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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766-A
刻起信论直解题辞

起信论者。乃马鸣大师为破小乘外道邪见。宗百部
大乘经典所作。以为发起正信也。故立论宗法界一
心。开真妄二门。彻生灭之本。穷迷悟之源。指修行之
正路。示止观之妙门。总括一万一千馀言。理无不尽。
事无不该。可谓大教之关钥。禅宗司南也。以文约义
博。幽深窈[穴/眇]。难以致诘。贤首旧疏。科释最为精详。加
之记文浩瀚。学者望洋。杳莫可究。予尝就本疏。少删
其繁。目为疏略。业巳刻双径。率多尊崇。顷念法门寥
落。讲席荒凉。初学之士。既无师匠可凭。巳眼不明。非
仗此论。无以入大乘生正信。将恐久而无闻焉。山居
禅悦之暇。因祖旧章。率意直注本文。贵在一贯。不假
旁引枝蔓。而一心真妄迷悟之义。了然毕见。如视白
黑。足有便于初学。非敢闻于大方也。门人超逸。久依
在座。深讨论义。似得其旨。今携草归粤。志欲刻之以
为法施。予谓无佛法地。后学有志参究大法者。又当
以此为瓦注也。若夫得意遗言。直入唯心现量。是在
当人智眼。

泰昌改元岁在庚申仲冬朔

匡山逸叟憨山释德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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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766-B
华严宗法界缘起纲要

华严七祖。以马鸣为初祖。然此论中未及圆融之
旨。何以称耶。向未有知其说者。后学竟茫然莫辨。
故了不加意。使古人建立宗旨。卒无以畅明于世
也。故今略示其要。令知所宗。

华严圆宗。以一真法界统四法界。依四法界立十玄
门。惟四界十玄。皆由六相而立。是则六相以成圆融
无碍之宗也。此论总明六相。则包括四界十玄理趣
无遗。以六相为圆融之统。是则此论摄法界而无尽
矣。故首标一心真如。为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也。且
此论宗百部大乘所造。然百部大乘。乃化佛建立。即
实之权。今此论总摄权乘归于一实。要显即权之实。
引归果海圆融之极致也。然论中虽未明显圆融之
旨。且三乘五性顿渐修證。都归一心果海之源。而圆
融具德。皆一心之妙。巳具华严宗中。故此不说。单为
引摄归于性海。故论中最初所归者乃报身佛。及断
惑所见者亦报身佛。而论义具明染净同真。为一心
之相用。以一念为染净之缘起。是则全同华严。以法
界缘起为宗。而十二缘生。即如来普光明智也。是知
要入华严法界。必由此论为入法界之门也。

言六相者。乃总别同异成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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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者总相。即一心真如。为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 二者别相。即一心二门。三细六粗。五意六染。修断差别也。
* 三者同相。即圣凡染净。因果性相。同一真如。即瓦器微尘之喻也。
* 四者异相。即染净诸法。各各差别。不一不杂。如尘器之不一也。
* 五者成相。即染净诸法。皆由一念缘起而成也。
* 六者坏相。即染净诸净。各住自位。各各无性。无以自立也。

言四法界。乃理法界。事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
碍法界也。


* 一者理法界。即一心真如。更无别法。全一真理。
* 二者事法界。即一切圣凡染净。依正因果。诸差别事法也。
* 三者理事无碍法界者。由上理事相成。共有十门。以事揽理成。故全理成事。以理成事。故全事即理。以理能成事。故事不碍理。而能显理。以事揽理成。故理不碍事。而能融事。理能成事。故全事即理。事能显理。故全理即事。以理事相即。故得理事融镕无碍也。法界观十门分别。最为昭著。此略举其要。
* 四者事事无碍法界。以上理事无碍。今全理成事。故不必更言其理。以全事全理。故事事融摄。无障无碍。但以六相该收一切事法。则法法圆融。故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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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门玄者。


* 一同时具足相应门
* 二广狭自在无碍门
* 三一多相容不同门
* 四诸法相即自在门
* 五秘密隐显俱成门
* 六微细相容安立门
* 七因陀罗网境界门
* 八托事显法生解门
* 九十世隔法异成门
* 十主伴圆融具德门

此十玄门义。如法界观。及玄谈中说。No. 766
大乘起信论直解卷上


【此论之题目。乃一论之纲宗也。言大乘起信者。为
欲发起大乘正信故。言大乘者。即所信之法体。所
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
具有体相用三大义。故云大也。乘者。谓此一心有
运载义。以诸佛乘此而證菩提涅槃。菩萨乘此广
修万行。下化众生。上求佛果。众生乘此而轮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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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以此一心。是一切圣凡迷悟因果之总相故。故
下文云。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今者欲令众
生谛信此心即是大乘。正解不谬。意要发起大乘
正信。故云大乘起信。然能信者是人。大乘即所信
之法。义兼人法。以法为机设故。此论之作。以佛入
灭六百年中。小乘之人。不信唯心。心外取法。多起
诤论。外道邪执。破坏正法。故论主兴悲。特造此论。
故下因缘云。为欲除疑舍邪执故。以疑与信反。今
信此心。则疑自除矣。此论盖宗楞伽思益等百部
大乘经所造。发明唯心唯识之旨。统归一心。为性
相二宗之纲要。深穷迷悟之根源。指示修行之犍
要。所谓总摄如来所说深广之义。实大教之纲宗。
禅门之的旨也。论者。决择是非。发明正理。拣非经
律。故以论明。贤首本疏精详。但科段少隔。前巳删
繁从略。谓之疏略。然其中文义。少有不驯。故今仍
遵本疏正义。顺为直解。以便初学。非敢妄有臆说。
观者幸无以人废言。取信于心。是所望也。】

「马鸣菩萨造」

【此造论人也。马鸣者。以此菩萨初生之时。感群马
悲鸣。故以为名。及说法时。诸马闻之。亦皆悲鸣。疏
引摩诃摩耶经云。如来灭后六百岁巳。诸外道等。
邪见竞兴。毁灭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马鸣。善说法
要。降伏一切诸外道辈。】

「真谛三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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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译人名也。论有二译。一西印土优禅尼国沙门
波罗末陀。此云真谛。梁元帝承圣三年。于衡州建
兴寺。译成一卷。二十四纸。一于阗国沙门实叉难
陀。此云喜学。大周则天时。于东都佛授记寺。译成
两卷。亦二十四纸。今行前译。】

