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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卷七 第 600a 页

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七
天亲菩萨造颂
护法等菩萨造论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明西蜀沙门 明昱 俗诠

【前第三能变中。举颂总答分三。一能变本识。二相
应心所分三。一略标六位。二广显差别分五。一遍
行别境。五卷中竟。二善位。三根惑位。四随惑位。六
卷中竟。此中第五不定位分三。一结前标问。】

「巳说二十随烦恼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总颂不定位中四种心所名。一悔。二眠。三寻。四伺
二各二者。有二义。一释名。悔眠为一。寻伺为一。是
为二。悔与眠。是二。寻与伺亦二。是为各二。此言名
之二各有二也。二释义者。谓悔与眠。各具善染二
义。是为二各二。至寻与伺。亦尔。此言义之二各有
二也。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二。一正
释颂意。】

「论曰悔眠寻伺于善染等(至)如馀盖缠心相应故。」

【论曰下。释初句颂中不定位名。非如下。引定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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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谓触等定遍心。欲等定遍地。此不如彼。故名
不定。悔谓恶作下。释悔心所体性业用。以悔多掉
举。故能障止。问。既名为悔。何又名恶作。答。此即于
果。假立因名。又言先恶后悔者。恶。憎恶也。谓悔是
果。恶作是因。故可假立。先恶所作业者。作不善业
也。以不善业。憎恶起故。悔先不作者。不作善业也。
以不作善。故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善业。是恶我
先不曾作故。眠谓睡眠下。释眠心所。体性业用。性
既昧略。故能障观。谓睡眠位。身不自在者。释不自
在及昧略义。一门转者。是意识闇劣门。显五识不
行故。昧简在定者。定心一境。略而不昧。此显睡眠。
性闇昧故。略别窹时者。窹时广缘。不得称略。此显
睡眠。性是忽略。故云。令显睡眠。非无体用。有无心
位。假立此名者。谓他处云。无心位睡眠者。乃是假
立其名。非实有体。以显此中睡眠必有体故。如馀
盖缠。心相应故者。盖有五盖。瑜伽二十四卷云。盖
谓贪欲盖。及与瞋恚盖。惛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
第五是疑盖。缠有八缠十缠。俱舍云。缠八无惭愧。
嫉悭并悔眠。及掉举惛沉。或十加忿覆。】

「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至)随痴相说名世俗有。」

【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者。未正。谓悔与眠。唯是染分。
及无体故。有义谓痴。及无痴为体者。亦偏。虽通善
染。执无体故。有义思慧为体者。犹未正。虽说悔眠
是无记性。不同前师说痴无痴二性所摄。然说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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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思慧为体。又说睡眠思想为体。俱非理故。复引
论说世俗有者。是说悔眠。即思慧想。无别体故。彼
染污下。释前二义中引證之文。有义各别有体正
理。缠。约也。犹言束也。谓非思慧约束为悔。又非思
想约束为眠。应说悔眠。各别有体。说世俗有。是随
他相。此释第三引论。执无实体。】

「寻谓寻求令心忽遽(至)体类差别不可得故。」

【释寻伺二心所体性业用。匆遽者。速疾也。意言境
者。意所取境。多依名言。名意言境。粗转者。散行外
境。于法浅推。细转者。略行外境。于法深推。故身心
安。是细转义。身心不安。是粗转义。并用下。释体是
假。依思慧立。问。思者徐而细。慧者急而粗。何为并
用。答。通照大师。释有兼正。若正用思。急慧随思。能
令心安。若正用慧。徐思随慧。令心不安。若如是说
不违并用。】

「二各二者有义寻伺(至)故置此言深为有用。」

【此中三义。释二各二。唯后义为正。一义唯说寻伺
各有染净者。未善尽理。故二义质云。悔眠亦有染
净二故。应说下。立义亦偏。谓如烦恼。及随烦恼。名
之为二。各有不善。及无记性。名为各二。或复各有
缠及随眠。亦名各二。彼谓缠是烦恼现行。随眠是
种。有义彼释。亦不应理者。正义破前。不定四后。有
此言故者。谓悔眠寻伺。俱通二各二言。应知皆具
染净二义。应言下。自释正义。谓后二言。显前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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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种义。一谓悔眠。二谓寻伺。是前二种。此前二
种。亦各有二。一悔二眠。一寻二伺。此后二种。种类
各别。复自结云。故一二言。显二二种。谓一悔眠言。
二寻伺言。显此前二。各有后二。巳上释名。此各有
二下。释义。谓后二言。各有二种。谓染不染。即此恶
作。通善通染。眠与寻伺。亦善染故。非如信等。唯是
善故。非如贪等。唯是染故。故二各二。通染不染。或
唯简染。故说此言为二各二。何唯简染。答。有说此
为随烦恼故。故此简之。故置此言。深为有用者。释
名释义。简善简染。唯此言故。
△一正释颂意竟。下
二分属诸门。门有十二章。】

「四中寻伺定是假有(至)而论亦说世俗有故。」

【一假实门。寻伺假有。此是正义。悔眠假有。此义未
正。谓悔与眠。体是实有。唯说寻伺。是假有故。论说
世俗。是依他处。如说内种。为世俗有。岂内种子。体
非实耶。】

「四中寻伺定不相应(至)前二亦有互相应义。」

【二相应门。谓寻与伺。不相应者。以彼行相。粗细有
异。故不俱生。而说无寻。唯有伺者名第二地。谓九
地中。依于寻伺有染无染。立为三地。不依寻伺。种
子现起寻伺现行。或有或无。立三地别。若依现行
有无。立三地者。成大杂乱。瑜伽释云。未离欲者。由
作意力。亦无寻伺。巳离欲者。或初生彼。或出彼定。
亦有寻伺。故不依种起现。唯依有染无染。意取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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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细染。至于无染。立三地别。俱字。即寻伺二心所
也。与前悔眠。容互相应。悔眠亦有。互相应义。】

「四皆不与第七八俱(至)由此五识定无寻伺。」

【三八识门。四皆不与第七八俱者。谓恶作追悔先
业。而第七任运恒缘现境。非先业故。故无恶作。睡
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而第七识。一类内执。
不假外缘。故无睡眠。寻伺俱依外门而转。第七一
类执我。故无寻伺。又此四法。无记性者。有间断故。
皆与第八不相应也。悔眠唯六。非五法者。谓悔与
眠。唯第六俱。非是前五相应法故。有义寻伺。亦五
识俱。未正。七分别者。谓有相分别。无相分别。任运
分别。寻求分别。染污分别。不染污分别。伺察分别。
有义寻伺。唯意识俱。正理。论说寻伺。元是意识不
共法故。又说下。复以所缘辩寻伺不与五识相应。
然说下。释前师所引论义。谓此寻伺。由五识起。非
五相应。以意识同五缘境。然后方起寻伺。五识是
意明了门故。集论说。七分别中。任运分别。即是五
识。瑜伽说此。是五识俱起分别意识相应之寻伺。
故各有异。今以集论是依瑜伽中集出。论主但依
瑜伽。不依集论。故彼下。结破前义。】

「又说寻伺忧喜相应(至)纯苦趣中意苦俱故。」

【四五受门。又说下。六十四字。南北藏错安前章不
共法故下。今从义改正。又说者。前章引瑜伽说也。
何缘下。问也。答云。虽有苦乐。似忧喜故。总名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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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苦乐。有义下。谓恶作戚行通忧。无记通舍。故
二受俱。又说睡眠。欢时喜受。戚时忧受。中庸舍受。
故三受俱。又说寻伺。四俱除苦。初禅天中。意有乐
故。巳上二义。都未尽理。唯第三义。方正。前义寻伺。
无苦乐受。第二义中。寻伺增乐。此中苦受。四心所
俱。观此论文。唯有恶作。无喜乐受。彼悔恼时。喜不
生故。乐亦应无。馀三心所。五受皆俱。于睡眠时。亦
有乐故。瑜伽五卷云。那洛迦寻伺。唯是戚行。触非
爱境。引发于苦。与忧相应。常求脱苦。娆心业转。如
那洛迦寻伺。一向受苦之饿鬼寻伺亦尔。乃至傍
生。人趣。大力饿鬼。所有寻伺。多分忧苦。少分喜乐。
欲界诸天。所有寻伺。多分喜乐。少分忧苦。初禅天
中。所有寻伺。一向喜乐。无忧苦故。此證寻伺通苦
乐受。】

