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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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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五

灵峰藕益沙门智旭述

二对治邪执二。初总标二见。二别释二见。
今初。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莫不皆依我见而起。
若离我见。则无邪执。我见有二种。一人我见。
二法我见 若达前所显示一心二门实义。
决不起于二种我见。以真如举体而成生灭。
则真如决非实人实法。以生灭当体即是真
如。则生灭决非实人实法。故楞伽云。当依无
我如来之藏也。然佛所说法。若为对治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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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专破人我执。若为对治二乘。则专破法我
执。由对治人我执。方便建立蕴界处法。非实
法也。二乘依此。遂起法执。由对治法我执。如
实说为唯识所现。依八种识。假名为人。非实
人也。凡夫依此。仍起人执。故云。一切外道所
有诸见。皆从佛法流出也。一切邪执。谓凡夫
所有边见。邪见及二取等。并依人我见生。二
乘所执色。不相应。及无为等。并依法我见
生。

二别释二见二。初释人我见。二释法我见。
初中二。初正除我见。二例破馀见。今初。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 人我见。亦
名我执。依我痴故。而起我见。依我见故。而起
我爱我慢。依爱我故。而计我所。依计我我所
故。顺之则贪。违之则瞋。具起无量诸烦恼法。
故人我见。唯依凡夫说有。若證小乘须陀洹
果。则便永断此邪执矣。况大乘乎。

一者如经中说。如来法身。究竟寂灭。犹如虚
空。凡愚闻之。不解其义。则执如来性。同于虚
空。常恒遍有 此即执有神我遍十方界。体
常周遍。量同虚空之外道也。原是谬解法身
之义。成此外道。然执有神我。便非寂灭法
身。

为除彼执。明虚空相。唯是分别。实不可得。有
见。有对。待于诸色。以心分别。说名虚空。色
既唯是妄心分别。当知虚空亦无有体 彼执
我同虚空。是常是有。今先明所同之空。非常
非有。则能同之我。亦必非常非有也。有见者。
以心分别。说名虚空。是所缘相。故非常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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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者。待于诸色。于无色处。名之为空。是对待
法。故非有也。又色尚唯是妄心分别。无有实
体。虚空无色。又岂有实体哉。空既无体。则所
计同空之我。亦无体矣。

一切境相。唯是妄心之所分别。若离妄心。即
境界相灭。唯真如心。无所不遍。此是如来自
性如虚空义。非谓如空是常是有 一切境
相。即若色若空也。境界相灭。即空色俱无也。
空色俱无。岂可妄谓如来同于虚空。是常是
有。名之为人我乎。

二者如经中说。一切世法。皆毕竟空。乃至涅
槃真如法。亦毕竟空。本性如是。离一切相。
凡愚闻之。不解其义。即执涅槃真如法。唯空
无物 此即计断灭空之外道也。执此唯空
无物境界以为涅槃真如。故灭色归空。得四
空定。谓我已證涅槃真如。由其人我见在。所
以穷空不归。便入轮转。

为除彼执。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
性功德故 若知真空不空非但空。则尚不
取小乘空證。况取四空以为我所證乎。

三者如经中说。如来藏具足一切诸性功德。
不增不减。凡愚闻已。不解其义。则执如来藏。
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此即常见外道。计我
为能有。计五蕴色心为我所有。不可除灭也。

为除此执。明以真如本无染法差别(虽依业识等差别相)
立有无边功德相(而皆同一味一真。离分别相)非是染相 若
知真如非是染相。岂应揽此色心以为我所
有乎。

四者如经中说。一切世间诸杂染法。皆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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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藏起。一切法不异真如。凡愚闻之。不解其
义。则谓如来藏具有一切世间染法 此亦
常见外道。计一切染法即我。不可复灭也。
乃至魔王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亦是此见所
摄。

为除此执。明如来藏。从本具有过恒沙数清
净功德。不异真如(若夫)过恒沙数烦恼染法。唯
是妄有。本无自性。从无始来。未曾暂与如来
藏相应。若如来藏。染法相应。而令證会息妄
染者。无有是处 染法依无明有。譬如迷方
谓东为西。此之迷谓。从来不与定方相应也。
如来藏既本无染。则人我执。便是染法。不能
證会如来藏明矣。

