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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自动笺注)
成唯識論攷卷第二
武林蓮居弟子大惠
「復如何諸有相異色心等有實自性。」
【復如下
破生住異滅。
大乘問。】
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有三有為之有為乃至廣說。」
契經下。
次餘乘答。
三有為者。
謂欲色無色三界
法若色若心。
皆屬有為
有為相者
謂生住異滅四
相。
有為法由此無常遷轉不停
故名此四為有
為相。
經說三有為之有為相。
證知異色心外別
有為相。】
「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自性為證不成。」
【此經下。
破。
先斥引經不當。】
「非第六聲便表異體(至)無為相體應異所。」
【非第下
別分三番例斥。
俱破能所異體
第六聲。
八轉中第六屬聲也。
唯識開蒙云。
體業為從
屬依呼。
今此之字
正當彼中第六屬字。
繫屬也。
連也。
攝也。
初直破云
不可因此之字
便表能所
體。
次句例破。
例云。
色心之體。
體即色心
彼既不因
之字表異
云何然。
又非能下一句
直破。
能相。
生等四相
所相。
謂三有為法
非字。
能所定異。
句例破。
相等
等濕煖動。
地等。
水火風。
勿字。
等外無堅等破。
又若有下一句
牒縱。
次句例破。
無為相
不生不滅等。
無為
虗空等。
應字
反語
應異者。
反顯不異也。
無為能所不異
云何然。】
「又生等相若體俱有(至)又住異滅用不應俱。」
【又生下。
破能相有寶自性
上計諸有相異色心
外有實自體。
初句牒計。
次句以用奪體。
用不齊興
體非俱有。
相下
救。
相違故用不頓興。
而體俱
有。
體亦下。
立量例破體不應俱有。
生等用是有法
不頓興宗
相違故因。
喻如體。
例云。
生等體是有法。
不應有宗
相違故因。
喻如用。
又住下。
以體奪
用。
承上立量體既不俱。
住異滅用亦不應俱。
有餘
乘以四相三世
生在未來
住異滅三。
執同現在
故也。
此三既不俱有。
云何執同現在。】
「能相所相體俱本有(至)又執生等便為無用。」
【能相下
雙破能所體用俱有。
初句牒執。
次句以用
例明。
相所相用是有法。
俱本有宗
無別性故因。
喻如體。
故云用亦應然
明立俱立
若用俱有。
違上文用不頓興。
若謂下。
轉計
初句執家約
更待因緣
上用不頓興。
次句破云
所待因緣
非本有。
用非本有。
體亦應然
能所相用是有法。
非本有宗
更待因緣故因。
喻如能所相體
何也。
相同故。
此明破則俱破。
體用既俱非本有。
此與本
執俱有相違。
又執下。
承上更待因緣破云
執生
等便為無用
因緣自生。
因緣自滅。
非關生等。
故此
斥云無用。】
「所相恒有而生等合(至)彼此異因不可得故。」
【所相下
立量顯能所不異體
所相。
謂三有為法
等。
謂能相。
立量云。
有為法是有法。
而生等合宗
所相恒有故因。
喻如三無為
無為所相恒有。
既不
與生等合。
以證有為所相恒有。
亦應非生等合也。
能所體異可以論合。
今以無為同類
不與
等合者。
以破有為法無別生等來合。
有為法
上論生論滅者。
以明非異色心別有。】
「又去來世非現非常(至)故彼所執進退非理。」
【又去下。
立量破過未非有性
立量如文。
四相
世故
三世即破四相
名下
破對世不當
名下四句
約現未破不當
若下二句
有無
不當
又滅下四句
約同異破不當
故彼下。
進退
不當
退生未來
進滅於現在
故云非理。】
「然有為法因緣力故(至)後一無故過去。」
【然有下。
正義
初六句標四相
有無生滅
暫有
即住異。
本無八句
四相
無而歘有謂之生。
相續謂之住。
剎那遷改謂之異。
化有歸無謂
滅。
前三下。
四相二世
此異餘乘所對。】
如何無法有為相。」
如何下。
釋妨。
先立難。
問云。
滅是無法
如何有為
法作相。】
「表此後無為相何失(至)雖俱名表而表有異。」
【表此下。
表直答。
生表下。
先明剎那四相
生表於
今方有。
滅表今猶未無。
異表遷變改易
住表非久
遠用
故此下結。】
「此依剎那假立四相(至)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次明一期四相
此依下。
結前。
一期下。
起後。
初有下。
正明。
初有。
謂始生時
後無。
謂終死時。
後法如前。
名相似
中無間斷
謂之相續
漸漸改易
名曰轉變
故經云。
二十之時衰十歲
乃至六十。
日月歲時
念念遷變等。
是故下。
以假立結斥餘乘實有。】
「復如何異色心等有實詮表名句文身。」
【復如下
名句文身
大乘問。】
契經說故如契經說佛得希有名句文身。」
契經下。
餘乘答。】
「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名等為不成。」
【此經下。
破。
初斥引謬。】
「若名句文異聲實有應如色等非實能詮。」
【若名下
立量破如文。
縱其異聲有。
奪其非能詮。】
「謂聲能名句文者(至)此足能詮何用名等。」
【謂聲下。
破聲能生名等。
初句牒計。
彼計聲是能生。
名句文是所生
所生為能詮。
能所既異。
復計名
等異聲實有。
此聲下。
破。
此聲自有音韻屈曲
足可
為能詮。
何用生名等為能詮。
此破其聲不必生名
等為能詮。】
「若謂聲上音韻屈曲(至)應異色處別實體。」
【若謂下。
破轉救。
初句牒救。
由上許音韻屈曲可為
能詮。
今救云。
聲上音韻屈曲
我所名句文。
異於聲而定實有。
所見下。
例破。
形量屈曲
長短
等。
彼若異色別有。
音韻應然
彼既不爾
此云
何然。
此破名等異聲實有。】
「若謂聲上音韻屈曲(至)此應如彼聲不別生名等。」
【若謂下。
破轉救。
舉喻轉救。
音韻如絃管聲
是能詮。
還欲成生名等為能詮。
此應下。
立量並破。
音韻是有法。
不別生名等宗。
非能詮故因。
喻如
絃管聲。
此仍牒後絃管聲非能詮。
不能生名等。
以證音韻聲既非能詮。
不能生名等。】
「又誰說彼定不能詮(至)不別生實名文身。」
【又誰下。
大乘徵。
由上餘乘舉絃管聲非能詮。
以喻
音韻聲非能詮。
今徵意云。
絃管聲亦可為能詮。
聞聲
了知宮商等音。
以證音韻即是能詮。
用生名等。
若下
餘乘立量救。
絃管是有法。
詮用宗。
無情法故因。
喻如風鈴聲。
應有者。
反言
也上以絃管聲喻同音韻聲。
此以風鈴聲喻同絃
管聲
此三皆無詮用
必生名等為能詮。
此應下。
破。
既云絃管風鈴詮用
而不生名等。
音韻
如彼二聲
亦不別生名句文。
立量破如上。】
「若唯語聲能生名等(至)執能詮異語天愛非餘。」
【若唯下。
餘乘轉計
上大乘以絃風不能生名等。
以證語聲不生名等。
今餘乘計云。
絃風無情
不生
名等
語聲有情
能生名等。
如何下。
大乘牒破。
既許唯語能生。
如何不許唯語能詮。
而要生名等
為詮耶。
何理一句
餘乘難即。
次句救異。
不下
乘約通局如次答。
能詮即語。
欲界人天共了故。
能詮異語
唯局二禪巳上故。
以光為能詮。
故云異
語。
不通下界
故曰非餘。】
「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至)文即是字為二所依。」
【然依下。
正義
問。
既聲即能詮。
