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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卷十 第 126c 页

成唯识论卷第十
金坛居士 王肯堂 證义

「此十一障二障所摄(至)前后相望皆容具有。」

【二二障所摄。总举烦恼所知二障。摄前诸障。前标
十障。今举十一者。为前十地断障之后。复有著碍
二愚。名有馀障。故有十一。深密经云。善男子。此诸
地中。有二十二种愚痴。十一种粗重。是也。问。烦恼
种现何位伏断。答。若是烦恼分别种子。在初地真
见道时刹那顿断。若是分别烦恼现行。资粮加行
渐渐降伏。若是俱生烦恼种子。等觉位中金刚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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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现在前时一切顿断。若是俱生烦恼现行亦从
加行位中渐渐降伏。自登初地。以至八地伏尽不
行。如阿罗汉者。集论云。此诸菩萨。虽未永断一切
烦恼。然此烦恼犹如咒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
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巳断烦恼。应有问云。
既如阿罗汉。令永不行。如何前四犹起我见。七地
巳前犹起贪瞋等耶。故此答云。由故意力。谓六地
之前。容有出观。尚有误起。七地之中。常在无相。为
化众生。故意而起。起不为失。八地以上。无功用行。
化利有情。巳得任运。无烦故意。毕竟不行。以八地
得相土自在。九地得心自在。十地得法自在故。问。
所知种现。何位伏断。答。若是分别所知种子。亦在
初地真见道时。与烦恼种刹那顿断。若是分别所
知现行亦在资粮加行位中渐渐降伏若是俱生
所知种子。于十地中渐次断灭。直至等觉位中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刹那中方永断尽。若是俱生
所知现行。亦在资粮加行位中渐渐降伏。直至十
地方永断尽。问。六七二识皆有所知。何地断何。答。
若所知与六识俱者。八地巳上不复现行。无漏观
心及生空智果。相续无间。故能与彼相违。若所知
障与七识俱者。第八巳上犹可现行。直至十地法
空智果现在前时。得法自在。彼障方伏。问。前五转
识烦恼所知。何地伏断。答。前五转识俱生烦恼。虽
在因中未转依位。由彼第六无漏观心降伏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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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障不起。若是法执。五识中无。不须伏断。问。何故
十地。修道位中。但断所知障种。不断烦恼。答。虽于
修道位中皆不断烦恼种。断所知时而彼烦恼粗
熏。亦渐断灭。由此故言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位
断义。三位者。一见道位。顿断分别二障种子。二修
道位。渐次伏断俱生烦恼所知种现。三金刚道位。
能永断尽二障种子。问。前巳分十地。何又言三位
则资粮加行不断粗重耶。答。虽诸位中皆断粗重。
而三位显。是故偏说耳。问。断二障种熟顿熟渐。答
云。第七俱生烦恼所知二障种子。俱是顿断。彼七
不能入生空观。故无渐断。二乘出三界。菩萨第八
地。皆是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顿断三界烦恼
障种。而所知障种。则惟菩萨将成佛时。一刹那中
一切顿断。与烦恼种俱。故云一切也。以第七识俱
生所知。任运内执。无分别故。境惟一类。无粗细故。
故唯顿断若六识中俱烦恼种。有顿渐断。分别烦
恼障种。见所断者。三乘见道位中。一切顿断。俱生
烦恼障种。修所断者。随根利钝。有顿有渐。一类钝
根二乘。约七生断。将三界分九地。每地分七品。预
流果人。断欲界思惑。至第五品。名一来向断第六
品。名一来果。以有三品馀惑。还来人间故。若断至
八品。名不还向。断尽九品。名不还果。以欲界惑尽。
不生人间。故不还果。寄生净居。复断上八地各九
品惑。至七十一品。名阿罗汉向断尽后品。證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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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复有一类利根二乘。将三界九地。九九八十一
品思惑。合为一聚分为九品。虽有九品。一生别断。
不待七生故九品者。谓耎道中道。上道。各有三品。
三道共有九品。杂集九云。耎道者。谓耎耎。耎中。耎
上。品道。由此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上上。上
中。上下。三品烦恼。中道者。谓中耎。中中。中上。品道
由此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耎。
三品烦恼。上道者谓上耎。上中。上上。三品道。由此
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耎上。耎中。耎耎。三品
烦恼。如是耎中上品道。复各别分为耎等三。建立
九品。为显修道所断烦恼渐次断故。复何因缘。耎
耎品道。能断上上品烦恼。由此烦恼。于极猛利毁
灭惭愧无羞耻者身中。粗重现行。易可觉了。易可
分别。是故此上品烦恼。犹如粗垢。微少对治。即能
除遣。若下下品烦恼。在与上相违者身中。微隐现
行。难可觉了。难可分别。如微隐垢。大力对治。方能
除遣。由此道理。当知所馀能。治所治。相翻建立。亦
尔。言三界九地者。杂集十三云。界差别者。谓欲界
异生有学无学。如欲界有三。色界无色界亦尔。又
有欲色界菩萨。又有欲界独觉。不可思议如来。言
一一渐次者。杂集十三云。预流果向补特伽罗者。
谓住顺决择分位。及住见道十五心刹那位。此中
意说。始从一座顺决择分。乃至未至初果。皆名预
流果向。预流果补特伽罗者。谓住见道第十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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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位。即此见道。亦名入正性决定。亦名于法现
观。问。谁于见道最后心位得初果耶。答。若于欲界
未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预流果。谓次第者。虽
少分离欲。亦名未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
六心位。得预流果。若倍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
一来果。谓先用。世间道。巳断欲界修道所断六品
烦恼。名倍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六心位。
得一未果。若巳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不还果。
谓先用世俗道巳断欲界修道所断九品烦恼名
巳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不还
果。一来果向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中。巳断欲界
五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见道后巳断欲
界乃至中中品烦恼及住彼断道故。一来果补特
伽罗者。谓于修道中。巳断欲界第六品烦恼。安住
彼道。所以者何。由巳永断永断中耎品烦恼。断道
究竟。建立此故。不还果向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
中。巳断欲界第七第八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
何。由一来果后。巳断欲界耎上耎中品烦恼。及住
彼断道。建立此故。不还果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
中。巳断欲界第九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
彼永断欲界耎耎品烦恼。断道究竟。建立此故。阿
罗汉果向补特伽罗者谓巳永断有顶八品烦恼。
安住彼道。阿罗汉果补特伽罗者。谓巳永断有顶
第九品烦恼。安住彼究竟道。合为一聚者。前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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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说预流补特伽罗。此有二种。一渐出离。二顿
出离。渐出离者。如前广说。顿出离者。谓入谛现观
巳。依止未至定发出世间道。顿断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唯立二果。谓预流果。阿罗汉果。品品别
断者谓先顿断欲色无色界修道所断上上品随
眠如是乃至耎耎品。顿断三界者。如见道所断。非
如世间道界地渐次品品别断。此义以何为證。如
指端经说。诸所有色。乃至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
在。广说乃至若远若近。总此一切。略为一分。一团。
一积。一聚。如是略巳。应观一切皆是无常。一切皆
苦。乃至广说。依如是观。但可建立初后二果。由此
二果。如其次第。永断三界一切见修所断烦恼。无
馀所显。故不立第二第三两果。由此二果巳见谛
者。唯断欲界修道所断。有馀无馀所显故。详此即
钝利二根声闻独觉二乘也菩萨地中烦恼种子。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若是第
六识中所知障种。二乘无分。唯菩萨断。若分别起
见所断者。菩萨于初地初心一时顿断。若俱生起
修所断者。从初地修道。以至十地渐次而断。生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与前烦恼种子。刹那断尽。入究
竟位。问。何故第七所知障种。一时顿断。六识所知
障种。有顿渐断。答。以第七识任运内缘。境无粗细。
类无差别。故得顿断。此第六识。通缘内外。境有粗
细。类有差别。故粗者顿断。细者渐除。缘外者顿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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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内者渐除也。下明两乘断障用功差别。若是钝
根二乘。渐断障时。必各别起无间解脱加行胜进。
或总或别。杂集九云。无间道者。谓有由此道无间。
永断烦恼。令无所馀。所以者何。由此道无间。能永
除遣此品烦恼所生品类粗重。令无有馀又转粗
重依。得无粗重是名修道中无间道。解脱道者。谓
由此道。證断烦恼所得解脱。所以者何。由此道能
證烦恼永断所得转依故。胜进道者。谓为断馀品
烦恼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是名胜进道。所以者
何。为断此品后馀烦恼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望
此品是胜进故。名胜进道。又复弃舍断烦恼方便。
或勤方便思惟诸法。或勤方便安住诸法。或进修
馀三摩钵底诸所有道。名胜进道。无间断惑解脱
證真故各别起加行胜进二道起时或总或别。若
是利根菩萨。渐断障位。虽分断无明。分證真理。以
智起惑除。非要别起无间断惑。解脱證真。以加行
等四种断道。刹那前后。皆具有故。杂集十四云。若
诸菩萨性是利根。云何复令修练根耶。谓令依利
耎根。引发利中根。复依利中根。引发利利根。故前
巳说一切菩萨性是利根。而复说于时时中应修
练根者。由于自种类。复有耎等三品后后相引发
故。说名练根。若异此者。诸利根种。性补特伽罗。应
根唯一品。诸菩萨等根品差别。应不可得。然有何
得。是故利根复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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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真如者一遍行真如(至)为令圆满后后建立。」