五者如经中说。依如来藏。有生死。得涅槃。凡
愚闻之。不知其义。则谓依如来藏。生死有始。
以见始故。复谓涅槃有其终尽 此别计如
来藏为心外实法。如冥谛。胜性。虚空。大自在
天等。而以有生死得涅槃者。名之为人我也。

为除此执。明如来藏。无有初际。无明依之。生
死无始。若言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是外
道经中说。非是佛教。以如来藏无有后际。證
此永断生死种子 如来藏无始无终。生死
依之。无始有终。涅槃依之。有始无终。藏性如
方。生死如迷。涅槃如觉。方外别无迷觉。则知
人空。迷觉之外亦别无方。则知法空。又藏性
如湿。生死如冰。涅槃如水。湿外别无冰水。何
处有受生死證涅槃之人。冰水之外亦无湿
性。何处有起生死成涅槃之法耶。初正除我
见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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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例破馀见

依人我见。四种见生。是故于此安立彼四
 彼四。谓边见。邪见。戒取。见取也。由不了无
我如来藏义。虚妄计有人我可得。然后依之
计断计常。名为边见。依之拨无善恶因果。名
为邪见。依之苦行以求解脱。名为戒取。依之
求生梵天空处等。名为见取。是故除此人我
见已。彼四种见。皆悉不能自安立也。初释人
我见竟。

二释法我见二。初明起执之由。二明对治
之法今初。

法我见者。以二乘钝根。世尊但为说人无我。
彼人便于五蕴生灭。毕竟执著。怖畏生死。妄
取涅槃 凡夫妄计五蕴为我我所。流转生
死。由其往昔曾种二乘善根。佛逗彼机。为说
五蕴生灭本无人我。原不曾说五蕴是实法
也。彼自毕竟执著。不达五蕴本空。所以怖畏
生死。妄取涅槃。违于大乘平等法门。岂如来
说法之本意哉。

二明对治之法二。初正明。二释疑。今初。

为除此执。明五蕴法。本性不生。不生故。亦无
有灭。不灭故。本来涅槃。若究竟离分别执著。
则知一切染法净法皆相待立。是故当知。一
切诸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
非有。毕竟皆是不可说相 五蕴本性不生
者。譬如目有赤眚。妄见灯光五色重叠。实无
五色生也。物必有生。然后有灭。既本不生。更
何可灭。故云。一切众生。即涅槃相。不可复
灭。所谓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即生灭是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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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也。若究竟离分别执著者。谓能观一切妄
念无相。则为證得如来智慧。从名字證得。乃
至究竟證得也。则知一切染法净法皆相待
立者。染。谓无明妄念。净。谓无漏真如。依真
有妄。依妄显真。所以觉与不觉。并属生灭门
摄。既相待立。便非实有。便知生灭即不生灭。
入真如门。从名字知。乃至究竟知也。言一切
诸法者。即是染法。净法。色法。心法。智法。识
法。无法。有法。以要言之。五位百法。百界千
如种种法也。从本已来非色非心等者。以法
法本来皆即真如。非俟成佛。方融为真如也。
且如色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识
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相。心即真如故。本即
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
相。乃至有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
识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相。以要言之。于诸
染净法中随拈一尘。皆是本即非色非心非
智非识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相也。唯其一
切俱非。便能一切俱即。便显离即离非是即
非即之真如矣。

二释疑

而有言说示教之者。皆是如来善巧方便。假
以言语引导众生。令舍文字。入于真实。若随
言执义。增妄分别。不生实智。不得涅槃 疑
曰。既云皆是不可说相。云何复说真如生灭
门等诸言教耶。释意可知。嗟乎。后世随言执
义。闻说真如受熏。便执真如定当受熏。闻说
真如不受熏。便执真如定不受熏。甚至分河
饮水。可谓增妄分别。不生实智甚矣。然岂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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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护法之正旨哉。二对治邪执竟。

三分别修行正道相者。若知生灭即是真
如。则生佛平等。无修不修。若知真如举体生
灭。则迷悟天渊。正须于无修不修之中。炽然
熏修。而此熏修。即是无修。非以不修为无修
也。以不修即是逆修。非同修即无修之顺修
故。然利根者。闻此一心二门妙义。自能不生
退屈。不怀上慢。如人饮水。冷煖自知。何劳更
为分别。今为中下根人。未能随文入證。歇即
菩提。故为悬示从因至果正修行路也。文为
二。初总标。二各释。今初。

