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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瑜伽处
第三瑜伽处 第 447a 页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上)(论本第二十七至第二十八)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二十七

上来释五佛观中初二已讫。自下第三缘起
观。于中初问次解后结。问中缘性即是四缘。
缘起即十二支缘。解中初明依四道理推求
三世诸行唯有诸法无有作受者。后明由思
惟痴心清净。先中有二。初于三世唯见有行
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后依四道理推求。观待
无明等故有行等。无明有唯生行作用。乃至
生无假用生于老死。有至教量说有缘起有
苦集智现量说證知。对敌论有比量。有佛无
佛无明缘行等其性法尔。不由作者受者故。
此中唯有无明等诸法能引行等诸法即是缘
起。无明等望行等为缘多少即是缘性。第四
界差别观中。初广解六界性相差别。二若诸
慢行已下明我慢者于界差别作意思惟慢心
得净。前中初列六名。二广解六界即为六段。
若依涅槃经。观十八界名界分别观。今此明
六界者何。基云。此六界通欲色界足故。虽地
不足非十八界有此界足。谓此身中内别坚
硬所摄等者。硬所摄是地。是地所摄内身根
尘为赖耶执受。今此地界大亲附于彼执受
根尘。此内地大亦为赖耶执受。故云亲附执
受。下之水等一准于此。外地界中云非亲附
非执受者。若内地界亲附所依近在本识能
有执受。今外地界非。外火能烧村村分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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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或令烧一村或烧村之一分。故云或村
村分等。今后解云。或烧村及村外界。谓除
粪处等。如律所明。内风界中胁卧风等者。景
云。有人患风唯得胁仰卧名脊卧风。或有患
风身病如小刀大刀等割。亦如针刺。或有患
风时面生黑点。一一皆如毕钵罗状。基云。胁
卧风等者。此风住胁间而得卧等。有风如下
小之刀能伤于人。毕钵罗风者。一如景解。
复解毕钵罗即人食毕钵罗也。此风辛楚由
如毕钵。外风中云毗湿婆风者。此云种种巧
庄严风。如说毗湿羯磨天等名巧天。吠蓝婆
风者。此云旋风。即是苏迷卢山间旋岚猛风
也。多罗掌者。西方有一树。叶状似棕栌。截去
叶头但留其掌亦得扇凉。解识界中。初约六
识。后云心意识者。通取有漏八识。问如圣人
成无漏识等。亦得就彼无漏施设为圣人不。
答但可总就无漏五蕴彼说圣人。然不得说
无漏识等立六界中。以六界是生本故。离一
合想者。即计为我其实诸界为身计为一合
之我。今离此想也。即般若经云如来说一合
想等者是。第五阿那波那念观中。初问。次
解。后结成其义。解中有二。初略标。后广释。
前中先解念。后释所缘。阿那者此云持来。即
是入息。波那者此云持去。即是出息。泰云。唐
名持息来持息去。下广释中。初释所缘息体。
后辨能修习念。前中有其七句。一辨入出息
体各有二别。二出因缘。三辨息所依。四明息
行。五明所依地。六辨异名。七明修息观人有
二过患。入息等者。景师解云。入息入时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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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乃至脐处也。中间入息者。入息灭已出息
未生。中间暂时有息相似细风。下明念入息
短时缘此中间入息。出息亦尔等者。初从脐
出乃至口鼻。或出鼻外是长出息。出息已灭
入息未生。从脐至鼻中间暂时有出息相似
风。下明念出息短时缘此中间出息。基师云。
中间入出息者。谓入出二息中间虽息未入
出。其间亦有微细息转名中间息。昔远公云。
出息从脐暂生至外便灭。入息从于身外而
来入身便灭。随心粗细远近不定。泰基同云。
其息以唯至脐脐下无息路故。更无出处还
便乃至从口出及鼻端出也。息有二因缘者。
景云。一牵引业是过去业。二所依风道及诸
毛孔所依诧处亦名因缘。泰云。一由往业所
引业风。二脐中有小穴或上口鼻。释所依。云
一身二心以要依身心入出息转如其所应等
者。景云。即是婆沙依身依心随其宜便。随其
宜便者。有说。婴孙时息少中年时中老年时
多。有说。以四事故名随宜便。一者依身。二风
道通。三毛孔开。四息地粗心现前。若但依身
不依心者。二无心定彼息应回。尔时虽有息
所依身风道亦通毛孔亦开。唯无粗心现前。
故息不回。基云。或依身心或依业或依孔穴。
故言如其所应。所应依处皆依也。若唯依身
而息转等者。此中意难非唯依身而息得转。
如入无心定等时。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转。故
非唯依身而息得转。若唯依心而息转等者。
此中意难非唯依心而息得转。若不尔者入
无色定彼息应转故。若唯依身心而转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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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意难亦依孔穴业等而息得转。非唯依
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时无息义。故论言闭
尸等位。息有二行者。入息下行以从鼻口入
下向齐处故。出息上行以从齐处上趣口
鼻故。二地者。谓以风道毛孔为依地。粗是风
道细是毛孔。所依名地。前据因毛孔故息得
入出即名因缘。有二过患者。若太缓方便即
懈怠惛睡。若太急方便举息结聚。能生身心
不平等苦。自下第二解能修念。于中初开五
门。次依门释。后总结之。若准藏论等有六。谓
数随止观还净也。今此初门当彼数也。馀门
不同。解初门中。先开四句。后解释之。于中有
四。初解四句。二辨胜进算数。三辨钝利别。四
总牒结。初中言以一为一算数者。景云。初缘
入息不观出息故云出息住念。泰云。此但缘
入息。然念从境立名。名入出息住念。以二为
一算数者。入出二息合数为一乃至其十。顺
算数者。即前二数从一至十名顺。逆算数者。
且如以一为一数中从十数至其一。所谓入
十出九入八出七入六出五入四出三入二出
一。若依以二为一数者。初入出息为第十。次
入出息为第九。次入出息为第八。次入出息
为第七乃至第一。问曰。但作顺数即得何假
逆数。解云。本为制持多寻伺故作算数观。今
作多门数于气息。或一或多或顺或逆。调伏
寻伺令不得起。故作此观。泰云。顺数至十已
不数十一无数九。次言八乃至二。次言一。
故名逆数。婆沙无此。问此念一向缘现在境。
云何从第十逆数过去九八七等。三藏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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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观数十。次九乃至于一。不缘过去九八
等体以为逆数。第二辨胜进算数中。谓若依
以一为一算数。今时或合入出二息为一数
至其十。或合一入二出第三入为一数至其
十。乃至渐增。总合五十入息五十出息。合一
百息为一数至其十。若依以二为一算数。初
合二入二出四息为一数至其十。乃至增至
一百入一百出有二百息。总合为一数至其
十。如是勤修数息念者。十十是百数以为一
乃至满十。何故从一数俱至十。由此以十为
一算数。于其中间心无散乱。齐此名已串修
习。泰云。初以百为一数至第十。即是十百名
千。又以十十百为一故云十十数为一。渐次
数之乃至满十即是万也。十个十百故云十
十。又此勤修数息念者等者。谓从一数之未
满十来于中错乱。应舍不数。还从一起。若时
算数极串习故。乃至先于入息有能取转者。
有时知有。入息灭已于息空位有能取转者。
无时知无。次于出息已下。于彼出息知有知
无。如是展转相续流注乃至令心安住者。上
来所辨众多观行展转相续乃至令心安住。
于入出息应正随行应审了达者。于入出息
单数复数或顺或逆若无错乱应正随行。若
有错乱应审了达。于入出息及二中间若转
若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者。若入出息起时
名若转。中闻已灭后复未生名为若还。如此
转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如是名为算数修
习。第三辨钝利别中。谓若钝根者。为说算数
令心安住。若异算数即为惛沈等之所缠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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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利根者。若为说算数亦能速疾无间了达
能不爱乐。第四总牒结中。若依景释。次第
牒前。众多加行为因缘故得身心轻安證一
境性。故知上来众多观并是闻思及俱生慧
因。此修习得未至定名一境性也。谓言若是
处转者。牒结上以一为一等四种算数之义
也。若乃至转者。结上胜进算数也。若如所转
者。结上错乱应退还从一起。若时而转者。结
上若时算数极串习故知有知无等。于此一
切由安住念等者。结上如是展转相续流注
乃至令心安住等也。泰云。诸孔穴处名若是
处转。入身乃至脐轮名乃至转。如出入息名
若如所转。出入息相续长短时分名若时而
转。备云。若入息始从鼻孔终至脐轮。若出息
始从脐处至于鼻孔。名若是处转。入息从鼻
渐渐至脐。出息从脐渐渐至鼻。名若乃至转。
即入出息从鼻孔转时处能随汝出入二息所
行之处。名若如所转。出入二息无心定时不
得而转。此馀位转。我随行时转。名若时而
转。基又云。若是所转者。牒上诸孔穴。即粗孔
细孔等也。即息于此处转也。若乃至转者。即
牒从齐孔穴乃至齐处。即息入身乃至齐
处转也。若如所转者。牒上入出息以一为一
等。其馀息时如所顺逆等转也。若时而转者。
即牒上若时行者以一为一等乃至十十为
一。时节长短相续等名时而转。即尔所时数
息应转也。后成就故不牒。第二解悟蕴修习
中。初总辨悟入。云于所取能取二事思惟悟
入诸蕴者。思惟所取入出息体及所依身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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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蕴。思惟能取念入出息同时四蕴即是悟
入馀之四蕴。云何悟入已下次别明悟入。泰
云。如眼识缘青是名證量。同时有想想无用
也。起寻求心此青非黄。还是共相。缘假法
故。是名比量。若言此极微体是青。青为体故
是證量境。不通诸青。故是自相。若言此非非
青。离青之外无别非非青。故是假法名比量
境。非非青义遍一切青。故名共相。又此青青
为体。体不相遍。故是自相名證量境。非非青
无无。体遍一切。故是共相。了此共相名等了
作意思惟悟入想蕴。此想同时定有识受。然
用微劣故不说也。第三悟入缘起中。先总后
别。别中初寻求入出息体依缘身心。次寻身
心依缘命根。此三即是中际生老死体。同时
强弱以分能生所生。复求现在命根。从前际
诸行所生。复寻此行。从无明生。前际十因略
举初二无明与行。上来举果寻因逆次第竟。
自下顺次。如是了知无明依缘先行乃至身
心依缘彼息。上来于起作分悟入缘起。又能
了知无明灭故行灭等。复就寂灭分中悟入
缘起。第四悟入圣谛中。初悟入苦谛四理。谓
无常苦空无我。了知此苦从贪所生悟入集
谛。又正悟入生苦贪爱。无馀永断悟入灭道。
第五十六胜行中文分为三。初牒前总标。次
释。后结。初即为断修惑故复进修十六胜行。
言胜行者有何义耶。昔远公述。八因缘故名
胜行。备法师云。是智慧性不共外道故名胜
行。今解。胜前见道故名胜行。释中先列后解。
列中准正理论引经列十七念。初总后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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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十六。此论亦尔。基云。此中初总缘念住。若
长若短下方别举十六。下问中方解。十六依
四念住。古来四四配之。一观息长。二观息短。
三观息遍身。四息除身行。此四观身。五观喜
入出息。六观乐入出息。七观心行入出息。八
观息除心行入出息。此四观受。九观心入出
息。十观喜悦心息。十一观制持心息。十二观
解脱心息。此四观心。十三观无常息。十四观
断息。十五观离欲息。十六观灭息。此四观法。
解中初彰修分齐。谓学见迹已得四念住等
三十七菩提分法。于息所缘作意进修。为断
馀结故念言。于念入出息我今能学。二别释
十六。解身四中。三藏云。嘘气吸气气息即长。
中间入息中间出息暂时名短。觉了遍身息
者。初观息时唯在鼻端。后观成时能知彼息
遍身入出。故得觉名。息除身行者。身行谓出
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受四中。又即如
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等者。此中解心行。或
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当有无色等者。基
公解云。此见谛名暂妄念生。非六十二见中
见也。若依是六十二见中见者。我当有是常
见。何处见谛人起常见。无文修道起常见。今
此处即现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见谛
故无妨。若尔前见谛者作此十六胜行。如何
得起常见等。义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
见谛者。据见谛人为论。非通凡夫。其实通凡
夫。此起常见等即为證。今解。亦可圣位暂时
失念起微。细断常见等。而非六十二见中收。
即以此文證也。心中。又若得根本前三静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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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定已得初静虑近分未至依定。依此观察