【四十真如。一由断异生性障。證遍行真如。谓我法
二空所显真如。无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摄论中。名
为遍满。遍满一切有为行故。意明无有一法非二
空故。谓一切法本是二空。非别有如。来遍诸法。然
则下之十如。岂不遍耶。岂复非是二空所显。答云。
遍行之如。是如总相。下之九如。随德别立。今当初
得。得于总相。以受别名。故清凉疏云。此地最初偏
證遍满也。二断邪行障。證最胜真如。谓此真如。具
无边德。于一切法最为胜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
为无边德。万行之中。戒为最胜。由具戒故。證最胜
如。谓此如理。最为胜故。如说离欲。名为最胜。故智
度论第十五云。大恶病中。戒为良药大怖畏中。戒
为守护。死黑闇中。戒为明灯。于恶道中。戒为猛将。
死海水中。戒为大船。故云最胜。三断闇钝障。證胜
流真如。谓此真如所流教法。于馀教法极为胜故。
梁摄论云。从真如流出正体智正体智流出后得
智。后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部经。名为胜
流法界。此有二意。一由得三慧。照大乘法。观此教
法根本真如。如即胜流。二若證此如。说法胜故。四
断微细烦恼现行障。證无摄受真如。谓此真如名
出世间。远离身见。无所系属。世亲释云。于此如中。
无计我所。无摄我所。如北洲人无系属故。应说此
如非我执我慢我爱无明边见我所见等所依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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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五断于下乘般涅槃障證类无别真如。谓此真
如。类无差别。真俗二谛合为一故。生死涅槃悉平
等故。非如眼等。类有异故。摄论名为相续无差别
法界。世亲释云。谓于此中。体无有异。非如眼等。随
诸有情。相续差别。各各有异。无性意同。而梁论云。
由此法界。能令三世诸佛相续身不异者。众生迷
此。万类之异。诸佛證此。居然不变。六断粗相现行
障。證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非是染而
后净故。摄论云。由缘起智能令般若波罗蜜多现
在前故。无性释云。谓此地中。住缘起智。由此智力。
令无分别智而得现前。悟一切法无染无净。摄论
名为无染净法界。后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续无
染净果。其揆一也。七断细相现行障。證法无别真
如。谓此真如。虽多教法种种安立而无异故。慈恩
释云。谓虽诸教法。依如建立。如无异故。又于教中。
立种种名。法界实相。而如无异。清凉疏云。以了种
种教法同真无相故。谓虽诸教法。随机种种。不失
平等一味之相。故中边论云。第七地中。所證法界。
名种种法无差别。由通达知此法无相。不行契经
等种种法相中故。八断无相中作加行障。證不增
减真如。以住无相。不随净染有增减故。即此亦名
相上自在所依真如。證此真如。现相现土。皆自在
故。此名即摄论名。世亲摄云。谓于此中。杂染减时
而无有减。清净增时而无有增。无性释云。法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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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所以不增诸法不坏。所以不减无性后释。一同
世亲。中边论云由通达此。圆满證得无生法忍。于
诸清净杂染法中。不见一法。有增有减。世亲释相
土自在所依真如云。于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
在。随其所欲。即能现前。故于所现土而得自在。如
欲令土成金等宝。随意成故。相约现身。土约器界
九断利他中不欲行障。證智自在所依真如。谓若
證得此真如巳。于无碍解。得自在故。摄论名同。无
性释云。谓此地中。得无碍解所依止故。分證得智
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随其言。善能了知诸意趣
义如实成就一切有情。受胜法乐。此云无碍解等
释自在义。分證得等。释于智义。中边论云。有四自
在。一无分别自在(即相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
业自在。法界为此四种所依止义。第八地唯能通
达初二自在所依止义。后二如次在后二地。十断
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證业自在等所依真如。以
断未得自在障證法自在。由得法自在故。所作业
用无不自在谓神通作业总持定门皆自在故住
一切地。成就诸佛菩萨等。即业自在义虽真如性
下总结通难。为有问云。地之正證者。如初地中正
智亲證真如则后九地中不应更證。以如无二无
异故。故此答云。虽真如性实无差别。而随其所證
所生能證胜德。假立一种。故古德云。如虽一味。约
智。明昧。有十亲證。释此难也。应有问言。初地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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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十如。应无发趣之果能达后后相及得果。若
巳通达。何不齐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达即齐达
證行未圆故。行位有十。故有十种圆满真如。乃至
如来。十皆能了。如辨中边论广有分别言能證者
由如行圆。后后地行。别别渐圆岂非约智有明昧
义乎。慈恩疏有二。先难古释。后申正义。难古有三
一难云。谓境智互相如。约智證十如。何不境智互
相如。约境證一如。二难云。加行后得非亲證。可说
彼智有明昧。正体缘如不变影。何得说此有。明昧
三难云。能證有分限。所證无分限。以限證无限。境
智岂相如。下出正义云。应知亲證之言。但望当地
加行后得。故名为亲不望后地。说为亲證。故不相
违也。于义可知。今为古德先通此难。一我许有十
如。则应如所难。我今立一如。何因为此难。故应顺
语答第一云。境智互相如。说智十遍證。境智互相
如。约境唯一證。二答第二云。汝證十如不变影。一
如而说为十。如我證真如不变影。何妨一智十亲
證。三酬第三有二意。一随。难通。以能随所證。不许
有明昧。以所随能證。真如应是智。二反难云。真如
无分限。不许有明昧。真如体不异。十德何由成。是
则前难未为切要。故云。虽真如无别。而随胜德。假
立十种。此约所證德异。故有十地亲證。又云。虽初
地中巳达一切。而能證行犹未圆满。为令圆满后
后建立。此则亦约能證明昧意也。若唯取所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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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则初地未全證如。亦未能全通如无异难。如人
观空。小时不远。大则渐增。空虽无差。眼有明昧。通
上二广辨地中修断證义竟。】

「如是菩萨于十地中(至)舍二粗重而證得故。」

【三别开转依六种位。牒上答前云何證得二种转
依之问。摄论果断分云。谓菩萨无住涅槃。以舍杂
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此中生死。谓依
他起性杂染分涅槃。谓依他起性清净分。二所依
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
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世亲释云。谓住此
转依时。不容烦恼。不舍生死。是此转依相。何者生
死。谓依他起杂染性分。何者涅槃。谓依他起清净
性分。何者依止。谓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转依。谓
即此性对治生时。舍杂染分。得清净分。先依位释。
分为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者。损。谓减损。力。谓势力。
益。谓增益。能。谓功能。谓资粮位。具四种力。修六种
行。发三种心信解唯识相性具有胜解。谓加行位。
起四寻思。发四实智。观二取空。具有惭愧。由此二
位修习胜解惭愧之力。便能减损本识染种势力。
复能增益本识净种功能。以转染依净名为转依。
问。三贤未断分别障种。未登圣位。何名转依。答。虽
未断分别障种。实證转依。而能渐伏分别现行亦
得名为證转依也。摄论云。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
故。及由有羞耻。令诸烦恼少分现行不现行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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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释云。谓由胜解力。及闻熏习力。损减依附阿赖
耶识中烦恼。增益彼对治功能。又由胜解闻熏习
住有羞耻故。令诸烦恼少分现行或不现行。世亲
释云。有羞耻等者。于此位中。若烦恼现行。即深羞
耻。或少分现行。或全不现行。二通达转者。谓于初
地真见道时。顿断分别我法二障种子。得根本智。
證遍行真如。实證一分真实转依。名转依位。摄论
云。谓诸菩萨巳入大地。于真实非真实。显现不显
现。现前住故。乃至六地世亲释云。谓入地时所得
转依乃至六地。或时为真实显现因。或时出观为
非真实显现因。无性释云。谓巳證入菩萨大地。于
真非真。或现不现。无分别智。有间无间。而现行故
或时真现。谓入观时。或非真现。谓出观时。非真与
真。于此二时。如其次第。说名不现。此现不现。乃至
六地。三修习转者。修。谓修葺。不使荒芜。习。谓温习。
不使忘失。谓从初地以至十地数数修习十种胜
行。渐渐断除十种粗重。分分證得十种真如。名转
依位。摄论云。谓犹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
故。乃至十地。世亲释云。由所知障。说名有障。此转
依位。乃至十地。一切有相不复显现。唯有无相真
实显现。下引论以證通达修习二转义。谓前六地
皆名通达转以通真达俗故。若以无相观通真。则
真现而俗不现。若以有相观达俗。则俗现而真不
现。以真俗相间。有无相杂。故名通达。谓后四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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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转以长时修习纯无相观。断馀粗重。不令有
间杂故。非真多不现。然杂烦恼未名清净故。言多
令非真不现者。反显非真。犹有少时现也。四果圆
满转。前名分證。此名满證。自资粮至等觉无间道
普光明等十大三昧现在前时。永断俱生二障极
微细种。至解脱道。顿證佛果。圆满转依。名究竟位。
从此自利毕功。唯是度生尽未来际。摄论云。谓永
无障。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实显现。于一切相。
得自在故。无性释云。由一切障。说名无障。以一切
障永无有故。得一切相皆不显现。得最清净真实
显现。依此转依。于一切相。得大自在。以于诸相得
自在故。随其所乐。利乐有情。五下劣转。专求自利。
不念利他。厌苦欣寂。不能等观。唯證生空。法空未
證。断烦恼种。不断所知。證真择灭。不證菩提。耽寂
灭乐。无胜堪能。具此六义。名下劣转。摄论云。谓声
闻等。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一向背生死。
一向舍生死故。世亲释云。等者。等取独觉。唯能通
达一空无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六广大转。反上
六义。即名广大。摄论云谓诸菩萨兼通达法空无
我性。即于生死。见为寂静。虽断杂染。而不舍故。世
亲释云。由并通达二空无我。安住此中。舍诸杂染。
不舍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广大。又摄论曰。若诸菩
萨。住下劣转有何过失。不[(厂@((既-旡)-日+口))*页]一切有情利益安乐
事故。违越一切菩萨法故。与下劣乘同解脱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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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过失。若诸菩萨。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生死法中
以自转依。为所依止。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
切有情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
善巧。安立所化诸有情故。是为功德。无性释云。于
一切法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显一切同分之身。
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难调有情置最胜
生。及三乘中。最胜生者。谓诸世间安乐生处。应知
此是说法功德。此中虽举六种转依。而意取第六
广大转。谓彼是舍二粗重而證得故。问。何以不取
果圆满转。曰。对菩萨说。是以不取。意明上约位。不
出后二大乘小乘。今拣小乘不取。故唯取第六耳。】

