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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1a 页

大乘义章卷第三

远法师撰

义法聚中此卷有八门(四谛义 四缘义 五果义
 六因义 四空义 五法三自性义 六种相门义 八识
义)。

**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染净因果分别 四理事分别 五十六圣行分别
 六有作无作有量无量相对分别 七同异分别 八
虚实分别 九十谛分别)

第一释名。苦集灭道。名四圣谛。逼恼名苦。聚
积称集。寂怕名灭。能通曰道。何故名圣。而
复云谛。如涅槃云。圣者所谓诸佛菩萨。一切
圣人。就圣辨谛。故云圣谛。何故就圣而辨谛
乎。良以谛实唯圣所知。非凡能觉。圣所知者
方名谛。故就圣辨之。所言谛者。世人一向。以
实释之。此非一向。如涅槃中。谛实两别故。
彼经言。有苦有谛有实。直论苦事。名之为
苦。就彼苦中。因缘有无法相不谬。故称为
谛。穷其本性。非有非无。说之为实。通相释
之。实故名谛。实相云何。今以两门分别释之。
一随法深浅彰实不同。二随教宗别明实有
异。言随法者。法之浅深。义别五重。一法相
实。二虚假实。三空无实。四自体实。亦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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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五缘用实。法相实者。苦集灭道当相实
尔。故称为实。如彼苦谛。凡夫为乐。圣观实
苦。故名为实。乃至道谛。凡夫迷谬。妄谓非
道。圣慧观之。知实是道。故称为实。是以经
云。苦者实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更无异
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灭苦之道。实是真
道。如是等法。返对情妄。故说为实。言假实
者。苦集灭道。实是因缘虚假之法。故名为实。
于中分别。乃有四种。一因和合假揽别成总。
二法和合假。苦无常等诸法相成。三妄相虚
假。如虚空华。非有为有。四妄想虚假。苦集
灭道妄想假集。如梦所见。此之四种。同名假
实。良以执定非真实。故因缘虚假名为实也。
据此返望前门。所论乃是谛相。非是谛实。言
空实者。苦集灭道。以理穷之。实是空寂。本
无所有。故名为实。于中分别。乃有五种。一者
阴上无人之空。二因和合中无性之空。三法
和合中无性之空。四者妄相虚无之空。五者
妄想虚无之空。此之五种。同名空实。据斯返
望前门。所说因缘假有。是其谛相。非是谛实。
言体实者。苦集灭道。穷其本性。实是真实如
来藏性。是以经言。于圣谛处说如来藏。又
涅槃中。宣说苦实乃至道实。即是佛性常乐
我净。谛实如此。故称为实。于中分别。有其二
种。一如实空。二如实不空。如实空中。有二
种空。一无相空。谓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
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
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非自相。非
他相。非非自相。非非他相。非自他俱相。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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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妄心分别。皆不相应。二无性空。恒沙佛
法。同一体性。互相缘集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故名为空。如就诸法说之为有诸法外。无别
有一有性可得。还即说此有等诸法。以之为
无是诸法外。无别有一无性可得。还即说此
有无等法。为非有非无。有无等外。无别有一
非有非无自性可得。以此类知一切诸法。毕
竟无性。故名为空。空义如是。言不空。如来
藏中。从本已来具二种相。一如实心。所谓真
实阿梨耶识神智性之。以阿梨耶神智性
故。与无明合。便起妄智。远离无明。便为正
智。二如实法。于彼自性清净心中备具一切
恒沙佛法。如妄心中备具一切诸虚妄法。以
真心中具诸法故。与妄想合。能熏妄心。起种
种行。远离妄想。便成法界广大行德。此空不
空。同是谛实据斯返望前门之中。遣相明空。
乃是谛相非谛实也。缘用实者。苦集等相。究
竟穷之。实是法界缘起集用。不染而染。起苦
集用。不净而净。起灭道用。灭道有二。一随
妄集起。对治灭道。二舍妄显真。真实灭道。谛
实如此。故名为实。上来五种。随分皆实。故
称为谛。言随教者。教别既殊。明实亦异。毗昙
法中。说实有二。一者有实。苦集灭道法相实
尔。二者空实。阴上无人未空法体。成实法中。
说实亦二。一者有实。苦集灭道实是因缘名
用假有。二者空实。实无定相未空因缘。宜明
苦中法相实尔。名之为实。未说虚假空寂等
义。成实法中。辨明苦等。实是名用虚假之
法。无有定性。故曰为实。据斯返望前宗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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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定性。非真实也。若就大乘破相教中辨
实亦二。一者有实。苦集灭道实是妄相虚幻
之有。二者空实。实无因缘假名之相。不但无
性。相亦叵得。据斯返望前成实中未空幻化
因缘法。故不名为实。若就大乘显实教中辨
实亦二。一空二有。于中分别。略有二门。一依
持门。妄想所取苦集灭道于情为有。于理实
无。名为空实。妄情所依如来藏性。相虽叵见。
而实是有。名为有实。故经说为不空藏矣。
二缘起门。如来藏性体。如一味名为空实。缘
起苦集灭道之用。名为有实。如经中说。自
性清净。不染而染。十二因缘。皆一心作。生
死二法是如来藏法界轮转。名曰法身众生。
如是等言。是其真实缘起苦集。如来藏性。显
成法身菩提涅槃诸地行德。即是真实缘起
灭道。谛实如此。称之为实。宗别既然。随宗
皆实。故称为谛四谛名义。略释云尔。

第二
门中。开合辨相。何者是苦苦之体相。开合不
定。或总为一。谓摄诸苦为一苦谛。或分为二。
所谓分段变易生死。六道之报。名为分段。三
乘圣人微细生灭。说为变易。或分为三所谓
苦苦坏苦行苦。辨此三苦。略有五门。一对缘
分别。二约缘就体分别。三约三种无常分
别。四诸过相显。五对三受以辨通局。言对缘
者缘别内外。内谓自心。外者所谓刀杖等缘。
外中复二。一逆二顺逆者所谓刀杖等事一
切苦具。顺者所谓己身命财亲戚之类。缘别
如此。从彼逆缘。逼而生恼。名为苦苦。刀杖等
缘。能生内恼。说之为苦。从苦生苦。故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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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从彼顺缘离坏生恼。名为坏苦。内心涉境。
说名为行。缘行生厌。厌行生恼。故名行苦。第
二对缘就体辨者。心性是苦。依彼苦上。加以
事恼。苦上加苦。故云苦苦。就斯以论。向前
三苦。至此门中。通名苦苦。谓性苦上。加前苦
苦坏苦行苦。斯名事恼。有为之法前后生灭。
无常败坏。名为坏苦。即此有为迁流名行。迁
流不安。故名行苦。言约三种无常辨者。于彼
分段无常分齐。宣说苦苦。于有为法性苦之
上。加彼三世分段粗苦。苦上加苦。故名苦苦。
又以三世分段粗苦。显有为法体性是苦。亦
名苦苦。就念无常。宣说坏苦。彼念无常迁流
灭坏。故名坏苦。是即向前第二门中行坏两
苦。至此门中。同名坏苦。就彼自性不成无常。
宣说行苦。同体四相。互相集起。故名为行。
以此门中同体。四相共破坏行性。不成行
性。无安故名行苦。言以诸过互相显者。过有
三种。谓苦无常及与无我。以苦显苦。名为苦
苦。谓以事恼显有为法体性苦也。无常故苦。
名为坏苦。无我故苦。名为行苦。以法无我因
缘虚集故。称为行。有为行故。体性是苦。言对
三受辨通局者。受别有三。谓苦乐舍。违缘生
恼。名为苦受。顺缘生适。名为乐受。中容境界
所生受心。舍前苦乐。故名舍受。三受如是。对
之云何。如经中说。苦受之中。即具三苦。心性
是苦。于性苦上。加彼对缘所生事恼。即名苦
苦。前后生灭。无常败坏。名为坏苦。即此前后
迁流集起。名曰行苦。亦可有为自性虚集。名
为行苦。乐舍二受。各具二苦。所谓行坏。行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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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相。不异前释。三苦如是。又如经中。分为
八苦。所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
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盛阴苦。辨此八苦。略
有三门。一释其名。二辨其相。三对三苦。共相
收摄。先释其名。言生苦者。报分始起。谓之为
生。生时有苦。就时立称。故名生苦。衰变名
老。老时有苦。就时为目。名为老苦。四大增
损。谓之为病。病时有苦。就时彰名。称曰病
苦。阴坏名死。死时有苦。就时立目。名为死
苦。亦可。此等当体为名。即指生老病死为苦。
故云生老病死苦也。爱别离者。所念分张名
爱别离。爱别生恼。就缘立称。名爱别离。怨
憎会者。所恶强集名怨憎会。怨会生恼。就缘
立称。名怨憎会。求不得者。所悕不称。名求不
得。因彼生恼。就缘立称。是故名为求不得
苦。五盛阴者。五阴炽盛。名五盛阴。阴盛是苦。
就体立称。是故名为五盛阴苦。亦盛者。盛
受之义。五阴之中。盛前七苦。是故名为五盛
阴苦。若正应言五阴盛苦。名义如是。

次辨
其相。何者生苦。如五王经说。始从识支乃至
出胎。名之为生。涅槃经云。生通始终。始终
不同。经分为五。一者初出。所谓识支报始
名初。初起名出。二者至终。谓名色支色心具
足。对前说终。三者增长。谓前名色增为六
入。四者出胎。五者种类。谓出胎后乃至老死。
于中运运刹那新起。名之为生。何者老苦。如
涅槃中。释有两义。一者终身老。所谓发白
形枯色变。是时名老。二者念念老。始从识支
乃至老死。运运迁迁。名之为老。就念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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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为二。一者增长。谓从识支乃至盛年。念
念迁变。二者灭坏。年衰已后念念老也。何者
病苦。如涅槃中。释有两义。一者身病。所谓
四大增损不调及馀客病。二者心病。所谓欢
喜忧愁恐怖愚痴等也。何者死苦。如涅槃中
说死有三。一放逸死。谓谤大乘方等经典。二
破戒死。谓犯三世诸佛禁戒。三坏命死。所谓
身尽。此坏命中经分为二。一命尽死。二外缘
死。命尽死中。经说有三。一者命尽而福不尽。
正报虽灭。依报犹存。二者福尽而命不尽。依
报虽亡。正报犹在。此亦通名命尽死也。三福
命俱尽。依正俱灭。外缘死中。经说有三。一
者自害。二者他害。三者俱害。何者是其爱别
离苦。所别有二。一内二外。内者自身。外者所
谓亲戚眷属及馀资生。何者是其怨憎会苦。
怨憎有二。一内二外。内者所谓三恶道报。外
者所谓刀杖等缘。何者是其求不得苦。所求
有二。一因二果。因中有二。一者恶法求离不
得。二者善法求欲不得。果中亦二。一者苦事
求离不得。二者乐事求欲不得。苦复有二。一
内二外。三涂苦报求离不得。是名为内刀杖
等苦。求离不得是名为外。乐事亦二。一内
二外。人天乐果求欲不得。是名为内。资生眷
属求欲不得。是名为外。何者是其五盛阴苦。
如涅槃说。通摄前七。以为第八五盛阴苦。
八苦体相。粗辨如是。次对三苦。共相收摄。八
中前七。别配三苦。后一是总。总摄三苦。就前
七中。有通有别。即坏即苦即行即苦。义通前
七。不待言论。缘而致恼。义有隐显。生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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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苦苦所收。若缘老时。失于庄色。病失强
力。死失寿命。而致恼者。坏苦所摄。爱别离
者。坏若所收。怨憎会中。义有两兼。三涂苦
报刀杖等。缘而强聚集。苦苦所收。涉求之行
而强现前。行苦所摄。求不得中。义具三苦。于
恶于苦。求离不得。苦苦所收。于善于乐。求合
不得。坏苦所摄。涉求行心。求离不得。即是行
苦。五盛阴中。一切斯具八苦。如是如地持
中。随别分为百一十苦。若广分之。苦乃无量。
苦谛如是。次辨集谛。开合非一。总唯一集。或
分为二。二有三门。一就性分二。唯善与恶。无
记无报。是以不论。二缘正分二。唯业烦恼。业
为正集。故烦恼缘集。三粗细分二。所谓分段
变易之因。或分为三。所谓三界生死之因。据
斯统摄一切分段变易之因。悉在其中。或分
为四。分段变易。各有缘正。合为四也。分段
因中。有漏业因。四住为缘。变易因中。无涉
业因。无明为缘。问曰。无涉云何为因。缘照
无漏。能生三乘生灭法身。故说因耳。或分
段为五。所谓五道生死因也。或分为六。所
谓六道生死之因。又分段中。三有之因。变易
因中。三乘之因。亦得分六。或分为十。五道因
中。各有缘正。故有十也。或分十二。六道因
中。各有缘正。即为十二。又分段中。三有之
因。各有缘正。变易之中。三乘之因。亦有缘
正。以此通论。亦有十二。故经说言。又如取
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无漏业因无明为缘。
生阿罗汉及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
等。若广分别。集亦无量。集谛如是。次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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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开合非一。总唯一灭。或分为二。二有四
门。一约所灭因果分二。生死因尽。是有馀灭。
生死果丧。是无馀灭。二约所灭分段变易二
种分二。分段死尽。是有馀灭。变易死尽。是无
馀灭。三大小分二。二乘所得。是其小灭。佛菩
萨所得。是其大灭。四性净方便。分为二种。无
始法性。本隐今显。是性净。灭断障而得。是方
便灭。或分为三。三有三门。一约所灭假实空
心。以之为三。因和合中。取立定性。是迷假心。
法和合中。取立定性。是迷实心。无漏之慧。
是其空心。灭此三心。为三灭也。假实两心。成
实法中。闻慧伏灭。𤏙等已去。见理永灭。大乘
法中。善趣伏灭。种性已上。渐次永灭。若论空
心。成实法中。灭定暂灭。无馀涅槃。毕竟永
灭。大乘法中。种性已上。随分渐灭。真德渐
显。至佛乃尽。二约所灭烦恼业苦。三分分别。
三就人分别。谓三乘人所得灭也。或分为四。
分段之中。因果尽处。分为二种。变易之中。因
果尽处。亦分二种。故合四也。又复经中宣
说。涅槃远离十想。亦得分十。此义如后涅
槃章中具广分别。随义异论。数别难穷。灭谛
如是。次辨道谛。开合非一。总唯一道。或分为
二。二有四门。一因果分二。因所行。是其因
道。果中所成。是其果道。二约对治分二。所
谓分段变易对治。为二道也。三大小分二。二
乘所行。以为小道。大乘所行。以为大道。四真
妄分二。缘修对治。是其妄道。真实行德。是其
真道。或分为三。三有五门。一闻思修分为三
种。此义如后三慧章中具广分别。二戒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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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三种。戒定通具慧为道体。三證助不住
开分三种。四约位分三。所谓见修及无学道。
五随人分三。谓三乘人所行道也。或分为四。
四有三门。一就行分四。谓闻思修證。二约位
分四。谓方便道见道修道及无学道。三随人
分四。谓声闻缘觉菩萨及与佛道。或分为五。
谓闻思修报生识智及与證智。声闻乘中见
修无学。分之为三。缘觉大乘各别为二。合有
五也。或分为六。谓三乘中各分因果。或分为
七。谓七觉支。或分为八。谓八正道。或分为九。
谓三乘中。各有见修及无学道。或复分为三
十七道。广则无量。道谛如是。

第三门中。分
其染净因果差别。四中前二。是其染法。后二
净法。举染令厌。彰净令欣。就前染中。先果后
因。净中亦尔。先果后因。故有四别。诸法之起。
先因后果。何故谛中先果后因。观门有二。一
顺二逆。寻因趣果。是其顺观。从果寻因。是其
逆观。今依逆观故。先明果后彰因矣。良以果
兼美恶显著。欣厌义强。是以先明。因相微隐。
欣厌义微。是以后说。

第四门中。理事分别。
宗别不同。所说亦异。依如毗昙。六道果别。
是其事苦。即此事上。有苦无常空无我等四
义宽通。说为理苦。又复一切有漏诸法。莫
问内外。但从前生后。不简近远粗细之别。悉
是果义。于此果上。具苦无常空无我等四种
道义。尽是理苦。六道因果。是其事集。即此
事上因集有缘四义。齐通说为理集。又复一
切有漏诸法。莫问内外。但前生后。不简近远
粗细之殊。悉是因义。于此因中。因集有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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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宽通。尽是理集。以理苦集通诸法故。圣
人无有一道。有漏中具有二。具苦智处而无
集智。具集智处而无苦智。随过粗细尽亡之
处。品别无为。是其事灭。即此事上尽止妙出
四义。齐通说为理灭。戒定慧等三十七品道行
差别。是其事道。即此事上道如迹乘四义。齐
通说为理道。若依成实。生死因果。莫问粗细。
一切皆是事苦事集。无漏因果。是事灭道。即
此事上缘用虚假无性之空。是其理也。缘用
虚假。是世谛理。无性之空。是真谛理。大乘
法中。分段变易二种因果。是事苦集。此二尽
处。数灭无为。及彼对治。是事灭道。即此事
中平等实性缘起之相。是其理也。平等实性。
是真谛理。缘起之相。是世谛理。理之浅深。备
如初门。

