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六
卷六 第 737b 页

成唯识论卷六
护法等菩萨造
唐三藏法师玄契奉 诏译
金庭长寿寺沙门通润集解

「巳说遍行别境二位(至)由此应知心净是信。」

【此下释第三位十一善心所也。先问。次举颂答。论
曰下。次总释。云何下。别释信所。先出因果体用。一
信下。次转释。一信实有者。谓于诸佛所说世出世
间实事实理正因正果。皆能深信。而能忍可于心。
不为谬事谬理邪因邪果之所引转。此是信因。二
信有德者。谓于三宝有法身般若解脱真净之德。
深信好乐。不为数论三德胜论。十四德等之所惑
卷六 第 737c 页 X50-0737.png
乱。三信有能者。谓于一切有漏善及无漏善。深信
凡肯用力于此者。皆能得果。皆能成道。于是生希
望心而求必得。此二是信果。由斯信力对治不信。
爱乐證脩世出世善而为业用。故曰信为道源功
德母。信能必到如来地。问。深忍乐欲。是信因果。如
何是信之自体。答。前岂不言心净为性。复诘云。即
如此言。犹未了心净之义。所以者何。若净即是心。
此信不应名心所。此以持业释难。若能令心净。则
与惭等有何差别。此以依主释难。若谓是与心俱
净之法。亦与惭等何别。此以邻近释难答。此信心
所。自性澄清。能净染污心心所法。以心胜故。立心
净名。不及心所。如水清珠。入水一寸。水清一寸。入
水一尺。水清一尺。故曰。清珠投于浊水。浊水不得
不清。净信投于秽心。秽心不得不净。惭等虽是善
法。是崇重贤善。轻拒暴恶为性。非若此信以净为
性。故虽同是善法。无有滥彼之失。又诸下。次以染
净相翻显信之体。有说下。拣异。有说信者。爱乐为
相。此小乘上座部执信果为性。破云。若以爱为相
者。应通三性。以贪心所。通三性故。若以乐为相者。
其体即是别境欲心所。何关信体。如是则应苦集
二谛非信所缘。以苦集二谛本是信所缘境。若以
爱乐而为信体。苦集二谛有何可爱而生乐乎。有
执信者随顺为相。此大乘异师执信因为性。破云。
若是随顺。即别境中之胜解与欲应通三性。不名
卷六 第 738a 页 X50-0738.png
善性。若是印持而随顺者。即是胜解。若是好乐而
随顺者。体即是欲。以离彼印持好乐二体。无随顺
相故。既胜解欲不是其相。由此应知心净是信之
相也。】

「云何为惭依自法力(至)对治无惭息诸恶行。」

【先出体用。谓依下。次转释。谓依自身生尊重增上。
又于大法起贵重增上。谓我有此巍巍堂堂七释
之躯。又具得昭昭灵灵之佛性。不为善事。乃作诸
恶。不亦惭乎。由此二种增上力故。凡见一切贤善
有德之人。皆生尊敬心。生隆重想。待之如父。事之
如师。复羞自巳之过。有过必改。耻自巳之恶。有恶
必悛。故能对治无惭。诸恶不作。】

「云何为愧依世间力(至)对治无愧息诸恶业。」

【先出体用。谓依下。次转释。谓依世间讥诃增上。及
他人厌恶增上。言如此人作如此事。可憎可厌。我
今为人如此憎厌。不亦愧乎。由此二种增上之力。
见暴戾之人。轻而不近。见恶作之人。拒而不亲。复
羞昔日之无知。耻曾犯之过恶。故能对治无愧。息
诸恶行。故瑜伽云。内生羞耻为惭。外生羞耻为愧。
若广额屠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又如周处戴渊
等。皆可谓有信惭愧者。】

「羞耻过恶是二通相(至)于巳益损名自他故。」

【问云。羞耻二法是惭愧别相。何故此中合说。答。羞
耻过恶。是惭愧之通相。故诸圣教假说为惭愧体。
卷六 第 738b 页 X50-0738.png
显扬论云。若说羞耻为惭愧者。是从通假说为体。
实是崇重贤善轻拒暴恶是惭愧别体。非羞耻也。
若执羞耻为惭愧别相者。则应惭愧体无差别。以
羞耻是通相故。既无差别。则此二法定不相应。焉
有自类俱起之义。下例明云。非受想等亦无差别
名为相应。以受想等各别有相名相应故。若谓惭
愧不依羞耻。是待自他而别立者。则此二法应非
实有。因待生故。便与圣教相违。若许惭愧实是一
法别起二名者。复违论说十遍善心。以惭愧合一
故。是知惭愧别相。非羞耻。非自他。又非是一。定是
崇重轻拒为惭愧性明矣。问云。若谓崇重轻拒是
别相者。则惭愧所缘之境。亦有差别。应非自类俱
起。若是。则我所说羞耻等为二别相。固非。汝以崇
重轻拒为二别相。亦未为是。既彼我皆失。何乃偏
责我耶。论主反诘云。谁言二法所缘有异。答。崇重
轻拒既各不同。岂非所缘有异而何。论主答云。惭
愧二法起时。随缘一境。皆有崇重轻拒二义。非谓
惭唯崇重。愧唯轻拒也。故此二法。俱遍善心。所缘
无异。复转辨云。岂不我说羞耻过恶。亦有崇重轻
拒二义。汝何不许。答。汝执羞耻以为惭愧自相是
一。应不俱起。不遍善心。汝又执待彼自他立二别
者。应非实有。更有何理。能遮前所设难。复问云。惭
愧既不待自他立者。何以圣教说[(厂@((既-旡)-日+口))*页]自他。答。然圣
教说[(厂@((既-旡)-日+口))*页]自他者。以自法名自。以世间名他。谓以自
卷六 第 738c 页 X50-0738.png
法贵重。羞耻过恶而立惭。世间讥诃。羞耻过恶而
立愧。非谓待自立惭。待他立愧也。或即于崇重贤
善。于巳有益名自。即于轻拒暴恶于巳有损名他。
此即于巳有益有损而名自名他。非谓惭愧待自
他而立二名也。】

「无贪等者等无瞋痴(至)对治贪著作善为业。」

【颂中言无贪等三根者。等无瞋无痴二法。此三皆
名根者。以生善之功为最胜故。如草木之有根柢。
而后生干生茎生枝生叶故。近能对治三不善根
故。有者。三有果。有具者。三有因。谓于三界因果厌
离而无爱著是其体性。对治爱著。作善是其业用。】

「云何无瞋于苦苦具(至)故此二种俱遍善心。」

【无瞋者。于三界苦果及三界苦因。不生瞋恚是其
体性。正对治瞋。作善是其业用。显扬云。于诸有情
心无损害慈悯为体。能断瞋障为业。问。此二善根。
所缘有异。应不俱有。不遍善心。答。善心起时。随缘
何境。皆于有有具苦苦具无著无恚。是观有等苦
等。立此二名。非要缘彼有等苦等为境也。如前惭
愧二法。亦是观善恶而立二名。亦非缘彼善恶为
境也。故此二种俱遍善心。】

「云何无痴于诸理事(至)由此无痴必应别有。」

【于诸理事明解为性者。略即四谛。广即十二缘起。
于彼加行。故能明解。对治无明。作善是其业用。一
师言。无痴是依别境慧所假立。即慧为性。无别有
卷六 第 739a 页 X50-0739.png
体。集论说此无痴是报教證智。以决择为体。由闻
果报智而生得闻慧。由思圣教而生得思慧。由脩
證智而生得修慧。此三皆是决择为性。故知无痴
即慧为性。问。此若是慧。何烦更说。答。此虽即是慧。
为显善品中有生善殊胜功能。故别开之。即如烦
恼之见。虽是烦恼。有胜功能。亦复别说。一师出正
义云。无痴非即是慧。别有自性。此正对治无明。如
无贪瞋善根摄故。此亦应尔。下引證云。论说大悲
是无痴摄。非信等五根摄故。若彼无痴以慧为性。
则大悲亦如五力等。亦应是慧等根摄。若尔。便违
论说。又若无痴无别自性。便同不害行舍不放逸。
应非实物。以不害。是无瞋一分摄。行舍不放逸。皆
是精进三根一分摄故。若尔。便违论说十一善中
唯三善法是世俗有。胜义则无。馀八善法皆是实
有。救云。若尔。何故集论说此决择为性。答。集论是
举彼因果。显此自性。故曰无痴。以报教證智为因。
闻思修所生慧为果。如以忍为信因乐为信果。举
彼因果。以表此信心净为体。故以理推。必应别有
自性。且贪瞋痴与六识相应。是根本烦恼中摄。由
彼三法起恶最胜。立为三不善根。今欲断彼三不
善根。必假通别对治。通即善慧。别即无贪等三根。
由此三善根。对彼三不善根。定知无痴必应别有。】

