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六十六 第 663b 页
《瑜伽师地论》卷第六十六
弥勒菩萨说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摄决择分中思所成慧地之二
复次如佛世尊说三苦性。此中云何为行苦
性。谓后有业烦恼所生诸行于彼彼自体中。
能随顺生一切烦恼及与众苦所有安立。一
切遍行粗重所摄。亦名粗重。是行苦性。依
此行苦。佛世尊说略五取蕴皆名为苦。又
此行苦遍行一切若乐受中若苦受中若不
苦不乐受中。然于不苦不乐受中。此粗重
性分明显现。是故但说不苦不乐受由行苦
故苦。于乐受苦受中。爱恚二法扰乱心故。
此粗重苦非易可了。譬如热痈。若以冷触
封之即生乐想。热灰堕上便生苦想。若二
俱离。于此热痈尔时唯有痈自性苦分明显
现。如是于业烦恼所生诸行。所有安立粗
重所摄。犹如热痈。行苦性中所有乐受如冷
触封。所有苦受如热灰堕。所有不苦不乐受
如离二触痈自性苦。又乐受中多生染著。
是故说彼贪所随增。于苦受中多生憎恚。
是故说彼瞋所随增。于非苦乐之所显现
卷六十六 第 663c 页 T30-0663.png
粗重所摄所有安立行自体中。于无常性计
常颠倒。于众苦性计乐颠倒。于不净性计
净颠倒。于无我性计我颠倒。是故说彼不
苦不乐受无明所随增。又诸愚夫于乐受中
多生染著。由是因缘于现法中。行身恶行
行语恶行行意恶行。身坏命终广说乃至
生那落迦。又由后有爱故能感当来生等
众苦。如是乐受贪所依故能生当来五趣等
苦。又于苦受多起瞋心。不随所欲触众
苦事。便生种种愁恼怨叹乃至迷乱。由此因
缘行三恶行堕诸恶趣。如是苦受瞋所依
故。能感现法后法众苦。又于不苦不乐受
中多生如上颠倒之心。于二种苦。谓依乐
受贪所生苦。及依苦受瞋所生苦。生不舍
思起不舍行。是故虽有众多烦恼及随烦
恼。然佛世尊但立三种根本烦恼。谓贪瞋痴。
依此密意佛世尊说。应观乐受是众苦法。
应观苦受犹如毒箭。应观不苦不乐受性
是无常有坏灭法。若能如实观无常性。渐
次能断一切颠倒。如是诸行是第一义苦圣
谛事。一切圣贤圣智观已。于第一有最极
寂静诸取蕴中。尚不愿乐。何况弊下那落迦
中。
复次即此能生后有诸行业及烦恼。由相道
理是集圣谛。世尊经中据胜道理唯显示
爱。
复次此烦恼品粗重永灭。是有馀依涅槃增
上所立灭谛。又因永断未来不生。及先世因
受用尽已。现在诸行任运谢灭。是无馀依涅
常颠倒。于众苦性计乐颠倒。于不净性计
净颠倒。于无我性计我颠倒。是故说彼不
苦不乐受无明所随增。又诸愚夫于乐受中
多生染著。由是因缘于现法中。行身恶行
行语恶行行意恶行。身坏命终广说乃至
生那落迦。又由后有爱故能感当来生等
众苦。如是乐受贪所依故能生当来五趣等
苦。又于苦受多起瞋心。不随所欲触众
苦事。便生种种愁恼怨叹乃至迷乱。由此因
缘行三恶行堕诸恶趣。如是苦受瞋所依
故。能感现法后法众苦。又于不苦不乐受
中多生如上颠倒之心。于二种苦。谓依乐
受贪所生苦。及依苦受瞋所生苦。生不舍
思起不舍行。是故虽有众多烦恼及随烦
恼。然佛世尊但立三种根本烦恼。谓贪瞋痴。
依此密意佛世尊说。应观乐受是众苦法。
应观苦受犹如毒箭。应观不苦不乐受性
是无常有坏灭法。若能如实观无常性。渐
次能断一切颠倒。如是诸行是第一义苦圣
谛事。一切圣贤圣智观已。于第一有最极
寂静诸取蕴中。尚不愿乐。何况弊下那落迦
中。
复次即此能生后有诸行业及烦恼。由相道
理是集圣谛。世尊经中据胜道理唯显示
爱。
复次此烦恼品粗重永灭。是有馀依涅槃增
上所立灭谛。又因永断未来不生。及先世因
受用尽已。现在诸行任运谢灭。是无馀依涅
卷六十六 第 664a 页 T30-0664.png
槃增上所立灭谛。复次若能證解第一义谛
所有正见。及正见为先一切圣道。是名道
谛。
复次欲令于苦遍知于集永断。于灭作證
