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二 第 541b 页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二〔龙省〕
清武林莲居 绍觉大师 音义
新伊大师 合响
法嗣智素 补遗
【△五破三有为相(二)初破他非(二)初徵答实有(二)
初论主问。】
「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补遗 诸有为相。即生住异灭色心等。即有为法。
由生住异灭。即色心等法之相。本不可离。外人计
为离。色心外。有生等相。自性可得故。论主徵问。佛
性论云。一切有为法。约前际与生相相应。约后际
与灭相相应。约中际与住异相相应(文)。若法全行
三世迁流。此经说为有为之相。令诸有情。生厌畏
故。
△次外人答。】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乃至广说。」
【补遗 此外人。引经为證。三有为相者。一生相。二
住异相。三灭相。此三是色法心法之相。因有此相。
遂名色心。为有为法。又经说。四相不说者。何。所谓
住相。谓住于彼行摄受。安立常乐。与彼不相舍离
故。不立在有为相中。广百论云。谓色心等。诸有为
法。具生住灭。三有为相(文)。又有为法。具足四相。今
住异合为一相。谓住相转变。即名为异。瑜伽云。非
此异相。离住相。外有别体可得。是故二种总摄为
清武林莲居 绍觉大师 音义
新伊大师 合响
法嗣智素 补遗
【△五破三有为相(二)初破他非(二)初徵答实有(二)
初论主问。】
「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补遗 诸有为相。即生住异灭色心等。即有为法。
由生住异灭。即色心等法之相。本不可离。外人计
为离。色心外。有生等相。自性可得故。论主徵问。佛
性论云。一切有为法。约前际与生相相应。约后际
与灭相相应。约中际与住异相相应(文)。若法全行
三世迁流。此经说为有为之相。令诸有情。生厌畏
故。
△次外人答。】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乃至广说。」
【补遗 此外人。引经为證。三有为相者。一生相。二
住异相。三灭相。此三是色法心法之相。因有此相。
遂名色心。为有为法。又经说。四相不说者。何。所谓
住相。谓住于彼行摄受。安立常乐。与彼不相舍离
故。不立在有为相中。广百论云。谓色心等。诸有为
法。具生住灭。三有为相(文)。又有为法。具足四相。今
住异合为一相。谓住相转变。即名为异。瑜伽云。非
此异相。离住相。外有别体可得。是故二种总摄为
卷二 第 541c 页 X51-0541.png
一施设一相(文)。今外人因所引契经中。三有为之
有为相之字起执意。谓生等之相。定在色心外也。
△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为證不成。」
【△次就义别破(五)初破能相所相体异。】
「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至)无为相体应异所相。」
【补遗 先约属声破开蒙云。声有八转。谓体业具
为从。属依呼释。第六属声。有系属者。皆属声摄。外
人因所引经中之字。是第六声。便执生等之相。系
属色心之法。故生等相定异色心等法也。俱舍论。
叙外人计云。生相若无应无生觉。又第六转言。应
不得成。谓色之生受之生(文)。今破意谓经中之字。
既是属声。正见生等三相。系属于色心之法故。离
色心外。无别有生等之体。可得非谓第六声。便表
异体。而言生住灭相。在色心之外。如云色心之体。
岂因之字。而色心之体。便异于色心耶。即色心故。
非能下次举例破。如坚湿煖动之能相。不异于地
水火风。所相之外。而有岂生等能相。定异于色心
所相耶。若生住灭。有为能相。定异色心等所相。例
此则无为能相体(无生无灭)。亦应异于无为所相耶(虚空
非择灭等)。
△次破生等相体俱有。】
「又生等相若体俱有(至)又住异灭用不应俱。」
【合响 小乘俱舍论云。四相虽许。俱有用时别故。
有为相之字起执意。谓生等之相。定在色心外也。
△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为證不成。」
【△次就义别破(五)初破能相所相体异。】
「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至)无为相体应异所相。」
【补遗 先约属声破开蒙云。声有八转。谓体业具
为从。属依呼释。第六属声。有系属者。皆属声摄。外
人因所引经中之字。是第六声。便执生等之相。系
属色心之法。故生等相定异色心等法也。俱舍论。
叙外人计云。生相若无应无生觉。又第六转言。应
不得成。谓色之生受之生(文)。今破意谓经中之字。
既是属声。正见生等三相。系属于色心之法故。离
色心外。无别有生等之体。可得非谓第六声。便表
异体。而言生住灭相。在色心之外。如云色心之体。
岂因之字。而色心之体。便异于色心耶。即色心故。
非能下次举例破。如坚湿煖动之能相。不异于地
水火风。所相之外。而有岂生等能相。定异于色心
所相耶。若生住灭。有为能相。定异色心等所相。例
此则无为能相体(无生无灭)。亦应异于无为所相耶(虚空
非择灭等)。
△次破生等相体俱有。】
「又生等相若体俱有(至)又住异灭用不应俱。」
【合响 小乘俱舍论云。四相虽许。俱有用时别故。
卷二 第 542a 页 X51-0542.png
谓生作用。在于未来。现在巳生。不更生故。诸法生
巳正现在时。住等三相作用方起。非生用时。有馀
三用故。虽俱有。而不相违(文)。文中先以用破体。若
生等相体是俱。有。必一切时。齐兴作用。则一法一
时。有生住灭。宁有是理。广百论云。法体生时住灭。
未有至住灭位。生相巳无。而言体同极为迷谬(文)。
若相违下破转计。谓若生等体。虽俱有。其用相违。
不顿兴者。体亦应然。那计俱有。又既相违。则生住
灭用。不应俱。云何执同现在。
△三破能所相本有。】
「能相所相体俱本有(至)又执生等便为无用。」
【合响 初以用破体。彼执能相所相体。俱本有故。
破云。体既本有。用亦应然。以用与体。无别性故。若
谓下破转计。若谓体虽本有。用须待缘。方得兴起。
则所待因缘。应非本有。所待既尔。能待亦然。是则
能所之相。俱因缘生。何云本有。又必待馀缘用。方
得起。所执生等。便为无用。
△四破能相合所相。】
「所相恒有而生等合(至)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音义 广百论。叙彼计云彼作是言。我宗中说诸
行四相。展转相依。三世往来。不相舍离。由生等合
故。成无常法性不坏。故说恒有。是故恒有不废无
常等(文)。今立量例破有为法。所相恒有。而生等合
故。如无为法。无为法。所相恒有。亦生等合故。如有
巳正现在时。住等三相作用方起。非生用时。有馀
三用故。虽俱有。而不相违(文)。文中先以用破体。若
生等相体是俱。有。必一切时。齐兴作用。则一法一
时。有生住灭。宁有是理。广百论云。法体生时住灭。
未有至住灭位。生相巳无。而言体同极为迷谬(文)。
若相违下破转计。谓若生等体。虽俱有。其用相违。
不顿兴者。体亦应然。那计俱有。又既相违。则生住
灭用。不应俱。云何执同现在。
△三破能所相本有。】
「能相所相体俱本有(至)又执生等便为无用。」
【合响 初以用破体。彼执能相所相体。俱本有故。
破云。体既本有。用亦应然。以用与体。无别性故。若
谓下破转计。若谓体虽本有。用须待缘。方得兴起。
则所待因缘。应非本有。所待既尔。能待亦然。是则
能所之相。俱因缘生。何云本有。又必待馀缘用。方
得起。所执生等。便为无用。
△四破能相合所相。】
「所相恒有而生等合(至)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音义 广百论。叙彼计云彼作是言。我宗中说诸
行四相。展转相依。三世往来。不相舍离。由生等合
故。成无常法性不坏。故说恒有。是故恒有不废无
常等(文)。今立量例破有为法。所相恒有。而生等合
故。如无为法。无为法。所相恒有。亦生等合故。如有
卷二 第 542b 页 X51-0542.png
为法。两宗皆共生等合因。故云彼此异因。不可得
故。无为所相。既不与生等。合有为所相。又宁得与
生等合。此中但破。而生等合故。因其所相恒有宗
准破。
△五破生等三世相违。】
「又去来世非现非常(至)故彼所执进退非理。」
【音义 先立比量。明过未非实。生名下明对世相
违。先顺明生灭违世。若以生名为有。应属现在。不
在未来。若以灭名为无。应属过去。非是现在。灭若
下反难。彼救云。灭是非无。故属现在。若以灭为非
无应以生为非有。又灭下谓住灭不应同时生住。
何容异世。故彼下结退生于未来。进灭于现在。皆
不应理。
△次申正义(二)初刹那四相(三)初标立相意。】
「然有为法因缘力故(至)表异为假立四相。」
【合响 会玄第十卷。引唯识疏云。相谓相状。标印
名相。由此标法。知是有为。俱于现行法上。立此四
相。
△次释成四相(四)初别说四相。】
「本无今有有位名生(至)暂有还无无时名灭。」
【合响 会玄问。一刹那中。何得四相名义。如是差
别。时既极促。理亦难知。答古人有锥插纸喻。如百
叠纸。用利锥一插。插则同时。而百层皆透。然锥必
次第而过。应有百重生住异灭。同于一时。必见一
故。无为所相。既不与生等。合有为所相。又宁得与
生等合。此中但破。而生等合故。因其所相恒有宗
准破。
△五破生等三世相违。】
「又去来世非现非常(至)故彼所执进退非理。」
【音义 先立比量。明过未非实。生名下明对世相
违。先顺明生灭违世。若以生名为有。应属现在。不
在未来。若以灭名为无。应属过去。非是现在。灭若
下反难。彼救云。灭是非无。故属现在。若以灭为非
无应以生为非有。又灭下谓住灭不应同时生住。
何容异世。故彼下结退生于未来。进灭于现在。皆
不应理。
△次申正义(二)初刹那四相(三)初标立相意。】
「然有为法因缘力故(至)表异为假立四相。」
【合响 会玄第十卷。引唯识疏云。相谓相状。标印
名相。由此标法。知是有为。俱于现行法上。立此四
相。
△次释成四相(四)初别说四相。】
「本无今有有位名生(至)暂有还无无时名灭。」
【合响 会玄问。一刹那中。何得四相名义。如是差
别。时既极促。理亦难知。答古人有锥插纸喻。如百
叠纸。用利锥一插。插则同时。而百层皆透。然锥必
次第而过。应有百重生住异灭。同于一时。必见一
卷二 第 542c 页 X51-0542.png
刹那中。有四相前后。理亦然也。
△次约世拣小。】
「前三有故同在现在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合响 玄谈第五卷云。同时四相灭表。后无拣异
小乘。生在未来。馀三现在。会玄问灭表。后无应属
未来。何云过去耶。答以灭位是无。故云过去。以现
在落谢故也。若望次一刹那中生相等。郤在未来。
正当生时。还属现在。故异小乘。思之。
补遗 大乘四相。若约世论生住异。属现在灭属
过去。若约表论。俱于现行法上说。
△三释通外难。】
「如何无法与有为相表此后无为相何失。」
【合响 会玄引古疏云。此外人问。灭若是无如何
与现在有体法为相。表此下论主。答不表现法。有
但表法后。无因明者。说无得为无因。故亦无过。若
尔即龟毛等。应立为相。答此不同彼。非后无故。本
无今无。故非是相。
△四迷相所表。】
「生表有法先非有灭(至)然住表此法暂有用。」
【音义 初别。释表义。生表有法。先时非有于今方
有。灭表有法。后时当无。今犹未无。异表此法非凝
然。常迁变改易。住表此法。暂时有用。非久远用。古
疏云。此文正述说相所由。及相所表。
△三结成是假。】
△次约世拣小。】
「前三有故同在现在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合响 玄谈第五卷云。同时四相灭表。后无拣异
小乘。生在未来。馀三现在。会玄问灭表。后无应属
未来。何云过去耶。答以灭位是无。故云过去。以现
在落谢故也。若望次一刹那中生相等。郤在未来。
正当生时。还属现在。故异小乘。思之。
补遗 大乘四相。若约世论生住异。属现在灭属
过去。若约表论。俱于现行法上说。
△三释通外难。】
「如何无法与有为相表此后无为相何失。」
【合响 会玄引古疏云。此外人问。灭若是无如何
与现在有体法为相。表此下论主。答不表现法。有
但表法后。无因明者。说无得为无因。故亦无过。若
尔即龟毛等。应立为相。答此不同彼。非后无故。本
无今无。故非是相。
△四迷相所表。】
「生表有法先非有灭(至)然住表此法暂有用。」
【音义 初别。释表义。生表有法。先时非有于今方
有。灭表有法。后时当无。今犹未无。异表此法非凝
然。常迁变改易。住表此法。暂时有用。非久远用。古
疏云。此文正述说相所由。及相所表。
△三结成是假。】
卷二 第 543a 页 X51-0543.png
「故此四相于有为法(至)此依刹那假立四相。」
【△次一期四相。】
「一期分位亦得假立(至)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补遗 初标。初有下释。瑜伽云。谓于彼彼有情。众
同分中。初生名生。终殁名灭。于二中间。婴孩位等
立住异性乃至寿位。说名为住。诸位后后转变差
别。名住异性。开蒙云。约人物等。从生至灭。长短时
节。一期之间。说此四相。名一期也(文)。是故下结。
△六破名句文身(二)初破他非(二)初徵答实有(二)
初论主问。】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诠表名句文身。」
【补遗 说文云。诠者具也。谓具说事理故。身者体
依聚义。单谓之名。二名巳上。方名名身。一句非身
多句成身。文即是字为名句。依多文名身。广五蕴
论曰。云何名身。谓于诸法自性。增语为性。如说眼
等云何句身。谓于诸法差别增语为性。如说诸行。
谓无常等云何文身。谓即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
故(文)。名句文。即声上屈曲。诠表非色非心。但约色
心分位假立。是假非实。属不相应行所摄。今外人
计名句文身。实有离声之外。别有自体论主。将欲
破斥其非。故先徵问。
△次外人答。】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佛得希有名句文身。」
【补遗 正理论第十四卷云。由此教證。故知别有
卷二 第 543b 页 X51-0543.png
能诠诸义名句文身。犹如语声。实而非假。
△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名等为證不成。」
【△次就义别破(二)初正破二师(二)初单破正理论
师(二)初破名等异声实有。】
「若名句文异声实有应如色等非实能诠。」
【合响 据俱舍论中。经部师言。名句文身。用声为
体。色自性摄。所以者何。由教及理。知别有故。教谓
经言语身文身。若文即语别说。何为。又说应持正
法文句。由此等教證知。别有能诠诸义名句文身。
犹如语声实而非假。理谓现见。有时得声。而不得
字。有时得字。而不得声。故知体别。有时得声。不得
字者。谓虽闻声。而不又义。现见有人。粗闻他语。而
复审问。汝何所言此闻语声不了义者。都由不达。所
发文故。如何乃执文不异声。有时得字。不得声者。
谓不闻声。而得了义。现见有人。不闻他语睹唇等。
动知其所说。此不闻声。得了义者。都由巳达所发
文故。由斯理證文。必异声等(文)。广如彼说。今论主。
立比量破。若名句文。异声实有。则名句文。应同色
香味等。非实能诠。以离声无别能诠故。量云。名句
文身。非实能诠。异声实有。应如色等。
△次破声能生名句文(二)初正破。】
「谓声能生名句文者(至)此足能诠何用名等。」
【合响 玄谈引古疏云。萨婆多宗。虽有名等。由声
△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名等为證不成。」
【△次就义别破(二)初正破二师(二)初单破正理论
师(二)初破名等异声实有。】
「若名句文异声实有应如色等非实能诠。」
【合响 据俱舍论中。经部师言。名句文身。用声为
体。色自性摄。所以者何。由教及理。知别有故。教谓
经言语身文身。若文即语别说。何为。又说应持正
法文句。由此等教證知。别有能诠诸义名句文身。
犹如语声实而非假。理谓现见。有时得声。而不得
字。有时得字。而不得声。故知体别。有时得声。不得
字者。谓虽闻声。而不又义。现见有人。粗闻他语。而
复审问。汝何所言此闻语声不了义者。都由不达。所
发文故。如何乃执文不异声。有时得字。不得声者。
谓不闻声。而得了义。现见有人。不闻他语睹唇等。
动知其所说。此不闻声。得了义者。都由巳达所发
文故。由斯理證文。必异声等(文)。广如彼说。今论主。
立比量破。若名句文。异声实有。则名句文。应同色
香味等。非实能诠。以离声无别能诠故。量云。名句
文身。非实能诠。异声实有。应如色等。
△次破声能生名句文(二)初正破。】
「谓声能生名句文者(至)此足能诠何用名等。」
【合响 玄谈引古疏云。萨婆多宗。虽有名等。由声
卷二 第 543c 页 X51-0543.png
显生二义。今论主取生破显类破之。会玄卷第十
二释云。由声显生二义者。谓彼立名句文。在未来
藏中。虽皆有体。须藉因缘。而得生起。喉吻等为缘。
声为因。由此因缘。名等生起。今论主取由声生之
义破之。其由声显之义。类例破之。以皆离声。别有
名等实体。故俱破也(文)。谓声能生名句文者。牒辞
此声下破。谓汝宗既执声。能生名句文。此之声上
必有音韵屈曲。即此音韵屈曲。足能诠表。何用别
生名等。为能诠耶。
△次遮救(二)初遮音韵即名等异声实有。】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至)应异色处别有实体。」
【音义 前以声上。即有音韵屈曲。破其别生名等。
外人巳许。音韵屈曲。即名句文。然犹计异声。实有
自体。正理师救云。声上屈曲。是名句文。体异于声。
而定实有。所见下例破。色上形量。谓长短等。但是
假有。非异色处。别有实体。声亦应然。
△次遮音韵非能诠须生名等。】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至)又谁说彼定不能诠。」
【音义 先牒救辞。正理师救云。声上音韵屈曲。如
弦管声。非实能诠。要须别生名等。立量云。音韵屈
曲。别生名等。非能诠故。如弦管声。此应下须例破。
彼以弦管声。喻声上音韵屈曲。非是能诠故。须别
生名等。论主即以此音韵屈曲之声。还同弦管声。
不别生名等。立量云。此音韵屈曲声。不别生名等。
二释云。由声显生二义者。谓彼立名句文。在未来
藏中。虽皆有体。须藉因缘。而得生起。喉吻等为缘。
声为因。由此因缘。名等生起。今论主取由声生之
义破之。其由声显之义。类例破之。以皆离声。别有
名等实体。故俱破也(文)。谓声能生名句文者。牒辞
此声下破。谓汝宗既执声。能生名句文。此之声上
必有音韵屈曲。即此音韵屈曲。足能诠表。何用别
生名等。为能诠耶。
△次遮救(二)初遮音韵即名等异声实有。】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至)应异色处别有实体。」
【音义 前以声上。即有音韵屈曲。破其别生名等。
外人巳许。音韵屈曲。即名句文。然犹计异声。实有
自体。正理师救云。声上屈曲。是名句文。体异于声。
而定实有。所见下例破。色上形量。谓长短等。但是
假有。非异色处。别有实体。声亦应然。
△次遮音韵非能诠须生名等。】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至)又谁说彼定不能诠。」
【音义 先牒救辞。正理师救云。声上音韵屈曲。如
弦管声。非实能诠。要须别生名等。立量云。音韵屈
曲。别生名等。非能诠故。如弦管声。此应下须例破。
彼以弦管声。喻声上音韵屈曲。非是能诠故。须别
生名等。论主即以此音韵屈曲之声。还同弦管声。
不别生名等。立量云。此音韵屈曲声。不别生名等。
卷二 第 544a 页 X51-0544.png
非能诠故。如弦管声。会玄云。又谁说彼定不能诠。
以上破正理师声。若能诠以下。兼破经部。
△次双破经部正理(二)初正破。】
「声若能诠风铃声等(至)如何不许唯语能诠。」
【合响 此中并破经部者。以彼计名等即声故。玄
谈谓正理破彼师(相经部)云。汝不应立名句文身。即
声为体。以经部义参大乘。亦说名等假声体实。故
云即声今伹破其即。谓汝经部执声。若能诠。则风
铃声等。亦应有诠表用意。以应字反显唯声。不能
诠表。此应下兼破正理。由上既破经部之。即正理
意谓彼计声即能诠。故有是难。我宗之声。正如风
铃声等。非即能诠故。须别生名等。破云。彼风铃声
等。不能诠表。不别生名等。此声既如风铃声等。亦
应不别生实名句文身。若唯下正理救云。彼风铃
声等。或不能生。今唯语声能生名等。破云。若唯语
声能生名等。汝如何不许。唯语能诠。必欲别生名
等耶。以正理亦破经部计即故。此中且顺经部之
即。而破正理之离实。则即亦未尝许也。会玄云。明
不即以破经部。明不离。以破正理(文)。以大乘具不
即不离二义故。双破二宗也。
△次结责。】
「何理定知能诠即语宁知异语别有能诠。」
【音义 初句责经部。次句责正理。古疏破竟结云。
故知但有无始惯习前语之声。分位力故。后生解
以上破正理师声。若能诠以下。兼破经部。
△次双破经部正理(二)初正破。】
「声若能诠风铃声等(至)如何不许唯语能诠。」
【合响 此中并破经部者。以彼计名等即声故。玄
谈谓正理破彼师(相经部)云。汝不应立名句文身。即
声为体。以经部义参大乘。亦说名等假声体实。故
云即声今伹破其即。谓汝经部执声。若能诠。则风
铃声等。亦应有诠表用意。以应字反显唯声。不能
诠表。此应下兼破正理。由上既破经部之。即正理
意谓彼计声即能诠。故有是难。我宗之声。正如风
铃声等。非即能诠故。须别生名等。破云。彼风铃声
等。不能诠表。不别生名等。此声既如风铃声等。亦
应不别生实名句文身。若唯下正理救云。彼风铃
声等。或不能生。今唯语声能生名等。破云。若唯语
声能生名等。汝如何不许。唯语能诠。必欲别生名
等耶。以正理亦破经部计即故。此中且顺经部之
即。而破正理之离实。则即亦未尝许也。会玄云。明
不即以破经部。明不离。以破正理(文)。以大乘具不
即不离二义故。双破二宗也。
△次结责。】
「何理定知能诠即语宁知异语别有能诠。」
【音义 初句责经部。次句责正理。古疏破竟结云。
故知但有无始惯习前语之声。分位力故。后生解
卷二 第 544b 页 X51-0544.png
时。谓闻名等。其实耳等。但能取得声之自性。刹那
便谢意识。于中诠解究竟。目为名等。非别实有。是
故汝等宁知异语。别有能诠。
△次结成愚智。】
「语不异能诠人天共了执能诠异语天爱非馀。」
【合响 会玄云。语即能诠。若人若天皆共了达(以经
部与大乘皆能了故)共知声。即能诠固执能诠之。名体异于
语。唯汝天爱(唯汝正理师也)。非馀智者。言天爱者。以其愚
痴无可录念。唯天所爱。方得自存。如言此人。天怜
汝尔。故名天爱。有本云。天受言禀受其义也。枢要
云。世间之胜。莫过于天。世间之劣。莫过于愚。唤愚
为天调戏之也。
△次申正义(四)初显假差别。】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而假建立名句文身。」