如何有名等別
云。
語聲分位差別
梵音斫芻。
二字分呼。
有所目。
說為字分位
二字合呼。
詮於眼體。
說為
名分位
更添阿薩利縛。
名為眼有漏
說為句位。
分位立名等。
自性者。
如言火。
唯詮燒熱自性
差別者。
如言香火
簡非草木火等。
即墨字。
為二
所依。
瑜伽云。
云何名身。
謂依諸法自性施設
自相
施設
由徧分別
為隨言說
建立想。
是謂名身。
句身
謂即依彼自相施設
所有諸法差別施設
建立功德過失
雜染清淨戲論
是謂句身
云何
身。
謂名身句身依止性。
所有字身。
是謂文身。】
「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至)蘊處界攝亦各有異。」
【此三下。
不即離。
分位不離
差別不即
雖不
即離。
而假實有異。
聲是實法。
名等假立。
由此下。
無礙所緣差別
無礙解緣名等。
無礙
解緣實聲。
聲與下。
三科判異。
色蘊。
聲處。
聲界。
攝聲。
行蘊。
法處。
法界
即攝名等。】
「且依此土說名句文(至)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且依下。
問云。
上屈曲。
以為教。
上屈曲。
亦應
得為教。
答云。
且依此土。
此方真教體。
清淨音聞
故。
若通餘土。
六塵皆可。
光明等。
即色香味法塵
也。
可立名句文
如淨名等所說
依聲假立。
簡非
餘乘執為實有。】
「有執隨眠異心心所不相應行蘊所攝。」
【有執下。
別破隨眠。
隨眠。
煩惱種子
隨逐有情
伏藏識。
或隨增過
名隨眠。】
「彼亦非理名貪等故如現貪等非不相應。」
【彼亦下。
破。
立量如文。】
執別有餘不相應行准前理趣皆應遮止。」
執別下。
例破餘不相應
流轉
定異。
相應
勢速。
第。
時。
方。
數。
和合性。
不和合性等。
法本無咎
執成
過。
是故破情不破法也。
上破不相應行法竟。】
「諸無為法色心決定有理不可得。」
【諸無下
破三無為
虗空
擇滅。
非擇滅。
先總破。】
「且定有法略有三種(至)故不可無為定有。」
【且定下
引例對顯。
所知色心者。
色有質礙
有緣慮。
世智可知
受用如瓶衣者。
盛持潟貯。
遮醜
亦世智知。
不待比量而知。
眼耳等。
等鼻舌
身。
五色根。
清淨四大
天眼所不能見。
由彼彼
有生識之用。
以用比度
比量證知。
無為反此。
非世
智知。
比量證。
顯聖現量正智親證。
故斥云。
不可凡情執為離識實有。
設許下。
破實有。
用者。
其實有。
立量以無常破之。
無為是有法。
是無常宗
實用故因。
喻如眼耳等。
以有實用
無常
反明無為真常
非離色心實有。】
「然諸無為所知性故(至)離色心實無為性。」
【然諸下
無為非離色心實有。
立量如文。
上言
為非共知
非如色心所知
今量中立無為
所知性如色心等。
前後似違。
則不然。
前約色心
是世智知。
無為非世智知。
今約無為是聖智證
用世所知色心為同喻。
以喻無為聖智知。
不濫也。
色心等所顯者
緣闕不生時
性空顯故。】
「又虗空等為一為多。」
【又虗空下。
約一多總徵。】
「若體是一徧一切處(至)有應相雜無應不徧。」
【若體下
別破虗空體一。
先出虗空義。
體一。
周徧
受。
隨能下。
破。
先初句破一。
合法
謂大小方圓等。
合成多。
此以徧奪一。
次句破徧。
若謂定一。
徧義
不成
一所合處餘不合故
此以一奪徧。
不爾者雙
救是一是徧。
牒救破云
若是一徧
法應互相徧。
諸法若不互徧。
一徧之義仍復不成
此以諸法
不互徧。
雙破一徧
若謂下。
轉救。
虗空與法合。
有如上體多。
不合
互相徧。
三過
今謂虗空不與
法合。
一體徧皆成。
不與法合者。
虗空虗空
自諸法。
容受之義則不成。
立量破不能容受
是有法。
應非容受宗。
不與合故因。
喻餘無為
又色下。
復破一徧
上約空中容色破。
此約色中有
空破。
雜則非一
則不徧。
此約有無一破徧也。】
一部一品結法斷時(至)執彼體一理應爾故。」
一部下。
破餘二無為
先破一。
一部
貪嗔等部。
品。
上中下品
結法者。
上下五分煩惱結使也。
滅者。
智慧決擇
斷諸結使也。
非擇滅者。
不由
決。
法緣闕不生時
性空理顯。
名非擇滅。
破義
文。】
「若體是多便有品類(至)虗空又應非徧容受。」
【若體下
立量破多。
初量總破三無為
虗空無為
是有法。
非實無為宗。
品類故因。
喻如色等。
虗空
下。
立量別破虗空無為
虗空是有法。
非徧容受
品類故因。
喻如色等。】
「餘部所執離心心所實有無為准前應破。」
【餘部下
例破餘部。
所執者。
後三無為
前一
多例破。】
「又諸無為無因故應兔角異心等有。」
【又諸下
上破無為非實有。
此中約無因果故因。
量總破諸無為離心之執。】
「然契經說有虗空等諸無為法略有二種。」
【然契下。
正義
總標二種。】
一依識變施設有(至)無有變易假說為常。」
一依下。
明依識變施設
初句標。
謂依意識分別
也。
謂曾下。
釋。
始則聞名分別
名言熏習
數修觀
力。
後心心所生時
無為相
隨觀變現
依識所變。
此獨影境也。
此所下。
通妨。
問曰。
無為體常
今所變
隨心生滅
云何言常。
釋云
前後相似者。
前引
後。
以後似前故。
無有變易者。
彼此同故
雖非真
常。
故可假說。】
「二依法性施設有(至)是法真理名法性。」
【二依下。
明依法性施設
初句標。
謂空下。
釋。
先出所
法性
句指體。
空無我。
謂能觀觀智。
真如
謂所
實理
有無下。
示義。
一切法非一異者。
一切法
即俗。
法性
即真
故言非一
真如徧在一切
一切
不離真如
故言非異。
是法下。
依理立名
法性者。
諸法所依真實理性。】
「離諸障礙名虗空(至)理非妄倒故名真如。」
【離諸下
次明施設有。
顯依一理
施設眾名
諸障
礙者。
色心一切諸法。
簡擇力者。
慧觀力。
雜染
者。
謂諸煩惱執障。
究竟證會。
謂所證所會真理。
由等者。
自性清淨涅槃。
緣闕所顯者
法緣離。
性空理顯。
樂受滅者。
四禪捨念清淨
苦樂頓捨
鬬心不交。
行者
九次第定。
不恒行。
恒行
染汙心心所滅。
滅盡定。
此五皆依真如假立。
如亦假施設
揚聲止響故。
遮撥下。
真如名亦是
假立。
損減名撥無。
增益名執有。
勿幻曰實。
非妄
真。
空有真實之名。
遣情施設。】
不同餘宗離色心等(至)故諸無為定實有。」
不同下。
結示上破無為法竟。】
「外道餘乘所執諸法(至)亦如幻事非真實有。」
外道下。
三量總顯外道餘乘所執諸法。
離心
有。
非實有性
所取能取。
相見二分
彼此
本質
相分
初量顯所取非離識有
次量顯能緣不緣外
質。
唯緣內境
三量心心所是如幻有。
非是實有。
三量皆如文。
上言外境不有
內心不空
恐執者計
為實
故以如幻遣之。
五位諸法悉破竟。】
「為遣妄執心心所外(至)如執外境亦是法執。」
【為遣下。
釋妨。
問云。
上破外境不有
廣明內心不無
今何言亦如幻耶。
釋意可知。】
「然諸法執略有二種(至)妄計度決定非有。」
【然諸下
廣從略。
釋義與前我執義同
但我法為
異耳。
俱生下。
明俱生起相。
復下
執相
此二下
明斷相。
分別下。
分別起相。
此亦下。
執相
此二
下。
明斷相。
如是下。
相分本質結判有無
是故下。
總結妄執
然似下。
約依他徧計判有無。】
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至)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故世下。
