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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瑜伽处 第 447a 页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上)(论本第二十七至第二十八)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二十七
上来释五佛观中初二已讫。自下第三缘起
观。于中初问次解后结。问中缘性即是四缘。
缘起即十二支缘。解中初明依四道理推求
三世诸行唯有诸法无有作受者。后明由思
惟痴心清净。先中有二。初于三世唯见有行
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后依四道理推求。观待
无明等故有行等。无明有唯生行作用。乃至
生无假用生于老死。有至教量说有缘起有
苦集智现量说證知。对敌论有比量。有佛无
佛无明缘行等其性法尔。不由作者受者故。
此中唯有无明等诸法能引行等诸法即是缘
起。无明等望行等为缘多少即是缘性。第四
界差别观中。初广解六界性相差别。二若诸
慢行已下明我慢者于界差别作意思惟慢心
得净。前中初列六名。二广解六界即为六段。
若依涅槃经。观十八界名界分别观。今此明
六界者何。基云。此六界通欲色界足故。虽地
不足非十八界有此界足。谓此身中内别坚
硬所摄等者。硬所摄是地。是地所摄内身根
尘为赖耶执受。今此地界大亲附于彼执受
根尘。此内地大亦为赖耶执受。故云亲附执
受。下之水等一准于此。外地界中云非亲附
非执受者。若内地界亲附所依近在本识能
有执受。今外地界非。外火能烧村村分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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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或令烧一村或烧村之一分。故云或村
村分等。今后解云。或烧村及村外界。谓除
粪处等。如律所明。内风界中胁卧风等者。景
云。有人患风唯得胁仰卧名脊卧风。或有患
风身病如小刀大刀等割。亦如针刺。或有患
风时面生黑点。一一皆如毕钵罗状。基云。胁
卧风等者。此风住胁间而得卧等。有风如下
小之刀能伤于人。毕钵罗风者。一如景解。
复解毕钵罗即人食毕钵罗也。此风辛楚由
如毕钵。外风中云毗湿婆风者。此云种种巧
庄严风。如说毗湿羯磨天等名巧天。吠蓝婆
风者。此云旋风。即是苏迷卢山间旋岚猛风
也。多罗掌者。西方有一树。叶状似棕栌。截去
叶头但留其掌亦得扇凉。解识界中。初约六
识。后云心意识者。通取有漏八识。问如圣人
成无漏识等。亦得就彼无漏施设为圣人不。
答但可总就无漏五蕴彼说圣人。然不得说
无漏识等立六界中。以六界是生本故。离一
合想者。即计为我其实诸界为身计为一合
之我。今离此想也。即般若经云如来说一合
想等者是。第五阿那波那念观中。初问。次
解。后结成其义。解中有二。初略标。后广释。
前中先解念。后释所缘。阿那者此云持来。即
是入息。波那者此云持去。即是出息。泰云。唐
名持息来持息去。下广释中。初释所缘息体。
后辨能修习念。前中有其七句。一辨入出息
体各有二别。二出因缘。三辨息所依。四明息
行。五明所依地。六辨异名。七明修息观人有
二过患。入息等者。景师解云。入息入时遍内
村分等。今后解云。或烧村及村外界。谓除
粪处等。如律所明。内风界中胁卧风等者。景
云。有人患风唯得胁仰卧名脊卧风。或有患
风身病如小刀大刀等割。亦如针刺。或有患
风时面生黑点。一一皆如毕钵罗状。基云。胁
卧风等者。此风住胁间而得卧等。有风如下
小之刀能伤于人。毕钵罗风者。一如景解。
复解毕钵罗即人食毕钵罗也。此风辛楚由
如毕钵。外风中云毗湿婆风者。此云种种巧
庄严风。如说毗湿羯磨天等名巧天。吠蓝婆
风者。此云旋风。即是苏迷卢山间旋岚猛风
也。多罗掌者。西方有一树。叶状似棕栌。截去
叶头但留其掌亦得扇凉。解识界中。初约六
识。后云心意识者。通取有漏八识。问如圣人
成无漏识等。亦得就彼无漏施设为圣人不。
答但可总就无漏五蕴彼说圣人。然不得说
无漏识等立六界中。以六界是生本故。离一
合想者。即计为我其实诸界为身计为一合
之我。今离此想也。即般若经云如来说一合
想等者是。第五阿那波那念观中。初问。次
解。后结成其义。解中有二。初略标。后广释。
前中先解念。后释所缘。阿那者此云持来。即
是入息。波那者此云持去。即是出息。泰云。唐
名持息来持息去。下广释中。初释所缘息体。
后辨能修习念。前中有其七句。一辨入出息
体各有二别。二出因缘。三辨息所依。四明息
行。五明所依地。六辨异名。七明修息观人有
二过患。入息等者。景师解云。入息入时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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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乃至脐处也。中间入息者。入息灭已出息
未生。中间暂时有息相似细风。下明念入息
短时缘此中间入息。出息亦尔等者。初从脐
出乃至口鼻。或出鼻外是长出息。出息已灭
入息未生。从脐至鼻中间暂时有出息相似
风。下明念出息短时缘此中间出息。基师云。
中间入出息者。谓入出二息中间虽息未入
出。其间亦有微细息转名中间息。昔远公云。
出息从脐暂生至外便灭。入息从于身外而
来入身便灭。随心粗细远近不定。泰基同云。
其息以唯至脐脐下无息路故。更无出处还
便乃至从口出及鼻端出也。息有二因缘者。
景云。一牵引业是过去业。二所依风道及诸
毛孔所依诧处亦名因缘。泰云。一由往业所
引业风。二脐中有小穴或上口鼻。释所依。云
一身二心以要依身心入出息转如其所应等
者。景云。即是婆沙依身依心随其宜便。随其
宜便者。有说。婴孙时息少中年时中老年时
多。有说。以四事故名随宜便。一者依身。二风
道通。三毛孔开。四息地粗心现前。若但依身
不依心者。二无心定彼息应回。尔时虽有息
所依身风道亦通毛孔亦开。唯无粗心现前。
故息不回。基云。或依身心或依业或依孔穴。
故言如其所应。所应依处皆依也。若唯依身
而息转等者。此中意难非唯依身而息得转。
如入无心定等时。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转。故
非唯依身而息得转。若唯依心而息转等者。
此中意难非唯依心而息得转。若不尔者入
无色定彼息应转故。若唯依身心而转等者。
未生。中间暂时有息相似细风。下明念入息
短时缘此中间入息。出息亦尔等者。初从脐
出乃至口鼻。或出鼻外是长出息。出息已灭
入息未生。从脐至鼻中间暂时有出息相似
风。下明念出息短时缘此中间出息。基师云。
中间入出息者。谓入出二息中间虽息未入
出。其间亦有微细息转名中间息。昔远公云。
出息从脐暂生至外便灭。入息从于身外而
来入身便灭。随心粗细远近不定。泰基同云。
其息以唯至脐脐下无息路故。更无出处还
便乃至从口出及鼻端出也。息有二因缘者。
景云。一牵引业是过去业。二所依风道及诸
毛孔所依诧处亦名因缘。泰云。一由往业所
引业风。二脐中有小穴或上口鼻。释所依。云
一身二心以要依身心入出息转如其所应等
者。景云。即是婆沙依身依心随其宜便。随其
宜便者。有说。婴孙时息少中年时中老年时
多。有说。以四事故名随宜便。一者依身。二风
道通。三毛孔开。四息地粗心现前。若但依身
不依心者。二无心定彼息应回。尔时虽有息
所依身风道亦通毛孔亦开。唯无粗心现前。
故息不回。基云。或依身心或依业或依孔穴。
故言如其所应。所应依处皆依也。若唯依身
而息转等者。此中意难非唯依身而息得转。
如入无心定等时。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转。故
非唯依身而息得转。若唯依心而息转等者。
此中意难非唯依心而息得转。若不尔者入
无色定彼息应转故。若唯依身心而转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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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意难亦依孔穴业等而息得转。非唯依
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时无息义。故论言闭
尸等位。息有二行者。入息下行以从鼻口入
下向齐处故。出息上行以从齐处上趣口
鼻故。二地者。谓以风道毛孔为依地。粗是风
道细是毛孔。所依名地。前据因毛孔故息得
入出即名因缘。有二过患者。若太缓方便即
懈怠惛睡。若太急方便举息结聚。能生身心
不平等苦。自下第二解能修念。于中初开五
门。次依门释。后总结之。若准藏论等有六。谓
数随止观还净也。今此初门当彼数也。馀门
不同。解初门中。先开四句。后解释之。于中有
四。初解四句。二辨胜进算数。三辨钝利别。四
总牒结。初中言以一为一算数者。景云。初缘
入息不观出息故云出息住念。泰云。此但缘
入息。然念从境立名。名入出息住念。以二为
一算数者。入出二息合数为一乃至其十。顺
算数者。即前二数从一至十名顺。逆算数者。
且如以一为一数中从十数至其一。所谓入
十出九入八出七入六出五入四出三入二出
一。若依以二为一数者。初入出息为第十。次
入出息为第九。次入出息为第八。次入出息
为第七乃至第一。问曰。但作顺数即得何假
逆数。解云。本为制持多寻伺故作算数观。今
作多门数于气息。或一或多或顺或逆。调伏
寻伺令不得起。故作此观。泰云。顺数至十已
不数十一无数九。次言八乃至二。次言一。
故名逆数。婆沙无此。问此念一向缘现在境。
云何从第十逆数过去九八七等。三藏云。但
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时无息义。故论言闭
尸等位。息有二行者。入息下行以从鼻口入
下向齐处故。出息上行以从齐处上趣口
鼻故。二地者。谓以风道毛孔为依地。粗是风
道细是毛孔。所依名地。前据因毛孔故息得
入出即名因缘。有二过患者。若太缓方便即
懈怠惛睡。若太急方便举息结聚。能生身心
不平等苦。自下第二解能修念。于中初开五
门。次依门释。后总结之。若准藏论等有六。谓
数随止观还净也。今此初门当彼数也。馀门
不同。解初门中。先开四句。后解释之。于中有
四。初解四句。二辨胜进算数。三辨钝利别。四
总牒结。初中言以一为一算数者。景云。初缘
入息不观出息故云出息住念。泰云。此但缘
入息。然念从境立名。名入出息住念。以二为
一算数者。入出二息合数为一乃至其十。顺
算数者。即前二数从一至十名顺。逆算数者。
且如以一为一数中从十数至其一。所谓入
十出九入八出七入六出五入四出三入二出
一。若依以二为一数者。初入出息为第十。次
入出息为第九。次入出息为第八。次入出息
为第七乃至第一。问曰。但作顺数即得何假
逆数。解云。本为制持多寻伺故作算数观。今
作多门数于气息。或一或多或顺或逆。调伏
寻伺令不得起。故作此观。泰云。顺数至十已
不数十一无数九。次言八乃至二。次言一。
故名逆数。婆沙无此。问此念一向缘现在境。
云何从第十逆数过去九八七等。三藏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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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观数十。次九乃至于一。不缘过去九八
等体以为逆数。第二辨胜进算数中。谓若依
以一为一算数。今时或合入出二息为一数
至其十。或合一入二出第三入为一数至其
十。乃至渐增。总合五十入息五十出息。合一
百息为一数至其十。若依以二为一算数。初
合二入二出四息为一数至其十。乃至增至
一百入一百出有二百息。总合为一数至其
十。如是勤修数息念者。十十是百数以为一
乃至满十。何故从一数俱至十。由此以十为
一算数。于其中间心无散乱。齐此名已串修
习。泰云。初以百为一数至第十。即是十百名
千。又以十十百为一故云十十数为一。渐次
数之乃至满十即是万也。十个十百故云十
十。又此勤修数息念者等者。谓从一数之未
满十来于中错乱。应舍不数。还从一起。若时
算数极串习故。乃至先于入息有能取转者。
有时知有。入息灭已于息空位有能取转者。
无时知无。次于出息已下。于彼出息知有知
无。如是展转相续流注乃至令心安住者。上
来所辨众多观行展转相续乃至令心安住。
于入出息应正随行应审了达者。于入出息
单数复数或顺或逆若无错乱应正随行。若
有错乱应审了达。于入出息及二中间若转
若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者。若入出息起时
名若转。中闻已灭后复未生名为若还。如此
转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如是名为算数修
习。第三辨钝利别中。谓若钝根者。为说算数
令心安住。若异算数即为惛沈等之所缠扰。
等体以为逆数。第二辨胜进算数中。谓若依
以一为一算数。今时或合入出二息为一数
至其十。或合一入二出第三入为一数至其
十。乃至渐增。总合五十入息五十出息。合一
百息为一数至其十。若依以二为一算数。初
合二入二出四息为一数至其十。乃至增至
一百入一百出有二百息。总合为一数至其
十。如是勤修数息念者。十十是百数以为一
乃至满十。何故从一数俱至十。由此以十为
一算数。于其中间心无散乱。齐此名已串修
习。泰云。初以百为一数至第十。即是十百名
千。又以十十百为一故云十十数为一。渐次
数之乃至满十即是万也。十个十百故云十
十。又此勤修数息念者等者。谓从一数之未
满十来于中错乱。应舍不数。还从一起。若时
算数极串习故。乃至先于入息有能取转者。
有时知有。入息灭已于息空位有能取转者。
无时知无。次于出息已下。于彼出息知有知
无。如是展转相续流注乃至令心安住者。上
来所辨众多观行展转相续乃至令心安住。
于入出息应正随行应审了达者。于入出息
单数复数或顺或逆若无错乱应正随行。若
有错乱应审了达。于入出息及二中间若转
若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者。若入出息起时
名若转。中闻已灭后复未生名为若还。如此
转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如是名为算数修
习。第三辨钝利别中。谓若钝根者。为说算数
令心安住。若异算数即为惛沈等之所缠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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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利根者。若为说算数亦能速疾无间了达
能不爱乐。第四总牒结中。若依景释。次第
牒前。众多加行为因缘故得身心轻安證一
境性。故知上来众多观并是闻思及俱生慧
因。此修习得未至定名一境性也。谓言若是
处转者。牒结上以一为一等四种算数之义
也。若乃至转者。结上胜进算数也。若如所转
者。结上错乱应退还从一起。若时而转者。结
上若时算数极串习故知有知无等。于此一
切由安住念等者。结上如是展转相续流注
乃至令心安住等也。泰云。诸孔穴处名若是
处转。入身乃至脐轮名乃至转。如出入息名
若如所转。出入息相续长短时分名若时而
转。备云。若入息始从鼻孔终至脐轮。若出息
始从脐处至于鼻孔。名若是处转。入息从鼻
渐渐至脐。出息从脐渐渐至鼻。名若乃至转。
即入出息从鼻孔转时处能随汝出入二息所
行之处。名若如所转。出入二息无心定时不
得而转。此馀位转。我随行时转。名若时而
转。基又云。若是所转者。牒上诸孔穴。即粗孔
细孔等也。即息于此处转也。若乃至转者。即
牒从齐孔穴乃至齐处。即息入身乃至齐
处转也。若如所转者。牒上入出息以一为一
等。其馀息时如所顺逆等转也。若时而转者。
即牒上若时行者以一为一等乃至十十为
一。时节长短相续等名时而转。即尔所时数
息应转也。后成就故不牒。第二解悟蕴修习
中。初总辨悟入。云于所取能取二事思惟悟
入诸蕴者。思惟所取入出息体及所依身悟入
能不爱乐。第四总牒结中。若依景释。次第
牒前。众多加行为因缘故得身心轻安證一
境性。故知上来众多观并是闻思及俱生慧
因。此修习得未至定名一境性也。谓言若是
处转者。牒结上以一为一等四种算数之义
也。若乃至转者。结上胜进算数也。若如所转
者。结上错乱应退还从一起。若时而转者。结
上若时算数极串习故知有知无等。于此一
切由安住念等者。结上如是展转相续流注
乃至令心安住等也。泰云。诸孔穴处名若是
处转。入身乃至脐轮名乃至转。如出入息名
若如所转。出入息相续长短时分名若时而
转。备云。若入息始从鼻孔终至脐轮。若出息
始从脐处至于鼻孔。名若是处转。入息从鼻
渐渐至脐。出息从脐渐渐至鼻。名若乃至转。
即入出息从鼻孔转时处能随汝出入二息所
行之处。名若如所转。出入二息无心定时不
得而转。此馀位转。我随行时转。名若时而
转。基又云。若是所转者。牒上诸孔穴。即粗孔
细孔等也。即息于此处转也。若乃至转者。即
牒从齐孔穴乃至齐处。即息入身乃至齐
处转也。若如所转者。牒上入出息以一为一
等。其馀息时如所顺逆等转也。若时而转者。
即牒上若时行者以一为一等乃至十十为
一。时节长短相续等名时而转。即尔所时数
息应转也。后成就故不牒。第二解悟蕴修习
中。初总辨悟入。云于所取能取二事思惟悟
入诸蕴者。思惟所取入出息体及所依身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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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蕴。思惟能取念入出息同时四蕴即是悟
入馀之四蕴。云何悟入已下次别明悟入。泰
云。如眼识缘青是名證量。同时有想想无用
也。起寻求心此青非黄。还是共相。缘假法
故。是名比量。若言此极微体是青。青为体故
是證量境。不通诸青。故是自相。若言此非非
青。离青之外无别非非青。故是假法名比量
境。非非青义遍一切青。故名共相。又此青青
为体。体不相遍。故是自相名證量境。非非青
无无。体遍一切。故是共相。了此共相名等了
作意思惟悟入想蕴。此想同时定有识受。然
用微劣故不说也。第三悟入缘起中。先总后
别。别中初寻求入出息体依缘身心。次寻身
心依缘命根。此三即是中际生老死体。同时
强弱以分能生所生。复求现在命根。从前际
诸行所生。复寻此行。从无明生。前际十因略
举初二无明与行。上来举果寻因逆次第竟。
自下顺次。如是了知无明依缘先行乃至身
心依缘彼息。上来于起作分悟入缘起。又能
了知无明灭故行灭等。复就寂灭分中悟入
缘起。第四悟入圣谛中。初悟入苦谛四理。谓
无常苦空无我。了知此苦从贪所生悟入集
谛。又正悟入生苦贪爱。无馀永断悟入灭道。
第五十六胜行中文分为三。初牒前总标。次
释。后结。初即为断修惑故复进修十六胜行。
言胜行者有何义耶。昔远公述。八因缘故名
胜行。备法师云。是智慧性不共外道故名胜
行。今解。胜前见道故名胜行。释中先列后解。
列中准正理论引经列十七念。初总后别别
入馀之四蕴。云何悟入已下次别明悟入。泰
云。如眼识缘青是名證量。同时有想想无用
也。起寻求心此青非黄。还是共相。缘假法
故。是名比量。若言此极微体是青。青为体故
是證量境。不通诸青。故是自相。若言此非非
青。离青之外无别非非青。故是假法名比量
境。非非青义遍一切青。故名共相。又此青青
为体。体不相遍。故是自相名證量境。非非青
无无。体遍一切。故是共相。了此共相名等了
作意思惟悟入想蕴。此想同时定有识受。然
用微劣故不说也。第三悟入缘起中。先总后
别。别中初寻求入出息体依缘身心。次寻身
心依缘命根。此三即是中际生老死体。同时
强弱以分能生所生。复求现在命根。从前际
诸行所生。复寻此行。从无明生。前际十因略
举初二无明与行。上来举果寻因逆次第竟。
自下顺次。如是了知无明依缘先行乃至身
心依缘彼息。上来于起作分悟入缘起。又能
了知无明灭故行灭等。复就寂灭分中悟入
缘起。第四悟入圣谛中。初悟入苦谛四理。谓
无常苦空无我。了知此苦从贪所生悟入集
谛。又正悟入生苦贪爱。无馀永断悟入灭道。
第五十六胜行中文分为三。初牒前总标。次
释。后结。初即为断修惑故复进修十六胜行。
言胜行者有何义耶。昔远公述。八因缘故名
胜行。备法师云。是智慧性不共外道故名胜
行。今解。胜前见道故名胜行。释中先列后解。
列中准正理论引经列十七念。初总后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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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十六。此论亦尔。基云。此中初总缘念住。若
长若短下方别举十六。下问中方解。十六依
四念住。古来四四配之。一观息长。二观息短。
三观息遍身。四息除身行。此四观身。五观喜
入出息。六观乐入出息。七观心行入出息。八
观息除心行入出息。此四观受。九观心入出
息。十观喜悦心息。十一观制持心息。十二观
解脱心息。此四观心。十三观无常息。十四观
断息。十五观离欲息。十六观灭息。此四观法。
解中初彰修分齐。谓学见迹已得四念住等
三十七菩提分法。于息所缘作意进修。为断
馀结故念言。于念入出息我今能学。二别释
十六。解身四中。三藏云。嘘气吸气气息即长。
中间入息中间出息暂时名短。觉了遍身息
者。初观息时唯在鼻端。后观成时能知彼息
遍身入出。故得觉名。息除身行者。身行谓出
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受四中。又即如
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等者。此中解心行。或
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当有无色等者。基
公解云。此见谛名暂妄念生。非六十二见中
见也。若依是六十二见中见者。我当有是常
见。何处见谛人起常见。无文修道起常见。今
此处即现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见谛
故无妨。若尔前见谛者作此十六胜行。如何
得起常见等。义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
见谛者。据见谛人为论。非通凡夫。其实通凡
夫。此起常见等即为證。今解。亦可圣位暂时
失念起微。细断常见等。而非六十二见中收。
即以此文證也。心中。又若得根本前三静虑。
长若短下方别举十六。下问中方解。十六依
四念住。古来四四配之。一观息长。二观息短。
三观息遍身。四息除身行。此四观身。五观喜
入出息。六观乐入出息。七观心行入出息。八
观息除心行入出息。此四观受。九观心入出
息。十观喜悦心息。十一观制持心息。十二观
解脱心息。此四观心。十三观无常息。十四观
断息。十五观离欲息。十六观灭息。此四观法。
解中初彰修分齐。谓学见迹已得四念住等
三十七菩提分法。于息所缘作意进修。为断
馀结故念言。于念入出息我今能学。二别释
十六。解身四中。三藏云。嘘气吸气气息即长。
中间入息中间出息暂时名短。觉了遍身息
者。初观息时唯在鼻端。后观成时能知彼息
遍身入出。故得觉名。息除身行者。身行谓出
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受四中。又即如
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等者。此中解心行。或
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当有无色等者。基
公解云。此见谛名暂妄念生。非六十二见中
见也。若依是六十二见中见者。我当有是常
见。何处见谛人起常见。无文修道起常见。今
此处即现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见谛
故无妨。若尔前见谛者作此十六胜行。如何
得起常见等。义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
见谛者。据见谛人为论。非通凡夫。其实通凡
夫。此起常见等即为證。今解。亦可圣位暂时
失念起微。细断常见等。而非六十二见中收。
即以此文證也。心中。又若得根本前三静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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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定已得初静虑近分未至依定。依此观察
生起十对之心。名觉了心云云。法四中。云又
彼先时或依下三静虑或依未至依定已于奢
摩他修瑜伽行者此文即许下三静虑根本方
便并得作数息观。不同小论唯三近分。欲界
中间五地中作断离灭界者。若依正理第七
十二云。断等三界即分前说无为名解脱以
为自体。然三界体约假有异。若约实事即无
差别。云何名为约假有异。谓离贪结名为离
界。断馀八结名为断界。灭除一切贪等诸结
所系事体名为灭界。何故三界如是差别。谓
有漏法总略有三。一者能系而非能染。二者
能系亦是能染。三者非二顺系染法。断此三
法所證无为如次名为断等三界。今此大乘
不同于彼。问此十六行至于何位方得修作。
远法师云。约通言之。始从异生至无学果并
作此观。若别相说。初四始观在五停心。成在
四念。次八并在于念处位。后四从𤏙至无学
果。自下第三解善巧所缘。于中初问次解后
结。解中有三。初列五善巧。二次第释。三以自
