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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768-A
起信论疏记会阅序
如来称性说经。即万法以明一心。经巳妙矣。菩萨依
经造论。从一心而启万法。论何深焉。欲證自性者。莫
若博究乎百部之经。欲通经义者。莫若专持乎五分
之论。其立理也。标一心之法。开二谛之门。列三大之
义。转二运之乘。其释教也。真如则无言而言。迥超于
四句百非之外。藏心则不觉而觉。遍通于三乘六趣
之中。言无言也。不空而空。五教之旨归。莫过是矣。觉
不觉也。无异而异。十界之殊致。岂有他哉。由是真妄
交熏。习以成性。因缘互具。得以办心。虽三细六粗。随
染缘之生起。心原不动。四位六离。依净缘之还灭。性
本凝然。性凝然处。岂碍发十善三心。若波腾于智海。
心不动时。无妨破五执二见。如云散于义天。苟非会
相入实。乌能称体起用。其行行也。不坏信三宝于自
心。坚固修五行于法界。止观二门。并运于一行三昧。
事理二念。交彻于诸佛十身。其修果也。顷持秘藏。定
绍佛种。纵虚空为口。万象为舌。不能美顺性之功。化
道之德。如是立理。理巳至矣。如是释教。教巳备矣。如
是行行。行巳周矣。如是修果。果巳极矣。非大乘无以
起其信。非起信无以大其乘。信不尽于此者。亦非究
竟信也。大不遍于此者。亦非真正大也。前之因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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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也。后之劝益。劝行此也。佛佛说者。说此法也。经
经诠者。诠此义也。是知此论。为诸佛之指标。作群经
之眼目。贤圣之道途。因果之龟镜也。故我贤首大师。
不以帝师称尊。释经为贵。一出译场。再思兹论。遂以
白毫之口。广明绝相之文。金狮之辨。悬叙离言之义。
竖约五种真如。创立始终顿圆之教相。横依五重生
法。分开小大性相之宗乘。能诠体判若弥天。所被机
定如劫石。四释以辨法宝。三觉以拣地位。在二门而
示不二。即非异以明非一。法性统该乎佛性。智身不
外乎色身。始觉有四相一念。本觉有随染性净。即净
恒染。虽不变而随缘。即染恒净。虽成事而体空。或迷
真为似。或执似为真。那知法体无初。生死之妄染违
于理也。则有终而无始。法体无尽。涅槃之真净顺于
理也。则有始而无终。若起即止之观。体真如于生灭。
即观之止。会生灭于真如。自然翻无量恼而成尘沙
德。转众生心而成如来藏。不唯寂妄。亦且离真。真妄
双亡。唯一心在。此实莲界分身。故能智辨若尔。疏既
旷远。独逗利机。神非寂照。叵测渊源。圭山大师。为中
下之根。更搜精要。直录于论。石壁法师。因简奥之注。
采集部函。详解其疏。长水大师。悟清净本然之后。验
佛祖心口之馀。庆斯论疏。犹豫释文。审句义之繁约。
勘述作之利弊。详者略其详。自不烦于神思略者详
其略。则不昧于源流。细为折衷。命名笔削。然又疏记
别行。未曾总帙。复斋先生。悯后进之难通。重请分会。
经诠者。诠此义也。是知此论。为诸佛之指标。作群经
之眼目。贤圣之道途。因果之龟镜也。故我贤首大师。
不以帝师称尊。释经为贵。一出译场。再思兹论。遂以
白毫之口。广明绝相之文。金狮之辨。悬叙离言之义。
竖约五种真如。创立始终顿圆之教相。横依五重生
法。分开小大性相之宗乘。能诠体判若弥天。所被机
定如劫石。四释以辨法宝。三觉以拣地位。在二门而
示不二。即非异以明非一。法性统该乎佛性。智身不
外乎色身。始觉有四相一念。本觉有随染性净。即净
恒染。虽不变而随缘。即染恒净。虽成事而体空。或迷
真为似。或执似为真。那知法体无初。生死之妄染违
于理也。则有终而无始。法体无尽。涅槃之真净顺于
理也。则有始而无终。若起即止之观。体真如于生灭。
即观之止。会生灭于真如。自然翻无量恼而成尘沙
德。转众生心而成如来藏。不唯寂妄。亦且离真。真妄
双亡。唯一心在。此实莲界分身。故能智辨若尔。疏既
旷远。独逗利机。神非寂照。叵测渊源。圭山大师。为中
下之根。更搜精要。直录于论。石壁法师。因简奥之注。
采集部函。详解其疏。长水大师。悟清净本然之后。验
佛祖心口之馀。庆斯论疏。犹豫释文。审句义之繁约。
勘述作之利弊。详者略其详。自不烦于神思略者详
其略。则不昧于源流。细为折衷。命名笔削。然又疏记
别行。未曾总帙。复斋先生。悯后进之难通。重请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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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慧(续法)念前贤之心苦。敢逆雅怀。虽不仍而不窜。
亦无损而无增。遂得论注同条。窃比管弦之合。疏记
共贯。宛如水乳之和。以今之视昔。莫不从此法界流。
一为无量。以昔之视今。莫不还归此法界。无量为一。
如是本末圆融。阖开不二。非夫悟入佛祖意也。孰能
信受于此法乎。欲穷理者。宜尽心焉。
康熙庚申七月十九灌顶行者(续法)题于慈云丈室No. 768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一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璿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大乘起信论疏」
【【记】初。标论疏题目也。题是一部大纲。不得不预知
悉。故须略解。题中五字。可对天台五重玄义。天
台凡解经题。皆约五义。今言大者。体也。乘者。宗也
起信。用也。论者。教也。一论所诠。唯体宗用。五字合
亦无损而无增。遂得论注同条。窃比管弦之合。疏记
共贯。宛如水乳之和。以今之视昔。莫不从此法界流。
一为无量。以昔之视今。莫不还归此法界。无量为一。
如是本末圆融。阖开不二。非夫悟入佛祖意也。孰能
信受于此法乎。欲穷理者。宜尽心焉。
康熙庚申七月十九灌顶行者(续法)题于慈云丈室No. 768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一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璿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大乘起信论疏」
【【记】初。标论疏题目也。题是一部大纲。不得不预知
悉。故须略解。题中五字。可对天台五重玄义。天
台凡解经题。皆约五义。今言大者。体也。乘者。宗也
起信。用也。论者。教也。一论所诠。唯体宗用。五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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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即是名也。大谓体者。此有总别。总以一心为体。
论之主质。无出于斯。谓信所缘故。解所了故。行所
趣故。證所入故。因所感故。果所显故。故论初标以
为法体。文云。摩诃衍者。一法。二义。所言法者。谓众
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
示摩诃衍义等。此是直目其法。名之为大。谓竖穷
横遍。无碍圆融。当体受名。不因待小。故涅槃云。不
因小空。名为大空。涅槃亦尔。不因小相。名大涅槃。
别者。约义所论。即有三种。谓体。相。用。即开前一心
以为三义。即大涅槃三德。是也。如下文云。所言义
者。则有三种。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
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三
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故大之
一字。通于三也。乘谓宗者。即从因至果以取体故。
乘者。就喻彰名。运载为义。如世舟车。可以运重致
远也。即喻菩萨。乘此大法。越生死野。度烦恼河。到
菩提乡。登涅槃岸。故下文云。一切诸佛。本所乘故。
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此中能乘。是始
觉。所乘。是本觉。能所冥符。始本不二。名究竟觉。即
是所至之处。一相一味。究竟平等。更无三异。于一
体中。义分能所尔。亦名一乘。亦名无上乘也。起信
谓用者。以此论中。能破疑执。生正信故。起。即显发。
信。谓忍乐。谓于前大乘一心三义境上。显发忍乐
之心。名为起信。故论云。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
论之主质。无出于斯。谓信所缘故。解所了故。行所
趣故。證所入故。因所感故。果所显故。故论初标以
为法体。文云。摩诃衍者。一法。二义。所言法者。谓众
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
示摩诃衍义等。此是直目其法。名之为大。谓竖穷
横遍。无碍圆融。当体受名。不因待小。故涅槃云。不
因小空。名为大空。涅槃亦尔。不因小相。名大涅槃。
别者。约义所论。即有三种。谓体。相。用。即开前一心
以为三义。即大涅槃三德。是也。如下文云。所言义
者。则有三种。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
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三
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故大之
一字。通于三也。乘谓宗者。即从因至果以取体故。
乘者。就喻彰名。运载为义。如世舟车。可以运重致
远也。即喻菩萨。乘此大法。越生死野。度烦恼河。到
菩提乡。登涅槃岸。故下文云。一切诸佛。本所乘故。
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此中能乘。是始
觉。所乘。是本觉。能所冥符。始本不二。名究竟觉。即
是所至之处。一相一味。究竟平等。更无三异。于一
体中。义分能所尔。亦名一乘。亦名无上乘也。起信
谓用者。以此论中。能破疑执。生正信故。起。即显发。
信。谓忍乐。谓于前大乘一心三义境上。显发忍乐
之心。名为起信。故论云。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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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此信起时。必内由本觉
为因。外由师教为缘。因缘和合。内外相资。故能显
发。下论云。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
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
槃。修习善根等。然信之一法。为众善之缘。万行之
始。解行修證。皆悉由之。證极之处。名得涅槃。苟非
其信。焉办斯事。故华严云。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
一切诸善法。断除疑网出爱河。开示涅槃无上道。
然此论中。不唯起信。亦兼解行。谓五分论文二三
是解。四五是行。既含多义。普恊舆情。欲令自浅之
深。是故但标起信。
论谓教者。教即圣人被下之言。
教愚成智。教凡为圣故。论。议论也。即假立宾主。自
问自答。循环研覈。究畅真宗。谓商议论量如上法
义。教诫学徒也。然论有宗释之异。此宗论也。以马
鸣大士。宗法华涅槃楞伽思益等百馀部实教大
乘之所造故。真可谓义丰文约。无法不收。故下文
云。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
应说此论。又云。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
又云。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等。然此
论文。是證真大士后得智中宗经所造。后人不思
绠短。却谓泉枯。往往谤之。言非圆实。下文劝信。非
不殷勤。闻思修益。备彰功利。不信毁谤。受苦弥劫。
岂不勉哉。如上五字。即法喻因果。解行理智。能化
所化。能诠所诠。无不具足。括尽一论。以立此名也。
为因。外由师教为缘。因缘和合。内外相资。故能显
发。下论云。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
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
槃。修习善根等。然信之一法。为众善之缘。万行之
始。解行修證。皆悉由之。證极之处。名得涅槃。苟非
其信。焉办斯事。故华严云。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
一切诸善法。断除疑网出爱河。开示涅槃无上道。
然此论中。不唯起信。亦兼解行。谓五分论文二三
是解。四五是行。既含多义。普恊舆情。欲令自浅之
深。是故但标起信。
论谓教者。教即圣人被下之言。
教愚成智。教凡为圣故。论。议论也。即假立宾主。自
问自答。循环研覈。究畅真宗。谓商议论量如上法
义。教诫学徒也。然论有宗释之异。此宗论也。以马
鸣大士。宗法华涅槃楞伽思益等百馀部实教大
乘之所造故。真可谓义丰文约。无法不收。故下文
云。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
应说此论。又云。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
又云。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等。然此
论文。是證真大士后得智中宗经所造。后人不思
绠短。却谓泉枯。往往谤之。言非圆实。下文劝信。非
不殷勤。闻思修益。备彰功利。不信毁谤。受苦弥劫。
岂不勉哉。如上五字。即法喻因果。解行理智。能化
所化。能诠所诠。无不具足。括尽一论。以立此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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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者。疏也。决也。谓疏理法义旨趣。决择文言章句。
令悉通畅也。然上大等六字。约六释分别。总成五
对一。能乘所乘对。谓人为能乘。大为所乘。所乘即
大。能乘之大。大之乘故。持业。依士。依主。三释兼通。
二。能起所起对。谓大乘为能起。信为所起。即大乘
之起信。依主释。三。能。信所信对。谓信为能信。大乘
为所信。所信即大乘。大乘之能信。持业。依主二释。
四。所诠能诠对。谓大乘起信为所诠。论为能诠。五。
能释所释对。谓疏为能释。上五为所释。二皆依主
也。】
「笔削记」
【【记】次。出记。家。题。目也。此文之作。本乎石壁。石壁慈
甚。蔓于章句。凡伸一义。皆先问发。次举疏答。后方
委释。虽不妄本母之体。而有太过与不及焉。讲者
用之。未至稳畅。今就其文。取要当者。笔而存之。其
繁缓者。削以去之。仍加添改。取其得中。俾后学者。
不虚劳神智照无昧也。故曰笔则笔。削则削。因以
笔削命题云尔。】
「西太原寺沙门法藏述疏」
【【记】后。详疏记人名。先疏主也。
西太原寺者。即长安
崇福寺也。以天下有五寺。俱名太原。为拣馀四。故
言西也。东即扬州。南即荆南府。西即长安。北即太
原(亦名崇福)。中即东都(今之福先)。俱称太原者。以则天生于
太原。此既皆彼舍宅所置。为敬生处。故以为名。沙
令悉通畅也。然上大等六字。约六释分别。总成五
对一。能乘所乘对。谓人为能乘。大为所乘。所乘即
大。能乘之大。大之乘故。持业。依士。依主。三释兼通。
二。能起所起对。谓大乘为能起。信为所起。即大乘
之起信。依主释。三。能。信所信对。谓信为能信。大乘
为所信。所信即大乘。大乘之能信。持业。依主二释。
四。所诠能诠对。谓大乘起信为所诠。论为能诠。五。
能释所释对。谓疏为能释。上五为所释。二皆依主
也。】
「笔削记」
【【记】次。出记。家。题。目也。此文之作。本乎石壁。石壁慈
甚。蔓于章句。凡伸一义。皆先问发。次举疏答。后方
委释。虽不妄本母之体。而有太过与不及焉。讲者
用之。未至稳畅。今就其文。取要当者。笔而存之。其
繁缓者。削以去之。仍加添改。取其得中。俾后学者。
不虚劳神智照无昧也。故曰笔则笔。削则削。因以
笔削命题云尔。】
「西太原寺沙门法藏述疏」
【【记】后。详疏记人名。先疏主也。
西太原寺者。即长安
崇福寺也。以天下有五寺。俱名太原。为拣馀四。故
言西也。东即扬州。南即荆南府。西即长安。北即太
原(亦名崇福)。中即东都(今之福先)。俱称太原者。以则天生于
