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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890-A
八识规矩补注證义序
觉皇应迹。尽物解以施仁。慧日轮晖。逐情幽而通朗。
对执断者言有。诲封常者谈空。开万汇使凝至真。离
二边足显中道。所以三乘普演。二谛等该。理事融通。
语默成化。逮虹光寝息。人天眼目失明。声教相传。凡
圣身心有待。时移世易。性相犁然。文殊弥勒异其宗。
龙树天亲辅其治。勿谓分河饮水。宜思吼石成泥。虽
则云月本同。不免溪山各别。由是天亲宗相。撮瑜伽
百卷为嗢陀蓝。护法悯迷。造成唯识论解三十颂。发
邃理之希微。阐慈尊之奥典。十师精贯。百卷洞该。类
聚群分。各遵其本。玄奘大师。糅兹十释。译成十卷。遂
使文同义异。若一师之制焉。虽则精约。记忆犹艰。造
八识颂以统其绪。分四章以括其猷。旧有注释。笔授
多舛。鲁山泰法师补缉成编。刻行于世。不慧。久研斯
典。实非造极。但知此注。多引唯识论文。而所引者。亦
有未尽义处。复尽取之。释义伦次。亦取论文證之。故
云八识规矩补注證义。
万历巳酉端阳日西蜀辅
慈沙门明昱造于秣陵木末亭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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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识规矩补注證义
唐三藏法师 玄奘 造颂
明鲁山法师 普泰 补注
明西蜀沙门 明昱 證义
谓此八识。行相心所。缘性量境。界地诸法。各有定
数。故曰规矩。八识者。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
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前六从
依得名。第七相应立号。第八功能受称。从依得名
者。依是根义。谓前六识。依根立名。具五义故。一者
依义。依眼之识。故名眼识。依眼处所。识得生故。又
由有眼。识得有故。所以者何。由有眼根。眼识定生。
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见故。不由有色。眼识定
生。以盲瞑者。不能见故。二者发义。眼所发识。故名
眼识。由眼变异。识亦变异。色虽无变。识有变故。迦
末罗病。损坏眼根。于青等色。见黄等故。三者属义。
属眼之识。故名眼识。由识种子。随逐于根。而得生
故。非色种子。识种亦随。四者助义。助眼之识。故名
眼识。于彼眼根。作损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识。有
唐三藏法师 玄奘 造颂
明鲁山法师 普泰 补注
明西蜀沙门 明昱 證义
谓此八识。行相心所。缘性量境。界地诸法。各有定
数。故曰规矩。八识者。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
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前六从
依得名。第七相应立号。第八功能受称。从依得名
者。依是根义。谓前六识。依根立名。具五义故。一者
依义。依眼之识。故名眼识。依眼处所。识得生故。又
由有眼。识得有故。所以者何。由有眼根。眼识定生。
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见故。不由有色。眼识定
生。以盲瞑者。不能见故。二者发义。眼所发识。故名
眼识。由眼变异。识亦变异。色虽无变。识有变故。迦
末罗病。损坏眼根。于青等色。见黄等故。三者属义。
属眼之识。故名眼识。由识种子。随逐于根。而得生
故。非色种子。识种亦随。四者助义。助眼之识。故名
眼识。于彼眼根。作损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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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领受。令根损益。非境界故。五者如义。如眼之识。
故名眼识。俱有情数之所摄故。非彼色法。定是无
情。根五义胜。说依根等。眼识既然。馀识亦尔○相
应立号者。第七由与四惑相应。号曰末那。具足。应
云讫利瑟叱耶末那。此翻染污意。谓与我痴。及见
慢爱。四惑常俱。故名染污。恒审思量。名之为意。复
能了别。亦名为识。问。此名何异第六意识。曰。此持
业释。如藏识名。识即意故(谓此第七。是持业释。以识体上亲持恒审思量
业故。如藏识者。第八识体。亲持三种含藏义故。亦名体持业用持业释。故此识体。即是意故)。彼
依主释。如眼识等。识异意故(谓彼第六。名依主释。意根为主。意识所依。
如眼为主。眼识所依。俱名能所依彰依主释。故彼识体。异于意故)。然诸圣教。恐此
滥彼。故于第七。唯立意名。又标意名。为简心识。积
集了别。劣馀识故(积集名心。了别名识。意唯思量。无彼二义。故但名意)。或欲
显此。与彼意识。为近所依。故但名意○功能受称
者。谓第八具三藏功能。名阿赖耶。真谛就名。翻无
没识。取不失之名。奘师就义。翻为藏识。取含藏之
义。持种义边。名为能藏。受熏义边。名为所藏。七执
为我。名为执藏。由三义故。得藏识名○规矩者。规
乃正圆之器。矩乃正方之器。字统云。丈夫识量。必
合规矩。所以规从夫。矩从矢。矢言正也。谓此四十
八句颂。楷定八识。各具境量性界等之所不同。而
督纯无杂。故此名焉。八识为所依。规矩为能依。所
依是主义。能依是容义。故云八识之规矩。能所依
彰依主释也。补注證义。现于序末。兹不重释。
故名眼识。俱有情数之所摄故。非彼色法。定是无
情。根五义胜。说依根等。眼识既然。馀识亦尔○相
应立号者。第七由与四惑相应。号曰末那。具足。应
云讫利瑟叱耶末那。此翻染污意。谓与我痴。及见
慢爱。四惑常俱。故名染污。恒审思量。名之为意。复
能了别。亦名为识。问。此名何异第六意识。曰。此持
业释。如藏识名。识即意故(谓此第七。是持业释。以识体上亲持恒审思量
业故。如藏识者。第八识体。亲持三种含藏义故。亦名体持业用持业释。故此识体。即是意故)。彼
依主释。如眼识等。识异意故(谓彼第六。名依主释。意根为主。意识所依。
如眼为主。眼识所依。俱名能所依彰依主释。故彼识体。异于意故)。然诸圣教。恐此
滥彼。故于第七。唯立意名。又标意名。为简心识。积
集了别。劣馀识故(积集名心。了别名识。意唯思量。无彼二义。故但名意)。或欲
显此。与彼意识。为近所依。故但名意○功能受称
者。谓第八具三藏功能。名阿赖耶。真谛就名。翻无
没识。取不失之名。奘师就义。翻为藏识。取含藏之
义。持种义边。名为能藏。受熏义边。名为所藏。七执
为我。名为执藏。由三义故。得藏识名○规矩者。规
乃正圆之器。矩乃正方之器。字统云。丈夫识量。必
合规矩。所以规从夫。矩从矢。矢言正也。谓此四十
八句颂。楷定八识。各具境量性界等之所不同。而
督纯无杂。故此名焉。八识为所依。规矩为能依。所
依是主义。能依是容义。故云八识之规矩。能所依
彰依主释也。补注證义。现于序末。兹不重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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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五识颂
「 性境现量通三性」
【颂前五识。于三境中。唯缘性境。三量唯现量。而三
性俱通也。境则有三。谓性境。独影境。带质境。颂言
性境。性是实义。即实根尘。地水火风。色香味触。能
所八法。皆是有体。实相分故。谓此性境。有实种生。
有实体用。现在实法。于二变中。因缘变故。不同独
影。并带质境。从分别变。于五位唯识中。即所缘唯
识也。量亦有三。谓现量。比量。非量。颂言现量。现有
三义。一谓现在。简非过未。二谓显现。简非种子。三
谓现有。简无体法。量谓量度。是楷定义。谓心于境。
度量楷定法之自相。不错谬故。今言现量。不度量
也。圆觉经云。譬如眼光。晓了前境。其光圆满。得无
憎爱。可證现量。不分别义。以前五识。于缘境时。离
映障等。显了分明。得境自性。故唯现量。若现属境。
量属心。依士释也。虽心由境生。而境劣心胜。由心
胜故。方显境名。由量胜故。乃知现义。故云胜劣依
彰依士释。如父生子。子名胜故。彰显父名。是为依
士。或俱属心。持业释也。谓于心量上。亲持显现业
用。故云体持业用持业释。或现属根。量属心。依主
释也。谓前五识。依根得名。所依之根。为缘发识。故
有主义。能依心量。生灭改转。名为客义。故云能所
依彰依主释也。所言现量。以何为体。曰。无分别智。
为现量体。何无分别。曰。正解心王心所缘境。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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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名无分别。故以此智。为现量体。因明正理门
论。说有四种现量。一前五种识。二同时意识。三诸
心心所自證分体。四一切定心。以此四种。皆实證
境。而无分别。名为现量。故前五识。于三量中。唯是
现量。颂言三性。谓善性。不善性。无记性。此前五识。
善恶无记三性俱通。何则。以五识性。非恒一故。遇
善境时。识性即善。不善境时。识亦不善。于无记时。
识即无记。故前五识。三性俱通。】
「 眼耳身三二地居」
【颂前五识所居界地。眼耳身三。三界九地。唯在二
界二地中居。谓欲界五趣杂居地。色界离生喜乐
地。以有饮食。睡眠。淫欲。故名欲界。天趣。人趣。畜生。
饿鬼。地狱。同处。故名杂居。色界诸天。虽有未灭心
心所法。有漏禅定。意在灭心。唯存色质。故名色界。
得到初禅。虽未入定。巳离欲界杂生诸苦。喜得上
界静地之乐。故名离生喜乐。上之三禅。何无眼等。
曰。以上三禅。既无寻伺。识不起故。谓于初禅。未入
定时。名有寻伺。故有眼等三识。巳入定时。无寻唯
伺。阙一不生。二禅以上。无寻无伺。双阙不起。问。五
识不与寻伺相应。何无寻伺。三识不起。曰。寻伺虽
不与五相应。而与第六意识相应。第六又与前五
为缘。名分别依。意分别时。必有寻伺。若无寻伺。意
无分别。若无分别。前五不起。以阙一缘。识不起故。
此句颂中。影略鼻舌二识界地。唯在欲界。五趣杂
论。说有四种现量。一前五种识。二同时意识。三诸
心心所自證分体。四一切定心。以此四种。皆实證
境。而无分别。名为现量。故前五识。于三量中。唯是
现量。颂言三性。谓善性。不善性。无记性。此前五识。
善恶无记三性俱通。何则。以五识性。非恒一故。遇
善境时。识性即善。不善境时。识亦不善。于无记时。
识即无记。故前五识。三性俱通。】
「 眼耳身三二地居」
【颂前五识所居界地。眼耳身三。三界九地。唯在二
界二地中居。谓欲界五趣杂居地。色界离生喜乐
地。以有饮食。睡眠。淫欲。故名欲界。天趣。人趣。畜生。
饿鬼。地狱。同处。故名杂居。色界诸天。虽有未灭心
心所法。有漏禅定。意在灭心。唯存色质。故名色界。
得到初禅。虽未入定。巳离欲界杂生诸苦。喜得上
界静地之乐。故名离生喜乐。上之三禅。何无眼等。
曰。以上三禅。既无寻伺。识不起故。谓于初禅。未入
定时。名有寻伺。故有眼等三识。巳入定时。无寻唯
伺。阙一不生。二禅以上。无寻无伺。双阙不起。问。五
识不与寻伺相应。何无寻伺。三识不起。曰。寻伺虽
不与五相应。而与第六意识相应。第六又与前五
为缘。名分别依。意分别时。必有寻伺。若无寻伺。意
无分别。若无分别。前五不起。以阙一缘。识不起故。
此句颂中。影略鼻舌二识界地。唯在欲界。五趣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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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地。上界地中。何无鼻舌。答。鼻舌二识。以香味触
三尘为境。即段食体。段食既为禅天所厌。香味触
尘。上界俱无。识亦不起。】
「 遍行别境善十一
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前五识相应心所。唯识论云。恒依心起。与心相
应。系属于心。故名心所。如属我物。立我所名。心于
所缘。唯取总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助成心事。得
心所名。虽诸心所。名义无异。而有六位种类差别。
谓遍行有五。别境亦五。善有十一。烦恼有六。随烦
恼有二十。不定有四。合五十一。何名遍行。曰。遍谓
普周。行即心所。故说遍行。一切心中。俱可得故。何
名别境。曰。缘别别境。而得生故。何名善位。曰。唯善
心中。可得生故。何名烦恼。曰。性是根本烦恼摄故。
何随烦恼。曰。烦恼等流。分位摄故。何名不定。曰。于
善染等。皆不定故。此前五识。于六位中。唯阙不定。
五十一中。唯三十四。馀十七所。互相违故。遍行五
中。一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此
之一法。有二功能。心未起时。警心令起。心既起巳。
引令趣境。故名作意。何唯引心。曰。虽则亦能引起
心所。心是主故。但说引心。二触。令心心所。触境为
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言思等者。五蕴论云。行蕴
有七十三法。皆以触为所依。故言思等。思于行蕴。
为主胜故。举此摄馀。三受。谓能领纳顺违俱非境
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四想。谓能
三尘为境。即段食体。段食既为禅天所厌。香味触
尘。上界俱无。识亦不起。】
「 遍行别境善十一
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前五识相应心所。唯识论云。恒依心起。与心相
应。系属于心。故名心所。如属我物。立我所名。心于
所缘。唯取总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助成心事。得
心所名。虽诸心所。名义无异。而有六位种类差别。
谓遍行有五。别境亦五。善有十一。烦恼有六。随烦
恼有二十。不定有四。合五十一。何名遍行。曰。遍谓
普周。行即心所。故说遍行。一切心中。俱可得故。何
名别境。曰。缘别别境。而得生故。何名善位。曰。唯善
心中。可得生故。何名烦恼。曰。性是根本烦恼摄故。
何随烦恼。曰。烦恼等流。分位摄故。何名不定。曰。于
善染等。皆不定故。此前五识。于六位中。唯阙不定。
五十一中。唯三十四。馀十七所。互相违故。遍行五
中。一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此
之一法。有二功能。心未起时。警心令起。心既起巳。
引令趣境。故名作意。何唯引心。曰。虽则亦能引起
心所。心是主故。但说引心。二触。令心心所。触境为
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言思等者。五蕴论云。行蕴
有七十三法。皆以触为所依。故言思等。思于行蕴。
为主胜故。举此摄馀。三受。谓能领纳顺违俱非境
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四想。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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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要安立境分
齐相故。方能随起种种名言。五思。谓能令心造作
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以能取境。正因等相。驱
役自心。令造善等。巳上五所。名遍行者。遍四一切。
心得行故。谓一切性(即善等三性)。一切地(即凡圣诸地)。一切
时(即长短时)。一切俱(即八种识)。此皆遍故。立遍行名。别境五
中。一欲者。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又所乐
境。复有三义。有义所乐。谓可欣境。于可厌事。不起
欲故。有义所乐。谓所求境。于可欣厌。求合离故。于
中庸境。一向无欲。有义所乐。谓所欲观。若不欲观。
即全无欲。据此三义。欲非遍行。二胜解。于决定境。
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故犹豫境。胜解全无。亦