【音义 准古疏释。假外问云。既声体。即能诠。如何
有名等三种差别故。答云然依语声分位差别等。
此论主依声假立名句文身。如梵音斫刍若二字
分呼。未有所目。说为字分位。若二字连合。诠于眼
体。说为名分位。然未有句位。更添言。阿萨利缚。名
为眼有漏。说为句位。故依分位。以立名等。
△次显三用殊。】
「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
【补遗 笔削记云。能诠诸法自性者名也。名是能
诠诸法。自性是所诠。如言色言心。言水火等。各各
便谢意识。于中诠解究竟。目为名等。非别实有。是
故汝等宁知异语。别有能诠。
△次结成愚智。】
「语不异能诠人天共了执能诠异语天爱非馀。」
【合响 会玄云。语即能诠。若人若天皆共了达(以经
部与大乘皆能了故)共知声。即能诠固执能诠之。名体异于
语。唯汝天爱(唯汝正理师也)。非馀智者。言天爱者。以其愚
痴无可录念。唯天所爱。方得自存。如言此人。天怜
汝尔。故名天爱。有本云。天受言禀受其义也。枢要
云。世间之胜。莫过于天。世间之劣。莫过于愚。唤愚
为天调戏之也。
△次申正义(四)初显假差别。】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而假建立名句文身。」
【音义 准古疏释。假外问云。既声体。即能诠。如何
有名等三种差别故。答云然依语声分位差别等。
此论主依声假立名句文身。如梵音斫刍若二字
分呼。未有所目。说为字分位。若二字连合。诠于眼
体。说为名分位。然未有句位。更添言。阿萨利缚。名
为眼有漏。说为句位。故依分位。以立名等。
△次显三用殊。】
「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
【补遗 笔削记云。能诠诸法自性者名也。名是能
诠诸法。自性是所诠。如言色言心。言水火等。各各
卷二 第 544c 页 X51-0544.png
诠表法自性故。诠法差别者句也。句是能诠诸法。
差别是所诠。如言形色。显色真心妄心等。诸法例
然。一一法中。拣令别故。二所依者文也。二即名句
文。即是字。以此通为二法所依止故。由是名则次
第行列。句则次第安布。文则次第连合。
△三明不即不离。】
「此三离声虽无别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
【音义 论主答难。谓先有问曰。上来虽言名等即
声。若名等。是不相应行者。色上屈曲。非是不相应
行声。何故尔故此。答曰此三离声。虽无别体名等。
是假声。是实有。假实异故。故名等三非。即是声非
声处摄。但是差别之声。义说名等。以诠义故。是不
相应。无别种子生。故言即声。
△四会其相违(二)初正会相违。】
「由此法词二无碍解(至)蕴处界摄亦各有异。」
【补遗 玄谈卷第七云。外人问言。若名等即声。法
辞二无碍解境有何别(会玄云。外人问者。显其违也。小乘意云。若我离声有
名等是实有。则二境可别。今既名等。即声二境何别。故此会通)。答曰即此缘故。二
境有异。法无碍解。缘假名等(小钞云。法谓诸法。如说地水火风等。名字
是法。古人假为立名以名诸法。故法无碍解。所缘是假名等)。词无碍解缘实声
等(谓以言品说地等词。王以言词分别庄严。名字及义能令人解。此言词声是实法。故词无碍解缘
实声)。故说境差别非。二俱缘实。虽二自性(名等与声)。互不
相离法。对所诠故。但取名词。多对机故。但说声。耳
闻声巳。意了义故。以所对不同。说二有异。非体有
差别是所诠。如言形色。显色真心妄心等。诸法例
然。一一法中。拣令别故。二所依者文也。二即名句
文。即是字。以此通为二法所依止故。由是名则次
第行列。句则次第安布。文则次第连合。
△三明不即不离。】
「此三离声虽无别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
【音义 论主答难。谓先有问曰。上来虽言名等即
声。若名等。是不相应行者。色上屈曲。非是不相应
行声。何故尔故此。答曰此三离声。虽无别体名等。
是假声。是实有。假实异故。故名等三非。即是声非
声处摄。但是差别之声。义说名等。以诠义故。是不
相应。无别种子生。故言即声。
△四会其相违(二)初正会相违。】
「由此法词二无碍解(至)蕴处界摄亦各有异。」
【补遗 玄谈卷第七云。外人问言。若名等即声。法
辞二无碍解境有何别(会玄云。外人问者。显其违也。小乘意云。若我离声有
名等是实有。则二境可别。今既名等。即声二境何别。故此会通)。答曰即此缘故。二
境有异。法无碍解。缘假名等(小钞云。法谓诸法。如说地水火风等。名字
是法。古人假为立名以名诸法。故法无碍解。所缘是假名等)。词无碍解缘实声
等(谓以言品说地等词。王以言词分别庄严。名字及义能令人解。此言词声是实法。故词无碍解缘
实声)。故说境差别非。二俱缘实。虽二自性(名等与声)。互不
相离法。对所诠故。但取名词。多对机故。但说声。耳
闻声巳。意了义故。以所对不同。说二有异。非体有
卷二 第 545a 页 X51-0545.png
异也。又此二境及名等。三与声别者。蕴处界摄。亦
有异故。色蕴行蕴。声处法处。声界法界。如其次第。
摄声名等(色蕴声处声界。唯属于声行蕴。法处法界。属名句文)。
△次蹑迹会违(如对法说。钵陀是迹。如寻象迹。以觅象理。应名迹义之迹。故寻此知
义也。所谓或有佛土。瞬视显法。或复扬眉。乃至或示微笑云云。以如是等。而显于法则瞬视扬眉等之能
显有异。是迹。而所显之义。是同本也。如下文补遗所引玄谈备悉)。】
「且依此土说名句文(至)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音义 问曰。声上屈曲。假即言不相应。色上屈曲。
假应非色处摄。答声上有教名等不相应。色上无
教故。是色处摄。问声上有屈曲。即以为教。色上有
屈曲。亦应得为教故。论曰。且以此土等(云云)。所引
即净名经。而言等者。等取触思数等。上(光明是色香味如名。
等。独思二尘显馀五尘皆得立教也。思即法尘)。皆得假立名等三种。亦是
不相应。摄此三法故。以众生机。欲对待故假。
补遗 玄谈云。但能显义理。一切诸法。皆为教体。
声能显义声名为教。六尘显义。六尘皆教。又楞伽
经云。大慧如汝所说。有言说故。有诸法者。此论则
坏非一切佛土。皆有言说。言说者。假安立耳。或有
佛土。瞬视显法。或复扬眉。或动目睛。或示微笑。嚬
呻謦欬忆念动摇。以如是等。而显于法。如香积世
界餐香饭。而显三昧。极乐国土。听风柯。而正念成。
丝竹。可以传心。目击以之存道故。非定由言说。而
有诸法也。
△三傍破执随眠等(二)初正破(二)初叙执。】
有异故。色蕴行蕴。声处法处。声界法界。如其次第。
摄声名等(色蕴声处声界。唯属于声行蕴。法处法界。属名句文)。
△次蹑迹会违(如对法说。钵陀是迹。如寻象迹。以觅象理。应名迹义之迹。故寻此知
义也。所谓或有佛土。瞬视显法。或复扬眉。乃至或示微笑云云。以如是等。而显于法则瞬视扬眉等之能
显有异。是迹。而所显之义。是同本也。如下文补遗所引玄谈备悉)。】
「且依此土说名句文(至)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音义 问曰。声上屈曲。假即言不相应。色上屈曲。
假应非色处摄。答声上有教名等不相应。色上无
教故。是色处摄。问声上有屈曲。即以为教。色上有
屈曲。亦应得为教故。论曰。且以此土等(云云)。所引
即净名经。而言等者。等取触思数等。上(光明是色香味如名。
等。独思二尘显馀五尘皆得立教也。思即法尘)。皆得假立名等三种。亦是
不相应。摄此三法故。以众生机。欲对待故假。
补遗 玄谈云。但能显义理。一切诸法。皆为教体。
声能显义声名为教。六尘显义。六尘皆教。又楞伽
经云。大慧如汝所说。有言说故。有诸法者。此论则
坏非一切佛土。皆有言说。言说者。假安立耳。或有
佛土。瞬视显法。或复扬眉。或动目睛。或示微笑。嚬
呻謦欬忆念动摇。以如是等。而显于法。如香积世
界餐香饭。而显三昧。极乐国土。听风柯。而正念成。
丝竹。可以传心。目击以之存道故。非定由言说。而
有诸法也。
△三傍破执随眠等(二)初正破(二)初叙执。】
卷二 第 545b 页 X51-0545.png
「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音义 宗轮论云。谓化地部。说随眠非心。亦非心
所。亦无所缘。与现缠异(缠即。烦恼。现行故名现缠。瑜伽云。一切烦恼。皆有其
缠。由现行者。悉名缠故)。随眠自性心。不相应。现缠自性心相
应故。即是此执。
补遗 随者俱生义。眠者种子义。谓烦恼种子。随
逐有情眠。伏藏识。或随增过。故名随眠。即彼第八
识相分。且即为第八执持。而馀乘以为不与六现
识相应故。执为亦是不相应行摄。
△次破斥。】
「彼亦非理名贪等故如现贪等非不相应。」
【补遗 贪等种子。名贪等故即如贪等现行定与
染心相应。岂得名为不相应行耶。瑜伽第八十九
卷云。烦恼品所有粗重。随附依身。说名随眠。能为
种子生起一切烦恼缠故。当知此复建立七种。由
未离欲品差别故。建贪嗔恚随眠。由巳离欲品差
别。建立有贪随眠。由二俱品差别故。建立慢无明
见疑随眠。如是总摄一切烦恼(文)。量云。所执随眠
是有法。非不相应宗。名贪等故因。如现贪等喻。
△次例馀。】
「执别有馀不相应行准前理趣皆应遮止。」
【补遗 例破。馀之十种。谓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
第时方数。和合性。不和合性(义如开蒙中释)。准前所破十
四法之理趣。遮止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上破不相
卷二 第 545c 页 X51-0545.png
应行法竟。
△三破无为法(二)初正破实有(二)初依理总非。】
「诸无为法离色心等决定实有理不可得。」
【合响 诸无为。谓虚空。择灭。非择灭三种。馀乘执
此离色心等。实有自性。今论主。据理总非。
△次约义别破(二)初正破(二)初例有为总破(二)初
例破离色心等定有无为。】
「且定有法略有三种(至)故不可执无为定有。」
【合响 将破无为。先举有为作能例。宗镜第五十
八卷释云。如色心等者。即是五识身他心智境(知他
心法。名他心智)。谓色等五尘。及心心所。此约总聚不别分
别。此何识境现量所知。非境所知。如瓶衣等者。此
虽现见受用。而非现量所缘是假法故。但是现世
所受用物。问此中缘瓶衣等心。是何量收。答非量
收。不亲缘得法自体故。非比度故。是非量所收。如
眼耳等者。此五色根。非现量得。亦非现世人所知。
有此眼耳等。各由彼彼有发识用比。知是有證知
者。證成道理也。以现见果。比有因故。果谓所生心
心所法。比量知有诸净色根。此非现量他心智知。
大乘第八识境。亦现量得。除佛巳外。共许为论非
世共悉。是故但言比知是有(文)。无为下正例可知。
△次立量显无为即色心实性。】
「然诸无为所知性故(至)离色心等实无为性。」
【音义 无为是圣智所知之境。亦是色心等。二空
△三破无为法(二)初正破实有(二)初依理总非。】
「诸无为法离色心等决定实有理不可得。」
【合响 诸无为。谓虚空。择灭。非择灭三种。馀乘执
此离色心等。实有自性。今论主。据理总非。
△次约义别破(二)初正破(二)初例有为总破(二)初
例破离色心等定有无为。】
「且定有法略有三种(至)故不可执无为定有。」
【合响 将破无为。先举有为作能例。宗镜第五十
八卷释云。如色心等者。即是五识身他心智境(知他
心法。名他心智)。谓色等五尘。及心心所。此约总聚不别分
别。此何识境现量所知。非境所知。如瓶衣等者。此
虽现见受用。而非现量所缘是假法故。但是现世
所受用物。问此中缘瓶衣等心。是何量收。答非量
收。不亲缘得法自体故。非比度故。是非量所收。如
眼耳等者。此五色根。非现量得。亦非现世人所知。
有此眼耳等。各由彼彼有发识用比。知是有證知
者。證成道理也。以现见果。比有因故。果谓所生心
心所法。比量知有诸净色根。此非现量他心智知。
大乘第八识境。亦现量得。除佛巳外。共许为论非
世共悉。是故但言比知是有(文)。无为下正例可知。
△次立量显无为即色心实性。】
「然诸无为所知性故(至)离色心等实无为性。」
【音义 无为是圣智所知之境。亦是色心等。二空
卷二 第 546a 页 X51-0546.png
所显性故。应知即是色心真性。量云。诸无为是有
法。不应下宗。因云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显性故。
喻如色心等。
△次约一多别破(二)初总徵。】
「又虚空等一为多。」
【△次别释(二)初破体一(二)初破虚空。】
「若体是一遍一切处(至)有应相杂无应不遍。」
【合响 初句牒所计。遍一切下约遍容破体一。谓
虚空体若是一。彼遍一切处。虚空体。能容受色等
法故。则所合虚空。应随能合诸法。而成多体。何以
故。一所合处。馀不合故。如一方器所合。空处馀圆
器等。不能合此方器中空。则馀圆器等。各自有空
合。宁不成多。不尔谓非一合。馀不合者。则此诸法。
应互相遍。如空与方器合。馀圆等器。应皆遍在。方
中圆等器。合其义亦然。既云非一。合馀不合。理应
尔故。若谓下破转救。若谓虚空不与法合。应非容
受。如择灭等。尚非虚空。说何体一。量云。虚空应非
容受。不与法合故。如馀无为。又色等下。约有无二
义诘破。若谓有则色空混而相杂。无则色空离而
不遍。云何体一。
△次破馀二。】
「一部一品结法断时(至)执彼体一理应尔故。」
【音义 部谓部分。即见部修部等。品谓品类。即上
中下等。由智简择灭诸结使。名曰择灭。若执体一
法。不应下宗。因云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显性故。
喻如色心等。
△次约一多别破(二)初总徵。】
「又虚空等一为多。」
【△次别释(二)初破体一(二)初破虚空。】
「若体是一遍一切处(至)有应相杂无应不遍。」
【合响 初句牒所计。遍一切下约遍容破体一。谓
虚空体若是一。彼遍一切处。虚空体。能容受色等
法故。则所合虚空。应随能合诸法。而成多体。何以
故。一所合处。馀不合故。如一方器所合。空处馀圆
器等。不能合此方器中空。则馀圆器等。各自有空
合。宁不成多。不尔谓非一合。馀不合者。则此诸法。
应互相遍。如空与方器合。馀圆等器。应皆遍在。方
中圆等器。合其义亦然。既云非一。合馀不合。理应
尔故。若谓下破转救。若谓虚空不与法合。应非容
受。如择灭等。尚非虚空。说何体一。量云。虚空应非
容受。不与法合故。如馀无为。又色等下。约有无二
义诘破。若谓有则色空混而相杂。无则色空离而
不遍。云何体一。
△次破馀二。】
「一部一品结法断时(至)执彼体一理应尔故。」
【音义 部谓部分。即见部修部等。品谓品类。即上
中下等。由智简择灭诸结使。名曰择灭。若执体一
卷二 第 546b 页 X51-0546.png
故。得一部一品。择灭应得馀部馀品。择灭不由简
择。缘阙所显。名非择灭。若执体一。则一法缘。阙得
不生时。应于一切。得非择灭。
△次破体多。】
「若体是多便有品类(至)无为虚空又应多遍容受。」
【音义 初总破三种。虚空下别破虚空无为。
△次例馀(二)初准前例破。】
「馀部所执离心心所实有无为准前应破。」
【合响 华严钞二十一之一云小乘多说三种者。
即俱舍等论云。无漏谓道谛。及三种无为。谓虚空
二灭(此即前所破)。而言多者。分别论有四。一虚空。二非
择灭。三想受灭。四真如。大众部说九无为。谓三及
四空缘起支性。圣道支性。化地部。亦九三外。加不
动三性道支缘起(即此中所破)。
△次立此量破。】
「又诸无为许无因果故应如兔角非异心等有。」
【△次显示正义(三)初总标。】
「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
【补遗 瑜伽云。无生灭。不系属因缘。是名无为。会
玄第十卷云。略有四释。一不生不灭。简四相故。二
无去无来。非三世故。三无彼无此。皆离自他故。四
无得无失。不增减故。即显无为。离此四种。无造作
故。名曰无为。或简有为。名曰无为。
△次别释(二)初依识变假施设有。】
择。缘阙所显。名非择灭。若执体一。则一法缘。阙得
不生时。应于一切。得非择灭。
△次破体多。】
「若体是多便有品类(至)无为虚空又应多遍容受。」
【音义 初总破三种。虚空下别破虚空无为。
△次例馀(二)初准前例破。】
「馀部所执离心心所实有无为准前应破。」
【合响 华严钞二十一之一云小乘多说三种者。
即俱舍等论云。无漏谓道谛。及三种无为。谓虚空
二灭(此即前所破)。而言多者。分别论有四。一虚空。二非
择灭。三想受灭。四真如。大众部说九无为。谓三及
四空缘起支性。圣道支性。化地部。亦九三外。加不
动三性道支缘起(即此中所破)。
△次立此量破。】
「又诸无为许无因果故应如兔角非异心等有。」
【△次显示正义(三)初总标。】
「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
【补遗 瑜伽云。无生灭。不系属因缘。是名无为。会
玄第十卷云。略有四释。一不生不灭。简四相故。二
无去无来。非三世故。三无彼无此。皆离自他故。四
无得无失。不增减故。即显无为。离此四种。无造作
故。名曰无为。或简有为。名曰无为。
△次别释(二)初依识变假施设有。】
卷二 第 546c 页 X51-0546.png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至)无有变易假说为常。」
【合响 初标。谓曾下释。曾闻说等者。谓于佛菩萨
处。闻得虚空等六种无为之名。随闻分别。有虚空
等相。从始发心乃至地前。以有漏心数数熏习力
故。心等生时。变现似虚空等无为相。或地上菩萨
根本智。證真如巳。于后得智。变现似虚空等相故。
有漏无漏。皆依识变。此所下释是假有。宗镜第五
十八卷云。此无本质。唯心所变。如极微等。变似空
等相。现出体者。大乘但约心变相分。假说有虚空
故。非离心外有空也。问若说识变相分。说是无为
者。即相状之相。随识而为何成无为耶。答此说是
识变。假说是无为。其实非是无为。无为是常住法
故。今此依无为体者。但取随识。独影相分为体。以
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唯有一类空等相故。假说无
为此六无为地前菩萨识变。即是有漏。若地上后
得智变。即是无漏。
△次依法性假施设有(二)初示法性名。】
「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至)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音义 初标。谓空下释。法性者。法谓差别色心等
法。性谓彼法所依体性。即二空所显真如。远离有
无一异等执。是法真理。名为法性。
△次出无为体。】
「离诸障碍故名虚空(至)有实常法名曰真如。」
【音义 一虚空无为。离一切色心诸法障碍。所显
卷二 第 547a 页 X51-0547.png
真理。二择灭无为。由无漏智。起简择灭诸障染。所
显真理。三非择灭无为。有法不由择力。起无漏智
简择而本性净。即自性清净。是或有为法缘阙。不
具得不生时。即清净理。显此二义。名非择灭无为。
四不动无为。第四净虑。离三灾八难(忧苦喜乐。寻伺出息入息)。
苦乐顿舍所显真理。五想受灭无为。从第四禅以
上。至无所有处巳来。舍受不行。并粗想亦无。显得
真。如此五下出体。谓五种无为。皆是真如真如体
外更无别。出六种。无为。各皆依真如实德。真如下
明真如无为。此五无为。依真如上。假立虚空等。而
真如体。非如非不如。故真如名亦是假立。譬如有
虫。名曰食油。假名食油。不称体故。真如亦尔。遮拨
下约义释名。清凉云。真如亦是假者。不得体故。遮
空见者。说如为有遮。小乘中化地部等。执定实有。
故说为空(空其情执)。非言无为体即空也(不空真如体也)。勿谓
虚幻者。虚简遍计幻拣依他。即显真如。是圆成实。
以无虚妄颠倒法故名真如也。不同下。结异馀宗。
合响 不由择力等者。华严钞释云。论存二义。初
义异小缘阙者。俱舍论云。毕究碍当生。别得非择
灭。当生者。当来生法。缘会则生。缘阙不生。于不生
时。得非择灭。此非择灭。碍当生法。令永不起名毕
竟。碍别得者。谓非择灭。有实体性。缘阙位中。起别
得故。非择灭得不因择灭。但由缘阙。名非择灭。论
指事明云。如眼与意专一色时。馀色声香味触等。
显真理。三非择灭无为。有法不由择力。起无漏智
简择而本性净。即自性清净。是或有为法缘阙。不
具得不生时。即清净理。显此二义。名非择灭无为。
四不动无为。第四净虑。离三灾八难(忧苦喜乐。寻伺出息入息)。
苦乐顿舍所显真理。五想受灭无为。从第四禅以
上。至无所有处巳来。舍受不行。并粗想亦无。显得
真。如此五下出体。谓五种无为。皆是真如真如体
外更无别。出六种。无为。各皆依真如实德。真如下
明真如无为。此五无为。依真如上。假立虚空等。而
真如体。非如非不如。故真如名亦是假立。譬如有
虫。名曰食油。假名食油。不称体故。真如亦尔。遮拨
下约义释名。清凉云。真如亦是假者。不得体故。遮
空见者。说如为有遮。小乘中化地部等。执定实有。
故说为空(空其情执)。非言无为体即空也(不空真如体也)。勿谓
虚幻者。虚简遍计幻拣依他。即显真如。是圆成实。
以无虚妄颠倒法故名真如也。不同下。结异馀宗。
合响 不由择力等者。华严钞释云。论存二义。初
义异小缘阙者。俱舍论云。毕究碍当生。别得非择
灭。当生者。当来生法。缘会则生。缘阙不生。于不生
时。得非择灭。此非择灭。碍当生法。令永不起名毕
竟。碍别得者。谓非择灭。有实体性。缘阙位中。起别
得故。非择灭得不因择灭。但由缘阙。名非择灭。论
指事明云。如眼与意专一色时。馀色声香味触等。
卷二 第 547b 页 X51-0547.png
谢缘彼境界。五识身等。住未来世。毕竟不生。由彼
不能缘。过去境。缘不具故。得非择灭。触等者。等取
法中有与能缘。同时为所缘境者。如他心智。所缘
境是也。
△三结示。】
「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次立量以显唯识(二)初双显二取是相见分。】
「外道馀乘所执诸法(至)是能取故如缘此觉。」
【合响 前文破外道馀乘所执。实我巳竟。总立二
量。显实我与我见。是相见分。今巳广破所执实法
竟。亦总立二量。显二取是唯识。初量明所执实法。
离心无体。但是内心所取相分。次量明能取彼法
之觉。秪是内心能取见分。亦不缘所执实法。以能
取见分。自有相分。为所缘故。如缘内境之见分也。
立量如文。
△次结示唯识亦是假说。】
「诸心心所依他起故(至)如执外境亦是法执。」
【合响 宗镜第八十四卷。引唯识钞问云。内心唯
识者。为是真实有。为非真实有耶。答论云。诸心心
所(前陈也)依他起故(因也)。亦如幻事(喻也)。非真实有(法也)。问
若尔心境。都无差别。何故乃说唯有识耶。答为遣
外道等。心心所外执实有境故。假说唯有识。非唯
识言。便有实识(文)。开蒙外难云。破我说色色等即
空。破色说识。识性亦空。答识性不空。问何偏不空。
不能缘。过去境。缘不具故。得非择灭。触等者。等取
法中有与能缘。同时为所缘境者。如他心智。所缘
境是也。
△三结示。】
「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次立量以显唯识(二)初双显二取是相见分。】
「外道馀乘所执诸法(至)是能取故如缘此觉。」
【合响 前文破外道馀乘所执。实我巳竟。总立二
量。显实我与我见。是相见分。今巳广破所执实法