太原。此既皆彼舍宅所置。为敬生处。故以为名。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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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者。释众之通号。此云勤息。谓勤修戒定慧。息灭
惑业苦。故受斯称。法藏者。俗姓康氏。华严第三祖。
敕谥贤首大师。德业恢隆。广如传录。述者。明非造
作也。如仲尼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明巳劳谦。故
云述也。】
「草堂沙门宗密录注」
【【记】次。录。主。也。草堂。寺名。在终南山。宗密者。姓何氏。
谥为定慧禅师。是乃学穷内外。道映古今。盛德大
业。备所闻见。录注者。先以论疏二本别行。致其学
者。不能周览。既成互阙。功进难前。今列疏文以就
于论。既论下有疏。论上有科。文义昭然。章段备矣。
学者披绎。得不荷其优赐乎。】
「长水沙门子璿修记」
【【会】后。记。主。也。长水。地名。子璿。讳也。修者。古记多种。
未免有繁简之失。故大师重为修定。名笔削记。令
得其中也。
△将释论疏。大分为二初。总叙宗旨。二开章释文。
初总叙宗旨。
【记】中印度境。有噳罗尾你者。此方翻为马鸣。于佛
灭后六百年内。破邪见幢。树正法宝。宗诸实教。造
兹一论。名曰大乘起信。说有五分。大判为三。初因
缘分。即序分也。明论发起。由八因缘。非同率尔。无
利益故。后之一分。劝修利益。即流通也。劝于此论。
生信思惟修习。得大利乐。流至后代。益众生故。中
惑业苦。故受斯称。法藏者。俗姓康氏。华严第三祖。
敕谥贤首大师。德业恢隆。广如传录。述者。明非造
作也。如仲尼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明巳劳谦。故
云述也。】
「草堂沙门宗密录注」
【【记】次。录。主。也。草堂。寺名。在终南山。宗密者。姓何氏。
谥为定慧禅师。是乃学穷内外。道映古今。盛德大
业。备所闻见。录注者。先以论疏二本别行。致其学
者。不能周览。既成互阙。功进难前。今列疏文以就
于论。既论下有疏。论上有科。文义昭然。章段备矣。
学者披绎。得不荷其优赐乎。】
「长水沙门子璿修记」
【【会】后。记。主。也。长水。地名。子璿。讳也。修者。古记多种。
未免有繁简之失。故大师重为修定。名笔削记。令
得其中也。
△将释论疏。大分为二初。总叙宗旨。二开章释文。
初总叙宗旨。
【记】中印度境。有噳罗尾你者。此方翻为马鸣。于佛
灭后六百年内。破邪见幢。树正法宝。宗诸实教。造
兹一论。名曰大乘起信。说有五分。大判为三。初因
缘分。即序分也。明论发起。由八因缘。非同率尔。无
利益故。后之一分。劝修利益。即流通也。劝于此论。
生信思惟修习。得大利乐。流至后代。益众生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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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三分。即是正宗。谓立义一分。略标纲要。立一心
法。列二种门。举三大义。因果俱运。略为下文而张
本故。解释一分。由前略标。义理未畅。是宜广释。令
义昭然。以生解故。信心一分。说四种信五种修行。
令诸众生。信根成熟。入不退故。此上三分。是前因
缘所起。是后一分所劝。由是俱号正宗。巳知论文
三分大节。应知能解疏文若何。以疏前有序为序
分。开章巳下为正宗分。后文既无申述回向。乃阙
流通。既而三分不具。即分为二。初总叙宗旨。二开
章释文。今初总叙也。】
「序」
【【记】此即疏主所撰也。序有二义。序者。叙也。谓叙述
一论之大意故。又训绪也。即制疏入作之端绪故。
今是初一义也。
△序中分二。初叙论大意。二造论因由。
初叙论
大意(四)。初叙一心法。二显真如门。三明生灭门。四
二门不二。
【记】所以列此四者。盖叙一论之大意。莫越于斯。从
始至末。摄无不尽。
△初叙一心法。
【记】初叙一心法者。立义文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
诃衍义。解释文云。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
门。乃至二门不相舍离等。故此叙之也。】
法。列二种门。举三大义。因果俱运。略为下文而张
本故。解释一分。由前略标。义理未畅。是宜广释。令
义昭然。以生解故。信心一分。说四种信五种修行。
令诸众生。信根成熟。入不退故。此上三分。是前因
缘所起。是后一分所劝。由是俱号正宗。巳知论文
三分大节。应知能解疏文若何。以疏前有序为序
分。开章巳下为正宗分。后文既无申述回向。乃阙
流通。既而三分不具。即分为二。初总叙宗旨。二开
章释文。今初总叙也。】
「序」
【【记】此即疏主所撰也。序有二义。序者。叙也。谓叙述
一论之大意故。又训绪也。即制疏入作之端绪故。
今是初一义也。
△序中分二。初叙论大意。二造论因由。
初叙论
大意(四)。初叙一心法。二显真如门。三明生灭门。四
二门不二。
【记】所以列此四者。盖叙一论之大意。莫越于斯。从
始至末。摄无不尽。
△初叙一心法。
【记】初叙一心法者。立义文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
诃衍义。解释文云。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
门。乃至二门不相舍离等。故此叙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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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真心寥廓。绝言象于筌[(ㄇ@(企-止))/弟]。冲漠希夷。忘境智于能
所。」
【【记】夫者。发语之词也。如云。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
生。又云。夫易。广矣大矣。或句中句下。皆助语词也。
真心二字。正指法体。真。谓真实。拣非伪忘。心谓灵
鉴。要妙中实。凡言于心。然有其四。一者。梵语讫利
驮耶。此云肉团心。即人之心藏也。其色赤。形如莲
华。上有七叶。色法所摄。二者。质多。此云集起。即第
八阿赖耶识。以能集诸种子。起现行故。三者。缘虑
心。此通八识心王。以各能缘虑自分境故。四者。乾
栗驮。此云坚实心。谓如来藏。自性清净不生不灭
心也。今所明者。正是此尔。所言真者。拣馀心故。若
称实言之。但是一心。贯于真妄。以论标立为大乘
法体。即总相心也。于一心中。方开二门。今虽云真。
乃是以别显总。此心若在初门。但名真如。若在后
门。但名本觉。应知真心是总。真如是别。
寥。谓空寂。
廓。谓旷大。空即中无妄染。寂乃其性湛然。旷谓德
用无边。大则体周法界。故下文云。从本巳来。一切
染法不相应故。此心之空义也。又经云。妙觉湛然。
周遍法界。斯寂义也。又经云。觉性遍满圆无际故。
当知六根遍满法界。乃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遍
满法界。斯旷义也。又下论云。是一法界大总相法
门体等。则大义也。既而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湛然
常住。妙德无边。由是乃云真心寥廓。故华严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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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寥虚旷。冲深包博。总该万有。即是一心也。问。太
虚空界。亦空寂。亦旷大。与心何异。答。太虚则以无
为体。故云空。一向凝然。故云寂。阙其德用。旷义不
成。为心所包。大义无准。岂同真心。弥满清净。中不
容他。德用无边。性起为相。冲虚妙粹。炳焕灵明。越
彼太虚。方之海印耶。此上则显。心。之。德。相。也。绝言
下。明。心。之。离。过。绝。谓断绝于辞也。言。谓语言。即闻
慧境。象。谓似像。属于义也。即思慧境。故系辞云。圣
人有以见天下之颐。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
谓之象。筌。是捕鱼之器。[(ㄇ@(企-止))/弟]。即网兔之具。此二即言
象喻也。今显真心。不可思议。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故云绝也。谓心体离言。非可以言语取。心体离念。
不可以识情求。口谈词丧。心缘虑亡。故下文云。从
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心缘相。又云。非色非心。非智
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等。皆明心离过也。
筌[(ㄇ@(企-止))/弟]喻言象者。[(ㄇ@(企-止))/弟]能网兔。喻言能取象。筌能捕鱼。
喻象能取意。今法喻双举者。为成文故。然筌[(ㄇ@(企-止))/弟]之
语。是周易略例正文。故彼文云。言生于象。故可寻
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
象以言著。故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犹[(ㄇ@(企-止))/弟]者所以在
兔。得兔而忘[(ㄇ@(企-止))/弟]。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然则
言者。象之[(ㄇ@(企-止))/弟]也。象者。意之筌也。存言者。非得象。存
象者。非得意。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
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
虚空界。亦空寂。亦旷大。与心何异。答。太虚则以无
为体。故云空。一向凝然。故云寂。阙其德用。旷义不
成。为心所包。大义无准。岂同真心。弥满清净。中不
容他。德用无边。性起为相。冲虚妙粹。炳焕灵明。越
彼太虚。方之海印耶。此上则显。心。之。德。相。也。绝言
下。明。心。之。离。过。绝。谓断绝于辞也。言。谓语言。即闻
慧境。象。谓似像。属于义也。即思慧境。故系辞云。圣
人有以见天下之颐。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
谓之象。筌。是捕鱼之器。[(ㄇ@(企-止))/弟]。即网兔之具。此二即言
象喻也。今显真心。不可思议。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故云绝也。谓心体离言。非可以言语取。心体离念。
不可以识情求。口谈词丧。心缘虑亡。故下文云。从
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心缘相。又云。非色非心。非智
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等。皆明心离过也。
筌[(ㄇ@(企-止))/弟]喻言象者。[(ㄇ@(企-止))/弟]能网兔。喻言能取象。筌能捕鱼。
喻象能取意。今法喻双举者。为成文故。然筌[(ㄇ@(企-止))/弟]之
语。是周易略例正文。故彼文云。言生于象。故可寻
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
象以言著。故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犹[(ㄇ@(企-止))/弟]者所以在
兔。得兔而忘[(ㄇ@(企-止))/弟]。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然则
言者。象之[(ㄇ@(企-止))/弟]也。象者。意之筌也。存言者。非得象。存
象者。非得意。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
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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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然易中举此。明寻言得象。寻象得意。得意须忘
象。得象须忘言。苟不能忘。皆非得旨。此乃约人以
明。劝人舍筌。今文但约本性。直就法体。说离言象。
非约劝修。虽借彼文。不同彼意。冲漠下。别约横竖
以显心。之。德。相。冲。谓深也。此明心之体性。竖穷三
际而洞然无底。故经云。甚深法性。诸佛行处。又云。
幽邃深远等。漠。谓沙漠。此显心之德相。横遍十方
而旷然无边。故经云。觉遍十方界。本性圆满故。此
乃穷三际而三际不迁。遍十方而十方无外。又冲。
谓刚柔得所。漠。谓名目难及。以此心性。虽体离相
而随缘成事。虽随缘起而本性不变。此随缘不变
之体。不可以智知识识名言名目。故云冲漠也。经
云。不染而染。难可了知。染而不染。难可了知。希。谓
无声。夷。谓无色。老子云。听之不闻曰希。视之不见
曰夷。此乃重显深广之相。深故听之不闻。广故视
之不见。谓此心体。唯證相应。非是见闻之所及故。
忘境等者。此亦显心。离。过。忘。谓于法不记。斯亦绝
无之义。境。谓所證之理。智。谓能證之心。凡言境智
能所者。盖约反迷从悟。对染说净。皆属生灭。今此
显示非染净之一心。绝迷悟之极致。尚不可立真
妄之名。岂存乎能所境智。故楞伽云。无有佛涅槃。
亦无涅槃佛。远离觉所觉。又圆觉云。觉所觉者。不
离尘故。以一心之体。绝凡圣。亡因果。离性离相。不
有不无。焉可更言境智能所。故云忘也。楞严云。性
象。得象须忘言。苟不能忘。皆非得旨。此乃约人以
明。劝人舍筌。今文但约本性。直就法体。说离言象。
非约劝修。虽借彼文。不同彼意。冲漠下。别约横竖
以显心。之。德。相。冲。谓深也。此明心之体性。竖穷三
际而洞然无底。故经云。甚深法性。诸佛行处。又云。
幽邃深远等。漠。谓沙漠。此显心之德相。横遍十方
而旷然无边。故经云。觉遍十方界。本性圆满故。此
乃穷三际而三际不迁。遍十方而十方无外。又冲。
谓刚柔得所。漠。谓名目难及。以此心性。虽体离相
而随缘成事。虽随缘起而本性不变。此随缘不变
之体。不可以智知识识名言名目。故云冲漠也。经
云。不染而染。难可了知。染而不染。难可了知。希。谓
无声。夷。谓无色。老子云。听之不闻曰希。视之不见
曰夷。此乃重显深广之相。深故听之不闻。广故视
之不见。谓此心体。唯證相应。非是见闻之所及故。
忘境等者。此亦显心。离。过。忘。谓于法不记。斯亦绝
无之义。境。谓所證之理。智。谓能證之心。凡言境智
能所者。盖约反迷从悟。对染说净。皆属生灭。今此
显示非染净之一心。绝迷悟之极致。尚不可立真
妄之名。岂存乎能所境智。故楞伽云。无有佛涅槃。
亦无涅槃佛。远离觉所觉。又圆觉云。觉所觉者。不
离尘故。以一心之体。绝凡圣。亡因果。离性离相。不
有不无。焉可更言境智能所。故云忘也。楞严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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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斯之谓欤。
△二显真如门。
【记】前门但约绝待。亡诠旨。离性相。故云寥廓冲漠
等。今门约对生灭。显不生灭。待妄立真。故云真如
门即下立义文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解释文云。心真如者。即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
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云。以离念境界。唯證相应
故。今疏叙彼也。】
「非生非灭。四相之所不迁。无去无来。三际莫之能易。」
【【记】非。无也。不也。然生灭与不生灭。须约三性分别。
且约三性自相说者。谓遍计妄法。一向生灭。圆成
实性。一向不生灭。依他假法。相同遍计。似生似灭。
性是圆成。不生不灭。若称实言之。则三性皆无生
灭。虽然。且无义不同。何则。谓遍计。即无法可生。无
法可灭。如绳上蛇。依他。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如
麻上绳。圆成。即中无前二生灭之法。如麻上无绳
无蛇。唯识颂云。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
离前。所执我法性。圆成实性。即是真如。故云非生
灭也。然此但明圆成。当体不生不灭。亦不和会泯
于生灭之法。故圆觉云。如来寂灭性。未曾有始终。
故下文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又云。非前际生。非
后际灭。毕竟恒常等。此即显真心不变也。四相等