分别修行正道相者。谓一切如来得道正因。
一切菩萨发心修习。令现前故。略说发心有
三种相。一信成就发心。二解行发心。三證发
心 一切如来得道正因。即所谓十方如来
一门超出妙庄严路也。因正。则果自正。故须
发心修习。令其现前。但略明三种发心因相。
不必详辨果相。以如来果相。前于显示大乘
体相用中。已略明故。

二各释三。初释信成就发心。二释解行发
心。三释證发心。初中二。初徵起。二解释。今
初。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位。修何行。得信成就。
堪能发心。

二解释二。初释信成就。二释发心。初又二。
初正释成就。二兼释未成。今初。

当知是人。依不定聚。以法熏习善根力故。深
信业果。行十善道。厌生死苦。求无上觉。值
遇诸佛及诸菩萨。承事供养。修行诸行。经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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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劫。信乃成就。从是已后。或以诸佛菩萨教
力。或以大悲。或因正法将欲坏灭。以护法故
而能发心。既发心已。入正定聚。毕竟不退。住
佛种性。胜因相应 依不定聚者。明其所依
位也。深信业果乃至修行诸行。明其所修行
也。经十千劫已下。明其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也。既发心已已下。明发心之利益也。言不定
聚者。统论众生。有三种类。一邪定聚。谓未种
出世善根。不信出世正法。二正定聚。谓发心
已上。永不退转。三不定聚。谓已种出世善根。
信出世法。然于三乘法中。未有决定趣向也。
若小教中。證须陀洹。便名入正定聚。今大教
中。不取此义也。以法熏习善根力者。即是本
有新熏二种内因体熏。及差别平等二种外
缘用熏也。深信业果者。总明善根所依也。行
十善道者。世间善根力也。厌生死苦者。出世
善根力也。求无上觉者。出世上上善根力也。
此三善根。前不具后。后必具前。必须具三善
根。方得信成就也。由三善根以为胜因。又值
诸佛菩萨以为胜缘。承事供养。修行诸行。因
缘具足。方是大乘初心所修行也。经十千劫
者。意明从初信心。二念心。三精进心。四慧
心。五定心。六不退心。七护法心。八回向心。
九戒心。十愿心。具足修行十心成就。故云十
千劫也。束此从前所修诸行以为其因。复藉
诸佛菩萨教力为缘。或藉大悲悯众生苦为
缘。或以护持正法久住为缘。乃能三心圆发
也。入正定聚者。法身理相应也。毕竟不退者。
不堕凡夫二乘地也。住佛种性者。初发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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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成正觉也。胜因相应者。不生不灭为本修
因。即是一切如来得道正因也。

二兼释未成

或有众生。久远已来。善根微少。烦恼深厚。覆
其心故。虽值诸佛及诸菩萨。承事供养。唯种
人天受生种子。或种二乘菩提种子。或有推
求大菩提道。然根不定。或进或退 此明善
根微少。烦恼深厚之人。虽遇胜缘。不能发大
乘心也。善根自有三乘一乘之不同。烦恼又
有界内界外之差别。一一善根。对彼一一烦
恼。各作四句料简。或善根多。烦恼薄。或善根
多。烦恼厚。或善根少。烦恼薄。或善根少。烦
恼厚。万别千差。不可一概。皆是不定聚摄。

或有值佛及诸菩萨。供养承事。修行诸行。未
得满足十千大劫。中间遇缘而发于心。遇何
等缘。所谓或见佛形相。或供养众僧。或二乘
所教。或见他发心。此等发心。皆悉未定。若遇
恶缘。或时退堕二乘地故 值佛菩萨。修行
诸行。可谓有因有缘矣。特以未满十千大劫。
十心未圆。故虽遇缘发心。未能即入正定聚
也。若使十千劫满。则见相供僧等缘。并可发
心入正定聚。勿谓此缘非好缘也。但由积因
力弱。故与大悲护法二种发心不同。故遇好
缘。则能发心。设遇恶缘。或能退堕二乘地也。
初释信成就竟。

