唐言。即弼座位。亦称二师。或呼右师。又称右寮。与
禅堂西堂同。
○尊證。是班首位。亦名七师。或称七證。
亦称诸师。与禅堂后堂堂主同。
○开堂。即大引礼。或
称本堂。亦号首师。为一堂首领。与禅堂维那同。
○倍
堂。即二引礼。亦称本堂。或名次师。与禅堂参头同。
○
大作法。即三引礼。或称左班。与禅堂悦众同。
○二作
法。即四引礼。或称右班。与侍寮同。
○其馀引礼。不论
多寡。通名引赞。俗呼站班引礼。亦随五六七八次序
而称师傅。皆序执位。
○香灯值坛。位在列执。凡新戒。
亦称某师傅。
○凡执事小一级。见大一级。起立。让坐。
行则让行。
○凡沙弥见老戒。如敬上座。清众见列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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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执见序执。俱分上下。具如前两序章说。
○凡戒堂
有事。先白本堂开堂。平论不服。方白两序。再三事大。
分断不下。可投方丈。如不白开堂。乱惊两序。擅白方
丈。并高声惊众者重罚。」
【證义曰。古时传戒唯律宗。自列朝颁敕后。禅教并
开。正座代时宣扬。一方主位。两序分三等。二师七
师是圣执。菩萨戒中文殊弥勒所为故。引礼是贤
执。十方菩萨为同学伴侣故。香灯值坛。及诸佐助
为能执。能办众事故。江南焦山。性海禅师拾遗集
持犯论。或问。时居末法。授戒者。博和尚之名。受戒
者。博戒僧之名。其戒俱置之不论。其犯戒不可胜
数。果有罪也耶。抑无罪也耶。答曰。无戒而授戒。如
非冢宰而假八柄。以置天下之吏。受戒而犯戒。如
受官职而方命以虐民。天下将置之不问乎。抑必
置之于刑罚乎。吾知其必置之于刑罚矣。是故授
戒者。巳有一戒。方可授人一戒。巳有二戒。方可授
人二戒。无戒而授戒。一戒必招一戒之报。如白衣
而弄天子之权。岂有不遭诛戮者乎。受戒者。受一
戒。必持一戒。犯一戒。则招一戒之报。如为官而不
治其事。岂有不遭黜罚者乎。斯理易明。不待智者
而知也。是故巳有一戒。则可授人一戒。无则不必
授人戒也。能持一戒。则可受一戒。度其不能。则可
还于其师。佛有明训。所当依从。不可贪虚名而招
实祸。】
○凡戒堂
有事。先白本堂开堂。平论不服。方白两序。再三事大。
分断不下。可投方丈。如不白开堂。乱惊两序。擅白方
丈。并高声惊众者重罚。」
【證义曰。古时传戒唯律宗。自列朝颁敕后。禅教并
开。正座代时宣扬。一方主位。两序分三等。二师七
师是圣执。菩萨戒中文殊弥勒所为故。引礼是贤
执。十方菩萨为同学伴侣故。香灯值坛。及诸佐助
为能执。能办众事故。江南焦山。性海禅师拾遗集
持犯论。或问。时居末法。授戒者。博和尚之名。受戒
者。博戒僧之名。其戒俱置之不论。其犯戒不可胜
数。果有罪也耶。抑无罪也耶。答曰。无戒而授戒。如
非冢宰而假八柄。以置天下之吏。受戒而犯戒。如
受官职而方命以虐民。天下将置之不问乎。抑必
置之于刑罚乎。吾知其必置之于刑罚矣。是故授
戒者。巳有一戒。方可授人一戒。巳有二戒。方可授
人二戒。无戒而授戒。一戒必招一戒之报。如白衣
而弄天子之权。岂有不遭诛戮者乎。受戒者。受一
戒。必持一戒。犯一戒。则招一戒之报。如为官而不
治其事。岂有不遭黜罚者乎。斯理易明。不待智者
而知也。是故巳有一戒。则可授人一戒。无则不必
授人戒也。能持一戒。则可受一戒。度其不能。则可
还于其师。佛有明训。所当依从。不可贪虚名而招
实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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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预习佛事
「
今先总举三坛。
初坛。一。教钵。二。请戒。
三。查验次钵。四。忏摩。五。回复。六。说戒。七。发愿。八。背诵
毗尼日用。
二坛。一。授沙弥律。二。教威仪门。三。散签。
四。请戒。五。示衣钵名相。六。投柬。七。忏摩。八。回复。九。上
供。十。请斋。十一。说戒。十二。发愿。十三。授四分戒本。
三坛。一。请戒。二。忏摩。三。回复。四。开示苦行。五。燃香。六。
说戒。七。发愿。八。授梵网。九。给牒。十。回复。
(共三十一事)见三
坛传戒正范等书。
次别分四△一。正座。初坛。发露复命。请戒。回复。说戒
二坛。请戒。投柬。回复。上供请斋。说戒 三坛。请戒。
回复。示苦行。说戒。普示。(共十六事)尼众。(别发露。别说八弃别说八敬。别开示)
在家。(则说五戒。加说六重二十八轻)见三坛内集 二。辅座。初坛。发
露。请戒。忏摩。回复说戒 二坛。请比丘戒。投柬。忏摩。
回复。说戒。(赞礼偈八句。和僧偈四句。请圣四则。差右师单白。乞词后单白。问遮难全篇。白四番
羯磨。以上皆须熟记) 三坛。请菩萨戒。忏摩。回复。说戒。(共十四事)尼
众。(别发露。三次皆别忏摩。别问尼遮难)见三坛辅事 三。弼座。初坛。教
钵。(礼仪缘起。俱要熟记)请戒。查验衣钵。说戒。授律。背毗尼。散签
二坛请比丘戒。示衣钵名相。投柬。上供。请斋。说戒。
(赞礼偈八句。和僧偈四句。请圣四则。遮难全篇。向白二行。呼拈香二行。坛上呼拜乞词。俱要熟记)授
四分戒本 三坛。请戒。说锡杖经。唱偈下坛。传杖。授
梵网经。给牒。(共十九事)尼众(别教钵。别过律。别过尼戒本。别过梵网。别给牒)凡期
内办白词。斋银。戒录稿。二道榜文。十师柬。戒牒。佛位
等。俱宜留心。亲眼验过。见三坛弼事 四。引礼。引礼
之执有五。一。开堂。二。陪堂。三。大作法。四。二作法。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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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皆名弘赞。开堂引礼者。教导新戒礼仪也。先自
将诸同寮。赴教授寮。礼右师。请教礼仪。所谓排班。站
班。出入。拜立。合掌。观鼻雁行。翔步。胡跪。起立。问诀。分
班出堂。回堂。恭立。端坐。抄手。观心。取筷。取碗。安筷。安
碗。吃粥不响。掩口挑牙。嚼杨枝。嚼毕礼佛。礼诵。穿衣。
大便。小解。各称法名。答师尊讳。合掌欲拜。恭立让路。
应阿弥陀佛。行十方礼。鸣钟起落。板鱼起落。引磬小
鱼拜式。搭衣。摺衣。开四摺具。一字具。(又名随具。即触具也)展大
具。展半具。掩具。应钵。拈香方法上香仪式。多人圆礼。
入堂寮法。请词音调。白词音调。答顶戴受持。答依教
奉行。一拜而起。一拜起具。散杯。收杯。乃至轮交当值
监值等事。一一俱在右师前演习。演习纯熟。时至。进
堂。教诸新戒 又引礼者。引磬最重。取其礼。诵。止。作。
得整齐也。凡一切引磬。(左在勺打)急缓得中。和尚拜。二师
拜。大众拜。引礼拜。新戒拜。引磬俱同。第一拜。第二拜。
均一击则拜。一击则起。(第三拜。起两击)问讯四击(拜缓击亦缓。拜急击
亦急) 唱请词。(宜和缓响喨)每句毕四击。慈悯故句。引磬煞
尾前缓喨。后急咽。约十三四击。(凡引磬煞落皆同此) 迎请来
去鸣磬法。在作法处动身。二人齐向上问讯。四击。路
上行。二人轮击。声绝方续。到了不问讯。四击。师起身。
一击。请到作法处。归位。不问讯。四击归位 凡分请。
路上不鸣引磬。到师寮。自先礼佛。次向师见礼巳。方
取出引磬。呼班礼佛及拜师。用引磬三击。用过仍袖。
到法堂。归位 巡寮鸣法。每一拜。一击。问讯。二击。路
将诸同寮。赴教授寮。礼右师。请教礼仪。所谓排班。站
班。出入。拜立。合掌。观鼻雁行。翔步。胡跪。起立。问诀。分
班出堂。回堂。恭立。端坐。抄手。观心。取筷。取碗。安筷。安
碗。吃粥不响。掩口挑牙。嚼杨枝。嚼毕礼佛。礼诵。穿衣。
大便。小解。各称法名。答师尊讳。合掌欲拜。恭立让路。
应阿弥陀佛。行十方礼。鸣钟起落。板鱼起落。引磬小
鱼拜式。搭衣。摺衣。开四摺具。一字具。(又名随具。即触具也)展大
具。展半具。掩具。应钵。拈香方法上香仪式。多人圆礼。
入堂寮法。请词音调。白词音调。答顶戴受持。答依教
奉行。一拜而起。一拜起具。散杯。收杯。乃至轮交当值
监值等事。一一俱在右师前演习。演习纯熟。时至。进
堂。教诸新戒 又引礼者。引磬最重。取其礼。诵。止。作。
得整齐也。凡一切引磬。(左在勺打)急缓得中。和尚拜。二师
拜。大众拜。引礼拜。新戒拜。引磬俱同。第一拜。第二拜。
均一击则拜。一击则起。(第三拜。起两击)问讯四击(拜缓击亦缓。拜急击
亦急) 唱请词。(宜和缓响喨)每句毕四击。慈悯故句。引磬煞
尾前缓喨。后急咽。约十三四击。(凡引磬煞落皆同此) 迎请来
去鸣磬法。在作法处动身。二人齐向上问讯。四击。路
上行。二人轮击。声绝方续。到了不问讯。四击。师起身。
一击。请到作法处。归位。不问讯。四击归位 凡分请。
路上不鸣引磬。到师寮。自先礼佛。次向师见礼巳。方
取出引磬。呼班礼佛及拜师。用引磬三击。用过仍袖。
到法堂。归位 巡寮鸣法。每一拜。一击。问讯。二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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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与迎请同 凡自拜佛。头要著地。引磬在头顶
前。鸣小鱼子。亦同此 凡戒堂引礼。法堂动身。不用
引磬。到本堂门口。新戒进堂巳。袖中取引磬在手。拜
起。问讯。用过仍袖 凡捧钵。捧律。捧衣。捧完站班。鸣
引磬二击。即出堂。不用举。亦不问讯。若回堂。安手中
物件。再站班。方圆礼 凡止静。三拜。每拜一击。问讯
一击。凡开小静。二击。开大静。共(十一击半) 凡讲经律。凡
上堂。小参等。香赞完。对面轮鸣三阵。须宽缓为度。三
通毕。方启口 凡请圣。供佛。斋天等。俱一字一击
凡上殿。过堂。路上不鸣引磬 凡做佛事出堂。入堂。
雁行。除路上迎请。不用引磬 凡法堂呼班。声要自
在高亮。左右轮呼。若左边停口多时。仍左边先呼
凡随具。不呼撩衣 凡集法堂大殿。斋堂。方丈。槩不
问讯。若当问讯处。引礼仍呼 凡忏摩。并初坛第三
坛正说。众引礼到。先礼佛 凡新戒集法堂。不礼佛
开堂引礼。乃一期权执。凡戒期礼仪佛事。当须精
熟。上白三师定时。中会同寮熟演。下教新戒如法
陪堂。引礼者。领众上殿。过堂。眠。起。凡戒期做佛事。总
听开堂作主。或有未妥。和言商议。众有不调。善调警
劝 大作法引礼者。一切首领。呼班节次。初坛请戒
白词。说戒白词。请词。请圣。忏悔。二坛请戒内。语答上。
投柬三则白词。说戒白词。请词。赞礼偈。和僧偈。呼班。
呼照位。请圣。遣归堂。乃至末后。先领众跪送等。三坛
请戒白词。说戒白词。请词。请圣。乞戒语。锡杖偈。俱要
前。鸣小鱼子。亦同此 凡戒堂引礼。法堂动身。不用
引磬。到本堂门口。新戒进堂巳。袖中取引磬在手。拜
起。问讯。用过仍袖 凡捧钵。捧律。捧衣。捧完站班。鸣
引磬二击。即出堂。不用举。亦不问讯。若回堂。安手中
物件。再站班。方圆礼 凡止静。三拜。每拜一击。问讯
一击。凡开小静。二击。开大静。共(十一击半) 凡讲经律。凡
上堂。小参等。香赞完。对面轮鸣三阵。须宽缓为度。三
通毕。方启口 凡请圣。供佛。斋天等。俱一字一击
凡上殿。过堂。路上不鸣引磬 凡做佛事出堂。入堂。
雁行。除路上迎请。不用引磬 凡法堂呼班。声要自
在高亮。左右轮呼。若左边停口多时。仍左边先呼
凡随具。不呼撩衣 凡集法堂大殿。斋堂。方丈。槩不
问讯。若当问讯处。引礼仍呼 凡忏摩。并初坛第三
坛正说。众引礼到。先礼佛 凡新戒集法堂。不礼佛
开堂引礼。乃一期权执。凡戒期礼仪佛事。当须精
熟。上白三师定时。中会同寮熟演。下教新戒如法
陪堂。引礼者。领众上殿。过堂。眠。起。凡戒期做佛事。总
听开堂作主。或有未妥。和言商议。众有不调。善调警
劝 大作法引礼者。一切首领。呼班节次。初坛请戒
白词。说戒白词。请词。请圣。忏悔。二坛请戒内。语答上。
投柬三则白词。说戒白词。请词。赞礼偈。和僧偈。呼班。
呼照位。请圣。遣归堂。乃至末后。先领众跪送等。三坛
请戒白词。说戒白词。请词。请圣。乞戒语。锡杖偈。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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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记 二作法引礼者。此执与站班引礼同。唯加接
呼班。与大作法合。其中节次。必须熟记 站班引礼
者。亦名引赞。三坛香赞。礼祖单及赞。三次忏悔文。请
圣正词。论派白词。锡杖偈咒。三师引磬。迎请引磬。一
切音调。新戒引磬。分请仪式。迎请仪式。以上俱须熟
演熟记。见三坛补遗。及引礼广仪等书具明。此引礼
师。即五种阿阇黎。第四授经阿阇黎也(五种阇黎者。一。剃度阿阇
黎。即剃度本师。及说剃度戒者。二。羯磨阿阇黎。即受戒坛上得作羯磨者。三。教授阿阇黎。凡受戒中教授威仪
等事者。四。授经阿阇黎。教诵经律。讲明义理。即引礼之类也。五。依止阿阇黎。即诸方住持。吾曾在彼座下。受其
法益。或受食益。乃至依住一宿者。按瑜伽师地论。第七十卷中。谓戒师须具五德。一。戒行无失德。宁舍身命。终
不毁犯净戒。常能坚持无失故。二。善建立法德。于佛说律藏。善能采集。取舍投机。立诸妙法。令人易学。可无违
犯故。三。善制立所学德。于经律中。当学之法。善能裁制安立。注释明显。令无差谬故。四。善断疑惑德。于经律论。
所立法中。随人所学。并所问。善能开讲。令彼断疑。合如来正制故。五。教授出离德。以佛经律。教授于人。令人如
法受持。成就圣道。出离生死故。比丘具此五德。如来听其为人阿阇黎。所谓〔五〕德师也。又四分律藏。第三十四
卷。有五法不得授人戒。一。无信。戒必不坚。万善之本既无。众德之基何立。二。无惭。必肆情破戒。惭耻之心尚无。
正见之念何有。三。无愧。必显露造业。犯戒不悔。羞愧既无。何能改过。四。懒惰。必无脩行。不识经律。邪正尚迷。持
犯何晓。五。多忘。必不强记。忘诸戒法。读诵尚缺。解义何存。比丘犯此五法。佛不听其为人师)。」
【證义曰。三坛传戒正范。原系律藏。山律藏文富。古
人撮其要文要义。成兹正范。无柰年久有讹。华山
见祖。重将古本正范。较定刻行耳。杭州新板。题上
加见祖二字。失考。按见祖自述一梦漫言中有云。
崇祯十年。余在丹徒。海潮庵。三昧和尚座下受戒。
无钱请律读。终日默坐单上。听同戒众读律。不犯
堂规。引礼呵曰见月。此处非坐。不语禅。为何不请
呼班。与大作法合。其中节次。必须熟记 站班引礼
者。亦名引赞。三坛香赞。礼祖单及赞。三次忏悔文。请
圣正词。论派白词。锡杖偈咒。三师引磬。迎请引磬。一
切音调。新戒引磬。分请仪式。迎请仪式。以上俱须熟
演熟记。见三坛补遗。及引礼广仪等书具明。此引礼
师。即五种阿阇黎。第四授经阿阇黎也(五种阇黎者。一。剃度阿阇
黎。即剃度本师。及说剃度戒者。二。羯磨阿阇黎。即受戒坛上得作羯磨者。三。教授阿阇黎。凡受戒中教授威仪
等事者。四。授经阿阇黎。教诵经律。讲明义理。即引礼之类也。五。依止阿阇黎。即诸方住持。吾曾在彼座下。受其
法益。或受食益。乃至依住一宿者。按瑜伽师地论。第七十卷中。谓戒师须具五德。一。戒行无失德。宁舍身命。终
不毁犯净戒。常能坚持无失故。二。善建立法德。于佛说律藏。善能采集。取舍投机。立诸妙法。令人易学。可无违
犯故。三。善制立所学德。于经律中。当学之法。善能裁制安立。注释明显。令无差谬故。四。善断疑惑德。于经律论。
所立法中。随人所学。并所问。善能开讲。令彼断疑。合如来正制故。五。教授出离德。以佛经律。教授于人。令人如
法受持。成就圣道。出离生死故。比丘具此五德。如来听其为人阿阇黎。所谓〔五〕德师也。又四分律藏。第三十四
卷。有五法不得授人戒。一。无信。戒必不坚。万善之本既无。众德之基何立。二。无惭。必肆情破戒。惭耻之心尚无。
正见之念何有。三。无愧。必显露造业。犯戒不悔。羞愧既无。何能改过。四。懒惰。必无脩行。不识经律。邪正尚迷。持
犯何晓。五。多忘。必不强记。忘诸戒法。读诵尚缺。解义何存。比丘犯此五法。佛不听其为人师)。」
【證义曰。三坛传戒正范。原系律藏。山律藏文富。古
人撮其要文要义。成兹正范。无柰年久有讹。华山
见祖。重将古本正范。较定刻行耳。杭州新板。题上
加见祖二字。失考。按见祖自述一梦漫言中有云。
崇祯十年。余在丹徒。海潮庵。三昧和尚座下受戒。
无钱请律读。终日默坐单上。听同戒众读律。不犯
堂规。引礼呵曰见月。此处非坐。不语禅。为何不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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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熟念云云。至临背时。执签九人。至教授师前。拜
巳。余一气朗声背终云云。据此。见祖自说。可知见
祖受戒时。亦从此正范事仪而行也。至于正范外。
三坛辅弼。补遗广仪等。亦是活套。在作为临事变
通。何也。如华山等大坛场。人众既多。可以如法敷
衍。若人众寡少之处。岂可泥定。但熟炼训仪。令新
戒策发道心。得上品戒。即是金绳觉路。若师资怠
惰。上下偷安。有名无实。即是黑绳邪业。然有不可
改者。则万不可苟简擅改也。又迩来请戒。说戒。赴
斋等事。禅律有异。律宗辅弼。至法座前。待和尚出
室。或登座巳。辅弼展具。三拜巳。正座坐。辅弼立。禅
宗。但触具一拜。或三师前后立定同拜。辅弼侧坐。
此中各有所宜。不可拘泥。若正座是师长。辅弼是
小辈。三拜。登座侧立。以示后学。敬事师长之义。则
可。若正座与辅弼同辈。或同参。或正座小而补弼
长。只宜捉具一礼或三人品字立。同拜。登座侧坐
正以见佐助法化之重。又如临斋。正座是长辈。九
师俱小辈。相见告退等。正座可受拜。新戒礼九师。
九师应逊待。以尊长在前。不敢受礼也。若九师中
有数位与正座同辈。或长。或客。相见告退等。正座
应答礼。新戒拜九师。九师应受礼。以师资道尊故。】
*** 次酌定戒期
「
按律中。并无三坛顿受之期。亦无拘定
之日。但随师资缘会授受。又律中佛说比丘戒。只许
三人一坛。若四人。即不得戒。关系非小。应遵佛制。我
巳。余一气朗声背终云云。据此。见祖自说。可知见
祖受戒时。亦从此正范事仪而行也。至于正范外。
三坛辅弼。补遗广仪等。亦是活套。在作为临事变
通。何也。如华山等大坛场。人众既多。可以如法敷
衍。若人众寡少之处。岂可泥定。但熟炼训仪。令新
戒策发道心。得上品戒。即是金绳觉路。若师资怠
惰。上下偷安。有名无实。即是黑绳邪业。然有不可
改者。则万不可苟简擅改也。又迩来请戒。说戒。赴
斋等事。禅律有异。律宗辅弼。至法座前。待和尚出
室。或登座巳。辅弼展具。三拜巳。正座坐。辅弼立。禅
宗。但触具一拜。或三师前后立定同拜。辅弼侧坐。
此中各有所宜。不可拘泥。若正座是师长。辅弼是
小辈。三拜。登座侧立。以示后学。敬事师长之义。则
可。若正座与辅弼同辈。或同参。或正座小而补弼
长。只宜捉具一礼或三人品字立。同拜。登座侧坐
正以见佐助法化之重。又如临斋。正座是长辈。九
师俱小辈。相见告退等。正座可受拜。新戒礼九师。
九师应逊待。以尊长在前。不敢受礼也。若九师中
有数位与正座同辈。或长。或客。相见告退等。正座
应答礼。新戒拜九师。九师应受礼。以师资道尊故。】
*** 次酌定戒期
「
按律中。并无三坛顿受之期。亦无拘定
之日。但随师资缘会授受。又律中佛说比丘戒。只许
三人一坛。若四人。即不得戒。关系非小。应遵佛制。我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73a 页 X63-0473.png
东土。多三坛顿受。故立期从权。分为春冬。春期者。二
月初八日开堂。先令值坛香灯。洒扫铺设巳。知客领
引礼上方丈随送进堂。(禅门开堂陪堂。和尚送位)次求戒进堂。引
礼细问来历。查清籍贯。至三月十四日。二师寮挂号。
晚课毕巡寮。晚二板。本堂发露。十五日。左师发露。方
丈呈罪。十六日起忏。办理香烛等物件。挂初坛忏摩。
请戒。受戒牌。至二十日。右寮泒引礼白词。二十一日。
完忏。送牒录银。取庄严。二十二日。复命。教钵。私演请
戒。受戒。二十三日。请戒。查验衣钵。开示除蓄。是晚演
受戒仪。二十四日。剃头沐浴。是晚忏摩。礼通宵。二十
五日。回复。铺戒坛庄严。说戒。发愿。巡寮。开示堂规。(戒堂
规约见后)二十六日。送戒录稿。散遮难文。背所读律。发愿。
巡寮。二十七日。过沙弥律。挂二坛牌。发愿。巡寮。二十
八日。送坛签。演投柬。演请斋。二十七日。贴圆具榜。七
师榜。散签。大演仪。三十日请戒。示衣钵名相。投柬。送
柬。沐浴。剃头。忏摩。礼通宵。巡寮。(若月小。俱上前一日)四月初一
日。回复。上供。请斋。铺戒坛庄严。是夜说戒。发愿。巡寮。
收庄严。初二日。过四分戒本。挂三坛牌。初四日。大演
仪。初五日。请戒。备香头。贴出入用账。忏摩。礼通宵。初
六日。回复。剃头。沐浴。初七日。开示苦行燃香。铺戒坛
庄严。初八日。说戒。发愿巡寮。过梵网。初九日。给牒送
录。开蓄。回复。告假。巡寮。一期事毕。
冬期。十月十八日。开堂。(事宜见前说)至十一月初十日。二
师挂号。晚课毕。巡寮。晚二板。本堂发露。十一日。左师
月初八日开堂。先令值坛香灯。洒扫铺设巳。知客领
引礼上方丈随送进堂。(禅门开堂陪堂。和尚送位)次求戒进堂。引
礼细问来历。查清籍贯。至三月十四日。二师寮挂号。
晚课毕巡寮。晚二板。本堂发露。十五日。左师发露。方
丈呈罪。十六日起忏。办理香烛等物件。挂初坛忏摩。
请戒。受戒牌。至二十日。右寮泒引礼白词。二十一日。
完忏。送牒录银。取庄严。二十二日。复命。教钵。私演请
戒。受戒。二十三日。请戒。查验衣钵。开示除蓄。是晚演
受戒仪。二十四日。剃头沐浴。是晚忏摩。礼通宵。二十
五日。回复。铺戒坛庄严。说戒。发愿。巡寮。开示堂规。(戒堂
规约见后)二十六日。送戒录稿。散遮难文。背所读律。发愿。
巡寮。二十七日。过沙弥律。挂二坛牌。发愿。巡寮。二十
八日。送坛签。演投柬。演请斋。二十七日。贴圆具榜。七
师榜。散签。大演仪。三十日请戒。示衣钵名相。投柬。送
柬。沐浴。剃头。忏摩。礼通宵。巡寮。(若月小。俱上前一日)四月初一
日。回复。上供。请斋。铺戒坛庄严。是夜说戒。发愿。巡寮。
收庄严。初二日。过四分戒本。挂三坛牌。初四日。大演
仪。初五日。请戒。备香头。贴出入用账。忏摩。礼通宵。初
六日。回复。剃头。沐浴。初七日。开示苦行燃香。铺戒坛
庄严。初八日。说戒。发愿巡寮。过梵网。初九日。给牒送
录。开蓄。回复。告假。巡寮。一期事毕。
冬期。十月十八日。开堂。(事宜见前说)至十一月初十日。二
师挂号。晚课毕。巡寮。晚二板。本堂发露。十一日。左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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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露。方丈呈罪。十二日。起忏。办香烛物件。挂初坛牌。
十四日。右师派白词。十七日。忏完。私演仪。十八日。复
命。取庄严。教钵。演仪。开示除蓄。十九日。请戒。查验衣
钵。剃头。沐浴忏摩。礼通宵二十日。回复。铺庄严说戒。
发愿。巡寮。开示堂规。二十一日。背律。送牒录银。挂二
坛牌。二十二日。送录稿散遮难文。二十三日。送坛签。
取柬。二十四日。补办物件。二十五日。演投柬。二十六
日。送斋银。私演仪。二十七日。演献斋。二十九日。贴圆
具榜。散签。大演仪。三十日请戒。贴七證榜。示衣钵名
相投柬。送柬。(若月小。俱上前一日)十二月初一日。上供。请斋忏
摩。礼通宵。初二日。回复剃头。沐浴。铺庄严。是夜说戒。
发愿。巡寮。收庄严。初三日。挂三坛牌。过四分戒本。初
五日。备香头。初六日。请戒。忏摩。礼通宵。贴出入用账。
初七日。回复。剃头。沐浴。开示苦行。燃香。初八日。铺戒
坛庄严。说戒发愿巡寮。过梵网。收庄严。初九日。给牒。
送录开蓄。回复。告假巡寮。一期事毕(冬期少十日)。」
【證义曰。比丘戒。佛制三人一坛。乃至白四羯磨竟。
其四弃。四依等。仍合众同说。唯尼另说也。此春冬
二期。亦古人所定依一梦漫言所说。见祖在丹徒。
海潮庵。三昧和尚座下求戒。亦是二月初八日起。
至四月初八日圆戒。是也。若依佛制。随时可受。如
崇祯十年。泰兴县。毗尼庵请三昧和尚开戒。是八
月十五日起期。至十一月十五日圆满。是也。次受
高邮承天寺请。即十二月初一日起期。至开春正
十四日。右师派白词。十七日。忏完。私演仪。十八日。复
命。取庄严。教钵。演仪。开示除蓄。十九日。请戒。查验衣
钵。剃头。沐浴忏摩。礼通宵二十日。回复。铺庄严说戒。
发愿。巡寮。开示堂规。二十一日。背律。送牒录银。挂二
坛牌。二十二日。送录稿散遮难文。二十三日。送坛签。
取柬。二十四日。补办物件。二十五日。演投柬。二十六
日。送斋银。私演仪。二十七日。演献斋。二十九日。贴圆
具榜。散签。大演仪。三十日请戒。贴七證榜。示衣钵名
相投柬。送柬。(若月小。俱上前一日)十二月初一日。上供。请斋忏
摩。礼通宵。初二日。回复剃头。沐浴。铺庄严。是夜说戒。
发愿。巡寮。收庄严。初三日。挂三坛牌。过四分戒本。初
五日。备香头。初六日。请戒。忏摩。礼通宵。贴出入用账。
初七日。回复。剃头。沐浴。开示苦行。燃香。初八日。铺戒
坛庄严。说戒发愿巡寮。过梵网。收庄严。初九日。给牒。
送录开蓄。回复。告假巡寮。一期事毕(冬期少十日)。」
【證义曰。比丘戒。佛制三人一坛。乃至白四羯磨竟。
其四弃。四依等。仍合众同说。唯尼另说也。此春冬
二期。亦古人所定依一梦漫言所说。见祖在丹徒。
海潮庵。三昧和尚座下求戒。亦是二月初八日起。
至四月初八日圆戒。是也。若依佛制。随时可受。如
崇祯十年。泰兴县。毗尼庵请三昧和尚开戒。是八
月十五日起期。至十一月十五日圆满。是也。次受
高邮承天寺请。即十二月初一日起期。至开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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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十五日圆满。又正月二十日。在善庆庵起期。至
三月中圆满。据此。可见古人有定在春冬者亦有
不定时期者。但随宜从缘。可矣。】
*** 次右师派白
「
新戒起忏巳。右师预书白词题目。开堂
师。备点心四色人多两桌。令新戒打茶。于右寮处。集
众引礼。吃茶派词。并问藉贯。以登册也。其白词。从大
作法派起。至末引礼止。凡说戒。及小白词等。一切呼
班。俱在(大二)作法合办。凡跪白词。轮到那一位。就那位
跪在中间。拜过。仍归本位。凡站立白词。即在本位。站
白。但合掌。不问讯。所有词题开后。初坛请戒。白左师。
(亦)白右师。查验衣钵。白右师。忏摩。白左师。说戒。白和
尚 二擅请戒。白和尚。(亦)白左右师。示衣钵名相。白
右师。投柬。白和尚。(亦)白二师。(亦)白七师。忏摩。白左师。
说戒。白和尚 三坛请戒。白二师。(亦)白和尚。忏摩。白左
师。示苦行。白和尚。说戒。白和尚。共十九白词。轮次熟白。」
【證义曰。此亦约引礼多位言也。若人寡。亦随宜变
通。可矣。请十师斋。定在说具戒之前。午时之初为
正。迩来或有先说戒。而后请斋者非。在午后请斋
者大非。为右师者。宜力正之。】
*** 受戒堂规(凡十四条)
「三世诸佛。皆曰出家成道。六度菩萨。无弗珍敬尸罗。
诚以严净毗尼。方能宏范三界。楞严经云。摄心为戒。
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名三无漏学。乃成佛正因。万
行根本。是故求戒者。如人采宝。心心恋慕。念念思得。
三月中圆满。据此。可见古人有定在春冬者亦有
不定时期者。但随宜从缘。可矣。】
*** 次右师派白
「
新戒起忏巳。右师预书白词题目。开堂
师。备点心四色人多两桌。令新戒打茶。于右寮处。集
众引礼。吃茶派词。并问藉贯。以登册也。其白词。从大
作法派起。至末引礼止。凡说戒。及小白词等。一切呼
班。俱在(大二)作法合办。凡跪白词。轮到那一位。就那位
跪在中间。拜过。仍归本位。凡站立白词。即在本位。站
白。但合掌。不问讯。所有词题开后。初坛请戒。白左师。
(亦)白右师。查验衣钵。白右师。忏摩。白左师。说戒。白和
尚 二擅请戒。白和尚。(亦)白左右师。示衣钵名相。白
右师。投柬。白和尚。(亦)白二师。(亦)白七师。忏摩。白左师。
说戒。白和尚 三坛请戒。白二师。(亦)白和尚。忏摩。白左
师。示苦行。白和尚。说戒。白和尚。共十九白词。轮次熟白。」
【證义曰。此亦约引礼多位言也。若人寡。亦随宜变
通。可矣。请十师斋。定在说具戒之前。午时之初为
正。迩来或有先说戒。而后请斋者非。在午后请斋
者大非。为右师者。宜力正之。】
*** 受戒堂规(凡十四条)
「三世诸佛。皆曰出家成道。六度菩萨。无弗珍敬尸罗。
诚以严净毗尼。方能宏范三界。楞严经云。摄心为戒。
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名三无漏学。乃成佛正因。万
行根本。是故求戒者。如人采宝。心心恋慕。念念思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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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勤持诵。时束身心。倘有故犯。现罚不恕。摄心模范。
开列于后。
* 受戒之法。应持经律。三衣钵具。进堂。若旧破贳借槩不准纳。其馀衣物虽旧。瀚净亦可。
* 五更闻四板一响。当值者揭起帐幔齐起。著衣下单。倘有疾病。须告假。令众人知。日间无事。不得放下帐幔。违者罚跪香。
* 四时止静。齐集站班。威仪整肃。不得戏笑杂话。行礼毕。方归位坐。违者跪香。
* 演习时。留心熟记。暇即读律。不得闲谈杂话。凡轮流值日。关心看票。莫相推委。违者跪香。
* 诸师出入。站起。合掌。师坐。方坐。
* 桌上唯有经律。不得安置衣服杂物。吃茶饭时。必掩经律。不得正食说话。不得高声咳吐。违者跪香。
* 安单各有东西。行坐各有本位。不得东西乱闯。不得穿堂直过。及言语高声。
* 上单脱鞋。拨近摆好。不得广佔他席。不得脱里衣睡。不得邻单共语。及器响动众。卧必右胁。不得酣呼。抽解出入。须轻行。违者跪香。
* 不得抖被作声衣被摺斋。上单下单。不得粗莽。违者跪香。
* 上殿过堂。及一切佛事。依次序行。不得搀前落后。须眼观鼻。端身正肃。违者跪香。
* 私事出堂。路遇和尚。或二师。诸师。乃至老戒。俱礼拜。合掌。侧立让路。即同戒共行。亦须威仪静默。违者跪香。
* 净面。不得水溅旁人。礼佛。不得久佔时位。看堂要小心。同戒须照应。不得争闹。违者罚。
* 尊长进堂。须起立。当拜。即拜。令坐。乃坐。
* 为己事出入。须告假消假。在外不得闲
开列于后。
* 受戒之法。应持经律。三衣钵具。进堂。若旧破贳借槩不准纳。其馀衣物虽旧。瀚净亦可。
* 五更闻四板一响。当值者揭起帐幔齐起。著衣下单。倘有疾病。须告假。令众人知。日间无事。不得放下帐幔。违者罚跪香。
* 四时止静。齐集站班。威仪整肃。不得戏笑杂话。行礼毕。方归位坐。违者跪香。
* 演习时。留心熟记。暇即读律。不得闲谈杂话。凡轮流值日。关心看票。莫相推委。违者跪香。
* 诸师出入。站起。合掌。师坐。方坐。
* 桌上唯有经律。不得安置衣服杂物。吃茶饭时。必掩经律。不得正食说话。不得高声咳吐。违者跪香。
* 安单各有东西。行坐各有本位。不得东西乱闯。不得穿堂直过。及言语高声。
* 上单脱鞋。拨近摆好。不得广佔他席。不得脱里衣睡。不得邻单共语。及器响动众。卧必右胁。不得酣呼。抽解出入。须轻行。违者跪香。
* 不得抖被作声衣被摺斋。上单下单。不得粗莽。违者跪香。
* 上殿过堂。及一切佛事。依次序行。不得搀前落后。须眼观鼻。端身正肃。违者跪香。
* 私事出堂。路遇和尚。或二师。诸师。乃至老戒。俱礼拜。合掌。侧立让路。即同戒共行。亦须威仪静默。违者跪香。
* 净面。不得水溅旁人。礼佛。不得久佔时位。看堂要小心。同戒须照应。不得争闹。违者罚。
* 尊长进堂。须起立。当拜。即拜。令坐。乃坐。
* 为己事出入。须告假消假。在外不得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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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条。当须谨遵。
如有违犯。本堂行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
戒堂)。
△(具载沙弥律仪。二十四威仪门。及大比丘三千威仪门等律。五夏以内。当一一具学)。」
【證义曰。经云。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又云。无碍
清净慧。皆依禅定生。故知戒为定慧之前茅。戒行
不净。则定慧无由而生。所以佛制五夏以前。专精
戒律。专精者。岂徒威仪而巳。律中第一要务。在常
摄其心。念无错乱。谓四念处行道也。四念处慧佛
法总关。灵峰宗论云。无念处慧。著袈裟。如木头幡
礼拜。如碓上下。六度万行。皆同外道苦行。无与真
脩。何故。不摄心非戒也。若依念处行道。则持戒功
德。现能获四沙门果。乃至圆十地。尅获无难。何故
因摄心而易得也。第二要务。在洞明二百五十戒
开遮持犯之致。否则二六时中。徒有持戒之名。反
多误犯之罪。或曰。小乘所制。大乘悉开。比丘所执
菩萨悉融。此说从何。答曰。灵峰宗论云。开者。开其
小乘自度之心。而发大乘誓愿心也。融者。融其未
化法执。而归无量谛理也。所以出家菩萨。无别戒
法。同秉比丘律仪。但发心自度。即名二乘。发心度
人。斯名菩萨耳。迩来谬解。多违律意。昔释尊涅槃
之时。嘱诸比丘。以戒为师。又曰。吾法若坏。始自毗
尼。诚先见矣。柰何误解开融。致同谤法也哉。】
** 布萨节要
「
(分十)。」
*** 纲目十节第一
「黑白半月。两乘布萨另本。江南宝华山。司律学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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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体之所重订也。原本两卷。上卷纲目。(二十七页)下卷正
范。(四十四页)今于纲目中。再撮大纲。录其十节之要。」
**** 一。总
论两乘者
「
(一。大乘。二小乘。其小乘七众者。一曰真谛。即比丘。比丘尼。式义摩那。沙弥。沙弥尼之
五众也。二曰俗谛。即优婆塞。优婆夷之二众也。其大乘七众者。即前真俗二谛。发大菩提心。受菩萨大戒。是也)。」
**** 二。崇正辩讹者
「
(佛制每月。以十五日。为白半月布萨。以三十日。为黑半月布萨。若月小。以
二十九日。为黑半月布萨。今一往以来。每月朔望二日。为黑白布萨者。则白半月两番诵戒。于黑半月。全不布
萨矣。究来斯规。未审错自何时。致令先行后效。习以成风。按律中说戒犍度云。犯者不得诵戒。犯亦不得闻戒。