共相摄五。然此善巧或略或广文处不同。若
依婆沙第六卷说有四善法。谓界处缘起及
处非处。若依瑜伽此卷说五善巧。五十七说
六善巧。谓于五上加根善巧。显扬十四说七
善巧。更加谛善巧。辨中边第二卷说有十善
巧。一蕴。二界。三处。四缘起。五处非处。六根。
七世。八谛。九乘。十有为无为。大菩萨藏经第
十七卷说十善巧。一蕴法。二界。三处。四谛。
五无碍解。六依趣即依义不依文等四依也。
生起十对之心。名觉了心云云。法四中。云又
彼先时或依下三静虑或依未至依定已于奢
摩他修瑜伽行者此文即许下三静虑根本方
便并得作数息观。不同小论唯三近分。欲界
中间五地中作断离灭界者。若依正理第七
十二云。断等三界即分前说无为名解脱以
为自体。然三界体约假有异。若约实事即无
差别。云何名为约假有异。谓离贪结名为离
界。断馀八结名为断界。灭除一切贪等诸结
所系事体名为灭界。何故三界如是差别。谓
有漏法总略有三。一者能系而非能染。二者
能系亦是能染。三者非二顺系染法。断此三
法所證无为如次名为断等三界。今此大乘
不同于彼。问此十六行至于何位方得修作。
远法师云。约通言之。始从异生至无学果并
作此观。若别相说。初四始观在五停心。成在
四念。次八并在于念处位。后四从𤏙至无学
果。自下第三解善巧所缘。于中初问次解后
结。解中有三。初列五善巧。二次第释。三以自
共相摄五。然此善巧或略或广文处不同。若
依婆沙第六卷说有四善法。谓界处缘起及
处非处。若依瑜伽此卷说五善巧。五十七说
六善巧。谓于五上加根善巧。显扬十四说七
善巧。更加谛善巧。辨中边第二卷说有十善
巧。一蕴。二界。三处。四缘起。五处非处。六根。
七世。八谛。九乘。十有为无为。大菩萨藏经第
十七卷说十善巧。一蕴法。二界。三处。四谛。
五无碍解。六依趣即依义不依文等四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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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粮。八道法即三十七品。九缘起。十一切
法遍摄一切有为无为。释蕴善巧中。云何想
蕴谓有相无相等者。缘俗谛想名有相。缘胜
义想名无相。又缘依他圆成有体之法名有
相。若缘遍计所执无体之法名无相。缘欲界
名小相。缘色界名广大。缘空识处名无量。无
诸所有处等是无所有处。识蕴谓心意识。此
有两解。一云。即六识体有集起义名心。有思
量筹虑义名意。了别名识。一云。赖耶名心。末
那称意。六识名识。前受想行蕴及此识蕴皆
有过去等者。受等四蕴体通三世可知。若缘
外尘随境名外。若缘内身随境名内。五识相
应四蕴名粗。意识相应四蕴名细。四蕴通三性
善名好。馀二性名为恶。过未名远。以未来未
生过去已灭不住现身名远。现在名近。界善
巧中。若复于彼十八种法乃至名界善巧者。
十八界体正取能生种子以为界。然而文中
说眼色识界等十八种法亦名界者。相从亦
为界非正界体。故此又言十八种法从别别
界别别种子别别种姓生起出现。故知十八
种法非正界体。界与种子种姓三种名异体
同。同是种子为十八界体。今将了知十八种
法种子各别名界善巧。即于四缘中同于因
缘而得善巧。处善巧中。谓了十二处能作三
缘生于六识。第六识同时增上缘根者即是
末那。故论云此生作意为增上缘。亦可意识
同时作意数为增上缘。若依此义即意法处
二为缘生于意识。谓增上缘及所缘缘不及
前释。缘起中。唯有诸法滋润诸法等者。滋润
法遍摄一切有为无为。释蕴善巧中。云何想
蕴谓有相无相等者。缘俗谛想名有相。缘胜
义想名无相。又缘依他圆成有体之法名有
相。若缘遍计所执无体之法名无相。缘欲界
名小相。缘色界名广大。缘空识处名无量。无
诸所有处等是无所有处。识蕴谓心意识。此
有两解。一云。即六识体有集起义名心。有思
量筹虑义名意。了别名识。一云。赖耶名心。末
那称意。六识名识。前受想行蕴及此识蕴皆
有过去等者。受等四蕴体通三世可知。若缘
外尘随境名外。若缘内身随境名内。五识相
应四蕴名粗。意识相应四蕴名细。四蕴通三性
善名好。馀二性名为恶。过未名远。以未来未
生过去已灭不住现身名远。现在名近。界善
巧中。若复于彼十八种法乃至名界善巧者。
十八界体正取能生种子以为界。然而文中
说眼色识界等十八种法亦名界者。相从亦
为界非正界体。故此又言十八种法从别别
界别别种子别别种姓生起出现。故知十八
种法非正界体。界与种子种姓三种名异体
同。同是种子为十八界体。今将了知十八种
法种子各别名界善巧。即于四缘中同于因
缘而得善巧。处善巧中。谓了十二处能作三
缘生于六识。第六识同时增上缘根者即是
末那。故论云此生作意为增上缘。亦可意识
同时作意数为增上缘。若依此义即意法处
二为缘生于意识。谓增上缘及所缘缘不及
前释。缘起中。唯有诸法滋润诸法等者。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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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一能润即爱。二所润即有及识等。等润
亦二。所润同前。能润即取亦可爱取名滋润。
馀诸烦恼助润生者名为等润。十因名能引。
二果名所引。故下牒诸行说生老死。亦可十
二缘起皆名诸行。亲生名因。助辨名缘。又处
非处善巧当知即是缘起善巧差别等者。其
第五处非处善巧从缘起门出故。云何是差
别。此中初心总明无明缘善不善行得未来
生老死果。非不平等因以明于处。异此名非
处。后别明善法感可爱果不善感非爱果等
名为是处。异此名非处。摄五为二中。由蕴善
巧显自相善巧者。上明蕴善巧中有三义。一
种种差别性。二非一众多性。三除此法外更
无所得无所分别。据前二义辨于善巧故是
自相。由馀善巧显共相善巧者。以界有十八
同于因缘而得善巧。十二处同从三缘而得善
巧。十二缘起同无常等而得善巧。处非处中
总明三际缘起平等因果名是处。不平等因
果名非处。故馀四善巧并名共相。第四解净
惑所缘中。初明世俗道观下为粗观上为静。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二明缘四谛出世道
断诸烦恼所有随眠。伏断虽异俱名净惑道。
数粗性者谓欲界色蕴有多品类应知应断等
者。如欲界中有男女根香味等色。初定则无。
又四蕴中欲界有三受六识相应受。初定不
尔。想行识随义可知并是数粗。如是于诸上
地展转相望。一切下地苦恼多寿命减。上地
苦少命增上。是粗静之相。次明出世道净惑
所缘。谓四谛智。于中先总标列。次释。后结。
亦二。所润同前。能润即取亦可爱取名滋润。
馀诸烦恼助润生者名为等润。十因名能引。
二果名所引。故下牒诸行说生老死。亦可十
二缘起皆名诸行。亲生名因。助辨名缘。又处
非处善巧当知即是缘起善巧差别等者。其
第五处非处善巧从缘起门出故。云何是差
别。此中初心总明无明缘善不善行得未来
生老死果。非不平等因以明于处。异此名非
处。后别明善法感可爱果不善感非爱果等
名为是处。异此名非处。摄五为二中。由蕴善
巧显自相善巧者。上明蕴善巧中有三义。一
种种差别性。二非一众多性。三除此法外更
无所得无所分别。据前二义辨于善巧故是
自相。由馀善巧显共相善巧者。以界有十八
同于因缘而得善巧。十二处同从三缘而得善
巧。十二缘起同无常等而得善巧。处非处中
总明三际缘起平等因果名是处。不平等因
果名非处。故馀四善巧并名共相。第四解净
惑所缘中。初明世俗道观下为粗观上为静。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二明缘四谛出世道
断诸烦恼所有随眠。伏断虽异俱名净惑道。
数粗性者谓欲界色蕴有多品类应知应断等
者。如欲界中有男女根香味等色。初定则无。
又四蕴中欲界有三受六识相应受。初定不
尔。想行识随义可知并是数粗。如是于诸上
地展转相望。一切下地苦恼多寿命减。上地
苦少命增上。是粗静之相。次明出世道净惑
所缘。谓四谛智。于中先总标列。次释。后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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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中有四。初出谛体。二解谛义。三解圣谛义。
第四又生苦下解苦谛等义类差别。初中先
法后喻。集谛中言若爱者。此句是总。若后有
爱者。求于内身爱。下二种爱是求外境爱。于
巳得境名喜贪俱行爱。于未得境起彼彼喜
乐爱。能得能證者。集能得苦道能證灭。问对
法说于八苦中。前七是世俗智境。后一是出
世智境。何故此论八苦并名出世智境耶。答
俗智有二。一六行智。二圣行智。对法约圣行
智故缘前七苦。此论据六行智故缘粗静。义
无相违。又彼论约胜分立苦谛。故不取苦苦
坏苦。约全分立三谛。故说诸惑业灭及能对
治名三谛。此论文约全分立苦谛。胜分建立
三谛。问贪之与爱名别体同。何故说云喜贪
俱行爱。答依正理论云。以此定知总据诸惑
建立爱名。异此不应名贪俱行。今释。此文喜
与贪俱贪即名爱。非可谓贪与爱俱也。解谛
义中。云又苦谛苦义乃至非颠倒故名谛者。
以不颠倒义解谛。即是遗教实苦不可令乐
等。又彼自相无有虚诳等者。即当杂心云。又
自性不虚及见彼得不颠倒觉故名为谛。若
依婆沙略有五义。一实二真三如四不倒五
无虚。今此文中亦有五义。一如二实三无倒
四无虚五见彼得正觉。解义类差别中。初解
苦谛文分为二。先略明八苦义可知。后解三
苦。于中有三。一摄八为三。谓由生等异门唯
显了苦苦等者。景云。由约异门故前七苦唯
显苦苦。以因生等多增苦受故。五取蕴苦中
具有三苦。所以者何。如五取蕴具摄三受。与
第四又生苦下解苦谛等义类差别。初中先
法后喻。集谛中言若爱者。此句是总。若后有
爱者。求于内身爱。下二种爱是求外境爱。于
巳得境名喜贪俱行爱。于未得境起彼彼喜
乐爱。能得能證者。集能得苦道能證灭。问对
法说于八苦中。前七是世俗智境。后一是出
世智境。何故此论八苦并名出世智境耶。答
俗智有二。一六行智。二圣行智。对法约圣行
智故缘前七苦。此论据六行智故缘粗静。义
无相违。又彼论约胜分立苦谛。故不取苦苦
坏苦。约全分立三谛。故说诸惑业灭及能对
治名三谛。此论文约全分立苦谛。胜分建立
三谛。问贪之与爱名别体同。何故说云喜贪
俱行爱。答依正理论云。以此定知总据诸惑
建立爱名。异此不应名贪俱行。今释。此文喜
与贪俱贪即名爱。非可谓贪与爱俱也。解谛
义中。云又苦谛苦义乃至非颠倒故名谛者。
以不颠倒义解谛。即是遗教实苦不可令乐
等。又彼自相无有虚诳等者。即当杂心云。又
自性不虚及见彼得不颠倒觉故名为谛。若
依婆沙略有五义。一实二真三如四不倒五
无虚。今此文中亦有五义。一如二实三无倒
四无虚五见彼得正觉。解义类差别中。初解
苦谛文分为二。先略明八苦义可知。后解三
苦。于中有三。一摄八为三。谓由生等异门唯
显了苦苦等者。景云。由约异门故前七苦唯
显苦苦。以因生等多增苦受故。五取蕴苦中
具有三苦。所以者何。如五取蕴具摄三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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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苦苦为器。亦即具有坏行二苦。若摄通门
随义以论。八苦之中一一皆具三苦。基云。以
七苦为苦苦者。据实为论。馀处唯说前五为
苦苦者。以从增上苦说苦苦。二问答辨名。问
意何故馀之二苦以坏声行声说苦。初一以
苦声说苦。答中有四。一者行苦坏苦唯圣知。
苦苦愚亦觉。故自声说。二者苦苦极可厌患。
三才说苦苦则便领易。四可化有情闻说易
入于谛。第三建立三苦。前之七苦即显苦受
及受所依四蕴。五蕴相从总名苦苦。建立坏
苦中。谓诸有是彼除生馀六苦所对治法。复
有苦受及苦受所依之处或根或尘缘彼所生
烦恼。复有因前无病等顺生乐受及因乐受
所生烦恼。如是总说为坏苦性。由此至教第
一至教者。旧云圣教。梵本无此语。唯云至教。
至理之教故。至教众多或了不了。今引了义
故云第一。烦恼名坏苦不通小论。苦义难
识故须引證。由此义故总据坏苦通于三界。
馀处唯言乐受。故至第三定以下建立行苦。
云若行苦性遍行苦性遍行一切五取蕴中等
者。取蕴无常名行。有一切贪缘三受时即有
粗重不调柔性恒所随逐故。彼行体不安稳
故名为行苦。以要言之。除苦苦坏苦所摄诸
法馀不苦不乐受俱行。若彼舍受所生之法
若生彼舍受缘若舍受生所依住诸蕴生灭相
应。并是行体。此行由有四取三受粗重所随
不得安稳说名行苦。次又云不脱苦苦及以
坏苦不自在转者。旦依随转理舍受行体不
脱苦苦坏苦种子故名行苦。若苦受作显亦
随义以论。八苦之中一一皆具三苦。基云。以
七苦为苦苦者。据实为论。馀处唯说前五为
苦苦者。以从增上苦说苦苦。二问答辨名。问
意何故馀之二苦以坏声行声说苦。初一以
苦声说苦。答中有四。一者行苦坏苦唯圣知。
苦苦愚亦觉。故自声说。二者苦苦极可厌患。
三才说苦苦则便领易。四可化有情闻说易
入于谛。第三建立三苦。前之七苦即显苦受
及受所依四蕴。五蕴相从总名苦苦。建立坏
苦中。谓诸有是彼除生馀六苦所对治法。复
有苦受及苦受所依之处或根或尘缘彼所生
烦恼。复有因前无病等顺生乐受及因乐受
所生烦恼。如是总说为坏苦性。由此至教第
一至教者。旧云圣教。梵本无此语。唯云至教。
至理之教故。至教众多或了不了。今引了义
故云第一。烦恼名坏苦不通小论。苦义难
识故须引證。由此义故总据坏苦通于三界。
馀处唯言乐受。故至第三定以下建立行苦。
云若行苦性遍行苦性遍行一切五取蕴中等
者。取蕴无常名行。有一切贪缘三受时即有
粗重不调柔性恒所随逐故。彼行体不安稳
故名为行苦。以要言之。除苦苦坏苦所摄诸
法馀不苦不乐受俱行。若彼舍受所生之法
若生彼舍受缘若舍受生所依住诸蕴生灭相
应。并是行体。此行由有四取三受粗重所随
不得安稳说名行苦。次又云不脱苦苦及以
坏苦不自在转者。旦依随转理舍受行体不
脱苦苦坏苦种子故名行苦。若苦受作显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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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离馀之二苦种子。若依真实理门赖耶
舍受是行体常有馀二苦种所随名行苦。下
解后三谛。所依灭者。一云。是异熟灭。一云。
烦恼障以所知障为所依止。灭此知障故名
所依灭。解所缘竟。自下第四解教授门。于中
先解四种教授。后解三种教授。泰云。由见神
变生尊重故。于彼专心属耳闻法思惟生尊。
由他心轮寻求他心贪等行别。由漏尽轮如
三乘根。如三乘方便。如三乘悟入圣谛为说
正法。或可三品根行及悟入谛以此三轮摄
化他行。无所不作。故名摄相圆满也。
论本第二十八
第五解三学中。初正解三。次就三学建立三
根。后就定学立三解脱门。前中六门。一辨三
学体。二释唯三所以。三辨先后次第。四辨三
学名增上所以。五明成就多少。六明依此三
学入圣得果不同。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
现观等者。下决择文亦作是说。谓于四谛如
实知见名增上慧学者。基师解云。此唯据无
漏慧说名慧学。非名有漏。若次前解定学
中。初一番唯约四无漏静虑说定学。何以得
知者。次下文云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现
观正性离生非全远离一切静虑能成此事等
者。此则覆解。前一番释唯依四禅说名定学。
第二释又诸无色及馀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
学。即无色定及色界所有馀有漏等持等至
皆名定学。即此乃通漏无漏。何故慧学唯无
漏定学通漏耶。义曰。其定亦唯无漏。前言又
无色定者取无漏定。及馀所有等持等至亦
舍受是行体常有馀二苦种所随名行苦。下
解后三谛。所依灭者。一云。是异熟灭。一云。
烦恼障以所知障为所依止。灭此知障故名
所依灭。解所缘竟。自下第四解教授门。于中
先解四种教授。后解三种教授。泰云。由见神
变生尊重故。于彼专心属耳闻法思惟生尊。
由他心轮寻求他心贪等行别。由漏尽轮如
三乘根。如三乘方便。如三乘悟入圣谛为说
正法。或可三品根行及悟入谛以此三轮摄
化他行。无所不作。故名摄相圆满也。
论本第二十八
第五解三学中。初正解三。次就三学建立三
根。后就定学立三解脱门。前中六门。一辨三
学体。二释唯三所以。三辨先后次第。四辨三
学名增上所以。五明成就多少。六明依此三
学入圣得果不同。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
现观等者。下决择文亦作是说。谓于四谛如
实知见名增上慧学者。基师解云。此唯据无
漏慧说名慧学。非名有漏。若次前解定学
中。初一番唯约四无漏静虑说定学。何以得
知者。次下文云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现
观正性离生非全远离一切静虑能成此事等
者。此则覆解。前一番释唯依四禅说名定学。
第二释又诸无色及馀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
学。即无色定及色界所有馀有漏等持等至
皆名定学。即此乃通漏无漏。何故慧学唯无
漏定学通漏耶。义曰。其定亦唯无漏。前言又
无色定者取无漏定。及馀所有等持等至亦
第三瑜伽处 第 451c 页 T42-0451.png
名定学者。此即四静虑能引发通之无漏定
也。定学唯无漏慧学义齐亦无妨。又定通漏
无漏。慧亦尔。此据无漏胜者语。不同定具作
法无妨。准下文若有戒定未必有慧。有慧必
有戒定。故前解为胜。以取无漏慧为学故。又
何妨慧学唯无漏戒定通有漏。宽狭不齐无
妨。释增上义中。初开二门。次解。后重释未
尽。有增上慧引增上心谓圣弟子乃至舍觉
支有增上心引慧如前者。此因前说为趣增
上慧而修定心此义不尽故今重说。解成就
中。先辨成就多少。后劝修。有增上戒无馀二
者。谓有别解脱戒未得定者此据修慧故言
无也。有戒定无慧者谓异生以得世俗定故
无无漏修慧。入圣得果不同中。一未离欲者。
于异生时若未伏惑或伏欲界修惑五品已来
皆名未离欲。二倍离欲者。先伏六品乃至八
品。三已离欲者。已伏欲界修惑九品。乃至或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名已离欲。当知此中
于一切欲全未离者。入谛现观證预流果者。
且据全未伏修惑者。故云全未离欲。道理伏
五品来亦證初果。倍离欲者九品离六。名倍
离欲。建立三根中。谓约彼十根在三位中前
后建立。言十根者。谓信等五根意根忧喜乐
舍。此之十根若在七方便中及在见道十五
心时名未知当知根。若在方便未能正知谛
理将欲正知故名未知当知。若在十五心时
未能重知将欲重知名未知当知。至第十六
心已去即名已知根。已见理尽无有未知当
更知义。乃至离欲未尽已来仍有十根为已
也。定学唯无漏慧学义齐亦无妨。又定通漏
无漏。慧亦尔。此据无漏胜者语。不同定具作
法无妨。准下文若有戒定未必有慧。有慧必
有戒定。故前解为胜。以取无漏慧为学故。又
何妨慧学唯无漏戒定通有漏。宽狭不齐无
妨。释增上义中。初开二门。次解。后重释未
尽。有增上慧引增上心谓圣弟子乃至舍觉
支有增上心引慧如前者。此因前说为趣增
上慧而修定心此义不尽故今重说。解成就
中。先辨成就多少。后劝修。有增上戒无馀二
者。谓有别解脱戒未得定者此据修慧故言
无也。有戒定无慧者谓异生以得世俗定故
无无漏修慧。入圣得果不同中。一未离欲者。
于异生时若未伏惑或伏欲界修惑五品已来
皆名未离欲。二倍离欲者。先伏六品乃至八
品。三已离欲者。已伏欲界修惑九品。乃至或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名已离欲。当知此中
于一切欲全未离者。入谛现观證预流果者。
且据全未伏修惑者。故云全未离欲。道理伏
五品来亦證初果。倍离欲者九品离六。名倍
离欲。建立三根中。谓约彼十根在三位中前
后建立。言十根者。谓信等五根意根忧喜乐
舍。此之十根若在七方便中及在见道十五
心时名未知当知根。若在方便未能正知谛
理将欲正知故名未知当知。若在十五心时
未能重知将欲重知名未知当知。至第十六
心已去即名已知根。已见理尽无有未知当
更知义。乃至离欲未尽已来仍有十根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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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根。然若已离欲即除忧根唯馀九根为已
知根。无学位中如此九根为具知根。然依决
择说三转十二行法轮。三转即说此三根。谓
佛说菩萨时初知苦等即说未知根。为尽馀
漏故复当知苦所集等名已知根。得成佛时
我已知苦已断于集已證灭已修道等名具知
根。就定学立三解脱中。谓于所知境有二。
有及非有。有中复二。有为无为。缘五取蕴境
立无愿。缘无为立无相。缘我有情等非有法
故立空。以此文即说缘空无我行立空门。缘
苦无常集下四行立无愿。灭下四行立无相。
非有祈愿者简无相。非无祈愿者简无愿。如
其非有知为非有立空解脱。以道下四行非
三解脱门。广辨馀门。相摄如前。第六解随顺
学法中。有两种十法。初十法中。先举所治障。
次举能治十想次第治之。所治十中。二于萨
迦耶所摄诸行生起爱著者。于有身诸行计
常爱著。三懒堕懈怠者。著乐自安所以懈怠。
六于诸世间种种戏论等者。为身命故。农商
事王。医方咒术。兴造园观。歌笑诗咏等。尽
是戏论。七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有
十一种。一是疑惑。二由粗重不能乐断乐修。
三由惛沈睡眠于修止观方便慢缓。四身疲
心恼障猛精进。五精进劣薄善法衰退。六欣
乐名利。七掉举。八于涅槃生怖。九于诸言说
非分强为好欲伏他起于斗讼。十于诸境界
心驰心散。十一不应思处而强沈思。此等并
由心暗思惟诸法不了故为过患。此则下以
光明想为治。光明有四。一法光明。即是闻慧
知根。无学位中如此九根为具知根。然依决
择说三转十二行法轮。三转即说此三根。谓
佛说菩萨时初知苦等即说未知根。为尽馀
漏故复当知苦所集等名已知根。得成佛时
我已知苦已断于集已證灭已修道等名具知
根。就定学立三解脱中。谓于所知境有二。
有及非有。有中复二。有为无为。缘五取蕴境
立无愿。缘无为立无相。缘我有情等非有法
故立空。以此文即说缘空无我行立空门。缘
苦无常集下四行立无愿。灭下四行立无相。
非有祈愿者简无相。非无祈愿者简无愿。如
其非有知为非有立空解脱。以道下四行非
三解脱门。广辨馀门。相摄如前。第六解随顺
学法中。有两种十法。初十法中。先举所治障。
次举能治十想次第治之。所治十中。二于萨
迦耶所摄诸行生起爱著者。于有身诸行计
常爱著。三懒堕懈怠者。著乐自安所以懈怠。
六于诸世间种种戏论等者。为身命故。农商
事王。医方咒术。兴造园观。歌笑诗咏等。尽
是戏论。七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有
十一种。一是疑惑。二由粗重不能乐断乐修。
三由惛沈睡眠于修止观方便慢缓。四身疲
心恼障猛精进。五精进劣薄善法衰退。六欣
乐名利。七掉举。八于涅槃生怖。九于诸言说
非分强为好欲伏他起于斗讼。十于诸境界
心驰心散。十一不应思处而强沈思。此等并
由心暗思惟诸法不了故为过患。此则下以
光明想为治。光明有四。一法光明。即是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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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达教法故名也。二义光明。即是思慧于义
决了故名也。后二可知。景师判云。此十一中
若于教法心暗惑者即以闻慧法光明治。若
于教所诠义心暗起障即以思慧义光明治。
若于起行能为障者即以止观光明为治。亦
可此中但取闻思法义光明治彼思惟诸法所
有过患。不取止观光明为治。以此止观正
是学体。今此门中但明随顺学法不明学体。
故除止观。故下文中引四光明后即除取云。
今此义中意取能断思惟诸法瑜伽作意障碍
法者。未得闻思之前思惟诸法不可为障。今
得闻思故能除断。基师复云。今此义中意取
能断等者。即解例前光明中唯有四种。意取
法义二光明能断思惟瑜伽时障碍法。后十
法中。言宿因谓先所习诸根成就等者。以于
前世曾习信等诸根成就积集增长。随顺教
者谓所说教。无倒渐次者。闻说初修行时。先
修加行次得入圣次起修道后阶无学。闻说
如此起修渐次无颠倒教心能随顺。止息身
心粗重中有四复次。前二粗重因彼色心事
中发起。还就事中易脱止息。第三粗重由惛
沈睡眠所发以慧取净妙相作意便止。第四
粗重因烦恼有此因相续修道止息。此文分
明说粗重相。非唯是彼烦恼馀势不调柔性。
于其恶作不作不转。于其善作作而不退者。
于其善作不退作彼不作之事。故云不作不
退离增上慢者。于未得处不生得想。无增上
慢。于实所得起于得想等者。明识分齐。第
七解瑜伽坏。毕竟瑜伽坏者。谓无涅槃种人
决了故名也。后二可知。景师判云。此十一中
若于教法心暗惑者即以闻慧法光明治。若
于教所诠义心暗起障即以思慧义光明治。
若于起行能为障者即以止观光明为治。亦
可此中但取闻思法义光明治彼思惟诸法所
有过患。不取止观光明为治。以此止观正
是学体。今此门中但明随顺学法不明学体。
故除止观。故下文中引四光明后即除取云。
今此义中意取能断思惟诸法瑜伽作意障碍
法者。未得闻思之前思惟诸法不可为障。今
得闻思故能除断。基师复云。今此义中意取
能断等者。即解例前光明中唯有四种。意取
法义二光明能断思惟瑜伽时障碍法。后十
法中。言宿因谓先所习诸根成就等者。以于
前世曾习信等诸根成就积集增长。随顺教
者谓所说教。无倒渐次者。闻说初修行时。先
修加行次得入圣次起修道后阶无学。闻说
如此起修渐次无颠倒教心能随顺。止息身