竟。亦总立二量。显二取是唯识。初量明所执实法。
离心无体。但是内心所取相分。次量明能取彼法
之觉。秪是内心能取见分。亦不缘所执实法。以能
取见分。自有相分。为所缘故。如缘内境之见分也。
立量如文。
△次结示唯识亦是假说。】
「诸心心所依他起故(至)如执外境亦是法执。」
【合响 宗镜第八十四卷。引唯识钞问云。内心唯
识者。为是真实有。为非真实有耶。答论云。诸心心
所(前陈也)依他起故(因也)。亦如幻事(喻也)。非真实有(法也)。问
若尔心境。都无差别。何故乃说唯有识耶。答为遣
外道等。心心所外执实有境故。假说唯有识。非唯
识言。便有实识(文)。开蒙外难云。破我说色色等即
空。破色说识。识性亦空。答识性不空。问何偏不空。
卷二 第 547c 页 X51-0547.png
答非所执故。问若执识实。复说何破。答执识实有。
即是法执。至如唯识。亦是法故。何以故。若执依圆。
是有还同遍计之无(文)。
△三结属法执俱分(三)初标列。】
「然诸法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补遗 此例前我执分科。释意同前。但我执与法
执有异耳。
△次别释(二)初俱生法执(三)初释总名。】
「俱生法执无始时来(至)任运而转故名俱生。」
【△次释别相。】
「此复二种一常相续(至)起自心相执为实法。」
【△三明断位。】
「此二法执细故难断(至)胜法空观方能除灭。」
【△次分别法执(三)初释总名。】
「分别法执亦由现在(至)然后方起故名分别。」
【△次释别相。】
「唯在第六意识中有(至)分别计度执为实法。」
【△三明断位。】
「此二法执粗故易断(至)法空真如即能除灭。」
【△三结判(二)初正判(二)初判相质有无(二)初判定
有无。】
「如是所说一切法执(至)自心内法一切皆有。」
【△次结成前义。】
「是故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
即是法执。至如唯识。亦是法故。何以故。若执依圆。
是有还同遍计之无(文)。
△三结属法执俱分(三)初标列。】
「然诸法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补遗 此例前我执分科。释意同前。但我执与法
执有异耳。
△次别释(二)初俱生法执(三)初释总名。】
「俱生法执无始时来(至)任运而转故名俱生。」
【△次释别相。】
「此复二种一常相续(至)起自心相执为实法。」
【△三明断位。】
「此二法执细故难断(至)胜法空观方能除灭。」
【△次分别法执(三)初释总名。】
「分别法执亦由现在(至)然后方起故名分别。」
【△次释别相。】
「唯在第六意识中有(至)分别计度执为实法。」
【△三明断位。】
「此二法执粗故易断(至)法空真如即能除灭。」
【△三结判(二)初正判(二)初判相质有无(二)初判定
有无。】
「如是所说一切法执(至)自心内法一切皆有。」
【△次结成前义。】
「是故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
卷二 第 548a 页 X51-0548.png
【△次判依遍有无。】
「然似法相从缘生故(至)妄计度故决定非有。」
【△次引證。】
「故世尊说慈氏当知(至)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次结示心外境非所缘(二)初明离识我法非所
缘缘。】
「如是外道馀乘所执(至)缘用必依实有体故。」
【补遗 此下别立比量。总收我法二执。皆不离识。
缘用所依。唯识变起。必有实体。以通二变三境故。
离识我法随情遍计。如龟毛等。无有实体。故非所
缘。
△次明自心外蕴非所缘缘(二)初简异聚王所。】
「现在彼聚心心所法(至)如非所缘他聚摄故。」
【合响 现在触缘。必有同时一聚心心所法。相应
现起。故名为聚。彼此聚者。若有漏位中。唯指第六
识为此。馀七识聚为彼。以第六能通缘馀七。馀七
不能通缘。如第六故。若无漏位中。即八识互为彼
此。以有互缘义故。所以如此。简者以显依他起。有
体王所。尚须自聚识上。托质变相。为亲所缘缘。况
遍计无体法。而可得为所缘缘耶。如非所缘者。如
色非耳所缘。声非眼所缘也。立量如文。
△次简同聚心所。】
「同聚心所亦非亲所缘自体异故如馀非所取。」
【合响 谓不但彼聚王所。非此聚识亲所缘。即一
卷二 第 548b 页 X51-0548.png
识同聚心所。亦非同聚心王亲所缘。以王与所。自
体异故。必各仗心王为本质。自变相分。为亲所缘。
如受决不亲缘想也。立量如文。
补遗 初简去外色等。次简去异聚心心所。三简
去同聚心所皆非亲所缘。以见心心所法。定有亲
所缘。是唯识所现。
△三总结證成。】
「由此应知实无外境(至)扰浊心故似彼而转。」
【补遗 初结示。是故下引密严经偈。初二句。證无
实我法。次二句。證有似外境。问外境实无。何由内
识似外境生。答由彼无始习气。扰浊其心故。内识
变似彼境而转。
△次释假应依实难(二)初难。】
「有作是难若无离识(至)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合响 先法说。由前广破实我实法是无。圣教所
说似我似法是有故。外人难云。若实我法既无。圣
教假说我法。亦应不可得。所以者何。谓假必依真
事似事共法而立。以有真似。及真似共相。方可假
说故。真事指实我法。似事指似我法。共法指二种
我法上。轨持主宰二义。意显假说。必依实似。何得
全言。实我法是无。似我法是有耶。如有下次喻明
真火似火。喻实法似法。猛赤法。喻二法上共有轨
持义。假说牛等者。例上应有真牛似牛。及愚勇法。
真牛似牛。喻实我似我。愚勇法。喻二我上共有主
体异故。必各仗心王为本质。自变相分。为亲所缘。
如受决不亲缘想也。立量如文。
补遗 初简去外色等。次简去异聚心心所。三简
去同聚心所皆非亲所缘。以见心心所法。定有亲
所缘。是唯识所现。
△三总结證成。】
「由此应知实无外境(至)扰浊心故似彼而转。」
【补遗 初结示。是故下引密严经偈。初二句。證无
实我法。次二句。證有似外境。问外境实无。何由内
识似外境生。答由彼无始习气。扰浊其心故。内识
变似彼境而转。
△次释假应依实难(二)初难。】
「有作是难若无离识(至)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合响 先法说。由前广破实我实法是无。圣教所
说似我似法是有故。外人难云。若实我法既无。圣
教假说我法。亦应不可得。所以者何。谓假必依真
事似事共法而立。以有真似。及真似共相。方可假
说故。真事指实我法。似事指似我法。共法指二种
我法上。轨持主宰二义。意显假说。必依实似。何得
全言。实我法是无。似我法是有耶。如有下次喻明
真火似火。喻实法似法。猛赤法。喻二法上共有轨
持义。假说牛等者。例上应有真牛似牛。及愚勇法。
真牛似牛。喻实我似我。愚勇法。喻二我上共有主
卷二 第 548c 页 X51-0548.png
宰义。谓依此三事。然后可假说。此人为火为牛等
也。我法下。合法结成难意。谓如上法喻。明知假必
依真。今既不许有实我实法。从何而说假我假法。
假说既无。似亦不成。如何说言心似外境转耶。如
开蒙外家问云。外境既无。何有所似。不可牛毛反
似龟毛也。
△次释(二)初正释外难(二)初总破法喻。】
「彼难非理离识我法(至)假说火等俱不成故。」
【合响 初句总非。离识。下直破真事。以彼真事。指
所执实我法故。开蒙云。汝之真火巳破成非。何劳
再举。依类下略破假依类实。前难文云。真似此言
类实者何也。盖由外人所说真似名。虽与大乘同。
而义意迥别大乘所谓似者。如开蒙云。以内似外
以有似无。外人不达。谓有两法并立以此似彼说
名为似者此秪可云类。不得称似。故论主。就彼之
意。以类字代之。又彼言真者。据大乘意。于俗谛中。
无可言真。即欲说之。但可指诸法自相。如下文云。
真谓自相。外人不达。以实为真。本非是真。秪可言
实。故论主就彼之意。以实字代之。此中破意。谓不
但实我实法巳破成非。不应复举。即汝所说。依类
依实。假说火等。义亦不成。
△次别破法喻(二)初破喻(二)初破依类假说(三)初
正破。】
「依类假说理且不成(至)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
也。我法下。合法结成难意。谓如上法喻。明知假必
依真。今既不许有实我实法。从何而说假我假法。
假说既无。似亦不成。如何说言心似外境转耶。如
开蒙外家问云。外境既无。何有所似。不可牛毛反
似龟毛也。
△次释(二)初正释外难(二)初总破法喻。】
「彼难非理离识我法(至)假说火等俱不成故。」
【合响 初句总非。离识。下直破真事。以彼真事。指
所执实我法故。开蒙云。汝之真火巳破成非。何劳
再举。依类下略破假依类实。前难文云。真似此言
类实者何也。盖由外人所说真似名。虽与大乘同。
而义意迥别大乘所谓似者。如开蒙云。以内似外
以有似无。外人不达。谓有两法并立以此似彼说
名为似者此秪可云类。不得称似。故论主。就彼之
意。以类字代之。又彼言真者。据大乘意。于俗谛中。
无可言真。即欲说之。但可指诸法自相。如下文云。
真谓自相。外人不达。以实为真。本非是真。秪可言
实。故论主就彼之意。以实字代之。此中破意。谓不
但实我实法巳破成非。不应复举。即汝所说。依类
依实。假说火等。义亦不成。
△次别破法喻(二)初破喻(二)初破依类假说(三)初
正破。】
「依类假说理且不成(至)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
卷二 第 549a 页 X51-0549.png
【补遗 此约火德。非类有破猛。以火性言赤。以火
色言转生。成熟化有为无是火之德。意谓火之猛
性赤色。类火人有之。火之转生。成熟化有为无之
德。非类火人有。是故猛赤类有德则不共若无共
德。而可假说彼人为火。则应于水。亦可假说为火
耶。
△次遮救。】
「若谓猛等虽非类德(至)现见亦有互相离故。」
【音义 先牒救云。猛赤之德。虽非类有。然人之色
赤者性必猛。性猛者色必赤。有似乎火故。可于人
假说如火。此亦下破人之猛赤。亦有互离。现见有
人猛而不赤者。亦有赤而不猛者。
△三结破。】
「类既无德又互相离(至)故知假说不依类成。」
【音义 无德互离。而可假说。故知假说。不依于类。
△次破依实假说(三)初正破。】
「依实假说理亦不成(至)无共假说有过同前。」
【合响 此约火德非共有破。以猛赤之德。人之与
火。而不共有。谓猛赤在火在人。其体不同。以其所
依无情有情各别异故。若无共德。而假说火人者。
则应于水。可以假说火等。问类实俱约无共德破。
有何差别。答前约无火德。破依类明似火。人但有
相似猛赤。然不能似火。有能烧之用。故云非类有。
今约无共德。破依实明似火。人虽有猛赤。然不同
卷二 第 549b 页 X51-0549.png
火一体。有能烧之用。故非共有。约法虽同。其义各
别。
△次遮救。】
「若谓人火德相似故(至)说火在人非在德故。」
【音义 先牒救。理亦下破假说火。人应依体立。非
在于德。那依似德。而假说耶。
△三结破。】
「由此假说不依实成。」
【△次破法(二)初正破假说依真。】
「又假必依真事立者(至)故知假说不依真事。」
【补遗 此约大乘宗中自共相。破彼假必依真。先
标斥。真谓下释。真谓自相者。即诸法自体相。如地
之坚相。水之湿相。火之煖相。风之动相等。唯身识
现量證知。非名言所得故。假智及诠。俱非其境。假
智者。即作行解。有分别心。诠者。谓心上解心名句
文。及声上解心名句文。不得自相等者。正显假不
依真。唯依共相而转。言共相者。此以名下所诠之
义。名共相。会玄云。共相是法自体上义。更无别体。
如言火遮非火等。此义即通一切火上。故言共相。
得其义也。若法体性。言说所及。假智所缘。是为共
相言说。若著自相者。说火之时。火应烧口。火以烧
物。为自相故。缘亦如是。缘火之时。火应烧心。今不
烧心及烧口者。明缘及说。俱得共相。此是第六意
识。随五识后起。缘此智故。发言语等。但是所缘所
别。
△次遮救。】
「若谓人火德相似故(至)说火在人非在德故。」
【音义 先牒救。理亦下破假说火。人应依体立。非
在于德。那依似德。而假说耶。
△三结破。】
「由此假说不依实成。」
【△次破法(二)初正破假说依真。】
「又假必依真事立者(至)故知假说不依真事。」
【补遗 此约大乘宗中自共相。破彼假必依真。先
标斥。真谓下释。真谓自相者。即诸法自体相。如地
之坚相。水之湿相。火之煖相。风之动相等。唯身识
现量證知。非名言所得故。假智及诠。俱非其境。假
智者。即作行解。有分别心。诠者。谓心上解心名句
文。及声上解心名句文。不得自相等者。正显假不
依真。唯依共相而转。言共相者。此以名下所诠之
义。名共相。会玄云。共相是法自体上义。更无别体。
如言火遮非火等。此义即通一切火上。故言共相。
得其义也。若法体性。言说所及。假智所缘。是为共
相言说。若著自相者。说火之时。火应烧口。火以烧
物。为自相故。缘亦如是。缘火之时。火应烧心。今不
烧心及烧口者。明缘及说。俱得共相。此是第六意
识。随五识后起。缘此智故。发言语等。但是所缘所
卷二 第 549c 页 X51-0549.png
说法之共相。非彼自相。亦非下遮转救。恐彼救云。
我宗离大乘所谓自相之外。别有自相名真。为假
所依故。遮云。亦非离此有别方便。施设自相。为假
所依。然假下释明假不依真之义结成。然假智诠。
必依意言声相而起。声不及处。此假智诠。便不转
也(笔削云。意言分别者。意言即分别也。形口曰言。在意曰分别。以所分别与所言同。故云意言。夫人发
言。皆意中之事。声不及处。即是自相义)。能诠谓言及智。所诠谓境与
义。此二俱非法之自相。故知假说不依真立。
△次结申假说正义。】
「由此但依似事而转(至)故不可说假必依真。」
【音义 似事即共相也。似谓增益者。谓现量智了
自相巳。于后刹那。起分别意识。有此分别。变现影
像。此是增益。非实有相。如人照镜。形之与影。宛然
二人。是增益义。声依此似相而转。不依自相。故不
可说假必依真。
补遗 开蒙。问共相何境。答比量之境。问何以故。
答作情解等。不称本法故。问缘共相心。不称本法。
应是法执。答此称影像。若法执不称影像。问不称
影像。是非量否。答随所度境。不谬解故。非量谬解
(文)。似谓增益者。此称影像之比量共相境也。非实
有相者。不称本法。非现量自相境也。
△三结难非理。】
「是故彼难不应正理。」
【△次示假说意。】
我宗离大乘所谓自相之外。别有自相名真。为假
所依故。遮云。亦非离此有别方便。施设自相。为假
所依。然假下释明假不依真之义结成。然假智诠。
必依意言声相而起。声不及处。此假智诠。便不转
也(笔削云。意言分别者。意言即分别也。形口曰言。在意曰分别。以所分别与所言同。故云意言。夫人发
言。皆意中之事。声不及处。即是自相义)。能诠谓言及智。所诠谓境与
义。此二俱非法之自相。故知假说不依真立。
△次结申假说正义。】
「由此但依似事而转(至)故不可说假必依真。」
【音义 似事即共相也。似谓增益者。谓现量智了
自相巳。于后刹那。起分别意识。有此分别。变现影
像。此是增益。非实有相。如人照镜。形之与影。宛然
二人。是增益义。声依此似相而转。不依自相。故不
可说假必依真。
补遗 开蒙。问共相何境。答比量之境。问何以故。
答作情解等。不称本法故。问缘共相心。不称本法。
应是法执。答此称影像。若法执不称影像。问不称
影像。是非量否。答随所度境。不谬解故。非量谬解
(文)。似谓增益者。此称影像之比量共相境也。非实
有相者。不称本法。非现量自相境也。
△三结难非理。】
「是故彼难不应正理。」
【△次示假说意。】
卷二 第 550a 页 X51-0550.png
「然依识变对遣妄执(至)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合响 问既依识变。何不直言唯识。而乃假说似
我法耶。答然依识变。秪是唯识。只为对遣外道馀
乘妄执。心外实有我法故。假说我法言。岂可谓之
依真立假乎。近结当文。远则通结前文。由假说我
法所变三句颂也。引證可知。
△次释后三句能变(二)初结前标数。】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则有三。」
【音义 初结前。而能下标类数。谓能变识。虽则有
八。约类而言。唯有三种。
△次释通别名(二)初释三类别名。】
「一谓异熟即第八识(至)及言显六合为一种。」
【合响 梵音毗播迦。此云异熟。开蒙。问异熟何义。
答有三义。谓变异而熟。异时而熟。异类而熟。具此
三义。故名异熟。问变异而熟。答种变异时。果方熟
故。问异时而熟。答造因果熟。定异时故。问异类而
熟。答因通善恶。果唯无记。因果性异。名异类熟(文)。
言多异熟性者。此第八识。随先业转。不待现缘。名
异熟性。不同第七全无。前六唯有一分。故名为多。
恒审思量者。谓前五不恒不审。第六审而不恒。第
八恒而不审。唯此第七。于巳转依未转依位。恒审
思量我无我相故。了境相粗者。谓诸识虽俱了境。
而七八相见。甚微细故。慈恩云。了别别境及粗显
境。唯前六故。宗镜云。具四义名粗。一易可了知。乃
卷二 第 550b 页 X51-0550.png
至儿童亦知。二共许有。即三乘共许。三行相粗。为
了别行相显故。四所缘粗。即五尘是粗境。及即兼
统之义。显前六种。总合为一了别境识也。
△次释能变通名(二)初总标。】
「此三皆名能名能变识者能变有二种。」
【△次别释(二)初释因能变。】
「一因能变谓第八识(至)有漏善恶熏令生长。」
【合响 先标。谓第八识中。二因习气。是因能变。即
能感异熟果。诸业习气。及等流果。二取习气也。华
严钞释云。种子生现行。名因习气。等流下释等流
习气。即七识三性种子。各生自现。唯除第八。不能
熏故。熏令生长者。谓未生时。由前七识三性现行
熏故令生。巳生者。复由熏令增长成熟。异熟习气。
唯除第七及无记者。非异熟因故。谓由前六识中。
造有漏善恶业。熏令生长。名异熟习气。前是因缘。
此增上缘。开蒙。问因能变义。答谓二因种子。转变
生果。名因能变。
△次释果能变(二)初总明。】
「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
【合响 华严钞释云。即前二因。所生现果。谓有缘
法。能变现者名果。能变种种相者。即八识相应心
所相见分等。
补遗 因能变。约转变言。种子生现行。名因习气。
果能变。约变现言。唯现心等。能起见相。故云有八
了别行相显故。四所缘粗。即五尘是粗境。及即兼
统之义。显前六种。总合为一了别境识也。
△次释能变通名(二)初总标。】
「此三皆名能名能变识者能变有二种。」
【△次别释(二)初释因能变。】
「一因能变谓第八识(至)有漏善恶熏令生长。」
【合响 先标。谓第八识中。二因习气。是因能变。即
能感异熟果。诸业习气。及等流果。二取习气也。华
严钞释云。种子生现行。名因习气。等流下释等流
习气。即七识三性种子。各生自现。唯除第八。不能
熏故。熏令生长者。谓未生时。由前七识三性现行
熏故令生。巳生者。复由熏令增长成熟。异熟习气。
唯除第七及无记者。非异熟因故。谓由前六识中。
造有漏善恶业。熏令生长。名异熟习气。前是因缘。
此增上缘。开蒙。问因能变义。答谓二因种子。转变
生果。名因能变。
△次释果能变(二)初总明。】
「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
【合响 华严钞释云。即前二因。所生现果。谓有缘
法。能变现者名果。能变种种相者。即八识相应心
所相见分等。
补遗 因能变。约转变言。种子生现行。名因习气。
果能变。约变现言。唯现心等。能起见相。故云有八
卷二 第 550c 页 X51-0550.png
识生现种种相。开蒙云。即前二因所生果。其自證
分。能变现生相见二分。名果能变。
△次别释(二)初等流果。】
「等流习气为因缘故(至)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合响 体谓内二分。相谓外二分。差别者。谓八识
现行体相。各从自种子生。而不乱故。宗镜第七十
一卷云。等流果者。等谓平等。流谓流类。如第八识
中三性种子。各生三性现行果。果与因性同故。即
心种子生心现行。色种子生色现行。有漏种生有
漏现行。无漏种生无漏现行(文)。此是一切法亲因
缘也。
△次异熟果(二)初正释。】
「异熟习气为增上缘(至)名异熟果果异因故。」
【音义 引业者。谓业有力。能引总报第八识者。满
业者。谓业无力。唯感前六识中。一分无记。酬于业
者。如持五戒招得人身。是总报引业。由于因中。有
嗔忍等。于人总报。而有妍媸。名别报满业。第八识
者。是总报主。酬前引业。又恒相续。是真异熟。前六
转识。无记性者。乃是别报。酬满业者。有间断故。不
名异熟。从真异熟起。名异熟生。此二总得名异熟
果。由善恶招。体是无记。果异因故。名为异熟。此即
异性而熟。名为异熟也。
合响 异熟增上缘等者。会玄第十卷。引古疏云。
胜业名引。引馀果生故。报亦名引。引馀果故。成满
分。能变现生相见二分。名果能变。
△次别释(二)初等流果。】
「等流习气为因缘故(至)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合响 体谓内二分。相谓外二分。差别者。谓八识
现行体相。各从自种子生。而不乱故。宗镜第七十
一卷云。等流果者。等谓平等。流谓流类。如第八识
中三性种子。各生三性现行果。果与因性同故。即
心种子生心现行。色种子生色现行。有漏种生有
漏现行。无漏种生无漏现行(文)。此是一切法亲因
缘也。
△次异熟果(二)初正释。】
「异熟习气为增上缘(至)名异熟果果异因故。」
【音义 引业者。谓业有力。能引总报第八识者。满
业者。谓业无力。唯感前六识中。一分无记。酬于业
者。如持五戒招得人身。是总报引业。由于因中。有
嗔忍等。于人总报。而有妍媸。名别报满业。第八识
者。是总报主。酬前引业。又恒相续。是真异熟。前六
转识。无记性者。乃是别报。酬满业者。有间断故。不
名异熟。从真异熟起。名异熟生。此二总得名异熟
果。由善恶招。体是无记。果异因故。名为异熟。此即
异性而熟。名为异熟也。
合响 异熟增上缘等者。会玄第十卷。引古疏云。
胜业名引。引馀果生故。报亦名引。引馀果故。成满
卷二 第 551a 页 X51-0551.png
果事名满。因果皆有满义。引业能招第八识。名真
异熟。恒相续故名真。因通善恶。果唯无记。故名异
熟。满业能招前六识中。极劣无记。名异熟生。有间
断故。问明品钞云。能招第八。引异熟果。故名引业。
能招前六。满异熟果。名为满业。然其引业能造之
思。要是第六意识所起。若其满业。能造之思。从五
识起。故此引业亦名总报业。满业亦名别业。又引
业如画师作模。满业如弟子填彩(文)。又宗镜第五
十卷云。异熟识者。此是善恶业果位。以善恶业为
因。即招感得此引果故。前世业为因。因是善恶。今
世感第八识。是无记异熟。即果异于因。故名异熟。
问第八真异熟识。如何名引果。答谓善恶业为能
引。第八为所引。是能引家之果。故名引果。故是总
报主。前六识名为满果。有一分善恶别报来满故。
此满业所招。名异熟生。非真异熟也(文)。
△次简异。】
「此中且说我爱执藏(至)名为异熟非谓一切。」
【合响 释中。虽有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然颂
中且说。我爱执藏。第八能变果识。非通前六异熟
生。故云非谓一切。
△初一颂半。略答外难略标识
相竟。
△次二十三颂半广明识相显前颂意(二)初十四
