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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第 126c 页
成唯识论卷第十
金坛居士 王肯堂 證义
「此十一障二障所摄(至)前后相望皆容具有。」
【二二障所摄。总举烦恼所知二障。摄前诸障。前标
十障。今举十一者。为前十地断障之后。复有著碍
二愚。名有馀障。故有十一。深密经云。善男子。此诸
地中。有二十二种愚痴。十一种粗重。是也。问。烦恼
种现何位伏断。答。若是烦恼分别种子。在初地真
见道时刹那顿断。若是分别烦恼现行。资粮加行
渐渐降伏。若是俱生烦恼种子。等觉位中金刚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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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现在前时一切顿断。若是俱生烦恼现行亦从
加行位中渐渐降伏。自登初地。以至八地伏尽不
行。如阿罗汉者。集论云。此诸菩萨。虽未永断一切
烦恼。然此烦恼犹如咒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
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巳断烦恼。应有问云。
既如阿罗汉。令永不行。如何前四犹起我见。七地
巳前犹起贪瞋等耶。故此答云。由故意力。谓六地
之前。容有出观。尚有误起。七地之中。常在无相。为
化众生。故意而起。起不为失。八地以上。无功用行。
化利有情。巳得任运。无烦故意。毕竟不行。以八地
得相土自在。九地得心自在。十地得法自在故。问。
所知种现。何位伏断。答。若是分别所知种子。亦在
初地真见道时。与烦恼种刹那顿断。若是分别所
知现行亦在资粮加行位中渐渐降伏若是俱生
所知种子。于十地中渐次断灭。直至等觉位中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刹那中方永断尽。若是俱生
所知现行。亦在资粮加行位中渐渐降伏。直至十
地方永断尽。问。六七二识皆有所知。何地断何。答。
若所知与六识俱者。八地巳上不复现行。无漏观
心及生空智果。相续无间。故能与彼相违。若所知
障与七识俱者。第八巳上犹可现行。直至十地法
空智果现在前时。得法自在。彼障方伏。问。前五转
识烦恼所知。何地伏断。答。前五转识俱生烦恼。虽
在因中未转依位。由彼第六无漏观心降伏之力。
加行位中渐渐降伏。自登初地。以至八地伏尽不
行。如阿罗汉者。集论云。此诸菩萨。虽未永断一切
烦恼。然此烦恼犹如咒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
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巳断烦恼。应有问云。
既如阿罗汉。令永不行。如何前四犹起我见。七地
巳前犹起贪瞋等耶。故此答云。由故意力。谓六地
之前。容有出观。尚有误起。七地之中。常在无相。为
化众生。故意而起。起不为失。八地以上。无功用行。
化利有情。巳得任运。无烦故意。毕竟不行。以八地
得相土自在。九地得心自在。十地得法自在故。问。
所知种现。何位伏断。答。若是分别所知种子。亦在
初地真见道时。与烦恼种刹那顿断。若是分别所
知现行亦在资粮加行位中渐渐降伏若是俱生
所知种子。于十地中渐次断灭。直至等觉位中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刹那中方永断尽。若是俱生
所知现行。亦在资粮加行位中渐渐降伏。直至十
地方永断尽。问。六七二识皆有所知。何地断何。答。
若所知与六识俱者。八地巳上不复现行。无漏观
心及生空智果。相续无间。故能与彼相违。若所知
障与七识俱者。第八巳上犹可现行。直至十地法
空智果现在前时。得法自在。彼障方伏。问。前五转
识烦恼所知。何地伏断。答。前五转识俱生烦恼。虽
在因中未转依位。由彼第六无漏观心降伏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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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障不起。若是法执。五识中无。不须伏断。问。何故
十地。修道位中。但断所知障种。不断烦恼。答。虽于
修道位中皆不断烦恼种。断所知时而彼烦恼粗
熏。亦渐断灭。由此故言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位
断义。三位者。一见道位。顿断分别二障种子。二修
道位。渐次伏断俱生烦恼所知种现。三金刚道位。
能永断尽二障种子。问。前巳分十地。何又言三位
则资粮加行不断粗重耶。答。虽诸位中皆断粗重。
而三位显。是故偏说耳。问。断二障种熟顿熟渐。答
云。第七俱生烦恼所知二障种子。俱是顿断。彼七
不能入生空观。故无渐断。二乘出三界。菩萨第八
地。皆是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顿断三界烦恼
障种。而所知障种。则惟菩萨将成佛时。一刹那中
一切顿断。与烦恼种俱。故云一切也。以第七识俱
生所知。任运内执。无分别故。境惟一类。无粗细故。
故唯顿断若六识中俱烦恼种。有顿渐断。分别烦
恼障种。见所断者。三乘见道位中。一切顿断。俱生
烦恼障种。修所断者。随根利钝。有顿有渐。一类钝
根二乘。约七生断。将三界分九地。每地分七品。预
流果人。断欲界思惑。至第五品。名一来向断第六
品。名一来果。以有三品馀惑。还来人间故。若断至
八品。名不还向。断尽九品。名不还果。以欲界惑尽。
不生人间。故不还果。寄生净居。复断上八地各九
品惑。至七十一品。名阿罗汉向断尽后品。證罗汉
十地。修道位中。但断所知障种。不断烦恼。答。虽于
修道位中皆不断烦恼种。断所知时而彼烦恼粗
熏。亦渐断灭。由此故言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位
断义。三位者。一见道位。顿断分别二障种子。二修
道位。渐次伏断俱生烦恼所知种现。三金刚道位。
能永断尽二障种子。问。前巳分十地。何又言三位
则资粮加行不断粗重耶。答。虽诸位中皆断粗重。
而三位显。是故偏说耳。问。断二障种熟顿熟渐。答
云。第七俱生烦恼所知二障种子。俱是顿断。彼七
不能入生空观。故无渐断。二乘出三界。菩萨第八
地。皆是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顿断三界烦恼
障种。而所知障种。则惟菩萨将成佛时。一刹那中
一切顿断。与烦恼种俱。故云一切也。以第七识俱
生所知。任运内执。无分别故。境惟一类。无粗细故。
故唯顿断若六识中俱烦恼种。有顿渐断。分别烦
恼障种。见所断者。三乘见道位中。一切顿断。俱生
烦恼障种。修所断者。随根利钝。有顿有渐。一类钝
根二乘。约七生断。将三界分九地。每地分七品。预
流果人。断欲界思惑。至第五品。名一来向断第六
品。名一来果。以有三品馀惑。还来人间故。若断至
八品。名不还向。断尽九品。名不还果。以欲界惑尽。
不生人间。故不还果。寄生净居。复断上八地各九
品惑。至七十一品。名阿罗汉向断尽后品。證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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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复有一类利根二乘。将三界九地。九九八十一
品思惑。合为一聚分为九品。虽有九品。一生别断。
不待七生故九品者。谓耎道中道。上道。各有三品。
三道共有九品。杂集九云。耎道者。谓耎耎。耎中。耎
上。品道。由此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上上。上
中。上下。三品烦恼。中道者。谓中耎。中中。中上。品道
由此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耎。
三品烦恼。上道者谓上耎。上中。上上。三品道。由此
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耎上。耎中。耎耎。三品
烦恼。如是耎中上品道。复各别分为耎等三。建立
九品。为显修道所断烦恼渐次断故。复何因缘。耎
耎品道。能断上上品烦恼。由此烦恼。于极猛利毁
灭惭愧无羞耻者身中。粗重现行。易可觉了。易可
分别。是故此上品烦恼。犹如粗垢。微少对治。即能
除遣。若下下品烦恼。在与上相违者身中。微隐现
行。难可觉了。难可分别。如微隐垢。大力对治。方能
除遣。由此道理。当知所馀能。治所治。相翻建立。亦
尔。言三界九地者。杂集十三云。界差别者。谓欲界
异生有学无学。如欲界有三。色界无色界亦尔。又
有欲色界菩萨。又有欲界独觉。不可思议如来。言
一一渐次者。杂集十三云。预流果向补特伽罗者。
谓住顺决择分位。及住见道十五心刹那位。此中
意说。始从一座顺决择分。乃至未至初果。皆名预
流果向。预流果补特伽罗者。谓住见道第十六心
品思惑。合为一聚分为九品。虽有九品。一生别断。
不待七生故九品者。谓耎道中道。上道。各有三品。
三道共有九品。杂集九云。耎道者。谓耎耎。耎中。耎
上。品道。由此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上上。上
中。上下。三品烦恼。中道者。谓中耎。中中。中上。品道
由此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耎。
三品烦恼。上道者谓上耎。上中。上上。三品道。由此
道故。能舍三界所系地。地中耎上。耎中。耎耎。三品
烦恼。如是耎中上品道。复各别分为耎等三。建立
九品。为显修道所断烦恼渐次断故。复何因缘。耎
耎品道。能断上上品烦恼。由此烦恼。于极猛利毁
灭惭愧无羞耻者身中。粗重现行。易可觉了。易可
分别。是故此上品烦恼。犹如粗垢。微少对治。即能
除遣。若下下品烦恼。在与上相违者身中。微隐现
行。难可觉了。难可分别。如微隐垢。大力对治。方能
除遣。由此道理。当知所馀能。治所治。相翻建立。亦
尔。言三界九地者。杂集十三云。界差别者。谓欲界
异生有学无学。如欲界有三。色界无色界亦尔。又
有欲色界菩萨。又有欲界独觉。不可思议如来。言
一一渐次者。杂集十三云。预流果向补特伽罗者。
谓住顺决择分位。及住见道十五心刹那位。此中
意说。始从一座顺决择分。乃至未至初果。皆名预
流果向。预流果补特伽罗者。谓住见道第十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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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位。即此见道。亦名入正性决定。亦名于法现
观。问。谁于见道最后心位得初果耶。答。若于欲界
未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预流果。谓次第者。虽
少分离欲。亦名未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
六心位。得预流果。若倍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
一来果。谓先用。世间道。巳断欲界修道所断六品
烦恼。名倍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六心位。
得一未果。若巳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不还果。
谓先用世俗道巳断欲界修道所断九品烦恼名
巳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不还
果。一来果向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中。巳断欲界
五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见道后巳断欲
界乃至中中品烦恼及住彼断道故。一来果补特
伽罗者。谓于修道中。巳断欲界第六品烦恼。安住
彼道。所以者何。由巳永断永断中耎品烦恼。断道
究竟。建立此故。不还果向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
中。巳断欲界第七第八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
何。由一来果后。巳断欲界耎上耎中品烦恼。及住
彼断道。建立此故。不还果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
中。巳断欲界第九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
彼永断欲界耎耎品烦恼。断道究竟。建立此故。阿
罗汉果向补特伽罗者谓巳永断有顶八品烦恼。
安住彼道。阿罗汉果补特伽罗者。谓巳永断有顶
第九品烦恼。安住彼究竟道。合为一聚者。前论云。
观。问。谁于见道最后心位得初果耶。答。若于欲界
未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预流果。谓次第者。虽
少分离欲。亦名未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
六心位。得预流果。若倍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
一来果。谓先用。世间道。巳断欲界修道所断六品
烦恼。名倍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六心位。
得一未果。若巳离欲者。后入正性决定。得不还果。
谓先用世俗道巳断欲界修道所断九品烦恼名
巳离欲。彼后入正性决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不还
果。一来果向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中。巳断欲界
五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见道后巳断欲
界乃至中中品烦恼及住彼断道故。一来果补特
伽罗者。谓于修道中。巳断欲界第六品烦恼。安住
彼道。所以者何。由巳永断永断中耎品烦恼。断道
究竟。建立此故。不还果向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
中。巳断欲界第七第八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
何。由一来果后。巳断欲界耎上耎中品烦恼。及住
彼断道。建立此故。不还果补特伽罗者。谓于修道
中。巳断欲界第九品烦恼。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
彼永断欲界耎耎品烦恼。断道究竟。建立此故。阿
罗汉果向补特伽罗者谓巳永断有顶八品烦恼。
安住彼道。阿罗汉果补特伽罗者。谓巳永断有顶
第九品烦恼。安住彼究竟道。合为一聚者。前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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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说预流补特伽罗。此有二种。一渐出离。二顿
出离。渐出离者。如前广说。顿出离者。谓入谛现观
巳。依止未至定发出世间道。顿断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唯立二果。谓预流果。阿罗汉果。品品别
断者谓先顿断欲色无色界修道所断上上品随
眠如是乃至耎耎品。顿断三界者。如见道所断。非
如世间道界地渐次品品别断。此义以何为證。如
指端经说。诸所有色。乃至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
在。广说乃至若远若近。总此一切。略为一分。一团。
一积。一聚。如是略巳。应观一切皆是无常。一切皆
苦。乃至广说。依如是观。但可建立初后二果。由此
二果。如其次第。永断三界一切见修所断烦恼。无
馀所显。故不立第二第三两果。由此二果巳见谛
者。唯断欲界修道所断。有馀无馀所显故。详此即
钝利二根声闻独觉二乘也菩萨地中烦恼种子。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若是第
六识中所知障种。二乘无分。唯菩萨断。若分别起
见所断者。菩萨于初地初心一时顿断。若俱生起
修所断者。从初地修道。以至十地渐次而断。生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与前烦恼种子。刹那断尽。入究
竟位。问。何故第七所知障种。一时顿断。六识所知
障种。有顿渐断。答。以第七识任运内缘。境无粗细。
类无差别。故得顿断。此第六识。通缘内外。境有粗
细。类有差别。故粗者顿断。细者渐除。缘外者顿断。
出离。渐出离者。如前广说。顿出离者。谓入谛现观
巳。依止未至定发出世间道。顿断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唯立二果。谓预流果。阿罗汉果。品品别
断者谓先顿断欲色无色界修道所断上上品随
眠如是乃至耎耎品。顿断三界者。如见道所断。非
如世间道界地渐次品品别断。此义以何为證。如
指端经说。诸所有色。乃至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
在。广说乃至若远若近。总此一切。略为一分。一团。
一积。一聚。如是略巳。应观一切皆是无常。一切皆
苦。乃至广说。依如是观。但可建立初后二果。由此
二果。如其次第。永断三界一切见修所断烦恼。无
馀所显。故不立第二第三两果。由此二果巳见谛
者。唯断欲界修道所断。有馀无馀所显故。详此即
钝利二根声闻独觉二乘也菩萨地中烦恼种子。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若是第
六识中所知障种。二乘无分。唯菩萨断。若分别起
见所断者。菩萨于初地初心一时顿断。若俱生起
修所断者。从初地修道。以至十地渐次而断。生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与前烦恼种子。刹那断尽。入究
竟位。问。何故第七所知障种。一时顿断。六识所知
障种。有顿渐断。答。以第七识任运内缘。境无粗细。
类无差别。故得顿断。此第六识。通缘内外。境有粗
细。类有差别。故粗者顿断。细者渐除。缘外者顿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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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内者渐除也。下明两乘断障用功差别。若是钝
根二乘。渐断障时。必各别起无间解脱加行胜进。
或总或别。杂集九云。无间道者。谓有由此道无间。
永断烦恼。令无所馀。所以者何。由此道无间。能永
除遣此品烦恼所生品类粗重。令无有馀又转粗
重依。得无粗重是名修道中无间道。解脱道者。谓
由此道。證断烦恼所得解脱。所以者何。由此道能
證烦恼永断所得转依故。胜进道者。谓为断馀品
烦恼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是名胜进道。所以者
何。为断此品后馀烦恼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望
此品是胜进故。名胜进道。又复弃舍断烦恼方便。
或勤方便思惟诸法。或勤方便安住诸法。或进修
馀三摩钵底诸所有道。名胜进道。无间断惑解脱
證真故各别起加行胜进二道起时或总或别。若
是利根菩萨。渐断障位。虽分断无明。分證真理。以
智起惑除。非要别起无间断惑。解脱證真。以加行
等四种断道。刹那前后。皆具有故。杂集十四云。若
诸菩萨性是利根。云何复令修练根耶。谓令依利
耎根。引发利中根。复依利中根。引发利利根。故前
巳说一切菩萨性是利根。而复说于时时中应修
练根者。由于自种类。复有耎等三品后后相引发
故。说名练根。若异此者。诸利根种。性补特伽罗。应
根唯一品。诸菩萨等根品差别。应不可得。然有何
得。是故利根复有差别。】
根二乘。渐断障时。必各别起无间解脱加行胜进。
或总或别。杂集九云。无间道者。谓有由此道无间。
永断烦恼。令无所馀。所以者何。由此道无间。能永
除遣此品烦恼所生品类粗重。令无有馀又转粗
重依。得无粗重是名修道中无间道。解脱道者。谓
由此道。證断烦恼所得解脱。所以者何。由此道能
證烦恼永断所得转依故。胜进道者。谓为断馀品
