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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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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238
宝镜三昧原宗辨谬说
洞下衡南大义山沙门 净讷 述

世尊凡为说法。或先举喻。次举法。或先举法。次举喻。
谓之法喻相参。以晓未悟。此古今说法之恒规也。云
岩宝镜三昧。建章二十六句。广举大法为案。恐人以
文害义。故引婴儿喻作證。所谓如世婴儿。五相完具。
不去不来。不起不住。婆婆和和。有句无句。下复举重
离一喻曰。如离六爻。偏正回互。叠而为三。变尽成五。
此谓以喻合喻。使人了了无疑。云岩惟取重离一卦
为喻。此外并无干涉。故曰叠而为三。变尽成五。所云
三叠五变。是法数。非卦数。是藉卦之阴阳二爻。以明
偏正回互之义。以叠三喻三德。变五喻五位。五本乎
三。三本乎一。合上婴儿喻。虽有五相。而具于一人。恐
人于此起三五异见。乃重说二喻曰。如荎草味。如金
刚杵。草虽五味。具于一枚。杵虽三相。具于一事。前后
四喻皆以总摄别。以体摄用。谆谆发明三德五位。悉
本乎一心。故断章取义。专取重离为喻。即事显理。以
彰正偏妙叶之旨。何得浪谈易理。认婉喻为正解乎。
或曰。何谓三德。曰法身。般若。解脱。是也。何谓五位。曰
正中偏。偏中正。正中来。兼中至。兼中到。此洞山之建
立也。以至五位君臣。五位功勋。五位王子。皆原此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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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名异而体同。其所本者。亦从大教住行向地等妙
发来。故举五则摄尽一切差别无馀也。

或曰。三德于重离。如何分配。曰初叠即重离初爻二
爻二。二叠即三爻四爻二。三叠即五爻六爻二。每一
叠取阴阳两爻为喻。在卦乃乘承比应。是世间之道。
在法乃体用回互。是出世间之道。故借喻以显其法
也。

如初叠卦义两爻一阳一阴。首得乾之初九。为少阳
而居阳位。取乾元善长之本。以喻初住之根本智。无
一法当情。所谓正位也。次得坤之六二。为少阴而居
阴位。取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之德用。喻初住之普贤
行。涉大功勋。所谓偏位也。智行互参。直透过五十二
位而回入妙有。五位一贯。故初成般若德也。

如二叠卦义两爻纯阳。初得乾之九三。为太阳而居
阳位。次得乾之九四。为老阳而居阴位。刚柔互彻。理
事合明。故于法喻大智。巳满大行。巳圆成等正觉。故
次成法身德也。

如三叠卦义两爻一阴一阳。首得坤之六五。为太阴
而居太阳之位。次得乾之上九。为老阳而居老阴之
位。其动而无动。静而无静。动静恒如。非离非即。故于
法喻五位。佛果巳毕。隐胜现劣。随类化身。非凡而凡。
非圣而圣。生佛二习。悉皆融化。故末成解脱德也。

或曰。五位于重离五变。如何分配。曰即以六爻。从下
至上。而互成五变也。每一变用上下二爻阴阳交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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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喻偏正回互之旨。首以初爻之少阳。比二爻之少
阴。为一变。阳刚而阴柔。喻初位正中偏。以明从体
起用。寂而常照也。次即二爻之少阴。比三爻之太阳
。阴极而阳生。喻第二位偏中正。以明摄用归体。照
而常寂也。次即三爻之太阳。比四爻之老阳[一/一]。阳极
而暗动。喻第三位正中来。以明体用圆明。功位齐彰。
寂照一如也。次即四爻之老阳。比五爻之老阴。为
阳隐于阴。阴升于阳。隐显自在。触背俱非。喻第四位
兼中至。以明道后普贤行。行弥法界。机彼无遗。非寂
非照也。次即五爻之老阴。比六爻之老阳。阴居阳
位。明用无穷。阳居阴位。大功不宰。头头上显。事事无
碍。喻第五位兼中到。以明圣凡一际。生佛两忘。齐与
法界。而法界量灭。寂照同泯也。

此云岩所引。重离一卦。观爻相。有如此回互之妙。乃
拈来为喻。初以六爻分三叠。以象三德。次以六爻分
五变。以象五位。不动本卦。而三五之体用回互。位位
本自天然。有如伏羲神禹。见河洛二图。阴阳法数。遂
援数以穷理。堪为儒宗。兼可通于释宗。作人天之眼
目也。若觉范之非理变卦。非理配法。其违戾儒佛之
旨。遗害于千古之后。滔滔而莫之返。可不痛乎。