「转依义别略有四种(至)此即四智相应心品。」

【四别明转依四义。一能转道。能转即智。智能转妄
复真。故名能转。先伏后断。故又分二。一能伏者。谓
二障种子有生现行势力。惟修六行及加行根本
后得三智力能伏之。令不现行。名能伏道也。此通
漏无漏道。谓以六行渐伏。唯通有漏。若以加行后
得二智渐伏。通漏无漏。若以根本智顿伏。唯通无
漏故二能断者。谓无分别根后二智。断迷理事根
随惑故。名能断道。此于二道中除有漏。三智中除
加行。问何以除有漏。曰有二义故。一有漏曾习相
执所引故。二未泯相故。谓第七识念念执我。令第
六识所行施等不能亡相。故名曾习相执。又曰未
泯相故。虽有漏道常起现行。而不为损。亦无所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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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能断道。唯取无漏也。问。何以除加行。曰。以加行
智。但能勤勇乐欲趋求胜果。及所引因。皆未成办
故加行智。但能伏惑。若实断惑。唯是根本及后得
故。此以伏断二义释转字义也。一师言。根本无分
别智。亲證真理。能断迷理随眠。是能断道。后得不
能断迷理随眠。非能断道。一师出正义云。根本无
分别智能断迷理随眠。是能断道。后得无分别智
虽不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现
前。无倒證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亦能断道。言迷
理迷事者。迷巳为物名为迷理。认物为巳。名为迷
事。故瑜伽云。修道位有出世能断道。有世出世能
断道。出世能断道者。根本智也。世出世能断道者
后得智也。唯此二道。能断随眠。未有纯世间道。而
能永害随眠者。纯世间道者。即加行智也。以加行
智。唯在地前伏除分别二障现行。名纯世间智。未
登地故。是有漏故。是曾习故。有分别故。是相执所
引发故。未忘相故。由斯理趣。见修所断。迷理随眠。
唯是根本。亲證理故。迷事随眠。根本后得二俱正
断二所转依。所转即是漏无漏种。种必有依。名所
转依。此亦有二。一持种依者。谓第八识。持染净种。
为所依故。名持种依。修圣道时。转令舍染得净法
故。问。依他起性。亦染净依。何不说耶。答云。虽亦是
依。无持种义。故此不说二迷悟依者。谓真如法。能
为迷悟之根本故。是生一切诸染净法。名迷悟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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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圣道时。转令舍染得净法故。问。馀法独无迷悟
依耶。曰。虽可作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说。三所转舍。
漏无漏种。二非真实可断可弃。名所转舍。前断后
弃复分为二一所断舍者。真智除惑。故名为断。永
不成就。故名为舍。谓俱生我法二障种子。障种非
实。故可断舍。谓等觉位中。真无。间道。现在前时。无
漏智起。对治彼障。智起惑亡。名之为断。永不成就。
名之为舍。彼种既断。永不妄执实我实法。名舍遍
计。实我实法。自性本无。但对妄情。妄似于有。今妄
情断。无境对心。假说此境。亦名为断。由此道理。名
舍所执。诸有处言断遍计者。义在于此。二所弃舍
者。谓有漏善异熟无记。劣无漏变易身。取要只是
有漏种现。劣无漏种现。至此最后解脱道时。尽弃
舍之。名四事也。馀有漏者。即二障馀有漏善法。劣
无漏种者。即十地中所生现行。圆谓圆满。明谓行
相分明。异于菩萨未圆明故。此净八识。非馀有漏
劣无漏依。故皆弃舍。问。何故必欲舍此二种。答。无
漏善生。漏善自灭。胜法圆明。劣法自违。法尔如然。
非勉强故。彼种既舍。彼二现行。永不复生。亦说为
舍。由此舍义。名舍变易劣生死法。言劣生死者。以
分段为胜。故以变易为劣也。此则总释。下有二师
义。一云。此之有漏。及劣无漏与二障种。一时而舍
由二障种。有此二故。第二师云。金刚喻定现在前
时。但舍二障种子。所馀有漏善。及劣无漏种。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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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舍。以无间道。不违彼故。若无间道。弃舍馀种。等
觉菩萨应无生死故。应无异熟故。住无间道。应名
佛故。后解脱道。成无用故。由斯义趣。故知无间道
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障种虽断。馀种犹存。直至
金刚后心。解脱道起。方断馀种。尔时异熟转成无
垢。非彼馀种所依止故。四所转得。得者。对舍而言。
由转舍故转得也。所转即前所断二障。障尽得果。
名所转得。得由生显。复分为二一所显得。谓大涅
槃。二所生得。谓大菩提。即前所谓證得二种转依
也。菩提为能證智。涅槃是所證理。菩提从生因所
生。涅槃从了因所显。故大乘法师云。理凝本有。出
缠而号涅槃。智照新生。果圆而称正觉。乃四德之
鸿源。三明之妙本矣。问。涅槃自性本来清净。何故
名所显得。答。此虽本净。而由客尘障覆。不能显露。
至真圣道断彼障巳。其相乃显。此涅槃相。是依真
如离二障巳。而得施设。其体即是清净法界。一切
法中。同一实相。由圣凡位有差别故。分为四种。一
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此即一切法中所具真如实
理。本性无染。谓之清净。本性寂然。故曰涅槃。梵语
涅槃。此云圆寂。寂故与一切法不一。诸法自闹。此
自寂故。圆故与一切法不异。无有一法而不遍故。
离一切相。故不可名言。离一切分别。故不可寻思。
真见道入圣位者。自内所證。其性本寂。非圣者。能
使之寂也。此其为本来自性者乎。二有馀依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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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即真如出烦恼障。尚有分段生死苦所依故。以
诸圣者。最后苦身未曾灭故。喻伽云。住有馀依。堕
在众数。犹有众苦。所得转依。犹与六处而共相应。
言众数者。谓五蕴身。身为苦聚。故名众苦。有微苦
者。彼虽出障。未离最后分段生死。故有微苦。问。既
有微苦。何名涅槃。答。虽有微苦相应。而障永灭。亦
名涅槃。以果缚虽存。子缚巳尽故。三无馀依涅槃
者。是无最后分段生死苦。故名涅槃。瑜伽云。住无
馀依。不堕众数。永无众苦。而于六处永不相应。四
无住处涅槃者。上二是断烦恼障所显涅槃。此是
断所知障所显涅槃也。谓生死涅槃。二皆不住。名
无住处。用而常寂。故名涅槃。大悲般若常所辅。翼
者。一则悲智辅乎真如。一则悲智二互相辅。悲辅
智故。不住生死。智翼悲故。不住涅槃。不住涅槃。故
常用。不住生死。故常寂。若住生死。便同凡夫。若住
涅槃。便同小乘。由不住生死涅槃。故常在生死而
又常在涅槃也。此四涅槃。初一自性。众生等有。而
无后三。住生死故。二乘无学容有前三。无后一者
住涅槃故。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圆满證故。此无住
涅槃。即是诸佛菩萨所住处也。难云。如何善逝。二
死永亡。亦有有馀依乎。善入尘劳。谓之善逝。即如
来十号之一也。答云。世尊虽无实苦所依。而现无
漏五蕴。似有。现身三界。示同众生。似有微苦相相。
应故。或如来身。苦依尽故。说无馀依。有馀乐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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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馀依。不同二乘有馀苦依。何知无苦。曰舍无常
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故知无苦。有馀
乐依。此答有二。前明示有。同于二乘。后明以无漏
蕴为有馀依。故云非苦依在。问。若二乘有无馀依
者。如何有言彼唯有馀依。无无馀依。又有言彼都
无涅槃耶。答云。二乘能尽烦恼。岂并有馀依亦非
有哉。但烦恼虽断。而身智犹存。即所知障苦依未
尽。圆寂之义。隐而不显。约此义故。说无涅槃耳。岂
无烦恼障尽所显有馀涅槃乎。复有处言无无馀
依者。以二乘尔时身智尚在。未證无苦依尽无馀
圆寂。故说彼言无无馀依。非彼后时身智俱灭。众
苦永尽。亦无无馀涅槃也。或谓二乘无涅槃者。是
无第四无住涅槃。以是诸佛所證极果。岂无前三
乎。以前三是二乘有分故。又或依不定性声闻而
说。亦可说彼无无馀依。不定性者。不是定要断苦
入圆寂之种性也。彼才證得有馀涅槃。决定回心
求无上觉。由定愿力。留身久住。修菩萨行。随愿度
生非如一类。定性声闻。定要断苦。入于圆寂。由此
义故。说彼声闻。无无馀依。问。有馀无馀如何證入。
答。谓有定性二乘。深乐圆寂。入生空观。断烦恼巳。
亲證真如。永灭感生。烦恼种子。显依真理。有馀涅
槃。由能感生烦恼尽故。所感后有。亦复不生。现在
生死苦依。及俱生任运烦恼。皆巳灭尽。其馀色心。
有作用法。既无所依。与彼苦依。同时顿舍。显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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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无馀涅槃。问。證无馀时。二乘身智既灭。谁證涅
槃。答。證无馀时。虽无身智。而依圆寂。入无馀依。由
彼身智證。可说有身智。八卷云。依变化身。證无上
觉。非业报身。故不违理。然则与佛何以异乎。答。此
位既断烦恼。證得清净真如。离分别相。得寂灭乐
依斯义故。与佛无差。然上不求菩提。下不度众生。
因乖万行。果缺圆常。故复说彼有异于佛。问。烦恼
是不善性。正感生死。诸所知障。是无记性。不能正
感生死。如何断彼。得證无住涅槃。答。彼所知是理
障。非正感生。然能隐覆法空真如。令彼不得智悲
双运。畏生死苦。住定涅槃。故以法空智断彼所知。
法空理显。此理即是无住涅槃。于此生死涅槃。俱
不住故。问。既烦恼障。能障涅槃。断烦恼巳。得證择
灭。若所知障。亦障涅槃。断彼障巳。应證择灭。如何
断彼。不得择灭。答。择灭无为。离烦恼缚。方能證得
彼所知障。性非烦恼。故断彼时。不得择灭。问。彼所
知障。既非是缚。若断彼巳。宁證涅槃。答。谓诸涅槃
各各不同。有择灭摄者。非择灭摄者。非诸涅槃。皆
择灭摄。汝若不许无住非择灭摄。则前自性清净
应非涅槃。以彼亦非择灭摄故。然断烦恼得择灭
者以烦恼障。能缚有情。住生死故。故断烦恼。即得
择灭。断所知障。不得择灭者。以所知障。不感生死。
故断彼时。不得择灭。问。既断所知。不得择灭。何名
涅槃。答。然由断彼所知。得显法空真理。此涅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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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寂灭。故说涅槃。非此涅槃以择灭为性也。故
四圆寂。于六无为中。有相摄者。有不摄者。若初自
性涅槃。与后无住涅槃。即真如无为摄。若中二有
馀无馀。是择灭无为摄。问。若唯断烦恼缚得择灭
者。即如不动无为受想灭无为。亦能断缚。此二在
虚空。择灭。非择灭。真如。四无为中。是谁所摄。答。此
二在四无为中。非择灭无为摄。以此二种缘阙不
生。说暂离故。非真择灭。以真择灭。是究竟灭。非暂
离故。有非择灭。是暂离故。非永灭者。故二无为。非
择灭摄。或以第四涅槃。亦是择灭摄者。由真智决
择之力。灭彼所知。得證涅槃故。问。若第四涅槃是
择灭摄者。岂不滥同中二有馀无馀耶。答。择灭有
二。一灭缚得。谓有馀无馀涅槃。是断感生烦恼缚
而證得者。二灭障得。谓第四涅槃。是断俱生微细
所知障种而證得者。故四圆寂。对六无为。初一涅
槃是真如摄。后三皆择灭无为摄。不动等二。暂伏
烦恼。非永断故。非择灭摄。言择灭者。是究竟灭。非
暂灭故。问云。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论初说所
知障障大菩提乎。曰。如说烦恼障障大涅槃。岂烦
恼不能为菩提障乎。圣教依胜。各说障一理实二
障通障二果也。如是所说四种涅槃。唯后三种。是
断烦恼所知而显得者。名所显得。真如自性清净
涅槃。凝然不动。湛若虚空平等共有。非所显得。二
所生得。谓大菩提者。谓大菩提。本来具有能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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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种子。而由所知障碍。种不发生。由诸圣者。以修
道力。断所知。令彼菩提。从无漏种子生起。起巳。穷
未来际。相续无间。利益众生。无有断时。故名所生
得也。此即四智相应心品。问。转八识成四智。何故
名为所生得耶。曰。转灭有漏八识之时。从无漏种
生起四智。故名所生得耳。上文四种涅槃。真如一
种。即是真如门。本来自有。不从显得。不从生得。次
三涅槃。与此菩提。皆是所显所生。是生灭门摄。初
卷云。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證真解脱。由断解碍所
知障故。得大菩提。义见乎此。】