烦恼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是名胜进道。所以者
何。为断此品后馀烦恼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望
此品是胜进故。名胜进道。又复弃舍断烦恼方便。
或勤方便思惟诸法。或勤方便安住诸法。或进修
馀三摩钵底诸所有道。名胜进道。无间断惑解脱
證真故各别起加行胜进二道起时或总或别。若
是利根菩萨。渐断障位。虽分断无明。分證真理。以
智起惑除。非要别起无间断惑。解脱證真。以加行
等四种断道。刹那前后。皆具有故。杂集十四云。若
诸菩萨性是利根。云何复令修练根耶。谓令依利
耎根。引发利中根。复依利中根。引发利利根。故前
巳说一切菩萨性是利根。而复说于时时中应修
练根者。由于自种类。复有耎等三品后后相引发
故。说名练根。若异此者。诸利根种。性补特伽罗。应
根唯一品。诸菩萨等根品差别。应不可得。然有何
得。是故利根复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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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真如者一遍行真如(至)为令圆满后后建立。」
【四十真如。一由断异生性障。證遍行真如。谓我法
二空所显真如。无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摄论中。名
为遍满。遍满一切有为行故。意明无有一法非二
空故。谓一切法本是二空。非别有如。来遍诸法。然
则下之十如。岂不遍耶。岂复非是二空所显。答云。
遍行之如。是如总相。下之九如。随德别立。今当初
得。得于总相。以受别名。故清凉疏云。此地最初偏
證遍满也。二断邪行障。證最胜真如。谓此真如。具
无边德。于一切法最为胜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
为无边德。万行之中。戒为最胜。由具戒故。證最胜
如。谓此如理。最为胜故。如说离欲。名为最胜。故智
度论第十五云。大恶病中。戒为良药大怖畏中。戒
为守护。死黑闇中。戒为明灯。于恶道中。戒为猛将。
死海水中。戒为大船。故云最胜。三断闇钝障。證胜
流真如。谓此真如所流教法。于馀教法极为胜故。
梁摄论云。从真如流出正体智正体智流出后得
智。后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部经。名为胜
流法界。此有二意。一由得三慧。照大乘法。观此教
法根本真如。如即胜流。二若證此如。说法胜故。四
断微细烦恼现行障。證无摄受真如。谓此真如名
出世间。远离身见。无所系属。世亲释云。于此如中。
无计我所。无摄我所。如北洲人无系属故。应说此
如非我执我慢我爱无明边见我所见等所依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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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五断于下乘般涅槃障證类无别真如。谓此真
如。类无差别。真俗二谛合为一故。生死涅槃悉平
等故。非如眼等。类有异故。摄论名为相续无差别
法界。世亲释云。谓于此中。体无有异。非如眼等。随
诸有情。相续差别。各各有异。无性意同。而梁论云。
由此法界。能令三世诸佛相续身不异者。众生迷
此。万类之异。诸佛證此。居然不变。六断粗相现行
障。證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非是染而
后净故。摄论云。由缘起智能令般若波罗蜜多现
在前故。无性释云。谓此地中。住缘起智。由此智力。
令无分别智而得现前。悟一切法无染无净。摄论
名为无染净法界。后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续无
染净果。其揆一也。七断细相现行障。證法无别真
如。谓此真如。虽多教法种种安立而无异故。慈恩
释云。谓虽诸教法。依如建立。如无异故。又于教中。
立种种名。法界实相。而如无异。清凉疏云。以了种
种教法同真无相故。谓虽诸教法。随机种种。不失
平等一味之相。故中边论云。第七地中。所證法界。
名种种法无差别。由通达知此法无相。不行契经
等种种法相中故。八断无相中作加行障。證不增
减真如。以住无相。不随净染有增减故。即此亦名
相上自在所依真如。證此真如。现相现土。皆自在
故。此名即摄论名。世亲摄云。谓于此中。杂染减时
而无有减。清净增时而无有增。无性释云。法外无
如。类无差别。真俗二谛合为一故。生死涅槃悉平
等故。非如眼等。类有异故。摄论名为相续无差别
法界。世亲释云。谓于此中。体无有异。非如眼等。随
诸有情。相续差别。各各有异。无性意同。而梁论云。
由此法界。能令三世诸佛相续身不异者。众生迷
此。万类之异。诸佛證此。居然不变。六断粗相现行
障。證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非是染而
后净故。摄论云。由缘起智能令般若波罗蜜多现
在前故。无性释云。谓此地中。住缘起智。由此智力。
令无分别智而得现前。悟一切法无染无净。摄论
名为无染净法界。后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续无
染净果。其揆一也。七断细相现行障。證法无别真
如。谓此真如。虽多教法种种安立而无异故。慈恩
释云。谓虽诸教法。依如建立。如无异故。又于教中。
立种种名。法界实相。而如无异。清凉疏云。以了种
种教法同真无相故。谓虽诸教法。随机种种。不失
平等一味之相。故中边论云。第七地中。所證法界。
名种种法无差别。由通达知此法无相。不行契经
等种种法相中故。八断无相中作加行障。證不增
减真如。以住无相。不随净染有增减故。即此亦名
相上自在所依真如。證此真如。现相现土。皆自在
故。此名即摄论名。世亲摄云。谓于此中。杂染减时
而无有减。清净增时而无有增。无性释云。法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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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所以不增诸法不坏。所以不减无性后释。一同
世亲。中边论云由通达此。圆满證得无生法忍。于
诸清净杂染法中。不见一法。有增有减。世亲释相
土自在所依真如云。于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
在。随其所欲。即能现前。故于所现土而得自在。如
欲令土成金等宝。随意成故。相约现身。土约器界
九断利他中不欲行障。證智自在所依真如。谓若
證得此真如巳。于无碍解。得自在故。摄论名同。无
性释云。谓此地中。得无碍解所依止故。分證得智
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随其言。善能了知诸意趣
义如实成就一切有情。受胜法乐。此云无碍解等
释自在义。分證得等。释于智义。中边论云。有四自
在。一无分别自在(即相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
业自在。法界为此四种所依止义。第八地唯能通
达初二自在所依止义。后二如次在后二地。十断
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證业自在等所依真如。以
断未得自在障證法自在。由得法自在故。所作业
用无不自在谓神通作业总持定门皆自在故住
一切地。成就诸佛菩萨等。即业自在义虽真如性
下总结通难。为有问云。地之正證者。如初地中正
智亲證真如则后九地中不应更證。以如无二无
异故。故此答云。虽真如性实无差别。而随其所證
所生能證胜德。假立一种。故古德云。如虽一味。约
智。明昧。有十亲證。释此难也。应有问言。初地之内。
世亲。中边论云由通达此。圆满證得无生法忍。于
诸清净杂染法中。不见一法。有增有减。世亲释相
土自在所依真如云。于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
在。随其所欲。即能现前。故于所现土而得自在。如
欲令土成金等宝。随意成故。相约现身。土约器界
九断利他中不欲行障。證智自在所依真如。谓若
證得此真如巳。于无碍解。得自在故。摄论名同。无
性释云。谓此地中。得无碍解所依止故。分證得智
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随其言。善能了知诸意趣
义如实成就一切有情。受胜法乐。此云无碍解等
释自在义。分證得等。释于智义。中边论云。有四自
在。一无分别自在(即相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
业自在。法界为此四种所依止义。第八地唯能通
达初二自在所依止义。后二如次在后二地。十断
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證业自在等所依真如。以
断未得自在障證法自在。由得法自在故。所作业
用无不自在谓神通作业总持定门皆自在故住
一切地。成就诸佛菩萨等。即业自在义虽真如性
下总结通难。为有问云。地之正證者。如初地中正
智亲證真如则后九地中不应更證。以如无二无
异故。故此答云。虽真如性实无差别。而随其所證
所生能證胜德。假立一种。故古德云。如虽一味。约
智。明昧。有十亲證。释此难也。应有问言。初地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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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十如。应无发趣之果能达后后相及得果。若
巳通达。何不齐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达即齐达
證行未圆故。行位有十。故有十种圆满真如。乃至
如来。十皆能了。如辨中边论广有分别言能證者
由如行圆。后后地行。别别渐圆岂非约智有明昧
义乎。慈恩疏有二。先难古释。后申正义。难古有三
一难云。谓境智互相如。约智證十如。何不境智互
相如。约境證一如。二难云。加行后得非亲證。可说
彼智有明昧。正体缘如不变影。何得说此有。明昧
三难云。能證有分限。所證无分限。以限證无限。境
智岂相如。下出正义云。应知亲證之言。但望当地
加行后得。故名为亲不望后地。说为亲證。故不相
违也。于义可知。今为古德先通此难。一我许有十
如。则应如所难。我今立一如。何因为此难。故应顺
语答第一云。境智互相如。说智十遍證。境智互相
如。约境唯一證。二答第二云。汝證十如不变影。一
如而说为十。如我證真如不变影。何妨一智十亲
證。三酬第三有二意。一随。难通。以能随所證。不许
有明昧。以所随能證。真如应是智。二反难云。真如
无分限。不许有明昧。真如体不异。十德何由成。是
则前难未为切要。故云。虽真如无别。而随胜德。假
立十种。此约所證德异。故有十地亲證。又云。虽初
地中巳达一切。而能證行犹未圆满。为令圆满后
后建立。此则亦约能證明昧意也。若唯取所證德
巳通达。何不齐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达即齐达
證行未圆故。行位有十。故有十种圆满真如。乃至
如来。十皆能了。如辨中边论广有分别言能證者
由如行圆。后后地行。别别渐圆岂非约智有明昧
义乎。慈恩疏有二。先难古释。后申正义。难古有三
一难云。谓境智互相如。约智證十如。何不境智互
相如。约境證一如。二难云。加行后得非亲證。可说
彼智有明昧。正体缘如不变影。何得说此有。明昧
三难云。能證有分限。所證无分限。以限證无限。境
智岂相如。下出正义云。应知亲證之言。但望当地
加行后得。故名为亲不望后地。说为亲證。故不相
违也。于义可知。今为古德先通此难。一我许有十
如。则应如所难。我今立一如。何因为此难。故应顺
语答第一云。境智互相如。说智十遍證。境智互相
如。约境唯一證。二答第二云。汝證十如不变影。一
如而说为十。如我證真如不变影。何妨一智十亲
證。三酬第三有二意。一随。难通。以能随所證。不许
有明昧。以所随能證。真如应是智。二反难云。真如
无分限。不许有明昧。真如体不异。十德何由成。是
则前难未为切要。故云。虽真如无别。而随胜德。假
立十种。此约所證德异。故有十地亲證。又云。虽初
地中巳达一切。而能證行犹未圆满。为令圆满后
后建立。此则亦约能證明昧意也。若唯取所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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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则初地未全證如。亦未能全通如无异难。如人
观空。小时不远。大则渐增。空虽无差。眼有明昧。通
上二广辨地中修断證义竟。】
「如是菩萨于十地中(至)舍二粗重而證得故。」
【三别开转依六种位。牒上答前云何證得二种转
依之问。摄论果断分云。谓菩萨无住涅槃。以舍杂
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此中生死。谓依
他起性杂染分涅槃。谓依他起性清净分。二所依
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
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世亲释云。谓住此
转依时。不容烦恼。不舍生死。是此转依相。何者生
死。谓依他起杂染性分。何者涅槃。谓依他起清净
性分。何者依止。谓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转依。谓
即此性对治生时。舍杂染分。得清净分。先依位释。
分为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者。损。谓减损。力。谓势力。
益。谓增益。能。谓功能。谓资粮位。具四种力。修六种
行。发三种心信解唯识相性具有胜解。谓加行位。
起四寻思。发四实智。观二取空。具有惭愧。由此二
位修习胜解惭愧之力。便能减损本识染种势力。
复能增益本识净种功能。以转染依净名为转依。
问。三贤未断分别障种。未登圣位。何名转依。答。虽
未断分别障种。实證转依。而能渐伏分别现行亦
得名为證转依也。摄论云。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
故。及由有羞耻。令诸烦恼少分现行不现行故。无
观空。小时不远。大则渐增。空虽无差。眼有明昧。通
上二广辨地中修断證义竟。】
「如是菩萨于十地中(至)舍二粗重而證得故。」
【三别开转依六种位。牒上答前云何證得二种转
依之问。摄论果断分云。谓菩萨无住涅槃。以舍杂
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此中生死。谓依
他起性杂染分涅槃。谓依他起性清净分。二所依
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
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世亲释云。谓住此
转依时。不容烦恼。不舍生死。是此转依相。何者生
死。谓依他起杂染性分。何者涅槃。谓依他起清净
性分。何者依止。谓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转依。谓
即此性对治生时。舍杂染分。得清净分。先依位释。
分为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者。损。谓减损。力。谓势力。
益。谓增益。能。谓功能。谓资粮位。具四种力。修六种
行。发三种心信解唯识相性具有胜解。谓加行位。
起四寻思。发四实智。观二取空。具有惭愧。由此二
位修习胜解惭愧之力。便能减损本识染种势力。
复能增益本识净种功能。以转染依净名为转依。
问。三贤未断分别障种。未登圣位。何名转依。答。虽
未断分别障种。实證转依。而能渐伏分别现行亦
得名为證转依也。摄论云。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
故。及由有羞耻。令诸烦恼少分现行不现行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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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释云。谓由胜解力。及闻熏习力。损减依附阿赖
耶识中烦恼。增益彼对治功能。又由胜解闻熏习
住有羞耻故。令诸烦恼少分现行或不现行。世亲
释云。有羞耻等者。于此位中。若烦恼现行。即深羞
耻。或少分现行。或全不现行。二通达转者。谓于初
地真见道时。顿断分别我法二障种子。得根本智。
證遍行真如。实證一分真实转依。名转依位。摄论
云。谓诸菩萨巳入大地。于真实非真实。显现不显
现。现前住故。乃至六地世亲释云。谓入地时所得
转依乃至六地。或时为真实显现因。或时出观为
非真实显现因。无性释云。谓巳證入菩萨大地。于
真非真。或现不现。无分别智。有间无间。而现行故
或时真现。谓入观时。或非真现。谓出观时。非真与
真。于此二时。如其次第。说名不现。此现不现。乃至
六地。三修习转者。修。谓修葺。不使荒芜。习。谓温习。
不使忘失。谓从初地以至十地数数修习十种胜
行。渐渐断除十种粗重。分分證得十种真如。名转
依位。摄论云。谓犹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
故。乃至十地。世亲释云。由所知障。说名有障。此转
依位。乃至十地。一切有相不复显现。唯有无相真
实显现。下引论以證通达修习二转义。谓前六地
皆名通达转以通真达俗故。若以无相观通真。则
真现而俗不现。若以有相观达俗。则俗现而真不
现。以真俗相间。有无相杂。故名通达。谓后四地名
耶识中烦恼。增益彼对治功能。又由胜解闻熏习
住有羞耻故。令诸烦恼少分现行或不现行。世亲
释云。有羞耻等者。于此位中。若烦恼现行。即深羞
耻。或少分现行。或全不现行。二通达转者。谓于初
地真见道时。顿断分别我法二障种子。得根本智。
證遍行真如。实證一分真实转依。名转依位。摄论
云。谓诸菩萨巳入大地。于真实非真实。显现不显
现。现前住故。乃至六地世亲释云。谓入地时所得
转依乃至六地。或时为真实显现因。或时出观为
非真实显现因。无性释云。谓巳證入菩萨大地。于
真非真。或现不现。无分别智。有间无间。而现行故
或时真现。谓入观时。或非真现。谓出观时。非真与
真。于此二时。如其次第。说名不现。此现不现。乃至
六地。三修习转者。修。谓修葺。不使荒芜。习。谓温习。
不使忘失。谓从初地以至十地数数修习十种胜
行。渐渐断除十种粗重。分分證得十种真如。名转
依位。摄论云。谓犹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
故。乃至十地。世亲释云。由所知障。说名有障。此转
依位。乃至十地。一切有相不复显现。唯有无相真
实显现。下引论以證通达修习二转义。谓前六地
皆名通达转以通真达俗故。若以无相观通真。则
真现而俗不现。若以有相观达俗。则俗现而真不
现。以真俗相间。有无相杂。故名通达。谓后四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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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转以长时修习纯无相观。断馀粗重。不令有
间杂故。非真多不现。然杂烦恼未名清净故。言多
令非真不现者。反显非真。犹有少时现也。四果圆
满转。前名分證。此名满證。自资粮至等觉无间道
普光明等十大三昧现在前时。永断俱生二障极
微细种。至解脱道。顿證佛果。圆满转依。名究竟位。
从此自利毕功。唯是度生尽未来际。摄论云。谓永
无障。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实显现。于一切相。
得自在故。无性释云。由一切障。说名无障。以一切
障永无有故。得一切相皆不显现。得最清净真实
显现。依此转依。于一切相。得大自在。以于诸相得
自在故。随其所乐。利乐有情。五下劣转。专求自利。
不念利他。厌苦欣寂。不能等观。唯證生空。法空未
證。断烦恼种。不断所知。證真择灭。不證菩提。耽寂
灭乐。无胜堪能。具此六义。名下劣转。摄论云。谓声
闻等。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一向背生死。
一向舍生死故。世亲释云。等者。等取独觉。唯能通
达一空无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六广大转。反上