非偏行。三念者。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
依为业。谓数忆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定故。
于曾未受体类境中。全不起念。设曾所受。不能明
记。念亦不生。故非遍行。四定者。于所观境。令心专
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谓观得失俱非境中。令心
专注不散。依斯便有决择智生。若不专注。便无定
起。故非遍行。五慧者。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
业。于非观境。愚昧心中。无简择故。非遍行摄。善十
一者。三十颂云。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
放逸。行舍及不害。一信者。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
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然信差别。略有三种。
一信实有。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
齐相故。方能随起种种名言。五思。谓能令心造作
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以能取境。正因等相。驱
役自心。令造善等。巳上五所。名遍行者。遍四一切。
心得行故。谓一切性(即善等三性)。一切地(即凡圣诸地)。一切
时(即长短时)。一切俱(即八种识)。此皆遍故。立遍行名。别境五
中。一欲者。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又所乐
境。复有三义。有义所乐。谓可欣境。于可厌事。不起
欲故。有义所乐。谓所求境。于可欣厌。求合离故。于
中庸境。一向无欲。有义所乐。谓所欲观。若不欲观。
即全无欲。据此三义。欲非遍行。二胜解。于决定境。
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故犹豫境。胜解全无。亦
非偏行。三念者。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
依为业。谓数忆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定故。
于曾未受体类境中。全不起念。设曾所受。不能明
记。念亦不生。故非遍行。四定者。于所观境。令心专
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谓观得失俱非境中。令心
专注不散。依斯便有决择智生。若不专注。便无定
起。故非遍行。五慧者。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
业。于非观境。愚昧心中。无简择故。非遍行摄。善十
一者。三十颂云。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
放逸。行舍及不害。一信者。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
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然信差别。略有三种。
一信实有。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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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谓于三宝真净德中。深信乐故。三信有能。谓于
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
斯对法不信之心。爱乐證修世出世善。问。忍谓胜
解。此即信因。乐欲谓欲。即是信果。确成此信。自性
是何。答。岂不适言。心净为性。此性澄清。能净心等。
以心胜故。立心净名。如水清珠。能清浊水。二惭者。
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
业。自即自身。法谓教法。言我如是身。解如是法。敢
作诸恶也。三愧者。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
无愧。止息恶行为业。世人讥诃。名世间力。言轻拒
者。轻有恶者而不亲。拒恶法业而不作。无贪等者。
等于瞋痴。此三名根。生善胜故。三不善根。近对治
故。四无贪者。于有有具。无著为性。对治贪著。作善
为业。有谓三有是果。有具是因。三界因果。俱不著
故。五无瞋者。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瞋恚。作善
为业。苦即苦果。苦具是因。于苦因果。俱不瞋故。六
无痴者。于诸事理。明解为性。对治愚痴。作善为业。
七勤精进。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捍为性。对治懈
怠。满善为业。勇表胜进。简诸染法。捍表精纯。简净
无记。即显精进。唯善性摄。八轻安者。远离粗重。调
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惛沈。转依为业。谓此伏除
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故。又曰离重名轻。调
畅名安。有所堪可。有所任受。令所依身心去粗重。
得安隐故。九不放逸。精进三根。于所修断。防修为
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
斯对法不信之心。爱乐證修世出世善。问。忍谓胜
解。此即信因。乐欲谓欲。即是信果。确成此信。自性
是何。答。岂不适言。心净为性。此性澄清。能净心等。
以心胜故。立心净名。如水清珠。能清浊水。二惭者。
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
业。自即自身。法谓教法。言我如是身。解如是法。敢
作诸恶也。三愧者。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
无愧。止息恶行为业。世人讥诃。名世间力。言轻拒
者。轻有恶者而不亲。拒恶法业而不作。无贪等者。
等于瞋痴。此三名根。生善胜故。三不善根。近对治
故。四无贪者。于有有具。无著为性。对治贪著。作善
为业。有谓三有是果。有具是因。三界因果。俱不著
故。五无瞋者。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瞋恚。作善
为业。苦即苦果。苦具是因。于苦因果。俱不瞋故。六
无痴者。于诸事理。明解为性。对治愚痴。作善为业。
七勤精进。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捍为性。对治懈
怠。满善为业。勇表胜进。简诸染法。捍表精纯。简净
无记。即显精进。唯善性摄。八轻安者。远离粗重。调
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惛沈。转依为业。谓此伏除
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故。又曰离重名轻。调
畅名安。有所堪可。有所任受。令所依身心去粗重。
得安隐故。九不放逸。精进三根。于所修断。防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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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对治放逸。成满一切世出世间善事为业。谓即
四法。于断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别有体。无
异相故。十行舍者。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
用住为性。对治掉举。静住为业。此名行舍。于五蕴
中。舍行蕴故。故名静住。令心等义。由舍。令心离沈
掉时。初心平等。次心正直。后无功用。此之一法。亦
即四法。盖能令静。即是四法。所令静。即心平等等
义。十一不害。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瞋为性。能对
治害。悲悯有情为业。谓即无瞋。于有情所。不为损
恼。假名不害。无瞋。翻对断物命瞋。不害。正违损恼
物害。无瞋与乐。不害拔苦。是谓此二。粗相差别。理
实无瞋。实有自体。不害。依彼一分假立。为显慈悲
二相别故。利乐有情。彼二胜故。根随染惑二十六
种。于前五识。止具十三。谓根本惑六中前三。以慢
疑见。唯分别起。非现量故。随惑二十中之后十。前
十小随。强思分别。非任运故。随惑二十。分小中大。
由自类俱起。遍染二性。遍诸染心。于此三义。皆具
名大。具一名中。俱无名小。言二性者。谓不善性。及
有覆性。掉举等八。于上三义皆具名大。无惭无愧。
自类俱起。具一名中。忿等十法。各别起故。阙自类
俱起。唯是不善。阙遍染二性。既阙有覆。不遍一切
染心。三义俱无。故名小随。唯与第六意识相应。此
不释义。中随二中。一无惭者。不顾自法。轻拒贤善
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二无愧者。不顾世
四法。于断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别有体。无
异相故。十行舍者。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
用住为性。对治掉举。静住为业。此名行舍。于五蕴
中。舍行蕴故。故名静住。令心等义。由舍。令心离沈
掉时。初心平等。次心正直。后无功用。此之一法。亦
即四法。盖能令静。即是四法。所令静。即心平等等
义。十一不害。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瞋为性。能对
治害。悲悯有情为业。谓即无瞋。于有情所。不为损
恼。假名不害。无瞋。翻对断物命瞋。不害。正违损恼
物害。无瞋与乐。不害拔苦。是谓此二。粗相差别。理
实无瞋。实有自体。不害。依彼一分假立。为显慈悲
二相别故。利乐有情。彼二胜故。根随染惑二十六
种。于前五识。止具十三。谓根本惑六中前三。以慢
疑见。唯分别起。非现量故。随惑二十中之后十。前
十小随。强思分别。非任运故。随惑二十。分小中大。
由自类俱起。遍染二性。遍诸染心。于此三义。皆具
名大。具一名中。俱无名小。言二性者。谓不善性。及
有覆性。掉举等八。于上三义皆具名大。无惭无愧。
自类俱起。具一名中。忿等十法。各别起故。阙自类
俱起。唯是不善。阙遍染二性。既阙有覆。不遍一切
染心。三义俱无。故名小随。唯与第六意识相应。此
不释义。中随二中。一无惭者。不顾自法。轻拒贤善
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二无愧者。不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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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崇重暴恶为性。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大随
八中。一掉举者。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
奢摩他为业。二惛沉者。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
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三不信者。于实德能。不忍
乐欲。心秽为性。能障净信。惰依为业。谓不信者。多
懈怠故。四懈怠者。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
能障精进。增染为业。谓懈怠者。滋长染故。五放逸
者。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
损善所依为业。谓由懈怠。及贪瞋痴。不能防修染
净品法。总名放逸。非别有体。六失念者。于诸所缘。
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盖失念
者。心散乱故。有义失念。念一分摄。说是烦恼相应
念故。有义失念。痴一分摄。瑜伽说此。是痴分故。痴
令念失。故名失念。有义失念。俱一分摄。由前二文
影略说故。论复说此遍染心故。而无别体。七散乱
者。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
为业。谓散乱者。发恶慧故。八不正知。于所观境。谬
解为性。能障正知。悔犯为业。谓不正知。多悔犯故。
有义说为慧一分摄。有义说为痴一分摄。有义说
为俱一分摄。故不正知。非别有体。放逸。失念。及不
正知。三是假有。馀五是实○贪瞋痴者。即根本烦
恼六中之三也。一贪者。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
无贪。生苦为业。谓由爱力。取蕴生故○二瞋者。于
苦苦具。增恚为性。能障无瞋。不安隐性。恶行所依
八中。一掉举者。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
奢摩他为业。二惛沉者。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
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三不信者。于实德能。不忍
乐欲。心秽为性。能障净信。惰依为业。谓不信者。多
懈怠故。四懈怠者。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
能障精进。增染为业。谓懈怠者。滋长染故。五放逸
者。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
损善所依为业。谓由懈怠。及贪瞋痴。不能防修染
净品法。总名放逸。非别有体。六失念者。于诸所缘。
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盖失念
者。心散乱故。有义失念。念一分摄。说是烦恼相应
念故。有义失念。痴一分摄。瑜伽说此。是痴分故。痴
令念失。故名失念。有义失念。俱一分摄。由前二文
影略说故。论复说此遍染心故。而无别体。七散乱
者。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
为业。谓散乱者。发恶慧故。八不正知。于所观境。谬
解为性。能障正知。悔犯为业。谓不正知。多悔犯故。
有义说为慧一分摄。有义说为痴一分摄。有义说
为俱一分摄。故不正知。非别有体。放逸。失念。及不
正知。三是假有。馀五是实○贪瞋痴者。即根本烦
恼六中之三也。一贪者。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
无贪。生苦为业。谓由爱力。取蕴生故○二瞋者。于
苦苦具。增恚为性。能障无瞋。不安隐性。恶行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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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业。谓瞋。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不善性故○
三痴者。于诸理事。迷闇为性。能障无碍。一切杂染
所依为业。谓由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随烦恼
业。能招后生。杂染法故○问。五识何无慢等。答。唯
识论云。由称量等。起慢等故。俗诠曰。称量等于犹
豫推求。慢等疑见。谓慢由称量起。疑由犹豫起。见
由推求起。故慢等三。俱分别起。非五识俱。何无忿
等。曰。唯识论云。小十粗猛。五识中无。何无不定。曰。
