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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第 228a 页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五
马鸣菩萨 造 论
梁天竺三藏 真谛 译
唐海东沙门 元晓 疏(并别记)
【△此下第二释义章门。上立义中立二种义。所谓大
义及与乘义。今此文中。正释大义。兼显乘义。于中
有二。一者总释体相二大。二者别解用大之义。】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
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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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
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
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
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
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问曰。上说真如其
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答
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
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复
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以
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
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
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
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
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
相义示现。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
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
为法身如来之藏。」
【初中言自体相者。总牒体大相大之义也。次言一
切凡夫乃至诸佛无有增减毕竟常住者。是释体
大。上立义中言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
增减故。次言从本以来性自满足以下。释相大义。
上言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文
中有二。一者直明性功德相。二者往复重显所以。
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
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
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
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问曰。上说真如其
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答
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
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复
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以
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
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
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
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
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
相义示现。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
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
为法身如来之藏。」
【初中言自体相者。总牒体大相大之义也。次言一
切凡夫乃至诸佛无有增减毕竟常住者。是释体
大。上立义中言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
增减故。次言从本以来性自满足以下。释相大义。
上言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文
中有二。一者直明性功德相。二者往复重显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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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可知。答中有二。总答。别显。别显之中。先明差
别之无二义。后显无二之差别义。此中亦二。略标。
广释。略标中言。以依业识生灭相示者。生灭相内
有诸过患。但举其本。故名业识。对此诸患。说诸功
德也。此云何示以下。别对众过以显德义。文相可
知。
△以下第二别释用大之义。于中有二。总明。别释。】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
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
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巳身故。
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
与巳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
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
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
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
境界。离于施作。伹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初中亦二。一者对果举因。二牒因显果。初举因中
亦有三句。先行。次愿。后明方便。初言诸佛本在因
地乃至摄化众生者。举本行也。次言立大誓愿乃
至尽于未来者。举本愿也。次言以取众生乃至真
如平等者。是举智悲大方便也。以有以下。第二显
果。于中亦三。初言以有如是大方便智者。牒前因
也。次言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者。自利果也。自然以
下。正显用相。此中三句。初言不思议业种种之用
别之无二义。后显无二之差别义。此中亦二。略标。
广释。略标中言。以依业识生灭相示者。生灭相内
有诸过患。但举其本。故名业识。对此诸患。说诸功
德也。此云何示以下。别对众过以显德义。文相可
知。
△以下第二别释用大之义。于中有二。总明。别释。】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
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
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巳身故。
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
与巳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
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
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
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
境界。离于施作。伹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初中亦二。一者对果举因。二牒因显果。初举因中