心粗重中有四复次。前二粗重因彼色心事
中发起。还就事中易脱止息。第三粗重由惛
沈睡眠所发以慧取净妙相作意便止。第四
粗重因烦恼有此因相续修道止息。此文分
明说粗重相。非唯是彼烦恼馀势不调柔性。
于其恶作不作不转。于其善作作而不退者。
于其善作不退作彼不作之事。故云不作不
退离增上慢者。于未得处不生得想。无增上
慢。于实所得起于得想等者。明识分齐。第
七解瑜伽坏。毕竟瑜伽坏者。谓无涅槃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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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坏失出世定慧。暂时坏者。谓有涅槃种
人外缘未具未得涅槃。退失所得坏者。景云。
如初预流等人伏欲界修得上静虑。遇缘退
失安乐住等。泰云。退失凡夫所触所證有漏
禅定若知见。基但云。即有漏禅定等是也。邪
行所作瑜伽坏者。虽有涅槃种姓不如理修
及以矫诈。虽修三学不与三藏理同名瑜伽
坏。寻文可见。泰云。或有行者性多烦恼。觉慧
猛利生便而有。在性聪锐俱生觉知即失瑜
伽。回转弟子者。基云。随彼教故名回转。第八
解瑜伽中。信二行相者。景云。一信顺行相。谓
闻说谛宝等时心生信顺。二清净相者。夫不
信心名不清净。今说信顺名为清净行相。今
准对法论。忍可行信信顺行相。清净行信名
净行相。二依处者。一观察诸法道理依处者。
且如闻说四谛道理。于中观察染净因果实
有不虚。依之生信。故名依处。二信解补特伽
罗神力依处者。见现神变。是故生信。亦名依
处。欲四中。为随顺瑜伽欲者谓于无间加行
殷重加行修习道中发生希慕等者。二种加
行是随顺众行。众行即是瑜伽。今为希求随
顺瑜伽二种加行心生希慕。希慕是欲。方便
四者。景师判云。一为护尸罗善守其念。二无
放逸。三一心正于内修奢摩他。四增上慧法
毗钵舍那。泰基同云。一尸罗。二念。三无放
逸。四定慧。泰师又解。或有方便不同于此将
问法师。法师云。方便瑜伽义有众多。随一为
定便违道理。若据下二十九中与八断行相
摄云方便五法为体也。第九解作意中有三。
人外缘未具未得涅槃。退失所得坏者。景云。
如初预流等人伏欲界修得上静虑。遇缘退
失安乐住等。泰云。退失凡夫所触所證有漏
禅定若知见。基但云。即有漏禅定等是也。邪
行所作瑜伽坏者。虽有涅槃种姓不如理修
及以矫诈。虽修三学不与三藏理同名瑜伽
坏。寻文可见。泰云。或有行者性多烦恼。觉慧
猛利生便而有。在性聪锐俱生觉知即失瑜
伽。回转弟子者。基云。随彼教故名回转。第八
解瑜伽中。信二行相者。景云。一信顺行相。谓
闻说谛宝等时心生信顺。二清净相者。夫不
信心名不清净。今说信顺名为清净行相。今
准对法论。忍可行信信顺行相。清净行信名
净行相。二依处者。一观察诸法道理依处者。
且如闻说四谛道理。于中观察染净因果实
有不虚。依之生信。故名依处。二信解补特伽
罗神力依处者。见现神变。是故生信。亦名依
处。欲四中。为随顺瑜伽欲者谓于无间加行
殷重加行修习道中发生希慕等者。二种加
行是随顺众行。众行即是瑜伽。今为希求随
顺瑜伽二种加行心生希慕。希慕是欲。方便
四者。景师判云。一为护尸罗善守其念。二无
放逸。三一心正于内修奢摩他。四增上慧法
毗钵舍那。泰基同云。一尸罗。二念。三无放
逸。四定慧。泰师又解。或有方便不同于此将
问法师。法师云。方便瑜伽义有众多。随一为
定便违道理。若据下二十九中与八断行相
摄云方便五法为体也。第九解作意中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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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辨两种四作意。次明作意所思惟相。后明
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力励运转作意者。谓初
修业人未得色界定心。但于欲界闻思散心
力励安心于内安住等住。或于诸法无倒简
择。乃至未得所修定地作意。于闻思中力励
运转有间运转者。谓从闻思加行。已得所修
未至定中作意。从此已后世出世道可渐胜
进。能得所修三摩地作意。了相在初。犹为欲
界思慧间杂色相出入。不能一向纯定心转。
故名有间。泰师等云。作意名忆。然与定作名
说定名作意也。无间运转者。谓从初了相作
意进入后五作意。则能相续不为思慧所间。
其加行究竟则是离欲后之三品无间道也。
无功用运转者。谓加行究竟果作意。即是离
欲第九解脱之果。已离欲竟于欲界惑更无
功用复有所馀四种作意等者。初随顺作意。
还是了相作意及摄乐中一分。于缘生厌即
是离欲加行道。二对治作意。谓无间道。即是
摄乐中一分及远离作意加行究竟作意。三
顺清净作意。谓即是胜解作意。四顺观察作
意。谓观察作意是精进道。返观烦恼断与未
断。亦可了相胜解及摄乐一分名随顺。远离
加行及摄乐一分名对治。摄乐一分名顺清
净。观察作意名顺观察。故四作意摄前六作
意也。自下明正作意时所思惟四相。因缘相
中。景师解云。谓三摩地资粮积集等者谓思
惟等持资粮因缘而生欲乐。于可厌法深生
厌患者。可思惟能障等持因缘而生厌患能
审遍知乱与不乱者。正思惟时能审遍知我
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力励运转作意者。谓初
修业人未得色界定心。但于欲界闻思散心
力励安心于内安住等住。或于诸法无倒简
择。乃至未得所修定地作意。于闻思中力励
运转有间运转者。谓从闻思加行。已得所修
未至定中作意。从此已后世出世道可渐胜
进。能得所修三摩地作意。了相在初。犹为欲
界思慧间杂色相出入。不能一向纯定心转。
故名有间。泰师等云。作意名忆。然与定作名
说定名作意也。无间运转者。谓从初了相作
意进入后五作意。则能相续不为思慧所间。
其加行究竟则是离欲后之三品无间道也。
无功用运转者。谓加行究竟果作意。即是离
欲第九解脱之果。已离欲竟于欲界惑更无
功用复有所馀四种作意等者。初随顺作意。
还是了相作意及摄乐中一分。于缘生厌即
是离欲加行道。二对治作意。谓无间道。即是
摄乐中一分及远离作意加行究竟作意。三
顺清净作意。谓即是胜解作意。四顺观察作
意。谓观察作意是精进道。返观烦恼断与未
断。亦可了相胜解及摄乐一分名随顺。远离
加行及摄乐一分名对治。摄乐一分名顺清
净。观察作意名顺观察。故四作意摄前六作
意也。自下明正作意时所思惟四相。因缘相
中。景师解云。谓三摩地资粮积集等者谓思
惟等持资粮因缘而生欲乐。于可厌法深生
厌患者。可思惟能障等持因缘而生厌患能
审遍知乱与不乱者。正思惟时能审遍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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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在定有乱不乱。下明乱不乱因。他不恼触
者。明不乱因。或人所作乃至巧用作者。知
乱因缘。若毗钵舍那而为上首内略其心极
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又思惟彼初修于观与
后止心为因缘相。若奢摩他乃至后因缘相
者。亦思惟彼初修于止与后所发胜观为因
缘相。基师云。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觉
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
远离中皆言由因缘。故知此因缘即生贪等
之因缘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缘。或功用所作
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乱。若毗钵舍那下明不
乱因缘。极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即修集资粮。
于后成满之因缘下定中准知。应远离相中。
沈相者。谓偏依于止。思惟同分影像时令心
下劣。掉相者。谓于因缘相偏依于观。思惟影
像令心高举。著相者。谓于所缘缘影像相时。
若起贪爱不能厌患深生染著。乱相者。谓由
缘彼影像相时人非人等于中恼触。心外驰
散。如是诸相如前三摩呬多地三十二相中已
说。应远离相前等引地已委细说。故略不释。
下明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及狭小所缘意解
胜解者。依下结文云所缘狭少故此即欲界。
若色界名广大所缘。无量谓无色界。第十解
瑜伽所作中。景师释云。所依灭及转者。由修
瑜伽作意令自相续中粗重身灭轻安身起。
谓或有遍知所缘爱乐所缘与所依灭转而为
上首等者。谓由遍知理事所缘及爱乐观彼
理事所缘。故能于身令灭令转。或有遍知所
缘爱乐所缘用所依清净为上首等者。前说
者。明不乱因。或人所作乃至巧用作者。知
乱因缘。若毗钵舍那而为上首内略其心极
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又思惟彼初修于观与
后止心为因缘相。若奢摩他乃至后因缘相
者。亦思惟彼初修于止与后所发胜观为因
缘相。基师云。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觉
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
远离中皆言由因缘。故知此因缘即生贪等
之因缘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缘。或功用所作
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乱。若毗钵舍那下明不
乱因缘。极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即修集资粮。
于后成满之因缘下定中准知。应远离相中。
沈相者。谓偏依于止。思惟同分影像时令心
下劣。掉相者。谓于因缘相偏依于观。思惟影
像令心高举。著相者。谓于所缘缘影像相时。
若起贪爱不能厌患深生染著。乱相者。谓由
缘彼影像相时人非人等于中恼触。心外驰
散。如是诸相如前三摩呬多地三十二相中已
说。应远离相前等引地已委细说。故略不释。
下明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及狭小所缘意解
胜解者。依下结文云所缘狭少故此即欲界。
若色界名广大所缘。无量谓无色界。第十解
瑜伽所作中。景师释云。所依灭及转者。由修
瑜伽作意令自相续中粗重身灭轻安身起。
谓或有遍知所缘爱乐所缘与所依灭转而为
上首等者。谓由遍知理事所缘及爱乐观彼
理事所缘。故能于身令灭令转。或有遍知所
缘爱乐所缘用所依清净为上首等者。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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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所缘令身灭转。今时复由所依轻安转
故。令此遍知所缘爱乐所缘得善清净。泰师
云。前句辨由后二瑜伽为首前起。故令初二
转依义成。后句辨由转依清净为依首。故令
后二瑜伽得清。于其转所成辨时后二瑜伽
转起。此中六行道名遍知所缘。遍知欣厌法
故缘。出世道名爱乐所缘。唯缘出世法生爱
乐故。基师云。于其所作成辨时转者。谓所作
成辨彼所依清净。所依清净故令遍满爱乐
清净。故言成辨时转。第十一解瑜伽师有两
番解释。初番中初业有二。一于作意初修业
者。未得所修七种作意。依欲界闻思安住一
缘。二净烦恼初修业者。已得所修了相作意。
于诸烦恼欲净其心。正勤修习了相作意。第
二番云。又始从修习善法欲等者。即是初习
五停总别念处名初修业。若起燸等名已习
行。若已證得入正性离生得谛现观名度作
意。得现观人由已證得不坏信故。不为恶魔
外道等邪缘之所引夺。第十二解瑜伽修。先
开二章。后别解释。初解想修有四句。一修世
间道忻上厌下想。二修涅槃三界想。见惑尽
处名断界。修惑尽处名离欲界。诸馀有漏事
尽之处名灭界。缘此三界名三界想。三修止
品上下想。四修观品前后想。后二难了故别
解。上下想者谓观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
愿等者。如其所愿随观上下安住其心。故云
如其所住观上观下。解前后想中。初开三门
总相属当。后别解三门别相属当。三门者。一
住观于坐。二坐观于卧。三在后观前。现在能
故。令此遍知所缘爱乐所缘得善清净。泰师
云。前句辨由后二瑜伽为首前起。故令初二
转依义成。后句辨由转依清净为依首。故令
后二瑜伽得清。于其转所成辨时后二瑜伽
转起。此中六行道名遍知所缘。遍知欣厌法
故缘。出世道名爱乐所缘。唯缘出世法生爱
乐故。基师云。于其所作成辨时转者。谓所作
成辨彼所依清净。所依清净故令遍满爱乐
清净。故言成辨时转。第十一解瑜伽师有两
番解释。初番中初业有二。一于作意初修业
者。未得所修七种作意。依欲界闻思安住一
缘。二净烦恼初修业者。已得所修了相作意。
于诸烦恼欲净其心。正勤修习了相作意。第
二番云。又始从修习善法欲等者。即是初习
五停总别念处名初修业。若起燸等名已习
行。若已證得入正性离生得谛现观名度作
意。得现观人由已證得不坏信故。不为恶魔
外道等邪缘之所引夺。第十二解瑜伽修。先
开二章。后别解释。初解想修有四句。一修世
间道忻上厌下想。二修涅槃三界想。见惑尽
处名断界。修惑尽处名离欲界。诸馀有漏事
尽之处名灭界。缘此三界名三界想。三修止
品上下想。四修观品前后想。后二难了故别
解。上下想者谓观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
愿等者。如其所愿随观上下安住其心。故云
如其所住观上观下。解前后想中。初开三门
总相属当。后别解三门别相属当。三门者。一
住观于坐。二坐观于卧。三在后观前。现在能
第三瑜伽处 第 454a 页 T42-0454.png
观已起名住。未来所观将起名坐。过去所观
已灭名卧现在能观将卧名坐。以后新起观
无间灭已起诸行。次解菩提分法修。于中有
七。一总问。二总答。三徵。四粗开七门。五细
列三十七名。六广辨三十七义。七总结菩提
分修。若依俱舍。三十七品实体唯十。谓慧勤
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寻。今依大乘。实体唯
九。以正思惟即慧所摄非思为体故。如下五
十七云。三十七摄信等五根。信等五根不摄
六四。谓八正中正语业命添喜安舍即名为
六。若合戒为一足喜安舍即有四种。如是六
四非信等摄。解云。若正思惟以思数为体者。
应言五根不摄七五。以五根中不摄思故。以
是义故知体唯九。就细列中。四正断者。前二
勤修正有所断。后二勤修正有能断。皆名正
断四神足者。以别境中定数为体。此定能发
五神通。是神通因故。说此定名为神足。此之
神足为四法求成名四神。四法即是欲勤心
观。欲勤是善品中二。心是意识。观是别境中
慧。皆言断行成就。断者即是灭之异名。犹是
为除五失修八灭资粮。如成实中说。欲三摩
地乃至观三摩地者并将因名果。故言欲等。
五根五力。谓信等五有能生义名根。有增上
不可伏义名力。七觉支中。景师解。皆言等者。
此平等义。尽无生皆平等开觉名为等觉。支
是分义因义。此七能与尽无生智等觉为分
名等觉支。法师云。即此七法平等开觉同时
相助名支。基师解。皆有等字者。法师云。此等
觉即谓如来七支能因成等觉故皆有等字。若
已灭名卧现在能观将卧名坐。以后新起观
无间灭已起诸行。次解菩提分法修。于中有
七。一总问。二总答。三徵。四粗开七门。五细
列三十七名。六广辨三十七义。七总结菩提
分修。若依俱舍。三十七品实体唯十。谓慧勤
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寻。今依大乘。实体唯
九。以正思惟即慧所摄非思为体故。如下五
十七云。三十七摄信等五根。信等五根不摄
六四。谓八正中正语业命添喜安舍即名为
六。若合戒为一足喜安舍即有四种。如是六
四非信等摄。解云。若正思惟以思数为体者。
应言五根不摄七五。以五根中不摄思故。以
是义故知体唯九。就细列中。四正断者。前二
勤修正有所断。后二勤修正有能断。皆名正
断四神足者。以别境中定数为体。此定能发
五神通。是神通因故。说此定名为神足。此之
神足为四法求成名四神。四法即是欲勤心
观。欲勤是善品中二。心是意识。观是别境中
慧。皆言断行成就。断者即是灭之异名。犹是
为除五失修八灭资粮。如成实中说。欲三摩
地乃至观三摩地者并将因名果。故言欲等。
五根五力。谓信等五有能生义名根。有增上
不可伏义名力。七觉支中。景师解。皆言等者。
此平等义。尽无生皆平等开觉名为等觉。支
是分义因义。此七能与尽无生智等觉为分
名等觉支。法师云。即此七法平等开觉同时
相助名支。基师解。皆有等字者。法师云。此等
觉即谓如来七支能因成等觉故皆有等字。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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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后八支圣道亦尔。前五位内难此义妨故。
有义七觉在见道。八正在修道。见道无相。修
道分别。分别故有相。无相故平等而觉。故言
等觉。此义上下无妨。依中边论辨其位者。四
念住四正断四神足在前三方便解脱分中。五
根在𤏙顶。五力在忍第一法。七觉在见道。初
觉悟故。八正在修道。离于修断八邪法故。但
智论云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者。随
相说故无妨。此瑜伽中引轮王七宝。况出世
王有七觉宝。广辨三十七义中有其六段。初
解念住有四。一辨念住体。二解念住内外不
同。三辨建立四念住意。四总解释念住之义。
前中复二。初解身相念住。二解馀三念住前
中初作四问。后依问答。云何为身者。问所缘
身相。云何于身住修身观者。问能观体。云何
为念住者。问于所缘身不忘失义。云何念
住者。问于所缘。若为思审可尔不可尔等安
住于念。答初问中。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
对。一内外对。二根非根对。三情非情对。四粗
重轻安对。五能所造对。六名色身对。七五趣
对。八有无识对。九中表对。十变不变对。十一
成不成根对。十二亲怨中人对。十三劣中妙
对。十四幼少老对。此中自已根尘色身名内
身。他人根尘及外非情总名外身。自他五根
名根所摄身。自他五尘及外五尘名非根所
摄身。自他内根尘名有情数身。山河草木等
名非有情数身。未得静虑名粗重俱行身。已
得静虑名轻安俱行身。内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馀根尘名所造身。名身色身者通举名身
有义七觉在见道。八正在修道。见道无相。修
道分别。分别故有相。无相故平等而觉。故言
等觉。此义上下无妨。依中边论辨其位者。四
念住四正断四神足在前三方便解脱分中。五
根在𤏙顶。五力在忍第一法。七觉在见道。初
觉悟故。八正在修道。离于修断八邪法故。但
智论云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者。随
相说故无妨。此瑜伽中引轮王七宝。况出世
王有七觉宝。广辨三十七义中有其六段。初
解念住有四。一辨念住体。二解念住内外不
同。三辨建立四念住意。四总解释念住之义。
前中复二。初解身相念住。二解馀三念住前
中初作四问。后依问答。云何为身者。问所缘
身相。云何于身住修身观者。问能观体。云何
为念住者。问于所缘身不忘失义。云何念
住者。问于所缘。若为思审可尔不可尔等安
住于念。答初问中。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
对。一内外对。二根非根对。三情非情对。四粗
重轻安对。五能所造对。六名色身对。七五趣
对。八有无识对。九中表对。十变不变对。十一
成不成根对。十二亲怨中人对。十三劣中妙
对。十四幼少老对。此中自已根尘色身名内
身。他人根尘及外非情总名外身。自他五根
名根所摄身。自他五尘及外五尘名非根所
摄身。自他内根尘名有情数身。山河草木等
名非有情数身。未得静虑名粗重俱行身。已
得静虑名轻安俱行身。内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馀根尘名所造身。名身色身者通举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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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故来。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馀三
念住境。备述三藏解。缘内身中义分名色二
身。祖父国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来皆望男
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颠。乃至上祖故言祖
父国。广释如广论。又有识身者有命根身。无
识身者死人身。中身表身者内中间名中身。
身之外相名表身。死经多时名变异身。初死
及未死身名不变异身。半择迦身者。景云。扇
𢮎迦旧名黄门。半择迦旧名钵吒。语不正谓
无根相。非亲友身者。怨家身。中庸身者。处中
人身。劣中妙身者。谓好丑异分劣中妙。或力
有强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答第
二问中住循身观略有三种。即闻思修。由此
三慧于前诸身观察推求故名也。答第三问。
念谓依身受持正法思惟法义。修作證中心
无忘失也。初作身念住时要依教修。故思法
义不忘名念。答第四问中有两番。初番若审
思惟于教于义触證解脱等中。思惟可尔不
可尔等安住所缘名为念住。第二番又为守
护念下重解念住。初开三门。二次第释。第三
由此下结名念住。上来四句释身念住竟。次
解馀三念住。若具悉作文皆有四句。一分别
所观受心法体。二解住修受心法观。三解念。
四解住念。然文中初总骈解所观受心法体。
后之三句但类于前身念住。释前中先列受
心法数。后重牒解释。前中受有二十一或九
种者。景云细。分有二十一。总束为九。初明乐
苦舍三。此即是总。二约五识相应身受分三。
三意识相应心受分三说忧为苦故。四约有
念住境。备述三藏解。缘内身中义分名色二
身。祖父国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来皆望男
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颠。乃至上祖故言祖
父国。广释如广论。又有识身者有命根身。无
识身者死人身。中身表身者内中间名中身。
身之外相名表身。死经多时名变异身。初死
及未死身名不变异身。半择迦身者。景云。扇
𢮎迦旧名黄门。半择迦旧名钵吒。语不正谓
无根相。非亲友身者。怨家身。中庸身者。处中
人身。劣中妙身者。谓好丑异分劣中妙。或力
有强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答第
二问中住循身观略有三种。即闻思修。由此
三慧于前诸身观察推求故名也。答第三问。
念谓依身受持正法思惟法义。修作證中心
无忘失也。初作身念住时要依教修。故思法
义不忘名念。答第四问中有两番。初番若审
思惟于教于义触證解脱等中。思惟可尔不
可尔等安住所缘名为念住。第二番又为守
护念下重解念住。初开三门。二次第释。第三
由此下结名念住。上来四句释身念住竟。次
解馀三念住。若具悉作文皆有四句。一分别
所观受心法体。二解住修受心法观。三解念。
四解住念。然文中初总骈解所观受心法体。
后之三句但类于前身念住。释前中先列受
心法数。后重牒解释。前中受有二十一或九
种者。景云细。分有二十一。总束为九。初明乐
苦舍三。此即是总。二约五识相应身受分三。
三意识相应心受分三说忧为苦故。四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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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味有三。五约无爱味为三。六约依耽嗜受
有三。七约依出离为三。如是三七合有二十
一受。或九种受者。据前七中。前三受门说即
摄后四。初三受门是总为三。二约身辨三受
又为三。三约心辨受又为三。是别。总别为九。
道理直据初门。三受即摄一切身受心受染
受无染受一切皆尽。如馀处说。泰云。三受为
三。四身受。五心受。六爱味受。七无爱味受。八
耽嗜受。九出离受。基云。二十一受即如所列。
或九种受者。法师云。即初三位各三故九也。
此九摄一切受尽更无别开馀门也。又释同
泰。心有二十种者。并属意处。法二十者。以明
心比数明法。并属法处。若贪贪毗奈耶等者。
无贪能调伏贪故名贪毗奈耶。瞋痴亦尔。若
略法若散法者。除略心王及受诸馀略心相
应法及不相应法并名略法。乃至不善解脱
法亦尔。如是当知建立黑品白品染净品二
十种法者。不善法名黑。有漏善法名白。三界
系法名染。离三界法名净。依此四法建立为
二十种。下重牒解释受心法相即为三段。又
乐受者谓顺乐受触为缘所生等者。约乐触
解乐受。以必因触生于受故。此若五识相应
名身受。若意识相应名心受者。即显身三受
中乐受心三受中乐受。如顺乐受触如是顺
