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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757-A
起信论海东疏刊行序
释于大乘起信论之疏。振古凡有三品。曰法藏。曰慧
远。曰元晓。世谓之本论三师。就中先二疏行于世年
巳尚矣。是机缘方熟也。今斯疏唯䎹有其本。更不阅
之者。岁亦深焉。惟时宜未合也。所谓僧传。清凉观公
于淮南法藏受海东起信疏义云。个书高出于诸师
上者。以应知也。我之论章中往往引用。而未见其全
释。所以慵研覈其释之始末。因兹同门负袟者。各不
能无遗憾矣。近来印氏某语余言。或人贶这锦本。乃
许于刻梓而流行。愿垂考点。其言至切。余复想遇时
根适至。喜此疏入手。而点头肯受。便捧读订校。虽然
天禀驽骀。不获罄力。奚敢覃思。俯祈达人幸为政诸。
元禄九龙飞丙子之秋日
洛东智积门下觉眼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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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一
马鸣菩萨 造 论
梁天竺三藏 真谛 译
唐海东沙门 元晓 疏(并别记)
【将释此论。略有三门。初标宗体。次释题名。其第三
者依文显义。
第一标宗体者。然夫大乘之为体也。萧焉空寂。湛
尔冲玄。玄之又玄之。岂出万像之表。寂之又寂之。
犹在百家之谈。非像表也五眼不能见其躯。在言
里也四辩不能谈其状。欲言大矣。入无内而莫遗。
欲言微矣。苞无外而有馀。引之于有。一如用之而
空。获之于无。万物乘之而生。不知何以言之。强号
之谓大乘。
(别记)其体也。旷兮。其若太虚而无其私焉。荡兮。其
若巨海而有至公焉。有至公故。动静随成。无其
私故。染净斯融。染净融故。真俗平等。动静成故。
升降参差。升降差故。感应路通。真俗等故。思议
路绝。思议绝故。体之者乘影响而无方。感应通
故。祈之者超名相而有归。所垂影响。非形非说。
既超名相。何超何归。是谓无理之至理。不然之
大然也。
马鸣菩萨 造 论
梁天竺三藏 真谛 译
唐海东沙门 元晓 疏(并别记)
【将释此论。略有三门。初标宗体。次释题名。其第三
者依文显义。
第一标宗体者。然夫大乘之为体也。萧焉空寂。湛
尔冲玄。玄之又玄之。岂出万像之表。寂之又寂之。
犹在百家之谈。非像表也五眼不能见其躯。在言
里也四辩不能谈其状。欲言大矣。入无内而莫遗。
欲言微矣。苞无外而有馀。引之于有。一如用之而
空。获之于无。万物乘之而生。不知何以言之。强号
之谓大乘。
(别记)其体也。旷兮。其若太虚而无其私焉。荡兮。其
若巨海而有至公焉。有至公故。动静随成。无其
私故。染净斯融。染净融故。真俗平等。动静成故。
升降参差。升降差故。感应路通。真俗等故。思议
路绝。思议绝故。体之者乘影响而无方。感应通
故。祈之者超名相而有归。所垂影响。非形非说。
既超名相。何超何归。是谓无理之至理。不然之
大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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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非杜口大士。目击丈夫。谁能论大乘于离言。起
深信于绝虑者哉。所以马鸣菩萨。无缘大悲。伤彼
无明妄风。动心海而易漂。悯此本觉真性。睡长梦
而难悟。于是同体智力堪造此论。赞述如来深经
奥义。欲使为学者暂开一轴。遍探三藏之旨。为道
者永息万境。遂还一心之原。
(别记)其为论也。无所不立。无所不破。如中观论十
二门论等。遍破诸执。亦破于破。而不还许能破
所破。是谓往而不遍论也。其瑜伽论摄大乘等。
通立深浅判于法门。而不融遣自所立法。是谓
与而不夺论也。今此论者。既智既仁。亦玄亦博。
无不立而自遣。无不破而还许。而还许者。显彼
往者往极而遍立。而自遣者。明此与者穷与而
夺。是谓诸论之祖宗。群诤之评主也。
所述虽广。可略而言。开二门于一心。总括摩罗百
八之广诰。示性净于相染。普综踰阇十五之幽致。
至如鹄林一味之宗。鹫山无二之趣。金鼓同性三
身之极果。华严璎珞四阶之深因。大品大集旷荡
之至道。日藏月藏微密之玄门。凡此等辈中众典
之肝心。一以贯之者。其唯此论乎。故下文言。为欲
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此论之
意。既其如是。开则无量无边之义为宗。合则二门
一心之法为要。二门之内。容万义而不乱。无边之
义。同一心而混融。是以开合自在。立破无碍。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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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繁。合而不狭。立而无得。破而无失。是为马鸣之
妙术。起信之宗体也。然以此论意趣深邃。从来释
者鲜具其宗。良由各守所习而牵文。不能虚怀而
寻旨。所以不近论主之意。或望源而迷流。或把叶
而亡干。或割领而补袖。或折枝而带根。今直依此
论文。属当所述经本。庶同趣者消息之耳。标宗体
竟。
次释题名。言大乘者。大是当法之名。广苞为义。乘
是寄喻之称。运载为功。总说虽然。于中分别者则
有二门。先依经说。后依论明。依经说者。如虚空藏
经言。大乘者。谓无量无边无崖故。普遍一切。喻如
虚空。广大容受一切众生故。不与声闻辟支佛共
故。名为大乘。复次乘者。以正住四摄法为轮。以善
净十善业为辐。以净功德资粮为毂。以坚固淳至
专意为輨辖钉镊。以善成就诸禅解脱为辕。以四
无量为善调。以善知识为御者。以知时非时为发
动。以无常苦空无我之音为驱策。以七觉宝绳为
[革*付]靷。以净五眼为索带。以弘普端直大悲为旒幢。
以四正勤为轫(轸也枝木轮也)。以四念处为平直。以四神
足为速进。以胜五力为鉴阵。以八圣道为直进。于
一切众生无障碍慧明为轩。以无住六波罗密回
向萨般若。以无碍四谛度到彼岸。是为大乘。解云。
上来以二十句举喻况法以显乘义。又下文云。此
乘诸佛所受。声闻辟支佛所观。一切菩萨所乘。释
妙术。起信之宗体也。然以此论意趣深邃。从来释
者鲜具其宗。良由各守所习而牵文。不能虚怀而
寻旨。所以不近论主之意。或望源而迷流。或把叶
而亡干。或割领而补袖。或折枝而带根。今直依此
论文。属当所述经本。庶同趣者消息之耳。标宗体
竟。
次释题名。言大乘者。大是当法之名。广苞为义。乘
是寄喻之称。运载为功。总说虽然。于中分别者则
有二门。先依经说。后依论明。依经说者。如虚空藏
经言。大乘者。谓无量无边无崖故。普遍一切。喻如
虚空。广大容受一切众生故。不与声闻辟支佛共
故。名为大乘。复次乘者。以正住四摄法为轮。以善
净十善业为辐。以净功德资粮为毂。以坚固淳至
专意为輨辖钉镊。以善成就诸禅解脱为辕。以四
无量为善调。以善知识为御者。以知时非时为发
动。以无常苦空无我之音为驱策。以七觉宝绳为
[革*付]靷。以净五眼为索带。以弘普端直大悲为旒幢。
以四正勤为轫(轸也枝木轮也)。以四念处为平直。以四神
足为速进。以胜五力为鉴阵。以八圣道为直进。于
一切众生无障碍慧明为轩。以无住六波罗密回
向萨般若。以无碍四谛度到彼岸。是为大乘。解云。
上来以二十句举喻况法以显乘义。又下文云。此
乘诸佛所受。声闻辟支佛所观。一切菩萨所乘。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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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护世所应敬礼。一切众生所应供养。一切智者
所应赞叹。一切世间所应归趣。一切诸魔不能破
坏。一切外道不能测量。一切世间不能与竞。解云。
上来以十句对人显大乘也。依论明者有七有三。
三种大义。下文当说。言七种者。有二种七。一者如
对法论云。由与七种大性相应。故名大乘。何等为
七。一境大性。以菩萨道缘百千等无量诸经广大
