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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第 164b 页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二
明武林莲居弟子 大惠 录
「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复如下。破生住异灭。初大乘问。】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乃至广说。」
【契经下。次馀乘答。三有为者。谓欲色无色三界系
法若色若心。皆属有为。有为相者。谓生住异灭四
相。有为法上由此无常迁转不停。故名此四为有
为相。以经说三有为之有为相。證知异色心外别
有有为相。】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为證不成。」
【此经下。破。先斥引经不当。】
「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至)无为相体应异所相。」
【非第下。别分三番例斥。俱破能所异体。第六声。即
八转声中第六属声也。唯识开蒙云。体业具为从
属依呼。今此之字。正当彼中第六属字。谓系属也。
连也。摄也。初直破云。不可因此之字。便表能所异
体。次句例破。例云。色心之体。体即色心。彼既不因
之字表异。此云何然。又非能下一句。直破。能相。谓
生等四相。所相。谓三有为法。非字。破能所定异。次
句例破。坚相等。等湿煖动。地等。等水火风。勿字。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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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等外无坚等破。又若有下一句。牒纵。次句例破。
无为相。谓不生不灭等。无为所相。谓虚空等。应字
是反语。应异者。反显不异也。彼无为能所既不异。
此云何然。】
「又生等相若体俱有(至)又住异灭用不应俱。」
【又生下。破能相有宝自性。上计诸有为相异色心
外有实自体。初句牒计。次句以用夺体。用不齐兴。
体非俱有。若相下。救。以相违故用不顿兴。而体俱
有。体亦下。立量例破体不应俱有。生等用是有法。
不顿兴宗。相违故因。喻如体。例云。生等体是有法。
亦不应俱有宗。相违故因。喻如用。又住下。以体夺
用。承上立量体既不俱。住异灭用亦不应俱。有馀
乘以四相对三世。生在未来。住异灭三。执同现在
故也。此三既不俱有。云何执同现在。】
「能相所相体俱本有(至)又执生等便为无用。」
【能相下。双破能所体用俱有。初句牒执。次句以用
例明。能相所相用是有法。俱本有宗。无别性故因。
喻如体。故云用亦应然。此明立则俱立。若用俱有。
又违上文用不顿兴。若谓下。破转计。初句执家约
更待因缘。成上用不顿兴。次句破云。所待因缘。应
非本有。用非本有。体亦应然。能所相用是有法。应
非本有宗。更待因缘故因。喻如能所相体。何也。性
相同故。此明破则俱破。体用既俱非本有。此与本
执俱有相违。又执下。承上更待因缘破云。所执生
无为相。谓不生不灭等。无为所相。谓虚空等。应字
是反语。应异者。反显不异也。彼无为能所既不异。
此云何然。】
「又生等相若体俱有(至)又住异灭用不应俱。」
【又生下。破能相有宝自性。上计诸有为相异色心
外有实自体。初句牒计。次句以用夺体。用不齐兴。
体非俱有。若相下。救。以相违故用不顿兴。而体俱
有。体亦下。立量例破体不应俱有。生等用是有法。
不顿兴宗。相违故因。喻如体。例云。生等体是有法。
亦不应俱有宗。相违故因。喻如用。又住下。以体夺
用。承上立量体既不俱。住异灭用亦不应俱。有馀
乘以四相对三世。生在未来。住异灭三。执同现在
故也。此三既不俱有。云何执同现在。】
「能相所相体俱本有(至)又执生等便为无用。」
【能相下。双破能所体用俱有。初句牒执。次句以用
例明。能相所相用是有法。俱本有宗。无别性故因。
喻如体。故云用亦应然。此明立则俱立。若用俱有。
又违上文用不顿兴。若谓下。破转计。初句执家约
更待因缘。成上用不顿兴。次句破云。所待因缘。应
非本有。用非本有。体亦应然。能所相用是有法。应
非本有宗。更待因缘故因。喻如能所相体。何也。性
相同故。此明破则俱破。体用既俱非本有。此与本
执俱有相违。又执下。承上更待因缘破云。所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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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便为无用。因缘自生。因缘自灭。非关生等。故此
斥云无用。】
「所相恒有而生等合(至)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所相下。立量显能所不异体。所相。谓三有为法。生
等。谓能相。立量云。三有为法是有法。而生等合宗
所相恒有故因。喻如三无为。无为所相恒有。既不
与生等合。以證有为所相恒有。亦应非生等合也。
能所体异可以论合。今以无为为同类。言不与生
等合者。以破有为法上无别生等来合。即有为法
上论生论灭者。以明非异色心别有。】
「又去来世非现非常(至)故彼所执进退非理。」
【又去下。立量破过未非实有性。立量如文。以四相
对世故。破三世即破四相。生名下。破对世不当。生
名下四句。约现未破不当。灭若下二句。约有无破
不当。又灭下四句。约同异破不当。故彼下。约进退
结不当。退生于未来。进灭于现在。故云非理。】
「然有为法因缘力故(至)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然有下。申正义。初六句标四相。有无即生灭。暂有
即住异。本无下八句。释四相。无而歘有谓之生。相
似相续谓之住。刹那迁改谓之异。化有归无谓之
灭。前三下。以四相对二世。此异馀乘所对。】
「如何无法与有为相。」
【如何下。释妨。先立难。问云。灭是无法。如何与有为
法作相。】
斥云无用。】
「所相恒有而生等合(至)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所相下。立量显能所不异体。所相。谓三有为法。生
等。谓能相。立量云。三有为法是有法。而生等合宗
所相恒有故因。喻如三无为。无为所相恒有。既不
与生等合。以證有为所相恒有。亦应非生等合也。
能所体异可以论合。今以无为为同类。言不与生
等合者。以破有为法上无别生等来合。即有为法
上论生论灭者。以明非异色心别有。】
「又去来世非现非常(至)故彼所执进退非理。」
【又去下。立量破过未非实有性。立量如文。以四相
对世故。破三世即破四相。生名下。破对世不当。生
名下四句。约现未破不当。灭若下二句。约有无破
不当。又灭下四句。约同异破不当。故彼下。约进退
结不当。退生于未来。进灭于现在。故云非理。】
「然有为法因缘力故(至)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然有下。申正义。初六句标四相。有无即生灭。暂有
即住异。本无下八句。释四相。无而歘有谓之生。相
似相续谓之住。刹那迁改谓之异。化有归无谓之
灭。前三下。以四相对二世。此异馀乘所对。】
「如何无法与有为相。」
【如何下。释妨。先立难。问云。灭是无法。如何与有为
法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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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此后无为相何失(至)虽俱名表而表有异。」
【表此下。约表直答。生表下。先明刹那四相。生表于
今方有。灭表今犹未无。异表迁变改易。住表非久
远用。故此下结。】
「此依刹那假立四相(至)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次明一期四相。此依下。结前。一期下。起后。初有下。
正明。初有。谓始生时。后无。谓终死时。后法如前。说
名相似。中无间断。谓之相续。渐渐改易。名曰转变。
故经云。二十之时衰于十岁。乃至六十。日月岁时。
念念迁变等。是故下。以假立结斥馀乘实有。】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诠表名句文身。」
【复如下。破名句文身。先大乘问。】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佛得希有名句文身。」
【契经下。馀乘答。】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名等为證不成。」
【此经下。破。初斥引谬。】
「若名句文异声实有应如色等非实能诠。」
【若名下。立量破如文。纵其异声有。夺其非能诠。】
「谓声能生名句文者(至)此足能诠何用名等。」
【谓声下。破声能生名等。初句牒计。彼计声是能生。
名句文是所生。以所生为能诠。能所既异。复计名
等异声实有。此声下。破。此声自有音韵屈曲。足可
为能诠。何用生名等为能诠。此破其声不必生名
等为能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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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谓声上音韵屈曲(至)应异色处别有实体。」
【若谓下。破转救。初句牒救。由上许音韵屈曲可为
能诠。今救云。声上音韵屈曲。即我所说名句文。体
异于声而定实有。所见下。例破。形量屈曲。谓长短
等。彼若异色别有。此音韵亦应然。彼既不尔。此云
何然。此破名等异声实有。】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至)此应如彼声不别生名等。」
【若谓下。破转救。举喻转救。谓音韵声如弦管声非
是能诠。还欲成生名等为能诠。此应下。立量并破。
音韵声是有法。不别生名等宗。非能诠故因。喻如
弦管声。此仍牒后弦管声非能诠。而不能生名等。
以證音韵声既非能诠。亦不能生名等。】
「又谁说彼定不能诠(至)不别生实名句文身。」
【又谁下。大乘徵。由上馀乘举弦管声非能诠。以喻
音韵声非能诠。今徵意云。弦管声亦可为能诠。如
人闻声。了知宫商等音。以證音韵声即是能诠。何
用生名等。声若下。馀乘立量救。弦管声是有法。无
诠用宗。无情法故因。喻如风铃声。应有者。反言无
也上以弦管声喻同音韵声。此以风铃声喻同弦
管声。此三皆无诠用。必生名等为能诠。此应下。牒
破。既云弦管风铃无诠用。而不生名等。此音韵声
如彼二声。亦不别生名句文。立量破如上。】
「若唯语声能生名等(至)执能诠异语天爱非馀。」
【若唯下。馀乘转计。由上大乘以弦风不能生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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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證语声不生名等。今馀乘计云。弦风无情。不生
名等。唯语声属有情。能生名等。如何下。大乘牒破。
既许唯语能生。如何不许唯语能诠。而要生名等
为诠耶。何理一句。馀乘难即。次句救异。语不下。大
乘约通局如次答。能诠即语。通欲界人天共了故。
能诠异语。唯局二禅巳上故。以光为能诠。故云异
语。不通下界。故曰非馀。】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至)文即是字为二所依。」
【然依下。申正义。问。既声即能诠。如何有名等别。答
云。依语声分位差别。如梵音斫刍。若二字分呼。未
有所目。说为字分位。若二字合呼。诠于眼体。说为
名分位。更添阿萨利缚。名为眼有漏。说为句位。故
依分位以立名等。自性者。如言火。唯诠烧热自性。
差别者。如言香火。简非草木火等。文即墨字。为二
所依。瑜伽云。云何名身。谓依诸法自性施设。自相
施设。由遍分别。为随言说。唯建立想。是谓名身。云
何句身。谓即依彼自相施设。所有诸法差别施设。
建立功德过失。杂染清净戏论。是谓句身。云何文
身。谓名身句身所依止性。所有字身。是谓文身。】
「此三离声虽无别体(至)蕴处界摄亦各有异。」
【此三下。明不即离。分位故不离。差别故不即。虽不
即离。而假实有异。声是实法。名等假立。由此下。约
二无碍解所缘判差别。法无碍解缘名等。辞无碍
解缘实声。声与下。约三科判异。色蕴。声处。声界。即
名等。唯语声属有情。能生名等。如何下。大乘牒破。
既许唯语能生。如何不许唯语能诠。而要生名等
为诠耶。何理一句。馀乘难即。次句救异。语不下。大
乘约通局如次答。能诠即语。通欲界人天共了故。
能诠异语。唯局二禅巳上故。以光为能诠。故云异
语。不通下界。故曰非馀。】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至)文即是字为二所依。」
【然依下。申正义。问。既声即能诠。如何有名等别。答
云。依语声分位差别。如梵音斫刍。若二字分呼。未
有所目。说为字分位。若二字合呼。诠于眼体。说为
名分位。更添阿萨利缚。名为眼有漏。说为句位。故
依分位以立名等。自性者。如言火。唯诠烧热自性。
差别者。如言香火。简非草木火等。文即墨字。为二
所依。瑜伽云。云何名身。谓依诸法自性施设。自相
施设。由遍分别。为随言说。唯建立想。是谓名身。云