「云何四智相应心品(至)非巳證得自位摄故。」

【此下广明四智。即上二所生得之正文也一大圆
镜智相应心品。佛地经云。复次妙生大圆镜智者。
如依圆镜。众像。影现。如是依止如来智镜。诸处境
识众像影现。唯以圆镜为譬喻者。当知圆镜。如来
智镜。平等平等。是故智镜名圆镜智。谓此心品离
诸分别者。因中无计度。果上亦离分别故。所缘行
相微细难知者。因中行相最极微细内执受境。亦
难测故。果上亦尔。不妄不愚一切境界者。因中能
缘三类性境。不缘妄故。不差谬故。果上亦尔。性相
清净者。因中相染而性净。今智光发明。性相俱净
故。离诸杂染纯净圆德者。因中是所熏性。染熏成
染。净熏成净。果上转成无垢。唯与白净善法相应
故离杂染。由离杂故纯。离染故净。离染离杂。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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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相。圆满具足故。现种依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
者因中能持种子。能生现行能现根身器界。果上
亦为清净现行功德之依。亦为清净种子功德之
持。能现能生身土三智之影。馀文可知(谓三身三上三智之
影。皆镜智之所现故)。乃至一切境。皆悉影现。故庄严论云。
大圆镜智。于一切境。不愚迷故。智体光明。鉴净无
垢故。唯无漏德所依止故。一切身土此智能现故。
馀三智是此影故二平等性智相应心品。由昔因
中执有我故。于一切法。分自分他。立彊立界。种种
差别。不得平等。而与贪痴慢见恒共相应。今既转
成智体。我法既除。悉皆平等。恒与慈悲喜舍相应。
为十地菩萨现他受用身。说法开导。妙观察不共
所依者。言因中第六以第七为不共依。果上与妙
观察为不共依也。无住涅槃之所建立者。因中由
彼所知。执为内我。障此涅槃。故转智时。无住涅槃。
由兹发现。问。镜智平等皆无分别。依何等义而有
差别。答。镜智无分别。若明镜之无心。平等无分别。
如日合空。空无异相故。此识恒共悲智相应。一味
无漏。佛地经云。复次妙生平等性智者。由十种相
圆满成就。所谓證得诸相增上喜爱平等。一切领
受缘起平等。远离异相非相平等。弘济大慈平等。
无待大悲平等。随诸众生所乐示现平等。一切众
生敬爱所说平等世间寂静皆同一味平等。世间
诸法苦乐一味平等。修植无量功德究竟平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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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相。故名平等。三妙观察智相应心品。谓因中
第六遍遍缘诸法。果上亦尔。神用无方。称之曰妙。
缘自共相。名为观察。自即色心等别。共即同无常
等。又摄论云。圆成实性为共相。依他起性为自相。
言摄观者。摄即藏义。观即观察。以此智品。于总持
门。善能观察。亦能摄藏。不忘失故。六度道品为功
德宝。神通妙用为作用差别。既能观察自相共相。
又能摄观无量总持。又能发生功德珍宝。又能现
无边差别作用。利乐有情。正显无不遍知也。佛地
经云。如是如来妙观察智。住持一切陀罗尼门。三
摩地门。无碍辩说诸佛妙法。能为顿起一切所知
无碍妙智种种无量相识因缘。种种可玩波罗蜜
多菩提分法。十力无畏。不共佛法之所庄严。甚可
爱乐。四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谓成就如来应作事
业故。佛地经云。由是如来勤身化业。示现种种工
巧等处。摧伏诸技傲慢众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
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脱。由是如来庆语化
业。宣扬种种随所乐法。文义巧妙。小智众生。初闻
尚信。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
熟解脱。由是如来决意化业。决择众生八万四千
心行差别。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
教。成熟解脱。佛地论云。成所作智。应知成立如来
化身。此复三种。一者身化。二者语化。三者意化。身
化复有三种。一现神通化。二现受生化。三现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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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语化亦有三种。一庆慰语化。二方便语化。三辩
扬语化。意化复有四种。一决择意化。二造作意化。
三发起意化。四受领意化。成所作智能起如是三
业化用。此化三业。即是化身。应知此中以用显体。
非此三业。即是智体。但是智上所现相分。成所作
智增上缘力。击发镜智相应净识。令现如是三业
化用。自亦能现如是种种变化三业。广说如经。如
是四智相应心品下。总结四智。转心品得。问。若所
生得。唯有四智相应心品。则一切能变所变种子
现行。及相应心所。悉无有耶。答。言转相应心品者。
伹转烦恼二十六。不定有二。其馀二十三法。能变
所变种现相生。悉如因中无异。二十二法者。谓遍
行五。别境亦五。善位十一。寻伺位中随加一法。为
二十二。佛地只二十一。无寻伺故。佛地论云。于一
切处常遍行故。如来恒乐了所知境。欲无减故。印
境胜解。常无减故。了曾受境。念无减故。如来无有
不定心故。恒决择故。极净信等常相应故。无染污
故。无睡眠故。无恶作故现證一切无寻伺故。有漏
心品。胜劣不定。所缘拘碍。心法相应。或多或少。无
漏心品。自在无碍。心法平等。互不相障。问。若尔。何
故独言四智相应心品。而不及馀。答。如是二十二
心法。虽能变之智。所变之如。种现俱生。而智用增。
以智名显。故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
尽。问。转何识。得何智。曰。转有漏第八相应心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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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镜智。转此智时。成等正觉。尘刹刹尘。一一皆
照。故曰。大圆无垢同时发。普照十方尘刹中。转有
漏第七相应心品。为平等性智。现十种他受用身。
为十地菩萨说法。故曰。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
所被机。转有漏第六相应心品。为妙观察智。普照
大千世界。故曰。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
千。转有漏前五相应心品。为成所作智。现三类身。
利生接物。故曰。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
轮。言三类者。三类化身也。大化千丈身。被大乘四
加行菩萨。小化丈六身。被大乘三资粮位菩萨。与
二乘凡夫。随类化。则三乘普被。六趣均沾。应有难
言。既言转八识成四智。明知唯智无识。故今释云。
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识为主故。智非主故。说转识
得耳。又一师云。据转强得强。云转识成智。何以言
之。因中识强智劣。果位智强识劣。故云转强得强
也。因中烦恼杂染盛故。分别强故。所以识强。纯恶
慧故。无决断故所以智劣。果位但有净故。无分别
故。所以识劣。无恶慧故。决断胜故。所以智强。又一
师云。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而得此四
智。次四智现起分位。问。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至何
位次。方得现起。一师言。此智在等觉菩萨无间道
中。方得现起。以异熟识中。有漏善种。及劣无漏种。
与极微细所知障种。俱时舍故。相应心品。亦转镜
智。若谓尔时镜智不起。异熟识种。既巳转依。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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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识能持净种。故无间道决定现起。一师言。此智
相应心品。在等觉解脱道中。成正觉时。方得生起。
无间道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但断二障。微细种
子。犹未尽舍异熟种子。以异熟种与无间道不相
违故。以无间道。不能遮碍有漏善种。及劣无漏种。
以此二种。至解脱道。成正觉时。定相违故。若谓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能空异熟。无所熏识。尔时本有
无漏种子。应皆现前。便成佛果。何必更待第二刹
那解脱道耶。由斯义故。定知此品。从解脱道。初成
佛时。方得现前。尽未来际。持无漏种。相续不断。非
无间道。得有斯义。问。平等性智。何位现起。答。菩萨
见道位时。违分别执。方得现起。问。第七唯内执我。
唯是俱生。无力断惑。云何初见道时。断分别惑。答。
由第六识。入双空观得此第七。我法二执不起。故
第六识真见道中。顿断分别二障种子。显二空智。
名下品转。由第六识。初转依时。带起第七。亦转一
分无分别智。故论云。双执末那归种位。平等性智
方现前。正谓第七无力断惑。全仗第六识也。故颂
云。分别二障极喜无。六七俱生地地除。第七修道
除种现。金刚道后等皆无。故第七得成无漏者。第
六之力也。后十地中。执未断等者。谓第七识虽断
分别。后十地中。俱生未灭。有漏位中。智有间断。至
法云后。断二障种。得究竟转。与净第八。互为所依。
相续而转。尽未来际。问。妙观察智何位现起。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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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识因中。分别我执。续诸生死。故见道时。断分
别障种。生空智果。方得现起。自见道后。即用此智
断尽俱生。名无学位。以二乘人不断所知。无法空
智故。若菩萨于加行位终。初见道时。此智亦起。或
从二地巳上。入无漏观。及入灭尽定。此智皆起。若
法空观智。菩萨见道时。断尽分别法执种。及断俱
生一分法执。现起一分无分别智。从后二地。展转
而上。除有漏观生空智果。及入灭定。此智皆容现
起。此上六七二智。因中皆转。非如镜智。与成所作
智。必解脱道方得转故故曰。六七因中转。五八果
上圆。问。成所作智何位现起。一师言菩萨修道位
中。此智亦得初起。谓第六意识后得引故。于净土