引證立量如文。
諸識所緣二句
此明非離
心有依。
他如幻二句
此明不可執實。
上破法執竟。】
如是道餘乘所執(至)緣用必依實有體故。」
如是下。
總結
顯我法離識皆非實有。
故心下。
結簡
心外法。
句結外本質色
非是所緣緣
次句
結必用有實體相分境。
所緣緣。】
現在彼聚心心所法(至)如非所緣他聚攝故。」
現在下。
量簡外心
亦非親所緣緣如文。
彼此
者。
心王心所共為一聚
諸識相望
互為彼此
所緣者。
眼識聲名非所緣。】
「同聚心所亦非親所緣自體異故如餘非所取。」
【同聚下。
量簡心所
亦非心王所緣緣
如文。
體異者。
心王心所各有自證體故。
如餘非所緣者。
如聲非眼所緣
彼聚心非此聚緣。】
由此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
由此下。
結。
上從以至親。
不但不緣心外法。
不緣心外心
又亦不緣自聚王外所。
由此王尚
緣所。
心尚緣心
故知實無外境
唯有內心似外
境生。
以結前頌彼依識所變之意。】
是故契經伽他中說(至)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
是故下。
引證如文。】
「有作是難若無離識(至)如何說心似外境轉。」
【有作下
釋妨。
先難。
此難即躡上似字而生。
標中反
無實我法。
假亦應無。
謂假下。
釋。
先法。
次喻。
真火
真事
似火。
喻似事。
猛赤法。
喻共法。
乃可下。
結。
說牛等。
重立喻。
我法下。
例標結成
斯則有假似故。
應有實。
若無有實。
應無假似
云何說言外境
生。
反覆成難。】
「彼難非理離識我法(至)假說火等俱不成故。」
【彼難下。
答。
初文指前總破。
次句總標依類依實
不成
類。
似類
即似事也。
人之猛赤類乎火。
故言
類。
火之猛赤是實有。
故言實。】
「衣類假說理且不成(至)應亦於水等假說火等名。」
依類下。
先破喻中依類
初句牒計總斥。
猛赤下。
破。
火之猛以勢言。
赤以色言。
生成熟。
化有歸無。
名之為德。
人之猛以性言。
赤以色言。
言類有二。
猛赤相。
及德。
然人之猛赤類真火有。
猛赤之德非
有故
是則猛赤類有。
則不共。
若無共德而可
假說
無火德。
何不名火。
以水亦有猛赤法故。】
「若謂猛等雖非類德(至)現見亦有互相離故。」
【若謂下。
牒救云。
猛赤之德雖非類有。
人色赤者
性必猛。
性猛者色必赤。
有似乎火一體不離
故可
於人假說火名
此亦下。
破。
現見有人猛而不赤。
而不猛故。】
「類既無德互相離(至)故知假說不依類成。」
【類既下。
結不依類。】
依實假說理亦不成(至)無共假說有過同前。」
依實下。
次破依實
實者。
即猛赤德也。
初句牒計總
斥。
猛赤下。
別破。
初句標猛赤德非人共有
謂猛
下。
轉釋非共有
此中亦約無共德破。
人之猛赤。
色心為體。
依人而住。
火之猛赤。
火微
色微。
觸微
為體。
依火而住。
人火德體依各異。
則人無火
德而可假說
過同說水。】
「若謂人火相似故(至)由此假說不依實成。」
【若謂下。
牒轉救云。
相似故可假說者。
理亦下。
破。
說似火人
不言德人故。
由此下。
結不依實。】
又假依真事立者(至)故知假說不依真事。」
又假下。
次破法。
初牒計總斥。
真謂下。
先出真相
自相者。
謂法自體。
如地之堅性。
水之濕性等。
無分現量智得。
智及詮俱非其境者。
此言真
相俱非假智及詮所得之境。
正明假不依真
謂假
下。
轉釋。
智者
謂作行解有分別心。
言詮者。
謂表
名句文身
不得自相等者。
五識
明了意識
初念。
現量心。
得法自相
後念意識起時
名言作解心。
唯於色等共相而轉。
共相者。
諸法上無常無我等相。
有分比量假智所得
亦非下。
謂假智詮雖不得自相
亦非離此別有方
便施設自相為假所依。
此總言假智不詮真。
假智
伹依意言聲起。
意言不及處。
此智便不行。
能詮。
言及智。
所詮謂義與境。
故知下。
結假不依真。】
由此但依似事而轉(至)是故彼難不應正理。」
由此下。
正義
似事者。
共相也。
增益者。
現量
智了自相已。
於後剎那比量智變現影相。
此是
增益
由前假智既不依真事似事而立
故知但依
增益似相而轉。
問曰。
前言不依似事。
今言伹依似
事。
此云何通
前言似者。
約事彼此言似。
如鍮似
相似似也。
此言似者。
識變影相。
增益境言
似。
前言類須破。
此言似須依。
是故下。
結責前難。】
「然依識變對遣妄執(至)故於識所變假說法名。」
【然依下。
明遣執故言似。
由此下。
引證。
結歸開章假
字。
前三句竟。】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
【識所下。
釋頌中後三句
文中初結前。
次起後。
謂能
變識雖有八種
約類而言。
唯有三。】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至)及言顯六合一種。」
【一謂下。
初略釋三名
初異熟者有三義
一異時而
熟。
異。
別異
屬因。
熟。
成熟
是果。
異因居現在
熟於未來故。
異類而熟。
類。
三性品類
如因中
造善造惡
所感果報
苦樂不等
總是異熟果。
善惡
果唯無記故。
三變異而熟。
造業熏種。
灌溉
種子增盛。
因種變易
果方成熟故。
多異熟
者。
不同前六唯一分故。
二恒審思量者。
恒常
思惟度量也。
此簡餘識。
第八恒而不審
第六
不恒
前五非恒非審。
唯此第七亦恒亦審。
於未
轉巳轉。
恒常審度無我相故。
了境相麁者。
七八雖俱了境
而見相微細故。
唯此前六。
了別
塵境相最麤顯故
六合為一。
及言顯之
及者。
兼并
義。】
「此三皆名能變識者(至)有漏善惡熏令生長。」
【此三下。
釋能變義。
總標二種能變。
初釋因能變。
因下。
標名
初句言習氣者。
指因。
等流者。
謂前七中
三性親種。
後果前因
前平等流類。
名等流
異熟者。
謂前六中善惡業種。
無記性。
前因通善
惡。
後果無記
性類別異
名異熟
前七是能熏。
第八是所熏。
因習氣在第八中故。
無者熏令生。
巳生者熏令長
生長即能變義。
六中不言無記
者。
無記業闕有勝用。
不熏種故。
七無記為能熏
者。
有覆性故。】
「二果能變謂前二習氣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次釋果能變。
下。
標名
初句牒前因
謂因能變
故。
親疎二種灌溉成熟有力
八識生。
種種相。
相見分等。
即能變義。】
等流習氣為因緣故(至)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等流下。
分釋
先明等流果。
初句牒因。
前七三性種
取攝
是親因緣
八識體。
各自證分。
相。
各相
見分。
即是果。
差別而生。
即能變義。
差別者。
謂諸
心心三性四分等異也。
等流果者。
習善
所引同類
或似先業
後果隨轉。】
「異熟習氣為增上緣(至)名異熟果果異因故。」
次明異熟果。
初句牒因。
六有善惡種。
業種攝。
是增上緣。
上等流親因緣
正招感八識果。
今善
惡業種為增上緣。
助感識生。
六道四生苦樂由此
而分。
第八前六。
即是果。
酬引業者
謂業有力
牽引第八報主
善惡一期報主