不得向犯者求忏。犯亦不得受他悔。应向清净者。忏悔诵听。此盖明未布萨之前。应作露过羯磨之法仪也。故
余准律正讹恒以白半月。十四日先忏悔。十五日正布萨。黑半月。二十九先忏悔。三十日正布萨。若逢月小。则
以二十八日先忏悔。二十九日正布萨。为定例)。」
**** 三。如教遵古者
「
(若比丘住处。违制而栖者。则布萨诵戒。诸凡作办之事。咸无成济之功。反
招越法之罪。以所依既非。而能依亦非矣。故四分律云。若作羯磨。必先结界。其僧祇。五分。十诵。根本等。虽五部
各尚其宗。至于羯磨一法。莫不皆依结界为之首务。然界有二。一。作法界。以集众立标。唱相。问和。秉白。忍可。先
结受戒场。次结大界畔。后准大界标相。而结不失衣界也。二。自然界有四。一。聚落。二。兰若。三道行。四。水处。此四
各有自然势分所及为限。不用标相白忍而成也。其比丘尼僧所依之界。亦准如上。若夫菩萨比丘等结界亦
如上。按地持经云。菩萨比丘僧。不结界者。则轻慢佛言。若不护僧制。且凡所作辨。皆不成矣。何也。以不结戒场。
则十师白四。无有受戒公所故。不结大界。则布萨诵戒。不能和僧说欲故。不结衣界。则人依不摄。如鸟无其羽
翅故。由是故知菩萨比丘僧等。凡所住集之处。以例比丘僧法。二白羯磨结界也。其三小众。随属二大僧界内)。」
**** 四。称德量人者
「
(黑白布萨。为明作法之定期。僧集诵戒。须择堪能之模范。若德腊双兼。学
满五夏志识不昧。辩决众疑者。听僧中白二羯磨差之。是故凡司两乘戒法者。必须熟研四分。梵网。其两乘选
差。既谙如是。又于中通局成善。各有不同。局则小乘七众。偶缘共集。诵本所受戒者。若在比丘僧界内。即差请
一能诵比丘诵之。其比丘尼。乃至优婆夷。悉无诵听之分。若在比丘尼僧界内。即差请一能诵比丘尼诵之。其
比丘乃至优婆夷等。悉无诵听之分。故曰局也。通则大乘七众。偶缘共集诵梵网者。不论何界。须请菩萨比丘
众中一人诵之。若无比丘。唯次六众者。即请菩萨比丘尼众中。一人诵之。乃至若无上六众。唯是菩萨优婆夷
范。(四十四页)今于纲目中。再撮大纲。录其十节之要。」
**** 一。总
论两乘者
「
(一。大乘。二小乘。其小乘七众者。一曰真谛。即比丘。比丘尼。式义摩那。沙弥。沙弥尼之
五众也。二曰俗谛。即优婆塞。优婆夷之二众也。其大乘七众者。即前真俗二谛。发大菩提心。受菩萨大戒。是也)。」
**** 二。崇正辩讹者
「
(佛制每月。以十五日。为白半月布萨。以三十日。为黑半月布萨。若月小。以
二十九日。为黑半月布萨。今一往以来。每月朔望二日。为黑白布萨者。则白半月两番诵戒。于黑半月。全不布
萨矣。究来斯规。未审错自何时。致令先行后效。习以成风。按律中说戒犍度云。犯者不得诵戒。犯亦不得闻戒。
不得向犯者求忏。犯亦不得受他悔。应向清净者。忏悔诵听。此盖明未布萨之前。应作露过羯磨之法仪也。故
余准律正讹恒以白半月。十四日先忏悔。十五日正布萨。黑半月。二十九先忏悔。三十日正布萨。若逢月小。则
以二十八日先忏悔。二十九日正布萨。为定例)。」
**** 三。如教遵古者
「
(若比丘住处。违制而栖者。则布萨诵戒。诸凡作办之事。咸无成济之功。反
招越法之罪。以所依既非。而能依亦非矣。故四分律云。若作羯磨。必先结界。其僧祇。五分。十诵。根本等。虽五部
各尚其宗。至于羯磨一法。莫不皆依结界为之首务。然界有二。一。作法界。以集众立标。唱相。问和。秉白。忍可。先
结受戒场。次结大界畔。后准大界标相。而结不失衣界也。二。自然界有四。一。聚落。二。兰若。三道行。四。水处。此四
各有自然势分所及为限。不用标相白忍而成也。其比丘尼僧所依之界。亦准如上。若夫菩萨比丘等结界亦
如上。按地持经云。菩萨比丘僧。不结界者。则轻慢佛言。若不护僧制。且凡所作辨。皆不成矣。何也。以不结戒场。
则十师白四。无有受戒公所故。不结大界。则布萨诵戒。不能和僧说欲故。不结衣界。则人依不摄。如鸟无其羽
翅故。由是故知菩萨比丘僧等。凡所住集之处。以例比丘僧法。二白羯磨结界也。其三小众。随属二大僧界内)。」
**** 四。称德量人者
「
(黑白布萨。为明作法之定期。僧集诵戒。须择堪能之模范。若德腊双兼。学
满五夏志识不昧。辩决众疑者。听僧中白二羯磨差之。是故凡司两乘戒法者。必须熟研四分。梵网。其两乘选
差。既谙如是。又于中通局成善。各有不同。局则小乘七众。偶缘共集。诵本所受戒者。若在比丘僧界内。即差请
一能诵比丘诵之。其比丘尼。乃至优婆夷。悉无诵听之分。若在比丘尼僧界内。即差请一能诵比丘尼诵之。其
比丘乃至优婆夷等。悉无诵听之分。故曰局也。通则大乘七众。偶缘共集诵梵网者。不论何界。须请菩萨比丘
众中一人诵之。若无比丘。唯次六众者。即请菩萨比丘尼众中。一人诵之。乃至若无上六众。唯是菩萨优婆夷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75a 页 X63-0475.png
者。即请彼中一人诵之。以其大乘七众。皆许诵听。故曰通也)。」
**** 五。净堂和众者
「
(按律中令布萨日。扫洒敷座。备灯火。水器。舍罗。为上座者。当教年少比丘。
而年少者。依教如法作辨。若上不教。下不办。皆犯越毗尼罪。其所敷座有二种。一是高座。为诵者登。一是下座。
为听者设。其高座当以香花庄严法席。灯火须防夜暗。水器有二。一。洗足。一。净手。舍罗云筹。乃记数之轨。知僧
数而受衬食也)。」
**** 六。敬法谦人者
「
(虽大小同住诵菩萨戒时。依大乘戒次。若诵比丘戒时。仍依僧腊序之。释
签云。菩萨在小乘众。还依小乘戒次而坐。在大乘众则依大乘戒次而坐也。又其人先受比丘戒。后受菩萨戒
者。即用比丘戒腊。若先受菩萨戒。后受比丘戒者。于大乘中。依先菩萨戒次。于小乘中。依后比丘戒次。其比丘
尼。亦复如是。其三小众。则有二种。小乘论生年。大乘论戒次。在家二众。亦复如是。若七众菩萨。一界共集者。先
菩萨比丘。次比丘尼。次式义。次沙弥。次沙弥尼。次优婆塞。次优婆夷。其戒序尊𢍉之礼如是。然堂规出入之仪。
巳详前说)。」
**** 七。集同拣异者
「
(约有五种。一者世谛俗人误入伽蓝。若遇布萨宜将礼却。二者。净信士女。
如界内演经竖义。当诱之闻而思脩。若僧中诵戒羯磨。必训之远为自避。三者出家小众。虽云剃染。犹未近圆
是以凡作羯磨。宜遣之见不闻处。不得盗听。四者犯戒比丘。不得听诵。必俟悔巳清净。方可忍也。五者尼称亚
僧。而布萨之堂则与比丘僧异。所以半月往请教诫。正是比丘布萨之晨次期复问可否。始是尼众诵戒之日。
律云。比丘十五日布萨比丘尼十六日布萨是也)。」
**** 八。奉法请教者
「
(按律自佛成道后。十四年间。姨母等五百释女求度佛令阿难。传宣八敬。
度尼巳。咸令比丘尼。半月布萨日。应往比丘僧中。求请教诫。复问可否。而比丘僧于诵戒时。应问谁遣尼来请
教诫。若有。则如法差之。详后自见。若能依教奉行者。正法还得住世千年)。」
**** 九。界成法应者
「
(以界为事法所托之地。僧乃能秉法事之人。小乘所宗。昙无德部约有一
百八十四种羯磨法。摄尽一切时非时事。若夫大乘比丘僧。其半月布萨之仪。亦同小乘其所异者。大乘尼等
七众。皆可同听梵网也。苟厌其繁琐遂置小乘法而不学者。则终非佛子。实是痴人。地藏十轮经云。痴慢号大
乘。无有智慧力。尚迷二乘法。况能解大乘。是则菩萨僧。未有不遵比丘僧法者也。其正诵戒。有四种别一。惟大
兼小。二。惟小兼大。三。惟小无大。四。惟大无小。今约当机。且置前三。第四惟大无小者。若一界中咸是菩萨比丘
**** 五。净堂和众者
「
(按律中令布萨日。扫洒敷座。备灯火。水器。舍罗。为上座者。当教年少比丘。
而年少者。依教如法作辨。若上不教。下不办。皆犯越毗尼罪。其所敷座有二种。一是高座。为诵者登。一是下座。
为听者设。其高座当以香花庄严法席。灯火须防夜暗。水器有二。一。洗足。一。净手。舍罗云筹。乃记数之轨。知僧
数而受衬食也)。」
**** 六。敬法谦人者
「
(虽大小同住诵菩萨戒时。依大乘戒次。若诵比丘戒时。仍依僧腊序之。释
签云。菩萨在小乘众。还依小乘戒次而坐。在大乘众则依大乘戒次而坐也。又其人先受比丘戒。后受菩萨戒
者。即用比丘戒腊。若先受菩萨戒。后受比丘戒者。于大乘中。依先菩萨戒次。于小乘中。依后比丘戒次。其比丘
尼。亦复如是。其三小众。则有二种。小乘论生年。大乘论戒次。在家二众。亦复如是。若七众菩萨。一界共集者。先
菩萨比丘。次比丘尼。次式义。次沙弥。次沙弥尼。次优婆塞。次优婆夷。其戒序尊𢍉之礼如是。然堂规出入之仪。
巳详前说)。」
**** 七。集同拣异者
「
(约有五种。一者世谛俗人误入伽蓝。若遇布萨宜将礼却。二者。净信士女。
如界内演经竖义。当诱之闻而思脩。若僧中诵戒羯磨。必训之远为自避。三者出家小众。虽云剃染。犹未近圆
是以凡作羯磨。宜遣之见不闻处。不得盗听。四者犯戒比丘。不得听诵。必俟悔巳清净。方可忍也。五者尼称亚
僧。而布萨之堂则与比丘僧异。所以半月往请教诫。正是比丘布萨之晨次期复问可否。始是尼众诵戒之日。
律云。比丘十五日布萨比丘尼十六日布萨是也)。」
**** 八。奉法请教者
「
(按律自佛成道后。十四年间。姨母等五百释女求度佛令阿难。传宣八敬。
度尼巳。咸令比丘尼。半月布萨日。应往比丘僧中。求请教诫。复问可否。而比丘僧于诵戒时。应问谁遣尼来请
教诫。若有。则如法差之。详后自见。若能依教奉行者。正法还得住世千年)。」
**** 九。界成法应者
「
(以界为事法所托之地。僧乃能秉法事之人。小乘所宗。昙无德部约有一
百八十四种羯磨法。摄尽一切时非时事。若夫大乘比丘僧。其半月布萨之仪。亦同小乘其所异者。大乘尼等
七众。皆可同听梵网也。苟厌其繁琐遂置小乘法而不学者。则终非佛子。实是痴人。地藏十轮经云。痴慢号大
乘。无有智慧力。尚迷二乘法。况能解大乘。是则菩萨僧。未有不遵比丘僧法者也。其正诵戒。有四种别一。惟大
兼小。二。惟小兼大。三。惟小无大。四。惟大无小。今约当机。且置前三。第四惟大无小者。若一界中咸是菩萨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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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共住。逢布萨日。先集布萨堂。诵比丘戒。次于佛殿内诵菩萨戒。设遇难缘。去界尚远。则先略诵比丘戒。次广。
诵菩萨戒。若难垂近。两乘俱略。若难逼近。即略诵亦不得者。当云。诸大德。今十五日布萨。各正身口意。莫放逸。
如是说巳。各随意去。此为难缘尚尔然绝未闻受戒而不诵戒。得名菩萨比丘者也。梵网经云。若受菩萨戒。不
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盖住持僧宝。非比丘毗尼。则不能绍隆佛种。逾菩萨。木义则不获矣)。」
**** 十。大仪小例者
「
(欲持净戒。须精其十支无染从此三聚始圆。故萨婆多论云。若受五戒犯
巳。不得更受五戒十戒。若犯十戒者。不得更受具足戒。是故沙弥虽遇布萨之期。实无诵戒之法。至于省察持
犯。诫勉脩行。半月一集。允为当也。是以准义。凡遇布萨之前忏悔。应先召入沙弥。逐一审过僧集诵戒之时。亦
召沙弥入堂礼僧。及遣出巳。然后起集白诵。使彼小众亦例大僧半月一集。警策进修。而令忆所持之戒也)。
○(以上纲目十节竟。以下布萨正范)。」
【證义曰。毗尼要务。半月布萨。是为总持。善见律言
云何得知正法久住。布萨法不坏是。此布萨法。律
藏世希。难以搆得。今杭州昭庆经房。有沙弥律仪
述义两册。毗尼切要香乳记两册羯磨仪式两册
梵网初津四册。又江南华山有布萨纲目黑白正
范。共二卷。又有大乘元义十二门等律。并宜请阅。】
*** 略明忏悔羯磨法第二
「(若一界内。惟比丘共住者。遇白半月。于十四日先忏悔。黑半月。于二十九日先忏悔。逢黑半月小。于二十
八日先忏悔。应差一二年少比丘。诣羯磨堂敷座燃灯。于正座后。傍设一桌。一书记候录人事。恐名同事
异。以便详察。至开晚静时。鸣椎集众。一首领执香。请堪能羯磨一清净上座为众忏悔。至堂升座。众礼三
拜。起立一傍。若有五戒。十戒沙弥依住者。维那呼云。 诸沙弥进堂。向上排班。顶礼大僧三拜。长跪。合掌)。
上座鸣尺云。
诸沙弥。汝等既舍五欲亲缘。受持十支禁戒。为佛弟
子。号曰息慈。理宜严护身口业道过非。精学随律威
仪教法。戒体若净。众善方生。少有染污。至道难入。今
诵菩萨戒。若难垂近。两乘俱略。若难逼近。即略诵亦不得者。当云。诸大德。今十五日布萨。各正身口意。莫放逸。
如是说巳。各随意去。此为难缘尚尔然绝未闻受戒而不诵戒。得名菩萨比丘者也。梵网经云。若受菩萨戒。不
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盖住持僧宝。非比丘毗尼。则不能绍隆佛种。逾菩萨。木义则不获矣)。」
**** 十。大仪小例者
「
(欲持净戒。须精其十支无染从此三聚始圆。故萨婆多论云。若受五戒犯
巳。不得更受五戒十戒。若犯十戒者。不得更受具足戒。是故沙弥虽遇布萨之期。实无诵戒之法。至于省察持
犯。诫勉脩行。半月一集。允为当也。是以准义。凡遇布萨之前忏悔。应先召入沙弥。逐一审过僧集诵戒之时。亦
召沙弥入堂礼僧。及遣出巳。然后起集白诵。使彼小众亦例大僧半月一集。警策进修。而令忆所持之戒也)。
○(以上纲目十节竟。以下布萨正范)。」
【證义曰。毗尼要务。半月布萨。是为总持。善见律言
云何得知正法久住。布萨法不坏是。此布萨法。律
藏世希。难以搆得。今杭州昭庆经房。有沙弥律仪
述义两册。毗尼切要香乳记两册羯磨仪式两册
梵网初津四册。又江南华山有布萨纲目黑白正
范。共二卷。又有大乘元义十二门等律。并宜请阅。】
*** 略明忏悔羯磨法第二
「(若一界内。惟比丘共住者。遇白半月。于十四日先忏悔。黑半月。于二十九日先忏悔。逢黑半月小。于二十
八日先忏悔。应差一二年少比丘。诣羯磨堂敷座燃灯。于正座后。傍设一桌。一书记候录人事。恐名同事
异。以便详察。至开晚静时。鸣椎集众。一首领执香。请堪能羯磨一清净上座为众忏悔。至堂升座。众礼三
拜。起立一傍。若有五戒。十戒沙弥依住者。维那呼云。 诸沙弥进堂。向上排班。顶礼大僧三拜。长跪。合掌)。
上座鸣尺云。
诸沙弥。汝等既舍五欲亲缘。受持十支禁戒。为佛弟
子。号曰息慈。理宜严护身口业道过非。精学随律威
仪教法。戒体若净。众善方生。少有染污。至道难入。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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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黑白)半月布萨之前。僧集会忏悔之际。汝等各于本
所受持戒品。应当谛审忖思。从前半月以来。至今半
月中间。若有犯者。向我一一说露。以便依律作法。浣
染成净。若有犯而不言者。则自欺增罪。非释种子。(鸣尺
一下问云)诸沙弥。第一不杀生戒有犯否(无则答无。有则答有。下九戒。皆
如是问答)。
(△五戒。十戒。见前剃度正范内)。
(一一直言答竟。座上师称量人事及法。若有犯前四性业者。依律作不现前。白四羯磨法。以灭摈之。彼非
释子。非沙弥。不得共清净沙弥同事。亦不得依附比丘僧住。若作而不成者。与应忏突吉罗。作对首羯磨
法悔除。若遭命难事缘者。律有明训。若犯后六遮菜者。有心则轻慢佛语。与应忏突吉罗。作对首羯磨法
悔除。无心误犯。则不善持守。与责心突吉罗。作心念羯磨法悔除。若犯二百五十随律威仪戒者。须审犯
缘。仍分故误而忏除之。若无犯者当默然。 一一作法毕。 维那呼云。诸沙弥等。一齐三礼。次第出堂。听
揵椎声。同众上殿礼佛。 然此法范。预列于此。有沙弥则用。若无五戒十戒。唯集比丘忏悔)。
座上鸣尺问云。
僧集否。(维那答巳集)和合否。(答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否。(答巳出)。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忏悔羯磨(此集问。与常所行事。作法无异
但不问说欲也。律制发露。必须自言。若不自言。不应治罚。是以不问与欲为异)。
诸大德。今是(黑白)半月未布萨之先。我等和集一处。人
各抚臆。自忖三思。从前半月诵戒以来。乃至于今十
四日中。(若黑月小。改云十三日中)若有千犯佛制。污染戒身者。当
生惭愧。速求清净。向我直言发露。切勿覆隐。故未曾
有经云。前心作恶。如云覆日。后心起善。如炬消暗。是
知净染由心。忏悔凭律。若不能生深信之心。具大怖
之念。纵佛在世。亦难忏除。汝诸大德。愿净五篇。成就
五分法身。冀严三聚。不系三界生死者。有犯则出众
所受持戒品。应当谛审忖思。从前半月以来。至今半
月中间。若有犯者。向我一一说露。以便依律作法。浣
染成净。若有犯而不言者。则自欺增罪。非释种子。(鸣尺
一下问云)诸沙弥。第一不杀生戒有犯否(无则答无。有则答有。下九戒。皆
如是问答)。
(△五戒。十戒。见前剃度正范内)。
(一一直言答竟。座上师称量人事及法。若有犯前四性业者。依律作不现前。白四羯磨法。以灭摈之。彼非
释子。非沙弥。不得共清净沙弥同事。亦不得依附比丘僧住。若作而不成者。与应忏突吉罗。作对首羯磨
法悔除。若遭命难事缘者。律有明训。若犯后六遮菜者。有心则轻慢佛语。与应忏突吉罗。作对首羯磨法
悔除。无心误犯。则不善持守。与责心突吉罗。作心念羯磨法悔除。若犯二百五十随律威仪戒者。须审犯
缘。仍分故误而忏除之。若无犯者当默然。 一一作法毕。 维那呼云。诸沙弥等。一齐三礼。次第出堂。听
揵椎声。同众上殿礼佛。 然此法范。预列于此。有沙弥则用。若无五戒十戒。唯集比丘忏悔)。
座上鸣尺问云。
僧集否。(维那答巳集)和合否。(答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否。(答巳出)。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忏悔羯磨(此集问。与常所行事。作法无异
但不问说欲也。律制发露。必须自言。若不自言。不应治罚。是以不问与欲为异)。
诸大德。今是(黑白)半月未布萨之先。我等和集一处。人
各抚臆。自忖三思。从前半月诵戒以来。乃至于今十
四日中。(若黑月小。改云十三日中)若有千犯佛制。污染戒身者。当
生惭愧。速求清净。向我直言发露。切勿覆隐。故未曾
有经云。前心作恶。如云覆日。后心起善。如炬消暗。是
知净染由心。忏悔凭律。若不能生深信之心。具大怖
之念。纵佛在世。亦难忏除。汝诸大德。愿净五篇。成就
五分法身。冀严三聚。不系三界生死者。有犯则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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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无犯则默然清净。(鸣尺一下。问云)今问诸大德。现前有
犯者否(戒相名目。见三坛传戒正范等书。凡有犯者。次第出班。向上三拜。长跪。合掌。说所犯事。而
座上师。详究因心。及所犯事缘。书记一一录明)。
(维那白云。大众普礼三拜。举忏悔功德殊胜行云云。大众同和。礼拜回向竟。师同维那书记将犯者引至
方丈。羯磨师先礼住持一拜。维那书记同一拜。呈上所犯人名及事。住持看明。维那呼发露者。作礼三拜。
长跪。合掌。住持再问羯磨师巳。依律轻重制断。如教令悔巳。更令犯者。随自意加持念诵。仗佛慈悲力。羯
磨忏悔力。俾罪障冰消。善法日茂。如是教之巳。礼辞而退。其无犯者。闻揵椎。一齐上佛殿。礼本师释迦牟
尼佛。若有倍加精猛者。随各方便。通宵礼诵而为善。不厌其繁。则愈佳矣)。
(若作法界中。皆菩萨比丘僧居者。于斯半月布萨之先忏悔。准义分二。一者。虽半月恒集。菩萨僧忏悔。仍
依比丘僧法。羯磨宁有身戒不净。而云心戒清白者耶。非谓弃大就小。而菩萨善护僧制故。 二者果是
大机净戒。偶尔习种突发。而于熟境难禁。设有犯者。方遵梵网地持二经。作大乘忏悔。 如大乘十二门
分别中所明。此不繁引)。」
*** 先明僧法羯磨诵戒第三
「(若作法界。黑白半月。正布萨日。四人以上僧。乃至百千人僧共住者。恐临时难聚。律制先白集巳。后便往
会。一上座于大食小食上白云)。
大德僧听。今(黑白)月十五日(黑月小十四日)布萨。白众僧集某
处诵戒 (一说。即止。而为上座者。应差二三年少比丘。至布萨堂。扫洒敷座。设供香灯。办
舍罗。安水器。时至。鸣楗椎集众。凡闻声者。来则速来。不来与欲。斯谓一界法食。皆同六和。不听别众故。其
与欲法。实有三宝。及病因缘等事所羁。不能亲至僧中者。应诣一清净堪能受欲比丘所。作礼三拜。长跪
合掌。如是白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如法僧事。与欲清净。
(一说即止。一拜起去。若与欲者是上座。受欲者是下座。一拜起立。作如是白。白巳。一拜而去。僧祇律云。不
应趣尔与人欲。应与堪能持欲至僧中说者。行事钞云。凡作僧法。必须身心俱集方成和合。设有缘。不开
心集。则机教不投。何以济拔。故须传心口。以应僧前事。方能彼此具办。缘此故开与欲。唯结界。及灭诤羯
犯者否(戒相名目。见三坛传戒正范等书。凡有犯者。次第出班。向上三拜。长跪。合掌。说所犯事。而
座上师。详究因心。及所犯事缘。书记一一录明)。
(维那白云。大众普礼三拜。举忏悔功德殊胜行云云。大众同和。礼拜回向竟。师同维那书记将犯者引至
方丈。羯磨师先礼住持一拜。维那书记同一拜。呈上所犯人名及事。住持看明。维那呼发露者。作礼三拜。
长跪。合掌。住持再问羯磨师巳。依律轻重制断。如教令悔巳。更令犯者。随自意加持念诵。仗佛慈悲力。羯
磨忏悔力。俾罪障冰消。善法日茂。如是教之巳。礼辞而退。其无犯者。闻揵椎。一齐上佛殿。礼本师释迦牟
尼佛。若有倍加精猛者。随各方便。通宵礼诵而为善。不厌其繁。则愈佳矣)。
(若作法界中。皆菩萨比丘僧居者。于斯半月布萨之先忏悔。准义分二。一者。虽半月恒集。菩萨僧忏悔。仍
依比丘僧法。羯磨宁有身戒不净。而云心戒清白者耶。非谓弃大就小。而菩萨善护僧制故。 二者果是
大机净戒。偶尔习种突发。而于熟境难禁。设有犯者。方遵梵网地持二经。作大乘忏悔。 如大乘十二门
分别中所明。此不繁引)。」
*** 先明僧法羯磨诵戒第三
「(若作法界。黑白半月。正布萨日。四人以上僧。乃至百千人僧共住者。恐临时难聚。律制先白集巳。后便往
会。一上座于大食小食上白云)。
大德僧听。今(黑白)月十五日(黑月小十四日)布萨。白众僧集某
处诵戒 (一说。即止。而为上座者。应差二三年少比丘。至布萨堂。扫洒敷座。设供香灯。办
舍罗。安水器。时至。鸣楗椎集众。凡闻声者。来则速来。不来与欲。斯谓一界法食。皆同六和。不听别众故。其
与欲法。实有三宝。及病因缘等事所羁。不能亲至僧中者。应诣一清净堪能受欲比丘所。作礼三拜。长跪
合掌。如是白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如法僧事。与欲清净。
(一说即止。一拜起去。若与欲者是上座。受欲者是下座。一拜起立。作如是白。白巳。一拜而去。僧祇律云。不
应趣尔与人欲。应与堪能持欲至僧中说者。行事钞云。凡作僧法。必须身心俱集方成和合。设有缘。不开
心集。则机教不投。何以济拔。故须传心口。以应僧前事。方能彼此具办。缘此故开与欲。唯结界。及灭诤羯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76b 页 X63-0476.png
磨。不听与欲。馀一切羯磨。皆听与欲 于垂诵戒时。鸣椎三下。大众整仪。普集布萨堂。各依戒次序坐。为
首领者执香。请一清净具德腊上座诵戒。入堂升座巳。其迎请者。作礼三拜。却就本位。律云。僧集巳。比座
比丘。共相检校。知来者不来者。若有沙弥。 维那呼云。 诸沙弥等。次第进堂。向上排班。闻磬声礼大僧
三拜。长跪。合掌) 座上鸣尺教诫云。
诸沙弥等谛听。人身难得。戒法难逢。时光易过。道业
难成。汝等各净身口意。勤学经律论。慎勿放逸。(沙弥答云)。
如教奉行 (维那呼云。 诸沙弥等。一拜而起。次序出堂。沙弥出巳。大众各揭开四分戒本。
维那举。大众同和云)。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即举开律偈云)。
别解脱经难得闻 经于无量俱胝劫 读诵受
持亦如是 如说行者更难遇 (座上鸣尺问云)。
僧集否。(答巳集)和合否。(答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否。(答巳出)不
来诸比丘说欲及清净。(若无答无。若有说欲及清净者。彼受欲比丘应云。有。
即离本位。至座前。向上一拜。长跪合掌。作如是说)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
我受彼欲清净。彼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座上应云)善。
(说欲比丘。一拜起巳。复归本位。坐听诵戒。 若能忆姓种名相者。随意许受多少人欲。若不能记者。但云。
众多比丘。与欲清净。 若持欲比丘。自有事起。不及诣僧中。听转与馀比丘欲。应至一清净比丘前。具仪
说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与众多比丘受欲清净。彼及我身。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其受转欲
者。至僧中。亦如上说)。
谁遣比丘尼来请教诫(若无。答云。此处无尼来请教诫。若有者。彼受嘱授比丘。从
本位起。至座前。向上一拜。长跪。合掌。而为尼众传请云。 大德僧听某处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
甲。半月顶礼比丘僧足。求请教尼人。如是三白。一拜。起巳。至第一上座前。请云。大德慈济。能教授比丘尼
否。若此上座能教者。答能。若不能教者。答不能。自二十夏以上。一一俱问。若皆无能者。还至第一上座前。
一拜。跪白云。我比丘某甲。遍问僧中。无有堪能教诫比丘尼者。而上座。即应说略教诫法。告彼受嘱比丘
首领者执香。请一清净具德腊上座诵戒。入堂升座巳。其迎请者。作礼三拜。却就本位。律云。僧集巳。比座
比丘。共相检校。知来者不来者。若有沙弥。 维那呼云。 诸沙弥等。次第进堂。向上排班。闻磬声礼大僧
三拜。长跪。合掌) 座上鸣尺教诫云。
诸沙弥等谛听。人身难得。戒法难逢。时光易过。道业
难成。汝等各净身口意。勤学经律论。慎勿放逸。(沙弥答云)。
如教奉行 (维那呼云。 诸沙弥等。一拜而起。次序出堂。沙弥出巳。大众各揭开四分戒本。
维那举。大众同和云)。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即举开律偈云)。
别解脱经难得闻 经于无量俱胝劫 读诵受
持亦如是 如说行者更难遇 (座上鸣尺问云)。
僧集否。(答巳集)和合否。(答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否。(答巳出)不
来诸比丘说欲及清净。(若无答无。若有说欲及清净者。彼受欲比丘应云。有。
即离本位。至座前。向上一拜。长跪合掌。作如是说)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
我受彼欲清净。彼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座上应云)善。
(说欲比丘。一拜起巳。复归本位。坐听诵戒。 若能忆姓种名相者。随意许受多少人欲。若不能记者。但云。
众多比丘。与欲清净。 若持欲比丘。自有事起。不及诣僧中。听转与馀比丘欲。应至一清净比丘前。具仪
说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与众多比丘受欲清净。彼及我身。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其受转欲
者。至僧中。亦如上说)。
谁遣比丘尼来请教诫(若无。答云。此处无尼来请教诫。若有者。彼受嘱授比丘。从
本位起。至座前。向上一拜。长跪。合掌。而为尼众传请云。 大德僧听某处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
甲。半月顶礼比丘僧足。求请教尼人。如是三白。一拜。起巳。至第一上座前。请云。大德慈济。能教授比丘尼
否。若此上座能教者。答能。若不能教者。答不能。自二十夏以上。一一俱问。若皆无能者。还至第一上座前。
一拜。跪白云。我比丘某甲。遍问僧中。无有堪能教诫比丘尼者。而上座。即应说略教诫法。告彼受嘱比丘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76c 页 X63-0476.png
云。 大德。此众既无堪教尼师。明日尼来请可否时。应报彼言。昨夜为尼僧中遍请。无有堪能教诫尼者。
虽然。上座有语。告诸比丘尼众。精勤行道。谨慎莫放逸。其受嘱比丘答云。尔。一拜归位。盖律制具德。方许
教尼也。今但取座上问请。以明当时轨则。其尼僧差使。白二羯磨往请等法。广详四分律藏第二分中。兹
不全录)。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曰。诵戒羯磨 诵戒者先单白和僧。作如是白云)。
大德僧听。今僧(黑白)月十五日。(黑月小十四日)布萨诵戒。若僧
时到。僧忍。听和合诵戒。白如是。(鸣尺一下) 诸大德。春分。
三月日为一时。半月日巳过。(正月十五日诵戒为半月日巳过。正月尽诵。为
一月日巳过。二月十五日诵。为一月半日巳过。二月尽诵。为两月日巳过。三月十五日诵。为两月半日巳
过。三月尽诵。为三月日巳过。其馀夏秋冬三时。准此改之) 少一夜。馀有一夜。
二月半在(少一夜者。逢其月小诵戒。无三十日。在二十九日诵者。可言少一夜。若遇月大。在三
十日诵者。此句不必言矣。 馀有一夜者。若于白昼诵戒。本日之夜。还在未尽。可言馀有一夜。若有因缘。
白昼不诵。于初夜分诵。应改云。馀有半夜。若初夜分不诵。于中夜分亥时诵者。此句亦不必言。以布萨本
日夜分巳尽。故律制不得后夜布萨也 言二月半在者。是应上文正月十五日诵戒。春分既过半月。唯
存两月半在。若正月尽诵。应云二月在。二月十五日诵。应云一月在。二月尽诵。一月在。三月十五日诵。
半月在。三月尽诵。此句全不用。其夏秋冬。例此可知)。
老死至近。佛法欲灭。诸大德。为得道故。一心勤求精
进。所以者何。诸佛一心。勤求精进故。得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何况馀善法。各趣强健时。努力勤脩善。如
何不求道。安可须待老。欲何乐乎。是日巳过。命亦随
减。如少水鱼。期有何乐。
(座上如是从戒经序。四波罗夷。乃至卷终。一一朗诵。令听众领解。回向下座。 维那举偈。众同和云)。
诵戒功德殊胜行云云(其先迎请者。起座。作礼三拜。送师归寮巳。大众各各安详
出堂。原受差敷座办具者。一一收拾。勿得遗失。若有请教诫僧。堪能教授者。诵戒巳竟。众未起座。即白二
虽然。上座有语。告诸比丘尼众。精勤行道。谨慎莫放逸。其受嘱比丘答云。尔。一拜归位。盖律制具德。方许
教尼也。今但取座上问请。以明当时轨则。其尼僧差使。白二羯磨往请等法。广详四分律藏第二分中。兹
不全录)。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曰。诵戒羯磨 诵戒者先单白和僧。作如是白云)。
大德僧听。今僧(黑白)月十五日。(黑月小十四日)布萨诵戒。若僧
时到。僧忍。听和合诵戒。白如是。(鸣尺一下) 诸大德。春分。
三月日为一时。半月日巳过。(正月十五日诵戒为半月日巳过。正月尽诵。为
一月日巳过。二月十五日诵。为一月半日巳过。二月尽诵。为两月日巳过。三月十五日诵。为两月半日巳
过。三月尽诵。为三月日巳过。其馀夏秋冬三时。准此改之) 少一夜。馀有一夜。
二月半在(少一夜者。逢其月小诵戒。无三十日。在二十九日诵者。可言少一夜。若遇月大。在三
十日诵者。此句不必言矣。 馀有一夜者。若于白昼诵戒。本日之夜。还在未尽。可言馀有一夜。若有因缘。
白昼不诵。于初夜分诵。应改云。馀有半夜。若初夜分不诵。于中夜分亥时诵者。此句亦不必言。以布萨本
日夜分巳尽。故律制不得后夜布萨也 言二月半在者。是应上文正月十五日诵戒。春分既过半月。唯
存两月半在。若正月尽诵。应云二月在。二月十五日诵。应云一月在。二月尽诵。一月在。三月十五日诵。
半月在。三月尽诵。此句全不用。其夏秋冬。例此可知)。
老死至近。佛法欲灭。诸大德。为得道故。一心勤求精
进。所以者何。诸佛一心。勤求精进故。得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何况馀善法。各趣强健时。努力勤脩善。如
何不求道。安可须待老。欲何乐乎。是日巳过。命亦随
减。如少水鱼。期有何乐。
(座上如是从戒经序。四波罗夷。乃至卷终。一一朗诵。令听众领解。回向下座。 维那举偈。众同和云)。
诵戒功德殊胜行云云(其先迎请者。起座。作礼三拜。送师归寮巳。大众各各安详
出堂。原受差敷座办具者。一一收拾。勿得遗失。若有请教诫僧。堪能教授者。诵戒巳竟。众未起座。即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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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差使。如常问和说欲。善羯磨者。作如是白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差某甲比丘。教诫比
丘尼。白如是 大德僧听。僧差某甲比丘。教诫比丘尼。谁诸长老忍。僧差某甲教诫比丘尼者默然。谁不
忍者说。僧巳忍。差比丘某甲教诫比丘尼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 复明僧法略诵戒第四
「(律中佛言。若有王。贼。水。火。病。人。非人等难。及馀缘者。若床座小。露湿。天雨。布萨夜分将尽。或斗诤说法等
久。听略诵戒。其诵者。善知时宜。称量难缘。今依毗尼母论云。若诵戒序竟问清净讫。应告众云)。
诸大德是。
* 四波罗夷
* 十三僧伽婆尸沙
* 二不定
* 三十尼萨耆波逸提
* 九十波逸提
* 四波罗提提舍尼
* 一百众学(即应当学)
* 七灭诤
法。僧常闻。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巳上依文。告略问净之法。若是难事因缘卒至。不能略诵至七灭诤者。应随告至处云)。
诸大德。巳诵至(某)处。馀者僧常闻(各随意去)。
(若遇难缘不违。将逼近诵戒时。其戒序亦不能诵者。当准摩诃僧祇律云)。
诸大德。今(黑 白)月(十五 十五)日布萨。各正身语意。莫放逸。
(一说即止。各随意去 然斯略诵。乃布萨之切要。成善之奇方。若于初受具戒。不熟背四分戒本者。纵使
全诵。领解且难。况但提纲。而能谛了。是故受后当学。学巳须行。若作应事一期之会。终无二利之益。今此
三略明制。我佛方便时机。而为僧者。孰谓事缘无暇。以废布萨也)。」
*** 次明对首法羯磨诵戒第五
「(律制一比丘住处。于布萨日。应净洁堂中。敷座办具。若客比丘来。若四人。四人以上。准前作僧法羯磨诵
戒。若但三人。不得受欲。先以一比丘具仪。向馀二比丘三拜。长跪合掌云)。
丘尼。白如是 大德僧听。僧差某甲比丘。教诫比丘尼。谁诸长老忍。僧差某甲教诫比丘尼者默然。谁不