何句身。谓即依彼自相施设。所有诸法差别施设。
建立功德过失。杂染清净戏论。是谓句身。云何文
身。谓名身句身所依止性。所有字身。是谓文身。】
「此三离声虽无别体(至)蕴处界摄亦各有异。」
【此三下。明不即离。分位故不离。差别故不即。虽不
即离。而假实有异。声是实法。名等假立。由此下。约
二无碍解所缘判差别。法无碍解缘名等。辞无碍
解缘实声。声与下。约三科判异。色蕴。声处。声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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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声。行蕴。法处。法界。即摄名等。】
「且依此土说名句文(至)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且依下。问云。声上屈曲。即以为教。色上屈曲。亦应
得为教。答云。且依此土。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故。若通馀土。六尘皆可。光明等。即色香味触法尘
也。皆可立名句文。如净名等所说。依声假立。简非
馀乘执为实有。】
「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有执下。别破随眠。随眠。谓烦恼种子。随逐有情。眠
伏藏识。或随增过。故名随眠。】
「彼亦非理名贪等故如现贪等非不相应。」
【彼亦下。破。立量如文。】
「执别有馀不相应行准前理趣皆应遮止。」
【执别下。例破馀不相应。谓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
第。时。方。数。和合性。不和合性等。法本无咎。因执成
过。是故破情不破法也。上破不相应行法竟。】
「诸无为法离色心等决定实有理不可得。」
【诸无下。破三无为。谓虚空。择灭。非择灭。先总破。】
「且定有法略有三种(至)故不可执无为定有。」
【且定下。引例对显。现所知如色心者。色有质碍。心
有缘虑。世智可知。现受用如瓶衣者。盛持潟贮。蔽
形遮丑。亦世智知。不待比量而知。眼耳等。等鼻舌
身。谓五色根。即清净四大。天眼所不能见。由彼彼
有生识之用。以用比度。比量證知。无为反此。非世
「且依此土说名句文(至)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且依下。问云。声上屈曲。即以为教。色上屈曲。亦应
得为教。答云。且依此土。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故。若通馀土。六尘皆可。光明等。即色香味触法尘
也。皆可立名句文。如净名等所说。依声假立。简非
馀乘执为实有。】
「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有执下。别破随眠。随眠。谓烦恼种子。随逐有情。眠
伏藏识。或随增过。故名随眠。】
「彼亦非理名贪等故如现贪等非不相应。」
【彼亦下。破。立量如文。】
「执别有馀不相应行准前理趣皆应遮止。」
【执别下。例破馀不相应。谓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
第。时。方。数。和合性。不和合性等。法本无咎。因执成
过。是故破情不破法也。上破不相应行法竟。】
「诸无为法离色心等决定实有理不可得。」
【诸无下。破三无为。谓虚空。择灭。非择灭。先总破。】
「且定有法略有三种(至)故不可执无为定有。」
【且定下。引例对显。现所知如色心者。色有质碍。心
有缘虑。世智可知。现受用如瓶衣者。盛持潟贮。蔽
形遮丑。亦世智知。不待比量而知。眼耳等。等鼻舌
身。谓五色根。即清净四大。天眼所不能见。由彼彼
有生识之用。以用比度。比量證知。无为反此。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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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知。非比量證。此显圣人现量正智亲證。故斥云。
不可凡情世智执为离识实有。设许下。破实有。有
用者。纵其实有。立量以无常破之。无为是有法。应
是无常宗。有实用故因。喻如眼耳等。以有实用。故
是无常。反明无为真常。非离色心实有。】
「然诸无为所知性故(至)离色心等实无为性。」
【然诸下。明无为非离色心实有。立量如文。上言无
为非世共知。非如色心现所知。今量中立无为是
所知性如色心等。前后似违。今则不然。前约色心
是世智知。无为非世智知。今约无为是圣智證。故
用世智所知色心为同喻。以喻无为是圣智知。义
不滥也。色心等所显者。缘阙不生时。性空理显故。】
「又虚空等为一为多。」
【又虚空下。约一多总徵。】
「若体是一遍一切处(至)有应相杂无应不遍。」
【若体下。别破虚空体一。先出虚空义。体一。周遍。容
受。随能下。破。先初句破一。能合法。谓大小方圆等。
随合成多。此以遍夺一。次句破遍。若谓定一。遍义
不成。一所合处馀不合故。此以一夺遍。不尔者双
救是一是遍。牒救破云。若是一遍。诸法应互相遍。
诸法若不互遍。则一遍之义仍复不成。此以诸法
不互遍。双破一遍。若谓下。转救。若虚空与法合。则
有如上体多。馀不合。互相遍。三过。今谓虚空不与
法合。体一体遍皆成。不与法合者。虚空自虚空。诸
不可凡情世智执为离识实有。设许下。破实有。有
用者。纵其实有。立量以无常破之。无为是有法。应
是无常宗。有实用故因。喻如眼耳等。以有实用。故
是无常。反明无为真常。非离色心实有。】
「然诸无为所知性故(至)离色心等实无为性。」
【然诸下。明无为非离色心实有。立量如文。上言无
为非世共知。非如色心现所知。今量中立无为是
所知性如色心等。前后似违。今则不然。前约色心
是世智知。无为非世智知。今约无为是圣智證。故
用世智所知色心为同喻。以喻无为是圣智知。义
不滥也。色心等所显者。缘阙不生时。性空理显故。】
「又虚空等为一为多。」
【又虚空下。约一多总徵。】
「若体是一遍一切处(至)有应相杂无应不遍。」
【若体下。别破虚空体一。先出虚空义。体一。周遍。容
受。随能下。破。先初句破一。能合法。谓大小方圆等。
随合成多。此以遍夺一。次句破遍。若谓定一。遍义
不成。一所合处馀不合故。此以一夺遍。不尔者双
救是一是遍。牒救破云。若是一遍。诸法应互相遍。
诸法若不互遍。则一遍之义仍复不成。此以诸法
不互遍。双破一遍。若谓下。转救。若虚空与法合。则
有如上体多。馀不合。互相遍。三过。今谓虚空不与
法合。体一体遍皆成。不与法合者。虚空自虚空。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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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自诸法。容受之义则不成。立量破不能容受。虚
空是有法。应非容受宗。不与法合故因。喻馀无为。
又色下。复破一遍。上约空中容色破。此约色中有
空破。杂则非一。无则不遍。此约有无破一破遍也。】
「一部一品结法断时(至)执彼体一理应尔故。」
【一部下。破馀二无为。先破一。一部。谓贪嗔等部。一
品。谓上中下品。结法者。上下五分烦恼结使也。择
灭者。以智慧决择。断诸结使也。非择灭者。不由智
决。诸法缘阙不生时。性空理显。名非择灭。破义如
文。】
「若体是多便有品类(至)虚空又应非遍容受。」
【若体下。立量破多。初量总破三无为。虚空等无为
是有法。非实无为宗。有品类故因。喻如色等。虚空
下。立量别破虚空无为。虚空是有法。非遍容受宗
有品类故因。喻如色等。】
「馀部所执离心心所实有无为准前应破。」
【馀部下。例破馀部。所执者。即后三种无为。准前一
多例破。】
「又诸无为许无因果故应如兔角非异心等有。」
【又诸下。上破无为非实有。此中约无因果故因。立
量总破诸无为离心之执。】
「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
【然契下。显正义。总标二种。】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至)无有变易假说为常。」
空是有法。应非容受宗。不与法合故因。喻馀无为。
又色下。复破一遍。上约空中容色破。此约色中有
空破。杂则非一。无则不遍。此约有无破一破遍也。】
「一部一品结法断时(至)执彼体一理应尔故。」
【一部下。破馀二无为。先破一。一部。谓贪嗔等部。一
品。谓上中下品。结法者。上下五分烦恼结使也。择
灭者。以智慧决择。断诸结使也。非择灭者。不由智
决。诸法缘阙不生时。性空理显。名非择灭。破义如
文。】
「若体是多便有品类(至)虚空又应非遍容受。」
【若体下。立量破多。初量总破三无为。虚空等无为
是有法。非实无为宗。有品类故因。喻如色等。虚空
下。立量别破虚空无为。虚空是有法。非遍容受宗
有品类故因。喻如色等。】
「馀部所执离心心所实有无为准前应破。」
【馀部下。例破馀部。所执者。即后三种无为。准前一
多例破。】
「又诸无为许无因果故应如兔角非异心等有。」
【又诸下。上破无为非实有。此中约无因果故因。立
量总破诸无为离心之执。】
「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
【然契下。显正义。总标二种。】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至)无有变易假说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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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下。明依识变施设。初句标。谓依意识分别变
也。谓曾下。释。始则闻名分别。由名言熏习。数修观
力。后心心所生时。似无为相。随观变现。依识所变。
此独影境也。此所下。通妨。问曰。无为体常。今所变
相。随心生灭。云何言常。释云。前后相似者。由前引
后。以后似前故。无有变易者。彼此相同故。虽非真
常。故可假说。】
「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至)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二依下。明依法性施设。初句标。谓空下。释。先出所
依法性。初句指体。空无我。谓能观观智。真如。谓所
显实理。有无下。示义。与一切法非一异者。一切法。
即俗。此法性。即真。故言非一。真如遍在一切。一切
不离真如。故言非异。是法下。依理立名。法性者。谓
诸法所依真实理性。】
「离诸障碍故名虚空(至)理非妄倒故名真如。」
【离诸下。次明假施设有。显依一理。施设众名。诸障
碍者。谓色心一切诸法。简择力者。智慧观力。杂染
者。谓诸烦恼执障。究竟證会。谓所證所会真理。不
由等者。谓自性清净涅槃。缘阙所显者。诸法缘离。
性空理显。苦乐受灭者。四禅舍念清净。苦乐顿舍。
斗心不交。想受不行者。第九次第定。不恒行。恒行
染污心心所灭。名灭尽定。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
如亦假施设。扬声止响故。遮拨下。显真如名亦是
假立。损减名拨无。增益名执有。勿幻曰实。非妄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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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有真实之名。遣情施设。】
「不同馀宗离色心等(至)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不同下。结示上破无为法竟。】
「外道馀乘所执诸法(至)亦如幻事非真实有。」
【外道下。以三量总显外道馀乘所执诸法。非离心
有。非实有性。所取能取。即相见二分。彼此。即本质
相分。初量显所取非离识有。次量显能缘不缘外
质。唯缘内境。三量显心心所是如幻有。非是实有。
三量皆如文。上言外境不有。内心不空。恐执者计
心为实。故以如幻遣之。五位诸法悉破竟。】
「为遣妄执心心所外(至)如执外境亦是法执。」
【为遣下。释妨。问云。上破外境不有。广明内心不无。
今何言亦如幻耶。释意可知。】
「然诸法执略有二种(至)妄计度故决定非有。」
【然诸下。束广从略。释义与前我执义同。但我法为
异耳。俱生下。明俱生起相。此复下。明执相。此二下
明断相。分别下。明分别起相。此亦下。明执相。此二
下。明断相。如是下。约相分本质结判有无。是故下。
总结妄执。然似下。约依他遍计判有无。】
「故世尊说慈氏当知(至)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故世下。引證立量如文。诸识所缘二句。此明非离
心有依。他如幻二句。此明不可执实。上破法执竟。】
「如是外道馀乘所执(至)缘用必依实有体故。」
【如是下。总结。显我法离识皆非实有。故心下。结简
「不同馀宗离色心等(至)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不同下。结示上破无为法竟。】
「外道馀乘所执诸法(至)亦如幻事非真实有。」
【外道下。以三量总显外道馀乘所执诸法。非离心
有。非实有性。所取能取。即相见二分。彼此。即本质
相分。初量显所取非离识有。次量显能缘不缘外