戒業
人天果報
殺盜業。
三塗果報
一期無間相續
故。
名真異熟。
滿業者。
謂業無力
唯感前六中
分無記是別報。
由因中善惡瞋忍勝劣高下不同
別報自分壽夭貴賤妍媸全闕不等
從真異熟生
不名真異熟。
何也。
有間斷故。
果異因者。
異性
熟故。
其能造業
第六善惡性者。
能造引滿
業。
前五一分善惡者。
唯能造滿業
七八非造。
前五
一分無記亦非。
其招業成果
第八識全。
前六一分。
非業招者。
七識全。
前六一分善不善性
第八
是總報主
總業招。
前六一分無記是別報。
別業招。
無記心等及根身。
別業招。
皆名正報。
器世間
別業招。
仍名依報。】
「此中且說我愛執藏(至)名為異熟非謂一切。」
【此中下。
簡異。
上言真異熟及異熟生。
皆名異熟。
簡之
唯取第八
此頌中標異熟者。
取具三義
者名為異熟。
非謂前七可當此名也。】
「雖巳略說能變三名(至)且初能變其相云何。」
【雖巳下。
廣釋三能變相
文中結前起後。
別徵初能
變。】
「頌曰初阿賴耶識(至)恒轉如暴流阿羅漢位捨。」
【次頌答。
頌有十句
十二門解釋
阿賴耶
自相門。
異熟。
相門
一切種。
相門
不可知
難知門。
執受
處。
所緣境界門。
了。
能緣行相門。
常與下。
相應門。
捨受。
受俱門。
是無覆無記
三性門。
觸等亦如是
所例王門
恒轉如暴流。
因果法喻門。
阿羅漢位捨。
斷伏位次門。】
「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至)藏初過重是故偏說。」
【論曰下。
依門解釋
先釋自相門。
初句出名大小
乘。
謂阿毗達摩等。
及增一阿含等。
阿賴耶
云藏
三藏故。
初標。
謂與下。
轉釋。
雜染互為緣者。
諸法
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因性。
亦常為果性。
明能藏所藏義。
有情為我者。
染汙末那。
執此
分為內我
此明我愛執藏義。
此即下。
結。
此三
藏義。
是識自相
攝植習氣因。
任持現行果。
而為自
相故。
此識下。
簡濫。
自相分位多者。
具因相果相也。
今唯言藏者。
最初捨故。
過失重故
偏言之。】
「此是能引諸界趣生(至)異熟實不共偏說之。」
【次釋果相門
初句明得名義。
梵云毗播迦。
此云異
熟。
此字。
第八
善不善業
是能引因。
諸界趣生。
所引異熟果。
故得異熟名。
離此下。
反顯。
謂此正是
命根等。
此即下。
結果相。
此識下。
簡濫。
多位者。
謂善
凡聖不同
多種者。
或名心
或名所知等別
今異熟果名。
不共自相因相。
不共如來地。
以在有漏故。
偏言之。】
「此能執持諸法種子(至)持種不共是故偏說。」
【三釋因相門
初句明得名義。
梵云阿陀那。
此言執
持。
此以所持能持名。
離此下。
反顯。
此即下。
結因
相。
此識下。
簡濫。
因相多種者。
淨色心共不共
種異。
所持雖異。
能持種義。
不共自相果相。
故偏
言之。】
「初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三相。」
【初能下。
總結。】
一切相應分別(至)體用因果理應爾故。」
一切下。
廣明一切種。
初二句標徵。
謂本下。
出體。
果。
所生色心等果。
功能
即能生作用。
種子
體。
差別者。
色心染淨種種異故
第八自證分
上一分生現功能
約能生義邊。
名之為種。
此與下。
辨相
本識是體。
種子是用
能持所持非一
攝用
歸體故非異。
種子是因。
所生是果。
現相生故
一。
因果相符故非異。】
「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雖非下。
約假實判。
伏問曰。
非一異。
是假非實
句直答是實。
因緣故。
次句以假法反成。】
「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非實。」
【此與下。
立量。
妨難。
如文。】
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諦。」
若爾下。
牒難立量答。
真如是有法。
應是有宗
一異故因。
喻如種子
許假則無真諦
彼既不爾
云何然。
此妨與上伏問雖同。
答意有別。
上顯種子
為因緣。
此顯真如勝義。】
「然諸種子唯世俗為實不同真如。」
【然諸下
真俗判。
上言種子真如俱實。
今簡種
子是俗諦有。
真如勝義有。】
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至)見分恒取此為境故。」
種子下。
四分判。
如文。】
諸有漏與異熟識(至)善性攝故唯名為善。」
諸有下。
三性有漏種。
初約體性門。
故唯無記
約功差別門。
通三性。
望能熏因及所生
而言也。
無漏非無記攝。
望因望果俱是善故。
不相順故。
性類別故。
治所治故。
有漏無漏故。
故唯是善。
非無記攝。】
若爾何故決擇分說(至)異熟種子皆異熟生。」
若爾下。
釋妨。
牒上無漏非無記。
約論為難
二十
二根下。
三知根唯無漏
信等五根通漏無漏
而言
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
驗此亦通無記
何言唯
善性耶。】
「雖名異熟而非無記(至)非無記性所攝異熟。」
【雖名下
釋。
初句牒論雖名異熟。
次句直明非無記。
依異下。
約所依得名。
異性下。
以同喻顯。
無漏種是
有法
非無記性宗。
異性相依故因。
喻如眼識依眼
根。
識通三性
根唯無記故。
無下
變異而熟名
之。
聞思熏習
轉變成熟故。】
「此中有義一切種子(至)由熏習但可增長。」
【此中下。
三家本始意。
先本有。
一切下。
出本有意
由熏下。
熏習意。
問。
種子習氣
習者熏習
何言
不從熏生。
釋云
但可熏令增長
非從熏生。】
「如契經一切有情(至)如是文誠非一。」
【如契下。
引證。
二經證本有。
如文。
惡叉聚者。
言染
淨種多故
引論證熏令增長
諸有下。
復證。
無漏
種雖俱本有。
般涅槃者。
無漏種皆具。
若不
涅槃者。
唯有漏種。
便闕三乘無漏法種。
次結。】
「又諸有情既說本有(至)法爾所得本性住性。」
【又諸下
論說本有五種性別。
此證本具凡聖
子。
一聲聞。
緣覺
如來
不定
闡提
又引論
無漏種。
未知當知。
知。
知巳。
又從無始傳來者。
有情無始識相傳。
依附本識法爾淨種。】
由此等證無漏種子(至)有漏亦應法爾有種。」
由此下。
例。
無漏既爾
有漏亦然。】
「由熏增長不別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由熏下。
結成因果義。
第八識中本有種子。
由諸轉
識熏令增長
不由別別熏令生起。
現相生。
互為
因果
如是建立
故無錯亂
若許新熏。
漏與無漏
不善
互相熏。
因果錯亂。】
「有義種子皆熏故生(至)如麻香氣華熏故生。」
【有義下。
次新熏。
初句直明熏生。
前引經言無始
種種界者。
所熏能熏俱無始有。
故知無始熏習
就。
種子下。
字義明熏生。
法喻如文。】
「如契經諸有情心(至)外種熏習或有或無。」
【如契下。
引經論證。
內種。
謂本識中功差別
此即
不共種。
外種。
器界等。
此即共種。
受用
有熏。
受用者無熏。】
又名言等三種熏習(至)故有漏種必藉熏生。」