于道修习。故略建立诸圣谛相。若广建立当
知其相无量无边。又令了知苦谛粗相以
为依止。渐能趣入谛微细相。故先施设生
等众苦。后方显示五取蕴苦。
复次由五相故建立任持诸法差别。何等
为五。一段食。二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五
命根若粗段食。于欲界五趣中皆现可得。
此于一分各别那落迦。非大那落迦。馀食及
命。遍三界中皆现可得。由于诸行假立有
情。是故世尊说此诸法任持有情令住不
坏。问有七因缘任持诸行令住不坏。何
故世尊但说有情由食而住。何等为七。一
生是诸行住因。由诸行生方得有住。无有
无生而有住者。二命根。三食。四心自在通。
由彼势力增诸寿行。或住一劫或住劫馀。
五因缘和合。是诸行住因。谓善不善无记诸
法。乃至因缘犹未散坏。于尔所时相续而
住无有断绝。六由善不善无记作意引发
先业。能牵诸行令住不绝。所谓外分共不
共业之所生起。七无诸障碍。是诸行住因。由
此能令诸行生时无障因缘。诸行生已相似
相续而住。远离相违败坏因缘。若不尔者便
应灭坏。答虽由如是七种因缘诸行得住。
然此四食是诸行住多分因缘。由种种门能
令诸行相续而住。又此诸食能令有情相续
所有正见。及正见为先一切圣道。是名道
谛。
复次欲令于苦遍知于集永断。于灭作證
于道修习。故略建立诸圣谛相。若广建立当
知其相无量无边。又令了知苦谛粗相以
为依止。渐能趣入谛微细相。故先施设生
等众苦。后方显示五取蕴苦。
复次由五相故建立任持诸法差别。何等
为五。一段食。二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五
命根若粗段食。于欲界五趣中皆现可得。
此于一分各别那落迦。非大那落迦。馀食及
命。遍三界中皆现可得。由于诸行假立有
情。是故世尊说此诸法任持有情令住不
坏。问有七因缘任持诸行令住不坏。何
故世尊但说有情由食而住。何等为七。一
生是诸行住因。由诸行生方得有住。无有
无生而有住者。二命根。三食。四心自在通。
由彼势力增诸寿行。或住一劫或住劫馀。
五因缘和合。是诸行住因。谓善不善无记诸
法。乃至因缘犹未散坏。于尔所时相续而
住无有断绝。六由善不善无记作意引发
先业。能牵诸行令住不绝。所谓外分共不
共业之所生起。七无诸障碍。是诸行住因。由
此能令诸行生时无障因缘。诸行生已相似
相续而住。远离相违败坏因缘。若不尔者便
应灭坏。答虽由如是七种因缘诸行得住。
然此四食是诸行住多分因缘。由种种门能
令诸行相续而住。又此诸食能令有情相续
卷六十六 第 664b 页 T30-0664.png
而住。易取易入。乃至愚夫婴儿等类亦能随
觉。非所馀法。又此诸食能令羸损诸根大种
皆得增益。又令疾病亦得除愈。非所馀法。
又有长寿诸有情类。若不得食非时中夭。
又此诸食令易入道。能修身等四种念住。
谓一切有情食所住故。是故由此五种因缘。
世尊但说一切有情由食而住。何缘复说
依止命根诸行得住。谓有是处曾无饮食
有所阙乏。非求饮食有所艰难。于彼处
所唯由命根势力而住。如其所感寿量而
住。是故世尊依彼处所说诸有情由命根
故诸行得住。
复次此中段食当言香味触处所摄。何以故。
由香味触若正消变便能长养。不正消变乃
为损减。色等馀法无有长养损减消变。是
故说彼非段食性。若诸段物于吞咽时。令
心欢喜诸根悦豫。当于尔时不名段食。但
名触食。若受用已安隐消变。增长喜乐。于
消变时乃名段食。若有熟变不能长养诸
根安乐。彼虽熟变不名段食。若诸段物于
吞咽时。不生欢喜亦不能令诸根悦豫。
当于尔时都不名食。即彼后时安隐熟变
增长安乐。彼于尔时乃名段食。若有熟变
不长安乐。彼虽熟变亦不名食。
问若有段物亦是食耶。设是食者亦段物耶。
答如其所应当作四句。或有段物而非是
食。谓诸段物不能长养诸根大种。或有是
食而非段物。谓若有触意思及识。能令诸