生起十对之心。名觉了心云云。法四中。云又
彼先时或依下三静虑或依未至依定已于奢
摩他修瑜伽行者此文即许下三静虑根本方
便并得作数息观。不同小论唯三近分。欲界
中间五地中作断离灭界者。若依正理第七
十二云。断等三界即分前说无为名解脱以
为自体。然三界体约假有异。若约实事即无
差别。云何名为约假有异。谓离贪结名为离
界。断馀八结名为断界。灭除一切贪等诸结
所系事体名为灭界。何故三界如是差别。谓
有漏法总略有三。一者能系而非能染。二者
能系亦是能染。三者非二顺系染法。断此三
法所證无为如次名为断等三界。今此大乘
不同于彼。问此十六行至于何位方得修作。
远法师云。约通言之。始从异生至无学果并
作此观。若别相说。初四始观在五停心。成在
四念。次八并在于念处位。后四从𤏙至无学
果。自下第三解善巧所缘。于中初问次解后
结。解中有三。初列五善巧。二次第释。三以自
共相摄五。然此善巧或略或广文处不同。若
依婆沙第六卷说有四善法。谓界处缘起及
处非处。若依瑜伽此卷说五善巧。五十七说
六善巧。谓于五上加根善巧。显扬十四说七
善巧。更加谛善巧。辨中边第二卷说有十善
巧。一蕴。二界。三处。四缘起。五处非处。六根。
七世。八谛。九乘。十有为无为。大菩萨藏经第
十七卷说十善巧。一蕴法。二界。三处。四谛。
五无碍解。六依趣即依义不依文等四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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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粮。八道法即三十七品。九缘起。十一切
法遍摄一切有为无为。释蕴善巧中。云何想
蕴谓有相无相等者。缘俗谛想名有相。缘胜
义想名无相。又缘依他圆成有体之法名有
相。若缘遍计所执无体之法名无相。缘欲界
名小相。缘色界名广大。缘空识处名无量。无
诸所有处等是无所有处。识蕴谓心意识。此
有两解。一云。即六识体有集起义名心。有思
量筹虑义名意。了别名识。一云。赖耶名心。末
那称意。六识名识。前受想行蕴及此识蕴皆
有过去等者。受等四蕴体通三世可知。若缘
外尘随境名外。若缘内身随境名内。五识相
应四蕴名粗。意识相应四蕴名细。四蕴通三性
善名好。馀二性名为恶。过未名远。以未来未
生过去已灭不住现身名远。现在名近。界善
巧中。若复于彼十八种法乃至名界善巧者。
十八界体正取能生种子以为界。然而文中
说眼色识界等十八种法亦名界者。相从亦
为界非正界体。故此又言十八种法从别别
界别别种子别别种姓生起出现。故知十八
种法非正界体。界与种子种姓三种名异体
同。同是种子为十八界体。今将了知十八种
法种子各别名界善巧。即于四缘中同于因
缘而得善巧。处善巧中。谓了十二处能作三
缘生于六识。第六识同时增上缘根者即是
末那。故论云此生作意为增上缘。亦可意识
同时作意数为增上缘。若依此义即意法处
二为缘生于意识。谓增上缘及所缘缘不及
前释。缘起中。唯有诸法滋润诸法等者。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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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一能润即爱。二所润即有及识等。等润
亦二。所润同前。能润即取亦可爱取名滋润。
馀诸烦恼助润生者名为等润。十因名能引。
二果名所引。故下牒诸行说生老死。亦可十
二缘起皆名诸行。亲生名因。助辨名缘。又处
非处善巧当知即是缘起善巧差别等者。其
第五处非处善巧从缘起门出故。云何是差
别。此中初心总明无明缘善不善行得未来
生老死果。非不平等因以明于处。异此名非
处。后别明善法感可爱果不善感非爱果等
名为是处。异此名非处。摄五为二中。由蕴善
巧显自相善巧者。上明蕴善巧中有三义。一
种种差别性。二非一众多性。三除此法外更
无所得无所分别。据前二义辨于善巧故是
自相。由馀善巧显共相善巧者。以界有十八
同于因缘而得善巧。十二处同从三缘而得善
巧。十二缘起同无常等而得善巧。处非处中
总明三际缘起平等因果名是处。不平等因
果名非处。故馀四善巧并名共相。第四解净
惑所缘中。初明世俗道观下为粗观上为静。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二明缘四谛出世道
断诸烦恼所有随眠。伏断虽异俱名净惑道。
数粗性者谓欲界色蕴有多品类应知应断等
者。如欲界中有男女根香味等色。初定则无。
又四蕴中欲界有三受六识相应受。初定不
尔。想行识随义可知并是数粗。如是于诸上
地展转相望。一切下地苦恼多寿命减。上地
苦少命增上。是粗静之相。次明出世道净惑
所缘。谓四谛智。于中先总标列。次释。后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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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中有四。初出谛体。二解谛义。三解圣谛义。
第四又生苦下解苦谛等义类差别。初中先
法后喻。集谛中言若爱者。此句是总。若后有
爱者。求于内身爱。下二种爱是求外境爱。于
巳得境名喜贪俱行爱。于未得境起彼彼喜
乐爱。能得能證者。集能得苦道能證灭。问对
法说于八苦中。前七是世俗智境。后一是出
世智境。何故此论八苦并名出世智境耶。答
俗智有二。一六行智。二圣行智。对法约圣行
智故缘前七苦。此论据六行智故缘粗静。义
无相违。又彼论约胜分立苦谛。故不取苦苦
坏苦。约全分立三谛。故说诸惑业灭及能对
治名三谛。此论文约全分立苦谛。胜分建立
三谛。问贪之与爱名别体同。何故说云喜贪
俱行爱。答依正理论云。以此定知总据诸惑
建立爱名。异此不应名贪俱行。今释。此文喜
与贪俱贪即名爱。非可谓贪与爱俱也。解谛
义中。云又苦谛苦义乃至非颠倒故名谛者。
以不颠倒义解谛。即是遗教实苦不可令乐
等。又彼自相无有虚诳等者。即当杂心云。又
自性不虚及见彼得不颠倒觉故名为谛。若
依婆沙略有五义。一实二真三如四不倒五
无虚。今此文中亦有五义。一如二实三无倒
四无虚五见彼得正觉。解义类差别中。初解
苦谛文分为二。先略明八苦义可知。后解三
苦。于中有三。一摄八为三。谓由生等异门唯
显了苦苦等者。景云。由约异门故前七苦唯
显苦苦。以因生等多增苦受故。五取蕴苦中
具有三苦。所以者何。如五取蕴具摄三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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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苦苦为器。亦即具有坏行二苦。若摄通门
随义以论。八苦之中一一皆具三苦。基云。以
七苦为苦苦者。据实为论。馀处唯说前五为
苦苦者。以从增上苦说苦苦。二问答辨名。问
意何故馀之二苦以坏声行声说苦。初一以
苦声说苦。答中有四。一者行苦坏苦唯圣知。
苦苦愚亦觉。故自声说。二者苦苦极可厌患。
三才说苦苦则便领易。四可化有情闻说易
入于谛。第三建立三苦。前之七苦即显苦受
及受所依四蕴。五蕴相从总名苦苦。建立坏
苦中。谓诸有是彼除生馀六苦所对治法。复
有苦受及苦受所依之处或根或尘缘彼所生
烦恼。复有因前无病等顺生乐受及因乐受
所生烦恼。如是总说为坏苦性。由此至教第
一至教者。旧云圣教。梵本无此语。唯云至教。
至理之教故。至教众多或了不了。今引了义
故云第一。烦恼名坏苦不通小论。苦义难
识故须引證。由此义故总据坏苦通于三界。
馀处唯言乐受。故至第三定以下建立行苦。
云若行苦性遍行苦性遍行一切五取蕴中等
者。取蕴无常名行。有一切贪缘三受时即有
粗重不调柔性恒所随逐故。彼行体不安稳
故名为行苦。以要言之。除苦苦坏苦所摄诸
法馀不苦不乐受俱行。若彼舍受所生之法
若生彼舍受缘若舍受生所依住诸蕴生灭相
应。并是行体。此行由有四取三受粗重所随
不得安稳说名行苦。次又云不脱苦苦及以
坏苦不自在转者。旦依随转理舍受行体不
脱苦苦坏苦种子故名行苦。若苦受作显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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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离馀之二苦种子。若依真实理门赖耶
舍受是行体常有馀二苦种所随名行苦。下
解后三谛。所依灭者。一云。是异熟灭。一云。
烦恼障以所知障为所依止。灭此知障故名
所依灭。解所缘竟。自下第四解教授门。于中
先解四种教授。后解三种教授。泰云。由见神
变生尊重故。于彼专心属耳闻法思惟生尊。
由他心轮寻求他心贪等行别。由漏尽轮如
三乘根。如三乘方便。如三乘悟入圣谛为说
正法。或可三品根行及悟入谛以此三轮摄
化他行。无所不作。故名摄相圆满也。

论本第二十八

第五解三学中。初正解三。次就三学建立三
根。后就定学立三解脱门。前中六门。一辨三
学体。二释唯三所以。三辨先后次第。四辨三
学名增上所以。五明成就多少。六明依此三
学入圣得果不同。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
现观等者。下决择文亦作是说。谓于四谛如
实知见名增上慧学者。基师解云。此唯据无
漏慧说名慧学。非名有漏。若次前解定学
中。初一番唯约四无漏静虑说定学。何以得
知者。次下文云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现
观正性离生非全远离一切静虑能成此事等
者。此则覆解。前一番释唯依四禅说名定学。
第二释又诸无色及馀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
学。即无色定及色界所有馀有漏等持等至
皆名定学。即此乃通漏无漏。何故慧学唯无
漏定学通漏耶。义曰。其定亦唯无漏。前言又
无色定者取无漏定。及馀所有等持等至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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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定学者。此即四静虑能引发通之无漏定
也。定学唯无漏慧学义齐亦无妨。又定通漏
无漏。慧亦尔。此据无漏胜者语。不同定具作
法无妨。准下文若有戒定未必有慧。有慧必
有戒定。故前解为胜。以取无漏慧为学故。又
何妨慧学唯无漏戒定通有漏。宽狭不齐无
妨。释增上义中。初开二门。次解。后重释未
尽。有增上慧引增上心谓圣弟子乃至舍觉
支有增上心引慧如前者。此因前说为趣增
上慧而修定心此义不尽故今重说。解成就
中。先辨成就多少。后劝修。有增上戒无馀二
者。谓有别解脱戒未得定者此据修慧故言
无也。有戒定无慧者谓异生以得世俗定故
无无漏修慧。入圣得果不同中。一未离欲者。
于异生时若未伏惑或伏欲界修惑五品已来
皆名未离欲。二倍离欲者。先伏六品乃至八
品。三已离欲者。已伏欲界修惑九品。乃至或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名已离欲。当知此中
于一切欲全未离者。入谛现观證预流果者。
且据全未伏修惑者。故云全未离欲。道理伏
五品来亦證初果。倍离欲者九品离六。名倍
离欲。建立三根中。谓约彼十根在三位中前
后建立。言十根者。谓信等五根意根忧喜乐
舍。此之十根若在七方便中及在见道十五
心时名未知当知根。若在方便未能正知谛
理将欲正知故名未知当知。若在十五心时
未能重知将欲重知名未知当知。至第十六
心已去即名已知根。已见理尽无有未知当
更知义。乃至离欲未尽已来仍有十根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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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根。然若已离欲即除忧根唯馀九根为已
知根。无学位中如此九根为具知根。然依决
择说三转十二行法轮。三转即说此三根。谓
佛说菩萨时初知苦等即说未知根。为尽馀
漏故复当知苦所集等名已知根。得成佛时
我已知苦已断于集已證灭已修道等名具知
根。就定学立三解脱中。谓于所知境有二。
有及非有。有中复二。有为无为。缘五取蕴境
立无愿。缘无为立无相。缘我有情等非有法
故立空。以此文即说缘空无我行立空门。缘
苦无常集下四行立无愿。灭下四行立无相。
非有祈愿者简无相。非无祈愿者简无愿。如
其非有知为非有立空解脱。以道下四行非
三解脱门。广辨馀门。相摄如前。第六解随顺
学法中。有两种十法。初十法中。先举所治障。
次举能治十想次第治之。所治十中。二于萨
迦耶所摄诸行生起爱著者。于有身诸行计
常爱著。三懒堕懈怠者。著乐自安所以懈怠。
六于诸世间种种戏论等者。为身命故。农商
事王。医方咒术。兴造园观。歌笑诗咏等。尽
是戏论。七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有
十一种。一是疑惑。二由粗重不能乐断乐修。
三由惛沈睡眠于修止观方便慢缓。四身疲
心恼障猛精进。五精进劣薄善法衰退。六欣
乐名利。七掉举。八于涅槃生怖。九于诸言说
非分强为好欲伏他起于斗讼。十于诸境界
心驰心散。十一不应思处而强沈思。此等并
由心暗思惟诸法不了故为过患。此则下以
光明想为治。光明有四。一法光明。即是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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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达教法故名也。二义光明。即是思慧于义
决了故名也。后二可知。景师判云。此十一中
若于教法心暗惑者即以闻慧法光明治。若
于教所诠义心暗起障即以思慧义光明治。
若于起行能为障者即以止观光明为治。亦
可此中但取闻思法义光明治彼思惟诸法所
有过患。不取止观光明为治。以此止观正
是学体。今此门中但明随顺学法不明学体。
故除止观。故下文中引四光明后即除取云。
今此义中意取能断思惟诸法瑜伽作意障碍
法者。未得闻思之前思惟诸法不可为障。今
得闻思故能除断。基师复云。今此义中意取
能断等者。即解例前光明中唯有四种。意取
法义二光明能断思惟瑜伽时障碍法。后十
法中。言宿因谓先所习诸根成就等者。以于
前世曾习信等诸根成就积集增长。随顺教
者谓所说教。无倒渐次者。闻说初修行时。先
修加行次得入圣次起修道后阶无学。闻说
如此起修渐次无颠倒教心能随顺。止息身
心粗重中有四复次。前二粗重因彼色心事
中发起。还就事中易脱止息。第三粗重由惛
