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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第 192c 页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四
明武林莲居弟子 大惠 录
「又契经说一切有情(至)彼识食体不应有故。」
【又契下。引经识食證有第八。若无下。反證。】
「谓契经说食有四种(至)以变坏时色无用故。」
【谓契下。总释四食。一者下。别释。先释段食。初标名
示相。段者。一谓形段。有形质可搏取故。二谓分段。
简非数取。有时分故。食者。资益为义。转变消坏为
相。若不变坏。反增违损。谓欲下。出体显能。三界中
唯欲界系。以上三界不假段食故。鼻舌二识不起
故。此以香味触三微为体。馨香。甘辛。冷煖等。此三
转变[冰-水+肖]坏。长养诸根。资益身命。此即食之能事。由
此下。简别。四微中不取色者。以变坏时色无资益
之用。故色处非段食所摄。或有段物而非是食。谓
诸段物。不能长养诸根大种。或有是食而非段物。
谓若有触意思及识。能令诸根大种长养。或有是
风亦是段物。谓诸段物。能令诸根大种长养。或非
段物亦非是食。谓若有触意思及识。不能长养诸
根大种。如是所馀触。乃至识。随其所应。当作四句。】
「二者触食触境为相(至)及顺益舍资养胜故。」
【二者下。释触食。初标名示相。触。谓触对。即五遍行
之一。触对尘境为相。谓有下。出体显能。有漏者。简
非无漏识相应之触。触对可意等境。摄受喜乐。怡
适诸根。身心悦豫。此即食之能事。此触下。简别。问
明武林莲居弟子 大惠 录
「又契经说一切有情(至)彼识食体不应有故。」
【又契下。引经识食證有第八。若无下。反證。】
「谓契经说食有四种(至)以变坏时色无用故。」
【谓契下。总释四食。一者下。别释。先释段食。初标名
示相。段者。一谓形段。有形质可搏取故。二谓分段。
简非数取。有时分故。食者。资益为义。转变消坏为
相。若不变坏。反增违损。谓欲下。出体显能。三界中
唯欲界系。以上三界不假段食故。鼻舌二识不起
故。此以香味触三微为体。馨香。甘辛。冷煖等。此三
转变[冰-水+肖]坏。长养诸根。资益身命。此即食之能事。由
此下。简别。四微中不取色者。以变坏时色无资益
之用。故色处非段食所摄。或有段物而非是食。谓
诸段物。不能长养诸根大种。或有是食而非段物。
谓若有触意思及识。能令诸根大种长养。或有是
风亦是段物。谓诸段物。能令诸根大种长养。或非
段物亦非是食。谓若有触意思及识。不能长养诸
根大种。如是所馀触。乃至识。随其所应。当作四句。】
「二者触食触境为相(至)及顺益舍资养胜故。」
【二者下。释触食。初标名示相。触。谓触对。即五遍行
之一。触对尘境为相。谓有下。出体显能。有漏者。简
非无漏识相应之触。触对可意等境。摄受喜乐。怡
适诸根。身心悦豫。此即食之能事。此触下。简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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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是遍行。遍一切心。何者为食。答。如文。属六识偏
胜者。触对六尘粗显境故。摄喜乐受故。能生顺益
身之舍故。简去七八二识中触者。行相所缘微细
故。不摄喜乐受故。虽与舍俱。非益非损故。】
「三意思食希望为相(至)意识于境希望胜故。」
【三意下。释思食。初标名示相。意即第六。思亦遍行
之一。希冀攀望为相。谓有下。出体显能。有漏者。简
非无漏识相应之思。与别境中欲俱转。可爱境虽
未能得。由思惟希望故。未得欲得。亦能资延身命。
此即食之能事。如悬沙止饥。望梅止渴之类是也。
此思下。简别。思遍八识。今取意识相应者。希望胜
故。】
「四者识食执持为相(至)一类相续执持胜故。」
【四者下。释识食。初标名示相。识即第八。执持根身
令不散坏故。谓有下。出体显能。有漏者。简非无漏
识。无漏识不仗前三食增长。有漏识由三食增长。
方能执持。此即食之能事。此识下。简别。简前七识
取第八者。一类相续执持胜故。】
「由是集论说此四食(至)令不坏断故名为食。」
【由是下。结判。先约三科判。四食三科摄者。段食。色
蕴摄。触思。行蕴摄。识食。识蕴摄。又段食。香味触三
处摄。触思。法处摄。识是意处摄。又段是香味触三
界摄。触思法界摄。识是六识及意界摄。此四下。结
食义。】
胜者。触对六尘粗显境故。摄喜乐受故。能生顺益
身之舍故。简去七八二识中触者。行相所缘微细
故。不摄喜乐受故。虽与舍俱。非益非损故。】
「三意思食希望为相(至)意识于境希望胜故。」
【三意下。释思食。初标名示相。意即第六。思亦遍行
之一。希冀攀望为相。谓有下。出体显能。有漏者。简
非无漏识相应之思。与别境中欲俱转。可爱境虽
未能得。由思惟希望故。未得欲得。亦能资延身命。
此即食之能事。如悬沙止饥。望梅止渴之类是也。
此思下。简别。思遍八识。今取意识相应者。希望胜
故。】
「四者识食执持为相(至)一类相续执持胜故。」
【四者下。释识食。初标名示相。识即第八。执持根身
令不散坏故。谓有下。出体显能。有漏者。简非无漏
识。无漏识不仗前三食增长。有漏识由三食增长。
方能执持。此即食之能事。此识下。简别。简前七识
取第八者。一类相续执持胜故。】
「由是集论说此四食(至)令不坏断故名为食。」
【由是下。结判。先约三科判。四食三科摄者。段食。色
蕴摄。触思。行蕴摄。识食。识蕴摄。又段食。香味触三
处摄。触思。法处摄。识是意处摄。又段是香味触三
界摄。触思法界摄。识是六识及意界摄。此四下。结
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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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食唯于欲界有用(至)而依识转随识有无。」
【段食下。约三界判。段食欲界有用者。欲者。此界有
饮食。睡眠。淫欲故。上界不如是故。触思虽遍一切
地。随识有无故。触遍六识。若随鼻舌二识。唯欲界
有。若随眼耳身三。通二地居。若随意识。虽遍三界。
唯除无想天。触思随之。以判有无。识食遍界。略不
言之。】
「眼等转识有间有转(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眼等下。初简转识非识食体。有执转识可为食体。
初二句标简。谓无下。释。约无心位明有间断。约有
心位明有转易。无想天中无故不遍。诸有下。结斥
外执。执无第八。身命谁持。非但违理。亦复违经。】
「非无心位过去未来(至)如虚空等非食性故。」
【非无下。二破过未识为食。由前云无心位中转识
间断。今计无心位中虽现无识。过未有识及心所
故。可以为食。立量破云。过未识等是有法。不可为
无心位食宗。彼非现常无体用故因。喻如空华。设
有下。纵过未识有体用。立量破云。过去有体用识
是有法。非食性宗。非现在摄故因。喻如虚空。】
「亦不可说入定心等(至)过去非食巳极成故。」
【亦不下。三破入定心心所为食。入定心等。谓定前
加行。破如文。】
「又不可说无想定等(至)不相应法非实有故。」
【又不下。四破无想定等为食。牒破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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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执灭定等犹有第六识于彼有情能为食事。」
【有执下。复破灭定等。以第六识为食。先叙。】
「彼执非理后当广破(至)于彼身命不可为食。」
【彼执下。初句总破。指广在后。又彼下。先略破无漏
心非食。应说者。反徵辞也。无漏下。破。破坏有者。未
證转依所有身命。昼属有漏。治障相违故。】
「亦不可执无漏识中(至)不能执持有漏种故。」
【亦不下。二破有漏种为食。初文牒执。无漏下。立量
破。无漏识中有漏种是有法。不能为彼食宗。不能
执持有漏种故因。喻如涅槃。】
「复不可说上界有情(至)众同分等无实体故。」
【复不下。三破身命互为食。初文牒执。四食一句。直
破。又无下。身命互破。初句无色无身。则命无食。次
句众同分。即命根。无实体故。则身无食。】
「由此定知异诸转识(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由此下。正明异熟是识食体。世尊下。引圣言量證。】
「唯依取蕴建立有情(至)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唯依下。通伏妨。问曰。一切有情皆依食住。佛依食
住。应是有情耶。答如文。取蕴者。取是著义。谓有漏
五蕴。佛非有漏。五蕴空故。非有情摄。又问。众生无
上者佛是。亦著衣持钵乞食城中。岂非有情耶。答
如文。随机应现故。既异下。结有第八。】
「又契经说住灭定身(至)不离身识不应有故。」
【又契下。引灭定识證有第八。身行。谓出入息。语行
卷四 第 194a 页 X51-0194.png
谓寻伺。心行。谓受想。此三名行者。三之加行也。在
灭定中皆悉灭故。寿即命根。一期果报连持不断
故。煖即第八识之相分。根谓五根。亦第八相分。由
有执持。故不离坏。识即第八。是总报主。故不离身。
若无下。反證。】
「谓眼等识行相粗动(至)依何而说识不离身。」
【谓眼下。明住灭定者转识皆灭。此段成立经中身
语心行无不皆灭。若不下。反显不离身识即是第
八。何之一字。徵显第八。】
「若谓后时彼识还起(至)如寿煖等实不离身。」
【若谓下。破转救。先立似能立量救。灭定中转识是
有法。名不离身宗。后时还起故因。喻如隔日疟。是
则下。以想受心行为同品立二量。反覆例破无转
识。灭定中想受心行是有法。不应灭宗。后时还起
故因。喻如转识。以转识不灭。喻受想不灭。何名灭
受想定。亦违经中心行灭言。又量云。灭定中转识
是有法。应灭宗。起灭同故因。喻如心行灭。以心行
灭。喻转识应灭。云何计有转识还起。次以寿煖根
三为同品立二量。反覆例成有第八。寿煖根三是
有法。亦应坏灭宗。四法互相依持故因。喻如识。以
转识灭。喻灭定中寿煖根灭。如同无情。便成大过。
又量云。第八识是有法。实不离身宗。四法互相依
持故因。喻寿煖根三。以寿等喻不离身识。定是第
八。非谓后时还起之转识。】
灭定中皆悉灭故。寿即命根。一期果报连持不断
故。煖即第八识之相分。根谓五根。亦第八相分。由
有执持。故不离坏。识即第八。是总报主。故不离身。
若无下。反證。】
「谓眼等识行相粗动(至)依何而说识不离身。」
【谓眼下。明住灭定者转识皆灭。此段成立经中身
语心行无不皆灭。若不下。反显不离身识即是第
八。何之一字。徵显第八。】
「若谓后时彼识还起(至)如寿煖等实不离身。」
【若谓下。破转救。先立似能立量救。灭定中转识是
有法。名不离身宗。后时还起故因。喻如隔日疟。是
则下。以想受心行为同品立二量。反覆例破无转
识。灭定中想受心行是有法。不应灭宗。后时还起
故因。喻如转识。以转识不灭。喻受想不灭。何名灭
受想定。亦违经中心行灭言。又量云。灭定中转识
是有法。应灭宗。起灭同故因。喻如心行灭。以心行
灭。喻转识应灭。云何计有转识还起。次以寿煖根
三为同品立二量。反覆例成有第八。寿煖根三是
有法。亦应坏灭宗。四法互相依持故因。喻如识。以
转识灭。喻灭定中寿煖根灭。如同无情。便成大过。
又量云。第八识是有法。实不离身宗。四法互相依
持故因。喻寿煖根三。以寿等喻不离身识。定是第
八。非谓后时还起之转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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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此位中若全无识(至)岂得说为住灭定者。」
【又此下。立量斥同无情。灭定位中行者是有法。非
有情数摄宗。全无识故因。喻如瓦砾。全无识者。转
识不起。又不许有第八故。】
「又异熟识此位若无(至)离托馀身无重生故。」
【又异下。立量斥无执持。灭定位中诸根寿煖是有
法。皆应坏灭宗。无识执持故因。喻如死尸。既尔下。
牒上诸根寿煖皆灭。汝谓后时还起。今破云。后识
必不还生。何故不还生。根寿既俱无。汝说不离身
识。彼识何所依。何所属。或云后识必不还生。汝说
不离身者。彼名为何者。诸异下。释不还生义。前异
熟既尽。复生馀异熟。故无重生。】
「又若此位无持种识(至)受熏持种亦巳遮故。」
【又若下。破无持种识。初文谓无能持故。则无所持。
无因种故。则无现识。过去下。明诸法不能受熏持
种。】
「然灭定等无心位中(至)决定有识实不离身。」
【然灭下。立量明灭定有识。灭定等无心位中是有
法。定实有识宗。具诸根寿煖有情摄故因。喻如有
心位。由斯下。结成有第八。】
「若谓此位有第六识(至)此定亦名无心定故。」
【若谓下。约名体相违破。初句牒计如文。亦不下。破。