苦受触顺不苦不乐受触为缘所生不平等受
受所摄等者。不平等受即是苦受。俱非即是
舍受。下显身心三中苦舍可知。如是诸受若
顺涅槃等名无爱味受等者。景云。无漏受名
无爱味。有漏受名有爱味。八种净定相应受
有三。七约依出离为三。如是三七合有二十
一受。或九种受者。据前七中。前三受门说即
摄后四。初三受门是总为三。二约身辨三受
又为三。三约心辨受又为三。是别。总别为九。
道理直据初门。三受即摄一切身受心受染
受无染受一切皆尽。如馀处说。泰云。三受为
三。四身受。五心受。六爱味受。七无爱味受。八
耽嗜受。九出离受。基云。二十一受即如所列。
或九种受者。法师云。即初三位各三故九也。
此九摄一切受尽更无别开馀门也。又释同
泰。心有二十种者。并属意处。法二十者。以明
心比数明法。并属法处。若贪贪毗奈耶等者。
无贪能调伏贪故名贪毗奈耶。瞋痴亦尔。若
略法若散法者。除略心王及受诸馀略心相
应法及不相应法并名略法。乃至不善解脱
法亦尔。如是当知建立黑品白品染净品二
十种法者。不善法名黑。有漏善法名白。三界
系法名染。离三界法名净。依此四法建立为
二十种。下重牒解释受心法相即为三段。又
乐受者谓顺乐受触为缘所生等者。约乐触
解乐受。以必因触生于受故。此若五识相应
名身受。若意识相应名心受者。即显身三受
中乐受心三受中乐受。如顺乐受触如是顺
苦受触顺不苦不乐受触为缘所生不平等受
受所摄等者。不平等受即是苦受。俱非即是
舍受。下显身心三中苦舍可知。如是诸受若
顺涅槃等名无爱味受等者。景云。无漏受名
无爱味。有漏受名有爱味。八种净定相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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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厌下忻上伏离下地修惑名依出离。若欲
界系不顺离欲名依耽嗜受。泰云。道分善受
名无爱味。染污无记及福分善受著三界名
有爱味。上二界善受及欲界闻思俱随顺离
欲名依出离。馀欲界受名依耽嗜。基云。若随
顺涅槃等谓诸无为。随顺决择谓诸无漏心。
若堕于界谓三界有漏名爱味。若上界二性
有漏法及欲界闻思出家人等依出离受。若
下界二性法及五贪欲境之体名耽嗜。解心
相中。初辨六心。后辨十四。初中依能治所治
故有六言。如是六心当知皆是行时所起等
者。景云。非因敛念住缘时起故名依行时起。
基云。前六心皆行作时起名行时。非住行等
名行时。行时既尔住时准知。如前已说未住
定时起名行时住定时起名住时。次辨十四
心。景云。因摄心住缘时起。于中初有八心。四
是能治依未至定能除五盖。谓略心举心是
加行道。不掉心是无间道。寂静心是解脱道。
馀有四心是障。所谓散心下心掉心不寂静
心。下心者谓惛沈俱行。举心者为心沈不缘
净妙境策心令举。掉心者谓太浮举即为掉
缠所缠。定心已下有六心。是依四静虑四无
色起。三是能治。能治色无色界烦恼。三心
是障。初言定心者谓从诸盖得解脱已者。牒
未至定。复能證入根本静虑者。得入四静虑
心能离色界烦恼加行无间道心。不定心者
谓未能入者障过心也。善修心者即是离色
界惑解脱道心。不善修心者即是障也。善解
脱心者谓从一切究竟解脱者。是离四空惑加
界系不顺离欲名依耽嗜受。泰云。道分善受
名无爱味。染污无记及福分善受著三界名
有爱味。上二界善受及欲界闻思俱随顺离
欲名依出离。馀欲界受名依耽嗜。基云。若随
顺涅槃等谓诸无为。随顺决择谓诸无漏心。
若堕于界谓三界有漏名爱味。若上界二性
有漏法及欲界闻思出家人等依出离受。若
下界二性法及五贪欲境之体名耽嗜。解心
相中。初辨六心。后辨十四。初中依能治所治
故有六言。如是六心当知皆是行时所起等
者。景云。非因敛念住缘时起故名依行时起。
基云。前六心皆行作时起名行时。非住行等
名行时。行时既尔住时准知。如前已说未住
定时起名行时住定时起名住时。次辨十四
心。景云。因摄心住缘时起。于中初有八心。四
是能治依未至定能除五盖。谓略心举心是
加行道。不掉心是无间道。寂静心是解脱道。
馀有四心是障。所谓散心下心掉心不寂静
心。下心者谓惛沈俱行。举心者为心沈不缘
净妙境策心令举。掉心者谓太浮举即为掉
缠所缠。定心已下有六心。是依四静虑四无
色起。三是能治。能治色无色界烦恼。三心
是障。初言定心者谓从诸盖得解脱已者。牒
未至定。复能證入根本静虑者。得入四静虑
心能离色界烦恼加行无间道心。不定心者
谓未能入者障过心也。善修心者即是离色
界惑解脱道心。不善修心者即是障也。善解
脱心者谓从一切究竟解脱者。是离四空惑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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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无间解脱等道。不善解脱心者是障。如是
十四心因住时所起者。是因入定住缘时起。
此文总说。依净盖地住时所起有八种心等
者。八中四是能治是未至定摄。能离五盖名
净盖地。依净烦恼地住时所起有六种心等
者。三是能治。能治色界无色界惑。如前分别。
泰云。十四心中前八心是定方便道。依伏现
盖清净地住定时起。后六心依断烦恼住定
时起。基云。依净盖地等者。此中解住时十四
心。未得定无间道住加行道中名净盖地。起
八种心。依定无间道断烦恼。起彼六心。问曰。
何故前八名净盖是定加行非无间。后六是
净或一定一无间道。义曰。且如贪瞋痴为所
治盖。无贪调伏等为能治。则六合取三所治
即三盖也。此乃行时。下是住时八种。若略若
散。略即止相散即散乱。若下若举。下即惛沈
举即举相。若掉离掉即掉举。若寂静不寂静。
谓恶作名不寂静善作名寂静。又疑不寂静
决定名寂静。又合取前能除道名寂静。合前
所治名不寂静。此即各别有对治名净诸盖
地。盖即五盖。后之十八种总相而言。非别有
所治。得后六时要须得前诸盖净已方能入
根本定。若尔所治要便同时。何故盖为加行
道定为无间道。义曰。且如前能治寂静等。若
道加行道诸盖伏非永断。又前能治伏时为
加行道。所治与无间道同时为无间道所断。
要所治灭能治生故。论云。从得解脱已證入
根本定。无间道中不定心即所治也。前八别
有对治故。加行道分别观心也。后无间道总
十四心因住时所起者。是因入定住缘时起。
此文总说。依净盖地住时所起有八种心等
者。八中四是能治是未至定摄。能离五盖名
净盖地。依净烦恼地住时所起有六种心等
者。三是能治。能治色界无色界惑。如前分别。
泰云。十四心中前八心是定方便道。依伏现
盖清净地住定时起。后六心依断烦恼住定
时起。基云。依净盖地等者。此中解住时十四
心。未得定无间道住加行道中名净盖地。起
八种心。依定无间道断烦恼。起彼六心。问曰。
何故前八名净盖是定加行非无间。后六是
净或一定一无间道。义曰。且如贪瞋痴为所
治盖。无贪调伏等为能治。则六合取三所治
即三盖也。此乃行时。下是住时八种。若略若
散。略即止相散即散乱。若下若举。下即惛沈
举即举相。若掉离掉即掉举。若寂静不寂静。
谓恶作名不寂静善作名寂静。又疑不寂静
决定名寂静。又合取前能除道名寂静。合前
所治名不寂静。此即各别有对治名净诸盖
地。盖即五盖。后之十八种总相而言。非别有
所治。得后六时要须得前诸盖净已方能入
根本定。若尔所治要便同时。何故盖为加行
道定为无间道。义曰。且如前能治寂静等。若
道加行道诸盖伏非永断。又前能治伏时为
加行道。所治与无间道同时为无间道所断。
要所治灭能治生故。论云。从得解脱已證入
根本定。无间道中不定心即所治也。前八别
有对治故。加行道分别观心也。后无间道总
第三瑜伽处 第 456a 页 T42-0456.png
相观。或言无间道。又未必明方便。无间道前
之八心所治皆是盖别有所治。后六种非别
除盖总断诸烦恼。如此分别此方便无间次
第。八唯伏惑非其无间。又于内有盖下解法
相中。初了知所治盖结有无。次了能治七觉
支以并是法念境故。唯喜觉支是受念住境
非法念住境。相从故来。若能如是如实遍知
诸杂染法等者。景云。遍知诸杂染法者。能知
盖结有无。自性因缘过患对治者。结前能治
七觉支。是为法念住体者。知前障治是为法
念住体。基云。此勘上文无别解此四种。此但
有自性及过患对治无别因缘。若准上举所
治盖等名自性。次前言了知眼处有结过患
名过患。故能治道名对治。又无别解因缘处
若义无妨。谓六行时中三不善根名诸惑之
因缘。因缘生诸惑也。又即自性之种子名因
缘也。又因何处缘何处而生自性即名因缘。
又依眼乃至作意而生惑眼等处即名因缘
也。如说下类身念住释住受心法观。念及住
亦尔可知。上来第一辨体竟。自下第二解念
住内外不同。初举三问。后答。答中初以六复
次释三观。后结显少。云何于内身等住修身
等观者。举内身等取内受心法。馀二准此。答
六复次中。初云若缘外他有情名内外者。是
有情数故名内。非自身色名外。基师解云。此
中中缘身无简能造所造总缘。若下第四唯
能造非所造故别也。第二云若缘自他五根
有执受色名缘内身。若缘外非根无执受色
名缘外身。若缘自他扶根五尘有执受色名
之八心所治皆是盖别有所治。后六种非别
除盖总断诸烦恼。如此分别此方便无间次
第。八唯伏惑非其无间。又于内有盖下解法
相中。初了知所治盖结有无。次了能治七觉
支以并是法念境故。唯喜觉支是受念住境
非法念住境。相从故来。若能如是如实遍知
诸杂染法等者。景云。遍知诸杂染法者。能知
盖结有无。自性因缘过患对治者。结前能治
七觉支。是为法念住体者。知前障治是为法
念住体。基云。此勘上文无别解此四种。此但
有自性及过患对治无别因缘。若准上举所
治盖等名自性。次前言了知眼处有结过患
名过患。故能治道名对治。又无别解因缘处
若义无妨。谓六行时中三不善根名诸惑之
因缘。因缘生诸惑也。又即自性之种子名因
缘也。又因何处缘何处而生自性即名因缘。
又依眼乃至作意而生惑眼等处即名因缘
也。如说下类身念住释住受心法观。念及住
亦尔可知。上来第一辨体竟。自下第二解念
住内外不同。初举三问。后答。答中初以六复
次释三观。后结显少。云何于内身等住修身
等观者。举内身等取内受心法。馀二准此。答
六复次中。初云若缘外他有情名内外者。是
有情数故名内。非自身色名外。基师解云。此
中中缘身无简能造所造总缘。若下第四唯
能造非所造故别也。第二云若缘自他五根
有执受色名缘内身。若缘外非根无执受色
名缘外身。若缘自他扶根五尘有执受色名
第三瑜伽处 第 456b 页 T42-0456.png
缘内外身等。第三若缘自内定地轻安俱行
色名住内身观者。行者身在欲界由得定故
离于粗重。此身即是轻安俱行。由缘此色名
住内身。亦可据身生色界名与轻安俱行。若
双缘他轻安粗重俱行色等者。缘他轻安俱
行色名住内。缘他粗重俱行色名住外。第四
中若缘内外四大所造根尘造色名住内外。
第五中景师解云。若缘未死有识身名住内
身。若缘色已死无识身有情数青瘀等位名
住外身。若缘现在死尸无识身色于前念过
去未死时有识性有识身色名住内。复缘现
在死尸种类相续于未来时无识性相似法性
平等法性名住外。合观两头名住内外身。与
外法等名平等法性。泰师云。若缘现在尸无
识身色即名为外。此现在尸于过去未死时
有识性。今虽无识是前有识色相似平等不
异即名为内。若缘现在未死有识身色即名
为内。此色当来必死无识即名为外。例前可
解。基师复云。此中意明见死尸于过世曾有
识时此现尸名外。当有识时名内。缘现有识
身未来无识身内外亦尔。以现有识未来无
识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一相无异。乃至过去
亦尔。第六中三藏云。此文似缘自死尸外相
名内表身。缘他死尸外相名外表身。景云。身
内名中身。还缘他人身内名中身。于他名外。
泰云。若缘自内身外表色相有青瘀等变不
变相。及缘他身表色变不变相。故名内外。基
云。若缘自中身者即自内身名中身。即自内
中身也。此六番解内外者。即当前十四对中
色名住内身观者。行者身在欲界由得定故
离于粗重。此身即是轻安俱行。由缘此色名
住内身。亦可据身生色界名与轻安俱行。若
双缘他轻安粗重俱行色等者。缘他轻安俱
行色名住内。缘他粗重俱行色名住外。第四
中若缘内外四大所造根尘造色名住内外。
第五中景师解云。若缘未死有识身名住内
身。若缘色已死无识身有情数青瘀等位名
住外身。若缘现在死尸无识身色于前念过
去未死时有识性有识身色名住内。复缘现
在死尸种类相续于未来时无识性相似法性
平等法性名住外。合观两头名住内外身。与
外法等名平等法性。泰师云。若缘现在尸无
识身色即名为外。此现在尸于过去未死时
有识性。今虽无识是前有识色相似平等不
异即名为内。若缘现在未死有识身色即名
为内。此色当来必死无识即名为外。例前可
解。基师复云。此中意明见死尸于过世曾有
识时此现尸名外。当有识时名内。缘现有识
身未来无识身内外亦尔。以现有识未来无
识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一相无异。乃至过去
亦尔。第六中三藏云。此文似缘自死尸外相
名内表身。缘他死尸外相名外表身。景云。身
内名中身。还缘他人身内名中身。于他名外。
泰云。若缘自内身外表色相有青瘀等变不
变相。及缘他身表色变不变相。故名内外。基
云。若缘自中身者即自内身名中身。即自内
中身也。此六番解内外者。即当前十四对中
第三瑜伽处 第 456c 页 T42-0456.png
七对也。谓初是内外对。二是根非根对。三是
轻安粗重对。四是能所造对。五是有无识对。
六是中表对及变不变对。下结显少。谓前十
四对等随其所应皆亦作三观义故有多种。
今于此中且显七对差别。故云少也。第三辨
建立四念住意。为治四倒立四念住。文有四
番。初二破执。后二直显于法。四憺怕路者。景
云。四方憺怕之路。备云。贪有四种。一显色
贪。二形色贪三承事贪。四妙触贪。于此四贪
作不净观。故不净观亦有四路。即尸陀林寂
寞无人名憺怕路。如实了知所计诸蕴自相
共相断我倒者。了知诸蕴唯有法性各各别
异都无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诸蕴同是无我
名了共相。故除我倒。若委细说身等四各有
四故。智论云。四法虽各有四种。身应多观不
净。受多观苦。心多观无常。法多观无我。第二
番中由依身故受用苦乐等者。由我依身故
受用苦乐。又执我为受苦乐者。又由我心于
法非法能起染净。基云。受苦乐者。依下覆解
中云。于心意识执我愚者我事愚故立心念
住。即此计心以为我也。与前第一相违。第三
番中谓若依此身造业。若为此受故造业。若
造业者若由善不善法造业。下文属当可知。
第四番中谓若依此身有染净。若为此受故
起染净。若心为染净主者若由诸法故成染
净属当可知。第四总解念住之义。若于此住
念者谓所缘念住者。于此所缘身受心法安
念而住故名念住。由此住念者乃至是自性
念住者。由此慧及念摄持于定故云由此住
轻安粗重对。四是能所造对。五是有无识对。
六是中表对及变不变对。下结显少。谓前十
四对等随其所应皆亦作三观义故有多种。
今于此中且显七对差别。故云少也。第三辨
建立四念住意。为治四倒立四念住。文有四
番。初二破执。后二直显于法。四憺怕路者。景
云。四方憺怕之路。备云。贪有四种。一显色
贪。二形色贪三承事贪。四妙触贪。于此四贪
作不净观。故不净观亦有四路。即尸陀林寂
寞无人名憺怕路。如实了知所计诸蕴自相
共相断我倒者。了知诸蕴唯有法性各各别
异都无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诸蕴同是无我
名了共相。故除我倒。若委细说身等四各有
四故。智论云。四法虽各有四种。身应多观不
净。受多观苦。心多观无常。法多观无我。第二
番中由依身故受用苦乐等者。由我依身故
受用苦乐。又执我为受苦乐者。又由我心于
法非法能起染净。基云。受苦乐者。依下覆解
中云。于心意识执我愚者我事愚故立心念
住。即此计心以为我也。与前第一相违。第三
番中谓若依此身造业。若为此受故造业。若
造业者若由善不善法造业。下文属当可知。
第四番中谓若依此身有染净。若为此受故
起染净。若心为染净主者若由诸法故成染
净属当可知。第四总解念住之义。若于此住
念者谓所缘念住者。于此所缘身受心法安
念而住故名念住。由此住念者乃至是自性
念住者。由此慧及念摄持于定故云由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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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慧二种俱是自性。念住体与对法同。不
同小论唯慧一数是自性念住。又由身受心
法增上所生等者。向来虽辨慧体及念是自
性念住。未知慧是何慧。故此中出。但缘身等
所起三慧若漏无漏悉是念住。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下)(论本第二十九至三十二)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二十九
自下第二解正断。文分为二。初结前所明。二
从此无间已下明四正断。初中云除遣粗粗
颠倒了达善不善法者。泰师解云。梵语多重。
如似刹那刹那。此云粗粗。义亦如是。又解。四
倒非一故须重言。又解。倒粗深重故云粗粗。
又前念住了盖结有无故了达不善。了七觉
有无故了达善法。第二文中。初广释。二辨略
义。前中又二。初别释四种正断。二解总名。前
中先列后释。从无间乃至摄心持心者。若依
前卷具足列名。一于已生恶不善法为令断
故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二于
未生恶不善法为不生故生欲策励等。三于
未生善法为令生故生欲策励等。四于已生
善法为欲令住不忘失令修圆满令倍修习令
其增长令其广大生欲策励等。今此文中先
明未生恶不善法却辨已生。就下释中。初解
善恶及生未生。后解断恶修善生欲策励等。
同小论唯慧一数是自性念住。又由身受心
法增上所生等者。向来虽辨慧体及念是自
性念住。未知慧是何慧。故此中出。但缘身等
所起三慧若漏无漏悉是念住。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下)(论本第二十九至三十二)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二十九
自下第二解正断。文分为二。初结前所明。二
从此无间已下明四正断。初中云除遣粗粗
颠倒了达善不善法者。泰师解云。梵语多重。
如似刹那刹那。此云粗粗。义亦如是。又解。四
倒非一故须重言。又解。倒粗深重故云粗粗。
又前念住了盖结有无故了达不善。了七觉
有无故了达善法。第二文中。初广释。二辨略
义。前中又二。初别释四种正断。二解总名。前
中先列后释。从无间乃至摄心持心者。若依
前卷具足列名。一于已生恶不善法为令断
故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二于
未生恶不善法为不生故生欲策励等。三于
未生善法为令生故生欲策励等。四于已生
善法为欲令住不忘失令修圆满令倍修习令
其增长令其广大生欲策励等。今此文中先
明未生恶不善法却辨已生。就下释中。初解
善恶及生未生。后解断恶修善生欲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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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先解恶法生未生。后解善法生及未生。
及能起彼所有烦恼者。谓分别起全及修惑
一分能发恶行者也。善法生未生中。云云何
名一切善法谓若彼对治等者。此初句谓总
能治。下二句是别能治。言彼者。基公两解。一
云。即别之彼也。谓彼盖结也。二云。前解不善
法。今即彼前不善之对治也。下二句别出能
治。初句即总也。次解生欲策励等。文分为二。
初解生欲策励发勤精进。后解策心持心。前
中复二。初解断恶生欲等。后解生善生欲等。
前中有二。初解生欲。云一切一切者。谓一切
恶业及一切烦恼故重云也。又解。一切生及
一切和合也。次解策励发勤精进有其四番。
初番明于缘过未不现见境恶不善法。其未
生者欲令不生。其已生者欲令永断。是名策
励。于缘现在现见境恶不善法。其未生者令
不生。已生永断发勤精进。第三番明前二正
断若行过未境界如是行时不令烦恼缘彼生
起设暂时起速能断灭名策励。若行现在不
令烦恼缘彼生起设记速灭名发勤精进。第
四番明恶不善法缘于过未由分别力非境界
力若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断名策励。若缘现
在由分别力及境界力未生令不生已生永断
发勤精进。基公释云。唯由分别力生非境界
力者谓于住时思惟过去等者。谓不行于境
界无境界行。但缘过未故名为住。亦分别力
境界力者。即行于境界名行也。若不善法境
力生时必有分别故。无此偏句。分别即心而
生不善等者是初偏句。即缘过未生第二俱
及能起彼所有烦恼者。谓分别起全及修惑
一分能发恶行者也。善法生未生中。云云何
名一切善法谓若彼对治等者。此初句谓总
能治。下二句是别能治。言彼者。基公两解。一
云。即别之彼也。谓彼盖结也。二云。前解不善
法。今即彼前不善之对治也。下二句别出能
治。初句即总也。次解生欲策励等。文分为二。
初解生欲策励发勤精进。后解策心持心。前
中复二。初解断恶生欲等。后解生善生欲等。
前中有二。初解生欲。云一切一切者。谓一切
恶业及一切烦恼故重云也。又解。一切生及
一切和合也。次解策励发勤精进有其四番。
初番明于缘过未不现见境恶不善法。其未
生者欲令不生。其已生者欲令永断。是名策
励。于缘现在现见境恶不善法。其未生者令
不生。已生永断发勤精进。第三番明前二正
断若行过未境界如是行时不令烦恼缘彼生
起设暂时起速能断灭名策励。若行现在不
令烦恼缘彼生起设记速灭名发勤精进。第
四番明恶不善法缘于过未由分别力非境界
力若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断名策励。若缘现
在由分别力及境界力未生令不生已生永断
发勤精进。基公释云。唯由分别力生非境界
力者谓于住时思惟过去等者。谓不行于境
界无境界行。但缘过未故名为住。亦分别力
境界力者。即行于境界名行也。若不善法境
力生时必有分别故。无此偏句。分别即心而
生不善等者是初偏句。即缘过未生第二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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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现在境起与前第一翻解。策励精进同。下
解生善生欲等。于中复二。初解生欲。后解策
励精进。并牒经文解释。就解策励精进中。三
番释。自下第二解策心持心。通约断二恶生
二善释。若沈即策。若掉即持。上已别释四种
正断。下解总名。有其二名。一名正胜。胜烦恼
故。二名正断。断烦恼故。律仪断断断等者。景
云。制恶名律仪。初修有漏精进制彼已生恶
法令不牵后。名律仪断。后修无漏精进。断已
生恶所熏种子。亦名律仪断。其未生恶法有
当生义。为断当生现行。故断彼种故言为断。
故云断断。基云。律仪断者。律仪名防过。防已
生恶令不增令不增长故。别解。由十因缘戒
善清净。谓前二十八卷有十顺学法。一离母
邑。二离爱著。三离懈怠。四离我见。五离段食
味。六离言论爱。七离十一过。八离定味。九离
散乱。十忍辱。防护断者。即此精进修不放逸。
防已生善离于退失故。自下第二辨略义。谓
为显示于黑白舍取事中乃至四种正断等
者。略上为显。舍二黑事。取二白事。生欲名意
乐满。由自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名加行
满。修瑜伽师唯有尔所正应作事乃至希愿
乐欲者。重略上文。为断三恶为修三善而生
希欲。为断诸缠修止举舍相者。此略上文若
在持心为断三恶修三善故。心沈没时即取
净相策心令举。若因策故心太掉动即将心
住止者。制持心。若不掉役即舍心相续能断
诸缠。为断诸缠及随眠故更应修习对治善
法者。略上为断二恶现起缠及缠随眠。更应
解生善生欲等。于中复二。初解生欲。后解策
励精进。并牒经文解释。就解策励精进中。三
番释。自下第二解策心持心。通约断二恶生
二善释。若沈即策。若掉即持。上已别释四种
正断。下解总名。有其二名。一名正胜。胜烦恼
故。二名正断。断烦恼故。律仪断断断等者。景
云。制恶名律仪。初修有漏精进制彼已生恶
法令不牵后。名律仪断。后修无漏精进。断已
生恶所熏种子。亦名律仪断。其未生恶法有
当生义。为断当生现行。故断彼种故言为断。
故云断断。基云。律仪断者。律仪名防过。防已
生恶令不增令不增长故。别解。由十因缘戒
善清净。谓前二十八卷有十顺学法。一离母
邑。二离爱著。三离懈怠。四离我见。五离段食
味。六离言论爱。七离十一过。八离定味。九离
散乱。十忍辱。防护断者。即此精进修不放逸。
防已生善离于退失故。自下第二辨略义。谓
为显示于黑白舍取事中乃至四种正断等
者。略上为显。舍二黑事。取二白事。生欲名意
乐满。由自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名加行
满。修瑜伽师唯有尔所正应作事乃至希愿
乐欲者。重略上文。为断三恶为修三善而生
希欲。为断诸缠修止举舍相者。此略上文若
在持心为断三恶修三善故。心沈没时即取
净相策心令举。若因策故心太掉动即将心
住止者。制持心。若不掉役即舍心相续能断
诸缠。为断诸缠及随眠故更应修习对治善
法者。略上为断二恶现起缠及缠随眠。更应
第三瑜伽处 第 458a 页 T42-0458.png
未生已生二对善。第三解四神足。于中初广
释四神足相。二问答辨神足之义。前中先列
名属当。后广释。基云。四神足体是定。从因为
名说欲等也。又定为神通之足。故名神通足。
又定名神。此四是神之足心。神足则生心王
也。栈法师云。又或是定。若于是时已下第
二广释中。文分为三。初明有漏四定伏缠。二
彼由如是下明无漏四定断种。三此中欲者
此彼欲下修八断行摄四瑜伽。初中云若于
