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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五¶ 第 886a 页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四(本)
沙门智周撰
疏。外道笑曰愚者亦解等者。问如来说法离
于四非。外道闻经云何起谤 答大士行化
多益。是徒虽有少轻得利者广。由是如来
四非称离 又彼外道初虽暂谤。毕竟乘此
以为出要。先损后益。正合化宜。是以动静
无非佛事。
疏。六十六云摄食由诸句者。按彼论云。问
若有段物亦是食耶。设是食者亦段物耶。答
如其所应当作四句。或有段物而非是食。
谓诸段物不能长养诸根大种。或有是食
而非段物。谓若有触.意思.及识。能令诸根
大种长养。或有是食亦是段物。谓诸段物能
令诸根大种长养。或非段物亦非是食。谓
若有触.意思.及识。不能长养诸根大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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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馀触乃至识随其所应皆作四句。
疏。六十六说名为触食者。为境能生四中触
食。因从果称名触食也。若准有宗。初未
变坏亦得名食。除饥.渴故。故婆沙云。食
于二时能为食事俱得名食。一初食时能
除饥.渴。二消化已资根.及大 有义大乘
理实初食能除饥.渴亦得名食。义同有
宗。瑜伽.对法且说胜食云变坏时名为食
也 详曰。理虽可尔明教难违。故瑜伽云。
若诸段物于吞咽时令心欢喜.诸根悦豫。
当于尔时不名段食但名触食。若受用已
安隐消变增长喜乐。于消变时乃名段食。
若有熟变不能长养诸根安乐。彼虽熟变
不名段食。若诸段物于吞咽时不生欢喜。
亦不能令诸根悦豫。当于尔时都不名
食。文既郑重而简略之。何得会云就胜且
说。又瑜伽等望长诸根资益变坏方名为
食。暂除饥.渴。未益诸根变坏.消化食义
焉在。由斯理故不为之取 问欲香.味.触
得有段食。色界触有。彼立段食 答按俱
舍论。三界分别十八界云。色界所系唯十四
种。除香.味境及鼻.舌识。除香.味者段食性
故。离段食欲方得生彼。除鼻.舌识无所
缘故。若尔触界于彼应无如香.味境段食
性故。彼所有触非段食性。若尔香.味类亦
应然。香.味离段食无别受用。触有别用。
持根.衣等。彼离食欲。香.味无用。有根.衣
等故触非无。由斯色界虽有触尘无段
食。馀广问答如章.及灯。
疏。六十六说名为触食者。为境能生四中触
食。因从果称名触食也。若准有宗。初未
变坏亦得名食。除饥.渴故。故婆沙云。食
于二时能为食事俱得名食。一初食时能
除饥.渴。二消化已资根.及大 有义大乘
理实初食能除饥.渴亦得名食。义同有
宗。瑜伽.对法且说胜食云变坏时名为食
也 详曰。理虽可尔明教难违。故瑜伽云。
若诸段物于吞咽时令心欢喜.诸根悦豫。
当于尔时不名段食但名触食。若受用已
安隐消变增长喜乐。于消变时乃名段食。
若有熟变不能长养诸根安乐。彼虽熟变
不名段食。若诸段物于吞咽时不生欢喜。
亦不能令诸根悦豫。当于尔时都不名
食。文既郑重而简略之。何得会云就胜且
说。又瑜伽等望长诸根资益变坏方名为
食。暂除饥.渴。未益诸根变坏.消化食义
焉在。由斯理故不为之取 问欲香.味.触
得有段食。色界触有。彼立段食 答按俱
舍论。三界分别十八界云。色界所系唯十四
种。除香.味境及鼻.舌识。除香.味者段食性
故。离段食欲方得生彼。除鼻.舌识无所
缘故。若尔触界于彼应无如香.味境段食
性故。彼所有触非段食性。若尔香.味类亦
应然。香.味离段食无别受用。触有别用。
持根.衣等。彼离食欲。香.味无用。有根.衣
等故触非无。由斯色界虽有触尘无段
食。馀广问答如章.及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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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由此色处非段食者。又俱舍论第十亦释
色非食云。色亦可成段别饮啖。何缘非食。
此不能益自所对根.解脱者故。夫名食者
必先资益自根大种后乃及馀。饮啖色时
于自根大尚不为益。况能及馀。由彼诸
根境各别故。有时见色生喜乐者缘色触
生。是食非色。又不还者.及阿罗汉解脱食
贪。虽见种种上妙饮食而无益故。由此色
处不名为食 又传经部而有两释。一云除
声四尘为体。以声虚疏无资用故。二云但
用三尘为体。色.声变时无资用故 问声
及根等皆不名食。何独简色 答可段饮啖
有资益者名之为食。色可段啖有滥简
之。声体虚疏。意等无段。根是所资。无饮啖
义。无滥不简。
论。三意思食希望为相者。问思者造作正因
等相。云何今说为希望耶 答如灯辨
有义两释。初解同灯。第二释云。由相应法
令思于境起行希望。若尔心等与欲等俱。
心亦应由相应之法希望为相 答心等因
思希望无失。如是心等与受等俱。起领纳
等皆不违理。心等皆容起多行故。然自相
行正行非馀。故依正行心等无杂 详曰。
理恐未然。瑜伽.此论皆云心等所缘等同不
同行相。故此论云心与心所同所依根。所
缘相似。行相各别。了别.领纳等作用各异故。
亦不可言据自相说。如所缘相相分各别
即说相似。行相有同何即不说。教既无凭
臆断难准。可从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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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五十七说令识增盛者。具如灯引。故此
不重。
疏。又彼通等流等者。别有四食章门广明。
论。此四能持有情身命等者。又按婆沙百二
十九云。食是何义。受有义。续有义。持有
义。生有义。养有义。增有义。与此大同。
论。触意思食至随识有无者。有义但应说
依六识有无。七.八二识既非共有。今对他
宗陈共许义。故不应言随七.八也 详
曰。观前文势。明自宗致无对他意。依七.
八识辨随自言想亦何咎。若言前文并对
于他故除七.八。辨识食体亦应但六。如何
即云第八为体。由此定委前文是自对七.
八言。理无爽矣。
疏。虽现在者至得成正因者。释伏难也。难
云。若非现在即非是食。岂诸现在即皆是
食。现在即是食量因故。故此答生。思可解
也。
论。亦不可执至有漏种故者。正释如疏。复助
释云。他救意云。即无漏识持有漏种。即以
所持漏种为食。斯亦何过。故牒破云。无漏
既不持有漏种。有漏种无食亦不立。若不
尔者。前已难彼无漏非食。何烦此难。义无
别故。若言约彼持种有别为后难者。岂唯
望于持种名食。故知彼取漏种为食。设彼
本宗不立斯义。假叙彼计。彼转计之理俱
无爽 问无漏违漏。不许无漏持有漏种。
漏违无漏。应因第八不持无漏 答现无
漏法正破有漏故。不得以无漏持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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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法种既非能治。故因本识持无漏种。
论。身语心行等者。问定心.语寂。二行可无。
云何而无身行息耶 答依毗婆沙论二十
六云。有四缘故身行方转。一谓入出息所
依身。二风道通。谓口.鼻等。三毛孔开。四依
息地粗心现前。于四缘中若随阙一身行
不转。如生欲界羯剌蓝.頞部谈.闭户.键
南四位之中。但有第四粗心现前。无前三
事故息不转。钵罗奢祛等位根形具足。四事
具故方有息转。如生欲界及下三定入无
心定及无色定。虽有前三无有第四故息
不转。入第四定虽有前二。然无后二。息
亦不转。又入出息依粗心转。第四静虑已
上诸地。心极微细故息不转 又顺正理云。
入第四定身无毛孔。以彼等持极淳厚故。
引第四定大种遍身。即由此缘尊者世友
说。入彼定身毛孔合。入漏.无漏定皆如是
若生第四定起下三定及欲界心。虽有
第一.第二.及第四缘。阙第三缘故息不转。
起自地心及无色心并无心定。虽有初二
无后二事故息不转。若生无色四事俱无
故息不转。所以灭定身行亦无。准大乘义
身行不转。更同有宗。亦应无失。
疏。然欲出经同法为例等者。而寿不灭亦不
离煖。此是同法。举此为喻而例识体在
定令有。心行等者文同来尔。
疏。成业论至如彼论等者。下灭定中疏已引
讫。此故不重。
疏。应是重生者。死而复生。
论。身语心行等者。问定心.语寂。二行可无。
云何而无身行息耶 答依毗婆沙论二十
六云。有四缘故身行方转。一谓入出息所
依身。二风道通。谓口.鼻等。三毛孔开。四依
息地粗心现前。于四缘中若随阙一身行
不转。如生欲界羯剌蓝.頞部谈.闭户.键
南四位之中。但有第四粗心现前。无前三
事故息不转。钵罗奢祛等位根形具足。四事
具故方有息转。如生欲界及下三定入无
心定及无色定。虽有前三无有第四故息
不转。入第四定虽有前二。然无后二。息
亦不转。又入出息依粗心转。第四静虑已
上诸地。心极微细故息不转 又顺正理云。
入第四定身无毛孔。以彼等持极淳厚故。
引第四定大种遍身。即由此缘尊者世友
说。入彼定身毛孔合。入漏.无漏定皆如是
若生第四定起下三定及欲界心。虽有
第一.第二.及第四缘。阙第三缘故息不转。
起自地心及无色心并无心定。虽有初二
无后二事故息不转。若生无色四事俱无
故息不转。所以灭定身行亦无。准大乘义
身行不转。更同有宗。亦应无失。
疏。然欲出经同法为例等者。而寿不灭亦不
离煖。此是同法。举此为喻而例识体在
定令有。心行等者文同来尔。
疏。成业论至如彼论等者。下灭定中疏已引
讫。此故不重。
疏。应是重生者。死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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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诸定皆无五识身故者。问此因岂非自随
一过。下许定中耳闻声故 答今随他宗。
下依自义。以小乘者出定闻声。又疏作量
有义破云。疏说此因依闷绝等有不定
者。此义不然。立宗若云应一切定皆名无
心定。闷绝等位非无心定。可说前因有不
定过。宗法之中既无定字故无不定 详
曰。直观言陈似如所斥。若寻意许疏旨精
远。谓定无心。非定无心。而是差别。因不言
定。即闷绝等。因于彼转。与意许宗便成不
定。因致定言斯过方遣。故义然也。
疏。今应助难至名为心行灭者。此难意云。定
云无心及心行灭。无心即据五名无心。心
行灭言亦应但约五识相应受.想等说
又云然有心所至灭言等故者。重成难意。
以彼二家心行灭言皆据第六不依五识。
故知灭识不约五言。
论。或此位至非第六识者。有义疏所作量有
自语过。故但应言灭定位识非第六识
详曰。疏既云汝。明简斯失。不尔汝言复何
所用。下第四量虽亦破之。亦同此释 问
他亦以此寿.煖为喻。难大乘宗灭定第八
应非是识。自既有违何责他过 答我寿
煖识不即不离。应非识宗于寿等喻而不
转也。不可相例。
疏。彼亦自说自位无识行相等者。虽有识
体但无行相。以微细故。长连读之。若不
尔者他许定中而有识故。何得说云自位
无识。
论第五¶ 第 888a 页 T43-0888.png
疏。于静虑无色修行胜故者。习此等定。受想
等法有胜功用。
论。若无心所至离心所故者。有说无馀涅槃
为喻。彼宗灭定既许有心。馀无心位亦应
尔故。故成业云。诸无心位亦有心耶。应如
一类经为量者所许细心彼位犹有。故不
应以闷绝为喻 有义若尔因成不定。闷
绝等位心所无故。故应合成。灭尽等位应
无意识。无大地心所故。如眼等识不行位
中。或无馀依亦得为喻。或死尸等为喻亦
得 详曰。前数破无细意识。已闷绝等喻亦
何有失。又破无馀喻有不定理如所明。
若以眼等识不行位而为喻者。理亦不定。
独意识转亦是眼等不行位故。今取尸喻
成诸无心位第六无。虽馀无心非是所诤。
为止不定为宗无失。
疏。如无表色非有质碍者。此救意云。质碍名
为色无表无碍尚名色。心法虽相应。纵不
相应亦心法。若不相应即非心。应无质
碍即非色。
疏。然除眠闷绝者。以萨婆多不许眠等无
心位摄对共许者所以除之。
疏。以无所厌故至心王犹在者。众释此文
明除眠闷之所以故。今释不尔。但辨无想
等无心也 言以无所厌故者。举彼由
无所厌心所显心亦无 言有所厌心所
心便不灭者。翻成于前无所厌所心灭所
以 言非不厌故心王犹在者。释外伏难。
外伏难云。心所是所厌彼位可言无。心王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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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厌。彼处应犹在。故乃释云。非是不厌即
令其在。以心所无故随同灭。
论。心杂染故等者。虽维摩经亦有此文。今
引阿含。以维摩经非共许故。
疏。言心染故有情染等如瑜伽五十四者。按
彼论云。由所润识能取能满当来内身。
由此展转能取能满。不能弃舍诸异生性。
以于内身能求满故。于流转中相续决定
又云。又由彼识永清净故不待馀因。任
运自然入于寂灭。此识相续究竟断故。于十
方界不复流转。于命及死不希求故名永
离欲 释曰。前由心染有情杂染。后由心
净有情解脱。
论。谓染净以心为本等者。疏有四释。馀有
五释。具如馀辨 有义复释。谓染净法以心
为本。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总句。然应说心
有染.净二。有漏染心通漏.无漏.有为.无为
总合为本。无漏净心但与无漏有为.无为
为其根本。非有漏本。因心而生。合释有
漏.无漏现行因染心生。以心为本。别释
无漏现行诸法因净心生亦心为本。净心
不生有漏法故。依心住故者。合释有漏.
无漏本有种子依染心住。故心为本。别释
无漏本有种子依净心住故心为本。心受
彼熏持彼种故者。合释有漏.无漏新熏种
子染心为本。别释无漏新熏种子净心为
本。净第八心虽不受熏。因位曾熏果持
种故。前后二疏虽有多释。义皆不具。未
方此解。并无净心为本等故 详曰。观
令其在。以心所无故随同灭。
论。心杂染故等者。虽维摩经亦有此文。今
引阿含。以维摩经非共许故。
疏。言心染故有情染等如瑜伽五十四者。按
彼论云。由所润识能取能满当来内身。
由此展转能取能满。不能弃舍诸异生性。
以于内身能求满故。于流转中相续决定
又云。又由彼识永清净故不待馀因。任
运自然入于寂灭。此识相续究竟断故。于十
方界不复流转。于命及死不希求故名永
离欲 释曰。前由心染有情杂染。后由心
净有情解脱。
论。谓染净以心为本等者。疏有四释。馀有
五释。具如馀辨 有义复释。谓染净法以心
为本。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总句。然应说心
有染.净二。有漏染心通漏.无漏.有为.无为
总合为本。无漏净心但与无漏有为.无为
为其根本。非有漏本。因心而生。合释有
漏.无漏现行因染心生。以心为本。别释
无漏现行诸法因净心生亦心为本。净心
不生有漏法故。依心住故者。合释有漏.
无漏本有种子依染心住。故心为本。别释
无漏本有种子依净心住故心为本。心受
彼熏持彼种故者。合释有漏.无漏新熏种
子染心为本。别释无漏新熏种子净心为
本。净第八心虽不受熏。因位曾熏果持
种故。前后二疏虽有多释。义皆不具。未
方此解。并无净心为本等故 详曰。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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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云心杂染故有情杂染。但约有情不
依佛说。若兼佛者即不应云有情等也。
而如来者非有情故。故前说云唯依取蕴
建立有情。佛无有漏非有情摄。论既释
经。应同经意。若云示现称有情者。亦为
不可。准论释经染.净二门破他申自。皆
并不言佛果净识。故知二疏善悟奥旨。又
设兼据净心释者。亦成繁见。何所以者。言
心为本。即是染.净有为.无为之总句也。后
复对彼因心而生。复云以心为本。别释无
漏现行诸法因净心生亦心为本。前既言
总后何云别。若言据彼别净心说。若尔别
染何不是彼别染本耶。若许是者。云何不
是别释染现。又若别释容有斯理。但一释
中何得矛楯。馀准此非。
论。若无此识至皆应无因者。无著本论具如
疏引 无性释云。从无想等者。从上界没
来生欲界。尔时烦恼等者。谓贪.嗔等。所染
初识者。谓续生时生有初识。尔时自地一切
烦恼所染污故 问何故举彼无想没耶。
岂馀处没有识持种 答有两释。一如灯
辨。一云按正法念处经.及俱舍论。北郁单
越定有生天后报之业。无想诸天定有欲界
后报业也。馀地不定。所以偏说。
论。无染心后等者。无著本论如疏所明。无性
解者今亦略叙。对治烦恼等者。谓如最初预
流果.向。见断烦恼对治道生。一切世间馀识
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修断烦恼所有随
眠何所依住。非对治识带彼种子应正道
依佛说。若兼佛者即不应云有情等也。
而如来者非有情故。故前说云唯依取蕴
建立有情。佛无有漏非有情摄。论既释
经。应同经意。若云示现称有情者。亦为
不可。准论释经染.净二门破他申自。皆
并不言佛果净识。故知二疏善悟奥旨。又
设兼据净心释者。亦成繁见。何所以者。言
心为本。即是染.净有为.无为之总句也。后
复对彼因心而生。复云以心为本。别释无
漏现行诸法因净心生亦心为本。前既言
总后何云别。若言据彼别净心说。若尔别
染何不是彼别染本耶。若许是者。云何不
是别释染现。又若别释容有斯理。但一释
中何得矛楯。馀准此非。
论。若无此识至皆应无因者。无著本论具如
疏引 无性释云。从无想等者。从上界没
来生欲界。尔时烦恼等者。谓贪.嗔等。所染
初识者。谓续生时生有初识。尔时自地一切
烦恼所染污故 问何故举彼无想没耶。
岂馀处没有识持种 答有两释。一如灯
辨。一云按正法念处经.及俱舍论。北郁单
越定有生天后报之业。无想诸天定有欲界
后报业也。馀地不定。所以偏说。
论。无染心后等者。无著本论如疏所明。无性
解者今亦略叙。对治烦恼等者。谓如最初预
流果.向。见断烦恼对治道生。一切世间馀识
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修断烦恼所有随
眠何所依住。非对治识带彼种子应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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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者。即是自性极
清净义。与烦恼不俱等者。能治.所治互相
违故。犹如明.闇。复于后时等者。谓见道后
修道位中。馀文可解。
论。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等者。无著摄论疏中
粗引。无性等释疏盖不言。令初学者驰回
难进。今本及释取要引之。冀诸习徒无滞
略漏 无著论云。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
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
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
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
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
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 无性
释云。非等引地所谓欲界 没即是死 依
中有位者。谓依死.生二有中间 起染污
者。与爱恚俱有颠倒故。释曰。男女互于父
母之处起贪恚也 言意识者。馀识尔时
久已没故。释曰。馀眼等识中有末位而久已
灭。唯意识在。中有初中六识皆有 连持生
故名为相续 摄受生故名为结生。此染
污意识者。缘生有故。释曰。父母不净是识
托处。说名为生。缘此不净谓为己有而
生贪爱。或缘当生有果起爱故得润生。
于中有中灭者。此若不灭无生有故 于母
胎中等者。谓此灭时于母胎中有异熟识
与其赤.白同一安.危令相和杂成羯罗蓝。
释曰识与赤.白损益共俱和杂成身 若即
意识者。谓此若非阿赖耶识 既和合已者。
谓受生已 依止此识者。依异熟识。释曰
清净义。与烦恼不俱等者。能治.所治互相
违故。犹如明.闇。复于后时等者。谓见道后
修道位中。馀文可解。
论。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等者。无著摄论疏中
粗引。无性等释疏盖不言。令初学者驰回
难进。今本及释取要引之。冀诸习徒无滞
略漏 无著论云。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
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
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
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
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
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 无性
释云。非等引地所谓欲界 没即是死 依
中有位者。谓依死.生二有中间 起染污
者。与爱恚俱有颠倒故。释曰。男女互于父
母之处起贪恚也 言意识者。馀识尔时
久已没故。释曰。馀眼等识中有末位而久已
灭。唯意识在。中有初中六识皆有 连持生
故名为相续 摄受生故名为结生。此染
污意识者。缘生有故。释曰。父母不净是识
托处。说名为生。缘此不净谓为己有而
生贪爱。或缘当生有果起爱故得润生。
于中有中灭者。此若不灭无生有故 于母
胎中等者。谓此灭时于母胎中有异熟识
与其赤.白同一安.危令相和杂成羯罗蓝。
释曰识与赤.白损益共俱和杂成身 若即
意识者。谓此若非阿赖耶识 既和合已者。
谓受生已 依止此识者。依异熟识。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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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意识也 有意识转者。有别转识。谓与
信等.贪等相应。乐苦受俱分别意识后后位
转。释曰三性三受并皆易了。从初受生乃
至老时。此分别意展转而起。故言后后位
转 有二意识转等者。谓异熟体有情本
事。不待今时加行而转无记意识。及可了
知所缘行相乐.苦受等相应意识。是二意识。
释曰。异熟识者即细意识。可了知识。即粗
意识 应一身中一时而转。然不应许。经
相违故。如是颂言。无处无容非前非后同
身同类二识并生。释曰。外人救云。二并何违。
故引经难。经意说云。无受身处。无容道
理。非约前后。同一身中同类二识一时并生
又不应许此二是一。自性别故。释曰。外
又救云。此之二识体同义分。其体是一亦不
违经无同类并。故今破云。自性别故如眼
等五识 又异熟识不应间断。结相续已后
应馀处更结生故。释曰。外又救云。和合意
识别生意识前后间起。亦不违经无同类
并。故复破云。和合识体许是异熟。若间生者
体便间断。若尔后续应名更生。故量破云。
和合意识不应间生。许是异熟故。犹如报
色 又异熟体唯恒相续更无异趣。释曰。外
复救云。何妨报色不断。异熟心断。复此破
云。因同于前。命根为喻。逐难粗释。馀易不
论。
疏。又若从此没至定不可得者。此无著文
无性释云。如是已辨于欲界中若离阿赖
耶识结生相续不成。于色.无色亦不得成
信等.贪等相应。乐苦受俱分别意识后后位
转。释曰三性三受并皆易了。从初受生乃
至老时。此分别意展转而起。故言后后位
转 有二意识转等者。谓异熟体有情本
事。不待今时加行而转无记意识。及可了
知所缘行相乐.苦受等相应意识。是二意识。
释曰。异熟识者即细意识。可了知识。即粗
意识 应一身中一时而转。然不应许。经
相违故。如是颂言。无处无容非前非后同
身同类二识并生。释曰。外人救云。二并何违。
故引经难。经意说云。无受身处。无容道
理。非约前后。同一身中同类二识一时并生
又不应许此二是一。自性别故。释曰。外
又救云。此之二识体同义分。其体是一亦不
违经无同类并。故今破云。自性别故如眼
等五识 又异熟识不应间断。结相续已后
应馀处更结生故。释曰。外又救云。和合意
识别生意识前后间起。亦不违经无同类
并。故复破云。和合识体许是异熟。若间生者
体便间断。若尔后续应名更生。故量破云。
和合意识不应间生。许是异熟故。犹如报
色 又异熟体唯恒相续更无异趣。释曰。外
复救云。何妨报色不断。异熟心断。复此破
云。因同于前。命根为喻。逐难粗释。馀易不
论。
疏。又若从此没至定不可得者。此无著文
无性释云。如是已辨于欲界中若离阿赖
耶识结生相续不成。于色.无色亦不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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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当显示。若从此没等者。是欲界死上生时
义。由非等引等者。谓与彼地贪定味等烦
恼相应 释曰。于上二界缘定起爱方得
润生 离异熟识馀种子体定不可得者。
非欲廛没心有彼种子体。生灭不俱故 释
曰。而外救云。于彼欲廛没心之中。有彼定
地染心种子。故有斯破。定散二心不俱生
故。不成熏习故。下心中无上染种 又云。
非定地生心为彼种子体。即于一心种有
种性不相应故 释曰。外又救云。即定生心
为彼种体。故此破云。种者是因。有种是果。
此果含种故名有种。于生刹那因果俱有
理不相应。虽大乘宗因果俱有。就彼宗难
亦不相违 又云。非馀生中先所获得色
廛等心为种子体。持彼熏习馀识无故 释
曰。外又救云。过去生中得色界心为彼种
子斯有何失故牒非之。汝无能持彼种之
识。何有所持种子体耶 又云。非色相续
为种子体无因缘故 释云。外又救云。过
去熏习依色根中为今时种。复叙斥云。无
因缘言而有三释。一下界根非上心因。二
下色中无上地种。三持种者体必所熏。色根
无彼所熏因缘。故无彼种。言因缘者即道
理也。
论。异类法后至亦应无因者。无著论文具如
疏引 无性解云。即无色界无漏心生世间
心灭。彼趣所摄异熟无故。不由功用自然
应得无馀涅槃。能治现前一切所治皆永断
故 又释灭二趣等云。生第一有欲断
义。由非等引等者。谓与彼地贪定味等烦
恼相应 释曰。于上二界缘定起爱方得
润生 离异熟识馀种子体定不可得者。
非欲廛没心有彼种子体。生灭不俱故 释
曰。而外救云。于彼欲廛没心之中。有彼定
地染心种子。故有斯破。定散二心不俱生
故。不成熏习故。下心中无上染种 又云。
非定地生心为彼种子体。即于一心种有
种性不相应故 释曰。外又救云。即定生心
为彼种体。故此破云。种者是因。有种是果。
此果含种故名有种。于生刹那因果俱有
理不相应。虽大乘宗因果俱有。就彼宗难
亦不相违 又云。非馀生中先所获得色
廛等心为种子体。持彼熏习馀识无故 释
曰。外又救云。过去生中得色界心为彼种
子斯有何失故牒非之。汝无能持彼种之
识。何有所持种子体耶 又云。非色相续
为种子体无因缘故 释云。外又救云。过
去熏习依色根中为今时种。复叙斥云。无
因缘言而有三释。一下界根非上心因。二
下色中无上地种。三持种者体必所熏。色根
无彼所熏因缘。故无彼种。言因缘者即道
理也。
论。异类法后至亦应无因者。无著论文具如
疏引 无性解云。即无色界无漏心生世间
心灭。彼趣所摄异熟无故。不由功用自然
应得无馀涅槃。能治现前一切所治皆永断
故 又释灭二趣等云。生第一有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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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地诸烦恼时。想微劣故自地无道。无所有
处地明利故起彼无漏心现在前。尔时二趣
俱应灭离。谓第一有.无所有处二趣灭离。尔
时有情应成死灭。二趣所依俱无有故。非
无漏法是趣所摄。是不系故。对治趣故
问准摄论难灭二趣失。此论乃责后起无
因。二论既殊。何得引彼而證于此 答扬
文废旨似乎泾.渭。取理长披诚同水乳。彼
论本意责无本识善染无种。无种即是无
因异名。乘斯便责灭离二趣。故本论云。复
次生无色界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染污.
