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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第 207a 页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五
明武林莲居弟子 大惠 录
「次染污意何受相应。」
【此染下。明相应受。此意同前初能变俱是舍受。故
颂中不出。由有二家异解不同。故今论中申出。辩
讹显正。初句徵起。】
「有义此俱有唯喜受恒内执我生喜爱故。」
【有义下。出初解。初句明末那于五受中唯与喜俱。
次句释成。此执第八为自内我。恒生喜爱故。】
「有义不然应许喜受乃至有顶违圣言故。」
【有义下。出次解。初不然二字总斥。次约违教斥。圣
言喜受止通第二静虑。末那遍通三界。有顶。谓非
非想地。若谓末那与喜受俱。受应随识。亦至有顶。
故斥云违圣言故。】
「应说此意四受相应(至)缘唯舍地善业果故。」
【应说下。申巳释。初句总明四受相应。五中馀苦。谓
生下。释四受义。谓随所缘界地善恶果报不同。故
相应受有忧喜乐舍四别。】
「有义彼说亦不应理(至)故此相应唯有舍受。」
【有义下。出第三解。初句总斥前二家。此无下。释不
应意。此字。谓末那。任运。简非随缘。一类。谓唯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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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内。简非外缘。执我。谓无别执。故云恒无转易。变
异受。谓忧喜乐。此以识无转易。故斥云不应与变
异受相应。又此下。复以今颂文对前藏识。约说不
说以辩同异。初汎约二识义有异者。颂皆别说。例
今受义若异。颂应别说。次约今受颂无别说。定与
藏识受同。故结判云此识应唯舍受。唯者。显不与
忧喜乐相应。】
「未转依位与前所说(至)恒于所缘平等转故。」
【未转下。结判上文。先明转未转位心所广狭。未转
依位。与前所说十八心所相应。此句结前。转依与
二十一心所俱起。举名。列数。如文。如第八识巳转
依位者。举例明也。此句例上例下。例上。转依第七
亦有二十一心所。例下。巳转依位亦唯舍受俱。任
运下二句。结成唯舍受。恒以十种真如为所缘境。
平等转故。】
「末那心所何性所摄有覆无记所摄非馀。」
【末那下。释三性门。初句问起。性有四种。今徵四中
何所摄耶。何字是徵辞。次句举颂标答。非馀者。简
非馀善。不善。及无覆也。】
「此意相应四烦恼等(至)若巳转依唯是善性。」
【此意下。释。先明未转位。初释有覆。等者。等八随也。
圣道者。谓入圣之道。即正智也。自心。谓本具净性
即真理也。此俱染法能覆理智。故云有覆。障碍隐
蔽即覆义。次释无记。如文。如上下。通妨。伏问云。根
异受。谓忧喜乐。此以识无转易。故斥云不应与变
异受相应。又此下。复以今颂文对前藏识。约说不
说以辩同异。初汎约二识义有异者。颂皆别说。例
今受义若异。颂应别说。次约今受颂无别说。定与
藏识受同。故结判云此识应唯舍受。唯者。显不与
忧喜乐相应。】
「未转依位与前所说(至)恒于所缘平等转故。」
【未转下。结判上文。先明转未转位心所广狭。未转
依位。与前所说十八心所相应。此句结前。转依与
二十一心所俱起。举名。列数。如文。如第八识巳转
依位者。举例明也。此句例上例下。例上。转依第七
亦有二十一心所。例下。巳转依位亦唯舍受俱。任
运下二句。结成唯舍受。恒以十种真如为所缘境。
平等转故。】
「末那心所何性所摄有覆无记所摄非馀。」
【末那下。释三性门。初句问起。性有四种。今徵四中
何所摄耶。何字是徵辞。次句举颂标答。非馀者。简
非馀善。不善。及无覆也。】
「此意相应四烦恼等(至)若巳转依唯是善性。」
【此意下。释。先明未转位。初释有覆。等者。等八随也。
圣道者。谓入圣之道。即正智也。自心。谓本具净性
即真理也。此俱染法能覆理智。故云有覆。障碍隐
蔽即覆义。次释无记。如文。如上下。通妨。伏问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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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烦恼通染二性。何唯言有覆无记摄耶。答中先
举例。上二界。谓色无色。诸烦恼等。由禅定力摄伏
藏覆。染用不胜。极微细故。任运转故。故是无记。例
此染法所依微细任运。以显能依染法亦然。故亦
无记。次明转依位中。与十一善法相应。故唯善性
简非馀三。】
「末那心所何地系耶随彼所生彼地所系。」
【末那下。释界系门。初句问起。地。谓三界九地。文中
双徵王所系属何地。次举颂答。初彼字。谓第八识。
次彼字。指界地。谓随第八生何地。末那即何地系。】
「谓生欲界现行末那(至)之所系缚名彼所系。」
【谓生下。转释。先明未转依。先释界地系。谓有情生
于欲界。现行。简非种子。末那及相应。即欲界系。乃
至二字超文。谓生馀界地亦然。即馀地系。何以知
其随生随系。末那心所。恒缘自地藏识为我。非缘
他地藏识为我故。若起下。次释异熟系。二名双举
者。业所引果故。末那执藏故。若起彼地酬先引业
异熟藏识现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污末那缘彼藏
识执为内我。此染污意即系属彼异熟藏识。名彼
所系。前二彼字。指界地。后三彼字。指异熟。或为下。
三释烦恼系。若生欲界。现行末那。相应心所。即为
欲界诸烦恼等之所系缚。乃至有顶。应知亦然。名
彼所系。】
「若巳转依即非所系。」
举例。上二界。谓色无色。诸烦恼等。由禅定力摄伏
藏覆。染用不胜。极微细故。任运转故。故是无记。例
此染法所依微细任运。以显能依染法亦然。故亦
无记。次明转依位中。与十一善法相应。故唯善性
简非馀三。】
「末那心所何地系耶随彼所生彼地所系。」
【末那下。释界系门。初句问起。地。谓三界九地。文中
双徵王所系属何地。次举颂答。初彼字。谓第八识。
次彼字。指界地。谓随第八生何地。末那即何地系。】
「谓生欲界现行末那(至)之所系缚名彼所系。」
【谓生下。转释。先明未转依。先释界地系。谓有情生
于欲界。现行。简非种子。末那及相应。即欲界系。乃
至二字超文。谓生馀界地亦然。即馀地系。何以知
其随生随系。末那心所。恒缘自地藏识为我。非缘
他地藏识为我故。若起下。次释异熟系。二名双举
者。业所引果故。末那执藏故。若起彼地酬先引业
异熟藏识现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污末那缘彼藏
识执为内我。此染污意即系属彼异熟藏识。名彼
所系。前二彼字。指界地。后三彼字。指异熟。或为下。
三释烦恼系。若生欲界。现行末那。相应心所。即为
欲界诸烦恼等之所系缚。乃至有顶。应知亦然。名
彼所系。】
「若巳转依即非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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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巳下。次明巳转依。非所系者。转依无漏。不为界
系。不为异熟系。不为烦恼系。】
「此染污意无始相续(至)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此染下。释断伏位次门。先问。初句问断。次句问伏。
阿罗下。举颂总答。若伏若断。通名无有。】
「阿罗汉者总显三乘(至)俱暂伏灭故说无有。」
【阿罗下。先略释。三乘无学果。俱名阿罗汉。真穷惑
尽故。此位种现永断名无。研真断惑名有学。或入
灭尽定。或修人空观。于此二位。现行不行。暂伏名
无。出定出观。后复还起。故曰暂伏。】
「谓染污意无始时来(至)俱无漏故名出世道。」
【谓染下。次广释。逆次先释圣道暂伏。问。无学位中
此识永断。可言无有。有学位中俱暂伏灭。如何亦
言无有。答。诸有漏道。谓四禅八定。但能伏六识中
染。染污第七微细恒行。不能伏灭。次明二乘圣道
有能伏义。无我解。即人空观。言真者。谓人空根本
智。治障相违故。我执不行。后得智是彼根本智平
等流类。亦违我执。故言无有。真无下。结会颂文。根
本后得。俱名出世道。】
「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有。」
【灭定下。次释灭定。例同圣道。亦真无漏。故云等流。
故此染意亦复非有。】
「由未永断此种子故(至)此复现行乃至未灭。」
【由未下。释暂义。明复现行。伏问云。灭定圣道既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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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能违染意。何云暂伏。今释云。灭定圣道染意
虽无。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此起巳。此诸染法犹
复现行。自未灭还。恒相续转。故云暂伏。】
「然此染意相应烦恼(至)故无学位永不复起。」
【然此下。次明无学永断。先明断相。分别烦恼。通见
所断。无漏善法。是非所断。今此染法是俱生故。是
染污故。意显是修所断。极微下。明断分齐。此染种
子。与有顶地意识中下下品现行烦恼同时顿断。
所以者何。种子与彼势力齐等。俱极微细故。有顶。
谓非非想地。下下烦恼。谓九品中最下品也。即第
八十一品思惑。金刚下。明断位次。金刚喻定者。三
乘即那含后心。惭悟菩萨即远行地后。顿悟菩萨
即法云地后。顿断此种成阿罗汉。永不复起。故言
无有。】
「二乘无学回趣大乘(至)应义等故不别说之。」
【二乘下。通妨。问曰。二乘无学回小趣大。从初发心
至未成佛。位居菩萨。前无学时巳断染污。应有四
位。何故唯言三耶。答中约三德均等。故不别说。皆
巳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
分段生故。】
「此中有义末那唯有(至)又说为识杂染依故。」
【此中下。次辩有净末那。先出初家异解。初句谓唯
有烦恼障相应染末那。反言不许有净末那。圣教
下一句。释成无净意。三位皆无烦恼障。既无相应
虽无。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此起巳。此诸染法犹
复现行。自未灭还。恒相续转。故云暂伏。】
「然此染意相应烦恼(至)故无学位永不复起。」
【然此下。次明无学永断。先明断相。分别烦恼。通见
所断。无漏善法。是非所断。今此染法是俱生故。是
染污故。意显是修所断。极微下。明断分齐。此染种
子。与有顶地意识中下下品现行烦恼同时顿断。
所以者何。种子与彼势力齐等。俱极微细故。有顶。
谓非非想地。下下烦恼。谓九品中最下品也。即第
八十一品思惑。金刚下。明断位次。金刚喻定者。三
乘即那含后心。惭悟菩萨即远行地后。顿悟菩萨
即法云地后。顿断此种成阿罗汉。永不复起。故言
无有。】
「二乘无学回趣大乘(至)应义等故不别说之。」
【二乘下。通妨。问曰。二乘无学回小趣大。从初发心
至未成佛。位居菩萨。前无学时巳断染污。应有四
位。何故唯言三耶。答中约三德均等。故不别说。皆
巳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
分段生故。】
「此中有义末那唯有(至)又说为识杂染依故。」
【此中下。次辩有净末那。先出初家异解。初句谓唯
有烦恼障相应染末那。反言不许有净末那。圣教
下一句。释成无净意。三位皆无烦恼障。既无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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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末那亦无。故无净意。又说下二句。释成有染意。
四是根本烦恼摄故。杂染即是烦恼义故。末那与
之相应。前六转识随之成染。故为诸识杂染所依。
以此證之。故唯有染意。】
「有义彼说教理相违(至)定有俱生不共依故。」
【有义下。次出正家解。初句总斥违教理。出世下。略
释违教。无染下。略释违理。无染意识。谓净第六。俱
生者。六七俱时转也。不共依者。第六以第七为不
共根。量云。无染意识是有法。定有俱生不共依宗。
转识摄故因。喻如有染意识。执无净意。岂非违理。】
「论说藏识决定恒与(至)尔时藏识定二俱转。」
【论说下。别广破违教。先违瑜伽。初引文。若住下。以
论意显灭定圣道二位有净第七。住灭定位六识
俱无。若无第七。尔时藏识应无识俱。恒定一识俱
转之文虚设。住圣道。谓第六修观时。若无第七。尔
时藏识应一识俱。无二识俱。尔时藏识定二俱转
之文又成虚设。】
「显扬论说末那恒与(至)故知此意通染不染。」
【显扬下。次违显扬。初句即是染意。次句即无染意。
恃举为行。即相应我慢。翻彼成平等行。即相应净
末那。故知一句。结成通染净。或应作成。恐文误。】
「若由论说阿罗汉位(至)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若由下。三违本论。初句牒执。彼执无净末那故。应
由下。举第八例破。颂言三位无者。依染意说。非无
四是根本烦恼摄故。杂染即是烦恼义故。末那与
之相应。前六转识随之成染。故为诸识杂染所依。
以此證之。故唯有染意。】
「有义彼说教理相违(至)定有俱生不共依故。」
【有义下。次出正家解。初句总斥违教理。出世下。略
释违教。无染下。略释违理。无染意识。谓净第六。俱
生者。六七俱时转也。不共依者。第六以第七为不
共根。量云。无染意识是有法。定有俱生不共依宗。
转识摄故因。喻如有染意识。执无净意。岂非违理。】
「论说藏识决定恒与(至)尔时藏识定二俱转。」
【论说下。别广破违教。先违瑜伽。初引文。若住下。以
论意显灭定圣道二位有净第七。住灭定位六识
