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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释¶ 第 579b 页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三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璿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正述论文(二)。初标益起说。二正陈所说。
初
标益起说。】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疏】论者。拣异经律。
法者。一心二门三大。即所说法
体。能起句。题目正依此立也。摩诃衍。此云大乘。谓
约心真如门。信理决定。约心生灭门。信业果不亡。
约三大中。信三宝不坏。信根者。谓信满入住。成根
不退。根有二义。一。能持义。自分不失。二。生后义。胜
进上求。故应说者。论主思惟。见此胜益。是故须要
说也。
【记】一心等者。论中所说道理虽多。正宗法义。不逾
于此。故立义分中。特立此等以为根本也。能起下。
论曰能起等者。大乘法。是能起。信根。是所起也。大
乘之体。是一心等法。若依此法而起信者。名大乘
信。如前开题处说。疏曰题目等者。题云大乘起信。
此云起大乘信。但左右之语。无别异也。信理决定
者。以真如门中。但唯显理。理体真实。故云决定。决
定。即不生不灭。非有非无。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璿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正述论文(二)。初标益起说。二正陈所说。
初
标益起说。】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疏】论者。拣异经律。
法者。一心二门三大。即所说法
体。能起句。题目正依此立也。摩诃衍。此云大乘。谓
约心真如门。信理决定。约心生灭门。信业果不亡。
约三大中。信三宝不坏。信根者。谓信满入住。成根
不退。根有二义。一。能持义。自分不失。二。生后义。胜
进上求。故应说者。论主思惟。见此胜益。是故须要
说也。
【记】一心等者。论中所说道理虽多。正宗法义。不逾
于此。故立义分中。特立此等以为根本也。能起下。
论曰能起等者。大乘法。是能起。信根。是所起也。大
乘之体。是一心等法。若依此法而起信者。名大乘
信。如前开题处说。疏曰题目等者。题云大乘起信。
此云起大乘信。但左右之语。无别异也。信理决定
者。以真如门中。但唯显理。理体真实。故云决定。决
定。即不生不灭。非有非无。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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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破坏。为一切法平等之性。不增减故。信业果者。
业果通于染净。若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
六粗。即是世间染因果不亡。始觉反流。翻九相成
四位。即是出世净因果不明。随流反流。定有此事。
如影随形。必然之理。故云不亡。亡。无也。三宝等者。
以有体相二大。故信法宝不坏。以有用大。故信佛
僧不坏。不坏。亦即决定不亡之义。然疏不说信一
心者。以二门三大。即是心之行相。但信于此。即是
信心。故不言尔。信满入住者。谓自外凡之内凡。既
离毛道。信则决定。不失不坏。故云成根不退。能持
等者。谓能任持前之信力。自分不退故。譬植草木。
根成必活。
生后等者。信既成就。即能生长后位功
德。渐渐胜进。行向地等果故。如草木成根。渐生花
果。然大乘中。信之为要。具有六喻。一。如手。华严云。
如人有手。入宝山中。自在取宝。有信亦尔。入佛法
中。自在取于无漏法财。二。如师子筋弦。其声一发。
一切诸弦。皆悉断绝。若人发一信心。一切惑障。悉
皆消灭。三。如师子乳。或以一滴。投馀乳中。悉成清
水。若人发一信心。一切恶魔。悉皆变成清净法流。四。
如世间财。能养色身寿命。信财能养法身慧命。故
七财之首。名曰信财。五。如根。如前所辨。六。如力。有
力能伏刚硬强盛。信力能摧恶不善法。故五力之
中。有信力也。今言根者。即当第五。须要说者。谓圣
人利见。理宜说法。若不说者。违本誓愿。如何名为
业果通于染净。若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
六粗。即是世间染因果不亡。始觉反流。翻九相成
四位。即是出世净因果不明。随流反流。定有此事。
如影随形。必然之理。故云不亡。亡。无也。三宝等者。
以有体相二大。故信法宝不坏。以有用大。故信佛
僧不坏。不坏。亦即决定不亡之义。然疏不说信一
心者。以二门三大。即是心之行相。但信于此。即是
信心。故不言尔。信满入住者。谓自外凡之内凡。既
离毛道。信则决定。不失不坏。故云成根不退。能持
等者。谓能任持前之信力。自分不退故。譬植草木。
根成必活。
生后等者。信既成就。即能生长后位功
德。渐渐胜进。行向地等果故。如草木成根。渐生花
果。然大乘中。信之为要。具有六喻。一。如手。华严云。
如人有手。入宝山中。自在取宝。有信亦尔。入佛法
中。自在取于无漏法财。二。如师子筋弦。其声一发。
一切诸弦。皆悉断绝。若人发一信心。一切惑障。悉
皆消灭。三。如师子乳。或以一滴。投馀乳中。悉成清
水。若人发一信心。一切恶魔。悉皆变成清净法流。四。
如世间财。能养色身寿命。信财能养法身慧命。故
七财之首。名曰信财。五。如根。如前所辨。六。如力。有
力能伏刚硬强盛。信力能摧恶不善法。故五力之
中。有信力也。今言根者。即当第五。须要说者。谓圣
人利见。理宜说法。若不说者。违本誓愿。如何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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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悲人求正觉者。法门既塞。苦趣道开。茫茫群
生。飘流何息。
△二正陈所说(二)。初标列。二牒释。
初标列。】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
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疏】言不自起。制必有由。名为因缘。章别馀段。故名
为分。由致既兴。次宜略标纲要以为宗本。宗要既
略。次宜广释令其生解。
次宜依解起行。有解无行。
如贫数他宝。是所不应。虽示行仪。钝根懈慢。次宜
举益劝修也。然五中。初一是序分。次三是正宗。后
一是流通。
【记】起有由者。表异常人多率尔故。由。即因缘也。分
义皆同。故下不释。纲要者。网上大绳曰纲。能持一
网。故云要也。宗本者。凡有所为。必须据本。若无其
本。末从何生。将欲广陈。故略标本。宗要既略者。欲
张其本。故揽广以成略。欲生其解。故展略以为广。
谓于真如门。明离言依言。空义不空义。于生灭门。
说染说净。辨因辨果。随流反流。是本是末。令不迷
真妄。正解无谬也。依解起行者。分别诸法令解不
谬者。所谓要起修行故也。由行成于前解。由解导
于所行。令解不成乾慧。令行不成邪倒。解行相济。
有所至焉。故须行也。如贫数宝者。是华严经喻。馀
后颂云。自无半钱分。于法不修行。多闻亦如是。意
云。本所解者。意在修行。既不修行。解将何用。如人
生。飘流何息。
△二正陈所说(二)。初标列。二牒释。
初标列。】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
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疏】言不自起。制必有由。名为因缘。章别馀段。故名
为分。由致既兴。次宜略标纲要以为宗本。宗要既
略。次宜广释令其生解。
次宜依解起行。有解无行。
如贫数他宝。是所不应。虽示行仪。钝根懈慢。次宜
举益劝修也。然五中。初一是序分。次三是正宗。后
一是流通。
【记】起有由者。表异常人多率尔故。由。即因缘也。分
义皆同。故下不释。纲要者。网上大绳曰纲。能持一
网。故云要也。宗本者。凡有所为。必须据本。若无其
本。末从何生。将欲广陈。故略标本。宗要既略者。欲
张其本。故揽广以成略。欲生其解。故展略以为广。
谓于真如门。明离言依言。空义不空义。于生灭门。
说染说净。辨因辨果。随流反流。是本是末。令不迷
真妄。正解无谬也。依解起行者。分别诸法令解不
谬者。所谓要起修行故也。由行成于前解。由解导
于所行。令解不成乾慧。令行不成邪倒。解行相济。
有所至焉。故须行也。如贫数宝者。是华严经喻。馀
后颂云。自无半钱分。于法不修行。多闻亦如是。意
云。本所解者。意在修行。既不修行。解将何用。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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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无足。岂至前所。行仪者。四信五行等。即修行
之仪轨也。举益劝修者。佛所说经。尚多激劝。菩萨
造论。得不然乎。然五下。合五为三。若据大疏。有其
三说。一。约论主。谓归敬述意。是行起所依。为序分。
中间五分。是所起行法。为正宗。后回向一偈。是所
起大愿。为流通。此即约一论前后始终而对三分。
二。约法说。即不取前后二偈。但约中间五分以判。
初是法起因缘。为序分。中间三分。是正显所说。为
正宗。末分。是叹法功能。为流通。三。约法所益机说。
初举所为机心。为序分。中间三分。正受解行。为正
宗。后之一分。举益劝修。为流通。后之二说。但就中
间五分。约能被所被人法之异。今疏所用。是后二
说也。
△二牒释(五)。初因缘分(至)。五劝修利益分。
初因
缘分(二)。初正释。二通难。
初正释(三)。初标牒。二假
问。三举答。
初标牒。】
「初说因缘分。」
【△二假问。】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
【【记】假问者。一。自作问起。假为他故。二。实非有疑。假
作疑故。以自问自答。意令法义明了显现。故如此
问也。
△三举答(四)。一标数。二徵起。三详释。四总结。
一
标数。】
之仪轨也。举益劝修者。佛所说经。尚多激劝。菩萨
造论。得不然乎。然五下。合五为三。若据大疏。有其
三说。一。约论主。谓归敬述意。是行起所依。为序分。
中间五分。是所起行法。为正宗。后回向一偈。是所
起大愿。为流通。此即约一论前后始终而对三分。
二。约法说。即不取前后二偈。但约中间五分以判。
初是法起因缘。为序分。中间三分。是正显所说。为
正宗。末分。是叹法功能。为流通。三。约法所益机说。
初举所为机心。为序分。中间三分。正受解行。为正
宗。后之一分。举益劝修。为流通。后之二说。但就中
间五分。约能被所被人法之异。今疏所用。是后二
说也。
△二牒释(五)。初因缘分(至)。五劝修利益分。
初因
缘分(二)。初正释。二通难。
初正释(三)。初标牒。二假
问。三举答。
初标牒。】
「初说因缘分。」
【△二假问。】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
【【记】假问者。一。自作问起。假为他故。二。实非有疑。假
作疑故。以自问自答。意令法义明了显现。故如此
问也。
△三举答(四)。一标数。二徵起。三详释。四总结。
一
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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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是因缘有八种。」
【△二徵起。】
「云何为八。」
【△三详释。】
「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疏】此门通与一部论为发起之由。故云因缘总相。
总通兼正。下七则别为当机。
苦者。苦苦。坏苦。行苦。
分段。变易。二生死苦。乐者。无上菩提觉法乐。无上
涅槃寂静乐。
非求者。非欲令其求于后世人天利
乐等。亦可论主自云。我为益生。故造斯论。非为名
利等。故云总相。
【记】此门等者。一部论文发起之意。只为众生离苦
得乐。此即总相明因缘也。又凡诸菩萨。有所作为。
皆为众生离苦得乐。此则非但就此一论为发起
因由。乃与一切论作发起因。故云总相。总通兼正
者。此即约所为机说。兼被正定邪定。正被不定。今
既合论。故云通也。别为当机者。一则向下七段。为
机各别。如七中。第二第三为正定。馀为不定聚者。
故云别为。二则但为二聚之机。不被邪定之者。故
云别为。不同此段总为一切。皆令离苦。得究竟乐
也。斯则约法。即发起一切论文。约机。则利乐一切
群品。由是故名因缘总相。苦苦者。上是总报苦身。
下是别别苦事。受有漏身。巳名为苦。于上更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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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逼迫。故名苦苦。即生老等八。是所加也。坏即乐
事巳谢。行即念念迁流。故皆苦也。准宝性论。观三
界为三苦。谓欲界苦苦。色界坏苦。无色行苦。然于
中欲界具三。色界兼二。无色唯行。分段者。谓三界
四生。身有形段。命有分限。时极必终也。变易者。谓
二乘菩萨。断烦恼障者。虽离分段粗苦。犹有黎耶
变易行苦。以四相所迁。转变改易。故名变易。又因
移果易。故名变易。无上等者。谓转灭烦恼生死。得
此菩提涅槃。一得永得。故论云究竟。更无过者。故
疏云无上。既其大患永灭。超度四流业惑并亡。适
然自得。不亦乐乎。然上令离苦。是菩萨大悲。此令
得乐。是菩萨大慈。至觉之心。于焉备矣。
非欲令下。
约所化能化两说。在文可见。】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
故。」
【【疏】与立义分。及解释分中。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作
发起因缘。以彼文中说。依一心法。有二种门。各摄
一切法。即是如来所说法门之根本。又生灭门中。
本觉名如。始觉名来。始本不二。名曰如来。此即所
證本觉真理名如。能證无分别。智名来。诸众生未
有无分别智时。是如无来也。今以如来依此心成。
故名此心为如来根本之义。具释此义。令彼地前
三贤诸菩萨等。比观相应。故云正解。即显示正义
也。
比观离倒。故云不谬。不谬。即对治邪执也。
事巳谢。行即念念迁流。故皆苦也。准宝性论。观三
界为三苦。谓欲界苦苦。色界坏苦。无色行苦。然于
中欲界具三。色界兼二。无色唯行。分段者。谓三界
四生。身有形段。命有分限。时极必终也。变易者。谓
二乘菩萨。断烦恼障者。虽离分段粗苦。犹有黎耶
变易行苦。以四相所迁。转变改易。故名变易。又因
移果易。故名变易。无上等者。谓转灭烦恼生死。得
此菩提涅槃。一得永得。故论云究竟。更无过者。故
疏云无上。既其大患永灭。超度四流业惑并亡。适
然自得。不亦乐乎。然上令离苦。是菩萨大悲。此令
得乐。是菩萨大慈。至觉之心。于焉备矣。
非欲令下。
约所化能化两说。在文可见。】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
故。」
【【疏】与立义分。及解释分中。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作
发起因缘。以彼文中说。依一心法。有二种门。各摄
一切法。即是如来所说法门之根本。又生灭门中。
本觉名如。始觉名来。始本不二。名曰如来。此即所
證本觉真理名如。能證无分别。智名来。诸众生未
有无分别智时。是如无来也。今以如来依此心成。
故名此心为如来根本之义。具释此义。令彼地前
三贤诸菩萨等。比观相应。故云正解。即显示正义
也。
比观离倒。故云不谬。不谬。即对治邪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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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疏文二。初释如来根本。二。初。总配下文。与立义
分者。尽此一分论文。皆为所起。然此分中。若克的
配文。止可齐于三大之处。从一切诸佛下。明其乘
义。合是第三因缘所起。疏不指者。盖略故尔。显示
等者。从此分初文云。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
种门去。至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
门。对治等者。文云。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
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乃至以念一切法。令心生
灭。不入实智故。
此则(正显此)第二(条)因缘为能发起。
如适所引三段论文为所发起。为欲解释如来根
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有此(第二因缘)文。能所
之说。下(六条因缘文)皆例此。以彼下。二。别释今义。二初。
约教法释如来根本。以二门是诸法之根本。一心