唯识论云。悔眠唯与第六识俱。非五法故。又说寻
伺。以名身等义为所缘。非五识身。以名身等义为
境故。】
「 五识同依净色根」
【颂前五识。依根发起。及得名之义。言净色者。简非
浮尘。又言依根。简非依境。境但所缘。无发识用。如
根坏时。设若有境。识亦不起。唯根能发。故曰依根。
非浮尘者。以彼虚假。有损坏故。故名为浮。又无见
闻觉知用故。名之为尘。故楞严云。眼如蒲桃朵。耳
如新卷叶。鼻如双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
是也。依净色者。亦名胜义。谓于眼等一分净色。如
净醍醐。有此性故。眼等识生。无即不生。照境发识。
以成根用。故名胜义。不同浮尘。虚假损坏。此无损
坏。故亦名胜。不同浮尘。无见闻等。此能觉知。故亦
名胜。如眼能见色。耳能闻声。鼻能嗅香。舌能尝味。
身能觉触是也。观所缘缘论云。识上色功能。名五
三痴者。于诸理事。迷闇为性。能障无碍。一切杂染
所依为业。谓由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随烦恼
业。能招后生。杂染法故○问。五识何无慢等。答。唯
识论云。由称量等。起慢等故。俗诠曰。称量等于犹
豫推求。慢等疑见。谓慢由称量起。疑由犹豫起。见
由推求起。故慢等三。俱分别起。非五识俱。何无忿
等。曰。唯识论云。小十粗猛。五识中无。何无不定。曰。
唯识论云。悔眠唯与第六识俱。非五法故。又说寻
伺。以名身等义为所缘。非五识身。以名身等义为
境故。】
「 五识同依净色根」
【颂前五识。依根发起。及得名之义。言净色者。简非
浮尘。又言依根。简非依境。境但所缘。无发识用。如
根坏时。设若有境。识亦不起。唯根能发。故曰依根。
非浮尘者。以彼虚假。有损坏故。故名为浮。又无见
闻觉知用故。名之为尘。故楞严云。眼如蒲桃朵。耳
如新卷叶。鼻如双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
是也。依净色者。亦名胜义。谓于眼等一分净色。如
净醍醐。有此性故。眼等识生。无即不生。照境发识。
以成根用。故名胜义。不同浮尘。虚假损坏。此无损
坏。故亦名胜。不同浮尘。无见闻等。此能觉知。故亦
名胜。如眼能见色。耳能闻声。鼻能嗅香。舌能尝味。
身能觉触是也。观所缘缘论云。识上色功能。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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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论自释云。以能
发识。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又云。此根功
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
熟位。生现识上。五内境色。此内境色。复能引起。异
熟识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与识。一异。或非一异。
随乐应说。故知根尘。虽俱名色。而有有知无知二
义别故。以本无明。原有二种。一者有知。二者无知。
若以有知无明为缘。则能发生八识心王。六位心
所。若以无知无明为缘。则能发生山河大地。器界
等法。若以有知无知二种无明共为缘故。则能发
生内之根身。虽则名色。而亦有知。故净色根。能知
能见。此前五识。随根立名。具五义故。一依根之识。
依根处所。得有识故。二根所发识。由根能发。识方
生故。三属根之识。由识种子。随逐根故。四助根之
识。由识有无。根损益故。五如根之识。俱有情数之
所摄故。一三四五。皆依主释。唯第二义。又为一例。
名依土释。士即子义。根能发识。虽得父名。以唯照
境故劣。识虽名子。识能了境故胜。依胜立名。名依
士释。】
「 九缘七八好相邻」
【颂前五识。从缘生义。九缘者。一空缘。谓根境间。空
隙之空。二明缘。谓日月灯。三种光明。三根缘。即是
诸识所依之根。四境缘。即是诸识所缘之境。五作
意缘。即遍行五中之一。六分别依。即第六识。七染
发识。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又云。此根功
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
熟位。生现识上。五内境色。此内境色。复能引起。异
熟识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与识。一异。或非一异。
随乐应说。故知根尘。虽俱名色。而有有知无知二
义别故。以本无明。原有二种。一者有知。二者无知。
若以有知无明为缘。则能发生八识心王。六位心
所。若以无知无明为缘。则能发生山河大地。器界
等法。若以有知无知二种无明共为缘故。则能发
生内之根身。虽则名色。而亦有知。故净色根。能知
能见。此前五识。随根立名。具五义故。一依根之识。
依根处所。得有识故。二根所发识。由根能发。识方
生故。三属根之识。由识种子。随逐根故。四助根之
识。由识有无。根损益故。五如根之识。俱有情数之
所摄故。一三四五。皆依主释。唯第二义。又为一例。
名依土释。士即子义。根能发识。虽得父名。以唯照
境故劣。识虽名子。识能了境故胜。依胜立名。名依
士释。】
「 九缘七八好相邻」
【颂前五识。从缘生义。九缘者。一空缘。谓根境间。空
隙之空。二明缘。谓日月灯。三种光明。三根缘。即是
诸识所依之根。四境缘。即是诸识所缘之境。五作
意缘。即遍行五中之一。六分别依。即第六识。七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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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依。即第七识。八根本依。即第八识。九种子缘。即
是诸识各亲种子。此中九缘。于四缘中。三缘所摄。
九中种子。即四缘中第一因缘。九中境缘。即四缘
中第三所缘。九中馀七。即四缘中第四增上。此颂
前五。若兼后三。亦有颂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
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无间。从头各
增一。诸识从缘。唯眼全具。耳闇亦闻。除明唯八。鼻
舌身三。合中取境。暗亦能知。故除空明。颂言后三。
即六七八识。五三四者。如次为缘。生后三识。故第
六识。唯五缘生。一根。二境。三作意。四根本。五种子。
空明之外。又除分别。即自体故。不言染净。即根缘
故。又第七识。唯三缘者。一根本依。二作意缘。三种
子缘。不言根境者。颂言依彼转缘彼。即根本故。又
第八识。四缘生者。一根。二境。三作意。四种子。不言
根本。即自体故。不言染净。即根缘故。无分别者。不
缘见故。颂言等无间者。即四缘中第二缘也。各识
自体。前灭为缘。引生后识。气势相等。故名为等。中
无障隔。故名无间。若加此缘。眼即十缘。乃至第八。
皆具五缘。故云从头各增其一。】
「 合三离二观尘世」
【颂前五识。带相缘境。有离合义。何知离合。曰。识从
缘生。因缘显识。以从缘义。知有离合。谓九缘中。空
明二缘。是显根境二相离义。眼耳二识。既具空缘。
是离中知。若无空缘。境逼附根。不唯无知。而且损
是诸识各亲种子。此中九缘。于四缘中。三缘所摄。
九中种子。即四缘中第一因缘。九中境缘。即四缘
中第三所缘。九中馀七。即四缘中第四增上。此颂
前五。若兼后三。亦有颂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
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无间。从头各
增一。诸识从缘。唯眼全具。耳闇亦闻。除明唯八。鼻
舌身三。合中取境。暗亦能知。故除空明。颂言后三。
即六七八识。五三四者。如次为缘。生后三识。故第
六识。唯五缘生。一根。二境。三作意。四根本。五种子。
空明之外。又除分别。即自体故。不言染净。即根缘
故。又第七识。唯三缘者。一根本依。二作意缘。三种
子缘。不言根境者。颂言依彼转缘彼。即根本故。又
第八识。四缘生者。一根。二境。三作意。四种子。不言
根本。即自体故。不言染净。即根缘故。无分别者。不
缘见故。颂言等无间者。即四缘中第二缘也。各识
自体。前灭为缘。引生后识。气势相等。故名为等。中
无障隔。故名无间。若加此缘。眼即十缘。乃至第八。
皆具五缘。故云从头各增其一。】
「 合三离二观尘世」
【颂前五识。带相缘境。有离合义。何知离合。曰。识从
缘生。因缘显识。以从缘义。知有离合。谓九缘中。空
明二缘。是显根境二相离义。眼耳二识。既具空缘。
是离中知。若无空缘。境逼附根。不唯无知。而且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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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如粗色入眼。即坏其目。大声附耳。即使人聋。是
以坏根不坏根别。鼻舌身三。不具空缘。是合中知。
若具空缘。根境远离。香味触尘。俱不知故。若无空
缘。香臭入鼻。酸咸上舌寒热著身。根境交合。识得
知故。是以知处不知处异。颂言观者。即是见分。言
尘世者。即是相分。名五尘境。】
「 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根与识。易为淆滥。难分别义。颂言愚者。谓声闻
人。独断烦恼。不断所知。故名为愚。何谓难分。曰。由
根与识。生必同境。五识于境。任运现缘。不起分别。
是现量性。五根于境。亦任运转。随因境势。亦无分
别。故说难分。既实难分。根识何别。曰。五根于境。如
镜对相。虽有物对。略无作意。乐欲念起。故无分别。
五识于境。如镜现像。虽似像现。亦有作意。乐欲念
起。而无计度。名言种类。名无分别。是二别义。旧注
云。声闻不知根之与识。各有种子现行。以为根识
互生。根之种现。但能导识之种现。谓根为生识之
缘。则可。谓生识。则不可。以识自有能生种故。泰师
云。注言根识种现各别。恐初学尚疑。试更言之。盖
根乃色法。即第八之相分。识乃心法。即第八识之
见分。此色心不同也。根虽属色。以是第八亲相分
故。独具八之执受二义。执有摄持二义。以是第八
摄为自体。持令不散。受亦有领觉二义。领以为境。
令生觉受。非外六尘无情之物可比。故与第八同
以坏根不坏根别。鼻舌身三。不具空缘。是合中知。
若具空缘。根境远离。香味触尘。俱不知故。若无空
缘。香臭入鼻。酸咸上舌寒热著身。根境交合。识得
知故。是以知处不知处异。颂言观者。即是见分。言
尘世者。即是相分。名五尘境。】
「 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根与识。易为淆滥。难分别义。颂言愚者。谓声闻
人。独断烦恼。不断所知。故名为愚。何谓难分。曰。由
根与识。生必同境。五识于境。任运现缘。不起分别。
是现量性。五根于境。亦任运转。随因境势。亦无分
别。故说难分。既实难分。根识何别。曰。五根于境。如
镜对相。虽有物对。略无作意。乐欲念起。故无分别。
五识于境。如镜现像。虽似像现。亦有作意。乐欲念
起。而无计度。名言种类。名无分别。是二别义。旧注
云。声闻不知根之与识。各有种子现行。以为根识
互生。根之种现。但能导识之种现。谓根为生识之
缘。则可。谓生识。则不可。以识自有能生种故。泰师
云。注言根识种现各别。恐初学尚疑。试更言之。盖
根乃色法。即第八之相分。识乃心法。即第八识之
见分。此色心不同也。根虽属色。以是第八亲相分
故。独具八之执受二义。执有摄持二义。以是第八
摄为自体。持令不散。受亦有领觉二义。领以为境。
令生觉受。非外六尘无情之物可比。故与第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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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性。五识心法。三性皆具。此根识之性不同也。
根能照境。识能缘境。此根识之用不同也。大抵根
识俱无分别。故常混淆。非析义精者。不能尽知。故
曰难分。问。识以分别为义。五识何无分别耶。曰。但
无计度。名无分别。岂无随念分别乎。所言难分者。
乃论主谓愚者之不能分耳。故世尊为愚心者。开
心说蕴。为愚色者。开色说处。为俱愚者。俱开说界。
岂根识之实难分耶。若尔。何谓难分。曰。始自华严。
至于楞严。演此三科。不知几百千过。而阿难尚以
心知眼见为言。佛以门能见否诘之。以此观之。则
根识之难分可知矣。有漏章竟。】
「 变相观空唯后得
果中犹自不诠真」
【颂前五转智。必不能亲缘真如义。谓安慧言。前五
因中既成无漏。变相缘如。以见相二分。是遍计性。
自證分。是依他起性。至佛果位。自證分亲缘真如。
以无相见遍计性故。唯识论云。有义三界心及心
所。由无始来。虚妄熏习。虽各体一。而似二生。谓见
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无。此相说为遍
计所执。二所依体。实托缘生。此性非无。名依他起。
为彼执故。论主以此二句颂破之。变。谓变带。相。谓
巳相。即能缘心。变带起本质家巳之相状之相而
缘。名疏所缘缘也。观。目能缘见分。空。目所缘真如。
彼执前五。因中带相缘如。故曰观空。唯后得者。简
非根本。既非本智。不亲缘如。果中。佛果位中也。诠。
根能照境。识能缘境。此根识之用不同也。大抵根
识俱无分别。故常混淆。非析义精者。不能尽知。故
曰难分。问。识以分别为义。五识何无分别耶。曰。但
无计度。名无分别。岂无随念分别乎。所言难分者。
乃论主谓愚者之不能分耳。故世尊为愚心者。开
心说蕴。为愚色者。开色说处。为俱愚者。俱开说界。
岂根识之实难分耶。若尔。何谓难分。曰。始自华严。
至于楞严。演此三科。不知几百千过。而阿难尚以
心知眼见为言。佛以门能见否诘之。以此观之。则
根识之难分可知矣。有漏章竟。】
「 变相观空唯后得
果中犹自不诠真」
【颂前五转智。必不能亲缘真如义。谓安慧言。前五
因中既成无漏。变相缘如。以见相二分。是遍计性。
自證分。是依他起性。至佛果位。自證分亲缘真如。
以无相见遍计性故。唯识论云。有义三界心及心
所。由无始来。虚妄熏习。虽各体一。而似二生。谓见
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无。此相说为遍
计所执。二所依体。实托缘生。此性非无。名依他起。
为彼执故。论主以此二句颂破之。变。谓变带。相。谓
巳相。即能缘心。变带起本质家巳之相状之相而
缘。名疏所缘缘也。观。目能缘见分。空。目所缘真如。
彼执前五。因中带相缘如。故曰观空。唯后得者。简
非根本。既非本智。不亲缘如。果中。佛果位中也。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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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也。意谓前五转智。不唯因中不缘真如。纵在佛
果位中。亦不具亲缘真如之义。以后得智。必依色
根变相缘故。若根本智。亲挟真如为所缘体。念念
相应。不待变缘。乃名亲所缘缘。故八种识。前五依
色根。唯得后得智。后三依心根。方有根本智。亦有
后得智。】
「 圆明初发成无漏
三类分身息苦轮」
【此颂前五因穷得果。则相应心品即转成成所作
智。现三类身。止息众生苦轮也。圆明。即大圆镜智。
谓佛果位。第八转成白净识巳。相应心品。即成大
圆镜智。歘然现前。故云初发。尔时前五亦能转智。
故云成无漏也。问。前五转智。何云第八圆明初发
耶。答。以前五根。是第八亲相分。能变第八有漏。所
变五根亦有漏故。根能发识。根既有漏。识亦有漏。
故待第八大圆镜智现前。则五根五识俱成无漏。
而相应心品亦转成成所作智矣。三类分身者。观
佛三昧海经云。佛化身有三类。一大化身。谓如来
为应十地巳前诸菩萨等。演说妙法。令其修进。向
于佛果。故化现千丈大身也。二小化身。谓如来为
应二乘凡夫。说于四谛等法。令其舍妄归真。而得
开悟。故化丈六小身也。三随类不定。谓如来誓愿
弘深。慈悲普覆。随诸种类有感即应。或现大身。满
虚空中。或现小身。丈六八尺等。问。既曰转识成智。
何言相应心品耶。答。唯识论云。智虽非识。而依识
果位中。亦不具亲缘真如之义。以后得智。必依色
根变相缘故。若根本智。亲挟真如为所缘体。念念
相应。不待变缘。乃名亲所缘缘。故八种识。前五依
色根。唯得后得智。后三依心根。方有根本智。亦有
后得智。】
「 圆明初发成无漏
三类分身息苦轮」
【此颂前五因穷得果。则相应心品即转成成所作