俱无。若无第七。尔时藏识应无识俱。恒定一识俱
转之文虚设。住圣道。谓第六修观时。若无第七。尔
时藏识应一识俱。无二识俱。尔时藏识定二俱转
之文又成虚设。】
「显扬论说末那恒与(至)故知此意通染不染。」
【显扬下。次违显扬。初句即是染意。次句即无染意。
恃举为行。即相应我慢。翻彼成平等行。即相应净
末那。故知一句。结成通染净。或应作成。恐文误。】
「若由论说阿罗汉位(至)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若由下。三违本论。初句牒执。彼执无净末那故。应
由下。举第八例破。颂言三位无者。依染意说。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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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末那。但舍其染。不舍其体。次二句反覆例明。】
「又诸论言转第七识(至)许佛恒行如镜智故。」
【又诸下。四违诸论。广破违教。初一句引论。彼如下。
立量顺明。平等智是有法。定有所依相应净识宗。
智所摄故因。喻如馀智。谓成所作等三智也。此识
下。反难违论。所依。识也。能依。智也。不可下。遮转计。
若谓彼智依六转识。初句直破。平等智恒行。转识
间断故。次以恒行故因。镜智为同喻。以成恒行平
等智不依转识。明有净末那也。量云。平等性智是
有法。不依六转识宗。许佛恒行故因。如大圆镜智。】
「又无学位若无第七识(至)然必有此依如馀识性故。」
【又无下。广斥违理。立量云。无学位第八识。必有俱
有依。是识性故。如馀眼识等。此依。即第七也。】
「又如未證补特伽罗(至)非依第八彼无慧故。」
【又如下。约法执所依明有净意。此约二乘明不染
释之。先举有学我执恒行。以例二乘无学法执恒
行。法执所依即是第七。此识下。反徵释依第七也。
法执即慧。不依第八。八无慧故。不与彼俱。】
「由此应信二乘圣道(至)彼未證得法无我故。」
【由此下。劝信。彼我执但与烦恼障俱。圣教皆言三
位无者。但无我执。由此者。承上法执相应末那。应
信三位不无净末那。彼未證得法无我故。法执以
第七为所依故。法执不障彼智。而名净故。】
「又诸论中以五同法(至)五恒有依六亦应尔。」
「又诸论言转第七识(至)许佛恒行如镜智故。」
【又诸下。四违诸论。广破违教。初一句引论。彼如下。
立量顺明。平等智是有法。定有所依相应净识宗。
智所摄故因。喻如馀智。谓成所作等三智也。此识
下。反难违论。所依。识也。能依。智也。不可下。遮转计。
若谓彼智依六转识。初句直破。平等智恒行。转识
间断故。次以恒行故因。镜智为同喻。以成恒行平
等智不依转识。明有净末那也。量云。平等性智是
有法。不依六转识宗。许佛恒行故因。如大圆镜智。】
「又无学位若无第七识(至)然必有此依如馀识性故。」
【又无下。广斥违理。立量云。无学位第八识。必有俱
有依。是识性故。如馀眼识等。此依。即第七也。】
「又如未證补特伽罗(至)非依第八彼无慧故。」
【又如下。约法执所依明有净意。此约二乘明不染
释之。先举有学我执恒行。以例二乘无学法执恒
行。法执所依即是第七。此识下。反徵释依第七也。
法执即慧。不依第八。八无慧故。不与彼俱。】
「由此应信二乘圣道(至)彼未證得法无我故。」
【由此下。劝信。彼我执但与烦恼障俱。圣教皆言三
位无者。但无我执。由此者。承上法执相应末那。应
信三位不无净末那。彼未證得法无我故。法执以
第七为所依故。法执不障彼智。而名净故。】
「又诸论中以五同法(至)五恒有依六亦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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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诸下。明意识有依。显有第七。五同法者。论以前
五识为第六识同法喻。量云。第六意识。定有俱生
不共依。极成六识随一摄故。如眼等识。宗因有失
者。若无第七。宗有能别不极成失。因有共不定过。
若许前五亦无有依。以成第六无依。欲免因中共
不定过。宗中仍有能别不极成过。今五同法恒有
所依。离俱有根必不转故。定应许六此依恒有。此
依即是净第七。】
「是故定有无染污意(至)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是故下结申正释。是故二字。承上之辞。如上教理
推徵。定应许有第七净意。于无学灭定及出世道
中。恒起现前。言彼下。结会颂文无有二字之义。如
说下。举例證成。此亦应尔者。如净第八非无。亦应
有净第七。】
「此意差别略有三种(至)起补持伽罗我见。」
【此意下。通明染净第七。总标有三位差别。初通下。
别释三相应。初明人我见相应意。异生恒时相续。
二乘下。明间起。一类菩萨者。约渐悟也。有漏心位。
意缘藏识起人我见。反显无漏心位。则不现起。】
「次通一切异生声闻(至)彼缘异熟识起法我见。」
【次通下。明法我见相应意。异生声闻独觉。恒时相
续。未證法无我故。一切下。明间起。一切者。通约顿
渐也。法空智果不现前位。意缘异熟起法我见。言
异熟者。通至后位故。反显法空现前。则不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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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通一切如来相续(至)异熟识等起平等性智。」
【后通下。明平等智相应意。如来恒常相续。永断二
障。究竟二空。尽来际故。菩萨下。明间起。见修道中
法空智果现前。平等性智现起。反显法空不现。则
不现起。言无垢异熟者。金刚道前异熟未空。故言
异熟。观起执忘。因中暂转复名无垢。此约智有隐
显言间起。】
「补特伽罗我见起位(至)如夜迷杌等方谓人等故。」
【补特下。明二执现起双单差别。问。前列中初一。单
言我见相应。彼位岂无法我见耶。初二句直答双
起。次句释成。我必依法故。杌喻法执。人等喻我执。
文外反显法不依我故。】
「我法二见用虽有别(至)不相违故此亦应然。」
【我法下。明二执用别体同。问曰。二见用别。云何俱
起两不相违。文中释云。用别体同。故不相违。一慧
者。同体也。次举眼等识为喻。眼识自證分体一。而
有了别青黄见分多用。见分用别。同依一体。彼此
不违。馀识亦尔。量云。我法二见是有法。同依一慧
宗。用虽有别而不相违故因。喻如眼等识。】
「二乘有学圣道灭定(至)皆唯起法执我执巳伏故。」
【二乘下。单明法执起位。以显法不依我。初通明三
乘伏我执。唯起法执。二乘言圣道灭定者。定慧法。
起。治障相违。我执巳伏故。顿悟菩萨言修道者。期
心顿断。见道初心粗垢先落。我执巳伏故。渐悟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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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言生空现前者。药病主对。我执巳伏故。故此三
乘。皆唯起法执。】
「二乘无学及此渐悟(至)亦唯起法执我执巳断故。」
【二乘下。明断我执唯起法执。二乘无学。期心单断。
舍执藏时。我执巳断。唯起法执。回心渐悟菩萨。期
心次断。此根初解。先得人空。我执先断故。法智现
前。法执不起。法智不现。亦唯起法执。亦者。对上二
乘言也。】
「八地以上一切菩萨(至)犹起法执不相违故。」
【八地下。别明深位菩萨起法执。一切者。通举若顿
若渐菩萨也。我执皆永不行者。通指分别俱生二
我执也。或巳下。释不行义。渐则永断不行。顿则永
伏不行。法空下。明法智不现。法执犹起。问曰。法空
虽不现。生空现前。智生执尽。云何犹起。今答云。不
相违故。生空与法执不相主对。故言不违。文外反
显法空智果现前。法执有间。】
「如有经说八地以上(至)不尔烦恼亦应在故。」
【如有下。引證深位法执。一切烦恼者。分别俱生也。
所知障。即法执。此言现行。不约种子。不尔者。恐谓
深位菩萨是种非现。今释云。若所知种在言在者。
烦恼种在亦应言在。那言唯有所知。】
「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至)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
【法执下。约法执判。先判染不染。问。大小两乘法执
俱在。于末那谁染谁净。答。二乘名不染。菩萨名染。
乘。皆唯起法执。】
「二乘无学及此渐悟(至)亦唯起法执我执巳断故。」
【二乘下。明断我执唯起法执。二乘无学。期心单断。
舍执藏时。我执巳断。唯起法执。回心渐悟菩萨。期
心次断。此根初解。先得人空。我执先断故。法智现
前。法执不起。法智不现。亦唯起法执。亦者。对上二
乘言也。】
「八地以上一切菩萨(至)犹起法执不相违故。」
【八地下。别明深位菩萨起法执。一切者。通举若顿
若渐菩萨也。我执皆永不行者。通指分别俱生二
我执也。或巳下。释不行义。渐则永断不行。顿则永
伏不行。法空下。明法智不现。法执犹起。问曰。法空
虽不现。生空现前。智生执尽。云何犹起。今答云。不
相违故。生空与法执不相主对。故言不违。文外反
显法空智果现前。法执有间。】
「如有经说八地以上(至)不尔烦恼亦应在故。」
【如有下。引證深位法执。一切烦恼者。分别俱生也。
所知障。即法执。此言现行。不约种子。不尔者。恐谓
深位菩萨是种非现。今释云。若所知种在言在者。
烦恼种在亦应言在。那言唯有所知。】
「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至)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
【法执下。约法执判。先判染不染。问。大小两乘法执
俱在。于末那谁染谁净。答。二乘名不染。菩萨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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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名不染者。唯修人空观。期心但断烦恼障。所
知不障彼智故。于菩萨名染者。所知能障彼法智
故。由此下。次判覆无覆。由此二字。承上菩萨名染
亦名有覆。不障人空智。于二乘名无覆。】
「是异熟生摄从异熟识(至)馀不摄者皆入此摄。」
【是异下。简异熟。前言随第八所生。缘被执我。即系
属彼。恐谓即是真异熟。简云。法执俱意。是异熟生。
次句释成异熟生。问曰。前六无记。名异熟生。今此
虽非真异熟。随异熟系。亦可名异熟。何故亦名异
熟生。答云。真异熟名。唯局第八。异熟生名。不唯前
六。通八识故。次举例明。如增上缘名宽。馀三缘所
不摄者。皆增上缘摄。馀不下。结归本意。馀真异熟
所不摄者。皆异熟生摄。】
「云何应知此第七识(至)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云何下。引教理證有末那。先问起。小乘谓未来名
心。过去名意。现在名识。种种分别。然无别体。云何
离眼等识别有第七。圣教下。总答。】
「谓薄伽梵处处经中(至)了别名识是三别义。」
【谓薄下。先引教别释。先通引诸经心意识三。是三
别名。集起。思量。了别。是三别义。名义既别。应有别
体。文虽通引。意归末那。以此證有第七。】
「如是三义虽通八识(至)粗动间断了别转故。」
【如是下。释义。伏问曰。诸识俱可名心。皆有积集义。
俱可名意。皆有等无间缘义。俱可名识。皆有了别
知不障彼智故。于菩萨名染者。所知能障彼法智
故。由此下。次判覆无覆。由此二字。承上菩萨名染
亦名有覆。不障人空智。于二乘名无覆。】
「是异熟生摄从异熟识(至)馀不摄者皆入此摄。」
【是异下。简异熟。前言随第八所生。缘被执我。即系
属彼。恐谓即是真异熟。简云。法执俱意。是异熟生。
次句释成异熟生。问曰。前六无记。名异熟生。今此
虽非真异熟。随异熟系。亦可名异熟。何故亦名异
熟生。答云。真异熟名。唯局第八。异熟生名。不唯前
六。通八识故。次举例明。如增上缘名宽。馀三缘所
不摄者。皆增上缘摄。馀不下。结归本意。馀真异熟
所不摄者。皆异熟生摄。】
「云何应知此第七识(至)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云何下。引教理證有末那。先问起。小乘谓未来名
心。过去名意。现在名识。种种分别。然无别体。云何
离眼等识别有第七。圣教下。总答。】
「谓薄伽梵处处经中(至)了别名识是三别义。」
【谓薄下。先引教别释。先通引诸经心意识三。是三
别名。集起。思量。了别。是三别义。名义既别。应有别
体。文虽通引。意归末那。以此證有第七。】
「如是三义虽通八识(至)粗动间断了别转故。」
【如是下。释义。伏问曰。诸识俱可名心。皆有积集义。
俱可名意。皆有等无间缘义。俱可名识。皆有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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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分境义。勿谓名义别。而令体有别。初句牒伏问。
而随下。答。约义胜相显故。各有差别。第八独名心
者。集起义。一切现行所熏。集诸法种。种子为因。能
生一切起诸现法。如是显胜。故独名心。馀识不然。
虽有积集。无集起义。第七名意者。思量义。有漏位
中恒审思量藏识为我。无漏位中恒审思量无垢
异熟为无我。二等字。等此也。馀识不然。不恒不审
故。馀六名识者。了别义。别境。谓六尘各缘也。外门
转故粗。三性不常故动。随缘起脱故间断。七八不
然。一性无间。内门细转故。勿以通名而滥别义。】
「如入楞伽伽他中说(至)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
【如入下。复引楞伽通證三名。各各召体。】