亦有三句。先行。次愿。后明方便。初言诸佛本在因
地乃至摄化众生者。举本行也。次言立大誓愿乃
至尽于未来者。举本愿也。次言以取众生乃至真
如平等者。是举智悲大方便也。以有以下。第二显
果。于中亦三。初言以有如是大方便智者。牒前因
也。次言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者。自利果也。自然以
下。正显用相。此中三句。初言不思议业种种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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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明用甚深也。次言则与真如等遍一切处者。显
用广大也。又亦以下。明用无相而随缘用。如摄论
言譬如摩尼天鼓无思成自事。此之谓也。总明用
竟。】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
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
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
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
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
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
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
罗密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
乐相。故说为报身。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
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复
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
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
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
究竟。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
相迭相见故。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
现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
本巳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
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
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
用广大也。又亦以下。明用无相而随缘用。如摄论
言譬如摩尼天鼓无思成自事。此之谓也。总明用
竟。】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
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
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
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
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
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
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
罗密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
乐相。故说为报身。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
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复
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
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
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
究竟。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
相迭相见故。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
现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
本巳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
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
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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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
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第二别释。于中有三。总标。别解。往复除疑。别解中
亦有二。一者直显别用。二者重牒分别。初中亦二。
先明应身。后显报身。初中言依分别事识者。凡夫
二乘未知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之义。今
见佛身。亦计心外。顺意识义。故说依分别事识见。
此人不知依自转识能现色相。故言不知转识现
故见从外来。然其所见有分齐色。即无有边离分
齐相。彼人唯取有分齐义。未解分齐则无有边。故
言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也。报身中言依于业识
者。十解以上菩萨。能解唯心。无外尘义。顺业识义
以见佛身。故言依于业识见也。然此菩萨知其分
齐即无分齐。故言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乃至不毁
不失也。此无障碍不思议事。皆由六度深行之熏。
及与真如不思议熏之所成就。依是义故名为报
身。故言乃至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也。然此二
身。经论异说。同性经说。秽土成佛。名为化身。净土
成道。名为报身。金鼓经说。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
相。名为应身。随六道相所现之身。名为化身。依摄
论说。地前所见。名变化身。地上所见。名受用身。今
此论中。凡夫二乘所见六道差别之相。名为应身。
十解巳上菩萨所见离分齐色。名为报身。所以如
是有不同者。法门无量。非唯一途。故随所施设。皆
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第二别释。于中有三。总标。别解。往复除疑。别解中
亦有二。一者直显别用。二者重牒分别。初中亦二。
先明应身。后显报身。初中言依分别事识者。凡夫
二乘未知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之义。今
见佛身。亦计心外。顺意识义。故说依分别事识见。
此人不知依自转识能现色相。故言不知转识现
故见从外来。然其所见有分齐色。即无有边离分
齐相。彼人唯取有分齐义。未解分齐则无有边。故
言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也。报身中言依于业识
者。十解以上菩萨。能解唯心。无外尘义。顺业识义
以见佛身。故言依于业识见也。然此菩萨知其分
齐即无分齐。故言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乃至不毁
不失也。此无障碍不思议事。皆由六度深行之熏。
及与真如不思议熏之所成就。依是义故名为报
身。故言乃至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也。然此二
身。经论异说。同性经说。秽土成佛。名为化身。净土
成道。名为报身。金鼓经说。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
相。名为应身。随六道相所现之身。名为化身。依摄
论说。地前所见。名变化身。地上所见。名受用身。今
此论中。凡夫二乘所见六道差别之相。名为应身。
十解巳上菩萨所见离分齐色。名为报身。所以如