「唐西京太原寺沙门 法藏 造疏

明匡山法云寺沙门 德清 直解」

【将著论文先归敬请加。
后正述论文。
且初。】

「 归命尽十方」


【将造斯论。先须归命三宝。请求加被。所以然者。以
造论释经。经乃佛说。佛智甚深。非情可测。故请三
宝威力加被摄受。故使论义印契佛心。且示法有
所宗。以三宝是所依故。今云归命。表能归之心也。
欲入法性。先忘我相。然命以统摄六根。今以命归。
则身心俱亡。能归之至也。十方乃所归之分际。意
谓所著论义。乃十法界之宗。故须归命尽十方之
三宝。以心无分限。故境亦无量。意在归十方法界
帝网刹中无尽三宝也。】

「 最胜业遍知
 色无碍自在
 救世大悲者」


【此归佛宝也。佛以三轮应物。今所归三轮。皆最殊
胜。意显非应化身。乃从法垂报之身也。遍知。意业
最胜也。凡夫不知。外道邪知。二乘偏知。菩萨分知。
唯佛遍知。以实智證理。理无不彻。权智鉴机。机无
不宜。乃至法界众生心念乐欲。无不尽知。故云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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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色无碍自在。身业最胜也。华严。佛有无量相。相
有无量好。根根圆融。周遍自在。十身历然。无坏无
杂。故云无碍。救世大悲。语业最胜也。佛以音声轮。
应机说法。一音各解。故语最胜也。世。乃众生世间。
所救之处。大悲。乃能救之心。如来唯用大悲为力
故。者。指人也。】

「 及彼身体相
 法性真如海
 无量功德藏」


【此归法宝也。及者。谓不但归佛。亦归法也。彼身。指
上佛身。佛以法为身故。谓从真如所流教法。即是
法身常住。以此中巳有如来全身故。意显此法即
佛之体相本无二故。法性真如。正指法体。谓真如
法性。即法身真体。以此法身。在有情为佛性。在无
情为法性。以与一切染净诸法为体性故。以有随
缘不变。不变随缘。故喻如海。遇风起诸波浪。湿性
无二。故云相也。如来藏中。含摄众德。故云功德藏。】

「 如实修行等」


【此归僧宝也。僧通凡圣大小。今言如实修行。乃地
上菩萨也。据后译云。无边德藏僧。勤求正觉者。则
上句叹德。人能摄德。故名为藏。

下述造论意。】

「 为欲令众生
 除疑舍邪执
 起大乘正信
 佛种不断故」


【此述造论意也。法不虚设。必有所为。今有四意。一
以二乘不信唯心。故显示一心正义。令除疑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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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道邪执。故对治邪执。令舍邪见。三以修行者
未起正行。故分别发趣道相。令起正信以为行本。
四为使信成满。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云佛种不
断。为此多意。所以造论。】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此总标论宗本也。法者。即论所依宗本。谓一心法
具二门三大义故正示所宗。摩诃衍。此云大乘。谓
所宗心法。即是大乘。能信此心。即是大乘根本。有
此胜益。是故须说。】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
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此标作论规制。初开章门也。然分章者。使知义有
所属。故此一论大文。立有五分而为次第。法不孤
起。必有因由。故首列因缘。由致既彰。必有宗本。故
次立义。宗本幽深。非释莫解。故次解释。既解法义。
非行莫阶。故次修行信心。解行虽陈。纯根懈退。故
次劝修。此一论之大节也。凡经有三分。此因缘即
序。中三分为正宗。劝修为流通。

下释因缘分。】

「初说因缘分。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
有八。云何为八。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
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此八因缘中。第一总相。与一论为发起之由也。以
凡夫外道。迷此一心。以招苦苦坏苦行苦分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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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之苦。二乘菩萨。尚有变易生死之微苦。今开示
此心。令依之而修。则證得菩提觉法乐。涅槃寂灭
乐。伹为众生离苦得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
故。」

【此与立义分。及解释分中。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作
发起因缘也。以众生无有正解。多起邪见。以不达
如来根本义故。今立义分中一心二门三大之义。
乃如来之根本。今广解释。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也。】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
故。」

【此即下分别发趣道相因缘也。以彼文云。令利根
者。发决定信。进趣大道。堪任住于不退信故。此当
十信满心。故云成熟。入十住正定聚。故云不退。】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此即下修行信心分。谓为令善根微少众生。发四
种心。修五种行。渐得善根成熟。以信未满。故云微
少。令进向满。故云修行信心也。】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
网故。」

【此下为根劣易退者。赖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
三。为下中上。后一劝修。今当下品。谓为令业重惑
多者。善根难发。故说礼忏方便。消恶业障。远离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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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出邪魔网故。】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此当中品也。下文修习止观门中。双明止观。遣凡
小二执。故云对治。】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此当上品也。即下文修行信心分末。劝生净土。为
劣根怯弱众生。恐后报缘差成退。故令往生净土。
成不退也。】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此即下劝修利益分。谓为懈慢众生。举彼损益。劝
令修习。总策成前诸行也。】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此总结造论因缘也。盖菩萨本意。为度众生。故以
众生发起造论之因缘也。此八因缘。初一是总。馀
七别缘。总括一论。具载下文。】

「问曰。脩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答曰。脩多罗中。
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
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
解。则不须论。」

【此问明所以造论之意也。问曰。如上所示一一法
门。佛说契经中具有。何暇重论。答曰。以众生根有
利钝。受教之缘不等。故有经论之殊。所谓下。释成
根机不同。受解各别。故有经论广略之不一也。盖
如来在世。众生根利。机因胜也。亲见佛身三业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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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亲闻圆音。缘胜也。如此。则一音演说。异类齐解。
此则尚不假结集之经。又何须论。】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此言如来灭后。根机不一。因缘各别。受解不同。于
经于论。则有广略不等也。且如来灭后。当正法之
时。去佛不远。众生根利。有自智力。故能广闻多经
而取解者。】

「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此亦利根众生。有自智力。不假多闻。或一言之下。
心地开通。一轴之中。义天朗耀。如上二类之机。则
不须论。】

「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此乃劣机钝根。无自智力。不能于经解甚深义。要
假广论多闻而得解者。】

「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
多义。能取解者。」

【此自有厌烦要略之机。故略论不可不作。正为此
论之因缘也。】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
此论。」

【此结今造论之意也。此论始终万一千馀言。则巳
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妙义。尽在其中。可谓文
至略而义至广。所谓总百部大乘奥义。包括无遗。
廓法界一心。如观掌果。诚入理之玄门。修行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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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也。学者可不尽心焉。】