忍者说。僧巳忍。差比丘某甲教诫比丘尼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 复明僧法略诵戒第四
「(律中佛言。若有王。贼。水。火。病。人。非人等难。及馀缘者。若床座小。露湿。天雨。布萨夜分将尽。或斗诤说法等
久。听略诵戒。其诵者。善知时宜。称量难缘。今依毗尼母论云。若诵戒序竟问清净讫。应告众云)。
诸大德是。
* 四波罗夷
* 十三僧伽婆尸沙
* 二不定
* 三十尼萨耆波逸提
* 九十波逸提
* 四波罗提提舍尼
* 一百众学(即应当学)
* 七灭诤
法。僧常闻。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巳上依文。告略问净之法。若是难事因缘卒至。不能略诵至七灭诤者。应随告至处云)。
诸大德。巳诵至(某)处。馀者僧常闻(各随意去)。
(若遇难缘不违。将逼近诵戒时。其戒序亦不能诵者。当准摩诃僧祇律云)。
诸大德。今(黑 白)月(十五 十五)日布萨。各正身语意。莫放逸。
(一说即止。各随意去 然斯略诵。乃布萨之切要。成善之奇方。若于初受具戒。不熟背四分戒本者。纵使
全诵。领解且难。况但提纲。而能谛了。是故受后当学。学巳须行。若作应事一期之会。终无二利之益。今此
三略明制。我佛方便时机。而为僧者。孰谓事缘无暇。以废布萨也)。」
*** 次明对首法羯磨诵戒第五
「(律制一比丘住处。于布萨日。应净洁堂中。敷座办具。若客比丘来。若四人。四人以上。准前作僧法羯磨诵
戒。若但三人。不得受欲。先以一比丘具仪。向馀二比丘三拜。长跪合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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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德。忆念。今僧十五日诵戒。我某甲清净(三说)。
(馀二比丘亦如是。展转对首三说。若二比丘共住。亦准斯法。若中有犯者。应向清净者。发露忏悔巳。文中
方加清净二字。若有罪不发露者。不应加清净之句)。」
*** 后明心念法羯磨诵戒第六
「(律云。若一比丘。于布萨日。如前洒扫办具待。若无来者。自具威仪。作如是言)。
今僧十五日诵戒。我某甲清净(三说如前。加法可知)。」
*** 比丘律显是明非第七
「(律明比丘所行。一百八十四羯磨法。于法法之中。各具七非。以非则违制。名曰缘坏。作法不成。是则如制。
名曰缘成。作法有济。所谓称量人。及法。事。须应为当为。可尔。今就布萨羯磨一法之中。略明从是拣非。俾
之生善遮恶也)第一人非。(谓一界共住。闻椎集众。应来者不来。应与欲不与欲来。不拣人众。将
尼满数。或诵听有犯集白问和。或三人高座。同诵作梵。或各已房中。别众私诵等。名之缘坏。布萨不成。反
此缘成。诵戒有益)第二法非。(谓四人僧。先白集。后和。诵过四人不白集。唯和诵。或以三人。受
第四人欲。及僧虽众多。说欲过半。不同集和。戒次颠倒。文句脱落。言音不解。无缘在开。随情告略等。名曰
缘坏。布萨不成。反此缘成。诵戒如法)第三事非。(谓众僧同居。不结法界。或先结大界。后结戒场。
若地等伽蓝。唱结衣界。乃至小界。立标永存。大界不立标相。虽界如法。诵戒缺具等。名曰缘坏。布萨不成。
反此缘成。诵戒有托)第四人法非。(谓事合律制。人法两乖。例前自晓。故不再陈)第
五事法非。(谓人和应缘。事法俱坏。取上證斯。布萨不成)第六人事非。(谓法
无干过。人事又违。如先所定。终无善益)第七人法事非(谓三俱犯制。一无所成。纵
集布萨。空劳无功)。
△(对首布萨。亦显七非。若有僧不集。故意别秉。名人非。二人及三。广诵告略。名法
非。三人及二。别结小界。名事非。其第四人法非。第五事法非。第六人事非。第七人法事非。取前三非。合后
四坏。反此缘成。布萨如律)。
○(心念布萨仍具七非。若众多人。各各别秉。是为人非。自问和集广略
独诵。是为法非。在佛像前。作斯心念。是为事非。其四。五。六。七之非。合取成坏。对拣可知)。」
*** 正明菩萨僧法羯磨诵戒第八
「(若一界内。大小同居者。其菩萨比邱僧。先与比邱僧等。同集布萨堂。如前僧法。诵四分戒本竟。回向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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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散。复于异时。在佛殿中敷座。办具。集大乘众。诵梵网经布萨。 若无比邱众。惟是菩萨众者。亦先集菩
萨比邱僧诣布萨堂。诵四分戒。然后再集菩萨众。于佛殿诵大乘戒。设遇开缘。则先略诵四分戒本。次广
诵梵网经。若难事卒至。不能两时集众。二部各诵者。即于佛殿。先集小略诵四分。后集大略诵梵网。然虽
在佛殿诵比邱戒。乃方便开除。岂谓恒轨也 其无难缘。广诵大乘戒者。一菩萨比邱上座。于大食小食
上。先白集众云)。
大德菩萨僧听。今(黑 白)月(十五 十五)日布萨。白菩萨众。集某
佛殿诵菩萨戒(一说 如是白巳。即差菩萨沙弥。或年少菩萨比邱亦可。往诵戒殿中。庄
严敷座。备以香。灯。水器。舍罗巳。于正诵之时。大乘小众。鸣椎巳下。聚大乘众。其菩萨比邱等。先整仪入殿。
序腊就位毕。一首领执香请一菩萨比邱具德学者。诵戒。彼临座。礼佛就位巳。迎请者。作礼三拜。各归本
座。维那举众同和云)。
南无千华台上卢舍那佛(三称。即举开经偈云) 无上甚深微
妙法云云(倡毕) 座上鸣尺问云。
菩萨比邱僧集否。(维那答巳集)和合否。(答和合)未受菩萨戒
者出否。(答巳出)不来诸菩萨说欲及清净(无则答无。有则同前说欲
法。但改比邱。为菩萨比邱耳。此中不必问尼请教诫。设逢有比邱尼者。若未受菩萨戒。理宜先拣去之。若
巳受菩萨戒比邱尼。仍摄所集菩萨僧中。若菩萨比邱尼。住近比邱僧界及逢菩萨僧。集诵比邱戒时。半
月不往请教诫者。则犯三过。一。是轻慢佛语。故违八敬。犯波逸提罪。二。若病。及馀缘。不往礼僧。犯越毗尼
罪。三。则随情废小。不护僧制。犯轻垢罪。须知菩萨比丘尼。在小则当问。当请。在大则不问不请也)。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诵菩萨戒羯磨。 诵者先单白和僧。作如是白)。
大德僧听。今僧(黑 白)月(十五 十五)日布萨。若僧时到。僧忍。听
和合诵戒。白如是 (单白巳。维那呼云。诸巳受菩萨戒沙弥等进。闻磬声。作礼三拜
各就本戒次序位而坐) 座上鸣尺云。
诸佛子等。合掌至心听。我今欲说诸佛大戒序。众集。
默然听。自知有罪当忏悔。忏悔则安乐。不忏悔罪益
萨比邱僧诣布萨堂。诵四分戒。然后再集菩萨众。于佛殿诵大乘戒。设遇开缘。则先略诵四分戒本。次广
诵梵网经。若难事卒至。不能两时集众。二部各诵者。即于佛殿。先集小略诵四分。后集大略诵梵网。然虽
在佛殿诵比邱戒。乃方便开除。岂谓恒轨也 其无难缘。广诵大乘戒者。一菩萨比邱上座。于大食小食
上。先白集众云)。
大德菩萨僧听。今(黑 白)月(十五 十五)日布萨。白菩萨众。集某
佛殿诵菩萨戒(一说 如是白巳。即差菩萨沙弥。或年少菩萨比邱亦可。往诵戒殿中。庄
严敷座。备以香。灯。水器。舍罗巳。于正诵之时。大乘小众。鸣椎巳下。聚大乘众。其菩萨比邱等。先整仪入殿。
序腊就位毕。一首领执香请一菩萨比邱具德学者。诵戒。彼临座。礼佛就位巳。迎请者。作礼三拜。各归本
座。维那举众同和云)。
南无千华台上卢舍那佛(三称。即举开经偈云) 无上甚深微
妙法云云(倡毕) 座上鸣尺问云。
菩萨比邱僧集否。(维那答巳集)和合否。(答和合)未受菩萨戒
者出否。(答巳出)不来诸菩萨说欲及清净(无则答无。有则同前说欲
法。但改比邱。为菩萨比邱耳。此中不必问尼请教诫。设逢有比邱尼者。若未受菩萨戒。理宜先拣去之。若
巳受菩萨戒比邱尼。仍摄所集菩萨僧中。若菩萨比邱尼。住近比邱僧界及逢菩萨僧。集诵比邱戒时。半
月不往请教诫者。则犯三过。一。是轻慢佛语。故违八敬。犯波逸提罪。二。若病。及馀缘。不往礼僧。犯越毗尼
罪。三。则随情废小。不护僧制。犯轻垢罪。须知菩萨比丘尼。在小则当问。当请。在大则不问不请也)。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诵菩萨戒羯磨。 诵者先单白和僧。作如是白)。
大德僧听。今僧(黑 白)月(十五 十五)日布萨。若僧时到。僧忍。听
和合诵戒。白如是 (单白巳。维那呼云。诸巳受菩萨戒沙弥等进。闻磬声。作礼三拜
各就本戒次序位而坐) 座上鸣尺云。
诸佛子等。合掌至心听。我今欲说诸佛大戒序。众集。
默然听。自知有罪当忏悔。忏悔则安乐。不忏悔罪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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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无罪者默然。默然故。当知众清净。诸大德谛听。佛
灭度后。于像法中。应当尊敬波罗提木叉。波罗提木
叉者。即是此戒。持此戒者。如暗遇明。如贫得宝。如病
者得瘥。如囚系出狱。如远行者得归。当知此戒。则是
众等大师。若佛住世。无异此也。怖心难生。善心难发。
故经云。勿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刹
那造罪。殃堕无间。一失人身。万劫不复。壮色不停。犹
如奔马。人命无常。过于山水。今日虽存。明亦难保。众
等各各一心。勤脩精进。慎勿懈怠懒堕。睡眠纵意。夜
即摄心。存念三宝。莫以空过。徒设疲劳。后生深悔。众
等各各一心。谨依此戒。如法脩行。应当学。
归命卢舍那。十方金刚佛。亦礼前论主。当觉慈氏尊。
今说三聚戒。菩萨咸共听。戒如大明灯。能消长夜暗。
戒如珍宝镜。照法尽无遗。戒如摩尼珠。雨物济贫穷。
离世速成佛。唯此法为最。是故诸菩萨。应常勤护持。
(其座上。如法朗诵梵网经下卷。从始至终巳。回向下座巳。维那同众举赞毕。结末云)。
南无千华台上卢舍那佛(三称。复举回向偈云) 诵戒功德殊
胜行云云(偈毕。原迎请者。起位出众。向上三拜。分班两立。诵者下座。礼佛三拜。送归本寮。
馀诸听众。序班礼佛三拜。各各安详次第。从东西两门颊出。其初敷设者仍须收拾座器。不得有失僧物。
在后而去)。」
*** 菩萨律显是明非第九
「(其大乘七非。更须酌量。苟无所犯。方成应法)第一人非。(谓不拣未受菩萨比丘众而驱。
巳禀菩萨戒沙弥等。当集不集应与欲不与。戒次不分尊𢍉。坐位犹如兵奴。容俗参入。许小在中等。名曰
缘坏。布萨难成若反斯者。是为如律。诵戒有功)第二法非。(谓不问集和。询请教诫同菩萨式义
灭度后。于像法中。应当尊敬波罗提木叉。波罗提木
叉者。即是此戒。持此戒者。如暗遇明。如贫得宝。如病
者得瘥。如囚系出狱。如远行者得归。当知此戒。则是
众等大师。若佛住世。无异此也。怖心难生。善心难发。
故经云。勿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刹
那造罪。殃堕无间。一失人身。万劫不复。壮色不停。犹
如奔马。人命无常。过于山水。今日虽存。明亦难保。众
等各各一心。勤脩精进。慎勿懈怠懒堕。睡眠纵意。夜
即摄心。存念三宝。莫以空过。徒设疲劳。后生深悔。众
等各各一心。谨依此戒。如法脩行。应当学。
归命卢舍那。十方金刚佛。亦礼前论主。当觉慈氏尊。
今说三聚戒。菩萨咸共听。戒如大明灯。能消长夜暗。
戒如珍宝镜。照法尽无遗。戒如摩尼珠。雨物济贫穷。
离世速成佛。唯此法为最。是故诸菩萨。应常勤护持。
(其座上。如法朗诵梵网经下卷。从始至终巳。回向下座巳。维那同众举赞毕。结末云)。
南无千华台上卢舍那佛(三称。复举回向偈云) 诵戒功德殊
胜行云云(偈毕。原迎请者。起位出众。向上三拜。分班两立。诵者下座。礼佛三拜。送归本寮。
馀诸听众。序班礼佛三拜。各各安详次第。从东西两门颊出。其初敷设者仍须收拾座器。不得有失僧物。
在后而去)。」
*** 菩萨律显是明非第九
「(其大乘七非。更须酌量。苟无所犯。方成应法)第一人非。(谓不拣未受菩萨比丘众而驱。
巳禀菩萨戒沙弥等。当集不集应与欲不与。戒次不分尊𢍉。坐位犹如兵奴。容俗参入。许小在中等。名曰
缘坏。布萨难成若反斯者。是为如律。诵戒有功)第二法非。(谓不问集和。询请教诫同菩萨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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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那。菩萨沙弥沙弥尼。菩萨优婆塞。优婆夷辈。单白羯磨和僧。或诵听不解。文句颠倒。或三人登座。和唱
美音。一期无缘。略诵任意。或普同跪读经文。废绝座诵制范。及作对首心念。三单更互。倒同小等。各曰缘
坏。诵戒难济。若反斯者是为应法。布萨乃成)第三事非。(谓地未作法。界无所依。或防学难缘。
虽结小界。立标唱相。结而不解等。名曰缘坏。布萨不净。若反斯者。是为护制。诵戒善能)第四
人法非。(谓事界善护。人法皆违。准上知成。如坏称量)第五人法非。(谓人无其
过。事法俱乖。例前明晓。作办获益)第六人事非。(谓法如圣教。人事轻侮。取先得失。自了成
坏)第七人法事非。(谓一无合律。三皆有过。反前如制。布萨可成。斯例比丘毗尼。定
拣成坏。其诸对首。心念。大乘无此。故不繁引。过招臆说。律检之过也)。」
*** 附居家二众布萨第十
「(其大乘在家二众。所受戒相有殊。一是梵网十重四十八轻。此则真俗菩萨。七众同受。一是优婆塞戒经。
六重二十八轻。惟摄居家。不收出家。而世尊应机制止。施法由人。若受十重并轻者。半月布萨。当诣有菩
萨僧界听诵。倘如近处无有僧界。本宅佛堂。许自诵之。若受六重二十八轻者。唯于巳舍像前跪诵。纵是
近有僧界。不得听诵。以戒相不同故。是以先列十重轻戒。后序六重轻戒。俾知明条便于布萨也。○两经
戒相并载三坛传戒正范内)布萨竟。」
** 五篇六聚
「
(比丘僧二百五十戒。加偷兰遮十七尼三百四十八戒加偷兰遮二十五)。」
*** 第一篇。四波罗夷法
「
比丘尼有八波罗夷法。是根本
性重。又名第一聚也(配死属土)持此则生他化天上。犯此
则堕𦦨热地狱。」
*** 第二篇。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
尼有
十七僧伽婆尸沙法。又名第二聚也(配流属水)持此则生
化乐天上。犯此则堕大嗥叫地狱。」
*** 第三聚偷兰遮
法
「
僧有十七法(非四分律之尼萨耆波逸提三十法)尼有二十五法(非四
分律三十)斯唯以从生之名论聚也。持此则生兜率天上
犯此则堕嗥叫地狱。」
*** 第三篇。波逸提法
「
僧有一百
二十法。(四分律。分二前三十。名尼萨耆波逸提)尼有二百零八法。(四分律。亦
美音。一期无缘。略诵任意。或普同跪读经文。废绝座诵制范。及作对首心念。三单更互。倒同小等。各曰缘
坏。诵戒难济。若反斯者是为应法。布萨乃成)第三事非。(谓地未作法。界无所依。或防学难缘。
虽结小界。立标唱相。结而不解等。名曰缘坏。布萨不净。若反斯者。是为护制。诵戒善能)第四
人法非。(谓事界善护。人法皆违。准上知成。如坏称量)第五人法非。(谓人无其
过。事法俱乖。例前明晓。作办获益)第六人事非。(谓法如圣教。人事轻侮。取先得失。自了成
坏)第七人法事非。(谓一无合律。三皆有过。反前如制。布萨可成。斯例比丘毗尼。定
拣成坏。其诸对首。心念。大乘无此。故不繁引。过招臆说。律检之过也)。」
*** 附居家二众布萨第十
「(其大乘在家二众。所受戒相有殊。一是梵网十重四十八轻。此则真俗菩萨。七众同受。一是优婆塞戒经。
六重二十八轻。惟摄居家。不收出家。而世尊应机制止。施法由人。若受十重并轻者。半月布萨。当诣有菩
萨僧界听诵。倘如近处无有僧界。本宅佛堂。许自诵之。若受六重二十八轻者。唯于巳舍像前跪诵。纵是
近有僧界。不得听诵。以戒相不同故。是以先列十重轻戒。后序六重轻戒。俾知明条便于布萨也。○两经
戒相并载三坛传戒正范内)布萨竟。」
** 五篇六聚
「
(比丘僧二百五十戒。加偷兰遮十七尼三百四十八戒加偷兰遮二十五)。」
*** 第一篇。四波罗夷法
「
比丘尼有八波罗夷法。是根本
性重。又名第一聚也(配死属土)持此则生他化天上。犯此
则堕𦦨热地狱。」
*** 第二篇。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
尼有
十七僧伽婆尸沙法。又名第二聚也(配流属水)持此则生
化乐天上。犯此则堕大嗥叫地狱。」
*** 第三聚偷兰遮
法
「
僧有十七法(非四分律之尼萨耆波逸提三十法)尼有二十五法(非四
分律三十)斯唯以从生之名论聚也。持此则生兜率天上
犯此则堕嗥叫地狱。」
*** 第三篇。波逸提法
「
僧有一百
二十法。(四分律。分二前三十。名尼萨耆波逸提)尼有二百零八法。(四分律。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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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二前三十与比丘同)又名第四聚也。(配徒属金)持此则生夜摩天
上犯此则堕众合地狱。」
*** 第四篇。四波罗提提舍尼
法
「
尼有八法。又名第五聚也。(配杖属火)持此则生忉利天
上犯此则堕黑绳地狱。」
*** 第五篇。一百式叉迦罗法
「即众学法。(亦名应当学)比丘尼所制同此。又名第六聚也。
(配笞属木)持此则生四王天上。犯此则堕等活地狱。」
【證义曰。华山见祖。释五篇六聚义云。诸部毗尼。并
无正译。但用义翻。按僧祗律。唯明五篇。准四分律
开为六聚。又云七众持律者。须知笃聚。方能开遮
得所守护有方。净三业业。斯为首务。所言篇者。篇
乃遍也。谓出情铺事。明而遍也。所言聚者。聚会也
谓收诸等流。合而会也 第一波罗夷。此云弃。谓
僧于此四弃中。随犯一戒。即弃出佛海边外。永无
道果分也尼有八弃。僧祇律义当极恶。以三意释
之。一者退没。由犯此戒。道果无分故。二者不共住
非但失道果。亦不得于说戒羯磨二种僧中住故。
三者堕落。舍此身巳。堕在阿鼻地狱故。根本有部
又名波罗市迦义翻他胜。谓暂犯之时。被他净行
者。所欺胜故。又被他烦恼所摧胜故。出家受具戒
为除烦恼。今破禁戒。反被他降伏。销灭善品故。又
复能生恶趣之罪。故名他胜也五百问经云。犯波
罗夷罪。如他化自在天寿。十六千岁堕𦦨热地狱。
中。以人间一千六百年。彼天一昼夜。准此数算。则
堕地狱中。年岁可知矣所谓思地狱苦。应发菩提
上犯此则堕众合地狱。」
*** 第四篇。四波罗提提舍尼
法
「
尼有八法。又名第五聚也。(配杖属火)持此则生忉利天
上犯此则堕黑绳地狱。」
*** 第五篇。一百式叉迦罗法
「即众学法。(亦名应当学)比丘尼所制同此。又名第六聚也。
(配笞属木)持此则生四王天上。犯此则堕等活地狱。」
【證义曰。华山见祖。释五篇六聚义云。诸部毗尼。并
无正译。但用义翻。按僧祗律。唯明五篇。准四分律
开为六聚。又云七众持律者。须知笃聚。方能开遮
得所守护有方。净三业业。斯为首务。所言篇者。篇
乃遍也。谓出情铺事。明而遍也。所言聚者。聚会也
谓收诸等流。合而会也 第一波罗夷。此云弃。谓
僧于此四弃中。随犯一戒。即弃出佛海边外。永无
道果分也尼有八弃。僧祇律义当极恶。以三意释
之。一者退没。由犯此戒。道果无分故。二者不共住
非但失道果。亦不得于说戒羯磨二种僧中住故。
三者堕落。舍此身巳。堕在阿鼻地狱故。根本有部
又名波罗市迦义翻他胜。谓暂犯之时。被他净行
者。所欺胜故。又被他烦恼所摧胜故。出家受具戒
为除烦恼。今破禁戒。反被他降伏。销灭善品故。又
复能生恶趣之罪。故名他胜也五百问经云。犯波
罗夷罪。如他化自在天寿。十六千岁堕𦦨热地狱。
中。以人间一千六百年。彼天一昼夜。准此数算。则
堕地狱中。年岁可知矣所谓思地狱苦。应发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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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持戒者。岂不慎欤。此第一聚也 第二僧伽婆
尸沙。此云初残。若犯此罪。初于僧前。与覆藏羯磨
未后与出罪羯磨也。毗尼母论云。僧残者。如人为
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理须早救也。经云。犯
僧残罪。如不憍天寿八千岁。堕大嗥叫地狱中。以
人间八百年。彼天一昼夜。准此数算。则堕狱年岁
可知。名第二聚也。 第三聚。偷兰遮此云大障言
障善道后堕恶道也。明了论云。偷兰遮。此翻粗过。
谓不依佛所立戒而行。明过粗有二种。一是重罪
方便。由其成初二两篇罪故。二能断善根体是鄙
恶不善也。又有独头偷兰遮。分轻重九品。如随机
羯磨忏悔篇说四。分律之尼萨耆波逸提。此云舍
堕谓此三十法。多从贪爱而堕。若舍此贪爱。即不
堕。故名舍堕。经云犯偷兰遮罪。如兜率天寿四千
岁。堕嗥叫地狱中。以人间四百年。彼天一昼夜准
此数算。堕狱年岁可知矣 第三篇。波逸提此云
堕。十诵律云。堕在烧煮覆障地狱。八热通为烧煮
八寒黑暗等。通为覆障。前之三十舍堕。合此九十
单堕。成一百二十。经云。犯波逸提罪。如夜摩天寿
二千岁堕众合地狱中。以人间二百年。彼天一昼
夜。准此数算。狱中年岁可知矣此第四聚也。 第
四篇。波罗提提舍尼。此云向彼悔。僧祇律云。此罪
应发露。言发露者。向一一比丘说悔也。经云。犯波
罗提提舍尼。罪如忉利天寿一千岁。堕黑绳地狱
尸沙。此云初残。若犯此罪。初于僧前。与覆藏羯磨
未后与出罪羯磨也。毗尼母论云。僧残者。如人为
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理须早救也。经云。犯
僧残罪。如不憍天寿八千岁。堕大嗥叫地狱中。以
人间八百年。彼天一昼夜。准此数算。则堕狱年岁
可知。名第二聚也。 第三聚。偷兰遮此云大障言
障善道后堕恶道也。明了论云。偷兰遮。此翻粗过。
谓不依佛所立戒而行。明过粗有二种。一是重罪
方便。由其成初二两篇罪故。二能断善根体是鄙
恶不善也。又有独头偷兰遮。分轻重九品。如随机
羯磨忏悔篇说四。分律之尼萨耆波逸提。此云舍
堕谓此三十法。多从贪爱而堕。若舍此贪爱。即不
堕。故名舍堕。经云犯偷兰遮罪。如兜率天寿四千
岁。堕嗥叫地狱中。以人间四百年。彼天一昼夜准
此数算。堕狱年岁可知矣 第三篇。波逸提此云
堕。十诵律云。堕在烧煮覆障地狱。八热通为烧煮
八寒黑暗等。通为覆障。前之三十舍堕。合此九十
单堕。成一百二十。经云。犯波逸提罪。如夜摩天寿
二千岁堕众合地狱中。以人间二百年。彼天一昼
夜。准此数算。狱中年岁可知矣此第四聚也。 第
四篇。波罗提提舍尼。此云向彼悔。僧祇律云。此罪
应发露。言发露者。向一一比丘说悔也。经云。犯波
罗提提舍尼。罪如忉利天寿一千岁。堕黑绳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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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人间一百年。彼天一昼夜准此算数堕狱年
岁可知矣。此第五聚也 第五篇。众学法。亦名突
吉罗。此云恶作。或翻守戒。谓此一百戒。微细。持之
极难。故随学随守。名应当学也。经云。犯突吉罗罪
如四天王天寿五百岁。堕等活地狱中。以人间五
十年。彼天一昼夜。准此数算堕狱年岁可知矣。此
第六聚也。或为七聚者。即将此第六聚。分为二聚
在身名恶作。当第六聚。在口名恶说。即当第七聚
也。又其中二不定法。摄于前三篇。及上四聚中。最
后七灭诤。摄于九十波逸提中。又此中第三聚偷
兰遮法。出于四。分律二百五十戒之外又此五篇
戒相。判分三破者。若犯初二两篇名破戒。若犯后
三篇。名破威仪。若犯九十中。第六十八邪见生谤
戒。名破见也。广如毗尼作持。及毗尼止持。布萨纲
目正范等详释又藕益大师。有重治毗尼事义集
要行世。又另有四分戒本津要如释。摭要等书行
世。又有梵网直解。合注。发隐等书。虽未入藏。俱宜
寻阅也。】
** 护戒
「梵语布萨。此翻我对说。谓相向说罪。乃约半月忏摩
而翻也又翻净住善宿。谓舍浊恶而證净善。得身心
清净。如戒而住也亦翻说戒。谓半月集众说戒。能长
善法。持自心故。故知布萨。实为护戒之要则。梵网经
云。我今半月半月。自诵诸佛法戒。汝等一切发心菩
岁可知矣。此第五聚也 第五篇。众学法。亦名突
吉罗。此云恶作。或翻守戒。谓此一百戒。微细。持之
极难。故随学随守。名应当学也。经云。犯突吉罗罪
如四天王天寿五百岁。堕等活地狱中。以人间五
十年。彼天一昼夜。准此数算堕狱年岁可知矣。此
第六聚也。或为七聚者。即将此第六聚。分为二聚
在身名恶作。当第六聚。在口名恶说。即当第七聚
也。又其中二不定法。摄于前三篇。及上四聚中。最
后七灭诤。摄于九十波逸提中。又此中第三聚偷
兰遮法。出于四。分律二百五十戒之外又此五篇
戒相。判分三破者。若犯初二两篇名破戒。若犯后
三篇。名破威仪。若犯九十中。第六十八邪见生谤
戒。名破见也。广如毗尼作持。及毗尼止持。布萨纲
目正范等详释又藕益大师。有重治毗尼事义集
要行世。又另有四分戒本津要如释。摭要等书行
世。又有梵网直解。合注。发隐等书。虽未入藏。俱宜
寻阅也。】
** 护戒
「梵语布萨。此翻我对说。谓相向说罪。乃约半月忏摩
而翻也又翻净住善宿。谓舍浊恶而證净善。得身心
清净。如戒而住也亦翻说戒。谓半月集众说戒。能长
善法。持自心故。故知布萨。实为护戒之要则。梵网经
云。我今半月半月。自诵诸佛法戒。汝等一切发心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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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亦诵。乃至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诸菩萨亦
诵。是故戒光从口出。有缘非无因故光。光非青黄赤
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是诸佛之本源
行菩萨道之根本。是大众诸佛子之根本。是故大众
诸佛子。应受持。应读诵。应善学。兹所谓护戒也。护戒
有体。相之别。半月布萨乃至道具。护其。相也。受戒只
一期。持戒在终身。新戒于诸戒条。如沙弥之十戒。二
十四威仪。比丘之二百五十戒。梵网之十重四十八
轻等。在戒堂巳经熟读开遮持犯。亦闻讲演。稍发心
者。岂不遵守。所虑出堂之后。渐近匪人。渐闻邪说违
背布萨。而不持戒梏丧真心。遂成魔事。始非时食。继
而饮酒。甚而食肉。又甚而淫赌。无所不为。悲哉。袈裟
之下。竟失人身矣回思出家受戒。所为何事。是故佛
言。汝等比丘。当自摩头也。摩头者。自思我是佛子。当
依佛语。以戒为师依四念处住。宁有法死。不无法生。
尸罗清净。善法自生。故经云精进持净戒。犹如护明
珠。是为依。相而护戒也。次言依体而义戒者。始是五
戒。终至三聚。一切戒相。等同一体。故律制凡说戒前。
皆云。今为汝秉宣三归羯磨。令汝感发戒体。乃至结
末云。上来三归。正是纳体于心故知三归为一切戒
体。所谓体者。三归正范云。以实相慧。觉了诸法。非空
非有。亦空亦有双忘双照。三智圆觉。是自性佛宝。所
觉法性之理。三谛具足。是自性法宝。此觉慧与理事
和合。是自性僧宝。如是三归。名为戒体。又请比丘戒
诵。是故戒光从口出。有缘非无因故光。光非青黄赤
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是诸佛之本源
行菩萨道之根本。是大众诸佛子之根本。是故大众
诸佛子。应受持。应读诵。应善学。兹所谓护戒也。护戒
有体。相之别。半月布萨乃至道具。护其。相也。受戒只
一期。持戒在终身。新戒于诸戒条。如沙弥之十戒。二
十四威仪。比丘之二百五十戒。梵网之十重四十八
轻等。在戒堂巳经熟读开遮持犯。亦闻讲演。稍发心
者。岂不遵守。所虑出堂之后。渐近匪人。渐闻邪说违
背布萨。而不持戒梏丧真心。遂成魔事。始非时食。继
而饮酒。甚而食肉。又甚而淫赌。无所不为。悲哉。袈裟
之下。竟失人身矣回思出家受戒。所为何事。是故佛
言。汝等比丘。当自摩头也。摩头者。自思我是佛子。当
依佛语。以戒为师依四念处住。宁有法死。不无法生。
尸罗清净。善法自生。故经云精进持净戒。犹如护明
珠。是为依。相而护戒也。次言依体而义戒者。始是五
戒。终至三聚。一切戒相。等同一体。故律制凡说戒前。
皆云。今为汝秉宣三归羯磨。令汝感发戒体。乃至结
末云。上来三归。正是纳体于心故知三归为一切戒
体。所谓体者。三归正范云。以实相慧。觉了诸法。非空
非有。亦空亦有双忘双照。三智圆觉。是自性佛宝。所
觉法性之理。三谛具足。是自性法宝。此觉慧与理事
和合。是自性僧宝。如是三归。名为戒体。又请比丘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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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范云。即是来朝。于十师座前。正秉羯磨时。尔等发
上品心之思业力用。运想法界。遍缘一切尘境。而境
从心现。然所现之境。非有表色即法界一切尘境之
体。亦得戒之因。若未缘想领受巳前。此尘境体。于汝
无系。但一发心缘想领受巳后此法界尘境体。恒依
汝等自心。念念不忘。时时守护是以戒为能依。心是
所依。心法和合。名为戒体。此体即梵网所谓。非青黄
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本无可护。由
皆觉合尘迷失本真著于邪见所谓身见。边见邪见
戒取见取。因此五见生六十二见。因是诸见。生死不
绝是故持戒。防之不近。是为依体而护戒也。其中十
缠十使。乃至八万四千尘劳妄想。皆当守护。令其寂
灭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诸妄
想。此想不真。故受轮转华严经云。我今普见一切众
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不能證得。若
离妄想一切智无师智。自然现前。所谓知见立知。即
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槃。如是觉察。是为护戒。其
或未能臻极。且依四念处观。亦庶几可矣。」
【證义曰。戒有七众。今举比丘一众。而例诸众也。此
中以戒为师依四念处住。宁有法死。不无法生。四
语巳括尽一切戒条。今更略举数条。以明护戒一
事。于巨细重轻之间。均当加意精持。而不可忽。如
楞严经。佛告阿难。汝脩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
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
上品心之思业力用。运想法界。遍缘一切尘境。而境
从心现。然所现之境。非有表色即法界一切尘境之
体。亦得戒之因。若未缘想领受巳前。此尘境体。于汝
无系。但一发心缘想领受巳后此法界尘境体。恒依
汝等自心。念念不忘。时时守护是以戒为能依。心是
所依。心法和合。名为戒体。此体即梵网所谓。非青黄
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本无可护。由
皆觉合尘迷失本真著于邪见所谓身见。边见邪见
戒取见取。因此五见生六十二见。因是诸见。生死不
绝是故持戒。防之不近。是为依体而护戒也。其中十
缠十使。乃至八万四千尘劳妄想。皆当守护。令其寂
灭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诸妄
想。此想不真。故受轮转华严经云。我今普见一切众
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不能證得。若
离妄想一切智无师智。自然现前。所谓知见立知。即
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槃。如是觉察。是为护戒。其
或未能臻极。且依四念处观。亦庶几可矣。」
【證义曰。戒有七众。今举比丘一众。而例诸众也。此
中以戒为师依四念处住。宁有法死。不无法生。四
语巳括尽一切戒条。今更略举数条。以明护戒一
事。于巨细重轻之间。均当加意精持。而不可忽。如
楞严经。佛告阿难。汝脩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
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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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各各
自谓成无上道云云。又言。汝脩三昧。本出尘劳。杀
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
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
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
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云云。又言。汝脩三昧。本
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
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
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
上道云云。又言。三行巳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
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證
言證。是一颠迦消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
说是人。永殒善根云云。此护戒之最巨最重者也。
禅宗秘要云。昔五云伏虎逢禅师。一日晏坐。倏有
一神人。跪膝于前。师问。汝其谁乎曰。护戒神也。师
曰。吾患有宿愆未殄。汝知之乎。曰。师有何罪。惟一
小过耳师曰。何也。曰。凡折钵水。亦施主物。师乃倾
弃。非所宜也。言讫而隐。师自此洗钵水尽饮之。又
大智度论。有一比丘。在林中莲花池边经行。闻莲
花香鼻受心著池神现形言。汝何舍禅偷香。以著
香故。诸结使卧者。今皆觉起时更有人。取花掘根
而去。神无所言。比丘云此人破池取花。汝都无言。
我但闻香。便见呵责。池神云。世间恶人。常在罪垢
