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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卷五 第 228a 页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五
马鸣菩萨 造 论
梁天竺三藏 真谛 译
唐海东沙门 元晓 疏(并别记)

【△此下第二释义章门。上立义中立二种义。所谓大
义及与乘义。今此文中。正释大义。兼显乘义。于中
有二。一者总释体相二大。二者别解用大之义。】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
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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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
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
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
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
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问曰。上说真如其
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答
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
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复
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以
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
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
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
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
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
相义示现。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
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
为法身如来之藏。」

【初中言自体相者。总牒体大相大之义也。次言一
切凡夫乃至诸佛无有增减毕竟常住者。是释体
大。上立义中言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
增减故。次言从本以来性自满足以下。释相大义。
上言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文
中有二。一者直明性功德相。二者往复重显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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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可知。答中有二。总答。别显。别显之中。先明差
别之无二义。后显无二之差别义。此中亦二。略标。
广释。略标中言。以依业识生灭相示者。生灭相内
有诸过患。但举其本。故名业识。对此诸患。说诸功
德也。此云何示以下。别对众过以显德义。文相可
知。

△以下第二别释用大之义。于中有二。总明。别释。】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
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
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巳身故。
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
与巳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
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
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
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
境界。离于施作。伹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初中亦二。一者对果举因。二牒因显果。初举因中
亦有三句。先行。次愿。后明方便。初言诸佛本在因
地乃至摄化众生者。举本行也。次言立大誓愿乃
至尽于未来者。举本愿也。次言以取众生乃至真
如平等者。是举智悲大方便也。以有以下。第二显
果。于中亦三。初言以有如是大方便智者。牒前因
也。次言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者。自利果也。自然以
下。正显用相。此中三句。初言不思议业种种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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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明用甚深也。次言则与真如等遍一切处者。显
用广大也。又亦以下。明用无相而随缘用。如摄论
言譬如摩尼天鼓无思成自事。此之谓也。总明用
竟。】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
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
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
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
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
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
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
罗密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
乐相。故说为报身。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
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复
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
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
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
究竟。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
相迭相见故。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
现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
本巳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
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
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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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
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第二别释。于中有三。总标。别解。往复除疑。别解中
亦有二。一者直显别用。二者重牒分别。初中亦二。
先明应身。后显报身。初中言依分别事识者。凡夫
二乘未知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之义。今
见佛身。亦计心外。顺意识义。故说依分别事识见。
此人不知依自转识能现色相。故言不知转识现
故见从外来。然其所见有分齐色。即无有边离分
齐相。彼人唯取有分齐义。未解分齐则无有边。故
言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也。报身中言依于业识
者。十解以上菩萨。能解唯心。无外尘义。顺业识义
以见佛身。故言依于业识见也。然此菩萨知其分
齐即无分齐。故言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乃至不毁
不失也。此无障碍不思议事。皆由六度深行之熏。
及与真如不思议熏之所成就。依是义故名为报
身。故言乃至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也。然此二
身。经论异说。同性经说。秽土成佛。名为化身。净土
成道。名为报身。金鼓经说。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
相。名为应身。随六道相所现之身。名为化身。依摄
论说。地前所见。名变化身。地上所见。名受用身。今
此论中。凡夫二乘所见六道差别之相。名为应身。
十解巳上菩萨所见离分齐色。名为报身。所以如
是有不同者。法门无量。非唯一途。故随所施设。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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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故摄论中为说在前散心所见有分齐相。
故属化身。今此论中明此菩萨三昧所见离分齐
相。故属报身。由是道理。故不相违也。又凡夫所见
以下。第二重牒分别。先明应身。文相可知。复次以
下。显报身相。于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见。后显地上
所见。初中言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者。如十
解中。依人空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解。故名少分也。
若得净心以下。显地上所见。若离业识则无见相
者。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与现相。故离业识。即无
见相也。问曰以下。往复除疑。文相可见。