沈睡眠所发以慧取净妙相作意便止。第四
粗重因烦恼有此因相续修道止息。此文分
明说粗重相。非唯是彼烦恼馀势不调柔性。
于其恶作不作不转。于其善作作而不退者。
于其善作不退作彼不作之事。故云不作不
退离增上慢者。于未得处不生得想。无增上
慢。于实所得起于得想等者。明识分齐。第
七解瑜伽坏。毕竟瑜伽坏者。谓无涅槃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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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坏失出世定慧。暂时坏者。谓有涅槃种
人外缘未具未得涅槃。退失所得坏者。景云。
如初预流等人伏欲界修得上静虑。遇缘退
失安乐住等。泰云。退失凡夫所触所證有漏
禅定若知见。基但云。即有漏禅定等是也。邪
行所作瑜伽坏者。虽有涅槃种姓不如理修
及以矫诈。虽修三学不与三藏理同名瑜伽
坏。寻文可见。泰云。或有行者性多烦恼。觉慧
猛利生便而有。在性聪锐俱生觉知即失瑜
伽。回转弟子者。基云。随彼教故名回转。第八
解瑜伽中。信二行相者。景云。一信顺行相。谓
闻说谛宝等时心生信顺。二清净相者。夫不
信心名不清净。今说信顺名为清净行相。今
准对法论。忍可行信信顺行相。清净行信名
净行相。二依处者。一观察诸法道理依处者。
且如闻说四谛道理。于中观察染净因果实
有不虚。依之生信。故名依处。二信解补特伽
罗神力依处者。见现神变。是故生信。亦名依
处。欲四中。为随顺瑜伽欲者谓于无间加行
殷重加行修习道中发生希慕等者。二种加
行是随顺众行。众行即是瑜伽。今为希求随
顺瑜伽二种加行心生希慕。希慕是欲。方便
四者。景师判云。一为护尸罗善守其念。二无
放逸。三一心正于内修奢摩他。四增上慧法
毗钵舍那。泰基同云。一尸罗。二念。三无放
逸。四定慧。泰师又解。或有方便不同于此将
问法师。法师云。方便瑜伽义有众多。随一为
定便违道理。若据下二十九中与八断行相
摄云方便五法为体也。第九解作意中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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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辨两种四作意。次明作意所思惟相。后明
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力励运转作意者。谓初
修业人未得色界定心。但于欲界闻思散心
力励安心于内安住等住。或于诸法无倒简
择。乃至未得所修定地作意。于闻思中力励
运转有间运转者。谓从闻思加行。已得所修
未至定中作意。从此已后世出世道可渐胜
进。能得所修三摩地作意。了相在初。犹为欲
界思慧间杂色相出入。不能一向纯定心转。
故名有间。泰师等云。作意名忆。然与定作名
说定名作意也。无间运转者。谓从初了相作
意进入后五作意。则能相续不为思慧所间。
其加行究竟则是离欲后之三品无间道也。
无功用运转者。谓加行究竟果作意。即是离
欲第九解脱之果。已离欲竟于欲界惑更无
功用复有所馀四种作意等者。初随顺作意。
还是了相作意及摄乐中一分。于缘生厌即
是离欲加行道。二对治作意。谓无间道。即是
摄乐中一分及远离作意加行究竟作意。三
顺清净作意。谓即是胜解作意。四顺观察作
意。谓观察作意是精进道。返观烦恼断与未
断。亦可了相胜解及摄乐一分名随顺。远离
加行及摄乐一分名对治。摄乐一分名顺清
净。观察作意名顺观察。故四作意摄前六作
意也。自下明正作意时所思惟四相。因缘相
中。景师解云。谓三摩地资粮积集等者谓思
惟等持资粮因缘而生欲乐。于可厌法深生
厌患者。可思惟能障等持因缘而生厌患能
审遍知乱与不乱者。正思惟时能审遍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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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在定有乱不乱。下明乱不乱因。他不恼触
者。明不乱因。或人所作乃至巧用作者。知
乱因缘。若毗钵舍那而为上首内略其心极
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又思惟彼初修于观与
后止心为因缘相。若奢摩他乃至后因缘相
者。亦思惟彼初修于止与后所发胜观为因
缘相。基师云。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觉
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
远离中皆言由因缘。故知此因缘即生贪等
之因缘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缘。或功用所作
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乱。若毗钵舍那下明不
乱因缘。极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即修集资粮。
于后成满之因缘下定中准知。应远离相中。
沈相者。谓偏依于止。思惟同分影像时令心
下劣。掉相者。谓于因缘相偏依于观。思惟影
像令心高举。著相者。谓于所缘缘影像相时。
若起贪爱不能厌患深生染著。乱相者。谓由
缘彼影像相时人非人等于中恼触。心外驰
散。如是诸相如前三摩呬多地三十二相中已
说。应远离相前等引地已委细说。故略不释。
下明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及狭小所缘意解
胜解者。依下结文云所缘狭少故此即欲界。
若色界名广大所缘。无量谓无色界。第十解
瑜伽所作中。景师释云。所依灭及转者。由修
瑜伽作意令自相续中粗重身灭轻安身起。
谓或有遍知所缘爱乐所缘与所依灭转而为
上首等者。谓由遍知理事所缘及爱乐观彼
理事所缘。故能于身令灭令转。或有遍知所
缘爱乐所缘用所依清净为上首等者。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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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所缘令身灭转。今时复由所依轻安转
故。令此遍知所缘爱乐所缘得善清净。泰师
云。前句辨由后二瑜伽为首前起。故令初二
转依义成。后句辨由转依清净为依首。故令
后二瑜伽得清。于其转所成辨时后二瑜伽
转起。此中六行道名遍知所缘。遍知欣厌法
故缘。出世道名爱乐所缘。唯缘出世法生爱
乐故。基师云。于其所作成辨时转者。谓所作
成辨彼所依清净。所依清净故令遍满爱乐
清净。故言成辨时转。第十一解瑜伽师有两
番解释。初番中初业有二。一于作意初修业
者。未得所修七种作意。依欲界闻思安住一
缘。二净烦恼初修业者。已得所修了相作意。
于诸烦恼欲净其心。正勤修习了相作意。第
二番云。又始从修习善法欲等者。即是初习
五停总别念处名初修业。若起燸等名已习
行。若已證得入正性离生得谛现观名度作
意。得现观人由已證得不坏信故。不为恶魔
外道等邪缘之所引夺。第十二解瑜伽修。先
开二章。后别解释。初解想修有四句。一修世
间道忻上厌下想。二修涅槃三界想。见惑尽
处名断界。修惑尽处名离欲界。诸馀有漏事
尽之处名灭界。缘此三界名三界想。三修止
品上下想。四修观品前后想。后二难了故别
解。上下想者谓观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
愿等者。如其所愿随观上下安住其心。故云
如其所住观上观下。解前后想中。初开三门
总相属当。后别解三门别相属当。三门者。一
住观于坐。二坐观于卧。三在后观前。现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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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已起名住。未来所观将起名坐。过去所观
已灭名卧现在能观将卧名坐。以后新起观
无间灭已起诸行。次解菩提分法修。于中有
七。一总问。二总答。三徵。四粗开七门。五细
列三十七名。六广辨三十七义。七总结菩提
分修。若依俱舍。三十七品实体唯十。谓慧勤
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寻。今依大乘。实体唯
九。以正思惟即慧所摄非思为体故。如下五
十七云。三十七摄信等五根。信等五根不摄
六四。谓八正中正语业命添喜安舍即名为
六。若合戒为一足喜安舍即有四种。如是六
四非信等摄。解云。若正思惟以思数为体者。
应言五根不摄七五。以五根中不摄思故。以
是义故知体唯九。就细列中。四正断者。前二
勤修正有所断。后二勤修正有能断。皆名正
断四神足者。以别境中定数为体。此定能发
五神通。是神通因故。说此定名为神足。此之
神足为四法求成名四神。四法即是欲勤心
观。欲勤是善品中二。心是意识。观是别境中
慧。皆言断行成就。断者即是灭之异名。犹是
为除五失修八灭资粮。如成实中说。欲三摩
地乃至观三摩地者并将因名果。故言欲等。
五根五力。谓信等五有能生义名根。有增上
不可伏义名力。七觉支中。景师解。皆言等者。
此平等义。尽无生皆平等开觉名为等觉。支
是分义因义。此七能与尽无生智等觉为分
名等觉支。法师云。即此七法平等开觉同时
相助名支。基师解。皆有等字者。法师云。此等
觉即谓如来七支能因成等觉故皆有等字。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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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后八支圣道亦尔。前五位内难此义妨故。
有义七觉在见道。八正在修道。见道无相。修
道分别。分别故有相。无相故平等而觉。故言
等觉。此义上下无妨。依中边论辨其位者。四
念住四正断四神足在前三方便解脱分中。五
根在𤏙顶。五力在忍第一法。七觉在见道。初
觉悟故。八正在修道。离于修断八邪法故。但
智论云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者。随
相说故无妨。此瑜伽中引轮王七宝。况出世
王有七觉宝。广辨三十七义中有其六段。初
解念住有四。一辨念住体。二解念住内外不
同。三辨建立四念住意。四总解释念住之义。
前中复二。初解身相念住。二解馀三念住前
中初作四问。后依问答。云何为身者。问所缘
身相。云何于身住修身观者。问能观体。云何
为念住者。问于所缘身不忘失义。云何念
住者。问于所缘。若为思审可尔不可尔等安
住于念。答初问中。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
对。一内外对。二根非根对。三情非情对。四粗
重轻安对。五能所造对。六名色身对。七五趣
对。八有无识对。九中表对。十变不变对。十一
成不成根对。十二亲怨中人对。十三劣中妙
对。十四幼少老对。此中自已根尘色身名内
身。他人根尘及外非情总名外身。自他五根
名根所摄身。自他五尘及外五尘名非根所
摄身。自他内根尘名有情数身。山河草木等
名非有情数身。未得静虑名粗重俱行身。已
得静虑名轻安俱行身。内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馀根尘名所造身。名身色身者通举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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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故来。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馀三
念住境。备述三藏解。缘内身中义分名色二
身。祖父国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来皆望男
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颠。乃至上祖故言祖
父国。广释如广论。又有识身者有命根身。无
识身者死人身。中身表身者内中间名中身。
身之外相名表身。死经多时名变异身。初死
及未死身名不变异身。半择迦身者。景云。扇
𢮎迦旧名黄门。半择迦旧名钵吒。语不正谓
无根相。非亲友身者。怨家身。中庸身者。处中
人身。劣中妙身者。谓好丑异分劣中妙。或力
有强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答第
二问中住循身观略有三种。即闻思修。由此
三慧于前诸身观察推求故名也。答第三问。
念谓依身受持正法思惟法义。修作證中心
无忘失也。初作身念住时要依教修。故思法
义不忘名念。答第四问中有两番。初番若审
思惟于教于义触證解脱等中。思惟可尔不
可尔等安住所缘名为念住。第二番又为守
护念下重解念住。初开三门。二次第释。第三
由此下结名念住。上来四句释身念住竟。次
解馀三念住。若具悉作文皆有四句。一分别
所观受心法体。二解住修受心法观。三解念。
四解住念。然文中初总骈解所观受心法体。
后之三句但类于前身念住。释前中先列受
心法数。后重牒解释。前中受有二十一或九
种者。景云细。分有二十一。总束为九。初明乐
苦舍三。此即是总。二约五识相应身受分三。
三意识相应心受分三说忧为苦故。四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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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味有三。五约无爱味为三。六约依耽嗜受
有三。七约依出离为三。如是三七合有二十
一受。或九种受者。据前七中。前三受门说即
摄后四。初三受门是总为三。二约身辨三受
又为三。三约心辨受又为三。是别。总别为九。
道理直据初门。三受即摄一切身受心受染
受无染受一切皆尽。如馀处说。泰云。三受为
三。四身受。五心受。六爱味受。七无爱味受。八
耽嗜受。九出离受。基云。二十一受即如所列。
或九种受者。法师云。即初三位各三故九也。
此九摄一切受尽更无别开馀门也。又释同
泰。心有二十种者。并属意处。法二十者。以明
心比数明法。并属法处。若贪贪毗奈耶等者。
无贪能调伏贪故名贪毗奈耶。瞋痴亦尔。若
略法若散法者。除略心王及受诸馀略心相
