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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卷二 第 207b 页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二
马鸣菩萨 造 论
梁天竺三藏 真谛 译
唐海东沙门 元晓 疏(并别记)

【△以下释上别立。别释二门。即为二分。真如门中。亦
有二意。初释真如。后释如相。又复初是总释。后是
别解。又初文明不可说。显理绝言。后文明可得说。
显不绝言。

(别记)初文中言离言说相离名字相。乃至言真如
者因言遣言。后文中言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
谓如实空如实不空。然后文亦说一切分别皆
不相应。当知一切言说亦不相应。此即显理离
言绝虑。又初文中要依因言遣言之言。乃得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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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理之绝言。此亦显理不离言说相。若言得说
理实绝言者。则堕自宗相违过。先以绝言之言
不绝而理实绝言故。若使绝言之言亦言绝者。
则堕自语相违过。先以绝言之言亦绝而言得
说言故。

问。理实而言。为绝为不绝。若不绝言者。正体离言。
即通于理。若实绝言。后智带言。即倒于理。又若不
绝。则初段论文斯为漫语。若实绝言。则后段论文
徒为虚设。如说虚空为金银等。解云。是故当知。理
非绝言。非不绝言。以是义故。理亦绝言。亦不言绝。
是则彼难无所不审。

(别记)如是等言。无所不当。故无所当。由无所当。故
无所不当也。真如门中绝不绝义既如是说。生
灭门中亦同此说。

且止傍论。还释本文。】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
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
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离言说相。
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
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
念。不可得故。」

【初文有三。一者略标。二者广释。其第三者往复除
疑。略标中言即是一法界者。是举真如门所依之
体。一心即是一法界故。此一法界通摄二门。而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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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取别相之门。于中伹取总相法门。然于总相有
四品中。说三无性所显真如。故言大总相。轨生真
解。故名为法。通入涅槃。故名为门。如一法界举体
作生灭门。如是举体为真如门。为显是义。故言体
也。此下广释。于中有二。一者显真如体。二者释真
如名。初中有三。一者当真实性以显真如。二者对
分别性而明真如绝相。三者就依他性以显真如
离言。初中言心性者。约真如门论其心性。心性平
等。远离三际。故言心性不生不灭也。第二中有二
句。初言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者。是举遍
计所执之相。次言若离心念即无一切境界相者。
对所执相显无相性。犹如空华。唯依眼病而有华
相。若离眼病。即无华相。唯有空性。当知此中道理
亦尔。第三中有三句。先约依他性法以明离言绝
虑。次依离绝之义以显平等真如。后释平等离绝
所以。初中言是故一切法者。谓从缘生依他起法。
离言说相者。非如音声之所说故。离名字相者。非
如名句之所诠故。离心缘相者。名言分别所不能
缘故。如虚空中鸟迹差别。谓随鸟形空相显现。显
现之相实有差别。而离可见之相差别。依他起法
当知亦尔。随诸熏习差别显现。而离可言之性差
别。既离可言可缘差别。即是平等真如道理。故言
毕竟平等。乃至故名真如。此是第二显真如平等。
以一切下。释其所以。所以真如平等离言者。以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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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说唯是假名。故于实性不得不绝。又彼言说但
随妄念。故于真智不可不离。由是道理故说离绝。
故言乃至不可得故。显体文竟。】

「言真如者亦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
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
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
如。」

【释名中亦三。初标立名之意。所谓因言遣言。犹如
以声止声也。次正释名。此真如体无有可遣者。非
以真体遣俗法故。以一切法悉皆真故者。依他性
一切诸法。离假言说。故悉是真。悉是真者。不坏差
别即是平等。是平等故。无别可立。故言一切皆同
如故。当知以下。第三结名。直显真如竟在于前。】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
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
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往复疑问中。言云何随顺者。是问方便。而能得入
者。是问正观。答中次第答此二问。初中言虽说虽
念者。明法非无。以离恶取空见故。无有能说可说
等者。显法非有。离执著有见故。能如是知。顺中道
观。故名随顺。第二中言离于念者。离分别念。名得
入者。显入观智也。】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一
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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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第二明真如相。在文有三。一者举数总标。二者依
数开章。三者依章别解。别解中即有二。】