「又大乘经处处别说(至)前巳广说故不重成。」
【又大下。广證有第七。何以知诸大乘经所说必为
定量耶。此义前巳广说。即指慈氏先不记等七因。】
「解脱经中亦别说有(至)恐厌广文故不繁述。」
【解脱下。复引深密别證染意。先引颂證定。彼经下。
引经自释。先释前二句。对治下。次释第三句。尔时
下。释第四句。无自性者。此诸烦恼无实自性。非今
现无。本来空寂。但于迷时妄谓为有。至于悟后始
知空耳。如是下。总结。】
「巳引圣教当显正理(至)若无此识彼应非有。」
【巳引下。显理。先结前起后。谓契下。引经恒行不共
微细无明所依。證有第七。不共无明。出体。微细恒
而随下。答。约义胜相显故。各有差别。第八独名心
者。集起义。一切现行所熏。集诸法种。种子为因。能
生一切起诸现法。如是显胜。故独名心。馀识不然。
虽有积集。无集起义。第七名意者。思量义。有漏位
中恒审思量藏识为我。无漏位中恒审思量无垢
异熟为无我。二等字。等此也。馀识不然。不恒不审
故。馀六名识者。了别义。别境。谓六尘各缘也。外门
转故粗。三性不常故动。随缘起脱故间断。七八不
然。一性无间。内门细转故。勿以通名而滥别义。】
「如入楞伽伽他中说(至)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
【如入下。复引楞伽通證三名。各各召体。】
「又大乘经处处别说(至)前巳广说故不重成。」
【又大下。广證有第七。何以知诸大乘经所说必为
定量耶。此义前巳广说。即指慈氏先不记等七因。】
「解脱经中亦别说有(至)恐厌广文故不繁述。」
【解脱下。复引深密别證染意。先引颂證定。彼经下。
引经自释。先释前二句。对治下。次释第三句。尔时
下。释第四句。无自性者。此诸烦恼无实自性。非今
现无。本来空寂。但于迷时妄谓为有。至于悟后始
知空耳。如是下。总结。】
「巳引圣教当显正理(至)若无此识彼应非有。」
【巳引下。显理。先结前起后。谓契下。引经恒行不共
微细无明所依。證有第七。不共无明。出体。微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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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示相。覆蔽真实。显用。无明为能依。第七为所依。
此以能依显所依也。若无下。反释。经言不共无明。
由依此识而有。若无此识。经中所说无明。应非有
故。非离所依有能依故。】
「谓诸异生于一切分(至)覆真实义障圣慧眼。」
【谓诸下。初顺释。先出能依无明体用。一切分。即是
善恶升沉定散等位也。覆真实义者。二空所显真
如之理。为此所覆而不发明。障圣慧眼者。真无漏
道清净慧眼。为此所障而不开晓。无明即体。覆障
即用。此显能依有体有用也。】
「如伽他说真义心当生(至)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
【如伽下。引證。真义心。谓无分别智。正当生时。常能
为碍。俱行异生一切分位。谓极微细不共无明。此
證。以用显体也。】
「是故契经说异生类(至)惛醉缠心曾无醒觉。」
【是故下。引经结示。无明所盲。谓障圣慧眼。惛醉缠
心。谓碍真义心。异生恒居生死长夜而不醒觉者。
无明使之然也。长夜有四句分别。一是长非夜。如
七俱贪等三。及妙平二智相应心品。二是夜非长。
如六识相应无明。三亦长亦夜。即七俱无明。四非
长非夜。即六识馀贪等。】
「若异生位有暂不起(至)有行不行不应理故。」
【若异下。次反释恒行义。初句立意。经言恒行无明
故。次句释成。与异生俱迷理无明或行不行。不应
此以能依显所依也。若无下。反释。经言不共无明。
由依此识而有。若无此识。经中所说无明。应非有
故。非离所依有能依故。】
「谓诸异生于一切分(至)覆真实义障圣慧眼。」
【谓诸下。初顺释。先出能依无明体用。一切分。即是
善恶升沉定散等位也。覆真实义者。二空所显真
如之理。为此所覆而不发明。障圣慧眼者。真无漏
道清净慧眼。为此所障而不开晓。无明即体。覆障
即用。此显能依有体有用也。】
「如伽他说真义心当生(至)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
【如伽下。引證。真义心。谓无分别智。正当生时。常能
为碍。俱行异生一切分位。谓极微细不共无明。此
證。以用显体也。】
「是故契经说异生类(至)惛醉缠心曾无醒觉。」
【是故下。引经结示。无明所盲。谓障圣慧眼。惛醉缠
心。谓碍真义心。异生恒居生死长夜而不醒觉者。
无明使之然也。长夜有四句分别。一是长非夜。如
七俱贪等三。及妙平二智相应心品。二是夜非长。
如六识相应无明。三亦长亦夜。即七俱无明。四非
长非夜。即六识馀贪等。】
「若异生位有暂不起(至)有行不行不应理故。」
【若异下。次反释恒行义。初句立意。经言恒行无明
故。次句释成。与异生俱迷理无明或行不行。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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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此言意显无不行时也。】
「此依六识皆不得成(至)许有末那便无此失。」
【此依下。正约所依识体结成。文中以六识对显此
覆真实恒行之义。依六转识皆不得成。所以者何。
识有间断。此无明亦应间断。则非恒行。无明恒染。
彼转识亦应恒染。则非三性转易。若谓依六识。有
此二过。故应许有恒行末那。方免斯愆。】
「染意与恒四惑相应此俱无明何名不共。」
【染意下。三家释不共义。无明不与馀俱。定依第七。
先问起。染意恒与四惑相应。意俱无明与三共转。
何名不共。】
「有义此俱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名不共何失。」
【有义下。初解。以意俱无明是根本惑。释不共义。见
慢爱三非根本惑。虽四惑俱。三非同类。名为不共。
亦何所失。】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至)与四烦恼恒相应故。」
【有义下。次解。初句斥前。次释。纯随烦恼无见等故。
此三烦恼是十根本烦恼中摄故。处处皆说染意
与四惑俱。何言此三非根本惑。】
「应说四中无明是主(至)曾不省察痴增上故。」
【应说下。申正释。初二句以无明为馀染法之主。释
不共义。能与诸染作因依故。次二句约惛迷增上。
转释主义。】
「此俱见等应名相应(至)如无明故许亦无失。」
「此依六识皆不得成(至)许有末那便无此失。」
【此依下。正约所依识体结成。文中以六识对显此
覆真实恒行之义。依六转识皆不得成。所以者何。
识有间断。此无明亦应间断。则非恒行。无明恒染。
彼转识亦应恒染。则非三性转易。若谓依六识。有
此二过。故应许有恒行末那。方免斯愆。】
「染意与恒四惑相应此俱无明何名不共。」
【染意下。三家释不共义。无明不与馀俱。定依第七。
先问起。染意恒与四惑相应。意俱无明与三共转。
何名不共。】
「有义此俱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名不共何失。」
【有义下。初解。以意俱无明是根本惑。释不共义。见
慢爱三非根本惑。虽四惑俱。三非同类。名为不共。
亦何所失。】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至)与四烦恼恒相应故。」
【有义下。次解。初句斥前。次释。纯随烦恼无见等故。
此三烦恼是十根本烦恼中摄故。处处皆说染意
与四惑俱。何言此三非根本惑。】
「应说四中无明是主(至)曾不省察痴增上故。」
【应说下。申正释。初二句以无明为馀染法之主。释
不共义。能与诸染作因依故。次二句约惛迷增上。
转释主义。】
「此俱见等应名相应(至)如无明故许亦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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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俱下。约馀三并问。痴既增上。名为不共。馀三非
增上。应如心所。名相应耶。若为下。答。馀三若增上
为主。应亦名不共。若约生死流转。贪爱为主。若依
障初圣道不受圣教。见慢为主。见则偏执一理。安
肯受教。慢既恃巳。岂复求他。故此三者若为主时。
亦名不共。例如无明。许亦无失。】
「有义此痴名不共者如不共佛法唯此识有故。」
【有义下。三解。约此识独有。馀识所无。以释不共义。
例佛十八不共法。唯佛独有。馀人所无。故名不共。】
「若尔馀识相应烦恼(至)唯此识有故名不共。」
【若尔下。约馀识俱染并问。此俱无明。馀识所无名
不共者。馀识俱惑。此识所无。亦应名不共耶。依殊
下。答。初句明依胜义立。非互一句。斥前问难。谓第
下。释殊胜用。能障理智故。如是胜用。此有馀无。故
名不共。此中三解。初以根本释不共。于文多谬。于
义全疏。次以是主释不共。义虽稍当。文不会经。三
以不共释不共。文契标章。义符经旨。】
「既尔此俱三亦应名不共(至)对馀痴故且说无明。」
【既尔下。约馀三并问。既尔二字。牒上无明胜用名
不共。此俱见等。胜用亦然。亦应名不共。无明下。答。
痴是三主。见慢爱三。皆用无明为因故。独得此名。
馀为主时。亦名不共。既皆可名不共。偏言无明者。
为对馀识俱痴。显此用胜。且说无明名不共耳。】
「不共无明总有二种(至)二独行不共此识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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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共下。料简不共。初句总标。恐此中不共。滥独行
故。此恒行不共。第七相应。名为恒行。不与第六间
断者共。名为不共。馀识间断。故云所无。反显此识
中有。独行不共者。不与忿等俱起。或不与馀烦恼
起。此识非有者。反显馀识俱故。】
「故瑜伽说无明有二(至)非贪等俱者名独行无明。」
【故瑜下。引證。初相应。證恒行。与三惑俱故。非贪等
俱。證独行。】
「是主独行唯见所断(至)忿等皆通见所断故。」
【是主下。释独行二义。复约见修二断以明二种差
别。言是主者。力用粗猛。自能为主。能发恶业。显是
分别。故见所断。次引经證见所断。有学永断故。不
造新业故。言非主者。行相微细。不发恶业。显通俱
生。亦者。通见修所断也。忿等小随各自为主。故皆
见断。反显非主独行不与彼俱。通见修断。此中唯
释独行明二断者。意在简滥显是也。是主唯见断。
非主通见修二断。意显恒行不共。唯修所断。】
「恒行不共馀部所无独行不共此彼俱有。」
【恒行下。约大小乘部结判有无。恒行不共。约部而
言。馀小乘部中曾所未说。不言第七故。故言馀部
所无。反显大乘所说有此识故。约识而言。此识所
有。馀识所无。独行不共。约部而言。大小皆说。故言
此彼俱有。约识而言。馀识中有。此识中无。】
「又契经说眼色为缘(至)若无此识彼意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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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契下。引教證成。约意识增上缘依。證有第七。初
文通引六识。以前五为同法。其意别指意识。意法
为缘者。意根为增上缘。法尘为所缘缘。二和生识
故。意即第七识。若无下。反證。若无此第七识者。经
中所说增上缘意则应非有。唯一法尘为缘也。】
「谓如五识必有眼等(至)此识若无彼依宁有。」
【谓如下。引理證成。初以同法證。如眼等五识。六转
识中摄故。必有眼等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意识既
是六转识中摄。理应许有此依。彼依即是此第七
识。此识下。反證。此识若无。彼增上等依宁有。量云。
意识。必有增上俱有所依。六识中摄故。如五识。】
「不可说色为彼所依(至)随念计度二分别故。」
【不可下。破色为依。馀乘取肉团心为第六依。今初
句直破。次句释成。经云意法为缘。意属心故。非色
法故。又五识依色。但有随念。而无计度。若执意识
依色者。应如五识。亦唯随念。不应通二分别故。】
「亦不可说五识无有(至)俱时而转如牙影故。」
【亦不下。破五无依。上以五识有俱有依为同法。證
第六有依。今执五识无依。欲證第六亦无。初句直
破。次句释成。五识与根俱时而转故。次喻俱转。牙
与种。影与形。不相离故。牙当作芽。】
「又识与根既必同境如心心所决定俱时。」
【又识下。破等无间意。非等无间意可为此识依。识
与所依必俱时故。立量云。又识与根。决定俱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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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境故。如心心所。】
「由此理趣极成意识(至)极成六识随一摄故。」
【由此下。立量结。极成意识。必有不共显自名处等
无间不摄增上生所依。极成六识随一摄故。如眼
等五识。不共者。如眼根是眼识不共依。不与馀识
共故。显自名处者。谓依眼之识。名为眼识。馀亦如
是。等无间不摄者。非等无间意根之所摄也。增上
生者。谓根是识之增上生缘也。所依者。根是识之
俱有所依也。随一摄者。谓于六识随一所摄也。】
「又契经说思量名意若无此识彼应非有。」
【又契下。约思量名。證有第七。先引经。恒审思量故。
若无下。反證。】
「谓若意识现在前时(至)既尔如何说名为意。」
【谓若下。释义。有谓等无间意。即经中所说思量名
意。非第七名。今释云。意识现前。彼灭非有。体既非
有。用定不成。既尔二字。牒上体用思量既俱不成。
如何经说名意。若依圣言量。思量即第七。非等无
间。】
「若谓假说理亦不然无正思量假依何立。」