善心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持。次下
方责应灭二趣。故知两论实乃同也。取證
无失。
疏。且复业中者。论中前来双破果.业。下唯
斥业而废于果。故云且复生起下文。
论。又行缘识应不得成等者。无性摄论如灯
具辨 世亲释云。业为缘识不相应者。谓
福.非福.及不动行生已谢灭。若不信有阿
赖耶识当于何处安立熏习。如六识身不
能任持所有熏习 释曰。明赖耶无无持
种识。即行熏识名缘不成 问经部识支
剋体取何 答依二摄论相传三释。一云
三业所熏能持种识以为识支。二云所持业
种以为识支。三云能持种识及所持种皆为
识支。或说结生染识亦是 有义断云。虽有
三释唯取种子为识支者以之为正。然
同大乘取名言种为识支者以为正。故俱
舍论说同类因所行与等流果功能将为识
处地明利故起彼无漏心现在前。尔时二趣
俱应灭离。谓第一有.无所有处二趣灭离。尔
时有情应成死灭。二趣所依俱无有故。非
无漏法是趣所摄。是不系故。对治趣故
问准摄论难灭二趣失。此论乃责后起无
因。二论既殊。何得引彼而證于此 答扬
文废旨似乎泾.渭。取理长披诚同水乳。彼
论本意责无本识善染无种。无种即是无
因异名。乘斯便责灭离二趣。故本论云。复
次生无色界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染污.
善心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持。次下
方责应灭二趣。故知两论实乃同也。取證
无失。
疏。且复业中者。论中前来双破果.业。下唯
斥业而废于果。故云且复生起下文。
论。又行缘识应不得成等者。无性摄论如灯
具辨 世亲释云。业为缘识不相应者。谓
福.非福.及不动行生已谢灭。若不信有阿
赖耶识当于何处安立熏习。如六识身不
能任持所有熏习 释曰。明赖耶无无持
种识。即行熏识名缘不成 问经部识支
剋体取何 答依二摄论相传三释。一云
三业所熏能持种识以为识支。二云所持业
种以为识支。三云能持种识及所持种皆为
识支。或说结生染识亦是 有义断云。虽有
三释唯取种子为识支者以之为正。然
同大乘取名言种为识支者以为正。故俱
舍论说同类因所行与等流果功能将为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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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正相当故 详曰。若唯种者即第二释。此
论下云。业种为识非剋实体。云何断言同
大乘正。若言取彼第三释者。第三既取能
所二持。云何断言唯种正耶。进退有违恐
笔误也。又依俱舍似有种义。若依摄论种
相难明。故无性云。谓行为缘贪等俱生眼等
诸识许为识支 又云。许续生识为识支
者。此亦不然。按斯两文牒彼宗计。识支但
现。世亲亦现。文如前引 今应说云。据大
小乘合为三释。依无性论二文不同即为
两释。并依现说。准俱舍文。复为一释。但依
种说。文如上引 或为四释第四通取种.
现为支。如世亲论文言总故义可通也。文
如前云。审观可悉。
论。时分悬隔等者。有助论主更难彼云。欲.
色界有色。行感可名缘。无色界色无。如何
云感色。
疏。色果在未来至八万劫等者。问纵果未来
何得去因许多劫耶 答若生报业果未
必遥。若后报业果远何感。如受非想八万
劫已后方受彼人趣等报。报望昔因隔八
万劫岂匪远耶 问生报之业如谤灭等。
果既不遥应名行缘 答略为二释。一但
言悬故不得为缘。非许近者即成缘义。
遮他论故。二纵生报业因果异世。道理疏
远。亦名悬隔。纵无其远有隔非缘。第二释
善 若尔自宗如何 答有所感识斯有何
过。
疏。如外法等非异熟因者。举喻释成。既汝行
论下云。业种为识非剋实体。云何断言同
大乘正。若言取彼第三释者。第三既取能
所二持。云何断言唯种正耶。进退有违恐
笔误也。又依俱舍似有种义。若依摄论种
相难明。故无性云。谓行为缘贪等俱生眼等
诸识许为识支 又云。许续生识为识支
者。此亦不然。按斯两文牒彼宗计。识支但
现。世亲亦现。文如前引 今应说云。据大
小乘合为三释。依无性论二文不同即为
两释。并依现说。准俱舍文。复为一释。但依
种说。文如上引 或为四释第四通取种.
现为支。如世亲论文言总故义可通也。文
如前云。审观可悉。
论。时分悬隔等者。有助论主更难彼云。欲.
色界有色。行感可名缘。无色界色无。如何
云感色。
疏。色果在未来至八万劫等者。问纵果未来
何得去因许多劫耶 答若生报业果未
必遥。若后报业果远何感。如受非想八万
劫已后方受彼人趣等报。报望昔因隔八
万劫岂匪远耶 问生报之业如谤灭等。
果既不遥应名行缘 答略为二释。一但
言悬故不得为缘。非许近者即成缘义。
遮他论故。二纵生报业因果异世。道理疏
远。亦名悬隔。纵无其远有隔非缘。第二释
善 若尔自宗如何 答有所感识斯有何
过。
疏。如外法等非异熟因者。举喻释成。既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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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由悬隔故不能感果。应同外法不得
名为异熟之因。
论。此不成故后亦不成者。按无性云。取为
缘有亦不相应者。谓熏习位诸业种子。异
熟现前转名为有。或复转得生果功能故
说名有。行所熏识若不成就。何处安立彼
业种子。而复得言生果现前转名为有。释
谓异熟果将现前故名现前也。或因现前有
感果能。势力成熟而异前位名为异熟
问邻次相望缘亦不成。何意越言取缘于
有 答摄论意明业染之义。有有业种。馀
支不然。故不明也 或举前后以示方隅。
前释为正。
疏。非但说所缘而无依等者。非以颂文但
说第八有所缘境不说所依。即云第八无
所依法。理实有故。不说所以如疏具云。
疏。意名无有义者。疏主取彼明意文意以
为其句。非彼论中有此全语。故彼论中广
明其意而立理云。谓若不说有染污意。
于一切时义不符顺 疏云无有即牒彼
论不说有意 义即牒彼义不符顺 心
体第三。如前具引。
疏。又若无七至依八现种者。此据护法五必
依七。由下具明此不显说。
疏。依瑜伽至说无量名等者。按彼论云。问
诸心.心法凡有几种差别名耶。答有众多
名。谓有所缘.相应.有行.有所依等无量差
别。问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说彼名有
所缘。非眼等耶。答由彼眼等离所取境亦
名为异熟之因。
论。此不成故后亦不成者。按无性云。取为
缘有亦不相应者。谓熏习位诸业种子。异
熟现前转名为有。或复转得生果功能故
说名有。行所熏识若不成就。何处安立彼
业种子。而复得言生果现前转名为有。释
谓异熟果将现前故名现前也。或因现前有
感果能。势力成熟而异前位名为异熟
问邻次相望缘亦不成。何意越言取缘于
有 答摄论意明业染之义。有有业种。馀
支不然。故不明也 或举前后以示方隅。
前释为正。
疏。非但说所缘而无依等者。非以颂文但
说第八有所缘境不说所依。即云第八无
所依法。理实有故。不说所以如疏具云。
疏。意名无有义者。疏主取彼明意文意以
为其句。非彼论中有此全语。故彼论中广
明其意而立理云。谓若不说有染污意。
于一切时义不符顺 疏云无有即牒彼
论不说有意 义即牒彼义不符顺 心
体第三。如前具引。
疏。又若无七至依八现种者。此据护法五必
依七。由下具明此不显说。
疏。依瑜伽至说无量名等者。按彼论云。问
诸心.心法凡有几种差别名耶。答有众多
名。谓有所缘.相应.有行.有所依等无量差
别。问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说彼名有
所缘。非眼等耶。答由彼眼等离所取境亦
论第五¶ 第 891a 页 T43-0891.png
得生起。心与心法则不如是。问何故名相
应。答由事.处.时.所作等故。问何名有行。
答于一切所缘作无量种差别行相转故。
释同缘一质相虽相似。见行各殊。名差别
转 问何故名有所依。答由一种类托众
所依差别转故。虽有为法无无依者。然非
此中所说依义。唯恒所依为此量故 释有
两家。一云如一眼识托三根生。谓眼等一.
次第灭意.及以末那。虽有为下而释伏难。难
意可知。今约根依色非依根。所以不得
名有所依。二云相应王.所名一种类。如眼
王.所同托眼根 详曰。二互不足。前家阙
释种类之言。明众所依理亦不尽。后家不
辨众所依义。今者应云。如眼等识俱有依
根总有四种。谓同境.分别.染净.根本。如此
论中护法所说。以依非一名众所依。论意
唯依俱有根说。不得取彼无间灭依显心
王.所。简彼色等名一种类 问七.八二识
依何言众 答从多而说 或彼心所依亦
名众。众非一义。兼自心王依成二故。王.所
同类。故总合言托众所依。
疏。然彼言所依总有三种等者。彼瑜伽第
一.及唯识论由隔所引。五十五后故言彼
也。乍观似彼五十五文 问心.心所起三依
恒定。何得说云三中合说不恒不定 答
略为两释。一云依下诸师释俱有依。除护
法外有通恒定不恒不定名为所依。非据
因缘.及等无间有不恒等。二云依下正义
具四义者方名所依。等无间缘阙决定等。
应。答由事.处.时.所作等故。问何名有行。
答于一切所缘作无量种差别行相转故。
释同缘一质相虽相似。见行各殊。名差别
转 问何故名有所依。答由一种类托众
所依差别转故。虽有为法无无依者。然非
此中所说依义。唯恒所依为此量故 释有
两家。一云如一眼识托三根生。谓眼等一.
次第灭意.及以末那。虽有为下而释伏难。难
意可知。今约根依色非依根。所以不得
名有所依。二云相应王.所名一种类。如眼
王.所同托眼根 详曰。二互不足。前家阙
释种类之言。明众所依理亦不尽。后家不
辨众所依义。今者应云。如眼等识俱有依
根总有四种。谓同境.分别.染净.根本。如此
论中护法所说。以依非一名众所依。论意
唯依俱有根说。不得取彼无间灭依显心
王.所。简彼色等名一种类 问七.八二识
依何言众 答从多而说 或彼心所依亦
名众。众非一义。兼自心王依成二故。王.所
同类。故总合言托众所依。
疏。然彼言所依总有三种等者。彼瑜伽第
一.及唯识论由隔所引。五十五后故言彼
也。乍观似彼五十五文 问心.心所起三依
恒定。何得说云三中合说不恒不定 答
略为两释。一云依下诸师释俱有依。除护
法外有通恒定不恒不定名为所依。非据
因缘.及等无间有不恒等。二云依下正义
具四义者方名所依。等无间缘阙决定等。
论第五¶ 第 891b 页 T43-0891.png
无时不依名为决定虽由之生世既不同。
不得名为无时不依 又云恒者俱转之
义。既是过去恒义便无。其因缘依有不恒
定。如现熏种是种因缘。然后现无而种不
绝。故非恒定。亦非所依。疏总相谈不恒不
定。亦无有失。二义俱得后释顺疏 有义
斥疏恒不等已自会五十五.及唯识云。故
但应言依有二种。谓种及现。瑜伽且依现
行者说。现依有二。俱有.无间。彼论且约俱
有依说。但由言略无别所由。此论具明通
举三种 详曰。疏之所云恒不恒等。如前
两释过亦无有。断言依二恐乃雷同。此论.
彼论皆言所依不言依故。若言依者一切
皆许种.现皆是。更何须会。若言依与所依
无异。岂不违下护法所明。由此故知伽五
十五正明所依。此论真.假而兼说也。不可
以彼广略会之。
疏。现望种子应无此依者。现行熏种虽是种
依体既是现。故不得名为种子也。若言因
缘理即可摄。有疏本云。种望种子种字误
也。何以知者。答后种既托前种而起。何得
云无。故知误也 有义弹云。非但此论说
心.心所名有所依。彼瑜伽论亦说眼等识
有三种所依。既彼此论皆说心等名有所
依。不说种子能有所依。名种子依有何过
失。此中不欲释因缘故。故下广文言种依
也。如增上缘依非摄一切增上缘尽此亦
应尔。不摄一切因缘因缘尽也 详曰。
虽本欲明心等所依。及列释中据宽立
不得名为无时不依 又云恒者俱转之
义。既是过去恒义便无。其因缘依有不恒
定。如现熏种是种因缘。然后现无而种不
绝。故非恒定。亦非所依。疏总相谈不恒不
定。亦无有失。二义俱得后释顺疏 有义
斥疏恒不等已自会五十五.及唯识云。故
但应言依有二种。谓种及现。瑜伽且依现
行者说。现依有二。俱有.无间。彼论且约俱
有依说。但由言略无别所由。此论具明通
举三种 详曰。疏之所云恒不恒等。如前
两释过亦无有。断言依二恐乃雷同。此论.