是有不同者。法门无量。非唯一途。故随所施设。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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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故摄论中为说在前散心所见有分齐相。
故属化身。今此论中明此菩萨三昧所见离分齐
相。故属报身。由是道理。故不相违也。又凡夫所见
以下。第二重牒分别。先明应身。文相可知。复次以
下。显报身相。于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见。后显地上
所见。初中言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者。如十
解中。依人空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解。故名少分也。
若得净心以下。显地上所见。若离业识则无见相
者。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与现相。故离业识。即无
见相也。问曰以下。往复除疑。文相可见。
显示正义之内大分有二。第一正释所立法义竟
在于前。】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
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
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
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第二开示从筌入旨之门。于中有三。总标。别释。第
三总结。总标中推求五阴色之与心者。色阴名色。
馀四名心也。别释之中。先释色观。摧折诸色乃至
极微。永不可得。离心之外无可念相。故言六尘毕
竟无念。非直心外无别色尘。于心求色亦不可得。
故言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也。如人以下。
次观心法。先喻。后合。合中言心实不动者。推求动
故属化身。今此论中明此菩萨三昧所见离分齐
相。故属报身。由是道理。故不相违也。又凡夫所见
以下。第二重牒分别。先明应身。文相可知。复次以
下。显报身相。于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见。后显地上
所见。初中言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者。如十
解中。依人空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解。故名少分也。
若得净心以下。显地上所见。若离业识则无见相
者。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与现相。故离业识。即无
见相也。问曰以下。往复除疑。文相可见。
显示正义之内大分有二。第一正释所立法义竟
在于前。】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
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
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
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第二开示从筌入旨之门。于中有三。总标。别释。第
三总结。总标中推求五阴色之与心者。色阴名色。
馀四名心也。别释之中。先释色观。摧折诸色乃至
极微。永不可得。离心之外无可念相。故言六尘毕
竟无念。非直心外无别色尘。于心求色亦不可得。
故言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也。如人以下。
次观心法。先喻。后合。合中言心实不动者。推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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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巳灭未生。中无所住。无所住故。即无有起。故知
心性实不动也。若能以下。第三总结。即得随顺者。
是方便观。入真如门者。是正观也。
△第二对治邪执。文亦有四。一者总标举数。二者依
数列名。三者依名辨相。四者总显究竟离执。】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
执。是我见有二种。」
【初总标举数。】
「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第二列名中言人我见者。计有总相宰主之者。名
人我执。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故名法执
法执即是二乘所起。此中人执。唯取佛法之内初
学大乘人之所起也。】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一者闻脩
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
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
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以
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
空之相。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
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
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二者闻脩多罗说。
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
从本巳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
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
心性实不动也。若能以下。第三总结。即得随顺者。
是方便观。入真如门者。是正观也。
△第二对治邪执。文亦有四。一者总标举数。二者依
数列名。三者依名辨相。四者总显究竟离执。】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
执。是我见有二种。」
【初总标举数。】
「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第二列名中言人我见者。计有总相宰主之者。名
人我执。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故名法执
法执即是二乘所起。此中人执。唯取佛法之内初
学大乘人之所起也。】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一者闻脩
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
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
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以
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
空之相。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
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
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二者闻脩多罗说。
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
从本巳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
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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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闻脩多罗说。如来之
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
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
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四者闻脩多罗
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