「所言空者。从本巳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
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当知真如自性。非有
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
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乃至总说。
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
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先明空中。即有三句。略明。广释。第三总结。初中言
一切染法不相应者。能所分别不相应故。离一切
法差别相者。离所取相故。以无虚妄心念故者。离
能取见故。即以离义而释空也。广释之中。明绝四
句。四句虽多。其要有二。谓有无等及一异等。以此
二四句摄诸妄执。故对此二以显真空。如广百论
云。复次为显世间所执诸法皆非真实。及显外道
所执不同。故说颂曰。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
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释曰。一切世间色等句义。
言说所表。心慧所知。情执不同。略有四种。谓有。非
有。俱许。俱非。随次如应配四邪执。谓一。非一。双许。
双非。数论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一。即当有句。此
执非真。所以者何。若青等色与色性一。应如色性
其体皆同。五乐等声与声性一。应如声性其体皆
同。眼等诸根与根性一。应如根性其体皆同。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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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取一切境。应一一境对一切根。又一切法与
有性一。应如有性其体皆同也。胜论外道说有等
性与诸法非一。当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
青等色与色性异。应如声等非眼所行。声等亦尔。
又一切法异有性者。应如兔角其体本无。乃至广
破。无惭外道执有等性与彼诸法亦一亦异。当于
亦有亦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有性等与
色等一。同数论过。与色等异。同胜论失。一异二种
性相相违。而言体同。理不成立。一应非一。以即异
故如异。异应非异。以即一故如一。乃至广破。邪命
外道执有性等与彼诸法非一非异。当于非有非
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汝此所说非一异者。
为俱是遮。为偏有表。若偏有表。应不双非。若俱是
遮。应无所执。有遮有表。理互相违。无遮无表。言成
戏论。乃至广破。如是世间起四种谤。谓有。非有。双
许。双非。如次增益。损减。相违。戏论。是故世间所执
非实。今此文中。非有相。是遣初句。非无相者。遣第
二句。非非有相非非无相者。遣第四句。非有无俱
者。遣第三句。二句前后。随论者意。皆有道理。不相
伤也。一异四句。准释可知。乃至以下。第三总结。于
中二句。从此以下。乃至曰为空。是顺结也。若离以
下。是反结也。】

「所言不空者。巳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
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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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證相应故。」

【释不空中。亦有三句。初牒空门。谓言巳显法体空
无妄故。次显不空。即是真心乃至则名不空故。亦
无有相以下。第三明空不空无二差别。虽曰不空。
而无有相。是故不空不异于空。以离分别所缘境
界。唯无分别所證相应故也。

△此下第二释生灭门。于中有二。初正广释。复次有
四种熏习以下。因言重显。初中有三。一者释上立
义分中是心生灭。二者复次生灭因缘以下。释上
生灭因缘。三者复次生灭相以下。释上生灭相。初
中有二。一者就体总明。二者依义别解。】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
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

【初中三句。一者标体。二者辩相。三者立名。初中言
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者。自性清净心。名为如来
藏。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说生灭依如来藏。

(别记)然不生灭心与生灭心。心体无二。伹将二义
取心为二以说依耳。如不动水。为风所吹而作
动水。动静虽异。水体是一。而得说言依静水故
有其动水。当知此中道理亦尔。

如四卷经言。如来藏为无始恶习所熏。名为识藏。
又言刹那者名为识藏故。

(别记)当知此云有生灭心。正谓识藏。今通取所依
如来藏。与能依生灭心。合为心生灭门。故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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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非弃如来藏而
取生灭心为生灭门也。如下文云此识有二种
义。故知二义皆在生灭门也。