应法及不相应法并名略法。乃至不善解脱
法亦尔。如是当知建立黑品白品染净品二
十种法者。不善法名黑。有漏善法名白。三界
系法名染。离三界法名净。依此四法建立为
二十种。下重牒解释受心法相即为三段。又
乐受者谓顺乐受触为缘所生等者。约乐触
解乐受。以必因触生于受故。此若五识相应
名身受。若意识相应名心受者。即显身三受
中乐受心三受中乐受。如顺乐受触如是顺
苦受触顺不苦不乐受触为缘所生不平等受
受所摄等者。不平等受即是苦受。俱非即是
舍受。下显身心三中苦舍可知。如是诸受若
顺涅槃等名无爱味受等者。景云。无漏受名
无爱味。有漏受名有爱味。八种净定相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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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厌下忻上伏离下地修惑名依出离。若欲
界系不顺离欲名依耽嗜受。泰云。道分善受
名无爱味。染污无记及福分善受著三界名
有爱味。上二界善受及欲界闻思俱随顺离
欲名依出离。馀欲界受名依耽嗜。基云。若随
顺涅槃等谓诸无为。随顺决择谓诸无漏心。
若堕于界谓三界有漏名爱味。若上界二性
有漏法及欲界闻思出家人等依出离受。若
下界二性法及五贪欲境之体名耽嗜。解心
相中。初辨六心。后辨十四。初中依能治所治
故有六言。如是六心当知皆是行时所起等
者。景云。非因敛念住缘时起故名依行时起。
基云。前六心皆行作时起名行时。非住行等
名行时。行时既尔住时准知。如前已说未住
定时起名行时住定时起名住时。次辨十四
心。景云。因摄心住缘时起。于中初有八心。四
是能治依未至定能除五盖。谓略心举心是
加行道。不掉心是无间道。寂静心是解脱道。
馀有四心是障。所谓散心下心掉心不寂静
心。下心者谓惛沈俱行。举心者为心沈不缘
净妙境策心令举。掉心者谓太浮举即为掉
缠所缠。定心已下有六心。是依四静虑四无
色起。三是能治。能治色无色界烦恼。三心
是障。初言定心者谓从诸盖得解脱已者。牒
未至定。复能證入根本静虑者。得入四静虑
心能离色界烦恼加行无间道心。不定心者
谓未能入者障过心也。善修心者即是离色
界惑解脱道心。不善修心者即是障也。善解
脱心者谓从一切究竟解脱者。是离四空惑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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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无间解脱等道。不善解脱心者是障。如是
十四心因住时所起者。是因入定住缘时起。
此文总说。依净盖地住时所起有八种心等
者。八中四是能治是未至定摄。能离五盖名
净盖地。依净烦恼地住时所起有六种心等
者。三是能治。能治色界无色界惑。如前分别。
泰云。十四心中前八心是定方便道。依伏现
盖清净地住定时起。后六心依断烦恼住定
时起。基云。依净盖地等者。此中解住时十四
心。未得定无间道住加行道中名净盖地。起
八种心。依定无间道断烦恼。起彼六心。问曰。
何故前八名净盖是定加行非无间。后六是
净或一定一无间道。义曰。且如贪瞋痴为所
治盖。无贪调伏等为能治。则六合取三所治
即三盖也。此乃行时。下是住时八种。若略若
散。略即止相散即散乱。若下若举。下即惛沈
举即举相。若掉离掉即掉举。若寂静不寂静。
谓恶作名不寂静善作名寂静。又疑不寂静
决定名寂静。又合取前能除道名寂静。合前
所治名不寂静。此即各别有对治名净诸盖
地。盖即五盖。后之十八种总相而言。非别有
所治。得后六时要须得前诸盖净已方能入
根本定。若尔所治要便同时。何故盖为加行
道定为无间道。义曰。且如前能治寂静等。若
道加行道诸盖伏非永断。又前能治伏时为
加行道。所治与无间道同时为无间道所断。
要所治灭能治生故。论云。从得解脱已證入
根本定。无间道中不定心即所治也。前八别
有对治故。加行道分别观心也。后无间道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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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观。或言无间道。又未必明方便。无间道前
之八心所治皆是盖别有所治。后六种非别
除盖总断诸烦恼。如此分别此方便无间次
第。八唯伏惑非其无间。又于内有盖下解法
相中。初了知所治盖结有无。次了能治七觉
支以并是法念境故。唯喜觉支是受念住境
非法念住境。相从故来。若能如是如实遍知
诸杂染法等者。景云。遍知诸杂染法者。能知
盖结有无。自性因缘过患对治者。结前能治
七觉支。是为法念住体者。知前障治是为法
念住体。基云。此勘上文无别解此四种。此但
有自性及过患对治无别因缘。若准上举所
治盖等名自性。次前言了知眼处有结过患
名过患。故能治道名对治。又无别解因缘处
若义无妨。谓六行时中三不善根名诸惑之
因缘。因缘生诸惑也。又即自性之种子名因
缘也。又因何处缘何处而生自性即名因缘。
又依眼乃至作意而生惑眼等处即名因缘
也。如说下类身念住释住受心法观。念及住
亦尔可知。上来第一辨体竟。自下第二解念
住内外不同。初举三问。后答。答中初以六复
次释三观。后结显少。云何于内身等住修身
等观者。举内身等取内受心法。馀二准此。答
六复次中。初云若缘外他有情名内外者。是
有情数故名内。非自身色名外。基师解云。此
中中缘身无简能造所造总缘。若下第四唯
能造非所造故别也。第二云若缘自他五根
有执受色名缘内身。若缘外非根无执受色
名缘外身。若缘自他扶根五尘有执受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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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内外身等。第三若缘自内定地轻安俱行
色名住内身观者。行者身在欲界由得定故
离于粗重。此身即是轻安俱行。由缘此色名
住内身。亦可据身生色界名与轻安俱行。若
双缘他轻安粗重俱行色等者。缘他轻安俱
行色名住内。缘他粗重俱行色名住外。第四
中若缘内外四大所造根尘造色名住内外。
第五中景师解云。若缘未死有识身名住内
身。若缘色已死无识身有情数青瘀等位名
住外身。若缘现在死尸无识身色于前念过
去未死时有识性有识身色名住内。复缘现
在死尸种类相续于未来时无识性相似法性
平等法性名住外。合观两头名住内外身。与
外法等名平等法性。泰师云。若缘现在尸无
识身色即名为外。此现在尸于过去未死时
有识性。今虽无识是前有识色相似平等不
异即名为内。若缘现在未死有识身色即名
为内。此色当来必死无识即名为外。例前可
解。基师复云。此中意明见死尸于过世曾有
识时此现尸名外。当有识时名内。缘现有识
身未来无识身内外亦尔。以现有识未来无
识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一相无异。乃至过去
亦尔。第六中三藏云。此文似缘自死尸外相
名内表身。缘他死尸外相名外表身。景云。身
内名中身。还缘他人身内名中身。于他名外。
泰云。若缘自内身外表色相有青瘀等变不
变相。及缘他身表色变不变相。故名内外。基
云。若缘自中身者即自内身名中身。即自内
中身也。此六番解内外者。即当前十四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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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也。谓初是内外对。二是根非根对。三是
轻安粗重对。四是能所造对。五是有无识对。
六是中表对及变不变对。下结显少。谓前十
四对等随其所应皆亦作三观义故有多种。
今于此中且显七对差别。故云少也。第三辨
建立四念住意。为治四倒立四念住。文有四
番。初二破执。后二直显于法。四憺怕路者。景
云。四方憺怕之路。备云。贪有四种。一显色
贪。二形色贪三承事贪。四妙触贪。于此四贪
作不净观。故不净观亦有四路。即尸陀林寂
寞无人名憺怕路。如实了知所计诸蕴自相
共相断我倒者。了知诸蕴唯有法性各各别
异都无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诸蕴同是无我
名了共相。故除我倒。若委细说身等四各有
四故。智论云。四法虽各有四种。身应多观不
净。受多观苦。心多观无常。法多观无我。第二
番中由依身故受用苦乐等者。由我依身故
受用苦乐。又执我为受苦乐者。又由我心于
法非法能起染净。基云。受苦乐者。依下覆解
中云。于心意识执我愚者我事愚故立心念
住。即此计心以为我也。与前第一相违。第三
番中谓若依此身造业。若为此受故造业。若
造业者若由善不善法造业。下文属当可知。
第四番中谓若依此身有染净。若为此受故
起染净。若心为染净主者若由诸法故成染
净属当可知。第四总解念住之义。若于此住
念者谓所缘念住者。于此所缘身受心法安
念而住故名念住。由此住念者乃至是自性
念住者。由此慧及念摄持于定故云由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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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慧二种俱是自性。念住体与对法同。不
同小论唯慧一数是自性念住。又由身受心
法增上所生等者。向来虽辨慧体及念是自
性念住。未知慧是何慧。故此中出。但缘身等
所起三慧若漏无漏悉是念住。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下)(论本第二十九至三十二)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二十九

自下第二解正断。文分为二。初结前所明。二
从此无间已下明四正断。初中云除遣粗粗
颠倒了达善不善法者。泰师解云。梵语多重。
如似刹那刹那。此云粗粗。义亦如是。又解。四
倒非一故须重言。又解。倒粗深重故云粗粗。
又前念住了盖结有无故了达不善。了七觉
有无故了达善法。第二文中。初广释。二辨略
义。前中又二。初别释四种正断。二解总名。前
中先列后释。从无间乃至摄心持心者。若依
前卷具足列名。一于已生恶不善法为令断
故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二于
未生恶不善法为不生故生欲策励等。三于
未生善法为令生故生欲策励等。四于已生
善法为欲令住不忘失令修圆满令倍修习令
其增长令其广大生欲策励等。今此文中先
明未生恶不善法却辨已生。就下释中。初解
善恶及生未生。后解断恶修善生欲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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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先解恶法生未生。后解善法生及未生。
及能起彼所有烦恼者。谓分别起全及修惑
一分能发恶行者也。善法生未生中。云云何
名一切善法谓若彼对治等者。此初句谓总
能治。下二句是别能治。言彼者。基公两解。一
云。即别之彼也。谓彼盖结也。二云。前解不善
法。今即彼前不善之对治也。下二句别出能
治。初句即总也。次解生欲策励等。文分为二。
初解生欲策励发勤精进。后解策心持心。前
中复二。初解断恶生欲等。后解生善生欲等。
前中有二。初解生欲。云一切一切者。谓一切
恶业及一切烦恼故重云也。又解。一切生及
一切和合也。次解策励发勤精进有其四番。
初番明于缘过未不现见境恶不善法。其未
生者欲令不生。其已生者欲令永断。是名策
励。于缘现在现见境恶不善法。其未生者令
不生。已生永断发勤精进。第三番明前二正
断若行过未境界如是行时不令烦恼缘彼生
起设暂时起速能断灭名策励。若行现在不
令烦恼缘彼生起设记速灭名发勤精进。第
四番明恶不善法缘于过未由分别力非境界
力若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断名策励。若缘现
在由分别力及境界力未生令不生已生永断
发勤精进。基公释云。唯由分别力生非境界
力者谓于住时思惟过去等者。谓不行于境
界无境界行。但缘过未故名为住。亦分别力
境界力者。即行于境界名行也。若不善法境
力生时必有分别故。无此偏句。分别即心而
生不善等者是初偏句。即缘过未生第二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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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现在境起与前第一翻解。策励精进同。下
解生善生欲等。于中复二。初解生欲。后解策
励精进。并牒经文解释。就解策励精进中。三
番释。自下第二解策心持心。通约断二恶生
二善释。若沈即策。若掉即持。上已别释四种
正断。下解总名。有其二名。一名正胜。胜烦恼
故。二名正断。断烦恼故。律仪断断断等者。景
云。制恶名律仪。初修有漏精进制彼已生恶
法令不牵后。名律仪断。后修无漏精进。断已
生恶所熏种子。亦名律仪断。其未生恶法有
当生义。为断当生现行。故断彼种故言为断。
故云断断。基云。律仪断者。律仪名防过。防已
生恶令不增令不增长故。别解。由十因缘戒
善清净。谓前二十八卷有十顺学法。一离母
邑。二离爱著。三离懈怠。四离我见。五离段食
味。六离言论爱。七离十一过。八离定味。九离
散乱。十忍辱。防护断者。即此精进修不放逸。
防已生善离于退失故。自下第二辨略义。谓
为显示于黑白舍取事中乃至四种正断等
者。略上为显。舍二黑事。取二白事。生欲名意
乐满。由自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名加行
满。修瑜伽师唯有尔所正应作事乃至希愿
乐欲者。重略上文。为断三恶为修三善而生
希欲。为断诸缠修止举舍相者。此略上文若
在持心为断三恶修三善故。心沈没时即取
净相策心令举。若因策故心太掉动即将心
住止者。制持心。若不掉役即舍心相续能断
诸缠。为断诸缠及随眠故更应修习对治善
法者。略上为断二恶现起缠及缠随眠。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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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已生二对善。第三解四神足。于中初广