第五十六圣行分别。四谛之中。各
有四行。故有十六。苦中四者。谓苦无常空与
无我。逼恼名苦。苦法迁流。说为无常。苦非我
所。故名为空。苦非我体。名为无我。问曰。苦
中唯有此四。更有馀义。义别众多。如华严
说。所谓果报.担累.危脆.怨毒.恼害.障碍.系
缚.阴盖.遮难.难苦事等。如是非一。今据一门
且论此四。问曰。何故偏说此四。释言。苦中义
别众多。既言且论。宁可具责。问曰。无常通苦
集道。空与无我遍通四谛。以何义故偏摄苦
中。释言。法门有通有别。若就通门。无常空
等。义通馀谛。今就别门。无常空等身边两
见。对治法故。摄入苦中。是义云何。身边两
见。迷苦而生。无常治边。空与无我。对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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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是故随对摄入苦中。何故身边偏迷苦生。
报法粗现相状显著。人多取此。以为神主。随
计断常。是故身边偏缘苦生。此义具释如十
使章。问曰。苦中具有四行。以何义故偏名苦
谛。不名无常无我等谛。释言。皆得不可并
彰。且说苦耳。设立馀名。会归一难。又随义
释。非无所以。义释有三。一苦粗易觉。人皆同
识。就易以名。二苦过粗重。生厌义强。故偏
名之。三苦义唯别不通馀谛。故偏名苦。馀无
常等。无如是义。故经论中。多不说之。集中四
者。谓因集有缘。能生曰因。聚果名集。能有
来果。故评为有。缘此得报。故说为缘。问曰
集中唯有此四。更有馀义。释言。集中义别无
量。所谓生造作起灭出由籍方便至到趣向
次第开道。如是非一。今据一门且论此四。问
曰。因果正相对法。前苦谛中。不说其果。今集
谛中。何故说因。释言。苦集各有多义。名皆不
尽。隐显互彰。何可具责。又复果义。粗显易
识。不假言论。故不说果。因细难觉。故须说
之。又复苦中。若立果行。无由得显人天乐
果。是苦无常空无我等。为可厌法。故不说果。
对苦说因。因即可厌。故说其因。又苦谛中。说
苦无常。对治爱行。说空无我。对治见行。若说
其果。无此治能。故不说果。约对治等。说因可
厌。是以论之。问曰。集中具有四义。何故名中
偏彰集谛不说因等。释言。皆得不可并存。且
以集名。又复集义。摄果义显。故偏名矣。灭中
四者。谓尽止妙出。亦名灭止妙离。尽灭有
过故云尽灭。寂止恼患故名为止。舍远粗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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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之为妙。出离缠缚。名出名离。问曰。灭中
唯有此四。更有馀义。释言。灭中义别众多。
所谓无为寂静安隐解脱不动不燃不炽休息
无恼清净快乐无碍无相。如是非一。今据一
门且论此四。问曰。四中以何义故偏名灭谛。
释言。皆得不可并立。且彰灭耳。又复灭者。除
遣义彰相显易识故偏名之馀止妙等同世俗
上妙出等故不名矣。道中四者。谓道如迹
乘。亦名道正迹乘。能通名道。如法正行。名如
名正。寻之趣向果。故称为迹。依之达到。故
说为乘。又复运通亦名为乘。问曰。道中唯有
此四。更有馀义。释言。道中义亦非一。所谓
无漏无碍无障安隐解脱出离清净对治方便
能度至到。如是非一。今据一门且论此四。
问曰。四中以何义故偏彰道名。释言。皆得不
可并立。且论道耳。又复道者。通到义彰。相显
易识。故偏名道。十六圣行。辨之粗尔。

第六
门中。有作无作。有量无量。相对分别。小乘众
生所观四谛。名为有作。亦名有量。大乘所观
名为无作。亦名无量。有作无作。约行分别。有
量无量。当法分别。云何就行分作无作。据小
所观。望后犹有无量谛观可皆以修作。对
后别前。故名有作。据大所观。望后更无馀观
可作。故名无作。总相如是。然彼小中。随义
别分。有有作无作之义。因中所观。名为有
作。果中所观。名为无作。大乘亦尔。因中所
观。名为有作。果中所观。名为无作。量无量
者。分别有三。一就宽狡明量无量。小乘所
观苦集二谛。止在分段因之与果。所观灭道。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5b 页 T44-0515.png
唯是分段因果对治。法有局限。故名有量。大
乘所观苦集。统通分段变易二种因果。苦通
分段变易之报。集通分段变易之因。灭尽分
段变易之因果。道摄分段变易对治。法无局
限。名为无量。二就深浅明量无量。小乘法中。
依如毗昙。但明苦者。真实是苦。不可令乐。乃
至道者。真实是道。未说馀义。成实法中。唯明
苦等名用虚假无性之空。未穷法本。故名有
量。大乘法中。若据说相。明其苦等幻化之有
毕竟空寂。穷实论之。苦等体性。即是真实。
如来藏性缘起法界。以穷深故。名为无量。三
就粗细明量无量。小乘之中。总相粗观。名为
有量。大乘法中。别相细观。说为无量。是以
经言。所说苦谛中智所知。分别是苦。有无
量种。非诸声闻缘觉所知。我于彼经竟不说
之。集灭道等类亦同然。此是粗细量无量也。

第七门中。明其四谛体之同异。于中四谛
义差别有二。一者谛相二者谛实。今先就相
辨其同异。于中灭道有其二种。一者缘修对
治灭道。谓三乘人除结无为缘修之治。二者
体證真实灭道。谓佛菩萨体證无为圆通实
德。今先以彼对治灭道。望于苦集。辨其同异。
于中灭谛。是无为法。望馀三谛。一向别体。苦
集道谛。同异不定。若依毗昙。苦集有二。一粗
二细。过业烦恼得今苦果。现业烦恼得当来
报。是其粗也。此乃是其事苦事集。有为之法。
念念生灭。就此者为。义分苦集。说之为细。
以为理苦集也。就粗以论。若就事论。苦集
及道。一向别体。若据细辨。苦集同体。道谛不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5c 页 T44-0515.png
同。相状如何。一念有为。从前集起。义说为
苦。即此有为。能生于后。义说为集。其犹世
人望父为子望子为父。是故苦集。一向同体。
道是无漏。不同前二。若依成实。唯说结业。以
之为集。所受生死。名为苦谛。微细生灭。悉是
苦摄。一种事相苦集。然彼所说集道别体。
苦望集道。义别有三。一者苦谛与集同体。谓
依报心造作集因。集体是苦。故云同体。以彼
宗中宣说报心体是苦故。二者苦谛与道同体。
谓依报心修起圣道。道谛是苦。故云同体。问
曰。毗昙何不如是。释言。毗昙明其报心不常
续故。集道起时。无其报心。是故苦谛。不与集
道二谛同体。彼成实中。说报常续。集道起时。
恒有此报。是故苦谛得与集道二谛同体。三
者不同。谓馀一切无记心中。苦报之心。不与
集道二谛同也。大乘之中。所说不定。先就分
段辨其同异。于中苦集略有二种。一就三世
因果不同。以分苦集。若据斯义。苦集望道所
辨同异。与成实同。第二就彼微细生灭。义分
苦集。若据斯义。苦集二谛。一向同体。与毗
昙同。即此苦集望于道谛。不同毗昙。云何不
因。分别有二。一者苦集与道同体。谓依报
心起于圣道。报心即是苦集所摄。是以苦集
与道同体。良以大乘亦说报心常相续故。二
者苦集谛与道别体。谓馀一切有漏法中苦
集谛也。分段如是。次就变易辨其同异。于中
不定。若就凡时随相粗分。单有集谛。随义通
论。得有苦集同体之理。无明住地。是其集谛。
即此无明生灭之义。即说为苦。是故苦集同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6a 页 T44-0516.png
一体也。若据圣时三谛同体。一念无漏当分
治结。即是道谛。即此道者。从前无漏变易业
生。即名为苦。复能生后。即名为集。是故三
谛同一体性。对治灭道。望于苦集同异如是。
次就真实灭道二谛。辨其同异。此二相望。一
向同体。万德圆寂。即说为灭。虚通之义。即
说为道。更无别体。是故宣说灭道同体。望彼
苦集对治灭道。一向别体。真妄异故。谛相如
是。次就谛实辨其同异。据实以论四谛同体。
苦集二谛无别体。故用灭道性。以之为体。故
涅槃中说。彼苦集二谛之实。即是佛性。即是
涅槃。即是如来。常乐我净一切佛法。宝性
论中亦说。法身如来。圣谛及与涅槃四法无
别。灭道二谛无别体。故还即说彼苦集实性。
以之为体。是以经中说。十二缘以为佛性。
见十二缘。名为见佛见法见僧。又说。五阴以
为佛性一苦灭等。良以染净无别体故。经中
说言。凡夫未成佛菩提为烦恼。众生成佛时
烦恼为菩提。义在于此。其犹迷人所取之南。
与彼悟时所解之北无有二性。同异之义。其
相像此。

第八门中。辨其虚实。虚实之状。难
以一定。于中略以三门分别。一就谛相优劣
分别。苦集是虚。灭道是实。苦集迷生。所以是
虚。灭道解起。所以是实。苦集既虚。云何称
谛。实是虚诳颠倒之法。是故云谛。非同灭道
二谛实也。二摄法从情。四俱是虚。皆是妄想
分别法故。故维摩云。见苦断集。證灭修道。
是即戏论。地经亦说。五地中分别四谛。名
取染净分别慢也。三癈情论法。四俱是实。经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6b 页 T44-0516.png
中设遣除情计不破其法。是以经言。但除
其病而不除法。法云何实。实有五重。如初门
中具广分别。究竟穷之。唯有二种。一者体
实。穷谛本性。唯如来藏真实法界。亦名真
如。亦名实际。亦名法性。亦名一实。亦名佛
性。二缘用实。谓清净心不染而染。缘起生死。
苦集二门。不净而净。缘起涅槃。灭道二门。实
相如是。

第九门中。十谛分别。言十谛者。如
地经说。始从世谛乃至第十菩萨地成如来
知谛。然彼四谛。统含法界恒沙佛法。随义别
论。皇繁难计。且从一数十门观之。此十一
一皆通四谛。就彼四中。直知苦集灭道法相。
名为世谛。知其空寂无人无法。名第一义。知
其苦等有二无二一实之相。名为相谛。知其
缘起法界门别。名差别谛。就彼别中随说不
同。集成各异名说成谛。迷彼四谛。苦果事起。
名为事谛。迷之造集。能生后苦。说为生谛。
解彼四谛。能灭染累。名尽无生谛。解达苦等。
名入道谛。穷其体实缘起法门。便成大乘如
实行德。行分因果。是故名为菩萨地。成如来
智谛。然此四谛。统摄渊廓。难以究穷。且随
诠况略示网绪。

** 四缘义四门分别(释名一 辨相二 就法分别三 大小同异四)

第一释名。所言缘者。由籍之义。缘别不同。故
分为四。一者因缘。二次第缘。三者缘缘。四增
上缘。言因缘者。亲生之义。目之为因。用因为
缘。故曰因缘。次第缘者。籍前心法。次第生
后。所生之心。次前后起。故名为次。以后生
故。说之为第。前心与后。次第为缘。名次第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6c 页 T44-0516.png
缘。言缘缘者。六尘境界。为心所缘。故名为
缘。由彼所缘。与心作缘。故名缘缘。亦可疏
助。名之为缘。以缘故名缘缘。增上缘者。起
法功强。故曰增上。以此增上为法缘。故名增
上缘。于中亦有非增上者。从胜受名。故曰增
上。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四缘之义。诸论不
同。成实论中。宣说三因。以为因缘。一者生
因。所谓一切善恶等业。能生一切苦乐等报。
故名生因。二者依因。所谓色心互相依立。故
曰依因。其犹尼乾立拒举瓶相假而立。彼亦
如是。三者习因。如人习善增长善法习恶增
长恶法。如是一切。后起增前。故名为习。用习
作因。名为习因。用此三因。以为因缘。心法续
起。为次第缘。六尘生识。以为缘缘。六根生
识。为增上缘。故成实论云。言缘缘者。所谓
色等。增上缘者。所谓眼等。若依毗昙。就彼六
因离合为四。何等为六。一所作因。二共有因。
三自分因。四者遍因。五相应因。六者报因。
所作因者。诸法起时。除其自体。万法不障。令
其得生。名所作因。如空生色。如是等也。共有
因者。诸法起时。同时同性。共有之法。展转为
因。名共有因。自分因者。同类之法。籍前生
后。名自分因。言遍因者。苦集谛下疑见无明。
增上一切染污法。故名为遍因。于中差别乃
有十一。苦下有七。所谓五见疑及无明。集下
有四。邪见见取疑及无明。相应因者。止在心
法。如心起时。同时即有诸心数法。与心相应。
是相应法。展转相助。能有所作。名相应因。
前共有因。相扶体立。此相应因。相扶有用。言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7a 页 T44-0517.png
报因者。一切有漏善不善法。能生一切苦乐
等报。名为报因。此义广释如六因章。于中自
分遍因报因相应共有。此之五因合为因缘。
所作因中离为三缘。以彼所作宽通故尔。就
所作中。分取心法生后之义。为次第缘。总相
如是。于中别论。乃有三门。一定别诸心。二就
生死辨定诸心。三明诸心相生次第。言定别
者。心别有十。一方便善心。所谓一切闻思修
等相应之心。二生得善心。谓从过去修习所
成。信进念等相应善心。三不善心。谓欲界中。
除身边见馀烦恼业相应之心。四秽污无
记。亦名隐没。谓欲界中身边两见。及上二界
一切烦恼相应之心。五报生心。谓三界中报
无记心。六威仪心。谓行住坐卧见闻等心。七
工巧心。所谓一切营生之心。八变化心。谓依
诸禅起化之心。九者学心。谓三乘人无漏因
心。十无学心。谓三乘人无漏果心。此十心中。
欲界有八。除学无学。成实法中。欲界地中。有
电光定。得发无漏。若从是义。欲界亦有学无
学心。毗昙不立。色界有八。除不善心及工巧
心。一切上地。无有不善及工巧心。故成实法
中。上界得起欲界不善。毗昙不立。无色界中
下三空处。但有六心。除不善心威仪工巧及
变化心。有馀六种。成实法中。无色亦起欲界
不善。大乘宣说无色界中有形色故亦有威
仪变化等心。毗昙不立。非想地中。但有方便
生得秽污报生四心。彼无无漏。除学无学。馀
如上说。心别如是。

次就生死辨定诸心。此
十心中。二心得生。所谓不善及秽污心。一切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7b 页 T44-0517.png
受生依烦恼故。五心得死。谓生得善.不善.秽
污.报生.威仪。此五心中。得命终也。不善命
终。唯在欲界。威仪命终。通欲色界。生得秽
污。遍通三界。报心不定。毗婆沙中。有二种
说。一家宣说。三禅已还无舍受报。若从是义。
三禅已还无有报心而命终者。命终必在舍
受心。故一家宣说。三禅已还亦有报舍。若从
是义。报心命终。遍通三界。于中下死。向上生
者。必在生得报生威仪三心中死。若有下地
不善秽污不上生故。若色界死向下生者。必
在生得秽污报生威仪心死。一切上地无不
善故。若无色死向下生者。必在生得秽污报
生三心中死。彼无不善威仪心故。若欲界死
欲界生者。五种心中。皆得命终。若色界死当
地生者。四心命终。除不善心。三禅已还报心
有无义。如上判。今且论有。若无色死当地生
者。必在生得秽污报生三心命终。彼无不善
威仪心故。问何故方便善心学无学心工巧
变化心。不得命终。以命终时心微劣故。不得
在此强心中死。生死如是。

次辨诸心相生
次第。于中唯就邻次相生。以明次第。次第有
七。一同处法相生次第。谓同地法互相因起。
二于上法修起次第。如依欲善起初禅等。三
于下法防过次第。如依上地方便善心及秽
污心起下地中生得善等。四于下法退转次
第。如依上善退生下结。五于上于下游观次
第。如九地中漏无漏善互相因起。六于上于
下受生次第。如彼生得报心等死染污生等。
七于下于上体用次第。如从净禅起变化心。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7c 页 T44-0517.png
化心次第起净禅等。今就此义以明诸心相
生次第。先论方便。欲界地中方便善心。于自
地中能生一切。除欲界中四禅化心。于上能
生方便善心学无学心。修起次第。从欲界地
闻思慧等。起初禅地方便善心。游观次第。从
欲界中闻思慧等。起初二禅方便善心学无
学心。次第正受。起初禅地方便善心学无学
心。超越正受。起二禅地方便善心学无学心。
声闻超越禅不过一。故馀一切地相望例然。
若论菩萨。于一切地。随所有心。皆悉能起。何
故不生上地生得。一切生得。皆随身报。身在
下地。则无上地生得善故。何故不生上地不
善。一切上地无不善故。何故不生上地隐
没。上地隐没。爱著自地。要先起彼方便善
竟。然后生爱。爱自所得。是故不从下地方便
经起上地秽污之心。何故不生上地报心。身
在下地无上报故。何故不生上地秽污。身在
欲界。虽起初禅眼耳等识。彼所生所生识。
必依上地眼耳等根。上地之根。必依上地净
禅而生。不依下地善心生故。何故不生上地
工巧。一切上地无工巧故。何故不生上地化
心。上地化心。是其上地净禅果故。欲界如
是。色界地中方便善心。于自地中。能生一
切。除自地中上禅化心。于上地中。生方便善
学无学心。于下欲界。生方便善心生得善心。
不善秽污及变化心。游观次第。生方便善生
得善心。欲界生得。是捷疾故。从上方便次第
生之。馀一切地生得善心。皆不如是。退转次
第。生不善心及秽污心。起用次第。生下化心。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8a 页 T44-0518.png
何故不生欲界地中报生威仪工巧之心。彼
微劣故。不从上善次第生之同界之中。望于
下地。得生五心。游观次第。生下方便学无学
心。退转次第。生下秽污。起用次第。生下化
心。色界如是。无色界中方便善心。于自地中。
能生一切。望上不定。空处识处。能生上地方
便善心学无学心。无所有处。望上唯生方便
善心。非想地中。无无漏故。不生学心及无学
心。非想望上更无所生。望于下地得生四心。
游观次第。生下方便学无学心。退转次第。生
下隐没四空定心。不起化故。不生化心。方便
如是。次辨生得。欲界地中。生得善心。于自地
中。能生一切。除变化心。于上地中。唯生秽
污。谓欲界中生得命终上一切地染污生故。
何故不生上地方便学无学心。非方便故。何
故不生上地生得报生威仪。界地别故。何故
不生上地化心。以变化心上禅果故。色界生
得。于自地中。生方便善生得秽污报生威仪。
除变化心学无学心。于上地中。唯生秽污。于
下地中。得生不善及秽污心。无色生得。于自
地中。生方便善生得善心秽污报生。于上地
中。得生秽污。于下地中。得生不善及秽污心。
次明不善。得不善心。于欲界中。能生一切。
除变化心。于上不生。次明秽污。欲界秽污与
不善同。色界秽污。于自地中。生方便善生得
秽污报生威仪。除变化心学无学心。于上不
生。于下欲界。生方便善生得不善及秽污心。
为依下善防自地退故。起欲界方便善心生
得善心。于上命终。下染受生。故起欲界不善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8b 页 T44-0518.png
秽污。同界望下生方便善及秽污心。问曰。何
故色界秽污。得生欲界生得善心。同界下地
不起生得。释言。欲界生得善心强。利捷疾。能
防上退。是故起之。上界生得。软钝不利。不能
防上。所以不起。无色秽污。于自地中。生方
便善生得秽污及报生心。于上不生。于下欲
界。生不善心及秽污心。谓彼命终欲界生故。
于下色界。生方便善及秽污心。为防上退。起
下方便。上死下生故起染心。同界望下如望
色界。有人说言。同界望下。但起生得及秽
污心。论无此言。人之谬语。次辨报心。欲界报
心。于自地中。除方便善及变化心。生馀一
切。以微劣故。不生方便。非净禅故。不生化心。
于上地中。但生秽污。谓彼命终上地生故。色
界报心。于自地中。能起生得秽污报生及威
仪心。于上地中。但生秽污。于下能生不善秽
污。谓彼命终下地生故。无色报心。于自地
中。能起生得秽污报生。于上生染。于下但生
不善秽污。问曰。不善尚能次第生方便善。报
心云何不能如是。论自释言。报心羸劣故不
生善。不善与善境界不异。以见过故。不善心
后能生善心。又复不善是强盛心。故能生善。
问曰。若言报心羸劣不生善者。方便善心何
故生彼。论自释言。善心息时。舍勤方便。故得
生羸劣报心。次辨威仪。欲界威仪。同欲界报。
色界威仪。同色界报。次辨工巧。与欲界中报
威仪同。问曰。威仪及工巧心。何故不生方便
善心。论言。此二自乐所作。是故不生方便善
心。何故不起学无学心。非方便故。何故不起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8c 页 T44-0518.png
变化之心。非净禅故。次辨化心。欲界化心。于
自地中。唯生化心。于上地中。唯生方便。谓从
化心入根本禅。色界化心。于自地中。唯生化
心及方便善。同类相起。故生化心。从用归本。
故生方便。于上唯生方便善心。谓二禅化还
入二禅。乃至四禅类亦同然。于下不生。次辨
学心。色界学心。于自地中。生方便善学无学
心。于上唯生方便善心及与学心。以何义故
不生无学。上地无学。必依上地净禅起故。于
下欲界。生方便善生得善心。同界望下。生方
便善及与学心。以何义故不起生得。如彼杂
心子注释言。欲界生得。强而捷利故。从学心
次第生之。上界生得。弱而不利。故学心后。不
得生之。以何义故不生无学。下地无学。必依
下地净禅生故。无色学心。与色界同。除望欲
界。去欲界色远。不生彼故。次辨无学。色界
无学。于自地中。生方便善及无学心。以何义故不生学心。得无学时。舍学心故。退无学
时烦恼心退。非学心退故。无学心不生学
心。于上地中。生方便善及无学心。谓阿罗汉
游戏诸地。或从无漏起有漏心。或从有漏起
无漏故。于下欲界。生方便善及生得善。亦以
欲界生得强利故。得生之。同界下地。生方便
善及无学心。上界生得。不强利故。所以不生。
无色无学。于自地中。亦生方便及无学心。于
上于下。类亦同然。次第如是。就所作中。分取
六尘生识之义。以为缘缘。分取六根生识之
义。及馀一切万法不障。为增上缘。体相如是。
此二门竟。

