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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 548b 页
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三
天亲菩萨造颂
护法等菩萨造论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明西蜀沙门 明昱 俗诠
【前初能变中。正释颂意分为八科。一释三名。二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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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二卷中竟。此中三释相应分三。一问答总释。】
「此识与几心所相应(至)以是遍行心所摄故。」
【问答以明王所相应也。谓此藏识。从无始来。至第
八地。名未转依。前七地中。及三贤六道。名一切位。
于诸位中。恒与此五心所相应。以五心所。是遍行
故。故与藏识遍一切位。
△一问答总释竟。下二别
释五所分六。一释触心所分二。一体性业用。】
「触谓三和分别变异(至)引触起时胜彼识境。」
【根境生识。故名三和。变异。是三和之功能。分别。是
分取之义。谓触分取三和中一分功能。故能令心
心所触境为性。馀心所法。皆依触生。故说受等所
依为业。谓根境下。释上三和与触互为缘义。触依
下。释成。谓触依三和而得生。三和由触而得合。故
说为彼互相生义。彼即三和也。三和合位下。释上
分别变异。变异是三和生心所之功能。触所亦似
三和能生受等。故说触所。分别三和中变异功能
也。三和功能唯根胜者。有四义。一由主故。二由近
故。三由遍故。四由续故。境虽能生心心所。以非主
非近故。心虽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又非遍故。
境与识。皆阙续义。故唯根胜。
△一体性业用竟。下
二经论差别。】
「故集论等但说分别(至)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故集论下。引證根力独胜。兼释触所体性业用。起
尽经说者。据五蕴论云。行蕴有七十三数。谓五十
「此识与几心所相应(至)以是遍行心所摄故。」
【问答以明王所相应也。谓此藏识。从无始来。至第
八地。名未转依。前七地中。及三贤六道。名一切位。
于诸位中。恒与此五心所相应。以五心所。是遍行
故。故与藏识遍一切位。
△一问答总释竟。下二别
释五所分六。一释触心所分二。一体性业用。】
「触谓三和分别变异(至)引触起时胜彼识境。」
【根境生识。故名三和。变异。是三和之功能。分别。是
分取之义。谓触分取三和中一分功能。故能令心
心所触境为性。馀心所法。皆依触生。故说受等所
依为业。谓根境下。释上三和与触互为缘义。触依
下。释成。谓触依三和而得生。三和由触而得合。故
说为彼互相生义。彼即三和也。三和合位下。释上
分别变异。变异是三和生心所之功能。触所亦似
三和能生受等。故说触所。分别三和中变异功能
也。三和功能唯根胜者。有四义。一由主故。二由近
故。三由遍故。四由续故。境虽能生心心所。以非主
非近故。心虽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又非遍故。
境与识。皆阙续义。故唯根胜。
△一体性业用竟。下
二经论差别。】
「故集论等但说分别(至)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故集论下。引證根力独胜。兼释触所体性业用。起
尽经说者。据五蕴论云。行蕴有七十三数。谓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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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所中。除去受想二蕴。馀四十九法。合不相应
行二十四法。共有七十三数。皆名行蕴。今言受想
行蕴一切者。是除触法。则有七十四法。以触为缘。
识触受等。二三四生者。谓根境二法生识。根境识
三法生触。根境识触四法生受。受以下。一切心所。
皆四法生。瑜伽中唯言思。不言行蕴者。思于行蕴
为主。举思一法以摄馀。集论但说触为受依者。以
触境时。必有领纳。受所依近。胜故偏说。谓触下。释
上触受近胜义。然触下。因他处谓触性即三和。非
实有体。论主特显触体实有。谓触于六位中。是心
所性。六位。南北藏皆讹为六六。今从义改正。于四
食中。是触食摄。七十四法。用触为缘。故知触体是
实。喻如受等。各别有体。非即三和。
△二经论差别
竟。通上一释触心所竟。下二作意心所。】
「作意谓能警心为性(至)应非遍行不异定故。」
【释作意心所体性业用。谓心未起。警心令起。心既
起巳。引令趣境。谓此下。释上所言体用。是显作意
之名。设有问云。作意亦能引起心所。此何独名引
心耶。答。心是主故。但说引心。心所在焉。回趣是不
遍义。遍行是普周义。持心令住是定义。论主举他
处执词。文中逐一难破。彼俱下。谓二执违义。故言
俱非。若言回趣。回此趣彼。应非遍行。若令心住。不
异定故。何名作意。
△二作意心所竟。下三释受心
所。】
行二十四法。共有七十三数。皆名行蕴。今言受想
行蕴一切者。是除触法。则有七十四法。以触为缘。
识触受等。二三四生者。谓根境二法生识。根境识
三法生触。根境识触四法生受。受以下。一切心所。
皆四法生。瑜伽中唯言思。不言行蕴者。思于行蕴
为主。举思一法以摄馀。集论但说触为受依者。以
触境时。必有领纳。受所依近。胜故偏说。谓触下。释
上触受近胜义。然触下。因他处谓触性即三和。非
实有体。论主特显触体实有。谓触于六位中。是心
所性。六位。南北藏皆讹为六六。今从义改正。于四
食中。是触食摄。七十四法。用触为缘。故知触体是
实。喻如受等。各别有体。非即三和。
△二经论差别
竟。通上一释触心所竟。下二作意心所。】
「作意谓能警心为性(至)应非遍行不异定故。」
【释作意心所体性业用。谓心未起。警心令起。心既
起巳。引令趣境。谓此下。释上所言体用。是显作意
之名。设有问云。作意亦能引起心所。此何独名引
心耶。答。心是主故。但说引心。心所在焉。回趣是不
遍义。遍行是普周义。持心令住是定义。论主举他
处执词。文中逐一难破。彼俱下。谓二执违义。故言
俱非。若言回趣。回此趣彼。应非遍行。若令心住。不
异定故。何名作意。
△二作意心所竟。下三释受心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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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谓领纳顺违俱非(至)名境界受不共馀故。」
【释受心所体性业用。以受有三。领顺境时。名乐受。
领违境时。名苦受。领俱非境。为舍受。受为欲所依。
故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者。释上起爱。随受
有三。非二。即苦乐俱非。舍受义也。有作下。谓他处
说。馀相。即是境界。以境界受。领所缘境故。俱。即三
和。触。即触所。谓受从三和并触四法生。反领能生
俱触。名自性受。以唯是受自相。不同境界受。共馀
相故。彼说下。论主破。受于三和。境虽可缘。决不缘
触。故云。受定不缘俱生触故。若似触生下。谓彼受
果。同彼触因。似三和生。令三和合。故执受果。从触
所生。能领于触。则诸世间。似因之果。应皆受性。亦
应领因。以因生果。多似因故。既谓触是受因。受能
领触。应名因受。何名自性受耶。若谓如王下。王喻
自性。食诸国邑。喻受。此意虽喻自性受。不能喻领
能生之触。以王非诸国邑生故。是故破云。违自所
执。以彼执领能生故。不自證者。亦非證成领能生
义。若谓受不舍自性触。名自性受。则一切法。是受
自性。以一切法。不离自性故。故彼所说。但诱婴儿
者。结破非理。然境界下。牒释境界受。不共馀相义。
谓领顺境时。其顺境相。定属于巳。名顺境受。此领
顺时。不领违舍。若领违舍。于顺亦然。故境界受。定
属于巳。不共馀相故。
△三释受心所竟。下四释想
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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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谓于境取像为性(至)方能随起种种名言。」
【释想心所体性业用。想以取像为体。安立名言为
业。谓要下。释上义。安立。即取像。由取方圆等分齐
相巳。然后随起方圆等名言。
△四释想心所竟。下
五释思心所。】
「思谓令心造作为性(至)驱役自心令造善等。」
【释思心所体性业用。造作。即思惟筹度。是思体性。
役心心所。为思业用。故他处云。作意如马行。思惟
如骑者。谓能下。释成上义。谓取境正事邪事为因。
然后役心令造。
△五释思心所竟。下六总结五所。】
「此五既是遍行所摄(至)所缘事等故名相应。」
【释遍行宜与藏识相应。藏识亦遍一切位故。其遍
行相。后五卷中。当广解释。言行相异者。识以了境
为行相。作意以警心为行相。乃至思以造作为行
相。而时依同。所缘事等者。谓心王心所。同时起。同
所依根。同所缘境。同一自證分体事。故名相应。
△
六总结五所竟。通上二别释五所竟。下三问答简
别。文在舍受后如何下一章。四释舍受。】
「此识行相极不明了(至)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舍受五相。与此第八行相皆同。故宜相应。五相者。
一不明了。无慧念故。二不分别。缘中境故。三者微
细。相不显故。四者一类。无易脱故。五相续转。无间
断故。又此下。释成舍受相应义。唯是异熟者。简非
异熟生。谓异熟无记。随先业引。不待现在善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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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任先世善恶业力所转。故唯是舍受。苦乐二受。
非相应义。异熟生者。是前六识。苦乐二受。待现缘
起。与彼相应。非此第八可与相应。又由下。谓第八
是舍受。故无转变。无转变故。有情念念恒执为我。
若与变易受俱。随彼转变。有情何得念念执我。故
此但与舍受相应者。结成相应唯是舍受。若尔下。
外人难问云。第八与舍受相应。舍受是寂静法。应
同禅定寂静。如何此识亦招恶果。若谓舍受不招
恶果。汝前既许善业能招舍受。此恶业招。理亦应
然。舍受下。论主答。舍虽寂静。不同禅定能断障染。
故于苦乐俱不相违。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四释
舍受竟。下释前相应下三问答简别。】
「如何此识非别境等(至)有间断故定非异熟。」
【问答以明不与馀心所相应义。别境中欲。是希望
故。此识任业。故无有欲。本识瞢味。不能印持。无胜
解义。昧劣之识。明记远离。故无有念。任运之心。心
非专住。故无定俱。微昧简择。决不相应。故藏识俱。
无慧心所。此识唯是异熟性者。总释善染二位互
相违义。异熟性。即无记性。故与善染无相应理。恶
作下。释不定位中心所相违义。谓彼心所。虽同无
记。而有间断。非异熟俱。以异熟识。无间断故。是故
但与五遍行俱。
△三问答简别竟。通上三释相应
竟。下五释无覆。】
「法有四种谓善不善(至)无覆无记异熟性故。」
非相应义。异熟生者。是前六识。苦乐二受。待现缘
起。与彼相应。非此第八可与相应。又由下。谓第八
是舍受。故无转变。无转变故。有情念念恒执为我。
若与变易受俱。随彼转变。有情何得念念执我。故
此但与舍受相应者。结成相应唯是舍受。若尔下。
外人难问云。第八与舍受相应。舍受是寂静法。应
同禅定寂静。如何此识亦招恶果。若谓舍受不招
恶果。汝前既许善业能招舍受。此恶业招。理亦应
然。舍受下。论主答。舍虽寂静。不同禅定能断障染。