是二门之根本。彼文之中。正明此义。佛说法门。虽
则无量。究其根本。无出于斯。此乃马鸣菩萨。解释
化身释迦如来所说法门中。深奥根本之义也。又
生下。二。约證法释如来根本。二。初释如来二。先正
释。迷时背觉合尘是如去。虽名为去而体性不动。
故受如称。即本觉也。悟时背尘合觉名如来。以如
体上。有净用起。反染归净。名之为来。即始觉义。真
如体一。来去随缘。故取本觉名如。始觉名来。始本
不二者。即究竟觉也。究竟觉者。即如与来合。无始
本异。名曰如来。如下文云。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
生住异灭。乃至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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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此即下。上消文。此
结判。故转法轮论云。真谛名如。正觉名来。正觉真
谛。名曰如来。此即约自受用报身名如来也。非同
前文约化身说。
此二解中。前约教。则如来之根本。
依主释也。以能说者胜故。此约證。即依士释。心为
根本。能生如来故。思之可解。诸众生下。次。反显。以
虽有本觉而无始觉。故不得名如来。斯则如义宽
通。来义局狭。故净名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众圣贤
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而不言来。又地前虽有
始觉。以比观修行。未造真理。未得智无分别。不名
如来。地上虽有此智。以障累未尽。观心有间。始本
二觉。未得究竟冥合。亦无斯称。以此推之。唯妙觉
一人。馀皆不可。然若约性德。则无此拣。故圆觉云。
众生本来成佛。又云。一切障碍。即究竟觉。今约修
论。故有此说。
今以下。二。结根本。即指前之一心。为
如来所證法之根本也。良以如来。依此一心而成
就故。是则信解行證。皆依此心。从微至著。未尝离
此。若离于心得成佛者。无有是处。故华严云。若人
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故
名等者。然则如来即一心。一心即根本。三义一体。
方为至说。但以据法名心。对末称本。约人所说。即
号如来。究体则一。列义成三。非三而三。不一而一。
三一一体。乃会玄文。
具释下。二。释正解不谬也。具
释者。谓于中明真如生灭二门。始本二觉。本末二
结判。故转法轮论云。真谛名如。正觉名来。正觉真
谛。名曰如来。此即约自受用报身名如来也。非同
前文约化身说。
此二解中。前约教。则如来之根本。
依主释也。以能说者胜故。此约證。即依士释。心为
根本。能生如来故。思之可解。诸众生下。次。反显。以
虽有本觉而无始觉。故不得名如来。斯则如义宽
通。来义局狭。故净名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众圣贤
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而不言来。又地前虽有
始觉。以比观修行。未造真理。未得智无分别。不名
如来。地上虽有此智。以障累未尽。观心有间。始本
二觉。未得究竟冥合。亦无斯称。以此推之。唯妙觉
一人。馀皆不可。然若约性德。则无此拣。故圆觉云。
众生本来成佛。又云。一切障碍。即究竟觉。今约修
论。故有此说。
今以下。二。结根本。即指前之一心。为
如来所證法之根本也。良以如来。依此一心而成
就故。是则信解行證。皆依此心。从微至著。未尝离
此。若离于心得成佛者。无有是处。故华严云。若人
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故
名等者。然则如来即一心。一心即根本。三义一体。
方为至说。但以据法名心。对末称本。约人所说。即
号如来。究体则一。列义成三。非三而三。不一而一。
三一一体。乃会玄文。
具释下。二。释正解不谬也。具
释者。谓于中明真如生灭二门。始本二觉。本末二
音释¶ 第 582a 页 X45-0582.png
不觉。二身三大。乃至二门不二等义。此义尽是一
心根本上之行相也。三贤者。谓邻真故。前异凡夫。
后异圣人。贤者。善也。顺也。此三十人。皆积善所成。
顺于真理。故受斯称。
比观等者。既未亲證真如。但
能依教比拟观察。由是随顺不相违反。故云相应。
即此比观。便名正解。以地前属。解行位故。为生正
解。故有显示正义之文也。
离倒者。以正解相应。顺
真如理。无诸邪僻也。以离倒故。即名不谬。不即对
治。谬即邪执也。】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
故。」
【【疏】即下分别。发趣道相也。以彼文中。令利根者。发
决定心。进趣大道。堪任住于不退位故。此当十信
终心。自分满足。故云成熟。进入十住正定聚中。使
前信心。堪任不退。
【记】分别等者。文云。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
所證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乃至心
若有垢。法身不现。故此正指配也。以彼下。释所以。
下皆例之。彼文云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
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故。
终心
者。十信一位。有三种心。谓入。住。终。入。谓始离异生。
入初信位。终。谓信心成满。即第十信也。住心。即中
间八信。十信既尔。馀住行向等。例皆如此。成熟。约
现在十信终心说。
不退。望未来十住入心言。今为
心根本上之行相也。三贤者。谓邻真故。前异凡夫。
后异圣人。贤者。善也。顺也。此三十人。皆积善所成。
顺于真理。故受斯称。
比观等者。既未亲證真如。但
能依教比拟观察。由是随顺不相违反。故云相应。
即此比观。便名正解。以地前属。解行位故。为生正
解。故有显示正义之文也。
离倒者。以正解相应。顺
真如理。无诸邪僻也。以离倒故。即名不谬。不即对
治。谬即邪执也。】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
故。」
【【疏】即下分别。发趣道相也。以彼文中。令利根者。发
决定心。进趣大道。堪任住于不退位故。此当十信
终心。自分满足。故云成熟。进入十住正定聚中。使
前信心。堪任不退。
【记】分别等者。文云。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
所證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乃至心
若有垢。法身不现。故此正指配也。以彼下。释所以。
下皆例之。彼文云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
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故。
终心
者。十信一位。有三种心。谓入。住。终。入。谓始离异生。
入初信位。终。谓信心成满。即第十信也。住心。即中
间八信。十信既尔。馀住行向等。例皆如此。成熟。约
现在十信终心说。
不退。望未来十住入心言。今为
音释¶ 第 582b 页 X45-0582.png
信成熟者。禀于分别。道相之文。入不退故。】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疏】即下修行信心分。初四种信心。及四种修行也。
以彼文中。令信未满者。修行信心。使满足故。此当
十信住心。以信位未满。故云微少。令进向满。故云
修信心也。
【记】四种信心者。下文云。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
四。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
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
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
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
萨众。求学如实行故。四修行者。下文具明五行。谓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故文云。修行有五门。能
成此信等。以止观一门。别是第六因缘所发。故言
四种以彼下。释所以彼文云是中依未入正定聚
众生。故说修行信心等。十信住心者。虽有八种不
同。更不分析。通为住心也。微少者。即信心未熟也。
令向满者。谓令禀此文。习前信行。进向满故。】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
网故。」
【【疏】自此下四种机。当信位初心。以前三根胜难退。
不假多方便。助成道力。故各一。此中根劣易退。赖
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三为下中上三人。后一
策以劝修。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疏】即下修行信心分。初四种信心。及四种修行也。
以彼文中。令信未满者。修行信心。使满足故。此当
十信住心。以信位未满。故云微少。令进向满。故云
修信心也。
【记】四种信心者。下文云。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
四。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
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
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
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
萨众。求学如实行故。四修行者。下文具明五行。谓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故文云。修行有五门。能
成此信等。以止观一门。别是第六因缘所发。故言
四种以彼下。释所以彼文云是中依未入正定聚
众生。故说修行信心等。十信住心者。虽有八种不
同。更不分析。通为住心也。微少者。即信心未熟也。
令向满者。谓令禀此文。习前信行。进向满故。】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
网故。」
【【疏】自此下四种机。当信位初心。以前三根胜难退。
不假多方便。助成道力。故各一。此中根劣易退。赖
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三为下中上三人。后一
策以劝修。
音释¶ 第 582c 页 X45-0582.png
【记】初。都科后四段。文三。先。总判也。四种者。即指此
下四段论文。初心。即入心也。以前下次通疑也。或
难曰。前之三。根各摄论文一段。何以信心初位。独
用四文。故此通之。前位渐深。望于初位。故名根胜。
信根欲成。纵遇恶缘。亦少退屈。故云难退。然亦未
必一向不退。故云难也。如鹙子入六住。犹自退转。
况十信耶。根劣者。谓始自异生。初登信位。善根微
薄。不异轻毛。遭善难进。遇恶易退。故假多方以助
道力。由是具四也。四中下。后。别判也。只此一类劣
机。复有上中下异。今以第五为下根。第六为中根。
第七为上根。第八总策劝也。问据前次第。皆自胜
之劣。何以此后。却从劣向胜耶。答。胜根菩萨据尊
卑以列之。退位有情。念劣者而先救。故为此次。由
是前显菩萨之智。后彰菩萨之悲也。
【疏】今初当下品也。
即下修行信心分中。第四修行
末文。是也。以彼文中。令业重惑多者。善根难发众
生。以礼忏等方便。消恶业障。障轻。故内离顽嚚痴
慢。外出邪魔罥网。
【记】今初下。二。别释此一文。修行末文者。彼文云。复
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
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
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
当勇猛精进。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
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音释¶ 第 583a 页 X45-0583.png
业重者。文云。重罪业障。惑多者。文云。众多障碍。善
根难发者。即三障既重。善不易生。如钻湿木。岂即
有火。宜应曝以风日。出以浸润。假以绳钻。引以茅
艾。则其火可庶几矣。故云礼忏等也。内离等者。由
礼忏故业轻。业轻故内无惑恼。内既离惑。外魔自
消。外魔即报障也。故知外有障恼。皆由内有惑业。
今之行人。作善多阻。为道不迭。盖内心之所感也。
莫嫌影曲。但责形凹。如勤修治。必能出离。
左传云。
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谈忠信之言为嚚。今
但通取一向痴闇。慧解不生为顽嚚也。】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
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疏】当中品也。即下第五修行止观门。以彼文中双
明止观。遣凡小二执。故云对治也。
【记】止观者。文云。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
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
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𥁊舍那观义故。乃至若止
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双明等者。彼文云。若
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
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
夫不修善等。】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疏】当上品也。即下修行信心分末。复次众生初学
是法下。劝生净土门等。以彼文中。举胜方便。令彼
观解。分得相应众生恐后报迁。遇缘成退。故令往
根难发者。即三障既重。善不易生。如钻湿木。岂即
有火。宜应曝以风日。出以浸润。假以绳钻。引以茅
艾。则其火可庶几矣。故云礼忏等也。内离等者。由
礼忏故业轻。业轻故内无惑恼。内既离惑。外魔自
消。外魔即报障也。故知外有障恼。皆由内有惑业。
今之行人。作善多阻。为道不迭。盖内心之所感也。
莫嫌影曲。但责形凹。如勤修治。必能出离。
左传云。
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谈忠信之言为嚚。今
但通取一向痴闇。慧解不生为顽嚚也。】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
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疏】当中品也。即下第五修行止观门。以彼文中双
明止观。遣凡小二执。故云对治也。
【记】止观者。文云。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
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
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𥁊舍那观义故。乃至若止
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双明等者。彼文云。若
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
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
夫不修善等。】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疏】当上品也。即下修行信心分末。复次众生初学
是法下。劝生净土门等。以彼文中。举胜方便。令彼
观解。分得相应众生恐后报迁。遇缘成退。故令往
音释¶ 第 583b 页 X45-0583.png
生使不退也。
【记】劝生等者。文云。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
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
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乃至
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胜方便者。文云。当
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其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