六义。即名广大。摄论云谓诸菩萨兼通达法空无
我性。即于生死。见为寂静。虽断杂染。而不舍故。世
亲释云。由并通达二空无我。安住此中。舍诸杂染。
不舍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广大。又摄论曰。若诸菩
萨。住下劣转有何过失。不[(厂@((既-旡)-日+口))*页]一切有情利益安乐
事故。违越一切菩萨法故。与下劣乘同解脱故。是
间杂故。非真多不现。然杂烦恼未名清净故。言多
令非真不现者。反显非真。犹有少时现也。四果圆
满转。前名分證。此名满證。自资粮至等觉无间道
普光明等十大三昧现在前时。永断俱生二障极
微细种。至解脱道。顿證佛果。圆满转依。名究竟位。
从此自利毕功。唯是度生尽未来际。摄论云。谓永
无障。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实显现。于一切相。
得自在故。无性释云。由一切障。说名无障。以一切
障永无有故。得一切相皆不显现。得最清净真实
显现。依此转依。于一切相。得大自在。以于诸相得
自在故。随其所乐。利乐有情。五下劣转。专求自利。
不念利他。厌苦欣寂。不能等观。唯證生空。法空未
證。断烦恼种。不断所知。證真择灭。不證菩提。耽寂
灭乐。无胜堪能。具此六义。名下劣转。摄论云。谓声
闻等。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一向背生死。
一向舍生死故。世亲释云。等者。等取独觉。唯能通
达一空无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六广大转。反上
六义。即名广大。摄论云谓诸菩萨兼通达法空无
我性。即于生死。见为寂静。虽断杂染。而不舍故。世
亲释云。由并通达二空无我。安住此中。舍诸杂染。
不舍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广大。又摄论曰。若诸菩
萨。住下劣转有何过失。不[(厂@((既-旡)-日+口))*页]一切有情利益安乐
事故。违越一切菩萨法故。与下劣乘同解脱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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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过失。若诸菩萨。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生死法中
以自转依。为所依止。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
切有情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
善巧。安立所化诸有情故。是为功德。无性释云。于
一切法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显一切同分之身。
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难调有情置最胜
生。及三乘中。最胜生者。谓诸世间安乐生处。应知
此是说法功德。此中虽举六种转依。而意取第六
广大转。谓彼是舍二粗重而證得故。问。何以不取
果圆满转。曰。对菩萨说。是以不取。意明上约位。不
出后二大乘小乘。今拣小乘不取。故唯取第六耳。】
「转依义别略有四种(至)此即四智相应心品。」
【四别明转依四义。一能转道。能转即智。智能转妄
复真。故名能转。先伏后断。故又分二。一能伏者。谓
二障种子有生现行势力。惟修六行及加行根本
后得三智力能伏之。令不现行。名能伏道也。此通
漏无漏道。谓以六行渐伏。唯通有漏。若以加行后
得二智渐伏。通漏无漏。若以根本智顿伏。唯通无
漏故二能断者。谓无分别根后二智。断迷理事根
随惑故。名能断道。此于二道中除有漏。三智中除
加行。问何以除有漏。曰有二义故。一有漏曾习相
执所引故。二未泯相故。谓第七识念念执我。令第
六识所行施等不能亡相。故名曾习相执。又曰未
泯相故。虽有漏道常起现行。而不为损。亦无所益。
以自转依。为所依止。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
切有情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
善巧。安立所化诸有情故。是为功德。无性释云。于
一切法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显一切同分之身。
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难调有情置最胜
生。及三乘中。最胜生者。谓诸世间安乐生处。应知
此是说法功德。此中虽举六种转依。而意取第六
广大转。谓彼是舍二粗重而證得故。问。何以不取
果圆满转。曰。对菩萨说。是以不取。意明上约位。不
出后二大乘小乘。今拣小乘不取。故唯取第六耳。】
「转依义别略有四种(至)此即四智相应心品。」
【四别明转依四义。一能转道。能转即智。智能转妄
复真。故名能转。先伏后断。故又分二。一能伏者。谓
二障种子有生现行势力。惟修六行及加行根本
后得三智力能伏之。令不现行。名能伏道也。此通
漏无漏道。谓以六行渐伏。唯通有漏。若以加行后
得二智渐伏。通漏无漏。若以根本智顿伏。唯通无
漏故二能断者。谓无分别根后二智。断迷理事根
随惑故。名能断道。此于二道中除有漏。三智中除
加行。问何以除有漏。曰有二义故。一有漏曾习相
执所引故。二未泯相故。谓第七识念念执我。令第
六识所行施等不能亡相。故名曾习相执。又曰未
泯相故。虽有漏道常起现行。而不为损。亦无所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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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能断道。唯取无漏也。问。何以除加行。曰。以加行
智。但能勤勇乐欲趋求胜果。及所引因。皆未成办
故加行智。但能伏惑。若实断惑。唯是根本及后得
故。此以伏断二义释转字义也。一师言。根本无分
别智。亲證真理。能断迷理随眠。是能断道。后得不
能断迷理随眠。非能断道。一师出正义云。根本无
分别智能断迷理随眠。是能断道。后得无分别智
虽不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现
前。无倒證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亦能断道。言迷
理迷事者。迷巳为物名为迷理。认物为巳。名为迷
事。故瑜伽云。修道位有出世能断道。有世出世能
断道。出世能断道者。根本智也。世出世能断道者
后得智也。唯此二道。能断随眠。未有纯世间道。而
能永害随眠者。纯世间道者。即加行智也。以加行
智。唯在地前伏除分别二障现行。名纯世间智。未
登地故。是有漏故。是曾习故。有分别故。是相执所
引发故。未忘相故。由斯理趣。见修所断。迷理随眠。
唯是根本。亲證理故。迷事随眠。根本后得二俱正
断二所转依。所转即是漏无漏种。种必有依。名所
转依。此亦有二。一持种依者。谓第八识。持染净种。
为所依故。名持种依。修圣道时。转令舍染得净法
故。问。依他起性。亦染净依。何不说耶。答云。虽亦是
依。无持种义。故此不说二迷悟依者。谓真如法。能
为迷悟之根本故。是生一切诸染净法。名迷悟依。
智。但能勤勇乐欲趋求胜果。及所引因。皆未成办
故加行智。但能伏惑。若实断惑。唯是根本及后得
故。此以伏断二义释转字义也。一师言。根本无分
别智。亲證真理。能断迷理随眠。是能断道。后得不
能断迷理随眠。非能断道。一师出正义云。根本无
分别智能断迷理随眠。是能断道。后得无分别智
虽不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现
前。无倒證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亦能断道。言迷
理迷事者。迷巳为物名为迷理。认物为巳。名为迷
事。故瑜伽云。修道位有出世能断道。有世出世能
断道。出世能断道者。根本智也。世出世能断道者
后得智也。唯此二道。能断随眠。未有纯世间道。而
能永害随眠者。纯世间道者。即加行智也。以加行
智。唯在地前伏除分别二障现行。名纯世间智。未
登地故。是有漏故。是曾习故。有分别故。是相执所
引发故。未忘相故。由斯理趣。见修所断。迷理随眠。
唯是根本。亲證理故。迷事随眠。根本后得二俱正
断二所转依。所转即是漏无漏种。种必有依。名所
转依。此亦有二。一持种依者。谓第八识。持染净种。
为所依故。名持种依。修圣道时。转令舍染得净法
故。问。依他起性。亦染净依。何不说耶。答云。虽亦是
依。无持种义。故此不说二迷悟依者。谓真如法。能
为迷悟之根本故。是生一切诸染净法。名迷悟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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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圣道时。转令舍染得净法故。问。馀法独无迷悟
依耶。曰。虽可作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说。三所转舍。
漏无漏种。二非真实可断可弃。名所转舍。前断后
弃复分为二一所断舍者。真智除惑。故名为断。永
不成就。故名为舍。谓俱生我法二障种子。障种非
实。故可断舍。谓等觉位中。真无。间道。现在前时。无
漏智起。对治彼障。智起惑亡。名之为断。永不成就。
名之为舍。彼种既断。永不妄执实我实法。名舍遍
计。实我实法。自性本无。但对妄情。妄似于有。今妄
情断。无境对心。假说此境。亦名为断。由此道理。名
舍所执。诸有处言断遍计者。义在于此。二所弃舍
者。谓有漏善异熟无记。劣无漏变易身。取要只是
有漏种现。劣无漏种现。至此最后解脱道时。尽弃
舍之。名四事也。馀有漏者。即二障馀有漏善法。劣
无漏种者。即十地中所生现行。圆谓圆满。明谓行
相分明。异于菩萨未圆明故。此净八识。非馀有漏
劣无漏依。故皆弃舍。问。何故必欲舍此二种。答。无
漏善生。漏善自灭。胜法圆明。劣法自违。法尔如然。
非勉强故。彼种既舍。彼二现行。永不复生。亦说为
舍。由此舍义。名舍变易劣生死法。言劣生死者。以
分段为胜。故以变易为劣也。此则总释。下有二师
义。一云。此之有漏。及劣无漏与二障种。一时而舍
由二障种。有此二故。第二师云。金刚喻定现在前
时。但舍二障种子。所馀有漏善。及劣无漏种。犹未
依耶。曰。虽可作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说。三所转舍。
漏无漏种。二非真实可断可弃。名所转舍。前断后
弃复分为二一所断舍者。真智除惑。故名为断。永
不成就。故名为舍。谓俱生我法二障种子。障种非
实。故可断舍。谓等觉位中。真无。间道。现在前时。无
漏智起。对治彼障。智起惑亡。名之为断。永不成就。
名之为舍。彼种既断。永不妄执实我实法。名舍遍
计。实我实法。自性本无。但对妄情。妄似于有。今妄
情断。无境对心。假说此境。亦名为断。由此道理。名
舍所执。诸有处言断遍计者。义在于此。二所弃舍
者。谓有漏善异熟无记。劣无漏变易身。取要只是
有漏种现。劣无漏种现。至此最后解脱道时。尽弃
舍之。名四事也。馀有漏者。即二障馀有漏善法。劣
无漏种者。即十地中所生现行。圆谓圆满。明谓行
相分明。异于菩萨未圆明故。此净八识。非馀有漏
劣无漏依。故皆弃舍。问。何故必欲舍此二种。答。无
漏善生。漏善自灭。胜法圆明。劣法自违。法尔如然。
非勉强故。彼种既舍。彼二现行。永不复生。亦说为
舍。由此舍义。名舍变易劣生死法。言劣生死者。以
分段为胜。故以变易为劣也。此则总释。下有二师
义。一云。此之有漏。及劣无漏与二障种。一时而舍
由二障种。有此二故。第二师云。金刚喻定现在前
时。但舍二障种子。所馀有漏善。及劣无漏种。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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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舍。以无间道。不违彼故。若无间道。弃舍馀种。等
觉菩萨应无生死故。应无异熟故。住无间道。应名
佛故。后解脱道。成无用故。由斯义趣。故知无间道
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障种虽断。馀种犹存。直至
金刚后心。解脱道起。方断馀种。尔时异熟转成无
垢。非彼馀种所依止故。四所转得。得者。对舍而言。
由转舍故转得也。所转即前所断二障。障尽得果。
名所转得。得由生显。复分为二一所显得。谓大涅
槃。二所生得。谓大菩提。即前所谓證得二种转依
也。菩提为能證智。涅槃是所證理。菩提从生因所
生。涅槃从了因所显。故大乘法师云。理凝本有。出
缠而号涅槃。智照新生。果圆而称正觉。乃四德之
鸿源。三明之妙本矣。问。涅槃自性本来清净。何故
名所显得。答。此虽本净。而由客尘障覆。不能显露。
至真圣道断彼障巳。其相乃显。此涅槃相。是依真
如离二障巳。而得施设。其体即是清净法界。一切
法中。同一实相。由圣凡位有差别故。分为四种。一
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此即一切法中所具真如实
理。本性无染。谓之清净。本性寂然。故曰涅槃。梵语
涅槃。此云圆寂。寂故与一切法不一。诸法自闹。此
自寂故。圆故与一切法不异。无有一法而不遍故。
离一切相。故不可名言。离一切分别。故不可寻思。
真见道入圣位者。自内所證。其性本寂。非圣者。能
使之寂也。此其为本来自性者乎。二有馀依涅槃。
觉菩萨应无生死故。应无异熟故。住无间道。应名
佛故。后解脱道。成无用故。由斯义趣。故知无间道
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障种虽断。馀种犹存。直至
金刚后心。解脱道起。方断馀种。尔时异熟转成无
垢。非彼馀种所依止故。四所转得。得者。对舍而言。
由转舍故转得也。所转即前所断二障。障尽得果。
名所转得。得由生显。复分为二一所显得。谓大涅
槃。二所生得。谓大菩提。即前所谓證得二种转依
也。菩提为能證智。涅槃是所證理。菩提从生因所
生。涅槃从了因所显。故大乘法师云。理凝本有。出
缠而号涅槃。智照新生。果圆而称正觉。乃四德之
鸿源。三明之妙本矣。问。涅槃自性本来清净。何故
名所显得。答。此虽本净。而由客尘障覆。不能显露。
至真圣道断彼障巳。其相乃显。此涅槃相。是依真
如离二障巳。而得施设。其体即是清净法界。一切
法中。同一实相。由圣凡位有差别故。分为四种。一
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此即一切法中所具真如实
理。本性无染。谓之清净。本性寂然。故曰涅槃。梵语
涅槃。此云圆寂。寂故与一切法不一。诸法自闹。此
自寂故。圆故与一切法不异。无有一法而不遍故。
离一切相。故不可名言。离一切分别。故不可寻思。
真见道入圣位者。自内所證。其性本寂。非圣者。能
使之寂也。此其为本来自性者乎。二有馀依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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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即真如出烦恼障。尚有分段生死苦所依故。以
诸圣者。最后苦身未曾灭故。喻伽云。住有馀依。堕
在众数。犹有众苦。所得转依。犹与六处而共相应。
言众数者。谓五蕴身。身为苦聚。故名众苦。有微苦
者。彼虽出障。未离最后分段生死。故有微苦。问。既
有微苦。何名涅槃。答。虽有微苦相应。而障永灭。亦
名涅槃。以果缚虽存。子缚巳尽故。三无馀依涅槃
者。是无最后分段生死苦。故名涅槃。瑜伽云。住无
馀依。不堕众数。永无众苦。而于六处永不相应。四
无住处涅槃者。上二是断烦恼障所显涅槃。此是
断所知障所显涅槃也。谓生死涅槃。二皆不住。名
无住处。用而常寂。故名涅槃。大悲般若常所辅。翼
者。一则悲智辅乎真如。一则悲智二互相辅。悲辅
智故。不住生死。智翼悲故。不住涅槃。不住涅槃。故
常用。不住生死。故常寂。若住生死。便同凡夫。若住
涅槃。便同小乘。由不住生死涅槃。故常在生死而
又常在涅槃也。此四涅槃。初一自性。众生等有。而
无后三。住生死故。二乘无学容有前三。无后一者
住涅槃故。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圆满證故。此无住
涅槃。即是诸佛菩萨所住处也。难云。如何善逝。二
死永亡。亦有有馀依乎。善入尘劳。谓之善逝。即如
来十号之一也。答云。世尊虽无实苦所依。而现无
漏五蕴。似有。现身三界。示同众生。似有微苦相相。
应故。或如来身。苦依尽故。说无馀依。有馀乐依。名
诸圣者。最后苦身未曾灭故。喻伽云。住有馀依。堕
在众数。犹有众苦。所得转依。犹与六处而共相应。
言众数者。谓五蕴身。身为苦聚。故名众苦。有微苦
者。彼虽出障。未离最后分段生死。故有微苦。问。既
有微苦。何名涅槃。答。虽有微苦相应。而障永灭。亦
名涅槃。以果缚虽存。子缚巳尽故。三无馀依涅槃
者。是无最后分段生死苦。故名涅槃。瑜伽云。住无
馀依。不堕众数。永无众苦。而于六处永不相应。四
无住处涅槃者。上二是断烦恼障所显涅槃。此是
断所知障所显涅槃也。谓生死涅槃。二皆不住。名
无住处。用而常寂。故名涅槃。大悲般若常所辅。翼
者。一则悲智辅乎真如。一则悲智二互相辅。悲辅
智故。不住生死。智翼悲故。不住涅槃。不住涅槃。故
常用。不住生死。故常寂。若住生死。便同凡夫。若住
涅槃。便同小乘。由不住生死涅槃。故常在生死而
又常在涅槃也。此四涅槃。初一自性。众生等有。而
无后三。住生死故。二乘无学容有前三。无后一者
住涅槃故。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圆满證故。此无住
涅槃。即是诸佛菩萨所住处也。难云。如何善逝。二
死永亡。亦有有馀依乎。善入尘劳。谓之善逝。即如
来十号之一也。答云。世尊虽无实苦所依。而现无
漏五蕴。似有。现身三界。示同众生。似有微苦相相。
应故。或如来身。苦依尽故。说无馀依。有馀乐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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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馀依。不同二乘有馀苦依。何知无苦。曰舍无常
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故知无苦。有馀
乐依。此答有二。前明示有。同于二乘。后明以无漏
蕴为有馀依。故云非苦依在。问。若二乘有无馀依
者。如何有言彼唯有馀依。无无馀依。又有言彼都
无涅槃耶。答云。二乘能尽烦恼。岂并有馀依亦非
有哉。但烦恼虽断。而身智犹存。即所知障苦依未
尽。圆寂之义。隐而不显。约此义故。说无涅槃耳。岂
无烦恼障尽所显有馀涅槃乎。复有处言无无馀
依者。以二乘尔时身智尚在。未證无苦依尽无馀
圆寂。故说彼言无无馀依。非彼后时身智俱灭。众
苦永尽。亦无无馀涅槃也。或谓二乘无涅槃者。是
无第四无住涅槃。以是诸佛所證极果。岂无前三
乎。以前三是二乘有分故。又或依不定性声闻而
说。亦可说彼无无馀依。不定性者。不是定要断苦
入圆寂之种性也。彼才證得有馀涅槃。决定回心
求无上觉。由定愿力。留身久住。修菩萨行。随愿度
生非如一类。定性声闻。定要断苦。入于圆寂。由此
义故。说彼声闻。无无馀依。问。有馀无馀如何證入。
答。谓有定性二乘。深乐圆寂。入生空观。断烦恼巳。
亲證真如。永灭感生。烦恼种子。显依真理。有馀涅
槃。由能感生烦恼尽故。所感后有。亦复不生。现在
生死苦依。及俱生任运烦恼。皆巳灭尽。其馀色心。
有作用法。既无所依。与彼苦依。同时顿舍。显依真
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故知无苦。有馀
乐依。此答有二。前明示有。同于二乘。后明以无漏
蕴为有馀依。故云非苦依在。问。若二乘有无馀依
者。如何有言彼唯有馀依。无无馀依。又有言彼都
无涅槃耶。答云。二乘能尽烦恼。岂并有馀依亦非
有哉。但烦恼虽断。而身智犹存。即所知障苦依未
尽。圆寂之义。隐而不显。约此义故。说无涅槃耳。岂
无烦恼障尽所显有馀涅槃乎。复有处言无无馀
依者。以二乘尔时身智尚在。未證无苦依尽无馀
圆寂。故说彼言无无馀依。非彼后时身智俱灭。众
苦永尽。亦无无馀涅槃也。或谓二乘无涅槃者。是
无第四无住涅槃。以是诸佛所證极果。岂无前三
乎。以前三是二乘有分故。又或依不定性声闻而
说。亦可说彼无无馀依。不定性者。不是定要断苦
入圆寂之种性也。彼才證得有馀涅槃。决定回心
求无上觉。由定愿力。留身久住。修菩萨行。随愿度
生非如一类。定性声闻。定要断苦。入于圆寂。由此
义故。说彼声闻。无无馀依。问。有馀无馀如何證入。