彼论皆言所依不言依故。若言依者一切
皆许种.现皆是。更何须会。若言依与所依
无异。岂不违下护法所明。由此故知伽五
十五正明所依。此论真.假而兼说也。不可
以彼广略会之。
疏。现望种子应无此依者。现行熏种虽是种
依体既是现。故不得名为种子也。若言因
缘理即可摄。有疏本云。种望种子种字误
也。何以知者。答后种既托前种而起。何得
云无。故知误也 有义弹云。非但此论说
心.心所名有所依。彼瑜伽论亦说眼等识
有三种所依。既彼此论皆说心等名有所
依。不说种子能有所依。名种子依有何过
失。此中不欲释因缘故。故下广文言种依
也。如增上缘依非摄一切增上缘尽此亦
应尔。不摄一切因缘因缘尽也 详曰。
虽本欲明心等所依。及列释中据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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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何以明者。即此论云。诸有为法皆托此
依。故知据遍。若唯约心。何不说云诸心.心
所皆托此依言诸有为。又疏若云三依一
一摄因缘尽。可如所责。但云初依依宽
立号。何得以彼增上缘例。故知疏断实无
其咎。
疏。若尔俱时至王是所依者。此问答意种.现
俱时非增上缘置增上简。同时心所既是
增上。更无别简应得名为增上缘依 夫
俱有依要有主义。所既非主不简无失
有义弹云。此亦不然。由俱有名有前滥故
说增上言者。根种望现业种子等及扶根尘
等应是此依。既同有滥如何偏责。故于尊
教不应显失 详曰。滥有亲疏。亲难辨故
可须简之。疏者易知不假分别。故下净月
种.现相例为俱有也。又疏但明两俱宽狡
对望有差。何处有显慈尊过处搆虚指
斥。
疏。唯种相似者。唯现俱种似俱有依。所等不
似。增上缘言故简种也。
疏。故复简之如下当辨者。下净月云。既许现
识以种为依等文是也。
疏。设如小乘至无增上者。问若依自义三依
并无。既假同他。何但有二。俱舍颂云。心.心
所由四。二定但由三。三者四中除所缘缘。
故不唯二 答非增上缘皆俱有依。虽有
增上无俱有依亦无失也 问不相应据
自三无。何故前云诸有为法皆托此因。岂
不相应非有为耶 答有义依他实法而得
依。故知据遍。若唯约心。何不说云诸心.心
所皆托此依言诸有为。又疏若云三依一
一摄因缘尽。可如所责。但云初依依宽
立号。何得以彼增上缘例。故知疏断实无
其咎。
疏。若尔俱时至王是所依者。此问答意种.现
俱时非增上缘置增上简。同时心所既是
增上。更无别简应得名为增上缘依 夫
俱有依要有主义。所既非主不简无失
有义弹云。此亦不然。由俱有名有前滥故
说增上言者。根种望现业种子等及扶根尘
等应是此依。既同有滥如何偏责。故于尊
教不应显失 详曰。滥有亲疏。亲难辨故
可须简之。疏者易知不假分别。故下净月
种.现相例为俱有也。又疏但明两俱宽狡
对望有差。何处有显慈尊过处搆虚指
斥。
疏。唯种相似者。唯现俱种似俱有依。所等不
似。增上缘言故简种也。
疏。故复简之如下当辨者。下净月云。既许现
识以种为依等文是也。
疏。设如小乘至无增上者。问若依自义三依
并无。既假同他。何但有二。俱舍颂云。心.心
所由四。二定但由三。三者四中除所缘缘。
故不唯二 答非增上缘皆俱有依。虽有
增上无俱有依亦无失也 问不相应据
自三无。何故前云诸有为法皆托此因。岂
不相应非有为耶 答有义依他实法而得
论第五¶ 第 892a 页 T43-0892.png
生故说从因生。非别生也 详曰。或依有
法多分而言。
论。无种已生集论说故者。按对法云。无种
已生者。谓最后蕴。释无种已生是本论也。谓
最后蕴是释论也。今难陀师取彼论意以之
为證。彼意云何。难陀释云。二乘无学邻无
馀心名最后蕴。生此蕴种已入过去名为
无种。所生法在。名为已生。既因已灭而果现
在。明知因果时必不同。
疏。此中文略者。不引彼释最后蕴文故称
略也。
疏。今释家取以为證者。即难陀师名为释家。
取彼论意以为證也。
疏。或有眼非眼界等者。如灯第一。故不引
也。
疏。此前后俱者。前后体有名为俱有。非俱
时有名俱有也。
疏。此时阙缘等者。无缘更生后念之种名
为无种 若尔云何名为已生 答而能
生彼俱时现讫名为已生 或种现在简
彼未来名为已生。取前为正 有义弹云。
若作此解彼论应言无种已不生。此论应
言彼依不引生后种说故。如何乃言据
不能生后种而说 今别解云。无种已生
依引生后自类种说。若生现行即前十一
有种已生 若尔如何杂集论释有种已生。
谓除罗汉最后蕴也。无种已生谓最后蕴。答
觉师子意馀时种子为因能生后念种.现。此
末后心前念种因唯能生现故。论本名无种
法多分而言。
论。无种已生集论说故者。按对法云。无种
已生者。谓最后蕴。释无种已生是本论也。谓
最后蕴是释论也。今难陀师取彼论意以之
为證。彼意云何。难陀释云。二乘无学邻无
馀心名最后蕴。生此蕴种已入过去名为
无种。所生法在。名为已生。既因已灭而果现
在。明知因果时必不同。
疏。此中文略者。不引彼释最后蕴文故称
略也。
疏。今释家取以为證者。即难陀师名为释家。
取彼论意以为證也。
疏。或有眼非眼界等者。如灯第一。故不引
也。
疏。此前后俱者。前后体有名为俱有。非俱
时有名俱有也。
疏。此时阙缘等者。无缘更生后念之种名
为无种 若尔云何名为已生 答而能
生彼俱时现讫名为已生 或种现在简
彼未来名为已生。取前为正 有义弹云。
若作此解彼论应言无种已不生。此论应
言彼依不引生后种说故。如何乃言据
不能生后种而说 今别解云。无种已生
依引生后自类种说。若生现行即前十一
有种已生 若尔如何杂集论释有种已生。
谓除罗汉最后蕴也。无种已生谓最后蕴。答
觉师子意馀时种子为因能生后念种.现。此
末后心前念种因唯能生现故。论本名无种
论第五¶ 第 892b 页 T43-0892.png
已生。由无种故后便断灭。今难陀意亦即同
彼。其护法等不依彼故。故但如前依种子
说。非汝难陀.觉师子等所知见也。无著大
师意说种子前后相生云无种已生 详曰。
义有万途岂无此理。若顺二论疏释为优。
云无种者彰无后类。已生之言明与现俱。
更有何求须安不字。此论应云彼依不
能而更引生后种说故。义繁文约省不等
字。故彼论释言后蕴也。若但据种自类相
引馀时皆然。何假以彼后蕴而释。亦不可
言释家不得无著之意。何所以者。而师子
觉枢衣北面伏膺函杖而造其释。岂误本
旨。以此而推优劣知矣。
疏。此下比量等者。前师量云。种生于果必
定前后。以因果故。如麦种等。出彼过者。
麦种等喻能立不成。麦等而非胜义因果。设
云我许有他随一。据实喻亦所立不成。由
下论云非极成故。故不出也。
论。种灭牙生非极成等者。彼量同前。据实
芽.种而非异时。喻阙所立。若云我许即喻
所立他随一过。又因不定。焰.灯.荷根而俱时
故。
论。次有俱依至必有故者。瑜伽七十六是此
證也。故彼论云。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
故六识身转。此中有识眼及色为缘生眼
识。与眼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
转。馀耳等识亦尔。若于尔时一眼识转。即
于此时唯有一分别意识与眼识同所行
转。若于尔时二三四五诸识身转。即于此
彼。其护法等不依彼故。故但如前依种子
说。非汝难陀.觉师子等所知见也。无著大
师意说种子前后相生云无种已生 详曰。
义有万途岂无此理。若顺二论疏释为优。
云无种者彰无后类。已生之言明与现俱。
更有何求须安不字。此论应云彼依不
能而更引生后种说故。义繁文约省不等
字。故彼论释言后蕴也。若但据种自类相
引馀时皆然。何假以彼后蕴而释。亦不可
言释家不得无著之意。何所以者。而师子
觉枢衣北面伏膺函杖而造其释。岂误本
旨。以此而推优劣知矣。
疏。此下比量等者。前师量云。种生于果必
定前后。以因果故。如麦种等。出彼过者。
麦种等喻能立不成。麦等而非胜义因果。设
云我许有他随一。据实喻亦所立不成。由
下论云非极成故。故不出也。
论。种灭牙生非极成等者。彼量同前。据实
芽.种而非异时。喻阙所立。若云我许即喻
所立他随一过。又因不定。焰.灯.荷根而俱时
故。
论。次有俱依至必有故者。瑜伽七十六是此
證也。故彼论云。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
故六识身转。此中有识眼及色为缘生眼
识。与眼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
转。馀耳等识亦尔。若于尔时一眼识转。即
于此时唯有一分别意识与眼识同所行
转。若于尔时二三四五诸识身转。即于此
论第五¶ 第 892c 页 T43-0892.png
时唯有分别意识与五识身同所行转。
释此中有识有陀那识。以陀那识为诸识
依。同境之言而有二义。一据本质。质一名
同。二据相分。相似名同。
疏。由三因故等者。意识本欲缘于前境名
作意也 言资养者。即本论云。二依资养
故 疏脱二字。云何二依 答谨按疏主瑜
伽钞中而有两释。一同此疏。二云。一依意
根。即是末那。二眼等根。由彼眼识依眼取
境。令彼意识取境分明。由是五根名长养
意。五随举一名二依也。问正义意识不依
眼等。何得取眼名二依耶。答据眼为门取
境明了名之为依。不得俱有依名为依也
详曰。如疏所明而不显彼二依之义。取
瑜伽钞第二义释。释彼文具。
疏。根离识故不别说有者 问不许别根云
何离识 答不同自境是自相分名为离
识。非言识外别有实体名为离识。
论。识从自种生等者。按彼论释云。此说何
义。似色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
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色。如次说为眼处.色
处。如是乃至身处.触处 释谓即眼识而能
现似境相转矣。识外理无真实色体。故名
似色。识现似色故说眼识名似色现。从
能生已识体之种。此种复由境界等缘合已
异旧名为转变。由斯识体方从自种差别
得生。
疏。不用前识为今所缘者。显五不缘心.心
所故。
释此中有识有陀那识。以陀那识为诸识
依。同境之言而有二义。一据本质。质一名
同。二据相分。相似名同。
疏。由三因故等者。意识本欲缘于前境名
作意也 言资养者。即本论云。二依资养
故 疏脱二字。云何二依 答谨按疏主瑜
伽钞中而有两释。一同此疏。二云。一依意
根。即是末那。二眼等根。由彼眼识依眼取
境。令彼意识取境分明。由是五根名长养
意。五随举一名二依也。问正义意识不依
眼等。何得取眼名二依耶。答据眼为门取
境明了名之为依。不得俱有依名为依也
详曰。如疏所明而不显彼二依之义。取
瑜伽钞第二义释。释彼文具。
疏。根离识故不别说有者 问不许别根云
何离识 答不同自境是自相分名为离
识。非言识外别有实体名为离识。
论。识从自种生等者。按彼论释云。此说何
义。似色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
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色。如次说为眼处.色
处。如是乃至身处.触处 释谓即眼识而能
现似境相转矣。识外理无真实色体。故名
似色。识现似色故说眼识名似色现。从
能生已识体之种。此种复由境界等缘合已
异旧名为转变。由斯识体方从自种差别
得生。
疏。不用前识为今所缘者。显五不缘心.心
所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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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前相亦然至亦为所缘者。此显前相具二
支故成所缘缘。前相体有名之为缘。识带
彼相成所缘义。故观所缘论云。所缘缘者。
谓能缘识带彼相起。及有实体令能缘识
托彼而生。
疏。又此所言至亦无违者。此释外难总标
无违。即次下言从前念等显无违理 外
难意云。颂言境色。长行色识。而色是同。境.
识河汉。长行释颂。一何矛楯。
疏。从前念后至更互为因者。此意以境有
前及俱。故颂.长行对望说异。立名亦差。理
实前境亦名色识。俱时之境亦名境色。
疏。即显二念相似种是一故者。后念相分是
前现相所熏种生名一种也 问名言相种
在识无边。如何后相要前种起 答设不以
前相种生者。即相似故名之为一。勘彼颂
云。决定相随故。俱时亦作缘。或前为后缘
引彼功能故。彼论释云。境相与识定相随
故。虽俱时起亦作识缘。因明者说。若此与
彼有无相随。虽俱时生而亦得有因果相
故 或前识相为后识缘引本识中生似自
果功能令起不违理故。论中虽不言种
一等以意而言疏亦无失。
疏。若以此见分至递为因故者。道理根.境须
相因起名为须用 问见种不生现行色
相。相复不熏见分种子。如何得有递为缘
义 答由境为缘见方得起熏成自种。识
种为缘生识见分变相分生。境若不有见
分不生。见分不生谁熏见种。见种若无见
论第五¶ 第 893b 页 T43-0893.png
从何起。见若不有相因何生。未有无心独
有境故。由斯远望得互为因 详曰。观疏
释此种与色识一段之文。总有三节 初
以见种名之为种。现名色识 二或相下。
相种名种。现名色识。然此有二。初总相明。
又此所言等下。释于伏难显颂.长行二意
别也 三若以此见分种下。见种名种。现相
名色识 今助一义。翻前第三相种名种。
现见名色识 问四中何胜 答理虽皆通。
若顺彼论第二应善。正顺颂文。颂文既云
功能.境色无始为因。明即相分种.现分二。
故彼释云。以能发识比知有根。此但功能
非外所造。故本识上五色功能名眼等根亦
不违理。功能发识理无违故。在识在馀
虽不可说。而外诸法理非有故。定应许此
在识非馀。此根功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
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就位。生现识上
五内境色。此内境色后能引起异熟识上五
根功能。根.境二色与识一异。或非一异。随
乐应说。既言生彼五内色境。复云根.境二
色。明知功能即相分种。现名色识。
论。然十八界至处处说故者。按瑜伽五十一
云。依此一切种子阿赖耶识故。薄伽梵说
有眼界.色界.眼识界乃至有意界.法界.意
识界。由于阿赖耶识中有种种界故。又如
经说恶叉聚喻。由于阿赖耶识中有多界
故 又六十六云。云何种种界。谓即十八界
展转异相性。云何非一界。谓即彼界无量有
情种种差别所依住性。云何无量界。谓总彼
有境故。由斯远望得互为因 详曰。观疏
释此种与色识一段之文。总有三节 初
以见种名之为种。现名色识 二或相下。
相种名种。现名色识。然此有二。初总相明。
又此所言等下。释于伏难显颂.长行二意
别也 三若以此见分种下。见种名种。现相
名色识 今助一义。翻前第三相种名种。
现见名色识 问四中何胜 答理虽皆通。
若顺彼论第二应善。正顺颂文。颂文既云
功能.境色无始为因。明即相分种.现分二。
故彼释云。以能发识比知有根。此但功能
非外所造。故本识上五色功能名眼等根亦
不违理。功能发识理无违故。在识在馀
虽不可说。而外诸法理非有故。定应许此
在识非馀。此根功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
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就位。生现识上
五内境色。此内境色后能引起异熟识上五
根功能。根.境二色与识一异。或非一异。随
乐应说。既言生彼五内色境。复云根.境二
色。明知功能即相分种。现名色识。
论。然十八界至处处说故者。按瑜伽五十一
云。依此一切种子阿赖耶识故。薄伽梵说
有眼界.色界.眼识界乃至有意界.法界.意
识界。由于阿赖耶识中有种种界故。又如
经说恶叉聚喻。由于阿赖耶识中有多界
故 又六十六云。云何种种界。谓即十八界
展转异相性。云何非一界。谓即彼界无量有
情种种差别所依住性。云何无量界。谓总彼
论第五¶ 第 893c 页 T43-0893.png
二名无量界 又九十六摄事分云。住自性
界者。谓十八界堕自相续。各各决定差别种
子。复次以要言之。虽界种类十八可得。然
一一界业趣有情种种品类有差别故当知
无量。譬如世间大恶叉聚。于此聚中有多
品类种类一故。虽说为一而有无量。如是
于其一一界中各有无量品类差别。种类一
故虽各说一。而实无量 又对法论第一云。
问眼界何相。答谓曾.现见色及此种子。如
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尔 准上诸
文。十八界别。故不可以识等种子以为根
也。对法既云及此种子。明眼等根别有种
现。非识等种事乃明矣。
论。便违圣教至内处所摄者。按瑜伽论五十
四七等云。复次色蕴摄几蕴几界几处。谓色
蕴摄一蕴全.十界十处全.一界一处少分。准
此故非见种为根。又五十五等文如疏上
下屡有别处。故不重也。
论。不应说为增上缘者。按对法第五。解增
上缘略有九类。第一任持增上。师子觉释。
谓风轮等于冰轮等。器世间于有情世间。
大种于所造。诸根于诸识。释风能持水。水
能持地。故风.水轮皆言等也。由器世间.大
种.诸根。能持有情.所远.诸识故。器.大种.
根等三类亦名增上。又瑜伽论五十六云。眼
与眼识非正生因。唯建立因。是故此二俱
时而有。馀根.馀识当知亦尔 释建立因者
是增上缘。若五识种即是五根。故违诸文增
上缘也。
界者。谓十八界堕自相续。各各决定差别种
子。复次以要言之。虽界种类十八可得。然
一一界业趣有情种种品类有差别故当知
无量。譬如世间大恶叉聚。于此聚中有多
品类种类一故。虽说为一而有无量。如是
于其一一界中各有无量品类差别。种类一
故虽各说一。而实无量 又对法论第一云。
问眼界何相。答谓曾.现见色及此种子。如
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尔 准上诸
文。十八界别。故不可以识等种子以为根
也。对法既云及此种子。明眼等根别有种
现。非识等种事乃明矣。
论。便违圣教至内处所摄者。按瑜伽论五十
四七等云。复次色蕴摄几蕴几界几处。谓色
蕴摄一蕴全.十界十处全.一界一处少分。准
此故非见种为根。又五十五等文如疏上
下屡有别处。故不重也。
论。不应说为增上缘者。按对法第五。解增
上缘略有九类。第一任持增上。师子觉释。
谓风轮等于冰轮等。器世间于有情世间。
大种于所造。诸根于诸识。释风能持水。水
能持地。故风.水轮皆言等也。由器世间.大
种.诸根。能持有情.所远.诸识故。器.大种.
根等三类亦名增上。又瑜伽论五十六云。眼
与眼识非正生因。唯建立因。是故此二俱
时而有。馀根.馀识当知亦尔 释建立因者
是增上缘。若五识种即是五根。故违诸文增
上缘也。
论第五¶ 第 894a 页 T43-0894.png
疏。十一唯欲色二界系者。谓五色根.色声触
三.眼耳身识.舌鼻.香味色界不有。意.意识
界.及法界三通三界故。由斯欲.色唯有十
一。
疏。上地无寻伺起眼识等难是者。亦是此中
所违文也。按彼论云。问生第二静虑或生
上地。若有寻有伺眼等识现在前。云何此地
无寻无伺。若不现前云何于彼有色诸根而
领受彼地境界。答由有寻有伺诸识种子随
逐无寻无伺三摩地。从彼起已此得现前。又
此起已识现行时。复为无寻无伺三摩地种
子之所随逐。是故此地非是一向无寻无伺。
由彼有情于诸寻.伺以性离欲。而离欲故
彼地虽名无寻无伺。此复现行亦无过失
既云有寻有伺诸识种子随逐而彼得起。明
知识种不即是根。若是根者前问后答皆不
应理。思之可悟。理既无违。故知识种非
根明矣。
疏。诸识亦应唯种子妨者。此难意云。论云眼
界通种.现。执言唯种不取现。亦言眼识
有眼.种。亦应同根唯取种。即对法云。问
眼识界何相。答谓依眼缘色似色了别。及
此种子积集异熟阿赖耶识是眼识界相。耳.
鼻.舌.身.意识界相亦尔。
疏。六亦无根唯种失者。问兼取现业可无
其失。但取业种过如何避。亦违根通种.现
文故 答业既有三。明种不一。不同于前
唯一种也。据此一边以为言矣 或虽言
业种亦取现业。后释为正。如灯具明。
论第五¶ 第 894b 页 T43-0894.png
疏。若言至非唯无记者。此救意云。若业已熟
所招五识。理唯无记。业未熟时所起五识
既非业感。故通善.恶。
论。应无眼等为俱有因者。即善.染眼而以
何法为俱有因。非业招故不可业种而
为因也 问难陀既许根.识异时。责无俱
有岂不相符 答有义两释。一云依教难
彼不就宗责。瑜伽等说眼等为识俱依故。
二此难救家。救家虽假以种为根。至实自
许根.识同时。故难无失 详曰。今观论意。
由善.染识非业所招。不依业种。偏难此
二无俱有依。而元不论同异时也。
疏。今西方至实有别根者。此师意据偏增说
故得为正义。
论。又诸圣教至器世间等者。按瑜伽论五十
一云。云何建立所缘转相。谓若略说阿赖耶
识由于二种所缘境转。一由了别内执受
故。二由了别外无分别器相故。了别内执
受者。谓能了别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及
诸色根.根所依处。了别外无分别器相者。
谓能了别依止缘内执受阿罗耶识故。于
一时无有间断器世间相。又七十六.解密
经等说处非一。大同不录。中边所明疏上下
引。
疏。即是可止之辞者。止者止住。此言即是止
近辞。故此次说不及前师 或字误也。应
为指字。
疏。若不言他至不能自依故者。不定过云。为
如第七恒转依他證八有依。为如第七虽
论第五¶ 第 894c 页 T43-0894.png
复恒转而不自依證八无依 问因于同.
