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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释¶
音释¶ 第 595b 页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四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璿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别。

【疏】释上立义分中。何以故二门别义。

【记】释上等者。立义文云。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
摩诃衍体等。今此正释也。

△于中二。初别辩二门显动静不一。二会相入实
显动静不异。

【记】动静不一不异如次者。是前二门。与不相离义。
顿说实难。故成前后耳。

△初别辩二门显动静不一(二)。初真如门。二生灭
门。
初真如门(二)。初显体离言以明观智境。二依
言辩德以明生信境。
初显体离言以明观智境。

【疏】释上立义分中真如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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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释上真如义者。彼云。是心如真相。今且释真如
两字也。科云观智境者。以体非名相之法。故言念
之所不及。言念尚所不及。岂落见闻。唯久修观智。
方得相应。所以说者。意令如此用心也。故下文云。
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乃至若离于念。名
为得入。楞伽亦云。真实离文字。修行示真实。

△于中二。初正举法体。二问答断疑。
初正举法
(二)。一正显如体。二会执释名。
一正显如体(三)
一就实略标。二会妄显真。三结真离妄。
一就实
略标。】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
生不灭。」

【【疏】心真如者。牒章。即是一法界者。即无二真心。为
一法界。此非算数之一。谓如理虚融。平等不二。故
称为一。又对下依言有二义。故今约体。但云一也。
依生圣法。故云法界。中边论云。法界者。圣法因义
故也。

【记】即是下。示法也。初。释上句。即无下。初。释一字中。
先约当体释也。无二真心者。竖穷横遍。为一切法
平等所依。依正凡圣。唯此为体。离实相外。更无别
法。故云无二。拣非伪妄。灵鉴不昧。故名真心。此非
下。拣滥。夫言一者。见数之首。今非此等也。谓如下。
明一之相。谓真如之理。虚通圆融于一切法。平等
平等。体非别异。故云一也。又对下。次。约对二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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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下空不空二以称一也。下但约相。今唯显体。
亦非算数。依生下。二。释法界。诸有圣法。依此生故。
即菩提涅槃十力四无畏等。是圣人所證所得之
法。故名圣法。故圆觉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
名为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罗
蜜。教授菩萨。
因义者。法。即圣法。界。即是因。能生圣
法。故云法界。
问。据前所说真性。是凡圣染净通依。
何故此文独言圣法因义。答。此中乃是以胜显劣
也。非谓拣于凡法。圣法尚依。岂况凡耶。此约终顿
教义。故作此释。若就圆教。事(事法界)理(理法界)无碍(事理
无碍法界)。相即相入(事事无碍法界)。浑融含摄。为一真法界也。

【疏】大总相法门体者。二门之中。不取别相门。于中
但取总相。然亦该收别尽。故云大也。此一法界。举
体全作生灭门。举体全作真如门。为显此义。故云
体也。轨生物解曰法。圣智通游曰门。

【记】大下。二释下句三。初。释大总相。别相者。生灭门。
总相者。真如门。然亦下。释成大义。谓别相之中。所
有染净诸法。此门收尽。竟无所遗。故称大也。故次
文云。一切法离言说相等。斯则拣非别故言总。收
别尽故言大。然论总相。有于四种。谓下。中。上。上上。
下者。谓一切有漏皆苦。理通苦乐。名为总相。不通
无漏。乃名为下。中者。谓一切行无常。理该三谛。名
为总相。虽通无漏。不兼无为。故名为中。上者。谓一
切法无我。理通四谛。名为总相。犹是真诠(真谛)。未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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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性(第一义谛)。但名为上也。上上者。谓真如是一切法
之实性。遍通凡圣。情与非情。无所不该。故云上上。
今所明者。当于第四。超胜前三。故云大总相也。此
一下。二。释体字。全作生灭。即事法界。全作真如。即
理法界。既是一体所为。则令二无鄣碍。即是理事
无碍法界也。二皆言作者。生灭即随缘变作。真如
即转改其名曰作。二义俱无能所。义言作也。轨生
下。三。释法门。轨。谓轨则。物。谓众生。解。即智解。谓诸
众生。内有熏习之力。于此法界体上。生始觉智。智
起反照。常依法界轨则而修。即不空不有。无我无
人等。是法界轨则。始觉之智。依而行之。故下文云。
顺本性故。修檀波罗蜜等。圆觉亦云。流出波罗蜜
等。教授菩萨。然法更有任持之义。今以顺文。唯取
斯义。
圣智等者。谓法体虚通。以能容彼圣智出入。
故受门称。游。即出入也。谓入则自證。出则利他。佛
及菩萨。皆有二义。然唯局登地巳上。乃至究竟。不
通凡位。故云圣智。以地前未发无漏。未能亲證。故
前科云观智境也。

【疏】不生灭者。释上法体。谓随妄不生。约治不灭。又
修起不生。处染不灭。故摄论云。世间不破。出世间
不尽。

【记】不生下。释成也。释法体者。论云心性。性。即体也。
反显心相。不妨生灭。即属后门。随妄不生者。随无
明九相之妄。妄生而心性不生。约治不灭者。约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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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反流。四位治染。妄灭而心性不灭。此约妄生妄
灭。显心性不生灭也。修起不生者。修行显起大智
慧光明等。及十力等功德生。而心性不生。处染不
灭者。处于生灭垢染。十力等功德灭。而心性不灭。
此约净生净灭。显心性不生灭也。世间不破者。明
真如流转世间。世间有破而真如不破。不破。即不
变义。故下疏云。在染不破。出世间不尽者。谓修行
故真如显出世间。世间尽而真如不尽。故下疏云。
治道不坏也。

△二会妄显真。

【记】会妄显真者。意令体妄即是。不须待灭也。如经
云。色即是空。非色灭空。论有二。初三句。会妄。次三
句。显真也。】

「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
境界之相。」

【【疏】一切下。妄执者云。现见诸法差别迁流。云何乃
言性无生灭。释云。差别相者。是汝遍计妄情所作。
本来无实。如依病眼。妄见空华。

【记】妄执等者。谓闻前段真如是总相法门体。即真
如举体作诸法。若尔。应知诸法生灭。即是真如生
灭。何故乃言心性不生不灭。
释意云。诸法本无。说
何生灭。如见空华。本自无体。说谁生灭。

【疏】若离下。疑者又云。以何得知依妄念生。
释云。以
诸圣人离妄念故。既无此境。即验此境。定从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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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若此境。非妄所作。定实有者。圣人不见。应是迷
倒。凡夫既见。应是觉悟。如不见空华。谁是病眼。

【记】疑者下。徵其所以。可知。
释云下。正显文意。又若
下。反以释成。皆可解。
谁是病眼者。须知见空华者
是病眼。若眼明净。必不见华。楞严云。若无翳目而
能见华。云何晴空。号清明眼。应知见诸法者。是曰
凡夫。不见法者。斯曰圣人。圣人称实。既不见于诸
法。当知诸法。凡夫妄见。实无生灭也。诸法既无生
灭。真性何曾动摇。是故前云不生灭也。

△三结真离妄。】

「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
相。

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
如。」

【【疏】是故者。所执本空故。真心不动故。由此一切诸
法。皆即真如也。

【记】初。标举能离。是故二字。指前二段为所以也。所
执空。即指前无一切境相。心不动。即指前心性不
生灭也。由斯之故。遂得一切诸法即真如也。然此
二句。又迭互相成。乃由所执本空。所以真心不动。
又由真心不动。故得所执本空。其犹万像本空。明
镜不动。由此下。正结真实。由此二字。指前所以。一
切下。正显真如。即释论中一切法下文也。此中显
真而举一切法者。以其性不离相故。一切诸相。性
所成故。人皆执相以迷性。故今约相而显性。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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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即无相。唯一真如。触境对缘。任运合道。动静施
作。无非妙门。然此论中从本之言。与下毕竟之言。
相望互成影说。谓从本二字。约望过去以显真义。
谓非是先来不离言等诸相而今方离。以从本巳
来。便自离相。影取未来。毕竟如是。下毕竟二字。约
望未来以明如义。谓非是只于今日平等不变不
破。以尽未来际。毕竟平等不变不破。亦影取过去
从本以来。便自如此。又此二义。各通下三句而转。
又一切法言。亦通下毕竟而转。思之可见。

【疏】离言者。非如音声之所说也。离名者。非如文句
之所诠表也。此二句。言语路绝。非闻慧境。离心者。
非意言分别故。即心行处灭。非思慧境。上来离伪
妄故名真。自下离异相故名如。又下三句。展转相
释。离世间非修慧境。唯正智与之相应。