答。谓有定性二乘。深乐圆寂。入生空观。断烦恼巳。
亲證真如。永灭感生。烦恼种子。显依真理。有馀涅
槃。由能感生烦恼尽故。所感后有。亦复不生。现在
生死苦依。及俱生任运烦恼。皆巳灭尽。其馀色心。
有作用法。既无所依。与彼苦依。同时顿舍。显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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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无馀涅槃。问。證无馀时。二乘身智既灭。谁證涅
槃。答。證无馀时。虽无身智。而依圆寂。入无馀依。由
彼身智證。可说有身智。八卷云。依变化身。證无上
觉。非业报身。故不违理。然则与佛何以异乎。答。此
位既断烦恼。證得清净真如。离分别相。得寂灭乐
依斯义故。与佛无差。然上不求菩提。下不度众生。
因乖万行。果缺圆常。故复说彼有异于佛。问。烦恼
是不善性。正感生死。诸所知障。是无记性。不能正
感生死。如何断彼。得證无住涅槃。答。彼所知是理
障。非正感生。然能隐覆法空真如。令彼不得智悲
双运。畏生死苦。住定涅槃。故以法空智断彼所知。
法空理显。此理即是无住涅槃。于此生死涅槃。俱
不住故。问。既烦恼障。能障涅槃。断烦恼巳。得證择
灭。若所知障。亦障涅槃。断彼障巳。应證择灭。如何
断彼。不得择灭。答。择灭无为。离烦恼缚。方能證得
彼所知障。性非烦恼。故断彼时。不得择灭。问。彼所
知障。既非是缚。若断彼巳。宁證涅槃。答。谓诸涅槃
各各不同。有择灭摄者。非择灭摄者。非诸涅槃。皆
择灭摄。汝若不许无住非择灭摄。则前自性清净
应非涅槃。以彼亦非择灭摄故。然断烦恼得择灭
者以烦恼障。能缚有情。住生死故。故断烦恼。即得
择灭。断所知障。不得择灭者。以所知障。不感生死。
故断彼时。不得择灭。问。既断所知。不得择灭。何名
涅槃。答。然由断彼所知。得显法空真理。此涅槃相
槃。答。證无馀时。虽无身智。而依圆寂。入无馀依。由
彼身智證。可说有身智。八卷云。依变化身。證无上
觉。非业报身。故不违理。然则与佛何以异乎。答。此
位既断烦恼。證得清净真如。离分别相。得寂灭乐
依斯义故。与佛无差。然上不求菩提。下不度众生。
因乖万行。果缺圆常。故复说彼有异于佛。问。烦恼
是不善性。正感生死。诸所知障。是无记性。不能正
感生死。如何断彼。得證无住涅槃。答。彼所知是理
障。非正感生。然能隐覆法空真如。令彼不得智悲
双运。畏生死苦。住定涅槃。故以法空智断彼所知。
法空理显。此理即是无住涅槃。于此生死涅槃。俱
不住故。问。既烦恼障。能障涅槃。断烦恼巳。得證择
灭。若所知障。亦障涅槃。断彼障巳。应證择灭。如何
断彼。不得择灭。答。择灭无为。离烦恼缚。方能證得
彼所知障。性非烦恼。故断彼时。不得择灭。问。彼所
知障。既非是缚。若断彼巳。宁證涅槃。答。谓诸涅槃
各各不同。有择灭摄者。非择灭摄者。非诸涅槃。皆
择灭摄。汝若不许无住非择灭摄。则前自性清净
应非涅槃。以彼亦非择灭摄故。然断烦恼得择灭
者以烦恼障。能缚有情。住生死故。故断烦恼。即得
择灭。断所知障。不得择灭者。以所知障。不感生死。
故断彼时。不得择灭。问。既断所知。不得择灭。何名
涅槃。答。然由断彼所知。得显法空真理。此涅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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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寂灭。故说涅槃。非此涅槃以择灭为性也。故
四圆寂。于六无为中。有相摄者。有不摄者。若初自
性涅槃。与后无住涅槃。即真如无为摄。若中二有
馀无馀。是择灭无为摄。问。若唯断烦恼缚得择灭
者。即如不动无为受想灭无为。亦能断缚。此二在
虚空。择灭。非择灭。真如。四无为中。是谁所摄。答。此
二在四无为中。非择灭无为摄。以此二种缘阙不
生。说暂离故。非真择灭。以真择灭。是究竟灭。非暂
离故。有非择灭。是暂离故。非永灭者。故二无为。非
择灭摄。或以第四涅槃。亦是择灭摄者。由真智决
择之力。灭彼所知。得證涅槃故。问。若第四涅槃是
择灭摄者。岂不滥同中二有馀无馀耶。答。择灭有
二。一灭缚得。谓有馀无馀涅槃。是断感生烦恼缚
而證得者。二灭障得。谓第四涅槃。是断俱生微细
所知障种而證得者。故四圆寂。对六无为。初一涅
槃是真如摄。后三皆择灭无为摄。不动等二。暂伏
烦恼。非永断故。非择灭摄。言择灭者。是究竟灭。非
暂灭故。问云。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论初说所
知障障大菩提乎。曰。如说烦恼障障大涅槃。岂烦
恼不能为菩提障乎。圣教依胜。各说障一理实二
障通障二果也。如是所说四种涅槃。唯后三种。是
断烦恼所知而显得者。名所显得。真如自性清净
涅槃。凝然不动。湛若虚空平等共有。非所显得。二
所生得。谓大菩提者。谓大菩提。本来具有能生无
四圆寂。于六无为中。有相摄者。有不摄者。若初自
性涅槃。与后无住涅槃。即真如无为摄。若中二有
馀无馀。是择灭无为摄。问。若唯断烦恼缚得择灭
者。即如不动无为受想灭无为。亦能断缚。此二在
虚空。择灭。非择灭。真如。四无为中。是谁所摄。答。此
二在四无为中。非择灭无为摄。以此二种缘阙不
生。说暂离故。非真择灭。以真择灭。是究竟灭。非暂
离故。有非择灭。是暂离故。非永灭者。故二无为。非
择灭摄。或以第四涅槃。亦是择灭摄者。由真智决
择之力。灭彼所知。得證涅槃故。问。若第四涅槃是
择灭摄者。岂不滥同中二有馀无馀耶。答。择灭有
二。一灭缚得。谓有馀无馀涅槃。是断感生烦恼缚
而證得者。二灭障得。谓第四涅槃。是断俱生微细
所知障种而證得者。故四圆寂。对六无为。初一涅
槃是真如摄。后三皆择灭无为摄。不动等二。暂伏
烦恼。非永断故。非择灭摄。言择灭者。是究竟灭。非
暂灭故。问云。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论初说所
知障障大菩提乎。曰。如说烦恼障障大涅槃。岂烦
恼不能为菩提障乎。圣教依胜。各说障一理实二
障通障二果也。如是所说四种涅槃。唯后三种。是
断烦恼所知而显得者。名所显得。真如自性清净
涅槃。凝然不动。湛若虚空平等共有。非所显得。二
所生得。谓大菩提者。谓大菩提。本来具有能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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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种子。而由所知障碍。种不发生。由诸圣者。以修
道力。断所知。令彼菩提。从无漏种子生起。起巳。穷
未来际。相续无间。利益众生。无有断时。故名所生
得也。此即四智相应心品。问。转八识成四智。何故
名为所生得耶。曰。转灭有漏八识之时。从无漏种
生起四智。故名所生得耳。上文四种涅槃。真如一
种。即是真如门。本来自有。不从显得。不从生得。次
三涅槃。与此菩提。皆是所显所生。是生灭门摄。初
卷云。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證真解脱。由断解碍所
知障故。得大菩提。义见乎此。】
「云何四智相应心品(至)非巳證得自位摄故。」
【此下广明四智。即上二所生得之正文也一大圆
镜智相应心品。佛地经云。复次妙生大圆镜智者。
如依圆镜。众像。影现。如是依止如来智镜。诸处境
识众像影现。唯以圆镜为譬喻者。当知圆镜。如来
智镜。平等平等。是故智镜名圆镜智。谓此心品离
诸分别者。因中无计度。果上亦离分别故。所缘行
相微细难知者。因中行相最极微细内执受境。亦
难测故。果上亦尔。不妄不愚一切境界者。因中能
缘三类性境。不缘妄故。不差谬故。果上亦尔。性相
清净者。因中相染而性净。今智光发明。性相俱净
故。离诸杂染纯净圆德者。因中是所熏性。染熏成
染。净熏成净。果上转成无垢。唯与白净善法相应
故离杂染。由离杂故纯。离染故净。离染离杂。清净
道力。断所知。令彼菩提。从无漏种子生起。起巳。穷
未来际。相续无间。利益众生。无有断时。故名所生
得也。此即四智相应心品。问。转八识成四智。何故
名为所生得耶。曰。转灭有漏八识之时。从无漏种
生起四智。故名所生得耳。上文四种涅槃。真如一
种。即是真如门。本来自有。不从显得。不从生得。次
三涅槃。与此菩提。皆是所显所生。是生灭门摄。初
卷云。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證真解脱。由断解碍所
知障故。得大菩提。义见乎此。】
「云何四智相应心品(至)非巳證得自位摄故。」
【此下广明四智。即上二所生得之正文也一大圆
镜智相应心品。佛地经云。复次妙生大圆镜智者。
如依圆镜。众像。影现。如是依止如来智镜。诸处境
识众像影现。唯以圆镜为譬喻者。当知圆镜。如来
智镜。平等平等。是故智镜名圆镜智。谓此心品离
诸分别者。因中无计度。果上亦离分别故。所缘行
相微细难知者。因中行相最极微细内执受境。亦
难测故。果上亦尔。不妄不愚一切境界者。因中能
缘三类性境。不缘妄故。不差谬故。果上亦尔。性相
清净者。因中相染而性净。今智光发明。性相俱净
故。离诸杂染纯净圆德者。因中是所熏性。染熏成
染。净熏成净。果上转成无垢。唯与白净善法相应
故离杂染。由离杂故纯。离染故净。离染离杂。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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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相。圆满具足故。现种依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
者因中能持种子。能生现行能现根身器界。果上
亦为清净现行功德之依。亦为清净种子功德之
持。能现能生身土三智之影。馀文可知(谓三身三上三智之
影。皆镜智之所现故)。乃至一切境。皆悉影现。故庄严论云。
大圆镜智。于一切境。不愚迷故。智体光明。鉴净无
垢故。唯无漏德所依止故。一切身土此智能现故。
馀三智是此影故二平等性智相应心品。由昔因
中执有我故。于一切法。分自分他。立彊立界。种种
差别。不得平等。而与贪痴慢见恒共相应。今既转
成智体。我法既除。悉皆平等。恒与慈悲喜舍相应。
为十地菩萨现他受用身。说法开导。妙观察不共
所依者。言因中第六以第七为不共依。果上与妙
观察为不共依也。无住涅槃之所建立者。因中由
彼所知。执为内我。障此涅槃。故转智时。无住涅槃。
由兹发现。问。镜智平等皆无分别。依何等义而有
差别。答。镜智无分别。若明镜之无心。平等无分别。
如日合空。空无异相故。此识恒共悲智相应。一味
无漏。佛地经云。复次妙生平等性智者。由十种相
圆满成就。所谓證得诸相增上喜爱平等。一切领
受缘起平等。远离异相非相平等。弘济大慈平等。
无待大悲平等。随诸众生所乐示现平等。一切众
生敬爱所说平等世间寂静皆同一味平等。世间
诸法苦乐一味平等。修植无量功德究竟平等。證
者因中能持种子。能生现行能现根身器界。果上
亦为清净现行功德之依。亦为清净种子功德之
持。能现能生身土三智之影。馀文可知(谓三身三上三智之
影。皆镜智之所现故)。乃至一切境。皆悉影现。故庄严论云。
大圆镜智。于一切境。不愚迷故。智体光明。鉴净无
垢故。唯无漏德所依止故。一切身土此智能现故。
馀三智是此影故二平等性智相应心品。由昔因
中执有我故。于一切法。分自分他。立彊立界。种种
差别。不得平等。而与贪痴慢见恒共相应。今既转
成智体。我法既除。悉皆平等。恒与慈悲喜舍相应。
为十地菩萨现他受用身。说法开导。妙观察不共
所依者。言因中第六以第七为不共依。果上与妙
观察为不共依也。无住涅槃之所建立者。因中由
彼所知。执为内我。障此涅槃。故转智时。无住涅槃。
由兹发现。问。镜智平等皆无分别。依何等义而有
差别。答。镜智无分别。若明镜之无心。平等无分别。
如日合空。空无异相故。此识恒共悲智相应。一味
无漏。佛地经云。复次妙生平等性智者。由十种相
圆满成就。所谓證得诸相增上喜爱平等。一切领
受缘起平等。远离异相非相平等。弘济大慈平等。
无待大悲平等。随诸众生所乐示现平等。一切众
生敬爱所说平等世间寂静皆同一味平等。世间
诸法苦乐一味平等。修植无量功德究竟平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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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相。故名平等。三妙观察智相应心品。谓因中
第六遍遍缘诸法。果上亦尔。神用无方。称之曰妙。
缘自共相。名为观察。自即色心等别。共即同无常
等。又摄论云。圆成实性为共相。依他起性为自相。
言摄观者。摄即藏义。观即观察。以此智品。于总持
门。善能观察。亦能摄藏。不忘失故。六度道品为功
德宝。神通妙用为作用差别。既能观察自相共相。
又能摄观无量总持。又能发生功德珍宝。又能现
无边差别作用。利乐有情。正显无不遍知也。佛地
经云。如是如来妙观察智。住持一切陀罗尼门。三
摩地门。无碍辩说诸佛妙法。能为顿起一切所知
无碍妙智种种无量相识因缘。种种可玩波罗蜜
多菩提分法。十力无畏。不共佛法之所庄严。甚可
爱乐。四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谓成就如来应作事
业故。佛地经云。由是如来勤身化业。示现种种工
巧等处。摧伏诸技傲慢众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
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脱。由是如来庆语化
业。宣扬种种随所乐法。文义巧妙。小智众生。初闻
尚信。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
熟解脱。由是如来决意化业。决择众生八万四千
心行差别。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
教。成熟解脱。佛地论云。成所作智。应知成立如来
化身。此复三种。一者身化。二者语化。三者意化。身
化复有三种。一现神通化。二现受生化。三现业果
第六遍遍缘诸法。果上亦尔。神用无方。称之曰妙。
缘自共相。名为观察。自即色心等别。共即同无常
等。又摄论云。圆成实性为共相。依他起性为自相。
言摄观者。摄即藏义。观即观察。以此智品。于总持
门。善能观察。亦能摄藏。不忘失故。六度道品为功
德宝。神通妙用为作用差别。既能观察自相共相。
又能摄观无量总持。又能发生功德珍宝。又能现
无边差别作用。利乐有情。正显无不遍知也。佛地
经云。如是如来妙观察智。住持一切陀罗尼门。三
摩地门。无碍辩说诸佛妙法。能为顿起一切所知
无碍妙智种种无量相识因缘。种种可玩波罗蜜
多菩提分法。十力无畏。不共佛法之所庄严。甚可
爱乐。四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谓成就如来应作事
业故。佛地经云。由是如来勤身化业。示现种种工
巧等处。摧伏诸技傲慢众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
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脱。由是如来庆语化
业。宣扬种种随所乐法。文义巧妙。小智众生。初闻
尚信。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
熟解脱。由是如来决意化业。决择众生八万四千
心行差别。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
教。成熟解脱。佛地论云。成所作智。应知成立如来
化身。此复三种。一者身化。二者语化。三者意化。身
化复有三种。一现神通化。二现受生化。三现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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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语化亦有三种。一庆慰语化。二方便语化。三辩
扬语化。意化复有四种。一决择意化。二造作意化。
三发起意化。四受领意化。成所作智能起如是三
业化用。此化三业。即是化身。应知此中以用显体。
非此三业。即是智体。但是智上所现相分。成所作
智增上缘力。击发镜智相应净识。令现如是三业
化用。自亦能现如是种种变化三业。广说如经。如
是四智相应心品下。总结四智。转心品得。问。若所
生得。唯有四智相应心品。则一切能变所变种子
现行。及相应心所。悉无有耶。答。言转相应心品者。
伹转烦恼二十六。不定有二。其馀二十三法。能变
所变种现相生。悉如因中无异。二十二法者。谓遍
行五。别境亦五。善位十一。寻伺位中随加一法。为
二十二。佛地只二十一。无寻伺故。佛地论云。于一
切处常遍行故。如来恒乐了所知境。欲无减故。印
境胜解。常无减故。了曾受境。念无减故。如来无有
不定心故。恒决择故。极净信等常相应故。无染污
故。无睡眠故。无恶作故现證一切无寻伺故。有漏
心品。胜劣不定。所缘拘碍。心法相应。或多或少。无
漏心品。自在无碍。心法平等。互不相障。问。若尔。何
故独言四智相应心品。而不及馀。答。如是二十二
心法。虽能变之智。所变之如。种现俱生。而智用增。
以智名显。故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
尽。问。转何识。得何智。曰。转有漏第八相应心品。为
扬语化。意化复有四种。一决择意化。二造作意化。
三发起意化。四受领意化。成所作智能起如是三
业化用。此化三业。即是化身。应知此中以用显体。
非此三业。即是智体。但是智上所现相分。成所作
智增上缘力。击发镜智相应净识。令现如是三业
化用。自亦能现如是种种变化三业。广说如经。如
是四智相应心品下。总结四智。转心品得。问。若所
生得。唯有四智相应心品。则一切能变所变种子
现行。及相应心所。悉无有耶。答。言转相应心品者。
伹转烦恼二十六。不定有二。其馀二十三法。能变
所变种现相生。悉如因中无异。二十二法者。谓遍
行五。别境亦五。善位十一。寻伺位中随加一法。为
二十二。佛地只二十一。无寻伺故。佛地论云。于一
切处常遍行故。如来恒乐了所知境。欲无减故。印
境胜解。常无减故。了曾受境。念无减故。如来无有
不定心故。恒决择故。极净信等常相应故。无染污
故。无睡眠故。无恶作故现證一切无寻伺故。有漏
心品。胜劣不定。所缘拘碍。心法相应。或多或少。无
漏心品。自在无碍。心法平等。互不相障。问。若尔。何
故独言四智相应心品。而不及馀。答。如是二十二
心法。虽能变之智。所变之如。种现俱生。而智用增。
以智名显。故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
尽。问。转何识。得何智。曰。转有漏第八相应心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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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镜智。转此智时。成等正觉。尘刹刹尘。一一皆
照。故曰。大圆无垢同时发。普照十方尘刹中。转有
漏第七相应心品。为平等性智。现十种他受用身。
为十地菩萨说法。故曰。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
所被机。转有漏第六相应心品。为妙观察智。普照
大千世界。故曰。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
千。转有漏前五相应心品。为成所作智。现三类身。
利生接物。故曰。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
轮。言三类者。三类化身也。大化千丈身。被大乘四
加行菩萨。小化丈六身。被大乘三资粮位菩萨。与
二乘凡夫。随类化。则三乘普被。六趣均沾。应有难
言。既言转八识成四智。明知唯智无识。故今释云。
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识为主故。智非主故。说转识
得耳。又一师云。据转强得强。云转识成智。何以言
之。因中识强智劣。果位智强识劣。故云转强得强
也。因中烦恼杂染盛故。分别强故。所以识强。纯恶
慧故。无决断故所以智劣。果位但有净故。无分别
故。所以识劣。无恶慧故。决断胜故。所以智强。又一
师云。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而得此四
智。次四智现起分位。问。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至何
位次。方得现起。一师言。此智在等觉菩萨无间道
中。方得现起。以异熟识中。有漏善种。及劣无漏种。
与极微细所知障种。俱时舍故。相应心品。亦转镜
智。若谓尔时镜智不起。异熟识种。既巳转依。尔时