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
生死等法。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巳来。唯有过恒
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以过恒沙
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
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證会永
息妄者。则无是处故。五者闻脩多罗说。依如来藏故
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
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
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又如
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
故。」
【第三辨相中。先明人我见。于中有二。总标。别释。别
释之中。别显五种。各有三句。初出起见之由。次明
执相。后显对治。初执中言即谓虚空是如来性者。
计如来性同虚空相也。第二中言乃至涅槃真如
之法亦毕竟空者。如大品经云。乃至涅槃如幻如
梦。若当有法胜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故。第
三中言因生灭染义示现者。如上文言。以依业识
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
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
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四者闻脩多罗
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
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
生死等法。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巳来。唯有过恒
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以过恒沙
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
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證会永
息妄者。则无是处故。五者闻脩多罗说。依如来藏故
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
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
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又如
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
故。」
【第三辨相中。先明人我见。于中有二。总标。别释。别
释之中。别显五种。各有三句。初出起见之由。次明
执相。后显对治。初执中言即谓虚空是如来性者。
计如来性同虚空相也。第二中言乃至涅槃真如
之法亦毕竟空者。如大品经云。乃至涅槃如幻如
梦。若当有法胜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故。第
三中言因生灭染义示现者。如上文言。以依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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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灭相示。乃至广说故。第四中言不离不断等者。
如不增不减疏中广说也。第五中言若说三界外
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者。如仁王经之
所说故。上来五执。皆依法身如来藏等总相之主
而起执故。通名人执也。】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
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
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法我见中。亦有三句。初明起见之由。见有以下。次
显执相。云何以下。显其对治。文相可知。】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
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非色非心。非智非
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
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
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第四究竟离执之义。于中有二。先明诸法离言道
理。后显假说言教之意。文相可见。
△第三发趣分中有二。一者总标大意。二者别开分
别。】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萨
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初中言一切诸佛所證之道者。是举所趣之道。一
切菩萨以下。显其能趣之行。欲明菩萨发心趣向
佛所證道。故言分别发趣道相也。
如不增不减疏中广说也。第五中言若说三界外
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者。如仁王经之
所说故。上来五执。皆依法身如来藏等总相之主
而起执故。通名人执也。】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
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
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法我见中。亦有三句。初明起见之由。见有以下。次
显执相。云何以下。显其对治。文相可知。】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
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非色非心。非智非
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
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
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第四究竟离执之义。于中有二。先明诸法离言道
理。后显假说言教之意。文相可见。
△第三发趣分中有二。一者总标大意。二者别开分
别。】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萨
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初中言一切诸佛所證之道者。是举所趣之道。一
切菩萨以下。显其能趣之行。欲明菩萨发心趣向
佛所證道。故言分别发趣道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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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第二别开分别。于中有三。一者举数开章。二
者依数列名。三者依名辨相。】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
解行发心。三者證发心。」
【初文可知。第二中言信成就发心者。位在十住。兼
取十信。十信位中修习信心。信心成就。发决定心。
即入十住。故名信成就发心也。解行发心者。在十
回向。兼取十行。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随顺法界。修
六度行。六度行纯熟。发回向心。入向位故。言解行
发心也。證发心者。位在初地以上。乃至十地。依前
二重相似发心。證得法身发真心也。
△第三辨相。文中有三。如前次第说三心故。
△初发心内。亦有其三。一明信成就之行。二显行成
发心之相。三叹发心所得功德。】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
发心。所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
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
