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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66-A
刻起信論直解題辭
起信論者。乃馬鳴大師為破小乘外道邪見。宗百部
大乘經典所作。以為發起正信也。故立論宗法界一
心。開真妄二門。徹生滅之本。窮迷悟之源。指修行之
正路。示止觀之妙門。總括一萬一千餘言。理無不盡。
事無不該。可謂大教之關鑰。禪宗司南也。以文約義
博。幽深窈[穴眇]。難以致詰。賢首舊疏。科釋最為精詳。加
之記文浩瀚。學者望洋。杳莫可究。予嘗就本疏。少刪
其繁。目為疏略。業巳刻雙徑。率多尊崇。頃念法門寥
落。講席荒涼。初學之士。既無師匠可憑。巳眼不明。非
仗此論。無以入大乘生正信。將恐久而無聞焉。山居
禪悅之暇。因祖舊章。率意直注本文。貴在一貫。不假
旁引枝蔓。而一心真妄迷悟之義。了然畢見。如視白
黑。足有便於初學。非敢聞於大方也。門人超逸。久依
在座。深討論義。似得其旨。今攜草歸粵。志欲刻之以
為法施。予謂無佛法地。後學有志參究大法者。又當
以此為瓦注也。若夫得意遺言。直入唯心現量。是在
當人智眼。
時
公元1620年
泰昌改元歲在庚申仲冬朔
匡山逸叟憨山釋德清述
*No.766-B
華嚴宗法界緣起綱要
華嚴七祖。以馬鳴為初祖。然此論中未及圓融之
旨。何以稱耶。向未有知其說者。後學竟茫然莫辨。
故了不加意。使古人建立宗旨。卒無以暢明於世
也。故今略示其要。令知所宗。
華嚴圓宗。以一真法界統四法界。依四法界立十玄
門。惟四界十玄。皆由六相而立。是則六相以成圓融
無礙之宗也。此論總明六相。則包括四界十玄理趣
無遺。以六相為圓融之統。是則此論攝法界而無盡
矣。故首標一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且
此論宗百部大乘所造。然百部大乘。乃化佛建立。即
實之權。今此論總攝權乘歸於一實。要顯即權之實。
引歸果海圓融之極致也。然論中雖未明顯圓融之
旨。且三乘五性頓漸修證。都歸一心果海之源。而圓
融具德。皆一心之妙。巳具華嚴宗中。故此不說。單為
引攝歸於性海。故論中最初所歸者乃報身佛。及斷
惑所見者亦報身佛。而論義具明染淨同真。為一心
之相用。以一念為染淨之緣起。是則全同華嚴。以法
界緣起為宗。而十二緣生。即如來普光明智也。是知
要入華嚴法界。必由此論為入法界之門也。
言六相者。乃總別同異成壞也。
*一者總相。即一心真如。為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二者別相。即一心二門。三細六麤。五意六染。修斷差別也。
*三者同相。即聖凡染淨。因果性相。同一真如。即瓦器微塵之喻也。
*四者異相。即染淨諸法。各各差別。不一不雜。如塵器之不一也。
*五者成相。即染淨諸法。皆由一念緣起而成也。
*六者壞相。即染淨諸淨。各住自位。各各無性。無以自立也。
言四法界。乃理法界。事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
礙法界也。
*一者理法界。即一心真如。更無別法。全一真理。
*二者事法界。即一切聖凡染淨。依正因果。諸差別事法也。
*三者理事無礙法界者。由上理事相成。共有十門。以事攬理成。故全理成事。以理成事。故全事即理。以理能成事。故事不礙理。而能顯理。以事攬理成。故理不礙事。而能融事。理能成事。故全事即理。事能顯理。故全理即事。以理事相即。故得理事融鎔無礙也。法界觀十門分別。最為昭著。此略舉其要。
*四者事事無礙法界。以上理事無礙。今全理成事。故不必更言其理。以全事全理。故事事融攝。無障無礙。但以六相該收一切事法。則法法圓融。故成十
十門玄者。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
*二廣狹自在無礙門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
*五祕密隱顯俱成門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
*七因陀羅網境界門
*八託事顯法生解門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
*十主伴圓融具德門
此十玄門義。如法界觀。及玄談中說。No.766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此論之題目。乃一論之綱宗也。言大乘起信者。為
欲發起大乘正信故。言大乘者。即所信之法體。所
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具有體相用三大義。故云大也。乘者。謂此一心有
運載義。以諸佛乘此而證菩提涅槃。菩薩乘此廣
修萬行。下化眾生。上求佛果。眾生乘此而輪轉生
死。以此一心。是一切聖凡迷悟因果之總相故。故
下文云。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今者欲令眾
生諦信此心即是大乘。正解不謬。意要發起大乘
正信。故云大乘起信。然能信者是人。大乘即所信
之法。義兼人法。以法為機設故。此論之作。以佛入
滅六百年中。小乘之人。不信唯心。心外取法。多起
諍論。外道邪執。破壞正法。故論主興悲。特造此論。
故下因緣云。為欲除疑捨邪執故。以疑與信反。今
信此心。則疑自除矣。此論葢宗楞伽思益等百部
大乘經所造。發明唯心唯識之旨。統歸一心。為性
相二宗之綱要。深窮迷悟之根源。指示修行之犍
要。所謂總攝如來所說深廣之義。實大教之綱宗。
禪門之的旨也。論者。決擇是非。發明正理。揀非經
律。故以論明。賢首本疏精詳。但科段少隔。前巳刪
繁從略。謂之疏略。然其中文義。少有不馴。故今仍
遵本疏正義。順為直解。以便初學。非敢妄有臆說。
觀者幸無以人廢言。取信於心。是所望也。】
「馬鳴菩薩造」
【此造論人也。馬鳴者。以此菩薩初生之時。感羣馬
悲鳴。故以為名。及說法時。諸馬聞之。亦皆悲鳴。疏
引摩訶摩耶經云。如來滅後六百歲巳。諸外道等。
邪見競興。毀滅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馬鳴。善說法
要。降伏一切諸外道輩。】
「真諦三藏譯」
【此譯人名也。論有二譯。一西印土優禪尼國沙門
公元554年
波羅末陀。此云真諦。梁元帝承聖三年。於衡州建
興寺。譯成一卷。二十四紙。一于闐國沙門實叉難
陀。此云喜學。大周則天時。於東都佛授記寺。譯成
兩卷。亦二十四紙。今行前譯。】
「唐西京太原寺沙門法藏造疏
明匡山法雲寺沙門德清直解」
【將著論文先歸敬請加。
後正述論文。
且初。】
「歸命盡十方」
【將造斯論。先須歸命三寶。請求加被。所以然者。以
造論釋經。經乃佛說。佛智甚深。非情可測。故請三
寶威力加被攝受。故使論義印契佛心。且示法有
所宗。以三寶是所依故。今云歸命。表能歸之心也。
欲入法性。先忘我相。然命以統攝六根。今以命歸。
則身心俱亡。能歸之至也。十方乃所歸之分際。意
謂所著論義。乃十法界之宗。故須歸命盡十方之
三寶。以心無分限。故境亦無量。意在歸十方法界
帝網剎中無盡三寶也。】
「最勝業徧知
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
【此歸佛寶也。佛以三輪應物。今所歸三輪。皆最殊
勝。意顯非應化身。乃從法垂報之身也。徧知。意業
最勝也。凡夫不知。外道邪知。二乘偏知。菩薩分知。
唯佛徧知。以實智證理。理無不徹。權智鑒機。機無
不宜。乃至法界眾生心念樂欲。無不盡知。故云徧
也。色無礙自在。身業最勝也。華嚴。佛有無量相。相
有無量好。根根圓融。周徧自在。十身歷然。無壞無
雜。故云無礙。救世大悲。語業最勝也。佛以音聲輪。
應機說法。一音各解。故語最勝也。世。乃眾生世間。
所救之處。大悲。乃能救之心。如來唯用大悲為力
故。者。指人也。】
「及彼身體相
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
【此歸法寶也。及者。謂不但歸佛。亦歸法也。彼身。指
上佛身。佛以法為身故。謂從真如所流教法。即是
法身常住。以此中巳有如來全身故。意顯此法即
佛之體相本無二故。法性真如。正指法體。謂真如
法性。即法身真體。以此法身。在有情為佛性。在無
情為法性。以與一切染淨諸法為體性故。以有隨
緣不變。不變隨緣。故喻如海。遇風起諸波浪。濕性
無二。故云相也。如來藏中。含攝眾德。故云功德藏。】
「如實修行等」
【此歸僧寶也。僧通凡聖大小。今言如實修行。乃地
上菩薩也。據後譯云。無邊德藏僧。勤求正覺者。則
上句歎德。人能攝德。故名為藏。
下述造論意。】
「為欲令眾生
除疑捨邪執
起大乘正信
佛種不斷故」
【此述造論意也。法不虗設。必有所為。今有四意。一
以二乘不信唯心。故顯示一心正義。令除疑惑。二
以外道邪執。故對治邪執。令捨邪見。三以修行者
未起正行。故分別發趣道相。令起正信以為行本。