「巳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
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
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何
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
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此立义分。首标一心宗体。以显大乘名义也。所言
法者。谓一真法界大总相法门体。即如来藏清净
真心也。然而此心。体绝圣凡。本无迷悟。自性清净。
了无妄染。离名离相。绝诸对待。唯一真源。更无二
法。又何有大乘之名耶。楞伽云大乘非乘。今言大
乘者。盖依众生心而立此名也。所言总摄世出世
法者。经云如来藏转三十二相入一切众生身中。
是则迷如来藏而为识藏。乃众生心也。以此心乃
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而成。名阿赖耶识。而此识
体原是真如。亦名本觉。本无生灭。今因无明动彼
净心而有生灭。故为业识。以此心本是真如。故摄
出世四圣之法。以依业识则有生死。故摄六凡之
法。故云是心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故。今依此心
显示大乘义者。以法界一心。具有体相用三大义
故。今依此一心。开真如生灭二门。若约真如门。则
离一切相。名言双绝。但显其体。不显相用。故云即
示摩诃衍体。若约生灭门。则妄依真起。即显相用。
故于生灭门中。具显体相用三大之义。是故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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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真妄二法有二转依。是故名乘。故云依众生
心显示大乘义也。此总出大乘得名之所以。先示
真妄心法。通为大乘法体也。

下示三大义。】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
真如平等不增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
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
故。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
地故。」

【此标列义门。以显大乘得名。为下正义之张本也。
所言义者。谓名依义立。有何义故而立大乘之名
耶。以有三大义。故得大名。以有二运转义。故得乘
名。此之名义。盖因真妄二法和合而有。故云依众
生心显示摩诃衍义也。若言其体。则唯一真如。平
等不二。不增不减。故伹言体。今依如来藏随染净
缘。以随净缘。则具无量自性功德。则成出世间因
果。以随染缘。则变自性功德而为恒沙烦恼。则成
世间因果。故相用方显。以此三大。染净之所不亏。
生灭之所不变。是故名大。诸佛菩萨皆乘此心。是
故名乘。一论大旨。唯释此义。故为宗本。】

「巳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此结前生后。】

「解释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
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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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标列释名也。显示者。正释大乘所依法义。对治
者。既明正体。须遣异计。上释大义。发趣者。趣进次
第。正明乘义。此正宗一分。有此三段。依义解释。】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
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此标宗本正义。以释立义依众生心显示摩诃衍
义。为一论之纲要也。此论宗楞伽等经所造。今一
心二门。盖依经而立也。经云。寂灭者名为一心。一
心者名如来藏。此心一法不立。有无俱遣。生佛皆
空。故云远离觉所觉。是二悉皆离。是则真妄不立。
寂灭湛然。故经中百八句。大慧约十法界名相妄
想而问。故佛答云一切皆非。今云是心真如。为一
法界大总相法门体。即经所示寂灭一心也。以一
心寂灭不可说示。故大慧便问诸识有几种生住
灭。是约生灭门中容有言说。故五法三自性。皆依
生灭门而有也。以经云诸识略有三种相。谓真识。
现识。分别事识。故今论依一心立二门者。盖依真
识立真如门。依现识分别事识立生灭门。故今真
如。乃一心之真如。故名相妄想一切皆非。一法不
立。四句俱遣。以依二识。故三细六粗五意六染。总
属名相妄想。皆生灭门收。此论立义之宗本也。前
立义中云众生心摄世间出世间法者。盖总约真
妄和合之一心。以通含染净诸法。为显大乘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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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名也。今云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者。以
显如来藏识藏。真妄和合。各有力用。互相含摄。以
显不思议熏变之妙也。以如来藏具有恒沙诸净
功德。今迷而为识藏。而变恒沙净功德而为染缘。
今言各总摄者。以如来藏随净法熏。则真有力而
妄无力。故染缘即变为净法。则总摄染缘于如来
藏中。通为不思议之净用。若随无明染缘熏。则妄
有力而真无力。故净德即变为染缘。则摄净德于
藏识中。通为不思议之业用。是则总是一如来藏。
伹随染净熏变。以致真妄各别。互相含摄。故云以
是二门不相离故也。此明如来藏不思议熏变之
妙。故以此各总摄标显。向下论文中生灭因缘染
净熏习。皆发挥此三字而巳。】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
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妄念。则
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离言说相。
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
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此标释立义分中是心真如也。何以名真如耶。谓
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一法界者。即无二真
心。为万法之所因依。界者。因也。总相法门体者。即
一切圣凡依正因果之总相。皆依此心而为其体。
然此心体本不生灭。所谓常住真心也。既云一真。
元无差别之相。而今有差别者。唯依妄念而有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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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若无妄念。则湛寂一心。了无差别境界之相矣。
虽则万法差别。法法皆真。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
言思路绝。心行处灭。故一切言说名字分别。皆不
可得。故皆云离也。由是染净不能异。故云毕竟平
等。四相所不迁。故无变异。不属有为。故不可破坏。
唯是一心。更无别法。以不妄不变。故名真如。】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伹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
者。亦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
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
如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此释上离缘。以显真如绝待也。问。何以真如离名
言相耶。答。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故。问。何以离心
缘相耶。答。以随妄念不可得故。问。若名言心缘一
切皆离。如何是真如相耶。答。真如者亦无有相。以
真如体离相寂灭。不可以相取故。问。既离名绝相。
何以有真如之名耶。答。以真如之名。乃言说之极。
此名之外。更无有可加者。故以真如之名。以遣名
言之执耳。非是真如有相可名也。问。若名言既遣。
而此真如之体亦可遣耶。答。此真如之体真实无
妄。则无可遣。以可遣者妄耳。不可遣者真也。以一
切法悉皆真故。无可遣也。问。若诸妄俱遣。唯立真
如一法耶。答。亦无可立。谓若真外别有一法。则言
可立。以一切法。皆与真如同体。无二无别。又何可
立。以有如是义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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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真如。此究竟离相之地也。】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
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
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此问明随顺得入。以明观智境也。问曰。言真如之
体。既言思路绝。举心即错。动念即乖。则诸众生等。
云何随顺而得悟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
可说。虽念无有可念。此是方便随顺。若离于念。名
为得入。以离念境界。唯證相应。故云得入。

上明离言以明观智境。

下依言辩德以明生信境。】

「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一者如实空。以
能究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
性功德故。」

【此依言辩德。以释立义分中是心真如相也。前显
离言但示其体。故云即一法界体平等无二。今则
依言辩相。故云有二种义。义即相也。以即体之相
故。但标真如。谓显体有空不空二义也。如实空者。
谓真如实体之中。空无妄染。以妄空故。实体自显。
故云究竟显实。如实不空言有自体者。以异妄无
体。谓自体不空。非断灭也。言具足无漏性功德者。
以异恒沙有漏烦恼。故云具足等。言如实体中。虽
空无妄染。而能具足无漏性功德故。佛性论云。由
客尘空故。与法界相离。无上法不空。与法界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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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则妄染虽空。而德相不空也。】