若有第六识。又立名无心定。名体失当。两不相符。
前云后当广破。指此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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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五识名无心者(至)如五识身灭定非有。」
【若无下。约诸定滥名破。初句牒计。谓无五识名无
心。此救名体不相违。意成有第六识。名不离身。又
遮无第八。应一下。先破彼以五识救。诸定者。谓九
次第等定。是则诸定皆无五识。皆滥无心名故。意
识下。立量破彼意成有第六。意识是有法。灭定非
有宗。六转识摄故因。喻如五识身。】
「或此位识行相所缘(至)可了知识入此定故。」
【或此下。约可知不可知。对显有第八。初量云。此位
识是有法。非第六识宗。行相所缘不可知故因。喻
如寿煖等。次量云。此位有识是有法。非此位摄宗。
行相所缘可知故因。喻如馀散心位。本为下。结斥
当文。本为止息可了知识。故入此定。云何入此定。
犹有第六识。应知不可知识。即是第八。】
「又若此位有第六识(至)又不应名灭受想定。」
【又若下。约心所有无破。先立有无两关。若有下。先
破有心所。初句牒计。次破。一违圣言量。二违本定
名。】
「此定加行但厌受想(至)说心行灭何所相违。」
【此定下。转救二失。初文唯灭受想。此救无有违名
失。受想下。受想资助功强。独名心行。此救无有违
教失。意谓受想心行虽灭。馀所犹存。还成有心所。
又成灭受想。】
「无想定中应唯想灭(至)此二灭时心亦应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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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想下。举无想例破初救。若谓灭定中唯灭受想。
例而言之。无想定中秪唯灭想。然汝不许者。无想
定中不唯灭想。亦灭一切心所。受想灭定中亦然。
何谓有心所耶。既唯下。破资助心强次救。此二既
能资助。能助既无。所助应灭。膏尽明灭故。何谓有
第六识。】
「如身行灭而身犹在宁要责心令同行灭。」
【如身下。叙转救。以身行灭。例心行灭。以身在例心
亦应在。安住定中出入息虽灭。而身不灭。宁要责
心令同受想灭。】
「若尔语行寻伺灭时语应不灭而非所许。」
【若尔下。以语行并破。若尔者。牒上救词。若谓身行
灭而身犹在。以例心行灭而心犹在。亦应语行灭
而语犹在。而非所许者。然汝不许灭定有语。例应
不许灭定有心。】
「然行于法有遍非遍(至)如何可说彼灭心在。」
【然行下。出三行有别。不应齐例。初句通判三行有
遍有不遍。遍者。遍大地法故。不遍者。不遍大地故。
次二句释义。非遍下。依义判定三行差别。如文。许
如下。举思等为同喻。以大地法故因。證成受想是
遍行摄。量云。受想于心是有法。亦遍行摄宗。大地
法故因。喻如思触作意。受想下一句。以语寻伺为
同喻。證受想灭时心亦随灭。量云。受想灭是有法。
心定随灭宗。大地法故因。喻如语寻伺。如何下一
卷四 第 195b 页 X51-0195.png
句。结责救词。如何说受想灭而心犹在。寻伺即思。
以思为体故。】
「又许思等是大地法(至)如何可言有馀心所。」
【又许下。以受想为同喻。證思等亦应灭。以成心所
皆灭。云何言有心所。一灭一切灭故。量云。思等是
有法。亦应灭宗。大地法故因。喻如灭受想。既尔。牒
上思等既灭。信贪等馀心所亦应皆无。非遍下一
句。證成馀心所灭。遍行灭时馀随灭故。如何下一
句。结责有馀心所。】
「既许思等此位非无(至)想亦应生不相离故。」
【既许下。以思等为同喻。證成受想非无。云何名灭
受想定。一立一切立故。量云。受想是有法。此位非
无宗。大地法故因。喻如思等。又此下一句。牒上有
思等。亦应下。例思等是有。亦应有馀心所。此中大
地法故一因。一成受想是遍行摄。二成心定随灭。
三成思等亦应灭。四成受想非无。】
「如受缘非一切受(至)由斯所难其理不成。」
【如受下。转救。初举例。如受缘爱。有受起爱。有受不
起爱。以例触缘受。非一切触皆能生受。由斯下一
句。结难不成。】
「彼救不然有差别故(至)受与想俱其理决定。」
【彼救下。斥救。总斥有差别故。不可并例。谓佛下。引
圣言自简云。诸受生爱。有二。与无明俱触所生受
为缘生爱。与明俱触所生受不生爱。曾无处简何
以思为体故。】
「又许思等是大地法(至)如何可言有馀心所。」
【又许下。以受想为同喻。證思等亦应灭。以成心所
皆灭。云何言有心所。一灭一切灭故。量云。思等是
有法。亦应灭宗。大地法故因。喻如灭受想。既尔。牒
上思等既灭。信贪等馀心所亦应皆无。非遍下一
句。證成馀心所灭。遍行灭时馀随灭故。如何下一
句。结责有馀心所。】
「既许思等此位非无(至)想亦应生不相离故。」
【既许下。以思等为同喻。證成受想非无。云何名灭
受想定。一立一切立故。量云。受想是有法。此位非
无宗。大地法故因。喻如思等。又此下一句。牒上有
思等。亦应下。例思等是有。亦应有馀心所。此中大
地法故一因。一成受想是遍行摄。二成心定随灭。
三成思等亦应灭。四成受想非无。】
「如受缘非一切受(至)由斯所难其理不成。」
【如受下。转救。初举例。如受缘爱。有受起爱。有受不
起爱。以例触缘受。非一切触皆能生受。由斯下一
句。结难不成。】
「彼救不然有差别故(至)受与想俱其理决定。」
【彼救下。斥救。总斥有差别故。不可并例。谓佛下。引
圣言自简云。诸受生爱。有二。与无明俱触所生受
为缘生爱。与明俱触所生受不生爱。曾无处简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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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生受。何触不生受。故若下。承上不简。以明有触
必有受等。】
「或应如馀位受想亦不灭(至)亦不得成灭受想定。」
【或应下。立量结违教违名过。此位受想是有法。亦
不灭宗。执此位中有思等故因。喻如馀散心位。许
便下。一结违教。一结违名。上破有心所竟。】
「若无心所识亦应无(至)如色等法亦非心故。」
【若无下。约无心所例破有识。不见下。先以四因释。
次立三支破。先释四句。初馀心。谓前五识。五不离
所。意亦应然。何谓无所。次馀遍行。谓馀识相应受
等。或语相应寻伺。馀行灭时法既随灭。意亦应然。
何谓有识。三谓若有心而无受等者。受等应非大
地摄。大地灭时心定随灭故。四谓若心所虽无。而
心犹在。此识应无相应法故。又若无所而有识。此
识应非所之相应法故。言相应者。起灭同故。若许
有识而无相应法者。次量破云。此识是有法。应无
所依缘宗。无相应法故。非心性故因。喻如色等。无
所依缘者。根境识三和由触力故。若无相应触。三
则不和。故言识无所依根所缘境也。】
「又契经说意法为缘(至)如何有识而无心所。」
【又契下。引经證有心所。初引经。若此下。依经定义。
有识必应有所。如何下一句。结责有心无所。】
「若谓馀时三和有力(至)不成生触亦无受等。」
【若谓下。叙救。初引馀散心时。三和有力能成能生
必有受等。】
「或应如馀位受想亦不灭(至)亦不得成灭受想定。」
【或应下。立量结违教违名过。此位受想是有法。亦
不灭宗。执此位中有思等故因。喻如馀散心位。许
便下。一结违教。一结违名。上破有心所竟。】
「若无心所识亦应无(至)如色等法亦非心故。」
【若无下。约无心所例破有识。不见下。先以四因释。
次立三支破。先释四句。初馀心。谓前五识。五不离
所。意亦应然。何谓无所。次馀遍行。谓馀识相应受
等。或语相应寻伺。馀行灭时法既随灭。意亦应然。
何谓有识。三谓若有心而无受等者。受等应非大
地摄。大地灭时心定随灭故。四谓若心所虽无。而
心犹在。此识应无相应法故。又若无所而有识。此
识应非所之相应法故。言相应者。起灭同故。若许
有识而无相应法者。次量破云。此识是有法。应无
所依缘宗。无相应法故。非心性故因。喻如色等。无
所依缘者。根境识三和由触力故。若无相应触。三
则不和。故言识无所依根所缘境也。】
「又契经说意法为缘(至)如何有识而无心所。」
【又契下。引经證有心所。初引经。若此下。依经定义。
有识必应有所。如何下一句。结责有心无所。】
「若谓馀时三和有力(至)不成生触亦无受等。」
【若谓下。叙救。初引馀散心时。三和有力能成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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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心所。由此下。对显定位三事无能。不成不生。
加行位中厌患彼故。】
「若尔应名灭心所定如何但说灭受想耶。」
【若尔下。破。牒前无触故亦无受等。破如文。】
「若谓厌时唯厌受想(至)依前所厌以定立名。」
【若谓下。牒救。依前所厌。成立灭受想名。心所皆灭。
又成无心所。】
「既尔此中心亦应灭(至)不尔如何名无心定。」
【既尔下。破。牒上心所皆灭者。所厌俱故。今立量例
心应灭。此中心是有法。亦应灭宗。所厌俱故因。如
馀心所。不尔者。谓唯灭心所。心不灭者。如何下一
句。结斥违名。】
「又此定位意识是何(至)非求寂静翻起散故。」
【又此下。约三性破。初句徵。次先约二性破。初二句
直言此定位无染。及无记。何也。善定中无此二性
故。馀染下。以散位二性心中有心所。反例定位意
识若是二性。应亦有心所。不应下。反覆夺破定位
二性。本为厌染修善定。不应厌善起染及无记故。
本为厌散求寂静。非求寂静反起散故。二性皆散
动故。】
「若谓是善相应善故应无贪等善根相应。」
【若谓下。次约善性破。初二句牒计。彼宗谓相应善
故心善。应无下一句。约有无贪等心所破。何谓无
心所。】
加行位中厌患彼故。】
「若尔应名灭心所定如何但说灭受想耶。」
【若尔下。破。牒前无触故亦无受等。破如文。】
「若谓厌时唯厌受想(至)依前所厌以定立名。」
【若谓下。牒救。依前所厌。成立灭受想名。心所皆灭。
又成无心所。】
「既尔此中心亦应灭(至)不尔如何名无心定。」
【既尔下。破。牒上心所皆灭者。所厌俱故。今立量例
心应灭。此中心是有法。亦应灭宗。所厌俱故因。如
馀心所。不尔者。谓唯灭心所。心不灭者。如何下一
句。结斥违名。】
「又此定位意识是何(至)非求寂静翻起散故。」
【又此下。约三性破。初句徵。次先约二性破。初二句
直言此定位无染。及无记。何也。善定中无此二性
故。馀染下。以散位二性心中有心所。反例定位意
识若是二性。应亦有心所。不应下。反覆夺破定位
二性。本为厌染修善定。不应厌善起染及无记故。
本为厌散求寂静。非求寂静反起散故。二性皆散
动故。】
「若谓是善相应善故应无贪等善根相应。」
【若谓下。次约善性破。初二句牒计。彼宗谓相应善
故心善。应无下一句。约有无贪等心所破。何谓无
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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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不应是自性善(至)非善根等及涅槃故。」
【此心下。牒救转破。自性善。谓信等善根。胜义善。谓
清净涅槃。此二句牒救。违自宗者。破。彼宗谓相应
故善。是故违也。次二句破心非二种善。】
「若谓此心是等起善(至)如何善心由前等起。」
【若谓下。牒救转破。先牒救。等起者。平等发起也。由
定前加行位中所有善根。平等引发定中意识善
故。理亦下。先斥违宗。如馀下。立量破。灭定善心是
有法。非等起宗。违自宗故因。喻如馀善心。次句出
不等起意。或善引不善。无记。不善引善。无记。无记
引善。不善故。如何下一句。结责。散位既不由等起。
定位云何。】
「故心是善由相应力(至)故无心所心亦应无。」
【故心下。结斥如文。初文结斥无心所。次文结斥有
心王。上破无心所竟。】
「如是推徵眼等转识(至)无想等位类此应知。」
【如是下。总结。初文先遮转识。次文引经成立第八
识。不为止息寂静识者。意谓止息粗动转识也。无
想下。例结无想等。类此应知。等馀无心位也。】
「又契经说心杂染故(至)彼染净心不应有故。」
【又契下。约染净心證有第八。若无下。反證。】
「谓染净法以心为本(至)心受彼熏持彼种故。」
【谓染下。总释。初句标心为本者。心谓第八。为染净
诸法之本。下四句相对释。因心生者。持彼种故。现
卷四 第 196c 页 X51-0196.png
行由之而生。依心住者。受彼熏故。种子依之而住。】
「然杂染法略有三种烦恼业果种类别故。」
【然杂下。别释。先释染法。初文释列三种。烦恼。谓见
思。能发业者。业。谓有漏善恶诸业。是所发者。此二
是能感之因。果。谓三界苦乐之报。此是所感之果。
此三各熏自种。品类各别故。】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至)诸巳断者皆应起故。」