次就诸法辨定其缘。若生心法。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9a 页 T44-0519.png
具籍四缘。心法必有相应共有。如是等事。即
是因缘。心籍前生。是次第缘。心籍尘生。是其
缘缘。心依根起。是增上缘。若依毗昙。无想
正受灭尽正受。从三缘生。彼宗宣说。无想
灭尽。是有为法。同时共有生住灭等。互相
扶助。是其因缘。籍前心起。是次第缘。万法
不障。是增上缘。以非心法故。无缘缘。自馀一
切非心之法。悉二缘生。所谓因缘及增上缘。
所有自分共有法等。是其因缘。万法不障。是
增上缘。不籍前心开导生故。无次第缘。以非
心法不能缘境故。无缘缘。故杂心云。心及诸
心法。是从四缘生。二正受从三。谓馀说于
二。若依地持。唯心心法。从四缘生。自馀一
切非心之法。但二缘生。皆无次第缘缘之义。
故彼论云。次第缘缘。是心心数法。籍前开
导故有次第。籍彼六尘缘摄受生故有缘缘。
大智论中。亦同此释。故彼文言。心心数法
相续无间。名次第缘。心心数法。缘尘生故。名
为缘缘。准验斯文。次第缘缘。局生心法。不生
非心。有人释言。非心之法。亦籍缘缘。经论无
文。直是人语。此言谬浪。无宜辄受。此三门
竟。

次约大小辨其同异。同异之相。如大智
论说。所言同者。四缘名义。与毗昙同。所言异
者。小乘法中。随相执言。菩萨了知犹如幻化
如水中月。但无定性不无幻相。故彼文言。
如水中月虽可眼见不可手捉。圣人破者。破
可捉月。不破可见。四缘亦尔。相有体无。不可
定取。故异二乘。四缘名义。略辨如是。

** 五果义十门分别(列名辨相一 对六因分别二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9b 页 T44-0519.png
 对十因分别三 对四缘分别四 对漏无漏分别五
 三性分别六 三世分别七 诸地分别八 学等分
别九 断法分别十)

第一门中。列名辨相。五果之义。出地持论。
毗昙论中。亦广分别。酬因曰果。果别不同。一
门说五。五名是何。一是报果。二是依果。三士
夫果。毗昙论中。名功用果。四增上果。五解脱
果。言报果者。善恶等业。得苦乐报。名报果。
言依果者。依善生善。从恶生恶。如是一切同
类之法。后依前生。故名依果。士夫果者。如地
持说。卜占印算宰官理务。如是一切。各有果
生。名士夫果。士夫是人。士夫所作。名士夫
果。功用果者。如毗昙说。功力所得。名功用
果。两言虽异。其义不殊。增上果者。如地持
说。二十二根。名为增上。各有果生。名增上
果。如眼生识。如是一切。若依毗昙。一法生
时。过去现在一切万法。于此不障。皆名增上。
生法望彼名增上果。此则通矣。不唯止在二
十二根。解脱果者。依如毗昙。无漏圣道及与
等智。灭诸烦恼。名解脱果。若依地持。无漏圣
道。永断烦恼。名解脱果。世俗等智。灭诸烦
恼。彼不究竟。非解脱果(此一门竟)

次对六因分
别五果。言六因者。谓所作因。自分因。相应
因。共有因。遍因。报因。所作因者。一切生时
万法不障。名所作因。自分因者。一切有为。同
类相起。名自分因。相应因者。诸心心法。同在
一时。相应造缘。互相依藉。而有作用。名相应
因。共有因者。有为法中。同时之法。名为共
有。共有之法。相依而立。名共有因。前相应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19c 页 T44-0519.png
因。止在心法。相依有用。此共有因。统通三
聚。相因体立。有斯异也。言遍因者。苦集谛
下见疑无明遍能增长一切有漏。名为遍因。
言报因者。善恶等业。能生苦乐。故名报因。此
义广释如六因章。问曰。何因能得何果。答曰。
所作得增上果及解脱果。别对如是。通即亦
得功用果也。以说三缘为所作故。义如下释。
自分遍因。能得依果。相应共有。得功用果。报
因一种。能得报果(此二门竟)

次对十因以明五果。
此义如后十因章中具广分别(此三门竟)

次对四
缘分别五果。言四缘者。如向所说。六因之中。
自分遍因相应共有及与报因。此之五种。说
为因缘。所作因者。说为三缘。谓次第缘缘缘
增上缘。就四缘中。因缘一种。能得三果。所谓
报果依果及功用果。于中报因。能得报果。自
分遍因。能得依果。相应共有。得功用果。馀之
三缘。能得三果。次第缘者。得功用果。缘缘一
种。得增上果。增上缘者。得增上果及解脱果
(此四门竟)

次对有漏无漏之因以明五果。有漏有
三。一善二恶三者无记。善有二种。一断结善。
所谓世俗无碍之道。二不断结。所谓欲界一
切善法。及八禅中解脱胜进一切善法。断
结善者。得果多少。论说不同。若依毗昙。能得
五果。以此善法。能得善报。故有报果。同类
相起故有依果。同时之。中相应共有。互相扶
成。有功用果。不障万法。有增上果。以断结
故。有解脱果。若依地持。但得四果。除解脱
果。世俗断结。非解脱故。不断结者。能得四
果。除解脱果。善法如是。不善法者。亦得四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0a 页 T44-0520.png
果。无记法者。能得三果。除解脱果及与报
果。有馀三种。有漏如是。无漏法中。有其二
种。一断结无漏。所谓见修无碍之道。二不断
结。所谓一切解脱胜进无漏善法。断结无漏。
能得四果。除彼报果。以无漏法不得报故。不
断结者。能得三果。除解脱果及与报果(此五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五果。若论善业。还用善法。
以为四果。除其报果。善非报故。用不善法。以
为二果。所谓功用果及增上果。从前善心。
生后不善。次第缘起。名功用果。用前善心。以
为意根。生不善识。增上缘起。名增上果。以不
善法非是报故。无其报果。非是同类相生法
故。无其依果。非解脱故。无解脱果。用无记
法。以为三果。除其依果。非同类故。非解脱
果。以无记法非解脱故。不善业者。还用不善。
以为三果。除其报果及解脱果。用彼善法。以
为二果。谓功用果增上果。从前不善。生后
善法。次第缘起。名功用果。前不善心。以为意
根。生后善心。以为意识。增上缘发名增上果。
善非报故。无其报果。非同类故。无其依果。
不善之法。不断结故。无解脱果。用无记法。以
为四果。除解脱果。问曰。不善望无记法。非是
同类。何因缘故。得有依果。论自释言。欲界地
中身边二见。虽是无记。望彼欲界不善烦恼
染污类同。以同类故。从彼不善起此无记。得
名依果。又苦集下见疑无明。是其遍因。此之
遍因。增长一切染污之法。欲界地中身边两
见。依此因生故名依果。无记之业。还用无记
以为三果。所谓依果功用之果及增上果。无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0b 页 T44-0520.png
记之业非报因故。无其报果。无记非是解脱
法故。无解脱果。用彼善法以为二果。谓功用
果及增上果。从前无记。次生后善。次第缘起。
名功用果。无记之心。以为意根。生后善心。以
为意识。增上缘发名增上果。善非报故。无其
报果。非同类故。无其依果。无记之法。不断结
故。无解脱果。用不善法。以为三果。除其报
果及解脱果。问曰。何故得有依果。此义与前
不善之业望无记法生依果义同。功用增上。
类前可知(此六门竟)

次就三世分别其相。过去之
业。望三世法。得有四果。除解脱果。以解脱法
不堕世故。现在之法。望现在法。得有二果。谓
功用果及增上果。非前后故。无其报果及以
依果。无解脱果。义同前释。问曰。现在还望现
在无前后。故无后报果及依果者。过望过
去。云何得有。释言。过去还望过去。时中宽长故得有之。现在望现。时中短促。所以不
有者。现望未来。还有四果。除解脱果。未
来之业。望未来法。得有三果。所谓报果功
用增上。无其依果及解脱果。无解脱果义
在可知。以何义故。无其依果。未来未起。无
前后故。若尔何故得有报果。释言。有以报
因生果异类相起。法虽在当。因果相分。故
说有之。若论依果。同类相起。同类难分。
要已起处。得说依果。未来世中。因之与
果。同皆未起。难别前后。故无依果。若尔何
故有功用果及增上果。功用增上。不得前
后。而得有故(此七门竟)

次就诸地分别五果。地谓
九地。法从欲界乃至非想。得果云何。如杂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0c 页 T44-0520.png
心说。自地自地四。或以他地二。若正思惟地。
亦有解脱果。初言自地自地四者。自地之业。
望自地法得有四果。除解脱果。所言或以他
地二者。若有漏业。还望他地有漏之法。得有
二果。谓功用果及增上果。自地心后起他地
心。次第缘起。有功用果。自地之心。以为意
根。生他地识。增上缘发。有增上果。若无漏
业。望他地中无漏之法。得有依果。多少不定
故说为或。问曰。何故有漏之法。望他地中。不
说依果。无漏相望。说依果乎。释言。有漏系地
别故。异地相望。类别名异。故非依果。无漏非
是系地法。故异地相望。得说依果。若正思惟
地亦有解脱果者。谓八禅地。无碍之道。当知。
又有其解脱果也(此八门竟)

次就学等分别五果。
法有三种。一者学法。二无学法。三者非学非
无学法。学望学得有三果。所谓依果功用果
增上果。同类相起故说依果。相应共有。及次
第缘有功用果。前为意根。后为意识。增上缘
起。有增上果。以无学法。亦为三果。与前相
似。用彼非学非无学法。以为三果。谓解脱果
功用果及增上果。无为解脱。非是学心无学
心。故有解脱果。从学心后起有漏心。次第缘
起。名功用果。用彼学心。以为意根。生有漏
心。以为意识。增上缘起。名增上果。无学业
者。用无学法。以为三果。所谓依果功用果增
上果。用彼学法。以为一果。谓增上果。谓无学
后退起学心。无学望彼不障碍故。有上果。
问曰。何故无其依果。上法望下。非依因故。又
问。何故无功用果。非是相应共有法故。又非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1a 页 T44-0521.png
次第相生法故。问曰。向言无学心后退起学
心。云何说言非是次第。释言。虽复无学后退
起学心。无学心中。终无退理。要在有漏。方
有退义。故非次第。非次第故。无功用果。用
彼非学非无学法。以为二果。谓功用果及增
上果。无学心后起世俗心。次第缘起。有功用
果。无学意根。生世俗心。以为意识。增上缘
起。名增上果。若彼非学非无学业。还用非
学非无学法。以为五果。用彼学法及无学法。
亦有二果。谓功用果及增上果(此九门竟)

次就断
法分别五果。法有三种。一是见断。谓见谛惑。
二是修断。谓修道惑及与一切有漏业果。修
道烦恼。正断其体。自馀业果。但断系缚。不
断其体。三是无断。谓无漏法业。见断之业。
用见断法。以为三果。除彼报果及解脱果。用
修断法。以为四果。除解脱果。用无断法。以为
一果。谓增上果。见断之业望彼等智断结
无为。不能障故。有增上果。修断之业。用修断
法。以为四果。除解脱果。用见断法。以为二
果。谓功用果。次第起故。及增上果。为增上
缘。起彼法故。用无断法。以为三果。谓解脱
果增上果。依世俗禅。灭烦恼故。得解脱果。
依世俗禅。起无漏故。得功用果及增上果。无
断之业。用无断法。以为四果。除其报果。用见
断法。以为一果。谓增上果。此果宽通。故得有
之。用修断法。以为二果。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无漏心后起有漏心。次第缘生。故有功用果。
无漏意根。生有漏识。增上缘发。故有增上果。
五果之义。略辨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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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因义五门分别(辨相一 就时分别二 对
果分别三 历法分别四 大小同异五)

初辨其相。六因之义。出毗昙论。大智论中。亦
广分别。一所作因。二共有因。三自分因。四
者遍因。五相应因。六者报因。故彼偈言。所
作共自分一切相应报。从是六种因。转生有
为法。所作因者。诸法起时。除其自体。万法不
障。令其得生。名所作因。如空生色。如地生
于草木等也。故彼偈言。相似不相似。各除其
自性。一切是作因。生时不障故。共有因者。诸
法起时。同时同性。共有之法。展转为因。名共
有因。如心心法集起之时。同时即有诸心数
法生住灭等。说为共有。若是禅定无漏之心。
同时即有定道无作。望彼心法。亦是共有。如
是色法及非色心不相应法。集起之时。同时
即有生住灭等。为共有也。自分因者。同类之
法。藉前生后。名自分因。于中略以四义分
别。一三性分别。所谓善恶无记性也。善法唯
与善法为因。不与不善无记为因。不善无记。
望彼善法。亦无因义。不善还与不善为因。若
望无记。义须分别。无记有二。一者秽污。二者
白净。欲界地中身边二见。及上界一切烦
恼。名为秽污。报生威仪工巧变化。非烦恼故。
名为白净。不善与彼秽污无记。互得为因。同
是染污烦恼法故。若望白净。则无因义。无记
法中。迭互相望。秽污还与秽污为因。白净还
与白净为因。秽污白净二种相望。则无因义。
二品数分别。品者所谓上中下品。善中有二。
一者生得。过去久习。生便得之。二者方便。现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1c 页 T44-0521.png
在修起。若论生得。上中下品。展转为因。以彼
先成非增习故。若论方便。下为胜因。胜非
下因。同品相望。亦有因义。不善法中。上中下
品。展转为因。以彼性成非始习故。又从上地
退生下时。下地烦恼。上中下品。一时顿得。随
何先起则为因也。无记法中。秽污无记。与不
善同。白净之中。四种相望。生得唯与报生
威仪工巧变化四种为因。威仪唯与威仪工
巧变化为因。工巧唯与工巧变化二种为因。
变化唯与变化为因。三就时分别。时谓三世。
过去世中。善恶等法。前起之者。与后为因。
及与现在未来为因。现在世中。善恶等法。前
起之者。与后为因。及望未来。为自分因。未来
之法。还望未来。无自分因。以未起法无先后
故。四就处分别。处谓九地。始从欲界乃至非
想。若有漏法。当地为因。异地相望。则无因
义。以有漏法异地相望因果断故。若无漏法。
异地相望。展转为因。以无漏法不系地故。虽
复异地。展转为因。下为胜因。胜非下因。言遍
因者。苦集谛下疑见无明。能生一切染污法。
故名为遍因。总相如是。于中略以四句分别。
一定别其相。遍因不同。有十一种。苦下有七。
所谓五见疑及无明。集下有四。邪见见取疑
及无明。是十一也。然苦谛下。具有十使。五利
五钝。集下有七。谓贪瞋慢邪见见取疑及无
明。何故但说苦下七使集四使为遍因乎。以
此十一迷理之惑。通迷一切有漏之法。能增
一切染污法故。说为遍因。贪瞋及慢。缘事烦
恼。非是通迷一切有漏苦集之理。不能增长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2a 页 T44-0522.png
一切染污。以是义故。不名遍因。灭道谛下诸
使烦恼。何故不名为遍因乎。然灭道下诸使
烦恼。迷于灭道。不能迷缚一切烦恼。不能增
长一切染污。以是义故。不名遍因。十一遍使。
迷缚一切五行烦恼。一切烦恼。苦集谛摄。以
是义故。唯就苦集说为遍因。修道四使。亦是
事中缚事烦恼。不能增长一切染污。以是义
故。不名遍因。二遍使遍因相对辨异。异有三
种。一宽狭不同。十一遍使。唯是苦集二谛
之下见疑无明。不通其馀心心数法生住灭
等。是名为狭。遍因通摄苦集谛下见疑无明。
及馀一切心心数法住灭等。是名为宽。二长
短不同。十一遍使。统通三世。名之为长。遍因
唯在过去现在。不通未来。是名为短。三就所
生所使之法。通局不同。十一遍使。遍使一切
有漏之法。是故名通。遍因唯生染污之法。自
馀善法白净无记。非彼所生。就染中从其生
者。望之说因。不从生者。则非彼因。是故名
局。遍使遍因。差别如是。三就时分别。时谓
三世。此三世中。前为后因。后非前因。如过去
世。前起烦恼。望后说因。及望现在未来为因。
现在世中。前局后因。望未来世。亦得说因。
未来还望未来之法。则无因义。未来未起。无
前后故。四就处分别。处谓欲界乃至非想。此
地地中。当地说因。不望他地。彼染污法。系地
别故。故彼偈言。苦集于自地。见疑及无明。是
一切遍因。相应因者。止在心法。如心起时。即
有一切诸心数法。与心相应。是相应法。展转
相助。有所为作。名相应因。于中心王。望数说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2b 页 T44-0522.png
因。心心相望。则无因义。一时中。无二心故。
数望心王。亦得说因。但就数中异数相望。展
转为因。非同一数相望说因。言报因者。一切
三界有漏善法及与不善。能生一切苦乐等
报故。名报因。因相如是。

