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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75c 页
《瑜伽师地论》卷第一百
弥勒菩萨说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摄事分中调伏事择摄第五之二
复次依毗柰耶勤学苾刍。于其五处应正
遍知。云何为五。一事遍知。二罪遍知。三补
特伽罗遍知。四引摄义利遍知。五损恼遍知。
云何事遍知。谓蕴等五事如声闻地已说。云
何罪遍知。谓依毗柰耶勤学苾刍。由五种
相遍知所犯。一者遍知犯罪因缘。二者遍
知犯罪等起。三者遍知所犯罪事。四者遍知
犯罪加行。五者遍知犯罪究竟。遍知犯罪
因缘者。谓或贪因缘。或瞋因缘。或痴因缘。
毁犯众罪。遍知犯罪等起者。谓或有罪由
身等起非语非心。或复有罪由语等起非
身非心。或复有罪由心等起非身非语。
或复有罪由身由心等起非语。或复有罪
由语由心等起非身。或复有罪由身由语
等起非心。或复有罪由身由语由心等起。
无独由心所犯众罪。应从他处发露悔除。
唯当恳诚深自防护。如有苾刍发起种种
欲寻思等不善寻思。遍知所犯罪事者。谓犯
罪事略有二种。一者有情数事。二者无情数
事。遍知犯罪加行者。谓所犯罪有二加行。一
非所应作事业加行。二是所应作事业加行。
遍知犯罪究竟者。谓于是处施设方便。即
于是处而得究竟。非于中间有其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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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缘故所犯圆满。诸集粗罪他胜众馀
方便中犯陨坠恶作。于彼方便及自聚中而
得究竟。于陨坠罪诸方便中。亦犯恶作。四
种罪聚名有馀罪。他胜罪聚名无馀罪。若
所犯罪由有智故。名不积集。或复从他
而显发故。亦不积集。与此相违。非不积
集。若所犯罪已从于他如法发露方便悔
除。名已显说。与此相违。名未显说。若所犯
罪权持当悔。名有期愿。与此相违。名无
期愿。若所犯罪。诸佛世尊于别解脱毗柰耶
中。建立为犯。名有制立。与此相违。名无
制立。若所犯罪。或约一类补特伽罗。或复
约时而不决定。先无差别总相制立。当知
此罪名为等运。与此相违。名非等运。云何
补特伽罗遍知。谓由五相应知差别。一由
行差别故。二由众差别故。三由增减差别
故。四由證得差别故。五由观察差别故。
由行差别者。谓能遍知由贪等行有差别
故。彼有差别。如声闻地应知其相。由众
差别者。谓能遍知由苾刍苾刍尼等七众
别故彼有差别。由增减差别者。谓如一
类补特伽罗。或贵族出家。或富族出家。或颜
容端正。其馀一类则不如是。复有一类补
特伽罗。多闻博识语具圆满大智大福。于净
尸罗坚猛防护。少有所犯多生恶作。于犯
于出能善了知。其馀一类则不如是。若能
遍知如是等事。当知说名遍知增减有差
别故彼有差别。由證得差别者。谓能遍知
从随信行俱分解脱以为后边七种差别。
方便中犯陨坠恶作。于彼方便及自聚中而
得究竟。于陨坠罪诸方便中。亦犯恶作。四
种罪聚名有馀罪。他胜罪聚名无馀罪。若
所犯罪由有智故。名不积集。或复从他
而显发故。亦不积集。与此相违。非不积
集。若所犯罪已从于他如法发露方便悔
除。名已显说。与此相违。名未显说。若所犯
罪权持当悔。名有期愿。与此相违。名无
期愿。若所犯罪。诸佛世尊于别解脱毗柰耶
中。建立为犯。名有制立。与此相违。名无
制立。若所犯罪。或约一类补特伽罗。或复
约时而不决定。先无差别总相制立。当知
此罪名为等运。与此相违。名非等运。云何
补特伽罗遍知。谓由五相应知差别。一由
行差别故。二由众差别故。三由增减差别
故。四由證得差别故。五由观察差别故。
由行差别者。谓能遍知由贪等行有差别
故。彼有差别。如声闻地应知其相。由众
差别者。谓能遍知由苾刍苾刍尼等七众
别故彼有差别。由增减差别者。谓如一
类补特伽罗。或贵族出家。或富族出家。或颜
容端正。其馀一类则不如是。复有一类补
特伽罗。多闻博识语具圆满大智大福。于净
尸罗坚猛防护。少有所犯多生恶作。于犯
于出能善了知。其馀一类则不如是。若能
遍知如是等事。当知说名遍知增减有差
别故彼有差别。由證得差别者。谓能遍知
从随信行俱分解脱以为后边七种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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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流果向乃至最后阿罗汉果八种差别。诸
如是等补特伽罗差别分别。如声闻地已
辩其相。由观察差别者。谓能举罪补特伽
罗。应善观察所举罪者。然后应举为作忆
念。谓观所举补特伽罗为于我边有爱敬
不。广说如经应知其相。其所发举补特伽
罗。亦应善察能举罪者。为是愚夫癫狂
痴騃非法举罪欲于我所当作损害。广说
如经应知其相。为是智者非狂非騃所有
白品。广说如经应知其相。又于堪举补特
伽罗。应正观察为开举不。如是观察补特
伽罗所有差别。应知说名补特伽罗遍知。云
何引摄义利遍知。谓能遍知略有三种引
摄义利。何等为三。一引摄自身利养义利。
二引摄他身出罪义利。三引摄僧伽摈斥犯
戒安乐义利。引摄自身利养义利者。谓若
诸利养体是清净。是名真实。若诸利养体
是清净而堪要用。非无所用徒多贮畜凡
百资缘。如是名为能引义利。若诸利养不
过于时堪住受用。是名应时。若诸利养
其馀苾刍亦现引摄。是名有伴。即此有伴非
引破僧。名离破僧。若所引摄利养义利。
具此五支安住正念。以无染心应当受用。
如是引摄利养义利。名为无罪。引摄他身
出罪义利者。谓若所犯罪彼实现行。是名
真实。若复自知我能令彼出不善处安置
善处。如是名为能引义利。若他说法敬事
尊长恭承病等正加行时。无容举罪。是名
应时。若举彼罪诸馀苾刍共为助伴。是
如是等补特伽罗差别分别。如声闻地已
辩其相。由观察差别者。谓能举罪补特伽
罗。应善观察所举罪者。然后应举为作忆
念。谓观所举补特伽罗为于我边有爱敬
不。广说如经应知其相。其所发举补特伽
罗。亦应善察能举罪者。为是愚夫癫狂
痴騃非法举罪欲于我所当作损害。广说
如经应知其相。为是智者非狂非騃所有
白品。广说如经应知其相。又于堪举补特
伽罗。应正观察为开举不。如是观察补特
伽罗所有差别。应知说名补特伽罗遍知。云
何引摄义利遍知。谓能遍知略有三种引
摄义利。何等为三。一引摄自身利养义利。
二引摄他身出罪义利。三引摄僧伽摈斥犯