「四皆容与五别境俱行相所缘不相违故。」

【五别境门。行相者。能缘心所也。所缘者。所乐。决定。
曾习。所观。四境也。不相违者。欲等悔等俱善染故。】

「悔眠但与十善容俱(至)初静虑中轻安俱故。」

【六善品门。悔眠唯欲界。欲界无轻安。故云十善俱。
寻伺到初禅。许轻安俱故。故说容十一。】

「悔但容与无明相应(至)此彼展转不相违故。」

【七烦恼门。悔唯痴俱。性迷闇故。此粗贪等细。理不
相应故。馀三与十。展转不违者。十烦恼中。俱通昧
略。粗细转故。三心所中。亦有俱生分别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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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与中大随惑容俱(至)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八随惑门。恶作容与中大随俱。悔通不善诸染心
故。非忿等十者。恶作追悔时。不随他忿等。各别为
主故。睡眠寻伺。二十俱者。睡眠与寻伺。容起染性
故。小中大随。俱有昧略浅深推故。】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至)不能寻察名等义故。」

【九三性门。问悔先所作善业恶业。唯得通二。悔何
通三。答。于四无记。亦追悔故。前通根随。是不善性。
故此唯辩善与无记。通善性者。初二唯生等。杂集
论云。何等生得善。谓即彼。诸善法。由先串习故。感
得如是报。由此自性。即于是处。不由思惟。任运乐
住。何等加行善。谓依止亲近善丈夫故。听闻正法。
如理作意。修习净善。生得善。即俱生善也。加行善。
即分别起善。谓悔与眠。粗鄙昧略。是俱生义。名生
得善。后二寻伺。亦通者。谓通生得及加行故。闻所
成等。是分别义。名加行善。有义初二。亦通加行善
正理。二种无记。后三俱者。有染净故。恶作粗猛。无
净义故。染净者。有覆无覆二无记也。四无记者。一
异熟。二威仪。三工巧。四变化。悔唯中二者。威仪工
巧也。非定果者。简前后故。变化即定。异熟即果。异
熟生心。即前六识。问。眠何除第四。答云。非定引生
心。亦得睡眠故。寻伺除初者。无异熟故。谓异熟心。
行解微劣。不能寻伺名句文等。】

「恶作睡眠唯欲界有(至)梦能普缘所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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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界门。四于九地。唯初二地。上七妙静。故不相
通。悔眠下。释上下生起义。寻伺上下相缘者。正理。
悔眠不缘上者。未正。正义云。悔修定者。是悔缘上
也。梦所更事。是眠缘上也。】

「悔非无学离欲舍故(至)有为善法皆无学故。」

【十一三学门。悔唯欲界。无学离欲。故不相应。求解
脱者。有学人也。学究竟者。无学人也。眠及寻伺。俱
有生灭。故名有为。通学无学。故名善法。又异生无
记法。学者无记法。无学者无记法。并无为法。是非
学非无学法。睡眠寻伺。一一皆通。】

「悔眠唯通见修所断(至)馀门准上如理应思。」

【十二三断门。悔眠唯通见修所断者。以邪见等通
见修断。由彼引生。故亦通之。问。悔眠何不名非所
断。答云。悔眠若是无漏亲所引生。亦如忧根深求
解脱。是非所断。今既不然。非非所断。以无漏道。及
解脱道。非所断故。若谓见道巳断分别。于修道中
巳断俱生执无学眠。名非所断。然无学眠。见修断
故。问。寻伺非无漏。何通见修及非所断。答云。寻伺
非无漏。能引生无漏。寻伺不自生。从无漏引生。故
通非所断。有义下。言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别(或名
妄想)。四正智。五如如。既名分别。显非无漏。意在不许
非所断摄。有义正理。谓此寻伺。于五法中。不唯分
别。亦通正智。故正思惟。及言说因。后得智摄。未究
竟者。菩萨位中也。药即言说。病即二障。菩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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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遍知。于说法时。必假寻伺。非如佛地。无功用
说。故此寻伺。通无漏道。是正智摄。虽说下。牒释前
师引證义。谓论虽说必是分别。而不定说唯属第
三。显此寻伺。摄属第三。名为妄想。摄属第四。亦名
正智。何执唯第三。而无正智义。
△二分属诸门竟。
通上相应心所下第二广显差别竟。下三问答显
理。】

「如是六位诸心所法(至)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此中问答。先辩心所有无。方显唯识正理。若离心
体下。释离心有过。谓若别有心所。论何说唯有识。
又如何说心远独行。游历六尘。名心远行。无别心
所。名心独行。又说染净由心。无心所故。又说士夫。
名为作者。喻心能作。无心所故。四大空识。名为六
界。三大名色。风空名动。识名为心。说色动心。三为
最胜。能成有情。不说心所。庄严论说。似二现者。见
相二分也。似贪等者。染心所也。似信等者。善心所
也。虽说二分。及善染所。皆似假现。无别实体。故云
无别染善法。】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至)因缘无别故与圣教相违。」

【释即心有过。若即是心。何圣又说与心相应。说相
应者。必他性故。心与心所。如日与光。亦别性故。瑜
伽论说。五种性者。即五蕴也。若即是心。则五蕴中。
受想二位。不成差别。是有过失。以彼受想。即心所
故。心王是因。心所是缘。若即是心。故说因缘。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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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俱与圣教。所说相违。】

「应说离心有别自性(至)是谓大乘真俗妙理。」

【前是遮词。此是显理。理应离心。别有自性。以心胜
故。释前遮词。非彼即心。释庄严颂。又识心言下。结
显真俗正义。若世俗谛。心王心所。相见分等。各有
体性。故诸圣教。说识说心。必摄心所。是相应义。故
前所引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若胜义谛。
心言路绝。戏论远离。故心与心所。非离非即。识与
诸识。亦非即离。大乘真俗妙理如是。
△三问答显
理竟。通上二相应心所竟。下三现起分位分三。一
结前标问。】

「巳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依止根本识(至)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八句颂有三门。初句。六识共依门。以六转识。俱依
第八根本识故。次三句。五识俱转门。以前五识。种
类同故。后四句。意识有无门。唯除五处。常现起故。
无想以下。名五处故。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
颂意分三。一正释颂意分二。一释前四句。】

「论曰根本识者阿陀那识(至)故无缘碍令总不行。」

【论曰下。释初句。阿陀那。云执持。能持染净诸法。故
名根本。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亲依。故名依止。共即
六识。亲即种子。依即根本。五识者下。释第二句。谓
前五识。同依相分为五色根。同缘外色。为五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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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种类相似。随缘现言。以五取境。有合有离。故
所依缘。有多有少。所以颂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
从八。鼻舌身三七。谓作意下。释众缘名。即作意缘。
根缘。境缘。空缘。明缘。根本依。染净依。分别依。种子
依。眼识具此九缘。耳识除明。唯八。鼻舌身三。除空
明缘。故唯有七。由众缘合。五识方现。由此下。释第
三四句。显非常起。谓由此缘。有顿有渐。故前五识。
有俱不俱。如水涛波。喻随缘现。广说如经者。即解
深密经云。广慧。如大暴流水。若有一浪生缘现前。
唯一浪转。乃至若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诸识
亦尔。由五下。总牒八识。互相例明。引后三识无缘
为碍。以显五识缘碍间断。
△一释前四句竟。下二
释后四句分三。一意识常起。】

「又五识身不能思虑(至)由斯不说此随缘现。」

【先牒前五。例明第六常起。谓前五识。起藉多缘。断
多现少。而第六识。断少现多。谓第六识。内随第七
执我。外与前五同缘。故名内外门转。除空明缘。染
净分别。染净即根缘。分别即本身。唯五缘生。故云
不藉多缘。唯除下。显现起多。不同前五。故此不说
随缘现言。
△一意识常起竟。下二五位不行分三。
一释无想天。】

「五位者何生无想等(至)如馀本有初必有转识故。」

【问答总标五位也。无想等者。等于二无心定。睡眠
闷绝。无想天下。释立无想天名。不恒行者。前六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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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有间断故。以能取相安立名言。说名粗想。故
修定者。得生彼天。诸想皆灭。名无想天。有义彼天。
常无六识者。理未尽。唯说中间长无六识。不说两
头有识。无六识者。名无心地。唯存色身。名有色支。
有义唯说命终有识者。理亦未尽。以彼唯说灭时
有心。谓彼天中。转识灭时。为正果报。果报尽时。转
识现起。必起下地润生烦恼。然后命终。瑜伽下。引
證。然说下。释前师所引教意。有义生时亦有转识
者。理方究竟。谓彼两头。俱有转识。中间长时方名
无想。彼中有者。谓彼天人。天报尽时。现中有身。而
润生故。馀本有者。现在身也。以喻初生必有转识。】