质。唯缘内境。三量显心心所是如幻有。非是实有。
三量皆如文。上言外境不有。内心不空。恐执者计
心为实。故以如幻遣之。五位诸法悉破竟。】
「为遣妄执心心所外(至)如执外境亦是法执。」
【为遣下。释妨。问云。上破外境不有。广明内心不无。
今何言亦如幻耶。释意可知。】
「然诸法执略有二种(至)妄计度故决定非有。」
【然诸下。束广从略。释义与前我执义同。但我法为
异耳。俱生下。明俱生起相。此复下。明执相。此二下
明断相。分别下。明分别起相。此亦下。明执相。此二
下。明断相。如是下。约相分本质结判有无。是故下。
总结妄执。然似下。约依他遍计判有无。】
「故世尊说慈氏当知(至)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故世下。引證立量如文。诸识所缘二句。此明非离
心有依。他如幻二句。此明不可执实。上破法执竟。】
「如是外道馀乘所执(至)缘用必依实有体故。」
【如是下。总结。显我法离识皆非实有。故心下。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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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外法。初句结心外本质色。非是亲所缘缘。次句
结必用有实体相分境。为所缘缘。】
「现在彼聚心心所法(至)如非所缘他聚摄故。」
【现在下。立量简心外心。亦非亲所缘缘如文。彼此
者。心王与心所共为一聚。诸识相望。互为彼此。非
所缘者。如眼识望声名非所缘。】
「同聚心所亦非亲所缘自体异故如馀非所取。」
【同聚下。立量简心所。亦非心王亲所缘缘。如文。自
体异者。心王心所各有自證体故。如馀非所缘者。
如声非眼所缘。彼聚心非此聚缘。】
「由此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
【由此下。结。由上从疏以至亲。不但不缘心外法。亦
不缘心外心。又亦不缘自聚王外所。由此王尚不
缘所。心尚不缘心。故知实无外境。唯有内心似外
境生。以结前颂彼依识所变之意。】
「是故契经伽他中说(至)习气扰浊心故似彼而转。」
【是故下。引證如文。】
「有作是难若无离识(至)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有作下。释妨。先难。此难即蹑上似字而生。标中反
言无实我法。假亦应无。谓假下。释。先法。次喻。真火。
喻真事。似火。喻似事。猛赤法。喻共法。乃可下。结。假
说牛等。重立喻。我法下。例标结成。斯则有假似故。
亦应有实。若无有实。应无假似。云何说言似外境
生。反覆成难。】
结必用有实体相分境。为所缘缘。】
「现在彼聚心心所法(至)如非所缘他聚摄故。」
【现在下。立量简心外心。亦非亲所缘缘如文。彼此
者。心王与心所共为一聚。诸识相望。互为彼此。非
所缘者。如眼识望声名非所缘。】
「同聚心所亦非亲所缘自体异故如馀非所取。」
【同聚下。立量简心所。亦非心王亲所缘缘。如文。自
体异者。心王心所各有自證体故。如馀非所缘者。
如声非眼所缘。彼聚心非此聚缘。】
「由此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
【由此下。结。由上从疏以至亲。不但不缘心外法。亦
不缘心外心。又亦不缘自聚王外所。由此王尚不
缘所。心尚不缘心。故知实无外境。唯有内心似外
境生。以结前颂彼依识所变之意。】
「是故契经伽他中说(至)习气扰浊心故似彼而转。」
【是故下。引證如文。】
「有作是难若无离识(至)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有作下。释妨。先难。此难即蹑上似字而生。标中反
言无实我法。假亦应无。谓假下。释。先法。次喻。真火。
喻真事。似火。喻似事。猛赤法。喻共法。乃可下。结。假
说牛等。重立喻。我法下。例标结成。斯则有假似故。
亦应有实。若无有实。应无假似。云何说言似外境
生。反覆成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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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难非理离识我法(至)假说火等俱不成故。」
【彼难下。答。初文指前总破。次句总标依类依实俱
不成。类。谓似类。即似事也。人之猛赤类乎火。故言
类。火之猛赤是实有。故言实。】
「衣类假说理且不成(至)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
【依类下。先破喻中依类。初句牒计总斥。猛赤下。别
破。火之猛以势言。赤以色言。变生成熟。化有归无。
名之为德。人之猛以性言。赤以色言。言类有二。谓
猛赤相。及德。然人之猛赤类真火有。猛赤之德非
类有故。是则猛赤类有。德则不共。若无共德而可
假说。水无火德。何不名火。以水亦有猛赤法故。】
「若谓猛等虽非类德(至)现见亦有互相离故。」
【若谓下。牒救云。猛赤之德虽非类有。然人色赤者
性必猛。性猛者色必赤。有似乎火一体不离。故可
于人假说火名。此亦下。破。现见有人猛而不赤。赤
而不猛故。】
「类既无德又互相离(至)故知假说不依类成。」
【类既下。结不依类。】
「依实假说理亦不成(至)无共假说有过同前。」
【依实下。次破依实。实者。即猛赤德也。初句牒计总
斥。猛赤下。别破。初句标猛赤德非人火共有。谓猛
下。转释非共有。此中亦约无共德破。人之猛赤。以
色心为体。依人而住。火之猛赤。以火微。色微。触微
为体。依火而住。既人火之德体依各异。则人无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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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而可假说。过同说水。】
「若谓人火德相似故(至)由此假说不依实成。」
【若谓下。牒转救云。德相似故可假说者。理亦下。破。
但说似火人。不言似德人故。由此下。结不依实。】
「又假必依真事立者(至)故知假说不依真事。」
【又假下。次破法。初牒计总斥。真谓下。先出真相。真
谓自相者。谓法自体。如地之坚性。水之湿性等。乃
无分别现量智得。假智及诠俱非其境者。此言真
相俱非假智及诠所得之境。正明假不依真。谓假
下。转释。假智者。谓作行解有分别心。言诠者。谓表
义名句文身。不得自相等者。如五识。及明了意识
初念。俱现量心。得法之自相。若后念意识起时。是
带名言有作解心。唯于色等共相而转。共相者。谓
诸法上无常无我等相。乃有分别比量假智所得。
亦非下。谓假智诠虽不得自相。亦非离此别有方
便施设自相为假所依。此总言假智不诠真。假智
伹依意言声起。意言不及处。此智便不行。能诠。谓
言及智。所诠谓义与境。故知下。结假不依真。】
「由此但依似事而转(至)是故彼难不应正理。」
【由此下。申正义。似事者。谓共相也。增益者。谓现量
智了自相已。于后刹那有比量智变现影相。此是
增益。由前假智既不依真事似事而立。故知但依
增益似相而转。问曰。前言不依似事。今言伹依似
事。此云何通。答前言似者。约事彼此言似。如鍮似
「若谓人火德相似故(至)由此假说不依实成。」
【若谓下。牒转救云。德相似故可假说者。理亦下。破。
但说似火人。不言似德人故。由此下。结不依实。】
「又假必依真事立者(至)故知假说不依真事。」
【又假下。次破法。初牒计总斥。真谓下。先出真相。真
谓自相者。谓法自体。如地之坚性。水之湿性等。乃
无分别现量智得。假智及诠俱非其境者。此言真
相俱非假智及诠所得之境。正明假不依真。谓假
下。转释。假智者。谓作行解有分别心。言诠者。谓表
义名句文身。不得自相等者。如五识。及明了意识
初念。俱现量心。得法之自相。若后念意识起时。是
带名言有作解心。唯于色等共相而转。共相者。谓
诸法上无常无我等相。乃有分别比量假智所得。
亦非下。谓假智诠虽不得自相。亦非离此别有方
便施设自相为假所依。此总言假智不诠真。假智
伹依意言声起。意言不及处。此智便不行。能诠。谓
言及智。所诠谓义与境。故知下。结假不依真。】
「由此但依似事而转(至)是故彼难不应正理。」
【由此下。申正义。似事者。谓共相也。增益者。谓现量
智了自相已。于后刹那有比量智变现影相。此是
增益。由前假智既不依真事似事而立。故知但依
增益似相而转。问曰。前言不依似事。今言伹依似
事。此云何通。答前言似者。约事彼此言似。如鍮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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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此相似似也。此言似者。约识变影相。增益境言
似。故前言类须破。此言似须依。是故下。结责前难。】
「然依识变对遣妄执(至)故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然依下。明遣执故言似。由此下。引證。结归开章假
字。释前三句竟。】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别唯三。」
【识所下。释颂中后三句。文中初结前。次起后。谓能
变识虽有八种。约类而言。则唯有三。】
「一谓异熟即第八识(至)及言显六合为一种。」
【一谓下。初略释三名。初异熟者有三义。一异时而
熟。异。谓别异。属因。熟。谓成熟。是果。异因居现在。果
熟于未来故。二异类而熟。类。谓三性品类。如因中
造善造恶。所感果报。虽苦乐不等。总是异熟果。因
通善恶。果唯无记故。三变异而熟。如造业熏种。须
数灌溉。种子增盛。因种变易。果方成熟故。多异熟
者。不同前六唯一分故。二恒审思量者。谓恒常审
察思惟度量也。此简馀识。第八恒而不审。第六审
而不恒。前五非恒非审。唯此第七亦恒亦审。于未
转巳转。恒常审度我无我相故。三了境相粗者。谓
七八虽俱了境。而见相微细故。唯此前六。了别六
尘境相最粗显故。六合为一。及言显之。及者。兼并
义。】
「此三皆名能变识者(至)有漏善恶熏令生长。」
【此三下。释能变义。总标二种能变。初释因能变。一
似。故前言类须破。此言似须依。是故下。结责前难。】
「然依识变对遣妄执(至)故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然依下。明遣执故言似。由此下。引證。结归开章假
字。释前三句竟。】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别唯三。」
【识所下。释颂中后三句。文中初结前。次起后。谓能
变识虽有八种。约类而言。则唯有三。】
「一谓异熟即第八识(至)及言显六合为一种。」
【一谓下。初略释三名。初异熟者有三义。一异时而
熟。异。谓别异。属因。熟。谓成熟。是果。异因居现在。果
熟于未来故。二异类而熟。类。谓三性品类。如因中
造善造恶。所感果报。虽苦乐不等。总是异熟果。因
通善恶。果唯无记故。三变异而熟。如造业熏种。须
数灌溉。种子增盛。因种变易。果方成熟故。多异熟
者。不同前六唯一分故。二恒审思量者。谓恒常审
察思惟度量也。此简馀识。第八恒而不审。第六审
而不恒。前五非恒非审。唯此第七亦恒亦审。于未
转巳转。恒常审度我无我相故。三了境相粗者。谓
七八虽俱了境。而见相微细故。唯此前六。了别六
尘境相最粗显故。六合为一。及言显之。及者。兼并
义。】
「此三皆名能变识者(至)有漏善恶熏令生长。」
【此三下。释能变义。总标二种能变。初释因能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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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标名。初句言习气者。指因。等流者。谓前七中
三性亲种。后果似前因。即前平等流类。故名等流。
异熟者。谓前六中善恶业种。属无记性。前因通善
恶。后果唯无记。性类别异。故名异熟。前七是能熏。
第八是所熏。二因习气在第八中故。无者熏令生。
巳生者熏令长。生长即能变义。前六中不言无记
者。无记业阙有胜用。不熏种故。第七无记为能熏
者。有覆性故。】
「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
【次释果能变。二果下。标名。初句牒前因。谓因能变
果故。亲疏二种灌溉成熟有力。有八识生。指果。现
种种相。谓相见分等。即能变义。】
「等流习气为因缘故(至)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等流下。分释。先明等流果。初句牒因。前七三性种
二取摄。是亲因缘。八识体。谓各自證分。相。谓各相
见分。此即是果。差别而生。即能变义。差别者。谓诸
心心所三性四分等异也。名等流果者。谓习善等
所引同类。或似先业。后果随转。】
「异熟习气为增上缘(至)名异熟果果异因故。」
【次明异熟果。初句牒因。前六有漏善恶种。业种摄。
是增上缘。由上等流亲因缘。正招感八识果。今善
恶业种为增上缘。助感识生。六道四生苦乐由此
而分。第八前六。此即是果。酬引业者。谓业有力。能
牵引第八总报主。是善恶趣一期报主。施戒业。引
三性亲种。后果似前因。即前平等流类。故名等流。
异熟者。谓前六中善恶业种。属无记性。前因通善
恶。后果唯无记。性类别异。故名异熟。前七是能熏。
第八是所熏。二因习气在第八中故。无者熏令生。
巳生者熏令长。生长即能变义。前六中不言无记
者。无记业阙有胜用。不熏种故。第七无记为能熏
者。有覆性故。】