第二门中。就时分
别。时谓三世。六因之中。所作最宽。故通三
世及非三世。有为法中。所作因者。通于三世。
无为法中。所作因者。非三世摄。自分遍因。唯
在过现。不通未来。未来未起。无前后故。相
应共有及以报因。通其三世。故彼论言。作
因一切法。二因说二世。馀三说三世。若使未
来无前后故不说自分及遍因者。是则未来
无前后故。应无报因。释言。报因异类牵果。
彰因义显故得说因。自分遍因。同类相起。
因相微隐故不说也。

第三门中。对果分别。
果别有五。一增上果。二者依果。三者报果。四
功用果。五解脱果。增上果者。如彼眼识。为其
眼根。增上缘生。故望眼根。为增上果。乃至意
识。望意亦然。言依果者。从前生后。同类相
起。名为依果。言报果者。善恶等业。得苦乐
报。名为报果。功用果者。谓现在世有所成
辨。名功用果。地持名此为士夫果。解脱果
者。为杂心中。世谛净智及无漏道。断诸
烦恼。所得无为。名解脱果。地持之中。明世俗
智灭诸烦恼。彼非究竟非解脱果。唯取无漏
断结之处。为解脱也。此五果中所作因者。得
增上果。自分遍因。同类相生。得彼依果。其报
因者。得彼报果。相应共有。得功用果。所作因
中对治道者。得解脱果。

第四门中历法分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2c 页 T44-0522.png
别。法七种。一者报法。二者不善。三秽污无
记。四威仪等白净无记。五者一切有漏善法。
六除初念无漏之道自馀一切无漏善法。七
者初念无漏之法。此之七种。摄为四阶。初之
一门。即为一阶。次有两门。为第二阶。次有三
门。为第三阶。末后一门。为第四阶。初阶之
中。要分为二。一者心法。二非心法。彼心法
者。从五因生。除其遍因。以彼报法非烦恼故。
非心法。从四因生。除其遍因之义。类同前
释。除相应因。非心法故。第二阶中。亦有心
法及非心法。彼心法者。从五因生。除其报因。
非报法故。非心法者。从四因生。除彼报因。非
报法故。除相应因。非心法故。第三阶中。亦有
心法及非心法。彼心法者。从四因生。除其报
因。非报法故。亦除遍因。非烦恼故。非心法
者。从三因生。除彼报因。及除遍因。义同前
释。除相应因。非心法故。第四阶中。亦有心法
及非心法。彼心法者。从三因生。除其报因。以
非报故。亦除遍因。非烦恼故。除自分因。以初
无漏无自分故。非心法者。从二因生。谓所作
因及共有因。无有一法从一因生。

第五门
中。辨其同异。同异之义。如大智论说。所言
同者。如彼中说。六因之义相同毗昙。更无差
别。所言异者。小乘法中。随相定执。不知此
等幻化缘起。菩萨了知如幻如化如水中月
明镜中像等。毕竟无有一法别守自性。虽无
定性因缘不无。此即是其同异之相。六因之
义。略辨如是。

** 四空义两门分别(辨相一 摄相二)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3a 页 T44-0523.png

** 五法三自性义三门分别(一明五法 二明三性 三相对分
别)

先辨五法。五法之义。出楞伽经。自体名法。
一切诸法。各有体性。故云自体。法相不同离
分为五。一名。二相。三者妄想。后翻经中名为
分别。四者正智。五者如如。后翻经中名为真
如。名虽少异。其义大同。此五之中。前三生
死。后二涅槃。名者所谓妄想施设诸法名字。
宣说诸法流灭言教。故称为名。是以经言。
名谓瓶等。又复世间假名之法。穷实无体。但
是名有。故曰名也。所言相者。就彼世间假名
法中。事相差别。所谓色声香味触等。形色不
同。故名为相。是以经言。眼色耳声。如是一
切处所形相色像等。现名为相也。言妄想者。
即前立名取相之心。虚搆不真。名为妄想。故
经说言。随名取相。了别诸法名妄想也。言正
智者。了法缘起无有自性。离妄分别契如真
照。名为正智。言如如者。是前正智所契之
理。诸法体同。故名为如。就一如中。体备法
界恒沙佛法。随法辨如。如义非一。彼此皆如。
故。曰如如。如非虚妄。故复经中。亦名真如。
然此如理旨通染净。穷契在佛。是故通摄。以
为涅槃。对实论之。五中前三。是生死法。次一
涅槃。后一是理。名义如是。体相云何。生死法
中。义别七重。一者根本迷实妄想。二依妄想
便有一切境界相生。如因昏梦便有一切梦
境界起。三依是相复起心想。取为实有。为之
施名。四依是心便有名生。五依名已复起心
想。随名取相。名为觉观。六依觉观起于言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3b 页 T44-0523.png
说。七依言说复起心想。随言取法。就此七中
第一第三第五第七。说为妄想。第二重者。说
之为相。第四第六。说以为名。然此名相及与
妄想。若随情取。悉是狂惑颠倒所见。毕竟无
法。若穷其本。皆是法界如来藏性。随颠倒转
为此三事。故经说言。自性清净。不染而染。义
在于此。前三如是。后二云何。然就第八真识
之中。随义分二。一体二用。论其体也。即是法
界恒沙佛。同一体性。互相集成。一备一
切。成一法。良以法界互相成故。无有一门
别守自性。如说诸法以之为有。随义别分。诸
法之外。无别有法自性可得。有不可得。有法
是如。还即说彼有等诸法。以之为空。随义别
分。诸法之外。无别空体自性可得。空不可得。
空性亦如。乃至宣说一切诸法为非有无。随
义分别。有无等外。无别有一非有非无自性
可得。是故亦如。诸门类尔。毕竟无有一法一
义别守自性。皆无性故。说为如如。论其用也。
恒沙佛法。集成心事。此之心事在染。与惑
妄想应缘集成生死。说为前三。名相妄想
在净息染。契穷自体。便成法界差别行德。就
此净用。说为正智。五法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三性。
三种自性。亦出楞伽。言自性者。诸法自体故
为自性。此犹是其法之异名。然性得不同
离分为三。一者妄想。二者缘起。后翻经中
名为因缘。三者为成。后翻经中。名第一义。三
中前二。是生死法。后一涅槃。言妄想者。所谓
凡夫迷实之心。起诸法相。辨相施名。依名
取相。所取不实。故曰妄想。故经说言。虚妄分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3c 页 T44-0523.png
别名字及相。名妄想也。心法非一。以何义故
但云妄想。不说妄受及馀心法。然心法中想
者。正是取相之义。执取中强故偏说之。理实
一切心心数法。皆是妄也。言因缘者。前妄想
中。能取之心。及所取法。穷其体实。皆非自
性。因缘之有。故曰因缘。法从缘起。故复经
中说为缘起。所言成者。诸佛如来离妄真智。
及智所證诸法如理体非虚败。自性成实。故
名为成。对前二种。此法胜出。故后经中名
第一义(此二门竟)

次以五法。对三自性辨其同异。
此五及三。离合为异。体性同也。故经说言。彼
三自性。摄入五中。即摄五法。为三自性。相状
如何。彼五法中名相妄想。入三性中。摄为妄
想因缘自性。正智如如。合为成性。故经说言。
名相妄想自性二相。正智如如则为成相。对
之且然。义犹难解。准依经文。五中前三。通为
妄想因缘自性。不别分别。云何前三。通得
名为妄想因缘。妄想还为妄想自性。义在
易知。是以经言。从名生于虚妄分别。是妄想
性分别。犹是妄想义也。彼名及相。寻名及相。
寻名取之。虽非妄想。穷其根本。妄想所起。摄
末从本。是故通名妄想自性。故经说言。彼
名及相。是妄想性。云何前三通得名为因缘
自性。名相妄想。虽是情事。穷其体实。悉是幻
化因缘之法。故曰因缘。通相如是。若别分之。
亦得宣说。五中名相。即是三中因缘自性。以
彼名相从于妄想因缘生故。名因缘也。五中
妄想。即是三中妄想自性。五法三性。略辨如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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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种相门义

六种相者。出华严经十地品也。诸法体状。
谓之为相。门别名门。此门所辨。异于馀门。故
曰门别。如经中说。不二法门有尽解脱门等。
若对行心。能通趣入。故曰门也。门别不同。故
有六种。所谓总别同异成坏。此六乃是诸法
体义。体义虚通。旨无不在。义虽遍在。事隔
无之。是以论言。一切十句。皆有六相。除事。
事谓阴界入等。阴界入等。彼此相望。事别隔
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
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今
且就一色阴之中。辨其六相。馀类可知。如一
色阴。同体具有恒沙佛法。谓苦无常不净虚
假空无我等一切佛法。是等诸法。义别体同。
互相缘集。摄彼同体一切佛法。以成一色。色
名为总。就此总中。开出无量恒沙佛法。色随
彼法。则有无量。所谓苦色.无常色.不净色.名
用色.空无我色.乃至真实缘起之色。如是无
量差别之色。是名为别。就彼别中。苦无常等
诸法之上。皆有色义。名之为同。色义虽同。然
彼色苦。异色无常异。如是一切。各各不同。
是名为异。就彼异中。义门虽殊。其体不别。体
不别故。诸义虽众。不得相离。不相离故。随之
辨色。得摄为一。是故名成。成犹略也。体虽不
别。义门恒异。义门异故。一色随之。得为多
色。目之为坏。坏犹广也。据实论之。说前四
门。辨义应足。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
色义如是。今更就彼色无常中。以辨六相。馀
类可知。总摄诸义。以为无常。是名为总。就此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4b 页 T44-0524.png
总中。开出无量恒沙佛法。无常随彼。则有无
量。谓色无常.苦无常.不净无常.空无常.无
我无常。乃至真实缘起无常。有如是等无量
差别。是名为别。就彼别中色苦等。上皆有无
常。是名为异。无常虽同。而色苦等各各不
同。是名为异。就此异中。义门虽殊。体性不
别。性不别。故义门虽众。不得相离。不相离
故。随诸义门。所辨无常。得摄为一。是名为
成。体虽不别。义门恒异。义门异故。无常随
之得为众多。是名为坏。如是色中无量诸义。
及馀一切阴界入等。准此可知。六相之义。既
通诸法。依法成行。行亦齐有。是故初地第
四愿中宣说。一切菩萨所行。皆有总别同异
等也。随行所说。广如地论。此六乃是大乘之
渊纲。圆通之妙门。若能善会斯趣。一异等执。
逍然无迹。六相之义。略辨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三(终)


大乘义章卷第三(末)


** 八识义十门分别(释名一 辨相二 根尘有
无三 大小有无四 真妄依持五 真妄勋习六
 迷悟修舍七 迷悟分齐八 修舍分齐九 对治邪
执十)

第一释名。八识之义。出楞伽经。故彼经中。
大慧白佛。世尊不立八种识耶。佛言。建立。所
言识者。乃是神知之别名也。随义分别。识乃
无量。今据一门且论八种。八名是何。一者眼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4c 页 T44-0524.png
识。二者耳识。三者鼻识。四者舌识。五者身识。
六者意识。七者阿陀那识。八阿梨耶识。八
中前六。随根受名。后之二种。就体立称。根谓
眼耳鼻舌身意。从斯别识。故有六种。体含真
伪故。复分二。就前六中。对色名眼。乃至第六
对法名意。依此生心。能有了别故。名眼识乃
至意识。阿陀那者。此方正翻名为无解。体是
无明痴闇心故。随义傍翻。差别有八。一无明
识。体是根本无明地故。二名业识。依无明心
不觉妄念忽然动故。三名转识。依前业识。心
相渐粗。转起外相分别取故。四名现识。所起
妄境。应现自心。如明镜中现色相故。五名智
识。于前现识所现境中。分别染净违顺法故。
此乃昏妄分别名智。非是明解脱为智也。六
名相续识。妄境牵心。心随境界。攀缘不断。复
能住持善恶业果。不断绝故。七名妄识。总前
六种非真实故。八名执识。执取我故。又执一
切虚妄相故。阿梨耶者。此方正翻名为无没。
虽在生死。不失没故。随义傍翻。名别有八。一
名藏识。如来之藏为此识故。是以经言。如
来之藏名为藏识。以此识中涵含法界恒沙
佛法故名为藏。又为空义所覆藏故。亦名为
藏。二名圣识。出生大圣之所用故。三名第一
义识。以殊胜故。故楞伽经。说之以为第一义
心。四名净识。亦名无垢识。体不染故。故经
说为自性净心。五名真识。体非妄故。六名真
如识。论自释言。心之体性无所破故。名之
为真。无所立故说以为如。七名家识。亦名宅
识。是虚妄法所依处故。八名本识。与虚妄心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5a 页 T44-0525.png
为根本故。名别如是。八中前六。有所了别可
名为识。后之二种。云何名识。释有两义。一义
释云。后二虽非了别之因。而是了体。故名为
识。第二义者。八识并有了别之义。故通名识。
云何了别。了别有三。一事相了别。谓前六识。
二妄相了别。谓第七识。三者真实自体了别。
谓第八识。了别既通。是故八种俱名为识。名
义如是。

第二门中。辨其体相。于中广略开
合不定。或说为一。如彼色心非色非心。三聚
法中。一切识。总名为心。或分为二。二有三
门。一通别为二。二真妄为二。三体相分二。言
通别者。曲有两门。其一义者。前六事识。说
以为别。七八为通。前六随事取境各异。前后
间起。故名为别。七八常有故说为通。问曰。前
六何故间起。前六心境别体。难了作念。方知。
作念各异。故六别起不得一时。又前六识。
生藉四缘。因缘.次第.缘缘.增上。所依六根。
为增上缘。所缘六尘。说为缘缘。前生心法。开
导起后。名次第缘。自分相应共有法等。以为
因缘。无有一时具足六种。次第缘义。为是六
识不得并生。问曰。若言次第缘别故令六识
前后生者。毗昙所说。无记心边。有十二数。十
通大地及与觉观。善心起时。二十二数。十二
同前。加十善地。从无记心时。十二同数。前有
同类为次第缘。可令顿起。十善大地。前无同
数为次第缘。何得并生。望不善品为难亦尔。
五烦恼地睡无惭愧十使随一。何由并生。释
言。前生心心数法。总相为缘。开导生后。非别
相对故。后所起诸心心法。若多若少。皆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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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问曰。心法非别相对。总藉前缘。后多心
法一时生者。六识之心。何故不尔。藉前一识。
为次第缘。令后多识一时并生。何为不得。释
言。不类心与数法。从来相扶。共造一缘。共
办一事。故得并生。六识相望。取境各别。成办
有异。故不并生。如想受等一一数法不得并
起。六识心王。何容得并。问曰。楞伽宣说六
尘一时俱现六识并用。云何间起。释言。彼说
是妄识中集用六识。非事识收。事识不并。经
论大同。问曰。何故妄中六识一时顿起。事识
不尔。释亦。妄中境从心现。心外无法。以心
现故。一时并生。事识之中。心境别体。别体难
了。故识不并。妄中六识。并用既然。真中六
识。并用亦尔。问曰。事中取性。无明始终常
有遍通六识。以何义故不名为通。释言。彼乃
事别法中各立定性。不取为一。故不名通。问
曰。真妄二种识中所起六识。依根不同。取境
各别。以何义故不说为别。释言。彼六相似别
异。推体唯是一心所为。心外无别。摄用从体。
故说为通。一义如是。第二义者。事妄及真。三
重识中。所有六识。悉名为别。三重识中。所有
通义。皆名为通。事中通者。取性无明。妄中通
者。妄执我相及无明地。义如后解。真中通者。
真如心体。亦如后释。通别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
真妄开合为二。前六及七同名妄识。第八名
真。妄中前六。迷于因缘虚假之法。妄取定性。
故名为妄。第七妄识。心外无法。妄取有相故
名为妄。第八真识。体如一味。妙出情妄。故说
为真。又复随缘种种。故异变体无失坏。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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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如一味药流出异味而体无异。又以恒
沙真法集成。内照自体恒法。故名为真。真
妄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体相分以为二。如起信论
说。一心真如门。是心体性。二心生灭门。是其
心相。就真论体。论体常寂平等一味。名心
真如。又如论释。于此心中。无法可坏。故名为
真。无法可存。故说为如。据妄摄真。真与妄
合。缘集起尽名心生灭。心真如中。义别有
二。一如实空。论自释言。从本已来。不与一
切染法相应。离一切法差别之相。谓非有相
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
一相亦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
俱相。亦非自相亦非他相。非非自相非非他
相。非自他俱相。如是一切妄心分别。皆不相
应。故名为空。言非有相。出于有句。言非无
相。出于无句。言非非有非非无者。出非有无
句。非有无俱者。出于亦有亦无之句。馀亦如
是。二如实不空。论自释言。谓离妄想。常恒
不变。具过恒沙净法满足。虽复不空无相可
取。离念境界。唯證相应真如如是。心生灭中。
亦有两门。一者本觉。生灭中真。二者不觉。生
灭中妄。言本觉者。论自释言。以对无明不觉
心故。说之为觉。以对后际始觉心故。说为本
觉。相状如何。论自释言。心体离念等虚空界。
无所不遍。即是如来法身体。故名本觉。问
曰。凡时未有智解。以何义故说之为觉。论自
释言。从本已来。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一
切法界。义故名之为觉。是义云何。真心是其
智慧三昧神通解脱一切德性离染。即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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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德故。故论说言。从本已来。具足一切性功
德法。说彼心中智慧之性。以为智慧光明之
义。又此心中。具过恒沙一切佛法。如妄心中
具足一切诸虚妄法。心于彼法同体照明。由
来无障。名照一切境界之义。以有此义故。说
为觉。华严经中亦同此说。故彼文言。一切众
生心微尘中。有如来智无师智无碍智广大
智等。言不觉者。谓无明地迷覆真如。出生无
量诸虚妄法。故曰不觉。此觉不觉。缘集有
为一切生死。名心生灭。体相如是。