根大种长养。或有是食亦是段物。谓诸段物
觉。非所馀法。又此诸食能令羸损诸根大种
皆得增益。又令疾病亦得除愈。非所馀法。
又有长寿诸有情类。若不得食非时中夭。
又此诸食令易入道。能修身等四种念住。
谓一切有情食所住故。是故由此五种因缘。
世尊但说一切有情由食而住。何缘复说
依止命根诸行得住。谓有是处曾无饮食
有所阙乏。非求饮食有所艰难。于彼处
所唯由命根势力而住。如其所感寿量而
住。是故世尊依彼处所说诸有情由命根
故诸行得住。
复次此中段食当言香味触处所摄。何以故。
由香味触若正消变便能长养。不正消变乃
为损减。色等馀法无有长养损减消变。是
故说彼非段食性。若诸段物于吞咽时。令
心欢喜诸根悦豫。当于尔时不名段食。但
名触食。若受用已安隐消变。增长喜乐。于
消变时乃名段食。若有熟变不能长养诸
根安乐。彼虽熟变不名段食。若诸段物于
吞咽时。不生欢喜亦不能令诸根悦豫。
当于尔时都不名食。即彼后时安隐熟变
增长安乐。彼于尔时乃名段食。若有熟变
不长安乐。彼虽熟变亦不名食。
问若有段物亦是食耶。设是食者亦段物耶。
答如其所应当作四句。或有段物而非是
食。谓诸段物不能长养诸根大种。或有是
食而非段物。谓若有触意思及识。能令诸
根大种长养。或有是食亦是段物。谓诸段物
卷六十六 第 664c 页 T30-0664.png
能令诸根大种长养。或非段物亦非是食。
谓若有触意思及识。不能长养诸根大种。
如是所馀触乃至识。随其所应皆作四
句。
复次若有异熟法。若异熟法。若异熟生法。皆
应了知。略说有异熟法。谓漏及有漏。彼要
有力不被损害受用未尽。当知是名有异
熟法。于诸漏中若不善者说名有力。有覆
无记说名无力。于有漏中若善不善说名
有力。馀名无力。若漏有漏为世出世二离欲
道之所断者。名被损害。与此相违名不损
害。若过去世其异熟果已成熟者。名受用已
尽。彼异熟果已过去故更无所有。若未来世
当与异熟果者。若现在世其异熟果正现前
者。名受用未尽。由此差别漏及有漏如
其所应。若善不善未被治断。其异熟果非
先已熟。如是乃名有异熟法。若诸无漏无记
有漏。若善不善有漏已断。若异熟果先已成
熟。如是皆名无异熟法。又临终时最后念心
是异熟法。若结生相续无间之心亦是异熟。
从此已后所有一切自性住心皆是异熟。除
善染污。及除加行无记之心。所馀皆名自性
住心。若心离欲犹故随转。除下地善及与加
行无记之心。当知此心亦是异熟。又此异熟
于一切处。当言唯是无覆无记。若从一切
种子异熟。除其已断未得之法。馀自种子为
因所生。若善不善或复无记。如是一切当
知皆名异熟生法。
复次一切处最后没心。及随初第二相续心。
谓若有触意思及识。不能长养诸根大种。
如是所馀触乃至识。随其所应皆作四
句。
复次若有异熟法。若异熟法。若异熟生法。皆
应了知。略说有异熟法。谓漏及有漏。彼要
有力不被损害受用未尽。当知是名有异
熟法。于诸漏中若不善者说名有力。有覆
无记说名无力。于有漏中若善不善说名
有力。馀名无力。若漏有漏为世出世二离欲
道之所断者。名被损害。与此相违名不损
害。若过去世其异熟果已成熟者。名受用已
尽。彼异熟果已过去故更无所有。若未来世
当与异熟果者。若现在世其异熟果正现前
者。名受用未尽。由此差别漏及有漏如
其所应。若善不善未被治断。其异熟果非
先已熟。如是乃名有异熟法。若诸无漏无记
有漏。若善不善有漏已断。若异熟果先已成
熟。如是皆名无异熟法。又临终时最后念心
是异熟法。若结生相续无间之心亦是异熟。
从此已后所有一切自性住心皆是异熟。除
善染污。及除加行无记之心。所馀皆名自性
住心。若心离欲犹故随转。除下地善及与加
行无记之心。当知此心亦是异熟。又此异熟
于一切处。当言唯是无覆无记。若从一切
种子异熟。除其已断未得之法。馀自种子为
因所生。若善不善或复无记。如是一切当
知皆名异熟生法。
复次一切处最后没心。及随初第二相续心。
卷六十六 第 665a 页 T30-0665.png