教法为境界故。二行大性。正行一切自利利他广
大行故。三智大性。了知广大补特伽罗法无我故。
四精进大性。于三大劫阿僧祇耶方便勤修无量
难行行故。五方便善巧大性。不住生死及涅槃故。
六證得大性。得如来诸力无畏不共佛法等无量
无数大功德故。七业大性。穷生死际示现一切成
菩提等建立广大诸佛事故(此中前五是因后二是果也)。二者
显扬论云。大乘性者。谓菩萨乘与七大性。共相应
故。说名大乘。云何为七。一法大性。谓十二分教中
菩萨藏所摄方便广大之教。二发心大性。谓巳发
无上正等觉心。三胜解大性。谓于前所说法大性
境起胜信解。四意乐大性。谓巳超过胜解行地。入
净胜意乐地。五资粮大性。成就福智二种大资粮
故。能證无上正等菩提。六时大性。谓三大劫阿僧
企耶时能證无上正等菩提。七成满大性。谓即无
上正等菩提自体所成满菩提自体。比馀成满自
体尚无与等。何况超胜。瑜伽。地持。皆同此说。瑜伽
所应赞叹。一切世间所应归趣。一切诸魔不能破
坏。一切外道不能测量。一切世间不能与竞。解云。
上来以十句对人显大乘也。依论明者有七有三。
三种大义。下文当说。言七种者。有二种七。一者如
对法论云。由与七种大性相应。故名大乘。何等为
七。一境大性。以菩萨道缘百千等无量诸经广大
教法为境界故。二行大性。正行一切自利利他广
大行故。三智大性。了知广大补特伽罗法无我故。
四精进大性。于三大劫阿僧祇耶方便勤修无量
难行行故。五方便善巧大性。不住生死及涅槃故。
六證得大性。得如来诸力无畏不共佛法等无量
无数大功德故。七业大性。穷生死际示现一切成
菩提等建立广大诸佛事故(此中前五是因后二是果也)。二者
显扬论云。大乘性者。谓菩萨乘与七大性。共相应
故。说名大乘。云何为七。一法大性。谓十二分教中
菩萨藏所摄方便广大之教。二发心大性。谓巳发
无上正等觉心。三胜解大性。谓于前所说法大性
境起胜信解。四意乐大性。谓巳超过胜解行地。入
净胜意乐地。五资粮大性。成就福智二种大资粮
故。能證无上正等菩提。六时大性。谓三大劫阿僧
企耶时能證无上正等菩提。七成满大性。谓即无
上正等菩提自体所成满菩提自体。比馀成满自
体尚无与等。何况超胜。瑜伽。地持。皆同此说。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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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此中若法大性。乃至若时大性。如是六种。皆
是圆證大性之因。圆證大性。是前六种大性之果。
解云。如是二种七种大性。其数虽同。建立意别。建
立之意。寻之可知。释大乘竟。言起信者。依此论文。
起众生信。故言起信。信以决定谓尔之辞。所谓信
理实有。信修可得。信修得时有无穷德。此中信实
有者。是信体大。信一切法不可得故。即信实有平
等法界。信可得者。是信相大。具性功德熏众生故。
即信相熏必得归原。信有无穷功德用者。是信用
大。无所不为故。若人能起此三信者。能入佛法。生
诸功德。出诸魔境。至无上道。如经偈云。信为道元
功德母。增长一切诸善根。除灭一切诸疑惑。示现
开发无上道。信能超出众魔境。示现无上解脱道。
一切功德不坏种。出生无上菩提树。信有如是无
量功德。依论得发心。故言起信。所言论者。建立决
了可轨文言。判说甚深法相道理。依决判义。名之
为论。总而言之。大乘是论之宗体。起信是论之胜
能。体用合举。以标题目。故言大乘起信论也。
△第三消文。文有三分。初三行偈。归敬述意。论曰以
下。正立论体。最后一颂。总结回向。
△初三偈中。即有二意。前之二颂。正归三宝。其后一
偈。述造论意。】
「 归命尽十方
最胜业遍知
色无碍自在
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体相
法性真如海
是圆證大性之因。圆證大性。是前六种大性之果。
解云。如是二种七种大性。其数虽同。建立意别。建
立之意。寻之可知。释大乘竟。言起信者。依此论文。
起众生信。故言起信。信以决定谓尔之辞。所谓信
理实有。信修可得。信修得时有无穷德。此中信实
有者。是信体大。信一切法不可得故。即信实有平
等法界。信可得者。是信相大。具性功德熏众生故。
即信相熏必得归原。信有无穷功德用者。是信用
大。无所不为故。若人能起此三信者。能入佛法。生
诸功德。出诸魔境。至无上道。如经偈云。信为道元
功德母。增长一切诸善根。除灭一切诸疑惑。示现
开发无上道。信能超出众魔境。示现无上解脱道。
一切功德不坏种。出生无上菩提树。信有如是无
量功德。依论得发心。故言起信。所言论者。建立决
了可轨文言。判说甚深法相道理。依决判义。名之
为论。总而言之。大乘是论之宗体。起信是论之胜
能。体用合举。以标题目。故言大乘起信论也。
△第三消文。文有三分。初三行偈。归敬述意。论曰以
下。正立论体。最后一颂。总结回向。
△初三偈中。即有二意。前之二颂。正归三宝。其后一
偈。述造论意。】
「 归命尽十方
最胜业遍知
色无碍自在
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体相
法性真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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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量功德藏
如实修行等」
【初归敬中有二。归命二字。是能归相。尽十方下。显
所归德。能归相者。敬顺义是归义。趣向义是归义。
命谓命根。总御诸根。一身之要。唯命为主。万生所
重。莫是为先。举此无二之命。以奉无上之尊。表信
心极。故言归命。又复归命者还源义。所以者。众生
六根。从一心起。而背自原。驰散六尘。今举命总摄
六情。还归其本一心之原。故曰归命。所归一心。即
是三宝故也。尽十方下。显所归德。此中应说三宝
之义。义如别说。今且消文。文中有三。谓佛法僧。宝
之内亦有三意。先叹心德。次叹色德。第三句者举
人结叹。叹心德中。叹用及体。初言尽十方最胜业
者。是叹业用。谓现八相等化众生业。尽十方界。遍
三世际。随诸可化。作诸佛事。故言尽十方最胜业。
如对法论云。业大性者。穷生死际。示现一切成菩
提等。建立广大诸佛事故。彼举三世。此显十方也。
言遍智者。是叹智体。所以业用周于十方者。由其
智体无所不遍故也。智体周遍。故言遍智。如摄论
云。犹如虚空。遍一切色际。无生住灭变异。如来智
亦尔。遍一切所知。无倒无变异故。叹心德竟。次叹
色德。于中亦二。色无碍者。叹色体妙。言自在者。叹
色用胜。初言色体者。如来色身。万行所成。及不思
议熏习所成。虽有妙色。而无障碍。一相一好。无际
无限。故言导色无碍。如华严经言。求空边际犹可
如实修行等」
【初归敬中有二。归命二字。是能归相。尽十方下。显
所归德。能归相者。敬顺义是归义。趣向义是归义。
命谓命根。总御诸根。一身之要。唯命为主。万生所
重。莫是为先。举此无二之命。以奉无上之尊。表信
心极。故言归命。又复归命者还源义。所以者。众生
六根。从一心起。而背自原。驰散六尘。今举命总摄
六情。还归其本一心之原。故曰归命。所归一心。即
是三宝故也。尽十方下。显所归德。此中应说三宝
之义。义如别说。今且消文。文中有三。谓佛法僧。宝
之内亦有三意。先叹心德。次叹色德。第三句者举
人结叹。叹心德中。叹用及体。初言尽十方最胜业
者。是叹业用。谓现八相等化众生业。尽十方界。遍
三世际。随诸可化。作诸佛事。故言尽十方最胜业。
如对法论云。业大性者。穷生死际。示现一切成菩
提等。建立广大诸佛事故。彼举三世。此显十方也。
言遍智者。是叹智体。所以业用周于十方者。由其
智体无所不遍故也。智体周遍。故言遍智。如摄论
云。犹如虚空。遍一切色际。无生住灭变异。如来智
亦尔。遍一切所知。无倒无变异故。叹心德竟。次叹
色德。于中亦二。色无碍者。叹色体妙。言自在者。叹
色用胜。初言色体者。如来色身。万行所成。及不思
议熏习所成。虽有妙色。而无障碍。一相一好。无际
无限。故言导色无碍。如华严经言。求空边际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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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佛一毛孔无崖限。佛德如是不思议。是名如来