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诸佛。永离恶道等。观解
等者。文云。若观彼佛真如法身。毕竟得生。住正定
故。既观法身。即是作真如观。观佛纯熟。分得相应
也。后报等者。以众生夙业无量。今虽发心修行。其
力微劣。难敌强恶。恐此报尽。仍逐故业。随生诸趣。
如人负债。强者先牵。此报命终。未知所往。或经多
劫。遍历三途。纵得人身。尤拘缘障。或蛮貊受质。贫
穷处身。或诸病所缠。六根不具。或王事迫巳尘羁
在躬。或少小无知。强壮凶勇。方知乐善。巳是衰年。
虽悟非常。难任进向。况真法罔值。善友莫逢。纵遇
此缘。根性多昧。傥是上智。易悟法门。纵辩宣扬。巧
开人意。炽然恶习。任运繁兴。积善既微。强恶难免。
脱然堕落。又是轮回。如蚁循环。何当断绝。菩萨观
此。深动悲怀。若非方便。无能垂救。故论云。有胜方
便。摄护其心。故云恐后报迁遇缘成退也。
往生等
者。文云。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
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生彼世界者。即得往生。
常见佛故。终无有退等。此意欲令众生专意念佛。
【记】劝生等者。文云。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
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
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乃至
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胜方便者。文云。当
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其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
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诸佛。永离恶道等。观解
等者。文云。若观彼佛真如法身。毕竟得生。住正定
故。既观法身。即是作真如观。观佛纯熟。分得相应
也。后报等者。以众生夙业无量。今虽发心修行。其
力微劣。难敌强恶。恐此报尽。仍逐故业。随生诸趣。
如人负债。强者先牵。此报命终。未知所往。或经多
劫。遍历三途。纵得人身。尤拘缘障。或蛮貊受质。贫
穷处身。或诸病所缠。六根不具。或王事迫巳尘羁
在躬。或少小无知。强壮凶勇。方知乐善。巳是衰年。
虽悟非常。难任进向。况真法罔值。善友莫逢。纵遇
此缘。根性多昧。傥是上智。易悟法门。纵辩宣扬。巧
开人意。炽然恶习。任运繁兴。积善既微。强恶难免。
脱然堕落。又是轮回。如蚁循环。何当断绝。菩萨观
此。深动悲怀。若非方便。无能垂救。故论云。有胜方
便。摄护其心。故云恐后报迁遇缘成退也。
往生等
者。文云。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
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生彼世界者。即得往生。
常见佛故。终无有退等。此意欲令众生专意念佛。
音释¶ 第 583c 页 X45-0583.png
欣求乐欲生彼国土。凡所修善。尽将回向。乃至有
人无恶不为。但能临终至心十念。乃至一念成就。
即得往生。生彼国巳。见佛闻法。任运修进。直成菩
提。无诸恶缘。令其退转。故云使不退也。】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疏】即下劝修利益分也。以彼文中。举彼损益。劝物
修舍。即总策成前诸行也。
【记】劝修等者。文云。巳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
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乃至云。未
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正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举彼损益者。文云。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
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惟修
习。毕竟能至无上之道。乃至云。此人功德。无有边
际。斯举益也。又云。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
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斯举损也。修则但
应仰信。如说而行。舍则不应诽谤。免招大苦。
总策
等者。据前疏所判。即但策信位初心三根之行。若
更以理详之。无妨兼前三贤巳下。总而劝策。则于
八因缘中。第一第八。皆总相。第一总利群品。第八
总策劝修。中间六段。各别所为。如前所配。
△四总结。】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记】结也。可知。
△二通难(二)一难。二通。
一难。】
人无恶不为。但能临终至心十念。乃至一念成就。
即得往生。生彼国巳。见佛闻法。任运修进。直成菩
提。无诸恶缘。令其退转。故云使不退也。】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疏】即下劝修利益分也。以彼文中。举彼损益。劝物
修舍。即总策成前诸行也。
【记】劝修等者。文云。巳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
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乃至云。未
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正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举彼损益者。文云。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
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惟修
习。毕竟能至无上之道。乃至云。此人功德。无有边
际。斯举益也。又云。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
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斯举损也。修则但
应仰信。如说而行。舍则不应诽谤。免招大苦。
总策
等者。据前疏所判。即但策信位初心三根之行。若
更以理详之。无妨兼前三贤巳下。总而劝策。则于
八因缘中。第一第八。皆总相。第一总利群品。第八
总策劝修。中间六段。各别所为。如前所配。
△四总结。】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记】结也。可知。
△二通难(二)一难。二通。
一难。】
音释¶ 第 584a 页 X45-0584.png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记】具有等者。如胜鬘经云。自性清净心。染而不染。
难可了知。不染而染。难可了知。此岂不是一心二
门之义乎。况二门即是真俗二谛。二谛何经不说。
岂假论主第二因缘而发起耶。如圆觉经中。说信
等四位。岂非分别道相之义乎。况其从因至果入
道行位。诸经多说。何须第三因缘所起。如华严云。
菩萨发心求菩提。非是无因无有缘。于佛法僧生
净信。以是而生广大心。此岂不是信三宝耶。况复
令信三宝。何经不说。又如华严。具说十地菩萨。行
十波罗蜜行。岂唯施等行耶。况施戒等。是经皆说。
岂用第四因缘发耶。道场礼忏等事。经中具明。又
普贤行愿中。说十种行愿。此岂不是消障之方便
耶。亦不须假第五因缘。又如华严云。譬如有力王。
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萨所依赖。定慧。即是
止观。又净名经中。说佛法身。从止观生。何用第六
发起缘耶。如阿弥陀。无量寿等经。具说往生净土
之事。况诸经中。亦多引说。亦不假其第七所起。如
劝赞修进。勉励慵惰。是经则说。何假第八(不难破第一者。
是七因缘总相破别即破总故)。如是。则佛经巳具。菩萨更明。岂非
繁重耶。菩萨见义则行。无益且止。重说佛经。有何
义利。为若此耶。
△二通(二)。初纵问略标。二以义具释。
初纵问略
标。】
音释¶ 第 584b 页 X45-0584.png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
别。」
【【疏】中虽有者。纵其问辞也。根不等者。或利或钝。乐
广乐略。假经假论之殊也。受解别者。遇佛遇教之
异也。
【记】或利钝者。即根不等。根。谓根机。有利钝故。乐广
略者。即行不等。行。谓意行。所欲不同故。假经。即利
根。寻经便解。不待解释故。假论。即钝根。于经未晓。
须待论说故。若其乐广乐略之言。通于经论。有乐
广经而得解者。有乐略经而得解者。于论亦尔。此
乃于利钝中。各有所好不同。然根不等。则局于经
论中各附一事故。行不等。则通于经论中各乐广
略故。然此但约解佛意不解佛意以明利钝。不须
更约文持义持细作利钝解释。智者应思。受解缘
别者。受谓信领教法。解。谓开悟佛旨。遇佛教者。谓
与佛有缘。则从佛受化生解。与教有缘。则遇教受
化生解也。此则但约于彼生解不生解说有缘无
缘。亦不约有见佛等。细论之。如佛世诸罗汉等。亲
从佛闻而證道果。此是遇佛有缘者。如天亲等。但
遇其教而得开悟。此则遇教有缘者。故云缘别。然
若据论意。但约于经于论明受解缘别。不须更约
遇佛等说。以前论中所问。佛经巳说。何须更论。今
文乃是总答前问。下方别释也。论意云。经中虽巳
具说。其如众生。根性利钝不同。意行好乐有异。信
音释¶ 第 584c 页 X45-0584.png
受教法开悟圣旨因缘别故。若是根利。又于佛语
有因缘者则乐于经而便信受。得悟圣旨。不须更
论。若是钝根。又于经无缘。但于菩萨语有缘者。即
乐造论解释。方晓佛意。故云别也。根行缘三。既而
有异。何妨经外别造论耶。岂非此文巳是总答讫
欤(疏中遇佛。谓遇佛经也。应上假经。遇教。谓遇菩萨论教也。应上假论。如斯意旨。览者须善会焉)。
△二以义具释(二)。初明馀机不假此论。二明当机
须造此论。
初明馀机不假此论(三)。初胜机遇佛
悟。二自力闻经悟。三劣机因寻广论悟。
初胜机
遇佛悟。
【疏】佛时尚无纸素之经。何况须论。
【记】遇佛悟无纸墨者。佛在世时。但说而巳。灭后结
集。方始有经。当时机胜。闻说便悟。尚不假经。岂要
造论。】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
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疏】如来世。时胜。众生利。根胜。说人业。缘胜。圆演。显
缘胜相。等解。显根胜相。不须论者。结成不假论也。
【记】先。总消句也。如来。即释迦。亦兼馀佛。时胜者。时
无定体。但约佛在彼时。故言时胜。根胜者。但取一
类当在佛世随顺言教有所證解者。不取遇佛不
悟之徒。然佛世时。證悟者多。今就此说。故云胜也。
缘胜者。胜馀二乘菩萨故。然说根之悟解。不取教
起因缘。故指佛为胜缘也。异类者。但三乘五乘根
有因缘者则乐于经而便信受。得悟圣旨。不须更
论。若是钝根。又于经无缘。但于菩萨语有缘者。即
乐造论解释。方晓佛意。故云别也。根行缘三。既而
有异。何妨经外别造论耶。岂非此文巳是总答讫
欤(疏中遇佛。谓遇佛经也。应上假经。遇教。谓遇菩萨论教也。应上假论。如斯意旨。览者须善会焉)。
△二以义具释(二)。初明馀机不假此论。二明当机
须造此论。
初明馀机不假此论(三)。初胜机遇佛
悟。二自力闻经悟。三劣机因寻广论悟。
初胜机
遇佛悟。
【疏】佛时尚无纸素之经。何况须论。
【记】遇佛悟无纸墨者。佛在世时。但说而巳。灭后结
集。方始有经。当时机胜。闻说便悟。尚不假经。岂要
造论。】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
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疏】如来世。时胜。众生利。根胜。说人业。缘胜。圆演。显
缘胜相。等解。显根胜相。不须论者。结成不假论也。
【记】先。总消句也。如来。即释迦。亦兼馀佛。时胜者。时
无定体。但约佛在彼时。故言时胜。根胜者。但取一
类当在佛世随顺言教有所證解者。不取遇佛不
悟之徒。然佛世时。證悟者多。今就此说。故云胜也。
缘胜者。胜馀二乘菩萨故。然说根之悟解。不取教
起因缘。故指佛为胜缘也。异类者。但三乘五乘根
音释¶ 第 585a 页 X45-0585.png
性不同。故名异类。或可通于馀趣。然非正意。
等解
者。等。谓齐等。彼诸异类。齐生解故。此则生解义等。
非谓所解是同。然此根胜。与前时胜。相望料拣以
成四句。谓时胜根不胜。如佛世六群等。一根胜时
不胜。如后五百岁持戒修福者(二)。俱胜。如舍利弗
等(三)。俱不胜。即佛灭后不生解者(四)。
不假论者据
此兼不须经也。然准论所问。但责经中巳说。造论
为重。殊不干于佛在之事。今之答意。欲显佛灭度
后。根行不同。于经于论。取解各异。故今先明佛在
世时。根缘皆胜。尚不假经。何须造论。以显灭后。根
缘皆劣。故须假经。于经不了。复须假论。以胜显劣
也。由是经论各被一根。不同圆音普逗多类。
【疏】色心圆音。即三业矣。
【记】次。别解文也。初。略配三业。如文。
【疏】一音及圆音者。有二。初。如来一音说一切法。无
不显了。故名圆音。华严云。如来于一语言中。演出
无边契经海。
二。如来同一切音。故云圆音。华严云。
一切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馀。以一切音即
一音。故云一音。一音即一切音。故云圆音。一一语
音。遍穷生界。而其音韵。恒不杂乱。若音不遍。则是
音非圆。若音等遍。失其韵曲。则是圆非音。今不坏
曲而等遍。不动遍而差韵。此是如来圆音。非是心
识思量境界耳。
【记】一音下。二。广释圆音二。初。释圆音义。又二。先。约
等解
者。等。谓齐等。彼诸异类。齐生解故。此则生解义等。
非谓所解是同。然此根胜。与前时胜。相望料拣以
成四句。谓时胜根不胜。如佛世六群等。一根胜时
不胜。如后五百岁持戒修福者(二)。俱胜。如舍利弗
等(三)。俱不胜。即佛灭后不生解者(四)。
不假论者据
此兼不须经也。然准论所问。但责经中巳说。造论
为重。殊不干于佛在之事。今之答意。欲显佛灭度
后。根行不同。于经于论。取解各异。故今先明佛在
世时。根缘皆胜。尚不假经。何须造论。以显灭后。根
缘皆劣。故须假经。于经不了。复须假论。以胜显劣
也。由是经论各被一根。不同圆音普逗多类。
【疏】色心圆音。即三业矣。
【记】次。别解文也。初。略配三业。如文。
【疏】一音及圆音者。有二。初。如来一音说一切法。无
不显了。故名圆音。华严云。如来于一语言中。演出
无边契经海。
二。如来同一切音。故云圆音。华严云。
一切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馀。以一切音即
一音。故云一音。一音即一切音。故云圆音。一一语
音。遍穷生界。而其音韵。恒不杂乱。若音不遍。则是
音非圆。若音等遍。失其韵曲。则是圆非音。今不坏
曲而等遍。不动遍而差韵。此是如来圆音。非是心
识思量境界耳。
【记】一音下。二。广释圆音二。初。释圆音义。又二。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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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正明二。初。约说法差别显圆义。如来等者。谓
佛音无别。故云一音。说法成异。故云圆音。引證可
知。二下。二。约随类言音显圆义。如来等者。合云如
来一音。同一切音。文无一音者略。谓佛音是一。故
名一音。同彼异语。故名圆音。引證可知。又普贤行
愿经云。天龙夜叉鸠槃茶。乃至人与非人等。所有
一切众生语。悉以诸音而说法。斯乃如来一音。随
类同时差别。非如前段说法差别也。
以一下。次。结
得名所以。一切音即一音。谓差别即无差别也。一
音即一切音。谓无差别即差别也。大意取无差即
一。差即为圆。差即无差。无差即差。二义同时。竟无
前后。两段之中。俱有此义。圆融无碍。方是如来之
口密也。但以文不累书。故成前后尔。一一下。二。显
圆音相四。初。正显。遍穷生界。是圆义。恒不杂乱。是
音义。又遍穷者。六趣咸闻。不杂者。五音回异。又遍
穷者。三乘同听。不杂者。领解各殊。若音下。二。反明。
不遍等者。有不闻处。何成圆义。圆者。遍也。失曲等
者。无所诠表。何成音义。且如钟鼓之响。普遍迩遐。
丝竹之音。唯闻咫尺。斯则圆音互非之义也。今不
下。三。结成。不坏曲而等遍者。即音以成圆。不动遍
而差韵者。即圆以为音也。是乃正遍而差。即差而
遍。由是无不闻声。无不正解。此是下。四。指叹。非识
等者。佛无漏智所现圆音。有漏凡夫焉能测度。但
可仰信。不须推穷。以非心识之境界故。非识境者。
佛音无别。故云一音。说法成异。故云圆音。引證可
知。二下。二。约随类言音显圆义。如来等者。合云如
来一音。同一切音。文无一音者略。谓佛音是一。故
名一音。同彼异语。故名圆音。引證可知。又普贤行
愿经云。天龙夜叉鸠槃茶。乃至人与非人等。所有
一切众生语。悉以诸音而说法。斯乃如来一音。随
类同时差别。非如前段说法差别也。