智。现三类身。止息众生苦轮也。圆明。即大圆镜智。
谓佛果位。第八转成白净识巳。相应心品。即成大
圆镜智。歘然现前。故云初发。尔时前五亦能转智。
故云成无漏也。问。前五转智。何云第八圆明初发
耶。答。以前五根。是第八亲相分。能变第八有漏。所
变五根亦有漏故。根能发识。根既有漏。识亦有漏。
故待第八大圆镜智现前。则五根五识俱成无漏。
而相应心品亦转成成所作智矣。三类分身者。观
佛三昧海经云。佛化身有三类。一大化身。谓如来
为应十地巳前诸菩萨等。演说妙法。令其修进。向
于佛果。故化现千丈大身也。二小化身。谓如来为
应二乘凡夫。说于四谛等法。令其舍妄归真。而得
开悟。故化丈六小身也。三随类不定。谓如来誓愿
弘深。慈悲普覆。随诸种类有感即应。或现大身。满
虚空中。或现小身。丈六八尺等。问。既曰转识成智。
何言相应心品耶。答。唯识论云。智虽非识。而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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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识为主故。说识转得。又有漏位。智劣识强。无漏
位中。智强识劣。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
而得此四智。前五识竟。】
* ○第六识颂
「 三性三量通三境」
【颂第六识。能所缘中。性量境也。境唯所缘。量唯能
缘。于三性中。能所俱通。以缘善等境时。则能缘之
心即属善等性故。颂以通字。贯于上下。故知意识。
三性三量三境俱通。三性者。善则顺益义。顺于正
理。益于自他。不善。则违损义。违于正理。损于自他。
无记者。于善恶品。不记别故。此以顺益违损之义。
解三性也。唯识论云。能于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
善(善性。易世不能改也)。人天乐果。虽于此世能为顺益。非于
他世。故不名善(果随业转。业有尽故)。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
名不善(恶性。易世不能改也)。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
非于他世。故非不善(果随业转。业有尽故)。于善不善。益损义
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旧云二世者。即此世他世
也。此为现在。他即去来。故云又约三世解三性也。
三量者。一现量。现谓显现。明證众境。不带名言。无
筹度心。亲得法体。故名现量。二比量。比谓比类。以
比度故。方知是有。如远见烟。知彼有火。隔墙见角。
知彼有牛。名为比量。三非量。谓心心所。于缘境时。
错谬分别。不称境知。名为非量。问。此唯一识。何通
三量。答。以第六识。有五种别。一定中独头意识。缘
位中。智强识劣。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
而得此四智。前五识竟。】
* ○第六识颂
「 三性三量通三境」
【颂第六识。能所缘中。性量境也。境唯所缘。量唯能
缘。于三性中。能所俱通。以缘善等境时。则能缘之
心即属善等性故。颂以通字。贯于上下。故知意识。
三性三量三境俱通。三性者。善则顺益义。顺于正
理。益于自他。不善。则违损义。违于正理。损于自他。
无记者。于善恶品。不记别故。此以顺益违损之义。
解三性也。唯识论云。能于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
善(善性。易世不能改也)。人天乐果。虽于此世能为顺益。非于
他世。故不名善(果随业转。业有尽故)。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
名不善(恶性。易世不能改也)。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
非于他世。故非不善(果随业转。业有尽故)。于善不善。益损义
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旧云二世者。即此世他世
也。此为现在。他即去来。故云又约三世解三性也。
三量者。一现量。现谓显现。明證众境。不带名言。无
筹度心。亲得法体。故名现量。二比量。比谓比类。以
比度故。方知是有。如远见烟。知彼有火。隔墙见角。
知彼有牛。名为比量。三非量。谓心心所。于缘境时。
错谬分别。不称境知。名为非量。问。此唯一识。何通
三量。答。以第六识。有五种别。一定中独头意识。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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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境。境有理事。总属现量。二散位独头意识。缘
构画境。受所引色。及遍计所起诸法处色。通比非
二量。三梦中独头意识。缘梦中境。唯是非量。四明
了意识。与前五识同缘五尘。三量俱通。五乱意识。
亦名散意识。所缘之境。于五根中。狂乱而起。如患
热病。青见为黄。此皆意识。遍计起故。唯是非量。然
则三量。以何为体。曰。无分别智。及离名言种类。正
解心王心所。为现量体。有分别智。及安立名言正
解心王心所。为比量体。邪谬分别心心所法。为非
量体。言三境者。一性境。即实根尘。及定果色。自有
实种生。乃前五第八所缘。第六缘诸实色。不带名
言。无筹度心。亦名性境。及根本智缘真如时。亦是
此境。二独影境。有二。一无质独影。即第六识缘空
华兔角。及过未等所变相分。其相分。与第六同种
生。无空华等质。二有质独影。即第六缘五根种现。
托彼为质。变起影相。所变相分。亦与见分同种生
故。三带质境。有二。一真带质。以心缘心。中间相分
从两头生。连带生起。名真带质。二似带质。以心缘
色。中间相分。唯从见分一头生起。变带生起。名似
带质。境为所缘。识为能缘。各有其体。性境。以实根
尘。及真如境为体。彼能缘者。唯除末那。馀七王所。
及根本智为体。独影。以第六识见分所变假相分
为体。能缘。即自王所为体。带质。即变起中间假相
分为体。能缘。唯是六七二识心心所为体。此颂第
构画境。受所引色。及遍计所起诸法处色。通比非
二量。三梦中独头意识。缘梦中境。唯是非量。四明
了意识。与前五识同缘五尘。三量俱通。五乱意识。
亦名散意识。所缘之境。于五根中。狂乱而起。如患
热病。青见为黄。此皆意识。遍计起故。唯是非量。然
则三量。以何为体。曰。无分别智。及离名言种类。正
解心王心所。为现量体。有分别智。及安立名言正
解心王心所。为比量体。邪谬分别心心所法。为非
量体。言三境者。一性境。即实根尘。及定果色。自有
实种生。乃前五第八所缘。第六缘诸实色。不带名
言。无筹度心。亦名性境。及根本智缘真如时。亦是
此境。二独影境。有二。一无质独影。即第六识缘空
华兔角。及过未等所变相分。其相分。与第六同种
生。无空华等质。二有质独影。即第六缘五根种现。
托彼为质。变起影相。所变相分。亦与见分同种生
故。三带质境。有二。一真带质。以心缘心。中间相分
从两头生。连带生起。名真带质。二似带质。以心缘
色。中间相分。唯从见分一头生起。变带生起。名似
带质。境为所缘。识为能缘。各有其体。性境。以实根
尘。及真如境为体。彼能缘者。唯除末那。馀七王所。
及根本智为体。独影。以第六识见分所变假相分
为体。能缘。即自王所为体。带质。即变起中间假相
分为体。能缘。唯是六七二识心心所为体。此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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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三境者。五俱意识。不作解时。得境自相。是为
性境。缘心心所。名带质境。缘无体法。是独影境。此
约有漏位言。若无漏位。八识通缘三境。以能转智。
缘假实故。颂曰。】
「 性境不随心
独影唯从见
带质通情本
性种等随应」
【颂中性境。唯从相分实种生起。故不随心。所言独
影。自心变现。故唯从见。带质。两头烁起。故通情本。
情是能缘心。本是所缘心。以托所缘为本质故。故
有本名。性种等者。等于界系。三科。异熟。随应者。随
于性种等中。应于三境。性是三性。性境于中。应无
记性。独影带质。应善恶性。种是种子。通见相分。性
境于中。随相分种。独影带质。随见分种。界系。是三
界。性境于中。唯应欲界实五尘境。及无色界相分
种子。独影。应欲色。变现境。带质。应三界能所缘心
共变境。三科。是蕴处界。性境于五蕴中。唯应色蕴。
独影带质。应馀四蕴。性境于十二处中。唯应内五
根处。外五尘处。独影。唯应法尘处。带质唯应意根
处。性境于十八界中。唯应内外十根尘界。独影。唯
应法尘界。及意识界。带质。唯应七心界。异熟。通色
心二法。性境。唯应异熟色。独影带质。唯应异熟心。
大约性境唯色。带质唯心。独影兼二。以心缘色。变
起影故。问。何故第六通缘三境。曰。前云第六有五
种别。除乱意识。梦中意识。唯缘独影。馀三。皆缘三
性境。缘心心所。名带质境。缘无体法。是独影境。此
约有漏位言。若无漏位。八识通缘三境。以能转智。
缘假实故。颂曰。】
「 性境不随心
独影唯从见
带质通情本
性种等随应」
【颂中性境。唯从相分实种生起。故不随心。所言独
影。自心变现。故唯从见。带质。两头烁起。故通情本。
情是能缘心。本是所缘心。以托所缘为本质故。故
有本名。性种等者。等于界系。三科。异熟。随应者。随
于性种等中。应于三境。性是三性。性境于中。应无
记性。独影带质。应善恶性。种是种子。通见相分。性
境于中。随相分种。独影带质。随见分种。界系。是三
界。性境于中。唯应欲界实五尘境。及无色界相分
种子。独影。应欲色。变现境。带质。应三界能所缘心
共变境。三科。是蕴处界。性境于五蕴中。唯应色蕴。
独影带质。应馀四蕴。性境于十二处中。唯应内五
根处。外五尘处。独影。唯应法尘处。带质唯应意根
处。性境于十八界中。唯应内外十根尘界。独影。唯
应法尘界。及意识界。带质。唯应七心界。异熟。通色
心二法。性境。唯应异熟色。独影带质。唯应异熟心。
大约性境唯色。带质唯心。独影兼二。以心缘色。变
起影故。问。何故第六通缘三境。曰。前云第六有五
种别。除乱意识。梦中意识。唯缘独影。馀三。皆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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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明了意识。与五同缘实五尘时。率尔心中。名为
性境。若以后念缘五尘上方圆长短。即有质独影。
亦名似带质。散位独头意识。亦通三境。以初刹那
缘五尘时。亦是性境。若缘自身五根。及缘他人心
心所。是独影境。亦名似带质。若缘自身现。行心心
所时。是带质境。定中意识。亦通三境。于前七地。有
漏定位。引起五识同缘五尘。即是性境。通缘三世
有质无质法故。是独影境。能缘自身心心所法。是
带质境。】
「 三界轮时易可知」
【以第六识。造种种业轮转三界。行相显胜。故曰易
可知也。】
「 相应心所五十一」
【相应有五义。一时。谓王所同时起。二依。谓王所同
一所依根。三缘。即王所同一所缘境。四行。谓王所
三量行相俱同。五事。即王所各有自證分体事。心
所有三义。一恒依心起。要心为依。方得起故。二与
心相应。触等恒与心相应故。三系属于心。触等看
与何心生时。便属彼心之触等故。五十一者。此第
六识。六位心所。俱相应故。其遍行。别境。善位。并根
惑三。随惑中大共十。解见前五章中。唯根惑慢疑
恶见三。并小随十。不定位四。共十七法。此方解释。
云何为慢。恃巳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
业。谓有慢者。于德有德。心不谦下。由此生死轮转
性境。若以后念缘五尘上方圆长短。即有质独影。
亦名似带质。散位独头意识。亦通三境。以初刹那
缘五尘时。亦是性境。若缘自身五根。及缘他人心
心所。是独影境。亦名似带质。若缘自身现。行心心
所时。是带质境。定中意识。亦通三境。于前七地。有
漏定位。引起五识同缘五尘。即是性境。通缘三世
有质无质法故。是独影境。能缘自身心心所法。是
带质境。】
「 三界轮时易可知」
【以第六识。造种种业轮转三界。行相显胜。故曰易
可知也。】
「 相应心所五十一」
【相应有五义。一时。谓王所同时起。二依。谓王所同
一所依根。三缘。即王所同一所缘境。四行。谓王所
三量行相俱同。五事。即王所各有自證分体事。心
所有三义。一恒依心起。要心为依。方得起故。二与
心相应。触等恒与心相应故。三系属于心。触等看
与何心生时。便属彼心之触等故。五十一者。此第
六识。六位心所。俱相应故。其遍行。别境。善位。并根
惑三。随惑中大共十。解见前五章中。唯根惑慢疑
恶见三。并小随十。不定位四。共十七法。此方解释。
云何为慢。恃巳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
业。谓有慢者。于德有德。心不谦下。由此生死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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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穷。受诸苦故。云何为疑。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
障不疑善品为业。谓犹豫者。善不生故。云何恶见。
于诸谛理。颠倒推求。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
业。谓恶见者。多受苦故。此见行相。差别有五。虽同
染慧为性。以业用别故。开为五种。一萨迦耶见。谓
于五取蕴。执我我所。一切见趣所依为业。二边执
见。谓即于彼。随执断常。障处中行出离为业。三邪
见。谓谤因果作用实事为业。四见取。谓于诸见。及
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一切斗诤所依为业。
五戒禁取。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
胜。能得清净。无利勤苦。所依为业。上释根本三竟。
下释小随之十。云何为忿。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
发为性。能障不忿。执仗为业。谓怀忿者。多发㬥恶。
身表业故。此即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忿相用
故。云何为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
不恨。热恼为业。谓结恨者。不能含忍。恒热恼故。此
亦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恨相用故。云何为覆。
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
业。谓覆罪者。后必悔恼。不安隐故。此即贪痴二分
为体。云何为恼。忿恨为先。追触暴热。狠戾为性。能
障不恼。蛆螫为业。谓追往恶。触现违缘。心便狠戾。
多发嚣暴。凶鄙粗言。蛆螫他故。此亦瞋恚一分为
体。离瞋无别恼相用故。云何为嫉。殉自名利。不耐
他荣。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戚为业。谓嫉妒者。闻
障不疑善品为业。谓犹豫者。善不生故。云何恶见。
于诸谛理。颠倒推求。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
业。谓恶见者。多受苦故。此见行相。差别有五。虽同
染慧为性。以业用别故。开为五种。一萨迦耶见。谓
于五取蕴。执我我所。一切见趣所依为业。二边执
见。谓即于彼。随执断常。障处中行出离为业。三邪
见。谓谤因果作用实事为业。四见取。谓于诸见。及
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一切斗诤所依为业。
五戒禁取。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
胜。能得清净。无利勤苦。所依为业。上释根本三竟。
下释小随之十。云何为忿。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
