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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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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850 [cf. No. 1667]
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一

灵峰藕益沙门智旭述

佛祖之道。以心传心。菩萨造论通经。亦唯此
一大事。故云。十方谛求。更无馀乘。纵令曲为
群机。循循善诱。从实施权。说种种道。譬如三
草二木。受润不同。而能润之雨。原只一味。故
云。如食石蜜。中边皆甜。又云。粗言及细语。皆
归第一义。岂应封文失旨。横执名相。剖判虚
空也哉。且如弥勒世尊。迹居补处。本必难思。
无著。天亲。既是龙华辅弼。则与文殊普贤何
异。至于马鸣龙树。并属金口授记。传佛心宗。
其所著述。决定不当互相乖异。乃后世讲师。
辄妄判曰。天亲识论。是立相始教。龙树中论。
是破相始教。马鸣起信。是终教兼顿。并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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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呜呼。其亦不思甚矣。夫天亲宗瑜伽而立
唯识。先以唯识破我法二执。次明识亦如幻。
非真实有。故亦名为破色心论。今乃目之为
立相教。可乎。龙树依甚深般若。遍荡四性情
执以显法性。故曰。欲具足一切佛法者。当学
般若。又曰。若以无此空。一切无所作。以有空
义故。一切皆得成。今乃目之为破相教。可乎。
马鸣以一心真如门。显甚深般若随智说。以
一心生灭门。显瑜伽八识随情说。真如。即一
真法界。统事理而泯绝事理者也。生灭。即全
理所成之事。全事无性之理也。二门不离一
心。则无一生灭而非全体真如。无一真如而
不全具生灭。即事事无碍法界也。今乃谓其
不同唯识中论。仍非圆极一乘。可乎。况经论
中。并谓真如与一切法。如水与波。不一不异。
诚證具在。何容偏执。盖若言定一。则真如不
生灭。应一切法亦不生灭。或一切法生灭。应真
如亦生灭。固为不可。若言定异。则真如非即
一切法之实性。应在一切法外。别有方隅。不
常不遍。尤为不可。故起信谓真如受熏者。譬
如触波之时。即触于水。所以破定异之执。初
未尝言真如随熏转变也。唯识谓真如不受
熏者。譬如波动之时。湿性不动。所以破定一之
执。初未尝言别有凝然真如也(唯识论云。不同馀宗。离色心等有实
常法。名曰真如。又云。真如即是唯识实性。明文彰灼若此。后人乃以凝然真如诬谤唯识。罪何如哉)。然则
唯识所谓真故相无别。即起信一心真如门
也。唯识所谓俗故相有别。即起信一心生灭
门也。楞伽经云。诸识有三种相。谓转相。业
相。真相。宗镜释云。起心名转。八俱起故。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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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灭。故名转相。动则是业。八识皆动。尽名
业相。八之真性。尽名真相。由此观之。起信唯
识。皆宗楞伽明矣。宗本既同。则诸名义。自不
相违。乃注疏家不能以义定名。漫尔依名
定义。致令二论乖同水火。可不哀哉。此大乘
起信论。藏有二本。一是梁真谛译。一是唐实
叉难陀译。二译对阅。唐本更为文显义顺。但
旧既流通梁本。私心弗敢自专。敬以阄决于
佛。拈得宜解唐本。遂殚一隙微明。剖尽两宗
迷执。名之为裂网疏云。癸巳十月十有八日
下笔故叙。