戒安乐义利。引摄自身利养义利者。谓若
诸利养体是清净。是名真实。若诸利养体
是清净而堪要用。非无所用徒多贮畜凡
百资缘。如是名为能引义利。若诸利养不
过于时堪住受用。是名应时。若诸利养
其馀苾刍亦现引摄。是名有伴。即此有伴非
引破僧。名离破僧。若所引摄利养义利。
具此五支安住正念。以无染心应当受用。
如是引摄利养义利。名为无罪。引摄他身
出罪义利者。谓若所犯罪彼实现行。是名
真实。若复自知我能令彼出不善处安置
善处。如是名为能引义利。若他说法敬事
尊长恭承病等正加行时。无容举罪。是名
应时。若举彼罪诸馀苾刍共为助伴。是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76c 页 T30-0876.png
名有伴。非此因缘能引破僧。如是名为第
五清净。若所引摄出罪义利。具此五支安
住正念无染污心。如慈善友以柔软言应
引摄他出罪义利。如引摄他出罪义利。引
摄僧伽摈斥犯戒安乐义利。当知亦尔。而
差别者。若因摈斥其被摈者。不与能摈
命为障碍。或不因此坏僧居园。亦不因
此损坏制多。及不损馀同梵行者。如是名
为能引义利。与此相违。应知说名引无义
利。云何损恼遍知。谓有五种现法损恼。凡
夫所趣。愚痴所趣。智者所离。虽实非狂
如狂所作。乃至唯有虚诳稽留。都无增长
所有义利。云何为五。谓有一类伤悼死亡。
以无量门而自煎迫伤沦丧者。是名第一
现法损恼。凡夫所趣乃至广说。复有一类
幸有所馀易活方便。而于衢路大市廛间。
分解支节疑命殆尽。邪苦逼己以自存活。
是名第二现法损恼。凡夫所趣乃至广说。复
有一类为性悭贪悭垢所蔽。幸有种种养
命资缘。而大艰辛以自存活。是名第三现
法损恼。凡夫所趣乃至广说。云何悭垢。谓
八悭垢。一者宿习悭贪不串惠施悭垢。二
者现法上品顾恋身命悭垢。三者于同分
友共住随转诸有情所不串习悲悲心微
劣悭垢。四者见田寡德毁犯正行悭垢。五
者于诸财物起难得想悭垢。六者三时忧
悔悭垢。七者于诸财宝唯见功德不见过
患悭垢。八者邪施回向悭垢。当知是名八种
悭垢。复有一类爱乐天趣求欲生天。不
五清净。若所引摄出罪义利。具此五支安
住正念无染污心。如慈善友以柔软言应
引摄他出罪义利。如引摄他出罪义利。引
摄僧伽摈斥犯戒安乐义利。当知亦尔。而
差别者。若因摈斥其被摈者。不与能摈
命为障碍。或不因此坏僧居园。亦不因
此损坏制多。及不损馀同梵行者。如是名
为能引义利。与此相违。应知说名引无义
利。云何损恼遍知。谓有五种现法损恼。凡
夫所趣。愚痴所趣。智者所离。虽实非狂
如狂所作。乃至唯有虚诳稽留。都无增长
所有义利。云何为五。谓有一类伤悼死亡。
以无量门而自煎迫伤沦丧者。是名第一
现法损恼。凡夫所趣乃至广说。复有一类
幸有所馀易活方便。而于衢路大市廛间。
分解支节疑命殆尽。邪苦逼己以自存活。
是名第二现法损恼。凡夫所趣乃至广说。复
有一类为性悭贪悭垢所蔽。幸有种种养
命资缘。而大艰辛以自存活。是名第三现
法损恼。凡夫所趣乃至广说。云何悭垢。谓
八悭垢。一者宿习悭贪不串惠施悭垢。二
者现法上品顾恋身命悭垢。三者于同分
友共住随转诸有情所不串习悲悲心微
劣悭垢。四者见田寡德毁犯正行悭垢。五
者于诸财物起难得想悭垢。六者三时忧
悔悭垢。七者于诸财宝唯见功德不见过
患悭垢。八者邪施回向悭垢。当知是名八种
悭垢。复有一类爱乐天趣求欲生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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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知生天道路。断食投火坠高岩等自
加逼害。是名第四现法损恼。凡夫所趣乃
至广说。复有一类爱乐清净。不如实知
清净道路。谓加苦法而得清净。以无量
门自为逼害。是名第五现法损恼。凡夫所
趣乃至广说。如是五种现法逼恼。依毗柰
耶勤学苾刍。当正遍知应速远离。
复次依毗柰耶勤学苾刍。成就五法。未生
信者令其生信。已生信者令倍增长。云何
为五。一尸罗圆满。二正见圆满。三轨则圆
满。四净命圆满。五远离展转斗诤圆满。尸罗
圆满略有十种。如声闻地已辩其相。谓初
善受持不太沈聚不太浮散。乃至广说。正
见圆满略有五种。一者增益萨迦耶见及边
执见已永断故。二者损减拨无邪见已永断
故。三者取见谓诸见取及戒禁取已永断故。
四者妄计吉祥处见已永断故。五者妄计非
有为有有为非有诸颠倒见已永断故。轨
则圆满亦有五种。谓或依时务应所作事。
或依善品应所作事。或依威仪应所作事。
随顺世间及毗柰耶所有轨则。广说应知
如声闻地。净命圆满亦有五种。谓能远离
矫诈等五起邪命法。如声闻地应知其相。
远离展转斗诤圆满略有六种。谓离六种斗
诤根故。此中六种斗诤根者。谓忿恨等。广
说如经。又依六处应知建立六斗诤根。云
何六处。一者不饶益相。二者乐隐己过憍
慢执持。三者利养恭敬欲爱现行。四者毁犯
增上戒行。五者毁犯增上心行。六者毁犯增
加逼害。是名第四现法损恼。凡夫所趣乃
至广说。复有一类爱乐清净。不如实知
清净道路。谓加苦法而得清净。以无量
门自为逼害。是名第五现法损恼。凡夫所
趣乃至广说。如是五种现法逼恼。依毗柰
耶勤学苾刍。当正遍知应速远离。
复次依毗柰耶勤学苾刍。成就五法。未生
信者令其生信。已生信者令倍增长。云何
为五。一尸罗圆满。二正见圆满。三轨则圆
满。四净命圆满。五远离展转斗诤圆满。尸罗
圆满略有十种。如声闻地已辩其相。谓初
善受持不太沈聚不太浮散。乃至广说。正
见圆满略有五种。一者增益萨迦耶见及边
执见已永断故。二者损减拨无邪见已永断
故。三者取见谓诸见取及戒禁取已永断故。
四者妄计吉祥处见已永断故。五者妄计非
有为有有为非有诸颠倒见已永断故。轨
则圆满亦有五种。谓或依时务应所作事。
或依善品应所作事。或依威仪应所作事。
随顺世间及毗柰耶所有轨则。广说应知
如声闻地。净命圆满亦有五种。谓能远离
矫诈等五起邪命法。如声闻地应知其相。
远离展转斗诤圆满略有六种。谓离六种斗
诤根故。此中六种斗诤根者。谓忿恨等。广
说如经。又依六处应知建立六斗诤根。云
何六处。一者不饶益相。二者乐隐己过憍
慢执持。三者利养恭敬欲爱现行。四者毁犯
增上戒行。五者毁犯增上心行。六者毁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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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慧行。应知依第一处建立第一斗诤根
本。乃至依第六处建立第六斗诤根本。谓
有一类补特伽罗众所识知。广从他处多