四為使信成滿。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云佛種不
斷。為此多意。所以造論。】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此總標論宗本也。法者。即論所依宗本。謂一心法
具二門三大義故正示所宗。摩訶衍。此云大乘。謂
所宗心法。即是大乘。能信此心。即是大乘根本。有
此勝益。是故須說。】
「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二者立義分。三者
解釋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勸修利益分。」
【此標作論規製。初開章門也。然分章者。使知義有
所屬。故此一論大文。立有五分而為次第。法不孤
起。必有因由。故首列因緣。由致既彰。必有宗本。故
次立義。宗本幽深。非釋莫解。故次解釋。既解法義。
非行莫階。故次修行信心。解行雖陳。純根懈退。故
次勸修。此一論之大節也。凡經有三分。此因緣即
序。中三分為正宗。勸修為流通。
下釋因緣分。】
「初說因緣分。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
有八。云何為八。一者。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
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此八因緣中。第一總相。與一論為發起之由也。以
凡夫外道。迷此一心。以招苦苦壞苦行苦分段生
死之苦。二乘菩薩。尚有變易生死之微苦。今開示
此心。令依之而修。則證得菩提覺法樂。涅槃寂滅
樂。伹為眾生離苦得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
故。」
【此與立義分。及解釋分中。顯示正義。對治邪執。作
發起因緣也。以眾生無有正解。多起邪見。以不達
如來根本義故。今立義分中一心二門三大之義。
乃如來之根本。今廣解釋。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也。】
「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
故。」
【此即下分別發趣道相因緣也。以彼文云。令利根
者。發決定信。進趣大道。堪任住於不退信故。此當
十信滿心。故云成熟。入十住正定聚。故云不退。】
「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此即下修行信心分。謂為令善根微少眾生。發四
種心。修五種行。漸得善根成熟。以信未滿。故云微
少。令進向滿。故云修行信心也。】
「五者。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
網故。」
【此下為根劣易退者。賴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
三。為下中上。後一勸修。今當下品。謂為令業重惑
多者。善根難發。故說禮懺方便。消惡業障。遠離癡
慢。出邪魔網故。】
「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此當中品也。下文修習止觀門中。雙明止觀。遣凡
小二執。故云對治。】
「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此當上品也。即下文修行信心分末。勸生淨土。為
劣根怯弱眾生。恐後報緣差成退。故令往生淨土。
成不退也。】
「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
【此即下勸修利益分。謂為懈慢眾生。舉彼損益。勸
令修習。總䇿成前諸行也。】
「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此總結造論因緣也。葢菩薩本意。為度眾生。故以
眾生發起造論之因緣也。此八因緣。初一是總。餘
七別緣。總括一論。具載下文。】
「問曰。脩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脩多羅中。
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
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
解。則不須論。」
【此問明所以造論之意也。問曰。如上所示一一法
門。佛說契經中具有。何暇重論。答曰。以眾生根有
利鈍。受教之緣不等。故有經論之殊。所謂下。釋成
根機不同。受解各別。故有經論廣略之不一也。葢
如來在世。眾生根利。機因勝也。親見佛身三業殊
勝。親聞圓音。緣勝也。如此。則一音演說。異類齊解。
此則尚不假結集之經。又何須論。】
「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
【此言如來滅後。根機不一。因緣各別。受解不同。於
經於論。則有廣略不等也。且如來滅後。當正法之
時。去佛不遠。眾生根利。有自智力。故能廣聞多經
而取解者。】
「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
【此亦利根眾生。有自智力。不假多聞。或一言之下。
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如上二類之機。則
不須論。】
「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
【此乃劣機鈍根。無自智力。不能於經解甚深義。要
假廣論多聞而得解者。】
「自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
多義。能取解者。」
【此自有厭煩要略之機。故略論不可不作。正為此
論之因緣也。】
「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
此論。」
【此結今造論之意也。此論始終萬一千餘言。則巳
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妙義。盡在其中。可謂文
至略而義至廣。所謂總百部大乘奧義。包括無遺。
廓法界一心。如觀掌果。誠入理之玄門。修行之妙
指也。學者可不盡心焉。】
「巳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
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
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
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
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此立義分。首標一心宗體。以顯大乘名義也。所言
法者。謂一真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如來藏清淨
真心也。然而此心。體絕聖凡。本無迷悟。自性清淨。
了無妄染。離名離相。絕諸對待。唯一真源。更無二
法。又何有大乘之名耶。楞伽云大乘非乘。今言大
乘者。葢依眾生心而立此名也。所言總攝世出世
法者。經云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
是則迷如來藏而為識藏。乃眾生心也。以此心乃
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而成。名阿賴耶識。而此識
體原是真如。亦名本覺。本無生滅。今因無明動彼
淨心而有生滅。故為業識。以此心本是真如。故攝
出世四聖之法。以依業識則有生死。故攝六凡之
法。故云是心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今依此心
顯示大乘義者。以法界一心。具有體相用三大義
故。今依此一心。開真如生滅二門。若約真如門。則
離一切相。名言雙絕。但顯其體。不顯相用。故云即
示摩訶衍體。若約生滅門。則妄依真起。即顯相用。
故於生滅門中。具顯體相用三大之義。是故名大。
依此真妄二法有二轉依。是故名乘。故云依眾生
心顯示大乘義也。此總出大乘得名之所以。先示
真妄心法。通為大乘法體也。
下示三大義。】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
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
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