或分为
三。三有三门。一事妄及真离分为三。二真妄
离合说以为三。三真妄和合本末为三。事妄
及真离分三者。于中曲有六门分别。一分定
其相。二辨定其名。三随义分别。四明相起相
摄之义。五明有修无修之义。六明有尽无尽
之义。初分其相。根尘识等一切诸法。废本谈
末。悉是实有。以废本故。不得云妄。不得言
真。于此分中了别之心。名为事识。摄末从本。
会事入虚。一切诸法。唯是妄想。自心所现。如
梦中事皆睡心现。于此分中。能起之心及妄
分别。说为妄识。是故经中说。一切法悉是妄
想。更作一重摄末从本会虚入实。一切诸法。
皆是佛性。真心所作。如梦中事皆报心作。于
此分中。能起之心。变为诸相。说为真识。以一
切法真所作故。涅槃宣说。一切诸法。悉是佛
性。三识如是。从本起末。亦得分三。废末谈本。
心性本净。缘起集成无尽法界。是其真识。依
本起末。认实为虚。非有见有。是其妄识。依本
起末认虚为实。非实见实。是其事识。分相如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6b 页 T44-0526.png
(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定其名义。言事识者。楞
伽经中名为转识。起信论中名为意识。或复
说为分别意识。或名离识。复名为分别事识。
言转识者。随六尘转。不同妄识转起外境故
为转识。言意识者。起信论中第八真识。名之
为心。第七名意。前六事识。从彼意生。故名意
识。意识分别六尘境界。故复名为分别意识。
约对根尘离分六别。故名离识。分别六尘事
相境界。故复名为分别事识。问曰。此识妄中
最极。以何义故不名妄识。通亦名妄。但为分
别。说之为事。以诸凡夫二乘人等倒惑转深。
认虚为实。故不名妄。于此分中。根尘及识。若
因若果。一切皆实。以皆实故。经名四谛。故遗
教云。苦者实苦。乃至道者。真实是道。以真实
故。二乘见之。名得圣果。阐提谤之。便成邪
见。断灭善根。堕阿鼻狱。事实如此。故不名
妄。言妄识者。名义如前。何故此识偏名为妄。
良以此识会实入虚。推事无事。唯心妄见。故
说为妄。又此妄心。亲迷真起。迷真妄取。故名
为妄。言真识者。名义如上。良以此识会虚入
实。实处无妄。故说为真(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从
义分别。事妄及真。各有四重。事中四者。一是
用相。谓六识心。了别六尘事相境界。于事分
齐。六识正是神知之体。是故此六。亦名体
相。二是我相。我有二种。一法著我。谓取性
心。于根尘识。妄立定性。此之性我。起信论
中。名执取相。又亦名为执相应染。二人著我。
于阴界入计我我所。起信论中。名此以为计
名字相。随逐我人众生等名。妄有建立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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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三者闇相。不知诸法虚假无性。又不能
知阴界入等非我我所。四者理相。明前三重
非有非无。因缘假有。称曰非无。假法无性。故
曰非有。又前三重。非我我所。名为非有。而有
识等。故曰非无。非有真谛。非无世谛。四中
初重。事中之事。中二是其事中之妄。后一是
其事中之真。以非有无道理心故。妄中四者。
一是用相。谓六识心。妄心变异。为根尘识。如
梦所为。于此分中。妄起六识。于自心所起六
根。了别自心所作六尘。故名为用。二者我相。
我有二种。一法著我。无明变起阿陀那识。执
彼妄心所作之法。以之为有。二人著我。于彼
妄心所起法中。计我我所。如人梦中见身为
我外为我所。三者闇相。谓无明地。不觉知心。
不了真如。又不能知妄心所起虚诳无法。四
者理相。即前三重曰非有非无。妄相无体说
为非有。妄情集起称曰非无。又心所起根尘
识等。心外无法名为非有。妄心虚现故曰非
无。非有真谛。非无世谛。四中初重。妄中之
事。中间两重。妄中之妄。末后一重。妄中之
真。以非有无道理心故。真中四者。一是用相。
谓六识心。真心变异为根尘识。如梦所现
皆报心作。所作六识。依于真心所作六根。了
别真心所作六尘。故名为用。问曰。此六与前
妄中六识何别。释言。六识真妄共起。摄六从
妄。皆妄心为。如绳上蛇皆妄心造。摄六从真
皆真心作。如绳上蛇皆是绳作。分取前义。为
妄六识。分取后义。为真六识。二者我相。于此
分中。我有二种。相状如何。一法实我。如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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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真是实。性不变异。称之为我。又此真
心为妄所依。与妄为体。故说为我。故涅槃
云。我者即是如来之藏。藏是佛性。一切众
生。皆有佛性。即是我义。二者假名集用之
我。佛性缘起集成我人。如依报心集起梦身。
故经说言。即此法界轮转五道。名曰众生。此
即涅槃六法中我。五阴及我。是其六也。五
阴离分即为五法。五阴和合。集成假人。为
第六法。故涅槃云。从凡夫我乃至佛我。我
性不改。名为佛性。良以众生真妄所集。亦如
绳蛇。摄之从妄。悉是妄为。摄之从真。皆是真
作。今就真作判为此门。我相如是。三无分别
相。真心虽是神知之性。而非攀缘取舍之法。
故无分别。又为痴覆。未同佛智照明显了故。
无分别故为妄。熏生无明地。随妄流转。四
者理相。即前三重体非有无。如实空义。离一
切相。离一切性。名为非有。如实不空。具过恒
沙净法门。故曰非无。又能缘起生一切法。
名为非无。而体常寂称曰非有。此四重中初
重真用。中二真。后一真性。真如理故。辨相如
(此三门竟)

次明相起相摄之义。言相起者。依彼
真中集用六识。起妄六识。离真妄法不独起
故。依妄六识。起事六识。执妄为实。名为事
故。如人梦中。谓根尘识。悉是实事。依于真
我。起于妄我。以真熏妄起我执故。又闇性
我起于妄执。如涅槃说。依于妄我。起于事我。
情计转深。谓根尘等有定性故。又依妄心所
起阴等。颠倒计有我我所故。依于真中无分
别义。起妄识中无明住地。若彼真心。同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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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照明显了。无明闇惑。无得生义。故楞伽云。
如来之藏。为彼无始恶习所熏。名为识藏生
无明地。起信论中。亦同此说故。彼文言。真如
熏习。生无明地。依于妄中无明住地。起事识
中迷性无明。闇性同故。又依真中非有无理。
起妄识中非有无义。本末同故。由其妄识性
非有无。所起事识。还非有无。理相同故。起相
如是。言相摄者。摄彼事中所有六识。即是妄
中集用六识。根尘亦尔。妄心变异。为彼事故。
摄妄六识。即是真中集用六识。真心变异。为
彼妄故。摄彼事中所起我相。即是妄我。于妄
法中。执为事故。摄彼妄我。即是真我。真心变
异。为彼我故。故得真我。无妄可存。摄彼事中
迷性无明。即是妄中无明闇相。无明住地。起
彼闇故。摄彼妄中无明地体。即是真中无分
别义。真心是彼无明性故。故维摩云。明无
明二。无明实性即是明。明亦叵取。离一切数。
心如虚空。离数如空。即是真心无分别义。又
摄事中非有无义。即是妄中非有非无。妄变
事。事则妄故。又摄妄中非有非无。即是真中
非有无义。真心变异。为彼妄法。真外无别妄
想法故。故经宣说。一切虚妄唯一心作。所
谓唯一真心所作。摄相如是(此四门竟)

次明有修
无修之义。事妄及真。三种心中。并皆有修。以
三种中皆有六识。六识分中近友闻法思量
修故。事妄二种。如起信论说。故彼文言。妄心
熏习义有二种。一者分别意识熏习。谓凡夫
二乘。厌离生死。随力所堪。求无上道。二意熏
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前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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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识中修。后则是其妄识中修。彼说妄识。以
之为意生六识故。人言。妄识不受熏习。一向
无修。其言谬矣。彼论宣说。真如熏妄。云何
说言妄不受熏。彼说。妄心熏习真如。何得宣
说妄识无修真识有修。摄论广辨。修相如何。
彼说。真心与妄和合名阿梨耶。亦名本识。亦
名藏识。本为缘熏。变生六识。六中意识。起闻
思修。熏于本识。成闻思修善法种子。本熏无
明。令其渐薄。无明薄故。起阿陀那执我亦薄。
执我薄故。生起六识。起惑亦薄。如是展转。
有过斯尽。有德皆备。真修如是。问曰。事妄
二熏。心中所有我相闇相理相。别有修不。释
言。无别。但彼我相。是修所破。破离我故。所
有闇相。是修所灭。灭痴闇故。所有理相。是修
所观。亦是所證。观非有无。破取著故。證非有
无。成定慧故。问曰。真中我等云何。释言。真
中所有假我。是修所转。如涅槃说。转不善五
阴。为善五阴。转善五阴。为果五阴。我亦如之。
法实之我。是修所依。一切染净。依之起故。亦
是所息。妄尽之时。染用亦息。不复与彼为依
止故。亦是所显。显彼我性。为大涅槃真实我
故。其第三门无分别相。是修所依。依无分别。
舍离一切分别相故。亦是所證。證成平等无
缘德故。第四理相。是修所依。依非有无。舍离
一切有无见故。又依非有。成就断德。依法非
无。成就智德。又依非有。成就慧行。依法非无。
成就福行。又依非有。成就證行。依法非无。成
就教行。亦是所證。證法非有。成一切智。證法
非有。果体清净。證法非无。果德圆备。又證法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8a 页 T44-0528.png
非有。果体寂灭。證法非无。果用无尽。修相如
(此五门竟)

次论有尽无尽之义。随相粗分。事妄
二识。一向有尽。见实法故。真心无尽。妄息显
故。以实通论。事妄及真。皆悉有尽。有不尽
义。事妄二心。体灭有尽。熏力在真故曰不尽。
故起信论说。妄熏习有其二种。一意识熏。二
者意熏习。如上辨。真心体常。研之唯明。所
以不尽。妄灭之时。随妄用息故。亦有尽。事妄
及真三识如是。次第二门真妄离合。以说三
种。于中两门。一立相门。明立三性。二遣相
门。明三无性。立相门中。五门分别。一定名引
證。借喻显示。二辨体相。三明一异。四明修
有无。五明尽不尽。就初门中。先定其名。次引
文證。后以喻显。名字如何。一分别性。二依他
性。三真实性。亦名为相。言分别者。就妄论
妄。妄心虚搆。集起情相。随而取舍。故曰分
别。此楞伽经及地持论。说为妄想。所取不真。
故名为妄。妄心取舍。故说为想。摄大乘论。
亦说以为意言分别。觉观心中。言有色等。名
为意言。分别自心所起境界。故曰分别。分别
之体故说为性。分别体状因之为相。依他
性者。约妄辨真。妄起托真真随妄转。故曰依
他。性相同前。真实性者。就真论真。真体常
寂。无妄可随。故曰真实。性相如上。名字如
是。次引文證。此三广说。如摄大乘论。彼论
依何建立此三。论说依经故。彼文言。一切
经中。但说诸法虚妄不实空寂不有。是分别
性。若说诸法如幻如梦如水中月等。是依他
性。若说诸法是真是实本性清净。是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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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地持经说。心行稠林。句别有九。一心离
相六识心别。二心转转相生住灭等。三心无
形相心性空寂。四无量相顺行无量虚伪境
界。此四即是分别中义。五自性不染心性
本净。此一即是真实中义。六心染不染随起
烦恼。七心缚解相真心随使。八心幻起相。谓
诸菩萨随愿受生。九心随道生相。谓诸凡夫。
随业受生。此四是其依他性义。经说非一。略
举斯耳。文證如是。次以喻显。分别如风。真实
似水。依他如波。又依他性。如绳作蛇。蛇依情
作。分别如情。真实如绳。又论宣说。依他如
地。又亦如矿。分别如似矿中沙石。烧融则尽。
真实如金。融烧则现。喻相众多。且举斯耳(此一
门竟)。

次辨体相。分别性中。开合不定。或总为
一。唯一分别。或分为二。一妄识分别。迷真起
相。二事识分别。迷虚立实。亦得分四。一无明
地。是妄识本。二妄想心。谓八妄想。是无明起。
三取性心。是事识本。四见爱等。是取性起。复
更有四。一妄识心。迷真起情。二虚伪相。依情
起于外境界相。如从睡心起梦境界。三事识
心。迷前妄境。不知心起。取为实有。四所取相。
由前心取事相境界。作实相现来应己心。亦
得分八。一妄想心。迷真起情。二依妄心起虚
伪境。故地持云。依八妄想。起妄缘事。此二
一对。三不知前境虚妄无法。取之为有。为之
施名。施名心生。四名心生已名字随起。此第
二对。五名字起已。随此名字取所名法。即是
觉观。六依觉观发起言说。言说随生。此第三
对。七言生已复起心想。取所说法。是则言语。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8c 页 T44-0528.png
以之为道。心以为行。八依此心行。一切违顺
苦乐等境。纷然应心。此第四对。于是生死互
相炽燃。增长不绝。分别如是。依他性中。开合
不定。总之为一。唯一依他。或分为二。谓真与
妄。互以为他。互为能依。亦得分三。一是本
识。如来之藏。为于无始恶习。所熏生无明
地。与之和合。共为本识。二依此本识。起阿陀
那执我之心。此心恒与粗起无明.我见.我爱.
及与我慢四惑相应。何因生此。由于无始我
习所熏故起此执。此所生体。然是本识。本识
变异。为此执故。故论名为似我识矣。如梦中
身体是睡心。三依本识生起六种根尘及识。
何因生此。由于无始阴界入等名字所熏。及
善恶等有分所熏。所以生之。论说如是。然此
所生体是本识。本识变异为此事故。故论说
为似根识似尘识似识识。如梦中事体是心
故。三相如是。亦得分六。本识之中。有真有
妄。分以为二。阿陀那识。真妄共起。亦得分
二。六识亦尔。即是六也。随别细分。亦可无
量。世俗诸法。无非识故。依他如是。真实性
中。开合不定。总唯一真。亦得分二。一有垢
如。在染恒净。二无垢如。除染始净。论说如
是。复有二种。一如实空。离性离相。二如实
不空。具过无量恒沙净法。并如上辨。亦得分
三。一无垢如。本来常净。无垢可处。二有垢
如。在染不污。三离垢如。除障始净。亦得分
四。如摄论说。一者垢如。在染常净。二无垢
如。除染始净。三是净相。修生真德。四是净
教。谓十二部经。从其清净法界流出。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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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净法身流出故。名为净。涅槃亦云。出于
如来大智海中故得为真。亦得分五。谓五佛
性。一者因性。是涅槃因。二因因性。是菩提
因。三者果性。是菩提果。四果果性。是涅槃
果。五非因果性。是理性矣。亦得说十。如宝
性论说十佛性。广则无量。故经说为过恒沙
法。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三性一异之义。此三
相望。不一不异。分末异本。得言不一。义如上
辨。就妄说妄。是分别性。约妄论真。是依他
性。就真说真。是真实性。以本摄末。得言不
异。是义云何。如来之藏。是真实性。是性为
本。恶习所熏。生无明等。与之共俱。名为依
他。真外更无别他可依。就彼依他变异分中。
虚妄浪取说为分别。依他之外无别分别。又
复缘摄一依他性。于中妄法即名分别。于中
真法即名真实。故无别异。一异如是(此三门竟)


明有修无修之义。此三识中。皆悉有修。分别
性中。修有二种。一事识中修。观察五阴非我
我所。并观五阴虚假无性。诸法例尔。二妄识
中修。观一切法妄想心现心外无境。并观妄
心依他变为无别妄体。依他性中。修亦有二。
一观人空。二观法空。于此二中。先起闻慧。闻
二无我。熏于本识。本识被熏。成闻熏习。于本
识中。有真有妄。真受净熏。妄受染熏。真受熏
已。转熏无明。令无明薄。无明薄故。于无明
中。无始积习。我见种子。随而渐薄。此种薄
已。起阿陀那我执渐轻。此执轻已。起于六识
我见亦轻。此见轻已。起闻转胜。以此转闻。还
熏本识。如是展转。以末熏本。本还熏末。思修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9b 页 T44-0529.png
亦然。以末熏本。坏本识中我见种子。成就
出世法身种子。以本熏末。遮断起惑。增长净
行。乃至究竟。真实性中云何有修。释言。独
真即无修义。而言有者。一切所修。真妄共起。
摄修从妄。悉是妄修。摄修从真。尽是真修。如
前三性。真妄和合。名依他性。于依他中。分取
妄边。名分别性。分取真边。名真实性。修亦如
是。以有修故。妄尽之时。真独成德。成德有
二。一真识心妄尽称本。成就證行。二从体
起用。成就教行。此二皆用加行为因。作意修
习。名为加行。證前加行。有其二种。一观诸
法本来唯真无妄可随。能令妄心更不牵后
后。不起前。遂成灰尽。真心独显。二观心外无
别如理如理之外亦无别心。如外无心。心不
异如。心外无如。如不异心。心不异如。照而常
寂。如不异心。寂而常照。由斯二观。便成證
行。教前加行。亦有二种。一观真心体是一切
功德法门能生诸行。二随而修起种种善根。
由斯二种。便成教行。修义如是(此四门竟)