【记】次正显所离二。先。离妄相以显真。言语路绝者。
上句即音声不及。下句即名句文不及。既声名句
文不及。即当言语路绝也。非闻慧者。声名句文。是
所闻故。意言分别者。意言即是分别也。以形口曰
言。在意曰分别。今以所分别与所言同。故云意言
也。夫人发言。皆意中之事。故诗序云。情动于中而
形于言也。心行处灭者。以相是心之行处。行。犹缘
也。既离于相。心无所缘。所缘既无。能缘亦绝。无相
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离伪等者。伪则鍮似真金。
妄谓影如本质。凡是有名相法。悉皆伪妄。故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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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又楞严云。幻妄称相。以伪
妄故。则非是真。今既离于名相。即非伪妄。故名为
真。离异等者。谓有差别。有变异。可破坏也。今既皆
离。故名如也。又若约的训如者。似也。夫法异则不
似。不似即非如。今既不异。不异即相似。似即如义
也。故圭山云。谓此实体。于未来常如过去。于色中
常如受中。真实相如。非为妄似。展转释者。为何毕
竟平等。为无有变异故。因何无有变异。为不可破
坏故。又不可破坏者。为无有变异故。所以无有变
异者。为毕竟平等故。离世间者。世谓迁流。间谓堕
在其中。以差别变异破坏。是世间法。今皆反此。故
云离也。非修慧者。修即是定。非定境也。夫苦空无
常不净等。皆是定所缘故。正智相应者。即如之智
證即智之如。除此之外。莫能及焉。故下文云。以离
念境界。唯證相应故。从上来下。乃是通断前后二
文。仍辨下段之意。以对非三慧境也。

【疏】平等等者。谓虽遍通染净。而性恒无二。所以得
无二者。以在缘时。始终不改变故。所以在有为中
得不变异者。以不同有为可破坏故。此则在染不
破。治道不坏。

【记】次。离异相以显如。遍通者。在染时与在净时同。
谓凡夫真性。的同诸佛真性。如净室空与秽室空
等。此约同时横说也。在缘者。谓在染净缘中。过去
如现在。现在如未来。犹昨日空与今日空等。染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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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自改变。真如于此无迁异也。
又染缘即以生相
为始。业系苦相为终。净缘即以觉灭相为始。觉生
相为终。真如于中。竟无改变。此约异时竖说。
不同
有为者。是无作法故。体若虚空。欲何破坏。
在染不
破等者。随流则妄染起而真体无损。反流则妄染
坏而真体如旧。故圆觉疏序云。处生死流。骊珠独
耀于沧海。踞涅槃岸。桂轮孤朗于碧天。

【疏】是心者。结归法体。故名者。依义立名。

【记】后。结。体。立。名。法体者。一心即是法体。故前文云。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诸法既无。故唯心在。如万像
本空。唯是一镜。圆觉云。诸幻尽灭。觉心不动。
依义
立名者。于一心上。依离伪妄变异之义。以立真如
之名。

△二会执释名(二)。先释。次结。
先释(三)。一正会谓
执。二结名释疑。三约相释遣。
一正会谓执。】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

伹随妄念。不可得故。

言真如
者。亦无有相。」

【【疏】以一下。明言教非实。不可如言取也。但随下。释
成无实所以。

【记】先。正遣名也。于中二。先。消文。言教非实等者。以
权设故。因缘有故。意令假其有言。以契无言。无言
之理。可以證悟。有言之教。不可取著。取之即成认
指亡月也。十地论说。随声取义。有五过失。一。不正
信。听既逐声。不会深意。二。退勇猛。由不正信。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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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解。不能决定。三。诳他。由不会故。或以深为浅。以
浅为深。四。谤佛。执权为实。或执事迷理。便谓如来。
言成虚妄。五。轻法。以谬解成性。闻深不重。
释无实
者。以一切境界。皆从妄念所生。念尚无体。况所生
法而是实耶。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
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由是一切言
说。皆是假名。无有实体。性不可得也。

【疏】恐诸凡愚闻上真如名。则谓论主自语相违。上
文既云离名字相。何故复立此真如名。
故今释遣。
假名非实。不相违也。

【记】次。会执。恐诸下。叙外疑。可见。
故今下。以论释。不
相违者。假名与离名。虽言异而义同也。然此会执
之文。合在消文之前。方得文便。以此四句。尽是释
前。故名真如四字疑故。

【疏】真如无相者。良以名依相立。但是遍计所缘。故
楞伽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故名相双遣。

【记】次。兼遣相也。良以等者。凡是有名。皆依相立。真
如无相。所立即空。以遍计所缘。不入真实故。
故楞
伽下。引證名相俱遍计也。相从想生。名依相立。不
离相故。故曰相随。缘此相名。又生妄想。即遍计心
也。

【记】此段论文。亦可先释所以。从以一切下四句。文
通两势。一则释前所离相中所以。问曰。何以真如
体上离前言说等相耶。故论释云。以一切言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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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无实故也。此二句。释前离言说名字二相所以。
谓心性真实。不与虚妄相应。言说名字。但是虚妄
假有。无其实体。不与真合。是故离也。但随下二句。
释前离心缘相所以。以心缘之相。但是随彼妄念
而生。念无自性。缘相何有。故云但随妄念不可得
故。真体无念。念则违真。是故离也。二则释前假名
无实所以。此如疏解。译者务简。两意一释。此文之
巧略也。
从言真如者下。次方是释疑难。疑曰。前云
离言说等相。以显真如无相。今复结云故名真如。
岂非滞于言说等相耶。故此牒而标云。言真如者。
亦无有相。疑者复云。显言真如。正是名相。何谓无
相。故论释云。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意云。非谓立
此真如一名。便滞于相。以寄此假立之极名。以遣
于言相也。
此一释。疏外别意。不唯无违。亦足以发。
姑记之于文末。然亦以疏义为正。览者详焉。

△二结名释疑。】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

【【疏】言说极者。立名分齐也。
疑云。既绝名相。但假立
客名者。何故不立馀名而唯云真如耶。
释云。真如
者。是言说之极。谓此名之后。更无有名。则诸名之
中。最后边际。故摄论中十种名内。真如是第十究
竟名。故云极也。

【记】叙疑答释。文并可知。
诸名边际者。如极微。是色
边际等。今真如。是名之边际。故此名后。更无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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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名者。一。法名。谓蕴处界三科。二。人名。谓信等
五十二位。三。教名。谓修多罗等十二分。四。义名。谓
蕴处界等所显义理。五。性名。谓无义文字。无所诠
表。不生义解。六。略名。谓众生等。七。广名。谓众生等。
各有差别义名。八。不净名。谓凡夫等。九。净名。谓生
灭即真。十。究竟名。谓真如也。故偈云。人法及教义。
性略及广名。不净净究竟。十名差别境。

【疏】因遣言者。立名之意也。立此极名。为遣于名。如
以声止声也。若无此名。无以遣名。若存此名。亦不
成遣名。

【记】立此等者。先叙疑云。既真如是究竟名相。何前
说云假名无有相耶。故此释云。立此极名者。为遣
于名耳。
遣于名者。遣于诸名也。若不立此极名。不
能遣于诸名。例如扣犍息喧。若无此声。不能止于
诸声也。
若存等者。若存此真如究竟名。亦同不遣
名。以不成究竟遣故。虽是极名。体毕竟假。存而不
亡。岂称法体。须知虽立真如之名。名即无名。无名
之名。故曰假名。即是离名也。故净名云。文字性离。
即是解脱。是知虽因名而生解。必亡名而后證耳。

△三约相释遣。】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

亦无可立。
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疏】体无可遣者。通二释。
一云外人见前文双遣真
如名相。则谓真如本体。亦是可遣之法。即生断见。
音释¶ 第 599b 页 X45-0599.png
故此释云。但遣虚妄名相。不遣真如实法。以是妙
智观境故。
二云。非以真体遣生灭法也。
以一下。何
以不遣。
以一切法。悉皆真故。释上不遣也。
以法悉
真。无法可遣。
又以生灭门染净等法。即无自性。不
异真如。故不待遣。

【记】通二释者。标起义相中通真如生灭二释也。

云下。克就真如自体释。可知。
妙智等者。既无名相。
则非心识所缘。但唯微妙真智观行所及。盖遍计
所缘。是假。假故可遣。妙智所證。是实。实故不可遣。
圆觉云。诸幻灭尽。觉心不动。前则能所皆妄。此则
能所皆真也。
二云下。会显生灭无相释。先外难云。
真如本体。固不可遣。或以真体遣生灭法。故此又
释云。亦非以真如体。遣于生灭法也。
何以下。望上
标义。则此徵释所以中。亦通二释也。
何以句。疏先
徵起。
以一二句。取论文释。
以法下。释有二意。初。约
唯真无法解。即依真如门释。以诸法性。一一悉真。
但有真如。更无馀法。性中有何法之可遣。
又以下。
二。约有法无性解。即依生灭门释。虽有染净。自性
本空。何用更遣。前如镜体无像。后如影像即空也。