【若谓下。破假说。有谓思量名意者。应知假说。非关
实有体用。初二句直破。次二句以正破假。假依正
立故。假名为意。由正思量。无正思量。假依何立。】
「若谓现前曾有思量尔时名识宁说为意。」
【若谓下。破第六无意名。彼救云。谓过去时现在曾
「由此理趣极成意识(至)极成六识随一摄故。」
【由此下。立量结。极成意识。必有不共显自名处等
无间不摄增上生所依。极成六识随一摄故。如眼
等五识。不共者。如眼根是眼识不共依。不与馀识
共故。显自名处者。谓依眼之识。名为眼识。馀亦如
是。等无间不摄者。非等无间意根之所摄也。增上
生者。谓根是识之增上生缘也。所依者。根是识之
俱有所依也。随一摄者。谓于六识随一所摄也。】
「又契经说思量名意若无此识彼应非有。」
【又契下。约思量名。證有第七。先引经。恒审思量故。
若无下。反證。】
「谓若意识现在前时(至)既尔如何说名为意。」
【谓若下。释义。有谓等无间意。即经中所说思量名
意。非第七名。今释云。意识现前。彼灭非有。体既非
有。用定不成。既尔二字。牒上体用思量既俱不成。
如何经说名意。若依圣言量。思量即第七。非等无
间。】
「若谓假说理亦不然无正思量假依何立。」
【若谓下。破假说。有谓思量名意者。应知假说。非关
实有体用。初二句直破。次二句以正破假。假依正
立故。假名为意。由正思量。无正思量。假依何立。】
「若谓现前曾有思量尔时名识宁说为意。」
【若谓下。破第六无意名。彼救云。谓过去时现在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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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思量。今虽巳灭。得名为意。今初句牒计。次句破
云。尔时名识。宁说为意。】
「故知别有第七末那(至)巳灭依此假立意名。」
【故知下。结。第七末那。以具恒审思量义故。方得名
意。等无间意。依此假立。】
「又契经说无想灭定染意若无彼应无别。」
【又契下。引经无心二定差别。證有第七。染意下。反
證。】
「谓彼二定俱灭六识(至)一有一无彼二何别。」
【谓彼下。释义。灭定无想。此二俱灭前六及彼相应。
体。谓前六心体。数。谓彼相应心所。此二俱灭。故曰
无异。二定有别者。唯染污意。于二定中。一有一无。
则有差别。无想唯灭前六。染意则有。灭定非唯前
六。兼灭染污一分。染意则无。若无第七。于彼定中
为有为无。彼二无心。有何差别。】
「若谓加行界地依等(至)是故定应别有此意。」
【若谓下。牒伏救破。彼救云。二定别者。由加行等故。
非由第七。今文初句牒救。次句总破。次正破。彼差
别因者。谓由有此第七识故。若出离想作意为先。
令不恒行心心所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此定唯
属第四静虑。而有漏摄。若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
恒行。及染污心心所灭。立灭尽名。虽属有顶。而无
漏摄。此意若无。彼因宁有。集论二定有五门差别。
加行。即定前作意。界地。谓四禅及有顶。所依。谓佛
云。尔时名识。宁说为意。】
「故知别有第七末那(至)巳灭依此假立意名。」
【故知下。结。第七末那。以具恒审思量义故。方得名
意。等无间意。依此假立。】
「又契经说无想灭定染意若无彼应无别。」
【又契下。引经无心二定差别。證有第七。染意下。反
證。】
「谓彼二定俱灭六识(至)一有一无彼二何别。」
【谓彼下。释义。灭定无想。此二俱灭前六及彼相应。
体。谓前六心体。数。谓彼相应心所。此二俱灭。故曰
无异。二定有别者。唯染污意。于二定中。一有一无。
则有差别。无想唯灭前六。染意则有。灭定非唯前
六。兼灭染污一分。染意则无。若无第七。于彼定中
为有为无。彼二无心。有何差别。】
「若谓加行界地依等(至)是故定应别有此意。」
【若谓下。牒伏救破。彼救云。二定别者。由加行等故。
非由第七。今文初句牒救。次句总破。次正破。彼差
别因者。谓由有此第七识故。若出离想作意为先。
令不恒行心心所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此定唯
属第四静虑。而有漏摄。若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
恒行。及染污心心所灭。立灭尽名。虽属有顶。而无
漏摄。此意若无。彼因宁有。集论二定有五门差别。
加行。即定前作意。界地。谓四禅及有顶。所依。谓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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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说力。及外道说力。自体者。无想以有漏异熟
色为体。灭定以无漏心法为体。假立者。无想粗动
心等暂不现起假立。灭定兼染污不行假立。是故
下。结。】
「又契经说无想有情(至)若无此识彼应无染。」
【又契下。引经无想天染。證有第七。一期生。谓五百
劫。心心所灭。无六转识也。若无下。反證。】
「谓彼长时无六转识(至)便非圣贤同所诃厌。」
【谓彼下。释义。初句无六转识。谓六识中我执无也。
次句若无此意。谓第七中我执亦无也。谓诸我执。
唯于六七二识中有。二识俱无。我执便无。何处见
有具缚凡夫一期生中都无我执。都无者。谓无二
识中我执也。彼既长时无有我执。应如涅槃清净
无漏。便非圣贤同所诃厌。】
「初后有故无如是失(至)馀法受熏巳辩非理。」
【初后下。展转释。救云。彼天六识及彼心所。初半劫
灭。后半劫生。初后有故。无如是失。破云。中间四百
九十九劫心心所灭。无故有过。救云。过去未来有
我执故。无如是失。破云。过去非常。未来非现。如空
华等。无故有过。所得下。约理斥。所得无者。谓无想
定前求无想报。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染污末那
缘彼执我。依之粗动想等不行。于此位中假立无
想有情。若无能执末那。所得无想异熟应无。所得
无故。能得无想有情亦无。伏救云。不必末那执。即
色为体。灭定以无漏心法为体。假立者。无想粗动
心等暂不现起假立。灭定兼染污不行假立。是故
下。结。】
「又契经说无想有情(至)若无此识彼应无染。」
【又契下。引经无想天染。證有第七。一期生。谓五百
劫。心心所灭。无六转识也。若无下。反證。】
「谓彼长时无六转识(至)便非圣贤同所诃厌。」
【谓彼下。释义。初句无六转识。谓六识中我执无也。
次句若无此意。谓第七中我执亦无也。谓诸我执。
唯于六七二识中有。二识俱无。我执便无。何处见
有具缚凡夫一期生中都无我执。都无者。谓无二
识中我执也。彼既长时无有我执。应如涅槃清净
无漏。便非圣贤同所诃厌。】
「初后有故无如是失(至)馀法受熏巳辩非理。」
【初后下。展转释。救云。彼天六识及彼心所。初半劫
灭。后半劫生。初后有故。无如是失。破云。中间四百
九十九劫心心所灭。无故有过。救云。过去未来有
我执故。无如是失。破云。过去非常。未来非现。如空
华等。无故有过。所得下。约理斥。所得无者。谓无想
定前求无想报。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染污末那
缘彼执我。依之粗动想等不行。于此位中假立无
想有情。若无能执末那。所得无想异熟应无。所得
无故。能得无想有情亦无。伏救云。不必末那执。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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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异熟立无想有情。今释云。无想异熟。即不相应
法。前巳遮破。藏识无者。谓染污末那。缘第八藏识。
我见爱等执藏为自内我。摄藏一切杂染品法令
不失故。由斯以立阿赖耶名。若无染意。藏识应无。
藏识无故。熏习亦无。受熏持种义皆不成。伏救云。
馀法亦可受熏。今释云。馀法受熏。巳辩非理。】
「故应别有染污末那(至)由斯贤圣同诃厌彼。」
【故应下。以我执结成有染意。】
「又契经说异生善染(至)若无此识彼不应有。」
【又契下。引经三性心中恒带我执。證有第七。若无
下。反證。】
「谓异生类三性心时(至)所起施等不能亡相。」
【谓异下。释义。谓异生类善染无记三性心时。虽外
起善恶不动业。而内一类相续执我。由内恒常执
有我故。令六识中所起施戒等。不了体空。执取于
相。】
「故瑜伽说染污末那(至)末那灭巳相缚解脱。」
【故瑜下。引證染意遍为诸识依止。彼未灭时。令六
识中相缚见缚不得解脱。染污灭巳。方得解脱。】
「言相缚者谓于境相(至)此意未灭时识缚终不脱。」
【言相下。转释瑜伽。初牒。次释。谓由染意恒执我故。
令六转识于所缘境不能了达如幻事等。由斯见
分相分所拘。不得无碍解脱自在。故名相缚。依如
下。复引伽他證论。】
法。前巳遮破。藏识无者。谓染污末那。缘第八藏识。
我见爱等执藏为自内我。摄藏一切杂染品法令
不失故。由斯以立阿赖耶名。若无染意。藏识应无。
藏识无故。熏习亦无。受熏持种义皆不成。伏救云。
馀法亦可受熏。今释云。馀法受熏。巳辩非理。】
「故应别有染污末那(至)由斯贤圣同诃厌彼。」
【故应下。以我执结成有染意。】
「又契经说异生善染(至)若无此识彼不应有。」
【又契下。引经三性心中恒带我执。證有第七。若无
下。反證。】
「谓异生类三性心时(至)所起施等不能亡相。」
【谓异下。释义。谓异生类善染无记三性心时。虽外
起善恶不动业。而内一类相续执我。由内恒常执
有我故。令六识中所起施戒等。不了体空。执取于
相。】
「故瑜伽说染污末那(至)末那灭巳相缚解脱。」
【故瑜下。引證染意遍为诸识依止。彼未灭时。令六
识中相缚见缚不得解脱。染污灭巳。方得解脱。】
「言相缚者谓于境相(至)此意未灭时识缚终不脱。」
【言相下。转释瑜伽。初牒。次释。谓由染意恒执我故。
令六转识于所缘境不能了达如幻事等。由斯见
分相分所拘。不得无碍解脱自在。故名相缚。依如
下。复引伽他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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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善无覆无记心时(至)勿由他解成无漏故。」
【又善下。别约善无覆心时我执。證明第七。凡起善
及无覆无记心。皆名有漏者。由有我执故。若无我
执。应非有漏。救云。六识中自有烦恼。可成有漏。破
云。自身现行相续之中。六识善染不俱起故。救云。
现行善染虽不俱起。由有过未烦恼缘缚。故成有
漏。今破云。去来缘缚非现非常。理非有故。救云。如
施等虽善。由受施者具惑。故成有漏。破中初句牒
救直破。次句举例并破。岂施无漏净田。令我有漏
施心亦成无漏。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又不可说别有随眠(至)彼非实有巳极成故。」
【又不下。展转释。初破随眠。转计云。别有随眠。异心
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于善等时现相续起。由
斯善等成有漏法。又不可说四字。是牒救破词。所
以者何。随眠非实有。前巳极成故。】
「亦不可说从有漏种(至)勿学无漏心亦成有漏故。」
【亦不下。破漏种生。救云。善等有漏。由从无始有漏
种生。此有漏种。不由熏习。法尔而有。故成有漏。亦
不可说下二句。牒救。彼种下。先破漏种。由与漏俱。
成有漏种。先无我执与善等俱。彼种无因成有漏
故。非由下。次破漏生。若谓无始有有漏种。有漏法
起以此为因。非由下一句。直破。勿学下。举例并破。
若谓有漏种生成有漏者。应学无漏心亦成有漏。
勿字是破辞。学无漏心。亦从有漏种子生起。然彼
卷五 第 214b 页 X51-0214.png
不成有漏法种。自相续中不与漏俱故。彼既不尔。
此云何然。】
「虽由烦恼引施等业(至)彼复如何得成有漏。」
【虽由下。破染引。救云。善心虽非染俱。由前烦恼所
引。是故施等成有漏法。今破云。虽由烦恼引施等
业。而施业起时。烦恼巳灭。不俱起故。非漏正因。所
以者何。以有漏言。表漏俱故。又无下。举例并破。又
无记业随先业转。不待现缘。非烦恼引。彼复如何
得成有漏。无记非染引。得成有漏。善等有漏。岂烦
恼引。】
「然诸有漏由与自身(至)异生既然有学亦尔。」
【然诸下。释正义。然诸有漏施等诸业。由与自身现
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增益。方成有漏。自身。简非
他惑。现行。简非随眠。俱生俱灭。简非过未。互相增
益。简非有漏种。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行从
此种起。有漏义成。异生下。例有学。有学俱生犹未
永灭。理亦应然。】
「无学有漏虽非漏俱(至)故成有漏于理无违。」
【无学下。通妨。妨云。无学巳断我执。然非漏俱。云何
亦有有漏法耶。如难陀之贪。身子之嗔。毕陵之慢
等。释云。无学有漏。虽非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
互相增益方成有漏。而从先时有漏种起。故成有
漏。于理无违。然不熏成有漏法种。自相续中非漏
俱故。】
此云何然。】
「虽由烦恼引施等业(至)彼复如何得成有漏。」
【虽由下。破染引。救云。善心虽非染俱。由前烦恼所
引。是故施等成有漏法。今破云。虽由烦恼引施等
业。而施业起时。烦恼巳灭。不俱起故。非漏正因。所
以者何。以有漏言。表漏俱故。又无下。举例并破。又
无记业随先业转。不待现缘。非烦恼引。彼复如何
得成有漏。无记非染引。得成有漏。善等有漏。岂烦
恼引。】
「然诸有漏由与自身(至)异生既然有学亦尔。」
【然诸下。释正义。然诸有漏施等诸业。由与自身现
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增益。方成有漏。自身。简非