「勤谓精进于善恶品(至)无间解脱胜进别故。」

【于善恶修断事者。即未生善令生。巳生善令广。未
卷六 第 739b 页 X50-0739.png
生恶遏令不生。巳生恶断令不续。未生善令生者。
瑜伽云。谓于未得未现前所有善法。为欲令得。令
现在前。发心希愿发起勇猛。希求获得。欲求现前。
言巳生令广者。谓巳获得巳现在前所有善法。于
此善法。巳得不失。巳得不退。依是说言为欲令住。
于此善法。明了现前。无暗钝性。依是说言令修圆
满。言未生之恶遏令不生者。若未和合未现前。名
未生。为令不生。发起希愿。我当令彼一切皆不复
生。言巳生之恶断令不续者。巳和合巳现前名巳
生。先巳和合。为欲断故。业起希愿。我当于彼一切
皆不忍受。断灭除遣。如此精进。非九十五种相违
之勤。谓之四正勤。亦名四正断。一律仪断。即巳生
恶法。由于巳生恶不善事。应修律仪。令其断灭。不
应忍受。二断断。即未生恶法。为欲令彼不现行断。
为欲令彼不现前断。为断故断。名为断断。三修习
断。即未生善法。由于善法数数脩习。先所未得能
令现前。能有所断。名脩习断。四防护断。即巳生一
切善法。由于巳得巳现在前诸善法中。远离放逸。
修不放逸。能令善法住不忘失。修习圆满。防护巳
生所有善法。能有所断。名防护断。以此正勤。对治
懈怠。满善而为业用。勇表下。次转释。勇表胜进者。
谓念念高胜增进。若行染法。设虽增长。望诸善品。
皆名为退。不得名进故。捍表精纯者。不同无覆无
记之净故。由此二义。显此精进是善性摄。次明差
卷六 第 739c 页 X50-0739.png
别相。此精进相。差别有五。一被甲精进。从喻立名。
如人入阵。先须被甲以防弓矢。今求菩提。必先誓
愿以防退屈。二加行精进。三无下精进。四无退精
进。五无足精进。此五精进。即经所谓有势有勤。有
勇坚猛。不舍善轭是也。谓最初求于无上菩提。虽
有势力而加行时不能策励。故说有勤。对治懈怠
随烦恼。虽复有勤。心或怯弱卑下。为对治彼。故说
有勇。由有勇故。心无退屈。心虽无怯。逢生死苦。心
或退转。由此退失所求佛果。为对治故。立无退转。
无退转者。即是坚猛。由坚故逢苦不退。由猛故不
惧于苦。虽逢众苦而不退转。而得少善便生喜足。
由此不證无上菩提。是故次说无喜足。此即显示
不舍善轭也。此五精进所以别者。以诸圣位有差
别故。诸圣位中。皆有精进故。谓初发心至究竟位。
摄五精进。一初发心行摄被甲精进。二自分下品
行摄加行精进。三自分中品行摄无下精进。四自
分上品行摄无退精进。五胜进行摄无足精进。何
以五品行有差别。以修时功用有差别故。一发心
脩。二长时修。三无间修。四殷重脩。五无馀修。或是
资粮等五道各别故。一资粮位。二加行位。三通达
位。四修习位。五究竟位。问。第五胜进行是究竟位。
何故亦摄无足精进。答。若是二乘究竟道。欣大菩
提。故有无足精进。若是诸佛究竟道。利乐有情故。
亦有无足精进。故曰大海若知足。百川应倒流。或
卷六 第 740a 页 X50-0740.png
二加行。无间。解脱。胜进别故。有五精进也。言二加
行者。资粮亦是加行摄。故曰二加行也。一资粮道。
谓诸异生所有尸罗。守护根门。饮食知量。初中后
夜。常不睡眠。勤修止观正知而住。复有所馀进习
诸善。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脩习此故。得
成现观。解脱所依器性。一加行道。谓由此道。能舍
烦恼。三无间道。谓由此道无间。能断烦恼。令无所
馀。四解脱道。谓由此道證断烦恼所得解脱。五胜
进道。谓为断馀品烦恼。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是
名胜进道。又复弃舍断烦恼加行。或勤方便思惟
诸法。或勤方便安住诸法。或进修馀三摩钵提诸
所有道。名胜进道。又为引发胜品功德。或复安住
诸所有道。名胜进道。】

「安谓轻安远离粗重(至)令所止转安适故。」

【言轻安者。远离粗重惛沉。故轻。能令身心调适畅
悦。故安。使行人堪能任事而为其性。对治昏沉。转
依而为业用。次转释。谓此伏除昏沉障定之法。令
所依止粗重身心。转为轻安畅适故。】

「不放逸者精进三根(至)故不放逸定无别体。」

【不放逸者。即是精进三根于所断恶事防令不起。
于所修善事引令增长。即此防修。是其体性。对治
放逸。成就圆满一切善事是其业用。演义云。勤智
守心。不犯尘境。名不放逸。又云。不放逸根。深固难
拔。因不放逸。一切善根皆得增长。次释放逸无体。
卷六 第 740b 页 X50-0740.png
此放逸者。即是精进三根。于断恶修善中皆能防
修。即此防脩一分功能。名不放逸。非离四法别有
不放逸体。以与四法无异相故。问。信等亦有防修
功能。何不依彼而立。答。虽信惭等亦有防修功能。
方之于四。势既轻微。用亦薄劣。既非善根。又非遍
策。故不放逸不依彼立。问。若防修既是不放逸之
体用。即彼精进三根。亦须待此方有作用。何故离
精进三根而无别体。答。防修何异精进三根。若彼
精进三根待此不放逸方有作用者。则不放逸自
既无体。应复待馀惭等。方有作用。如是便有无穷
之失。问云。勤唯为懈怠者遍策。根但为善法所依。
如何偏说此四法有防修用。而不及馀。论主反诘
云。汝言必有防修之用。其相若何。若以普依持为
防修之相乎。普依持即是无贪等三根。非防修也。
若以遍策录者。为防修之相乎。则遍策录又是精
进。非防修也。若以止恶进善为防修之相乎。止恶
进善者。即总四法。何预防修。若以不散乱为防脩
之相乎。不散乱是等持。防修何预。若以同心心所
取所缘之境者为防修乎。则防脩与触等何异。若
以不忘失为防修之相乎。则不忘失者是念。无预
防修。如是推求不放逸之体用。离无贪等竟不可
得。故不放逸。离此四法。定无别体。】

「云何行舍精进三根(至)所令寂静即心等故。」

【先出体用。谓即下。次转释。谓此行舍。亦是精进三
卷六 第 740c 页 X50-0740.png
根令心远离掉举等障。而得静住。是其业用。故名
为舍。是善性摄。非是无记。平等正直无功用行。初
中后位辩舍差别者。谓初舍掉举行。心得平等。中
舍邪曲行。心得正直。后舍有功用行。心得无功用
住。此舍之差别相也。由不放逸为前茅。先除杂染。
舍复令心住寂静处。一张一弛。一武一文。调心之
妙。触处皆是。然此行舍。离四法外。亦无别体。如不
放逸。离四无有。别相用故。】

「云何不害于诸有情(至)慈悲贤善是无瞋故。」

【先出体用。次转释。谓此不害即是无瞋。于有情处
不为伤损。不为触恼。假立此名。问。何故一体而立
二名。答。以对治有异故。无瞋翻对断物命之瞋。不
害正违损物恼物之害。无瞋是慈。故能与乐。不害
是悲。故能拔苦。是显瞋与不害粗相之差别也。若
以理细推。则无瞋有体。不害假立。问。不害既即是
无瞋。何须别立。答。为显慈悲二相有别。亦显利益。
彼二胜故。下拣异。有师云。不害非即无瞋。别有自
体。谓贤善性。论主诘云。何谓贤善。答。谓不损恼即
是贤善。彼贤善者。即是其性。论主云。唯无瞋亦是
不损恼。亦是慈悲贤善。故离无瞋。别无不害。此十
一善。摄尽世出世间一切善法。问。只如此方仁义
礼智忠信。如何相摄。答。仁是无瞋中摄。礼义在无
贪中摄。忠信在信中摄。智在无痴摄。乃至孝悌温
良恭俭让等。无所不摄。】
卷六 第 741a 页 X50-0741.png

「及显十一义别心所(至)故于染净不应齐责。」

【此释颂中及字。根随染法。二十六种。十一善中。巳
翻十一。今置及言。是显十一法外义别心所。谓欣
厌等善心所法。虽名义有别而体是一。故不别立
而兼摄之。是故言及。欣心所与欲俱是无瞋一分
摄。不忿不恨不恼不嫉。亦无瞋一分。厌心所与慧
俱是无贪一分摄。不悭不憍亦无贪一分。不覆不
诳不谄。无贪无痴各一分摄。有说不覆唯是无痴
一分摄。此义偏次师出正义云。不惧当苦覆自罪
者。痴一分摄。恐失利养覆自罪者。贪一分摄。不慢
是信舍惭摄。不疑是信胜解慧摄。不散乱是正定
摄。正知正见俱善慧摄。不忘念即正念摄。四不定
法皆通善染。如触等欲等皆通善染。故不可翻。唯
善染者可翻对故。问。何故诸染所翻善中。有别建
立。有不建立者。答。别建立者。如信等相用各各不
同。便别立之。不别建立者。如欣厌不忿等。无别相
用。故兼摄之。复有一义有翻不翻。又诸染法如根
本贪瞋痴。及中二大八。皆遍六种识者。胜故翻之。
别立善法。慢疑见三根本。忿等十小随。唯意识中
有。故不别立。害所虽是意识。亦别立者。损恼他故。
障大悲故。为欲令人知彼增上过失。故亦别翻。大
随中失念散乱及不正知。翻入别境。故善中不说。
下结染净有翻不翻义。问云。染净相翻。理应齐责。
何故染多净少。答。染净相翻。非是净少染多。但是
卷六 第 741b 页 X50-0741.png
净所胜而染所劣。以少足以敌多。势使然也。又解
理相通。故善心所说多同体。迷情事局。故恶心所
随相分多。理应如此。故于染净不应齐责。】

「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至)通有寻伺等三地皆有故。」

【下论异门分摄。此十下论假实。三假八实。有义下。
论遍不遍。一师言。十一善心所。唯精进三根定遍
善心。馀七不定。论说下引證不定。第二师斥云。馀
七不定遍善心者不然。汝言决定位中有信相应
故不定者。若推寻事理。心未决定时。信若不生。则
此未决定心应非是善。便同染心。无净信故。若许
未决定心亦是善者。宁得无信。汝言惭愧同类。而
所依有自他。所缘境有崇拒不同。或有或无。故不
遍者亦不然。岂知惭愧二法。崇拒不同。其类各异。
一依自力。一依世间。所依亦别。随缘一境。二法俱
起。所缘则同。俱遍善心。前巳说故。谁言随起一时。
第二便无。若世间道断烦恼时得有轻安者。则应
出世间道断烦恼巳。轻安不生。则此轻安觉支非
无漏摄。若谓无漏道时方有舍不放逸。世间道无
者。则世间道既无行舍。应无寂静。则掉举不伏。既
无不放逸。亦无防修。则放逸不除。有漏善根。既具
精进三根。亦应具此二法。如出世道既有此二。则
世间道亦应有此二故。善心起时。皆不损物害命。
何必摄众生时方有不害。下通论义。然论说六位
起十一者。依彼彼增胜。故作此此说也。如决定位
卷六 第 741c 页 X50-0741.png
信相应增胜。故说此决定位有信相应。非谓独此
位有而他位无也。下出正义云。此十一法。十遍善
心。唯轻安不遍。决择下引證。一师云。定地心中增
轻安者。不必上界得根本定。即欲界加功用行学
脩根本定时。亦得定地名。虽无殊胜轻安。亦有轻
微调畅适悦之义。由斯欲界亦有轻安。不必上界。
若不尔者。便违瑜伽本地分说信等十一通一切
地。一师言。轻安唯在上界定地方有。由禅定力滋
养身心。方得调和畅适故。论说欲界唯𨷂轻安。名
不定地。然本地分说信等十一通一切地者。是通
上一切地。不通下地。上地者。谓有寻有伺地。无寻
有伺地。无寻无伺地。初静虑中未入定时。有寻有
伺。巳入定时即无寻有伺。自二静虑至色究竟。皆
无寻伺。故轻安唯遍上地。不遍欲界。故说欲界无
禅。】