「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
【次释果能变。二果下。标名。初句牒前因。谓因能变
果故。亲疏二种灌溉成熟有力。有八识生。指果。现
种种相。谓相见分等。即能变义。】
「等流习气为因缘故(至)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等流下。分释。先明等流果。初句牒因。前七三性种
二取摄。是亲因缘。八识体。谓各自證分。相。谓各相
见分。此即是果。差别而生。即能变义。差别者。谓诸
心心所三性四分等异也。名等流果者。谓习善等
所引同类。或似先业。后果随转。】
「异熟习气为增上缘(至)名异熟果果异因故。」
【次明异熟果。初句牒因。前六有漏善恶种。业种摄。
是增上缘。由上等流亲因缘。正招感八识果。今善
恶业种为增上缘。助感识生。六道四生苦乐由此
而分。第八前六。此即是果。酬引业者。谓业有力。能
牵引第八总报主。是善恶趣一期报主。施戒业。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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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果报。杀盗业。引三涂果报。一期无间恒相续
故。名真异熟。酬满业者。谓业无力。唯感前六中一
分无记是别报。由因中善恶瞋忍胜劣高下不同。
别报自分寿夭贵贱妍媸全阙不等。从真异熟生
不名真异熟。何也。有间断故。果异因者。谓异性而
熟故。其能造业。唯第六识善恶性者。能造引满二
业。前五一分善恶者。唯能造满业。七八非造。前五
一分无记亦非。其招业成果。第八识全。前六一分。
非业招者。第七识全。前六一分善不善性。其第八
是总报主。总业招。前六一分无记是别报。别业招。
无记心等及根身。亦别业招。皆名正报。器世间亦
别业招。仍名依报。】
「此中且说我爱执藏(至)名为异熟非谓一切。」
【此中下。简异。上言真异熟及异熟生。皆名异熟。故
今简之。唯取第八。此颂中标异熟者。此取具三义
者名为异熟。非谓前七可当此名也。】
「虽巳略说能变三名(至)且初能变其相云何。」
【虽巳下。广释三能变相。文中结前起后。别徵初能
变。】
「颂曰初阿赖耶识(至)恒转如暴流阿罗汉位舍。」
【次颂答。颂有十句。分十二门解释。阿赖耶。自相门。
异熟。果相门。一切种。因相门。不可知。难知门。执受
处。所缘境界门。了。能缘行相门。常与下。相应门。唯
舍受。受俱门。是无覆无记。三性门。触等亦如是。心
故。名真异熟。酬满业者。谓业无力。唯感前六中一
分无记是别报。由因中善恶瞋忍胜劣高下不同。
别报自分寿夭贵贱妍媸全阙不等。从真异熟生
不名真异熟。何也。有间断故。果异因者。谓异性而
熟故。其能造业。唯第六识善恶性者。能造引满二
业。前五一分善恶者。唯能造满业。七八非造。前五
一分无记亦非。其招业成果。第八识全。前六一分。
非业招者。第七识全。前六一分善不善性。其第八
是总报主。总业招。前六一分无记是别报。别业招。
无记心等及根身。亦别业招。皆名正报。器世间亦
别业招。仍名依报。】
「此中且说我爱执藏(至)名为异熟非谓一切。」
【此中下。简异。上言真异熟及异熟生。皆名异熟。故
今简之。唯取第八。此颂中标异熟者。此取具三义
者名为异熟。非谓前七可当此名也。】
「虽巳略说能变三名(至)且初能变其相云何。」
【虽巳下。广释三能变相。文中结前起后。别徵初能
变。】
「颂曰初阿赖耶识(至)恒转如暴流阿罗汉位舍。」
【次颂答。颂有十句。分十二门解释。阿赖耶。自相门。
异熟。果相门。一切种。因相门。不可知。难知门。执受
处。所缘境界门。了。能缘行相门。常与下。相应门。唯
舍受。受俱门。是无覆无记。三性门。触等亦如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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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例王门。恒转如暴流。因果法喻门。阿罗汉位舍。
断伏位次门。】
「论曰初能变识大小乘教(至)藏初过重是故偏说。」
【论曰下。依门解释。先释自相门。初句出名通大小
乘。谓阿毗达摩等。及增一阿含等。阿赖耶。此云藏。
具三藏故。初标。谓与下。转释。杂染互为缘者。诸法
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因性。亦常为果性。此
明能藏所藏义。有情执为我者。由染污末那。执此
见分为自内我。此明我爱执藏义。此即下。结。此三
藏义。是识自相。摄植习气因。任持现行果。而为自
相故。此识下。简滥。自相分位多者。具因相果相也。
今唯言藏者。最初舍故。过失重故。故偏言之。】
「此是能引诸界趣生(至)异熟实不共故偏说之。」
【次释果相门。初句明得名义。梵云毗播迦。此云异
熟。此字。指第八。善不善业。是能引因。诸界趣生。是
所引异熟果。故得异熟名。离此下。反显。谓此正是
命根等。此即下。结果相。此识下。简滥。多位者。谓善
恶凡圣等不同。多种者。或名心。或名所知依等别。
今异熟果名。实不共馀自相因相。又不共如来地。
以在有漏故。故偏言之。】
「此能执持诸法种子(至)持种不共是故偏说。」
【三释因相门。初句明得名义。梵云阿陀那。此言执
持。此以所持显能持名。离此下。反显。此即下。结因
相。此识下。简滥。因相多种者。染净色心共不共等
断伏位次门。】
「论曰初能变识大小乘教(至)藏初过重是故偏说。」
【论曰下。依门解释。先释自相门。初句出名通大小
乘。谓阿毗达摩等。及增一阿含等。阿赖耶。此云藏。
具三藏故。初标。谓与下。转释。杂染互为缘者。诸法
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因性。亦常为果性。此
明能藏所藏义。有情执为我者。由染污末那。执此
见分为自内我。此明我爱执藏义。此即下。结。此三
藏义。是识自相。摄植习气因。任持现行果。而为自
相故。此识下。简滥。自相分位多者。具因相果相也。
今唯言藏者。最初舍故。过失重故。故偏言之。】
「此是能引诸界趣生(至)异熟实不共故偏说之。」
【次释果相门。初句明得名义。梵云毗播迦。此云异
熟。此字。指第八。善不善业。是能引因。诸界趣生。是
所引异熟果。故得异熟名。离此下。反显。谓此正是
命根等。此即下。结果相。此识下。简滥。多位者。谓善
恶凡圣等不同。多种者。或名心。或名所知依等别。
今异熟果名。实不共馀自相因相。又不共如来地。
以在有漏故。故偏言之。】
「此能执持诸法种子(至)持种不共是故偏说。」
【三释因相门。初句明得名义。梵云阿陀那。此言执
持。此以所持显能持名。离此下。反显。此即下。结因
相。此识下。简滥。因相多种者。染净色心共不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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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异。所持虽异。能持种义。不共馀自相果相。故偏
言之。】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
【初能下。总结。】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至)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一切下。广明一切种。初二句标徵。谓本下。出体。自
果。即所生色心等果。功能。即能生作用。即种子自
体。差别者。谓色心染净种种异故。谓第八自證分
上一分生现功能。约能生义边。名之为种。此与下。
辨相。本识是体。种子是用。能持所持故非一。摄用
归体故非异。种子是因。所生是果。种现相生故非
一。因果相符故非异。】
「虽非一异而是实有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虽非下。约假实判。伏问曰。种非一异。是假非实。初
句直答是实。亲因缘故。次句以假法反成。】
「此与诸法既非一异应如瓶等是假非实。」
【此与下。立量。妨难。如文。】
「若尔真如应是假有许则便无真胜义谛。」
【若尔下。牒难立量答。真如是有法。应是假有宗。非
一异故因。喻如种子。许假则无真谛。彼既不尔。此
云何然。此妨与上伏问虽同。答意有别。上显种子
为因缘。此显真如是胜义。】
「然诸种子唯依世俗说为实有不同真如。」
【然诸下。约真俗判。上言种子同真如俱实。今简种
言之。】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
【初能下。总结。】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至)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一切下。广明一切种。初二句标徵。谓本下。出体。自
果。即所生色心等果。功能。即能生作用。即种子自
体。差别者。谓色心染净种种异故。谓第八自證分
上一分生现功能。约能生义边。名之为种。此与下。
辨相。本识是体。种子是用。能持所持故非一。摄用
归体故非异。种子是因。所生是果。种现相生故非
一。因果相符故非异。】
「虽非一异而是实有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虽非下。约假实判。伏问曰。种非一异。是假非实。初
句直答是实。亲因缘故。次句以假法反成。】
「此与诸法既非一异应如瓶等是假非实。」
【此与下。立量。妨难。如文。】
「若尔真如应是假有许则便无真胜义谛。」
【若尔下。牒难立量答。真如是有法。应是假有宗。非
一异故因。喻如种子。许假则无真谛。彼既不尔。此
云何然。此妨与上伏问虽同。答意有别。上显种子
为因缘。此显真如是胜义。】
「然诸种子唯依世俗说为实有不同真如。」
【然诸下。约真俗判。上言种子同真如俱实。今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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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是俗谛有。真如是胜义有。】
「种子虽依第八识体(至)见分恒取此为境故。」
【种子下。约四分判。如文。】
「诸有漏与异熟识(至)善性摄故唯名为善。」
【诸有下。约三性判有漏种。初约体性门。故唯无记。
次约功能差别门。可通三性。望能熏因及所生果
而言也。无漏种非无记摄。望因望果俱是善故。体
不相顺故。二性类别故。能治所治故。有漏无漏故。
故唯是善。非无记摄。】
「若尔何故决择分说(至)异熟种子皆异熟生。」
【若尔下。释妨。牒上无漏种非无记。约论为难。二十
二根下。三知根唯无漏。信等五根通漏无漏。而言
皆有异熟种子皆异熟生。验此亦通无记。何言唯
善性耶。】
「虽名异熟而非无记(至)非无记性所摄异熟。」
【虽名下。释。初句牒论虽名异熟。次句直明非无记。
依异下。约所依得名。异性下。以同喻显。无漏种是
有法。非无记性宗。异性相依故因。喻如眼识依眼
根。识通三性。根唯无记故。或无下。约变异而熟名
之。闻思熏习。转变成熟故。】
「此中有义一切种子(至)由熏习力但可增长。」
【此中下。出三家本始意。先本有。一切下。出本有意。
由熏下。释熏习意。问。种子即习气。习者熏习。何言
不从熏生。今释云。但可熏令增长。非从熏生。】
「种子虽依第八识体(至)见分恒取此为境故。」
【种子下。约四分判。如文。】
「诸有漏与异熟识(至)善性摄故唯名为善。」
【诸有下。约三性判有漏种。初约体性门。故唯无记。
次约功能差别门。可通三性。望能熏因及所生果
而言也。无漏种非无记摄。望因望果俱是善故。体
不相顺故。二性类别故。能治所治故。有漏无漏故。
故唯是善。非无记摄。】
「若尔何故决择分说(至)异熟种子皆异熟生。」
【若尔下。释妨。牒上无漏种非无记。约论为难。二十
二根下。三知根唯无漏。信等五根通漏无漏。而言
皆有异熟种子皆异熟生。验此亦通无记。何言唯
善性耶。】
「虽名异熟而非无记(至)非无记性所摄异熟。」
【虽名下。释。初句牒论虽名异熟。次句直明非无记。
依异下。约所依得名。异性下。以同喻显。无漏种是
有法。非无记性宗。异性相依故因。喻如眼识依眼
根。识通三性。根唯无记故。或无下。约变异而熟名
之。闻思熏习。转变成熟故。】
「此中有义一切种子(至)由熏习力但可增长。」
【此中下。出三家本始意。先本有。一切下。出本有意。
由熏下。释熏习意。问。种子即习气。习者熏习。何言
不从熏生。今释云。但可熏令增长。非从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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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契经说一切有情(至)如是等文诚證非一。」
【如契下。引證。引二经證本有。如文。恶叉聚者。言染
净种多故。引论證熏令增长。诸有下。复證。漏无漏
种虽俱本有。若般涅槃者。漏无漏种皆具。若不般
涅槃者。唯有漏种。便阙三乘无漏法种。次结。】
「又诸有情既说本有(至)法尔所得本性住性。」
【又诸下。引论说本有五种性别。此證本具凡圣种
子。一声闻。二缘觉。三如来。四不定。五阐提。又引论
證无漏种。未知当知。知。知巳。又从无始传来者。谓
有情无始闇识相传。依附本识法尔净种。】
「由此等證无漏种子(至)有漏亦应法尔有种。」
【由此下。例。无漏既尔。有漏亦然。】