显示正义之内大分有二。第一正释所立法义竟
在于前。】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
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
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
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第二开示从筌入旨之门。于中有三。总标。别释。第
三总结。总标中推求五阴色之与心者。色阴名色。
馀四名心也。别释之中。先释色观。摧折诸色乃至
极微。永不可得。离心之外无可念相。故言六尘毕
竟无念。非直心外无别色尘。于心求色亦不可得。
故言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也。如人以下。
次观心法。先喻。后合。合中言心实不动者。推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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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巳灭未生。中无所住。无所住故。即无有起。故知
心性实不动也。若能以下。第三总结。即得随顺者。
是方便观。入真如门者。是正观也。

△第二对治邪执。文亦有四。一者总标举数。二者依
数列名。三者依名辨相。四者总显究竟离执。】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
执。是我见有二种。」

【初总标举数。】

「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第二列名中言人我见者。计有总相宰主之者。名
人我执。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故名法执
法执即是二乘所起。此中人执。唯取佛法之内初
学大乘人之所起也。】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一者闻脩
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
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
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以
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
空之相。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
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
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二者闻脩多罗说。
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
从本巳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
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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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闻脩多罗说。如来之
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
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
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四者闻脩多罗
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
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
生死等法。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巳来。唯有过恒
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以过恒沙
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
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證会永
息妄者。则无是处故。五者闻脩多罗说。依如来藏故
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
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
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又如
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
故。」

【第三辨相中。先明人我见。于中有二。总标。别释。别
释之中。别显五种。各有三句。初出起见之由。次明
执相。后显对治。初执中言即谓虚空是如来性者。
计如来性同虚空相也。第二中言乃至涅槃真如
之法亦毕竟空者。如大品经云。乃至涅槃如幻如
梦。若当有法胜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故。第
三中言因生灭染义示现者。如上文言。以依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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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灭相示。乃至广说故。第四中言不离不断等者。
如不增不减疏中广说也。第五中言若说三界外
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者。如仁王经之
所说故。上来五执。皆依法身如来藏等总相之主
而起执故。通名人执也。】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
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
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法我见中。亦有三句。初明起见之由。见有以下。次
显执相。云何以下。显其对治。文相可知。】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
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非色非心。非智非
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
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
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第四究竟离执之义。于中有二。先明诸法离言道
理。后显假说言教之意。文相可见。

△第三发趣分中有二。一者总标大意。二者别开分
别。】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萨
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初中言一切诸佛所證之道者。是举所趣之道。一
切菩萨以下。显其能趣之行。欲明菩萨发心趣向
佛所證道。故言分别发趣道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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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第二别开分别。于中有三。一者举数开章。二
者依数列名。三者依名辨相。】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
解行发心。三者證发心。」

【初文可知。第二中言信成就发心者。位在十住。兼
取十信。十信位中修习信心。信心成就。发决定心。
即入十住。故名信成就发心也。解行发心者。在十
回向。兼取十行。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随顺法界。修
六度行。六度行纯熟。发回向心。入向位故。言解行
发心也。證发心者。位在初地以上。乃至十地。依前
二重相似发心。證得法身发真心也。

△第三辨相。文中有三。如前次第说三心故。

△初发心内。亦有其三。一明信成就之行。二显行成
发心之相。三叹发心所得功德。】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
发心。所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
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
承供养。修行信心。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
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
护法因缘。能自发心。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
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若有众生
善根微少。久远巳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
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
不定。若进若退。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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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
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
地。」