以一下。次。结
得名所以。一切音即一音。谓差别即无差别也。一
音即一切音。谓无差别即差别也。大意取无差即
一。差即为圆。差即无差。无差即差。二义同时。竟无
前后。两段之中。俱有此义。圆融无碍。方是如来之
口密也。但以文不累书。故成前后尔。一一下。二。显
圆音相四。初。正显。遍穷生界。是圆义。恒不杂乱。是
音义。又遍穷者。六趣咸闻。不杂者。五音回异。又遍
穷者。三乘同听。不杂者。领解各殊。若音下。二。反明。
不遍等者。有不闻处。何成圆义。圆者。遍也。失曲等
者。无所诠表。何成音义。且如钟鼓之响。普遍迩遐。
丝竹之音。唯闻咫尺。斯则圆音互非之义也。今不
下。三。结成。不坏曲而等遍者。即音以成圆。不动遍
而差韵者。即圆以为音也。是乃正遍而差。即差而
遍。由是无不闻声。无不正解。此是下。四。指叹。非识
等者。佛无漏智所现圆音。有漏凡夫焉能测度。但
可仰信。不须推穷。以非心识之境界故。非识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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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识识。非心境者。不可以智知。思量。即识识
之相也。然华严中。具有十喻。以显如来圆音之相。
不能繁引。
△二自力闻经悟。】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
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疏】自力闻广经文。得解佛意。不须他论。故云自力。
此具文持义持。亦以自力寻略经文。而能深解佛
意。故亦不须他论。此有义持而无文持。
【记】自力者。但取不假论疏解释。只于经文披览而
自解也。广经者。有二意。一则于大部经中。或广寻
诸部。见佛始终。广说义路。方始解故。斯则根行劣
后少闻而多解者。二则如疏具文义二持。随一一
文。皆能解故。此乃根强。胜下少闻也。略经者。亦二
意。一则于略经文。或一句一偈等。便解如来甚深
法理。不假多说。此则根行俱胜。二则无多心力。不
能广览。但于少分而得解了。如疏中无文持。有义
持者。今据论意。广略之中。各取前说为正。以论略
中言多解。广中不言多字。是以乐广者为钝。乐略
者为利。若依疏意。各取后说为正。二释俱可。任情
去取。
△三劣机因寻广论悟。】
「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疏】但依经文。不能解意。因他广论而得解了。故云
之相也。然华严中。具有十喻。以显如来圆音之相。
不能繁引。
△二自力闻经悟。】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
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疏】自力闻广经文。得解佛意。不须他论。故云自力。
此具文持义持。亦以自力寻略经文。而能深解佛
意。故亦不须他论。此有义持而无文持。
【记】自力者。但取不假论疏解释。只于经文披览而
自解也。广经者。有二意。一则于大部经中。或广寻
诸部。见佛始终。广说义路。方始解故。斯则根行劣
后少闻而多解者。二则如疏具文义二持。随一一
文。皆能解故。此乃根强。胜下少闻也。略经者。亦二
意。一则于略经文。或一句一偈等。便解如来甚深
法理。不假多说。此则根行俱胜。二则无多心力。不
能广览。但于少分而得解了。如疏中无文持。有义
持者。今据论意。广略之中。各取前说为正。以论略
中言多解。广中不言多字。是以乐广者为钝。乐略
者为利。若依疏意。各取后说为正。二释俱可。任情
去取。
△三劣机因寻广论悟。】
「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疏】但依经文。不能解意。因他广论而得解了。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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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心力。此有文持而无义持。
【记】因于广论者。此有二意。一则于经不解。于论方
解。仍须假于广部。或寻诸论。方解佛意。此即劣于
后段少文而摄多义能得解者。此如疏释。二则随
彼一一解释。悉能了故。此则根胜。强于次文也。
△二明当机须造此论(二)。初机。二结。
初机。】
「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
多义。能取解者。」
【【疏】此人不乐繁文。唯依文约义丰之论。深解佛经
所说之旨。故云总持多义。然不须广者有二意一。
根利不假。二。心烦不耐。
【记】心。乐总持者。亦二意。一则闻少解多。不假繁说
故。二则神根劣弱。不能承受广所说故。具如疏文。
论文之意。于广略中。各取前意为正。后意为兼。斯
则于经论广略得解中。并通利钝二根。而文义二
持四句内。别得一句。此亦义持无文持也。
△二结。】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
此论。」
【【疏】此论文句虽少。总摄一切大乘经论深旨。深者。
如理智境。广者。如量智境。无边者。深广无际。
【记】文句虽少等者。文虽一轴。义备河沙。所宗之经。
并是实教。所诠之旨。岂容粗浅。以至诸论圆实关
要义理。不出斯焉。故云总摄等。如理智境。即真如
【记】因于广论者。此有二意。一则于经不解。于论方
解。仍须假于广部。或寻诸论。方解佛意。此即劣于
后段少文而摄多义能得解者。此如疏释。二则随
彼一一解释。悉能了故。此则根胜。强于次文也。
△二明当机须造此论(二)。初机。二结。
初机。】
「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
多义。能取解者。」
【【疏】此人不乐繁文。唯依文约义丰之论。深解佛经
所说之旨。故云总持多义。然不须广者有二意一。
根利不假。二。心烦不耐。
【记】心。乐总持者。亦二意。一则闻少解多。不假繁说
故。二则神根劣弱。不能承受广所说故。具如疏文。
论文之意。于广略中。各取前意为正。后意为兼。斯
则于经论广略得解中。并通利钝二根。而文义二
持四句内。别得一句。此亦义持无文持也。
△二结。】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
此论。」
【【疏】此论文句虽少。总摄一切大乘经论深旨。深者。
如理智境。广者。如量智境。无边者。深广无际。
【记】文句虽少等者。文虽一轴。义备河沙。所宗之经。
并是实教。所诠之旨。岂容粗浅。以至诸论圆实关
要义理。不出斯焉。故云总摄等。如理智境。即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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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以离言说心缘等相。故言深也。如量智境。即生
灭门。以染净万差。多所该博。故云广也。无际者。谓
理智境。即冲深无际。量智境。即广多无际也。无际
之相。巳见论文。然此两门。摄尽一切经论之义。但
是说染说净。凡圣迷悟。因果善恶。一切名相差别
等法。即生灭门摄尽。若说无染净。绝凡圣。遣迷悟。
离性相等义。即真如门摄尽。故海东疏云。开二门
于一心。总括摩罗百八之广诘(摩罗。即说楞伽经处。以百八句。答大
慧百八问。皆下句真。上句俗。同此二门义也)。示性净于相染。普综逾阇
十五之幽致(逾阇国。说胜鬘经处。彼有十五章。大义皆说染而不染。同此生灭之真如
义)。至如鹤林一味之宗(涅槃经)。鹫山无二之趣(法华经)。
金鼓(金光明经)。同性(大乘同性经)。三身之极果。华严缨络。四
阶之深因。大品大集。旷荡之至道。日藏月藏。秘密
之玄门。凡此等辈中。众典之肝心。一以贯之者。其
唯此论乎。既而宗旨深奥。义理无边。有智之流。请
习无怠。
△二立义分(二)。初结前生后。二正立义宗。
初结
前生后。】
「巳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二正立义宗(三)。一标总开别。二寄问列名。三依
名辩相。
一标总开别。】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
【△二寄问列名。】
「云何为二。
一者。法。二者。义。」
灭门。以染净万差。多所该博。故云广也。无际者。谓
理智境。即冲深无际。量智境。即广多无际也。无际
之相。巳见论文。然此两门。摄尽一切经论之义。但
是说染说净。凡圣迷悟。因果善恶。一切名相差别
等法。即生灭门摄尽。若说无染净。绝凡圣。遣迷悟。
离性相等义。即真如门摄尽。故海东疏云。开二门
于一心。总括摩罗百八之广诘(摩罗。即说楞伽经处。以百八句。答大
慧百八问。皆下句真。上句俗。同此二门义也)。示性净于相染。普综逾阇
十五之幽致(逾阇国。说胜鬘经处。彼有十五章。大义皆说染而不染。同此生灭之真如
义)。至如鹤林一味之宗(涅槃经)。鹫山无二之趣(法华经)。
金鼓(金光明经)。同性(大乘同性经)。三身之极果。华严缨络。四
阶之深因。大品大集。旷荡之至道。日藏月藏。秘密
之玄门。凡此等辈中。众典之肝心。一以贯之者。其
唯此论乎。既而宗旨深奥。义理无边。有智之流。请
习无怠。
△二立义分(二)。初结前生后。二正立义宗。
初结
前生后。】
「巳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二正立义宗(三)。一标总开别。二寄问列名。三依
名辩相。
一标总开别。】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
【△二寄问列名。】
「云何为二。
一者。法。二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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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法者。出大乘法体。谓自体故。对智故。显义故。即
宗本法也。大位在因。通于染净。
【记】初。释法也。大乘法体者。大乘之体。即是于心。名
心为法也。此中且说法为大乘体。次下一文。方说
心为法体。此乃展转释出其体也。今言出大乘法
体者。恐多法字。有智详焉。谓自下。以三义释名法
之由。夫言法者。有其二义。一。任持自体义。二。轨生
物解义。今初一句。即初义也。谓本有自体。真实不
变。非同依他。从缘假立。无有自性。以从无始来。任
持不失故。故下论云。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
量性功德故。后二句。即轨生物解义。谓法者。对智
得名。以此一心。是法界理。能轨于智。令成无漏无
分别也。斯则以无相境。相无缘智。故云对智。下论
云。唯證相应故。复能显于三大之义。未有一义。不
从法显。故下文云。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义理
既彰。物则生解。故此二句。皆后义也。宗本法者。谓
一论所宗。染净根本故。或可宗即是本。谓约义所
依曰宗。能立万法曰本。故下疏云。依宗所显差别
义理。又净名云。依无住本。立一切法。又前论云。为
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即斯法也。大位在因者。谓
此论中所明法体。大都所判属于因位。以文云。所
言法者。谓众生心。既标众生之言。故知大槩合当
因位。不同佛性圆觉究竟觉不思议解脱等大位
在果。今约因中性德所标。故云众生心也。通染净
音释¶ 第 587a 页 X45-0587.png
者。若随名取义。则位在于因。若克论体性。则通于
因果。因果。即染净也。斯则心实通于因果。以带众
生之言。故判在因也。然亦有在果名心。在因名觉
之处。如圆觉经云。是诸众生清净觉地。又云。一切
如来妙圆觉心。故云通染净也。所以下文云。是心
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摄世间法。是通染。摄出
世间法。是通净也。
【疏】义者。辩大乘名义。何故此心是大乘耶。谓此心
具三大义。故名为大。有二运转。故名为乘。是故先
显法体。后释义理。收义足也。依宗所显差别义理。
大位在果。唯取于净。
【记】二。释义也。分三。初。释文。大乘名义者。谓大乘是
名。名约义立。故须辨义。未有无义而有名者。何故
等者。双徵名义。谓约于何义。得名大乘。未审大乘。
有于何义。以双徵故。不言何故名而言何故是。是
之一字。双含两势。盖文之巧也。谓此下。释三大。可
知。
二运者。有两意。一则自运运他。二则巳运当运。
今此论中。正唯后意。故下文云。一切诸佛。本所乘
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于此二中。皆
具自运运他也。以约此义。名为大乘。是故下。二。结
意。如文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先显法体。次云。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等。是后显义理。大乘之中。唯
兹法义。今既法义并陈。无所遗矣。故云义足。依宗
下。三。彰位。所依之法。染净虽通。所显之义。唯局于
因果。因果。即染净也。斯则心实通于因果。以带众
生之言。故判在因也。然亦有在果名心。在因名觉
之处。如圆觉经云。是诸众生清净觉地。又云。一切
如来妙圆觉心。故云通染净也。所以下文云。是心
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摄世间法。是通染。摄出
世间法。是通净也。
【疏】义者。辩大乘名义。何故此心是大乘耶。谓此心
具三大义。故名为大。有二运转。故名为乘。是故先
显法体。后释义理。收义足也。依宗所显差别义理。
大位在果。唯取于净。
【记】二。释义也。分三。初。释文。大乘名义者。谓大乘是
名。名约义立。故须辨义。未有无义而有名者。何故
等者。双徵名义。谓约于何义。得名大乘。未审大乘。
有于何义。以双徵故。不言何故名而言何故是。是
之一字。双含两势。盖文之巧也。谓此下。释三大。可
知。
二运者。有两意。一则自运运他。二则巳运当运。
今此论中。正唯后意。故下文云。一切诸佛。本所乘
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于此二中。皆
具自运运他也。以约此义。名为大乘。是故下。二。结
意。如文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先显法体。次云。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等。是后显义理。大乘之中。唯
兹法义。今既法义并陈。无所遗矣。故云义足。依宗
下。三。彰位。所依之法。染净虽通。所显之义。唯局于
音释¶ 第 587b 页 X45-0587.png
净。体相用三。各不相是。故名差别。离障所显。翻染
得名。故云唯净。故下相大文云。心性无动。则有过
河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用大云。除灭无明。见
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据此所说。
正唯属乘。
而言大位者。以体大通染净故。今约多
分。判在果也。又体大虽通于染。以彼之名。亦从显
得。若在因时。则无体大之名。至相用显时。方对此
二以彰体名。由是三义皆属净也。
△三依名辩相(二)。初法。二义。
初法。
【疏】起下释中初释法体之文。
【记】即起下显正义中总之一段。文云。显示正义者。
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乃至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科分为二。一举法总立。二开门别立。
一举法
总立。】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疏】众生心者。出其法体。谓如来藏心。具和合不和
合二门。以其在于众生位故。若在佛地。则无和合
义。以始觉同本。唯是真如。即当所显义也。今就随
染众生位中。故得具二门也。
【记】众下。初正释。众生。即能依。心。即所依。所依之体。
从能依以彰名。前劣后胜。众生之心。依士释也。故
下文云。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出法体者。前出大
乘体。名之为法。此出法体。名之为心。从宽之狭。此
得名。故云唯净。故下相大文云。心性无动。则有过
河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用大云。除灭无明。见
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据此所说。
正唯属乘。
而言大位者。以体大通染净故。今约多
分。判在果也。又体大虽通于染。以彼之名。亦从显
得。若在因时。则无体大之名。至相用显时。方对此
二以彰体名。由是三义皆属净也。
△三依名辩相(二)。初法。二义。
初法。
【疏】起下释中初释法体之文。
【记】即起下显正义中总之一段。文云。显示正义者。
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乃至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科分为二。一举法总立。二开门别立。