异二喻转等名为不定。今唯第七何成不
定 答虽体无二义即有差。对二义故亦
无有失。
疏。故今此师令成俱有依义者。问令心.心所
取自所缘方成所依。种既不能取自所缘。
现望于彼何成所依 答所依四义是护法
宗。非此师意。不可为难。
疏。又诸识现行至今略不述者。异熟六识而
不能熏。现望于种亦同第八而非因缘。论
略不说。
疏。今不说依至望现是依者。异熟六识虽不
能熏同于第八。然现望种无能持力。不同
八现与种为依。故不取也。
疏。始末为论者。本有.新熏如次始末。
论。如契经至恒相续转故者。按楞伽第九。人
体及五蕴。诸缘及微尘。胜人自在作。唯是心
分别。心遍一切处。一切处皆心 又云。依
父母和合阿梨耶.意合。如苏瓶中鼠。共赤
白增长。薜尸.父厚.泡.创。不净依节尽。业
风长四大。如诸果成就 详曰。与论所
引文虽不同。理旨同也。所以疏云勘彼文
同。或可疏勘梵本云同。不据汉本。汉本
阙此论所引文。
疏。从下而微解亦应尔者。本明心等而有
所依。今者先徵所依等义。名从下也。解文
同徵故云应尔。故后解中先解二别。后明
心等具依多少。
疏。若尔四大种及五根扶尘四大者。初四大
异二喻转等名为不定。今唯第七何成不
定 答虽体无二义即有差。对二义故亦
无有失。
疏。故今此师令成俱有依义者。问令心.心所
取自所缘方成所依。种既不能取自所缘。
现望于彼何成所依 答所依四义是护法
宗。非此师意。不可为难。
疏。又诸识现行至今略不述者。异熟六识而
不能熏。现望于种亦同第八而非因缘。论
略不说。
疏。今不说依至望现是依者。异熟六识虽不
能熏同于第八。然现望种无能持力。不同
八现与种为依。故不取也。
疏。始末为论者。本有.新熏如次始末。
论。如契经至恒相续转故者。按楞伽第九。人
体及五蕴。诸缘及微尘。胜人自在作。唯是心
分别。心遍一切处。一切处皆心 又云。依
父母和合阿梨耶.意合。如苏瓶中鼠。共赤
白增长。薜尸.父厚.泡.创。不净依节尽。业
风长四大。如诸果成就 详曰。与论所
引文虽不同。理旨同也。所以疏云勘彼文
同。或可疏勘梵本云同。不据汉本。汉本
阙此论所引文。
疏。从下而微解亦应尔者。本明心等而有
所依。今者先徵所依等义。名从下也。解文
同徵故云应尔。故后解中先解二别。后明
心等具依多少。
疏。若尔四大种及五根扶尘四大者。初四大
论第五¶ 第 895a 页 T43-0895.png
种造五根者。后即造彼扶尘四大。
疏。除识蕴少分相望者。诸识相望有决定
者。然非一切。故云少分。此决定识不取为
难。以决定识是所依故。故除之也。
疏。此简受想蕴全行蕴少分者。但简行蕴心
所法故。又行蕴命亦是主故。故言少分。此
文不次。结前第三所简法故。
疏。皆须此者。置此令心取自缘言。
疏。彼论言有依此言是故者。彼瑜伽论言。有
所依即是此论所说者是。
疏。即前有境眼等为果等者。以有所缘与有
境义而有别也。若有所缘体唯能缘。若言
有境即通五根。要有所缘方有所依。故除
根也。
疏。此解所有能依等者。此释伏难。伏难意
云。本明所依何故乃辨能依心等。故释所
有能依法者。意欲翻出能依之体显彼所
依。疏言此解所有能依者。此牒定也。
疏。此是依外至故重言之者。此总结前出所
简法之所以也。依谓所依。色.心所等是所
依外所简之法。故所依后而方指简名重言
也。或唯显明心所所以以释外疑。外疑意
云。圣教既云唯心.心所名有所依。即应心
所亦所依摄。故有斯释。斯释意云。此者此
所依谓所依。所是依外别所简法之一数也。
若不简之恐疑同主亦是所依。故更分别
名重言也。对次前文心.心所处故名重言
有义问何故别简但简心所非所馀耶
答立论者意不应徵责。由前引教说心.心
疏。除识蕴少分相望者。诸识相望有决定
者。然非一切。故云少分。此决定识不取为
难。以决定识是所依故。故除之也。
疏。此简受想蕴全行蕴少分者。但简行蕴心
所法故。又行蕴命亦是主故。故言少分。此
文不次。结前第三所简法故。
疏。皆须此者。置此令心取自缘言。
疏。彼论言有依此言是故者。彼瑜伽论言。有
所依即是此论所说者是。
疏。即前有境眼等为果等者。以有所缘与有
境义而有别也。若有所缘体唯能缘。若言
有境即通五根。要有所缘方有所依。故除
根也。
疏。此解所有能依等者。此释伏难。伏难意
云。本明所依何故乃辨能依心等。故释所
有能依法者。意欲翻出能依之体显彼所
依。疏言此解所有能依者。此牒定也。
疏。此是依外至故重言之者。此总结前出所
简法之所以也。依谓所依。色.心所等是所
依外所简之法。故所依后而方指简名重言
也。或唯显明心所所以以释外疑。外疑意
云。圣教既云唯心.心所名有所依。即应心
所亦所依摄。故有斯释。斯释意云。此者此
所依谓所依。所是依外别所简法之一数也。
若不简之恐疑同主亦是所依。故更分别
名重言也。对次前文心.心所处故名重言
有义问何故别简但简心所非所馀耶
答立论者意不应徵责。由前引教说心.心
论第五¶ 第 895b 页 T43-0895.png
所名有所依。即恐心所亦是所依故次简
之。虽皆有所依。所依唯心。馀非所依。相显
不说。
疏。然诸识至略而不论者。而有不得为所
依者。即四义中而阙第一决定义也。
论。同境至所依别故者。问眼等五识得自在
位通缘五境。成事智品缘十八界。五根云何
与识同境 答据因位中未自在说。更有
馀释。如下当辨。
疏。亦作此义无相违故者。三位无七家亦同
安惠成八无依。亦作此义亦显安惠三位
无七。
疏。问至应设劬劳者。答六依于七。七依亲
故。亲依转六亦转。八依于七。七非亲故。七
无漏八不转。有执.无执行有相似.不相似
故名亲.不亲 答第二云。若由八转七方
转。可难七转八亦转。第八转位七先转故。七
转时八不转。由亲疏别。准前应知 又释。
六.七二执违非执故。七转位六亦转。第八
无执不全违。所以不随所依转思之。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四(本终)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四(末)
疏。二率尔遇境位者。问论无率尔。何乃加
之 答准下夺中既有三位。明今纵处三
位不无。故遇言中含率尔也。有义遇非胜
境即摄率尔。要遇非胜境率尔心后方不
之。虽皆有所依。所依唯心。馀非所依。相显
不说。
疏。然诸识至略而不论者。而有不得为所
依者。即四义中而阙第一决定义也。
论。同境至所依别故者。问眼等五识得自在
位通缘五境。成事智品缘十八界。五根云何
与识同境 答据因位中未自在说。更有
馀释。如下当辨。
疏。亦作此义无相违故者。三位无七家亦同
安惠成八无依。亦作此义亦显安惠三位
无七。
疏。问至应设劬劳者。答六依于七。七依亲
故。亲依转六亦转。八依于七。七非亲故。七
无漏八不转。有执.无执行有相似.不相似
故名亲.不亲 答第二云。若由八转七方
转。可难七转八亦转。第八转位七先转故。七
转时八不转。由亲疏别。准前应知 又释。
六.七二执违非执故。七转位六亦转。第八
无执不全违。所以不随所依转思之。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四(本终)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四(末)
疏。二率尔遇境位者。问论无率尔。何乃加
之 答准下夺中既有三位。明今纵处三
位不无。故遇言中含率尔也。有义遇非胜
境即摄率尔。要遇非胜境率尔心后方不
论第五¶ 第 895c 页 T43-0895.png
续故。若遇胜境率尔心后相续而生。若别
言率尔。即显率尔后皆不续。既率尔后非
皆不续。故即摄在第二位中。由此应有四
句分别。一心胜境非胜。谓于劣境起等流
心。二境胜心非胜。谓于胜境起率尔心。三
心.境俱胜。谓于胜境起等流心。四俱非胜。
于非胜境起率尔心。唯依第四说不相
续 详曰。义恐未然。现见人有偏注意
者。虽胜境至不舍先缘。岂非胜境率尔心
后而不续耶。虽境非盛。以心先无偏所注
处。遇而缘之相续不息。岂非境劣心得相
续。由此故知。所纵三位多分不续。未可即
以句数定之。
论。若自在位者。施为无拥名为自在。夫将
变现随欲而成。有所观察莫不明悟。
疏。八地已去皆能任运者。据自利说。若依
利他于诸药.病有未悟者。
疏。为非此过至得相续者。为非唯此第一之
过。而更有下等流等难。为生下论故致此
言。有疏言初。理亦得也。今从此字。
疏。递相续生者。眼识与意落谢过去。后意
续起意落谢已。眼等复与意识续起名递相
续。非意识灭后独眼生名互相续。以五必
与意俱起故。
论。戏妄天等者。按瑜伽云。谓有欲界诸天
名游戏妄念。彼诸天众或时耽著种种戏
乐久相续住。由久住故妄失正念。由失
念故从彼天没。或复有天名曰意愤。彼诸
天众有时展转角眼相视。由相视故意愤转
言率尔。即显率尔后皆不续。既率尔后非
皆不续。故即摄在第二位中。由此应有四
句分别。一心胜境非胜。谓于劣境起等流
心。二境胜心非胜。谓于胜境起率尔心。三
心.境俱胜。谓于胜境起等流心。四俱非胜。
于非胜境起率尔心。唯依第四说不相
续 详曰。义恐未然。现见人有偏注意
者。虽胜境至不舍先缘。岂非胜境率尔心
后而不续耶。虽境非盛。以心先无偏所注
处。遇而缘之相续不息。岂非境劣心得相
续。由此故知。所纵三位多分不续。未可即
以句数定之。
论。若自在位者。施为无拥名为自在。夫将
变现随欲而成。有所观察莫不明悟。
疏。八地已去皆能任运者。据自利说。若依
利他于诸药.病有未悟者。
疏。为非此过至得相续者。为非唯此第一之
过。而更有下等流等难。为生下论故致此
言。有疏言初。理亦得也。今从此字。
疏。递相续生者。眼识与意落谢过去。后意
续起意落谢已。眼等复与意识续起名递相
续。非意识灭后独眼生名互相续。以五必
与意俱起故。
论。戏妄天等者。按瑜伽云。谓有欲界诸天
名游戏妄念。彼诸天众或时耽著种种戏
乐久相续住。由久住故妄失正念。由失
念故从彼天没。或复有天名曰意愤。彼诸
天众有时展转角眼相视。由相视故意愤转
论第五¶ 第 896a 页 T43-0896.png
增。意愤增故从彼处没 又按对法第三
云。清净已生者。谓游戏妄念.意相愤怨.乐
变化天.他化自在.色无色界诸天。多放逸
故堕其所应于所受用境及所住定自在
而转 详曰。准对法论。妄念.意愤.变化.他
化次第而言。妄念.意愤即当时分.知足二
也。又愤恚者多因色境 欲上二天于诸妻
室无所摄属何因相视生愤恚耶。何以明
者。瑜伽第五云。三洲摄受妻.妾施设嫁娶。
而除北洲。无我所故。如是大力鬼及欲界
天亦尔。唯除乐化.及他化自在天。既无摄
属理应无有相视愤怨 问何所以者
答以此二天外境多化。故于内情亦无配
摄。由此取下二空天者。不违自他害等四
句。亦顺对法。理应无爽 问何故智论云
欲六天中间别复有天谓戏妄念.心恚天
等 答虽处中间。何妨得是二天所摄。智
论自云皆六天摄。亦犹梵王中间禅者初定
摄故 或通六天。智论明言此诸天等皆六
天摄。瑜伽复说欲界诸天。故可通六 若
尔四句岂不违耶 答非彼六天总是戏.恚。
取彼戏.恚名为自害。如总名人唯佛使等
方俱不害。六虽总天。唯戏.恚者是唯自害亦
何爽理。依实有情少分而言。上二空居亦
有摄受。如魔王女摄归魔故。
论。故瑜伽至名为意根者。有义第二师释文
有其二。初正翻三位破。二引瑜伽为證。
疏说引證属第三文。今不依也。引瑜伽文
證五得以自类为依。不證第三遇胜境
云。清净已生者。谓游戏妄念.意相愤怨.乐
变化天.他化自在.色无色界诸天。多放逸
故堕其所应于所受用境及所住定自在
而转 详曰。准对法论。妄念.意愤.变化.他
化次第而言。妄念.意愤即当时分.知足二
也。又愤恚者多因色境 欲上二天于诸妻
室无所摄属何因相视生愤恚耶。何以明
者。瑜伽第五云。三洲摄受妻.妾施设嫁娶。
而除北洲。无我所故。如是大力鬼及欲界
天亦尔。唯除乐化.及他化自在天。既无摄
属理应无有相视愤怨 问何所以者
答以此二天外境多化。故于内情亦无配
摄。由此取下二空天者。不违自他害等四
句。亦顺对法。理应无爽 问何故智论云
欲六天中间别复有天谓戏妄念.心恚天
等 答虽处中间。何妨得是二天所摄。智
论自云皆六天摄。亦犹梵王中间禅者初定
摄故 或通六天。智论明言此诸天等皆六
天摄。瑜伽复说欲界诸天。故可通六 若
尔四句岂不违耶 答非彼六天总是戏.恚。
取彼戏.恚名为自害。如总名人唯佛使等
方俱不害。六虽总天。唯戏.恚者是唯自害亦
何爽理。依实有情少分而言。上二空居亦
有摄受。如魔王女摄归魔故。
论。故瑜伽至名为意根者。有义第二师释文
有其二。初正翻三位破。二引瑜伽为證。
疏说引證属第三文。今不依也。引瑜伽文
證五得以自类为依。不證第三遇胜境
论第五¶ 第 896b 页 T43-0896.png
故 详曰。乍观论势诚有斯理。若审理披
文即疏为正。何所以者。举增盛境證五相
续。引瑜伽论自类为依。岂不显五是相续
耶。故下结云故知五识有相续义。虽复三
因皆明相续。随自因下所引之文以为别
證斯亦何失。
疏。虽即六识至实非第七者。平等智体虽是
第六。由转去彼染污末那此智方得。故从
所转第七为名 问何为七无智名平等
答由我.无我有平.不平。故七我亡平等方
立。
论。或由悲愿相应善心者。按瑜伽论五十九
云。智所引发结生相续。谓诸菩萨。又有能
引发义利结生相续。谓智所引发结生相
续 又集论第三云。已得究竟菩萨摩诃萨
等。乘大悲愿力故生诸有中 又对法云。
若诸菩萨愿力受生者。命终等心当知一切
一向是善。疏主释。若分段.变易亦由二智善
心为缘第八得起。言二智者即七.六识相
应之智。有义但取第六为胜 详曰。双取
为优 将何以验 答按佛地论第五云。
无待大悲平等法性者。如来大悲普能拔济
一切有情通缘三界 又云。随诸众生所
乐示现。平等法性者随诸有情乐见如来
色身差别如来示现 释既云菩萨于十地
中一地得一。明知而用平等性智为缘受
生而救物也。不尔云何地地證得。释中言
佛举成就者。显彼分得故不相违。如下广
引。
文即疏为正。何所以者。举增盛境證五相
续。引瑜伽论自类为依。岂不显五是相续
耶。故下结云故知五识有相续义。虽复三
因皆明相续。随自因下所引之文以为别
證斯亦何失。
疏。虽即六识至实非第七者。平等智体虽是
第六。由转去彼染污末那此智方得。故从
所转第七为名 问何为七无智名平等
答由我.无我有平.不平。故七我亡平等方
立。
论。或由悲愿相应善心者。按瑜伽论五十九
云。智所引发结生相续。谓诸菩萨。又有能
引发义利结生相续。谓智所引发结生相
续 又集论第三云。已得究竟菩萨摩诃萨
等。乘大悲愿力故生诸有中 又对法云。
若诸菩萨愿力受生者。命终等心当知一切
一向是善。疏主释。若分段.变易亦由二智善
心为缘第八得起。言二智者即七.六识相
应之智。有义但取第六为胜 详曰。双取
为优 将何以验 答按佛地论第五云。
无待大悲平等法性者。如来大悲普能拔济
一切有情通缘三界 又云。随诸众生所
乐示现。平等法性者随诸有情乐见如来
色身差别如来示现 释既云菩萨于十地
中一地得一。明知而用平等性智为缘受
生而救物也。不尔云何地地證得。释中言
佛举成就者。显彼分得故不相违。如下广
引。
论第五¶ 第 896c 页 T43-0896.png
论。开导依至非心所等者。有义科云。开导依
者至名开导依者辨依义。此但属心下。示
其依体遮简非依。初辨依义有四义简。此
后心等是第四义。简自类识后心不为前心
作依。无引导故。或虽是心。同时不为心
所作依。非开避故又言此者。此前灭心
于后所生心及心所为依故。然为四义将
为胜也 详曰。言等无间。何理不遮自类
后心同时心所。岂复有许后心为前及俱时
所无间缘耶。又第四义简后心等。其第三而
简何法。故三义胜。又云此者此前灭心者。
意即可通。望文不顺。文中不言前灭心
故。云何此此。故今应云。此于后心至名开
导依者。辨其名义。此言此前具三义法。此
但属心下。出体遮馀。
疏。简异类他识者。自身八识名为异类。
论。便圣教至心心所者。按瑜伽论三十八
云。等无间缘.及所缘缘。唯望一切心法说。
由彼一切心.及心法。前生开导所摄受故。
所缘境界所摄受故。方生方转。
论。然摄大乘至夺因缘故者。按无性摄论
云。谓经部师作如是执。色.心无间生者。谓
诸色.心前后次第相续而生。是诸法种子者。
是诸有为能生因性。谓彼执言。从前刹那色
后刹那色无间而生。从前刹那心后刹那心
及相应法无间而生。此中因果道理而成就。
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为遮此执
故次说云。此不得成如前已说。如说二念
不俱有等复有何过。谓无色没色界生时。
论第五¶ 第 897a 页 T43-0897.png
前色种子能生今色理不得成。久断灭故。
从无想没心想生时。及灭定等出心生时。前
心种子能生后心皆不应理。久断灭故。又
若离其俱生.俱灭摄受种子相应道理。但执
唯有前刹那心能为种子引生无间后刹
那心。即阿罗汉后心不成。不应得入无有
馀依妙涅槃界。由最后心能为种子等无间
缘生馀心故。如是即应无无馀依妙涅槃
界。是故色.心前后相生。但容有等无间缘.
及增上缘。无有因缘 释色.心前后各自
相生。非互相生为无间缘。
论。虽心心所至馀亦开导者。按瑜伽云。问
如经言此四无色蕴当言和合。非不和合。
不可说言如是诸法可分可折令其差别
问何故彼法异相成就。而说和合无差别
耶 答众多和合于所缘境受用领解方圆
满故。若不尔者随阙一种于所为事应不
圆满。
论。无心等位至即前自类者。对法同此。按彼
论第五云。等无间缘者。谓中无间隔等无
间故 释论云。不必刹那中无间隔。虽隔
刹那。但于中间无异心隔。亦名中无间隔。
若不尔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等无
间缘。然是彼缘。是故于一相续中。前心望
后心。中间无馀心隔故。是等无间缘 释
无馀自类心来隔也。即馀自类类虽是同。
而非即此。亦名异也。若言异识名馀异者。
住无心位有七.八间。云何得言入.出二心
无间耶。故如前释。
从无想没心想生时。及灭定等出心生时。前
心种子能生后心皆不应理。久断灭故。又
若离其俱生.俱灭摄受种子相应道理。但执
唯有前刹那心能为种子引生无间后刹
那心。即阿罗汉后心不成。不应得入无有
馀依妙涅槃界。由最后心能为种子等无间
缘生馀心故。如是即应无无馀依妙涅槃
界。是故色.心前后相生。但容有等无间缘.
及增上缘。无有因缘 释色.心前后各自
相生。非互相生为无间缘。
论。虽心心所至馀亦开导者。按瑜伽云。问
如经言此四无色蕴当言和合。非不和合。
不可说言如是诸法可分可折令其差别
问何故彼法异相成就。而说和合无差别
耶 答众多和合于所缘境受用领解方圆
满故。若不尔者随阙一种于所为事应不
圆满。
论。无心等位至即前自类者。对法同此。按彼
论第五云。等无间缘者。谓中无间隔等无
间故 释论云。不必刹那中无间隔。虽隔
刹那。但于中间无异心隔。亦名中无间隔。
若不尔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等无
间缘。然是彼缘。是故于一相续中。前心望
后心。中间无馀心隔故。是等无间缘 释
无馀自类心来隔也。即馀自类类虽是同。
而非即此。亦名异也。若言异识名馀异者。
住无心位有七.八间。云何得言入.出二心
无间耶。故如前释。
论第五¶ 第 897b 页 T43-0897.png
论。先灭时至为开导依者。问前难小乘行缘
于识。时分悬隔无缘义故。今同于彼应不
能开 答夫开导者。前开其路引后令生。
今避其途是施功已。由斯后起而无见遮。
纵曰长时固亦无咎。不同于彼过去为缘。
过去法无缘义焉立。
疏。问如解深密至今何翻解等者。此等诸教
疏.灯上下而屡引矣。然唱导者临论时披
捡。非不劳神。今略重举。初师难云。瑜伽第
一云。谓眼识生三心可得。率尔.寻求.及以决
定。又第三云。又一刹那五识生已。从此无间
必意识生。此即五识引生意识 又初师.及
第二师难云。瑜伽又云。决定心后方有染净。
此后方有等流眼识善.不善转 又解深密
等亦云五识由意引也。此即五识由意引
生 第二师云。又如摄论.及庄严论.佛地经
等。彼意皆说。转第七识得平等智。转第八
识得圆镜智。此即由彼世第一法第六意
识。引生平等性智相应净识。观察.平等二智
相应第六.七识。引生镜智相应净识。又异熟
识依染污意。如对法说。或依悲愿相应善
心。此即有漏.无漏六.七引有漏八。
疏。如一法未达未遍知意者。无著明八不为
小说。无性举外以经为难而为通之。今略
引云。彼本论云。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
心名阿赖耶识名阿陀那识。由此深细境
所摄故 无性牒外引经难云。如说我不
说一法未达未遍知等者 释外难意云。
赖耶深细不为小说。即小乘人不见第八。
论第五¶ 第 897c 页 T43-0897.png
云何断惑成阿罗汉。何所以者。如世尊说。
我不说一法未达未遍知成阿罗汉。我唯
说言于一切法已达已遍知方能断惑成阿
罗汉 释既云遍知.方成罗汉。罗汉云何
不堪闻八。八若不闻即非遍知。何名无
学。进退有失 论此密意说不断烦恼。以
别相声说总相处。释两义答彼。此第一解。
据真谛释。声者名也。处者义也。生空真理
名总相义。以彼别相一法之名。诠于总相
生空之理。故称为密。经意总云。若生空理
未以无间.解脱二道达遍知故。不能断
惑成阿罗汉。不言一切皆须达知方断得
果。由斯第八罗汉不知亦无失矣 外伏
难云。何以得知别声诠总 无性答云。非
诸烦恼有各别断 释缘色等法别相之智
名为各别。烦恼既非别相智断。故知经云达
遍知者是总相智 问以别诠总其意云何
答显总是别真实性故 论或取共相无
常等行者 此第二释。依俗谛解二乘之人
依十六行观于四谛。赖耶既在苦谛中收。
无常等行亦该第八。据斯共相二乘亦知。所
以圣教望共.不共二相而说知.不知也。
疏。即是不缘种子等义者。若缘种家以依缘
同简无间讫。不烦约胜而重简之。义明定
故。由此故知非是彼义。
论。论说末那我我所执恒相应故者。即瑜伽
论六十三云。末那名意。于一切时执我.我
所。及我慢等思量为性。又按对法第二云。
意者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思度为性。与
我不说一法未达未遍知成阿罗汉。我唯
说言于一切法已达已遍知方能断惑成阿
罗汉 释既云遍知.方成罗汉。罗汉云何
不堪闻八。八若不闻即非遍知。何名无
学。进退有失 论此密意说不断烦恼。以
别相声说总相处。释两义答彼。此第一解。
据真谛释。声者名也。处者义也。生空真理
名总相义。以彼别相一法之名。诠于总相
生空之理。故称为密。经意总云。若生空理
未以无间.解脱二道达遍知故。不能断
惑成阿罗汉。不言一切皆须达知方断得
果。由斯第八罗汉不知亦无失矣 外伏
难云。何以得知别声诠总 无性答云。非
诸烦恼有各别断 释缘色等法别相之智
名为各别。烦恼既非别相智断。故知经云达
遍知者是总相智 问以别诠总其意云何
答显总是别真实性故 论或取共相无
常等行者 此第二释。依俗谛解二乘之人
依十六行观于四谛。赖耶既在苦谛中收。
无常等行亦该第八。据斯共相二乘亦知。所
以圣教望共.不共二相而说知.不知也。
疏。即是不缘种子等义者。若缘种家以依缘
同简无间讫。不烦约胜而重简之。义明定
故。由此故知非是彼义。
论。论说末那我我所执恒相应故者。即瑜伽
论六十三云。末那名意。于一切时执我.我
所。及我慢等思量为性。又按对法第二云。
意者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思度为性。与
论第五¶ 第 898a 页 T43-0898.png
四烦恼恒相应。谓我见.我爱.我慢.无明。准
对法论无我.我所。但可證意之所缘也。
疏。不可缘彼立此义者。彼者彼境。此义我
所。
疏。故知我境等者。我即是境。末那缘故。
论。相见俱以识为体者。有义即心自体说名
见分。非四分中第二见分。世亲同时唯二分
故。
疏。五亦应然等流境故者。言等流者相似之
义。七.五所缘本质之境。皆是本识相分摄
故。
疏。若言识体能生故者。岂色等法体非能生
答识为馀本能变生馀。色等不尔。
论。论说种子实物有者。按大论五十二云。
云何略说安立种子。谓于阿赖耶识中。一
切诸法遍计自性.妄执习气。是名安立种子。
然此习气是实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诸法不
可定说异.不异相。犹如真如 又按摄论
第二云。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一切
种子为其自性 又云。阿赖耶识是实种
子。是一切种子实因缘性 准此多文种子
是有 问若实有何故瑜伽五十二云。复次
种子云何。非折诸行别有实物名为种子。
亦非馀处。然即诸行如是种性。如是等生。
如是安布名为种子。如谷麦等物所有芽.
