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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第 385a 页
成唯识论观心法要卷第七
藕益沙门 智旭 述
【△五释不定心所二。初举颂。二论释。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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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说二十随烦恼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颂曰。不定
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二论释二。初正释颂文。二诸门分别。初中三。初
释通名。二释别名。三释二各二。今初。】
「论曰。悔眠寻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触等定遍
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善。即善性。染。即不善及有覆无记性。等者。等取无
覆无记性也。遍行触等。虽通三性。以定遍心。故不
名为不定。别境欲等。虽通三性。又不遍心。以定遍
地。故亦不名为不定。今不遍心。亦不遍地。但遍三
性。故立不定之名。
△二释别名二。初释悔眠。二释
寻伺。今初。】
「悔。谓恶作(先时)。恶所作业(后乃)。追悔为性。障止为业。此即
于(追悔)果。假立(恶作)因名(谓)。先恶所作业。后方追悔故。悔
先不作。亦恶作摄。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业。是
我恶作。」
【此先释悔也。百法论中名为恶作。乃是约因立名。
今则依果。故名为悔。此通三性者。先巳作恶。今方
追悔。或先不作善。今方追悔。皆名为善。若先巳作
善。今方追悔。或先不作恶。今反追悔。皆名不善。若
先作无记事。今乃追悔。或先不作无记事。今乃追
悔。仍属无记。然悔先作恶。悔不作善。虽皆名善。而
苟失方便。则被忧箭所伤。名为悔盖。故能障止也
是故行人修行五悔。正贵永断相续。勤策众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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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追思懊恼而巳。】
「眠。谓睡眠。令身不自在(心极闇)。昧略(缘境界)为性。障观为
业。谓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极闇劣。一门转故。昧简在
定(之惺惺。)略别寤时(之周悉。)合显睡眠非无体用(虽)。有(于五)
无心位(中。亦)假立此(极重睡眠之)名(似无别体。然而)。如馀盖缠(与)。心
相应故(故亦定有体用也)。」
【此次释眠也。心极闇劣故名昧。唯一门转故名略。
盖同时意识。遍向内外六根门转。今独头意识。唯
向内一门转。略无外五门也。此通三性者。由眠心
所与第六识相应。作种种梦。若于梦中修行十善
六度等事。即名为善。若于梦中造作杀盗贪瞋等
事。即名不善。非善不善之梦。即名无记。然众生无
始以来。不善无记习气偏熟。善习偏生。故睡眠时。
能障正观。又复梦中作恶。是任运恶习故。不实损
恼众生故。虽名不善。不因此而招苦报。若于梦中
作善。是善根成熟故。复能熏长善根故。虽不实益
众生。亦因此而获功德。良以恶虽从性所起。由违
性故。其力则弱。善亦从性所起。由顺性故。其力则
强也。如馀盖缠者。盖。谓五盖。一贪欲。二瞋恚。三睡
眠。四掉悔。五疑。覆障定慧。故名为盖。今眠既是盖
即应如贪等。亦自有体用。缠。谓十缠。一无惭。二无
愧。三睡眠。四惛沉。五掉举。六恶作。七嫉妒。八悭吝。
九忿。十覆。束缚有情令不解脱。故名为缠。今眠既
是缠。即如无惭等。亦自有体用。】
「眠。谓睡眠。令身不自在(心极闇)。昧略(缘境界)为性。障观为
业。谓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极闇劣。一门转故。昧简在
定(之惺惺。)略别寤时(之周悉。)合显睡眠非无体用(虽)。有(于五)
无心位(中。亦)假立此(极重睡眠之)名(似无别体。然而)。如馀盖缠(与)。心
相应故(故亦定有体用也)。」
【此次释眠也。心极闇劣故名昧。唯一门转故名略。
盖同时意识。遍向内外六根门转。今独头意识。唯
向内一门转。略无外五门也。此通三性者。由眠心
所与第六识相应。作种种梦。若于梦中修行十善
六度等事。即名为善。若于梦中造作杀盗贪瞋等
事。即名不善。非善不善之梦。即名无记。然众生无
始以来。不善无记习气偏熟。善习偏生。故睡眠时。
能障正观。又复梦中作恶。是任运恶习故。不实损
恼众生故。虽名不善。不因此而招苦报。若于梦中
作善。是善根成熟故。复能熏长善根故。虽不实益
众生。亦因此而获功德。良以恶虽从性所起。由违
性故。其力则弱。善亦从性所起。由顺性故。其力则
强也。如馀盖缠者。盖。谓五盖。一贪欲。二瞋恚。三睡
眠。四掉悔。五疑。覆障定慧。故名为盖。今眠既是盖
即应如贪等。亦自有体用。缠。谓十缠。一无惭。二无
愧。三睡眠。四惛沉。五掉举。六恶作。七嫉妒。八悭吝。
九忿。十覆。束缚有情令不解脱。故名为缠。今眠既
是缠。即如无惭等。亦自有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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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此二唯痴为体(瑜伽)。说(是)随烦恼及痴分(所摄)故。有
义。不然。亦通善故。应说此二(若是)染(者。以)痴为体(若是)。净(者。)
即(以)无痴(为体。)论依染分。说(是)随烦恼及痴分摄。有义。
此说亦不应理(此二亦通无记。而)。无记非痴(亦非)。无痴性故。应
说恶作(以)思(与)慧(各一分)为体(由慧)。明了(由思)思择所作业
故。睡眠合用思(与)想(各一分)为体。思想种种梦境相故。
论俱说为世俗有故。彼(悔眠之有)染污者(乃)。是痴(之)等流。
如不信等说为痴分。」
【此下总辨悔眠体相也。凡有四义。今前三义。皆谓
别无自体者非。】
「有义。彼说理亦不然。非思慧想(为体。以悔与眠。数数增盛。)缠(绕身心。是)
彼性故。应说此二各别有体。与馀心所行相别故(伹以)。
随痴相说(故)。名(为)世俗有(其实非无自体)。」
【此第四义为正也。初释悔眠竟。
△二释寻伺。】
「寻。谓寻求。令心匆(务急)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
伺。谓
伺察。令心忽(务急)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
此二俱以
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并用思(与)慧(之各)一分
为体。于意言境不深推度(名寻。)及深推度(名伺。)义类别故。
若离思慧(则)。寻伺二种体类差别不可得故。」
【此二等者。谓身心有安不安。皆依寻伺而起也。不
深推度。则思正而慧助。深推度者。则慧正而思助
馀皆可知。二释别名竟。
△三释二各二。有三义。初
二义非。第三义正。】
「二各二者。有义。寻伺各有染净二类差别。有义。此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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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正理。心眠亦有染净二故。应说(寻伺是一。悔眠是一。)如前
诸染心所。有是(根本)烦恼(有是)。随烦恼性(今)。此二(类之中。)各
有不善(及)无记(之二类。)或复各有(现行)缠(绕)及(有)随眠(种子
之二类也)。」
【初义妄以二各二句单属寻伺。次义虽知二各二
句通于四法。而妄谓或是不善无记之二。或是现
行种子之二。故皆不当理也。】
「有义。彼释亦不应理(以)。不定四(之)后(乃)。有此(二各二之)言
故。应言(颂中初一个)二(字)者。显二种二。一谓悔眠。二谓寻
伺。此二(个)二种(其)。种类各别(悔与眠别。寻与伺别)。故(颂中只是上头)一
(个)二(之为)言(便即)。显(此)二(个)二种。此(二种二。又)各有二。谓染(及)
不染。非如(十一)善(心所。及二十六)染(心所。)各唯一故。或唯简染(惟是
烦恼。此通不染。亦可善摄)。故说此(二各二之)言(良由诸论)。有(处)亦说(此四)为随
烦恼故(今特)。为显不定(之)义。说(此)二各二言。故置此(二各
二之)言。深为有用。」
【第三正义。如文可知。初正释颂文竟。
△二诸门分
别十三。初假实门(至)。十三例结馀门。今初。】
「四中。寻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圣所说故。
悔眠。有
义亦是假有。瑜伽说为世俗有故。有义此二是实物
有。唯后二种说假有故(然瑜伽中)。世俗有(之为)言(不过)。随他相
说。非显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内种体虽是实。而论亦
说世俗有故。」
【△二自类相应门。】
「四中。寻伺定不相应。体类是同。粗细异故。依于寻伺
诸染心所。有是(根本)烦恼(有是)。随烦恼性(今)。此二(类之中。)各
有不善(及)无记(之二类。)或复各有(现行)缠(绕)及(有)随眠(种子
之二类也)。」
【初义妄以二各二句单属寻伺。次义虽知二各二
句通于四法。而妄谓或是不善无记之二。或是现
行种子之二。故皆不当理也。】
「有义。彼释亦不应理(以)。不定四(之)后(乃)。有此(二各二之)言
故。应言(颂中初一个)二(字)者。显二种二。一谓悔眠。二谓寻
伺。此二(个)二种(其)。种类各别(悔与眠别。寻与伺别)。故(颂中只是上头)一
(个)二(之为)言(便即)。显(此)二(个)二种。此(二种二。又)各有二。谓染(及)
不染。非如(十一)善(心所。及二十六)染(心所。)各唯一故。或唯简染(惟是
烦恼。此通不染。亦可善摄)。故说此(二各二之)言(良由诸论)。有(处)亦说(此四)为随
烦恼故(今特)。为显不定(之)义。说(此)二各二言。故置此(二各
二之)言。深为有用。」
【第三正义。如文可知。初正释颂文竟。
△二诸门分
别十三。初假实门(至)。十三例结馀门。今初。】
「四中。寻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圣所说故。
悔眠。有
义亦是假有。瑜伽说为世俗有故。有义此二是实物
有。唯后二种说假有故(然瑜伽中)。世俗有(之为)言(不过)。随他相
说。非显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内种体虽是实。而论亦
说世俗有故。」
【△二自类相应门。】
「四中。寻伺定不相应。体类是同。粗细异故。依于寻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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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有染离染(而)立三地(差)别。不依彼(寻伺之)种(子)现起
有无。故无(滥同)杂乱(之失。此寻伺二法。)俱与前(悔眠)二容互相应。
前(悔二眠)亦(自)有互相应义。」
【三地别者。一有寻有伺地。二无寻有伺地。三无寻
无伺地也。恐有难曰。寻伺二法。既不俱起。若在欲
界。或在初禅。本是有寻有伺地中。设正起伺之时。
寻则不起。何异无寻有伺地耶。故今释曰。依于寻
伺有染不染。立三地别。谓若寻伺俱未离染。名有
寻有伺地。若寻离染。伺未离染。名无寻有伺地。若
寻与伺二俱离染。名无寻无伺地。不依彼种现起
有无。故无杂乱之失也。悔时眠时。得有寻伺。正睡
眠中。亦得有悔。故皆相应。
△三诸识相应门。】
「四皆不与第七(第)八(两识)俱。义如前说。悔眠唯与第六
识俱。非(前)五(识相应)法故。」
【义如前说。指初能变二能变中第七相应门所简
示也。前五任运缘现在境。故不与悔相应。眠时五
识不行。故不与眠相应。】
「有义。寻伺亦五识俱。论说五识有寻伺故。又说寻伺
即七分别。谓有相等。杂集复言任运分别。谓五识故。」
【释寻伺相应有二义。第二为正。今初妄谓五识亦
与寻伺相应也。七分别者。一有相分别。二无相分
别。三任运分别。四寻求分别。五伺察分别。六染污
分别。七不染污分别。复引杂集。意明寻伺即是七
种分别。今五识既有任运分别。应亦有寻伺也。】
有无。故无(滥同)杂乱(之失。此寻伺二法。)俱与前(悔眠)二容互相应。
前(悔二眠)亦(自)有互相应义。」
【三地别者。一有寻有伺地。二无寻有伺地。三无寻
无伺地也。恐有难曰。寻伺二法。既不俱起。若在欲
界。或在初禅。本是有寻有伺地中。设正起伺之时。
寻则不起。何异无寻有伺地耶。故今释曰。依于寻
伺有染不染。立三地别。谓若寻伺俱未离染。名有
寻有伺地。若寻离染。伺未离染。名无寻有伺地。若
寻与伺二俱离染。名无寻无伺地。不依彼种现起
有无。故无杂乱之失也。悔时眠时。得有寻伺。正睡
眠中。亦得有悔。故皆相应。
△三诸识相应门。】
「四皆不与第七(第)八(两识)俱。义如前说。悔眠唯与第六
识俱。非(前)五(识相应)法故。」
【义如前说。指初能变二能变中第七相应门所简
示也。前五任运缘现在境。故不与悔相应。眠时五
识不行。故不与眠相应。】
「有义。寻伺亦五识俱。论说五识有寻伺故。又说寻伺
即七分别。谓有相等。杂集复言任运分别。谓五识故。」
【释寻伺相应有二义。第二为正。今初妄谓五识亦
与寻伺相应也。七分别者。一有相分别。二无相分
别。三任运分别。四寻求分别。五伺察分别。六染污
分别。七不染污分别。复引杂集。意明寻伺即是七
种分别。今五识既有任运分别。应亦有寻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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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寻伺唯意识俱。论说寻求伺察等法。皆是意识
不共法故。又说寻伺忧喜相应。曾不说与苦乐俱故
(设有难曰。寻伺亦有苦乐受俱。但是彼论文略。例如舍受定俱。而亦不说。今通之曰)。舍受遍故。
可不待说。何缘不说与苦乐俱(岂非寻伺不与五识相应之一證耶。又有
难曰。前许意地得有苦乐。今胡不说寻伺与苦乐俱。故又通曰)。虽初静虑。有意地乐。
而不离(有)喜(地。)总说喜名。虽纯苦处。有意地苦。而似
忧故。总说为忧(尤见寻伺唯与意识俱矣)。又说寻伺以名身(句身)等
(所诠之)义为所缘(境。)非(可谓)五识身(亦得)。以名身等义为境
故(当知五识。决不与寻伺相应也)。」
【此第二正义。明五识定不与寻伺相应也。】
「然(瑜伽)说五识有寻伺者。显(此寻伺。)多(分)由彼(率尔五识引)起。
非说(与)彼(五识)相应。杂集所言任运分别谓五识者。彼
与瑜伽所说分别。义各有异。彼(杂集论所)说任运。即是五
识(以五识身。亦有自性分别义故)。瑜伽说此(七种分别。)是(与)五识俱(起)分
别意识相应(之)寻伺。故彼(初家)所引。为證不成。由此五
识定无寻伺。」
【此更通彼初家所引论文也。五识俱分别意识。即
所谓同时意识。馀皆可知。三诸识相应门竟。
△四
诸受相应门。】
「有义。恶作(与)忧舍(二受)相应。唯戚行转(故忧相应)。通无记故
(故舍相应)。睡眠(与)喜忧舍(三)受俱起。行(相)通(于)欢戚中庸
转故(欢即喜。感即忧。中庸即舍)。寻伺(与)忧喜舍乐(四受)相应(忧喜舍可知。亦
得有乐者)。初静虑中(有)意(地之)乐俱故。
有义。此四亦苦受
俱。纯苦趣中(有)。意(地之)苦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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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义。缺苦受俱。第二义中补出。馀并同也。
△五别
境相应门。】
「四皆容与五别境俱。行相所缘不相违故。」
【△六善所相应门。】
「悔眠伹与十善容俱。此(悔眠)唯在欲(界。)无轻安故。寻伺
容与十一善俱。初静虑中。轻安俱故。」
【△七烦恼相应门。】
「悔但容与无明相应。此行相粗。贪等细故。睡眠寻伺
(得与)。十烦恼俱。此彼展转不相违故。」
【△八随惑相应门。】
「悔与中(二)大(八)随惑容俱。非(与)忿等十(俱。以忿等十。)各为
主故。睡眠寻伺。二十(皆)容俱(起。)眠等位中。皆(容)起彼
(二十随烦恼)故。」
【△九三性相摄门。】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于无记业。亦(可有)追悔故。
有义。
初(悔眠)二。唯是生得善(摄。以悔则)行相粗鄙。及(眠则)略故(非加
行善)。后二亦通行善摄(以)。闻所成等(善法。)有寻伺故。有
义。初二亦(通)加行善(摄。以)闻思位中。有悔眠故。
后三
皆通(有覆)染(无覆)净(二种)无记。恶作非染。解粗猛故(若于)。四无
记中。悔唯中(间威仪路及工巧处)二(种无记。以其)行相粗猛。非定(变化。
亦非)果(异熟)故。眠除第四(变化。)非定(所)引生(故。然)异熟生(之无记第
六识)心。亦得眠故。寻伺除初(异熟无记。)彼(异熟之)解微劣。不能
寻察名等义故。」
【先正明通三性。次料简生得加行二善。后料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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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无覆二无记。及料简四无记也。四无记者。一异
熟。二威仪路。三工巧。四变化也。解。即行相也。
△十
界系现缘门又三。初明界系。二明现起。三明互缘。
今初。】
「恶作睡眠。唯欲界有。寻伺。在欲(界)及初静虑。馀界地
法皆妙静故(无此四法)。」
【馀界地。指色界二禅地。三禅地。四禅地。及无色界
四地也。
△二明现起。】
「悔眠(二法。)生上(地者)必不现起。寻伺(二法。生)上(地及生)下(地者。)亦
(容互)起下上。」
【△三明互缘。】
「下(地)上(地之)寻伺。能(互)缘(于)上(地境)下(地境)。
有义。悔眠不
能缘上(悔则)。行相粗近(眠则)。极昧略故。有义。此二亦缘上
境。有邪见者。悔修定故。梦能普缘所更(历之上界)事故。」
【寻伺通于欲界初禅。故云下上互缘上下。悔眠唯
局欲界。故但明缘上不缘上义。初义不缘者非。次
义亦缘者正也。十界系现缘门竟。
△十一学等三
摄门。】
「悔非无学。离欲(界不还之位。即)舍(此悔)故。睡眠寻伺。皆通三种
(以)。求解脱者(所有)有为善法(亦)。皆名学故。学究竟者(所有)。
有为善法(亦)。皆(名)无学故。」
【一切凡夫及初二果。皆得有悔。三果以上。即更无
悔。故非无学也。凡夫之睡眠寻伺。即非学非无学
摄。初二三果之睡眠寻伺。即是学摄。四果及八地
熟。二威仪路。三工巧。四变化也。解。即行相也。
△十
界系现缘门又三。初明界系。二明现起。三明互缘。
今初。】
「恶作睡眠。唯欲界有。寻伺。在欲(界)及初静虑。馀界地