「此十一种前巳具说(至)馀门分别如理应思。」

【此十一下论识相应。此十一法。七八二识。因位俱
无。果位俱有。六识在定皆具。不定唯𨷂轻安。一师
言。五识无轻安。自性散动故。一师出正义云。五识
有轻安。定心所引善五识者。亦有轻安故。转依位
中亦有轻安故。此善下。论五受相应。此十一法。十
与五受相应。轻安除忧苦二受。此与下。论别境相
应。此十一法与别境五皆得相应。不相违故。十一
下。论三性。十一唯善性摄。轻安下。论界系。轻安一
卷六 第 742a 页 X50-0742.png
法。不遍欲界。十通三界。皆学下。论果位。学无学非
二。十一善皆具。非见下。论二断。十一皆是修所断。
信等六根者。谓信等五根。及未知欲知根也。瑜伽
云。六是修所断。馀二非所断。馀二者。巳知根具知
根也。】

「如是巳说善位心所(至)谓由爱力取蕴生故。」

【此释第四位根本烦恼也。先问。次举颂答。论曰下。
次总释言此六种。是一切烦恼根本。烦恼皆由此
而生长故。言贪者。于五取蕴耽染爱著为性。轮回
三界。能生苦果为业。谓由此贪爱为因。于三界取
蕴苦果生生不断。所谓爱欲为因。爱命为果。又云。
有。谓后有三有异熟之果。有具。谓彼惑业中有及
器世间。此贪依十事生。一取蕴。二诸见。三未得境
界。四巳得境界。五巳所受用过去境界。六恶行。七
男女。八亲友。九资具。十后有及中有也。】

「云何为瞋于苦苦具(至)起诸恶业不善性故。」

【先出体用。苦。谓生老等八苦也。生苦有五相。一众
苦所随故。粗重所随故。众苦所依故。烦恼所依故。
不随所欲离别法故。老苦有五相。一盛色衰退故。
二气力衰退故。三诸根衰退故。四受用境界衰退
故。五寿量衰退故。病苦亦有五相。一身变坏故。二
忧苦增长多住故。三于可意境。不喜受用故。四于
不可意境。非其所欲强受用故。五能令命根速离
坏故。死苦亦有五相。一离别所受盛财宝故。二离
卷六 第 742b 页 X50-0742.png
别所爱盛朋友故。盛眷属故。盛自身故。五于命终
时备受种种极重忧苦故。怨憎会苦亦有五相。一
与彼会生忧苦故。二治罚畏所依止故。三恶名畏
所依止故。四苦逼迫命终怖畏所依止故。五越正
法恶趣怖畏所依止故。爱别离亦有五相。谓不与
彼会。生愁恼故。由此因缘。身扰恼故。念彼众德。思
恋因缘。意热恼故。应受用者。有所缺故。如爱别离。
求不得亦尔。五取蕴苦亦有五相。谓生苦器故。依
生苦器故。苦苦器故。坏苦器故。行苦器故。苦具。谓
一切有漏无漏。但能生苦者。皆名苦具。问。何故无
漏亦名苦具。答。谓邪见等谤无漏故。亦能生苦。故
以憎嫉忿恚而为自体。能障无瞋。心不安隐。及诸
恶行所依而为业用。谓瞋一起。举身燥热。心复恼
闷。诸所恶业。皆从此起。诸不善心。皆从此出。故曰。
一念瞋心起。八万障门开。又云。瞋于群生损害为
性。住不安隐。及恶行所依为业。不安隐者。谓损害
他自住苦故。此瞋事亦有十种。一巳身。二所爱有
情。三非所爱有情。四过去怨亲。五未来怨亲。六现
在怨亲。七不可意境。八嫉妒。九宿习。十他见。依此
十事。而起十瞋故。】

「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至)能招后生杂染法故。」

【先出体用。不共无明。多迷谛理。相应无明。亦迷事
相。谓于谛等不能明了。昏迷暗昧而为体性。能障
无痴善根。生烦恼业。故云一切杂染所依也。次转
卷六 第 742c 页 X50-0742.png
释。谓由无明。能起根本烦恼随烦恼业。又能招感
后生苦果故知一切染法。皆依无明而有。若离无
明。无有起处。然此无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二世间
安立事。三运转事。四最胜事。五真实事。六杂染清
净事。七增上慢事。依此七事。起无知故。瑜伽云。恶
行有三。谓贪瞋痴。由依止此三故。恒行身语意恶
行。故名恶行。又即依此三。广生无量不善行故。建
立三不善根。所以者何。以诸有情。爱味世间所有
为因。行诸恶行。分别世间怨相为因。行诸恶行。执
著世间邪法为因。行诸恶行。是故贪瞋痴。亦名恶
行。亦名不善根也。】

「云何为慢恃巳于他(至)慢类由斯起亦无失。」

【先出体用。恃巳尊胜。贡高轻举。藐视一切。是其自
体。生苦是用。次转释。谓彼平生不以德业为事。而
故慢德。故于一切有尊德者。不生谦恭。不自卑下。
自高自大。轻陵蔑裂。由斯生死无穷。受苦不尽。下
显差别。此慢差别。有七九种者。谓此慢有七体九
种也。言七体者。谓于下劣计巳为胜。于等谓巳为
等。令心高举。名之为慢。虽理本等。恃巳评他。故为
慢也。于等谓巳胜。于胜谓巳等。令心高举。名过慢。
加慢一等故。谓于胜巳。计巳为胜。令心高举。名慢
过慢。卑上加二故。妄执诸行为我我所。令心高举。
为我慢。于自执我。称量高举故。于真殊胜所得法
中。未得谓得。未證谓證。令心高举。名憎上慢。于多
卷六 第 743a 页 X50-0743.png
胜中。谓巳少劣。令心高举。名卑劣慢。实无其德。谓
巳有德。令心高举。名邪慢。九种者。谓于三品我德
处生。三品者。胜等劣也。俱舍云。慢类有九。一我胜
慢类。二我等慢类。三我劣慢类。我胜慢类者。如于
胜计我胜。是慢过慢。于胜计我等。是过慢。于胜计
我劣。是卑劣慢。我等慢类者。如于等计我胜。是过
慢类。于等计我等。是卑慢类。我劣慢类者。如于劣
计我劣。是卑慢类。四有胜我慢类。五有等我慢类。
六有劣我慢类。七无胜我慢类。八无等我慢类。九
无劣我慢类。如是九种。从前七慢三中离出故。此
七种慢属俱生者。在圣位中亦得现行。故通二断。】

「云何为疑于诸谛理(至)是故此疑非慧为体。」

【先出体用。谓犹下。次释。谓于无我谛实之理。首鼠
两端。狐疑不信。不能决意直前。修诸善业。故善不
生。此疑依六事生。一闻不正法。二见师邪行。三见
所信受意见差别。四性自愚鲁。五甚深法性。六广
大教法。由此六种。疑方生故。下拣异一师言。此疑
无体。依慧假立。谓正犹豫时。有慧简择。正简择时。
复生犹豫。犹豫简择二俱不定。故说为疑。疑能毗
益辅助末底。末底即是般若。既曰疑能助智。故以
慧为体也。有师言。此疑别有自体。令慧不决。名之
为疑。非即是慧。论说恶见是假。馀皆实有。疑慧既
各自有性。何故偏执以慧为体。梵语若南。此云智。
梵语毗若底。此云识。梵语末底。此云慧。末般二字。
卷六 第 743b 页 X50-0743.png
是慧义。若字是智义。故梵语般若。此翻智慧。前师
以末般二字皆是慧义。执慧为疑。故第二师破云。
若以毗末底之毗字为助慧之力。故执慧为疑者。
则应毗若南之毗字。亦有助智之力。智亦应为识
乎。此既不然。彼云何尔。纵使疑能助慧。亦非由助
力。便能转变其体。是故此疑。非慧为体。】

「云何恶见于诸谛理(至)六十五等分别起摄。」

【先总出体用。言颠倒者。以正为邪。以邪为正。染慧
而为体性。招感积集一切苦事而为业用。谓恶见
者。以苦舍苦。此世他世多受苦故。此一恶见。行相
差别总有五种。一萨迦耶见。此云身见。执身为我。
起诸见故。谓于五取蕴法。执我我所。由此身见。一
切见趣依之而起。此见差别有二十句。六十五等。
皆是外道分别计度而起。二十句者。对法第一云。
谓如计色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一蕴有
四。五蕴合有二十句也。五为我见。馀皆我所。谓相
应我所。即我有色。随逐我所。即色属我。不离我所。
即我在色中。故楞严云。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是
我圆遍含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
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若历三世。
便有六十。加身即我。我复异身。为六十二也。言六
十五者。婆沙论云。谓如以色为我。于馀四蕴。各三
我所。谓是我璎珞。我童仆。我窟宅。即有十二。我为
十三。五蕴总有六十我所见。有五我见。为六十五。
卷六 第 743c 页 X50-0743.png
此等皆是分别我见。】