照。故曰。大圆无垢同时发。普照十方尘刹中。转有
漏第七相应心品。为平等性智。现十种他受用身。
为十地菩萨说法。故曰。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
所被机。转有漏第六相应心品。为妙观察智。普照
大千世界。故曰。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
千。转有漏前五相应心品。为成所作智。现三类身。
利生接物。故曰。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
轮。言三类者。三类化身也。大化千丈身。被大乘四
加行菩萨。小化丈六身。被大乘三资粮位菩萨。与
二乘凡夫。随类化。则三乘普被。六趣均沾。应有难
言。既言转八识成四智。明知唯智无识。故今释云。
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识为主故。智非主故。说转识
得耳。又一师云。据转强得强。云转识成智。何以言
之。因中识强智劣。果位智强识劣。故云转强得强
也。因中烦恼杂染盛故。分别强故。所以识强。纯恶
慧故。无决断故所以智劣。果位但有净故。无分别
故。所以识劣。无恶慧故。决断胜故。所以智强。又一
师云。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而得此四
智。次四智现起分位。问。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至何
位次。方得现起。一师言。此智在等觉菩萨无间道
中。方得现起。以异熟识中。有漏善种。及劣无漏种。
与极微细所知障种。俱时舍故。相应心品。亦转镜
智。若谓尔时镜智不起。异熟识种。既巳转依。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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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识能持净种。故无间道决定现起。一师言。此智
相应心品。在等觉解脱道中。成正觉时。方得生起。
无间道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但断二障。微细种
子。犹未尽舍异熟种子。以异熟种与无间道不相
违故。以无间道。不能遮碍有漏善种。及劣无漏种。
以此二种。至解脱道。成正觉时。定相违故。若谓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能空异熟。无所熏识。尔时本有
无漏种子。应皆现前。便成佛果。何必更待第二刹
那解脱道耶。由斯义故。定知此品。从解脱道。初成
佛时。方得现前。尽未来际。持无漏种。相续不断。非
无间道。得有斯义。问。平等性智。何位现起。答。菩萨
见道位时。违分别执。方得现起。问。第七唯内执我。
唯是俱生。无力断惑。云何初见道时。断分别惑。答。
由第六识。入双空观得此第七。我法二执不起。故
第六识真见道中。顿断分别二障种子。显二空智。
名下品转。由第六识。初转依时。带起第七。亦转一
分无分别智。故论云。双执末那归种位。平等性智
方现前。正谓第七无力断惑。全仗第六识也。故颂
云。分别二障极喜无。六七俱生地地除。第七修道
除种现。金刚道后等皆无。故第七得成无漏者。第
六之力也。后十地中。执未断等者。谓第七识虽断
分别。后十地中。俱生未灭。有漏位中。智有间断。至
法云后。断二障种。得究竟转。与净第八。互为所依。
相续而转。尽未来际。问。妙观察智何位现起。答。由
相应心品。在等觉解脱道中。成正觉时。方得生起。
无间道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但断二障。微细种
子。犹未尽舍异熟种子。以异熟种与无间道不相
违故。以无间道。不能遮碍有漏善种。及劣无漏种。
以此二种。至解脱道。成正觉时。定相违故。若谓金
刚喻定现在前时。能空异熟。无所熏识。尔时本有
无漏种子。应皆现前。便成佛果。何必更待第二刹
那解脱道耶。由斯义故。定知此品。从解脱道。初成
佛时。方得现前。尽未来际。持无漏种。相续不断。非
无间道。得有斯义。问。平等性智。何位现起。答。菩萨
见道位时。违分别执。方得现起。问。第七唯内执我。
唯是俱生。无力断惑。云何初见道时。断分别惑。答。
由第六识。入双空观得此第七。我法二执不起。故
第六识真见道中。顿断分别二障种子。显二空智。
名下品转。由第六识。初转依时。带起第七。亦转一
分无分别智。故论云。双执末那归种位。平等性智
方现前。正谓第七无力断惑。全仗第六识也。故颂
云。分别二障极喜无。六七俱生地地除。第七修道
除种现。金刚道后等皆无。故第七得成无漏者。第
六之力也。后十地中。执未断等者。谓第七识虽断
分别。后十地中。俱生未灭。有漏位中。智有间断。至
法云后。断二障种。得究竟转。与净第八。互为所依。
相续而转。尽未来际。问。妙观察智何位现起。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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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识因中。分别我执。续诸生死。故见道时。断分
别障种。生空智果。方得现起。自见道后。即用此智
断尽俱生。名无学位。以二乘人不断所知。无法空
智故。若菩萨于加行位终。初见道时。此智亦起。或
从二地巳上。入无漏观。及入灭尽定。此智皆起。若
法空观智。菩萨见道时。断尽分别法执种。及断俱
生一分法执。现起一分无分别智。从后二地。展转
而上。除有漏观生空智果。及入灭定。此智皆容现
起。此上六七二智。因中皆转。非如镜智。与成所作
智。必解脱道方得转故故曰。六七因中转。五八果
上圆。问。成所作智何位现起。一师言菩萨修道位
中。此智亦得初起。谓第六意识后得引故。于净土
中起五识故。一师出正义云。此智必究竟位。方得
初起。以十地修道位中。尚依有漏异熟所变眼等
五根。此五色根。非无漏故。有漏五根。唯与有漏五
识。为不共依。为俱有依。为同境依。言不共者。即不
共五根。根唯为眼识依故。言必俱者。是俱有依根
识同时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识共同缘一境
故此三名异。俱是五根。皆三依中俱有依摄。所依
眼等既是有漏。不能发生无漏净识。以无漏根识。
取境必明。有漏根识。取境必昧。由斯义故。此智要
得成佛时转有漏异熟眼根等成无漏时。此无漏
智。方容现起。然有间断。犹作意力。方得起故。非若
前三长时相续也。问。若此四智。本来具有。何故必
别障种。生空智果。方得现起。自见道后。即用此智
断尽俱生。名无学位。以二乘人不断所知。无法空
智故。若菩萨于加行位终。初见道时。此智亦起。或
从二地巳上。入无漏观。及入灭尽定。此智皆起。若
法空观智。菩萨见道时。断尽分别法执种。及断俱
生一分法执。现起一分无分别智。从后二地。展转
而上。除有漏观生空智果。及入灭定。此智皆容现
起。此上六七二智。因中皆转。非如镜智。与成所作
智。必解脱道方得转故故曰。六七因中转。五八果
上圆。问。成所作智何位现起。一师言菩萨修道位
中。此智亦得初起。谓第六意识后得引故。于净土
中起五识故。一师出正义云。此智必究竟位。方得
初起。以十地修道位中。尚依有漏异熟所变眼等
五根。此五色根。非无漏故。有漏五根。唯与有漏五
识。为不共依。为俱有依。为同境依。言不共者。即不
共五根。根唯为眼识依故。言必俱者。是俱有依根
识同时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识共同缘一境
故此三名异。俱是五根。皆三依中俱有依摄。所依
眼等既是有漏。不能发生无漏净识。以无漏根识。
取境必明。有漏根识。取境必昧。由斯义故。此智要
得成佛时转有漏异熟眼根等成无漏时。此无漏
智。方容现起。然有间断。犹作意力。方得起故。非若
前三长时相续也。问。若此四智。本来具有。何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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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五位。方得圆满。答。此四智种性。虽皆本有。良由
二障所缠。未能发起。要藉资粮位中。闻大乘法资
熏击起加行位中。上下寻思。人初地时。方得现行。
在修道位。渐渐增长。至究竟位。方得圆满。不增不
减。尽未来际。问。此四不减可尔。何故不增。答。此四
但从本有无漏种生。不复更熏无漏种子。若许熏
种。则应后佛四智劣于前佛。前佛四智。胜于后佛
以前佛先熏。后佛后熏故。佛地论云。如是四智相
应心品。种子本有。无始法尔。不从熏立。名本性住
种性。发心以后。外缘熏发。渐渐增长。名习所成种
性。初地巳上。随其所应。乃得现起。数复熏习转增
转胜。乃至證得金刚喻定。从此巳后。虽数现行。不
复熏习。更令增长。功德圆满。不可增故。持种净识。
既非无记。不可熏故。前佛后佛。功德多少。成过失
故。次明四智所缘。问。此四智。于妙用时。各缘何境。
曰。大圆镜智。有义但缘真如为境。以无分别。非后
得故。又行相所缘不可知故。不缘一切。有义缘一
切法。以圆镜智无不照故。引庄严论。證缘一切境
引佛地经。證现一切影。又此下。例明。谓因中缘三
类境。果上亦尔。因中行相所缘。俱微细故。说不可
知。果上亦尔。非谓无分别故。说不可知。此智亦缘
一切世俗境故。亦如因中阿赖耶识。能缘俗故。缘
真如境。是无分别智摄。缘俗谛境。是后得智摄。问。
根本后得。是一是二。答。其体是一。随用分二。用此
二障所缠。未能发起。要藉资粮位中。闻大乘法资
熏击起加行位中。上下寻思。人初地时。方得现行。
在修道位。渐渐增长。至究竟位。方得圆满。不增不
减。尽未来际。问。此四不减可尔。何故不增。答。此四
但从本有无漏种生。不复更熏无漏种子。若许熏
种。则应后佛四智劣于前佛。前佛四智。胜于后佛
以前佛先熏。后佛后熏故。佛地论云。如是四智相
应心品。种子本有。无始法尔。不从熏立。名本性住
种性。发心以后。外缘熏发。渐渐增长。名习所成种
性。初地巳上。随其所应。乃得现起。数复熏习转增
转胜。乃至證得金刚喻定。从此巳后。虽数现行。不
复熏习。更令增长。功德圆满。不可增故。持种净识。
既非无记。不可熏故。前佛后佛。功德多少。成过失
故。次明四智所缘。问。此四智。于妙用时。各缘何境。
曰。大圆镜智。有义但缘真如为境。以无分别。非后
得故。又行相所缘不可知故。不缘一切。有义缘一
切法。以圆镜智无不照故。引庄严论。證缘一切境
引佛地经。證现一切影。又此下。例明。谓因中缘三
类境。果上亦尔。因中行相所缘。俱微细故。说不可
知。果上亦尔。非谓无分别故。说不可知。此智亦缘
一切世俗境故。亦如因中阿赖耶识。能缘俗故。缘
真如境。是无分别智摄。缘俗谛境。是后得智摄。问。
根本后得。是一是二。答。其体是一。随用分二。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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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缘真如。即名根本用此而缘俗谛。即名后得。问。
二智既是一体。起无前后。何名后得。答。由證真故。
有根本。由了俗故。有后得。了俗必由證真。故假立
前后非谓先根本而后得也。其馀平妙二智。亦分
为二。准此应知。平等性智。有义唯缘净八。即如后
七缘染八故。有义唯缘真如。十平等性。即真如故。
而正义则遍缘真俗为境。引佛地缘。證缘真如。引
庄严论。證缘俗谛。十种平等。前巳具引矣。妙观察
智。观一切法自相无碍。即依他起。是缘俗谛。后得
智摄。观一切法共相无碍。即圆成实。是缘真谛。根
本智摄。成所作智有义但缘五现在境。不缘过未。
有义遍缘三世诸法。为佛地经说此智能起作三
业诸变化事。决择有情心行差别。领受去来现在
等义。若不遍缘。何有如此所说功能。然此心品。作
意起故。数有间断故所缘法少多不定。故庄严论
且说五根于五境转。不言此智唯缘五境。故不相
违。此智必假作意之力。方得生起。由度生故。缘俗
谛境。方起变化三业故。此智唯后得摄。不通根本。
以前三依心根故二智俱通。此智但依色根。故唯
后得。故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也。
问。此四智既同遍缘真俗境者。即其妙用。亦应无
别。何故各分为四耶。答云。虽皆遍能缘一切法。而
用有异。谓圆镜智。现自受用身。自受用土。持无漏
种。与因中第八缘境同。平等智品。为十地菩萨现
二智既是一体。起无前后。何名后得。答。由證真故。
有根本。由了俗故。有后得。了俗必由證真。故假立
前后非谓先根本而后得也。其馀平妙二智。亦分
为二。准此应知。平等性智。有义唯缘净八。即如后
七缘染八故。有义唯缘真如。十平等性。即真如故。
而正义则遍缘真俗为境。引佛地缘。證缘真如。引
庄严论。證缘俗谛。十种平等。前巳具引矣。妙观察
智。观一切法自相无碍。即依他起。是缘俗谛。后得
智摄。观一切法共相无碍。即圆成实。是缘真谛。根
本智摄。成所作智有义但缘五现在境。不缘过未。
有义遍缘三世诸法。为佛地经说此智能起作三
业诸变化事。决择有情心行差别。领受去来现在
等义。若不遍缘。何有如此所说功能。然此心品。作
意起故。数有间断故所缘法少多不定。故庄严论
且说五根于五境转。不言此智唯缘五境。故不相
违。此智必假作意之力。方得生起。由度生故。缘俗
谛境。方起变化三业故。此智唯后得摄。不通根本。
以前三依心根故二智俱通。此智但依色根。故唯
后得。故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也。
问。此四智既同遍缘真俗境者。即其妙用。亦应无
别。何故各分为四耶。答云。虽皆遍能缘一切法。而
用有异。谓圆镜智。现自受用身。自受用土。持无漏
种。与因中第八缘境同。平等智品。为十地菩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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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用身。他受用土。成所作智。能现化身化土。观
察智品。观察自他功能。自他过失。随根大小。施大
法雨。决断众疑。利益有情。如是等门。差别多种。故
分为四。此四下。总结。谓此四智。皆是菩提所生得
摄。此所生得。总名菩提。及前四种涅槃。名所显得。
虽有菩提涅槃所生所显之别。然皆摄在前科所
转得中。问。转依位中总有四种。何故此中但取二
所转得。不取前三。答。以颂中说證得转依。故但取
所转得中二种得也。以此二得。皆證得故。问。此修
习位。说能證得。是因證位。是果證位。答。是约因中
将證位说。非是果上巳證位摄。通上第四修习位
竟。】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至)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五究竟位。此问及颂答。乃世亲之文。为第三十颂。
从上修习。至此究竟。故曰究竟。金刚心后解脱道
中。尽未来际。皆此位摄。杂集云。何等究竟道。谓依
金刚喻定。一切粗重永巳息故。一切戏论永巳断
故。永證一切离系果故。从此次第无间转依證得
尽智。及无生智。十无学法等。】
「论曰前修习位所得转依(至)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此下。护法等解释颂意。分二。初正释。后别明。正释
中。先释颂初句。言前位中所转得。即是此中究竟
位相也。颂中此字。即牒前位二转依果。此果即是
究竟位中无漏界摄。言无漏界者。谓五住究尽。二
察智品。观察自他功能。自他过失。随根大小。施大
法雨。决断众疑。利益有情。如是等门。差别多种。故
分为四。此四下。总结。谓此四智。皆是菩提所生得
摄。此所生得。总名菩提。及前四种涅槃。名所显得。
虽有菩提涅槃所生所显之别。然皆摄在前科所
转得中。问。转依位中总有四种。何故此中但取二
所转得。不取前三。答。以颂中说證得转依。故但取
所转得中二种得也。以此二得。皆證得故。问。此修
习位。说能證得。是因證位。是果證位。答。是约因中
将證位说。非是果上巳證位摄。通上第四修习位
竟。】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至)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五究竟位。此问及颂答。乃世亲之文。为第三十颂。
从上修习。至此究竟。故曰究竟。金刚心后解脱道
中。尽未来际。皆此位摄。杂集云。何等究竟道。谓依
金刚喻定。一切粗重永巳息故。一切戏论永巳断
故。永證一切离系果故。从此次第无间转依證得
尽智。及无生智。十无学法等。】
「论曰前修习位所得转依(至)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此下。护法等解释颂意。分二。初正释。后别明。正释
中。先释颂初句。言前位中所转得。即是此中究竟
位相也。颂中此字。即牒前位二转依果。此果即是
究竟位中无漏界摄。言无漏界者。谓五住究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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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永亡。无量净德。一时圆足。无有漏失。故名无漏。
言界者。是藏义。以能含藏智慧光明总持禅定及
神通等大功德故。亦是因义。能生五乘世出世间
利乐事故。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为五乘也。问云。涅
槃真如。是清净界可唯无漏。菩提智品。原是色心。
何唯无漏耶。答云。四智心品。虽属色心。非苦集谛。
道谛摄故。唯无漏摄。谓佛地中所有一切功德身
土总持智慧神通等事。皆是四智无漏种生。以永
舍尽有漏种故。问。法报二身。固是无漏道谛所摄。
诸变化身。定有生死。岂亦道谛摄耶。答。虽其示现
作生死身似乎苦谛。业烦恼等。似乎集谛。而有漏
种。巳断绝。故实是无漏。道谛所摄。难云。集论等说
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若如来三身四智。皆是无漏
摄者。岂如来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乎。释此一难
有二师义。第一师。即佛地论正义。彼谓如来功德
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无。非心所测。非口所宣。是
无漏界摄。非界处法摄。故与集论。理不相违。第二
师。谓如来根境妙定所生。是无漏法界色摄。以佛
非是有漏五识界摄故。集论所说有漏五识。定非
佛有。问。五根五境。定依识变。何故根境。非五识摄。
答。虽根境定依识变。然粗细有异谓如来无漏细
五境。不同有漏粗五境故。无漏五识。不同有漏五
识界故。以经说无漏者。佛心在定故。论说有漏者。
五识散乱故。问。如来根境。既非五识摄。成所作智
言界者。是藏义。以能含藏智慧光明总持禅定及
神通等大功德故。亦是因义。能生五乘世出世间
利乐事故。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为五乘也。问云。涅
槃真如。是清净界可唯无漏。菩提智品。原是色心。
何唯无漏耶。答云。四智心品。虽属色心。非苦集谛。
道谛摄故。唯无漏摄。谓佛地中所有一切功德身
土总持智慧神通等事。皆是四智无漏种生。以永
舍尽有漏种故。问。法报二身。固是无漏道谛所摄。
诸变化身。定有生死。岂亦道谛摄耶。答。虽其示现
作生死身似乎苦谛。业烦恼等。似乎集谛。而有漏
种。巳断绝。故实是无漏。道谛所摄。难云。集论等说
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若如来三身四智。皆是无漏
摄者。岂如来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乎。释此一难
有二师义。第一师。即佛地论正义。彼谓如来功德
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无。非心所测。非口所宣。是
无漏界摄。非界处法摄。故与集论。理不相违。第二
师。谓如来根境妙定所生。是无漏法界色摄。以佛
非是有漏五识界摄故。集论所说有漏五识。定非
佛有。问。五根五境。定依识变。何故根境。非五识摄。
答。虽根境定依识变。然粗细有异谓如来无漏细
五境。不同有漏粗五境故。无漏五识。不同有漏五
识界故。以经说无漏者。佛心在定故。论说有漏者。
五识散乱故。问。如来根境。既非五识摄。成所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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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应与五识相应。是与何识相应耶。答。成所作