释此为二。初释题。二释文。今初。

大乘起信论(马鸣菩萨造唐三藏法师实叉难陀译) 题目五字。
四别。一通。略而言之。三重能所。大乘起信。
犹云起大乘信。即是别题。论之一字。即是通
题。言三重者。一。论为能起。大乘信为所起。
二。信为能信。大乘为所信。三。大为能拣。乘
为所拣也。释此为三。初释大乘。二释起信。三
释论字。初释大乘为二。初分释。次合释。分释
复二。初释大。次释乘。初释大者。绝待无外。
强名曰大。即是直指众生现前介尔心性。法
尔具足体大相大用大三种义故。谓只此现
前介尔之心。随缘不变。全体真如。名为体大。
只此全妄即真体中。本具恒沙称性功德。在
凡不减。在圣不增。名为相大。只此心性体相。
不变随缘。出生十界染净因果。达此缘生无
性。便能翻染成净。名为用大。言体。则体外别
无相用。如湿外别无水波。故体绝待。言相。则
相外别无体用。如水外别无湿波。故相绝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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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用。则用外别无体相。如波外别无湿水。故
用绝待。如此三大。不一不异。不可思议。唯是
一心。故言大也。次释乘者。约喻为名。运载为
义。即是直指众生现前介尔心性。法尔运载
至于佛地。自利利他。无休息故。名为乘也。心
性体大。即是理乘。亘古亘今。恒不变故。心性
相大。即是随乘。不离不脱。恒相应故。心性用
大。即是得乘。如轮王七宝。自在成就故。性具
三大。总名理乘。无三体故。照性成修。修时三
大。总名随乘。顺法性故。从因剋果。果时三
大。总名得乘。极自在故。性修不二。因果不
二。故目此现前介尔心性以为乘也。初分释
竟。次合释者。虽复众生现前介尔心性。即是
不可思议大乘。而迷悟因缘染净熏习。遂有
十法界异。谓若迷此一心而起见思十恶。则
运载众生入三恶道。名为跛驴坏车。若知畏
三涂苦。修行十善。及诸色无色定。则运载众
生到三善道。更能畏三界苦。修行出世戒定
慧学。永脱苦轮。则运载众生。入涅槃城。名为
羊车。若知十二因缘。本自无性。体其本空。永
息惑业苦轮。则亦运载众生入涅槃城。虽乏
大悲。犹作众生增上福田。名为鹿车。若念自
他同在苦轮。志愿兼济。具足大悲。发起弘誓。
普能运载众生。渐趣无上大涅槃城。名为牛
车。若了达此现前介尔心性。即是不可思议
大乘。深观动心即不生灭。即得入于真如之
门。始从名字。运至观行。乃至究竟。自运功
毕。运他不休。名为大白牛车。今言大乘。正指
大白牛车。拣非门外三车故也。复次一切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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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虽复迷此心性。举体为坏驴车及三车等。
然此心性。随缘不变。未尝不即究竟大乘。譬
如真金。虽复用作种种秽器。及诸杂器。而金
性不改。贵重如故。苟知秽器体即真金。即于
秽器得真金用。是故光照阿鼻。不难十地顿
超。放下屠刀。便是千佛一数。鹦鹉念佛而焚
得舍利。白鸽闻经而转身作祖。故直指此一
切众生迷妄心性为大乘也。前以大拣小。约
对待说。亦即生灭门义。后即小成大。约绝待
说。亦即真如门义。一切众生现前介尔之心。
法尔具此二门。不相离故。故名为大乘也。初
释大乘竟。二释起信亦二。初分释。次合释。分
释复二。初释起。次释信。初释起者。问。一切
诸法。无生无起。云何乃言起耶。答。法性无
起。亦无不起。若但言起。即失真如门义。若但
言不起。即失生灭门义。若言亦起亦不起。即
互相违。若言非起非不起。即成戏论。当知四