者。四相有三种。一。微细四相。谓一刹那有九百生
灭。但是有为。皆为所迁。即生住异灭也。二。果报四
△二显真如门。
【记】前门但约绝待。亡诠旨。离性相。故云寥廓冲漠
等。今门约对生灭。显不生灭。待妄立真。故云真如
门即下立义文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解释文云。心真如者。即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
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云。以离念境界。唯證相应
故。今疏叙彼也。】
「非生非灭。四相之所不迁。无去无来。三际莫之能易。」
【【记】非。无也。不也。然生灭与不生灭。须约三性分别。
且约三性自相说者。谓遍计妄法。一向生灭。圆成
实性。一向不生灭。依他假法。相同遍计。似生似灭。
性是圆成。不生不灭。若称实言之。则三性皆无生
灭。虽然。且无义不同。何则。谓遍计。即无法可生。无
法可灭。如绳上蛇。依他。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如
麻上绳。圆成。即中无前二生灭之法。如麻上无绳
无蛇。唯识颂云。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
离前。所执我法性。圆成实性。即是真如。故云非生
灭也。然此但明圆成。当体不生不灭。亦不和会泯
于生灭之法。故圆觉云。如来寂灭性。未曾有始终。
故下文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又云。非前际生。非
后际灭。毕竟恒常等。此即显真心不变也。四相等
者。四相有三种。一。微细四相。谓一刹那有九百生
灭。但是有为。皆为所迁。即生住异灭也。二。果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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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即生老病死。涅槃经中。名为四山。如彼经云。有
四大山。从四方来。欲害人民。当有何计而能免彼。
波斯匿言。设有此来。无逃避处。唯当专念持戒布
施。佛赞善哉。我说四山。即是众生生老病死。常来
逼切人等。三。一期四相。谓始从迷真。终至造业。八
相生灭。通束为四。谓生相有一。住相有四。异相有
二。灭相有一。若反迷断时。始从初信止灭相。终至
十地断生相。如下具明。今言不迁者。即微细四相。
兼于馀二。以四相伹迁有为之法。心是无为。非所
作性。故不能迁。文中略举初后以摄中间。故云非
生灭也。无去来者。谓此真心。不向前际去。不从后
际来。亦不现在住。现在住者。即是诸有为法。故唯
识云。住表此法暂有用。今不同彼。故云无也。三际
等者。际。时限也。莫。无也。易。谓变改。三际虽是能易
之法。伹能迁变有为。令其改易。心非有为。故不能
易。净名云。但以文字数。故说有三世。非谓菩提。有
去来今。
△三明生灭门。
【记】叙生灭者。即下立义文云。是心生灭因缘相。能
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解释文云。心生灭者。依如
来藏。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乃至
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今叙之
也。】
「但以无住为性。随派分岐。逐迷悟而升沉。任因缘而
四大山。从四方来。欲害人民。当有何计而能免彼。
波斯匿言。设有此来。无逃避处。唯当专念持戒布
施。佛赞善哉。我说四山。即是众生生老病死。常来
逼切人等。三。一期四相。谓始从迷真。终至造业。八
相生灭。通束为四。谓生相有一。住相有四。异相有
二。灭相有一。若反迷断时。始从初信止灭相。终至
十地断生相。如下具明。今言不迁者。即微细四相。
兼于馀二。以四相伹迁有为之法。心是无为。非所
作性。故不能迁。文中略举初后以摄中间。故云非
生灭也。无去来者。谓此真心。不向前际去。不从后
际来。亦不现在住。现在住者。即是诸有为法。故唯
识云。住表此法暂有用。今不同彼。故云无也。三际
等者。际。时限也。莫。无也。易。谓变改。三际虽是能易
之法。伹能迁变有为。令其改易。心非有为。故不能
易。净名云。但以文字数。故说有三世。非谓菩提。有
去来今。
△三明生灭门。
【记】叙生灭者。即下立义文云。是心生灭因缘相。能
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解释文云。心生灭者。依如
来藏。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乃至
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今叙之
也。】
「但以无住为性。随派分岐。逐迷悟而升沉。任因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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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灭。」
【【记】文中初句标生。灭。所。以。馀句释生。灭。之。相。但者。
语词也。以。由也。此性虽寂寥虚旷。冲深包博。非生
非灭。不垢不净。然不住此一向寂灭非染净中。而
随彼能熏。成一切法。随染。即九相生灭。随净。即三
乘圣道。皆由真如以无住为其种性。亦由性是无
住。故能然也。净名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楞严云。
本此无住。以立世界及诸众生。非同他宗明真如
体。一向坚密。犹如玉石。不受熏习。不能随缘。但说
赖耶为染净本。受熏持种也。随派句。喻。明。也。水分
流。谓之派。路分径。谓之岐。今取岐派。共为一喻。谓
如一源之水。随何岐路。分流成派。真心亦尔。随何
因缘。作凡圣等。如下即明。逐迷下。正辨生。灭。之。相。
逐。随也。任从也。迷则背觉合尘。悟则背尘合觉。然
其迷悟。各具因缘。迷中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悟
中以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外熏为缘。若随从迷中
因缘。即沉于生死。则一切有漏染法起。一切无漏
净法灭(灭即隐灭)若随从悟中因缘。即升于觉路。则一
切无漏净法起。一切有漏染法灭(灭即亡灭)。如下文说。
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粗。即沉沦五道。
是为逐迷也。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外熏为缘。发解
起行。即超升佛果。是为从悟也。迷之与悟。皆是性
为。迷悟虽殊。不思议一。故经云。无始时来性。一切
法依止。由此有诸趣。及證涅槃果。华严经中性起
【【记】文中初句标生。灭。所。以。馀句释生。灭。之。相。但者。
语词也。以。由也。此性虽寂寥虚旷。冲深包博。非生
非灭。不垢不净。然不住此一向寂灭非染净中。而
随彼能熏。成一切法。随染。即九相生灭。随净。即三
乘圣道。皆由真如以无住为其种性。亦由性是无
住。故能然也。净名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楞严云。
本此无住。以立世界及诸众生。非同他宗明真如
体。一向坚密。犹如玉石。不受熏习。不能随缘。但说
赖耶为染净本。受熏持种也。随派句。喻。明。也。水分
流。谓之派。路分径。谓之岐。今取岐派。共为一喻。谓
如一源之水。随何岐路。分流成派。真心亦尔。随何
因缘。作凡圣等。如下即明。逐迷下。正辨生。灭。之。相。
逐。随也。任从也。迷则背觉合尘。悟则背尘合觉。然
其迷悟。各具因缘。迷中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悟
中以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外熏为缘。若随从迷中
因缘。即沉于生死。则一切有漏染法起。一切无漏
净法灭(灭即隐灭)若随从悟中因缘。即升于觉路。则一
切无漏净法起。一切有漏染法灭(灭即亡灭)。如下文说。
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粗。即沉沦五道。
是为逐迷也。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外熏为缘。发解
起行。即超升佛果。是为从悟也。迷之与悟。皆是性
为。迷悟虽殊。不思议一。故经云。无始时来性。一切
法依止。由此有诸趣。及證涅槃果。华严经中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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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即斯义也。又涅槃云。佛性随流成众味等。楞
严云。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发挥。日
照则明。云屯则暗等。皆显真如不住自性。随缘成
法也。
△四二门不二。
【记】上说真如生灭。其义迢然。虽行相不同。然理归
一揆。二而不二。故有此门。即下解释文云。复次显
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
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乃至若能观察知心无念。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今此叙之也。
△科中分三。初法。二喻。三结。
初法(二)先正明不
二。次释成无碍。
先正明不二。】
「虽复繁兴鼓跃。未始动于心源。静谧虚凝。未尝乖于
业果。」
【【记】文中四句。前二句明生。灭。不。碍。真。如。后二句明
真。如。不。碍。生。灭。既互不相碍。即不二之义也。今初。
明生。灭。不。碍。真。如。虽复者。词含纵夺。贯下二句。繁。
多。兴。起。鼓。动。跃。跳也。繁则染净多途。兴则新新生
起。鼓则体非常住。跃则相不久停。以染净因缘。繁
多兴起。鼓动跳跃。念念生灭。未曾暂住。虽不暂住。
而其体不变。不变之性。即是心源。心源即未尝有
动。故下文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圆觉云。觉者如
虚空。平等不动转。又下文云。虽念因缘善恶果报。
而亦即念性不可得。故云未始等。
静谧下。二。明。真
严云。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发挥。日
照则明。云屯则暗等。皆显真如不住自性。随缘成
法也。
△四二门不二。
【记】上说真如生灭。其义迢然。虽行相不同。然理归
一揆。二而不二。故有此门。即下解释文云。复次显
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
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乃至若能观察知心无念。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今此叙之也。
△科中分三。初法。二喻。三结。
初法(二)先正明不
二。次释成无碍。
先正明不二。】
「虽复繁兴鼓跃。未始动于心源。静谧虚凝。未尝乖于
业果。」
【【记】文中四句。前二句明生。灭。不。碍。真。如。后二句明
真。如。不。碍。生。灭。既互不相碍。即不二之义也。今初。
明生。灭。不。碍。真。如。虽复者。词含纵夺。贯下二句。繁。
多。兴。起。鼓。动。跃。跳也。繁则染净多途。兴则新新生
起。鼓则体非常住。跃则相不久停。以染净因缘。繁
多兴起。鼓动跳跃。念念生灭。未曾暂住。虽不暂住。
而其体不变。不变之性。即是心源。心源即未尝有
动。故下文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圆觉云。觉者如
虚空。平等不动转。又下文云。虽念因缘善恶果报。
而亦即念性不可得。故云未始等。
静谧下。二。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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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碍生灭。谧。亦静也。静中之静。故名为谧。静则
相非生灭。谧则体绝有无。虚乃无碍圆通。凝则寂
而常照。又无惑之喧烦曰静。无业之迁流曰谧。离
色之质碍曰虚。非心之生灭曰凝。虽真体若是。而
用常随缘。随缘之用。为业为果。善恶乐苦。形影不
差。故云未尝乖等。尝。曾也。乖。违也。业因果报。皆通
善恶漏与无漏。即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故净名
云。无我无造无受者。所作之业亦不忘。下文云。虽
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善恶苦乐等报不失
不坏。
△次释成无碍。】
「故使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不舍缘而即真。凡圣
致一。」
【【记】故下。先。释真如不碍生灭。故使者。因前起后之
词。亦通下二句。故者。所以义。使。令也。由前真如不
碍生灭。所以令其不变之真体。任运随缘。起成染
净。染净二字。无法不摄。从来不同。非适今也。故云
恒殊。然此染净。全性所起。故下文云。譬如种种瓦
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皆同真如性相。
不舍下。二释生灭不碍真如。由无碍故。所以令其
不舍差别妄缘。即是一真如性。妄缘差别。凡圣收
尽。凡圣相异。而体是一。一体之内。本无凡圣。故云
致一。致理趣遂也。故下文云。一切凡夫声闻缘觉
菩萨诸佛。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恒常等。圆觉
相非生灭。谧则体绝有无。虚乃无碍圆通。凝则寂
而常照。又无惑之喧烦曰静。无业之迁流曰谧。离
色之质碍曰虚。非心之生灭曰凝。虽真体若是。而
用常随缘。随缘之用。为业为果。善恶乐苦。形影不
差。故云未尝乖等。尝。曾也。乖。违也。业因果报。皆通
善恶漏与无漏。即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故净名
云。无我无造无受者。所作之业亦不忘。下文云。虽
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善恶苦乐等报不失
不坏。
△次释成无碍。】
「故使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不舍缘而即真。凡圣
致一。」
【【记】故下。先。释真如不碍生灭。故使者。因前起后之
词。亦通下二句。故者。所以义。使。令也。由前真如不
碍生灭。所以令其不变之真体。任运随缘。起成染
净。染净二字。无法不摄。从来不同。非适今也。故云
恒殊。然此染净。全性所起。故下文云。譬如种种瓦
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皆同真如性相。
不舍下。二释生灭不碍真如。由无碍故。所以令其
不舍差别妄缘。即是一真如性。妄缘差别。凡圣收
尽。凡圣相异。而体是一。一体之内。本无凡圣。故云
致一。致理趣遂也。故下文云。一切凡夫声闻缘觉
菩萨诸佛。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恒常等。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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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于实相中。实无菩萨及诸众生。又云。众生国土。
同一法性。
△二喻。】
「其犹波无异湿之动。故即水以辨于波。水无异动之
湿。故即波以明于水。」
【【记】此中前喻真如不碍生灭。其者。指法之词。犹。如
也。波动。喻生灭染净不同。水湿。喻真如一体无异。
波以动为相。水以湿为性。初句反显。以喻生灭门
中。无有异真如之染净也。故云波无等。故即下。顺
喻。由不异故。遂能即于一心而辨生灭。故云即水
等。即喻前文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也。水无下。
二喻生灭不碍真如。初句。反显。以喻真如门中。无