是时纯生乐欲乃至起一境念者。于欲所生
三摩地障自性及障因缘欲修厌治。专求于
定起一境念。于诸善法乃至一境念者。思察
修三摩地诸善自性及善因缘希求修习住一
境念。此是方便。即由已下因欲修习得三
摩地但离现缠未害种子。次明无漏定断。由
修如是四三摩地力已远诸缠乃至加行道等
者。景云。虽由有漏四定得离诸缠。为断随眠
更复勤修习诸无漏定。更复别起胜欲精进
心观四因修无漏定。修此四因中一一能断
二恶生于二善。如四正断加行道理。言由二
因缘于随眠分别了知谓由境界不现见思及
由境界现见舍者。八断行中但依后二断行
知断随眠。以一切时所发身语常修止观知
不现见意思已离随眠。以于三世烦恼境中
心无染污知断随眠故云及由境界现见舍故。
基云。彼由如是乃至差别而转等者。此举欲
明八断行所由。此八断行旧名八乐八资粮。
举欲明意中开二门。一为断随眠。二为定圆
满。准下释二种能断随眠。故下文云。由二因
释四神足相。二问答辨神足之义。前中先列
名属当。后广释。基云。四神足体是定。从因为
名说欲等也。又定为神通之足。故名神通足。
又定名神。此四是神之足心。神足则生心王
也。栈法师云。又或是定。若于是时已下第
二广释中。文分为三。初明有漏四定伏缠。二
彼由如是下明无漏四定断种。三此中欲者
此彼欲下修八断行摄四瑜伽。初中云若于
是时纯生乐欲乃至起一境念者。于欲所生
三摩地障自性及障因缘欲修厌治。专求于
定起一境念。于诸善法乃至一境念者。思察
修三摩地诸善自性及善因缘希求修习住一
境念。此是方便。即由已下因欲修习得三
摩地但离现缠未害种子。次明无漏定断。由
修如是四三摩地力已远诸缠乃至加行道等
者。景云。虽由有漏四定得离诸缠。为断随眠
更复勤修习诸无漏定。更复别起胜欲精进
心观四因修无漏定。修此四因中一一能断
二恶生于二善。如四正断加行道理。言由二
因缘于随眠分别了知谓由境界不现见思及
由境界现见舍者。八断行中但依后二断行
知断随眠。以一切时所发身语常修止观知
不现见意思已离随眠。以于三世烦恼境中
心无染污知断随眠故云及由境界现见舍故。
基云。彼由如是乃至差别而转等者。此举欲
明八断行所由。此八断行旧名八乐八资粮。
举欲明意中开二门。一为断随眠。二为定圆
满。准下释二种能断随眠。故下文云。由二因
第三瑜伽处 第 458b 页 T42-0458.png
缘于随眠断分别了知。谓由现见思及由不
现见舍故由此二缘能断随眠。准此卷初解
策励中云。若缘过未事境名缘不现见。若缘
现在事境名缘现见境。此义即思断现在舍
通过未事境。若尔何故解舍中云谓行过未
现在三世随顺诸恶心平等性且分思为一世
舍为二世。其实如对法第九卷云。对治谓思
舍乃至已生沈掉能远离故即通断三世思舍
二法既名断随眠。馀六准知三摩地圆满。又
下文云。若今所说八种断行于为永断所有
随眠圆满成辨三摩地时一切总名欲三摩
地。勘此总文即似八种俱有二功能。又摄四
瑜伽能断随眠故。又思能发身口生善身语
业息恶身语。身语是色故思从色得名现见
思。舍唯在意非同思故名不现见舍。未必与
是卷初文同。如是八种断行胜行即是为害
随眠瑜伽者。景云。瑜伽或名方便。或名相应
等。下将后八摄前四。八断即前二十八卷四
瑜伽能断随眠即欲精进信方便也。对法虽
有四种相摄而全不同。不可会之。其此中次
第与二十八中四瑜伽不同者。此中八断次
第如文前后相生。前卷云四瑜伽中信为初
对法亦同。故彼论文信为欲因。义曰。立欲
精进时不离信。信合在初。有信佛等故方起
欲等。今以不离信故故说信于后。此对法文
自会四瑜伽说生次第故。故信为初。问何因
缘故下第二问答辨神足之义。彼能到此故
名神足者。景云。此说有漏定名神。欲等名足。
如是下辨出世定名神。别起胜上欲进心观
现见舍故由此二缘能断随眠。准此卷初解
策励中云。若缘过未事境名缘不现见。若缘
现在事境名缘现见境。此义即思断现在舍
通过未事境。若尔何故解舍中云谓行过未
现在三世随顺诸恶心平等性且分思为一世
舍为二世。其实如对法第九卷云。对治谓思
舍乃至已生沈掉能远离故即通断三世思舍
二法既名断随眠。馀六准知三摩地圆满。又
下文云。若今所说八种断行于为永断所有
随眠圆满成辨三摩地时一切总名欲三摩
地。勘此总文即似八种俱有二功能。又摄四
瑜伽能断随眠故。又思能发身口生善身语
业息恶身语。身语是色故思从色得名现见
思。舍唯在意非同思故名不现见舍。未必与
是卷初文同。如是八种断行胜行即是为害
随眠瑜伽者。景云。瑜伽或名方便。或名相应
等。下将后八摄前四。八断即前二十八卷四
瑜伽能断随眠即欲精进信方便也。对法虽
有四种相摄而全不同。不可会之。其此中次
第与二十八中四瑜伽不同者。此中八断次
第如文前后相生。前卷云四瑜伽中信为初
对法亦同。故彼论文信为欲因。义曰。立欲
精进时不离信。信合在初。有信佛等故方起
欲等。今以不离信故故说信于后。此对法文
自会四瑜伽说生次第故。故信为初。问何因
缘故下第二问答辨神足之义。彼能到此故
名神足者。景云。此说有漏定名神。欲等名足。
如是下辨出世定名神。别起胜上欲进心观
第三瑜伽处 第 458c 页 T42-0458.png
及八断行名足。泰云。定能起诸功德胜法。以
不测故名神。能到不测功德故名足。基云。彼
能到此故名神足者。即能往能还等名神足
界果也。欲等为因能得此定神。故名神足。第
四解根力。于中有四。一解五根相。二解五力
相。三总就根力辨馀相即。四总就根力辨四
善根。初中谓由依次前四神足定进修心学
慧学瑜伽。由进修习此瑜伽故于佛弟子深
生净信。此信有能生出世间法及能起后乃
至慧根为其增上等。此中信有二增上。一能
生出世间法而为增上。二次第能生后法为
增上。故名根。前四具二义。故精进等前亦作
法。其慧但有一义。唯于能起出世间法而为
增上。无能展转而生后义。解五力中。云若复
了知前后所證而有差别者。了知初因信根
后时出世法。次了精进根后时證出世法乃
至慧根唯證出世法。故言了知前后所證差
别。总就根力辨馀相即中文即五句。当观信
根信力乃至何以故者。信力是有漏在见道
前。云何得见道中四證净中信。故言何以故。
下解因信力故生彼见道證净中信。因果属
故云即是。非即彼体非即彼相。当观此中精
进根力等者。此四善根中精进根力即是前
三方便四正断中所有精进。言此何正断至
方便正断者。释正断更因前三方便中四正
断及精进力。牵生见道精进等觉支断于见
惑。言此中意说至恶不善法故者。此中意说。
由精进根力牵生见道四正断中精进觉支毕
竟断恶。是故因果前后相即。当观此中念根
不测故名神。能到不测功德故名足。基云。彼
能到此故名神足者。即能往能还等名神足
界果也。欲等为因能得此定神。故名神足。第
四解根力。于中有四。一解五根相。二解五力
相。三总就根力辨馀相即。四总就根力辨四
善根。初中谓由依次前四神足定进修心学
慧学瑜伽。由进修习此瑜伽故于佛弟子深
生净信。此信有能生出世间法及能起后乃
至慧根为其增上等。此中信有二增上。一能
生出世间法而为增上。二次第能生后法为
增上。故名根。前四具二义。故精进等前亦作
法。其慧但有一义。唯于能起出世间法而为
增上。无能展转而生后义。解五力中。云若复
了知前后所證而有差别者。了知初因信根
后时出世法。次了精进根后时證出世法乃
至慧根唯證出世法。故言了知前后所證差
别。总就根力辨馀相即中文即五句。当观信
根信力乃至何以故者。信力是有漏在见道
前。云何得见道中四證净中信。故言何以故。
下解因信力故生彼见道證净中信。因果属
故云即是。非即彼体非即彼相。当观此中精
进根力等者。此四善根中精进根力即是前
三方便四正断中所有精进。言此何正断至
方便正断者。释正断更因前三方便中四正
断及精进力。牵生见道精进等觉支断于见
惑。言此中意说至恶不善法故者。此中意说。
由精进根力牵生见道四正断中精进觉支毕
竟断恶。是故因果前后相即。当观此中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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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力至一切颠倒者。念根念力即是见道四
念中念等觉支中所有正念。谓四念住能断
迷苦谛等一切颠倒。以上出四念住体。是其
念慧。故今念根念力即四念住。当观此中定
根定力乃至證不还果者。景云。定根定力通
次第超越人得。若次第人定根定力是未至
定。若超越人通依四静虑故言即四静虑中
所有正定。若超越人依四根本静虑定根本
定力入见道越證不还果。故言谓诸静虑为
方便證不还果。略不言依未至定定根定力
为方便入见道證彼预流一来等果。基云。此
中初二果唯得未来向前次第至不还果得四
静虑。发生神通故此偏说。不说第四果。非次
第故又影显故。又略不说故。四静虑中发生
神通如意足。不说馀定。当观此中慧根慧力
至得沙门果者。以见道前慧根慧力即见道中
智。由前慧根慧力引起圣智得沙门果。是故
因果前后相即。第四总就根力辨四善根中。
景云。若约增强五根即是暖顶。以初起为基。
故暖顶位建立五根。忍及第一近生见道。难
伏。今此文中强弱通论。若根若力通四善
根。有能生义增上名根。有不屈义难伏名力。
如此根力即是四善根体。言即由如是根力
多修习故发起四善根者。据行成位故言发
起基师复云。此中根力如中边论。根在暖顶
力在后二位。今乃至言由此根力故发生决
择分者。此根力是别决择分是总。以别发生
总故名发生。即俱时非异时前后发生名发
起故也。有人言得见道前有无漏者。如论次
念中念等觉支中所有正念。谓四念住能断
迷苦谛等一切颠倒。以上出四念住体。是其
念慧。故今念根念力即四念住。当观此中定
根定力乃至證不还果者。景云。定根定力通
次第超越人得。若次第人定根定力是未至
定。若超越人通依四静虑故言即四静虑中
所有正定。若超越人依四根本静虑定根本
定力入见道越證不还果。故言谓诸静虑为
方便證不还果。略不言依未至定定根定力
为方便入见道證彼预流一来等果。基云。此
中初二果唯得未来向前次第至不还果得四
静虑。发生神通故此偏说。不说第四果。非次
第故又影显故。又略不说故。四静虑中发生
神通如意足。不说馀定。当观此中慧根慧力
至得沙门果者。以见道前慧根慧力即见道中
智。由前慧根慧力引起圣智得沙门果。是故
因果前后相即。第四总就根力辨四善根中。
景云。若约增强五根即是暖顶。以初起为基。
故暖顶位建立五根。忍及第一近生见道。难
伏。今此文中强弱通论。若根若力通四善
根。有能生义增上名根。有不屈义难伏名力。
如此根力即是四善根体。言即由如是根力
多修习故发起四善根者。据行成位故言发
起基师复云。此中根力如中边论。根在暖顶
力在后二位。今乃至言由此根力故发生决
择分者。此根力是别决择分是总。以别发生
总故名发生。即俱时非异时前后发生名发
起故也。有人言得见道前有无漏者。如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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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由根力无间发生出世无漏圣法。故知已
前是有漏不可言无漏。第五解觉支。此复云
何者。景云。道品法中已辨五力。此五力后复
明何法故云也。今解前章别言无漏圣法。当
知亦尔。故云此复云何。谓七觉支乃至故名
觉支者。此文即说择法觉慧。亦觉亦觉支。馀
六是觉支非觉。三品相摄。如文。下九十八约
轮王七宝喻之。可观。第六解道支。初云见圣
谛迹已永断灭等者。将明八道支故结前生
后。就正辨中文分有五。一辨三蕴摄。二解道
支义。三辨道支相。四辨总立二种。五辨道支
位。正念正定定蕴所摄者。念顺定故今为定
蕴。觉支门中念通二品此道支念偏于定摄
者何。谓前约止观门以辨摄。后约三蕴门以
辨摄。故义有异。辨相中。云当知此中若觉支
时至合名正见者。三藏云。于真见道七觉支
时所得真择法觉。今在相见道以后得智安
立观行如真见道真證而觉。故此二觉合名
正觉。今修道中正见亦二。一是无分别智正
见。二是出现后智正见。如彼真见安立而见
合名正见。其正思惟若无分别智相应。即无
分别智及思惟离邪思惟名正思惟。若后得
智及以散心正思惟。即用分别慧思名正思
惟。若心趣入诸所寻思至所有思者。出前正
思惟体。且据后智心中正思惟体故云寻思
如是相状。若心趣入诸所言论至是名正语
者。由前二种觉正见力后起善心发种种语
皆名正语。此文即说散心无瞋无痴所发之
语名为正语。下明正业。景云。此明散心无瞋
前是有漏不可言无漏。第五解觉支。此复云
何者。景云。道品法中已辨五力。此五力后复
明何法故云也。今解前章别言无漏圣法。当
知亦尔。故云此复云何。谓七觉支乃至故名
觉支者。此文即说择法觉慧。亦觉亦觉支。馀
六是觉支非觉。三品相摄。如文。下九十八约
轮王七宝喻之。可观。第六解道支。初云见圣
谛迹已永断灭等者。将明八道支故结前生
后。就正辨中文分有五。一辨三蕴摄。二解道
支义。三辨道支相。四辨总立二种。五辨道支
位。正念正定定蕴所摄者。念顺定故今为定
蕴。觉支门中念通二品此道支念偏于定摄
者何。谓前约止观门以辨摄。后约三蕴门以
辨摄。故义有异。辨相中。云当知此中若觉支
时至合名正见者。三藏云。于真见道七觉支
时所得真择法觉。今在相见道以后得智安
立观行如真见道真證而觉。故此二觉合名
正觉。今修道中正见亦二。一是无分别智正
见。二是出现后智正见。如彼真见安立而见
合名正见。其正思惟若无分别智相应。即无
分别智及思惟离邪思惟名正思惟。若后得
智及以散心正思惟。即用分别慧思名正思
惟。若心趣入诸所寻思至所有思者。出前正
思惟体。且据后智心中正思惟体故云寻思
如是相状。若心趣入诸所言论至是名正语
者。由前二种觉正见力后起善心发种种语
皆名正语。此文即说散心无瞋无痴所发之
语名为正语。下明正业。景云。此明散心无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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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中所起种种正知身业名为正业。基云。若
如法求衣服饮食等事至供身什物追求时者
此即追求时所求也。若往若还下乃至或于
住时此乃住时所作也。与二十二相违。不勘
之。今勘二十二卷。明非法追求衣服饮食等
方便显已有德等说名邪命。翻此即是正命。
今此文如法求时正知而住名正业。翻此即
是邪业。下明如法求时离起邪命法名正命。
谓即身语二业从无贪生离邪命法尽名正
命。翻此即是邪命。解正知而住。如二十四卷。
故无相违。若远离摄正语业命至先已获得
者。明修道中远离所摄正语业命。彼于见道
證得诸觉支时先已获得。问何故此名圣所
爱戒等者。此辨正语业命得名圣所爱戒所
以。言不作律仪者此无漏道共戒名不作律
仪。即由如是圣所爱戒力故于修道时所有
有漏语业身业养命事业皆得名为正语业
命。由四念住增上力故乃至及与正定者。基
云。此中意由四念住为因生定心俱时九种
念。九种念即与安住念等。与定九种同俱。以
九种皆是定为助伴。亦九种。以正者为能
摄助伴者为所摄。辨立二种中。云无所作者
谓正语业命者。以就意思能离邪语业命令无
动作名无所作更无别体。住所作者所馀五
种三是观二是止者。有体有能名住所作。辨
位中。明依戒修止观断结得罗汉。长时相续
修道断惑名为修道。率尔智生即永断名见
道。此文即證一心见道是究竟说或名为见
道。由是因缘至方始建立者。由修道有出观
如法求衣服饮食等事至供身什物追求时者
此即追求时所求也。若往若还下乃至或于
住时此乃住时所作也。与二十二相违。不勘
之。今勘二十二卷。明非法追求衣服饮食等
方便显已有德等说名邪命。翻此即是正命。
今此文如法求时正知而住名正业。翻此即
是邪业。下明如法求时离起邪命法名正命。
谓即身语二业从无贪生离邪命法尽名正
命。翻此即是邪命。解正知而住。如二十四卷。
故无相违。若远离摄正语业命至先已获得
者。明修道中远离所摄正语业命。彼于见道
證得诸觉支时先已获得。问何故此名圣所
爱戒等者。此辨正语业命得名圣所爱戒所
以。言不作律仪者此无漏道共戒名不作律
仪。即由如是圣所爱戒力故于修道时所有
有漏语业身业养命事业皆得名为正语业
命。由四念住增上力故乃至及与正定者。基
云。此中意由四念住为因生定心俱时九种
念。九种念即与安住念等。与定九种同俱。以
九种皆是定为助伴。亦九种。以正者为能
摄助伴者为所摄。辨立二种中。云无所作者
谓正语业命者。以就意思能离邪语业命令无
动作名无所作更无别体。住所作者所馀五
种三是观二是止者。有体有能名住所作。辨
位中。明依戒修止观断结得罗汉。长时相续
修道断惑名为修道。率尔智生即永断名见
道。此文即證一心见道是究竟说或名为见
道。由是因缘至方始建立者。由修道有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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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起正语等显于观中有正语等。故立正语
业命。见道无出观起正语等。故不立也。又修
道长时相续必须依戒修于止观方尽修惑證
后三果。故修道中方始立戒。由彼见道率尔
智生即断见惑故不立戒。下总结之。第十三
解修果。于中有二。初明修果。二又于此中
下。明修果又有烦恼偏增等分薄尘别。前中
初问次解后结。解中有二。初列四果名及出
果体。二问答辨立果因缘。初中一预流者。由
舍异生證谛现观在圣类族。故云预流。一来
且如在人得第二果往生天上。一来人中得
般涅槃。故云一来。已离欲界烦恼生上不还。
故云不还。阿罗汉者。此云应供。智断具足堪
供养。故云应供。或名杀贼或称不生。如常分
别。圣道名沙门烦恼断名果者。在向圣道名
沙门。沙门此云劳倦。勤苦修行恶灭生善故
云也。随烦恼断所剋择灭名果。此于真如随
断惑处假说择灭名无为果。又后生道或中
或上是前生道所生果者。谓解脱道或中或
上是前无间道力所得有为果。故小论云无
间道力得有为无为果。次辨立果因缘。对治
四种诸烦恼故建立四果。下出所治四种烦
恼。谓诸无事乃至立预流果者。三界见惑萨
迦耶见为首。此见计我一向颠倒无中计有。
所计我无中计故名无事。是故见惑想名无
事。无事烦恼能牵恶趣。今断此惑及能修起
彼对治道立预流果。依五十八说。苦下有十。
三谛各八。修断有六。若依对法欲界四下各
有十惑。修断有六。合四十六。色无色界五门
业命。见道无出观起正语等。故不立也。又修
道长时相续必须依戒修于止观方尽修惑證
后三果。故修道中方始立戒。由彼见道率尔
智生即断见惑故不立戒。下总结之。第十三
解修果。于中有二。初明修果。二又于此中
下。明修果又有烦恼偏增等分薄尘别。前中
初问次解后结。解中有二。初列四果名及出
果体。二问答辨立果因缘。初中一预流者。由
舍异生證谛现观在圣类族。故云预流。一来
且如在人得第二果往生天上。一来人中得
般涅槃。故云一来。已离欲界烦恼生上不还。
故云不还。阿罗汉者。此云应供。智断具足堪
供养。故云应供。或名杀贼或称不生。如常分
别。圣道名沙门烦恼断名果者。在向圣道名
沙门。沙门此云劳倦。勤苦修行恶灭生善故
云也。随烦恼断所剋择灭名果。此于真如随
断惑处假说择灭名无为果。又后生道或中
或上是前生道所生果者。谓解脱道或中或
上是前无间道力所得有为果。故小论云无
间道力得有为无为果。次辨立果因缘。对治
四种诸烦恼故建立四果。下出所治四种烦
恼。谓诸无事乃至立预流果者。三界见惑萨
迦耶见为首。此见计我一向颠倒无中计有。
所计我无中计故名无事。是故见惑想名无
事。无事烦恼能牵恶趣。今断此惑及能修起
彼对治道立预流果。依五十八说。苦下有十。
三谛各八。修断有六。若依对法欲界四下各
有十惑。修断有六。合四十六。色无色界五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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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各除瞋各有四十一。三界合有一百二十
八烦恼。于中十六是其修断。馀有一百一十
二是其见断。预流断讫。何故世尊但说永断
三结立预流果耶。为通此难故云而薄伽梵
说等。文相可知。此预流果至多生相续者。即
说极满七生名多生相续者。若断再生相续
烦恼至立一来果者。欲界修惑分为九品。且
据十四生为论。若断前三馀有六生在。若断
第五于一生中必断第六。又损二生證第二
果。馀二生在名一往来。人中得果一往天上
一来人中得般涅槃。名一来果。若不断彼五
六二品犹于天有人有各受再生相续。今断
五六二品烦恼则是永断天有人有再生相续
所有烦恼。若已永断能灭还来生烦恼至
立不还果者。后三品惑若不永断则还生欲
界。今已永断不复还生。唯于色无色界天有
受生。基公复云唯于天有当可受生者。其一
间人在天上于人中受一有不还更生天上名
不还。此中据人中作法。此从果为名因时未
名不还故。若已永断色无色界感生烦恼立
阿罗汉。下引说證成。但證后三。初果引證已
如前说。故今不举。亦可乘前为语谓预流人
已断三结。今复进断修惑。贪瞋痴等前之六
品住后三徵證一来果。故云永断三结薄贪
瞋痴。又预流人先断五下分中三结。一来果
人又断贪瞋前之六品。今时又断贪瞋二结
后之三品。以乘前故云断五下结立不还果。
此不还果人已离三界见惑及离欲界修惑。今
时又离色无色界八地修惑。以乘前故故云
八烦恼。于中十六是其修断。馀有一百一十
二是其见断。预流断讫。何故世尊但说永断
三结立预流果耶。为通此难故云而薄伽梵
说等。文相可知。此预流果至多生相续者。即
说极满七生名多生相续者。若断再生相续
烦恼至立一来果者。欲界修惑分为九品。且
据十四生为论。若断前三馀有六生在。若断
第五于一生中必断第六。又损二生證第二
果。馀二生在名一往来。人中得果一往天上
一来人中得般涅槃。名一来果。若不断彼五
六二品犹于天有人有各受再生相续。今断
五六二品烦恼则是永断天有人有再生相续
所有烦恼。若已永断能灭还来生烦恼至
立不还果者。后三品惑若不永断则还生欲
界。今已永断不复还生。唯于色无色界天有
受生。基公复云唯于天有当可受生者。其一
间人在天上于人中受一有不还更生天上名
不还。此中据人中作法。此从果为名因时未
名不还故。若已永断色无色界感生烦恼立
阿罗汉。下引说證成。但證后三。初果引證已
如前说。故今不举。亦可乘前为语谓预流人
已断三结。今复进断修惑。贪瞋痴等前之六
品住后三徵證一来果。故云永断三结薄贪
瞋痴。又预流人先断五下分中三结。一来果
人又断贪瞋前之六品。今时又断贪瞋二结
后之三品。以乘前故云断五下结立不还果。
此不还果人已离三界见惑及离欲界修惑。今
时又离色无色界八地修惑。以乘前故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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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断一切烦恼立第四果。自下第二明修果
人有烦恼偏增等分等别。于中分二。初辨七
人行别。二问答重辨等分薄尘行相差别。前
中分七为三类辨。一烦恼偏增。二是等分。三
是薄尘。又于此中乃至勤修加行等者。此贪
等偏增行人先应依彼净行所缘净修其行心
方安住。彼若多贪自缘不净。多瞋自修慈悯。
多痴自观缘起。我慢自观六界。寻思多者自
观于息。故言各别所缘勤修加行。广如上论。
若等分行人随所爱乐攀缘彼境勤修加行如
是勤修唯令心住非净其行者。等分行人所
起烦恼尽不偏增。不可别观不净等境。但随
所乐或观无常苦空等唯令心住。非如偏增
别净其行。故云非净其行。如等分行人薄尘
行者亦尔。而彼诸行有其差别。贪等行者修
时经久方證心住等分不久薄尘极疾。泰云。
前修五停对治增惑。先修自观净治自惑方
證定心。若等分行者无别惑可治。但随所爱
乐惑。作不净观乃至六界观攀缘彼境唯令
心住。无增上惑可治故非净行。基云。贪瞋痴
等人皆有对治。先于五停心观。名定由所缘
差别势力。随贪行者作不净观勤行修习心
方安住。等分行人一切具有。随所作行皆得
修行也。故云等分行人于五停心其心安住
非净其行。有人云亦断惑非也。旧说数息观
除觉观二品。今唯除觉观二品今唯除觉。故
唯言寻思行。非除伺也。问曰。何以不除。以伺
于沈审缘故。寻则散乱。说除寻。次问答重
辨等分薄尘行相差别。初明等分后明薄尘。
人有烦恼偏增等分等别。于中分二。初辨七
人行别。二问答重辨等分薄尘行相差别。前
中分七为三类辨。一烦恼偏增。二是等分。三
是薄尘。又于此中乃至勤修加行等者。此贪
等偏增行人先应依彼净行所缘净修其行心
方安住。彼若多贪自缘不净。多瞋自修慈悯。
多痴自观缘起。我慢自观六界。寻思多者自
观于息。故言各别所缘勤修加行。广如上论。
若等分行人随所爱乐攀缘彼境勤修加行如
是勤修唯令心住非净其行者。等分行人所
起烦恼尽不偏增。不可别观不净等境。但随
所乐或观无常苦空等唯令心住。非如偏增
别净其行。故云非净其行。如等分行人薄尘
行者亦尔。而彼诸行有其差别。贪等行者修
时经久方證心住等分不久薄尘极疾。泰云。
前修五停对治增惑。先修自观净治自惑方
證定心。若等分行者无别惑可治。但随所爱
乐惑。作不净观乃至六界观攀缘彼境唯令
心住。无增上惑可治故非净行。基云。贪瞋痴
等人皆有对治。先于五停心观。名定由所缘
差别势力。随贪行者作不净观勤行修习心
方安住。等分行人一切具有。随所作行皆得
修行也。故云等分行人于五停心其心安住
非净其行。有人云亦断惑非也。旧说数息观
除觉观二品。今唯除觉观二品今唯除觉。故
唯言寻思行。非除伺也。问曰。何以不除。以伺
于沈审缘故。寻则散乱。说除寻。次问答重
辨等分薄尘行相差别。初明等分后明薄尘。
第三瑜伽处 第 461a 页 T42-0461.png
初中答等分行者乃至非上非胜等者。景云。
等分行者具有贪瞋痴慢寻思等行。不同偏
增行者贪等增强。故云非上非胜。然此等分
行者或时遇缘修不净行。或观慈悲悯。乃至
遇缘观于数息与偏者观行相似。基云。贪行
人遇缘即起贪即名贪行者。如此等分人亦
尔。随所遇缘即起贪等即名贪行者与贪等
相似。下明薄尘行中。初列七句。次释后结。释
中初解无重障。以无三障故。言业障者乃至
能障正道等者。即是五逆业及馀故思造重
不善业招三恶趣。又第八有业女人身北洲
无想天业。彼业果起障于圣道不令生起。烦
恼障者即是上品猛利长时数起。于现法中