所谓以下。第二辩相。不生不灭者。是上如来藏。不
生灭心动作生灭。不相舍离。名与和合。如下文言。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乃至广
说。此中水之动是风相。动之湿是水相。水举体动。
故水不离风相。无动非湿。故动不离水相。心亦如
是。不生灭心举体动。故心不离生灭相。生灭之相
莫非神解。故生灭不离心相。如是不相离。故名与
和合(别记云。心之生灭。依无明成。生灭之心。从本觉成。而无二体。不相舍离。故为和合)。此
是不生灭心与生灭和合。非谓生灭与不生灭和
合也。非一非异者。不生灭心举体而动。故心与生
灭非异。而恒不失不生灭性。故生灭与心非一。又
若是一者。生灭识相灭尽之时。心神之体亦应随
灭。堕于断边。若是异者。依无明风熏动之时。静心
之体不应随缘。即堕常边。离此二边。故非一非异
(别记云。虽有二义。心体无二。此合二义不二之心。名为梨耶识也)。如四卷经云。譬
如泥团微尘。非异非不异。金庄严具亦如是。若泥
团微尘异者。非彼所成。而实彼成。是故非异。若不
异者。泥团微尘应无差别。如是转识藏识真相若
异者。藏识非因。若不异者。转识灭。藏识亦应灭。而
自真相实不灭。是故非自真相识灭。但业相灭。今
此论主正释彼文。故言非一非异。此中业识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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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力不觉心动。故名业识。又依动心转成能见。
故名转识。此二皆在梨耶识位(别记云。梨耶识内生灭见相。名为转
识。于中体。名为藏识)。如十卷经言。如来藏即阿梨耶识。共七
识生。名转灭相。故知转相在梨耶识。自真相者。十
卷经云。中真名自相。本觉之心。不藉妄缘。性自神
解名自真相。是约不一义门说也。又随无明风作
生灭时。神解之性与本不异。故亦得名为自真相。
是依不异义门说也(别记云。当知自真名。不偏在不生灭)。于中委悉。
如别记说也。

(别记)问。如瑜伽论等。说阿梨耶识。是异熟识。一向
生灭。何故此论乃说此识具含二义。答。各有所
述。不相违背。何者。此微细心略有二义。若其为
业烦恼所感义边。辨无令有。一向生灭。若论根
本无明所感义边。熏静令动。动静一体。彼所论
等。依深密经。为除是一是常之见。约业烦恼所
感义门。故说此识一向生灭。心心数法差别而
转。今此论者。依楞伽经。为治真俗别体之执。就
其无明所动义门。故说不生灭与生灭和合不
异。然此无明所动之相。亦即为彼业惑所感。故
二意虽异。识体无二也。问。为当心体常住。心相
生灭。体相不离合为一识。为当心体常住。亦即
心体生灭耶。答。若得意者。二义俱许。何者。若论
其常住。不随他成。曰体。论其无常。随他生灭。曰
相。得言体常。相是无常。然言生灭者。非生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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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灭之灭故名生灭。是心之生心之灭故乃名
生灭。故得言心体生灭。如似水之动名为波。终
不可说是动非水之动。当知此中道理亦尔。设
使心体不动伹无明相动者。则无转凡成圣之
理。以无明相一向灭故。心体本来不作凡故。难
曰。若使心体生灭。则真心有尽。以生灭时无常
住故。又若心体本静而随缘动。则生死有始。是
为大过。以本静时无生死故。又若心随缘变作
生灭。亦可一心随缘变作多心。是三难不能得
离。故知此义不可立也。解云。此义无妨。今从后
而答。如说常心随无明缘变作无常之心。而其
常性恒自不变。如是一心随无明缘变作多众
生心。而其一心常自无二。如涅槃经云。一味之
药。随其流处有种种异。是药真味停留在山。正
谓此也。又虽曰本静随缘而动。而无生死有始
之过。以如是展转动静皆无始故。如论说云。先
是果报。后反成因。而恒展转因果。皆无始故。当
知此中道理亦尔。又虽心体生灭。而恒心体常
住。以不一不异故。所谓心体不二而无一性。动
静非一而无异性。故如水依相续门则有流动。
依生灭门而恒不动。以不常不断故。所谓不度
亦不灭故。当知此中道理亦尔。是故所设三难
无不消也。

第三立名。名为阿梨耶识者。不生灭与生灭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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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非异。故总名为阿梨耶识。翻名释义。是如楞
伽宗要中说。就体总明竟在于前。

△此下第二依义别解。此中有三。一开义总标。略明
功能。二依义别释。广显体相。三明同异。】

「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

【初中言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者。
能摄之义如前广说。然上说二门各摄一切。今此
明一识含有二义。故此一识能摄一切。不言二义
各摄一切。以此二义唯在生灭门内说故。如是二
义不能各摄一切法故。又上二门但说摄义。以真
如门无能生义故。今于此识亦说生义。生灭门中
有能生义故。此义云何。由不觉义熏本觉故生诸
染法。又由本觉熏不觉故生诸净法。依此二义通
生一切。故言识有二义生一切法。此文即起下有
四种熏习以下文也。当知一心义宽。总摄二门。此
识义狭。在生灭门。此识二义既在一门。故知门宽
而义狭也。引经释义如别记也。