故于苦乐俱不相违。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四释
舍受竟。下释前相应下三问答简别。】
「如何此识非别境等(至)有间断故定非异熟。」
【问答以明不与馀心所相应义。别境中欲。是希望
故。此识任业。故无有欲。本识瞢味。不能印持。无胜
解义。昧劣之识。明记远离。故无有念。任运之心。心
非专住。故无定俱。微昧简择。决不相应。故藏识俱。
无慧心所。此识唯是异熟性者。总释善染二位互
相违义。异熟性。即无记性。故与善染无相应理。恶
作下。释不定位中心所相违义。谓彼心所。虽同无
记。而有间断。非异熟俱。以异熟识。无间断故。是故
但与五遍行俱。
△三问答简别竟。通上三释相应
竟。下五释无覆。】
「法有四种谓善不善(至)无覆无记异熟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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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先标四种性。复申问答。以明初能变识唯与
一性相应也。问。何故他处说通善染。下文答释。】
「异熟若是善染性者(至)故此唯是无覆无记。」
【以他处言。第八识是善不善性论主牒计难破。流
转是染门。还灭是净门。由业故流。由苦故转。由修
故还。由證故灭。以第八体是无记性。受善染熏。得
成流转及还灭法。若是善染。自性强盛。不受他熏。
则此二门。俱不成就。又此下。复以所依所熏难破。
互相违者。善违不善。不善违善。自性无记。容善染
依。自若善染。俱不容故。极香喻善。极臭喻染。体非
香臭。受香臭熏。极臭极香。何容熏习。无熏习故。因
果皆无。】
「覆谓染法障圣道故(至)此非善恶故名无记。」
【覆谓下。释名无覆义。谓此第八。持无漏种。故不障
道。真如所依。又不蔽心。故名无覆。无记下。将释无
记。先明有记。然后例显无记也。谓爱是善果。非爱
是恶果。彼二俱有强盛善恶自体可记可别。此识
无彼。故名无记。
△五释无覆竟。下六释同性分二。
一正释同性。】
「触等亦如是者(至)故说触等亦如是言。」
【标举颂词牒释。以明王所必同性故。谓此藏识。是
无覆无记性。触等亦尔。相应心所。性必同故。又触
等下。重释颂意。异熟。即无记性。所缘行相。俱不可
知者。识以了别为行相。以微隐故。而不可知。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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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令心等为行相。亦微隐故。而不可知。不可知者。
即是无记。故言缘三种境。五法相应无覆无记。是
故颂中说触等亦如是。
△一正释同性竟。下二广
辨失错。】
「有义触等如阿赖耶(至)如何同识能持种子。」
【此义偏执。亦如是者。谓触等。亦有如是异熟一切
种下六句颂中义。故云。无简别故。彼说下。先破不
能受熏持种。谓心所非心王。故不自在。贪是不善。
信等是善。善染既不受熏。触等亦不受熏。如何同
识。能持种子。】
「又若触等亦能受熏(至)六眼识等俱时生故。」
【此中纵彼受熏。复以多种难破。先破六种生一果。
谓若五所受熏。同根本识。则有六种。种既有六。唯
生一果。理不应然。若说下。破从一种生。谓既从一
生。馀五俱无用。何同受熏。不同生果。亦不可下。破
次第生果。谓熏时势力相等。果起必齐。何容次第。
又不可下。破齐生六果。若谓六果一时顿生。则一
有情。眼识有六。根尘亦然。十八界种。成百八界。既
不如是。何容顿生。】
「谁言触等亦能受熏(至)亦如似火无能烧用。」
【谁言下。外人辩。因论主以受熏持种为难。故彼异
谋。矫遮前过。不尔下。论主反诘。谓既不执触等受
熏。如何说触等如识。名一切种。谓触下。外人辩救。
似种相者。谓第八识。缘种子时。相应触等。托种变
即是无记。故言缘三种境。五法相应无覆无记。是
故颂中说触等亦如是。
△一正释同性竟。下二广
辨失错。】
「有义触等如阿赖耶(至)如何同识能持种子。」
【此义偏执。亦如是者。谓触等。亦有如是异熟一切
种下六句颂中义。故云。无简别故。彼说下。先破不
能受熏持种。谓心所非心王。故不自在。贪是不善。
信等是善。善染既不受熏。触等亦不受熏。如何同
识。能持种子。】
「又若触等亦能受熏(至)六眼识等俱时生故。」
【此中纵彼受熏。复以多种难破。先破六种生一果。
谓若五所受熏。同根本识。则有六种。种既有六。唯
生一果。理不应然。若说下。破从一种生。谓既从一
生。馀五俱无用。何同受熏。不同生果。亦不可下。破
次第生果。谓熏时势力相等。果起必齐。何容次第。
又不可下。破齐生六果。若谓六果一时顿生。则一
有情。眼识有六。根尘亦然。十八界种。成百八界。既
不如是。何容顿生。】
「谁言触等亦能受熏(至)亦如似火无能烧用。」
【谁言下。外人辩。因论主以受熏持种为难。故彼异
谋。矫遮前过。不尔下。论主反诘。谓既不执触等受
熏。如何说触等如识。名一切种。谓触下。外人辩救。
似种相者。谓第八识。缘种子时。相应触等。托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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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名似种相。即此似种。名一切种。所缘等者。谓彼
心王缘种子时。五心所法。必同缘故。无色下。證成
本识。必缘种子。宗镜云。无色界。即无色可扶托。故
无疏所缘。是显第八亲所缘义。又云。第八五所。托
心王三境为质而缘故。此显心所是疏所缘。此似
下。结明不当以无因缘为难也。似眼根等者。亦是
本识缘眼根等时。相应触等托根为质。变似眼等。
非识所依。以有亲根。为所依故。似火无烧。亦喻似
种无能生用。】
「彼救非理触等所缘(至)随所应说非谓一切。」
【论主破。谓触等所缘似种似根等相。于后执受及
处方与本识。而有亲疏相例。何于一切种中。即言
似相。后执受者。对前一切种说。由后执受中有所
缘种。前说一切种言。定名受熏。若不名受熏。亦名
所缘种者。本颂应犯重言过失。以执受中。又有所
缘种故。安得巳说所缘似种相巳。又言似种相耶。
又彼下。牒前执词难破。谓若执言。咸相例者。应说
触等法法如识。故复破云。勿触等五。亦能了别。勿
触等五。亦各与触等五所相应。由此下。结明颂中
亦如是言。随其所应。非谓一切。皆如本识。
△二广
辨失错竟。通上六释同性竟。下七释引喻分二。一
问答正释。】
「阿赖耶识为断为常(至)犹如暴流因果法尔。」
【问答以明初能变识。性非断常也。恒谓下。释恒字
心王缘种子时。五心所法。必同缘故。无色下。證成
本识。必缘种子。宗镜云。无色界。即无色可扶托。故
无疏所缘。是显第八亲所缘义。又云。第八五所。托
心王三境为质而缘故。此显心所是疏所缘。此似
下。结明不当以无因缘为难也。似眼根等者。亦是
本识缘眼根等时。相应触等托根为质。变似眼等。
非识所依。以有亲根。为所依故。似火无烧。亦喻似
种无能生用。】
「彼救非理触等所缘(至)随所应说非谓一切。」
【论主破。谓触等所缘似种似根等相。于后执受及
处方与本识。而有亲疏相例。何于一切种中。即言
似相。后执受者。对前一切种说。由后执受中有所
缘种。前说一切种言。定名受熏。若不名受熏。亦名
所缘种者。本颂应犯重言过失。以执受中。又有所
缘种故。安得巳说所缘似种相巳。又言似种相耶。
又彼下。牒前执词难破。谓若执言。咸相例者。应说
触等法法如识。故复破云。勿触等五。亦能了别。勿
触等五。亦各与触等五所相应。由此下。结明颂中
亦如是言。随其所应。非谓一切。皆如本识。
△二广
辨失错竟。通上六释同性竟。下七释引喻分二。一
问答正释。】
「阿赖耶识为断为常(至)犹如暴流因果法尔。」
【问答以明初能变识。性非断常也。恒谓下。释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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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无始一类。恒无记故。长时相续。恒无间故。三界
五趣。恒为本故。性坚持种。恒不失故。转谓下。释转
字义。生灭变异。皆名转变。非同外道。执一执常。无
转变义。恒言下。结显恒转。遮彼断常。复引喻释成
因果法尔。自然相续。】
「如暴流水非断非常(至)故说此识恒转如流。」
【如暴流下。释喻体。明非断常义。谓相续长时。明非
断。有所漂溺。明非常。此识下。以法合喻。初又如下。
喻果生非断。风等喻众缘。波浪喻转识。而恒相续。
显非断义。次又如下。喻因灭非常。漂水上草。喻人
天善趣。漂水下鱼。喻三途恶趣。习气即业。触等法。
是善恶趣境。恒相随转。是非常义。如是下。总结法
喻。显非断常。谓此下。释成上意。以显因果非断非
常。是缘起理。宗镜云。缘起者。顺性无分别。即是相
即相融。显平等义。正顺第一义谛体也。
△一问答
正释竟。下二外难内释。】
「过去未来既非实有(至)常亦不成缘起正理。」
【外人难。由论主立果生是现在。因灭是去来。故摄
去来二世为难。谓此二世所有识性。既非实有。唯
是非常。何又非断。非常即断。断岂得成缘起正理。
又去来世。所有识性。若是实有。应同未灭。唯是非
断。何又非常。非断即常。常亦不成缘起正理。】
「岂斥他过巳义便成(至)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论主将释外难。先白巳意。谓此立论。非是徒衒虚
五趣。恒为本故。性坚持种。恒不失故。转谓下。释转
字义。生灭变异。皆名转变。非同外道。执一执常。无
转变义。恒言下。结显恒转。遮彼断常。复引喻释成
因果法尔。自然相续。】
「如暴流水非断非常(至)故说此识恒转如流。」
【如暴流下。释喻体。明非断常义。谓相续长时。明非
断。有所漂溺。明非常。此识下。以法合喻。初又如下。
喻果生非断。风等喻众缘。波浪喻转识。而恒相续。
显非断义。次又如下。喻因灭非常。漂水上草。喻人
天善趣。漂水下鱼。喻三途恶趣。习气即业。触等法。
是善恶趣境。恒相随转。是非常义。如是下。总结法
喻。显非断常。谓此下。释成上意。以显因果非断非
常。是缘起理。宗镜云。缘起者。顺性无分别。即是相
即相融。显平等义。正顺第一义谛体也。
△一问答
正释竟。下二外难内释。】
「过去未来既非实有(至)常亦不成缘起正理。」
【外人难。由论主立果生是现在。因灭是去来。故摄
去来二世为难。谓此二世所有识性。既非实有。唯
是非常。何又非断。非常即断。断岂得成缘起正理。
又去来世。所有识性。若是实有。应同未灭。唯是非
断。何又非常。非断即常。常亦不成缘起正理。】
「岂斥他过巳义便成(至)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论主将释外难。先白巳意。谓此立论。非是徒衒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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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空争人我。意在摧邪显正。化利有情耳。前因下。
正释缘起。果生因灭。如称两头。低喻因灭。昂喻果
生。生灭非常。如流非断。何假去来。二世实有。方成
非断。因现下。以三世破无因果。先破因根隔世。谓
有因无果。因不名因。有果无因。果不名果。不名因
果。非断即常。既执断常。远离中道。若有下。破因果
同世。若谓因时巳有现果。果不待因。果不待因。因
义亦无。因义既无。果义不立。不立因果。又是断常。
执断执常。亦非中道。因果义成下。意显因果不成。
徒为诘难。体既本有下。恐彼转计云。前说巳有后
果。但有果体。待有因缘。果用方现。破云。果体既本
有。果用亦本有。用若待因生。体亦有本故。若定本
有。亦是执常。常无转变。非因果义。由斯下。结劝谛
信缘起正理。】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至)诸有智者应顺修学。」
【谓此缘起正理。正顺第一义谛。故云深妙。声不能