获利养。由是因缘有所毁犯。于所犯罪
乐欲隐藏。不欲令他知己所犯。有诸苾刍
既了知已。对一对二或对众多举其犯事。
彼由此故一向忧戚烧恼身心。又由憍慢
所执持故多生热恼。勿彼复对他众人前
咎责于我。如是彼人先隐所犯。说名为覆。
又复发起憍慢烦恼。此二合名乐隐己过
憍慢执持。由是建立斗诤根本。复有苾刍
恭敬利养欲爱现行。见有他人多饶财宝众
所知识具大福祐。则便亲附殷重承事。非
爱非敬亦非乐法。专为利养恭敬因缘。如
是思惟摄取。质直忍辱。柔和为依止。师我。
于其处随意自在。彼于我所多有施为。而
我于彼都无所作。如是思惟摄取。捷慧爱
乐修福同梵行者。以为助伴。所有僧事及其
馀事皆令彼作。我独萧然自得而住。如是
或有毁犯禁戒。同梵行者正诘问时。便不
分明假托馀事而有所说。如是名为行矫
伪行诳谄。处所由此因缘起诸斗诤。馀
随所应当知其相。与是相违。有五种法。
令未信者转增不信。令已信者寻还变革。
复次依毗柰耶勤学苾刍成就五力。于一
切种等意正行所有加行。云何五力。一加
行力。二意乐力。三开晓力。四正智力。五质
直力。若有乐学一切身分于诸学中正善
修学。又于所学最极恭敬为自调伏为般
本。乃至依第六处建立第六斗诤根本。谓
有一类补特伽罗众所识知。广从他处多
获利养。由是因缘有所毁犯。于所犯罪
乐欲隐藏。不欲令他知己所犯。有诸苾刍
既了知已。对一对二或对众多举其犯事。
彼由此故一向忧戚烧恼身心。又由憍慢
所执持故多生热恼。勿彼复对他众人前
咎责于我。如是彼人先隐所犯。说名为覆。
又复发起憍慢烦恼。此二合名乐隐己过
憍慢执持。由是建立斗诤根本。复有苾刍
恭敬利养欲爱现行。见有他人多饶财宝众
所知识具大福祐。则便亲附殷重承事。非
爱非敬亦非乐法。专为利养恭敬因缘。如
是思惟摄取。质直忍辱。柔和为依止。师我。
于其处随意自在。彼于我所多有施为。而
我于彼都无所作。如是思惟摄取。捷慧爱
乐修福同梵行者。以为助伴。所有僧事及其
馀事皆令彼作。我独萧然自得而住。如是
或有毁犯禁戒。同梵行者正诘问时。便不
分明假托馀事而有所说。如是名为行矫
伪行诳谄。处所由此因缘起诸斗诤。馀
随所应当知其相。与是相违。有五种法。
令未信者转增不信。令已信者寻还变革。
复次依毗柰耶勤学苾刍成就五力。于一
切种等意正行所有加行。云何五力。一加
行力。二意乐力。三开晓力。四正智力。五质
直力。若有乐学一切身分于诸学中正善
修学。又于所学最极恭敬为自调伏为般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77c 页 T30-0877.png
涅槃。如是当知名加行力。若有所犯由意
乐故速还出离。如是当知名意乐力。若于
学处。时时请问持三藏者。所有自爱诸善
男子应所修学亦能开示。如是当知名开
晓力。从他闻已若于其中是真是实无倒
摄受。若于其中伪毗柰耶像似正法诸恶言
说违背法性如实了知。虽不至彼躬申
请问所未开晓。而多闻故于佛世尊所不
遮止亦不开许。能自思惟于沙门性是能
随顺是能违逆。既了知已如其所应能正修
行能正远离。如是当知名正智力。若信
解力离诸诳谄。无有少分诈妄分别。非于
少分所开许中增益多分而起现行。非于
多分所开许中损减少分而起现行。其所
现行不增不减。如是最初自生欣庆。后令
自他安乐而住修行正行。非眩惑他。如是
当知名质直力。
复次依毗柰耶所学加行。应知有五补特
伽罗品类差别。谓有一类补特伽罗。于善
说法毗柰耶中。依出家法始将发趣。虽欲
发趣仍未出家。便生烦恼邪欲寻求。以是
缘故遂不出家。复有一类既出家已。烦恼
炽盛故思犯罪。由是因缘多诸忧悔。便生
烦恼邪欲寻求。复有一类既出家已。于出
家法不生喜乐。于舍所学将欲发趣。及
于出家发生忧悔。而作是念。非我好作所
谓出家。彼由二缘发生烦恼邪欲寻求。复
有一类既出家已。命难因缘不起故思违
越所学。乃至尽命爱乐出家勤修梵行。彼
乐故速还出离。如是当知名意乐力。若于
学处。时时请问持三藏者。所有自爱诸善
男子应所修学亦能开示。如是当知名开
晓力。从他闻已若于其中是真是实无倒
摄受。若于其中伪毗柰耶像似正法诸恶言
说违背法性如实了知。虽不至彼躬申
请问所未开晓。而多闻故于佛世尊所不
遮止亦不开许。能自思惟于沙门性是能
随顺是能违逆。既了知已如其所应能正修
行能正远离。如是当知名正智力。若信
解力离诸诳谄。无有少分诈妄分别。非于
少分所开许中增益多分而起现行。非于
多分所开许中损减少分而起现行。其所
现行不增不减。如是最初自生欣庆。后令
自他安乐而住修行正行。非眩惑他。如是
当知名质直力。
复次依毗柰耶所学加行。应知有五补特
伽罗品类差别。谓有一类补特伽罗。于善
说法毗柰耶中。依出家法始将发趣。虽欲
发趣仍未出家。便生烦恼邪欲寻求。以是
缘故遂不出家。复有一类既出家已。烦恼
炽盛故思犯罪。由是因缘多诸忧悔。便生
烦恼邪欲寻求。复有一类既出家已。于出
家法不生喜乐。于舍所学将欲发趣。及
于出家发生忧悔。而作是念。非我好作所
谓出家。彼由二缘发生烦恼邪欲寻求。复
有一类既出家已。命难因缘不起故思违
越所学。乃至尽命爱乐出家勤修梵行。彼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78a 页 T30-0878.png
非二缘发生烦恼邪欲寻求。如是四种补
特伽罗是异生类。复有一类。谓诸有学未
得解脱。即此为依。于后第一心慧解脱通
达升进。如实了知。是名第五补特伽罗。即
此第五望前第四诸异生类。由调善可爱有
学解脱。于后解脱通达升进而有差别。即
此当知已见谛迹。此中前三补特伽罗。如
其所应于发趣所生。忧悔所生。及俱所生
所有烦恼邪欲寻求。应正除遣。于上解脱
应正了知。第四唯于后上解脱应正了知。
若能如是一切当得平等平等。
复次于三
学中当知略有三种邪行。谓有一类补特
伽罗。先求涅槃而乐出家。出家已后为天
妙欲爱味所漂。所受持戒回向善趣。唯护
尸罗便生喜足。是名外结补特伽罗于增
上戒第一邪行。复有一类补特伽罗。不唯
护戒便生喜足。而能趣證上诸世间随一静
定。即于此定深生味染。不进上求圣谛
现观。是名内结补特伽罗于增上心第二邪
行。复有一类补特伽罗。是其有学已见谛
迹。由住放逸于现法中不般涅槃。当知
是名于增上慧第三邪行。
如是略引随顺
此论境智相应调伏宗要摩怛理迦。其馀
一切随此方隅皆当觉了。
**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如是已说毗奈耶事摩怛理迦。
云何名为摩
怛理迦事。谓若素怛缆摩怛理迦。若毗奈
耶摩怛理迦。总略名一摩怛理迦。虽更无
别摩怛理迦。然为略摄。流转还灭杂染清净
特伽罗是异生类。复有一类。谓诸有学未
得解脱。即此为依。于后第一心慧解脱通
达升进。如实了知。是名第五补特伽罗。即
此第五望前第四诸异生类。由调善可爱有