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
地故。」
【此標列義門。以顯大乘得名。為下正義之張本也。
所言義者。謂名依義立。有何義故而立大乘之名
耶。以有三大義。故得大名。以有二運轉義。故得乘
名。此之名義。蓋因真妄二法和合而有。故云依眾
生心顯示摩訶衍義也。若言其體。則唯一真如。平
等不二。不增不減。故伹言體。今依如來藏隨染淨
緣。以隨淨緣。則具無量自性功德。則成出世間因
果。以隨染緣。則變自性功德而為恒沙煩惱。則成
世間因果。故相用方顯。以此三大。染淨之所不虧。
生滅之所不變。是故名大。諸佛菩薩皆乘此心。是
故名乘。一論大旨。唯釋此義。故為宗本。】
「巳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此結前生後。】
「解釋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
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此標列釋名也。顯示者。正釋大乘所依法義。對治
者。既明正體。須遣異計。上釋大義。發趣者。趣進次
第。正明乘義。此正宗一分。有此三段。依義解釋。】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
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
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此標宗本正義。以釋立義依眾生心顯示摩訶衍
義。為一論之綱要也。此論宗楞伽等經所造。今一
心二門。葢依經而立也。經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
心者名如來藏。此心一法不立。有無俱遣。生佛皆
空。故云遠離覺所覺。是二悉皆離。是則真妄不立。
寂滅湛然。故經中百八句。大慧約十法界名相妄
想而問。故佛答云一切皆非。今云是心真如。為一
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經所示寂滅一心也。以一
心寂滅不可說示。故大慧便問諸識有幾種生住
滅。是約生滅門中容有言說。故五法三自性。皆依
生滅門而有也。以經云諸識略有三種相。謂真識。
現識。分別事識。故今論依一心立二門者。葢依真
識立真如門。依現識分別事識立生滅門。故今真
如。乃一心之真如。故名相妄想一切皆非。一法不
立。四句俱遣。以依二識。故三細六麤五意六染。總
屬名相妄想。皆生滅門收。此論立義之宗本也。前
立義中云眾生心攝世間出世間法者。葢總約真
妄和合之一心。以通含染淨諸法。為顯大乘依之
而得名也。今云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者。以
顯如來藏識藏。真妄和合。各有力用。互相含攝。以
顯不思議熏變之妙也。以如來藏具有恒沙諸淨
功德。今迷而為識藏。而變恒沙淨功德而為染緣。
今言各總攝者。以如來藏隨淨法熏。則真有力而
妄無力。故染緣即變為淨法。則總攝染緣於如來
藏中。通為不思議之淨用。若隨無明染緣熏。則妄
有力而真無力。故淨德即變為染緣。則攝淨德於
藏識中。通為不思議之業用。是則總是一如來藏。
伹隨染淨熏變。以致真妄各別。互相含攝。故云以
是二門不相離故也。此明如來藏不思議熏變之
妙。故以此各總攝標顯。向下論文中生滅因緣染
淨熏習。皆發揮此三字而巳。】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
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
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
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
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此標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也。何以名真如耶。謂
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一法界者。即無二真
心。為萬法之所因依。界者。因也。總相法門體者。即
一切聖凡依正因果之總相。皆依此心而為其體。
然此心體本不生滅。所謂常住真心也。既云一真。
元無差別之相。而今有差別者。唯依妄念而有返
顯。若無妄念。則湛寂一心。了無差別境界之相矣。
雖則萬法差別。法法皆真。是故一切法從本巳來。
言思路絕。心行處滅。故一切言說名字分別。皆不
可得。故皆云離也。由是染淨不能異。故云畢竟平
等。四相所不遷。故無變異。不屬有為。故不可破壞。
唯是一心。更無別法。以不妄不變。故名真如。】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伹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
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
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
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此釋上離緣。以顯真如絕待也。問。何以真如離名
言相耶。答。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故。問。何以離心
緣相耶。答。以隨妄念不可得故。問。若名言心緣一
切皆離。如何是真如相耶。答。真如者亦無有相。以
真如體離相寂滅。不可以相取故。問。既離名絕相。
何以有真如之名耶。答。以真如之名。乃言說之極。
此名之外。更無有可加者。故以真如之名。以遣名
言之執耳。非是真如有相可名也。問。若名言既遣。
而此真如之體亦可遣耶。答。此真如之體真實無
妄。則無可遣。以可遣者妄耳。不可遣者真也。以一
切法悉皆真故。無可遣也。問。若諸妄俱遣。唯立真
如一法耶。答。亦無可立。謂若真外別有一法。則言
可立。以一切法。皆與真如同體。無二無別。又何可
立。以有如是義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
名真如。此究竟離相之地也。】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
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
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此問明隨順得入。以明觀智境也。問曰。言真如之
體。既言思路絕。舉心即錯。動念即乖。則諸眾生等。
云何隨順而得悟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
可說。雖念無有可念。此是方便隨順。若離於念。名
為得入。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云得入。
上明離言以明觀智境。
下依言辯德以明生信境。】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一者如實空。以
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
性功德故。」
【此依言辯德。以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相也。前顯
離言但示其體。故云即一法界體平等無二。今則
依言辯相。故云有二種義。義即相也。以即體之相
故。但標真如。謂顯體有空不空二義也。如實空者。
謂真如實體之中。空無妄染。以妄空故。實體自顯。
故云究竟顯實。如實不空言有自體者。以異妄無
體。謂自體不空。非斷滅也。言具足無漏性功德者。
以異恒沙有漏煩惱。故云具足等。言如實體中。雖
空無妄染。而能具足無漏性功德故。佛性論云。由
客塵空故。與法界相離。無上法不空。與法界相隨。
是則妄染雖空。而德相不空也。】
「所言空者。從本巳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
法差別之相。以無虗妄心念故。」
【此略釋空義也。謂真如實體。但依妄染本無。故說
體空。若離妄染。則無空可說。謂此真體從來與一
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妄法差別之相。則絕
境。以無虗妄心念。則絕心。心境皆絕。故言如實空