【疏】亦无下。外人既闻真理不遣。则谓有法可立。当
情执取。故释云。亦无可立。以离妄情故。
又生灭等
法即真。不待立也。
以一下。何以不空。
以一切法。皆
同如故。
真故不可遣。如故不可立。
又生灭等法。本
来同如。故此真如。未曾不显。更何所立也。
音释¶ 第 599c 页 X45-0599.png

【记】外下。标义相。释所以中。皆例上通二释也。
有法
执取。即属常见。
故释下。约真如门释。离妄情者。谓
此真如体。名相俱绝也。情则有。理则无。若使可立。
焉能离妄。故下文云。以离念境界。唯證相应故。

生灭下。约生灭门释。先外难云。真体固不可立。而
生灭或可立。故又释云。生灭无性。无性故即真。真
本自立。故云不待。又真如本立。更不须待立生灭
法以为真也。其犹于波。本自是水。何须待立以为
水耶。
何以句。蹑前徵起下文。
以一二句。取论文释
上不立也。
真故下。约真如门释。夫真者非伪非妄。
如者不变不易。今若可遣。即成伪妄。以前不遣。今
方遣故。可立。即成变改。以先不立。今方立故又有
遣则有立。无立则无遣。故兼前真不可遣释也。

生下。约生灭门释。真如从本以来。举体成生灭。生
灭无性。常即真如。如是性相。曾不舍离。是以生灭
显时。即如体显也。斯则真如本自显然。何须更立。
未曾。未尝也。

△次结。】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疏】结离言绝虑也。

【记】离言者。不可说故。绝虑者。不可念故。以前文云。
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故此结也。
一切法名真如者。
然一切众生。从无始来。执相迷性。不能即妄会真。
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故今示真而约生灭也。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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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者。应须终日不食。终夜不寐。以思此事。何曾是
无圣凡依正空色等时。何处真体不常显现。何有
一法不是性为。何有一法体不空寂。又空法何尝
得离真性。苟或不同此说。则不堕断常。无有是处。
是故论中。每节显真。皆言一切法也。

△二问答断疑(二)。一疑真绝修问。二举真劝修答。

一疑真绝修问。】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疏】随顺。问方便观。得入。问正观也。

【记】如是义者。指上不可说不可念之义。
众生等者。
既发言违理。动念乖真。诸众生等。念念相续。未曾
离念。欲得不乖。如何随顺。欲得契證。如何造入。

△二举真劝修答。】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
念可念。是名随顺。

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疏】若知下。答方便观也。说念皆无能所者。明念即
无念。非灭于念。非灭念故。故名虽念。离于断见也。
即无念故。皆无能所。离于常见也。于一念间。离此
二见。无此二故。故能称适中道。随顺法性。
又亦可
虽在于念等。即观此念等。常无能所。虽未能离念。
而顺于无念。故名随顺也。

【记】虽说虽念。是正说正念。即无分别智也。可说可
念。即所说所念。能所。妄分别也。下云。一切众生。以
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无有者。圆觉云。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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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时。不起妄念。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不起不加。即
无有能所分别。此又为方便观中之方便也。
疏云
念即无念等者。谓知念诸法时。本无能念所念。非
谓灭此令无。以念体本绝。即无念也。故圆觉云。于
诸妄心。亦不息灭非灭下。双释即念无念以离二
边。若灭念令绝。即堕断见。若不知念即空。即堕常
见也。今既不灭。复知即无。故免斯过。此则即言忘
言。非都不语。即念无念。非都不思。故经云。无离文
字而说解脱。文字性离。即是解脱。下文云。众生迷
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
随顺入真如门。
于一下。结益。只于一念无念。巳离
二过。二过既无。乃顺中道法性。即不乖真如也。

亦可者。前则直就法体(性也)。说念即无念。此即起念
之时。用观观察(修也)。能念所念。巳起未起。了不可得。
说亦如是。故云等也。
未离念者。如是观时。粗念不
起。细念犹存。故云未离。如但得火灭。火杖犹存。顺
无念者。常观无能所故。如是观时。即是顺无念也。
如下文云。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疏】若离下。答正观也。如上久观不巳。即能离兹妄
念。契彼无念真理。故名正观。云得入者。观智契入
也。十地论云。智行处故。
又亦可正知无能所之念
亦离。方入真如。

【记】如上等者。以前所说。伹是入理之方便。故前疏
云答方便观。
即能等者。由前观察纯熟。便能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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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所之念。契于无念真理。以真无能所想念。今既
离此。则能契真。
正观者。此观正与真如相当。如匣
与盖也。又正者。圣也。位当登地巳去。名为入理圣
人。前之方便。即当地前。
契入即證义也。以离能所
念故。得證真如。名为契入。故唯识云。若时于所缘。
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然上所说。
且约一分得无漏正智。名离念得入。若约究竟离
者。唯妙觉一人而巳。
智行处者。真如是正智所游
履处。明非倒惑所行之处。故华严云。甚深真法性。
妙智随顺入。
又亦可者。前解约所观念无。今解约
能观亦无也。观念之心。此心名为知无能所之念。
苟存斯念。然亦不入。拟心即差故。故圆觉云。离远
离幻。亦复远离。得无所离。即除诸幻。荷泽云。妄起
即觉。妄灭觉灭。觉妄俱灭。即是真如。然则如体离
念。动即乖真。苟能知念无念。观察不息。如是随顺。
还有入期。冀诸行人。勤修妙智。
又准前方便。亦可
前解约修。此解约性。正知离者。智都无所得也。本
无能所之念亦离者。所缘境俱寂也。离二取相。纯
一中道。真如本性。不入何待。
然据前之问答。双明
说念。后答正观中。不论于说者。以细况粗故。心念
微细。尚须远离。言语粗浅。岂得存焉。

△二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

【疏】释上立义分中真如相也。

【记】真如相者。前云。是心真如相。自此之前。巳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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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两字。从此向后。方释相之一字也。
科云生信境
者。以有空不空二种义相。既容言说。故得闻者。生
于信心。所以说者。亦意令生信也。故论文云。依言
说分别。有二种义等。亦如楞伽云。言说别施行。分
别应初业。

△于中三。一举数总标。二开章略辨。三依章广释。

一举数总标。】

「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

【【疏】显此二义者。若离于言。即惟一味。今既依言。故
说有二。即显不可随言执取也。但为生物信解。故
说此文。故十地论云。何故不但说无言。示现依言
求解故。

【记】论云复次真如者。问。此既说真如之相。何不牒
云相耶。答。以从无相中辨相。相即无相。不异离言
之法故。又相。即义也。今于真体之中。开说二义。故
云有二种义。义。即相也。
疏云一味者。前云一心一
法界故。然且约理。离诸相故。强名为一。而此一相。
即不可得。法句经云。森罗及万像。一法之所印。一
亦不为一。为欲破诸数。浅智之所闻。见一谓为一。
幸诸深智者。忘怀而体之。
有二者。既容言说分别。
故有一二之相也。
不可随言者。前虽显体离言。不
可执为无说。以有二义故。今虽分别二义。不可取
为有相。以相即无相。不异离言故。故不得随言而
执取也。
但为下。必若无言。凭何信解。故说二义。

音释¶ 第 601b 页 X45-0601.png
十地下。引文可知。

△二开章略辨。】

「云何为二。

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

二者。如实
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疏】云何。徵起。
如实空者。此以如实之中。空无妄染。
非谓如实自空。此则如实之空也。
以妄空故。遂能
显示真理。故云显实不空有二义。一。有自体者。异
妄无体故。二。具性德者。异恒沙有流烦恼故。故佛
性论偈云。由客尘空故。与法界相离。无上法不空。
与法界相随。

【记】无妄染者。以如实体中。本不与九相六染相应。
故名为空。不是真体是空也。
如实之空者。如实是
真性。空是无妄染。如实之空。依主释耳。如言瓶空。
盖为瓶中无物。非谓瓶体是空。涅槃经中。具有此
喻。
究竟者。至极义。意明立空之言至极。只为显于
真实也。
遂能等者。以妄空为能显。真实为所显。不
因彼妄空。焉知此真实。
异妄无者。妄揽真有。真元
自有。故云异也。有流者。有。谓三有二十五有。流。即
四流九流。以彼诸有烦恼。能漂溺群物。故总名流。
即根随等。共有二十六使。此论即三细四粗。
如是
烦恼。多不可计。故曰恒沙。若准此论所说。即过恒
河沙数。理实无量。岂止河沙。若有定数。恐非了义。

所言异者。彼曰烦恼。此名功德。彼染此净。彼空此
有故。
相离者。妄体本空。无可相随。故下文云。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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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染法。皆是妄有。性自本无。未曾与如来藏相
应故。
无上法者。即大智慧光明义等。是佛所證之
法。故云无上。
此皆即性之德。德皆是性。不相舍离。
故曰相随。