「由熏增长不别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乱。」
【由熏下。结成因果义。第八识中本有种子。由诸转
识熏令增长。不由别别熏令生起。种现相生。互为
因果。如是建立。故无错乱。若许新熏。漏与无漏。善
与不善。亦互相熏。因果错乱。】
「有义种子皆熏故生(至)如麻香气华熏故生。」
【有义下。次新熏。初句直明熏生。前引经言无始有
种种界者。所熏能熏俱无始有。故知无始熏习成
就。种子下。约字义明熏生。法喻如文。】
「如契经说诸有情心(至)外种熏习或有或无。」
【如契下。引经论證。内种。谓本识中功能差别。此即
不共种。外种。谓器界谷麦等。此即共种。自受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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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熏。他受用者无熏。】
「又名言等三种熏习(至)故有漏种必藉熏生。」
【又名下。明有漏种藉熏生。名言等三者。谓名言。我
执。有支。三种习气。此三摄尽色心根尘依正有漏
之法。彼三下。约义结成唯始非本。】
「无漏种子亦由熏习(至)是出世心种子性故。」
【无漏下。明无漏种亦由熏生。法界等流者。谓般若
涅槃圆觉等。谓闻无漏正法。熏成无漏种子。名出
世心种性。既从闻熏。故唯始起。】
「有情本来种性差别(至)但依有障无障建立。」
【有情下。斥前。初句直斥前家。次句依障成立巳意。】
「如瑜伽说于真如境(至)依障建立非无漏种。」
【如瑜下。引證。于真如者。迷悟依故。毕竟者。谓永不
可害。不般涅槃。谓一阐提也。一生无暇故。二放逸
过故。三邪解行故。四有障过故。唯断烦恼。即二乘
性。利钝分二故。俱断二障。即佛种性。故知下。结成
依障。】
「所说成就无漏种言依当可生非巳有体。」
【所说下。破前地狱三无漏根是种。初句牒前。下句
释义。依当来有可生义。名为成就。非谓地狱巳有
种体。】
「有义种子各有二类(至)此即名为本性住种。」
【有义下。第三家双具本始。初总标。初本有。蕴处界
功能差别者。十八界。十二处。五蕴。各各功能不相
「又名言等三种熏习(至)故有漏种必藉熏生。」
【又名下。明有漏种藉熏生。名言等三者。谓名言。我
执。有支。三种习气。此三摄尽色心根尘依正有漏
之法。彼三下。约义结成唯始非本。】
「无漏种子亦由熏习(至)是出世心种子性故。」
【无漏下。明无漏种亦由熏生。法界等流者。谓般若
涅槃圆觉等。谓闻无漏正法。熏成无漏种子。名出
世心种性。既从闻熏。故唯始起。】
「有情本来种性差别(至)但依有障无障建立。」
【有情下。斥前。初句直斥前家。次句依障成立巳意。】
「如瑜伽说于真如境(至)依障建立非无漏种。」
【如瑜下。引證。于真如者。迷悟依故。毕竟者。谓永不
可害。不般涅槃。谓一阐提也。一生无暇故。二放逸
过故。三邪解行故。四有障过故。唯断烦恼。即二乘
性。利钝分二故。俱断二障。即佛种性。故知下。结成
依障。】
「所说成就无漏种言依当可生非巳有体。」
【所说下。破前地狱三无漏根是种。初句牒前。下句
释义。依当来有可生义。名为成就。非谓地狱巳有
种体。】
「有义种子各有二类(至)此即名为本性住种。」
【有义下。第三家双具本始。初总标。初本有。蕴处界
功能差别者。十八界。十二处。五蕴。各各功能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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紊乱。法尔者。显非功力。任运本具。馀引證指初家
说。本性住。结成本有。】
「二者始起谓无始来(至)此即名为习所成种。」
【次始起。现行者。一显现。简非种子。二现在。简非过
未。三现有。简非空华兔角等。习所成。结成新薰。】
「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
【若唯下。先斥初家。若唯本有一句。牒初家偏执。转
识下一句。反明转识与赖耶作亲因缘。正明转识
为能熏。此證新熏。岂唯本有耶。】
「如契经说诸法于识藏(至)展转相生互为因果。」
【如契下。引颂證。初句识为能藏。诸法为因。识为果。
次句识为所藏。识为因诸法为果。故后二句云更
互亦常等。此颂下。申颂意。】
「摄大乘说阿赖耶识(至)又如束芦互相依住。」
【摄大下。引论證。如文。喻中炷焰生烧者。炷生焰。喻
种生现。焰烧炷。喻现熏种。此约增上缘。例亲因缘。
次束芦相依。此约俱有因。以喻种现互为因果。】
「唯依此二建立因缘(至)与阿赖耶有因缘义。」
【唯依下。牒定所引经论意。若诸下牒执反斥。上引
经论。双證能熏所熏互为因果。据标结文。意在能
熏。为斥初家无新熏故。】
「非熏令长可名因缘勿善恶业与异熟果为因缘故。」
【非熏下。破熏长。由前初家云。由熏习力但可增长。
今正家意要熏生方名因缘。初句牒破。次句约善
说。本性住。结成本有。】
「二者始起谓无始来(至)此即名为习所成种。」
【次始起。现行者。一显现。简非种子。二现在。简非过
未。三现有。简非空华兔角等。习所成。结成新薰。】
「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
【若唯下。先斥初家。若唯本有一句。牒初家偏执。转
识下一句。反明转识与赖耶作亲因缘。正明转识
为能熏。此證新熏。岂唯本有耶。】
「如契经说诸法于识藏(至)展转相生互为因果。」
【如契下。引颂證。初句识为能藏。诸法为因。识为果。
次句识为所藏。识为因诸法为果。故后二句云更
互亦常等。此颂下。申颂意。】
「摄大乘说阿赖耶识(至)又如束芦互相依住。」
【摄大下。引论證。如文。喻中炷焰生烧者。炷生焰。喻
种生现。焰烧炷。喻现熏种。此约增上缘。例亲因缘。
次束芦相依。此约俱有因。以喻种现互为因果。】
「唯依此二建立因缘(至)与阿赖耶有因缘义。」
【唯依下。牒定所引经论意。若诸下牒执反斥。上引
经论。双證能熏所熏互为因果。据标结文。意在能
熏。为斥初家无新熏故。】
「非熏令长可名因缘勿善恶业与异熟果为因缘故。」
【非熏下。破熏长。由前初家云。由熏习力但可增长。
今正家意要熏生方名因缘。初句牒破。次句约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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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例破云。善恶业伹可作增上缘。非亲因缘。破彼
熏长亦非亲因缘。】
「又诸圣教说有种子(至)故唯本有理教相违。」
【又诸下。总斥违教。故唯下。结违教理。】
「若唯始起有为无漏(至)善等应为不善等种。」
【若唯下。二斥次家。若唯始起一句。牒次家偏执。有
为下。以五句反显须本有。有为无漏者。谓四智菩
提。断惑證理故。清净涅槃。了因之所了。四智菩提。
生因之所生。若无法尔本有亲种。应不得生。救云。
闻法界等流正法。闻熏习故。可为无漏种。遮云。闻
熏是有漏心。不应为无漏种。反此无漏应生有漏。
诸佛有漏善不善等。例尔。应皆互生。】
「分别论者虽作是说(至)故无漏法非无因生。」
【分别下。斥心净为种。先牒彼引教。分别论者。指释
经论家。心性下。出论家释经之文。故无下。乃始起
家引此心性本净为无漏种。故云无漏法非无因
生。虽作是说之句。乃今论主斥始起家之辞。】
「而心性言彼说何义(至)以体前后无转变故。」
【而心下二句。总结。若说空理一句。牒计。彼以空理
名为本净。空非下。破。心指四智菩提。空理真常。而
非智种。常法下。出非种子义。种子义须刹那灭。故
云常法定非种子等。】
「若即说心应同数论(至)勿善恶等互为因故。」
【若即下。破即心。初句牒计。应同下。约同外破。心相
熏长亦非亲因缘。】
「又诸圣教说有种子(至)故唯本有理教相违。」
【又诸下。总斥违教。故唯下。结违教理。】
「若唯始起有为无漏(至)善等应为不善等种。」
【若唯下。二斥次家。若唯始起一句。牒次家偏执。有
为下。以五句反显须本有。有为无漏者。谓四智菩
提。断惑證理故。清净涅槃。了因之所了。四智菩提。
生因之所生。若无法尔本有亲种。应不得生。救云。
闻法界等流正法。闻熏习故。可为无漏种。遮云。闻
熏是有漏心。不应为无漏种。反此无漏应生有漏。
诸佛有漏善不善等。例尔。应皆互生。】
「分别论者虽作是说(至)故无漏法非无因生。」
【分别下。斥心净为种。先牒彼引教。分别论者。指释
经论家。心性下。出论家释经之文。故无下。乃始起
家引此心性本净为无漏种。故云无漏法非无因
生。虽作是说之句。乃今论主斥始起家之辞。】
「而心性言彼说何义(至)以体前后无转变故。」
【而心下二句。总结。若说空理一句。牒计。彼以空理
名为本净。空非下。破。心指四智菩提。空理真常。而
非智种。常法下。出非种子义。种子义须刹那灭。故
云常法定非种子等。】
「若即说心应同数论(至)勿善恶等互为因故。」
【若即下。破即心。初句牒计。应同下。约同外破。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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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灭。而体本寂。应同数论所计自性。恶无下。约三
性破。先破二性。心通三性。若谓本净。恶与无记。俱
应是善。则无二性之别。许二性心是善。应与信等
相应。何名恶无记。不许是善。尚不名善。况是无漏。
有漏下。立量破。善性非是无漏。有漏善心是有法。
性非无漏宗。称杂染因。喻如恶心等。故不下。结。有
漏心不应与无漏为因。勿善一句。以善恶反覆互
例。】
「若有漏心性是无漏(至)差别因缘不可得故。」
【若有下。以有漏无漏互明。差别因缘者。同心法也。】
「又异生心若是无漏(至)种子现行性相同故。」
【又异下。约异生应名圣者难。若异下牒救。则心下。
破。救意以现行心性虽无漏。而相有染。不名无漏。
无斯应名圣者之过为救。破意谓则心种子亦非
无漏。何也。种子现行性相同故。若种子亦性净而
相有染。应不得名无漏种子。何故汝论说异生唯
得成就无漏种子。】
「然契经说心性净者(至)性是无漏故名本净。」
【然契下。通经义。言心性者。即是真如。真如是心真
实性故。或心体本无烦恼名性本净。非有漏心性
是无漏。故名本净。然真如体常。非心之因。亦非种
子。非有下。结责谬引。】
「由此应信有诸有情(至)有漏法种类此应知。」
【由此下。显正义。由此者。承上性净非无漏四智因。
性破。先破二性。心通三性。若谓本净。恶与无记。俱
应是善。则无二性之别。许二性心是善。应与信等
相应。何名恶无记。不许是善。尚不名善。况是无漏。
有漏下。立量破。善性非是无漏。有漏善心是有法。
性非无漏宗。称杂染因。喻如恶心等。故不下。结。有
漏心不应与无漏为因。勿善一句。以善恶反覆互
例。】
「若有漏心性是无漏(至)差别因缘不可得故。」
【若有下。以有漏无漏互明。差别因缘者。同心法也。】
「又异生心若是无漏(至)种子现行性相同故。」
【又异下。约异生应名圣者难。若异下牒救。则心下。
破。救意以现行心性虽无漏。而相有染。不名无漏。
无斯应名圣者之过为救。破意谓则心种子亦非
无漏。何也。种子现行性相同故。若种子亦性净而
相有染。应不得名无漏种子。何故汝论说异生唯
得成就无漏种子。】
「然契经说心性净者(至)性是无漏故名本净。」
【然契下。通经义。言心性者。即是真如。真如是心真
实性故。或心体本无烦恼名性本净。非有漏心性
是无漏。故名本净。然真如体常。非心之因。亦非种
子。非有下。结责谬引。】
「由此应信有诸有情(至)有漏法种类此应知。」
【由此下。显正义。由此者。承上性净非无漏四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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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应信有本有及新熏二种。初文显本有。无漏下
显新熏。后胜进者。谓资粮。加行。见修等位。胜进之
言通浅深故。无漏法者。即现行观智。有漏下。例有
漏亦应具本始故。】
「诸圣教中虽说内种(至)故说内种定有熏习。」
【诸圣下。通前引教。牒上引内种定有熏习以證新
熏。而不下二句。约论意斥拨无本有。然本下。通论
中熏习之言。双具生长。明其本有。故说下。结。此言
有漏种子具本始二义。】
「其闻熏习非唯有漏(至)故亦说此名闻熏习。」
【其闻下。通无漏由闻熏始起。初句牒斥。上谓有漏
心闻正法。所熏无漏种是始起。闻正下。明熏习非
唯熏始起。亦熏本有。出世心者。谓无漏正智。故亦
下。结教意。熏习该通本始二种。】
「闻熏习中有漏性者(至)方便说为出世心种。」
【闻熏下。判二类。有漏心中闻正法。熏成种子。是有
漏性。本有无漏种子。属无漏性。今判云。有漏性者。
三断中是修所断。五果中感胜异熟果。四缘中为
增上缘。无漏性者。是非所断。是正因缘。感果应是
等流果。如有漏戒施。是有漏性。所感人天尊贵报。
名胜异熟。此正下。疑云。有教中说有漏施戒名为
出世心种。今何说为增上缘耶。释意可知。如无性
摄论云。此闻熏习虽是世间有漏心。而是出世间
心种子性故。】
显新熏。后胜进者。谓资粮。加行。见修等位。胜进之
言通浅深故。无漏法者。即现行观智。有漏下。例有
漏亦应具本始故。】
「诸圣教中虽说内种(至)故说内种定有熏习。」
【诸圣下。通前引教。牒上引内种定有熏习以證新
熏。而不下二句。约论意斥拨无本有。然本下。通论
中熏习之言。双具生长。明其本有。故说下。结。此言
有漏种子具本始二义。】
「其闻熏习非唯有漏(至)故亦说此名闻熏习。」
【其闻下。通无漏由闻熏始起。初句牒斥。上谓有漏
心闻正法。所熏无漏种是始起。闻正下。明熏习非
唯熏始起。亦熏本有。出世心者。谓无漏正智。故亦
下。结教意。熏习该通本始二种。】