学解脱。于后解脱通达升进而有差别。即
此当知已见谛迹。此中前三补特伽罗。如
其所应于发趣所生。忧悔所生。及俱所生
所有烦恼邪欲寻求。应正除遣。于上解脱
应正了知。第四唯于后上解脱应正了知。
若能如是一切当得平等平等。
复次于三
学中当知略有三种邪行。谓有一类补特
伽罗。先求涅槃而乐出家。出家已后为天
妙欲爱味所漂。所受持戒回向善趣。唯护
尸罗便生喜足。是名外结补特伽罗于增
上戒第一邪行。复有一类补特伽罗。不唯
护戒便生喜足。而能趣證上诸世间随一静
定。即于此定深生味染。不进上求圣谛
现观。是名内结补特伽罗于增上心第二邪
行。复有一类补特伽罗。是其有学已见谛
迹。由住放逸于现法中不般涅槃。当知
是名于增上慧第三邪行。
如是略引随顺
此论境智相应调伏宗要摩怛理迦。其馀
一切随此方隅皆当觉了。
**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如是已说毗奈耶事摩怛理迦。
云何名为摩
怛理迦事。谓若素怛缆摩怛理迦。若毗奈
耶摩怛理迦。总略名一摩怛理迦。虽更无
别摩怛理迦。然为略摄。流转还灭杂染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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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说法故。我今复说分别法相摩怛理迦。
嗢拖南曰。
「 要由馀释馀
非即此释此
于前略序事
自后当广辩」
若有诸法应为他说。要以馀门先总标举。
复以馀门后别解释。若如是者名顺正理。
非即此门先总标举。还以此门后别解释。
如先总举云何有为后别释言所谓五蕴。
若如是者名顺正理。非先总举云何有为
后别释言所谓有为。如是一切应随觉了。
略由二相。应知建立分别法相摩怛理迦。
一者先略序事。二者即依如是所略序事
后当广辩。
云何名为先略序事。谓略序流
转杂染品事及以还灭清净品事。云何流转
杂染品事。谓六识身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事。
若蕴界处事。若诸缘起处非处事。若三受事。
若三世事。若四缘事。若诸业事。若烦恼事。若
三界事。谓欲界等。若十有事。谓欲有。色有。
无色有。那落迦有。傍生有。鬼有。天有。人有。
业有。中有。由别离欲善趣恶趣招引趣向
有差别故。若十一识住事。谓四识住与七
识住总合说故。若九有情居事。如经广说。
若五趣事。若四生事。若四入胎事。若四得自
体事。若四食事。若四言说事。若四法受事。若
四颠倒事。若苦谛事。若集谛事。如是等类。
名为略序流转杂染品事。云何还灭清净品
事。谓灭谛事。若道谛事。若三摩地事。若诸智
事。若此所引诸功德事。若七正法事。若七
正作意观察事。若三十七菩提分法事。若四
嗢拖南曰。
「 要由馀释馀
非即此释此
于前略序事
自后当广辩」
若有诸法应为他说。要以馀门先总标举。
复以馀门后别解释。若如是者名顺正理。
非即此门先总标举。还以此门后别解释。
如先总举云何有为后别释言所谓五蕴。
若如是者名顺正理。非先总举云何有为
后别释言所谓有为。如是一切应随觉了。
略由二相。应知建立分别法相摩怛理迦。
一者先略序事。二者即依如是所略序事
后当广辩。
云何名为先略序事。谓略序流
转杂染品事及以还灭清净品事。云何流转
杂染品事。谓六识身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事。
若蕴界处事。若诸缘起处非处事。若三受事。
若三世事。若四缘事。若诸业事。若烦恼事。若
三界事。谓欲界等。若十有事。谓欲有。色有。
无色有。那落迦有。傍生有。鬼有。天有。人有。
业有。中有。由别离欲善趣恶趣招引趣向
有差别故。若十一识住事。谓四识住与七
识住总合说故。若九有情居事。如经广说。
若五趣事。若四生事。若四入胎事。若四得自
体事。若四食事。若四言说事。若四法受事。若
四颠倒事。若苦谛事。若集谛事。如是等类。
名为略序流转杂染品事。云何还灭清净品
事。谓灭谛事。若道谛事。若三摩地事。若诸智
事。若此所引诸功德事。若七正法事。若七
正作意观察事。若三十七菩提分法事。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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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迹事。若四法迹事。若奢摩他毗钵舍那事。
若四修定事。若三福业事。若三学事。若四沙
门果事。若四證净事。若四圣种事。若三乘事。
若四门记事。如是等类。名为略序还灭清
净品事。如是等事广辩建立。随其所应。如
前所说彼彼地中及诸摄分。应知其相。
又
一切事以要言之。总有五事。一者心事。二
者心所有法事。三者色事。四者心不相应行
事。五者无为事。云何即依如是所略序事
后当广辩。谓略由四相广辩彼事。何等为
四。一异门差别故。二体相差别故。三释词
差别故。四品类差别故。异门体相释词差
别。如摄释分应知其相。品类差别复有八
种。一建立有非有异非异性差别。二建立界
地差别。三建立时分差别。四建立方所差
别。五建立相续差别。六建立分位差别。七
建立品分差别。八建立道理差别。由如是
等八种差别。于一切事品类差别。应随觉
了。云何建立有非有异非异性差别。谓若略
说有三种有。一者实有。二者假有。三者胜
义有。云何实有。谓诸诠表法有名可得有
事可得。此名于事无碍而转。非或时转或
时不转。当知是名略说实有。如于色等诸
法聚中。建立墉室军林草木衣食等相。此
相唯于此聚随转。于馀退还。色等诸相
于一切处皆悉随转。是故此相所诠实有。
当知馀相所诠假有。又此假有略有六种。
一聚集假有。二因假有。三果假有。四所行
假有。五分位假有。六观待假有。聚集假有
若四修定事。若三福业事。若三学事。若四沙
门果事。若四證净事。若四圣种事。若三乘事。
若四门记事。如是等类。名为略序还灭清
净品事。如是等事广辩建立。随其所应。如
前所说彼彼地中及诸摄分。应知其相。
又
一切事以要言之。总有五事。一者心事。二
者心所有法事。三者色事。四者心不相应行
事。五者无为事。云何即依如是所略序事
后当广辩。谓略由四相广辩彼事。何等为
四。一异门差别故。二体相差别故。三释词
差别故。四品类差别故。异门体相释词差
别。如摄释分应知其相。品类差别复有八
种。一建立有非有异非异性差别。二建立界
地差别。三建立时分差别。四建立方所差
别。五建立相续差别。六建立分位差别。七
建立品分差别。八建立道理差别。由如是