粪中。不净没头。我不共语也。汝是禅行好人。而著
自谓成无上道云云。又言。汝脩三昧。本出尘劳。杀
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
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
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
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云云。又言。汝脩三昧。本
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
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
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
上道云云。又言。三行巳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
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證
言證。是一颠迦消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
说是人。永殒善根云云。此护戒之最巨最重者也。
禅宗秘要云。昔五云伏虎逢禅师。一日晏坐。倏有
一神人。跪膝于前。师问。汝其谁乎曰。护戒神也。师
曰。吾患有宿愆未殄。汝知之乎。曰。师有何罪。惟一
小过耳师曰。何也。曰。凡折钵水。亦施主物。师乃倾
弃。非所宜也。言讫而隐。师自此洗钵水尽饮之。又
大智度论。有一比丘。在林中莲花池边经行。闻莲
花香鼻受心著池神现形言。汝何舍禅偷香。以著
香故。诸结使卧者。今皆觉起时更有人。取花掘根
而去。神无所言。比丘云此人破池取花。汝都无言。
我但闻香。便见呵责。池神云。世间恶人。常在罪垢
粪中。不净没头。我不共语也。汝是禅行好人。而著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0c 页 X63-0480.png
此香。破汝好事。是故呵汝。譬如白氎鲜净。而被黑
物点污。人见皆惜。彼恶人者。譬如黑衣点墨。谁见
惜耶。此护戒之极微极细者也。噫。必如是。始可谓
之持戒。始无负求戒之初心矣。至如依体而护。当
广学般若。及华严梵行品。大涅槃梵行品。乃至台
宗教典。俱宜习行。所谓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其或
未臻先观四念处者。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
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此四念处观。乃脩行之根
本。护戒之器仗。故为结劝也。】
** 道具
「道具菩萨比丘戒僧之资生。顺道增善之具。按梵网
经十八种。与律稍异。今当合而述之。一。安陀会。(即五衣)
二。郁多罗僧。(即七衣)三。僧伽黎。(即大衣。有三品。上品廿五条。廿三条。廿一条。中
品十九条。十七条。十五条。下品十三条。十一条九条田衣缘起。僧祇律云。佛住帝释石窟前见稻田畦畔分明。
语阿难云。过去诸佛。衣相如是。从今依此作相。增辉记云。田畦贮水。生长嘉苗。以养形命法衣之田。润以四利
之水。增其三善之苗。以养法身慧命。故云福田衣也)四。尼师坛。(即坐具。亦名随坐衣五分律云
为护身。护衣。护僧床褥。故蓄坐具)五。僧祇支。(即偏衫。亦名覆膊衣。又号掩腋衣)六。泥
缚些罗。(即禅裙。俗呼金刚裤。坐禅衲子。尤为利用)七。直缀(俗呼袍子。亦名海青。以上三物。
出比丘律)八。钵多罗(此云应量器。盖西域僧。皆以托钵乞食。此钵随自量。而应大小。以一钵食
饱为度。故云应量器也)九。隙弃罗。(即锡杖。按经有二种。一种四股十二环。今时所用。一种二股六
环。形细小。重一斤许。佛世比丘所用)十。拄杖(毗柰耶云。佛听蓄拄杖。为老瘦无力。或病苦婴身所用也)
十一。拂子。(律云。比丘患草虫。听作拂子。僧祇云。佛听作线拂。棕拂。若马尾并金银宝物装柄者。
皆不可执也)十二。数珠。(俗呼念佛珠。多用木槵子。一百八粒为一挂。随身也。○以上三物。出比丘
律)十三。捃雉迦。(即军迟。常贮水随身。以用净手。寄归传云军迟有二。瓷瓦瓶是净用。铜铁
物点污。人见皆惜。彼恶人者。譬如黑衣点墨。谁见
惜耶。此护戒之极微极细者也。噫。必如是。始可谓
之持戒。始无负求戒之初心矣。至如依体而护。当
广学般若。及华严梵行品。大涅槃梵行品。乃至台
宗教典。俱宜习行。所谓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其或
未臻先观四念处者。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
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此四念处观。乃脩行之根
本。护戒之器仗。故为结劝也。】
** 道具
「道具菩萨比丘戒僧之资生。顺道增善之具。按梵网
经十八种。与律稍异。今当合而述之。一。安陀会。(即五衣)
二。郁多罗僧。(即七衣)三。僧伽黎。(即大衣。有三品。上品廿五条。廿三条。廿一条。中
品十九条。十七条。十五条。下品十三条。十一条九条田衣缘起。僧祇律云。佛住帝释石窟前见稻田畦畔分明。
语阿难云。过去诸佛。衣相如是。从今依此作相。增辉记云。田畦贮水。生长嘉苗。以养形命法衣之田。润以四利
之水。增其三善之苗。以养法身慧命。故云福田衣也)四。尼师坛。(即坐具。亦名随坐衣五分律云
为护身。护衣。护僧床褥。故蓄坐具)五。僧祇支。(即偏衫。亦名覆膊衣。又号掩腋衣)六。泥
缚些罗。(即禅裙。俗呼金刚裤。坐禅衲子。尤为利用)七。直缀(俗呼袍子。亦名海青。以上三物。
出比丘律)八。钵多罗(此云应量器。盖西域僧。皆以托钵乞食。此钵随自量。而应大小。以一钵食
饱为度。故云应量器也)九。隙弃罗。(即锡杖。按经有二种。一种四股十二环。今时所用。一种二股六
环。形细小。重一斤许。佛世比丘所用)十。拄杖(毗柰耶云。佛听蓄拄杖。为老瘦无力。或病苦婴身所用也)
十一。拂子。(律云。比丘患草虫。听作拂子。僧祇云。佛听作线拂。棕拂。若马尾并金银宝物装柄者。
皆不可执也)十二。数珠。(俗呼念佛珠。多用木槵子。一百八粒为一挂。随身也。○以上三物。出比丘
律)十三。捃雉迦。(即军迟。常贮水随身。以用净手。寄归传云军迟有二。瓷瓦瓶是净用。铜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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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是触用)十四。澡豆。(即皂角洗净用)十五手巾。十六。火燧。(即火刀。火石。火
纸等)十七。滤水囊。(增辉记云。为器虽小。其功甚大。为护生命故。用细密绢为之。水虫可滤净
也)十八。戒刀。(即剃刀类)依梵网经加杨枝。(擦牙齿用)绳床。(东土即棕
蒲。团。以代绳床)镊子。香炉奁。经。律。佛像。菩萨像。(梵网重在行脚远游。故用
经律佛像等。律藏重在分卫乞食。故用拄杖拂子数珠等。合用之。共二十六物)凡行脚僧。此
二十六物。如鸟二翼。常随其身。故名道具也。」
【證义曰。律学纲维云。护戒道具。十八种物。常随身
者。杨枝净口。澡豆洁身。超俗染。则三衣蔽形。断邪
食。则一钵支命。具开圣地。瓶注法泉。锡杖竖贤圣
之标。香炉。示清净之体。漉囊救物。巾布拂尘。刀用
降魔。燧资破暗。镊子拔除烦恼。绳床脱略贡高经
契一心律规三业。佛像表果。菩萨明因。又按藕益
戒衣辩讹云。出家有戒衣。犹居官有公服也。戒既
七众不同。衣岂一槩无别佛制三衣。一僧伽黎。本
九条。或十三条。贫窭无措。事不获巳。乃用二十五
条。名后后品。非上上品也。二。郁多罗僧。唯用七条
三。安陀会。唯用五条此三。皆名袈裟。以是坏色。非
彩色故。又名福田衣。以其形似水田。又僧为人世
福田也。为比丘尼。须具五衣三衣如上。加掩腋衣。
覆肩衣也。为沙弥则制二衣。一。上衣。即无缝袈裟
亦名缦条衣。色与比丘同。制与比丘异。但直缝之。
不许刺叶。律云求寂之徒。缦条是服。辄披割截。深
为罪滥。盖沙弥虽巳出家。尚未人僧宝数是故五
条。犹不割截。况七条。九条等乎。二。内衣。即尼加掩
纸等)十七。滤水囊。(增辉记云。为器虽小。其功甚大。为护生命故。用细密绢为之。水虫可滤净
也)十八。戒刀。(即剃刀类)依梵网经加杨枝。(擦牙齿用)绳床。(东土即棕
蒲。团。以代绳床)镊子。香炉奁。经。律。佛像。菩萨像。(梵网重在行脚远游。故用
经律佛像等。律藏重在分卫乞食。故用拄杖拂子数珠等。合用之。共二十六物)凡行脚僧。此
二十六物。如鸟二翼。常随其身。故名道具也。」
【證义曰。律学纲维云。护戒道具。十八种物。常随身
者。杨枝净口。澡豆洁身。超俗染。则三衣蔽形。断邪
食。则一钵支命。具开圣地。瓶注法泉。锡杖竖贤圣
之标。香炉。示清净之体。漉囊救物。巾布拂尘。刀用
降魔。燧资破暗。镊子拔除烦恼。绳床脱略贡高经
契一心律规三业。佛像表果。菩萨明因。又按藕益
戒衣辩讹云。出家有戒衣。犹居官有公服也。戒既
七众不同。衣岂一槩无别佛制三衣。一僧伽黎。本
九条。或十三条。贫窭无措。事不获巳。乃用二十五
条。名后后品。非上上品也。二。郁多罗僧。唯用七条
三。安陀会。唯用五条此三。皆名袈裟。以是坏色。非
彩色故。又名福田衣。以其形似水田。又僧为人世
福田也。为比丘尼。须具五衣三衣如上。加掩腋衣。
覆肩衣也。为沙弥则制二衣。一。上衣。即无缝袈裟
亦名缦条衣。色与比丘同。制与比丘异。但直缝之。
不许刺叶。律云求寂之徒。缦条是服。辄披割截。深
为罪滥。盖沙弥虽巳出家。尚未人僧宝数是故五
条。犹不割截。况七条。九条等乎。二。内衣。即尼加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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腋覆肩也。为菩萨近事。即优婆塞。夷。则令畜无缝
五衣。制与沙弥同。惟入坛行道。方许披之。平日不
得披著。所以与沙弥别也。今僧衣违制。其讹有九
受沙弥戒。便令具足三衣。一讹也。沙弥擅披割截
七条。竟与比丘无别。二讹也。前人无知妄作。辄令
近事得披三衣。后人矫枉过正。并禁近事不畜缦
五衣。三讹也。一切衣制。皆以竖三肘。横五肘为度
纵稍稍增减。咸须随身随手。今竖三横六。谬云摺
时取方。四讹也。田衣但取形似畦畔。今谬云须通
水路。五讹也。五条七条等。乃随所得旧布大小。而
成条多寡。今谬云某块表须弥。某块表日。某块月
某块表四天王等。六讹也。僧伽黎。本翻大衣。或名
合重衣。或翻杂碎衣。亦随所得布而作。今谬用绫
䌷。或更绣华于上。名千华衣。七讹也。三衣之制。千
佛所同。故即名千佛衣。云栖正讹巳辩。今有绣佛
于衣者。八讹也。一切出家所用衣服卧具。俱用坏
色。今反以五彩䌷为之。九讹也。又按尼师坛。西域
唯有坐卧之别。东土专为礼拜所用。未知起于何
时。按四分律第十五舍堕中。凡作新坐具。须用故
旧具贴上障新。今讹用鲜色新布。贴四角上。名四
天王。其误甚矣钵多罗翻应量器。乃随僧食量也
佛许用铁瓦所成。今讹用铜锡。或磁或木。皆违佛
制。又律载钵用药物薰者。盛物不馊。不染油腻故
今徒知啖羹不得污钵。而不知预用药薰之条。遂
五衣。制与沙弥同。惟入坛行道。方许披之。平日不
得披著。所以与沙弥别也。今僧衣违制。其讹有九
受沙弥戒。便令具足三衣。一讹也。沙弥擅披割截
七条。竟与比丘无别。二讹也。前人无知妄作。辄令
近事得披三衣。后人矫枉过正。并禁近事不畜缦
五衣。三讹也。一切衣制。皆以竖三肘。横五肘为度
纵稍稍增减。咸须随身随手。今竖三横六。谬云摺
时取方。四讹也。田衣但取形似畦畔。今谬云须通
水路。五讹也。五条七条等。乃随所得旧布大小。而
成条多寡。今谬云某块表须弥。某块表日。某块月
某块表四天王等。六讹也。僧伽黎。本翻大衣。或名
合重衣。或翻杂碎衣。亦随所得布而作。今谬用绫
䌷。或更绣华于上。名千华衣。七讹也。三衣之制。千
佛所同。故即名千佛衣。云栖正讹巳辩。今有绣佛
于衣者。八讹也。一切出家所用衣服卧具。俱用坏
色。今反以五彩䌷为之。九讹也。又按尼师坛。西域
唯有坐卧之别。东土专为礼拜所用。未知起于何
时。按四分律第十五舍堕中。凡作新坐具。须用故
旧具贴上障新。今讹用鲜色新布。贴四角上。名四
天王。其误甚矣钵多罗翻应量器。乃随僧食量也
佛许用铁瓦所成。今讹用铜锡。或磁或木。皆违佛
制。又律载钵用药物薰者。盛物不馊。不染油腻故
今徒知啖羹不得污钵。而不知预用药薰之条。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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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曲箸从钵下转入口者。更失仪也。又戒条禁持
金银宝物。故大乘曼殊校量数珠经中。以莲子本
槵子。菩提子为最妙。今数珠多用金银宝物以为
分嵌庄饰。长自贪爱。易于盗失凡此皆讹误之不
可不辨正者也。至于其馀道具绝而不用。内无护
戒之心。外无护戒之仪。奈何僧规不沦替耶。愿我
释子。共扶正法挽回流弊。化导僧伦。咸遵佛制。期
于自利利人。勿谓此是著相。躲身于无相坑中。亦
勿谓我是禅宗奚用此头陀物也。审如是。大迦叶
为禅宗初祖。何故行头陀行为第一也。】
** 附式叉摩那辩正
「今时传戒讹误颇多。至于式义摩那一种。尤为讹误
之甚。兹不可以不辩。按佛世诸尼。辄度人出家受具。
以不知戒相故。造作非法。佛言。应与二岁学戒羯磨。
令先习学巳。然后受具。一切大尼戒。皆应学之。除自
手取食。授食与他。故诸经律。及梁皇忏中。出家五众
次第。式叉尼居沙弥之上。以其具学大尼戒故。所谓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是也。至众集会
时。佛以仪式不便。虽大尼亦列沙弥之后。式叉尼列
大尼后。故僧祇律云。在比丘尼下。沙弥尼上坐。自有
明中叶。封闭戒坛。尸罗轨则。几不可闻。不唯学戒之
法久废。而式叉名义。亦罔闻知。至谓未剃发闺女。求
受五戒者。为式叉摩那。以讹传讹。至今不改。按大智
度论。佛在世时。有一长者妇不觉怀妊。出家受具足
金银宝物。故大乘曼殊校量数珠经中。以莲子本
槵子。菩提子为最妙。今数珠多用金银宝物以为
分嵌庄饰。长自贪爱。易于盗失凡此皆讹误之不
可不辨正者也。至于其馀道具绝而不用。内无护
戒之心。外无护戒之仪。奈何僧规不沦替耶。愿我
释子。共扶正法挽回流弊。化导僧伦。咸遵佛制。期
于自利利人。勿谓此是著相。躲身于无相坑中。亦
勿谓我是禅宗奚用此头陀物也。审如是。大迦叶
为禅宗初祖。何故行头陀行为第一也。】
** 附式叉摩那辩正
「今时传戒讹误颇多。至于式义摩那一种。尤为讹误
之甚。兹不可以不辩。按佛世诸尼。辄度人出家受具。
以不知戒相故。造作非法。佛言。应与二岁学戒羯磨。
令先习学巳。然后受具。一切大尼戒。皆应学之。除自
手取食。授食与他。故诸经律。及梁皇忏中。出家五众
次第。式叉尼居沙弥之上。以其具学大尼戒故。所谓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是也。至众集会
时。佛以仪式不便。虽大尼亦列沙弥之后。式叉尼列
大尼后。故僧祇律云。在比丘尼下。沙弥尼上坐。自有
明中叶。封闭戒坛。尸罗轨则。几不可闻。不唯学戒之
法久废。而式叉名义。亦罔闻知。至谓未剃发闺女。求
受五戒者。为式叉摩那。以讹传讹。至今不改。按大智
度论。佛在世时。有一长者妇不觉怀妊。出家受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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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其后身大转现。诸长者讥嫌比丘尼。因此。制有二
年学戒受六法。然后受具足。(文)据此。则妇亦可作式
叉摩那。不专指童女言矣。又论云。式叉摩那有二种
一者十八岁童女受六法。二者。夫家十岁。得受六法。
(文)此则指童女言。夫家十岁。解者谓。或因母亡。或母
家贫苦。不能护养。即将小女。归于夫家。巳养十年。情
窦渐开。又在夫家。难无欲事。又十八童女。虽未嫁而
年巳长。故须预防也。然不必论是女是妇。其为巳出
家者。则决定无疑。至其位次。在沙弥之上。比丘尼之
下者。以其出家。志求具足。不过因妨嫌之意暂迟二
年。以为学戒之地。不比沙弥等之尚无具足志也又
此受六法。不同优婆夷只有五戒。今备录式叉尼学
戒法。以存其本(按道宣师。所集四分律随机羯磨。第三诸戒受法篇。尼众授戒法内。亦载
受沙弥尼戒巳。次授式义摩那尼法。再于尼十师前授本法。往大僧中。受具足戒。但随机羯磨。授式义之
戒。校此为顺。称本法者。即大比丘尼。本所受持之戒法是学戒女。为比丘尼之前阶。故改称本法尼。又升
进式义尼一位也。曹魏沙门昙谛。所集羯磨卷下。在方册藏妇字函第九卷沙弥尼受戒后云。听童女十
八。受沙弥尼戒者。二年学具戒。年满二十。僧中受大戒云云。又式义摩那受六法文云)沙弥
尼。应往比丘尼众中。偏露右肩。脱革屣礼比丘尼
僧足巳右膝著地(合掌白如是言)。
大姊僧听。我沙弥尼(某甲)。今从僧。乞二岁学戒。和尚
尼(某甲)。愿僧济度我。慈悯故。与我二岁学戒。
(第二。第三。亦如是说。应将沙弥尼。至离闻处。著见处巳众中差堪能作羯磨者白言)。
大姊僧听。此(某甲)沙弥尼。今从僧。乞二岁学戒。和尚
尼(某甲)。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与(某甲)。沙弥尼二岁
年学戒受六法。然后受具足。(文)据此。则妇亦可作式
叉摩那。不专指童女言矣。又论云。式叉摩那有二种
一者十八岁童女受六法。二者。夫家十岁。得受六法。
(文)此则指童女言。夫家十岁。解者谓。或因母亡。或母
家贫苦。不能护养。即将小女。归于夫家。巳养十年。情
窦渐开。又在夫家。难无欲事。又十八童女。虽未嫁而
年巳长。故须预防也。然不必论是女是妇。其为巳出
家者。则决定无疑。至其位次。在沙弥之上。比丘尼之
下者。以其出家。志求具足。不过因妨嫌之意暂迟二
年。以为学戒之地。不比沙弥等之尚无具足志也又
此受六法。不同优婆夷只有五戒。今备录式叉尼学
戒法。以存其本(按道宣师。所集四分律随机羯磨。第三诸戒受法篇。尼众授戒法内。亦载
受沙弥尼戒巳。次授式义摩那尼法。再于尼十师前授本法。往大僧中。受具足戒。但随机羯磨。授式义之
戒。校此为顺。称本法者。即大比丘尼。本所受持之戒法是学戒女。为比丘尼之前阶。故改称本法尼。又升
进式义尼一位也。曹魏沙门昙谛。所集羯磨卷下。在方册藏妇字函第九卷沙弥尼受戒后云。听童女十
八。受沙弥尼戒者。二年学具戒。年满二十。僧中受大戒云云。又式义摩那受六法文云)沙弥
尼。应往比丘尼众中。偏露右肩。脱革屣礼比丘尼
僧足巳右膝著地(合掌白如是言)。
大姊僧听。我沙弥尼(某甲)。今从僧。乞二岁学戒。和尚
尼(某甲)。愿僧济度我。慈悯故。与我二岁学戒。
(第二。第三。亦如是说。应将沙弥尼。至离闻处。著见处巳众中差堪能作羯磨者白言)。
大姊僧听。此(某甲)沙弥尼。今从僧。乞二岁学戒。和尚
尼(某甲)。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与(某甲)。沙弥尼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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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戒。和尚尼(某甲)。白如是。(此是单曰) (以下三白)。
大姊。僧听。此(某甲)沙弥尼。今从僧。乞二岁学戒。和尚
尼(某甲)。僧今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和尚尼(某甲)。
谁诸大姊忍。僧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和尚尼(某
甲)。者默然。谁不忍者说。是(初二三)羯磨。(如是三说)。
僧巳忍。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和尚尼(某甲)竟。僧
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应如是与六法)。
某甲谛听。如来无所著等正觉。说六法。不得犯不净。
行淫欲法。若式叉摩那。行媱欲法非式叉摩那。非释
种女。与染污心男子。共身相磨触。缺戒。应更与受戒。
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偷盗。乃至草叶。若式叉摩那。取人五钱。若过五
钱。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人斫。若自破。教人破。若
烧。若埋。若坏色。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取减五钱
缺戒。应更与受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过断众生命。乃至蚁子。若式叉摩那。故自手断
人命。持刀授与人。教死。劝死。赞死。若与非药。若堕胎
[示*厌]祷咒术。自作。教人作者。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
断畜生不能变化者命。缺戒应更与受戒。是中尽形
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妄语乃至戏笑若。式叉摩那。不真实。非巳有。自
称言得上人法。言得禅。得解脱。得三昧正受。得须陀
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言天来龙来。鬼神来。供养
我。此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于众中故作妄语。缺
大姊。僧听。此(某甲)沙弥尼。今从僧。乞二岁学戒。和尚
尼(某甲)。僧今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和尚尼(某甲)。
谁诸大姊忍。僧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和尚尼(某
甲)。者默然。谁不忍者说。是(初二三)羯磨。(如是三说)。
僧巳忍。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和尚尼(某甲)竟。僧
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应如是与六法)。
某甲谛听。如来无所著等正觉。说六法。不得犯不净。
行淫欲法。若式叉摩那。行媱欲法非式叉摩那。非释
种女。与染污心男子。共身相磨触。缺戒。应更与受戒。
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偷盗。乃至草叶。若式叉摩那。取人五钱。若过五
钱。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人斫。若自破。教人破。若
烧。若埋。若坏色。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取减五钱
缺戒。应更与受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过断众生命。乃至蚁子。若式叉摩那。故自手断
人命。持刀授与人。教死。劝死。赞死。若与非药。若堕胎
[示*厌]祷咒术。自作。教人作者。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
断畜生不能变化者命。缺戒应更与受戒。是中尽形
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妄语乃至戏笑若。式叉摩那。不真实。非巳有。自
称言得上人法。言得禅。得解脱。得三昧正受。得须陀
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言天来龙来。鬼神来。供养
我。此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于众中故作妄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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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应更与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非时食。若式叉摩那非时食。缺戒。应更与戒。是
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饮酒。若式叉摩那。饮酒。犯戒。应更与戒。是中尽
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式叉摩那。于一切尼戒。
中应学。除为比丘尼过食。自受食食。此中前四若有
犯。名四重。应灭摈。若犯与染心男身相触。盗减五钱
断畜生命。小妄语。非时食。饮酒者。名为缺戒。以前所
行行法皆坏。应忏悔巳。更乞二年羯磨。重复行之。若
犯大尼所学诸戒。悉应如法忏悔。于二年中学戒。清
净巳。方于二部僧中受具足戒。」
【證义曰。若犯六法。乃至悉应如法忏悔者。三坛传
戒正范。第三次审戒遮前例中。审第二种人云。若
是式叉摩那。此云学戒女。佛制令学三法故。若审
忏时。应一一逐问。一。学根本。四重戒是。二。学六法
谓染心相触。盗减五钱。断畜命。小妄语。非时食。故
饮酒是。三。学行法谓大尼诸戒。中威仪是也。若是
沙弥沙弥尼唯审本戒十章。其七遮重罪。三众俱
问。如斯三众之中。或根本七遮有犯。一一依律摈。
除。若学戒女六法不净。更与二年羯磨。由彼既受
式叉摩那戒。即非沙弥尼众所摄。复于式叉摩那
缺学。又非真净学戒之女。而两无攸归。三聚基乏。
故不能进受菩萨戒也。其小三众。唯此学戒女所
制。倍严于沙弥沙弥尼。唯其阶近大尼戒故也盖
不得非时食。若式叉摩那非时食。缺戒。应更与戒。是
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不得饮酒。若式叉摩那。饮酒。犯戒。应更与戒。是中尽
形寿不得犯能持否。(答)能。 式叉摩那。于一切尼戒。
中应学。除为比丘尼过食。自受食食。此中前四若有
犯。名四重。应灭摈。若犯与染心男身相触。盗减五钱
断畜生命。小妄语。非时食。饮酒者。名为缺戒。以前所
行行法皆坏。应忏悔巳。更乞二年羯磨。重复行之。若
犯大尼所学诸戒。悉应如法忏悔。于二年中学戒。清
净巳。方于二部僧中受具足戒。」
【證义曰。若犯六法。乃至悉应如法忏悔者。三坛传
戒正范。第三次审戒遮前例中。审第二种人云。若
是式叉摩那。此云学戒女。佛制令学三法故。若审
忏时。应一一逐问。一。学根本。四重戒是。二。学六法
谓染心相触。盗减五钱。断畜命。小妄语。非时食。故
饮酒是。三。学行法谓大尼诸戒。中威仪是也。若是
沙弥沙弥尼唯审本戒十章。其七遮重罪。三众俱
问。如斯三众之中。或根本七遮有犯。一一依律摈。
除。若学戒女六法不净。更与二年羯磨。由彼既受
式叉摩那戒。即非沙弥尼众所摄。复于式叉摩那
缺学。又非真净学戒之女。而两无攸归。三聚基乏。
故不能进受菩萨戒也。其小三众。唯此学戒女所
制。倍严于沙弥沙弥尼。唯其阶近大尼戒故也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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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制将受菩萨戒前。审戒分四种。一。出家比丘比
丘尼。二。出家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三。居家男女
乐脩十善。或受五戒。从阶级而进。谓之渐受。四。忽
发大心。受菩萨戒。谓之顿受。据律所制。式叉摩那。
的系出家尼。非在家闺女戒也。按华严经。善财诣
安住王都大城。欲参不动优婆夷。不知处所。无量
人众。咸告之言。不动优婆夷。身是童女。在其家内。
父母守护(云云)。据此。可见童女。亦称优婆夷。明矣。】
** 附尼八敬法
「按事钞尼众篇。引善见律云。佛初不度女人出家。
为减正法五百年。后为说八敬。听出家。依教行故
还得千年。今时不行。随处法灭。会正记云。佛成道
十四年。姨母大爱道。同五百释女。来求出家。佛不
许度。阿难为陈三请。佛令阿难传八敬。向说。若能
行者。听汝出家彼云。顶戴受持。是以白四羯磨竟。
说八弃戒巳。即说八敬法 八敬法者。一者。百岁
比丘尼。见初受戒比丘。当起迎接。礼拜。问讯。请令
坐。二者。比丘尼不得骂谤比丘。三者。不得举比丘
罪。说其过失。比丘得说尼过。四者。式叉摩那巳学
于戒。应从众僧求受大戒。五者。尼犯僧残。应半月
在二部僧众。行摩那埵。六者。尼半月内。当于僧中
求教授人。七者。不应在无比丘处夏安居。八者。安
居竟。应诣比丘僧中求三事自恣。谓见。闻。疑。如此
八法。应尊重恭敬赞叹。尽形寿不应违。」
丘尼。二。出家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三。居家男女
乐脩十善。或受五戒。从阶级而进。谓之渐受。四。忽
发大心。受菩萨戒。谓之顿受。据律所制。式叉摩那。
的系出家尼。非在家闺女戒也。按华严经。善财诣
安住王都大城。欲参不动优婆夷。不知处所。无量
人众。咸告之言。不动优婆夷。身是童女。在其家内。
父母守护(云云)。据此。可见童女。亦称优婆夷。明矣。】
** 附尼八敬法
「按事钞尼众篇。引善见律云。佛初不度女人出家。
为减正法五百年。后为说八敬。听出家。依教行故
还得千年。今时不行。随处法灭。会正记云。佛成道
十四年。姨母大爱道。同五百释女。来求出家。佛不
许度。阿难为陈三请。佛令阿难传八敬。向说。若能
行者。听汝出家彼云。顶戴受持。是以白四羯磨竟。
说八弃戒巳。即说八敬法 八敬法者。一者。百岁
比丘尼。见初受戒比丘。当起迎接。礼拜。问讯。请令
坐。二者。比丘尼不得骂谤比丘。三者。不得举比丘
罪。说其过失。比丘得说尼过。四者。式叉摩那巳学
于戒。应从众僧求受大戒。五者。尼犯僧残。应半月
在二部僧众。行摩那埵。六者。尼半月内。当于僧中
求教授人。七者。不应在无比丘处夏安居。八者。安
居竟。应诣比丘僧中求三事自恣。谓见。闻。疑。如此
八法。应尊重恭敬赞叹。尽形寿不应违。」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3b 页 X63-0483.png
【證义曰。此乃度尼众最初垂范也今之授受者。尚
不知此法。况行持乎。然第七敬。谓不应在无比丘
处夏安居者。此约大界而言。盖律中制结大界。方
十里。或至四十里内。无比丘大丛林者。不得夏安
居耳。故第八敬。谓安居竟。应诣比丘僧中。求三事
自恣。谓见闻疑。据此第八敬所云。尼与大僧。不在
一寺同住可知矣昭庆书玉律师。述二部僧授戒
仪式缘起云。丁未春。昆山密照尼和尚。同徐太夫
人上华山设供。众学戒女。随来求具。行持半月。略
谙威仪。先老人命密照尼为和尚。扬州超尘尼为
羯磨。真州圆證尼为教授。遴选德腊尼为七證统
诸受戒尼四十馀位。出界往山南一叶庵。集彼部
尼僧。先授本法。次日。和尚尼鸣槌集众。通白如来
教敕巳。同坛上九师。领众尼登山。乞受大戒。老人
即集二部僧尼。为彼作法圆具。此是先老人遵佛
制二部僧。为尼授戒之仪式也。即引礼值坛皆尼
众。据此。出界往山南一叶庵。集彼尼众。可见第七
敬。不应在无比丘处夏安居。乃指大界内而言。非
谓比丘同处安居也。又一梦漫言下卷云。顺治十
年二月中。楚汉阳府。尼心闻。年五旬。志在持戒。同
徒等九人。不惮险远。十众登山。乞求安居三月。供
米六十石。银二十两。观彼意诚言切。遂怜悯。许之。
于设斋日。不肯入堂礼拜斋毕。集众。呼彼语云。汝
发心远来学戒。为何不进斋堂礼僧。律制比丘尼。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3c 页 X63-0483.png
纵年百岁。当礼初夏比丘。今自大慢僧。非学戒者。
彼云。某在楚中。若有善知识。俱往设斋。方丈皆以
客礼相款。并不礼拜。余云。彼贪图利养。败坏法门。
凡见有缘法尼。敬如生母。以望更得厚供。是狮子
虫。非真善知识。吾华山。今虽淡薄。宁绝粮断餐必
不敢违制邀利。今日所设之斋。作常住自用。其银
还汝。米在下院。可将别去。彼作无明会。接银领徒。
即下后山住出水洞静室。有弟子古潬。入室白云。
彼尼。远来。常住空虚。和尚且方便摄受。一则不退
彼心。次则大众有半月之供。余正色云。但肯真实
修行。大众自不悬钵。树立法门。正在淡薄时操履
律师行律。岂见利而违圣制耶。古潭愧颜。作礼而
退。至三日后。心闻复领徒上山齐跪方丈门外。涕
泣。谓在楚朦胧如此。实非自大慢僧。恳和尚慈悲
容忏悔。所有言教。尽行遵依。诸首领为其拜求。由
是令在鹿山庄。结界安居遣阇黎等。半月往彼教
诫。为讲本部毗尼。因此发起集教诫比丘尼正范
一卷流通。古德风规。坚决详慎如此。闻之令人兴
起。】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七之上
彼云。某在楚中。若有善知识。俱往设斋。方丈皆以
客礼相款。并不礼拜。余云。彼贪图利养。败坏法门。
凡见有缘法尼。敬如生母。以望更得厚供。是狮子
虫。非真善知识。吾华山。今虽淡薄。宁绝粮断餐必
不敢违制邀利。今日所设之斋。作常住自用。其银
还汝。米在下院。可将别去。彼作无明会。接银领徒。
即下后山住出水洞静室。有弟子古潬。入室白云。
彼尼。远来。常住空虚。和尚且方便摄受。一则不退
彼心。次则大众有半月之供。余正色云。但肯真实
修行。大众自不悬钵。树立法门。正在淡薄时操履
律师行律。岂见利而违圣制耶。古潭愧颜。作礼而
退。至三日后。心闻复领徒上山齐跪方丈门外。涕
泣。谓在楚朦胧如此。实非自大慢僧。恳和尚慈悲
容忏悔。所有言教。尽行遵依。诸首领为其拜求。由
是令在鹿山庄。结界安居遣阇黎等。半月往彼教
诫。为讲本部毗尼。因此发起集教诫比丘尼正范
一卷流通。古德风规。坚决详慎如此。闻之令人兴
起。】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七之上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4a 页 X63-0484.png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七之下