「闻熏习中有漏性者(至)方便说为出世心种。」
【闻熏下。判二类。有漏心中闻正法。熏成种子。是有
漏性。本有无漏种子。属无漏性。今判云。有漏性者。
三断中是修所断。五果中感胜异熟果。四缘中为
增上缘。无漏性者。是非所断。是正因缘。感果应是
等流果。如有漏戒施。是有漏性。所感人天尊贵报。
名胜异熟。此正下。疑云。有教中说有漏施戒名为
出世心种。今何说为增上缘耶。释意可知。如无性
摄论云。此闻熏习虽是世间有漏心。而是出世间
心种子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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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障建立种性别者(至)障有可断不可断义。」
【依障下。通瑜伽依障建立性别。初二句标。正约无
漏种子判性别。谓若下。释性别。故由下。结。无漏种
即智种。能发现行。治障相违。故约无漏种子有无
以明障有可断不可断义。】
「然无漏种微隐难知(至)而说依障立种性别。」
【然无下。通妨。问曰。既约无漏判性别。云何论中约
障判。释义可知。不尔下。反明。若不约无漏断障。彼
障有何别因有可害不可害者。若谓下。转计法尔
障别。无漏下。例责。云何不许无漏种子法尔而有。
若本下。约义反斥。明由无漏种。发生现行圣道。能
害二障。依此立五性差别。】
「既彼圣道必无生义说当可生亦定非理。」
【既彼下。破无漏根当生义。文中承上。若无无漏种。
现行圣道永不得生。说无漏根当生。亦非其理。】
「然诸圣教处处说有(至)故唯始起理教相违。」
【然诸下。总斥违教。故唯下结违教理。】
「由此应知诸法种子各有本有始起二类。」
【由此下。总结。】
「然种子义略有六种(至)不可说有能生用故。」
【然种下。明种子义。先总标列。下别释。一刹下。标名。
谓当处出生。随处灭尽。谓体下。释义。种子体须刹
那生灭。方有能生胜用。如世谷麦。假水土缘。展转
变易。方有生芽之用。非如数论计自性体常。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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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等之用。故此遮云。常法常无转变。不可说有
能生用。如虚空体常。无能生用故。】
「二果俱有谓与所生(至)故但应说与果俱有。」
【二果下。标名。谓因果同时不相离异。谓与下。释义。
种因现果。二俱同时。二俱现在。两相和合。成种子
义。此下承上明遮。前后。简非同时。及非现在。相离。
简非和合。现种下。转释初句。种属无记。现通三性。
故名异类。互不相违。即和合义。一身即现义。俱时
即俱义。有能生用。名果俱有。非如下。转释上遮句。
种子引种子。皆无记性。名自类。前后。无俱现义。相
违。无和合义。种生现果。因果同时。名果俱有。种引
后种。因果前后。名必不俱。虽因下一句。牒上俱不
俱。而现下。明取不取意。初句取种因现果。俱现同
时。种望现果有能生用。是故取之。次句不取种引
种。何也。前因在位。后果未生。故无自体。后果生时。
前因巳灭。故无自体。是故不取。依生下。明立名所
由。初句明依生现名种。次句明不依引种名种。故
但下。结。】
「三恒随转谓要长时(至)此显种子自类相生。」
【三恒下。标名。恒者。常也。随转。即相应义。谓要下。释
义。长时者。恒也。从初熏乃至发现行时。一类者。唯
无记性。相续者。无间无断。究竟。谓成熟位。谓此种
子要与本识相应无间而转。又复种子自类前后
相随至成熟位。此遮下。遮转识。非如种子恒相随
能生用。如虚空体常。无能生用故。】
「二果俱有谓与所生(至)故但应说与果俱有。」
【二果下。标名。谓因果同时不相离异。谓与下。释义。
种因现果。二俱同时。二俱现在。两相和合。成种子
义。此下承上明遮。前后。简非同时。及非现在。相离。
简非和合。现种下。转释初句。种属无记。现通三性。
故名异类。互不相违。即和合义。一身即现义。俱时
即俱义。有能生用。名果俱有。非如下。转释上遮句。
种子引种子。皆无记性。名自类。前后。无俱现义。相
违。无和合义。种生现果。因果同时。名果俱有。种引
后种。因果前后。名必不俱。虽因下一句。牒上俱不
俱。而现下。明取不取意。初句取种因现果。俱现同
时。种望现果有能生用。是故取之。次句不取种引
种。何也。前因在位。后果未生。故无自体。后果生时。
前因巳灭。故无自体。是故不取。依生下。明立名所
由。初句明依生现名种。次句明不依引种名种。故
但下。结。】
「三恒随转谓要长时(至)此显种子自类相生。」
【三恒下。标名。恒者。常也。随转。即相应义。谓要下。释
义。长时者。恒也。从初熏乃至发现行时。一类者。唯
无记性。相续者。无间无断。究竟。谓成熟位。谓此种
子要与本识相应无间而转。又复种子自类前后
相随至成熟位。此遮下。遮转识。非如种子恒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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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转易。谓三性非一类。间断者。谓非长时相续。此
恒随转。显种引种义。】
「四性决定谓随因力(至)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四性下。标名。性。谓三性。决定者。简非不定。谓随下。
释义。因力。谓过去能熏若恶若善因也。善恶等是
所生。等者。等染净色心。功能。即种子。谓所熏能生
前后平等。染净不易。因果相符。故名决定。此遮下。
遮馀部色心染净互为因缘故。】
「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至)故种于果非恒顿生。」
【五待下。标名。待。谓停待。众缘。即根。境。空。明。作意。亲
因缘。分别。染净。根本。谓此下。释义。如眼识九缘等。
此遮下。初以众缘遮自然生。次以待缘遮缘恒有。
故种下。结。】
「引六自果谓于别别(至)具斯六义成种非馀。」
【六引下。标名。谓因果相生。毫无杂乱。谓于下。释义。
各各因引生别别果。谓色生色。心生心等。此遮下。
初遮外道自在天等。一因生一切法。次遮馀部色
心互为因缘。色与心作所缘缘。心与色作增上缘。
此是亲因缘引自果。是故遮之。唯本下。结前六段。】
「外谷麦等识所变故(至)令不断绝即名引因。」
【外谷下。辨异。由种子名通。故须简滥。识所变者。谓
第八所变相分。实是现行。无六义故。非实种子。许
有因故。假名种子。外种亲望于芽。为能生因。传望
茎等。为能引因。准此内种。亦有二因。赖耶是内种
恒随转。显种引种义。】
「四性决定谓随因力(至)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四性下。标名。性。谓三性。决定者。简非不定。谓随下。
释义。因力。谓过去能熏若恶若善因也。善恶等是
所生。等者。等染净色心。功能。即种子。谓所熏能生
前后平等。染净不易。因果相符。故名决定。此遮下。
遮馀部色心染净互为因缘故。】
「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至)故种于果非恒顿生。」
【五待下。标名。待。谓停待。众缘。即根。境。空。明。作意。亲
因缘。分别。染净。根本。谓此下。释义。如眼识九缘等。
此遮下。初以众缘遮自然生。次以待缘遮缘恒有。
故种下。结。】
「引六自果谓于别别(至)具斯六义成种非馀。」
【六引下。标名。谓因果相生。毫无杂乱。谓于下。释义。
各各因引生别别果。谓色生色。心生心等。此遮下。
初遮外道自在天等。一因生一切法。次遮馀部色
心互为因缘。色与心作所缘缘。心与色作增上缘。
此是亲因缘引自果。是故遮之。唯本下。结前六段。】
「外谷麦等识所变故(至)令不断绝即名引因。」
【外谷下。辨异。由种子名通。故须简滥。识所变者。谓
第八所变相分。实是现行。无六义故。非实种子。许
有因故。假名种子。外种亲望于芽。为能生因。传望
茎等。为能引因。准此内种。亦有二因。赖耶是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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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亲望名色为能生因。传望六处至老死。为能引
因。】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至)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内种下。简内外种熏习有无。兼判亲疏二缘。为增
上缘者。外种望所生果为增上缘。必以内种为亲
因缘。何也。是第八识共相种所生果故。自受用者
有熏习。他受用者无熏习。上明种子是因缘。以能
生故。若细详之。应有四句料简。谓种生现种引种。
现熏种。现引现。前三类亲因缘。第四类真等流。是
因缘是种子。前二是也。非因缘非种子。第四是也。
是因缘非种子。第三是也。非因缘是种子。外谷麦
是也。此中明种。于四义中双取前二。若正明一切
种义。独取初一种生现。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
差别故。】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至)令种生长故名熏习。」
【依何下。明熏习义。初总徵总答。】
「何等名为所熏四义(至)性不坚住故非所熏。」
【何等下。别徵所熏。下别释。一坚住性。问。诸识俱心
法。及色法。皆可受熏。俱得名所熏耶。今以坚住性
简之坚。谓无转易。即是一类。住。谓无间断。即是相
续。由坚住故。方能摄植习气。乃是所熏。此指第八
具有此义。此遮下。明遮。转识。谓前七也。前五随缘
起灭。第六五位不行。第七地上染净转易。色法无
缘虑。是故简之。量云。转识是有法。非所熏宗。不坚
因。】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至)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内种下。简内外种熏习有无。兼判亲疏二缘。为增
上缘者。外种望所生果为增上缘。必以内种为亲
因缘。何也。是第八识共相种所生果故。自受用者
有熏习。他受用者无熏习。上明种子是因缘。以能
生故。若细详之。应有四句料简。谓种生现种引种。
现熏种。现引现。前三类亲因缘。第四类真等流。是
因缘是种子。前二是也。非因缘非种子。第四是也。
是因缘非种子。第三是也。非因缘是种子。外谷麦
是也。此中明种。于四义中双取前二。若正明一切
种义。独取初一种生现。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
差别故。】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至)令种生长故名熏习。」
【依何下。明熏习义。初总徵总答。】
「何等名为所熏四义(至)性不坚住故非所熏。」
【何等下。别徵所熏。下别释。一坚住性。问。诸识俱心
法。及色法。皆可受熏。俱得名所熏耶。今以坚住性
简之坚。谓无转易。即是一类。住。谓无间断。即是相
续。由坚住故。方能摄植习气。乃是所熏。此指第八
具有此义。此遮下。明遮。转识。谓前七也。前五随缘
起灭。第六五位不行。第七地上染净转易。色法无
缘虑。是故简之。量云。转识是有法。非所熏宗。不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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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故因。如声风等。转识亦可互立。】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至)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二无记性。问。七八互为俱有依。二恒俱转。第七有
坚住义可是所熏。今以无记性简之。无记者。谓净
无记。平等。即无覆无记。如素帛。故能受熏。此遮下。
明遮。善染如青黄。彼此违逆不能容纳。故非所熏。
第七有覆亦在染摄。由此下。举如来净识极善强
盛。无所容纳。不受新熏。】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至)依他坚密故非所熏。」
【三可熏性。问。第八心所具上二义。可是所熏。今以
可熏性简之。自在。谓心王。有为主义。性非坚密者。
简非坚固密致。谓体性虚疏也。此遮下。明遮心所
依他不自在。无为坚密如金石。皆非所熏。】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至)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四与能熏和合。问。此人第八望他人前七具上三
义可是所熏。今以共和合简之。同刹那时。同一身
处。能所故不即。一身故不离。此遮下。明遮。他身。不
同处。前后。不同时。无和合。则相离。故非所熏。唯异
下。结。第八识具此四义。非心所等。等者。如上所简。】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至)无生长用故非能熏。」
【何等下。别徵能熏。下别释。一有生灭问。诸法皆能
熏。无为法亦可为能熏否。今以有生灭简之。有作