【若无下。意显有此第八识能持烦恼种。文中反显。
界地。谓三界九地。往者。谓离下染生上界地。还者。
谓报尽还来散入诸趣。若无此识持烦恼种。净后
起染皆应无因。何也。次二句證无因。馀法。谓转识
心心所色不相应行。不能持故。过未心等无自体
故。若诸一句。牒上烦恼无因。则无三乘学无学果。
须陀洹所断见惑。斯陀含欲界六品思。阿那含欲
思残三品。阿罗汉三界思。诸巳断者。皆无因起故。】
「若无此识持业果种(至)烦恼亦应无因生故。」
【若无下。意显有此第八识能持业果种。文中反显。
异类法者。上下界地业果相望。染净不同。互名异
类。馀种者。色心互为种。馀因者。善恶业互为因。彼
此相望名馀。业果无因而生。圣应还复轮转。烦恼
一句。谓言业果必由烦恼而起。彼无烦恼。云何复
生。故云烦恼亦应无因生故。】
「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至)此不成故后亦不成。」
【又行下。约十二支不成破。若无此识持业果种。则
「然杂染法略有三种烦恼业果种类别故。」
【然杂下。别释。先释染法。初文释列三种。烦恼。谓见
思。能发业者。业。谓有漏善恶诸业。是所发者。此二
是能感之因。果。谓三界苦乐之报。此是所感之果。
此三各熏自种。品类各别故。】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至)诸巳断者皆应起故。」
【若无下。意显有此第八识能持烦恼种。文中反显。
界地。谓三界九地。往者。谓离下染生上界地。还者。
谓报尽还来散入诸趣。若无此识持烦恼种。净后
起染皆应无因。何也。次二句證无因。馀法。谓转识
心心所色不相应行。不能持故。过未心等无自体
故。若诸一句。牒上烦恼无因。则无三乘学无学果。
须陀洹所断见惑。斯陀含欲界六品思。阿那含欲
思残三品。阿罗汉三界思。诸巳断者。皆无因起故。】
「若无此识持业果种(至)烦恼亦应无因生故。」
【若无下。意显有此第八识能持业果种。文中反显。
异类法者。上下界地业果相望。染净不同。互名异
类。馀种者。色心互为种。馀因者。善恶业互为因。彼
此相望名馀。业果无因而生。圣应还复轮转。烦恼
一句。谓言业果必由烦恼而起。彼无烦恼。云何复
生。故云烦恼亦应无因生故。】
「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至)此不成故后亦不成。」
【又行下。约十二支不成破。若无此识持业果种。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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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缘识应不得成。行。谓正感后世善恶之业。识。谓
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摄异熟识种。识中业种
亦名识支。业种识种俱名识故。缘者。行望业种为
亲因缘。行望识种为增上缘。既无本识。无法持彼
业种识种。故行缘识应不得成。若谓转识能持种
子。转识无受熏义。不能持种。前巳遮故。若谓结生
染识能持种子。染识又非业引。非持种故。结生染
识者。依中有位。有爱恚俱染污意识。结者。系也。属
也。俱舍云。倒心趣欲境。湿化染香处。于母腹中一
念受生。便系属彼。故名结生染识。若无此第八。应
说行缘名色。应字反语。时分悬隔。无缘义故。此行
缘识既不得成。此后诸支亦俱不成。】
「诸清净法亦有三种世出世道断果别故。」
【诸清下。次释净法。初文标列三种。世间净道。谓四
禅。八定。及十二门禅等。出世净道。谓九想。八背舍。
十一切处等。亦世间亦出世间禅。谓六妙门。十六
特胜。九通明等。断果。谓自性清净涅槃。净道各熏
自种。品类别故。】
「答无此识持世出世(至)所依亦应无因生故。」
【若无下。意显有此第八。能持二净道种。文中反显。
异类者。以三涂望人天。名异类。无世净道故。以六
凡望四圣。名异类。无出世净道故。既无二净种。后
起则无因。馀因者。染为净因。有漏为无漏因。所依
者。谓身心。入无馀依涅槃者。所作巳办故。身心皆
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摄异熟识种。识中业种
亦名识支。业种识种俱名识故。缘者。行望业种为
亲因缘。行望识种为增上缘。既无本识。无法持彼
业种识种。故行缘识应不得成。若谓转识能持种
子。转识无受熏义。不能持种。前巳遮故。若谓结生
染识能持种子。染识又非业引。非持种故。结生染
识者。依中有位。有爱恚俱染污意识。结者。系也。属
也。俱舍云。倒心趣欲境。湿化染香处。于母腹中一
念受生。便系属彼。故名结生染识。若无此第八。应
说行缘名色。应字反语。时分悬隔。无缘义故。此行
缘识既不得成。此后诸支亦俱不成。】
「诸清净法亦有三种世出世道断果别故。」
【诸清下。次释净法。初文标列三种。世间净道。谓四
禅。八定。及十二门禅等。出世净道。谓九想。八背舍。
十一切处等。亦世间亦出世间禅。谓六妙门。十六
特胜。九通明等。断果。谓自性清净涅槃。净道各熏
自种。品类别故。】
「答无此识持世出世(至)所依亦应无因生故。」
【若无下。意显有此第八。能持二净道种。文中反显。
异类者。以三涂望人天。名异类。无世净道故。以六
凡望四圣。名异类。无出世净道故。既无二净种。后
起则无因。馀因者。染为净因。有漏为无漏因。所依
者。谓身心。入无馀依涅槃者。所作巳办故。身心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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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故。谓言净道必由身智而起。彼无身智。云何复
生。故云所依亦应无因生故。】
「又出世道初不应生(至)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又出下。别明出世道。初二句直明无种故不生。有
漏下。牒救破。救云。从闻熏习而有净种。故斥云有
漏类与无漏性别。非彼无漏因。非识种者。非识中
种子所生故。初不生者。无本有种故。后不生者。无
新熏种故。或可初无种不生。以后例前亦不生。既
无净因。难期圣果。道果。谓道所證果。三乘菩提也。】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至)依谁由谁而立断果。」
【若兼下。意显有此第八能持烦恼种。由能断道。断
此种子。方能證得转依二果。文中反显。谓道下。释
断烦恼方證断果。道。谓无漏观智。种现俱无者。治
障相违故。染净下一句。释现行非有。明生暗灭故。
道相下一句。释种子非有。公不藏私故。量云。道相
应心是有法。不持彼种宗。自性相违故因。水火不
同器故。喻如涅槃。去来。谓去来识也。得等。谓不相
应行。既无下。结上无识持种。所断。谓烦恼。能断。谓
观智。二皆叵得故。二谁字。一指所断。一指能断。此
二皆由第八持故。】
「若由道力后惑不生(至)唯此能持染净种故。」
【若由下。牒救破。初文牒救。谓道起时惑不生故。立
为断果。则初下。破。初道起者。谓五停心。总别相念
时。即成无学。现行道力对治现惑。种未断故。未成
生。故云所依亦应无因生故。】
「又出世道初不应生(至)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又出下。别明出世道。初二句直明无种故不生。有
漏下。牒救破。救云。从闻熏习而有净种。故斥云有
漏类与无漏性别。非彼无漏因。非识种者。非识中
种子所生故。初不生者。无本有种故。后不生者。无
新熏种故。或可初无种不生。以后例前亦不生。既
无净因。难期圣果。道果。谓道所證果。三乘菩提也。】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至)依谁由谁而立断果。」
【若兼下。意显有此第八能持烦恼种。由能断道。断
此种子。方能證得转依二果。文中反显。谓道下。释
断烦恼方證断果。道。谓无漏观智。种现俱无者。治
障相违故。染净下一句。释现行非有。明生暗灭故。
道相下一句。释种子非有。公不藏私故。量云。道相
应心是有法。不持彼种宗。自性相违故因。水火不
同器故。喻如涅槃。去来。谓去来识也。得等。谓不相
应行。既无下。结上无识持种。所断。谓烦恼。能断。谓
观智。二皆叵得故。二谁字。一指所断。一指能断。此
二皆由第八持故。】
「若由道力后惑不生(至)唯此能持染净种故。」
【若由下。牒救破。初文牒救。谓道起时惑不生故。立
为断果。则初下。破。初道起者。谓五停心。总别相念
时。即成无学。现行道力对治现惑。种未断故。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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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学。若不约种子。应须即成。何也。谓见道所断见。
修道所断思。不假施功。悉永不生故。何故永不生。
无识持彼诸烦恼因种故。许有下。结本文有第八。】
「證此识有理趣无边(至)诸有智人应深信受。」
【證此下。总结十理。别有下。劝信。巳上释初能变竟。】
「如是巳说初能变相第二能变其相云何。
颂曰次第二能变(至)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如是下。释第二能变识。文中结前问后。颂曰下。十
二句颂答。分十门。初二句。释名门。依彼转三字。所
依门。缘彼二字。所缘境界门。思量为性。体性门。思
量为相。能缘行相门。四烦下三句。相应心所门。及
馀一句。馀相应门。有覆一句。三性门。随所一句。界
系门。阿罗下二句。断伏位次门。】
「论曰次初异熟能变识后(至)恒审思量胜馀识故。」
【论曰下。依门解释。初二句结前起后。是识下。先明
释名门。依教立名也。梵语末那。具云讫利瑟吒耶
末那。此云染污意。次句释义。亦恒亦审。胜前六后
一故。料简如前。漏无漏位。恒常审察我无我故。】
「此名何异第六意识(至)如眼识等识异意故。」
【此名下。问答简异。此以名同徵其义别。此持下。约
离合释答。此字。指第七。持业者。识即是体。意即业
用。识体即有思量之用。以用显体。体能持用故。如
藏识者。识体即有三藏之用。体能持用故。故举例
之。量云。末那意识。是持业释。识即意故。喻如藏识。
修道所断思。不假施功。悉永不生故。何故永不生。
无识持彼诸烦恼因种故。许有下。结本文有第八。】
「證此识有理趣无边(至)诸有智人应深信受。」
【證此下。总结十理。别有下。劝信。巳上释初能变竟。】
「如是巳说初能变相第二能变其相云何。
颂曰次第二能变(至)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如是下。释第二能变识。文中结前问后。颂曰下。十
二句颂答。分十门。初二句。释名门。依彼转三字。所
依门。缘彼二字。所缘境界门。思量为性。体性门。思
量为相。能缘行相门。四烦下三句。相应心所门。及
馀一句。馀相应门。有覆一句。三性门。随所一句。界
系门。阿罗下二句。断伏位次门。】
「论曰次初异熟能变识后(至)恒审思量胜馀识故。」
【论曰下。依门解释。初二句结前起后。是识下。先明
释名门。依教立名也。梵语末那。具云讫利瑟吒耶
末那。此云染污意。次句释义。亦恒亦审。胜前六后
一故。料简如前。漏无漏位。恒常审察我无我故。】
「此名何异第六意识(至)如眼识等识异意故。」
【此名下。问答简异。此以名同徵其义别。此持下。约
离合释答。此字。指第七。持业者。识即是体。意即业
用。识体即有思量之用。以用显体。体能持用故。如
藏识者。识体即有三藏之用。体能持用故。故举例
之。量云。末那意识。是持业释。识即意故。喻如藏识。
卷四 第 198a 页 X51-0198.png
彼字。指第六。依主者。识是能依。意是所依。意即第
七。是所依之主。能依依主。依主立名故。如眼识等
者。识是能依。眼是所依之主。举眼之主以表于识。
亦依主立名。故举例之。馀四皆然。量云。第六意识。
是依主释。识异意故。如眼识等。】
「然诸圣教恐此滥彼(至)为近所依故但名意。」
【然诸下。简异。初约单双简名。此单名意。彼双名意
识。又标下。二约胜劣简用。第八名心。积集义胜故。
前六名识。了别义胜故。第七二义皆劣。故但标意。
或欲下。三约远近简依。意识望第八为远所依。此
为彼俱有依。故名近所依。如眼识有四所依。唯眼
根是俱有依。是近所依故。故但名眼。此与意识为
近所依。故但名意。】
「依彼转者显此所依(至)圣说此识依藏识故。」
【依彼下。释所依门。先释依彼二字。文初总标。此字。
指第七。所依。指第八。彼谓下。转释如文。】
「有义此意以彼识种(至)为俱有依方得生故。」
【有义下。出二家所依不同。初家明此第七唯依第
八种子。不假现识者。如前言第八有转义。念念生
灭。前后变异故。】
「有义此意以彼识种(至)为俱有依方得生故。」
【次家明此俱依种现。虽无下。释依现意。此意地上
染净转易故。故可依现。】