句皆不可说。若不堕情执。顺四悉檀。则有因
缘故。亦可得说。今言起者。乃非起非不起而
论起耳。何者。一心绝待。本无能信所信之殊。
而迷此一心。则起无量疑惑。如水成冰。翻此
迷惑。遂起圆常正信。如冰还成水。迷悟虽分。
一性不动。故非起。性无增减。迷悟宛然。故非
不起。是则起即不起。不起而起。约此论起。妙
在其中。盖虽炽然起信。仍唯一心。仍无能信
所信之异。无能无所。而能而所。能所皆即
一心法界。如灯有照。还照于灯。故云。自心
起信。还信自心。是为无上性起法门。次释信
者。据唯识论。于诸善心所中。最为上首。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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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
为业。释云。然信差别。略有三种。一信实有。
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谓
于二宝真净德中。深信乐故。三信有能。谓于
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乐果。能成圣
道。起希望故。由斯对治不信彼心。爱乐證修
世出世善。(文)今论中云。信有四种。一信根本。
谓乐念真如法故。二信佛具无边德。谓常乐
礼敬供养。闻法修行。回向一切智故。三信法
有大利益。谓常乐修行诸波罗蜜故。四信正
行僧。谓常供养诸菩萨众。正修自利利他行
故。(文)应知识论一信实有。即同今论一信根
本。识论二信有德。三信有能。即合今论第二
三四信也。又识论云。此信心所。自性澄清。亦
能净馀心心所等。如水清珠。能清浊水。又诸
染法。各有别相。唯有不信。自相浑浊。复能浑
浊馀心心所。如极秽物。自秽秽他。信正翻彼。
故净为相。(文)良以如来藏性。不变随缘。举体
而为一切心王心所。而此一切心王心所随
缘不变。一一无非全体如来藏性。故此信之
一字。虽约俗谛分别。不过止是诸善心所之
一。而实即是藏性全体。非是藏性少分。又虽
一切诸染心所。皆亦并是藏性全体。由逆性
故。多诸过咎。譬如金作秽器。不堪把玩。唯此
信心。能顺性故。多诸功德。譬如金作转轮王
冠。愈显尊贵。所以一有信心。则一切善法。无
不共相应也。初分释竟。次合释者。夫性起法
门。虽复不可思议。而生灭因缘。则非一概。或
信邪倒见。起惑造业。则于正法。名为不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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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世间因果起信。则成人天十善色无色定。
名有漏善。或于四谛十二因缘起信。则成二
乘出世法门。名无漏善。或于六度四摄大菩
提果无上涅槃起信。则成菩萨自利利他法
门。名中道善。或于现前介尔心性不可思议
绝待大乘起信。则成无上圆顿法门。名一乘
善。今正起此一乘不思议信。故云起信绍佛
种也。复次教中每云信解行證。今但言起信。
不言起解行證者。信为法界。一切法趣信。离
信无别解行證故。谓一切众生。虽复不信自
心大乘妙理。起惑造业。而信心之性。未曾稍
减。如水成冰。湿性不改。是谓理即起信。若闻
此论。能知现前介尔心性。即是大乘。是谓起
名字信。若能念念观此心性。知其念即无念。
不起无明诸颠倒惑。是谓起观行信。若任运
消除粗染。净于六根。是谓起相似信。若入正
位。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是谓起分證
信。若超过菩萨地。微细分别。究竟永尽。心根
本性。常住现前。是谓起究竟信。是故但云起
信也。二释起信竟。