净行所缘不净观等不能令净。名烦恼障。异
熟障中。景云。谓若生处至异熟果生者。即前
业障所招异熟依彼圣道不生起故名异熟障。
梵王若是菩萨应化非异熟障。若实受者是
异熟障。或有生处至聋騃愚钝等者。如三天
下得感人报若聋騃等病应生圣道。以聋騃等
故圣道不生。基云。若生处者谓随生处。圣道
依彼不生者即三恶趣。于是生处异熟果生
者谓恶异熟于是处生非圣道依也。二解最
初得清净。谓善净戒及正直见者。戒是离过
之初基。正见即是摄善之元首。故说善戒正
见最初清净。十因戒净。如前二十八说十顺
学法。一者离母邑等。正直见开四句释。于诸
如来及圣弟子乃至深生胜解等者。谓于佛
及圣弟子难思神力净土生处。于彼真如甚
深法教不可说事深生胜解无有怖畏。远离
等分行者具有贪瞋痴慢寻思等行。不同偏
增行者贪等增强。故云非上非胜。然此等分
行者或时遇缘修不净行。或观慈悲悯。乃至
遇缘观于数息与偏者观行相似。基云。贪行
人遇缘即起贪即名贪行者。如此等分人亦
尔。随所遇缘即起贪等即名贪行者与贪等
相似。下明薄尘行中。初列七句。次释后结。释
中初解无重障。以无三障故。言业障者乃至
能障正道等者。即是五逆业及馀故思造重
不善业招三恶趣。又第八有业女人身北洲
无想天业。彼业果起障于圣道不令生起。烦
恼障者即是上品猛利长时数起。于现法中
净行所缘不净观等不能令净。名烦恼障。异
熟障中。景云。谓若生处至异熟果生者。即前
业障所招异熟依彼圣道不生起故名异熟障。
梵王若是菩萨应化非异熟障。若实受者是
异熟障。或有生处至聋騃愚钝等者。如三天
下得感人报若聋騃等病应生圣道。以聋騃等
故圣道不生。基云。若生处者谓随生处。圣道
依彼不生者即三恶趣。于是生处异熟果生
者谓恶异熟于是处生非圣道依也。二解最
初得清净。谓善净戒及正直见者。戒是离过
之初基。正见即是摄善之元首。故说善戒正
见最初清净。十因戒净。如前二十八说十顺
学法。一者离母邑等。正直见开四句释。于诸
如来及圣弟子乃至深生胜解等者。谓于佛
及圣弟子难思神力净土生处。于彼真如甚
深法教不可说事深生胜解无有怖畏。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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诳谄故其见正直是正直类者。无谄正见似
真无漏正见名正见类。如其圣教而正修行
等者。随修何行随證浅深如其真实而自现
證不过其量。三解资粮已具。法教义教者。外
道邪教名为非法。今得真教名为法教。外道
所说或有少义或全无义不名义教。佛所说
教或有多义或全有义名为义教。诸根成熟
者。得信等五根及七色根悉皆具足。现法资
粮者。谓少欲知足等。次解后四句。如文可知。
第十四解补特伽罗异门。有六。第一解沙门。
文分为五。一列名。二略属当。三略解。四重释。
五引證。略解中。泰云。佛名善逝。道最胜故。
基云。活道沙门者。以道活命名活道也。准婆
沙论。如来独觉名为胜道。无学声闻名为说
道。一切有学名为命道。若有异生喜犯禁戒。
名为坏道。重释中。泰云。三乘学无学总名胜
道。现世无佛菩萨故诸声闻众受持三藏教
名为说道。持戒异生慧命存故名活道。犯戒
异生犯三学中初根本戒难剋慧命故名坏道。
基云。若无如来及诸菩萨为菩提故乃至诸
声闻众持三藏者名说道沙门者。此且约无
佛菩萨时声闻为论。若佛菩萨在此声闻众
即名胜道诸佛菩萨名说道沙门。今无佛菩
萨时声闻名说道令正法眼不断种故。由彼
破坏最初所有正道根本等者。此中意谓戒
为正道根本。今破戒故名坏道根。引證中。准
婆沙论引三圣教辨四沙门。一师子吼经二
普贤经三难陀经。今此證经当师子吼经。基
云。世尊依彼作如是说乃至于外道沙门婆
真无漏正见名正见类。如其圣教而正修行
等者。随修何行随證浅深如其真实而自现
證不过其量。三解资粮已具。法教义教者。外
道邪教名为非法。今得真教名为法教。外道
所说或有少义或全无义不名义教。佛所说
教或有多义或全有义名为义教。诸根成熟
者。得信等五根及七色根悉皆具足。现法资
粮者。谓少欲知足等。次解后四句。如文可知。
第十四解补特伽罗异门。有六。第一解沙门。
文分为五。一列名。二略属当。三略解。四重释。
五引證。略解中。泰云。佛名善逝。道最胜故。
基云。活道沙门者。以道活命名活道也。准婆
沙论。如来独觉名为胜道。无学声闻名为说
道。一切有学名为命道。若有异生喜犯禁戒。
名为坏道。重释中。泰云。三乘学无学总名胜
道。现世无佛菩萨故诸声闻众受持三藏教
名为说道。持戒异生慧命存故名活道。犯戒
异生犯三学中初根本戒难剋慧命故名坏道。
基云。若无如来及诸菩萨为菩提故乃至诸
声闻众持三藏者名说道沙门者。此且约无
佛菩萨时声闻为论。若佛菩萨在此声闻众
即名胜道诸佛菩萨名说道沙门。今无佛菩
萨时声闻名说道令正法眼不断种故。由彼
破坏最初所有正道根本等者。此中意谓戒
为正道根本。今破戒故名坏道根。引證中。准
婆沙论引三圣教辨四沙门。一师子吼经二
普贤经三难陀经。今此證经当师子吼经。基
云。世尊依彼作如是说乃至于外道沙门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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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门教空无所有等者。此中意明四种沙门
世尊依真教有彼作如是说有其外沙门等教
是邪教。乃至坏道亦无所有。要受真戒方生
坏故。彼既邪戒。设坏非坏道。第二解婆罗门
中。泰云。从婆罗门父母而生名种净行。虽从
馀种父母而生。作净行。名名想净行。修习正
行名为正行。基云。名想婆罗门者谓诸世间
等者。此中有释。如刹帝利父母为立假号婆
罗门。体是刹利总号婆罗门故。又由想者谓
名等想者。谓诸世间等同此想号婆罗门。下
第三真善婆罗门也。婆罗门名真净其意志。
第三解梵行中。一受不淫法。二世俗道暂时
断梵行。三毕竟断欲梵行谓不还果等。基云。
何故不明初二果。又前第二梵行何故不论离
色无色欲。义曰。不言初二果。以离欲界全分
欲为论。对暂时梵行成。暂时梵行唯言欲界
故。又何故前第二中不言色界等欲者。此影
显准知。如阿罗汉及不还果当知世间道亦
对为论。应言离色无色欲。此影显义无违。
言毕竟者。以无漏道断种故言毕竟。非无学
果名毕竟。第四解苾刍中。乞丐苾刍者此有
两释。一云顺教乞资离于邪命。二云谓常乞
丐乞食等是。自称者。如今破戒僧等自称我
是苾刍。或可未受具足戒者自称我是大僧。
十诵律明自称名贼住。自除须发著法服者
名想苾刍者。剃除须发未受戒时。但有苾刍
名想而未有戒。首律师云。名想比丘者涅槃
经说沙弥未受十戒而堕僧数者是。破坏烦
恼者。如四分律说破结使比丘者是。第五解
世尊依真教有彼作如是说有其外沙门等教
是邪教。乃至坏道亦无所有。要受真戒方生
坏故。彼既邪戒。设坏非坏道。第二解婆罗门
中。泰云。从婆罗门父母而生名种净行。虽从
馀种父母而生。作净行。名名想净行。修习正
行名为正行。基云。名想婆罗门者谓诸世间
等者。此中有释。如刹帝利父母为立假号婆
罗门。体是刹利总号婆罗门故。又由想者谓
名等想者。谓诸世间等同此想号婆罗门。下
第三真善婆罗门也。婆罗门名真净其意志。
第三解梵行中。一受不淫法。二世俗道暂时
断梵行。三毕竟断欲梵行谓不还果等。基云。
何故不明初二果。又前第二梵行何故不论离
色无色欲。义曰。不言初二果。以离欲界全分
欲为论。对暂时梵行成。暂时梵行唯言欲界
故。又何故前第二中不言色界等欲者。此影
显准知。如阿罗汉及不还果当知世间道亦
对为论。应言离色无色欲。此影显义无违。
言毕竟者。以无漏道断种故言毕竟。非无学
果名毕竟。第四解苾刍中。乞丐苾刍者此有
两释。一云顺教乞资离于邪命。二云谓常乞
丐乞食等是。自称者。如今破戒僧等自称我
是苾刍。或可未受具足戒者自称我是大僧。
十诵律明自称名贼住。自除须发著法服者
名想苾刍者。剃除须发未受戒时。但有苾刍
名想而未有戒。首律师云。名想比丘者涅槃
经说沙弥未受十戒而堕僧数者是。破坏烦
恼者。如四分律说破结使比丘者是。第五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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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勤中。精勤有三。一止不善身语二业。二
止境界攀缘守护根门。三止烦恼。当知此中
略有二种止息烦恼等者。景师云。略三为二
也。今解于第三止息中略开有二。一止随眠
二止现缠。第六解出家如文。第十五合解几
种建立因缘二门。于中有五。初总举二门。二
别列其数。三以因缘建立八人。四建立已结。
五以五句分别成辨多少。善知瑜伽即善知
方便者。以智行与理相应。因智行能与果照
相应故智名方便。即亦号相应也。若诸所有
补特伽罗根未成就等乃至第二根虽成就而
未善知巧方便等者。此二何异。义曰。前总
未种善根。第二根虽种少分。未善知善巧为
异。第十六合解几种魔事二门。于中初总举二
门劝知劝离。次别解二门。后释已总结。就别
解中初解魔。后魔事。前中初出体相。后当知
此中若死所依下出其作用。若死所依等四
句。如次蕴等四魔也。由烦恼故感当来生生
已便有夭没者。通由过现十因中烦恼感当
生死。略不论过去已死现在正死烦恼因缘
在于前世等。诸有情类命尽是死自性者。此
语亦通已死今死当死自性。勤修善者等。释
天魔作用。又魔于彼已下。重解天魔有用不
用时节。云何魔事下。解第二门。略明有八魔。
广说无量。第十七解发趣空无有果。二由教
授不随顺故者。如舍利子教浣衣子作数息
观。穿珠子作不净观。以错教授不得圣道。于
三因缘中具二阙一。有一无二并不得果。基
云。由三因缘空无有果谓无漏道果非世间
止境界攀缘守护根门。三止烦恼。当知此中
略有二种止息烦恼等者。景师云。略三为二
也。今解于第三止息中略开有二。一止随眠
二止现缠。第六解出家如文。第十五合解几
种建立因缘二门。于中有五。初总举二门。二
别列其数。三以因缘建立八人。四建立已结。
五以五句分别成辨多少。善知瑜伽即善知
方便者。以智行与理相应。因智行能与果照
相应故智名方便。即亦号相应也。若诸所有
补特伽罗根未成就等乃至第二根虽成就而
未善知巧方便等者。此二何异。义曰。前总
未种善根。第二根虽种少分。未善知善巧为
异。第十六合解几种魔事二门。于中初总举二
门劝知劝离。次别解二门。后释已总结。就别
解中初解魔。后魔事。前中初出体相。后当知
此中若死所依下出其作用。若死所依等四
句。如次蕴等四魔也。由烦恼故感当来生生
已便有夭没者。通由过现十因中烦恼感当
生死。略不论过去已死现在正死烦恼因缘
在于前世等。诸有情类命尽是死自性者。此
语亦通已死今死当死自性。勤修善者等。释
天魔作用。又魔于彼已下。重解天魔有用不
用时节。云何魔事下。解第二门。略明有八魔。
广说无量。第十七解发趣空无有果。二由教
授不随顺故者。如舍利子教浣衣子作数息
观。穿珠子作不净观。以错教授不得圣道。于
三因缘中具二阙一。有一无二并不得果。基
云。由三因缘空无有果谓无漏道果非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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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何以得知。可云虽得定而无教授。即真
教授不随故。无无漏生。故空无果也。
第三十卷
*** 第三瑜伽处
文分有二。初结前生后。后开章
解释。初云。已说补特伽罗品者。此结第二瑜
伽十九门中初门。建立者结第二门。及所缘
等者。结第三门等。乃至趣修有果无果者。结
第十九门。如应安立我今当说者下。有三门。
如应请问而安立之。第二开章释中。先颂列
三门。后长行别解。颂中大意有二。初总三门。
二于第三门别开为五。今此颂四句有二十
字。上之八字列总三门。下十二字别开为五。
往庆问为一。寻求是第二。方安立为第三。就
安立中别有五句。一护养。二是远离。三一境
性。四障净。五修作意。下长行中即分为三。初
解往庆问。第二以如是柔软言词下。解寻求。
第三于四种处以四因缘正寻求已复于五处
下。解安立。释门中初释往字即往请问。二如
是请已下解庆问。解往请中。初为證自利欲
往请问应住四处。二如是正念下求请问时。
三将请问下。明请威仪。四我于下。正明请问。
次解庆问有十二句赞励庆慰。第二解寻求
门中。初以四种审问处法应审问之。次于四
种处法以四因缘应正寻求。于愿种姓根行
处。一以审问。二以言论。三以所作。四以知他
心智而正寻求。初以审问问其发愿种姓根
行。次以言论寻求彼三下。以第二言论因缘
寻求种姓根行等。之以彼发愿初审问中彼
已自知如问答讫。种姓根行彼不自知。以难
教授不随故。无无漏生。故空无果也。
第三十卷
*** 第三瑜伽处
文分有二。初结前生后。后开章
解释。初云。已说补特伽罗品者。此结第二瑜
伽十九门中初门。建立者结第二门。及所缘
等者。结第三门等。乃至趣修有果无果者。结
第十九门。如应安立我今当说者下。有三门。
如应请问而安立之。第二开章释中。先颂列
三门。后长行别解。颂中大意有二。初总三门。
二于第三门别开为五。今此颂四句有二十
字。上之八字列总三门。下十二字别开为五。
往庆问为一。寻求是第二。方安立为第三。就
安立中别有五句。一护养。二是远离。三一境
性。四障净。五修作意。下长行中即分为三。初
解往庆问。第二以如是柔软言词下。解寻求。
第三于四种处以四因缘正寻求已复于五处
下。解安立。释门中初释往字即往请问。二如
是请已下解庆问。解往请中。初为證自利欲
往请问应住四处。二如是正念下求请问时。
三将请问下。明请威仪。四我于下。正明请问。
次解庆问有十二句赞励庆慰。第二解寻求
门中。初以四种审问处法应审问之。次于四
种处法以四因缘应正寻求。于愿种姓根行
处。一以审问。二以言论。三以所作。四以知他
心智而正寻求。初以审问问其发愿种姓根
行。次以言论寻求彼三下。以第二言论因缘
寻求种姓根行等。之以彼发愿初审问中彼
已自知如问答讫。种姓根行彼不自知。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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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故须更依言论所作知他心智而求察之。
基云。初一因缘寻求四处于利根人。更依下
三因缘寻求三处所于钝根人。何以得知者。
下发生三因缘寻求三处所中自生起所以。
其验三乘种中不言闻三乘法而雨泪等者。
此且据决定性人。验行中云。若有贪行彼闻
为说净妙言论。便发最极净信爱乐等者。此
中意由贪行者贪富乐。闻说佛土七宝所成
净妙言论发最极净信等。非外欲境名为净
妙以不能发最极净信故。解痴行中云如说
钝根痴行亦尔者。前说钝根虽闻宣说粗浅
言论而于法义励力审思方能领受解了通
达。今此痴行亦尔。闻说粗法尚不能解。况闻
涅槃何能速解故。故闻为说通达涅槃能离
杂染生死报果故生惊怖。若久于法义励力
审思方能领受解了通达。若有慢行。虽闻正
化不则归信。若寻思行。随闻随失。泰云。前
约入道明于贪行。今据邪道辨寻思行。但欲
明行相。第三解安立门中。初开五句。后次节
释。初释护养定资粮。资粮则是初瑜伽内出
离地中辨世出世二道资粮。有十四门。从若
自圆满至沙门庄严。广如彼释。今此护养定
资粮。还举彼文。初辨戒律仪。从类十三门。第
二释远离。初开三句。次解后结。稻干积等者。
干之言茎。西国野田治稻留秆聚集为𧂐。行
植多者或在𧂐下。边际卧具者。极下极恶
破卧具弃之于地人无取者是也。第三释心一
境性及与净障。于中有三。初解心一境性。次
解净障。后以颂总收。前中有三。初正解心一
基云。初一因缘寻求四处于利根人。更依下
三因缘寻求三处所于钝根人。何以得知者。
下发生三因缘寻求三处所中自生起所以。
其验三乘种中不言闻三乘法而雨泪等者。
此且据决定性人。验行中云。若有贪行彼闻
为说净妙言论。便发最极净信爱乐等者。此
中意由贪行者贪富乐。闻说佛土七宝所成
净妙言论发最极净信等。非外欲境名为净
妙以不能发最极净信故。解痴行中云如说
钝根痴行亦尔者。前说钝根虽闻宣说粗浅
言论而于法义励力审思方能领受解了通
达。今此痴行亦尔。闻说粗法尚不能解。况闻
涅槃何能速解故。故闻为说通达涅槃能离
杂染生死报果故生惊怖。若久于法义励力
审思方能领受解了通达。若有慢行。虽闻正
化不则归信。若寻思行。随闻随失。泰云。前
约入道明于贪行。今据邪道辨寻思行。但欲
明行相。第三解安立门中。初开五句。后次节
释。初释护养定资粮。资粮则是初瑜伽内出
离地中辨世出世二道资粮。有十四门。从若
自圆满至沙门庄严。广如彼释。今此护养定
资粮。还举彼文。初辨戒律仪。从类十三门。第
二释远离。初开三句。次解后结。稻干积等者。
干之言茎。西国野田治稻留秆聚集为𧂐。行
植多者或在𧂐下。边际卧具者。极下极恶
破卧具弃之于地人无取者是也。第三释心一
境性及与净障。于中有三。初解心一境性。次
解净障。后以颂总收。前中有三。初正解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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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性。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观。三明九种加
行。前中先总次别后结。总中四句。一数数随
念。二同分所缘。三流注适悦相应等。四无罪
适悦相应。下别解此四句。又由彼念于所缘
境至无罪适境相应者。此中意以能除染故
得极安稳成辨之道。适悦自体而与相应故
名无罪。第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观中。初开
二门。后徵解二门。于中有二。初解四品九
种心住。二云何四种毗钵舍那下。释观品四
种慧行。前中有四。初列二释。三明六种力成
九住心。四明九种住心有四作意通止观品。
释中基师等云。未必是定中心但以住一缘
即是也。以最初录心等未必得定故。故前言
是奢摩他品类非皆奢摩他也。泰云。离于沈
浮名为等住。审悉遍观名为遍住。始终无间
名为相续方便。离乱寂静名澄净。破恶寻思
随烦恼。失念欻起。寻即除遣。名最寂净。基
云。谓有种种欲恚害等诸恶寻思贪欲盖等
诸随烦恼令心扰动者。此乃举过患方生厌
故。言贪欲盖等诸随烦恼者。如对法第七
言。有烦恼皆随烦恼其根本惑亦随烦恼。有
随烦恼非烦恼谓二十种等随惑但随他生非
是根本。今贪欲等有随他起时故名随烦恼
也。次明六种力成九住心中。基师云。初由
听闻思惟二力数闻数思等乃至等遍安住等
者。此中若最初由听闻等二力。即唯第一内
住第二等住。第三第四安住近住由忆念力。
即初二力摄二种。文中复云及即于此相续
方便澄净方便等遍安住。即似并取第三安
行。前中先总次别后结。总中四句。一数数随
念。二同分所缘。三流注适悦相应等。四无罪
适悦相应。下别解此四句。又由彼念于所缘
境至无罪适境相应者。此中意以能除染故
得极安稳成辨之道。适悦自体而与相应故
名无罪。第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观中。初开
二门。后徵解二门。于中有二。初解四品九
种心住。二云何四种毗钵舍那下。释观品四
种慧行。前中有四。初列二释。三明六种力成
九住心。四明九种住心有四作意通止观品。
释中基师等云。未必是定中心但以住一缘
即是也。以最初录心等未必得定故。故前言
是奢摩他品类非皆奢摩他也。泰云。离于沈
浮名为等住。审悉遍观名为遍住。始终无间
名为相续方便。离乱寂静名澄净。破恶寻思
随烦恼。失念欻起。寻即除遣。名最寂净。基
云。谓有种种欲恚害等诸恶寻思贪欲盖等
诸随烦恼令心扰动者。此乃举过患方生厌
故。言贪欲盖等诸随烦恼者。如对法第七
言。有烦恼皆随烦恼其根本惑亦随烦恼。有
随烦恼非烦恼谓二十种等随惑但随他生非
是根本。今贪欲等有随他起时故名随烦恼
也。次明六种力成九住心中。基师云。初由
听闻思惟二力数闻数思等乃至等遍安住等
者。此中若最初由听闻等二力。即唯第一内
住第二等住。第三第四安住近住由忆念力。
即初二力摄二种。文中复云及即于此相续
方便澄净方便等遍安住。即似并取第三安
第三瑜伽处 第 463b 页 T42-0463.png
住。前解安住明知亦由初二力。下第三第四
同忆念力云何通耶。述曰。其实第三安住是
初二力收。忆念力中言安住近住者。此中意
由忆念力安住于近住中。非即安住近住二
法是忆念力。即唯近住一种是忆念力。又解
论云初由听闻思惟二力。即内住是初。唯一
内住并等住是初二力。其安住是忆念力。如
下言调顺寂静是二种定。今言安住近住亦明收二种。非安住放近住中解。若尔何故
言及即于此相续澄净方便等遍安住之言。
述曰。其安住通三力。若观未成即初二力
收。若观行成即忆念力收。以最初录心于
内时暂即相续澄净方便收。非已得安住。此
乃初作安住观心。后忆念力安住观成方忆
念力。又等遍安住之言即显等住一种非取安
住。以等遍于诸粗动法等安住为初二力。今
者文相及即于此相续方便澄净方便等遍安
住者。正当前释等住之辞。何由此文證辨取
第三安住耶。故知初二力但成内住等住。由
忆念力成其安住近住。第四明九种住心有
四作意通止观品。初是闻思。二是了相作意。
三是胜解等次五作意。四是加行究竟果作
意。备云前二住心是七作意前方便故。名为
力励。次五住心是了相作意所摄故名为有
闻。第八住心有五作意。第九住心有果作
意。问。为有四观与七作意相摄耶。备云。论既
不说故互不摄。今解此文既云即由四作意
修毗钵舍那故。亦是毗钵舍那品。故知随应
相摄。自下第二释观品。于中初正释四种毗
同忆念力云何通耶。述曰。其实第三安住是
初二力收。忆念力中言安住近住者。此中意
由忆念力安住于近住中。非即安住近住二
法是忆念力。即唯近住一种是忆念力。又解
论云初由听闻思惟二力。即内住是初。唯一
内住并等住是初二力。其安住是忆念力。如
下言调顺寂静是二种定。今言安住近住亦明收二种。非安住放近住中解。若尔何故
言及即于此相续澄净方便等遍安住之言。
述曰。其安住通三力。若观未成即初二力
收。若观行成即忆念力收。以最初录心于
内时暂即相续澄净方便收。非已得安住。此
乃初作安住观心。后忆念力安住观成方忆
念力。又等遍安住之言即显等住一种非取安
住。以等遍于诸粗动法等安住为初二力。今
者文相及即于此相续方便澄净方便等遍安
住者。正当前释等住之辞。何由此文證辨取
第三安住耶。故知初二力但成内住等住。由
忆念力成其安住近住。第四明九种住心有
四作意通止观品。初是闻思。二是了相作意。
三是胜解等次五作意。四是加行究竟果作
意。备云前二住心是七作意前方便故。名为
力励。次五住心是了相作意所摄故名为有
闻。第八住心有五作意。第九住心有果作
意。问。为有四观与七作意相摄耶。备云。论既
不说故互不摄。今解此文既云即由四作意
修毗钵舍那故。亦是毗钵舍那品。故知随应
相摄。自下第二释观品。于中初正释四种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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钵舍那。二又即如是毗钵舍那由三门六事
已下广解观品差别所缘。于中有三。初总解
毗钵舍那三门六事差别所缘。次云何勤修
不净观者已下约五度观门别辨六事差别所
缘。后如是依止净行所缘寻思六事差别观
已下总结依净行所缘寻思六事观已止观互
助其善巧净。或六事观指当说处。初中景云。
法尔道理于如实诸法是总成立法性者何因
眼见耳等不见。难思法性者如地坚等。安住
法性者何故世界如此安布等。基云。三门六
事摄慧。四种毗钵舍那者。此慧一一皆通三
门六事。言成立法性难思法性安住法性等
者。如所作性故还成立声无常。此为成立法
性。如业药草咒术。是难思法性。谓法尔种子
三乘差别姓。名安住法性。寻思第二事第三
相中自相故起事边际觉等。寻思色受等一
一自相得法分齐起事边觉等。寻思第三相
中共相第四品第五时第六理称法而知故起
如实觉。第二约五度观别辨六事所缘。文即
为五。初辨不净观者。寻思六事。于中云恶臭
生臭者。泰云。如食至熟名恶臭。未至熟位名
生臭。基云。变坏故臭名为恶臭。如粪秽等。才
生便臭名为生臭。如薤蒜等。寻思外自相中
辨九胜解。下约三变属当九相可知。谓从血
护等者。景云。肚为血镬以盛多热血故。泰
云。若自死者血脉运内流尽。若他杀者间外
流尽。上六血流已尽。此之谓也。基云。此首
身肚为血镬也。以能盛熟血故。一取假名䌽
画木石泥等所作骨锁相者。三藏云。欲作不
已下广解观品差别所缘。于中有三。初总解
毗钵舍那三门六事差别所缘。次云何勤修
不净观者已下约五度观门别辨六事差别所
缘。后如是依止净行所缘寻思六事差别观
已下总结依净行所缘寻思六事观已止观互
助其善巧净。或六事观指当说处。初中景云。
法尔道理于如实诸法是总成立法性者何因
眼见耳等不见。难思法性者如地坚等。安住
法性者何故世界如此安布等。基云。三门六
事摄慧。四种毗钵舍那者。此慧一一皆通三
门六事。言成立法性难思法性安住法性等
者。如所作性故还成立声无常。此为成立法
性。如业药草咒术。是难思法性。谓法尔种子
三乘差别姓。名安住法性。寻思第二事第三
相中自相故起事边际觉等。寻思色受等一
一自相得法分齐起事边觉等。寻思第三相
中共相第四品第五时第六理称法而知故起
如实觉。第二约五度观别辨六事所缘。文即
为五。初辨不净观者。寻思六事。于中云恶臭
生臭者。泰云。如食至熟名恶臭。未至熟位名
生臭。基云。变坏故臭名为恶臭。如粪秽等。才
生便臭名为生臭。如薤蒜等。寻思外自相中
辨九胜解。下约三变属当九相可知。谓从血
护等者。景云。肚为血镬以盛多热血故。泰
云。若自死者血脉运内流尽。若他杀者间外
流尽。上六血流已尽。此之谓也。基云。此首
身肚为血镬也。以能盛熟血故。一取假名䌽
画木石泥等所作骨锁相者。三藏云。欲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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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观。先观假骨。泰云。修观行者欲不净观无