「转谓流转显示此识恒依彼识取所缘故。」
七。是所依之主。能依依主。依主立名故。如眼识等
者。识是能依。眼是所依之主。举眼之主以表于识。
亦依主立名。故举例之。馀四皆然。量云。第六意识。
是依主释。识异意故。如眼识等。】
「然诸圣教恐此滥彼(至)为近所依故但名意。」
【然诸下。简异。初约单双简名。此单名意。彼双名意
识。又标下。二约胜劣简用。第八名心。积集义胜故。
前六名识。了别义胜故。第七二义皆劣。故但标意。
或欲下。三约远近简依。意识望第八为远所依。此
为彼俱有依。故名近所依。如眼识有四所依。唯眼
根是俱有依。是近所依故。故但名眼。此与意识为
近所依。故但名意。】
「依彼转者显此所依(至)圣说此识依藏识故。」
【依彼下。释所依门。先释依彼二字。文初总标。此字。
指第七。所依。指第八。彼谓下。转释如文。】
「有义此意以彼识种(至)为俱有依方得生故。」
【有义下。出二家所依不同。初家明此第七唯依第
八种子。不假现识者。如前言第八有转义。念念生
灭。前后变异故。】
「有义此意以彼识种(至)为俱有依方得生故。」
【次家明此俱依种现。虽无下。释依现意。此意地上
染净转易故。故可依现。】
「转谓流转显示此识恒依彼识取所缘故。」
卷四 第 198b 页 X51-0198.png
【转谓下。训释转字。流是相续义。转是变异义。显示
下。通释三字。显示此第七恒依彼第八取之为所
缘我故。能依所依无间转故。】
「诸心心所皆有所依(至)名有所依非所馀法。」
【诸心下。通明诸心心所三所依。初文总标三种。初
略释。一因缘等者。初句标名。次句出体。因即是缘。
对果得名。因有亲能生起义。缘有感发功用义。若
唯言因缘。则通。通现种故。言因缘依。则局。局自种
子故。诸有下一句。释。有为法等者。谓色心根尘染
净等法。皆托此依而生故。次一句反显。反覆详言。
简通取局故。二增上缘等者。初句标名。次句出体。
谓有力殊胜。助彼发起故。若唯言增上。则通。通内
外违顺亲疏有力无力故。言增上缘依。则局。局内
六根处故。诸心下一句。释。八个心王。五位心所。皆
依俱有根转故。次一句反显。反覆详言。简通取局
故。三等无间等者。初句标名。次句出体。力用齐等。
无自类心于中为隔故。若言等无间。则通。通诸心
心所。一一前念引生后念者。皆名等无间。言等无
间缘依。则局。局心王故。有主义故。能开导故。前灭
意者。此对依字而言。唯约心王。诸心心所皆托此
依者。一开导时馀亦开导故。离开下。反显。反覆详
言。简通取局故。然此三依。言生。转。起。别相云何。生
约依种办体而生。转约随顺与力令转。起约由前
开路令后得起。此三别相也。唯心下。结。唯二位心
卷四 第 198c 页 X51-0198.png
法通具三所依。非所馀法者。简色及不相应并无
为三位也。】
「初种子依有作是说(至)种与芽等不俱有故。」
【初种下。广释。先释种子依。种子义在生现为用。不
以引后为功。此中二家解释。初引集论偏而不正。
后引摄论正而不偏。先出偏解。此约种引种义。故
云种灭果生。故引集论證。次引种灭芽生为喻。】
「有义彼说为證不成(至)𦦨炷同时互为因故。」
【有义下。次家。先斥前偏引。集论说无种巳生。彼依
种引自类后种说故。种生下。斥前喻。种生芽非胜
义者。约世俗说。非约理言。种灭芽生非极成者。亦
有种子与芽俱有者。故非极成。𦦨炷下。显正义。以
喻显法。此喻种现相生互为因果。】
「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
【然种下。通明三种俱为因缘。初句自类不俱。此明
种引种为因缘。次句种现相生。此明种生现。现熏
种。此二异类俱起。俱为因缘。唯种生现。是因缘依。】
「故瑜伽说无常法与(至)显种与现行互为因义。」
【故瑜下。通引證三类亲因缘。无常法。即种子。及现
行。刹那灭故。自性。谓种子自类。皆无记故。他性。指
现果。通三性故。对种子无记。故言他。现行望种。亦
名他性。】
「摄大乘论亦作是说(至)定各别有种子所依。」
【摄大下。双引證种现互为因缘。如文。又说下。独證
为三位也。】
「初种子依有作是说(至)种与芽等不俱有故。」
【初种下。广释。先释种子依。种子义在生现为用。不
以引后为功。此中二家解释。初引集论偏而不正。
后引摄论正而不偏。先出偏解。此约种引种义。故
云种灭果生。故引集论證。次引种灭芽生为喻。】
「有义彼说为證不成(至)𦦨炷同时互为因故。」
【有义下。次家。先斥前偏引。集论说无种巳生。彼依
种引自类后种说故。种生下。斥前喻。种生芽非胜
义者。约世俗说。非约理言。种灭芽生非极成者。亦
有种子与芽俱有者。故非极成。𦦨炷下。显正义。以
喻显法。此喻种现相生互为因果。】
「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
【然种下。通明三种俱为因缘。初句自类不俱。此明
种引种为因缘。次句种现相生。此明种生现。现熏
种。此二异类俱起。俱为因缘。唯种生现。是因缘依。】
「故瑜伽说无常法与(至)显种与现行互为因义。」
【故瑜下。通引證三类亲因缘。无常法。即种子。及现
行。刹那灭故。自性。谓种子自类。皆无记故。他性。指
现果。通三性故。对种子无记。故言他。现行望种。亦
名他性。】
「摄大乘论亦作是说(至)定各别有种子所依。」
【摄大下。双引證种现互为因缘。如文。又说下。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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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为因缘依。故种下一句。结种子依必俱时故。
设有下。通他处妨。如文。如是下。总结。】
「次俱有依有作是说(至)眼等五根即种子故。」
【次释俱有依。能依所依必俱时故。故云俱有。此中
四家释义有别。初则邪而不正。第四正而不邪。第
二斥谬有致。第三虽当未尽。先出初家异解。初句
立意识为依。次句释。必有同时意识故。无别下一
句。遮根为依。次句释成巳意。根即识种故。】
「二十唯识伽他中言(至)故眼等根即五识种。」
【二十下。引證。先引颂彼颂。下。释颂意。初句文云。世
尊为成十法内外二处故。为成内五处故。说五识
种子为眼等五根。为成外五处故。说五识所变相
分为色等五境。故眼下一句。结成巳意。】
「观所缘论亦作是说(至)能熏与种递为因故。」
【观所下。复引證。先引颂。彼颂下。释颂意。眼等色识
者。依根名为眼识。依境名为色识。故合名之。彼谬
谓识之种子名为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根。种
与下释后二句。种与境色常互为因。言色识者。色
是识之相分境。正意根境互为因。彼谬谓境色为
色识。即现行识。此能熏现识与识种子。递为因故。】
「第七八识无别此依(至)要托末那而得起故。」
【第七下。明后三识。如文。】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至)诸圣教中处处说故。」
【有义下。第二家解。先总斥前违教理。若五下。约九
设有下。通他处妨。如文。如是下。总结。】
「次俱有依有作是说(至)眼等五根即种子故。」
【次释俱有依。能依所依必俱时故。故云俱有。此中
四家释义有别。初则邪而不正。第四正而不邪。第
二斥谬有致。第三虽当未尽。先出初家异解。初句
立意识为依。次句释。必有同时意识故。无别下一
句。遮根为依。次句释成巳意。根即识种故。】
「二十唯识伽他中言(至)故眼等根即五识种。」
【二十下。引證。先引颂彼颂。下。释颂意。初句文云。世
尊为成十法内外二处故。为成内五处故。说五识
种子为眼等五根。为成外五处故。说五识所变相
分为色等五境。故眼下一句。结成巳意。】
「观所缘论亦作是说(至)能熏与种递为因故。」
【观所下。复引證。先引颂。彼颂下。释颂意。眼等色识
者。依根名为眼识。依境名为色识。故合名之。彼谬
谓识之种子名为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根。种
与下释后二句。种与境色常互为因。言色识者。色
是识之相分境。正意根境互为因。彼谬谓境色为
色识。即现行识。此能熏现识与识种子。递为因故。】
「第七八识无别此依(至)要托末那而得起故。」
【第七下。明后三识。如文。】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至)诸圣教中处处说故。」
【有义下。第二家解。先总斥前违教理。若五下。约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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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斥破。番番违教违理。在文可见。初句牒执。一约
界种杂乱破。根尘识三。各别有种。五根属色。五识
属心。若根即识种。色种即心种。翻此心种即色种。
色心无别。种应杂乱。然十下。引教證成。不可相滥。】
「又五识种各有能生(至)皆是色蕴内处所摄。」
【又五下。二约相见二分破。初句依理立二分。次句
双徵以何为根。若见下。分破。若以见分种为根。见
分属心。应识蕴摄。便违圣教五根皆色蕴摄。若以
相分种为根。相分属色。如前判属外摄。应外处摄。
便违圣教五根是内处摄。】
「又若五根即五识种(至)不应说为增上缘摄。」
【又若下。三约亲疏缘破。初句牒执。五根是五识俱
有依。增上缘依摄。五识种是五识亲因缘。若五根
即五识种。是以增上缘为亲因缘。亲疏二缘混滥
过。】
「又鼻舌根即二识种(至)二地五地为难亦然。」
【又鼻下。四约界地破。鼻舌二根通色界。二识唯欲
界。此约识种发现识破。若根即识。根随于识。唯应
欲界系。若识即根。识随于根。应通色界。眼耳身根
通五地。三识唯二地。若根即识。根随于识。唯在二
地。若识即根。识随于根。应通五地。论言眼耳身三
二地居。例对而言。鼻舌二识唯居欲界。若根识无
辨。则界地难明。故言相违。】
「又五识种既通善恶应五色根非唯无记。」
界种杂乱破。根尘识三。各别有种。五根属色。五识
属心。若根即识种。色种即心种。翻此心种即色种。
色心无别。种应杂乱。然十下。引教證成。不可相滥。】
「又五识种各有能生(至)皆是色蕴内处所摄。」
【又五下。二约相见二分破。初句依理立二分。次句
双徵以何为根。若见下。分破。若以见分种为根。见
分属心。应识蕴摄。便违圣教五根皆色蕴摄。若以
相分种为根。相分属色。如前判属外摄。应外处摄。
便违圣教五根是内处摄。】
「又若五根即五识种(至)不应说为增上缘摄。」
【又若下。三约亲疏缘破。初句牒执。五根是五识俱
有依。增上缘依摄。五识种是五识亲因缘。若五根
即五识种。是以增上缘为亲因缘。亲疏二缘混滥
过。】
「又鼻舌根即二识种(至)二地五地为难亦然。」
【又鼻下。四约界地破。鼻舌二根通色界。二识唯欲
界。此约识种发现识破。若根即识。根随于识。唯应
欲界系。若识即根。识随于根。应通色界。眼耳身根
通五地。三识唯二地。若根即识。根随于识。唯在二
地。若识即根。识随于根。应通五地。论言眼耳身三
二地居。例对而言。鼻舌二识唯居欲界。若根识无
辨。则界地难明。故言相违。】
「又五识种既通善恶应五色根非唯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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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五下。五约三性破。识通三性。根唯无记。若五根
即五识种。则根非唯无记。亦通三性。】
「又五识种无执受摄五根亦应非有执受。」
【又五下。六约执受破。识种无执受者。种子潜伏。受
中阙令生觉受义。但言执持。根若即识种。亦应非
执受。】
「又五色根若五识种(至)彼以五根为同法故。」
【又五下。七约同法破。意识是有法。以末那为俱有
根宗。转识摄故因。喻如五识依五根。若五根即五
识种。应末那即是意识种。何也。彼以五根为同法
故。末那既非意识种。五根岂是五识种。】
「又瑜伽论说眼等识(至)即五识种依但应二。」
【又瑜下。八约三依破。识种是现识亲因缘依。根是
识之增上缘依。前灭意是等无间缘依。若根即识
种。是以增上缘为亲因缘。依但应二。与论三依相
违。】
「又诸圣教说眼等根(至)便与一切圣教相违。」
【又诸下。九约现种彼。现起五根。与五识为俱有依。
圣教说故。执根唯种。种子潜伏。不能与识为依。故
言相违。】
「有避如前所说过难(至)妙符二颂善顺瑜伽。」
【有避下。出朋救。增上业种者。即五识所作满业。熏
成异熟习气。还感无记五识。即此业种名五根。作
增上依生眼等识。既以增上业种为根。则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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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识从自种生。亦合缘论功能名五根。非作因缘