三释论者。同辩徵析。剖
断开示。令得决定之谓。若藉语言文字。显示
实义。对治邪执。分别修行正道之相。劝令修
习。是教决定。能起闻思修等观行相似之信。
若观察推求色等五蕴。及一切法。皆不成就。
知妄动心。即不生灭。是行决定。能起净心地
等分證之信。若得入于真如之门。永断相应
不相应染。以一念相应慧。顿拔无明根。是理
决定。能起一切种智究竟之信。故名大乘起
信论也。此论是佛灭后六百年中。西天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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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祖马鸣大师菩萨所造。乃性相之总持。言
略义广。诚了义大乘。佛祖心印也。若作五重
玄义。说者。法喻为名。一心真如为体。观察一
切妄念无相为宗。除疑去执。发起大乘净信
为用。大乘方等为教相也。初释题竟。

释文为三。初归敬述意。二正说五分。三结
施回向。初中二。初偈颂。二长文。初又二。初
归凭三宝。二述造论意。今初。

归命尽十方。普作大饶益。智无限自在。救护
世间尊。及彼体相海。无我句义法。无边德藏
僧。勤求正觉者 造论弘法。必先归凭三宝
者。略有四义。一顺古先圣贤仪式故。二令众
生增长福德善根故。三不同外道议论无宗
本故。四显示能归所归性空寂。感应道交难
思议故。文中归命二字。即摄能归之三业。尽
十方以下。即示所归之三宝也。归命。犹言身
命归依。归者。投向义。返还义。生死海中。唯
三宝功德可作恃怙。故应投向。三宝体性。即
众生现前介尔心性。由无始来背觉合尘。甘
自逃背。今背尘合觉。复本心源。故名返还也。
命者。依于色心连持不断之所假立。即是本
识种上功能。名为不相应行。非有实法。但为
一切众生迷情之所宝重。故随顺世间语言。举
此总摄三业也。将此最重之命。投向住持三
宝。则为增上胜缘。研此假立之命。返还一体
三宝。则显大乘正体。故首称归命也。尽十方
者。总显无穷无尽三宝境也。以众生现前介
尔心性。本自竖无初后。横绝边涯。十方虚空。
并不出于介尔心之分际。究竟證此心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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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之为佛。秖此心性。即名为法。诠此心性者。
亦名为法。信解修證此心性者。名之为僧。所
以三宝。同于心性。尽十方也。又复现前介尔
之心。体大即法宝。相大即佛宝。用大即僧宝。
又介尔心。圆具三大理性。总名法宝。觉此三
大之智。名佛宝。理智不二。名僧宝。是为一体
三宝。證此一体三宝。名十方佛。说此一体三宝。
能诠所诠。皆名为十方法。修此一体三宝。名
十方僧。是为大乘住持三宝。若无一体三宝。
则无以建立住持三宝。若非住持三宝。则无
以显发一体三宝。如无一心真如。则无以为
生灭所依。如无生灭门中熏习净法。则无以
显一心真如。当知一体三宝。即真如门大乘
体也。住持三宝。即生灭门大乘体相用也。二
门不相离故。不得偏论归也。普作大饶益三
句。是别示佛宝。及彼体相海二句。是别示法
宝。无边德藏僧二句。是别示僧宝。皆约住持
三宝示者。一体之外。无住持故。不归住持三
宝。相非归一体故。普作大饶益者。彻證平等
体性。能以同体法力熏众生也。智无限自在
者。圆满四智菩提。照理量境悉无馀也。救护
世间尊者。究竟大慈大悲救恶护善无与等
也。法身冥益十界众生。报身显益地上菩萨。
化身显益三乘六凡。故云普作大饶益。而三
身益物。并依平等法性之力。束之以为法身
佛宝。圆镜智品。能显法身。平等智品。能示报
身。成事智品。能现化身。观察智品。应机说
法。故云智无限自在。而四智心品。并是旷劫
真修之所剋證。束之以为自受用身佛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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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平等救护一切世间。报身救护菩萨世间。
化身救护三乘六凡世间。故云救护世间尊。
而慈悲与拔。并是果上任运不思议用。束之
以为胜劣随类三种化身佛宝。此三佛宝。即
是一切众生现前介尔心性本具之体。相用。
但迷情日用不知。名理即佛。诸佛圆满證得。
名究竟众生。众生无上者佛是。故名为世尊
也。及彼体相海者。彼。即指上佛宝。体相。谓
真如之体。性德之相。既言体相。即摄于用。以
是三法不相离故。此体相用。深广莫测。名之
为海。虽体相海。即是众生现前心性。不单属
佛。而唯佛究竟證得。故举此以显所诠法宝
也。及者。显佛法本不二义。盖佛是假名。法是
实法。揽法成人。因人辨法。是故佛性法性。唯
是一性。所谓智外无如。如外无智。虽辨住持
三宝。亦非条然各别。不同愚法声闻。偏指黄
卷赤牍以为法宝。然黄卷赤牍。亦是如来藏
举体所成。亦即体相海矣。无我句义法者。指
能诠法宝也。无我。即二无我。句。谓名句文身。
举句。即兼得名。名句所依。即是文身故也。
义。谓句之所示。即指二无我观。法。谓义之所
显。即指一心真如。佛所说法。句义乃多。今独
举无我句义者。唯有此二空观。能从心生灭
门。即入真如门故。无我句。即教经。义。即行
经。法。即理经。三经不即不离。以为能诠。并
不出体相海。还即诠显体相海也。无边德藏
僧者。称性起修。性海无边。故所修功德。亦复
无边。一一功德。并能含摄无边功德。故名为
藏具如后文所明随顺法性修行施等。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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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成波罗蜜也。言勤求正觉者。显菩萨僧所
修功德。不向三有。不向二乘。唯正趣向无上
菩提故也。问。何以不归二乘僧耶。答。此有二
义。一约对待义。二乘是所悲济境故。二约开
显义。二乘所行。亦是菩萨道故。

二述造论意

为欲令众生除疑去邪执起信绍佛种故我
造此论 于一心真如生灭实理事中犹豫不
了。名之为疑。于无我如来之藏妄计人我法
我。名为邪执。疑除执去。则正信自起。起大乘
信。则决定成佛。自度度他。灯灯无尽。故为绍
佛种也。初偈颂竟。

二长文亦二。初重述意。二正立科。今初。

论曰。为欲发起大乘净信。断诸众生疑暗邪
执。令佛种性相续不断。故造此论 问。偈中
先言除疑去执。后言起信。今文先言发起净
信。后言断诸疑执。何耶。答。若约自行。则除
疑去执起信。如秤两头。低昂时等。无有先后。
若约化他。则自先发起大乘净信。乃能断诸
众生疑暗邪执。令佛种性相续不断也。故虽
重述。无重繁过。