及。故曰离言。释成因果之言。皆假施设。初观现在
下。释假立果名也。以彼果未现前。对现因而说当
果。次观现在下。释假立因名也。以彼因巳谢灭。对
现果而说曾因。假者谓从现起分别识上。变似因
果相现。是知因果。原无实体。理趣显然。如是下。结
劝智者应当远离断常二边。随顺修学。】
「有馀部说虽无去来(至)谁有智者舍此信馀。」
【由前论主假立因果。故有馀部执因果体。决定实
正释缘起。果生因灭。如称两头。低喻因灭。昂喻果
生。生灭非常。如流非断。何假去来。二世实有。方成
非断。因现下。以三世破无因果。先破因根隔世。谓
有因无果。因不名因。有果无因。果不名果。不名因
果。非断即常。既执断常。远离中道。若有下。破因果
同世。若谓因时巳有现果。果不待因。果不待因。因
义亦无。因义既无。果义不立。不立因果。又是断常。
执断执常。亦非中道。因果义成下。意显因果不成。
徒为诘难。体既本有下。恐彼转计云。前说巳有后
果。但有果体。待有因缘。果用方现。破云。果体既本
有。果用亦本有。用若待因生。体亦有本故。若定本
有。亦是执常。常无转变。非因果义。由斯下。结劝谛
信缘起正理。】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至)诸有智者应顺修学。」
【谓此缘起正理。正顺第一义谛。故云深妙。声不能
及。故曰离言。释成因果之言。皆假施设。初观现在
下。释假立果名也。以彼果未现前。对现因而说当
果。次观现在下。释假立因名也。以彼因巳谢灭。对
现果而说曾因。假者谓从现起分别识上。变似因
果相现。是知因果。原无实体。理趣显然。如是下。结
劝智者应当远离断常二边。随顺修学。】
「有馀部说虽无去来(至)谁有智者舍此信馀。」
【由前论主假立因果。故有馀部执因果体。决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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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恒相续。谓现在下。释恒相续义。极迅速者。如
石火电光类。虽则迅速。犹有生时酬因。灭时引果
之别。时虽二别。法体是一。前因下。释成因果生灭
同时实有体性。如是下。结显离难。意反破前。故云。
谁有智者。舍此实有因果。而信馀处假说言义。】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至)同依一体理必不成。」
【论主总破义理无实。极迅速者。唯在一念。岂一念
中。又有二时。生灭相违。宁同现在者。重破彼执生
灭同世。灭若现在下。以三世反常难破。谓灭本过
去。执为现在。生是现在。应名未来。汝何不许。若言
生非未来。是现在有。灭非现在。是过去无。何执巳
灭。名为现在。灭若非无下。复以生灭互相例难。苦
体非乐。乐亦非苦。生灭体一。苦乐亦然。故抑云。非
苦乐等。见有是事。若执生灭。其体是一。又不应说。
生灭二时。若执生灭其体定异。如何又说生灭体
同。语自相违。义无的据。故生灭下。结破前执非理。】
「经部师等因果相续(至)因果相续缘起正理。」
【因果相续。理必受熏。从熏成种。从种起现。现又熏
种。依他缘起。是相续义。经部师等。不许第八受熏
持种。而言因果相续。理定不成。由此下。结劝有情。
深信勿疑。
△二外难内释竟。通上七释引喻竟。下
八释舍位分三。一正释舍位。】
「此识无始恒转如流(至)永不复受分段生故。」
【问答以明舍识位次。初入预流。即名圣者。烦恼未
石火电光类。虽则迅速。犹有生时酬因。灭时引果
之别。时虽二别。法体是一。前因下。释成因果生灭
同时实有体性。如是下。结显离难。意反破前。故云。
谁有智者。舍此实有因果。而信馀处假说言义。】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至)同依一体理必不成。」
【论主总破义理无实。极迅速者。唯在一念。岂一念
中。又有二时。生灭相违。宁同现在者。重破彼执生
灭同世。灭若现在下。以三世反常难破。谓灭本过
去。执为现在。生是现在。应名未来。汝何不许。若言
生非未来。是现在有。灭非现在。是过去无。何执巳
灭。名为现在。灭若非无下。复以生灭互相例难。苦
体非乐。乐亦非苦。生灭体一。苦乐亦然。故抑云。非
苦乐等。见有是事。若执生灭。其体是一。又不应说。
生灭二时。若执生灭其体定异。如何又说生灭体
同。语自相违。义无的据。故生灭下。结破前执非理。】
「经部师等因果相续(至)因果相续缘起正理。」
【因果相续。理必受熏。从熏成种。从种起现。现又熏
种。依他缘起。是相续义。经部师等。不许第八受熏
持种。而言因果相续。理定不成。由此下。结劝有情。
深信勿疑。
△二外难内释竟。通上七释引喻竟。下
八释舍位分三。一正释舍位。】
「此识无始恒转如流(至)永不复受分段生故。」
【问答以明舍识位次。初入预流。即名圣者。烦恼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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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不名罗汉。至都尽位。方得此名。梵语阿罗汉。此
云无生。烦恼不生。不续后有。名阿罗汉。粗重。即种
子。此识含藏杂染种子。究竟断故。说之为舍。所藏
种子既尽。能藏之名亦无。三乘者。谓独觉。声闻。菩
萨。彼三乘人。至无学位。俱尽烦恼。事业皆同。故云。
皆巳永害烦恼贼者。以彼烦恼劫法财故。应受世
间妙供养者。堪作福田故。永不复受分段生者。唯
有变易生死故。
△一正释舍位竟。下二广辩执疑
有二。一问答疑辩。】
「云何知然决择分说(至)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云何知然者。外人问上通摄三乘义。决择分下。论
主引论答。谓钝根利根二种罗汉。及诸如来。皆舍
藏识故。集论下。复引论證阿罗汉名。摄菩萨众。此
中断烦恼有三。一顿断分别现种。即得初果。二分
断俱生现种。得中二果。三成阿罗汉时。俱生现种
俱永断故。菩萨登八地时。但断现行。名阿罗汉。成
如来时。方断种子。】
「若尔菩萨烦恼种子(至)亦不成就阿赖耶识。」
【外人疑难。若谓菩萨得菩提时。方能顿断烦恼。则
菩萨位。烦恼未断。应皆成就阿赖耶识。何故论说。
不退菩萨。不成就阿赖耶识。】
「彼说二乘无学果位(至)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论主辩明。谓决择分说。二乘断尽烦恼。回趣大乘。
必不再起烦恼。故名不退。以彼趣求菩提。名为菩
云无生。烦恼不生。不续后有。名阿罗汉。粗重。即种
子。此识含藏杂染种子。究竟断故。说之为舍。所藏
种子既尽。能藏之名亦无。三乘者。谓独觉。声闻。菩
萨。彼三乘人。至无学位。俱尽烦恼。事业皆同。故云。
皆巳永害烦恼贼者。以彼烦恼劫法财故。应受世
间妙供养者。堪作福田故。永不复受分段生者。唯
有变易生死故。
△一正释舍位竟。下二广辩执疑
有二。一问答疑辩。】
「云何知然决择分说(至)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云何知然者。外人问上通摄三乘义。决择分下。论
主引论答。谓钝根利根二种罗汉。及诸如来。皆舍
藏识故。集论下。复引论證阿罗汉名。摄菩萨众。此
中断烦恼有三。一顿断分别现种。即得初果。二分
断俱生现种。得中二果。三成阿罗汉时。俱生现种
俱永断故。菩萨登八地时。但断现行。名阿罗汉。成
如来时。方断种子。】
「若尔菩萨烦恼种子(至)亦不成就阿赖耶识。」
【外人疑难。若谓菩萨得菩提时。方能顿断烦恼。则
菩萨位。烦恼未断。应皆成就阿赖耶识。何故论说。
不退菩萨。不成就阿赖耶识。】
「彼说二乘无学果位(至)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论主辩明。谓决择分说。二乘断尽烦恼。回趣大乘。
必不再起烦恼。故名不退。以彼趣求菩提。名为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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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说彼不成就阿赖耶识。即摄在此颂中所说阿
罗汉中。故彼决择分论文。不违此集论中义。不动
以上者。通后三地。法驶流。即是法执。以所知障。未
曾断故。谓诸菩萨。登八地时。一切烦恼。永伏不起。
虽有种子。随法驶流。任运而转。不障因故。能诸行
中起诸行者。化利之功。展转不巳。刹那刹那转增
进者。无有一念有漏退堕。故此位中。亦名不退。然
此下。释成八地以上菩萨。虽未断烦恼种。彼之七
识相应我见爱等。不执藏识为我。由不执故。说彼
不成阿赖耶。故此颂中。亦说彼名阿罗汉。
△一问
答疑辩竟。下二执辩七地。】
「有义初地以上菩萨(至)故亦说彼名阿罗汉。」
【此义偏执。谓前七地诸菩萨等。巳證二空。巳得二
智。巳断分别我法二障。亦于一行能起诸行。虽起
烦恼。为利生故。不为过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萨。然
此下。释上前七地中。虽未断尽俱生烦恼。分别我
执永断。不执藏识为自内我。亦说不成阿赖耶。故
此颂中。亦应说彼。名阿罗汉。故集论下。引證执义。
咒喻禅定。药喻智慧。毒喻烦恼。虽有种子。被禅定
智慧所伏。不为烦恼过失。由彼论说。一切地中。如
阿罗汉。以證前七地中。亦名阿罗汉义。】
「彼说非理七地巳前(至)许便违害诸论所说。」
【论主破。谓七地巳前。我执常起。定执藏识为我。如
何说舍阿赖耶名。若彼下。论主例难。若诸菩萨但
罗汉中。故彼决择分论文。不违此集论中义。不动
以上者。通后三地。法驶流。即是法执。以所知障。未
曾断故。谓诸菩萨。登八地时。一切烦恼。永伏不起。
虽有种子。随法驶流。任运而转。不障因故。能诸行
中起诸行者。化利之功。展转不巳。刹那刹那转增
进者。无有一念有漏退堕。故此位中。亦名不退。然
此下。释成八地以上菩萨。虽未断烦恼种。彼之七
识相应我见爱等。不执藏识为我。由不执故。说彼
不成阿赖耶。故此颂中。亦说彼名阿罗汉。
△一问
答疑辩竟。下二执辩七地。】
「有义初地以上菩萨(至)故亦说彼名阿罗汉。」
【此义偏执。谓前七地诸菩萨等。巳證二空。巳得二
智。巳断分别我法二障。亦于一行能起诸行。虽起
烦恼。为利生故。不为过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萨。然
此下。释上前七地中。虽未断尽俱生烦恼。分别我
执永断。不执藏识为自内我。亦说不成阿赖耶。故
此颂中。亦应说彼。名阿罗汉。故集论下。引證执义。
咒喻禅定。药喻智慧。毒喻烦恼。虽有种子。被禅定
智慧所伏。不为烦恼过失。由彼论说。一切地中。如
阿罗汉。以證前七地中。亦名阿罗汉义。】
「彼说非理七地巳前(至)许便违害诸论所说。」
【论主破。谓七地巳前。我执常起。定执藏识为我。如
何说舍阿赖耶名。若彼下。论主例难。若诸菩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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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我见爱等。即舍藏识。预流果人。亦应巳舍阿赖
耶名。以预流果。永断分别我见爱故。】
「地上菩萨所起烦恼(至)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执者辩救。谓地上菩萨。为度生故。示起烦恼。无实
过咎。非预流等亦有如是利生事故。得与菩萨为
一例耳。彼六下。论主通释。菩萨六识所起烦恼。可
为正知。无有过失。第七有漏念念执我。宁不与彼
预流等同。故知彼说前七地中名阿罗汉。决定非
理。
△二执辩七地竟。通上二广辩执疑竟。下三结
显有体。】
「然阿罗汉断此识中(至)尔时便入无馀涅槃。」
【结前正义。由有烦恼。常起我执。断尽烦恼。不执赖
耶为自内我。即舍此名。故颂中说。阿罗汉位舍。设
问云。若舍藏识。所知障种。及色根身。何识能持。答
云。非舍一切第八识体。若舍识体。最后身智。无能
执受。故云。勿阿罗汉无识持种。尔时便入无馀涅