等八种差别。于一切事品类差别。应随觉
了。云何建立有非有异非异性差别。谓若略
说有三种有。一者实有。二者假有。三者胜
义有。云何实有。谓诸诠表法有名可得有
事可得。此名于事无碍而转。非或时转或
时不转。当知是名略说实有。如于色等诸
法聚中。建立墉室军林草木衣食等相。此
相唯于此聚随转。于馀退还。色等诸相
于一切处皆悉随转。是故此相所诠实有。
当知馀相所诠假有。又此假有略有六种。
一聚集假有。二因假有。三果假有。四所行
假有。五分位假有。六观待假有。聚集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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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谓为随顺世间言说易解了故。于五蕴
等总相。建立我及有情补特伽罗众生等想。
此想唯能显了此聚。是故说名聚集假有。因
假有者。谓未来世可生法行由未生故。虽
非实有。而有其因当可生故。名因假有。果
假有者。所谓择灭是道果故。不可说无。然
非实有。唯约已断一切烦恼。于当来世毕
竟不生而假立故。所行假有者。谓过去世已
灭诸行。唯作现前念所行境。是故说名所
行假有。已谢灭故。而非实有。分位假有者。
谓生等诸心不相应行。如前意地已标辩释。
即于诸行由依前后有及非有。同类异类
相续分位假立生等。非此生等离诸行外
有真实体而别可得。观待假有者。谓虚空
非择灭等。虚空无为待诸色趣而假建立。若
于是处色趣非有假说虚空。非离色无所
显法。外别有虚空实体可得。非无所显得
名实有。观待诸行不俱生起。于未来世不
生法中。立非择灭无生所显。假说为有。非
无生所显可说为实有。云何胜义有。谓于
其中一切名言一切施设皆悉永断。离诸戏
论。离诸分别。善权方便说。为法性真如实
际空无我等。如菩萨地真实义品第四所知
障净智所行真实。应知其相。与上相违。当
知非有。又由四种别无别故。应知建立异
不异性。一由所因别无别故。二由所依别
无别故。三由作用别无别故。四由时分别
无别故。若所因等诸法异相差别可得。此
异于馀。若无异相差别可得。此前及后与
等总相。建立我及有情补特伽罗众生等想。
此想唯能显了此聚。是故说名聚集假有。因
假有者。谓未来世可生法行由未生故。虽
非实有。而有其因当可生故。名因假有。果
假有者。所谓择灭是道果故。不可说无。然
非实有。唯约已断一切烦恼。于当来世毕
竟不生而假立故。所行假有者。谓过去世已
灭诸行。唯作现前念所行境。是故说名所
行假有。已谢灭故。而非实有。分位假有者。
谓生等诸心不相应行。如前意地已标辩释。
即于诸行由依前后有及非有。同类异类
相续分位假立生等。非此生等离诸行外
有真实体而别可得。观待假有者。谓虚空
非择灭等。虚空无为待诸色趣而假建立。若
于是处色趣非有假说虚空。非离色无所
显法。外别有虚空实体可得。非无所显得
名实有。观待诸行不俱生起。于未来世不
生法中。立非择灭无生所显。假说为有。非
无生所显可说为实有。云何胜义有。谓于
其中一切名言一切施设皆悉永断。离诸戏
论。离诸分别。善权方便说。为法性真如实
际空无我等。如菩萨地真实义品第四所知
障净智所行真实。应知其相。与上相违。当
知非有。又由四种别无别故。应知建立异
不异性。一由所因别无别故。二由所依别
无别故。三由作用别无别故。四由时分别
无别故。若所因等诸法异相差别可得。此
异于馀。若无异相差别可得。此前及后与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79b 页 T30-0879.png
现无异。时分别者。谓一切行唯刹那住。即
此自体还望自体。说为不异。过刹那后说
名为异。由彼为种而此得生。说为所因。若
由眼等及大种等为依而转。说名所依。若
一切行别别功能。说名作用。如是名为建
立第一有非有异非异性品类差别。云何建
立界地差别。谓欲色无色三界差别。言欲界
者。谓下从无间上超他化至魔罗宫。其
中诸行皆因欲界烦恼所生。于其三世与
彼烦恼为所依止。彼品粗重之所随缚为
彼所系。又欲界中一切烦恼全未离欲。非
定地摄。色无色界一切烦恼一分离欲。定地
所摄。馀烦恼相如前应知。言色界者。谓四
静虑并静虑中间有十七地。无色界者。谓
空处等四无色地。云何建立时分差别。谓于
过去世有无间已灭。有邻近已灭。有久远
已灭。于未来世有无间将生。有邻近当
生。有久远当生。于现在世有刹那现在。
有众同分现在。有相续未灭现在。云何建
立方所差别。谓有色诸法据处所故。得有
远近方所差别。无色诸法由无色故。无据
处所。若依色法而得生起。即于其处说
有方所。此由转相故。非据处所故。有色
诸法具由二种。云何建立相续差别。当知
相续略有四种。自他根境有差别故立四
相续。一自身相续。二他身相续。三诸根相
续。四境界相续。二是假建立。二是真实义。云
何建立分位差别。谓苦分位。乐分位。不苦
不乐分位。即是能顺三受诸法。云何建立
此自体还望自体。说为不异。过刹那后说
名为异。由彼为种而此得生。说为所因。若
由眼等及大种等为依而转。说名所依。若
一切行别别功能。说名作用。如是名为建
立第一有非有异非异性品类差别。云何建
立界地差别。谓欲色无色三界差别。言欲界
者。谓下从无间上超他化至魔罗宫。其
中诸行皆因欲界烦恼所生。于其三世与
彼烦恼为所依止。彼品粗重之所随缚为
彼所系。又欲界中一切烦恼全未离欲。非
定地摄。色无色界一切烦恼一分离欲。定地
所摄。馀烦恼相如前应知。言色界者。谓四
静虑并静虑中间有十七地。无色界者。谓
空处等四无色地。云何建立时分差别。谓于
过去世有无间已灭。有邻近已灭。有久远
已灭。于未来世有无间将生。有邻近当
生。有久远当生。于现在世有刹那现在。
有众同分现在。有相续未灭现在。云何建
立方所差别。谓有色诸法据处所故。得有
远近方所差别。无色诸法由无色故。无据
处所。若依色法而得生起。即于其处说
有方所。此由转相故。非据处所故。有色
诸法具由二种。云何建立相续差别。当知
相续略有四种。自他根境有差别故立四
相续。一自身相续。二他身相续。三诸根相
续。四境界相续。二是假建立。二是真实义。云
何建立分位差别。谓苦分位。乐分位。不苦
不乐分位。即是能顺三受诸法。云何建立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79c 页 T30-0879.png
品分差别。当知建立所治能治二品差别。谓
染不染法。下劣胜妙法。粗细法。执受非执受
法。有色无色法。有见无见法。有对无对法。有
为无为法。有漏无漏法。有诤无诤法。有爱
味无爱味法。依耽嗜依出离法。世间出世
间法。堕摄非堕摄法。当知此中。由五因缘
建立染法。一者于三受中如其所应为杂