生五识种。此种但为增上。不为因缘。又善顺瑜伽
三所依。前计识种即五根。今言业种名根者。识中
业种名识支故。前约识种。今约业种。业种识种俱
名识故。仍执识种名五色根。】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至)眼等不应通现种故。」
【彼有下。亦约九番破。六义与前全同。三义与前稍
异。今缺界种杂乱。亲疏混滥。论三所依。足上后三。
如文可见。初句责根应通三性。次句责根应非执
受。非字贯下二句。若见分为根。应非色摄。若相分
为根。应非内摄。鼻舌下一句。应补一句。识随于根。
应通色界。三根下一句。应补一句。识随于根不应
唯二地。感意识业应末那者。彼以五根为同法故。
例而明之。感五识业应是五根。应字是反语。若感
意识业非是末那。则感五识业岂是五根。眼等根
若唯是种者。不能与识为依。与教相违。】
「又应眼等非色根故(至)故彼所言非为善救。」
【眼等非色根者。约色心相滥破。业种名识。若执为
根。应根非属色摄。又若下。牒识皆业感。约三性破。
五识通三性。业所感者唯无记。若皆业感。唯应局
无记。不应通善染。善等下。约所依破。承上无记五
识是业所感。有眼等为增上俱有依。例对善染五
识既非业感。应无眼等为增上俱有依。故彼下一
句。结责。彼言业种为根。非为善救。】
生五识种。此种但为增上。不为因缘。又善顺瑜伽
三所依。前计识种即五根。今言业种名根者。识中
业种名识支故。前约识种。今约业种。业种识种俱
名识故。仍执识种名五色根。】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至)眼等不应通现种故。」
【彼有下。亦约九番破。六义与前全同。三义与前稍
异。今缺界种杂乱。亲疏混滥。论三所依。足上后三。
如文可见。初句责根应通三性。次句责根应非执
受。非字贯下二句。若见分为根。应非色摄。若相分
为根。应非内摄。鼻舌下一句。应补一句。识随于根。
应通色界。三根下一句。应补一句。识随于根不应
唯二地。感意识业应末那者。彼以五根为同法故。
例而明之。感五识业应是五根。应字是反语。若感
意识业非是末那。则感五识业岂是五根。眼等根
若唯是种者。不能与识为依。与教相违。】
「又应眼等非色根故(至)故彼所言非为善救。」
【眼等非色根者。约色心相滥破。业种名识。若执为
根。应根非属色摄。又若下。牒识皆业感。约三性破。
五识通三性。业所感者唯无记。若皆业感。唯应局
无记。不应通善染。善等下。约所依破。承上无记五
识是业所感。有眼等为增上俱有依。例对善染五
识既非业感。应无眼等为增上俱有依。故彼下一
句。结责。彼言业种为根。非为善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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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诸圣教处处皆说(至)如斯迷谬深违教理。」
【又诸下。结斥违教理。先引教。教言阿赖耶变根及
身并器界。若谓无别眼等为俱有依。如此拨无。此
深违教。许眼下。次引理。初句举例。眼等五识许变
相分五尘。如何不许藏识变相分五根。此深违理。
下句结责。】
「然伽陀说种子功能(至)非谓色根即识业种。」
【然伽下。斥谬引颂。初句双牒二颂文。为破下。双申
二颂意如文。非谓一句。双结责初后二家。谓根即
识种。此责初家。根即业种。此责救家。】
「又缘五境明了意识(至)彼此相依势力等故。」
【又缘下。明意识俱有依。意识以五识为俱有依者。
此约同时意识与五同缘境故。若彼下。反覆互显
俱有依。初句谓若眼等识不与彼意识为俱有依。
次句谓意识亦不应与五识为俱有依。何也。彼此
下一句。释相依义。势力等者。意识以五识为明了
门。五识以意识为分别依故。】
「又第七识虽无间断(至)此即现行第八识摄。」
【又第下。明第七俱有依。由初家判第七八识无别
此依。恒相续转。自力胜故。今此通云。第七虽无间
断等。谓见道至修道位。漏无漏相间起故。量云。第
七识是有法。有俱有依宗。转识摄故因。喻如六识。
不尔者。谓第七若无俱有依。彼第七应非转识摄。
若无俱有依宗。此因名所立法不成过。此则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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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转识摄因。又成圣教相违过。故应下。结。以第
八为俱有依。免违教理。】
「如瑜伽说有藏识故(至)由此彼说理教相违。」
【如瑜下。引證。初引如文。彼论下。出论意。即前依彼
转。不尔者。谓第七不以第八为俱有依。第七则不
转。论应说有藏识故。意识得转。由此一句结责。仍
如前有违理教之过。】
「是故应言前五转识(至)自能立故无俱有依。」
【是故下。结判诸识俱有依。多少有无如文。】
「有义此说犹未尽理(至)更互为依斯有何失。」
【有义下。第三家解。初句斥前。立量云。第八是有法。
有俱有依宗。识性摄故因。喻如馀识。第七下。明七
八互为依。】
「许现起识以种为依(至)识种离彼不生长住故。」
【许现下。明第八种现互依。初句引明现识依种。若
无自种。现识不转故。次句例明种应依现。由现识
能执持。令种住故。能熏下。反覆释成种依现识。如
前七现识为能熏。令第八中种子生长住故。下文
云。初熏习位亦依能熏。第八为所熏。名种子识故。
依字。正指能熏识为所依。种子依之而生长住故。
次句反释。】
「又异熟识有色界中(至)或所立因有不定失。」
【又异下。明异熟识亦依色根。初出意。如契下。引经
顺證异熟遍依诸根。瑜伽下。引论反證眼等识各
八为俱有依。免违教理。】
「如瑜伽说有藏识故(至)由此彼说理教相违。」
【如瑜下。引證。初引如文。彼论下。出论意。即前依彼
转。不尔者。谓第七不以第八为俱有依。第七则不
转。论应说有藏识故。意识得转。由此一句结责。仍
如前有违理教之过。】
「是故应言前五转识(至)自能立故无俱有依。」
【是故下。结判诸识俱有依。多少有无如文。】
「有义此说犹未尽理(至)更互为依斯有何失。」
【有义下。第三家解。初句斥前。立量云。第八是有法。
有俱有依宗。识性摄故因。喻如馀识。第七下。明七
八互为依。】
「许现起识以种为依(至)识种离彼不生长住故。」
【许现下。明第八种现互依。初句引明现识依种。若
无自种。现识不转故。次句例明种应依现。由现识
能执持。令种住故。能熏下。反覆释成种依现识。如
前七现识为能熏。令第八中种子生长住故。下文
云。初熏习位亦依能熏。第八为所熏。名种子识故。
依字。正指能熏识为所依。种子依之而生长住故。
次句反释。】
「又异熟识有色界中(至)或所立因有不定失。」
【又异下。明异熟识亦依色根。初出意。如契下。引经
顺證异熟遍依诸根。瑜伽下。引论反證眼等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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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依。若异下。牒论意以明异熟若不遍诸根。应如
六识非能执受。量云。眼等六识是有法。不能执受
有色根身宗。各别依故因。喻如异熟识。异熟识是
有法。亦不能执受有色根身宗。各别依故因。喻如
六识。今异熟不然。能执受根身。若能执受。则所立
各别依故因。有共不定过。量云。异熟识是有法。能
执受宗。各别依故因。喻如六识。则此各别依故一
因。又成六识不能执受。又成异熟能执受。故成不
定过。若欲免此不定过。异熟须别立遍依诸根故
因。由此教理。證成异熟识应遍依诸根。】
「是故藏识若现起者(至)亦依能熏馀如前说。」
【是故下。结判诸识俱有依。现藏识依第七。此即前
七八更互为依。又依色根。此即前有色界依色根
转。藏识种子依现异熟。此即前种依现识。亦依能
熏。此即前能熏异熟为生长住依。馀五六七识。如
前家所判。】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至)如王与臣互相依等。」
【有义下。第四家解。初句总斥前诸家。次句出斥意。
依与所依未了故。依名则通。所依则局。前家混言
依。不了通局故。今举此二者。意在简通取局故。先
释依。有生灭法者。一切有为若色若心。皆被四相
迁转故。此诸法生住。皆仗因托缘故。所仗因是亲。
诸法自种故。所托缘是疏。与力助成故。虽有亲因。
若无助力。则不能生。虽有助缘。若无亲种。亦不能
六识非能执受。量云。眼等六识是有法。不能执受
有色根身宗。各别依故因。喻如异熟识。异熟识是
有法。亦不能执受有色根身宗。各别依故因。喻如
六识。今异熟不然。能执受根身。若能执受。则所立
各别依故因。有共不定过。量云。异熟识是有法。能
执受宗。各别依故因。喻如六识。则此各别依故一
因。又成六识不能执受。又成异熟能执受。故成不
定过。若欲免此不定过。异熟须别立遍依诸根故
因。由此教理。證成异熟识应遍依诸根。】
「是故藏识若现起者(至)亦依能熏馀如前说。」
【是故下。结判诸识俱有依。现藏识依第七。此即前
七八更互为依。又依色根。此即前有色界依色根
转。藏识种子依现异熟。此即前种依现识。亦依能
熏。此即前能熏异熟为生长住依。馀五六七识。如
前家所判。】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至)如王与臣互相依等。」
【有义下。第四家解。初句总斥前诸家。次句出斥意。
依与所依未了故。依名则通。所依则局。前家混言
依。不了通局故。今举此二者。意在简通取局故。先
释依。有生灭法者。一切有为若色若心。皆被四相
迁转故。此诸法生住。皆仗因托缘故。所仗因是亲。
诸法自种故。所托缘是疏。与力助成故。虽有亲因。
若无助力。则不能生。虽有助缘。若无亲种。亦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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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是以因须依缘。缘须依因。此二相依。方能生法。
此不简亲疏。皆名为依。立量云。一切生灭诸所仗
托是有法。皆说为依宗。互相依故因。如王与臣。王
依臣辅有宰治。臣依君主得令行。故言相依。】
「若法决定有境为主(至)此但如王非如臣等。」
【若法下。次释所依。初文先立所依四义。决定者。定
有也。简非或有或无不定有故。有境者。有照境义
故。为主者。不由他力。自在转故。令心心所取所缘
者。有发心心所功能。令各缘自境故。具此四义。乃
是所依。即内六处。此句出体。谓六根。乃不共显自
名处增上生所依。馀非下。简。馀字。出所简法。即色
等五尘。种子。转识。及心所。不相应行也。非有境者。
此简色等五尘及种子。尘是所缘。无能缘故。种子
潜伏故。非定者。此简转识心王。间断不定有故。非
为主者。此简心所。依王不自在故。不相应行。不能
令心心所取所缘故。举喻云。此字。指内六处。如王
但为所依。非能依。非如臣是能依。非所依。】
「故诸圣教唯心心所(至)或所依为依皆随宜假说。」
【故诸下。引教證成。初句唯心心所名有所依者。此
證内六处。谓心心所皆依根转故。非色下。證简意。
色等。等馀尘。及种子。无所缘者。反显无能缘故。但
说下。證心是所依。简心所非是所依。无主义故。上
立所依。唯取六根。此引證中。兼取心王者。何也。上
约不共近所依。故唯取根。此约其远依。故兼取心
此不简亲疏。皆名为依。立量云。一切生灭诸所仗
托是有法。皆说为依宗。互相依故因。如王与臣。王
依臣辅有宰治。臣依君主得令行。故言相依。】
「若法决定有境为主(至)此但如王非如臣等。」
【若法下。次释所依。初文先立所依四义。决定者。定
有也。简非或有或无不定有故。有境者。有照境义
故。为主者。不由他力。自在转故。令心心所取所缘
者。有发心心所功能。令各缘自境故。具此四义。乃
是所依。即内六处。此句出体。谓六根。乃不共显自
名处增上生所依。馀非下。简。馀字。出所简法。即色
等五尘。种子。转识。及心所。不相应行也。非有境者。
此简色等五尘及种子。尘是所缘。无能缘故。种子
潜伏故。非定者。此简转识心王。间断不定有故。非
为主者。此简心所。依王不自在故。不相应行。不能
令心心所取所缘故。举喻云。此字。指内六处。如王
但为所依。非能依。非如臣是能依。非所依。】
「故诸圣教唯心心所(至)或所依为依皆随宜假说。」
【故诸下。引教證成。初句唯心心所名有所依者。此
證内六处。谓心心所皆依根转故。非色下。證简意。
色等。等馀尘。及种子。无所缘者。反显无能缘故。但
说下。證心是所依。简心所非是所依。无主义故。上
立所依。唯取六根。此引證中。兼取心王者。何也。上
约不共近所依。故唯取根。此约其远依。故兼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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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前五依色根。后三依心故。然有下。通妨可知。】