二释发心三。初释所发之心。二释发心之
行。三释发心之益。初中二。初正释。二释疑。
今初。

复次信成就发心。略说有三。一发正直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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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正念真如法故。二发深重心。乐集一切诸
善行故。三发大悲心。愿拔一切众生苦故
 真如乃是一切行本。不念真如而集诸善。善
无由集。纵有种种善行。并成有漏有为。不念
真如而拔众苦。苦无由拔。纵令缘念众生。秖
足起爱起见。故须首发正直心也。真如本具
无边功德。理须显发。故顺真如。发深重心。
真如即是众生心性。悯物迷此。故顺真如。发
大悲心也。正直心。即正因理心发。成法身德。
深重心。即了因慧心发。成般若德。大悲心。即
缘因善心发。成解脱德。三心圆发。不纵横。
不并别。不可思议。故曰。初发心时。便成正
觉。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净妙法身。湛然应
一切也。

二释疑

问。一切众生。一切诸法。皆同一法界。无有二
相。据理但应正念真如。何假复修一切善行。
救一切众生。答。不然。如摩尼宝。本性明洁。
在矿秽中。假使有人。勤加忆念。而不作方便。
不施功力。欲求清净。终不可得。真如之法。亦
复如是。体虽明洁。具足功德。而被无边客尘
所染。假使有人。勤加忆念。而不作方便。不
修诸行。欲求清净。终无得理。是故要当集一
切善行。救一切众生。离彼无边客尘垢染。显
现真法 先引喻。后法合。文并易知。初释所
发之心竟。

二释发心之行。

彼方便行。略有四种。一行根本方便。谓观一
切法。本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又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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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善
行。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真如离于生死涅
槃相故。此行随顺(真如)以为根本。是名行根本
方便 此即以所发正直心而为方便行也。不
住生死是奢摩他观。不住涅槃。是毗钵舍那
观。止观一心中修。乃顺真如法性。故名行根
本方便。

二能止息方便。所谓惭愧及以悔过。此能止
息一切恶法。令不增长。以真如(本)离一切过
失相故。随顺真如。止息诸恶。是名能止息方
便。三增长善根方便。谓于三宝所。起爱敬心。
尊重供养。顶礼称赞。随喜劝请。正信增长。
乃至志求无上菩提。为佛法僧威力所护。业
障清净。善根不退。以真如(本)离一切障。具一
切功德故。随顺真如。修行善业。是名生长善
根方便 此二即以所发深重心而为方便行
也。欲长善根。先须息恶。故于一深重心。分此
二种方便。皆为随顺真如性故。文并可知。

四大愿平等方便。谓发誓愿。尽未来际。平等
救护一切众生。令其安住无馀涅槃。以知一
切法。本性无二故。彼此平等故。究竟寂灭故。
随顺真如此三种相。发大誓愿。是名大愿平
等方便 此即以所发大悲心而为方便行也。
无馀涅槃者。小乘则指灰身泯智言之。今指
二死永亡言之。知一切法本性无二。则于众
生不起上中下想。知一切法彼此平等。则于
众生不起怨亲等想。知一切法究竟寂灭。则
于众生不起用小化想。皆亦随顺真如性故。
此四方便。并是称性起修。全修显性。未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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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由此方便而得发心。既发心后。由此方便
而阶极果。故名一切如来得道正因也。二释
发心之行竟。

三释发心之益三。初约实明能。二约权简
过。三以实破权。今初。

菩萨如是发心之时。则得少分见佛法身。能
随愿力。现八种事。谓从兜率天宫来下(一)
(二)住胎(三)出胎(四)出家(五)成佛(六)转法轮(七)
般涅槃(八) 即华严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之义
也。分破无明。分證真如。故云少分见佛法身。
既见法身。便能八相成道。所谓清净妙法身。
湛然应一切也。八相开合出没不同。并是随
机所见。不必约此以判佛之权实。以所證法
身。非有权实数量可思议故。

