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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卷第六¶ 第 909a 页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本)
沙门知周撰
论。恒依心起等者。有义难云。受等依心起
受等名心所。心依受等生应名受等所。又
受等四义具受等名心所。心亦四义具应名
受等所。如疏以彼二三义简。然疏中说应
名心所此即不然。既以心王望受等说。
如何仍说名作心所 详曰。心所总名由
依于他四义具立。疏以王.所总名相例。
以心依他具四义故。不据别别受等为
难 问论既自云恒依心等名为心所。心
不依心如何难云应名心所 答云依于
心显依非己依非己故得心所名。心依亦
尔何非心所。疏依理责。不尔心总。而受等
别。别总不切。难不切也。今助一难。受等
依心起。从依名心所。心依心所生应名
心所。所馀难准此。此不违论。亦无别总不
均之过。
论。即诸心所所取别相者。问瑜伽但云作意
了此所未了相。如何得知。所未了者是诸心
所所取别相 答诸心所等所取别相。皆是
心王所未了相。既言作意了此未了。明知馀
所所取别相皆能了之。
疏。显扬十八有颂等者。按彼颂云。依多境
了别各为自业生。心法不应思。相似境转
故。论曰心所有法依止能缘多境八种识
故。各各造作自业而起。依心而有故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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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法。不应更思彼所缘境。由彼与识等
缘转故 释曰。唯以一义立心所名。言等
缘转。显彼心所亦缘总相。
论。馀处复说至德失等相者。中边第一但云
心所亦缘别相。瑜伽第三但说别境缘可乐
等。而无亦字。二论合引故云亦能了可乐
等 问心取总相。所通总别。云何得言同
一所缘 答有义说同所缘总论此境。不
言此境别相亦同。又心王.所取总别义总
而为四释 一云心唯取总。心所唯别。诸
论皆说识了总相。瑜伽但说心所了此所
未了相。不言了总。此论虽云此表心所亦
缘总相。释论者意即不依之 二云心王唯
取总相。所取总别。大论.中边如论主释。既
有诚说理不可违 三云心所同前第二
师说。心王亦缘总别二相。故下论云。受能领
纳顺.违.中境。令心等起欢.戚.舍相。若也不
了违.顺.中境。如何能起欢.戚.舍相。解馀
心所皆有令心取别相义。论中上下文有
众多。故知心王亦缘别相。大论等说皆约心
王自力而说。设无心所自力不能取别相
故。如王因臣能知别事。若不因者即不能
知 四云心王同前第三师说。心所非。但
缘自别相。如心能缘一切别相。诸相应法
法尔同缘。唯境一事。不尔如何说令心等
起欢.戚等。既说等言。故知心所别相皆取。
虽有四解令依后说。诸相应法相望力齐。
有缘.不缘不应理故。论说受等所取别
者。且约自行所取者说。以实而言。由相应
缘转故 释曰。唯以一义立心所名。言等
缘转。显彼心所亦缘总相。
论。馀处复说至德失等相者。中边第一但云
心所亦缘别相。瑜伽第三但说别境缘可乐
等。而无亦字。二论合引故云亦能了可乐
等 问心取总相。所通总别。云何得言同
一所缘 答有义说同所缘总论此境。不
言此境别相亦同。又心王.所取总别义总
而为四释 一云心唯取总。心所唯别。诸
论皆说识了总相。瑜伽但说心所了此所
未了相。不言了总。此论虽云此表心所亦
缘总相。释论者意即不依之 二云心王唯
取总相。所取总别。大论.中边如论主释。既
有诚说理不可违 三云心所同前第二
师说。心王亦缘总别二相。故下论云。受能领
纳顺.违.中境。令心等起欢.戚.舍相。若也不
了违.顺.中境。如何能起欢.戚.舍相。解馀
心所皆有令心取别相义。论中上下文有
众多。故知心王亦缘别相。大论等说皆约心
王自力而说。设无心所自力不能取别相
故。如王因臣能知别事。若不因者即不能
知 四云心王同前第三师说。心所非。但
缘自别相。如心能缘一切别相。诸相应法
法尔同缘。唯境一事。不尔如何说令心等
起欢.戚等。既说等言。故知心所别相皆取。
虽有四解令依后说。诸相应法相望力齐。
有缘.不缘不应理故。论说受等所取别
者。且约自行所取者说。以实而言。由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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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互取所缘。皆不违理 问由相应力互
取所缘。亦由相应行相互起。受等应起取
像等行 解云心等境同相应力取。行相说
别。受等不同 又释由相应力能起诸行。
受令心等起欢等故。且依胜说。但言令心。
理实亦令受等明记 问既尔同聚心.心所
行。行相皆同应成杂乱 答行相.境相兼
正不同故不违理。第二卷云心.心取法行
相各别。第三卷说勿触等五能了别者。依
正行说。并不相违 详曰。今依第二。瑜伽.
中边.此唯识等文明具故。馀之三释既无诚
说。固难依准。不可凡情强会圣旨。下文自
云受能领纳顺.违.中境。不言心取顺.违
境故。馀心所等言令心等。至文当会。又准
何知据其正行。前第二三云。心.心所行相
各别。勿触等五能了别耶。本教无说。岂非
意乎。请审详诸。无惑后学。
论领顺境相至不苦不乐者。问身识一时领
顺.违境。何受相应 答传有二释。一云无
有一时能领二境故随一俱。二云即一时
中能领二境境俱至故。随其胜境但一受俱。
如五俱意随何境胜而受俱。故此亦应尔
问受有五受。何意合之 答喜.乐忧.苦
欢.感相似。故合为三 若尔何不言喜.忧
舍 答以轻从重。以狭从宽。乐.苦通于
多地识故。
疏。对法至集色所依等者。按彼论云。集色
所依建立身受。集无色所依建立心受 释
曰。身心皆以积集为义。故色.无色皆云集
取所缘。亦由相应行相互起。受等应起取
像等行 解云心等境同相应力取。行相说
别。受等不同 又释由相应力能起诸行。
受令心等起欢等故。且依胜说。但言令心。
理实亦令受等明记 问既尔同聚心.心所
行。行相皆同应成杂乱 答行相.境相兼
正不同故不违理。第二卷云心.心取法行
相各别。第三卷说勿触等五能了别者。依
正行说。并不相违 详曰。今依第二。瑜伽.
中边.此唯识等文明具故。馀之三释既无诚
说。固难依准。不可凡情强会圣旨。下文自
云受能领纳顺.违.中境。不言心取顺.违
境故。馀心所等言令心等。至文当会。又准
何知据其正行。前第二三云。心.心所行相
各别。勿触等五能了别耶。本教无说。岂非
意乎。请审详诸。无惑后学。
论领顺境相至不苦不乐者。问身识一时领
顺.违境。何受相应 答传有二释。一云无
有一时能领二境故随一俱。二云即一时
中能领二境境俱至故。随其胜境但一受俱。
如五俱意随何境胜而受俱。故此亦应尔
问受有五受。何意合之 答喜.乐忧.苦
欢.感相似。故合为三 若尔何不言喜.忧
舍 答以轻从重。以狭从宽。乐.苦通于
多地识故。
疏。对法至集色所依等者。按彼论云。集色
所依建立身受。集无色所依建立心受 释
曰。身心皆以积集为义。故色.无色皆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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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从二所依得身心称 问第六依七。七
何名心无集义故 答刹那相续前后众多
得名积集。或据本识。或意根中通七.八识。
故名集心。
疏。受宽根狭者。如三受门。苦.乐二受含忧.
喜故。而言根者即不如是。二十二根喜.乐.
忧.苦各别立故。故宽狭异。
疏。不俱起故非无漏摄者。问夫无漏心必有
轻安。轻安调畅。俱时五识何得有苦 答相
应之识调畅苦无。五非相应。有苦何失。
疏。若互相显随其所应者。七色.命根据不生
断。以显信等亦通见断难。地前信等八见
道已永不生故。信等缘缚断显七色.命不
名见断。能缚有故。
疏。不可说六至无学身有故者。牒外所明。所
明意云。无学学圆得名非断。命在彼身非
断何失。
疏。五根亦应尔等者。疏主质也。无学亦有色
等五根。五根亦应通不断摄。此既不尔彼何
乃然 问非所断者理有二义。一无学身中
有漏性者。在无漏身名为无漏。亦名非断。
二体无漏亦为无漏。而非是断。无学色根
许非断摄斯亦何过 答据体无漏乃顺
无漏名为非断。不依初义 问佛色.命根
岂非无漏。云何八根不通非断。答通三乘
明故非非断。
论。又学无学非二为三者。按瑜伽论五十七
云。几学学为义 释曰。二十二根中几学等
三。复以学等而为境义 论答九学.无学.
何名心无集义故 答刹那相续前后众多
得名积集。或据本识。或意根中通七.八识。
故名集心。
疏。受宽根狭者。如三受门。苦.乐二受含忧.
喜故。而言根者即不如是。二十二根喜.乐.
忧.苦各别立故。故宽狭异。
疏。不俱起故非无漏摄者。问夫无漏心必有
轻安。轻安调畅。俱时五识何得有苦 答相
应之识调畅苦无。五非相应。有苦何失。
疏。若互相显随其所应者。七色.命根据不生
断。以显信等亦通见断难。地前信等八见
道已永不生故。信等缘缚断显七色.命不
名见断。能缚有故。
疏。不可说六至无学身有故者。牒外所明。所
明意云。无学学圆得名非断。命在彼身非
断何失。
疏。五根亦应尔等者。疏主质也。无学亦有色
等五根。五根亦应通不断摄。此既不尔彼何
乃然 问非所断者理有二义。一无学身中
有漏性者。在无漏身名为无漏。亦名非断。
二体无漏亦为无漏。而非是断。无学色根
许非断摄斯亦何过 答据体无漏乃顺
无漏名为非断。不依初义 问佛色.命根
岂非无漏。云何八根不通非断。答通三乘
明故非非断。
论。又学无学非二为三者。按瑜伽论五十七
云。几学学为义 释曰。二十二根中几学等
三。复以学等而为境义 论答九学.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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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非无学。以三种为义 释曰。信等五
根.意.喜.乐.舍还以学等三种为义 一通
三种非学非无学为义 释曰。一谓苦根。五
识相应故不以学.无学为义。准此故知三
受通三 问苦等体漏。何名学.无学 答
在学等身有所进向亦名学等。故六十六
云。云何学法。谓预流等有学补特伽罗。若出
世有为法。若世间善法是名学法。何以故。依
止此法于时时中精进修学戒等三学故。
云何无学。谓阿罗汉诸漏已尽。若出世有为
法。若世间善法是名无学法。谓除先所说
学.无学法。所馀预流乃至罗汉法。若堕一切
异生所有诸法。当知是名非学非无学法
又对法第二云。求解脱者所有善法是学
义。于诸学处已得究竟者所有善法是无
学。谓诸异生所有三性法。及诸学者染污无
记诸无学者诸无记法。及无为法。是非学非
无学 对法通前言求解脱。瑜伽据胜说
见道上。作论者意亦不相违 问无学身中
世间之法。何义而亦名无漏耶 答据无
烦恼。故六十六云。问罗汉世善以何因缘说
名无漏。答堕三有故名有所摄。诸漏随眠
永解脱故说名无漏。
疏。所馀不发恶行等者。彼论但云所馀是有
覆无记不发恶行。身边等言疏释彼也。
疏。五十八至准不发业者。按彼论云。俱生
萨迦耶见唯无记性。数现行故。非极损恼
自他处故。对法论云。馀无记者是发业馀。俱
生身见既无记性。明馀中摄。不能发业。身
根.意.喜.乐.舍还以学等三种为义 一通
三种非学非无学为义 释曰。一谓苦根。五
识相应故不以学.无学为义。准此故知三
受通三 问苦等体漏。何名学.无学 答
在学等身有所进向亦名学等。故六十六
云。云何学法。谓预流等有学补特伽罗。若出
世有为法。若世间善法是名学法。何以故。依
止此法于时时中精进修学戒等三学故。
云何无学。谓阿罗汉诸漏已尽。若出世有为
法。若世间善法是名无学法。谓除先所说
学.无学法。所馀预流乃至罗汉法。若堕一切
异生所有诸法。当知是名非学非无学法
又对法第二云。求解脱者所有善法是学
义。于诸学处已得究竟者所有善法是无
学。谓诸异生所有三性法。及诸学者染污无
记诸无学者诸无记法。及无为法。是非学非
无学 对法通前言求解脱。瑜伽据胜说
见道上。作论者意亦不相违 问无学身中
世间之法。何义而亦名无漏耶 答据无
烦恼。故六十六云。问罗汉世善以何因缘说
名无漏。答堕三有故名有所摄。诸漏随眠
永解脱故说名无漏。
疏。所馀不发恶行等者。彼论但云所馀是有
覆无记不发恶行。身边等言疏释彼也。
疏。五十八至准不发业者。按彼论云。俱生
萨迦耶见唯无记性。数现行故。非极损恼
自他处故。对法论云。馀无记者是发业馀。俱
生身见既无记性。明馀中摄。不能发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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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既然。边见亦尔。定随有故。故不论之。
疏。意识尔时至不善无覆者。问若所引五
识要与能引第六同性。如何五识三性容俱
答今此中意不得所引与能引意一向异
性。非是必定令其同性。或顺三性不俱师
义。
论。由无分别至有分别故者。疏中所释意明
约识迫悦等差。故成乐.喜.苦.忧等别。不
障意识有无分别.轻微。唯动名为苦.乐。
有不悟者而辄弹云。后师释云。非但五识
逼悦尤重无分别故。意中苦.乐亦无分别.及
尤重故。如下论明。故应总云分别.尤重名
为忧.喜。无别.轻微名为苦.乐 详曰。寻
前疏明。知后破非。
论。不苦不乐至平等转故者。问舍有违顺。即
成逼悦。何言平等 答有义。理实非无差
别之义。相微隐故。故不开之。
疏。瑜伽五十七未至十一根者。按彼论云。问
未至地几根可得。答十一 释曰。谓信等五.
三无漏根.及意.喜.舍 有云。除意取乐。理
实应说有十二根。亦有意故。而不说者意
根通显八识自性。未至地中唯有第六故略
不说 详曰。今取前释。夫有心所如有心
王。若不云意恐疑有所而无王也。纵无其
乐。理无妨故 问何不言有眼等及命
答无托彼生故不说有 问但言十一云
何得知喜八其数 答即彼论云。喜于彼
有。何教为證。答如世尊言。如是苾刍离
生喜乐滋润其身。周遍滋润.遍流遍悦。无
疏。意识尔时至不善无覆者。问若所引五
识要与能引第六同性。如何五识三性容俱
答今此中意不得所引与能引意一向异
性。非是必定令其同性。或顺三性不俱师
义。
论。由无分别至有分别故者。疏中所释意明
约识迫悦等差。故成乐.喜.苦.忧等别。不
障意识有无分别.轻微。唯动名为苦.乐。
有不悟者而辄弹云。后师释云。非但五识
逼悦尤重无分别故。意中苦.乐亦无分别.及
尤重故。如下论明。故应总云分别.尤重名
为忧.喜。无别.轻微名为苦.乐 详曰。寻
前疏明。知后破非。
论。不苦不乐至平等转故者。问舍有违顺。即
成逼悦。何言平等 答有义。理实非无差
别之义。相微隐故。故不开之。
疏。瑜伽五十七未至十一根者。按彼论云。问
未至地几根可得。答十一 释曰。谓信等五.
三无漏根.及意.喜.舍 有云。除意取乐。理
实应说有十二根。亦有意故。而不说者意
根通显八识自性。未至地中唯有第六故略
不说 详曰。今取前释。夫有心所如有心
王。若不云意恐疑有所而无王也。纵无其
乐。理无妨故 问何不言有眼等及命
答无托彼生故不说有 问但言十一云
何得知喜八其数 答即彼论云。喜于彼
有。何教为證。答如世尊言。如是苾刍离
生喜乐滋润其身。周遍滋润.遍流遍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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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少分不死不满。如是名为离生喜乐。
此中初门说未至位。后门说根本位 释
曰。经中双明未至.根本。离生喜乐滋润其
身。是初门也。周遍等下是后门也。故知十一
喜是其一。显扬.对法大同不录 问初根本
定如何一受分成喜.乐 答如灯具辨。有
义应前后起时差别故。谓若有时悦身不
遍但名为喜。乃时周遍说名为乐 详曰。
此论自云悦身心故。辨喜.乐二既违所学
故叵依也 问初二根本身心两悦分成喜
乐。杂受苦处逼迫身心应分忧苦 答如
义灯云。违顺差别。种有同别应释此疑
又解初二根本五识欢悦根动勇意分二。
杂受五全意迫微。意忧故不成分二。
论第三静虑等者。问第三分本岂不悦根。根
若悦者何不云乎 答前之二定当动勇故
悦根方乐。故举言之。第三安静不唯对根
方称为乐。故不言也。理实悦根逾于前矣。
疏。六十六有此中通论者。六十六中亦言傍
生苦.忧相续。故彼论云。生那落迦诸有情
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苦.忧相续。如是若
生一分饿鬼.及傍生中。当知亦尔。
疏。五十七说与地狱同者。即彼论云。馀三现
行故不成熟。种子故成熟。如生那落迦趣
于一向苦。傍生.饿鬼当知亦尔。又六十六
异熟无间等。亦三趣同。如前所引。
疏。一根善不善等者。按彼论云。八唯善。善.
不善.无记为义。五善.不善.无记。善.不善.无
记为义。一善.不善。善.不善.无记为义。五无
此中初门说未至位。后门说根本位 释
曰。经中双明未至.根本。离生喜乐滋润其
身。是初门也。周遍等下是后门也。故知十一
喜是其一。显扬.对法大同不录 问初根本
定如何一受分成喜.乐 答如灯具辨。有
义应前后起时差别故。谓若有时悦身不
遍但名为喜。乃时周遍说名为乐 详曰。
此论自云悦身心故。辨喜.乐二既违所学
故叵依也 问初二根本身心两悦分成喜
乐。杂受苦处逼迫身心应分忧苦 答如
义灯云。违顺差别。种有同别应释此疑
又解初二根本五识欢悦根动勇意分二。
杂受五全意迫微。意忧故不成分二。
论第三静虑等者。问第三分本岂不悦根。根
若悦者何不云乎 答前之二定当动勇故
悦根方乐。故举言之。第三安静不唯对根
方称为乐。故不言也。理实悦根逾于前矣。
疏。六十六有此中通论者。六十六中亦言傍
生苦.忧相续。故彼论云。生那落迦诸有情
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苦.忧相续。如是若
生一分饿鬼.及傍生中。当知亦尔。
疏。五十七说与地狱同者。即彼论云。馀三现
行故不成熟。种子故成熟。如生那落迦趣
于一向苦。傍生.饿鬼当知亦尔。又六十六
异熟无间等。亦三趣同。如前所引。
疏。一根善不善等者。按彼论云。八唯善。善.
不善.无记为义。五善.不善.无记。善.不善.无
记为义。一善.不善。善.不善.无记为义。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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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无记为义。二无记。善.不善.无记为义
释曰八谓信等.及三无漏。五谓五受。除忧取
意。一谓忧根。又五谓身.男.女.鼻.舌。一谓眼.
耳。据表业说。命不相应故不言义。
论。论说忧根非无记故至傍生亦尔者。有义
今助前师救初难云。论随转理言善.不善。
实通无记。救后难云。忧为第八。舍为第
三。说忧定成依多分说。谓除生死馀位忧
根恒相续故 详曰。今助后师责前师曰。
论据何事须随少意。又复主舍何摈不取。
岂不主意而相例乎。又馀七成不据多分。
何独忧根约多分耶。故救未可。
疏。八根现种皆成就者。问命根依彼第八种
立。如何言八皆现种成 答现八名命。八
种名根。合云命根故通种.现。
疏。为纯苦映等者。按彼论云。若那落迦等
中他所映夺。不苦不乐受与纯苦无杂受
俱时而转。当知此受被映夺故难可了知。
如那落迦等中一向苦受俱转 释曰。等言
等彼纯苦鬼畜。彼中赖耶虽有舍受。为馀
识中苦受猛盛。映夺不现故言苦受。一向苦
受据容受言。略不云舍。
论。无异熟乐名纯苦者。此释伏难。伏难意
云。有等流乐何名纯苦。故今答云。望无异
熟得纯苦名。
疏。故瑜伽五十九说彼五十八等者。显五十
九会五十八。言意中嗔忧相应者。依随转
等。按五十八云。又十烦恼七唯意地。贪.恚.