二正立科

有法能生大乘信根。是故应说 有法。即指
下文所诠一切众生心也。说此心真如相。即
示大乘体。说此心生灭因缘相。能显示大乘
体相用。令诸众生。生闻思修三慧。乃至究竟
成佛。名为大乘信根。有此胜益。故应说也。

说有五分。一作因。二立义。三解释。四修信。
五利益 作因。梁云因缘。所谓四悉檀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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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佛菩萨。若无四悉因缘。不说法也。立义。谓
依境显谛。竖大乘之正法。解释。谓种种开示。
阐所立之实义。修信。梁云修行信心。谓策进
初机。令其依解起行。利益。梁云劝修利益。谓
结明此论功能。令人希慕信向也。此中一作
因者。是总明四悉因缘。二立义者。为上根人。
举便知有。是约第一义说。三解释者。为中根
人。微细剖析。令其永断疑执。随文入證。是约
对治义说。四修信者。为下根人。策进修习。令
其依解起行。是约为人义说。五利益者。为未
种善根人。称叹功德。止息诽谤。令其欢喜向
慕。是约世界义说。又就一人次第获益言之。
二立义者。令知摩诃衍义。即是一切众生之
心。不俟他求。得欢喜益。三解释者。令于一心
二门。解如实义。得生善益。四修信者。令其妙
解不同说食数宝。得灭恶益。五利益者。令知
同于诸佛菩萨所修所證。得入理益。此皆一
往分别。实则分分皆具四悉檀也。又作因。是
序分。立义等三。是正宗分。别益。是流通分。
初归敬述意竟。

二正说五分。即分为五。一作因(至)五利益。
一作因二。初正明八因。二释疑明意。今初。

此中作因有八。一总相。为令众生离苦得乐。
不为贪求利养等故 总相者。不唯此论总
相。乃诸佛菩萨说法之总相也。为令众生离
分段变易因果之苦。得菩提涅槃究竟之乐。
是益他义。不为贪求利养名誉。及恭敬等。是
离过义。自离诸过。能益众生。方可造论弘法。
否则名为裨贩如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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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显如来根本实义。令诸众生生正解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显实义而生正解。别则偏
指立义解释二分言之。

三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不退信心。于大乘法。
有堪任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令于大乘法
增其堪任。别则偏指解释分中。第三分别修
行正道相也。

四为令善根微少众生。发起信心。至不退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能发起信心。令至不退。
别则偏指四修信分。

五为令众生消除业障。调伏自心。离三毒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可除障调心。远离三毒。
别则偏指修信分中。四精进门。

六为令众生修正止观。对治凡小过失心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是止观法门。皆可对治凡
小。别则偏指修信分中。五止观门。

七为令众生于大乘法。如理思惟。得生佛前。
究竟不退大乘信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是
念佛三昧。皆是往生正因。别则偏指修信分
中。求生西方极乐法门。

八为显信乐大乘利益。劝诸含识。令归向故
 此别指第五利益分也。初正明八因竟。

二释疑明意二。初释疑。二明意。初中二。初
总释。二别释。今初。

此诸句义。大乘经中虽已具有。然由所化根
欲不同。待悟缘别。是故造论 所化。谓未来
众生。根。谓昔所成种。有上中下。欲。谓现所
欣乐。有广中略。缘。谓一切经论。能与众生悟
道作增长缘。当知上中下三根。各有广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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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所欲不同。又与佛菩萨经论。各有有缘
无缘差别。故应为有缘三根众生。逗其喜略
之欲。造此论也。

二别释

此复云何。谓如来在世。所化利根。佛色心胜。
一音开演无边义味。故不须论 此复云何。
总徵起也。先释佛世。次释灭后。所化利根者。
统论佛世众生。亦有种种三根不同。但对灭
后。即皆称利。以善根不深。不能亲值佛故。佛
色心胜者。色则相好庄严。心则六通十力。故
云胜也。一音开演无边义味者。佛以一音演
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譬如一云所雨。三草
二木各得生长也。色胜。即身轮不思议化。心
胜。即意轮不思议化。一音开演。即口轮不思
议化。所化既是利根。能化三轮又胜。故不须
论而能开悟也。

佛涅槃后。或有能以自力。少见于经。而解多
义。复有能以自力。广见诸经。乃至解义 少
见于经能解多义。名为义持。亦是法行种性。
广见诸经乃至解义。名为文持。亦是信行种
性。此二种人。亦不须造论也。然据梁本。则广
闻取解在前。似兼文持故胜。据今本。则少见
多解在前。似是法行故胜。剋实言之。义持文
持。信行法行。各有利钝。非可一向论也。