有异染净之一心也。故云水无等。次句。顺喻。由不
异故。遂能即彼生灭而显真如。故云即波等。此喻
前文不舍缘而即真。凡圣致一也。
△三结。】
「是以动静交彻。真俗双融。生死涅槃。夷齐同贯。」
【【记】是以二字。结指之词。动静等三对。说有通别。通
则不出真如生灭两义。谓动俗生死。即生灭。馀皆
真如。别则动静约喻。真俗约谛。生死涅槃约染净。
此诸二法。本不相是。法相迢然。今以一性通之。令
动静无别。真俗不殊。染净同体一无所异。良以性
起为相。境智历然。相得性融。身心廓尔。故下文云。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风相水相。不相舍离。又经云。
同一法性。
△二喻。】
「其犹波无异湿之动。故即水以辨于波。水无异动之
湿。故即波以明于水。」
【【记】此中前喻真如不碍生灭。其者。指法之词。犹。如
也。波动。喻生灭染净不同。水湿。喻真如一体无异。
波以动为相。水以湿为性。初句反显。以喻生灭门
中。无有异真如之染净也。故云波无等。故即下。顺
喻。由不异故。遂能即于一心而辨生灭。故云即水
等。即喻前文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也。水无下。
二喻生灭不碍真如。初句。反显。以喻真如门中。无
有异染净之一心也。故云水无等。次句。顺喻。由不
异故。遂能即彼生灭而显真如。故云即波等。此喻
前文不舍缘而即真。凡圣致一也。
△三结。】
「是以动静交彻。真俗双融。生死涅槃。夷齐同贯。」
【【记】是以二字。结指之词。动静等三对。说有通别。通
则不出真如生灭两义。谓动俗生死。即生灭。馀皆
真如。别则动静约喻。真俗约谛。生死涅槃约染净。
此诸二法。本不相是。法相迢然。今以一性通之。令
动静无别。真俗不殊。染净同体一无所异。良以性
起为相。境智历然。相得性融。身心廓尔。故下文云。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风相水相。不相舍离。又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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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谛并非双。恒乖未曾各。又大集云。生死涅槃。二
界平等。即是佛界。此中交彻双融夷齐一贯等。正
显前二法不二之语。彻通融和夷平齐等贯。通也。
对文可见。然上四门。旨趣微妙。初则标本以彰末。
使万有星罗于义天。后则摄末以归本。俾群象泯
同于性海。乍舒乍卷。或存或亡。法乃同时。义无前
后。由是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身土。不
逾下凡之一念。圆实之旨。在此显焉。
问。初叙一心。
后辨二门不二。亦即一心。初后何别。答。初之一心。
心当能起。后之一心。心当所归。虽前后体同。且始
终义异。以本是一心。离名绝相。由其迷悟。万法随
生。生法本空。一切唯识。识如幻梦。但是一心。由是
论依法说。疏约论明。次第四门。故无所越。一论之
旨。其在兹焉。
△二明造因由(二)。初反显。二正明。
初反显。】
「但以如来在世。根熟易调。一禀尊言。无不悬契。」
【【记】反显者。欲显菩萨造论。先明不假论时。如来在
世。即时胜缘胜。根熟易调。即根胜行胜。谓牟尼释
尊。成道巳来。未涅槃时。法化流行。圣贤辅赞。人根
成熟。性行调柔。非一佛所。种诸善根。于无量劫。久
植德本。一禀下。明根行胜相。不须再闻。故言一。承
顺圣旨。故云禀。尊言者。八音四辨。金口亲宣故。闻
而获益。逮无生忍。故云悬契。又悬者。远也。不必亲
从金口。但展转传闻。如身子闻马胜因缘。目连承
界平等。即是佛界。此中交彻双融夷齐一贯等。正
显前二法不二之语。彻通融和夷平齐等贯。通也。
对文可见。然上四门。旨趣微妙。初则标本以彰末。
使万有星罗于义天。后则摄末以归本。俾群象泯
同于性海。乍舒乍卷。或存或亡。法乃同时。义无前
后。由是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身土。不
逾下凡之一念。圆实之旨。在此显焉。
问。初叙一心。
后辨二门不二。亦即一心。初后何别。答。初之一心。
心当能起。后之一心。心当所归。虽前后体同。且始
终义异。以本是一心。离名绝相。由其迷悟。万法随
生。生法本空。一切唯识。识如幻梦。但是一心。由是
论依法说。疏约论明。次第四门。故无所越。一论之
旨。其在兹焉。
△二明造因由(二)。初反显。二正明。
初反显。】
「但以如来在世。根熟易调。一禀尊言。无不悬契。」
【【记】反显者。欲显菩萨造论。先明不假论时。如来在
世。即时胜缘胜。根熟易调。即根胜行胜。谓牟尼释
尊。成道巳来。未涅槃时。法化流行。圣贤辅赞。人根
成熟。性行调柔。非一佛所。种诸善根。于无量劫。久
植德本。一禀下。明根行胜相。不须再闻。故言一。承
顺圣旨。故云禀。尊言者。八音四辨。金口亲宣故。闻
而获益。逮无生忍。故云悬契。又悬者。远也。不必亲
从金口。但展转传闻。如身子闻马胜因缘。目连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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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转教。此之根性。尚不藉结集之经。岂假菩萨
造论。故下论云。若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
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二正明(二)初序谬述迷。二兴悲造论。
初序谬
述迷(二)。初总叙。二别显。
初总叙。】
「大师没后。异执纷纶。或趣邪途。或奔小径。」
【【记】大师者。德业高胜。可轨可范。即十号中天人师
一号也。缘终息化。佛日韬光。故云没后。即时缘俱
劣也。尔时则昏衢失照。世皆闇冥。正法陵迟。故名
为劣。异执下。明根行俱劣。颠倒计著。名为异执。乱
于正理。故曰纷纶。纷乱纶理也。此有三类执计不
同。故名为异。一。凡夫依于钝惑。执五蕴色心。计为
常乐我净。二。外道依于分别。于五蕴上。计其有我。
或即蕴离蕴。著断著常。起六十二见等。三。小乘虽
破我执而起法见。不知真常而计无常等四。随自
见解。各立巳宗。分为二十馀部。互相是非。此即俱
名异执。或趣下。明其劣相。或者。不定之词。此等根
性既劣。或随利钝使成凡外。或闻权浅教为小乘
也。凡夫外道。非佛正法。故名邪途。宗习归向。名之
为趣。小径者。巳离我执。不名为邪。未得法空。不名
大道。趣理偏僻。厌心勤劳。切募化城。不求宝所。唯
贪自利。岂能运他。既匪大途。故云小径。
△二别显(二)。初迷理。二迷教。
初迷理。】
「遂使宅中宝藏。匿济乏于孤穷。衣内明珠。弗解贫于
造论。故下论云。若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
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二正明(二)初序谬述迷。二兴悲造论。
初序谬
述迷(二)。初总叙。二别显。
初总叙。】
「大师没后。异执纷纶。或趣邪途。或奔小径。」
【【记】大师者。德业高胜。可轨可范。即十号中天人师
一号也。缘终息化。佛日韬光。故云没后。即时缘俱
劣也。尔时则昏衢失照。世皆闇冥。正法陵迟。故名
为劣。异执下。明根行俱劣。颠倒计著。名为异执。乱
于正理。故曰纷纶。纷乱纶理也。此有三类执计不
同。故名为异。一。凡夫依于钝惑。执五蕴色心。计为
常乐我净。二。外道依于分别。于五蕴上。计其有我。
或即蕴离蕴。著断著常。起六十二见等。三。小乘虽
破我执而起法见。不知真常而计无常等四。随自
见解。各立巳宗。分为二十馀部。互相是非。此即俱
名异执。或趣下。明其劣相。或者。不定之词。此等根
性既劣。或随利钝使成凡外。或闻权浅教为小乘
也。凡夫外道。非佛正法。故名邪途。宗习归向。名之
为趣。小径者。巳离我执。不名为邪。未得法空。不名
大道。趣理偏僻。厌心勤劳。切募化城。不求宝所。唯
贪自利。岂能运他。既匪大途。故云小径。
△二别显(二)。初迷理。二迷教。
初迷理。】
「遂使宅中宝藏。匿济乏于孤穷。衣内明珠。弗解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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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作。」
【【记】遂使者。蹑前起后之词。由前根缘既劣。异执仍
繁。遂令迷本真心。逐妄流转。功德法宝。本有而无
用。圆解神珠。垢覆而不现。孤穷生死之路。佣赁涅
槃之门。动经尘劫。飘然浪迹。三德秘藏。莫之能入
也。此中二喻。各出一经。一贫家宝藏喻。即如来藏
经九喻中之第五也。彼文云。譬如贫家。有珍宝藏。
宝不能言。我在此中。既不自知。又无语者。不能开
发此珍宝藏。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如来知见大法
宝藏。在其身内。不闻不知。耽惑五欲。轮转生死。受
苦无量等。匿隐济救乏阙也。少而无父曰孤。无财
之极曰穷。合法可知。
二。衣内明珠喻。即法华五百
弟子受记之文。广说如彼。赁力曰佣。给使曰作馀
文可解。
△二迷教。】
「加以大乘深旨。沉贝叶而不寻。群有盲徒。驰异路而
莫反。」
【【记】加下。初。明大教纲颓。言如来灭度之后。虽不亲
承金口。然有结集教文。可以寻言见象。寻象得意。
众生根性虽劣。多起异见。苟能闻于大法。自然改
正。今又不能寻绎。废置敷宣。圆理既而蔑闻。邪见
于焉离革。圣人既灭。根行仍微。圆实之教。抑又不
行。故云加以。教非小道。运至无上。故曰大乘。终极
圆实。拣异权浅。故名深旨。贝叶者。即多罗树叶也。
【【记】遂使者。蹑前起后之词。由前根缘既劣。异执仍
繁。遂令迷本真心。逐妄流转。功德法宝。本有而无
用。圆解神珠。垢覆而不现。孤穷生死之路。佣赁涅
槃之门。动经尘劫。飘然浪迹。三德秘藏。莫之能入
也。此中二喻。各出一经。一贫家宝藏喻。即如来藏
经九喻中之第五也。彼文云。譬如贫家。有珍宝藏。
宝不能言。我在此中。既不自知。又无语者。不能开
发此珍宝藏。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如来知见大法
宝藏。在其身内。不闻不知。耽惑五欲。轮转生死。受
苦无量等。匿隐济救乏阙也。少而无父曰孤。无财
之极曰穷。合法可知。
二。衣内明珠喻。即法华五百
弟子受记之文。广说如彼。赁力曰佣。给使曰作馀
文可解。
△二迷教。】
「加以大乘深旨。沉贝叶而不寻。群有盲徒。驰异路而
莫反。」
【【记】加下。初。明大教纲颓。言如来灭度之后。虽不亲
承金口。然有结集教文。可以寻言见象。寻象得意。
众生根性虽劣。多起异见。苟能闻于大法。自然改
正。今又不能寻绎。废置敷宣。圆理既而蔑闻。邪见
于焉离革。圣人既灭。根行仍微。圆实之教。抑又不
行。故云加以。教非小道。运至无上。故曰大乘。终极
圆实。拣异权浅。故名深旨。贝叶者。即多罗树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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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此方竹帛简牍之类。载能诠文。可以披取。见所
诠理。如说而行。反迷归悟。今隐废不行。故云沉也。
群有下。二。明迷者难改。群有者。即前凡夫外道小
乘类各众多。故云群有。无正法眼。不见佛性。故曰
盲徒。
驰。谓奔趣。异路。即邪途小径也。既不能就之
于有道。正之以圆乘。迷谬日深。习以成性。服药不
瞑眩。厥疾何瘳。还复无因。故云莫反。
△二兴悲造论(三)。初悲叹人法。二述造论意。三正
造诸论。
初悲叹人法。】
「爰有大士。厥号马鸣。慨此颓纲。悼斯沦溺。」
【【记】初二句。能叹。爰。曰也。谓如来灭度。巳六百年。人
根虽劣。正法尚存。圣人示生。兴我真教。故云爰有。
大士。谓马鸣论主本成正觉。号大光明。迹居八地。
为法身菩萨。发大心。信大法。解大义。修大行。證大
道。趣大果。非其小流。故云大士也。马鸣者。谓此菩
萨。生时及说法时。感众马悲鸣。故受斯称。如下广
释。慨此下二句。所叹初句。叹教。无声之叹曰慨。颓
纲者。喻也。圆实之教。寻绎既罕。沉废不行。如大纲
既颓。纲目何整。人天鱼无其涝漉。佛彼岸何由得
到。游泳苦海。无能出期。道之不行。职由斯也。悼斯
句。伤迷。悼伤沦沉溺没也。大士见教网纲沉颓而
不举。知彼迷途没溺而不升。叹之伤之。宁不思救。
故经云。我以佛眼观。见六道众生。贫穷无福慧。入
生死险道。相续苦不断。乃至不求大势佛。及以断
诠理。如说而行。反迷归悟。今隐废不行。故云沉也。
群有下。二。明迷者难改。群有者。即前凡夫外道小
乘类各众多。故云群有。无正法眼。不见佛性。故曰
盲徒。
驰。谓奔趣。异路。即邪途小径也。既不能就之
于有道。正之以圆乘。迷谬日深。习以成性。服药不
瞑眩。厥疾何瘳。还复无因。故云莫反。
△二兴悲造论(三)。初悲叹人法。二述造论意。三正
造诸论。
初悲叹人法。】
「爰有大士。厥号马鸣。慨此颓纲。悼斯沦溺。」
【【记】初二句。能叹。爰。曰也。谓如来灭度。巳六百年。人
根虽劣。正法尚存。圣人示生。兴我真教。故云爰有。
大士。谓马鸣论主本成正觉。号大光明。迹居八地。
为法身菩萨。发大心。信大法。解大义。修大行。證大
道。趣大果。非其小流。故云大士也。马鸣者。谓此菩
萨。生时及说法时。感众马悲鸣。故受斯称。如下广
释。慨此下二句。所叹初句。叹教。无声之叹曰慨。颓
纲者。喻也。圆实之教。寻绎既罕。沉废不行。如大纲
既颓。纲目何整。人天鱼无其涝漉。佛彼岸何由得
到。游泳苦海。无能出期。道之不行。职由斯也。悼斯
句。伤迷。悼伤沦沉溺没也。大士见教网纲沉颓而
不举。知彼迷途没溺而不升。叹之伤之。宁不思救。
故经云。我以佛眼观。见六道众生。贫穷无福慧。入
生死险道。相续苦不断。乃至不求大势佛。及以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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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法。为是众生故。而起大悲心等。
△二述造论意。】
「将欲启深经之妙旨。再曜昏衢。斥邪见之颠眸。令归
正趣。使还源可即。反本非遥。」
【【记】文中六句。初二句。明教显理。将者。当也。且也。欲。
谓希愿启。谓开发。了义大乘。名为深经。终实圆理。
故曰妙旨。佛亲说时。利根者得入。如人有目。日光
明照。见种种色。灭度之后。昏钝性障诸阿颠迦。其
犹昏衢。昏衢之体。是谓二障。大士思欲发挥圆实
旨趣。令彼迷者。去无明闇。佛昔曾破。今更重明。故
云再曜。次二句。破邪归正。斥。谓指破。心行理外。总
名邪见。非但不信因果而巳。此乃凡夫外道二乘。
俱名为邪。故迦叶言。我等自此巳前。皆名邪见人
也。颠。顶也。以头向下。故名颠倒。或颠者。病也。眸。即
目瞳。此举喻也。如人眼之有病。妄见空华毛轮二
月等。又颠。即心狂。由心狂故。目睹诸物。皆悉不正。
谓非亲见亲等。彼邪见者。亦复如是。于性空处。见
生死涅槃。于妙明中。成分别见妄。正趣者。真菩提
路也。往而却还曰归。众生迷见。不依正道。旁行五
趣。纵出三界。亦落无为坑中。今欲令彼不循异辙。
还向直道。无诸委曲也。后二句。结成顿益。初喻。次
法。水初出可以滥觞曰源。即者。人也。如人溯洄。穷
其水本。名为还源。以喻行者。反生死流。归于本际
也。得本际者。名觉心源。故下文云。觉心源者。名究
△二述造论意。】
「将欲启深经之妙旨。再曜昏衢。斥邪见之颠眸。令归
正趣。使还源可即。反本非遥。」
【【记】文中六句。初二句。明教显理。将者。当也。且也。欲。
谓希愿启。谓开发。了义大乘。名为深经。终实圆理。
故曰妙旨。佛亲说时。利根者得入。如人有目。日光
明照。见种种色。灭度之后。昏钝性障诸阿颠迦。其
犹昏衢。昏衢之体。是谓二障。大士思欲发挥圆实
旨趣。令彼迷者。去无明闇。佛昔曾破。今更重明。故
云再曜。次二句。破邪归正。斥。谓指破。心行理外。总
名邪见。非但不信因果而巳。此乃凡夫外道二乘。
俱名为邪。故迦叶言。我等自此巳前。皆名邪见人
也。颠。顶也。以头向下。故名颠倒。或颠者。病也。眸。即
目瞳。此举喻也。如人眼之有病。妄见空华毛轮二
月等。又颠。即心狂。由心狂故。目睹诸物。皆悉不正。
谓非亲见亲等。彼邪见者。亦复如是。于性空处。见
生死涅槃。于妙明中。成分别见妄。正趣者。真菩提
路也。往而却还曰归。众生迷见。不依正道。旁行五
趣。纵出三界。亦落无为坑中。今欲令彼不循异辙。
还向直道。无诸委曲也。后二句。结成顿益。初喻。次
法。水初出可以滥觞曰源。即者。人也。如人溯洄。穷
其水本。名为还源。以喻行者。反生死流。归于本际
也。得本际者。名觉心源。故下文云。觉心源者。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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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觉。若准他宗说。三无数劫。修习广大行愿。方成