中起五识故。一师出正义云。此智必究竟位。方得
初起。以十地修道位中。尚依有漏异熟所变眼等
五根。此五色根。非无漏故。有漏五根。唯与有漏五
识。为不共依。为俱有依。为同境依。言不共者。即不
共五根。根唯为眼识依故。言必俱者。是俱有依根
识同时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识共同缘一境
故此三名异。俱是五根。皆三依中俱有依摄。所依
眼等既是有漏。不能发生无漏净识。以无漏根识。
取境必明。有漏根识。取境必昧。由斯义故。此智要
得成佛时转有漏异熟眼根等成无漏时。此无漏
智。方容现起。然有间断。犹作意力。方得起故。非若
前三长时相续也。问。若此四智。本来具有。何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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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五位。方得圆满。答。此四智种性。虽皆本有。良由
二障所缠。未能发起。要藉资粮位中。闻大乘法资
熏击起加行位中。上下寻思。人初地时。方得现行。
在修道位。渐渐增长。至究竟位。方得圆满。不增不
减。尽未来际。问。此四不减可尔。何故不增。答。此四
但从本有无漏种生。不复更熏无漏种子。若许熏
种。则应后佛四智劣于前佛。前佛四智。胜于后佛
以前佛先熏。后佛后熏故。佛地论云。如是四智相
应心品。种子本有。无始法尔。不从熏立。名本性住
种性。发心以后。外缘熏发。渐渐增长。名习所成种
性。初地巳上。随其所应。乃得现起。数复熏习转增
转胜。乃至證得金刚喻定。从此巳后。虽数现行。不
复熏习。更令增长。功德圆满。不可增故。持种净识。
既非无记。不可熏故。前佛后佛。功德多少。成过失
故。次明四智所缘。问。此四智。于妙用时。各缘何境。
曰。大圆镜智。有义但缘真如为境。以无分别。非后
得故。又行相所缘不可知故。不缘一切。有义缘
切法。以圆镜智无不照故。引庄严论。證缘一切境
引佛地经。證现一切影。又此下。例明。谓因中缘三
类境。果上亦尔。因中行相所缘。俱微细故。说不可
知。果上亦尔。非谓无分别故。说不可知。此智亦缘
一切世俗境故。亦如因中阿赖耶识。能缘俗故。缘
真如境。是无分别智摄。缘俗谛境。是后得智摄。问。
根本后得。是一是二。答。其体是一。随用分二。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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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缘真如。即名根本用此而缘俗谛。即名后得。问。
二智既是一体。起无前后。何名后得。答。由證真故。
有根本。由了俗故。有后得。了俗必由證真。故假立
前后非谓先根本而后得也。其馀平妙二智。亦分
为二。准此应知。平等性智。有义唯缘净八。即如后
七缘染八故。有义唯缘真如。十平等性。即真如故。
而正义则遍缘真俗为境。引佛地缘。證缘真如。引
庄严论。證缘俗谛。十种平等。前巳具引矣。妙观察
智。观一切法自相无碍。即依他起。是缘俗谛。后得
智摄。观一切法共相无碍。即圆成实。是缘真谛。根
本智摄。成所作智有义但缘五现在境。不缘过未。
有义遍缘三世诸法。为佛地经说此智能起作三
业诸变化事。决择有情心行差别。领受去来现在
等义。若不遍缘。何有如此所说功能。然此心品。作
意起故。数有间断故所缘法少多不定。故庄严论
且说五根于五境转。不言此智唯缘五境。故不相
违。此智必假作意之力。方得生起。由度生故。缘俗
谛境。方起变化三业故。此智唯后得摄。不通根本。
以前三依心根故二智俱通。此智但依色根。故唯
后得。故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也。
问。此四智既同遍缘真俗境者。即其妙用。亦应无
别。何故各分为四耶。答云。虽皆遍能缘一切法。而
用有异。谓圆镜智。现自受用身。自受用土。持无漏
种。与因中第八缘境同。平等智品。为十地菩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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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用身。他受用土。成所作智。能现化身化土。观
察智品。观察自他功能。自他过失。随根大小。施大
法雨。决断众疑。利益有情。如是等门。差别多种。故
分为四。此四下。总结。谓此四智。皆是菩提所生得
摄。此所生得。总名菩提。及前四种涅槃。名所显得。
虽有菩提涅槃所生所显之别。然皆摄在前科所
转得中。问。转依位中总有四种。何故此中但取二
所转得。不取前三。答。以颂中说證得转依。故但取
所转得中二种得也。以此二得。皆證得故。问。此修
习位。说能證得。是因證位。是果證位。答。是约因中
将證位说。非是果上巳證位摄。通上第四修习位
竟。】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至)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五究竟位。此问及颂答。乃世亲之文。为第三十颂。
从上修习。至此究竟。故曰究竟。金刚心后解脱道
中。尽未来际。皆此位摄。杂集云。何等究竟道。谓依
金刚喻定。一切粗重永巳息故。一切戏论永巳断
故。永證一切离系果故。从此次第无间转依證得
尽智。及无生智。十无学法等。】

「论曰前修习位所得转依(至)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此下。护法等解释颂意。分二。初正释。后别明。正释
中。先释颂初句。言前位中所转得。即是此中究竟
位相也。颂中此字。即牒前位二转依果。此果即是
究竟位中无漏界摄。言无漏界者。谓五住究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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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永亡。无量净德。一时圆足。无有漏失。故名无漏。
言界者。是藏义。以能含藏智慧光明总持禅定及
神通等大功德故。亦是因义。能生五乘世出世间
利乐事故。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为五乘也。问云。涅
槃真如。是清净界可唯无漏。菩提智品。原是色心。
何唯无漏耶。答云。四智心品。虽属色心。非苦集谛。
道谛摄故。唯无漏摄。谓佛地中所有一切功德身
土总持智慧神通等事。皆是四智无漏种生。以永
舍尽有漏种故。问。法报二身。固是无漏道谛所摄。
诸变化身。定有生死。岂亦道谛摄耶。答。虽其示现
作生死身似乎苦谛。业烦恼等。似乎集谛。而有漏
种。巳断绝。故实是无漏。道谛所摄。难云。集论等说
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若如来三身四智。皆是无漏
摄者。岂如来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乎。释此一难
有二师义。第一师。即佛地论正义。彼谓如来功德
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无。非心所测。非口所宣。是
无漏界摄。非界处法摄。故与集论。理不相违。第二
师。谓如来根境妙定所生。是无漏法界色摄。以佛
非是有漏五识界摄故。集论所说有漏五识。定非
佛有。问。五根五境。定依识变。何故根境。非五识摄。
答。虽根境定依识变。然粗细有异谓如来无漏细
五境。不同有漏粗五境故。无漏五识。不同有漏五
识界故。以经说无漏者。佛心在定故。论说有漏者。
五识散乱故。问。如来根境。既非五识摄。成所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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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应与五识相应。是与何识相应耶。答。成所作
智。与第六相应。仗。彼引起变化三业故。问。若尔。与
妙观察有何差别。答。彼观察智。观察色心诸法自
共相等。此成所作。缘事相境。起三业化。故不同也。
问。此二既有差别。应不并生。以一类二识。不俱起
故。如何说言。与彼相应而得引起。答云。不许并起。
理固宜然。体一用分。俱亦何失。或成事智。不但与
第六相应。亦与第七净识相应。以成所作智。依五
色根。缘五尘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别故何谓差别
耶。谓净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摄。起变
化身土。是成事品摄也。问。若成所作智。既与五七
净识相应。岂不此品。亦得摄五识耶。答。非是转彼
五识得成智体。而彼智体。即是彼识所摄以彼识
智转未转位各有体故。即如转生死而为涅槃。不
可谓彼涅槃即是生死。以生死涅槃。转未转位。各
有体故。是故于此。不应为难。第三师谓如来身土。
如其所应。摄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中。而此三科。
生佛共有。如来无漏。众生有漏。各不相滥。论说十
五界唯有漏者。乃依二乘粗浅境说。非依大乘。故
不该一切。何以言之。谓馀成就十八界中。唯有意
根。意识。法尘。通无漏摄。馀十五界名为有漏。故云
粗浅。非谓如来。亦是有漏。佛所成就一十八界。虽
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界。故集论除去后三。但
言十五界唯是有漏也。然馀处说佛功德身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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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漏。非界处等有漏所摄者。此义亦谓如来界
处等。纯是无漏。非是二乘劣智所知界处等相。故
言非也。理应如此。所以者何。以五蕴法摄尽有为
(无为之蕴。非二乘所知)。以界处法。摄尽世出世间一切法
(法外之界处。非二乘所知)以世出世法。不出三科故。若离三
科之外。别有法者。是十八界外有十九界。十二处
外有十三处。五蕴之法有六蕴。然十九界。十三处
六蕴等。于龟毛兔角。是佛所遮。不许有故。故知佛
亦不离蕴处界等也。若谓绝诸戏论。便非界处等
摄者。即此所说无漏界安乐善常等。岂非戏论乎。
亦不应说。又处处。说转无常蕴而得常蕴。转无常
界而得常界等。此岂非如来蕴界处摄耶。故知言
如来非蕴界摄者。谓非二乘劣智所知蕴处界相。
故密意说为非尔。非了义之说也。又说五识性散
乱者。亦说馀乘成就有漏五识。非谓如来无漏五
识。故知如来蕴处界等。皆悉具足。纯无漏摄。故曰。
此即无漏界也。】