释四神足相。二问答辨神足之义。前中先列
名属当。后广释。基云。四神足体是定。从因为
名说欲等也。又定为神通之足。故名神通足。
又定名神。此四是神之足心。神足则生心王
也。栈法师云。又或是定。若于是时已下第
二广释中。文分为三。初明有漏四定伏缠。二
彼由如是下明无漏四定断种。三此中欲者
此彼欲下修八断行摄四瑜伽。初中云若于
是时纯生乐欲乃至起一境念者。于欲所生
三摩地障自性及障因缘欲修厌治。专求于
定起一境念。于诸善法乃至一境念者。思察
修三摩地诸善自性及善因缘希求修习住一
境念。此是方便。即由已下因欲修习得三
摩地但离现缠未害种子。次明无漏定断。由
修如是四三摩地力已远诸缠乃至加行道等
者。景云。虽由有漏四定得离诸缠。为断随眠
更复勤修习诸无漏定。更复别起胜欲精进
心观四因修无漏定。修此四因中一一能断
二恶生于二善。如四正断加行道理。言由二
因缘于随眠分别了知谓由境界不现见思及
由境界现见舍者。八断行中但依后二断行
知断随眠。以一切时所发身语常修止观知
不现见意思已离随眠。以于三世烦恼境中
心无染污知断随眠故云及由境界现见舍故。
基云。彼由如是乃至差别而转等者。此举欲
明八断行所由。此八断行旧名八乐八资粮。
举欲明意中开二门。一为断随眠。二为定圆
满。准下释二种能断随眠。故下文云。由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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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于随眠断分别了知。谓由现见思及由不
现见舍故由此二缘能断随眠。准此卷初解
策励中云。若缘过未事境名缘不现见。若缘
现在事境名缘现见境。此义即思断现在舍
通过未事境。若尔何故解舍中云谓行过未
现在三世随顺诸恶心平等性且分思为一世
舍为二世。其实如对法第九卷云。对治谓思
舍乃至已生沈掉能远离故即通断三世思舍
二法既名断随眠。馀六准知三摩地圆满。又
下文云。若今所说八种断行于为永断所有
随眠圆满成辨三摩地时一切总名欲三摩
地。勘此总文即似八种俱有二功能。又摄四
瑜伽能断随眠故。又思能发身口生善身语
业息恶身语。身语是色故思从色得名现见
思。舍唯在意非同思故名不现见舍。未必与
是卷初文同。如是八种断行胜行即是为害
随眠瑜伽者。景云。瑜伽或名方便。或名相应
等。下将后八摄前四。八断即前二十八卷四
瑜伽能断随眠即欲精进信方便也。对法虽
有四种相摄而全不同。不可会之。其此中次
第与二十八中四瑜伽不同者。此中八断次
第如文前后相生。前卷云四瑜伽中信为初
对法亦同。故彼论文信为欲因。义曰。立欲
精进时不离信。信合在初。有信佛等故方起
欲等。今以不离信故故说信于后。此对法文
自会四瑜伽说生次第故。故信为初。问何因
缘故下第二问答辨神足之义。彼能到此故
名神足者。景云。此说有漏定名神。欲等名足。
如是下辨出世定名神。别起胜上欲进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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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八断行名足。泰云。定能起诸功德胜法。以
不测故名神。能到不测功德故名足。基云。彼
能到此故名神足者。即能往能还等名神足
界果也。欲等为因能得此定神。故名神足。第
四解根力。于中有四。一解五根相。二解五力
相。三总就根力辨馀相即。四总就根力辨四
善根。初中谓由依次前四神足定进修心学
慧学瑜伽。由进修习此瑜伽故于佛弟子深
生净信。此信有能生出世间法及能起后乃
至慧根为其增上等。此中信有二增上。一能
生出世间法而为增上。二次第能生后法为
增上。故名根。前四具二义。故精进等前亦作
法。其慧但有一义。唯于能起出世间法而为
增上。无能展转而生后义。解五力中。云若复
了知前后所證而有差别者。了知初因信根
后时出世法。次了精进根后时證出世法乃
至慧根唯證出世法。故言了知前后所證差
别。总就根力辨馀相即中文即五句。当观信
根信力乃至何以故者。信力是有漏在见道
前。云何得见道中四證净中信。故言何以故。
下解因信力故生彼见道證净中信。因果属
故云即是。非即彼体非即彼相。当观此中精
进根力等者。此四善根中精进根力即是前
三方便四正断中所有精进。言此何正断至
方便正断者。释正断更因前三方便中四正
断及精进力。牵生见道精进等觉支断于见
惑。言此中意说至恶不善法故者。此中意说。
由精进根力牵生见道四正断中精进觉支毕
竟断恶。是故因果前后相即。当观此中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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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力至一切颠倒者。念根念力即是见道四
念中念等觉支中所有正念。谓四念住能断
迷苦谛等一切颠倒。以上出四念住体。是其
念慧。故今念根念力即四念住。当观此中定
根定力乃至證不还果者。景云。定根定力通
次第超越人得。若次第人定根定力是未至
定。若超越人通依四静虑故言即四静虑中
所有正定。若超越人依四根本静虑定根本
定力入见道越證不还果。故言谓诸静虑为
方便證不还果。略不言依未至定定根定力
为方便入见道證彼预流一来等果。基云。此
中初二果唯得未来向前次第至不还果得四
静虑。发生神通故此偏说。不说第四果。非次
第故又影显故。又略不说故。四静虑中发生
神通如意足。不说馀定。当观此中慧根慧力
至得沙门果者。以见道前慧根慧力即见道中
智。由前慧根慧力引起圣智得沙门果。是故
因果前后相即。第四总就根力辨四善根中。
景云。若约增强五根即是暖顶。以初起为基。
故暖顶位建立五根。忍及第一近生见道。难
伏。今此文中强弱通论。若根若力通四善
根。有能生义增上名根。有不屈义难伏名力。
如此根力即是四善根体。言即由如是根力
多修习故发起四善根者。据行成位故言发
起基师复云。此中根力如中边论。根在暖顶
力在后二位。今乃至言由此根力故发生决
择分者。此根力是别决择分是总。以别发生
总故名发生。即俱时非异时前后发生名发
起故也。有人言得见道前有无漏者。如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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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由根力无间发生出世无漏圣法。故知已
前是有漏不可言无漏。第五解觉支。此复云
何者。景云。道品法中已辨五力。此五力后复
明何法故云也。今解前章别言无漏圣法。当
知亦尔。故云此复云何。谓七觉支乃至故名
觉支者。此文即说择法觉慧。亦觉亦觉支。馀
六是觉支非觉。三品相摄。如文。下九十八约
轮王七宝喻之。可观。第六解道支。初云见圣
谛迹已永断灭等者。将明八道支故结前生
后。就正辨中文分有五。一辨三蕴摄。二解道
支义。三辨道支相。四辨总立二种。五辨道支
位。正念正定定蕴所摄者。念顺定故今为定
蕴。觉支门中念通二品此道支念偏于定摄
者何。谓前约止观门以辨摄。后约三蕴门以
辨摄。故义有异。辨相中。云当知此中若觉支
时至合名正见者。三藏云。于真见道七觉支
时所得真择法觉。今在相见道以后得智安
立观行如真见道真證而觉。故此二觉合名
正觉。今修道中正见亦二。一是无分别智正
见。二是出现后智正见。如彼真见安立而见
合名正见。其正思惟若无分别智相应。即无
分别智及思惟离邪思惟名正思惟。若后得
智及以散心正思惟。即用分别慧思名正思
惟。若心趣入诸所寻思至所有思者。出前正
思惟体。且据后智心中正思惟体故云寻思
如是相状。若心趣入诸所言论至是名正语
者。由前二种觉正见力后起善心发种种语
皆名正语。此文即说散心无瞋无痴所发之
语名为正语。下明正业。景云。此明散心无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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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中所起种种正知身业名为正业。基云。若
如法求衣服饮食等事至供身什物追求时者
此即追求时所求也。若往若还下乃至或于
住时此乃住时所作也。与二十二相违。不勘
之。今勘二十二卷。明非法追求衣服饮食等
方便显已有德等说名邪命。翻此即是正命。
今此文如法求时正知而住名正业。翻此即
是邪业。下明如法求时离起邪命法名正命。
谓即身语二业从无贪生离邪命法尽名正
命。翻此即是邪命。解正知而住。如二十四卷。
故无相违。若远离摄正语业命至先已获得
者。明修道中远离所摄正语业命。彼于见道
證得诸觉支时先已获得。问何故此名圣所
爱戒等者。此辨正语业命得名圣所爱戒所
以。言不作律仪者此无漏道共戒名不作律
仪。即由如是圣所爱戒力故于修道时所有
有漏语业身业养命事业皆得名为正语业
命。由四念住增上力故乃至及与正定者。基
云。此中意由四念住为因生定心俱时九种
念。九种念即与安住念等。与定九种同俱。以
九种皆是定为助伴。亦九种。以正者为能
摄助伴者为所摄。辨立二种中。云无所作者
谓正语业命者。以就意思能离邪语业命令无
动作名无所作更无别体。住所作者所馀五
种三是观二是止者。有体有能名住所作。辨
位中。明依戒修止观断结得罗汉。长时相续
修道断惑名为修道。率尔智生即永断名见
道。此文即證一心见道是究竟说或名为见
道。由是因缘至方始建立者。由修道有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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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起正语等显于观中有正语等。故立正语
业命。见道无出观起正语等。故不立也。又修
道长时相续必须依戒修于止观方尽修惑證
后三果。故修道中方始立戒。由彼见道率尔
智生即断见惑故不立戒。下总结之。第十三
解修果。于中有二。初明修果。二又于此中
下。明修果又有烦恼偏增等分薄尘别。前中
初问次解后结。解中有二。初列四果名及出
果体。二问答辨立果因缘。初中一预流者。由
舍异生證谛现观在圣类族。故云预流。一来
且如在人得第二果往生天上。一来人中得
般涅槃。故云一来。已离欲界烦恼生上不还。
故云不还。阿罗汉者。此云应供。智断具足堪
供养。故云应供。或名杀贼或称不生。如常分
别。圣道名沙门烦恼断名果者。在向圣道名
沙门。沙门此云劳倦。勤苦修行恶灭生善故
云也。随烦恼断所剋择灭名果。此于真如随
断惑处假说择灭名无为果。又后生道或中
或上是前生道所生果者。谓解脱道或中或
上是前无间道力所得有为果。故小论云无
间道力得有为无为果。次辨立果因缘。对治
四种诸烦恼故建立四果。下出所治四种烦
恼。谓诸无事乃至立预流果者。三界见惑萨
迦耶见为首。此见计我一向颠倒无中计有。
所计我无中计故名无事。是故见惑想名无
事。无事烦恼能牵恶趣。今断此惑及能修起
彼对治道立预流果。依五十八说。苦下有十。
三谛各八。修断有六。若依对法欲界四下各
有十惑。修断有六。合四十六。色无色界五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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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各除瞋各有四十一。三界合有一百二十
八烦恼。于中十六是其修断。馀有一百一十
二是其见断。预流断讫。何故世尊但说永断
三结立预流果耶。为通此难故云而薄伽梵
说等。文相可知。此预流果至多生相续者。即
说极满七生名多生相续者。若断再生相续
烦恼至立一来果者。欲界修惑分为九品。且
据十四生为论。若断前三馀有六生在。若断
第五于一生中必断第六。又损二生證第二
果。馀二生在名一往来。人中得果一往天上
一来人中得般涅槃。名一来果。若不断彼五
六二品犹于天有人有各受再生相续。今断
五六二品烦恼则是永断天有人有再生相续
所有烦恼。若已永断能灭还来生烦恼至
立不还果者。后三品惑若不永断则还生欲
界。今已永断不复还生。唯于色无色界天有
受生。基公复云唯于天有当可受生者。其一
间人在天上于人中受一有不还更生天上名
不还。此中据人中作法。此从果为名因时未
名不还故。若已永断色无色界感生烦恼立
阿罗汉。下引说證成。但證后三。初果引證已
如前说。故今不举。亦可乘前为语谓预流人
已断三结。今复进断修惑。贪瞋痴等前之六
品住后三徵證一来果。故云永断三结薄贪
瞋痴。又预流人先断五下分中三结。一来果
人又断贪瞋前之六品。今时又断贪瞋二结
后之三品。以乘前故云断五下结立不还果。
此不还果人已离三界见惑及离欲界修惑。今
时又离色无色界八地修惑。以乘前故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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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断一切烦恼立第四果。自下第二明修果
人有烦恼偏增等分等别。于中分二。初辨七
人行别。二问答重辨等分薄尘行相差别。前
中分七为三类辨。一烦恼偏增。二是等分。三
是薄尘。又于此中乃至勤修加行等者。此贪
等偏增行人先应依彼净行所缘净修其行心
方安住。彼若多贪自缘不净。多瞋自修慈悯。
多痴自观缘起。我慢自观六界。寻思多者自
观于息。故言各别所缘勤修加行。广如上论。
若等分行人随所爱乐攀缘彼境勤修加行如
是勤修唯令心住非净其行者。等分行人所
起烦恼尽不偏增。不可别观不净等境。但随
所乐或观无常苦空等唯令心住。非如偏增
别净其行。故云非净其行。如等分行人薄尘
行者亦尔。而彼诸行有其差别。贪等行者修
时经久方證心住等分不久薄尘极疾。泰云。
前修五停对治增惑。先修自观净治自惑方
證定心。若等分行者无别惑可治。但随所爱
乐惑。作不净观乃至六界观攀缘彼境唯令
心住。无增上惑可治故非净行。基云。贪瞋痴
等人皆有对治。先于五停心观。名定由所缘
差别势力。随贪行者作不净观勤行修习心
方安住。等分行人一切具有。随所作行皆得
修行也。故云等分行人于五停心其心安住
非净其行。有人云亦断惑非也。旧说数息观
除觉观二品。今唯除觉观二品今唯除觉。故
唯言寻思行。非除伺也。问曰。何以不除。以伺
于沈审缘故。寻则散乱。说除寻。次问答重
辨等分薄尘行相差别。初明等分后明薄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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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答等分行者乃至非上非胜等者。景云。