「所言空者。从本巳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
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此略释空义也。谓真如实体。但依妄染本无。故说
体空。若离妄染。则无空可说。谓此真体从来与一
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妄法差别之相。则绝
境。以无虚妄心念。则绝心。心境皆绝。故言如实空
耳。】

「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
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
一异俱相。」

【此广释空义。以显真如实体。本离四句绝百非也。
然有无四句。乃内教学佛法不得意者所计也。一
异等四句。乃外道谬计也。谓真如之体。即般若真
空。若不得般若义。则妄起四计。是为四谤。今显四
句既离。百非自遣。般若实体。平等现前。故总云非。
楞伽百八俱非。总不出此二四句计。】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
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此结显空义也。谓真如实体。非思量分别之境。故
众生种种妄想分别。皆与此体总不相应。以为遣
彼妄念。故说体空。若离妄心。则空亦不立矣。又何
有空之一字可说也。此则妄念既离。真亦不立。所
谓究竟显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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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不空者。巳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
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
唯證相应故。」

【此明不空义也。谓此不空更非别法。即前巳显法
体空无妄染。即是真心常恒不变之实体。而此体
中本有恒沙净德。向被妄染遮障不显。今妄染既
离。则本有净法满足。以此义故。名为不空。不是别
有实法可取也。惟此不空之体。非妄念分别可到。
乃是离念境界。唯證相应。故永嘉云唯證乃知难
可测也。

上释心真如门竟。
下释心生灭门有二大科。

初释生灭心法。
二辩所示之义。

初中又二。
初染净生灭。

二染净相资。
且初。】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
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

【此释立义分中是心生灭因缘相。先明生灭心以
显一心之源也。言依如来藏者。即所立一心真如。
乃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也。以此心体本来无染。
故云自性清净。寂灭湛然。故云不生。常住不动。故
云不灭。不妄不变。故名真如。一切如来恒沙净德
性自具足。故名如来藏。以此藏性本无迷悟。了无
圣凡。而为十法界一切圣凡因果所依。故云一法
界大总相法门体。故论立此为一心真源。楞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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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藏为生死因。若生若灭。故今在生灭门中。要
显此心为迷悟依。故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譬如
波涛依海水而有也。若据此一心真如。则了绝圣
凡。故云三界唯心。则心外无一法可得。今显圣凡
迷悟因果。皆生灭门收。所谓不了一法界义故。不
觉动念而有无明。迷此真心变为藏识。故经云识
藏如来藏。故云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
名为阿黎耶识。经喻如波涛依水。正显万法唯识
也。故论立此识为生法之本。故下三细六粗五意
六染。皆依识变。即返妄归真。亦依此识断證。故楞
伽约真如门。则一切皆非。不容有说。而可说者。盖
约生灭门耳。此一论之宗依。学者须先识其源头。
故槩示于此。】

「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为二。一
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此依真妄和合。释此识有二种义。以显迷悟因依
也。二义者。即觉不觉二义也。经云如来藏转三十
二相入一切众生身中。以此识称心意意识。故名
众生。谓此识本如来藏所成。而为众生本有之佛
性。故云觉义。今被无明障蔽而不知。故云不觉义。
能摄能生者。谓圣凡依正因果。依此一心建立。含
摄无遗。故云摄一切法。今以随无明流。而生三细
六粗一切世间之染法。依始觉返流。则生出世四
圣之净法。是则染净因果。皆从真妄熏变。皆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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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力用。故云能摄能生。】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
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
本觉。」

【此显众生本有不迷之佛性也。所言众生佛性者。
乃如来藏。实诸佛之法身。今虽流转五道而为众
生。而本体湛然常住。不动周圆。未曾欠缺。但因众
生一念无明妄心遮障而不显现。故日用而不自
知。以众生从来不曾离念故。若能离念。则本体廓
然。如太虚空。无所不遍。则一切妄念差别境界。融
成一味真心。唯法界一相。更无对待。惟此即是如
来平等法身。乃众生之本有。故依此法身说名本
觉。大经云我于一切众生身中成等正觉。盖依此
平等法身。故说众生旧来成佛。依此义也。】

「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始
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又
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此覈本觉得名。以显始觉为返流还净之智也。由
前明妄依真起。故说依黎耶有觉不觉。此迷妄之
通相也。今就一觉而分本始二义。盖别显从迷返
悟。要依始觉之智为张本也。然此觉性。若约不迷。
但直名觉。今因在迷中。一向不觉。特因始觉而显。
然非新生。乃是众生之本有。故云本觉。今日方觉。
故云对始觉而说也。且此始觉亦不从外来。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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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觉内熏之力而发。更无二体。故云即同本觉。是
则始本不二。元一觉也。又今言始觉义者。亦非创
起。盖依迷本觉之无明心中而发。一向不觉。今始
觉之者。要显实由本觉内熏之功。故云依本觉等。
譬如醒人而有睡梦。从梦觉者。即本醒人。非他人
也。原此觉性元无二义。今就三细六粗迷源既远。
若返流还净。要始觉有功。本觉乃显。然依四相。始
觉灭相。渐渐觉至生相。生相既破。归一心源。法身
全显。名究竟觉。其在中路。未至心源。皆非究竟也。
故下约四相以明始觉之渐。】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
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此徵释上究竟不究竟义。以明始觉渐次也。若约
返流寄位。当依三细六粗。此中正说一心生灭。尚
未发明粗细之相。今因说始觉故。姑就始终生住
异灭四相。以明从凡至圣。以显返流渐渐至究竟
觉。假此以显始觉之相也。如凡夫人下。谓从观行
位。先觉灭相也。言觉灭相者。谓众生造业之心。念
念生灭。未曾暂止。今觉此一念灭处。正是引起后
念造业之心令生也。故觉了前念起恶之心灭时。
即就灭处止其后念之恶更不容起。故念念灭时。
念念止之。止之既久。则令恶念不生。此所谓止恶
防非。故虽觉恶念不容其起。但在生灭心中遏捺。
未见不生灭性。故云虽觉即是不觉。若约后六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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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觉起业相。】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
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此明觉异相。当三贤位也。言如二乘观智者。谓二
乘人。作生空观。破分别我执。初发意菩萨。即依彼
生空作法空观。破分别法执。从信入住。至十向满
心。渐断分别二障。名相似觉。为觉异相。言异相者。
谓我法差别对待不忘。渐渐觉破执取之念。了不
可得。故云念无异相。约六粗。当破执取计名字。故
云舍粗分别执著故。以未见真如。但比观而知。故
云相似。】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
相故。名随分觉。」