又名下
有漏種藉熏生。
名言等三者。
名言
執。
有支。
三種習氣
此三攝盡色心根塵依正有漏
之法。
彼三下。
約義結成唯始非本。】
無漏種子亦由熏習(至)是出世種子性故。」
無漏下。
無漏種亦由熏生。
法界等流者。
般若
涅槃圓覺等。
謂聞無漏正法
熏成無漏種子
名出
世心種性
既從聞熏。
故唯始起。】
有情本來種性差別(至)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有情下。
斥前。
初句直斥前家
次句依障成立巳意。】
「如瑜伽說於真如境(至)依障建立非無漏種。」
【如瑜下。
引證。
真如者。
迷悟依故。
畢竟者。
謂永不
可害。
般涅槃
一闡提也。
一生無暇故。
放逸
過故。
三邪解行故。
四有障過故。
唯斷煩惱
二乘
性。
利鈍分二故。
俱斷二障
佛種性。
故知下。
結成
依障。】
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可生非巳有體。」
所說下。
破前地獄三無漏根是種。
初句牒前。
下句
釋義
當來可生義。
名為成就
非謂地獄巳有
種體。】
「有義種子各有二類(至)此即名為本性住種。」
【有義下。
第三家雙具本始。
初總標。
初本有。
蘊處界
功能差別者。
十八界
十二處
五蘊
各各功能不相
紊亂
爾者
非功力。
任運本具。
餘引證指初家
說。
本性住。
結成本有。】
「二者始起謂無始來(至)此即名為習所成種。」
【次始起。
現行者。
顯現
非種子。
現在
簡非過
未。
現有
簡非空華兔角等。
習所成。
結成新薰。】
「若唯本有轉識不應阿賴耶為因緣性。」
【若唯下。
先斥初家。
若唯本有一句
牒初家偏執
識下一句
明轉識與賴耶作親因緣
明轉
為能熏。
此證新熏。
豈唯本有耶。】
「如契經說諸法於識藏(至)展轉相生互為因果。」
【如契下。
引頌證。
初句識為能藏。
諸法為因
識為果。
次句識為所藏。
為因諸法為果。
後二句云更
互亦常等
此頌下。
申頌意。】
「攝大乘阿賴耶識(至)又如束蘆互相依住。」
【攝大下。
引論證。
如文。
喻中炷焰生燒者。
炷生焰。
種生現。
焰燒炷。
喻現熏種。
此約增上緣。
例親因緣
次束蘆相依
此約俱有因
以喻種現互為因果。】
「唯依此二建立因緣(至)與阿賴耶有因緣義。」
【唯依下。
定所引經論意。
諸下牒執反斥。
上引
經論
雙證能熏所熏互為因果
據標結文。
意在能
熏。
為斥初家無新熏故。】
「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
【非熏下。
破熏長。
由前初家云。
熏習但可增長
正家意要熏生方名因緣
初句牒破。
次句約善
惡例破云
善惡業伹可作增上緣。
非親因緣
破彼
熏長亦非親因緣。】
「又諸聖教說有種子(至)故唯本有理相違。」
【又諸下
總斥違教
故唯下。
違教理。】
「若唯始起有為無漏(至)善等應為不善等種。」
【若唯下。
二斥次家
若唯始起一句
次家偏執
為下
五句反顯須本有。
有為無漏者。
四智
提。
斷惑證理故。
清淨涅槃。
了因之所了。
四智菩提
生因之所生
若無法爾本有親種。
應不得生
救云。
法界等流正法
熏習故。
可為無漏種。
遮云。
是有漏心。
不應無漏種。
反此無漏應生有漏
諸佛有漏善不善等。
例爾。
應皆互生。】
分別論者雖作是說(至)故無漏非無因生。」
分別下。
心淨為種。
先牒彼引教。
分別論者。
指釋
經論家。
心性下。
論家釋經之文。
無下
乃始
家引此心性本淨無漏種。
故云無漏非無
生。
雖作是說之句。
乃今論主斥始起家之辭。】
「而心性言彼說何義(至)以體前後轉變故。」
【而心下二句
總結
說空一句
牒計。
彼以空理
名為本淨
空非下。
破。
心指四智菩提
空理真常
非智種。
常法下。
非種子義
種子義須剎那滅。
常法非種子等。】
「若即說心應同數論(至)勿善惡等互為因故。」
【若即下。
破即心。
初句牒計。
應同下。
約同外破。
心相
生滅
而體本寂
應同數論所計自性
無下
約三
性破。
先破二性。
心通三性
若謂本淨
惡與無記
應是善。
無二性之別。
許二性心是善。
應與信等
相應
何名惡無記
不許是善。
不名善。
況是無漏
有漏下。
立量破。
善性非是無漏
有漏善心是有法。
非無漏宗。
稱雜染因。
喻如惡心等。
不下
結。
漏心不應無漏為因
勿善一句
善惡反覆
例。】
「若有漏心性無漏(至)差別因緣不可得故。」
【若有下。
有漏無漏互明
差別因緣者。
同心法也。】
「又異生心若是無漏(至)種子現行性相同故。」
【又異下。
約異生應名聖者難。
若異下牒救。
心下
破。
救意以現行心性雖無漏。
而相有染
不名無漏
無斯應名聖者過為救。
意謂則心種子亦非
無漏
何也。
種子現行性相同故
種子亦性淨而
有染
應不得名無漏種子
何故論說異生唯
成就無漏種子。】
「然契經心性淨者(至)性是無漏名本淨。」
【然契下。
通經義。
言心性者。
即是真如
真如是心真
實性故。
心體本無煩惱名性本淨
非有漏心性
無漏
名本淨
真如體常
非心之因。
非種
子。
非有下。
結責謬引。】
由此應信有諸有情(至)有漏種類此應知。」
由此下。
正義
由此者。
承上性淨非無四智因。
故應信有本有及新熏二種
初文顯本有。
無漏
顯新熏。
後勝進者。
資糧
加行
見修等位
勝進
言通淺深故。
無漏法者。
現行觀智。
有漏下。
例有
漏亦應具本始故。】
「諸聖教雖說內種(至)故說內種定有熏習。」
【諸聖下。
前引教。
牒上引內種定有熏習以證新
熏。
不下二句
約論意斥撥無本有。
然本下。
通論
熏習之言。
具生長。
明其本有。
說下
結。
此言
有漏種子具本二義。】
「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至)故亦說此名聞熏習。」
【其聞下。
無漏由聞熏始起。
初句牒斥。
上謂有漏
心聞正法
所熏無漏種是始起。
聞正下。
明熏習非
唯熏始起。
亦熏本有。
出世心者。
無漏正智
故亦
下。
結教意。
熏習該通本始二種。】
「聞熏習中有漏性者(至)方便說為出世心種。」
【聞熏下。
二類
有漏心中正法
熏成種子
是有
漏性。
有無種子
無漏性。
今判云。
有漏性者。
三斷中是修所斷。
五果中感勝異熟果。
四緣中為
增上緣。
無漏性者。
是非所斷。
是正因緣
感果應是
等流果。
如有漏戒施
是有漏性。
感人天尊貴報。
名勝異熟。
此正下。
疑云
有教中說有漏施戒名為
出世心種。
何說為增上緣耶。
釋意可知
如無
攝論云。
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有漏心。
而是出世間
種子性故。】
「依障建立種性別者(至)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依障下。
瑜伽依障建立性別
初二句標。
正約無
種子性別
若下
釋性別。
故由下。
結。
無漏
即智種。
發現行。
治障相違
故約無漏種子有無
以明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然無漏微隱難知(至)而說依障立種性別。」
【然無下
通妨。
問曰。
既約無漏性別
云何論中約
障判。
釋義可知
不爾下。
反明。
若不約無漏斷障。
有何別因有可害不可害者。
若謂下。