无明亦通五识。又于欲界贪。乐.喜.舍相应。
释曰八谓信等.及三无漏。五谓五受。除忧取
意。一谓忧根。又五谓身.男.女.鼻.舌。一谓眼.
耳。据表业说。命不相应故不言义。
论。论说忧根非无记故至傍生亦尔者。有义
今助前师救初难云。论随转理言善.不善。
实通无记。救后难云。忧为第八。舍为第
三。说忧定成依多分说。谓除生死馀位忧
根恒相续故 详曰。今助后师责前师曰。
论据何事须随少意。又复主舍何摈不取。
岂不主意而相例乎。又馀七成不据多分。
何独忧根约多分耶。故救未可。
疏。八根现种皆成就者。问命根依彼第八种
立。如何言八皆现种成 答现八名命。八
种名根。合云命根故通种.现。
疏。为纯苦映等者。按彼论云。若那落迦等
中他所映夺。不苦不乐受与纯苦无杂受
俱时而转。当知此受被映夺故难可了知。
如那落迦等中一向苦受俱转 释曰。等言
等彼纯苦鬼畜。彼中赖耶虽有舍受。为馀
识中苦受猛盛。映夺不现故言苦受。一向苦
受据容受言。略不云舍。
论。无异熟乐名纯苦者。此释伏难。伏难意
云。有等流乐何名纯苦。故今答云。望无异
熟得纯苦名。
疏。故瑜伽五十九说彼五十八等者。显五十
九会五十八。言意中嗔忧相应者。依随转
等。按五十八云。又十烦恼七唯意地。贪.恚.
无明亦通五识。又于欲界贪。乐.喜.舍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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恚苦.忧.舍相应 释曰。苦据五识。忧唯第
六。舍通六识。又五十九云。若任运生一切烦
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是故通一切识身
者。与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与
意地一切根相应。不任运生一切烦恼。随
其所应诸根相应。先辨烦恼诸根相应。但
约粗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无乱故。今
约巨细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种
种行解差别转故。广作其法大同此论第
六所明。故不录也。疏指此文云五十八说
依随转.及粗相也。
疏。六十六说地狱亦有食者。按彼论云。若
粗段食于欲界五趣中皆现可得。此于一分
各别那落迦。非大那落迦 问文既明简。许
之何失 答五十七云。那落迦中无有段
食。定地诸天亦复如是。诸那落迦多由先业
力所任持而得久住。虽有广大诸根大种
损害因缘。而不能死。然彼亦有诸微细风
随入身分。以之为食。难可了知是故不
说。此文既云诸那落迦。故知后文而假说也。
不尔前后岂鱼肉乎。言风等食假说应知。
疏。谓大众部诸识并生等者。由识并生故。
异熟后五识苦意忧得之相续。馀准可知。
* 疏卷第六
疏。总欢教兴者。论云今应广说是劝之辞。
有疏言显。显.劝俱得 问论既自述。云何自
劝 答假兴宾主。或自奖发。
论。如契经至四是遍行者。有义初起尽经及此
所引。皆云乃至广说。广说何事。由此诚證
六。舍通六识。又五十九云。若任运生一切烦
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是故通一切识身
者。与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与
意地一切根相应。不任运生一切烦恼。随
其所应诸根相应。先辨烦恼诸根相应。但
约粗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无乱故。今
约巨细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种
种行解差别转故。广作其法大同此论第
六所明。故不录也。疏指此文云五十八说
依随转.及粗相也。
疏。六十六说地狱亦有食者。按彼论云。若
粗段食于欲界五趣中皆现可得。此于一分
各别那落迦。非大那落迦 问文既明简。许
之何失 答五十七云。那落迦中无有段
食。定地诸天亦复如是。诸那落迦多由先业
力所任持而得久住。虽有广大诸根大种
损害因缘。而不能死。然彼亦有诸微细风
随入身分。以之为食。难可了知是故不
说。此文既云诸那落迦。故知后文而假说也。
不尔前后岂鱼肉乎。言风等食假说应知。
疏。谓大众部诸识并生等者。由识并生故。
异熟后五识苦意忧得之相续。馀准可知。
* 疏卷第六
疏。总欢教兴者。论云今应广说是劝之辞。
有疏言显。显.劝俱得 问论既自述。云何自
劝 答假兴宾主。或自奖发。
论。如契经至四是遍行者。有义初起尽经及此
所引。皆云乃至广说。广说何事。由此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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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心王亦缘别相。不尔如何心王由思取
正因等。由此定说亦缘别相。而无心所自
不能缘。故诸论说但缘总相。心所缘别。准
此应知有等言故者 详曰。经示方隅。举
眼识生不言馀识故云乃至。或论略引置
乃至言。故显扬论第一亦引此经云如是应
知乃至身识。此中差别者。谓各依自根各
缘自境。各别了别一切。应引如前二经。非
乃至言显王缘别。又相有彼邪正及俱。故
等言等。故论自云无心起位无此随一。故
知等言不表心王而亦取别。取别前后便
为河汉。又心起时未曾无所。何得据无
心取说总。若无心所总亦不缘。何但别
相。顺理教者。王取总相可为善谈。邪正
等者即总相也。
论。此等圣教成證非一者。按瑜伽论五十五。
亦说此名遍行也。即彼论云。问诸识生时
与几遍行心法俱起。答五。谓作意等。
论。理谓至必有思等者。问何以得知。触谓三
和。乃至思者令心造作 答按瑜伽论五
十五云。作意云何谓能引发心法。触云何谓
三和合故能摄受义。受云何谓三和合故能
领纳义。想云何谓三和合故施设所缘假合
而取。思云何谓三和合故令心造作。于所缘
境与随领纳和合乖离。
疏。显杨第一引證说有者。證有遍行。即彼
论云。如经中说。苦于此作意等。又说由彼
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等识生。如经
说有六触身。又说眼.色为缘能起眼识。如
正因等。由此定说亦缘别相。而无心所自
不能缘。故诸论说但缘总相。心所缘别。准
此应知有等言故者 详曰。经示方隅。举
眼识生不言馀识故云乃至。或论略引置
乃至言。故显扬论第一亦引此经云如是应
知乃至身识。此中差别者。谓各依自根各
缘自境。各别了别一切。应引如前二经。非
乃至言显王缘别。又相有彼邪正及俱。故
等言等。故论自云无心起位无此随一。故
知等言不表心王而亦取别。取别前后便
为河汉。又心起时未曾无所。何得据无
心取说总。若无心所总亦不缘。何但别
相。顺理教者。王取总相可为善谈。邪正
等者即总相也。
论。此等圣教成證非一者。按瑜伽论五十五。
亦说此名遍行也。即彼论云。问诸识生时
与几遍行心法俱起。答五。谓作意等。
论。理谓至必有思等者。问何以得知。触谓三
和。乃至思者令心造作 答按瑜伽论五
十五云。作意云何谓能引发心法。触云何谓
三和合故能摄受义。受云何谓三和合故能
领纳义。想云何谓三和合故施设所缘假合
而取。思云何谓三和合故令心造作。于所缘
境与随领纳和合乖离。
疏。显杨第一引證说有者。證有遍行。即彼
论云。如经中说。苦于此作意等。又说由彼
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等识生。如经
说有六触身。又说眼.色为缘能起眼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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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触。又说触为受
缘。如经说有六受身。又说受为爱缘。如
经说有六想身。又说如其所想而起言议
如经说有六思身。又说当知我今六触处。
即前世思所造故业。
论。次别境等者。瑜伽五十五.显扬第一明五
体业。与此大同。故不录也 然显扬论引
经为證。此论所无。故引之云。如经说欲
为一切诸法根本。如经说我等今者心生
胜解。是内六处必定无我 释曰。以无我观
缘无我境而生胜解定知六处皆无我故
如经说诸念与随念。别念念及忆。不忘
不失法。心明记为性 释曰。追忆曾境名
为随念。忆别别境名为别念。或初总相念。
后别相念。忆不忘等念之别名 如经说诸
令心住与等住。安住近住及定住。不乱不
散摄寂止。等持心住一缘性 释曰。系心
住内不外驰散名令心住。挫制其心渐细
异前遍摄令住名与等住。然为失念于外
散动复还捡摄而住内境名为安住。先亲
近念住即由此念。数数作意内住其心。不
令此心远住于外名为近住。五尘等相令
心散乱。先于彼相为过患相。相增上力挫
折其心。不令流荡名为定住。欲恚害等令
心扰动。故先于彼为过患想。想之力故。故
于寻思诸随惑等。正直其心而不流逸名
为不乱。由极寂静故心不散。即正摄持名
摄寂止。平等持心名为等持。明前诸心悉
于一境系心令住名住所缘 如经说简
缘。如经说有六受身。又说受为爱缘。如
经说有六想身。又说如其所想而起言议
如经说有六思身。又说当知我今六触处。
即前世思所造故业。
论。次别境等者。瑜伽五十五.显扬第一明五
体业。与此大同。故不录也 然显扬论引
经为證。此论所无。故引之云。如经说欲
为一切诸法根本。如经说我等今者心生
胜解。是内六处必定无我 释曰。以无我观
缘无我境而生胜解定知六处皆无我故
如经说诸念与随念。别念念及忆。不忘
不失法。心明记为性 释曰。追忆曾境名
为随念。忆别别境名为别念。或初总相念。
后别相念。忆不忘等念之别名 如经说诸
令心住与等住。安住近住及定住。不乱不
散摄寂止。等持心住一缘性 释曰。系心
住内不外驰散名令心住。挫制其心渐细
异前遍摄令住名与等住。然为失念于外
散动复还捡摄而住内境名为安住。先亲
近念住即由此念。数数作意内住其心。不
令此心远住于外名为近住。五尘等相令
心散乱。先于彼相为过患相。相增上力挫
折其心。不令流荡名为定住。欲恚害等令
心扰动。故先于彼为过患想。想之力故。故
于寻思诸随惑等。正直其心而不流逸名
为不乱。由极寂静故心不散。即正摄持名
摄寂止。平等持心名为等持。明前诸心悉
于一境系心令住名住所缘 如经说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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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诸法最极简择.极简择法遍了.近了.点
了.通达.审察.听敏.觉.明.惠行.毗钵舍那
释曰能正思择彼净所缘.善巧所缘.或二
所缘名简择法 于前三境而简择彼真
如实性名最极择 谓于苦谛及差别苦
相简择契经诸苦体性名极简择法 于
所缘境周遍寻思名为遍了 于前遍了所
缘之境委细推求渐真渐近名近了也 了
心.心法名点了也 知心.心法所缘之事
名为通达 谓能定取尽其所有名为审
察 先后渐次于彼义中无忘失故名为
聪睿 堪能简择俱生之惠名之为觉 习
所得惠名之为明 谓能披诵.问论.决择。
而于其义转增明了故名惠行 毗钵舍那
此翻为观。如大论中具广释也。
疏。若言如爱至为诸法本者。牒彼外难生
起下文。外难意云。汝既以爱例欲非遍。如
何经说欲为本。
论。此应复待馀便有无穷失者。有义论下释
念令心明记。彼宗亦云能明记者。约心等
故。所明记者即诸法故。若由此故心等明记。
此应复待馀。便有无穷失。乐论宗者应善
思择 详曰。彼胜发起本是作意根之业用
故。然复待馀胜解有喻故无穷失。我宗明记
非心本业。故虽待馀念无其类。无无穷失。
疏。心许前有体上更立用等者。问心体立用
自许非他。何得为證 答前已广成。为證
无失。
论。根力觉支至非即心者。问破何计耶。若
了.通达.审察.听敏.觉.明.惠行.毗钵舍那
释曰能正思择彼净所缘.善巧所缘.或二
所缘名简择法 于前三境而简择彼真
如实性名最极择 谓于苦谛及差别苦
相简择契经诸苦体性名极简择法 于
所缘境周遍寻思名为遍了 于前遍了所
缘之境委细推求渐真渐近名近了也 了
心.心法名点了也 知心.心法所缘之事
名为通达 谓能定取尽其所有名为审
察 先后渐次于彼义中无忘失故名为
聪睿 堪能简择俱生之惠名之为觉 习
所得惠名之为明 谓能披诵.问论.决择。
而于其义转增明了故名惠行 毗钵舍那
此翻为观。如大论中具广释也。
疏。若言如爱至为诸法本者。牒彼外难生
起下文。外难意云。汝既以爱例欲非遍。如
何经说欲为本。
论。此应复待馀便有无穷失者。有义论下释
念令心明记。彼宗亦云能明记者。约心等
故。所明记者即诸法故。若由此故心等明记。
此应复待馀。便有无穷失。乐论宗者应善
思择 详曰。彼胜发起本是作意根之业用
故。然复待馀胜解有喻故无穷失。我宗明记
非心本业。故虽待馀念无其类。无无穷失。
疏。心许前有体上更立用等者。问心体立用
自许非他。何得为證 答前已广成。为證
无失。
论。根力觉支至非即心者。问破何计耶。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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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本师本师心所皆体是心。惠等同喻所立
不成。若破末计有相扶失。未许心所离心
有故 答准疏所明破末计中立三四等
心所之师。惠等依思非即心故。喻无其过。
有义但破本计。然喻无过。前来成立惠等
别有故得为喻。又解彼宗以经为量。说定
即心馀别有体 详曰。前虽屡言惠等心所。
而未成立离心有体。何非喻过。又未见
教经部师中唯不立定许馀心所。二释俱
难。故依疏善。
论。如是至三十一句者。总别之言传有二释。
一云二二至五名之为总。一一别起说名
为别。二云起一至四名之为别。合起五种
说名为总 详曰。后解为正 问且合缘者。
境二或四。岂不违彼同聚心法一所缘耶
答本质境一。对能缘者。义分四等名所乐
等。理固无违。且如一境。谓欲观察即名所
乐。胜解印持即名决定。念明记时即名曾
习。定注惠择即名所观。由斯同聚心法境一。
疏。此师以天眼耳通是意识相应惠等者。准
此师意非但二通。即成事智亦非五识相
应之惠。因果五识皆无惠也。或但因无。果
位许有。是故后师以佛五识成事智难。后
释理优。
论。遮等引故至故客有定者。定差别者而有
多种。如灯具辨。更有同异。如瑜伽抄。
疏。佛地论说除漏尽通等者。按彼论第三云。
如是其馀静虑解脱无诤愿智通无碍等。多
分摄在妙观察智。神境智通多分摄在成所
不成。若破末计有相扶失。未许心所离心
有故 答准疏所明破末计中立三四等
心所之师。惠等依思非即心故。喻无其过。
有义但破本计。然喻无过。前来成立惠等
别有故得为喻。又解彼宗以经为量。说定
即心馀别有体 详曰。前虽屡言惠等心所。
而未成立离心有体。何非喻过。又未见
教经部师中唯不立定许馀心所。二释俱
难。故依疏善。
论。如是至三十一句者。总别之言传有二释。
一云二二至五名之为总。一一别起说名
为别。二云起一至四名之为别。合起五种
说名为总 详曰。后解为正 问且合缘者。
境二或四。岂不违彼同聚心法一所缘耶
答本质境一。对能缘者。义分四等名所乐
等。理固无违。且如一境。谓欲观察即名所
乐。胜解印持即名决定。念明记时即名曾
习。定注惠择即名所观。由斯同聚心法境一。
疏。此师以天眼耳通是意识相应惠等者。准
此师意非但二通。即成事智亦非五识相
应之惠。因果五识皆无惠也。或但因无。果
位许有。是故后师以佛五识成事智难。后
释理优。
论。遮等引故至故客有定者。定差别者而有
多种。如灯具辨。更有同异。如瑜伽抄。
疏。佛地论说除漏尽通等者。按彼论第三云。
如是其馀静虑解脱无诤愿智通无碍等。多
分摄在妙观察智。神境智通多分摄在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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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智。漏尽智通.漏尽智力。若说漏尽相续中
有四智所摄。若说彼缘漏尽涅槃。多分摄
在大圆镜智.平等性智 释曰。妙观察智作
用强胜摄多功德。神境智通缘外尘发。有
同五识多在成事 相续者身 在漏尽
身名为漏尽。故四智收 若缘漏尽涅槃
法故名为漏尽。故平.镜摄 二缘真强。又
得二智具涅槃故。疏所引文捡者误也。应
依今叙。
* 论第六
论。善谓信渐等者。问此善等法为论自施。
为论经说 答本经所明。后论引释。故显扬
第一引经證云。如契经说。于如来所起坚
固信。惭于所惭。愧于所愧。无贪瞋痴三种
善根。起精进住。有势勤等适悦于意身及
心安。所有无量善法生起。一切皆依不放逸
相。又除贪忧心依止舍由不害故。知彼聪
睿。
疏。此约立依至理须相合者。三根.精进颂邻
次言名为合说。四俱为依立舍等故。不尔
不悟四皆为依。名理须合。
疏。除无痴者。彼说无痴以惠为性。非自性
善。所以但十。
疏。正理论师说有十二等者。即彼论云。颂说
及言兼摄欣.厌。厌谓厌背。如缘苦.集。欣
谓欣向。如缘灭.道。此二互起必于一心
不得俱生。虽唯是善非遍善心。故善大地
法中不别标显。
疏。婆沙别说有欣厌者。彼二十八云。有别
有四智所摄。若说彼缘漏尽涅槃。多分摄
在大圆镜智.平等性智 释曰。妙观察智作
用强胜摄多功德。神境智通缘外尘发。有
同五识多在成事 相续者身 在漏尽
身名为漏尽。故四智收 若缘漏尽涅槃
法故名为漏尽。故平.镜摄 二缘真强。又
得二智具涅槃故。疏所引文捡者误也。应
依今叙。
* 论第六
论。善谓信渐等者。问此善等法为论自施。
为论经说 答本经所明。后论引释。故显扬
第一引经證云。如契经说。于如来所起坚
固信。惭于所惭。愧于所愧。无贪瞋痴三种
善根。起精进住。有势勤等适悦于意身及
心安。所有无量善法生起。一切皆依不放逸
相。又除贪忧心依止舍由不害故。知彼聪
睿。
疏。此约立依至理须相合者。三根.精进颂邻
次言名为合说。四俱为依立舍等故。不尔
不悟四皆为依。名理须合。
疏。除无痴者。彼说无痴以惠为性。非自性
善。所以但十。
疏。正理论师说有十二等者。即彼论云。颂说
及言兼摄欣.厌。厌谓厌背。如缘苦.集。欣
谓欣向。如缘灭.道。此二互起必于一心
不得俱生。虽唯是善非遍善心。故善大地
法中不别标显。
疏。婆沙别说有欣厌者。彼二十八云。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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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名厌。非惠非无贪。是心所法与心相应。
有别法名欣。非欲非无嗔。是心所法与心
相应。然见道说苦.集忍智名为能厌。灭道
忍智名能欣者。由彼忍智厌.欣相应名能
欣厌。忍智实非欣.厌自性。
论。唯善者。亦遮经部信.精进二通三性故。
故成实论信品中云。信通三性。精进亦尔。
疏。是境第七者。问既为信依何非依七
答虽信依起。然信所缘。名境第七。
论。乐善为业者。按显扬第一。信业有五云。
断不信障为业。能得菩提资粮圆满为业。
利益自他为业。能趣善道为业。增长净
信为业。后之四种此乐善摄。为乐于善方
起四故。
疏。即是论中坚固信者。即摄大乘第七颂云。
清净增上力坚固心胜进。名菩萨初修无数
三大劫。又按瑜伽五十七云。问世尊依何
根处说如是言。于如来所净信深固根生
建立。一切世间若诸沙门。若婆罗门。若天魔.