净知见故。虽无质碍。而有方所示现之义。故得名
色而无碍也。言自在者。叹其色用。谓五根互用。十
身相作等。故言色自在。五根互用者。如涅槃经八
自在中说。十身相作者。如华严经十地品说。叹色
德竟。救世大悲者者。是第三句举人结叹。佛犹大
长者。以众生为子。入三界火宅。救诸焚烧苦。故言
救世。救世之德。正是大悲。离自他悲。无缘之悲。诸
悲中胜。故言大悲。佛地所有万德之中。如来唯用
大悲为力。故偏举之。以显佛人。如增一阿含云。凡
圣之力有其六种。何等为六。小儿以啼为力。欲有
所说。要当先啼。女人以瞋恚为力。依瞋恚巳。然后
所说。沙门婆罗门以忍为力。常念下于人。然后自
陈。国王以憍慢为力。以此豪势而自陈说。阿罗汉
以专精为力。而自陈说。诸佛世尊以大悲为力。弘
益众生故。是知诸佛偏以大悲为力。故将表人名
大悲者。上来三句叹佛宝竟。此下二句。次显法宝。
及彼身体相者。谓前所说如来之身。即是报佛。正
用法界以为自体。故言彼身之体相也。此是举佛
而取其法。下句正出法宝体相。言法性者。所谓涅
槃。法之本性。故名法性。如智度论云。法名涅槃无
戏论法。性名本分种。如黄石金性。白石银性。如是
一切法中有涅槃性。故言法性。言真如者。无遣曰
真。无立曰如。如下文云。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
净知见故。虽无质碍。而有方所示现之义。故得名
色而无碍也。言自在者。叹其色用。谓五根互用。十
身相作等。故言色自在。五根互用者。如涅槃经八
自在中说。十身相作者。如华严经十地品说。叹色
德竟。救世大悲者者。是第三句举人结叹。佛犹大
长者。以众生为子。入三界火宅。救诸焚烧苦。故言
救世。救世之德。正是大悲。离自他悲。无缘之悲。诸
悲中胜。故言大悲。佛地所有万德之中。如来唯用
大悲为力。故偏举之。以显佛人。如增一阿含云。凡
圣之力有其六种。何等为六。小儿以啼为力。欲有
所说。要当先啼。女人以瞋恚为力。依瞋恚巳。然后
所说。沙门婆罗门以忍为力。常念下于人。然后自
陈。国王以憍慢为力。以此豪势而自陈说。阿罗汉
以专精为力。而自陈说。诸佛世尊以大悲为力。弘
益众生故。是知诸佛偏以大悲为力。故将表人名
大悲者。上来三句叹佛宝竟。此下二句。次显法宝。
及彼身体相者。谓前所说如来之身。即是报佛。正
用法界以为自体。故言彼身之体相也。此是举佛
而取其法。下句正出法宝体相。言法性者。所谓涅
槃。法之本性。故名法性。如智度论云。法名涅槃无
戏论法。性名本分种。如黄石金性。白石银性。如是
一切法中有涅槃性。故言法性。言真如者。无遣曰
真。无立曰如。如下文云。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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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当
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所言海者。
寄喻显法。略而说之。海有四义。一者甚深。二者广
大。三者百宝无穷。四者万像影现。真如大海当知
亦尔。永绝百非故。苞容万物故。无德不备故。无像
不现故。故言法性真如海也。如华严经言。譬如深
大海。珍宝不可尽。于中悉显现。众生形类像。甚深
因缘海。功德宝无尽。清净法身中。无像而不现故。
叹法宝竟。此下二句。叹其僧宝。言无量功德藏者。
举德取人。谓地上菩萨。随修一行。万行集成。其一
一行皆等法界。无有限量。积功所得。以之故言无
量功德。如是功德。总属菩萨。人能摄德。故名为藏。
次言如实修行等者。正叹行德。依宝性论。约正体
智名如实行。其后得智名为遍行。今此中言如实
修行。举正体智。次言等者。取后得智。若依法集经
说。总括万行始终。通为二句所摄。谓如实修行。及
不放逸。如彼经言。如实修行者。谓发菩提愿。不放
逸者。谓满足菩提愿。复次如实修行者。谓修行布
施。不放逸者。谓不求报。如是持净戒。成就不退。或
修忍辱行。得无生忍。求一切善根而不疲倦。舍一
切所作事。修禅定不住禅定。满足智慧不戏论诸
法。如其次第。如实修行及不放逸。乃至广说。今言
如实修行者。即摄发菩提愿。乃至满足智慧。次言
等者。取不放逸。即是满足菩提愿。乃至不戏论诸
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所言海者。
寄喻显法。略而说之。海有四义。一者甚深。二者广
大。三者百宝无穷。四者万像影现。真如大海当知
亦尔。永绝百非故。苞容万物故。无德不备故。无像
不现故。故言法性真如海也。如华严经言。譬如深
大海。珍宝不可尽。于中悉显现。众生形类像。甚深
因缘海。功德宝无尽。清净法身中。无像而不现故。
叹法宝竟。此下二句。叹其僧宝。言无量功德藏者。
举德取人。谓地上菩萨。随修一行。万行集成。其一
一行皆等法界。无有限量。积功所得。以之故言无
量功德。如是功德。总属菩萨。人能摄德。故名为藏。
次言如实修行等者。正叹行德。依宝性论。约正体
智名如实行。其后得智名为遍行。今此中言如实
修行。举正体智。次言等者。取后得智。若依法集经
说。总括万行始终。通为二句所摄。谓如实修行。及
不放逸。如彼经言。如实修行者。谓发菩提愿。不放
逸者。谓满足菩提愿。复次如实修行者。谓修行布
施。不放逸者。谓不求报。如是持净戒。成就不退。或
修忍辱行。得无生忍。求一切善根而不疲倦。舍一
切所作事。修禅定不住禅定。满足智慧不戏论诸
法。如其次第。如实修行及不放逸。乃至广说。今言
如实修行者。即摄发菩提愿。乃至满足智慧。次言
等者。取不放逸。即是满足菩提愿。乃至不戏论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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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也。归敬三宝竟在前。】
「 为欲令众生
除疑舍邪执
起大乘正信
佛种不断故」
【次述造论大意。造论大意不出二种。上半明为下
化众生。下半显为上弘佛道。所以众生长没生死
之海不趣涅槃之岸者。只由疑惑邪执故也。故今
下化众生之要。令除疑惑而舍邪执。汎论疑惑。乃
有多途。求大乘者所疑有二。一者疑法。障于发心。
二者疑门。障于修行。言疑法者。谓作此疑。大乘法
体为一为多。如是其一。则无异法。无异法故。无诸
众生。菩萨为谁发弘誓愿。若是多法。则非一体。非
一体故。物我各别。如何得起同体大悲。由是疑惑。
不能发心。言疑门者。如来所立教门众多。为依何
门初发修行。若共可依。不可顿入。若依一二。何遣
何就。由是疑故。不能起修行。故今为遣此二种疑。
立一心法。开二种门。立一心法者。遣彼初疑。明大
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更无别法。但有无明迷
自一心。起诸波浪流转六道。虽起六道之浪。不出
一心之海。良由一心动作六道。故得发弘济之愿。
六道不出一心。故能起同体大悲。如是遣疑。得发
大心也。开二种门者。遣第二疑。明诸教门虽有众
多。初入修行不出二门。依真如门修止行。依生灭
门而起观行。止观双运。万行斯备。入此二门。诸门
皆达。如是遣疑。能起修行也。舍邪执者。有二邪执。
「 为欲令众生
除疑舍邪执
起大乘正信
佛种不断故」
【次述造论大意。造论大意不出二种。上半明为下
化众生。下半显为上弘佛道。所以众生长没生死
之海不趣涅槃之岸者。只由疑惑邪执故也。故今
下化众生之要。令除疑惑而舍邪执。汎论疑惑。乃
有多途。求大乘者所疑有二。一者疑法。障于发心。
二者疑门。障于修行。言疑法者。谓作此疑。大乘法
体为一为多。如是其一。则无异法。无异法故。无诸
众生。菩萨为谁发弘誓愿。若是多法。则非一体。非
一体故。物我各别。如何得起同体大悲。由是疑惑。
不能发心。言疑门者。如来所立教门众多。为依何
门初发修行。若共可依。不可顿入。若依一二。何遣
何就。由是疑故。不能起修行。故今为遣此二种疑。
立一心法。开二种门。立一心法者。遣彼初疑。明大