染故。二者能遍摄受诸烦恼品粗重性故。
三者能遍摄受现法当来非爱果故。四者能
遍连结生相续故。五者能遍障碍一切善法
及于所知障智生故。由是因缘名为染法。
与是相违。应当了知不染法相。此不染法
略有二种。谓善无记。由臭烂不净及烦恼
不净故。名不净。由于此中诸所有受皆悉
是苦故。名为苦。由无常性故。名不坚。若
由如是胜义道理。性是不净。性是其苦。性
是不坚。其性鄙秽名为下劣。超过于此应
知胜妙。又相待故下劣胜妙二相差别。谓待
色界欲界是劣。待无色界色界是劣。若待
涅槃三界皆劣。如是等类应当了知。微著
差别故。净秽差别故。势用差别故。应知建
立色趣粗细。软等品类有差别故。应知建
立无色诸法所有粗细。又有色法无色法由
世俗胜义谛理易了难了故。应知粗细二种
差别。微谓极微聚。著谓所馀聚。净谓中有上
地色聚。秽谓馀有下地色聚。言势用者。谓
若是处有地大等势用增强。虽与馀聚其
物量等。而能胜馀粗显可得。软等品类有
差别者。谓乐等诸受信等诸法有软中上品
染不染法。下劣胜妙法。粗细法。执受非执受
法。有色无色法。有见无见法。有对无对法。有
为无为法。有漏无漏法。有诤无诤法。有爱
味无爱味法。依耽嗜依出离法。世间出世
间法。堕摄非堕摄法。当知此中。由五因缘
建立染法。一者于三受中如其所应为杂
染故。二者能遍摄受诸烦恼品粗重性故。
三者能遍摄受现法当来非爱果故。四者能
遍连结生相续故。五者能遍障碍一切善法
及于所知障智生故。由是因缘名为染法。
与是相违。应当了知不染法相。此不染法
略有二种。谓善无记。由臭烂不净及烦恼
不净故。名不净。由于此中诸所有受皆悉
是苦故。名为苦。由无常性故。名不坚。若
由如是胜义道理。性是不净。性是其苦。性
是不坚。其性鄙秽名为下劣。超过于此应
知胜妙。又相待故下劣胜妙二相差别。谓待
色界欲界是劣。待无色界色界是劣。若待
涅槃三界皆劣。如是等类应当了知。微著
差别故。净秽差别故。势用差别故。应知建
立色趣粗细。软等品类有差别故。应知建
立无色诸法所有粗细。又有色法无色法由
世俗胜义谛理易了难了故。应知粗细二种
差别。微谓极微聚。著谓所馀聚。净谓中有上
地色聚。秽谓馀有下地色聚。言势用者。谓
若是处有地大等势用增强。虽与馀聚其
物量等。而能胜馀粗显可得。软等品类有
差别者。谓乐等诸受信等诸法有软中上品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80a 页 T30-0880.png
类差别。执受法者。谓诸色法为心心所之
所执持。由托彼故心心所转安危事同。同
安危者。由心心所任持力故。其色不断不
坏不烂。即由如是所执受色。或时衰损
或时摄益。其心心所亦随损益。与此相违。
名非执受。言有色者。谓能据方所。言无
色者。谓不据方所。此约所缘领纳流转施
设建立。言有见者。谓若诸色堪为眼识及
所依等。示在此彼明了现前。与此相违。名
为无见。言有对者。谓若诸色能碍他见碍
他往来。与此相违。名为无对。言有为者。谓
有生灭系属因缘。与此相违。应知无为。言
有漏者。谓若诸法诸漏所生。诸漏粗重之
所随缚。诸漏相应。诸漏所缘。能生诸漏。于
去来今为漏依止。与此相违。应知无漏。能
与当来生等众苦为生因故。于现法中有
罪性故。名为有诤。与此相违。名为无诤。内
门自体爱染随故。名有爱味。与此相违。名
无爱味。外门境界爱著随故。名依耽嗜。与
此相违。名依出离。若法有漏有诤有爱味
依耽嗜。如是一切名为世间。若能治此依
世俗谛所起俗智及所引法亦名世间。与
此相违。名出世间。若诸世间名堕摄法。
堕有情器欲色无色世间摄故。若出世间
非堕摄法。不堕前说世间摄故。云何建立
道理差别。谓四道理。一相待道理。二證成
道理。三作用道理。四法尔道理。如是道理差
别分别。如声闻地应知其相。如是八种品
类差别。及前所说异门体相释词差别。应知
所执持。由托彼故心心所转安危事同。同
安危者。由心心所任持力故。其色不断不
坏不烂。即由如是所执受色。或时衰损
或时摄益。其心心所亦随损益。与此相违。
名非执受。言有色者。谓能据方所。言无
色者。谓不据方所。此约所缘领纳流转施
设建立。言有见者。谓若诸色堪为眼识及
所依等。示在此彼明了现前。与此相违。名
为无见。言有对者。谓若诸色能碍他见碍
他往来。与此相违。名为无对。言有为者。谓
有生灭系属因缘。与此相违。应知无为。言
有漏者。谓若诸法诸漏所生。诸漏粗重之
所随缚。诸漏相应。诸漏所缘。能生诸漏。于
去来今为漏依止。与此相违。应知无漏。能
与当来生等众苦为生因故。于现法中有
罪性故。名为有诤。与此相违。名为无诤。内
门自体爱染随故。名有爱味。与此相违。名
无爱味。外门境界爱著随故。名依耽嗜。与
此相违。名依出离。若法有漏有诤有爱味
依耽嗜。如是一切名为世间。若能治此依
世俗谛所起俗智及所引法亦名世间。与
此相违。名出世间。若诸世间名堕摄法。
堕有情器欲色无色世间摄故。若出世间
非堕摄法。不堕前说世间摄故。云何建立
道理差别。谓四道理。一相待道理。二證成
道理。三作用道理。四法尔道理。如是道理差
别分别。如声闻地应知其相。如是八种品
类差别。及前所说异门体相释词差别。应知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80b 页 T30-0880.png
如前广略所序一切事中能正广辩。无过
此辩。
复次嗢拖南曰。
「 初聚相摄等
其次成就等
自性等因等
后广说地等」
有九法聚。摄一切法。何等为九。一善法聚。
二不善法聚。三无记法聚。四见所断法聚。五
修所断法聚。六无断法聚。七邪性定法聚。八
正性定法聚。九不定法聚。善等法聚。广如意
地已辩其相。见所断法聚者。谓一切见。若
依见等贪瞋痴慢。若恶趣业。若于诸谛犹
豫疑等。修所断法聚者。谓馀一切所应断
法。无断法聚者。谓无漏法。邪性定法聚者。谓
无间业及断善根。正性定法聚者。谓学无学
所有诸法。不定法聚者。谓馀非学非无学
法。
应知此中所有诸法自性相摄他性相应。
或有一类补特伽罗。
成就善法及无记法。
非不善法。谓诸圣者已离欲贪。及此异生
除种子法。或有一类补特伽罗。成就不善
及无记法。非诸善法。谓断善根补特伽罗
除种子法。无有成就善不善法。非无记法。
或唯不善或唯无记而可得者。又于此中应
知诸法如其所应若得若舍。谓有一类。由
受所受故。或舍所受故。或邪推求故。或
正推求故。或转形故。或法尔故。或离欲故。
或加行故。或退失故。或得果故。或死生故。而
有得舍。如别解脱律仪等法。由受彼故得。
由舍彼故舍。若诸善法由邪推求故舍。由
正推求故得。由转形故。舍苾刍律仪或苾
此辩。
复次嗢拖南曰。
「 初聚相摄等
其次成就等
自性等因等
后广说地等」
有九法聚。摄一切法。何等为九。一善法聚。
二不善法聚。三无记法聚。四见所断法聚。五