二约权简过

然犹未得名为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
漏之业未除断故。或由恶业。受于微苦。愿力
所持。非久被系 此约渐教所明初发心住。
仅断界内见惑。与小乘初果齐。所以或犹有
微苦也。然初果便为生死海而作边际。极迟
不过七生。永出苦轮。况发心菩萨。菩提愿力
所持。岂久被业系哉。问。玩文中然犹二字。即
指八相成道之人。何得别作渐教释之。答。发
心名同。权实回异。前明八相。意指入正定
聚者。今明微苦。意指或时退堕二乘地者故
也。

有经中说。信成就发心菩萨。或有退堕恶趣
中者。此为初学心多懈怠。不入正位。以此语
之。令增勇猛。非如实说 此明虽渐教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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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心住。已断见惑。与初果齐。亦无退堕恶趣
之事。不过权说以策初学耳。或复退堕二乘
地中。则容有之也。问。有经中说。舍利弗往昔
已曾證六住心。由婆罗门乞眼因缘。退失大
心。仍复流转五趣。此云何通。答。复有经说。
舍利弗等大弟子。并是法身深位大士。示作
声闻。引物归化。则示堕正为警策初学。何足
疑也。二约权简过竟。

三以实破权

又此菩萨。一发心后。自利利他。修诸苦行。心
无怯弱。尚不畏堕二乘之地。况于恶道。若闻
无量阿僧祇劫。勤修种种难行苦行。方始得
佛。不惊不怖。何况有起二乘之心。及堕恶趣。
以决定信一切诸法。从本已来。性涅槃故
 此正明顿教初发心人。即已住正定聚。毕竟
不退也。盖不唯初发心住。有此胜力。但得决
定实信。知一切法本性涅槃。亦不同权教发
心。或堕二乘矣。初释信成就发心竟。

二释解行发心者。夫论称性圆修。则即信
即解即行即證。故云。初阿字中。即具一切诸
字功德。纵分四十二位。譬如入海而论浅深。
浅深皆海。岂有无解行證而可名信。岂令解
行与證定居信后。特以实位难测。寄权易明。
故次信而辨解行也。文为二。初明位。二明行。
今初。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初无数劫将欲满故。
于真如中得深解故。修一切行皆无著故
 约圆融论。秖点信成就中四方便行而为六
度。谓此中随顺法性。即行根本方便。此中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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悭贪相。离五欲境等。即能止息方便。此中修
行施戒等。即生长善根方便。此中六波罗蜜。
必为度脱众生。即大愿平等方便也。今一往
姑约渐次论之。故云转胜耳。初无数劫将欲
满者。资粮成就。将入加行位也。于真如中得
深解者。二观为方便道。得入中道第一义
观也。修一切行皆无著者。谓回事向理。乃至
回因向果。不著三有。不著二乘也。

二明行

此菩萨知法性离悭贪相。是清净施度。随顺
修行檀那波罗蜜。知法性离五欲境。无破戒
相。是清净戒度。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知法
性无有苦恼。离瞋害相。是清净忍度。随顺修
行羼提波罗蜜。知法性离身心相。无有懈怠。
是清净进度。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蜜。知法
性无动无乱。是清净禅度。随顺修行禅那波
罗蜜。知法性离诸痴闇。是清净慧度。随顺修
行般若波罗蜜 知法性离悭贪等。是解。随
顺修行檀那等。是行也。梵语檀那。此翻布施。
尸罗。此翻戒。羼提。此翻忍。毗利耶。此翻精
进。禅那。此翻静虑。亦翻思惟修。般若。此翻
慧。亦翻智。修六度相。具如华严十回向品所
明。或是分真解行。或是相似解行。分真则唯
约实。相似则双约权实。当以圆融行布二义
思之。二释解行发心竟。

三释證发心二。初明分證。二明满證。初中
二。初明所證。二明心相。初又二。初明證体。
二明起用。今初。

證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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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实證
中。无境界相。此菩萨以无分别智。證离言说
真如法身故 净心地者。约权即初欢喜地。
约实即初发心住也。究竟地者。即十地后心。
亦名等觉地也。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者。转第
六为妙观察智。转第七为平等性智。众生所
有第六第七。必有所缘境界。所以依之。假说
所说为境界也。而实證中无境界相者。以真
如无相可取。正智不取于相。挟带真如体相
为所缘缘。非是变带真如相状为所缘缘故
也。此菩萨以无分别智者。明其有见分也。
證离言说真如法身者。明其无相分也。正与
护法唯识吻合。思之思之。间。若依实说。初发
心住即名净心地者。前发心中。但云少分见
佛法身。今云證离言说真如法身。文旨硕异。
云何会通。答。前为兼明权实。故但云少分见。
今则权證同实故也。又约所證真如。则无分
剂。若约能證之智。仍有分满不同。虽有分满。
皆是无分别智。如初夜月。与望夜月。光相不
异也。