「二边执见谓即于彼(至)七断灭论等分别趣摄。」

【先出行相。谓此边执。皆是萨迦耶见增上之力。故
随彼所执。起断常见。障处中道出离而为业用。言
前际四遍常者。瑜伽云。谓我及世间。一切皆常。但
有隐显。依上中静虑等。起宿命住。随念生四常论。
一由忆二万成坏劫中事。二能忆四万劫中事。三
能忆八万劫中事。四依天眼所见现在有情。生时
死时诸蕴相续。彼便执我世间俱常。一分常论者。
一者从梵天没来生此间。得宿命住。作如是执。梵
王是常。我等无常。故名一分。二闻梵王有如是见。
大种是常。心是无常。彼亦计此。三有从戏忘天没。
来生此间。得通起执。不生此者是常。我生此者是
无常。四有从意愤天没来生此间者亦尔。此天住
妙高层级。或三十三天。后际有想十六者。有四四
句。第一四句。我有色。死后有想。执色为我。名我有
色。取诸法说。名为有想。即欲界全。色界一分。除无
想天。二无我色死后有想。执无色四蕴为我。此在
欲界。乃至无所有处。唯除非想天。三我亦有色亦
无色死后有想。执五蕴为我。四我非有色非无色
死后有想。遮第三也。第二四句云。一执我有边死
后有想。执色为我。体有分限。如指节等。二执我无
边死后有想。执非色为我。遍一切处故。三执我亦
有边亦无边死后有想。执我随身有卷舒等。四执
卷六 第 744a 页 X50-0744.png
我非有边非无边死后有想。遮第三也。第三四句
者。一我有一想。在前三无色。二我有种种想。谓喜
乐等。在欲界色界。除无想天。三执少色。或少无色
为我想。为我我所。与彼合。名为少想。在欲色界。除
无想天。四无量想者。执无量色。或执无量无色为
我想。我与彼合。名无量想。第四四句者。我纯有乐
死后有想。在前三静虑。二我纯有苦死后有想。在
地狱中。三我纯有苦有乐死后有想。在人欲天畜
生界。四我纯无苦无乐死后有想。在第四禅。言无
想俱非各八论者。无想八论有二四句。初四句者。
一我有色死后无想。执色为我。得无想定。此见有
人得定生彼。作如是计。二我无色死后无想。执命
根为我。得无想定。三执我亦有色亦无色死后无
想。双执色命根合起一我。得无想定。四执我非有
色非无色死后无想。遮第三句也。第二四句者。一
执我有边死后无想。执色为我。其量狭小。得无想
定。二执我无边死后无想。执色为我。遍一切处。第
三执我亦有边亦无边死后无想。执色为我。随身
舒卷。第四句者。遮第三也。言俱非八论者。有二四
句。一执我有色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执色为我。见
诸有情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利。作如是执。二
执我无色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此执无色蕴为我
等。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了。作如是执。三执我
亦有色亦无色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执色无色为
卷六 第 744b 页 X50-0744.png
我。见有情等入非想非非想定。第四句遮第三也。
第二四句者。一执我有边死后非有想非无想。乃
至第四句。其文易知。如是一切。皆执四无色为我。
以得非想非非想定。容有此执。一由彼定时分位
促。故别以一一蕴而为所缘。执我有边。二由彼定
时分长故。总以四蕴为所缘故。执我无边。三由彼
定。或一一蕴。或总为所缘。成第三句。第四句遮第
三也。言七断灭者。一执我有色。粗四大种所造为
性。死后断灭。毕竟无有。见身死后。有而无故。二我
欲界天死后断灭。三我色界天死后断灭。四我空
无边处乃至色非非想处。皆云死后断灭。后之四
执。执彼彼地为生死顶故。前四十见为常。后七见
为断。此皆见断。名分别起。第二小乘假实二边。即
一说部等。执一切法但有假名而无实体。是著假
边。萨婆多部及犊子部等。执诸法皆实。是著实边。
第三大小乘空有二边。即小乘有部等。执心外有
法。是著有边。大乘清辩菩萨等。拨菩提涅槃悉无。
是著空边。是以欲执二边之情。即背中道之理。才
作四句之解。便失一乘之门。须知非离边有中。亦
非即边是中。若离边求中。则边见未泯。若即边是
中。中解犹存。是以难解难知。唯深般若。执之如大
火聚。四边不可触也。了之若清凉池。诸门皆可入
矣。故知法无定相。回转由心。执即成非。达之无咎。
如四句法。通塞由人。在法名四句。悟入名四门。妄
卷六 第 744c 页 X50-0744.png
计名四执。毁法名四谤。是知四句不动。得失空生。
一法无差。升沉自异。又唯心诀破一百二十种见
解云。或和神养气而保自然。或苦质摧形而为至
道。或执无著而椿立前境。或求静虑而捺伏妄心。
或刳情灭法以凝空。或附影缘尘而抱相。或丧灵
源之真照。或殒佛种之正因。或纯识凝神。受报于
无情之地。或澄心泯色。住果于八难之天。或著有
而守乾城。或拨无而同兔角。或绝见而居闇室。或
绝照而存所知。或认有觉。是真佛之形。或效无知。
同木石之类。或执妄取究竟之果。如即泥是瓶。或
忘缘取解脱之门。似拨波求水。或外骋而妄兴梦
事。或内守而端居抱愚。或宗一而物像同如。或见
异而各立法界。或守愚痴无分别而为大道。或尚
空见排善恶而作真修。或解不思议性作须空。或
体真善妙色为实有。或修沉机绝想。同有漏之天。
或学觉观思惟。随情量之域。或不穷妄性。作冥初
之解。或昧于幻体。立空无之宗。或认影像而为真。
或舍虚妄而求实。或詺见闻境为活物。或指幻化
境作无情。或起意而乖寂知。或断念而亏佛用。或
迷性功德而起色身之见。或据毕竟空而生断灭
之心。或执大理而顿弃庄严。或迷渐说而一向造
作。或据体离缘而坚性执。或忘泯一切而守巳愚。
或定人法自尔而堕无因。或执境智和合而生共
见。或执心境混同。乱能所之法。或著分别真俗。缚
卷六 第 745a 页 X50-0745.png
智障之愚。或守一如不变而堕常。或定四相所迁
而沉断。或执无修而袪圣位。或言有證而背天真。
或耽依正而随世轮回。或厌生死而丧真解脱。或
迷真空而崇因著果。或味实际而欣佛厌魔。或著
随宜所说而守语为真。或失音声实相而离言求
嘿。或宗教乘而厌自心之定。或弘禅观而斥了义
之诠。或斗奇特而但顾出身。俄沉识海。或净作洁
而唯求玄密。反堕阴城。或起殊胜知解而干肉为
疮。或住本性清净而执乐成病。或寻文采义而饮
客水。或守静居閒而坐法尘。或起有得心谈无相
大乘。或运图度想探物外玄旨。或废说起绝言之
见。或存诠招执指之讥。或认动用而处生灭根源。
或专记忆而住识想边际。或安排失圆觉之性。或
纵任亏入道之门。或起身心精进而滞有为。或守
任真无事而沉慧缚。或专计念勤思而失于正受。
或效无碍自在而放舍脩行。或随结使而恃本性
空。或执缠盖而妄加除断。或保重而生法爱。或轻
慢而毁佛因。或进脩而乖本心。或退堕而成放逸。
或语證相违而亏实地。或体用各据而乖佛乘。或
欣寂而住空。失大悲之性。或泯缘而厌假。违法尔
之门。或执我见而昧人空。或迷现量而坚法执。或
解不兼信而滋邪见。或信不具解而养无明。或云
人是而法执。或称境深而智浅。或取而迷佛性。或
舍而乖即真。或离而违因。或即而亡果。或非而谤
卷六 第 745b 页 X50-0745.png
实。或是而毁权。或恶无明而背不动智门。或憎异
境而怀法性三昧。或据同理而起增上慢。或贬别
相而破方便门。或是菩提而谤正法轮。或非众生
而毁真佛体。或著本智而非权慧。或迷正宗而执
化门。或滞理溺无为之坑。或执事投虚幻之网。或
绝边泯迹违双照之门。而保正存中失方便之意。
或定慧偏习而燋烂道芽。或行孤兴而沉埋佛道。
或作无作行。修有为菩提。或著无著心。学相似般
若。或起净相而迷垢实性。或住正位而失俗本空。
或立无相观而障翳真如。或起了知心而违背法
性。或守真诠而生语见。服甘露而早终。或敦圆理
而起著心。饮醍醐而成毒。巳上略标一百二十种。
并是迷宗失旨。背湛乖真。捏目生花。迷头认影。若
敲水而索火。似缘木以求鱼。畏影逃空。扪风捉电。
苦非甘种。砂岂饭因。皆不能以法性融通。一旨和
会。便迷方便。悉入见缠。不达正宗。皆投见网。所以
天魔外道。本无其种。脩行失念。遂派其源。故知但
有所重所依。立知立解。丝毫见处不忘。皆成外道。
如华严颂云。以法性无故。无有能了知。如是解法
性。究竟无所解。以悉无自体。凭何作解。如辩兔角
之大小。了龟毛之短长。理事俱虚。可取笑于天下。
情尘自隔。实丧道于目前。是以若实悟宗之人。尚
不得存无见无解。岂可更随言执意而起有见有
解乎。若尔。何名正见。华手经云。佛告舍利弗。所言
卷六 第 745c 页 X50-0745.png
正见者。无高无下。等观诸法。乃至又正见者。无一
切见。是名正见。】

「三邪见谓谤因果作用实事(至)诸如是等皆邪见摄。」

【此见如增上缘。四见所不摄者。皆此见摄。谤因果
作用实事者。瑜伽云。谓依世间诸静虑故。见世施
主。一期寿命恒行布施。无有断绝。从此命终。生下
贱家。贫穷匮乏。彼作是思。定无施与爱养祠祀。复
见有人一期寿中恒行妙行。或行恶行。见彼命终。
堕于恶趣。生捺洛迦。或往善趣。生于天上乐世界
中。彼作是思。定无妙行及与恶行。亦无妙行恶行
二业异熟。复见有一刹帝利种。命终之后。生婆罗
门毗舍首陀诸种性中。或婆罗门命终之后。生刹
帝利等种性中。彼作是思。定无此世刹利等。从彼
世刹利等种性中来。亦无彼世刹帝利等。从此世
间刹帝利等种性中去。又复观见诸离欲者。生于
下地。又见母命终巳。生而为女。女命终巳。还作其
母。父终为子。子还作父。彼见父母不决定巳。彼作
是思。世间必定无父无母。或复见人身坏命终。或
生无想。或生无色。或入涅槃求彼生处。不能得见。
彼作是思。决定无有化生众生。以彼处所不可知
故。或于自身起阿罗汉增上慢巳。临命终时。遂见
生相。彼作是念。世间必无真阿罗汉。无施无受。亦
无祠祀。是名谤因。无有妙行恶行。是名谤用。无有
妙行恶行诸业及异熟果。是名谤果。无父无母。无
卷六 第 746a 页 X50-0746.png
化生有情。无真罗汉。诸漏永尽。如是一切。名谤实
事。言前际二无因者。一从无想天没。来生此间。无
宿住通。不能忆彼出心巳前所有诸位。便执诸法
本无而起。如我亦尔。便执我及世间皆无有因。二
因寻伺不忆前身。作如是执。无因而起。言四有边
者。一由一向能忆下至无间地狱。上至第四静虑
执我。于中悉皆充满。便作是念。过此有我。我应能
见。故知有边。二由一向能忆。傍无有边。执我遍满。
故执无边。三由能忆上下及傍。故双执有边无边。
四由忆坏劫断位。便生非有边非无边想。诸器世
间无所得故。言四不死矫乱者。婆沙论云。意外道
计天常住。名为不死。计不乱答。得生彼天。故佛呵
云。汝言秘密等。即是矫乱。言四种者。一恐无知念
我不知善不善等。有馀问我。不得定答。我若定答。
恐彼鉴我无知。轻笑于我。彼天秘密义。不应皆说。
二行谄曲。作是思惟。非我净天。一切隐密皆许记
别。谓自所證及清净道故。三怀恐怖而无记别。恐
我昧劣。为他所知。由是因缘。不得解脱。以此为室
而自安处。四有愚戆专修止行而无所知。若有问
我。我反诘一切随言无减而印顺之。言五现涅槃
者。一见现在受若天若人诸五欲乐。便谓涅槃。二
虽厌五欲现住初定以为涅槃。引在身中。名为得
乐。见他现在。住定亦尔。三厌寻伺故。现得第二定
以为涅槃。四厌诸寻伺喜故。现住第三定而为涅
卷六 第 746b 页 X50-0746.png
槃。五厌喜乐乃至出入息现住第四定以为涅槃。
待过去故。名为后际。又此计我现既有乐。后亦有
乐。故后际摄。或计自在等是一切物因者。由见世
间有情不随欲转。故作此计。所以者何。现见世间
于彼因时。欲修净业。不遂本欲。反更为恶。于彼果
时。愿生善处。不遂所欲。反受诸苦。彼作是思。世间
诸物。必应别有作者生者为彼物父。即自在天。所
谓欲洁而偏染好正而固邪。不反之于巳而归之
天者。又以死生存亡祸福贵贱。一切皆归之天者。
皆此见摄。或有妄计诸邪解脱者。如楞伽云。或有
外道阴界入灭。境界离欲。见法无常。心心法品不
生。去来现在境界诸受阴尽。如种子坏。妄想不生。
斯等于此作涅槃想。或以从方至方。名为解脱。或
以外道恶烧智慧。见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间。士夫
所出。名为自性。如冥初比。求那转变。求那是作者。
作涅乐想。或见自在真实作生死者。或有觉二十
五真实。或王守护国。受六德论。作涅槃等。有如是
比。种种妄想。外道所说。不成所成。智者所弃。或复
妄计非道为道者。有诸外道作如是见。若有众生
于孙陀利迦河沐浴支体。所有诸恶。皆悉除灭第
一清净。复有外道持牛戒。狗戒。猪戒。雉戒。鸡戒。鹿
戒。乌戒。或持油墨戒。或持露形戒。或持灰戒。或持
熏鼻拔发卧棘卧杵自苦戒。或持粪秽戒等计为
清净。诸如是等。皆邪见摄。】
卷六 第 746c 页 X50-0746.png