(别记)问。上言一心有二种门。今云此识有二种义。
彼心此识。有何差别。解云。上就理体。名为一心。
体含绝相随缘二义门。故言一心有二种门。如
经本言。寂灭者名为一心。一心者名如来藏。义
如上说。今此中识者。但就一心随缘门内。理事
无二。唯一神虑。名为一识。体含觉与不觉二义。
故言此识有二种义。是故心宽识狭。以心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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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识故。又门宽义狭。以生灭门含二义故。如四
卷经云。不离不转名如来藏识藏。七识流转不
灭。所以者何。彼因攀缘诸识生故。非声闻缘觉
修行境界。十卷经云。如来藏识不在阿梨耶识
中。是故七种识有生有灭。如来识藏不生不灭。
何以故。彼七种识依诸境界念观而生。此七识
境界。一切声闻辟支佛外道修行者不能觉知。
此之二文。同明此识不生灭义。何者。欲明境界
风所动故。藏海中七识浪转。是故七识有生有
灭。如来藏者。即是藏识。虽不离转。而体不转。故
如来藏不生不灭。故言不离不转名如来藏识
等。十卷意者。欲明七识是浪非海。相在梨耶识
海中。故有生灭。如来藏者是海非浪。不在阿梨
耶识海中。故无生灭。故言如来藏不在阿梨耶
识中。是故七识有生有灭等。以如来藏即是阿
梨耶识。故言不在。若使如来藏不在生灭梨耶
识中者。即应下云是故八种识有生有灭。何故
但言是故七识有生灭耶。当知此二经文其本
是一。但翻译者异。故致使语有不同耳。又四卷
经云。阿梨耶识名如来藏。而与无明七识共俱。
离无常过。自性清净。馀七识者。念念不住。是生
灭法。如是等文。同明梨耶本觉不生灭义。又四
卷经云。刹那者名为识藏。十卷云。如来藏阿梨
耶识。共七种识生。名转灭相。如是等文。是显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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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生灭不觉之义。此今论主总括彼经始终之
意。故言导此识有二种义也。】

「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第二广中有三。初言云何为二者。问数发起。次言
觉义不觉义者。依数列名。所言以下。第三别解。先
释觉义。后解不觉。觉中有二。先略。后广。】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
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
本觉。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
本觉。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
始觉。」

【略中亦二。先本。后始。明本觉中。亦有二句。先明本
觉体。后释本觉义。初中言心体离念者。谓离妄念。
显无不觉也。等虚空界者。非唯无闇。有慧光明遍
照法界平等无二。如下文云。有大智慧光明义故。
遍照法界义故。何以故下。第二释义。是对始觉释
本觉义。明本觉竟。次释始觉。于中有二。先显亦对
本觉不觉起义。后对不觉释始觉义。此中大意。欲
明始觉待于不觉。不觉待于本觉。本觉待于始觉。
既互相待。则无自性。无自性者。则非有觉。非有觉
者。由互相待。相待而成。则非无觉。非无觉故。说名
为觉。非有自性名为觉也。略明二觉竟在于前。