梵。无有如法能引夺者。答依信根说。此
显其信于闻.思.修胜坚固义。
论。一信有实等者。具如疏明。有义弹云。或
如古师。言实事者因果体事。如四谛事。言
实理者四谛真理。即因果理。故五蕴云。谓于
业果谛实。极正符顺名信业果。大乘虚空灭
谛所收。非如有宗。故无有失。疏说为摄
虚空但总言实。此非大乘。不可依据 详
曰。疏说本空空无有故故非谛摄。不言
识变.依如立者谛不摄之。故第二疏言。识变
有别法名欣。非欲非无嗔。是心所法与心
相应。然见道说苦.集忍智名为能厌。灭道
忍智名能欣者。由彼忍智厌.欣相应名能
欣厌。忍智实非欣.厌自性。
论。唯善者。亦遮经部信.精进二通三性故。
故成实论信品中云。信通三性。精进亦尔。
疏。是境第七者。问既为信依何非依七
答虽信依起。然信所缘。名境第七。
论。乐善为业者。按显扬第一。信业有五云。
断不信障为业。能得菩提资粮圆满为业。
利益自他为业。能趣善道为业。增长净
信为业。后之四种此乐善摄。为乐于善方
起四故。
疏。即是论中坚固信者。即摄大乘第七颂云。
清净增上力坚固心胜进。名菩萨初修无数
三大劫。又按瑜伽五十七云。问世尊依何
根处说如是言。于如来所净信深固根生
建立。一切世间若诸沙门。若婆罗门。若天魔.
梵。无有如法能引夺者。答依信根说。此
显其信于闻.思.修胜坚固义。
论。一信有实等者。具如疏明。有义弹云。或
如古师。言实事者因果体事。如四谛事。言
实理者四谛真理。即因果理。故五蕴云。谓于
业果谛实。极正符顺名信业果。大乘虚空灭
谛所收。非如有宗。故无有失。疏说为摄
虚空但总言实。此非大乘。不可依据 详
曰。疏说本空空无有故故非谛摄。不言
识变.依如立者谛不摄之。故第二疏言。识变
疏卷第六¶ 第 914a 页 T43-0914.png
虚空三谛所摄。又依识.如所立虚空假名
虚空。非实空也。设据依如.识变虚空言谛
摄者。亦不尽理。随能变心何不苦.集.道
谛三摄。又七真如许四谛摄。依如立空何唯
灭谛。又本空本无。何得名为因果理耶。若
言非是因果理者。如何说云四谛真理即
因果理。由斯从宽不言谛故。于理无妨。
此论总谈。五蕴别列。亦不相违 问于所
依境何故次第起忍.乐.希 答要决方希。
又因果尔有斯次第 问于实等三信有
起.不可如所说。既信皆起。但举因果而以
明之。如何忍.欲.而有.不有 答初约总知
法体理事故但信忍。后别观德.自他有能
故信乐欲。又初实中亦包四谛。苦.集不乐
故总言忍。
论。三信有能等者。信有力言总有二释。一
依人辨。如疏所明。二约法说。故有义云。或
有力言即所信善。谓信善法能得能成有为
无为.世.出世果。起希望故而修习之。虽
非论文亦不违理。
论。忍谓胜解等者。问此信因果为俱异时
答释具灯.疏。有义准下俱起。初师必同时。
推寻事理。未决定时信不生故。由此信等
必欲.解俱。若依后师亦许异时。设于事理
未决定时信亦生故 详曰。后师因果同异
无违。前师必同。理便焉有何所以耶。但言
决定方有信生。不说言欲.解要俱时起。先
决后信。岂失于决方生信义。设依彼文但
可因并。准何说果亦俱生耶。由此言之否
虚空。非实空也。设据依如.识变虚空言谛
摄者。亦不尽理。随能变心何不苦.集.道
谛三摄。又七真如许四谛摄。依如立空何唯
灭谛。又本空本无。何得名为因果理耶。若
言非是因果理者。如何说云四谛真理即
因果理。由斯从宽不言谛故。于理无妨。
此论总谈。五蕴别列。亦不相违 问于所
依境何故次第起忍.乐.希 答要决方希。
又因果尔有斯次第 问于实等三信有
起.不可如所说。既信皆起。但举因果而以
明之。如何忍.欲.而有.不有 答初约总知
法体理事故但信忍。后别观德.自他有能
故信乐欲。又初实中亦包四谛。苦.集不乐
故总言忍。
论。三信有能等者。信有力言总有二释。一
依人辨。如疏所明。二约法说。故有义云。或
有力言即所信善。谓信善法能得能成有为
无为.世.出世果。起希望故而修习之。虽
非论文亦不违理。
论。忍谓胜解等者。问此信因果为俱异时
答释具灯.疏。有义准下俱起。初师必同时。
推寻事理。未决定时信不生故。由此信等
必欲.解俱。若依后师亦许异时。设于事理
未决定时信亦生故 详曰。后师因果同异
无违。前师必同。理便焉有何所以耶。但言
决定方有信生。不说言欲.解要俱时起。先
决后信。岂失于决方生信义。设依彼文但
可因并。准何说果亦俱生耶。由此言之否
疏卷第六¶ 第 914b 页 T43-0914.png
臧可暏。
论。惭等虽善非净为相者。问若惭非净。如何
前难云若令心净惭等何别 答惭既称
善。何得非净。然不似彼净为其相。与信
不同。由斯难.答望义不同。故无有失。
论。止诸恶行为业者。准显扬论第一。业有
五种。一断无惭障为业。第五增长惭为其
业。中间三种同信中三。故彼论中指同前
信。
疏。即是二缘者。显扬自法等二是惭缘也。
论。止息恶为业者。显扬业五。初断无愧。后
增长愧。中三同前。馀善之业皆有五种。但
初.后业望除自障能自增长。中三皆同复
不录之。准前可解。
论。谓依世间诃厌增上者。有义诃谓诃责。厌
谓厌离。见世间人及世间法。诃责暴人。厌
离恶法。故于暴恶而生轻拒。而弹疏云。谓
自厌恶此定不然。自厌恶者即是轻拒。愧
之自性。非世间故。今者既显世间诃厌故
前为正 详曰。恶法违己得世间名。为先
厌之后方轻拒。何理不得。故下文云于己
益损名自他故。故恶名他名世间者而无
有失。又厌.轻拒二义不同。若不先厌何乃
拒之。
疏。由前一理二教者。即前标宗而是理也。二
教可知。
论。然集论说至理必应尔者。此说彼论据因
果言。非彼论自约因果辨。彼论所明如前
疏引。
论。惭等虽善非净为相者。问若惭非净。如何
前难云若令心净惭等何别 答惭既称
善。何得非净。然不似彼净为其相。与信
不同。由斯难.答望义不同。故无有失。
论。止诸恶行为业者。准显扬论第一。业有
五种。一断无惭障为业。第五增长惭为其
业。中间三种同信中三。故彼论中指同前
信。
疏。即是二缘者。显扬自法等二是惭缘也。
论。止息恶为业者。显扬业五。初断无愧。后
增长愧。中三同前。馀善之业皆有五种。但
初.后业望除自障能自增长。中三皆同复
不录之。准前可解。
论。谓依世间诃厌增上者。有义诃谓诃责。厌
谓厌离。见世间人及世间法。诃责暴人。厌
离恶法。故于暴恶而生轻拒。而弹疏云。谓
自厌恶此定不然。自厌恶者即是轻拒。愧
之自性。非世间故。今者既显世间诃厌故
前为正 详曰。恶法违己得世间名。为先
厌之后方轻拒。何理不得。故下文云于己
益损名自他故。故恶名他名世间者而无
有失。又厌.轻拒二义不同。若不先厌何乃
拒之。
疏。由前一理二教者。即前标宗而是理也。二
教可知。
论。然集论说至理必应尔者。此说彼论据因
果言。非彼论自约因果辨。彼论所明如前
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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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若尔即三念住等亦尔者。此质意云。念住
亦用无嗔为体。应同大悲非根所摄。
疏。念住依惠故根所摄者。此师以彼对法为
正。按彼第十四出念住体云。于一切种
爱.恚俱烦恼并习气不现行具足中所有定
惠等为体 释曰。总以五法。无贪.无嗔.大
舍.定.惠而为体也。
疏。且依约影显非真理文者。会瑜伽也。按
五十七云。念住非根摄。无贪嗔所摄故。会
之云影显非实。举佛馀德依惠根收。显
此念住理亦尔也。
疏。此亦不然者。后师非前。未出所以。
疏。如五见至此无痴亦尔者。前师举见證无
痴实。
疏。或作善事至非要圣果者。随因果位所修
事毕即名为满。非唯圣极方得满名。
疏。若言勤至然此中者。问起生下。言然此
中者意云。此中勤者是何勤耶。文省略也。
疏。乍可名纯者。虽非是精犹胜染法名乍
可纯。
论。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者。有义欣大菩提
名无足者。且依胜说。理实数数入无漏观
令观增明亦名无足。不尔定姓无无足故。
疏。并前合为五解者。前者论.经所列五名
问后之四义解前五位。何得所释为能解
耶 答即所列五即是解彼精进之义。故合
为五。
疏。问何故此中以无贪为首者。其难意云。前
摽不放以勤为初。何故后结无贪为首。
疏卷第六¶ 第 915a 页 T43-0915.png
疏。答以前至从近而结者。此答意云。依次前
云若善依持之文结故。无贪为首。
论。静住为业者。有义问寂静住者但可名性
如何名业。以性显业前后无。故集论中但
云。不容杂染所依为业。故此论主应是错
也 详曰。若以令心平等三种而为其业。
可如所责。静住既非平等等三。如何难云
以性为业。又静住即是不容染义。对法何
殊独责此论由斯诸论文虽少异义理大
同。幸不致惑。又性显业亦复何违。如第七
八识思量.了别为性相故。若云心所无
如是者。理亦不然。如此论中忿以愤发而
为其性。对法即以愤发为业。岂不性.业同
愤发故二论互举。又此明恼暴等为性。蛆螫
为业。五蕴论云。发举恶言尤蛆为性。亦是
性.业二论互明。此何不许。由此观之论实
非错。
疏。非谓行也者。行非平声。应从去声读。
论。初中复位辨舍差别者。显平等三别之所
以。故杂集第一云。心平等性者。谓以初中后
位辨舍差别。所以者何。由舍与心相应离
沈没等不平等性故。最初證得心平等性。
由心平等远离加行自然相续故。次复證
得心正直性。由心正直于诸杂染无怯虑
故。最后證得心无功用住性。
疏。对法第十至为贪忧者。按彼论。解七觉
支中舍觉支云。舍是不染污体。永除贪忧
不染污位为自性故。有疏本云对法第十八
道支中说者误也。
疏卷第六¶ 第 915b 页 T43-0915.png
疏。以忧根亦有舍者忧通善故。
论。虽有义别至故不别立者。准瑜伽论五十
六中。依嗔.贪等立馀染法 应翻为净。为
无异故。故此不言。即彼论云。多随嗔恚自
在转义一切一分是有诤。多随爱见自在转
义一切一分是有爱味。多随贪自在转义一
切一分是依耽嗜。馀处有文类知不录。
论。欣谓欲俱等者。问何故根本.随惑不次而
翻之耶 答同类邻明。欣.不忿等无嗔分故。
故次欣后明不忿等。厌.不悭等俱无贪分。
故次厌后明不悭等。馀准可悟。
论。不恨恼嫉等者。准瑜伽论八十九。依嗔
而立七差别法。亦合翻之依于无嗔立于
善法。故言等也。即彼论云。若烦恼缠能令
发起执持刀杖斗讼违诤故名愤发。于不
顺言性不堪忍故名恶说。于骂反骂于嗔
反嗔等名为不忍。为性恼他故名抵突。性
好讥嫌故名諀訾。心怀憎恶。于他攀缘不
饶益相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恚寻思。心
怀损恼。于他攀缘恼乱之相起发意言。馀
如前说名害寻思。
论。不悭憍等者。亦等瑜伽八十九说依贪
所立诸烦恼法翻立善中。即彼论云。现行
遮逼有所乞丐故名研求。于所得利不
生喜足。设获他利更求胜利。名以利求
利。耽著财利显不实德。欲令他知故名
恶欲。于大人所欲求广大利养恭敬故名
大欲。怀染污心显不实德。欲令他知名
自希欲。于自诸欲深生贪爱名为耽嗜。于
疏卷第六¶ 第 915c 页 T43-0915.png
他诸欲深生贪著名遍耽嗜。于诸境界深
生耽著说名为贪。于诸恶行深生耽著
名非法贪。于自父母等诸财宝不正受用名
为执著。于他委寄所有财物规欲抵拒故
名恶贪。于所缘境深生系缚。犹如美睡隐
翳其心名不应理转。心怀爱染攀缘诸欲
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欲寻思。心怀染污
攀缘亲感起发意言。馀如前说名亲里
寻思。心怀染污攀缘国土起发意言。馀如
前说名国土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义推
托迁近后时望得发起意言。馀如前说名
不死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他。若劣若胜
起发意言。馀如前说是名轻蔑相应寻思。
心怀染污攀缘施主。往还家势起发意言。
随顺随转是名家势相应寻思 问此中言
贪与根本贪而何别耶 答彼根本贪名不
善根。此即不尔故有别也。
论。不覆诳谄等者。即瑜伽论六十二中.及八
十九憍许亦是入所翻中。六十二云。云何
为憍。谓于增上惑毁犯尸罗由见闻疑
他所举时。遂托馀事假他馀事惑设外
言而相诱引。云何为许。谓怖他故。或复于
彼有所希故。虽有犯重而不发露。亦不
现行。非实意乐诈于有智同梵行所现行。
亲爱恭敬耎善身.语二业。八十九云。心怀
染污为显己德假现威仪故名为憍。心
怀染污为显己德。或现亲事或行耎语
故名为诈 问二文何别 答初约覆罪。后
为显德。故二文别。
生耽著说名为贪。于诸恶行深生耽著
名非法贪。于自父母等诸财宝不正受用名
为执著。于他委寄所有财物规欲抵拒故
名恶贪。于所缘境深生系缚。犹如美睡隐
翳其心名不应理转。心怀爱染攀缘诸欲
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欲寻思。心怀染污
攀缘亲感起发意言。馀如前说名亲里
寻思。心怀染污攀缘国土起发意言。馀如
前说名国土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义推
托迁近后时望得发起意言。馀如前说名
不死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他。若劣若胜
起发意言。馀如前说是名轻蔑相应寻思。
心怀染污攀缘施主。往还家势起发意言。
随顺随转是名家势相应寻思 问此中言
贪与根本贪而何别耶 答彼根本贪名不
善根。此即不尔故有别也。
论。不覆诳谄等者。即瑜伽论六十二中.及八
十九憍许亦是入所翻中。六十二云。云何
为憍。谓于增上惑毁犯尸罗由见闻疑
他所举时。遂托馀事假他馀事惑设外
言而相诱引。云何为许。谓怖他故。或复于
彼有所希故。虽有犯重而不发露。亦不
现行。非实意乐诈于有智同梵行所现行。
亲爱恭敬耎善身.语二业。八十九云。心怀
染污为显己德假现威仪故名为憍。心
怀染污为显己德。或现亲事或行耎语
故名为诈 问二文何别 答初约覆罪。后
为显德。故二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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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对法解慢等者。按彼释云。不敬者谓
于师长及有德所而生憍傲。苦生者谓生
后有故。
疏。合根本二十六随烦恼中者。意云。本.随总
二十六。于中十一翻入其善。疏文倒也。应
云合根本.随烦恼二十六中。
论。相用别者便立之者。问不放逸等无别相
用云何立之 答前云无用无彼四外别
体之用。今云有用有彼同体差别之用 问
虽用有别体相还同。如何别立 答相之与
用随有一别即立善中。非相.用二全别方
立。
疏。下之八法或复十法者。八谓大随。十加邪
欲.解。
论。论说十一六位中起等者。问此师善法极
多几俱 答如疏具明 有义于无漏位
容九俱起。轻安有漏。惭.愧起一。无第二故。
有漏定心容八俱起。除舍.不逸.惭.愧随一。
散善容七。前八之中除轻安故 详曰。此
望疏谈随显少差义无越也。而疏意云。由
此师引六位为證。恐惑者云此师许彼决
定等位。但一信等故。云此师而皆许俱也。
即显六位一一容与馀所等并名皆许也。
非说十一俱起名皆。九.八.七俱理准可悉。
故不缕言故亦无咎 有云。疏主许十一
俱此乖本旨 岂可疏主不解前师惭等
不并言十一俱。
疏。虽惭与愧至合一位摄者。此释伏难。难意
云。惭.愧二法起既不俱。何故六位合居一
疏卷第六¶ 第 916b 页 T43-0916.png
处。故此答生。
论。应说信等至十遍善心者。问忿等依嗔立。
瞋位忿等无。行舍等依他。四法无方起 答
设尔何失 若尔云何十遍善心 有义问
答展转释之。文多不录。但写意云。忿等嗔
分。与嗔不俱。舍等义别。故得俱起。难舍等
义别可名为假。忿既别生应非假摄。答以
体即嗔无别名假。难嗔既不俱云何体嗔。
答即说嗔体名忿等故。难既忿即嗔。如瞋
非假。答说嗔作忿。忿何不假。难忿时无
嗔。云何说嗔以之为忿。答从瞋种生说
嗔作忿。难受受种生名受非想。忿嗔种生
名嗔非忿。答忿嗔种起义别名忿。受受种