法皆妙静故(无此四法)。」
【馀界地。指色界二禅地。三禅地。四禅地。及无色界
四地也。
△二明现起。】
「悔眠(二法。)生上(地者)必不现起。寻伺(二法。生)上(地及生)下(地者。)亦
(容互)起下上。」
【△三明互缘。】
「下(地)上(地之)寻伺。能(互)缘(于)上(地境)下(地境)。
有义。悔眠不
能缘上(悔则)。行相粗近(眠则)。极昧略故。有义。此二亦缘上
境。有邪见者。悔修定故。梦能普缘所更(历之上界)事故。」
【寻伺通于欲界初禅。故云下上互缘上下。悔眠唯
局欲界。故但明缘上不缘上义。初义不缘者非。次
义亦缘者正也。十界系现缘门竟。
△十一学等三
摄门。】
「悔非无学。离欲(界不还之位。即)舍(此悔)故。睡眠寻伺。皆通三种
(以)。求解脱者(所有)有为善法(亦)。皆名学故。学究竟者(所有)。
有为善法(亦)。皆(名)无学故。」
【一切凡夫及初二果。皆得有悔。三果以上。即更无
悔。故非无学也。凡夫之睡眠寻伺。即非学非无学
摄。初二三果之睡眠寻伺。即是学摄。四果及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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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菩萨之睡眠寻伺。即无学摄。以其虽是有为。
皆唯善故。
△十二三断相摄门。】
「悔眠唯通见修所断(非非所断)。亦邪见等势力起故(所以悔眠
皆见可所断摄)。非无漏道亲所引生故(所以眠属修所断摄)。亦非如忧
(之)深求解脱故(所以悔属修所断摄)。若(于见修)巳断(悔眠之后。仍有眠)故
(即)。名(为)非所断。则无学(位中之)眠(乃是)。非所断摄。」
【无漏道乃非所断。今眠既非无漏亲所引生。故非
非所断摄。无学回心向大。深求无上解脱。得有忧
根。名非所断。悔不同忧。故非非所断摄。若罗汉有
眠。佛亦有眠。则是非所断摄。然罗汉及佛。皆永无
梦。八地以上菩萨。虽称无学。仍有好梦。】
「寻伺虽非真无漏道。而能引(生)彼(无漏道。又)从彼(无漏道)引
生。故通见修非所断摄。」
【引生无漏之寻伺。即修所断。无漏引生之寻伺。即
非所断。分别烦恼相应之寻伺。即见所断也。】
「有义。寻伺(之)非所断者。于五法中。唯(属第三)分别(所)摄。
瑜伽说彼(寻伺)是分别故。有义。此(寻伺)二亦(是第四)正智(所)
摄(以八正道之中)。说正思惟是无漏故。彼(思)能令心(起)寻求
等故。又说彼(思)是言说(之)因故。未(至如来)究竟(之)位。于
(法门)药(众生心行)病等。未能遍知(所以)。后得智中为他说法。必
假寻伺。非如佛地无功用说。故此(寻伺)二种。亦通无漏
(瑜伽)。虽说寻伺必是分别。而不定说唯属第三(分别性所摄。以)
后得正智中。亦有分别故。」
【此更约五法判寻伺也。五法者。一名。二相。三分别。
皆唯善故。
△十二三断相摄门。】
「悔眠唯通见修所断(非非所断)。亦邪见等势力起故(所以悔眠
皆见可所断摄)。非无漏道亲所引生故(所以眠属修所断摄)。亦非如忧
(之)深求解脱故(所以悔属修所断摄)。若(于见修)巳断(悔眠之后。仍有眠)故
(即)。名(为)非所断。则无学(位中之)眠(乃是)。非所断摄。」
【无漏道乃非所断。今眠既非无漏亲所引生。故非
非所断摄。无学回心向大。深求无上解脱。得有忧
根。名非所断。悔不同忧。故非非所断摄。若罗汉有
眠。佛亦有眠。则是非所断摄。然罗汉及佛。皆永无
梦。八地以上菩萨。虽称无学。仍有好梦。】
「寻伺虽非真无漏道。而能引(生)彼(无漏道。又)从彼(无漏道)引
生。故通见修非所断摄。」
【引生无漏之寻伺。即修所断。无漏引生之寻伺。即
非所断。分别烦恼相应之寻伺。即见所断也。】
「有义。寻伺(之)非所断者。于五法中。唯(属第三)分别(所)摄。
瑜伽说彼(寻伺)是分别故。有义。此(寻伺)二亦(是第四)正智(所)
摄(以八正道之中)。说正思惟是无漏故。彼(思)能令心(起)寻求
等故。又说彼(思)是言说(之)因故。未(至如来)究竟(之)位。于
(法门)药(众生心行)病等。未能遍知(所以)。后得智中为他说法。必
假寻伺。非如佛地无功用说。故此(寻伺)二种。亦通无漏
(瑜伽)。虽说寻伺必是分别。而不定说唯属第三(分别性所摄。以)
后得正智中。亦有分别故。」
【此更约五法判寻伺也。五法者。一名。二相。三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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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名为妄想。四正智。五如如也。有漏寻伺。见修
所断。可属第三分别。无漏寻伺。即非所断。宜属第
四正智。以是后得智故。若至佛果位中。则并此无
漏寻伺亦断。以如来所有后得妙智。任运照机。不
假寻伺故也。十二三断相摄门竟。
△十三例结馀
门。】
「馀门准上。如理应思。」
【谓缘有事无事。缘有漏无漏。缘事境名境等也。第
三能变广释六位心所别相中。正释别相竟。
△二
会示二谛二。初略问答。二广问答。今初。】
「(问曰。)如是六位诸心所法。为离心体有别自性。为即是
心分位差别(答曰)。设尔何失。」
【△二广问答二。初难即离。二答妙理。今初。】
「二俱有过。若离心体有别自性。如何圣教说唯有识。
又如何说(唯)心远(行)独行(又如何说)。染净由心(又如何说)。士夫
六界(又)。庄严论说。复云何通。如彼颂言。许心似(善染)二
(法而)现。如是似贪等。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二俱有过。是先总难。若离心下。别难说离之过也。
士夫。即有情。六界。即地水火风空识。不别言心所
也。馀可知。】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如何圣教说心相应(以必)。他性(乃名)
相应。非自性故。又如何说心与心所俱时而起。如日
与光。瑜伽论说。复云何通。彼说心所非即心故。如彼
颂言。五种性不成。分位差过失。因缘无别故。与圣教
所断。可属第三分别。无漏寻伺。即非所断。宜属第
四正智。以是后得智故。若至佛果位中。则并此无
漏寻伺亦断。以如来所有后得妙智。任运照机。不
假寻伺故也。十二三断相摄门竟。
△十三例结馀
门。】
「馀门准上。如理应思。」
【谓缘有事无事。缘有漏无漏。缘事境名境等也。第
三能变广释六位心所别相中。正释别相竟。
△二
会示二谛二。初略问答。二广问答。今初。】
「(问曰。)如是六位诸心所法。为离心体有别自性。为即是
心分位差别(答曰)。设尔何失。」
【△二广问答二。初难即离。二答妙理。今初。】
「二俱有过。若离心体有别自性。如何圣教说唯有识。
又如何说(唯)心远(行)独行(又如何说)。染净由心(又如何说)。士夫
六界(又)。庄严论说。复云何通。如彼颂言。许心似(善染)二
(法而)现。如是似贪等。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二俱有过。是先总难。若离心下。别难说离之过也。
士夫。即有情。六界。即地水火风空识。不别言心所
也。馀可知。】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如何圣教说心相应(以必)。他性(乃名)
相应。非自性故。又如何说心与心所俱时而起。如日
与光。瑜伽论说。复云何通。彼说心所非即心故。如彼
颂言。五种性不成。分位差过失。因缘无别故。与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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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违。」
【此别难说即之过也。心王如日。心所如光。日若即
光。则光外无日。云何空中复见圆日。光若即日。则
日外无光。十方世界应同为日。心所若即是心。其
过亦尔。又瑜伽颂。言若谓心所即是心王。则五种
取蕴之性不得成就。以无受想行三蕴故。又若谓
但由分位差别而立五蕴者。亦有过失。以一刹那
中。其因缘必无差别可得故。则与圣教相违。盖圣
教说五蕴法。同在一刹那中横具。不依前后假立
故也。
△二答妙理。】
「应说离心有别自性。以心胜故(所以圣教但)。说(为)唯识等
(又此)。心所依(于)心(王)势力生故(所以庄严论中)。说似彼现。非(谓)
彼(善染法)即(是)心(王。)又(凡)识心(之)言(决定)。亦摄心所(以其)。恒
相应故(所以诸圣教中)。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然)。此
(且。)依世俗(说别有体。)若依胜义(则)心所与心。非离非即(乃至)。
诸识相望。应知亦然。是谓大乘真俗妙理。」
【心王心所种现各别者。俗谛也。心王心所一一皆
非即离者。真谛也。设非真谛。则俗谛无所依体。设
非俗谛。则真谛无可表彰。真谛如水。俗谛如流与
波。若知水外别无波流。则知波流之外亦别无水。
真是俗家之真。俗是真家之俗。实际理地。原自不
舍一法。今事门头。原自不立一尘。岂至分河饮水
哉。故宗镜云。若不了性。亦不了相。其相即妄。若不
识相。亦不识性。其性即孤。应须性相俱通。方得自
【此别难说即之过也。心王如日。心所如光。日若即
光。则光外无日。云何空中复见圆日。光若即日。则
日外无光。十方世界应同为日。心所若即是心。其
过亦尔。又瑜伽颂。言若谓心所即是心王。则五种
取蕴之性不得成就。以无受想行三蕴故。又若谓
但由分位差别而立五蕴者。亦有过失。以一刹那
中。其因缘必无差别可得故。则与圣教相违。盖圣
教说五蕴法。同在一刹那中横具。不依前后假立
故也。
△二答妙理。】
「应说离心有别自性。以心胜故(所以圣教但)。说(为)唯识等
(又此)。心所依(于)心(王)势力生故(所以庄严论中)。说似彼现。非(谓)
彼(善染法)即(是)心(王。)又(凡)识心(之)言(决定)。亦摄心所(以其)。恒
相应故(所以诸圣教中)。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然)。此
(且。)依世俗(说别有体。)若依胜义(则)心所与心。非离非即(乃至)。
诸识相望。应知亦然。是谓大乘真俗妙理。」
【心王心所种现各别者。俗谛也。心王心所一一皆
非即离者。真谛也。设非真谛。则俗谛无所依体。设
非俗谛。则真谛无可表彰。真谛如水。俗谛如流与
波。若知水外别无波流。则知波流之外亦别无水。
真是俗家之真。俗是真家之俗。实际理地。原自不
舍一法。今事门头。原自不立一尘。岂至分河饮水
哉。故宗镜云。若不了性。亦不了相。其相即妄。若不
识相。亦不识性。其性即孤。应须性相俱通。方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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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兼利。又云。楞伽经说。诸识有三种相。谓转相。业
相。真相。此三种相。通于八识。谓起心名转。八俱起
故。皆有生灭。故名转相。动则是业。如三细中初业
相故。八识皆动。尽名业相。八之真性。尽名真相。智
旭曰。既八识皆有三相。则五十一心所法。何不例
亦有三相哉。故慈恩云。识性识相。皆不离心。心所
心王。以识为主。归心泯相。总言唯识。唯遮境有。执
有者丧其真。识简心空。滞空者乖其实。此之谓也。
初明差别等前六门竟。
△二明共依等后三门二。
初举颂。二论释。今初。】
「巳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颂曰。依止
根本识(七共依门)。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
(八俱转门)。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
闷绝(九起灭分位门)。」
【△二论释三。初释共依门。二释俱转门。三释分位
门。今初。】
「论曰。根本识者。阿陀那识。染净诸识生(起之)根本故。依
止者。谓前六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依)亲依。」
【阿陀那名。通至佛果。故偏举之。共依。指现行本识。
乃六识所同依故。亲依。指本识中所藏种子。乃六
识之各别种故。
△二释转俱门。】
「五识者。谓前五转识。种类相似。故总说之。随缘现(之为)
言。显(其)非(能)常起。缘。谓作意根境等缘。谓五识身。内
依本识。外随作意五根(五)境等众缘和合。方得现前。
相。真相。此三种相。通于八识。谓起心名转。八俱起
故。皆有生灭。故名转相。动则是业。如三细中初业
相故。八识皆动。尽名业相。八之真性。尽名真相。智
旭曰。既八识皆有三相。则五十一心所法。何不例
亦有三相哉。故慈恩云。识性识相。皆不离心。心所
心王。以识为主。归心泯相。总言唯识。唯遮境有。执
有者丧其真。识简心空。滞空者乖其实。此之谓也。
初明差别等前六门竟。
△二明共依等后三门二。
初举颂。二论释。今初。】
「巳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颂曰。依止
根本识(七共依门)。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
(八俱转门)。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
闷绝(九起灭分位门)。」
【△二论释三。初释共依门。二释俱转门。三释分位
门。今初。】
「论曰。根本识者。阿陀那识。染净诸识生(起之)根本故。依
止者。谓前六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依)亲依。」
【阿陀那名。通至佛果。故偏举之。共依。指现行本识。
乃六识所同依故。亲依。指本识中所藏种子。乃六
识之各别种故。
△二释转俱门。】
「五识者。谓前五转识。种类相似。故总说之。随缘现(之为)
言。显(其)非(能)常起。缘。谓作意根境等缘。谓五识身。内
依本识。外随作意五根(五)境等众缘和合。方得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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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或俱或不俱起(以)。外缘合者有顿渐故。如水(所起)
涛波。随缘(而有)多少。此等法喻。广说如经。」
【五识种类相似者。一俱依色根。二同缘尘境。三俱
缘现在。四俱有间断。故相似也。作意根境等缘者。
谓眼识藉九缘生。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心
所。六根本依。即第八识。七染净依。即第七识。八分
别依。即同时意识。九种子依。即第八识中所藏转
识种子也。耳识藉八缘生。不须明缘。以暗中亦闻
声故。鼻识舌识身识。皆藉七缘而生。不须空明。以
合时方知故。馀可知。
△三释分位门二。初释意识
常起。二释五位不行。初中二。初对诸识。通明起不
起。二对前五别明常现起。今初。】
「由五转识行相粗动。所藉众缘时多不具。故起时少。
不起时多。第六意识虽亦粗动。而所藉缘无时不具。
由违缘故。有时不起。第七八识行相微细。所藉众缘
一切时有。故无缘碍令总不行。」
【第六意识所藉五缘。一意根。二法境。三作意。四根
本依。五种子依。此五种缘。一切时中定皆可得。唯
除生无想天等五位。名为违缘也。第七识但藉三
缘。一本识。二作意。三种子。第八识但藉四缘。一第
七识。二作意。三境界。四种子。
△二对前五。别明常
现起。】
「又五识身。不能思虑。唯外门转。起藉多缘。故断时多。
现行时少。第六意识。自能思虑。内外门转。不藉多缘。
涛波。随缘(而有)多少。此等法喻。广说如经。」
【五识种类相似者。一俱依色根。二同缘尘境。三俱
缘现在。四俱有间断。故相似也。作意根境等缘者。
谓眼识藉九缘生。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心
所。六根本依。即第八识。七染净依。即第七识。八分
别依。即同时意识。九种子依。即第八识中所藏转
识种子也。耳识藉八缘生。不须明缘。以暗中亦闻
声故。鼻识舌识身识。皆藉七缘而生。不须空明。以
合时方知故。馀可知。
△三释分位门二。初释意识
常起。二释五位不行。初中二。初对诸识。通明起不
起。二对前五别明常现起。今初。】
「由五转识行相粗动。所藉众缘时多不具。故起时少。
不起时多。第六意识虽亦粗动。而所藉缘无时不具。
由违缘故。有时不起。第七八识行相微细。所藉众缘
一切时有。故无缘碍令总不行。」
【第六意识所藉五缘。一意根。二法境。三作意。四根
本依。五种子依。此五种缘。一切时中定皆可得。唯
除生无想天等五位。名为违缘也。第七识但藉三
缘。一本识。二作意。三种子。第八识但藉四缘。一第
七识。二作意。三境界。四种子。
△二对前五。别明常
现起。】
「又五识身。不能思虑。唯外门转。起藉多缘。故断时多。
现行时少。第六意识。自能思虑。内外门转。不藉多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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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除五位。常能现起。故断时少。现起时多。由斯(颂中)不
说此(第六识为)随缘现。」
【初释意识常起竟。
△二释五位不行三。初正明五
位。二释及与言。三判通凡圣。初中三。初标徵。二别
释。三总结。今初。】
「五位者。何。生无想等。」
【△二别释三。初释无想天报。二释二无心定。三释
睡眠闷绝。今初。】
「无想天者。谓(于因中)修彼(无想)定(时。有)厌(患)粗想(之)力(所以)。生
彼天中。违(碍)不恒行(之)心及心所(但以)。想灭为首。名(之为)
无想天。故六转识。于彼(天中)皆断。有义。彼天(从初生乃至命终。)
常无六识。圣教说彼(天)无转识故。说彼(天)唯有(十二)有
(支中之)色支(而无名支)故。又说彼为无心地故。有义。彼天将
命终位。要起转识然后命终。彼必起下(地之)润生爱故。
瑜伽论说。后想生巳。是诸有情(乃)从彼(天)没故。然说
彼无转识等者。依长时说。非谓全无。有义(初)。生(彼天)时
亦有转识(以将生)。彼(天之)中有(亦)必起润生烦恼故(例)。如
馀(禅天之)本有初(生时。)必有转识故。瑜伽论说。若生于彼
(天)唯入(定而)不起(定。)其想若生(即)。从彼(天)没故(设使)。彼(天之)
本有(于)初(生时)若无转识。如何(可)名入(定。以)先有后无。乃
(可以)名入故(又)。决择分言(彼天于)。所有生得心心所灭。名
无想故。此言(之)意(正)显彼(天之)本有(于)初(生时。必)有异熟
生(之)转识暂(时现)起(但由)。宿(习此定之)因缘力。后(乃违此转识令)不复
生。由斯(无想定力。)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所以)。说名(为)无
说此(第六识为)随缘现。」
【初释意识常起竟。
△二释五位不行三。初正明五
位。二释及与言。三判通凡圣。初中三。初标徵。二别
释。三总结。今初。】
「五位者。何。生无想等。」
【△二别释三。初释无想天报。二释二无心定。三释
睡眠闷绝。今初。】
「无想天者。谓(于因中)修彼(无想)定(时。有)厌(患)粗想(之)力(所以)。生
彼天中。违(碍)不恒行(之)心及心所(但以)。想灭为首。名(之为)
无想天。故六转识。于彼(天中)皆断。有义。彼天(从初生乃至命终。)