「由此五识俱有所依(至)又必同境近相顺故。」
【由此下。结判诸识所依。先明前五所依。同境者。根
识同一境故。分别者。前五缘境无别分析。由第六
标指。分明了别故。染净者。由第七执不执。令前六
染净随之。六转呼为染净依故。根本者。诸识种子
由第八之所摄藏故。如树之根本故。圣教下。会异。
不共者。如眼根是眼识不共依。不与馀识共故。诸
识例之。近者。后三依为远。根是近故。顺者。根识同
境故顺。馀三各约别义言依。故不言顺。】
「第六意识俱有所依(至)同转识摄近相顺故。」
【第六下。明意识所依。第七是俱有根。又是染净依。
第八根本依。虽五下。明不取五识为依意。若同时
意识。可须五识。若触头意识。不须五识。可有可无。
故言不定。圣教下。会异如文。】
「第七意识俱有所依(至)依止心及意馀转识得生。」
【第七下。明末那所依。初文明第八为所依。次句反
显。论言藏识恒与一识俱转故。如伽下。引證第八
为第七所依。依止下。通證六转识。依第七第八。】
「阿赖耶识俱有所依(至)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阿赖下。明第八所依。初文明第七为所依。彼识下。
反显。引论證成。而说下。通妨。问。前说三位无末那。
第八以何为所依。通意如文。三位者。谓阿罗汉。灭
定。出世道。有覆者。染污意也。四位者。谓声闻。缘觉。
「由此五识俱有所依(至)又必同境近相顺故。」
【由此下。结判诸识所依。先明前五所依。同境者。根
识同一境故。分别者。前五缘境无别分析。由第六
标指。分明了别故。染净者。由第七执不执。令前六
染净随之。六转呼为染净依故。根本者。诸识种子
由第八之所摄藏故。如树之根本故。圣教下。会异。
不共者。如眼根是眼识不共依。不与馀识共故。诸
识例之。近者。后三依为远。根是近故。顺者。根识同
境故顺。馀三各约别义言依。故不言顺。】
「第六意识俱有所依(至)同转识摄近相顺故。」
【第六下。明意识所依。第七是俱有根。又是染净依。
第八根本依。虽五下。明不取五识为依意。若同时
意识。可须五识。若触头意识。不须五识。可有可无。
故言不定。圣教下。会异如文。】
「第七意识俱有所依(至)依止心及意馀转识得生。」
【第七下。明末那所依。初文明第八为所依。次句反
显。论言藏识恒与一识俱转故。如伽下。引證第八
为第七所依。依止下。通證六转识。依第七第八。】
「阿赖耶识俱有所依(至)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阿赖下。明第八所依。初文明第七为所依。彼识下。
反显。引论證成。而说下。通妨。问。前说三位无末那。
第八以何为所依。通意如文。三位者。谓阿罗汉。灭
定。出世道。有覆者。染污意也。四位者。谓声闻。缘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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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八地以上。及如来位。】
「虽有色界亦依五根(至)可有依义而无所依。」
【虽有下。遮前异解。五根不定有者。无色无故。识种
不能取现境者。潜伏藏识故。故皆非所依。】
「心所所依随识应说(至)若作是说妙符理教。」
【心所下。明心所随王说所依。复加心王。若作下。结。】
「后开导依有义五识(至)但以自类为开导依。」
【三释开导依。有三家。先初家释。初句明五识皆不
能为开导依。自他者。眼识望眼识为自。望耳识为
他。次二句明必以意识为开导依。第六下。明第六
开导依。初句明独头意识自相续故。次句明同时
意识由前五引故。以前下一句。总结意识以前六
为开导依。次明七八自类。各自开导。】
「有义前说未有究理(至)遇非胜境可如所说。」
【有义下。次家释。初句总斥。且前下。纵。未自在位者。
谓有漏位。非胜境者。谓微劣境。如此二义。可言五
识不相续。】
「若自在位如诸佛等(至)如何不许多念相续。」
【若自下。先明自在位。诸根互用者。此夺五识他不
相续。任运决定者。此夺五识自不相续。寻求是意
识相应法。言不假者。此明无漏位五识不由意识
引。彼五识身自能相续。等流下。仍约有漏位明。瑜
伽中五轮心。初率尔。二寻求。三决定。四染净。五等
流。如眼识初刹那对境。名率尔。属无记。次意识于
「虽有色界亦依五根(至)可有依义而无所依。」
【虽有下。遮前异解。五根不定有者。无色无故。识种
不能取现境者。潜伏藏识故。故皆非所依。】
「心所所依随识应说(至)若作是说妙符理教。」
【心所下。明心所随王说所依。复加心王。若作下。结。】
「后开导依有义五识(至)但以自类为开导依。」
【三释开导依。有三家。先初家释。初句明五识皆不
能为开导依。自他者。眼识望眼识为自。望耳识为
他。次二句明必以意识为开导依。第六下。明第六
开导依。初句明独头意识自相续故。次句明同时
意识由前五引故。以前下一句。总结意识以前六
为开导依。次明七八自类。各自开导。】
「有义前说未有究理(至)遇非胜境可如所说。」
【有义下。次家释。初句总斥。且前下。纵。未自在位者。
谓有漏位。非胜境者。谓微劣境。如此二义。可言五
识不相续。】
「若自在位如诸佛等(至)如何不许多念相续。」
【若自下。先明自在位。诸根互用者。此夺五识他不
相续。任运决定者。此夺五识自不相续。寻求是意
识相应法。言不假者。此明无漏位五识不由意识
引。彼五识身自能相续。等流下。仍约有漏位明。瑜
伽中五轮心。初率尔。二寻求。三决定。四染净。五等
流。如眼识初刹那对境。名率尔。属无记。次意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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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寻求。寻求巳。即于境决定好丑善恶等。决定巳。
即起染净心。次眼识随染则染。随净则净。名曰等
流。初后是眼识。中三是意识。等流眼识既为意识
三心引起。专注所缘未能舍顷。此句明五识虽由
意识引生。于境不移。自力亦能相续。如何下。一句。
夺前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此段仍约有漏释
者。自在位中无染故。有漏位中假寻求故。】
「故瑜伽说决定心后(至)故非二识互相续生。」
【故瑜下。引證。意识染。眼识不善转。意识净。眼识善
转。不由自分别力者。此明眼识由意识为分别依
引生。不趣馀境者。此明意识同眼缘色。不趣馀声
香等。或善或染者。此明二识同一性而转。如眼下。
例馀识亦然。彼意下。判论意二识同时而转。意识
自相续转。眼识亦自相续转。既眼下一句。牒上二
识同时。故非一句。夺前第六前五互相引生。】
「若增盛境相续现前(至)如热地狱戏忘天等。」
【若增下。次明增盛境。热地狱。苦境增盛。戏忘天。乐
境增盛。境既增盛相续。五识对之亦自相续。】
「故瑜伽言若此六识(至)故知五识有相续义。」
【故瑜下。引證。此。谓前念。彼。谓后念。等无间有引生
后义。故名意根。若五下。牒初家五六互为开导。彼
论下。引论斥。初句斥意识引五识。次句斥五识引
意识。既不下。结成五识自相续。】
「五识起时必有意识(至)亦应与彼为开导依。」
即起染净心。次眼识随染则染。随净则净。名曰等
流。初后是眼识。中三是意识。等流眼识既为意识
三心引起。专注所缘未能舍顷。此句明五识虽由
意识引生。于境不移。自力亦能相续。如何下。一句。
夺前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此段仍约有漏释
者。自在位中无染故。有漏位中假寻求故。】
「故瑜伽说决定心后(至)故非二识互相续生。」
【故瑜下。引證。意识染。眼识不善转。意识净。眼识善
转。不由自分别力者。此明眼识由意识为分别依
引生。不趣馀境者。此明意识同眼缘色。不趣馀声
香等。或善或染者。此明二识同一性而转。如眼下。
例馀识亦然。彼意下。判论意二识同时而转。意识
自相续转。眼识亦自相续转。既眼下一句。牒上二
识同时。故非一句。夺前第六前五互相引生。】
「若增盛境相续现前(至)如热地狱戏忘天等。」
【若增下。次明增盛境。热地狱。苦境增盛。戏忘天。乐
境增盛。境既增盛相续。五识对之亦自相续。】
「故瑜伽言若此六识(至)故知五识有相续义。」
【故瑜下。引證。此。谓前念。彼。谓后念。等无间有引生
后义。故名意根。若五下。牒初家五六互为开导。彼
论下。引论斥。初句斥意识引五识。次句斥五识引
意识。既不下。结成五识自相续。】
「五识起时必有意识(至)亦应与彼为开导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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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识下。明意识开导。由自类同时意识引。何假下
一句。斥前意识由五开导。五位无心。由七八引。】
「若彼用前自类开导(至)此既不然彼云何尔。」
【若彼下。两家互难。初家伏难云。彼无心位意识用
前自类引。何假七八引生。次家牒彼难辞反难云。
五识亦应许自类。何假意识引生。此既不然者。此
句纵彼五识不用自类。彼云何尔一句夺。云何意
识要用自类耶。】
「平等性智相应末那初起(至)亦应相彼为开导依。」
【平等下。明第七开导。末那初转依时。由意识修二
空观。乃得转染成净。故用意识为开导依。】
「圆镜智俱第八净识(至)由此彼言都未究理。」
【圆镜下。明第八开导。无垢识初起。由第六修我空
观。第七我执不行。烦恼障灭。初舍藏名。由第六修
法空观。第七法执不行。所知障灭。后空异熟。故云
六七方便引生。又有漏异熟。以染污意为俱有依
转。又依悲愿相应善心。悲愿即意识相应法。此即
随第六引业转。故云六七为开导依。由此句。总斥。】
「应说五识前六识内(至)皆不违理由前说故。」
【应说下。结判诸识开导依。开蒙云。五识于前六内
随用何识。即知前五有六重依也。第六用自类及
七八。知有三重依也。第七用自类及第六。知有二
重依也。第八用自类及六七。知有三重依也。】
「有义此说亦不应理(至)此但属心非心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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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下。第三家释。初句斥前。开导者。须自类不俱。
此遮异类俱起。初家五识自他不续。则全用他。意
识自续。亦由前五。兼用自他。七八自类相续。则全
用自。此则前非后是。次家诸识开导。兼用自他。此
各有是有非。三家自类不俱。皆全用自。唯是不非。
深契教理。故斥前云。亦不应理。开导下。先立开导
法体正义。一有所缘境故。二自在能为主故。三作
等无间缘故。若是等无间非开导。此名则通。通王
所故。若是等无间非开导。此名则局。唯局王故。此
字。指前念心王。有开辟引导力。令后念心心所得
生。此开导依伹属心王。故非心所等。等色法也。避
字。应作辟。】
「若此与彼无俱起义(至)便同异部心不并生。」
【若此下。举开导正义以是斥非。此与彼者。谓自类
前念后念也。无俱起者。简非同时。谓要自类不俱
二义。有开导力。一身下。斥前。八识互望。则无自类
义。一身俱起。则无不俱义。此纵其俱起。如何下一
句。夺其异类。斥前诸识互作等无间之过。若许为
依者。纵其异类。应不俱起者。夺其俱起。若不俱起。
则心不并生。故斥云便同小乘小乘。止许一意识
有见闻觉知之用故。】
「又一身中诸识俱起(至)等无间缘唯心心所。」
【又一下。纵其诸识异类若多若少可作等无间缘。
次举例破。色等与心异类。亦应作等无间缘。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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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可为缘。又违圣教。】
「然摄大乘说色亦容有(至)异类识作等无间缘。」
【然摄下。举论立妨。然字。是牒论辞。是纵夺言者。出
论意。谓假下。申纵夺意。小乘谓色心可互为亲因
缘。论以等无间纵之。夺其因缘。不尔者。救。谓非纵
辞。实是等无间。等言下一句。斥。等者。一力用齐等
故。二遮多少故。三表同类故。若言色心互作开导。
三义俱阙。故言无用若谓下。牒救非遮多少者。欲
成多识引一识故。但表同类者。三义中唯得一义。
田亏二故。彼言同类谓心望心为同类。虽言同类。
还成异类。故以异类作等无间破之。此以彼言陈
破彼意许也。】
「是故八识各唯自类(至)心所此依应随识说。」
【是故下。结如文。心所亦以心王为开导。故言随识。】