承供养。修行信心。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
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
护法因缘。能自发心。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
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若有众生
善根微少。久远巳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
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
不定。若进若退。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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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
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
地。」
【初中亦二。先问。后答。问中言依何等人者。是问能
修之人。修何等行者。问其所修之行。得信成就堪
能发心者。对发心果。问其行成也。答中有二。一者
正答所问。二者举劣显胜。正答之内。对前三问。初
言依不定聚众生者。是答初问。显能修人。分别三
聚。乃有多门。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解以上。决定
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
二中间。趣道之人。发心欲求无上菩提。而心未决
或进或退。是谓十信。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所修
行也。有熏习以下。次答第二问。明不定人所修之
行。言有熏习善根力者。依如来藏内熏习力。复依
前世修善根力。故今得修信心等行也。言信业果
报能起十善者。起福分善也。厌生死苦求无上道
者。发道分心也。得值诸佛修行信心者。正明所修
道分善根。所谓修行十种信心。其相具如一道章
说也。径一万劫以下。答第三问。明其信心成就之
相。于中有二。一者举时。以明信成发心之缘。二者
约聚。显其发心所住之位。初中言至一万劫信心
成就者。谓于十信径十千劫。信心成就。即入十住
如本业经云。是信想菩萨。于十千劫行十戒法。当
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
地。」
【初中亦二。先问。后答。问中言依何等人者。是问能
修之人。修何等行者。问其所修之行。得信成就堪
能发心者。对发心果。问其行成也。答中有二。一者
正答所问。二者举劣显胜。正答之内。对前三问。初
言依不定聚众生者。是答初问。显能修人。分别三
聚。乃有多门。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解以上。决定
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
二中间。趣道之人。发心欲求无上菩提。而心未决
或进或退。是谓十信。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所修
行也。有熏习以下。次答第二问。明不定人所修之
行。言有熏习善根力者。依如来藏内熏习力。复依
前世修善根力。故今得修信心等行也。言信业果
报能起十善者。起福分善也。厌生死苦求无上道
者。发道分心也。得值诸佛修行信心者。正明所修
道分善根。所谓修行十种信心。其相具如一道章
说也。径一万劫以下。答第三问。明其信心成就之
相。于中有二。一者举时。以明信成发心之缘。二者
约聚。显其发心所住之位。初中言至一万劫信心
成就者。谓于十信径十千劫。信心成就。即入十住
如本业经云。是信想菩萨。于十千劫行十戒法。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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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十住心。入初住位。解云。此中所入初住位者。谓
十住初发心住位。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
信入十心。非谓十解以前十信。何以得知而其然
者。如仁王经云。习种姓有十心。巳超二乘一切善
地。此习忍巳前行十善菩萨。有退有进。犹如轻毛
随风东西。虽以十千劫行十正道。发菩提心。乃当
入习忍位。以是文證。故得知也。经言十千。即此一
万也。言佛菩萨教令发心等者。发心之缘。乃有众
多。今略出其三种胜缘也。如是以下。显其发心所
住之位。言信心成就乃至入正定聚者。即入十解
初发心住。以之故言毕竟不退也。即时正在习种
性位。故言名住如来种中也。其所修行随顺佛性。
是故亦言正因相应。上来正答前三问竟。若有以
下。举劣显胜。十信位内。有胜有劣。胜者如前进入
十住。劣者如此退堕二乘地。如摄大乘论云。诸菩
萨在十信位中。修大乘未坚固。多厌怖生死。慈悲
众生心犹劣薄。喜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故言
欲修行小乘。大意如是。文相可知。上来明信成之
行。】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
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
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问曰。上说
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
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
十住初发心住位。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
信入十心。非谓十解以前十信。何以得知而其然
者。如仁王经云。习种姓有十心。巳超二乘一切善
地。此习忍巳前行十善菩萨。有退有进。犹如轻毛
随风东西。虽以十千劫行十正道。发菩提心。乃当
入习忍位。以是文證。故得知也。经言十千。即此一
万也。言佛菩萨教令发心等者。发心之缘。乃有众
多。今略出其三种胜缘也。如是以下。显其发心所
住之位。言信心成就乃至入正定聚者。即入十解
初发心住。以之故言毕竟不退也。即时正在习种
性位。故言名住如来种中也。其所修行随顺佛性。
是故亦言正因相应。上来正答前三问竟。若有以
下。举劣显胜。十信位内。有胜有劣。胜者如前进入
十住。劣者如此退堕二乘地。如摄大乘论云。诸菩
萨在十信位中。修大乘未坚固。多厌怖生死。慈悲
众生心犹劣薄。喜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故言
欲修行小乘。大意如是。文相可知。上来明信成之
行。】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
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
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问曰。上说
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
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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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如
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
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以垢无
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人修行一
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
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
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
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
住故。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
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三者发起善根增长
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
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
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