常无六识。圣教说彼(天)无转识故。说彼(天)唯有(十二)有
(支中之)色支(而无名支)故。又说彼为无心地故。有义。彼天将
命终位。要起转识然后命终。彼必起下(地之)润生爱故。
瑜伽论说。后想生巳。是诸有情(乃)从彼(天)没故。然说
彼无转识等者。依长时说。非谓全无。有义(初)。生(彼天)时
亦有转识(以将生)。彼(天之)中有(亦)必起润生烦恼故(例)。如
馀(禅天之)本有初(生时。)必有转识故。瑜伽论说。若生于彼
(天)唯入(定而)不起(定。)其想若生(即)。从彼(天)没故(设使)。彼(天之)
本有(于)初(生时)若无转识。如何(可)名入(定。以)先有后无。乃
(可以)名入故(又)。决择分言(彼天于)。所有生得心心所灭。名
无想故。此言(之)意(正)显彼(天之)本有(于)初(生时。必)有异熟
生(之)转识暂(时现)起(但由)。宿(习此定之)因缘力。后(乃违此转识令)不复
生。由斯(无想定力。)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所以)。说名(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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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天。例)如(加行)善(根所)引生(之无想灭尽二定。以加行善故。所以)二定(亦得)名善
(今无想定所引生之异熟。所以名为无想天也。设)。不尔(者。则)转识一切不行。如
何(决择分中)可言唯生得(之心心所)灭。故(知)彼(天)初(生之)位。转识
(亦必)暂起。」
【初正释无想天之名义。次有义下。凡三解。第三为
正。大佛顶经亦云。初半劫灭。后半劫生也。本有。指
一期现在之身。生得心心所。指初生时即得现起
之心及心所。所谓异熟生无记。馀可知。】
「彼(无想)天唯在第四静虑(之中。以)下(三禅中。其)想粗动。难可断
故。上(四空中。)无(此)无想异熟处故。即能引发无想定(之)
思(业。)能感彼天异熟果故。」
【此更释无想果处。及无想果之因种也。三禅巳下。
想粗难断。四空灭色存心。无想灭心存色。故四空
天。无此无想异熟之处。当知无想异熟。必寄第四
禅天处也。思业。即思心所。令心造作无想定业。所
熏成种以为其因。乃招感于彼天之果。初释无想
天报竟。
△二释二无心定二。初略明。二广释。今初。】
「及无心二定者。谓无想(定及)灭尽定。俱无(前)六(转)识。故
名无心。」
【△二广释二。初无想定。二灭尽定。今初。】
「无想定者。谓有异生。伏(第三禅)遍净(天之俱生)贪。未伏上(界之)
染。由(永)出离想(之)作意(而)为先(导。)令不恒行(之)心(及)
心所(得)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令身安和。故(虽不与定心所
相应而)亦名定。」
(今无想定所引生之异熟。所以名为无想天也。设)。不尔(者。则)转识一切不行。如
何(决择分中)可言唯生得(之心心所)灭。故(知)彼(天)初(生之)位。转识
(亦必)暂起。」
【初正释无想天之名义。次有义下。凡三解。第三为
正。大佛顶经亦云。初半劫灭。后半劫生也。本有。指
一期现在之身。生得心心所。指初生时即得现起
之心及心所。所谓异熟生无记。馀可知。】
「彼(无想)天唯在第四静虑(之中。以)下(三禅中。其)想粗动。难可断
故。上(四空中。)无(此)无想异熟处故。即能引发无想定(之)
思(业。)能感彼天异熟果故。」
【此更释无想果处。及无想果之因种也。三禅巳下。
想粗难断。四空灭色存心。无想灭心存色。故四空
天。无此无想异熟之处。当知无想异熟。必寄第四
禅天处也。思业。即思心所。令心造作无想定业。所
熏成种以为其因。乃招感于彼天之果。初释无想
天报竟。
△二释二无心定二。初略明。二广释。今初。】
「及无心二定者。谓无想(定及)灭尽定。俱无(前)六(转)识。故
名无心。」
【△二广释二。初无想定。二灭尽定。今初。】
「无想定者。谓有异生。伏(第三禅)遍净(天之俱生)贪。未伏上(界之)
染。由(永)出离想(之)作意(而)为先(导。)令不恒行(之)心(及)
心所(得)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令身安和。故(虽不与定心所
相应而)亦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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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正释无想定之名义也。遍净贪及上染。皆指六
识相应之思惑。出离想。谓误认彼处以为涅槃。不
恒行心心所。即前六转识及彼相应之心所。馀可
知。】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下品修者。现法必退。不能速疾
还引现前。后生彼天。不甚光净形色广大。定当中夭。
中品修者。现不必退。设退(亦能)速疾还引现前。后生彼
天。虽甚光净形色广大。而不最极。虽有中夭而不决
定。上品修者。现必不退。后生彼天。最极光净。形色广
大。必无中夭。穷满(彼天五百大劫)寿量。后方殒没。」
【此约三品修因。以判三种所招果也。现法。即现生。】
「此定唯属第四静虑(所摄。)又唯是善(以是)。彼(加行善心等法)所引
(生)故。下(三禅地及)上(四空)地(中)无(有此定。)由前(所)说(想粗动等之理)故。」
【此更约界地判。及约三性判也。】
「四业通三。除顺现受。」
【此更约四业判也。四业者。一顺现受业。谓决定猛
利心所作善恶。能令现世即招苦乐二报。二顺生
受业。谓上品心所作善恶。能令转身即决受报。三
顺后受业。谓中品心所作善。恶能令二生三生乃
至百千生后方受其报。四不定受业。谓下品心所
作善恶杂业。或受不受。以微弱无大力故。今无想
定。下品修者。或不定受。或顺后受。或顺生受。中品
修者。或顺后受。或顺生受。上品修者。则顺生受。决
无此世即受彼天果报之理。故除顺现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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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此定唯欲界起。由诸外道说力起故。人中慧解
极猛利故。有义。欲界先修习巳。后生色界。能引现前
(但)。除无想天(乃)至(色)究竟(天。不起此定)故。」
【此更申明起定之处也。有两家解。第二周悉。无想
天不起者。由成此定。乃感生无想天。非于彼天方
起此定。又彼天寿尽。决当退生欲界。不更起此定
也。五不还天皆是圣者。故亦不起此定。初禅二禅
三禅四禅天中。皆得引起。可知。】
「此由厌想。欣彼果入。故惟有漏。非圣所起。」
【此更约有漏无漏判也。谓修此定者。本由厌患粗
想。欣慕彼无想果。然后得入。则是非灭计灭。故唯
有漏。而有学无学二种圣人。不起此定。唯是非学
无学摄也。初无想定竟。
△二灭尽定。】
「灭尽定者。谓有(三乘)无学(圣人。)或(复)有学圣(人。)巳伏或离
无所有(处之俱生)贪(于)。上(非非想处之)贪(则无学巳伏或离。而有学)。不定。由
(暂)止息想(之)作意为先。令不恒行(之心心所。及)恒行(中之一分)
染污心心所(皆)灭(故)。立灭尽(之)名。令身安和。故(虽不与定
心所相应而)亦名定(又)。由(加行之时。)偏厌受想(故)。亦名(为)灭彼
(受想之)定。」
【此正释灭尽定之名义也。巳伏。指有学及顿悟菩
萨。或离。指无学二乘及彼回心者。止息想。谓厌患
劳虑。暂取寂静。不计为涅槃也。此定亦名灭受想
定。故更释彼得名之由。】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下品修者。现法必退。不能速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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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引现前。中品修者。现不必退。设退(亦能)速疾还引现
前。上品修者。毕竟不退。」
【此但判三品。不云招果者。是无漏道。不感异熟也。】
「此定初修。必依有顶。游(历)观(察真)无漏(理以)为加行(乃得證)
入(以九)。次第定(之)中(此灭尽定)。最居后故。虽(此定亦仍)属有顶。而
(是)无漏(所)摄。若修此定巳得(淳熟出入)自在(则于)。馀地心后
亦得现前。」
【此判修定之所依也。有顶。谓三有极顶。即非想非
非想定是也。凡佛弟子欲修灭尽定者。必依次第
而修。谓先以觉观净除欲染。离生喜乐而入初禅。
次以内净舍离觉观。定生喜乐而入二禅。次更舍
弃喜动。离喜妙乐而入三禅。次更双亡苦乐。舍念
清净而入四禅。次更灭色缘空。入无边空处定。次
更灭空缘识。入无边识处定。次更灭识缘无所有。
入无所有处定。次更灭无所有。缘于非想非非想
处。入非想非非想定。次后了知此种极微细想。仍
是有漏有为。即依此定。游观寂灭真无我理。伏灭
第六心王心所。并伏第七识中俱生我执令不现
行。乃入此灭尽定。是故九次第定。此居最后。不依
有顶。不能加行證入也。虽依有顶。而非有漏。以必
游观无漏。方能入故。若修至淳熟。则随意出入。无
不自在。或于无所有地心后得入。或于识处地心
之后得入。乃至或于离生喜乐地心之后得入。或
于欲界散地心后亦得径入也。】
前。上品修者。毕竟不退。」
【此但判三品。不云招果者。是无漏道。不感异熟也。】
「此定初修。必依有顶。游(历)观(察真)无漏(理以)为加行(乃得證)
入(以九)。次第定(之)中(此灭尽定)。最居后故。虽(此定亦仍)属有顶。而
(是)无漏(所)摄。若修此定巳得(淳熟出入)自在(则于)。馀地心后
亦得现前。」
【此判修定之所依也。有顶。谓三有极顶。即非想非
非想定是也。凡佛弟子欲修灭尽定者。必依次第
而修。谓先以觉观净除欲染。离生喜乐而入初禅。
次以内净舍离觉观。定生喜乐而入二禅。次更舍
弃喜动。离喜妙乐而入三禅。次更双亡苦乐。舍念
清净而入四禅。次更灭色缘空。入无边空处定。次
更灭空缘识。入无边识处定。次更灭识缘无所有。
入无所有处定。次更灭无所有。缘于非想非非想
处。入非想非非想定。次后了知此种极微细想。仍
是有漏有为。即依此定。游观寂灭真无我理。伏灭
第六心王心所。并伏第七识中俱生我执令不现
行。乃入此灭尽定。是故九次第定。此居最后。不依
有顶。不能加行證入也。虽依有顶。而非有漏。以必
游观无漏。方能入故。若修至淳熟。则随意出入。无
不自在。或于无所有地心后得入。或于识处地心
之后得入。乃至或于离生喜乐地心之后得入。或
于欲界散地心后亦得径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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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定)虽属道谛。而是非学非无学摄(以其)。似涅槃故。」
【此更约学等三摄判也。既属道谛。宜是学无学摄。
然似涅槃。故非学。非真涅槃。故非无学。】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必由)。佛及弟子说力(乃得)起故。人中
慧解极猛利故(若于人中先修得巳。则于)。后(时。生)上二界。亦得现前
邬陀夷经。是此诚證(以)。无色(天。但无业果粗色。)亦名(为)意成
天(元有定果色)。故(所以得依无色定果而入此定也。然)。于(大乘诠显)藏识(之)教未
信受者。若生无色(界中。)不起此定(以)。恐(既)无色(身。又复无)心。
成断灭故(若)。巳信(有藏识者。)生彼(无色四天。此定)亦得现前(以其)。知
有藏识不断灭故。」
【此更判起定处也。初必人中。后通四禅及无色界。】
「要断三界见所断惑。方起此定(以诸)。异生不能伏灭有
顶心心所故(又复)。此定微妙。要(先)證(于)二空。随应后。得
(智之)所引发故。」
【此更判起定人也。异生未断分别我法二执。未證
我法二空妙理。纵令以欣厌力。伏灭无所有处心
及心所。而于非非想处心及心所。决定不能伏灭。
以彼所修世间有漏道力。本劣弱故。唯有三乘圣
者。或于初果位中。以根本智先證我空。或于初欢
喜地。以根本智先證我法二空。然后随彼二空之
后得智。渐次伏灭三界思惑至都尽位。乃入此微
妙定。是中二乘以我空后得智引发此定。但伏第
七识中微细我执。故虽身心度百千劫如弹指顷。
不能现诸威仪。以未达法空故。菩萨以二空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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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引发此定。兼伏第七识中微细法执。故能不起
灭定。现诸威仪。以得法自在故。】
「有义(于)。下八地修所断惑(之)中。要全断欲(界九品思惑。)馀
(之七地。但)伏(其)惑(或亦除)断。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以)。欲界(之)
惑种(不善有覆)。二性繁杂。障定(之力)强故(经论)。唯说不还(果人。)三
乘无学。及诸菩萨(乃能)。得此定故。彼(等)随(其)所应。生上
八地。皆得后起(此定)。」
【此下更复细判定前所断惑也。有两家解。第二为
正。今初家谓人中但断欲界思惑。即能起灭尽定。
后生四禅四空。亦皆得起。以阿那含果。即可得此
定故。】
「有义。要(须尽)断下之四地修所断惑。馀(之五地。但)伏(其)惑(或亦
除)断。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以下四地中)。变异受俱(之)烦恼
种子(其)。障定(之力亦)强故。彼(等)随(其)所应。生上五地。皆
得后起(此定)。」
【此第二正解。谓人中须断下四地惑。方起此定。后
生上五地中。乃得后起也。下四地。谓一者欲界五
趣杂居地。二者初禅离生喜乐地。三者二禅定生
喜乐地。四者三禅离喜妙乐地也。变异受。谓忧喜
苦乐四种受也。上五地。谓一者四禅舍念清净地。
二者空处地。三者识处地。四者无所有处地。五者
非非想处地也。】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后不断退生上地者。岂生上巳
却断下惑。」
灭定。现诸威仪。以得法自在故。】
「有义(于)。下八地修所断惑(之)中。要全断欲(界九品思惑。)馀
(之七地。但)伏(其)惑(或亦除)断。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以)。欲界(之)
惑种(不善有覆)。二性繁杂。障定(之力)强故(经论)。唯说不还(果人。)三
乘无学。及诸菩萨(乃能)。得此定故。彼(等)随(其)所应。生上
八地。皆得后起(此定)。」
【此下更复细判定前所断惑也。有两家解。第二为
正。今初家谓人中但断欲界思惑。即能起灭尽定。
后生四禅四空。亦皆得起。以阿那含果。即可得此
定故。】
「有义。要(须尽)断下之四地修所断惑。馀(之五地。但)伏(其)惑(或亦
除)断。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以下四地中)。变异受俱(之)烦恼
种子(其)。障定(之力亦)强故。彼(等)随(其)所应。生上五地。皆
得后起(此定)。」
【此第二正解。谓人中须断下四地惑。方起此定。后
生上五地中。乃得后起也。下四地。谓一者欲界五
趣杂居地。二者初禅离生喜乐地。三者二禅定生
喜乐地。四者三禅离喜妙乐地也。变异受。谓忧喜
苦乐四种受也。上五地。谓一者四禅舍念清净地。
二者空处地。三者识处地。四者无所有处地。五者
非非想处地也。】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后不断退生上地者。岂生上巳
却断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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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下问答释妨也。今先问曰。若于第四禅及四空
惑。伹伏不断。即能起此定者。假使不还果人。后于
所伏之惑不断不退而生无色上地。然彼下地惑
种尚犹未断。岂既生上地巳。却乃断下地惑耶。】
「断亦无失。如生上者。断下末那俱生惑故。」
【此先纵答也。谓假使生上却断下惑。亦无有失。如
生上地證无学者。一时顿断下九地之末那相应
俱生惑故。盖六识中俱生烦恼。其相粗显。故三界
九地种子。次第渐断。第七识中俱生烦恼。其相细
微。故三界九地种子。须待金刚喻定方能顿断也。】
「然不还者。对治力强。正润生位。不起烦恼。但由惑种
润上地生(又复)。虽所伏惑。有退(起有)不退(起。)而无伏下生
上地义。故无生上却断下失。」
【此释伏难。兼正答前问也。释伏难者。难曰。若得灭
定。后不断退而生上地。则正生时。岂无润生烦恼。
今释之曰。然不还果圣人。对治力强。故润生位。不
必起于现行烦恼。但由惑种润上地生耳。正答前
问者。虽灭尽定所伏之惑。有退不退。而六识中修
所断种。必须断下方得生上。本无伏下生上地义。
故亦无生上却断下惑之失也。且如有人于此。巳
断初禅二禅三禅思惑。又伏第四禅及四空思惑。
而得此定。巳后或起第四禅等思惑。或不起第四
禅等思惑。皆不可知。但必断尽第四禅思惑种子
方生空处。断尽空处思惑种子。方生识处。乃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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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无所有处思惑种子。方生非非想处。倘一生中
灭定不退。虽巳永伏非非相想。而第四禅惑种未
断。命终仍必生于五不还天。万无径生四空之理
也。问曰。凡夫外道。但伏下地思惑。亦未曾断。何故
展转得生上地。那含圣人。何故伏惑不断。反不生
上地耶。答曰。凡夫外道。邪见取著。故但伏下地思
惑。即能生于上地。报尽之后。仍复下坠。譬如仰空
射箭。力尽则堕也。那含圣人。巳破见惑。于三界中。
不复取著。但其任运烦恼。未能顿断。故下地烦恼
渐渐尽时。转转寄生上地。以次断尽上地烦恼。便
出尘界。譬如火不添薪。渐从熄灭也。】
「若诸菩萨。先(于)二乘位(中。)巳得(此)灭(尽)定。后(方)回心
(向大乘)者(则于)。一切(三贤十圣)位中(皆悉)。能起此定。若不尔者。或
有乃至七地满心。方能永伏一切烦恼。虽(七地中。犹)未永
断欲界修(所断)惑(种子。)而(能)如(彼不还果人)巳断(惑者一般。亦复)能起
此定。论说巳入远地菩萨。方能现起灭尽定故(复)。有
(一类利根菩萨。始)从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烦恼。如阿罗汉。彼
(于初地乃至第)十地中。皆起此定。经说菩萨前六地中。亦能
现起灭尽定故。」
【此更就菩萨以判灭定起位也。若不尔者。指未得
灭定先回心之二乘。一切烦恼。指三界现行思惑。
馀皆可知。二释二无心定竟。
△三释睡眠闷绝。】
「无心睡眠与闷绝者。谓有极重睡眠闷绝。令前六识
皆不现行(故亦得无心之名。盖由)。疲(劳)极(重)等缘所引身位(身劳
灭定不退。虽巳永伏非非相想。而第四禅惑种未
断。命终仍必生于五不还天。万无径生四空之理
也。问曰。凡夫外道。但伏下地思惑。亦未曾断。何故