智。与第六相应。仗。彼引起变化三业故。问。若尔。与
妙观察有何差别。答。彼观察智。观察色心诸法自
共相等。此成所作。缘事相境。起三业化。故不同也。
问。此二既有差别。应不并生。以一类二识。不俱起
故。如何说言。与彼相应而得引起。答云。不许并起。
理固宜然。体一用分。俱亦何失。或成事智。不但与
第六相应。亦与第七净识相应。以成所作智。依五
色根。缘五尘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别故何谓差别
耶。谓净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摄。起变
化身土。是成事品摄也。问。若成所作智。既与五七
净识相应。岂不此品。亦得摄五识耶。答。非是转彼
五识得成智体。而彼智体。即是彼识所摄以彼识
智转未转位各有体故。即如转生死而为涅槃。不
可谓彼涅槃即是生死。以生死涅槃。转未转位。各
有体故。是故于此。不应为难。第三师谓如来身土。
如其所应。摄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中。而此三科。
生佛共有。如来无漏。众生有漏。各不相滥。论说十
五界唯有漏者。乃依二乘粗浅境说。非依大乘。故
不该一切。何以言之。谓馀成就十八界中。唯有意
根。意识。法尘。通无漏摄。馀十五界名为有漏。故云
粗浅。非谓如来。亦是有漏。佛所成就一十八界。虽
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界。故集论除去后三。但
言十五界唯是有漏也。然馀处说佛功德身土。纯
智。与第六相应。仗。彼引起变化三业故。问。若尔。与
妙观察有何差别。答。彼观察智。观察色心诸法自
共相等。此成所作。缘事相境。起三业化。故不同也。
问。此二既有差别。应不并生。以一类二识。不俱起
故。如何说言。与彼相应而得引起。答云。不许并起。
理固宜然。体一用分。俱亦何失。或成事智。不但与
第六相应。亦与第七净识相应。以成所作智。依五
色根。缘五尘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别故何谓差别
耶。谓净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摄。起变
化身土。是成事品摄也。问。若成所作智。既与五七
净识相应。岂不此品。亦得摄五识耶。答。非是转彼
五识得成智体。而彼智体。即是彼识所摄以彼识
智转未转位各有体故。即如转生死而为涅槃。不
可谓彼涅槃即是生死。以生死涅槃。转未转位。各
有体故。是故于此。不应为难。第三师谓如来身土。
如其所应。摄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中。而此三科。
生佛共有。如来无漏。众生有漏。各不相滥。论说十
五界唯有漏者。乃依二乘粗浅境说。非依大乘。故
不该一切。何以言之。谓馀成就十八界中。唯有意
根。意识。法尘。通无漏摄。馀十五界名为有漏。故云
粗浅。非谓如来。亦是有漏。佛所成就一十八界。虽
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界。故集论除去后三。但
言十五界唯是有漏也。然馀处说佛功德身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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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漏。非界处等有漏所摄者。此义亦谓如来界
处等。纯是无漏。非是二乘劣智所知界处等相。故
言非也。理应如此。所以者何。以五蕴法摄尽有为
故(无为之蕴。非二乘所知)。以界处法。摄尽世出世间一切法
故(法外之界处。非二乘所知)以世出世法。不出三科故。若离三
科之外。别有法者。是十八界外有十九界。十二处
外有十三处。五蕴之法有六蕴。然十九界。十三处
六蕴等。于龟毛兔角。是佛所遮。不许有故。故知佛
亦不离蕴处界等也。若谓绝诸戏论。便非界处等
摄者。即此所说无漏界安乐善常等。岂非戏论乎。
亦不应说。又处处。说转无常蕴而得常蕴。转无常
界而得常界等。此岂非如来蕴界处摄耶。故知言
如来非蕴界摄者。谓非二乘劣智所知蕴处界相。
故密意说为非尔。非了义之说也。又说五识性散
乱者。亦说馀乘成就有漏五识。非谓如来无漏五
识。故知如来蕴处界等。皆悉具足。纯无漏摄。故曰。
此即无漏界也。】
「此转依果又不思议(至)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二释不思议三字。此转依果。不但名无漏界。又名
不思议。超过寻思言议道故。总释不思议。微妙甚
深自内證故。即非寻思所得。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即非言议所及。】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至)善种所生无漏善摄。」
【三释善字。净为白。染为黑。故曰白法。下以涅槃释
处等。纯是无漏。非是二乘劣智所知界处等相。故
言非也。理应如此。所以者何。以五蕴法摄尽有为
故(无为之蕴。非二乘所知)。以界处法。摄尽世出世间一切法
故(法外之界处。非二乘所知)以世出世法。不出三科故。若离三
科之外。别有法者。是十八界外有十九界。十二处
外有十三处。五蕴之法有六蕴。然十九界。十三处
六蕴等。于龟毛兔角。是佛所遮。不许有故。故知佛
亦不离蕴处界等也。若谓绝诸戏论。便非界处等
摄者。即此所说无漏界安乐善常等。岂非戏论乎。
亦不应说。又处处。说转无常蕴而得常蕴。转无常
界而得常界等。此岂非如来蕴界处摄耶。故知言
如来非蕴界摄者。谓非二乘劣智所知蕴处界相。
故密意说为非尔。非了义之说也。又说五识性散
乱者。亦说馀乘成就有漏五识。非谓如来无漏五
识。故知如来蕴处界等。皆悉具足。纯无漏摄。故曰。
此即无漏界也。】
「此转依果又不思议(至)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二释不思议三字。此转依果。不但名无漏界。又名
不思议。超过寻思言议道故。总释不思议。微妙甚
深自内證故。即非寻思所得。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即非言议所及。】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至)善种所生无漏善摄。」
【三释善字。净为白。染为黑。故曰白法。下以涅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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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自性清净法界。远离生死染污法故。最寂静故
极安隐故。一切魔境。不能动故。下以菩提释善。四
智心品。妙用无方故。最极善巧方便故。下双释。以
此菩提涅槃种子。皆有顺益相故。皆与不善相违
故。难云。论说处等。不惟无记。实通三性。如来岂无
五根三境。如所示现作生死身。即有漏无记相。如
所示现业烦恼等。即有漏不善相。今言唯善。何哉。
答云。此中三释。广说如前。一谓一切如来功德身
土等法。皆是灭道所摄故。二说佛土等。非苦集摄
故。三谓如来无漏识中所变有漏无记不善。皆是
无漏种生故。故三类境。唯是善性。】
「此又是常无尽期故(至)穷未来际无断无尽。」
【四释常字。无尽期者。常之义也。清净四句涅槃常
也。四智四句。菩提常也。问。菩提既是从所生得。非
如自性涅槃本来是常。从因生故既从因生。必从
因灭。既有生灭。岂得言常。且四智心品。皆属色心。
不见色心。非无常者。而言无断无尽者何耶。答。四
智心品。虽从因生。由本愿力。所化有情。无尽期故。
穷未来际。无断无尽。有常义耳。】
「此又安乐无逼恼故(至)故二转依俱名安乐。」
【五释安乐二字。无逼故安。无恼故乐。清净三句。涅
槃之安乐也。四智三句。菩提之安乐也。永离体害
者。离体自无逼恼。离害安乐有情。此二自性。能自
安乐。亦能安乐一切有情。以故二果。并名安乐。】
极安隐故。一切魔境。不能动故。下以菩提释善。四
智心品。妙用无方故。最极善巧方便故。下双释。以
此菩提涅槃种子。皆有顺益相故。皆与不善相违
故。难云。论说处等。不惟无记。实通三性。如来岂无
五根三境。如所示现作生死身。即有漏无记相。如
所示现业烦恼等。即有漏不善相。今言唯善。何哉。
答云。此中三释。广说如前。一谓一切如来功德身
土等法。皆是灭道所摄故。二说佛土等。非苦集摄
故。三谓如来无漏识中所变有漏无记不善。皆是
无漏种生故。故三类境。唯是善性。】
「此又是常无尽期故(至)穷未来际无断无尽。」
【四释常字。无尽期者。常之义也。清净四句涅槃常
也。四智四句。菩提常也。问。菩提既是从所生得。非
如自性涅槃本来是常。从因生故既从因生。必从
因灭。既有生灭。岂得言常。且四智心品。皆属色心。
不见色心。非无常者。而言无断无尽者何耶。答。四
智心品。虽从因生。由本愿力。所化有情。无尽期故。
穷未来际。无断无尽。有常义耳。】
「此又安乐无逼恼故(至)故二转依俱名安乐。」
【五释安乐二字。无逼故安。无恼故乐。清净三句。涅
槃之安乐也。四智三句。菩提之安乐也。永离体害
者。离体自无逼恼。离害安乐有情。此二自性。能自
安乐。亦能安乐一切有情。以故二果。并名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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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所得二转依果(至)二转依果皆此摄故。」
【六释解脱身大牟尼名法。言在二乘名解脱身。在
大牟尼名为法身。二乘虽得二转依果。唯断烦恼。
未断所知。以无利生诸功德故。故云无殊胜法。伹
离烦恼缚。脱分段生死。故所得身。但名解脱。若大
觉世尊。五住尽而二死亡。四智成而八识转于一
切法。成等正觉。默證无言寂灭之理。故名大牟尼。
此牟尼所證涅槃菩提二转依果。永离二障。非解
脱身。名为法身。以有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
法。所庄严故。名为法身。何谓身耶。曰。由此菩提智
体圆具无量大功德聚故。依聚义。总说名身。何谓
聚耶。曰。以此法身。五法为性。佛地经云清净真如。
及四智品。名为五法。以清净法界。名为涅槃。四智
心品名为菩提合此二种。名为法身。不独一种清
净法界名法身也。以二转依。摄此五法。五法皆是
法身摄故。无量无边大功德法者略说有九。颂曰。
无量诸解脱。胜处与遍处无诤妙愿智。无碍解神
通。诸相好清净。及诸力无畏。不护与念住。永断诸
习气。无忘失妙法。及如来大悲佛不共德法。一切
种妙智。力。即如来十力。一处非处智力。二自业智
力。三静虑解脱三摩地三摩钵底智力。四根上下
智力。五种种胜解智力。六种种界智力。七遍趣行
智力。八宿住随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尽智力。
无畏。即四无畏。一一切智无畏。二漏尽无畏。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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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道无畏。四说苦尽无畏。等者等馀七事。广说如
深密经。及显扬论第四。】
「如是法身有三相别(至)令各获得诸利乐事。」
【七别明法身分七。一正明法身三相。此将一法身。
就体相用分为三身。自性身是体。受用身是相。变
化身是用。佛地经颂云。自性法受用。变化差别转。
彼经论云。虽诸如来所依清净法界体性。无有差
别。而有三种种相异。转变不同。故名差别。颂言自
性法者。即是如来初自性身。体常不变。故名自性。
力无畏等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颂言受
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种种大法乐故
颂言变化。即是后变化身。为欲利益安乐众生。示
现种种变化事故。问。自性身以何为体。曰。即是如
来自性清净法体。是报化二身所依止故。由彼离
名离相。绝言绝思。具足无边真常功德。是一切法
平等真实之性故。何又谓之法身。曰。诸功德法所
依止故。普润大师云。轨持为法。依止名身。何以知
之。光明疏云。法名可轨。诸佛轨之而得成佛。摩诃
衍云。湛湛绝虑。寂寂名断。能为色相作所依止。以
是知之。问。寂寂名断。安曰法身。曰。法实无名。为机
诠辩。召寂寂体。强称法身。问。湛湛之体。当同虚空。
曰。凡所有相。皆是非相。觉五音如谷响。知实无声。
了万物如梦形。见皆非色空有不二。中道昭然。不
可闻无。谓空断绝。何谓受用身。曰。能全自他受用
深密经。及显扬论第四。】
「如是法身有三相别(至)令各获得诸利乐事。」
【七别明法身分七。一正明法身三相。此将一法身。
就体相用分为三身。自性身是体。受用身是相。变
化身是用。佛地经颂云。自性法受用。变化差别转。
彼经论云。虽诸如来所依清净法界体性。无有差
别。而有三种种相异。转变不同。故名差别。颂言自
性法者。即是如来初自性身。体常不变。故名自性。
力无畏等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颂言受
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种种大法乐故
颂言变化。即是后变化身。为欲利益安乐众生。示
现种种变化事故。问。自性身以何为体。曰。即是如
来自性清净法体。是报化二身所依止故。由彼离
名离相。绝言绝思。具足无边真常功德。是一切法
平等真实之性故。何又谓之法身。曰。诸功德法所
依止故。普润大师云。轨持为法。依止名身。何以知
之。光明疏云。法名可轨。诸佛轨之而得成佛。摩诃
衍云。湛湛绝虑。寂寂名断。能为色相作所依止。以
是知之。问。寂寂名断。安曰法身。曰。法实无名。为机
诠辩。召寂寂体。强称法身。问。湛湛之体。当同虚空。
曰。凡所有相。皆是非相。觉五音如谷响。知实无声。
了万物如梦形。见皆非色空有不二。中道昭然。不
可闻无。谓空断绝。何谓受用身。曰。能全自他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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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大法乐故。此有二种一自受用。一他受用。何
谓自受用。曰。谓人所不知。唯佛自知。唯佛自證故。
即是三大阿僧祇脩习无量福慧资粮。庄严法性。
所生无量真实功德。以得大圆镜智。證得圆满报
身。充遍华藏世界海中。湛然常住。恒自受用。广大
法乐故。又何义故。名为报身。曰。三无数劫修所得
故。名为报身。唯此是实。后皆应身。普润云。报谓果
报。三祇修因所得果故。身者。依止相续二义名身。
依止义者。有为功德所依止故。相续义者。尽未来
际。无断期故。此云所起无边真实功德。相续湛然
尽未来际。即依止相续义也。何谓他受用。曰即是
如来以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为十地菩萨
现通说法。决择群疑。令彼菩萨受用大乘法乐故
此有十重。被十地机之所现故合此二种。名受用
身。何谓变化身。曰。无而歘有。谓之变化。聚化五蕴。
名之为身。即是如来。以成所作智。所变无量随类
化身为地前菩萨。及彼二乘异生。随机说法。令彼
各各皆得利乐前受用身。自他俱利。此变化身。纯
是利他。此有三类。一大化身。二小化身。三随类化。
大化身者。千丈大身。王大千界。被地前机小化身
者。丈六金身。王一四天下。二乘凡夫是所被机。随
类化者。猿中现猿。鹿中现鹿。或狗凡罗现三尺身。
城东老母指掌所现。亦属随类。如上三身。总是牟
尼所證五法为性之法身也。摄大乘论云。若无自
谓自受用。曰。谓人所不知。唯佛自知。唯佛自證故。
即是三大阿僧祇脩习无量福慧资粮。庄严法性。
所生无量真实功德。以得大圆镜智。證得圆满报
身。充遍华藏世界海中。湛然常住。恒自受用。广大
法乐故。又何义故。名为报身。曰。三无数劫修所得
故。名为报身。唯此是实。后皆应身。普润云。报谓果
报。三祇修因所得果故。身者。依止相续二义名身。
依止义者。有为功德所依止故。相续义者。尽未来
际。无断期故。此云所起无边真实功德。相续湛然
尽未来际。即依止相续义也。何谓他受用。曰即是
如来以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为十地菩萨
现通说法。决择群疑。令彼菩萨受用大乘法乐故
此有十重。被十地机之所现故合此二种。名受用
身。何谓变化身。曰。无而歘有。谓之变化。聚化五蕴。
名之为身。即是如来。以成所作智。所变无量随类
化身为地前菩萨。及彼二乘异生。随机说法。令彼
各各皆得利乐前受用身。自他俱利。此变化身。纯
是利他。此有三类。一大化身。二小化身。三随类化。
大化身者。千丈大身。王大千界。被地前机小化身
者。丈六金身。王一四天下。二乘凡夫是所被机。随
类化者。猿中现猿。鹿中现鹿。或狗凡罗现三尺身。
城东老母指掌所现。亦属随类。如上三身。总是牟
尼所證五法为性之法身也。摄大乘论云。若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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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身。应无法身譬如眼根若无法身。应无受用身。
譬如眼识。应知此中。所依能依。为同法喻。若无爱
用身巳入大地诸菩萨众。应无受用法乐若无受
用法乐。菩提资粮应不圆满。譬如见色。若无化身。
胜解行地诸菩萨众诸声闻等。劣胜解者最初发
趣。皆不应有。是故决定应有三身。又云。何故受用
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见故。二无量
佛众会差别可见故。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
故。四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可见故。五菩萨声闻及
诸天等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六阿赖耶识与诸
转识转依非理可见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
道理。何因变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谓诸菩
萨从久远来得不退定。于睹史多及人中生。不应
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常忆宿住书算数印工
巧论中及于受用。欲尘行中。不能正知。不应道理
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巳知恶说善说法教。往外道
所。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巳能善知三乘
正道。修邪苦行。不应道理。又诸菩萨舍百拘胝诸
赡部洲。但于一处成等正觉。转正法轮。不应道理。
若离示现成等正觉。唯以化身于所馀处施作佛
事。即应但于睹史多天成等正觉。何不施设遍于
一切赡部洲中同时佛出。□不施设。无教无理。虽
有多化。而不违彼无一如来出现世言。由一四洲
摄世界故。如二轮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颂。佛微细
譬如眼识。应知此中。所依能依。为同法喻。若无爱
用身巳入大地诸菩萨众。应无受用法乐若无受
用法乐。菩提资粮应不圆满。譬如见色。若无化身。
胜解行地诸菩萨众诸声闻等。劣胜解者最初发
趣。皆不应有。是故决定应有三身。又云。何故受用
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见故。二无量
佛众会差别可见故。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
故。四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可见故。五菩萨声闻及
诸天等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六阿赖耶识与诸
转识转依非理可见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
道理。何因变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谓诸菩
萨从久远来得不退定。于睹史多及人中生。不应