于三界中当知唯有非苦乐受。除初相续
心。应知此受于一切处异熟所摄。馀苦乐
受应知皆是异熟所生。如其种子异熟所
摄。即随此因此缘为因缘故。从异熟生
生那落迦诸有情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苦
忧相续如生那落迦如是。若生一分饿
鬼及傍生中。当知亦尔。若生人中及欲界
天诸有情类。无有决定异熟。无间或时苦
忧。或时乐喜。或时唯有不苦不乐受相续
生。若生初二静虑异熟。无间唯异熟生喜受
相续。若生第三静虑。唯异熟生乐受相续。
若生第四静虑已上。唯有异熟不苦不乐受。
是故当知即此受于彼名异熟生广大喜
乐所摄受故。彼诸善业不苦不乐正现前时。
亦名可爱异熟。与此相违当知名不可爱
异熟。
复次白白异熟业所得无覆无记异熟果。一
向可爱受。种子所摄受故。当知一向可爱一
向可意。黑黑异熟业当知与此相违。黑白俱
异熟业。二种种子所随逐故。所得异熟果
当知亦有二种异熟生受。又黑白业由生类
差别建立。谓于是处黑白俱有。即此处业
总立黑白。又由事差别建立。谓如有一随
于一事于一时间起利益心而现在前。即
于此事复于一时不利益心而现在前。或
夺他物而行惠施。如是当知由事差别之
所建立。又由自性建立如是黑白俱业。谓
如有一随于一所许作利益。即由馀事
复于其所作不利益。譬如有一于极暴虐
心。应知此受于一切处异熟所摄。馀苦乐
受应知皆是异熟所生。如其种子异熟所
摄。即随此因此缘为因缘故。从异熟生
生那落迦诸有情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苦
忧相续如生那落迦如是。若生一分饿
鬼及傍生中。当知亦尔。若生人中及欲界
天诸有情类。无有决定异熟。无间或时苦
忧。或时乐喜。或时唯有不苦不乐受相续
生。若生初二静虑异熟。无间唯异熟生喜受
相续。若生第三静虑。唯异熟生乐受相续。
若生第四静虑已上。唯有异熟不苦不乐受。
是故当知即此受于彼名异熟生广大喜
乐所摄受故。彼诸善业不苦不乐正现前时。
亦名可爱异熟。与此相违当知名不可爱
异熟。
复次白白异熟业所得无覆无记异熟果。一
向可爱受。种子所摄受故。当知一向可爱一
向可意。黑黑异熟业当知与此相违。黑白俱
异熟业。二种种子所随逐故。所得异熟果
当知亦有二种异熟生受。又黑白业由生类
差别建立。谓于是处黑白俱有。即此处业
总立黑白。又由事差别建立。谓如有一随
于一事于一时间起利益心而现在前。即
于此事复于一时不利益心而现在前。或
夺他物而行惠施。如是当知由事差别之
所建立。又由自性建立如是黑白俱业。谓
如有一随于一所许作利益。即由馀事
复于其所作不利益。譬如有一于极暴虐
卷六十六 第 665b 页 T30-0665.png
作恶人所。发生瞋恚俱行之思。不喜彼
恶。当知此思瞋俱行故。堕黑分中。不喜乐
彼恶俱行故。堕白分中。是故此业说名黑
白。如是所馀种类亦尔。
复次若善不善无记
诸法所有种子未被损害。彼一切法皆由能
生生起因故。名有因法。又先所作诸业烦
恼。于三界中异熟果熟。此异熟果由业烦
恼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由三处正现
在前引发因故。生胎生中。当知此亦名有
因法。湿和合故生湿生中。卵㲉藏故生卵
㲉中。当知亦尔。又六识身以从眼色乃至
意法。为增上缘同事因故。名有因法。又有
俱生诸心心所。互为展转同事因故。名有
因法。又不善法由近恶友闻非正法不正
思惟。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当知与此相违
三种引发因故。一切善法名有因法。又染污
住生邪精进。无果劬劳生忧苦住。彼由引
发因故名有因法。又不染污住生正精进。
有果劬劳生喜乐住。彼由引发因故名有
因法。又世间道趣于离欲。及能引发静虑