等分行者具有贪瞋痴慢寻思等行。不同偏
增行者贪等增强。故云非上非胜。然此等分
行者或时遇缘修不净行。或观慈悲悯。乃至
遇缘观于数息与偏者观行相似。基云。贪行
人遇缘即起贪即名贪行者。如此等分人亦
尔。随所遇缘即起贪等即名贪行者与贪等
相似。下明薄尘行中。初列七句。次释后结。释
中初解无重障。以无三障故。言业障者乃至
能障正道等者。即是五逆业及馀故思造重
不善业招三恶趣。又第八有业女人身北洲
无想天业。彼业果起障于圣道不令生起。烦
恼障者即是上品猛利长时数起。于现法中
净行所缘不净观等不能令净。名烦恼障。异
熟障中。景云。谓若生处至异熟果生者。即前
业障所招异熟依彼圣道不生起故名异熟障。
梵王若是菩萨应化非异熟障。若实受者是
异熟障。或有生处至聋騃愚钝等者。如三天
下得感人报若聋騃等病应生圣道。以聋騃等
故圣道不生。基云。若生处者谓随生处。圣道
依彼不生者即三恶趣。于是生处异熟果生
者谓恶异熟于是处生非圣道依也。二解最
初得清净。谓善净戒及正直见者。戒是离过
之初基。正见即是摄善之元首。故说善戒正
见最初清净。十因戒净。如前二十八说十顺
学法。一者离母邑等。正直见开四句释。于诸
如来及圣弟子乃至深生胜解等者。谓于佛
及圣弟子难思神力净土生处。于彼真如甚
深法教不可说事深生胜解无有怖畏。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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诳谄故其见正直是正直类者。无谄正见似
真无漏正见名正见类。如其圣教而正修行
等者。随修何行随證浅深如其真实而自现
證不过其量。三解资粮已具。法教义教者。外
道邪教名为非法。今得真教名为法教。外道
所说或有少义或全无义不名义教。佛所说
教或有多义或全有义名为义教。诸根成熟
者。得信等五根及七色根悉皆具足。现法资
粮者。谓少欲知足等。次解后四句。如文可知。
第十四解补特伽罗异门。有六。第一解沙门。
文分为五。一列名。二略属当。三略解。四重释。
五引證。略解中。泰云。佛名善逝。道最胜故。
基云。活道沙门者。以道活命名活道也。准婆
沙论。如来独觉名为胜道。无学声闻名为说
道。一切有学名为命道。若有异生喜犯禁戒。
名为坏道。重释中。泰云。三乘学无学总名胜
道。现世无佛菩萨故诸声闻众受持三藏教
名为说道。持戒异生慧命存故名活道。犯戒
异生犯三学中初根本戒难剋慧命故名坏道。
基云。若无如来及诸菩萨为菩提故乃至诸
声闻众持三藏者名说道沙门者。此且约无
佛菩萨时声闻为论。若佛菩萨在此声闻众
即名胜道诸佛菩萨名说道沙门。今无佛菩
萨时声闻名说道令正法眼不断种故。由彼
破坏最初所有正道根本等者。此中意谓戒
为正道根本。今破戒故名坏道根。引證中。准
婆沙论引三圣教辨四沙门。一师子吼经二
普贤经三难陀经。今此證经当师子吼经。基
云。世尊依彼作如是说乃至于外道沙门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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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门教空无所有等者。此中意明四种沙门
世尊依真教有彼作如是说有其外沙门等教
是邪教。乃至坏道亦无所有。要受真戒方生
坏故。彼既邪戒。设坏非坏道。第二解婆罗门
中。泰云。从婆罗门父母而生名种净行。虽从
馀种父母而生。作净行。名名想净行。修习正
行名为正行。基云。名想婆罗门者谓诸世间
等者。此中有释。如刹帝利父母为立假号婆
罗门。体是刹利总号婆罗门故。又由想者谓
名等想者。谓诸世间等同此想号婆罗门。下
第三真善婆罗门也。婆罗门名真净其意志。
第三解梵行中。一受不淫法。二世俗道暂时
断梵行。三毕竟断欲梵行谓不还果等。基云。
何故不明初二果。又前第二梵行何故不论离
色无色欲。义曰。不言初二果。以离欲界全分
欲为论。对暂时梵行成。暂时梵行唯言欲界
故。又何故前第二中不言色界等欲者。此影
显准知。如阿罗汉及不还果当知世间道亦
对为论。应言离色无色欲。此影显义无违。
言毕竟者。以无漏道断种故言毕竟。非无学
果名毕竟。第四解苾刍中。乞丐苾刍者此有
两释。一云顺教乞资离于邪命。二云谓常乞
丐乞食等是。自称者。如今破戒僧等自称我
是苾刍。或可未受具足戒者自称我是大僧。
十诵律明自称名贼住。自除须发著法服者
名想苾刍者。剃除须发未受戒时。但有苾刍
名想而未有戒。首律师云。名想比丘者涅槃
经说沙弥未受十戒而堕僧数者是。破坏烦
恼者。如四分律说破结使比丘者是。第五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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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勤中。精勤有三。一止不善身语二业。二
止境界攀缘守护根门。三止烦恼。当知此中
略有二种止息烦恼等者。景师云。略三为二
也。今解于第三止息中略开有二。一止随眠
二止现缠。第六解出家如文。第十五合解几
种建立因缘二门。于中有五。初总举二门。二
别列其数。三以因缘建立八人。四建立已结。
五以五句分别成辨多少。善知瑜伽即善知
方便者。以智行与理相应。因智行能与果照
相应故智名方便。即亦号相应也。若诸所有
补特伽罗根未成就等乃至第二根虽成就而
未善知巧方便等者。此二何异。义曰。前总
未种善根。第二根虽种少分。未善知善巧为
异。第十六合解几种魔事二门。于中初总举二
门劝知劝离。次别解二门。后释已总结。就别
解中初解魔。后魔事。前中初出体相。后当知
此中若死所依下出其作用。若死所依等四
句。如次蕴等四魔也。由烦恼故感当来生生
已便有夭没者。通由过现十因中烦恼感当
生死。略不论过去已死现在正死烦恼因缘
在于前世等。诸有情类命尽是死自性者。此
语亦通已死今死当死自性。勤修善者等。释
天魔作用。又魔于彼已下。重解天魔有用不
用时节。云何魔事下。解第二门。略明有八魔。
广说无量。第十七解发趣空无有果。二由教
授不随顺故者。如舍利子教浣衣子作数息
观。穿珠子作不净观。以错教授不得圣道。于
三因缘中具二阙一。有一无二并不得果。基
云。由三因缘空无有果谓无漏道果非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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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何以得知。可云虽得定而无教授。即真
教授不随故。无无漏生。故空无果也。

第三十卷

*** 第三瑜伽处

文分有二。初结前生后。后开章
解释。初云。已说补特伽罗品者。此结第二瑜
伽十九门中初门。建立者结第二门。及所缘
等者。结第三门等。乃至趣修有果无果者。结
第十九门。如应安立我今当说者下。有三门。
如应请问而安立之。第二开章释中。先颂列
三门。后长行别解。颂中大意有二。初总三门。
二于第三门别开为五。今此颂四句有二十
字。上之八字列总三门。下十二字别开为五。
往庆问为一。寻求是第二。方安立为第三。就
安立中别有五句。一护养。二是远离。三一境
性。四障净。五修作意。下长行中即分为三。初
解往庆问。第二以如是柔软言词下。解寻求。
第三于四种处以四因缘正寻求已复于五处
下。解安立。释门中初释往字即往请问。二如
是请已下解庆问。解往请中。初为證自利欲
往请问应住四处。二如是正念下求请问时。
三将请问下。明请威仪。四我于下。正明请问。
次解庆问有十二句赞励庆慰。第二解寻求
门中。初以四种审问处法应审问之。次于四
种处法以四因缘应正寻求。于愿种姓根行
处。一以审问。二以言论。三以所作。四以知他
心智而正寻求。初以审问问其发愿种姓根
行。次以言论寻求彼三下。以第二言论因缘
寻求种姓根行等。之以彼发愿初审问中彼
已自知如问答讫。种姓根行彼不自知。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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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故须更依言论所作知他心智而求察之。
基云。初一因缘寻求四处于利根人。更依下
三因缘寻求三处所于钝根人。何以得知者。
下发生三因缘寻求三处所中自生起所以。
其验三乘种中不言闻三乘法而雨泪等者。
此且据决定性人。验行中云。若有贪行彼闻
为说净妙言论。便发最极净信爱乐等者。此
中意由贪行者贪富乐。闻说佛土七宝所成
净妙言论发最极净信等。非外欲境名为净
妙以不能发最极净信故。解痴行中云如说
钝根痴行亦尔者。前说钝根虽闻宣说粗浅
言论而于法义励力审思方能领受解了通
达。今此痴行亦尔。闻说粗法尚不能解。况闻
涅槃何能速解故。故闻为说通达涅槃能离
杂染生死报果故生惊怖。若久于法义励力
审思方能领受解了通达。若有慢行。虽闻正
化不则归信。若寻思行。随闻随失。泰云。前
约入道明于贪行。今据邪道辨寻思行。但欲
明行相。第三解安立门中。初开五句。后次节
释。初释护养定资粮。资粮则是初瑜伽内出
离地中辨世出世二道资粮。有十四门。从若
自圆满至沙门庄严。广如彼释。今此护养定
资粮。还举彼文。初辨戒律仪。从类十三门。第
二释远离。初开三句。次解后结。稻干积等者。
干之言茎。西国野田治稻留秆聚集为𧂐。行
植多者或在𧂐下。边际卧具者。极下极恶
破卧具弃之于地人无取者是也。第三释心一
境性及与净障。于中有三。初解心一境性。次
解净障。后以颂总收。前中有三。初正解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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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性。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观。三明九种加
行。前中先总次别后结。总中四句。一数数随
念。二同分所缘。三流注适悦相应等。四无罪
适悦相应。下别解此四句。又由彼念于所缘
境至无罪适境相应者。此中意以能除染故
得极安稳成辨之道。适悦自体而与相应故
名无罪。第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观中。初开
二门。后徵解二门。于中有二。初解四品九
种心住。二云何四种毗钵舍那下。释观品四
种慧行。前中有四。初列二释。三明六种力成
九住心。四明九种住心有四作意通止观品。
释中基师等云。未必是定中心但以住一缘
即是也。以最初录心等未必得定故。故前言
是奢摩他品类非皆奢摩他也。泰云。离于沈
浮名为等住。审悉遍观名为遍住。始终无间
名为相续方便。离乱寂静名澄净。破恶寻思
随烦恼。失念欻起。寻即除遣。名最寂净。基
云。谓有种种欲恚害等诸恶寻思贪欲盖等
诸随烦恼令心扰动者。此乃举过患方生厌
故。言贪欲盖等诸随烦恼者。如对法第七
言。有烦恼皆随烦恼其根本惑亦随烦恼。有
随烦恼非烦恼谓二十种等随惑但随他生非
是根本。今贪欲等有随他起时故名随烦恼
也。次明六种力成九住心中。基师云。初由
听闻思惟二力数闻数思等乃至等遍安住等
者。此中若最初由听闻等二力。即唯第一内
住第二等住。第三第四安住近住由忆念力。
即初二力摄二种。文中复云及即于此相续
方便澄净方便等遍安住。即似并取第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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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前解安住明知亦由初二力。下第三第四
同忆念力云何通耶。述曰。其实第三安住是
初二力收。忆念力中言安住近住者。此中意
由忆念力安住于近住中。非即安住近住二
法是忆念力。即唯近住一种是忆念力。又解
论云初由听闻思惟二力。即内住是初。唯一
内住并等住是初二力。其安住是忆念力。如
下言调顺寂静是二种定。今言安住近住亦明收二种。非安住放近住中解。若尔何故
言及即于此相续澄净方便等遍安住之言。
述曰。其安住通三力。若观未成即初二力
收。若观行成即忆念力收。以最初录心于
内时暂即相续澄净方便收。非已得安住。此
乃初作安住观心。后忆念力安住观成方忆
念力。又等遍安住之言即显等住一种非取安
住。以等遍于诸粗动法等安住为初二力。今
者文相及即于此相续方便澄净方便等遍安
住者。正当前释等住之辞。何由此文證辨取
第三安住耶。故知初二力但成内住等住。由
忆念力成其安住近住。第四明九种住心有
四作意通止观品。初是闻思。二是了相作意。
三是胜解等次五作意。四是加行究竟果作
意。备云前二住心是七作意前方便故。名为
力励。次五住心是了相作意所摄故名为有
闻。第八住心有五作意。第九住心有果作
意。问。为有四观与七作意相摄耶。备云。论既
不说故互不摄。今解此文既云即由四作意
修毗钵舍那故。亦是毗钵舍那品。故知随应
相摄。自下第二释观品。于中初正释四种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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钵舍那。二又即如是毗钵舍那由三门六事
已下广解观品差别所缘。于中有三。初总解
毗钵舍那三门六事差别所缘。次云何勤修
不净观者已下约五度观门别辨六事差别所
缘。后如是依止净行所缘寻思六事差别观
已下总结依净行所缘寻思六事观已止观互
助其善巧净。或六事观指当说处。初中景云。
法尔道理于如实诸法是总成立法性者何因
眼见耳等不见。难思法性者如地坚等。安住
法性者何故世界如此安布等。基云。三门六
事摄慧。四种毗钵舍那者。此慧一一皆通三
门六事。言成立法性难思法性安住法性等
者。如所作性故还成立声无常。此为成立法
性。如业药草咒术。是难思法性。谓法尔种子
三乘差别姓。名安住法性。寻思第二事第三
相中自相故起事边际觉等。寻思色受等一
一自相得法分齐起事边觉等。寻思第三相
中共相第四品第五时第六理称法而知故起
如实觉。第二约五度观别辨六事所缘。文即
为五。初辨不净观者。寻思六事。于中云恶臭
生臭者。泰云。如食至熟名恶臭。未至熟位名
生臭。基云。变坏故臭名为恶臭。如粪秽等。才
生便臭名为生臭。如薤蒜等。寻思外自相中
辨九胜解。下约三变属当九相可知。谓从血
护等者。景云。肚为血镬以盛多热血故。泰
云。若自死者血脉运内流尽。若他杀者间外
流尽。上六血流已尽。此之谓也。基云。此首
身肚为血镬也。以能盛熟血故。一取假名䌽