修所断法聚。六无断法聚。七邪性定法聚。八
正性定法聚。九不定法聚。善等法聚。广如意
地已辩其相。见所断法聚者。谓一切见。若
依见等贪瞋痴慢。若恶趣业。若于诸谛犹
豫疑等。修所断法聚者。谓馀一切所应断
法。无断法聚者。谓无漏法。邪性定法聚者。谓
无间业及断善根。正性定法聚者。谓学无学
所有诸法。不定法聚者。谓馀非学非无学
法。
应知此中所有诸法自性相摄他性相应。
或有一类补特伽罗。
成就善法及无记法。
非不善法。谓诸圣者已离欲贪。及此异生
除种子法。或有一类补特伽罗。成就不善
及无记法。非诸善法。谓断善根补特伽罗
除种子法。无有成就善不善法。非无记法。
或唯不善或唯无记而可得者。又于此中应
知诸法如其所应若得若舍。谓有一类。由
受所受故。或舍所受故。或邪推求故。或
正推求故。或转形故。或法尔故。或离欲故。
或加行故。或退失故。或得果故。或死生故。而
有得舍。如别解脱律仪等法。由受彼故得。
由舍彼故舍。若诸善法由邪推求故舍。由
正推求故得。由转形故。舍苾刍律仪或苾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80c 页 T30-0880.png
刍尼律仪。随得其一二形生故。一切永舍。
由法尔故。世间坏时能入法尔所得静虑。
由离欲故。能得上地所有善法。由加行故。
能发依彼所引功德。令现在前。由退失
故。还得先时诸下劣法。由得果故。舍诸世
法。得出世法及后明净世间善法。由死生
故若生下时获于生得善及不善无记诸法。
若生上时唯得善法及无记法。诸有所舍。
如其所应亦随觉了。无有相违。诸心心所
而共相应。及与相摄。即此刹那行还与此刹
那。又无一切生死诸行可永断法。又无诸
行先未曾生欻然令起。又一切行皆刹那
生。生刹那后必无停住。诸行一生一住一灭。
又一切法一一自性无有第二自性可得。又
定无有同类二法一时相应。即由第二自性
无故。又非一法有乖异相二种作用。又一
切行依于他转而不自依。又非自性与自
性俱。亦不随转。又非即此一刹那心与此
刹那心为所缘。
又非即此刹那自性与此
刹那自性为因。亦非后生为前生因。亦非
同类为异类因。如不善望善善望不善。而
作无记异熟果因。
广说地等。
嗢拖南曰。
「 初诸地诸依
次谛智加行
三摩地根道
对治行修习
有漏无漏法
诸果诸因缘
立补特伽罗
后遍知究竟」
有九种地。何等为九。一资粮地。二方便地。
三观行地。四见地。五修地。六有学地。七无
由法尔故。世间坏时能入法尔所得静虑。
由离欲故。能得上地所有善法。由加行故。
能发依彼所引功德。令现在前。由退失
故。还得先时诸下劣法。由得果故。舍诸世
法。得出世法及后明净世间善法。由死生
故若生下时获于生得善及不善无记诸法。
若生上时唯得善法及无记法。诸有所舍。
如其所应亦随觉了。无有相违。诸心心所
而共相应。及与相摄。即此刹那行还与此刹
那。又无一切生死诸行可永断法。又无诸
行先未曾生欻然令起。又一切行皆刹那
生。生刹那后必无停住。诸行一生一住一灭。
又一切法一一自性无有第二自性可得。又
定无有同类二法一时相应。即由第二自性
无故。又非一法有乖异相二种作用。又一
切行依于他转而不自依。又非自性与自
性俱。亦不随转。又非即此一刹那心与此
刹那心为所缘。
又非即此刹那自性与此
刹那自性为因。亦非后生为前生因。亦非
同类为异类因。如不善望善善望不善。而
作无记异熟果因。
广说地等。
嗢拖南曰。
「 初诸地诸依
次谛智加行
三摩地根道
对治行修习
有漏无漏法
诸果诸因缘
立补特伽罗
后遍知究竟」
有九种地。何等为九。一资粮地。二方便地。
三观行地。四见地。五修地。六有学地。七无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81a 页 T30-0881.png
学地。八圣者地。九异生地。先应积集出世
资粮。次为尽漏勤修方便。次修随顺决择
分时正观诸谛。次能證入正性离生。次后
渐證四沙门果。此中前三是有学地。其第四
果是无学地證离生已一切世间渐升进道。
名为修地。即总摄见。学无学地名圣者地。
此馀一切名异生地。谓若未修加行。若已
修加行。若已离欲。一切异生复有九依。能
尽诸漏。何等为九。谓未至定。若初静虑。静
虑中间。馀三静虑。及三无色。除第一有。复
有四圣谛。能为尽净惑所。复有十智。能
觉一切所知境界。谓法智。类智。若世俗智。
若他心智。若苦等智。尽无生智。此广分别如
声闻地。又瑜伽师有五加行。一为欲證入
正性离生。二为得上果。三为进离欲。四
为欲转根。五为引功德。复有瑜伽三三摩
地。一空三摩地。二无愿三摩地。三无相三摩
地。复有三种一切行向住果者根。一未知欲
知根。是行预流果向者根。二已知根。是预
流果已上乃至行阿罗汉果向者根。三具知
根。是住阿罗汉果者根。复有九道。云何为
九。一世间道。二出世道。三加行道。四无间
道。五解脱道。六胜进道。七下品道。八中品
道。九上品道。世间道者。谓由此故能證世
间诸烦恼断。或不證断。能往善趣或往恶
趣。出世道者。谓由此故能證究竟诸烦恼
断。加行道者。谓为断惑勤修加行。无间道
者。谓正断惑。解脱道者。谓断无间心得解
脱。胜进道者。谓从此后发胜加行。下品道
资粮。次为尽漏勤修方便。次修随顺决择
分时正观诸谛。次能證入正性离生。次后
渐證四沙门果。此中前三是有学地。其第四
果是无学地證离生已一切世间渐升进道。
名为修地。即总摄见。学无学地名圣者地。
此馀一切名异生地。谓若未修加行。若已
修加行。若已离欲。一切异生复有九依。能
尽诸漏。何等为九。谓未至定。若初静虑。静
虑中间。馀三静虑。及三无色。除第一有。复
有四圣谛。能为尽净惑所。复有十智。能
觉一切所知境界。谓法智。类智。若世俗智。
若他心智。若苦等智。尽无生智。此广分别如
声闻地。又瑜伽师有五加行。一为欲證入
正性离生。二为得上果。三为进离欲。四
为欲转根。五为引功德。复有瑜伽三三摩
地。一空三摩地。二无愿三摩地。三无相三摩
地。复有三种一切行向住果者根。一未知欲
知根。是行预流果向者根。二已知根。是预
流果已上乃至行阿罗汉果向者根。三具知
根。是住阿罗汉果者根。复有九道。云何为
九。一世间道。二出世道。三加行道。四无间
道。五解脱道。六胜进道。七下品道。八中品
道。九上品道。世间道者。谓由此故能證世
间诸烦恼断。或不證断。能往善趣或往恶
趣。出世道者。谓由此故能證究竟诸烦恼
断。加行道者。谓为断惑勤修加行。无间道
者。谓正断惑。解脱道者。谓断无间心得解
脱。胜进道者。谓从此后发胜加行。下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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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谓能对治上品烦恼。中品道者。谓能对