一举法
总立。】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疏】众生心者。出其法体。谓如来藏心。具和合不和
合二门。以其在于众生位故。若在佛地。则无和合
义。以始觉同本。唯是真如。即当所显义也。今就随
染众生位中。故得具二门也。
【记】众下。初正释。众生。即能依。心。即所依。所依之体。
从能依以彰名。前劣后胜。众生之心。依士释也。故
下文云。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出法体者。前出大
乘体。名之为法。此出法体。名之为心。从宽之狭。此
音释¶ 第 587c 页 X45-0587.png
为至也。如来藏心者。谓在缠自性清净心。具足含
摄如来功德。名如来藏。如下自释。具和合下。明心
之行相也。和合。即生灭门。以彼随缘成染净故。不
和合。即真如门。以约体绝相。显不变故。以其下。释
所以。此心具上二种义者。以在众生位中辨故。是
故论云众生心也。
若在下。二。反显。谓此心随染之
时。则云与生灭和合。今在佛位。纯净无垢。唯不生
灭。故无和合义也。以始下。出所以。显无生灭之相。
故云唯是真如。既无彼相。但是一真。约何说合。故
中论云。一法云何合。下文显佛地云。破和合识相。
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纯净故。所显义者。三大
之义。自此方彰。生灭相无。则唯局净。故无和合。今
就下。三。顺结。却成前义。众生即染相。以真体随缘。
起为众生。相不离体。故名和合。虽全体起相。而体
未尝改变。故名不和合。由是在缠。具二门也。
【疏】摄一切法者。辩法功能。以其此心。体相无碍。染
净同依。随流反流。唯转此心。是故若随染。成于不
觉。则摄世间法。不变之本觉。及反流之始觉。则摄
出世间法。此犹约生灭门辩。若约真如门者。则镕
融含摄。染净不殊。下文具显。
【记】摄下。初总叙意。辩法句。标指。馀皆正叙。体即真
如门。相即生灭门。二门相摄。不相舍离。故云无碍。
染净同依者。二门之中。各摄染净。真如门是染净
通相。生灭门别显染净。通别虽殊。不出一心。故云同
摄如来功德。名如来藏。如下自释。具和合下。明心
之行相也。和合。即生灭门。以彼随缘成染净故。不
和合。即真如门。以约体绝相。显不变故。以其下。释
所以。此心具上二种义者。以在众生位中辨故。是
故论云众生心也。
若在下。二。反显。谓此心随染之
时。则云与生灭和合。今在佛位。纯净无垢。唯不生
灭。故无和合义也。以始下。出所以。显无生灭之相。
故云唯是真如。既无彼相。但是一真。约何说合。故
中论云。一法云何合。下文显佛地云。破和合识相。
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纯净故。所显义者。三大
之义。自此方彰。生灭相无。则唯局净。故无和合。今
就下。三。顺结。却成前义。众生即染相。以真体随缘。
起为众生。相不离体。故名和合。虽全体起相。而体
未尝改变。故名不和合。由是在缠。具二门也。
【疏】摄一切法者。辩法功能。以其此心。体相无碍。染
净同依。随流反流。唯转此心。是故若随染。成于不
觉。则摄世间法。不变之本觉。及反流之始觉。则摄
出世间法。此犹约生灭门辩。若约真如门者。则镕
融含摄。染净不殊。下文具显。
【记】摄下。初总叙意。辩法句。标指。馀皆正叙。体即真
如门。相即生灭门。二门相摄。不相舍离。故云无碍。
染净同依者。二门之中。各摄染净。真如门是染净
通相。生灭门别显染净。通别虽殊。不出一心。故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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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随流。谓不觉迷真。乃至造业受报。反流。谓始觉
翻染。暨乎菩提涅槃。迷悟虽殊。唯此心转。故经云
无始时来性。一切法依止。由此有诸趣。及證涅槃
果。是故万法唯心。心即是主。故其迷悟。皆心所为。
是故下二别释相二。初。约生灭门释。不觉摄世间
法者。以不觉。是世间法根本。一切染法。皆此所成。
由是所成之染。皆不觉摄。则三细六粗五意六染
等。是所摄之法也。故下文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
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摄出世法者。以
本始二觉。是出世法本。一切净法。皆觉所成。由是
所成之净。皆属觉之所摄也。本觉所摄。即大智慧
光明义。遍照法界义。真实识知义等。始觉所摄。即
三明八解力无畏等。然此且就相用有异。分其二
殊。若约体同。所摄无别。此犹下。结示可知。若约下
二约真如门释。镕融含摄者。谓消和包纳。令彼染
净差别之相。无有障碍也。染净不殊者。出镕融之
相也。谓以一真如理融之。使染即非染。净即非净。
即染即净。浑为一味。故云不殊。故下文云。一切诸
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即无一切境界
之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斯则生灭门中。名
为该摄(如一手臂。可能救人出井。亦能推人落井。推救相殊。手该一也)。真如门中。
名为融摄(犹如鍊百物金。同融于一治中)。该摄。则染净俱存。融摄。
则染净俱泯。俱泯。故一味不分。俱存。故历然差别。
是故二门虽皆言摄。而摄义不同也。下文显者。相
随流。谓不觉迷真。乃至造业受报。反流。谓始觉
翻染。暨乎菩提涅槃。迷悟虽殊。唯此心转。故经云
无始时来性。一切法依止。由此有诸趣。及證涅槃
果。是故万法唯心。心即是主。故其迷悟。皆心所为。
是故下二别释相二。初。约生灭门释。不觉摄世间
法者。以不觉。是世间法根本。一切染法。皆此所成。
由是所成之染。皆不觉摄。则三细六粗五意六染
等。是所摄之法也。故下文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
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摄出世法者。以
本始二觉。是出世法本。一切净法。皆觉所成。由是
所成之净。皆属觉之所摄也。本觉所摄。即大智慧
光明义。遍照法界义。真实识知义等。始觉所摄。即
三明八解力无畏等。然此且就相用有异。分其二
殊。若约体同。所摄无别。此犹下。结示可知。若约下
二约真如门释。镕融含摄者。谓消和包纳。令彼染
净差别之相。无有障碍也。染净不殊者。出镕融之
相也。谓以一真如理融之。使染即非染。净即非净。
即染即净。浑为一味。故云不殊。故下文云。一切诸
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即无一切境界
之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斯则生灭门中。名
为该摄(如一手臂。可能救人出井。亦能推人落井。推救相殊。手该一也)。真如门中。
名为融摄(犹如鍊百物金。同融于一治中)。该摄。则染净俱存。融摄。
则染净俱泯。俱泯。故一味不分。俱存。故历然差别。
是故二门虽皆言摄。而摄义不同也。下文显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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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即辨。
【疏】摩诃衍者。释其法名。谓依此一心宗本法上。显
示大乘三大之义。故名此心以为法也。
【记】释法名者。标指此下文也。法即是名。今此下文
中。正释此心得名法之所以也。谓依下。于前体智
义三中。约第三显义。故名为法也。
其馀体智二义。
论各有文。巳如前引。
△二开门别立(二)。初责总立难。二开别释成。
初
责总立难。】
「何以故。」
【【疏】责有二义一云。心通染净。大乘唯净。如何此心
能显彼义。
二云。心法是一。大乘义广。如何一心。能
具示彼。
【记】一下。意云。心既通染。不合显得唯净之义。其犹
杂矿之金。岂能铸得纯金之像。二下。意云。心既是
一。一则体狭。大乘义多。多故成广。岂能以狭而示
于广。
△二开别释成。
【疏】释初意云。大乘虽净。相用必对染成。今生灭门
中既具含染净。故能显也。以废染之时。则无净用
故。释后意云。心法虽一而有二门。真如门中。示大
乘体。生灭门中。具示三大。大乘之义。莫过是三。故
依一心得具示也。
【记】大乘虽净者。牒纵所问也。相用下。分别正答。
对
【疏】摩诃衍者。释其法名。谓依此一心宗本法上。显
示大乘三大之义。故名此心以为法也。
【记】释法名者。标指此下文也。法即是名。今此下文
中。正释此心得名法之所以也。谓依下。于前体智
义三中。约第三显义。故名为法也。
其馀体智二义。
论各有文。巳如前引。
△二开门别立(二)。初责总立难。二开别释成。
初
责总立难。】
「何以故。」
【【疏】责有二义一云。心通染净。大乘唯净。如何此心
能显彼义。
二云。心法是一。大乘义广。如何一心。能
具示彼。
【记】一下。意云。心既通染。不合显得唯净之义。其犹
杂矿之金。岂能铸得纯金之像。二下。意云。心既是
一。一则体狭。大乘义多。多故成广。岂能以狭而示
于广。
△二开别释成。
【疏】释初意云。大乘虽净。相用必对染成。今生灭门
中既具含染净。故能显也。以废染之时。则无净用
故。释后意云。心法虽一而有二门。真如门中。示大
乘体。生灭门中。具示三大。大乘之义。莫过是三。故
依一心得具示也。
【记】大乘虽净者。牒纵所问也。相用下。分别正答。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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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者。谓相大则翻染成净。如云心性不动。即有大
智慧光明义等。用大则随缘而起。如云随诸众生
见闻得益。故说为用等。此上二义。皆对染成。故下
文云。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也。今生灭下。正明
能显。既有觉不觉二义。故云具含染净。以有染故。
方能显净。净既不自净。待染以成净。何怪通染之
心。能显唯净之义耶。此即结答也。以废下。出对染
所以。或问曰。何故须对于染方立净耶。故此释也。
故下文云。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又
真如门中无染。亦不立净。又云。若离业识。则无见
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递相见故。心法虽
一者。牒纵所问也。而有下。分别正答。示大乘体者。
真如是泯相显实门故。以泯相而相不存。故唯示
体也。具示三大者。生灭是揽理成事门故。以揽理
而理不失。故具示三也。大乘义下。结成具示。谓此
三大义中。具摄如来真应二身。过河沙数德相妙
用。以要言之。一切所有无漏功德。尽不出于三大
之义。三大之体。唯此一心。是故一心。能显多义也。】
「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疏】心真如者。总举真如门。起下文中即是一法界
以下文。
相者。即是真如相。起下复次真如者。依言
说分别以下文。
【记】总举者。尽此一门之义也。一法界等者。具云。心
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
智慧光明义等。用大则随缘而起。如云随诸众生
见闻得益。故说为用等。此上二义。皆对染成。故下
文云。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也。今生灭下。正明
能显。既有觉不觉二义。故云具含染净。以有染故。
方能显净。净既不自净。待染以成净。何怪通染之
心。能显唯净之义耶。此即结答也。以废下。出对染
所以。或问曰。何故须对于染方立净耶。故此释也。
故下文云。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又
真如门中无染。亦不立净。又云。若离业识。则无见
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递相见故。心法虽
一者。牒纵所问也。而有下。分别正答。示大乘体者。
真如是泯相显实门故。以泯相而相不存。故唯示
体也。具示三大者。生灭是揽理成事门故。以揽理
而理不失。故具示三也。大乘义下。结成具示。谓此
三大义中。具摄如来真应二身。过河沙数德相妙
用。以要言之。一切所有无漏功德。尽不出于三大
之义。三大之体。唯此一心。是故一心。能显多义也。】
「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疏】心真如者。总举真如门。起下文中即是一法界
以下文。
相者。即是真如相。起下复次真如者。依言
说分别以下文。
【记】总举者。尽此一门之义也。一法界等者。具云。心
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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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灭。乃至若离于念。名为得入。共有十三行文。
是此所起也。真如相者。相。即义相。如下文云。复次
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义。即相也。不同生
灭可状之相。复次下。乃至终于此门。共有十二行
文。是此所起也。据此所配若言真如门。则通。言心
真如。真如相。则别也。】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疏】心生灭者。随熏变动故。总举生灭门。起下依如
来藏故。有生灭心以下文。
【记】随熏变动者。谓随染净因缘所熏。令心变改动
转。成生灭故。总举等者。撮下一门之义。在此生灭
二字之中。故云总也。依如来藏者。具云。心生灭者。
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
合。乃至性染幻差别故。都有七十五行论文。是此
所起也。
【疏】因缘者。生灭缘由故。起下复次生灭因缘以下
文。
【记】缘由者。所以义起。下等者。具云。复次生灭因缘
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此义云何。以依阿
黎耶识。说有无明。乃至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
界种种知故。共有四十九行论文。是此所起也。
【疏】相者。生灭之状故。起下复次生灭相者。以下。
文。
【记】状。谓形状。妄识所知境也。拣异真如相是义相。
是此所起也。真如相者。相。即义相。如下文云。复次
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义。即相也。不同生
灭可状之相。复次下。乃至终于此门。共有十二行
文。是此所起也。据此所配若言真如门。则通。言心
真如。真如相。则别也。】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疏】心生灭者。随熏变动故。总举生灭门。起下依如
来藏故。有生灭心以下文。
【记】随熏变动者。谓随染净因缘所熏。令心变改动
转。成生灭故。总举等者。撮下一门之义。在此生灭
二字之中。故云总也。依如来藏者。具云。心生灭者。
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
合。乃至性染幻差别故。都有七十五行论文。是此
所起也。
【疏】因缘者。生灭缘由故。起下复次生灭因缘以下
文。
【记】缘由者。所以义起。下等者。具云。复次生灭因缘
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此义云何。以依阿
黎耶识。说有无明。乃至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
界种种知故。共有四十九行论文。是此所起也。
【疏】相者。生灭之状故。起下复次生灭相者。以下。
文。
【记】状。谓形状。妄识所知境也。拣异真如相是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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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即性也。非识境界。唯智所證故。起下等者。具云。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与
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乃至唯痴灭故。
心相随灭。非心智灭。共有十四行文。是此起也。然
此立义分中所立义本。即有八字。谓真如相。生灭
因缘相。下解释分中。共有一百六十三行。逐段而
释。如前所配。从四熏习下。即通明染净生灭起动
之由致也。若更束八字。不出心之一字。更展一百
六十三行论文。以成百馀部大乘经。此显论主證
悟心中自在之用。
【疏】能示者。何故真如门中云即示。生灭门中云能
示。以真如是不起门与彼所显诠旨不别。故云即
示。以是不起。故唯示体。生灭是起动门。染净既异
诠旨又分。能所不同。故不云即。
【记】何故下。先难。何故两门。一能一即耶。以真下次。