无色。彼由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现法中
静虑无色等至为依。如其所应往生上地。
彼由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世间法引出
世法。彼由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出世法
圣道所摄能證涅槃。彼證涅槃由引发因
故。名有因法。由如是等所说诸相。当知建
立有因诸法。
复次此中能生生起因法。彼由各别等流果
故。名有果法。若诸后有业及烦恼。彼由各
恶。当知此思瞋俱行故。堕黑分中。不喜乐
彼恶俱行故。堕白分中。是故此业说名黑
白。如是所馀种类亦尔。
复次若善不善无记
诸法所有种子未被损害。彼一切法皆由能
生生起因故。名有因法。又先所作诸业烦
恼。于三界中异熟果熟。此异熟果由业烦
恼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由三处正现
在前引发因故。生胎生中。当知此亦名有
因法。湿和合故生湿生中。卵㲉藏故生卵
㲉中。当知亦尔。又六识身以从眼色乃至
意法。为增上缘同事因故。名有因法。又有
俱生诸心心所。互为展转同事因故。名有
因法。又不善法由近恶友闻非正法不正
思惟。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当知与此相违
三种引发因故。一切善法名有因法。又染污
住生邪精进。无果劬劳生忧苦住。彼由引
发因故名有因法。又不染污住生正精进。
有果劬劳生喜乐住。彼由引发因故名有
因法。又世间道趣于离欲。及能引发静虑
无色。彼由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现法中
静虑无色等至为依。如其所应往生上地。
彼由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世间法引出
世法。彼由引发因故名有因法。又出世法
圣道所摄能證涅槃。彼證涅槃由引发因
故。名有因法。由如是等所说诸相。当知建
立有因诸法。
复次此中能生生起因法。彼由各别等流果
故。名有果法。若诸后有业及烦恼。彼由各
卷六十六 第 665c 页 T30-0665.png
别异熟果故。名有果法。若有三处正现在
前。若湿和合正现在前。若卵㲉藏。若眼色等。
若彼俱生诸心心所。若近恶友等。若近善
友等。二种三法如是一切。皆由各别增上
果故。名有果法。若现法中由染污住生邪
精进。无果劬劳生忧苦住。若现法中不染
污住生正精进。有果劬劳生喜乐住。如是
一切皆由各别士用果故。名有果法。若趣
世间离欲生道。彼由离系增上果故。名有
果法。又能引出世间之道。及能證涅槃出世
圣道。彼由离系增上果故。名有果法。谓由
究竟离系果故。名有果法。若世间道非由
究竟离系果故。名有果法。当知是名二道
差别。由如是等所说相故。当知建立有果
诸法差别之相。谓随所应。立等流果。若异
熟果。若增上果。若士用果。若离系果。与此
相违应知建立非有因法非有果法。
复次缘生法者。谓无主宰无作者法。如前
意地决择缘起善巧中已广分别。
复次略由五因当知建立内法差别。由此
因故说名为内。何等为五。谓假名故。妄执
故。增上故。摄受种子故。事故。若于是处假
想建立如是种类。谓立为我或立有情。彼
如是名如是生类。广说乃至如是寿量。如
是名为由假名故说名内法。若于是处
妄起如是种类执著。谓计为我或起我慢。
如是名为由妄执故说名内法。若由此法
增上力故。外色声等处差别生为所受用。如
是名为由增上故说名内法。若能摄受善
前。若湿和合正现在前。若卵㲉藏。若眼色等。
若彼俱生诸心心所。若近恶友等。若近善
友等。二种三法如是一切。皆由各别增上