次门有
尽无尽之义。分别之性。一向可尽。推穷无故。
依他之性。亦尽无尽。妄尽之时。随妄用息。名
之为尽。于本识中。所成行种妄尽之时。转
依会本。名为无尽。真实之性。一向无尽。以常
住故。若复通论。分别体尽。熏力在真。名为不
尽。真性体寂。名之为尽。妙用难穷。名为无
尽。立相如是。遣相云何。论说有三。一无相
性。论亦名为无分别性。观察外境。唯从心现。
心外无境。名无相性。观察妄心。本识变为。本
外无妄故。复名为无分别性。二无生性。就实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29c 页 T44-0529.png
推真。无妄随起。名无生性。三无性性。论亦名
为无无性矣。如来藏中过恒沙法。同体义分。
摄别成总。诸法悉有。将别分总。诸法悉如。无
有一法别守自性。名无性性。就真论真。真体
常寂。无前二相可遣为无。名无无性。又真实
有。非全无法。名无无性(第二门竟)

次第三门。真妄
和合本末分三。于中曲有四门分别。一定别
其相。二辨一异。三明起修不起修别。四明有
尽无尽之异。初定其相。如摄论说。一是本
识。二阿陀那识。三生起六识。此三犹前依他
性中之差别也。据妄摄真。真随妄转。共成众
生。于此共中。真识之心。为彼无始恶习所
熏。生无明地。所生无明。不离真心。共为神
本。名为本识。此亦名为阿梨耶识。故论说
言。如来之藏。不生灭法。与生灭合。名阿梨
耶。此阿梨耶。为彼无始我见所熏。成我种子。
此种力故。起阿陀那执我之心。依此我相。
起于我见我慢我爱。执何为我。依彼本识。变
起阴身。不知此无。执之为我。又此本识。为无
始来六识根尘名字熏故。成其种子。此种力
故。变起六种生起之识及六根尘。如依睡心
起于梦中根尘及识。定相粗尔(此一门竟)

次辨一
异。分末异本。得言是异。摄末从本。得言是
一。以是一故。一切诸法。皆一心作。如梦中
事皆睡心作。一异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起修不起
修别。于此分中。六识之心。于善境界。见闻觉
知。正起行修。阿梨耶识。是修所因。是修所熏。
是修所转。不起正修。以无念故。阿陀那识。是
修所转。转离我执。不起正修。以不起念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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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法思量修故(此三门竟)

次明有尽无尽之义。于
此分中。三识都尽。无明灭故。真无所从。不成
本识故。本识尽故。论说言。四修满时。本识都
尽信心般若三昧大悲。是四修也。本识尽故。
我执不生。故得宣说阿陀那尽。本识无故。六
识不生。故六识尽。于此三中。所有之妄体灭
故尽。所依之真。用息故尽。体还归本。得言不
尽。三识如是。

或分为四。四有四门。一开妄
合真。以说四种。妄中分三。五识为二。妄识为
三。故楞伽云。心为采集业。意为广采集。诸
识识所识现等境说五。第七妄识。集起之本
故。说为心。依此集起。一切妄境。随而分别。
名采集业。第六意识。遍司诸尘故。说为意。通
司六尘。名广采集。五识之心。随境别了。名为
诸识。现在五尘。名识所识。唯知现在五尘境
别。不通过未。故云现等境五也。妄分此三。此
妄所依。即是真识。通别为四。二开真合妄。以
说四种。真中分三。如起信论说。一者体大。谓
真如法平等一味。不增不减。一切凡夫声闻
缘觉菩萨诸佛等无差别。无有前际后际之
异。二者相大。论自释言。如来之藏。从本已
来。具无量性功德法。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诸
烦恼法。三者用大。用有二种。一者染用。二者
净用。染用有二。一依持用。如来藏法。为妄所
依。能持于妄。若无此真。妄则不立。故经说
言。若无藏识。七法不住。不得种苦乐求涅槃。
二缘起用。向虽在染。而不作染。今与妄合。缘
集起染。如水随风波浪集起。是以不增不减
经言。即此法界。轮转五道。名曰众生。染用如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0b 页 T44-0530.png
是。净用之中。亦有二种。一随缘显用。真识
之体。本为妄阴。复息妄染。随缘始净。净中
差别。说为性净无作因果。二随缘作用。本在
凡时。随缘造作六道生死。后随对治。集生方
便有作因果。净用如是。以真识中具斯三义
妄识为一故。合有四。三真妄俱开。以说四种。
真中分二。一阿摩罗识。此云无垢。亦曰本净。
就真论真。真体常净。故曰无垢。此犹是前心
真如门。二阿梨耶识。此云无没。即前真心。随
妄流转。体无失坏。故曰无没。故起信论言。如
来之藏。不生灭法。与生灭合。名为阿梨耶。妄
中分二。谓妄与事。真妄各二故。合有四。四体
相不同。离分四种。相状如何。如上所说。心真
如门。是其心体。即以为一。心生灭门。是其心
相。于中分三。一是本识。真与痴合。二依本
识起阿陀那执我之识。三依本识起于六种
生起之识。以此通前。合说为四。四相如是。亦
得分五。如上所辨。真性一。分别性二。依他性
中义别三重。所谓本识。阿陀那识。及生起识。
是其五也。亦得分六。于前五中。开分别性。以
之为二。谓事与妄。即是六也。又如经说。始从
眼识乃至意识。亦是六种。摄本从末。此六
之外。更无馀识。故维摩中说。无我人如第
七情毕竟无法。精犹识也。六根之外。无第七
根。六尘之外。无第七尘。故六识外。无第七
识。尚无第七。焉有馀识。问曰。经说。想受行
等。于六识中何识所收。依如成实。前后别
起。皆是通名意识所摄。依馀经论。此想受
等。与六识俱。是法尘收。六识不摄。摄伴从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0c 页 T44-0530.png
主。六识所收。亦得谓七。谓七心界。于前六
上。加意根界。是其七也。六识生后。名为意
根。此亦摄本从末言耳。亦得说八。如楞伽辨。
于中两门。一事妄及真离分为八。事识有六。
真妄各一。故有八种。二真妄和合共为八种。
义如上辨。本识为一。真与痴合。阿陀那识。以
为第二。真妄共起执我之心。生起六识。复以
为六。通前为八。真妄共为不遍在妄。亦得说
九。故楞伽经总品中云。八九种识。如水中之
波。其状如何。分别有二。一真妄分别。以说
九种。妄中分七。谓六事识变与妄识。真中
分二。谓阿摩罗及阿梨耶。义如上辨。以此通
前故合有九。二真妄离合。以说九种。独真为
一。所谓本净阿摩罗识。真妄和合。共为八种。
义如上辨。共为本识阿陀那识及起六识。通
前九也。亦得分十。十有两门。一开真离妄。
以说十种。妄中分七。义如上解。真中分三。所
谓体大相大用大。亦如上解。二真妄离合以
说十种。离则说二。一真实性唯真无妄。二分
别性唯妄无真。合则八种。谓依他性。于中
本识说以为一。执识为二。生起六识。通前为
八。三识离合。故有十种。亦得开分以为十一。
真识为一。妄识有六。事识有四。故为十一。
妄识六者。如起信论说。一无明心。二者业识。
三者转识。四者现识。五者智识。六相续识。亦
曰不断。此之六种。粗细分异。无明心者。所谓
根本无明住地。故论说言。依阿梨耶说有无
明。言业识者。依前无明便有妄念。不觉而起。
说之为业。故论说言。以无明故。不觉心动。动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1a 页 T44-0531.png
名为业。言转识者。依前业识。心虑渐粗。转起
外境。随而取著。故名为转。故论说言。依于动
心。转现外境。名为转识。言现识者。依前转
识所起境界。还显自心。名为现识。故论说言。
现识能现一切境界。如明镜中现众色像。故
云现也。又如论说。此现识中。随其五尘对至
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现。常在前
故。就粗为言。且云五尘一时俱现。理实六尘
皆悉并现。言智识者。于前现识所了法中。分
别染净违顺差别。名为知识。故论说言。依于
境界起心。分别爱不爱等。名为智也。言相续
识者。依前智识。心相转粗境界牵心。心随境
界分别不断。如海波浪故名相续。故论说言。
依于智识。起苦乐觉。与此起念。相应不断。名
相续也。又复此心。能持三世善恶因果。令不
失坏。故名相续。故论说言。此相续识。住持过
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不令失坏。复能成就
现在未来苦乐果报。令无差违。故名相续。又
论说言。此相续识。不断力故。能令过去已经
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缘虑忽然念
起。是故三界唯心所依。如梦所见。如镜中
像。无有自体。离心则无六识境界。以从心
故。心生法生。心灭法灭。诸法生灭。皆随于
心。论说如是。然此六种。相则难分。宜以喻
显。譬如世人依于报心便起昏睡不觉之心。
起于睡中微动之念。业识如是。如人睡中微
动心。后心想渐粗。转起外境。转识如是。又
如梦中境界成已还显自心。色香味等一时
俱现。现识如是。又如梦人于彼所现梦境界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1b 页 T44-0531.png
中。分别染净违顺等别。智识如是。又如梦中
境界牵心。心随境界分别不断。续识如是。妄
识之中。粗细不同。有此六阶。有人释言。第
二业识。是其妄识。后之四重。是其六种分别
事识。是义不然。依起信论。六识与此分齐全
别。彼文宣说。第六相续不断识后。别起六种
分别事识故。彼文言。即此相续。依诸凡夫取
著转深。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
六尘。名为意识。亦名离识。依见爱起。云何
关预以妄识中六阶差别。通真为七。事识四
者。如论中说。一执取相。论亦名为执相应染。
所谓根本取性无明。二计名字相。所谓十使
粗起烦恼。随名计著我众生等。集起诸结。是
故说为计名字相。三起业相。谓依烦恼造种
种业。四业系苦相。依业受报。以此通前合为
十一。若就事中开合六识。通前十三。若就真
中。分体相用三大差别。通前十五。又随义别。
亦得分识以为十八。彼六识中事识有六。事
识之本妄识有六。妄识所依真识有六。故有
十八。若使妄真齐有六者。何故经中但说
八识。良以事识差别义。显随根分六。妄真不
显。不随根别故但言八。又随义别。亦得分识
以为六十。眼识有十。乃至意识类亦同。然眼
识十者。就眼识中。事识有一。当相可知。妄识
有六。如上所辨。始从无明乃至相续。真识有
三。亦如上说。谓体相用。眼识之中。有此十
重。乃至意识类亦同尔。故有六十。若复广论。
数别难穷。此等广略。各据一门。体相如是。

第三料简根尘有无。于中两门。第一约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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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及真三种识中。料简有无。二约真妄共相
三识。料简有无。就初门中。曲更有二。第一料
简根尘有无。二明所依粗细不同。根尘有无。
三门分别。一通别分别。六识别故。有根有尘。
七八通故。不说根尘。何故如是。六识别故。
彼此互起。以互起故。生必有依。依有强弱。
强者为尘。故说有之。问曰。楞伽宣说。六识境
界。俱至一时并用。云何说言六识互起有根
有尘。此如上辨。今更论之。楞伽所说境界俱
至一时并用。准起信论。是妄识中第四现识。
于此识中。境界俱至。诸识并用。不关事
识。事中六识。无并用义。问曰。何故妄中六
识一时并用。事识不尔。释言。于彼妄识之中。
说一切法皆是心作。心外无境。心所作法。与
心无隔。易可辨了。故得并照。于事识中。心外
有法。法非心造。非心作法。与心别体。难可辨
了。故不并知。不并知故。前后间起。故立根
尘。七八常有体。不互起则无依托。无依托
故。不得说言强者为根弱者为尘。是以七八。
不说根尘。此就凡时料简有无。若就圣时。七
识八识。缘起法身无量根尘。问曰。前六依根
了尘。可名为识。后二常通。不说依根了别
诸尘。云何名识。释言。后二虽无随事了别之
用。而是众生神知之性。了别之体。故名为识。
问曰。神知了别体。名之为识。体是识不。释
言。此二心识之体。体即是识。问曰。若使心识
体故名为识者。根之与尘。亦应有体。以何义
故。不说根尘。释言。良以根虽有体得名为根。
而非对尘生识之用。尘虽有体得名为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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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对根生识之用。识虽有体得名为识。而非
依根了尘之用。以此识体不依根用。故不说
根。不了尘用。故不说尘。问曰。向说根尘有
体。何者是本。真妄二心所作根尘。能为事本。
是其体也。通别如是。二真妄分别。前七妄识。
有根有尘。第八真识。不说根尘。前六事识。根
尘可知。第七妄识。无常法故。念念生灭。生有
依托。故说有根。性是分别攀缘法故。说之为
尘。真识常法体无起灭。以无起故。无所依
托。故不说根。性非分别攀缘法。故不说有尘。
三就通分别。八俱有根。亦通有尘。故楞伽云。
依境及根识故。有八识生。有相如何。前六
可知。第七识中。有体有用。论其体也。无常流
注。藉前生后。义说为根。性是无明。迷覆真
法。真法即是所迷之尘。论其用也。还以众生眼等为根。色等为尘。是义云何。即前事识
所依根尘。以理穷之。皆是妄想自心所现。其
犹梦中所现根尘。此妄根尘。还为妄想六识
所依。名七识中用根尘也。第八识中。有体有
用。论其体也。就如来藏同体法中。义说根尘。
彼如来藏。非宜是其心识之体。亦是根体故。
经说言。众生身中。有如来眼如来耳等。如
来藏中恒沙佛法。为心所照。即名为尘。故马
鸣言。从本已来。遍照一切法界之义。论其用
也。还以众生眼等为根。色等为尘。是义云何。
即前事识所托根尘。穷实皆是真心所作。如
人梦中根之与尘皆报心作。此真所作。还为
真用六识所依。名真识中集用根尘。通有如
是。问曰。八识通有根尘。何故经中但就事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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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根说尘。以前事识体别互起。依托义显。故
约根尘以别六识。后二体通始终常有。依托
义微。所以不说。有无如是。次明所依粗细不
同。于中略以四句分别。一以粗依细。谓依真
识起于妄识。依于妄识起六事识。复六识中。
依于意识起于五识。此皆名为以粗依细。二
以细依粗。谓依色根。生于五识心通细法。
依于五识生于意识。此等名为以细依粗。三
同类相依。谓意识中。得有多念相续之义。前
后相望。同类说依。第七识体生灭相起。亦是
同类。以说依也。四同体相依。第八识体。还依
自体。如实法界。事妄及真三识根尘。有无如
(此一门竟)

次就真妄共相三识料简有无。言共
三者。真与无明。共为本识。依本共起阿陀那
识。依本共起六种生识。此三识中。六种起识。
有根有尘。根有二种。一者实依。依本识生。二
者似依。以依自心所作六根。如人梦中眼等
六识。实依睡心。似依眼等。而实不依。所有尘
者。唯是似尘。都无实事。如人梦中所见色等
非有似有。阿陀那识。亦有根尘。根有二种。一
者实依。依本识生。二者似依。同类相望。似前
生后。如人梦中执我之心。实依睡心。同类相
望。似后依前。所有尘者。唯是似尘。都无实
事。如人睡时取梦中身。以之为我。无身可取。
本识一种。无所依生。得说无根。而体生灭。藉
前起后。亦得说根。本识无缘。不说有尘。因
迷真法。亦得说尘。根尘有无。辨之粗尔。


第四门。明其大小有无之义。小乘法中。但说
六识。大乘法说八。彼小乘中。未说心性妄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2c 页 T44-0532.png
想之义。故无七识。未说心体性真实。故无
八识。问曰。小乘亦说六识。体是取性闇惑之
心。以何义故不名妄识。释言。虽复闇惑名同。
所迷有异。彼小乘中所说取性闇惑心者。心
外法中。妄取自性。不知名用无性之义。大乘
法中所说妄识。迷覆真性。于己自心所现法
中。妄取为有。是故不同。又问。小乘中罗汉
辟支空观之解。与大乘中缘智何别。释言。不
同彼小乘中空观解者。心外法中。解知名用
无性空义。不知诸法自心所现妄想无法。大
乘法中妄识智者。解知心外毕竟无法。不但
无性。乃至亦无因缘之相。但是妄想闇惑心
现如梦所现。有斯异也。又问小乘中亦说
心体诸法集成。与大乘中真识何别。然彼所
说。于小乘中。实是道理真实之心名。对大
乘。彼乃宣说因缘虚法共相集成。故非真识。