「四见取谓于诸见(至)一切斗诤所依为业。」

【见取者。取他见为巳见。谓于三见。及所依蕴。随执
为最。为胜。为能得清净。由是各各互执为胜。一切
斗诤因之而起。故曰一切斗诤所依为业。】

「五戒禁取谓于随顺(至)说为邪见非二取摄。」

【戒禁者。谓牛狗等。及自拔发熏鼻。僧祛定慧等。由
执彼因果皆为最胜。为清净。为解脱。为出离。依此
进修。毫无利益。枉受勤苦。故曰无利勤苦也。昔有
二外道。一名布刺拿雉迦。受持牛戒。二名頞剃剌
罗栖你迦。受持狗戒。二人异时往佛所。种种爱语
相慰问巳。时布剌拿问世尊。此栖你持狗戒。脩道
巳满。当生何处。世尊告曰。汝止莫问。再三请佛。佛
乃告言。受持狗戒。若无缺犯。当生狗中。若有缺犯。
当堕地狱。彼闻佛语。悲泣哽咽。不能自胜。世尊告
曰。吾先告言止不须问。今果怀恨。时布剌拿言。不
意此人当生狗趣。故我悲泣。然我长夜。受持牛戒。
将来亦当尔耶。唯愿大慈。为我宣说。世尊告曰。准
前狗戒。此等皆由不了真道。妄执邪因。婆沙又问。
云何受猪戒牛戒狗戒名无缺犯。答。一如牛法狗
法。名无缺犯。故显扬云。为执受净物故而得清净。
为执受不净物故得清净耶。若由执受净物故得
清净者。世间共许狗等不净。而汝计执受狗等戒
得清净者。不应道理。若由执受不净物者。自体不
净。而能令他净。不应道理。岂非枉受勤苦耶。问。此
卷六 第 747a 页 X50-0747.png
二取中。皆有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有馀处说执为
最胜名为见取。执能得净名戒取者。此义云何。答
是影略说。或随转理门说。若欲义全。必是因果双
计为得。不尔。云何非灭计灭。非道计道者。是邪见
摄。非二取摄。但邪见单计因果。二取双计因果。故
不同耳。】

「如是总别十烦恼中(至)或是俱生或分别起。」

【此异门分摄也。先俱生分别。言总别者。前五为总。
不分析故。后五为别。一见分五故。如是十烦恼中。
贪嗔痴慢身见边见。皆通俱生分别。以彼六种。任
运时。思察时。俱得生故。疑与邪见见取戒禁取。唯
分别起。不通俱生。要由恶友邪教二种外缘之力。
又得自巳深思细察内因之力。方得起故。一师言。
俱生边执。唯是断见。常见相粗。无俱生义。要由恶
友邪教等力方得生故。下引證。瑜伽问云。何边执
见是俱生耶。答。谓断见摄俱生。又问。何由而知。答
谓见道前学修六种现观者。巳伏分别诸惑。唯有
俱生。而由起如是怖。今者我之我在何所耶。岂非
俱生与断见相应。故禽兽等虽愚蠢物。若遇违缘。
皆恐我断而生惊怖。故知断见摄俱生也。一师言。
彼论言俱生唯通断见者。是依粗相说。若据实理
而论。俱生亦通常见。谓诸禽兽。唯是执我常存。故
亦炽然造作长时资具。如营巢穴以避风雨。集果
蓏以养口腹。岂非执我常存耶。故显扬下。引證。】
卷六 第 747b 页 X50-0747.png

「此十烦恼谁几相应(至)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此明自难相应也。贪嗔疑三决不俱起。爱憎二境。
互相违故。于境不决。不起贪著故。贪慢见三或得
相应。言或者。不定之辞。所爱所陵二境各别。故不
俱起。所染所恃二境相同。可说相应。贪于五见皆
生爱染。故定相应。嗔慢疑三或得俱起。所嗔所恃
二境不同。故不相应。所蔑所憎二境相同。可说俱
起。初犹豫时。未起憎心。可说瞋疑不并。久思不决。
便发愤心。可说瞋疑俱起。若疑顺事则瞋心不起。
若疑违事。则忿戾亦生故。瞋与二取必不相应。执
为最胜。断不生憎故。瞋与身边邪见。或得相应。乐
蕴执常。不起憎心。苦蕴执常。遂生忿恚。苦蕴起断
则瞋无。乐蕴起断则瞋有。邪见诽谤恶事。则不生
瞋。诽谤好事。瞋亦得起故。慢有定见。疑则两端。故
不相应。慢与五见皆不相违。然于断见必不俱起。
慢与身见邪见一分亦尔。身见执有乐蕴。邪见诽
谤恶事。可说相应。身见执苦劣蕴。邪见诽拨好事。
亦不相应。疑无审决。见有定议。决不相应。五见自
类必不相应。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痴与九种皆得
相应。烦恼由此而得起故。】

「此十烦恼何识相应(至)由称量等起慢等故。」

【此论八识相应。此十烦恼。藏识全无。无记性故。末
那有四。痴见慢爱意识皆具。五识唯三。谓贪瞋痴。
问。何故无馀。答。由称量犹豫推求。起慢疑五见。五
卷六 第 747c 页 X50-0747.png
识无称量。故不与慢相应。无犹豫。故不与疑相应。
无推求。故不与五见相应。】

「此十烦恼何受相应(至)馀受俱起如理应知。」

【此论受相应也。此十烦恼。贪瞋痴三。无论俱生分
别。皆与五受相应。问。贪是爱心。何通忧苦。瞋唯恚
性。喜乐何来。答。贪遇违缘。亦生忧苦。瞋逢顺境。喜
乐俱通。一师言。俱生分别所起之慢四受相应。唯
除苦受。问。慢何忧俱。答。恃苦劣蕴忧相应故。一师
言。俱生我慢亦苦受俱。纯苦趣中意有苦故。若分
别慢不与苦俱。纯苦趣中无彼慢故。所以无者。纯
苦趣中无邪师邪教熏习故。彼不造引恶趣业。要
待分别能发彼故。纯苦趣中无分别故。疑与邪见
二取四受。除苦。唯分别起。无俱生义。问。心生犹豫
何得有喜。答。若因欲事而疑无苦无忧。亦生喜受
故。问。二取于诸见戒执为最胜。何故忧俱。答。二取
若缘忧俱见。忧俱戒。及所依蕴。忧相应故。如熏鼻
拔发种种无利勤苦事业亦有忧故。一师言。俱生
身边二见与喜乐舍三受相应。非五识俱。故无苦
受。唯无记性。故无忧受。若分别身边二见。四受。除
苦。问。何故忧俱。答。执苦乐蕴为常为断。皆生忧故
一师言。俱生身边二见亦与苦俱。纯受苦处。缘极
苦蕴。苦定相应故。论说下。引證如前。馀如前说者。
指分别见。如上所论。皆依实义研穷。非依粗相说。
若约粗相。则贪慢身见边见见取戒禁取。皆与三
卷六 第 748a 页 X50-0748.png
受相应。除忧苦二受。瞋唯三受。除喜乐二受。痴五
受俱。邪见及疑与四受俱。唯除苦受。若贪痴俱生
乐受。通下四地。谓欲界至三禅。通六识故。若慢疑
及五见俱生乐受。除欲界而通三禅。唯意识故。疑
与独行无明。欲界唯忧舍二受。不及瞋者。上界无
故。馀受俱起如理应知者。言九恼四受。于三界中
或有或无。苦受亦尔。】

「此与别境几互相应(至)见非慧俱不异慧故。」

【此论别境相应也。贪瞋痴慢容五俱起。问。行相粗
动。何得有定。答。专注一境起贪等故。亦得有定。疑
及五见容与四俱。疑除胜解。犹豫不决故。见非慧
俱。见即是慧。无一心中有多慧故。】

「此十烦恼何性所摄(至)虽数现起不障善故。」

【此论三性相应也。瞋唯不善者。以瞋发时。损恼自
他故。馀九皆通不善无记。此九若属上二界者。唯
无记摄。非是不善。以由二界定力伏故。此九若欲
界系分别起者。非是无记。唯是不善。能发恶业故。
若是俱生发恶行者。亦是不善。不发恶行者。是无
记摄。何以故。以彼微细不障善故。不发恶故。当知
九中。唯是俱生身边二见不发恶业。又不障善。唯
无记摄。】