耳。】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
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
一異俱相。」
【此廣釋空義。以顯真如實體。本離四句絕百非也。
然有無四句。乃內教學佛法不得意者所計也。一
異等四句。乃外道謬計也。謂真如之體。即般若真
空。若不得般若義。則妄起四計。是為四謗。今顯四
句既離。百非自遣。般若實體。平等現前。故總云非。
楞伽百八俱非。總不出此二四句計。】
「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
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此結顯空義也。謂真如實體。非思量分別之境。故
眾生種種妄想分別。皆與此體總不相應。以為遣
彼妄念。故說體空。若離妄心。則空亦不立矣。又何
有空之一字可說也。此則妄念既離。真亦不立。所
謂究竟顯實也。】
「所言不空者。巳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
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
唯證相應故。」
【此明不空義也。謂此不空更非別法。即前巳顯法
體空無妄染。即是真心常恒不變之實體。而此體
中本有恒沙淨德。向被妄染遮障不顯。今妄染既
離。則本有淨法滿足。以此義故。名為不空。不是別
有實法可取也。惟此不空之體。非妄念分別可到。
乃是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永嘉云唯證乃知難
可測也。
上釋心真如門竟。
下釋心生滅門有二大科。
初釋生滅心法。
二辯所示之義。
初中又二。
初染淨生滅。
二染淨相資。
且初。】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
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因緣相。先明生滅心以
顯一心之源也。言依如來藏者。即所立一心真如。
乃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以此心體本來無染。
故云自性清淨。寂滅湛然。故云不生。常住不動。故
云不滅。不妄不變。故名真如。一切如來恒沙淨德
性自具足。故名如來藏。以此藏性本無迷悟。了無
聖凡。而為十法界一切聖凡因果所依。故云一法
界大總相法門體。故論立此為一心真源。楞伽云。
如來藏為生死因。若生若滅。故今在生滅門中。要
顯此心為迷悟依。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譬如
波濤依海水而有也。若據此一心真如。則了絕聖
凡。故云三界唯心。則心外無一法可得。今顯聖凡
迷悟因果。皆生滅門收。所謂不了一法界義故。不
覺動念而有無明。迷此真心變為藏識。故經云識
藏如來藏。故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名為阿黎耶識。經喻如波濤依水。正顯萬法唯識
也。故論立此識為生法之本。故下三細六麤五意
六染。皆依識變。即返妄歸真。亦依此識斷證。故楞
伽約真如門。則一切皆非。不容有說。而可說者。葢
約生滅門耳。此一論之宗依。學者須先識其源頭。
故槩示於此。】
「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
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此依真妄和合。釋此識有二種義。以顯迷悟因依
也。二義者。即覺不覺二義也。經云如來藏轉三十
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以此識稱心意意識。故名
眾生。謂此識本如來藏所成。而為眾生本有之佛
性。故云覺義。今被無明障蔽而不知。故云不覺義。
能攝能生者。謂聖凡依正因果。依此一心建立。含
攝無遺。故云攝一切法。今以隨無明流。而生三細
六麤一切世間之染法。依始覺返流。則生出世四
聖之淨法。是則染淨因果。皆從真妄熏變。皆此識
之力用。故云能攝能生。】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
不徧。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
本覺。」
【此顯眾生本有不迷之佛性也。所言眾生佛性者。
乃如來藏。實諸佛之法身。今雖流轉五道而為眾
生。而本體湛然常住。不動周圓。未曾欠缺。但因眾
生一念無明妄心遮障而不顯現。故日用而不自
知。以眾生從來不曾離念故。若能離念。則本體廓
然。如太虗空。無所不徧。則一切妄念差別境界。融
成一味真心。唯法界一相。更無對待。惟此即是如
來平等法身。乃眾生之本有。故依此法身說名本
覺。大經云我於一切眾生身中成等正覺。葢依此
平等法身。故說眾生舊來成佛。依此義也。】
「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
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
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此覈本覺得名。以顯始覺為返流還淨之智也。由
前明妄依真起。故說依黎耶有覺不覺。此迷妄之
通相也。今就一覺而分本始二義。葢別顯從迷返
悟。要依始覺之智為張本也。然此覺性。若約不迷。
但直名覺。今因在迷中。一向不覺。特因始覺而顯。
然非新生。乃是眾生之本有。故云本覺。今日方覺。
故云對始覺而說也。且此始覺亦不從外來。特由
本覺內熏之力而發。更無二體。故云即同本覺。是
則始本不二。元一覺也。又今言始覺義者。亦非創
起。葢依迷本覺之無明心中而發。一向不覺。今始
覺之者。要顯實由本覺內熏之功。故云依本覺等。
譬如醒人而有睡夢。從夢覺者。即本醒人。非他人
也。原此覺性元無二義。今就三細六麤迷源既遠。
若返流還淨。要始覺有功。本覺乃顯。然依四相。始
覺滅相。漸漸覺至生相。生相既破。歸一心源。法身
全顯。名究竟覺。其在中路。未至心源。皆非究竟也。
故下約四相以明始覺之漸。】
「此義云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
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
【此徵釋上究竟不究竟義。以明始覺漸次也。若約
返流寄位。當依三細六麤。此中正說一心生滅。尚
未發明麤細之相。今因說始覺故。姑就始終生住
異滅四相。以明從凡至聖。以顯返流漸漸至究竟
覺。假此以顯始覺之相也。如凡夫人下。謂從觀行
位。先覺滅相也。言覺滅相者。謂眾生造業之心。念
念生滅。未曾暫止。今覺此一念滅處。正是引起後
念造業之心令生也。故覺了前念起惡之心滅時。
即就滅處止其後念之惡更不容起。故念念滅時。
念念止之。止之既久。則令惡念不生。此所謂止惡
防非。故雖覺惡念不容其起。但在生滅心中遏捺。
未見不生滅性。故云雖覺即是不覺。若約後六麤。
當覺起業相。】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
捨麤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此明覺異相。當三賢位也。言如二乘觀智者。謂二
乘人。作生空觀。破分別我執。初發意菩薩。即依彼
生空作法空觀。破分別法執。從信入住。至十向滿
心。漸斷分別二障。名相似覺。為覺異相。言異相者。
謂我法差別對待不忘。漸漸覺破執取之念。了不
可得。故云念無異相。約六麤。當破執取計名字。故
云捨麤分別執著故。以未見真如。但比觀而知。故
云相似。】
「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麤念
相故。名隨分覺。」
【此明覺住相。當地上菩薩也。言法身者。謂地上菩
薩。依真如法為自體。故名法身。言住相者。謂分別
境界。能所對待。念念未忘。心有所著。故云住相。今
地上菩薩。入真如觀。觀察自心念念分別。住無住
相。則能離分別麤念。此約六麤三細。當覺智相相
續。及能見能現。四種住相。此四名為俱生我法二
執。分破分證。故名隨分覺。此上三相。皆非究竟。以
未至心源故。】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
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此明覺生相也。謂十地菩薩。真窮惑盡。悉皆究竟。
故云滿足方便。言方便者。乃觀行修斷之法也。以
此菩薩研真斷惑至此。以一念觀心。與無念相應。
從此更無可斷矣。此總顯究竟覺心。下明究竟之
所以。言相應者。但覺一念無明動心初起之時。自