【此明觉住相。当地上菩萨也。言法身者。谓地上菩
萨。依真如法为自体。故名法身。言住相者。谓分别
境界。能所对待。念念未忘。心有所著。故云住相。今
地上菩萨。入真如观。观察自心念念分别。住无住
相。则能离分别粗念。此约六粗三细。当觉智相相
续。及能见能现。四种住相。此四名为俱生我法二
执。分破分證。故名随分觉。此上三相。皆非究竟。以
未至心源故。】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
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此明觉生相也。谓十地菩萨。真穷惑尽。悉皆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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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满足方便。言方便者。乃观行修断之法也。以
此菩萨研真断惑至此。以一念观心。与无念相应。
从此更无可断矣。此总显究竟觉心。下明究竟之
所以。言相应者。但觉一念无明动心初起之时。自
心体中了无初起之相。本自寂灭无生。故云心无
初相。是则无念真心。远离最初微细动念。故得见
心性。既无生相变异。唯一心源。故云心即常住。至
此始本合一。名究竟觉也。】

「是故脩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
故。」

【此證明无念为成佛之捷要也。意谓不伹菩萨修
断。以至无念。名为究竟。即凡诸众生。二六时中。苟
能观察无念者。则念念向佛智矣。成佛之要。无踰
此者。故特揭示于此。】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
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此重显无念。以释心有初相之疑也。恐惑者闻觉
心初起之说。将谓有初相可知。故此释云。又心起
者。无有初相可知。今言知初相者。盖知最初本无
念也。以此无念为究竟觉。则知一切众生皆不名
觉。以从来未曾离念。以有此念。故说无始无明。由
是观之。一切众生无边生死。但依一念而系之也。】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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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
等。同一觉故。」

【此明究竟一心真源也。良以真源湛寂。本无生灭。
然此生灭。但因妄念而有。今若得无念。则知四相
同时。寂灭平等。唯一真心。更无先后。是则真觉圆
明。本来不迷。又何有觉。以寂灭心中。四相同时。其
体本空。故皆无自立。以当体无生。故云平等同一
真觉。此言既无四相可觉。又何有始觉之异耶。此
实究竟一心之旨也。

上明始觉。
下明本觉义有二。

初明随缘本觉。
二明性净本觉。
且初。】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
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此承上始觉有功本觉乃显。故此明本觉出缠还
净有二种相也。言生二种者。以前云黎耶生一切
法。以本觉内熏。起始觉之智。转染令净。显此二种。
故云生。用不离体。故云不相舍离。言智净相者。由
始觉智除染还净。此出缠本觉也。不思议业相者。
谓本觉转染还净。自然而有不思议用也。

此标名。
下释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
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此明本觉出缠智净相也。依法力者。谓由真如。内
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熏之力。发起信解。依教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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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故云法力熏习。此地前三贤比观相似行也。以
修习力。得见真如。称真实而修。故云如实修行。此
登地修真如三昧也。满足方便者。以至八地深證
真如。破和合识内根本无明。灭三细相续微细生
相。显现法身。染缘脱尽。觉体淳净。此全仗始觉之
功也。】

「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
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
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
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
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
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此明相灭性不坏。以释上灭相续心之疑也。恐疑
者前云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成阿黎耶识。此识
生灭。即相续心也。今灭相续心。则连体俱灭。岂不
沦于断灭耶。故此释云。生灭者。心之相也。不生灭
者。心之体也。以一切生灭心相。皆是无明。以此无
明依真而起。故云不离觉性。非一非异。故云非可
坏非不可坏。以非一。故可坏。以无明生灭。而觉性
不生灭。然可坏者无明生灭心也。如波因水有。波
可灭而水不可灭。湿性不坏故。以非异。故不可坏。
以无明不离觉性。其体本空。故云俱无形相。无明
实性。即是觉性。是则但了无明体空。则相续心相
自灭。非觉性灭。智性不坏故也。楞伽云。非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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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灭。但业相灭。若自真相识灭者。藏识则灭。藏识
若灭者。不异外道断见论议。故可灭者。乃转识生
灭心相。非不生灭之心体也。】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
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
种而现。得利益故。」

【此明本觉还净。而有不思议业用也。意谓本觉在
迷。而众生依之造业。故云业力不可思议。今出缠
还净。而本有不思议神通妙用。能作胜妙境界无
量功德之相。随众生根自然相应而现。令得利益。
此正观音大士。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即得上与十
方诸佛同一慈力。下与六道众生共一悲仰。故能
现三十二应。十四无畏等。一一功德。利益众生。此
不思议力。性自具足。故云依智净相也。故唯识若
破七识。则云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
诸佛既尔。则众生有能修得本智。则妙用亦然。此
显始觉之成功也。

上明随染本觉竟。
下明性净本觉。】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此标性净觉体。意显不迷之本觉也。谓即指前觉
体。故云复次。上由始觉所显智净相。意显属修生。
此下四种显属本有。故云觉体相。以虚空喻其广
博包含。以净镜喻其圆明能现。二喻相成。故双举
之。若依法界一心。约海印三昧。则虚空即镜。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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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万象。皆现于空镜之中。若海湛空澄。则空镜之
影像。印于海底。谓之海印。佛心普印法界。故名海
印三昧。此理更著。】

「云何为四。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
可现。非觉照义故。」

【此明性净本觉如实体空义也。谓本有真心。乃真
如实体。本自清净。不属迷悟。不假修为。广博包含。
寂灭离相。故云远离一切心境界相。绝诸对待。唯
一真心。故云无法可现。寂灭湛然。故云非觉照义。
此乃众生本具法身。不假始觉而有者。】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
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
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
众生故。」

【此明性净如实不空义也。此有二义。先明不空。次
明熏习。言不空者。谓此真觉之体。如大圆镜。一切
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以十法界染净依正因果。皆
在此一心中分明显现。此心本无内外。故云不出
不入。缘至即现。故云不失。所现即真。故云不坏。以
离生灭。故云常住一心。此心亦名常住法身。即是
一切诸法真实之性。故在无情。谓之法性。在有情。
谓之佛性。以众生本具。故作内熏之因也。又一切
下。明熏习义。谓此觉性。虽在众生无明染污之中。
其体清净。故一切染法所不能染。以智体不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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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性具恒沙无漏净德故。能与众生作内熏之因。
故令众生觉悟无常。厌生死苦。发心修行。求出离
道。实仗此自体为内熏之因。故云因熏习也。】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
淳净明故。」