用故。故是无常。有作用故。生长习气。此遮下。明遮。
无为不变。故是真常。无有作用。不能生长。】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至)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二无记性。问。七八互为俱有依。二恒俱转。第七有
坚住义可是所熏。今以无记性简之。无记者。谓净
无记。平等。即无覆无记。如素帛。故能受熏。此遮下。
明遮。善染如青黄。彼此违逆不能容纳。故非所熏。
第七有覆亦在染摄。由此下。举如来净识极善强
盛。无所容纳。不受新熏。】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至)依他坚密故非所熏。」
【三可熏性。问。第八心所具上二义。可是所熏。今以
可熏性简之。自在。谓心王。有为主义。性非坚密者。
简非坚固密致。谓体性虚疏也。此遮下。明遮心所
依他不自在。无为坚密如金石。皆非所熏。】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至)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四与能熏和合。问。此人第八望他人前七具上三
义可是所熏。今以共和合简之。同刹那时。同一身
处。能所故不即。一身故不离。此遮下。明遮。他身。不
同处。前后。不同时。无和合。则相离。故非所熏。唯异
下。结。第八识具此四义。非心所等。等者。如上所简。】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至)无生长用故非能熏。」
【何等下。别徵能熏。下别释。一有生灭问。诸法皆能
熏。无为法亦可为能熏否。今以有生灭简之。有作
用故。故是无常。有作用故。生长习气。此遮下。明遮。
无为不变。故是真常。无有作用。不能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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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胜用若有生灭(至)势力羸劣故非能熏。」
【二有胜用。问。第八心心所恒转如流。此有生灭。可
为能熏。今以有胜用简之。虽有生灭。亦须善染势
力增胜。方能引生习气。此遮下。明遮。异熟心心所
无覆无记。势力羸劣。故非能熏。色法无缘虑。不相
应行无实体。皆非能熏。】
「三有增减若有胜用(至)前后佛果应有胜劣。」
【三有增减。问。若取胜用。佛果善法殊胜无过。可为
能熏。今以有增减简之。若有胜用。亦须有增减。摄
植习气。此遮下。明遮。圆满故无增减。彼若下。反显。
有胜劣者。以前佛熏多。后佛熏少故。】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至)具此四义可是能熏。」
【四与所熏和合。问。他人前七具上三义。可为我之
能熏。今以与所熏和合简之。此遮下。明遮。义同所
熏释。唯七下。结。】
「如是能熏与所熏识(至)如熏苣胜故名熏习。」
【如是下。总明熏习义。先法。次喻。苣蕂者。胡麻也。麻
本无香。因熏故有。二俱生灭。熏习义成。】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至)因果俱时理不倾动。」
【能熏下。明互为因果。立量云。现种三法是有法。因
果俱时宗。互相生熏故因。喻如炷焰等。】
「能熏生种种起现行(至)设名因缘应知假说。」
【能熏下。例同因果。初因果。例种现相生。次因果。例
种引种前后引生。此二下。结成亲因缘。除此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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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馀法非因缘者。如现引现。色引色等。】
「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是谓下。总结前章一切种相应。更分别下。所有体
相本始六义熏习因果等文。】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
【此识下。双徵能缘所缘二门。谓不下。举颂双答。】
「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
【了谓下。逆次略释。先释能缘。了别者。谓明了分别
也。行相者。谓明了之心行于境相也。】
「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
【处谓下。次释所缘。先明所依处。如文。】
「执受有二谓诸种子(至)摄为自体同安危故。」
【次执受二者。谓种子一。根身一。各具二义。执中二
义。一摄为自体。二持令不散。受中二义。一领以为
境。二令生觉受。种子即名言等三习气。根即五根。
清净四大。身即根依之处。葡萄朵等。此二下。结执
受。虽俱执受。三类不等。根身具四义。一摄为自体。
同无记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任持不烂坏故。三
领以为境。第八亲相分故。四令生觉受。同安危故。
若器世间。唯得领以为境。持令不散二义。故但缘
而不执受。若有漏种。四义中缺令生觉受一义。但
有执持而无执受。若无漏种。四义中唯得持令不
散一义。故非缘非执受。摄为下二句。二二义中每
略举一。以二摄二故。】
「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是谓下。总结前章一切种相应。更分别下。所有体
相本始六义熏习因果等文。】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
【此识下。双徵能缘所缘二门。谓不下。举颂双答。】
「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
【了谓下。逆次略释。先释能缘。了别者。谓明了分别
也。行相者。谓明了之心行于境相也。】
「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
【处谓下。次释所缘。先明所依处。如文。】
「执受有二谓诸种子(至)摄为自体同安危故。」
【次执受二者。谓种子一。根身一。各具二义。执中二
义。一摄为自体。二持令不散。受中二义。一领以为
境。二令生觉受。种子即名言等三习气。根即五根。
清净四大。身即根依之处。葡萄朵等。此二下。结执
受。虽俱执受。三类不等。根身具四义。一摄为自体。
同无记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任持不烂坏故。三
领以为境。第八亲相分故。四令生觉受。同安危故。
若器世间。唯得领以为境。持令不散二义。故但缘
而不执受。若有漏种。四义中缺令生觉受一义。但
有执持而无执受。若无漏种。四义中唯得持令不
散一义。故非缘非执受。摄为下二句。二二义中每
略举一。以二摄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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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受及处俱是所缘(至)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执受下一句。总明三类境。俱是第八所缘。阿赖下。
转释。因缘力者。一者第八自种因缘成熟力。二者
三类境亲种因缘成熟力。自体生者。谓第八现行
自證分体。从自种生。三类相分境。从自證分体变
起。能缘行相得起者。内仗自證体变。外托相分为
缘。总言相见俱依自證起故。】
「此中了者谓异熟识(至)此了别用见分所摄。」
【此中下。逆次广解。先释行相门。即颂中了字。初文
略指异熟见分。】
「然有漏识自体生时(至)似能缘相说名见分。」
【然有下。通明心心所诸分。初出二分家。初明诸识
二分。彼相下。明心所例王亦二分。似所下。会通名
义。】
「若心心所无所缘相(至)自境如馀馀如自故。」
【若心下。立二量反證有所缘。并下二量。意明安慧
唯立一心之未尽。初量云。心心所是有法。应不能
缘自所缘境宗。无所缘故因。喻自境如馀。自所缘
者。如眼识以色为自所缘。自境如馀者。色境如声
香等。不为眼识自所缘。次量云。心心所是有法。应
一一能缘一切宗。无所缘而有能缘故因。喻馀如
自故。如一眼识无自所缘色。而有能缘者。应一切
声香等皆如自色为所缘。】
「若心心所无能缘相(至)或虚空等亦是能缘。」
卷二 第 175c 页 X51-0175.png
【若心下。次立二量反證有能缘。初量云。心心所是
有法。应不能缘宗。无能缘相故因。喻如虚空。次量
云。虚空是有法。亦是能缘宗。无能缘而能缘故因。
喻如心心所。此言心无见分。今既能缘。證空无见
应亦能缘。有是理乎。反显心能缘者。有见分故。】
「故心心所必有二相(至)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
【故心下。结。由上四量反成有能所缘。以此證之。故
心心所必有二分。如契下。引證。初句明唯有内心。
次句明皆无外境。后二句明有二分。自然转者。相
见各从自种生故。】
「执有离识所缘境者(至)是心心所自体相故。」
【执有下。出三分家。先大小乘辨异。先明小乘三分
相。离识境者。小乘计心外有法。说为所缘。以所变
相分。为能缘行相。能缘见分。为自證体事。】
「心与心所同所依缘(至)识受想等相各别故。」
【心与下。判定小乘王所三分同异。心与心所贯下。
同所依者。如眼识王所同依眼根。同所缘者。同缘
外本质色境。以相分为行相。各自变相。故行相相
似。事虽数等等者。事即体事。数即心所。王依见分。
与数依见分。彼此平等无差。而相各异。了别领纳
等。各各有别故。】
「达无离识所缘境者(至)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
【达无下。明大乘三分。大乘了知唯识。故无离识境。
以相分为所缘。见分为能缘。二分所依名自證体。
卷二 第 176a 页 X51-0176.png
此若下。反释有自證。意明难陀二分之未尽。心心
所见分缘境。由自證分證明。后时方能记忆。若无
自證。后时应不自忆。如不下。举见分例。更者。为经
历。如见分更境。由前见故。后时复睹。记忆宛然。如
不曾更。必不能忆。见分如尺。相分如布。自證如人
若无人知数。尺□量布。必不能自知数故。】
「心与心所同所依根(至)识受等体有差别故。」
【心与下。判定大乘王所三分同异。同依一根故。以
相分为所缘。各自变起。故云相似。以见分为行相。
王所了别领纳等用不同。故云各别。王依自證。虽
与数依自證。彼此平等无差。而识受等体相差别。
此之所缘。不同前王所同缘本质也。此之能缘。不
同前以相分为行相相似也。此之所依。不同前以
见分为所依事也。大小三分虽同。其意迥别。】
「然心心所一一生时(至)即能量及果彼三体无别。」
【然心下。承上大小宗虽不同。以理推徵。若王若所
各有三分。所量下。出三分名义。量果。谓自證体。如
集下。引證。初句證相分。次句双證见分自證。第三
句双释上句。末句结成无外境。相见俱依自證起
故。】
「又心心所若细分别(至)證自体者必现量故。」
【又心下。出四分家。先立四分。此若下。反證有第四
意明陈那三分之未尽。初约心分。明有第四。次约
量果。明有第四。不应下。恐前家救云。即以见分为
所见分缘境。由自證分證明。后时方能记忆。若无
自證。后时应不自忆。如不下。举见分例。更者。为经
历。如见分更境。由前见故。后时复睹。记忆宛然。如
不曾更。必不能忆。见分如尺。相分如布。自證如人
若无人知数。尺□量布。必不能自知数故。】
「心与心所同所依根(至)识受等体有差别故。」
【心与下。判定大乘王所三分同异。同依一根故。以
相分为所缘。各自变起。故云相似。以见分为行相。
王所了别领纳等用不同。故云各别。王依自證。虽
与数依自證。彼此平等无差。而识受等体相差别。
此之所缘。不同前王所同缘本质也。此之能缘。不
同前以相分为行相相似也。此之所依。不同前以
见分为所依事也。大小三分虽同。其意迥别。】
「然心心所一一生时(至)即能量及果彼三体无别。」
【然心下。承上大小宗虽不同。以理推徵。若王若所
各有三分。所量下。出三分名义。量果。谓自證体。如
集下。引證。初句證相分。次句双證见分自證。第三
句双释上句。末句结成无外境。相见俱依自證起
故。】
「又心心所若细分别(至)證自体者必现量故。」
【又心下。出四分家。先立四分。此若下。反證有第四
意明陈那三分之未尽。初约心分。明有第四。次约
量果。明有第四。不应下。恐前家救云。即以见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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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果。今遮云。不应等。见分下。出不应义。非量摄
故。證自体者必现量故。】
「此四分中前二是外(至)非即非离唯识理成。」
【此四下。判。先判内外。前二是用。故判属外。后二是
体。故判。属内。此约体用。义言内外。非如离心之内
外。初唯下。判能所缘。初标相分唯所缘后三俱通
能所缘。谓第下。转释。兼判三量。第二见分但缘相
分。见分通三量。所缘相分境既有三。谓性。独影。带
质。故能缘量。亦通现。比。非。三种。第三自證能缘第
二见分。并第四證自證分。则第二第四又为所缘。
證自證分。唯缘第三自證。则第三又为所缘。何以