心體中了無初起之相。本自寂滅無生。故云心無
初相。是則無念真心。遠離最初微細動念。故得見
心性。既無生相變異。唯一心源。故云心即常住。至
此始本合一。名究竟覺也。】
「是故脩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
故。」
【此證明無念為成佛之捷要也。意謂不伹菩薩修
斷。以至無念。名為究竟。即凡諸眾生。二六時中。苟
能觀察無念者。則念念向佛智矣。成佛之要。無踰
此者。故特揭示於此。】
「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
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
離念。故說無始無明。」
【此重顯無念。以釋心有初相之疑也。恐惑者聞覺
心初起之說。將謂有初相可知。故此釋云。又心起
者。無有初相可知。今言知初相者。葢知最初本無
念也。以此無念為究竟覺。則知一切眾生皆不名
覺。以從來未曾離念。以有此念。故說無始無明。由
是觀之。一切眾生無邊生死。但依一念而繫之也。】
「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
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
等。同一覺故。」
【此明究竟一心真源也。良以真源湛寂。本無生滅。
然此生滅。但因妄念而有。今若得無念。則知四相
同時。寂滅平等。唯一真心。更無先後。是則真覺圓
明。本來不迷。又何有覺。以寂滅心中。四相同時。其
體本空。故皆無自立。以當體無生。故云平等同一
真覺。此言既無四相可覺。又何有始覺之異耶。此
實究竟一心之旨也。
上明始覺。
下明本覺義有二。
初明隨緣本覺。
二明性淨本覺。
且初。】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
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此承上始覺有功本覺乃顯。故此明本覺出纏還
淨有二種相也。言生二種者。以前云黎耶生一切
法。以本覺內熏。起始覺之智。轉染令淨。顯此二種。
故云生。用不離體。故云不相捨離。言智淨相者。由
始覺智除染還淨。此出纏本覺也。不思議業相者。
謂本覺轉染還淨。自然而有不思議用也。
此標名。
下釋相。】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
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湻淨故。」
【此明本覺出纏智淨相也。依法力者。謂由真如。內
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熏之力。發起信解。依教熏
修。故云法力熏習。此地前三賢比觀相似行也。以
修習力。得見真如。稱真實而修。故云如實修行。此
登地修真如三昧也。滿足方便者。以至八地深證
真如。破和合識內根本無明。滅三細相續微細生
相。顯現法身。染緣脫盡。覺體湻淨。此全仗始覺之
功也。】
「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
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
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
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
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
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此明相滅性不壞。以釋上滅相續心之疑也。恐疑
者前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成阿黎耶識。此識
生滅。即相續心也。今滅相續心。則連體俱滅。豈不
淪於斷滅耶。故此釋云。生滅者。心之相也。不生滅
者。心之體也。以一切生滅心相。皆是無明。以此無
明依真而起。故云不離覺性。非一非異。故云非可
壞非不可壞。以非一。故可壞。以無明生滅。而覺性
不生滅。然可壞者無明生滅心也。如波因水有。波
可滅而水不可滅。濕性不壞故。以非異。故不可壞。
以無明不離覺性。其體本空。故云俱無形相。無明
實性。即是覺性。是則但了無明體空。則相續心相
自滅。非覺性滅。智性不壞故也。楞伽云。非自真相
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藏識
若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故可滅者。乃轉識生
滅心相。非不生滅之心體也。】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
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
種而現。得利益故。」
【此明本覺還淨。而有不思議業用也。意謂本覺在
迷。而眾生依之造業。故云業力不可思議。今出纏
還淨。而本有不思議神通妙用。能作勝妙境界無
量功德之相。隨眾生根自然相應而現。令得利益。
此正觀音大士。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得上與十
方諸佛同一慈力。下與六道眾生共一悲仰。故能
現三十二應。十四無畏等。一一功德。利益眾生。此
不思議力。性自具足。故云依智淨相也。故唯識若
破七識。則云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諸佛既爾。則眾生有能修得本智。則妙用亦然。此
顯始覺之成功也。
上明隨染本覺竟。
下明性淨本覺。】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虗空等。猶如淨鏡。」
【此標性淨覺體。意顯不迷之本覺也。謂即指前覺
體。故云復次。上由始覺所顯智淨相。意顯屬修生。
此下四種顯屬本有。故云覺體相。以虗空喻其廣
博包含。以淨鏡喻其圓明能現。二喻相成。故雙舉
之。若依法界一心。約海印三昧。則虗空即鏡。以森
羅萬象。皆現於空鏡之中。若海湛空澄。則空鏡之
影像。印於海底。謂之海印。佛心普印法界。故名海
印三昧。此理更著。】
「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
可現。非覺照義故。」
【此明性淨本覺如實體空義也。謂本有真心。乃真
如實體。本自清淨。不屬迷悟。不假修為。廣博包含。
寂滅離相。故云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絕諸對待。唯
一真心。故云無法可現。寂滅湛然。故云非覺照義。
此乃眾生本具法身。不假始覺而有者。】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
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
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
眾生故。」
【此明性淨如實不空義也。此有二義。先明不空。次
明熏習。言不空者。謂此真覺之體。如大圓鏡。一切
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以十法界染淨依正因果。皆
在此一心中分明顯現。此心本無內外。故云不出
不入。緣至即現。故云不失。所現即真。故云不壞。以
離生滅。故云常住一心。此心亦名常住法身。即是
一切諸法真實之性。故在無情。謂之法性。在有情。
謂之佛性。以眾生本具。故作內熏之因也。又一切
下。明熏習義。謂此覺性。雖在眾生無明染汙之中。
其體清淨。故一切染法所不能染。以智體不動故。
以性具恒沙無漏淨德故。能與眾生作內熏之因。
故令眾生覺悟無常。厭生死苦。發心修行。求出離
道。實仗此自體為內熏之因。故云因熏習也。】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
湻淨明故。」
【此明本有覺性依法出離也。謂眾生覺性。本自具
有智慧德相。但為妄想顛倒而不證得。今由始覺
之功。治障離垢。斷二種礙。破和合識。顯現本有。湻
淨明故。譬如磨鏡。垢淨明現。雖云雖垢。而光明本
有。不是新生。但一向障蔽。今始出離耳。】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徧照眾生之心。令修
善根。隨念示現故。」
【此明出纏本覺。即能與眾生作外緣熏習也。言法
出離者。即上離障出纏之本覺也。謂此覺體。生佛
等同。向為眾生本有佛性。作內熏之因。今修行者