辩谬诸条不录。莫大义以明。则诸谬自消矣。兹更
录诸师建立宗旨大意数条观之。则不堕邪谬矣。

第一云岩如离六爻偏正回互者。此单取爻相。奇
偶发明。五位回互。所谓错然则吉。不可犯忤。观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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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则知指奇偶为言。若各居本位。则滞在触背。乃
犯忤之过也。即此可知。是取奇偶。非取卦义。明矣。即
如正偏五位。亦是秉华严住行向地等妙为宗。不然。
何不停四至六。是知先德准此五位为式。乃建立五
位正偏。详而示之。初位正中偏之正者。乃的指大悟
一真法界之空如来藏性为体。是道前文殊之智。舍
事就理为宗也。才入正位。不许坐著。坐著则成渗漏。
故著一偏字。以遣我执。乃能从体起用也。第二位偏
中正之偏者。与初位偏字稍别。谓是从体起用。五十
二位大行。多涉有为。舍理就事。转功就位。是大悟巳
后。證不空如来藏性为用。才涉功勋。不许坐著。坐著
则成渗漏。故著一正字。以遣法执。方能圆满佛果。此
一正字。乃道后之后得智。是以诸佛果地觉之正。本
初位诸佛因地心之正。而为言也。此两位是圆教五
十二位智行互融因果一如之般若德也。如善财初
见文殊。末见普贤。是智行圆满佛果之位。无二无别
也。第三正中来者。此一正字。是摄前因果一如之正。
为佛果巳满。方堪垂法利生。是初住八相成道。巳證
法身德。而现应化二身。善赴群机。故曰正中来也。第
四兼中至者。此明道后普贤行。谓兼前三位之旨。至
者周也。谓佛果之后。乃纯是利他之行。一一周遍法
界。而无遗矣。如华严现等法界身云利等法界众生。
故曰至也。第五位兼中到者。谓到此位。兼前四位。一
齐泯踪绝迹。生佛如如。依正如如。是一真法界。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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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十方迷悟圣凡之迹。故曰到也。到者堕也。不然。
则三漏齐犯。故以三堕齐收。而成解解德也。然此五
位即一位。故复引荎草。而为喻也。五位皆属建立。为
方便接引。故喻如婴儿也。三德本乎一心。故喻如金
刚杵也。此略言云岩建旨之妙。如是。

第二洞山价祖。根正偏。复建五位功勋者。盖恐学人
坐著正偏。遂以乾慧为足。则道果难臻。故于各位下。
建立功勋。以明五位进修浅深之旨。其于正中偏下。
立向位者。谓念念趋向根本不动智佛。始得其正。则
知初位以趋向。为功勋也。于偏中正下。立奉位者。谓
五十二位阶级。念念奉重佛果为宗。始得佛果圆满。
故以奉重。为功勋也。于正中来下。立功位者。谓乘前
五十二位有修有證之功。而至妙觉无修无證之果。
故独以大功。为功勋也。于兼中至下。立共功者。谓道
后普贤行。乃摄化无馀。必须感应道交。方堪受化。所
谓宾主交光。真俗一致。故以共功。为功勋也。于兼中
到下。立功功位者。谓前四位。是有为无为之道。通属
自利利他边事。而心佛众生。不能泯迹。于此位。乃得
心佛众生同归实际。是以智遣智。浑合如如。故曰功
功也。

第三曹山寂祖。又根功勋。而立五位君臣者。此明正
偏五位尊卑主伴之德相也。故于正中偏下。立君视
臣。是喻从体起用之德相也。于偏中正下。立臣奉君。
是喻摄用归体之德相也。于正中来下。立君位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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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喻因果一如。理事互融之德相也。于兼中至下。立
臣位。是喻道后普贤大行纯是利他。为冥应群生之
德相也。于兼中到下。立君臣道合。是喻凡圣同泯。正
符华严六相之坏相也。

第四石霜诸祖。又根正偏功勋君臣之制。而立五位
王子者。此单明五位权实二智之差别也。五位皆以
生为言者。显二智之发生也。五位皆以王为言者。显
尊卑自在之义也。五位皆以子为言者。显智种嗣息
之义也。盖物物有智。常被五蕴八识所覆。必值佛祖
启迪。乃能开发。从始至终。权实不同。故应五位次第
建立。始尽万法源底。于初位下。立为诞生王子者。谓
即根本无明。而成不动之智。此智向者隐覆。今乃初
发。是根本智。故喻为诞生也。于第二位下。立为朝生
者。是从真际。起大功勋。破九界无明。起十度大行。巳
涉有为。是差别智。故喻为朝生也。前位是夜半正明。
此位是天晓不露。故名回互。于第三位下。立为末生
者。是功位巳满。即补处位。唯此最后一生。即便八相
成道。是后得智。故喻为末生也。于第四位下。立为化
生者。是道后普贤行。乃冥应群机之种智。而变化莫
测。故直云化生也。于第五位下。立为内生者。是摄前
四位。齐至法界。而法界量灭。同归实际。是一真法界
大寂灭忍。当生亦不生。故喻如内生也。

以上四种建立同异之旨。总不外始祖重离六爻一
喻。所谓叠三成五天然自成之妙。是显自性因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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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与华严六相义。无二无别。故余巳悉于辩谬之中。
毫无可惑。今复见以曹山君臣五位之图。前后移置
者。故再为详明之。如谓正中之君位。可移置于初位。
第四臣位。可移置于二位。第一君视臣。可移置于第
三位。第二臣奉君。可移置于第四位。将复谓云岩正
位之正中来。洞山正位之功位。石霜正位之末生王
子。皆可移在初位乎。三种正位。断不可移。则知三家
先后各二位。皆不可移。明矣。若明此四种建立必不
可移。即知云岩重离六爻之喻讵容损益丝毫。而吾
于辩谬集中。所详三叠五变之义。彰明较著。复何疑
哉。即以先代君臣五位黑白间错之图式。参对重离
奇偶阴阳之爻象。与正偏功勋王子三种建立之法
式。位位贴体。参合无不相符。如以日照日。至此则知
石门所撰。巽兑中孚大过之卦义。内绍外绍之王种
义。大慧所注。宰相将军庶民之子。黑处说白。白处说
黑。回互之义。岂不大相剌谬也哉。诸家随声逐响。而
宗其说。大似谤佛谤祖。慎之慎之。

宝镜三昧原宗辨谬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