异骨可得时。以木石等假作骨锁方修不净
观。既非实骨故但名锁。若得实骨观不净方
名骨锁观。由此道理辨十想云若骨若锁。及
以骨锁是俱品变坏者。如是骨及锁等日久
月除。是自性坏。或为火烧水烂名他所坏。
寻思共相者。尔时行者知内自身净色未坏。
然同外身已变坏色变坏法性不净相似。名
为共相。寻思时者。谓诸内净色相外不净色
俱在现在。诸此生中已灭过去曾净色相而
今已死现有种种不净相续而起。今我现有
似净色相。于未来世不当不净如今现在外
不净色无有是处。寻思理中。云如是名依世
俗胜义及以因缘观待道理寻思彼理者。景
云。前说无我唯假言说说净不净。是名胜义
观待道理。次说命暖识先业烦恼暂似净等。
是名世俗因缘观待道理。基云。此前解内无
我是胜义。又如说言乃至谓青瘀等乃至骨
锁此为世俗。今结随言便非依次结。又依次
结思准可知。今解。内外无我假说净不净名
胜义观待道理。又如说言乃至骨锁名世俗
观待道理。今我此身先业烦恼之所引发等
者。名因缘观待道理。下云我亦于内外身自
能现见者是眼识现量。乃至能断贪欲是灭
智现量。谓作是思云何今者作意思惟能对治
法可于能治所缘境界烦恼当生者。基法师
解此中意云。外不净境名能对治治欲贪故。
由缘不净色故必能治所缘净境烦恼当生。
谓立量云。缘不净时应能欲贪。以缘能治
异骨可得时。以木石等假作骨锁方修不净
观。既非实骨故但名锁。若得实骨观不净方
名骨锁观。由此道理辨十想云若骨若锁。及
以骨锁是俱品变坏者。如是骨及锁等日久
月除。是自性坏。或为火烧水烂名他所坏。
寻思共相者。尔时行者知内自身净色未坏。
然同外身已变坏色变坏法性不净相似。名
为共相。寻思时者。谓诸内净色相外不净色
俱在现在。诸此生中已灭过去曾净色相而
今已死现有种种不净相续而起。今我现有
似净色相。于未来世不当不净如今现在外
不净色无有是处。寻思理中。云如是名依世
俗胜义及以因缘观待道理寻思彼理者。景
云。前说无我唯假言说说净不净。是名胜义
观待道理。次说命暖识先业烦恼暂似净等。
是名世俗因缘观待道理。基云。此前解内无
我是胜义。又如说言乃至谓青瘀等乃至骨
锁此为世俗。今结随言便非依次结。又依次
结思准可知。今解。内外无我假说净不净名
胜义观待道理。又如说言乃至骨锁名世俗
观待道理。今我此身先业烦恼之所引发等
者。名因缘观待道理。下云我亦于内外身自
能现见者是眼识现量。乃至能断贪欲是灭
智现量。谓作是思云何今者作意思惟能对治
法可于能治所缘境界烦恼当生者。基法师
解此中意云。外不净境名能对治治欲贪故。
由缘不净色故必能治所缘净境烦恼当生。
谓立量云。缘不净时应能欲贪。以缘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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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缘无相时能遣有相。第二明修慈观者。
寻思六事差别所缘观。如文可知。
第三十一卷
第三明缘起观者。寻思六事诸法生故。彼彼
法生等者。谓前前支生故后后支生。前前支
灭故后后支灭也。此中都无自在作者乃至
转变诸法。此破外道计自在天为能作者生
者死者。又破数论计有冥性名自性计有我
谛名士夫馀二十三谛名中间中间是所转变
故。若内若外者。十二支中根所摄者名内。尘
所摄者名外。前际无知后际无知等者。过去
十因牵现生死。且举无明。故云前际无知。
现在十因牵当生死。且举无明。故云后际无
明。如是分别十二支性名思自相。寻思理
中。作初寻观待道理。谓唯观待业果谓无明
等假说作者受者。都无真实作者受者。又于
此中有二种果者及二种因。二种果者。一自
体果。谓于今世诸异熟生六处等法者。六根
六尘名自体果。二受用境界果。谓爱非爱业
增上所起等者。即是六受受用六尘。尘是所
受用受是能受用。二因者。一牵引因二生起
因。牵引因者谓于二界乃至触受种子者。由
迷前说二种果故起愚痴。愚痴发行。行能引
发识名言种。名言种复能引发名色种子。名
色种子复引六处种子。六处种子复引触种。
触种复引受支种子。如是七支前牵引后。三
藏云。牵引因正取善恶业体。今此文中通取
行因无明及行所引五支种子。并名牵引因。
下释相牵引意。为令当来生支想所摄识名
寻思六事差别所缘观。如文可知。
第三十一卷
第三明缘起观者。寻思六事诸法生故。彼彼
法生等者。谓前前支生故后后支生。前前支
灭故后后支灭也。此中都无自在作者乃至
转变诸法。此破外道计自在天为能作者生
者死者。又破数论计有冥性名自性计有我
谛名士夫馀二十三谛名中间中间是所转变
故。若内若外者。十二支中根所摄者名内。尘
所摄者名外。前际无知后际无知等者。过去
十因牵现生死。且举无明。故云前际无知。
现在十因牵当生死。且举无明。故云后际无
明。如是分别十二支性名思自相。寻思理
中。作初寻观待道理。谓唯观待业果谓无明
等假说作者受者。都无真实作者受者。又于
此中有二种果者及二种因。二种果者。一自
体果。谓于今世诸异熟生六处等法者。六根
六尘名自体果。二受用境界果。谓爱非爱业
增上所起等者。即是六受受用六尘。尘是所
受用受是能受用。二因者。一牵引因二生起
因。牵引因者谓于二界乃至触受种子者。由
迷前说二种果故起愚痴。愚痴发行。行能引
发识名言种。名言种复能引发名色种子。名
色种子复引六处种子。六处种子复引触种。
触种复引受支种子。如是七支前牵引后。三
藏云。牵引因正取善恶业体。今此文中通取
行因无明及行所引五支种子。并名牵引因。
下释相牵引意。为令当来生支想所摄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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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六处触受次第生故。今先摄受彼法种子
如是一切名牵引因者。如是七支望生老死
当起识等。一切皆是牵引因体。言想所摄识
者。想者是名生支名所摄识。生起因者谓若
领受诸无明触所生受时等者。正于现在领
受前际老死所摄受时起境界受。亦起求后
身爱。因此二爱为缘生取。故云及能摄受爱
品痴品所有诸取。取是爱增爱增名取。是故
四取以爱为体。故言爱爱品所有诸取。此取
与痴相应复云痴品所有诸取。由此爱取润
八支种为增上缘令所牵引识等种子与异熟
果。即说爱取有三支名生起因。三藏云。生起
因正取爱取文中。约受辨所生爱名生起因。
由此二因增上缘力故便为三苦之所随逐招
集一切纯大苦蕴等者。二因即说前十支为
二因体。因成得果三苦随逐。第四明六界观
者。寻思六事。寻思去来今世六界为缘得入
母胎等者。谓舍中有观待生有四大空识依
托不净得入母胎。复由宿世诸业烦恼及自
名言种子以为因缘等。尽解观待义。法尔道
理中云成立法性者。如四大性坚湿暖动非
因缘依。性自成立。难思法性者。不应思惟地
何故坚而不是湿等。安住法性者。有佛无佛
地常坚等。第五明以六事寻思阿那波那念
谓依佛教能正了知于入出息境系心了达无
有忘失。是阿那波那念义。又思彼息内身可
得系属身故名内。是外风类名外处摄故。内
外差别名知事。又思入息出息各有二者。一
入息二中间入息。出息亦尔。复知如是为长
如是一切名牵引因者。如是七支望生老死
当起识等。一切皆是牵引因体。言想所摄识
者。想者是名生支名所摄识。生起因者谓若
领受诸无明触所生受时等者。正于现在领
受前际老死所摄受时起境界受。亦起求后
身爱。因此二爱为缘生取。故云及能摄受爱
品痴品所有诸取。取是爱增爱增名取。是故
四取以爱为体。故言爱爱品所有诸取。此取
与痴相应复云痴品所有诸取。由此爱取润
八支种为增上缘令所牵引识等种子与异熟
果。即说爱取有三支名生起因。三藏云。生起
因正取爱取文中。约受辨所生爱名生起因。
由此二因增上缘力故便为三苦之所随逐招
集一切纯大苦蕴等者。二因即说前十支为
二因体。因成得果三苦随逐。第四明六界观
者。寻思六事。寻思去来今世六界为缘得入
母胎等者。谓舍中有观待生有四大空识依
托不净得入母胎。复由宿世诸业烦恼及自
名言种子以为因缘等。尽解观待义。法尔道
理中云成立法性者。如四大性坚湿暖动非
因缘依。性自成立。难思法性者。不应思惟地
何故坚而不是湿等。安住法性者。有佛无佛
地常坚等。第五明以六事寻思阿那波那念
谓依佛教能正了知于入出息境系心了达无
有忘失。是阿那波那念义。又思彼息内身可
得系属身故名内。是外风类名外处摄故。内
外差别名知事。又思入息出息各有二者。一
入息二中间入息。出息亦尔。复知如是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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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息者即知入息出息起续多时是长。如
是为短入出息者。中间入出息暂起名短。如
是依止净行所缘寻思六事差别观已。下结
及指也。结前五停心观名净行所缘。乃至若
依止善巧所缘及净惑所缘。于其自处我后
当说者下。辨善巧所缘净惑所缘处名为自
处也。上来多文总是第二明心一境性通于
止观。自下第三明九种加行。于中初总举黑
白各九别列白品九名相对辨异。次随别解
释白品九种。后结二品辨其顺逆总束。障治
十八名心一境性。由此九种白品所摄加行
能令其心速疾得定者。此据闻思心中作九
加行能速得定。令三摩地转更升进者。此据
定心作九加行能令等持转更升进。又由此
故于所应往地及随所应得能速疾往无有
稽迟者。欲起神通往于他地及随所欲修起
功德。由此九种加行所欲速成。随别解释中
一想应加行者。谓贪欲者修不净观等药病
相应故。二串习加行者于止观品曾多习
乃至至少分非于一切观行皆初修业。所以
者何下。举初修业显曾串习。三不缓加行。谓
起无间慇重。二修和敬业者。谓六和敬。四
无倒加行。如师开悟。即如是学离自慢等。五
应时加行。修止举舍次应其时。又能了知止
观举舍四法体相及时。止体即九相心住。止
相有二。一所缘相即是止品所知本质同分
影像是止所缘相。二因缘相本意谓依奢摩
他熏习修止。恐依止修心沈没故为令止心
离于沈没得清净故修观加行。修观加行望
是为短入出息者。中间入出息暂起名短。如
是依止净行所缘寻思六事差别观已。下结
及指也。结前五停心观名净行所缘。乃至若
依止善巧所缘及净惑所缘。于其自处我后
当说者下。辨善巧所缘净惑所缘处名为自
处也。上来多文总是第二明心一境性通于
止观。自下第三明九种加行。于中初总举黑
白各九别列白品九名相对辨异。次随别解
释白品九种。后结二品辨其顺逆总束。障治
十八名心一境性。由此九种白品所摄加行
能令其心速疾得定者。此据闻思心中作九
加行能速得定。令三摩地转更升进者。此据
定心作九加行能令等持转更升进。又由此
故于所应往地及随所应得能速疾往无有
稽迟者。欲起神通往于他地及随所欲修起
功德。由此九种加行所欲速成。随别解释中
一想应加行者。谓贪欲者修不净观等药病
相应故。二串习加行者于止观品曾多习
乃至至少分非于一切观行皆初修业。所以
者何下。举初修业显曾串习。三不缓加行。谓
起无间慇重。二修和敬业者。谓六和敬。四
无倒加行。如师开悟。即如是学离自慢等。五
应时加行。修止举舍次应其时。又能了知止
观举舍四法体相及时。止体即九相心住。止
相有二。一所缘相即是止品所知本质同分
影像是止所缘相。二因缘相本意谓依奢摩
他熏习修止。恐依止修心沈没故为令止心
离于沈没得清净故修观加行。修观加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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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止为因缘相。云何为观谓四行三门六
事差别所缘观行者。即次前卷云四种毗钵
舍那。谓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
伺察名四行也。三门者。一唯随相行。二随寻
思行。三随伺察行。六事即是义事相品时理。
观相有二。一所缘相谓观品所知本质事同
分影像随观心起。二因缘相谓依毗钵舍那
所熏习心。恐依观心太浮掉动。为令观心离
于掉动得清净故修奢摩他所有加行与后胜
观作因缘相。或恐沈下时者谓知心羸劣恐
沈没时。于止观品调柔正直等者。止观均平
名调柔正直。舍相谓由所缘令心上舍等者。
景云。极舍沈掉令心上舍。若太过精进则心
浮动。为此不得太过精进。泰云。于所缘境极
离止举。名增上缘舍时谓于止观品创离掉
举。是修舍时。亦应说言于止观品所有沈没
心已解脱是修舍时。六解了加行。谓于如是
所说诸相善取善了知入住出所有诸定随意
皆能。或时弃舍定境影像作意思惟欲界散
心所缘本质诸境界等名解了加行者。此据
解了定心相分影像似。散心所缘本性之境。
如此即名舍影像观质。三藏云。弃舍定中所
缘影像。乃缘本林中骨锁本质。七八可知。
九正加行文分二。初略标其相。二其正除遣
下广释五门。初中谓于所缘乃至诸不净相
者。初观青瘀。次即舍观膀胀。次又舍观脓烂
等相。由除境相而起作意。于所缘境数正除
遣别境现前。名正加行。就广释中。初列次释。
后简取正明。释中不取诸相不念也。由缘馀
事差别所缘观行者。即次前卷云四种毗钵
舍那。谓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
伺察名四行也。三门者。一唯随相行。二随寻
思行。三随伺察行。六事即是义事相品时理。
观相有二。一所缘相谓观品所知本质事同
分影像随观心起。二因缘相谓依毗钵舍那
所熏习心。恐依观心太浮掉动。为令观心离
于掉动得清净故修奢摩他所有加行与后胜
观作因缘相。或恐沈下时者谓知心羸劣恐
沈没时。于止观品调柔正直等者。止观均平
名调柔正直。舍相谓由所缘令心上舍等者。
景云。极舍沈掉令心上舍。若太过精进则心
浮动。为此不得太过精进。泰云。于所缘境极
离止举。名增上缘舍时谓于止观品创离掉
举。是修舍时。亦应说言于止观品所有沈没
心已解脱是修舍时。六解了加行。谓于如是
所说诸相善取善了知入住出所有诸定随意
皆能。或时弃舍定境影像作意思惟欲界散
心所缘本质诸境界等名解了加行者。此据
解了定心相分影像似。散心所缘本性之境。
如此即名舍影像观质。三藏云。弃舍定中所
缘影像。乃缘本林中骨锁本质。七八可知。
九正加行文分二。初略标其相。二其正除遣
下广释五门。初中谓于所缘乃至诸不净相
者。初观青瘀。次即舍观膀胀。次又舍观脓烂
等相。由除境相而起作意。于所缘境数正除
遣别境现前。名正加行。就广释中。初列次释。
后简取正明。释中不取诸相不念也。由缘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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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地境思惟馀定地故名于馀作意者。如初
静虑缘上地法上地静虑缘下地法等。名缘
馀定地境。简取正明中分二。初总标简取所
明二种。二出其相。前中。虽遍安立一切所缘
正除遣相总有五种。然此义中意取内摄其
心不念作意者。此中第九辨正加行。正能除
遣所缘境相故。于其中意取第一内摄其心。
第二皆一切相不念作意也。第三仍缘他地
境。第四仍观不净等境。第五仍缘无相界作
意思惟。是故后三不顺除遣正加行事。第二
出其正加行相中而解不念作意相。二复行
有相有分别已下解内摄其心。前中。谓初修
业者全不于五停所缘境系缚其心。唯念得
无散乃至离诸作用于内适悦于外相无思
惟。除遣所缘。修习行中摄受适悦。第二解内
摄其心中。初法次喻后合。初云复行有相有
分别不净等境等者。此明由不念作意而取
外相不净等境。云何而行乃至不取不舍下。
释不舍不取之义。由于所缘止行转故不名
为舍乃至不能往趣乃至现观所知境事。此
返解释。由数胜解数除遣故下。顺释。譬如世
间下。第二举喻显之。此中道理下。第三合喻。
于狭少境起胜解已即于狭少而正除遣等
者。且如初缘狭少青观起胜解已即除遣缘广
大青或无量青次即除遣当知亦尔。于狭少
青正除遣已或于狭少黄色复起胜解。或于
广大青或无量青而起胜解。于其广大及于
无量当知亦尔者。缘广青已次即除遣更观
广大黄。或无量青或狭少青等无量亦尔。若
静虑缘上地法上地静虑缘下地法等。名缘
馀定地境。简取正明中分二。初总标简取所
明二种。二出其相。前中。虽遍安立一切所缘
正除遣相总有五种。然此义中意取内摄其
心不念作意者。此中第九辨正加行。正能除
遣所缘境相故。于其中意取第一内摄其心。
第二皆一切相不念作意也。第三仍缘他地
境。第四仍观不净等境。第五仍缘无相界作
意思惟。是故后三不顺除遣正加行事。第二
出其正加行相中而解不念作意相。二复行
有相有分别已下解内摄其心。前中。谓初修
业者全不于五停所缘境系缚其心。唯念得
无散乃至离诸作用于内适悦于外相无思
惟。除遣所缘。修习行中摄受适悦。第二解内
摄其心中。初法次喻后合。初云复行有相有
分别不净等境等者。此明由不念作意而取
外相不净等境。云何而行乃至不取不舍下。
释不舍不取之义。由于所缘止行转故不名
为舍乃至不能往趣乃至现观所知境事。此
返解释。由数胜解数除遣故下。顺释。譬如世
间下。第二举喻显之。此中道理下。第三合喻。
于狭少境起胜解已即于狭少而正除遣等
者。且如初缘狭少青观起胜解已即除遣缘广
大青或无量青次即除遣当知亦尔。于狭少
青正除遣已或于狭少黄色复起胜解。或于
广大青或无量青而起胜解。于其广大及于
无量当知亦尔者。缘广青已次即除遣更观
广大黄。或无量青或狭少青等无量亦尔。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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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色法所有相貌影像显现当知是粗变化相
似者。若缘色法影像是粗。似于变化。诸无色
法假名为先如所领受增上力故影像显现者。
若观无色馀所取法无相貌故。寻名领受增
上力故。影像显现。如此影像体性是何。三藏
云。随缘受想等诸非色法所起影像。即是本
质性类。名为彼法。次解净障。于中有二。初解
净障。二以四句分别能净障行。前中先总标
列。次随别解释。于中两番。初番中。怯弱障
者。谓于涅槃出离法及于世出世道远离之
法勤修行时。于杂染法有恋慕不乐希望忧
恼。故心怯弱。寻思障者。谓欲恚害等寻思。知
障过患。谓此障有故于其四种障在身时未
證不證已得退失。乃至生诸恶趣。名知障
过。修习对治中。初明怯弱治。后明盖覆等
治。前中初明通治。总用随念以为对治。由随
念作意庆悦其心。谓求出离及修远离。理亦
无难。令诸怯弱已生除遣未生不生。次明别
治。二明馀盖覆等非理作意用彼相违如理
作意为治者。有贪盖及欲寻者。不净想治。有
恚盖恚寻。修慈为治。惛沈睡眠。思明相为
治治。疑依三世诸行计我为有为无等。了知
三世诸行唯亲眷国土不死等。掉举恶作亲
眷寻等。修止行寂静为因缘法。已有当有今
有为治。第二番重解。如文可知。当知此中下
四句分别。能净障行。初句明随众多教顺观
众多。由观多故令止亦多。观又随境品类亦
多。正修行者下。第二明由观串习增长广大。
令止亦然。身心轻安与心一境互相资助展
似者。若缘色法影像是粗。似于变化。诸无色
法假名为先如所领受增上力故影像显现者。
若观无色馀所取法无相貌故。寻名领受增
上力故。影像显现。如此影像体性是何。三藏
云。随缘受想等诸非色法所起影像。即是本
质性类。名为彼法。次解净障。于中有二。初解
净障。二以四句分别能净障行。前中先总标
列。次随别解释。于中两番。初番中。怯弱障
者。谓于涅槃出离法及于世出世道远离之
法勤修行时。于杂染法有恋慕不乐希望忧
恼。故心怯弱。寻思障者。谓欲恚害等寻思。知
障过患。谓此障有故于其四种障在身时未
證不證已得退失。乃至生诸恶趣。名知障
过。修习对治中。初明怯弱治。后明盖覆等
治。前中初明通治。总用随念以为对治。由随
念作意庆悦其心。谓求出离及修远离。理亦
无难。令诸怯弱已生除遣未生不生。次明别
治。二明馀盖覆等非理作意用彼相违如理
作意为治者。有贪盖及欲寻者。不净想治。有
恚盖恚寻。修慈为治。惛沈睡眠。思明相为
治治。疑依三世诸行计我为有为无等。了知
三世诸行唯亲眷国土不死等。掉举恶作亲
眷寻等。修止行寂静为因缘法。已有当有今
有为治。第二番重解。如文可知。当知此中下
四句分别。能净障行。初句明随众多教顺观
众多。由观多故令止亦多。观又随境品类亦
多。正修行者下。第二明由观串习增长广大。
令止亦然。身心轻安与心一境互相资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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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相属。身心轻安离于粗重名转依。心一
境性离散乱名得转依。依于所知境现量智
生。问齐何当言下。第三明五停能净障行满
足分齐。初问后答。答中初明不净观成满
分齐。二类慈悯等四成满分齐故云当知亦
尔。下辨差别。谓多分慈心行相显现非瞋
恚相。于能随顺瞋恚缠处法心不趣入乃至
广说心不爱乐心不信解安住于舍深生厌逆
当于尔时修观行者应自了知我今已得慈悯
观。我今已得所修果齐此名为于慈悯观已
得究竟等。其若愚痴多者。观于缘起了十二
支唯是无常苦空无我行相显现非彼常乐身
见俱行。馀语如前。计我慢者界分别观。了
知此身唯多界性身假聚中种种差别相想显
现非见身聚一想显现。寻思多者。作数息观
寂止寻思名内寂静想现。非更得起种种寻
思戏论想现。问齐何当言奢摩他毗钵舍那
二种俱转下。第四明止观二道双运分齐。答
若有获得乃至修增上慧者。九相心住中第
九等持住亦名等引住。用此为依于世俗胜
义谛法观中修增上慧。彼于尔时由法观故
住任运转道无功用转不由加行等者。由多
修习不由功用止观双转。自下第三以颂总
收中嗢柁喃曰者。嗢柁喃颂有三。一者是初。
谓辨法时初以一颂谓不重颂总列诸门后依
门释。二者是中。即是重颂辨法未了中间举
颂重收前义。三者是后。谓辨法竟总举重颂
颂前义。今此四颂但是中颂。以安立中有其
五义。馀有第五修作意门未解。即举此颂重
境性离散乱名得转依。依于所知境现量智
生。问齐何当言下。第三明五停能净障行满
足分齐。初问后答。答中初明不净观成满
分齐。二类慈悯等四成满分齐故云当知亦
尔。下辨差别。谓多分慈心行相显现非瞋
恚相。于能随顺瞋恚缠处法心不趣入乃至
广说心不爱乐心不信解安住于舍深生厌逆
当于尔时修观行者应自了知我今已得慈悯
观。我今已得所修果齐此名为于慈悯观已
得究竟等。其若愚痴多者。观于缘起了十二
支唯是无常苦空无我行相显现非彼常乐身
见俱行。馀语如前。计我慢者界分别观。了
知此身唯多界性身假聚中种种差别相想显
现非见身聚一想显现。寻思多者。作数息观
寂止寻思名内寂静想现。非更得起种种寻
思戏论想现。问齐何当言奢摩他毗钵舍那
二种俱转下。第四明止观二道双运分齐。答
若有获得乃至修增上慧者。九相心住中第
九等持住亦名等引住。用此为依于世俗胜
义谛法观中修增上慧。彼于尔时由法观故
住任运转道无功用转不由加行等者。由多
修习不由功用止观双转。自下第三以颂总
收中嗢柁喃曰者。嗢柁喃颂有三。一者是初。
谓辨法时初以一颂谓不重颂总列诸门后依
门释。二者是中。即是重颂辨法未了中间举
颂重收前义。三者是后。谓辨法竟总举重颂
颂前义。今此四颂但是中颂。以安立中有其
五义。馀有第五修作意门未解。即举此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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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前义故名为中。今此四颂颂前二门。初三
颂颂心一境性。后之一颂颂于净障。心一境
性中。初明心一境性。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
观。三明九种加行通止观。中先明止后明观。
观中初明四种。二明三门六事。今此颂中初
一颂颂三门六事差别所缘。次二颂颂九种
加行。就五门安立中上来三段辨四门讫。自
下第四释第五修作意门。于中有二。初明初
修业者为證心一境性及断喜乐修四作意。
二教初修业者于修作意取五种相。前中复
二。初牒前标列。后别解释。前中。云始修业
者。于所安立普遍相中由一境性及净诸障
离邪加行学正加行者。前第三瑜伽初有三
门。一往庆门二是寻求三方安立。安立中有
五门。一护养定资粮。二远离。三心境性。四
净障。五修作意。今牒第三于所安立五义中。
心一境性普遍缘故。故云于所安立普遍相
中心一境性及净诸障离于九种邪加行学于
九种正加行等。此则牒前。彼应最初至四种
作意者。此则标数。次列四名。
就别解释中有两番释。初番可解。第二番中
文分为三。一解可厌患处略有四种。一自衰
损二他衰损。会遇现前三自兴盛四他兴盛离
变坏。二解可欣有三。一随念三宝谓我与诸
具戒具德等共为法侣等意但取彼所念僧宝。
第二随念学处清净尸罗清净中还云。我得
与彼同梵行者同戒同学同其所见等者。意念
自身三慧清净与胜人等令心欣乐。三于自所
證差别深生信解无怯弱处令心欣乐。中有
颂颂心一境性。后之一颂颂于净障。心一境
性中。初明心一境性。二明心一境性通于止
观。三明九种加行通止观。中先明止后明观。
观中初明四种。二明三门六事。今此颂中初
一颂颂三门六事差别所缘。次二颂颂九种
加行。就五门安立中上来三段辨四门讫。自
下第四释第五修作意门。于中有二。初明初
修业者为證心一境性及断喜乐修四作意。
二教初修业者于修作意取五种相。前中复
二。初牒前标列。后别解释。前中。云始修业
者。于所安立普遍相中由一境性及净诸障
离邪加行学正加行者。前第三瑜伽初有三
门。一往庆门二是寻求三方安立。安立中有
五门。一护养定资粮。二远离。三心境性。四
净障。五修作意。今牒第三于所安立五义中。