展转得生上地。那含圣人。何故伏惑不断。反不生
上地耶。答曰。凡夫外道。邪见取著。故但伏下地思
惑。即能生于上地。报尽之后。仍复下坠。譬如仰空
射箭。力尽则堕也。那含圣人。巳破见惑。于三界中。
不复取著。但其任运烦恼。未能顿断。故下地烦恼
渐渐尽时。转转寄生上地。以次断尽上地烦恼。便
出尘界。譬如火不添薪。渐从熄灭也。】
「若诸菩萨。先(于)二乘位(中。)巳得(此)灭(尽)定。后(方)回心
(向大乘)者(则于)。一切(三贤十圣)位中(皆悉)。能起此定。若不尔者。或
有乃至七地满心。方能永伏一切烦恼。虽(七地中。犹)未永
断欲界修(所断)惑(种子。)而(能)如(彼不还果人)巳断(惑者一般。亦复)能起
此定。论说巳入远地菩萨。方能现起灭尽定故(复)。有
(一类利根菩萨。始)从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烦恼。如阿罗汉。彼
(于初地乃至第)十地中。皆起此定。经说菩萨前六地中。亦能
现起灭尽定故。」
【此更就菩萨以判灭定起位也。若不尔者。指未得
灭定先回心之二乘。一切烦恼。指三界现行思惑。
馀皆可知。二释二无心定竟。
△三释睡眠闷绝。】
「无心睡眠与闷绝者。谓有极重睡眠闷绝。令前六识
皆不现行(故亦得无心之名。盖由)。疲(劳)极(重)等缘所引身位(身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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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故。六情闇闭)。违前六识(令不现行。)故名极重睡眠。此(极重)睡眠时。
虽无彼(四不定中眠心所之)体。而由彼(引起。相)似(于)彼。故假说
彼(睡眠之)名(复有感冒)。风热等缘所引身位。亦违六识(令不现行。)
故名极重闷绝。或此(疲极风热等缘。)俱是触处少分(所摄)。」
【二别释竟。
△三总结。】
「除斯五位。意识恒起。」
【初正明五位竟。
△二释及与言。】
「(问曰。)正死生时。亦无意识。何故但说五位不行。
有义
(正)死生(位。即以颂中)及与(之)言(而)显(破曰)。彼说非理。所以者
何(圣教)但说六时名无心故。谓前五位。及(入)无馀依(涅槃
界者。今但)应说死生即闷绝摄。彼(死生)是最极闷绝位故(然颂)。
说及与(之)言(为)。显五(位)无杂(故耳。又颂但言五位。不说六时无心者。)此
(中欲)显六识断巳。后时依本识中(各)自种(子)还起。由此
不说入无馀依(以入无馀依后。则不起故)。」
【释此为二。初义非。次义正。并可知。
△三判通凡圣。】
「此五位中。异生有四。除在灭定。圣唯后三。于中如来
(及八地以上)自在菩萨。唯得存一。无(极重)睡(眠及)闷(绝)故。」
【凡夫外道。皆名异生。以未證圣法故。不能入灭尽
定。三乘圣人。不入无想定。不生无想天。八地巳上。
得法自在。故无极重睡闷。但有时入灭定耳。巳上
从第二卷中间至此。初分释三能变相竟。
△二会
三能变俱转以示二谛三。初总明俱转。二料简俱
转义。三结示二谛。今初。】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心与末那。二恒俱转。若起第六。
虽无彼(四不定中眠心所之)体。而由彼(引起。相)似(于)彼。故假说
彼(睡眠之)名(复有感冒)。风热等缘所引身位。亦违六识(令不现行。)
故名极重闷绝。或此(疲极风热等缘。)俱是触处少分(所摄)。」
【二别释竟。
△三总结。】
「除斯五位。意识恒起。」
【初正明五位竟。
△二释及与言。】
「(问曰。)正死生时。亦无意识。何故但说五位不行。
有义
(正)死生(位。即以颂中)及与(之)言(而)显(破曰)。彼说非理。所以者
何(圣教)但说六时名无心故。谓前五位。及(入)无馀依(涅槃
界者。今但)应说死生即闷绝摄。彼(死生)是最极闷绝位故(然颂)。
说及与(之)言(为)。显五(位)无杂(故耳。又颂但言五位。不说六时无心者。)此
(中欲)显六识断巳。后时依本识中(各)自种(子)还起。由此
不说入无馀依(以入无馀依后。则不起故)。」
【释此为二。初义非。次义正。并可知。
△三判通凡圣。】
「此五位中。异生有四。除在灭定。圣唯后三。于中如来
(及八地以上)自在菩萨。唯得存一。无(极重)睡(眠及)闷(绝)故。」
【凡夫外道。皆名异生。以未證圣法故。不能入灭尽
定。三乘圣人。不入无想定。不生无想天。八地巳上。
得法自在。故无极重睡闷。但有时入灭定耳。巳上
从第二卷中间至此。初分释三能变相竟。
△二会
三能变俱转以示二谛三。初总明俱转。二料简俱
转义。三结示二谛。今初。】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心与末那。二恒俱转。若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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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三俱转。馀随缘合起一至五。则四俱转乃至八俱。
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一切有情。通指十界圣凡而言之也。馀可知。
△二
料简俱转义。共有六番问答。今初番。】
「(问曰。)若一有情(而有)多识俱转。如何说彼是一有情(答曰)。若
立有情(而是)依识多少(则)。汝(于)无心位。应非有情。又他
分心现在前位。如何可说自分有情。然立有情(或)。依
命根数。或(依)异熟识。俱不违理。彼(命根及异熟识。)俱(是)恒时
唯有一故。」
【他分自分。乃以六道相望而互论也。且如只今为
人。则以人为自分。其馀五道皆名他分。然正为人
时。或忽起天道心。或忽起地狱心等。若但依识多
少而立有情。则正起天道识时。便应名为天道有
情。何故仍名为人道有情耶。馀可例知。命根。即依
色心连持不断功能假立。异熟识。即第八果报无
记识也。
△第二番问答。】
「(问曰。)一身唯一等无间缘。如何俱时有多识转(答曰)。既许
此一(等无间缘)引多(后念相应)心所。宁不许此(亦)能引多心(王。)
又谁定言此缘唯一。说多识俱者。许此缘(亦)多故。又
(如)欲(于)一时取多境者。多境现前。宁不顿取(以)。诸根
境等和合(之)力(既是)齐(平。若谓)识(必)前后(次第而)生。不应理
故。又(如诸)心所(之体)性虽无差别。而(著等)类别者。许多俱生
宁不许心异类俱起。又如(水之)浪(镜之)像。依一起多。故依
一心。多识俱转。又若不许意(识)与五(识)俱(则意识)。取彼
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一切有情。通指十界圣凡而言之也。馀可知。
△二
料简俱转义。共有六番问答。今初番。】
「(问曰。)若一有情(而有)多识俱转。如何说彼是一有情(答曰)。若
立有情(而是)依识多少(则)。汝(于)无心位。应非有情。又他
分心现在前位。如何可说自分有情。然立有情(或)。依
命根数。或(依)异熟识。俱不违理。彼(命根及异熟识。)俱(是)恒时
唯有一故。」
【他分自分。乃以六道相望而互论也。且如只今为
人。则以人为自分。其馀五道皆名他分。然正为人
时。或忽起天道心。或忽起地狱心等。若但依识多
少而立有情。则正起天道识时。便应名为天道有
情。何故仍名为人道有情耶。馀可例知。命根。即依
色心连持不断功能假立。异熟识。即第八果报无
记识也。
△第二番问答。】
「(问曰。)一身唯一等无间缘。如何俱时有多识转(答曰)。既许
此一(等无间缘)引多(后念相应)心所。宁不许此(亦)能引多心(王。)
又谁定言此缘唯一。说多识俱者。许此缘(亦)多故。又
(如)欲(于)一时取多境者。多境现前。宁不顿取(以)。诸根
境等和合(之)力(既是)齐(平。若谓)识(必)前后(次第而)生。不应理
故。又(如诸)心所(之体)性虽无差别。而(著等)类别者。许多俱生
宁不许心异类俱起。又如(水之)浪(镜之)像。依一起多。故依
一心。多识俱转。又若不许意(识)与五(识)俱(则意识)。取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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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识)所缘(之境)应不明了(喻)。如(独)散意识(亦但)。缘久灭故。」
【小乘所执七十五法。心法唯一。由前灭心。引生后
心。故云一身唯一等无间缘也。答中先顺答。次逆
答。顺答者。假使只一等无间缘引生多识。亦复无
过。以彼亦许一等无间引生多心所故。次逆答者。
既许有情各有八识。亦许八识各有等无间缘也。
又汝若不许多识俱转。则色声香味触等多境现。
前。一刹那中宁不顿取。若谓根境虽齐。识有前后。
则不合理。又既许一时有多心所俱生。何独不许
一时有多心王俱转。又如水镜唯一。浪像可多。则
知藏识唯一。转识可多。又若不许同时意识与五
识俱。则意识起时。前五巳灭。便同独头意识缘巳
灭境。如何得明了耶。
△第三番问答。】
「(问曰。)如何(与)五(识)俱。唯一意识。于色等境(乃能)。取一或多
(答曰)。如眼等识。各于自境(亦能)取一或多。此(意识于五尘境取一或多。)
亦(复)何失(以六识之)。相见(二分。)俱有种种相故。」
【复有小乘。妄计有五意识。故难唯一意识。不应顿
取多境。答释可知。应立量云。同时一意识是有法。
能取多境宗。因云。相见俱有种种相故。喻如一眼
识能取多色等。
△第四番问答。】
「(问曰。)何故诸识同类不俱(答曰)。于自所缘(若不可了。多亦无用。)若可
了者。一巳能了。馀无用故。」
【同类不俱。谓一刹那中。无二眼识并生。乃至无二
藏识并生也。答意可知。
△第五番问答。】
【小乘所执七十五法。心法唯一。由前灭心。引生后
心。故云一身唯一等无间缘也。答中先顺答。次逆
答。顺答者。假使只一等无间缘引生多识。亦复无
过。以彼亦许一等无间引生多心所故。次逆答者。
既许有情各有八识。亦许八识各有等无间缘也。
又汝若不许多识俱转。则色声香味触等多境现。
前。一刹那中宁不顿取。若谓根境虽齐。识有前后。
则不合理。又既许一时有多心所俱生。何独不许
一时有多心王俱转。又如水镜唯一。浪像可多。则
知藏识唯一。转识可多。又若不许同时意识与五
识俱。则意识起时。前五巳灭。便同独头意识缘巳
灭境。如何得明了耶。
△第三番问答。】
「(问曰。)如何(与)五(识)俱。唯一意识。于色等境(乃能)。取一或多
(答曰)。如眼等识。各于自境(亦能)取一或多。此(意识于五尘境取一或多。)
亦(复)何失(以六识之)。相见(二分。)俱有种种相故。」
【复有小乘。妄计有五意识。故难唯一意识。不应顿
取多境。答释可知。应立量云。同时一意识是有法。
能取多境宗。因云。相见俱有种种相故。喻如一眼
识能取多色等。
△第四番问答。】
「(问曰。)何故诸识同类不俱(答曰)。于自所缘(若不可了。多亦无用。)若可
了者。一巳能了。馀无用故。」
【同类不俱。谓一刹那中。无二眼识并生。乃至无二
藏识并生也。答意可知。
△第五番问答。】
卷七 第 393c 页 X51-0393.png
「(问曰。)若尔(则)。五识巳(能各)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识了为(答曰)。
五俱(之)意识(能)。助五(识)令起。非专为了五识所缘(而巳。)
又(意识)于彼(五识)所缘。能明了取。异于眼等(五)识。故非无
用。由此圣教。说彼意识名有分别。五识不尔。」
【五识不尔者。但有自性分别。不同意识更有随念
计度二种分别也。
△第六番问答。】
「(问曰。)多识俱转。何不(如心王心所之互)相应(答曰)。非同境故。设同
境者。彼此所依体数异故(喻)。如五根(之与五)识(虽亦同境)。互
不相应。」
【非同境者。眼识以色为境。乃至身识以触为境也。
难曰。同时意识。与五识既是同境。何不相应。释曰。
彼此所依体数异故。彼五识依五色根。此意识依
于意根。是一异也。各有自證分。体从自种生。是二
异也。此第六识。与五十一心所。皆得相应。彼前五
识。唯与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根本三。中二。大八
相应。是三异也。喻如五根之与五识。虽亦同境。而
根是色法。识是心法。根为所依。识为能依。根为能
发。识为所发。根但照境。不能了别。识能了别。而无
形像。识属现量。根属比量。故不可说如心心所之
和顺似一而名相应。二料简俱转义竟。
△三结示
二谛。】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以见分)。行相(及)。所依(根。所)缘(境。)相
应(之心所。四义皆)异故。又一(识)灭时。馀(识)不灭故(又七是)。能(熏。八
是)所熏(如此)。等相(亦)各异故(然而)。亦非定异。经说八识如
卷七 第 394a 页 X51-0394.png
水波等。无差别故(设使)。定异应非(互为)因果性故(当知)。如幻
事等。无定性故。」
【此结示俗谛也。先明不定一义。次明不定异义。第
八识如水。前七识如波。波之与水。不即不离。不一
不异。因之与果。亦复如是。故总以如幻结成无性。
当知无性之俗。俗不违真也。量云。八识是有法。非
定一异宗。因云。无定性故。喻如幻事。】
「如前所说(三能变)识(六位心所)差别(之)相(且)。依(四俗谛中第二道)理
世俗(说有此事)。非(谓四真谛中第四)真胜义(谛。亦有此差别也。以)真胜义中。
心言绝故。」
【此结示真谛也。心路绝故不可思。言路绝故不可
议。以心言皆悉无性。故名为绝。非是离于心言之
外。别有一个非心非言境界以为真谛。当知无相
之真。真不违俗。是故第八识如水。前七识如波。真
胜义则如湿性。非波非水。亦不异波水也。四俗谛
者。一假名无实谛。谓军林瓶车等。二随事差别谛。
谓三科五蕴等。三方便安立谛。谓苦集灭道等。四
法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真理。四真谛者。一体用
显现谛。即第二俗。二因果差别谛。即第三俗。三依
真显实谛。即第四俗。四废诠谈旨谛。即一实真如。
前一俗。唯俗非真。后一真。唯真非俗。中间三位。望
后名俗。望前为真。虽云八谛。秖云五位。今所明八
识六位心所。即约随事差别谛说。亦名为体用显
现谛。以不同外道馀乘所执我法。故名为理。以不
事等。无定性故。」
【此结示俗谛也。先明不定一义。次明不定异义。第
八识如水。前七识如波。波之与水。不即不离。不一
不异。因之与果。亦复如是。故总以如幻结成无性。
当知无性之俗。俗不违真也。量云。八识是有法。非
定一异宗。因云。无定性故。喻如幻事。】
「如前所说(三能变)识(六位心所)差别(之)相(且)。依(四俗谛中第二道)理
世俗(说有此事)。非(谓四真谛中第四)真胜义(谛。亦有此差别也。以)真胜义中。
心言绝故。」
【此结示真谛也。心路绝故不可思。言路绝故不可
议。以心言皆悉无性。故名为绝。非是离于心言之
外。别有一个非心非言境界以为真谛。当知无相
之真。真不违俗。是故第八识如水。前七识如波。真
胜义则如湿性。非波非水。亦不异波水也。四俗谛
者。一假名无实谛。谓军林瓶车等。二随事差别谛。
谓三科五蕴等。三方便安立谛。谓苦集灭道等。四
法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真理。四真谛者。一体用
显现谛。即第二俗。二因果差别谛。即第三俗。三依
真显实谛。即第四俗。四废诠谈旨谛。即一实真如。
前一俗。唯俗非真。后一真。唯真非俗。中间三位。望
后名俗。望前为真。虽云八谛。秖云五位。今所明八
识六位心所。即约随事差别谛说。亦名为体用显
现谛。以不同外道馀乘所执我法。故名为理。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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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平等一实真如法性。故名世俗。】
「如伽他说。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相
所相无故。」
【此结示真俗不二也。不变随缘。如举真金而作众
器。故相有别。随缘不变。如彼众器全体即金。故相
无别。以能相所相。本无性故。谓能即非能。所即非
所。故名为无。非离能所之外。更立一个无能无所
为真谛也。若向此结示中荐取分明。则知性相二
宗。同条共贯。更无两辙。故宗镜录曰。智者大师净
名疏中问云。今依龙树之学。何意用天亲之义。答。
龙树天亲。岂不同入不二法门乎。今何取舍定执
也。若分别界外结惑生死。及诸行名义。当细寻天
亲所作。若观门遣荡。安心入道。何过龙树。故知菩
萨制作。一一关于圣典。故非出自胸臆。广引證明。
令生闻慧。若不先明识论天亲护法等剖析根尘
微细生死。又焉得依龙树观门遣荡。如无差别。无
可圆融。若不先诊候察其病源。何以依方施其妙
药。今时多不就巳仔细推寻。及广披圣典。教观俱
昧。理行全亏。唯尚随语依通。一时遣荡。拂迹而亦
不泯。归空而空不亡。以不出法尘。全为影事。殊不
识心王心所。种现根随。微细根尘。生灭起处。心心
流注。念念现前。如醉如痴。懵无知者。智灯既闇。定
水全枯。未审何门。能得清净。噫。智者永明。皆于性
相融通若此。而今之学者。犹复胶柱鼓瑟。不知会
「如伽他说。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相
所相无故。」
【此结示真俗不二也。不变随缘。如举真金而作众
器。故相有别。随缘不变。如彼众器全体即金。故相
无别。以能相所相。本无性故。谓能即非能。所即非
所。故名为无。非离能所之外。更立一个无能无所
为真谛也。若向此结示中荐取分明。则知性相二
宗。同条共贯。更无两辙。故宗镜录曰。智者大师净
名疏中问云。今依龙树之学。何意用天亲之义。答。
龙树天亲。岂不同入不二法门乎。今何取舍定执
也。若分别界外结惑生死。及诸行名义。当细寻天
亲所作。若观门遣荡。安心入道。何过龙树。故知菩
萨制作。一一关于圣典。故非出自胸臆。广引證明。
令生闻慧。若不先明识论天亲护法等剖析根尘
微细生死。又焉得依龙树观门遣荡。如无差别。无
可圆融。若不先诊候察其病源。何以依方施其妙
药。今时多不就巳仔细推寻。及广披圣典。教观俱
昧。理行全亏。唯尚随语依通。一时遣荡。拂迹而亦
不泯。归空而空不亡。以不出法尘。全为影事。殊不
识心王心所。种现根随。微细根尘。生灭起处。心心
流注。念念现前。如醉如痴。懵无知者。智灯既闇。定
水全枯。未审何门。能得清净。噫。智者永明。皆于性
相融通若此。而今之学者。犹复胶柱鼓瑟。不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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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自心。不亦哀哉。巳上广明能变三相竟。
△二广
明所变唯识二。初正明所变。二广释外难。初中二。
初结前举颂。二以论释成。今初。】
「巳广分别三能变相。为自所变(相见)二分所依。云何应
知依识所变。假说我法。非别实有。由斯一切唯有识
耶。颂曰。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
切唯识。」
【△二以论释成二。初正释颂文。二释小乘难。初中
二。初约见相二分释。二约转似外境释。今初。】
「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三能变识及彼心所(以其)。皆
能变似见相二分。立转变名。所变见分。说名分别(以其)。
能取(于)相(分)故。所变相分。名所分别(以是)。见(分之)所取故。