唐洪州百丈山沙门 怀海 集编
清杭州真寂寺苾刍 仪润 證义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校阅
大众章第七之下
** 挂单
「挂单。即古之挂搭。盖僧行脚。唯带衣钵。故名挂搭。即
挂所搭之衣也。今之参学。兼带行李。改名挂单。凡挂
单僧至。客堂以礼接待。询问来历明白。随宜送单。如
诸方班首。两序。送尊客寮。客堂款待。参学禅和。送上
客。堂。随众过堂。上殿。如无衣钵戒牒行李。以及面貌
可疑之人。槩不留单。具见客堂规约。及寮元条说。」
【證义曰。按梵网经冒难游行戒中。衲子行脚有二
时。一。从正月十五。至三月十五。二。从八月十五。至
十月十五。是二时中。原为学道而游。不远千里。参
师访道。出一丛林。入一招提乃至穷游遍历。曾不
休息。挂单之事。由是来也为知客者。随宜送单不
得轻慢。为住持者。具慈悲心。勿轻止单。常住道风
佛法久住。全在于此云栖莲师云。予单丁行脚时
忍饥渴。冲寒暑。备历诸苦。今幸得把茆盖头。虽不
识修行。而识惭愧。云水乍到。供事唯勤。巳身受用。
不敢过分。所谓曾为浪子偏怜客也。】
** 安单
「安单。即大挂搭。归堂之僧。一宿三飧。(一二)日即行。名曰
唐洪州百丈山沙门 怀海 集编
清杭州真寂寺苾刍 仪润 證义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校阅
大众章第七之下
** 挂单
「挂单。即古之挂搭。盖僧行脚。唯带衣钵。故名挂搭。即
挂所搭之衣也。今之参学。兼带行李。改名挂单。凡挂
单僧至。客堂以礼接待。询问来历明白。随宜送单。如
诸方班首。两序。送尊客寮。客堂款待。参学禅和。送上
客。堂。随众过堂。上殿。如无衣钵戒牒行李。以及面貌
可疑之人。槩不留单。具见客堂规约。及寮元条说。」
【證义曰。按梵网经冒难游行戒中。衲子行脚有二
时。一。从正月十五。至三月十五。二。从八月十五。至
十月十五。是二时中。原为学道而游。不远千里。参
师访道。出一丛林。入一招提乃至穷游遍历。曾不
休息。挂单之事。由是来也为知客者。随宜送单不
得轻慢。为住持者。具慈悲心。勿轻止单。常住道风
佛法久住。全在于此云栖莲师云。予单丁行脚时
忍饥渴。冲寒暑。备历诸苦。今幸得把茆盖头。虽不
识修行。而识惭愧。云水乍到。供事唯勤。巳身受用。
不敢过分。所谓曾为浪子偏怜客也。】
** 安单
「安单。即大挂搭。归堂之僧。一宿三飧。(一二)日即行。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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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搭。若在客单留住数旬。名大挂搭。因久挂搭。知其
行履。可以共住。即送归堂。名安单。遇此等求住者。客
堂询问来历明白。可留则留。送客单。客堂请斋。令随
喜上殿。或一日。二日。三日后。请白和尚允可。隔宿通
知维那。始挂号簿(记云。某甲字某甲。年几十几岁。系某省府县藉。某氏子。在俗何业。于
某年月日。在某处出家。礼某谛为徒。于某年月日。在某寺某和尚。座下受具。今于某年月日至本寺云云)。
次日早粥二板后。具香仪。领上方丈门外立。侍者通
白住持。住持临座。知客合掌白云。(有某甲师。特来亲
近和尚)。次新客进。展具三拜。拜毕。住持有问。实答。问
答毕。领至禅堂门首。鸣报板三下。监值捲帘。众皆站
定。知客先行十方礼巳向新进堂师云。同参师。进堂
行礼。礼圆。(知客退归)维那接具送位。一东一西送单。即随
众行坐。候开小静。维那问号。登簿。令挑行李进堂安
单。晚课。新参带具上殿课毕。维那云。新进堂师(出众
行礼)礼毕。回堂。悦众领上方丈。礼毕。回堂。维那。领至
本寮。叙话。晚二板。方丈请新参茶。悦众陪。次日上安
单牌。至起香后。三板止静前。交散香。众坐毕。维那呼
云。(新进堂师。出位行)礼新参礼佛三拜。向住持座三
拜。礼圆。向两边各一拜。众皆照应。不下位。礼毕。维那
领到班首。悦众。香灯。司水处作礼毕。即拜维那。归位
止静。若方丈请斋。悦众陪。或随住持别请陪者。」
【證义曰。安单。本为求道而来。宾主。须两不辜负。住
持要有真实道德。看验惟勤。学者要有真实参求。
忍心耐苦。摭古云。昔汝州。叶县。广教院。归省禅师。
行履。可以共住。即送归堂。名安单。遇此等求住者。客
堂询问来历明白。可留则留。送客单。客堂请斋。令随
喜上殿。或一日。二日。三日后。请白和尚允可。隔宿通
知维那。始挂号簿(记云。某甲字某甲。年几十几岁。系某省府县藉。某氏子。在俗何业。于
某年月日。在某处出家。礼某谛为徒。于某年月日。在某寺某和尚。座下受具。今于某年月日至本寺云云)。
次日早粥二板后。具香仪。领上方丈门外立。侍者通
白住持。住持临座。知客合掌白云。(有某甲师。特来亲
近和尚)。次新客进。展具三拜。拜毕。住持有问。实答。问
答毕。领至禅堂门首。鸣报板三下。监值捲帘。众皆站
定。知客先行十方礼巳向新进堂师云。同参师。进堂
行礼。礼圆。(知客退归)维那接具送位。一东一西送单。即随
众行坐。候开小静。维那问号。登簿。令挑行李进堂安
单。晚课。新参带具上殿课毕。维那云。新进堂师(出众
行礼)礼毕。回堂。悦众领上方丈。礼毕。回堂。维那。领至
本寮。叙话。晚二板。方丈请新参茶。悦众陪。次日上安
单牌。至起香后。三板止静前。交散香。众坐毕。维那呼
云。(新进堂师。出位行)礼新参礼佛三拜。向住持座三
拜。礼圆。向两边各一拜。众皆照应。不下位。礼毕。维那
领到班首。悦众。香灯。司水处作礼毕。即拜维那。归位
止静。若方丈请斋。悦众陪。或随住持别请陪者。」
【證义曰。安单。本为求道而来。宾主。须两不辜负。住
持要有真实道德。看验惟勤。学者要有真实参求。
忍心耐苦。摭古云。昔汝州。叶县。广教院。归省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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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住持。严冷枯淡。衲子畏敬之。浮山远。天衣怀。闻
其高风。特往参叩。时值雪寒。省呵骂驱逐。至以水
泼地。衣服皆湿。他僧怒去。唯远与怀。复坐。少顷。师
又呵曰。你更不去。待我打你。远曰。远怀二人。数千
里。特来参和尚禅岂以一杓水泼之。便去。师笑曰。
你两个果来要参禅。令知客送单。远充典座。众苦
枯淡。省出寺。远取油面作五味粥。方熟。省归。粥罢
召典座。远至。省云。汝取油面。系盗用常住。远曰实
取油面。愿乞责罚。省令估衣钵偿所值。复仗三十
逐之。省一日出外。见远在寺廊下。省曰。此是院门
廊下。你在此复久。曾还。屋租否。复追租。远无难色
乞诸市还之。仍不去省谓众曰。远。真意参禅。遂令
归。上堂。对众付衣云云。噫。古人亲师择友。晓夕不
敢自怠。至于执㸑负舂。陆沉执役。未尝惮劳。今人
茶饭淡薄。便思他徙。坡事劳苦。别图安逸。又安能
学道乎。至若今之住持。惟以俗务自缠竟不知勘
验造励学人。如上高风。不可复睹。诚为宾主两辜
负矣。可胜慨哉。】
** 普请
「凡普请出坡。客堂先挂牌。(牌云)大众师闻梆声。至某处
为(某某)坡事。普请出坡。
○库司。监收先将所用器物
齐备。待闻梆声三阵毕。禅堂若遇二板。站板。抽解。即
照规止。如早。维那即卓香板出坡。前后次第出堂。不
得閒语嬉笑放逸。各守自巳本分话头。坡毕回堂。」
其高风。特往参叩。时值雪寒。省呵骂驱逐。至以水
泼地。衣服皆湿。他僧怒去。唯远与怀。复坐。少顷。师
又呵曰。你更不去。待我打你。远曰。远怀二人。数千
里。特来参和尚禅岂以一杓水泼之。便去。师笑曰。
你两个果来要参禅。令知客送单。远充典座。众苦
枯淡。省出寺。远取油面作五味粥。方熟。省归。粥罢
召典座。远至。省云。汝取油面。系盗用常住。远曰实
取油面。愿乞责罚。省令估衣钵偿所值。复仗三十
逐之。省一日出外。见远在寺廊下。省曰。此是院门
廊下。你在此复久。曾还。屋租否。复追租。远无难色
乞诸市还之。仍不去省谓众曰。远。真意参禅。遂令
归。上堂。对众付衣云云。噫。古人亲师择友。晓夕不
敢自怠。至于执㸑负舂。陆沉执役。未尝惮劳。今人
茶饭淡薄。便思他徙。坡事劳苦。别图安逸。又安能
学道乎。至若今之住持。惟以俗务自缠竟不知勘
验造励学人。如上高风。不可复睹。诚为宾主两辜
负矣。可胜慨哉。】
** 普请
「凡普请出坡。客堂先挂牌。(牌云)大众师闻梆声。至某处
为(某某)坡事。普请出坡。
○库司。监收先将所用器物
齐备。待闻梆声三阵毕。禅堂若遇二板。站板。抽解。即
照规止。如早。维那即卓香板出坡。前后次第出堂。不
得閒语嬉笑放逸。各守自巳本分话头。坡毕回堂。」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5a 页 X63-0485.png
【證义曰。普请之法。上下均力也。山中梵刹。坡事尤
多。遇期。鸣梆齐行。虽住持。亦不得好逸推劳。有病
则不勉强。至老方可歇息。同居大众。开遮亦尔。按
唐。同州。志超。冯翊人。依并州开化寺赞禅师出家。
旋为木寺住持。洁正身心。勤理众务。安僧数百。衣
食恒备。每有苦役。必以身先噫。古之住持。类多如
是。故丛林兴盛。今之住特。则养尊处优。劳人自逸。
欲得丛林复整。难矣哉。】
** 日用轨范
「日用轨范者。前之六卷。巳显别别各业。此大众章。乃
示人人当行。不拘何人何执总当一一无犯。那管内
单外单。咸须各各遵守。一。敦尚戒德。为菩提之根本。
作涅槃之基址。二。须甘淡泊。安贫乐道。保护道心。三。
寂净纯一。省缘务本。无分其心。四。去私摈邪。奉公守
正。五。桑和忍辱。慎事敬人。六。随众听命。威仪整肃。七。
勤修行业。无怠无荒。八。遵规处众。耿直不阿。九。安分
小心。无得妄为。十。随顺规制。共勷法门。上来十种略
总善法大纲。不厌委陈。尚有禁例条日。谨列如左。」
【證义曰。古云。说得一丈。不如行取一尺。说得一尺。
不如行取一寸。鸟窠谓白居易曰诸恶莫作。众善
奉行。居易曰。三岁孩儿。也恁么道。师曰。三岁孩儿
虽道得。八十老翁行不得。至言哉。】
「不得破根本大戒 不得于诵戒时。无故不随众
不得不孝父母 不得欺陵师长 不得故违朝廷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5b 页 X63-0485.png
公府禁令 不得习近女人 不得于受戒之后。不
知戒相 不得亲近邪师 不得饮酒赌戏 右九
事不犯。名敦尚戒德。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如来最后。以扶律谈常为宗。苟废事谈理。
理成乌有。禅教诸家。无不戒行冰霜。方堪垂范千
古。岂可以毒器令贮醍醐。是故欲扶佛法不衰。持
戒为急。所谓千里之行。始于一步。一步未足。不名
到家。谓千里只一步。可也从今身。至佛身。即此一
步。然决不容守而不进盖进。则此一步。念念保全
止。则此一步。当下衰息。非一步即千里也。夫进步
之法。在舍无始故步。故步即贪痴瞋等。其中各有
偏滞。当须自悟。自调伏也。】
「不得营办美食 不得著艳丽衣服 不得泛揽经
事 不得争䞋钱 不得田蚕牧养 不得聚集男
女。做世法斋会 右六事不犯。名为安贫乐道。若犯
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此之六条。房头赴应僧住静室僧有惭愧。
者尚不敢犯况住丛林乎。盖食美食。被味尘所拘
著艳服。被色尘所缚揽经争䞋。溺于贪毒田蚕牧
养大破杀戒。集众作会。百弊俱生。又前四事众僧
易犯。后二事。唯戒主事者。此等皆是怨根苦本梁
皇忏云。何者怨恨苦本。眼贪色。耳贪声鼻贪香舌
贪味。身贪细滑。常。为五尘之所系缚所以历劫长
夜。不得解脱故须安贫乐道也。】
知戒相 不得亲近邪师 不得饮酒赌戏 右九
事不犯。名敦尚戒德。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如来最后。以扶律谈常为宗。苟废事谈理。
理成乌有。禅教诸家。无不戒行冰霜。方堪垂范千
古。岂可以毒器令贮醍醐。是故欲扶佛法不衰。持
戒为急。所谓千里之行。始于一步。一步未足。不名
到家。谓千里只一步。可也从今身。至佛身。即此一
步。然决不容守而不进盖进。则此一步。念念保全
止。则此一步。当下衰息。非一步即千里也。夫进步
之法。在舍无始故步。故步即贪痴瞋等。其中各有
偏滞。当须自悟。自调伏也。】
「不得营办美食 不得著艳丽衣服 不得泛揽经
事 不得争䞋钱 不得田蚕牧养 不得聚集男
女。做世法斋会 右六事不犯。名为安贫乐道。若犯
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此之六条。房头赴应僧住静室僧有惭愧。
者尚不敢犯况住丛林乎。盖食美食。被味尘所拘
著艳服。被色尘所缚揽经争䞋。溺于贪毒田蚕牧
养大破杀戒。集众作会。百弊俱生。又前四事众僧
易犯。后二事。唯戒主事者。此等皆是怨根苦本梁
皇忏云。何者怨恨苦本。眼贪色。耳贪声鼻贪香舌
贪味。身贪细滑。常。为五尘之所系缚所以历劫长
夜。不得解脱故须安贫乐道也。】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5c 页 X63-0485.png
「不得无故在外闲游。数归俗舍 不得习学应赴词
章吹唱杂艺 不得习学天文地理。符水炉火等外
事 不得习学闭气坐功。及无为白莲等邪道 不
得好兴无益工作等 右五事不犯名为省缘务本
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此警学道人。当
知时光易过。不可孤负也。若犯此五事。匪惟唐丧
光阴。实乃自坏心术。岂可不戒欤。梁皇忏云。宜各
人人。起觉悟意。念世无常。形不久住。少壮必衰。勿
恃容姿。自处污行。万物无常。皆当归死。若非勤行
胜业。无由出离故须省缘务本也。】
「不得非理募化 不得侵尅信施 不得擅用招提
之物 不得废坏器用不赔偿 不得背众食 不
得不白众动无主僧物 右六事不犯。名奉公守正。
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公则不私。约财利而言正则不邪约爱欲
而言。然此六条。多约财物而说者经律所言。若物
属他。他所守护于他物中。一草一叶。不与不取。何
况窃盗。盖由众生唯见现利。故以种种不道而取。
致使未来。多受殃累。是故常须存公正之心。守此
六例。古偈云。吾心似秤锤。斯乃谓之公。吾心如壁
立。斯乃谓之正。公正令人服。公正乃道基。奉公守
正者其洁谁能缁。】
「不得破口相骂。交拳相打 不得受辱不忍见于辞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6a 页 X63-0486.png
色 不得威力欺压人 不得侮慢耆宿 右四事
不犯。名柔和忍辱。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修行障道。莫若瞋慢。所谓一念瞋心起。百
万障门开。慢如高山。法水不停。又非理瞋粗而易
除。执理瞋细而难断。世出世事莫不成于慈忍。败
于瞋忿。故君子以慈育德。以忍养心。小不能忍。大
谋斯乱。刀兵劫浊。积瞋所招。皆由我执。所以积瞋。
然何尝有实我哉。识得我执本空。瞋慢自断。现前
当来。必證无我之体矣。摭古云。绍兴云门。散木澄
和尚。有僧依座下者几十年。优以殊礼。至于延誉
分座。初不以左右言。一移其顾盻之眷。后僧信谗
致书不逊。极其诋丑。师对众焚之曰。是非臧否。惟
神知之。竟不问。噫。昔与其恩。今酬以怨。我誉彼德
彼诋我丑。能忍不辩。可谓忍辱柔和之至矣。梁皇
忏云。于诸众生。等无差别。入平等观。无怨亲想。常
以爱眼。视诸众生。若众生怀怨于菩萨起恶逆心
者。菩萨为真善知识。善调伏心为说深法。譬如大
海。一切众毒。所不能坏。菩萨亦尔。愚痴无智。不知
报恩。如是众生。起无量恶。不能动乱菩萨道心。是
名忍辱柔和也。】
「不得戏笑无度 不得高声谈论 不得装模作样
不得坐立斜倚 右四事不犯名威仪整肃。若犯
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威以德显。非势力之威也。仪为心表。非诈
不犯。名柔和忍辱。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修行障道。莫若瞋慢。所谓一念瞋心起。百
万障门开。慢如高山。法水不停。又非理瞋粗而易
除。执理瞋细而难断。世出世事莫不成于慈忍。败
于瞋忿。故君子以慈育德。以忍养心。小不能忍。大
谋斯乱。刀兵劫浊。积瞋所招。皆由我执。所以积瞋。
然何尝有实我哉。识得我执本空。瞋慢自断。现前
当来。必證无我之体矣。摭古云。绍兴云门。散木澄
和尚。有僧依座下者几十年。优以殊礼。至于延誉
分座。初不以左右言。一移其顾盻之眷。后僧信谗
致书不逊。极其诋丑。师对众焚之曰。是非臧否。惟
神知之。竟不问。噫。昔与其恩。今酬以怨。我誉彼德
彼诋我丑。能忍不辩。可谓忍辱柔和之至矣。梁皇
忏云。于诸众生。等无差别。入平等观。无怨亲想。常
以爱眼。视诸众生。若众生怀怨于菩萨起恶逆心
者。菩萨为真善知识。善调伏心为说深法。譬如大
海。一切众毒。所不能坏。菩萨亦尔。愚痴无智。不知
报恩。如是众生。起无量恶。不能动乱菩萨道心。是
名忍辱柔和也。】
「不得戏笑无度 不得高声谈论 不得装模作样
不得坐立斜倚 右四事不犯名威仪整肃。若犯
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威以德显。非势力之威也。仪为心表。非诈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6b 页 X63-0486.png
现之仪也。又威者。由严持戒行。则众德威严。仪者
由动静合式则进退安详。所谓净行成于道仪。清
白圆于戒品。比邱雍容行道。感俗土以信乐出家。
佛子安详乞食。摄外道而反邪归正。故曰威仪。乃
无言之教也。又威仪。名为调御。谓调身不妄动。口
不妄言。心不妄想。如是三业调善。则六根自摄矣。
摭古云。法云本禅师。平居作止。直视不瞬。临众三
十年。未尝轻发一笑。凡所住。见行立圣像即不坐。
馔以鱼肉名者即不食。盖一身威仪整肃。不愧出
家相状。内轨范僧众。外利益归信。则威仪二字。岂
可忽哉。】
「不得无故不礼诵 不得执事怠慢 不得恶人警
策 不得作无益害有益 右四事不犯。名勤修行
业。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勤修行业者。勤则不怠。修则修功补过。时
不虚弃。精进度也。行业有世出世之分。而以出世
行业。为本为要。经言。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
微。渐盈大器。小善不积。无以成圣。莫轻小恶。以为
无罪。小恶所积。足以灭身。此是诸佛所说。谁敢不
信。故须勤修出世善行业也。】
「不得挑唆斗争 不得树立朋党 不得机诈不实
不得谤讪名德 不得诬毁清众 不得徇私偏
袒 右六事不犯。名遵规处众。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梁皇忏云。所馀口过。复是一切怨祸之门。
由动静合式则进退安详。所谓净行成于道仪。清
白圆于戒品。比邱雍容行道。感俗土以信乐出家。
佛子安详乞食。摄外道而反邪归正。故曰威仪。乃
无言之教也。又威仪。名为调御。谓调身不妄动。口
不妄言。心不妄想。如是三业调善。则六根自摄矣。
摭古云。法云本禅师。平居作止。直视不瞬。临众三
十年。未尝轻发一笑。凡所住。见行立圣像即不坐。
馔以鱼肉名者即不食。盖一身威仪整肃。不愧出
家相状。内轨范僧众。外利益归信。则威仪二字。岂
可忽哉。】
「不得无故不礼诵 不得执事怠慢 不得恶人警
策 不得作无益害有益 右四事不犯。名勤修行
业。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勤修行业者。勤则不怠。修则修功补过。时
不虚弃。精进度也。行业有世出世之分。而以出世
行业。为本为要。经言。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
微。渐盈大器。小善不积。无以成圣。莫轻小恶。以为
无罪。小恶所积。足以灭身。此是诸佛所说。谁敢不
信。故须勤修出世善行业也。】
「不得挑唆斗争 不得树立朋党 不得机诈不实
不得谤讪名德 不得诬毁清众 不得徇私偏
袒 右六事不犯。名遵规处众。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梁皇忏云。所馀口过。复是一切怨祸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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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诸佛诫不得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当知謟曲华
辞。搆扇是非。为患不轻。招报实重。夫人处世。心怀
毒念。口施毒言。身行毒行。以此三事。加害众生。众
生被毒。即结怨恨。誓心欲报。或现世从愿。或终后
从心。如此怨对皆资三业。三业之中。口业实重。乃
至获报。备诸楚毒。是故处众。当依古偈云。第一和
为贵。方能人众安。莫开两舌口。须戒无益言。凡为
执事者。切莫徇人情。请托纷纷至。丛林百弊生。凡
为执事者。莫市一人好。市了一人好。各事皆颠倒。】
「不得大胆生事 不得谬说经论 不得妄拈古德
机缘 不得无知著述误人 不得招纳非人 不
得自立徒众 不得擅留童幼及沙弥 不得己事
不明。好为人师 不得哄诱他人弟子。背其本师
不得无大故擅入公门 不得妄识时政得失是非
不得轻心谤斥先圣先贤 不得以常住产业等
与人 不得侵佔人产业 不得另为烟㸑 右一
十五事不犯。名安分小心。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安分小心。更有二十语。僧院以无事为兴
盛修行以合机为稳当。精进。以持戒为第一。疾病。
以减食为汤药。烦恼。以忍辱为妙解。是非。以不辩
为解脱。待人。以诚实为真情。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上下。以慈和为进德。学问。以
勤习为入门。因果。以明白为无过。老病。以无常为
警策佛事。以精虔为切要。敬客。以谦益为供养。门
辞。搆扇是非。为患不轻。招报实重。夫人处世。心怀
毒念。口施毒言。身行毒行。以此三事。加害众生。众
生被毒。即结怨恨。誓心欲报。或现世从愿。或终后
从心。如此怨对皆资三业。三业之中。口业实重。乃
至获报。备诸楚毒。是故处众。当依古偈云。第一和
为贵。方能人众安。莫开两舌口。须戒无益言。凡为
执事者。切莫徇人情。请托纷纷至。丛林百弊生。凡
为执事者。莫市一人好。市了一人好。各事皆颠倒。】
「不得大胆生事 不得谬说经论 不得妄拈古德
机缘 不得无知著述误人 不得招纳非人 不
得自立徒众 不得擅留童幼及沙弥 不得己事
不明。好为人师 不得哄诱他人弟子。背其本师
不得无大故擅入公门 不得妄识时政得失是非
不得轻心谤斥先圣先贤 不得以常住产业等
与人 不得侵佔人产业 不得另为烟㸑 右一
十五事不犯。名安分小心。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安分小心。更有二十语。僧院以无事为兴
盛修行以合机为稳当。精进。以持戒为第一。疾病。
以减食为汤药。烦恼。以忍辱为妙解。是非。以不辩
为解脱。待人。以诚实为真情。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上下。以慈和为进德。学问。以
勤习为入门。因果。以明白为无过。老病。以无常为
警策佛事。以精虔为切要。敬客。以谦益为供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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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以朴实为庄严。凡事。以预办为不劳。处众。以慎
言为常礼。遇险。以不乱为章程。济物。以慈悲为根
本。如是小心。则寡过矣。古偈云。吾等出家儿。大半
田家子。须记贫苦时。谨守安分事。纵是富贵人。落
在空门里。当识空门义。原要你心死。人恐不死心。
死心贫也好。守得安分贫。终身无烦恼。】
「不得令之不行。禁之不止 不得有过。罚而不服
不得在寺名不入僧次 不得挭法。不容执事人行
事 不得为执事。更变成规 不得不白师友。恣意
妄为 不得故与有过摈出人文 右七事不犯。名
随顺规制。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通前十科。共六十七事。皆持而不犯。名随
顺规制。又详言之。自三归。五戒。沙弥戒。比邱戒。菩
萨戒。百丈清规。乃至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六度万
行。世间律例无犯总名随顺规制。不仅此七事也。】
** 附莲池修身十事(出云栖法汇)
「不得欺心。不得贪财。不得使奸。不得用谋。不得惹
祸。不得侈费。不得近女。不得外骛。不得避懒。不得
失时。(原注云。所谓欺心者。凡盗常住物。骗施主物。装佛。印经。斋僧。起会造寺。铸钟。脩桥。砌路。如
是财物。私已用度。乃至瞒人瞒官。瞒天瞒神。暗昧等事。皆名欺心。虽不盗骗如前所言。但好积财帛悭吝
不施。置产收息。放债取利。皆名贪财。当言之时。隐忍不言。当谏之过坐视不谏。外示痴呆。内藏讥贬。皆名
使奸。不安天命唯运人谋。或谋住居。或谋徒众。或谋经忏。或谋檀施。或谋作法主。或谋作戒师。乃至交结
恶友。出入衙门。情识厚薄。私心好恶。策画营为。悖理等事。皆名用谋。轻人笑人。叱人谤人。妒人之能。扬人
之恶。收人走失。佔人产业。好兴词讼。不肯让人。皆名惹祸。广造房屋。丰富饮食。华丽衣服。多置产业。精制
言为常礼。遇险。以不乱为章程。济物。以慈悲为根
本。如是小心。则寡过矣。古偈云。吾等出家儿。大半
田家子。须记贫苦时。谨守安分事。纵是富贵人。落
在空门里。当识空门义。原要你心死。人恐不死心。
死心贫也好。守得安分贫。终身无烦恼。】
「不得令之不行。禁之不止 不得有过。罚而不服
不得在寺名不入僧次 不得挭法。不容执事人行
事 不得为执事。更变成规 不得不白师友。恣意
妄为 不得故与有过摈出人文 右七事不犯。名
随顺规制。若犯轻者罚。重者出院。」
【證义曰。通前十科。共六十七事。皆持而不犯。名随
顺规制。又详言之。自三归。五戒。沙弥戒。比邱戒。菩
萨戒。百丈清规。乃至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六度万
行。世间律例无犯总名随顺规制。不仅此七事也。】
** 附莲池修身十事(出云栖法汇)
「不得欺心。不得贪财。不得使奸。不得用谋。不得惹
祸。不得侈费。不得近女。不得外骛。不得避懒。不得
失时。(原注云。所谓欺心者。凡盗常住物。骗施主物。装佛。印经。斋僧。起会造寺。铸钟。脩桥。砌路。如
是财物。私已用度。乃至瞒人瞒官。瞒天瞒神。暗昧等事。皆名欺心。虽不盗骗如前所言。但好积财帛悭吝
不施。置产收息。放债取利。皆名贪财。当言之时。隐忍不言。当谏之过坐视不谏。外示痴呆。内藏讥贬。皆名
使奸。不安天命唯运人谋。或谋住居。或谋徒众。或谋经忏。或谋檀施。或谋作法主。或谋作戒师。乃至交结
恶友。出入衙门。情识厚薄。私心好恶。策画营为。悖理等事。皆名用谋。轻人笑人。叱人谤人。妒人之能。扬人
之恶。收人走失。佔人产业。好兴词讼。不肯让人。皆名惹祸。广造房屋。丰富饮食。华丽衣服。多置产业。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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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用。轻贱五谷。恣意佚游。畜养奴仆。贿厚狂朋等。有一不知惭愧。皆名侈费。年少尼僧。结为道友。人间妇
女。拜作乾娘。数往族家探亲望眷。不避讥嫌。皆名近女。趣蹡富室。干谒贵门。或乞诗文。或求匾额。或假权
势。或索钱财。终日奔波。不思静守皆名外骛。晨昏礼诵。屡致愆违。行务勤劳。慢不随众。皆名避懒。命存呼
吸。时不待人。大事未明。寸阴可惜漠然空过。是名失时。此前九事。切宜戒之。最后一言。努力加勉)。」
** 附出家人(戒)不祥事(三十二条。出云栖法汇遗稿中)
「佛前安坐。受人礼拜。不祥 佛前骂人。不祥 法
座上。呵叱人。及轻口斥前贤错谬。不祥 亵衣受
人礼拜。不祥 当食骂人。不祥 对食分别好恶。
起憎嫌心。不祥 绫罗锦绮。作僧家日用衣服。不
祥 卧床用重褥。重席。绫绢被。纱罗帐。不祥 清
晨骂詈人。不祥 憎嫌信施轻少。不祥 买奴仆
供役使。如富贵家。不祥 人劳。我独逸。不祥 人
穷。我独富饶。不祥 年少作讲法师。作施食师。作
住持师。不祥 少年恃小聪明。轻忽老宿。不祥
恃年腊高。轻忽后进。不祥 无故得重施。不祥
人以至诚待我。我以巧诈对之。不祥 好谈他人
过失。及隐微事。不祥 以常住公物。利济俗家。不
祥 宠厚沙弥弟子华衣美食。不祥 出言动辄
粗重。令人难当受。不祥 多诸护法。多诸信施。即
便妄自尊大。不祥 无病使人出溺器。不祥 病
中瞋怒服事人。不祥 著褊衫小解。不祥 逢水
旱等。怨恨天地。不祥 欠人债负。闻其死。心生喜
悦。不祥 未语先笑。不祥 无事时作愁叹。不祥
粗通教理。妄议古人。藐视时人。不祥 具少知
女。拜作乾娘。数往族家探亲望眷。不避讥嫌。皆名近女。趣蹡富室。干谒贵门。或乞诗文。或求匾额。或假权
势。或索钱财。终日奔波。不思静守皆名外骛。晨昏礼诵。屡致愆违。行务勤劳。慢不随众。皆名避懒。命存呼
吸。时不待人。大事未明。寸阴可惜漠然空过。是名失时。此前九事。切宜戒之。最后一言。努力加勉)。」
** 附出家人(戒)不祥事(三十二条。出云栖法汇遗稿中)
「佛前安坐。受人礼拜。不祥 佛前骂人。不祥 法
座上。呵叱人。及轻口斥前贤错谬。不祥 亵衣受
人礼拜。不祥 当食骂人。不祥 对食分别好恶。
起憎嫌心。不祥 绫罗锦绮。作僧家日用衣服。不
祥 卧床用重褥。重席。绫绢被。纱罗帐。不祥 清
晨骂詈人。不祥 憎嫌信施轻少。不祥 买奴仆
供役使。如富贵家。不祥 人劳。我独逸。不祥 人
穷。我独富饶。不祥 年少作讲法师。作施食师。作
住持师。不祥 少年恃小聪明。轻忽老宿。不祥
恃年腊高。轻忽后进。不祥 无故得重施。不祥
人以至诚待我。我以巧诈对之。不祥 好谈他人
过失。及隐微事。不祥 以常住公物。利济俗家。不
祥 宠厚沙弥弟子华衣美食。不祥 出言动辄
粗重。令人难当受。不祥 多诸护法。多诸信施。即
便妄自尊大。不祥 无病使人出溺器。不祥 病
中瞋怒服事人。不祥 著褊衫小解。不祥 逢水
旱等。怨恨天地。不祥 欠人债负。闻其死。心生喜
悦。不祥 未语先笑。不祥 无事时作愁叹。不祥
粗通教理。妄议古人。藐视时人。不祥 具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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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以宗师自任。不祥 以上折福折寿。多招殃咎。
故云不祥。当相与共戒之。」
【證义曰。禅宗秘要云。玉泉承皓禅师。参北塔。发明
心要。得大自在三昧。制犊鼻。俗呼牛头裤。书历代
祖师名字。乃曰。唯有文殊普贤。较些子。且书于带
上。故丛林因呼皓布裈。元礼间。首众于襄阳谷隐
有乡僧亦效之。师见诟曰。汝具何道理。敢以为戏
事耶。呕血无及耳。寻于鹿门。如所言而逝。噫此即
不祥之榜样也。齐玉法师。宣和六年。居上竺。一僧
失规。责之曰。汝无知。乃畜生耳。巳而悔曰。彼虽不
肖。骂为畜生。有玷三宝。自是三年。对佛悔过。如此
庶几能转不祥而为祥者。然何如当初之慎言耶。
学者鉴之。】
** 共住规约(实贴斋堂)
「栖心息影。端藉名蓝。脩道循规。必须同志。久参耆宿。
以游历深。而百绪从生。后进时流。因知见浅。而初心
渐退。以致网宗失旨。模范多乖。习以为然。积成流弊。
(某甲)住持兹山。自惭薄德。空怀佛制。无报法门。欲挽
巳往颓风。惟冀方来贤众。共遵佛说戒律。祖制规绳。
调治三业。折伏过非。住斯丛林。原为遵行。如或不然。
无劳共住。
* 犯根本大戒者出院。
* 禅贵真参实悟。弄口头禅者。出院。
* 三五成群。山门外游戏杂话。并闲坐者罚。不服者。出院。
* 吃荤酒看戏者。罚巳出院。若重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新增)吃烟者
故云不祥。当相与共戒之。」
【證义曰。禅宗秘要云。玉泉承皓禅师。参北塔。发明
心要。得大自在三昧。制犊鼻。俗呼牛头裤。书历代
祖师名字。乃曰。唯有文殊普贤。较些子。且书于带
上。故丛林因呼皓布裈。元礼间。首众于襄阳谷隐
有乡僧亦效之。师见诟曰。汝具何道理。敢以为戏
事耶。呕血无及耳。寻于鹿门。如所言而逝。噫此即
不祥之榜样也。齐玉法师。宣和六年。居上竺。一僧
失规。责之曰。汝无知。乃畜生耳。巳而悔曰。彼虽不
肖。骂为畜生。有玷三宝。自是三年。对佛悔过。如此
庶几能转不祥而为祥者。然何如当初之慎言耶。
学者鉴之。】
** 共住规约(实贴斋堂)
「栖心息影。端藉名蓝。脩道循规。必须同志。久参耆宿。
以游历深。而百绪从生。后进时流。因知见浅。而初心
渐退。以致网宗失旨。模范多乖。习以为然。积成流弊。
(某甲)住持兹山。自惭薄德。空怀佛制。无报法门。欲挽
巳往颓风。惟冀方来贤众。共遵佛说戒律。祖制规绳。
调治三业。折伏过非。住斯丛林。原为遵行。如或不然。
无劳共住。
* 犯根本大戒者出院。
* 禅贵真参实悟。弄口头禅者。出院。
* 三五成群。山门外游戏杂话。并闲坐者罚。不服者。出院。
* 吃荤酒看戏者。罚巳出院。若重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新增)吃烟者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8a 页 X63-0488.png
* 故与有过人往复。思害丛林。搅乱好人者。出院。
* 斗争是非。破口相骂。交拳相打。不论曲直出院。一理正而忍。一过犯而瞋。理正者不罚。过犯者责出院。
* 米麦等物。不白住持。私卖用者。罚赔偿巳。出院。
* 侵损常住财物。及砍竹木花果送人者。赔巳出院。
* 施护入寺。执事私化缘者。量事轻重处罚。不服者。出院。
* 无公事私走檀护及本俗者。定非潜脩人。即令出院。知而不举者同罚。
* 己眼不明。妄评他人见地。出语不自知非者。即令出院。
* 课诵。坐香。出坡。不随众者罚。除公事。有病。不服者。出院。
* 禅堂讲话者罚。本堂不举。待堂外举者。堂内执事同罚。
* 除公事。不在本寮。至各寮纵意放逸者罚。或博奕赌钱者。重罚出院。执事不举者同罚。
* 无事不得吃二堂。食时不得谈笑。不得争坐位。不得不照位坐。不得未结斋先起。不得自槜碗入厨取食。违者罚。