「此转依果又不思议(至)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二释不思议三字。此转依果。不但名无漏界。又名
不思议。超过寻思言议道故。总释不思议。微妙甚
深自内證故。即非寻思所得。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即非言议所及。】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至)善种所生无漏善摄。」

【三释善字。净为白。染为黑。故曰白法。下以涅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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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自性清净法界。远离生死染污法故。最寂静故
极安隐故。一切魔境。不能动故。下以菩提释善。四
智心品。妙用无方故。最极善巧方便故。下双释。以
此菩提涅槃种子。皆有顺益相故。皆与不善相违
故。难云。论说处等。不惟无记。实通三性。如来岂无
五根三境。如所示现作生死身。即有漏无记相。如
所示现业烦恼等。即有漏不善相。今言唯善。何哉。
答云。此中三释。广说如前。一谓一切如来功德身
土等法。皆是灭道所摄故。二说佛土等。非苦集摄
故。三谓如来无漏识中所变有漏无记不善。皆是
无漏种生故。故三类境。唯是善性。】

「此又是常无尽期故(至)穷未来际无断无尽。」

【四释常字。无尽期者。常之义也。清净四句涅槃常
也。四智四句。菩提常也。问。菩提既是从所生得。非
如自性涅槃本来是常。从因生故既从因生。必从
因灭。既有生灭。岂得言常。且四智心品。皆属色心。
不见色心。非无常者。而言无断无尽者何耶。答。四
智心品。虽从因生。由本愿力。所化有情。无尽期故。
穷未来际。无断无尽。有常义耳。】

「此又安乐无逼恼故(至)故二转依俱名安乐。」

【五释安乐二字。无逼故安。无恼故乐。清净三句。涅
槃之安乐也。四智三句。菩提之安乐也。永离体害
者。离体自无逼恼。离害安乐有情。此二自性。能自
安乐。亦能安乐一切有情。以故二果。并名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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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所得二转依果(至)二转依果皆此摄故。」

【六释解脱身大牟尼名法。言在二乘名解脱身。在
大牟尼名为法身。二乘虽得二转依果。唯断烦恼。
未断所知。以无利生诸功德故。故云无殊胜法。伹
离烦恼缚。脱分段生死。故所得身。但名解脱。若大
觉世尊。五住尽而二死亡。四智成而八识转于一
切法。成等正觉。默證无言寂灭之理。故名大牟尼。
此牟尼所證涅槃菩提二转依果。永离二障。非解
脱身。名为法身。以有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
法。所庄严故。名为法身。何谓身耶。曰。由此菩提智
体圆具无量大功德聚故。依聚义。总说名身。何谓
聚耶。曰。以此法身。五法为性。佛地经云清净真如。
及四智品。名为五法。以清净法界。名为涅槃。四智
心品名为菩提合此二种。名为法身。不独一种清
净法界名法身也。以二转依。摄此五法。五法皆是
法身摄故。无量无边大功德法者略说有九。颂曰。
无量诸解脱。胜处与遍处无诤妙愿智。无碍解神
通。诸相好清净。及诸力无畏。不护与念住。永断诸
习气。无忘失妙法。及如来大悲佛不共德法。一切
种妙智。力。即如来十力。一处非处智力。二自业智
力。三静虑解脱三摩地三摩钵底智力。四根上下
智力。五种种胜解智力。六种种界智力。七遍趣行
智力。八宿住随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尽智力。
无畏。即四无畏。一一切智无畏。二漏尽无畏。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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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道无畏。四说苦尽无畏。等者等馀七事。广说如
深密经。及显扬论第四。】

「如是法身有三相别(至)令各获得诸利乐事。」

【七别明法身分七。一正明法身三相。此将一法身。
就体相用分为三身。自性身是体。受用身是相。变
化身是用。佛地经颂云。自性法受用。变化差别转。
彼经论云。虽诸如来所依清净法界体性。无有差
别。而有三种种相异。转变不同。故名差别。颂言自
性法者。即是如来初自性身。体常不变。故名自性。
力无畏等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颂言受
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种种大法乐故
颂言变化。即是后变化身。为欲利益安乐众生。示
现种种变化事故。问。自性身以何为体。曰。即是如
来自性清净法体。是报化二身所依止故。由彼离
名离相。绝言绝思。具足无边真常功德。是一切法
平等真实之性故。何又谓之法身。曰。诸功德法所
依止故。普润大师云。轨持为法。依止名身。何以知
之。光明疏云。法名可轨。诸佛轨之而得成佛。摩诃
衍云。湛湛绝虑。寂寂名断。能为色相作所依止。以
是知之。问。寂寂名断。安曰法身。曰。法实无名。为机
诠辩。召寂寂体。强称法身。问。湛湛之体。当同虚空。
曰。凡所有相。皆是非相。觉五音如谷响。知实无声。
了万物如梦形。见皆非色空有不二。中道昭然。不
可闻无。谓空断绝。何谓受用身。曰。能全自他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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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大法乐故。此有二种一自受用。一他受用。何
谓自受用。曰。谓人所不知。唯佛自知。唯佛自證故。
即是三大阿僧祇脩习无量福慧资粮。庄严法性。
所生无量真实功德。以得大圆镜智。證得圆满报
身。充遍华藏世界海中。湛然常住。恒自受用。广大
法乐故。又何义故。名为报身。曰。三无数劫修所得
故。名为报身。唯此是实。后皆应身。普润云。报谓果
报。三祇修因所得果故。身者。依止相续二义名身。
依止义者。有为功德所依止故。相续义者。尽未来
际。无断期故。此云所起无边真实功德。相续湛然
尽未来际。即依止相续义也。何谓他受用。曰即是
如来以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为十地菩萨
现通说法。决择群疑。令彼菩萨受用大乘法乐故
此有十重。被十地机之所现故合此二种。名受用
身。何谓变化身。曰。无而歘有。谓之变化。聚化五蕴。
名之为身。即是如来。以成所作智。所变无量随类
化身为地前菩萨。及彼二乘异生。随机说法。令彼
各各皆得利乐前受用身。自他俱利。此变化身。纯
是利他。此有三类。一大化身。二小化身。三随类化。
大化身者。千丈大身。王大千界。被地前机小化身
者。丈六金身。王一四天下。二乘凡夫是所被机。随
类化者。猿中现猿。鹿中现鹿。或狗凡罗现三尺身。
城东老母指掌所现。亦属随类。如上三身。总是牟
尼所證五法为性之法身也。摄大乘论云。若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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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身。应无法身譬如眼根若无法身。应无受用身。
譬如眼识。应知此中。所依能依。为同法喻。若无爱
用身巳入大地诸菩萨众。应无受用法乐若无受
用法乐。菩提资粮应不圆满。譬如见色。若无化身。
胜解行地诸菩萨众诸声闻等。劣胜解者最初发
趣。皆不应有。是故决定应有三身。又云。何故受用
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见故。二无量
佛众会差别可见故。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
故。四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可见故。五菩萨声闻及
诸天等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六阿赖耶识与诸
转识转依非理可见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
道理。何因变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谓诸菩
萨从久远来得不退定。于睹史多及人中生。不应
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常忆宿住书算数印工
巧论中及于受用。欲尘行中。不能正知。不应道理
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巳知恶说善说法教。往外道
所。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巳能善知三乘
正道。修邪苦行。不应道理。又诸菩萨舍百拘胝诸
赡部洲。但于一处成等正觉。转正法轮。不应道理。
若离示现成等正觉。唯以化身于所馀处施作佛
事。即应但于睹史多天成等正觉。何不施设遍于
一切赡部洲中同时佛出。□不施设。无教无理。虽
有多化。而不违彼无一如来出现世言。由一四洲
摄世界故。如二轮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颂。佛微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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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多处胎平等。为显一切种。成等觉而转。为欲
利乐一切有情。发愿修行證大菩提。毕竟涅槃。不
应道理。愿行无果。成过失故。佛受用身及变化身
既是无常。云何经说如来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
故。又等流身。及变化身。以恒受用无休癈故。数数
现化不永绝故。如常受乐。如常施食。如来身常。应
知亦尔。】