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更无别法。但有无明迷
自一心。起诸波浪流转六道。虽起六道之浪。不出
一心之海。良由一心动作六道。故得发弘济之愿。
六道不出一心。故能起同体大悲。如是遣疑。得发
大心也。开二种门者。遣第二疑。明诸教门虽有众
多。初入修行不出二门。依真如门修止行。依生灭
门而起观行。止观双运。万行斯备。入此二门。诸门
皆达。如是遣疑。能起修行也。舍邪执者。有二邪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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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执。及与法执。舍此二义。下文当说。下化众
生竟在于前也。此下二句。上弘佛道。除彼二边之
疑。得起决定之信。信解大乘唯是一心。故言起大
乘正信也。舍前二执分别。而得无分别智。生如来
家。能绍佛位。故言佛种不断故也。如论说云。佛法
大海。信为能入。智慧能度。故举信智。明弘佛道。偈
首言为。下结云故者。为明二意故。造此论也。归敬
述意竟。
△此下第二正立论体。在文有三。一者总标许说。二
者举数开章。三者依章别解。文处可见。】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初中言有法者。谓一心法。若人能解此法。必起广
大信根。故言能起大乘信根。信根之相。如题名说。
信根既立。即入佛道。入佛道巳。得无穷宝。如是大
利。依论而得。是故应说。总标许说竟在于前。】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
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第二举数开章。有五分者。是举章数。云何以下。列
其章名。因缘分者。非无所以。而造论端。智者所为。
先应须知故。立义分者。因缘既陈。宜立正义。若不
略立。不知宗要故。解释分者。立宗既略。次应广辩。
若不开释。义理难解故。修行信心分者。依释起信。
必应进修。有解无行。不合论意故。劝修利益分者。
虽示修行信心法门。薄善根者不肯造修。故举利
生竟在于前也。此下二句。上弘佛道。除彼二边之
疑。得起决定之信。信解大乘唯是一心。故言起大
乘正信也。舍前二执分别。而得无分别智。生如来
家。能绍佛位。故言佛种不断故也。如论说云。佛法
大海。信为能入。智慧能度。故举信智。明弘佛道。偈
首言为。下结云故者。为明二意故。造此论也。归敬
述意竟。
△此下第二正立论体。在文有三。一者总标许说。二
者举数开章。三者依章别解。文处可见。】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初中言有法者。谓一心法。若人能解此法。必起广
大信根。故言能起大乘信根。信根之相。如题名说。
信根既立。即入佛道。入佛道巳。得无穷宝。如是大
利。依论而得。是故应说。总标许说竟在于前。】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
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第二举数开章。有五分者。是举章数。云何以下。列
其章名。因缘分者。非无所以。而造论端。智者所为。
先应须知故。立义分者。因缘既陈。宜立正义。若不
略立。不知宗要故。解释分者。立宗既略。次应广辩。
若不开释。义理难解故。修行信心分者。依释起信。
必应进修。有解无行。不合论意故。劝修利益分者。
虽示修行信心法门。薄善根者不肯造修。故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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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劝必应修。故言劝修利益分也。
△此下第三依章别解。即为五分。
△初中有二。先牒章名。次显因缘。】
「初说因缘分。」
【△显因缘中。有二问答。一者直显。二者遣疑。】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
为八。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
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
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三者为令善根成熟
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四者为令善根微
少众生修习信心故。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
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
凡夫二乘心过故。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
定不退信心故。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有如是等
因缘。所以造论。」
【初问可见。答中有三。总标。别释。后还总结。第二别
解。八因缘中。初一是总相因。后七是别相因。初言
总相。有其二义。一者凡诸菩萨有所为作。每为众
生离苦得乐。非独在此造论因缘。故曰总相。二者
此因虽望立义分文作缘。然彼立义分。总为解释
分等作本。此因亦通为彼作缘。依是义故。亦解总
相。言离一切苦者。分段变易一切苦也。究竟乐者。
无上菩提大涅槃乐也。非求世间者。不望后世人
天富乐也。名利恭敬者。不求现在虚伪之事也。此
△此下第三依章别解。即为五分。
△初中有二。先牒章名。次显因缘。】
「初说因缘分。」
【△显因缘中。有二问答。一者直显。二者遣疑。】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
为八。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
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
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三者为令善根成熟
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四者为令善根微
少众生修习信心故。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
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
凡夫二乘心过故。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
定不退信心故。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有如是等
因缘。所以造论。」
【初问可见。答中有三。总标。别释。后还总结。第二别
解。八因缘中。初一是总相因。后七是别相因。初言
总相。有其二义。一者凡诸菩萨有所为作。每为众
生离苦得乐。非独在此造论因缘。故曰总相。二者
此因虽望立义分文作缘。然彼立义分。总为解释
分等作本。此因亦通为彼作缘。依是义故。亦解总
相。言离一切苦者。分段变易一切苦也。究竟乐者。
无上菩提大涅槃乐也。非求世间者。不望后世人
天富乐也。名利恭敬者。不求现在虚伪之事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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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七种是其别因。唯为此论而作因故。望下七处