△三依章广释(二)。初空。二不空。
初空(三)。初略明。
二广释。三总结。
初略明。】

「所言空者。从本以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

谓离一切
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疏】从本下。总举能所分别。皆不相应。
谓离下。所取
相也。以无下。能取见也。
又以妄境从妄念生。故释
显空无也。
良以倒心妄境。情有理无。真如之德。理
有情无。故不相应也。

【记】能所分别者。即心境也。染法虽多。统唯此摄。故
论云一切。而疏云能所也。
谓离等者。上总明。此即
心境别明也。
所取相者。即境界相。于中有色香味
触不同。故云差别。能取见者。即智相相续等。于中
分见闻觉知不同。总名能取。即下分离识也。此即
约双遣心境释。
又以下。约唯遣境界释。前二句但
说境无。此则出境无所以。谓凡是境界。皆从心念
所生。心念既无。境从何有。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
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于念。则无一切境界。据此。
是本识中能见相也。以与智相。生境取境功能别
故。
良以下。通释文意。情有理无者。妄情中有。真理
中无。犹如空华。翳病故见。
理有情无。反前可知。

音释¶ 第 602a 页 X45-0602.png
相应者。结前妄法。理中既无。说何相应。斯则却与
情为相应。以从妄念生故。离念则无一切法故。

△二广释。】

「当知真如自性。

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
非有无俱相。

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
一异俱相。」

【【疏】非有。明真离妄有也。
惑者云。既其非有。即应是
无。故释云非无也。
惑者闻上非有非无。则谓双非
是真如法。释云。我非汝谓有。说非有。非谓法体是
非有。非汝谓无。说非无。非谓法体是非无。故又非
却双非也。
惑者云。我上立有立无。汝立双非。双非
若存。即有无随丧。今双非既非。我有无还立。释云。
我非汝双非。故说非非。非许双是。如何复执俱相。

【记】初。释有无四句也。离妄有者。谓人执有。故言非
有。若无所执。约何言非。妄有之言。摄一切相。
惑者
下。为不了非有之言。是遣情执之有。却认法体是
无。今此释云。上所以非者。非汝执有也。决不道此
法。便是于无矣。故云非无。
双非是真如者。将谓真
如。是非有是非无之法。故论破云非非有相非非
无相。二句皆上非字。是能治之药。下非等三字。是
所治之病。
释云下。谓我最初非汝立之谓有。故说
非有。非谓真如是非有也。次又非汝立之谓无。故
说非无。非谓真如是非无也。非有非无二俱非矣。
故又非去其双非也。细详之可解。此中前后四个
音释¶ 第 602b 页 X45-0602.png
谓字。前二个中。上是计谓之谓。下是言谓之谓。后
二例之。
惑者下。意谓我初立有次立无。汝则立双
非。双非相若存。即有无随丧。我第三立双非。汝又
非却双非。双非今既非。我还立有无。还立者。谓执
第一有句。第二无句。同时并立为真如也。
释云下。
意谓我若单言非有非无(指论第三句。应云。非有相非无相)。则从
汝双执有无俱相。我今非汝以双非(亦指论第三句。如云。非非
有相非非无相)。则非有相非无相。一时皆非却矣。双非既
非却。双是亦非许。何以迷倒。还复双执有无俱相
耶。故今论破云非有无俱相。俱相者。即有无同时
也。今亦皆非却之。

【疏】一异。准前四句。可知。
然执取虽多。总摄不过此
二四句。故广百论云。复次为显世间所执诸法皆
非真实。及显外道所执不同。故偈曰。有非有俱非。
一非一双泯。随次而配属。智者达非真。彼论次第
广破四宗外道。今此约展转计执。不同彼论后段
破外道说。

【记】二。释一异四句也。准前者。但前约有无。此约一
异。二执不同。馀皆无别。伹如前疏配释。可知。
然执
下。结总摄别。谓众生执取。无量无边。根本从此二
四句起。所以百非。只约此说。义见前文。
故广下。引
例。
皆非真实者。是妄计著。不称实理。同此有无一
异二四句也。
所执不同者。四人各执一句。
有。即有
句。是此初句所遣也。非有。即无句。是此次句所遣
音释¶ 第 602c 页 X45-0602.png
也。俱。即亦有亦无句。是此第四句所遣。非。即非有
非无句。是此第三句所遣。一非一等。例此配之。

次配者。如上配为四句。然伹就彼所配。非与此论
相配。
皆是妄执。故云非真。
四宗外道者。一。数论外
道。执有等性与诸法一。即当有句。故彼破云。此执
非真。所以者何。若青等色与色性一。应如色性。其
体皆同。五乐等声与声性一。应如声性。其体皆同。
眼等诸根与根性一。应如根性。其体皆同。应一一
根。取一切境。应一一境。对一切根。又一切法与有
性一。应如有性。其体皆同。二。胜论外道。说有等性
与法非一。当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青等
色与色性异。应如声等。非眼所行(缘也)。声等亦尔。又
一切法异有性者。应如兔角。其体本无。乃至广破。
三。无惭外道。执有等性与彼诸法亦一亦异。当于
亦有亦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有性等与
色等一。同数论过。与色等异。同胜论矣。一异二种。
性相相违。而言体同。理不成立。一应非一。以即异。
故如异。异应非异。以即一。故如一。乃至广破。四。邪
命外道。执有等性与彼诸法非一非异。当非有非
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汝此所说非一非异
者。为但是遮。为偏有表。若偏有表。应不双非。若但
是遮。应无所执。有遮有表。理互相违。无遮无表。言
成戏论。乃至广破。如是世间。起四种谤。谓有。非有。
双许。双非。如次是增益。损减。相违。戏论。是故世间
音释¶ 第 603a 页 X45-0603.png
所执非实。
今此下。拣异。后段者。今但取彼论前段
显所执非真巳上文。不取彼论后段及显外道巳
下文也。中有二拣。一者。此是一人展转。彼乃四宗
各殊。二者。此则为显真如自性。彼则一向治外邪
执。故不同也。

△三总结。】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
应。故说为空。

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疏】有妄者。妄计尘沙。难可遍历。故今总摄辨不相
应。此顺结也。
离妄者。反结也。以对染无。说真为空。
非无如体以为空也。
亦可此文是释疑。疑者闻上
真空。则拨无真体。及恒沙功德。故为此释。是则闻
空。不异不空也。

【记】妄计尘沙者。显妄执多也。既从念生。岂顺无念
真理。故不相应。然此文中。但约心结而不约境者。
以一切境界。皆从心生。但说无心。则知无境。故略
不言。
以对下。谓如实之体。约无妄故。说名为空。非
谓真体是无。名为空也。
亦可下。通指此总结文。皆
是释疑。为恐闻前真如自性非有相等。便谓全无
自体及功德法。成断灭见。故今释云乃至等也。闻
空。谓真无妄相。不空。谓自性功德。清净本然。

△二不空(二)。初正释。二释疑。
初正释。】

「所言不空者。巳显法体。空无妄故。

即是真心。常恒不
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
音释¶ 第 603b 页 X45-0603.png

【【疏】法体无妄。牒前显后也。
真心。举体。常。常德。恒。乐
德。不变。我德。以离变易苦。非业所系。自在故也。净
法。净德。不空。结也。

【记】牒显者。牒前体空无妄。显下不空之法也。
举体
者。体是所依。下常等诸义。皆依此说故。
常者。三际
四相不能迁故。
乐者。三苦八苦不能害故。配恒为
乐德者。以无生老病死。故名恒。此生老等。正是苦
法。故今配此前约惑业。故配四相。今约果报。故配
老等。
我者。是自在义。为对所系不自在故。以离业
行系缚。故云不变。不变。是离行也。行即是业。既非
业系。则得自在。故云我也。
净者。染而不染故。
满足
之言。都结也。谓除此四德之外。所有过恒河沙数
功德。悉在其中。即如下所说大智慧光明遍照法
界等。是也。
然法之一字。亦通上净下满足言。思之。

亦可常恒不变句。竖显真体三际无穷。斯则释前
以有自体也。净法满足句。横显净德十方无尽。斯
则显前具足无漏等也。自体既常不变。复具无漏
功德。法体若然。岂是空耶。故结不空。

△二释疑。】

「亦无有相可取。

以离念境界。惟證相应故。」

【【疏】惑者闻净法不空。则谓同于情执之有。故此释
云。无相可取也。是则不空。不异于空。
以离下。释无
相所以也。若妄念所缘。是则有相。既唯真智之境。
明知无妄执之相也。
音释¶ 第 603c 页 X45-0603.png

【记】情执有者。谓遍计所执色等诸法。是妄情中有
故。
是则等者。真实法体自性功德。虽无欠少。然无
一相可得。故不异空。
释无相等者。夫有相者。是妄
念所缘。今既唯以證智相应。故知无相。故唯识偈
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
相故。