(别记)言觉义者。即有二种。谓本觉。始觉。言本觉者。
谓此心性离不觉相。是觉照性。名为本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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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言始觉者。
即此心体随无明缘。动作妄念。而以本觉熏习
力故。稍有觉用。乃至究竟。还同本觉。是名始觉。
言不觉义。亦有二种。一者根本不觉。二者枝末
不觉。根本不觉者。谓梨耶识内根本无明。名为
不觉。如下文云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
起故。言枝末不觉者。谓无明所起一切染法。皆
名不觉。如下文云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若
依识相差别简本异末义门。则梨耶识中唯有
本觉及本不觉。若就识体无二摄末归本义门。
则彼始觉及末不觉亦是梨耶识内之义。故上
云此识有二义者。通含如是二种之意。故下释
中通举本始二觉及二不觉义也。问。为当心体
只无不觉。故名本觉。为当心体有觉照用。名为
本觉。若言只无不觉名本觉者。可亦无觉照故
是不觉。若言有觉照故名本觉者。未知此觉为
断惑不。若不断惑。则无照用。如其有断。则无凡
夫。答。非但无闇。亦有明照。以有照故。亦有断惑。
此义云何。若就先眠后觉名为觉者。始觉有觉。
本觉中无。若论本来不眠名为觉者。本觉是觉。
始觉则非觉。断义亦尔。先有后无名为断者。始
觉有断。本觉无断。本来离惑名为断者。本觉是
断。始觉非断。若依是义。本来断故。本来无凡。如
下文云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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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然虽曰有本觉故本来无凡。而未有始觉故
本来有凡。是故无过。若汝言由有本觉本来无
凡。则终无始觉望何有凡者。他亦终无始觉则
无本觉。依何本觉以说无凡。当知由有本觉故
本无不觉。无不觉故终无始觉。无始觉故本无
本觉。至于无本觉者源由有本觉。有本觉者由
有始觉。有始觉者由有不觉。有不觉者由依本
觉。如下文云。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
即同本觉。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
觉故说有始觉。当知如是展转相依。即显诸法
非无而非有。非有而非无也。问。此本觉性。为当
通为染净因性。为当但是诸净法性。若言伹是
净法因者。何故经云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乃
至广说。若通作染净者。何故唯说具足性功德。
不说具足性染患耶。答。此理通与染净作性。是
故唯说具性功德。是义云何。以理离净性。故能
随缘作诸染法。又离染性。故能随缘作诸净法。
以能作染净法。故通为染净性。由离染净性。故
唯是性功德。何以得离染净性乃成诸功德。取
著染净性皆是妄想故。