行半颂明三能变相(二)初广释三能变相(三)初初
能变相(三)初末论设问。】
异熟。恒相续故名真。因通善恶。果唯无记。故名异
熟。满业能招前六识中。极劣无记。名异熟生。有间
断故。问明品钞云。能招第八。引异熟果。故名引业。
能招前六。满异熟果。名为满业。然其引业能造之
思。要是第六意识所起。若其满业。能造之思。从五
识起。故此引业亦名总报业。满业亦名别业。又引
业如画师作模。满业如弟子填彩(文)。又宗镜第五
十卷云。异熟识者。此是善恶业果位。以善恶业为
因。即招感得此引果故。前世业为因。因是善恶。今
世感第八识。是无记异熟。即果异于因。故名异熟。
问第八真异熟识。如何名引果。答谓善恶业为能
引。第八为所引。是能引家之果。故名引果。故是总
报主。前六识名为满果。有一分善恶别报来满故。
此满业所招。名异熟生。非真异熟也(文)。
△次简异。】
「此中且说我爱执藏(至)名为异熟非谓一切。」
【合响 释中。虽有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然颂
中且说。我爱执藏。第八能变果识。非通前六异熟
生。故云非谓一切。
△初一颂半。略答外难略标识
相竟。
△次二十三颂半广明识相显前颂意(二)初十四
行半颂明三能变相(二)初广释三能变相(三)初初
能变相(三)初末论设问。】
卷二 第 551b 页 X51-0551.png
「虽巳略说能变三名(至)且初能变其相云何。」
【△次举本颂答。】
「颂曰初阿赖耶识(至)恒转如暴流阿罗汉位舍。」
【开蒙。问初能变识。有几门解。答有十二门。一自相
门(初阿赖耶识)。二果相门(异熟)。三因相门(一切种)四不可知
门(不可知)。五所缘门(执受处)。六行相门(了)。七相应门(常与
至相应)。八受俱门(唯舍受)。九三性门(是无覆无记)。十心所例
王门(触等亦如是)十一因果法喻门(恒转如暴流)。十二伏断
位次门(阿罗汉位舍)。
△三末论释成(二)初正释颂文(八)初自相等三门
(二)初正释三门(二)初别释(三)初自相门。】
「论曰初能变识大小乘教(至)藏初过重是故偏说。」
【补遗 大乘教。谓阿毗达摩等。小乘教。谓增一阿
含等。阿赖耶。此云藏。具三藏义故。谓与下转释。圆
觉小钞卷四下释云。与杂染互为缘者。此解能所
藏义。诸有漏法。皆名杂染。谓能持染种。种名所藏。
此识为能藏。是杂染法所熏所依处故。又染法为
能藏。此识为所藏。有情执为自内我者。此解执藏
义。有情谓染第七识。即有能爱之心。为有情。此唯
烦恼障义。非所知障。不尔无学应有此名。此不别
执为我所。及与他我。名为自内我。此即正解阿赖
耶义。义虽具三。正以执藏为名。此即下结示自相。
谓即此三藏是识自相。自相者。自体相也。问与杂
染互为缘者。说为能藏。即是因义。亦为所藏。即是
卷二 第 551c 页 X51-0551.png
果义。因果之外。岂更有自体相耶。故答云。摄持因
果。为自相故。自相是总。因果是别。摄持别相。为自
体故。摄是包含义。持是依持义。问若尔自相应是
假有。答不然。若条然因果两相。合之为自相。自相
可成假。既离自相。无别因果相。因果相即自体之
上别说。故非假也。此识下释妨。问此识有三位(一我
爱执藏位。二善恶因果位。三相续执持位)。何故三能变中举异熟。于此
释中反举藏之名耶。故云此识自相分位虽多。此
中先安阿赖耶名者。以是最初舍故。又执藏之义。
过失最重。故偏说之(藏初者。初舍故。小乘第四果大乘第八地。先舍阿赖耶名)。
此识自相分位虽多者。瑜伽论云。第八识自相有
八。一依止执受相。二最初生起相。三有明了性相。
四有种子性相。五业用差别相。六身受差别相。七
处无心定相。八命终时分相。
△二果相门。】
「此是能引诸界趣生(至)异熟实不共故偏说之。」
【合响 此是能引等者。谓善不善业是能引。能引
三界五趣四生之异熟果故。即此第八异熟识。是
所引。离此下正显。唯此为界趣生。真异熟果。故云
离此(云云)。此即下结示果相。此识下简异多位种。
小钞云。异熟是善恶业果位。从无始来。至于等觉。
因位最宽。多种者。宗镜第五十一卷云。望自种子。
是等流果。望作意等心所。是士用果。望第七识。为
增上果。望善恶因。即异熟果。第八虽具四果。然前
果。为自相故。自相是总。因果是别。摄持别相。为自
体故。摄是包含义。持是依持义。问若尔自相应是
假有。答不然。若条然因果两相。合之为自相。自相
可成假。既离自相。无别因果相。因果相即自体之
上别说。故非假也。此识下释妨。问此识有三位(一我
爱执藏位。二善恶因果位。三相续执持位)。何故三能变中举异熟。于此
释中反举藏之名耶。故云此识自相分位虽多。此
中先安阿赖耶名者。以是最初舍故。又执藏之义。
过失最重。故偏说之(藏初者。初舍故。小乘第四果大乘第八地。先舍阿赖耶名)。
此识自相分位虽多者。瑜伽论云。第八识自相有
八。一依止执受相。二最初生起相。三有明了性相。
四有种子性相。五业用差别相。六身受差别相。七
处无心定相。八命终时分相。
△二果相门。】
「此是能引诸界趣生(至)异熟实不共故偏说之。」
【合响 此是能引等者。谓善不善业是能引。能引
三界五趣四生之异熟果故。即此第八异熟识。是
所引。离此下正显。唯此为界趣生。真异熟果。故云
离此(云云)。此即下结示果相。此识下简异多位种。
小钞云。异熟是善恶业果位。从无始来。至于等觉。
因位最宽。多种者。宗镜第五十一卷云。望自种子。
是等流果。望作意等心所。是士用果。望第七识。为
增上果。望善恶因。即异熟果。第八虽具四果。然前
卷二 第 552a 页 X51-0552.png
三果。诸识皆有。唯此真异熟果。馀识所无。故云不
共偏说也。
△三因相门。】
「此能执持诸法种子(至)持种不共是故偏说。」
【合响 染净诸法种子。此第八能持不失。名为一
切种识。馀法者。谓馀色心等法。或有间转。或无实
体。故离第八。馀能持种不可得故。此识下简异。因
相多种者。宗镜第五十一卷云。能持种子义边。是
持种因。若因望种子。俱时而有。即俱有因。若自类
种子。前后相引。即同类因。若望同时心所等。即相
应因(文)。第八虽具四因。馀之三因诸识共有。唯持
种因。局在此识。故云不共偏说。
△次总结。】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
【△次重明因相(三)初标。】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
【补遗 三相门中。唯种子相。在于因位。义相难知
故。特标种相。更分别之。
△次释(四)初明种子相(二)初正释(二)初正示种相。】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至)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补遗 此中者。即本识中也。初句徵。谓本下。正出
种相。亲生自果者。以见条然不紊乱之义。如眼识
种亲生眼识现。耳识种。鼻识种。亲生耳识鼻识现
等。功能者。种有生果作用名功能。差别者。显此种
共偏说也。
△三因相门。】
「此能执持诸法种子(至)持种不共是故偏说。」
【合响 染净诸法种子。此第八能持不失。名为一
切种识。馀法者。谓馀色心等法。或有间转。或无实
体。故离第八。馀能持种不可得故。此识下简异。因
相多种者。宗镜第五十一卷云。能持种子义边。是
持种因。若因望种子。俱时而有。即俱有因。若自类
种子。前后相引。即同类因。若望同时心所等。即相
应因(文)。第八虽具四因。馀之三因诸识共有。唯持
种因。局在此识。故云不共偏说。
△次总结。】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
【△次重明因相(三)初标。】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
【补遗 三相门中。唯种子相。在于因位。义相难知
故。特标种相。更分别之。
△次释(四)初明种子相(二)初正释(二)初正示种相。】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至)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补遗 此中者。即本识中也。初句徵。谓本下。正出
种相。亲生自果者。以见条然不紊乱之义。如眼识
种亲生眼识现。耳识种。鼻识种。亲生耳识鼻识现
等。功能者。种有生果作用名功能。差别者。显此种
卷二 第 552b 页 X51-0552.png
子非止一种。色心等种。生色心等现。定差别故。转
识论云。所馀七识种子。并能生自类无量诸法。此
与本识下。宗镜第四十七卷释云。本识是体。种子
是用。种子是因。所生是果。此之二法。理应如是。不
一不异。本识望种。于出体中。摄相归性(摄种子之相。归于本
识体性。以本识是无记故。摄相归性。亦属无记)。故皆无记。种从现行。望于
本识。相(种子)用(现行)别论。故通三性。若即是一。不可说
为有因果法。有体用法。若一向异。应谷麦等能生
豆等。以许因果一向异故。不尔法灭应方有用。以
许体用一向异故。体用相似。气势必同。因果相似。
功能状貌。可相随顺。非一向异。宗镜第四十八卷。
问种子与阿赖耶识。为一为异。答非一非异。摄论
云。是不净品法种子。在阿赖识中。为有别体故异。
为无别体故不异。二俱有失。须明不一不异。此阿
赖识与种子共生。虽有能依所依。不由别体故异。
乃至能是假无体。所是依是实有体。假实和合。异
相难可分别。以无二体故。是故非不一。此识先未
有功能。熏习生后方有功能。故胜于前。譬如麦种。
生于自芽有功能。故说麦是芽种子。麦若陈久。或
为火所损。则失功能。麦相不异。以功能坏故。不名
种子。此识亦尔。若有生一切法功能。由与功能相
应。说名一切种子。此功能若谢无馀。但说名果报
识。非一切种子。是故非不异(文)。
△次明种实有(二)初正释。】
识论云。所馀七识种子。并能生自类无量诸法。此
与本识下。宗镜第四十七卷释云。本识是体。种子
是用。种子是因。所生是果。此之二法。理应如是。不
一不异。本识望种。于出体中。摄相归性(摄种子之相。归于本
识体性。以本识是无记故。摄相归性。亦属无记)。故皆无记。种从现行。望于
本识。相(种子)用(现行)别论。故通三性。若即是一。不可说
为有因果法。有体用法。若一向异。应谷麦等能生
豆等。以许因果一向异故。不尔法灭应方有用。以
许体用一向异故。体用相似。气势必同。因果相似。
功能状貌。可相随顺。非一向异。宗镜第四十八卷。
问种子与阿赖耶识。为一为异。答非一非异。摄论
云。是不净品法种子。在阿赖识中。为有别体故异。
为无别体故不异。二俱有失。须明不一不异。此阿
赖识与种子共生。虽有能依所依。不由别体故异。
乃至能是假无体。所是依是实有体。假实和合。异
相难可分别。以无二体故。是故非不一。此识先未
有功能。熏习生后方有功能。故胜于前。譬如麦种。
生于自芽有功能。故说麦是芽种子。麦若陈久。或
为火所损。则失功能。麦相不异。以功能坏故。不名
种子。此识亦尔。若有生一切法功能。由与功能相
应。说名一切种子。此功能若谢无馀。但说名果报
识。非一切种子。是故非不异(文)。
△次明种实有(二)初正释。】
卷二 第 552c 页 X51-0552.png
「虽非一异而是实有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合响 此断定实有。谓此之种子。虽与本识及所
生果。非一非异。而是有体实法。以是亲因缘故。
△次释妨(二)初难。】
「此与诸法既非一异应如瓶等是假非实。」
【补遗 外人难。谓此种子与诸法。既非一异。应如
瓶等。泥团与瓶非一异故则此种子同瓶是假。量
云。此种子是有法。是假非实宗。与诸法既非一异
故因。应如瓶等喻。
△次释(二)初正释。】
「若尔真如应是假有许则便无真胜义谛。」
【音义 若尔者。牒上难辞。若谓此与诸法。既非一
异。是假非实者。真如亦应是假非实。以真如亦与
诸法非一异故。若许真如是假。便无真胜义谛。若
不许者。此亦应然。
△次简别。】
「然诸种子唯依世俗说为实有不同真如。」
【音义 种子实有。依理世俗。不同真如胜义实有。
实有义齐。故可为喻。世俗胜义二谛不同。复须简
别。
△次结判(二)初判属相分。】
「种子虽依第八识体(至)非馀见分恒取此为境故。」
【音义 种子乃是本识相分。非馀三分。见分恒缘
此为境故。
卷二 第 553a 页 X51-0553.png
△次判属三性(二)初正判。】
「诸有漏种与异熟识(至)善性摄故唯名为善。」
【音义 宗镜第四十八卷云。此有漏种。与本第八
识。体无别故。性类是同。唯是无记。若能所生法。皆
通善等三性。谓此种子本能熏现行之因。及后所
生现行之果。皆通三性。故言因果俱善等性。此依
功能差别门说。非依体门性唯无记。此约有漏种
说。若无漏种。非异熟识性所摄。故非无记。体性不
顺本识体故。体既不同。不可相即。又性类别。能治
所治漏无漏殊。不可相即。问无漏既不从识。名无
记性。此何为性。答因果俱是善性摄故。唯名为善。
法尔一切无漏之法。顺理违生。无恶与无记也。
△次释妨(二)初难。】
「若尔何故决择分说(至)皆有异熟种子皆异熟生。」
【补遗 瑜伽第五十七卷。摄决择分中。问二十二
根。几有种子异熟。答一切皆有。又问几是异熟生。
答亦一切。种子所摄。异熟所生。今难意云。若无漏
种。非是异熟识性所摄。何故瑜伽决择分说二十
二根。一切皆有异熟种子。皆异熟生耶。以未知当
知等。后三根唯无漏故。二十二根。见后第七卷末。
△次释。】
「虽名异熟而非无记(至)非无记性所摄异熟。」
【音义 先直答。谓名虽同。而性是别。依异下转释。
初约所依得名。异性相依等者。谓能依无漏种是
卷二 第 553b 页 X51-0553.png
善。所依异熟是无记。例如眼识等。依眼等根。识通
三性。根唯无记。岂善眼识等。不许其依无记根耶。
或无下。次约转变得名。或无漏种。由闻思修熏习
转变。至成熟位。故名异熟。非无记性所摄异熟也。
△次明本新义(三)初净月等师唯立本有(三)初释
义。】
「此中有义一切种子(至)由熏习力但可增长。」
【音义 有义者。有师立义。谓染净等种。皆本来有。
不由熏生。但由熏习力故。令本有种子。增长成熟
而巳。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经说一切有情(至)如是等文诚證非一。」
【补遗 初引经證。染净种子。皆本性有。恶叉聚毒
树果。一苞三子。此喻差别种。一处业生。法尔而有
者。正显本有种子。非由功力。界即种子差别异名
者。瑜伽卷第十二。又诸种子乃有多种差别之名。
所谓名界。名种性。名因名萨迦耶。名戏论。乃至如
是等类差别。次引论證。由熏长此。亦瑜伽第二卷
中文。诸有情等者。显种本有。不从熏生。般此云入。
谓有情类。堪入涅槃法者。漏无漏种。一切悉具。不
堪入者。即阙如来缘觉声闻三种菩提种子。后二
句结。
△次引理。】
「又诸有情既说本有(至)由熏增长不别熏生。」
三性。根唯无记。岂善眼识等。不许其依无记根耶。
或无下。次约转变得名。或无漏种。由闻思修熏习
转变。至成熟位。故名异熟。非无记性所摄异熟也。
△次明本新义(三)初净月等师唯立本有(三)初释
义。】
「此中有义一切种子(至)由熏习力但可增长。」
【音义 有义者。有师立义。谓染净等种。皆本来有。
不由熏生。但由熏习力故。令本有种子。增长成熟
而巳。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经说一切有情(至)如是等文诚證非一。」
【补遗 初引经證。染净种子。皆本性有。恶叉聚毒
树果。一苞三子。此喻差别种。一处业生。法尔而有
者。正显本有种子。非由功力。界即种子差别异名
者。瑜伽卷第十二。又诸种子乃有多种差别之名。
所谓名界。名种性。名因名萨迦耶。名戏论。乃至如
是等类差别。次引论證。由熏长此。亦瑜伽第二卷
中文。诸有情等者。显种本有。不从熏生。般此云入。
谓有情类。堪入涅槃法者。漏无漏种。一切悉具。不
堪入者。即阙如来缘觉声闻三种菩提种子。后二
句结。
△次引理。】
「又诸有情既说本有(至)由熏增长不别熏生。」
卷二 第 553c 页 X51-0553.png
【音义 初證无漏种。五种者。一声闻。二缘觉。三如
来。四不定。五阐提。谓圣教既说本有五种性别。故
应定有法尔无漏种子。不由熏生。依此建立种性
差别。三无漏根者。即未知当知根。巳知根。具知根。
有漏下例同。漏种亦尔。
补遗 法尔有种等。瑜伽卷第二卷。此种子随所
生处。自体之中。馀体种子。皆悉随逐。是故欲界自
体中。亦有色无色界一切种子。如是色界自体中。
亦有欲界无色界一切种子。无色界自体中。亦有
欲色界一切种子。又云。若于一处有染欲。即说一
切处有染欲。若于一处得离欲。即说一切处得离
欲。是故一一自体中。皆有一切自体种子。
△三结示。】
「如是建立因果不乱。」
【合响 本识中。本有种子。由诸转识。熏令增长。则
漏仍熏漏。无漏仍熏无漏。现熏种时。现因种果。种
起现时。种因现果。漏无漏别。如是建立因果不乱。
若许熏生。漏与无漏。设互相熏。因果乱矣。
△次难陀等师唯立新熏(三)初释义。】
「有义种子皆熏故生(至)如麻香气华熏故生。」
【音义 初一句。直明新熏。所熏下通妨。问种若新
熏。何故经云无始时来。有种种界。故释云。能熏所
熏俱无始有。乃从无始熏习成就。种子下。约义明
熏。种子既是习气异名。故诸种子。必由熏习而生。
卷二 第 554a 页 X51-0554.png
如胡麻中香气。必假华熏。方得香也。量云。种子皆
熏故生。习气必由熏习有故。如麻香气。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经说诸有情心(至)外种熏习或有或无。」
【补遗 内种。谓本识中种。外种。谓谷麦等种。外种
熏习或有或无者。外种是假。以是第八识中。共中
不共种子所生现行之法。故云或有熏习。以谷麦
等。自有根种。展转相传。故云或无熏习。
△次引理(二)初證有漏。】
「又名言等三种熏习(至)故有漏种必藉熏生。」
【音义 三种习气。一名言。二有支。三我执。解见后
第八卷。
△次證无漏。】
「无漏种生亦由熏习(至)是出世心种子性故。」
【合响 净法界者。即清净法界。真如妙理。等流正
法者。即诸佛菩萨。如清净妙理所说教法。谓此教
法。即诠此清净法界之正法。非别有所说。故云平
等流类。此句释成种子由熏生。下句释成是无漏。
△三会违(二)初会本有五种性别(三)初标。】
「有情本来种性差别(至)但依有障无障建立。」
【合响 此由初家意。以无漏种子有无。有五性别。
證成定有法尔种子。今通云。五性别者。但依有障
无障建立。何关无漏种子有无耶。
△次释。】
熏故生。习气必由熏习有故。如麻香气。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经说诸有情心(至)外种熏习或有或无。」
【补遗 内种。谓本识中种。外种。谓谷麦等种。外种
熏习或有或无者。外种是假。以是第八识中。共中
不共种子所生现行之法。故云或有熏习。以谷麦
等。自有根种。展转相传。故云或无熏习。
△次引理(二)初證有漏。】
「又名言等三种熏习(至)故有漏种必藉熏生。」
【音义 三种习气。一名言。二有支。三我执。解见后
第八卷。
△次證无漏。】
「无漏种生亦由熏习(至)是出世心种子性故。」
【合响 净法界者。即清净法界。真如妙理。等流正
法者。即诸佛菩萨。如清净妙理所说教法。谓此教
法。即诠此清净法界之正法。非别有所说。故云平
等流类。此句释成种子由熏生。下句释成是无漏。
△三会违(二)初会本有五种性别(三)初标。】
「有情本来种性差别(至)但依有障无障建立。」
【合响 此由初家意。以无漏种子有无。有五性别。
證成定有法尔种子。今通云。五性别者。但依有障
无障建立。何关无漏种子有无耶。
△次释。】
卷二 第 554b 页 X51-0554.png
「如瑜伽说于真如境(至)即立彼为如来种性。」
【音义 毕竟者。谓永不可害也。不般涅槃法性者。
谓一阐提。
△三结。】
「故知本来种性差别依障建立非无漏种。」
【△次会地狱成就三根。】
「所说成就无漏种言依当可生非巳有体。」
【补遗 此结显上义。通上瑜伽论。谓彼论意。依地
狱有情。当来有可生无漏种义。名为成就。非谓地
狱有情。巳有无漏种体也。
△三护法正义新本合论(三)初正释二类(二)初标。】
「有义种子各有二类。」
【合响 宗镜第四十八卷云。若取正义。本有新熏。
合生现行。非有前后。古德解熏种义。诸法虽有新
旧二种。当生现时。或从新生。或从旧生。名为二种。
非为二种于一念中同生一现。若尔即有多种共
生一芽之过。以此准知。色心相分种。并同于此(文)。
△次释(二)初本有。】
「一者本有谓无始来(至)此即名为本性住种。」
【合响 宗镜第四十八卷云。一切种子。与第八识
一时而有。从此能生前七现行。古德问。此总未熏
时。此本有从何而生。答谓从无始时来。此身与种
子俱时而有。如外草木等种(文)。
△次始起。】
卷二 第 554c 页 X51-0554.png
「二者始起谓无始来(至)此即名为习所成种。」
【音义 现行者。现有三义。一显现。简非种子。二现
在。简非过未。三现有。简非无法。
补遗 瑜伽论卷第二云。又种子体。无始时来。相
续不绝。性虽无始有之。然由净不净业。差别熏发。
望数数取异熟果。说彼为新。
△次斥前互阙(二)初破净月唯本有(二)初正破(二)
初明违理(二)初约因缘义破不从熏生(三)初标。】
「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
【音义 由有新熏。前七与第八为因缘性。若唯本
有。则前七虽是能熏。不应与第八。为因缘性。
合响 开蒙云若唯本有无新熏者。前七王所。具
能熏义。何缘不熏。举例难云。如水既湿。何不润物。
若不润者。恁么则火应不烧。地应不载。风应不动。
此例无边。为大失也。
△次释(二)初引经。】
「如契经说诸法于识(至)展转相生互为因果。」
【音义 先引文。宗镜古师释云。诸法于识藏能摄
藏也。谓与诸识。作二缘性。一为彼种子。二为彼所
依。识于法亦尔。所摄藏也。谓诸转识。与阿赖耶。亦
为二缘。一于现法长养彼种。二于后法转摄植彼
种互相生故。此颂下。华严钞云。七熏八种。七是八
因。八含七种。八是七因。故云互为因果。
合响 显扬论卷第十七。问互为因相。建立云何。
卷二 第 555a 页 X51-0555.png
答阿赖耶识。与彼转识。为二种因。一为种子生因。
二为所依止因。种子生因者。谓诸所有善不善无
记。转识生时。一切皆因阿赖耶识种子而生。所依
止因者。谓由阿赖耶识。所执色根。为依止故。五识
身转。非无执受。又由有此识故。得有意根。由此意
根为依止故。意识得生。复次转识。与阿赖耶识。为
二种因。一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故。二于后法中。
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故。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
者。谓随依止阿赖耶识。如是如是善不善无记。转
识生时。于一依止。同生同灭。如是如是熏习此识
(即彼三性转识熏此赖耶)。由是因缘故。后彼转识。善不善无记
性。转识复增上。转复炽然。转复明了。而得生起。于
后法中摄植彼种子者。谓彼熏习种类。能引摄未
来(显识论云。分别识名为摄识。譬如诵经。初一遍未得。第二遍诵摄前第一。如是乃至第十遍诵通利
时。即通摄前九。此即引摄未来摄植彼种之义)。即此异熟阿赖耶识。如是