性离痴障故。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
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馀。皆令究竟无馀涅槃。以
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
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第二显发心之相。于中有二。一者直明。二者往复
除疑。初中言直心者。是不曲义。若念真如。则心平
等。更无别歧。何有回曲。故言正念真如法故。即是
二行之根本也。言深心者。是穷原义。若一善不备。
无由归原。归原之成。必具万行。故言乐集一切诸
善行故。即是自利行之本也。大悲心者。是普济义。
故言欲拔众生苦故。即利他行之本也。发此三心。
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
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以垢无
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人修行一
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
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
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
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
住故。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
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三者发起善根增长
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
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
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
性离痴障故。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
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馀。皆令究竟无馀涅槃。以
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
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第二显发心之相。于中有二。一者直明。二者往复
除疑。初中言直心者。是不曲义。若念真如。则心平
等。更无别歧。何有回曲。故言正念真如法故。即是
二行之根本也。言深心者。是穷原义。若一善不备。
无由归原。归原之成。必具万行。故言乐集一切诸
善行故。即是自利行之本也。大悲心者。是普济义。
故言欲拔众生苦故。即利他行之本也。发此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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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恶不离。无善不修。无一众生所不度者。是名无
上菩提心也。问曰以下。往复除疑。问意可见。答中
有二。直答。重显。初直答中。有喻。有合。略说以下。重
显可知。】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
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
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然是菩萨未
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
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如脩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
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
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
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
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巳来自涅槃故。」
【第三显其发心功德。于中有四。初显胜德。次明微
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初中二句。则得少分见法
身者。是明自利功德。十解菩萨。依人空门见于法
界。是相似见。故言少分也。随其愿力以下。显利他
德。能现八种利益众生者。如华严经叹十住初发
心住云。此发心菩萨。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悉于一
切世间示现成佛故。然是以下。显其微过。如脩多
罗以下。第三会通权教。如本业经云。七住以前为
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
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
上菩提心也。问曰以下。往复除疑。问意可见。答中
有二。直答。重显。初直答中。有喻。有合。略说以下。重
显可知。】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
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
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然是菩萨未
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
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如脩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
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
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
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
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巳来自涅槃故。」
【第三显其发心功德。于中有四。初显胜德。次明微
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初中二句。则得少分见法
身者。是明自利功德。十解菩萨。依人空门见于法
界。是相似见。故言少分也。随其愿力以下。显利他
德。能现八种利益众生者。如华严经叹十住初发
心住云。此发心菩萨。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悉于一
切世间示现成佛故。然是以下。显其微过。如脩多
罗以下。第三会通权教。如本业经云。七住以前为
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
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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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恶中。乃至
广说。今释此意但是权语。非实退也。又是菩萨以
下。第四叹其实行。永无怯弱。即成彼经是权非实
也。】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巳来。于
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
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以
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密。以知
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密。
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密。以知
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密。」
【第二解行发心中。言第一阿僧祇将欲满故于真
如法深解现前者。十回向位。得平等空。故于真如
深解现前也。地前一阿僧祇欲满故也。是举解行