或有自无智力。因他广论而得解义。亦有自
无智力。怖于广说。乐闻略论摄广大义。而正
修行 自无智力。故藉他论。而乐广乐略。仍
是信行法行二类种性不同。亦是文持义持
二类熏习有别故也。初释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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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意

我今为彼最后人故。略摄如来最胜甚深无
边之义而造此论 示大乘体。故最胜。显大
乘相。故甚深。显大乘用。故无边也。一作因分
竟。

二立义二。初标。二释。今初。

云何立义分。谓摩诃衍。略有二种。有法。及
法 摩诃衍。此翻大乘。略如题目中释。又七
义故。名为大乘。一法大。谓方广经典。二心
大。谓四弘誓愿。三解大。谓圆常信解。四净
大。谓净心地。净二分别。五庄严大。谓福德智
慧。六时大。谓三阿僧祇。七具足大。谓无上菩
提。前六。是大乘因。后一。是大乘果也。有法
者。梁本云法。犹因明所谓前陈有法。以为宗
依。乃指因缘生法。以为所观境也。法者。梁本
云义。犹因明所谓后陈宗体。指所显理谛。以
明大乘义也。

二释二。初释有法。二释法。今初。

言有法者。谓一切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
间出世间法。依此显示摩诃衍义 统论因
缘所生。皆是有法。皆悉即空假中。皆可显示
摩诃衍义。故曰。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但初机
之人。若令观于佛法。则疑太高。若令观众生
法。则疑太广。所以秖令观心。又恐人谬谓众
生心外。别有真心。故但立一切众生心以为
所观境也。夫举佛法。则摄一切心法及众生
法。举众生法。则摄一切佛法及以心法。今举
众生现前介尔心法。则摄一切众生法及佛
法。故云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也。依此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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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前介尔心法。显示摩诃衍义。则一显示。一
切显示随举一一众生法。一一佛法。无不皆
是摩诃衍义矣。故法华云。七宝大车。其数无
量也。

以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体故 即此现前
介尔之心。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过去无
始。未来无终。现在无际。非有相。非无相。非
亦有亦无相。非非有非无相。非生死相。非涅
槃相。非二边相。非中道相。非可说相。非不可
说相。非亦可说亦不可说相。非非可说非不
可说相。不得已故。强名为真如相。即此真如。
是大乘体。更无别体也。应立量云。众生心是
有法。即大乘体宗。因云。真如相故。同喻如迷
悟所依之方。方非迷悟。

此心生灭因缘相。能显示大乘体相用故 即
此真如不变心体。举体随缘而有生灭。所谓
随于染净缘。具造十法界。虽造十界。十界皆
是假名无性。随缘不变。当体即真。故能显示
大乘体也。由随染缘。妄起无明。有见不见。似
不清净。非常非乐。非我非净。非寂静。是变
异。不自在。具过恒沙虚妄杂染。今翻染成净。
无明不起。无见不见。心性无动。无有馀法而
可更求。即于真如。立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
界义。真实了知义。本性清净义。常乐我净义。
寂静不变自在义。满足过于恒沙清净功德
义。故能显示大乘相也。由与众生同在生死
轮回海中。方肯自悯悯他。发大誓愿。修大福
慧。證本法身。任运起于不思议业。尽未来际。
利乐有情。故能显示大乘用也。然则现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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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心体。即大乘体。现前心中惑相。即大乘相。
现前心中业用。即大乘用。而众生迷染因缘。
日用不知。由有迷染因缘。方立悟净因缘。由
有悟净因缘。方显体相用大。故云此心生灭
因缘相。能显示大乘体相用也。譬如水结成
冰。则湿体融相润用。皆不可见。若知冰原是
水。方便令泮。方能显示湿体融相润用耳。设
不观心生灭因缘。则不能显体相用大。如守
坚冰。无可受用。设离众生现前之心。别求大
乘。亦不能显体相用大。如大冻时。若弃坚冰。
别无有水。学大乘者。幸深思之。应立量云。众
生心是有法。能显示大乘体相用宗。因云。生
灭因缘相故。同喻如依方故迷。因迷故悟于
方。初释有法竟。