△二生灭门(二)。初释生灭心法。二辨所示之义
初释生灭心法。

【记】释生灭者。以立义分中云。是心生灭因缘相。能
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今此正解生灭因缘相也。

△于中二。初染净生灭。二染净相资。
初染净生
灭。

【记】染法净法。各有生灭。染以顺流为生。反流为灭。
净以反流为生。顺流为灭。又染法生时。是净法灭
时。净法生时。是染法灭时。又染法生是发生。灭是
尽灭。净法生是显生。灭是隐灭。虽通云生灭。而义
有此异也。

△中又二。先就体总标。二依义别解。
先就体总
(三)。一标体。二辨相。三立名。
一标体。】

「心生灭者。

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

【【疏】心生灭者。牒章。
依如来藏有生灭者。标体也。

不生灭心。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说生灭心。依不
生灭心。然此二心。竟无二体。但约二义以说相依。

如不动之水。为风所吹而作动水。动静虽殊而水
音释¶ 第 604a 页 X45-0604.png
体是一。亦得说言依静水故。有其动水。
当知此中
理趣亦尔。宜可思之。谓自性清净心。名如来藏。因
无明风动作生灭。故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也。

伽胜鬘。俱同此说。
此显真心随动。故作生灭。非谓
举所依。取能依。以此门中。有二义故。能示三大。是
故通摄所依。亦入此门。

【记】论云如来藏者。具三种义。谓隐覆。含摄。出生义。

隐覆之中。复有二义。一者。藏如来故。名如来藏。即
烦恼为能藏。如来为所藏。藏于如来。如来之藏。依
主释也。如匮中有金。名为金匮。匮不是金故。理趣
般若云。一切众生。皆如来藏。胜鬘及如来藏经。具
有此说。
二者。如来自隐不现。名如来藏。法身无相。
不可以智知。识识。况眼见耶。斯则如来即藏。持业
释也。如佛性论说。含摄之中。复有三义。一。体含用。
谓法身中。有身土相用等。二。圣含凡。谓一切众生。
皆在如来智内。亦如佛性论说。三。因含果。谓因位
巳摄果位功德。此则以因为藏。藏果佛故。前二持
业释。后一依主释。
出生者。谓十地證真名藏。能成
佛果名如来。亦持业释。
今论于六义中。除于四六。
馀者皆通。

【记】疏中二。先。正释。标体者。说有通别。别则唯取所
依。即如来藏是体。通则兼取能依。即如来藏与生
灭心俱为体。以生灭法。皆依此故。今通两说。
然此
下。显生灭与不生灭。义说能依所依。实无二体也。
音释¶ 第 604b 页 X45-0604.png
但有相依之义理。而无相依之法体。
如不动下。喻
显。当知下。法合。
言思之者。意令细合。使法如喻。皆
无二体也。
谓自性二句。合如不动水喻。因无明二
句。合如为风吹作动水。生灭与不生灭虽别而心
体无二。合动静殊水体一喻。此一句疏所阙者。故
云二句。合说依静水有动水喻。
楞伽下。引證。经云。
如来藏者。轮转苦乐因也。愚痴凡夫所不能觉。胜
鬘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依如来藏故證涅槃。世
尊。若无如来藏者。不能厌生死苦。求涅槃乐。
此显
下。二。拣滥。如说依水有波。意显所依之水。全起成
能依之波。斯则举一法以竖论。非约两法横说也。

所依能依者。两法各体也。不同依母有子。亦非全
母成子。能所别故。故云非谓。
以此下。出所以。二义。
依觉有不觉也。三大。依体有相用也。觉体。是所依。
不觉与相用。皆能依。义说相依。竟无一法。何者。以
是所依之真。起成能依之妄。故得有觉不觉二义。
以有二义故。遂以不觉妄法。显示觉义中之三大。
如水起成波巳。而动湿两全。以有动湿故。遂能以
动显于湿也。若言依母有子。其母不在子中。以其
不在中故。不能以子显母。
是故下。结成上义。所依。
即如来藏也。

△二辨相。】

「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

【【疏】不生灭与生灭合者。是上如来藏自性清净心。
音释¶ 第 604c 页 X45-0604.png
动作生灭。不相离故。故云和合。
非谓别有生灭。来
与真如合。谓生灭之心。心之生灭。无二相故。

【记】释此和合义中。有三。先。略解。非谓等者。意云。真
如家所起生灭。还与生灭家真如和合。非谓别有
一段生灭。自外而来。与真如合。
生灭之心者。全妄
之真也。心之生灭者。全真之妄也。此明本末更互
相摄。非是结成六释中依士依主义也。
无二相者。
心即是体。生灭是相。反覆皆一。故无有二也。

【疏】心之不生灭。因无明成。生灭之心。从本觉起。而
无二体。不相舍离。
故下文云。如大海水。因风波动。
水相风相。不相舍离。乃至广说。
此中水之动。是风
相。动之湿。是水相。以水举体动故。水不离于风相。
无动而非湿故。动不离于水相。
心亦如是。不生灭
心举体动故。心不离于生灭之相。生灭之相莫非
神解故。生灭不离于心相。如是不离。名为和合。

【记】心之下。二。广释二。初。正释。心之不生灭。即真如
门。
无明成者。若无无明生灭。亦无心不生灭名相。
故知真因妄而成者也。
生灭之心。即生灭门。
本觉
起者。穷妄源也。然是本觉起成生灭。非谓别有生
灭从觉而起。如水起波。义例无别。本觉。即如来藏
也。
无二体者。前云无二相。此云无二体。意明只有
一相一体。以心是生灭体。生灭是心相。觉成不觉。
不觉与觉。不相舍离。
故下文下。二。引證三。先。引文。
即随染本觉中文。
此中下。二。释意。可知。
心亦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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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合。神解者。谓本觉不昧。鉴照灵通也。

【疏】此是不生灭心与生灭合。以是随缘门故。非是
生灭与不生灭合。以此非是向本真如门故。

【记】此下。三。拣滥。不生灭与生灭合者。谓真随妄转。
流转门也。即背觉合尘义。非是等者。谓息妄归真。
还灭门也。即灭尘合觉义。然此二中。随合。则体隐
相现。反合。则相泯体彰。故前门云。一切法悉皆真
故。皆同如故。此反合也。此门即云。依如来藏故。有
生灭心。又云。依觉故迷等。此随合也。是知前义即
生灭门。后义即真如门。】

「非一非异。」

【【疏】非一异者。真如全体动故。心与生灭非异。而恒
不变真性故。与生灭不一。

【记】释非一异句中。亦三。初。约法略明。
真如者。即前
不生灭也。非少分动。故云全体。既全体动成生灭
法。何异之有。
虽成生灭而性不变。从本便尔。非适
今也。故云而恒。生灭是变。与不变义别。故云非一。

【疏】依楞伽经。以七识染法为生灭。以如来藏净法
为不生灭。此二和合为阿梨耶识。以和合故。非一
非异。

【记】依楞下。二。按经出体。七识。是见。闻。嗅。尝。觉。知末
那识也。馀文可知。

【疏】非异门者。有三种。一。以本从末明不异。经云。如
来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乃至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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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若灭等。又经云。佛性随流成别味等。
二。摄末
归本明不异。经云。众生即如也。又涅槃云。十二因
缘。即佛性故。又十地论云。三界唯一心者。第一义
谛也。又此论下文云。四相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前即末之本。本无别本故。唯有生灭。更无别法可
相异也。后即本之末。末无别末故。唯有不生灭。亦
无别法可相异也。
三。本末平等明不异。经云。甚深
如来藏。而与七识俱。又经云。阿梨耶识。名如来藏。
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断绝。又论云。
唯真不生。单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为。此则本
末际限不分。故云不异也。

【记】非下。三。据义广释三。初。离释二义二。初。释非异。
先。标也。一下。二。释也。于中开三。然三段中。皆以真
如为本。生灭为末。初则以不生灭望生灭说。次则
以生灭望不生灭说。后即两门同时同处说。其不
异义。但在能。成。即。唯。同。俱。六字之中。随文详会。
问。
论云非一非异。疏合顺论以明。何故先释非异。后
解非一耶。答。论顺依真起妄义便。故先举非一。后
言非异。文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不生灭。与生灭
合。此非一义也。然此生灭。既依心体。不相离性。故
后方可言非异也。疏文约法广释。令人生解。要先
知体无二。由无二故。方成不一。此则顺法备明。令
悟本无真妄之异。悟此法巳。任辩义异。则不迷本
也。故下疏云。此中非直不乖不异以明不一。亦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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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异故。成于不一也。
今初。以本从末释。经云。即
楞伽也。杀等十恶为不善。不杀等十为善。趣生。六
趣四生。其中兼有善与不善。生灭者。是舍阴取阴
之义。斯则如来藏是真如。善不善等为生灭。既言
如来藏为因能造。即不异也。又经。涅槃也。文云。譬
如雪山。有一味药。名曰乐味。其味极甜。在深丛下。
人无见者。有人闻香。知其地中。当有是药。过去往
世有转轮王。于雪山中。为此药故。在在处处。造作
木筒以接是药。是药熟时。从地流出。集木筒中。其
味正真。其王殁后。是药或醋或咸。甜苦辛酸。六味
成别。如是一味。随其流处。有种种味。喻如佛性。以
烦恼故。出种种味。所谓六道等。此则佛性是真如。
六道为生灭。既言佛性随成。即是无异之义。
二。摄
末下二。初。正释今义。众生即如者。净名经也。如前
引。然众生是生灭。如是真如。既言其即。当知不异。