生领纳非想 详曰。忿嗔种生假不俱者。不
害应然。离无瞋无应二不并。岂可不害别
有种生。由斯不得言瞋.忿二种同不俱。
故应说云。忿等依瞋境行粗违而不俱起。
不害不尔。随何善位皆不损物。故得俱
生。行舍等二准此应知 问瑜伽五十六云。
问诸法谁相应。答他性相应非自性。既不相
应云何俱起 答但是相应而必俱起。自有
俱起不是相应。色.不相应虽有心俱非相
应故 问四事阙何 答相应四义阙事等
也。不害.无瞋无别体事。舍.不放逸对勤.三
根亦准此知。望馀信等可名相应。用不
离体不害舍等亦具四义。
论。有义定加行亦得定地名等者。问何故瑜
伽五十六云。谓轻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属。并
彼果法所不摄义。是欲界系。既云轻安所不
论。应说信等至十遍善心者。问忿等依嗔立。
瞋位忿等无。行舍等依他。四法无方起 答
设尔何失 若尔云何十遍善心 有义问
答展转释之。文多不录。但写意云。忿等嗔
分。与嗔不俱。舍等义别。故得俱起。难舍等
义别可名为假。忿既别生应非假摄。答以
体即嗔无别名假。难嗔既不俱云何体嗔。
答即说嗔体名忿等故。难既忿即嗔。如瞋
非假。答说嗔作忿。忿何不假。难忿时无
嗔。云何说嗔以之为忿。答从瞋种生说
嗔作忿。难受受种生名受非想。忿嗔种生
名嗔非忿。答忿嗔种起义别名忿。受受种
生领纳非想 详曰。忿嗔种生假不俱者。不
害应然。离无瞋无应二不并。岂可不害别
有种生。由斯不得言瞋.忿二种同不俱。
故应说云。忿等依瞋境行粗违而不俱起。
不害不尔。随何善位皆不损物。故得俱
生。行舍等二准此应知 问瑜伽五十六云。
问诸法谁相应。答他性相应非自性。既不相
应云何俱起 答但是相应而必俱起。自有
俱起不是相应。色.不相应虽有心俱非相
应故 问四事阙何 答相应四义阙事等
也。不害.无瞋无别体事。舍.不放逸对勤.三
根亦准此知。望馀信等可名相应。用不
离体不害舍等亦具四义。
论。有义定加行亦得定地名等者。问何故瑜
伽五十六云。谓轻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属。并
彼果法所不摄义。是欲界系。既云轻安所不
疏卷第六¶ 第 916c 页 T43-0916.png
摄故方名欲界。云何言欲得有轻安 答
如疏明。
疏。然自有寻伺等有长短者。遍三地有名
之为长。虽三地有而不遍者故说为短。
即如轻安初寻伺地。而不遍有故名为短。
疏。第二又解定所引善等者。此解定引證因
五识。成事智俱通證因果。
疏。此据因位者。结定引因。
疏。若在佛果此为正义者。明其第二成事智
因以下。正义许成事智在佛方有。
疏。或初地时等者。显成事因亦證因五。
疏。若作此解至有轻安故者。显释成事在因
位非。及明非理。
疏。彼前但据至非为尽理者。释前难也。并
会前释欲无轻安之所以也。
疏。第三又解等者。此释意云。文虽总言五
有轻安。意谈三识。轻安在色。鼻.舌唯欲故
但三识。言总意别故不违前 问三解何正
答而有断云。第三为正。初说违文。果位
唯善自他共许。何烦更说定所引言。第二
违理。前言欲界无有轻安。今复成有故违
理也 有义释云。三皆无违。初标宗故。未
论因果故说善言。大地菩萨生欲界中无
漏引生亦无有失。会前文者如疏具明
详曰。第二释中定所引善在因可然。成所作
智不唯果者违护法义。三释优劣思可知
之。
疏。馀受可有即通果心者。馀乐舍受得有轻
安。言即通果指有之心。
如疏明。
疏。然自有寻伺等有长短者。遍三地有名
之为长。虽三地有而不遍者故说为短。
即如轻安初寻伺地。而不遍有故名为短。
疏。第二又解定所引善等者。此解定引證因
五识。成事智俱通證因果。
疏。此据因位者。结定引因。
疏。若在佛果此为正义者。明其第二成事智
因以下。正义许成事智在佛方有。
疏。或初地时等者。显成事因亦證因五。
疏。若作此解至有轻安故者。显释成事在因
位非。及明非理。
疏。彼前但据至非为尽理者。释前难也。并
会前释欲无轻安之所以也。
疏。第三又解等者。此释意云。文虽总言五
有轻安。意谈三识。轻安在色。鼻.舌唯欲故
但三识。言总意别故不违前 问三解何正
答而有断云。第三为正。初说违文。果位
唯善自他共许。何烦更说定所引言。第二
违理。前言欲界无有轻安。今复成有故违
理也 有义释云。三皆无违。初标宗故。未
论因果故说善言。大地菩萨生欲界中无
漏引生亦无有失。会前文者如疏具明
详曰。第二释中定所引善在因可然。成所作
智不唯果者违护法义。三释优劣思可知
之。
疏。馀受可有即通果心者。馀乐舍受得有轻
安。言即通果指有之心。
疏卷第六¶ 第 917a 页 T43-0917.png
疏。若尔鼻舌至如何通者。显是通果方有轻
安理非善正。有相例失。
疏。苦根虽名无漏至五识不俱者。五识不俱
而有二义。一五总不与轻安俱也。由有苦
故。二但苦受相应不俱非馀舍乐不容俱
也。前释善也。故疏下云。然实菩萨至但除苦
受。若准后解以显菩萨五得有讫。然实等
文岂不烦剩。故知前善。
疏。不断违文者。违对法论恶趣之报皆见断
文。
疏。善染二因至皆名为断者。总望因果皆
得断名。约四断义别别明之。如下.及灯。
故此不叙。
疏。不生名断其因亦断者。据不生故以释
断义。无想天因入见名断。永不生故。
疏。百法等说者。百法显痴通于利钝。故安
钝利两惑中间。唯识明痴是不善根。故贪.嗔
下慢等上列。
疏。爱佛贪灭皆染污收者。有义今解此等非
是法执。若不坚著但起欣求。此既善心不
可名执。可同有部名善法欲。若起染爱
是烦恼贪 详曰。如名起义既云贪佛。岂
有贪法非是染执名为善耶。若但欣求不
起染执。谁言此等名之为贪。又谁不知
是善法欲劳为分别。
论。谓由爱力取蕴生故者。释此贪等圣教非
一。大意无著但广略异。盖作者意取尚不
同。今引异要同繁不取。显扬第一云。业有
五能障无贪为业。障得菩提资粮圆满
疏卷第六¶ 第 917b 页 T43-0917.png
为业。损害自他为业。能趣恶道为业增
长贪欲为业。馀嗔等业皆有五种。初后二
别。中三并同。思作可悉 五十五中贪由十
事生。一取蕴。二诸见。三未得境界。四已得
境界。五已所受用过去境界。六恶行。七男女。
八亲支。九资具。十后有及无有。
论。云何嗔等者。五十五中由十事生。一己
身。二所爱有情。三非所爱有情。四过去怨
亲。五未来怨亲。六现在怨亲。七不可意境。八
嫉妒。九宿习。十他见 又五十八云。谓有四
种。具如疏列。略为二释。一云。一于损己他
见。二损己他有情。上损己言谈下两处。一
云于损己。二他见他有情。馀二可悉。
疏。独头无明迷理等者。问前第五云。独行无
明而有两种。谓主.非主。非主无明通于见
修。云何今判唯迷理耶 答且然。瑜伽是主
者说。五十八云。又此无明总有二种。一烦恼
相缠相应。二独行。若无贪等诸烦恼缠。但
于苦等诸谛境中。不如理作意力故钝惠士
夫诸不如实简择。覆障缠里闇昧等心所性
名独行无明 又非主者。多迷理起。从多
分言。由斯疏中不言唯也。
疏。邪见拨无至诸杂染者。有云。邪见总显
五见。若云邪定唯显邪见。馀之四见何以不
说。若等言等。何邪见后举钝等利 又杂
集云。邪决定者谓颠倒智。而总相说不言邪
见。故知邪定同彼通五。有义救云。疏无有
失。邪见多由疑惑生故。故邪定言但说邪
见馀见等等。戒禁取等设无疑者而亦生故。
长贪欲为业。馀嗔等业皆有五种。初后二
别。中三并同。思作可悉 五十五中贪由十
事生。一取蕴。二诸见。三未得境界。四已得
境界。五已所受用过去境界。六恶行。七男女。
八亲支。九资具。十后有及无有。
论。云何嗔等者。五十五中由十事生。一己
身。二所爱有情。三非所爱有情。四过去怨
亲。五未来怨亲。六现在怨亲。七不可意境。八
嫉妒。九宿习。十他见 又五十八云。谓有四
种。具如疏列。略为二释。一云。一于损己他
见。二损己他有情。上损己言谈下两处。一
云于损己。二他见他有情。馀二可悉。
疏。独头无明迷理等者。问前第五云。独行无
明而有两种。谓主.非主。非主无明通于见
修。云何今判唯迷理耶 答且然。瑜伽是主
者说。五十八云。又此无明总有二种。一烦恼
相缠相应。二独行。若无贪等诸烦恼缠。但
于苦等诸谛境中。不如理作意力故钝惠士
夫诸不如实简择。覆障缠里闇昧等心所性
名独行无明 又非主者。多迷理起。从多
分言。由斯疏中不言唯也。
疏。邪见拨无至诸杂染者。有云。邪见总显
五见。若云邪定唯显邪见。馀之四见何以不
说。若等言等。何邪见后举钝等利 又杂
集云。邪决定者谓颠倒智。而总相说不言邪
见。故知邪定同彼通五。有义救云。疏无有
失。邪见多由疑惑生故。故邪定言但说邪
见馀见等等。戒禁取等设无疑者而亦生故。
疏卷第六¶ 第 917c 页 T43-0917.png
故此不说 详曰。更助救云。疏邪见言通含
五见。见不正故并得邪名。问何教为證。答
瑜伽五十八云。邪见者一切倒见。于所知事
颠倒而转皆名邪见。当知此见略有二种。
一者增益。萨迦耶等四见。二者损减。谤因
果诸见 亦如杂集颠倒智言包于五见。疏
若不置邪见言。而恐惑者不知邪定因于
见也。若五别说复繁言论。但云邪见文约
旨明理固无爽 又五十八云。有四无明。若
于不见闻觉知义中所有无知名无解愚。
若于见闻觉知所知义中。散乱失念所有无
智名放逸愚。于颠倒心所有无智名染污
愚。不颠倒心所有无智名不染污愚 释曰。
四倒等惑相应无明名为染污。所知障者名
不染污。对二乘说更有馀释。如瑜伽钞。
疏。或远从根本说者。对法论言。依止萨迦耶
见心高举为体者。据本说也。
论。此慢差别至我德处生者。问三品.我.德合
有五事。按瑜伽论五十五中。七慢依六事。
前四同此。五已得未得颠倒。六功德颠倒。何
乃不同 答此合彼开。德分二种故不相违。
问又彼论云。当知二慢依胜有情事生。
馀各依一事。释曰。二谓卑慢及慢过慢。五蕴
于彼何意别耶 答五蕴委陈。瑜伽粗示。又
慢有二。故五十八云。慢略有二。谓乱.不乱。
不惑乱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于等计等。
而生憍慢。惑乱慢者谓馀六慢 又由受用
鄙劣资具自谓尊贵名惑乱慢。若由受用
胜妙资具者自谓富乐名不乱慢。亦由邪
五见。见不正故并得邪名。问何教为證。答
瑜伽五十八云。邪见者一切倒见。于所知事
颠倒而转皆名邪见。当知此见略有二种。
一者增益。萨迦耶等四见。二者损减。谤因
果诸见 亦如杂集颠倒智言包于五见。疏
若不置邪见言。而恐惑者不知邪定因于
见也。若五别说复繁言论。但云邪见文约
旨明理固无爽 又五十八云。有四无明。若
于不见闻觉知义中所有无知名无解愚。
若于见闻觉知所知义中。散乱失念所有无
智名放逸愚。于颠倒心所有无智名染污
愚。不颠倒心所有无智名不染污愚 释曰。
四倒等惑相应无明名为染污。所知障者名
不染污。对二乘说更有馀释。如瑜伽钞。
疏。或远从根本说者。对法论言。依止萨迦耶
见心高举为体者。据本说也。
论。此慢差别至我德处生者。问三品.我.德合
有五事。按瑜伽论五十五中。七慢依六事。
前四同此。五已得未得颠倒。六功德颠倒。何
乃不同 答此合彼开。德分二种故不相违。
问又彼论云。当知二慢依胜有情事生。
馀各依一事。释曰。二谓卑慢及慢过慢。五蕴
于彼何意别耶 答五蕴委陈。瑜伽粗示。又
慢有二。故五十八云。慢略有二。谓乱.不乱。
不惑乱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于等计等。
而生憍慢。惑乱慢者谓馀六慢 又由受用
鄙劣资具自谓尊贵名惑乱慢。若由受用
胜妙资具者自谓富乐名不乱慢。亦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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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谓后有胜名为惑乱。若由正行谓后有
胜名不惑乱 问于劣谓胜。于等谓等。
此称境知。无高举故。何名为慢 答顺正
理云。如是虽实劣等处生。而能令心高举
染恼名慢烦恼。于理何失。又正理论邪.增
上慢各为二释。增上二者。一云于未證得殊
胜德中谓已證得。二云于證少德谓已證
多。邪慢二者。一云谓诸恶行名为无德。彼
成此法谓已有斯殊胜功德特恶高举。二
即如前全无谓有。然即大乘义不同者思可
知矣。慢类等义具如灯也。
论。云何为疑等者。问瑜伽五十八云。当知此
疑略由五相差别建立。谓于他世.作用.因
果.诸谛.宝中心怀犹预。此中何唯云谛理
耶 答即此谛中摄彼五尽 相摄云何
答宝灭道收。作用谓业。即是其因。及于皆过
去集谛摄。总相而言过为现因。未来及果苦
谛所摄。故杂集论第一云。谛犹豫者亦摄
于宝犹预。如其所应灭道谛摄。
论。犹豫简择说为疑故者。即瑜伽论第八说
云。谓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法故。即于所
知事唯用分别异觉为体。
论。谓恶见者多受苦者。有义多受苦者通五
趣苦。一切苦果无不皆由恶见生。故佛地
论说。业.惑.及果一切皆由我见生故。处处
皆说由恶见力生死轮回无休息故 详
曰。若通五趣三苦远因。而有义无失。若依
欲界三涂等苦为近因发。今依疏辨。然观
此论疏说为优。论云招苦。招苦之者是分
胜名不惑乱 问于劣谓胜。于等谓等。
此称境知。无高举故。何名为慢 答顺正
理云。如是虽实劣等处生。而能令心高举
染恼名慢烦恼。于理何失。又正理论邪.增
上慢各为二释。增上二者。一云于未證得殊
胜德中谓已證得。二云于證少德谓已證
多。邪慢二者。一云谓诸恶行名为无德。彼
成此法谓已有斯殊胜功德特恶高举。二
即如前全无谓有。然即大乘义不同者思可
知矣。慢类等义具如灯也。
论。云何为疑等者。问瑜伽五十八云。当知此
疑略由五相差别建立。谓于他世.作用.因
果.诸谛.宝中心怀犹预。此中何唯云谛理
耶 答即此谛中摄彼五尽 相摄云何
答宝灭道收。作用谓业。即是其因。及于皆过
去集谛摄。总相而言过为现因。未来及果苦
谛所摄。故杂集论第一云。谛犹豫者亦摄
于宝犹预。如其所应灭道谛摄。
论。犹豫简择说为疑故者。即瑜伽论第八说
云。谓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法故。即于所
知事唯用分别异觉为体。
论。谓恶见者多受苦者。有义多受苦者通五
趣苦。一切苦果无不皆由恶见生。故佛地
论说。业.惑.及果一切皆由我见生故。处处
皆说由恶见力生死轮回无休息故 详
曰。若通五趣三苦远因。而有义无失。若依
欲界三涂等苦为近因发。今依疏辨。然观
此论疏说为优。论云招苦。招苦之者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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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故。
疏。分别俱生如显扬第一说者。意显俱生.分
别二我皆缘五蕴。即彼论云。一萨迦耶见。
谓于五取蕴计我.我所染污惠为体。或是
俱生。或分别起。
论。此见差别有二十句等者。如对法论。疏.
灯虽引读犹难悟。今重略明。彼论问云。何
因十五是我所见。相应我所故。随转我所故。
不离我所故。相应我所者。谓我有色。由我
与彼相应说有彼故。随转我所者。谓色属
我。若彼由此自在力转。或舍或役。世间说
彼是我所故。不离我所者。谓我在色中彼计
实我处在蕴中遍体随行故。馀蕴各然 问
我与我所行相不同。如何是我复即所耶
答有二释。一云如色蕴中根尘等别。且身为
我馀色为所。二云谈一一蕴皆有一我三
所差别。不言三所即是当蕴我之所也。而
是别蕴我之所故。后释为正 问若尔如何
我在中住遍体随行 答且色为所。是受
等我在中而住 问色受等别如何遍体称
随行 答如药处铜随行体遍理亦何失。由
斯说云分别行缘蕴等。显二十句.六十五
句有差别也 问分别行等谁所说耶 答
是佛法者谈彼外道计我差别。有斯不同
令学者知说斯言也。亦非外道自说计我
有二十等句之差别也。皆内谈外为令遍
知有弃舍故。
疏。六十二见等者。按大智度论第十五云。
身边见以为根本。五蕴各四我.我所见。三世
疏。分别俱生如显扬第一说者。意显俱生.分
别二我皆缘五蕴。即彼论云。一萨迦耶见。
谓于五取蕴计我.我所染污惠为体。或是
俱生。或分别起。
论。此见差别有二十句等者。如对法论。疏.