果故。名有果法。若现法中由染污住生邪
精进。无果劬劳生忧苦住。若现法中不染
污住生正精进。有果劬劳生喜乐住。如是
一切皆由各别士用果故。名有果法。若趣
世间离欲生道。彼由离系增上果故。名有
果法。又能引出世间之道。及能證涅槃出世
圣道。彼由离系增上果故。名有果法。谓由
究竟离系果故。名有果法。若世间道非由
究竟离系果故。名有果法。当知是名二道
差别。由如是等所说相故。当知建立有果
诸法差别之相。谓随所应。立等流果。若异
熟果。若增上果。若士用果。若离系果。与此
相违应知建立非有因法非有果法。
复次缘生法者。谓无主宰无作者法。如前
意地决择缘起善巧中已广分别。
复次略由五因当知建立内法差别。由此
因故说名为内。何等为五。谓假名故。妄执
故。增上故。摄受种子故。事故。若于是处假
想建立如是种类。谓立为我或立有情。彼
如是名如是生类。广说乃至如是寿量。如
是名为由假名故说名内法。若于是处
妄起如是种类执著。谓计为我或起我慢。
如是名为由妄执故说名内法。若由此法
增上力故。外色声等处差别生为所受用。如
是名为由增上故说名内法。若能摄受善
卷六十六 第 666a 页 T30-0666.png
不善无记诸法种子。如是名为摄受种子
故说名内法。若五种清净色若心意识。如是
名为由事故说名内法。又有假名建立馀
法为内可得。何以故。于内可得外处所
摄亦名内故。
复次应知五蕴名色所摄。所以者何。由彼彼
处增长可得。手块等触即便变坏。是故色蕴
说名为色。其馀四蕴由种种名施设势力。
由种种名施设为依。多分于其彼彼所缘
流转趣向。是故如是四无色蕴说之为名。
复次略由五相建立执受诸法差别。何等为
五。谓初唯色说名执受。当知此言遮心心所等。彼非执受故。又于色中所有内根。根
所依属说名执受。当知此言遮外不属根
色。彼非执受故。又心心所任持不舍说名
执受。当知此言遮依属根发毛爪等。及遮
死后所有内身。彼非执受故。又执受色由
四因缘之所变异故。名执受。何等为四。
一由外色所逼触故。二由内界相违平等
所引发故。三由贪瞋等诸烦恼缠多现行
故。四由审虑所缘境故。谓由外色能损恼
者。现前逼恼有执受色。即便生苦生悲生
恼。若有外色能饶益者。现前触对有执受
色。即便生乐安隐饶益。若有内界更互相
违。便生苦恼。彼若平等安乐摄受。又若贪等
烦恼所恼。即便生苦愤发炽然。又邪审虑所
缘境故。或正审虑所缘境故。便起轻安喜乐
摄受。又为损害或为饶益。故名变异。如是
若色若内若心心所任持不舍。若如是缘令
故说名内法。若五种清净色若心意识。如是
名为由事故说名内法。又有假名建立馀
法为内可得。何以故。于内可得外处所
摄亦名内故。
复次应知五蕴名色所摄。所以者何。由彼彼
处增长可得。手块等触即便变坏。是故色蕴
说名为色。其馀四蕴由种种名施设势力。
由种种名施设为依。多分于其彼彼所缘
流转趣向。是故如是四无色蕴说之为名。
复次略由五相建立执受诸法差别。何等为
五。谓初唯色说名执受。当知此言遮心心所等。彼非执受故。又于色中所有内根。根
所依属说名执受。当知此言遮外不属根
色。彼非执受故。又心心所任持不舍说名
执受。当知此言遮依属根发毛爪等。及遮
死后所有内身。彼非执受故。又执受色由
四因缘之所变异故。名执受。何等为四。
一由外色所逼触故。二由内界相违平等
所引发故。三由贪瞋等诸烦恼缠多现行
故。四由审虑所缘境故。谓由外色能损恼
者。现前逼恼有执受色。即便生苦生悲生
恼。若有外色能饶益者。现前触对有执受
色。即便生乐安隐饶益。若有内界更互相
违。便生苦恼。彼若平等安乐摄受。又若贪等
烦恼所恼。即便生苦愤发炽然。又邪审虑所
缘境故。或正审虑所缘境故。便起轻安喜乐
摄受。又为损害或为饶益。故名变异。如是
若色若内若心心所任持不舍。若如是缘令
卷六十六 第 666b 页 T30-0666.png
成变异。是名执受诸法差别。与此相违当
知是名非执受法。