第五明其依持之义。于中有二。一真妄相
对以说依持。二就真妄共相识中。本末相对
以说依持。前中有三。一真妄相对以辨依持。
二唯就妄。三唯就真。真妄相对依持如何。前
七妄识情有体无。起必詑真。名之为依。故胜
鬘云。生死二法。依如来藏。地持经亦云。十
二因缘。皆依一心。第八真心。相隐性实。能为
妄本。住持于妄。故说为持。故胜鬘云。若无
藏识。七法不住。不得种苦乐求涅槃。此是真
妄依持义也。妄之依真。如波依水。真之持妄。
如水持波。故楞伽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
起洪波。鼓冥壑无有断绝时藏。海常住。境
界风所转。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无明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3a 页 T44-0533.png
大海。虽为风飘水性不移。性不移故。名为常
住。性虽常住。而彼水相。随风波转。喻彼真识
虽为妄想境界风动。真性不变。性虽不变。而
彼真相随妄境界。起于七识。如海波浪。楞伽
经中。境界为风。起信论中。无明为风。何故如
是。此等皆有飘动义故。若复论。无明妄心
及与妄境。皆得为风。故起信论宣说。无明妄
心妄境。皆为熏习。熏动真心。即是风义。但彼
论中。就其根本说无明风。楞伽据末说境界
风。皆得无伤。有人一向说彼海水。喻第七识
不喻真识。此言大偏。如彼经中说。如来识以
为藏识。第七妄心。名业相识。经自说言。藏
识如巨海。业相犹波浪。云何乃言水喻七识。
彼文复云。如来之藏。为彼无始虚伪恶习
所熏。名为藏识。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
海波浪。云何海水不喻真识。良以世人迷覆真
心。妄取空义以为真识。故为此论。真妄相对
依持如是。问曰。真妄一故相依。异故相依。是
义不定。若全一体。则无依持。若全别体。亦无
依持。不一不异故说依持。故楞伽云。非异非
不异。心俱和合生。此说妄识与彼真心和合生
矣。次就妄中以辨依持。第七妄识。诸虚伪本。
说为能持。前六事识。依妄而起。说为能依。能
持如水。能依如波。水在波生。水尽波灭。所况
如是。故楞伽云。如水大流尽波浪则不生。
如是意识灭。种种识不生。彼名妄识。以为
意识。六种事识为种种识。良以妄识为六本
故。妄想意灭。令彼种种六识不生。妄中本末
依持如是。次唯就真以辨依持。真有体用。本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3b 页 T44-0533.png
净真心。说之为体。随缘隐显。说以为用。用必
依体。名之为依。体能持用。说以为持。能持
如水。能依如波。绳蛇等喻类亦同尔。真妄相
对依持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真妄共相识中。本末
相对以辨依持。真与痴合共为本识。依本共
起阿陀那识。依本共起六种生识。于此分中。
本识为本。馀二为末。末生依本。名之为依。本
能持末。流注不断。说之为持。能持如水。能依
如波。问曰。末中阿陀那识共起六识。得有相
依持义不。释言。不得。于此分中。六识亲从本
识而起。本识变为。体是本识故。望本识说依
说持。非阿陀那变为六识。六识体非阿陀那
识。故望陀那不说依持。如人梦中见闻觉知
从睡心生。不从梦中执我心起。若就缘由。说
依说持。亦得无伤。是义云何。由阿陀那执我
心故。熏于本识。不见法如。不證涅槃。变起六
识及六根尘。离之则无。故经说云。以著我
故。世间受身。离我则无行。从是义得说依
持。依持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六门。明熏习义。于中
有二。一就真妄别相识中以辨熏习。二就真
妄共相识中以论熏习。前中曲为三。一定熏
习法体。二总释熏义。三广显熏相。熏习法者。
起信论中。说有四种。一净法熏习。所谓真如。
二染因熏习。所谓无明。三妄心熏习。所谓业
识。第七识中。始从业识乃至相续。通名业识。
四妄境熏习。所谓妄想心所起伪境。此四犹
是地持论中。如是如实凡愚不知起八妄
想。生二种事。真如熏习。犹彼如实。无明犹
彼凡愚不知。妄心犹彼起八妄想。妄境犹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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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三事中初虚伪事。问曰。事识及事根尘。以
何义故不说熏习。以此条未熏习所起故不
说之(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总显熏习。如论中说。熏
习义者。如衣无香熏之令有。心亦如是。真中
无染。妄熏令有。妄中无净。真熏使有。故彼妄
中。得有方便对治行起。论释如是(此二门竟)

次广
辨释熏习之相。先明起染。后明起净。就起染
中。义别有二。一就前四法明其熏习相生次
第。二别明熏习所起不同。相生义者。如论
中说。以依第一真如法故。便起第二无明染
因。以有无明染法因故。熏习真如便起妄心。
如人昏睡覆报心故便起梦心。以有妄心熏
习无明。不了真如寂灭平等。不觉念起。便生
妄境。如人梦心动发昏睡起梦境界。以有妄
境。熏动妄心。便起念著。造种种业。受种种
苦。念犹爱也。著犹见也。此事识中见爱烦
恼造业受苦。皆依妄生。相生如是。次明熏习
所起不同。如论中说。从末寻本。次第辨之。妄
境熏习所起有二。一增长念。念犹爱也。二增
长取。取犹见也。妄心熏习所起亦二。一者熏
习起变易果。谓受声闻缘觉变易菩萨细苦。
二起分段果。谓受凡夫分段粗苦。由妄识中
相续之力住持诸业。得彼果故。无明熏习所
起亦二。一以无明迷覆真心。受妄熏习。成妄
种子。于妄识。二以无明迷覆真心。受善恶
熏。成事种子。生于事识。真如熏习所起亦
二。一起无明。二起妄心。以彼真如无分别故。
能起无明。觉知性故。为惑所覆。便生妄心。如
人执心是知性故。昏睡所覆。便生梦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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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如是。次明起净。起净有二。一明真熏妄。二
妄熏真。真熏妄中。初明能熏。后明所熏。能熏
有二。一真体熏习。二真用熏习。体熏习者。如
论中说。从无始来。具无漏法及不思议作业
之性。熏习妄心。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
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法身本体。
名无漏法。报佛本目。名作业性。是二亦如
佛性义中具广分别。由此二故。能熏妄矣。问
曰。若使真能熏妄起善行者。一切众生。悉有
真如。何不等熏齐使发心起修所行。趣入涅
槃。而诸众生。有信不信优劣前后无量差别。
论自释言。真如本一。而诸众生烦恼厚薄。
差别不同。是故前后优劣不等。又佛法中有
因有缘。是二具足。乃得成办。如似木中虽有
火性。人攒方出。若无人攒。不能自烧。众生如
是。虽有如性以无正因。若无善友诸佛菩萨
起行之缘。真法不能自除烦恼自成涅槃。用
熏习者。论自释言。即是众生外缘之力。谓
佛菩萨。證如起用。摄化众生。令修善法。于
中有二。一差别缘。二平等缘。差别缘者。论
自释言。修行之者。依佛菩萨。从初发心乃
至成佛。于其中间。若见若闻。诸佛菩萨。或
为眷属。或为师长。或为知友。或为给使。或
为怨家。诸佛菩萨。于此众生。慈悲方便。四
摄摄取。令增善行。使入正道。名差别缘。此
差别中。有近有远。近者速疾。远者久远。此犹
是其应身化也。平等缘者。论自释言。诸佛菩
萨。久发大愿。誓度一切。以此善根熏习力故。
自然常随一切众生。随应见闻。而为示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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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如来平等法身。令诸众生依三昧力平等
见佛。此犹是其真身益也。能熏如是。言所熏
者。如论中说。所熏有二。一未相应。谓熏凡
夫声闻缘觉及菩萨中初发心者。令于六识
七识心中信顺修行。未能舍妄与实相应。二
已相应。谓熏习出世法身菩萨。令舍妄心。除
灭无明。契證真如。与佛如来法身相应。无有
分别。唯依法力。自然修行。趣佛智海。上来一
门。明真熏妄集起净法。下次明其妄心熏真
发生净法。于中有二。一是能熏。二是所熏。能
熏之中。有总有别。总熏习者。论自释言。以有
妄心。厌离生死。求涅槃故。熏习真心。自信己
性。唯是真如。如外无法。但是妄心颠倒所见。
以知外境无所有故。种种方便。修习离染趣
真之行。虽有所修。不取不念。久修力故。无明
则灭。无明灭故。妄心不生。妄心不生故。妄境
随已。心相俱尽。名得涅槃。得涅槃故。自然成
就不思议业用充法界总相如是。别熏习者。
论释有二。一事识熏。谓凡夫二乘人等。厌
生死苦。趣向涅槃。此六识中。方便修行。熏发
真也。二意熏习。谓诸菩萨。见虚妄法。无可贪
取。知真如法寂静安稳发心勇猛。趣大涅槃。
此七识中。方便修行。熏发真也。良以妄识能
生事识。生事识所依故名意。非事识中意根
界也。能熏如是。所熏有二。一者熏生。熏生报
佛方便功德。二者熏显。熏显法佛性净功德。
真妄别识熏习如是。问曰。真妄前后相熏。为
在一时。释言。相熏必在同时。是义云何。染净
诸法。真妄共起。单真不生。唯妄不成。何故如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4c 页 T44-0534.png
是。唯真无妄。真性常湛。无为不变故无起
作。唯妄无真妄体不立故亦无作。故胜鬘云。
若无藏识。七法不住。不得种苦。不得厌苦乐
求涅槃。真妄相依。方能造作一切诸法。以共
作故。摄法从情皆是妄为。摄法从本。皆真心
作。如人梦中所为诸事。摄事从末。昏睡所为。
摄事从本。报心所作。亦如世人见绳为蛇。摄
蛇从情妄情所为。摄蛇从本皆是绳作。诸法
像此。真虽能作。作必随情。如绳作蛇。蛇由闇
情。妄虽能作。作必托真。如情作蛇。蛇必依
绳。真无由情。名妄熏真。妄作由真。名真熏
妄。如此相熏义无先后。故说一时。真妄相熏。
旨要在斯。无宜不记。

次就真妄共相识中。
以辨熏习。共相识者。佛性真心与无明地。合
为本识。名阿梨耶。依本变起阿陀那识执我
之心。依本变起眼等六识及六根尘。义如上
辨。今就此三明相熏习。如摄论说。于中曲有
三门分别。一辨熏相。二明能熏所熏差别。
三明受熏不受熏异。熏相如何。今此先明阿
陀那识共阿梨耶相熏习义。彼阿陀那执我
之心。熏于本识成我种子。本识受彼陀那熏
已还能引彼心中我性。生阿陀那。如是相熏。
往来无穷。是则陀那望于本识。互为因果。问
曰。此我何由可尽。由六识中闻无我教修无
我解。熏于本识成无我种。本中真心。受彼熏
已。熏于本中无明令薄。无明薄故。令无明中
我种转薄。我种薄故。转生陀那。执我亦薄。如
是展转乃至穷尽。次将六识对于本识。明相
熏发。彼六识中。起染起净。所起染过。熏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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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彼本识中所有闇性。受性染熏。成染种子。
种子成已。无明厚故。引生六识。于六识中。染
过转增。如是展转积习无穷。于六识中所修
善行。熏于本识。于本识中。佛性真心。名为解
性。解性受彼净法熏成净种子。净种成已。
熏于无明。无明转薄。无明薄故。变起六识。于
六识中。起善转胜。如是展转乃至究竟。是则
六识。望于本识。互为因果。论说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能熏所熏差别。论说能熏略有三种。一
言说熏。论亦名为名字熏矣。名有二种。一者
声名。曰名言分别。二心语名。曰觉观分别。
以诸凡夫随逐一切阴界入等诸法名字。分
别取著。熏于本识。成阴界等诸法种子。二我
见熏习。以阿陀那及六识中我见之心。熏于
本识。成我种子。三有分熏习。善恶之业。是三
有因。名为有分。以善恶业。熏于本识。成善恶
种。名有分熏。能熏如是。言所熏者。是其所
起。论名事用。粗分为四。细分十一。粗分四
者。一名引生。本识为彼善恶等熏。成种子已。
引彼种子生未来果。二者果报。本识为彼善
恶等熏。变为一切苦乐等报。三者缘相。本识
为彼我见熏故。起我我所自他之别。四者相
貌。本识为彼言说熏故。起阴界人有为无为
若内若外一切种事。又更分四。一似我识。
于阿陀那及六识中。所取之我。非有似有。故
曰似我。如梦中身。本识变为体。是本识名似
我识。二似根识。眼等六根。非有似有。名为似
根。本识变为体是本识名似根识。三似尘识。
色等六尘。非有似有。名为似尘。本识变为体。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5b 页 T44-0535.png
是本识名似尘识。四似识识。彼阿陀那及六
识心。非有似有。谓似凡夫所计之有。名为似
识。本识变为体。是本识名似识识。粗分如是。
细分十一。如论中说。一者身识。谓五根身。
本识变为体。是本识。二身者识谓阿陀那执
我之心。本识变为体。是本识。三受者识。论言。
谓意。是意根界。遍司诸尘。领纳称受。本识变
为体。是本识。四应受识。谓六尘境应为心受。
故曰应受。本识变为体。是本识。五正受识。谓
六识心。正纳六尘。领纳名受。本识变为体。是
本识。六者世识。谓三世时。本识变为体。是
本识。七者数识。谓百千等。识义如前。八者处
识。谓国土处。识义如上。九言说识。一切言
说。识如前解。此九是前言说熏起。十自他识。
自他身别。本识变为体。是本识。名自他识。此
一是前我见熏起。十一名为善道恶道生死
之识。六道生死。本识变为体。是本识。此一是
前有分熏起。细分无量。差别如是(此二门竟)


明三识受熏不同义。别有三。一者熏生。二
者熏转。三者熏成。言熏生者。三识皆是心生
灭门。皆有相熏相生之义。问曰。本识若为熏
生。如楞伽说。如来之藏。为彼无始恶习所
熏。名为藏识。生无明地。共为本识。故名为
生。何者恶习。分别有三。一本识中无明住
地。前后相起。以前无明。熏于真心。生后无
明。如人睡习时至则睡。二阿陀那识执我之
心。熏于本识。成种子。此种污真不见法实。
生于无明。三六识中所起烦恼。熏于本识。成
染种子。此种污真。不见法实。生于无明。阿陀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5c 页 T44-0535.png
那识生相云何。有人宣说。唯生我执。不得生
起无我之解。何故如是。我执无处。不复是其
阿陀那收。为是一切无我之解非阿陀那。道
理不尽。其义云何。凡夫本来。数闻说我。生于
我想。熏于本识。成我种子。此种力故。生于执
心。定计有我。此人后时。闻说无我。生无我
解。熏于本识。成无我种。此种之力。生于执
心。定计无我。何为不得。为是一切声闻缘觉
诸小菩萨。于一切时常计无我。此我无我。皆
从熏生。执我之心。于大乘中名烦恼障。无我
之执。于大乘中名为智障。六识之心生相云
何。由本识中染种子故。熏起六识。染过踰
增。由本识中净种子故。熏生六识。起净转胜。
问曰。陀那望于六识。得有相熏相生义不。释
言。亦得。由阿陀那执我心故。熏于本识。成
我种子。生起六识。见我转增。由阿陀那执无
我故。熏于本识。成无我种。此种力故。生起六
识。于六识中。我见渐薄。无我解增。熏生如
是。言熏转者。三识不定。于中悉有熏之义。
于本识中熏转如何。解有二种。一由诸识修
善起恶熏于本识。令本识中善恶二种迁转
不定。或增或减。二由修习真观力故。熏灭无
明。令真称本常寂不动。观法本来唯真无
妄。是真观矣。阿陀那识熏转如何。分别有二。
一六识中。闻说无我。起闻思修。熏于本识。成
无我种。此种力故。熏阿陀那。我执渐微。无我
解起。二六识中。闻说佛性常住。真我古今平
等。如如一味。起闻思修。熏于本识。坏无明
地。无明坏故。本识不成。本不成故。种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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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种不立故。执识不生。执不生故。无我解
灭。前离我执。经中名为灭烦恼障。后离无
我名除智障。六识之中熏转如何。分别有三。
一六识中修善造恶。熏于本识。成善恶种。此
种成已。熏生六识。善恶不定。恶种熏起。恶增
善减。如断善人。善种熏起。善增恶减。如生
善人。二六识中修习空观。观生无我。观法无
我。熏于本识。成解种子。此种成已。坏本识
中有见种子。有种坏故。所生六识。不起有见。
有见息故。分段渐减。三六识中修习真观。观
法本来纯真无妄。能令妄法更不生。复熏于
本识。坏无明地。无明坏故。本识不成。本不成
故。六识种子。无处存立。种不立故。分段之
中六识不生。六不生故。空观亦灭。空观灭故。
变易转尽。变易尽处。名得涅槃。熏转如是。
次辨熏成。熏习成种。名为成矣。于此门中。唯
有本识。受熏成种。馀悉不受。何故如是。解
有七义。一以本识缘起之本。能聚能散能受
一切诸法。所熏聚积成种。名为能聚。散生诸
法。说为能散。馀识不然。所以不受。二以本
识为诸识原变起诸识故。于诸识中。与善
造恶。悉是其功。摄一切归本故。本识中受
诸法熏。积集成种。馀不如是。所以不受。三本
识中。具有明闇二种之法。真心是明。无明是
闇。闇能受染。增长生死。明能受净。趣向涅
槃。故遍受熏。馀识不尔。所以不受。四本识
中亲含真体。牢固难坏。力能住持一切业果
故。受一切染净等熏。聚以成种。用之受果。馀
不如是。为是不受。五本识微细潜通诸法。与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6b 页 T44-0536.png
一切法同生同灭。相伴义观。故能遍受一切
法熏。馀识不然。所以不受。六本识无缘于善
恶等。无别记念。无别念故。彼此诸法。不相妨
碍故。得通受一切法熏。聚积成种。馀识别念。
彼此相碍。故不通受一切法熏。七本识是心
神知之性。心于诸法。性能领记。领别能受。
记则能持。故本识中。通受诸法。持令不失。馀
非心法。不能如是。故不受熏。七中前六。简别
馀识。后一简异非情之法。熏成如是。熏习义
难兼况且然。

第七门中。明其迷悟修舍之
义。五识之中。不别明其迷悟修舍。于中迷悟
修舍之义。随意说之。意识之中。有迷有悟。谬
执我人。取法性相。以之为迷。解会空理。说之
为悟。悟解不同。分为三种。一生空观。观察五
阴无我人故。二法空观。观法虚假无自性故。
三者如观。观察诸法非有无故。云何观法。知
非有无之一切法。犹如幻化。幻化之有。无法
为有。有则非有。幻化之无。有法为无。无则非
无。然则说此幻有无。为非有无。亦无非有非
无可得。还即说此非有非无为有无故。有无
之相。亦不可得。进退推求。无法可取。境界既
然。心想亦尔。是故心想自然息灭。此三皆是
心外法中以求理故。通摄以为意识观也。三
中前二。是其增相。后一息相。息六识也。第七
识中亦有迷悟。不知真实。妄取自心所起诸
法。说之为迷。返妄趣实。谓之为悟。悟解不
同。亦有三种。一者妄想依心之观。观察三界
虚伪之相。唯从心起。如梦所见。心外毕竟。无
法可得。二者妄想依真实观。观妄想心虚搆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6c 页 T44-0536.png
无自依真而立。如波依水迷依妄三者真实
离妄想观。观一切法唯是真实。缘起集成。真
外毕竟无有一法可起妄想。既无有法可起
妄想。妄想之心。理亦无之。三中前二。是增相
观。后一舍相。舍七识也。第八识中亦有迷悟。
随妄成染。不證自实。名之为迷。离妄契本。说
之为悟。悟解不同。互以相成。不离不脱不异。良以诸法同体缘集。亦有三种。一息相观。
生死涅槃。本是真识。随妄所起。證实返望。由
来无妄。妄想既无。焉有随妄生死涅槃法相
可得。故名息相。二实性观。内照真实。如来藏
性。唯是法界恒沙佛法。同体缘集。互以相
成。不离不脱。不断不异。良以诸法同体缘集
互相成。故无有一法别守自性。虽无一性。而
无不性。无有一性。即是如如一实之门。而
无不性。即是真实常示净等法界门也。体性
常然。古今不变。三真用观。观察一切诸佛菩
萨化用之门。是用门中。备含染净三乘诸
法。法既圆具。依之成德。德无不施。是以大
圣。善入随顺世间故。能现一切烦恼等事。故
经说言。八万四千诸烦恼门。而诸众生为
之疲劳。诸佛以此而作佛事。烦恼既然。业苦
亦尔。又地经中说。此等门烦恼等事。为发
起殊胜之行。维摩说。为通达佛道。又复善
入二乘法门。能现一切二乘之事。故经说
言。示现声闻辟支佛等。是菩萨行。又复善入
一切菩萨作用门故。虽得涅槃。毕竟不舍菩
萨所行。乃至善入诸佛如来作用门故。能以
八相。示成正觉。充满法界。而无穷尽。此是第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7a 页 T44-0537.png
三真用观也。