正觉如挹流讨源也。今言可即非遥者。谓只于生
灭之处。示彼因缘无性。四相本自不生处即真实。
如下论云。四相本来平等。唯一觉故。又云。一切法
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
离幻即觉。亦无渐次。又南岳云。道源不远。性海非
遥。肇公亦云。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
即神。斯皆可即非遥之义也。如示万派之水。即是
本源之水。无二别也。如是。则一念契真。即名为佛。
岂待多劫而远求耶。顿益之义。昭然可见。
△三正造诸论(二)。初广论。二略论。
初广论。】
「造广论于当时。遐益群品。」
【【记】广论者。谓甘蔗论。释中本楞伽经。义味丰美。故
立斯称。又造一心遍满论。融俗归真论。真如三昧
论等。一百馀部。如来灭度。方六百载。人根稍利。堪
受广说。故云当时。遐远群众品类也。即普该众类。
远及未来。凡是当机。皆获斯利。故云遐益群品。
△二略论(三)。初出所以。二正造论。三彰功益。
初
出所以。】
「既文多义邈。非浅识所窥。」
【【记】即者。巳也。即印前之词。文多。诸甘蔗论六百卷。
或云一百卷。此方无本。难定是非。邈。远也。文句既
多。义又深远。后代虽有圆顿根性。心力劣者。于此
文义广博之论。不能备览。非谓一向权小之机。名
正觉如挹流讨源也。今言可即非遥者。谓只于生
灭之处。示彼因缘无性。四相本自不生处即真实。
如下论云。四相本来平等。唯一觉故。又云。一切法
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
离幻即觉。亦无渐次。又南岳云。道源不远。性海非
遥。肇公亦云。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
即神。斯皆可即非遥之义也。如示万派之水。即是
本源之水。无二别也。如是。则一念契真。即名为佛。
岂待多劫而远求耶。顿益之义。昭然可见。
△三正造诸论(二)。初广论。二略论。
初广论。】
「造广论于当时。遐益群品。」
【【记】广论者。谓甘蔗论。释中本楞伽经。义味丰美。故
立斯称。又造一心遍满论。融俗归真论。真如三昧
论等。一百馀部。如来灭度。方六百载。人根稍利。堪
受广说。故云当时。遐远群众品类也。即普该众类。
远及未来。凡是当机。皆获斯利。故云遐益群品。
△二略论(三)。初出所以。二正造论。三彰功益。
初
出所以。】
「既文多义邈。非浅识所窥。」
【【记】即者。巳也。即印前之词。文多。诸甘蔗论六百卷。
或云一百卷。此方无本。难定是非。邈。远也。文句既
多。义又深远。后代虽有圆顿根性。心力劣者。于此
文义广博之论。不能备览。非谓一向权小之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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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浅识。以此略论。正为大乘顿根。令悟入故。故下
文云。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
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又云。为欲解释如来根本
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
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等。斯则正为大乘信
解位人而作因缘。反知于此广中。但无心力。名为
浅识。
△二正造论。】
「悲末叶之迷伦。又造斯论。」
【【记】悲。谓菩萨造论之心。菩萨发心。体有三种。谓大
悲。大智。大愿。悲则度生。智则求證。愿则总摄。今为
拔众生苦与究竟乐而造斯论。故须悲也。下论云。
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
利恭敬故。末叶。约时。迷伦。约类。以佛灭后二千五
百年去。解脱。智慧。多闻。禅定。俱不牢固。但随迷见。
唯起诤论。如斯类也。诚堪慜之故造此论。令其悟
入叶。世也。伦。类也。
△三彰功益。】
「可谓义丰文约。解行俱兼。中下之流。因兹悟入者矣。」
【【记】文有二。初。略能含广。可谓者。印叹之词。论唯一
轴。二十四纸。故云文约。约略也。所诠之法。义备河
沙。故云义丰。丰。多也。斯则摄尽十方三世诸佛法
藏。故下文云。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
又云。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解行等者。
文云。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
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又云。为欲解释如来根本
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
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等。斯则正为大乘信
解位人而作因缘。反知于此广中。但无心力。名为
浅识。
△二正造论。】
「悲末叶之迷伦。又造斯论。」
【【记】悲。谓菩萨造论之心。菩萨发心。体有三种。谓大
悲。大智。大愿。悲则度生。智则求證。愿则总摄。今为
拔众生苦与究竟乐而造斯论。故须悲也。下论云。
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
利恭敬故。末叶。约时。迷伦。约类。以佛灭后二千五
百年去。解脱。智慧。多闻。禅定。俱不牢固。但随迷见。
唯起诤论。如斯类也。诚堪慜之故造此论。令其悟
入叶。世也。伦。类也。
△三彰功益。】
「可谓义丰文约。解行俱兼。中下之流。因兹悟入者矣。」
【【记】文有二。初。略能含广。可谓者。印叹之词。论唯一
轴。二十四纸。故云文约。约略也。所诠之法。义备河
沙。故云义丰。丰。多也。斯则摄尽十方三世诸佛法
藏。故下文云。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
又云。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解行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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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即立义解释二分所诠。令生解故。行。即修行信
心及劝修利益所诠。令起行故。又云。于真如法中。
深解现前。所修离相。又云。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
远离法等。俱即是兼。义意无别。解行两足。故曰俱
兼。亦可俱则具于解行。兼则解中有行。行中有解。
目足更资。方到清凉池尔。中下。二。巧被根缘。谓中
根巳下之类。皆由此论开示而得悟入佛之知见。
若约位说。悟当信解。入当行證。若依天台。兼于开
示。总对圆教四十位人。即住行向地。如次以配开
示悟入也。今以深该浅。故云悟入。然此中下之言。
非谓对大指小。名为中下。以大乘圆顿之根。自有
上中下别。今是圆根之中下也。如圆觉经三根之
义。正同于此。今言中下悟入。以让上根。广论被故。
△二开章释文(二)。初悬叙义门。二随文注解。
初
悬叙义门(二)。先略标。次详释。
先略标。】
「将解此论。文分二章。
初。悬叙义门。二。随文注解。义门
有六。一。辨教起因缘。二。约诸藏所摄。三。显教义分齐。
四。明教所被机。五。论能诠教体。六。示所诠宗趣。」
【【记】悬叙六门。盖有纶绪。何者。夫圣人所作。必不徒
然。兹论发兴。有何所以。故受之以教起因缘也。名
教既兴。巳知由渐。释氏之学。三藏统收。约法约人。
如何摄属。故受之以诸藏所摄也。论藏通乎大小。
菩萨有其权实。不以义求。罔知旨趣。此论诠法。分
齐至何。故受之以教义分齐也。
教所诠义。以知至
心及劝修利益所诠。令起行故。又云。于真如法中。
深解现前。所修离相。又云。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
远离法等。俱即是兼。义意无别。解行两足。故曰俱
兼。亦可俱则具于解行。兼则解中有行。行中有解。
目足更资。方到清凉池尔。中下。二。巧被根缘。谓中
根巳下之类。皆由此论开示而得悟入佛之知见。
若约位说。悟当信解。入当行證。若依天台。兼于开
示。总对圆教四十位人。即住行向地。如次以配开
示悟入也。今以深该浅。故云悟入。然此中下之言。
非谓对大指小。名为中下。以大乘圆顿之根。自有
上中下别。今是圆根之中下也。如圆觉经三根之
义。正同于此。今言中下悟入。以让上根。广论被故。
△二开章释文(二)。初悬叙义门。二随文注解。
初
悬叙义门(二)。先略标。次详释。
先略标。】
「将解此论。文分二章。
初。悬叙义门。二。随文注解。义门
有六。一。辨教起因缘。二。约诸藏所摄。三。显教义分齐。
四。明教所被机。五。论能诠教体。六。示所诠宗趣。」
【【记】悬叙六门。盖有纶绪。何者。夫圣人所作。必不徒
然。兹论发兴。有何所以。故受之以教起因缘也。名
教既兴。巳知由渐。释氏之学。三藏统收。约法约人。
如何摄属。故受之以诸藏所摄也。论藏通乎大小。
菩萨有其权实。不以义求。罔知旨趣。此论诠法。分
齐至何。故受之以教义分齐也。
教所诠义。以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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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未委何等机宜。于此悟入。故受之以教所被机
也。所诠所被。既巳昭然。未审能诠。以何为体。故受
之以能诠教体也。教体既明。教下所诠。宗于何事。
宗之毕竟。趣向于何。故受之以所诠宗趣也。凡是
教兴。悉须具此。故今悬叙。止斯六门。谓论所因故。
论所摄故。论所诠故。论所被故。论所依故。论宗归
故。然原本疏中开章。具列十门。前六同此。但于此
后。更列四门。谓释论题目。造论时代。翻译年月。随
文解释。如次至十也。今录本疏中。不依彼列者。以
是悬叙义门。不欲杂于别解文义。故将后四。合在
随文注解之中。由是悬叙。伹有六段。
△次详释(六)初起因。二藏摄。三教义。四被机。五能
诠。六宗趣。
初起因(二)。初总标。次别释。
初总标。】
「初辨教起因缘者。有十徵释。以显十因。」
【【记】十徵释者。十段之中。皆初一句是徵。馀皆释也。
显十因者。谓有十翻。先问后答。以显造论十种缘
起也。
△次别释(十)。初智辩。二法化。三巧示。四显明。五依
本。六藉力。七为义。八因缘。九由起。十机益。
初智
辩。】
「一。依何智。谓依论主洞契心源之智。随机巧妙之辩。」
【【记】一句。徵也。依何智者。起论之体。莫先于智。无智
不能起论。故佛法中。智为根本也。斯则因明论。六
因之中智生因也。以有智故有义。有义故立言。故
也。所诠所被。既巳昭然。未审能诠。以何为体。故受
之以能诠教体也。教体既明。教下所诠。宗于何事。
宗之毕竟。趣向于何。故受之以所诠宗趣也。凡是
教兴。悉须具此。故今悬叙。止斯六门。谓论所因故。
论所摄故。论所诠故。论所被故。论所依故。论宗归
故。然原本疏中开章。具列十门。前六同此。但于此
后。更列四门。谓释论题目。造论时代。翻译年月。随
文解释。如次至十也。今录本疏中。不依彼列者。以
是悬叙义门。不欲杂于别解文义。故将后四。合在
随文注解之中。由是悬叙。伹有六段。
△次详释(六)初起因。二藏摄。三教义。四被机。五能
诠。六宗趣。
初起因(二)。初总标。次别释。
初总标。】
「初辨教起因缘者。有十徵释。以显十因。」
【【记】十徵释者。十段之中。皆初一句是徵。馀皆释也。
显十因者。谓有十翻。先问后答。以显造论十种缘
起也。
△次别释(十)。初智辩。二法化。三巧示。四显明。五依
本。六藉力。七为义。八因缘。九由起。十机益。
初智
辩。】
「一。依何智。谓依论主洞契心源之智。随机巧妙之辩。」
【【记】一句。徵也。依何智者。起论之体。莫先于智。无智
不能起论。故佛法中。智为根本也。斯则因明论。六
因之中智生因也。以有智故有义。有义故立言。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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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中。先责其智。谓依下。释也。然菩萨之智。有权。
有实。实智诣理。虚通往来。符会真体。名洞契心源。
心源。即无相真理也。契此理故。名无生忍。即根本
智也。权智干事。建立佛法。成就众生。随其根性。授
与法药。令得服行。名随机巧妙之辩。谓顺其根欲
上中下品。故曰随机。言无疏拙。曲成万物而不遗。
故名之为巧。巧无巧相。不可以言议思度。故名妙
也。此智腾之于口。故名为辩。此辩有四有七。四谓
四无碍辩。即法。义。词。乐说也。亦名四无碍智。但在
心在口用处不同。故得智辩之名。其体一也。七辩
者。一。捷辩。卒答不思。须即言故。二。无断辩。相续连
环而无竭故。三。迅辩。明于理事。心无痴闇。言音迅
疾。如悬河故。四。随应辩。应于时机。无差异故。五。无
疏谬辩。所说契理。无差失故。六丰义味辩。名数理
事。皆无量故。七。一切世间最上妙辩。此辩有五德。
一。甚深如雷。二。清彻远闻。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
伽。四。能令众生。入心爱敬。五。若有闻者。欢喜无厌
具此五者。名最上也。此上四七之辩。皆因本智證
理而后得故。名后得智。巧妙之相。在三四两门。然
圣智圆通。必须理事双照。随阙一种。则非圆智。今
论主迹居八地。正證无生。入真如门。即根本实智
照生灭门。随彼事量。一一观察。知机设化。应根巧
说。即后得权智。权实二智。随用虽殊。然体无二。依
此一体圆智而建立论文。故十地论。称叹说者。有
有实。实智诣理。虚通往来。符会真体。名洞契心源。
心源。即无相真理也。契此理故。名无生忍。即根本
智也。权智干事。建立佛法。成就众生。随其根性。授
与法药。令得服行。名随机巧妙之辩。谓顺其根欲
上中下品。故曰随机。言无疏拙。曲成万物而不遗。
故名之为巧。巧无巧相。不可以言议思度。故名妙
也。此智腾之于口。故名为辩。此辩有四有七。四谓
四无碍辩。即法。义。词。乐说也。亦名四无碍智。但在
心在口用处不同。故得智辩之名。其体一也。七辩
者。一。捷辩。卒答不思。须即言故。二。无断辩。相续连
环而无竭故。三。迅辩。明于理事。心无痴闇。言音迅
疾。如悬河故。四。随应辩。应于时机。无差异故。五。无
疏谬辩。所说契理。无差失故。六丰义味辩。名数理
事。皆无量故。七。一切世间最上妙辩。此辩有五德。
一。甚深如雷。二。清彻远闻。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
伽。四。能令众生。入心爱敬。五。若有闻者。欢喜无厌
具此五者。名最上也。此上四七之辩。皆因本智證
理而后得故。名后得智。巧妙之相。在三四两门。然
圣智圆通。必须理事双照。随阙一种。则非圆智。今
论主迹居八地。正證无生。入真如门。即根本实智
照生灭门。随彼事量。一一观察。知机设化。应根巧
说。即后得权智。权实二智。随用虽殊。然体无二。依
此一体圆智而建立论文。故十地论。称叹说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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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才智。谓真实智。体性智。果智。前二即根本后
得。后一即后得之用。谓依体性。起巧妙说。故言果
也。今此所明。通前三智也。
△二法化。】
「二。示何法。谓一心。二门。三大。四信。五行等法。」
【【记】示何法者。巳知论主所依。非是下凡有漏之识。
但依二智无漏建立。凡所有言。尽合真理。契会时
机。必无过矣。如其所示。是何法门。令彼信解修断
入證耶。故此徵之。谓一心下。释也。然大乘法体。是
众生诸佛无二真源。不分染净真妄差别。而能具
摄一切诸法。寂焉不动。灵鉴无昧。故名一心。而此
心体。非真非妄。能真能妄。故开二门。门者无壅。虚
通往来。出入自在。开阖无妨之谓也。依心无相。立
真如门。依心具法。立生灭门。二门互通。开阖自在。
俱以一心为源。故云心真如心生灭也。
三大者。即
二门下所示之义。谓真如门。唯示体大。生灭门。具
示三大。故下论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四信
者。谓信真如及三宝也。信心是一。信境有四。故成
四信。故下论云。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乃至佛法僧。常念亲近修习如实行故。五行。谓行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之法。成就前来四种信