二明起用

能于一念。遍往十方一切世界。供养诸佛。请
转法轮。唯为众生而作利益。不求听受美妙
音词。或为怯弱众生故。示大精进。超无量劫。
速成正觉。或为懈怠众生故。经于无量阿僧
祇劫。久修苦行。方始成佛。如是示现无数方
便。皆为饶益一切众生。而实菩萨种性诸根
发心作證。皆悉同等。无超过法。决定皆经三
无数劫。成正觉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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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闻根欲性异。示所修行种种差别 未證
法身已前。纵令下化众生。皆是上求佛道。以
自利利他种种方便皆为證会真如体故。已
證法身之后。纵令上求佛道。皆为下化众生。
则如今文所明也。种性同等者。具足本有闻
熏二种子也。诸根同等者。六处殊胜无差别
也。发心同等者。同发三心也。作證同等者。同
證真如也。未发心前。容有善根深浅。烦恼厚
薄。诸根利钝。方便勤惰之不同。既发心后。入
同生性。无功用道。决无差别。但由众生根欲
性异。故示现有差别耳。言三无数劫者。时无
实法。唯依妄想建立。且如俗传。黄梁一梦。便
同四十馀年。世上千年。山中不过七日。又如
经中。仙人执善财手。便历微尘数劫。赞佛五
十小劫。大众谓如半日。是知非约凡情所计
年月日时。以谈劫量也。良由无始无明。虽无
实体。而返迷归悟。似有阶差。纵令演若歇狂。
本头如故。而喘息亦必久久方安。狂风顿息。
大海安澜。而微波亦必久久方定。太阳一出。
昏雾顿收。而润湿亦必渐渐方除。阿伽一服。
万病顿祛。而精力亦必渐渐方复。久客到家。
行程顿息。而家庭事务。亦必次第料理。圣王
登极。大业顿定。而政治礼乐。亦必次第敷陈。
故于真如无时劫中。依生灭门而立三无数
劫。谓初发心住。至十回向。名初无数劫。初欢
喜地。至七远行地。名二无数劫。八不动地。至
等觉位。名三无数劫。至于较量劫量。则或约
所承事佛以明分剂。或约天衣拂石以明久
远。事非一概。又就三无数劫论行相者。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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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惑未断。或云断正扶习。或云次第除惑。或
云因该果海。皆是悉檀随机利益。岂可定执。
今云皆悉同等。乃约因该果海者以论三祇。
祛彼谓三僧祇一念能越之大慢魔见耳。须
知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念。故前文云。若闻
无量阿僧祇劫。勤修种种难行苦行。方始得
佛。不惊不怖。以决定信一切诸法。从本已来。
性涅槃故。岂执三祇为渐。一念为顿耶。言根
欲性异者。过去所成名根。或有利。或有钝。现
在所欣名欲。或喜速。或喜迟。未来种子名性。
或已熟。或未熟也。初明所證竟。

二明心相

此證发心中。有三种心。一真心。无有分别故。
二方便心。任运利他故。三业识心。微细起
灭故 真心者。六七二识相应之根本智也。
无有分别者。念念證真也。方便心者。六七二
识相应之后得智也。任运利他者。念念起用。
令前五识同成化用也。业识心者。第八异熟
识也。微细起灭者。无明种子犹未尽故。以智
内熏。令其渐灭。智种分起。惑种分灭。正所谓
不思议变易生死之相也。此中真心。即是前
正直心。此方便心。即前深重大悲两心。此业
识心。即前三心之根本依。前明信成就发心。
单约能发。故三心皆是妙观察智之功。今明
證中所有心相。义兼能所。故与前有开合详
略之不同也。初明分證竟。