由此正理(故知)。彼实我法。离识所变皆定非有(以)。离能
(取)所取(之外。)无别物故。非有实物。离(于能所之)二相故。是故
一切有为无为若实若假。皆不离识(然此)。唯(之为)言(但)。为
遮(遣)离识实物。非(并遮遣)不离识(之)心所法等。」
【有为者。心王心所色法及不相应行也。无为者。虚
空择灭等六无为也。实者。心王心所色法。从缘生
也。假者。不相应行。依于色心分位立也。以要言之。
即是五位百法。言皆不离识者。所谓心王。即识自
相故心所。即识相应故。色法。即二所现故。不相应
行。即三分位故。无为。即四实性故。然唯遮离识实
物非有。非遮相应心所为无。故唯识言。亦摄心所
也。是中唯遮外境非有。识表心及心所非无。即遣
△二广
明所变唯识二。初正明所变。二广释外难。初中二。
初结前举颂。二以论释成。今初。】
「巳广分别三能变相。为自所变(相见)二分所依。云何应
知依识所变。假说我法。非别实有。由斯一切唯有识
耶。颂曰。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
切唯识。」
【△二以论释成二。初正释颂文。二释小乘难。初中
二。初约见相二分释。二约转似外境释。今初。】
「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三能变识及彼心所(以其)。皆
能变似见相二分。立转变名。所变见分。说名分别(以其)。
能取(于)相(分)故。所变相分。名所分别(以是)。见(分之)所取故。
由此正理(故知)。彼实我法。离识所变皆定非有(以)。离能
(取)所取(之外。)无别物故。非有实物。离(于能所之)二相故。是故
一切有为无为若实若假。皆不离识(然此)。唯(之为)言(但)。为
遮(遣)离识实物。非(并遮遣)不离识(之)心所法等。」
【有为者。心王心所色法及不相应行也。无为者。虚
空择灭等六无为也。实者。心王心所色法。从缘生
也。假者。不相应行。依于色心分位立也。以要言之。
即是五位百法。言皆不离识者。所谓心王。即识自
相故心所。即识相应故。色法。即二所现故。不相应
行。即三分位故。无为。即四实性故。然唯遮离识实
物非有。非遮相应心所为无。故唯识言。亦摄心所
也。是中唯遮外境非有。识表心及心所非无。即遣
卷七 第 395a 页 X51-0395.png
虚存实观。不云唯相唯见而云唯识。即舍滥留纯
观。不云唯二分而云唯识。即摄末归本观。不云唯
心心所。而云唯识。即隐劣显胜观。无为即识实性。
亦不离识。乃至如前文云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
别等。即遣相證性观也。
△二约转似外境释。】
「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转似我法外境相现。此能转变。
即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谓即三界心及心所。
此所执境。名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由此分别。
变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别实我法性。决定皆无。
前引教理巳广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识(但由)。虚妄分
别(而)有(巳)极成故。唯既不遮不离识法。故真空等亦
是有性。由斯远离增减二边。唯识义成。契会中道。」
【前引教理。指第一卷及第二卷初广破我法二执
之文。真空。即圆成实性。等。即依他起性也。实我实
法。名遍计所执性。心及心所。名依他起性。二空真
理。名圆成实性。遍计非有。故无增益之过依圆不
无。故无损减之过。不减不增。是名中道。初正释颂
文竟。
△二释小乘难九。初释唯识所因难。二释世
事乖宗难。三释圣教相违难。四释唯识成空难。五
释色相非心难。六释现量违宗难。七释梦觉相违
难。八释外取他心难。九释异境非识难。初中二。初
略问答。二广问答。今初。】
「(问曰。)由何教理(而)。唯识(之)义(可以證)成(答曰。前文)。岂不巳说。」
【△二广问答二。初问。二答。今初。】
观。不云唯二分而云唯识。即摄末归本观。不云唯
心心所。而云唯识。即隐劣显胜观。无为即识实性。
亦不离识。乃至如前文云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
别等。即遣相證性观也。
△二约转似外境释。】
「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转似我法外境相现。此能转变。
即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谓即三界心及心所。
此所执境。名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由此分别。
变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别实我法性。决定皆无。
前引教理巳广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识(但由)。虚妄分
别(而)有(巳)极成故。唯既不遮不离识法。故真空等亦
是有性。由斯远离增减二边。唯识义成。契会中道。」
【前引教理。指第一卷及第二卷初广破我法二执
之文。真空。即圆成实性。等。即依他起性也。实我实
法。名遍计所执性。心及心所。名依他起性。二空真
理。名圆成实性。遍计非有。故无增益之过依圆不
无。故无损减之过。不减不增。是名中道。初正释颂
文竟。
△二释小乘难九。初释唯识所因难。二释世
事乖宗难。三释圣教相违难。四释唯识成空难。五
释色相非心难。六释现量违宗难。七释梦觉相违
难。八释外取他心难。九释异境非识难。初中二。初
略问答。二广问答。今初。】
「(问曰。)由何教理(而)。唯识(之)义(可以證)成(答曰。前文)。岂不巳说。」
【△二广问答二。初问。二答。今初。】
卷七 第 395b 页 X51-0395.png
「虽说(犹)未(显)了(以前所引教理。但为破于他义。然)。非(是但)破他义(而)。巳
义便(可)成(立。)应更确陈(以)。成此(唯识)教理。」
【△二答为三。初引教。二显理。三总證。今初。】
「如契经说。三界唯心。又说。所缘唯识所现。又说。诸法
皆不离心。又说。有情随心垢净。又说。成就四智菩萨。
能随悟入唯识无境。一(者了达)相违识相(之)智。谓于一
处。鬼人天等随业差别。所见各异。境若实有。此(所见差别)
云何(得)成。二(者)无所缘(境而)识(现可得之)智。谓缘过未梦境
像等。非实有境。识现可得。彼境既无(则凡)。馀(现在境)亦(复)
应尔。三(者)自应无倒(之)智。谓愚夫智若得实境。彼应
自然成无颠倒。不由功用。应得解脱(今既不尔。则知所执实境。但是
颠倒妄计)。四(者)随三(种妙)智(境即随)转(之)智(何等为三)。一(知一切境界)随
(八地巳上心)自在者(妙)智(而)转(之)智。谓巳證得心自在者。
随欲转变地等皆成(假使)。境若实有。如何可变。二(知一切境
界)随观察者(妙)智(而)转(之)智。谓得胜定修法观者。随
观一境。众相现前(假使)。境若是真。宁随心转。三(知一切境界)
随无分别(妙)智(而)转(之)智。谓起證实无分别智(则)。一
切境相皆不现前(假使)。境若是实。何容不现。菩萨成就
(此)四智者。于唯识理决定悟入。又伽他说。心意识所
缘。皆非离自性。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馀。此等圣教。
诚證非一。」
【所引诸教。并皆可知。自性者。即心意识之自体也。
△二显理。】
「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故。如馀。不亲缘离自色等。」
卷七 第 395c 页 X51-0395.png
【宗镜云。第一比量。成立五尘相分色。皆是五识亲
所缘缘。成其唯识义也。量曰。极成眼识是有法。决
不亲缘离自识色宗。因云。极成五识中随一摄故。
喻如馀极成四识。乃至量曰。极成身识是有法。决
不亲缘离自识触宗。因云。极成五识中随一摄故。
喻如馀极成眼识等。】
「馀识。识故。如眼识等。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宗镜云。第二比量。成立第六识。并闇成立七八二
识。皆缘自之亲相分不离于识。是唯识义也。量云。
极成馀识是有法。亦不亲缘离自识诸法宗。因云。
是识性故。喻如极成眼识等。此中但言馀识者。以
小乘不许七八二识故。若言七八二识。恐彼不许。
便犯所别不极成过。若只言六识。又不能闇立大
乘第七第八两识故也。】
「此识所缘。定非离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缘。」
【宗镜云。第三比量。总成立一切亲相分不离心体。
得成唯识也。量曰。六识亲所缘缘是有法。定不离
六识体宗。因云。见相二分随一摄故。喻如彼能缘
见分。】
「所缘。法故。如相应法。决定不离心及心所。」
【宗镜云。第四比量。成立一切疏所缘缘境皆不离
心。得成唯识也。量曰。一切随自识所缘是有法。决
定不离我之能缘心及心所宗。因云。以是所缘法
故。喻如相应法。言相应法者。即指前来巳成立之
卷七 第 396a 页 X51-0396.png
亲相分也。此正成立第八识之相分。不离本识。望
前六识。名为疏所缘缘。由彼小乘不许第八。故但
云疏所缘缘。即是六识所托之本质境。乃第八识
亲所缘缘。】
「此等正理。诚證非一。」
【结前四量也。二显理竟。
△三总證。】
「故于唯识。应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识非无。离有离无。
故契中道。」
【我法非有者。以是遍计所执性故。空谓二空真如。
即圆成实性。识。谓心王心所。即依他起性。空识非
无者。以其非所执故。若执空识。亦是遍计。遍计本
自非有。故离有。依圆本自非无。故离无。既离有无。
理绝情谓。故即契中道矣。】
「慈尊依此。说二颂言。虚妄分别(故)有(见相二分。)于此(二分之上
实我实法之)二(决定)都无(即)。此(依他性)中唯有(无我无法真)空(之理。)于
彼(真空理中。)亦有此(依他起性。)故说(有为无为)一切(诸)法(有依圆故)。非空
(无遍计故)。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
【此引二颂。以證三性圆离有无。契会中道。即是不
思议三谛也。虚妄分别有句。明染分依他是有。即
俗谛也。于此二都无句。明遍计我法本空。即真谛
也。此中唯有空句。明依他中有圆成实。于彼亦有
此句。明圆成实不离依他。盖是真俗不二。即显中
道第一义谛体也。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则一
切法无非中道明矣。有字。即牒第一句。无字。即牒
前六识。名为疏所缘缘。由彼小乘不许第八。故但
云疏所缘缘。即是六识所托之本质境。乃第八识
亲所缘缘。】
「此等正理。诚證非一。」
【结前四量也。二显理竟。
△三总證。】
「故于唯识。应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识非无。离有离无。
故契中道。」
【我法非有者。以是遍计所执性故。空谓二空真如。
即圆成实性。识。谓心王心所。即依他起性。空识非
无者。以其非所执故。若执空识。亦是遍计。遍计本
自非有。故离有。依圆本自非无。故离无。既离有无。
理绝情谓。故即契中道矣。】
「慈尊依此。说二颂言。虚妄分别(故)有(见相二分。)于此(二分之上
实我实法之)二(决定)都无(即)。此(依他性)中唯有(无我无法真)空(之理。)于
彼(真空理中。)亦有此(依他起性。)故说(有为无为)一切(诸)法(有依圆故)。非空
(无遍计故)。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
【此引二颂。以證三性圆离有无。契会中道。即是不
思议三谛也。虚妄分别有句。明染分依他是有。即
俗谛也。于此二都无句。明遍计我法本空。即真谛
也。此中唯有空句。明依他中有圆成实。于彼亦有
此句。明圆成实不离依他。盖是真俗不二。即显中
道第一义谛体也。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则一
切法无非中道明矣。有字。即牒第一句。无字。即牒
卷七 第 396b 页 X51-0396.png
第二句。及有故。即牒第三第四两句。一切法有。即
假也。一切法无。即空也。一切法及有故。即中也。故
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为令易解。说
空假中。尅实而言。唯一中道以为正体。中道离一
切相。非遍计之所执。即为如实空义。中道即一切
法。具依他之缘起。即如实不空义。虽有空与不空
二义。而体元非空与不空。今既云一切法非空非
不空。则八识一一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法尔具
足三谛。五十一心所一一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
法尔具足三谛。十一色法一一非空非不空。即是
中道。法尔具足三谛。二十四种不相应行亦一一
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法尔具足三谛。六种无为
亦复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法尔具足三谛。此性
相两宗血脉关通最显著处。人都忽而不察。奈之
何哉。】
「此颂且依染(分)依他(而)说。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染分依他。因缘所生六凡法也。净分依他。因缘所
生四圣法也。六凡诸法。既巳一一即空假中。四圣
诸法。何独不然。故曰十界无非即空假中。明文在
兹。奈何不信。初唯识所因难竟。
△二释世事乖宗
难。】
「(难曰。)若唯内识似外境起。宁见世间情非情物。处时身
用定不定转(答曰)。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此中自有四难。一者处定。二者时定。三者身不定。
假也。一切法无。即空也。一切法及有故。即中也。故
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为令易解。说
空假中。尅实而言。唯一中道以为正体。中道离一
切相。非遍计之所执。即为如实空义。中道即一切
法。具依他之缘起。即如实不空义。虽有空与不空
二义。而体元非空与不空。今既云一切法非空非
不空。则八识一一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法尔具
足三谛。五十一心所一一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
法尔具足三谛。十一色法一一非空非不空。即是
中道。法尔具足三谛。二十四种不相应行亦一一
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法尔具足三谛。六种无为
亦复非空非不空。即是中道。法尔具足三谛。此性
相两宗血脉关通最显著处。人都忽而不察。奈之
何哉。】
「此颂且依染(分)依他(而)说。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染分依他。因缘所生六凡法也。净分依他。因缘所
生四圣法也。六凡诸法。既巳一一即空假中。四圣
诸法。何独不然。故曰十界无非即空假中。明文在
兹。奈何不信。初唯识所因难竟。
△二释世事乖宗
难。】
「(难曰。)若唯内识似外境起。宁见世间情非情物。处时身
用定不定转(答曰)。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此中自有四难。一者处定。二者时定。三者身不定。
卷七 第 396c 页 X51-0396.png
四者依用不定。一处定者。如南山在南。不可以识
令其在北。故非唯识。二时定者。如缘山之识生时。
固自有山。然缘山之识灭时。山不随灭。故非唯识。
三身不定者。如多人同看灯光。其有翳者。别见五
色重叠。则是虚妄。可名唯识。其无翳者。皆见清光。
则是实境。故非唯识。四作用不定者。复有三难。一
云。如翳眼所见发蝇等物。即无作用。好眼所见发
蝇等物。即有作用。无作用者。可名唯识。有作用者。
则是实物。何名唯识。二云。如梦中所得饮食衣服
刀仗毒药。即无实用。可名唯识。觉时所得。便有实
用。何名唯识。三云。如乾闼婆城。则无实用。砖土城
等。则有实用。虚实各殊。何名唯识。答云如梦境等
者。应引二十颂云。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
浓河等。如梦损有用。初句。答第一处定第二时定
难。第二第三两句。答第三身不定难。第四句。答第
四作用不定难也。一释处定难者。且如梦见有山
在南。梦中之心更缘北时。梦中之山依旧在南。岂
果有山在于梦心之外耶。云释时定难者。且如梦
见有山。梦中之心缘此山时。山固宛然。梦中之心
不缘山时。山亦仍在。岂果离于梦心实有山耶。三
释身不定难者。且如一类饿鬼。于恒河处。同见脓
河。虽彼多鬼之所同见。岂实有脓河耶。若知饿鬼
所见脓河。唯是自业所招。自识妄见。则知今人所
见灯火清光。乃至日月星辰。山河国土。穷尽十方
令其在北。故非唯识。二时定者。如缘山之识生时。
固自有山。然缘山之识灭时。山不随灭。故非唯识。
三身不定者。如多人同看灯光。其有翳者。别见五
色重叠。则是虚妄。可名唯识。其无翳者。皆见清光。
则是实境。故非唯识。四作用不定者。复有三难。一
云。如翳眼所见发蝇等物。即无作用。好眼所见发
蝇等物。即有作用。无作用者。可名唯识。有作用者。
则是实物。何名唯识。二云。如梦中所得饮食衣服
刀仗毒药。即无实用。可名唯识。觉时所得。便有实
用。何名唯识。三云。如乾闼婆城。则无实用。砖土城
等。则有实用。虚实各殊。何名唯识。答云如梦境等
者。应引二十颂云。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
浓河等。如梦损有用。初句。答第一处定第二时定
难。第二第三两句。答第三身不定难。第四句。答第
四作用不定难也。一释处定难者。且如梦见有山
在南。梦中之心更缘北时。梦中之山依旧在南。岂
果有山在于梦心之外耶。云释时定难者。且如梦
见有山。梦中之心缘此山时。山固宛然。梦中之心
不缘山时。山亦仍在。岂果离于梦心实有山耶。三
释身不定难者。且如一类饿鬼。于恒河处。同见脓
河。虽彼多鬼之所同见。岂实有脓河耶。若知饿鬼
所见脓河。唯是自业所招。自识妄见。则知今人所
见灯火清光。乃至日月星辰。山河国土。穷尽十方
卷七 第 397a 页 X51-0397.png
有漏国土。种种依正。皆是同分妄见而巳。岂有识
外实境可得。四释作用不定难者。且如梦得饮食
刀仗等。即无实用。梦见男女交遘遗失不净等。即
有实用。既有实无实。皆同一梦境。则汝所云作用
不定。何一非唯识耶。
△三释圣教相违难。】
「(难曰。)何缘世尊(不但说意法二处。而)说(有)十二处(答曰。彼五根五尘十处。亦)。依
(本)识所变。非别实有(世尊不过)。为(令众生)入我空(观。所以)说(此)
六二(之)法(令观无我。喻)。如(为)遮断见(故假)。说(相)续有情(今大乘教)。
为(令众生)入法空(观。所以)复说唯识。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说十二处。为破我执。元非实法。譬如说续有情。但
为破断见耳。岂可更计常哉。
△四释唯识成空难。】
「(难曰。)此唯识性。岂不亦空(设若)。不尔(其义)。如何(答曰。识性)。非所执