他惑。现行。简非随眠。俱生俱灭。简非过未。互相增
益。简非有漏种。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行从
此种起。有漏义成。异生下。例有学。有学俱生犹未
永灭。理亦应然。】
「无学有漏虽非漏俱(至)故成有漏于理无违。」
【无学下。通妨。妨云。无学巳断我执。然非漏俱。云何
亦有有漏法耶。如难陀之贪。身子之嗔。毕陵之慢
等。释云。无学有漏。虽非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
互相增益方成有漏。而从先时有漏种起。故成有
漏。于理无违。然不熏成有漏法种。自相续中非漏
俱故。】
卷五 第 214c 页 X51-0214.png
「由有末那恒起我执(至)而识类别实有八种。」
【由有下。结。證有下。总结。然有下。通妨。总通七八二
识妨难。难云。馀处经中唯说六识。不说七八二识
者何。释此如文。巳上释第二能变竟。】
「如是巳说第二能变第三能变其相云何。」
【如是下。释第三能变。文中结前问后。】
「颂曰次第三能变(至)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
【颂曰下。举颂答。颂有三十六句。约九门分释。一差
别门。次第至六种。二体性门。了别为性。三行相门。
了别为相。四三性门。善不善俱非。五相应心所门。
此心所至不定。六受俱门。皆三受相应。七共依门。
依止根本识一句。八俱转门。五识随缘现至意识
常现起。九五位不行门。除生无想天至闷绝。】
「论曰次中思量能变识后(至)五谓依发属助如根。」
【论曰下。依门解释。初二句结前起后。此识下。先总
标差别门。谓名下。别释随根立名。初句标六名。根
者。俱舍云。身根有九事。十事有馀根。具五义者。一
依根之识。依俱有根而得住故。二根所发识。由眼
等根所引发故。三属根之识。识系属根。如子之属
父故。四助根之识。根如镜光照物。无别分析。由识
于境能了别故。五如根之识。俱有情数之所摄故。】
「虽六识身皆依意转(至)辩识得名心意非例。」
【虽六下。简滥。难云。若识随根立名者。六皆依意转。
悉应名意识。释中约共不共答。虽六识身皆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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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而五以意为共所依。唯第六以意为不共。今随
不共立意识名。例如五识依五色根。各随不共立
名。无彼此相滥过。或唯依意。故名意识。五非唯依
意。兼依色根故。不名意识。伏难云。随根立名者。第
八依意。应名意识。第七依心。应名心识。今释云。随
根五义。辩识得名。非辩心意。不应为例。】
「或名色识乃至法识(至)谓于六境了别名识。」
【或名下。随境立名。初句标六名。次句释义。末句转
释。谓此六识。于色声等六境有了别用。故名为识。
今从境立。正顺识义。】
「色等五识唯了色等(至)故六识名无相滥失。」
【色等下。简滥。难云。若随境立名者。第六与五同时。
或了色。乃至或了触。亦可名色识。乃至触识。释中
约通局答。色等五识唯各了色等。故名色识。乃至
触识。第六通能了一切法。故名法识。或能了法。独
得法名。前五不能。故不名法。故六识名。无相滥失
不可知执受处了。第二能变云。依彼转缘彼。此第
三能变中。何故不说依缘。释中初句明不说意。后
句指前指后。于次能变中巳说所依。即前通明诸
心三所依。此六所缘。义便当说。即后二门了境为
性相。】
「次言了境为性相者(至)能了别境名为识故。」
【次言下。释颂第三句体性行相二门。初句牒颂双
标。次句释义。句中以双显释双标。后二句分释双
不共立意识名。例如五识依五色根。各随不共立
名。无彼此相滥过。或唯依意。故名意识。五非唯依
意。兼依色根故。不名意识。伏难云。随根立名者。第
八依意。应名意识。第七依心。应名心识。今释云。随
根五义。辩识得名。非辩心意。不应为例。】
「或名色识乃至法识(至)谓于六境了别名识。」
【或名下。随境立名。初句标六名。次句释义。末句转
释。谓此六识。于色声等六境有了别用。故名为识。
今从境立。正顺识义。】
「色等五识唯了色等(至)故六识名无相滥失。」
【色等下。简滥。难云。若随境立名者。第六与五同时。
或了色。乃至或了触。亦可名色识。乃至触识。释中
约通局答。色等五识唯各了色等。故名色识。乃至
触识。第六通能了一切法。故名法识。或能了法。独
得法名。前五不能。故不名法。故六识名。无相滥失
不可知执受处了。第二能变云。依彼转缘彼。此第
三能变中。何故不说依缘。释中初句明不说意。后
句指前指后。于次能变中巳说所依。即前通明诸
心三所依。此六所缘。义便当说。即后二门了境为
性相。】
「次言了境为性相者(至)能了别境名为识故。」
【次言下。释颂第三句体性行相二门。初句牒颂双
标。次句释义。句中以双显释双标。后二句分释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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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义。了别识之体。了境识之用。体用皆能了境故。
由斯了别境义。顺识义故。兼释别名者。别前心意。
唯此六名识。】
「如契经说眼识云何(至)馀所依了如前巳说。」
【如契下。引證。初引文。彼经下。以释经说。眼识依于
眼根。乃至意识依于意根。如是且说不共所依。经
说眼识了别诸色。乃至意识了别诸法。如是且说
未转依位见分所了。馀共所依者。谓五识皆依六
七八识。六依第八。馀巳转依见分所了者。谓一根
发识缘一切境。】
「此六转识何性摄耶谓善不善俱非性摄。」
【此六下。释第四句三性门。初徵起。次举颂答。】
「俱非者谓无记非善不善故名俱非。」
【略释俱非二字。】
「能为此世他世顺益(至)非于他世故不名善。」
【能为下。别释三性。先释善相。此世。谓现在。他世。谓
当来。所作善业。能感二世所欲从心。致大饶富。人
天下。简果从因。问曰。人天乐果。清升顺益。可名善
否。今答云。乐果随先业转。此世虽能顺益。报尽未
然。此取业因通二世者。方名为善。】
「能为此世他世违损(至)非于他世故非不善。」
【次释不善相。所作恶业。能令二世所求不遂。扰恼
身心。恶趣下。简果从因。问曰。恶趣苦果。沉坠违损。
可名不善。答云。苦果随先业转。此世虽能违损。偿
由斯了别境义。顺识义故。兼释别名者。别前心意。
唯此六名识。】
「如契经说眼识云何(至)馀所依了如前巳说。」
【如契下。引證。初引文。彼经下。以释经说。眼识依于
眼根。乃至意识依于意根。如是且说不共所依。经
说眼识了别诸色。乃至意识了别诸法。如是且说
未转依位见分所了。馀共所依者。谓五识皆依六
七八识。六依第八。馀巳转依见分所了者。谓一根
发识缘一切境。】
「此六转识何性摄耶谓善不善俱非性摄。」
【此六下。释第四句三性门。初徵起。次举颂答。】
「俱非者谓无记非善不善故名俱非。」
【略释俱非二字。】
「能为此世他世顺益(至)非于他世故不名善。」
【能为下。别释三性。先释善相。此世。谓现在。他世。谓
当来。所作善业。能感二世所欲从心。致大饶富。人
天下。简果从因。问曰。人天乐果。清升顺益。可名善
否。今答云。乐果随先业转。此世虽能顺益。报尽未
然。此取业因通二世者。方名为善。】
「能为此世他世违损(至)非于他世故非不善。」
【次释不善相。所作恶业。能令二世所求不遂。扰恼
身心。恶趣下。简果从因。问曰。恶趣苦果。沉坠违损。
可名不善。答云。苦果随先业转。此世虽能违损。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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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自停。此取业因通二世者。方名不善。】
「于善不善益损义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
【三释无记相。非顺益义。无善可记。非违损义。无不
善可记。】
「此六转识若与信等(至)俱不相应无记性摄。」
【此六下。出体明相摄。上但出善不善二性相。此中
出体。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安。不放逸。行舍。不
害。六识与此相应。是善性摄。无惭。无愧。忿。恨。恼。覆。
嫉。悭。害。嗔。与此相应。是不善性摄。俱不相应。是无
记摄。】
「有义六识三性不俱(至)便违正理故定不俱。」
【有义下。释三性俱不俱。初解不俱。谓六识三性定
不俱起。次二句释不俱义。同缘外境故。三性互违
故。五识下。设三性俱起难。初二句立定六识俱起。
善染性同。谓五识生。必由意识为分别依。导引而
起。俱时而生。同缘五境。同善同染。若许下。正难。五
识三性俱行。意识随之应通三性。后句结成不俱。】
「瑜伽等说藏识一时(至)非一生灭无相违过。」
【瑜伽下。通妨。难云。瑜伽等说藏识一时与转识相
应三性俱起。何谓不俱。引论虽引一句全文。其意
唯用转识三性俱起。释云。彼云一时。依多念说。如
说一心。非一生灭。今依一念。故不容俱。与彼论文
无相违过。】
「有义六识三性容俱(至)前所设难于此唐捐。」
「于善不善益损义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
【三释无记相。非顺益义。无善可记。非违损义。无不
善可记。】
「此六转识若与信等(至)俱不相应无记性摄。」
【此六下。出体明相摄。上但出善不善二性相。此中
出体。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安。不放逸。行舍。不
害。六识与此相应。是善性摄。无惭。无愧。忿。恨。恼。覆。
嫉。悭。害。嗔。与此相应。是不善性摄。俱不相应。是无
记摄。】
「有义六识三性不俱(至)便违正理故定不俱。」
【有义下。释三性俱不俱。初解不俱。谓六识三性定
不俱起。次二句释不俱义。同缘外境故。三性互违
故。五识下。设三性俱起难。初二句立定六识俱起。
善染性同。谓五识生。必由意识为分别依。导引而
起。俱时而生。同缘五境。同善同染。若许下。正难。五
识三性俱行。意识随之应通三性。后句结成不俱。】
「瑜伽等说藏识一时(至)非一生灭无相违过。」
【瑜伽下。通妨。难云。瑜伽等说藏识一时与转识相
应三性俱起。何谓不俱。引论虽引一句全文。其意
唯用转识三性俱起。释云。彼云一时。依多念说。如
说一心。非一生灭。今依一念。故不容俱。与彼论文
无相违过。】
「有义六识三性容俱(至)前所设难于此唐捐。」
卷五 第 216a 页 X51-0216.png
【有义下。次解俱起。六识三性容俱。率尔下。释俱义。
率尔。谓创初之心。或多。谓五俱起。或少。谓二三四。
如眼识率尔。必是无记。耳鼻等流。成善成染。五识
既容俱起。三性必俱。五识下。斥前难。五识与意虽
定俱生。而善性等不必同故。前难五识三性俱行。
意识尔时应通三性。今以五识例意识。性不必同。
此难徒设。】
「故瑜伽说若遇声缘(至)若有希望后时方出。」
【故瑜下。引證。先明二识俱起。次判属性。诸瑜伽师
入禅正受。若遇声缘从定起者。此是与定相应善
意识俱转之馀耳识生。领受此声。后方出定。非唯
下。明二识必相假。先明意识必须耳识。非唯彼定
相应意识能取此声。无馀耳识。若唯意识无耳识
者。定中意识不能闻声。于此音声不领受故。不应
出定。非取下。明耳识必须意识。若谓耳识领受声
时即便出定。故不与与定相应意识俱时而转。理
亦不然。非取声时即便出定。领受声巳。若有希望
后方出定。故闻声时心犹在定。定应二识共取此
声。】
「在定耳识率尔闻声(至)率尔堕心定无记故。」
【在定下。判属二性。初句标定率尔耳识非善。次句
释成无记。定中意识理应是善。此明二识俱起。性
不同。用显三性容俱。】
「由此诚證五俱意识(至)亦缘五境不说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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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下。结證性不同。无记耳识。与定相应善意俱
转。诸处下。复引同境不同性之文。结證三性容俱。】
「杂集论说等引位中五识无者依多分说。」
【杂集下。释妨。难云。集论说等引位中无有五识。何
故说与定相应意识俱转馀耳识闻声。释云。彼依
多分。此约少分。等引者。此通有心及无心定。离沉
掉。名之曰等。引生功德。名之曰引。此既通有心定。
彼依多分。或可言无。此约少分。或可言有。故彼此
文不相违反。】
「若五识中三性俱转(至)巳永灭除戏论种故。」
【若五下。结判俱起。问。五俱意识既不能与前五同
性。何故前文说六识三性亦容俱起。文中约偏不
偏答。偏注者。一向也。如眼识属善。意识一向偏注。
亦成于善。或馀识不善。意识偏注。亦成不善。若不
偏注。意便无记。故六下。结成俱起。得自在下。明佛
位唯善性摄。后二句简二性。道谛摄故。非不善。灭
戏论故。非无记。】
「六识与几心所相应颂曰(至)三受共相应。」
【六识下。明相应心所门。初句问起。颂曰下。举颂答。】
「论曰此六转识总与六位(至)如属我物立我所名。」
【论曰下。总标六位。恒依下。先释心所通名。以心为
依。方能现起故。更互相应。和合似一故。系缚摄属
于自心王。故名心所。次举例明。如属我物。立我所
名。属心之法名为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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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于所缘唯取总相(至)如𦘕师资作模填彩。」
【心于下。释行相。心于所缘唯取总相。唯者。明不取
别相。心所于境。不唯取总。亦取别相。亦者。明兼取