二明满證二。初依权示相。二依实释疑。今
初。

又此菩萨。福德智慧二种庄严悉圆满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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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究竟。得一切世间最尊胜身。以一念相应
慧。顿拔无明根。具一切种智。任运而有不思
议业。于十方无量世界普化众生 福德智
慧所依。即真如体。二种庄严圆满。即真如
相。体相圆显。大用现前。故能示成正觉也。
又智慧所證。即真如体。体遍法界。智慧圆满。
即真如相。相遍法界。福德圆满。即真如用。用
遍法界。体遍法界。则法身周遍法界。相遍法
界。则报身周遍法界。用遍法界。则化身周遍
法界。故曰。一人成佛时。法界皆为一佛之依
正。虽无障碍。亦仍无杂。以真如性常同常别。
不思议故。是则无明永尽。成种智时。无所不
在。亦无所在。今言于色究竟得最胜身。何耶。
盖诸佛自受用身。冥同法性。等觉已下。所不
能见。净心地上菩萨。托此自受用身本质。变
为他受用身影相。则见踞莲华台。诸佛围绕。
随所堪任。随所愿乐。见各差别。皆无断绝。乃
至等觉。方能尽其分量。故前文云见之方尽
也。若未登净心地。则华台报佛。非彼境界。故
于色究竟天。示成菩提。此即梵网经所明千
华上佛。为接界内利根。令见界外佛故。至于
博地凡夫。虽有具有一乘三乘若顿若渐无
量种性。而未得四禅。未离欲系。则色究竟身。
亦非彼境。故又示从兜率。下阎浮提。坐菩提
树。成等正觉。此即梵网经所明千百亿释迦。
为化界内钝根。及虽利根。未离欲系者故。然
此色天大化。阎浮小化。并是真如用大。并即
真如体相。所以华严经中。即此摩耶夫人所
生之佛。便具十身相海。非可拟去化身。别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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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报也。当知初发心住。既能示现阎浮八相。
亦必能示色究竟身。今究竟位。既能示现色
究竟身。亦必示现阎浮八相。但前明发心位
浅。姑寄阎浮。今明究竟位深。姑寄四禅耳。一
念相应慧者。既指无始不觉。为藏识中无明
种子。由藏识中无明种子未尽。所以不与别
境中慧相应。今由旷劫无漏熏修。灭彼无始
无明种子至都尽位。则第八净识。忽与慧所
相应。名为大圆镜智。从此一相应后。永得相
应。故曰顿拔无明根。具一切种智也。只此大
圆镜智。与前平等性智。妙观察智。并与果后
成所作智俗故相有别。不坏相故。说四说八。
真故相无别。唯是如如智。此如如智。无法不
知。无法不见。故名一切种智。亦名佛之知见。
亦复名佛眼也。问。既云无所不在。则初二三
禅。亦可成佛。何必定在色究竟天。答。此有二
义。一者华严明第十地菩萨。位寄四禅。即于
此处示成佛故。二者将成佛时。所入金刚喻
定。必依舍俱禅故。

二依实释疑二。初释一切种智疑。二释任
运利生疑。今初。

问。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
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
境界。无有齐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永无心
相。云何能了一切种。成一切种智。答。一切妄
境。从本已来。理实唯一心为性。一切众生。执
著妄境。不能得知一切诸法第一义性。诸佛
如来。无有执著。则能现见诸法实性。而有大
智。显照一切染净差别。以无量无边善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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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随其所应。利乐众生。是故(唯其)妄念心灭(乃能)
了一切种。成一切种智 现见诸法实性者。
根本智證真也。显照染净差别者。后得智照
俗也。了俗由證真。故说为后得。如眼除膜。见
空见色。非果有先后也。馀并可知。

二释任运利生疑

问。若诸佛有无边方便。能于十方任运利益
诸众生者。何故众生不常见佛。或睹神变。或
闻说法。答。如来实有如是方便。但要待众生
其心清净。乃为现身。如镜有垢。色像不现。垢
除则现。众生亦尔。心未离垢。法身不现。离垢
则现 文亦可知。问。但离心垢便见法身。何
须念佛观佛称名礼拜等。答。佛是先證我心
性者。念之。观之。称之。礼之。皆是除心垢之
妙方便也。三解释分竟。
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