* 遇普茶。听规约。除公事不随众者罚。不得托人取茶果归寮。与者。取者。同罚。
* 常住经书。庄严器皿。槩不借出。违者罚。若不得巳。白众方借。
* 轻视耆德。恶闻直言。妄生诽谤者出院。
* 不听执事人约束遣调。及不满期告假者罚。
* 非重病。背众饮食者罚。私留亲友歇宿者罚。
* 各寮闻报钟不起者罚。恃己有功。不顺调伏者重罚。
* 凡受信施物。不白执事人知照。即受者。倍罚。除亲戚邻友。
* 长养须发。槩不留单。暑天赤膊。不缚裤脚。冬
* 斗争是非。破口相骂。交拳相打。不论曲直出院。一理正而忍。一过犯而瞋。理正者不罚。过犯者责出院。
* 米麦等物。不白住持。私卖用者。罚赔偿巳。出院。
* 侵损常住财物。及砍竹木花果送人者。赔巳出院。
* 施护入寺。执事私化缘者。量事轻重处罚。不服者。出院。
* 无公事私走檀护及本俗者。定非潜脩人。即令出院。知而不举者同罚。
* 己眼不明。妄评他人见地。出语不自知非者。即令出院。
* 课诵。坐香。出坡。不随众者罚。除公事。有病。不服者。出院。
* 禅堂讲话者罚。本堂不举。待堂外举者。堂内执事同罚。
* 除公事。不在本寮。至各寮纵意放逸者罚。或博奕赌钱者。重罚出院。执事不举者同罚。
* 无事不得吃二堂。食时不得谈笑。不得争坐位。不得不照位坐。不得未结斋先起。不得自槜碗入厨取食。违者罚。
* 遇普茶。听规约。除公事不随众者罚。不得托人取茶果归寮。与者。取者。同罚。
* 常住经书。庄严器皿。槩不借出。违者罚。若不得巳。白众方借。
* 轻视耆德。恶闻直言。妄生诽谤者出院。
* 不听执事人约束遣调。及不满期告假者罚。
* 非重病。背众饮食者罚。私留亲友歇宿者罚。
* 各寮闻报钟不起者罚。恃己有功。不顺调伏者重罚。
* 凡受信施物。不白执事人知照。即受者。倍罚。除亲戚邻友。
* 长养须发。槩不留单。暑天赤膊。不缚裤脚。冬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88b 页 X63-0488.png
* 常住钱物出入即登记。朔望两序公算。失记及含糊者罚。
* 堂中出外生事者严摈。借事起单。永不复入。
* 保留有大过人。及年轻者。或私招徒众者出院。
* 丛林无僧值。则内外不正。弊何能除。法何能立。为僧值宜尽心紏察。不得徇情。如有犯者。照款罚。失罚者僧值受罚。
○以
上条约。真实办道之规则。同居大众宜珍重。
○年月
日○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佛祖设教。建立丛林。匡徒集众。清净焚脩。
报答四恩。自净三业。故住持不惜身命。拖泥带水。
所以养育才器。陶铸圣凡。其门庭不得不峻。礼法
不得不严。规矩不得不立。规矩立。则上下安。礼法
严。则奸宄敛。门庭峻。则师道尊矣。夫谦光接物。山
容海纳者。住持之高风。至于临机施设。不得不铁
面无情。防其微杜其渐。庶可使内外安。而无事后
之变也。然欲调护他人。先须调护自己。调护得自
己一分习气。方调伏得他人一分习气。视人犹己。
舍己从人。老祖规矩。方始行也。摭古云。南荡空禅
师。天资精悍。知见甚高。律身精严。外请不赴。有欲
迎师到舍受斋。施财造山门。师曰。荷公舍财固佳。
然背众而食。柰何自我破戒耶。竟不赴。愚庵颂曰。
崇觉被回禄。勤劬事土木。请斋复许建山门。二事
一举双轮福。汝所欲福。我所遵戒。山门成有坏。金
刚戒无败。一供事最微。浮囊损一芥。从兹一隙漏
* 堂中出外生事者严摈。借事起单。永不复入。
* 保留有大过人。及年轻者。或私招徒众者出院。
* 丛林无僧值。则内外不正。弊何能除。法何能立。为僧值宜尽心紏察。不得徇情。如有犯者。照款罚。失罚者僧值受罚。
○以
上条约。真实办道之规则。同居大众宜珍重。
○年月
日○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佛祖设教。建立丛林。匡徒集众。清净焚脩。
报答四恩。自净三业。故住持不惜身命。拖泥带水。
所以养育才器。陶铸圣凡。其门庭不得不峻。礼法
不得不严。规矩不得不立。规矩立。则上下安。礼法
严。则奸宄敛。门庭峻。则师道尊矣。夫谦光接物。山
容海纳者。住持之高风。至于临机施设。不得不铁
面无情。防其微杜其渐。庶可使内外安。而无事后
之变也。然欲调护他人。先须调护自己。调护得自
己一分习气。方调伏得他人一分习气。视人犹己。
舍己从人。老祖规矩。方始行也。摭古云。南荡空禅
师。天资精悍。知见甚高。律身精严。外请不赴。有欲
迎师到舍受斋。施财造山门。师曰。荷公舍财固佳。
然背众而食。柰何自我破戒耶。竟不赴。愚庵颂曰。
崇觉被回禄。勤劬事土木。请斋复许建山门。二事
一举双轮福。汝所欲福。我所遵戒。山门成有坏。金
刚戒无败。一供事最微。浮囊损一芥。从兹一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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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堤。宝觉全身由汝卖。君不见。文殊再世清凉师。
十律终身不敢懈。我为何等人。敢不为顶戴。】
「禅堂规约。及坐禅恒规。见下第八节腊章。」
** 净业堂规约(凡十五条)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焉能济度。菩提路远。非净土孰
可依凭。故今大众同辙。但专持乎六字洪名。齐志合
堂。唯致力乎一心不乱。第恐时长行久。懈怠易生。实
丧名存。劬劳徒设。不加鞭策。无以约束身心。必有条
章。方能齐一彼此。幸相规而相劝。无争我以争人。俾
净业速成。花台早就。见弥陀于即世。證三昧于此身。
诚如是则所愿不虚矣谨开规约于左。
* 每日课程。十时念佛。以九时作观(作观即念佛念字从心非徒口也既以心念即兼观想)。一时礼忏。虽严寒酷暑。勿得暂亏。
* 黑白半月。谛四分戒本。少顷。即讽诵梵网毕。长跪。诵发愿文。回向西方。
* 遇阿弥陀佛。及观音势至诞期。虔设供献。(按思齐大师。加释迦佛降生。成道日。涅槃日。僧自恣日)。
* 每年于正腊两月。俱起念佛七期。以新正万物更新之象。腊昼寓人命无常之意也。
* 每夜黄昏。将出生饭。持变食真言四十九遍。念佛千声。以济鬼神。
* 每日念佛受斋俱搭衣。
* 宜禁止游行。不得出寺观望。上街閒走。除为父母师长看病因缘。或可暂时告假。馀俱不可。
* 告假须尅定日期。若过期还者。罚跪香。
* 宜谢绝迎送。尊客相看。略叙道话数语。以寸香为度。若有问法因缘。不在此例。
○一。宜屏弃杂务。凡经书笔墨诗偈文字。一切置之高
十律终身不敢懈。我为何等人。敢不为顶戴。】
「禅堂规约。及坐禅恒规。见下第八节腊章。」
** 净业堂规约(凡十五条)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焉能济度。菩提路远。非净土孰
可依凭。故今大众同辙。但专持乎六字洪名。齐志合
堂。唯致力乎一心不乱。第恐时长行久。懈怠易生。实
丧名存。劬劳徒设。不加鞭策。无以约束身心。必有条
章。方能齐一彼此。幸相规而相劝。无争我以争人。俾
净业速成。花台早就。见弥陀于即世。證三昧于此身。
诚如是则所愿不虚矣谨开规约于左。
* 每日课程。十时念佛。以九时作观(作观即念佛念字从心非徒口也既以心念即兼观想)。一时礼忏。虽严寒酷暑。勿得暂亏。
* 黑白半月。谛四分戒本。少顷。即讽诵梵网毕。长跪。诵发愿文。回向西方。
* 遇阿弥陀佛。及观音势至诞期。虔设供献。(按思齐大师。加释迦佛降生。成道日。涅槃日。僧自恣日)。
* 每年于正腊两月。俱起念佛七期。以新正万物更新之象。腊昼寓人命无常之意也。
* 每夜黄昏。将出生饭。持变食真言四十九遍。念佛千声。以济鬼神。
* 每日念佛受斋俱搭衣。
* 宜禁止游行。不得出寺观望。上街閒走。除为父母师长看病因缘。或可暂时告假。馀俱不可。
* 告假须尅定日期。若过期还者。罚跪香。
* 宜谢绝迎送。尊客相看。略叙道话数语。以寸香为度。若有问法因缘。不在此例。
○一。宜屏弃杂务。凡经书笔墨诗偈文字。一切置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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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酬外间经忏。纵到寺来。亦不辄许。设不得巳。祇念弥陀经。礼净土忏。念佛而巳。
* 堂中除念佛外。一切不应杂话。纵有要事问答。亦宜低声。
* 念佛昏沉时。用小幡一首巡香。互相警策。行幡至。不起身者罚香。
* 有过不忏悔。屡谏不止者罚香。动气发粗。彼此斗争者同罚。一人忍。一人瞋。瞋者罚香。
* 凡有过。宜互相规谏。令其即时忏悔。不得隔日隔夜隔时。
* 无故闯寮。聚谈杂话者罚香。非要事。止静不归堂者罚香。
○以上条约。有犯者。悦众应举。举而不服。出堂。
知而不举。同罚跪香一枝。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净业立宗我东土始于庐山慧远法师。师
劝人舍娑婆。而求净土。其教以金银为染心之秽
物。以爵禄为羁身之苦具。以女色为伐命之斧斤。
以华衣。美食。田园屋宅。为堕落三界之坑阱。唯愿
脱人世而胎九莲当欣净而厌秽。故集刘雷等十
八高贤。刻莲漏。礼。六时。精神捆切。临终各获所愿。
自此以后。遵其教。脩净业。生乐国者。代不乏人。然
其中。有名无实。唐器劬劳者。亦复不少。迨至今日。
人根既漓。情伪日生。聚集多人。冒名莲社。假求衣
食者。或男女杂踏生出事端。往往有之。故莲社中
人。宜少不宜多。至于男女杂而同社。此则古所未
有。女人自宜在家念佛。勿杂男群。远世讥嫌。护佛
正法。不可忽也。按思齐大师。净业堂铭曰。堂名净
* 堂中除念佛外。一切不应杂话。纵有要事问答。亦宜低声。
* 念佛昏沉时。用小幡一首巡香。互相警策。行幡至。不起身者罚香。
* 有过不忏悔。屡谏不止者罚香。动气发粗。彼此斗争者同罚。一人忍。一人瞋。瞋者罚香。
* 凡有过。宜互相规谏。令其即时忏悔。不得隔日隔夜隔时。
* 无故闯寮。聚谈杂话者罚香。非要事。止静不归堂者罚香。
○以上条约。有犯者。悦众应举。举而不服。出堂。
知而不举。同罚跪香一枝。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净业立宗我东土始于庐山慧远法师。师
劝人舍娑婆。而求净土。其教以金银为染心之秽
物。以爵禄为羁身之苦具。以女色为伐命之斧斤。
以华衣。美食。田园屋宅。为堕落三界之坑阱。唯愿
脱人世而胎九莲当欣净而厌秽。故集刘雷等十
八高贤。刻莲漏。礼。六时。精神捆切。临终各获所愿。
自此以后。遵其教。脩净业。生乐国者。代不乏人。然
其中。有名无实。唐器劬劳者。亦复不少。迨至今日。
人根既漓。情伪日生。聚集多人。冒名莲社。假求衣
食者。或男女杂踏生出事端。往往有之。故莲社中
人。宜少不宜多。至于男女杂而同社。此则古所未
有。女人自宜在家念佛。勿杂男群。远世讥嫌。护佛
正法。不可忽也。按思齐大师。净业堂铭曰。堂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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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其义唯何。唯精唯一。专念弥陀。心苟不一。业则
不净。唯昏与散。适生厥病。咨尔众等。出入斯户。宜
时检察。为勤为惰。惰宜发愤。勤宜进步。尽此一生
弥陀决睹。又北京。红螺山。资福寺。彻悟禅师云。心
能造业。心能转业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转
业。即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即能缚心。心何以能转
业。心与道合。心与佛合。即能转业。业何以能缚心。
心依常分。任运作受。即为业缚。一切现前境界。一
切当来果报。皆唯业所感。唯心所现。唯业所感故。
前境来报皆有一定。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
前境来报。皆无一定。以心能转业故。若人正当业
能缚心。前境来报一定之时。而忽发广大心。脩真
实行。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转业。前境来报。
定而不定。又心能转业。前境来报不定之时。而大
心忽退。实行有亏。则业能缚心。即前境来报。不定
而定。然业乃造于巳往。此则无可柰何。所幸发心。
其机在我造业转业。不由别人。如吾人即今发心
念佛。求生极乐。或观依正。或持名号。念念相续观
念之极。则心与佛合。合之又合。合之其极。则心能
转业。而前境之娑婆。转为极乐胎狱之来报转为
莲胞。便是乐邦自在人矣。若正恁么时其心或偶
然失照。或忽生退悔。不与佛合。则业能缚心。而前
境仍旧来报依然还是忍土苦众生也。然则我辈
有志出离。求生净土者。可弗惕然而警。奋然而发
不净。唯昏与散。适生厥病。咨尔众等。出入斯户。宜
时检察。为勤为惰。惰宜发愤。勤宜进步。尽此一生
弥陀决睹。又北京。红螺山。资福寺。彻悟禅师云。心
能造业。心能转业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转
业。即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即能缚心。心何以能转
业。心与道合。心与佛合。即能转业。业何以能缚心。
心依常分。任运作受。即为业缚。一切现前境界。一
切当来果报。皆唯业所感。唯心所现。唯业所感故。
前境来报皆有一定。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
前境来报。皆无一定。以心能转业故。若人正当业
能缚心。前境来报一定之时。而忽发广大心。脩真
实行。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转业。前境来报。
定而不定。又心能转业。前境来报不定之时。而大
心忽退。实行有亏。则业能缚心。即前境来报。不定
而定。然业乃造于巳往。此则无可柰何。所幸发心。
其机在我造业转业。不由别人。如吾人即今发心
念佛。求生极乐。或观依正。或持名号。念念相续观
念之极。则心与佛合。合之又合。合之其极。则心能
转业。而前境之娑婆。转为极乐胎狱之来报转为
莲胞。便是乐邦自在人矣。若正恁么时其心或偶
然失照。或忽生退悔。不与佛合。则业能缚心。而前
境仍旧来报依然还是忍土苦众生也。然则我辈
有志出离。求生净土者。可弗惕然而警。奋然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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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 佛七规约(实贴本堂。凡二十二条)
「夫佛七者。原为了办生死之期。七日为期。六时无间
始于一七。二七。乃至三七。四七。四方缁素俱集。一时
胜会宏开第恐懈怠易生。精勤难致。若无约束。何以
策我身心。不有规模。何以生他敬信。谨酌事宜。略陈
如左。
* 七日之中。须将万缘放下。必使功不唐捐。切要一心不乱。审如是。现前即莲池一会也。
* 五更闻钟声。一齐下单。洗面后。齐进堂念佛。无得安。卧。不起。避懒偷安。
* 明相既出。即用粥。粥后嚼杨枝毕。即入堂念佛。候一寸香过。起身经行。打大木鱼。至香馀一寸时。归位。坐念。香到。紧念百馀声。紧钟鱼三阵末。一齐止音。少顷。用茶毕打小鱼子两下。起身抽解。
* 坐香过一寸。东西二首领起立。对面一问讯向上一问讯徐徐走上取幡双手执好。两边相对而行。少顷。鱼引二人。相照而行不得参差紊乱。见昏沉者。行幡人高声念佛觉之。将幡与彼。彼即经行。其递幡者。就坐彼位。接幡者行念遣睡。如是展转警策至香馀一寸时。鱼引先归本位。幡亦归位。从两边相对。至架插幡巳。问讯归位。香完如前。
* 行幡要细看若见眼虽闭。端坐头直。口随众念。此或系清昏。或正当得意之际。不必与幡。不应与而与者罚。若头垂昏沉者。将幡与之。
* 昏沉人。见递幡到。瞋心不接幡者。罚跪念香一枝。
* 接幡在手。任性乱走者罚。
*
** 佛七规约(实贴本堂。凡二十二条)
「夫佛七者。原为了办生死之期。七日为期。六时无间
始于一七。二七。乃至三七。四七。四方缁素俱集。一时
胜会宏开第恐懈怠易生。精勤难致。若无约束。何以
策我身心。不有规模。何以生他敬信。谨酌事宜。略陈
如左。
* 七日之中。须将万缘放下。必使功不唐捐。切要一心不乱。审如是。现前即莲池一会也。
* 五更闻钟声。一齐下单。洗面后。齐进堂念佛。无得安。卧。不起。避懒偷安。
* 明相既出。即用粥。粥后嚼杨枝毕。即入堂念佛。候一寸香过。起身经行。打大木鱼。至香馀一寸时。归位。坐念。香到。紧念百馀声。紧钟鱼三阵末。一齐止音。少顷。用茶毕打小鱼子两下。起身抽解。
* 坐香过一寸。东西二首领起立。对面一问讯向上一问讯徐徐走上取幡双手执好。两边相对而行。少顷。鱼引二人。相照而行不得参差紊乱。见昏沉者。行幡人高声念佛觉之。将幡与彼。彼即经行。其递幡者。就坐彼位。接幡者行念遣睡。如是展转警策至香馀一寸时。鱼引先归本位。幡亦归位。从两边相对。至架插幡巳。问讯归位。香完如前。
* 行幡要细看若见眼虽闭。端坐头直。口随众念。此或系清昏。或正当得意之际。不必与幡。不应与而与者罚。若头垂昏沉者。将幡与之。
* 昏沉人。见递幡到。瞋心不接幡者。罚跪念香一枝。
* 接幡在手。任性乱走者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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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香须次第走。无得紊乱。挨前挤后。摆脑掉头者罚。若避懒偷安。躲入堂寮閒谈杂话者。倍罚。
* 内外执事。除公事外。稍空即一例念佛。若聚首閒谈者罚。若藉事出外闲游者。查出重罚。倘有公事不能到者。须句首领等告假方去。违者罚。
* 每一枝香完。当值者两边斟茶。次第吃茶。不得茶脚泼地违者罚。碎杯者赔偿。吃茶巳。方可起立。若先起者罚。
* 抽大解。限香一寸。小解限香半寸。同人出入。不得戏笑交头接耳等。违者罚香。
* 坐香过二寸。两边悦众巡查。有不到者。移彼蒲团在佛前。候其到时令合掌跪念。香完。开静。起身拜佛。回身礼住持。自将蒲团归本位。
* 初学不能盘膝。支柯亦可。必须正身端坐。
* 念佛声音。要历历分明。不得太高高则不久。不得太低。低则昏沉。但字字出于唇舌之间。心念口称。耳听。乃至行住坐卧。无不是一句阿弥陀佛。如是始信有声声摄念念念摄声的功夫。久久自然打成一片。
* 堂中适有病缘。须信阿弥陀佛。是无上医王。若能努力不懈病魔即退。如实不能支持。要歇息者。向主七等告假次总向大众告假。撒去蒲团方出堂。不得故托病缘。虚费净业。如有私出堂。不告假者重罚。
* 众中或有去就乖角语言相争。搅群乱众者。移单出堂。
* 众中有过。悦众举。举而不服者罚。知而不举者同罚。
* 会中有老病者。自应方便随顺。不拘规例。或随
* 内外执事。除公事外。稍空即一例念佛。若聚首閒谈者罚。若藉事出外闲游者。查出重罚。倘有公事不能到者。须句首领等告假方去。违者罚。
* 每一枝香完。当值者两边斟茶。次第吃茶。不得茶脚泼地违者罚。碎杯者赔偿。吃茶巳。方可起立。若先起者罚。
* 抽大解。限香一寸。小解限香半寸。同人出入。不得戏笑交头接耳等。违者罚香。
* 坐香过二寸。两边悦众巡查。有不到者。移彼蒲团在佛前。候其到时令合掌跪念。香完。开静。起身拜佛。回身礼住持。自将蒲团归本位。
* 初学不能盘膝。支柯亦可。必须正身端坐。
* 念佛声音。要历历分明。不得太高高则不久。不得太低。低则昏沉。但字字出于唇舌之间。心念口称。耳听。乃至行住坐卧。无不是一句阿弥陀佛。如是始信有声声摄念念念摄声的功夫。久久自然打成一片。
* 堂中适有病缘。须信阿弥陀佛。是无上医王。若能努力不懈病魔即退。如实不能支持。要歇息者。向主七等告假次总向大众告假。撒去蒲团方出堂。不得故托病缘。虚费净业。如有私出堂。不告假者重罚。
* 众中或有去就乖角语言相争。搅群乱众者。移单出堂。
* 众中有过。悦众举。举而不服者罚。知而不举者同罚。
* 会中有老病者。自应方便随顺。不拘规例。或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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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粥后三枝香。用小食。四枝香用午饭。饭后四枝香用点。六枝香用晚食。夜间四枝香用点。五枝香半。即向上长跪。称念刻许。乃称观音。势至海众各百声。诵小净土文礼弥陀佛十二拜。三菩萨各三拜。三皈依礼祖毕。饮茶。少顷(合掌经行)念观佛(随声作观。谓之观佛)千声。(声声如对佛前。加紧策励。念毕)作梵跪念回向偈。各归养息。默念而睡。馀日例此。尅定时候。不宜错误。
* 第七夜圆满回向。念西方文。跪念佛菩萨。各一炷香。礼佛四十八拜。三菩萨各三拜。三皈依毕。礼祖。上方丈。顶礼住持三拜。候开示毕。礼谢巳。各回本处每七完放香半日。或坐或卧。俱默念佛。切忌閒谈杂话。二七三七。皆例此。
* 凡规中言罚俱是罚跪香念佛。所谓因地而倒。还因地而起也。但宜一倒即起。不可旋起旋倒。自误不浅。
○年月日○
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净业堂规与佛七规约。虽分两段警策。大
概实无别异佛七则加行也。思齐大师曰。念佛无
难事。所难在一心一心亦无难。难在断爱根。当观
此身体。臭秽难具论。内外及中间。无一清净物。巳
身既加此。他身亦复然。深生厌。恶心。慎勿生。贪著
当观极乐国。纯是莲花生。不假父母胎。寿命原无
量。一念念佛时。莲花即化生。若能无间。断决定生。
安养。又云。南无阿弥陀。何人不会念。虽念不相应
母子难相见行住及坐卧。时将此心敛。念念自相
* 第七夜圆满回向。念西方文。跪念佛菩萨。各一炷香。礼佛四十八拜。三菩萨各三拜。三皈依毕。礼祖。上方丈。顶礼住持三拜。候开示毕。礼谢巳。各回本处每七完放香半日。或坐或卧。俱默念佛。切忌閒谈杂话。二七三七。皆例此。
* 凡规中言罚俱是罚跪香念佛。所谓因地而倒。还因地而起也。但宜一倒即起。不可旋起旋倒。自误不浅。
○年月日○
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净业堂规与佛七规约。虽分两段警策。大
概实无别异佛七则加行也。思齐大师曰。念佛无
难事。所难在一心一心亦无难。难在断爱根。当观
此身体。臭秽难具论。内外及中间。无一清净物。巳
身既加此。他身亦复然。深生厌。恶心。慎勿生。贪著
当观极乐国。纯是莲花生。不假父母胎。寿命原无
量。一念念佛时。莲花即化生。若能无间。断决定生。
安养。又云。南无阿弥陀。何人不会念。虽念不相应
母子难相见行住及坐卧。时将此心敛。念念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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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念来成一片。如此念弥陀。弥陀自然现。西方决
定生。终身无退转。】
** 附佛七回向疏
「伏以。绀目澄清。刹尘睹青莲之瑞玉毫宛转。人天悬
满月之辉。广开六八愿门。无一机而不接。摄化恒沙
品类。即十念而往生。妙应无方。慈缘普覆。爰有佛七
告圆文疏。对佛披宣。仰望慈悲。俯垂證鉴。今据大清
国。(某)省(某)府(某)。县(某)寺。秉释迦如来遗教奉行。主脩
净业法事。沙门(某甲)。据本府(某)县(某)坊居住。奉佛脩
斋供圣启建佛七。住持比丘(某甲)。在会比丘(某某)优
婆塞清信士(某某)若在尼庵改比丘尼优婆夷清信
女(某某)暨在会人等。是日稽首拈香。一心皈命两土
圣主。弥陀释迦。观音势至。诸大圣贤。金莲座下。恭通
情旨。盖因众等身命不同心念是一。切思托生末法。
流欲浪以忘归。去圣时遥触慈光而莫睹。爰依丛林。
启建佛七。期七日之要功。愿一心而不乱。由是择于
某月(某)日起。(至)某日告竣。延请四众。云集本寺。持念
阿弥陀佛万德洪名七昼夜。伏愿。经声彻处净除根
尘。佛号宣时。顿增福慧。若僧若俗。咸结九品之因。或
女或男。同期三辈之果。如斯愿求。伏惟摄受。右疏恭
请三宝證明。佛七回向文疏。年月日。住持(某甲)具疏。」
【證义曰。按重订西方公据云。乾隆五十三年五月
朔。苏州陆近堂。降坛示诸子曰。有一件最切己事。
人人不能逃人人都忘却者。汝知之平。现前尔等。
定生。终身无退转。】
** 附佛七回向疏
「伏以。绀目澄清。刹尘睹青莲之瑞玉毫宛转。人天悬
满月之辉。广开六八愿门。无一机而不接。摄化恒沙
品类。即十念而往生。妙应无方。慈缘普覆。爰有佛七
告圆文疏。对佛披宣。仰望慈悲。俯垂證鉴。今据大清
国。(某)省(某)府(某)。县(某)寺。秉释迦如来遗教奉行。主脩
净业法事。沙门(某甲)。据本府(某)县(某)坊居住。奉佛脩
斋供圣启建佛七。住持比丘(某甲)。在会比丘(某某)优
婆塞清信士(某某)若在尼庵改比丘尼优婆夷清信
女(某某)暨在会人等。是日稽首拈香。一心皈命两土
圣主。弥陀释迦。观音势至。诸大圣贤。金莲座下。恭通
情旨。盖因众等身命不同心念是一。切思托生末法。
流欲浪以忘归。去圣时遥触慈光而莫睹。爰依丛林。
启建佛七。期七日之要功。愿一心而不乱。由是择于
某月(某)日起。(至)某日告竣。延请四众。云集本寺。持念
阿弥陀佛万德洪名七昼夜。伏愿。经声彻处净除根
尘。佛号宣时。顿增福慧。若僧若俗。咸结九品之因。或
女或男。同期三辈之果。如斯愿求。伏惟摄受。右疏恭
请三宝證明。佛七回向文疏。年月日。住持(某甲)具疏。」
【證义曰。按重订西方公据云。乾隆五十三年五月
朔。苏州陆近堂。降坛示诸子曰。有一件最切己事。
人人不能逃人人都忘却者。汝知之平。现前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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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轻安。精神强健。曾不思一旦卧病于床。魂魄
离散。东西不辨。南北不分。前路茫茫。毫无把握。随
业轮转。受苦无穷。唯有平生虔脩净业者。到时自
见如来接引。生莲花中。受诸快乐。寿命无量。诸子
有志斯道者。当讲信行愿三端耳。信者。信西方之
有净土。犹此城之有阊胥。娑婆在东。犹此城之有
娄葑。娑婆既实实是有。净土岂不实实是有。同在
圆明觉海之中。举念可到亦犹同处一城之内。举
足可到也。既信得净土决定可到。又须信念佛法
门。如穿衣吃饭一般。穿衣免冻。吃饭免饥。念佛免
生死。今日信。明日不信未为真信。终身信。一念忽
然不信。未为真信。从今日去。直至命终。一信到底
更无纤毫疑惑。方为真信。既信有西方矣。又信有
念佛法门矣。空言赞叹。何益生死。故凡发信心者。
即当如教奉行。今日信。今日即行。明日信。明日即
行。乃至愿之一字。尤为要紧。世间信佛念佛者。固
不乏人。然或求现生富贵。或求来世福寿得好人
身。不至堕落。此为背佛意旨。佛教你出生死。你偏
要入生死。佛教你生极乐。你偏要住娑婆。一生信
念付东流。譬如种田者。下了稗子。而望其生苗也。
有是理乎。故发真信者。当行真行。行真行者。当发
真愿。尽此一生。决定不生天上人间。决定要生西
方净土。如此念佛方为随顺佛语。不至唐丧光阴
诸子勉之。】
离散。东西不辨。南北不分。前路茫茫。毫无把握。随
业轮转。受苦无穷。唯有平生虔脩净业者。到时自
见如来接引。生莲花中。受诸快乐。寿命无量。诸子
有志斯道者。当讲信行愿三端耳。信者。信西方之
有净土。犹此城之有阊胥。娑婆在东。犹此城之有
娄葑。娑婆既实实是有。净土岂不实实是有。同在
圆明觉海之中。举念可到亦犹同处一城之内。举
足可到也。既信得净土决定可到。又须信念佛法
门。如穿衣吃饭一般。穿衣免冻。吃饭免饥。念佛免
生死。今日信。明日不信未为真信。终身信。一念忽
然不信。未为真信。从今日去。直至命终。一信到底
更无纤毫疑惑。方为真信。既信有西方矣。又信有
念佛法门矣。空言赞叹。何益生死。故凡发信心者。
即当如教奉行。今日信。今日即行。明日信。明日即
行。乃至愿之一字。尤为要紧。世间信佛念佛者。固
不乏人。然或求现生富贵。或求来世福寿得好人
身。不至堕落。此为背佛意旨。佛教你出生死。你偏
要入生死。佛教你生极乐。你偏要住娑婆。一生信
念付东流。譬如种田者。下了稗子。而望其生苗也。
有是理乎。故发真信者。当行真行。行真行者。当发
真愿。尽此一生。决定不生天上人间。决定要生西
方净土。如此念佛方为随顺佛语。不至唐丧光阴
诸子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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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卫
「按佛世。众僧日以分卫乞食。东土未能遵此制。故丛
林。或有田园为资。或藉收供以给。每冬季夏季或逢
荒年。住持率众托钵一次。时至。知客维那监院。同上
方丈。定日巳。或早或晚。二板后。住持命侍者。请收供。
知客。用茶。商议化斋点。客堂预日挂牌。(牌云)本月(某)日
起。普请大众师闻钟声。搭衣。齐诣大殿。候出寺托钵
(某)日(某)处 护钵(某甲某甲) 投帖知客(某甲)
担运净人(某甲云云)。
○每日早饭二板后。鸣大钟三
下。众集大殿烧香传炉。知客请住持拈香。维那举香
赞。住持礼佛。并礼韦天巳。悦众鸣引磬。大众齐礼佛
三拜毕。班首持锡杖前行。众依次而走。侍者捧钵在
住持前。住持居未。而拄杖又在住持后。收供与知客
两岸募乞众僧一线缓行。威仪庠序。站则齐站。行则
齐行。不得参差。若须抽解。当先收衣。付于同参。择幽
僻处抽解巳。洗净盥掌。即追前搭衣入众。若遇施主
施茶点。或施午斋。临坐受食。更须威仪次序。使彼观
者。生恭敬心。发喜舍愿。乃至回寺。仍到大殿。如常站
班。维那鸣磬。大众齐唱香赞。住持拈香礼佛。礼韦天
大众齐礼佛三拜。回堂。是晚大众腐饭。直至圆满日。
例此可知。担运挑米回。监院与米头。点石记数。入仓。
呈单白住持。并悬牌告大众。此系众僧慧命。路中执
事。当鉴察。不致有弊。以错因果。或常住足食。即止。」
【證义曰。分卫者。西域每寺僧多。不能一家共食。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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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施主可以多少。而分散乞食。故名分卫也。乞食。
之义。见两序章。收供条證义说。盖能仁出世。诫诸
释子。不蓄馀物。预杜贪心。恐妨道业。唯存一钵随
身。三衣着体。每逢食时。统诸弟子。人间乞食。不择
净秽贵贱。平等行化。此先佛托钵之遗风也。焦山
性海云。比丘之戒。以四弃四依为本。四弃所当戒。
四依所当守。所谓四依者。一曰常行乞食。二曰著
粪扫衣。三曰兰若树下坐。四曰病以腐烂药治。非
乞食。则皆系邪命自活。厥后涅槃经中。四僧以上
其住。开受入不净物。则僧中净食。可以免于乞食。
伽蓝共住。可以免于树下。施主施衣。可以免于粪
扫。长施药物。可以免于腐烂。则四依俱开云栖莲
池云。佛世分卫乞食正家风也。东土丛林。不能复
行。非敢废坠。亦时势使然也。夫城市嚣尘。男女生
聚。空山寂寞。衲子清脩分之则得。合之则溷。加以
众中。龙蛇混杂。易生事故。反累清名。故古来尊宿。
每于寒岩绝壑中。耕田锄地。一食资身。无别妄想。
即城市丛林。亦各有专司募化。不致大众逐日奔
波。荒其道业。虽非佛制。亦合佛心。至于每年。托钵
一次。亦存其模范而巳。若乃行脚游僧。正不妨单
丁行乞仪润云丛林住持。谨遵佛制。常行持钵者
今举其一。以例馀也。康熙间。南源信禅师。住维扬
西方寺。领众三十载。不登谒。不庆吊。不事世法。惟
道是任。冬夏一衲。寒暑一钵。平等乞食。率以为常。
之义。见两序章。收供条證义说。盖能仁出世。诫诸
释子。不蓄馀物。预杜贪心。恐妨道业。唯存一钵随
身。三衣着体。每逢食时。统诸弟子。人间乞食。不择
净秽贵贱。平等行化。此先佛托钵之遗风也。焦山
性海云。比丘之戒。以四弃四依为本。四弃所当戒。
四依所当守。所谓四依者。一曰常行乞食。二曰著
粪扫衣。三曰兰若树下坐。四曰病以腐烂药治。非
乞食。则皆系邪命自活。厥后涅槃经中。四僧以上
其住。开受入不净物。则僧中净食。可以免于乞食。
伽蓝共住。可以免于树下。施主施衣。可以免于粪
扫。长施药物。可以免于腐烂。则四依俱开云栖莲
池云。佛世分卫乞食正家风也。东土丛林。不能复
行。非敢废坠。亦时势使然也。夫城市嚣尘。男女生
聚。空山寂寞。衲子清脩分之则得。合之则溷。加以
众中。龙蛇混杂。易生事故。反累清名。故古来尊宿。
每于寒岩绝壑中。耕田锄地。一食资身。无别妄想。
即城市丛林。亦各有专司募化。不致大众逐日奔
波。荒其道业。虽非佛制。亦合佛心。至于每年。托钵
一次。亦存其模范而巳。若乃行脚游僧。正不妨单
丁行乞仪润云丛林住持。谨遵佛制。常行持钵者
今举其一。以例馀也。康熙间。南源信禅师。住维扬
西方寺。领众三十载。不登谒。不庆吊。不事世法。惟
道是任。冬夏一衲。寒暑一钵。平等乞食。率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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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高古希之外。犹未尝一日稍怠。除语录外。另有
托钵偈一卷行世。今录十首。使后世学者。知夫先
佛之仪式犹在云。
△金仙所制唯持钵。我效匡徒
不二机。道本无传谁解继。月穿潭底浪花肥 薙
草披缁不惮劳。效颦乞士慕孤高。如今老病颓初
志。九鼎单丝望尔曹 天然乞食岂清贫。带水拖
泥不染尘。钵里莲花非本草。眼中瞳子是何人
不惭薄福少材能。一钵终年不外尘。朽质随缘兼
守分。了无劫外有长春 长街一钵外亲疏。动静
徐徐扣有无。贫富随缘皆种福。功圆果满只须臾
终年莫谓频持钵。粒米能消累劫狂。闹市无交
尘自静。閒中潇洒念人忙 乞食人间岂惮劳。愩
高我慢逐时消。事繁理静惟持钵。百倍家风愿力
饶 闹市初晴滑似油。专心乞化巳亡愁。流通佛
制无馀事。破恶降魔信自由 乞食宏宗成大智。
门庭个事赖坚心。非凭行力传三界。谁信纲宗祖
道深 智慧何曾别处来。传家一钵绝疑猜。所知
烦恼都消尽。是我同参定不乖。 问。托钵不碍参
禅乎。答。正赖参禅。以表托钵仪式。岂有碍耶。昔世
尊一日。敕阿难。食时将至。汝当入城持钵。阿难应
诺。世尊云。汝既持钵。当依过去七佛仪式。阿难遂
问。如何是过去七佛仪式。佛唤阿难。阿难应诺。世