种子因故。依止因故。长养种子摄植种子故。是名
建立阿赖耶识。互为因相。
△次引论。】
「摄大乘说阿赖耶识(至)又如束芦互相依住。」
【音义 宗镜云。如灯炷束芦者。举增上缘。喻因缘
义。如灯炷与𦦨。展转生𦦨。内炷生𦦨。如种生现。内
𦦨烧炷。如现熏种。又如束芦相依。为俱有因。类显
二法为喻。喻因缘义。
△三结。】
二为所依止因。种子生因者。谓诸所有善不善无
记。转识生时。一切皆因阿赖耶识种子而生。所依
止因者。谓由阿赖耶识。所执色根。为依止故。五识
身转。非无执受。又由有此识故。得有意根。由此意
根为依止故。意识得生。复次转识。与阿赖耶识。为
二种因。一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故。二于后法中。
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故。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
者。谓随依止阿赖耶识。如是如是善不善无记。转
识生时。于一依止。同生同灭。如是如是熏习此识
(即彼三性转识熏此赖耶)。由是因缘故。后彼转识。善不善无记
性。转识复增上。转复炽然。转复明了。而得生起。于
后法中摄植彼种子者。谓彼熏习种类。能引摄未
来(显识论云。分别识名为摄识。譬如诵经。初一遍未得。第二遍诵摄前第一。如是乃至第十遍诵通利
时。即通摄前九。此即引摄未来摄植彼种之义)。即此异熟阿赖耶识。如是
种子因故。依止因故。长养种子摄植种子故。是名
建立阿赖耶识。互为因相。
△次引论。】
「摄大乘说阿赖耶识(至)又如束芦互相依住。」
【音义 宗镜云。如灯炷束芦者。举增上缘。喻因缘
义。如灯炷与𦦨。展转生𦦨。内炷生𦦨。如种生现。内
𦦨烧炷。如现熏种。又如束芦相依。为俱有因。类显
二法为喻。喻因缘义。
△三结。】
卷二 第 555b 页 X51-0555.png
「唯依此二建立因缘(至)与阿赖耶有因缘义。」
【音义 唯依种现互相生义。建立因缘。除此馀法。
非因缘义。若谓种子不由熏生。如何前七与第八。
有因缘义。
△次约因缘义破由熏增长。】
「非熏令长可名因缘勿善恶业与异熟果为因缘故。」
【音义 由前本有家云。由熏习力。令本有种。但可
增长。即熏增长。可名因缘。故转识与阿赖耶。有因
缘义。破云。非熏令长。可名因缘。应知熏长。是增上
缘。如善恶业。感异熟果。非因缘故。
△次明违教。】
「又诸圣教说有种子由熏习生皆违彼义。」
【△次结责。】
「故唯本有理教相违。」
【△次破难陀唯新熏(二)初正破(二)初明违理(二)初
正明违理(二)初斥非(二)初约有为无漏无因破。】
「若唯始起有为无漏(至)善等应为不善等种。」
【音义 有为无漏者。谓四智菩提清净法界。乃是
了因所了。可非种生。四智菩提。生因所生。生必有
种。若无本有无漏种子。为因缘故。则不得生应一
切有情。永不成佛。有漏下破救。前始起家救云。闻
净法界等流正法。所起闻熏习。即此闻熏。为无漏
种。破云初闻熏习。是有漏心。不应为无漏种。若有
漏种。生无漏法。应无漏种。可得生有漏法。是以云
卷二 第 555c 页 X51-0555.png
勿无漏种生有漏故。若许则应诸佛复生有漏。而
善等应为不善等种。
合响 开蒙云。若唯新熏无本有者。上品无漏无
记第八。此上二类无新熏理。又无本有。从何种生。
唯新熏者。不尽此理。
补遗 未登地以前。资粮加行位中。所有闻思修
慧。俱属有漏善。但可为增上缘。助彼无漏种子。令
渐增长。非可作因缘也。如下文云。后胜进位。熏令
增长无漏法起。以此为因。
△次遮性净为无漏生因(三)初出彼所凭。】
「分别论者虽作是说(至)故无漏法非无因生。」
【合响 分别论者。指造中边分别论之人。即天亲
菩萨。彼论上卷云。云何不染非不染。本心自性清
净故。云何不净非不净。烦恼客尘故。此中但义出
彼引由。前以无漏无因。破唯始起。彼救云。分别论
者说。心性本净。乃至转成无漏。故无前过。意即此
彼清净性。是有为无漏之因。何要本有无漏种子。
今护法破云。分别论者。虽作是说。心性本净(云云)。
然未可据此。遂谓便无前过。何者。以彼说无为(涅槃)。
非说有为(菩提)无漏故耳。
△次破彼谬解(二)初徵。】
「而心性言彼说何义。」
【合响 此徵其所解。谓汝引分别论者所说心性
本净等语。以救前过。今且问汝。彼心性言。为说何
善等应为不善等种。
合响 开蒙云。若唯新熏无本有者。上品无漏无
记第八。此上二类无新熏理。又无本有。从何种生。
唯新熏者。不尽此理。
补遗 未登地以前。资粮加行位中。所有闻思修
慧。俱属有漏善。但可为增上缘。助彼无漏种子。令
渐增长。非可作因缘也。如下文云。后胜进位。熏令
增长无漏法起。以此为因。
△次遮性净为无漏生因(三)初出彼所凭。】
「分别论者虽作是说(至)故无漏法非无因生。」
【合响 分别论者。指造中边分别论之人。即天亲
菩萨。彼论上卷云。云何不染非不染。本心自性清
净故。云何不净非不净。烦恼客尘故。此中但义出
彼引由。前以无漏无因。破唯始起。彼救云。分别论
者说。心性本净。乃至转成无漏。故无前过。意即此
彼清净性。是有为无漏之因。何要本有无漏种子。
今护法破云。分别论者。虽作是说。心性本净(云云)。
然未可据此。遂谓便无前过。何者。以彼说无为(涅槃)。
非说有为(菩提)无漏故耳。
△次破彼谬解(二)初徵。】
「而心性言彼说何义。」
【合响 此徵其所解。谓汝引分别论者所说心性
本净等语。以救前过。今且问汝。彼心性言。为说何
卷二 第 556a 页 X51-0556.png
义。
△次破(三)初破以空理为无漏因。】
「若说空理空非心因(至)以体前后无转变故。」
【音义 若说空理为心性。此空理是无为。非有为
无漏菩提心因。且空理常住。非诸法种。以体前后
无转变故。种子必须刹那灭故。
△次破以即心为无漏因。】
「若即说心应同数论(至)勿善恶等互为因故。」
【音义 若即说现在心。其体本净。有烦恼时。其相
则染。离烦恼时。转成无漏。其体常如。是则应同数
论师所执自性。相虽转变。而体常一。又心通三性。
若说心即本净者。恶无记心。应是善心。若许是善。
应与信等心所相应。不许是善。恶与无应记非善
心体。既尔恶无记心。尚不可名善。何况是有为无
漏耶。又有漏善心。非无漏因。有漏善心虽异。不善
杂染是同故。如恶心等性非无漏。既善恶等。皆非
无漏。故不应与无漏为因。何以故。勿便善恶等。互
为因故。
△三破有漏性是无漏(二)初以有漏例无漏。】
「若有漏心性是无漏(至)差别因缘不可得故。」
【音义 若漫言心虽有漏。性是无漏。名本净者。反
是而言。则无漏心性应有漏。何者。心法是同。差别
因缘不可得故。
△次以异生例圣者(二)初正例。】
△次破(三)初破以空理为无漏因。】
「若说空理空非心因(至)以体前后无转变故。」
【音义 若说空理为心性。此空理是无为。非有为
无漏菩提心因。且空理常住。非诸法种。以体前后
无转变故。种子必须刹那灭故。
△次破以即心为无漏因。】
「若即说心应同数论(至)勿善恶等互为因故。」
【音义 若即说现在心。其体本净。有烦恼时。其相
则染。离烦恼时。转成无漏。其体常如。是则应同数
论师所执自性。相虽转变。而体常一。又心通三性。
若说心即本净者。恶无记心。应是善心。若许是善。
应与信等心所相应。不许是善。恶与无应记非善
心体。既尔恶无记心。尚不可名善。何况是有为无
漏耶。又有漏善心。非无漏因。有漏善心虽异。不善
杂染是同故。如恶心等性非无漏。既善恶等。皆非
无漏。故不应与无漏为因。何以故。勿便善恶等。互
为因故。
△三破有漏性是无漏(二)初以有漏例无漏。】
「若有漏心性是无漏(至)差别因缘不可得故。」
【音义 若漫言心虽有漏。性是无漏。名本净者。反
是而言。则无漏心性应有漏。何者。心法是同。差别
因缘不可得故。
△次以异生例圣者(二)初正例。】
卷二 第 556b 页 X51-0556.png
「又异生心若是无漏则异生位无漏现行应名圣者。」
【△次破救。】
「若异生心性虽无漏(至)种子现行性相同故。」
【音义 先牒转救。若谓异生心性虽无漏。相有染
故。不得名为无漏现行。故异生位。无有应名圣之
失。则心下破。谓现行既非无漏。则心种子。亦非无
漏。何故汝论。说有异生唯得成就无漏种子。何者。
种子现行。性相同故。
△三申经正义。】
「然契经说心性净者(至)性是无漏故名本净。」
【合响 然经说心性净者。谓二空所显真如。真如
是心实性故。宗镜卷第四十八云。心性者真如也。
真如无为。非心之因。亦非种子。能有果法。如虚空
等(文)。或说第一义。不相应心体。名性本净。心体非
是烦恼法故。具斯二义。名性本净。故非有漏。心性
是无漏。名本性净也。
△次显正。】
「由此应信是诸有情(至)有漏法种类此应知。」
【合响 宗镜卷第四十八云。法尔本有无漏种子。
虽有生果之能。须假资加二位。有漏诸善资。熏击
发。方能生现(文)。故见道位无漏现起。用此清净无
漏种子为因。无漏起时。复熏成种。展转增胜。乃至
圆满菩提。故无漏种。定有本新二类。有漏例知。
△次通前所引(四)初通内种定有熏习。】
卷二 第 556c 页 X51-0556.png
「诸圣教中虽说内种(至)故说内种定有熏习。」
【补遗 由前难陀立义。唯新无本。故云种子皆熏
故生。且引教證成内种定有熏习故。护法通之。谓
教中虽如此说。然不定说一切种子皆熏故生。宁
拨全无本有种子。然熏习之义。通于生长。勿得漫
言皆熏故生。故本有种子。亦由熏习。令其增盛。方
能得果。是故圣教。槩说内种定有熏习也。
△次通无漏由闻熏习(二)初明亦熏本无漏种。】
「其闻熏习非唯有漏(至)故亦说此名闻熏习。」
【音义 有漏善心。闻正法时。新所熏种。是有漏性。
熏习本有无漏种子。令其增盛。是无漏性。彼执新
熏。即无漏种。殊不知本有无漏种子。止得熏令增
长。乃至生出世心。又复不知此新熏种。是有漏性。
故此释云。其闻熏习。非是唯熏新有漏种。亦熏本
有无漏种子。令渐增盛。乃至生出世心。以从真如
展转熏生。是故圣教亦说。此名闻熏习。出世心者。
即见道无漏心也。
△次判二性为缘亦异。】
「闻熏习中有漏性者(至)方便说为出世心种。」
【音义 闻熏习中有漏性者。于三断中。是修所断。
于五果中。感异熟果。于四缘中。为见道心胜增上
缘。闻熏习中无漏性者。是非所断。与见道心。正为
亲因缘。是等流果。此正下释疑。疑云。既别有无漏
性。与出世心为因缘。何故教中有处。不简有漏。总
卷二 第 557a 页 X51-0557.png
说闻熏习。为出世心种。故释云。此正因缘(云云)。如
无性摄论云。此闻熏习。虽是世间有漏心。而是出
世间心种子故。
△三通依障建立种性(二)初正释。】
「依障建立种性别者(至)障有可断不可断义。」
【补遗 此中通意。由前难陀。引瑜伽论文。会释净
月家。有情本性差别。不由无漏种子有无。但依有
障无障建立。故护法通云。谓依障建立种性别者。
意显正由无漏种子有无(云云)。乃至结示云。故由
无漏种子有无。障有可断不可断义。文中初标意。
谓若下释。非涅槃法者。指阐提。故由下结。
△次通妨。】
「然无漏种微隐难知(至)而说依障立种性别。」
【音义 新熏家复难云。既由无漏种子有无。立种
性别。云何瑜伽中说依障建立。释曰。断障可否。由
种有无。论不说者。为无漏种隐微难知。故约彼障
显性差别。若不尔者。彼障有何别因。害有可不可
者。若谓法尔种亦应然。若本全无无漏法种。圣道
不生。谁断二障。而言约此立种性别。
△四通三根依当可生。】
「既彼圣道必无生义说当可生亦定非理。」
【音义 此承上文。无无漏种。则诸圣道永无生义。
而新熏家。谓地狱成就无漏三根。依当可生。亦非
理也。
无性摄论云。此闻熏习。虽是世间有漏心。而是出
世间心种子故。
△三通依障建立种性(二)初正释。】
「依障建立种性别者(至)障有可断不可断义。」
【补遗 此中通意。由前难陀。引瑜伽论文。会释净
月家。有情本性差别。不由无漏种子有无。但依有
障无障建立。故护法通云。谓依障建立种性别者。
意显正由无漏种子有无(云云)。乃至结示云。故由
无漏种子有无。障有可断不可断义。文中初标意。
谓若下释。非涅槃法者。指阐提。故由下结。
△次通妨。】
「然无漏种微隐难知(至)而说依障立种性别。」
【音义 新熏家复难云。既由无漏种子有无。立种
性别。云何瑜伽中说依障建立。释曰。断障可否。由
种有无。论不说者。为无漏种隐微难知。故约彼障
显性差别。若不尔者。彼障有何别因。害有可不可
者。若谓法尔种亦应然。若本全无无漏法种。圣道
不生。谁断二障。而言约此立种性别。
△四通三根依当可生。】
「既彼圣道必无生义说当可生亦定非理。」
【音义 此承上文。无无漏种。则诸圣道永无生义。
而新熏家。谓地狱成就无漏三根。依当可生。亦非
理也。
卷二 第 557b 页 X51-0557.png
△次明违教。】
「然诸圣教处处说有本有种子皆违彼义。」
【△次结责。】
「故唯始起理教相违。」
【△三结示正义。】
「由此应知诸法种子各有本有始起二类。」
【合响 宗镜出护法意云。有漏无漏种子。皆有新
熏本有。合生现行。亦不杂乱。若新熏遇缘。即从新
熏生。若本有遇缘。即从本有生。若偏执唯从新熏。
或偏执唯从本有。二俱违教。若二义俱取。善符教
理。
补遗 一往如上。更须细简。无漏中佛果善。及因
中上品无漏。唯从旧种生。若见道本有无漏种。巳
发现行。从初地巳去。十地位中。则有新熏本有二
类。若有漏中。宗镜第四十八卷云。今正解者。第八
识聚。及此所变异熟五根相分。并异熟浮根等。及
异熟前六识等。并无新熏。以其极劣。非能熏故。从
本有旧种所生。其长养五根。及此浮根(异熟五根长养五根
者。如过去业。招得眼等。名异熟五根。于今世时。因饮食等。长小令大。养瘦令肥。名长养五根)。及
等流五尘等相分。前六识所变者。皆可各有新本
二种(文)。若善恶有覆前七识聚。一一皆有新本二
类。
△三明种子义(三)初明内种(三)初总标。】
「然种子义略有六种。」
卷二 第 557c 页 X51-0557.png
【补遗 摄论颂曰。胜义诸种子。当知有六种。刹那
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
△次别释(六)初刹那灭。】
「一刹那灭谓体才生(至)不可说有能生用故。」
【合响 先释义。此遮下明简。并如文。开蒙。问刹那
灭者何也。答显是有为有转变义。于转变位。能取
与果。方成种子。问刹那义简去何法。不得名种。答
简无为法。及长时四相。并外道常我。
△二果俱有。】
「二果俱有谓与所生(至)故伹应说与果俱有。」
【合响 开蒙难。若刹那灭为种子者。应前念种望
后念现。或应一念。自他相望。皆与为种。答第二义
简要果俱有。宗镜释云。谓此种子。要望所生现行
果法。俱时现有现者。一显现。二现在。三现有。三义
名现。由此无性人。第七识不名种子。果不显现故。
即显现言。简彼第七。现在简前后。现有简假法。体
是实有。方成种子故。显现唯在果。现有唯在因。现
在通因果。和合简相离(文)。现种下转释。明简去之
义。种现相望。种非是现。故名异类。然现与种虽是
类别。互不相违。一处一时。有能生用。是种子义。非
如种引生种。其类虽同。自体相违。因果前后必不
俱有。虽因下。意明因果虽有俱不俱殊。要须因果
同时。现在可有生果因用。以未来未生。过去巳灭。
无自体故。依生下。结示立名。
卷二 第 558a 页 X51-0558.png
△三恒随转。】
「三恒随转谓要长时(至)此显种子自类相生。」
【合响 开蒙。问种因生现。要与现果俱时而有。方
得名种。现因熏种。亦与种果俱时而有。应亦名种。
答有第三义。要恒随转。问恒是何义。答要长时相
续。其性一类。方名种子(文)。种子转至成熟位。将生
现时。名究竟位。此遮下。开蒙云。遮彼转识现熏种
时。虽一念与种果俱有。非恒随转。问其能熏现与
所熏种。何非恒随。答间断之识。三性互起。非长相
续。一类而转。故能熏现不得名种。难曰。若尔第七
不间。应得名种。答漏无漏间。不得名种。难若云一
类。如何说有有寿尽相。答约生果有限。名有寿尽
相。种体非断。
△四性决定。】
「四性决定谓随因力(至)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音义 先释义。性谓三性。决定者。谓此种子。各别
决定。从此物种。还生此物故。因力谓前能生善等。
即随前因力。生后现果。前后善等。一定不移。此遮
下明遮。谓此决定义。遮馀部所执。善等因生恶等
果。
合响 开蒙问。若恒随转得名种子。应善等种生
染等现。答四性决定。遮彼异性。为自类因。问性决
何义。能遮彼也。答谓随能熏善恶无记。决定无杂。
生各性果。名性决定。难若异性因不名种子。如何
卷二 第 558b 页 X51-0558.png
说有因通善恶。果唯无记也。答彼增上缘。此说因
缘。
△五待众缘。】
「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至)故种于果非恒顿生。」
【合响 先释义。此遮下明遮。初以众缘。遮自然生。
次以待缘遮缘恒有(开蒙)。问若自性因生自性果。应
此性因一时顿生。此性多果。答五待众缘。遮彼顿
生多此性果。问待缘何意。答须等待众缘和合。方
起现行。始成种子。问众缘者何。答亲因缘。增上缘。
等无间缘。所缘缘。问谁说一因。顿生多果。答外道
执自然等顿生多果。
△六引自果。】
「六引自果谓于别别(至)执色心等互为因缘。」
【合响 先释义。此遮下明遮。初遮外道。次遮馀部。
俱如文。开蒙问。若同性待缘。生一性果。应善色种
生善心果。馀性准难。答六引自果。谓要别色及别
心等。各自引生自色心果。方成种子。问色心互生。
是谁所执。答有外道计一因能生一切诸果。是故
遮之。
△三结示。】
「唯本识中功能差别具斯六义成种非馀。」
【△次明外种。】
「外谷麦等识所变故(至)令不顿绝即名引因。」
【音义 摄论云。种子有二。一外种。但是假名。以一
缘。
△五待众缘。】
「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至)故种于果非恒顿生。」
【合响 先释义。此遮下明遮。初以众缘。遮自然生。
次以待缘遮缘恒有(开蒙)。问若自性因生自性果。应
此性因一时顿生。此性多果。答五待众缘。遮彼顿
生多此性果。问待缘何意。答须等待众缘和合。方
起现行。始成种子。问众缘者何。答亲因缘。增上缘。
等无间缘。所缘缘。问谁说一因。顿生多果。答外道
执自然等顿生多果。
△六引自果。】
「六引自果谓于别别(至)执色心等互为因缘。」
【合响 先释义。此遮下明遮。初遮外道。次遮馀部。
俱如文。开蒙问。若同性待缘。生一性果。应善色种
生善心果。馀性准难。答六引自果。谓要别色及别
心等。各自引生自色心果。方成种子。问色心互生。
是谁所执。答有外道计一因能生一切诸果。是故
遮之。
△三结示。】
「唯本识中功能差别具斯六义成种非馀。」
【△次明外种。】
「外谷麦等识所变故(至)令不顿绝即名引因。」
【音义 摄论云。种子有二。一外种。但是假名。以一
卷二 第 558c 页 X51-0558.png
切法。唯有识故。二内种。则是真实。以一切法。以识
为本故。故谷麦等。是第八识变。相分所摄。无性摄
论云。若外种子。亲望于芽。为能生因。传望茎等为
能引因。准摄论释。内种亦有生引二因。谓阿赖耶
识中内种子。亲望名色。为能生因。传望六处乃至
老死。为能引因。后反释云。若二种子。唯作生因非
引因者。收置仓中麦等种子。不应久时相似相续。
丧后尸骸。如青瘀等分位随转。亦不应有。何者。才
死即应灭坏故。
△三简熏习。】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至)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合响 无性摄论释云。内种子。即是阿赖耶识中。
一切法熏习。如是种子。应知定由熏习故有。何以
故。若无所持闻等熏习。多闻等果。不见有故。外种
熏习或有或无者。以外种是依报。乃众生共相种
所感。故云熏习或有。以彼自有根种。展转相传。故
云熏习或无。宗镜云。云何外种子。如谷麦等。无熏
习。得成种子。由内外得成。是故内有熏者。外若成
种子。不由自能。必由内熏习感外。故成种子。何以
故。一切外法。离内则不成。是故于外不成熏习。亦
由内有熏习。得成种子(文)。为增上缘等者。谓外种
子。办自所生果。是增上缘。必以内种为因缘。何者。
是本识中共相种。所生果故。
补遗 广百论卷第三云。如外种等。依自因缘功
为本故。故谷麦等。是第八识变。相分所摄。无性摄
论云。若外种子。亲望于芽。为能生因。传望茎等为
能引因。准摄论释。内种亦有生引二因。谓阿赖耶
识中内种子。亲望名色。为能生因。传望六处乃至
老死。为能引因。后反释云。若二种子。唯作生因非
引因者。收置仓中麦等种子。不应久时相似相续。
丧后尸骸。如青瘀等分位随转。亦不应有。何者。才
死即应灭坏故。
△三简熏习。】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至)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合响 无性摄论释云。内种子。即是阿赖耶识中。
一切法熏习。如是种子。应知定由熏习故有。何以
故。若无所持闻等熏习。多闻等果。不见有故。外种
熏习或有或无者。以外种是依报。乃众生共相种
所感。故云熏习或有。以彼自有根种。展转相传。故
云熏习或无。宗镜云。云何外种子。如谷麦等。无熏
习。得成种子。由内外得成。是故内有熏者。外若成
种子。不由自能。必由内熏习感外。故成种子。何以
故。一切外法。离内则不成。是故于外不成熏习。亦
由内有熏习。得成种子(文)。为增上缘等者。谓外种
子。办自所生果。是增上缘。必以内种为因缘。何者。
是本识中共相种。所生果故。
补遗 广百论卷第三云。如外种等。依自因缘功
卷二 第 559a 页 X51-0559.png
能差别。而得生起(此内种为因缘)。复待馀缘。助发功力。变
生自类芽等诸果(外馀缘为增上缘)。
△四明熏习义(三)初总标(二)初问。】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
【△次答。】
「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
【合响 习气种子名异义同。习气约熏习时说。种
子对现行立名。宗镜。问熏习以何为义。答熏者发
也。或犹致也。习者生也。近也。数也。即发致果。于本
识内。令种子生近生长也。
△次别释(二)初行熏(三)初徵。】
「何等名为所熏四义。」
【△次释(四)初坚住性。】
「一坚住性若法始终(至)性不坚住故非所熏。」
【合响 先释义。此遮下次明遮。下皆仿此。宗镜第
四十八卷云。夫为所熏者。且须一类坚住相续不
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今前六转识。若五位无心
时。皆间断故。既非坚住。非是所熏。此亦遮经部师。
将色心更互持种。论主云。且如于无色界入灭定
时。色心俱间断。此时将何法能持种。又如五根五
尘。皆不通三界。亦非坚住。如何堪为所熏性。又第
七识。在有漏位。虽不间断。在十地位中。亦有解脱
间断。谓得无漏时。不能持有漏种。以有漏无漏体
相违故。以第八识。虽是有漏。以在因中。体无解脱。
生自类芽等诸果(外馀缘为增上缘)。
△四明熏习义(三)初总标(二)初问。】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
【△次答。】
「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