【此明本有觉性依法出离也。谓众生觉性。本自具
有智慧德相。但为妄想颠倒而不證得。今由始觉
之功。治障离垢。断二种碍。破和合识。显现本有。淳
净明故。譬如磨镜。垢净明现。虽云虽垢。而光明本
有。不是新生。但一向障蔽。今始出离耳。】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
善根。随念示现故。」

【此明出缠本觉。即能与众生作外缘熏习也。言法
出离者。即上离障出缠之本觉也。谓此觉体。生佛
等同。向为众生本有佛性。作内熏之因。今修行者
离障出缠。證得法身。即能遍照众生之心。而起同
体大悲。现种种身相。调伏众生。作外熏之缘。以大
圆镜平等显现。与众生心光明互照。以众生迷而
不觉。觉智圆明。故能遍照也。

上释觉义。
下释不觉义。】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
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
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
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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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此明不觉依觉而有。要显不觉即觉也。问曰。觉性
湛然。圆明寂照。何以而成不觉耶。答曰。由不称真
实而知真如法一故。忽然心起而有其念。即此一
念。名为生相无明。由此无明即失本明。故云不觉。
即此一念本无自相。不离本觉之体。是则全真觉
之体而成不觉故。如迷人依方故迷故。众生依觉
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之相矣。问曰。何以知其
不觉即真觉耶。答曰。然不觉者。乃众生妄想之心
也。众生虽是妄想一向不觉。若今指示即心是佛。
即能知名义。以能知名识义。便是本有真觉之性。
轨持生解。以此故为说众生佛性。即是真觉。以此
不觉。乃是真觉全体而成故。若离不觉之心。则无
真觉自相可说。以此不觉即觉故。众生但一念回
光。即同本有。能知无念。便證法身。

上明根本不觉。
下明枝末不觉二。

初无明不觉生三细。
二境界为缘长六粗。

且初。】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此标无明为因生三细也。末不离本。故云相应不
离。】

「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
业。觉即不动。动即有苦。果不离因故。」

【此标无明业相也。以拣本觉不思议业。故云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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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相。以依最初一念不觉心动。即此动心。名为业
相。返显觉即不动。谓觉真如。则无动念。足知不觉
故心动也。动即有苦者。以无边生死苦果。皆因此
动念而生。故云果不离因故。若离动念。则二死永
亡。故云若观无念。则为向佛智。】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
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此标释转现二相也。以能见名转相者。谓真如智
照。本无能所。今既迷智体而转为妄见。以妄有境
界可见。故名为转。此见盖依动念而有。以一念动
心失彼精了。便成妄见。返显不动则无见也。境界
相者。即现相也。以无相真心。因一念妄动。则形所
相而为妄见所见之境界。故云以依能见故境界
妄现。然此境界。即虚空四大之妄相。楞严三细云。
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则先现后转。此则
先转后现。然彼约山河大地生起之相。重在境。此
单约心法生起之相。重在心。其实三细同时。本无
先后也。此三细皆依无明而立。前云若无明灭则
相续心灭。盖相续心依此三细而立也。以不相离。
故灭则同灭。

上明无明不觉生三细。

下明境界为缘生六粗。】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
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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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标六粗。先明智相也。智即分别心也。谓先所现
境界。不了唯心虚妄。创起慧数分别逆顺好丑。爱
与不爱故。】

「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
断故。」

【此释相续相也。谓依所分别逆顺二境。可爱则生
乐受。不爱则生苦受。数数起念。相续不断。起惑润
业。引持生死。相续不断。故名相续相。】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
故。」

【此释执取相也。谓先缘念境界。于苦乐等不了虚
妄。深生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
著转深。计我我所也。】

「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此释计名字相也。谓依先执取虚妄心境。分别假
名言相。云计名字相。上来四相。若配我法二执。前
二法执。后二我执。又惑业苦三。上四皆惑。下二业
苦。】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

【此释起业相也。谓依前所分别假名言相。寻名取
著。发动身口。造种种业。名起业相。】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报。不自在故。」

【此释业系苦相也。谓先所造善恶等业。受苦乐等
报。轮回三界。长缚生死。不自在故。名业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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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
故。」

【此结末归本。以显无明为生死染法之因也。然一
切染法。皆依根本无明而生。根本无明。乃最初动
念也。以众生从来未曾离念。故云一切染法皆是
不觉之相。意显若了无念。则一切烦恼顿断。故此
结指最初一念为生死苦本。欲令行人见苦知因。
要知离念为修行之要也。

上总释无明为染法因。
下双辩真妄同异。】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
异相。」

【此辩真妄同异相也。初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不
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黎耶识。今既
明生灭心。要明生灭即不生灭。故此辩同异也。】

「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
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此喻显生灭即不生灭也。依微尘而有瓦器。喻显
染净生灭。皆依真如也。无漏。本觉净法。无明。染因。
此二乃是真如随缘相因。故同一真如之性也。种
种业幻。谓本觉有不思议业。能作一切胜妙境界。
无明业力。能生三细六粗。作一切生死苦乐等事。
此真妄二法。皆是幻有。所谓生死涅槃。皆如幻梦。
故云皆同真如性相。故染净二法。皆真如相用也。】

「是故脩多罗中。依于此义。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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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
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
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此引经證成同相义也。谓觉与不觉皆即真如。故
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故净名云。一切众生即
涅槃相。不复更灭。谓本始二觉皆即真如。故诸佛
菩提非可修相。毕竟无得。前约不觉即如。故众生
旧来入涅槃。次约觉智即真。故诸佛菩提无新得
也。问曰。众生既本是佛。何故不见报化之色相耶。
答曰。但约真如性德而言。以真如法体本无色相
可见故也。又问言。真如法性非色相者。何故诸佛
證之而有报化种种色相耶。答曰。彼诸佛色相。但
随众生染幻心中变现。亦非本觉不空性中而有
也。以本觉智非可见相故。】

「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
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此喻明即同而异也。言种种瓦器虽同微尘。但以
随造作缘各各不同。如是本觉无明真妄二法。虽
同一真如法性。本无差别。伹今随染幻缘故。种种
差别。真妄皆言随染差别者。以诸净功德。皆就染
翻成。故单约染幻。所谓心性有动。则有过恒沙等
妄染之义。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
义示现。此但就众生心中转变。故云随染幻也。意
谓差别者乃是染幻差别。非真如法性有差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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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结归本无差别义也。