尊云持钵去。据此。佛以禅机为托钵仪式明矣。今
之有志于道者当托钵时果能遵守力行。仪同佛
托钵偈一卷行世。今录十首。使后世学者。知夫先
佛之仪式犹在云。
△金仙所制唯持钵。我效匡徒
不二机。道本无传谁解继。月穿潭底浪花肥 薙
草披缁不惮劳。效颦乞士慕孤高。如今老病颓初
志。九鼎单丝望尔曹 天然乞食岂清贫。带水拖
泥不染尘。钵里莲花非本草。眼中瞳子是何人
不惭薄福少材能。一钵终年不外尘。朽质随缘兼
守分。了无劫外有长春 长街一钵外亲疏。动静
徐徐扣有无。贫富随缘皆种福。功圆果满只须臾
终年莫谓频持钵。粒米能消累劫狂。闹市无交
尘自静。閒中潇洒念人忙 乞食人间岂惮劳。愩
高我慢逐时消。事繁理静惟持钵。百倍家风愿力
饶 闹市初晴滑似油。专心乞化巳亡愁。流通佛
制无馀事。破恶降魔信自由 乞食宏宗成大智。
门庭个事赖坚心。非凭行力传三界。谁信纲宗祖
道深 智慧何曾别处来。传家一钵绝疑猜。所知
烦恼都消尽。是我同参定不乖。 问。托钵不碍参
禅乎。答。正赖参禅。以表托钵仪式。岂有碍耶。昔世
尊一日。敕阿难。食时将至。汝当入城持钵。阿难应
诺。世尊云。汝既持钵。当依过去七佛仪式。阿难遂
问。如何是过去七佛仪式。佛唤阿难。阿难应诺。世
尊云持钵去。据此。佛以禅机为托钵仪式明矣。今
之有志于道者当托钵时果能遵守力行。仪同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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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何碍参禅也。】
** 拾遗
「凡僧众拾得遗物。即白监院。付库收贮。挂拾遗二字
牌。以便失物人知之。若拾遗不送入库房者。重罚出
院。凡失物者贴票。票上写。(我某甲。于某日遗失某物)
如见拾遗牌。赴库。审明付还。若冒认者。重罚出院。」
【證义曰。拾遗者。偶有拾遗弃之物。归库挂牌。乃一
时暂挂。非长悬耳。迩来丛林。于斋堂两边后柱。长
贴拾遗二字。大非。应改贴馀序二字为正。盖佛制
盗戒。一草一物。不与不取。若拾遗私藏。非与而取。
亦犯盗戒。以长贪毒。违佛制也。儒道君子。尚不取
无义之财物。况僧藏拾遗。而长贪乎。是故归库挂
牌。令彼知也。云栖崇行录云。隋。僧富上。尝依益州
净德寺止宿。曰住路边读经。人以解脱名传之。时
陵州剌史赵仲舒闻之。故往试。骑马过之。佯落贯
钱。僧读经自若。如未曾睹。去远。舒令人取钱。僧亦
不顾。少顷。舒回。问僧曰。贯钱在地。见人持去。何不
止之。僧曰。非贫道物。何为妄认。舒下马作礼。叹服
而去。】
** (附)省行堂规(亦名涅槃堂。西域称无常院。俗呼病堂。凡例共十五条)
「设此堂以处病者。因众生贪著。至死不觉。佛教移处。
令知无常将至。使兴心念猛省过。而急脩行也。处斯
堂者。当思人命无常。促于呼吸健人尚尔。何况病乎。
又当观此身。四大不调。百骸欲散。饮食渐减。医药少
** 拾遗
「凡僧众拾得遗物。即白监院。付库收贮。挂拾遗二字
牌。以便失物人知之。若拾遗不送入库房者。重罚出
院。凡失物者贴票。票上写。(我某甲。于某日遗失某物)
如见拾遗牌。赴库。审明付还。若冒认者。重罚出院。」
【證义曰。拾遗者。偶有拾遗弃之物。归库挂牌。乃一
时暂挂。非长悬耳。迩来丛林。于斋堂两边后柱。长
贴拾遗二字。大非。应改贴馀序二字为正。盖佛制
盗戒。一草一物。不与不取。若拾遗私藏。非与而取。
亦犯盗戒。以长贪毒。违佛制也。儒道君子。尚不取
无义之财物。况僧藏拾遗。而长贪乎。是故归库挂
牌。令彼知也。云栖崇行录云。隋。僧富上。尝依益州
净德寺止宿。曰住路边读经。人以解脱名传之。时
陵州剌史赵仲舒闻之。故往试。骑马过之。佯落贯
钱。僧读经自若。如未曾睹。去远。舒令人取钱。僧亦
不顾。少顷。舒回。问僧曰。贯钱在地。见人持去。何不
止之。僧曰。非贫道物。何为妄认。舒下马作礼。叹服
而去。】
** (附)省行堂规(亦名涅槃堂。西域称无常院。俗呼病堂。凡例共十五条)
「设此堂以处病者。因众生贪著。至死不觉。佛教移处。
令知无常将至。使兴心念猛省过。而急脩行也。处斯
堂者。当思人命无常。促于呼吸健人尚尔。何况病乎。
又当观此身。四大不调。百骸欲散。饮食渐减。医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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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便利床敷。呻吟枕席。譬之鱼游釜内。倏忽焦糜。灯
在风前。刹那熄灭。故知此身不久。必赴死门。前路茫
茫。毕竟何往。若巳事巳办。原不著忙。其或未然。早求
净土。决志往生放下万缘。一心念佛。别有条例。开列
于左。
* 堂中长单安轻病。独单安重病若紊乱者罚。
* 病人放下帐幔。避风遮丑。如违者。乃无耻人。又受寒难医。下帐立看病人。
* 重病进堂者。佛前先备香烛。监院。书记。后堂。维那等送入。读病人嘱讫。即写板帐。不照式写。随自增减者罚。病人不欲写者不安单。若轻病不板帐。但佛前香烛。监院送入。
* 病堂堂主。须壮健诚慈者为之。作簿记(某)月(某)日。(某甲)进堂。后记(某)月(某)日(某)愈出堂。或身故。若失记者罚。
* 堂中宜随时洒扫洁净。病人衣裳宜随时洗哂药饵宜留心煎制。不可疏忽怠惰。
* 堂中病人只一二。即香灯师带看。如多。客堂即普请发心看病者。若三请无人。照执逐寮轮看。三日一换。或病人愿出钱请人者听。
* 僧众有明医理者。立为执事。未明而妄用药者罚。害人者出院。贪利者出院。
* 病人所需汤药饮食。库头。饭头。典座汤药。执吝不与者罚。若不当与而不与者。对众辩明。若私意厚薄不公者罚。
* 重病入堂。便应付托后事放下万缘。一心念佛。又看重病。须二三人轮时。昼夜不离。凡出坡等亦免。若将临终。即白客堂。知客即派数人念佛送终。并依藏中。无常经。临终方诀办。
* 遵佛制。亡僧换
在风前。刹那熄灭。故知此身不久。必赴死门。前路茫
茫。毕竟何往。若巳事巳办。原不著忙。其或未然。早求
净土。决志往生放下万缘。一心念佛。别有条例。开列
于左。
* 堂中长单安轻病。独单安重病若紊乱者罚。
* 病人放下帐幔。避风遮丑。如违者。乃无耻人。又受寒难医。下帐立看病人。
* 重病进堂者。佛前先备香烛。监院。书记。后堂。维那等送入。读病人嘱讫。即写板帐。不照式写。随自增减者罚。病人不欲写者不安单。若轻病不板帐。但佛前香烛。监院送入。
* 病堂堂主。须壮健诚慈者为之。作簿记(某)月(某)日。(某甲)进堂。后记(某)月(某)日(某)愈出堂。或身故。若失记者罚。
* 堂中宜随时洒扫洁净。病人衣裳宜随时洗哂药饵宜留心煎制。不可疏忽怠惰。
* 堂中病人只一二。即香灯师带看。如多。客堂即普请发心看病者。若三请无人。照执逐寮轮看。三日一换。或病人愿出钱请人者听。
* 僧众有明医理者。立为执事。未明而妄用药者罚。害人者出院。贪利者出院。
* 病人所需汤药饮食。库头。饭头。典座汤药。执吝不与者罚。若不当与而不与者。对众辩明。若私意厚薄不公者罚。
* 重病入堂。便应付托后事放下万缘。一心念佛。又看重病。须二三人轮时。昼夜不离。凡出坡等亦免。若将临终。即白客堂。知客即派数人念佛送终。并依藏中。无常经。临终方诀办。
* 遵佛制。亡僧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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唵。㫊暮伽。废噜者娜。摩诃亩捺啰么抳。钵头么。入缚攞。波啰野哆耶吽。
按经文。以咒沙撒尸上亡者获益。不可思议。
* 轻病人宜静住念佛。若不知保重。在外閒游多事者出堂。
* 病堂堂主。及看病人。莫嫌憎秽恶。莫违逆其意。以致增病。莫久离床榻。令有求不应。莫贪狡居心。或哄骗财物故。故与作难。即病人烦琐。亦勿起瞋厌。唯一心作福。莫贪病人酬谢。须知八福田中。看病第一。须踊跃尽执。
* 凡病重。每有臭恶之气。须用艾叶苍朮。松柏叶等。用文火微微烟薰。不致延害馀人。
* 云水僧。及他处舆疾至者。客堂审其来历明白。方纳。即写板帐。另作簿记之。
* 亡僧佛事。始自重病板账。终于祖堂登位。俱见前住持章。略为增减斟酌用之。
○年月日○
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昔超然居士赵令矜。撰南岳法轮寺。省行
堂记云。尝谓诸苦之中。病苦为深。作福之中。看病
为最。是故古人。以有病为善知识。晓人以看病为
福田。今丛林中。凡有病。使归省行堂。不唯修省改
行以退病。亦欲人于夜静孤灯之际。究索大事。岂
徒然哉。既命堂主以司药饵。又诚常住以足供须。
此先佛之规制。近世不然。病者不自省咎。或加烦
恼。堂主则名存实废。或反厌嫌常住则急于日用。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93b 页 X63-0493.png
殊不存抚。轻病由是变重。重病至死。不亦悲哉。故
常住执事等。当知看病为福田。而慈悲方便。拔苦
回生。病者则当明因果。省躬念罪。悔心动处。即是
生机。心既清宁。病将自巳。更于头痛额热之时。声
冤叫苦之际。密密究思。是谁受病。人既不见。病从
何来。人病双忘。复是何物。直饶见得分明。正好为
他将息。又规约中。亡僧撒毗卢咒沙者经云。以是
真言。加持土沙。撒其身上。及以塔基。彼所亡者。若
在恶趣。应时即得光明及身。除诸罪报。令所苦身。
生极乐国云云。】
** 附看病人
「四分律。佛言。自今以去。应看病人。应作瞻病人。若欲
供养我者。应先供养病人。及至路值五众出家人病。
佛制七众。皆令往看。若舍而不看。皆结有罪。诚以四
大难调。宿业难消。舍俗出家。孤游独宿。贫病交加。无
人侍卫。若不互看。命将安寄。又僧祇律云。若道逢出
家五众病人。即应觅车乘驮载。如法供养。乃至死时。
亦应阇维殡埋。不得弃舍。凡瞻病之人。恒与善语。勿
传恶言。以临终时。多有恶业相现。不能立志排除。是
故瞻病之人。特须方便。善巧诱言。令其念佛。或不能
作声。伹令心念。并令念念相续。刹那不驻。乘此福力。
作往生净土之因。故智度论云。从生作善。临终恶念。
便生恶道从生作恶。临终善念。而生天上。更将经像。
(经须弥陀经。像须弥陀像)至病人所。题其经名像名。语令开目睹
常住执事等。当知看病为福田。而慈悲方便。拔苦
回生。病者则当明因果。省躬念罪。悔心动处。即是
生机。心既清宁。病将自巳。更于头痛额热之时。声
冤叫苦之际。密密究思。是谁受病。人既不见。病从
何来。人病双忘。复是何物。直饶见得分明。正好为
他将息。又规约中。亡僧撒毗卢咒沙者经云。以是
真言。加持土沙。撒其身上。及以塔基。彼所亡者。若
在恶趣。应时即得光明及身。除诸罪报。令所苦身。
生极乐国云云。】
** 附看病人
「四分律。佛言。自今以去。应看病人。应作瞻病人。若欲
供养我者。应先供养病人。及至路值五众出家人病。
佛制七众。皆令往看。若舍而不看。皆结有罪。诚以四
大难调。宿业难消。舍俗出家。孤游独宿。贫病交加。无
人侍卫。若不互看。命将安寄。又僧祇律云。若道逢出
家五众病人。即应觅车乘驮载。如法供养。乃至死时。
亦应阇维殡埋。不得弃舍。凡瞻病之人。恒与善语。勿
传恶言。以临终时。多有恶业相现。不能立志排除。是
故瞻病之人。特须方便。善巧诱言。令其念佛。或不能
作声。伹令心念。并令念念相续。刹那不驻。乘此福力。
作往生净土之因。故智度论云。从生作善。临终恶念。
便生恶道从生作恶。临终善念。而生天上。更将经像。
(经须弥陀经。像须弥陀像)至病人所。题其经名像名。语令开目睹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93c 页 X63-0493.png
见。俾其惺悟。如是看病。功德宏矣。」
【證义曰。按藏中。佛说生经。第二十六。疾病章云。给
孤独园。有一病比邱。独自一身。无衣食医药。不能
起居。污露自出。身卧其上。四向顾视。无来救济者。
时阿难见之。往白佛。佛即亲往病比丘所。而问之
曰。今得疾病。有瞻视医药床卧具乎。病比丘白佛
言。孤独无人。无衣食医药。去家甚远。佛言。卿强健
时。颇瞻视讯问有疾者否。答曰。不也。佛言。卿强健
时。不瞻视人。不讯问疾病。谁当瞻视卿乎。善恶有
对。罪福有报。恩生往返。义绝希疏。佛扶起之。欲以
水洗。时天帝欲洗浴之。佛言。卿在天上香洁之中。
安能救洗秽浊病人天帝答曰。佛为十方一切之
救。功德具足。尚瞻视病。况我罪福未断而不兴福
耶。时佛手洗。天帝水灌。还复卧之。饮其医药。即时
除愈。为说经法。即时得道。世尊说偈曰。人当瞻疾
病。讯问诸危厄。善恶有报应。如种果获实。又禅林
宝训。云昔高庵住云居。闻衲子病。移省行堂。咨嗟
叹息。如出诸巳。朝夕问候。以至躬自煎煮。不尝不
与食。或遇天气稍寒。拊其背曰。衣不单乎。或值时
暑。察其色曰。莫太热乎。不幸不救。不问彼之有无
常住尽礼津送。执事或他辞。高庵叱之曰。昔百丈
为老病者立常住。尔不病不死耶。云栖莲师云。经
称八种福田。看病第一。岂不以衲子无家。孤单湖
海。伶仃疾苦。真可悲怜。作僧坊主。而病不于我调。
【證义曰。按藏中。佛说生经。第二十六。疾病章云。给
孤独园。有一病比邱。独自一身。无衣食医药。不能
起居。污露自出。身卧其上。四向顾视。无来救济者。
时阿难见之。往白佛。佛即亲往病比丘所。而问之
曰。今得疾病。有瞻视医药床卧具乎。病比丘白佛
言。孤独无人。无衣食医药。去家甚远。佛言。卿强健
时。颇瞻视讯问有疾者否。答曰。不也。佛言。卿强健
时。不瞻视人。不讯问疾病。谁当瞻视卿乎。善恶有
对。罪福有报。恩生往返。义绝希疏。佛扶起之。欲以
水洗。时天帝欲洗浴之。佛言。卿在天上香洁之中。
安能救洗秽浊病人天帝答曰。佛为十方一切之
救。功德具足。尚瞻视病。况我罪福未断而不兴福
耶。时佛手洗。天帝水灌。还复卧之。饮其医药。即时
除愈。为说经法。即时得道。世尊说偈曰。人当瞻疾
病。讯问诸危厄。善恶有报应。如种果获实。又禅林
宝训。云昔高庵住云居。闻衲子病。移省行堂。咨嗟
叹息。如出诸巳。朝夕问候。以至躬自煎煮。不尝不
与食。或遇天气稍寒。拊其背曰。衣不单乎。或值时
暑。察其色曰。莫太热乎。不幸不救。不问彼之有无
常住尽礼津送。执事或他辞。高庵叱之曰。昔百丈
为老病者立常住。尔不病不死耶。云栖莲师云。经
称八种福田。看病第一。岂不以衲子无家。孤单湖
海。伶仃疾苦。真可悲怜。作僧坊主。而病不于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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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于我殡。岂慈悲之道乎。凡住持者。宜自勉以
勉人焉。】
** 大众龟镜文(慈觉大师赜公述)
「结集清规。大众为本。其馀八门。皆从此生。故于卷末。
总出其义。夫两桂垂荫。一花现瑞。自尔丛林之设。要
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僧。故
有首座。荷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供
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僧作务。故有值岁。为众僧出
纳。故有库头。为众僧典翰墨。故有书记。为众僧守护
圣教。故有藏主。为众僧迎待檀那。故有知客。为众僧
请召。故有侍者。为众僧守护衣钵。故有寮主。为众僧
供侍汤药故有堂主。为众僧浣濯。故有浴主水头。为
众僧禦寒。故有炭头炉头。为众僧乞资。故有化主。为
众僧执劳。故有庄主。园头。磨头。为众僧涤除。故有净
头。为众僧给侍。所有净人。所以行道之缘。十分备足。
资身之具。百色现成。万事无忧。一心为道。世间尊贵。
物外优闲。清净无为。众僧为最。回念多人之力。宁不
知恩报恩。晨参暮请。不舍寸阴。所以报长老也。尊卑
有序。举止安详。所以报首座也。外遵法令。内守规绳
所以报监院也。六和共聚。水乳相参。所以报维那也。
为成道业。应受此食。所以报典座也。安处僧房。护惜
什物。所以报值岁也。常住之物。一毫无犯。所以报库
头也。手不把笔。专意道业。所以报书记也。明窗净案。
古教照心。所以报藏主也。韬光晦迹。不事追陪。所以
勉人焉。】
** 大众龟镜文(慈觉大师赜公述)
「结集清规。大众为本。其馀八门。皆从此生。故于卷末。
总出其义。夫两桂垂荫。一花现瑞。自尔丛林之设。要
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僧。故
有首座。荷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供
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僧作务。故有值岁。为众僧出
纳。故有库头。为众僧典翰墨。故有书记。为众僧守护
圣教。故有藏主。为众僧迎待檀那。故有知客。为众僧
请召。故有侍者。为众僧守护衣钵。故有寮主。为众僧
供侍汤药故有堂主。为众僧浣濯。故有浴主水头。为
众僧禦寒。故有炭头炉头。为众僧乞资。故有化主。为
众僧执劳。故有庄主。园头。磨头。为众僧涤除。故有净
头。为众僧给侍。所有净人。所以行道之缘。十分备足。
资身之具。百色现成。万事无忧。一心为道。世间尊贵。
物外优闲。清净无为。众僧为最。回念多人之力。宁不
知恩报恩。晨参暮请。不舍寸阴。所以报长老也。尊卑
有序。举止安详。所以报首座也。外遵法令。内守规绳
所以报监院也。六和共聚。水乳相参。所以报维那也。
为成道业。应受此食。所以报典座也。安处僧房。护惜
什物。所以报值岁也。常住之物。一毫无犯。所以报库
头也。手不把笔。专意道业。所以报书记也。明窗净案。
古教照心。所以报藏主也。韬光晦迹。不事追陪。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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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知客也。居必有常。请必先到。所以报侍者也。一瓶
一钵。处众如山所以报寮主也。宁心病苦。粥药随宜。
所以报堂主也。轻徐静默。不昧水因。所以报浴主水
头也。缄言拱手。退巳让人。所以报炭头炉头也。忖巳
德行。自惭应供。所以报化主也。计功多少。量彼来处。
所以报庄主。园头。磨头也。酌水运筹。所以报净头也。
自爱惜福宽而易从简而易事。所以报净人也。是以
丛林之下。道业惟新。上上之机。一生取办。中流之士。
长养圣胎。至如未悟心源。时中亦不虚弃。是真僧宝。
为世福田。近为末世津梁。毕證二严极果。若或丛林
不治。法轮不转。非长老所以为众也。三业不调。四仪
不肃。非首座所以率众也。容众之量不宽。爱众之心
不厚。非监院所以护众也。修行者不安。败群者不摈。
非维那所以调众也。六味不精。三德不洁。非典座所
以奉众也。寮舍不修。什物不备。非值岁所以安众也
畜积常住。减尅众僧。非库头所以赡众也。书札不工。
文字蔑裂。非书记所以饰众也。几案不严喧烦不息。
非藏主所以助众也。憎贫爱富。重俗轻僧。非知客所
以赞众也。礼貌不恭。尊卑失序非侍者所以通众也。
打叠不勤。守护不谨。非寮主所以居众也。不闲供侍。
恼乱病人。非堂主所以恤众也汤水不足。寒煖失宜。
非浴主。水头。所以净众也。预备不全。众人动念。非炉
头。炭头。以煖众也。临财不公。宣力不尽。非化主所以
供众也。地有遗利。人无全功。非庄主。园头。磨头。所以
一钵。处众如山所以报寮主也。宁心病苦。粥药随宜。
所以报堂主也。轻徐静默。不昧水因。所以报浴主水
头也。缄言拱手。退巳让人。所以报炭头炉头也。忖巳
德行。自惭应供。所以报化主也。计功多少。量彼来处。
所以报庄主。园头。磨头也。酌水运筹。所以报净头也。
自爱惜福宽而易从简而易事。所以报净人也。是以
丛林之下。道业惟新。上上之机。一生取办。中流之士。
长养圣胎。至如未悟心源。时中亦不虚弃。是真僧宝。
为世福田。近为末世津梁。毕證二严极果。若或丛林
不治。法轮不转。非长老所以为众也。三业不调。四仪
不肃。非首座所以率众也。容众之量不宽。爱众之心
不厚。非监院所以护众也。修行者不安。败群者不摈。
非维那所以调众也。六味不精。三德不洁。非典座所
以奉众也。寮舍不修。什物不备。非值岁所以安众也
畜积常住。减尅众僧。非库头所以赡众也。书札不工。
文字蔑裂。非书记所以饰众也。几案不严喧烦不息。
非藏主所以助众也。憎贫爱富。重俗轻僧。非知客所
以赞众也。礼貌不恭。尊卑失序非侍者所以通众也。
打叠不勤。守护不谨。非寮主所以居众也。不闲供侍。
恼乱病人。非堂主所以恤众也汤水不足。寒煖失宜。
非浴主。水头。所以净众也。预备不全。众人动念。非炉
头。炭头。以煖众也。临财不公。宣力不尽。非化主所以
供众也。地有遗利。人无全功。非庄主。园头。磨头。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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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众也。并除失时。诸缘不具。非净头所以事众也。禁
之不止。命之不行。非净人所以顺众也。如其众僧。轻
师慢法。取性随缘。非所以报长老也。坐卧参差。去就
乖角。非所以报首座也。意轻王法。不顾丛林。非所以
报监院也。上下不和。斗诤坚固。非所以报维那也。贪
婪美膳。毁訾粗餐。非所以报典座也。居处受用。不思
后人。非所以报值岁也。多贪利养。不恤常住。非所以
报库头也。好弄笔墨。驰骋文章。非所以报书记也。慢
易经律。看习外典。非所以报藏主也。追陪俗士。交结
贵人。非所以报知客也。遗忘召请。重劳传命。非所以
报侍者也。损坏什物。慢藏诲盗。非所以报寮主也。多
瞋少喜。不顺病缘。非所以报堂主也。桶杓作声。用水
无节。非所以报浴主。水头也。自贪温煖。有妨众人。非
所以报炉头。炭头也。不念修行。安然受供。非所以报
化主也。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非所以报庄主。园头磨
头也。涕吐墙壁。狼藉东司。非所以报净头也。声色暴
厉。使令无节。非所以报净人也。以上罗列要文。未全
凡圣之规。但愿舍短从长。共办出家之事。所冀师子
窟中。尽成师子。栴檀林下。纯是栴檀。令斯后五百年。
再睹灵山一会。当知法门兴衰。系在僧徒。僧是福田。
所应奉重。僧重则法重。僧轻则法轻。内护既严。外护
斯谨。设使粥饭主人。一期旺化。丛林执事。偶尔当权。
常宜敬待同袍。不得妄自尊大。若也贡高我慢。私事
公酬。万事无常。岂能长保。一朝归众。何面相看。因果
之不止。命之不行。非净人所以顺众也。如其众僧。轻
师慢法。取性随缘。非所以报长老也。坐卧参差。去就
乖角。非所以报首座也。意轻王法。不顾丛林。非所以
报监院也。上下不和。斗诤坚固。非所以报维那也。贪
婪美膳。毁訾粗餐。非所以报典座也。居处受用。不思
后人。非所以报值岁也。多贪利养。不恤常住。非所以
报库头也。好弄笔墨。驰骋文章。非所以报书记也。慢
易经律。看习外典。非所以报藏主也。追陪俗士。交结
贵人。非所以报知客也。遗忘召请。重劳传命。非所以
报侍者也。损坏什物。慢藏诲盗。非所以报寮主也。多
瞋少喜。不顺病缘。非所以报堂主也。桶杓作声。用水
无节。非所以报浴主。水头也。自贪温煖。有妨众人。非
所以报炉头。炭头也。不念修行。安然受供。非所以报
化主也。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非所以报庄主。园头磨
头也。涕吐墙壁。狼藉东司。非所以报净头也。声色暴
厉。使令无节。非所以报净人也。以上罗列要文。未全
凡圣之规。但愿舍短从长。共办出家之事。所冀师子
窟中。尽成师子。栴檀林下。纯是栴檀。令斯后五百年。
再睹灵山一会。当知法门兴衰。系在僧徒。僧是福田。
所应奉重。僧重则法重。僧轻则法轻。内护既严。外护
斯谨。设使粥饭主人。一期旺化。丛林执事。偶尔当权。
常宜敬待同袍。不得妄自尊大。若也贡高我慢。私事
公酬。万事无常。岂能长保。一朝归众。何面相看。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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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恐难回避。夫僧为佛子。应供无殊。天上人间。咸
所恭敬。世尊二千年遗荫。盖覆儿孙。白毫光中一分
功德。受用不尽。但知奉众。不可忧贫。僧无凡圣。通会
十方。既曰招提。悉皆有分。岂可妄生分别。轻厌客僧。
旦过寮(即云水堂)三朝权住。尽礼供养。僧堂前。暂尔求斋。
等心供给。俗客尚肯逢迎。僧家岂不照管。若具无量
之心。自有无穷之福。僧门和合。上下同心。互有短长。
递相盖覆。家中丑恶。莫使外闻。虽然于事无伤。毕竟
减人瞻仰。譬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身中肉。非天
魔外道所能坏也。若欲道风不坠。 佛日长明。壮
祖域之光辉。补 皇朝之圣化。愿以斯文为龟镜
焉。」
【證义曰。明教嵩禅师尊僧篇云。教必尊僧。何谓也。
僧也者。以佛为性。以如来为家。以法为身。以慧为
命。以禅悦为食。故不恃俗氏。不营世家。不修形骸。
不贪生。不惧死不溽乎五味。其防身有戒。摄心有
定。辩明有慧。语其戒也。洁清三惑。而毕身不污。语
其定也。恬思虑正神明。而终日不乱。语其慧也。崇
德辨惑。而必然以此修之谓因。以此成之谓果。其
于物也。有慈有悲。有大誓。有大惠。慈也者。常欲安
万物。悲也者。常欲竭众苦。誓也者。誓与天下见真。
谛。惠也者。惠群生以正法。神而通之。天地不能掩。
密而行之。鬼神不能测。其演法也。辩说不滞。其护
法也。奋不顾身。能忍人之不可忍。能行人之不能
所恭敬。世尊二千年遗荫。盖覆儿孙。白毫光中一分
功德。受用不尽。但知奉众。不可忧贫。僧无凡圣。通会
十方。既曰招提。悉皆有分。岂可妄生分别。轻厌客僧。
旦过寮(即云水堂)三朝权住。尽礼供养。僧堂前。暂尔求斋。
等心供给。俗客尚肯逢迎。僧家岂不照管。若具无量
之心。自有无穷之福。僧门和合。上下同心。互有短长。
递相盖覆。家中丑恶。莫使外闻。虽然于事无伤。毕竟
减人瞻仰。譬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身中肉。非天
魔外道所能坏也。若欲道风不坠。 佛日长明。壮
祖域之光辉。补 皇朝之圣化。愿以斯文为龟镜
焉。」
【證义曰。明教嵩禅师尊僧篇云。教必尊僧。何谓也。
僧也者。以佛为性。以如来为家。以法为身。以慧为
命。以禅悦为食。故不恃俗氏。不营世家。不修形骸。
不贪生。不惧死不溽乎五味。其防身有戒。摄心有
定。辩明有慧。语其戒也。洁清三惑。而毕身不污。语
其定也。恬思虑正神明。而终日不乱。语其慧也。崇
德辨惑。而必然以此修之谓因。以此成之谓果。其
于物也。有慈有悲。有大誓。有大惠。慈也者。常欲安
万物。悲也者。常欲竭众苦。誓也者。誓与天下见真。
谛。惠也者。惠群生以正法。神而通之。天地不能掩。
密而行之。鬼神不能测。其演法也。辩说不滞。其护
法也。奋不顾身。能忍人之不可忍。能行人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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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其正命也。丐食而食。而不为耻。其寡欲也。衲衣
缀钵。而不为贫。其无争也。可辱而不可轻。其无怨
也。可动而不可损。以实相待物。以至慈修巳。故于
天下也普敬。其语无妄。故为信也至。其法无我。故
为让也诚。有威可警。有仪可则。天人望而俨然。能
福于世。能导于俗。其忘形也。委禽兽而不吝。其读
诵也。冒寒暑而不废。以法而出也。游人间。遍聚落
视名若谷响。视利若游尘。视物色。若阳焰。平瓦合
舆儓而不为卑。以道而处也。虽深山穷谷。草衣木
食。晏然自得。不可以利诱。不可以势屈。谢天子诸
侯而不为高。其独立也。以道自胜。虽形影相吊而
不孤。其群居也。以法为属。会四海之人而不为混。
其所学也。虽三藏十二部。百家异道之书。无不知
也。他方殊俗之言。无不通也。祖述其法。则有文有
章也。行其中道。则不空不有也。其绝学也。离念清
净。纯一真如。不复有所分别也。僧乎。其为人至。其
为心普。其为德备。其为道大。其为贤。非世之所谓
贤也。其为圣非世之所谓圣也。出世殊胜之贤圣
也。僧也如此。可不尊乎。呜呼。大法下衰。去圣逾远。
披缁虽众。谋道者稀。竞名利为巳能。视佛法为儿
戏。遂使法门罕开。教纲将颓。实赖后昆。克荷斯道。
汝曹虚心请法。洁巳依师。近期于立身扬名。远冀
于革凡成圣。再兴像法。舍僧而谁。故须修身践言。
慎终如始。勤尔学问。谨尔行藏。避恶事良。奉师尽
缀钵。而不为贫。其无争也。可辱而不可轻。其无怨
也。可动而不可损。以实相待物。以至慈修巳。故于
天下也普敬。其语无妄。故为信也至。其法无我。故
为让也诚。有威可警。有仪可则。天人望而俨然。能
福于世。能导于俗。其忘形也。委禽兽而不吝。其读
诵也。冒寒暑而不废。以法而出也。游人间。遍聚落
视名若谷响。视利若游尘。视物色。若阳焰。平瓦合
舆儓而不为卑。以道而处也。虽深山穷谷。草衣木
食。晏然自得。不可以利诱。不可以势屈。谢天子诸
侯而不为高。其独立也。以道自胜。虽形影相吊而
不孤。其群居也。以法为属。会四海之人而不为混。
其所学也。虽三藏十二部。百家异道之书。无不知
也。他方殊俗之言。无不通也。祖述其法。则有文有
章也。行其中道。则不空不有也。其绝学也。离念清
净。纯一真如。不复有所分别也。僧乎。其为人至。其
为心普。其为德备。其为道大。其为贤。非世之所谓
贤也。其为圣非世之所谓圣也。出世殊胜之贤圣
也。僧也如此。可不尊乎。呜呼。大法下衰。去圣逾远。
披缁虽众。谋道者稀。竞名利为巳能。视佛法为儿
戏。遂使法门罕开。教纲将颓。实赖后昆。克荷斯道。
汝曹虚心请法。洁巳依师。近期于立身扬名。远冀
于革凡成圣。再兴像法。舍僧而谁。故须修身践言。
慎终如始。勤尔学问。谨尔行藏。避恶事良。奉师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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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有善无自矜。起过务速改。守仁义而确乎不拔。
处贫贱则乐以忘忧。见贤思齐。当仁不让。名利不
足动于怀。死生不足忧其虑。智足以照惑。慈足以
摄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便真风息而
再振。慧炬灭而复明。可谓大丈夫也。可谓如来使
矣。岂可身栖僧宝。迹混常徒。始则慕彼上贤。终则
沦于下愚。如斯之辈。诚可悲哉。读斯龟镜。深当自
思。佛法兴衰。在僧行履。所谓僧重则法重。僧轻则
法轻。欲出世报佛恩者。勉之。】
** 付法
「付法。原名付衣。从上祖祖相传。藉衣表信。至东土六
祖。以此为争端。止而不付。近来付法。亦谓付衣者。持
仍其名耳。法即是心。心不可见。岂有仪轨可彰。果其
师资道合。以心契心。则付法巳毕。至于授柬分座。其
末务也。故兹不录。惟略叙禅宗源流。俾后人知法源
之有据。并以示鼓舞之意云。按禅宗源流。始于释尊
在灵山会上拈花。摩诃迦叶破颜微笑。世尊云。我今
所有无上正法。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付嘱
于汝。汝当善自护持。毋令断绝。偈云。法本法无法。无
法法亦法。今付无法时。法法何曾法。遂为禅宗初祖。
祖祖相传。今当具述。初祖摩诃迦叶。传阿难。难传商
那和修。修传优波鞠多。多传提多迦。多迦传弥遮迦。
遮迦传婆须密。密传佛陀难提。提传伏驮密多。多传
胁尊者。者传富那夜奢。奢传马鸣。鸣传迦毗摩罗。罗
处贫贱则乐以忘忧。见贤思齐。当仁不让。名利不
足动于怀。死生不足忧其虑。智足以照惑。慈足以
摄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便真风息而
再振。慧炬灭而复明。可谓大丈夫也。可谓如来使
矣。岂可身栖僧宝。迹混常徒。始则慕彼上贤。终则
沦于下愚。如斯之辈。诚可悲哉。读斯龟镜。深当自
思。佛法兴衰。在僧行履。所谓僧重则法重。僧轻则
法轻。欲出世报佛恩者。勉之。】
** 付法
「付法。原名付衣。从上祖祖相传。藉衣表信。至东土六
祖。以此为争端。止而不付。近来付法。亦谓付衣者。持
仍其名耳。法即是心。心不可见。岂有仪轨可彰。果其
师资道合。以心契心。则付法巳毕。至于授柬分座。其
末务也。故兹不录。惟略叙禅宗源流。俾后人知法源
之有据。并以示鼓舞之意云。按禅宗源流。始于释尊
在灵山会上拈花。摩诃迦叶破颜微笑。世尊云。我今
所有无上正法。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付嘱
于汝。汝当善自护持。毋令断绝。偈云。法本法无法。无
法法亦法。今付无法时。法法何曾法。遂为禅宗初祖。
祖祖相传。今当具述。初祖摩诃迦叶。传阿难。难传商
那和修。修传优波鞠多。多传提多迦。多迦传弥遮迦。
遮迦传婆须密。密传佛陀难提。提传伏驮密多。多传
胁尊者。者传富那夜奢。奢传马鸣。鸣传迦毗摩罗。罗
大众章第七之上¶ 第 496a 页 X63-0496.png
传龙树。树传迦那提婆。婆传罗睺罗多。多传僧伽难
提。提传伽耶舍多。舍多传鸠摩罗多。罗多传阇夜多。
夜多传婆修盘头。头传摩拿罗。罗传鹤勒那。那传师
子。子传婆舍斯多。斯多传不如密多。密多传般若多。
罗。罗传第二十八代祖。菩提达磨。始至东土。为第一
祖。祖传慧可神光。光传僧璨鉴智。智传道信大医。医
传宏忍大满。满传惠能大鉴。鉴传二支。一支为(湖广南岳)
大慧怀让。一支为(青州青原)行思。」
【證义曰。付法源流。出付法藏经。达摩多罗禅经等。
下续诸支。出诸禅书。南岳接临济。青原接洞山。禅
宗行世。此二最盛。五家宗派一书。集法派偈。巳挂
一漏万。更宜再集 续。不可茫忽。盖付法之传。虽
以心印心。若无法派偈。支次紊乱。传持无准。致使
法门失绪。行第颠错。五家宗派一书。须各备焉。溯
流寻源。须各究焉。具详正名录所辩。按润州。金山。
江天寺。志学通语录第九卷。溯流寻源图说云。
祖道戒定宗。方广證圆通。行超明实际。了达悟真
空。此乃碧峰金禅师下。祖定禅师。入闽住雪峰寺。
从碧峰下第四十七。祖字起。另立一支。计二十字
并非临济本宗演出。及至幻有传祖下。杰出天童
悟。磬山脩二支。方用起圆字。以延今日。目下空字。
将完。众心不一。或用龙山祖派。或另立一支。或原
偈从祖字再起。或于空字下赘续。然而终非至当
吾宗诸大宗匠。互兴衍唱。当思木本水源。务求其
提。提传伽耶舍多。舍多传鸠摩罗多。罗多传阇夜多。
夜多传婆修盘头。头传摩拿罗。罗传鹤勒那。那传师
子。子传婆舍斯多。斯多传不如密多。密多传般若多。
罗。罗传第二十八代祖。菩提达磨。始至东土。为第一
祖。祖传慧可神光。光传僧璨鉴智。智传道信大医。医