「此十烦恼何界系耶(至)彼依多分或别缘说。」

【此论界系相应也。此十烦恼。瞋唯欲界。上界无瞋
故。馀九皆通三界。先明下界起上界惑。若生下地。
卷六 第 748b 页 X50-0748.png
未离下地烦恼。上地烦恼不现在前。要在下地伏
粗俱生。得彼上地根本定巳。上地烦恼皆容现起。
问。何故诸有漏道不伏分别及细俱生。但伏俱生
粗惑。即得彼地根本定。答。诸有漏道。虽不能伏分
别及细俱生。而能伏除粗俱生惑。渐得根本定者。
以彼俱生粗惑。依外门转。能迷事故。散乱粗动。正
障定故。是故先伏。方得彼定。得彼定巳。上界分别
起惑及细俱生。方得现前。次明上地起下地惑。若
在上地。下地诸惑分别俱生皆容现起。如生第四
无想天。天报巳尽。舍离天形。现中有身。谤阿罗汉
必受后有。堕地狱中。尔时无想天人。身在上地。五
衰相现。将生下地。即起下地润生爱染。得生下地。
问。既言上地能起下惑。而言生上不起下者。何故。
答。此依多分说不起下。其实少分亦起下惑。下明
上下互相为缘。先下地缘上。下地烦恼亦缘上地。
论说欲界贪烦恼求生上地时。味上定故。瞋恚既
憎灭道。亦憎离欲。故知贪瞋皆缘上地。若以总缘
上界诸行而论。则身见执我我所。边见执断执常。
我慢令心高举。皆得缘上。此既得缘。馀五缘上其
理极成。问。既言下地能缘上地。集论说言下界贪
等不缘上者。何故。答。或依粗相说。或依别缘说。依
粗相说者。不见此地执他地法以为我我所故。依
别缘说者。边见必依身见起故。由此二义。故言下
地不缘上也。问。上地烦恼亦缘下地者何故。答。以
卷六 第 748c 页 X50-0748.png
生上地者。恃巳胜德。陵篾下界有情。故能缘下。若
以总缘下界诸行而论。则身见执我我所。边见执
断执常。贪爱令心染著。皆得缘下。疑后三见。应知
亦尔。不言瞋者。上无瞋故。不言痴者。决定有故。而
说下。通难如前。】

「此十烦恼学等何摄非学无学彼唯善故。」

【此论位次相应。此十烦恼。非学无学位摄。以学无
学。唯摄善性。不摄不善故。瑜伽云。学方便善义。一
切一分是有学。学究竟善义。一切一分是无学。离
前二种所有善染污无记法。一切一分是非学非
无学。】

「此十烦恼何所断耶(至)不违谛观故修所断。」

【此论伏断也。此十烦恼。非非所断。佛果位中现种
俱尽。无此染故。唯与善等相应故。瑜伽云。现观谛
智现观所应断义。一切一分是见所断。从现观后
脩道所断义。一切一分是脩所断。一切染污永断
对治义。及巳断义。一切一分是非所断。今言非非
所断。正显是见修所断也。此十分别起者。地前巳
伏。真见道时。种现俱断。故曰唯见所断。此十烦恼
四唯分别。六兼俱生。若俱生者。即贪瞋痴慢身见
边见也。此在七地中或时现起。八地永伏。至等觉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时顿断。故曰唯脩所断。见
道所断十种分别一时顿断者。以真见道时总缘
四谛。故一断永断也。问。断惑何以总别缘。答。以迷
卷六 第 749a 页 X50-0749.png
谛相时有总别故。言总者。谓十烦恼总迷四谛。以
苦集二谛是世间因果。是十烦恼所因依处。故迷
而不断。灭道二谛。是出世因果。是十烦恼所怖畏
处。故迷而不脩。唯其总迷。是以总缘。言别者。谓十
烦恼别迷四谛而起。如身边二见。唯迷苦谛。不迷
三谛。馀八通迷。何故身边唯迷苦谛。谓彼不知此
身是苦果。而于苦果执我我所及执断常。故曰唯
果处起。唯其迷处既坚。故脩观时。别以空无我二
法对治身边也。此对治法。亦属苦谛。唯观苦境故。
何故八通迷四。谓疑与身见边见邪见亲迷苦理。
言亲迷者。不知五取蕴本无有我。而起二十句萨
迦耶见。是迷苦萨迦耶见。即用此见以为依止。于
五取蕴执断执常。是迷苦边见。又诸邪见。谓无施
等。乃至妙行恶行业果。及与异熟。又拨无父母化
生有情。是迷苦邪见。若于苦谛不能决定而生犹
豫。是迷苦疑。若有见取妄取迷苦所有诸见以为
第一。能得清净解脱出离。是迷苦见取。若复妄取
随顺此见。此见随法所受禁戒以为第一能得清
净解脱出离。是迷苦戒取。由此执故。于自所起见。
宝爱坚著。是迷苦贪。于他所起见。抑伏违损。而生
忿恚。是迷苦瞋。复恃此见。于彼眷属心高生举。是
迷苦慢。无明有二。一与诸见及疑贪等相应。二独
于苦谛生迷者。此二皆是迷苦无明。上明十烦恼
皆迷苦谛。见苦所断。下明八迷后三谛。疑及邪见
卷六 第 749b 页 X50-0749.png
亲迷集等。二取贪等准苦应知者。谓诸沙门婆罗
门。谤因邪见。计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无别有因。是
迷集谛所起邪见。若有见取取彼诸见以为第一
能得清净。是迷集谛所起见取。若于随顺此见诸
法所受禁戒。执为第一能得清净。是迷集谛所起
戒取。馀如前说。如是八种烦恼随眠迷于集谛。见
集所断。若诸沙门婆罗门计有边无边不死矫乱
诸见一分。及说现法涅槃论者。拨阿罗汉所有断
德。诽谤灭谛。横计解脱。是迷灭谛所起邪见。若有
见取。取彼诸见以为第一能得清净。是迷灭谛所
起见取。若于随顺彼见诸法所受戒禁以为第一
能得清净。是迷灭谛所起戒取。由此执故。于自所
起见。宝惜爱着。是迷灭贪。于他所起见。抑伏违损。
而起瞋恚。是迷灭瞋。馀如前说。如是八种烦恼随
眠。迷于灭谛。见灭所断。若拨无世间真阿罗汉果。
一切智为导首有为无漏。不死矫乱。邪见一分。诽
谤道谛。非真出离。妄计非道以为正道。能尽能出
一切诸苦。如是名为迷道邪见。若有见取。取彼邪
见以为第一能得清净。如是名为迷道见取。若于
随顺彼见诸法所受禁戒取为第一能得清净。是
名迷道所起戒取。所馀贪等迷道烦恼。如前应知。
如是八种烦恼随眠。迷于道谛。见道所断。问。瞋何
以与灭道相应。答。然瞋亦能亲迷灭道。由怖畏彼
生憎嫉故。谓迷灭道。起怖畏心。起损害心。起恚恼
卷六 第 749c 页 X50-0749.png
心。如是瞋恚迷于灭道。亦得相应。故次结云。迷谛
亲疏。粗相如是。言疏者。变带仗托。附影而起故。言
亲者。如钳取物。似日舒光故。此皆是见所断摄。若
委细说。则通脩所断。若贪瞋慢疑与邪见二取相
应起者。此与六识相应。随应如彼见道所断。若俱
生身见。与边执见。及彼二见相应爱慢无明。虽迷
苦谛。而与第七相应。任运而起。细难断故。脩道方
断。问。瞋等十烦恼俱迷四谛。云何此六通脩所断。
答。此瞋爱等。虽不迷四谛而起。迷别事生。然亦不
违四谛观。故脩所断。如虽不起世间因果贪。而犹
贪巳欲證无馀涅槃。虽不起世间因果瞋。而犹瞋
巳未获无馀涅槃。虽不执世间断常二见。或执出
世间空中二见。虽不恃分别而生慢。或恃法我而
生慢故。】

「虽诸烦恼皆有相分(至)馀门分别如理应思。」

【此论所缘相应也。此十烦恼。皆有相分。若俱生起
者有本质。分别起者无本质。名缘有体无体烦恼。
然彼亲所缘。虽皆有漏。而所仗本质。或通无漏。以
烦恼托心王为本质。故通无漏。名缘有漏无漏烦
恼。若缘自地烦恼。亲取其体。则相分似质。名缘分
别所起事境。言事境者。以有体故。若缘灭道二谛。
及缘他地烦恼。未能亲取其体。故相分与本质两
不相似。名缘分别所起名境。言名境者。无体而有
名故。瑜伽云。烦恼所缘略有五种。一缘邪分别所
卷六 第 750a 页 X50-0750.png
起事境。即分别十烦恼所缘。二缘见境。即身边二
见所缘。三缘戒禁境。邪见所缘。四缘自分别所起
名境。二取所缘。五缘任运坚固事境。即俱生烦恼
所缘。馀门下。结示。】

「巳说根本六烦恼相(至)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此释第五位随烦恼也。先问。次举颂答。论曰下。先
释总名。言随烦恼者。谓忿等十。及忘念不正知放
逸等假心所。唯是根本烦恼分位差别故。或无惭
无愧及掉举五法。虽别有体。皆是根本烦恼同等
流类。由烦恼为因。此得生故。名之为随。然忿等十。
自类相望。唯于不善心中各别而起。若一时生。必
无第二。故名为小。无惭无愧。自类俱行。遍不善性。
不通有覆。但得名中。掉举等八。自类名俱。遍染二
性。以得俱生。不可名小。染皆遍故。不得名中。二义
既殊。故八名大。】

「云何为忿依对现前(至)离瞋无别忿相用故。」

【忿者。怒发也。谓依对目前不饶益境。愤怒发起是
其性。执持器仗是其用。谓忿怒多发暴恶身表业
故。瑜伽云。若瞋恚缠。能令面貌惨烈奋发。若烦恼
缠。能令发起执持刀杖。斗讼违诤。故名愤发。瞋一
分摄。若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此忿不可有。
若一怒而安天下。一忿而超出世间。此忿不可无。】

「云何为恨由忿为先(至)离瞋无别恨相用故。」

【由先有忿怀恶不舍。遂成冤结。每一思之。身热心
卷六 第 750b 页 X50-0750.png
恼。以结恨者。皆由不能含容忍耐。如火烧心。恒热
恼故。瞋一分摄。此恨不可有。若恨未全道力。恨巳
不如圣贤。此恨不可无。】