灯虽引读犹难悟。今重略明。彼论问云。何
因十五是我所见。相应我所故。随转我所故。
不离我所故。相应我所者。谓我有色。由我
与彼相应说有彼故。随转我所者。谓色属
我。若彼由此自在力转。或舍或役。世间说
彼是我所故。不离我所者。谓我在色中彼计
实我处在蕴中遍体随行故。馀蕴各然 问
我与我所行相不同。如何是我复即所耶
答有二释。一云如色蕴中根尘等别。且身为
我馀色为所。二云谈一一蕴皆有一我三
所差别。不言三所即是当蕴我之所也。而
是别蕴我之所故。后释为正 问若尔如何
我在中住遍体随行 答且色为所。是受
等我在中而住 问色受等别如何遍体称
随行 答如药处铜随行体遍理亦何失。由
斯说云分别行缘蕴等。显二十句.六十五
句有差别也 问分别行等谁所说耶 答
是佛法者谈彼外道计我差别。有斯不同
令学者知说斯言也。亦非外道自说计我
有二十等句之差别也。皆内谈外为令遍
知有弃舍故。
疏。六十二见等者。按大智度论第十五云。
身边见以为根本。五蕴各四我.我所见。三世
疏卷第六¶ 第 918c 页 T43-0918.png
各成二十句见。并本身见.边见二种合六
十二。
疏。以为何證等者。按五十八云。愚夫于此
五取蕴中起二十句萨迦耶见。五句我见。馀
见我所。是名迷苦萨迦耶见。又总结云。此十
烦恼皆迷苦谛见苦所断。既云迷苦见苦
所断。故分别惑其理极成。
疏。等十四不可记事者。如有问彼十四事
者不应为释。无义利故名不可记。其十四
者按大般若经云。世界常耶。无常耶。亦常
无常耶。非常非无常耶。为四。世间有边无边
等为四。如来死后有耶。无耶。亦有亦无耶。
非有非无耶。为四。命与身一为一。命与身
异为一。合为十四。
疏。此六十二见唯分别起等者。按彼论云。
边执见者。谓六十二诸见趣中。计度前际诸
遍常论。一分常论。及计后际诸有想论。无
想论。非想非非想论。断见所摄。边执见者。
谓七事断论。此边执见唯分别起。邪见分别
不待言成故不录也。
疏。彼文又说梵王常等者。彼五十八云。有诸
见妄计自在.世主.释梵.及馀物类为常。为
恒。无有变易。如是邪见亦迷苦谛。
疏。依现在至过者。即瑜伽论八十七云。云何
当有前后际俱行者。谓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曾有谁。谁当有我。今此有情来何所从。
于此没已去何所至。又毗婆沙百九十九。若
依现在起分别见或名前际。或名后际。是
未来前过去后故。或未来因过去果故。
十二。
疏。以为何證等者。按五十八云。愚夫于此
五取蕴中起二十句萨迦耶见。五句我见。馀
见我所。是名迷苦萨迦耶见。又总结云。此十
烦恼皆迷苦谛见苦所断。既云迷苦见苦
所断。故分别惑其理极成。
疏。等十四不可记事者。如有问彼十四事
者不应为释。无义利故名不可记。其十四
者按大般若经云。世界常耶。无常耶。亦常
无常耶。非常非无常耶。为四。世间有边无边
等为四。如来死后有耶。无耶。亦有亦无耶。
非有非无耶。为四。命与身一为一。命与身
异为一。合为十四。
疏。此六十二见唯分别起等者。按彼论云。
边执见者。谓六十二诸见趣中。计度前际诸
遍常论。一分常论。及计后际诸有想论。无
想论。非想非非想论。断见所摄。边执见者。
谓七事断论。此边执见唯分别起。邪见分别
不待言成故不录也。
疏。彼文又说梵王常等者。彼五十八云。有诸
见妄计自在.世主.释梵.及馀物类为常。为
恒。无有变易。如是邪见亦迷苦谛。
疏。依现在至过者。即瑜伽论八十七云。云何
当有前后际俱行者。谓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曾有谁。谁当有我。今此有情来何所从。
于此没已去何所至。又毗婆沙百九十九。若
依现在起分别见或名前际。或名后际。是
未来前过去后故。或未来因过去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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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四遍常者。问瑜伽第六云谓或依三品静
虑起宿住念或依天眼。不言劫数。显扬.梵
网亦然。按长阿含云。或有沙门.婆罗门等。
以三昧力能忆四十八成坏劫事。其中众生
不增不减常聚不散。第四直以捷疾智见
说一切常。何乃不同 答宗计既殊。不烦和
会。或外道执品类不一各叙一计。故瑜伽
云。或依天眼 既置或言明计非一。且叙
一也。婆沙等别准此应知。不同无失。瑜伽
等论不言劫数。但略故尔。故第六云如经
广说。故知略也。说馀见差类此应悉 有
义会云。瑜伽论等依梵网经。谓本计师说依
定心。以伊师迦等本上古仙。由得五通不
如实知而起计故。毗婆沙论依阿含经
通本未计说依散心。诸后学徒依先传授
别起计故。二经影略义无失故。
疏。大种常无常等者。问既不云我。云何边
收。非我后故 答文虽不言。理实是彼计
蕴我者起斯计也。故得边收。
疏。其全常至如何全常者。亦有本云如前全
常。疏既不同。略为三释。一应云如何。如何
即是随何之义。随何全常皆有自我。二应
云如四。如四全常中皆有自我。三应云
如前。如前常言结指前也。三皆有理。应
从多本。
疏。一个边见至是何见者。而有解云。一个边
见缘上下生。属前文者不然此属下也。牒
以为问缘上为常。下为无常。从多分说。
四分常中大种与心非上下故。或依梵说
疏卷第六¶ 第 919b 页 T43-0919.png
名上无失。然阙下义。
疏。此虽非断至是染惠者。非无常解皆名断
见。拨后永无方名断见。故此非断。问缘下
无常与缘上常。二见俱耶 答不俱。无一
心中有二惠故。
疏。此总是我等者。总计五蕴。而作一我。更
无差异。蕴无不遍。如次名为遍满.无二.无
异.无缺。
疏。我有色等者。即有色我有彼想故名为
有想。问既云死后而有于想。复约于地如
何得云我有于想名有想耶 答由我有
想后随生处名为有想。非今时无后方有
也。不尔无想俱非八论不应各八。
疏。二我无色等者。问四无色蕴总为一我。为
别为四 答别计为四 若尔想蕴而为
我者。云何得言我有想耶。必有于他方名
有故 答有彼想用名为有想。
疏。一想者在前三无色等者。问何为名一
答唯一意识馀五无故。故婆沙论云。由彼诸
想一门转故说名一想。
疏。种种想在欲色界等者。故婆沙云。由彼诸
想六四门转。及缘种种境界。起故。
疏。纯有苦至寻伺皆客得起者。由依等至而
能起通。见苦乐等而后起执。依寻.伺者
凭邪师教说乐等事处所差别因执而生。
或见现世苦乐等。因兹搆尽计论而起。此
世既苦。他世亦然。乐等亦然。
论。无想俱非各有八论者。问何故有相具
有十六无想俱非俱除后八 答后之八种
疏。此虽非断至是染惠者。非无常解皆名断
见。拨后永无方名断见。故此非断。问缘下
无常与缘上常。二见俱耶 答不俱。无一
心中有二惠故。
疏。此总是我等者。总计五蕴。而作一我。更
无差异。蕴无不遍。如次名为遍满.无二.无
异.无缺。
疏。我有色等者。即有色我有彼想故名为
有想。问既云死后而有于想。复约于地如
何得云我有于想名有想耶 答由我有
想后随生处名为有想。非今时无后方有
也。不尔无想俱非八论不应各八。
疏。二我无色等者。问四无色蕴总为一我。为
别为四 答别计为四 若尔想蕴而为
我者。云何得言我有想耶。必有于他方名
有故 答有彼想用名为有想。
疏。一想者在前三无色等者。问何为名一
答唯一意识馀五无故。故婆沙论云。由彼诸
想一门转故说名一想。
疏。种种想在欲色界等者。故婆沙云。由彼诸
想六四门转。及缘种种境界。起故。
疏。纯有苦至寻伺皆客得起者。由依等至而
能起通。见苦乐等而后起执。依寻.伺者
凭邪师教说乐等事处所差别因执而生。
或见现世苦乐等。因兹搆尽计论而起。此
世既苦。他世亦然。乐等亦然。
论。无想俱非各有八论者。问何故有相具
有十六无想俱非俱除后八 答后之八种
疏卷第六¶ 第 919c 页 T43-0919.png
云小乐等。明皆有想。故无想无想复明利。
俱非亦阙 疏。见他得定等者。问何故有想
不言见他得定生等。答无想处一。故要见
他自方生执。有想不尔何得为例。或影
显也。不及前释。
疏。等至寻伺皆客等起者。按婆沙云。诸寻
伺者执色为我。见或有时熟眠.闷绝苦受所
切似全无想便作是念。我虽有色而无其
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由此故云死后无
想。准此未必计生无想方名无想。与前
得定计无想别。前有苦等亦准此知。
论。俱非八者。列之如疏。按婆沙论略拾要
云。一诸寻伺者执色为我。彼见有情想不
明了便作是念。说我有色非有想非无
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非由彼定可起
此执。所以者何。要离无所有处染者。方执
非想非非想处诸蕴为我。彼既无色此执理
无。有依别义说得彼定亦有此执。谓生
故色已离无所有处染者。执彼非想非非
相处诸蕴为我。彼所执我体虽非色。而
与色合名有色我。如说髣人人体有髣。
彼虽不执以色为我。而所执我未离色
故。乃至命终犹随身故。故说有色。由所
入定想不明了。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想
死后亦然。许无色界亦有色者。彼许有执
非想非非想处。我实有色而非有想亦非
无想。二得彼定者执彼非想非非想处诸无
色蕴以之为我。或为我所。彼所执我无色
为性。或有无色名无色我。由入彼定想
俱非亦阙 疏。见他得定等者。问何故有想
不言见他得定生等。答无想处一。故要见
他自方生执。有想不尔何得为例。或影
显也。不及前释。
疏。等至寻伺皆客等起者。按婆沙云。诸寻
伺者执色为我。见或有时熟眠.闷绝苦受所
切似全无想便作是念。我虽有色而无其
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由此故云死后无
想。准此未必计生无想方名无想。与前
得定计无想别。前有苦等亦准此知。
论。俱非八者。列之如疏。按婆沙论略拾要
云。一诸寻伺者执色为我。彼见有情想不
明了便作是念。说我有色非有想非无
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非由彼定可起
此执。所以者何。要离无所有处染者。方执
非想非非想处诸蕴为我。彼既无色此执理
无。有依别义说得彼定亦有此执。谓生
故色已离无所有处染者。执彼非想非非
相处诸蕴为我。彼所执我体虽非色。而
与色合名有色我。如说髣人人体有髣。
彼虽不执以色为我。而所执我未离色
故。乃至命终犹随身故。故说有色。由所
入定想不明了。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想
死后亦然。许无色界亦有色者。彼许有执
非想非非想处。我实有色而非有想亦非
无想。二得彼定者执彼非想非非想处诸无
色蕴以之为我。或为我所。彼所执我无色
为性。或有无色名无色我。由入彼定想
疏卷第六¶ 第 920a 页 T43-0920.png
不明了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相死
后亦然。诸寻伺者执无色为我。彼见有情
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无色非有想非无
想。第三句中而有三节。初唯寻伺中许依
定。后许有色。所有喻等并同初句。
疏。一由彼定时分促等者。由时促故随缘
一蕴名一一也。故后起等得有边名。馀准
此知。
论。七断灭者。具如疏明。又阿含经云。有沙
门.婆罗门作如是见。起如是论。一云我身
四大从父母生。孔铺长养。然是无常。二云
此我不得名断灭。我欲界诸天断灭无馀。
三此非断灭。色界化生诸根具足。断灭无馀。
四此非断灭。我无边空处断灭乃至非想。皆
后非前立为断灭。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本终)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末)
论。三邪见等者。谤因果等。瑜伽第七.五十
五.五十八.对法第一互有不同。如瑜伽钞
会 问五十八云。邪见者一切倒见皆名邪
见。当知此见略有二种。除邪见外馀四。一
切皆名增益邪见。谤因及谤果等所有诸
见皆名损减。对法第一云。四是增益。于所
知境增益自性.及差别故。即邪见外馀之四
见。一多分是损减见。一多分者由邪分别不
必损减故。一言全损。一云多分。何乃乖角
后亦然。诸寻伺者执无色为我。彼见有情
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无色非有想非无
想。第三句中而有三节。初唯寻伺中许依
定。后许有色。所有喻等并同初句。
疏。一由彼定时分促等者。由时促故随缘
一蕴名一一也。故后起等得有边名。馀准
此知。
论。七断灭者。具如疏明。又阿含经云。有沙
门.婆罗门作如是见。起如是论。一云我身
四大从父母生。孔铺长养。然是无常。二云
此我不得名断灭。我欲界诸天断灭无馀。
三此非断灭。色界化生诸根具足。断灭无馀。
四此非断灭。我无边空处断灭乃至非想。皆
后非前立为断灭。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本终)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末)
论。三邪见等者。谤因果等。瑜伽第七.五十
五.五十八.对法第一互有不同。如瑜伽钞
会 问五十八云。邪见者一切倒见皆名邪
见。当知此见略有二种。除邪见外馀四。一
切皆名增益邪见。谤因及谤果等所有诸
见皆名损减。对法第一云。四是增益。于所
知境增益自性.及差别故。即邪见外馀之四
见。一多分是损减见。一多分者由邪分别不
必损减故。一言全损。一云多分。何乃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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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五十八中偏指谤因果等邪见云皆
损减。对法通说一切邪见。故云多分。如计
释梵常恒不易为物等因。非损减故对望
不同故无有失。更有异同。如二论钞会。
论。无二因论者。依宿住计如疏所明 依
寻.伺者按婆沙云。二由寻.伺虚妄推求
今身所更既皆能忆。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
亦应忆。既不能忆故知彼无。馀如章辨
问既曰宿通何不能忆出心前事 答外
道极知不逾八十。彼入时心望后出心隔
五百劫故不能忆。中五百劫而无心故复
何所忆。由此犹执生 问彼心虽无色身是
有。岂不见耶。若云不见。便违宿住忆八
事义。若许见者因彼身生。此何无因 答
虽见色身不知彼身有之所因。以见不
踰五百劫故。既彼身有不见因生。所以今
身不以所见。即身而起 有惑者云。宿命.
寻伺皆不能忆无想没后出心前事。名二
无因。此由见疏答问之中而以二义。唯约
无想以答前难。因致斯迷。学者应知。
论。或计自在等者。问此等邪见及我我所见
戒二取。皆非六十二见所摄。岂不违经。故
阿含经云。诸有沙门.婆罗门等本见.末见无
数种种随意所说尽入六十二见。尽是不
过。犹如巧捕鱼师以细目网覆小水上。当
知池中水性之类皆入网内无逃避处
答有义解云。理实别迷四谛邪见。随应摄
入全常等中。然今此论于边见中说全常
等。故全常等不摄邪见。由此应知但边见
损减。对法通说一切邪见。故云多分。如计
释梵常恒不易为物等因。非损减故对望
不同故无有失。更有异同。如二论钞会。
论。无二因论者。依宿住计如疏所明 依
寻.伺者按婆沙云。二由寻.伺虚妄推求
今身所更既皆能忆。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
亦应忆。既不能忆故知彼无。馀如章辨
问既曰宿通何不能忆出心前事 答外
道极知不逾八十。彼入时心望后出心隔
五百劫故不能忆。中五百劫而无心故复
何所忆。由此犹执生 问彼心虽无色身是
有。岂不见耶。若云不见。便违宿住忆八
事义。若许见者因彼身生。此何无因 答
虽见色身不知彼身有之所因。以见不
踰五百劫故。既彼身有不见因生。所以今
身不以所见。即身而起 有惑者云。宿命.
寻伺皆不能忆无想没后出心前事。名二
无因。此由见疏答问之中而以二义。唯约
无想以答前难。因致斯迷。学者应知。
论。或计自在等者。问此等邪见及我我所见
戒二取。皆非六十二见所摄。岂不违经。故
阿含经云。诸有沙门.婆罗门等本见.末见无
数种种随意所说尽入六十二见。尽是不
过。犹如巧捕鱼师以细目网覆小水上。当
知池中水性之类皆入网内无逃避处
答有义解云。理实别迷四谛邪见。随应摄
入全常等中。然今此论于边见中说全常
等。故全常等不摄邪见。由此应知但边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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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全常等摄。非全常等皆边见摄。四谛邪
见在全常等。非边见故 详曰。释犹未
尽。理亦难详。经云本末无数之见。入六十
二。岂我我所见戒取等而非邪见。是何不
明。又云。此论于边见中说全常等。此亦不
然。观彼经中。四遍常等亦依边见。何得唯
断论依边说。今为二释 一云六十二外馀
边邪见依前后际。以六十二而起执者。亦
皆摄入六十二中。如四全常。经等但约依
定等起。亦有不依等至起执。虽依寻伺
复多差别。此等皆入四全常中。馀准此知。
经据此理名摄馀见。此即少分一切之义。
亦如四谛摄一切法。苦称众苦。馀谛亦然。
言摄馀见。亦据同类相摄说也 二依品
类以轻从重名摄一切。馀见是彼六十二
见见类同故。同类见中复有同异。我见即是
边见之类。边依起故。邪见计彼自在常。等常
边之类。虽非我后而计。于常常相似故。馀
准可知 二取随执何见法等即是彼类。
由此二取及我我所。应皆摄入六十二中。
亦如五见总名邪见。邪见类故。又轻从重
如言王臣。臣亦名王。经作法中但据重说。
疏。既无边见中摄谛断文者。五十八中而有
文说。但捡文者而疏略故致有斯断。故彼
论云。即用如是萨迦耶见以为依止。于五
趣蕴见我断常。故边执见亦迷于苦。
论。四见取等者。然准有宗但执劣法以为
胜者。即名见取不唯执见及同时蕴。故俱
见在全常等。非边见故 详曰。释犹未
尽。理亦难详。经云本末无数之见。入六十
二。岂我我所见戒取等而非邪见。是何不
明。又云。此论于边见中说全常等。此亦不
然。观彼经中。四遍常等亦依边见。何得唯
断论依边说。今为二释 一云六十二外馀
边邪见依前后际。以六十二而起执者。亦
皆摄入六十二中。如四全常。经等但约依
定等起。亦有不依等至起执。虽依寻伺
复多差别。此等皆入四全常中。馀准此知。
经据此理名摄馀见。此即少分一切之义。
亦如四谛摄一切法。苦称众苦。馀谛亦然。
言摄馀见。亦据同类相摄说也 二依品
类以轻从重名摄一切。馀见是彼六十二
见见类同故。同类见中复有同异。我见即是
边见之类。边依起故。邪见计彼自在常。等常
边之类。虽非我后而计。于常常相似故。馀
准可知 二取随执何见法等即是彼类。
由此二取及我我所。应皆摄入六十二中。
亦如五见总名邪见。邪见类故。又轻从重
如言王臣。臣亦名王。经作法中但据重说。
疏。既无边见中摄谛断文者。五十八中而有
文说。但捡文者而疏略故致有斯断。故彼
论云。即用如是萨迦耶见以为依止。于五
趣蕴见我断常。故边执见亦迷于苦。
论。四见取等者。然准有宗但执劣法以为
胜者。即名见取不唯执见及同时蕴。故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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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论十九云。于劣谓胜名为见取。执劣为
胜总名见取。理实应立见等取名。略去等
言但名见取。
论。五戒禁取等者。又准有宗但执非因以
为因者即名戒取。不唯执戒及同时蕴。故
但舍云。于非因.道谓因.道见。一切总说
名戒禁取。非解脱道妄起道执。理实应立
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
疏。然于一聚至言等亦得者。虽见眷属而不
别计。然戒聚中见最为胜。举胜等劣而置
等言亦无有失。不同小乘而立等字。
论。然有处说至名戒取者。按显扬论第一云。
四见取谓于前三见及见所依蕴。计最胜上
及与第一。对法第一云。谓于诸目及所依五
取蕴等。随观执为最胜。为上为妙。五蕴同
之 又显扬第一云。五戒禁取。谓于前诸见
及所依蕴计为清净解脱出离。对法第一云。
于诸戒及戒禁所依五取蕴等。随观执为清
净为解脱为出离。五蕴大同。瑜伽第八大
意同彼显扬等说。
论。不尔如何非灭计灭等者。按五十八云。
又沙门等谓说现法涅槃论者所有邪见。又
有横计诸邪解脱所有邪见。如是诸见是
迷灭谛所起邪见 又云。又彼外道作如
是计。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真行道。能尽
能出一切诸苦。如是亦名迷道邪见。非涅
槃法计为涅槃。名非胜计胜。非无漏道实
非离苦。计为真道能出于苦。名非净计净。
论。如是总别等者。释如疏.灯。今助一释言
胜总名见取。理实应立见等取名。略去等
言但名见取。
论。五戒禁取等者。又准有宗但执非因以
为因者即名戒取。不唯执戒及同时蕴。故
但舍云。于非因.道谓因.道见。一切总说
名戒禁取。非解脱道妄起道执。理实应立
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
疏。然于一聚至言等亦得者。虽见眷属而不
别计。然戒聚中见最为胜。举胜等劣而置
等言亦无有失。不同小乘而立等字。
论。然有处说至名戒取者。按显扬论第一云。
四见取谓于前三见及见所依蕴。计最胜上
及与第一。对法第一云。谓于诸目及所依五
取蕴等。随观执为最胜。为上为妙。五蕴同
之 又显扬第一云。五戒禁取。谓于前诸见
及所依蕴计为清净解脱出离。对法第一云。
于诸戒及戒禁所依五取蕴等。随观执为清
净为解脱为出离。五蕴大同。瑜伽第八大
意同彼显扬等说。
论。不尔如何非灭计灭等者。按五十八云。
又沙门等谓说现法涅槃论者所有邪见。又
有横计诸邪解脱所有邪见。如是诸见是
迷灭谛所起邪见 又云。又彼外道作如
是计。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真行道。能尽
能出一切诸苦。如是亦名迷道邪见。非涅
槃法计为涅槃。名非胜计胜。非无漏道实
非离苦。计为真道能出于苦。名非净计净。
论。如是总别等者。释如疏.灯。今助一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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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等六名之为总。恶见开五名之为别。今
双言之名为总别十烦恼也 或可。疏云
若总若别意亦同此。
疏。谓要不违至我新不常者。假兴于难
生下引教及世事文。
论。学现观者起如是怖等者。是八十六.对法
第七二论文也。故瑜伽云。又由二缘依止
无我胜解之欲。于彼涅槃由惊恐故其心
退逐。一由于此欲不善串习未到究竟
故。二于作意时由彼因缘念忘失故。当尔
之时于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数数
思惟我我尔时当何所在。寻求我行微细
俱行障碍而转。由此缘故彼作是思。我当
不有。不作是念唯有诸行当来不有。彼
由如是随逐身见为依止故。发生变易随
转之识。由惊恐故于彼寂灭其心退还
释曰。虽了唯有诸行无我。由缘行心尚
昧劣故。数数思惟我何所在。即思我心能
为障碍。便执我无更不念言唯有诸行。故
于涅槃而生惊恐 对法论云。俱生边见
者断见所摄。由此见故于涅槃界。其心退
转生大怖畏。谓我我今者何在耶 然疏中
云八十八者。而有二义。一错六为八。二举
八等六。六正所引。八中亦有断见之文。故
兼言矣。举兼显正不言六也 问引證俱
生对法可尔。瑜伽如何 答八十八文如灯
已释。八十六者亦是俱生 何以为明 答
论云寻求我行微细俱行。又云彼由如是
随逐身见为依止故。故知俱生。或通二见。
双言之名为总别十烦恼也 或可。疏云
若总若别意亦同此。
疏。谓要不违至我新不常者。假兴于难
生下引教及世事文。
论。学现观者起如是怖等者。是八十六.对法
第七二论文也。故瑜伽云。又由二缘依止
无我胜解之欲。于彼涅槃由惊恐故其心
退逐。一由于此欲不善串习未到究竟
故。二于作意时由彼因缘念忘失故。当尔
之时于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数数
思惟我我尔时当何所在。寻求我行微细
俱行障碍而转。由此缘故彼作是思。我当
不有。不作是念唯有诸行当来不有。彼
由如是随逐身见为依止故。发生变易随
转之识。由惊恐故于彼寂灭其心退还
释曰。虽了唯有诸行无我。由缘行心尚
昧劣故。数数思惟我何所在。即思我心能
为障碍。便执我无更不念言唯有诸行。故
于涅槃而生惊恐 对法论云。俱生边见
者断见所摄。由此见故于涅槃界。其心退
转生大怖畏。谓我我今者何在耶 然疏中
云八十八者。而有二义。一错六为八。二举
八等六。六正所引。八中亦有断见之文。故
兼言矣。举兼显正不言六也 问引證俱
生对法可尔。瑜伽如何 答八十八文如灯
已释。八十六者亦是俱生 何以为明 答
论云寻求我行微细俱行。又云彼由如是
随逐身见为依止故。故知俱生。或通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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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文可悉 问二论俱生为凡圣起 答俱
通凡圣 若尔何故八十六云。复次为断
如是惊恐。有二种法多有所作。乃至云。若
已引发圣谛现观。由正见故方得出离。对
法复云。今者我我何所在耶。准此瑜伽唯凡
所起。对法唯圣 答瑜伽且据断凡起者
或兼断彼凡圣起者。圣谛现观其言通故
又云。由于此欲不善串习未到究竟而
起惊恐。即有学圣亦未究竟起亦何失。对
法言今我何在者。凡.圣作彼无我解时俱
得名今 又解。瑜伽据凡。对法约圣。二解
任取应更审思。
论。此十烦恼谁几相应者。诸论辨此相应不
同。今略引之。五十五云。无明与一切。疑都
无所有。贪.嗔不相应。此或与慢.见。谓染爱
时或高举或推求。如染爱憎恚亦尔。慢之与
见我更相应。谓高举时邪复推构 五十八
云。五见是惠性故互不相应。自性自性不
相应故。贪.恚.慢疑更相违故互不相应。贪
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是故贪.慢更
互相违 对法第六云。贪不与嗔相应。一向
相违法必不俱故。又贪不与疑相应。由惠
于境不决定必无染著故。馀得相应。如
贪嗔亦尔。谓嗔不与贪.慢.见相应。若于
此事起憎恚。即不于此生于高举及推求。
与馀相应如理应知。慢不与嗔.疑相应。
无明有二。相应.不共。不共不与嗔.疑相
应。疑不与贪.慢.见相应。会如此论及疏。
故不重云。
通凡圣 若尔何故八十六云。复次为断
如是惊恐。有二种法多有所作。乃至云。若
已引发圣谛现观。由正见故方得出离。对
法复云。今者我我何所在耶。准此瑜伽唯凡
所起。对法唯圣 答瑜伽且据断凡起者
或兼断彼凡圣起者。圣谛现观其言通故
又云。由于此欲不善串习未到究竟而
起惊恐。即有学圣亦未究竟起亦何失。对
法言今我何在者。凡.圣作彼无我解时俱
得名今 又解。瑜伽据凡。对法约圣。二解
任取应更审思。
论。此十烦恼谁几相应者。诸论辨此相应不
同。今略引之。五十五云。无明与一切。疑都
无所有。贪.嗔不相应。此或与慢.见。谓染爱
时或高举或推求。如染爱憎恚亦尔。慢之与
见我更相应。谓高举时邪复推构 五十八
云。五见是惠性故互不相应。自性自性不
相应故。贪.恚.慢疑更相违故互不相应。贪
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是故贪.慢更
互相违 对法第六云。贪不与嗔相应。一向
相违法必不俱故。又贪不与疑相应。由惠
于境不决定必无染著故。馀得相应。如
贪嗔亦尔。谓嗔不与贪.慢.见相应。若于
此事起憎恚。即不于此生于高举及推求。
与馀相应如理应知。慢不与嗔.疑相应。
无明有二。相应.不共。不共不与嗔.疑相
应。疑不与贪.慢.见相应。会如此论及疏。
故不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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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疑遮顺等者。苦.集由是因依处故有情
染著。疑有不嗔灭.道是彼怖畏处故有情
不爱。疑有便恚。疑无翻此理可准知。
论。此与三见或得相应等者。有义分别身.边
二见而与嗔俱。由俱生者唯无记性嗔唯不
善故非彼俱。论云苦蕴但于善趣有苦受
俱名有苦蕴。疏说苦处又通二见。此定不
然 详曰。乍观疏文诚如所存。细寻其理
理即无违 无违理何 答有苦之处即名
苦处。谁云要在三涂苦处 又下二见五受
俱门。初师三涂有分别惑。今依彼说亦不
相违 此通下言显此论中明极苦处通有
分别.俱生二惑故指如下。非说俱生.分别
二见皆与嗔俱。由此苦处分别二见嗔俱无
妨。若不尔者更有何义云如下耶。
论。五识唯三等者。问称量.推求五识无有
说见慢无。第七应尔 答称量解慢七同
五无 所恃慢生故七许有。见义准知 问
五见断惑六引得生。慢等由他五亦应起
答行不违.违故起.不起。
论。贪嗔痴三至五受俱者。五十九中。分别贪
等乐等相应别别作法。即此论云贪会违缘
嗔遇顺境略已摄彼。馀准可寻。故不引也。
论。欲无苦等者。有义简萨婆多欲疑唯忧。故
显宗二十七云。何缘二疑俱不决定而上得
与喜.乐相应。非欲界疑与喜俱起。以诸
烦恼在离欲地。虽不决定亦不忧灭。虽
坏疑网无痴情怡。如在人间求得所
爱。虽多劳倦而生乐想。疏说上界不如
疏卷第六¶ 第 922b 页 T43-0922.png
欲疑有喜受者。欲似不得此中文意。上
地何故不与喜俱 详曰。疏意说云疑无
苦果方与喜俱。上无此疑。由上无造彼恶
行故。故疑苦无方喜俱者。但在欲界不
障上界疑得喜俱。下粗相中疏言上界疑
有喜故。自义既立他计便遮。不言成矣。此
自不得疏之本意。非疏不得论之意也。
论。二取至忧相应者。五十九云。见取.戒取
取彼见故。随其所应如彼相应者。如彼
身.边二见相应所有受说。
论。此依实义等者 问所依教何。何意须有
粗.细二说 答委曲而谈名为实义。即五十
九。梗概而说名为粗相。即五十五.对法第
七。故五十九结十烦恼受相应云。先辨烦
恼诸根相应。但约粗相道理建立。令初行
者解无乱故。今即约巨细道理建立。令之
行者了自他身种种行解差别转故。
论。贪痴俱乐等者。对法具明。大意疏中而以
牒讫。然明意识舍相应云。在意识身舍相
应者。在一切处于相续未位 释曰。由乐.