轉計法爾
障別。
無漏下。
例責。
云何不許無漏子法爾而有。
若本下。
約義反斥。
明由無漏種。
發生現行聖道
二障
依此立五性差別。】
「既彼聖道無生義說可生亦定非理。」
【既彼下。
無漏當生義。
文中承上。
若無無漏種。
現行道永得生
無漏當生
亦非其理。】
「然諸聖教處處說有(至)故唯始起理教相違。」
【然諸下
總斥違教
故唯下結違教理。】
由此應知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始起二類。」
由此下。
總結。】
「然種子略有六種(至)不可說有能生用故。」
【然種下。
種子義。
先總標列。
下別釋。
一剎下。
標名
當處出生
隨處滅盡
體下
釋義
種子體須剎
生滅
方有能生勝用。
如世穀
水土緣。
展轉
變易
有生芽之用。
如數論計自性體常
有能
成大等之用。
故此遮云。
法常轉變
不可說有
能生用。
虗空體常
無能用故。】
「二果俱有謂所生(至)故但應說與果俱有。」
【二果下。
標名
因果同時不相離異
謂與下。
釋義
種因現果。
二俱同時
二俱現在
相和合。
種子
義。
下承上明遮。
前後
簡非同時
及非現在
相離
簡非和合
現種下。
釋初句。
種屬無記
通三性。
名異類
互不相違
和合義。
一身即現義。
俱時
即俱義。
有能生用。
名果俱有。
如下
轉釋上遮句。
種子引種子。
無記性。
名自類
前後
無俱現義。
違。
和合義。
種生現果。
因果同時
名果俱有。
種引
後種
因果前後
名必不俱。
雖因下一句
牒上俱不
俱。
現下
明取不取意
初句取種因現果。
俱現同
時。
種望現果有能生用。
是故取之。
次句不取種引
種。
何也。
前因在位
後果未生。
故無自體。
後果生時
前因巳滅。
故無自體。
是故不取
依生下。
明立名所
由。
初句明依生現名種
次句明不依引種名種
但下。
結。】
「三恒隨轉謂要長時(至)此顯種子自類相生。」
【三恒下。
標名
恒者。
常也。
隨轉。
相應義。
謂要下。
義。
長時者。
恒也。
從初乃至發現行時
一類者。
無記性。
相續者。
無間無斷
究竟
成熟位。
謂此種
子要與本識相應無間而轉。
又復種子自類前後
相隨成熟位。
此遮下。
遮轉識。
非如種子相隨
轉。
轉易
三性非一類。
間斷者。
謂非長時相續。
恒隨轉。
顯種引種義。】
四性決定謂隨因力(至)生異性有因緣義。」
四性下。
標名
性。
三性
定者
非不定。
謂隨下。
釋義
因力。
過去能熏若惡若善因也。
善惡等是
所生
等者。
等染淨色心。
功能
種子
謂所熏能生
前後平等
染淨不易
因果相符
名決定
此遮下。
遮餘部色心染淨互為因緣故。】
「五待眾緣謂此要待(至)故種於果非恒頓生。」
【五待下。
標名
待。
停待
眾緣。
即根。
境。
空。
作意
因緣
分別
染淨。
根本
謂此下。
釋義
眼識九緣等。
此遮下。
初以眾緣遮自然生。
次以待緣遮緣恒有。
故種下。
結。】
「引六自果謂於別別(至)具斯六義成種非餘。」
六引下。
標名
因果相生
毫無雜亂
謂於下。
釋義
各各因引生別別果。
謂色生色
生心等。
此遮下。
初遮外道自在天等
一因一切法
次遮餘部色
心互為因緣。
色與心作所緣緣
心與色作增上緣。
此是親因緣引自果。
是故遮之。
唯本下。
結前六段。】
「外穀等識所變故(至)令不斷絕即名引因。」
【外穀下。
辨異
種子名通
故須簡濫。
識所變者。
第八變相分。
實是現行
六義故。
非實種子
有因故。
假名種子
外種親望於芽。
為能生因。
傳望
莖等。
為能引因。
准此內種。
亦有二因。
賴耶是內種
子。
親望名色為能生因。
傳望六處老死
為能引
因。】
「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至)是共相所生果故。」
【內種下。
內外熏習有無
兼判親踈二緣。
為增
上緣者。
外種望所生果為增上緣。
以內種為親
因緣
何也。
第八共相所生果故。
受用
熏習
受用者無熏習
上明種子因緣
以能
生故
若細詳之。
應有四句料簡
種生現種引種
現熏種。
現引現。
前三類親因緣
四類等流
因緣種子
前二是也
非因緣非種子。
第四是也
因緣非種子。
第三是也
非因緣是種子
外穀
是也
此中明種。
四義雙取前二
若正明一切
種義。
獨取初一種生現。
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
差別故。】
「依何等義立熏習名(至)令種生長故名熏習。」
【依何下。
熏習義。
初總徵總答。】
何等名為所熏四義(至)性不堅住故非所熏。」
何等下。
別徵所熏。
下別釋。
一堅住性。
問。
諸識俱心
法。
及色法。
皆可受熏。
得名所熏耶。
今以堅住性
簡之堅。
謂無轉易
即是一類
住。
謂無間斷
即是
續。
由堅住故。
方能攝植習氣
乃是所熏。
此指第八
具有此義。
此遮下。
明遮。
轉識。
謂前七也。
前五隨緣
起滅
第六五位不行
七地上染淨轉易
色法無
緣慮。
是故簡之
量云。
轉識是有法。
非所熏宗。
不堅
住故因。
聲風等。
轉識亦可互立。】
「二無記性若法平等(至)唯帶舊種非新受熏。」
【二無記性。
問。
七八互為俱有依。
二恒俱轉。
第七有
堅住義可是所熏。
今以無記簡之
無記者。
謂淨
無記
平等
即無無記
素帛
故能受熏。
此遮下。
明遮。
善染如青黃
彼此違逆不能容納
非所熏。
第七有覆亦在染攝。
由此下。
如來淨識極善強
盛。
無所容納
不受新熏。】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至)依他堅密非所熏。」
【三可熏性。
問。
第八心所具上二義
可是所熏。
今以
可熏性簡之
自在
心王
有為主義
性非堅密者。
簡非堅固密緻
體性虗踈也。
此遮下。
明遮心所
依他不自在
無為堅密金石
非所熏。】
「四與能共和合性(至)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四與能和合
問。
此人第八他人前七具上三
可是所熏。
今以共和簡之
剎那時。
一身
處。
能所不即
一身不離
此遮下。
明遮。
他身。
同處
前後
同時
和合
相離
非所熏。
唯異
下。
結。
第八識具四義
非心所等。
等者。
如上所簡。】
何等名為能熏四義(至)無生用故非能熏。」
何等下。
別徵能熏。
下別釋。
一有生滅問。
諸法皆能
熏。
無為法亦可為能熏否。
今以有生簡之
有作
用故
故是無常
作用故。
生長習氣
此遮下。
明遮。
無為不變
故是真常
無有作用
不能生長。】
「二有勝用若有生滅(至)勢力羸劣故非能熏。」
【二有勝用。
問。
第八心心恒轉如流。
有生滅。
為能熏。
今以有勝用簡之。
雖有生滅
亦須善染勢
增勝
方能引生習氣
此遮下。
明遮。
異熟心心
無覆無記
勢力羸劣
故非能熏。
色法無緣慮。
不相
應行無實體。
皆非能熏。】
三有增減若有勝用(至)前後佛果應有勝劣。」
三有增減
問。
取勝用。
佛果善法殊勝無過
可為
能熏。
今以有增減簡之
若有勝用。
亦須有增減
習氣
此遮下。
明遮。
圓滿故無增減
若下
反顯。
有勝劣者。
以前佛熏多。
後佛熏少故。】
「四與所熏和合而轉(至)具此四義可是能熏。」
【四與所熏和合
問。
他人前七具上三義。
可為我之
能熏。
今以與所熏和合簡之
此遮下。
明遮。
義同
熏釋。