「瑜伽论说若生于彼(至)能感彼天异熟果故。」

【瑜伽下。引證两头有识。彼本有下。论主推明论意。
牒破前失。决择下。复引论證。初生有心。此言意显
下。释上论意。谓彼天中。初生本有天报身时。必有
异熟识上生的前六转识暂起。由先修定宿因缘
力。后不复生。由不生故。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
说名无想。以无想名。因异熟识。及六转识。诸心所
等。分位差别。显此名故。善心心所。引生二定。定亦
名善。不尔者。翻上义。谓上初生无转识。如何决择
分说心心所。唯生得灭。故彼初位。转识暂起。彼天
唯在第四静虑者。下四地中。想粗难断。上四空天。
无色支故。以异熟处。必有色支。问。何能感果。答。即
能引发无想定思。以思即业。故能感果。
△一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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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天竟。下二释二无心定。】

「及无心二定者(至)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标释二定总名无心。文中别释。无想定下。释无想
定。谓修此定。必生彼天。彼无想天。在遍净天上。第
四定中。故伏下贪。未伏上染。由彼作意求證涅槃。
故名出离。不恒行者。前六识也。灭六想心。身得安
和。名无想定。】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穷满寿量后方殒没。」

【集论说三品修者。谓于诸定。入住出相。未能了达。
是下品。虽巳了达。未善串习。是中品。既了达巳。复
善串习。是上品。下品修者。现法必退。即定法不专
注也。以未了达入住出相。其定必退。不速现前。修
定如此。后生彼天。光不甚净。形色不甚广大。寿不
满五百劫。中品上品。修义同前。】

「此定唯属第四静虑(至)故唯有漏非圣所起。」

【释定所属界地及业。谓修此定。于色界中。唯第四
地。善心所引。定亦名善。于四业中。通前三业。四业
者。流转门中有三业。谓善业。不善业。无记业。还灭
门中有一业。谓无漏业。无想非无漏。故通前三业。
除顺现受者。谓业果有二。一顺现受。即现修因。现
受果也。二顺生受。即今修无想定。当来生无想天。
是顺生受。故云除顺现受。前义释定初起。无想作
涅槃。乃外道所说。此定亦名善。唯人中能修。后义
释修定界地。除无想天至究竟者。修定在因。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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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果。上天未伏。故总除之。色界馀天。容起此定。由
此下。结显凡定。简非圣者。】

「灭尽定者谓有无学(至)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

【释灭尽定。无所有贪者。无色界中第三定也。即九
地中第八地思。彼地思惑。无学远离。有学巳伏。上
贪不定者。有学出定。还起现行。由彼作意。唯在灭
想。故名止息。不恒同前。恒行染污。即第七识。六七
俱灭。身得安和。名灭尽定。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
定者。释成别名灭受想定。】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似涅槃故。」

【三品别义。亦同上释。显扬论云。从第四静虑巳上。
离色贪故。无方处差别。虽有修习下中上因。然不
建立生果差别。此定初修。谓色界顶。有五不还天。
是无漏道。依彼天中。游观加行。方入此定。四禅四
空。名为次第。此定必依非想定起。故居最后。合为
九种。设问云。馀地心中。何无此定。故此答云。初修
此定。未得自在。必依有顶。若得自在。馀地心后。亦
得现前。问。既名无漏。巳證灭否。答云。虽属道谛。而
是非学非无学摄。似涅槃故。谓入此定。巳超有学。
故名非学。未證涅槃。名非无学。似涅槃者。涅槃道
也。以未證故。若真涅槃。即名无学。】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至)随应后得所引发故。」

【谓此定起。唯在人道中者。佛及弟子。说法之力。起
此定故。人中慧解猛利解修。于人中修巳。后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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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亦得现前。邬陀夷经。诚證此说。问。无色界中。既
无色相。将何为定。又入定者。是何等人。答云无色
亦名意成天者。答以意成身能为此定。藏识教者。
唯识教也。若悟唯识。于无色界。得起此定。此答能
入此定人也。设有问云。若信藏识。得起此定。今异
生类。闻藏识教。决信无疑。起此定否。答云。要断三
界等。谓此圣定。非凡夫能起。必得断惑證空。方能
引发。】

「有义下八地修所断惑中(至)生上五地皆得后起。」

【通释此定位次。谓除非想地。下八地修所断惑中。
要全断欲界馀所伏惑尽。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何
以故。欲界惑种。不善有覆。二性繁杂。障定强故。唯
说五不还天。能起此定。三乘下。明无学。不同有学
唯在不还。无学声闻。及诸菩萨。但除欲界。上八地
中。随生后起。有义要断下之四地者。前义据能断
人。此义据所断惑。虽各据一端。俱不违理。前说断
欲九品惑尽。即證那含。名虽超上地。惑由次第断。
待下三禅惑巳断尽。方起此定。故无伏下。退生上
失。以那含果。断欲證故。说唯断欲。初起此定。此据
断惑。说下四地。惑障断尽。初起此定。上五地中。随
生后起。变异受者。欲界下三禅苦乐受也。故二所
说。语势似别。意味原同。】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至)故无生上却断下失。」

【此是难词。谓若伏下三禅修惑。巳离喜乐。退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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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巳得清净。岂断下惑。重起喜乐耶。断亦无失下。
据三乘人纵答。第十卷云。第七识俱。烦恼障种。三
乘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岂非生上
却断下耶。然不还下。据三果人实答。谓第三果人
观力强胜。于润生时。烦恼亦不起现行。唯有种子
助业润生。岂伏下地。不即断耶。虽所下。释不还者
无前难失。】

「若诸菩萨先二乘位(至)亦能现起灭尽定故。」

【若诸菩萨下。释二乘回心者。一切位中。皆起此定。
上明巳断惑者。下明伏惑不断者。若不尔下。释渐
伏烦恼。渐登地者。不同声闻直超八地。故云不尔。
虽未下。谓惑未断。亦起此定。论说下。谓永伏惑。方
起此定。远地。即第七地。前说退生上地。却断下惑
者。亦有之。有从初地下。释顿伏烦恼。渐登地者。初
地起定。经说下。引證十地皆起此定。
△二二无心
定竟。下三睡眠闷绝。】

「无心睡眠与闷绝者(至)除斯五位意识恒起。」

【总释此二。亦名无心者。俱无六识。疲极等缘。释睡
眠位。谓有极重疲劳等缘。引于身位诸门交合。则
违六识现行不起。故名睡眠。此睡眠时。虽无睡眠
之体。而由彼似彼故。假说彼名。言似彼者。似不定
位中睡眠也。以彼有体。显此假立。风热等缘。释闷
绝位。谓由所感风热等缘。亦引身位诸门交合。亦
违六识现行不起。故名闷绝。或此俱是触处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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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谓疲极风热。于十二处。俱是触处。彼与身根共
为缘。引生睡眠闷绝。一分是身。故云少分。除斯五
位意识恒起者。通结无想等位意识不行。馀位恒
起。】

「正死生时亦无意识(至)由此不说入无馀依。」

【正死生下。问也。答义未正。谓死生时。别是一位。颂
中及与言显。颂云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论主
云。但说六时名无心故。言但说者。唯说六时。若及
与言摄正死生。应说七时。六时者。即前五位。及无
馀依。应说下。答前问意。说及与下。释显五位无杂。
谓此五位。俱是六识断巳还起。若无馀依。无复起
义。故唯显五。不说六名。
△二五位不行竟。下三位
通凡圣。】

「此五位中异生有四(至)唯得存一无睡闷故。」

【此以五位分属凡圣。异生有四者。灭定圣所起故。
圣唯后三者。无想定报。属凡夫故。于中如来。自在
菩萨。唯得存一者。比前圣位。无有睡眠。及闷绝故。

△三位通凡圣竟。通上一正释颂意竟。下二通识
俱转。】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至)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言是故者。牒前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意识常
现起。即显七八二识。常相续义。故总释之。心即第
八。末那第七。二无间断。故恒俱转。第六前五。俱起
增数。乃至八俱。
△二通识俱转竟。下三问答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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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有情多识俱转(至)彼俱恒时唯有一故。」

【若一下。问也。彼以一识为一有情。故发此问。若立
下。论主牒执难破。若谓识多名有情多。少名少者。
应无心时。即非有情。又他心现前。可名自有情。汝
以有一识。立一有情故。然立下。释立有情正义。命
根。第八识之种子也。异熟。第八识之现在也。名虽
有种现。其体无二。立为有情。俱不违理。】