「以五法性摄三身者(至)无根等用故不说有。」

【二五法摄三身佛地论云。有五种法。摄大觉地。何
等为五。所谓清净法界。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
察智。成所作智。有义清净真如。与圆镜智。摄自性
身。不等性智。妙观察智。摄受用身。成所作智。摄变
化身。经说真如是法身故。论说转去阿赖耶识得
自性身。大圆镜智。转第八得。故知前二摄自性身。
平等性智。如馀论说。能于净土。随诸菩萨所乐。示
现种种佛身。妙观察智。亦如论说。于大集会能现
一切自在作用。说法断疑。又说转去诸转识。得受
用身。故知中二摄受用有。佛地经说成所作智起
诸化业。庄严论说成所作智于一切界发起种种
无量难思诸变化事。故知后一摄变化身。又佛三
身。皆十义中智殊胜摄。故知三身。皆得有智。有义
初一摄自性身。四智自性。相应共有。及为地上菩
萨所现一分细相。摄受用身。若为地前诸菩萨等
所现一分粗相化用。摄变化身。问。清净真如何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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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不摄镜智。曰。诸经皆说清净真如为法身故。
赞佛论说如来法身无生灭故。庄严论说佛自性
身本性常故。金刚般若论说受持演说彼经功德。
于佛法身为證得因。于馀二身为生因故。诸经论
说。自性法身。生佛共有。遍一切法。犹如虚空。不属
形相不属有为。非色心法故。镜智是色心法故。问。
若尔。何故摄论说转去藏识得自性身。答。由转去
第八识中二障种子。显露法身。不说法身。即圆镜
智。又说智殊胜中具法身者。是说四智依止法身。
以法身即彼实性故。不谓三身。皆有实智。自性法
身。虽具真实无边功德。非有为故。不可说为色心
等物。故非镜智所摄。应说镜智所起真实功德。及
极圆清净常遍色身摄自受用。平等所起微妙净
功德身。摄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现随类种种身相。
摄变化身。问。云何而知镜智摄自受用耶。答。庄严
论说大圆镜智。是受用佛故。以彼转前七识得真
实受用故。问。镜智得称受用佛者。亦是转舍藏识
而得受用。何故却言转转识耶。答。虽转藏识亦得
受用。然论正说转去藏识得显自性法身。故于得
受用处。略而不说。又说自性法身。无生无灭。性无
转易。犹如虚空。唯證因得。非生因得。无相无为。非
色心故。故非圆镜所摄。圆镜既与自性法身相违。
若非受用。属何身摄。况受用身。摄如来三阿僧祇
修集无量不共有为真实功德。及證极净常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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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四智品中实有色心者。皆受用摄。问。他受用
身。与变化身。亦有色心。何故圆镜不摄。答。他受用
身。与变化身。皆为利益有情。方便示现。而非真实
四智为体。虽有说言智殊胜故。具摄三身。而似智
现。非是实智。或依根本实智。方便现起。假说智名。
而体非实。故言智殊胜故。具摄三身。非谓三身。皆
有实智。故经但说二智。能现二身。不说二身。即是
二智。故知二智。皆是自受用摄。问。既四智品实有
色心。皆是自受用摄。若他受用。与变化身。既无真
实色心。云何说法利生。答。然此二身。虽无真实心
心所法。而有化现心心所法。问。心心所法。本无形
质。何能化现。答。无上大觉。能以不思议神力。化现
无形质法。若不能化现无形质法。云何如来示现
贪瞋等。如来三毒。久巳断故。云何声闻及异生等。
皆能知如来心。以如来实心。即等觉菩萨。尚不能
知其少分。况降斯以下者。而能知耶。故知声闻及
异生等所知者。皆是如来化心耳。由斯义故。经说
如来化无量类众生身。即能现无量类众生心也。
又说如来成事智能化身口意三业等。又说变化
有依他心。谓依他实心以为本质复自变现心心
所假相分。而为众生所缘之境。故知众生所知所
见者皆是如来似相分法。非真如来。以真如来。非
心可知。非相可见。故佛地论云。如来智上。现此粗
相心心法等一切功德。令诸下位能现了知。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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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者。二乘异生。云何能知如来所有心心法等功
德差别。云何如来久巳成佛。复能现作具贪瞋等
种种化身。馀经亦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又说化
身亦名有心。亦名无心。有依他心。无自依心。故谓
化心等依实心现。但实心上相分。似有缘虑等用。
如镜中火。无别自体。随众缘生。如馀心等。馀处虽
说无化心等。以无实用如实心等。变化色等有实
作用。如实色等。故遍说有。由化心等粗相显现。易
了知故。乃至猿猴。知如来心。若佛实心。诸大菩萨。
亦不能了。又云心化唯二。一自身相应。谓自心上
化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二他身相应。谓令
他心亦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此并相分似
见分现。有义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分。
加被有情。令愚昧者。解深细法。令夫念者。得正忆
念。名化他心。然心无化。无形质故。如论说言。心无
形故不可变化。又说化身。无心心法。此就二乘及
诸异生定力而说。彼定力劣。不能化现无形质法。
诸佛菩萨不思议定。皆能化现若不尔者。云何菩
萨现贪瞋等。云何声闻及傍生者。知如来心。云何
经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云何上说诸化意业。云
何经说有依他心。但诸化色。同实色用化根及心。
但有相现。不同实用。又就下类。故作是说。若尔。云
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现。非情巳是心等相分。云何
复令有心相现。若心相现则名有情。非非情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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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化心但说二种。】

「如是三身虽皆具足(至)利乐他用化相功德。」

【三三身功德。谓自性身。具有真常真乐真我真净
四种功德。常者。不生灭故。乐者。无若集故。我者。极
自在故。净者。无垢染故。离诸杂染者从本巳来一
切染法不相应故。众善所依者。具足无量性功德
故。由其自性如如平等。故无色心等相用差别。以
相用差别。生灭门显。故起信云。是心真如相。即示
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
相用故。若自受用身。四智所摄。故能具足无量圆
净常遍妙色心等真实功德唯是自巳受用故。若
他受用。及变化身。唯随菩萨声闻异生等意乐变
现。似色心等。化相功德。令彼得大利乐。得大受用。
故佛地论云。如是三身。为有各别诸功德不。如来
法身。清净真如转依为相。真实善有。本性清净。远
离一切杂染法故。一切功德所依止故。一切功德
真实性故。说名具足一切功德。无有色心差别功
德。佛受用身。具足一切色心等法真实功德。及为
他现化相功德。佛变化身。唯具一切现色心等化
相功德。是故三身皆说具有过殑伽沙数量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摄(至)唯属利他为他现故。」

【四三身二利。佛地论云。又自性身。寂灭安乐正属
自利功德所摄。为增上缘。益众生故。兼属利他(以自
性身与诸有情。作增上缘。令诸有情得利乐故。由自性身。生佛共有。故与众生为增上缘。助令起发。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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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又与二身俱利功德为所依故。
二利所摄。受用身者。具有二分。一自受法乐分。谓
三无数劫。修自利行。满足所證色等实身。令自受
用微妙喜乐。二他受法乐分。谓三无数劫。修利他
行。满足所證色等化身。为入大地诸菩萨众。现种
种形。说种种法。令诸菩萨。受大法乐。由此二分。或
说此身。唯自利摄。或说此身。唯利他摄。或说俱摄。
皆不相违。变化身者。唯为利他。现诸化相。故利他
摄。】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至)能依身量亦无定限。」

【五身土相依。法身所依。依法性土。唯一法性。宁分
身土耶。曰。能依义边。名之为身。所依义边。名之为
土。又与身为性。名法性身。与土为性。名法性土。即
三土三身之真性也。佛与众生。平等共有。众生未
證佛巳證故。故云。虽此身土体无差别。而属佛法
性相异故。谓法性属佛。为法性身。法性属法。为法
性土。性随相异。故云尔也。清凉疏问云。法性身。法
性土。为别。不别。别。则。不名法性。性无二故。不别。则
无能所依。答。佛地论云。唯以清净法界而为法身。
亦以法性而为其一。性虽一味。随身土相而分三
别。智论云。在有情数中。名为佛性。在非情数中。名
为法性。假说能所。而实无差。此佛身土。皆属真如。
俱非色摄。问。身土固知无差。亦有形量可说否。答。
虽不可说形量大小。而随事相。其量无边。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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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身三土。事既无边。与之为性。岂有边耶。譬如
虚空。能遍一切色非色处。此通喻身土也。量云。虚
空形量无边。遍一切处故。喻如虚空。自受用身。还
依自受用土。谓圆镜智相应净识。即果位第八。此
是依因。依此顿变故。由昔所修下。此是行因。从初
成佛下。辨其果相。初明竖长。周圆下。明其横广。谓
圆镜智相应无垢净识之所变现。由昔三阿僧祇
劫。修十胜行。为净土缘。故初成佛时。以彼净识。变
现纯净佛土。周圆无际。众宝庄严。尽未来际。相续
无穷。自受用身。依止此土。此土即华藏庄严世界
也。如净下。明身土量等。此净土无量。身量亦尔。故
起信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
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有无边
不可穷尽。所以者何皆是无量劫来。无量善根。所
引生故。功德下。明身及土。遍一切处。问。功德随所
依身。智慧随所證如。身土既无边际。功德智慧亦
有大小边际否。答。意如文。他受用身。亦依他受用
土。谓平等智相应净识。大慈悲力之所变现。由昔
因中修利他行。为净土缘。故成佛时。不舍利他。随
彼十地菩萨所宜。以平等智。大慈悲力。变为净土。
大小胜劣。形量不定。他受用身。依止此土。所依之
土。既无定量。能依身量。亦复乃尔。若变化身。即依
变化土。谓成所作智。大慈悲力之所变现。亦由往
昔修利他行为净秽土缘故成佛时。随地前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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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声闻异生等所宜。以大慈悲力。化为佛土。净秽
大小。形量不定。此变化身。依此土住。土既无定。身
量亦尔。开蒙。问。报身体。答。四智菩提。无漏五蕴。问。
报土体。答。无漏色蕴。问。能所依。答。根根尘尘。遍周
沙界。情器有异。情为能依。属报身。器为所依。属报
土也。此实报土。问。他报土。答。随所被机。胜劣大小。
悉皆不同。然唯净土。问。变化土。答。亦随所被大凡
小圣。各随业力。净秽大小。所见不同故肇公云。佛
土净。岂待变而后饰。盖是变众人所见耳。是以众
生见为土石。皆是自业所起。菩萨纯是妙慧。即是
真智所为。离凡圣心。无真俗境。大经云。或现童男
童女身。天龙及与阿修罗。乃至摩睺罗伽等。随其
所乐悉令现。】