離障出纏。證得法身。即能徧照眾生之心。而起同
體大悲。現種種身相。調伏眾生。作外熏之緣。以大
圓鏡平等顯現。與眾生心光明互照。以眾生迷而
不覺。覺智圓明。故能徧照也。
上釋覺義。
下釋不覺義。】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
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
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
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
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此明不覺依覺而有。要顯不覺即覺也。問曰。覺性
湛然。圓明寂照。何以而成不覺耶。答曰。由不稱真
實而知真如法一故。忽然心起而有其念。即此一
念。名為生相無明。由此無明即失本明。故云不覺。
即此一念本無自相。不離本覺之體。是則全真覺
之體而成不覺故。如迷人依方故迷故。眾生依覺
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之相矣。問曰。何以知其
不覺即真覺耶。答曰。然不覺者。乃眾生妄想之心
也。眾生雖是妄想一向不覺。若今指示即心是佛。
即能知名義。以能知名識義。便是本有真覺之性。
軌持生解。以此故為說眾生佛性。即是真覺。以此
不覺。乃是真覺全體而成故。若離不覺之心。則無
真覺自相可說。以此不覺即覺故。眾生但一念迴
光。即同本有。能知無念。便證法身。
上明根本不覺。
下明枝末不覺二。
初無明不覺生三細。
二境界為緣長六麤。
且初。】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此標無明為因生三細也。末不離本。故云相應不
離。】
「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
業。覺即不動。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
【此標無明業相也。以揀本覺不思議業。故云無明
業相。以依最初一念不覺心動。即此動心。名為業
相。返顯覺即不動。謂覺真如。則無動念。足知不覺
故心動也。動即有苦者。以無邊生死苦果。皆因此
動念而生。故云果不離因故。若離動念。則二死永
亡。故云若觀無念。則為向佛智。】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
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此標釋轉現二相也。以能見名轉相者。謂真如智
照。本無能所。今既迷智體而轉為妄見。以妄有境
界可見。故名為轉。此見葢依動念而有。以一念動
心失彼精了。便成妄見。返顯不動則無見也。境界
相者。即現相也。以無相真心。因一念妄動。則形所
相而為妄見所見之境界。故云以依能見故境界
妄現。然此境界。即虗空四大之妄相。楞嚴三細云。
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則先現後轉。此則
先轉後現。然彼約山河大地生起之相。重在境。此
單約心法生起之相。重在心。其實三細同時。本無
先後也。此三細皆依無明而立。前云若無明滅則
相續心滅。葢相續心依此三細而立也。以不相離。
故滅則同滅。
上明無明不覺生三細。
下明境界為緣生六麤。】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
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此標六麤。先明智相也。智即分別心也。謂先所現
境界。不了唯心虗妄。創起慧數分別逆順好醜。愛
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
斷故。」
【此釋相續相也。謂依所分別逆順二境。可愛則生
樂受。不愛則生苦受。數數起念。相續不斷。起惑潤
業。引持生死。相續不斷。故名相續相。】
「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
故。」
【此釋執取相也。謂先緣念境界。於苦樂等不了虗
妄。深生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
著轉深。計我我所也。】
「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此釋計名字相也。謂依先執取虗妄心境。分別假
名言相。云計名字相。上來四相。若配我法二執。前
二法執。後二我執。又惑業苦三。上四皆惑。下二業
苦。】
「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此釋起業相也。謂依前所分別假名言相。尋名取
著。發動身口。造種種業。名起業相。】
「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
【此釋業繫苦相也。謂先所造善惡等業。受苦樂等
報。輪迴三界。長縛生死。不自在故。名業繫苦。】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
故。」
【此結末歸本。以顯無明為生死染法之因也。然一
切染法。皆依根本無明而生。根本無明。乃最初動
念也。以眾生從來未曾離念。故云一切染法皆是
不覺之相。意顯若了無念。則一切煩惱頓斷。故此
結指最初一念為生死苦本。欲令行人見苦知因。
要知離念為修行之要也。
上總釋無明為染法因。
下雙辯真妄同異。】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
異相。」
【此辯真妄同異相也。初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不
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今既
明生滅心。要明生滅即不生滅。故此辯同異也。】
「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
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
【此喻顯生滅即不生滅也。依微塵而有瓦器。喻顯
染淨生滅。皆依真如也。無漏。本覺淨法。無明。染因。
此二乃是真如隨緣相因。故同一真如之性也。種
種業幻。謂本覺有不思議業。能作一切勝妙境界。
無明業力。能生三細六麤。作一切生死苦樂等事。
此真妄二法。皆是幻有。所謂生死涅槃。皆如幻夢。
故云皆同真如性相。故染淨二法。皆真如相用也。】
「是故脩多羅中。依於此義。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
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
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
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此引經證成同相義也。謂覺與不覺皆即真如。故
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故淨名云。一切眾生即
涅槃相。不復更滅。謂本始二覺皆即真如。故諸佛
菩提非可修相。畢竟無得。前約不覺即如。故眾生
舊來入涅槃。次約覺智即真。故諸佛菩提無新得
也。問曰。眾生既本是佛。何故不見報化之色相耶。
答曰。但約真如性德而言。以真如法體本無色相
可見故也。又問言。真如法性非色相者。何故諸佛
證之而有報化種種色相耶。答曰。彼諸佛色相。但
隨眾生染幻心中變現。亦非本覺不空性中而有
也。以本覺智非可見相故。】
「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
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此喻明即同而異也。言種種瓦器雖同微塵。但以
隨造作緣各各不同。如是本覺無明真妄二法。雖
同一真如法性。本無差別。伹今隨染幻緣故。種種
差別。真妄皆言隨染差別者。以諸淨功德。皆就染
翻成。故單約染幻。所謂心性有動。則有過恒沙等
妄染之義。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
義示現。此但就眾生心中轉變。故云隨染幻也。意
謂差別者乃是染幻差別。非真如法性有差別也。
此結歸本無差別義也。
上釋生滅心竟。
下釋生滅因緣。】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