第四不缘第二见分。以为自證所缘。故云无用。后
二皆现量摄。故得互为量果。故心下。结。无无穷过
者。谓第三第四既皆现量。故得互證。无无穷过。若
不然者。更须第五證第四。如是展转。其过无穷。内
外能所故非即。唯是一心故非离。】
「是故契经伽他中说(至)此中见者是见分故。」
【是故下。引證。此颂下释颂意。】
「如是四分或摄为三(至)或摄为一体无别故。」
【如是下。束广从略。上从一识开二三四分不同。从
略以至广。故今束之。从广以至略。四分。约量果门。
三分。约体用门。二分。约心境门。一心。约唯识门。此
言见是能缘义者。恐滥上四分中见。故置此言。上
依门虽别。取舍有由。悉檀被机。各皆当理。】
故。證自体者必现量故。】
「此四分中前二是外(至)非即非离唯识理成。」
【此四下。判。先判内外。前二是用。故判属外。后二是
体。故判。属内。此约体用。义言内外。非如离心之内
外。初唯下。判能所缘。初标相分唯所缘后三俱通
能所缘。谓第下。转释。兼判三量。第二见分但缘相
分。见分通三量。所缘相分境既有三。谓性。独影。带
质。故能缘量。亦通现。比。非。三种。第三自證能缘第
二见分。并第四證自證分。则第二第四又为所缘。
證自證分。唯缘第三自證。则第三又为所缘。何以
第四不缘第二见分。以为自證所缘。故云无用。后
二皆现量摄。故得互为量果。故心下。结。无无穷过
者。谓第三第四既皆现量。故得互證。无无穷过。若
不然者。更须第五證第四。如是展转。其过无穷。内
外能所故非即。唯是一心故非离。】
「是故契经伽他中说(至)此中见者是见分故。」
【是故下。引證。此颂下释颂意。】
「如是四分或摄为三(至)或摄为一体无别故。」
【如是下。束广从略。上从一识开二三四分不同。从
略以至广。故今束之。从广以至略。四分。约量果门。
三分。约体用门。二分。约心境门。一心。约唯识门。此
言见是能缘义者。恐滥上四分中见。故置此言。上
依门虽别。取舍有由。悉檀被机。各皆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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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入楞伽伽他中说(至)此一心言亦摄心所。」
【如入下。引證唯心。如是下。指广。】
「故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识之见分。」
【故识下。结归。此言见分。即颂中了字。】
「所言处者谓异熟识(至)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所言下。释所缘门。即颂中处字先牒定。谓异下。释。
异熟。即能变心。共相种。即器界种。人人所变各别。
名为唯识。有情同业相感。处所无异。然有相似共
受用义。相与他同。熏成自种。名共相种。由种子因
缘成熟力故。变似色等。等馀四尘也。大种。即地水
火风。所造。即色香味触。言外者。相分言外。如上所
判。】
「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至)如众灯明各遍似一。」
【虽诸下。释伏疑。疑云。既有情所变各别。如何现见
是一。今牒释云。相相似故。处无异故。如众下。举喻
例明。如众灯之明。体异明一。量云。诸有情所变器
界是有法。似一宗。而相相似处所无异故因。如众
灯之明。】
「谁异熟识变为此相。」
【谁异下。别明所变不同。能变种异。由种不同。有共
中共。共中不共。不共中不共。不共中共。故以谁字
徵出。谁人谁种所变。】
「有义一切所以者何(至)业增上力共所起故。」
【有义下。释共中共种变。有三师。今初云。一切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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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引经證成。同业相感故。】
「有义若尔诸佛菩萨(至)变为此土复何所用。」
【次第二家。先斥前。若尔下。牒前破。所变土有四土
净秽不同。能变亦有圣凡差别。今此一切之言无
所简别。则有凡圣混滥之过。诸佛应实变秽。折伏
刚强。权现则可。异生应实变净土。摄受有缘。暂睹
则可。应实二字。是斥之辞。又那含圣者。厌离有色。
消碍入空。必不下生。变此何用。】
「是故现居及当生者(至)诸业同者皆共变故。」
【是故下。正释现居当生所变。由现居故。佛居净而
生居秽。故无生佛杂变之失。由当生故。故无无色
变下土之失。经依下。通前经义。一切有二。少分一
切。一切一切。经依同业少分一切言也。】
「有义若尔器将坏时(至)此变为彼亦何所益。」
【第三家。先斥前。若尔下。牒前斥。器界有成住坏空
各二十劫。然彼器非常。情俱生灭故。要七火一水。
七水火后风。坏时既无现居当生者。则此将坏之
界。谁识变耶。又诸下。复破当生。难。那含超出。必不
下生。异生退殁。岂不变耶。通人间五十年。下天一
昼夜。承斯寿五百。上五倍倍增。空天展转。上寿永
劫。下地数灾。预变何用。设有下。难。无色无身。色界
有身岂不变耶。通。上色界身细。下界地粗。上下悬
隔不相依持。变彼何益。】
「然所变土本为色身(至)虽无有情而亦现有。」
「有义若尔诸佛菩萨(至)变为此土复何所用。」
【次第二家。先斥前。若尔下。牒前破。所变土有四土
净秽不同。能变亦有圣凡差别。今此一切之言无
所简别。则有凡圣混滥之过。诸佛应实变秽。折伏
刚强。权现则可。异生应实变净土。摄受有缘。暂睹
则可。应实二字。是斥之辞。又那含圣者。厌离有色。
消碍入空。必不下生。变此何用。】
「是故现居及当生者(至)诸业同者皆共变故。」
【是故下。正释现居当生所变。由现居故。佛居净而
生居秽。故无生佛杂变之失。由当生故。故无无色
变下土之失。经依下。通前经义。一切有二。少分一
切。一切一切。经依同业少分一切言也。】
「有义若尔器将坏时(至)此变为彼亦何所益。」
【第三家。先斥前。若尔下。牒前斥。器界有成住坏空
各二十劫。然彼器非常。情俱生灭故。要七火一水。
七水火后风。坏时既无现居当生者。则此将坏之
界。谁识变耶。又诸下。复破当生。难。那含超出。必不
下生。异生退殁。岂不变耶。通人间五十年。下天一
昼夜。承斯寿五百。上五倍倍增。空天展转。上寿永
劫。下地数灾。预变何用。设有下。难。无色无身。色界
有身岂不变耶。通。上色界身细。下界地粗。上下悬
隔不相依持。变彼何益。】
「然所变土本为色身(至)虽无有情而亦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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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所下。正释。他方自地者。如他方五趣杂居地。望
此杂居。名曰自地。业分相同。彼识亦变此地。馀地
例然。】
「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至)鬼人天等所见异故。」
【此说下。释共中不共种变。初句结前。若别下。例释。
如颂云。鬼旁生人天。各随其所应。等事心异故。许
义非真实。各随所应者。随自业力也。等事者。共也。
心异者。不共也。此明各随自业。异熟识中共中不
共种所变起故。】
「诸种子者谓异熟识(至)如真如性不违唯识。」
【诸种下。释不共中不共种变。异熟识。即能持。有漏
种。即所持。同无记性。故是所缘。无漏种唯善性。非
无记摄。故非所缘。虽非下。通妨。妨云。既非所缘。与
心相离。岂不违唯识耶。立量释云。无漏种是有法。
不违唯识宗。非所缘而不相离故因。喻如真如。】
「有根身者谓异熟识(至)即内大种及所造色。」
【有根下。释不共中共种变。先通明。似色根者。谓眼
等五根。即清净四大。根依处。谓如葡萄朵新卷叶
等。即身根摄。此二即能造四大所造四微而成。根
是不共中不共种变。身是不共中共种变。】
「有共相种成熟力故(至)不尔应无受用他义。」
【有共下。正释不共中共。他人身处。是我共种所变。
不尔下。反释。受用他者。一切有情互相缘故。】
「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至)彼馀尸骸犹见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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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下。通异解。初句明变根。辩中下。引證。似自他
身之中亦变五根现故。有义下。显正义。初句直明
唯变身。次句明不变根。似自下。通所引论。谓论中
文总意别。说自识变自根身。他识变他根身。故生
下。引现事證唯变身。尸骸相续者。正显众有情识
之所变故。若能变他人之根。虽死亦应有见闻故。】
「前来且说业力所变(至)随现缘力击发起故。」
【前来下。约定不定判前所变。初句牒前业力因缘
变是定。若定下。初二句标不定。等者。等通力。所变
下。明不定相。身器多恒相续者。一期利物。或折或
摄。现秽现净。故多相续。少分或暂时。声光多暂时
者。一时缘击。林沼声光。机忘应息。故多暂时。少分
或久停。】
「略说此识所变境者(至)及堕法处所现实色。」
【略说下。总结。十有色处。谓五根五尘。即根身。器界。
并种子。即三类境也。堕法处者。谓五尘落谢影。即
法处所摄色。所现实色者。法处色有五种。谓极迥
极略。遍计所执。受所引生。定果。前四是假。定果是
实。定果实色。是异熟识所变。馀四假色。是意识分
别妄生。】
「何故此识不能变似(至)初必有用后但为境。」
【何故下。通明诸识有二种变。先假问。由上云十有
色处等是异熟变。今假不变心等所缘为问端。徵
出二变中为是何等变耶。何故不变心耶。有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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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明诸识有二种变。以显异熟唯因缘变。略标
二种。通言因缘变者。谓五八。及意识一分。皆伏亲
疏因缘生。唯是现量。任运缘性境故。通言分别变
者。谓第七。及意识一分。皆计度分别生。通非比量。
缘带质独影故。初有实体用。后但为所缘。故颂云。
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
应。是因缘非分别。谓五八。非因缘是分别。谓第七。
亦因缘亦分别。谓第六。非因缘非分别。谓不相应
行。】
「异熟识变但随因缘(至)不尔诸佛应非遍智。」
【异熟下。别显异熟唯因缘变。初二句答。异熟唯因
缘变。以有实用。故唯变色。若变下。答以无实用。故
不变心。相分一句。出无用所以。不能缘者。如化人
心也。须彼下。举有用者反显。若彼心等有实能缘
用者。须别从此识中种生。而非识变。今是识变故
无实用。无为下一句。例无为是观心中现。亦非因
缘变。故亦无用。故异下一句。结答。不变故不缘。至
无漏下。明无漏心不同有漏。亦变亦缘。】
「故有漏位此异熟识(至)彼识亦缘此色为境。」
【故有下。总结三所缘。在欲下。判界地所缘不同。如
文。阿赖耶识。当言于欲界中。缘狭小执受境。于色
界中。缘广大执受境。无色界空无边处识无边处。
缘无量执受境。于无所有处。缘微细执受境。于非
想非非想处。缘极微细执受境。】
二种。通言因缘变者。谓五八。及意识一分。皆伏亲
疏因缘生。唯是现量。任运缘性境故。通言分别变
者。谓第七。及意识一分。皆计度分别生。通非比量。
缘带质独影故。初有实体用。后但为所缘。故颂云。
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
应。是因缘非分别。谓五八。非因缘是分别。谓第七。
亦因缘亦分别。谓第六。非因缘非分别。谓不相应
行。】
「异熟识变但随因缘(至)不尔诸佛应非遍智。」
【异熟下。别显异熟唯因缘变。初二句答。异熟唯因
缘变。以有实用。故唯变色。若变下。答以无实用。故
不变心。相分一句。出无用所以。不能缘者。如化人
心也。须彼下。举有用者反显。若彼心等有实能缘
用者。须别从此识中种生。而非识变。今是识变故
无实用。无为下一句。例无为是观心中现。亦非因
缘变。故亦无用。故异下一句。结答。不变故不缘。至
无漏下。明无漏心不同有漏。亦变亦缘。】
「故有漏位此异熟识(至)彼识亦缘此色为境。」
【故有下。总结三所缘。在欲下。判界地所缘不同。如
文。阿赖耶识。当言于欲界中。缘狭小执受境。于色
界中。缘广大执受境。无色界空无边处识无边处。
缘无量执受境。于无所有处。缘微细执受境。于非
想非非想处。缘极微细执受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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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知者谓此行相(至)量难测故名不可知。」
【不可下。明难知门。初明能缘行相不可知。次明所
缘境界不可知。】
「云何是识取所缘境(至)无想等位当知亦尔。」
【云何下。重徵行相难知。如灭下。答。谓此识行相微
细难知。如灭定中识。不离身故。极微细故。立量云。
缘境行相是有法。应信为有宗。微细不离身故因。
喻如灭定中识。此以灭定中识。證成微细行相为
有。复如何知灭定中有识耶。复立量證。灭定中识
是有法。应信为有宗。有情摄故因。喻如有心时有
情。无想下。例无想。如灭定亦有识。】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