「一身唯一等无间缘(至)如散意识缘久灭故。」

【外人以一缘唯生一识为难。论主展转纵夺。以理
推明。既许下。论主纵答。谓诸心所等无间缘。依自
识说。即如意识等无间缘。引生后念缘善境时。相
应善等十一心所齐起。故说引多心所。宁不能引
多心。又谁下。夺破执一。又欲下。推明。谓若不许多
识俱起。则彼多境现前。宁不顿取。若谓境虽齐现。
识前后生。无俱起义。故复破云。诸根境等和合力
齐。识前后生。不应理故。又心所下。以心所例明识
俱起义。又如浪像者。喻明识俱转也。又若下。复以
同时意识證破。若无意识同缘五尘。取彼五尘。应
不明了。以前五识。无分别故。若许意识能缘五尘。
而不俱起。故复难云。如散意识。缘久巳灭独影境
故。岂得明了。】

「如何五俱唯一意识(至)如五根识互不相应。」

【如何下。外人难。谓一意识。何取五尘多境。如眼等
下。论主释。且如眼识缘色法时。或缘一色。或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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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故一意识。缘多种境。亦无过失。相见俱有下。外
人问。谓相有种种。一识能取。见有种种。何不同来
共取一境。谓一识能取多境。一境应供多识。于自
所缘下。论主答。谓见虽种种。各有所缘。于自识所
缘。唯一识能了。馀识无用故。若尔下。外人难。五俱
意识下。论主释。意识是五识生起之缘。助五令起。
意识明了取境。异眼等识。圣说意有分别。五识不
尔。岂虚言哉。多识俱转。何不相应者。外人问。谓既
俱转。何不似心王与心所有相应义。非同下。论主
答。谓相应者。必得同时。同境。同根。同体。具此四义。
故名相应。今诸识虽同时起。而不同境。又不同根。
依即根也。体即体事。数即心所。俱不同故。如五根
识。所依不同。无相应义。设问云。如是八识为是一
耶。为是异耶。故下答云。】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至)相所相无故。」

【答明八种识非定言一。以彼行相所依。所缘相应
心所。生灭熏习。俱各异故。亦非定异。如水与波。及
因果性。岂定异耶。复总喻云。如幻事等。无有定一。
及定异故。如前下。结显真俗妙理。前说识差别者。
即前三种能变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俱各别
有体性业用。种子现行。皆依世俗显示。非真胜义。
真胜义中。心不可思。言不可议。岂有形名种类之
异。如伽陀下。引證。相所相无故者。谓真胜义。能变
所变。二相俱寂。故曰真如。
△三问答显理竟。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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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三能变竟。下二答五外问分五。一假说我法
分三。一结前标问。】

「巳广分别三能变相(至)由斯一切唯有识耶。」

【巳广下。结前三种能变。为自所变见相二分所依。
云何下。复问。谓一切法。汝大乘说。是识所变。既是
识变。能变所变。各自有体。何说诸法。非别实有。唯
有识耶。
△一结前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是诸识转变(至)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前二句。明能所变相。成能所取。后二句。明内外皆
空。显唯识性。颂中此字。即相见二分。是如幻有。彼
字。即妄所执实我实法。决定非有。彼此二体俱空。
故云皆无。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二。
一正释颂意。】

「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至)非不离识心所法等。」

【先以缘生二分解释第一句颂。八识心王。五十一
心所。名能变。见相二分名所变。以见相分是识所
变。从因缘生。名依他起。但似外执实能所现。故说
为似。所变下。释第二句颂中能所俱名所变义。由
此下。释第三句颂。谓由大乘能变所变缘起正理。
则知馀执实我实法决定非有。以离见相。非实物
故。是故下。释第四句颂。谓色心等一切诸法。若于
现在有实作用名为有为。若法巳灭。或未生时。无
作用故。名为无为。又一切法。因缘变故。名为实有。
分别变故。名为假有。故一切法。皆不离识。唯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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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云。唯遮境有。识简心空。唯遮萨婆多部执心
外有境。识简清辩等执恶取空。故我大乘立唯识
义。非遮不离识之心所法等。】

「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至)唯识义成契会中道。」

【次以缘生我法解释颂意。或转下。释前一句半颂。
以能变之心。即能分别。三界心法。皆虚妄故。此所
下。释次一句半颂。此所执境者。即所转变也。颂名
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皆依识变假我法相。
而妄执故。故云决定皆无。前一卷二卷中。广引教
理。巳破我法决定无故。是故下。释第四句颂。虚妄
分别有者。是契经中颂言。谓三界中虚妄分别之
心是有。则真如心亦有。以破小乘等执心是无。故
曰极成。唯既下。谓唯遮境有。不遮不离识之心所
法等。故真空等胜义谛法。亦是有性。由唯识义。无
心外法。是遮境有。远离增益。有虚妄心。是简心空。
远离减损。故立唯识。契会中道。
△一正释颂意竟。
下二小乘九难。第一唯识所因难。】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至)应更确陈成此教理。」

【宗镜云。小乘以九难。难心外无法唯心之旨。第一
难云。离心之外。现见色法是所缘实境。论主何故
包罗归心。总说唯识。一乃色心有异。二又能所不
同。岂不巳说下。论主答。谓前广引教理。巳说唯识
之义。虽为汝说。汝尚未了。非破下。论主自白巳意。
谓非是特破他义。显巳义成。意在广明唯识。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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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故应更与确实指陈圣教正理。成唯识义。宗
镜答云。只此外边色境。一是有情缘心所变。二是
有情之心所持。根本由心。是故唯识。】

「如契经说三界唯心(至)能随悟入唯识无境。」

【先引四种。皆契经所说。以證唯识无心外境。十地
经。及华严经说。三界唯心。解深密经。又说所缘。唯
心所现。楞伽经中。又说诸法。皆不离心。无垢称经。
又说有情。随心垢净。次引阿毗达么经中说。成就
四智。悟入唯识者。即地前小菩萨。虽未證唯识之
理。而依佛说。及见地上菩萨。成就四般唯识之智。
遂入有漏观。观彼十地菩萨。所变大地为黄金。搅
长河为酥酪。化肉山鱼米等事。即云。如是所变金
银宝等。皆不离十地菩萨能变之心。更无外境。作
观巳。亦能随顺悟入真唯识理。】

「一相违识相智谓于一处(至)境若实有此云何成。」

【谓四类有情。能缘之识各别。所变相分。亦相违故。
即天见宝严地。鱼龙见窟宅。人见清冷水。鬼见脓
河猛火。所言相者。非遍计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
有情先业之力。共于一处各变相分不同。故名相
违识相。所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之智。智能
了彼四类有情。各自业识所变相分不同。更无心
外差别四境。问。其四有情。为是各变相分。为是本
质亦别。答。相质皆别。谓由四有情业差别故。第八
所变相分亦别。第八相分为本质故。前六所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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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亦别。故知更无外境。唯有识也。奘大师云。境非
一者。为所变相分。随四类有情能变之心。境亦成
四。一处解成差。證知唯有识。】

「二无所缘识智(至)彼境既无馀亦应尔。」

【无所缘识者。即是一切异生。将自第六独生散意
识。缘过去未来水月镜像等变起假相分。无心外
实境。名无所缘识。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之
心。菩萨云。此等异生所变假相分。皆不离彼能变
之心。是其唯识。即以此例一切实境。亦不离一切
有情能缘之心。离心之外。更无一物。故云彼境既
无。馀亦应尔。】

「三自应无倒智(至)不由功用应得解脱。」

【即十地菩萨。起智观察一切众生。妄执自身为常
乐我净。菩萨云。但是凡夫执心倒见。离却妄执心
外。其凡夫身上实无常乐我净之境。必若有者。应
异生不假修行。而得解脱。既不尔者。明知唯有妄
识。亦是唯识。】