心。令成根不退。入正道故。如下广明。所言等者。法
相至多。今疏从一至五增数略列。不及多云。故言
得。后一即后得之用。谓依体性。起巧妙说。故言果
也。今此所明。通前三智也。
△二法化。】
「二。示何法。谓一心。二门。三大。四信。五行等法。」
【【记】示何法者。巳知论主所依。非是下凡有漏之识。
但依二智无漏建立。凡所有言。尽合真理。契会时
机。必无过矣。如其所示。是何法门。令彼信解修断
入證耶。故此徵之。谓一心下。释也。然大乘法体。是
众生诸佛无二真源。不分染净真妄差别。而能具
摄一切诸法。寂焉不动。灵鉴无昧。故名一心。而此
心体。非真非妄。能真能妄。故开二门。门者无壅。虚
通往来。出入自在。开阖无妨之谓也。依心无相。立
真如门。依心具法。立生灭门。二门互通。开阖自在。
俱以一心为源。故云心真如心生灭也。
三大者。即
二门下所示之义。谓真如门。唯示体大。生灭门。具
示三大。故下论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四信
者。谓信真如及三宝也。信心是一。信境有四。故成
四信。故下论云。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乃至佛法僧。常念亲近修习如实行故。五行。谓行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之法。成就前来四种信
心。令成根不退。入正道故。如下广明。所言等者。法
相至多。今疏从一至五增数略列。不及多云。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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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也。若具言之。即二觉。四位。四相。四镜。三细。六粗
等。不能广引。然疏列虽少。无法不该。以生灭一门。
具明世出世间一切法故。此等皆是所示之法。虽
通云示。然示义有别。谓于上诸法。示令信解行断
證等。配文可见。由是疏中通云示也。
△三巧示。】
「三。云何示。谓以巧便。开一味大乘。作法义二种。分一
心法。复作二门。析一义理。复为三大。由此善巧而得
开示。」
【【记】云何示者。上之所列。但是所示之法。未知作何
方便而显示之。巧。谓权巧。便。谓方便。此属论主能
示之智。一味大乘。即一心真理。不分染净因果凡
圣空有等异。故云一味。拣对二乘。故名大乘。此之
法体。以智冥符。离诸分别。乃云一味。若依言说示。
即开为二。谓法。义也。故论云。摩诃衍者。总说有二
种。一者法。二者义。
仍开法为二门。演义为三大。故
论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
生灭门。又云。所言义者。则有体相用三种等。备如
前引。由此下。结指善权。谓论主以一实智。證无分
别一味真理。以方便力。为众生故。善用巧便。而开
一味成多法门。多无多相。不违一味。故名善巧。开
即演一为多。示即显令生解也。
△四显明。】
「四。以何显。谓妙音善字。譬喻宗因。能令义理明了显
等。不能广引。然疏列虽少。无法不该。以生灭一门。
具明世出世间一切法故。此等皆是所示之法。虽
通云示。然示义有别。谓于上诸法。示令信解行断
證等。配文可见。由是疏中通云示也。
△三巧示。】
「三。云何示。谓以巧便。开一味大乘。作法义二种。分一
心法。复作二门。析一义理。复为三大。由此善巧而得
开示。」
【【记】云何示者。上之所列。但是所示之法。未知作何
方便而显示之。巧。谓权巧。便。谓方便。此属论主能
示之智。一味大乘。即一心真理。不分染净因果凡
圣空有等异。故云一味。拣对二乘。故名大乘。此之
法体。以智冥符。离诸分别。乃云一味。若依言说示。
即开为二。谓法。义也。故论云。摩诃衍者。总说有二
种。一者法。二者义。
仍开法为二门。演义为三大。故
论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
生灭门。又云。所言义者。则有体相用三种等。备如
前引。由此下。结指善权。谓论主以一实智。證无分
别一味真理。以方便力。为众生故。善用巧便。而开
一味成多法门。多无多相。不违一味。故名善巧。开
即演一为多。示即显令生解也。
△四显明。】
「四。以何显。谓妙音善字。譬喻宗因。能令义理明了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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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记】以何显者。意责前之善巧。乃是展彼义门。令一
成多。今欲令此义理。皎然可见。由何方便而得显
明。以。由。显。明也。音即音声。字。即文字。声无声相。字
无字相。故云妙善。谓论主于权实无碍智上。流演
声名句文。是无漏善性所摄。不同凡夫属于无记。
故净名云。夫说法者。无说无示。斯则唯为开导利
益众生。不依文字也。华严十地品中。喻空中风画
等。皆显声名句文。非有非无也。斯皆谓之妙音善
字。譬。比也。喻。晓也。即以近事比类。令于深法得晓
了故。无著云。喻者。见边义。谓以所见边。与未所见
边。和合正说。名之为喻。师子觉云。所见边者。谓巳
显了分。未所见边者。谓未显了分。以显了分。显未
显了分。令义平等。所有正说。名为立喻。然有二种。
一者同法。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
决定有性。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者。
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偏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
作。如虚空等。然离十过。方为正喻。同喻五过。谓能
立法不成。所立法不成。俱不成。无合。倒合。异喻五
过。谓所立法不遣。能立法不遣。俱不遣。不离。倒离。
宗。谓所成立法。因。即宗家因由所以。与前譬喻。皆
为能立。故因明论云。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
者未了义故。然宗者。有体。有依。依有能别所别。依
体之上。共离九过。方为正宗。谓现量相违。比量相
【【记】以何显者。意责前之善巧。乃是展彼义门。令一
成多。今欲令此义理。皎然可见。由何方便而得显
明。以。由。显。明也。音即音声。字。即文字。声无声相。字
无字相。故云妙善。谓论主于权实无碍智上。流演
声名句文。是无漏善性所摄。不同凡夫属于无记。
故净名云。夫说法者。无说无示。斯则唯为开导利
益众生。不依文字也。华严十地品中。喻空中风画
等。皆显声名句文。非有非无也。斯皆谓之妙音善
字。譬。比也。喻。晓也。即以近事比类。令于深法得晓
了故。无著云。喻者。见边义。谓以所见边。与未所见
边。和合正说。名之为喻。师子觉云。所见边者。谓巳
显了分。未所见边者。谓未显了分。以显了分。显未
显了分。令义平等。所有正说。名为立喻。然有二种。
一者同法。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
决定有性。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者。
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偏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
作。如虚空等。然离十过。方为正喻。同喻五过。谓能
立法不成。所立法不成。俱不成。无合。倒合。异喻五
过。谓所立法不遣。能立法不遣。俱不遣。不离。倒离。
宗。谓所成立法。因。即宗家因由所以。与前譬喻。皆
为能立。故因明论云。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
者未了义故。然宗者。有体。有依。依有能别所别。依
体之上。共离九过。方为正宗。谓现量相违。比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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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世间相违。自教相违。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所
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相符极成。因有三相。谓遍是
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然因有二种。谓
生因。了因。生因如种生芽。了因如灯照物。然此二
因。各有三种。生因三者。一。言生因。二。智生因。三。义
生因。了因三者。一。智了因。二。言了因。三。义了因。广
如彼疏。然此因支。离十四过。方为正因。谓两俱不
成。随一不成。所依不成。犹豫不成。共不定。不共不
定。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
俱品一分转。决定相违。法自相相违。法差别相违。
有法自相相违。有法差别相违。然此三支。共离三
十三过。并诸阙减等。今非正意。不能具陈。然今论
中。虽说宗因譬喻。不同因明三事合集。成于比量。
但今文中。或单举宗义。或双举宗因。或举宗喻。或
举因喻。如下论云。一者法。二者义。此之法义。伹是
因明前陈后说。有法及法。如立量云。一心是有法。
定具三大故为宗。因云以有真如生灭二相故。此
但举其宗因而不引喻。或云。真如是有法。定不可
立不可遣故为宗。因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
如故。此亦但举宗因也。馀皆例知。若以此论对五
性宗。具足三支。应立量云。一真如性是有法。定能
随缘故为宗。因云是有为法平等所依故。同喻如
虚空。
能令下。结指。谓前妙音等为能显。法义理趣
为所显。由前巧便。遂令义理明显可见也。此上二
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相符极成。因有三相。谓遍是
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然因有二种。谓
生因。了因。生因如种生芽。了因如灯照物。然此二
因。各有三种。生因三者。一。言生因。二。智生因。三。义
生因。了因三者。一。智了因。二。言了因。三。义了因。广
如彼疏。然此因支。离十四过。方为正因。谓两俱不
成。随一不成。所依不成。犹豫不成。共不定。不共不
定。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
俱品一分转。决定相违。法自相相违。法差别相违。
有法自相相违。有法差别相违。然此三支。共离三
十三过。并诸阙减等。今非正意。不能具陈。然今论
中。虽说宗因譬喻。不同因明三事合集。成于比量。
但今文中。或单举宗义。或双举宗因。或举宗喻。或
举因喻。如下论云。一者法。二者义。此之法义。伹是
因明前陈后说。有法及法。如立量云。一心是有法。
定具三大故为宗。因云以有真如生灭二相故。此
但举其宗因而不引喻。或云。真如是有法。定不可
立不可遣故为宗。因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
如故。此亦但举宗因也。馀皆例知。若以此论对五
性宗。具足三支。应立量云。一真如性是有法。定能
随缘故为宗。因云是有为法平等所依故。同喻如
虚空。
能令下。结指。谓前妙音等为能显。法义理趣
为所显。由前巧便。遂令义理明显可见也。此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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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即前洞契巧妙之相。上之巧便。即前智也。同记
心轮。此之音显。即前辩也。同佛正教神通轮矣。
△五依本。】
「五。依何本。
谓依佛圣言。及正道理。定量为本。」
【【记】依何本者。此徵菩萨造论。必有所凭。若无依据。
便同虚诞。佛圣言。即至教量。正道理。即比量。定量。
即现量。
至教者。谓一切智人。无所不鉴。具足五语。
言必诚谛。依此立论。决定可信。无有虚妄。故取为
本。圣言之语。通于三乘。馀人有所不知。由是拣之。
故言佛也。次先标比量者。以论宗经故。比量者。谓
藉众相而观于义。众相者。谓因三相。由彼为因。于
所比宗义。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今言正
道理者。为简一切邪谬因故。若因不正。宗义亦邪。
由是故言正道理也。
现量者。谓无分别。若有正智。
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
量。此有四类。一。五识身。二。五俱意。三。诸自證。四。一
切定心。此上四种。皆现量也。今言定量者。以此四
义。缘色等境。是决定故。亦可前正道理中。具含二
量。谓比度生解及自證知。俱无谬妄。咸正道理。定
量一句。总指三量。俱是决定。取此为本。可信从故。
△六藉力。】
「六。藉何力。谓归命三宝。请加承力。」
【【记】藉何力者。此责论主依经造论。上欲契圣。下欲
利凡。流至后代。破邪立正。俾世世不绝。灯灯无尽。
心轮。此之音显。即前辩也。同佛正教神通轮矣。
△五依本。】
「五。依何本。
谓依佛圣言。及正道理。定量为本。」
【【记】依何本者。此徵菩萨造论。必有所凭。若无依据。
便同虚诞。佛圣言。即至教量。正道理。即比量。定量。
即现量。
至教者。谓一切智人。无所不鉴。具足五语。
言必诚谛。依此立论。决定可信。无有虚妄。故取为
本。圣言之语。通于三乘。馀人有所不知。由是拣之。
故言佛也。次先标比量者。以论宗经故。比量者。谓
藉众相而观于义。众相者。谓因三相。由彼为因。于
所比宗义。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今言正
道理者。为简一切邪谬因故。若因不正。宗义亦邪。
由是故言正道理也。
现量者。谓无分别。若有正智。
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
量。此有四类。一。五识身。二。五俱意。三。诸自證。四。一
切定心。此上四种。皆现量也。今言定量者。以此四
义。缘色等境。是决定故。亦可前正道理中。具含二
量。谓比度生解及自證知。俱无谬妄。咸正道理。定
量一句。总指三量。俱是决定。取此为本。可信从故。
△六藉力。】
「六。藉何力。谓归命三宝。请加承力。」
【【记】藉何力者。此责论主依经造论。上欲契圣。下欲
利凡。流至后代。破邪立正。俾世世不绝。灯灯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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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用自力。为假他威耶。归三宝者。谓三宝吉祥。一
切众生最胜良田。有归依者。能办大事。生诸福智。
能离生死。得涅槃乐。故佛灭度。凡诸弟子所有著
述。皆归三宝。示学有宗。不自专巳。离过失故。今乞
威加。承力而作。必至后代。人无不信。然加有二种。
一。显加。谓现身说法。二。冥加。但闇增智慧。今通此
二也。能归所归。如下广释。
△七为义。】
「七。为何义。谓助佛扬化。摧邪显正。护持遗法。令久住
世。报如来恩。」
【【记】为何义者。此责既假三宝威加。造立兹论。有何
义意。切慕此耶。
助扬化者。如助谓赞辅。扬。谓发挥。化。
谓教导。是则赞辅如来。发挥法门。教导群品。以十
方诸佛。迭为师资。互相赞弼。令法道流行。众生受
化。今论主示居因位。师我牟尼。宗经造论。故云助
化。摧邪显正者。谓如来在日。邪见者佛自调伏。佛
灭度后。苟有斯类。人无制止。今论主为摧彼邪徒。
令邪教不兴。立我正法。令生正见故。下论中显示
正义。对治邪执。是也。护持遗法者。谓佛所说法门。
至灭度后。总名遗法。今造论发扬。令无坠地者。名
为护持。展转弘传。灯灯不绝。以至来劫。名久住世。
报如来恩者。佛留教法。意在传弘。展转度人。令至
大果。若不传演。逆佛本怀。是谓辜恩。苟能显发妙
门。光昭大教。众生获益。不绝大猷。斯则顺合佛心。
切众生最胜良田。有归依者。能办大事。生诸福智。
能离生死。得涅槃乐。故佛灭度。凡诸弟子所有著
述。皆归三宝。示学有宗。不自专巳。离过失故。今乞
威加。承力而作。必至后代。人无不信。然加有二种。
一。显加。谓现身说法。二。冥加。但闇增智慧。今通此
二也。能归所归。如下广释。
△七为义。】
「七。为何义。谓助佛扬化。摧邪显正。护持遗法。令久住
世。报如来恩。」