故。谓依识变妄执实法(以)。理(推彻。了)不可得。说为法空。
非(谓并)无离言正智所證唯识性故(而)。说为法空(也。)此
识若无。便无俗谛。俗谛无故。真谛亦无。真俗相依而
建立故。拨无二谛。是恶取空。诸佛说为不可治者。应
知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说前二颂。」
【此中难意。谓由破我故说十二处法。法既即空。则
今由破法执。故说唯识。识岂不亦空耶。答意可知。
恐又难曰。设无此识。亦何不可。故今答曰。此识若
无。便无俗谛。盖八识及与心所。皆名俗谛。俗依真
立。真依俗显。譬如色依空住。空依色显。又如波水
依湿性立。湿性依波水显。真俗不二之旨。复见于
此。谁云性相不同辙哉。
△五释色相非心难。】
外实境可得。四释作用不定难者。且如梦得饮食
刀仗等。即无实用。梦见男女交遘遗失不净等。即
有实用。既有实无实。皆同一梦境。则汝所云作用
不定。何一非唯识耶。
△三释圣教相违难。】
「(难曰。)何缘世尊(不但说意法二处。而)说(有)十二处(答曰。彼五根五尘十处。亦)。依
(本)识所变。非别实有(世尊不过)。为(令众生)入我空(观。所以)说(此)
六二(之)法(令观无我。喻)。如(为)遮断见(故假)。说(相)续有情(今大乘教)。
为(令众生)入法空(观。所以)复说唯识。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说十二处。为破我执。元非实法。譬如说续有情。但
为破断见耳。岂可更计常哉。
△四释唯识成空难。】
「(难曰。)此唯识性。岂不亦空(设若)。不尔(其义)。如何(答曰。识性)。非所执
故。谓依识变妄执实法(以)。理(推彻。了)不可得。说为法空。
非(谓并)无离言正智所證唯识性故(而)。说为法空(也。)此
识若无。便无俗谛。俗谛无故。真谛亦无。真俗相依而
建立故。拨无二谛。是恶取空。诸佛说为不可治者。应
知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说前二颂。」
【此中难意。谓由破我故说十二处法。法既即空。则
今由破法执。故说唯识。识岂不亦空耶。答意可知。
恐又难曰。设无此识。亦何不可。故今答曰。此识若
无。便无俗谛。盖八识及与心所。皆名俗谛。俗依真
立。真依俗显。譬如色依空住。空依色显。又如波水
依湿性立。湿性依波水显。真俗不二之旨。复见于
此。谁云性相不同辙哉。
△五释色相非心难。】
卷七 第 397b 页 X51-0397.png
「(难曰。)若诸色处亦(即以)识为体。何缘乃似色相显现(又复)。一
类坚住相续而转(答曰。无始以来。虚妄)。名言熏习(妄作心外坚住相续等想。
依斯)。势力起故(非有实物可得。然似外色现者)。与染净法为依处故。谓
此(相分)若无(则便)。应无颠倒(妄执。)便无杂染。亦无净法。是故
诸识亦似色现。如有颂言。乱相及乱体。应许为色识。
及与非色识。若无馀亦无。」
【无妄执。则无杂染。无杂染。亦无净法。盖染净是对
待法。皆依俗谛建立故也。是故十界染净。皆名俗
谛。染净无性。则十界皆空。真俗不二。则十界皆中
明矣。乱相者。指所变之色相。乱体者。指能变之心
体。色识者。指所变之乱相。非色识者。指能变之乱
体。若无馀亦无者。谓若无能变。即无所变。若无所
变。亦无能变也。宗镜曰。天亲唯识论。唯是一识。复
有分别识无分别识。分别识者。是识识。无分别识
者。似尘识。一切法界所有瓶衣车乘等。皆是无分
别识。例得云。复有分别色无分别色。分别色者。如
言光明即是智慧。无分别色。即四大所成色。智旭
曰。分别识者。即颂所谓非色识也。无分别识者。即
颂所谓色识也。色与非色。皆名为识。识外更无他
法。故称唯识。此成唯识论之正旨也。例得以下。则
以乱体名有分别色。以乱相名无分别色。有分别
无分别。皆名为色。色外更无他法。故称唯色。此天
台唯色唯香等义所由立也。良由诸法无性。名字
亦空。故得作此妙说。非寻言逐句者所能思议也。
卷七 第 397c 页 X51-0397.png
又临济大师。依此义而立四句。有时夺人不夺境。
即一切唯色。有时夺境不夺人。即一切唯识。有时
人境俱夺。则色识两亡。有时人境俱不夺。则色识
宛尔。又智者大师。依此义而立四照。一者智照境。
即有分别识照无分别色也。二者境照智。即有分
别色照无分别识也。三者智照智。即有分别识照
无分别识也。四者境照境。即有分别色照无分别
色也。问曰。智照智者。应是以心缘心。则能缘所缘。
皆有分别。何谓有分别识照无别识耶。答曰。能缘
是见分。故得有分别用。所缘是相分。但托彼心以
为本质。变似心相。譬如镜中之火。无能烧用。故设
使真带质境。亦名无分别识耳。
△六释现量违宗
难。】
「(难曰。)色等外境。分明见證。现量所得。宁拨为无(答曰。五识及同
时意识)。现量證(五尘)时。不执为外。后(念)意(识)分别(计度。)妄生
外想。故现量境(本)。是(识)自相分(以即)。识所变故(大乘)。亦说
为有(惟彼)。意识所执外实色等(乃是)。妄计有故(大乘)。说彼为
无。又色等境(皆是)。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梦所缘。不可
执为实是外色。」
【△七释梦觉相违难。】
「(难曰。)若觉时色。皆如梦境。不离识者(譬)。如(有人)从梦(而)觉
(即)。知彼(梦所见色等皆)唯心(现。)何故(今于)觉时。于自(所缘)色境。不
知(皆是)唯识(答曰)。如梦未觉(之时。)不能自知(所见唯心。)要至觉时。
力能追觉(其无心外实境。只今)觉时境色。应知亦尔(与梦相似。)未(到)
即一切唯色。有时夺境不夺人。即一切唯识。有时
人境俱夺。则色识两亡。有时人境俱不夺。则色识
宛尔。又智者大师。依此义而立四照。一者智照境。
即有分别识照无分别色也。二者境照智。即有分
别色照无分别识也。三者智照智。即有分别识照
无分别识也。四者境照境。即有分别色照无分别
色也。问曰。智照智者。应是以心缘心。则能缘所缘。
皆有分别。何谓有分别识照无别识耶。答曰。能缘
是见分。故得有分别用。所缘是相分。但托彼心以
为本质。变似心相。譬如镜中之火。无能烧用。故设
使真带质境。亦名无分别识耳。
△六释现量违宗
难。】
「(难曰。)色等外境。分明见證。现量所得。宁拨为无(答曰。五识及同
时意识)。现量證(五尘)时。不执为外。后(念)意(识)分别(计度。)妄生
外想。故现量境(本)。是(识)自相分(以即)。识所变故(大乘)。亦说
为有(惟彼)。意识所执外实色等(乃是)。妄计有故(大乘)。说彼为
无。又色等境(皆是)。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梦所缘。不可
执为实是外色。」
【△七释梦觉相违难。】
「(难曰。)若觉时色。皆如梦境。不离识者(譬)。如(有人)从梦(而)觉
(即)。知彼(梦所见色等皆)唯心(现。)何故(今于)觉时。于自(所缘)色境。不
知(皆是)唯识(答曰)。如梦未觉(之时。)不能自知(所见唯心。)要至觉时。
力能追觉(其无心外实境。只今)觉时境色。应知亦尔(与梦相似。)未(到)
卷七 第 398a 页 X51-0398.png
真觉(之)位。不能自知(其非实有。)至真觉时。亦能追觉(今既)。未
得真觉(则是)。恒处梦中。故佛说为生死长夜。由斯未了
色境唯识。」
【追觉真觉。皆是入声。其馀觉字。皆是去声。真觉有
二。一分真觉。即初地以上。二究竟觉。即妙觉极果。
推而广之。亦有相似觉。观行觉。名字觉。唯理即觉。
则是熟睡长梦人也。
△八释外取他心难。】
「(难曰。)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心实有。宁非自所缘(答曰)。
谁说他心非自识境。但不说彼是亲所缘。谓(缘他心者。于自
心中。有似他)识(之相分)生时(此所现之似他识相)。无实作用。非如手等
(之能)亲执外物(非如)。日等舒光(之能)亲照外境。伹如镜等似
外境现。名了他心。非亲能了。亲所了者。谓自所变。故
契经言。无有少法能取馀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
取彼物。如缘他心(既必不能亲缘。应知缘于)。色等(五尘。)亦尔(不能亲缘本质
也)。」
【若达此义。则知诸佛心内众生之心。名为无漏相
分。众生心内诸佛之心。名为有漏相分。然诸佛不
能令彼众生之心即證无漏。众生亦不能令彼诸
佛之心还成有漏。何有少法能取馀法。不过还取
自相分耳。既不能亲缘他心。但缘自所变相。则知
亦决不能亲缘五尘本质。伹缘自所变相而巳。既
无外境可缘。而妄于中起贪瞋痴。起诸见慢。大佛
顶经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哀哉。
△九
释异境非识难。】
得真觉(则是)。恒处梦中。故佛说为生死长夜。由斯未了
色境唯识。」
【追觉真觉。皆是入声。其馀觉字。皆是去声。真觉有
二。一分真觉。即初地以上。二究竟觉。即妙觉极果。
推而广之。亦有相似觉。观行觉。名字觉。唯理即觉。
则是熟睡长梦人也。
△八释外取他心难。】
「(难曰。)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心实有。宁非自所缘(答曰)。
谁说他心非自识境。但不说彼是亲所缘。谓(缘他心者。于自
心中。有似他)识(之相分)生时(此所现之似他识相)。无实作用。非如手等
(之能)亲执外物(非如)。日等舒光(之能)亲照外境。伹如镜等似
外境现。名了他心。非亲能了。亲所了者。谓自所变。故
契经言。无有少法能取馀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
取彼物。如缘他心(既必不能亲缘。应知缘于)。色等(五尘。)亦尔(不能亲缘本质
也)。」
【若达此义。则知诸佛心内众生之心。名为无漏相
分。众生心内诸佛之心。名为有漏相分。然诸佛不
能令彼众生之心即證无漏。众生亦不能令彼诸
佛之心还成有漏。何有少法能取馀法。不过还取
自相分耳。既不能亲缘他心。但缘自所变相。则知
亦决不能亲缘五尘本质。伹缘自所变相而巳。既
无外境可缘。而妄于中起贪瞋痴。起诸见慢。大佛
顶经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哀哉。
△九
释异境非识难。】
卷七 第 398b 页 X51-0398.png
「(难曰。)既有异境。何名唯识(答曰)。奇哉固执。触处生疑。岂唯
识教。但说(只)一(个)识(问曰。若)。不尔(者。其义)如何(答曰)。汝应谛
听。若唯一识。宁有十方凡圣尊卑因果等别。谁为谁
说。何法何求。」
【此先破执唯一识之过也。六道为凡。三乘及佛为
圣。佛为圣中之尊。三乘为圣中之卑。菩萨为因。佛
地为果。或凡圣各论尊卑。凡圣尊卑各论因果。设
无诸佛。则谁为能说。设无众生。则谁听所说。设无
佛说。则以何为法。设无众生。则何人求法。既无凡
圣尊卑因果。亦无能说所说能求所求。便成毕竟
断灭。并此一识亦复乌有。岂非大邪见哉。】
「故唯识言。有深意趣(须知)。识(之为)言(乃是)。总显一切有情。各
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
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心心所)。二(之)所变故(前)。三
(种法之)分位故(前)。四(种法之)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
(所以)。总立识名(若夫)。唯(之为)言(乃是)。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
实有色等。」
【此正释唯识二字之旨趣也。只此识字。收尽五位
百法。一者心法。即是八识。二者心所有法。即是六
位心所。共五十一。三者色法。即是见分所缘相分。
共有十一。四者不相应行法。即是心心所色分位
差别。有二十四。五者无为法。即是我法二空所显
真如。约义说有六也。八识是识自相。故名为识。心
所是识相应。故亦名识。相见是二所变。故亦名识。
卷七 第 398c 页 X51-0398.png
不相应行是三分位。故亦名识。无为是四实性。故
亦名识。心所名识。即隐劣显胜义。相见名识。即舍
滥留纯义。及摄末归本义。不相应行名识。即遣虚
存实义。无为名识。即遣相證性义。唯遮愚执离识
实有色。等。等取一切我法二执。如前所明也。】
「若如是知唯识教意。便能无倒。善备资粮。速入法空。
證无上觉。救拔含识生死轮回。非全拨无恶取空者
违背教理。能成是(自利利他大)事。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此结显唯识教理有大利益也。不执遍计为实。不
拨依圆为无。故能无倒。无倒之智如目。万行资粮
如足。目足并运。安隐入于法空大清凉地。乃至證
无上觉。尽未来际救度众生。岂恶取空所能成办
也哉。初正明所变竟。
△二广释外难三。初释分别
由何难。二释生死由何难。三释违经三性难。初中
二。初申难举颂。二以论释成。今初。】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颂曰。由一
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二以论释成二。初略解颂文。二广释颂义。初中
二。初约染种现。生染分别。二例净种现。生净分别。
初中五。初释第一句。二释第二句。三释第三句。四
释第四句。五总显颂意。今初。】
「论曰。一切种识。谓(第八)本识中能生(诸法)自果(之)功能差
别。此(差别功能。能)生等流异熟士用增上(四类)果故。名(之为)一
切种(此中)。除离系(果而不言)者(以离系果)。非种生故。彼(离系果。)虽可
亦名识。心所名识。即隐劣显胜义。相见名识。即舍
滥留纯义。及摄末归本义。不相应行名识。即遣虚
存实义。无为名识。即遣相證性义。唯遮愚执离识
实有色。等。等取一切我法二执。如前所明也。】
「若如是知唯识教意。便能无倒。善备资粮。速入法空。
證无上觉。救拔含识生死轮回。非全拨无恶取空者
违背教理。能成是(自利利他大)事。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此结显唯识教理有大利益也。不执遍计为实。不
拨依圆为无。故能无倒。无倒之智如目。万行资粮
如足。目足并运。安隐入于法空大清凉地。乃至證
无上觉。尽未来际救度众生。岂恶取空所能成办
也哉。初正明所变竟。
△二广释外难三。初释分别
由何难。二释生死由何难。三释违经三性难。初中
二。初申难举颂。二以论释成。今初。】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颂曰。由一
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二以论释成二。初略解颂文。二广释颂义。初中
二。初约染种现。生染分别。二例净种现。生净分别。
初中五。初释第一句。二释第二句。三释第三句。四
释第四句。五总显颂意。今初。】
「论曰。一切种识。谓(第八)本识中能生(诸法)自果(之)功能差
别。此(差别功能。能)生等流异熟士用增上(四类)果故。名(之为)一
切种(此中)。除离系(果而不言)者(以离系果)。非种生故。彼(离系果。)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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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證。而非种(子之)果。要(须)现(行)起(于真无漏)道。断(彼惑)结(方始)得
故(此现起道。虽从无漏种生。望于彼离系果)。有展转义(然)。非此(颂中正意)所说
(以)。此(颂但)说能生分别(之)种(子)故。此(分别种。是本识之相分。即以本)识
为体。故立识名。种离本识。无别性故。种识二(字合)言(之者。)
简(于)非种(非)识。有(现识可名为)识(而)非(是)种(有外种可名为)。种(而)
非(是)识故。又种识(之为)言。显(本)识中(所持之)种。非(指能)持种
(子之)识(此差别义)。后当说故。」
【△二释第二句。】
「此识中种(由现识等)。馀缘助故。即便如是转变。谓从生位。
转至熟时。显变种多。重言如是。谓一切种。摄三熏习
共不共等识种尽故。」
【三熏习者。一名言熏习。二我执熏习。三有支熏习。
具如下文所明也。共相识种。能感依报。不共识种。
能感正报。复有共中不共。不共中共。故名为等。具
如大乘止观广说。
△三释第三句。】
「展转力者。谓八现识及彼相应(心所)相见分等。彼(于种子。亦)
皆互有相助力故。」
【等者。等取不相应行。虽依色心分位假立。自无实
体。亦有相助力也。
△四释第四句。】
「即(从种生之)现识等。总名分别(皆以)。虚妄分别为自性故。分
别类多。故言彼彼。」
【等者。等取诸心所法。皆能分别故也。此等分别。复
有性受界地现比非量差别不同。故云类多。
△五
总显颂意。】
故(此现起道。虽从无漏种生。望于彼离系果)。有展转义(然)。非此(颂中正意)所说
(以)。此(颂但)说能生分别(之)种(子)故。此(分别种。是本识之相分。即以本)识
为体。故立识名。种离本识。无别性故。种识二(字合)言(之者。)
简(于)非种(非)识。有(现识可名为)识(而)非(是)种(有外种可名为)。种(而)
非(是)识故。又种识(之为)言。显(本)识中(所持之)种。非(指能)持种
(子之)识(此差别义)。后当说故。」
【△二释第二句。】
「此识中种(由现识等)。馀缘助故。即便如是转变。谓从生位。
转至熟时。显变种多。重言如是。谓一切种。摄三熏习
共不共等识种尽故。」
【三熏习者。一名言熏习。二我执熏习。三有支熏习。
具如下文所明也。共相识种。能感依报。不共识种。
能感正报。复有共中不共。不共中共。故名为等。具
如大乘止观广说。
△三释第三句。】
「展转力者。谓八现识及彼相应(心所)相见分等。彼(于种子。亦)
皆互有相助力故。」
【等者。等取不相应行。虽依色心分位假立。自无实
体。亦有相助力也。
△四释第四句。】
「即(从种生之)现识等。总名分别(皆以)。虚妄分别为自性故。分
别类多。故言彼彼。」
【等者。等取诸心所法。皆能分别故也。此等分别。复
有性受界地现比非量差别不同。故云类多。
△五
总显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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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颂意说。虽无外缘。由本识中有一切种转变差别。
及以现行八种识等展转力故。彼彼分别而亦得生。
何假外缘方起分别。」
【初约染种现。生染分别竟。
△二例净种现。生净分
别。】
「诸净法起。应知亦然(依附本识一切)。净种(转变差别。及以)现行(净法)为
缘(助令)生故。」
【诸净法。谓三乘智果也。初略解颂文竟。
△二广释
颂义二。初徵。二释。今初。】
「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
【△二释二。初正释缘生。二结斥指广。初中三。初且
明四缘。二傍论十因。三正示缘生。初又二。初标。二
释。今初。】
「缘且有四。」
【宗镜云。因缘。则于有为之门。亲办自果。无间。则为
开导之义。万有咸生。所缘。则具虑托而方成。约亲
疏而俱立。增上则有胜势力。不障他缘。
△二释为
四。初释因缘。二释等无间缘。三释所缘缘。四释增
上缘。今初。】
「一因缘。谓有为法亲办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
行。」
【感果名因。助生名缘。有为法者。简非无为。指色心
等。亲办自果为因。兼有助生之义。因即是缘。故名