唯七下。
結。】
如是能熏與所熏識(至)如熏苣勝故名熏習。」
如是下。
總明熏習義。
先法。
次喻。
苣蕂者。
胡麻也。
本無香。
因熏故有
二俱生滅
熏習義成。】
「能熏識等從種生時(至)因果俱時理不傾動。」
【能熏下。
互為因果
立量云。
現種三法是有法。
果俱時宗
互相生熏故因。
喻如炷焰等。】
「能熏生種種起現行(至)設名因緣應知假說。」
【能熏下。
例同因果
因果
例種現相生。
因果
引種前後引生。
此二下。
結成因緣
除此下。
遮。
餘法非因緣者。
如現引現。
色引色等。】
「是謂略說一切種相。」
【是謂下。
總結前章一切相應
分別下。
所有
本始六義熏習因果等文。】
「此識行相所緣云何不可知執受處了。」
【此識下。
雙徵能緣所緣二門
不下
舉頌雙答。】
「了謂了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為行相故。」
【了謂下。
逆次略釋。
先釋能緣。
了別者。
明了分別
也。
行相者。
明了心行於境相也。】
「處謂處所器世間諸有情所依處故。」
【處謂下。
次釋所緣
先明所依處。
如文。】
「執受有二謂諸種子(至)攝為自體同安危故。」
【次執受二者。
種子一。
根身一。
各具二義
執中
義。
一攝為自體。
二持令不散。
受中二義
一領以為
境。
二令生覺受。
種子名言等三習氣
根即五根
清淨四大
身即根依之處。
葡萄朵等。
此二下。
結執
受。
雖俱執受。
三類不等
根身具四義
一攝為自體。
無記性故。
二持令不散。
第八任持不爛壞故。
以為境。
第八相分故。
四令生覺受。
同安危故。
器世間
唯得領以為境。
持令不散二義
故但緣
而不執受。
若有漏種。
四義中缺令生覺受一義。
執持無執受。
若無漏種。
四義中唯得持令不
散一義。
故非緣非執受。
為下二句
二二義中每
略舉一。
以二攝二故。】
「執受及處俱是所緣(至)行相之而得起故。」
【執受下一句
總明三類境。
俱是第八所緣
阿賴下。
轉釋。
因緣力者。
一者第八種因成熟力。
二者
三類境親種因成熟力。
自體生者。
第八現行
自證分體
從自種生
三類相分境。
從自證分體變
起。
能緣行相得起者。
內仗自證體變
外託分為
緣。
總言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此中了者謂異熟識(至)此了別用見分所攝。」
【此中下。
逆次廣解
釋行相門
即頌中了字。
初文
略指異熟見分。】
「然有漏識自體生時(至)似能緣相說名見分。」
【然有下。
通明心心所諸分。
初出二分家。
初明諸識
二分
相下
心所例王亦二分
似所下。
會通
義。】
「若心心無所緣相(至)自境如餘餘如自故。」
【若心下
立二量反證有所緣
下二量。
意明安慧
唯立一心未盡
初量云。
心心所是有法
不能
緣自所緣境宗。
無所緣故因。
喻自境如餘。
所緣
者。
眼識以色為自所緣
自境如餘者。
色境如聲
香等。
不為眼識所緣
次量云。
心心所是有法
一一能緣一切宗。
無所緣而有能緣故因。
喻餘如
自故。
如一眼識無自所緣色。
而有能緣者。
一切
聲香等皆如自色為所緣。】
「若心心無能緣相(至)或虗空等亦是能緣。」
【若心下
次立二量反證有能緣。
初量云。
心心所是
有法
應不能緣宗。
無能緣相故因。
喻如虗空
次量
云。
虗空是有法。
亦是能緣宗。
無能緣而能緣故因。
如心心所
言心無見分。
今既能緣。
證空無見
應亦能緣。
有是理乎。
反顯心能緣者。
有見分故。】
故心心所必有二相(至)能覺所覺分各自然而轉。」
故心下。
結。
由上四量反成有能所緣。
以此證之。
心心所必有二分
如契下。
引證。
初句明唯有內心
次句明皆無外境。
後二句明有二分
自然轉者。
見各從自種生故。】
「執有離識所緣境者(至)是心心所自體相故。」
【執有下。
三分家。
大小辨異
先明小乘三分
相。
離識境者。
小乘計心外有法。
說為所緣
以所變
相分
為能緣行相
能緣見分。
為自證體事。】
心與心所同所依緣(至)識受想等相各別故。」
心與下。
判定小乘王所三分同異
心與心所貫下。
同所依者。
眼識王所同依眼根
所緣者。
同緣
外本質色境。
相分為行相。
各自變相
故行相相
似。
事雖數等等者。
事即體事。
數即心所
王依見分。
與數依見分。
彼此平等無差。
而相各異。
了別領納
等。
各各有別故。】
「達無離識所緣境者(至)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
【達無下
大乘三分
大乘了知唯識
故無離識境。
相分所緣
分為能緣。
二分所依名自證體。
此若下。
反釋有自證。
意明難陀二分未盡
心心
所見分緣境。
由自證分證明。
後時方能記憶
若無
自證。
後時應不自憶。
不下
舉見分例
更者。
為經
歷。
如見分更境。
前見故。
後時復覩。
記憶宛然
不曾更。
不能憶。
見分如尺。
相分如布。
自證如人
若無知數
尺□量布。
不能自知數故。】
心與心所同所依根(至)識受等體有差別故。」
心與下。
判定大乘王所三分同異
同依一根故。
相分所緣
各自變起。
故云相似
以見分為行相
王所了別領納等用不同
故云各別
王依自證。
與數依自證。
彼此平等無差。
而識受等體相差別
此之所緣
不同前王所同緣本質也。
此之能緣。
同前相分為行相似也。
此之所依。
不同前以
分為所依事也。
大小三分雖同。
意逈別。】
「然心心所一一生時(至)即能量及果彼三體無別。」
【然心下
上大小宗不同
以理推徵。
若王若所
各有三分
所量下。
三分名義
量果。
謂自證體。
集下。
引證。
初句證相分
次句雙證見分自證。
第三
句雙釋上句
句結無外境。
相見俱依自證起
故。】
「又心心所若細分別(至)證自體者必現量故。」
【又心下
四分家。
先立四分
此若下。
反證有第四
意明陳那三分未盡
初約心分。
明有第四。
次約
量果。
明有第四。
不應下。
前家救云。
即以見分為
第三果。
今遮云。
不應等。
見分下。
不應義。
非量
故。
證自體者必現量故。】
「此四分中前二是外(至)非即非離唯識理成。」
【此四下
判。
先判內外
前二是用
故判屬外。
後二
體。
故判。
屬內。
此約體用
義言內外
如離心之內
外。
初唯下。
能所緣。
初標相分所緣後三俱通
能所緣。
第下
轉釋。
兼判三量
第二見分但緣相
分。
見分通三量。
所緣相分既有三。
謂性。
獨影。
質。
故能緣量。
亦通現。
比。
非。
三種
第三自證能緣第
二見分。
并第四證自證分。
第二第四又為所緣
證自證分。
唯緣第三自證。
第三又為所緣
何以
第四不緣第二見分。
以為自證所緣
故云無用
二皆現量攝。
故得互為量果。
故心下。
結。
無無窮過
者。
第三第四既皆現量
故得互證。
無無窮過。
不然者。
更須第五證第四。
如是展轉
其過無窮
能所故非即。
唯是一心故非離。】
是故契經伽他中說(至)此中見者是見分故。」
是故下。
引證。
此頌下釋頌意。】
如是四分或攝為三(至)或攝為一體無別故。」
如是下。
廣從略。
上從一識開二三四分不同
以至
故今束之。
從廣以至略。
四分
約量果門。
三分
體用門。
二分
心境門。
一心
唯識門。
言見是能緣義者。
恐濫上四分中見
故置此言。
依門雖別。
取捨有由
悉檀被機。
各皆當理。】
「如入楞伽伽他中說(至)此一心言亦攝心所。」
【如入下。
引證唯心
如是下。