总相。心事者。了境作用名事。次举喻。心如画师。所
如弟子。取总相如作模。取别相如填彩。】
「故瑜伽说识能了别(至)此表心所亦缘总相。」
【故瑜下。引證遍行。初句明心王唯了境之总相。作
意下诸句。明心所兼了总别相。即诸心所取所别
相者。此句该通上下。未了者。未明了也。今作意能
明了之。可意等。等非可意。及俱非相。摄受。谓顺益。
等。谓损害。俱相违相。言说因者。由想安立境之分
齐。方能生起种种名言。正因等。等邪因。俱非相。故
作下一句。结名心所。诸句皆言此者。指总相也。】
「馀处复说欲亦能了(至)皆于所缘兼取别相。」
【馀处下。引證别境。诸句中亦字。兼总相言也。由此
下。例馀四位兼取总别相。由此二字。承上二位。作
意能警心心所起。触能令心对境。皆有顺生心所
功能。受与想俱。受能起爱。爱生诸取。思为行蕴主。
欲能希望。解能决定。念能记忆。定慧了得失。由此
二位缘境。方能引起善染等四位诸心所法。后一
句。释成诸位。亦兼取总别相。】
「虽诸心所名义无异而有六位种类差别。」
【虽诸下。依标分类。问曰。通名心所。通具恒依等义
名义无异。何分六位差别。答中初句牒问。次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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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分六。善染等种类差别故。】
「谓遍行有五别境亦五(至)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谓遍下。依类列数。一切下。略释六位别义。如文。】
「然瑜伽论合六为五(至)由此五位种类差别。」
【然瑜下。引證合意。根随俱染。共为一位。复以下。依
四辨五。先标四一切。一切性。谓善等三性。一切地。
谓三界九地。一切时。谓过未现三时。一切俱。谓与
八种识俱相应。次正辨差别。遍行具四一切。可知。
别境唯初二者。通三性故。遍九地故。善唯有一。善
遍九地故。染四皆无者。不通善净故。不遍上地故。
善时无故。第八不相应故。不定唯一者。于善染等
皆不定故。次一句结。此字。指四一切。】
「此六转识易脱不定(至)非逼非悦名不苦乐受。」
【此六下。释颂第四句受俱门。先总标三受相应。六
识有易脱。故与变易受相应。领顺下。别释受相。非
逼非悦者。中容境也。不苦不乐者。舍受也。】
「如是三受或各分二(至)苦受亦由无漏起故。」
【如是下。增数分判。先标分二。释中初约身心。次约
漏无漏。后句释无漏通苦受。问曰。无漏是道谛摄。
永尽诸苦。云何通苦受。释云。修无漏者。劳心苦志。
然后方得。是故苦受亦由无漏起。】
「或各分三谓见所断(至)又学无学非二为三。」
【或各下。先标分三。释中初约三断。次约三学。非所
断。谓无漏受也。非学非无学。谓凡位也。】
「谓遍行有五别境亦五(至)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谓遍下。依类列数。一切下。略释六位别义。如文。】
「然瑜伽论合六为五(至)由此五位种类差别。」
【然瑜下。引證合意。根随俱染。共为一位。复以下。依
四辨五。先标四一切。一切性。谓善等三性。一切地。
谓三界九地。一切时。谓过未现三时。一切俱。谓与
八种识俱相应。次正辨差别。遍行具四一切。可知。
别境唯初二者。通三性故。遍九地故。善唯有一。善
遍九地故。染四皆无者。不通善净故。不遍上地故。
善时无故。第八不相应故。不定唯一者。于善染等
皆不定故。次一句结。此字。指四一切。】
「此六转识易脱不定(至)非逼非悦名不苦乐受。」
【此六下。释颂第四句受俱门。先总标三受相应。六
识有易脱。故与变易受相应。领顺下。别释受相。非
逼非悦者。中容境也。不苦不乐者。舍受也。】
「如是三受或各分二(至)苦受亦由无漏起故。」
【如是下。增数分判。先标分二。释中初约身心。次约
漏无漏。后句释无漏通苦受。问曰。无漏是道谛摄。
永尽诸苦。云何通苦受。释云。修无漏者。劳心苦志。
然后方得。是故苦受亦由无漏起。】
「或各分三谓见所断(至)又学无学非二为三。」
【或各下。先标分三。释中初约三断。次约三学。非所
断。谓无漏受也。非学非无学。谓凡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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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总分四谓善不善有覆无覆二无记受。」
【或总下。先总标分四。释中初约四性总分四。乐受
即善。苦即不善。舍即二无记。】
「有义三受容各分四(至)彼皆容与苦根相应。」
【有义下。次约一一受别分四。谓善与三受相应。不
善。二无记。亦皆与三受相应。五识下。释。五识相应
任运烦恼。纯苦趣中任运烦恼。此二烦恼不发恶
业者。是有覆无记。故与苦根相应。论说忧根非无
记故。此释有覆无记既通苦受。例之亦通乐舍。有
覆说通三受。例之无覆无记。及善。不善。亦应通三
受。是故三受容各分四。】
「瑜伽论说若任运生(至)意地一切根相应。」
【瑜伽下。引證。證任运生一切烦恼。有覆无记摄。皆
于三受现行可得。若通前六识无记者。遍与诸识
中三受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唯与意地三受相
应。此證有覆既通三受。例善。不善。无覆。亦通三受。】
「杂集论说若欲界系(至)故知三受各容有四。」
【杂集下。證不善。有覆。通三受。前约任运烦恼不发
恶行者。是有覆摄。今约虽是任运。发恶行者。亦是
不善。亦者。显任运者通二性也。所馀。谓欲界系馀
不发恶者。及馀上二界任运烦恼。皆是有覆无记
所摄。此證不善。有覆。通三受。例善。及无覆。亦通三
受。故知下。结。据标结文。释及引證。应皆例之。三受
各容有四。】
卷五 第 217c 页 X51-0217.png
「或总分五谓苦乐忧喜舍(至)无分别故平等转故。」
【或总下。初总标分五。次列名。三中下。释分意。逼身
名苦。悦身名乐。逼心名忧。悦心名喜。无分别者。通
前五识。名为苦乐。有分别者。唯在第六。名为忧喜。
尤重者。苦乐。轻微者。忧喜。舍不分者。非逼非悦。于
身于心无别异相。纯无分别。无有轻重。故不分二。】
「诸适悦受五识相应(至)安静尤重无分别故。」
【诸适下。约诸识相应分乐喜。适悦受者。领顺益境
故。五识相应。恒名为乐。意识相应。约界地分。有三
种别。欲界。及初禅近分。二禅近分。名喜。初禅根本。
二禅根本。名乐名喜。三禅近分。及根本。名乐。近分。
谓未至地。】
「诸逼迫受五识相应(至)意地戚受名忧根故。」
【诸逼下。约诸识相应分苦忧。逼迫受者。领违损境
故。五识相应。恒名为苦。意识相应。有二家释不同。
先初家解。初句正释唯忧。次引教贴释唯忧。】
「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至)尚名为忧况馀轻者。」
【瑜伽下。双證六识通苦忧。异熟生者。即前六识。五
识俱者。属苦。意识俱者。属忧。逼迫无间。名曰相续。
又引寻伺者。乃意识相应不共法。一分者。一向苦
受处也。故知下。结。意地重蹙尚名为忧。轻者亦尔。
此释意识唯忧无苦。】
「有义通二人天中者(至)纯受尤重无分别故。」
【有义下。次家解。意戚通二。约五趣分。有三种别。人
卷五 第 218a 页 X51-0218.png
天唯忧。地狱唯苦。旁生鬼界名忧名苦。捺洛迦。此
云苦器。】
「瑜伽论说若任运生(至)现行可得广说如前。」
【瑜伽下。引證旁生鬼界通苦。任运烦恼。有覆无记
性摄。皆通三受。广说如前者。通一切识身者。遍与
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
此證意识通苦。】
「又说俱生萨迦耶见(至)论说忧根非无记故。」
【又说下。引證地狱意识唯通苦受。俱生。简非分别。
身边二见意识相应。唯无记故。是苦非忧。后句引
论贴释忧非无记。反显无记是苦。此释意识唯苦
无忧。】
「又瑜伽说地狱诸根(至)纯苦鬼界傍生亦尔。」
【又瑜下。此段乃次家引證地狱意地唯苦无忧之
文。瑜伽中二十二根。八根定成就。谓眼耳鼻舌身
命苦舍。三根定不成就。谓乐喜忧。馀十一根或成
或不成。】
「馀三定是乐喜忧根以彼必成现行舍故。」
【馀三下二句。乃次家判论定成定不成之文也。初
句判忧定不成。次句判舍定成。今判忧既不成。只
證地狱唯苦无忧。以成巳意。复夺初家意地忧不
成也。】
「岂不容舍彼定不成宁知彼文唯说容受。」
【岂不下二句。乃初家夺他救巳之文。因次家判舍
云苦器。】
「瑜伽论说若任运生(至)现行可得广说如前。」
【瑜伽下。引證旁生鬼界通苦。任运烦恼。有覆无记
性摄。皆通三受。广说如前者。通一切识身者。遍与
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
此證意识通苦。】
「又说俱生萨迦耶见(至)论说忧根非无记故。」
【又说下。引證地狱意识唯通苦受。俱生。简非分别。
身边二见意识相应。唯无记故。是苦非忧。后句引
论贴释忧非无记。反显无记是苦。此释意识唯苦
无忧。】
「又瑜伽说地狱诸根(至)纯苦鬼界傍生亦尔。」
【又瑜下。此段乃次家引證地狱意地唯苦无忧之
文。瑜伽中二十二根。八根定成就。谓眼耳鼻舌身
命苦舍。三根定不成就。谓乐喜忧。馀十一根或成
或不成。】
「馀三定是乐喜忧根以彼必成现行舍故。」
【馀三下二句。乃次家判论定成定不成之文也。初
句判忧定不成。次句判舍定成。今判忧既不成。只
證地狱唯苦无忧。以成巳意。复夺初家意地忧不
成也。】
「岂不容舍彼定不成宁知彼文唯说容受。」
【岂不下二句。乃初家夺他救巳之文。因次家判舍
卷五 第 218b 页 X51-0218.png
定成。今夺云。舍定不成。因次家判乐喜忧不成。今
救云。宁知彼文唯说容受。此句徵结次家。汝宁知
三受中忧不成也。容受者。即乐喜忧三受。虽通言
三受。救家意许忧是成就根。】
「应不说彼定成意根彼容六识有时无故。」
【应不下二句。乃次家纵难初家之文。先难初家不
许舍成就。初家不许舍。次家不许忧。二家互夺。各
不许一。则成就根中止有七。今纵难之。今文言意
根者。如下文云。意根总以八识为自性。又瑜伽云
能令依止随自在转。增上义故。八识皆随意转。故
别立一根。地狱位中六识既无。意根不成。故不可
以意根足成第八。意根既不可为第八。必以舍根
为第八。舍根既是成就根。忧根定是不成就根。】
「不应彼论唯说容受(至)如何说彼定成八根。」
【不应下四句。乃初家诘难次家忧不成就之文。初
句直难不可以忧为不成根。次句指论难破。论言
诸根中三不成就。此文通漫。而无的指之辞。又无
别因以显忧不成。汝何为判忧不成耶。第三句纵
问。若论言忧不成就。则成就根中止有七。故第四
句诘难如何定成八根。】
「若谓五识不相续故(至)可有希求淫欲事故。」
【若谓下。乃次家破初家伏救之文。初家伏救云。五
识相应是苦受。意识相应是忧受。今地狱中分形
碎质。五根不成。根不成故。则五识不相续。则无苦
救云。宁知彼文唯说容受。此句徵结次家。汝宁知
三受中忧不成也。容受者。即乐喜忧三受。虽通言
三受。救家意许忧是成就根。】
「应不说彼定成意根彼容六识有时无故。」
【应不下二句。乃次家纵难初家之文。先难初家不
许舍成就。初家不许舍。次家不许忧。二家互夺。各
不许一。则成就根中止有七。今纵难之。今文言意
根者。如下文云。意根总以八识为自性。又瑜伽云
能令依止随自在转。增上义故。八识皆随意转。故
别立一根。地狱位中六识既无。意根不成。故不可
以意根足成第八。意根既不可为第八。必以舍根
为第八。舍根既是成就根。忧根定是不成就根。】
「不应彼论唯说容受(至)如何说彼定成八根。」
【不应下四句。乃初家诘难次家忧不成就之文。初
句直难不可以忧为不成根。次句指论难破。论言
诸根中三不成就。此文通漫。而无的指之辞。又无
别因以显忧不成。汝何为判忧不成耶。第三句纵
问。若论言忧不成就。则成就根中止有七。故第四
句诘难如何定成八根。】
「若谓五识不相续故(至)可有希求淫欲事故。」
【若谓下。乃次家破初家伏救之文。初家伏救云。五
识相应是苦受。意识相应是忧受。今地狱中分形
碎质。五根不成。根不成故。则五识不相续。则无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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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违境唯逼心根。故有忧受。此救忧是成就。今文
牒执破云。死生闷绝宁有忧根。有执喜根亦尔。设
执下。牒执。一形者。谓男女根中随指一根也。理亦
下。初句总破。次释义可知。】
「由斯第八定是舍根第七八识舍相应故。」
【由期下结。先结舍是成根。由斯二字。承上所简馀
诸根既不可当第八。故结云。定是舍根。次句释舍
义。前六有不行时。七八恒相续故。】
「如极乐地意悦名乐(至)故馀三言定忧喜乐。」
【如极下。次结忧是不成根。先举例。极乐地意悦名
乐。无喜。以例极苦处意迫名苦。无忧。后句指论馀
三定忧喜乐。以结忧是不成根。】
「馀处说彼有等流乐(至)无异熟乐名纯苦故。」
【馀处下。通妨。妨云。今判馀三中乐不成。馀处不妨
说地狱有等流乐。例之。今虽判忧不成。何妨地狱
亦有忧。初句牒妨。应如下。释。随转者。随顺机宜权
转施设也。立世毗昙云。人养六畜。饮食温清者。在
热狱得冷间。在寒狱得温间。此之温冷果似前因。
假名等流。是异熟果。应知彼是随转理说。或说杂
受处者。谓轻狱中或可有乐。纯受重狱必无异熟
果报乐。故名纯苦。】
「然诸圣教意地戚受(至)或随转门无相违过。」
【然诸下。通前引教。初句牒前引教。次释。依多分说
者。人天名忧。旁生鬼界名忧名苦故。】
牒执破云。死生闷绝宁有忧根。有执喜根亦尔。设
执下。牒执。一形者。谓男女根中随指一根也。理亦
下。初句总破。次释义可知。】
「由斯第八定是舍根第七八识舍相应故。」
【由期下结。先结舍是成根。由斯二字。承上所简馀
诸根既不可当第八。故结云。定是舍根。次句释舍
义。前六有不行时。七八恒相续故。】
「如极乐地意悦名乐(至)故馀三言定忧喜乐。」
【如极下。次结忧是不成根。先举例。极乐地意悦名
乐。无喜。以例极苦处意迫名苦。无忧。后句指论馀
三定忧喜乐。以结忧是不成根。】