发为性。能障不忿。执仗为业。谓怀忿者。多发㬥恶。
身表业故。此即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忿相用
故。云何为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
不恨。热恼为业。谓结恨者。不能含忍。恒热恼故。此
亦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恨相用故。云何为覆。
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
业。谓覆罪者。后必悔恼。不安隐故。此即贪痴二分
为体。云何为恼。忿恨为先。追触暴热。狠戾为性。能
障不恼。蛆螫为业。谓追往恶。触现违缘。心便狠戾。
多发嚣暴。凶鄙粗言。蛆螫他故。此亦瞋恚一分为
体。离瞋无别恼相用故。云何为嫉。殉自名利。不耐
他荣。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戚为业。谓嫉妒者。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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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荣。深怀忧戚。不安隐故。此亦瞋恚一分为体。
离瞋无别嫉相用故。云何为悭。耽著财法。不能惠
舍。袐吝为性。能障不悭。鄙畜为业。谓悭吝者。心多
鄙涩。畜积财法。不能舍故。此即贪爱一分为体。离
贪无别悭相用故。云何为诳。为获利誉。矫现有德。
诡诈为性。能障不诳。邪命为业。谓矫诳者。心怀异
谋。多现不实。邪命事故。此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
别诳相用故。云何为謟。为罔他故。矫设异仪。謟曲
为性。能障不謟教诲为业。谓謟曲者。为罔冒他。曲
顺时宜。矫设方便。为取他意。或藏巳失。不任师友
正教诲故。此亦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謟相用
故。云何为害。于诸有情。心无悲悯。损恼为性。能障
不害。逼恼为业。谓有害者。逼恼他故。此亦瞋恚一
分为体。离瞋无别害相用故。瞋害别相。准善应知。
云何为憍。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能障不
憍。染依为业。谓憍醉者。生长一切杂染法故。此亦
贪爱一分为体。离贪无别憍相用故。上释小随竟。
下释不定。论曰。悔眠寻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非
如触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悔谓恶作。恶所作业。追悔为性。障止为业。此即于
果。假立因名。先恶所作业。后方追悔故。悔先不作
亦恶作摄。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业。是我。恶
作。眠谓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为性。障观为业。谓
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极闇劣。一门转故。昧简在定。
离瞋无别嫉相用故。云何为悭。耽著财法。不能惠
舍。袐吝为性。能障不悭。鄙畜为业。谓悭吝者。心多
鄙涩。畜积财法。不能舍故。此即贪爱一分为体。离
贪无别悭相用故。云何为诳。为获利誉。矫现有德。
诡诈为性。能障不诳。邪命为业。谓矫诳者。心怀异
谋。多现不实。邪命事故。此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
别诳相用故。云何为謟。为罔他故。矫设异仪。謟曲
为性。能障不謟教诲为业。谓謟曲者。为罔冒他。曲
顺时宜。矫设方便。为取他意。或藏巳失。不任师友
正教诲故。此亦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謟相用
故。云何为害。于诸有情。心无悲悯。损恼为性。能障
不害。逼恼为业。谓有害者。逼恼他故。此亦瞋恚一
分为体。离瞋无别害相用故。瞋害别相。准善应知。
云何为憍。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能障不
憍。染依为业。谓憍醉者。生长一切杂染法故。此亦
贪爱一分为体。离贪无别憍相用故。上释小随竟。
下释不定。论曰。悔眠寻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非
如触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悔谓恶作。恶所作业。追悔为性。障止为业。此即于
果。假立因名。先恶所作业。后方追悔故。悔先不作
亦恶作摄。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业。是我。恶
作。眠谓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为性。障观为业。谓
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极闇劣。一门转故。昧简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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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别寤时。令显睡眠。非无体用。寻谓寻求。令心匆
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伺谓伺察。令心忽遽于意
言境。细转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
依为业。并用思慧一分为体。于意言境。不深推度。
及深推度。义类别故。若离思慧。寻伺二种。体类差
别。不可得故。何名意言境。曰。意所取境。多依名言。
故名意言境。悔眠寻伺。何假何实。曰。悔眠是实。寻
伺是假。何得为假。曰。并用思慧一分为体。若令心
安。即是思分。令心不安。即是慧分。何以故。思者。徐
而细故。慧者。急而粗故。若如是者。令安。则用思无
慧。不安。用慧无思。何云并用。曰。通照大师释。有兼
有正。若正用思。急慧随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徐
思随慧。令心不安。若如是说。不违并用。】
「 善恶临时别配之」
【颂第六识。与五十一心所。随时逐境。遇善。则善心
所与之相应。遇不善。则不善心所与之相应。邪正
犁然。不相混滥。故曰别配之。】
「 性界受三恒转易
根随信等总相连」
【颂第六识。于性界受。三种类中。恒常转变改易。则
诸心所随之。故曰相连。性。即善等三性。界。即欲等
三界。受。即苦等三受。唯识论云。此六转识。易脱不
定。故皆容与三受相应。皆领顺违非二相故。领顺
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领违境相。逼迫身心。说
名苦受。领中容境。于身于心。非逼非悦。名不苦不
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伺谓伺察。令心忽遽于意
言境。细转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
依为业。并用思慧一分为体。于意言境。不深推度。
及深推度。义类别故。若离思慧。寻伺二种。体类差
别。不可得故。何名意言境。曰。意所取境。多依名言。
故名意言境。悔眠寻伺。何假何实。曰。悔眠是实。寻
伺是假。何得为假。曰。并用思慧一分为体。若令心
安。即是思分。令心不安。即是慧分。何以故。思者。徐
而细故。慧者。急而粗故。若如是者。令安。则用思无
慧。不安。用慧无思。何云并用。曰。通照大师释。有兼
有正。若正用思。急慧随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徐
思随慧。令心不安。若如是说。不违并用。】
「 善恶临时别配之」
【颂第六识。与五十一心所。随时逐境。遇善。则善心
所与之相应。遇不善。则不善心所与之相应。邪正
犁然。不相混滥。故曰别配之。】
「 性界受三恒转易
根随信等总相连」
【颂第六识。于性界受。三种类中。恒常转变改易。则
诸心所随之。故曰相连。性。即善等三性。界。即欲等
三界。受。即苦等三受。唯识论云。此六转识。易脱不
定。故皆容与三受相应。皆领顺违非二相故。领顺
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领违境相。逼迫身心。说
名苦受。领中容境。于身于心。非逼非悦。名不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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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受。或名五受。以苦分忧。乐分喜故。故论复云。三
中苦乐各分二者。逼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
有分别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不苦不乐不分二
者。非逼非悦。相无异故。无分别故。平等转故。即此
五受。于八种识。有分有全。七八二识。唯是舍受。任
运缘境。无馀四受。前五转识。唯苦乐舍三受相应。
唯识论云。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识相应。说名身
受。意识相应。说名心受。前五章中。阙三受义。故此
明焉。第六意识。二师说异。一言无苦唯四受俱。一
言有苦。通五受故。论中广辨。意识必与五受相应。
颂言根者。即根本惑。随。即随惑。信。即善位十一数
中一法。等者。等馀十法。及遍。行。别境。不定。诸所。谓
此染净诸心所法。相连意识。于性界受三。恒常转
易耳。】
「 动身发语独为最」
【颂第六识。行相最胜。以具三种思故。一审虑思。谓
筹量时。无造作故。二决定思。意既决定。有所作故。
三动发思。动谓动身。发谓发语。动身之思。名为身
业。发语之思。名为语业。思即是业。故动发思。为身
语业。则前二思。是意业故。】
「 引满能招业力牵」
【颂上三业。能招引满二果。能招第八。引异熟果。名
为引业。能招前六。满异熟果。名为满业。谓之牵者。
如与善位十一相应。则为善业牵而之人天。与根
中苦乐各分二者。逼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
有分别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不苦不乐不分二
者。非逼非悦。相无异故。无分别故。平等转故。即此
五受。于八种识。有分有全。七八二识。唯是舍受。任
运缘境。无馀四受。前五转识。唯苦乐舍三受相应。
唯识论云。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识相应。说名身
受。意识相应。说名心受。前五章中。阙三受义。故此
明焉。第六意识。二师说异。一言无苦唯四受俱。一
言有苦。通五受故。论中广辨。意识必与五受相应。
颂言根者。即根本惑。随。即随惑。信。即善位十一数
中一法。等者。等馀十法。及遍。行。别境。不定。诸所。谓
此染净诸心所法。相连意识。于性界受三。恒常转
易耳。】
「 动身发语独为最」
【颂第六识。行相最胜。以具三种思故。一审虑思。谓
筹量时。无造作故。二决定思。意既决定。有所作故。
三动发思。动谓动身。发谓发语。动身之思。名为身
业。发语之思。名为语业。思即是业。故动发思。为身
语业。则前二思。是意业故。】
「 引满能招业力牵」
【颂上三业。能招引满二果。能招第八。引异熟果。名
为引业。能招前六。满异熟果。名为满业。谓之牵者。
如与善位十一相应。则为善业牵而之人天。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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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位染所相应。则为恶业牵而之三途。或一生行
恶。临终善心猛盛。即为强业牵而生善处。或此世
虽行善。先世恶业熟故。即为熟业牵而生恶处。如
影随形。故曰牵也。以业力胜。能牵引故。名为引业。
圆总果故。名为满业。如画师资。作模填彩。俱舍论
云。一业引一果。多业能圆满。复有四句。一业引一
果。一业引多果。多业引一果。多业引多果。皆以始
起为引。究竟为满。然其引业能造之思。要是第六
意识所起。若其满业能造之思。从五识起。然五无
执。不能造业。虽造满业。亦非自能。但由意引。方能
造故。以五亦具善恶性故。七八二识。皆不能造。无
记性故。若论八识招业成果。唯是第八。无记性故。
前六一分。亦无记故。若非业招。唯是第七。有覆性
故。前六亦一分。善不善性故。有漏章竟。】
「 发起初心欢喜地
俱生犹自现缠眠」
【颂第六识。下品转智义。以我法执。各有二种。一者
俱生。二者分别。俱生我法。从无始来。虚妄熏习。内
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
故名俱生。此复二种。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
识。起自心相。执实我法。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
所识。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实我法。此
二俱生。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二空观。
方能除灭。分别我法。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
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
恶。临终善心猛盛。即为强业牵而生善处。或此世
虽行善。先世恶业熟故。即为熟业牵而生恶处。如
影随形。故曰牵也。以业力胜。能牵引故。名为引业。
圆总果故。名为满业。如画师资。作模填彩。俱舍论
云。一业引一果。多业能圆满。复有四句。一业引一
果。一业引多果。多业引一果。多业引多果。皆以始
起为引。究竟为满。然其引业能造之思。要是第六
意识所起。若其满业能造之思。从五识起。然五无
执。不能造业。虽造满业。亦非自能。但由意引。方能
造故。以五亦具善恶性故。七八二识。皆不能造。无
记性故。若论八识招业成果。唯是第八。无记性故。
前六一分。亦无记故。若非业招。唯是第七。有覆性
故。前六亦一分。善不善性故。有漏章竟。】
「 发起初心欢喜地
俱生犹自现缠眠」
【颂第六识。下品转智义。以我法执。各有二种。一者
俱生。二者分别。俱生我法。从无始来。虚妄熏习。内
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
故名俱生。此复二种。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
识。起自心相。执实我法。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
所识。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实我法。此
二俱生。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二空观。
方能除灭。分别我法。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
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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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
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实我法。二缘邪教所说