释。不起者。以真如有二义。一不变义二随缘义。今
此门中。但约不变以显其体。不约随缘。故云不起
所显。谓体大。能显。即此门。能显为诠。所显为旨。真
如与体。盖是一义。故云即也。以是下。因所显唯示
体大也。起动者。即随缘义。以随缘故。成生灭门染
净。即生灭相也。即此染净。为能示之诠。三大。是所
示之旨。二义各别。故云又分也。能所下。拣异前门
也。若喻显者。一心如水。真如如湿。生灭如波。是水
湿相。即示水体。是水波相。能示水之自体(湿体)相(八功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与
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乃至唯痴灭故。
心相随灭。非心智灭。共有十四行文。是此起也。然
此立义分中所立义本。即有八字。谓真如相。生灭
因缘相。下解释分中。共有一百六十三行。逐段而
释。如前所配。从四熏习下。即通明染净生灭起动
之由致也。若更束八字。不出心之一字。更展一百
六十三行论文。以成百馀部大乘经。此显论主證
悟心中自在之用。
【疏】能示者。何故真如门中云即示。生灭门中云能
示。以真如是不起门与彼所显诠旨不别。故云即
示。以是不起。故唯示体。生灭是起动门。染净既异
诠旨又分。能所不同。故不云即。
【记】何故下。先难。何故两门。一能一即耶。以真下次。
释。不起者。以真如有二义。一不变义二随缘义。今
此门中。但约不变以显其体。不约随缘。故云不起
所显。谓体大。能显。即此门。能显为诠。所显为旨。真
如与体。盖是一义。故云即也。以是下。因所显唯示
体大也。起动者。即随缘义。以随缘故。成生灭门染
净。即生灭相也。即此染净。为能示之诠。三大。是所
示之旨。二义各别。故云又分也。能所下。拣异前门
也。若喻显者。一心如水。真如如湿。生灭如波。是水
湿相。即示水体。是水波相。能示水之自体(湿体)相(八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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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相)用(鉴像润物)故。
【疏】自体等者。体。谓生灭门中本觉之义。是生灭之
自体。生灭之因。故在生灭门中。亦辨体也。翻染之
净相。及随染之业用。并在此门中。故具诠耳。是以
下文释生灭门内。具显所示三大之义。意在于此。
何故真如门中直云体。生灭门中乃云自体等。以
所示三大义。还在能示生灭门中。显非别外。故云
自也。
问。真如是不起门。但示于体者。生灭是起动
门。应唯示于相用。答。真如。是不起门。不起不必由
起立。由无有起故。所以唯示体。生灭。是起动门。起
必赖不起。起含不起。故起中具示三大。馀如下说。
【记】体谓下。初别解当文。本觉者。即是前之真如。至
此门中。转名本觉。以对始故名本。对不觉故名觉
也。即此本觉。是生灭家之自体也。此显生灭别无
其体。全揽本觉为自体故。生灭因者。或问。若此本
觉。是生灭体者。本觉即是真如。何故说为生灭自
体耶。故此释之。谓生灭之相起时。实赖真如为因。
以真如不守自性。为无明熏。成诸染相。虽成染相。
其体不变。以不变故。熏彼无明。令厌生死。乐求涅
槃。渐起始觉。成其净法也。如是染净。皆由真如。是
故真如是生灭体。故下文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
又云。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乃至名得
涅槃。成自然业。亦辨体者。谓前真如门。当体是体。
此生灭门。以真如为体。若无真如之体。生灭终不
【疏】自体等者。体。谓生灭门中本觉之义。是生灭之
自体。生灭之因。故在生灭门中。亦辨体也。翻染之
净相。及随染之业用。并在此门中。故具诠耳。是以
下文释生灭门内。具显所示三大之义。意在于此。
何故真如门中直云体。生灭门中乃云自体等。以
所示三大义。还在能示生灭门中。显非别外。故云
自也。
问。真如是不起门。但示于体者。生灭是起动
门。应唯示于相用。答。真如。是不起门。不起不必由
起立。由无有起故。所以唯示体。生灭。是起动门。起
必赖不起。起含不起。故起中具示三大。馀如下说。
【记】体谓下。初别解当文。本觉者。即是前之真如。至
此门中。转名本觉。以对始故名本。对不觉故名觉
也。即此本觉。是生灭家之自体也。此显生灭别无
其体。全揽本觉为自体故。生灭因者。或问。若此本
觉。是生灭体者。本觉即是真如。何故说为生灭自
体耶。故此释之。谓生灭之相起时。实赖真如为因。
以真如不守自性。为无明熏。成诸染相。虽成染相。
其体不变。以不变故。熏彼无明。令厌生死。乐求涅
槃。渐起始觉。成其净法也。如是染净。皆由真如。是
故真如是生灭体。故下文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
又云。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乃至名得
涅槃。成自然业。亦辨体者。谓前真如门。当体是体。
此生灭门。以真如为体。若无真如之体。生灭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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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成。故此门中。须辨体也。翻染下。明示相用也。净
相。即相大。谓大智慧光明义等。业用。即用大。谓报
化二身等。是以下。指文结示也。以生灭门中。文科
两段。初释能示生灭心法。即生灭因缘相等。后辨
所示三大之义。即体相用等。下文具显。何故下。二
通前料拣。先外难。可见。
以所下。后。释通也。前云能
示。显诠旨不一。今云自体。显诠旨不异。此门虽即
能所有殊。非谓所诠在能诠外。今显非外。故云自
体等。斯则生灭是真如家相。真如是生灭家体。体
相虽异。而不相离也。其犹波水虽异。岂得水在波
之外耶。故知其水。是波之自体也。问真下。三重释
妨难。问意以两门敌对而难。详之可了。答中。真如
下二句。牒门立理。不必由起者。真如本自立。不藉
于生灭也。自性本常。岂因他有。由无下。正释。谓有
起必有相用。无起但唯存体。故前门中。但只言一
也生灭下二句。牒前立理。起必赖不起者。异于前
门也。若无不起之真如。何有起动之生灭。如无其
水。岂有于波。故须藉之。起含不起下。正释。真如举
体成生灭。故今生灭。含于真体也。犹水起成波。波
含于水。由是此门。不唯示于相用。亦示体也。故云
具示。
△二义。
【疏】起下复次真如自体相者巳下释义之文。
【记】起下等者。如论云。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
相。即相大。谓大智慧光明义等。业用。即用大。谓报
化二身等。是以下。指文结示也。以生灭门中。文科
两段。初释能示生灭心法。即生灭因缘相等。后辨
所示三大之义。即体相用等。下文具显。何故下。二
通前料拣。先外难。可见。
以所下。后。释通也。前云能
示。显诠旨不一。今云自体。显诠旨不异。此门虽即
能所有殊。非谓所诠在能诠外。今显非外。故云自
体等。斯则生灭是真如家相。真如是生灭家体。体
相虽异。而不相离也。其犹波水虽异。岂得水在波
之外耶。故知其水。是波之自体也。问真下。三重释
妨难。问意以两门敌对而难。详之可了。答中。真如
下二句。牒门立理。不必由起者。真如本自立。不藉
于生灭也。自性本常。岂因他有。由无下。正释。谓有
起必有相用。无起但唯存体。故前门中。但只言一
也生灭下二句。牒前立理。起必赖不起者。异于前
门也。若无不起之真如。何有起动之生灭。如无其
水。岂有于波。故须藉之。起含不起下。正释。真如举
体成生灭。故今生灭。含于真体也。犹水起成波。波
含于水。由是此门。不唯示于相用。亦示体也。故云
具示。
△二义。
【疏】起下复次真如自体相者巳下释义之文。
【记】起下等者。如论云。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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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乃至真如自在
用义故。即有六十四行论文。正是此所起也。
△文二。初大。二乘。
初大。】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
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
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
故。」
【【疏】义者牒章。有三。标数。云何徵起。
【疏】一下。释成体大者。真性深广。凡圣染净。皆以为
依。故受大名。不增减者。谓随流加染而不增。反流
除染而不减。又反流加净不增。随流缺净不减。良
以染净之所不亏。始终之所不易故。
【记】真性者。真。谓拣非伪妄。独显圆成性。谓自体常
住。不变不异。即拣诸法空性也。
深。谓竖穷三际。无
去无来。广。谓横遍十方。非中非外。凡。即六趣差别。
圣。即三乘不同。染。即秽土。极于三界。净。即净土尽
于十方。然凡圣染净。各通二报。今约别论。故凡圣
属正。染净对依也。以诸法虽广。不出依正二报。正
中不出凡夫圣人。依中不出净土秽土。故举此四。
以摄一切无不尽也。皆以为依者。上之四法。并用
真如之体为所依故。故华严云。未曾有一法。得离
于法性。下文云。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
如性相。楞严云。一切世界因果微尘。因心成体。既
为一切所依。体大之名。由此而立。真如平等者。谓
用义故。即有六十四行论文。正是此所起也。
△文二。初大。二乘。
初大。】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
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
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
故。」
【【疏】义者牒章。有三。标数。云何徵起。
【疏】一下。释成体大者。真性深广。凡圣染净。皆以为
依。故受大名。不增减者。谓随流加染而不增。反流
除染而不减。又反流加净不增。随流缺净不减。良
以染净之所不亏。始终之所不易故。
【记】真性者。真。谓拣非伪妄。独显圆成性。谓自体常
住。不变不异。即拣诸法空性也。
深。谓竖穷三际。无
去无来。广。谓横遍十方。非中非外。凡。即六趣差别。
圣。即三乘不同。染。即秽土。极于三界。净。即净土尽
于十方。然凡圣染净。各通二报。今约别论。故凡圣
属正。染净对依也。以诸法虽广。不出依正二报。正
中不出凡夫圣人。依中不出净土秽土。故举此四。
以摄一切无不尽也。皆以为依者。上之四法。并用
真如之体为所依故。故华严云。未曾有一法。得离
于法性。下文云。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
如性相。楞严云。一切世界因果微尘。因心成体。既
为一切所依。体大之名。由此而立。真如平等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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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性于一切法中。为平等体故。如像中镜。非同诸
法本空。空故平等。如镜中像。随流等者。约染净二
义。显不增减。在文可见。以性非染净故。染净皆空
故。良以下。结成上义。染净。约法。始终。约时。谓随流
为始。反流为终。下疏所说。以众生为前。以佛为后。
前后。即始终也。或此段别约横竖以显平等之义。
染净不亏者。横说也。以现在生佛位中。无亏缺故。
始终不易者。竖说也。以过去未来无改易故。前约
多人同时说。此约一人异时说。虽一多同异横竖
别论皆显真如平等之义。
【疏】相大者。即二种如来藏中不空之义。谓不异体
之相故云性德。如水八德。不异于水。
【记】二种等者。谓如实空。如实不空之二也。空。谓不
与妄染相应。不空。谓具性功德。今如后义。故下文
云。所言不空者。以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
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不异等者。谓一一德
相。即是体性。故不异也。非谓藏为能具。德为所具。
故有性言。故下文云。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
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不同生灭之相。定差别故。性
相异故。可知见故。如水八德者。即阿耨池水。具八
功德。一甘。二冷。三软。四轻。五清。六不臭。七饮不伤
喉。八不伤腹。不异之义。合法可知。
【疏】用大者。谓随染业行。然此用大。是报化二身粗
细之用。令诸众生。始成世善。终成出世善也。下文
法本空。空故平等。如镜中像。随流等者。约染净二
义。显不增减。在文可见。以性非染净故。染净皆空
故。良以下。结成上义。染净。约法。始终。约时。谓随流
为始。反流为终。下疏所说。以众生为前。以佛为后。
前后。即始终也。或此段别约横竖以显平等之义。
染净不亏者。横说也。以现在生佛位中。无亏缺故。
始终不易者。竖说也。以过去未来无改易故。前约
多人同时说。此约一人异时说。虽一多同异横竖
别论皆显真如平等之义。
【疏】相大者。即二种如来藏中不空之义。谓不异体
之相故云性德。如水八德。不异于水。
【记】二种等者。谓如实空。如实不空之二也。空。谓不
与妄染相应。不空。谓具性功德。今如后义。故下文
云。所言不空者。以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
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不异等者。谓一一德
相。即是体性。故不异也。非谓藏为能具。德为所具。
故有性言。故下文云。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
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不同生灭之相。定差别故。性
相异故。可知见故。如水八德者。即阿耨池水。具八
功德。一甘。二冷。三软。四轻。五清。六不臭。七饮不伤
喉。八不伤腹。不异之义。合法可知。
【疏】用大者。谓随染业行。然此用大。是报化二身粗
细之用。令诸众生。始成世善。终成出世善也。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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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之。
何故唯言善不云不善者。以不善法。违真理
故。是所治故。非其用也。
若尔。诸不善法。应离于真。
释云。以迷真故。不得离真。以违真故。非其用也。
【记】初。释文。随染业行者。谓随彼彼染幻众生。起利
他行。即是如来不思议业。故云业行。若将随染门
中反染之业行。为此用大者。恐非文中正意。以彼
反染业行。但是能显之净法。未可便将为此所显
报化用故。若约显真顺理治妄染边。亦是用也。
报
身。即三贤巳上之所见者。化身。即二乘十信巳下
之所见者。粗。即化身。随类各应。各见不同。非受乐
相故。细者。是报体平等佛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
量相好。所住依果。亦复无量种种庄严。具足乐相
故。
世善者。谓有漏熏习善根力故。起十善等。此但
有漏。不逾人天。故名世也。出世者。令厌生死。乐求
涅槃。此皆无漏。超过三界。故言出世也。于中虽通
三乘。究竟唯以一乘而得灭度。下文用大。广显其
相。
何故下。二。通妨。牒难。可知。
以不下。正释。若善因
果。内顺真如。外治诸恶。此法若起。从因至果。能感
胜处。故得名为真如净用。以从真如内熏所起。报
化二用所发。今兹用大。宜发此法。若不善因果。内
违真理。外被善治。此法若起。从因至果。能感苦处。
何名净用。以从不觉所生。尘劳发现故。故此文中。
不言不善也。
若尔下。转难。可知。
释云下。重释。虽是
恶法。以是不觉。迷真所成。所成之法。不离真体。如
何故唯言善不云不善者。以不善法。违真理
故。是所治故。非其用也。
若尔。诸不善法。应离于真。
释云。以迷真故。不得离真。以违真故。非其用也。
【记】初。释文。随染业行者。谓随彼彼染幻众生。起利
他行。即是如来不思议业。故云业行。若将随染门
中反染之业行。为此用大者。恐非文中正意。以彼
反染业行。但是能显之净法。未可便将为此所显
报化用故。若约显真顺理治妄染边。亦是用也。
报
身。即三贤巳上之所见者。化身。即二乘十信巳下
之所见者。粗。即化身。随类各应。各见不同。非受乐
相故。细者。是报体平等佛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
量相好。所住依果。亦复无量种种庄严。具足乐相
故。
世善者。谓有漏熏习善根力故。起十善等。此但
有漏。不逾人天。故名世也。出世者。令厌生死。乐求
涅槃。此皆无漏。超过三界。故言出世也。于中虽通
三乘。究竟唯以一乘而得灭度。下文用大。广显其
相。
何故下。二。通妨。牒难。可知。
以不下。正释。若善因
果。内顺真如。外治诸恶。此法若起。从因至果。能感
胜处。故得名为真如净用。以从真如内熏所起。报