所得发心。次言以知法性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
等行者。十行位中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行。
是显发心所依解行也。
△證发心中。在文有二。一者通约诸地明證发心。二
者别就十地显成满德。】
「證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證何境界。所
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證者无有境界。唯
真如智。名为法身。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馀
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
广说。今释此意但是权语。非实退也。又是菩萨以
下。第四叹其实行。永无怯弱。即成彼经是权非实
也。】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巳来。于
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
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以
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密。以知
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密。
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密。以知
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密。」
【第二解行发心中。言第一阿僧祇将欲满故于真
如法深解现前者。十回向位。得平等空。故于真如
深解现前也。地前一阿僧祇欲满故也。是举解行
所得发心。次言以知法性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
等行者。十行位中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行。
是显发心所依解行也。
△證发心中。在文有二。一者通约诸地明證发心。二
者别就十地显成满德。】
「證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證何境界。所
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證者无有境界。唯
真如智。名为法身。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馀
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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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
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
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
则等。所證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
阿僧祇劫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
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
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
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
故。」
【初中有四。一标位地。二明證义。是菩萨以下。第三
叹德。发心相以下。第四显相。第二中言以依转识
说为境界者。转识之相。是能见用。对此能见说为
境界。以此诸地所起證智。要依转识而證真如。故
对所依假说境界。直就證智。即无能所。故言證者
无境界也。第四中言真心者。谓无分别智。方便心
者。是后得智。业识心者。二智所依阿梨耶识。就实
而言。亦有转识及与现识。但今略举根本细相。然
此业识非发心德。但为欲显二智起时。有是微细
起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所以合说为发心
相耳。
△以下第二别显成满功德。于中有二。一者直显胜
德。二者往复除疑。】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
大身。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
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
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
则等。所證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
阿僧祇劫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
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
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
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
故。」
【初中有四。一标位地。二明證义。是菩萨以下。第三
叹德。发心相以下。第四显相。第二中言以依转识
说为境界者。转识之相。是能见用。对此能见说为
境界。以此诸地所起證智。要依转识而證真如。故
对所依假说境界。直就證智。即无能所。故言證者
无境界也。第四中言真心者。谓无分别智。方便心
者。是后得智。业识心者。二智所依阿梨耶识。就实
而言。亦有转识及与现识。但今略举根本细相。然
此业识非发心德。但为欲显二智起时。有是微细
起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所以合说为发心
相耳。
△以下第二别显成满功德。于中有二。一者直显胜
德。二者往复除疑。】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
大身。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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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初中言功德成满者。谓第十地因行成满也。色究
竟处示高大身。乃至名一切种智等者。若依十王
果报别门。十地菩萨第四禅王。在于色究竟天成
道。则是报佛他受用身。如十地经摄报果中云。九
地菩萨作大梵王。主二千世界。十地菩萨作魔醯
首罗天王。主三千世界。楞伽经言。譬如阿梨耶识。
顿分别自心现身器世界等。报佛如来亦复如是。
一时成就诸众生界。置究竟天净妙宫殿修行清
净之处。又下颂言。欲界及无色。佛不彼成佛。色界
中上天。离欲中得道。
(别记)今释此经意云。若论实受用身之义。遍于法
界无处不在。而言唯在彼天之身而成佛者。为
菩萨所现色相化受用身。非实报身唯在彼天。
为显此义。故言界也(别记止此)。
梵网经云。尔时释迦牟尼佛。在第四禅魔醯首罗
天王宫。与无量大梵天王不可说不可说菩萨众。
说莲华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是时
释迦身放慧光。从此天王宫乃至莲华台藏世界。
是时释迦牟尼佛。即擎接此世界大众。至莲华台
藏世界百万亿紫金光明宫中。卢舍那佛坐百万
莲华赫赫光明座上。时释迦佛及诸人众一时礼
敬卢舍那佛。尔时卢舍那佛即大欢喜。是诸佛子
谛听。善思修行。我巳百万阿僧祇劫修行心地以
【初中言功德成满者。谓第十地因行成满也。色究
竟处示高大身。乃至名一切种智等者。若依十王
果报别门。十地菩萨第四禅王。在于色究竟天成
道。则是报佛他受用身。如十地经摄报果中云。九
地菩萨作大梵王。主二千世界。十地菩萨作魔醯
首罗天王。主三千世界。楞伽经言。譬如阿梨耶识。
顿分别自心现身器世界等。报佛如来亦复如是。
一时成就诸众生界。置究竟天净妙宫殿修行清
净之处。又下颂言。欲界及无色。佛不彼成佛。色界
中上天。离欲中得道。
(别记)今释此经意云。若论实受用身之义。遍于法
界无处不在。而言唯在彼天之身而成佛者。为
菩萨所现色相化受用身。非实报身唯在彼天。
为显此义。故言界也(别记止此)。
梵网经云。尔时释迦牟尼佛。在第四禅魔醯首罗
天王宫。与无量大梵天王不可说不可说菩萨众。
说莲华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是时
释迦身放慧光。从此天王宫乃至莲华台藏世界。
是时释迦牟尼佛。即擎接此世界大众。至莲华台
藏世界百万亿紫金光明宫中。卢舍那佛坐百万
莲华赫赫光明座上。时释迦佛及诸人众一时礼
敬卢舍那佛。尔时卢舍那佛即大欢喜。是诸佛子