涅槃者。文云。我于诸经说。若人见十二因缘者。即
是见法。见法者。即是见佛。见佛者。即见佛性。何以
故。一切诸佛。以此为性。善男子。观十二因缘。有四
种智。得四菩提。乃至云。以是义故。十二因缘。名为
佛性。斯则佛性是真如。十二因缘为生灭。既说十
二因缘为佛性。岂曰异乎。十地论等者。此释华严
经意。经云。菩萨复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
来于此。分别演说。十二有支。皆于一心。如是而立。
今疏所引。是彼论牒经也。第一义者。是论释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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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道实相。故云第一义谛。斯乃三界是生灭。一
心是真如。唯之一字。显不异也。又此下。即始觉中
文。四相是生灭。一觉即真如。既云等同。欲何为异。

此非异义。深隐难解。故广引经论證之。又前下。二。
对前重辨。即末之本者。重释前科从末义也。此则
以末收本。无本而非末。如以波摄水。无水而非波。
更有何水。与波为异。即本之末者。重辨此科归本
义也。此则以本收末。无末而非本。如以水摄波。无
波而非水。更有何波。与水为异。前则唯末。后则唯
本。既无二相。故云非异。
三。本末下。经。即楞伽。文云。
如来藏藏识。本性清净。为客尘所染而为不净。我
为胜鬘夫人。及馀深妙净智菩萨。说如来藏。名为
识藏。与七识俱起。令诸声闻。见法无我。我为胜鬘。
说佛境界。非外道境界。此言如来藏即是真如。真
如是本。七识是生灭。生灭是末。既云其俱。即平等
义。
又经。亦彼经也。与前文小异而意大同。
又论。十
地论也。唯真不生者。果佛无生故。单妄不成者。无
有所依故。然唯真之法容有。单妄之法全无。今以
相对。且作斯说。
此则下。结也。

【疏】不一义者。即以前摄末之本。唯不生灭故。与彼
摄本之末。唯生灭法。而不一也。
依是义故。经云。如
来藏者。不在阿梨耶中。是故七识有生有灭。如来
藏者不生不灭。
解云。此中唯生灭是七识。唯不生
灭是如来藏。二义既分。遂使梨耶无别自体。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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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中。此约不一义说。非谓不和合。何以故。此中
如来藏不生灭。即七识生灭之不生灭。故与自生
灭不一也。七识生灭。即如来藏不生灭之生灭。故
与自不生灭亦不一也。
此中非直不乖不异以明
不一。亦乃由不异故。成于不一。
何以故。若如来藏。
随缘作生灭时。失自不生灭者。则不得有生灭。是
故由不生灭。得有生灭。是则不异。故不一也。又此
中真妄和合诸识缘起。以四句辨之。一。以如来藏。
唯不生灭。如水湿性。二。七识。唯生灭。如水波浪。三。
梨耶识。亦生灭亦不生灭。如海含动静。四无明倒
执。非生灭非不生灭。如起浪猛风。非水非浪。此四
义中。随举一义。即融摄自体。缘起义理。无二相故。

此中且约湿性不失义边。动静不一。故说水不在
于浪中。岂可此浪。离水之外别有体耶。馀义准此
思之。
问。既云动静不一。则应云如来藏不在七识
中。何故乃云不在梨耶中。答。梨耶融动静。动静不
二是梨耶。今既动静分。梨耶无别体。故云不在中
也。问。梨耶既通动静。不应唯在生灭门。答。为起静
以成动。无别有动体。是故静性随于动。亦在生灭
中。非直梨耶具动静。在此生灭中。亦乃如来藏唯
不动。亦在此门中。何以故。以彼生灭无别体故。应
思准之。

【记】不下。二。释非一。文四。初。蹑前正释四。初。正释。摄
末之本。即生灭之真如。摄本之末。即真如之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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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一生灭一不生灭。岂为一义。是则于心不异中。
明不一义。
依是下。二。引證。文可知。解云。下。三。释意。
不在中者。成敌两立。无中可在也。不同二人同在
一室中。即如两木成林。两木既分。乃得说云。一木
不在林中。
此约下。四。通妨。先问曰。义既不一。应不
和合。故此释云。谓于二义之中。偏举此一义说。非
谓坏。彼和合以成不一。即知正说此不一义时。彼
法元自和合。何以故者。徵意云。何以不坏和合。又
能不一耶。此中下。转释其所以也。如来藏等者。谓
不生灭。既是即生灭之不生灭。当知此不生灭。与
自七识生灭。未曾不和合。于和合中而论不一也。
七识等者。谓生灭。既是即不生灭之生灭。当知此
生灭。与自如来藏不生灭。未曾不和合。而于此中
以论不一也。所言自者。显非别外。本不相离。不相
离者。即和合也。斯只于非异处说非一义。谁言破
此和合耶。
此中下。二。反籍非异二。初标。可见。
何以
下。二。释。徵意云。不乖非异。其义巳明。有何所以。能
成非一。若如等者。释意云。若如来藏随缘时。失自
不生灭体。即兼无生灭相。以无所依故。此文且显
二法若异。有如此失。是则不成不异义也。彼义既
不成。兼此不一义亦不成。以二义既失。约于何法
以明不一耶。
是故下。明不异义。今由不异故。生灭
起时。不失不生灭。由不失故。生灭得存。二义既存。
故得不一义成立。岂非由不异故。成得不一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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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由此非一义故。得成彼非异义。以真起成妄。故
得说有妄不异真。妄若不起。说何不异。前段所不
言者。以未说后义故。
又此下。三。举体相摄二。初。正
辩中。先。各出其体。真妄和合诸识缘起者。真。如来
藏。妄。无明。和合梨耶。诸识。七识。具此四义。成一缘
起也。馀如文可见。又此以无明为非生灭者。非粗
相之生灭故。非不生灭者。以有细相流注之生灭
故。例如非想非非想处耳。
此四下。次。正明相收。且
举如来藏者。必收诸法。以是在缠名故。又举梨耶。
由无明动。真妄合故。若举七识。亦由无明与藏。俱
在梨耶中故。若举无明。无明无体。依觉有故。亦在
梨耶。故下文云。依梨耶有无明。又说无明灭时。和
合识破。由是举一。即以蔽诸也。缘起等者。众法和
合。方成一大缘起之相。
此中下。二。释疑。或问曰。若
然者。云何前引经言。如来藏不在梨耶中。故此释
云。此中且约湿性不失义边。故举如来藏。即摄馀
三义。前约动静不一。故说水不在于海风浪中。会
通之。岂可谓此海之风浪。离水之外别有体耶。是
则不在。义说如此。非事异也。但疏文举喻。且约湿
性对浪而说。以喻藏性唯不生灭对七识唯生灭
一义论即离耳。对馀二义(指梨耶。无明)。理自准知(记释中该
三义。与疏少别。详之)。馀义准此思者。谓馀三句义相摄不相
摄疑难(二则七识浪。不摄海风水。三则梨耶识海。不摄风浪水。四则无明风。不摄海水浪。皆
难相摄)。并准此初句义相摄(藏性水。摄海风浪)不相摄(如来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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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梨耶。七识。无明之中)释通。思之自可知也。
问既下。四。问答
通妨。先。通如来藏不在七识中妨。问中。既上疏云
动静不一。故说水不在于浪中。以喻例法。则应说
云生灭不生灭非一。如来藏不在七识中。何故前
引经文。乃云如来藏不在梨耶中。纵谓动静非异。
亦应说云。如来藏在七识中。不应云在梨耶中。答
中意云。真与妄合。方曰梨耶。其如梨耶。都无自体。
且约义说。则真妄二法。悉在其中。由是梨耶为总。
真妄为别。只合言在总中。不合言在别中。今既分
动静。则使梨耶总义不成。无中可在。故云不在梨
耶中。疏中梨耶二句。出所以。兼通在梨耶中妨。今
既三句。正释难。谓正释不在梨耶中疑难。合则既
不应云在别中。分则自应云不在总中也。问梨下。
次。通梨耶识唯在生灭中妨。问意云。今梨耶既通
动静。应亦在真如门。何故独在生灭门耶。答中。先
且说唯在生灭门意。末后结令例知不在真如门
也。谓梨耶通动静在生灭中者。是起静以成动。静
外别无动体。既不相离。故静亦随动。在此门中也。
非直等者。非但兼动静在此中。纵唯静亦在此。不
动尚在动门。何况动静兼者。何以下。徵释所以。离
如来藏外。别无生灭体故。应思准者。结令准此义
例。定知不在真如门也。以梨耶虽有静义。然不在
真如门者。以此静是随动之静。非同真如门是不
起之静。静体虽同。静义且异。又梨耶既动静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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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在真如门也。以彼门是唯静故。疏略不说此
义。乃云思准。