槃。以彼断尽烦恼。身智未泯。但名有馀依。未得无
馀故。
△三结显有体竟。通上一正释颂意竟。下二
别显多名分二。一正释多名。】
「然第八识虽诸有情(至)此等诸名通一切位。」
【此中标举。识体虽一。而随积集依止等义。立种种
名。谓或下。先释四种名。通一切位。谓或名心者。以
此识体。受染净法。熏成种子。起现行故。或名阿陀
那者。此云执持。以能执持种子。及与根身。令彼不
耶名。以预流果。永断分别我见爱故。】
「地上菩萨所起烦恼(至)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执者辩救。谓地上菩萨。为度生故。示起烦恼。无实
过咎。非预流等亦有如是利生事故。得与菩萨为
一例耳。彼六下。论主通释。菩萨六识所起烦恼。可
为正知。无有过失。第七有漏念念执我。宁不与彼
预流等同。故知彼说前七地中名阿罗汉。决定非
理。
△二执辩七地竟。通上二广辩执疑竟。下三结
显有体。】
「然阿罗汉断此识中(至)尔时便入无馀涅槃。」
【结前正义。由有烦恼。常起我执。断尽烦恼。不执赖
耶为自内我。即舍此名。故颂中说。阿罗汉位舍。设
问云。若舍藏识。所知障种。及色根身。何识能持。答
云。非舍一切第八识体。若舍识体。最后身智。无能
执受。故云。勿阿罗汉无识持种。尔时便入无馀涅
槃。以彼断尽烦恼。身智未泯。但名有馀依。未得无
馀故。
△三结显有体竟。通上一正释颂意竟。下二
别显多名分二。一正释多名。】
「然第八识虽诸有情(至)此等诸名通一切位。」
【此中标举。识体虽一。而随积集依止等义。立种种
名。谓或下。先释四种名。通一切位。谓或名心者。以
此识体。受染净法。熏成种子。起现行故。或名阿陀
那者。此云执持。以能执持种子。及与根身。令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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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不坏故。或名所知依者。依是第八识。所知有五
种。谓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法。诸无为法。即此
五法。皆依第八。故第八识。名所知依。摄论释云。所
应可知。故名所知。依谓所依。此所依声。简取能依
杂染清净诸有为法。不取无为。由彼无有所依义
故。所依即是阿赖耶识。是彼因故。能引彼故。如其
所应。或名种子识者下。此识因中持新旧种。念念
受熏。故名世间。果上唯持旧无漏种。不受新熏。名
为出世。此等下。结上四种名。凡圣诸位皆通。】
「或名阿赖耶摄藏一切(至)圆镜智相应。」
【次释后三种名各有定位。阿赖耶者。依自相立名。
摄藏杂染为自相故。一切异生。声闻有学。七地菩
萨。皆共此名。三乘无学。无此名故。异熟识者。依果
相立名。异熟果名。唯除如来。一切位中。皆共有故。
无垢识者。依净相立名。识既无垢。能依诸法。皆是
最极清净无漏。故唯如来地有。馀位第八。持有漏
种。未善净故。如契经下。引證无垢识名。唯如来地
有。】
「阿赖耶名过失重故(至)心等通故随义应说。」
【释成舍名先后。含藏之名。杂染粗重。宜先舍之。故
颂中说。阿罗汉位舍者。是舍此名。不舍异熟。及一
切种。菩萨位中。异熟果者。是最后身。触等五所相
应。舍异熟时。五所即转大圆镜智。相应无垢识体。
證大菩提。无馀依者。是二乘最上果。初尽烦恼时。
种。谓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法。诸无为法。即此
五法。皆依第八。故第八识。名所知依。摄论释云。所
应可知。故名所知。依谓所依。此所依声。简取能依
杂染清净诸有为法。不取无为。由彼无有所依义
故。所依即是阿赖耶识。是彼因故。能引彼故。如其
所应。或名种子识者下。此识因中持新旧种。念念
受熏。故名世间。果上唯持旧无漏种。不受新熏。名
为出世。此等下。结上四种名。凡圣诸位皆通。】
「或名阿赖耶摄藏一切(至)圆镜智相应。」
【次释后三种名各有定位。阿赖耶者。依自相立名。
摄藏杂染为自相故。一切异生。声闻有学。七地菩
萨。皆共此名。三乘无学。无此名故。异熟识者。依果
相立名。异熟果名。唯除如来。一切位中。皆共有故。
无垢识者。依净相立名。识既无垢。能依诸法。皆是
最极清净无漏。故唯如来地有。馀位第八。持有漏
种。未善净故。如契经下。引證无垢识名。唯如来地
有。】
「阿赖耶名过失重故(至)心等通故随义应说。」
【释成舍名先后。含藏之名。杂染粗重。宜先舍之。故
颂中说。阿罗汉位舍者。是舍此名。不舍异熟。及一
切种。菩萨位中。异熟果者。是最后身。触等五所相
应。舍异熟时。五所即转大圆镜智。相应无垢识体。
證大菩提。无馀依者。是二乘最上果。初尽烦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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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异熟苦果未尽。名有馀依。有馀生死所依故。
若舍异熟。即入无馀依。以彼身智俱泯故。无垢下。
谓前所舍者。但舍其名。以彼名中多杂染故。今不
舍者。不舍其体。以此体无垢染法故。心等四名。通
后三名。随染净义。说通三种。
△一正释多名竟。下
二傍通二位。】
「然第八识总有二位(至)镜智遍缘一切法故。」
【标举因果二位。以明相应性境不同。有漏因位。性
唯无记。相应唯五心所。境但有三。以执受中。是种
子根身二境。处是器界一境。无漏果位。性唯是善。
相应心所增十六数。遍行是因中原具五所。增别
境五。及善位十一。与一切心恒相应者。释遍行五
心所义。常乐證知下。如其次第。释别境位五心所。
极净信等常相应者。释善位十一心所。总上释果
位相应二十一心所竟。无染下。简别不相应心所。
无染污者。简染位根随二十六心所。不与此识相
应。无散动者。简不定位四心所。亦不与相应。此亦
下。谓因果位中。皆唯舍受。故云。此亦唯与舍受相
应。以一切法为所缘者。谓果中不同因位。唯缘三
境。以转镜智。能遍缘故。
△二傍通二位竟。通上二
别显多名竟。下三證有识体分二。一问答标定。】
「云何应知此第八识(至)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云何下。以外道馀乘。唯知前六。故发此问。圣教下。
答。论云。此第八识。非是世间现量所见之境。唯凭
若舍异熟。即入无馀依。以彼身智俱泯故。无垢下。
谓前所舍者。但舍其名。以彼名中多杂染故。今不
舍者。不舍其体。以此体无垢染法故。心等四名。通
后三名。随染净义。说通三种。
△一正释多名竟。下
二傍通二位。】
「然第八识总有二位(至)镜智遍缘一切法故。」
【标举因果二位。以明相应性境不同。有漏因位。性
唯无记。相应唯五心所。境但有三。以执受中。是种
子根身二境。处是器界一境。无漏果位。性唯是善。
相应心所增十六数。遍行是因中原具五所。增别
境五。及善位十一。与一切心恒相应者。释遍行五
心所义。常乐證知下。如其次第。释别境位五心所。
极净信等常相应者。释善位十一心所。总上释果
位相应二十一心所竟。无染下。简别不相应心所。
无染污者。简染位根随二十六心所。不与此识相
应。无散动者。简不定位四心所。亦不与相应。此亦
下。谓因果位中。皆唯舍受。故云。此亦唯与舍受相
应。以一切法为所缘者。谓果中不同因位。唯缘三
境。以转镜智。能遍缘故。
△二傍通二位竟。通上二
别显多名竟。下三證有识体分二。一问答标定。】
「云何应知此第八识(至)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云何下。以外道馀乘。唯知前六。故发此问。圣教下。
答。论云。此第八识。非是世间现量所见之境。唯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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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教言量。及以真正道理。而知有故。
△一问答标
定竟。下二引圣教理分三。一引圣教分三。一大乘
四颂。】
「谓有大乘阿毗达么(至)显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
【第一引颂證有第八识体。梵语阿毗达磨。此云无
比法。无始时来界者。谓第八从无始来。能持一切
诸法种子。又能与力。令生现行。即第八与一切种
子为依持生起二因也。一切法等依者。谓第八识
能变为身器。作有情依。能与一切有漏现行而为
所依。以能执受五色根身。与第七现识。为俱有依。
即第八识。能与一切现行色心等法。为增上缘依
也。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證得者。此第八识。不独与
有漏流转法为依持用。兼与一切无漏顺还灭法。
为依持用。此第八下。论主标颂中。以因缘依止作
用。而显第八识之体也。颂中下。释上标中因缘依
止二作用义。】
「界是因义即种子识(至)是谓此识为因缘用。」
【界是因义等。释第一句颂中因用。證有此识。依是
缘义等。释第二句颂中缘用。亦證有此识。谓能下
二句。释成缘义。复显因缘云。变为彼者。是因义。及
为彼依。是缘义。器是器界。为根身之所依。根是胜
义。身是浮尘。为转识之所依。以能下。释上所变根
身。与转识作依止义。谓此本识。持五色根。依五色
根。引生五识。本识所变末那意根。依此意根。引生
△一问答标
定竟。下二引圣教理分三。一引圣教分三。一大乘
四颂。】
「谓有大乘阿毗达么(至)显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
【第一引颂證有第八识体。梵语阿毗达磨。此云无
比法。无始时来界者。谓第八从无始来。能持一切
诸法种子。又能与力。令生现行。即第八与一切种
子为依持生起二因也。一切法等依者。谓第八识
能变为身器。作有情依。能与一切有漏现行而为
所依。以能执受五色根身。与第七现识。为俱有依。
即第八识。能与一切现行色心等法。为增上缘依
也。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證得者。此第八识。不独与
有漏流转法为依持用。兼与一切无漏顺还灭法。
为依持用。此第八下。论主标颂中。以因缘依止作
用。而显第八识之体也。颂中下。释上标中因缘依
止二作用义。】
「界是因义即种子识(至)是谓此识为因缘用。」
【界是因义等。释第一句颂中因用。證有此识。依是
缘义等。释第二句颂中缘用。亦證有此识。谓能下
二句。释成缘义。复显因缘云。变为彼者。是因义。及
为彼依。是缘义。器是器界。为根身之所依。根是胜
义。身是浮尘。为转识之所依。以能下。释上所变根
身。与转识作依止义。谓此本识。持五色根。依五色
根。引生五识。本识所变末那意根。依此意根。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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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末那意识转识摄故等者。谓六七二识。同五
转识。俱许有根。第八识性既同。亦应第七作所依
根。前七依八。第八为因。前七为缘。八依第七。第七
为因。第八为缘。是故第八。有因缘用。上释前二句
颂竟。】
「由此有者有此识(至)是与流转作依持用。」
【由此下。牒第三句颂略释。谓由下。广释。顺流转法。
即有漏位中善恶法也。由第八识。持善恶种。种起
现行。复熏成种。故令有情。生死不绝。设有问云。趣
及惑业。皆是流转。何独名诸趣。不名诸惑。及诸业。
答云。虽惑业生。皆是流转。果胜偏说。惑业生者。生
即趣也。或诸下。又以趣通能所。解诸趣义。能趣惑
业。即是资具。名诸趣因。所趣苦乐。名诸趣果。既通
能所。凡言诸趣。因果皆彰。故言诸趣。亦得惑业。诸
惑下。结显流转依持作用。亦證有此第八识体。】
「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识故(至)是与还灭作依持用。」
【牒第四句颂。略释涅槃。亦由此识而有也。谓由下