作别缘故。第二因者。解释分内有三段中。为二段
而作因缘。谓显示正义。对治邪执。显示正义之中
说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
切诸法。当知即是如来所说一切法门之根本义。
以是一心二门之内。无一法义而所不摄故。故言
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也。彼第二段对治邪执
者。即令众生舍离人法二种谬执。故言为令众生
正解不谬故也。第三因者。为解释分内第三段文
而作因缘。彼文分别发趣道相。令利根者决定发
心进趣大道。堪任住于不退位故。故言为令善根
乃至不退信故。第四因者。为下修行信心分初四
种信心及四修行之文而作因缘。故言为令修习
信心故也。第五因者。为下第四修行末云。复次若
人虽修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恶业障以下。说
除障法五行许文而作因缘。故言为示方便消恶
业障乃至出邪网故。第六因者。为彼云何修行止
观以下。乃至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三纸
许文而作因缘。故言修习止观乃至心过故。第七
因者。为彼修行信心分末云。复次众生初学是法
以下。劝生净土八行许文而作因缘。故言为示专
念方便生于佛前等也。第八因者。为彼第五劝修
利益分文而作因缘。故言为示利益劝修行故。次
言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者。第三总结也。直显
作别缘故。第二因者。解释分内有三段中。为二段
而作因缘。谓显示正义。对治邪执。显示正义之中
说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
切诸法。当知即是如来所说一切法门之根本义。
以是一心二门之内。无一法义而所不摄故。故言
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也。彼第二段对治邪执
者。即令众生舍离人法二种谬执。故言为令众生
正解不谬故也。第三因者。为解释分内第三段文
而作因缘。彼文分别发趣道相。令利根者决定发
心进趣大道。堪任住于不退位故。故言为令善根
乃至不退信故。第四因者。为下修行信心分初四
种信心及四修行之文而作因缘。故言为令修习
信心故也。第五因者。为下第四修行末云。复次若
人虽修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恶业障以下。说
除障法五行许文而作因缘。故言为示方便消恶
业障乃至出邪网故。第六因者。为彼云何修行止
观以下。乃至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三纸
许文而作因缘。故言修习止观乃至心过故。第七
因者。为彼修行信心分末云。复次众生初学是法
以下。劝生净土八行许文而作因缘。故言为示专
念方便生于佛前等也。第八因者。为彼第五劝修
利益分文而作因缘。故言为示利益劝修行故。次
言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者。第三总结也。直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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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竟在于前。】
「问曰。脩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答曰。脩多罗中
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
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
解。则不须论。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
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或有
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亦有众生复以
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
此论。」
【第二遣疑。有问有答。问中言经中具有此法者。谓
依前八因所说之法。如立义分所立法义。乃至劝
修分中所示利益。如是等诸法。经中具说。皆为众
生离苦得乐。而今更造此论重说彼法者。岂非为
求名利等耶。以之故言何须重说。是举疑情而作
问也。答中有三。略答。广释。第三略结答。答中言脩
多罗中虽有此法者。与彼问辞也。根行不等受解
缘别者。夺其疑情也。经论所说虽无别法。而受解
者根行不同。或有依经不须论者。或有依论不须
经者。故为彼人必须造论。答意如是。次则广显。于
中有二。先明佛在世时说听俱胜。后显如来灭后
根缘参差。初中言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者。明听人
胜。能说之人色心业胜者。显说者胜。圆音一演者。
成说者胜。异类等解者。成听人胜。则不须论者。结
「问曰。脩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答曰。脩多罗中
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
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
解。则不须论。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
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或有
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亦有众生复以
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
此论。」
【第二遣疑。有问有答。问中言经中具有此法者。谓
依前八因所说之法。如立义分所立法义。乃至劝
修分中所示利益。如是等诸法。经中具说。皆为众
生离苦得乐。而今更造此论重说彼法者。岂非为
求名利等耶。以之故言何须重说。是举疑情而作
问也。答中有三。略答。广释。第三略结答。答中言脩
多罗中虽有此法者。与彼问辞也。根行不等受解
缘别者。夺其疑情也。经论所说虽无别法。而受解
者根行不同。或有依经不须论者。或有依论不须
经者。故为彼人必须造论。答意如是。次则广显。于
中有二。先明佛在世时说听俱胜。后显如来灭后
根缘参差。初中言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者。明听人
胜。能说之人色心业胜者。显说者胜。圆音一演者。
成说者胜。异类等解者。成听人胜。则不须论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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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胜义。此言圆音。即是一音。一音圆音。其义云何。
昔来诸师说者不同。有师说云。诸佛唯是第一义
身。永绝万像。无形无声。直随机现无量色声。犹如
空谷无声。随呼发响。然则就佛言之。无音是一。约
机论之。众音非一。何意说言一音圆音者。良由一
时一会异类等解。随其根性各得一音。不闻馀声。
不乱不错。显是音奇特。故名一音。音遍十方。随机
熟处无所不闻。故名圆音。非谓如空遍满无别韵
曲。如经言随其类音普告众生。斯之谓也。或有说
者。就佛言之。实有色声。其音圆满。无所不遍。都无