复次若四大种及彼所造。当知唯此名有色
法。问如四大种由自种子方得生起。造色
亦尔。何故说言诸所造色大种所造。答若诸
色根及心中有诸大种种子随逐。即有造色
种子随逐。若诸大种所有种子能生果时。尔
时必定能随逐彼造色种子亦生自果。故说
造色大种所造。随逐色根大种种子名有方
所。随无色根大种种子名无方所。又诸大
种略有二种。一唯界所摄。二能作自业。唯
界所摄者。谓诸大种所有种子。能作自业者。
谓从自种子所生大种。又诸大种与所造
色。俱时而有互不相离。由彼种类因所成
故。如一味团更相涉入遍一切处。非如[麨]
稻末尼等聚。又于一向坚色聚中。唯有地
界能作业用。若于欲界亦有色香味界作
业。于色界中但有色界能作业用。馀水火
风及与声界。唯有种子之所随逐。更待异
缘方能作业。如是于水火风名想聚中。如
其所应次第亦尔。内色聚中一切地等诸界
作业皆具可得。谓发毛等种种差别。广说如
经。当知于外得有各别地等诸聚。彼若值
遇如是如是众缘差别。即便能作如是如
是果法生因。譬如善巧钻彼乾木即便生
火。又如白镴铅锡金银等物融消即流。复次
如五识身相应地说触处所摄涩滑等性。当
知皆是大种差别。随诸大种如是品类分位
差别。如其所应于四大种。假名施设涩滑
知是名非执受法。
复次若四大种及彼所造。当知唯此名有色
法。问如四大种由自种子方得生起。造色
亦尔。何故说言诸所造色大种所造。答若诸
色根及心中有诸大种种子随逐。即有造色
种子随逐。若诸大种所有种子能生果时。尔
时必定能随逐彼造色种子亦生自果。故说
造色大种所造。随逐色根大种种子名有方
所。随无色根大种种子名无方所。又诸大
种略有二种。一唯界所摄。二能作自业。唯
界所摄者。谓诸大种所有种子。能作自业者。
谓从自种子所生大种。又诸大种与所造
色。俱时而有互不相离。由彼种类因所成
故。如一味团更相涉入遍一切处。非如[麨]
稻末尼等聚。又于一向坚色聚中。唯有地
界能作业用。若于欲界亦有色香味界作
业。于色界中但有色界能作业用。馀水火
风及与声界。唯有种子之所随逐。更待异
缘方能作业。如是于水火风名想聚中。如
其所应次第亦尔。内色聚中一切地等诸界
作业皆具可得。谓发毛等种种差别。广说如
经。当知于外得有各别地等诸聚。彼若值
遇如是如是众缘差别。即便能作如是如
是果法生因。譬如善巧钻彼乾木即便生
火。又如白镴铅锡金银等物融消即流。复次
如五识身相应地说触处所摄涩滑等性。当
知皆是大种差别。随诸大种如是品类分位
差别。如其所应于四大种。假名施设涩滑
卷六十六 第 666c 页 T30-0666.png
等性。是故当知皆是假有。问如世尊言触
谓外处若四大种若四大种所造有色无见有
对。何密意耶。答此诸大种当知能生二种造
色。一自类差别。二异类差别。自类差别造色
者。谓诸大种造涩滑等。由如是因如是缘
故。此诸大种各各差别变异而生。于彼假
说涩滑性等种种差别。异类差别造色者。
谓眼耳等五内色处四。外色处法处一分。唯
除触处。世尊依彼自类差别所造色故。说
如是言。若四大种所造。问世尊说有无见
无对色。当言何等大种所造。答若彼定心
思惟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当言欲界
大种所造。若彼定心思惟色界有色诸法。影
像生起。当言色界大种所造。于此大种所
造色法。馀决择文更不复现。
复次云何有法。谓一切世间法说名有法。问
阿罗汉等世间善法。是世间故则有所摄。以
何因缘说名无漏。答堕三有故名有所摄。
诸漏随眠永解脱故说名无漏。问如世尊言
云何有漏法。谓意世间法世间意识世间。此
何密意。答世尊依彼不断应断世间意法
及与意识。说如是言。此中世尊说多种有。
谓欲有色有无色有。彼广建立如闻所成慧
地佛教所应知处。
复次云何有上法。谓除涅
槃馀一切法。由五因缘当知涅槃是无上
法。何等为五。一集谛寂灭故。二苦谛寂灭
故。三离怖畏灾横疾疫大安隐故。四无上现