喜.舍通第六识。六识乐.喜未位之时而亦有
舍。故云一切未位等也 又云。疑于欲界
非喜相应者。不决定心若未息灭喜不生
故 又云。何故烦恼皆舍相应。以一切烦恼
随中庸位方息没故。所以者何。烦恼生起
展转相续渐渐微薄势力将尽随处中位。于
此位中必舍相应。
论。当知俱生身边二见等者 问何以知然
答按五十八云。复次俱生萨迦耶见唯无
地何故不与喜俱 详曰。疏意说云疑无
苦果方与喜俱。上无此疑。由上无造彼恶
行故。故疑苦无方喜俱者。但在欲界不
障上界疑得喜俱。下粗相中疏言上界疑
有喜故。自义既立他计便遮。不言成矣。此
自不得疏之本意。非疏不得论之意也。
论。二取至忧相应者。五十九云。见取.戒取
取彼见故。随其所应如彼相应者。如彼
身.边二见相应所有受说。
论。此依实义等者 问所依教何。何意须有
粗.细二说 答委曲而谈名为实义。即五十
九。梗概而说名为粗相。即五十五.对法第
七。故五十九结十烦恼受相应云。先辨烦
恼诸根相应。但约粗相道理建立。令初行
者解无乱故。今即约巨细道理建立。令之
行者了自他身种种行解差别转故。
论。贪痴俱乐等者。对法具明。大意疏中而以
牒讫。然明意识舍相应云。在意识身舍相
应者。在一切处于相续未位 释曰。由乐.
喜.舍通第六识。六识乐.喜未位之时而亦有
舍。故云一切未位等也 又云。疑于欲界
非喜相应者。不决定心若未息灭喜不生
故 又云。何故烦恼皆舍相应。以一切烦恼
随中庸位方息没故。所以者何。烦恼生起
展转相续渐渐微薄势力将尽随处中位。于
此位中必舍相应。
论。当知俱生身边二见等者 问何以知然
答按五十八云。复次俱生萨迦耶见唯无
疏卷第六¶ 第 922c 页 T43-0922.png
记性。数现行故。非极损恼自他处故。彼虽
不说俱生边见。理同我见亦无记性。
疏。若如后解至体有九品故者。此有二意。一
显后非。如色界等烦恼无记。体有九品九
品别断。我见九品何一品除。除既一品明无
九类 二明后是。如上界惑体虽无记得
有九品。我见九品亦复何违。又今疏断且
随一相。疏上下文皆以九品为类说也。
疏。无有染污至方自在故者。必无欲染第九
品在。能入根本起未至惑。要欲染尽入根
本定。方容起彼未至惑也。
疏。由是至亦不能起者。不能起彼未至定
惑 问得本定已未至定惑为实起不
答有两释。一许得起 若尔何故六十二。
云下地诸法若生上地不现在前 答异地
不尔。同地容起。未至亦是初禅摄故。又下
地身得初根本起未至惑亦复无违 二
不得起。无所须故。得胜舍劣故 若尔毕
竟无有起义何用有为 答如三无色得
有见道无漏第八馀九地有。虽无起义地
法得有。此亦应然。任情取舍。然多许起。
疏。唯定非生烦恼等者。润生时起名生烦恼。
惑生彼地所起之者亦名生惑。非今所
说。除此馀时但缘定起皆名定生。如遍常
见因定后起名定烦恼。馀准此知 然疏说
云。如遍常者。乍观似證生烦恼也。理證
定惑。
论。诸有漏道虽不能伏分别惑等者 问下
第九云。资粮.加行能伏分别。二位岂非有
不说俱生边见。理同我见亦无记性。
疏。若如后解至体有九品故者。此有二意。一
显后非。如色界等烦恼无记。体有九品九
品别断。我见九品何一品除。除既一品明无
九类 二明后是。如上界惑体虽无记得
有九品。我见九品亦复何违。又今疏断且
随一相。疏上下文皆以九品为类说也。
疏。无有染污至方自在故者。必无欲染第九
品在。能入根本起未至惑。要欲染尽入根
本定。方容起彼未至惑也。
疏。由是至亦不能起者。不能起彼未至定
惑 问得本定已未至定惑为实起不
答有两释。一许得起 若尔何故六十二。
云下地诸法若生上地不现在前 答异地
不尔。同地容起。未至亦是初禅摄故。又下
地身得初根本起未至惑亦复无违 二
不得起。无所须故。得胜舍劣故 若尔毕
竟无有起义何用有为 答如三无色得
有见道无漏第八馀九地有。虽无起义地
法得有。此亦应然。任情取舍。然多许起。
疏。唯定非生烦恼等者。润生时起名生烦恼。
惑生彼地所起之者亦名生惑。非今所
说。除此馀时但缘定起皆名定生。如遍常
见因定后起名定烦恼。馀准此知 然疏说
云。如遍常者。乍观似證生烦恼也。理證
定惑。
论。诸有漏道虽不能伏分别惑等者 问下
第九云。资粮.加行能伏分别。二位岂非有
疏卷第六¶ 第 923a 页 T43-0923.png
漏道耶 答后约菩萨。今据二乘.及外道
等 有义二释。初义同前。二云后据理观。
今依事观。有漏六行名为事观。观无我等
名为理观。又分别惑有迷事者。世道亦伏。
能障定故。论约迷理说不伏言。若不伏者
俱生应然。俱迷事故。若见事惑见理惑引故
不伏者。应修事惑修理惑引同彼不伏。又
见事惑散乱粗动逾于俱生。障定应胜。何
乃不伏。故知论中且据迷理言不伏也。
祥曰。理恐未然。修惑为例有相符失。故瑜
伽论五十八云。若诸异生离欲界欲惑色界
欲。但由修道无有见道。彼于欲界得离
欲时。贪欲.瞋恚.及彼随法邻近憍慢。若诸
烦恼相应无明。不现行故皆说名断。唯言
贪等邻近之法异生断之。不说见等邻近之
法彼亦能断。故知世道不能伏彼迷理所引
所有事惑。不尔何意瑜伽不说。修道既然
见惑定尔。岂不相符。然审详诸。
疏。今解亦断等者。有义难云。未伏说断。次
第之人应于见道亦断彼故。亦不可说先
伏助伴。论说俱生微细难断修道位方除。
说见道除理将未可。由彼微细不障见故。
而自救云。次第之人道依未至。由道劣故
不能断修。超越之人根本入故。云随所伏
皆能永断 详曰。若以未至而以释难恐未
除。次第不还能依未至断修惑故。若云我
依见道说者。菩萨见道依根本定亦应断
修。若云但据小圣说者。超初果人欲六
品惑应不能除。依未至故。若云曾伏故能
等 有义二释。初义同前。二云后据理观。
今依事观。有漏六行名为事观。观无我等
名为理观。又分别惑有迷事者。世道亦伏。
能障定故。论约迷理说不伏言。若不伏者
俱生应然。俱迷事故。若见事惑见理惑引故
不伏者。应修事惑修理惑引同彼不伏。又
见事惑散乱粗动逾于俱生。障定应胜。何
乃不伏。故知论中且据迷理言不伏也。
祥曰。理恐未然。修惑为例有相符失。故瑜
伽论五十八云。若诸异生离欲界欲惑色界
欲。但由修道无有见道。彼于欲界得离
欲时。贪欲.瞋恚.及彼随法邻近憍慢。若诸
烦恼相应无明。不现行故皆说名断。唯言
贪等邻近之法异生断之。不说见等邻近之
法彼亦能断。故知世道不能伏彼迷理所引
所有事惑。不尔何意瑜伽不说。修道既然
见惑定尔。岂不相符。然审详诸。
疏。今解亦断等者。有义难云。未伏说断。次
第之人应于见道亦断彼故。亦不可说先
伏助伴。论说俱生微细难断修道位方除。
说见道除理将未可。由彼微细不障见故。
而自救云。次第之人道依未至。由道劣故
不能断修。超越之人根本入故。云随所伏
皆能永断 详曰。若以未至而以释难恐未
除。次第不还能依未至断修惑故。若云我
依见道说者。菩萨见道依根本定亦应断
修。若云但据小圣说者。超初果人欲六
品惑应不能除。依未至故。若云曾伏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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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者。此即由伏.不伏有殊。何关根本.未至
依别。由斯伴伏见断何失。论云修除据次
第者。然依定叙其理亦通。据伴以明而为
胜也。思可知矣。
疏。若尔见惑至为起不起者。义灯第六心相
起中叙有两释。今观瑜伽五十八文应许
得起。故彼论云。由彼诸惑住此身中。从定
起已有时现行。非生上者彼复现起 释
曰。彼前未断见道之惑。身在下地而得起
之。若生上已。下地见惑而不起也。准斯文
意许起应善更思。
论。生第四定中有中者。此即经文。大小乘论
解之各别。大乘.经部许天中有转生地狱。
有宗不尔。故对法云。或时移转者。谓于此
位往馀生处强缘现前。如得第四静虑起
阿罗汉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时。由谤
解脱邪见故。转生地狱 经部师者。婆沙
论云。譬喻者说中有可转。以一切业皆可
转故 有宗计者。如婆沙论六十九云。问若
中有于界不转。无闻苾刍事云何通。彼佛法
中适出家已。修世俗定初静虑时谓得初
果。乃至第四谓得阿罗汉。起增上慢未得
谓得。彼命终时第四静虑中有现前。便作是
念。一切系缚我已永尽。应般涅槃更无生处。
何缘有此中有现前。遂起邪见拨无解脱。
由谤见力彼中有灭。无间地狱中有现前生
无间狱。答住本有时有此移转。非中有位。
谓彼将死由业势力。第四静虑生相现前。故
起邪见生无间狱。
依别。由斯伴伏见断何失。论云修除据次
第者。然依定叙其理亦通。据伴以明而为
胜也。思可知矣。
疏。若尔见惑至为起不起者。义灯第六心相
起中叙有两释。今观瑜伽五十八文应许
得起。故彼论云。由彼诸惑住此身中。从定
起已有时现行。非生上者彼复现起 释
曰。彼前未断见道之惑。身在下地而得起
之。若生上已。下地见惑而不起也。准斯文
意许起应善更思。
论。生第四定中有中者。此即经文。大小乘论
解之各别。大乘.经部许天中有转生地狱。
有宗不尔。故对法云。或时移转者。谓于此
位往馀生处强缘现前。如得第四静虑起
阿罗汉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时。由谤
解脱邪见故。转生地狱 经部师者。婆沙
论云。譬喻者说中有可转。以一切业皆可
转故 有宗计者。如婆沙论六十九云。问若
中有于界不转。无闻苾刍事云何通。彼佛法
中适出家已。修世俗定初静虑时谓得初
果。乃至第四谓得阿罗汉。起增上慢未得
谓得。彼命终时第四静虑中有现前。便作是
念。一切系缚我已永尽。应般涅槃更无生处。
何缘有此中有现前。遂起邪见拨无解脱。
由谤见力彼中有灭。无间地狱中有现前生
无间狱。答住本有时有此移转。非中有位。
谓彼将死由业势力。第四静虑生相现前。故
起邪见生无间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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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而言生上不起下等者。按瑜伽论五十八
云。诸烦恼缠未离自地烦恼欲者自地现
起。已离欲者即不现起。若在下地上地诸
缠亦得成就。非在上地得说成就下地诸
缠 又六十二云。下地诸法若生上地不现
在前。上地诸法若生下地。其离欲者或现在
前。有违此文故论通也 问言多分者为
据时言。为约惑数 答理该于二 问时
即何然。若约惑说如何前言皆容现前。复
几不起 答起通见.修名为皆也。起数增
减略有三种。一云起三。谓邪见.贪.及俱无
明。二云起六。如疏所明。三云起十。故论标
云下地诸惑分别.俱生皆容现起 有义断
云。于第二说然更推求起五为胜。除我见
一。不见世间执他地法以为我故。故分别
见非缘他地。当生处色尚未起故。润生之
爱缘当生处增上果生。既唯迷事亦不可
说与理惑俱 详曰。润生我见据总缘说。
又此润位非一刹那。理.事二惑前后间起。而
言润生迷增上果。据彼爱境正润位说。理
应无爽。枢要.灯中有此意也。故五.六释取
舍任情。
论。下地烦恼亦缘上地等者。按瑜伽五十八
云。如是所说十种烦恼。亦缘事转。亦缘烦
恼。下地烦恼能缘上地烦恼及事 六十二
中五爱缘上。如枢要引。
论。而有处言至或依别缘等者。按集论云。
欲界烦恼除无明.见.疑。馀不能缘上地为
境。此无明等虽亦有能缘上地者。然彼不
疏卷第六¶ 第 924a 页 T43-0924.png
能亲缘上地。杂集释云。所言无明缘上地
者。谓与见等相应。见者除萨迦耶见。不见
世间缘他地诸法执为我故。又瑜伽论五十
八云。非上地惑能缘下地烦恼及事。
疏。此中例边同于我见必依起故者。以全常
见得缘他地。例彼我见亦得缘他。无有
边见不依我见。边见缘他。我见亦尔。
疏。执欲界闻思昔所起等者。有义断云。欲界
闻.思既非三见及所起戒。如何二取说缘
下地。故不缘者以之为胜 详曰。意说二
取忆于下戒。因闻.思起所有二取名缘
于下。不言闻.思即是二取所执见.戒。馀难
如灯。
论。分别起者唯见所断等者。对法第四亦同
于此。故彼论云。分别所起染污见.疑.见处.
疑处是见所断 杂集释曰。见处者谓诸见
相应共有法.及种子。疑处亦尔。
论。见所断十实俱顿断等者。按瑜伽论五十
九云。见断烦恼顿断非渐。所以者何。由现
观智谛现观故。能断见道所断烦恼。然此现
观与怀缘谛作意相应。是故三心顿断一
切迷苦谛等见断烦恼 释曰。总缘四谛
共相作意名坏缘谛。遍缘诸谛作无我观
方能断惑 问无分别智岂有缘总无我等
行 答一释如疏。又有释云。据彼共相方
便所引。名缘诸谛作无我观。非真见道有
此行相。
疏。如坏念住等者。坏犹杂也。身.受.心.法二
三四合而以观之名坏念住。
者。谓与见等相应。见者除萨迦耶见。不见
世间缘他地诸法执为我故。又瑜伽论五十
八云。非上地惑能缘下地烦恼及事。
疏。此中例边同于我见必依起故者。以全常
见得缘他地。例彼我见亦得缘他。无有
边见不依我见。边见缘他。我见亦尔。
疏。执欲界闻思昔所起等者。有义断云。欲界
闻.思既非三见及所起戒。如何二取说缘
下地。故不缘者以之为胜 详曰。意说二
取忆于下戒。因闻.思起所有二取名缘
于下。不言闻.思即是二取所执见.戒。馀难
如灯。
论。分别起者唯见所断等者。对法第四亦同
于此。故彼论云。分别所起染污见.疑.见处.