云何。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
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此明一心生滅。乃真妄互為因緣。以顯阿黎耶識
生一切法也。而眾生長劫相續生死不斷者。獨意
之一法為過最重。以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也。依
心者。經云如來藏若生若滅。今識藏即如來藏。故
說依心。然此藏心本無生滅。而生滅相續者乃意。
而起惑造業者意之識也。此句標定。下徵釋云此
義云何。謂如何生滅相續者是意耶。答曰。以依阿
棃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此生滅之源也。依心
等者。謂真如一心本無生滅。但以一念妄動。熏彼
心體。迷本圓明。故說無明。此無明依真而起。熏彼
藏心變為藏識。此真如為因。無明為緣。生起賴耶。
當業相也。是則心通真妄。然此無明業相。尚未分
能所。了無對待。故雖生不生。但以無明返熏賴耶。
則本有智光。變為能見之妄見。令無相真體。變為
所現之妄境。由此見相既分。能所對待。故妄見能
取境界。心境和合。復起念著。相續不斷。故說此相
續者乃意。非心也。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故又
生起六麤之相。所以生死相續長劫而不斷者意
之過也。論顯意為生滅之主。以七八二識通名為
意。故下釋有五種。】
「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
力不覺心動故(此顯最初生相。即名為意)。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
心能見相故(此顯能轉真智而為妄見者亦意也)。三者名為現識。所謂
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
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
前故(此顯精明識體。圓現五塵境界。所以任運恒起。持而不失。常在前者。亦意之力。取以為境。此三
細也)。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此顯八識雖能圓現五塵。伹現
而無分別。至分別染淨取捨者。乃意為主也。此六麤之智相也)。五者名為相續識。以
念相應不斷故(此正顯念念相續不斷者。指歸於意也。以一念最初無明。雖生三細。心境
尚未和合。故不相應。因智識分別。取以為境。而念念攀緣。生生不斷者。名相續相。皆是意轉。故此三細二麤。皆
名意也)。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上言念念
相續。乃自體相續。今云住持過去等業不失。乃令他生死相續。以此意乃執取善惡染淨等法。以賴耶所藏之
處以為種子。名我愛執藏。故不失壞。以作未來長劫生死之因。亦意之力也)。復能成熟現
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此明以前所藏善惡種子為因。能感未來生死
苦樂之果而不差者。亦意之力也)。能令現在巳經之事。忽然而念。未
來之事。不覺妄慮(此明眾生日用念念攀緣者蓋由種子習氣內熏。發起現行。念念不
斷。現前起業者。亦意之力也。下結妄源)。是故三界虗偽。唯心所作。離心
則無六塵境界(此結過歸意也。謂如來藏中。本無三界生死虛假之相。故曰唯心。於今現
有三界之相者。乃意依心所作耳。若此妄意一念不生。則無六塵之相。塵相既空。則妄見亦泯。一心圓明。如此
則六塵境界又何從而有耶。蓋顯生死乃意依心所作耳)。」
【此明生滅因緣最初以真如為因。以一念妄動之
無明為緣。故轉彼真心而為藏識之業相也。既而
妄念返熏業識。而轉成能見能現。此無明不覺生
三細也。見相一立。心境對待。而妄念取為我有。分
別淨穢。執之不捨。種種分別。念念相續。以取長劫
生死者。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生起六麤之相。
總之皆以念念相續而為根本。故此三細二麤通
名為意。故八識論通名思量。是知意乃生滅之本。
故此論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此特生滅相續者
乃意轉。至若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謂是此意所發
之識耳。故下意識別說。顯此意為根也。向云此論
不立七識。今此智相相續為意。即是七識。故云。一
種是思量。七識偏名意。今三細二麤通名意者。正
瑜伽之作意。以念念生滅者乃作意耳。故以此意
為生滅之源。】
「此義云何(徵問生滅既云是意。如何說依心生滅耶)。以一切法皆從心起。
妄念而生(謂心是法界總相之體。本來不生。了無一法。今現一切法者。皆從妄念作意而生。非
心生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諸法唯心所現。以無明不了。妄生分別。其實所
分別者皆自心耳。以心外無法故)。心不見心。無相可得(以所分別者皆妄相耳。真
心無相。豈可得分別耶)。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
心而得住持(若了真心無相。則三界頓空。當知現有三界之相者。特依妄心而得住持耳)。
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虗妄(三界妄相。乃業
幻所作。本來不實。如鏡現像。伹唯眾生妄心分別而有)。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
滅則種種法滅故。」
【從此義云何下。徵明諸法由心生滅。葢歸重一念
為生法之本也。良以真心本無生滅。只因最初一
念無明妄動。遂轉廣大無相真心。而為三界之妄
法。是則諸法皆從心起。由妄念而生也。推一念元
無自體。依真而立。則妄本即真。故諸法唯心。而妄
分別者皆自心也。所謂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伹眾生不了心本無相。故妄境不空。故知眾生妄
法。皆依妄心住持。於真心中了不可得。以一念之
迷。則萬法齊彰。故云心生則種種法生。若了一念
無生。則三界頓空。故云心滅則種種法滅。此論直
指一心。但了一念無生。則頓發佛地。所謂若能觀
無念者。則為向佛智矣。悲夫。眾生從本巳來。念念
相續。未曾離念。故生死不斷耳。
上明相續意。
下明意識。】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
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
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
長義故。」
【此明意識即前相續識。但依凡夫取著外境。執為
我我所。攀緣六塵。為我受用。故名意之識。葢以相
續為根。故深執著我愛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耳。此
六麤之執取計名字二麤相也。以此識外依五根
分別取境。故名分離識。又通緣內外根境種種事
相。故又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等者。葢五住地
無明。顯前五意。總依無明住地。此意識見愛等四
住地煩惱。將以起惑造業也。
上明一心生滅因緣乃順無明流生起生死染
法。
下明依一心生滅因緣即染還淨以明
頓漸不同。】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
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
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此略明還淨。以顯緣起甚深也。謂此根本無明。業
識甚深。最極微細。今欲返妄歸真。直須破此無明
根本業識。方證一心之源。乃為究竟。良由此識甚
深。施功不易。以非凡夫所知境界。亦非二乘智慧
所覺。以二乘不知有此識故。即菩薩修行。從初正
信發心觀察。歷過三賢。但以比觀。故少分知。乃至
登地法身大士。但覺住相。以極十地究竟。亦不能
盡知。皆屬分知。唯佛能了。故知此識甚深。豈易破
哉。此言頓悟之難也。悲夫。今之參禪之士。此識行
相尚且不知。即以悟道自負。豈非增上慢者哉。
下釋難知所以。】
「何以故。是心從本巳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
所染。有其染心(此明本不染而染。故難可了知)。雖有染心。而常恒不