「馀处说彼有等流乐(至)无异熟乐名纯苦故。」
【馀处下。通妨。妨云。今判馀三中乐不成。馀处不妨
说地狱有等流乐。例之。今虽判忧不成。何妨地狱
亦有忧。初句牒妨。应如下。释。随转者。随顺机宜权
转施设也。立世毗昙云。人养六畜。饮食温清者。在
热狱得冷间。在寒狱得温间。此之温冷果似前因。
假名等流。是异熟果。应知彼是随转理说。或说杂
受处者。谓轻狱中或可有乐。纯受重狱必无异熟
果报乐。故名纯苦。】
「然诸圣教意地戚受(至)或随转门无相违过。」
【然诸下。通前引教。初句牒前引教。次释。依多分说
者。人天名忧。旁生鬼界名忧名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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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至)傍生亦尔者亦依随转门。」
【瑜伽下。牒前引教。次释。亦依随转故。】
「又彼苦根意识俱者是馀忧类假说为忧。」
【又彼下。引类通。意俱苦根名为忧者。是馀趣忧之
类。假说为忧。而实是苦。】
「或彼苦根损身心故(至)显扬论等具显此义。」
【或彼下。比例明。地狱苦损身心故。而亦名忧。例如
近分喜益身心故。而亦名乐。既近分名乐。而实是
喜。以例明之地狱名忧。而实是苦。】
「然未至地定无乐根说彼唯有十一根故。」
【然未下。通妨。难云。宁知是喜而亦名乐。岂不容彼
定成乐根。释云。未至地唯有十一根故。十一根中
无乐故。十一。谓眼。耳。鼻。舌。身。意。命。苦。忧。喜。舍。】
「由此应知意地戚受(至)恐文增广故不繁述。」
【由此下。总结。】
「有义六识三受不俱(至)非一生灭无相违过。」
【有义下。明三受俱不俱。初正明不俱。瑜伽下。通妨。】
「有义六识三受容俱(至)诸佛巳断忧苦事故。」
【有义下。次正明俱起义。以顺违中境俱起。对显三
受容俱。如前三性。故不重释。】
「前所略标六位心所(至)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
【前所下。广明六位体用差别。先徵二位。颂曰下。举
颂答。遍行。别境。】
「论曰六位中初遍行心所(至)由教及理为定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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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下。先释遍行。初文体用指前。次文徵遍行相。
次句总举教理答。】
「此中教者如契经言(至)由斯触等四是遍行。」
【初引经證触受想思四是遍行。心起定有故。广说
者。指耳声乃至意法等。】
「又契经说若根不坏(至)此等圣教诚證非一。」
【次引经證作意亦是遍行。虽根境和合。必由作意
方能生识故。心起必有。故是遍行。复引云。于此者。
谓境也。心所于境作意。心王即于境了别。王若了
别。所即作意。共和合者。王所同时。故是遍行。广说
者。触对。领纳。想取。造作。皆与王同时。恒共和合。故
是遍行。此等下。结。】
「理谓识起必有三和(至)馀非遍行义至当说。」
【理谓下。引理释。彼定生触。必由触有。即前文触依
彼生。令彼和合。此明触是遍行。若无下。反释。作意
等四。文中皆反覆释。受中言随一者。三受中随一
受也。思中言随一者。思能役心造善恶无记之业。
三业中随作一业也。由此下。结。馀非遍行者。指别
境也。】
「次别境者谓欲至慧(至)于六位中次初说故。」
【次别下。释别境。初句标名。次句释别境义。多分不
同者。定慧同一所观故。】
「云何为欲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
【云何下。别释欲。先徵出体用。希求冀望而为自性。
卷五 第 219c 页 X51-0219.png
精进断依而为业用。】
「有义所乐谓可欣境于可欣事欲见闻等有希望故。」
【有义下。先初解。所乐。谓可欣乐。非是可厌及中容
境也。欲见闻等。谓非不欲也。】
「于可厌事希彼不合(至)若不希望亦无欲起。」
【于可下。通妨。难云。于可厌事。若未合时。希彼不合。
若正合时。望彼别离。岂非有欲。此但下。释。希彼不
合者。此但求彼不合之时。谓有可欣自体可合故。
望彼别离者。此但求彼别离之时。谓有可欣自体
不离故。非于可厌之事而起希望。故于下。简。先简
可厌中容境无欲。次简于可欣境若不希望。亦无
有欲。此明欲以希望为体。】
「有义所乐谓所求境(至)若不希求亦无欲起。」
【有义下。次解。所乐。谓所乐求。可欣求合。可厌求离。
希望有欲。于中下。简。中容境。及欣厌境。若不希求。
皆无有欲。】
「有义所乐谓欲观境(至)由斯理趣欲非遍行。」
【有义下。第三解。所乐。谓乐欲观。一切事者。遍通欣
厌中容三境也欲观察。谓非任运。若不下。简。若不
欲观。及随境任运观者。此全无欲。由斯一句。结成
前文馀非遍行。】
「有说要由希望境力(至)故经说欲为诸法本。」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由希望力引生心心所。方取
所缘。复引经欲为诸法本。以證欲为心心所本。意
「有义所乐谓可欣境于可欣事欲见闻等有希望故。」
【有义下。先初解。所乐。谓可欣乐。非是可厌及中容
境也。欲见闻等。谓非不欲也。】
「于可厌事希彼不合(至)若不希望亦无欲起。」
【于可下。通妨。难云。于可厌事。若未合时。希彼不合。
若正合时。望彼别离。岂非有欲。此但下。释。希彼不
合者。此但求彼不合之时。谓有可欣自体可合故。
望彼别离者。此但求彼别离之时。谓有可欣自体
不离故。非于可厌之事而起希望。故于下。简。先简
可厌中容境无欲。次简于可欣境若不希望。亦无
有欲。此明欲以希望为体。】
「有义所乐谓所求境(至)若不希求亦无欲起。」
【有义下。次解。所乐。谓所乐求。可欣求合。可厌求离。
希望有欲。于中下。简。中容境。及欣厌境。若不希求。
皆无有欲。】
「有义所乐谓欲观境(至)由斯理趣欲非遍行。」
【有义下。第三解。所乐。谓乐欲观。一切事者。遍通欣
厌中容三境也欲观察。谓非任运。若不下。简。若不
欲观。及随境任运观者。此全无欲。由斯一句。结成
前文馀非遍行。】
「有说要由希望境力(至)故经说欲为诸法本。」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由希望力引生心心所。方取
所缘。复引经欲为诸法本。以證欲为心心所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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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欲是遍行。】
「彼说不然心等取境(至)由欲能生心心所故。」
【彼说下。破。初句略斥。次约义斥。作意引心令趣自
境。诸心心所取自所缘。非由乐欲。又圣教说。若根
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识。不说由欲生
心心所。】
「如说诸法爱为根本岂心心所皆由爱生。」
【如说下。例破。由经说欲为诸法本。诸心心所皆因
欲起。经中亦说诸法爱为根本。岂心心所皆由爱
生。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故说欲为诸法本者(至)故论说此勤依为业。」
【故说下。通经结示。说欲所起身口意若善若恶一
切事业。或说欲发勤。由勤助成一切善事。故经言
诸法欲为其本。】
「云何胜解于决定境(至)由此异缘不能引转。」
【云何下。释胜解。先徵出体用。于决定境。谓非犹豫
印定任持而为自性。不可诱引改转为业。谓邪下。
转释。谓依教理明證之力。于境审谛决定印持。由
斯异缘不能牵引。令移此义而趣馀义。】
「故犹豫境胜解全无(至)由斯胜解非遍行摄。」
【故犹下。简非遍行。故犹豫境。非审决心。全无胜解。
非遍行摄。】
「有说心等取自境时无拘碍故皆有胜解。」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取境无碍。由胜解力。意成解
「彼说不然心等取境(至)由欲能生心心所故。」
【彼说下。破。初句略斥。次约义斥。作意引心令趣自
境。诸心心所取自所缘。非由乐欲。又圣教说。若根
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识。不说由欲生
心心所。】
「如说诸法爱为根本岂心心所皆由爱生。」
【如说下。例破。由经说欲为诸法本。诸心心所皆因
欲起。经中亦说诸法爱为根本。岂心心所皆由爱
生。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故说欲为诸法本者(至)故论说此勤依为业。」
【故说下。通经结示。说欲所起身口意若善若恶一
切事业。或说欲发勤。由勤助成一切善事。故经言
诸法欲为其本。】
「云何胜解于决定境(至)由此异缘不能引转。」
【云何下。释胜解。先徵出体用。于决定境。谓非犹豫
印定任持而为自性。不可诱引改转为业。谓邪下。
转释。谓依教理明證之力。于境审谛决定印持。由
斯异缘不能牵引。令移此义而趣馀义。】
「故犹豫境胜解全无(至)由斯胜解非遍行摄。」
【故犹下。简非遍行。故犹豫境。非审决心。全无胜解。
非遍行摄。】
「有说心等取自境时无拘碍故皆有胜解。」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取境无碍。由胜解力。意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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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遍行。】
「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至)此应复待馀便有无穷失。」
【彼说下。破。初句略斥。次徵释非理。不为碍者。即所
缘诸法。不被碍者。即心心所。能作增上缘。警觉发
起心等者。根及作意。皆非胜解能成此事。若谓由
此胜解。根及作意方胜发起。则此胜解复应待馀。
便有无穷失。】
「云何为念于曾习境(至)令不忘失能引定故。」
【云何下。释念。先徵出体用。于曾习境。谓非未习。明
审记忆不忘为性。等持所依而为业用。谓数下。转
释。谓由念力。数数忆持曾所受境。令心明记而不
忘失。能引定起。故为彼依。】
「于曾未受体类境中(至)故念必非遍行所摄。」
【于曾下。简非遍行。曾未受境。及不明记。即全无念。
故非遍行。体。谓所受自体。类。曾受同类相似之境。】
「有说心起必与念俱能为后时忆念因故。」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若心起时。必与念俱。何也。由
念于境明审记持。能为后时忆念因故。意成念是
遍行。】
「彼说非理勿于后时(至)足为后时忆念因故。」
【彼说下。破。初句略斥。次例破。若谓后时有忆念故。
前必有念而为其因。不可后时有痴信等。前亦有
此而为其因。然前心等。或想势力。足为后时忆念
之因。故不可执心前定有念。】
「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至)此应复待馀便有无穷失。」
【彼说下。破。初句略斥。次徵释非理。不为碍者。即所
缘诸法。不被碍者。即心心所。能作增上缘。警觉发
起心等者。根及作意。皆非胜解能成此事。若谓由
此胜解。根及作意方胜发起。则此胜解复应待馀。
便有无穷失。】
「云何为念于曾习境(至)令不忘失能引定故。」
【云何下。释念。先徵出体用。于曾习境。谓非未习。明
审记忆不忘为性。等持所依而为业用。谓数下。转
释。谓由念力。数数忆持曾所受境。令心明记而不
忘失。能引定起。故为彼依。】
「于曾未受体类境中(至)故念必非遍行所摄。」
【于曾下。简非遍行。曾未受境。及不明记。即全无念。
故非遍行。体。谓所受自体。类。曾受同类相似之境。】
「有说心起必与念俱能为后时忆念因故。」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若心起时。必与念俱。何也。由
念于境明审记持。能为后时忆念因故。意成念是
遍行。】
「彼说非理勿于后时(至)足为后时忆念因故。」
【彼说下。破。初句略斥。次例破。若谓后时有忆念故。
前必有念而为其因。不可后时有痴信等。前亦有
此而为其因。然前心等。或想势力。足为后时忆念
之因。故不可执心前定有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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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为定于所观境(至)依斯便有决择智生。」
【云何下。释定。先徵出体用。谓系心所观。专精倾注。
不令散乱。而为自性。智慧所依而为业用。谓观下。
转释。谓观如理。不如理。及俱非境。由定势力。令心
专注而不散逸。依斯便有决择智生。定能发慧故。】
「心专注言显所欲住(至)前后境别应无等持。」
【心专下。释专注。心专注言。谓表此心所欲住境。此
定令心即便能住。非唯一境而不迁移。不尔下。反
显。见道历观上下八谛。前后境别。而不是一。若非
专注。应无等持。故专注言。非唯一境。境虽改转。心
随专注。若散心缘境。为境所牵。若定心缘境。非境
牵心。故名为定。】
「若不系心专注境位便无定起故非遍行。」
【若不下。简非遍行。】
「有说尔时亦有定起但相微隐。」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设。不系心专注境位。亦有定
起。但相微隐而不昭著。非是全无。意成定是遍行。】
「应说诚言若定能令(至)作意令心取所缘故。」
【应说下。破。初句诫。次句设执反诘。理亦下。破。三和
合位。是触用故。若谓下。复设执诘。亦不下。破。一刹