疑处是见所断 杂集释曰。见处者谓诸见
相应共有法.及种子。疑处亦尔。
论。见所断十实俱顿断等者。按瑜伽论五十
九云。见断烦恼顿断非渐。所以者何。由现
观智谛现观故。能断见道所断烦恼。然此现
观与怀缘谛作意相应。是故三心顿断一
切迷苦谛等见断烦恼 释曰。总缘四谛
共相作意名坏缘谛。遍缘诸谛作无我观
方能断惑 问无分别智岂有缘总无我等
行 答一释如疏。又有释云。据彼共相方
便所引。名缘诸谛作无我观。非真见道有
此行相。
疏。如坏念住等者。坏犹杂也。身.受.心.法二
三四合而以观之名坏念住。
疏卷第六¶ 第 924b 页 T43-0924.png
疏。对法第七等者。按彼论云。又十烦恼皆
迷苦.集起诸邪行。是彼因缘.所依处故。所
以者何。苦.集二谛皆是十种烦恼因缘。又为
依处。是故一切迷此因缘.依处起诸邪行。
又十烦恼皆迷灭.道起诸邪行。由此能生
彼怖畏故。所以者何。由烦恼力乐著生
死。于清净法起悬崖想生大怖畏。又诸外
道于灭.道谛妄起种种颠倒分别。是故十
惑皆迷灭.道起诸邪行。
疏。其烦恼起皆具此二缘者。因依.怖畏是二
缘也。
疏。答执彼下见眷属戒等者。按五十八云。
若于随顺此见诸法所受戒禁。取为第一
能得清净解脱出离。是迷集谛戒禁取。
论。别谓别迷等者。有义问云。见修道惑百二
十八依何者说。有云依别迷说。以总迷者
体既是一。不可别配四谛异故。依粗相
说。随转理门说身.边见唯迷苦谛。委细说
者亦迷三谛。虽不亲迷。缘三谛惑为我.
我所及断.常故 惑可。此依总迷者说。体
虽是一。随所迷境四谛亦殊故无有失。然
疏说云唯依数总别缘而说此义不然。若
别缘者其数亦别。其数总者缘亦非别。既
无数总而别缘者。如何约此以明其数 又
疏云。对法第七.瑜伽第八约总迷谛说十
迷四。五十八约别迷谛。二唯迷苦。八通
迷四。百二十八即是对法.瑜伽七八。如何
乃言约别缘说有尔所数。故所立文自相
违也 详曰。若许别迷以为正者。所言别
疏卷第六¶ 第 924c 页 T43-0924.png
迷为据数总行别名别。为约数行俱别名
别。若数总行别即同疏明。一何取舍爱憎不
等。若数行别百二十八数何得有。又何须
云委细粗相。若言约总亦无失者。岂二三
合缘非总耶。若是总者百二十八数亦增减。
若非是总应在别收。即前别迷百二十八
数还增减。进退有违。如何断云别总无失。
又若云别依十各各别缘谛说言。总约十
通缘四谛。不据自馀总别说者。理亦不
然。前解与疏竟有何别。后说其数但是假
施。摈实取假未见其可 又弹疏说理亦
未可。且谛各十十数岂非总。各缘自谛何
非行别。故对法云。欲界见苦所断具十烦
恼如见苦所断。集.灭.道所断亦尔。此即明
證。云何破言无有数总而别缘耶 又破
会违亦不得意。云对法等约总迷者数总
名总。五十八中据别迷者数别名别。以此
而言矛楯焉有枉见披剥。馀义如灯。
论。二取执彼等者。此等用缘三见等起。望
苦.集理有所隔故名之为疏。是重缘惑。
疏。即馀四见及疑无法执等者。疑与四见我
见不俱。汝云我见摄法执尽。即四见.疑便
无法执。便无法执者便成大过。岂有烦恼
不依法执而得起耶。
疏。若除影外等者。有义今不依此。影外所
枝未必同时。如先闻有过.未等名后方缘
故。后后心生无名相故。又简境等无有名
故。设远假名但可许说名增上缘。何成本
质。俱时发影名为质故。先心缘名随名分
别。若数总行别即同疏明。一何取舍爱憎不
等。若数行别百二十八数何得有。又何须
云委细粗相。若言约总亦无失者。岂二三
合缘非总耶。若是总者百二十八数亦增减。
若非是总应在别收。即前别迷百二十八
数还增减。进退有违。如何断云别总无失。
又若云别依十各各别缘谛说言。总约十
通缘四谛。不据自馀总别说者。理亦不
然。前解与疏竟有何别。后说其数但是假
施。摈实取假未见其可 又弹疏说理亦
未可。且谛各十十数岂非总。各缘自谛何
非行别。故对法云。欲界见苦所断具十烦
恼如见苦所断。集.灭.道所断亦尔。此即明
證。云何破言无有数总而别缘耶 又破
会违亦不得意。云对法等约总迷者数总
名总。五十八中据别迷者数别名别。以此
而言矛楯焉有枉见披剥。馀义如灯。
论。二取执彼等者。此等用缘三见等起。望
苦.集理有所隔故名之为疏。是重缘惑。
疏。即馀四见及疑无法执等者。疑与四见我
见不俱。汝云我见摄法执尽。即四见.疑便
无法执。便无法执者便成大过。岂有烦恼
不依法执而得起耶。
疏。若除影外等者。有义今不依此。影外所
枝未必同时。如先闻有过.未等名后方缘
故。后后心生无名相故。又简境等无有名
故。设远假名但可许说名增上缘。何成本
质。俱时发影名为质故。先心缘名随名分
疏卷第六¶ 第 925a 页 T43-0925.png
别。后心缘义影像方生。能诠所诠全不相
似。岂得说名为后义质。故知影像亦有全
无所杖之质。不尔便违前第一卷。说自心
外蕴或有或无 详曰。疏此问答意简有宗。
有宗心生无不杖质。纵缘空花龟毛兔角。
亦以名等为质生起。纵而以简。由彼名
等是能缘心近远所托似于真实故。云即
无无本质者。非许名等同实尘等本质之
体云无无者。何得乃以实质为难 又能
诠所诠全不相似等者。此亦不然。岂诸质.
相皆相似耶。如碍.不碍.虑.不虑等而非一
故。馀难准斯德失可悉。无俟言矣。
疏。今无漏缘中不得作后解者。漏无漏缘质
影双说。例事.无事不唯望质。
疏。瑜伽云又十烦恼等者。五十八文。
疏。灭道广大佛法等者 分别灭道。缘安立
谛 广大佛法。缘非安立真如为境。
疏。对法第五至同五十九初文者。有义疏说
是同。今解有别。慢.见六同。贪.嗔二种五十
九文从多分故唯名有事。对法尽理与见.
慢俱亦名无事。然疑一种瑜伽尽理说通
二种。对法既云与见.慢俱方名无事。疑非
彼俱不通无事故理不尽。无明一种二论
无违 详曰。疏括诸文考量其理。理文顺
者云不相违。若文参差取旨以会。初五十九
观文有乖。以如前会。对法第五理亦有阙。
谈理同彼不尽名同。非据彼文一一同
也。又如所断理亦有馀。对法贪.嗔何得尽
理。邪见.见.戒岂唯无事。言见相应并名无
似。岂得说名为后义质。故知影像亦有全
无所杖之质。不尔便违前第一卷。说自心
外蕴或有或无 详曰。疏此问答意简有宗。
有宗心生无不杖质。纵缘空花龟毛兔角。
亦以名等为质生起。纵而以简。由彼名
等是能缘心近远所托似于真实故。云即
无无本质者。非许名等同实尘等本质之
体云无无者。何得乃以实质为难 又能
诠所诠全不相似等者。此亦不然。岂诸质.
相皆相似耶。如碍.不碍.虑.不虑等而非一
故。馀难准斯德失可悉。无俟言矣。
疏。今无漏缘中不得作后解者。漏无漏缘质
影双说。例事.无事不唯望质。
疏。瑜伽云又十烦恼等者。五十八文。
疏。灭道广大佛法等者 分别灭道。缘安立
谛 广大佛法。缘非安立真如为境。
疏。对法第五至同五十九初文者。有义疏说
是同。今解有别。慢.见六同。贪.嗔二种五十
九文从多分故唯名有事。对法尽理与见.
慢俱亦名无事。然疑一种瑜伽尽理说通
二种。对法既云与见.慢俱方名无事。疑非
彼俱不通无事故理不尽。无明一种二论
无违 详曰。疏括诸文考量其理。理文顺
者云不相违。若文参差取旨以会。初五十九
观文有乖。以如前会。对法第五理亦有阙。
谈理同彼不尽名同。非据彼文一一同
也。又如所断理亦有馀。对法贪.嗔何得尽
理。邪见.见.戒岂唯无事。言见相应并名无
疏卷第六¶ 第 925b 页 T43-0925.png
事。何非大过。太过失存理尽焉在。若言据
见无事者说。若尔文滥何名尽理。以此而
言疏无违也。
论。彼亲所缘虽皆有漏等者。按对法论第六
说云。又缘灭.道谛诸烦恼。不能亲缘灭.
道为境。由灭.道谛出世间智及后得智内
所證故。唯由依彼妄起分别说为所缘。分
别所计境不离分别故。
疏。与有事缘别不可为例者。此有二意。一
成有事缘第一释。二成无漏必约影.质不
可。以彼有事缘中初释相例 问云何名
别。答有事缘惑能所二缘而皆有漏有相顺
义。可直据质而以明之。无漏缘惑能所二
缘唯违无顺。故不唯质得此缘称。
论。缘自地至所起名境者。相.名.分别三名为
事。事依分别之所起故。依主受称。灭.道
等名依分别起。依主同前为境可知。故瑜
伽论五十八云。若缘苦.集事境所有诸漏。
是缘邪分别所起事境。缘灭.道境及缘不
同分界境所有诸漏。是缘自分别所起名
境。何以故。非此烦恼能缘灭.道。亦不能能
缘不同分界。非无所缘 释曰。言不能
缘。显不相似。非无所缘。显虽不似而托
于名亦复缘之。
论。唯是烦恼分位等流性等者。问各何分位
是何等流 答按瑜伽论五十八云。诸随烦
恼当知皆是烦恼品类。且如放逸是一切烦
恼品类。所以者何。于染爱时多生放逸。乃
至疑时亦有放逸。贪著.悭吝.憍高.掉举等
见无事者说。若尔文滥何名尽理。以此而
言疏无违也。
论。彼亲所缘虽皆有漏等者。按对法论第六
说云。又缘灭.道谛诸烦恼。不能亲缘灭.
道为境。由灭.道谛出世间智及后得智内
所證故。唯由依彼妄起分别说为所缘。分
别所计境不离分别故。
疏。与有事缘别不可为例者。此有二意。一
成有事缘第一释。二成无漏必约影.质不
可。以彼有事缘中初释相例 问云何名
别。答有事缘惑能所二缘而皆有漏有相顺
义。可直据质而以明之。无漏缘惑能所二
缘唯违无顺。故不唯质得此缘称。
论。缘自地至所起名境者。相.名.分别三名为
事。事依分别之所起故。依主受称。灭.道
等名依分别起。依主同前为境可知。故瑜
伽论五十八云。若缘苦.集事境所有诸漏。
是缘邪分别所起事境。缘灭.道境及缘不
同分界境所有诸漏。是缘自分别所起名
境。何以故。非此烦恼能缘灭.道。亦不能能
缘不同分界。非无所缘 释曰。言不能
缘。显不相似。非无所缘。显虽不似而托
于名亦复缘之。
论。唯是烦恼分位等流性等者。问各何分位
是何等流 答按瑜伽论五十八云。诸随烦
恼当知皆是烦恼品类。且如放逸是一切烦
恼品类。所以者何。于染爱时多生放逸。乃
至疑时亦有放逸。贪著.悭吝.憍高.掉举等
疏卷第六¶ 第 925c 页 T43-0925.png
皆贪品类。皆贪等流。忿.恨.恼.嫉.害等是嗔
品类。是嗔等流。谄.诳是邪见品类见邪是
等流。覆是诳品类。当知即彼品类等流。馀
随烦恼是痴品类。是痴等流 诸论不同如
下随文疏自会释。故不重云。
论。此二十种类别有三者。有义忿等十种唯
意识俱名之为小。无惭等二通六识故名
之为中。掉举等八遍七识故说名为大
详曰亦有斯理。然无所凭且依论释。
论。能障不忿执杖为业者。显扬第一二十随
惑皆具五业。忿业五者能障无嗔为业。乃
至增长忿为业 释曰中间三业与本惑
同故云乃至。馀准此知。后废不言。
疏。此因不定亦不遍故者。异品阙彼遍无性
也。
论。杂事等至多随烦恼故者。按瑜伽论五十
八中而亦引云。若杂事中世尊前说诸随烦
恼广说乃至。愁.叹.忧.苦随扰恼等 又八十
六云。贪烦恼异名者有十五种。嗔亦十五。痴
有七种。具如彼列。
论。谓随烦恼名亦摄烦恼者。按对法第七
云。随烦恼者谓所有诸烦恼皆是随烦恼。有
随烦恼非烦恼。谓除烦恼所馀染污行蕴所
摄一切心法。此复云何。谓除贪等六烦恼
所馀染污行蕴所摄忿等诸心法。又贪.嗔.痴
名随烦恼心法。由此随烦恼随恼于心。令
不离染。令不解脱。令不断障故。亦名随
烦恼。
疏。趣向前行等者。按彼论云。谓受僧祇或
品类。是嗔等流。谄.诳是邪见品类见邪是
等流。覆是诳品类。当知即彼品类等流。馀
随烦恼是痴品类。是痴等流 诸论不同如
下随文疏自会释。故不重云。
论。此二十种类别有三者。有义忿等十种唯
意识俱名之为小。无惭等二通六识故名
之为中。掉举等八遍七识故说名为大
详曰亦有斯理。然无所凭且依论释。
论。能障不忿执杖为业者。显扬第一二十随
惑皆具五业。忿业五者能障无嗔为业。乃
至增长忿为业 释曰中间三业与本惑
同故云乃至。馀准此知。后废不言。
疏。此因不定亦不遍故者。异品阙彼遍无性
也。
论。杂事等至多随烦恼故者。按瑜伽论五十
八中而亦引云。若杂事中世尊前说诸随烦
恼广说乃至。愁.叹.忧.苦随扰恼等 又八十
六云。贪烦恼异名者有十五种。嗔亦十五。痴
有七种。具如彼列。
论。谓随烦恼名亦摄烦恼者。按对法第七
云。随烦恼者谓所有诸烦恼皆是随烦恼。有
随烦恼非烦恼。谓除烦恼所馀染污行蕴所
摄一切心法。此复云何。谓除贪等六烦恼
所馀染污行蕴所摄忿等诸心法。又贪.嗔.痴
名随烦恼心法。由此随烦恼随恼于心。令
不离染。令不解脱。令不断障故。亦名随
烦恼。
疏。趣向前行等者。按彼论云。谓受僧祇或
疏卷第六¶ 第 926a 页 T43-0926.png
复别人诸衣服等所有利养 或请僧祇及
与别人皆名趣向。若诸苾刍于如是事最
初前行故名趣向前行。
论。有义忿等四俱除乐者 问那落迦中方
有苦受。彼何有悭云通四受 答传有两
释 一云彼虽无有财等。于自苦具亦有
悭故 二云于自所知之法容有悭也
曰初释全非。谁于苦具见爱惜耶。第二理
通。按大般若。菩萨于彼以三乘道化彼有
情。明容闻法。故知于法悭亦何失 今复
释云。但言悭法得苦受俱。非言有苦皆
有悭也 纯苦鬼.畜苦得悭俱不违论旨。
疏。非言不共无明至恶惠俱者。不共无明既
有不与恶见俱时。此无明位不正知等依
何而立。由此故知。依无明立不正知等方
名遍染。
疏。此无明聚馀法与此俱者。此遮外难。外难
意云。不共无明恶惠不有岂唯独一。故今答
云。虽无恶惠与馀法俱。亦不唯已。
疏。即于无明假建立故者。此义如前第四论
末八遍染中疏灯俱释。寻之可明。此不复
云。
论。梵于释子起谄诳故者。按婆沙论百二十
九引经说云。如佛昔在室罗筏城住誓多
林。时有苾刍名曰马胜。是阿罗汉。作是思
惟。诸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无馀。烦恼系
缚为欲知故入胜等持。即以定心于誓多
林没于四大王众天出从定而起问彼天
众。诸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无馀等。答曰
与别人皆名趣向。若诸苾刍于如是事最
初前行故名趣向前行。
论。有义忿等四俱除乐者 问那落迦中方
有苦受。彼何有悭云通四受 答传有两
释 一云彼虽无有财等。于自苦具亦有
悭故 二云于自所知之法容有悭也
曰初释全非。谁于苦具见爱惜耶。第二理
通。按大般若。菩萨于彼以三乘道化彼有
情。明容闻法。故知于法悭亦何失 今复
释云。但言悭法得苦受俱。非言有苦皆
有悭也 纯苦鬼.畜苦得悭俱不违论旨。
疏。非言不共无明至恶惠俱者。不共无明既
有不与恶见俱时。此无明位不正知等依
何而立。由此故知。依无明立不正知等方
名遍染。
疏。此无明聚馀法与此俱者。此遮外难。外难
意云。不共无明恶惠不有岂唯独一。故今答
云。虽无恶惠与馀法俱。亦不唯已。
疏。即于无明假建立故者。此义如前第四论
末八遍染中疏灯俱释。寻之可明。此不复
云。
论。梵于释子起谄诳故者。按婆沙论百二十
九引经说云。如佛昔在室罗筏城住誓多
林。时有苾刍名曰马胜。是阿罗汉。作是思
惟。诸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无馀。烦恼系
缚为欲知故入胜等持。即以定心于誓多
林没于四大王众天出从定而起问彼天
众。诸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无馀等。答曰
疏卷第六¶ 第 926b 页 T43-0926.png
不知。如是欲界六欲天等展转相推。乃至
他化自在天所被复作推梵众诸天。欲
往梵世复入胜定复以定心自在宫没梵
众天出从定而起还作上问。梵众咸曰。我等
不知复推大梵。马胜寻问如前所问。彼大
梵王处自梵众忽被马胜苾刍所问。梵王
不知便矫乱答。我于此众是大梵.自在.作
者.化者.生者.养者.是一切父。故知有诳。作
是语已引出众外。谄言愧谢还令问佛。故
知有诳。
论。然忿等十至方得生故者。有义别释前十
名为有事。非是大门。疏说非也。下有漏等
方第十三 详曰。若非大门此属何门。若
云属前前门但明迷谛亲疏。门义全差何
得属彼 又有事等自是一义。文明有事自
为其门。竟违何理而见不许。不言后十。
后十遍染.不善之心。随彼所遍通事无事
易故不说。缘有漏等既云准上而不作法。
即当第二例馀门也。
* 疏卷第七
疏。次五字列名者。第一谓字列名所须。亦
名列名。
疏。是我恶边作者。言我边者显自指己。然
疏文倒。而应说云我边恶作。有本云措今
从错字。故瑜伽论第十一云。又于应作.不
应作事。随其所应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
生追悔。云何我昔应作不作。非作返作。
论。如馀盖缠者。所言盖者按对法第七云。
能令善品不得显了是盖义。覆蔽其心障
他化自在天所被复作推梵众诸天。欲
往梵世复入胜定复以定心自在宫没梵
众天出从定而起还作上问。梵众咸曰。我等
不知复推大梵。马胜寻问如前所问。彼大
梵王处自梵众忽被马胜苾刍所问。梵王
不知便矫乱答。我于此众是大梵.自在.作
者.化者.生者.养者.是一切父。故知有诳。作
是语已引出众外。谄言愧谢还令问佛。故
知有诳。
论。然忿等十至方得生故者。有义别释前十
名为有事。非是大门。疏说非也。下有漏等
方第十三 详曰。若非大门此属何门。若
云属前前门但明迷谛亲疏。门义全差何
得属彼 又有事等自是一义。文明有事自
为其门。竟违何理而见不许。不言后十。
后十遍染.不善之心。随彼所遍通事无事
易故不说。缘有漏等既云准上而不作法。
即当第二例馀门也。
* 疏卷第七
疏。次五字列名者。第一谓字列名所须。亦
名列名。
疏。是我恶边作者。言我边者显自指己。然
疏文倒。而应说云我边恶作。有本云措今
从错字。故瑜伽论第十一云。又于应作.不
应作事。随其所应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
生追悔。云何我昔应作不作。非作返作。
论。如馀盖缠者。所言盖者按对法第七云。
能令善品不得显了是盖义。覆蔽其心障
疏卷第六¶ 第 926c 页 T43-0926.png
诸善品令不转故 问于何等位障诸善
法 答于乐出家位.觉正行位.止举舍
位。谓于乐出家时贪欲盖为障。希求受用
外境界门。于彼不欣乐故 于觉正行时
瞋恚盖为障。于所犯学处同梵行者正发觉
时由心瞋恚不正学故 于止举两位惛
沈.睡眠.掉举.恶作盖为障。如前所说能引
沈没及散乱故。于舍位疑盖为障。远离决
定不能舍故 疏中所辨言中少别意同
于此 问惛沈等四合为二盖其意云何
答惛沈.睡眠行相相似。睡眠复为惛沈近缘
生诸烦恼故合为盖。故瑜伽论第十一云。
无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极略性名睡眠。由
此惛沈生诸烦恼随烦恼时。无馀近缘如
睡眠者。掉举.恶作所起处等。设处不等由
掉諠动.恶作忧变相相似故合立一盖。即瑜
伽云。掉举.恶作俱因亲属寻思国等昔所经
事而起之也。故总结云。由前掉举与此恶
作处所等故合说一盖。处所不等然如彼