治中品烦恼。上品道者。谓能对治下品烦恼。
复有四种对治。一厌坏对治。二断灭对治。三
任持对治。四远分对治。复有十六行相。谓
观诸谛为无常等。如前已辩。复有八种
修习如是对治如是行相。如是修习如前
定地及声闻地应观其相。复有二品摄
一切法。一有漏法。二无漏法。此二法如前
应知已辩。复有五果。一异熟果。二等流果。
三离系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复有十因。
一随说因。二观待因。三牵引因。四摄受因。五
生起因。六引发因。七定异因。八同事因。九相
违因。十不相违因。复有四缘。一因缘。二等
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如是一切果
因及缘。如菩萨地等已辩其相。复有七种
补特伽罗。谓随信行等。复有六种阿罗汉。谓
退法等。复有八种补特伽罗。谓行四向及住
四果建立。应知如声闻地。复有六种遍智。
一者不定地有漏谛遍智。二者定地有漏谛
遍智。三者无漏无为谛遍智。四者无漏有为
谛遍智。五者顺下分结遍智。六者顺上分结
遍智。复有二种究竟。一者智究竟。二者断
究竟。智究竟者。谓尽无生智。自斯已后为
断烦恼无复应知。断究竟者。谓遍究竟诸
烦恼断。由彼断故。圆满究竟證心解脱及
慧解脱。
如是略引随顺此论境智相应摩
怛理迦所有宗要。其馀一切随此方隅皆当
觉了。遍行一切摩怛理迦。如摄释分应知
其相。如来法教数无限量。
何能穷到无边彼
治中品烦恼。上品道者。谓能对治下品烦恼。
复有四种对治。一厌坏对治。二断灭对治。三
任持对治。四远分对治。复有十六行相。谓
观诸谛为无常等。如前已辩。复有八种
修习如是对治如是行相。如是修习如前
定地及声闻地应观其相。复有二品摄
一切法。一有漏法。二无漏法。此二法如前
应知已辩。复有五果。一异熟果。二等流果。
三离系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复有十因。
一随说因。二观待因。三牵引因。四摄受因。五
生起因。六引发因。七定异因。八同事因。九相
违因。十不相违因。复有四缘。一因缘。二等
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如是一切果
因及缘。如菩萨地等已辩其相。复有七种
补特伽罗。谓随信行等。复有六种阿罗汉。谓
退法等。复有八种补特伽罗。谓行四向及住
四果建立。应知如声闻地。复有六种遍智。
一者不定地有漏谛遍智。二者定地有漏谛
遍智。三者无漏无为谛遍智。四者无漏有为
谛遍智。五者顺下分结遍智。六者顺上分结
遍智。复有二种究竟。一者智究竟。二者断
究竟。智究竟者。谓尽无生智。自斯已后为
断烦恼无复应知。断究竟者。谓遍究竟诸
烦恼断。由彼断故。圆满究竟證心解脱及
慧解脱。
如是略引随顺此论境智相应摩
怛理迦所有宗要。其馀一切随此方隅皆当
觉了。遍行一切摩怛理迦。如摄释分应知
其相。如来法教数无限量。
何能穷到无边彼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81c 页 T30-0881.png
岸随此。方隅。随此引发。随此义趣。诸聪慧
者。于馀一切应正寻思。应正觉了。
《瑜伽师地论》卷第一百
大唐贞观廿二年五月十五日于长安弘
福寺翻经院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弘福寺沙门知仁笔受
* 弘福寺沙门灵隽笔受
* 大总持寺沙门道观笔受
* 瑶台寺沙门道卓笔受
* 清禅寺沙门明觉笔受
* 大总持寺沙门辨机證文
* 简州福众寺沙门靖迈證文
* 蒲州普救寺沙门行友證文
* 普光寺沙门道智證文
* 汴洲真谛寺沙门玄忠證文
* 弘福寺沙门明𤀹正字
* 大总持寺沙门玄应正字
* 弘福寺沙门玄谟證梵语
* 弘福寺沙门文□證义
* 蒲州栖岩寺沙门神泰證义
* 廓州法讲寺沙门道深證义
* 宝昌寺沙门法祥證义
* 罗汉寺沙门慧贵證义
* 宝澄寺沙门明琰證义
* 大总持寺沙门道洪證义
* 慈恩寺沙门玄奘译
* 银青光禄大夫行太子左庶子高阳县开国男臣许敬宗监阅
大唐内常侍轻车都尉菩萨戒弟子观自在
者。于馀一切应正寻思。应正觉了。
《瑜伽师地论》卷第一百
大唐贞观廿二年五月十五日于长安弘
福寺翻经院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弘福寺沙门知仁笔受
* 弘福寺沙门灵隽笔受
* 大总持寺沙门道观笔受
* 瑶台寺沙门道卓笔受
* 清禅寺沙门明觉笔受
* 大总持寺沙门辨机證文
* 简州福众寺沙门靖迈證文
* 蒲州普救寺沙门行友證文
* 普光寺沙门道智證文
* 汴洲真谛寺沙门玄忠證文
* 弘福寺沙门明𤀹正字
* 大总持寺沙门玄应正字
* 弘福寺沙门玄谟證梵语
* 弘福寺沙门文□證义
* 蒲州栖岩寺沙门神泰證义
* 廓州法讲寺沙门道深證义
* 宝昌寺沙门法祥證义
* 罗汉寺沙门慧贵證义
* 宝澄寺沙门明琰證义
* 大总持寺沙门道洪證义
* 慈恩寺沙门玄奘译
* 银青光禄大夫行太子左庶子高阳县开国男臣许敬宗监阅
大唐内常侍轻车都尉菩萨戒弟子观自在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 第 882a 页 T30-0882.png
敬写西域新翻经论。愿毕此馀生道心不退。
庶以流通未闻之所。窃以佛日西沈正法云
谢。慧流东渐象教方传。希世之符奥义宣于
具叶。非常之宝至赜登于龙宫。挹其冲源截
暴河而遐逝。其玄间出朽宅而长驱。玄奘法
师释门之龙象振旦之鹙鹭。逾葱耑励学赍
梵文而旋止杀青。甫就永事流通土方。生涯
多幸预闻正法。植田或爽禀质不全。今罄兹
寸禄缮斯奥旨。片言只字贝经心目。亲蒙口
决庶无乖殊。以斯福祉奉福太宗文皇帝。即
御皇帝王公卿士六姻亲族。凡厥黎庶及跋
行啄息平等董修。乘此胜基方升正觉。
天长十年(岁次癸丑)七月十八日愿主佛师妙广
庶以流通未闻之所。窃以佛日西沈正法云
谢。慧流东渐象教方传。希世之符奥义宣于
具叶。非常之宝至赜登于龙宫。挹其冲源截
暴河而遐逝。其玄间出朽宅而长驱。玄奘法
师释门之龙象振旦之鹙鹭。逾葱耑励学赍
梵文而旋止杀青。甫就永事流通土方。生涯
多幸预闻正法。植田或爽禀质不全。今罄兹
寸禄缮斯奥旨。片言只字贝经心目。亲蒙口
决庶无乖殊。以斯福祉奉福太宗文皇帝。即
御皇帝王公卿士六姻亲族。凡厥黎庶及跋
行啄息平等董修。乘此胜基方升正觉。
天长十年(岁次癸丑)七月十八日愿主佛师妙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