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常忆宿住书算数印工
巧论中及于受用。欲尘行中。不能正知。不应道理
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巳知恶说善说法教。往外道
所。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巳能善知三乘
正道。修邪苦行。不应道理。又诸菩萨舍百拘胝诸
赡部洲。但于一处成等正觉。转正法轮。不应道理。
若离示现成等正觉。唯以化身于所馀处施作佛
事。即应但于睹史多天成等正觉。何不施设遍于
一切赡部洲中同时佛出。□不施设。无教无理。虽
有多化。而不违彼无一如来出现世言。由一四洲
摄世界故。如二轮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颂。佛微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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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多处胎平等。为显一切种。成等觉而转。为欲
利乐一切有情。发愿修行證大菩提。毕竟涅槃。不
应道理。愿行无果。成过失故。佛受用身及变化身
既是无常。云何经说如来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
故。又等流身。及变化身。以恒受用无休癈故。数数
现化不永绝故。如常受乐。如常施食。如来身常。应
知亦尔。】
「以五法性摄三身者(至)无根等用故不说有。」
【二五法摄三身佛地论云。有五种法。摄大觉地。何
等为五。所谓清净法界。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
察智。成所作智。有义清净真如。与圆镜智。摄自性
身。不等性智。妙观察智。摄受用身。成所作智。摄变
化身。经说真如是法身故。论说转去阿赖耶识得
自性身。大圆镜智。转第八得。故知前二摄自性身。
平等性智。如馀论说。能于净土。随诸菩萨所乐。示
现种种佛身。妙观察智。亦如论说。于大集会能现
一切自在作用。说法断疑。又说转去诸转识。得受
用身。故知中二摄受用有。佛地经说成所作智起
诸化业。庄严论说成所作智于一切界发起种种
无量难思诸变化事。故知后一摄变化身。又佛三
身。皆十义中智殊胜摄。故知三身。皆得有智。有义
初一摄自性身。四智自性。相应共有。及为地上菩
萨所现一分细相。摄受用身。若为地前诸菩萨等
所现一分粗相化用。摄变化身。问。清净真如何唯
利乐一切有情。发愿修行證大菩提。毕竟涅槃。不
应道理。愿行无果。成过失故。佛受用身及变化身
既是无常。云何经说如来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
故。又等流身。及变化身。以恒受用无休癈故。数数
现化不永绝故。如常受乐。如常施食。如来身常。应
知亦尔。】
「以五法性摄三身者(至)无根等用故不说有。」
【二五法摄三身佛地论云。有五种法。摄大觉地。何
等为五。所谓清净法界。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
察智。成所作智。有义清净真如。与圆镜智。摄自性
身。不等性智。妙观察智。摄受用身。成所作智。摄变
化身。经说真如是法身故。论说转去阿赖耶识得
自性身。大圆镜智。转第八得。故知前二摄自性身。
平等性智。如馀论说。能于净土。随诸菩萨所乐。示
现种种佛身。妙观察智。亦如论说。于大集会能现
一切自在作用。说法断疑。又说转去诸转识。得受
用身。故知中二摄受用有。佛地经说成所作智起
诸化业。庄严论说成所作智于一切界发起种种
无量难思诸变化事。故知后一摄变化身。又佛三
身。皆十义中智殊胜摄。故知三身。皆得有智。有义
初一摄自性身。四智自性。相应共有。及为地上菩
萨所现一分细相。摄受用身。若为地前诸菩萨等
所现一分粗相化用。摄变化身。问。清净真如何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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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不摄镜智。曰。诸经皆说清净真如为法身故。
赞佛论说如来法身无生灭故。庄严论说佛自性
身本性常故。金刚般若论说受持演说彼经功德。
于佛法身为證得因。于馀二身为生因故。诸经论
说。自性法身。生佛共有。遍一切法。犹如虚空。不属
形相不属有为。非色心法故。镜智是色心法故。问。
若尔。何故摄论说转去藏识得自性身。答。由转去
第八识中二障种子。显露法身。不说法身。即圆镜
智。又说智殊胜中具法身者。是说四智依止法身。
以法身即彼实性故。不谓三身。皆有实智。自性法
身。虽具真实无边功德。非有为故。不可说为色心
等物。故非镜智所摄。应说镜智所起真实功德。及
极圆清净常遍色身摄自受用。平等所起微妙净
功德身。摄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现随类种种身相。
摄变化身。问。云何而知镜智摄自受用耶。答。庄严
论说大圆镜智。是受用佛故。以彼转前七识得真
实受用故。问。镜智得称受用佛者。亦是转舍藏识
而得受用。何故却言转转识耶。答。虽转藏识亦得
受用。然论正说转去藏识得显自性法身。故于得
受用处。略而不说。又说自性法身。无生无灭。性无
转易。犹如虚空。唯證因得。非生因得。无相无为。非
色心故。故非圆镜所摄。圆镜既与自性法身相违。
若非受用。属何身摄。况受用身。摄如来三阿僧祇
修集无量不共有为真实功德。及證极净常遍色
赞佛论说如来法身无生灭故。庄严论说佛自性
身本性常故。金刚般若论说受持演说彼经功德。
于佛法身为證得因。于馀二身为生因故。诸经论
说。自性法身。生佛共有。遍一切法。犹如虚空。不属
形相不属有为。非色心法故。镜智是色心法故。问。
若尔。何故摄论说转去藏识得自性身。答。由转去
第八识中二障种子。显露法身。不说法身。即圆镜
智。又说智殊胜中具法身者。是说四智依止法身。
以法身即彼实性故。不谓三身。皆有实智。自性法
身。虽具真实无边功德。非有为故。不可说为色心
等物。故非镜智所摄。应说镜智所起真实功德。及
极圆清净常遍色身摄自受用。平等所起微妙净
功德身。摄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现随类种种身相。
摄变化身。问。云何而知镜智摄自受用耶。答。庄严
论说大圆镜智。是受用佛故。以彼转前七识得真
实受用故。问。镜智得称受用佛者。亦是转舍藏识
而得受用。何故却言转转识耶。答。虽转藏识亦得
受用。然论正说转去藏识得显自性法身。故于得
受用处。略而不说。又说自性法身。无生无灭。性无
转易。犹如虚空。唯證因得。非生因得。无相无为。非
色心故。故非圆镜所摄。圆镜既与自性法身相违。
若非受用。属何身摄。况受用身。摄如来三阿僧祇
修集无量不共有为真实功德。及證极净常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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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四智品中实有色心者。皆受用摄。问。他受用
身。与变化身。亦有色心。何故圆镜不摄。答。他受用
身。与变化身。皆为利益有情。方便示现。而非真实
四智为体。虽有说言智殊胜故。具摄三身。而似智
现。非是实智。或依根本实智。方便现起。假说智名。
而体非实。故言智殊胜故。具摄三身。非谓三身。皆
有实智。故经但说二智。能现二身。不说二身。即是
二智。故知二智。皆是自受用摄。问。既四智品实有
色心。皆是自受用摄。若他受用。与变化身。既无真
实色心。云何说法利生。答。然此二身。虽无真实心
心所法。而有化现心心所法。问。心心所法。本无形
质。何能化现。答。无上大觉。能以不思议神力。化现
无形质法。若不能化现无形质法。云何如来示现
贪瞋等。如来三毒。久巳断故。云何声闻及异生等。
皆能知如来心。以如来实心。即等觉菩萨。尚不能
知其少分。况降斯以下者。而能知耶。故知声闻及
异生等所知者。皆是如来化心耳。由斯义故。经说
如来化无量类众生身。即能现无量类众生心也。
又说如来成事智能化身口意三业等。又说变化
有依他心。谓依他实心以为本质复自变现心心
所假相分。而为众生所缘之境。故知众生所知所
见者皆是如来似相分法。非真如来。以真如来。非
心可知。非相可见。故佛地论云。如来智上。现此粗
相心心法等一切功德。令诸下位能现了知。若不
身。与变化身。亦有色心。何故圆镜不摄。答。他受用
身。与变化身。皆为利益有情。方便示现。而非真实
四智为体。虽有说言智殊胜故。具摄三身。而似智
现。非是实智。或依根本实智。方便现起。假说智名。
而体非实。故言智殊胜故。具摄三身。非谓三身。皆
有实智。故经但说二智。能现二身。不说二身。即是
二智。故知二智。皆是自受用摄。问。既四智品实有
色心。皆是自受用摄。若他受用。与变化身。既无真
实色心。云何说法利生。答。然此二身。虽无真实心
心所法。而有化现心心所法。问。心心所法。本无形
质。何能化现。答。无上大觉。能以不思议神力。化现
无形质法。若不能化现无形质法。云何如来示现
贪瞋等。如来三毒。久巳断故。云何声闻及异生等。
皆能知如来心。以如来实心。即等觉菩萨。尚不能
知其少分。况降斯以下者。而能知耶。故知声闻及
异生等所知者。皆是如来化心耳。由斯义故。经说
如来化无量类众生身。即能现无量类众生心也。
又说如来成事智能化身口意三业等。又说变化
有依他心。谓依他实心以为本质复自变现心心
所假相分。而为众生所缘之境。故知众生所知所
见者皆是如来似相分法。非真如来。以真如来。非
心可知。非相可见。故佛地论云。如来智上。现此粗
相心心法等一切功德。令诸下位能现了知。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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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者。二乘异生。云何能知如来所有心心法等功
德差别。云何如来久巳成佛。复能现作具贪瞋等
种种化身。馀经亦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又说化
身亦名有心。亦名无心。有依他心。无自依心。故谓
化心等依实心现。但实心上相分。似有缘虑等用。
如镜中火。无别自体。随众缘生。如馀心等。馀处虽
说无化心等。以无实用如实心等。变化色等有实
作用。如实色等。故遍说有。由化心等粗相显现。易
了知故。乃至猿猴。知如来心。若佛实心。诸大菩萨。
亦不能了。又云心化唯二。一自身相应。谓自心上
化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二他身相应。谓令
他心亦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此并相分似
见分现。有义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分。
加被有情。令愚昧者。解深细法。令夫念者。得正忆
念。名化他心。然心无化。无形质故。如论说言。心无
形故不可变化。又说化身。无心心法。此就二乘及
诸异生定力而说。彼定力劣。不能化现无形质法。
诸佛菩萨不思议定。皆能化现若不尔者。云何菩
萨现贪瞋等。云何声闻及傍生者。知如来心。云何
经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云何上说诸化意业。云
何经说有依他心。但诸化色。同实色用化根及心。
但有相现。不同实用。又就下类。故作是说。若尔。云
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现。非情巳是心等相分。云何
复令有心相现。若心相现则名有情。非非情摄。是
德差别。云何如来久巳成佛。复能现作具贪瞋等
种种化身。馀经亦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又说化
身亦名有心。亦名无心。有依他心。无自依心。故谓
化心等依实心现。但实心上相分。似有缘虑等用。
如镜中火。无别自体。随众缘生。如馀心等。馀处虽
说无化心等。以无实用如实心等。变化色等有实
作用。如实色等。故遍说有。由化心等粗相显现。易
了知故。乃至猿猴。知如来心。若佛实心。诸大菩萨。
亦不能了。又云心化唯二。一自身相应。谓自心上
化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二他身相应。谓令
他心亦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此并相分似
见分现。有义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分。
加被有情。令愚昧者。解深细法。令夫念者。得正忆
念。名化他心。然心无化。无形质故。如论说言。心无
形故不可变化。又说化身。无心心法。此就二乘及
诸异生定力而说。彼定力劣。不能化现无形质法。
诸佛菩萨不思议定。皆能化现若不尔者。云何菩
萨现贪瞋等。云何声闻及傍生者。知如来心。云何
经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云何上说诸化意业。云
何经说有依他心。但诸化色。同实色用化根及心。
但有相现。不同实用。又就下类。故作是说。若尔。云
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现。非情巳是心等相分。云何
复令有心相现。若心相现则名有情。非非情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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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化心但说二种。】
「如是三身虽皆具足(至)利乐他用化相功德。」
【三三身功德。谓自性身。具有真常真乐真我真净
四种功德。常者。不生灭故。乐者。无若集故。我者。极
自在故。净者。无垢染故。离诸杂染者从本巳来一
切染法不相应故。众善所依者。具足无量性功德
故。由其自性如如平等。故无色心等相用差别。以
相用差别。生灭门显。故起信云。是心真如相。即示
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
相用故。若自受用身。四智所摄。故能具足无量圆
净常遍妙色心等真实功德唯是自巳受用故。若
他受用。及变化身。唯随菩萨声闻异生等意乐变
现。似色心等。化相功德。令彼得大利乐。得大受用。
故佛地论云。如是三身。为有各别诸功德不。如来
法身。清净真如转依为相。真实善有。本性清净。远
离一切杂染法故。一切功德所依止故。一切功德
真实性故。说名具足一切功德。无有色心差别功
德。佛受用身。具足一切色心等法真实功德。及为
他现化相功德。佛变化身。唯具一切现色心等化
相功德。是故三身皆说具有过殑伽沙数量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摄(至)唯属利他为他现故。」
【四三身二利。佛地论云。又自性身。寂灭安乐正属
自利功德所摄。为增上缘。益众生故。兼属利他(以自
性身与诸有情。作增上缘。令诸有情得利乐故。由自性身。生佛共有。故与众生为增上缘。助令起发。所谓
「如是三身虽皆具足(至)利乐他用化相功德。」
【三三身功德。谓自性身。具有真常真乐真我真净
四种功德。常者。不生灭故。乐者。无若集故。我者。极
自在故。净者。无垢染故。离诸杂染者从本巳来一
切染法不相应故。众善所依者。具足无量性功德
故。由其自性如如平等。故无色心等相用差别。以
相用差别。生灭门显。故起信云。是心真如相。即示
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
相用故。若自受用身。四智所摄。故能具足无量圆
净常遍妙色心等真实功德唯是自巳受用故。若
他受用。及变化身。唯随菩萨声闻异生等意乐变
现。似色心等。化相功德。令彼得大利乐。得大受用。
故佛地论云。如是三身。为有各别诸功德不。如来
法身。清净真如转依为相。真实善有。本性清净。远
离一切杂染法故。一切功德所依止故。一切功德
真实性故。说名具足一切功德。无有色心差别功
德。佛受用身。具足一切色心等法真实功德。及为
他现化相功德。佛变化身。唯具一切现色心等化
相功德。是故三身皆说具有过殑伽沙数量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摄(至)唯属利他为他现故。」
【四三身二利。佛地论云。又自性身。寂灭安乐正属
自利功德所摄。为增上缘。益众生故。兼属利他(以自
性身与诸有情。作增上缘。令诸有情得利乐故。由自性身。生佛共有。故与众生为增上缘。助令起发。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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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又与二身俱利功德为所依故。
二利所摄。受用身者。具有二分。一自受法乐分。谓
三无数劫。修自利行。满足所證色等实身。令自受
用微妙喜乐。二他受法乐分。谓三无数劫。修利他
行。满足所證色等化身。为入大地诸菩萨众。现种
种形。说种种法。令诸菩萨。受大法乐。由此二分。或
说此身。唯自利摄。或说此身。唯利他摄。或说俱摄。
皆不相违。变化身者。唯为利他。现诸化相。故利他
摄。】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至)能依身量亦无定限。」
【五身土相依。法身所依。依法性土。唯一法性。宁分
身土耶。曰。能依义边。名之为身。所依义边。名之为
土。又与身为性。名法性身。与土为性。名法性土。即
三土三身之真性也。佛与众生。平等共有。众生未
證佛巳證故。故云。虽此身土体无差别。而属佛法
性相异故。谓法性属佛。为法性身。法性属法。为法
性土。性随相异。故云尔也。清凉疏问云。法性身。法
性土。为别。不别。别。则。不名法性。性无二故。不别。则
无能所依。答。佛地论云。唯以清净法界而为法身。
亦以法性而为其一。性虽一味。随身土相而分三
别。智论云。在有情数中。名为佛性。在非情数中。名
为法性。假说能所。而实无差。此佛身土。皆属真如。
俱非色摄。问。身土固知无差。亦有形量可说否。答。
虽不可说形量大小。而随事相。其量无边。以变化
二利所摄。受用身者。具有二分。一自受法乐分。谓
三无数劫。修自利行。满足所證色等实身。令自受
用微妙喜乐。二他受法乐分。谓三无数劫。修利他
行。满足所證色等化身。为入大地诸菩萨众。现种
种形。说种种法。令诸菩萨。受大法乐。由此二分。或
说此身。唯自利摄。或说此身。唯利他摄。或说俱摄。
皆不相违。变化身者。唯为利他。现诸化相。故利他
摄。】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至)能依身量亦无定限。」
【五身土相依。法身所依。依法性土。唯一法性。宁分
身土耶。曰。能依义边。名之为身。所依义边。名之为
土。又与身为性。名法性身。与土为性。名法性土。即
三土三身之真性也。佛与众生。平等共有。众生未
證佛巳證故。故云。虽此身土体无差别。而属佛法
性相异故。谓法性属佛。为法性身。法性属法。为法
性土。性随相异。故云尔也。清凉疏问云。法性身。法
性土。为别。不别。别。则。不名法性。性无二故。不别。则
无能所依。答。佛地论云。唯以清净法界而为法身。
亦以法性而为其一。性虽一味。随身土相而分三
别。智论云。在有情数中。名为佛性。在非情数中。名
为法性。假说能所。而实无差。此佛身土。皆属真如。
俱非色摄。问。身土固知无差。亦有形量可说否。答。
虽不可说形量大小。而随事相。其量无边。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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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身三土。事既无边。与之为性。岂有边耶。譬如
虚空。能遍一切色非色处。此通喻身土也。量云。虚
空形量无边。遍一切处故。喻如虚空。自受用身。还
依自受用土。谓圆镜智相应净识。即果位第八。此
是依因。依此顿变故。由昔所修下。此是行因。从初
成佛下。辨其果相。初明竖长。周圆下。明其横广。谓
圆镜智相应无垢净识之所变现。由昔三阿僧祇
劫。修十胜行。为净土缘。故初成佛时。以彼净识。变
现纯净佛土。周圆无际。众宝庄严。尽未来际。相续
无穷。自受用身。依止此土。此土即华藏庄严世界
也。如净下。明身土量等。此净土无量。身量亦尔。故
起信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