化二用所发。今兹用大。宜发此法。若不善因果。内
违真理。外被善治。此法若起。从因至果。能感苦处。
何名净用。以从不觉所生。尘劳发现故。故此文中。
不言不善也。
若尔下。转难。可知。
释云下。重释。虽是
恶法。以是不觉。迷真所成。所成之法。不离真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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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起波。不离湿性。故下文云。以依真如法故。有于
无明。又云。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以违下。
结成前义。可知。
然此用大。正是果上二身。如下具
说。今疏以善为用者。乃是旁义。亦即以所生。显能
生也。然论不言灭恶者。以善起必恶灭故。
△二乘。】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
故。」
【【疏】诸佛者。标果望因以解乘也。菩萨者。举因望果
以成运也。即始觉之智。是能乘。本觉之理。为所乘。
故梁摄论云。乘大性故。名为大乘。
【记】标果望因者。诸佛即果。本即是因。以诸如来本
所修行因地之时。无别所乘之法。唯以此心。为其
所乘而至究竟。举因望果。在文可见。
此中如来。并
前诸佛。皆约自受用报身所辨。非谓应化。知之。
以
成运者。运即是乘。二义无别。但文变耳。或可二义
不同。谓乘以运载为义。盖前段约佛本乘。方有载
义。故疏云以解乘。今文约从因至果。运义始彰。故
论云到如来地。疏云以成运也。然佛是巳乘。菩萨
是当乘今乘。于中皆含自运运他之义。
即始下。出
能所乘体也。始觉为能乘者。即前佛与菩萨也。虽
满分不同。俱属始觉能乘智也。本觉为所乘者。若
约今文。即前一心法为所乘。以对始故言本觉也。
若约三大言之。则用大为能乘。体相二大为所乘。
无明。又云。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以违下。
结成前义。可知。
然此用大。正是果上二身。如下具
说。今疏以善为用者。乃是旁义。亦即以所生。显能
生也。然论不言灭恶者。以善起必恶灭故。
△二乘。】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
故。」
【【疏】诸佛者。标果望因以解乘也。菩萨者。举因望果
以成运也。即始觉之智。是能乘。本觉之理。为所乘。
故梁摄论云。乘大性故。名为大乘。
【记】标果望因者。诸佛即果。本即是因。以诸如来本
所修行因地之时。无别所乘之法。唯以此心。为其
所乘而至究竟。举因望果。在文可见。
此中如来。并
前诸佛。皆约自受用报身所辨。非谓应化。知之。
以
成运者。运即是乘。二义无别。但文变耳。或可二义
不同。谓乘以运载为义。盖前段约佛本乘。方有载
义。故疏云以解乘。今文约从因至果。运义始彰。故
论云到如来地。疏云以成运也。然佛是巳乘。菩萨
是当乘今乘。于中皆含自运运他之义。
即始下。出
能所乘体也。始觉为能乘者。即前佛与菩萨也。虽
满分不同。俱属始觉能乘智也。本觉为所乘者。若
约今文。即前一心法为所乘。以对始故言本觉也。
若约三大言之。则用大为能乘。体相二大为所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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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用即始觉。体相即本觉。大即是乘。持业释也。
乘
大性者。但證本觉。是乘之大性。或双證本始也。由
是前来标宗。但言法义。不别言乘。今但次于三大
言之。亦不别举题目。解释分中。意亦如是。
△三解释分(二)。初结前生后。二分门解释。
初结
前生后。】
「巳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记】解释分者。前虽义宗略立。理趣未详。若不解以
广文。幽旨如何开释。此令生解。故有此分。
△二分门解释(二)。初标数徵列。二牒名辨相。
初
标数徵列。】
「解释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
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疏】显示者。正释所立大乘法义。对治者。既明正理。
须遣异计。发趣者。趣正理之阶降。
【记】所立等者。即前分中所立一心法二门三大之
义。彰显开示。令生正解。由是正义。解此即成正解
也。
遣异计者。非正道理。妄生计著。为患颇深。固宜
除涤。趣正等者。发心趣道。行相差别。升降不同。今
当分别。令其修證。无惑混滥也。
斯乃正义显示令
解。邪执对治令遣。道相分别令行。又正义为能治。
邪执为所治。正义为所趣。道相为能趣。皆为正义。
有后二文也。
△二牒名辨相(三)。初显示正义。二对治邪执。三分
乘
大性者。但證本觉。是乘之大性。或双證本始也。由
是前来标宗。但言法义。不别言乘。今但次于三大
言之。亦不别举题目。解释分中。意亦如是。
△三解释分(二)。初结前生后。二分门解释。
初结
前生后。】
「巳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记】解释分者。前虽义宗略立。理趣未详。若不解以
广文。幽旨如何开释。此令生解。故有此分。
△二分门解释(二)。初标数徵列。二牒名辨相。
初
标数徵列。】
「解释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
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疏】显示者。正释所立大乘法义。对治者。既明正理。
须遣异计。发趣者。趣正理之阶降。
【记】所立等者。即前分中所立一心法二门三大之
义。彰显开示。令生正解。由是正义。解此即成正解
也。
遣异计者。非正道理。妄生计著。为患颇深。固宜
除涤。趣正等者。发心趣道。行相差别。升降不同。今
当分别。令其修證。无惑混滥也。
斯乃正义显示令
解。邪执对治令遣。道相分别令行。又正义为能治。
邪执为所治。正义为所趣。道相为能趣。皆为正义。
有后二文也。
△二牒名辨相(三)。初显示正义。二对治邪执。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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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发趣道相。
初显示正义(二)。初总。二别。
初总。
【疏】释上立义分中。众生心摄一切等也。
【记】释上等者。谓释前分之中。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文也。
△于中二。一依法开门。二二门该摄。
一依法开
门。】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
一者。心
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
【【疏】显示者。牒章。
依一心下。谓一如来藏心。含于二
义。
一约体绝相义。即真如门。谓非染非净。非生非
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众生即涅槃。不
待灭也。凡夫弥勒。同一际也。
二。随缘起灭义。即生
灭门。谓随熏转动。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动。
正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动。亦在动中。是故下
文识有二义中本觉是也。上文生灭门中自体是
也。胜鬘云。不染而染。染而不染等。楞伽云。如来藏
名阿赖耶识。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无
断绝等。又云。如来藏者。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
为识藏。又云。如来藏者。为善不善因。受苦乐与因
俱。若生若灭。犹如伎儿。作诸伎乐等。此等并约生
灭门说也。然此二门。举体通融。际限不分。体相莫
二。此无二处。诸法中实。不同虚空。性自神解。故云
一心。
【记】依一下。疏文分二。初。释一心具二门。二门者。谓
初显示正义(二)。初总。二别。
初总。
【疏】释上立义分中。众生心摄一切等也。
【记】释上等者。谓释前分之中。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文也。
△于中二。一依法开门。二二门该摄。
一依法开
门。】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
一者。心
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
【【疏】显示者。牒章。
依一心下。谓一如来藏心。含于二
义。
一约体绝相义。即真如门。谓非染非净。非生非
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众生即涅槃。不
待灭也。凡夫弥勒。同一际也。
二。随缘起灭义。即生
灭门。谓随熏转动。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动。
正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动。亦在动中。是故下
文识有二义中本觉是也。上文生灭门中自体是
也。胜鬘云。不染而染。染而不染等。楞伽云。如来藏
名阿赖耶识。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无
断绝等。又云。如来藏者。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
为识藏。又云。如来藏者。为善不善因。受苦乐与因
俱。若生若灭。犹如伎儿。作诸伎乐等。此等并约生
灭门说也。然此二门。举体通融。际限不分。体相莫
二。此无二处。诸法中实。不同虚空。性自神解。故云
一心。
【记】依一下。疏文分二。初。释一心具二门。二门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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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上。有其二义。义具能通出入。故目之为门。能
通者。谓真如生灭。互相通故。又此二门。通一心故。
通一心者。正是此段。以一一门。皆言心故。互相通
者。以真如门。有随缘故。通于生灭。生灭门。有体空
故。通至真如也。出入义者。谓众生迷惑流转。即出
真如门入生灭门。若觉悟修證。即出生灭门入真
如门。既成道巳。即郤出真如门入生灭门。开悟众
生。能事既毕。息化归真。即郤出生灭门入真如门。
安住秘藏也。
中又有二。初标也。一如来藏者。以二
义不分。故云一也。若例言之。即染净凡圣空有理
事等。皆一也。此之一义。为显不二。强名为一。非是
数法。故经云。一亦不为一。为离诸数故。一约下。二。
释。中二。初。真如门。又二。初正释。约体等。标立也。
非
染下。释上绝相以显一体。谓染净生灭动转等。皆
属于相。表此俱无。故言非也。平等下。约体以结。平
等。约竖结。以无高下故。如经云。是法平等。无有高
下。一味。约喻结。犹如大海。同一咸味。性无差别。约
横结。净名经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
众圣贤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又平等一味。绝
相也。性无差别。约体也。故云约体绝相义。众生下。
二引證。此引净名经文。彼后文云。诸佛知一切众
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等。今疏取意。故
文少异。下皆如此。
二下。二生灭门。中三。初正解。随
缘等。标立也。
谓随下。释也。谓以无明熏真如。起妄
通者。谓真如生灭。互相通故。又此二门。通一心故。
通一心者。正是此段。以一一门。皆言心故。互相通
者。以真如门。有随缘故。通于生灭。生灭门。有体空
故。通至真如也。出入义者。谓众生迷惑流转。即出
真如门入生灭门。若觉悟修證。即出生灭门入真
如门。既成道巳。即郤出真如门入生灭门。开悟众
生。能事既毕。息化归真。即郤出生灭门入真如门。
安住秘藏也。
中又有二。初标也。一如来藏者。以二
义不分。故云一也。若例言之。即染净凡圣空有理
事等。皆一也。此之一义。为显不二。强名为一。非是
数法。故经云。一亦不为一。为离诸数故。一约下。二。
释。中二。初。真如门。又二。初正释。约体等。标立也。
非
染下。释上绝相以显一体。谓染净生灭动转等。皆
属于相。表此俱无。故言非也。平等下。约体以结。平
等。约竖结。以无高下故。如经云。是法平等。无有高
下。一味。约喻结。犹如大海。同一咸味。性无差别。约
横结。净名经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
众圣贤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又平等一味。绝
相也。性无差别。约体也。故云约体绝相义。众生下。
二引證。此引净名经文。彼后文云。诸佛知一切众
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等。今疏取意。故
文少异。下皆如此。
二下。二生灭门。中三。初正解。随
缘等。标立也。
谓随下。释也。谓以无明熏真如。起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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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妄境。成一切染法。真如熏无明。灭妄心妄境。成
诸净法。广如下释。染净虽成下。释妨。或曰。既随熏
动。云何复说众生如耶。故此释之。正于动时动处。
元来不动。明非相不动。故言性。显非暂不动。故言
恒也。或曰。性既不动。如何能成染净。故云正由不
动能成染净。斯则反成上义。谓若性自动。同生灭
相。即当时灭。不能自立。尚不自立。将何成于染净。
实由不动。故能成也。
是故下。二结指。谓以随熏动
时。性未尝变。故得生灭门中有真如也。故云不动
亦在动门。若真如门中。则未必有生灭。生灭门中。
则必有真如。以生灭藉真如。真如不藉生灭故。略
如前释。广在下文。
是故下。指文。本觉者。即生灭门
初云。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
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等。即彼觉义。便是生
灭门中真如。名为不动。但以至此门中。别约形待
义边。易名为觉。
上文等者。即立义分中云。是心生
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彼之自体。亦
即生灭门中真如也。此上两段。正是动中有不动
义。胜鬘下。三。引證。通證随熏动转。动中有不动义。
不染而染。即真如成生灭。染而不染。即动中有不
动。如来藏。即真如。无明七识。即生灭阿梨耶识。即
上二和合也。谓真如随缘。成梨耶识。以成识故。与
无明共俱。亦可如来藏即是梨耶。但以通相别相
而异。故云如来藏名阿梨耶识。故经云。佛说如来
诸净法。广如下释。染净虽成下。释妨。或曰。既随熏
动。云何复说众生如耶。故此释之。正于动时动处。
元来不动。明非相不动。故言性。显非暂不动。故言
恒也。或曰。性既不动。如何能成染净。故云正由不
动能成染净。斯则反成上义。谓若性自动。同生灭
相。即当时灭。不能自立。尚不自立。将何成于染净。
实由不动。故能成也。
是故下。二结指。谓以随熏动
时。性未尝变。故得生灭门中有真如也。故云不动
亦在动门。若真如门中。则未必有生灭。生灭门中。
则必有真如。以生灭藉真如。真如不藉生灭故。略
如前释。广在下文。
是故下。指文。本觉者。即生灭门
初云。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
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等。即彼觉义。便是生
灭门中真如。名为不动。但以至此门中。别约形待
义边。易名为觉。
上文等者。即立义分中云。是心生
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彼之自体。亦
即生灭门中真如也。此上两段。正是动中有不动
义。胜鬘下。三。引證。通證随熏动转。动中有不动义。
不染而染。即真如成生灭。染而不染。即动中有不
动。如来藏。即真如。无明七识。即生灭阿梨耶识。即
上二和合也。谓真如随缘。成梨耶识。以成识故。与
无明共俱。亦可如来藏即是梨耶。但以通相别相
而异。故云如来藏名阿梨耶识。故经云。佛说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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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以为阿赖耶。恶慧不能知。藏即赖耶识。亦云。如