广释。顺还灭法。即是无漏善业法也。由有此识持
无漏种。种起现行。展转熏生得證涅槃。设问云既
有藏识。何證涅槃。答云。此中但说等。谓颂言涅槃
證得者。但说證涅槃之道。不说涅槃。以有藏识。无
涅槃故。初或此下。谓此涅槃。是正所求。非即證得。
故但说涅槃。亦无有过失。次或此下。谓道与涅槃。
摄还灭品。二者双说。亦无过失。谓涅槃言等者。释
转识。俱许有根。第八识性既同。亦应第七作所依
根。前七依八。第八为因。前七为缘。八依第七。第七
为因。第八为缘。是故第八。有因缘用。上释前二句
颂竟。】
「由此有者有此识(至)是与流转作依持用。」
【由此下。牒第三句颂略释。谓由下。广释。顺流转法。
即有漏位中善恶法也。由第八识。持善恶种。种起
现行。复熏成种。故令有情。生死不绝。设有问云。趣
及惑业。皆是流转。何独名诸趣。不名诸惑。及诸业。
答云。虽惑业生。皆是流转。果胜偏说。惑业生者。生
即趣也。或诸下。又以趣通能所。解诸趣义。能趣惑
业。即是资具。名诸趣因。所趣苦乐。名诸趣果。既通
能所。凡言诸趣。因果皆彰。故言诸趣。亦得惑业。诸
惑下。结显流转依持作用。亦證有此第八识体。】
「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识故(至)是与还灭作依持用。」
【牒第四句颂。略释涅槃。亦由此识而有也。谓由下
广释。顺还灭法。即是无漏善业法也。由有此识持
无漏种。种起现行。展转熏生得證涅槃。设问云既
有藏识。何證涅槃。答云。此中但说等。谓颂言涅槃
證得者。但说證涅槃之道。不说涅槃。以有藏识。无
涅槃故。初或此下。谓此涅槃。是正所求。非即證得。
故但说涅槃。亦无有过失。次或此下。谓道与涅槃。
摄还灭品。二者双说。亦无过失。谓涅槃言等者。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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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还灭品类所摄义。灭即涅槃。道即正智。正智起
时。断尽烦恼。方證涅槃。故此二者。皆还灭摄。能所
断證者。能断所證也。结显还灭依持作用。亦證有
此第八识体。】
「又此颂中初句显示(至)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重释颂意。无始时来界。显示无始恒有。□□□□
显示染净二法。一总二别。皆以第八识为所依止。
杂染下。释染净法。通四谛能所。集谛是因。即能趣
业惑。苦谛是果。即所趣之生。道谛是因。即能證之
道。灭谛是果。即所證涅槃。彼二下。结成染净。唯依
此识。或复下。亦释颂中无始时来界。是相续义。一
切法等依。是依他起。由此有诸趣。是遍计执。及涅
槃證得。是圆成实。今此下。结显颂中因缘等义。唯
依第八。馀识所无。】
「即彼经中复作是说(至)故说此识名阿赖耶。」
【第二引颂。即前阿毗达磨经中复说之颂。前三句。
显第八识。含藏诸法种子。名阿赖耶。第四句。显为
菩萨乘说。得真见道。方名胜者。由此本识等。通释
前三句颂。非如胜性等。简数论执常一为宗。谓因
体常一。果用转变。今之识种与果。体俱非一。能依
所依俱生灭故。又非常义。与杂染下。重释此名有
三藏义。识藏杂染。名为能藏。受杂染熏。名为所藏。
七执为我。名为执藏。互相摄藏者。本识能持一切
种子。是诸法藏于识中。即一切法以明本识。是本
时。断尽烦恼。方證涅槃。故此二者。皆还灭摄。能所
断證者。能断所證也。结显还灭依持作用。亦證有
此第八识体。】
「又此颂中初句显示(至)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重释颂意。无始时来界。显示无始恒有。□□□□
显示染净二法。一总二别。皆以第八识为所依止。
杂染下。释染净法。通四谛能所。集谛是因。即能趣
业惑。苦谛是果。即所趣之生。道谛是因。即能證之
道。灭谛是果。即所證涅槃。彼二下。结成染净。唯依
此识。或复下。亦释颂中无始时来界。是相续义。一
切法等依。是依他起。由此有诸趣。是遍计执。及涅
槃證得。是圆成实。今此下。结显颂中因缘等义。唯
依第八。馀识所无。】
「即彼经中复作是说(至)故说此识名阿赖耶。」
【第二引颂。即前阿毗达磨经中复说之颂。前三句。
显第八识。含藏诸法种子。名阿赖耶。第四句。显为
菩萨乘说。得真见道。方名胜者。由此本识等。通释
前三句颂。非如胜性等。简数论执常一为宗。谓因
体常一。果用转变。今之识种与果。体俱非一。能依
所依俱生灭故。又非常义。与杂染下。重释此名有
三藏义。识藏杂染。名为能藏。受杂染熏。名为所藏。
七执为我。名为执藏。互相摄藏者。本识能持一切
种子。是诸法藏于识中。即一切法以明本识。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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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藏诸法中。以一切法。不离识故。若离此识。即心
外有法。】
「巳入见道诸菩萨众(至)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释第四句颂。真现观者。即见道后。所起根本后得
无分别智。得此智巳。能證能解阿赖耶识。方名胜
者。世尊正为彼说。此识名阿赖耶。或诸菩萨下。通
收地前。亦名胜者。资粮位中。巳能信解唯识性相。
发起最胜猛利乐欲。希求见道转依。世尊亦为彼
说。非转识下。结显颂中。唯诠第八。馀转识等。无此
义故。】
「解深密经亦作是说(至)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第三引颂。證有第八识。梵语阿陀那。此云执持。以
执持之义微隐。故曰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者。谓
种子有生住异灭不停。如暴流水。恐彼凡愚执为
实我。是故世尊。不与开演。以能下。释执持有三义。
谓此第八。一执持种子。二执受根身。依处者。根依
于身也。三执取结生相续。结犹系也。此第八识。于
母胎中。一念系之。故名结生。通上诸义。故名执持。
无性者。谓凡夫无有圣性。不能穷底。以第八如渊
海。转识若波涛。人见波涛。不见渊底。凡夫唯知见
闻觉知之转识。未穷第八之渊底。故说甚深。趣寂
者。谓二乘。乐独善寂。不通第八隐微行相。故名甚
细。上释第一句竟。是一切下。释第二句。谓此第八
亲生诸识。是真种子。馀虽名种。皆是假立。以诸种
外有法。】
「巳入见道诸菩萨众(至)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释第四句颂。真现观者。即见道后。所起根本后得
无分别智。得此智巳。能證能解阿赖耶识。方名胜
者。世尊正为彼说。此识名阿赖耶。或诸菩萨下。通
收地前。亦名胜者。资粮位中。巳能信解唯识性相。
发起最胜猛利乐欲。希求见道转依。世尊亦为彼
说。非转识下。结显颂中。唯诠第八。馀转识等。无此
义故。】
「解深密经亦作是说(至)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第三引颂。證有第八识。梵语阿陀那。此云执持。以
执持之义微隐。故曰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者。谓
种子有生住异灭不停。如暴流水。恐彼凡愚执为
实我。是故世尊。不与开演。以能下。释执持有三义。
谓此第八。一执持种子。二执受根身。依处者。根依
于身也。三执取结生相续。结犹系也。此第八识。于
母胎中。一念系之。故名结生。通上诸义。故名执持。
无性者。谓凡夫无有圣性。不能穷底。以第八如渊
海。转识若波涛。人见波涛。不见渊底。凡夫唯知见
闻觉知之转识。未穷第八之渊底。故说甚深。趣寂
者。谓二乘。乐独善寂。不通第八隐微行相。故名甚
细。上释第一句竟。是一切下。释第二句。谓此第八
亲生诸识。是真种子。馀虽名种。皆是假立。以诸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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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皆可断故。凡即下。释后二句。谓若分别执藏为
我。憎爱随生。由憎爱故。堕诸恶趣。是故世尊。不为
开演。唯第八识。有如是相者。谓上颂中所说诸相。
唯第八识有。馀识所无。亦證必有第八识体。】
「入楞伽经亦作是说(至)如增壹等至教量摄。」
【第四引颂。證有第八识。前四句。正明喻体。后四句
以法合喻。藏识如海。境等四缘如风。恒起转识如
浪。现前见闻觉知。是作用而转。眼等下。结成颂意。
亦證别有第八识性。此等下。结显前所引颂。皆是
大乘正义。以證第八决定实有。诸大乘下。释成大
乘经中所说之义。谓诸有情。数数造业。取诸恶趣。
皆是执我。佛于大乘。说一切法。皆无有我。既顺无
我。故违我执。弃背流转。趣向还灭者。谓大乘说。唯
向还灭。非流转门。赞佛法僧。毁诸外道者。大乘所
说。三宝必赞。外道必诃。胜性。数论所执。言等者。摄
馀外道所执之法。蕴等。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于
大乘中。表如幻有。故遮胜性实有等法。乐大乘者
下。结上大乘所说。理无颠倒。求大乘者。方许开示。
如增壹等至教量摄者。谓上广引大乘。證有第八
识体。如小乘部中。增壹等经。皆是至教量摄。亦密
意说有此识。
△一大乘四颂竟。下二慈氏七因。】
「又圣慈氏以七种因證大乘经真是佛说。」
【此中标举。下文别解。由前引大乘说有第八识体。
今引七因。證大乘经。真是佛说。则显藏识。亦是佛
我。憎爱随生。由憎爱故。堕诸恶趣。是故世尊。不为
开演。唯第八识。有如是相者。谓上颂中所说诸相。
唯第八识有。馀识所无。亦證必有第八识体。】
「入楞伽经亦作是说(至)如增壹等至教量摄。」
【第四引颂。證有第八识。前四句。正明喻体。后四句
以法合喻。藏识如海。境等四缘如风。恒起转识如
浪。现前见闻觉知。是作用而转。眼等下。结成颂意。
亦證别有第八识性。此等下。结显前所引颂。皆是
大乘正义。以證第八决定实有。诸大乘下。释成大
乘经中所说之义。谓诸有情。数数造业。取诸恶趣。
皆是执我。佛于大乘。说一切法。皆无有我。既顺无
我。故违我执。弃背流转。趣向还灭者。谓大乘说。唯
向还灭。非流转门。赞佛法僧。毁诸外道者。大乘所
说。三宝必赞。外道必诃。胜性。数论所执。言等者。摄
馀外道所执之法。蕴等。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于
大乘中。表如幻有。故遮胜性实有等法。乐大乘者
下。结上大乘所说。理无颠倒。求大乘者。方许开示。
如增壹等至教量摄者。谓上广引大乘。證有第八
识体。如小乘部中。增壹等经。皆是至教量摄。亦密
意说有此识。
△一大乘四颂竟。下二慈氏七因。】
「又圣慈氏以七种因證大乘经真是佛说。」
【此中标举。下文别解。由前引大乘说有第八识体。
今引七因。證大乘经。真是佛说。则显藏识。亦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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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愚者何执。无第八识。】
「一先不记故若大乘经(至)诸可怖事先预记别。」
【谓小乘人。说大乘经。不是佛说。佛灭度后。有馀人
为坏小乘正法故。说此大乘。慈氏破云。何故世尊
先不授记。诸可怖事者。佛于经中说。末法世时。有
诸魔王。入我法中。著我袈裟。破我正法。法必灭尽。
诸如是等。可怖之事。佛先授记。若说大乘坏小乘
正法。应先授记。何故不说。】
「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至)宁知大乘独非佛说。」
【大乘小乘。本俱流行。何许小乘是佛所说。独言大
乘不是佛语。既非佛语。何又俱行。】
「三非馀境故大乘所说(至)故大乘经非非佛说。」
【谓大乘教。唯大根黠慧人知。非馀人境界。岂有馀