第八明其迷悟分齐。六识分
齐差别有五。一者迷处。在于外凡常没之流。
二习解处。亦在凡邻于善趣。三正解处。亦
在外凡善趣位中。四渐舍处。习种已上。五终
尽处。初地已上。次初地已上。离六识故。经
中说之。为出世间。又楞伽云。初地菩萨。得二
十五三昧。离二十五有。是三界身。远离彼故。
名舍六识。又大智论宣说。初地入菩萨家。舍
离肉身。得法性身。此亦是其离六识义。若论
残习。十地乃尽。第七识中分齐有五。一者迷
处。在于外凡。二习解处。亦在凡十信位中。
三正解处。习种已上。四渐舍处。初地已上。五
穷尽处。在佛地。是故如来究竟真实。第八
识中分齐有四。一者迷处。在于外凡乃至十
信。二习解处。习种已上。三正解处。初地已
上。四穷满处。在于佛地。问曰。六识尽在初
地。初地已上。便无六识。云何而得见闻觉知。
释曰。虽无事相六识。犹有七识缘照无漏所
得法身。及彼真识缘起法身眼耳等识。是故
用之。见闻觉知。问曰。若以缘照法身见闻觉
知。与前六识有何差别。释曰。前六是其事
识。分别事相。心外取法。缘照法身。所见闻觉
知外无法。一切悉是自心所起。如梦所见。于
自心相。分别照知。有此异也。问曰。真实缘起
法身见闻觉知。与彼七识缘照何别。释言。七
识缘照法身者。但于妄想缘起法中。分别缘
照。又于真法分别缘照。不能离缘。真法身者。
远离妄想。心净照明清净法界。显自心原。名
为见闻。非分别知。

第九明其修舍分齐。先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7b 页 T44-0537.png
就事识辨修分齐。次就妄识。后就真识。事
识有二。一者障相。二者治相。障相有二。一
执取相。论中亦名执相应染。此是根本取性
无明。二计名字相。随众生名。取立我人。对
治相者。是意识中相应之慧。治前二障。名对
治相。成实论中。说为空心。计名字者。小乘
法中。见道时断。大乘法中。十信时断。执取相
者。小乘法中。得无学时断之毕竟。大乘法中。
种性时尽。故彼大乘起信论言。执相应染。二
乘解脱信地菩萨所断除也。彼说种性为信
地矣。对治相者。小乘法中。入无馀涅槃时灭。
大乘法中。初地时尽(此一门竟)

次就妄识以辨修
舍。妄识之中。亦有二种。一者障相。二者治
相。障相有六。如起信说。一心不相应无明
住持。不相应者。简异二乘。二乘所断。是无
明数与心别体。共心相应。无明地者。即指心
体。以为无明。非是心外别立数法共心相应
故。马鸣言。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别与心
同知同缘。名不相应。二依无明地。起于业识
不相应染。爱著名染。不相应义。不异前释。三
依业识。起于转识不相应染。不相应义。亦同
前释。四依转识。起于现色不相应染。言现色
者。犹是现识。能现自心所起色故。名现色染。
不相应者。亦同前释。五依现识。起于智识心
相应染。言相应者。心相转粗。染与心别。共心
相应。故云相应。故论说言。心与念异。同知同
缘。故曰相应。念是贪数。六依智识。起不摄
识相应之染。言不摄者。犹是续识。相应同
前。马鸣论中。摄此六种。以为二障。前之一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7c 页 T44-0537.png
种。名为智碍。犹是智障。后之五种。名烦恼
碍。犹是烦恼障。障相如是。对治相者。犹是
七识缘照之解。治前六种故名治相。次辨断
处。如彼大乘起信论说。前六障中。第六不
断相应染者。始从信地渐学断除。净心地时
断之毕竟。第五智识相应染者。从具戒地渐
次断除。乃至无相方便地时。断之毕竟。具戒
地者。谓第二地。无相方便。是第七地。第四现
色不相应染。色自在地。断之毕竟。色自在者。
是第八地。能净佛土。名色自在。第三转识不
相应染。心自在地。断之毕竟。心自在者。是第
九地。善知物心名心自在。第二业识不相应
染。菩萨地尽。断之毕竟。入如来地。第一根
本无明住地。马鸣论言。地前学断。初地分
除。佛地穷尽。故胜鬘云。无明住地。佛菩提
智之所断也。障之分齐。断之如是。对治相者。
初地渐舍。至佛乃尽。若复通论。种性已上。亦
分断除(此二门竟)

次就真识明修分齐。真识之
中。约缘有三。一者染相。与彼烦恼闇惑相应。
二杂染相。真心与彼缘治相应。三者净相。离
妄始显。若论染相。种性已上。渐次息除。至
佛乃穷。若复通论。十信已上。亦有舍义。第
二杂相。初地渐舍。至佛乃尽。若复通论。种性
已上。亦有舍义。故地持云。种性菩萨。六入
殊胜无始法尔。第三净相。八地渐舍。至佛乃
穷。故八地中。观法无生无灭无出。知一切法
毕竟平等。无有染相亦无净相。若复通论。初
地已上。亦舍净相。故大品中宣说。初地得无
生忍。證法本如。不见先染后息为净。无取无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8a 页 T44-0538.png
舍。如如平等。修舍如是。

第十门中。对治邪
执。显示正义。先就事识。对治邪执。次就妄
识。后就真识。就事识中。邪执有八。一执定
一。有人宣说。六识之心。随根虽别。体性是一。
往来彼此。如一猿猴六窗俱现非有六猴。心
识如是。六根中现。非有六心。对此邪执。说心非一。识无别体。缘知为义。六识之心所
依根异所缘亦异。云何定一。若定是一。常了
一尘无有转异。又复心法。无往来义。随有
知处。即彼处生。不得说言一而往来。又彼所
引。猿猴为喻。證心一者。是义不然。凡夫愚
人。谓猴定一六窗中现。然实猿猴念念生灭。
此窗现者。不至彼窗心识如是。依眼生者。不
至馀根。如是一切皆尔二执定异有人宣说。
六识之心体性定异。对此邪执。说心不别于
事分齐。相续一虑。非全别体。如一猿游泆六
窗非有六猴。若言六识各别有体。别体之法。
不相干预。眼识还应从眼识生。乃至意识。还
从意生。不得相起。现见五识从意识生。意识
从于五识而生。明非别体。又若六识各别有
体。有体之法。不相妨碍。不相妨故。六识之
心。常应并有。若常并有。常应并用。不常并
故。明非别体三执定常有人闻说三世之中
业果不断。谓心定常。生死往来常是一识用
虽兴废。心体不变。对治此执。说识无常人中
心异天中亦异。六道之心。各各别异。云何是
常。又如经说。苦相应异。乐相应异。不苦不
乐相应亦异。如是一切。各各别异。云何是常。
但诸凡夫。不知心相。妄谓是常。犹如小儿见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8b 页 T44-0538.png
旋火轮谓不断绝。若心常者。善应常善。恶应
恒恶。无有变异。以变异故。定知无常。四执定
断。有人闻说心识无常。便谓定断。对治此执。
说心不断。现世造业。后必得果。云何定断。譬
如乳酪转变虽异。置毒乳中酪则杀人。心亦
如是。造恶于中。必受苦报。明非是断。五执
定有。如毗昙说。十八界等。各住己性。是有
不空。设言空者。但空阴上横计我人。不空法
体。法不空故。心识定有。对此邪执。说识是
空。空相云何。识者正以别知为义。如一念识。
则具四相。初生次住终异后灭。于此四中。何
者是知为初相知。为中为后。若初相知。馀应
不知。馀若不知。则不名识。若馀相知。初应不
知。初若不知。初不名识。若言四相各别是知。
便是四念各别知法。何关一念具足四相。若
言四相别非是知。和合之中方有知者。非知
共合。云何有知。如百盲聚。岂有所见。又复四
相都无合理。云何无合理。生相现时。馀相未
有。与谁共合。乃至第四灭现之时。馀相已谢。
复与谁合进退推求。都无合义。云何说言和
合有知。知义既然。焉有定识。是故经中说。
色乃至受想行识一切皆空。六执定无。有人
闻说五阴空寂。便谓世谛因缘亦无。对治此
执。说识非无。若无心识。云何而得见闻觉知。
现见六识。各具作用。明知不无。又若无识。则
无善恶。若无善恶。亦无苦乐。则入邪见断善
根中。不宜受之经言。空者就真为论。于世谛
中。不无心识。七执心识独立无数。如我实
说。对治此执。说有同时心心数法。故涅槃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8c 页 T44-0538.png
云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佛说定无心数。
又涅槃说。十大地中心数之定。明非无数。
又龙树云。譬如池水珠在则清象入便浊。水
喻心王。珠象喻数。于彼喻中。不可说言水珠
象一。心法如是。宁无别数。八执心外定有别
数。如毗昙说。对治此执。明非定别。故涅槃
云。我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佛说定有心
数。若使心外定有别数。无预心事。无心之时。
何不别起。又若心外定有别数。识从意生
诸数亦应别有所依。若别有依。是义不然。
云何不然。于彼宗中说。三性心相应各异。如
欲界地。善心起时。二十二数相应共生。不善
起时二十二数相应共生。无记时。有十二
数相应共生。从无记心起善之时。十二同数。
可有所依。自馀别数除意何依。若无依生是
则心法无次第缘。经论不许。若无别依。依意
生者。与识同依。明非心外道理。云何即彼心
体同时。具有受想行等诸义差别。不同成实
前后建立。就一心体。随义别分。不同毗昙异
体建立。两义兼通。故非诤论(此一门竟)

次就妄识
对治邪执。邪执有六。一执定无。有人闻说
但有六识无第七情。便言一向无第七识。对
治此执。说有七识。如楞伽中说八识义。胜
鬘亦云。七法不住。若无妄识。说何为八。说何
为七。又六识外无妄识者。声闻缘觉入涅槃
时。事识都灭。即应是佛。无别明妄识心故。
入涅槃时。虽灭事识。痴妄犹在。所有痴妄
识。何得言无。经中所言无七情者。事识之
中。无第七情。非无妄识。二执定有。有人闻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9a 页 T44-0539.png
说有第七识。便谓七识别有体性。对此邪执。
明妄无体。当知如来就心法中。分取虚妄分
别之义。为第七识。何得于中别立体性。如似
世人见绳为蛇。绳是实事。喻彼真识。蛇是
妄情喻彼妄识。蛇依绳有。蛇无别体。妄依
真立。云何有体。迷梦等喻。类亦同然。又经
中说。若无真识七法不住。若自有体云何不
住。又若妄识自有体性。便是实有。何得言妄。
三执事识以为妄识。有人闻说真识名心。妄
识名意。事名意识。便言。小乘七心界中意根
界者。是第七识。对治此执。宣说妄识不同事
识。七心界中意根界者。即是六识。生从义边
说为意根。更无别法。妄识与彼分齐条异。云
何言一。异相如何。如马鸣说。妄识有六。始从
无明乃至相续。广如上辨。事识有四。从执取
相乃至第四业系苦相。亦如上辨。分齐各异。
何得说言意根界者是第七识。又楞伽云。第
七妄识。唯佛如来住地菩萨所能觉知。馀皆
不觉。云何说言意根界者是第七识。又若妄
识是七心界。声闻缘觉。入涅槃时。灭七心界。
妄识应灭。若灭妄识。即应是佛。入涅槃时。灭
七心界。妄识犹在。未得同佛。明知全别。问
曰。妄识若非意根。何故楞伽马鸣论说为意
乎。释言。彼乃借名显示。非即意根。如楞伽
中说第七识以之为心。马鸣论中宣说真识。
以之为心。岂可名同便是一物。心名虽同。真
妄两别。意名虽一。何妨差别。四执粗为细。有
人宣说。眼见色时。不知色空。即是七识迷惑
之心。馀亦如是。若解色空。即是七识明解之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9b 页 T44-0539.png
心。馀亦如是。对治此执。须显其异。言见色
时不知空者。是六识中取性无明非第七识。
此之取性。犹是向前事识之中初执取相。问
曰。若此是六识中无明心者。与七识中无明
何别。此如上辨。以于心外事相法中。执性迷
空故非妄识。又于心外事相法中。解知无性。
是事识中分别之解。非七识知。五执不灭。有
人宣说。七识之心。未见理时。生灭无常。见理
即常究竟不灭。对治此执。说妄终灭。七识妄
心体。唯痴闇相。唯分别。得圣会如。舍其分
别。见实明照。尽其痴闇。更有何在而言不
灭。道理如是。须以文證。如楞伽说。灭七种
识。名出佛身血。云何不灭。又彼经言。妄想
尔涅槃识。此灭我涅槃。明知妄灭。又唯识。
诸佛如来所行之处。唯有藏识更无馀识。云
何不灭。又大智论解释如义。彼云。实相如
水性冷。观智如大水随火热。若火灭已。水冷
如本。故名为如。如是实相。随观转变。是观灭
已。实相如本。故名为如。明知妄解终竟灭尽。
若观不灭。水冷之时。火应不灭。有人说言。
经中说灭。但灭智中无明闇障。不灭智体。
是义不然。宝性论中。自有诚文。不但灭闇。亦
灭智解。故彼论中说。有四障不得如来净我
乐常。一者缘相。谓无明地障佛真净。断离彼。
故得佛真净。二者因相。谓无漏业障佛真我。
断除彼。故得佛真我。三者生相。谓意生身障
佛真乐。断除彼。故得佛真乐。四者坏相。谓变
易死障佛真常。断除彼。故得佛真常。无明等
外。别说无漏。以之为障。别说断除。云何而言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39c 页 T44-0539.png
不灭无漏。人言。智体不灭尽者。不灭之体。即
是真心。非第七识。问曰。若使七识灭者。谁得
菩提。谁證涅槃。释言。心相虽灭尽。心性犹在。
心性在者。即是真识。是故就之说得證。六执
定灭。有人闻说妄心终灭。便言定灭无熏习
义。何故如是。于真识中。具过恒沙净法满足。
更无所少。何用妄熏。对治此执。说妄有熏。如
起信论说妄熏真。云何不熏。若言真中净法
满足不假熏者。法佛之性本有。法体可言满
足。报佛之性。本来但有可生之义。未有法体。
如子无树。何得称满。报佛本无。假修方有。何
为不熏。熏力在真。故非定灭。问曰。真妄其性
各别。云何相熏。此如上辨。一切所修。真妄共
起。摄修从妄。悉是妄为。摄修从真。皆是真
作。真虽能作。作必随妄。妄虽能为。为必依
真。由真妄作。名真熏妄。由妄真作。名妄熏
真。妄识之中。对治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真识对治
邪执。依如论中。邪执有二。一者凡夫人著我
执。二者二乘法著我执。问曰。凡夫亦著诸法。
何故偏名人著我执。释言。细分亦著诸法。今
对二乘。凡夫著我。及著我所。通名人执。诸法
皆是我所摄故。就凡执中。随义具论。略有二
种。一者执有。二者执无。执有之中。别有四
种。一执实同神。有人闻说藏识是我。谓同外
道所取神我。对治此执说。如来藏非我。非众
生非命非人。二执真中具足真染。如马鸣言。
有人闻说生死二法是如来藏。便谓真中具
有生死。对治此执说。如来藏自性清净。从本
已来。唯有清净洹沙佛法。无有染污。若言真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40a 页 T44-0540.png
中实有生死。而使證会永离生死。无有是处。
若言有修缘起作用随世法门。非无此义。三
执有净相。如马鸣言。有人闻说如来藏中备
有一切诸功德法不增不减。即谓真中有色
心等。自相差别。对治此执说。如来藏虽具诸
法。依真如说无彼此相。无自他相。乃至亦
无离自他相。翻对染故。说彼真中具一切法。
又彼真中恒沙等法。同体缘集。无有差别。不
得别取差别之相。四执始终。如马鸣说。有人
闻说依如来藏始起生死。又复闻说如来之
藏起生死故。虽得涅槃还起生死。起生死故
涅槃有终。对治此执说。如来藏无始无终。以
无始故。依起生死生死无始。是以论言。若有
宣说三界之外更有众生初始起者。是外道
说。非正佛法。以无终故。依成涅槃。涅槃无
终。有执如是。言执无者。有人宣说。诸法空
义以为真识。对治此执。说真不空。于此识中。
具过恒沙一切佛法。云何名空。故胜鬘中说。
为不空如来藏矣。涅槃亦云。有如来藏。虽
不可见。破烦恼已。定必得之。彼文复言。若有
人说无我空寂为如来藏。当知。是人久在生
死。长受诸苦。不得解脱。而楞伽中。言依无
我说如来藏者。于此藏中。无妄所计。故名为
空。非无真法。故唯识论言。为破外道著我
我所故。说色等一切法空。非离言说如实境
空。如实境者。诸佛如来所行之处。唯有藏识。
更无馀识。对治凡夫邪执如是。次明对治二
乘妄执。于中有二。一者执有。二乘之人。未
得法空。见有生死涅槃之相。以此见故。深畏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 二开合辨相 三¶ 第 540b 页 T44-0540.png
生死。趣求涅槃。迷覆真如。对治此执。说如实
空离一切相。生死本寂涅槃亦如。二执定无。
二乘之人。分见生空。利根之者。小见法空。便
取此空。以为究竟。覆障真实。对治此执。说实
不空具过恒沙一切佛法。八识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