「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至)诸识不然不应为例。」
【虽心下。通妨。妨云。上言自类不俱。今言心所随识。
岂非异类。又与后念心王同起。岂非并生耶。初句
牒难。次以六义释。王所展转相应故。展转曰互。如
众灯之明。和合难分故。同王起灭故。所依根事同
故。缘境业用同故。一开导馀亦开导故。谓一引一
聚。一聚酬一。一聚引一。一酬一聚。一引一。一酬一。
一聚引一聚。一聚酬一聚。故展下一句。结。前念心
王引后念王所。此所又引彼所。故云展转。诸识下。
问。心王既能引异类心所。此心王亦应引彼心王。
「然摄大乘说色亦容有(至)异类识作等无间缘。」
【然摄下。举论立妨。然字。是牒论辞。是纵夺言者。出
论意。谓假下。申纵夺意。小乘谓色心可互为亲因
缘。论以等无间纵之。夺其因缘。不尔者。救。谓非纵
辞。实是等无间。等言下一句。斥。等者。一力用齐等
故。二遮多少故。三表同类故。若言色心互作开导。
三义俱阙。故言无用若谓下。牒救非遮多少者。欲
成多识引一识故。但表同类者。三义中唯得一义。
田亏二故。彼言同类谓心望心为同类。虽言同类。
还成异类。故以异类作等无间破之。此以彼言陈
破彼意许也。】
「是故八识各唯自类(至)心所此依应随识说。」
【是故下。结如文。心所亦以心王为开导。故言随识。】
「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至)诸识不然不应为例。」
【虽心下。通妨。妨云。上言自类不俱。今言心所随识。
岂非异类。又与后念心王同起。岂非并生耶。初句
牒难。次以六义释。王所展转相应故。展转曰互。如
众灯之明。和合难分故。同王起灭故。所依根事同
故。缘境业用同故。一开导馀亦开导故。谓一引一
聚。一聚酬一。一聚引一。一酬一聚。一引一。一酬一。
一聚引一聚。一聚酬一聚。故展下一句。结。前念心
王引后念王所。此所又引彼所。故云展转。诸识下。
问。心王既能引异类心所。此心王亦应引彼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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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云。诸识不然者。诸心相望。六义皆无。不应为例。】
「然诸心所非开导依(至)诸心心所皆四缘生。」
【然诸下。问。上言展转者。如。王为开导引所令起。所
亦展转开导王否。答如文。问云。若心所无主义。后
念心所谁所引生。又所不能引所。展转之说亦复
不成。虽无主义。还应自类引生。此约等无间所引
所难问。若心下一句。牒难。第七下。答云。七八二识
有漏位中无信等。无漏位中有信等。若后信等必
由前引。前无信等。此缘便阙。此约心王为开导依
引生答。次一句引教四缘證成。由王开导引起。故
前云随识应说。四缘者。一亲因缘。二等无间缘。三
所缘缘四增上缘。心法具四缘。色法唯初后二缘。】
「无心睡眠闷绝等位(至)何烦异类为开导依。」
【问。上言无间可为开导。五位无心。意识巳断。后时
谁为开导。答释如文。无自类一句。应回文云。自类
心于中无间隔。名无间故。彼先灭时力用齐等。巳
于后时为开导故。何烦一句。责前不应以七八为
第六开导。】
「然圣教中说前六识(至)非等无间故不相违。」
【然圣下。通前互引意。教中说互引。此言陈也。意许
是增上缘相引。非等无间相引。】
「瑜伽论说若此识无间(至)故自类依深契教理。」
【瑜伽下。通论。此。指前念。彼。指后念。前者引生后义。
名之意根。言总意别者。总言六识。其意一一别陈。
「然诸心所非开导依(至)诸心心所皆四缘生。」
【然诸下。问。上言展转者。如。王为开导引所令起。所
亦展转开导王否。答如文。问云。若心所无主义。后
念心所谁所引生。又所不能引所。展转之说亦复
不成。虽无主义。还应自类引生。此约等无间所引
所难问。若心下一句。牒难。第七下。答云。七八二识
有漏位中无信等。无漏位中有信等。若后信等必
由前引。前无信等。此缘便阙。此约心王为开导依
引生答。次一句引教四缘證成。由王开导引起。故
前云随识应说。四缘者。一亲因缘。二等无间缘。三
所缘缘四增上缘。心法具四缘。色法唯初后二缘。】
「无心睡眠闷绝等位(至)何烦异类为开导依。」
【问。上言无间可为开导。五位无心。意识巳断。后时
谁为开导。答释如文。无自类一句。应回文云。自类
心于中无间隔。名无间故。彼先灭时力用齐等。巳
于后时为开导故。何烦一句。责前不应以七八为
第六开导。】
「然圣教中说前六识(至)非等无间故不相违。」
【然圣下。通前互引意。教中说互引。此言陈也。意许
是增上缘相引。非等无间相引。】
「瑜伽论说若此识无间(至)故自类依深契教理。」
【瑜伽下。通论。此。指前念。彼。指后念。前者引生后义。
名之意根。言总意别者。总言六识。其意一一别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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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识望眼识。乃至意识望意识。各各自为等无间
缘故自下。结唯自类。】
「傍论巳了应辩正论(至)或开导依易了知故。」
【傍论下。结归原文。初文结前起后。此末那虽具三
所依。今文中依彼转之言。伹显因缘依。及增上依。
因缘即识种子。增上即现识。为显一句。释成。依同
者。以第八为俱有依故。缘同者。以第八为所缘自
内我故。又前下。约用有胜劣故。次约了知难易故。
从胜从难。唯言前二。由劣由易。不言第三。傍应作
旁。】
「如是巳说此识所依(至)圣说此识缘藏识故。」
【如是下。释所缘门。文中结前徵后。谓即一句。举颂
答。彼谓下。释彼字。指第八。即前第八。是此末那所
依之识。圣教一句。引證。以所依为所缘故。】
「有义此意缘彼识体(至)如次执为我及我所。」
【有义下。有四家释。先初家释。初句明以第八体及
五种心所为所缘。次引论我我所二执證成。谓缘
下。会通论意。】
「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唯识言无违教失。」
【然诸下。通妨。妨云。论言缘彼藏识。今缘心所。岂不
相违。通意如文。】
「有义彼说理不应然(至)识为体故不违圣说。」
【有义下。次家释。初文斥前。应言下。以相见为所缘。
会通二执。相见下。通妨。如前。如文。】
缘故自下。结唯自类。】
「傍论巳了应辩正论(至)或开导依易了知故。」
【傍论下。结归原文。初文结前起后。此末那虽具三
所依。今文中依彼转之言。伹显因缘依。及增上依。
因缘即识种子。增上即现识。为显一句。释成。依同
者。以第八为俱有依故。缘同者。以第八为所缘自
内我故。又前下。约用有胜劣故。次约了知难易故。
从胜从难。唯言前二。由劣由易。不言第三。傍应作
旁。】
「如是巳说此识所依(至)圣说此识缘藏识故。」
【如是下。释所缘门。文中结前徵后。谓即一句。举颂
答。彼谓下。释彼字。指第八。即前第八。是此末那所
依之识。圣教一句。引證。以所依为所缘故。】
「有义此意缘彼识体(至)如次执为我及我所。」
【有义下。有四家释。先初家释。初句明以第八体及
五种心所为所缘。次引论我我所二执證成。谓缘
下。会通论意。】
「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唯识言无违教失。」
【然诸下。通妨。妨云。论言缘彼藏识。今缘心所。岂不
相违。通意如文。】
「有义彼说理不应然(至)识为体故不违圣说。」
【有义下。次家释。初文斥前。应言下。以相见为所缘。
会通二执。相见下。通妨。如前。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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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此说亦不应理(至)厌色生彼不变色故。」
【有义下。三家释。初句斥前相分不应理五色下。约
四义彼。五根五境。是第八相分。是色摄。非识摄。第
七缘心法故。器界五尘是第八相分。五识托之为
本质。名疏所缘缘。是心外法。第七唯缘内境故。意
识缘五尘。与五识同缘。故名共境。第七不然。缘不
共境故。相分判属我所。四空无相分色。应无我所
执故。第五句成上无色义。】
「应说此意但缘藏识(至)非实有物不违圣教。」
【应说下。出巳意会通二执。以种下。妨难如前。通云。
种即识之功能。功能非实者故。唯名缘识。】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至)此无始来一味转故。」
【有义下。四家释。初句总斥前诸家。色等下。别斥第
三家。种子通心通色。色非识摄。此不缘色故。论说
下立量反明种子是因缘。故是实。种子是有法。非
因缘宗。假故因。喻如空华兔角。反显种子若是因
缘。定是实有。又此下。通斥诸家我所。萨迦耶。此云
身。四烦恼中之一。一味执我故。无一下。例彼。约外
道刹那心执断不执常故。等者。有无一异等。无二
执同一心故。亦不下。破。不应前后次第执。一味转
故。】
「应知此意伹缘藏识(至)此唯执彼为自内我。」
【应知下。申正义。非馀法。简非心所相分种子。又非
馀者。非馀三分也。相续故似常。似常故非种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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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刹那灭故。一类故似一。似一故非五心所及相
见分等。一类相续故。故与染净诸法作所依。此唯
执彼见分为自内我。】
「乘语势故说我所言(至)我我所执不俱起故。」
【乘语下。通妨。妨云。论言我我所执。今何言唯执我
耶。通云。初句约语势言二。次句以彼所执见分。是
我第七能执之我。多处下。引證如文。】
「未转依位唯缘藏识(至)示现种种佛影像故。」
【未转下。明转未转位所缘有别。初句明未转依唯
缘藏识。唯缘俗故。既转下。明巳转依位。通缘真俗。
真如即真。诸法即俗。平等下二句。證缘真如。知诸
下二句。證缘俗谛。十种平等性者。一增上喜乐。二
领受缘起。三远离异相非相。四弘济大慈。五无待
大悲。六随诸众生所乐示现。七一切众生敬爱所
说。八世间寂静皆同一味。九苦乐一味。十功德究
竟。知胜解差别者。知众生根性乐欲上中下种种
差别。次句即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
「此中且说未转依时(至)无我我境遍不遍故。」
【此中下。简异。问云。既言通缘真俗。何故颂中唯言
缘彼藏识。初二句约局答如文。悟迷下。约通答。转
依曰悟。了悟属理。未转曰迷。迷情属事。悟时缘通。
迷时缘局。无我是理境故遍。我是情境故不遍。迷
悟约能缘。我无我约所缘。故转与未转通局有异。】
「如何此识缘自所依(至)彼既极成此亦何咎。」
见分等。一类相续故。故与染净诸法作所依。此唯
执彼见分为自内我。】
「乘语势故说我所言(至)我我所执不俱起故。」
【乘语下。通妨。妨云。论言我我所执。今何言唯执我
耶。通云。初句约语势言二。次句以彼所执见分。是
我第七能执之我。多处下。引證如文。】
「未转依位唯缘藏识(至)示现种种佛影像故。」
【未转下。明转未转位所缘有别。初句明未转依唯
缘藏识。唯缘俗故。既转下。明巳转依位。通缘真俗。
真如即真。诸法即俗。平等下二句。證缘真如。知诸
下二句。證缘俗谛。十种平等性者。一增上喜乐。二
领受缘起。三远离异相非相。四弘济大慈。五无待
大悲。六随诸众生所乐示现。七一切众生敬爱所
说。八世间寂静皆同一味。九苦乐一味。十功德究
竟。知胜解差别者。知众生根性乐欲上中下种种
差别。次句即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
「此中且说未转依时(至)无我我境遍不遍故。」
【此中下。简异。问云。既言通缘真俗。何故颂中唯言
缘彼藏识。初二句约局答如文。悟迷下。约通答。转
依曰悟。了悟属理。未转曰迷。迷情属事。悟时缘通。
迷时缘局。无我是理境故遍。我是情境故不遍。迷
悟约能缘。我无我约所缘。故转与未转通局有异。】
「如何此识缘自所依(至)彼既极成此亦何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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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下。徵问如文。如有下。举例答。后念意识。能缘
前念灭意。前意是后识等无间缘。得与后识作所
缘缘。彼既极成。今此所依是增上缘作所缘缘。此
有何咎。又意根是意识所依增上缘。意识缘十八
界能缘意根。彼既极成。此亦何咎。】
「颂言思量为性相者(至)亦审思量无我相故。」