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实我法。此二我
法。粗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二空真如。即能
除灭。颂言欢喜。即初地故。何名发起。曰。初转智故。
以第六识。三品转智。初地下品转。八地中品转。等
觉上品转。以真见道。唯断分别我法二执。名下品
转。何名初心。曰。以一地中。有三种心。谓入。住。出。初
入地时。名初心耳。缠。即现行。眠。即种子。以登地时。
俱生种现。未纯伏灭。故云犹自现缠眠耳。】
「 远行地后纯无漏
观察圆明照大千」
【颂第六识。中品上品转智义。远行地。第七地也。后
字即后三地至等觉也。谓登八地。中品转智。犹未
最极。直至等觉。最上品转。故曰圆明。问。断分别惑。
初證二空。居然下品。断俱生惑。应唯上品。何有中
品。曰。俱生我法。二障别故。登初地时。俱生我执。虽
曰顿伏。俱生法执。于十地中。渐伏渐断。未纯无漏。
而烦恼障。亦间有漏。故前七地。诸菩萨等。于度生
时。亦故意起。我执烦恼。名有功用。得登八地。藏识
既舍。我执永伏。名无功用。法执犹存。唯中品转。唯
识论云。妙观察智。相应心品。生空观品。二乘见位。
亦得初起。此后展转。至无学位。或至菩萨解行地
终(即下品转)。或至上位。若非有漏(即中品转)。或无心时。皆容
现起(结显因中转义。故名皆容)。法空观品。菩萨见位。方得初起
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实我法。二缘邪教所说
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实我法。此二我
法。粗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二空真如。即能
除灭。颂言欢喜。即初地故。何名发起。曰。初转智故。
以第六识。三品转智。初地下品转。八地中品转。等
觉上品转。以真见道。唯断分别我法二执。名下品
转。何名初心。曰。以一地中。有三种心。谓入。住。出。初
入地时。名初心耳。缠。即现行。眠。即种子。以登地时。
俱生种现。未纯伏灭。故云犹自现缠眠耳。】
「 远行地后纯无漏
观察圆明照大千」
【颂第六识。中品上品转智义。远行地。第七地也。后
字即后三地至等觉也。谓登八地。中品转智。犹未
最极。直至等觉。最上品转。故曰圆明。问。断分别惑。
初證二空。居然下品。断俱生惑。应唯上品。何有中
品。曰。俱生我法。二障别故。登初地时。俱生我执。虽
曰顿伏。俱生法执。于十地中。渐伏渐断。未纯无漏。
而烦恼障。亦间有漏。故前七地。诸菩萨等。于度生
时。亦故意起。我执烦恼。名有功用。得登八地。藏识
既舍。我执永伏。名无功用。法执犹存。唯中品转。唯
识论云。妙观察智。相应心品。生空观品。二乘见位。
亦得初起。此后展转。至无学位。或至菩萨解行地
终(即下品转)。或至上位。若非有漏(即中品转)。或无心时。皆容
现起(结显因中转义。故名皆容)。法空观品。菩萨见位。方得初起
890-A¶ 第 404b 页 X55-0404.png
(即下品转)。此后展转。乃至上位。若非有漏(即中品转)。生空智
果。或无心时。皆容现起(结显因中转义。故云皆容)。何名上品转
耶。曰。究竟位中。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名
上品转。第六识章竟。】
* ○第七识颂
「 带质有覆通情本
随缘执我量为非」
【颂第七识。于三境中。唯带质境。于四性中。有覆无
记。于三量中。唯非量耳。言带质境者。以心缘心故。
中间相分。从两头生。连带生起。通情本者。释带质
境。第七见分。是能缘心。恒起执故。故名为情。第八
见分。是所缘境。为本质故。故名为本。中间相分。从
两头生。故名为通。能缘之心变起相分。似本质故。
名为带质。此意相应。四烦恼等。是染法故。障碍圣
道。隐蔽真心。故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无记。何名
何义。名曰烦恼。曰。一者我痴。谓即无明。愚于我相。
迷无我故。二者我见。谓即我执。于非我法。妄执我
故。三者我慢。谓即倨傲。恃所执我。心高举故。四者
我爱。谓即我贪。于所执我。深耽著故。以具四惑。随
缘第八见分当情。执之为我。第八见分。为本质故。
本非是我。妄执为我。不称本质。中间相分。两头变
起。本非是我。妄执为我。不称相分。两不称境。故名
非量。】
「 八大遍行别境慧
贪痴我见慢相随」
【颂第七识相应心所。唯大随八。遍行五。别境五中
果。或无心时。皆容现起(结显因中转义。故云皆容)。何名上品转
耶。曰。究竟位中。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名
上品转。第六识章竟。】
* ○第七识颂
「 带质有覆通情本
随缘执我量为非」
【颂第七识。于三境中。唯带质境。于四性中。有覆无
记。于三量中。唯非量耳。言带质境者。以心缘心故。
中间相分。从两头生。连带生起。通情本者。释带质
境。第七见分。是能缘心。恒起执故。故名为情。第八
见分。是所缘境。为本质故。故名为本。中间相分。从
两头生。故名为通。能缘之心变起相分。似本质故。
名为带质。此意相应。四烦恼等。是染法故。障碍圣
道。隐蔽真心。故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无记。何名
何义。名曰烦恼。曰。一者我痴。谓即无明。愚于我相。
迷无我故。二者我见。谓即我执。于非我法。妄执我
故。三者我慢。谓即倨傲。恃所执我。心高举故。四者
我爱。谓即我贪。于所执我。深耽著故。以具四惑。随
缘第八见分当情。执之为我。第八见分。为本质故。
本非是我。妄执为我。不称本质。中间相分。两头变
起。本非是我。妄执为我。不称相分。两不称境。故名
非量。】
「 八大遍行别境慧
贪痴我见慢相随」
【颂第七识相应心所。唯大随八。遍行五。别境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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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慧。根本惑中贪痴见慢。共十八所也。问。唯识论
云。有义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后五。合为九故。何与
八大。及慧俱耶。曰。若无昏沈。应不定有无堪任性。
掉举若无。应无嚣动。便如善等。非染污位。若染心
中。无散乱者。应非流荡非染污心。若无失念。不正
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若无不信。懈怠。放逸。如
何论说此三心所。染心相应。故染污心。决定皆与
八随烦恼相应而生。慧与我见为体性故。故亦宜
有。问。根本六中开见成十此何唯四。曰。有我见故。
馀见不生。由见审决。疑无容起。爱著我故。瞋不得
生。故此识俱。烦恼唯四。何缘此识。无馀心所。谓欲。
希望未遂合事。此识任运。缘遂合境。无所希望。故
无有欲。胜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识无始。恒缘定事。
经所印持。故无胜解。念。唯记忆曾所习事。此识恒
缘现所受境。无所记忆。故无有念。定。唯系心专注
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既不专一。故无有定。善
是净故。非此识俱。又忿等十。行相粗动。此识审细。
故非彼俱。无惭无愧。唯是不善。此无记故。非彼相
想。恶作。追悔先所造业。此识任运。恒缘现境。非悔
先业。故无恶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有
时暂起。此识无始一类内执。不假外缘。故彼非有。
寻伺。俱依外门而转。浅深推度。粗细发言。此识唯
依内门而转。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 恒审思量我相随
有情日夜镇昏迷」
云。有义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后五。合为九故。何与
八大。及慧俱耶。曰。若无昏沈。应不定有无堪任性。
掉举若无。应无嚣动。便如善等。非染污位。若染心
中。无散乱者。应非流荡非染污心。若无失念。不正
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若无不信。懈怠。放逸。如
何论说此三心所。染心相应。故染污心。决定皆与
八随烦恼相应而生。慧与我见为体性故。故亦宜
有。问。根本六中开见成十此何唯四。曰。有我见故。
馀见不生。由见审决。疑无容起。爱著我故。瞋不得
生。故此识俱。烦恼唯四。何缘此识。无馀心所。谓欲。
希望未遂合事。此识任运。缘遂合境。无所希望。故
无有欲。胜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识无始。恒缘定事。
经所印持。故无胜解。念。唯记忆曾所习事。此识恒
缘现所受境。无所记忆。故无有念。定。唯系心专注
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既不专一。故无有定。善
是净故。非此识俱。又忿等十。行相粗动。此识审细。
故非彼俱。无惭无愧。唯是不善。此无记故。非彼相
想。恶作。追悔先所造业。此识任运。恒缘现境。非悔
先业。故无恶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有
时暂起。此识无始一类内执。不假外缘。故彼非有。
寻伺。俱依外门而转。浅深推度。粗细发言。此识唯
依内门而转。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 恒审思量我相随
有情日夜镇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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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第七识。自性行相。皆是思量。故恒相随第八见
分。执之为我。论云。思量为性相者。双显此识。自性
行相。意以思量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由
斯兼释所立别名。能审思量。名末那故。未转依位。
恒审思量所执我相。巳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
故。恒之与审。于八识中。四句分别。一恒而非审。谓
第八识。彼不执我。无间断故。二审而非恒。谓第六
识。以彼执我。有间断故。三亦恒亦审。即第七识。此
能执我。无间断故。四非恒非审。谓前五识。彼不执
我。有间断故。故护法云。五八无法亦无人。六七二
识甚均平。五八无执。六七有执。是均平义。五八一
恒一非恒。六七一恒一非恒。亦是均平也。有情日
夜镇昏迷者。镇。安也。谓第七识。恒执我故。则令有
情。恒处长夜。安于昏迷。而不自觉。】
「 四惑八大相应起
六转呼为染净依」
【牒前染所与识相应。故令有情日夜昏迷。障真义
智。蔽圣慧眼。其由烦恼为害耳。六转呼为染净依
者。转。谓转易。有转变故。故前七识。通名转识。依谓
所依。即是根义。亦是缘义。故第六识。染净位中。必
以第七为所依根。若前五识。染净位中。依意转故。
显扬论云。末那恒与四惑相应。或翻相应恃举为
行。成平等行。应知此意。通染不染。故颂中言。染净
依也。有漏章竟。】
「 极喜初心平等性
无功用行我恒摧」
890-A¶ 第 405b 页 X55-0405.png
【颂第七识。下品中品转智义。谓末那识。初地初心。
转成无漏。相应心品。亦转无漏平等性智。由第六
入双空观故。问。第七转智。何由第六入双空观。曰。
第七唯俱生。无分别惑故。以无分别。于缘境时。唯
任运转。无力断惑。故登地时。自不能转。由第六识。
入生空观。碍此第七。我执不生。法执犹存。故有颂
云。单执末那居种位。平等性智不现前。由第六入
生法二空观故。碍此第七我法二执不起。故有颂
云。双执末那归种位。平等性智方现前。居者居住。
归者归藏。虽碍我执。居住种位。法执犹在。故智不
前。二种归藏。现行永伏。智得转也。此即第七无力
断惑。由第六识断分别惑。转二空智。第七仗之。得
下品转。复有颂云。分别二障极喜无。六七俱生地
地除。第七修道除种现。金刚道后总皆无。修道即
第八地。以八地中。无功用。行。方为真修实断。故我
恒摧。法执犹间。以有种故。故唯中品转也。】
「 如来现起他受用
十地菩萨所被机」
【颂第七识。上品转智义。以前初地。下品转智。我法
二执。俱间起故。无功用行。名中品转。但我恒摧。法
犹间故。皆非最极。直至如来究竟位中。烦恼所知。
种现俱尽。平等性智。方得圆满。名上品转。所被之
机。机者。会也。啐啄同时。名为机会。他受用身。谓诸
如来。由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居纯净土。为
住十地诸菩萨众。现大神通。转正法轮。决众疑网。
890-A¶ 第 405c 页 X55-0405.png
令彼受用。大乘法乐。他受用身。即能被之佛。十地
菩萨。乃所被之机也。第七识章竟。】
* ○第八识颂
「 性唯无覆五遍行」
【颂第八识。于四性中。唯是无覆无记性故。以其不
与烦恼俱故。名为无覆。性是平等无违拒故。名为
无记。唯识论云。何赖耶识。无始时来。乃至未转。于
一切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谓触。作意。受。想。与思。
俱是遍行心所摄故。论云。如何此识。非别境等。心
所相应。曰。互相违故。谓欲。希望所乐事转。此识任
业。无所希望。胜解。印持决定事转。此识瞢昧。无所
印持。念。唯明记曾习事转。此识昧劣。不能明记。定。
能令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慧。唯简择
得等事转。此识微劣不能简择。故此不与别境相
应。此识唯是异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应。恶作
等四。无记性者。有间断故。定非异熟。】
「 界地随他业力生」
【颂第八识。随诸善恶业力。引于三界九地。五趣之
中。受真异熟。为总报主。以与前七。色心等法。为依
止故。以彼能为趣生体故。何偏为体。曰。具四义故。
一谓实有。二恒。三遍。四谓无杂。故能为体。八识之
中。唯第八识。全业招果。自唯无记。招他业故。前六
一分。亦无记故。唯第七识。全非业招。自是有覆。非
他业故。前六一分。善恶业故。无记之法。如彼乾土。
菩萨。乃所被之机也。第七识章竟。】
* ○第八识颂
「 性唯无覆五遍行」
【颂第八识。于四性中。唯是无覆无记性故。以其不
与烦恼俱故。名为无覆。性是平等无违拒故。名为
无记。唯识论云。何赖耶识。无始时来。乃至未转。于
一切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谓触。作意。受。想。与思。
俱是遍行心所摄故。论云。如何此识。非别境等。心
所相应。曰。互相违故。谓欲。希望所乐事转。此识任
业。无所希望。胜解。印持决定事转。此识瞢昧。无所
印持。念。唯明记曾习事转。此识昧劣。不能明记。定。
能令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慧。唯简择
得等事转。此识微劣不能简择。故此不与别境相
应。此识唯是异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应。恶作
等四。无记性者。有间断故。定非异熟。】
「 界地随他业力生」
【颂第八识。随诸善恶业力。引于三界九地。五趣之
中。受真异熟。为总报主。以与前七。色心等法。为依
止故。以彼能为趣生体故。何偏为体。曰。具四义故。
一谓实有。二恒。三遍。四谓无杂。故能为体。八识之
中。唯第八识。全业招果。自唯无记。招他业故。前六
一分。亦无记故。唯第七识。全非业招。自是有覆。非
他业故。前六一分。善恶业故。无记之法。如彼乾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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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相握。自成一聚。故须直用。善恶业力。如水胶
等。和彼乾土无记之法。令成器聚。若善恶法。如木
石等。自成器聚。不假他力。故非业招。】
「 二乘不了因迷执
由此能兴论主诤」
【颂言二乘。简非大乘。谓第八识。行相微隐。浅智难