茎.叶等种子。于彼物中磨捣分折。求异种
子了不可得。亦非馀处。然诸大种如是种
性。如是等生。如是安布。谷麦等物能为彼
缘令彼得生说名种子。又云。是世俗有。又
对法论无我.我所。但可證意之所缘也。
疏。不可缘彼立此义者。彼者彼境。此义我
所。
疏。故知我境等者。我即是境。末那缘故。
论。相见俱以识为体者。有义即心自体说名
见分。非四分中第二见分。世亲同时唯二分
故。
疏。五亦应然等流境故者。言等流者相似之
义。七.五所缘本质之境。皆是本识相分摄
故。
疏。若言识体能生故者。岂色等法体非能生
答识为馀本能变生馀。色等不尔。
论。论说种子实物有者。按大论五十二云。
云何略说安立种子。谓于阿赖耶识中。一
切诸法遍计自性.妄执习气。是名安立种子。
然此习气是实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诸法不
可定说异.不异相。犹如真如 又按摄论
第二云。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一切
种子为其自性 又云。阿赖耶识是实种
子。是一切种子实因缘性 准此多文种子
是有 问若实有何故瑜伽五十二云。复次
种子云何。非折诸行别有实物名为种子。
亦非馀处。然即诸行如是种性。如是等生。
如是安布名为种子。如谷麦等物所有芽.
茎.叶等种子。于彼物中磨捣分折。求异种
子了不可得。亦非馀处。然诸大种如是种
性。如是等生。如是安布。谷麦等物能为彼
缘令彼得生说名种子。又云。是世俗有。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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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论第二云。非彼种子有别实物于此中
住。亦非不异。二论皆云无别实物。复云世
俗。云何定断论说实有 答世俗有言非定
诠假。如下论释。因果道理不即不异。为对
异熟因果定异故云无别。又不同现心.色
之法缘虑.质碍。云无别实故无违也。
论。似常一故者。依疏所简可为四句。一似
常非一。第八心所。似一非常。眼等转识。似
一似常。赖耶识体。非似一.常。转识俱所诸
种色等者 问我犹主义可计一.常。所既不
然计多何过。如计诸蕴我一所四此何不
然 答俱生分别有差别故。又虽俱生缘
内外别。何得为例。
疏。是我之我者。如疏四释。有义二释。一云
是我显第七计第八为我。之我者义显第
七更不计馀。唯执第八以之为我。二云是
我者义简他我。之我者义简非我 详曰。
复助一释。义言第七执所执我是我许我。
初我第七假者名我。后我第八。即所执我。之
言与许我意我相似。
论。多处唯言有我见故者。按大论五十一
云。阿赖耶识或于一时。唯与一种转识俱
转。所谓末那。何以故。由此末那我见.慢等
恒共相应思量行相。若有心位。若无心位。常
与阿赖耶识一时俱转。缘阿赖耶识以为
境界。执我起慢思量行相。显扬所明如疏
具引。
疏。即除四人等者。三乘无学.不退菩萨。此四
决定不缘藏识。所以除之。四外馀人有缘.
住。亦非不异。二论皆云无别实物。复云世
俗。云何定断论说实有 答世俗有言非定
诠假。如下论释。因果道理不即不异。为对
异熟因果定异故云无别。又不同现心.色
之法缘虑.质碍。云无别实故无违也。
论。似常一故者。依疏所简可为四句。一似
常非一。第八心所。似一非常。眼等转识。似
一似常。赖耶识体。非似一.常。转识俱所诸
种色等者 问我犹主义可计一.常。所既不
然计多何过。如计诸蕴我一所四此何不
然 答俱生分别有差别故。又虽俱生缘
内外别。何得为例。
疏。是我之我者。如疏四释。有义二释。一云
是我显第七计第八为我。之我者义显第
七更不计馀。唯执第八以之为我。二云是
我者义简他我。之我者义简非我 详曰。
复助一释。义言第七执所执我是我许我。
初我第七假者名我。后我第八。即所执我。之
言与许我意我相似。
论。多处唯言有我见故者。按大论五十一
云。阿赖耶识或于一时。唯与一种转识俱
转。所谓末那。何以故。由此末那我见.慢等
恒共相应思量行相。若有心位。若无心位。常
与阿赖耶识一时俱转。缘阿赖耶识以为
境界。执我起慢思量行相。显扬所明如疏
具引。
疏。即除四人等者。三乘无学.不退菩萨。此四
决定不缘藏识。所以除之。四外馀人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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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缘当须分别。分别可知。有漏.无漏缘.不
缘故。
论。證得十种平等性故者。如佛地论一一具
明。今牒彼经略引论释 经复次妙生平等
性智者。由十种相圆满成就 论应知即是
十地修果。一一地中略说。各證一平等性修
习圆满成就佛地 经證得诸相.增上.喜
爱平等法性 论谓诸大士相.及诸随好相
差别故皆名为相。如是诸相远离遍计所执
自性说名平等。增上者谓富贵自在。色等诸
蕴各别皆非富贵自在。和合亦非富贵自在。
离计所执说名平等。喜爱者由遍计力于
顺彼法发生观喜。于违彼法发生忧戚。
遍计所执诸法无故。于计所执喜.爱亦无说
名平等。达解如是所说诸相.增上.喜爱平
等法性故名證得。初地菩萨最初證得。后后
地中渐渐方便修合增长。最后佛地圆满成
就 经證得一切领受缘起平等法性 论
缘起有二。谓内.及外。内缘起者谓无明等十
二有支。外缘起者谓种.芽等一切外物。此二
缘起一切皆由因有故果有。因生故果生。无
作用义。空.无我义。无补特伽罗义。是缘起
义。如是等义缘起自相是所领受。故名领
受。缘起等义离计所执说名平等。达解如
是所说一切领受缘起平等法性故名證
得 经證得远离异相非相平等法性
论色等诸法变坏等相。不相似故名为异
相。远离如是各别异相即是共相。如是共
相以何为相。非相为相。如契经言。一切法
缘故。
论。證得十种平等性故者。如佛地论一一具
明。今牒彼经略引论释 经复次妙生平等
性智者。由十种相圆满成就 论应知即是
十地修果。一一地中略说。各證一平等性修
习圆满成就佛地 经證得诸相.增上.喜
爱平等法性 论谓诸大士相.及诸随好相
差别故皆名为相。如是诸相远离遍计所执
自性说名平等。增上者谓富贵自在。色等诸
蕴各别皆非富贵自在。和合亦非富贵自在。
离计所执说名平等。喜爱者由遍计力于
顺彼法发生观喜。于违彼法发生忧戚。
遍计所执诸法无故。于计所执喜.爱亦无说
名平等。达解如是所说诸相.增上.喜爱平
等法性故名證得。初地菩萨最初證得。后后
地中渐渐方便修合增长。最后佛地圆满成
就 经證得一切领受缘起平等法性 论
缘起有二。谓内.及外。内缘起者谓无明等十
二有支。外缘起者谓种.芽等一切外物。此二
缘起一切皆由因有故果有。因生故果生。无
作用义。空.无我义。无补特伽罗义。是缘起
义。如是等义缘起自相是所领受。故名领
受。缘起等义离计所执说名平等。达解如
是所说一切领受缘起平等法性故名證
得 经證得远离异相非相平等法性
论色等诸法变坏等相。不相似故名为异
相。远离如是各别异相即是共相。如是共
相以何为相。非相为相。如契经言。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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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唯有一相。所谓非相。非相即是平等法
性。达解如是计所执法毕竟永无平等法性
故名證得 经弘济大慈平等法性 论慈
有三种。谓有情.法及无缘慈。由此三种平
等救济一切有情。不同凡夫及二乘故。故
名大慈。救度一切长时积集福慧成满故故
名弘济。如是所说弘济大慈。遍一切处无
差别转。故名平等。弘济大慈平等法性为所
缘故。就境说名平等法性 经无待大悲
平等法性 论声闻等非不能拔济一切
有情。小分行相暂时而转。如来大悲普能拔
济一切有情。通缘三界遍满行相恒时而转。
无所观待恒救不舍。随其所应拔济三界
所苦有情。无待大悲无差别转。故名平等。
此即法性。或缘平等法性为境 经随诸
众生所乐。示现平等法性 论随诸有情
乐见如来色身差别。如来示现如是色身。
如是示现一切如来形相平等。如是平等即
是法性。是故说名平等法性 经一切众生
敬受所说平等法性 论若有如是种类语
业。能令有情善根成就。闻生欢喜得净信
乐。如来便现如是语业令彼得闻。如来所
出一切语言称机宜故。诸人.天等皆无违
逆故名敬受。虽有众生不顺佛语此是化
作。或当有益后必信受。就总为语故言一
切敬受所说。如是语言由前道理诸佛同
现。故名平等。如是平等即名法性 经世
间寂静皆同一味平等法性 论有漏五蕴说
名世间。念念.对治二种坏故 释一有为故
性。达解如是计所执法毕竟永无平等法性
故名證得 经弘济大慈平等法性 论慈
有三种。谓有情.法及无缘慈。由此三种平
等救济一切有情。不同凡夫及二乘故。故
名大慈。救度一切长时积集福慧成满故故
名弘济。如是所说弘济大慈。遍一切处无
差别转。故名平等。弘济大慈平等法性为所
缘故。就境说名平等法性 经无待大悲
平等法性 论声闻等非不能拔济一切
有情。小分行相暂时而转。如来大悲普能拔
济一切有情。通缘三界遍满行相恒时而转。
无所观待恒救不舍。随其所应拔济三界
所苦有情。无待大悲无差别转。故名平等。
此即法性。或缘平等法性为境 经随诸
众生所乐。示现平等法性 论随诸有情
乐见如来色身差别。如来示现如是色身。
如是示现一切如来形相平等。如是平等即
是法性。是故说名平等法性 经一切众生
敬受所说平等法性 论若有如是种类语
业。能令有情善根成就。闻生欢喜得净信
乐。如来便现如是语业令彼得闻。如来所
出一切语言称机宜故。诸人.天等皆无违
逆故名敬受。虽有众生不顺佛语此是化
作。或当有益后必信受。就总为语故言一
切敬受所说。如是语言由前道理诸佛同
现。故名平等。如是平等即名法性 经世
间寂静皆同一味平等法性 论有漏五蕴说
名世间。念念.对治二种坏故 释一有为故
论第五¶ 第 899b 页 T43-0899.png
念念坏。二有漏故对治坏。唯苦.集二具斯二
坏 论即彼息灭名为寂静 释彼苦.集二
论由此于此而寂静故。即是圣道及以涅
槃。依他起性世间寂静同归真如圆成实性。
故名一味。此即名为平等法性 经世间诸
法苦乐一味平等法性 论世间诸法略有八
种。谓利衰等。如是八种总有二品。四违名
苦。四顺名乐。生欣.戚故。圣者居中恒常一
味。得利不高。遇衰不下。如是乃至乐而无
爱。苦而无恚。由彼远离遍计所执世间八
法。于一切处皆同一味。即此说名平等法
性 经修殖无量功德究竟平等法性 论
功德即是菩提分法等诸功德。熏修长养成
就解脱说名修殖。平等性智虽无分别。由
佛.菩萨智增上力。如如意珠令异身中功
德生长成就解脱 言究竟者能得三乘
般涅槃故。如是智名平等法性。远离遍计
所执性故。
疏。其实思量但是行相者。识自体分实非思
量。今举见分思量行相显彼自体 问云
何显耶 答是思量体名为思量。举末显
本。如花果树。
疏。其体即是识蕴摄故者。问岂彼行相非识
蕴耶 答虽亦识蕴遮彼外难而有此言。
为外难云行相思量与思何别。故今答云。
行相体者既是识蕴。相亦同之。思即行蕴。故
不相例。
论。由斯兼释所立别名者。心.意.识三皆有
通别。若缘虑名心。依止名意。了别名识。此
坏 论即彼息灭名为寂静 释彼苦.集二
论由此于此而寂静故。即是圣道及以涅
槃。依他起性世间寂静同归真如圆成实性。
故名一味。此即名为平等法性 经世间诸
法苦乐一味平等法性 论世间诸法略有八
种。谓利衰等。如是八种总有二品。四违名
苦。四顺名乐。生欣.戚故。圣者居中恒常一
味。得利不高。遇衰不下。如是乃至乐而无
爱。苦而无恚。由彼远离遍计所执世间八
法。于一切处皆同一味。即此说名平等法
性 经修殖无量功德究竟平等法性 论
功德即是菩提分法等诸功德。熏修长养成
就解脱说名修殖。平等性智虽无分别。由
佛.菩萨智增上力。如如意珠令异身中功
德生长成就解脱 言究竟者能得三乘
般涅槃故。如是智名平等法性。远离遍计
所执性故。
疏。其实思量但是行相者。识自体分实非思
量。今举见分思量行相显彼自体 问云
何显耶 答是思量体名为思量。举末显
本。如花果树。
疏。其体即是识蕴摄故者。问岂彼行相非识
蕴耶 答虽亦识蕴遮彼外难而有此言。
为外难云行相思量与思何别。故今答云。
行相体者既是识蕴。相亦同之。思即行蕴。故
不相例。
论。由斯兼释所立别名者。心.意.识三皆有
通别。若缘虑名心。依止名意。了别名识。此
论第五¶ 第 899c 页 T43-0899.png
即通名。八识皆有此三名故。若积集名心。
思量为意了粗名识。乃是别名。如次别属
第八.七.六 问心行相者而是阿赖耶 答
缘虑是也 问何故意以别相为行。心通行
耶 答有义虽标总称即是别名。如十一
色色得名故 详曰。此不为例。色无馀名
不同香等。故取总名以标别称。心有别
号何得例同。故今解云。行相何要取别相
耶。取总何失。前解第八了别为行。亦取总
也。故不须例随应说故。
论。未转依位至无我相故者。按瑜伽论六十
三云。问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为性相
续而转。如世尊说。出世末那云何建立 名
假施设不必如义 又对治彼远离颠倒
正思量故 释此中难意。若四惑俱恒思量
者。即出世位而无四惑。复不思量。何名末
那。初答意云。夫立名者但假施设未必称
义。故出世意虽不思量亦得名意。与疏
稍别。
论。此四常起扰浊内心者。内心之义传有两
释。一云内心体即第八。由第七识相应四惑
缘第八识令成有漏故名扰浊。二云内心
即第七识。由相应惑而成染污名为扰浊
详曰。今同后释 所以者何 答言扰
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杂染者不由第
八第七能故 又别释者。内心通取七.八二
识。第八由之成有漏故。
疏。说四种爱至七慢分别者。相摄如灯。具
明四爱如法华摄释第三.第四。
思量为意了粗名识。乃是别名。如次别属
第八.七.六 问心行相者而是阿赖耶 答
缘虑是也 问何故意以别相为行。心通行
耶 答有义虽标总称即是别名。如十一
色色得名故 详曰。此不为例。色无馀名
不同香等。故取总名以标别称。心有别
号何得例同。故今解云。行相何要取别相
耶。取总何失。前解第八了别为行。亦取总
也。故不须例随应说故。
论。未转依位至无我相故者。按瑜伽论六十
三云。问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为性相
续而转。如世尊说。出世末那云何建立 名
假施设不必如义 又对治彼远离颠倒
正思量故 释此中难意。若四惑俱恒思量
者。即出世位而无四惑。复不思量。何名末
那。初答意云。夫立名者但假施设未必称
义。故出世意虽不思量亦得名意。与疏
稍别。
论。此四常起扰浊内心者。内心之义传有两
释。一云内心体即第八。由第七识相应四惑
缘第八识令成有漏故名扰浊。二云内心
即第七识。由相应惑而成染污名为扰浊
详曰。今同后释 所以者何 答言扰
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杂染者不由第
八第七能故 又别释者。内心通取七.八二
识。第八由之成有漏故。
疏。说四种爱至七慢分别者。相摄如灯。具
明四爱如法华摄释第三.第四。
论第五¶ 第 900a 页 T43-0900.png
论。瑜伽论至宁不相违者。按五十八云。贪
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是故贪.慢更
互相违。捡两本论皆五十八。疏云五十五
捡文者误。
论。分别俱生至义乖返者。按五十五。贪.嗔
互相无。此惑与慢.见。谓染爱时或高举或
推求。慢之与见或更相应。谓高举时复邪推
搆 捡两本论。并五十五。疏云五十八亦
恐捡错。又按对法第六云。谓贪不与瞋相
应。如瞋疑亦尔。馀皆相应。故知贪与见.慢
相应 又云。见慢皆不得与瞋.疑相应。不
障见.慢自相应也。
疏。文与前别者。与前第三所明文别。
疏。与第八识所简乃同者。同彼简去别境.