【合响 习气种子名异义同。习气约熏习时说。种
子对现行立名。宗镜。问熏习以何为义。答熏者发
也。或犹致也。习者生也。近也。数也。即发致果。于本
识内。令种子生近生长也。
△次别释(二)初行熏(三)初徵。】
「何等名为所熏四义。」
【△次释(四)初坚住性。】
「一坚住性若法始终(至)性不坚住故非所熏。」
【合响 先释义。此遮下次明遮。下皆仿此。宗镜第
四十八卷云。夫为所熏者。且须一类坚住相续不
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今前六转识。若五位无心
时。皆间断故。既非坚住。非是所熏。此亦遮经部师。
将色心更互持种。论主云。且如于无色界入灭定
时。色心俱间断。此时将何法能持种。又如五根五
尘。皆不通三界。亦非坚住。如何堪为所熏性。又第
七识。在有漏位。虽不间断。在十地位中。亦有解脱
间断。谓得无漏时。不能持有漏种。以有漏无漏体
相违故。以第八识。虽是有漏。以在因中。体无解脱。
卷二 第 559b 页 X51-0559.png
唯无覆性。即不妨亦能持无漏种。得名所熏。量云。
转识是有法。非所熏宗。性不坚住故因。如声风等
喻。
△二无记性。】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至)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合响 宗镜。问若言有坚住性。即是所熏者。只如
佛果第八。亦是坚住性。应名所熏。答将第二义简。
夫为所熏者。须唯是一类无记。即不违善恶性。方
受彼熏。今佛果第八。既是善性。即不容不善。及无
记性。非是所熏。以佛果圆满故。如沉麝不受臭秽
物熏。若不善性者。即是烦恼。又不容信等心所熏。
互不相容纳故。其所熏性。如宽心舍行之人。能容
纳得一切善恶事。如恶心性人。即不中第八识。似
宽心舍行之人。能容一切习气。有此义故。方名所
熏。若如来第八无漏净识。所持一切无漏之种。从
无始以来。展转相传旧种而巳。此唯在因中。曾所
熏习。带此旧种。非新受熏。以唯善故。违于不善等。
又云。善染如沉麝韭蒜等。故不受熏。无记如素帛。
故能受熏。如善不容于恶。犹白不受于黑。若恶不
容于善。如臭不纳于香。唯本识之含藏。同太虚之
广纳。
△三可熏性。】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至)依他坚密故非所熏。」
【合响 宗镜问。若言坚住性。及无记性。二义便名
转识是有法。非所熏宗。性不坚住故因。如声风等
喻。
△二无记性。】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至)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合响 宗镜。问若言有坚住性。即是所熏者。只如
佛果第八。亦是坚住性。应名所熏。答将第二义简。
夫为所熏者。须唯是一类无记。即不违善恶性。方
受彼熏。今佛果第八。既是善性。即不容不善。及无
记性。非是所熏。以佛果圆满故。如沉麝不受臭秽
物熏。若不善性者。即是烦恼。又不容信等心所熏。
互不相容纳故。其所熏性。如宽心舍行之人。能容
纳得一切善恶事。如恶心性人。即不中第八识。似
宽心舍行之人。能容一切习气。有此义故。方名所
熏。若如来第八无漏净识。所持一切无漏之种。从
无始以来。展转相传旧种而巳。此唯在因中。曾所
熏习。带此旧种。非新受熏。以唯善故。违于不善等。
又云。善染如沉麝韭蒜等。故不受熏。无记如素帛。
故能受熏。如善不容于恶。犹白不受于黑。若恶不
容于善。如臭不纳于香。唯本识之含藏。同太虚之
广纳。
△三可熏性。】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至)依他坚密故非所熏。」
【合响 宗镜问。若言坚住性。及无记性。二义便名
卷二 第 559c 页 X51-0559.png
所熏者。且如第八五心所同心王。具此二义。应是
所熏。又如无为。亦有坚住性义。为所熏何失。答将
第三义简。自在者。正简难陀。许第八五心所受熏。
论主云。心所不自在故。依他生起。非所熏性。性非
坚密者简马鸣菩萨。真如受熏。论主云。无为体坚
密。如金石等。而不受熏。夫可熏者。须体性虚疏。能
容种子方得。唯第八心王。体性虚疏。方可受熏。如
衣服虚疏。方能受香等熏。
△四与能熏和合。】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至)无和合义故非所熏。」
【合响 宗镜。问若言有坚住性。无记性。及可熏性
三义。即是所熏者。应可此人第八识。受他人前七
识熏。以此人第八。是可熏性故。答将第四义简。今
将此人第八。望他人前七。无同时同处和合义。故
非是所熏。亦遮经部师。将前念识体。熏后念识相。
不同时。亦非所熏。
△三结。】
「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合响 华严钞云。非心所等者。即第八同时心所。
等取所馀。如上所简。
△次能熏(三)初徵。】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
【△次释(四)初有生灭。】
「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至)无生长用故非能熏。」
所熏。又如无为。亦有坚住性义。为所熏何失。答将
第三义简。自在者。正简难陀。许第八五心所受熏。
论主云。心所不自在故。依他生起。非所熏性。性非
坚密者简马鸣菩萨。真如受熏。论主云。无为体坚
密。如金石等。而不受熏。夫可熏者。须体性虚疏。能
容种子方得。唯第八心王。体性虚疏。方可受熏。如
衣服虚疏。方能受香等熏。
△四与能熏和合。】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至)无和合义故非所熏。」
【合响 宗镜。问若言有坚住性。无记性。及可熏性
三义。即是所熏者。应可此人第八识。受他人前七
识熏。以此人第八。是可熏性故。答将第四义简。今
将此人第八。望他人前七。无同时同处和合义。故
非是所熏。亦遮经部师。将前念识体。熏后念识相。
不同时。亦非所熏。
△三结。】
「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合响 华严钞云。非心所等者。即第八同时心所。
等取所馀。如上所简。
△次能熏(三)初徵。】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
【△次释(四)初有生灭。】
「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至)无生长用故非能熏。」
卷二 第 560a 页 X51-0560.png
【合响 宗镜云。外人问。无为法得名能熏否。答将
第一义简。前七识有生灭。有生长作用。乃是能熏
(文)。
△二有胜用。】
「二有胜用若有生灭(至)势力羸劣故非能熏。」
【合响 宗镜。问若尔者。如业感异熟生心心所。及
色法不相应行等。皆有生灭。亦有作用。应是能熏。
答将第二义简。其业感异熟生心心所等。劣弱无
强盛作用。能熏色法。虽有强盛。又无缘虑胜用。不
相应行。二用俱阙。此非能熏。又势用有二。一能缘
用。即简诸色。为相分熏。非能缘熏。二强盛用。谓不
任运起。即异熟心等。有缘虑用。无强盛用。为相分
熏。非能缘熏。内色等有强盛用。无能缘用。异熟心
等。有能缘用。无强盛用。不相应法。二用俱无。皆非
能熏。即缘势用。可致熏习。如强健人。能致功效。
△三有增减。】
「三有增减若有胜用(至)前后佛果应有胜劣。」
【合响 宗镜。问若有生灭。及有胜用。即名能熏者。
如佛果前七识。亦具此二义。应是能熏。答将第三
义简。开蒙。问有增减者。何等义也。答损益之义。佛
无损益。故非能熏(文)。若有损益。则应前佛后佛有
胜劣之不同矣。
△四与所熏和合。】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至)无和合义故非能熏。」
卷二 第 560b 页 X51-0560.png
【合响 宗镜。问若言具有生灭。有胜用。有增减三
义。即名能熏者。如他人前七识。亦有上三义。应与
此人第八。熏得种否。答将第四义简(文)。要与所熏
和合而转。简自他前后不得互熏。
△三结。】
「唯七转识及彼心所(至)具此四义可是能熏。」
【合响 开蒙。问能熏前七。皆有王所。莫同第八唯
王非所么。答王所皆能。问前七心所。何故同王。亦
能熏也。答四义具故。问第八心所。何不同王亦所
熏耶。答适来巳简。阙自在义。所以非所。难曰。心所
不自在。心所非所熏。心所不自在。心所非能熏。答
巳具义不具义故。何烦再问。我问前义。岂可重繁。
答为因据有力。心所亦能熏。心所有力故。受熏须
报主。心所非所熏。所非报主故。难曰。为因言有力。
心所便能熏。为果应有力。心所亦所熏。答为果无
力。又过失多。所以心所非是所熏问何知。无力。及
有过失。答既有过失。知是无力。问过失者何。答顿
生六果。是为过失。宗镜。问七能熏中熏第八。四分
之中。约熏何分。答前五转识。能熏阿赖耶相分种
子。第六意识。能熏第八相见分种子。第七末那。唯
熏第八见分种子。问前七识四分何分能熏。答见
相二分能熏种。以此二分。有作用故。问相分是色。
何能熏种。答但是见分与力。令相分熏种。如枭附
块而成卵㲉。又是分是自證分与力。问前五识与
卷二 第 560c 页 X51-0560.png
第八。熏相分种者。其第八相分有三境。今熏何相
分种。答但熏内身及外器。实五尘相分种。馀即不
熏。以不能缘故。问五识于一切时。为皆熏三种。为
有不尔。答皆熏三种。纵异界相缘时。五识须托自
第八相。而熏本质种。又如二禅已上。借初禅三识。
缘上地三境时。亦各熏三种。其相质种。二禅已上。
收见分种。即属初禅系。以越界地地法无。故言借。
若得诸根互用。缘自他五尘境。皆熏三种子。以是
性境收本质。同是第八相分故。若第六缘第八见
分时。熏得见质二种。皆是心种。即与第八熏得见
分种。又自熏得第六见分种。中间相分即不熏。若
第六缘第八相分时。或熏三种子。为自熏得能缘
见分种。若现量时。亦自熏得相分五尘种。又与第
八。熏得五根尘本质种。多分只熏见质二种。问第
六缘第八三境相分时。皆与熏得三境种否。答只
熏根身器界种。缘种子境。即不熏种。恐犯无穷过
故。其第六缘五根及种子境时。皆是独影境。有说
是性境者。即须相分是实。便有两重五根现行。犯
有情界增过。故知不可。问第六能缘第八四分。何
言唯熏见相分种。答以内二分。与见分同。是心种
故。于见分中摄。问第六缘一百法时。皆熏本质种
否。答若缘无为。并不相应行。及心所中一分假者。
皆不熏本质种。实者即熏。以缘假法时。但是独影
境故。亦不熏相分种。其能缘见分种即熏。若第七
分种。答但熏内身及外器。实五尘相分种。馀即不
熏。以不能缘故。问五识于一切时。为皆熏三种。为
有不尔。答皆熏三种。纵异界相缘时。五识须托自
第八相。而熏本质种。又如二禅已上。借初禅三识。
缘上地三境时。亦各熏三种。其相质种。二禅已上。
收见分种。即属初禅系。以越界地地法无。故言借。
若得诸根互用。缘自他五尘境。皆熏三种子。以是
性境收本质。同是第八相分故。若第六缘第八见
分时。熏得见质二种。皆是心种。即与第八熏得见
分种。又自熏得第六见分种。中间相分即不熏。若
第六缘第八相分时。或熏三种子。为自熏得能缘
见分种。若现量时。亦自熏得相分五尘种。又与第
八。熏得五根尘本质种。多分只熏见质二种。问第
六缘第八三境相分时。皆与熏得三境种否。答只
熏根身器界种。缘种子境。即不熏种。恐犯无穷过
故。其第六缘五根及种子境时。皆是独影境。有说
是性境者。即须相分是实。便有两重五根现行。犯
有情界增过。故知不可。问第六能缘第八四分。何
言唯熏见相分种。答以内二分。与见分同。是心种
故。于见分中摄。问第六缘一百法时。皆熏本质种
否。答若缘无为。并不相应行。及心所中一分假者。
皆不熏本质种。实者即熏。以缘假法时。但是独影
境故。亦不熏相分种。其能缘见分种即熏。若第七
卷二 第 561a 页 X51-0561.png
识。缘第八见分熏种者。但熏见质二种。定不熏相
分种。其中间相分。但从两头合起。仍通二性。一半
从本质上起者。是无覆性。一半从能缘见分上生
者。是有覆性。
△三结判(二)初结熏习。】
「如是能熏与所熏识(至)如熏苣蕂故名熏习。」
【音义 先法次喻。言苣蕂者。摄论云。苣蕂本来是
炭。多时埋在地中。便变为苣蕂。如苣蕂与华俱生
俱灭。由于熏习故生香气。又种子是习气之异名。
习气必由熏习而有。举喻。如麻香气花熏故生。即
胡麻中所有香气。必假花熏。方得香也。西方若欲
作涂身香油。先以花香。取于苣蕂子。聚为一处。淹
令极烂。后取苣蕂压油。油遂香气芬馥故。麻中无
香气。因华熏故生。熏习义者。要俱生俱灭。熏习义
成。非如种生芽异时故。不同生灭。故以为喻。
△次判因果(二)初约种现判因果同时。】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至)因果俱时理不倾动。」
【音义 能熏现识。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
种生现时。则种因现果。现生种时。则现因种果。三
法者。前后种子。为二法。中间现识。为一法。此三展
转能生所生。因果同时。如下喻同时之义。前后焦
炷。喻前后种。中间光𦦨。喻现行识。此喻展转相生
之义。芦束相依。而不相离。此喻互相依住之义。如
是因果同时。道理一定。而不倾动。量云。种现是有
分种。其中间相分。但从两头合起。仍通二性。一半
从本质上起者。是无覆性。一半从能缘见分上生
者。是有覆性。
△三结判(二)初结熏习。】
「如是能熏与所熏识(至)如熏苣蕂故名熏习。」
【音义 先法次喻。言苣蕂者。摄论云。苣蕂本来是
炭。多时埋在地中。便变为苣蕂。如苣蕂与华俱生
俱灭。由于熏习故生香气。又种子是习气之异名。
习气必由熏习而有。举喻。如麻香气花熏故生。即
胡麻中所有香气。必假花熏。方得香也。西方若欲
作涂身香油。先以花香。取于苣蕂子。聚为一处。淹
令极烂。后取苣蕂压油。油遂香气芬馥故。麻中无
香气。因华熏故生。熏习义者。要俱生俱灭。熏习义
成。非如种生芽异时故。不同生灭。故以为喻。
△次判因果(二)初约种现判因果同时。】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至)因果俱时理不倾动。」
【音义 能熏现识。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
种生现时。则种因现果。现生种时。则现因种果。三
法者。前后种子。为二法。中间现识。为一法。此三展
转能生所生。因果同时。如下喻同时之义。前后焦
炷。喻前后种。中间光𦦨。喻现行识。此喻展转相生
之义。芦束相依。而不相离。此喻互相依住之义。如
是因果同时。道理一定。而不倾动。量云。种现是有
卷二 第 561b 页 X51-0561.png
法。因果同时宗。因云。展转相生故。同喻。如炷𦦨等。
△次约三类判因果横竖(二)初正判三类。】
「能熏生种种起现行(至)如同类因引等流果。」
【音义 俱有同类。是六因中二。士用等流。即五果
中二。五果如下释。六因如宗镜第七十一卷中释。
俱有者。谓此与果俱时而有。果与因俱。名俱有因。
士用果。谓士夫作用。所成办果。能熏胜用。所生种
子。种随因力生善等法。义同俱有因。得士用果。同
类者。即因似果。如先善心与后善心作因等。等流
果者。即果似因。如后善心与先善心为果等。谓前
种子。生后自类。所生自类果。似前因义。如同类因。
引生等流果。
合响 开蒙。问种引种。现引现。不同时。种生现。现
熏种。却同时。请细敷演有异之理。答种引种。现引
现。约刹那四相。前后相引。乃横说。故不同也。种生
现。现熏种。约头上脚下。生茎结子。乃竖说故。却同
时也。是故不同。
△次结属因缘。】
「此二于果是因缘性(至)设名因缘应知假说。」
【合响 此二者。指上种生现。现熏种。因果同时故。
合为一。种引种。因果前后。别自为一。馀法即现引
现等。开蒙。问种生现。现生种。如父生子。子复生孙。
是亲因缘。殊无疑滞。其种引种。何理说为亲因缘
也。答前念既灭。后念巳生。即前念体。亲引后念。知
△次约三类判因果横竖(二)初正判三类。】
「能熏生种种起现行(至)如同类因引等流果。」
【音义 俱有同类。是六因中二。士用等流。即五果
中二。五果如下释。六因如宗镜第七十一卷中释。
俱有者。谓此与果俱时而有。果与因俱。名俱有因。
士用果。谓士夫作用。所成办果。能熏胜用。所生种
子。种随因力生善等法。义同俱有因。得士用果。同
类者。即因似果。如先善心与后善心作因等。等流
果者。即果似因。如后善心与先善心为果等。谓前
种子。生后自类。所生自类果。似前因义。如同类因。
引生等流果。
合响 开蒙。问种引种。现引现。不同时。种生现。现
熏种。却同时。请细敷演有异之理。答种引种。现引
现。约刹那四相。前后相引。乃横说。故不同也。种生
现。现熏种。约头上脚下。生茎结子。乃竖说故。却同
时也。是故不同。
△次结属因缘。】
「此二于果是因缘性(至)设名因缘应知假说。」
【合响 此二者。指上种生现。现熏种。因果同时故。
合为一。种引种。因果前后。别自为一。馀法即现引
现等。开蒙。问种生现。现生种。如父生子。子复生孙。
是亲因缘。殊无疑滞。其种引种。何理说为亲因缘
也。答前念既灭。后念巳生。即前念体。亲引后念。知
卷二 第 561c 页 X51-0561.png
是亲因缘。譬如辊弹。前弹至后。后弹即是前弹之
体。岂不亲也。其种现相生别办体者。尚说为亲。此
种引种。前念后念。即是一体。岂不至亲也。问其现
引现。亦是前念。亲引后念。应是因缘。何故却说为
真等流也。答疏出巳有种子生故。问疏意如何。答
前念种子生起头上前念现行。其种辊至第二念
时。还生头上第二念现。故知后念现行。不是前念
现行亲生。如戴花人。向前行时。其花不曾自向前
行。随人向前也。思之思之。问三类亲因缘。四类真
等流。请以喻释不同之理。答种生现。如焦炷生𦦨。
现熏种。如𦦨生焦炷。种引种。如炷前后自相引生。
现引现。如𦦨前后自家相引。其义稍难。又复问云。
何故前三名亲因缘。第四只名等流也。答炷亲生
𦦨。𦦨亲生焦。此之易见。炷引炷者。其炷脚下。更无
有物能生炷者。即知前炷。亲引后炷。此亦名亲。其
𦦨引𦦨脚下。巳有前后灯炷。而生𦦨故。即知后𦦨
非前亲引。故非因缘。只是等流。止是相似。名真流。
不是亲生。故非因缘。翻云若前后𦦨。自亲引生。何
故炷尽。𦦨便随灭。固是前𦦨。不能亲生也。
△三结。】
「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二不可知等三门(二)初徵答总标。】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
【合响 先徵。谓不下。答不可知。即第四不可知门。
体。岂不亲也。其种现相生别办体者。尚说为亲。此
种引种。前念后念。即是一体。岂不至亲也。问其现
引现。亦是前念。亲引后念。应是因缘。何故却说为
真等流也。答疏出巳有种子生故。问疏意如何。答
前念种子生起头上前念现行。其种辊至第二念
时。还生头上第二念现。故知后念现行。不是前念
现行亲生。如戴花人。向前行时。其花不曾自向前
行。随人向前也。思之思之。问三类亲因缘。四类真
等流。请以喻释不同之理。答种生现。如焦炷生𦦨。
现熏种。如𦦨生焦炷。种引种。如炷前后自相引生。
现引现。如𦦨前后自家相引。其义稍难。又复问云。
何故前三名亲因缘。第四只名等流也。答炷亲生
𦦨。𦦨亲生焦。此之易见。炷引炷者。其炷脚下。更无
有物能生炷者。即知前炷。亲引后炷。此亦名亲。其
𦦨引𦦨脚下。巳有前后灯炷。而生𦦨故。即知后𦦨
非前亲引。故非因缘。只是等流。止是相似。名真流。
不是亲生。故非因缘。翻云若前后𦦨。自亲引生。何
故炷尽。𦦨便随灭。固是前𦦨。不能亲生也。
△三结。】
「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二不可知等三门(二)初徵答总标。】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
【合响 先徵。谓不下。答不可知。即第四不可知门。
卷二 第 562a 页 X51-0562.png
执受处。即第五所缘门。了即第六行相门。
△次别释三门(二)初释行相所缘(二)初略释(二)初
明行相。】
「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
【合响 了谓了别者。即第八识。能缘见分。见分取
境。有了别用。故名行相(行犹缘也作平声)。开蒙云。能缘用
谓之见分。
△次明所缘(二)初别明执受处(二)初释明处。】
「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
【合响 开蒙云。有情所依世界如器。名器世间。即
第八识所缘之相分。
△次释执受。】
「执受有二谓诸种子(至)摄为自体同安危故。」
【音义 先标。开蒙云。第八自證分上。一分生现功
能。谓之种子。有根之身。名为根身。谓诸下释。相名
分别习气者。释种子也。即有支名言我执三种习
气。亦即五法之三。色根及根依处者。释根身也。色
根即胜义根。根依处。即色根所依之处。谓浮尘根。
此二下结。谓此种子根身二种。皆是第八识所执
受。摄为自体。同安危故。宗镜第四十九卷云。执受
各具二义。且执二义者。一摄义。摄为自体二持义。
持令不散。受二义者。一领义。领以为境。二觉义。令
生觉受。安危共同。根身具执受四义。一摄为自体。
同是无记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能任持此身。令
△次别释三门(二)初释行相所缘(二)初略释(二)初
明行相。】
「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
【合响 了谓了别者。即第八识。能缘见分。见分取
境。有了别用。故名行相(行犹缘也作平声)。开蒙云。能缘用
谓之见分。
△次明所缘(二)初别明执受处(二)初释明处。】
「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
【合响 开蒙云。有情所依世界如器。名器世间。即
第八识所缘之相分。
△次释执受。】
「执受有二谓诸种子(至)摄为自体同安危故。」
【音义 先标。开蒙云。第八自證分上。一分生现功
能。谓之种子。有根之身。名为根身。谓诸下释。相名
分别习气者。释种子也。即有支名言我执三种习
气。亦即五法之三。色根及根依处者。释根身也。色
根即胜义根。根依处。即色根所依之处。谓浮尘根。
此二下结。谓此种子根身二种。皆是第八识所执
受。摄为自体。同安危故。宗镜第四十九卷云。执受
各具二义。且执二义者。一摄义。摄为自体二持义。
持令不散。受二义者。一领义。领以为境。二觉义。令
生觉受。安危共同。根身具执受四义。一摄为自体。
同是无记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能任持此身。令
卷二 第 562b 页 X51-0562.png
不烂坏。三领以为境。根身是第八亲相分。四令生
觉受。安危共同。若第八危五根危。第八安五根安。