知。故曰不了。不信有此第八识体。曰迷。唯以第六
受熏持种。曰执。唯识论云。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
眼等识。有别自体。问也。圣教正理。为定量故。答也。
是故论主。广引三经四颂。四教十理。證有此识。云
何圣教。若阿毗达摩经。解深密经。并楞伽经。此大
乘三。若大众部。阿笈摩经。上座部。分别论。化地部。
说一切有部。增益经。此小乘四教。云何正理。十證
颂曰。持种异熟心。趣生有受识。生死缘依食。灭定
心染净。此颂具含十理。一持种心。二异熟心。三趣
生体。四有执受。五寿煖识。六生死时。七缘起依。八
识食体。九灭定心。十染净心。先引圣教。若大乘阿
毗达摩经云。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
趣。及涅槃證得。颂第八识。自性微隐。故以作用而
显示之。颂中初半。显第八识为因缘用。后半。显与
流转还灭作依持用。界是因义。即种子识。无始时
来。展转相续。亲生诸法。故名为因。依是缘义。即执
持识。无始时来。与一切法。等为依止。故名为缘。谓
能执持。诸种子故。与现行法。为所依止。由此有诸
趣者。由有此识。执持一切顺流转法。令诸有情。流
等。和彼乾土无记之法。令成器聚。若善恶法。如木
石等。自成器聚。不假他力。故非业招。】
「 二乘不了因迷执
由此能兴论主诤」
【颂言二乘。简非大乘。谓第八识。行相微隐。浅智难
知。故曰不了。不信有此第八识体。曰迷。唯以第六
受熏持种。曰执。唯识论云。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
眼等识。有别自体。问也。圣教正理。为定量故。答也。
是故论主。广引三经四颂。四教十理。證有此识。云
何圣教。若阿毗达摩经。解深密经。并楞伽经。此大
乘三。若大众部。阿笈摩经。上座部。分别论。化地部。
说一切有部。增益经。此小乘四教。云何正理。十證
颂曰。持种异熟心。趣生有受识。生死缘依食。灭定
心染净。此颂具含十理。一持种心。二异熟心。三趣
生体。四有执受。五寿煖识。六生死时。七缘起依。八
识食体。九灭定心。十染净心。先引圣教。若大乘阿
毗达摩经云。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
趣。及涅槃證得。颂第八识。自性微隐。故以作用而
显示之。颂中初半。显第八识为因缘用。后半。显与
流转还灭作依持用。界是因义。即种子识。无始时
来。展转相续。亲生诸法。故名为因。依是缘义。即执
持识。无始时来。与一切法。等为依止。故名为缘。谓
能执持。诸种子故。与现行法。为所依止。由此有诸
趣者。由有此识。执持一切顺流转法。令诸有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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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生死。虽惑业法。皆是流转。而趣是果。胜故偏说。
或诸趣言。通能所趣。诸趣资具。亦得趣名。诸惑业
生。皆依此识。是与流转作依持用。及涅槃證得者
由有此识。执持一切顺还灭法。令修行者證得涅
槃。此中伹说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识有故。或说
所證。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双说。俱是还灭品
类摄故。今此颂中。诸所说义。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即彼经中。复说颂云。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
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
摄藏。诸杂染法。依斯建立。阿赖耶名。巳入见道诸
菩萨众。得真现观。名为胜者。彼能證解阿赖耶识。
故我世尊。正为开示。解深密经云。阿陀那识甚深
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
执为我。梵语阿陀那。此云执持。以能执持诸法种
子。及能执受色根依处。亦能执取结生相续(结生即投
胎时)。故说此识。名阿陀那。无性有情不能穷底故曰
甚深。趣寂种性不能通达。故曰甚细。是一切法真
实种子。缘击便生转识波浪。恒无间断。犹如瀑流。
凡即无性。愚即趣寂。恐彼于此。起分别执。堕诸恶
趣。障生圣道。故我世尊。不为开演。唯第八识。有如
是义。入楞伽经。亦作是说。如海遇风缘。起种种波
浪。现前作用转。无有间断时(此颂喻也)。藏识海亦然。境
界风所击。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此颂法也)。眼等诸
识。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诸识浪。故知别有。第八
或诸趣言。通能所趣。诸趣资具。亦得趣名。诸惑业
生。皆依此识。是与流转作依持用。及涅槃證得者
由有此识。执持一切顺还灭法。令修行者證得涅
槃。此中伹说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识有故。或说
所證。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双说。俱是还灭品
类摄故。今此颂中。诸所说义。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即彼经中。复说颂云。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
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
摄藏。诸杂染法。依斯建立。阿赖耶名。巳入见道诸
菩萨众。得真现观。名为胜者。彼能證解阿赖耶识。
故我世尊。正为开示。解深密经云。阿陀那识甚深
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
执为我。梵语阿陀那。此云执持。以能执持诸法种
子。及能执受色根依处。亦能执取结生相续(结生即投
胎时)。故说此识。名阿陀那。无性有情不能穷底故曰
甚深。趣寂种性不能通达。故曰甚细。是一切法真
实种子。缘击便生转识波浪。恒无间断。犹如瀑流。
凡即无性。愚即趣寂。恐彼于此。起分别执。堕诸恶
趣。障生圣道。故我世尊。不为开演。唯第八识。有如
是义。入楞伽经。亦作是说。如海遇风缘。起种种波
浪。现前作用转。无有间断时(此颂喻也)。藏识海亦然。境
界风所击。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此颂法也)。眼等诸
识。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诸识浪。故知别有。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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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性。巳上所引大乘四颂。总證第八识。名持种心
义○又大众部。阿笈摩经。密意说此名根本识。是
眼等识。所依止故。譬如树根。是茎等本。非眼等识。
有如是义。上座部经。分别论者。俱密说此。名有分
识。有谓三有。分是因义。唯此恒遍。为三有因。化地
部中。密说此名。穷生死蕴。离第八识。无别蕴法。穷
生死际。无间断时。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亦密说
此。名阿赖耶。谓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
阿赖耶。谓阿赖耶。是贪总别三世境故。立此四名。
由是彼说。阿赖耶名。定显此中。第八识故。上引小
乘四教。宛然有此。第八识体。何以坚执。唯前六耶
○巳引圣教。当显正理。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诸法
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若无此识。彼持种心。不
应有故。谓诸转识。在灭定等。有间断故。根境作意。
善等类别。易脱起故。如电光等。不坚住故。非可熏
习。不能持种。非染净种。所集起心。此识一类。恒无
间断。如苣蕂等。坚住可熏。当彼契经所说心义。此
證第八名心。以合十證颂中第一持种心义○又
契经说。有异熟心。善恶业感。若无此识。彼异熟心。
不应有故。眼等转识。有间断故。异熟不应。断巳更
续。定应许有。真异熟心。酬牵引业。遍而无断。彼异
熟心。即第八识。以合十證颂中。第二异熟心义。通
上以释初句持种异熟心竟○又契经说。有情流
转五趣四生。若无此识。彼趣生体。不应有故。谓要
义○又大众部。阿笈摩经。密意说此名根本识。是
眼等识。所依止故。譬如树根。是茎等本。非眼等识。
有如是义。上座部经。分别论者。俱密说此。名有分
识。有谓三有。分是因义。唯此恒遍。为三有因。化地
部中。密说此名。穷生死蕴。离第八识。无别蕴法。穷
生死际。无间断时。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亦密说
此。名阿赖耶。谓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
阿赖耶。谓阿赖耶。是贪总别三世境故。立此四名。
由是彼说。阿赖耶名。定显此中。第八识故。上引小
乘四教。宛然有此。第八识体。何以坚执。唯前六耶
○巳引圣教。当显正理。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诸法
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若无此识。彼持种心。不
应有故。谓诸转识。在灭定等。有间断故。根境作意。
善等类别。易脱起故。如电光等。不坚住故。非可熏
习。不能持种。非染净种。所集起心。此识一类。恒无
间断。如苣蕂等。坚住可熏。当彼契经所说心义。此
證第八名心。以合十證颂中第一持种心义○又
契经说。有异熟心。善恶业感。若无此识。彼异熟心。
不应有故。眼等转识。有间断故。异熟不应。断巳更
续。定应许有。真异熟心。酬牵引业。遍而无断。彼异
熟心。即第八识。以合十證颂中。第二异熟心义。通
上以释初句持种异熟心竟○又契经说。有情流
转五趣四生。若无此识。彼趣生体。不应有故。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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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恒。遍。无杂。具此四义。方可立为正实趣生。非
异熟法。趣生杂乱。住此起馀趣生法故。诸异熟色。
及五识中。业所感者。不遍趣生。无色界中。全无彼
故。诸生得善。及意识中。业所感者。虽遍趣生。起无
杂乱。而不恒有。不相应行。无实自体。皆不可立正
实趣生。唯异熟心。及彼心所。实恒遍无杂。是正实
趣生。此即第八心及心所。以合十證颂中。第三界
趣生义○又契经说。有色根身。是有执受。若无此
识。彼能执受。不应有故。谓五色根。及彼依处。唯现
在世。是有执受。彼定由有。能执受心。唯异熟心。先
业所引。眼等转识。无如是义。彼执受心。即第八识。
以合十證颂中第四有执受义○又契经说。寿煖
识三。更互依持。得相续住。若无此识。能持寿煖。令
久住识。不应有故。谓诸转识。有间有转。如风声等。
无恒持用。不可立为持寿煖识。唯异熟识。无间无
转。犹如寿煖。有恒持用。故可立为持寿煖识。即第
八识。以合十證颂中第五寿煖识义。通上以释次
句趣生有受识竟○又契经说。诸有情类。受生命
终。必住散心。非无心定(显此有心故)。若无此识。生死时
心。不应有故。谓生死时。身心惛昧。如睡无梦。极闷
绝时。明了转识。必不现起。又此位中。六种转识。行
相所缘。不可知故。如无心位。必不现行。六种转识。
行相所缘。有必可知。如馀时故。真异熟识。极微细
故。行相所缘。俱不可了。是引业果。一期相续。恒无
异熟法。趣生杂乱。住此起馀趣生法故。诸异熟色。
及五识中。业所感者。不遍趣生。无色界中。全无彼
故。诸生得善。及意识中。业所感者。虽遍趣生。起无
杂乱。而不恒有。不相应行。无实自体。皆不可立正
实趣生。唯异熟心。及彼心所。实恒遍无杂。是正实
趣生。此即第八心及心所。以合十證颂中。第三界
趣生义○又契经说。有色根身。是有执受。若无此
识。彼能执受。不应有故。谓五色根。及彼依处。唯现
在世。是有执受。彼定由有。能执受心。唯异熟心。先
业所引。眼等转识。无如是义。彼执受心。即第八识。
以合十證颂中第四有执受义○又契经说。寿煖
识三。更互依持。得相续住。若无此识。能持寿煖。令
久住识。不应有故。谓诸转识。有间有转。如风声等。
无恒持用。不可立为持寿煖识。唯异熟识。无间无
转。犹如寿煖。有恒持用。故可立为持寿煖识。即第
八识。以合十證颂中第五寿煖识义。通上以释次
句趣生有受识竟○又契经说。诸有情类。受生命
终。必住散心。非无心定(显此有心故)。若无此识。生死时
心。不应有故。谓生死时。身心惛昧。如睡无梦。极闷
绝时。明了转识。必不现起。又此位中。六种转识。行
相所缘。不可知故。如无心位。必不现行。六种转识。
行相所缘。有必可知。如馀时故。真异熟识。极微细
故。行相所缘。俱不可了。是引业果。一期相续。恒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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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是散有心。名生死心。即第八识。以合十證颂
中第六生死心义○又契经说。识缘名色。名色缘
识。如是二法。展转相依。譬如芦束。俱时而转。若无
此识。彼识自体。不应有故。眼等转识。摄在名中。此
识若无。说谁为识。又诸转识有间有转。无力恒时
执持名色。宁说恒与名色为缘。故彼识言。显第八
识。以合十證颂中第七缘起依义○又契经说。一
切有情。皆依食住。若无此识。彼识食体。不应有故。
谓契经说。食有四种。一者段食。二者触食。三意思
食。四者识食。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坏断。故名
为食。诸有执无第八识者。依何等义。经作是言。一
切有情。皆依食住。故识食体。即第八识。以合十證
颂中。第八识食体义。巳上释第三句生死缘依食
竟○又契经说。住灭定者。身语心行。无不皆灭。而
寿不灭。亦不离煖。根无变坏。识不离身。若无此识。
住灭定者。不离身识。不应有故谓眼等识。行相粗
动。于所缘境。起必劳虑。厌患彼故。暂求止息。渐次
伏除。至都尽位。依此位立。住灭定者。故此定中。彼
识皆灭。若不许有微细一类恒遍执持寿煖识在。
依何而说识不离身。若全无识。应如瓦砾。非有情
数。岂得说为住灭定者。眼等转识。于灭定位。非不
离身。故契经言。不离身者。彼识即是此第八识。入
灭定时。不为止息此极寂静执持识故。无想等位。
类此应知。故彼定心。即第八识。以合十證颂中第
中第六生死心义○又契经说。识缘名色。名色缘
识。如是二法。展转相依。譬如芦束。俱时而转。若无
此识。彼识自体。不应有故。眼等转识。摄在名中。此
识若无。说谁为识。又诸转识有间有转。无力恒时
执持名色。宁说恒与名色为缘。故彼识言。显第八
识。以合十證颂中第七缘起依义○又契经说。一
切有情。皆依食住。若无此识。彼识食体。不应有故。
谓契经说。食有四种。一者段食。二者触食。三意思
食。四者识食。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坏断。故名
为食。诸有执无第八识者。依何等义。经作是言。一
切有情。皆依食住。故识食体。即第八识。以合十證
颂中。第八识食体义。巳上释第三句生死缘依食
竟○又契经说。住灭定者。身语心行。无不皆灭。而
寿不灭。亦不离煖。根无变坏。识不离身。若无此识。
住灭定者。不离身识。不应有故谓眼等识。行相粗
动。于所缘境。起必劳虑。厌患彼故。暂求止息。渐次
伏除。至都尽位。依此位立。住灭定者。故此定中。彼
识皆灭。若不许有微细一类恒遍执持寿煖识在。
依何而说识不离身。若全无识。应如瓦砾。非有情
数。岂得说为住灭定者。眼等转识。于灭定位。非不
离身。故契经言。不离身者。彼识即是此第八识。入
灭定时。不为止息此极寂静执持识故。无想等位。