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有无边
不可穷尽。所以者何皆是无量劫来。无量善根。所
引生故。功德下。明身及土。遍一切处。问。功德随所
依身。智慧随所證如。身土既无边际。功德智慧亦
有大小边际否。答。意如文。他受用身。亦依他受用
土。谓平等智相应净识。大慈悲力之所变现。由昔
因中修利他行。为净土缘。故成佛时。不舍利他。随
彼十地菩萨所宜。以平等智。大慈悲力。变为净土。
大小胜劣。形量不定。他受用身。依止此土。所依之
土。既无定量。能依身量。亦复乃尔。若变化身。即依
变化土。谓成所作智。大慈悲力之所变现。亦由往
昔修利他行为净秽土缘故成佛时。随地前菩萨。
虚空。能遍一切色非色处。此通喻身土也。量云。虚
空形量无边。遍一切处故。喻如虚空。自受用身。还
依自受用土。谓圆镜智相应净识。即果位第八。此
是依因。依此顿变故。由昔所修下。此是行因。从初
成佛下。辨其果相。初明竖长。周圆下。明其横广。谓
圆镜智相应无垢净识之所变现。由昔三阿僧祇
劫。修十胜行。为净土缘。故初成佛时。以彼净识。变
现纯净佛土。周圆无际。众宝庄严。尽未来际。相续
无穷。自受用身。依止此土。此土即华藏庄严世界
也。如净下。明身土量等。此净土无量。身量亦尔。故
起信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
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有无边
不可穷尽。所以者何皆是无量劫来。无量善根。所
引生故。功德下。明身及土。遍一切处。问。功德随所
依身。智慧随所證如。身土既无边际。功德智慧亦
有大小边际否。答。意如文。他受用身。亦依他受用
土。谓平等智相应净识。大慈悲力之所变现。由昔
因中修利他行。为净土缘。故成佛时。不舍利他。随
彼十地菩萨所宜。以平等智。大慈悲力。变为净土。
大小胜劣。形量不定。他受用身。依止此土。所依之
土。既无定量。能依身量。亦复乃尔。若变化身。即依
变化土。谓成所作智。大慈悲力之所变现。亦由往
昔修利他行为净秽土缘故成佛时。随地前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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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声闻异生等所宜。以大慈悲力。化为佛土。净秽
大小。形量不定。此变化身。依此土住。土既无定。身
量亦尔。开蒙。问。报身体。答。四智菩提。无漏五蕴。问。
报土体。答。无漏色蕴。问。能所依。答。根根尘尘。遍周
沙界。情器有异。情为能依。属报身。器为所依。属报
土也。此实报土。问。他报土。答。随所被机。胜劣大小。
悉皆不同。然唯净土。问。变化土。答。亦随所被大凡
小圣。各随业力。净秽大小。所见不同故肇公云。佛
土净。岂待变而后饰。盖是变众人所见耳。是以众
生见为土石。皆是自业所起。菩萨纯是妙慧。即是
真智所为。离凡圣心。无真俗境。大经云。或现童男
童女身。天龙及与阿修罗。乃至摩睺罗伽等。随其
所乐悉令现。】
「自性身土一切如来(至)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六明共不共。问。此四佛土。一切如来皆共耶。有不
共耶。答。自性身土。一切诸佛共證。体无差别。故可
言共。报身报土。虽是诸佛各随自巳净识所变遍
一切处不相障碍。亦可言共。馀二身土。随诸如来
所化有情。有共不共。若共化者。其土必共。若独化
化者。其土不共。云何共化。谓诸如来同在一处。同
此一时。各各变身变土。而身土形状。各各无异。不
相障碍。互相错杂。为增上缘令彼所化众生。各各
于自识上变现诸佛共化身土相分。而为所缘。而
诸众生。各各自谓于此一土有一佛身。现通说法。
大小。形量不定。此变化身。依此土住。土既无定。身
量亦尔。开蒙。问。报身体。答。四智菩提。无漏五蕴。问。
报土体。答。无漏色蕴。问。能所依。答。根根尘尘。遍周
沙界。情器有异。情为能依。属报身。器为所依。属报
土也。此实报土。问。他报土。答。随所被机。胜劣大小。
悉皆不同。然唯净土。问。变化土。答。亦随所被大凡
小圣。各随业力。净秽大小。所见不同故肇公云。佛
土净。岂待变而后饰。盖是变众人所见耳。是以众
生见为土石。皆是自业所起。菩萨纯是妙慧。即是
真智所为。离凡圣心。无真俗境。大经云。或现童男
童女身。天龙及与阿修罗。乃至摩睺罗伽等。随其
所乐悉令现。】
「自性身土一切如来(至)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六明共不共。问。此四佛土。一切如来皆共耶。有不
共耶。答。自性身土。一切诸佛共證。体无差别。故可
言共。报身报土。虽是诸佛各随自巳净识所变遍
一切处不相障碍。亦可言共。馀二身土。随诸如来
所化有情。有共不共。若共化者。其土必共。若独化
化者。其土不共。云何共化。谓诸如来同在一处。同
此一时。各各变身变土。而身土形状。各各无异。不
相障碍。互相错杂。为增上缘令彼所化众生。各各
于自识上变现诸佛共化身土相分。而为所缘。而
诸众生。各各自谓于此一土有一佛身。现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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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益我等。此名诸佛共化身土。言不共者。唯一佛
身变一佛土。问。一身一土。足以利生。何用诸佛。共
化身土。答。诸有情类。从无始来。同具佛种。共有佛
性。法尔与诸佛互相系属。或多类众生因缘。唯属
一佛化者。故唯一佛。随所化众生变一身一土而
引导之。不用多佛共化。或一类众生因缘属多佛
共化者。故诸佛随所化众生。同时同处。各各变身
变土。而化导之。由此义故。诸佛随所化有情。有共
不共。若不尔者。多佛久住世间各各现身现土。空
事勤劬劳苦实为无益。何以故。以一佛即能利益
一切众生故。佛地论云。一切如来所化有情。为共
不共。有义皆共。以一一佛。皆能化度一切有情。福
德智慧。一切平等。三无数劫。勤修行愿。同为拔济
一切有情。求菩提故。如说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
佛。有义不共。以佛所化诸有情类。本相属故。是故
如来底沙佛时。曾与慈氏同为弟子。佛观释迦所
化有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善根后熟。又观慈氏
因行先满。释迦后满。遂于一处入火光定。令释迦
见。七日七夜。不下一足。一颂赞叹。令超慈氏在前
成佛。又佛将欲入涅槃时。作如是言。我所应度。皆
巳度讫。又契经说佛涅槃时。观一所化现在非想
非非想处。当生此间。应受佛化。留一化身。潜住此
界。先所受身。现入涅槃。彼从非想非非想没。来生
此间。佛所留化。为说妙法。成阿罗汉。尔时化身方
身变一佛土。问。一身一土。足以利生。何用诸佛。共
化身土。答。诸有情类。从无始来。同具佛种。共有佛
性。法尔与诸佛互相系属。或多类众生因缘。唯属
一佛化者。故唯一佛。随所化众生变一身一土而
引导之。不用多佛共化。或一类众生因缘属多佛
共化者。故诸佛随所化众生。同时同处。各各变身
变土。而化导之。由此义故。诸佛随所化有情。有共
不共。若不尔者。多佛久住世间各各现身现土。空
事勤劬劳苦实为无益。何以故。以一佛即能利益
一切众生故。佛地论云。一切如来所化有情。为共
不共。有义皆共。以一一佛。皆能化度一切有情。福
德智慧。一切平等。三无数劫。勤修行愿。同为拔济
一切有情。求菩提故。如说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
佛。有义不共。以佛所化诸有情类。本相属故。是故
如来底沙佛时。曾与慈氏同为弟子。佛观释迦所
化有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善根后熟。又观慈氏
因行先满。释迦后满。遂于一处入火光定。令释迦
见。七日七夜。不下一足。一颂赞叹。令超慈氏在前
成佛。又佛将欲入涅槃时。作如是言。我所应度。皆
巳度讫。又契经说佛涅槃时。观一所化现在非想
非非想处。当生此间。应受佛化。留一化身。潜住此
界。先所受身。现入涅槃。彼从非想非非想没。来生
此间。佛所留化。为说妙法。成阿罗汉。尔时化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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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不现又诸经中处处宣说能化所化相属决定。
是故诸佛所化不共。如实义者。有共不共。无始时
来。种性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菩萨
因时。成熟有情。亦不决定。或共不共。故成佛巳。或
共化度。或别化度。若所化生一向共者。何须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生故。唯应一佛常住世间教化众
生。馀佛皆应入永寂灭。佛亦不应化馀众生令趣
大乘。以无用故。但应化彼令得三乘入永寂灭。以
易得故。谁有智者。舍易就难。然灯助日。是故所化
非一向共。若所化生一向不共。菩萨不应发弘誓
愿。历事诸佛。修学大乘苏达那等。亦不应事多善
知识。诸佛不应以巳所化付嘱后佛。如是等事。皆
悉相违。是故不应一向不共。虽一一佛有化一切
有情功能。然诸有情。于无缘佛。不肯受化。亦不见
闻。虽一一佛尽未来际常住世间。教化无量诸有
情类而随所宜。现种种化。或现等觉。或现涅槃。或
名释迦。或慈氏等。随一化相所度有情。言皆度讫。
生非想者。宜见释迦化相得度。故留化待。亦不相
违。若诸如来同一所化。何佛现前而化彼耶。诸佛
皆有悲愿力故。不可一化馀皆止息。但有缘佛。同
处同时。后得智上各现一化。其状相似。不相障碍。
更相。和杂。为增上缘。令所化生识如是变。谓见一
佛为现神通。为说正法。如是等事。不可思议。非唯
识理。不可解了。】
是故诸佛所化不共。如实义者。有共不共。无始时
来。种性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菩萨
因时。成熟有情。亦不决定。或共不共。故成佛巳。或
共化度。或别化度。若所化生一向共者。何须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生故。唯应一佛常住世间教化众
生。馀佛皆应入永寂灭。佛亦不应化馀众生令趣
大乘。以无用故。但应化彼令得三乘入永寂灭。以
易得故。谁有智者。舍易就难。然灯助日。是故所化
非一向共。若所化生一向不共。菩萨不应发弘誓
愿。历事诸佛。修学大乘苏达那等。亦不应事多善
知识。诸佛不应以巳所化付嘱后佛。如是等事。皆
悉相违。是故不应一向不共。虽一一佛有化一切
有情功能。然诸有情。于无缘佛。不肯受化。亦不见
闻。虽一一佛尽未来际常住世间。教化无量诸有
情类而随所宜。现种种化。或现等觉。或现涅槃。或
名释迦。或慈氏等。随一化相所度有情。言皆度讫。
生非想者。宜见释迦化相得度。故留化待。亦不相
违。若诸如来同一所化。何佛现前而化彼耶。诸佛
皆有悲愿力故。不可一化馀皆止息。但有缘佛。同
处同时。后得智上各现一化。其状相似。不相障碍。
更相。和杂。为增上缘。令所化生识如是变。谓见一
佛为现神通。为说正法。如是等事。不可思议。非唯
识理。不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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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诸身土若净若秽(至)不尔应无五十二等。」
【七释身土有漏无漏。此约菩萨说。故佛地论云。如
是净土。主既圆满。应有辅翼。主必摄受辅翼者故。
诸大菩萨众所云集。诸声闻等无如是事。谓初地
上诸菩萨众。虽不能集诸佛自利受用净土。而能
集会诸佛利他受用净土。诸佛慈悲。于自识上。随
菩萨宜。现粗妙土。菩萨随自善根愿力。于自识上。
似佛所生净土相现。虽是自心各别变现。而同一
处。形相相似。谓为一土。共集其中。如是地上菩萨
净土。为是有漏。为是无漏。有义无漏。谓自心中后
得无漏净土种子愿力资故。变生净土。于中受用
大乘法乐以初地上诸菩萨众。證真如理。得真无
漏。处真法流。住真净土。常见诸佛。故所变土。是真
无漏。道谛所摄。有义有漏。谓自心中加行有漏净
土种子愿力资故。变生净土。于中受用大乘法乐
以彼菩萨。虽證真如。得真无漏。而七地来。烦恼现
起。乃至十地。尚有修断。烦恼种子。及所知障。第八
识体。能持彼故。现受熏故犹是有漏。无记性摄。有
为无漏。道谛所摄。决定是善。若十地中。第八识体
是无漏善。应知佛地不能执持有漏种子。不应受
熏第八识体既是有漏无记性摄。所变净土。云何
无漏善性所摄。又一有性。无二实身。其身尔时既
是有漏。所依净土。云何无漏。是十地菩萨净土。是
妙有漏。苦谛所摄。如实义者。十地菩萨自心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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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有二。若第八识所变净土。是有漏识相分摄
故。是有漏身所依处故。虽无漏善力所资熏。其相
净妙。而是有漏苦谛所摄随加行等。所现亦尔。若
随后得无漏心变净土影像。是无漏识相分摄故
从无漏善种子生故。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言蕴等
者。即无漏五蕴。一无漏净戒。名为戒蕴。二无漏定
名为定蕴。三无漏慧。名为慧蕴。四无学胜解。名解
脱蕴。五无学正见。名解脱智见蕴。前三是因。后二
是果。五蕴法界。一切三乘功德所依。通学无学。无
学圆满。戒定慧三法因缘杂引生故。学位分得。戒
定慧三。随用一性所引生故。蕴等同异。满分净染。
类此应知。第八有漏所变身土。亦是有漏。后得无
漏所变身土。亦是无漏。故言同也。第八所变。不同
后得。后得所变。不同第八。故言异也。不尔者。牒前
一往所谈身土。皆是随机变现。若不变现。则又何
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建立也哉。】
「然相分等依识变现(至)心与心所定相应故。」
【牒上依识变现。总结成唯识义。相分等者。等见分。
相见俱依自證起故。非如识性依他中实。依他虽
假。而中则圆成实性。故云中实也。相分等依识变
现。即世俗唯识。识性依他中实。即胜义唯识。故云
不尔。唯识理应不成。内境即相分。或许识与相分
俱实有故。或识与二分俱依他起故。依他则虚。圆
成则实。如识性言。俱无不可。此上。释识字也。唯遮
故。是有漏身所依处故。虽无漏善力所资熏。其相
净妙。而是有漏苦谛所摄随加行等。所现亦尔。若
随后得无漏心变净土影像。是无漏识相分摄故
从无漏善种子生故。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言蕴等
者。即无漏五蕴。一无漏净戒。名为戒蕴。二无漏定
名为定蕴。三无漏慧。名为慧蕴。四无学胜解。名解
脱蕴。五无学正见。名解脱智见蕴。前三是因。后二
是果。五蕴法界。一切三乘功德所依。通学无学。无
学圆满。戒定慧三法因缘杂引生故。学位分得。戒
定慧三。随用一性所引生故。蕴等同异。满分净染。
类此应知。第八有漏所变身土。亦是有漏。后得无
漏所变身土。亦是无漏。故言同也。第八所变。不同
后得。后得所变。不同第八。故言异也。不尔者。牒前
一往所谈身土。皆是随机变现。若不变现。则又何
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建立也哉。】
「然相分等依识变现(至)心与心所定相应故。」
【牒上依识变现。总结成唯识义。相分等者。等见分。
相见俱依自證起故。非如识性依他中实。依他虽
假。而中则圆成实性。故云中实也。相分等依识变
现。即世俗唯识。识性依他中实。即胜义唯识。故云
不尔。唯识理应不成。内境即相分。或许识与相分
俱实有故。或识与二分俱依他起故。依他则虚。圆
成则实。如识性言。俱无不可。此上。释识字也。唯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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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有者。但遮心外境无不遮内境不离识相分是
无不然。真如亦应非实。以真如是本智所缘。亦名
内境故。此上。释唯字也。问。内境与识。既并非无。如
何但言唯识。不言唯境识耶。答曰。以境名通于内
外故。谓有离心境。不离心境。恐滥外境。但言唯识。
为诸愚夫迷执外境。起惑造业。受生死苦。不解观
心。勤求出离。哀悯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出轮
回苦。非谓内境相分如外都无也。或相见分皆识
为性。真如亦是识之实性。由无始来。内因外缘重
习力故。展转现起。似多分生。总此三分。故言唯识。
故除识性。无别有法。问。唯识性。与唯识。有何同异。
答。各有二义。且唯识性二义者。一者虚妄唯识性。
即遍计性所遣清净。此云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
习力似多分生者是也。二者真实唯识性。即圆成
实性。所證清净。此云真如亦是识之实性者是也。
唯识二义者。一世俗唯识。即依他起。所断清净。上
言相分等依识变现者是也。二胜义唯识。即圆成
实。所得清净。上言识性依他中实者是也。又言唯
识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为。通漏无漏。性即
圆成。唯是真如。无为无漏。十卷之义。收摄于此。】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至)乃得圆满非增减故。」
【此释论名。言三分者。有四。序正流通一也。略广位
二也。境行果三也。相性位四也。以此三分。成立唯
识。故曰成唯识论。显唯识理。极明净故。亦曰净唯
无不然。真如亦应非实。以真如是本智所缘。亦名
内境故。此上。释唯字也。问。内境与识。既并非无。如
何但言唯识。不言唯境识耶。答曰。以境名通于内
外故。谓有离心境。不离心境。恐滥外境。但言唯识。
为诸愚夫迷执外境。起惑造业。受生死苦。不解观
心。勤求出离。哀悯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出轮
回苦。非谓内境相分如外都无也。或相见分皆识
为性。真如亦是识之实性。由无始来。内因外缘重
习力故。展转现起。似多分生。总此三分。故言唯识。
故除识性。无别有法。问。唯识性。与唯识。有何同异。
答。各有二义。且唯识性二义者。一者虚妄唯识性。
即遍计性所遣清净。此云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
习力似多分生者是也。二者真实唯识性。即圆成
实性。所證清净。此云真如亦是识之实性者是也。
唯识二义者。一世俗唯识。即依他起。所断清净。上
言相分等依识变现者是也。二胜义唯识。即圆成
实。所得清净。上言识性依他中实者是也。又言唯
识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为。通漏无漏。性即
圆成。唯是真如。无为无漏。十卷之义。收摄于此。】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至)乃得圆满非增减故。」
【此释论名。言三分者。有四。序正流通一也。略广位
二也。境行果三也。相性位四也。以此三分。成立唯
识。故曰成唯识论。显唯识理。极明净故。亦曰净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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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论。此本论原为世亲菩萨。撮取瑜伽要义。成三
十颂。今此论文。由三十颂。成立教理同果性相真
妄遍实有为无为一切诸法。皆是唯识。如是发明
唯识之理。乃得圆满不增不减。故本论名三十论
焉。】
「巳依圣教及正理(至)愿共速登无上觉。」
【此即三大分中第三释结施愿分。前二句。即释结
也。后二句。即施愿也。】
成唯识论卷第十(终)
十颂。今此论文。由三十颂。成立教理同果性相真
妄遍实有为无为一切诸法。皆是唯识。如是发明
唯识之理。乃得圆满不增不减。故本论名三十论
焉。】
「巳依圣教及正理(至)愿共速登无上觉。」
【此即三大分中第三释结施愿分。前二句。即释结
也。后二句。即施愿也。】
成唯识论卷第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