「四随三智转智(至)境若实有如何可变。」

【前之三智。观凡夫境。此第四智。观圣者境。而合三
智为一智者。以三皆是圣所行故。一随自在者智
转智。即是菩萨起智观自所变境。皆不离我能变
之心。是其唯识。为八地以去菩萨。能任运变大地
为黄金。搅长河为酥酪。此是境随真智转。所变事
皆成。转者。改换旧质义。即随转大地山河旧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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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等。锻鍊作诸器具。众生实得受用。若离心外
有实境者。如何山河等境。相分本质皆悉转变。故
知一切诸境。皆不离菩萨能变之心。乃至异生亦
能变火为水。变画为夜。点铁成金。此等皆是境随
智转。所变皆成。亦是唯识。凡变金银宫殿者。是实
定果色。从初地以去。作意方变。八地以上菩萨。于
相及土。皆自在变。彼上品定心。有大势力。所变金
银宫殿等。皆得成就。作诸器具。实得受用。皆不离
菩萨内心。是其唯识。若诸声闻。及地前小菩萨等。
变金银宫殿时。即托菩萨所变金银宫殿为本质。
第六识所变金银等。不能作诸器具。无实作用。然
所变者是假定果色。不离内心。是其唯识。】

「二随观察者智转智(至)境若是真宁随心转。」

【无性菩萨云。谓诸声闻独觉菩萨等。若修苦空等
观。得相应者。或作四谛观时。随观一法之上。唯有
无常苦空无我等众相显然。非是诸法体上有无
常等义。但是能变心上有无常等义。则令诸法成
无常等。故知诸法。皆不离识。】

「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至)境若是实何容不现。」

【为菩萨根本智證真如时。真如境与智冥合。能所
一如。离本智外。更无别境。境随智转。故说唯心。汝
小乘执有心外实境。即證真如持。一切境相。何不
现前。】

「菩萨成就四智者(至)此等圣教诚證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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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菩萨得此四智。方能悟入唯识正理。又伽陀
下。引證。谓第八名心。第七名意。馀六名识。各有所
缘。皆从心变。心为自性。故云不离自性。一切有为
无为。皆从心显。故说无馀。此等下。总结圣教明唯
识义竟。下文复以正理。立四比量。明唯识理。】

「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故如馀不亲缘离自色等。」

【此立第一比量。宗在喻中。宗镜云极成眼识是有
法。定不亲缘离自识色是宗。因云极成五识随一
摄故。如馀极成四识。今云极成眼等识者。宗镜且
将眼识为前陈。故云眼识是有法。五随一故者。是
五识中随摄一识。即名因义。如馀不亲缘离自色
等。谓此眼识。定不亲缘离自识色是宗。如馀耳等
四识。不亲缘离自识声等四尘。意谓所缘者。皆不
离自识。故此比量。宗在喻中。据宗镜立三支。皆用
极成二字。俱是寄言简过。且前陈言极成眼识者。
简两宗不极成眼识。如大乘许他方佛眼识。及佛
无漏眼识。小乘不许。是一宗不极成。小乘许佛有
漏眼识。及最后身菩萨染污眼识。大乘不许。是一
宗不极成。今取两宗不许之外。共许眼识为宗依。
故云极成也。又因云极成五识中随一摄故。乃至
喻云如馀极成四识者。俱是简两宗不极成之眼
识。及耳等四识故。若不安极成言。于宗则犯所别
不极成过。于因则犯自他随一不成之过。于喻则
犯能立所立法不成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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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识识故如眼识等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此立第二比量。四分俱全。宗镜云。极成馀识是有
法。亦不亲缘离自识法是宗。因云是识性故。同喻
如极成五识。今云馀识者。是除前五。立后三识为
前陈。识故者。由后三识。与前五同名见分。故宗镜
以是识性故为因。此中喻云。如眼识等。以识性同
故。亦不亲缘离自诸法是宗者。谓前五如馀识。不
亲缘离自识色等。后三识亦如前五。亦不亲缘离
自识之诸法。问。何不言六七八识为有法。而言馀
识耶。答。若言六七八识为有法。他不许七八二识。
即犯他一分所别不极成过。若但立意识为有法。
因中更犯不定过。被他将七八二识为异喻量。犯
共中自不定过。今但总言馀。言陈第六。意兼七八。
即闇成立七八于馀识之中矣。】

「此说所缘定非离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缘。」

【此第三比量。四分俱全。宗镜云。六识亲所缘缘是
有法。定不离六识体是宗。因云见相分中。随一摄
故。如彼能缘见分。今云此说所缘者。是立所缘相
分为前陈。定非离此者。谓相分定不离能缘识。是
宗。二随一故者。是因。谓于二分中。随一相分故。如
彼能缘者。是喻。以相分如见分。互不相离。】

「所缘法故如相应法决定不离心及心所。」

【此立第四比量。因在有法中。宗镜云。一切随自识
所缘是有法。决定不离我之能缘心及心所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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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云以是所缘法故。同喻如相应法。今云所缘法
故者。是以一切识之所缘为有法。即说所缘法故
为因。如相应法者。是喻。谓所缘之法。不离能缘。如
相应心所。不离心王。决定不离心及心所者。是宗。
谓所缘法。必以心王心所为能缘。故不相离。设问
云。何故后陈云我之能缘耶。答。若不言我之能缘
者。便犯一分相扶之过。谓小乘亦许他心智所缘
之境。不离能缘心故。为简此过。故言我之能缘。即
简他之能缘也。】

「此等正理诚證非一(至)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此中比量。虽则有四。皆以不离为义。总显唯识正
理。故云此等正理。诚證非一。应深信受。我法非有
者。破外所执。空识非无者。显自立宗。空即真空。识
即唯识。此唯识义。离有离无。契会中道。慈尊下。引
證空识非无等义。虚妄分别有者。即有三界虚妄
分别心也。于此二都无者。谓于虚妄心中。都无所
执实我实法。此中唯有空者谓此处妄心中。唯有
真空。于彼亦有此者。谓于真空中。亦有虚妄之心。
故说一切法者。有为无为法也。非空非不空者。谓
真心妄心。即圆成依他二性。名为非空。实我实法。
即遍计性。名非不空。有无及有故者。妄心曰有。我
法曰无。真中有妄。妄中有真。名及有故。是则契中
道者。结上诸义。远离断常耳。此颂下。论主释颂意。
谓此二颂。依染分说显唯识义。以理推之。亦有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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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显唯识理。
△第一难竟。下第二世事乖宗难。】

「若唯内识似外境起(至)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若唯内识。至定不定转者。宗镜谓经部师难云。若
言唯有内识。无外境者。如何现见世间。情与非情
等物。有处定时定。身不定。作用不定。今云若唯内
识似外境起者。牒大乘唯识义。宁见下。是难词。谓
见世间情与非情。处时有定。身与作用。而又不定。
即如东处非南。此时非彼。是处时有定。又一切人。
有患瞖无患瞖。所见种种差别不同。是身不定。亦
如所见一切男女。及刀杖等。实有作用。梦中所见。
便无实用。是作用不定。如梦境等应释此疑者。论
主引二十唯识颂云。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
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答上问义。显唯识理。处时
定如梦者。谓于梦中。缘此处馀处。及缘时不缘时。
皆是梦心所现。可名唯识者。则我觉时境色。处定
时定。亦是唯识。身不定如鬼者。谓如饿鬼同见一
水。变为脓河猛火等异。皆是饿鬼业识所现。可名
唯识者。则知我宗身有患瞖。及无瞖等。所见不同。
亦是唯识。如梦损有用者。谓如梦中刀杖饮食。无
实作用。遗失等事。实有作用。皆是梦心所现。可名
唯识者。则知我宗觉时梦时。俱成唯识。馀义详宗
镜六十三卷。文繁不引。
△第二难竟。下第三圣教
相违难。】

「何缘世尊说十二处(至)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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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缘下。宗镜谓小乘难云。若言一切皆是唯识。无
心外实境者。何故世尊于阿含经中。说有十二处。
若一切皆唯识者。世尊只合说意处法处。即不说
有十色处。今世尊既说有十二处者。明知离却意
法处外。别有十色处是心外有。何言一切皆是唯
识。论主答处有三。一假答。此中无论文。谓假将五
识种子为五色根。答经部师之义。二十唯识颂云。
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
十。此颂宗镜有解。文繁不引。二正答者。即今论说
依识所变。非别实有。此依大乘自宗正解。谓五尘
本质色。是第八识之亲相分。相分不离第八识。亦
是唯识。三喻答者。即今论云。如遮断见。说续有情。
是佛密意。破众生一合相我。假说有十二处名。令
众生观十二处法。都无有我。便入我空。次依唯识。
能观一切诸法之上。皆无实轨持胜性等用。既除
法执。便成法空。
△第三难竟。下第四唯识成空难。】