及善.随惑.不定。
论。定唯系心至刹那别缘者 问若据有为
定境不一。依相续说八非间断。如何说七
刹那别缘。七系于八。由八而有似一常故
答定有专注一境之相。境对称一。第七
不尔。据境有为故云别缘而非第七作别
缘解。而似一常依相续说 若尔本智相
应无定。无一相故 答一解虽无。有深专
义有定无失。诸师上下或云别缘。或说缘
一。准此应悉。
疏。问如定变化障者。依定得通能起变化。
由彼硬涩无堪任性。能障于彼变化等事。变
化之障。依主得名。
疏。或父外意者。瑜伽文外。彼论不言世俗
有者有实体故。
论第五¶ 第 900b 页 T43-0900.png
疏。然忘念一至不别说者。与别境念行相相
似。念前说无。忘念同念故不说也。有义若
尔不正知亦尔何须解之。故此但是论主遗
忘 详曰。疏若断云忘念别境念分摄故不
说之。可如所责。疏捡行相有似.不似。故
说.不说。一何辄斥。岂自不得论之妙旨。推
过论主言遗忘乎。次前疏云是别境故此
不说者。对邪欲解摄相说也。此方悉陈。
疏。耶欲耶解至故此不说者。有义非由别
境。但依二十故不说之 详曰。五遍染家
亦不说言而依二十随烦恼说。如何简略
依二十耶。若言虽不说依二十。二十随
中有不遍故故须简者。若尔二十二中亦有
不遍。何不依简。故如疏说理甚无违。
论。要缘曾受境界种类等者。有义如等流五
识所缘现境。虽非曾受而是率尔五识所得
境之种类名曾受境。五识既尔意识准知。此
之后心缘前类境亦得念起。今第七识唯缘
类故。故说有念。所执赖耶是无始时曾受
类故。缘现境故非缘曾受 问设缘过去。
彼已灭故但缘现影。此即一切皆缘境类。如
何曾受与境类别 答理实二境皆是现在。
本质过去名为曾受。质若现在但名为类。七
与五境质唯现故但名缘类。意识有时质久
灭故。名缘曾受故有别也 详曰。现在等
流五识之境。岂非过去等流识等境之类耶。
若许是者何乃不言。若不许者有何所以。
又现意识缘久灭境。境体既无何是曾受。故
虽重释尚疏遗也。故今应云。是前率尔.等
论第五¶ 第 900c 页 T43-0900.png
流识等境之类也。过去本质虽体实无。而变
相缘。相似于彼名缘曾受。
疏。能发恶者等是者。释前师难。前师难云。
不正知者谓起外门能发恶业。岂第七识能
有此事不正知俱。故今会云彼约六识非
据第七。
论。瑜伽论至三界系故者。按彼五十八云。
云何名随烦恼。略由四相差别建立。一通
一切不善心起。谓无惭.无愧二通一切染污
心起。谓放逸等。三于各别不善心起。小十
随惑。若一生时必无第二。四善.不善.无记
心起谓不定四。不定四法瑜伽亦名随烦恼
也。放逸等十既云遍染。明知第七有不定
惑。
论。诸疑理者至亦胜解者。问何故疑理事须
印 答事理虽别然必相依。如于苦谛即
有苦事.苦理.苦如。由此疑理于事有印。
疏。事决不生疑等者。此难意云。疑与胜解
俱时而生境有理事。疑缘于理。胜解缘事。
既不同取。便违同一所缘之义。
疏。理疑亦解生者。此释意云。胜解于彼所
疑之理而亦解生。即所缘同行相有别 问
疑所疑理而胜解生可同所缘。印所印事
疑不缘之所缘还异 答事亦有疑。但相微
隐。疏示一隅故不言备。
疏。前解但约事疑者。即前引彼五十八云。
疑由五相至如何有欲胜解二数。此解约彼
事疑为难。
疏。以疑理所引等者。外䠱前难故此释之。
相缘。相似于彼名缘曾受。
疏。能发恶者等是者。释前师难。前师难云。
不正知者谓起外门能发恶业。岂第七识能
有此事不正知俱。故今会云彼约六识非
据第七。
论。瑜伽论至三界系故者。按彼五十八云。
云何名随烦恼。略由四相差别建立。一通
一切不善心起。谓无惭.无愧二通一切染污
心起。谓放逸等。三于各别不善心起。小十
随惑。若一生时必无第二。四善.不善.无记
心起谓不定四。不定四法瑜伽亦名随烦恼
也。放逸等十既云遍染。明知第七有不定
惑。
论。诸疑理者至亦胜解者。问何故疑理事须
印 答事理虽别然必相依。如于苦谛即
有苦事.苦理.苦如。由此疑理于事有印。
疏。事决不生疑等者。此难意云。疑与胜解
俱时而生境有理事。疑缘于理。胜解缘事。
既不同取。便违同一所缘之义。
疏。理疑亦解生者。此释意云。胜解于彼所
疑之理而亦解生。即所缘同行相有别 问
疑所疑理而胜解生可同所缘。印所印事
疑不缘之所缘还异 答事亦有疑。但相微
隐。疏示一隅故不言备。
疏。前解但约事疑者。即前引彼五十八云。
疑由五相至如何有欲胜解二数。此解约彼
事疑为难。
疏。以疑理所引等者。外䠱前难故此释之。
论第五¶ 第 901a 页 T43-0901.png
外难意云。若缘事疑是烦恼者应非见断。
见断唯是迷理惑故 答意易详。
* 论第五
论。违圣言故者。即违瑜伽第十一说诸禅
出受。疏云十二二字误也。按彼论云。无相
者经中说为无相心定。于此定中舍根永灭
但害随眠。彼品粗重无馀断故。非灭现缠。
住无想定必有受故。于此定中容有三
受。谓喜.乐.舍 释曰。无漏定心而缘真如
名无想定。或相应舍被惑所杂。或为缘
缚。能杂能缘舍根。惑种名舍粗重。断此惑
种名断随眠。据此等断名断舍根。非断
现受。馀文可悉。
疏。若许喜乐等者。问前师但言喜受相应。如
何牒言许喜.乐耶 答为二释。一依三受
而以明之。二就理言喜粗.乐细。粗犹上有。
细必不无。
疏。第七所缘至为境界故者。此释意云。随缘
何地所引果识。第七俱受即与先世引业受
同。何所以者。缘彼引业所感果故。疏云相
应是随顺义。若与彼业受不随顺。即不
能缘彼业之果。
疏。又地所有至与彼受俱者。此第二释。随所
缘识所生之地。七与彼地第六意识增上受
俱。俱者即是喜.忧等同。何所以然。由缘彼
地引业之果。故与当地增上受同。如生恶
处忧受增上。馀趣准知。前据与彼能引受
同。后同所缘当地增受。故二别也。有义随
第六识增上受俱。如初转依随六增上。故受
见断唯是迷理惑故 答意易详。
* 论第五
论。违圣言故者。即违瑜伽第十一说诸禅
出受。疏云十二二字误也。按彼论云。无相
者经中说为无相心定。于此定中舍根永灭
但害随眠。彼品粗重无馀断故。非灭现缠。
住无想定必有受故。于此定中容有三
受。谓喜.乐.舍 释曰。无漏定心而缘真如
名无想定。或相应舍被惑所杂。或为缘
缚。能杂能缘舍根。惑种名舍粗重。断此惑
种名断随眠。据此等断名断舍根。非断
现受。馀文可悉。
疏。若许喜乐等者。问前师但言喜受相应。如
何牒言许喜.乐耶 答为二释。一依三受
而以明之。二就理言喜粗.乐细。粗犹上有。
细必不无。
疏。第七所缘至为境界故者。此释意云。随缘
何地所引果识。第七俱受即与先世引业受
同。何所以者。缘彼引业所感果故。疏云相
应是随顺义。若与彼业受不随顺。即不
能缘彼业之果。
疏。又地所有至与彼受俱者。此第二释。随所
缘识所生之地。七与彼地第六意识增上受
俱。俱者即是喜.忧等同。何所以然。由缘彼
地引业之果。故与当地增上受同。如生恶
处忧受增上。馀趣准知。前据与彼能引受
同。后同所缘当地增受。故二别也。有义随
第六识增上受俱。如初转依随六增上。故受
论第五¶ 第 901b 页 T43-0901.png
俱起亦随第六。
论。任运一类等者。如阿赖耶任运一类而无
转易。不与思惟所引之受而共相应。此何
不尔。何知以然 答按瑜伽论六十三云。
阿赖耶识相应受于一切时唯是不苦不乐
受。于一切识三受位中恒相续流。乃至命
终无有断绝。所馀二受当知思惟之所引
发非是俱生。时时作意引发现前。以八例
七七同唯舍。
疏。彼是自相别义者。异熟果相。种子因相。是
阿赖耶识自相别义。摄持因果为自相故。
疏。欲界中不伏修惑等者。即欲意识俱生我
见依不断问。依断家答。
疏。彼定心至为有顶依者。意明平等通诸
地有。法观第六引彼平等智以为所依。生
空第六即以随身界系第七而为所依。故
云不定 问无漏第七与能依识即许同
地。有漏末那而与第六地系许别。竟何意
耶 答有漏末那而有二义。一随依系。缘
彼依故。二非六引。故与第六地不必同。无
漏亦二。一不系故。而随观察通缘理事。二
由六引。故随能依而同地也。
疏。不可以因数等难者。不可以受因.果是
同。便难因.果令似所等。
疏。此微细言摄论二本皆第一说者。按无性
论牒本论云。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与
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二廛烦恼。是
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廛为奢摩他所
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释三界
论。任运一类等者。如阿赖耶任运一类而无
转易。不与思惟所引之受而共相应。此何
不尔。何知以然 答按瑜伽论六十三云。
阿赖耶识相应受于一切时唯是不苦不乐
受。于一切识三受位中恒相续流。乃至命
终无有断绝。所馀二受当知思惟之所引
发非是俱生。时时作意引发现前。以八例
七七同唯舍。
疏。彼是自相别义者。异熟果相。种子因相。是
阿赖耶识自相别义。摄持因果为自相故。
疏。欲界中不伏修惑等者。即欲意识俱生我
见依不断问。依断家答。
疏。彼定心至为有顶依者。意明平等通诸
地有。法观第六引彼平等智以为所依。生
空第六即以随身界系第七而为所依。故
云不定 问无漏第七与能依识即许同
地。有漏末那而与第六地系许别。竟何意
耶 答有漏末那而有二义。一随依系。缘
彼依故。二非六引。故与第六地不必同。无
漏亦二。一不系故。而随观察通缘理事。二
由六引。故随能依而同地也。
疏。不可以因数等难者。不可以受因.果是
同。便难因.果令似所等。
疏。此微细言摄论二本皆第一说者。按无性
论牒本论云。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与
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二廛烦恼。是
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廛为奢摩他所
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释三界
论第五¶ 第 901c 页 T43-0901.png
者有情所归所集之所。犹彼市廛。而梵云
阿缚遮罗。
论。谓生欲界至应知亦然者。按瑜伽论六十
三中明亦同此。故彼论云。随所生处是诸
烦恼即此地摄 释随第七识所生之处。彼
相应惑亦同地摄 又显扬十九云。若生此
界中补特伽罗。当知此意相应烦恼。即是此
界体性所摄 释瑜伽约地。显扬据界。粗
细少差大意一种。
论。阿罗汉灭定等者。准瑜伽六十三中不
言灭定。故彼论云。诸离欲者世间治道。若
现在前。若不现前。此诸烦恼现行不绝。若
诸有学已见迹者。出世间道现在前时。此诸
烦恼不得现行。从彼出已还复现行。善通
达故。未永断故。若诸无学此一切种皆不现
行。是诸烦恼当知唯离非想非非想处欲故
一时顿断。非如馀惑渐渐而断 释言此烦
恼者。此第七识相应四惑。与此论别。会释
如疏。
疏。八十八至不伏相似等者。六.七惑别。金刚
断异是不同也。然俱世道不能伏之。名不
伏相似。按彼论云。又见杂染得解脱时。亦
能于馀毕竟解脱。非馀杂染得解脱时。即
能解脱诸见杂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
世间道。乃至能离无所有处所有贪欲。于
诸下地其馀烦恼心得解脱。而未能脱萨
迦耶见。由此见故于下.上地所有诸行
和杂自体不观差别。遍计为我。或计为
所。由此因缘虽升有顶而复退还。由出.
阿缚遮罗。
论。谓生欲界至应知亦然者。按瑜伽论六十
三中明亦同此。故彼论云。随所生处是诸
烦恼即此地摄 释随第七识所生之处。彼
相应惑亦同地摄 又显扬十九云。若生此
界中补特伽罗。当知此意相应烦恼。即是此
界体性所摄 释瑜伽约地。显扬据界。粗
细少差大意一种。
论。阿罗汉灭定等者。准瑜伽六十三中不
言灭定。故彼论云。诸离欲者世间治道。若
现在前。若不现前。此诸烦恼现行不绝。若
诸有学已见迹者。出世间道现在前时。此诸
烦恼不得现行。从彼出已还复现行。善通
达故。未永断故。若诸无学此一切种皆不现
行。是诸烦恼当知唯离非想非非想处欲故
一时顿断。非如馀惑渐渐而断 释言此烦
恼者。此第七识相应四惑。与此论别。会释
如疏。
疏。八十八至不伏相似等者。六.七惑别。金刚
断异是不同也。然俱世道不能伏之。名不
伏相似。按彼论云。又见杂染得解脱时。亦
能于馀毕竟解脱。非馀杂染得解脱时。即
能解脱诸见杂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
世间道。乃至能离无所有处所有贪欲。于
诸下地其馀烦恼心得解脱。而未能脱萨
迦耶见。由此见故于下.上地所有诸行
和杂自体不观差别。遍计为我。或计为
所。由此因缘虽升有顶而复退还。由出.
论第五¶ 第 902a 页 T43-0902.png
世道先断一切萨迦耶见。后能永断所馀烦
恼。由此因缘无复退转。
疏。问至能缘此识亦应断者。此中徵意。若不
许断而违其理。若随所缘亦名断者。如何
论云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先已断
故。何名顿断耶。
疏。实理解至以此例彼者。更无恶业所招之
果。第八言除。修惑犹在。我执未亡。能缘第
七不得言断 问见道但无一分第八第
八名舍。亦阙一分能执第七第七应舍
答因亡果丧第八可舍。七非业招。执体不
无。何得名舍。
疏。今此不依。至亦通无漏故者。虽复佛地.
无性二论说有净识。然佛地经.及无著论
不说有之。由斯不取末论为證。
论。显扬论至平等行等者。按彼论云。意者
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还缘彼识。我痴.
我爱.我我所执.我慢相应。或翻彼相应。一
切时恃举为行。或平等行与彼俱转了别为
性。
疏。然所引识至无藏识故者。以瑜伽论而言
藏识或二转等。所以此论不难无学以彼无
学无藏识故 有义文略不说 详曰。非为
略也。为引大论识起多少以之为难。本
论既举藏识为法。所以不得难于无学。故
疏为正。若也不取彼文为理。而难无学
即无伤也。
疏。第八至如馀七识者。问前师自许圣道.无
学第六无依。识性因转。岂非犯于他不定
恼。由此因缘无复退转。
疏。问至能缘此识亦应断者。此中徵意。若不
许断而违其理。若随所缘亦名断者。如何
论云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先已断
故。何名顿断耶。
疏。实理解至以此例彼者。更无恶业所招之
果。第八言除。修惑犹在。我执未亡。能缘第
七不得言断 问见道但无一分第八第
八名舍。亦阙一分能执第七第七应舍
答因亡果丧第八可舍。七非业招。执体不
无。何得名舍。
疏。今此不依。至亦通无漏故者。虽复佛地.
无性二论说有净识。然佛地经.及无著论
不说有之。由斯不取末论为證。
论。显扬论至平等行等者。按彼论云。意者
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还缘彼识。我痴.
我爱.我我所执.我慢相应。或翻彼相应。一
切时恃举为行。或平等行与彼俱转了别为
性。
疏。然所引识至无藏识故者。以瑜伽论而言
藏识或二转等。所以此论不难无学以彼无
学无藏识故 有义文略不说 详曰。非为
略也。为引大论识起多少以之为难。本
论既举藏识为法。所以不得难于无学。故
疏为正。若也不取彼文为理。而难无学
即无伤也。
疏。第八至如馀七识者。问前师自许圣道.无
学第六无依。识性因转。岂非犯于他不定
论第五¶ 第 902b 页 T43-0902.png
耶 答俱有依中含共不共。圣道等位第六
意识。彼亦许有共俱有依。宗法之中既不
别言故无不定。
疏。若成前总宗至意识无依者。有义弹云。无
学.圣道意识皆在有法中收。岂得约宗有
法之中有不定耶 详曰。夫五不定因于
二喻。或有或无无所立处即为异喻。立者
虽立圣道等意在有法中。然后陈宗圣意
非有。以理而言合居异喻。因既于转。何非
不定。谁望有法出不定耶。若言前立在有
法中。如何复言是异法者。斯亦无爽。前依
总立云有法收。出过据理合居异品。亦
如古立宗因违云。如立声常一切皆是无
常故因。陈那正云。一切皆是无常故者而是
异喻。非是因也。彼既以理正因为喻。今亦
以理正宗为异亦何失乎 又因明论云。异
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 释除所立外
所馀法处。但无所立即宗异法。圣道等意既
无所立为异何咎。若不尔者。于是处言摄
无所立法不尽也。止滥不穷便诸过起。由
斯疏判理固无违。
疏。若以六识至无第七者。有义弹云。别宗
如前宗违比量。因无不定已成似量。外
量如前之支无过。因云第六意识摄故。
如无学等第六意识。外人岂将真量与似
量为不定过耶。若彼外量取因量因云
六识摄。亦有不定之失。此即共不定。如
何说有决定过耶。此弹意云。相违决定
前后两家之支并具。今者前量六识摄因已
意识。彼亦许有共俱有依。宗法之中既不
别言故无不定。
疏。若成前总宗至意识无依者。有义弹云。无
学.圣道意识皆在有法中收。岂得约宗有
法之中有不定耶 详曰。夫五不定因于
二喻。或有或无无所立处即为异喻。立者
虽立圣道等意在有法中。然后陈宗圣意
非有。以理而言合居异喻。因既于转。何非
不定。谁望有法出不定耶。若言前立在有
法中。如何复言是异法者。斯亦无爽。前依
总立云有法收。出过据理合居异品。亦
如古立宗因违云。如立声常一切皆是无
常故因。陈那正云。一切皆是无常故者而是
异喻。非是因也。彼既以理正因为喻。今亦
以理正宗为异亦何失乎 又因明论云。异
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 释除所立外
所馀法处。但无所立即宗异法。圣道等意既
无所立为异何咎。若不尔者。于是处言摄
无所立法不尽也。止滥不穷便诸过起。由
斯疏判理固无违。
疏。若以六识至无第七者。有义弹云。别宗
如前宗违比量。因无不定已成似量。外
量如前之支无过。因云第六意识摄故。
如无学等第六意识。外人岂将真量与似
量为不定过耶。若彼外量取因量因云
六识摄。亦有不定之失。此即共不定。如
何说有决定过耶。此弹意云。相违决定
前后两家之支并具。今者前量六识摄因已
论第五¶ 第 902c 页 T43-0902.png
犯不定。所立别宗复违比量之文便缺。后.