【疏】又若一者。生灭识相灭尽之时。真心应灭。则堕
断过。若是异者。依无明风熏动之时。静心之体。应
不随缘。则堕常过。离此二边。故非一异。
又若一。则
无和合。若异。亦无和合。非一非异。故得和合也。如
经云。譬如泥团微尘。非异非不异。金庄严具。亦复
如是。
若泥团微尘异者。非彼所成。而实彼成。是故
非异。若不异者。泥团微尘。应无差别。如是转识。藏
识。真相若异者。藏识非因。若不异者。转识灭。藏识
亦应灭。而自真相实不灭。是故非自真相灭。但业
相灭。
解云。此中真相。是如来藏。转识。是七识。藏识。
是梨耶。

【记】又下。二。合释二义二。初。遮一异。相无相宗学人
有失意者。于此二中。各负一过。离此等者。故前云。
依如来藏。有生灭心。后云。无明灭故。智性不坏。

若下。二。显和合三。初。正释。无和合等者。一则无二。
异则各开故。例如中论偈云。染法染者一。一法云
何合。染法染者异。异法云何合。此则由非一异。成
和合义也如经云下。二。引證三。初。双标二喻。即楞
伽文也。若泥下。二。单释尘泥。非彼成者。非彼微尘
成泥团也。应无差者。尘未和水。应名泥团。既成泥
团。应曰微尘。如是下。三。总以法合。藏识非因者。非。
不。无也。因。真相也。既若成异。则藏识不因真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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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如前泥团。不因微尘。又如何云。依如来藏有生
灭心。藏识亦应灭者。以无和合义故。故下云。破和
合识相。今言灭者。但无一分生灭。是故非真相灭
者。下云。妄心则灭。法身显现。又云。心相随灭。非心
智灭。业相灭者。举细摄粗也解云下。三。释意。所引
文易。可知。

【疏】今此论主。总括彼楞伽上下文意。作此安立。故
云非一异也。

【记】今此下。三。总以结成。可知。

△三立名。】

「名为阿梨耶识。」

【【疏】此生灭不生灭。即之。义不一。辨之。心不异。目此
二义不二之心。名阿梨耶识。或云阿赖耶者。但梵
音楚夏耳。梁朝真谛三藏。就名翻为无没识。今时
奘法师。就义翻为藏识。藏是摄藏义。无没是不失
义。义一名异也。所摄名藏。谓诸众生取为我故。所
以然者。良以真心不守自性。随熏和合。似一似常。
故诸愚者。以似为实。执为我内。我见所摄。故名为
藏。由是义故。二种我见。永不起位。失赖耶名也。又
能藏自体于诸法中。又能藏诸法于自体内。论云。
能藏。所藏。我爱执藏。此之谓也。此依义立名也。

【记】此下。初。正释名意。生灭等者。再牒前文之义以
说。故云即论之。义相不一。离辨之。心体不异也。目
此下。合彼二意(二义相不二体)以结此名。或下。二。广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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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二。初。对二师以辨名。楚夏者。谓如此方吴楚华
夏。言音讹转。西域五天亦尔。故指彼同此。又云阿
陀那等。此但轻重而有异耳。无没者。即正与梵文
敌对。藏识。即取名下义翻。藏是下。会二名也。由彼
我见所摄藏故。遂令无始相续不断。故云摄藏不
失。是以义上之名虽少不同。名下之义实无异也。
如佛性为觉。为知。了了分明等。所摄下。二。约三藏
以释义。于中有执藏。所藏。能藏之义。如次辨释。谓
诸下。标。所以下。释。似一者。业相初起。未分王数。及
与外境。实非一而似一也。似常者。生灭微细。似常
而非常也。楞严云。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
于身不出见闻觉知。若实精真。不容习妄。故云似
常。诸愚者。一切异生。无二空智者也。似为实者。即
法执智相。执之确然不改。即六七二识。是能执心
也。内我。即我执。于自身内而生执故。以执他身及
诸法。各有自性。亦名为我。故此拣云自内也。我见
下。结为藏义。摄。即执也。既为我见所执。故名为藏。
执。即藏也。由是下出所以。二种我见。即人法也。永
不起位。即第八地。准唯识说。此识有三位。一。我爱
执藏位。通一切异生。二乘有学。及七地巳前菩萨。
皆起我执。执第八见分为我。故第八识。名阿赖耶。
此云执藏也。二。善恶业果位。即通一切异生。至十
地满心。二乘无学等位。由善恶因。感无记果。果异
于因。名异熟识。三。相续执持位。即通因果一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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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八识。执持诸法种子等。令不散失。故名阿陀
那。阿陀那。义翻执持。今云不起位者。即第八地巳
上也。以离我见所执。不名赖耶。故失斯名。仍拣下
位入观之时。有暂不起。故云永也。然不亡识体。故
言失名。又能藏下。所藏义。谓此识体。藏在根身种
子器世间中。以根身等。是此识之。相分故。如珠在
像中。不同身在室中。若觅梨耶识。只在色心中。欲
觅摩尼珠。只在青黄内。又能藏诸法下。能藏义也。
谓根身等法。皆藏在识体之中。如像在珠内。欲觅
一切法。总在梨耶中。欲觅一切像。总在摩尼内。然
但以前义。互为能所也。论云下。引唯识證成。可知
此依句。三。结依义立。谓于二名中。不依真谛就名
而立。乃依奘师就义以立之也。

△二依义别解(三)。初释上生灭心。二释上生灭因
缘。三释上生灭之相。
初释上生灭心。

【记】立义分云。是心生灭因缘相。今则且释心生灭也。

△于中三。初开数辨德。二寄问列名。三依名辨释。

初开数辨德。】

「此识有二种义。」

【【疏】此义稍难。今总括上下文。略叙其意。馀可至文
当知。

【记】二义者。开数也。疏中二。先。标举释意。稍难者。以
此一识二义之中。含有多法。外则包罗万像。内则
能所俱成。存之则生死无涯。破之则涅槃有得。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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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别。何以了知。行相幽隐。故名为难。然其深智。
于此可了。故复言稍。稍。少也。括。检也。谓总检括论
之前后以释此意。然亦但齐生灭一门。

【疏】何者。谓真如有二义。一。不变义。二。随缘义。无明
亦二义。一。无体即空义。二。有用成事义。此真妄中。
各由初义故。成上真如门也。各由后义故。成此生
灭门也。此随缘真如。及成事无明亦各有二义。一。
违自顺他义。二。违他顺自义。无明中。初违自顺他。
亦有二义。一。能反对诠示性功德。二。能知名义成
净用。违他顺自。亦有二义。一。覆真理。二。成妄心。真
如中。违他顺自。亦有二义。一。翻对妄染显自真德。
二。内熏无明令起净用。违自顺他。亦有二义。一。隐
自真体义。二。显现妄法义。此上真妄各四义中。由
无明中反对诠示义。及真如中翻妄显德义。从此
二义。得有本觉。又由无明中能知名义。及真如中
内熏义。从此二义。得有始觉。又由无明中覆真义。
及真如中隐体义。从此二义。得有根本不觉。又由
无明中成妄义。及真如中显妄义。从此二义。得有
枝末不觉此生灭门中。真妄略开四义。广即有八
门。若约两两相对。和合成缘起分相有四门。谓二
觉。二不觉若本末不相离。但唯有二门。谓觉与不
觉。若镕融总摄。唯有一门。谓一心生灭门也。