若器世间量。伹缘非执受。即受二义中。领以为境
一义。
补遗 宗镜。问此第八识。有几执受。答有二种。摄
论云。一切种子心识成熟。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
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相名分
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文)。根身器界。如上解。开蒙
云。八缘种时。具执二义。摄为自体。持令不散。具受
一义。领以为境(文)。又宗镜。问识中无漏种子。具此
三义否。答一切有漏种子。即具三义。若是无漏种
子。不随第八成无记。唯是善性。即第八不领为境。
以相违故。不妨持而不缘。三义中但具一义。
△次总结是所缘。】
「执受及处俱是所缘(至)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音义 初总明。阿赖耶下明所变。即以下明所缘。
△次广释(二)初释行相(三)初略指是异熟见分。】
「此中了者谓异熟识(至)用此了别见分所摄。」
【△次通明心心所分量。
补遗 王所分量。总有四义。一相分。二见分。三自
證分。四證自證分。有四师立义不同。今先于科下。
略叙四家。标宗立义差别来源。令学者预识泾渭。
庶使临文或立或破。消释文义。不致淆讹。宗镜第
六十卷云。第一安慧。立一自證分。识论云。此自證
觉受。安危共同。若第八危五根危。第八安五根安。
若器世间量。伹缘非执受。即受二义中。领以为境
一义。
补遗 宗镜。问此第八识。有几执受。答有二种。摄
论云。一切种子心识成熟。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
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相名分
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文)。根身器界。如上解。开蒙
云。八缘种时。具执二义。摄为自体。持令不散。具受
一义。领以为境(文)。又宗镜。问识中无漏种子。具此
三义否。答一切有漏种子。即具三义。若是无漏种
子。不随第八成无记。唯是善性。即第八不领为境。
以相违故。不妨持而不缘。三义中但具一义。
△次总结是所缘。】
「执受及处俱是所缘(至)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音义 初总明。阿赖耶下明所变。即以下明所缘。
△次广释(二)初释行相(三)初略指是异熟见分。】
「此中了者谓异熟识(至)用此了别见分所摄。」
【△次通明心心所分量。
补遗 王所分量。总有四义。一相分。二见分。三自
證分。四證自證分。有四师立义不同。今先于科下。
略叙四家。标宗立义差别来源。令学者预识泾渭。
庶使临文或立或破。消释文义。不致淆讹。宗镜第
六十卷云。第一安慧。立一自證分。识论云。此自證
卷二 第 562c 页 X51-0562.png
分。从缘所生。是依他起。故说为有。见相二分。不从
缘生。因遍计性妄执而有。如是二分。情有理无。唯
自證分。是依他起性。有种子生。是实有故。见相二
分是无。更变起我法二执。又是无。以无似无。故知
八识见相二分。皆遍计妄执有故。唯有自證一分。
是依他起。性是实有(云云)。第二难陀立二分。成唯
识。初标宗者。一切心生。皆有见相二分。见相二分。
是能所二缘。若无相分牵。心心法无由得生。若无
能缘见分。谁知所缘相分。谓有境有心。方成唯识。
见分是能变。相分是所变。能所得成。须具二分。见
分相分是依他起性。有时缘独影境。即同种生。有
时缘带质境。即别种生。从种生故。非遍计性。若不
许者。诸佛不应现身土等。种种影像也(云云)。第三
陈那立三分。谓安慧立一分。但有体而无用。难陀
立见相二分。但有用而无体。皆互不足。立理者。谓
立量果义。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即要自證分
为證者。是量果也。今见分缘相分不错。皆由自證
分为作果故(云云)。第四护法立四分。立宗者。心心
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立理者。若无第四分。将何
法与第三为量果耶。汝陈那立三分者。谓见分有
能量。了境用故。即将自證分为量果。汝自證分。亦
有能量照境故。即将何法与能量。自證分为量果
耶。即须将第四證自證分。为第三分量果也(云云)。
略叙如上。广如宗镜。欲详往讨。就中分三。
△初难
缘生。因遍计性妄执而有。如是二分。情有理无。唯
自證分。是依他起性。有种子生。是实有故。见相二
分是无。更变起我法二执。又是无。以无似无。故知
八识见相二分。皆遍计妄执有故。唯有自證一分。
是依他起。性是实有(云云)。第二难陀立二分。成唯
识。初标宗者。一切心生。皆有见相二分。见相二分。
是能所二缘。若无相分牵。心心法无由得生。若无
能缘见分。谁知所缘相分。谓有境有心。方成唯识。
见分是能变。相分是所变。能所得成。须具二分。见
分相分是依他起性。有时缘独影境。即同种生。有
时缘带质境。即别种生。从种生故。非遍计性。若不
许者。诸佛不应现身土等。种种影像也(云云)。第三
陈那立三分。谓安慧立一分。但有体而无用。难陀
立见相二分。但有用而无体。皆互不足。立理者。谓
立量果义。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即要自證分
为證者。是量果也。今见分缘相分不错。皆由自證
分为作果故(云云)。第四护法立四分。立宗者。心心
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立理者。若无第四分。将何
法与第三为量果耶。汝陈那立三分者。谓见分有
能量。了境用故。即将自證分为量果。汝自證分。亦
有能量照境故。即将何法与能量。自證分为量果
耶。即须将第四證自證分。为第三分量果也(云云)。
略叙如上。广如宗镜。欲详往讨。就中分三。
△初难
卷二 第 563a 页 X51-0563.png
陀立二分(二)初正明立二分(二)初正释(二)初释(二)
初明心心所各有二分。】
「然有漏识自体生时(至)似能缘相说名见分。」
【音义 清凉云。谓依他二分。似遍计所执二分。又
以小乘相分名行相。能取所缘故。见分名事。心心
所自体相故。似心外中境。名似所缘。是心外法。此
中无故。所变相分。为所缘耳。若明相分。未是颠倒。
向心外取。方为倒耳。又见者。是能缘境义。通心心
所。非推求义。推求义者。唯慧能故。
△次破安慧唯立自證分(二)初破无所缘。】
「若心心所无所缘相(至)自境如馀馀如自故。」
【音义 清凉释云。不能缘自境者。谓缘色之心。应
不能缘色。或应下。谓随一识等。能缘一切境。以眼
识无所缘。而能缘色。馀识无色缘。亦应能缘色。既
馀不能缘一切。明知无所缘者。是义不然。此中正
义缘自境时。心上必有带境之相。如镜上面。似面
相生。
△次破无能缘。】
「若心心所无能缘相(至)或虚空等亦是能缘。」
【音义 凉清释曰。若心等无能缘。同虚空。不能缘
故。或虚下。此反难也。谓心心所无能缘。而能缘所
缘。此虚空等无能缘。亦应缘所缘(文)。量云。心心所
是有法。应不能缘宗。因云无能缘相故。喻如虚空。
△次结。】
初明心心所各有二分。】
「然有漏识自体生时(至)似能缘相说名见分。」
【音义 清凉云。谓依他二分。似遍计所执二分。又
以小乘相分名行相。能取所缘故。见分名事。心心
所自体相故。似心外中境。名似所缘。是心外法。此
中无故。所变相分。为所缘耳。若明相分。未是颠倒。
向心外取。方为倒耳。又见者。是能缘境义。通心心
所。非推求义。推求义者。唯慧能故。
△次破安慧唯立自證分(二)初破无所缘。】
「若心心所无所缘相(至)自境如馀馀如自故。」
【音义 清凉释云。不能缘自境者。谓缘色之心。应
不能缘色。或应下。谓随一识等。能缘一切境。以眼
识无所缘。而能缘色。馀识无色缘。亦应能缘色。既
馀不能缘一切。明知无所缘者。是义不然。此中正
义缘自境时。心上必有带境之相。如镜上面。似面
相生。
△次破无能缘。】
「若心心所无能缘相(至)或虚空等亦是能缘。」
【音义 凉清释曰。若心等无能缘。同虚空。不能缘
故。或虚下。此反难也。谓心心所无能缘。而能缘所
缘。此虚空等无能缘。亦应缘所缘(文)。量云。心心所
是有法。应不能缘宗。因云无能缘相故。喻如虚空。
△次结。】
卷二 第 563b 页 X51-0563.png
「故心心所必有二相。」
【△次引證。】
「如契经说一切唯有(至)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
【补遗 此即密严经。前半明无外境。后半明有见
相二分。宗镜释云。一切唯有觉者。即唯识也。所觉
义皆无者。即心外妄执实境是。无能觉所觉者。能
觉是依他实见分。所觉是依他实相分。各自然而
转者。见分从心种子生。相分从色种子生。故须立
二分。唯识道理方成。
△次大小乘辩异(二)初明小乘偏义(二)初明行相
所缘。】
「执有离识所缘境者(至)是心心所自体相故。」
【△次明王所同异。】
「心与心所同所依缘(至)识受想等相各别故。」
【音义 彼谓王所同所依根。同所缘境。由彼执离
识境。故所缘同。以相分为行相故。得行相相似。事
虽数等者。数即心数。等者相似义。彼说王所。皆以
见分为事。故云等。若尔则王所何分。故曰事虽数
等而相各异。谓识之相。非受等相故。
△次申大乘正说(二)初明行相所缘。】
「达无离识所缘境者(至)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
【音义 清凉释曰。此中虽是立二分家。义巳有三。
谓内境是所缘。能缘名行相。自證分名事。是相见
二分。所依自体故。此若下。明有自證分。意云。相离
卷二 第 563c 页 X51-0563.png
于见。无别自体。但二功能故。应别有一所依体。若
无自證。应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
忆。谓如见分不更相分之境。则不能忆。要曾更之。
方能忆之。若无自證。巳灭心所。则不能忆。以曾不
为自證缘故。则如见分不曾更境。今能忆之。明先
有自證。巳曾缘故。如于见分。忆曾更境故。
合响 唯识疏云。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如现行
色曾被见分缘者。后必能忆。若不曾为见分缘者。
后时必不能记忆也。以能缘见分。于过去时。及现
在世。但缘相分不曾自缘。前巳灭心既过去巳。今
时见分。有何所以。能自忆持。以于昔时。不曾返缘
自见分故。既许今时心心所法。能自记忆。明由昔
时。有自證分。缘于见分。證彼缘境。作量果故。故今
能忆(文)。
△次明王所同异。】
「心与心所同所依根(至)识受等体有差别故。」
【音义 谓大乘正义。以相分境为所缘。王所相分
各自变起。故但相似。以见分为行相。心王了别为
用。心所领纳等为用故。行相各别。王所等。以自證
分为事故。亦言事虽数等。识体与受等体。定有差
别。故相各异。
△次陈那立三分(二)初正释。】
「然心心所一一生时(至)相见必有所依体故。」
【音义 初标宗。各有三分者。显非王所共三分故。
无自證。应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
忆。谓如见分不更相分之境。则不能忆。要曾更之。
方能忆之。若无自證。巳灭心所。则不能忆。以曾不
为自證缘故。则如见分不曾更境。今能忆之。明先
有自證。巳曾缘故。如于见分。忆曾更境故。
合响 唯识疏云。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如现行
色曾被见分缘者。后必能忆。若不曾为见分缘者。
后时必不能记忆也。以能缘见分。于过去时。及现
在世。但缘相分不曾自缘。前巳灭心既过去巳。今
时见分。有何所以。能自忆持。以于昔时。不曾返缘
自见分故。既许今时心心所法。能自记忆。明由昔
时。有自證分。缘于见分。證彼缘境。作量果故。故今
能忆(文)。
△次明王所同异。】
「心与心所同所依根(至)识受等体有差别故。」
【音义 谓大乘正义。以相分境为所缘。王所相分
各自变起。故但相似。以见分为行相。心王了别为
用。心所领纳等为用故。行相各别。王所等。以自證
分为事故。亦言事虽数等。识体与受等体。定有差
别。故相各异。
△次陈那立三分(二)初正释。】
「然心心所一一生时(至)相见必有所依体故。」
【音义 初标宗。各有三分者。显非王所共三分故。
卷二 第 564a 页 X51-0564.png
所量下立理。清凉云。所量是相分。能量是见分。量
果是自證分。自證分与相见分为所依故。
补遗 宗镜云。见分缘相分不错。由自證分。为作
果故。眼识见分缘青时。定不缘黄也。如见分缘不
曾见境。忽然缘黄境时。定不缘青。若无自證分。即
见分不能自记忆。故知须立三分。若无自證分。即
相见亦无。若有二分者。即须定有自證分。自證分
喻牛头。二角喻相见二分。
△次引證。】
「如集量论伽他中说(至)即能量及果彼三体无别。」
【音义 似境相即相分。似外境现故。能取即是见
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自体也。清凉云。果是何义。
成满因义。无别体者。同一识故。则离心无境。
△三护法立四分(二)初正明应有四分(二)初正释。】
「又心心所若细分别(至)證自体者必现量故。」
【音义 初标宗。此若下立理。清凉释云。见分是心
分。须有自證分。自證分是心分。应有第四證。诸能
量必有果者。见分是能量。须有自證果。自證量见
分。应有第四果。不应下遮救。恐彼救云。却用见分。
为第三果。故遮云。不应见分是第三果。见分或时
非量摄故。意谓见分。通于三量。三量者。谓现量比
量非量。即明见缘相时。或是非量。不可非量法为
现量果。自證是心体。得与比量非量而为果。见分
非心体。不得与自證。而为其量果故。不得见分。證
果是自證分。自證分与相见分为所依故。
补遗 宗镜云。见分缘相分不错。由自證分。为作
果故。眼识见分缘青时。定不缘黄也。如见分缘不
曾见境。忽然缘黄境时。定不缘青。若无自證分。即
见分不能自记忆。故知须立三分。若无自證分。即
相见亦无。若有二分者。即须定有自證分。自證分
喻牛头。二角喻相见二分。
△次引證。】
「如集量论伽他中说(至)即能量及果彼三体无别。」
【音义 似境相即相分。似外境现故。能取即是见
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自体也。清凉云。果是何义。
成满因义。无别体者。同一识故。则离心无境。
△三护法立四分(二)初正明应有四分(二)初正释。】
「又心心所若细分别(至)證自体者必现量故。」
【音义 初标宗。此若下立理。清凉释云。见分是心
分。须有自證分。自證分是心分。应有第四證。诸能
量必有果者。见分是能量。须有自證果。自證量见
分。应有第四果。不应下遮救。恐彼救云。却用见分。
为第三果。故遮云。不应见分是第三果。见分或时
非量摄故。意谓见分。通于三量。三量者。谓现量比
量非量。即明见缘相时。或是非量。不可非量法为
现量果。自證是心体。得与比量非量而为果。见分
非心体。不得与自證。而为其量果故。不得见分。證
卷二 第 564b 页 X51-0564.png
于第三證自体者。必现量故。第三四分。既是现量。
故得相證。无无穷失。意云。若以见分为能量。伹用
三分亦足矣。若以见分为所量。必须第四为其量
果。若通作喻者。所量如绢。能量如尺。智为量果。即
自證分。若尺为所使。智为能使。何物用智。即是于
人如證自證分。人能用智。智能使人。故能更證。亦
如明镜。镜像为相。镜明为见。镜面如自證。镜背如
證自證。面依于背。背复依面。故得互證。亦可以铜
为證自證。镜依于铜。铜依于镜。
合响 宗镜第六十卷云。前二师皆非全不正。第
三师陈那三分。似有体用。若成量者。于中道理犹
未足。须更立第四分。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即
将自證分为量果。若将见分为所量。自證分为能
量。更将何法为量果。故知将證自證分为量果方
足也。见分外缘虚疏。通比非二量故。不取见分。为
自證量果内二分。唯现量故。互为果无失。夫为量
果者。须是现量。方为量果。比非定非量果。喻如作
保證人。须是敦直者。方可为證。若略虚人则不堪。
又前五识与第八见分。虽是现量。以外缘即非量
果。夫量果者。须内缘方为量果。又第七识。虽是内
缘。是非量。亦不可为量果。夫为量果者。具二义。一
现量。二内缘。又果中后得见分。虽是现量。内缘时
变影缘。故非量果。须具三义。又果中根本智见分。
虽亲證真如。不变影故。是心用故非量果。即须心
故得相證。无无穷失。意云。若以见分为能量。伹用
三分亦足矣。若以见分为所量。必须第四为其量
果。若通作喻者。所量如绢。能量如尺。智为量果。即
自證分。若尺为所使。智为能使。何物用智。即是于
人如證自證分。人能用智。智能使人。故能更證。亦
如明镜。镜像为相。镜明为见。镜面如自證。镜背如
證自證。面依于背。背复依面。故得互證。亦可以铜
为證自證。镜依于铜。铜依于镜。
合响 宗镜第六十卷云。前二师皆非全不正。第
三师陈那三分。似有体用。若成量者。于中道理犹
未足。须更立第四分。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即
将自證分为量果。若将见分为所量。自證分为能
量。更将何法为量果。故知将證自證分为量果方
足也。见分外缘虚疏。通比非二量故。不取见分。为
自證量果内二分。唯现量故。互为果无失。夫为量
果者。须是现量。方为量果。比非定非量果。喻如作
保證人。须是敦直者。方可为證。若略虚人则不堪。
又前五识与第八见分。虽是现量。以外缘即非量
果。夫量果者。须内缘方为量果。又第七识。虽是内
缘。是非量。亦不可为量果。夫为量果者。具二义。一
现量。二内缘。又果中后得见分。虽是现量。内缘时
变影缘。故非量果。须具三义。又果中根本智见分。
虽亲證真如。不变影故。是心用故非量果。即须心
卷二 第 564c 页 X51-0564.png
体。须具四义。一现量。二内缘。三不变影。四是心体。
方为量果。
△次结判(二)初正判。】
「此四分中前二是外(至)非即非离唯识理成。」
【音义 初判内外。前二即相见二分。是用是外。后
二即自證證自證二分。是体是内。初唯下。判能所
缘。相分唯所缘。后三分。俱通能所缘。谓第二下转
释。见分缘相。即是能缘。自證缘见。见即所缘。第三
缘第四。三是能缘。四是所缘。第四缘第三。四是能
缘。三是所缘。第四不缘第二者。第二既为第三所
證。第四设缘。亦无所益。见分通三量。三四皆现量。
故心下结。无无穷过者。谓第三四既皆现量。故得
互證。无无穷过。若不然者。更须第五證第四。如是
展转。有无穷过。开为四分故非即。合为一心故非
离。
△次引證。】
「是故契经伽他中说(至)此中见者是见分故。」
【音义 所引即密严经。心二性者。内二分为一性。
相见二分。为第二性。即心境内外二性。一切分者。
内外各二分也。能取缠者。即能缘粗动。是能缘见
分。所取缠者。即是相缚所缘缚也。见种种差别者。
见分通三量故。此颂下论释。先释初句。若内下释
二三句。见有下释第四句。
△次摄归唯是一心(二)初明摄。】
方为量果。
△次结判(二)初正判。】
「此四分中前二是外(至)非即非离唯识理成。」
【音义 初判内外。前二即相见二分。是用是外。后
二即自證證自證二分。是体是内。初唯下。判能所
缘。相分唯所缘。后三分。俱通能所缘。谓第二下转
释。见分缘相。即是能缘。自證缘见。见即所缘。第三
缘第四。三是能缘。四是所缘。第四缘第三。四是能
缘。三是所缘。第四不缘第二者。第二既为第三所
證。第四设缘。亦无所益。见分通三量。三四皆现量。
故心下结。无无穷过者。谓第三四既皆现量。故得
互證。无无穷过。若不然者。更须第五證第四。如是
展转。有无穷过。开为四分故非即。合为一心故非
离。
△次引證。】
「是故契经伽他中说(至)此中见者是见分故。」
【音义 所引即密严经。心二性者。内二分为一性。
相见二分。为第二性。即心境内外二性。一切分者。
内外各二分也。能取缠者。即能缘粗动。是能缘见
分。所取缠者。即是相缚所缘缚也。见种种差别者。
见分通三量故。此颂下论释。先释初句。若内下释
二三句。见有下释第四句。
△次摄归唯是一心(二)初明摄。】
卷二 第 565a 页 X51-0565.png
「如是四分或摄为三(至)或摄为一体无别故。」
【补遗 此言见者。是能缘义。明有所简别也。宗镜
第六十卷云。此见分有五类。一證见名见。即三根
本智见分是。二照烛名见。此通根心。俱有照烛义
故。三能缘名见。即通内三分。俱能缘故。四念解名
见。以念解所诠义故。五推度名见。即比量心。推度
一切境故(文)。今谓后三。俱是能缘性故。皆见分摄
者。乃是五类中。第三能缘名见之见。即通见分自
證分證自證分。三俱能缘性。义简非馀四类也。
△次引證。】
「如入楞伽伽他中说(至)此一心言亦摄心所。」
【音义 先引经。如是下释义。宗镜第六十卷云。如
是处处说唯一心者。外境无故。唯有一心。内执著
故似外境转。定无外境。许有自心。不离心故总名
一识。心所与心相应。色法心之所变。真如识之实
性。皆不离识。并名唯识。
合响 宗镜第六十一卷。问只如安慧说一分。不
立相见等。今护法摄四归一分时。亦不别立相见
等。义势既同。何故言非安慧等诸师知见耶。答乍
看似同。细详理别。且如安慧立一自證分。全不说
證自證分。虽说见相二分。一向判为遍计所执性。
此乃四分中一分。全无二分。有名无体。故亦是无。
唯立一依他自證分。今护法虽摄四归一。又不名
自證分。但总名一心分。然不失自證等四分义。但
卷二 第 565b 页 X51-0565.png
以与心无决定相离义。总名一分。与彼别立自證
分义别。乃至摄四归三时。内之二分。虽互相缘。其
用各别。然其所缘。不失自体故。伹名自證。虽总名
自證。而互相缘。二分之义不失。不同陈那自證。但
有證见分之自證。即无證自證之自證。由此义故。
非诸师之知见。
△三结归是异熟见分。】
「故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识之见分。」
【△次释所缘(二)初正明所变(二)初明唯变处等(二)
初正释(二)初明业力所变决定(三)初器界(二)初正
明共中共变(二)初释义(二)初正释。】
「所言处者谓异熟识(至)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音义 异熟谓能变心。共相种即器界种。宗镜第
四十九卷云。何为共相。多人所感故。虽知人人所
变各别。名为唯识。然有相似共受用义。说名共相。
实非自变。他能用之。若能用者。此即名缘。心外法
故。变似色等。等者。谓由自种子。为因缘故。本识变
为器世间相。唯外非情。此即能造。及所造色。在外
处故。言外大种。非心外法也。
△次释疑。】
「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至)如众灯明各遍似一。」
【音义 疑云。器界既是诸有情识所变。自应各别。
如何现见。是一器世间相耶。释云。虽诸有情等。众
灯喻诸有情。明喻所变器世间相。各遍喻所变各
分义别。乃至摄四归三时。内之二分。虽互相缘。其
用各别。然其所缘。不失自体故。伹名自證。虽总名
自證。而互相缘。二分之义不失。不同陈那自證。但