家举彼第六意因之支乃具。阙不阙别。何
理得成相违决定。若也敌者还取前因。即
是六中共不定摄。何成第六不定过耶 详
曰。直观疏文诚有斯失。论疏主意据改
其因。前因之中而言略也。如义灯正故疏
无失。
疏。此为初元者。第七我执初不起位。
疏。不可说彼得互舍者。不得以八同七令
舍。以七同八而亦不舍 何以不得 答
染污过尤。暂灭名舍。净法他缚永无名
舍。
疏若定尔者至非法观果者。此难意云。若也
定许法观及果皆平等者。八他已去无非
法观及法果时。即应恒时起平等智。
疏。由此应说邻近果者。此答意云。虽二后得
皆名为果。远近既殊。故平等智而不恒起。
疏。或八地已去无分别智至无妨者。此第二
解。以二本智自入二观。二后得智各望自
本名之为果。
疏。若约后义即果全论者。但法空果即起平
等。更不远果而以去之。故云全论。
疏。或第八未舍名至此解难知者。以执藏
义正名赖耶。平等非执。故所缘八何名赖
耶。
疏。既无能藏藏义应暂舍者。此乃䠱前难知
意难 若无能藏所缘第八不名赖耶。既
无能藏赖耶应舍 答此难意如初位辨
故不重云 详曰。赖耶之名而既未舍。许
家举彼第六意因之支乃具。阙不阙别。何
理得成相违决定。若也敌者还取前因。即
是六中共不定摄。何成第六不定过耶 详
曰。直观疏文诚有斯失。论疏主意据改
其因。前因之中而言略也。如义灯正故疏
无失。
疏。此为初元者。第七我执初不起位。
疏。不可说彼得互舍者。不得以八同七令
舍。以七同八而亦不舍 何以不得 答
染污过尤。暂灭名舍。净法他缚永无名
舍。
疏若定尔者至非法观果者。此难意云。若也
定许法观及果皆平等者。八他已去无非
法观及法果时。即应恒时起平等智。
疏。由此应说邻近果者。此答意云。虽二后得
皆名为果。远近既殊。故平等智而不恒起。
疏。或八地已去无分别智至无妨者。此第二
解。以二本智自入二观。二后得智各望自
本名之为果。
疏。若约后义即果全论者。但法空果即起平
等。更不远果而以去之。故云全论。
疏。或第八未舍名至此解难知者。以执藏
义正名赖耶。平等非执。故所缘八何名赖
耶。
疏。既无能藏藏义应暂舍者。此乃䠱前难知
意难 若无能藏所缘第八不名赖耶。既
无能藏赖耶应舍 答此难意如初位辨
故不重云 详曰。赖耶之名而既未舍。许
论第五¶ 第 903a 页 T43-0903.png
缘何失。若要起执方名赖耶。既不执时名
何不舍。由此理论许缘无咎。
疏。深喻至人中起事执者。法空理深迷斯至
理名为深也 问谓人是人执。而与浅喻
竟何别耶 答据迷于杌分成浅深 问
谓人设喻迷生空理名深何失 答意明
我.法相依而起宽狭不等。事理相托故不喻
之。
疏。彼虽非执等者。虽言兼于得失。今取得
也。
疏。若不然者至无有漏心隔者。若也不许细
障行尔。即应三地法观恒行。以无有漏而
为隔故。或不然者。显彼细障有不行时即
法观起。前解为胜。
疏。以此为證者。以八地上法观不恒。證上
三地而第七识得有法执 或以此论而
为證也。即此文云。犹起法执不相违故。
疏。说彼地地皆能断故者。第六法执地地既
断。云何得言所知障在。若言言有据小有
者。此亦不然。既法执起烦恼应行。如疏下
难。
疏。问何故上言至全言有也者。生起下论。
疏。四阿含不摄等者。详曰。解解脱义名解
脱经。于理为胜。故经颂云。若解脱诸惑等。
故诸经论从其所说以立名者。其类寔繁。
若不尔者。凡是经名是如来建。或集法立。
岂佛.阿难据后零落而立斯号。若后人立
名。亦为未可。便合经因难为楷准。
论。此依六识皆不得成者。如无性论。疏.灯
何不舍。由此理论许缘无咎。
疏。深喻至人中起事执者。法空理深迷斯至
理名为深也 问谓人是人执。而与浅喻
竟何别耶 答据迷于杌分成浅深 问
谓人设喻迷生空理名深何失 答意明
我.法相依而起宽狭不等。事理相托故不喻
之。
疏。彼虽非执等者。虽言兼于得失。今取得
也。
疏。若不然者至无有漏心隔者。若也不许细
障行尔。即应三地法观恒行。以无有漏而
为隔故。或不然者。显彼细障有不行时即
法观起。前解为胜。
疏。以此为證者。以八地上法观不恒。證上
三地而第七识得有法执 或以此论而
为證也。即此文云。犹起法执不相违故。
疏。说彼地地皆能断故者。第六法执地地既
断。云何得言所知障在。若言言有据小有
者。此亦不然。既法执起烦恼应行。如疏下
难。
疏。问何故上言至全言有也者。生起下论。
疏。四阿含不摄等者。详曰。解解脱义名解
脱经。于理为胜。故经颂云。若解脱诸惑等。
故诸经论从其所说以立名者。其类寔繁。
若不尔者。凡是经名是如来建。或集法立。
岂佛.阿难据后零落而立斯号。若后人立
名。亦为未可。便合经因难为楷准。
论。此依六识皆不得成者。如无性论。疏.灯
论第五¶ 第 903b 页 T43-0903.png
略引。学者犹迷故今具录 论云。此于五
识无容说有。是处无有能对治故。若处
有能治。此处有所治。非五识中有彼能治。
于此见道不生起故 释曰。以五识中无
能治见。故不得有所治无明。言见道者简
馀二道。以成事智佛果有故。问第六应有
不共无明。有见道故。答六有通治。非别治
故。问七有见道。七相应惑应名见断。答虽
不断之。伏暂不起亦见力也。由斯见道有
平等智。据大乘说 论非于不染意识中
有。由彼此应成染性故 释曰。外人计云。
在净六中。以净六中无馀烦恼。相应无知
得名不共。故难净意既有无明应成其染
论亦非染污意识中有。与烦恼共相应时
不共无明名不成故 释曰牒转计破。意
有馀惑方名为染。不共既与彼意惑俱。便
是相应何名不共 论若立意识由彼烦
恼成染污者。今应毕竟成染污性 释曰。
不共无明恒行不绝。意识何有而得净时
论诸施等心应不成善。彼烦恼相恒相应
故 释曰。破文外救。外救既云意恒成染
亦何爽耶。故斯难起 论若复有说善心俱
转有彼烦恼 释曰。馀小乘救。施等善心
与烦恼俱。由是不共无明恒行竟有何失
论是即一向与彼相应。馀不得有。此染
意识引生对治不应道理 释曰。正难前
救。意既一向恒有无明。无明外馀善等之法
此意非有。既无信等意名世善而不得
成。又意恒染不可能引无漏善生。所治不
识无容说有。是处无有能对治故。若处
有能治。此处有所治。非五识中有彼能治。
于此见道不生起故 释曰。以五识中无
能治见。故不得有所治无明。言见道者简
馀二道。以成事智佛果有故。问第六应有
不共无明。有见道故。答六有通治。非别治
故。问七有见道。七相应惑应名见断。答虽
不断之。伏暂不起亦见力也。由斯见道有
平等智。据大乘说 论非于不染意识中
有。由彼此应成染性故 释曰。外人计云。
在净六中。以净六中无馀烦恼。相应无知
得名不共。故难净意既有无明应成其染
论亦非染污意识中有。与烦恼共相应时
不共无明名不成故 释曰牒转计破。意
有馀惑方名为染。不共既与彼意惑俱。便
是相应何名不共 论若立意识由彼烦
恼成染污者。今应毕竟成染污性 释曰。
不共无明恒行不绝。意识何有而得净时
论诸施等心应不成善。彼烦恼相恒相应
故 释曰。破文外救。外救既云意恒成染
亦何爽耶。故斯难起 论若复有说善心俱
转有彼烦恼 释曰。馀小乘救。施等善心
与烦恼俱。由是不共无明恒行竟有何失
论是即一向与彼相应。馀不得有。此染
意识引生对治不应道理 释曰。正难前
救。意既一向恒有无明。无明外馀善等之法
此意非有。既无信等意名世善而不得
成。又意恒染不可能引无漏善生。所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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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治因故。故出世善亦不得有 论若
有说言染污意俱有别善心能引对治。能治
生故所治即灭应正道理者 释曰。显正
义也。有大乘说。染污意外有别世善。世善
能引能治见道。应彼相生治障理也 论
若尔所立不共无明亦不成就。与身见等所
馀烦恼恒相应故 释曰。此外难也。其难意
云。七俱无明有馀见等三惑相应。应亦不
得名为不共。若虽见俱犹名不共。我前染
意俱时无明。虽馀惑俱何乃不许名为不
共 论汝难不平。非我说彼与馀烦恼不
相应故名为不共。然说彼惑馀处所无故
名不共。譬如十八不共佛法。前说与馀烦
恼相应名不成者。观他所立显彼过故
释曰。答前外难。平犹齐也。前观汝宗言馀
惑俱失不共号。非我大乘许是义也。
疏。不见不正知至掉名我掉者。问前师但云
以随惑中不正知等。是此识中我见慢等。谁
言随中说不正知为我憍等 答若随惑
中不说我憍我掉等者。何理得知。随中憍
等是第七识相应慢等。若言说者教无文故。
故为斯难。
疏。唯此俱贪至不为主故者。略为二释。一云
此第七贪不与六识慢等俱故方曰相应
问岂六识贪非相应耶而言唯此 答六
相应贪通其二种有共.不共。第七不尔故
唯言简 问七贪非主即明相应。何言与
六慢等不俱名相应乎 答为遮外难故
对六明。恐有难云第七贪等既不与六慢
有说言染污意俱有别善心能引对治。能治
生故所治即灭应正道理者 释曰。显正
义也。有大乘说。染污意外有别世善。世善
能引能治见道。应彼相生治障理也 论
若尔所立不共无明亦不成就。与身见等所
馀烦恼恒相应故 释曰。此外难也。其难意
云。七俱无明有馀见等三惑相应。应亦不
得名为不共。若虽见俱犹名不共。我前染
意俱时无明。虽馀惑俱何乃不许名为不
共 论汝难不平。非我说彼与馀烦恼不
相应故名为不共。然说彼惑馀处所无故
名不共。譬如十八不共佛法。前说与馀烦
恼相应名不成者。观他所立显彼过故
释曰。答前外难。平犹齐也。前观汝宗言馀
惑俱失不共号。非我大乘许是义也。
疏。不见不正知至掉名我掉者。问前师但云
以随惑中不正知等。是此识中我见慢等。谁
言随中说不正知为我憍等 答若随惑
中不说我憍我掉等者。何理得知。随中憍
等是第七识相应慢等。若言说者教无文故。
故为斯难。
疏。唯此俱贪至不为主故者。略为二释。一云
此第七贪不与六识慢等俱故方曰相应
问岂六识贪非相应耶而言唯此 答六
相应贪通其二种有共.不共。第七不尔故
唯言简 问七贪非主即明相应。何言与
六慢等不俱名相应乎 答为遮外难故
对六明。恐有难云第七贪等既不与六慢
论第五¶ 第 904a 页 T43-0904.png
等相应应名不共故今对显。二云此者此
六识也。疏不字误也。应为亦字。此六识贪
亦与六识慢等俱者或名相应 问相应贪
等第七岂无言唯此六 答简自六识不共
贪等而置唯言。非对唯识言唯此也。
疏。此十增上至唯无明增者。由十增上十
得主名。俱时无明不得主号曰相应也。
论。又契经说眼色为缘等者。按无著摄论
云。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
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世亲论
解与此别说。无性论同 世亲论云。言同
法者第六意识与五识有相似法故。彼有
五根.及阿赖耶为俱有依。此亦如是有染
污意.阿赖耶识为俱有依。此五同法。离染
污意决定非有 释曰。所依有二名为二
缘。无性摄论根.境二种名为二缘。根中不
取阿赖耶识。以共依故 故彼论云。五识
与彼意识有同法性。谓从二缘而得生起。
彼染污意若无有者。与此相违。所谓俱生
增上缘依无有别故。阿赖耶识虽是意识
俱生所依。然不应立为此别依。是共依故。
因缘性故。
论。谓如五识至俱有所依者。有义弹疏释
云。若是宗法何故乃云必有眼等。今解。谓如
至俱有依皆同法喻。即以此喻所简别法
为其宗法 详曰。依义宽通。举眼所以
简馀非者。斯亦何违。若言喻者何假置彼
必有之言。观诸因明未见喻中有此例故。
必有定义。宗有无失。下总量云。必有不共显
六识也。疏不字误也。应为亦字。此六识贪
亦与六识慢等俱者或名相应 问相应贪
等第七岂无言唯此六 答简自六识不共
贪等而置唯言。非对唯识言唯此也。
疏。此十增上至唯无明增者。由十增上十
得主名。俱时无明不得主号曰相应也。
论。又契经说眼色为缘等者。按无著摄论
云。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
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世亲论
解与此别说。无性论同 世亲论云。言同
法者第六意识与五识有相似法故。彼有
五根.及阿赖耶为俱有依。此亦如是有染
污意.阿赖耶识为俱有依。此五同法。离染
污意决定非有 释曰。所依有二名为二
缘。无性摄论根.境二种名为二缘。根中不
取阿赖耶识。以共依故 故彼论云。五识
与彼意识有同法性。谓从二缘而得生起。
彼染污意若无有者。与此相违。所谓俱生
增上缘依无有别故。阿赖耶识虽是意识
俱生所依。然不应立为此别依。是共依故。
因缘性故。
论。谓如五识至俱有所依者。有义弹疏释
云。若是宗法何故乃云必有眼等。今解。谓如
至俱有依皆同法喻。即以此喻所简别法
为其宗法 详曰。依义宽通。举眼所以
简馀非者。斯亦何违。若言喻者何假置彼
必有之言。观诸因明未见喻中有此例故。
必有定义。宗有无失。下总量云。必有不共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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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名处是宗法也。又总是喻。更有何法是
所简者。将以为宗。若言意根即是所简。文
既不言应是意许。若如是者。岂此宗法唯
有意许无言陈耶。又未曾见以喻所简
别法为宗。准此则应先举于喻后方言
宗。以喻简彼宗法过故。以此而言知疏无
谬。
论。不可说色至二分别者。据无性论。此文双
破经部.上座亦应无失。故彼论云。经部所
立色为意识俱生别依。此不成就不应道
理。以就思择.随念分别应一切时无分别
故。传释云。肉抟心藏四尘色法为意识依
又云。由此道理馀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识别
依亦不成就 释类破上座。同是色故。故
此论初含于两宗。后破经部理应允矣。
疏。如瑜伽抄会等者。下自具辨。义灯复明
也。
疏。生所依者。亲能发起名之为生。非同种
子辨体生果名为生也。
疏。法但为境等者。即五十二明彼无法得
为意境。是此證也。彼文广辨。今略引之。
论云。问如世尊说过.未诸行为缘生意。过.
未非有何故说彼为缘生意。若意亦缘非
有事境。云何佛说由二种缘诸识得生。答
由执持诸五识身所不行义。故佛世尊假
说名法。是故说言缘意.及法意识得生
释曰。持自无体令五识不行令意识转。故
假名法。非言为法即有实体 论云。又有
性者安立有义能持有义。若无性者安立
所简者。将以为宗。若言意根即是所简。文
既不言应是意许。若如是者。岂此宗法唯
有意许无言陈耶。又未曾见以喻所简
别法为宗。准此则应先举于喻后方言
宗。以喻简彼宗法过故。以此而言知疏无
谬。
论。不可说色至二分别者。据无性论。此文双
破经部.上座亦应无失。故彼论云。经部所
立色为意识俱生别依。此不成就不应道
理。以就思择.随念分别应一切时无分别
故。传释云。肉抟心藏四尘色法为意识依
又云。由此道理馀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识别
依亦不成就 释类破上座。同是色故。故
此论初含于两宗。后破经部理应允矣。
疏。如瑜伽抄会等者。下自具辨。义灯复明
也。
疏。生所依者。亲能发起名之为生。非同种
子辨体生果名为生也。
疏。法但为境等者。即五十二明彼无法得
为意境。是此證也。彼文广辨。今略引之。
论云。问如世尊说过.未诸行为缘生意。过.
未非有何故说彼为缘生意。若意亦缘非
有事境。云何佛说由二种缘诸识得生。答
由执持诸五识身所不行义。故佛世尊假
说名法。是故说言缘意.及法意识得生
释曰。持自无体令五识不行令意识转。故
假名法。非言为法即有实体 论云。又有
性者安立有义能持有义。若无性者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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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义能持无义故皆名法。由彼意识于有
性义。若由此义而得安立。即以此义起识
了别。若于二种不由二义起了别者。不
应说意缘一切义取一切义 释曰。相分
虽有。据本质说得言缘无。
论。若谓现在至宁说为意者。问有部十八界
通三世。如何难言现但名识。答意具思量.
依止二义。而现在识虽未起用为依生识。
然住意性亦得意名。不据思量现名为
意。故亦无过。
论。已灭依此假立意名者。有义依止名意自
望假说。非依第七。思量名意依第七立。故
云已灭依此假名思量意也。立宗但诤思
量意故 详曰。已灭虽无。然开其路。彼识
依此而可得生。似现依止假立意名。已灭
之意与现思量殊不相似。如何依七假立
思量。虽思量意是本所诤。为外难云灭非
思量何得名意。故论答云灭似现意依止
一边依之假立。若言依止自望说者。如何
自望。若望现在。现在名识。似何称意。若
望以前。以前体无。似似于谁。论破于他假
依真立。义应不成 又按世亲摄论第一
云。过去已灭无所思量。云何当有能思量
性。准此文意。不以思量为过去意。可审
详之。
疏。无想灭一识等者。以五转识前位已舍。故
言但灭一二识也。
疏。摄论难云俱灭何异者。按彼论云。由二
自相无差别故。心.及心法俱灭何异。
性义。若由此义而得安立。即以此义起识
了别。若于二种不由二义起了别者。不
应说意缘一切义取一切义 释曰。相分
虽有。据本质说得言缘无。
论。若谓现在至宁说为意者。问有部十八界
通三世。如何难言现但名识。答意具思量.
依止二义。而现在识虽未起用为依生识。
然住意性亦得意名。不据思量现名为
意。故亦无过。
论。已灭依此假立意名者。有义依止名意自
望假说。非依第七。思量名意依第七立。故
云已灭依此假名思量意也。立宗但诤思
量意故 详曰。已灭虽无。然开其路。彼识
依此而可得生。似现依止假立意名。已灭
之意与现思量殊不相似。如何依七假立
思量。虽思量意是本所诤。为外难云灭非
思量何得名意。故论答云灭似现意依止
一边依之假立。若言依止自望说者。如何
自望。若望现在。现在名识。似何称意。若
望以前。以前体无。似似于谁。论破于他假
依真立。义应不成 又按世亲摄论第一
云。过去已灭无所思量。云何当有能思量
性。准此文意。不以思量为过去意。可审
详之。
疏。无想灭一识等者。以五转识前位已舍。故
言但灭一二识也。
疏。摄论难云俱灭何异者。按彼论云。由二
自相无差别故。心.及心法俱灭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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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若谓加行等者。按无性摄论第一云。不
可说在第四静虑。在第一有地差别故。
出离.静住欲差别故。二定差别。但举加行及
地二别 又准俱舍第五卷论。有十差别。
一地有异。谓第四禅.有顶别故。二加行异。
出离.止息二想别故。三相续异。异生.圣者身
不同故。四感果异。五蕴.四蕴报差别故。五顺
受异。唯顺生受通生后等时差别故。六初起
异。无想二界。灭定唯人。七退有异。得不经
生.经生别故。八名号异。九还不还异。如箭
射空无惑不返。十二得异。初唯加行。后通
二得。离染唯佛。加行馀圣。如次配彼无想.