【【记】为何义者。此责既假三宝威加。造立兹论。有何
义意。切慕此耶。
助扬化者。如助谓赞辅。扬。谓发挥。化。
谓教导。是则赞辅如来。发挥法门。教导群品。以十
方诸佛。迭为师资。互相赞弼。令法道流行。众生受
化。今论主示居因位。师我牟尼。宗经造论。故云助
化。摧邪显正者。谓如来在日。邪见者佛自调伏。佛
灭度后。苟有斯类。人无制止。今论主为摧彼邪徒。
令邪教不兴。立我正法。令生正见故。下论中显示
正义。对治邪执。是也。护持遗法者。谓佛所说法门。
至灭度后。总名遗法。今造论发扬。令无坠地者。名
为护持。展转弘传。灯灯不绝。以至来劫。名久住世。
报如来恩者。佛留教法。意在传弘。展转度人。令至
大果。若不传演。逆佛本怀。是谓辜恩。苟能显发妙
门。光昭大教。众生获益。不绝大猷。斯则顺合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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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称宗祖。名为报恩也。故智论云。假使顶戴经尘
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传法利众生。毕竟无能
报恩者。若有传持正法藏。宣扬教理度群生。修习
一念契真如。此是真报如来者。然上五句。说有二
意。一则各自别说。一句是一意。谓助佛扬化故。摧
邪故。显正故等。二则蹑迹通论。从一至五。展转相
由。即助佛扬化者。为摧邪故。摧邪为显正故。乃至
报如来恩故。
△八因缘。】
「八。以何因缘。谓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记】以何缘者。此责如上所为。本缘何事耶。令众生
者。三聚五性一切众生也。离一切苦者。离三苦八
苦分段变易二生死苦也。得究竟乐者。谓得无上
菩提觉法乐。无上涅槃寂静乐。一得永得。更无退
者。拣异人天二乘。故云究竟。
△九由起。】
「九。由何起。谓由菩萨大悲。悯物迷谬。」
【【记】由何起者。此责菩萨造论之心。因何而起。大悲
者。即同体无缘。拣非爱见。故云大也。
悯。谓哀悯。即
能悲之心。物。谓众生。即所悲之境。凡夫恋生死。执
常乐我净。故云迷。二乘爱涅槃。著无常等四。非其
正趣。认以为正。故名为谬。造论为彼。令反迷为悟。
舍偏入圆也。
△十机益。】
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传法利众生。毕竟无能
报恩者。若有传持正法藏。宣扬教理度群生。修习
一念契真如。此是真报如来者。然上五句。说有二
意。一则各自别说。一句是一意。谓助佛扬化故。摧
邪故。显正故等。二则蹑迹通论。从一至五。展转相
由。即助佛扬化者。为摧邪故。摧邪为显正故。乃至
报如来恩故。
△八因缘。】
「八。以何因缘。谓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记】以何缘者。此责如上所为。本缘何事耶。令众生
者。三聚五性一切众生也。离一切苦者。离三苦八
苦分段变易二生死苦也。得究竟乐者。谓得无上
菩提觉法乐。无上涅槃寂静乐。一得永得。更无退
者。拣异人天二乘。故云究竟。
△九由起。】
「九。由何起。谓由菩萨大悲。悯物迷谬。」
【【记】由何起者。此责菩萨造论之心。因何而起。大悲
者。即同体无缘。拣非爱见。故云大也。
悯。谓哀悯。即
能悲之心。物。谓众生。即所悲之境。凡夫恋生死。执
常乐我净。故云迷。二乘爱涅槃。著无常等四。非其
正趣。认以为正。故名为谬。造论为彼。令反迷为悟。
舍偏入圆也。
△十机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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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机何益。
谓令生信。得闻思修慧。證入因满。」
【【记】机何益者。既为众生造论。其有被此化者。得何
利益。
谓令下。有四益。信。谓十信。闻思修慧。即三贤。
證入。即十地。因满。即究竟位。此则未信者令信。未
解者令解。未行者令行。未證者令證。未涅槃者令
得涅槃。始从凡夫。终至等觉。受斯化者。咸得利益。
本疏则云六益。谓信。及三慧。證入。因满。大同小异。
开合两通。然上十因。意义相续。若不料简。宁免混
然。今近取譬。令无所惑。如构大厦。先。要有解(起造之解。
合二智也)。次。列所造(厅堂痒序等。合一心二门三大等)。三。明其相(间架向背
等。合分三大等)。四。能造器(斤斧墨尺等。合妙音善字等)。五。有所凭准(依经
依匠。合三量等)。六。旁藉阴功(礿祭先灵。合三宝加祐)。七。上安所尊(父母
等。合报佛恩)。八。下癊来裔(子孙男女。合为众生)。九。念情深厚(有恩有爱。
合大悲悯物)。十。各得所安(随彼稳便。合信解入證)。如上配合。显然
不同。由是十文。无相滥矣。又此十中。有因有缘。有
通有别。通则因缘不分。谓此十段。总是造论因由
缘起故。别则第九为因。第八为缘。前六则因缘所
资。七十则因缘之果。又此十中。不出悲智。谓第一
是智。第九是悲。二三四五六七。是智之相。八十二
门。是悲之相也。然论文之中。自有八种因缘。与此
有同有异。同则疏论两文。不出悲智二种。异则论
中但直述自巳所怀。为法利物。疏则具叙论主化
智巧便。妙权开示。承力护法。上报下化。
问。论中何
故不具叙耶。答。疏叙他意。故可具陈。论主述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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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所为。若同疏中。便成自伐。故不具叙。
△二藏摄。二初标门。二释义。
初标门。】
「二。约诸藏所摄者。」
【【记】三二不一。故云诸。皆能含摄。故名藏。谓明此论。
于三二中。摄属何藏。
△二释义。】
「三藏之中。对法藏摄。
二藏之中。菩萨藏摄。」
【【记】三藏者。经。律。论也。此约所诠戒定慧学增胜而
立。谓诠定增胜。名为经藏。诠戒增胜。名为律藏。诠
慧增胜。名谓论藏。言增胜者。以一一藏。通馀二故。
第一经藏者。梵云欲底修多罗。或云修妒路。素呾
缆。此云契经。契。谓契当所诠法义。契合所化机心。
经。谓贯穿所说义理。令无散失。摄持所化物机。使
无颠坠。故佛地论云。贯穿摄持所应说义。及所被
机。故契经即藏。持业释也。第二律藏者。梵语毗奈
耶。或云毗尼。或云毗那耶。义翻为律。以明持犯法
则轨度。有如此方条法之制。取此类也。律。法也。古
翻为调伏。谓调鍊三业。制伏过非。调鍊则通于止
作。制伏则唯明止恶。或翻为灭。谓身语意恶。焚烧
行人。义同火然。戒能止灭故。或云清凉。以能息恶
炎炽相故。此则俱就所诠之行彰名。调伏之藏等。
依主释也。第三论藏者。梵语阿毗达磨。此云对法。
法则所对之境。谓无为涅槃。及四真谛。对即能对
之心。谓理量二智。此二对彼。妙尽理源。拣择法相。
△二藏摄。二初标门。二释义。
初标门。】
「二。约诸藏所摄者。」
【【记】三二不一。故云诸。皆能含摄。故名藏。谓明此论。
于三二中。摄属何藏。
△二释义。】
「三藏之中。对法藏摄。
二藏之中。菩萨藏摄。」
【【记】三藏者。经。律。论也。此约所诠戒定慧学增胜而
立。谓诠定增胜。名为经藏。诠戒增胜。名为律藏。诠
慧增胜。名谓论藏。言增胜者。以一一藏。通馀二故。
第一经藏者。梵云欲底修多罗。或云修妒路。素呾
缆。此云契经。契。谓契当所诠法义。契合所化机心。
经。谓贯穿所说义理。令无散失。摄持所化物机。使
无颠坠。故佛地论云。贯穿摄持所应说义。及所被
机。故契经即藏。持业释也。第二律藏者。梵语毗奈
耶。或云毗尼。或云毗那耶。义翻为律。以明持犯法
则轨度。有如此方条法之制。取此类也。律。法也。古
翻为调伏。谓调鍊三业。制伏过非。调鍊则通于止
作。制伏则唯明止恶。或翻为灭。谓身语意恶。焚烧
行人。义同火然。戒能止灭故。或云清凉。以能息恶
炎炽相故。此则俱就所诠之行彰名。调伏之藏等。
依主释也。第三论藏者。梵语阿毗达磨。此云对法。
法则所对之境。谓无为涅槃。及四真谛。对即能对
之心。谓理量二智。此二对彼。妙尽理源。拣择法相。
768-A¶ 第 558a 页 X45-0558.png
分明指掌。如对目前。名为对法。即对法之藏。依主
释也。
此论属彼。定非经律。故云对法藏摄。问。瑜伽
论说。谓诸一切了义经典。循环研覈摩呾哩迦。据
此。则对法藏摄。亦是佛说。此论既是佛灭度后。菩
萨所造。何得亦入对法藏耶。答。佛所说法。有其三
种。一。佛自说。二。加他说。三。悬记说。今则后说也。故
摩耶经云。佛记马鸣。然正法炬。灭邪见幢。善说法
要。既蒙悬记。即同佛言。故得此摄。问。若言悬记。故
得入论藏者。岂佛灭后。一切造论菩萨。尽是悬记
耶。由斯难故。今助一解。以佛所说。虽有论议。并属
经藏。以十二部。俱名经故。菩萨造者。但名为论。或
宗彼经。或随解释。故此所摄。亦不相违。
二藏者。此
则约人所立也。谓于三藏之中。诠示大乘理行果
故。名菩萨藏。诠示小乘理行果故。名声闻藏。故庄
严论。及摄大乘说。由上下乘差别。故有声闻及菩
萨藏。
然约人说。人有三乘。合分三藏。以缘觉人。多
不藉教。出无佛世。或出佛世。即摄属声闻。以四法
之中。理果同故。由是但立二种藏也。若据教行有
别。亦可开为三藏。故普超三昧经。及入大乘论说。
以约别义。开为三藏。今依庄严等论。约于同义。合
为二藏。开之与合。各随一意耳。然三藏之中。各具
二藏。二藏之内。各有三藏。但约人约法。分此二三。
广如圆觉疏所辨。菩萨藏摄者。以是大乘。非诠小
故。故此所摄。
释也。
此论属彼。定非经律。故云对法藏摄。问。瑜伽
论说。谓诸一切了义经典。循环研覈摩呾哩迦。据
此。则对法藏摄。亦是佛说。此论既是佛灭度后。菩
萨所造。何得亦入对法藏耶。答。佛所说法。有其三
种。一。佛自说。二。加他说。三。悬记说。今则后说也。故
摩耶经云。佛记马鸣。然正法炬。灭邪见幢。善说法
要。既蒙悬记。即同佛言。故得此摄。问。若言悬记。故
得入论藏者。岂佛灭后。一切造论菩萨。尽是悬记
耶。由斯难故。今助一解。以佛所说。虽有论议。并属
经藏。以十二部。俱名经故。菩萨造者。但名为论。或
宗彼经。或随解释。故此所摄。亦不相违。
二藏者。此
则约人所立也。谓于三藏之中。诠示大乘理行果
故。名菩萨藏。诠示小乘理行果故。名声闻藏。故庄
严论。及摄大乘说。由上下乘差别。故有声闻及菩
萨藏。
然约人说。人有三乘。合分三藏。以缘觉人。多
不藉教。出无佛世。或出佛世。即摄属声闻。以四法
之中。理果同故。由是但立二种藏也。若据教行有
别。亦可开为三藏。故普超三昧经。及入大乘论说。
以约别义。开为三藏。今依庄严等论。约于同义。合
为二藏。开之与合。各随一意耳。然三藏之中。各具
二藏。二藏之内。各有三藏。但约人约法。分此二三。
广如圆觉疏所辨。菩萨藏摄者。以是大乘。非诠小
故。故此所摄。
768-A¶ 第 558b 页 X45-0558.png
△三教义(二)。初总标。二别列。
初总标。】
「三。显教义分齐者。有二。」
【【记】教是能诠。义即所诠。以所诠义。显能诠教。即知
此教分齐所至也。
△二别列(二)。初教。二法。
初教(二)。先开章。次释义。
先开章。】
「一。约教诠法通局显分齐。
谓以义分教。教类有五。」
【【记】诠法通局者。通则大乘终顿圆。以被机广故。诠
义深故。局即小乘及大乘始教。以诠法浅故。被机
狭故。又深必该浅。故云通。浅不至深。故云局。又一
经能含多教。故云通。一经唯诠一教。故云局。
以义
分教者。由诸家多约时分教。有所未允。遂招诤论。
叙彼如别所明。今以义分。故无舛谬。此则义为能
分。教为所分。得知教之浅深者。由所诠义。有近远
故。
△次释义(二)。初总叙诸教。二与论相摄。
初总叙
诸教(五)。初小教。二始教。三终教。四顿教。五圆教
初小教。】
「一。小乘教。
但说我空。纵少说法空。亦不明显。但依六
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未尽法源。故多诤论。」
【【记】小乘者。运小根至小果故。如羊鹿车。但能引轻。
不能致远。故名小也。
但说下。释相也。即正辨所诠。
之理。但。犹独也。唯也。我空者。此教所明。凡有所为。
皆因缘力。中无主宰。故为我空。纵少说者。阿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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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无是老死。无谁老死。既言无是老死。即是法空
之义。虽有此说。以百无一分。故云少说。但标而巳。
更不解释。故不明显。以非教之正意故。今望大乘
分明显了义边。故名为但。如河少水。亦名无水故。
但依下。所依根本。六识者。即前六识。彼教三宗。所
说有异。谓经部无别心所。有部有别心所。觉天所
说。唯一意识。随六根转。无别六异。三毒者。贪瞋痴
使。害物最深。能损法身慧命。故受毒称。
染净者。若
以此三为能熏。现在色心为所熏。造业受生。轮转
三界。此为染根本。若以无贪等三为能熏。现在色
心为所熏。断烦恼。出三界。此为净根本。染之与净。
由三有无。除此更无所依。故云但也。未尽下。结成
不了。不达如来藏心。本具无漏功德。故未尽净法
之源。不了根本不觉。是有漏因。故未尽染法之源。
此教尚不诠七八二识。岂况无明法性耶。故云未
尽等。多诤论者。二十部分宗。各不相与。如群盲摸
象。纷然是非。故云诤论。苟尽其源。安见如此。
△二始教。】
「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于中但说诸法皆空。未尽大
乘法理。故名为始。但说一切法相。有不成佛。故名为
分。」
【【记】大乘者。运大根至大果故。如牛车引重。可以致
远。故名大乘。下四虽权实有异。以通对小乘。故总
名大乘也。始分二教者。且标两名。此中二教。各诠
之义。虽有此说。以百无一分。故云少说。但标而巳。
更不解释。故不明显。以非教之正意故。今望大乘
分明显了义边。故名为但。如河少水。亦名无水故。
但依下。所依根本。六识者。即前六识。彼教三宗。所
说有异。谓经部无别心所。有部有别心所。觉天所
说。唯一意识。随六根转。无别六异。三毒者。贪瞋痴
使。害物最深。能损法身慧命。故受毒称。
染净者。若
以此三为能熏。现在色心为所熏。造业受生。轮转
三界。此为染根本。若以无贪等三为能熏。现在色
心为所熏。断烦恼。出三界。此为净根本。染之与净。
由三有无。除此更无所依。故云但也。未尽下。结成
不了。不达如来藏心。本具无漏功德。故未尽净法
之源。不了根本不觉。是有漏因。故未尽染法之源。
此教尚不诠七八二识。岂况无明法性耶。故云未
尽等。多诤论者。二十部分宗。各不相与。如群盲摸
象。纷然是非。故云诤论。苟尽其源。安见如此。
△二始教。】
「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于中但说诸法皆空。未尽大
乘法理。故名为始。但说一切法相。有不成佛。故名为
分。」
【【记】大乘者。运大根至大果故。如牛车引重。可以致
远。故名大乘。下四虽权实有异。以通对小乘。故总
名大乘也。始分二教者。且标两名。此中二教。各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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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是谓空。相。非谓一教而有二名。但说下。明所
诠理。即诸部般若。明心境染净等并空。始自色心。
终乎种智。无不如幻。故云皆空。般若云。无色无受
想行识。乃至无智亦无得等。又经云。若有一法胜
过涅槃。我亦说为如梦幻等。未尽下。判为不了。大
乘法理。不空不有。而空而有。既但说空。当知未尽。
故法鼓经云。一切空经。是有馀说。中论云。空是大
乘初门。故言始也。又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但说下。即分教也。一切法相者。明所诠。法。然一切
言。不出五位一百法。谓一者心法。有八。二者心所
有法。有五十一。三者色法。有十一。四者不相应行
法。有二十四。五者无为法。有六。纵说真如无为。是
诸法性。亦堕法相之数。故云伹说。有不成佛下。判
为不了。谓五性之中。定性二乘。无性阐提。及不定
性中三分之二。必不成佛。既不皆成。即名为分。
△三终教。】
「三。终教。亦名实教。说如来藏。随缘成阿赖耶识。缘起
无性。一切皆如。定性二乘。无性阐提。悉当成佛。方尽
大乘至极之说。故名为终。以称实理。故名为实。」
【【记】终实二教者。标名也。此只一教。以对前二。故立
二名。非同于前二教异也。说如来下。顺明缘起。即
生灭门。故下论云。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
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黎
耶识等。即前云不变性而缘起。缘起下。逆明缘性。
诠理。即诸部般若。明心境染净等并空。始自色心。
终乎种智。无不如幻。故云皆空。般若云。无色无受
想行识。乃至无智亦无得等。又经云。若有一法胜