金与指环。展转无差别。大海如梨耶。波如无明七
识。水即如来藏。以从无始时来。真妄和合。未曾舍
离。故云常无断绝。如来藏者。即所熏之净性。虚伪
恶习。即能熏之染幻。识藏。即所成梨耶也。为善不
善因者。谓此性随善缘。起诸善法。性即为善因。随
不善缘。起诸不善法。性即为不善因。随善受乐。性
在其中。随恶受苦。性亦在中。故云与因俱。若生等
者。循环诸趣。生死无穷。藏性于中。随而遍受。而其
体性。未尝去来。故经云。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如伎
等者。如人作戏。变改服章。体是一人。初未曾易。故
彼文云。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如音乐。受
想观伎众。如人弄师子。人入师子活。人出师子死。
净因无明时。当知亦如是。圭山云。乐人本是一形
躯。乍作官人乍作奴。名目服章虽改异。始终奴主
了无殊。此等下。结指。如上所引。并说真如随缘作
生灭。动中有不动也。然此下。二。摄二门归一心也。
举体等者。谓真如举体成生灭。生灭无性即真如。
是故生灭现时。全真体现。真如显时。全生灭显。举
一全收。故云融通。以融通故。真无真相。妄无妄相。
真妄相即。一体无异。故云不分既而不分际限。岂
更存于体相。故云莫二。波水之喻。可以比知。无二
处者。即此真妄融通之处。实性存焉。此之实性。为
诸法主。即是诸法中之实性也。又表非二边。故名
金与指环。展转无差别。大海如梨耶。波如无明七
识。水即如来藏。以从无始时来。真妄和合。未曾舍
离。故云常无断绝。如来藏者。即所熏之净性。虚伪
恶习。即能熏之染幻。识藏。即所成梨耶也。为善不
善因者。谓此性随善缘。起诸善法。性即为善因。随
不善缘。起诸不善法。性即为不善因。随善受乐。性
在其中。随恶受苦。性亦在中。故云与因俱。若生等
者。循环诸趣。生死无穷。藏性于中。随而遍受。而其
体性。未尝去来。故经云。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如伎
等者。如人作戏。变改服章。体是一人。初未曾易。故
彼文云。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如音乐。受
想观伎众。如人弄师子。人入师子活。人出师子死。
净因无明时。当知亦如是。圭山云。乐人本是一形
躯。乍作官人乍作奴。名目服章虽改异。始终奴主
了无殊。此等下。结指。如上所引。并说真如随缘作
生灭。动中有不动也。然此下。二。摄二门归一心也。
举体等者。谓真如举体成生灭。生灭无性即真如。
是故生灭现时。全真体现。真如显时。全生灭显。举
一全收。故云融通。以融通故。真无真相。妄无妄相。
真妄相即。一体无异。故云不分既而不分际限。岂
更存于体相。故云莫二。波水之喻。可以比知。无二
处者。即此真妄融通之处。实性存焉。此之实性。为
诸法主。即是诸法中之实性也。又表非二边。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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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离诸差别虚相。故名实。此上二句。是约中实以
解心也。故经有中实理心之言。不同下。约灵鉴以
解心。谓虚空体。亦无二边。亦非差别虚相。然但昏
钝而无灵鉴。今此实性。自在灵通。觉了不昧。故云
不同等。故祖师云。空寂体上。自有本智能知。知之
一字。众妙之门。大抵意云。于一切染净融通法中。
有真实之体。了然鉴觉。目之为心。斯则体相不二。
故云一中实神解。故云心。
△二二门该摄(二)。先立。次释。
先立。】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疏】上立义分中直云摄。今释中云各摄者。以一心
含通别二门故。今分通别。又各摄故。以真如门。是
染净通相。通相之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一切诸
法。生灭门者别显染净。染净之法。无所不该。故亦
总摄一切诸法。通别虽殊。齐无所遗。故云各摄。又
以此即是真如随缘和合。变作诸法。诸法即无异
体。还摄真如门也。以此二门。齐摄不二。故得说为
一心也。
【记】上下。先正释二。初。对前牒文。可见以一下。二释
今文意三。初。总标其意。含通别者。释前文意也。前
文以二门未启。伹约一心通总包含而说。故云摄。
不言各也。今分下。标今意。谓今文中。二门既开。每
门之中。皆各自摄一切法也。若无标拣。将谓二门
共摄一切。则有摄法不尽之过。故言皆各也。以真
解心也。故经有中实理心之言。不同下。约灵鉴以
解心。谓虚空体。亦无二边。亦非差别虚相。然但昏
钝而无灵鉴。今此实性。自在灵通。觉了不昧。故云
不同等。故祖师云。空寂体上。自有本智能知。知之
一字。众妙之门。大抵意云。于一切染净融通法中。
有真实之体。了然鉴觉。目之为心。斯则体相不二。
故云一中实神解。故云心。
△二二门该摄(二)。先立。次释。
先立。】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疏】上立义分中直云摄。今释中云各摄者。以一心
含通别二门故。今分通别。又各摄故。以真如门。是
染净通相。通相之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一切诸
法。生灭门者别显染净。染净之法。无所不该。故亦
总摄一切诸法。通别虽殊。齐无所遗。故云各摄。又
以此即是真如随缘和合。变作诸法。诸法即无异
体。还摄真如门也。以此二门。齐摄不二。故得说为
一心也。
【记】上下。先正释二。初。对前牒文。可见以一下。二释
今文意三。初。总标其意。含通别者。释前文意也。前
文以二门未启。伹约一心通总包含而说。故云摄。
不言各也。今分下。标今意。谓今文中。二门既开。每
门之中。皆各自摄一切法也。若无标拣。将谓二门
共摄一切。则有摄法不尽之过。故言皆各也。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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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二。别释义相二。初。约二门各摄解二。初。正释。通
相者。以真如门。不分染净。虽摄染净。皆同性故。所
言相者。谓义相也。以此门中。显示染净融通之义。
故云通相。以染净等法。入此门中。同为一味。真如
之理。更无差别。故云无别染净等。故得下。结可知。
别显等者。随流反流。各不相是。功德尘劳。历然有
异。众生诸佛。凡圣宛然。净土秽土。优劣不等。无所
不该者。谓一切虽多。不出染净。既摄染净。是故论
云摄一切也。通别下。二结成。谓通相别相二门虽
殊。所摄之法。更无差异。故云齐无所遣。又以下。次
约二门互摄解。前约二门各摄通别不同。齐门而
说。摄义有异。初门通相。但明融摄。融则染净无别。
故名为通。后门别相。乃是该摄。该则染净不同。故
名为别。今此文中。不分通别。只就一义。左右说之。
便成二门各摄之义。今文所说生灭摄一切时。即
是真如摄一切也。以生灭无体。全即理故。故云还
摄等。又真如摄一切时。即是生灭摄一切也。以全
事之理。非别外故。今此疏中。犹阙后义。应合更云。
真如既是诸法真性。离真性外。无别诸法。还摄生
灭门也。若具此文。于义方足。成互摄也。斯则生灭
门摄法时。真如门法。亦在生灭中。真如门摄法时。
生灭门法。亦在真如中。如是。则真如中所摄染净。
即是生灭门所摄染净。无二无别。举一全收。故云
二门互摄。故下结云齐摄不二也。问。疏中何故不
相者。以真如门。不分染净。虽摄染净。皆同性故。所
言相者。谓义相也。以此门中。显示染净融通之义。
故云通相。以染净等法。入此门中。同为一味。真如
之理。更无差别。故云无别染净等。故得下。结可知。
别显等者。随流反流。各不相是。功德尘劳。历然有
异。众生诸佛。凡圣宛然。净土秽土。优劣不等。无所
不该者。谓一切虽多。不出染净。既摄染净。是故论
云摄一切也。通别下。二结成。谓通相别相二门虽
殊。所摄之法。更无差异。故云齐无所遣。又以下。次
约二门互摄解。前约二门各摄通别不同。齐门而
说。摄义有异。初门通相。但明融摄。融则染净无别。
故名为通。后门别相。乃是该摄。该则染净不同。故
名为别。今此文中。不分通别。只就一义。左右说之。
便成二门各摄之义。今文所说生灭摄一切时。即
是真如摄一切也。以生灭无体。全即理故。故云还
摄等。又真如摄一切时。即是生灭摄一切也。以全
事之理。非别外故。今此疏中。犹阙后义。应合更云。
真如既是诸法真性。离真性外。无别诸法。还摄生
灭门也。若具此文。于义方足。成互摄也。斯则生灭
门摄法时。真如门法。亦在生灭中。真如门摄法时。
生灭门法。亦在真如中。如是。则真如中所摄染净。
即是生灭门所摄染净。无二无别。举一全收。故云
二门互摄。故下结云齐摄不二也。问。疏中何故不
音释¶ 第 594a 页 X45-0594.png
说真如摄生灭门耶。答前文通相巳含此意。故不
复言也。以此下。三。结归一心。良以二门。相摄理齐。
镕融不二。以不二故。得名一心。斯则二门一心。体
无别异。若约义别说。则一心是总。二门是别。又于
别中。真如约体。生灭约相。若克体圆融。则性相无
二。即是一心。今既二门互摄。全夺两亡。唯是一心。
更无别法。故今结成为一心也。
【疏】问。二门既齐相摄者。何故上文真如门中。唯示
大乘体。不显于相用。生灭门中。具显三耶。答。真如
是泯相显实门。不坏相而即泯。故得摄于生灭。以
泯相而相不存。故但示于体也。生灭是揽理成事
门。不坏理而成事。故得摄于真如。以成事而理不
失。故具示三大。
问。前既泯相。相不存。但示于体。亦
可揽理。理不存。应但示相用。何故不齐耶。答。生灭
起必赖于真。故揽理理不失。真如未必藉生灭。故
泯相相不存。相不存。故唯示于体。理不失。故具示
于三。是故摄义是齐。示义别也。
【记】问下。二。通难二。初。二门示义通局难。初句。指定
前义。
何故下。引文正难。意云。真如既摄生灭门。何
不同彼示三大。生灭既摄真如门。何不同彼示一
大。示义既差。摄法须别。摄法若等。示义应同。如何
摄法即同。示义郤别耶。
答中。初句。标定其门。不坏
下。正明行相。谓染净之相。全揽理成。理非可坏。全
理之相。亦不可坏。以不坏故。摄生灭尽。成今相摄
复言也。以此下。三。结归一心。良以二门。相摄理齐。
镕融不二。以不二故。得名一心。斯则二门一心。体
无别异。若约义别说。则一心是总。二门是别。又于
别中。真如约体。生灭约相。若克体圆融。则性相无
二。即是一心。今既二门互摄。全夺两亡。唯是一心。
更无别法。故今结成为一心也。
【疏】问。二门既齐相摄者。何故上文真如门中。唯示
大乘体。不显于相用。生灭门中。具显三耶。答。真如
是泯相显实门。不坏相而即泯。故得摄于生灭。以
泯相而相不存。故但示于体也。生灭是揽理成事
门。不坏理而成事。故得摄于真如。以成事而理不
失。故具示三大。
问。前既泯相。相不存。但示于体。亦
可揽理。理不存。应但示相用。何故不齐耶。答。生灭
起必赖于真。故揽理理不失。真如未必藉生灭。故
泯相相不存。相不存。故唯示于体。理不失。故具示
于三。是故摄义是齐。示义别也。
【记】问下。二。通难二。初。二门示义通局难。初句。指定
前义。
何故下。引文正难。意云。真如既摄生灭门。何
不同彼示三大。生灭既摄真如门。何不同彼示一
大。示义既差。摄法须别。摄法若等。示义应同。如何
摄法即同。示义郤别耶。
答中。初句。标定其门。不坏
下。正明行相。谓染净之相。全揽理成。理非可坏。全
理之相。亦不可坏。以不坏故。摄生灭尽。成今相摄
音释¶ 第 594b 页 X45-0594.png
义以泯下。为即理故。令染净相。亡泯不存。以不存
故。唯真体在。故成前文唯示体也。生灭下。标定其
门。不坏下。明理在事中。以全理而成事。故事起而
理不坏。成今相摄义。斯则事为能摄。理为所摄。以
下成。明事理俱存。成前具示义。成事。故示相用二
大。体不失。故示于体大。问前下。二。性相存泯不齐
难。问意可知。但蹑前门相不存义。以难后门理不
失也。
答中。前四句显二门存泯之由。各初一句。所
以。后一句。定义生灭等者。事依理显故。理为事本
故。如波必赖于水。故下文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
理不失者。理若巳失。则无生灭也。如水失则无波。
故论云。若无空义者。则无道无果。未必等者。真理
本有。不假缘成。如水不藉于波。故真如门中直云。
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等。不言依生灭有。泯
相相不存者。不泯则巳。泯则不存。入理自亡。何存
生灭。如水澄静。岂存波在。下文云。以一切法。皆同
如故。相不存下四句。蹑前正答。相不存者。相存则
可示于三。不存但合示于体。理不失等者。生灭相
起。理又不亡。不具示三。于理如何。是故下。结答双
示。可知。
△次释。】
「此义云何。以示二门不相离故。」
【【疏】云何者。责云。若二门各别。不可相从。若本唯一
心。未容影摄。以故者。答云。以体相不离故。如金与
故。唯真体在。故成前文唯示体也。生灭下。标定其
门。不坏下。明理在事中。以全理而成事。故事起而
理不坏。成今相摄义。斯则事为能摄。理为所摄。以
下成。明事理俱存。成前具示义。成事。故示相用二
大。体不失。故示于体大。问前下。二。性相存泯不齐
难。问意可知。但蹑前门相不存义。以难后门理不
失也。
答中。前四句显二门存泯之由。各初一句。所
以。后一句。定义生灭等者。事依理显故。理为事本
故。如波必赖于水。故下文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
理不失者。理若巳失。则无生灭也。如水失则无波。
故论云。若无空义者。则无道无果。未必等者。真理
本有。不假缘成。如水不藉于波。故真如门中直云。
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等。不言依生灭有。泯
相相不存者。不泯则巳。泯则不存。入理自亡。何存
生灭。如水澄静。岂存波在。下文云。以一切法。皆同
如故。相不存下四句。蹑前正答。相不存者。相存则
可示于三。不存但合示于体。理不失等者。生灭相
起。理又不亡。不具示三。于理如何。是故下。结答双
示。可知。
△次释。】
「此义云何。以示二门不相离故。」
【【疏】云何者。责云。若二门各别。不可相从。若本唯一
心。未容影摄。以故者。答云。以体相不离故。如金与
音释¶ 第 594c 页 X45-0594.png
庄严具。若以金收具。具无所遗。以具摄金。金无不
尽。良以二门一揆。全体遍收。此义亦然。思之可见。
【记】责中。不相从者。从顺也。事理别故。其犹水火。敌
体相违。岂能互摄。未容等者。若分二别。可言影互
相摄。今唯一心。影摄何法。斯则二别亦无摄义。一
心亦无摄义也。答中。论云不相离者。意明不一不
二。不一故二门各存。不二故唯是一心。以是一心。
故不相离。以不相离。故能影摄。即反前责意也。疏
云以体相者。体即真如。相即生灭。真如随缘成生
灭。生灭无体即真如。由是反覆言之。故不相离也。
金具者。金喻真如。具喻生灭。相收之义。在文可见。
良以下。结喻例法。良者。实也。以者。由也。实由金具
二门。未曾有异。故云一揆。揆。谓端揆。即齐等也。由
不异故。举金时。遍收具尽。具全体是金。举具时。遍
收金尽。金全体是具。
此义下。例法也。此义者。即此
不相离义也。举真如时。遍收生灭尽。生灭全体是
真如。举生灭时。遍收真如尽。真如全体是生灭。法
喻正等。故云亦然。然。犹如是也。】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三
** 音释
植
音直。种也。
筋
音斤。骨络。
尽。良以二门一揆。全体遍收。此义亦然。思之可见。
【记】责中。不相从者。从顺也。事理别故。其犹水火。敌
体相违。岂能互摄。未容等者。若分二别。可言影互
相摄。今唯一心。影摄何法。斯则二别亦无摄义。一
心亦无摄义也。答中。论云不相离者。意明不一不
二。不一故二门各存。不二故唯是一心。以是一心。
故不相离。以不相离。故能影摄。即反前责意也。疏
云以体相者。体即真如。相即生灭。真如随缘成生
灭。生灭无体即真如。由是反覆言之。故不相离也。
金具者。金喻真如。具喻生灭。相收之义。在文可见。
良以下。结喻例法。良者。实也。以者。由也。实由金具
二门。未曾有异。故云一揆。揆。谓端揆。即齐等也。由
不异故。举金时。遍收具尽。具全体是金。举具时。遍
收金尽。金全体是具。
此义下。例法也。此义者。即此
不相离义也。举真如时。遍收生灭尽。生灭全体是
真如。举生灭时。遍收真如尽。真如全体是生灭。法
喻正等。故云亦然。然。犹如是也。】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三
** 音释
植
音直。种也。
筋
音斤。骨络。
音释¶ 第 595a 页 X45-0595.png
硬
音恨。坚也。
鹙
音秋。鹳鹭属。
嚚
音银。言不忠信也。
罥
音捐。网之总名。
曝
音仆。晒乾也。
钵
与钵同。
娑婆
此云堪忍。此土名也。
貊
音陌。北方国名。
羁
音机。系绊也。
凶
音凶。狠戾也。
蚁
与蚁同。
慵
音戎。懒惰也。
六群
一。难陀。二。跋难陀。多贪财利。三。迦留陀夷。
多淫染。四。阐陀。多愚疑。恶性难共语。五马师。六。满
宿。多瞋恚。污他家。行恶行。此皆豪贵种族。既出家
后。共为朋党。故号为六群也。
逗
音豆。投合也。
综
音宗。机缕。
咫
音止。八寸曰咫。
轴
音逐。车之轴头也。
摩罗
具云摩罗耶。此翻离垢。或云阿跋多罗。此
翻无上。或翻胜。山名也。
槩
音盖。大槩也。
矿
音拱。金在砂石。未经销者。
音释¶ 第 595b 页 X45-0595.png
亏
音奎。缺少也。
软
与软同。柔和也。
伎
音技。即戏童乐人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