有證见分之自證。即无證自證之自證。由此义故。
非诸师之知见。
△三结归是异熟见分。】
「故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识之见分。」
【△次释所缘(二)初正明所变(二)初明唯变处等(二)
初正释(二)初明业力所变决定(三)初器界(二)初正
明共中共变(二)初释义(二)初正释。】
「所言处者谓异熟识(至)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音义 异熟谓能变心。共相种即器界种。宗镜第
四十九卷云。何为共相。多人所感故。虽知人人所
变各别。名为唯识。然有相似共受用义。说名共相。
实非自变。他能用之。若能用者。此即名缘。心外法
故。变似色等。等者。谓由自种子。为因缘故。本识变
为器世间相。唯外非情。此即能造。及所造色。在外
处故。言外大种。非心外法也。
△次释疑。】
「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至)如众灯明各遍似一。」
【音义 疑云。器界既是诸有情识所变。自应各别。
如何现见。是一器世间相耶。释云。虽诸有情等。众
灯喻诸有情。明喻所变器世间相。各遍喻所变各
卷二 第 565c 页 X51-0565.png
别。似一喻相相似处所无异。
合响 宗镜云。如众灯明。各遍似一者。此释共果。
同在一处。不相障碍。谓外器界相。如众灯明。共在
一室。各各遍室。一一自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此
如何知各各遍也。一灯去时。其光常遍。若共为一。
是则应将一灯去巳。馀明不遍。又相涉入不相隔
碍。故见似一。置多灯巳。人影亦多(文)。会玄十二。引
百法钞。问如一人心上所变现。木之与石。则互相
碍。如欲界一切有情。同变山河大地木石等。所变
之相。随心各异。然更相涉入。如众灯光。不相障碍。
谓从诸有情共相种生业力相似。处所无异。而互
相摄入也。问多人共变。不相障碍。一人第八所变
木石。却有碍耶。答由昔造业熏种。而有同异。故使
然也。如第六识。缘山河大地时。不作彼此分别。但
熏其种故。后生果时。互相摄入。若木石等互相碍
者。由第六识缘时。定作木石等。差别之解。而熏成
种。后生果时。亦各有异(文)。
△次料简(二)初徵。】
「谁异熟识变为此相。」
【△次释(三)初月藏明一切有情共变。】
「有义一切所以者何(至)业增上力共所起故。」
【△二次师明现居当生者变(二)初斥前非。】
「有义若尔诸佛菩萨(至)变为此土复何所用。」
【音义 若尔者。牒前释。谓若一切有情识共变起。
合响 宗镜云。如众灯明。各遍似一者。此释共果。
同在一处。不相障碍。谓外器界相。如众灯明。共在
一室。各各遍室。一一自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此
如何知各各遍也。一灯去时。其光常遍。若共为一。
是则应将一灯去巳。馀明不遍。又相涉入不相隔
碍。故见似一。置多灯巳。人影亦多(文)。会玄十二。引
百法钞。问如一人心上所变现。木之与石。则互相
碍。如欲界一切有情。同变山河大地木石等。所变
之相。随心各异。然更相涉入。如众灯光。不相障碍。
谓从诸有情共相种生业力相似。处所无异。而互
相摄入也。问多人共变。不相障碍。一人第八所变
木石。却有碍耶。答由昔造业熏种。而有同异。故使
然也。如第六识。缘山河大地时。不作彼此分别。但
熏其种故。后生果时。互相摄入。若木石等互相碍
者。由第六识缘时。定作木石等。差别之解。而熏成
种。后生果时。亦各有异(文)。
△次料简(二)初徵。】
「谁异熟识变为此相。」
【△次释(三)初月藏明一切有情共变。】
「有义一切所以者何(至)业增上力共所起故。」
【△二次师明现居当生者变(二)初斥前非。】
「有义若尔诸佛菩萨(至)变为此土复何所用。」
【音义 若尔者。牒前释。谓若一切有情识共变起。
卷二 第 566a 页 X51-0566.png
则不简圣凡之别。佛等净识。应变秽土。异生垢心。
应现净土。佛度下劣权现可然。生承佛力。乍见容
有。若言实变。无有是处。又那含圣者。销碍入空。必
不下生。变此下土。复何所用。
合响 开蒙。问共中共相。实各自变。月藏何说一
切共变。难月藏云。若如尔说。应凡与圣。互相变也。
难圣变秽。假变不遮。若实变者。秽种巳亡。如何变
秽。难凡变净。如何凡夫见灵鹫山。仍是丘陵。即知
凡夫。不变净境。
△次申自义。】
「是故现居及当生者(至)诸业同者皆共变故。」
【音义 谓现居此土有情。异熟识变。故无生佛净
秽杂乱之失。又未来当生有情。异熟识变。故无无
色圣者变下之过。经依下。通前师所引经义。一切
有二种。一者名字一切。二者实一切。少分一切。即
名字一切。简所同也。若实一切。法苑云。一以普及
为言。切以尽际为语。经依业同少分有情共变而
说。非谓实一切也。
△三护法明于身有用即变(二)初斥前非。】
「有义若尔器将坏时(至)此变为彼亦何所益。」
【音义 若言器界定属现居当生者变。器界将坏
时。必无现居当生者。则此将坏器界。是谁识变耶。
又诸下。复约当生难破。无色异生。后虽当生现无
色身。预变何用。又无色界劫数长远。下土数经三
应现净土。佛度下劣权现可然。生承佛力。乍见容
有。若言实变。无有是处。又那含圣者。销碍入空。必
不下生。变此下土。复何所用。
合响 开蒙。问共中共相。实各自变。月藏何说一
切共变。难月藏云。若如尔说。应凡与圣。互相变也。
难圣变秽。假变不遮。若实变者。秽种巳亡。如何变
秽。难凡变净。如何凡夫见灵鹫山。仍是丘陵。即知
凡夫。不变净境。
△次申自义。】
「是故现居及当生者(至)诸业同者皆共变故。」
【音义 谓现居此土有情。异熟识变。故无生佛净
秽杂乱之失。又未来当生有情。异熟识变。故无无
色圣者变下之过。经依下。通前师所引经义。一切
有二种。一者名字一切。二者实一切。少分一切。即
名字一切。简所同也。若实一切。法苑云。一以普及
为言。切以尽际为语。经依业同少分有情共变而
说。非谓实一切也。
△三护法明于身有用即变(二)初斥前非。】
「有义若尔器将坏时(至)此变为彼亦何所益。」
【音义 若言器界定属现居当生者变。器界将坏
时。必无现居当生者。则此将坏器界。是谁识变耶。
又诸下。复约当生难破。无色异生。后虽当生现无
色身。预变何用。又无色界劫数长远。下土数经三
卷二 第 566b 页 X51-0566.png
灾。变斯何益。设有下。恐彼救云。无色无身。不变可
尔。色界有身。岂不变耶。释曰。色界异生。设有色身。
然细身。粗器不相依持。且上下悬隔。所变何益。
△次申正义。】
「然所变土本为色身(至)虽无有情而亦现有。」
【音义 谓所变器界。本为有情正报依持受用。故
于身有益。便变为彼。由斯义故。若此土杂居地人。
设生他方杂居地。彼识亦得变此杂居地。馀地例
然。故器界将坏时。及初成时。虽无有情。而亦现有。
问他方彼识。变此器界。相去悬远。云何于身有依
持用耶。答喻如北方人。置南方产业。虽非现居。而
亦得有受用义故。
合响 开蒙。月藏质云。若不互变。劫初将坏。无有
情时。谁人变器。正义答云。劫初如受胎。将坏如残
果。问正义家。既不互变。成坏胎残。有情未生。是谁
变也。答成坏之劫。受胎残果。皆有情业。何须生巳。
方能变也(文)。他方则异。次解现居义。自地则异月
藏互变义。
△次结显共中不共。】
「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至)鬼人天等所见异故。」
【音义 初句结前共中共变。次句例明共中不共。
鬼人下释成。如一恒河。鬼见猛火。人见为水。天见
琉璃。鱼龙为窟宅。各随自业力。异熟识变故。宗镜
云。共中不共变者。如巳田宅妻子。多人第八共变。
尔。色界有身。岂不变耶。释曰。色界异生。设有色身。
然细身。粗器不相依持。且上下悬隔。所变何益。
△次申正义。】
「然所变土本为色身(至)虽无有情而亦现有。」
【音义 谓所变器界。本为有情正报依持受用。故
于身有益。便变为彼。由斯义故。若此土杂居地人。
设生他方杂居地。彼识亦得变此杂居地。馀地例
然。故器界将坏时。及初成时。虽无有情。而亦现有。
问他方彼识。变此器界。相去悬远。云何于身有依
持用耶。答喻如北方人。置南方产业。虽非现居。而
亦得有受用义故。
合响 开蒙。月藏质云。若不互变。劫初将坏。无有
情时。谁人变器。正义答云。劫初如受胎。将坏如残
果。问正义家。既不互变。成坏胎残。有情未生。是谁
变也。答成坏之劫。受胎残果。皆有情业。何须生巳。
方能变也(文)。他方则异。次解现居义。自地则异月
藏互变义。
△次结显共中不共。】
「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至)鬼人天等所见异故。」
【音义 初句结前共中共变。次句例明共中不共。
鬼人下释成。如一恒河。鬼见猛火。人见为水。天见
琉璃。鱼龙为窟宅。各随自业力。异熟识变故。宗镜
云。共中不共变者。如巳田宅妻子。多人第八共变。
卷二 第 566c 页 X51-0566.png
得名为共。若受用时。唯自前六受用。不通他人。即
名不共。
△次种子。】
「诸种子者谓异熟识(至)如真如性不违唯识。」
【音义 有漏法种。与异熟识同无记性。第八见分。
恒取所缘。无漏法种。非此性摄。故非所缘。虽非下
通妨。难曰。无漏法种。既非所缘。与心相离。岂不违
于唯识理耶。通意可知。
合响 宗镜第四十九卷。问无漏种子。既不离识。
中有如何不缘。答具三义故。所以不缘。一能对治
故。即无漏能对有染污法。亦能破坏有漏法。二体
性异故。以第八唯无记。无漏种子唯善性。三不相
顺故。以无漏种子。不顺有漏第八识故。无漏善性。
不顺无记性故。所以不缘。
△三根身(二)初明不共中不共变自根身。】
「有根身者谓异熟识(至)即内大种及所造色。」
【合响 不共相种者。谓异熟识不共中不共种子。
即根身种也。似色根者。即眼等五根。如经所谓清
净四大根。依处者。即眼等所依浮尘根。经中所谓
如葡萄朵新卷叶等。此根身。即内四大种。及所造
四微所成。宗镜云。不共中不共。如眼等根。唯自识
依用。非他用故。又不共中不共变。如眼等五根。唯
自第八。于中有末心。第一念托父母遗体时。变名
不共。唯自第八变故。又唯自受用。复名不共。如眼
名不共。
△次种子。】
「诸种子者谓异熟识(至)如真如性不违唯识。」
【音义 有漏法种。与异熟识同无记性。第八见分。
恒取所缘。无漏法种。非此性摄。故非所缘。虽非下
通妨。难曰。无漏法种。既非所缘。与心相离。岂不违
于唯识理耶。通意可知。
合响 宗镜第四十九卷。问无漏种子。既不离识。
中有如何不缘。答具三义故。所以不缘。一能对治
故。即无漏能对有染污法。亦能破坏有漏法。二体
性异故。以第八唯无记。无漏种子唯善性。三不相
顺故。以无漏种子。不顺有漏第八识故。无漏善性。
不顺无记性故。所以不缘。
△三根身(二)初明不共中不共变自根身。】
「有根身者谓异熟识(至)即内大种及所造色。」
【合响 不共相种者。谓异熟识不共中不共种子。
即根身种也。似色根者。即眼等五根。如经所谓清
净四大根。依处者。即眼等所依浮尘根。经中所谓
如葡萄朵新卷叶等。此根身。即内四大种。及所造
四微所成。宗镜云。不共中不共。如眼等根。唯自识
依用。非他用故。又不共中不共变。如眼等五根。唯
自第八。于中有末心。第一念托父母遗体时。变名
不共。唯自第八变故。又唯自受用。复名不共。如眼
卷二 第 567a 页 X51-0567.png
识唯依眼根发眼识。乃至身识依身根等。
补遗 大种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是能造。色香味
触四微是所造。广五蕴论云。云何为四大种。谓地
界水界火界风界。此复云何。谓地坚性。水湿性。火
煖性。风动性。界者能持自相所造色故。云何四大
所造色。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此即内大种及所造色)。
色声香味。所触一分(身根所取。谓滑涩轻重等)。无表色(法处所摄色)。
即外大种。及所造色。造者因义。谓以四大种为生
依立。持养因义即依五因。说名为造。瑜伽第三卷。
问一切法生。皆从自种而起。云何说诸大种。能生
所造耶。答由一切内外大种。及所造色种子。皆悉
依附内相续心。乃至诸大种子。未生诸大以来。造
色种子。终不能生造色。要由彼生造色。方从自种
子生。是故说彼能生造色。由彼生为前导故。由此
道理。说诸大种。为彼生因(亦即起因。谓离大种色不起故)。云何造
色依于彼耶。由造色生巳。不离大种处而转故(亦即
转因。谓舍大种诸所造色。无有功能。据别处故)。云何彼所建立。由大种损
益彼。同安危故(谓由大种变异。能依造色随变异故)。云何彼所任持。
由随大种量不坏故(谓由大种诸所造色。相似相续生。持令不绝故)。云何
彼所长养。由饮食睡眠。修习梵行三摩地等。依彼
造色倍复增长。故说大种为彼长养因(此指身根内大种造
色而言)。如是诸大种望所造色。有五种作用。应知(文)。
广如彼论。又会玄记云。虽色等各从自种办体而
生。即亲因缘。依彼大种。为增上缘。故名为造。
补遗 大种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是能造。色香味
触四微是所造。广五蕴论云。云何为四大种。谓地
界水界火界风界。此复云何。谓地坚性。水湿性。火
煖性。风动性。界者能持自相所造色故。云何四大
所造色。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此即内大种及所造色)。
色声香味。所触一分(身根所取。谓滑涩轻重等)。无表色(法处所摄色)。
即外大种。及所造色。造者因义。谓以四大种为生
依立。持养因义即依五因。说名为造。瑜伽第三卷。
问一切法生。皆从自种而起。云何说诸大种。能生
所造耶。答由一切内外大种。及所造色种子。皆悉
依附内相续心。乃至诸大种子。未生诸大以来。造
色种子。终不能生造色。要由彼生造色。方从自种
子生。是故说彼能生造色。由彼生为前导故。由此
道理。说诸大种。为彼生因(亦即起因。谓离大种色不起故)。云何造
色依于彼耶。由造色生巳。不离大种处而转故(亦即
转因。谓舍大种诸所造色。无有功能。据别处故)。云何彼所建立。由大种损
益彼。同安危故(谓由大种变异。能依造色随变异故)。云何彼所任持。
由随大种量不坏故(谓由大种诸所造色。相似相续生。持令不绝故)。云何
彼所长养。由饮食睡眠。修习梵行三摩地等。依彼
造色倍复增长。故说大种为彼长养因(此指身根内大种造
色而言)。如是诸大种望所造色。有五种作用。应知(文)。
广如彼论。又会玄记云。虽色等各从自种办体而
生。即亲因缘。依彼大种。为增上缘。故名为造。
卷二 第 567b 页 X51-0567.png
△次明不共中共种变他依处(二)初正释。】
「有共相种成熟力故(至)不尔应无受用他义。」
【合响 虽此根身。是不共种所成。然于不共种中。
复有一分共相种子。成熟之力。能依他人身处。亦
变似彼他人浮尘根。为巳受用。不尔应无受用他
人之义。宗镜云。不共中共变。即自浮尘根。初唯自
第八变。名不共变。生巳后他人亦有受用义。复名
为共。问若许受用他人浮尘根者。心外取法。何名
唯识。答受用他人浮尘时。自识先变一重相分。在
他人身上。若受用时。还受用自相分。心外无法。得
成唯识。问若言受用自相分。因何杀他人。得地狱
罪。以杀自相分故。答自相分。与他相分。同在他身
处。杀自相分。亦能令他五根相分断灭。故得罪也。
△次料简(二)初师亦变似根。】
「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辨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
【音义 谓不唯变他依处。亦变似自他身五根。引
辩中边论證释。
△次师唯变依处。】
「有义唯能变似依处(至)彼馀尸骸犹见相续。」
【音义 次师申正义云。此本识唯能变。似他人浮
尘根。为我受用。决不能变他人胜义根。为我受用。
以自巳不能受用他人胜义根故。似自下。通所引
论义。故生下结示。意明由识能变他依处故。是以
或生他地。或入涅槃。彼馀尸骸。为现前有情识之
卷二 第 567c 页 X51-0567.png
所变。犹见相续。而不坏也。
合响 宗镜第四十九卷云。此唯变他根依处。他
根于巳都无用故。若无用亦变。何不变七识。无缘
虑用。而得缘故。若尔说自他根。现文如何通。所说
自他阿赖耶识。各自变为根。非自变他根。一则无
用不变他根。二由不定说自身本识变他根故。不
可为證。
△次明定等所变不定。】
「前来且说业力所变(至)随现缘力击发起故。」
【音义 先结前。若定下正释。谓佛菩萨及诸圣者。
以定力通力所变器之界地。身之自他。则不决定。
界地不定者。或遇刚强难化众生。则现秽土而折
伏之。设遇根性易调者。则现净土而摄受之。自他
不定者。如普门三十二应身等。身之与器。是一期
利物。为他受用。故多相续。声之与光。乃是一时。应
缘击发变现。故不恒也。
△次结示。】
「略说此识所变境者(至)及堕法处所现实色。」
【音义 十有色处者。谓五根五尘。即通器界根身。
堕法处所现实色者。意识缘境。有实有假。此唯实
定果色也。
△次明不变心等(二)初问。】
「何故此识不能变似心心所等为所缘耶。」
【△次答(二)初通明诸识有二种变。】
合响 宗镜第四十九卷云。此唯变他根依处。他
根于巳都无用故。若无用亦变。何不变七识。无缘
虑用。而得缘故。若尔说自他根。现文如何通。所说
自他阿赖耶识。各自变为根。非自变他根。一则无
用不变他根。二由不定说自身本识变他根故。不
可为證。
△次明定等所变不定。】
「前来且说业力所变(至)随现缘力击发起故。」
【音义 先结前。若定下正释。谓佛菩萨及诸圣者。
以定力通力所变器之界地。身之自他。则不决定。
界地不定者。或遇刚强难化众生。则现秽土而折
伏之。设遇根性易调者。则现净土而摄受之。自他
不定者。如普门三十二应身等。身之与器。是一期
利物。为他受用。故多相续。声之与光。乃是一时。应
缘击发变现。故不恒也。
△次结示。】
「略说此识所变境者(至)及堕法处所现实色。」
【音义 十有色处者。谓五根五尘。即通器界根身。
堕法处所现实色者。意识缘境。有实有假。此唯实
定果色也。
△次明不变心等(二)初问。】
「何故此识不能变似心心所等为所缘耶。」
【△次答(二)初通明诸识有二种变。】
卷二 第 568a 页 X51-0568.png
「有漏识变略有二种(至)初必有用后但为境。」
【音义 宗镜释云。因缘变者。谓由先业。及名言实
种。即要有力。唯任运心。非由作意。其心乃生。即五
八识。随其增上异熟因为缘。名言种为因。故变于
境。分别变者。谓作意生心。是筹度心。即六七识。随
自分别。作意生故。由此六七缘时。影像相分。无有
实体。未必有用。初随因缘变。必有实体用。即五八
等所变之境。后随分别变。伹能为境。非必有用。即
六七识等。又解。初唯第八异熟心故。所熏处故。能
持种故。变必有用。后馀七识所变色触等。皆无实
用。似本质用。如镜中光。于三境中。性境不随心。因
缘变摄。独影带质。皆分别变。四句分别者。一因缘
变非分别变。即五识心心所。及第八识心王。为所
缘相分。从自种生。二唯分别变非因缘变。即有漏
第七识。及第八五心所是。为所变相分。唯从分别
心生故。三俱句。即有漏第六。及无漏八识。以能通
缘假实法故。四俱非。即不相应行是。以无实体故。
不与能缘同种生故。
△次别显异熟唯因缘变(二)初有漏位唯变色等。】
「异熟识变但随因缘(至)故异熟识不缘心等。」
【音义 所变色等有实用者。宗镜云。显变色等从
实种生。故所变法必有体用。若相分心心所。如化
心等。故不缘之。缘便无用。须彼实用。别从此生者。
谓若彼心等。须有实用。别从此第八识所持心种
卷二 第 568b 页 X51-0568.png
子生。若从种生。则非异熟现行识能变故。异熟识
不变心等。变无为等亦无实用者。无为是理。果智
所證。第六观心变起。故无实用。故异熟识不缘心
等。结答前问。意显此异熟识。能变色等。有实用法。
即以所变而为所缘。不变似心等。无实用法。故异
熟识不缘心及无为。此明因中不能缘也。
△次无漏位亦现心影。】
「至无漏位胜慧相应(至)不尔诸佛应非遍智。」
【音义 谓第八识至佛果位。与圆镜智相应。虽无
分别。由体澄净。亦现彼影。纵无实用。亦能现彼心
等影像。若谓圆智不缘心等。诸佛亦非遍智。此明
果位能变缘也。
△次总结所缘。】
「故有漏位此异熟识(至)彼识亦缘此色为境。」
【音义 欲色二界。具三所缘。谓身器及有漏种。在
无色界。厌离色故。无业果色故。伹缘有漏种子。虽
无业果。有定中所现实果。彼识亦得缘此为境。故
具缘三。亦不违理。宗镜。问色从识变者。无色界无
色。云何说变。答下界众生所见。是业果色。无色界
现境。即定果色。俱不离心。
△次明不可知门(二)初明不可知。】
「不可知者谓此行相(至)量难测故名不可知。」
【音义 初明能缘行相不可知。或此下。次明所缘
三境不可知。
不变心等。变无为等亦无实用者。无为是理。果智
所證。第六观心变起。故无实用。故异熟识不缘心
等。结答前问。意显此异熟识。能变色等。有实用法。
即以所变而为所缘。不变似心等。无实用法。故异
熟识不缘心及无为。此明因中不能缘也。
△次无漏位亦现心影。】
「至无漏位胜慧相应(至)不尔诸佛应非遍智。」
【音义 谓第八识至佛果位。与圆镜智相应。虽无
分别。由体澄净。亦现彼影。纵无实用。亦能现彼心
等影像。若谓圆智不缘心等。诸佛亦非遍智。此明
果位能变缘也。
△次总结所缘。】
「故有漏位此异熟识(至)彼识亦缘此色为境。」
【音义 欲色二界。具三所缘。谓身器及有漏种。在
无色界。厌离色故。无业果色故。伹缘有漏种子。虽
无业果。有定中所现实果。彼识亦得缘此为境。故
具缘三。亦不违理。宗镜。问色从识变者。无色界无
色。云何说变。答下界众生所见。是业果色。无色界
现境。即定果色。俱不离心。
△次明不可知门(二)初明不可知。】
「不可知者谓此行相(至)量难测故名不可知。」
【音义 初明能缘行相不可知。或此下。次明所缘
三境不可知。
卷二 第 568c 页 X51-0568.png
合响 瑜伽第五十一卷云。阿赖耶识。当言于欲
界中缘狭小执受境。于色界中缘广大执受境。于
无色界空无边处。识无边处。缘无量执受境。于无
所有处。缘微细执受境。于非想非非想处。缘极微
细执受境。阿赖耶识缘境微细。世聪慧者。亦难了
故。
△次徵答劝信(二)初徵。】
「云何是识取所缘境行相难知。」
【△次答。】
「如灭定中不离身识(至)无想等位当知亦尔。」
【音义 谓此识行相微细。如灭尽定。不离身识。粗
动想等。悉皆不行。唯有一类相续微细异熟心在。
幽隐难知。应信为有。然必下。立量显有。量云。灭定
是有法。有识宗。有情摄故因。同喻如有心时。无想
下例知。】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二
音释
插
(测合切搀入声)。
斫
(职略切音酌)。
嚬呻
(嚬。皮宾切。音贫。呻。升人切。音身。微笑吟咏之状
也)。
妍媸
(妍。五坚切。音研。媸。赤之切。音嗤。研媸美好丑恶也)。
苣蕂
(上臼许切。渠上声。下
式正切。音圣。苣蕂胡麻也)。
韭蒜
(上举有切。音九。荤菜名。下苏贯切。音算。荤菜)。
㲉
(乞约切。音
却。鸟卵空也)。
隔
(各额切。音格。障也)。
缠
(呈延切音蝉)。
卷二 第 569a 页 X51-056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