「自性身土一切如来(至)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六明共不共。问。此四佛土。一切如来皆共耶。有不
共耶。答。自性身土。一切诸佛共證。体无差别。故可
言共。报身报土。虽是诸佛各随自巳净识所变遍
一切处不相障碍。亦可言共。馀二身土。随诸如来
所化有情。有共不共。若共化者。其土必共。若独化
化者。其土不共。云何共化。谓诸如来同在一处。同
此一时。各各变身变土。而身土形状。各各无异。不
相障碍。互相错杂。为增上缘令彼所化众生。各各
于自识上变现诸佛共化身土相分。而为所缘。而
诸众生。各各自谓于此一土有一佛身。现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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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益我等。此名诸佛共化身土。言不共者。唯一佛
身变一佛土。问。一身一土。足以利生。何用诸佛。共
化身土。答。诸有情类。从无始来。同具佛种。共有佛
性。法尔与诸佛互相系属。或多类众生因缘。唯属
一佛化者。故唯一佛。随所化众生变一身一土而
引导之。不用多佛共化。或一类众生因缘属多佛
共化者。故诸佛随所化众生。同时同处。各各变身
变土。而化导之。由此义故。诸佛随所化有情。有共
不共。若不尔者。多佛久住世间各各现身现土。空
事勤劬劳苦实为无益。何以故。以一佛即能利益
一切众生故。佛地论云。一切如来所化有情。为共
不共。有义皆共。以一一佛。皆能化度一切有情。福
德智慧。一切平等。三无数劫。勤修行愿。同为拔济
一切有情。求菩提故。如说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
佛。有义不共。以佛所化诸有情类。本相属故。是故
如来底沙佛时。曾与慈氏同为弟子。佛观释迦所
化有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善根后熟。又观慈氏
因行先满。释迦后满。遂于一处入火光定。令释迦
见。七日七夜。不下一足。一颂赞叹。令超慈氏在前
成佛。又佛将欲入涅槃时。作如是言。我所应度。皆
巳度讫。又契经说佛涅槃时。观一所化现在非想
非非想处。当生此间。应受佛化。留一化身。潜住此
界。先所受身。现入涅槃。彼从非想非非想没。来生
此间。佛所留化。为说妙法。成阿罗汉。尔时化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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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不现又诸经中处处宣说能化所化相属决定。
是故诸佛所化不共。如实义者。有共不共。无始时
来。种性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菩萨
因时。成熟有情。亦不决定。或共不共。故成佛巳。或
共化度。或别化度。若所化生一向共者。何须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生故。唯应一佛常住世间教化众
生。馀佛皆应入永寂灭。佛亦不应化馀众生令趣
大乘。以无用故。但应化彼令得三乘入永寂灭。以
易得故。谁有智者。舍易就难。然灯助日。是故所化
非一向共。若所化生一向不共。菩萨不应发弘誓
愿。历事诸佛。修学大乘苏达那等。亦不应事多善
知识。诸佛不应以巳所化付嘱后佛。如是等事。皆
悉相违。是故不应一向不共。虽一一佛有化一切
有情功能。然诸有情。于无缘佛。不肯受化。亦不见
闻。虽一一佛尽未来际常住世间。教化无量诸有
情类而随所宜。现种种化。或现等觉。或现涅槃。或
名释迦。或慈氏等。随一化相所度有情。言皆度讫。
生非想者。宜见释迦化相得度。故留化待。亦不相
违。若诸如来同一所化。何佛现前而化彼耶。诸佛
皆有悲愿力故。不可一化馀皆止息。但有缘佛。同
处同时。后得智上各现一化。其状相似。不相障碍。
更相。和杂。为增上缘。令所化生识如是变。谓见一
佛为现神通。为说正法。如是等事。不可思议。非唯
识理。不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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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诸身土若净若秽(至)不尔应无五十二等。」

【七释身土有漏无漏。此约菩萨说。故佛地论云。如
是净土。主既圆满。应有辅翼。主必摄受辅翼者故。
诸大菩萨众所云集。诸声闻等无如是事。谓初地
上诸菩萨众。虽不能集诸佛自利受用净土。而能
集会诸佛利他受用净土。诸佛慈悲。于自识上。随
菩萨宜。现粗妙土。菩萨随自善根愿力。于自识上。
似佛所生净土相现。虽是自心各别变现。而同一
处。形相相似。谓为一土。共集其中。如是地上菩萨
净土。为是有漏。为是无漏。有义无漏。谓自心中后
得无漏净土种子愿力资故。变生净土。于中受用
大乘法乐以初地上诸菩萨众。證真如理。得真无
漏。处真法流。住真净土。常见诸佛。故所变土。是真
无漏。道谛所摄。有义有漏。谓自心中加行有漏净
土种子愿力资故。变生净土。于中受用大乘法乐
以彼菩萨。虽證真如。得真无漏。而七地来。烦恼现
起。乃至十地。尚有修断。烦恼种子。及所知障。第八
识体。能持彼故。现受熏故犹是有漏。无记性摄。有
为无漏。道谛所摄。决定是善。若十地中。第八识体
是无漏善。应知佛地不能执持有漏种子。不应受
熏第八识体既是有漏无记性摄。所变净土。云何
无漏善性所摄。又一有性。无二实身。其身尔时既
是有漏。所依净土。云何无漏。是十地菩萨净土。是
妙有漏。苦谛所摄。如实义者。十地菩萨自心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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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有二。若第八识所变净土。是有漏识相分摄
故。是有漏身所依处故。虽无漏善力所资熏。其相
净妙。而是有漏苦谛所摄随加行等。所现亦尔。若
随后得无漏心变净土影像。是无漏识相分摄故
从无漏善种子生故。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言蕴等
者。即无漏五蕴。一无漏净戒。名为戒蕴。二无漏定
名为定蕴。三无漏慧。名为慧蕴。四无学胜解。名解
脱蕴。五无学正见。名解脱智见蕴。前三是因。后二
是果。五蕴法界。一切三乘功德所依。通学无学。无
学圆满。戒定慧三法因缘杂引生故。学位分得。戒
定慧三。随用一性所引生故。蕴等同异。满分净染。
类此应知。第八有漏所变身土。亦是有漏。后得无
漏所变身土。亦是无漏。故言同也。第八所变。不同
后得。后得所变。不同第八。故言异也。不尔者。牒前
一往所谈身土。皆是随机变现。若不变现。则又何
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建立也哉。】

「然相分等依识变现(至)心与心所定相应故。」

【牒上依识变现。总结成唯识义。相分等者。等见分。
相见俱依自證起故。非如识性依他中实。依他虽
假。而中则圆成实性。故云中实也。相分等依识变
现。即世俗唯识。识性依他中实。即胜义唯识。故云
不尔。唯识理应不成。内境即相分。或许识与相分
俱实有故。或识与二分俱依他起故。依他则虚。圆
成则实。如识性言。俱无不可。此上。释识字也。唯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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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有者。但遮心外境无不遮内境不离识相分是
无不然。真如亦应非实。以真如是本智所缘。亦名
内境故。此上。释唯字也。问。内境与识。既并非无。如
何但言唯识。不言唯境识耶。答曰。以境名通于内
外故。谓有离心境。不离心境。恐滥外境。但言唯识。
为诸愚夫迷执外境。起惑造业。受生死苦。不解观
心。勤求出离。哀悯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出轮
回苦。非谓内境相分如外都无也。或相见分皆识
为性。真如亦是识之实性。由无始来。内因外缘重
习力故。展转现起。似多分生。总此三分。故言唯识。
故除识性。无别有法。问。唯识性。与唯识。有何同异。
答。各有二义。且唯识性二义者。一者虚妄唯识性。
即遍计性所遣清净。此云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
习力似多分生者是也。二者真实唯识性。即圆成
实性。所證清净。此云真如亦是识之实性者是也。
唯识二义者。一世俗唯识。即依他起。所断清净。上
言相分等依识变现者是也。二胜义唯识。即圆成
实。所得清净。上言识性依他中实者是也。又言唯
识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为。通漏无漏。性即
圆成。唯是真如。无为无漏。十卷之义。收摄于此。】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至)乃得圆满非增减故。」

【此释论名。言三分者。有四。序正流通一也。略广位
二也。境行果三也。相性位四也。以此三分。成立唯
识。故曰成唯识论。显唯识理。极明净故。亦曰净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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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论。此本论原为世亲菩萨。撮取瑜伽要义。成三
十颂。今此论文。由三十颂。成立教理同果性相真
妄遍实有为无为一切诸法。皆是唯识。如是发明
唯识之理。乃得圆满不增不减。故本论名三十论
焉。】

「巳依圣教及正理(至)愿共速登无上觉。」

【此即三大分中第三释结施愿分。前二句。即释结
也。后二句。即施愿也。】

成唯识论卷第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