變(此染而不染。難可了知)。是故此義唯佛能知。所謂心性常無
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
起。名為無明。」
【此徵明甚深難知之所以也。問。何故以識唯佛能
知耶。答曰。以清淨心中。本來無染。因無明故。有其
染心。此不染而染。難可了知也。雖有染心。而心體
清淨。常恒不變。此染而不變。故難可了知也。以此
甚深微細。故非三賢十聖可及。唯佛能了耳。問曰。
既云有染。何以說常恒不變耶。答曰。以眾生妄想
念念攀緣。而此心體恒常。本自無念。即念處無念。
故說不變。此所以難可了知也。問曰。既云是心從
本巳來自性清淨。因何而有無明耶。答曰。以不達
一法界故。心體自不相應。忽然起念。名為無明。即
此忽然起處。最極微細。不可思議。所謂不思議熏
故。難可了知。以從中起故。唯佛能知。所以非菩薩
所知也。
上略明還淨因緣。
下詳示約位斷惑廣明還淨因緣。】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此六麤執取計名字
二相)。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此當第六意識見思二惑。故二
乘及十信能離)。二者不斷相應染(此相續相)。依信相應地修學方
便(從十信至十向)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從三賢至初地)。三
者分別智相應染(此智相)。依具戒地(二地)漸離。乃至無相
方便地究竟離故(從二地至七地能離)。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三細
現相)。依色自在地(八地)能離故。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見相)。
依心自在地(九地)能離故。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無明業相)。
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不了一法界義者。
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
來地能究竟離故。」
【此詳約位以辯離惑漸次淺深。廣明還淨因緣也。
由前略示還淨。頓破最初根本無明。非三賢十聖
所能。唯佛能了。故此詳示依位漸離之次第也。言
信相應地者。乃從信入住。入生空觀。單破見思。即
見愛煩惱。此地雖發心志斷無明。其力未充。麤垢
先落。止能斷見思耳。執相應染。乃六麤執取計名
字相。為見愛煩惱。屬第六識。正二乘所斷。不斷相
應染。乃相續相。天台以此名界內外塵沙惑。三賢
斷此。乃登初地。故從初住至初地能離。以捨分別
二障故。分別智相應染。乃六麤之細分。即智相。屬
俱生我執。然地上雖志破無明。以從初至七。有相
觀多。但能破俱生我執耳。現色不相應染。乃現識。
此在八地。巳證平等真如。得色自在。故能離之。能
見不相應染。乃轉識。為見相。九地得心自在。故能
離之。根本業不相應染。乃業識。即業相。此依十地
滿心。至等覺金剛道後。斷此即入如來果海。此上
離染還淨之漸次也。上云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
是則六染皆依無明為根。六染乃無明差別之相
耳。今染心既滅。則無明亦隨滅。今云不達一法界
義等者。正指忽然起念之無明。亦從信相應地觀
察云云。乃至如來地究竟離也。實教斷無明約四
十二分。初發信心志斷無明。義見於此。然生滅因
緣。義該染淨生滅。此還淨因緣也。】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
同故。不相應義者。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
相故。」
【釋上六染相應不相應所緣同異也。前三染言相
應者。謂心王心所各別。故云心念法異。緣所緣之
境染淨不同。若心王緣染淨。而心所亦隨同之。故
云知相緣相同故。名相應也。不相應者。乃即心不
覺。未分王所。不與外境相應。故常無別異。故云不
相應也。此中約無明熏真心成業識。生起三細。為
即心不覺。未分王所。故云不相應耳。】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
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此明染心依無明而有。其體雖同。而為礙不同也。
以染心喧動。為煩惱礙。故障根本智。染相差別。故
障真如平等。無明昏迷。故障世間自然業智。此如
量智也。此出體。下徵其相。】
「此義云何。」
【問意云。無明細。應障理智。染心麤。應障量智。何以
不然。下釋所以。】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此釋煩惱障理之所以也。能見能現。三不相應染
也。妄取境界。三相應染也。謂真如平等本智。無能
所相。今染心妄取境界。能所對待。覿體相違。故障
理智也。】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
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此釋無明礙障量智也。以世間諸法常寂滅相。無
有起動。此唯量智能知。今無明昏迷。妄有生滅。不
了諸法寂靜。妄與法乖。故正障量智。使之不能隨
順世間種種知也。
上釋生滅因緣。
下釋生滅相。】
「復次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麤。與心相應
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
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
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
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相也。謂心本無相。因生
滅麤細無明惑染以顯其相。言相應者。乃分別執
計三麤。則有外境與心相應。又王所相應。不相應
者。心境未分故。無可相應。此辯麤細之相也。下約
人以明。謂執計二染乃麤中之麤。是三賢所覺。分
別相續乃麤中之細。及轉現二染乃細中之麤。是
地上菩薩所覺。若無明業相乃細中之細。唯佛能
了。此離染之大段也。言二種生滅依無明而有者。
顯此染心依因緣而生。亦依因緣而滅也。初因無
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今因滅則緣亦
滅矣。故因滅則三細滅。緣滅則六麤滅。此相依自
然之勢也。】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此問答以明妄相滅而心體不滅也。葢問者以妄
心為體。故疑相滅而心亦滅耳。言若心滅者云何
相續。此疑相應心若滅。則不相應染云何相續。若
不相應心體不滅。則無明細染亦相續不滅。云何
說究竟滅耶。意謂無明依心而有。故疑心不滅。而
無明相續亦不滅也。答意伹滅妄染心相。不滅心
體。若心體俱滅。則墮斷滅。誰證佛果耶。
下以喻明相滅性不滅。】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
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
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
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
非心智滅。」
【此喻明妄滅而心不滅也。水喻真心。風喻無明。動
相喻波浪生滅相。法喻中。水滅則風相斷絕無所
依止者。顯波有麤細。因風有大小。謂大風滅則巨
浪滅。不無小風微波。正喻麤染雖滅。而細染尚續。
如止巨浪而微波尚存。其義自含兩重耳。法合中。
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前云眾生依
心意意識轉。故言心體若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
止也。義顯二種生住滅中。相生住滅雖滅。而流注
生住尚在故。十地菩薩依止異熟而入佛果故。以
此流注為依止故。宗門名真常流注者此耳。
上生滅因緣相中有二大科。初染淨生滅。次染
淨相資。前染淨生滅巳竟。
下明染淨相資。】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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