「此唯识性岂不亦空(至)由此慈尊说前二颂。」

【宗镜谓小乘难云。既言一切诸法皆无实轨持自
在胜性等用。成法空观者。即此唯识之体。岂不亦
空。论主答云。不尔者。谓唯识性。亦不空。小乘又问。
如何不空。论主又答。非所执故。谓我前言空者。但
是空其一切法上。妄执实有轨持胜性等用。遍计
虚妄之法是空。非空离名种等根本智所證唯识
性故。说为空也。此识若无下。重释不可空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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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无二谛下。引诸佛责词以警之。应知下。结牒前
颂。證有可空不可空之义。
△第四难竟。下第五色
相非心难。】

「若诸色处亦识为体(至)及与非色识若无馀亦无。」

【宗镜谓小乘难云。若言一切外色皆心为体。何故
所变外色。皆得显现。能变之心。即不显现。且如外
色山河大地。即千年万年无改变。相续不断。得多
时住。能变之心不尔。明知离心。有外实色。何言一
切皆是唯识。今云若诸色处亦识为体者。是牒大
乘唯识义。何缘下。是难词。名言熏习下。论主答。宗
镜释云。但由一切有情。无始时来。前后相传。以名
言虚妄熏习。作心外坚住相续等解。由此势力。有
此相现。与染净法为依处故。谓染净法。皆从色相
上起。外人又问。既言唯识。有情何要变似外色而
现。答云。谓此若无。应无颠倒染净等。如有颂言下。
引摄论證唯识义。宗镜释云。乱相者。即所变色相。
乱体者。即能变心体。应许为色识者。所变亦是心。
故云色识。及与非色识者。能变本乎心。故云非色
识。若无馀亦无者。若无所变似外色境为乱相者。
亦无能变之识体。故知须变似外境现。所以诸色。
皆不离心。总是唯识。
△第五难竟。下第六现量相
违难。】

「色等外境分明见證(至)不可执为是实外色。」

【宗镜云。且如心外五尘色境。分明五识现證。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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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所得。大小乘皆共极成。何故拨无。总言唯识。现
量證时下。论主答。宗镜释云。现量五识。缘五尘境
时。得法自性。不带名言。无筹度心。不执为外。但是
后念意识。妄生分别。便执为外。别实有境。故现量
下。释成答意。宗镜释云。五识各有四分。其五尘境。
是五识之亲相分。由五识自證分变似色等相分
境现。其相分。又不离见分。皆是唯识。若后分别意
识起时。妄执心外有其实境。此即是无。不称境体
故。又色等下。结劝馀乘。勿执为外。谓相分从心变。
故曰非色。相分似本质。故曰似色。内色非外色。故
曰非外。内色如外现。故曰似外。如梦中境。皆唯识
变。云何执为心外实色。
△第六难竟。下第七梦觉
相违难。】

「若觉时色皆如梦境(至)由斯未了色境唯识。」

【宗镜释云。小乘蹑上难云。若觉时色。皆如梦境。不
离识者。何缘梦境。人人皆知。唯心所变。觉时之境。
不知唯识耶。如梦未觉下。引喻答。觉时下。以法合
喻。故佛下。引證。宗镜释云。即第七识。是生死长夜
根本。能令起惑造业。三界轮回。直须至真觉位时。
方知一切皆是唯识。昔娑剌拿王。容貌端正。后从
迦旃延出家。往阿槃地国中修道。阿槃地王将宫
人入山游戏。宫人见王形貌端正。围绕瞻视。阿槃
地王瞋怒鞭之几死。至夜方苏。语迦旃延曰。我从
师乞。暂还本国。举军破彼阿槃地国。杀其王巳。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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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修道。迦旃延从请。语曰。汝若欲去。且停一宿。迦
旃廷安置好处令眠。欲彼感梦。梦见举军征阿槃
地国。自军破败。身被他获。坚缚手足。赤华𢮿顶。严
鼓欲杀。王大恐怖。叫唤失声。迦旃延呼名令寤。语
之曰。汝若征彼。必当破败。如梦所见。王曰。愿师为
除毒意。迦旃延为说一切诸法。譬如国土。假名无
实。离舍屋等。无别国土。乃至广说种种因缘。至一
极微。亦非实事。无此无彼。无怨无亲。王闻法巳。得
预流果。后渐获得阿罗汉果。故知万法唯识。梦觉
一如。觉中所见。即明了意识。梦中所见。即梦中意
识。分别之意既同。差别之境何异。迷悟若此。曷疑
虑焉。昏觉如斯。可洞达矣。
△第七难竟。下第八外
取他心难。】

「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至)如缘他心色等亦尔。」

【宗镜难云。且如此人心。若亲缘得他人心著。即离
此人心别有心为境。若此人心缘他人心不著。即
有境而不缘。若缘著。即乖唯识义。若缘不著。何成
他心智。今云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是纵词。他心
实有。宁非自所缘。是难词。谁说下。论主答。宗镜释
云。虽说他人心非此人境。若此人亲缘他人心。即
不得。若托他人心为质。自变相分缘。亦有他心智。
但变相分缘时。即不得他人本质。他人影像相分。
是自心上现。名了他心。即知他心相分不离自心。
亦是唯识。谓识下。释非亲所缘义。宗镜释云。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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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缘他人心时。变起相分当情。相分无实作用。非
如手等执物。亦非如日舒光亲照其境。缘他人心
时。但如镜中影。似外质现。镜中像亦无实作用。缘
他人心。亦复如是。非亲能了。何名亲了。亲所了者。
谓自变故。故契经下。引證唯识义。谓能取是心。所
取亦是心。成唯识理。故云无有少法。能取馀法。又
谓所缘相分。但从自识上生。似他人心现名取彼
物。他人如此。色等亦然。是谓万法唯识。
△第八难
竟。下第九异境非识难。】

「既有异境何名唯识(至)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宗镜谓小乘难云。唯识之义。离心之外。更无一物。
方名唯识。既他人心异此人心为境。何成唯识耶。
奇哉下。论主责云。汝小乘何以坚固执著。处处生
疑。岂唯识言。但说一人之识。不尔如何者。小乘又
问。汝应谛听下。论主答。若言唯有一识。则无凡圣
尊卑。因果等别。若无诸佛。众生何求。若无众生。佛
为谁说。应知我说唯识之言。有深意趣。识言下。释
立唯识之所以。谓立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
识。各有六位心所。各有相分见分。各有分位差别
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各有空理所显六种真如
无为。各有八识者。识自相故。六位心所者。识相应
故。所变相见者。心王心所二所变故。分位差别者。
是前三法分位显故。所显真如者。是前四法各实
性故。如是上来五位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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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深意。唯言下。谓立唯言。但遮遍计执。不遮依他
起。故亦有深意。若如是知下。结劝应信。谓知唯识
者。能悟心外无法。即入法空。诸法既空。證无上觉。
复能救拔有情生死。非空见人。违背教理。而能成
就如是大因缘事。是故欲修无上乘者。应信一切
唯识教义。
△二小乘九难竟。通上一假说我法竟。
下二种种分别分三。一牒义标问。】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者。牒大乘唯识义。由何而生
种种分别者。是问词。谓若唯识无境。由何而得种
种心生。既无境牵心。妄心由何起。
△一牒义标问
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由一切种识(至)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由一切种识者。即根本识。能持一切种子故。如是
如是变者。指下展转力也。谓从种如是生现。从现
如是熏种。是展转义。故论中云。谓从生位。转至熟
时。宗镜谓自證分转变起见相二分。以展转力故
者。论中谓八现识。及相见等相助力故。宗镜谓即
馀缘是展转力。彼彼分别生者。论中谓现识等。总
名分别。分别类多。故言种种。宗镜谓由彼见相二
分上。妄执外有实我法等分别而生。
△二举颂总
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三。一正释颂意。】

「论曰一切种识谓本识中(至)非持种识后当广说。」

【释第一句颂。本识。即第八。功能。即种子。差别。显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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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生下。释种唯生四果。馀非种故。等流果者。果
似因故。异熟果者。果异因故。士用果者。因果俱有
故。士用谓作者。所作事成。名士用果。增上果者。助
因共感故。除离系者下。释第五果。非种生义。现起
道。即能断智道也。断结得者。断惑所證。非从种生。
展转义者。谓离杂染系缚之法。方得證彼离系果
故。非此所说者。谓彼离系果。非此种子位中所说
也。问。既名一切种。何又名识。答。谓此所说生分别
种识为体故。兼说识名。非别说识。种识下。简别。有
识非种者。简前七识。种非识故者。简外种子。又种
下。简第八识。谓此颂中。虽兼识言。意唯在种。故云
显识中种。非持种识。后当广说者。下文因缘中。广
说种子义。释第一句颂竟。】