上释生灭心竟。
下释生灭因缘。】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此义
云何。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能见。能现。
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此明一心生灭。乃真妄互为因缘。以显阿黎耶识
生一切法也。而众生长劫相续生死不断者。独意
之一法为过最重。以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也。依
心者。经云如来藏若生若灭。今识藏即如来藏。故
说依心。然此藏心本无生灭。而生灭相续者乃意。
而起惑造业者意之识也。此句标定。下徵释云此
义云何。谓如何生灭相续者是意耶。答曰。以依阿
梨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此生灭之源也。依心
等者。谓真如一心本无生灭。但以一念妄动。熏彼
心体。迷本圆明。故说无明。此无明依真而起。熏彼
藏心变为藏识。此真如为因。无明为缘。生起赖耶。
当业相也。是则心通真妄。然此无明业相。尚未分
能所。了无对待。故虽生不生。但以无明返熏赖耶。
则本有智光。变为能见之妄见。令无相真体。变为
所现之妄境。由此见相既分。能所对待。故妄见能
取境界。心境和合。复起念著。相续不断。故说此相
续者乃意。非心也。此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故又
生起六粗之相。所以生死相续长劫而不断者意
之过也。论显意为生灭之主。以七八二识通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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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故下释有五种。】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
力不觉心动故(此显最初生相。即名为意)。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
心能见相故(此显能转真智而为妄见者亦意也)。三者名为现识。所谓
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
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
前故(此显精明识体。圆现五尘境界。所以任运恒起。持而不失。常在前者。亦意之力。取以为境。此三
细也)。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此显八识虽能圆现五尘。伹现
而无分别。至分别染净取舍者。乃意为主也。此六粗之智相也)。五者名为相续识。以
念相应不断故(此正显念念相续不断者。指归于意也。以一念最初无明。虽生三细。心境
尚未和合。故不相应。因智识分别。取以为境。而念念攀缘。生生不断者。名相续相。皆是意转。故此三细二粗。皆
名意也)
。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上言念念
相续。乃自体相续。今云住持过去等业不失。乃令他生死相续。以此意乃执取善恶染净等法。以赖耶所藏之
处以为种子。名我爱执藏。故不失坏。以作未来长劫生死之因。亦意之力也)。复能成熟现
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此明以前所藏善恶种子为因。能感未来生死
苦乐之果而不差者。亦意之力也)。能令现在巳经之事。忽然而念。未
来之事。不觉妄虑(此明众生日用念念攀缘者盖由种子习气内熏。发起现行。念念不
断。现前起业者。亦意之力也。下结妄源)。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
则无六尘境界(此结过归意也。谓如来藏中。本无三界生死虚假之相。故曰唯心。于今现
有三界之相者。乃意依心所作耳。若此妄意一念不生。则无六尘之相。尘相既空。则妄见亦泯。一心圆明。如此
则六尘境界又何从而有耶。盖显生死乃意依心所作耳)。」

【此明生灭因缘最初以真如为因。以一念妄动之
无明为缘。故转彼真心而为藏识之业相也。既而
妄念返熏业识。而转成能见能现。此无明不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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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细也。见相一立。心境对待。而妄念取为我有。分
别净秽。执之不舍。种种分别。念念相续。以取长劫
生死者。此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生起六粗之相。
总之皆以念念相续而为根本。故此三细二粗通
名为意。故八识论通名思量。是知意乃生灭之本。
故此论云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此特生灭相续者
乃意转。至若起惑造业者乃意识。谓是此意所发
之识耳。故下意识别说。显此意为根也。向云此论
不立七识。今此智相相续为意。即是七识。故云。一
种是思量。七识偏名意。今三细二粗通名意者。正
瑜伽之作意。以念念生灭者乃作意耳。故以此意
为生灭之源。】

「此义云何(徵问生灭既云是意。如何说依心生灭耶)。以一切法皆从心起。
妄念而生(谓心是法界总相之体。本来不生。了无一法。今现一切法者。皆从妄念作意而生。非
心生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诸法唯心所现。以无明不了。妄生分别。其实所
分别者皆自心耳。以心外无法故)
。心不见心。无相可得(以所分别者皆妄相耳。真
心无相。岂可得分别耶)。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
心而得住持(若了真心无相。则三界顿空。当知现有三界之相者。特依妄心而得住持耳)
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三界妄相。乃业
幻所作。本来不实。如镜现像。伹唯众生妄心分别而有)。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
灭则种种法灭故。」

【从此义云何下。徵明诸法由心生灭。盖归重一念
为生法之本也。良以真心本无生灭。只因最初一
念无明妄动。遂转广大无相真心。而为三界之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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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则诸法皆从心起。由妄念而生也。推一念元
无自体。依真而立。则妄本即真。故诸法唯心。而妄
分别者皆自心也。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伹众生不了心本无相。故妄境不空。故知众生妄
法。皆依妄心住持。于真心中了不可得。以一念之
迷。则万法齐彰。故云心生则种种法生。若了一念
无生。则三界顿空。故云心灭则种种法灭。此论直
指一心。但了一念无生。则顿发佛地。所谓若能观
无念者。则为向佛智矣。悲夫。众生从本巳来。念念
相续。未曾离念。故生死不断耳。

上明相续意。
下明意识。】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
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
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
长义故。」

【此明意识即前相续识。但依凡夫取著外境。执为
我我所。攀缘六尘。为我受用。故名意之识。盖以相
续为根。故深执著我爱起惑造业者乃意识耳。此
六粗之执取计名字二粗相也。以此识外依五根
分别取境。故名分离识。又通缘内外根境种种事
相。故又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等者。盖五住地
无明。显前五意。总依无明住地。此意识见爱等四
住地烦恼。将以起惑造业也。

上明一心生灭因缘乃顺无明流生起生死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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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下明依一心生灭因缘即染还净以明
顿渐不同。】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
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證法身。得少
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此略明还净。以显缘起甚深也。谓此根本无明。业
识甚深。最极微细。今欲返妄归真。直须破此无明
根本业识。方證一心之源。乃为究竟。良由此识甚
深。施功不易。以非凡夫所知境界。亦非二乘智慧
所觉。以二乘不知有此识故。即菩萨修行。从初正
信发心观察。历过三贤。但以比观。故少分知。乃至
登地法身大士。但觉住相。以极十地究竟。亦不能
尽知。皆属分知。唯佛能了。故知此识甚深。岂易破
哉。此言顿悟之难也。悲夫。今之参禅之士。此识行
相尚且不知。即以悟道自负。岂非增上慢者哉。