△此下第二广释二觉。于中先释始觉。后广本觉。初
中有三。一者总标满不满义。二者别解始觉差别。
三者总明不异本觉。】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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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标中言觉心源故名究竟觉者。在于佛地。不觉
心源故非究竟觉者。金刚巳还也。】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
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如二乘观智。初发意
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著相故。
名相似觉。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
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
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
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是故脩多罗说。若有众生
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次别解中。约四相说。此中先时四相。然后消文。问。
此中四相。为当同时。为是前后。此何所疑。若同时
那。论说四相觉时差别。若前后那。下言四相俱时
而有。或有说者。此依萨婆多宗四相。四体同时。四
用前后。用前后故。觉时差别。体同时故。名俱时而
有。或有说者。是依成实前后四相。而言俱时而有
者。以本觉望四相。则无四相前后差别。故言俱时
而有。皆无自立。或有说者。此是大乘秘密四相。觉
四相时。前后浅深。所觉四相。俱时而有。是义云何。
夫心性本来离生灭相。而有无明迷自心性。由违
心性离于寂静。故能生起动念四相。四相无明和
合力故。能令心体生住异灭。如似小乘论议之中。
心在未来未径生灭。而由业力引于四相。能令心
法生住异灭。大乘四相当知亦尔。如经言。即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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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诸烦恼之所漂动。往来生死。名为众生。此论
下文云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正谓此也。总说
虽然。于中分别者。四相之内各有差别。谓生三。住
四。异六。灭七。生相三者。一名业相。谓由无明不觉
念动。虽有起灭。见相未分。犹如未来生相将至正
用之时。二者转相。谓依动念转成能见。如未来生
至正用时。三者现相。谓依能见现于境相。如未来
生至现在时。无明与此三相和合。动一心体随转
至现。犹如小乘未来藏心。随其生相转至现在。今
大乘中如来藏心随生至现。义亦如是。此三皆是
阿梨耶识位所有差别。于中委悉。下文当说。是名
甚深三种生相。住相四者。由此无明与生和合。迷
所生心无我我所。故能生起四种住相。所谓我痴
我见我爱我慢。如是四种依生相起能相心体。令
至住位内缘而住。故名住相。此四皆在第七识位。
异相六者。无明与彼住相和合。不觉所计我我所
空。由是能起六种异相。所谓贪瞋痴慢疑见。如新
论云。烦恼自性唯有六种。此之谓也。无明与此六
种和合。能相住心令至异位外向攀缘。故名异相。
此六在于生起识位。灭相七者。无明与此异相和
合。不觉外尘违顺性离。由此发起七种灭相。所谓
身口七支恶业。如是恶业。能灭异心令堕恶趣。故
名灭相。犹如小乘灭相。灭现在心。令入过去。大乘
灭相当知亦尔。由是义故。四相生起。一心流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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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皆因根本无明。如经言无明住地其力最大。此
论云当知无明力能生一切染法也。又所相之心。
一心而来。能相之相。无明所起。所起之相。随其所
至。其用有差别。取尘别相。名为数法。良由其根本
无明违平等性故也。其所相心。随所至处。每作总
主。了尘通相。说名心王。由其本一心是诸法之总
源故也。如中边论云。唯尘智名心。差别名心法。长
行释云。若了尘通相名心。取尘别相名为心法。瑜
伽论中亦同是说。以是义故。诸外道等多于心王
计为宰主作者受者。由不能知其无自性随缘流
转故也。总此四相名为一念。约此一念四相。以明
四位阶降。欲明本依无明不觉之力。起生相等种
种梦念。动其心源。转至灭相。长眠三界。流转六趣。
今因本觉不思议熏。起厌乐心。渐向本源。始息灭
相乃至生相。朗然大悟。觉了自心本无所动。今无
所静。本来平等。住一如床。如经所说梦度河喻。此
中应广说大意如是。次消其文。约于四相以别四
位。四位之中各有四义。一能觉人。二所觉相。三觉
利益。四觉分齐。初位中言如凡夫人者。是能觉人。
位在十信也。觉知前念起恶者。显所觉相。未入十
信之前。具起七支恶业。今入信位。能知七支实为
不善。故言觉知前念起恶。此明觉于灭相义也。能
止后念令不起者。是觉利益。前由不觉。起七支恶
念。今既觉故。能止灭相也。言虽复名觉即是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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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明觉分齐。虽知灭相实是不善。而犹未觉灭相
是梦也。第二位中言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
者。十解以上三贤菩萨。十解初心。名发心住。举此
初人。兼取后位。故言初发意菩萨等。是明能觉人
也。觉于念异者。明所觉相。如前所说六种异相。分
别内外计我我所。此三乘人了知无我。以之故言
觉于念异。欲明所相心体无明所眠。梦于异相。起
诸烦恼。而今渐与智慧相应。从异相梦而得微觉
也。念无异相者。是觉利益。既能觉于异相之梦。故
彼六种异相永灭。以之故言念无异相也。舍粗分
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者。是觉分齐。分别违顺起
贪瞋等。是名粗分别执著相。虽舍如是粗执著想。
而犹未得无分别觉。故名相似觉也。第三位中法
身菩萨等者。初地以上十地菩萨。是能觉人也。觉
于念住者。住相之中。虽不能计心外有尘。而执人
法内缘而住。法身菩萨通达二空。欲明所相心体
前觉异相。而犹眠于住相之梦。今与无分别智相
应。从住相梦而得觉悟。故言觉于念住。是所觉相
也。念无住相者。四种住相灭而不起。是觉利益也。
以离分别粗念相者。人我执。名分别。简前异相之
粗分别。故不名粗。法我执。名为粗念。异后生相之
微细念。故名粗念。虽复巳得无分别觉。而犹眠于
生相之梦。故名随分觉。是觉分齐也。第四位中如
菩萨尽地者。谓无垢地。此是总举。下之二句。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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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满足方便者。是方便道。一念相应者。是无间
道。如对法论云。究竟道者。谓金刚喻定。此有二种。
谓方便道摄。无间道摄。是明能觉人也。觉心初起
者。是明所觉相。心初起者。依无明有生相。迷心体
令动念。今乃證知离本觉无不觉。即动念是静心。
故言觉心初起。如迷方时谓东为西。悟时乃知西
即是东。当知此中觉义亦尔也。心无初相者。是明
觉利益。本由不觉。有心元起。今既觉故。心无所起。
故言心无初相。前三位中虽有所离。而其动念犹
起未尽。故言念无住相等。今究竟位。动念都尽。唯
一心在。故言心无初相也。远离以下。明觉分齐。于
中二句。初正明觉分齐。是故以下。引经證成。业相
动念。念中最细。名微细念。此相都尽。永无所馀。故
言远离。远离之时。正在佛地。前来三位。未至心源。
生相未尽。心犹无常。今至此位。无明永尽。归一心
源。更无起动。故言得见心性。心即常住。更无所进。
名究竟觉。又复未至心源。梦念未尽。欲灭此动。望
到彼岸。而今既见心性。梦想都尽。觉知自心本无
流转。今无静息。常自一心。住一如床。故言得见心
性。心即常住。如是始觉不异本觉。由是道理名究
竟觉。此是正明觉分齐也。