「云何为覆于自作罪(至)不可执为唯是贪分。」

【覆藏护也。谓于平生所作过恶。恐失利养名誉。隐
藏遮护。唯恐人知。是其性也。若覆罪而不发露。后
时必自悔恼。不得安隐。故悔恼是其业用。是以大
人之心。光风霁月。毫无藏护。有过则人人皆见。改
过则人人皆仰。若为人隐恶。此覆不可无。一师言。
此覆是痴一分摄。以覆过者。但顾现前。不肯发露。
不惧当来受地狱苦。是痴人故。一师言。此覆是贪
痴各一分摄。以恐失现前利养。是贪所使。藏护不
露。是痴所使。论说粗相说唯痴分。如说掉举是贪
分摄。亦据粗显。非实贪分。以掉举遍诸染心故。】

「云何为恼忿恨为先(至)离瞋无别恼相用故。」

【此恼亦由忿恨在先。于是追思往恶。触现违缘。心
发暴热。凶狠乖戾。多出喧嚣暴恶粗俗鄙陋之言。
螫他人故。蛆。谓蝍蛆。即蜈蚣也。螫。谓奋毒也。此亦
瞋一分摄。】

「云何为嫉殉自名利(至)离瞋无别嫉相用故。」

【以身从物曰殉。谓嫉妒人。闻见他人荣贵。深衷常
怀忧戚。不得安隐。故曰。女无妍丑。入宫见妒。士无
贤不肖。入朝见嫉。此亦瞋一分摄。】

「云何为悭耽著财法(至)离贪无别悭相用故。」
卷六 第 750c 页 X50-0750.png

【悭。护惜也。耽。谓沉湎。著。谓固执。财。谓资财。法。谓道
法。有财不舍。谓之守钱虏。有法不施。谓之哑羊僧。
秘。谓藏于密处。吝。谓怀于此中。鄙畜者。唯鄙涩故
能畜积也。贪一分摄。】

「云何为诳为获利誉(至)离二无别诳相用故。」

【诳者。以言欺人也。矫现者。假现也。诡。谓诡谲。诈。谓
狙诈。如婆沙论说有五种。一矫异。谓有贪利养故。
行十二头陀。作如是念。他作是行。巳得敬养。我作
是行。亦或得之。谓利养故。改易威仪。矫现有德。二
自亲。为有贪利养故。至檀越家。而语之言。汝等如
我父母兄弟姊妹亲戚无有异也。若有所须。我能
相与。若有所作。我能作之。不计远近。来相问讯。我
住此者。正相为耳。为求利养。贪著檀越。能以巧辨
牵引人心。三激动。谓有不计贪罪。欲得财物。现有
贪相。语檀越言。此衣钵尼师坛好。若我得之。则能
受用。若人能随意施者。此人难得。又语檀越言。汝
家羹饭饼果香美。衣服又好。若常供养我。我以亲
眷必当相与。四抑扬。谓贪利养故语檀越言。汝极
悭惜。尚不能与父母兄弟姊妹妻子亲戚。更有谁
能得汝物者。檀越愧耻。俛首施与。及至馀家。语彼
人言。汝有福德。人身不空。阿罗汉等。常入汝家。与
汝坐起语言。欲令檀越必谓我是大阿罗汉。五因
利求利。谓以衣钵及僧伽黎尼师坛等资生之物。
持示人言。此是国王及施主并馀贵人将来与我。
卷六 第 751a 页 X50-0751.png
令其檀越心中生念。王及贵人尚供养彼。况我不
与。因以此利更求馀利。故以名也。邪命为业者。谓
以虚诳求得以资养身命。非正命食。故曰邪命。智
论云。比丘名乞士。清净活命故。如经中说。舍利弗
入城乞食。得巳坐食。有梵志名净目。问言。汝食耶。
答言食。净目言。下口食耶。答曰。不。仰口食耶。答言
不。方口食耶。答言不。维口食耶。答曰不。净目言。食
有四种。我今问汝。汝皆言不。我今不解。汝当为说
云何下口食等。舍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药种谷植
树等不净活命者。是名下口食。仰视星宿日月风
雨雷电霹雳不净活命者。是名仰口食。曲媚豪势。
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净活命者。是名方口食。学
种种咒术卜算吉凶不净活命者。名维口食。我不
堕是四食中。我用清净乞食活命故。此亦贪痴各
一分摄。】

「云何为谄为罔他故(至)离二无别谄相用故。」

【谄者。巧言谀人之谓。罔他者。欺其不知不见之谓。
矫设异仪者。假现奇特威仪。动止不与人同也。险。
谓险恶。曲。谓邪曲。罔冒者。欺人不知而罗织人也。
欺人不见而盖覆人也。曲顺时宜者。奴颜婢膝。随
风倒施也。为取他意者。务以悦人而逢迎之也。或
藏巳失者。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也。直心是道场。是
佛诚言。行谄曲心。是违师友正教诲故。此亦贪痴
各一分摄。】
卷六 第 751b 页 X50-0751.png

「云何为害于诸有情(至)瞋害别相准善应说。」

【损者。断物命根之谓。恼者。惊怖逼迫之谓。如设毕
弋罟网而驱逐之。使鸟乱于上。鱼乱于下。不得安
隐。皆谓之恼。】

「云何为憍于自盛事(至)离贪无别憍相用故。」

【憍者矜高自恃也。于自盛事。谓足于巳者。如富贵
才能言语政事文学名势之类。由此数者深生染
著。或以富贵凌人傲物。乃至或以文学名势等凌
人傲物。眼空四海。傍若无人。如醉酒人。为酒所弄。
故曰醉傲为性。一切染法依之而起。书曰。无若丹
朱傲。语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
足观也巳。憍傲正障谦卑。此亦贪一分摄。由爱自
盛事。方生傲故。瑜伽云。此有七种。谓无病憍。少年
憍。长寿憍。族姓憍。色力憍。富贵憍。多闻憍等。】

「云何无惭不顾自法(至)障惭生长诸恶行故。」

【不顾自法者。人至于无羞耻。则巳身不顾。何况道
法。故于一切不仁不义之事。了无忌惮。靡不为巳。
于是见贤善有德之人。则轻易而拒绝之。不相往
来。此无惭之性也。既不亲贤重德。则必狎近无知
朋党而酿成恶行。此无惭之用也。】

「云何无愧不顾世间(至)障愧生长诸恶行故。」

【不顾世间者。甘心为恶者尚不顾自身。何暇复顾
世人讥诃弹斥。故经云。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
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
卷六 第 751c 页 X50-0751.png
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天。愧者羞人。有惭愧者。
可名为人。无惭愧者。名为畜生。故曰无耻之耻。无
耻矣。】

「不耻过恶是二通相(至)是彼等流非即彼性。」

【此下辩明不耻过恶是通相。非别相也。正与前惭
愧相反。】

「云何掉举令心于境(至)故不寂静非此别相。」

【掉举者。谓掉弄轻举。俛仰四海。顷刻九州。令心不
得暂时寂静。是其体性。能障行舍及止是其业用。
一师言。掉举是贪分摄。由忆昔日乐事而得生故。
第二师言。掉举遍诸染心。非独贪摄。又说掉举无
别有性。此十烦恼中共相所摄。第三师立量破云。
掉举别有自性。遍诸染心。非是烦恼共相所摄。如
不信等。不说他分所摄便无实体。非不信等亦是
假故。问。若尔。如何论说烦恼是共相摄。是世俗有。
答。如睡眠等说世俗有。是随他相说。下出其性云。
掉举别相。即是喧嚣妄动。令俱生法不得寂静。是
其别相。若谓离十烦恼别无自体。不应别说障奢
摩他。是其业用。必有体而后有用故。故不寂静非
此别相。而嚣动即是其性也。】

「云何惛沉令心于境(至)正障轻安而非迷闇。」

【惛沉者。谓昏昧沉重。谓此心所。能令昭灵不昧之
体。渐渐昏昧。渐渐沉没。无所堪能。无所肩任。是其
性也。于是身不得轻安而心不能入观矣。一师言。
卷六 第 752a 页 X50-0752.png
昏沉是痴分摄。第二师言。不独痴分是十烦恼共
相摄。第三师言。昏沉别有自性。谓即瞢董。问云。瞢
董与痴有何别异。答。痴以迷闇为相。昏沉以瞢董
为相。迷闇为相者。谓一总不知不觉。瞢董为相者
虽非一总不知不觉。而由惛昧沉重。能使身心不
得轻安自在。是故此二体有差别。】

「云何不信于实德能(至)是此因果非此自性。」

【不信者。谓无诚实也。既无真实。于是在一切实事
实理不能忍可。于真净德不生好乐。于善功能不
起乐欲。又不信自心可以作佛。自心可以为尧舜。
唯不信故。不勤修治。卤莽灭裂。故令心田日益荒
秽。而稂莠蓬蒿充塞其中矣。然忿等诸数皆名秽
法。而不信一法为秽尤甚。非唯自秽。兼又秽他。譬
如泥猪癞狗然。故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云何懈怠于善恶品(至)非净非染无信不信。」

【懈怠者。于善不脩。于恶不断。百体俱解。百事俱废
之谓。故曰懒惰为性。唯其日用不肯奋力于善。故
令诸染渐渐增长。故曰增染为业。故瑜伽云。谓执
睡眠偃卧为乐。昼夜唐捐。舍众善品。问。戴星而出。
戴星而入。孳孳于利。汲汲于名者。岂非精进。答。此
虽策勤染事。亦是懈怠。勤于染而怠于善故。染法
进而善法退故。唯日用孳孳为善。方名策勤。若策
勤无记没要紧事。于善品中无进无退者。亦名懈
怠。此是乐欲与胜解摄。乐善则善性摄。乐不善则
卷六 第 752b 页 X50-0752.png
不善性摄。若无记事。忍可乐欲在信不信净不净
之间。故无别性。】

「云何放逸于染净品(至)推究此相如不放逸。」

【放。谓放荡。逸。谓纵逸。不捡束也。经云。暂时不在。犹
如死人。岂可放乎。学问无他。求其放心。岂可纵乎。
才一纵放。不能防修。恶长而善消矣。故涅槃以不
放逸为食。此离懈怠三不善根。无别有体。】

「云何失念于诸所缘(至)论复说此遍染心故。」

【失念者。忘失正念也。经云。制之一处。无事不办。庄
生云。用志不分。乃凝于神。正念遗忘。内无主宰。便
散乱矣。一师言。失念是念一分摄。一师言。失念是
痴一分摄。一师言。念痴各一分摄。】