【初中亦二。先问。后答。问中言依何等人者。是问能
修之人。修何等行者。问其所修之行。得信成就堪
能发心者。对发心果。问其行成也。答中有二。一者
正答所问。二者举劣显胜。正答之内。对前三问。初
言依不定聚众生者。是答初问。显能修人。分别三
聚。乃有多门。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解以上。决定
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
二中间。趣道之人。发心欲求无上菩提。而心未决
或进或退。是谓十信。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所修
行也。有熏习以下。次答第二问。明不定人所修之
行。言有熏习善根力者。依如来藏内熏习力。复依
前世修善根力。故今得修信心等行也。言信业果
报能起十善者。起福分善也。厌生死苦求无上道
者。发道分心也。得值诸佛修行信心者。正明所修
道分善根。所谓修行十种信心。其相具如一道章
说也。径一万劫以下。答第三问。明其信心成就之
相。于中有二。一者举时。以明信成发心之缘。二者
约聚。显其发心所住之位。初中言至一万劫信心
成就者。谓于十信径十千劫。信心成就。即入十住
如本业经云。是信想菩萨。于十千劫行十戒法。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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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十住心。入初住位。解云。此中所入初住位者。谓
十住初发心住位。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
信入十心。非谓十解以前十信。何以得知而其然
者。如仁王经云。习种姓有十心。巳超二乘一切善
地。此习忍巳前行十善菩萨。有退有进。犹如轻毛
随风东西。虽以十千劫行十正道。发菩提心。乃当
入习忍位。以是文證。故得知也。经言十千。即此一
万也。言佛菩萨教令发心等者。发心之缘。乃有众
多。今略出其三种胜缘也。如是以下。显其发心所
住之位。言信心成就乃至入正定聚者。即入十解
初发心住。以之故言毕竟不退也。即时正在习种
性位。故言名住如来种中也。其所修行随顺佛性。
是故亦言正因相应。上来正答前三问竟。若有以
下。举劣显胜。十信位内。有胜有劣。胜者如前进入
十住。劣者如此退堕二乘地。如摄大乘论云。诸菩
萨在十信位中。修大乘未坚固。多厌怖生死。慈悲
众生心犹劣薄。喜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故言
欲修行小乘。大意如是。文相可知。上来明信成之
行。】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
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
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问曰。上说
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
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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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如
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
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以垢无
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人修行一
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
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
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
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
住故。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
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三者发起善根增长
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
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
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
性离痴障故。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
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馀。皆令究竟无馀涅槃。以
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
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第二显发心之相。于中有二。一者直明。二者往复
除疑。初中言直心者。是不曲义。若念真如。则心平
等。更无别歧。何有回曲。故言正念真如法故。即是
二行之根本也。言深心者。是穷原义。若一善不备。
无由归原。归原之成。必具万行。故言乐集一切诸
善行故。即是自利行之本也。大悲心者。是普济义。
故言欲拔众生苦故。即利他行之本也。发此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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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恶不离。无善不修。无一众生所不度者。是名无
上菩提心也。问曰以下。往复除疑。问意可见。答中
有二。直答。重显。初直答中。有喻。有合。略说以下。重
显可知。】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
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
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然是菩萨未
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
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如脩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
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
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
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
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巳来自涅槃故。」

【第三显其发心功德。于中有四。初显胜德。次明微
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初中二句。则得少分见法
身者。是明自利功德。十解菩萨。依人空门见于法
界。是相似见。故言少分也。随其愿力以下。显利他
德。能现八种利益众生者。如华严经叹十住初发
心住云。此发心菩萨。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悉于一
切世间示现成佛故。然是以下。显其微过。如脩多
罗以下。第三会通权教。如本业经云。七住以前为
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
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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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恶中。乃至
广说。今释此意但是权语。非实退也。又是菩萨以
下。第四叹其实行。永无怯弱。即成彼经是权非实
也。】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巳来。于
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
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以
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密。以知
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密。
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密。以知
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密。」

【第二解行发心中。言第一阿僧祇将欲满故于真
如法深解现前者。十回向位。得平等空。故于真如
深解现前也。地前一阿僧祇欲满故也。是举解行
所得发心。次言以知法性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
等行者。十行位中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行。
是显发心所依解行也。

△證发心中。在文有二。一者通约诸地明證发心。二
者别就十地显成满德。】

「證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證何境界。所
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證者无有境界。唯
真如智。名为法身。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馀
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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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
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
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
则等。所證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
阿僧祇劫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
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
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
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
故。」

【初中有四。一标位地。二明證义。是菩萨以下。第三
叹德。发心相以下。第四显相。第二中言以依转识
说为境界者。转识之相。是能见用。对此能见说为
境界。以此诸地所起證智。要依转识而證真如。故
对所依假说境界。直就證智。即无能所。故言證者
无境界也。第四中言真心者。谓无分别智。方便心
者。是后得智。业识心者。二智所依阿梨耶识。就实
而言。亦有转识及与现识。但今略举根本细相。然
此业识非发心德。但为欲显二智起时。有是微细
起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所以合说为发心
相耳。