人。能解是经。彼经论中。曾未与说。说亦不信。故知
大乘。决是佛说。】
「四应极成故若谓大乘(至)是佛所说其理极成。」
【今佛馀佛。均是佛故。大乘若是馀佛所说。真是佛
说。其理极成。】
「五有无有故若有大乘(至)非大乘教不应正理。」
【若许有大乘。即是此佛所说大乘。离此之外。无大
乘可得。若无大乘。小乘亦无。何则。以依大乘。修得
成佛。佛出于世。说大小乘。故许小乘。是佛所说。非
大乘教。理不应然。】
「六能对治故依大乘经(至)故应信此是佛所说。」
「一先不记故若大乘经(至)诸可怖事先预记别。」
【谓小乘人。说大乘经。不是佛说。佛灭度后。有馀人
为坏小乘正法故。说此大乘。慈氏破云。何故世尊
先不授记。诸可怖事者。佛于经中说。末法世时。有
诸魔王。入我法中。著我袈裟。破我正法。法必灭尽。
诸如是等。可怖之事。佛先授记。若说大乘坏小乘
正法。应先授记。何故不说。】
「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至)宁知大乘独非佛说。」
【大乘小乘。本俱流行。何许小乘是佛所说。独言大
乘不是佛语。既非佛语。何又俱行。】
「三非馀境故大乘所说(至)故大乘经非非佛说。」
【谓大乘教。唯大根黠慧人知。非馀人境界。岂有馀
人。能解是经。彼经论中。曾未与说。说亦不信。故知
大乘。决是佛说。】
「四应极成故若谓大乘(至)是佛所说其理极成。」
【今佛馀佛。均是佛故。大乘若是馀佛所说。真是佛
说。其理极成。】
「五有无有故若有大乘(至)非大乘教不应正理。」
【若许有大乘。即是此佛所说大乘。离此之外。无大
乘可得。若无大乘。小乘亦无。何则。以依大乘。修得
成佛。佛出于世。说大小乘。故许小乘。是佛所说。非
大乘教。理不应然。】
「六能对治故依大乘经(至)故应信此是佛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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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化有情。令断烦恼。断烦恼者。必无生智。此智必
依大乘修得。应信大乘。是佛所说。】
「七义异文故大乘所说(至)是故大乘真是佛说。」
【大乘妙趣。意在言外。不可随文取义。诽谤大乘。谓
非佛语。离言至教。非圣莫谈。故知大乘。真是佛说。】
「如庄严论颂此义言(至)极成有无有对治异文故。」
【引论总颂巳上七种因名。次第如文。此不重释。
△
二慈氏七因竟。下三小乘四部。】
「馀部经中亦密意说(至)非眼等识有如是义。」
【密意说者。恐彼分别起执。故密其意许。而不显说。
今论主指出。皆是此中第八识体。大众部。是小乘
经中部名。阿笈摩。是大众部中经名。谓此经中。密
意说此第八识。为根本识。以是眼等所依止故。树
根喻第八。茎等喻眼等。以彼执无第八。论主破云。
非眼等识。有根本义。】
「上座部经分别论者(至)唯此恒遍为三有因。」
【经是上座部中经。分别论者。是解经之论。谓此经
论。俱密意说名有分识。即此第八有恒遍义。为三
有因。】
「化地部说此名穷生死蕴(至)唯此识名穷生死蕴。」
【引化地部中密意说为蕴法之语。證有第八。摄论
释云。于彼部中。有三种蕴。一者一念顷蕴。谓一刹
那有生灭法。二者一期生蕴。谓生乃至死。恒随转
法。三者穷生死蕴。谓乃至得金刚喻定。恒随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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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第八下。论主释义。谓彼说蕴法。必是第八。离第
八外。馀别蕴法。皆间断故。谓无色界。诸色间断者。
释色蕴不穷生死。无想天等。馀心等灭者。释受想
识三蕴不穷生死。不相应行下。释行蕴不穷生死。
唯此第八。能穷生死。故显第八。是彼部说。穷生死
蕴。】
「说一切有部增壹经中(至)令我自在受快乐故。」
【说一切下。引彼经中。密意说为爱乐欣喜阿赖耶
名。谓阿赖耶下。论主释义。摄论释云。阿赖耶者。此
句总说贪著阿赖耶识。乐阿赖耶者。乐现在阿赖
耶识。欣阿赖耶者。欣过去世巳生阿赖耶识。喜阿
赖耶者。喜未来世当生阿赖耶识。此性于彼极希
愿故。由乐欣喜。是故总名爱阿赖耶。有情下。谓诸
众生。念念执此第八为我。故唯第八。是真爱处。谓
生一向下。释成不爱馀取蕴义。馀取蕴者。一切身
也。连持色心不断为命。五蕴和合名众同分。总此
五蕴名苦身心。谓一向受苦者。于馀取蕴。恒生厌
逆。念我何时当舍此命。得自在乐。故知馀蕴皆非
真爱著处。唯此第八。是真爱处。】
「五欲亦非真爱著处(至)定唯显此阿赖耶识。」
【五欲非真爱者。谓离欲者。即不爱故。虽不爱欲而
爱我故。乐受非真爱者。第三禅天。是离喜妙乐地。
离三禅者不爱乐故。虽厌妙乐而爱我故。身见非
真爱者。有身见者。念念执身。有学圣人。既信无我。
八外。馀别蕴法。皆间断故。谓无色界。诸色间断者。
释色蕴不穷生死。无想天等。馀心等灭者。释受想
识三蕴不穷生死。不相应行下。释行蕴不穷生死。
唯此第八。能穷生死。故显第八。是彼部说。穷生死
蕴。】
「说一切有部增壹经中(至)令我自在受快乐故。」
【说一切下。引彼经中。密意说为爱乐欣喜阿赖耶
名。谓阿赖耶下。论主释义。摄论释云。阿赖耶者。此
句总说贪著阿赖耶识。乐阿赖耶者。乐现在阿赖
耶识。欣阿赖耶者。欣过去世巳生阿赖耶识。喜阿
赖耶者。喜未来世当生阿赖耶识。此性于彼极希
愿故。由乐欣喜。是故总名爱阿赖耶。有情下。谓诸
众生。念念执此第八为我。故唯第八。是真爱处。谓
生一向下。释成不爱馀取蕴义。馀取蕴者。一切身
也。连持色心不断为命。五蕴和合名众同分。总此
五蕴名苦身心。谓一向受苦者。于馀取蕴。恒生厌
逆。念我何时当舍此命。得自在乐。故知馀蕴皆非
真爱著处。唯此第八。是真爱处。】
「五欲亦非真爱著处(至)定唯显此阿赖耶识。」
【五欲非真爱者。谓离欲者。即不爱故。虽不爱欲而
爱我故。乐受非真爱者。第三禅天。是离喜妙乐地。
离三禅者不爱乐故。虽厌妙乐而爱我故。身见非
真爱者。有身见者。念念执身。有学圣人。既信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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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身见。虽于身见不贪。犹贪我故。转识非真爱
者。有学圣者。念念灭心不爱转识。虽求灭心。而爱
我故。色身非真爱者。四空天人。既离色染。不爱彼
故。虽厌色染而恒执我。及识无边等。故知第八。是
真爱处。不相应行非真爱者。彼无自体。爱不生故。
总前我爱唯是异生。及有学者。于前所简馀蕴法
中。虽有爱及非爱。而于第八。我爱定生。故名真爱
著处。由是下。结显小乘经中说彼四种阿赖耶名。
定唯此中大乘所说阿赖耶识。
△三小乘四部竟。
通上一引圣教竟。下二引正理分二。一结前标科。】
「巳引圣教当显正理。」
【谓前巳引大小乘教。證有第八识体。今当显示正
理。以明第八决定有体。
△一结前标科竟。下二正
释引理分十。一引持种心分二。一引经比量。】
「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至)非但违经亦违正理。」
【虽谓显理。亦引经中佛所说义。以理比量。故引经
说集起名心之义。若无下。论主推经显理。谓经言
集起者。集有漏无漏种子。起染净现行。故名为心
若无第八。彼经所说持种之心。不应有故。谓诸下。
简别转识间断。不当契经所说心义。根境作意者。
生转识之缘也。善等类别易脱起者。谓诸转识。从
众缘生。于善等三性。转变不常。故名间断。如电光
等不坚住者。喻无常也。非可熏习等。释成转识。非
经所说持种心义。此识一类下。结显第八。方契彼
者。有学圣者。念念灭心不爱转识。虽求灭心。而爱
我故。色身非真爱者。四空天人。既离色染。不爱彼
故。虽厌色染而恒执我。及识无边等。故知第八。是
真爱处。不相应行非真爱者。彼无自体。爱不生故。
总前我爱唯是异生。及有学者。于前所简馀蕴法
中。虽有爱及非爱。而于第八。我爱定生。故名真爱
著处。由是下。结显小乘经中说彼四种阿赖耶名。
定唯此中大乘所说阿赖耶识。
△三小乘四部竟。
通上一引圣教竟。下二引正理分二。一结前标科。】
「巳引圣教当显正理。」
【谓前巳引大小乘教。證有第八识体。今当显示正
理。以明第八决定有体。
△一结前标科竟。下二正
释引理分十。一引持种心分二。一引经比量。】
「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至)非但违经亦违正理。」
【虽谓显理。亦引经中佛所说义。以理比量。故引经
说集起名心之义。若无下。论主推经显理。谓经言
集起者。集有漏无漏种子。起染净现行。故名为心
若无第八。彼经所说持种之心。不应有故。谓诸下。
简别转识间断。不当契经所说心义。根境作意者。
生转识之缘也。善等类别易脱起者。谓诸转识。从
众缘生。于善等三性。转变不常。故名间断。如电光
等不坚住者。喻无常也。非可熏习等。释成转识。非
经所说持种心义。此识一类下。结显第八。方契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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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所说心义。若不下。结前违经。起后违理。】
「谓诸所起染净品法(至)故持种心理应别有。」
【以正理破熏时无种也。谓诸转识。虽是能熏。若无
第八。熏不成种。所起能熏。则唐丧其功矣。染净下。
复破生时无因也。谓既无因种。转识生时。是无因
生。应同外道。自然生义。上破转识。下破色及不相
应行。非持种义。色法非心。不相应行。但从心显。又
非心性。如声一刹那。如光无实体。岂得受熏能持
种耶。又彼下。重破前义。色是识所变。不相应行是
识所显。彼二离识。无实自性。既无实性。非种所依。
转识相应诸心所者。简别心所非持种义。谓诸心
所。如识间断。既名心所。无自在义。又非心体。岂有
受熏能持种义。故持种心。理应别有者。结显离转
识等。别有第八名持种心。
△一引经比量竟。下二
牒执辨破分四。一同类受熏。】
「有说六识无始时来(至)何要执有第八识性。」
【谓有馀乘说。前五是能熏。第六是所熏。前五现行
事虽转变。与第六识。自类无别。故第六识。是所熏
性。又能持种。反破大乘执有第八。】
「彼言无义所以者何(至)别类必同别事性故。」
【论主先以假实。难破非理也。若执类实。则同数论。
事虽转变。而体是一。若执是假。何理能持真实种
子。又执下。问三性中。属于何性。若属善恶。善恶强
盛。必不受熏。又善恶性。是有记法。定有念故。念如
「谓诸所起染净品法(至)故持种心理应别有。」
【以正理破熏时无种也。谓诸转识。虽是能熏。若无
第八。熏不成种。所起能熏。则唐丧其功矣。染净下。
复破生时无因也。谓既无因种。转识生时。是无因
生。应同外道。自然生义。上破转识。下破色及不相
应行。非持种义。色法非心。不相应行。但从心显。又
非心性。如声一刹那。如光无实体。岂得受熏能持
种耶。又彼下。重破前义。色是识所变。不相应行是
识所显。彼二离识。无实自性。既无实性。非种所依。
转识相应诸心所者。简别心所非持种义。谓诸心
所。如识间断。既名心所。无自在义。又非心体。岂有
受熏能持种义。故持种心。理应别有者。结显离转
识等。别有第八名持种心。
△一引经比量竟。下二
牒执辨破分四。一同类受熏。】
「有说六识无始时来(至)何要执有第八识性。」
【谓有馀乘说。前五是能熏。第六是所熏。前五现行
事虽转变。与第六识。自类无别。故第六识。是所熏
性。又能持种。反破大乘执有第八。】
「彼言无义所以者何(至)别类必同别事性故。」
【论主先以假实。难破非理也。若执类实。则同数论。
事虽转变。而体是一。若执是假。何理能持真实种
子。又执下。问三性中。属于何性。若属善恶。善恶强
盛。必不受熏。又善恶性。是有记法。定有念故。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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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灭。如何受熏。若属无记。善恶心时。无记心断。类