因缘。种子现行。次文自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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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者。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等功能差别。能
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现果。此(功能差别。)唯望
彼(次后自类及同时现果)是因缘性。」
【此先释种子为因缘体也。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即
种生种义。及起同时自类现果。即种生现义。此二
皆名因缘性。】
「现行者。谓七转识。及彼相应(心所。)所变相(分)见(分三)性(三)
界(九)地等(但)。除佛果(极)善(与三性中)。极劣无记(之外。)馀(一切法。皆)
熏本识生自类种。此(转识等。)唯望彼(自类种)是因缘性(问曰
第八何不能熏。答曰)。第八心品(体是所熏。若以之为能熏。则便)。无所熏故(问曰。性界
地等。何亦能熏。答曰)。非简所依(之自證分)独能熏故(问曰。何除佛果及劣无记。答曰。
无记)。极微(佛果极)。圆故(所以此二)。不熏成种。」
【此次释现行为种子之因缘体也。宗镜云。前五转
识。能熏阿赖耶相分种子。第六意识。能熏第八相
见二分种子。第七末那。唯熏第八见分种子。又云。
前七识见相二分能熏种。以此二分有作用故。又
云。见分与力。令相分熏种。又见分是自證分与力。
又云。前五识与第八识熏相分种者。但熏内身及
外器实五尘相分种。馀即不熏。以不能缘故。若第
六缘第八见分时。熏得见质二种。皆是心种。即与
第八熏得见分种。又自熏得第六见分种。中间相
分即不熏。若第六缘第八相分时。或熏三种子。谓
自熏得能缘见分种。若现量时。亦自熏得相分五
尘种。又与第八熏得五根尘本质种。然多分只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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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质二种。第六缘第八三境相分时。只熏根身器
界种。缘种子境。即不熏种。恐犯无穷过故。又云。第
六能缘第八四分。唯熏见相分种者。以内二分。与
见分同是心种。故于见分中摄。又云。第六若缘无
为并不相应行及心所中一分假者。皆不熏本质
种。实者即熏。以缘假法时。但是独影境故。亦不熏
相分种。其能缘见分种即熏。若第七缘第八见分
熏种者。但熏见质二种。定不熏相分种。其中间相
分。但从两头合起。仍通二性。一半从本质上起者。
是无覆性。一半从能缘见分上生者。是有覆性。】
「现行同类展转相望。皆非因缘(以彼各从)。自种生故。一切
异类展转相望。亦非因缘。不亲生故。有说异类同类
现行展转相望为因缘者。应知假说。或随转门。有唯
说种是因缘性。彼依显胜。非尽理说。圣说转识与阿
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此简示结成因缘义也。先简同类现行相引。是等
无间。非是因缘。设无种子。则现行不能自引现行。
譬如炷若尽时。前𦦨不能引生后𦦨故也。次简异
类现行相助。是增上缘。亦非因缘。以其不亲生故。
次示或说现行展转得为因缘。或说唯种是因缘
性。一是随转假说。一是但依显胜。次圣说下。结成
种子现行决定互为因缘。初释因缘竟。
△二释等
无间缘。】
「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自类无
界种。缘种子境。即不熏种。恐犯无穷过故。又云。第
六能缘第八四分。唯熏见相分种者。以内二分。与
见分同是心种。故于见分中摄。又云。第六若缘无
为并不相应行及心所中一分假者。皆不熏本质
种。实者即熏。以缘假法时。但是独影境故。亦不熏
相分种。其能缘见分种即熏。若第七缘第八见分
熏种者。但熏见质二种。定不熏相分种。其中间相
分。但从两头合起。仍通二性。一半从本质上起者。
是无覆性。一半从能缘见分上生者。是有覆性。】
「现行同类展转相望。皆非因缘(以彼各从)。自种生故。一切
异类展转相望。亦非因缘。不亲生故。有说异类同类
现行展转相望为因缘者。应知假说。或随转门。有唯
说种是因缘性。彼依显胜。非尽理说。圣说转识与阿
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此简示结成因缘义也。先简同类现行相引。是等
无间。非是因缘。设无种子。则现行不能自引现行。
譬如炷若尽时。前𦦨不能引生后𦦨故也。次简异
类现行相助。是增上缘。亦非因缘。以其不亲生故。
次示或说现行展转得为因缘。或说唯种是因缘
性。一是随转假说。一是但依显胜。次圣说下。结成
种子现行决定互为因缘。初释因缘竟。
△二释等
无间缘。】
「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自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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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等而开导。令彼(后聚自类决)定(得)生。」
【等者。自类也。无间者。中无间隔也。缘者。助生也。八
现识及彼心所。正出缘体。为简色不相应及无为
法。无有等无间缘义也。心王必有心所与之相应。
和合似一。名之为聚。前后者。显非同时。自类者。显
非他类。如前眼识望后眼识。乃名自类。若望耳鼻
识等。即名他类也。】
「多同类种。俱时转故。如不相应。非此缘摄。由斯八识
非互为缘。」
【此简种子非等无间缘。并简异类现识亦非等无
间缘也。且如八识及诸心所。各有种子。与彼现行
俱时而转。就种生现。得为因缘。现非种引。非等无
间。譬如炷能生𦦨。不能引𦦨。以引后𦦨者。必由前
𦦨故也。故种与现。如不相应。非此等无间缘所摄。
既种与现虽是同类。由其种现异故。便非此缘则
八识现行各各异类。尤不相应。岂容互作等无间
缘哉。】
「心与心所。虽恒俱转。而相应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设
离别殊异。故得互作等无间缘。」
【此释伏难也。难曰。种子与现行。以同时故。不为等
无间缘。八识现行。以异类故。亦不为等无间缘。则
心与心所。亦是同时异类俱转。如何得作等无间
缘耶。今释之曰。虽恒俱转。而所依不异。所缘相似。
又必同性。是故相应和合似一。得为等无间缘也。
【等者。自类也。无间者。中无间隔也。缘者。助生也。八
现识及彼心所。正出缘体。为简色不相应及无为
法。无有等无间缘义也。心王必有心所与之相应。
和合似一。名之为聚。前后者。显非同时。自类者。显
非他类。如前眼识望后眼识。乃名自类。若望耳鼻
识等。即名他类也。】
「多同类种。俱时转故。如不相应。非此缘摄。由斯八识
非互为缘。」
【此简种子非等无间缘。并简异类现识亦非等无
间缘也。且如八识及诸心所。各有种子。与彼现行
俱时而转。就种生现。得为因缘。现非种引。非等无
间。譬如炷能生𦦨。不能引𦦨。以引后𦦨者。必由前
𦦨故也。故种与现。如不相应。非此等无间缘所摄。
既种与现虽是同类。由其种现异故。便非此缘则
八识现行各各异类。尤不相应。岂容互作等无间
缘哉。】
「心与心所。虽恒俱转。而相应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设
离别殊异。故得互作等无间缘。」
【此释伏难也。难曰。种子与现行。以同时故。不为等
无间缘。八识现行。以异类故。亦不为等无间缘。则
心与心所。亦是同时异类俱转。如何得作等无间
缘耶。今释之曰。虽恒俱转。而所依不异。所缘相似。
又必同性。是故相应和合似一。得为等无间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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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但约为缘。则心与心所。便得互作。若约为依。则
又独指心王。如第四卷中所明。】
「入无馀心。最极微劣。无开导用。又无当起等无间法。
故非此缘。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若此(前)识等无间。彼
(后)识等决定生。即说此(前识)是彼(后识)等无间缘故。」
【此更简去入无馀涅槃之最后心。不名为等无间
缘也。以更无当起之法。则无所用其开导故。引證
可知。问曰。若依法华。则无有一人入于二乘涅槃
而灭度者。此云何通。答曰。彼是显实。此且施权。不
应为难。】
「即依此义。应作是说。阿陀那识。三界九地。皆容互作
等无间缘。下上死生。相开等故。有漏无间。有无漏生。
无漏定无生有漏者。镜智起巳。必无断故(无垢)。善(识)与
无记(异熟)相望亦然。」
【此下别约八识以判等无间缘。今先判第八识也。
镜智。约相应心所。相应心所。有二十一。独言镜智
者。智为胜故。善与无记。约第八心王。相望亦然。谓
异熟无间有无垢生。无垢定无生异熟者。】
「(问曰。)此(第八识。在)何界后引生无漏(答曰)。或从色界。或欲界后。
谓诸异生(直发大心)求佛果者。定(于)色界后(身)。引生无漏
(第八净识。以因行既满之)后。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
故(若夫)。二乘(极果)回趣大菩提者。定(于)欲界后(身)引生无
漏(第八识。以)回趣(所)留(生)身。唯(在于)欲界故。彼虽必往大自
在宫。方得成佛。而本愿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义。
又独指心王。如第四卷中所明。】
「入无馀心。最极微劣。无开导用。又无当起等无间法。
故非此缘。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若此(前)识等无间。彼
(后)识等决定生。即说此(前识)是彼(后识)等无间缘故。」
【此更简去入无馀涅槃之最后心。不名为等无间
缘也。以更无当起之法。则无所用其开导故。引證
可知。问曰。若依法华。则无有一人入于二乘涅槃
而灭度者。此云何通。答曰。彼是显实。此且施权。不
应为难。】
「即依此义。应作是说。阿陀那识。三界九地。皆容互作
等无间缘。下上死生。相开等故。有漏无间。有无漏生。
无漏定无生有漏者。镜智起巳。必无断故(无垢)。善(识)与
无记(异熟)相望亦然。」
【此下别约八识以判等无间缘。今先判第八识也。
镜智。约相应心所。相应心所。有二十一。独言镜智
者。智为胜故。善与无记。约第八心王。相望亦然。谓
异熟无间有无垢生。无垢定无生异熟者。】
「(问曰。)此(第八识。在)何界后引生无漏(答曰)。或从色界。或欲界后。
谓诸异生(直发大心)求佛果者。定(于)色界后(身)。引生无漏
(第八净识。以因行既满之)后。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
故(若夫)。二乘(极果)回趣大菩提者。定(于)欲界后(身)引生无
漏(第八识。以)回趣(所)留(生)身。唯(在于)欲界故。彼虽必往大自
在宫。方得成佛。而本愿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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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界亦有声闻回趣大乘愿留身者。既与教理俱不
相违。是故声闻(之)第八无漏。色界心后亦得现前。然
五净居(天中。)无回趣者。经不说(生)彼(天者)发大心故。」
【此兼论第八引生无漏之界地也。色界亦有声闻
回趣大乘。谓阿那含生色界巳。證阿罗汉。身未入
灭。即留色界之身。以俟功德成满也。然生五净居
天。则无回趣之义。以彼多属定性声闻故耳。问曰。
大佛顶经云。从是有顶色边际中。若于舍心发明
智慧。慧光圆通。便出尘界。成阿罗汉。入菩萨乘。如
是一类。名为回心大阿罗汉。何故此云经不说彼
发大心耶。答曰。大佛顶经。虽属方等。然是纯明圆
理。故得出尘而为菩萨。成唯识论。虽亦大乘。然是
带通明别。故入无馀。则无心智。即今所谓大自在
宫得菩提者。亦是带劣胜应身相。以劣唯阎浮。胜
须华藏。今寄净居。乃是梵网千释迦之一耳。起信
论中。亦同此意。理虽圆别。事犹带通。权实相须。其
旨非浅。圣意难测。但应仰信。】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无间缘。随第八识
生处系故。有漏无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
善与无记。相望亦然。于无记中。染与不染。亦相开导
(以)。生空智果前后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
与无漏相生。非无色界(以)。地上菩萨。不生彼(无色界)故。」
【此判第七识之等无间缘也。平等性智相应。名为
无漏。我法二执相应。名为有漏。十地位中。入法空
相违。是故声闻(之)第八无漏。色界心后亦得现前。然
五净居(天中。)无回趣者。经不说(生)彼(天者)发大心故。」
【此兼论第八引生无漏之界地也。色界亦有声闻
回趣大乘。谓阿那含生色界巳。證阿罗汉。身未入
灭。即留色界之身。以俟功德成满也。然生五净居
天。则无回趣之义。以彼多属定性声闻故耳。问曰。
大佛顶经云。从是有顶色边际中。若于舍心发明
智慧。慧光圆通。便出尘界。成阿罗汉。入菩萨乘。如
是一类。名为回心大阿罗汉。何故此云经不说彼
发大心耶。答曰。大佛顶经。虽属方等。然是纯明圆
理。故得出尘而为菩萨。成唯识论。虽亦大乘。然是
带通明别。故入无馀。则无心智。即今所谓大自在
宫得菩提者。亦是带劣胜应身相。以劣唯阎浮。胜
须华藏。今寄净居。乃是梵网千释迦之一耳。起信
论中。亦同此意。理虽圆别。事犹带通。权实相须。其
旨非浅。圣意难测。但应仰信。】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无间缘。随第八识
生处系故。有漏无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
善与无记。相望亦然。于无记中。染与不染。亦相开导
(以)。生空智果前后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
与无漏相生。非无色界(以)。地上菩萨。不生彼(无色界)故。」
【此判第七识之等无间缘也。平等性智相应。名为
无漏。我法二执相应。名为有漏。十地位中。入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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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则名无漏。出法空观。则名有漏。故互相生。无漏
即是善性。有漏即无记性。故云相望亦然。又我法
二执相应。名为有覆。亦名为染。伏断我执。伹与法
执相应。名为无覆。亦名不染。初二三果圣人。入生
空观位中。则名不染。未入之前。巳出之后。则名为
染。故亦互相引也。钝根二乘。得生无色。以厌色故。
地上菩萨。不生无色。以无益故。然菩萨若證二十
五王三昧。亦必应现无色。今亦依权说耳。】
「第六转识。三界九地有漏无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
等无间缘。润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无漏。唯(在)色界
后(心以)决择分善。唯(在)色界(有)故。」
【此判第六识之等无间缘也。二空观智。皆名无漏。
无漏唯善。我执相应。名为有漏。有漏则有善。恶。有
覆。无覆不同。然皆互相引生。决择分善。即煖等四
加行位所修善根。要依四禅。方发无漏。故云唯色
界后。所谓因定发慧也。然人中若能成就四禅。即
名四禅后心。非谓必生四禅天上。】
「眼耳身识(于欲色)。二界(杂居离生)二地。鼻舌两识(唯于)。一(欲)界
一(杂居)地(各以)。自类互作等无间缘。善等相望。应知亦尔。
有义。五识有漏无漏。自类互作等无间缘。未成佛时。
容互起故。有义。无漏(五识在于)有漏(五识)后起。非无漏(五识之)
后容起有漏(五识。以)无漏五识。非佛无故。彼(因位中之)五色
根定有漏故(以根)是异熟识(之)相分摄故(若谓)。有漏不共
必俱同境(之五)根(而能)发无漏(五)识。理不相应故。此二于
即是善性。有漏即无记性。故云相望亦然。又我法
二执相应。名为有覆。亦名为染。伏断我执。伹与法
执相应。名为无覆。亦名不染。初二三果圣人。入生
空观位中。则名不染。未入之前。巳出之后。则名为
染。故亦互相引也。钝根二乘。得生无色。以厌色故。
地上菩萨。不生无色。以无益故。然菩萨若證二十
五王三昧。亦必应现无色。今亦依权说耳。】
「第六转识。三界九地有漏无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
等无间缘。润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无漏。唯(在)色界
后(心以)决择分善。唯(在)色界(有)故。」
【此判第六识之等无间缘也。二空观智。皆名无漏。
无漏唯善。我执相应。名为有漏。有漏则有善。恶。有
覆。无覆不同。然皆互相引生。决择分善。即煖等四
加行位所修善根。要依四禅。方发无漏。故云唯色
界后。所谓因定发慧也。然人中若能成就四禅。即
名四禅后心。非谓必生四禅天上。】
「眼耳身识(于欲色)。二界(杂居离生)二地。鼻舌两识(唯于)。一(欲)界
一(杂居)地(各以)。自类互作等无间缘。善等相望。应知亦尔。
有义。五识有漏无漏。自类互作等无间缘。未成佛时。
容互起故。有义。无漏(五识在于)有漏(五识)后起。非无漏(五识之)
后容起有漏(五识。以)无漏五识。非佛无故。彼(因位中之)五色
根定有漏故(以根)是异熟识(之)相分摄故(若谓)。有漏不共
必俱同境(之五)根(而能)发无漏(五)识。理不相应故。此二于
卷七 第 401c 页 X51-0401.png
境明昧异故。」
【此判前五识之等无间缘也。互作。谓六道相望。善
等。即三性差别。次释有漏无漏。有两家解。初义非。
次义正。明昧异者。无漏根发成所作智相应五识。
则于境明。有漏根发有漏五识。不论善恶无记。皆
于境昧也。二释等无间缘竟。
△三释所缘缘。】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巳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
此体有二。一亲。二疏。」
【带彼相起。故名所缘。助生于识。故复名缘。谓若有
法者。即能为生缘义。简遍计所执。其体是无。纵是
所缘。而无缘义也。是带巳相者。即显是所缘义。简
根及种子识无其相。虽得为缘。而非所缘也。具此
有法带相二义。名所缘缘。而心王与心所之或相
应者。以此为所虑处。即以此为所托处。所虑故名
为所缘。所托故复名为缘。宗镜云。一有所虑非所
托。即遍计妄执我法等是。以无体故。二有所托非
所虑。即镜水所照物等是。以镜水非能虑故。三俱
句。即一切所缘缘实相分是。四俱非。即除镜水等
所照外。馀不缘者是。】
「若(此相分。)与能缘(之见分同一所依)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