(别记)问。若言始觉同于本觉离生灭者。此说云何
通。如摄论云。本既常住。末依于本。相续恒在。乃
至广说。答。二意异故。理不相违。何者。此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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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显本由不觉动于静心。今息不觉还归本静。
故成常住。彼摄论意。欲明法身本来常住不动。
依彼法身起福慧二行。能感万德报果。既为因
缘所起。是故不离生灭。故说相续。具义而说。始
成万德。要具二义。依前义故常住。依后义故生
灭。生灭常住不相妨碍。以一一念迷遍三世不
过一念故。如似一一毛孔皆遍十方。虽偏十方
不增毛孔。佛佛如是无障无碍。岂容偏执于其
间哉。如华严经偈云。牟尼离三世。相好悉具足。
住于无所住。法界悉清净。因缘故法生。因缘故
法灭。如是观如来。究竟离痴惑。今二论主。各述
一义。有何相妨耶。

引證中。言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者。在因地
时。虽未离念。而能观于无念道理。说此能观为向
佛地。以是證知佛地无念。此是举因而證果也。若
引通说因果文證者。金鼓经言。依诸伏道起事心
灭。依法断道依根本心灭。依胜拔道根本心尽。此
言诸伏道者。谓三十心。起事心灭者。犹此论中舍
粗分别执著想。即是异相灭也。法断道者。在法身
位。依根本心灭者。犹此中说舍分别粗念相。即是
住相灭也。胜拔道者。金刚喻定。根本心尽者。犹此
中说远离微细念。是谓生相尽也。上来别明始觉
差别。】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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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
离念。故说无始无明。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
灭。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
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第三总明始觉不异本觉。此中有二。一者重明究
竟觉相。二者正明不异本觉。初中有三。一者直显
究竟相。二者举非觉显是觉。三者对境广显智满。
初中言又心起者者。牒上觉心初起之言。非谓觉
时知有初相。故言无有初相可知。而说觉心初起
相者。如觉方时知西是东。如是如来觉心之时。知
初动相即本来静。是故说言即谓无念也。是故以
下。举非显是。如前所说无念是觉。是故有念不得
名觉。是即金刚心以还一切众生未离无始无明
之念。依是义故不得名觉。然前对四相之梦差别。
故说渐觉。今约无明之眠无异。故说不觉。如仁王
经言。始从伏忍至顶三昧。照第一义谛。不名为见。
所谓见者。是萨婆若故。若得以下。对境显智。若至
心原得于无念。即能遍知一切众生一心动转四
相差别。故言即知心相生住异灭。次言以无念等
故者。释成上义。此中有疑云。佛得无念。众生有念。
有无隔别。云何无念能知有念。作如是疑。故遣之
云。众生有念本来无念。得无念与彼平等。故言以
无念等故。是明既得平等无念。故能遍知诸念四
相也。此下第二正明无异。虽曰始得无念之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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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四相本来无起。待何不觉而有始觉。故言实无
始觉之异。下释此义(别记云。以四相生起。义有前后。而从本巳来。同时相依)
四相俱有为心所成。离一心外无别自体。故言俱
时而有皆无自立。皆无自立。故本来平等。同一本
觉也。

(别记)犹如海水之动。说名为波。波无自体。故无波
之动。水有自体。故有水之动。心与四相义亦如
是。为显是义。故四卷经云。大慧。七识不流转。不
受苦乐。非涅槃因。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
生若灭。又夫人经云。于此六识及心法智。此七
法刹那不住。不种众苦。不得厌苦乐求涅槃。世
尊。如来藏者。无前际。不起不灭法。种诸苦。得厌
苦乐求涅槃。又云。生死者。此二法是如来藏。世
间言说故有死有生。非如来藏有生有死。此二
经意同明即如来藏流转生死。生死根本无自
体。无自体故无别流转。相既无转。体何由动。故
言非如来藏有生有死。由是义故。四相唯是一
心。不觉即同本觉。故言本来平等同一觉也。】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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