画木石泥等所作骨锁相者。三藏云。欲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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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观。先观假骨。泰云。修观行者欲不净观无
异骨可得时。以木石等假作骨锁方修不净
观。既非实骨故但名锁。若得实骨观不净方
名骨锁观。由此道理辨十想云若骨若锁。及
以骨锁是俱品变坏者。如是骨及锁等日久
月除。是自性坏。或为火烧水烂名他所坏。
寻思共相者。尔时行者知内自身净色未坏。
然同外身已变坏色变坏法性不净相似。名
为共相。寻思时者。谓诸内净色相外不净色
俱在现在。诸此生中已灭过去曾净色相而
今已死现有种种不净相续而起。今我现有
似净色相。于未来世不当不净如今现在外
不净色无有是处。寻思理中。云如是名依世
俗胜义及以因缘观待道理寻思彼理者。景
云。前说无我唯假言说说净不净。是名胜义
观待道理。次说命暖识先业烦恼暂似净等。
是名世俗因缘观待道理。基云。此前解内无
我是胜义。又如说言乃至谓青瘀等乃至骨
锁此为世俗。今结随言便非依次结。又依次
结思准可知。今解。内外无我假说净不净名
胜义观待道理。又如说言乃至骨锁名世俗
观待道理。今我此身先业烦恼之所引发等
者。名因缘观待道理。下云我亦于内外身自
能现见者是眼识现量。乃至能断贪欲是灭
智现量。谓作是思云何今者作意思惟能对治
法可于能治所缘境界烦恼当生者。基法师
解此中意云。外不净境名能对治治欲贪故。
由缘不净色故必能治所缘净境烦恼当生。
谓立量云。缘不净时应能欲贪。以缘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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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缘无相时能遣有相。第二明修慈观者。
寻思六事差别所缘观。如文可知。

第三十一卷

第三明缘起观者。寻思六事诸法生故。彼彼
法生等者。谓前前支生故后后支生。前前支
灭故后后支灭也。此中都无自在作者乃至
转变诸法。此破外道计自在天为能作者生
者死者。又破数论计有冥性名自性计有我
谛名士夫馀二十三谛名中间中间是所转变
故。若内若外者。十二支中根所摄者名内。尘
所摄者名外。前际无知后际无知等者。过去
十因牵现生死。且举无明。故云前际无知。
现在十因牵当生死。且举无明。故云后际无
明。如是分别十二支性名思自相。寻思理
中。作初寻观待道理。谓唯观待业果谓无明
等假说作者受者。都无真实作者受者。又于
此中有二种果者及二种因。二种果者。一自
体果。谓于今世诸异熟生六处等法者。六根
六尘名自体果。二受用境界果。谓爱非爱业
增上所起等者。即是六受受用六尘。尘是所
受用受是能受用。二因者。一牵引因二生起
因。牵引因者谓于二界乃至触受种子者。由
迷前说二种果故起愚痴。愚痴发行。行能引
发识名言种。名言种复能引发名色种子。名
色种子复引六处种子。六处种子复引触种。
触种复引受支种子。如是七支前牵引后。三
藏云。牵引因正取善恶业体。今此文中通取
行因无明及行所引五支种子。并名牵引因。
下释相牵引意。为令当来生支想所摄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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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六处触受次第生故。今先摄受彼法种子
如是一切名牵引因者。如是七支望生老死
当起识等。一切皆是牵引因体。言想所摄识
者。想者是名生支名所摄识。生起因者谓若
领受诸无明触所生受时等者。正于现在领
受前际老死所摄受时起境界受。亦起求后
身爱。因此二爱为缘生取。故云及能摄受爱
品痴品所有诸取。取是爱增爱增名取。是故
四取以爱为体。故言爱爱品所有诸取。此取
与痴相应复云痴品所有诸取。由此爱取润
八支种为增上缘令所牵引识等种子与异熟
果。即说爱取有三支名生起因。三藏云。生起
因正取爱取文中。约受辨所生爱名生起因。
由此二因增上缘力故便为三苦之所随逐招
集一切纯大苦蕴等者。二因即说前十支为
二因体。因成得果三苦随逐。第四明六界观
者。寻思六事。寻思去来今世六界为缘得入
母胎等者。谓舍中有观待生有四大空识依
托不净得入母胎。复由宿世诸业烦恼及自
名言种子以为因缘等。尽解观待义。法尔道
理中云成立法性者。如四大性坚湿暖动非
因缘依。性自成立。难思法性者。不应思惟地
何故坚而不是湿等。安住法性者。有佛无佛
地常坚等。第五明以六事寻思阿那波那念
谓依佛教能正了知于入出息境系心了达无
有忘失。是阿那波那念义。又思彼息内身可
得系属身故名内。是外风类名外处摄故。内
外差别名知事。又思入息出息各有二者。一
入息二中间入息。出息亦尔。复知如是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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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息者即知入息出息起续多时是长。如
是为短入出息者。中间入出息暂起名短。如
是依止净行所缘寻思六事差别观已。下结
及指也。结前五停心观名净行所缘。乃至若
依止善巧所缘及净惑所缘。于其自处我后
当说者下。辨善巧所缘净惑所缘处名为自
处也。上来多文总是第二明心一境性通于
止观。自下第三明九种加行。于中初总举黑
白各九别列白品九名相对辨异。次随别解
释白品九种。后结二品辨其顺逆总束。障治
十八名心一境性。由此九种白品所摄加行
能令其心速疾得定者。此据闻思心中作九
加行能速得定。令三摩地转更升进者。此据
定心作九加行能令等持转更升进。又由此
故于所应往地及随所应得能速疾往无有
稽迟者。欲起神通往于他地及随所欲修起
功德。由此九种加行所欲速成。随别解释中
一想应加行者。谓贪欲者修不净观等药病
相应故。二串习加行者于止观品曾多习
乃至至少分非于一切观行皆初修业。所以
者何下。举初修业显曾串习。三不缓加行。谓
起无间慇重。二修和敬业者。谓六和敬。四
无倒加行。如师开悟。即如是学离自慢等。五
应时加行。修止举舍次应其时。又能了知止
观举舍四法体相及时。止体即九相心住。止
相有二。一所缘相即是止品所知本质同分
影像是止所缘相。二因缘相本意谓依奢摩
他熏习修止。恐依止修心沈没故为令止心
离于沈没得清净故修观加行。修观加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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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止为因缘相。云何为观谓四行三门六
事差别所缘观行者。即次前卷云四种毗钵
舍那。谓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
伺察名四行也。三门者。一唯随相行。二随寻
思行。三随伺察行。六事即是义事相品时理。
观相有二。一所缘相谓观品所知本质事同
分影像随观心起。二因缘相谓依毗钵舍那
所熏习心。恐依观心太浮掉动。为令观心离
于掉动得清净故修奢摩他所有加行与后胜
观作因缘相。或恐沈下时者谓知心羸劣恐
沈没时。于止观品调柔正直等者。止观均平
名调柔正直。舍相谓由所缘令心上舍等者。
景云。极舍沈掉令心上舍。若太过精进则心
浮动。为此不得太过精进。泰云。于所缘境极
离止举。名增上缘舍时谓于止观品创离掉
举。是修舍时。亦应说言于止观品所有沈没
心已解脱是修舍时。六解了加行。谓于如是
所说诸相善取善了知入住出所有诸定随意
皆能。或时弃舍定境影像作意思惟欲界散
心所缘本质诸境界等名解了加行者。此据
解了定心相分影像似。散心所缘本性之境。
如此即名舍影像观质。三藏云。弃舍定中所
缘影像。乃缘本林中骨锁本质。七八可知。
九正加行文分二。初略标其相。二其正除遣
下广释五门。初中谓于所缘乃至诸不净相
者。初观青瘀。次即舍观膀胀。次又舍观脓烂
等相。由除境相而起作意。于所缘境数正除
遣别境现前。名正加行。就广释中。初列次释。
后简取正明。释中不取诸相不念也。由缘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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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地境思惟馀定地故名于馀作意者。如初
静虑缘上地法上地静虑缘下地法等。名缘
馀定地境。简取正明中分二。初总标简取所
明二种。二出其相。前中。虽遍安立一切所缘
正除遣相总有五种。然此义中意取内摄其
心不念作意者。此中第九辨正加行。正能除
遣所缘境相故。于其中意取第一内摄其心。
第二皆一切相不念作意也。第三仍缘他地
境。第四仍观不净等境。第五仍缘无相界作
意思惟。是故后三不顺除遣正加行事。第二
出其正加行相中而解不念作意相。二复行
有相有分别已下解内摄其心。前中。谓初修
业者全不于五停所缘境系缚其心。唯念得
无散乃至离诸作用于内适悦于外相无思
惟。除遣所缘。修习行中摄受适悦。第二解内
摄其心中。初法次喻后合。初云复行有相有
分别不净等境等者。此明由不念作意而取
外相不净等境。云何而行乃至不取不舍下。
释不舍不取之义。由于所缘止行转故不名
为舍乃至不能往趣乃至现观所知境事。此
返解释。由数胜解数除遣故下。顺释。譬如世
间下。第二举喻显之。此中道理下。第三合喻。
于狭少境起胜解已即于狭少而正除遣等
者。且如初缘狭少青观起胜解已即除遣缘广
大青或无量青次即除遣当知亦尔。于狭少
青正除遣已或于狭少黄色复起胜解。或于
广大青或无量青而起胜解。于其广大及于
无量当知亦尔者。缘广青已次即除遣更观
广大黄。或无量青或狭少青等无量亦尔。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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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色法所有相貌影像显现当知是粗变化相
似者。若缘色法影像是粗。似于变化。诸无色
法假名为先如所领受增上力故影像显现者。
若观无色馀所取法无相貌故。寻名领受增
上力故。影像显现。如此影像体性是何。三藏
云。随缘受想等诸非色法所起影像。即是本
质性类。名为彼法。次解净障。于中有二。初解
净障。二以四句分别能净障行。前中先总标
列。次随别解释。于中两番。初番中。怯弱障
者。谓于涅槃出离法及于世出世道远离之
法勤修行时。于杂染法有恋慕不乐希望忧
恼。故心怯弱。寻思障者。谓欲恚害等寻思。知
障过患。谓此障有故于其四种障在身时未
證不證已得退失。乃至生诸恶趣。名知障
过。修习对治中。初明怯弱治。后明盖覆等
治。前中初明通治。总用随念以为对治。由随
念作意庆悦其心。谓求出离及修远离。理亦
无难。令诸怯弱已生除遣未生不生。次明别
治。二明馀盖覆等非理作意用彼相违如理
作意为治者。有贪盖及欲寻者。不净想治。有
恚盖恚寻。修慈为治。惛沈睡眠。思明相为
治治。疑依三世诸行计我为有为无等。了知
三世诸行唯亲眷国土不死等。掉举恶作亲
眷寻等。修止行寂静为因缘法。已有当有今
有为治。第二番重解。如文可知。当知此中下
四句分别。能净障行。初句明随众多教顺观
众多。由观多故令止亦多。观又随境品类亦
多。正修行者下。第二明由观串习增长广大。
令止亦然。身心轻安与心一境互相资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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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相属。身心轻安离于粗重名转依。心一
境性离散乱名得转依。依于所知境现量智
生。问齐何当言下。第三明五停能净障行满
足分齐。初问后答。答中初明不净观成满
分齐。二类慈悯等四成满分齐故云当知亦
尔。下辨差别。谓多分慈心行相显现非瞋
恚相。于能随顺瞋恚缠处法心不趣入乃至
广说心不爱乐心不信解安住于舍深生厌逆
当于尔时修观行者应自了知我今已得慈悯
观。我今已得所修果齐此名为于慈悯观已
得究竟等。其若愚痴多者。观于缘起了十二
支唯是无常苦空无我行相显现非彼常乐身
见俱行。馀语如前。计我慢者界分别观。了
知此身唯多界性身假聚中种种差别相想显
现非见身聚一想显现。寻思多者。作数息观
寂止寻思名内寂静想现。非更得起种种寻
思戏论想现。问齐何当言奢摩他毗钵舍那
二种俱转下。第四明止观二道双运分齐。答
若有获得乃至修增上慧者。九相心住中第
九等持住亦名等引住。用此为依于世俗胜
义谛法观中修增上慧。彼于尔时由法观故
住任运转道无功用转不由加行等者。由多
修习不由功用止观双转。自下第三以颂总
收中嗢柁喃曰者。嗢柁喃颂有三。一者是初。
谓辨法时初以一颂谓不重颂总列诸门后依
门释。二者是中。即是重颂辨法未了中间举
颂重收前义。三者是后。谓辨法竟总举重颂
颂前义。今此四颂但是中颂。以安立中有其
五义。馀有第五修作意门未解。即举此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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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前义故名为中。今此四颂颂前二门。初三
颂颂心一境性。后之一颂颂于净障。心一境
性中。初明心一境性。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
观。三明九种加行通止观。中先明止后明观。
观中初明四种。二明三门六事。今此颂中初
一颂颂三门六事差别所缘。次二颂颂九种
加行。就五门安立中上来三段辨四门讫。自
下第四释第五修作意门。于中有二。初明初
修业者为證心一境性及断喜乐修四作意。
二教初修业者于修作意取五种相。前中复
二。初牒前标列。后别解释。前中。云始修业
者。于所安立普遍相中由一境性及净诸障
离邪加行学正加行者。前第三瑜伽初有三
门。一往庆门二是寻求三方安立。安立中有
五门。一护养定资粮。二远离。三心境性。四
净障。五修作意。今牒第三于所安立五义中。
心一境性普遍缘故。故云于所安立普遍相
中心一境性及净诸障离于九种邪加行学于
九种正加行等。此则牒前。彼应最初至四种
作意者。此则标数。次列四名。

就别解释中有两番释。初番可解。第二番中
文分为三。一解可厌患处略有四种。一自衰
损二他衰损。会遇现前三自兴盛四他兴盛离
变坏。二解可欣有三。一随念三宝谓我与诸
具戒具德等共为法侣等意但取彼所念僧宝。
第二随念学处清净尸罗清净中还云。我得
与彼同梵行者同戒同学同其所见等者。意念