亦应断。如何受熏。非事下。恐彼转计。故先抑之。若
事善恶。类可无记。应是别类。若是别类。必同别事。
何成所熏。能熏所熏。类必同故。】
「又无心位此类定无(至)故彼亦无能持种义。」
【复以间断同类。难破无心位中。无六转识。是有间
断。无坚住义。受熏持种事类不成。若许六识同类
受熏。罗汉异生。识类既同。应互相熏。罗汉同异生。
应杂染法。熏成罗汉。异生同罗汉。应无漏法。熏成
异生。许互相熏。便有过失。又若六识同类受熏。应
眼等根。类同馀法。亦互相熏。眼等同馀法。应于馀
法熏生眼等。馀法同眼等。应于眼等熏生馀法。然
汝不许。故不应执识类受熏。摄论释云。谓眼等根。
清净色性。皆根种类之所随逐。意根亦应成造色
性。根义等故。今言所馀法者。即彼摄论意根义故。
又六识下。重破互熏义。前六俱生灭。何法为所熏。
以所熏识。无生灭故。前后二念者。谓六转识。或有
前灭后生。必不同时。是生灭念隔。岂互相熏。以能
所熏。必俱时故。摄论释云。若言前念熏于后念。成
熏习者。此义不然。以其二念。不俱有故。若执俱转。
成能所熏。前以理破。六种转识。俱有间断。无坚住
义。亦非受熏。何得持种。
△一同类受熏竟。下二前
为后种。】
「有执色心自类无间(至)非所熏习前巳说故。」
亦应断。如何受熏。非事下。恐彼转计。故先抑之。若
事善恶。类可无记。应是别类。若是别类。必同别事。
何成所熏。能熏所熏。类必同故。】
「又无心位此类定无(至)故彼亦无能持种义。」
【复以间断同类。难破无心位中。无六转识。是有间
断。无坚住义。受熏持种事类不成。若许六识同类
受熏。罗汉异生。识类既同。应互相熏。罗汉同异生。
应杂染法。熏成罗汉。异生同罗汉。应无漏法。熏成
异生。许互相熏。便有过失。又若六识同类受熏。应
眼等根。类同馀法。亦互相熏。眼等同馀法。应于馀
法熏生眼等。馀法同眼等。应于眼等熏生馀法。然
汝不许。故不应执识类受熏。摄论释云。谓眼等根。
清净色性。皆根种类之所随逐。意根亦应成造色
性。根义等故。今言所馀法者。即彼摄论意根义故。
又六识下。重破互熏义。前六俱生灭。何法为所熏。
以所熏识。无生灭故。前后二念者。谓六转识。或有
前灭后生。必不同时。是生灭念隔。岂互相熏。以能
所熏。必俱时故。摄论释云。若言前念熏于后念。成
熏习者。此义不然。以其二念。不俱有故。若执俱转。
成能所熏。前以理破。六种转识。俱有间断。无坚住
义。亦非受熏。何得持种。
△一同类受熏竟。下二前
为后种。】
「有执色心自类无间(至)非所熏习前巳说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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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有执前巳灭色法。为后生起色法之种。中无间
隔。以遮前章隔念之难。色法既尔。心法亦然。是则
前因后果义立。反破先引契经中说。染净种子。集
起名心。为證不成。彼执下。论主破。既执自类。无能
所熏。熏习既无。从何有种。故不可执前为后种。既
执无间。前为后种。则间断者。应不更生。二乘无学。
最后色心。是有漏摄。必定永断。故不可说。死位有
漏色心。为后无漏色心之种。亦不应下。谓色心等。
非所熏习。前既巳破。不应转计。
△二前为后种竟。
下三三世因果。】
「有说三世诸法皆有(至)一切因果皆不得成。」
【谓执过去诸法能感为因。现在诸法所赴为果。现
在能感为因。未来所赴为果。三世因果。自然感赴
何劳别执第八持种。然经下。执者释前论主引契
经中义。彼说下。论主破。过去巳灭。法非常住。何执
为因。未来未生。法非现在。何执为果。故以空华喻
非实有。又去来世。既无实体。亦无实用。何成因缘。
因是种子。必实体故。缘是现行。必实用故。若无下。
结显因果。必从种生。种子必从持种识有。若无第
八。种与因果。俱不得成。
△三三世因果竟。下四遣
相空理。】
「有执大乘遣相空理(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大乘经意随事遮遣。众生执有。佛说为空。以遣有
执。愚者不解。以为究竟。依似比量。拨无一切。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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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论主破。谓拨无此识。违害前来所引大小乘经。
说有此识。又拨起智断惑修因證果。染净俱无。成
大邪见。世尊说为不可治者。外道下。谓空见全拨
无。毁谤但非实。优劣显然。一切法者。生死涅槃菩
提资粮。是一切类。若总非有。菩萨不应精勤修习。
谁有下。引喻。石女不育。儿必定无。岂有智者。用必
定无之军旅。以除幻敌。智者喻菩萨。幻敌喻生死。
军旅喻菩提资粮。既曰不应。又曰谁有。则知一切
因果等法。非是全无。必依第八持种心现。安得无
第八为持种之心。故应下。结劝应信。
△四遣相空
理竟。通上一引持种心竟。下二引异熟心。】
「又契经说有异熟心(至)复依何法恒立有情。」
【引经推义。證有第八识体。谓眼等下。简别眼等转
识。不当异熟心义。如电光等。喻转识无常。断巳更
续。显是转识有起灭义。彼命根等。无斯事故者。简
不相应行。无有善恶业感事故。眼等下。谓眼等识。
虽满业感。但名异熟生。以真异熟心。恒相续故。眼
等如声。非恒相续。定应下。结显真异熟心体是恒
遍。能变身器。为有情依。以诸有情。内依根身。外依
器界。不相应下。牒前所简诸法无实。又非恒有。若
无第八。谁变身器。若无身器。复依何法。安立有情。】
「又在定中或不在定(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此举身受。验有异熟心也。劳损。是苦受。怡适。是乐
受。显无苦乐。并在定中。及无思虑。是舍受。不在定
说有此识。又拨起智断惑修因證果。染净俱无。成
大邪见。世尊说为不可治者。外道下。谓空见全拨
无。毁谤但非实。优劣显然。一切法者。生死涅槃菩
提资粮。是一切类。若总非有。菩萨不应精勤修习。
谁有下。引喻。石女不育。儿必定无。岂有智者。用必
定无之军旅。以除幻敌。智者喻菩萨。幻敌喻生死。
军旅喻菩提资粮。既曰不应。又曰谁有。则知一切
因果等法。非是全无。必依第八持种心现。安得无
第八为持种之心。故应下。结劝应信。
△四遣相空
理竟。通上一引持种心竟。下二引异熟心。】
「又契经说有异熟心(至)复依何法恒立有情。」
【引经推义。證有第八识体。谓眼等下。简别眼等转
识。不当异熟心义。如电光等。喻转识无常。断巳更
续。显是转识有起灭义。彼命根等。无斯事故者。简
不相应行。无有善恶业感事故。眼等下。谓眼等识。
虽满业感。但名异熟生。以真异熟心。恒相续故。眼
等如声。非恒相续。定应下。结显真异熟心体是恒
遍。能变身器。为有情依。以诸有情。内依根身。外依
器界。不相应下。牒前所简诸法无实。又非恒有。若
无第八。谁变身器。若无身器。复依何法。安立有情。】
「又在定中或不在定(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此举身受。验有异熟心也。劳损。是苦受。怡适。是乐
受。显无苦乐。并在定中。及无思虑。是舍受。不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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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及有思虑。是苦乐受。若不恒有真异熟心。彼上
诸位。身受谁有。转识间断。有时无故。恐彼难云。佛
无异熟。何起善心。释云。非佛起馀善心等位。必应
现起真异熟心。如许现起异熟心时。决非是佛。是
有情故。由是下。结显恒有真异熟心。故彼经说。有
异熟心。善恶业感者。即是此中第八识故。
△二引
异熟心竟。下三界趣生体。】
「又契经说有情流转(至)实恒遍无杂是正实趣生。」
【引经推义。證有第八流转趣生。谓要下。释成趣生。
要具四义。一实有。二恒。三遍。四无杂。第八具上四
义。可立正实趣生。先破杂乱云。若非四义异熟法
者。趣生杂乱。何则。住此趣中。复起馀趣趣生法故。
显异熟识。住此必不离身故。诸异熟下。次简色法
不遍义。异熟色者。五根色也。业所感者。五尘色也。
无色界中。无此色故。故云不遍。诸生得下。次简善
业无恒义。生得善者。即俱生善业。意识业感者。是
分别善业。遍趣生者。业通三界故。无杂乱者。善必
善报故。不恒有者。业有尽故。次简不相应行。体非
实有。无趣生义。唯异熟下。总显第八王所。具四义
故。是正趣生。】
「此心若无生无色界(至)故知别有此第八识。」
【善等位者。善与无记有漏位也。无色界中。唯有种
子。是趣生义。若无异熟持彼种子。故说无色应非
趣生。设许下。谓无色界中。有漏且置。无漏心时。无
诸位。身受谁有。转识间断。有时无故。恐彼难云。佛
无异熟。何起善心。释云。非佛起馀善心等位。必应
现起真异熟心。如许现起异熟心时。决非是佛。是
有情故。由是下。结显恒有真异熟心。故彼经说。有
异熟心。善恶业感者。即是此中第八识故。
△二引
异熟心竟。下三界趣生体。】
「又契经说有情流转(至)实恒遍无杂是正实趣生。」
【引经推义。證有第八流转趣生。谓要下。释成趣生。
要具四义。一实有。二恒。三遍。四无杂。第八具上四
义。可立正实趣生。先破杂乱云。若非四义异熟法
者。趣生杂乱。何则。住此趣中。复起馀趣趣生法故。
显异熟识。住此必不离身故。诸异熟下。次简色法
不遍义。异熟色者。五根色也。业所感者。五尘色也。
无色界中。无此色故。故云不遍。诸生得下。次简善
业无恒义。生得善者。即俱生善业。意识业感者。是
分别善业。遍趣生者。业通三界故。无杂乱者。善必
善报故。不恒有者。业有尽故。次简不相应行。体非
实有。无趣生义。唯异熟下。总显第八王所。具四义
故。是正趣生。】
「此心若无生无色界(至)故知别有此第八识。」
【善等位者。善与无记有漏位也。无色界中。唯有种
子。是趣生义。若无异熟持彼种子。故说无色应非
趣生。设许下。谓无色界中。有漏且置。无漏心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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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熟识。应證菩提。既證菩提。应非趣生。若无色界。
总非趣生。便违正理。理应有界。必趣生故。前过。即
杂乱。不遍。不恒。无实。四种之过。此失。即无色无趣
生之失。许有异熟识体。具上四义。方无前后两重
过失。由是下。引證无漏心时。无异熟法。必證菩提。
非趣生故。出三界者。应非趣生。苦集谛。是世间因
果。因果不忘。名戏论种。唯佛永断。意显在三界者。
必趣生故。正实下。结显所辩异熟心等。即此第八。
应知别有此第八识。
△三界趣生体竟。下四有色
根身。】
「又契经说有色根身(至)唯异熟心故作是说。」
【引经推义。證第八识是能执受。谓五色根下。释成
经中有执受义。五色根者。胜义根也。彼依处者。浮
尘根也。过去巳灭。未来未生。故无执受。唯现在世。
定有执受。彼定下。谓彼色根。定有执受。是异熟心。
此异熟心。是先善恶二业所引。故善恶趣。有色根
身。唯彼执受。眼等下。简别转识无执受义。此言下。
论主自释上义。此中伹总标。后文方释。恐彼难云。
佛无异熟。诸佛色身。应非执受。答云。非显能执受。
唯异熟心。无垢白净识。亦能执受诸佛色身故。然
有漏身。唯异熟心。是能执受。故契经中。作如是说。
有色根身。是有执受。】
「谓诸转识现缘起故(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释上此言意显下一节。谓诸转识。现在众缘引起。
总非趣生。便违正理。理应有界。必趣生故。前过。即
杂乱。不遍。不恒。无实。四种之过。此失。即无色无趣
生之失。许有异熟识体。具上四义。方无前后两重
过失。由是下。引證无漏心时。无异熟法。必證菩提。
非趣生故。出三界者。应非趣生。苦集谛。是世间因
果。因果不忘。名戏论种。唯佛永断。意显在三界者。