相腾跃諠动。今此亦是忧变之相。是故与彼
杂说一盖 问止.举.舍行相云何耶 答按
大论七十七云。若心掉举或恐掉举时诸可
厌法作意。及彼无间心作意是名止相。若心
沈没或恐沈没时诸可欣法作意。及彼心相
作意是名举相。若于一向止道或于一向
观道或双运转道二随烦恼所染污时。诸无
功用作意及心任运转中所有作意是名舍
相。
论。说随烦恼及痴分故者。按瑜伽论五十五
法 答于乐出家位.觉正行位.止举舍
位。谓于乐出家时贪欲盖为障。希求受用
外境界门。于彼不欣乐故 于觉正行时
瞋恚盖为障。于所犯学处同梵行者正发觉
时由心瞋恚不正学故 于止举两位惛
沈.睡眠.掉举.恶作盖为障。如前所说能引
沈没及散乱故。于舍位疑盖为障。远离决
定不能舍故 疏中所辨言中少别意同
于此 问惛沈等四合为二盖其意云何
答惛沈.睡眠行相相似。睡眠复为惛沈近缘
生诸烦恼故合为盖。故瑜伽论第十一云。
无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极略性名睡眠。由
此惛沈生诸烦恼随烦恼时。无馀近缘如
睡眠者。掉举.恶作所起处等。设处不等由
掉諠动.恶作忧变相相似故合立一盖。即瑜
伽云。掉举.恶作俱因亲属寻思国等昔所经
事而起之也。故总结云。由前掉举与此恶
作处所等故合说一盖。处所不等然如彼
相腾跃諠动。今此亦是忧变之相。是故与彼
杂说一盖 问止.举.舍行相云何耶 答按
大论七十七云。若心掉举或恐掉举时诸可
厌法作意。及彼无间心作意是名止相。若心
沈没或恐沈没时诸可欣法作意。及彼心相
作意是名举相。若于一向止道或于一向
观道或双运转道二随烦恼所染污时。诸无
功用作意及心任运转中所有作意是名舍
相。
论。说随烦恼及痴分故者。按瑜伽论五十五
疏卷第六¶ 第 927a 页 T43-0927.png
云。随烦恼自性者。谓忿至恶作.睡眠.寻伺
又云。睡眠.恶作是痴分故皆世俗有。
论。非思惠想缠彼性故者。具如疏辨。有义复
云。或彼睡眠皆应说云染不染中随一摄故。
若说前因自随一不成。自说非是思惠想
故。若说后因有法为因违理门故 详曰。
观疏染净前后二因实无过矣。且前有法不
言思惠直云睡眠。可如所责。前既标云
染思惠已后因牒彼。何有过乎 又若后因
全取有法可违理门。今者有法与因增减
全有不同何有违论。若如所立染非染因
乃非论意。如疏所明理通文顺。又睡及眠
皆有染净。染净别开便成四量。疏合言二
疏名不已及如涅槃等者。若但云境无非
境者。言缘名境名境便局。以名不及如
涅槃等。今云意境意境乃宽。以意内證真
如等故。
论。此二俱以至义类别故者。问对法第一云。
寻依思依惠者。于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
第追求行相意言分别。伺依思依惠者。于
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第伺察行相意言分
别。如是二种安.不安住所依为业。今言深
推不深推者岂不相违 答会如疏.灯。
疏。所对别故者。寻.伺约彼假实相对。悔.眠
据于真俗相形。故虽总假立名有别。
疏。但所对别至一切定假者。虽实有体。非
胜义故得世俗名。
论。依于寻伺有染离染等者。此同瑜伽第四
所说。按彼论云。此中欲界及色界初静虑。
又云。睡眠.恶作是痴分故皆世俗有。
论。非思惠想缠彼性故者。具如疏辨。有义复
云。或彼睡眠皆应说云染不染中随一摄故。
若说前因自随一不成。自说非是思惠想
故。若说后因有法为因违理门故 详曰。
观疏染净前后二因实无过矣。且前有法不
言思惠直云睡眠。可如所责。前既标云
染思惠已后因牒彼。何有过乎 又若后因
全取有法可违理门。今者有法与因增减
全有不同何有违论。若如所立染非染因
乃非论意。如疏所明理通文顺。又睡及眠
皆有染净。染净别开便成四量。疏合言二
疏名不已及如涅槃等者。若但云境无非
境者。言缘名境名境便局。以名不及如
涅槃等。今云意境意境乃宽。以意内證真
如等故。
论。此二俱以至义类别故者。问对法第一云。
寻依思依惠者。于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
第追求行相意言分别。伺依思依惠者。于
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第伺察行相意言分
别。如是二种安.不安住所依为业。今言深
推不深推者岂不相违 答会如疏.灯。
疏。所对别故者。寻.伺约彼假实相对。悔.眠
据于真俗相形。故虽总假立名有别。
疏。但所对别至一切定假者。虽实有体。非
胜义故得世俗名。
论。依于寻伺有染离染等者。此同瑜伽第四
所说。按彼论云。此中欲界及色界初静虑。
疏卷第六¶ 第 927b 页 T43-0927.png
除静虑中间。若定若生名有寻有伺地。即静
虑中间若定若生名无寻唯伺地。随一有情
由修此故得为大梵。从第二静虑馀有色
界及无色界全名无寻无伺地。此中由离
寻.伺欲道理说名无寻无伺地。不由不现
行故。所以者何。未离欲界欲者。由教导作
意差别故。于一时间亦有无寻无伺意现
行。已离寻.伺欲者亦有寻.伺现行。如出
彼定及生彼者。若无漏界有为定所摄初静
虑。亦名有寻有伺地。依寻.伺处法缘真如
为境。入此定故不由分别现行故。馀如
前说。
论。论说五识有寻伺故者。即瑜伽论五十六
也。彼有问答。问辞疏引。答文今引云。由有
寻有伺诸识种子随逐无寻无伺三摩地故。
从彼起已此得现前。又此起已识现行时。复
为无寻无伺三摩地种子之所随逐。是故此
地非是一向无寻无伺。由彼有情于诸寻.
伺以性离欲而离欲故。彼地虽名无寻无
伺。此复现行亦无过失。准斯问答五识故
得有寻.伺也。
疏。虽无自性至亦有寻伺者。虽复无文说
彼自性即是寻伺。然对法论说彼自性即是
有相。有相瑜伽说是寻.伺。以此展转而谈
之者。故知五识有寻.伺矣。
论。显多由彼起。疏有二解。有义弹彼第二
解云。疏说生上必寻.伺引方能起下眼等
识者。岂起五识要下意引生。在下地尚用
上定能引五识。如何生上要起下界寻.伺
虑中间若定若生名无寻唯伺地。随一有情
由修此故得为大梵。从第二静虑馀有色
界及无色界全名无寻无伺地。此中由离
寻.伺欲道理说名无寻无伺地。不由不现
行故。所以者何。未离欲界欲者。由教导作
意差别故。于一时间亦有无寻无伺意现
行。已离寻.伺欲者亦有寻.伺现行。如出
彼定及生彼者。若无漏界有为定所摄初静
虑。亦名有寻有伺地。依寻.伺处法缘真如
为境。入此定故不由分别现行故。馀如
前说。
论。论说五识有寻伺故者。即瑜伽论五十六
也。彼有问答。问辞疏引。答文今引云。由有
寻有伺诸识种子随逐无寻无伺三摩地故。
从彼起已此得现前。又此起已识现行时。复
为无寻无伺三摩地种子之所随逐。是故此
地非是一向无寻无伺。由彼有情于诸寻.
伺以性离欲而离欲故。彼地虽名无寻无
伺。此复现行亦无过失。准斯问答五识故
得有寻.伺也。
疏。虽无自性至亦有寻伺者。虽复无文说
彼自性即是寻伺。然对法论说彼自性即是
有相。有相瑜伽说是寻.伺。以此展转而谈
之者。故知五识有寻.伺矣。
论。显多由彼起。疏有二解。有义弹彼第二
解云。疏说生上必寻.伺引方能起下眼等
识者。岂起五识要下意引生。在下地尚用
上定能引五识。如何生上要起下界寻.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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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引。未必尽理。然将起上诸地意识能引
下眼识等为胜。如大菩萨岂不能以上诸
地心引下五识起。故五十六云从无寻伺
三摩地起已此得现前。不言更起下地心
故。此论且依前后引生说。从定起此得现
前。理实八地已去菩萨于诸地心具五识
故。故多由言亦在生上而起下者 详曰。
若许上意引下眼等。二定上意寻.伺不有。
如何得云显多由起。又五十六不云出定
更起下心。便證上心引下识者。此第二师
而据何理云多由起。若云下地多由起者。
此不为救。本通于上不会下界。若云但
遮疏云必定不障有时下识引者。若尔云
何引五十六不起下心以之为證。本会彼
文云多由起。既以彼證不由下引。云何而
能会彼文耶。复更何时而由起乎。设言馀
时无异因故。又云生下当用上定引五
识者。引何五识。若引上地。便为自害返
證他义。若引下识。下识自地串习可然。上
身引下地既不同。何得相例。又菩萨例例
亦未可法理合。然起下何过。岂起下识失
自在义。如来事智不亲證理。岂失如来遍
智义乎。又疏且对所诤以明不言一切。未
可即以菩萨为例。
疏。此违定中闻声等者。详曰。深蜜据散多分
而说。故亦无违。
论。悔但容与无明相应者 问此俱无明应
唯不共。不共迷理。此迷不迷。答设尔何违
二俱有失。若不迷者何名相应。所缘异
下眼识等为胜。如大菩萨岂不能以上诸
地心引下五识起。故五十六云从无寻伺
三摩地起已此得现前。不言更起下地心
故。此论且依前后引生说。从定起此得现
前。理实八地已去菩萨于诸地心具五识
故。故多由言亦在生上而起下者 详曰。
若许上意引下眼等。二定上意寻.伺不有。
如何得云显多由起。又五十六不云出定
更起下心。便證上心引下识者。此第二师
而据何理云多由起。若云下地多由起者。
此不为救。本通于上不会下界。若云但
遮疏云必定不障有时下识引者。若尔云
何引五十六不起下心以之为證。本会彼
文云多由起。既以彼證不由下引。云何而
能会彼文耶。复更何时而由起乎。设言馀
时无异因故。又云生下当用上定引五
识者。引何五识。若引上地。便为自害返
證他义。若引下识。下识自地串习可然。上
身引下地既不同。何得相例。又菩萨例例
亦未可法理合。然起下何过。岂起下识失
自在义。如来事智不亲證理。岂失如来遍
智义乎。又疏且对所诤以明不言一切。未
可即以菩萨为例。
疏。此违定中闻声等者。详曰。深蜜据散多分
而说。故亦无违。
论。悔但容与无明相应者 问此俱无明应
唯不共。不共迷理。此迷不迷。答设尔何违
二俱有失。若不迷者何名相应。所缘异
疏卷第六¶ 第 928a 页 T43-0928.png
故。若言迷者而因邪见之所引生。亲义焉
在 答传有三释。一云但言不共有亲迷
理。非皆亲迷。二云虽邪见力之所引生。不
缘见起故亦亲迷。三云悔俱无明亦是非主。
由此染悔非亲迷摄 有义断云。然悔亲迷
其理难见。故说不共有非亲迷。虽违论
文理相顺也 详曰。夫染悔者悔修于善悔
不作恶。此岂非迷苦谛理耶。虽复邪见
前后引生。不缘为境。亲迷何失。无文遮故。
论。闻思位中有悔眠故者 问眠无五识何
得有闻 答有二释。一云缘所受境闻说
法等亦得名闻。二云眠但有思。文中总举
非显眠位得名闻也。今取前释。
论。亦非如忧深求解脱故者。忧求解脱是无
漏根。故通不断。故对法论第十云。未知根者
谓信等五意.喜.乐.忧.舍。已知根体数亦同
之。
论。若已断故非所断摄者 问不还断眠。何
故唯言无学断已名非所断 答不还能缘
缚未尽故不同无学。
论。说正思惟至寻求等故者。按显扬第二说
为无漏及为寻也。即彼论云。二正思惟谓
依正见.与彼俱行离欲思惟.无恚思惟.无
害思惟。于修道中相续作意思惟诸谛。与
无漏作意相应令心趣入.极趣入.寻求.极
寻求 释曰。趣犹向也。入是解也。寻谓推寻。
此趣.寻等各有胜劣故有极言。馀文可悉。
问伺何不入八道支耶 答未见大乘所
明之文。且依有宗。婆沙论九十九云。伺无
在 答传有三释。一云但言不共有亲迷
理。非皆亲迷。二云虽邪见力之所引生。不
缘见起故亦亲迷。三云悔俱无明亦是非主。
由此染悔非亲迷摄 有义断云。然悔亲迷
其理难见。故说不共有非亲迷。虽违论
文理相顺也 详曰。夫染悔者悔修于善悔
不作恶。此岂非迷苦谛理耶。虽复邪见
前后引生。不缘为境。亲迷何失。无文遮故。
论。闻思位中有悔眠故者 问眠无五识何
得有闻 答有二释。一云缘所受境闻说
法等亦得名闻。二云眠但有思。文中总举
非显眠位得名闻也。今取前释。
论。亦非如忧深求解脱故者。忧求解脱是无
漏根。故通不断。故对法论第十云。未知根者
谓信等五意.喜.乐.忧.舍。已知根体数亦同
之。
论。若已断故非所断摄者 问不还断眠。何
故唯言无学断已名非所断 答不还能缘
缚未尽故不同无学。
论。说正思惟至寻求等故者。按显扬第二说
为无漏及为寻也。即彼论云。二正思惟谓
依正见.与彼俱行离欲思惟.无恚思惟.无
害思惟。于修道中相续作意思惟诸谛。与
无漏作意相应令心趣入.极趣入.寻求.极
寻求 释曰。趣犹向也。入是解也。寻谓推寻。
此趣.寻等各有胜劣故有极言。馀文可悉。
问伺何不入八道支耶 答未见大乘所
明之文。且依有宗。婆沙论九十九云。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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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相是故不立。复次菩提分法行相猛利。伺
用微劣是故不立。复次伺用为寻所覆损
故。于策正见寻用偏增。故伺不立菩提分
法 有义显扬论云寻求.极寻求此即是寻。
趣入.极趣入此即是伺。二种总名正思惟支。
与小乘别故亦无失。又瑜伽二十九云。由
此正见增上力故。所起出离无恚.无害分别
思惟名正思惟。若心趣入诸所寻伺。彼
唯寻思如是相状所有寻伺。若心趣入诸
所言论。
论。又说彼是言说因者。对法论云。正思惟者
是悔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发语
言故。即瑜伽云。若心趣入诸所言论亦言
说因。
疏。十地第一至寻无漏者 问彼论无有正
思惟言。据何说有 答彼论牒颂净觉人者。
依梵论本云思惟也。疏依梵文故无有
失 问经云思惟云何即證寻成无漏
答言思惟者八道支一。体即是寻。故得为
證。又解脱月诸菩萨众。请金刚藏释十地
义。准十地经叹菩萨德。金刚藏等八地上
位。上位意识唯是无漏。解脱月等叹云净觉。
净觉明知体非有漏。
疏。问既引十地至语言因故者。此难意云。言
思惟者是本经颂。论家释云。何故唯叹净
觉。净觉是言说因故。觉名觉观。是口言行。
准其论文亦得为證。何故不引。
疏。故引不同彼但应云净思惟者。显今论家
但引本经不引论释。不引论意具辨如灯
用微劣是故不立。复次伺用为寻所覆损
故。于策正见寻用偏增。故伺不立菩提分
法 有义显扬论云寻求.极寻求此即是寻。
趣入.极趣入此即是伺。二种总名正思惟支。
与小乘别故亦无失。又瑜伽二十九云。由
此正见增上力故。所起出离无恚.无害分别
思惟名正思惟。若心趣入诸所寻伺。彼
唯寻思如是相状所有寻伺。若心趣入诸
所言论。
论。又说彼是言说因者。对法论云。正思惟者
是悔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发语
言故。即瑜伽云。若心趣入诸所言论亦言
说因。
疏。十地第一至寻无漏者 问彼论无有正
思惟言。据何说有 答彼论牒颂净觉人者。
依梵论本云思惟也。疏依梵文故无有
失 问经云思惟云何即證寻成无漏
答言思惟者八道支一。体即是寻。故得为
證。又解脱月诸菩萨众。请金刚藏释十地
义。准十地经叹菩萨德。金刚藏等八地上
位。上位意识唯是无漏。解脱月等叹云净觉。
净觉明知体非有漏。
疏。问既引十地至语言因故者。此难意云。言
思惟者是本经颂。论家释云。何故唯叹净
觉。净觉是言说因故。觉名觉观。是口言行。
准其论文亦得为證。何故不引。
疏。故引不同彼但应云净思惟者。显今论家
但引本经不引论释。不引论意具辨如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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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若引本经经颂不云正思惟者是语言
因。何得引之證是说因 答文虽不言理
必可故。故经颂云。何故净觉人念智功德具。
说诸上妙地有力不解释。既云净觉说上
妙地今何不释。明知净觉即是说因。不尔
如何叙有净觉责不释耶 详曰。观文察
理兼论无伤。何所以者。且觉观言。若梵本
有。即不应责译主加增。若梵本无。想唯识
师不引此谬。取彼正论思惟之言。通證因
果言说之由竟有何失。论说说因甚明著
故。更思。
论。后得智至必假寻伺者。问根本智中有寻.
伺耶 答无。故瑜伽论七十三云。问若思惟
真如即观真如耶。设观真如即思惟真如
耶。答应作四句。有思惟真如非观真如。
谓以分别所摄如理作意思惟真如。但见
真如相不见实真如。乃至未至正通达位。
及通达后作意思惟安立真如。有观真如非
思惟真如。谓通达真如时由胜义故思惟
其相。有思惟真如亦观真如。谓通达后相
续思惟非安立真如。有不思惟真如亦不
观真如。谓离如理所引作意思惟诸相
释曰。其第二句即根本智。言非思惟。明无
寻.伺 若尔云何言由胜义思惟其相
答不同加行.后得智等云非思惟。然亲證
真言由胜义名思惟其相。思惟乃是能缘
异名 亦如出世末那之名。非染意故不
名思量。无漏正思亦名为意。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终)
因。何得引之證是说因 答文虽不言理
必可故。故经颂云。何故净觉人念智功德具。
说诸上妙地有力不解释。既云净觉说上
妙地今何不释。明知净觉即是说因。不尔
如何叙有净觉责不释耶 详曰。观文察
理兼论无伤。何所以者。且觉观言。若梵本
有。即不应责译主加增。若梵本无。想唯识
师不引此谬。取彼正论思惟之言。通證因
果言说之由竟有何失。论说说因甚明著
故。更思。
论。后得智至必假寻伺者。问根本智中有寻.
伺耶 答无。故瑜伽论七十三云。问若思惟
真如即观真如耶。设观真如即思惟真如
耶。答应作四句。有思惟真如非观真如。
谓以分别所摄如理作意思惟真如。但见
真如相不见实真如。乃至未至正通达位。
及通达后作意思惟安立真如。有观真如非
思惟真如。谓通达真如时由胜义故思惟
其相。有思惟真如亦观真如。谓通达后相
续思惟非安立真如。有不思惟真如亦不
观真如。谓离如理所引作意思惟诸相
释曰。其第二句即根本智。言非思惟。明无
寻.伺 若尔云何言由胜义思惟其相
答不同加行.后得智等云非思惟。然亲證
真言由胜义名思惟其相。思惟乃是能缘
异名 亦如出世末那之名。非染意故不
名思量。无漏正思亦名为意。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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