「此识中种馀缘助故(至)净种现行为缘生故。」

【此识下。至识种尽故者。释第二句颂。馀缘助者。即
第三句颂中展转力也。以八种识俱有助力。故曰
馀缘。由缘助故。分别之法。如是而生。三熏习者。谓
名言习气。我执习气。有支习气。或云名言。烦恼。色
识。如次皆同。与共相种。及不共种。则识中种。方得
尽故。展转下。释第三句颂。如文可知。即现下。释第
四句颂。现识等者。即八种识。及诸心所也。分别类
多者。如言一二乃至八九十等分别也。此颂下。牒
颂意总释。谓由种子。及现行识。展转与力。分别自
生。何执外缘。分别方起。又诸净法。亦非外缘。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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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法。亦由净种。及净现行。展转生故。
△一正释颂
意竟。下二别解缘义分五。一广明缘义分二。一问
答标数。】

「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缘且有四。」

【问答以明四种缘义。谓前种子现行。俱可为缘。能
生种种分别。云何应知何法为何缘之相。答中缘
有四种者。种子一法说为因缘。馀之三缘。在现行
展转力上说。故即种子现行为四缘也。
△一问答
标数竟。下二别释四缘分四。一释因缘。】

「一因缘谓有为法(至)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此释因缘。又开为二。宗镜释云。若一切烦恼种。被
加行智折伏巳。永无生现行用。不得名因缘。又如
将心种望色现。亦不名因缘。若心种生心现。色种
生色现等。皆是因缘。双通新本二类种子。种子者
下释种子为因缘。谓此种子。义通三性三界九地。
各具功能别故。能引次后自类功能者。是从种生
种也。及起同时自类现果者。是从种生现行识也。
此唯望彼是因缘性者。谓此种子。望彼引生种子。
及彼同时现果。是因缘性。现行下。释现行为因缘。
谓此现行。义通心王心所。及所变相见性界地等。
皆名现行。唯除佛果位中善法。及微劣无记。非是
能熏。馀七王所及界地等。熏第八识。生自类种。此
前七等。望彼第八。是因缘性。】

「第八心品无所熏故(至)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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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释非因缘义。谓第八识相应五所。无所熏义。非
是因缘。设问云。心所非所熏。心王亦非所熏耶。答
云。非是简去所依第八。独用能熏前七。必得第八。
因缘义成。无记之法。极微劣故。佛果中善。是圆满
故。二无增减。不熏成种。无因缘义。现行同类展。转
相望。皆非因缘者。谓前现引生后现。虽是同类。非
前现生。乃自种生。故非因缘。一切异类展转相望
非因缘者。即后现望前种。后种望前现。虽曰异类。
而不同时。亲所生故。亦非因缘。有说下。通释馀义
皆非尽理。何者尽理。答。圣说转识望阿赖耶。是因
缘义。
△一释因缘竟。下二等无间。】

「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至)等无间法故非此缘。」

【此释标中第二缘义。八识心王。及诸心所。总名现
识。简色。不相应。种子。无为。非此缘性。论说一切等
无间缘。唯望一切心心所说。前聚于后者。简俱时。
及后为前缘。非开导故。自类者。显非他识为缘。无
间者。显前为后缘。非中间隔。等而开导者。显缘义。
令彼定生者。即显后果虽经久远。如八万劫前眼
识。望后亦为此缘。以彼后果。当定生故。此简入无
馀最后心。无果定生。故非此缘。多同类下。明心所
共开导义。同类种者。各识相应心所也。心所非一
故名为多。与识相应。故名同类。以心生时。心所随
生。故云俱时转故。如不相应非此缘摄者。谓虽名
心所。若不与相应。如馀色等。不共此缘。由斯八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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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互为缘者。此简八识互不相应。心与心所下。宗
镜云。心与心所。既非自类。如八种识。恒时俱转。体
用各殊。如何俱起望后并得互为缘义。答云。心与
心所。和合似一。同一所缘。及同一依。同一时转。同
一性摄。不可离别。令其殊异。故互为缘。问。入无馀
依心。有此缘否。答彼极微劣。无此缘义。言思路绝
故微。不能生果故劣。巳灭不复更生。名无当起等
无间义。】

「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至)善与无记相望亦然。」

【问答明前等无间缘义。谓论中说。若前识等灭时
无间。彼后识等决定生起。即说此前。是彼后识等
无间缘故。即依下。论主依论意。立八种识各具等
无间缘义。阿陀那。云执持。此明第八识等无间缘。
三界九地皆容互作。何以故。下上死生。相开等故。
谓下生上者。下地死时心。即作上地生心等无间
缘。上生下者亦尔。故云互作。有漏下。谓有漏心灭
时。与当生无漏心作等无间缘。无漏不与有漏为
缘。何以故。镜智起巳。必无断故。谓第八无漏时。心
品转成大圆镜智。尽未来际。永无间断。既无间断。
不得为缘。善与无记相望亦然者。谓有染无记。容
生无染善法。无染善法。定无生有染无记。同漏无
漏。故曰亦然。】

「此何界后引生无漏(至)经不说彼发大心故。」

【问答以明引生无漏界地也。谓诸下。释色界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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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者。二乘下。释欲界引生无漏者。有义下。破前
二乘唯于欲界引生无漏义。此明回趣大乘者。于
色界中亦得引生。设问云。经不说彼天回趣大乘。
何得引第八无漏现前。答云。然而经说五净居天
无回趣者。唯说定性声闻。应知彼天。亦有发大心
者在。】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至)地上菩萨不生彼故。」

【此明第七识等无间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下上
死生。亦如第八。以随第八生于何处。即系第八执
为我故。有漏下。谓此第七。因中转智。不同第八唯
在果上。故十地中。有漏无漏。相间而起。得互引生。
如五卷云。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
有。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灭定圣道起巳。此复现
行乃至未灭。此即无漏引生有漏也。又善等性。同
漏无漏互相引生。故曰亦然。生空智起。名为不染。
智不起时。亦名染故。故前后位。得互引生。此欲下。
释漏无漏互相引生。唯下二界。地上菩萨。不生无
色界故。】

「第六转识三界九地(至)决择分善唯色界故。」

【此明第六识等无间缘。界地漏等。各容互作。以彼
转智。亦因位故。故润生位。得互相引。初起无漏。唯
色界者。以决择分善。欲界无故。六七二识。有漏无
漏容互相生者。谓此二识。有三品转智。初地下品
转。八地中品转。等觉上品转。下品初转。未纯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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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与有漏互相引发。若前五第八。唯上品转智。故
得无漏时。更不生有漏。以彼智起。必无断故。】

「眼耳身识二界二地(至)此二于境明昧异故。」

【此明前五识等无间缘。各分界地。眼耳身三识。二
界二地者。欲界。五趣杂居地。色界。离生喜乐地。鼻
舌二识一界一地者。唯在欲界五趣杂居地。自类
互生及善等相望。释义同前。有义有漏无漏互作
等无间缘者未正。有义无漏有漏后起。非无漏后
容起有漏者正理。谓佛有无漏五识。岂佛亦生有
漏耶。未成佛时。五种色根。定有漏故。谓异熟识。有
漏相分为五色根。与前五识俱生同境。有漏色根
发无漏识。理不相应。有漏境昧。无漏境明。岂于一
境。明昧齐生。杂集论云。等无间缘者。谓中无间隔
等无间故。同分异分心心所生等无间故。是等无
间缘义。中无间隔等无间者。不必刹那中无间隔。
虽隔刹那。但于中间无异心隔。亦名中无间隔。若
不尔者。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等无间缘。然
是彼缘。是故于一相续中。前心望后心。中间无馀
心隔。故是等无间缘。如心望心。当知心所亦尔。同
分异分心心所生等无间者。谓善心心所。望同分
善。异分不善无记。无间生心心所。为等无间缘。如
是不善无记心心所。望同分异分无间生心心所
亦尔。又欲界心心所。望欲色无色界。及无漏。无间
生心心所为等无间缘。如是色界等心心所。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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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望色界等。及欲界等无间生心心所。如其所应
尽当知。
△二等无间竟。下三所缘缘。】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至)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