类此应知。故彼定心。即第八识。以合十證颂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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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灭定心义○又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
清净故。有情清净。若无此识。彼染净心。不应有故。
谓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
熏。持彼种故。彼染净心。即第八识。以合十證颂中
第十染净心义。通上释第四句灭定心染净竟。證
有此识。理趣无边。不但十义而巳。详唯识论第三
第四。宗镜四十七。文繁不引。】
「 浩浩三藏不可穷
渊深七浪境为风」
【颂第八识。体性渊微。随缘生识之义。浩浩者。深广
义。三藏者。能所执也。持种义边。名为能藏。受熏义
边。名为所藏七执为我。名为执藏。如契经说。诸法
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此
颂意言。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切时。展转相生。
互为因果。摄大乘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
缘。如炷与焰。展转生烧。又如束芦。互相依住。唯依
此二。建立因缘。所馀因缘。不可得故。颂言渊深者。
显不可穷义。以水喻于第八本识。故有渊深不穷
之相。以浪喻于前七转识。故有生灭不尽之波。以
风喻于境等四缘。故有击发助生之状。所以喻中。
多风至。多波生。少风至。少浪起。法中多缘多识生。
少缘少识起。如楞伽云。如海遇风缘等。】
「 受熏持种根身器」
【颂第八识。既能受熏。复能执持种子根身。及缘器
界之义。唯识论云。依何等义。立熏习名。问也。所熏
清净故。有情清净。若无此识。彼染净心。不应有故。
谓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
熏。持彼种故。彼染净心。即第八识。以合十證颂中
第十染净心义。通上释第四句灭定心染净竟。證
有此识。理趣无边。不但十义而巳。详唯识论第三
第四。宗镜四十七。文繁不引。】
「 浩浩三藏不可穷
渊深七浪境为风」
【颂第八识。体性渊微。随缘生识之义。浩浩者。深广
义。三藏者。能所执也。持种义边。名为能藏。受熏义
边。名为所藏七执为我。名为执藏。如契经说。诸法
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此
颂意言。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切时。展转相生。
互为因果。摄大乘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
缘。如炷与焰。展转生烧。又如束芦。互相依住。唯依
此二。建立因缘。所馀因缘。不可得故。颂言渊深者。
显不可穷义。以水喻于第八本识。故有渊深不穷
之相。以浪喻于前七转识。故有生灭不尽之波。以
风喻于境等四缘。故有击发助生之状。所以喻中。
多风至。多波生。少风至。少浪起。法中多缘多识生。
少缘少识起。如楞伽云。如海遇风缘等。】
「 受熏持种根身器」
【颂第八识。既能受熏。复能执持种子根身。及缘器
界之义。唯识论云。依何等义。立熏习名。问也。所熏
890-A¶ 第 408a 页 X55-0408.png
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答也。何等名
为所熏四义。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
习气。乃是所熏。此遮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
非所熏○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
气。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
所熏。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容习气。乃是所
熏。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四
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
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
熏。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何
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有作用。
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为。前后不变。无生长
用。故非能熏○二有胜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
引习气。乃是能熏。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
故非能熏○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
习气。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故
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处。不即
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
非能熏○唯七转识。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
者。具此四义。可是能熏。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
俱灭。熏习义成。令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蕂。故
名熏习问。能熏前七。王所俱能。所熏第八。何非心
为所熏四义。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
习气。乃是所熏。此遮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
非所熏○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
气。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
所熏。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容习气。乃是所
熏。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四
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
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
熏。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何
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有作用。
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为。前后不变。无生长
用。故非能熏○二有胜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
引习气。乃是能熏。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
故非能熏○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
习气。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故
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处。不即
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
非能熏○唯七转识。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
者。具此四义。可是能熏。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
俱灭。熏习义成。令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蕂。故
名熏习问。能熏前七。王所俱能。所熏第八。何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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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答。所熏唯王。心所非义。所若受熏。大过失生。不
应齐责。问。前七能熏第八四分。何熏何分。曰。前五
转识。唯熏第八相。分种子。第七唯熏见。分种子。唯
第六识。能熏第八相见。分种。问。能熏前七。各有四
分。何分能熏。曰。见相二分。能熏成种。以此二分。有
作用故。问。相分是色。何能熏种。曰。但是见分与相
分力。相即能熏。如枭附块。能成卵壳。颂言持种根
身器者。持乃执受。有四义故。一摄为自体。同无记
故。二持令不散。令不坏故。三领以为境。亲相分故。
四令生觉受。同安危故。种子根身。四义皆具。器界
唯有。领以为境一义。非有情故。无馀三义。】
「 去后来先作主公」
【颂第八识先来后去。成生死义。所以言去来者。非
谓识体有去有来。何则。未生之前。巳有识体。故曰
来先。既死之后。识体尚存。故曰去后。以来之先去
之后而究之。则知识体常存。岂有去来乎。依凭经
论。略辨此识舍出之处。瑜伽论云。善业从下冷。恶
业从上冷。二皆至于心。一处同时舍。杂宝藏经云。
顶圣眼生天。人心饿鬼腹。旁生膝盖离。地狱脚板
出。然经论异者。经明六趣差别。论明善恶两途。其
义一也。有漏章竟。】
「 不动地前才舍藏
金刚道后异熟空
大圆无垢同时发
普照十方尘刹中」
【颂第八识。次第舍名。乃至究竟转智之义。谓第八
应齐责。问。前七能熏第八四分。何熏何分。曰。前五
转识。唯熏第八相。分种子。第七唯熏见。分种子。唯
第六识。能熏第八相见。分种。问。能熏前七。各有四
分。何分能熏。曰。见相二分。能熏成种。以此二分。有
作用故。问。相分是色。何能熏种。曰。但是见分与相
分力。相即能熏。如枭附块。能成卵壳。颂言持种根
身器者。持乃执受。有四义故。一摄为自体。同无记
故。二持令不散。令不坏故。三领以为境。亲相分故。
四令生觉受。同安危故。种子根身。四义皆具。器界
唯有。领以为境一义。非有情故。无馀三义。】
「 去后来先作主公」
【颂第八识先来后去。成生死义。所以言去来者。非
谓识体有去有来。何则。未生之前。巳有识体。故曰
来先。既死之后。识体尚存。故曰去后。以来之先去
之后而究之。则知识体常存。岂有去来乎。依凭经
论。略辨此识舍出之处。瑜伽论云。善业从下冷。恶
业从上冷。二皆至于心。一处同时舍。杂宝藏经云。
顶圣眼生天。人心饿鬼腹。旁生膝盖离。地狱脚板
出。然经论异者。经明六趣差别。论明善恶两途。其
义一也。有漏章竟。】
「 不动地前才舍藏
金刚道后异熟空
大圆无垢同时发
普照十方尘刹中」
【颂第八识。次第舍名。乃至究竟转智之义。谓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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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有三种名。三十颂云。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
此即三种名。一名阿赖耶。二名异熟识。三名一切
种。又谓此识。从有漏因。至无漏果。略为三位。一我
爱执藏位。谓从无始。至不动地边。名阿赖耶识。此
云藏识。具三义故。以能持种故曰能藏。以能受熏。
故曰所藏。第七念念执为我故。故曰执藏。具此三
义。名阿赖耶。得登八地。烦恼永伏。不受彼熏。七不
执我。三藏之名。从此舍故。故云不动地前才舍藏
也○二善恶业果位。亦从无始。至等觉位。名异熟
识。亦具三义。一变异而熟。因种变异。果方熟故二
异时而熟。因灭果生。定异时故。三异类而熟。因通
善恶。果无记故。具此三义。名异熟识。从断惑来。名
金刚道。二障惑种。由此断故。金刚道后。即解脱道。
馀有漏果。及劣无漏。俱弃舍故。唯识论云。有义所
馀有漏法种。及劣无漏。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皆巳
弃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有义尔时。犹未舍彼。与
无间道。不相违故。菩萨应无生死法故。此位应无
所熏识故。住无间道。应名佛故。后解脱道。应无用
故。由此应知馀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第八
净识非彼依故。故此颂云。金刚道后异熟空也○
三相续执持位。从證佛果。尽未来际。名无垢识。此
识与智。同时发起。相续执持。无漏种故。唯识论云。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性相清净。离诸杂染。纯净圆
德。现种依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如大圆镜现众
此即三种名。一名阿赖耶。二名异熟识。三名一切
种。又谓此识。从有漏因。至无漏果。略为三位。一我
爱执藏位。谓从无始。至不动地边。名阿赖耶识。此
云藏识。具三义故。以能持种故曰能藏。以能受熏。
故曰所藏。第七念念执为我故。故曰执藏。具此三
义。名阿赖耶。得登八地。烦恼永伏。不受彼熏。七不
执我。三藏之名。从此舍故。故云不动地前才舍藏
也○二善恶业果位。亦从无始。至等觉位。名异熟
识。亦具三义。一变异而熟。因种变异。果方熟故二
异时而熟。因灭果生。定异时故。三异类而熟。因通
善恶。果无记故。具此三义。名异熟识。从断惑来。名
金刚道。二障惑种。由此断故。金刚道后。即解脱道。
馀有漏果。及劣无漏。俱弃舍故。唯识论云。有义所
馀有漏法种。及劣无漏。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皆巳
弃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有义尔时。犹未舍彼。与
无间道。不相违故。菩萨应无生死法故。此位应无
所熏识故。住无间道。应名佛故。后解脱道。应无用
故。由此应知馀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第八
净识非彼依故。故此颂云。金刚道后异熟空也○
三相续执持位。从證佛果。尽未来际。名无垢识。此
识与智。同时发起。相续执持。无漏种故。唯识论云。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性相清净。离诸杂染。纯净圆
德。现种依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如大圆镜现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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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相。由斯此品从初成佛。尽未来际。相续不断。持
无漏种。令不失故。故此颂云。大圆无垢同时发。普
照十方尘刹中也。】
八识规矩补注證义(终)
无漏种。令不失故。故此颂云。大圆无垢同时发。普
照十方尘刹中也。】
八识规矩补注證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