宫商之异。何有平上之殊。无异曲故名为一音。无
不遍故说为圆音。但由是圆音作增上缘。随根差
别现众多声。犹如满月唯一圆形。随器差别而现
多影。当知此中道理亦尔。如经言。佛以一音演说
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故。或有说者。如来实有众多
音声。一切众生所有言音。莫非如来法轮声摄。但
此佛音无障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切即一。
故名一音。一即一切。故名圆音。如华严经言。一切
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馀。悉欲解了净密音。
菩萨因是初发心故。又此佛音不可思议。不但一
音言即一切音。亦于诸法无不等遍。今且略举六
双。显其等遍之相。一者等于一切众生及一切法。
二者等于十方诸刹及三世诸劫。三者等于一切
应身如来及一切化身诸佛。四者等于一切法界
昔来诸师说者不同。有师说云。诸佛唯是第一义
身。永绝万像。无形无声。直随机现无量色声。犹如
空谷无声。随呼发响。然则就佛言之。无音是一。约
机论之。众音非一。何意说言一音圆音者。良由一
时一会异类等解。随其根性各得一音。不闻馀声。
不乱不错。显是音奇特。故名一音。音遍十方。随机
熟处无所不闻。故名圆音。非谓如空遍满无别韵
曲。如经言随其类音普告众生。斯之谓也。或有说
者。就佛言之。实有色声。其音圆满。无所不遍。都无
宫商之异。何有平上之殊。无异曲故名为一音。无
不遍故说为圆音。但由是圆音作增上缘。随根差
别现众多声。犹如满月唯一圆形。随器差别而现
多影。当知此中道理亦尔。如经言。佛以一音演说
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故。或有说者。如来实有众多
音声。一切众生所有言音。莫非如来法轮声摄。但
此佛音无障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切即一。
故名一音。一即一切。故名圆音。如华严经言。一切
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馀。悉欲解了净密音。
菩萨因是初发心故。又此佛音不可思议。不但一
音言即一切音。亦于诸法无不等遍。今且略举六
双。显其等遍之相。一者等于一切众生及一切法。
二者等于十方诸刹及三世诸劫。三者等于一切
应身如来及一切化身诸佛。四者等于一切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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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虚空界。五者等于无碍相入界及无量出生界。
六者等于一切行界及寂静涅槃界。此义如华严
经三种无碍中说。随一一声等此六双。而其音韵
恒不杂乱。若音于此六双有所不遍。则音非圆。若
由等遍失其音曲。则圆非音。然今不坏曲而等遍。
不动遍而差韵。由是道理。方成圆音。此非心识思
量所测。以是法身自在义故。一音之义略说如是。
且止馀论。还释本文。此下第二明佛灭后根行参
差。于中别出四种根性。初二依经而得解者。后二
依论方取解者。初中言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者。依广经闻得解佛意。而不须论。故言自力也。第
二中言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者。未必广闻诸
经文言。而能深解诸经意致。亦不须论。故言自力。
第三中言无自心力者。直依佛经则不能解。故言
无力。因于智度瑜伽等论。方解佛经所说意趣。故
言因于广论得解者。第四中言复以广论文多为
烦者。虽是利根而不忍繁。此人唯依文约义丰之
论。深解佛经所说之旨。故言心乐总持少文而摄
多义能取解者。此四中。前三非今所为。今所为者
在第四人也。如是以下。第三结答。言如是者。通举
前四种人。此论以下。别对第四之人。结明必应须
造论意。今此论者。文唯一卷。其普摄一切经意。故
言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彼第四品乐总
持类。要依此论乃得悟道。以之故言应说此论也。】
六者等于一切行界及寂静涅槃界。此义如华严
经三种无碍中说。随一一声等此六双。而其音韵
恒不杂乱。若音于此六双有所不遍。则音非圆。若
由等遍失其音曲。则圆非音。然今不坏曲而等遍。
不动遍而差韵。由是道理。方成圆音。此非心识思
量所测。以是法身自在义故。一音之义略说如是。
且止馀论。还释本文。此下第二明佛灭后根行参
差。于中别出四种根性。初二依经而得解者。后二
依论方取解者。初中言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者。依广经闻得解佛意。而不须论。故言自力也。第
二中言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者。未必广闻诸
经文言。而能深解诸经意致。亦不须论。故言自力。
第三中言无自心力者。直依佛经则不能解。故言
无力。因于智度瑜伽等论。方解佛经所说意趣。故
言因于广论得解者。第四中言复以广论文多为
烦者。虽是利根而不忍繁。此人唯依文约义丰之
论。深解佛经所说之旨。故言心乐总持少文而摄
多义能取解者。此四中。前三非今所为。今所为者
在第四人也。如是以下。第三结答。言如是者。通举
前四种人。此论以下。别对第四之人。结明必应须
造论意。今此论者。文唯一卷。其普摄一切经意。故
言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彼第四品乐总
持类。要依此论乃得悟道。以之故言应说此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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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
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
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
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所言义者。则有三种。
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
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一切诸佛本所乘
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第二说立义分。文中有二。一者结前起后。摩诃以
下。第二正说。立二章门。谓法与义。法者是大乘之
法体。义者是大乘之名义。初立法者。起下释中初
释法体之文。次立义者。起下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以下释义文也。初立法中亦有二立。一者就体总
立。起下释中初总释文。二者依门别立。起下言真
如者以下别释文也。初中所言法者谓众生心者。
自体名法。今大乘中一切诸法皆无别体。唯用一
心为其自体。故言法者谓众生心也。言是心即摄
一切者。显大乘法异小乘法。良由是心通摄诸法。
诸法自体唯是一心。不同小乘一切诸法各有自
体。故说一心为大乘法也。何以故下。依门别立。此
一文内含其二义。望上释总义。望下立别门。然心
法是一。大乘义广。以何义故。直依是心显大乘义。
故言何以故。下释意云。心法虽一。而有二门。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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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中有大乘体。生灭门中有体相用。大乘之义莫