心一境性普遍缘故。故云于所安立普遍相
中心一境性及净诸障离于九种邪加行学于
九种正加行等。此则牒前。彼应最初至四种
作意者。此则标数。次列四名。
就别解释中有两番释。初番可解。第二番中
文分为三。一解可厌患处略有四种。一自衰
损二他衰损。会遇现前三自兴盛四他兴盛离
变坏。二解可欣有三。一随念三宝谓我与诸
具戒具德等共为法侣等意但取彼所念僧宝。
第二随念学处清净尸罗清净中还云。我得
与彼同梵行者同戒同学同其所见等者。意念
自身三慧清净与胜人等令心欣乐。三于自所
證差别深生信解无怯弱处令心欣乐。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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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念我今有力能得未得等故令心欢喜令
心欣乐。二又由前后勇猛精进已任所證复
于后时更有所證生信欣乐是名异门。景师
解云。异门者新有所證心王欣乐于旧證故
名异门。亦可异于初番。初番但云由此作意
于可欣尚法令心欣乐。是名资润作意以解
欣尚。今约缘于三境一念三宝二念学处尸罗
清净三于自所證生信欣乐。故异于前。今解。
前云有我今力乃至于现法中能得未得等
故生欢喜。今云由随念已得复后于时所證
深生信解。故异前门。自下第三明依二处生
四作意以障功能。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第三十二卷
自下第二教初修业者于修作意取五种相。
文分为二。初先教诲始修业者。依五停观一
一教取五相修习。二如是所有初修业者。蒙
正教诲修正行时已下。明初业者如教修行
得色界定。前中复二。初总问答标列。二别解
释。初问云何初修业者乃至心一境性者。问。
始修业时如贪行者等。安立不净等。随所安
立正修行等。云何最初触證不净断贪喜乐
等心一境性。答。谓善瑜伽师乃至取五种相
等者。善师教初修者依见闻比度取五种相。
正修行时触證不净断贪喜乐等心一境性。
此五相中厌离相过患相了别事相即是前说
调练作意。欣乐相即是前中资润作意。唯光
明相非前所明。第二别解中二。初教多贪行
者依五种相修不净观。二类多瞋痴慢寻思
者修慈等观。前中初问后答。答中有三。初明
心欣乐。二又由前后勇猛精进已任所證复
于后时更有所證生信欣乐是名异门。景师
解云。异门者新有所證心王欣乐于旧證故
名异门。亦可异于初番。初番但云由此作意
于可欣尚法令心欣乐。是名资润作意以解
欣尚。今约缘于三境一念三宝二念学处尸罗
清净三于自所證生信欣乐。故异于前。今解。
前云有我今力乃至于现法中能得未得等
故生欢喜。今云由随念已得复后于时所證
深生信解。故异前门。自下第三明依二处生
四作意以障功能。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第三十二卷
自下第二教初修业者于修作意取五种相。
文分为二。初先教诲始修业者。依五停观一
一教取五相修习。二如是所有初修业者。蒙
正教诲修正行时已下。明初业者如教修行
得色界定。前中复二。初总问答标列。二别解
释。初问云何初修业者乃至心一境性者。问。
始修业时如贪行者等。安立不净等。随所安
立正修行等。云何最初触證不净断贪喜乐
等心一境性。答。谓善瑜伽师乃至取五种相
等者。善师教初修者依见闻比度取五种相。
正修行时触證不净断贪喜乐等心一境性。
此五相中厌离相过患相了别事相即是前说
调练作意。欣乐相即是前中资润作意。唯光
明相非前所明。第二别解中二。初教多贪行
者依五种相修不净观。二类多瞋痴慢寻思
者修慈等观。前中初问后答。答中有三。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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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五相推求观察。次如是汝由善取如是厌
离想故等已下。结不净观趣入念处。后初修
业者始修业时诸瑜伽师依不净观教诲等结
正教行。前中虽五相而分为四段以厌欣二
相合为一段。故初段明教取厌欣欣修不净
观。于中有三教。初明教取厌离相。次明教取
欣乐相。后明由厌离欣乐二相当得身心轻
安一心境性。前中初明由闻见丧失及自身
證退失事故生厌。即上所言或见或闻或心
比度是也。或由恶作者。由求淫欲散失财物。
或由家火者。是鼠。二明教心厌患作意受
持。病病法性者。泰云。病是能病。是现所依
五蕴。名病法性。就教取欣乐相中。云如是
曰于一种尸罗清净为先欢悦。复于除障当
生喜悦。若汝获得前后所證少分差别者。牒
问前后欢悦喜悦。于佛或佛弟子及自后时
更有所證发喜悦意。如是行相诸适悦意先
名欢悦。今名喜悦总名悦意者。结名总别。汝
若如是背诸黑品已下。第二解过患相。色等
十相者。有释四大青黄赤白男女是也。今云
色声香味触男女生老死也。欲等八寻思者。
谓欲恚害不死亲里国土本所作曾所受乐。
泰云。八恶觉。贪等五盖名随烦恼。如对法说。
如是诸相能令其心作用遽务等者。此明相
等三法增。上过患。备云。即前论解。障出离心
名为思慕。障远离意名为躁扰。泰云。此之三
法是苦谛体而非圣体。故云是苦非圣。又汝
应依乃至寂灭乐想者。教修六想治前过。于
六想初二治初十想过患。前由取于色等十
离想故等已下。结不净观趣入念处。后初修
业者始修业时诸瑜伽师依不净观教诲等结
正教行。前中虽五相而分为四段以厌欣二
相合为一段。故初段明教取厌欣欣修不净
观。于中有三教。初明教取厌离相。次明教取
欣乐相。后明由厌离欣乐二相当得身心轻
安一心境性。前中初明由闻见丧失及自身
證退失事故生厌。即上所言或见或闻或心
比度是也。或由恶作者。由求淫欲散失财物。
或由家火者。是鼠。二明教心厌患作意受
持。病病法性者。泰云。病是能病。是现所依
五蕴。名病法性。就教取欣乐相中。云如是
曰于一种尸罗清净为先欢悦。复于除障当
生喜悦。若汝获得前后所證少分差别者。牒
问前后欢悦喜悦。于佛或佛弟子及自后时
更有所證发喜悦意。如是行相诸适悦意先
名欢悦。今名喜悦总名悦意者。结名总别。汝
若如是背诸黑品已下。第二解过患相。色等
十相者。有释四大青黄赤白男女是也。今云
色声香味触男女生老死也。欲等八寻思者。
谓欲恚害不死亲里国土本所作曾所受乐。
泰云。八恶觉。贪等五盖名随烦恼。如对法说。
如是诸相能令其心作用遽务等者。此明相
等三法增。上过患。备云。即前论解。障出离心
名为思慕。障远离意名为躁扰。泰云。此之三
法是苦谛体而非圣体。故云是苦非圣。又汝
应依乃至寂灭乐想者。教修六想治前过。于
六想初二治初十想过患。前由取于色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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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令心作用遽务。今观十相决定无想。于无
相中无作用想。是则不起遽务作用。次二治
八寻思。前由八种分别寻思能生思慕。今由
于彼贪恚等事无分别想。于无分别中不作
思慕躁扰。故此二想治寻思。然于八中合本
处作曾所受乐为一。故亦名七寻思。后二治
随烦恼。前由起随烦恼令心染污恒不寂静
恒被娆恼。今修寂静相不起随烦恼。故离娆
恼。第三解光明相。由修六想恐心沈没。教
观光明。第四解了别事相中。初教诸冢间取
青瘀等相还所住处系念在前类身亦尔。后
教思惟不净加行。于中有三。初明教思惟止
品加行。次明教思惟观品加行。后明总教二
品加行中分明数习修光明想。前中初法次
喻后况。法中无相想者。不见自他色等十相。
无分别想者。由观死尸更不分别贪恚害等
八种分别。寂静想者。由观死尸随烦恼等不
生作家静想。无作用想者。由观死尸不见十
相。作无遽务作用之相。无所思慕无躁扰相
者。由观死尸不复分别亲里寻思。作无思
慕无躁扰而离诸烧恼。寂灭乐想者。由观死
尸随烦恼寂灭。作离烦恼寂灭乐想。又于其
中至分明现前者。此劝适了知乱不乱分明
现前。下出所了乱不乱相。若正观时相寻思
随烦恼起应知是乱。若于观时心一境性随六
想修应知不乱。又汝于此乱不乱相至无相无
分别寂静而转者。既了乱不乱相。即应安住
一所缘境令心寂相续流住。又若汝心乃至
发勤精进者。劝知过起微细难知。为求识过
相中无作用想。是则不起遽务作用。次二治
八寻思。前由八种分别寻思能生思慕。今由
于彼贪恚等事无分别想。于无分别中不作
思慕躁扰。故此二想治寻思。然于八中合本
处作曾所受乐为一。故亦名七寻思。后二治
随烦恼。前由起随烦恼令心染污恒不寂静
恒被娆恼。今修寂静相不起随烦恼。故离娆
恼。第三解光明相。由修六想恐心沈没。教
观光明。第四解了别事相中。初教诸冢间取
青瘀等相还所住处系念在前类身亦尔。后
教思惟不净加行。于中有三。初明教思惟止
品加行。次明教思惟观品加行。后明总教二
品加行中分明数习修光明想。前中初法次
喻后况。法中无相想者。不见自他色等十相。
无分别想者。由观死尸更不分别贪恚害等
八种分别。寂静想者。由观死尸随烦恼等不
生作家静想。无作用想者。由观死尸不见十
相。作无遽务作用之相。无所思慕无躁扰相
者。由观死尸不复分别亲里寻思。作无思
慕无躁扰而离诸烧恼。寂灭乐想者。由观死
尸随烦恼寂灭。作离烦恼寂灭乐想。又于其
中至分明现前者。此劝适了知乱不乱分明
现前。下出所了乱不乱相。若正观时相寻思
随烦恼起应知是乱。若于观时心一境性随六
想修应知不乱。又汝于此乱不乱相至无相无
分别寂静而转者。既了乱不乱相。即应安住
一所缘境令心寂相续流住。又若汝心乃至
发勤精进者。劝知过起微细难知。为求识过
第三瑜伽处 第 468a 页 T42-0468.png
应勤精进。世尊依此已下。第二举喻。大等生
等者。三藏云。应言大生等生。即长者儿。若生
自大夫人名为大生。生自小妇名为等生。泰
云。劫初始立王时众人共许为大。许者非一。
故名等。复许为大。故总云大等。自此已后所
有人王从大等生故。名大等生。后言等者。向
上等是。又解。帝王名大等。诸侯名生等。滟溢
之言。覆脱之言若。如是苾刍已下第三况也。
是瑜伽师已下。第二教思惟观品加行。于
中分二。初结前止道善不善修。若不能善
修者更次观道作意思惟诸不净相。泰云。出
自理观勤策方起。出于理观住于事观。今
解。劝出止品所缘境相。当住观品境相。后正
明观。于中有二。初明二种作意修不净观。后
不非修习已下明此观门非顿观察。前中先
作假想胜解。次当趣入真实作意。广大胁山
者。泰云。王舍城门西有山名毗富罗。此唐云
广大。上狭下广形若人胁故借为名。又非修
习乃至寻复令心于内寂静者。明非观一死
尸青瘀则观二尸乃至一切相续别观既
不须观。观法云何。谓才应于一尸骸青瘀起
于胜解。寻复摄心不观青瘀于内寂静。次复
进观二尸青瘀还即于摄心不观青瘀。乃至
观于一切青瘀还即摄心。于此所缘境相喜
乐明净无诸扰恼不强励力齐尔时。应于如
是尸骸发起胜解。言若才于此至应修寂静
者。若观青瘀励力方起即应摄心住内寂静
不缘青瘀。如是令心内寂静已乃至寂静而
转者。从初观一死尸终至无量内略其心不
等者。三藏云。应言大生等生。即长者儿。若生
自大夫人名为大生。生自小妇名为等生。泰
云。劫初始立王时众人共许为大。许者非一。
故名等。复许为大。故总云大等。自此已后所
有人王从大等生故。名大等生。后言等者。向
上等是。又解。帝王名大等。诸侯名生等。滟溢
之言。覆脱之言若。如是苾刍已下第三况也。
是瑜伽师已下。第二教思惟观品加行。于
中分二。初结前止道善不善修。若不能善
修者更次观道作意思惟诸不净相。泰云。出
自理观勤策方起。出于理观住于事观。今
解。劝出止品所缘境相。当住观品境相。后正
明观。于中有二。初明二种作意修不净观。后
不非修习已下明此观门非顿观察。前中先
作假想胜解。次当趣入真实作意。广大胁山
者。泰云。王舍城门西有山名毗富罗。此唐云
广大。上狭下广形若人胁故借为名。又非修
习乃至寻复令心于内寂静者。明非观一死
尸青瘀则观二尸乃至一切相续别观既
不须观。观法云何。谓才应于一尸骸青瘀起
于胜解。寻复摄心不观青瘀于内寂静。次复
进观二尸青瘀还即于摄心不观青瘀。乃至
观于一切青瘀还即摄心。于此所缘境相喜
乐明净无诸扰恼不强励力齐尔时。应于如
是尸骸发起胜解。言若才于此至应修寂静
者。若观青瘀励力方起即应摄心住内寂静
不缘青瘀。如是令心内寂静已乃至寂静而
转者。从初观一死尸终至无量内略其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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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无量青瘀等相。然心当彼青瘀等起。故言
不全弃舍。而复不作青瘀等解。故言亦不分
别。尔时其心仍当青瘀而无分别。故言唯即
于此所缘境相安住其心无相无分别寂静而
转。泰云。微除微略不净观境故不显现。然观
小色故不全弃舍有分别相。于小色中亦不
作意分别。竟言我观小色即于此小色所缘
境中安住于心无众多色相及作意分别寂静
而转。自下第三明二道加行中。修光明相也。
第二结不净观趣入念处中。初结五相明由
趣入。后明依聚落护身心。前中于时时中已
下。是简五相也。言于时时中内心寂静者。修
止行也。于时时中由随相行毗钵舍那思择
诸法者。修于观也。于自他身内外等者。谓于
自他未死身内外不净及死后出送冢间青瘀
等位数起胜解取不净相。又复摄心于内寂
静。此中若自他身根名内。扶根尘名外。亦
可取自他身身内不净名内。若取自他身之
外相不净名外。于奢摩他品者乃至于内修
受心法观者。以闻心取彼六想内略俱行四
蕴。名修内受心法观。摄心住于六想名为内
略。受等非色四蕴体相无杂故名无乱。亦可
定之境故名无乱。于无散乱品者。谓汝于先
散心取境过去尽灭四无色蕴。及今作观行
时中间失念取相寻思随烦恼境四无色蕴。
汝应于此以闻思心如理思推。此四蕴性是
诳幻率尔现前多诸过患不可保信。如是名
为于外修受心法观。泰云。内念住心用胜外
念住。不缘五欲名无散乱。于毗钵舍那品者
不全弃舍。而复不作青瘀等解。故言亦不分
别。尔时其心仍当青瘀而无分别。故言唯即
于此所缘境相安住其心无相无分别寂静而
转。泰云。微除微略不净观境故不显现。然观
小色故不全弃舍有分别相。于小色中亦不
作意分别。竟言我观小色即于此小色所缘
境中安住于心无众多色相及作意分别寂静
而转。自下第三明二道加行中。修光明相也。
第二结不净观趣入念处中。初结五相明由
趣入。后明依聚落护身心。前中于时时中已
下。是简五相也。言于时时中内心寂静者。修
止行也。于时时中由随相行毗钵舍那思择
诸法者。修于观也。于自他身内外等者。谓于
自他未死身内外不净及死后出送冢间青瘀
等位数起胜解取不净相。又复摄心于内寂
静。此中若自他身根名内。扶根尘名外。亦
可取自他身身内不净名内。若取自他身之
外相不净名外。于奢摩他品者乃至于内修
受心法观者。以闻心取彼六想内略俱行四
蕴。名修内受心法观。摄心住于六想名为内
略。受等非色四蕴体相无杂故名无乱。亦可
定之境故名无乱。于无散乱品者。谓汝于先
散心取境过去尽灭四无色蕴。及今作观行
时中间失念取相寻思随烦恼境四无色蕴。
汝应于此以闻思心如理思推。此四蕴性是
诳幻率尔现前多诸过患不可保信。如是名
为于外修受心法观。泰云。内念住心用胜外
念住。不缘五欲名无散乱。于毗钵舍那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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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于内外修受心法观者。观品四蕴非散
乱心名内受心法。取相分别边名外受心法。
又汝应于念住加行已下。第二教依聚落护
身心。若于如是诸境界相不应策发诸根等
者。景云。若于染境不应策根莫作功用。若于
生善境界汝应策根正作功用。隔之言路。泰
云。入聚落时见恶境界不策诸根。若见母邑
即策诸根以住正念。如说贪行是不净观之
所调伏已下。第二类馀四停观。初总类同。后
显差别异。不净观。于中分四。初解慈观。复分
为二。初解于三品有情修与乐观。二又彼不
舍已下。明慈行趣入念住。前中或无罪欲乐
等者。谓欲界无罪欲乐。初二定地无罪有喜
乐。第三定地无罪离喜之乐也。第二文中。云
馀亦于彼乃至如是名为于外身修循身观
者。诸馀有情于彼同说我亲怨中亦是彼家
亲怨中品。如我欲乐背苦彼亲怨中亦复欲
乐背苦。作此念时名于外身修循身观。如我
既尔彼诸有情亦复如是者。如我自身有亲
怨中人。彼诸有情亦复如是。有亲怨中人。如
我自欲求得胜乐彼诸有情亦复如是者。如
我虽有亲怨中人。然自求胜乐。彼诸有情随
有亲怨中人。亦于自身求得胜乐。彼诸有情
与已平者等。此明于自他身平等与乐。文中
但云与已平等与已相似当与彼乐。将知
平等亦与已乐。自他俱与。名于内外修循身
观。泰云。如我既欲乐背苦。彼诸有情亦复如
是欲乐背苦。我当与彼利益安乐。名内外观。
此四念住总约诸蕴说名坏缘念住等者。此
乱心名内受心法。取相分别边名外受心法。
又汝应于念住加行已下。第二教依聚落护
身心。若于如是诸境界相不应策发诸根等
者。景云。若于染境不应策根莫作功用。若于
生善境界汝应策根正作功用。隔之言路。泰
云。入聚落时见恶境界不策诸根。若见母邑
即策诸根以住正念。如说贪行是不净观之
所调伏已下。第二类馀四停观。初总类同。后
显差别异。不净观。于中分四。初解慈观。复分
为二。初解于三品有情修与乐观。二又彼不
舍已下。明慈行趣入念住。前中或无罪欲乐
等者。谓欲界无罪欲乐。初二定地无罪有喜
乐。第三定地无罪离喜之乐也。第二文中。云
馀亦于彼乃至如是名为于外身修循身观
者。诸馀有情于彼同说我亲怨中亦是彼家
亲怨中品。如我欲乐背苦彼亲怨中亦复欲
乐背苦。作此念时名于外身修循身观。如我
既尔彼诸有情亦复如是者。如我自身有亲
怨中人。彼诸有情亦复如是。有亲怨中人。如
我自欲求得胜乐彼诸有情亦复如是者。如
我虽有亲怨中人。然自求胜乐。彼诸有情随
有亲怨中人。亦于自身求得胜乐。彼诸有情
与已平者等。此明于自他身平等与乐。文中
但云与已平等与已相似当与彼乐。将知
平等亦与已乐。自他俱与。名于内外修循身
观。泰云。如我既欲乐背苦。彼诸有情亦复如
是欲乐背苦。我当与彼利益安乐。名内外观。
此四念住总约诸蕴说名坏缘念住等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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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总缘五蕴名杂缘法念住。差别修身念住
者但取青等显色长等形色身业表色。于三
品而起胜解故。立身念住。泰云。若四念住已
得成熟总缘诸蕴名坏缘念住。若方便时但
取色相唯身念住。彼复依止胜解作意能正
趣入真实作意等者。上来总于一切有情假
作胜解建立三品谓亲怨中。今明趣入真实。
胜解如文。泰云。前际所有真实三品数过假
想所作有量三品。故无少分亲怨中性。下校
量中。泰云。真实慈观分为百分。望于具分
假想慈悯假想不及百分中之一。复折实观
以为千分假想不如千分之一。乃至假想为
算数分实观不及其一。更细分折为邬波
分假不及一。邬波尼杀昙分者数中最多最
极无名可翻。馀如前说者。有释馀如前慈悯
观。今解此显差别门竟。馀门如不净观中说
准可知也。第二解缘起观中。初观缘起。二从
缘起趣于念住。初修业者乃至感得当来纯
大苦蕴者。谓初修业者闻思总分别了知。谓
诸有情由愚痴故现见无常不净苦及无我妄
计常乐我净有四颠倒。由愚痴颠倒发种种
业以之为因。即于现受而起于爱。及后所生
诸自体中起后有爱。由此二爱润前所造生
根本业感得当来纯大苦蕴。此则观他。自下
自观亦如是生。若于自他去来诸蕴缘性缘
起作意思惟名于内外身受心法住彼修观
者。若缘自他过去已受诸蕴名内。未来未受
诸蕴名外。第三解六界观中。初通观内外诸
界。二复有异门下唯观内身六界。前中复三。
者但取青等显色长等形色身业表色。于三
品而起胜解故。立身念住。泰云。若四念住已
得成熟总缘诸蕴名坏缘念住。若方便时但
取色相唯身念住。彼复依止胜解作意能正
趣入真实作意等者。上来总于一切有情假
作胜解建立三品谓亲怨中。今明趣入真实。
胜解如文。泰云。前际所有真实三品数过假
想所作有量三品。故无少分亲怨中性。下校
量中。泰云。真实慈观分为百分。望于具分
假想慈悯假想不及百分中之一。复折实观
以为千分假想不如千分之一。乃至假想为
算数分实观不及其一。更细分折为邬波
分假不及一。邬波尼杀昙分者数中最多最
极无名可翻。馀如前说者。有释馀如前慈悯
观。今解此显差别门竟。馀门如不净观中说
准可知也。第二解缘起观中。初观缘起。二从
缘起趣于念住。初修业者乃至感得当来纯
大苦蕴者。谓初修业者闻思总分别了知。谓
诸有情由愚痴故现见无常不净苦及无我妄
计常乐我净有四颠倒。由愚痴颠倒发种种
业以之为因。即于现受而起于爱。及后所生
诸自体中起后有爱。由此二爱润前所造生
根本业感得当来纯大苦蕴。此则观他。自下
自观亦如是生。若于自他去来诸蕴缘性缘
起作意思惟名于内外身受心法住彼修观
者。若缘自他过去已受诸蕴名内。未来未受
诸蕴名外。第三解六界观中。初通观内外诸
界。二复有异门下唯观内身六界。前中复三。
第三瑜伽处 第 469b 页 T42-0469.png
初观粗六界。第二又于如是四大种中下假
想以细折粗。第三若于自身已下明趣入念
住。了知如是四大身中有一切识诸种子界
姓自姓者。缘随转理门。四大五根身中有诸
识种。具足应言四大五根及六识中。具有一
切色心种子。今此略言四大身中有一切识
诸种子界。以细折粗。文分有四。初折四
大。二折空界。三折识界。四折十色界。如
折四大。泰云。为资身因缘故吞咽名由是吞
咽。吞咽之处名于是吞咽。就其第二唯观内
身六界中。文分为二。初作胜解观。二作真实
观。前中复二。初明观水火地风空。后总结依
不净加行入界差别住修身观。就真实观中。
云谓由如是胜解作意乃至虚空界相者。牒
前胜解作意。我从无始生死流转所经诸界
无量无边甚过于此者。无始生死所经诸界
甚过于此胜解所观地等六界。下明水火地
风空识。如次观之。第四解阿那波那念文中
有三。初正观息风。二明入身念住观。三劝修
加行。前中初明方便。先于舍宅窗门等善取
其相故。泰云。假想在外聚。如囊风聚往来。
于内思之如息风往来。于唯二正缘内入出
息风。于中先取微细息风经心胸处粗穴往
来。次取渐渐于众多风。乃至遍于一切毛孔
风皆随入。如是所有一切身分风聚所随。无
量风聚于中积集。第二明入身念住三观中。
第三云若复于自临欲死时而起胜解。乃至
由法尔故名于内外。身住修身观者。若缘自
身临欲死时息犹未断。或缘临死息风已断
想以细折粗。第三若于自身已下明趣入念
住。了知如是四大身中有一切识诸种子界
姓自姓者。缘随转理门。四大五根身中有诸
识种。具足应言四大五根及六识中。具有一
切色心种子。今此略言四大身中有一切识
诸种子界。以细折粗。文分有四。初折四
大。二折空界。三折识界。四折十色界。如
折四大。泰云。为资身因缘故吞咽名由是吞
咽。吞咽之处名于是吞咽。就其第二唯观内
身六界中。文分为二。初作胜解观。二作真实
观。前中复二。初明观水火地风空。后总结依
不净加行入界差别住修身观。就真实观中。
云谓由如是胜解作意乃至虚空界相者。牒
前胜解作意。我从无始生死流转所经诸界
无量无边甚过于此者。无始生死所经诸界
甚过于此胜解所观地等六界。下明水火地
风空识。如次观之。第四解阿那波那念文中
有三。初正观息风。二明入身念住观。三劝修
加行。前中初明方便。先于舍宅窗门等善取
其相故。泰云。假想在外聚。如囊风聚往来。
于内思之如息风往来。于唯二正缘内入出
息风。于中先取微细息风经心胸处粗穴往
来。次取渐渐于众多风。乃至遍于一切毛孔
风皆随入。如是所有一切身分风聚所随。无
量风聚于中积集。第二明入身念住三观中。
第三云若复于自临欲死时而起胜解。乃至
由法尔故名于内外。身住修身观者。若缘自
身临欲死时息犹未断。或缘临死息风已断
第三瑜伽处 第 469c 页 T42-0469.png
名缘于内。由法尔故有如此理。未死息。断
名缘。已死息风已断名缘于外。总此二种名
于内外住修身观。劝修加行云遍于一切正
加行中乃至如前应知者。景云。劝初修者遍
于九种正加行中。应修如此阿那波那止品
所摄无倒加行。正加行中所馀八种如前所
明。今解略显息观差别义门。于九加行中顺
无倒加行。所馀义门准前不净观应知其相。
亦可总结慈等四观与不净观差别义门是止
品摄无倒加行。所馀一切义门如前不净观
说应准知之。上来教初学人修五种观。自下
第二明初业者如教修行得色界定。文分为
四。初明正修行时成三利益。一炽然。二正知
具念。三调伏贪忧。于中列释结如文。第二
先发如是正加行时下。明前能引后。第三如
是乃至有彼前相下明行渐增。烦恼障遣则
有相观渐渐舒缓者。初起轻安渐舍灭故名
舒缓。泰云。得定前状于已顶上似有重物而
起。后便遍身轻安。第四从是已后初修业者
名有作意下。明得色界定。于中初明得定作
意。后明有作意者相状。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下终)
名缘。已死息风已断名缘于外。总此二种名
于内外住修身观。劝修加行云遍于一切正
加行中乃至如前应知者。景云。劝初修者遍
于九种正加行中。应修如此阿那波那止品
所摄无倒加行。正加行中所馀八种如前所
明。今解略显息观差别义门。于九加行中顺
无倒加行。所馀义门准前不净观应知其相。
亦可总结慈等四观与不净观差别义门是止
品摄无倒加行。所馀一切义门如前不净观
说应准知之。上来教初学人修五种观。自下
第二明初业者如教修行得色界定。文分为
四。初明正修行时成三利益。一炽然。二正知
具念。三调伏贪忧。于中列释结如文。第二
先发如是正加行时下。明前能引后。第三如
是乃至有彼前相下明行渐增。烦恼障遣则
有相观渐渐舒缓者。初起轻安渐舍灭故名
舒缓。泰云。得定前状于已顶上似有重物而
起。后便遍身轻安。第四从是已后初修业者
名有作意下。明得色界定。于中初明得定作
意。后明有作意者相状。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