传宏忍大满。满传惠能大鉴。鉴传二支。一支为(湖广南岳)
大慧怀让。一支为(青州青原)行思。」
【證义曰。付法源流。出付法藏经。达摩多罗禅经等。
下续诸支。出诸禅书。南岳接临济。青原接洞山。禅
宗行世。此二最盛。五家宗派一书。集法派偈。巳挂
一漏万。更宜再集 续。不可茫忽。盖付法之传。虽
以心印心。若无法派偈。支次紊乱。传持无准。致使
法门失绪。行第颠错。五家宗派一书。须各备焉。溯
流寻源。须各究焉。具详正名录所辩。按润州。金山。
江天寺。志学通语录第九卷。溯流寻源图说云。
祖道戒定宗。方广證圆通。行超明实际。了达悟真
空。此乃碧峰金禅师下。祖定禅师。入闽住雪峰寺。
从碧峰下第四十七。祖字起。另立一支。计二十字
并非临济本宗演出。及至幻有传祖下。杰出天童
悟。磬山脩二支。方用起圆字。以延今日。目下空字。
将完。众心不一。或用龙山祖派。或另立一支。或原
偈从祖字再起。或于空字下赘续。然而终非至当
吾宗诸大宗匠。互兴衍唱。当思木本水源。务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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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自有正宗正派。则源远流长。不致祖牒混誵。得
归正派。此乃五家宗派一书可考。西湖经房。巳久
流通。非余臆见。是名溯流寻源也。谨录临济正宗
第二十四世。海舟永慈禅师。演出济宗法派颂曰。
普永智广宏胜德。净慧圆明正法兴。性海澄清显。
密印。大乘妙道悟心灯。佛恩浩满流芳远。祖行超
宗续嗣深。戒定弥坚通义理。规成谨守镇常新。翼
善昌荣因达本。祯祥隆盛复传增。功勋寂照融真
际。宝镜高悬体用亲。饶益灵文舒景秀。信持元记
济时珍。了然无继空诸幻。觉树开敷果自馨。
(此颂一百十二字。从海舟慈祖。永字辈与碧峰派定字同辈。从定字到空字。与此颂清字同辈。冀后贤于
了达悟真空字完。即从此颂。显密印。显字起是为临济正宗正派。不须赘续。及另立等。若从先祖傍出诸
支。巳另有法派偈。当知自派某字辈。应与此正宗派某字辈同。则溯流寻源。不致舛错矣。至于书付法卷
当从释尊传迦叶起。有从东土初祖起。乃至但从近代小支书起者。弃祖之罪甚大。兼且忘本。所以承嗣
少贤。祖道日衰矣)。
(次略辩源流者。宗门以一念不生为正见。斥文字为所知障。纵悟后为人。棒喝临机。亦重见地。而轻事迹。
适逢讹舛。亦不细究奸伪碑传。由是出也。然伪舛谬妄。博学是识。禅宗源流。误于佛祖通载中小注。载丘
玄素碑记。另有天王悟。出马祖下。云门法眼。亦归马祖下。嗣后五灯会元。指月录。皆小注附后存疑。元。至
元间云壑瑞辑心灯录。引丘符诸碑。紊乱宗统。费隐容撰五灯严统。霁崙永集五灯全书。皆本此伪。又移
南岳在前。青原在后。先大慧杲。次虎丘隆。弟兄倒列。远门柱集五灯续略。青原支误将鹿门觉五代。系长
翁如净之下。祖孙倒置世次叠讹。继灯缵续诸书。皆本此误。南岳支诨两海舟为一。误六无闻为一。噫源
流世次。祖道攸关岂可紊乱。康熙甲戌幸有衡阳潞河。智楷禅师者。史笔秉直。出正名录一书。乃广误
祖父旧章。兼采后人新条。准以历朝甲子编年。考其州郡分野。人代后先。师资授受。宗支来源。述古辩今
事重言复不顾繁琐。务期正讹。可谓用心之极。正大之辩。其笔勇硬。实无私谬。于霁崙永之五灯全书。若
归正派。此乃五家宗派一书可考。西湖经房。巳久
流通。非余臆见。是名溯流寻源也。谨录临济正宗
第二十四世。海舟永慈禅师。演出济宗法派颂曰。
普永智广宏胜德。净慧圆明正法兴。性海澄清显。
密印。大乘妙道悟心灯。佛恩浩满流芳远。祖行超
宗续嗣深。戒定弥坚通义理。规成谨守镇常新。翼
善昌荣因达本。祯祥隆盛复传增。功勋寂照融真
际。宝镜高悬体用亲。饶益灵文舒景秀。信持元记
济时珍。了然无继空诸幻。觉树开敷果自馨。
(此颂一百十二字。从海舟慈祖。永字辈与碧峰派定字同辈。从定字到空字。与此颂清字同辈。冀后贤于
了达悟真空字完。即从此颂。显密印。显字起是为临济正宗正派。不须赘续。及另立等。若从先祖傍出诸
支。巳另有法派偈。当知自派某字辈。应与此正宗派某字辈同。则溯流寻源。不致舛错矣。至于书付法卷
当从释尊传迦叶起。有从东土初祖起。乃至但从近代小支书起者。弃祖之罪甚大。兼且忘本。所以承嗣
少贤。祖道日衰矣)。
(次略辩源流者。宗门以一念不生为正见。斥文字为所知障。纵悟后为人。棒喝临机。亦重见地。而轻事迹。
适逢讹舛。亦不细究奸伪碑传。由是出也。然伪舛谬妄。博学是识。禅宗源流。误于佛祖通载中小注。载丘
玄素碑记。另有天王悟。出马祖下。云门法眼。亦归马祖下。嗣后五灯会元。指月录。皆小注附后存疑。元。至
元间云壑瑞辑心灯录。引丘符诸碑。紊乱宗统。费隐容撰五灯严统。霁崙永集五灯全书。皆本此伪。又移
南岳在前。青原在后。先大慧杲。次虎丘隆。弟兄倒列。远门柱集五灯续略。青原支误将鹿门觉五代。系长
翁如净之下。祖孙倒置世次叠讹。继灯缵续诸书。皆本此误。南岳支诨两海舟为一。误六无闻为一。噫源
流世次。祖道攸关岂可紊乱。康熙甲戌幸有衡阳潞河。智楷禅师者。史笔秉直。出正名录一书。乃广误
祖父旧章。兼采后人新条。准以历朝甲子编年。考其州郡分野。人代后先。师资授受。宗支来源。述古辩今
事重言复不顾繁琐。务期正讹。可谓用心之极。正大之辩。其笔勇硬。实无私谬。于霁崙永之五灯全书。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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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阵操戈。馀如木陈忞之禅。灯世谱。潭吉忍之五宗救。山晓晢之崇正录。及宝积录。济水洸之显正说。梅
谷悦之临济正宗录。石源云之辟妄说。山茨际之东明祖灯录。巨灵融之续僧宝传。继起储之南岳勒古。
相雨荫之宗统编年。乐读先之续指月录。箬庵问之续灯存稿。密云悟之辟妄救。及梦说录等凡涉海舟
慈。宝峰瑄无闻聪等误诨者。无不抗折。第一卷至第四卷。辩二支五宗来源考。移正青原思在前。南岳让
在后。先兄后弟也。又辩天皇悟只一人。与药山俨兄弟。同出石头迁之门。悟传龙潭信。信传德山鉴。鉴传
雪。峰存存传二人。曰元沙备曰云门偃。所谓。云门宗者。青原七世也。元沙备传罗汉琛。琛传清凉益。所谓
法眼宗者。青原九世也药山俨传云岩晟。晟传洞山价。所谓洞山宗者。青原五世也。南岳让传马祖一。一
传百丈海。海传二人。曰黄檗运。曰沩山祐。运传临济元。所谓临济宗者。南岳五世也。祐传仰山寂。所谓沩
仰宗者。亦南岳五世也。此乃五宗的传。真正根柢。第五卷至第七卷。辩洞宗世次备考。洞山至芙蓉楷。楷
传鹿门觉。觉传青州辩。辩传磁州宝。宝下一派。相传至今。又楷传丹霞淳。淳传崇先了。了传天童珏。珏传
雪窦足庵智鉴。鉴传天童长翁如净云云。此二支。宋至明末。五百馀年。从无异说。续略误将鹿门觉五代。
谬接如净之下。此皆辩正。八卷至十四卷。辩济宗世次备考。如兴化于临济。雪岩于无准。明聪于天奇。皆
遥嗣也。辩海舟普慈。是万峰时蔚之嗣。与宝藏持。兄弟也。海舟永慈。是东明旵之嗣。系前海舟普慈法侄
孙也。据正宗源流。应接万峰之嗣前海舟普慈。慈传宝峰明瑄。瑄传天奇本瑞。今有源流。从宝藏持。东明
旵而来。法派偈有翼善二字。是后海舟永慈。无疑矣翼善寺。后海舟永慈所住也源流既从宝藏持。是万
峰下傍出一支矣。然光泽无闻明聪。乃遥嗣天奇。则宝藏持。东明旵。后海舟永慈三代。是误录叠出。应删
又辩同名无闻聪者。有六七人。后世不识名同人异误认他祖为自祖。随使典藉伪舛。以讹传讹。要而言
之。传笑岩之无闻明聪者。姓奚。闽之邵武府。光泽县人也。据正宗录。载邵武无闻。生明正德九年甲戌。十
二月五日子时。年十七出家。在嘉靖九年庚寅。年二十受具。癸巳年三十三参学丙午。又五载出世住随
州关子岭龙泉寺。在嘉靖三十年辛亥。考五灯全书载。天奇示寂。在宏治十一年戊午。至嘉靖辛亥。计五
十有四年。岂有亲付邵武无闻明聪乎。故知明聪的系遥嗣。识此是遥嗣。一切讹谬传载。判然自释。不须
争论矣。须知此之无闻。决定不可加绝学二字。又讳是明聪。非正聪。不可浑滥。明聪传笑岩月心德宝宝
传幻有。有下出四人。日天童密云悟云门雪蟜信磬山天隐脩。抱扑莲。然嗣最盛。天童磬川。正名录辩幻
有非笑岩的传其说虽有出处。其心贬斥太甚。虽无联芳偈可凭。于笑岩有契悟。机缘。笑岩付有斗笠。不
谷悦之临济正宗录。石源云之辟妄说。山茨际之东明祖灯录。巨灵融之续僧宝传。继起储之南岳勒古。
相雨荫之宗统编年。乐读先之续指月录。箬庵问之续灯存稿。密云悟之辟妄救。及梦说录等凡涉海舟
慈。宝峰瑄无闻聪等误诨者。无不抗折。第一卷至第四卷。辩二支五宗来源考。移正青原思在前。南岳让
在后。先兄后弟也。又辩天皇悟只一人。与药山俨兄弟。同出石头迁之门。悟传龙潭信。信传德山鉴。鉴传
雪。峰存存传二人。曰元沙备曰云门偃。所谓。云门宗者。青原七世也。元沙备传罗汉琛。琛传清凉益。所谓
法眼宗者。青原九世也药山俨传云岩晟。晟传洞山价。所谓洞山宗者。青原五世也。南岳让传马祖一。一
传百丈海。海传二人。曰黄檗运。曰沩山祐。运传临济元。所谓临济宗者。南岳五世也。祐传仰山寂。所谓沩
仰宗者。亦南岳五世也。此乃五宗的传。真正根柢。第五卷至第七卷。辩洞宗世次备考。洞山至芙蓉楷。楷
传鹿门觉。觉传青州辩。辩传磁州宝。宝下一派。相传至今。又楷传丹霞淳。淳传崇先了。了传天童珏。珏传
雪窦足庵智鉴。鉴传天童长翁如净云云。此二支。宋至明末。五百馀年。从无异说。续略误将鹿门觉五代。
谬接如净之下。此皆辩正。八卷至十四卷。辩济宗世次备考。如兴化于临济。雪岩于无准。明聪于天奇。皆
遥嗣也。辩海舟普慈。是万峰时蔚之嗣。与宝藏持。兄弟也。海舟永慈。是东明旵之嗣。系前海舟普慈法侄
孙也。据正宗源流。应接万峰之嗣前海舟普慈。慈传宝峰明瑄。瑄传天奇本瑞。今有源流。从宝藏持。东明
旵而来。法派偈有翼善二字。是后海舟永慈。无疑矣翼善寺。后海舟永慈所住也源流既从宝藏持。是万
峰下傍出一支矣。然光泽无闻明聪。乃遥嗣天奇。则宝藏持。东明旵。后海舟永慈三代。是误录叠出。应删
又辩同名无闻聪者。有六七人。后世不识名同人异误认他祖为自祖。随使典藉伪舛。以讹传讹。要而言
之。传笑岩之无闻明聪者。姓奚。闽之邵武府。光泽县人也。据正宗录。载邵武无闻。生明正德九年甲戌。十
二月五日子时。年十七出家。在嘉靖九年庚寅。年二十受具。癸巳年三十三参学丙午。又五载出世住随
州关子岭龙泉寺。在嘉靖三十年辛亥。考五灯全书载。天奇示寂。在宏治十一年戊午。至嘉靖辛亥。计五
十有四年。岂有亲付邵武无闻明聪乎。故知明聪的系遥嗣。识此是遥嗣。一切讹谬传载。判然自释。不须
争论矣。须知此之无闻。决定不可加绝学二字。又讳是明聪。非正聪。不可浑滥。明聪传笑岩月心德宝宝
传幻有。有下出四人。日天童密云悟云门雪蟜信磬山天隐脩。抱扑莲。然嗣最盛。天童磬川。正名录辩幻
有非笑岩的传其说虽有出处。其心贬斥太甚。虽无联芳偈可凭。于笑岩有契悟。机缘。笑岩付有斗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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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贬斥也。问。正名既先青后南。何故此中。亦倒置耶。答。正名重传灯世次。先兄后弟。礼也。今仍先南岳后
青原者。后世重清规之法。为天下师表。禅教律。皆重其书。先尊其祖。又问。宝藏。东明。后海舟。虽傍支叠出
而不删。前海舟普慈虽正宗漏失而不补。何也。答流传既久且广。在历祖神位世次。及后世付法代数巳
遍宇内。在正名时。势尚难改。况今又百馀年。更难改矣。历祖虽无分别之心。在正名不得不辩。在付卷理
宜改正。今原板不敢改。但略辩讹舛。于前而巳矣)。】
「○南岳支。让传(江西普照大寂)马祖道一。一传(洪州百丈)大智怀
海。海传(洪州黄檗)正觉断际希运运传(临济真常)慧照义玄。为
临济宗第一世。济传(魔府兴化)广济存奖。奖传(汝州南院)慧颙
颙传(汝州风穴)延沼。沼传(汝州首山)省念。念传(汾州太子)无德善昭。
昭传(潭州石霜)慈明楚圆。圆传(袁州杨岐)方会。会传(舒州白云)守端
端传(蕲州东山五祖)法演。演传(成都昭觉)圆悟佛果克勤。勤传(平江
虎丘)绍隆。隆传(明州天童)应庵昙华。华传(明州天童)密庵咸杰。杰
传(夔州卧龙破庵)祖先密印。印传(杭州径山)无准师范佛鉴。鉴传
(袁州仰山雪岩)祖钦慧朗。朗传(杭州天目)高峰原妙。妙传(杭州天目)中
峰明本。本传(乌伤伏龙)千岩元长。长传(苏州邓尉)高峰时蔚。蔚
传(苏州邓蔚)宝藏普持。持传(杭州东明)虚白慧旵。旵传(杭州东明)海
舟永慈。慈传(南京)宝峰明瑄。瑄传(茕绝)天奇本瑞。瑞传(随州
关子岭)无闻明聪。聪传(北京笑岩)月心德宝。宝传(宜兴龙池)幻有
正傅。传传(明州天童)密云圆悟。及(宜兴磬山)天隐圆修(自大德起。至此
为三十四世)。
从圆悟克勤。傍出一枝。为(杭州径山)大慧宗杲普觉。觉传
(福州西禅)懒庵鼎需。需传(福州鼓山)木庵安永。永传(杭州净慈)晦翁
悟明。明传(太原)苦口良益。益传(汾州)筏渡普慈。慈传(洛京相国)
一言道显。显传(西京)小庵行密。密传二仰圆钦。钦传(寿州)
青原者。后世重清规之法。为天下师表。禅教律。皆重其书。先尊其祖。又问。宝藏。东明。后海舟。虽傍支叠出
而不删。前海舟普慈虽正宗漏失而不补。何也。答流传既久且广。在历祖神位世次。及后世付法代数巳
遍宇内。在正名时。势尚难改。况今又百馀年。更难改矣。历祖虽无分别之心。在正名不得不辩。在付卷理
宜改正。今原板不敢改。但略辩讹舛。于前而巳矣)。】
「○南岳支。让传(江西普照大寂)马祖道一。一传(洪州百丈)大智怀
海。海传(洪州黄檗)正觉断际希运运传(临济真常)慧照义玄。为
临济宗第一世。济传(魔府兴化)广济存奖。奖传(汝州南院)慧颙
颙传(汝州风穴)延沼。沼传(汝州首山)省念。念传(汾州太子)无德善昭。
昭传(潭州石霜)慈明楚圆。圆传(袁州杨岐)方会。会传(舒州白云)守端
端传(蕲州东山五祖)法演。演传(成都昭觉)圆悟佛果克勤。勤传(平江
虎丘)绍隆。隆传(明州天童)应庵昙华。华传(明州天童)密庵咸杰。杰
传(夔州卧龙破庵)祖先密印。印传(杭州径山)无准师范佛鉴。鉴传
(袁州仰山雪岩)祖钦慧朗。朗传(杭州天目)高峰原妙。妙传(杭州天目)中
峰明本。本传(乌伤伏龙)千岩元长。长传(苏州邓尉)高峰时蔚。蔚
传(苏州邓蔚)宝藏普持。持传(杭州东明)虚白慧旵。旵传(杭州东明)海
舟永慈。慈传(南京)宝峰明瑄。瑄传(茕绝)天奇本瑞。瑞传(随州
关子岭)无闻明聪。聪传(北京笑岩)月心德宝。宝传(宜兴龙池)幻有
正傅。传传(明州天童)密云圆悟。及(宜兴磬山)天隐圆修(自大德起。至此
为三十四世)。
从圆悟克勤。傍出一枝。为(杭州径山)大慧宗杲普觉。觉传
(福州西禅)懒庵鼎需。需传(福州鼓山)木庵安永。永传(杭州净慈)晦翁
悟明。明传(太原)苦口良益。益传(汾州)筏渡普慈。慈传(洛京相国)
一言道显。显传(西京)小庵行密。密传二仰圆钦。钦传(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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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念智有。有传荆山怀宝。宝传(秦岭)铁牛德远。远传(叙州
朝阳)月明联池。池传(忠州聚云)吹万广真。真传(忠州治平庆忠)铁壁
慧机。机传(忠州高峰)三山灯来(自大鉴起。为三十一世)。
从无准师范。傍出一枝。为(杭州净慈)断桥妙伦。伦传(台州瑞岩)
方山宝坚。坚传(台州华顶)无见先睹。睹传(处州福林)白云智度。
度传(金陵天界)古拙俊。俊传(东普)无际明悟。悟传月溪澄。澄
传夷峰宁。宁传(杭州天目)宝方进。进传(嘉兴东塔)野翁晓。晓传
(嘉兴)无趣如空。空传(苏州车溪)无幻古湛性冲。冲传(嘉兴兴善)南
明慧广。广传(嘉兴鸳湖)普明妙用。用传云峰钩。(自大鉴起为三十五
世)以上南岳支。
青原支。思传(衡山)石头希迁。迁传(澧州)药山唯俨。俨传(潭州)
云岩昙晟。晟传(瑞州)洞山良价。为洞山宗第一世。价传
(洪州)云居道膺。膺传(洪州凤栖山)同安丕。丕传(洪州)同安志。志
传(鼎州)梁山缘观。观传(郢州)太阳警玄。玄传(舒州投予山)义青。
青传(山东溯州)芙蓉道楷。楷传(襄州。鹿门山。万寿寺)慧定自觉。觉传
(青州天宁)大觉普照希辩。辩传(磁州)大明宝。宝传(太原)王山体。
体传(磁州大明)雪岩满。满传(燕京报恩)万松琇。琇传(少林万寿)雪庭
福裕。裕传(嵩山)灵隐文泰。泰传(宝应)还源福遇。遇传(香严)淳
拙文才。才传(南阳万安)松庭子严。严传(嵩山)凝然了改。改传
(嵩山)俱空契斌。斌传(西京定国)无方可从。从传(嵩山)虚白月舟
文载。载传(北京小山)宗镜大章宗书。书传(嵩山)大千幻休常
润。及廪山常忠。(自大鉴起。为三十四世)以上青原支。」
【證义曰。按五灯会。元续灯存槁。止源略集等书。济
洞二支。傍出诸家。不可胜记。兹者但录正宗一派。
朝阳)月明联池。池传(忠州聚云)吹万广真。真传(忠州治平庆忠)铁壁
慧机。机传(忠州高峰)三山灯来(自大鉴起。为三十一世)。
从无准师范。傍出一枝。为(杭州净慈)断桥妙伦。伦传(台州瑞岩)
方山宝坚。坚传(台州华顶)无见先睹。睹传(处州福林)白云智度。
度传(金陵天界)古拙俊。俊传(东普)无际明悟。悟传月溪澄。澄
传夷峰宁。宁传(杭州天目)宝方进。进传(嘉兴东塔)野翁晓。晓传
(嘉兴)无趣如空。空传(苏州车溪)无幻古湛性冲。冲传(嘉兴兴善)南
明慧广。广传(嘉兴鸳湖)普明妙用。用传云峰钩。(自大鉴起为三十五
世)以上南岳支。
青原支。思传(衡山)石头希迁。迁传(澧州)药山唯俨。俨传(潭州)
云岩昙晟。晟传(瑞州)洞山良价。为洞山宗第一世。价传
(洪州)云居道膺。膺传(洪州凤栖山)同安丕。丕传(洪州)同安志。志
传(鼎州)梁山缘观。观传(郢州)太阳警玄。玄传(舒州投予山)义青。
青传(山东溯州)芙蓉道楷。楷传(襄州。鹿门山。万寿寺)慧定自觉。觉传
(青州天宁)大觉普照希辩。辩传(磁州)大明宝。宝传(太原)王山体。
体传(磁州大明)雪岩满。满传(燕京报恩)万松琇。琇传(少林万寿)雪庭
福裕。裕传(嵩山)灵隐文泰。泰传(宝应)还源福遇。遇传(香严)淳
拙文才。才传(南阳万安)松庭子严。严传(嵩山)凝然了改。改传
(嵩山)俱空契斌。斌传(西京定国)无方可从。从传(嵩山)虚白月舟
文载。载传(北京小山)宗镜大章宗书。书传(嵩山)大千幻休常
润。及廪山常忠。(自大鉴起。为三十四世)以上青原支。」
【證义曰。按五灯会。元续灯存槁。止源略集等书。济
洞二支。傍出诸家。不可胜记。兹者但录正宗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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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源委。至南岳下。正宗外。复录大慧杲。及断桥
伦二支者。以其人。为举世所推重故。又从大鉴下
四世。出沩山祐。祐传仰山寂。是为沩仰宗。又从大
鉴下七世。出云门偃。是为云门宗。又从大鉴下九
世。出法眼文益。是为法眼宗。然此此三宗。俱巳无
传故不出其源委。】
*** 附天台教观一宗
「天台一宗。盛宏法华。按智者观心论云。归命龙树师。
验知智者。遥禀龙树为初祖。近禀。北齐。慧文为二祖
矣。文传南岳。慧思为三祖。思传智顗德安智者为四
祖。(大宏一念三千空假中圆乘教观。虽历住瓦官光宝等诸刹。而归老天台国清。故名天台宗)顗
传章安。灌顶非凡为五祖。凡传法华。智威为六祖。威
传天宫。慧威为七祖。威传左溪。玄朗慧明为八祖。朗
传荆溪。湛然为九祖。然传国清。道邃兴道为十祖。道
传国清。广修至行为十一祖。行传国清。物外正定为
十二祖。定传国清。元琇妙说为十三祖。说传清竦高
论为十四祖。论传螺溪义寂。常照为十五祖。照传明
州宝云。义通惟远为十六祖。远传四明。知礼约言法
智为十七祖。智传南屏。梵臻为十八祖。臻传从谏慈
辩为十九祖。辩传车溪择卿为二十祖。卿传竹庵宜
翁可观为二十一祖。观传北峰。元实宗印为二十二
祖。印传佛光法照为二十三祖。照传子庭师训为二
十四祖。训传东溟。慧日为二十五祖。日传普智无碍
为二十六祖。碍传南天竺。林慧为二十七祖。慧传东
伦二支者。以其人。为举世所推重故。又从大鉴下
四世。出沩山祐。祐传仰山寂。是为沩仰宗。又从大
鉴下七世。出云门偃。是为云门宗。又从大鉴下九
世。出法眼文益。是为法眼宗。然此此三宗。俱巳无
传故不出其源委。】
*** 附天台教观一宗
「天台一宗。盛宏法华。按智者观心论云。归命龙树师。
验知智者。遥禀龙树为初祖。近禀。北齐。慧文为二祖
矣。文传南岳。慧思为三祖。思传智顗德安智者为四
祖。(大宏一念三千空假中圆乘教观。虽历住瓦官光宝等诸刹。而归老天台国清。故名天台宗)顗
传章安。灌顶非凡为五祖。凡传法华。智威为六祖。威
传天宫。慧威为七祖。威传左溪。玄朗慧明为八祖。朗
传荆溪。湛然为九祖。然传国清。道邃兴道为十祖。道
传国清。广修至行为十一祖。行传国清。物外正定为
十二祖。定传国清。元琇妙说为十三祖。说传清竦高
论为十四祖。论传螺溪义寂。常照为十五祖。照传明
州宝云。义通惟远为十六祖。远传四明。知礼约言法
智为十七祖。智传南屏。梵臻为十八祖。臻传从谏慈
辩为十九祖。辩传车溪择卿为二十祖。卿传竹庵宜
翁可观为二十一祖。观传北峰。元实宗印为二十二
祖。印传佛光法照为二十三祖。照传子庭师训为二
十四祖。训传东溟。慧日为二十五祖。日传普智无碍
为二十六祖。碍传南天竺。林慧为二十七祖。慧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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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月亭德为二十八祖。德传妙峰。真觉百松尊者为
二十九祖。中兴教观。立(天台教观法派偈云)真传正受。灵岳心
宗。一乘顿观。印定古今。念起寂然。修性朗照。如是智
德。体本玄妙。因缘生法。理事即空。等名为有。中道圆
融。清净普遍感通应常。果慧大用。实相永芳。(又立表行偈云)
大教演绎。祖道德宏。立定旨要。能所泯同。功成谛显。
了达则平。万象海现孰分二三。初门悟入。化法遂行。
巳他益利。究极明彰。源深流远。长整纪纲。百千之世。
恒作舟航。(此下支繁今祇录灵峰一枝)百松传天台幽溪。无尽传
灯为三十世祖。灯传晓峰灵峰。藕益智旭素华为三
十一世祖。(立灵峰教观一支法派偈)智净真如行。全性起妙修。汇
本分河息。归源觉海周。守信培因裕。宏愿振先猷。扶
律谈常旨。法道永千秋旭传苍辉净晟。晟传警修真
铭。铭传履源如洪洪。传素莲行珠。珠传慧觉全成。成
传宏海性辅(自龙树起。为三十七世)。
○(此乃略序台教正宗源委。其馀支繁。不及一一
详载)。」
【證义曰。台宗源流一书。与指源集。诸祖均有小传。
唯第二十八祖。源流中为。禅传明翁。指源中为。月
亭德公。按东禅明翁。没于万历初年。百松生于嘉
靖丁酉。二十二岁。往东禅听法华。虽同在一时。而
东禅讲主。乃月亭法师。非明翁也。故指源集。以百
松出于月亭德公之门。唯源流。直接明翁为二十
九世。尚须阙疑。再考嘉与漏泽寺。出台宗世系一
书。直以妙峰百松为十八祖。上接四明。则以嗣兴
二十九祖。中兴教观。立(天台教观法派偈云)真传正受。灵岳心
宗。一乘顿观。印定古今。念起寂然。修性朗照。如是智
德。体本玄妙。因缘生法。理事即空。等名为有。中道圆
融。清净普遍感通应常。果慧大用。实相永芳。(又立表行偈云)
大教演绎。祖道德宏。立定旨要。能所泯同。功成谛显。
了达则平。万象海现孰分二三。初门悟入。化法遂行。
巳他益利。究极明彰。源深流远。长整纪纲。百千之世。
恒作舟航。(此下支繁今祇录灵峰一枝)百松传天台幽溪。无尽传
灯为三十世祖。灯传晓峰灵峰。藕益智旭素华为三
十一世祖。(立灵峰教观一支法派偈)智净真如行。全性起妙修。汇
本分河息。归源觉海周。守信培因裕。宏愿振先猷。扶
律谈常旨。法道永千秋旭传苍辉净晟。晟传警修真
铭。铭传履源如洪洪。传素莲行珠。珠传慧觉全成。成
传宏海性辅(自龙树起。为三十七世)。
○(此乃略序台教正宗源委。其馀支繁。不及一一
详载)。」
【證义曰。台宗源流一书。与指源集。诸祖均有小传。
唯第二十八祖。源流中为。禅传明翁。指源中为。月
亭德公。按东禅明翁。没于万历初年。百松生于嘉
靖丁酉。二十二岁。往东禅听法华。虽同在一时。而
东禅讲主。乃月亭法师。非明翁也。故指源集。以百
松出于月亭德公之门。唯源流。直接明翁为二十
九世。尚须阙疑。再考嘉与漏泽寺。出台宗世系一
书。直以妙峰百松为十八祖。上接四明。则以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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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宗为遥接矣。总之世代遥远。儿孙失于纪载。以
致系派。无从稽考。此不独台宗为然。今台宗法派。
均各盛传。复有指源集。世系。源流。诸书可考。为其
嗣法者。当随时随地。留意记录。以绵延于无尽矣。
至于百松法派偈。用以定名。表行偈。用以立号。故
法派之真传等。即表行之大教等。法表两并。无先
后也。】
*** 附贤首教观一宗
「贤首一宗。盛宏华严。自文殊结集。乃至龙树。亲往龙
宫。遍读华严。我东土。贤家五祖。遥相承接。则应如台
宗。遥禀龙树为初祖。杜顺帝心。作华严法界观为二
祖。顺传云华。智俨至相。制华严搜玄义钞为三祖。相
传法藏。贤首国一。制晋译华严探玄记。一乘教义分
齐章等。著述百馀卷。大宏其教观。名贤首宗。为四祖。
藏传澄观。大休清凉国师。宗唐译华严。制疏钞为五
祖。清凉传圭峰宗密。著华严。行愿品钞为六祖。密传
玄圭。真奥彻微为七祖微。传海印月朗炳然为八祖。
然传守灯德现为九祖。长水。子璿遥承为。十祖。净源
寂海潜叟为十一祖。希冲神鉴乘照为十二祖。妙观
道鸣湛仁为十三祖。师会归元玉峰为十四祖。了心
深道慧珠为十五祖。道悟本觉观慧为十六祖。清介
一如洁庵为十七祖。慧琼良璧珍林为十八祖。妙萃
超伦真翠为十九祖。际遇春谷力申为二十祖。大同
一云(普济别峰)为二十一祖。明山贤仙古峰为二十二祖。
致系派。无从稽考。此不独台宗为然。今台宗法派。
均各盛传。复有指源集。世系。源流。诸书可考。为其
嗣法者。当随时随地。留意记录。以绵延于无尽矣。
至于百松法派偈。用以定名。表行偈。用以立号。故
法派之真传等。即表行之大教等。法表两并。无先
后也。】
*** 附贤首教观一宗
「贤首一宗。盛宏华严。自文殊结集。乃至龙树。亲往龙
宫。遍读华严。我东土。贤家五祖。遥相承接。则应如台
宗。遥禀龙树为初祖。杜顺帝心。作华严法界观为二
祖。顺传云华。智俨至相。制华严搜玄义钞为三祖。相
传法藏。贤首国一。制晋译华严探玄记。一乘教义分
齐章等。著述百馀卷。大宏其教观。名贤首宗。为四祖。
藏传澄观。大休清凉国师。宗唐译华严。制疏钞为五
祖。清凉传圭峰宗密。著华严。行愿品钞为六祖。密传
玄圭。真奥彻微为七祖微。传海印月朗炳然为八祖。
然传守灯德现为九祖。长水。子璿遥承为。十祖。净源
寂海潜叟为十一祖。希冲神鉴乘照为十二祖。妙观
道鸣湛仁为十三祖。师会归元玉峰为十四祖。了心
深道慧珠为十五祖。道悟本觉观慧为十六祖。清介
一如洁庵为十七祖。慧琼良璧珍林为十八祖。妙萃
超伦真翠为十九祖。际遇春谷力申为二十祖。大同
一云(普济别峰)为二十一祖。明山贤仙古峰为二十二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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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岩慧进行成止翁为二十三祖。广通达庵为二十
四祖。鲁庵普泰野庵为二十五祖。真圆大方遍融为
二十六祖。云栖莲池殊宏佛慧为二十七祖。土桥绍
觉广承明理为二十八祖。莲居新伊大真为二十九
祖宝轮德水明源为三十祖(此乃略序贤教正宗源委。其馀支繁。不及一一
详载)。」
【證义曰。束土讲宗最显者三宗。所谓天台。贤首。慈
恩是也。今慈恩一宗。仅留所宏唯识之法。而无其
人。其支派繁衍无尽。唯台贤二宗耳。而南方台宗
尤盛。然名位显达。多出北方贤宗。是亦运数之使
然欤。】
*** 附南山律宗
「南山律宗。盛宏毗尼。毗尼此云灭。能灭身口之恶故。
亦律法也律唯佛制。而结集分合。不一其人。初大迦
叶等。五百圣众。于毕钵罗窟内。命优波离结集。名上
座部。次婆尸迦等。一千凡圣。窟外结集。名大众部。此
二通称摩诃僧祇律也。自迦叶。阿难。末田地。商那和
修。优波鞠多五代体权通道。故不分教。后优波鞠多。
有五弟子。各执一见。遂分律藏为五部焉。(一)昙无德
部即四分律。(二)萨婆多部。即十诵律。(三)迦叶遗部。即
解脱律。(四)弥沙塞部。即五分律。(五)婆蹉富罗部。律本
未来此土。妙乐云分一律藏。以为五部。如㭊金杖。不
失金用也。按如来十大弟子。优波离持律第一。今我
东土持律一宗。应以优波离尊者为初祖。辗转相传
四祖。鲁庵普泰野庵为二十五祖。真圆大方遍融为
二十六祖。云栖莲池殊宏佛慧为二十七祖。土桥绍
觉广承明理为二十八祖。莲居新伊大真为二十九
祖宝轮德水明源为三十祖(此乃略序贤教正宗源委。其馀支繁。不及一一
详载)。」
【證义曰。束土讲宗最显者三宗。所谓天台。贤首。慈
恩是也。今慈恩一宗。仅留所宏唯识之法。而无其
人。其支派繁衍无尽。唯台贤二宗耳。而南方台宗
尤盛。然名位显达。多出北方贤宗。是亦运数之使
然欤。】
*** 附南山律宗
「南山律宗。盛宏毗尼。毗尼此云灭。能灭身口之恶故。
亦律法也律唯佛制。而结集分合。不一其人。初大迦
叶等。五百圣众。于毕钵罗窟内。命优波离结集。名上
座部。次婆尸迦等。一千凡圣。窟外结集。名大众部。此
二通称摩诃僧祇律也。自迦叶。阿难。末田地。商那和
修。优波鞠多五代体权通道。故不分教。后优波鞠多。
有五弟子。各执一见。遂分律藏为五部焉。(一)昙无德
部即四分律。(二)萨婆多部。即十诵律。(三)迦叶遗部。即
解脱律。(四)弥沙塞部。即五分律。(五)婆蹉富罗部。律本
未来此土。妙乐云分一律藏。以为五部。如㭊金杖。不
失金用也。按如来十大弟子。优波离持律第一。今我
东土持律一宗。应以优波离尊者为初祖。辗转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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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昙摩迦罗。(此翻法时。西竺沙门)于魏嘉平二年。到东土翻译
四分律。是为东土传律之始祖。北台法聪。(元魏。孝文时人。学僧
祇律。因考受体。首传四分为二祖)聪传云中道覆。(覆最初撰疏科六卷。释四分律。为三
祖)覆传大觉惠光(光通四分律。撰疏十卷。为四祖)光传高斋道云晖
愿。(撰疏钞九卷。判释广文。为五祖)愿传河北道洪。(亦著疏文。为六祖)洪传宏
福智首。(撰疏二十卷。为七祖)首传终南山西明寺道宣实相澄
照。(律宗至此大盛。故时人咸。称律。名南山宗。为八祖。以后递递相传。而为祖位)照传(京师)崇
圣文纲。为九祖。纲传崇福满意。为十祖。意传(长安观音)大
亮道省。为十一祖。省传(绍兴开元)昙一。为十二祖。一传(苏州
开元)辩秀。为十二祖。秀传章信道澄。为十四祖。澄传(东京
相国)澄楚。为十五祖。楚传(杭州昭庆)允堪真悟。为十六祖。悟
传(西湖灵芝)元照湛然。为十七祖。然传(京城大普庆寺)实相圆明
光教。为十八祖。教传(北京。西山。戒台寺。万寿寺)道孚如幻。为十九
祖。幻传(金陵天隆寺)如馨古心慧云。为二十祖。(此时律法中兴。焕然
明备。相传。为优波离应化云)云传(金陵宝华山隆昌寺)寂光三昧。为二十一
祖。(律宗至此益盛。出法派偈云)如寂读德真常实。福性圆明定慧
昌。海印发光融戒月。优昙现瑞续天香。支岐万派律
源远。果结千华宗本长。法绍南山宏正脉。灯传心地
永联芳。昧传读体见月。为二十二祖。月传德基定庵。
为二十三祖。庵传真义松隐。为二十四祖。隐传常松
闵。缘为二十五祖。缘传实𤤯珍辉。为二十六祖。辉传
福聚文海。为二十七祖。海传性言理筠(乃略序律门正宗源委。其
馀支繁。不及一一详载)。」
【證义曰。剃度者大众之始事也。付法者。大众之终
四分律。是为东土传律之始祖。北台法聪。(元魏。孝文时人。学僧
祇律。因考受体。首传四分为二祖)聪传云中道覆。(覆最初撰疏科六卷。释四分律。为三
祖)覆传大觉惠光(光通四分律。撰疏十卷。为四祖)光传高斋道云晖
愿。(撰疏钞九卷。判释广文。为五祖)愿传河北道洪。(亦著疏文。为六祖)洪传宏
福智首。(撰疏二十卷。为七祖)首传终南山西明寺道宣实相澄
照。(律宗至此大盛。故时人咸。称律。名南山宗。为八祖。以后递递相传。而为祖位)照传(京师)崇
圣文纲。为九祖。纲传崇福满意。为十祖。意传(长安观音)大
亮道省。为十一祖。省传(绍兴开元)昙一。为十二祖。一传(苏州
开元)辩秀。为十二祖。秀传章信道澄。为十四祖。澄传(东京
相国)澄楚。为十五祖。楚传(杭州昭庆)允堪真悟。为十六祖。悟
传(西湖灵芝)元照湛然。为十七祖。然传(京城大普庆寺)实相圆明
光教。为十八祖。教传(北京。西山。戒台寺。万寿寺)道孚如幻。为十九
祖。幻传(金陵天隆寺)如馨古心慧云。为二十祖。(此时律法中兴。焕然
明备。相传。为优波离应化云)云传(金陵宝华山隆昌寺)寂光三昧。为二十一
祖。(律宗至此益盛。出法派偈云)如寂读德真常实。福性圆明定慧
昌。海印发光融戒月。优昙现瑞续天香。支岐万派律
源远。果结千华宗本长。法绍南山宏正脉。灯传心地
永联芳。昧传读体见月。为二十二祖。月传德基定庵。
为二十三祖。庵传真义松隐。为二十四祖。隐传常松
闵。缘为二十五祖。缘传实𤤯珍辉。为二十六祖。辉传
福聚文海。为二十七祖。海传性言理筠(乃略序律门正宗源委。其
馀支繁。不及一一详载)。」
【證义曰。剃度者大众之始事也。付法者。大众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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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也。非剃度。无由而入僧伦。既为僧矣。乃徒以二
时粥饭。随例功课。唐丧光阴。而不为生死大事。直
取向上一著。以期授记传心可乎。故兹特殿以付
法一事。而历叙禅宗传人。以示先型。所以提醒当
人者。至矣。乃若教为明心之助。律为定慧之基。亦
附列焉。合之而宗教律全。大众之事斯备。】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七之下
时粥饭。随例功课。唐丧光阴。而不为生死大事。直
取向上一著。以期授记传心可乎。故兹特殿以付
法一事。而历叙禅宗传人。以示先型。所以提醒当
人者。至矣。乃若教为明心之助。律为定慧之基。亦
附列焉。合之而宗教律全。大众之事斯备。】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