过是三。故依一心显大乘义也。言是心真如者。总
举真如门。起下即是一法界以下文也。次言相者。
是真如相。起下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
以下文也。言是心生灭者。总举生灭门。起下依如
来藏故有生灭心以下文也。言因缘者。是生灭因
缘。起下复次生灭因缘以下文也。次言相者。是生
灭相。起下复次生灭者以下文也。言能示摩诃衍
自体者。即是生灭门内之本觉心。生灭之体。生灭
之因。是故在于生灭门内。然真如门中直言大乘
体。生灭门中乃云自体者。有深所以。至下释中。其
义自显也。言相用者含有二义。一者能示如来藏
中无量性功德相。即是相大义。又示如来藏不思
议业用。即是用大义也。二者真如所作染相名相。
真如所起净用名用。如下文言真如净法实无于
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本无
净业。伹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也。立法章门
竟在于前。此下第二立义章门。于中亦二。初明大
义。次显乘义。此亦起下释中之文。至彼文处。更相
属当。大义中。体大者在真如门。相用二大在生灭
门。生灭门内亦有自体。但以体从相。故不别说也。
言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者。二种藏内。不空如
来藏。二种藏中。能摄如来藏。性功德义及用大义。
至下释中当广分别。乘义中有二句。一切诸佛本
过是三。故依一心显大乘义也。言是心真如者。总
举真如门。起下即是一法界以下文也。次言相者。
是真如相。起下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
以下文也。言是心生灭者。总举生灭门。起下依如
来藏故有生灭心以下文也。言因缘者。是生灭因
缘。起下复次生灭因缘以下文也。次言相者。是生
灭相。起下复次生灭者以下文也。言能示摩诃衍
自体者。即是生灭门内之本觉心。生灭之体。生灭
之因。是故在于生灭门内。然真如门中直言大乘
体。生灭门中乃云自体者。有深所以。至下释中。其
义自显也。言相用者含有二义。一者能示如来藏
中无量性功德相。即是相大义。又示如来藏不思
议业用。即是用大义也。二者真如所作染相名相。
真如所起净用名用。如下文言真如净法实无于
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本无
净业。伹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也。立法章门
竟在于前。此下第二立义章门。于中亦二。初明大
义。次显乘义。此亦起下释中之文。至彼文处。更相
属当。大义中。体大者在真如门。相用二大在生灭
门。生灭门内亦有自体。但以体从相。故不别说也。
言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者。二种藏内。不空如
来藏。二种藏中。能摄如来藏。性功德义及用大义。
至下释中当广分别。乘义中有二句。一切诸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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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乘故者。立果望因以释乘义也。一切菩萨皆乘
此法到如来地故者。据因望果以释乘义也。
△第三解释分中。在文亦二。一者结前起后。二者正
释。正释中有三。一者举数总标。二者依数开章。三
者依章别解。】
「巳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开章中。言显示正义者。正释立义分中所立也。对
治邪执。发趣道相者。是明离邪就正门也。
△别解之中。即有三章。初释显示正义分中。大分有
二。初正释义。后示入门。正释之中。依上有二。初释
法章门。后释义章门。初中亦二。一者总释。释上总
立。二者别解。解上别立。】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
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初中言依一心法有二种门者。如经本言。寂灭者
名为一心。一心者名如来藏。此言心真如门者。即
释彼经寂灭者名为一心也。心生灭门者。是释经
中一心者名如来藏也。所以然者。以一切法无生
无灭。本来寂静。唯是一心。如是名为心真如门。故
言寂灭者名为一心。又此一心体是本觉。而随无
明动作生灭。故于此门如来之性隐而不显。名如
来藏。如经言如来藏者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
此法到如来地故者。据因望果以释乘义也。
△第三解释分中。在文亦二。一者结前起后。二者正
释。正释中有三。一者举数总标。二者依数开章。三
者依章别解。】
「巳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开章中。言显示正义者。正释立义分中所立也。对
治邪执。发趣道相者。是明离邪就正门也。
△别解之中。即有三章。初释显示正义分中。大分有
二。初正释义。后示入门。正释之中。依上有二。初释
法章门。后释义章门。初中亦二。一者总释。释上总
立。二者别解。解上别立。】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
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初中言依一心法有二种门者。如经本言。寂灭者
名为一心。一心者名如来藏。此言心真如门者。即
释彼经寂灭者名为一心也。心生灭门者。是释经
中一心者名如来藏也。所以然者。以一切法无生
无灭。本来寂静。唯是一心。如是名为心真如门。故
言寂灭者名为一心。又此一心体是本觉。而随无
明动作生灭。故于此门如来之性隐而不显。名如
来藏。如经言如来藏者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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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如是等义在生灭门。
故言一心者名如来藏。是显一心之生灭门。如下
文言。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乃至此识
有二种义。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当知非但取生
灭心为生灭门。通取生灭自体及生灭相。皆在生
灭门内义也。二门如是。何为一心。谓染净诸法其
性无二。真妄二门不得有异。故名为一。此无二处。
诸法中实。不同虚空。性自神解。故名为心。然既无
有二。何得有一。一无所有。就谁曰心。如是道理。离
言绝虑。不知何以目之。强号为一心也。言是二种
门皆各总摄一切法者。释上立中是心即摄一切
世间出世间法。上直明心摄一切法。今此释中显
其二门皆各总摄。言以是二门不相离故者。是释
二门各总摄义。欲明真如门者染净通相。通相之
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染净诸法。生灭门者别显
染净。染净之法无所不该。故亦总摄一切诸法。通
别虽殊。齐无所遣。故言二门不相离也。总释义竟。
(别记)真如门是诸法通相。通相外无别诸法。诸法
皆为通相所摄。如微尘是瓦器通相。通相外无
别瓦器。瓦器皆为微尘所摄。真如门亦如是。生
灭门者。即此真如是善不善因。与缘和合变作
诸法。虽实变作诸法。而恒不坏真性。故于此门
亦摄真如。如微尘性聚成瓦器。而常不失微尘
性相。故瓦器门即摄微尘。生灭门亦如是。设使
故言一心者名如来藏。是显一心之生灭门。如下