二释法二。初释大义。二释乘义。今初。

所言法者。略有三种。一体大。谓一切法真如。
在染在净。性恒平等。无增无减。无别异故
 前云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体。今云一切法
真如者。以心真如。即一切法真如。无二真如
故也。一切法。即染法净法。略则五位百法。广
则百界千如也。随拈一法。并是真如全体。非
是少分。故云性恒平等。悟时无得。迷时无失。
又芥子毛端之真如非小。须弥宝刹之真如
非大。故云无增无减。一相无相。不可分离。故
云无别异也。夫既言一切法。又言在染在净。
是全约生灭因缘。而随云性恒平等。无增无
减无别异故。则知生灭因缘。即是真如门矣。
故下文云展转不相离也。若舍生灭因缘。何
由体会真如。若执生灭因缘。又何由了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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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也哉。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本来具足无量无边性
功德故 此谓众生现前介尔之心。即是如
来藏也。夫真如不变随缘。举体而为众生
介尔之心。则介尔心。便是真如全体。今又名
为如来藏者。是约生灭门中。隐名如来藏。
显名法身故也。然法身与如来藏。虽有二名。
终无二体。故不唯显名法身之时。具足无量
无边性功德相。即正在隐名如来藏时。本来
具足无量无边性功德也。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出世间善因果故
 只此众生现前介尔之心。无法不具。无法不
造。所谓随于染净缘。具造十法界。遍能出生
十界因果。但约九界言之。则三涂等诸恶因
果。虽亦此心之用。如以金作秽器。利刀割泥。
无上宝珠而作弹丸。不名用大。人天有漏因
果。虽亦此心之用。如以摩尼仅贸一衣一食。
不名用大。二乘无漏因果。虽亦此心之用。如
空守阎浮檀金。不生息利。不名用大。权乘菩
萨五通因果。虽有自利利他之用。如以阎浮
檀金而作商贾贸易。未能统御自在。亦不名
用大。虽又希心极果。如以阎浮檀金作王宝
冠。未能拔宅飞升。亦不名用大。唯有佛乘种
性。知此现前介尔之心。体即真如。具无边德。
便能观察一切妄念无相。自悯悯他。发大誓
愿称性修习。灭无始无明。證本法身。任运起
于不思议业。种种自在作用差别。周遍法界。
与真如等。譬如以阎浮金。炼作仙丹。便能拔
宅飞升。游戏自在。故名用大也。问。果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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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垂形九界。有时示现三涂。亦应生恶因果。
如何但言善因果耶。答。为度众生。示作恶因。
本无迷染。即无漏善。为度众生。示受恶果。亦
无苦受。如三禅乐。是故但名善因果也。又所
言能生一切善因果者。谓果中大用。遍与众
生作增上缘。令生世出世间诸善因果。非谓
既成佛已。自生世出世间善因果也。以诸佛
所有一切变现。皆是真如自在甚深之用。皆
合涅槃清净妙德。不可唤作实因果故。问。用
大既约佛果。何名此心生灭因缘相耶。答。若
无众生心。则无大乘体相。若无大乘体相。何
处有大乘用。问。既云真如甚深用。何故不属
真如。乃属生灭因缘。答。若非生灭因缘。则真
如之名。尚自不立。何得辨用大耶。夫众生现
前介尔生灭之心。体即真如。相即如来藏。用
即能生一切因果。而日用不知。是谓理即大
乘。若能知此一心体大相大用大。是谓名字
即大乘。若能观察妄念无相。是谓观行即大
乘。若粗垢先落。六根清净。是谓相似即大乘。
此论名之为相似觉。若能亲證此体相用。任
运增进。是谓分證即大乘。此论名之为随分
觉。若至心根本性常住现前。是谓究竟即大
乘。此论名之为究竟觉。六而常即。始终平等。
即此心真如门也。即而常六。升沈硕异。即此
心生灭门也。故立一切众生心为有法。显示
摩诃衍义。初释大义竟。

二释乘义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于此。入
佛地故 此更约能乘之人。以显所乘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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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曰。言大乘者。文殊普贤等一切大人之所
乘也。夫一切众生心。莫不具体相用三大。即
此三大。便名为乘。而九界众生。不能尽此心
大乘之用。枉作坏驴羊鹿水牛诸乘。唯一切
佛。已乘此大乘。到究竟地。一切菩萨。皆乘此
大乘。乃入佛地。故必约众生心以显大乘义
也。二立义分竟。
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