△以下第二别显成满功德。于中有二。一者直显胜
德。二者往复除疑。】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
大身。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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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初中言功德成满者。谓第十地因行成满也。色究
竟处示高大身。乃至名一切种智等者。若依十王
果报别门。十地菩萨第四禅王。在于色究竟天成
道。则是报佛他受用身。如十地经摄报果中云。九
地菩萨作大梵王。主二千世界。十地菩萨作魔醯
首罗天王。主三千世界。楞伽经言。譬如阿梨耶识。
顿分别自心现身器世界等。报佛如来亦复如是。
一时成就诸众生界。置究竟天净妙宫殿修行清
净之处。又下颂言。欲界及无色。佛不彼成佛。色界
中上天。离欲中得道。

(别记)今释此经意云。若论实受用身之义。遍于法
界无处不在。而言唯在彼天之身而成佛者。为
菩萨所现色相化受用身。非实报身唯在彼天。
为显此义。故言界也(别记止此)

梵网经云。尔时释迦牟尼佛。在第四禅魔醯首罗
天王宫。与无量大梵天王不可说不可说菩萨众。
说莲华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是时
释迦身放慧光。从此天王宫乃至莲华台藏世界。
是时释迦牟尼佛。即擎接此世界大众。至莲华台
藏世界百万亿紫金光明宫中。卢舍那佛坐百万
莲华赫赫光明座上。时释迦佛及诸人众一时礼
敬卢舍那佛。尔时卢舍那佛即大欢喜。是诸佛子
谛听。善思修行。我巳百万阿僧祇劫修行心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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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为因。初舍凡夫。成等正觉。为卢舍那。住莲华藏
世界海。其台周遍有千叶。一叶一世界。为千世界。
我化作为千释迦。据千世界。复就千叶世界。复有
百亿四天下。百亿菩萨释迦。坐百亿菩提树下。如
是千叶上佛。是吾化身。千百亿释迦。是千释迦化
身。吾为本源。名为卢舍那。偈言。我今卢舍那。方坐
莲华台。乃至广说。此等诸文。准释可知。】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
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
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
种智。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
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
决了。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
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
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
一切种智。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
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
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
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
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
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第二遣疑。二番问答。即遣二疑。初答中有三。先立
道理。次举非。后显是。初中言一切境界本来一心
离于想念者。是立道理。谓一切境界。虽非有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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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无边。不出一心故。以非无边故。可得尽了。而非
有边故。非思量境。以之故言离想念也。第二举非
中。言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等者。明有所
见故有所不见也。第三显是中。言离于见想无所
不遍者。明无所见故无所不见也。言心真实故即
是诸法之性者。佛心离想。体一心原。离妄想故。名
心真实。体一心故。为诸法性。是则佛心为诸妄法
之体。一切妄法皆是佛心之相。相现于自体。自体
照其相。如是了知。有何为难。故言自体显照一切
妄法。是谓无所见故无所不见之由也。次遣第二
疑。答中言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
垢法身不现者。法身如本质。化身似影像。今据能
现之本质。故言法身不现。如摄大乘显现甚深中
言。由失故尊不现。如月相于破器。释曰。诸佛于世
间不显现。而世间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显现。譬
如于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破器中实有
月不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
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
他软滑性故。此二论文。同说佛现及不现义。然其
所喻少有不同。今此论中以镜为喻有垢不现者。
约机而说。见佛机熟。说为无垢。有障未熟。名为有
垢。非谓烦恼现行。便名有垢不见。如善星比丘。及
调达等。烦恼心中能见佛故。摄大乘中破器为喻。
明有奢摩他乃得见佛者。是明过去修习念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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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相续。乃于今世得见佛身。非谓今世要于定心
乃能见佛。以散乱心亦见佛故。如弥勒所问经论
中言。又经说诸禅为行处。是故得禅者。名为善行
诸行。此论中不必须禅乃初发心。所以者何。佛在
世时。无量众生皆亦发心。不必有禅故。】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