【颂言下。释体性门。及行相门。初句牒颂双标。双显
下。释。初句总释。以双显释双标。次二句分释。自性
者。即自證分体。行相。即见分之用。末那体用俱即
思量故。故云双显。由思量兼释别名者。若以等无
间名意。此名通诸识。今以思量名意。别在末那。次
句转释。后二句转释恒审。未转依位。谓异生有学
七地以前。未舍阿赖耶。恒思我故。巳转依位。谓八
地以上。巳舍执藏。恒思无我理故。】
「此意相应有几心所(至)与四根本烦恼相应。」
【此意下。释相应门。初句问起。次句举颂答。先明根
本。未显其馀。是故言且。次略消颂义。】
「其四者何谓我痴我见(至)遮馀部执无相应义。」
【其四下。总徵别列。我痴下。别释。痴谓无明者。无智
慧真明故。痴暗不觉。过于漆墨。愚迷为义。我相者。
于第八见分托为本质。自变影相。愚之为我。迷真
如无我之理故。我见谓我执者。执我之见。名为我
见。起见随邪。犹如罗网。亦似稠林。缠缚屈曲。不能
得出。第八见分本非是我。虚妄谬执故。我慢谓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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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者。慢如高山。矜凌自恃。竖我慢憧。打自大鼓故。
我爱谓我贪者。念念执我无有恹足。耽染爱著故。
痴即无明为体。见慢爱以无明为因。并表下。释并
字。谓慢与见相应。爱与慢相应。次句出遮意。】
「此四常起扰浊内心(至)不能出离故名烦恼。」
【此四下。释烦恼通名。内心。谓第七。恒执我故。故云
常起。扰浊外识成杂染者。由第七执我。故令前六
所行施等不能忘相。成有漏业。惑业苦三轮转不
息。】
「彼有十种此何唯四(至)无一心中有二慧故。」
【彼有下。通妨。十烦恼者。谓贪嗔痴慢痴。名五钝使。
身边二取邪。名五利使。初徵偏取义。有我下。先简
馀四见。诸见皆以慧为体故。既有我见。馀四不生。】
「如何此识要有我见(至)故此识俱烦恼唯四。」
【如何下。问。诸见皆慧摄。五中何偏取我见。不取馀
四耶。二取下。答。先简三见。约粗细有别。断有前后
故。二取邪见唯粗。见所断故。故非此俱。次简边所。
依我方起断常及我所。我见不依此二起故。恒内
下。出偏取意。由见下。简疑嗔如文。故此下一句。结
答唯四。】
「见爱慢三如何俱起行相无违俱起何失。」
【见爱下。徵三俱起。行相下。略答。】
「瑜伽论说贪令心下(至)故彼此文义无乖反。」
【瑜伽下。引论约相违问。分别下。约无违答。论言贪
我爱谓我贪者。念念执我无有恹足。耽染爱著故。
痴即无明为体。见慢爱以无明为因。并表下。释并
字。谓慢与见相应。爱与慢相应。次句出遮意。】
「此四常起扰浊内心(至)不能出离故名烦恼。」
【此四下。释烦恼通名。内心。谓第七。恒执我故。故云
常起。扰浊外识成杂染者。由第七执我。故令前六
所行施等不能忘相。成有漏业。惑业苦三轮转不
息。】
「彼有十种此何唯四(至)无一心中有二慧故。」
【彼有下。通妨。十烦恼者。谓贪嗔痴慢痴。名五钝使。
身边二取邪。名五利使。初徵偏取义。有我下。先简
馀四见。诸见皆以慧为体故。既有我见。馀四不生。】
「如何此识要有我见(至)故此识俱烦恼唯四。」
【如何下。问。诸见皆慧摄。五中何偏取我见。不取馀
四耶。二取下。答。先简三见。约粗细有别。断有前后
故。二取邪见唯粗。见所断故。故非此俱。次简边所。
依我方起断常及我所。我见不依此二起故。恒内
下。出偏取意。由见下。简疑嗔如文。故此下一句。结
答唯四。】
「见爱慢三如何俱起行相无违俱起何失。」
【见爱下。徵三俱起。行相下。略答。】
「瑜伽论说贪令心下(至)故彼此文义无乖反。」
【瑜伽下。引论约相违问。分别下。约无违答。论言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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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是第六分别惑。故言相违。此言贪慢。是第七俱
生惑。故言无违。第六贪外境。慢外人。行相粗浮。第
七贪内见。恃内我。行相微细。名同义异。彼此无违。】
「此意心所唯有四耶不尔及馀触等俱故。」
【此意下。释馀相应门。初文问起。次举颂答。】
「有义此意心所唯九(至)合与末那恒相应故。」
【有义下。初家释。初文释触等俱三字。总标唯九。次
别列證成。前说下。释馀字。及是下。释及字。】
「此意何故无馀心所(至)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此意下。明简馀所。先徵。谓欲下。简五别境。善是下。
简善十一。随烦下。简二十随烦恼。恶作下。简四不
定。皆如文。】
「有义彼释馀义非理(至)又阙意俱随烦恼故。」
【有义下。次家释。初句先斥释馀字非理。次斥阙随
烦恼。】
「烦恼必与随烦恼俱故此馀言显随烦恼。」
【烦恼下。正释馀字。显随烦恼。】
「此中有义五随烦恼(至)嚣动不信懈怠放逸故。」
【释随烦恼中。四家各释。此中下。初家释。初文明与
五随烦恼相应。如集下。引论列名。及覆證成。烦恼
下。约论意会通巳释。无堪任。即惛沉。嚣动。即掉举。】
「掉举虽遍一切染心(至)而痴位增但说为痴分。」
【掉举下。通妨。问。论说掉举是贪分摄。此云何言遍
一切染心。答释引例皆如文。】
生惑。故言无违。第六贪外境。慢外人。行相粗浮。第
七贪内见。恃内我。行相微细。名同义异。彼此无违。】
「此意心所唯有四耶不尔及馀触等俱故。」
【此意下。释馀相应门。初文问起。次举颂答。】
「有义此意心所唯九(至)合与末那恒相应故。」
【有义下。初家释。初文释触等俱三字。总标唯九。次
别列證成。前说下。释馀字。及是下。释及字。】
「此意何故无馀心所(至)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此意下。明简馀所。先徵。谓欲下。简五别境。善是下。
简善十一。随烦下。简二十随烦恼。恶作下。简四不
定。皆如文。】
「有义彼释馀义非理(至)又阙意俱随烦恼故。」
【有义下。次家释。初句先斥释馀字非理。次斥阙随
烦恼。】
「烦恼必与随烦恼俱故此馀言显随烦恼。」
【烦恼下。正释馀字。显随烦恼。】
「此中有义五随烦恼(至)嚣动不信懈怠放逸故。」
【释随烦恼中。四家各释。此中下。初家释。初文明与
五随烦恼相应。如集下。引论列名。及覆證成。烦恼
下。约论意会通巳释。无堪任。即惛沉。嚣动。即掉举。】
「掉举虽遍一切染心(至)而痴位增但说为痴分。」
【掉举下。通妨。问。论说掉举是贪分摄。此云何言遍
一切染心。答释引例皆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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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馀处说有随烦恼(至)故此彼说非互相违。」
【虽馀下。通瑜伽妨。论言或六或十不同者。依别义
说。谓依下。转释别义。解。谓行相。通第六识分别名
粗。通第七识俱生名细。无记。谓有覆无记。二十二
者。二十随中加邪欲。邪胜解。彼六及十别义如文。
与此五遍非互相违。】
「然此意俱心所十五谓前九法五随烦恼并别境慧。」
【然此下。正申巳释。如文。】
「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至)义有差别故开为二。」
【我见下。妨云。我见以慧为体。如前云。无一心中有
二慧故。今何又别言慧耶。答。我见唯染。慧通三性。
义有别故。诸见不然。皆唯染故。】
「何缘此意无馀心所(至)无馀心所义如前说。」
【何缘下。徵简意。谓忿下。约粗细简十小随。无惭下。
约二性简中二。散乱下。约内外简三大随。文中影
略失念。轨则。即五篇七聚律仪。由知不正。令身口
所作多诸毁犯。三业不净。故云违越。无馀下。简别
境四。根本六。善。不定。如前所释。】
「有义应说六随烦恼(至)非诸染心皆能遍起。」
【有义下。次家释。初文明六随相应。瑜伽下。引论列
名。忘念下。明取三随烦恼意。文中反释忘念散乱
恶慧。要缘下。顺释三义。曾受境种类者。忘于曾受
正境体。于相似类境。缘之为真。故名忘念。恶慧邪
简择。即不正知。惛沉下明简二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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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说五法遍染心者(至)说十遍言义如前说。」
【论说下。通集论五遍。说十下。通瑜伽十遍。】
「然此意俱心所十九(至)并念定慧及加惛沉。」
【然此下。正申巳释。如文。】
「此别说念准前慧释(至)无馀心所如上应知。」
【此别下。妨云。上忘念以念为体。今何又别言念耶。
答。准慧释者。五十一心所中义有别故。忘念唯染。
念通三性故。并有下。释加定意。加惛下。释加惛沉
意。无掉下。简掉。皆如文。无馀心所。别境中欲。解。并
善。不定等。亦如上释。】
「有义复说十随烦恼(至)通一切处三界系故。」
【有义下。三家释。初文明十遍。瑜伽下。引论列名。】
「若无邪欲邪胜解时(至)方起贪等诸烦恼故。」
【若无下。明加邪欲邪解意。初文反显。于所下。顺明。
乐合离者。此邪欲领受可爱境乐其合。领受可憎
境乐其离由邪解印定可爱境起贪。印定可憎境
起瞋。】
「诸疑理者于色等事(至)馀互有无义如前说。」
【诸疑下。妨云。上言邪解遍诸染心。疑烦恼于境犹
豫。邪解于境决定。何言邪解遍染心耶。答云。疑有
二种。理疑。事疑。于理不决。起疑烦恼。于事决定。而
起邪解。故可相应。于所下。复妨云。于事起疑。解则
无有。云何相应。答云。于理起疑。是烦恼疑。于事犹
豫。非属烦恼。举事例云。如疑人杌。非烦恼故。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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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通馀论二不遍妨。馀处言缘非爱事无欲。疑相
应心无解者。但约粗胜。是故言无。微薄欲解。亦可
言有。非谓全无。如缘非爱境。欲其不合。疑中推敲。
亦有决定也。馀互有无者。指上五遍六遍。彼此互
论有无也。】
「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至)无馀心所如上应知。」
【此意下。正申巳释。如文。】
「有义前说皆未尽理(至)如何能起烦恼现前。」
【有义下。四家释。初句总斥前诸家。且疑下。斥第三
家加欲解。烦恼下。斥第二家无惛沉掉举。若染下。
斥初家无散乱失念不正知。量云。掉举是有法。非
染污位宗。无嚣动故因。如善等位。】
「故染污心决定皆与(至)遍染心起由前说故。」
【故染下。申正义。列八随名。忘念下。料简忘念不正
知遍不遍义。忘念。念一分摄。亦痴一分摄。不正知。
慧一分摄。亦痴一分摄。若念慧为体者。不遍染心。
非诸一句释成。若以无明为体者。此遍染心。】
「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至)若作是说不违理教。」
【然此下。结数。论三文者。集论五遍。瑜伽六遍。十遍。
准前者。解通粗细等别义也。】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四
应心无解者。但约粗胜。是故言无。微薄欲解。亦可
言有。非谓全无。如缘非爱境。欲其不合。疑中推敲。
亦有决定也。馀互有无者。指上五遍六遍。彼此互
论有无也。】
「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至)无馀心所如上应知。」
【此意下。正申巳释。如文。】
「有义前说皆未尽理(至)如何能起烦恼现前。」
【有义下。四家释。初句总斥前诸家。且疑下。斥第三
家加欲解。烦恼下。斥第二家无惛沉掉举。若染下。
斥初家无散乱失念不正知。量云。掉举是有法。非
染污位宗。无嚣动故因。如善等位。】
「故染污心决定皆与(至)遍染心起由前说故。」
【故染下。申正义。列八随名。忘念下。料简忘念不正
知遍不遍义。忘念。念一分摄。亦痴一分摄。不正知。
慧一分摄。亦痴一分摄。若念慧为体者。不遍染心。
非诸一句释成。若以无明为体者。此遍染心。】
「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至)若作是说不违理教。」
【然此下。结数。论三文者。集论五遍。瑜伽六遍。十遍。
准前者。解通粗细等别义也。】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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