「云何散乱于诸所缘(至)故掉与乱俱遍染心。」

【流荡为性者。谓如水之流而亡反。如波之荡而不
息也。故能障正定。既无正定。恶慧依之而生矣。集
论云。散乱有六种。一作意心散乱。谓诸菩萨弃舍
大乘相应作意。退习声闻独觉相应下劣作意。二
外心散乱。谓正修善时。于外妙五欲及愦闹相。寻
思随烦恼外境界中纵心流散。三内心散乱。谓正
脩善时。或由昏沉睡眠下劣。或由味著诸定。或由
种种定中随烦恼故。恼乱其心。四相心散乱。谓依
止外相。作意思惟内境相貌。五粗重心散乱。谓内
作意为缘。生起诸受。由粗重身故计我我所。六自
性心散乱。谓五识身。由彼自性。于内静定无功能
卷六 第 752c 页 X50-0752.png
故。一师言。此散乱是痴分摄。第二师言。三不善根
摄。无别有体。第三师言。此散乱别有自体。谓即躁
扰。由彼躁动烦扰。故令俱生法皆流荡。问。掉举散
乱二用何别。答。掉举令心易解。散乱令心易缘。易
解者。谓才合而即解。易缘者。谓才解而即缘。言易
者。念念迁变故。问。一刹那心本无变易。何容于此
易解易缘。答。虽一刹那解缘无易。而于解缘相续
之时有变易义。何以故。染污心生时。悉由掉举散
乱之力。常应念念易解易缘。无刹那住。或由念定
慧力所制。如系猿猴。有暂时住。以由此义。故说掉
乱俱遍染心。】

「云何不正知于所观境(至)论复说此遍染心故。」

【谬解者。如指鹿为马。唤龟作鳖。认贼为子故。唯其
谬解。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于是毁禁犯戒。无不为
巳。如云酒肉不碍菩提路。淫房酒肆寻弥勒等。】

「与并及言显随烦恼(至)随其类别如理应知。」

【此释颂中与并及三言也。此三言者。正显随烦恼
不止二十。尚有馀染污法也。如俱舍云。此诸烦恼。
亦名随烦恼。以皆随心为恼乱事故。复有此馀。异
诸烦恼。染污心所行蕴所摄随烦恼起故。亦名随
烦恼。不名烦恼。非根本故。又杂事中。世尊所说诸
随烦恼。广说乃至愁叹忧喜随烦恼等。摄事分说
随烦恼者。谓贪瞋痴不善根。若忿若恨。如是广说
诸杂秽事。随烦恼名。亦摄烦恼。是前烦恼等流性
卷六 第 753a 页 X50-0753.png
故。烦恼同类馀染污法。但名随烦恼。非烦恼摄故。
有多种故。摄烦恼故。摄馀染故。非唯二十。今此唯
说二十者。不取烦恼及通三性并审细故。此馀染
法。或是分位。或是等流。皆是随烦恼摄故。随其类
别如理应思者。如瑜伽云。如是一切诸烦恼。皆是
此中四相差别。随其所应相摄应知。言四相者。一
通一切不善心起。二通一切染污心起。三于各别
不善心起。四善不善无记心起。谓中随二。通一切
不善心起。八大随加邪欲邪胜解。此十随烦恼。通
一切染污心起。忿等十小随。各别不善心起。若一
生时。必无第二。四不定。通善不善无记心起。此随
烦恼。若在欲界。略于十二处转。谓贪著瞋恚愚痴。
依执著恶行处转。忿等至谄。依斗讼诤竞处转。无
惭无愧。依犯尸罗处转。诳等至谋害。依受学随转
非善人法处转。矫诈等乃至恶友。依邪命处转。不
忍耽嗜等。乃至不平等贪著。依耽著诸欲处转。萨
迦耶见有见无见。依如所闻法义心谛思惟处转。
贪欲等乃至不作意。依于所思义内心寂止方便
持心处转。顾悦缠绵。依展转受用财法处转。不质
直性不柔和性不随同分转性。依不相杂住处转。
欲寻思等。乃至家生系属寻思。依远离卧具房舍
处转。愁叹等。依众苦所集处转。】

「如是二十随烦恼中(至)中大相通五识容有。」

【此下明异门分摄。先论假实。如是二十。小随十。谓
卷六 第 753b 页 X50-0753.png
忿等。大随三。谓放逸失念不正知。定是假有。分位
性故。无惭等四。定是实有。掉举等三。双通假实。二
十下。次论俱生分别。此二十。随俱生起。名俱生随
烦恼。随分别起。名分别随烦恼。此二下。次论自类
俱起。此二十中。小随定无展转自类相应。不相顺
故。行相粗猛。各为主故。中二既与一切不善心俱。
故在大小随中。皆得俱起。大八既遍染心。定与小
中展转俱起问。八大既遍染心。皆容俱起。云何馀
处有说六遍五遍者。答。若惛沉增胜时。掉举不起。
掉举增胜时。惛沉不俱。行相相违。故说此二不遍
染心。又说五遍者。谓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不
违一切染心故。此唯下。次论诸识相应。藏识小中
大俱无。第七有八大。有说五遍六遍者。如上文义。
六识小中大俱有。五识无小十。】

「由斯五大五受相应(至)中大随粗亦如实义。」

【此论诸受相应也。中二大八既通五识。故与五受
相应。一师言。小十中。忿恨覆恼嫉悭害。唯与忧喜
舍相应。谄诳憍三与四受俱。唯除苦受。一师言。忿
等七与四受相应。唯除乐受。谄诳憍三。五受俱起。
此受俱起之相。皆如前根本烦恼中说。实义如是
者。前云贪瞋痴俱生分别。容与五受相应。此随烦
恼。皆是烦恼分位等流。彼既与五受相应。此亦应
尔。此中忿等四受相应。唯除乐受。若据根本。亦通
乐受。以彼云瞋遇顺境。喜乐俱故。故知小中大皆
卷六 第 753c 页 X50-0753.png
通五受。若随分别粗相说者。则忿恨恼嫉害。俱是
根本瞋一分摄。唯与忧舍二受相应。无喜乐受。覆
悭是贪痴一分摄。唯与喜舍二受相应。谄诳憍三。
亦是贪痴一分摄。喜乐舍三受相应。中二大八。即
随分别粗相说。亦如实义五受相应。】

「如是二十与别境五(至)故乱与定相应无失。」

【此论别境相应也。二十与别境五皆容俱起。问。失
念不正知。何得与念慧相应。答。虽非与正念正慧
相应。而与痴念痴慧亦相应故。问。念缘过去。忿对
现前。何得相应。答。念虽缘过去。亦得缘现在曾习
相类之境。忿虽对现前。亦得缘过去刹那之境。此
二故得相应。问。定唯专注。散乱不一。何得相应。答。
染定起时。心亦躁扰。故亦相应。】

「中二大八十烦恼俱(至)行相无违贪痴分故。」

【此论烦恼相应也。中二大八。与十烦恼相应。小十
不与见疑俱起。小十之相浮粗。见疑之相审细故。
忿恨恼嫉害。容与慢痴俱。不与贪瞋并。以五法是
瞋分故。瞋不与瞋俱。如刀不自割。眼不自见故。亦
不与贪俱。彼此相违故。悭与痴慢俱。亦非贪瞋并。
悭是贪分故。贪不与贪俱。亦不与瞋俱。憍唯与痴
俱。不与贪慢俱。慢以醉傲。慢令高举故。憍慢解别
故不俱。憍是贪分摄。贪不与贪俱。覆诳与谄。贪痴
慢俱。此三皆贪痴二分摄故。但属贪分。不与贪相
应而与痴相应。若属痴分。不与痴相应而与贪相
卷六 第 754a 页 X50-0754.png
应。行相无违故。】

「小七中二唯不善摄(至)憍不缘下非所恃故。」

【此论三性相应也。小七中二。唯不善性。谄诳憍三
并大随八。不善无记二性所摄。小七下。论界系相
应也。小七中二。唯欲界摄。谓忿恨恼嫉害。是瞋分
摄。上界无瞋故。上界行四无量故不悭。行十善法
故无覆。无中二也。诳谄。欲色二界摄。贪痴分故。憍
与大随八。皆通三界。下先明现起。若下起上惑。生
在下地。容起上界前十。一耽定。于他。起憍诳谄故。
言下界起上惑者。由贪味上界定。复于此界憍人
谄人诳人故。言我得此定。他人不得等。若上起下
惑。上界唯起后十。因有六七中邪见俱生爱。将生
下时容起下界俱生爱故。小十生上无由起下。以
非正润生。及谤灭道故。以正润者是俱生爱。正谤
灭者是邪见故。次释所缘。先明下缘上。中二大八。
下亦缘上。以缘上定。故与上界贪等相应而起。以
此十种遍染心故。一师言。下界小十不缘上界。行
相粗近。不能远取上界定故。一师言。小十亦得缘
上。于胜地法亦得生嫉等。次明上缘下。大八与小
十之谄诳。在上界亦得缘下。因上地恃上定而慢
下界。故与下界慢等相应而起。梵于释子起谄诳
故者。如大梵王于自众中。匿巳情事。现相诳惑马
胜比丘。为避马胜所徵问故。矫自叹等。上界之憍
不缘下界者。下界之憍。非所恃故。】
卷六 第 754b 页 X50-0754.png

「二十皆非学无学摄(至)缘有漏等准上应知。」

【论位摄。二十皆非是学位无学位摄。以此二十随
烦恼但是染所。学无学位。唯是净故。故染心所不
与相应。后十下。论二断。中二大八。通见修所断。非
非所断。由与俱生分别皆相应故。若与分别起者。
是见所断。若与俱生起者。是修所断。见所断者。随
根本烦恼迷四谛相。或总迷。或别迷。皆与根本烦
恼俱生。故随根本皆通四部。迷谛亲疏。皆如烦恼。
故通二断。一师言。前十小随唯修所断。以缘世间
粗俗鄙陋之事。任运而生。无分别故。一师言。小十
亦通二断。依俱生分别二烦恼势力起故。缘他根
本我见边见等生忿等故。见所断者。随彼根本所
应缘者。或总或别皆通四谛。一师言。忿等但缘亲
迷四谛根本惑生。非是亲能迷谛。以行相粗浅。不
能深生取著故。一师言。小十亦能亲迷四谛。于灭
道等亲生嫉等故。下明相分本质。然忿等十。但缘
有体之境。要托本质方得生故。彼亲所缘缘。虽皆
有漏。而所仗本质或通无漏等。皆准根本烦恼中
说。】

成唯识论卷第六
卷六 第 754c 页 X50-075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