过涅槃。我亦说为如梦幻等。未尽下。判为不了。大
乘法理。不空不有。而空而有。既但说空。当知未尽。
故法鼓经云。一切空经。是有馀说。中论云。空是大
乘初门。故言始也。又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但说下。即分教也。一切法相者。明所诠。法。然一切
言。不出五位一百法。谓一者心法。有八。二者心所
有法。有五十一。三者色法。有十一。四者不相应行
法。有二十四。五者无为法。有六。纵说真如无为。是
诸法性。亦堕法相之数。故云伹说。有不成佛下。判
为不了。谓五性之中。定性二乘。无性阐提。及不定
性中三分之二。必不成佛。既不皆成。即名为分。
△三终教。】
「三。终教。亦名实教。说如来藏。随缘成阿赖耶识。缘起
无性。一切皆如。定性二乘。无性阐提。悉当成佛。方尽
大乘至极之说。故名为终。以称实理。故名为实。」
【【记】终实二教者。标名也。此只一教。以对前二。故立
二名。非同于前二教异也。说如来下。顺明缘起。即
生灭门。故下论云。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
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黎
耶识等。即前云不变性而缘起。缘起下。逆明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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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真如门。故论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
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一切法不可说
不可念。故名真如。即前云不舍缘而即真也斯则
从本起末。故云随缘。末即同本。故云无性。如范金
为器。器即是金。定性等者。三聚五性一切众生。皆
有如来藏心。总皆成佛。故涅槃经云。凡有心者。定
当作佛。圆觉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上皆明所诠
之法。方尽下。判为了义。诠法穷源。故云至极也。对
前未尽。终于始故。名为终教。非同法相。故云实理。
分教不了。乃属于权。此中了义。故云实教。
△四顿教。】
「四。顿教。
总不说法相。唯辨真性。亦无八识差别之相。
诃教劝离。毁相泯心。但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不依地
位渐次。故说为顿。」
【【记】顿教者。标名也。一直而谈。更无委曲。不历阶渐。
唯指本源。故称为顿。总不下。释相也。法相者。谓遍
计。依他。色心。假。实。法相虽广。不出于斯。此既不说。
故名为总不说。即拣分教但说法相。唯辨真性者。
此拣始教但说诸法皆空。今说不空妙有。即圆成
实性也。此性圆满成就。凡圣因果。平等所依。只谈
此法。故云唯辨。此二句且略标拣也。下即广示。亦
无等者。释不说法相也。八识。是法相之源。一切最
胜。以胜摄劣。故唯举此。然识如幻梦。唯是一心。故
云亦无。此中举识。以影所缘也。请教者。斥其无实。
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一切法不可说
不可念。故名真如。即前云不舍缘而即真也斯则
从本起末。故云随缘。末即同本。故云无性。如范金
为器。器即是金。定性等者。三聚五性一切众生。皆
有如来藏心。总皆成佛。故涅槃经云。凡有心者。定
当作佛。圆觉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上皆明所诠
之法。方尽下。判为了义。诠法穷源。故云至极也。对
前未尽。终于始故。名为终教。非同法相。故云实理。
分教不了。乃属于权。此中了义。故云实教。
△四顿教。】
「四。顿教。
总不说法相。唯辨真性。亦无八识差别之相。
诃教劝离。毁相泯心。但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不依地
位渐次。故说为顿。」
【【记】顿教者。标名也。一直而谈。更无委曲。不历阶渐。
唯指本源。故称为顿。总不下。释相也。法相者。谓遍
计。依他。色心。假。实。法相虽广。不出于斯。此既不说。
故名为总不说。即拣分教但说法相。唯辨真性者。
此拣始教但说诸法皆空。今说不空妙有。即圆成
实性也。此性圆满成就。凡圣因果。平等所依。只谈
此法。故云唯辨。此二句且略标拣也。下即广示。亦
无等者。释不说法相也。八识。是法相之源。一切最
胜。以胜摄劣。故唯举此。然识如幻梦。唯是一心。故
云亦无。此中举识。以影所缘也。请教者。斥其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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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公云。名无得物之功。故圆觉云。修多罗者。如标
月指。若复见月。了知所标。毕竟非月。下文亦云。一
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劝离者。令
不执教。使其舍诠也。故下文云。从本巳来。离言说
相。离名字相。净名云。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
不二法门。又云。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文字性离。即
是解脱。达磨云。我法以心传心。不立文字等。
能诠
教既亡。所诠义亦遣。故但诃教劝离也。毁相者。凡
所有相。皆虚妄故。此则亡所證境也。泯心者。心生
则种种法生故。此即亡能證智也。经云。幻尘灭故。
幻灭亦灭。又云。亦无能證者。此乃妄识妄缘。能诠
所诠。能證所證。一切都泯。故下文云。一切法从本
巳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
相。但一念等者。念生既是凡夫。相现性隐。不生宜
名为佛。性显相亡。是故刹那登妙觉。等佛于一朝。
故观师云。一念不生。前后际断。照体独立。物我皆
如。更不假馀方便。故云但也。此则释前唯辨真性。
不依下。结成顿义。既一念成佛。岂立位焉。位既不
存。不亦顿乎。故思益经云。得诸法正性。不从一地
至于一地。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
亦无渐次。
△五圆教。】
「五。圆教。
所说唯是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即相
入。帝网重重。主伴无尽。」
月指。若复见月。了知所标。毕竟非月。下文亦云。一
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劝离者。令
不执教。使其舍诠也。故下文云。从本巳来。离言说
相。离名字相。净名云。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
不二法门。又云。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文字性离。即
是解脱。达磨云。我法以心传心。不立文字等。
能诠
教既亡。所诠义亦遣。故但诃教劝离也。毁相者。凡
所有相。皆虚妄故。此则亡所證境也。泯心者。心生
则种种法生故。此即亡能證智也。经云。幻尘灭故。
幻灭亦灭。又云。亦无能證者。此乃妄识妄缘。能诠
所诠。能證所證。一切都泯。故下文云。一切法从本
巳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
相。但一念等者。念生既是凡夫。相现性隐。不生宜
名为佛。性显相亡。是故刹那登妙觉。等佛于一朝。
故观师云。一念不生。前后际断。照体独立。物我皆
如。更不假馀方便。故云但也。此则释前唯辨真性。
不依下。结成顿义。既一念成佛。岂立位焉。位既不
存。不亦顿乎。故思益经云。得诸法正性。不从一地
至于一地。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
亦无渐次。
△五圆教。】
「五。圆教。
所说唯是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即相
入。帝网重重。主伴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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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圆教者。谓此教中。该收前四。圆满具足。性相俱
融。刹海尘毛。交遍互入。即华严宗也。所说下。一真
法界也。谓所说理事心境人法圣凡染净等法。以
要言之。未有一法。离于法界。故云所说唯是法界。
或可此句是总标。下皆别列。
性海圆融者。理法界。
谓理性深广。故如海也。理体周遍。无有一法而不
融摄。故云圆融。缘起者。事法界。谓众缘所造心境
染净情器因果大小一多。各不同故。无碍者。理事
无碍法界也。谓缘起事法。皆是理之所成。缘起无
性。不碍于理。理能随缘。不碍于事。故得理事二无
障碍。
相即相入下。事事无碍法界也。谓诸事法。各
全摄理。即理之事。互不相碍。故得一一事法。相即
相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互
为主伴。重重无尽。如天网珠。光影互入。无碍无尽
也。
然上五教所诠。不出性相。性相相望料拣。应成
六句。一。唯相非性。小乘教也。但说法相。不言性故。
二。唯性非相。即顿教也。唯辨真性。毁相泯心故。三。
相多性少。即分教。多说法相。少说性故。四。性多相
少。即终教。多说法性。少说法相。纵说法相。亦不离
性故。五。非相非性。即始教。但说诸法皆空。未显真
如性故。六。全相全性。圆教也。谓说一真法界。全体
而起成染净法。即全相也。染净起时。性体不隐。全
是真如。即全性也。
又此五教。与天台化法四教相
望。但开合有异。而大况是同。彼则开前合后。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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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后合前。四教者。谓藏。通。别。圆也。且如此中初小
乘教。即彼藏教。第二始教。此有二类。一始教。但说
诸法皆空。即彼通教也。二分教。但说一切法相。即
别教也。第三终教。明如来藏。随缘成诸染净。缘起
无性。一切皆如。即彼圆中双照义也。第四顿教。唯
辨真性。即彼圆中双遮义也。第五圆教。明性相俱
融。即彼圆中遮照同时义。以此三教所诠。唯是一
心具一切法。即彼圆教不思议中道也。故此三教。
皆属圆收。此即合彼通别为一始教。开彼圆教为
终顿圆三。彼即开此始教为通别二。合此终等为
一圆教。虽开合有异。而法无异也。然彼更约化仪
论四。约时论五。广说如彼。
△二与论相摄(二)。初定分齐。二明相摄。
初定分
齐。】
「若于五中。显此论之分齐。正唯终教。亦兼于顿。」
【【记】正唯终教者。以有生灭门。说如来藏。随缘作阿
赖耶。成诸染净义故。兼于顿者。以有真如门。显体
离言。依言辨德故。然虽说两门。以真如门中。但略
显法体而巳。如其生灭门中。说迷悟。辨圣凡。论染。
则二碍三细五意六粗。论净。则二身三大四信五
行。具辨染净熏习。广明四位阶降。说断證。明解行。
但是一切世出世法。皆在生灭门中所明。既而广
略不同。故于二教以判兼正也。
△二明相摄。】
乘教。即彼藏教。第二始教。此有二类。一始教。但说
诸法皆空。即彼通教也。二分教。但说一切法相。即
别教也。第三终教。明如来藏。随缘成诸染净。缘起
无性。一切皆如。即彼圆中双照义也。第四顿教。唯
辨真性。即彼圆中双遮义也。第五圆教。明性相俱
融。即彼圆中遮照同时义。以此三教所诠。唯是一
心具一切法。即彼圆教不思议中道也。故此三教。
皆属圆收。此即合彼通别为一始教。开彼圆教为
终顿圆三。彼即开此始教为通别二。合此终等为
一圆教。虽开合有异。而法无异也。然彼更约化仪
论四。约时论五。广说如彼。
△二与论相摄(二)。初定分齐。二明相摄。
初定分
齐。】
「若于五中。显此论之分齐。正唯终教。亦兼于顿。」
【【记】正唯终教者。以有生灭门。说如来藏。随缘作阿
赖耶。成诸染净义故。兼于顿者。以有真如门。显体
离言。依言辨德故。然虽说两门。以真如门中。但略
显法体而巳。如其生灭门中。说迷悟。辨圣凡。论染。
则二碍三细五意六粗。论净。则二身三大四信五
行。具辨染净熏习。广明四位阶降。说断證。明解行。
但是一切世出世法。皆在生灭门中所明。既而广
略不同。故于二教以判兼正也。
△二明相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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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将此论。与五教互相摄者。五唯后三摄此。此唯摄
五前四。」
【【记】五唯下。以教摄论。五教为能摄。此论为所摄也。
后三摄此者。终顿圆也。谓此论中。说如来藏缘起。
是终教。说真如门。是顿教。又真如门。是理法界。生
灭门。是事法界。二门不二。理事无碍法界。一心。是
一真法界。此即圆教。故后三教。摄得此论。若以理
推。此论亦有前二教义。亦应前二摄得此论。此唯
下。以论摄教。此论为能摄。五教为所摄也。摄前四
者。此论备有前四义故。不摄圆者。以四法界中。唯
有三种。而不明事事无碍。以圆教宗于事事无碍。
义既不全。故非摄彼。然以义推。亦合摄彼。彼文四
种。统唯一真法界。今论一心之体。正是一真法界。
是彼圆教之宗耳。又彼事事得无碍者。皆由真如
随缘故也。故知真如随缘。是彼事事无碍之由。故
得摄也。若以前科望于此义。前文合云。正唯终教。
兼于顿圆也。】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一
** 音释
恊
音亦。合也。又和于十众也。
研
音年。磋。磨。穷。究也。
覈
音核。考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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绠
音梗。汲水绳也。
谥
音益。应用谥。音示。诔行立号以易名也。谥非。
恢
音魁。宽大貌。
绎
音亦。解也。又翻阅经书寻究之也。
璿
音前。美玉。
印度
此云月氏。国名。
噳
音语。
你
同你。
绪
音序。纶绪也。头绪也。
筌
音诠。捕鱼器。
[(ㄇ@(企-止))/弟]
音弟。兔网。
陀罗尼
此云总持。咒名。
粹
音瑞。精纯也。
颐
责宅二音。深也。杂也。
冲
音充。深也。
邃
音遂。幽深貌。
波斯匿
翻胜君。王名。
岐
音其。路旁出也。
屯
音豚。聚也。
迢
音条。相远各别也。
揆
音葵。等齐也。
谧
音密。静也。安也。
跃
音药。举其身而上也。
跳
粜迢二音。并足蹶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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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
音叨。藏敛也。
佣赁
音庸任。雇役于人也。
瞑眩
音冥衒。饮药之毒而闭目也。
瘳
音抽。病痊也。
悼
音道。叹也。
爰
音元。曰也。
慨
开。上声。无声之叹也。
罕
音喊希有也。
捞漉
音牢六。同捞摝。沉取之也。
泳
音永。游也。
眸
音牟。目瞳也。
阿颠迦
此翻无善心。断善根者。
觞
音伤。杯名。滥觞者。谓泉之始流。不过杯水泛
溢而巳。
溯洄
音素回。逆流而上也。
挹
音邑。酌也。抒也。
蔗
音遮。甘蔗。
邈
音渺。高远也。
干
音干。办也。
拙
音执。钝也。
捷
音夕。敏也。
迅
音信。速。疾也。
迦陵频迦
此云妙声。仙禽也。
壅
音雍。堆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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阖
音合。闭也。
析
音息。分剖也。
诞
音但。虚妄也。
挥
音辉。发挥。
迭
音狄。递。代也。
弼
音鼻。辅佐也。
辜
音孤。负也。
猷
音犹。道也。谋也。
构
音姤。造也。
厦
音夏。房舍也。
庠
音祥。序也。
架
音驾。屋之间架也。
斧
音府。斧钺。
礿
音药。祭祀名。
荫
音荫。覆庇也。
裔
音衣。后嗣也。
呾
音怛。
哩
音里。
舛
音喘。差错也。
摸
音模。手摩也。
阐提
华言信不具。无信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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