必趣生故。正实下。结显所辩异熟心等。即此第八。
应知别有此第八识。
△三界趣生体竟。下四有色
根身。】
「又契经说有色根身(至)唯异熟心故作是说。」
【引经推义。證第八识是能执受。谓五色根下。释成
经中有执受义。五色根者。胜义根也。彼依处者。浮
尘根也。过去巳灭。未来未生。故无执受。唯现在世。
定有执受。彼定下。谓彼色根。定有执受。是异熟心。
此异熟心。是先善恶二业所引。故善恶趣。有色根
身。唯彼执受。眼等下。简别转识无执受义。此言下。
论主自释上义。此中伹总标。后文方释。恐彼难云。
佛无异熟。诸佛色身。应非执受。答云。非显能执受。
唯异熟心。无垢白净识。亦能执受诸佛色身故。然
有漏身。唯异熟心。是能执受。故契经中。作如是说。
有色根身。是有执受。】
「谓诸转识现缘起故(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释上此言意显下一节。谓诸转识。现在众缘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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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异熟先业所引。如声风等。喻无常义。彼善染
等。非业引者。谓彼转识。自性善染非他业引。如非
择灭者。自性清净。非断他惑。显性净故。转识亦尔。
自性善染。非他善染。引善染故。转识唯依异熟体
生。是善恶性。非如异熟。唯无记性。非遍依者。转识
不遍无心位故。不相续者。有间断故。如电光等。喻
无常故。依上诸义。不能执受有漏色身。诸心识言
下。简别心所非能执受。意谓心王既无执受。心所
随之。凡言唯识。摄一切法。故云如唯识言。义摄心
所。非诸下。简别色根。不相应行。无执受义。若以色
根自能执受。应无所执有色根身。无所执受。应无
所缘。不相应行。色心所显。原无实体。如虚空等。故
应下。结显彼经说执受心。即此第八。
△四有色根
身竟。下五寿煖识三。】
「又契经说寿煖识三(至)唯识不然岂符正理。」
【引经推义。證第八识能持寿煖。寿是识种。煖是相
分。识是现行。谓诸下。简别转识。无力能持寿煖。唯
异熟下。显第八能持寿煖。如寿煖者。同无记性。一
类相续。经说下。破外执无第八识体。唯以第六执
持寿煖。然第六识。是有间断。不同寿煖。一类相续。
故云。唯识不然。岂符正理。】
「虽说三法更互依持(至)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馀乘难。三法之中。既许煖法不遍三界。何故不许
第六意识。亦有间转。独许煖法。有间转耶。以无色
等。非业引者。谓彼转识。自性善染非他业引。如非
择灭者。自性清净。非断他惑。显性净故。转识亦尔。
自性善染。非他善染。引善染故。转识唯依异熟体
生。是善恶性。非如异熟。唯无记性。非遍依者。转识
不遍无心位故。不相续者。有间断故。如电光等。喻
无常故。依上诸义。不能执受有漏色身。诸心识言
下。简别心所非能执受。意谓心王既无执受。心所
随之。凡言唯识。摄一切法。故云如唯识言。义摄心
所。非诸下。简别色根。不相应行。无执受义。若以色
根自能执受。应无所执有色根身。无所执受。应无
所缘。不相应行。色心所显。原无实体。如虚空等。故
应下。结显彼经说执受心。即此第八。
△四有色根
身竟。下五寿煖识三。】
「又契经说寿煖识三(至)唯识不然岂符正理。」
【引经推义。證第八识能持寿煖。寿是识种。煖是相
分。识是现行。谓诸下。简别转识。无力能持寿煖。唯
异熟下。显第八能持寿煖。如寿煖者。同无记性。一
类相续。经说下。破外执无第八识体。唯以第六执
持寿煖。然第六识。是有间断。不同寿煖。一类相续。
故云。唯识不然。岂符正理。】
「虽说三法更互依持(至)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馀乘难。三法之中。既许煖法不遍三界。何故不许
第六意识。亦有间转。独许煖法。有间转耶。以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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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既无色质。煖相亦无。故云不遍。论主总答此于
前理。非为过难者。以意许为理。不拘言陈过难。谓
若下。牒前所引经中义。谓寿煖识三法无间。及无
转变。可恒相持。若转变者。无恒持用。经义如此。是
正理也。前以下。释答词中非为过难义。论主举处
有二意。一言陈。二意许。言陈虽说三法相持。意许
唯在一识上说。谓说识言。非诠转识。今举煖法不
遍。岂坏意许前理。前理不坏。是极成矣。又三下。破
馀乘执第六识能持寿煖。谓寿乃连持色心不断
功能。是第八识种子。煖是第八识之相分。二种俱
属有漏。若许第六有漏能持。生无色界。起无漏心。
亦是第六。能持之心既成无漏。又将何识持有漏
寿。以第八因中恒属有漏故。故能持寿煖。由此下。
结显第八能持寿煖。
△五寿煖识三竟。下六生死
时心分二。一总明生死。】
「又契经说诸有情类(至)名生死心不违正理。」
【引经推义。證第八识名散有心。谓受生时。及命终
时。诸心分离。唯此心在。名散有心。非无心定者。以
无心定。入定无心。出定有心。今生死时心。生有身
中必不无。死无身中必不有。故非无心定。又宗镜
云。生死之事。必住散动之心。经谓散乱寂静二途。
皆依本识而有。谓生死下。简六转识非生死时心。
极闷绝者。生死时也。如睡无梦。喻生死时。此时转
识。必不现起。又此位下。释上生死位中。转识不起。
前理。非为过难者。以意许为理。不拘言陈过难。谓
若下。牒前所引经中义。谓寿煖识三法无间。及无
转变。可恒相持。若转变者。无恒持用。经义如此。是
正理也。前以下。释答词中非为过难义。论主举处
有二意。一言陈。二意许。言陈虽说三法相持。意许
唯在一识上说。谓说识言。非诠转识。今举煖法不
遍。岂坏意许前理。前理不坏。是极成矣。又三下。破
馀乘执第六识能持寿煖。谓寿乃连持色心不断
功能。是第八识种子。煖是第八识之相分。二种俱
属有漏。若许第六有漏能持。生无色界。起无漏心。
亦是第六。能持之心既成无漏。又将何识持有漏
寿。以第八因中恒属有漏故。故能持寿煖。由此下。
结显第八能持寿煖。
△五寿煖识三竟。下六生死
时心分二。一总明生死。】
「又契经说诸有情类(至)名生死心不违正理。」
【引经推义。證第八识名散有心。谓受生时。及命终
时。诸心分离。唯此心在。名散有心。非无心定者。以
无心定。入定无心。出定有心。今生死时心。生有身
中必不无。死无身中必不有。故非无心定。又宗镜
云。生死之事。必住散动之心。经谓散乱寂静二途。
皆依本识而有。谓生死下。简六转识非生死时心。
极闷绝者。生死时也。如睡无梦。喻生死时。此时转
识。必不现起。又此位下。释上生死位中。转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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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识行相。极粗猛故。有必可知。真异熟下。正显第
八行相所缘。俱不可了。于生死时。虽有此心。如无
心故。言一期者。一报始终时也。此识始终。无转变
故。
△一总明生死竟。下二别生死。】
「有说五识此位定无(至)极成意识不如是故。」
【馀乘转计。谓生位中无第六识者。由无前五识故。
以他教说。前五转识。是意识因。生位既无前五为
因。虽有意识。不起行相。故不可知。意显必无第八
识体。若尔下。论主难破。若谓意识。必前五识为因
方生。生无色者。后时意识。应永不生。何则。他教中
说。彼无色界。五识必无。引定散心。无由起故。若彼
定心。必由意引。应知意识。非五为因。若谓下。纵彼
转计。引定散心。由久惯熟习故。将出定时率尔现
前。论主难云。彼初生无色时。宁不现起。谓无色界。
初受生时。虽有意根。而不明了。无意识故。若由串
习。彼界出定。意识现起。又欲色界。初受生时串习
意识。亦应现起。既初生时现起意识。行相所缘。俱
有所知。何名散心。俱不可了。若由下。复纵转计。生
时虽有意识。由惛昧故。初未现前。破云。此惛昧相。
即前第八本因。何劳别说有意识在。有馀小乘部
中。执生死等位。是微细意识。论主释云。应知微细。
即此第八。若谓行相所缘俱不可了。极成意识不
如是故。】
「又将死时由善恶业(至)故知定有此第八识。」
八行相所缘。俱不可了。于生死时。虽有此心。如无
心故。言一期者。一报始终时也。此识始终。无转变
故。
△一总明生死竟。下二别生死。】
「有说五识此位定无(至)极成意识不如是故。」
【馀乘转计。谓生位中无第六识者。由无前五识故。
以他教说。前五转识。是意识因。生位既无前五为
因。虽有意识。不起行相。故不可知。意显必无第八
识体。若尔下。论主难破。若谓意识。必前五识为因
方生。生无色者。后时意识。应永不生。何则。他教中
说。彼无色界。五识必无。引定散心。无由起故。若彼
定心。必由意引。应知意识。非五为因。若谓下。纵彼
转计。引定散心。由久惯熟习故。将出定时率尔现
前。论主难云。彼初生无色时。宁不现起。谓无色界。
初受生时。虽有意根。而不明了。无意识故。若由串
习。彼界出定。意识现起。又欲色界。初受生时串习
意识。亦应现起。既初生时现起意识。行相所缘。俱
有所知。何名散心。俱不可了。若由下。复纵转计。生
时虽有意识。由惛昧故。初未现前。破云。此惛昧相。
即前第八本因。何劳别说有意识在。有馀小乘部
中。执生死等位。是微细意识。论主释云。应知微细。
即此第八。若谓行相所缘俱不可了。极成意识不
如是故。】
「又将死时由善恶业(至)故知定有此第八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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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经论證。死时冷触起事。有第八识。方得成就。杂
宝藏经颂云。顶圣眼生天。人心饿鬼腹。傍生膝盖
离。地狱脚板出。此验六趣差别也。瑜伽及摄论中
颂云。善业从下冷。恶业从上冷。二皆至于心。一处
同时舍。此明善恶两途也。意谓第八不执受。冷触
起。有煖相处。第八识在。转识下。简转识不起冷触。
各别依者。谓前五识。别依五根。非共依故。或不行
者。随众缘生。有时无故。不住身者。谓第六识。依心
根故。不依色根。无身义故。境不定者。同五识缘。不
定一境。遍五识身相续转故。具上诸义。不应冷触。
由六识生。唯异熟下。结显第八。既恒且遍。相续执
受。故舍执受。冷触便生。以识与煖。不相离故。由不
执受。冷触方起。即同非情。虽是第八所变。亦可缘
彼为境。而不执受。非有情故。由前义故。应知定有
第八识体。
△二别明生死竟。通上六生死时心竟。
下七引缘起依。】
「又契经说识缘名色(至)故彼识言显第八识。」
【引经推义。證有第八与名色为缘。识缘名色者。识
即第八识。名即受想行识四蕴。色即色蕴。二法者。
识是一法。名色共是一法。芦束者。喻彼二法。俱时
转义。谓彼下。论主引彼经中释词。梵语羯逻蓝。此
云凝滑。初胎之相。故名色蕴。眼等下。简别转识。非
名色所依。恐彼救云。名中识蕴。是眼等五识。识支。
是第六识。论主抑云。亦不可说。名中识蕴。谓五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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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名色外识支。谓第六识。羯逻蓝时。无有五识。以
无五根。无能发故。应知名中识蕴。唯是意识。又诸
下。结显转识无恒。唯有第八。当彼经中。所说识义。
△七引缘起依竟。】
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三
无五根。无能发故。应知名中识蕴。唯是意识。又诸
下。结显转识无恒。唯有第八。当彼经中。所说识义。
△七引缘起依竟。】
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