灭定。是二差别。
疏。此中通言至第六相缚者。此论引彼文不
足也。无意识言。今按彼云。又复意识染污
末那以为依止。此脱初句。馀文悉同。
疏。对法等云漏所随逐等者。等瑜伽论文。
如枢要辨。对法所说如义灯解。故此不言。
疏。即是摄论我执不有失等者。此文与彼第
六大同。其中委曲而徵逐者彼不及此。故
言极差。
疏。大乘之中至以此理通者。虽八识别总得
名意。以对六境故合为一 问何故不
释十八界耶 此文正释故疏不云。
疏。初句即是此识得名者。即对法云。依眼缘
色。依所依眼识得眼名。
疏。此各有种如瑜伽者。按彼第一云。云何
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彼所依者俱有
依。谓眼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即此一切
论第五¶ 第 905b 页 T43-0905.png
种子执受所依所摄阿赖耶识。乃至意识亦
复如是。又云。俱有相应一一而转。又彼一切
各各从自种子而生。
疏。且据粗相至识不必生者。问今盲冥者有
境无根而识不生。證识依眼。如有眼者
由境无故而识不生。应识依境。又但有根
识即依生。色界应有鼻舌两识 答至理识
生实藉根.境。就胜缘说依眼非色。亦犹
识.境互相因生。而依主胜称为唯识又济
巨川匪唯一筏。假诸帆桡方堪利涉。世就
胜言舟为度矣。
疏。如迦末罗病等者。问非黄见黄自是意识。
如何以此證眼识耶 答由根损故令初
眼识而不分明。而后意识见有错乱。故举
坏意證眼识变。
疏。谓由根合识令根有损益等者。由根识合
观日.月光。如次于根而有损益 又按俱
舍论第二云。由二因故从根立号。一由根
是所依性故。境即不尔。二由所依是不共
故唯自识依。色亦通为他身眼识.及自意识
而所取故。馀四准此。由斯不从色等立
称。虽即二义简滥亦毕。
疏。意识不然眼等可尔者。据等无间六皆名
意。今目第六故为不然。五识根别。依根
立名无滥可尔。
论。惑名色识等者。有义疏说亦依主释。今解
通有财释。以能有境名色识等。即有财释
详曰。若汎尔言非无此义。辨论所说但
依主释。故论断云随境立名。顺识义故。谓
复如是。又云。俱有相应一一而转。又彼一切
各各从自种子而生。
疏。且据粗相至识不必生者。问今盲冥者有
境无根而识不生。證识依眼。如有眼者
由境无故而识不生。应识依境。又但有根
识即依生。色界应有鼻舌两识 答至理识
生实藉根.境。就胜缘说依眼非色。亦犹
识.境互相因生。而依主胜称为唯识又济
巨川匪唯一筏。假诸帆桡方堪利涉。世就
胜言舟为度矣。
疏。如迦末罗病等者。问非黄见黄自是意识。
如何以此證眼识耶 答由根损故令初
眼识而不分明。而后意识见有错乱。故举
坏意證眼识变。
疏。谓由根合识令根有损益等者。由根识合
观日.月光。如次于根而有损益 又按俱
舍论第二云。由二因故从根立号。一由根
是所依性故。境即不尔。二由所依是不共
故唯自识依。色亦通为他身眼识.及自意识
而所取故。馀四准此。由斯不从色等立
称。虽即二义简滥亦毕。
疏。意识不然眼等可尔者。据等无间六皆名
意。今目第六故为不然。五识根别。依根
立名无滥可尔。
论。惑名色识等者。有义疏说亦依主释。今解
通有财释。以能有境名色识等。即有财释
详曰。若汎尔言非无此义。辨论所说但
依主释。故论断云随境立名。顺识义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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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六境了别名识。不言有境而名为识。
疏。蛇眼闻声等者。按彼经六十四云。瞿陀
尼人眼识闻声。如阎浮提中蛇蚖之类眼中
闻声。瞿陀尼人亦复如是。如隔障碍闻众
音声。见众色像亦复如是。以法胜故。
论。庄严论至同类境故者。按彼论第三偈
云。如是五根转。变化得增上。诸义遍所作。
功德千二百 释曰。此偈显示转五根变
化。此变化得二种增上。一者得诸义遍所
作。谓一一根皆能互用一切境界故。二者
得功德千二百。谓一一根各得千二百功
德故。
疏。或即初地至此是本义者。佛地论中义有
本.别。举本简别。如次前疏而以明之。
论。佛地经说至作四记等者。疏及枢要虽皆
引之。学未博者披犹难悟。今撮彼要随难
释之。冀诸后学临文不惑 经由是如来
示现种种工巧等处。摧伏诸伎傲慢众生。以
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
就解脱 释曰。馀九化下皆有以是善巧等
言。下同不录 论此中显示现神通化。为
菩萨时示现种种陶师等类工巧等处。此是
智上身业相现。为摧傲慢故现斯事。善巧
方便即是悲慧平等。运道先现神通先令生
信。故名引生令入圣教。如现神通度迦
叶等。次令调顺有所堪能故名成就。引
令长养诸善根故。后令解脱三界恶趣。
经由是如来往诸众生种种生处示同类生。
而居道位。摄伏一切异类众生 论曰。此中
疏。蛇眼闻声等者。按彼经六十四云。瞿陀
尼人眼识闻声。如阎浮提中蛇蚖之类眼中
闻声。瞿陀尼人亦复如是。如隔障碍闻众
音声。见众色像亦复如是。以法胜故。
论。庄严论至同类境故者。按彼论第三偈
云。如是五根转。变化得增上。诸义遍所作。
功德千二百 释曰。此偈显示转五根变
化。此变化得二种增上。一者得诸义遍所
作。谓一一根皆能互用一切境界故。二者
得功德千二百。谓一一根各得千二百功
德故。
疏。或即初地至此是本义者。佛地论中义有
本.别。举本简别。如次前疏而以明之。
论。佛地经说至作四记等者。疏及枢要虽皆
引之。学未博者披犹难悟。今撮彼要随难
释之。冀诸后学临文不惑 经由是如来
示现种种工巧等处。摧伏诸伎傲慢众生。以
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
就解脱 释曰。馀九化下皆有以是善巧等
言。下同不录 论此中显示现神通化。为
菩萨时示现种种陶师等类工巧等处。此是
智上身业相现。为摧傲慢故现斯事。善巧
方便即是悲慧平等。运道先现神通先令生
信。故名引生令入圣教。如现神通度迦
叶等。次令调顺有所堪能故名成就。引
令长养诸善根故。后令解脱三界恶趣。
经由是如来往诸众生种种生处示同类生。
而居道位。摄伏一切异类众生 论曰。此中
论第五¶ 第 906a 页 T43-0906.png
显示现受生化。谓现化身于天人中一切
生处示同类生。居刹帝利.婆罗门种。伏下
诸类令得利乐 经由是如来示现领受
本事本生难修诸行。论此中显示现业果化。
成所作智现以化身领受化业。由此业故
示受一切本事本生难修诸行。先世相应所
有馀事名为本事。先世所受生类差别名
为本生。如毗湿饭怛啰等。依此本生先所
修行种种苦行名难修行 释曰。领者摄捡。
受谓纳受。乘斯化业摄纳化果故名领受。
与身相应非身之事名为本事。所受身事名
为本生。毗湿等者此云众异。有多德伎异
众人故。即须达拿太子别名。举事明也。论
或于今世依变化身先修苦行。后舍彼行
修处中行方得菩提。有契经说。如来先世
迦叶佛时作是骂言。何处沙门剃须发者
有大菩提。无上菩提极难得故。由彼恶业
今受如是难行苦果 释曰。今生六年苦行之
事亦得名为示业果也。经言过去骂迦叶
佛今受六年苦行报者亦化之耳。化宜闻
故止馀恶故 经由是如来宣畅种种随
所乐法文义巧妙。小智众生初闻尚信 论
曰。此中显示庆慰语化。庆慰即是喜悦差别。
语能生彼故名庆慰。成所作智化作语业
自现妙音。令化心变谓闻佛语生欢喜
故。随所乐法者。随彼因力所应。乐闻人天
三乘诸差别法。文巧妙者。字句显美令乐闻
故。义巧妙者。理趣分明易解了故。小智闻
信。况聪慜者 经由是如来立正学处。毁
生处示同类生。居刹帝利.婆罗门种。伏下
诸类令得利乐 经由是如来示现领受
本事本生难修诸行。论此中显示现业果化。
成所作智现以化身领受化业。由此业故
示受一切本事本生难修诸行。先世相应所
有馀事名为本事。先世所受生类差别名
为本生。如毗湿饭怛啰等。依此本生先所
修行种种苦行名难修行 释曰。领者摄捡。
受谓纳受。乘斯化业摄纳化果故名领受。
与身相应非身之事名为本事。所受身事名
为本生。毗湿等者此云众异。有多德伎异
众人故。即须达拿太子别名。举事明也。论
或于今世依变化身先修苦行。后舍彼行
修处中行方得菩提。有契经说。如来先世
迦叶佛时作是骂言。何处沙门剃须发者
有大菩提。无上菩提极难得故。由彼恶业
今受如是难行苦果 释曰。今生六年苦行之
事亦得名为示业果也。经言过去骂迦叶
佛今受六年苦行报者亦化之耳。化宜闻
故止馀恶故 经由是如来宣畅种种随
所乐法文义巧妙。小智众生初闻尚信 论
曰。此中显示庆慰语化。庆慰即是喜悦差别。
语能生彼故名庆慰。成所作智化作语业
自现妙音。令化心变谓闻佛语生欢喜
故。随所乐法者。随彼因力所应。乐闻人天
三乘诸差别法。文巧妙者。字句显美令乐闻
故。义巧妙者。理趣分明易解了故。小智闻
信。况聪慜者 经由是如来立正学处。毁
论第五¶ 第 906b 页 T43-0906.png
诸放逸赞不放逸。又复建立随信行人.随法
行人 论此中显示方便语化。如来大悲为
诸有情安立学处。令伏诸恶修世间善。
安立圣道分位差别。令入圣道出离三
界经由是如来断诸众生无量疑惑 论此
中显示辨扬语化。成所作智随诸众生意乐
差别。现化语业说种种义断诸疑惑。谓
发一音表一切义。令诸有情随类获益。
经由是决择众生八万四千心行差别 论
此中显示决择意化。成所作智相应意业能
起化故名化意业 此能决择所化众生八
万四千心行差别。心行差别如疏具录。此不
重记 经由是如来观诸众生所行之行行
与不行若德若失。为令取舍造作对治
论此中显示造作意化。随所观察一切有
情所行之行。若诸恶行不行有德。行即有
失。若诸善行行即有德。不行有失。如是观
察为欲令彼取德舍失 于德造作任持
对治。于失造作远离对治 经由是如来
为欲宣说彼对治故。显彼所乐名.句.字身
论此中显示发起意化。成所作智相应意
业能发身语。或此意业由智发起。或智相分
现似彼故。是故说名发起意业。为说有情
诸行对治。此所说法名.句.字身以为自性。
是故显示名.句.字身。令起爱乐发生对
治 经由是如来于定不定反问置记为
记别故。随其所应受领去来现在等义
论此中显示受领意化。受相应思能动其心
令受苦乐。是故说名受领意业。成所作智
行人 论此中显示方便语化。如来大悲为
诸有情安立学处。令伏诸恶修世间善。
安立圣道分位差别。令入圣道出离三
界经由是如来断诸众生无量疑惑 论此
中显示辨扬语化。成所作智随诸众生意乐
差别。现化语业说种种义断诸疑惑。谓
发一音表一切义。令诸有情随类获益。
经由是决择众生八万四千心行差别 论
此中显示决择意化。成所作智相应意业能
起化故名化意业 此能决择所化众生八
万四千心行差别。心行差别如疏具录。此不
重记 经由是如来观诸众生所行之行行
与不行若德若失。为令取舍造作对治
论此中显示造作意化。随所观察一切有
情所行之行。若诸恶行不行有德。行即有
失。若诸善行行即有德。不行有失。如是观
察为欲令彼取德舍失 于德造作任持
对治。于失造作远离对治 经由是如来
为欲宣说彼对治故。显彼所乐名.句.字身
论此中显示发起意化。成所作智相应意
业能发身语。或此意业由智发起。或智相分
现似彼故。是故说名发起意业。为说有情
诸行对治。此所说法名.句.字身以为自性。
是故显示名.句.字身。令起爱乐发生对
治 经由是如来于定不定反问置记为
记别故。随其所应受领去来现在等义
论此中显示受领意化。受相应思能动其心
令受苦乐。是故说名受领意业。成所作智
论第五¶ 第 906c 页 T43-0906.png
受相应思。能起化故名化意业。于四记问
为记别故。随其所应如实了知一切问已。
领三世等无量义。如实知已随其所应一
一记别无有颠倒 言四记者。一一向记。
如有问言。一切生者决定灭耶。佛法僧宝良
福田耶。如是等问应一向记。此义决定 二
分别记。如有问言。一切灭者定更生耶。佛法
僧宝唯有一耶 释所问法中而不一向应
为分别。有惑死者而必更生。无惑死者必
不生也。若约真理三宝唯一。若据有为三
宝有别 三反问记。如有问言。菩萨十地为
上为下。佛法僧宝为胜为劣。应反问记汝
望何问 释曰所问之法相形待言胜劣不
定故须反问。且三宝中师资而言法为最
胜。起说次第即佛为胜。由佛出世方说法
故。又内外道皆有三宝。望外三宝内三皆
胜。十地相形胜劣可悉。为斯不同故须返
问。若不返问而为答者。随言胜劣而有难
生问即难息 四默置记。如有问言。实有
性我为善为恶。石女儿色为黑为白。如是
等问应默置记。不应记故长戏论故 释
曰。应谓彼言。此不应记。不解彼问名为
默记。非总亡言名默记也。
疏。最初修习至三百五十者。从初修习到彼
岸法。至终分布到彼岸法。总计三百五十到
彼岸法。一一到彼岸中皆具六度。三十七道.
六波罗密.四摄.无畏.十力.十八不共法。皆
是三百五十中法。
疏。六无义者。此六尘等。有情耽染而无义
为记别故。随其所应如实了知一切问已。
领三世等无量义。如实知已随其所应一
一记别无有颠倒 言四记者。一一向记。
如有问言。一切生者决定灭耶。佛法僧宝良
福田耶。如是等问应一向记。此义决定 二
分别记。如有问言。一切灭者定更生耶。佛法
僧宝唯有一耶 释所问法中而不一向应
为分别。有惑死者而必更生。无惑死者必
不生也。若约真理三宝唯一。若据有为三
宝有别 三反问记。如有问言。菩萨十地为
上为下。佛法僧宝为胜为劣。应反问记汝
望何问 释曰所问之法相形待言胜劣不
定故须反问。且三宝中师资而言法为最
胜。起说次第即佛为胜。由佛出世方说法
故。又内外道皆有三宝。望外三宝内三皆
胜。十地相形胜劣可悉。为斯不同故须返
问。若不返问而为答者。随言胜劣而有难
生问即难息 四默置记。如有问言。实有
性我为善为恶。石女儿色为黑为白。如是
等问应默置记。不应记故长戏论故 释
曰。应谓彼言。此不应记。不解彼问名为
默记。非总亡言名默记也。
疏。最初修习至三百五十者。从初修习到彼
岸法。至终分布到彼岸法。总计三百五十到
彼岸法。一一到彼岸中皆具六度。三十七道.
六波罗密.四摄.无畏.十力.十八不共法。皆
是三百五十中法。
疏。六无义者。此六尘等。有情耽染而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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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或名六衰能衰有情所有善法。
疏。如瑜伽说眼谓四大等者。法苑具明。故此
不引。
论。能为此世他世顺益等者。问且修六度于
现有苦。广舍竭财有饥寒等。乃至修慧流
血裂心。云何而言二世皆益。不善返此为
难亦然。答有善恶名即成益损。又于他处
而有益损。不唯约自。又能彼悭而长于贪
亦名益损。故损益义二世亦成。
疏。如杂集善有十三者。按彼第三云。一自性
善。谓信等十一。二相属善。谓彼相应法。三随
逐善。谓彼诸法习气。四发起善。谓彼所发身
业.语业。五第一义善。谓真如。六生得善。由
先串习生便即起。不假思惟。七方便善。亲
近善友思惟方起。八现前供养善。谓对三
宝兴供养业。九饶益善。谓以四摄饶益有
情。十引摄善。以施戒福引摄生天乐异熟
等。十一对治善。谓厌坏对治等对治二障。十
二寂静善。谓永断烦恼得想受灭有无馀依
涅槃界等。十三等流善。谓已得寂静者。由
此增上力故发起胜品神通等世出世共不
共功德。
疏。不善十二者。按彼第四云。一自性不善。
谓欲界系不任运起。及任运起能发恶行一
切烦恼。二相属不善。谓即此烦恼.随烦恼相
应法。三随逐不善。谓彼习气。四发起不善。谓
彼所起身业.语业。五第一义不善。谓一切流
转。六生得不善。谓由串习生便自起不假
思惟。七方便不善。近不善友思惟方起。八
疏。如瑜伽说眼谓四大等者。法苑具明。故此
不引。
论。能为此世他世顺益等者。问且修六度于
现有苦。广舍竭财有饥寒等。乃至修慧流
血裂心。云何而言二世皆益。不善返此为
难亦然。答有善恶名即成益损。又于他处
而有益损。不唯约自。又能彼悭而长于贪
亦名益损。故损益义二世亦成。
疏。如杂集善有十三者。按彼第三云。一自性
善。谓信等十一。二相属善。谓彼相应法。三随
逐善。谓彼诸法习气。四发起善。谓彼所发身
业.语业。五第一义善。谓真如。六生得善。由
先串习生便即起。不假思惟。七方便善。亲
近善友思惟方起。八现前供养善。谓对三
宝兴供养业。九饶益善。谓以四摄饶益有
情。十引摄善。以施戒福引摄生天乐异熟
等。十一对治善。谓厌坏对治等对治二障。十
二寂静善。谓永断烦恼得想受灭有无馀依
涅槃界等。十三等流善。谓已得寂静者。由
此增上力故发起胜品神通等世出世共不
共功德。
疏。不善十二者。按彼第四云。一自性不善。
谓欲界系不任运起。及任运起能发恶行一
切烦恼。二相属不善。谓即此烦恼.随烦恼相
应法。三随逐不善。谓彼习气。四发起不善。谓
彼所起身业.语业。五第一义不善。谓一切流
转。六生得不善。谓由串习生便自起不假
思惟。七方便不善。近不善友思惟方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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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前供养不善。相对归依随一天众杀害。邪
见建立祠庙兴供养业。九损害不善。谓于
一切处起身.语.意种种邪行。十引摄不善。
行恶三业引不爱异熟。十一所治不善。谓
诸对治所对治法。十二障碍不善。谓能障
碍诸善品法。如数众集等。
疏。无记十四者。按彼第四云。一自性无记。
谓八色界处意相应品.命根.众同分.名.句.
文身也。二相属无记。谓怀非秽净心。所有
名等名等所摄受心.及心所。三随逐无记。谓
彼戏论习气。四发起无记。谓彼所摄诸心.心
所发身业.语业。五第一义无记。谓虚空.非
择灭。六生得无记。谓诸不善有漏善异熟。七
方便无记。谓非染善心者所有威仪路.工
巧处。八现前供养无记。谓如有一想对归依
随一天众远离杀害意.邪恶见。而建立祠
庙兴供养业。令无量众于如是处不生
长福.非福。九饶益无记。谓如有一于自仆使
妻子等所。以非秽净心而行惠施。十受用
无记。谓如有一以无间择无染污心受
用资具。十一引摄无记。谓如有一于工巧
处由串习故。于当来世复引如是相身。
由此身故习工巧处。速疾究竟。十二对治
无记。谓如有一为治疾病得安乐故。以
简择心好服医药。十三寂静无记。谓色.无
色界诸烦恼等。由奢摩他所藏伏故。十四
等流无记谓变化相应共有等法名俱生品。
此心.心法谓嬉戏故发起变化是无记性。
若为利乐有情当知是善。
见建立祠庙兴供养业。九损害不善。谓于
一切处起身.语.意种种邪行。十引摄不善。
行恶三业引不爱异熟。十一所治不善。谓
诸对治所对治法。十二障碍不善。谓能障
碍诸善品法。如数众集等。
疏。无记十四者。按彼第四云。一自性无记。
谓八色界处意相应品.命根.众同分.名.句.
文身也。二相属无记。谓怀非秽净心。所有
名等名等所摄受心.及心所。三随逐无记。谓
彼戏论习气。四发起无记。谓彼所摄诸心.心
所发身业.语业。五第一义无记。谓虚空.非
择灭。六生得无记。谓诸不善有漏善异熟。七
方便无记。谓非染善心者所有威仪路.工
巧处。八现前供养无记。谓如有一想对归依
随一天众远离杀害意.邪恶见。而建立祠
庙兴供养业。令无量众于如是处不生
长福.非福。九饶益无记。谓如有一于自仆使
妻子等所。以非秽净心而行惠施。十受用
无记。谓如有一以无间择无染污心受
用资具。十一引摄无记。谓如有一于工巧
处由串习故。于当来世复引如是相身。
由此身故习工巧处。速疾究竟。十二对治
无记。谓如有一为治疾病得安乐故。以
简择心好服医药。十三寂静无记。谓色.无
色界诸烦恼等。由奢摩他所藏伏故。十四
等流无记谓变化相应共有等法名俱生品。
此心.心法谓嬉戏故发起变化是无记性。
若为利乐有情当知是善。
论第五¶ 第 907c 页 T43-0907.png
疏。五识不能转心发业者。按彼论云。眼等
五识谓随意识转。随善染转。随发业转
释曰。随意引生随意善染五净垢转。五识
但随发业意转自非转也。转谓发起。即因等
起发业心也。随转谓随前之转业势力而
生。即刹那等起。
论。有义六识三性不俱者。准瑜伽释家总
有三义。一云五识唯一刹那。五复不俱。二
云虽一刹那五得俱起。三云五得俱起复
多刹那。三皆不许五三性俱。有义疏中唯依
初难。今别解云。此中但依第二所说五性
不俱。所以者何。且此论中上下无说五不
俱生。又瑜伽等云。若起五识则七俱转。如
是等文诸师共了。如何说有五识不俱。又
即此文说眼等识成善.染者必由意引。许
五性俱六亦应尔。明知即许五识俱生。又
第二难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言容
俱起。初师若其不许俱者。何故第二如是
立难 详曰。既无明教别释理通。而援教
斥疏未见其可所以然者。瑜伽释家三义
许不。不许何引。许即何故而非疏言。顺第
一故。又此论云。瑜伽等说转识相应三性俱
起依多念等。此岂不是双会三性及诸识
俱。若言唯会三性俱者。亦不应理。论云
性俱依多念会。多念会彼识俱何失。性及
识俱皆是彼论。会许不许。何乃傥耶。设若此
文唯会三性。以性例识会亦无违。况复文
中义通性识。又论不言五识不俱證疏非
者。此论何处言五识俱唯一刹那。取第二
论第五¶ 第 908a 页 T43-0908.png
是。又论但云五由意引成乎善.染。何理即
證五识俱耶。五识不俱岂妨意引。若以文
中言五识故即證五俱。亦应五识无非俱
时。言五识故。次云第六通三性者。是就
他难。非许五俱破他第六。又后师难言
容俱。显其五识非恒时并。简常俱起置容
俱言。非显前师许五俱起言容俱也。由
斯疏义理无违也。
疏。显扬论十九至俱生耳者 了别定所缘
等。是第一因 由此俱生耳识。是第二因。显
定意识能缘定境及非定境。故说种种所缘
境言。定境法处。种种境者。通五尘等。
论。有义至容俱起者。或多或少疏有二解。第
一据念多少。第二约识多少。有多妨难具
如灯辨。
论。瑜伽至后时方出者。按彼论云。非即彼
定相应意识。而无唯字。唯之与即义少相
似。此论意證不独意取。改即为唯。亦无者
字。又疏中云谓有行人。亦意加也。馀文并
同。
疏。若遇声缘至即是耳识者。有义疏有二说。
今别解之。从定后起散心名从定起 详
曰。此亦可然。然论既云后方出定。起属在
定。起意.耳识义意幽远。
疏。散意入舍者。此答前问。总有两解。散意
入舍至耳必不生。是第一解。二解虽复至其
性亦许有不同。是第二解。就第一解复有
二意。一入舍定。二初起定。起定即是将出
定时。此二时意与耳同缘。
證五识俱耶。五识不俱岂妨意引。若以文
中言五识故即證五俱。亦应五识无非俱
时。言五识故。次云第六通三性者。是就
他难。非许五俱破他第六。又后师难言
容俱。显其五识非恒时并。简常俱起置容
俱言。非显前师许五俱起言容俱也。由
斯疏义理无违也。
疏。显扬论十九至俱生耳者 了别定所缘
等。是第一因 由此俱生耳识。是第二因。显
定意识能缘定境及非定境。故说种种所缘
境言。定境法处。种种境者。通五尘等。
论。有义至容俱起者。或多或少疏有二解。第
一据念多少。第二约识多少。有多妨难具
如灯辨。
论。瑜伽至后时方出者。按彼论云。非即彼
定相应意识。而无唯字。唯之与即义少相
似。此论意證不独意取。改即为唯。亦无者
字。又疏中云谓有行人。亦意加也。馀文并
同。
疏。若遇声缘至即是耳识者。有义疏有二说。
今别解之。从定后起散心名从定起 详
曰。此亦可然。然论既云后方出定。起属在
定。起意.耳识义意幽远。
疏。散意入舍者。此答前问。总有两解。散意
入舍至耳必不生。是第一解。二解虽复至其
性亦许有不同。是第二解。就第一解复有
二意。一入舍定。二初起定。起定即是将出
定时。此二时意与耳同缘。
论第五¶ 第 908b 页 T43-0908.png
疏。六十九言欲界有变化等者。具如灯辨。
疏。四识缘威仪等者。略有三释。以彼威仪
多依道路故得路名 一云威仪即是表色。
路体四尘。四尘是彼威仪所托名威仪路
二云威仪四尘为性。即发彼心名之为路。
为彼依故。二皆依主 三云四尘总名威
仪。与威仪色不相离故。是心所托即名为
路。持业释也。缘彼威仪路之心皆依主释
工巧处者亦有三释。以彼工巧多依处
所而施设之故得处号 一云工巧谓身.
语二。身巧即以造殿堂等长等表色而为
其体。处即表色。所依色.香.味.触为性。语巧
歌等。即以所发声为其体。处即歌等所依
五尘 二云四尘.五尘名为工巧。能发彼心
名之为处。为彼依故。二并依主 三云工
巧即名为处。以四.五尘是心所托。持业为
目。缘工巧处心皆依主释。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四(末终)
论第五¶ 第 909a 页 T43-090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