那心。时之最促。自不易故。若言下。重设执诘。彼亦
下。破。心取所缘。由作意力。皆非定故。】
「有说此定体即是心经说为心学心一境性故。」
【有说下。简异解。初叙定体即心。次引经贴释。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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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三学中定为心学。戒为身学。慧为口学。智在说
故。心一境性句。转释心学。此定为心一境性故。】
「彼非诚證依定摄心(至)如念慧等非即心故。」
【彼非下。破。先破引经。依定摄心。定能令心一于境。
故言定乃心之学。根力下。立量破即心。定。非即心。
根力觉道等道品摄故。如念慧等。念慧等。道品摄
故。非即是心。此云何然。】
「云何为慧于所观境(至)由慧推求得决定故。」
【云何下。释慧。先徵出体用。于所观境料简决择而
为自性。断除犹豫而为业用。谓观下。转释。谓观得
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而得决定。依斯永断所有
疑惑。】
「于非观境愚昧心中无简择故非遍行摄。」
【于非下。简非遍行。于非所观。及迷暗心中。无决择
智。故非遍行。】
「有说尔时亦有慧起(至)对法说为大地法故。」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尔时者。指上非观境及愚昧
心。但慧相微隐。而亦有起。非慧全无。大受句。举例。
如纤微物。为大物所受。隐覆宁知。对法句。引證遍
行。愚智心中皆有故。意成慧是遍行。】
「诸部对法展转相违(至)说十非经不应固执。」
【诸部下。破。初二句破论互违不为定量。次二句破
违经谬执。】
「然欲等五非触等故定非遍行如信贪等。」
故。心一境性句。转释心学。此定为心一境性故。】
「彼非诚證依定摄心(至)如念慧等非即心故。」
【彼非下。破。先破引经。依定摄心。定能令心一于境。
故言定乃心之学。根力下。立量破即心。定。非即心。
根力觉道等道品摄故。如念慧等。念慧等。道品摄
故。非即是心。此云何然。】
「云何为慧于所观境(至)由慧推求得决定故。」
【云何下。释慧。先徵出体用。于所观境料简决择而
为自性。断除犹豫而为业用。谓观下。转释。谓观得
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而得决定。依斯永断所有
疑惑。】
「于非观境愚昧心中无简择故非遍行摄。」
【于非下。简非遍行。于非所观。及迷暗心中。无决择
智。故非遍行。】
「有说尔时亦有慧起(至)对法说为大地法故。」
【有说下。简异解。先叙。尔时者。指上非观境及愚昧
心。但慧相微隐。而亦有起。非慧全无。大受句。举例。
如纤微物。为大物所受。隐覆宁知。对法句。引證遍
行。愚智心中皆有故。意成慧是遍行。】
「诸部对法展转相违(至)说十非经不应固执。」
【诸部下。破。初二句破论互违不为定量。次二句破
违经谬执。】
「然欲等五非触等故定非遍行如信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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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欲下。立量总结。欲等五。定非遍行。非触等故。如
信贪等。】
「有义此五定互相资随一起时必有馀四。」
【有义下。明现起分位。先初解。此欲等五。行相无违。
更互资益。所在恒俱。随一起时。必有馀四。】
「有义不定瑜伽说此(至)所缘能缘非定俱故。」
【有义下。次解。先总明此欲等五现起不定。次引瑜
伽證。四一切中无后二者。不遍一切时故。不遍一
切心故。所缘四境不定俱起。对显能缘五位非恒
相应。或俱或不俱故。起一至四名不俱。起五名俱。】
「应说此五或时起一(至)谓不专注驰散推求。」
【应说下。别明不定相。先唯起一。能所各别独自行
单境只心名起一。所乐起欲。决定起解。曾习起念。
所观起定。谓愚下。料简通妨。简意明有专注而无
简择。彼加下。妨云。愚昧心中既无简择。何故说彼
缘所观境。释云。定前加行。少有闻思故。或依下。转
难。既言少有闻思。亦可兼慧。何云所解唯定。释云。
今依多分。不约少时。故言唯定。如戏下。引事證成。
或于下。所观起慧。不专注故无定。驰散推求故唯
慧。】
「或时起二谓于所乐(至)起定及慧合有十二。」
【或时下。起二。境若两两不同。心则双双各异。合有
十个二。乃至二字。超文。下文例然。所乐。决定。起欲
解。所乐。曾习。起欲。念。所乐。所观。起欲。定。所乐。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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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欲。慧。决定。曾习。起解。念。决定。所观。起解。定。决定
所观。起解。慧。曾习。所观。起念。定。曾习。所观。起念。慧。
于所观。起定。慧。】
「或时起三谓于所乐(至)起念定慧合有十三。」
【或时下。起三。境既三三共起。心亦三三合生。合有
十个三。所乐。决定。曾习。起欲。解。念。所乐。决定。所观。
起欲。解。定。所乐。决定。所观。起欲。解。慧。所乐。曾习。所
观。起欲。念。定。所乐。曾习。所观。起欲。念。慧。所乐。所观
起欲。定。慧。决定。曾习。所观。起解。念。定。决定。曾习。所
观。起解。念。慧。决定。所观。起解。定。慧。曾习。所观。起念
定。慧。】
「或时起四谓于所乐(至)起后四种合有五四。」
【或时下。起四。境若前后变更。心则逆次除一。合有
五个四。所乐。决定。曾习。所观。起欲。解。念。定。或于此
四起欲。解。念。慧。所乐。决定。所观。起欲。解。定。慧。所乐。
曾习。所观。起欲。念。定。慧。决定。曾习。所观。起解。念。定。
慧。】
「或时起五谓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境中具起五种。」
【或时下。起五。所缘既俱心亦共。境总心齐名起五。】
「如是于四起欲等五总别合有三十一句。」
【如是下。总结。初句标结。言总意别。虽有单双三四
合离不同。皆名于四起五。次句结数。起五名总。起
一至四名别。合三十一句。欲等各起成单五。欲对
后四成四句。解三念二定唯一。是则名为十句二。
所观。起解。慧。曾习。所观。起念。定。曾习。所观。起念。慧。
于所观。起定。慧。】
「或时起三谓于所乐(至)起念定慧合有十三。」
【或时下。起三。境既三三共起。心亦三三合生。合有
十个三。所乐。决定。曾习。起欲。解。念。所乐。决定。所观。
起欲。解。定。所乐。决定。所观。起欲。解。慧。所乐。曾习。所
观。起欲。念。定。所乐。曾习。所观。起欲。念。慧。所乐。所观
起欲。定。慧。决定。曾习。所观。起解。念。定。决定。曾习。所
观。起解。念。慧。决定。所观。起解。定。慧。曾习。所观。起念
定。慧。】
「或时起四谓于所乐(至)起后四种合有五四。」
【或时下。起四。境若前后变更。心则逆次除一。合有
五个四。所乐。决定。曾习。所观。起欲。解。念。定。或于此
四起欲。解。念。慧。所乐。决定。所观。起欲。解。定。慧。所乐。
曾习。所观。起欲。念。定。慧。决定。曾习。所观。起解。念。定。
慧。】
「或时起五谓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境中具起五种。」
【或时下。起五。所缘既俱心亦共。境总心齐名起五。】
「如是于四起欲等五总别合有三十一句。」
【如是下。总结。初句标结。言总意别。虽有单双三四
合离不同。皆名于四起五。次句结数。起五名总。起
一至四名别。合三十一句。欲等各起成单五。欲对
后四成四句。解三念二定唯一。是则名为十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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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解对三只成三。欲念对二欲定一。解念对二解
定一。念定慧三一成十。欲等五句逆次除。如是只
成五句四。欲等俱起成一句。是名总别三十一。】
「或有心位五皆不起(至)及藏识俱此类非一。」
【或有下。次明不起。如非四境者。非所乐等四境也。
率尔心者。创始刹那心也。藏识俱者。有漏第八也
如此类中。五皆不起。】
「第七八识此别境五(至)依转未转皆不遮故。」
【第七下。明诸识相应。随位有无者。未转依位。第七
唯一慧。第八全无。若巳转依。二识皆具五。第六下。
先标。诸位皆与五法相应。次释。依转未转皆不遮
故。】
「有义五识此五皆无(至)不能推度无简择故。」
【有义下。明五识二师有无。初师明皆无。如文。】
「有义五识容有此五(至)馀三准此有慧无失。」
【次师明容有。但相微劣。而非增上。皆如文。遮等下。
通妨。问云。五识性散。云何有定。释中等引者。梵语
三摩呬多。通于有心无心。离沉掉故名等。引生功
德名引。等持者。梵语三摩钵底。唯局有心散心。论
遮等引之定。五识无故。言性散动。非遮等持之定。
故容五识有定。由此下。引證有慧。眼耳二通。通名
慧性。以例馀三。五皆有慧。】
「未自在位此五或无(至)五识皆有作事智故。」
【未自下。明未转或无。巳转定有。通缘真俗。正遍知
定一。念定慧三一成十。欲等五句逆次除。如是只
成五句四。欲等俱起成一句。是名总别三十一。】
「或有心位五皆不起(至)及藏识俱此类非一。」
【或有下。次明不起。如非四境者。非所乐等四境也。
率尔心者。创始刹那心也。藏识俱者。有漏第八也
如此类中。五皆不起。】
「第七八识此别境五(至)依转未转皆不遮故。」
【第七下。明诸识相应。随位有无者。未转依位。第七
唯一慧。第八全无。若巳转依。二识皆具五。第六下。
先标。诸位皆与五法相应。次释。依转未转皆不遮
故。】
「有义五识此五皆无(至)不能推度无简择故。」
【有义下。明五识二师有无。初师明皆无。如文。】
「有义五识容有此五(至)馀三准此有慧无失。」
【次师明容有。但相微劣。而非增上。皆如文。遮等下。
通妨。问云。五识性散。云何有定。释中等引者。梵语
三摩呬多。通于有心无心。离沉掉故名等。引生功
德名引。等持者。梵语三摩钵底。唯局有心散心。论
遮等引之定。五识无故。言性散动。非遮等持之定。
故容五识有定。由此下。引證有慧。眼耳二通。通名
慧性。以例馀三。五皆有慧。】
「未自在位此五或无(至)五识皆有作事智故。」
【未自下。明未转或无。巳转定有。通缘真俗。正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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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取境亲明。无犹豫故。因穷久远。之实修。果穷久
远之实證故。又三世宿命明故。那伽常在定故。五
皆具有智故。最极增上。而非微劣。】
「此别境五何受相应(至)以审决等五识无故。」
【此别下。明受相应。初句徵起。有义下。先初解。欲与
喜乐舍相应。以彼一句。释除意。忧苦二境非所乐
故。解念定慧。通忧喜乐舍。除苦。以审一句。释除苦
意。审决等。谓解念定慧。与第六相应。不与五识相
应。五识有苦。意识无苦。此四既不与五识相应。是
故除苦。此前意地无苦师释也。】
「有义一切五受相应(至)由斯欲等五受相应。」
【有义下。次解。一切。谓五法。总明五法皆与五受相
应。论说下。别證欲有忧苦。初句證欲有忧。愁戚即
忧相。次句释有苦。希求即欲。意有苦根等者。此前
意地有苦师释也。论说下。引论通證欲有忧苦。贪
爱即欲相应法也。苦根下。释四法有苦。意识既有
苦根。解念定慧。是意识相应法。以此證知。审决等
四。应有苦受。又五下。复以五识有苦。證四法亦通
苦。印境等四。即前微细解念定慧。由斯下。总结别
境与五受相应。】
「此五复依性界学等诸门分别如理应思。」
【此五下。结例馀门分别。性。谓三性。界。谓欲界系等。
学。谓三学。此五既具四一切中初二。则知三性三
界皆通。第六意识。依转未转既皆不遮。则知学等。
远之实證故。又三世宿命明故。那伽常在定故。五
皆具有智故。最极增上。而非微劣。】
「此别境五何受相应(至)以审决等五识无故。」
【此别下。明受相应。初句徵起。有义下。先初解。欲与
喜乐舍相应。以彼一句。释除意。忧苦二境非所乐
故。解念定慧。通忧喜乐舍。除苦。以审一句。释除苦
意。审决等。谓解念定慧。与第六相应。不与五识相
应。五识有苦。意识无苦。此四既不与五识相应。是
故除苦。此前意地无苦师释也。】
「有义一切五受相应(至)由斯欲等五受相应。」
【有义下。次解。一切。谓五法。总明五法皆与五受相
应。论说下。别證欲有忧苦。初句證欲有忧。愁戚即
忧相。次句释有苦。希求即欲。意有苦根等者。此前
意地有苦师释也。论说下。引论通證欲有忧苦。贪
爱即欲相应法也。苦根下。释四法有苦。意识既有
苦根。解念定慧。是意识相应法。以此證知。审决等
四。应有苦受。又五下。复以五识有苦。證四法亦通
苦。印境等四。即前微细解念定慧。由斯下。总结别
境与五受相应。】
「此五复依性界学等诸门分别如理应思。」
【此五下。结例馀门分别。性。谓三性。界。谓欲界系等。
学。谓三学。此五既具四一切中初二。则知三性三
界皆通。第六意识。依转未转既皆不遮。则知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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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应皆有。如是等类。例推可知。】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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