文言。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乃至此识
有二种义。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当知非但取生
灭心为生灭门。通取生灭自体及生灭相。皆在生
灭门内义也。二门如是。何为一心。谓染净诸法其
性无二。真妄二门不得有异。故名为一。此无二处。
诸法中实。不同虚空。性自神解。故名为心。然既无
有二。何得有一。一无所有。就谁曰心。如是道理。离
言绝虑。不知何以目之。强号为一心也。言是二种
门皆各总摄一切法者。释上立中是心即摄一切
世间出世间法。上直明心摄一切法。今此释中显
其二门皆各总摄。言以是二门不相离故者。是释
二门各总摄义。欲明真如门者染净通相。通相之
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染净诸法。生灭门者别显
染净。染净之法无所不该。故亦总摄一切诸法。通
别虽殊。齐无所遣。故言二门不相离也。总释义竟。
(别记)真如门是诸法通相。通相外无别诸法。诸法
皆为通相所摄。如微尘是瓦器通相。通相外无
别瓦器。瓦器皆为微尘所摄。真如门亦如是。生
灭门者。即此真如是善不善因。与缘和合变作
诸法。虽实变作诸法。而恒不坏真性。故于此门
亦摄真如。如微尘性聚成瓦器。而常不失微尘
性相。故瓦器门即摄微尘。生灭门亦如是。设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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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虽无别体。二门相乖不相通者。相应真如
门中摄理而不摄事。生灭门中摄事而不摄理。
而今二门互相融通。际限无分。是故皆各通摄
一切理事诸法。故言二门不相离故。问。若此二
门各摄理事。何故真如门中但示摩诃衍体。生
灭门中通示自体相用。答。摄义示义异。何者。真
如门是泯相以显理。泯相不除。故得摄相。泯相
不存。故非示相。生灭门者揽理以成事。揽理不
坏。得摄理。揽理不泯。故亦示体。依此义故。且说
不同。通而论之。二义亦齐。是故真如门中亦应
示于事相。略故不说耳。问。二门不同。其义巳见。
未知二门所摄理事。亦有随门差别义不。答。随
门分别。亦有不同。何者。真如门中所摄事法。是
分别性。以说诸法不生不灭本来寂静。但依妄
念而有差别故。心生灭门所说事法。是依他性。
以说诸法因缘和合有生灭故。然此二性虽复
非一。而亦不异。何以故。因缘所生生灭诸法。不
离妄念而有差别。故分别性不异依他。亦在生
灭门也。又因缘之生。自他及共皆不可得。故依
他性不异分别。亦在真如门也。如是二性虽复
不异。而亦非一。何以故。分别性法本来非有亦
非不无。依他性法虽复非有而亦不无。是故二
性亦不杂乱。如摄论说。三性相望。不异非不异。
应如是说。若能解此三性不一不异义者。百家
门中摄理而不摄事。生灭门中摄事而不摄理。
而今二门互相融通。际限无分。是故皆各通摄
一切理事诸法。故言二门不相离故。问。若此二
门各摄理事。何故真如门中但示摩诃衍体。生
灭门中通示自体相用。答。摄义示义异。何者。真
如门是泯相以显理。泯相不除。故得摄相。泯相
不存。故非示相。生灭门者揽理以成事。揽理不
坏。得摄理。揽理不泯。故亦示体。依此义故。且说
不同。通而论之。二义亦齐。是故真如门中亦应
示于事相。略故不说耳。问。二门不同。其义巳见。
未知二门所摄理事。亦有随门差别义不。答。随
门分别。亦有不同。何者。真如门中所摄事法。是
分别性。以说诸法不生不灭本来寂静。但依妄
念而有差别故。心生灭门所说事法。是依他性。
以说诸法因缘和合有生灭故。然此二性虽复
非一。而亦不异。何以故。因缘所生生灭诸法。不
离妄念而有差别。故分别性不异依他。亦在生
灭门也。又因缘之生。自他及共皆不可得。故依
他性不异分别。亦在真如门也。如是二性虽复
不异。而亦非一。何以故。分别性法本来非有亦
非不无。依他性法虽复非有而亦不无。是故二
性亦不杂乱。如摄论说。三性相望。不异非不异。
应如是说。若能解此三性不一不异义者。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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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诤无所不和也。二门所摄理不同者。真如门
中所说理者。虽曰真如。亦不可得。而亦非无。有
佛无佛。性相常住。无有变异。不可破坏。于此门
中。假立真如实际等名。如大品等诸般若经所
说。生灭门内所摄理者。虽复理体离生灭相。而
亦不守常住之性。随无明缘流转生死。虽实为
所染。而自性清净。于此门中。假立佛性本觉等
名。如涅槃华严经等所说。今论所述楞伽经等。
通以二门为其宗体。然此二义亦无有异。以虽
离生灭。而常住性亦不可得。虽曰随缘。而恒不
动。离生灭性故。以是义故。真如门中。伹说不坏
假名而说实相。不动实际建立诸法。生灭门中。
乃说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不染而染。染而
不染。问。真如门中说唯空义。生灭门内说不空
义。为不如是耶。答。一往相配。不无是义。故上立
义分真如相中伹说能示摩诃衍体。生灭门中
亦说显示大乘相用。就实而言。则不如是。故下
论文二门皆说不空义。问。若生灭门内二义俱
有者。其不空义可有随缘作生灭义。空义是无。
何有随缘而作有义。答。二义是一。不可说异。而
约空义亦得作有。何者。若空定是空。应不能作
有。而是空亦空。故得作有。然此空空亦有二义。
一者。有法性空。是空亦空。有之与空。皆不可得。
如是空空。有真如门。如大品经云。一切法空。此
中所说理者。虽曰真如。亦不可得。而亦非无。有
佛无佛。性相常住。无有变异。不可破坏。于此门
中。假立真如实际等名。如大品等诸般若经所
说。生灭门内所摄理者。虽复理体离生灭相。而
亦不守常住之性。随无明缘流转生死。虽实为
所染。而自性清净。于此门中。假立佛性本觉等
名。如涅槃华严经等所说。今论所述楞伽经等。
通以二门为其宗体。然此二义亦无有异。以虽
离生灭。而常住性亦不可得。虽曰随缘。而恒不
动。离生灭性故。以是义故。真如门中。伹说不坏
假名而说实相。不动实际建立诸法。生灭门中。
乃说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不染而染。染而
不染。问。真如门中说唯空义。生灭门内说不空
义。为不如是耶。答。一往相配。不无是义。故上立
义分真如相中伹说能示摩诃衍体。生灭门中
亦说显示大乘相用。就实而言。则不如是。故下
论文二门皆说不空义。问。若生灭门内二义俱
有者。其不空义可有随缘作生灭义。空义是无。
何有随缘而作有义。答。二义是一。不可说异。而
约空义亦得作有。何者。若空定是空。应不能作
有。而是空亦空。故得作有。然此空空亦有二义。
一者。有法性空。是空亦空。有之与空。皆不可得。
如是空空。有真如门。如大品经云。一切法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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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亦空。是名空空。二者。犹如有无有性。故得为
空。是名曰空。如是空无空性。故得作有。是名空
空。如是空空。在生灭门。如涅槃经云。是有是无。
是名空空。是是是非。是名空空。如是空空。十住
菩萨尚得少分如毫釐许。何况馀人。二门差别。
应如是知。上来释上总立法竟。】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一
空。是名曰空。如是空无空性。故得作有。是名空
空。如是空空。在生灭门。如涅槃经云。是有是无。
是名空空。是是是非。是名空空。如是空空。十住
菩萨尚得少分如毫釐许。何况馀人。二门差别。
应如是知。上来释上总立法竟。】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