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
【此先释亲所缘缘也。体不相离。谓四分唯是一体。
宗镜云。一有亲所缘缘。从质及心变起。即五识缘
五尘相分是。二有亲所缘缘。但从心变。不仗质起
【此判前五识之等无间缘也。互作。谓六道相望。善
等。即三性差别。次释有漏无漏。有两家解。初义非。
次义正。明昧异者。无漏根发成所作智相应五识。
则于境明。有漏根发有漏五识。不论善恶无记。皆
于境昧也。二释等无间缘竟。
△三释所缘缘。】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巳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
此体有二。一亲。二疏。」
【带彼相起。故名所缘。助生于识。故复名缘。谓若有
法者。即能为生缘义。简遍计所执。其体是无。纵是
所缘。而无缘义也。是带巳相者。即显是所缘义。简
根及种子识无其相。虽得为缘。而非所缘也。具此
有法带相二义。名所缘缘。而心王与心所之或相
应者。以此为所虑处。即以此为所托处。所虑故名
为所缘。所托故复名为缘。宗镜云。一有所虑非所
托。即遍计妄执我法等是。以无体故。二有所托非
所虑。即镜水所照物等是。以镜水非能虑故。三俱
句。即一切所缘缘实相分是。四俱非。即除镜水等
所照外。馀不缘者是。】
「若(此相分。)与能缘(之见分同一所依)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
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
【此先释亲所缘缘也。体不相离。谓四分唯是一体。
宗镜云。一有亲所缘缘。从质及心变起。即五识缘
五尘相分是。二有亲所缘缘。但从心变。不仗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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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第八缘三境相分是。三有亲所缘缘。不由心变。
亦不由质起。即根本智所證真如是。四有亲所缘
缘而非相分。即内二分互相缘是。】
「若(此本质。)与能缘(之见分)。体虽相离(然借)。为质能起内所虑
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
【此次释疏所缘缘也。】
「亲所缘缘(但是)。能缘(之心决定)皆有(以)。离内所虑托。必不生
(于能缘心)故。疏所缘缘。能缘(之心)或有(不定。以)。离外所虑托。亦
得生(于能缘心)故。」
【此即第二卷所谓自心内法一切皆有。自心外法
或有或无也。宗镜云。一有本质相分是实性境。即
前五识。及明了意识初念。并少分独头意识是。二
有本质相分是假。即有质独影及带质境是。三无
质相分是假。即无质独影是。四无质相分是实性
境。即第八心王缘三境。及本智缘真如是(真如即是实相。
故名为相。而根本智非有相分也)。又云。带有二义。一者挟带。二者
变带。相亦二义。一者体相。二者相状。若根本智缘
真如。是挟带体相而缘。是所缘缘。乃至内二分相
缘。及自證分缘见分。亦是挟带体相。名所缘缘。若
有漏心心所。及无漏后得智见分缘境之时。变相
而缘。不论有质无质。皆是变带相状。名所缘缘。又
云。但是相分。皆名变带。若不变相分。直附境体。即
名挟带。】
「第八心品。有义。唯有亲所缘缘。随业因力任运变故。
亦不由质起。即根本智所證真如是。四有亲所缘
缘而非相分。即内二分互相缘是。】
「若(此本质。)与能缘(之见分)。体虽相离(然借)。为质能起内所虑
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
【此次释疏所缘缘也。】
「亲所缘缘(但是)。能缘(之心决定)皆有(以)。离内所虑托。必不生
(于能缘心)故。疏所缘缘。能缘(之心)或有(不定。以)。离外所虑托。亦
得生(于能缘心)故。」
【此即第二卷所谓自心内法一切皆有。自心外法
或有或无也。宗镜云。一有本质相分是实性境。即
前五识。及明了意识初念。并少分独头意识是。二
有本质相分是假。即有质独影及带质境是。三无
质相分是假。即无质独影是。四无质相分是实性
境。即第八心王缘三境。及本智缘真如是(真如即是实相。
故名为相。而根本智非有相分也)。又云。带有二义。一者挟带。二者
变带。相亦二义。一者体相。二者相状。若根本智缘
真如。是挟带体相而缘。是所缘缘。乃至内二分相
缘。及自證分缘见分。亦是挟带体相。名所缘缘。若
有漏心心所。及无漏后得智见分缘境之时。变相
而缘。不论有质无质。皆是变带相状。名所缘缘。又
云。但是相分。皆名变带。若不变相分。直附境体。即
名挟带。】
「第八心品。有义。唯有亲所缘缘。随业因力任运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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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亦定有疏所缘缘。要仗他变质自方变故。有义。
二说俱不应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变者为自
质故(则初家惟有亲所缘缘不应理也)。自种于他无受用理。他变为
此。不应理故(则次家定有疏所缘缘亦非理也。且一切有情。法尔有五性差别)。非诸
有情种皆等故。应说此(第八心)品(其)。疏所缘缘(于未转巳转等
凡)。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此下别约八识。判所缘缘亲疏有无之义。今先判
第八识也。有三家解。第三为正。未转位中。根身种
子。定无疏所缘缘。器界及他人浮尘根身。得有疏
所缘缘。巳转位中。镜智缘真。定无疏所缘缘。镜智
缘俗。得有疏所缘缘。又缘现在。则有本质。若缘过
未。则无本质。故云有无不定。】
「第七心品。未转依位。是俱生(我法二执)故。必仗(第八识之见分以为)
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巳转依位。此非定有(若缘净识
为无我境。仍有疏所缘缘。若)。缘真如(及过未)等(则便)。无外质故。
第六
心品。行相猛利。于一切(圣凡)位(中。皆)能自在(而)转(故其)。所仗
外质。或有或无(当知)。疏所缘缘。有无不定。
前五心品。
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五尘性境。)故亦定有疏所
缘缘。巳转依位。此非定有(成所作智。通)。缘过未等(法。)无外
质故。」
【此判前七转识所缘缘亲疏有无之义也。或有外
质。指同时意识。或无外质。指独头意识。馀可知。三
释所缘缘竟。
△四释增上缘。】
「四增上缘。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馀法或顺或违
二说俱不应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变者为自
质故(则初家惟有亲所缘缘不应理也)。自种于他无受用理。他变为
此。不应理故(则次家定有疏所缘缘亦非理也。且一切有情。法尔有五性差别)。非诸
有情种皆等故。应说此(第八心)品(其)。疏所缘缘(于未转巳转等
凡)。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此下别约八识。判所缘缘亲疏有无之义。今先判
第八识也。有三家解。第三为正。未转位中。根身种
子。定无疏所缘缘。器界及他人浮尘根身。得有疏
所缘缘。巳转位中。镜智缘真。定无疏所缘缘。镜智
缘俗。得有疏所缘缘。又缘现在。则有本质。若缘过
未。则无本质。故云有无不定。】
「第七心品。未转依位。是俱生(我法二执)故。必仗(第八识之见分以为)
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巳转依位。此非定有(若缘净识
为无我境。仍有疏所缘缘。若)。缘真如(及过未)等(则便)。无外质故。
第六
心品。行相猛利。于一切(圣凡)位(中。皆)能自在(而)转(故其)。所仗
外质。或有或无(当知)。疏所缘缘。有无不定。
前五心品。
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五尘性境。)故亦定有疏所
缘缘。巳转依位。此非定有(成所作智。通)。缘过未等(法。)无外
质故。」
【此判前七转识所缘缘亲疏有无之义也。或有外
质。指同时意识。或无外质。指独头意识。馀可知。三
释所缘缘竟。
△四释增上缘。】
「四增上缘。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馀法或顺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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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能为缘。是故名增上缘)。虽前三缘。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前三。
收)取(其)馀。为显诸缘差别相故。此顺违(之胜势)用。于四
处转(谓)。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有法。亦指有体之法也。或自有体。或依色心分位
假立。即以色心等法为体。均是依他起性。非同遍
计所执。故名有法。由此法故。未生诸法。或顺令生。
或复违令不生。巳生诸法。或顺令住。或复违令不
住。未成诸法。或顺令成。或复违令不成。未得诸法。
或顺令得。或复违令不得。故名为增上缘。】
「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而胜显者。唯二十二。应知即是
二十二根。」
【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此五名五色根)。六
男根。七女根。八命根。九意根。十苦根。十一乐根。十
二忧根。十三喜根。十四舍根(此五名五受根)。十五信根。十
六进根。十七念根。十八定根。十九慧根(此五名五善根)。二
十未知当知根。二十一巳知根。二十二具知根(此三
名三无漏根)。】
「前五色根。以本识等所变眼等净色为性。」
【识等。等取自种子。眼等。等取耳鼻舌身。净色谓清
净四大。即第八识上色之功能。非外所造。非同粗
显色香味触。可得见嗅尝触。但是比量所知而巳。】
「男女二根。身根所摄。故即以彼(身根之)少分为性。命根。
但依本识亲种分位假立。非别有性(等无间)。意根。总以
八识为性。」
收)取(其)馀。为显诸缘差别相故。此顺违(之胜势)用。于四
处转(谓)。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有法。亦指有体之法也。或自有体。或依色心分位
假立。即以色心等法为体。均是依他起性。非同遍
计所执。故名有法。由此法故。未生诸法。或顺令生。
或复违令不生。巳生诸法。或顺令住。或复违令不
住。未成诸法。或顺令成。或复违令不成。未得诸法。
或顺令得。或复违令不得。故名为增上缘。】
「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而胜显者。唯二十二。应知即是
二十二根。」
【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此五名五色根)。六
男根。七女根。八命根。九意根。十苦根。十一乐根。十
二忧根。十三喜根。十四舍根(此五名五受根)。十五信根。十
六进根。十七念根。十八定根。十九慧根(此五名五善根)。二
十未知当知根。二十一巳知根。二十二具知根(此三
名三无漏根)。】
「前五色根。以本识等所变眼等净色为性。」
【识等。等取自种子。眼等。等取耳鼻舌身。净色谓清
净四大。即第八识上色之功能。非外所造。非同粗
显色香味触。可得见嗅尝触。但是比量所知而巳。】
「男女二根。身根所摄。故即以彼(身根之)少分为性。命根。
但依本识亲种分位假立。非别有性(等无间)。意根。总以
八识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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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八识自类心心所聚。前望于后。即是等无间缘
所摄。今不论自类他类。总于后念诸心心所生住
成得有顺违用。故总立为增上缘之意根。】
「五受根。如应各(以)自受为性。信等五根。即以(善心所中)信
等及(别境中之)善念等而为自性。」
【苦乐忧喜舍五受。即五受根体性。善中信勤。别境
中善念善定善慧。即五根体性。此五善根。且指有
漏善言之也。】
「未知当知根。位有三种。一根本位。谓在见道(十五心中。唯)
除(最)后(第十六心之一)刹那(以第十六刹那)。无所未知可当知故(即属
巳知根摄)。二加行位。谓煖顶忍世第一法。近能引发根本
位故。三资粮位。谓从为(欲)得谛(而修)现观故。发起决定
胜善法欲。乃至未得顺决择分(巳前)所有善根。名资粮
位。能远资生根本位故。于此三位信等五根(及)意(根)
喜(根)乐(根)舍(根。合)为此(未知当知)根性(然在)。加行等位。于后胜
法求證愁戚。亦有忧根(但以)。非正善根。故多不说。」
【见道一十五心之中。所有信进念定慧意喜乐舍。
正属无漏。以是出世无间道故。未證解脱。故名未
知。无间必證。故名当知。故以此为未知当知根本
位也。加行近能引发此位。资粮远能资生此位。虽
所修者。犹是有漏五善根等。而有漏善为增上缘。
助熏本有无漏信等种子。指彼无漏法尔种子。在
于资粮加行位中。得有漏善所资熏故。渐渐增长
成熟。将来必得发真无漏现行。是故名为未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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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无漏善根。】
「前三无色有此根者。有胜见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
回趣大者。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
彼皆菩萨此根摄故。菩萨见道。亦有此根。伹说地前。
以时促故。」
【若论未知当知根。正于四禅中有。以初果见道。必
依第四禅故。然除非非想天。前三无色界天亦得
有此根者。谓有一类胜见道人。虽依四禅而发无
漏。亦能傍修得上三定。故于空处识处无所有处。
亦有未知当知根也。又二乘所證三界九地生空
无漏。虽分未知巳知具知三根差别。而以菩萨视
之。则皆属未知根摄。以未證法空故。是故二乘回
趣大者。虽巳具證三界九地所證生空无漏。而法
执未伏。犹属资粮位摄。今为證法空故。地前亦起
此未知当知根也。菩萨见道下。释疑。谓有疑曰。声
闻见道一十五心。犹名为未知当知根之根本位。
直俟十六心满。方名为巳知根。何故菩萨之未知
当知根。但说在地前耶。今释之曰。菩萨在于无间
道中。理应亦有此根。而但说地前者。以菩萨见道
之时促故。盖声闻见道。须观苦集灭道四安立谛。
历下上界。便有八谛。故有八忍八智一十六心。名
为十六刹那。其时则长。菩萨见道。惟观真如非安
立谛。虽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总说一心。其
时则促也。】
「前三无色有此根者。有胜见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
回趣大者。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
彼皆菩萨此根摄故。菩萨见道。亦有此根。伹说地前。
以时促故。」
【若论未知当知根。正于四禅中有。以初果见道。必
依第四禅故。然除非非想天。前三无色界天亦得
有此根者。谓有一类胜见道人。虽依四禅而发无
漏。亦能傍修得上三定。故于空处识处无所有处。
亦有未知当知根也。又二乘所證三界九地生空
无漏。虽分未知巳知具知三根差别。而以菩萨视
之。则皆属未知根摄。以未證法空故。是故二乘回
趣大者。虽巳具證三界九地所證生空无漏。而法
执未伏。犹属资粮位摄。今为證法空故。地前亦起
此未知当知根也。菩萨见道下。释疑。谓有疑曰。声
闻见道一十五心。犹名为未知当知根之根本位。
直俟十六心满。方名为巳知根。何故菩萨之未知
当知根。但说在地前耶。今释之曰。菩萨在于无间
道中。理应亦有此根。而但说地前者。以菩萨见道
之时促故。盖声闻见道。须观苦集灭道四安立谛。
历下上界。便有八谛。故有八忍八智一十六心。名
为十六刹那。其时则长。菩萨见道。惟观真如非安
立谛。虽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总说一心。其
时则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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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从见道最后刹那。乃至金刚喻定。所有信等无漏
九根。皆是巳知根性。未离欲者。于上解脱求證愁戚。
亦有忧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说。」
【二乘第十六心證预流果。菩萨无分别智登欢喜
地。皆名见道最后刹那。那含最后心。等觉最后心。
皆名金刚喻定。二乘巳證我空真如。菩萨巳證法
空真如。故皆名巳知根。不说忧根之义。如文可知。】
「诸无学位无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
【罗汉。支佛。圆證生空。诸佛如来。圆證法空。故皆名
具知根也。八地巳上。亦名无学。望于二乘。则名具
知。望于如来。犹名巳知。】
「有顶虽有游观无漏。而不明利。非后三根。」
【此释疑也。疑曰。若但前三无色得有三无漏根。则
有顶非非想天。亦可游观无漏而入灭定。何无二
十二根之后三根耶。故今释曰。虽依。有顶游观无
漏。得入灭定。然此灭定。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但使
劳虑不行。而不明利。盖欲断惑證真。必须无漏现
观。今入灭尽定者。前六转识一总不行。非可依之
断惑證理。以其无胜势用。故非无漏三根也。大佛
顶经云。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
正是此意。是故若欲尽漏。须修胜生空观。】
「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诸馀门义。如论应知。」
【谓业用。假实。乃至界系等馀门分别。并如瑜伽地
论五十七卷中广明也。初且明四缘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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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观心法要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