指廣。】
故識行相即是了別了別即是識之見分。」
故識下。
結歸。
此言見分。
即頌中了字。】
「所言處者謂異熟識(至)即外大種及所造色。」
【所言下
所緣門。
即頌中處字先牒定。
謂異下。
釋。
異熟。
即能變心
共相種。
器界種。
人人所變各別
名為唯識
有情同業相感
處所無異
有相似共
受用義。
相與他同。
熏成自種。
共相種。
種子
成熟力故。
變似色等。
等餘四塵也。
大種
地水
火風
所造。
即色香味觸。
言外者。
相分言外
如上
判。】
「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至)如眾燈明各徧似一。」
【雖諸下
釋伏疑。
疑云
既有情所變各別
如何現見
是一。
今牒釋云
相似故。
無異故。
眾下
舉喻
例明。
如眾燈之明。
體異明一。
諸有情所變器
是有法。
一宗
而相相似處所無異故因。
如眾
燈之明。】
「誰異熟識為此相。」
【誰異下。
別明所變不同
變種異。
由種不同
有共
中共
共中不共
不共不共
不共中共
故以誰字
徵出。
誰人誰種所變。】
「有義一切所以者何(至)業增上力共所起故。」
【有義下。
釋共中共種變。
三師
今初云。
一切有情
變。
引經證成。
同業相感故。】
「有義若爾諸佛菩薩(至)變為此土復何所用。」
次第二家
先斥前。
若爾下。
牒前破。
所變土有四
淨穢不同
能變亦有聖凡差別
今此一切之言無
簡別
則有凡聖混濫之過。
諸佛應實變穢。
折伏
剛強
權現則可。
異生應實淨土
攝受有緣
暫覩
則可。
應實二字
是斥之辭。
又那含聖者
厭離有色
消礙入空。
必不下生
變此何用。】
是故現居及當生者(至)諸業同者皆共變故。」
是故下。
正釋現居當生所變。
由現居故。
佛居淨而
生居穢。
無生雜變之失。
當生故。
無無
下土之失。
經依下。
前經義。
一切有二。
少分一
切。
一切一切
經依同業少分一切言也。】
「有義若爾器將壞時(至)此變為彼亦何所益。」
第三家。
先斥前。
若爾下。
牒前斥。
器界成住壞空
各二十劫。
然彼器非常
情俱生滅故。
要七火一水
七水火後風。
時既無現居當生者。
則此將壞之
界。
誰識變耶。
諸下
復破當生
難。
那含超出
必不
下生
異生退歿。
豈不變耶。
通人間五十年。
下天
晝夜
承斯壽五百。
上五倍增
空天展轉
上壽
劫。
下地數災。
預變何用
設有下。
難。
無色無身
色界
有身豈不變耶。
通。
上色界身細。
下界地麤。
上下
不相依持。
變彼何益。】
「然所變土本為色身(至)雖無有情而亦現有。」
【然所下。
正釋。
他方自地者。
他方五趣雜居地。
雜居
名曰自地
分相同。
彼識亦變此地
餘地
例然。】
「此說一切受用者(至)鬼人天等所見異故。」
【此說下
釋共中不共種變。
句結前。
若別下。
例釋。
如頌云。
旁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等事異故
義非真實
各隨所應者。
自業力也。
等事者。
共也。
心異者。
不共也。
此明各隨自業
熟識中共中不
共種所變起故。】
諸種子者謂異熟識(至)如真如不違唯識。」
諸種下。
不共不共種變。
熟識
能持
有漏
種。
所持
無記性。
故是所緣
無漏種唯善性
無記攝。
非所緣。
雖非下。
通妨。
妨云。
非所緣。
心相離。
不違唯識耶。
立量釋云
無漏是有法。
不違唯識宗
非所緣而不相離故因。
喻如真如。】
有根身者謂異熟識(至)即內大種及所造色。」
有根下。
不共中共種變。
先通明。
似色根者。
謂眼
五根
清淨四大
根依處。
謂如葡萄朵新卷葉
等。
身根攝。
此二即能造四大所造四微而成。
不共不共種變。
身是不共中共種變。】
「有共相成熟力故(至)不爾應無受用他義。」
【有共下。
正釋不共中共
他人身處。
是我共種所變。
不爾下。
反釋。
受用他者。
一切有情互相緣故。】
「此中有義亦變似根(至)彼餘屍骸猶見相續。」
【此中下。
通異解。
初句明變根。
中下
引證。
自他
身之中亦變五根現故。
有義下。
正義
初句直明
變身
次句明不變根。
自下
通所引論。
謂論中
文總意別。
自識變自根身。
識變他根身。
故生
下。
現事證唯變身
屍骸相續者。
正顯眾有情識
之所變故
若能變他人之根。
雖死亦應有見聞故。】
前來且說業力所變(至)隨現緣力擊發起故。」
前來下。
約定不定前所變。
初句牒前業因緣
變是定。
定下
初二句標不定
等者。
通力
所變
下。
明不定相
身器多恒相續者。
一期利物
或折或
攝。
現穢現淨。
故多相續
少分或暫時
聲光暫時
者。
一時緣擊。
林沼聲光
機忘應息。
故多暫時
少分
久停。】
略說此識所變境者(至)及墮法處所現實色。」
略說下。
總結
有色處。
五根五塵
即根身。
器界
種子
三類境也。
墮法處者。
五塵落謝影。
處所攝色。
現實色者。
法處色有五種
謂極逈
極略。
徧計所執。
受所引生。
定果。
前四是假。
果是
實。
果實色。
是異熟識所變。
餘四假色。
意識
別妄生。】
何故此識不能變似(至)初必有用後但為境。」
何故下。
通明諸識二種變。
先假問。
由上云十有
色處等是異熟變。
今假不變心等所緣為問端。
二變為是何等變耶。
何故不變心耶。
有漏下。
答。
通明諸識二種變。
顯異熟唯因緣變。
略標
二種
通言因緣變者。
謂五八。
意識一分
皆伏親
因緣生。
唯是現量
任運緣性境故。
通言分別
者。
謂第七。
意識一分
計度分別生。
通非比量
緣帶質獨影故。
初有實體用。
後但為所緣
故頌云。
性境不隨心
獨影唯從見。
帶質通情本。
性種等隨
應。
因緣非分別。
謂五八。
非因緣是分別
謂第七。
因緣分別
第六
非因緣非分別。
謂不相應
行。】
「異熟識變但隨因緣(至)不爾諸佛應非遍智。」
【異熟下。
顯異熟唯因緣變。
初二句答。
異熟唯因
緣變。
以有實用
故唯變色
若變下。
答以無實用。
變心
相分一句
無用所以
不能緣者。
化人
心也。
須彼下。
有用者反顯。
若彼心等有實能緣
用者。
須別從此識中種生
而非識變
今是識變故
無實用。
無為一句
無為觀心中現。
亦非因
緣變。
故亦無用。
故異下一句
結答。
不變故不緣。
無漏下。
無漏不同有漏
亦變亦緣。】
故有漏位此異熟識(至)彼識亦緣此色為境。」
故有下。
總結三所緣。
在欲下。
界地所緣不同
文。
阿賴耶識
當言欲界中。
狹小執受境。
於色
界中。
廣大執受境。
無色界空無邊處識無邊處。
無量執受境。
無所有處
微細執受境。
於非
非非想處。
極微細執受境。】
不可知者謂此行相(至)量難測故名不可知。」
不可下。
明難知門。
初明能緣行相不可知
次明
境界不可知。】
云何識取所緣境(至)無想等位當知亦爾。」
云何下。
重徵行相難知。
如滅下。
答。
謂此識行相
細難知。
如滅定中識。
不離身故
極微細故
立量云。
緣境行相是有法。
應信為有宗。
微細不離身故因。
喻如滅定中識。
此以滅定中識。
證成微細相為
有。
如何知滅定中有識耶。
復立量證。
滅定中識
是有法。
應信為有宗。
有情攝故因。
喻如有心時有
情。
無想下。
無想
如滅定亦有識。】
成唯識論攷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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