【此释标中第三缘义。有亲疏故。开为二种。所缘缘
者。必是有体本质法名缘。托质变起自巳相分名
所缘。相质合说。名所缘缘。谓若有法者。宗镜释云。
即有体法。简于假法。及遍计相分无体法。无体法。
但是所缘。不成缘。夫为缘。须是有体实法。有力用
故。能牵生识。即实圆成依他。是有体法。言是带巳
相者。带有二义。一者变带。即八个识有疏所缘缘
本质是。为托此有体境为本质。变似质之相起。名
为变带。二者挟带。即一切亲所缘缘实相分是。为
此相分。不离能缘心故。其能缘心。亲挟此相分而
缘。名为挟带。言巳相者。亦有二义。且第一于变带
疏所缘上说者。即变似质之巳相。二于挟带亲所
缘上说者。即能缘心上。亲挟所缘相分之巳相。此
是境相之相。即不同于疏所缘缘带本质家之巳
相起。言心或相应者。慈恩大师云。此辩所缘缘果
也。以所缘为缘是因。生得心心所是果。言心者。是
八识心王。言相应者。是五十一心所。有起不起。故
置或言。所虑所托者。为识所缘。名所虑。能引生识
名所托。此体下分二。文中别释。若与能缘体不相
离者。释亲所缘缘义。若与能缘体虽相离者。释疏
所缘缘义。一亲二疏者。亲是逼附义。近义。即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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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亲逼附近于见分。更无馀分间隔。疏是远义。被
相分隔故。即本质法是。若与能缘体不相离者。能
缘是见分。体是自證分。谓相分是见分亲所缘缘。
见分是自證分亲所缘缘。皆不离自證分体。此正
简疏所缘缘本质法。望能缘见分有相离义。亦简
他人所变相分。及自身八识各各所变相分。更互
相望。皆不是亲。今唯取自识所变相分。望能变见
分体不相离。中间更无物隔碍。方是亲义。言是见
分等内所虑托者。等即等取自證分及第四分。并
本智缘如等。此皆成亲所缘缘。亲所缘缘。八识分
四类。一有亲所缘。缘从质及心而变起故。即五识
缘五尘境。所缘相分是。二有亲所缘缘。但从心变。
不仗质起。即第八识缘三境相分是。三有亲所缘
缘。不由心变。亦不由质起。即根本智證真如是。四
有亲所缘缘。而非相分。即内二分互相缘是。疏所
缘缘。与能缘心相离法是。谓即他识所变。及自身
中别识所变。仗为质等是。亲所缘缘体是挟带。必
不相离。离内所虑托之境。必不生能缘之心。疏所
缘缘体是变带。不变则无。故云离外所虑托之境
能缘之心亦得生故。宗镜云。亲所缘缘。但是能缘
之心皆有。离内所虑托之相分。一切心等必不行
故。即大乘云。若缘无法。不生心也。疏所缘缘。能缘
之心或有或无者。境是心外法。如执实我法。虽无
本质。然离彼法。心亦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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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心品有义唯有(至)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此明第八识所缘缘。前二义俱偏。一唯自变为亲。
一唯仗质为疏。第三正义兼二。谓第八所缘种子
身土为境。若论身土。互相受用。可说仗质自方变
故。若诸有情各有种子。非互相缘。故云非诸有情
自内种子。等身土故。应说下。自立正义。第八疏所
缘缘。巳转未转。有无不定。】

「第七心品未转依位(至)缘过未等无外质故。」

【第七第六所缘缘义。俱如文释。前五转识所缘缘
义。据宗镜有亲无疏。以前五无分别。虽有本质。不
起质想。唯以自变相分为所缘。故名为亲。此据五
尘非自所变。唯在本质上说。故名为疏。若论八识
未转依位。疏所缘缘。第七前五。决定有故。以彼缘
境必仗质故。馀转未转。有无不定。又诸识互缘者。
唯第八与前七为所缘缘。即第八相分与前五为
所缘缘。第六识缘第八识四分为所缘缘。第七唯
托第八见分为所缘缘。此皆第八识之四分为本
质。前七见分变相分缘。是疏所缘也。唯第八不缘
前七。以第八不托前七生故。唯以自三境为所缘
缘故。即八卷中。八于七有。七于八无之义。
△三所
缘缘竟。下四增上缘。】

「四增上缘谓若有法(至)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释上标中第四缘义。宗镜释云。谓若有法者。亦是
有体法。此简所执无体法故。有胜势用者。谓即有
卷七 第 614b 页 X50-0614.png
为无为有胜用故。此用非是与果等用。但不障碍
是增上用。简非因缘。能于馀法者。简其自体。显不
同前所缘缘故。或顺或违者。显与顺违俱能为缘。
与后生异法为缘。非前灭法。简非等无间缘。谓十
因中前后是顺。第九是违。亦是此缘。问。增上缘约
逆顺有力无力。都有几种。答。古释有四种。一顺增
上。如水土与青草等。六波罗蜜与佛果等。为顺增
上缘。爱取二支与五果种子。亦为顺增上缘。二违
增上。即如霜雹与青草等。作违增上缘。又如智与
惑。亦违增上。即一念间智起惑断时。有二增上。智
于惑作违增上。与二空理作顺增上。三有力增上。
亦名亲增上。如五根发生五识等。四无力增上。即
此人五根望彼人五识。是无力增上。亦名疏增上。
如灯𦦨正生时。一切大地等法不碍此𦦨生。名疏
增上。但取不障碍义边。名增上缘。虽前三缘下。释
四缘各别复显顺违俱能为缘。】

「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至)及善念等而为自性。」

【此中总标。文中别释名数体性。前五色根者。即五
浮尘胜义根。以本识变起相质净色为体性。瑜伽
云。依止端严增上义故。建立五根。杂集为境界增
上。男女二根者。即男女隐密处。以身根少分为体
性。瑜伽云。依止出生增上义故。建立二根。杂集名
为产生增上。共前五根有七。命根者。即第八识种
子分位假立命根。瑜伽云。依止安住增上义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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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根。杂集名为住持增上。共前七根有八。意根
者。即第六意根。以八现识皆随意转。即以八识为
其体性。瑜伽云。能令依止随自在转增上义故。建
立一根。杂集亦名境界增上。问。岂非等无间意耶。
答。既属增上缘。必非等无间。共前八根有九。五受
根者。即苦乐忧喜舍受为体性。瑜伽云。依止损益
增上义故。建立五根。杂集名为受用果增上。共前
九根有十四。信等五根者。即信勤念定慧根。及善
念等为体性。瑜伽云。依止世间清净增上义故。建
立五根。杂集名为世间离欲清净增上。共前十四
有十九。加后三根。有二十二。前十九根。依世间道
说。后之三根。依出世道说。故名无漏。下文广释。】

「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至)但说地前以时促故。」

【未知当知根者。位有三种。一根本位。谓在见道者。
此根唯以见道为根本。除后刹那者。谓见道后。一
刹那时。亦名巳知根。故云无所未知可当知故。意
在未见道时。名未知当知根。既见道巳。名巳知根。
二加行位者。四种加行。近能引发见道。亦是此根
之体位。三资粮位。谓从下四句。明资粮位边际。能
远一句。显是此根体位。于此下。结显三位所有信
等无漏九根。为此未知当知根体性。设问云。善位
无苦根。可不待说。何无忧根。加行等位下。答上问
意。前三下。通释傍修正摄此根相义。前三无色者。
除非非想。空无边等。傍修见道。亦有未知可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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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回心二乘。求證法空。地前菩萨求證地上。生空
无漏。俱有未知可当知义。菩萨见道。正属此根。但
说地前。有未知义。以见道后。一刹那心。名巳知故。
言时促者。见道唯在一念发明。无二念故。】

「始从见道最后刹那(至)诸馀门义如论应知。」

【始从下。释巳知根也。既见道体。无所当知。故名巳
知。最后刹那者。巳知根之初心也。金刚喻定者。等
觉位之后心也。中间所有信等无漏九根。是巳知
根体性。问。何无忧根。答云。未离欲等。诸无学位下。
释具知根也。谓无学人。證无漏果。非从外得。故云
具知。即以无学位中无漏九根。为具知根体性。问。
既后三根。皆名无漏。有顶无漏。何非此根。答云。有
顶虽有等。瑜伽云。依止出世清净增上义故。建立
三根。以此观之。有顶无漏非出世故。谓有顶天中。
于所观境定力胜故。烦恼现行得解脱巳。令彼诸
根成无漏性。而不见道。故曰不明。未断种子。故曰
不利。观力尽时。复生馀处。故非出世。此三无漏根。
杂集总名出世清净离欲增上。二十二根下。结成
根义。诸馀业用。依处界系。三学三性。及所断等。一
一差别。广如瑜伽五十七卷。故曰如论应知。
△四
释增上竟。通上一广明缘义竟。】
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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