自身三慧清净与胜人等令心欣乐。三于自所
證差别深生信解无怯弱处令心欣乐。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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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念我今有力能得未得等故令心欢喜令
心欣乐。二又由前后勇猛精进已任所證复
于后时更有所證生信欣乐是名异门。景师
解云。异门者新有所證心王欣乐于旧證故
名异门。亦可异于初番。初番但云由此作意
于可欣尚法令心欣乐。是名资润作意以解
欣尚。今约缘于三境一念三宝二念学处尸罗
清净三于自所證生信欣乐。故异于前。今解。
前云有我今力乃至于现法中能得未得等
故生欢喜。今云由随念已得复后于时所證
深生信解。故异前门。自下第三明依二处生
四作意以障功能。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第三十二卷

自下第二教初修业者于修作意取五种相。
文分为二。初先教诲始修业者。依五停观一
一教取五相修习。二如是所有初修业者。蒙
正教诲修正行时已下。明初业者如教修行
得色界定。前中复二。初总问答标列。二别解
释。初问云何初修业者乃至心一境性者。问。
始修业时如贪行者等。安立不净等。随所安
立正修行等。云何最初触證不净断贪喜乐
等心一境性。答。谓善瑜伽师乃至取五种相
等者。善师教初修者依见闻比度取五种相。
正修行时触證不净断贪喜乐等心一境性。
此五相中厌离相过患相了别事相即是前说
调练作意。欣乐相即是前中资润作意。唯光
明相非前所明。第二别解中二。初教多贪行
者依五种相修不净观。二类多瞋痴慢寻思
者修慈等观。前中初问后答。答中有三。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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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五相推求观察。次如是汝由善取如是厌
离想故等已下。结不净观趣入念处。后初修
业者始修业时诸瑜伽师依不净观教诲等结
正教行。前中虽五相而分为四段以厌欣二
相合为一段。故初段明教取厌欣欣修不净
观。于中有三教。初明教取厌离相。次明教取
欣乐相。后明由厌离欣乐二相当得身心轻
安一心境性。前中初明由闻见丧失及自身
證退失事故生厌。即上所言或见或闻或心
比度是也。或由恶作者。由求淫欲散失财物。
或由家火者。是鼠。二明教心厌患作意受
持。病病法性者。泰云。病是能病。是现所依
五蕴。名病法性。就教取欣乐相中。云如是
曰于一种尸罗清净为先欢悦。复于除障当
生喜悦。若汝获得前后所證少分差别者。牒
问前后欢悦喜悦。于佛或佛弟子及自后时
更有所證发喜悦意。如是行相诸适悦意先
名欢悦。今名喜悦总名悦意者。结名总别。汝
若如是背诸黑品已下。第二解过患相。色等
十相者。有释四大青黄赤白男女是也。今云
色声香味触男女生老死也。欲等八寻思者。
谓欲恚害不死亲里国土本所作曾所受乐。
泰云。八恶觉。贪等五盖名随烦恼。如对法说。
如是诸相能令其心作用遽务等者。此明相
等三法增。上过患。备云。即前论解。障出离心
名为思慕。障远离意名为躁扰。泰云。此之三
法是苦谛体而非圣体。故云是苦非圣。又汝
应依乃至寂灭乐想者。教修六想治前过。于
六想初二治初十想过患。前由取于色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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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令心作用遽务。今观十相决定无想。于无
相中无作用想。是则不起遽务作用。次二治
八寻思。前由八种分别寻思能生思慕。今由
于彼贪恚等事无分别想。于无分别中不作
思慕躁扰。故此二想治寻思。然于八中合本
处作曾所受乐为一。故亦名七寻思。后二治
随烦恼。前由起随烦恼令心染污恒不寂静
恒被娆恼。今修寂静相不起随烦恼。故离娆
恼。第三解光明相。由修六想恐心沈没。教
观光明。第四解了别事相中。初教诸冢间取
青瘀等相还所住处系念在前类身亦尔。后
教思惟不净加行。于中有三。初明教思惟止
品加行。次明教思惟观品加行。后明总教二
品加行中分明数习修光明想。前中初法次
喻后况。法中无相想者。不见自他色等十相。
无分别想者。由观死尸更不分别贪恚害等
八种分别。寂静想者。由观死尸随烦恼等不
生作家静想。无作用想者。由观死尸不见十
相。作无遽务作用之相。无所思慕无躁扰相
者。由观死尸不复分别亲里寻思。作无思
慕无躁扰而离诸烧恼。寂灭乐想者。由观死
尸随烦恼寂灭。作离烦恼寂灭乐想。又于其
中至分明现前者。此劝适了知乱不乱分明
现前。下出所了乱不乱相。若正观时相寻思
随烦恼起应知是乱。若于观时心一境性随六
想修应知不乱。又汝于此乱不乱相至无相无
分别寂静而转者。既了乱不乱相。即应安住
一所缘境令心寂相续流住。又若汝心乃至
发勤精进者。劝知过起微细难知。为求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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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勤精进。世尊依此已下。第二举喻。大等生
等者。三藏云。应言大生等生。即长者儿。若生
自大夫人名为大生。生自小妇名为等生。泰
云。劫初始立王时众人共许为大。许者非一。
故名等。复许为大。故总云大等。自此已后所
有人王从大等生故。名大等生。后言等者。向
上等是。又解。帝王名大等。诸侯名生等。滟溢
之言。覆脱之言若。如是苾刍已下第三况也。

是瑜伽师已下。第二教思惟观品加行。于
中分二。初结前止道善不善修。若不能善
修者更次观道作意思惟诸不净相。泰云。出
自理观勤策方起。出于理观住于事观。今
解。劝出止品所缘境相。当住观品境相。后正
明观。于中有二。初明二种作意修不净观。后
不非修习已下明此观门非顿观察。前中先
作假想胜解。次当趣入真实作意。广大胁山
者。泰云。王舍城门西有山名毗富罗。此唐云
广大。上狭下广形若人胁故借为名。又非修
习乃至寻复令心于内寂静者。明非观一死
尸青瘀则观二尸乃至一切相续别观既
不须观。观法云何。谓才应于一尸骸青瘀起
于胜解。寻复摄心不观青瘀于内寂静。次复
进观二尸青瘀还即于摄心不观青瘀。乃至
观于一切青瘀还即摄心。于此所缘境相喜
乐明净无诸扰恼不强励力齐尔时。应于如
是尸骸发起胜解。言若才于此至应修寂静
者。若观青瘀励力方起即应摄心住内寂静
不缘青瘀。如是令心内寂静已乃至寂静而
转者。从初观一死尸终至无量内略其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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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无量青瘀等相。然心当彼青瘀等起。故言
不全弃舍。而复不作青瘀等解。故言亦不分
别。尔时其心仍当青瘀而无分别。故言唯即
于此所缘境相安住其心无相无分别寂静而
转。泰云。微除微略不净观境故不显现。然观
小色故不全弃舍有分别相。于小色中亦不
作意分别。竟言我观小色即于此小色所缘
境中安住于心无众多色相及作意分别寂静
而转。自下第三明二道加行中。修光明相也。
第二结不净观趣入念处中。初结五相明由
趣入。后明依聚落护身心。前中于时时中已
下。是简五相也。言于时时中内心寂静者。修
止行也。于时时中由随相行毗钵舍那思择
诸法者。修于观也。于自他身内外等者。谓于
自他未死身内外不净及死后出送冢间青瘀
等位数起胜解取不净相。又复摄心于内寂
静。此中若自他身根名内。扶根尘名外。亦
可取自他身身内不净名内。若取自他身之
外相不净名外。于奢摩他品者乃至于内修
受心法观者。以闻心取彼六想内略俱行四
蕴。名修内受心法观。摄心住于六想名为内
略。受等非色四蕴体相无杂故名无乱。亦可
定之境故名无乱。于无散乱品者。谓汝于先
散心取境过去尽灭四无色蕴。及今作观行
时中间失念取相寻思随烦恼境四无色蕴。
汝应于此以闻思心如理思推。此四蕴性是
诳幻率尔现前多诸过患不可保信。如是名
为于外修受心法观。泰云。内念住心用胜外
念住。不缘五欲名无散乱。于毗钵舍那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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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于内外修受心法观者。观品四蕴非散
乱心名内受心法。取相分别边名外受心法。
又汝应于念住加行已下。第二教依聚落护
身心。若于如是诸境界相不应策发诸根等
者。景云。若于染境不应策根莫作功用。若于
生善境界汝应策根正作功用。隔之言路。泰
云。入聚落时见恶境界不策诸根。若见母邑
即策诸根以住正念。如说贪行是不净观之
所调伏已下。第二类馀四停观。初总类同。后
显差别异。不净观。于中分四。初解慈观。复分
为二。初解于三品有情修与乐观。二又彼不
舍已下。明慈行趣入念住。前中或无罪欲乐
等者。谓欲界无罪欲乐。初二定地无罪有喜
乐。第三定地无罪离喜之乐也。第二文中。云
馀亦于彼乃至如是名为于外身修循身观
者。诸馀有情于彼同说我亲怨中亦是彼家
亲怨中品。如我欲乐背苦彼亲怨中亦复欲
乐背苦。作此念时名于外身修循身观。如我
既尔彼诸有情亦复如是者。如我自身有亲
怨中人。彼诸有情亦复如是。有亲怨中人。如
我自欲求得胜乐彼诸有情亦复如是者。如
我虽有亲怨中人。然自求胜乐。彼诸有情随
有亲怨中人。亦于自身求得胜乐。彼诸有情
与已平者等。此明于自他身平等与乐。文中
但云与已平等与已相似当与彼乐。将知
平等亦与已乐。自他俱与。名于内外修循身
观。泰云。如我既欲乐背苦。彼诸有情亦复如
是欲乐背苦。我当与彼利益安乐。名内外观。
此四念住总约诸蕴说名坏缘念住等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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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总缘五蕴名杂缘法念住。差别修身念住
者但取青等显色长等形色身业表色。于三
品而起胜解故。立身念住。泰云。若四念住已
得成熟总缘诸蕴名坏缘念住。若方便时但
取色相唯身念住。彼复依止胜解作意能正
趣入真实作意等者。上来总于一切有情假
作胜解建立三品谓亲怨中。今明趣入真实。
胜解如文。泰云。前际所有真实三品数过假
想所作有量三品。故无少分亲怨中性。下校
量中。泰云。真实慈观分为百分。望于具分
假想慈悯假想不及百分中之一。复折实观
以为千分假想不如千分之一。乃至假想为
算数分实观不及其一。更细分折为邬波
分假不及一。邬波尼杀昙分者数中最多最
极无名可翻。馀如前说者。有释馀如前慈悯
观。今解此显差别门竟。馀门如不净观中说
准可知也。第二解缘起观中。初观缘起。二从
缘起趣于念住。初修业者乃至感得当来纯
大苦蕴者。谓初修业者闻思总分别了知。谓
诸有情由愚痴故现见无常不净苦及无我妄
计常乐我净有四颠倒。由愚痴颠倒发种种
业以之为因。即于现受而起于爱。及后所生
诸自体中起后有爱。由此二爱润前所造生
根本业感得当来纯大苦蕴。此则观他。自下
自观亦如是生。若于自他去来诸蕴缘性缘
起作意思惟名于内外身受心法住彼修观
者。若缘自他过去已受诸蕴名内。未来未受
诸蕴名外。第三解六界观中。初通观内外诸
界。二复有异门下唯观内身六界。前中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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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观粗六界。第二又于如是四大种中下假
想以细折粗。第三若于自身已下明趣入念
住。了知如是四大身中有一切识诸种子界
姓自姓者。缘随转理门。四大五根身中有诸
识种。具足应言四大五根及六识中。具有一
切色心种子。今此略言四大身中有一切识
诸种子界。以细折粗。文分有四。初折四
大。二折空界。三折识界。四折十色界。如
折四大。泰云。为资身因缘故吞咽名由是吞
咽。吞咽之处名于是吞咽。就其第二唯观内
身六界中。文分为二。初作胜解观。二作真实
观。前中复二。初明观水火地风空。后总结依
不净加行入界差别住修身观。就真实观中。
云谓由如是胜解作意乃至虚空界相者。牒
前胜解作意。我从无始生死流转所经诸界
无量无边甚过于此者。无始生死所经诸界
甚过于此胜解所观地等六界。下明水火地
风空识。如次观之。第四解阿那波那念文中
有三。初正观息风。二明入身念住观。三劝修
加行。前中初明方便。先于舍宅窗门等善取
其相故。泰云。假想在外聚。如囊风聚往来。
于内思之如息风往来。于唯二正缘内入出
息风。于中先取微细息风经心胸处粗穴往
来。次取渐渐于众多风。乃至遍于一切毛孔
风皆随入。如是所有一切身分风聚所随。无
量风聚于中积集。第二明入身念住三观中。
第三云若复于自临欲死时而起胜解。乃至
由法尔故名于内外。身住修身观者。若缘自
身临欲死时息犹未断。或缘临死息风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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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缘于内。由法尔故有如此理。未死息。断
名缘。已死息风已断名缘于外。总此二种名
于内外住修身观。劝修加行云遍于一切正
加行中乃至如前应知者。景云。劝初修者遍
于九种正加行中。应修如此阿那波那止品
所摄无倒加行。正加行中所馀八种如前所
明。今解略显息观差别义门。于九加行中顺
无倒加行。所馀义门准前不净观应知其相。
亦可总结慈等四观与不净观差别义门是止
品摄无倒加行。所馀一切义门如前不净观
说应准知之。上来教初学人修五种观。自下
第二明初业者如教修行得色界定。文分为
四。初明正修行时成三利益。一炽然。二正知
具念。三调伏贪忧。于中列释结如文。第二
先发如是正加行时下。明前能引后。第三如
是乃至有彼前相下明行渐增。烦恼障遣则
有相观渐渐舒缓者。初起轻安渐舍灭故名
舒缓。泰云。得定前状于已顶上似有重物而
起。后便遍身轻安。第四从是已后初修业者
名有作意下。明得色界定。于中初明得定作
意。后明有作意者相状。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