【记】何者下。二。依义具释三。初。约真妄开合以释义。
文有七。一。开真妄成四义。然真之与妄。皆依一法
音释¶ 第 609b 页 X45-0609.png
界心所说。盖以此心。本来有体有用。即用之体。则
荡然空寂。即体之用。则了然觉知。以无始迷之。故
于空寂之处。则确然根身尘境。于觉知之处。则纷
然分别缘虑。故肇公云。法身隐于形㲉之中。真智
隐于缘虑之内。然其形㲉缘虑。本来体空。空寂觉
知。元来不变。不变之真。本自随缘。体空之妄。元来
成事。非因造作。法尔如斯。众生身心。见今若此。即
约此义以明染净缘起之义也。今不别标一心者。
含在真字中。以无二体故。不变者。未尝不空寂。未
尝不觉知故。故论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又云。一
切染法。不相应故。又云。所言觉者。心体离念。等虚
空界。随缘者。随染顺流而成九相。故文云。依如来
藏故。有生灭心等。随净反末而成四位。故下云。觉
知前念起恶。能止后念。令其不起等。体空者。遍计
之法。情有理无故。故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
有差别等。又依他之法。相有性无故。故论云。是故
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成事者。成染事。则三
界依正。成净事。则三乘因果。如下所说九相二身。
是也。此则随缘如作梦。成事如梦物。体空如梦物
元虚。不变如内身宛尔。此真下。二。束四义成二门。
初义即真中不变。妄中体空。由此二义。成真如门。
此门摄妄则妄体空。摄真则真不变。染净平等。一
相无相。故有此门。后义即真中随缘。妄中成事。由
此二义。成生灭门。此门摄真则真随缘。摄妄则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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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事。即成染净诸法差别等相。故有此门。此随下。
三。开生灭成四义。此约生灭门中真妄相对。互论
自他。便成四义。然真中违他顺自即是妄中违自
顺他。真中违自顺他。即是妄中违他顺自。但为门
不同。而义则一也。违顺行相。即见下文。无明下。四。
开四义成八义二。初。正示八义。先。且明妄中四义。
示性等者。谓反流对染诠显示现真性功德。如下
云。不觉念起。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
大智慧光明义。乃至若心有动。具有过恒沙等妄
染之义。心性不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
示现。又说性本无悭。顺修檀度等。知名义等者。谓
分别妄心顺生灭时。属于无明。名为染用。若顺真
如。故名净用。故下文云。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
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
说。又云。无明染法。实无净用。但以真如而熏习故。
则有净用。覆真者。真理平等。妄心差别。差别之妄
现时。平等之真即隐。故下云。染心义者。名烦恼碍。
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
间自然业智故。成妄心者。以无明熏习之所起故。
故论云。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则熏习真如。以熏习
故。则有妄心等。又云。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一者。根
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
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真如下。明真中四义。显
真德者。反流翻染。形对妄法。显此真德。即下随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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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觉中智净相。文云。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
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
淳净故。起净用者。无明是妄。恒起染用。以真熏有
力。令彼反流。顺真如性。故名净用。下云。自体相熏
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
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能令众生。然生死苦。
乐求涅槃。又云。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乃至
得涅槃。成自然业等。隐真者。即前说真如随缘。成
梨耶识。既成识巳。隐在识中。以其隐故。名如来藏。
巳见上文。现妄者。真体既隐。妄相即现。谓境界相。
是也。下云。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此
上下。二。合对四觉。然此觉与不觉。但以真妄相对。
为门不同。各有四义。故开成八。今于真妄各分体
用。故两两相从。但唯有四。如疏四段。前二段约净
分其体用。初段合二顺体成本觉。次又由下。合二
顺用成始觉。后又由下二段。约染分其体用。初段
合二顺体成根本不觉。次又由下。合二顺用成枝
末不觉。是以二二合论。乃成染净。各分体用。故合
前八成四义也。
此生下。三。结指广略。然八门之广
则巳极。四门之略则未极。以次更有为二为一故。
言四义者。即上违顺等四。非取今四觉为四。以此
是结指上文也。若约下。五。束八义成四门。言分相
者。谓分齐法相也。以一切净缘分齐法相。属于二
觉。一切染缘分齐法相。属二不觉。又于中净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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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属于本觉。净法之用。属于始觉。染法之体。属根
本不觉。染法之相。属枝末不觉。故合前八以成四
也。若本下。六。束四门成二义。谓始觉是末。不离本
觉之本。故下文云。以始觉者。即同本觉。又云。而实
无有始觉之异。乃至平等。同一觉故。枝末不觉。不
离根本不觉。故下文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
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然本始二觉。但是体
用之异。本末二不觉。但是粗细之异。岂得离体有
用。离细有粗。故唯二也。若镕下。七。合二义成一门。
以本从一生灭门。展转开成八门之义。乃是据本
以彰末。今却收束多义以成一生灭门。即是摄末
以归本也。

【疏】又若约诸识分相门。本觉本不觉在本识中。馀
二在生起事识中。若约本末不二门。并在一本识
中。故云此识有二义也。

【记】又若下。二。约诸识分齐以结成。诸识者。即本事
二识也。然此二识分齐行相。各不相是。以本识是
体。事识属用。今以二本是体。宜在体分。以梨耶无
始相续。具觉不觉。行相相随。是故二本皆在其中。
故下文云。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
始。馀二等者。始觉悟时方有。六粗托境而生。行相
粗浮。宜在粗分。是故此二在生起识中。此则摄四
觉归二识也。若约本下。摄事识归本识。以体用不
二。如波与水。是故四义。俱不离本识也。此即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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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灭门耳。但前约门说。今约识论也。故云下。结。
由是广之成八。摄之成二。二义皆从一识中出。故
今论云此识有二义。

【疏】问。此中一识有二义。与上一心有二门何别耶。
答。上一心中含于二义。谓不守自性随缘义。及不
变自性绝相义。今此但就随缘门中。染净理事无
二之相。明此识也。是则前一心义宽。该收于二门。
此一识义狭。局在于一门。
问。此中本觉。与上真如
门何别。答。真如门约体绝相说。本觉约性功德说。
谓大智慧光明义等。名本觉相。本者。是性义。觉者。
是智慧义。以此皆为翻妄染显。故在生灭门中摄。
以真如门中。无翻染等义。故与此不同也。是故体
相二大。俱名本觉。并在生灭门中。故得具三大也。

【记】问此下。三。约问答通妨以辨异二。初。辨异二义。
问意可知。答中。先。分别正答。初。辨一心二义。即依
一心法。有二种门义。随缘即生灭门。不变即真如
门。
今此下。二。辨一识二义。即唯约生灭门。不该真
如门。此中理净。即觉义。染事。即不觉义。染净等。即
前生灭不生灭非一义。无二相。即前和合非异义。
广如前释。是则下。后。判成宽狭。可知。问此下。二。辨
异二真。问意云。若言同者。应合俱名真如。不然。俱
名本觉。何以前后立名别耶。若言异者。约何论别。
答中。约体绝相者。如前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
大总相法门体。乃至离言说名字心缘等相。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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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即是所示相大中文。本者下。释所以。谓本性
功德。即是觉也。今就略以立名。谓之本觉。约广以
显相。号性功德也。以此下。结拣所异。谓本觉之名。
不于真如门中说而于生灭门中说者。以约翻妄
而立故。是故下。引所示之法。證成前义。】

「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

【【疏】上二门中云皆各总摄。此中不云各者。以此二
义。狭于二门。故伹明一识。由含二义。故摄一切。不
言二义各摄一切。又上文中。伹云摄而不云生者。
以真如门。无能生义故。此识之中。以不觉熏本觉。
故生诸染法。流转生死。以本觉熏不觉。故生诸净
法。反流出缠。成于始觉。依此二义。遍生一切染净
法。故云能生。下四熏习中。广辨此也。非直相熏能
生诸法。亦乃生诸法巳。不离此心。为此心所摄。故
云摄。如上二门各摄处释也。

【记】摄生者。辨德也。疏中分三。初。对前门以通各义。
先牒外难。以此下。次正通狭义。由含下。兼释摄法。
一切虽多。不出染净。今有觉义故摄净。有不觉义
故摄染。故云一切法。不言下。结明不同二门也。以
染净相兼。方成一切。今觉义摄净不摄染。不觉义
摄染不摄净。斯则二义共摄一切则可。各摄一切
则不可。若一心二门之中。则每门巳自摄染摄净。
由是不同。故不言各也。又上下。二。简前文以释生
义。先牒难。以真下。次释通。无能生义者。文云。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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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性不生不灭等故。以不觉下。约顺流生诸染法。
即三细六粗等。以本觉下。约反流生诸净法。即四
位二身等。依此下。双结。下四下。引说处。问。此门既
有生义。何不于二门之初便言耶。答。前文以生灭
与真如同处标示。无便言之。今此独明。故得言生
也。非直下。三。蹑下句以辨摄义。其犹金能成像。像
不离金。水能生波。波不离水。即三藏之中能藏义
也。】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四


** 音释


音离。骊龙。

耀
音效。光耀。


音苍。海也。


音据。蹲踞。


音健。犍椎。


音萱。喧闹。


音怪。违反也。


音生。众木貌。


音平。


音逆。淹没也。


音𥁊。开除也。


音愧。木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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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田。


音虫。草木盛貌。


与桶同。又音同。竹筒也。


音措。酸味。


与盐同。


音闭。覆盖也。


音乖。惊异也。


粗。上声。国名。


音禾。舛谬也。


音玉。界局也。


音灭。寻也。

摩尼
此云如意。珠名也。


音郭。检也。包括也。


音恪却。鸟卵空也。


音谦。吝惜巳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