下释难知所以。】

「何以故。是心从本巳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
所染。有其染心(此明本不染而染。故难可了知)。虽有染心。而常恒不
(此染而不染。难可了知)。是故此义唯佛能知。所谓心性常无
念故。名为不变。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
起。名为无明。」

【此徵明甚深难知之所以也。问。何故以识唯佛能
知耶。答曰。以清净心中。本来无染。因无明故。有其
染心。此不染而染。难可了知也。虽有染心。而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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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常恒不变。此染而不变。故难可了知也。以此
甚深微细。故非三贤十圣可及。唯佛能了耳。问曰。
既云有染。何以说常恒不变耶。答曰。以众生妄想
念念攀缘。而此心体恒常。本自无念。即念处无念。
故说不变。此所以难可了知也。问曰。既云是心从
本巳来自性清净。因何而有无明耶。答曰。以不达
一法界故。心体自不相应。忽然起念。名为无明。即
此忽然起处。最极微细。不可思议。所谓不思议熏
故。难可了知。以从中起故。唯佛能知。所以非菩萨
所知也。

上略明还净因缘。

下详示约位断惑广明还净因缘。】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一者执相应染(此六粗执取计名字
二相)。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此当第六意识见思二惑。故二
乘及十信能离)。二者不断相应染(此相续相)。依信相应地修学方
便(从十信至十向)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从三贤至初地)。三
者分别智相应染(此智相)。依具戒地(二地)渐离。乃至无相
方便地究竟离故(从二地至七地能离)。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三细
现相)。依色自在地(八地)能离故。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见相)。
依心自在地(九地)能离故。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无明业相)
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不了一法界义者。
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
来地能究竟离故。」

【此详约位以辩离惑渐次浅深。广明还净因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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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前略示还净。顿破最初根本无明。非三贤十圣
所能。唯佛能了。故此详示依位渐离之次第也。言
信相应地者。乃从信入住。入生空观。单破见思。即
见爱烦恼。此地虽发心志断无明。其力未充。粗垢
先落。止能断见思耳。执相应染。乃六粗执取计名
字相。为见爱烦恼。属第六识。正二乘所断。不断相
应染。乃相续相。天台以此名界内外尘沙惑。三贤
断此。乃登初地。故从初住至初地能离。以舍分别
二障故。分别智相应染。乃六粗之细分。即智相。属
俱生我执。然地上虽志破无明。以从初至七。有相
观多。但能破俱生我执耳。现色不相应染。乃现识。
此在八地。巳證平等真如。得色自在。故能离之。能
见不相应染。乃转识。为见相。九地得心自在。故能
离之。根本业不相应染。乃业识。即业相。此依十地
满心。至等觉金刚道后。断此即入如来果海。此上
离染还净之渐次也。上云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
是则六染皆依无明为根。六染乃无明差别之相
耳。今染心既灭。则无明亦随灭。今云不达一法界
义等者。正指忽然起念之无明。亦从信相应地观
察云云。乃至如来地究竟离也。实教断无明约四
十二分。初发信心志断无明。义见于此。然生灭因
缘。义该染净生灭。此还净因缘也。】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
同故。不相应义者。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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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故。」

【释上六染相应不相应所缘同异也。前三染言相
应者。谓心王心所各别。故云心念法异。缘所缘之
境染净不同。若心王缘染净。而心所亦随同之。故
云知相缘相同故。名相应也。不相应者。乃即心不
觉。未分王所。不与外境相应。故常无别异。故云不
相应也。此中约无明熏真心成业识。生起三细。为
即心不觉。未分王所。故云不相应耳。】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
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明染心依无明而有。其体虽同。而为碍不同也。
以染心喧动。为烦恼碍。故障根本智。染相差别。故
障真如平等。无明昏迷。故障世间自然业智。此如
量智也。此出体。下徵其相。】

「此义云何。」

【问意云。无明细。应障理智。染心粗。应障量智。何以
不然。下释所以。】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

【此释烦恼障理之所以也。能见能现。三不相应染
也。妄取境界。三相应染也。谓真如平等本智。无能
所相。今染心妄取境界。能所对待。觌体相违。故障
理智也。】

「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
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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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释无明碍障量智也。以世间诸法常寂灭相。无
有起动。此唯量智能知。今无明昏迷。妄有生灭。不
了诸法寂静。妄与法乖。故正障量智。使之不能随
顺世间种种知也。

上释生灭因缘。
下释生灭相。】

「复次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与心相应
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
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依
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若因灭则缘
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此释立义分中是心生灭相也。谓心本无相。因生
灭粗细无明惑染以显其相。言相应者。乃分别执
计三粗。则有外境与心相应。又王所相应。不相应
者。心境未分故。无可相应。此辩粗细之相也。下约
人以明。谓执计二染乃粗中之粗。是三贤所觉。分
别相续乃粗中之细。及转现二染乃细中之粗。是
地上菩萨所觉。若无明业相乃细中之细。唯佛能
了。此离染之大段也。言二种生灭依无明而有者。
显此染心依因缘而生。亦依因缘而灭也。初因无
明不觉生三细。境界为缘长六粗。今因灭则缘亦
灭矣。故因灭则三细灭。缘灭则六粗灭。此相依自
然之势也。】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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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此问答以明妄相灭而心体不灭也。盖问者以妄
心为体。故疑相灭而心亦灭耳。言若心灭者云何
相续。此疑相应心若灭。则不相应染云何相续。若
不相应心体不灭。则无明细染亦相续不灭。云何
说究竟灭耶。意谓无明依心而有。故疑心不灭。而
无明相续亦不灭也。答意伹灭妄染心相。不灭心
体。若心体俱灭。则堕断灭。谁證佛果耶。

下以喻明相灭性不灭。】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
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
灭。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者。则众生断绝。
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
非心智灭。」

【此喻明妄灭而心不灭也。水喻真心。风喻无明。动
相喻波浪生灭相。法喻中。水灭则风相断绝无所
依止者。显波有粗细。因风有大小。谓大风灭则巨
浪灭。不无小风微波。正喻粗染虽灭。而细染尚续。
如止巨浪而微波尚存。其义自含两重耳。法合中。
若心体灭者。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前云众生依
心意意识转。故言心体若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
止也。义显二种生住灭中。相生住灭虽灭。而流注
生住尚在故。十地菩萨依止异熟而入佛果故。以
此流注为依止故。宗门名真常流注者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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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生灭因缘相中有二大科。初染净生灭。次染
净相资。前染净生灭巳竟。
下明染净相资。】

大乘起信论直解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