谛听。善思修行。我巳百万阿僧祇劫修行心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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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为因。初舍凡夫。成等正觉。为卢舍那。住莲华藏
世界海。其台周遍有千叶。一叶一世界。为千世界。
我化作为千释迦。据千世界。复就千叶世界。复有
百亿四天下。百亿菩萨释迦。坐百亿菩提树下。如
是千叶上佛。是吾化身。千百亿释迦。是千释迦化
身。吾为本源。名为卢舍那。偈言。我今卢舍那。方坐
莲华台。乃至广说。此等诸文。准释可知。】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
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
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
种智。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
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
决了。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
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
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
一切种智。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
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
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
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
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
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第二遣疑。二番问答。即遣二疑。初答中有三。先立
道理。次举非。后显是。初中言一切境界本来一心
离于想念者。是立道理。谓一切境界。虽非有边。而
世界海。其台周遍有千叶。一叶一世界。为千世界。
我化作为千释迦。据千世界。复就千叶世界。复有
百亿四天下。百亿菩萨释迦。坐百亿菩提树下。如
是千叶上佛。是吾化身。千百亿释迦。是千释迦化
身。吾为本源。名为卢舍那。偈言。我今卢舍那。方坐
莲华台。乃至广说。此等诸文。准释可知。】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
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
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
种智。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
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
决了。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
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
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
一切种智。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
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
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
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
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
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第二遣疑。二番问答。即遣二疑。初答中有三。先立
道理。次举非。后显是。初中言一切境界本来一心
离于想念者。是立道理。谓一切境界。虽非有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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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无边。不出一心故。以非无边故。可得尽了。而非
有边故。非思量境。以之故言离想念也。第二举非
中。言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等者。明有所
见故有所不见也。第三显是中。言离于见想无所
不遍者。明无所见故无所不见也。言心真实故即
是诸法之性者。佛心离想。体一心原。离妄想故。名
心真实。体一心故。为诸法性。是则佛心为诸妄法
之体。一切妄法皆是佛心之相。相现于自体。自体
照其相。如是了知。有何为难。故言自体显照一切
妄法。是谓无所见故无所不见之由也。次遣第二
疑。答中言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
垢法身不现者。法身如本质。化身似影像。今据能
现之本质。故言法身不现。如摄大乘显现甚深中
言。由失故尊不现。如月相于破器。释曰。诸佛于世
间不显现。而世间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显现。譬
如于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破器中实有
月不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
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
他软滑性故。此二论文。同说佛现及不现义。然其
所喻少有不同。今此论中以镜为喻有垢不现者。
约机而说。见佛机熟。说为无垢。有障未熟。名为有
垢。非谓烦恼现行。便名有垢不见。如善星比丘。及
调达等。烦恼心中能见佛故。摄大乘中破器为喻。
明有奢摩他乃得见佛者。是明过去修习念佛三
有边故。非思量境。以之故言离想念也。第二举非
中。言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等者。明有所
见故有所不见也。第三显是中。言离于见想无所
不遍者。明无所见故无所不见也。言心真实故即
是诸法之性者。佛心离想。体一心原。离妄想故。名
心真实。体一心故。为诸法性。是则佛心为诸妄法
之体。一切妄法皆是佛心之相。相现于自体。自体
照其相。如是了知。有何为难。故言自体显照一切
妄法。是谓无所见故无所不见之由也。次遣第二
疑。答中言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
垢法身不现者。法身如本质。化身似影像。今据能
现之本质。故言法身不现。如摄大乘显现甚深中
言。由失故尊不现。如月相于破器。释曰。诸佛于世
间不显现。而世间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显现。譬
如于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破器中实有
月不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
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
他软滑性故。此二论文。同说佛现及不现义。然其
所喻少有不同。今此论中以镜为喻有垢不现者。
约机而说。见佛机熟。说为无垢。有障未熟。名为有
垢。非谓烦恼现行。便名有垢不见。如善星比丘。及
调达等。烦恼心中能见佛故。摄大乘中破器为喻。
明有奢摩他乃得见佛者。是明过去修习念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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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相续。乃于今世得见佛身。非谓今世要于定心
乃能见佛。以散乱心亦见佛故。如弥勒所问经论
中言。又经说诸禅为行处。是故得禅者。名为善行
诸行。此论中不必须禅乃初发心。所以者何。佛在
世时。无量众生皆亦发心。不必有禅故。】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五
乃能见佛。以散乱心亦见佛故。如弥勒所问经论
中言。又经说诸禅为行处。是故得禅者。名为善行
诸行。此论中不必须禅乃初发心。所以者何。佛在
世时。无量众生皆亦发心。不必有禅故。】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