法乐住所缘故。谓无相住故。五常住究竟安
义乐义不虚诳故。如是五因非于馀处总
谓外处若四大种若四大种所造有色无见有
对。何密意耶。答此诸大种当知能生二种造
色。一自类差别。二异类差别。自类差别造色
者。谓诸大种造涩滑等。由如是因如是缘
故。此诸大种各各差别变异而生。于彼假
说涩滑性等种种差别。异类差别造色者。
谓眼耳等五内色处四。外色处法处一分。唯
除触处。世尊依彼自类差别所造色故。说
如是言。若四大种所造。问世尊说有无见
无对色。当言何等大种所造。答若彼定心
思惟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当言欲界
大种所造。若彼定心思惟色界有色诸法。影
像生起。当言色界大种所造。于此大种所
造色法。馀决择文更不复现。
复次云何有法。谓一切世间法说名有法。问
阿罗汉等世间善法。是世间故则有所摄。以
何因缘说名无漏。答堕三有故名有所摄。
诸漏随眠永解脱故说名无漏。问如世尊言
云何有漏法。谓意世间法世间意识世间。此
何密意。答世尊依彼不断应断世间意法
及与意识。说如是言。此中世尊说多种有。
谓欲有色有无色有。彼广建立如闻所成慧
地佛教所应知处。
复次云何有上法。谓除涅
槃馀一切法。由五因缘当知涅槃是无上
法。何等为五。一集谛寂灭故。二苦谛寂灭
故。三离怖畏灾横疾疫大安隐故。四无上现
法乐住所缘故。谓无相住故。五常住究竟安
义乐义不虚诳故。如是五因非于馀处总
卷六十六 第 667a 页 T30-0667.png
集可得。唯于涅槃一切可得。是故涅槃名
无上法。
复次云何应修法。谓一切善有为法。此中应
知略有四修。一得修。二习修。三除去修。四
对治修。此中未生善法为欲生故作意修
习。是名得修。已生善法令住不忘乃至广
说。是名习修。已生不善法为欲断故作意
修习。名除去修。未生不善法为不生故。于
厌患等诸对治门作意修习。名对治修。当知
此中从了相作意乃至胜解作意。名厌患对
治修。从远离作意乃至方便究竟作意。名
断对治修。方便究竟果作意。名持对治修。
从此已上即此一切七种作意。堕于胜地
上地所摄。当知一切名远分对治修。此四种
修一切总说为二种修。谓防护受持修。及作
意思惟修。此中修身名防护修。修戒名受
持修。若静虑地作意修。若谛智地作意修。总
名作意思惟修。此中初作意修名为修心。第
二作意修名为修慧。
复次云何过去法。谓因已受尽。自性已灭。无
间为缘为生馀法。除阿罗汉最后心心所
熏习相续。虽复已灭经百千劫。犹能令彼
爱非爱果异熟当熟。如所领受诸过去事。
或一唯能生起忆念。或复有一不生忆念。
唯灭所显无诸作用。是名过去诸法差别。
此过去法略由五相当知建立其事差别。
何等为五。谓或有法刹那过去。谓于刹那一
切行中。刹那已后所有诸行。又或有法死没
过去。谓彼彼有情从彼彼有情众同分没。广
无上法。
复次云何应修法。谓一切善有为法。此中应
知略有四修。一得修。二习修。三除去修。四
对治修。此中未生善法为欲生故作意修
习。是名得修。已生善法令住不忘乃至广
说。是名习修。已生不善法为欲断故作意
修习。名除去修。未生不善法为不生故。于
厌患等诸对治门作意修习。名对治修。当知
此中从了相作意乃至胜解作意。名厌患对
治修。从远离作意乃至方便究竟作意。名
断对治修。方便究竟果作意。名持对治修。
从此已上即此一切七种作意。堕于胜地
上地所摄。当知一切名远分对治修。此四种
修一切总说为二种修。谓防护受持修。及作
意思惟修。此中修身名防护修。修戒名受
持修。若静虑地作意修。若谛智地作意修。总
名作意思惟修。此中初作意修名为修心。第
二作意修名为修慧。
复次云何过去法。谓因已受尽。自性已灭。无
间为缘为生馀法。除阿罗汉最后心心所
熏习相续。虽复已灭经百千劫。犹能令彼
爱非爱果异熟当熟。如所领受诸过去事。
或一唯能生起忆念。或复有一不生忆念。
唯灭所显无诸作用。是名过去诸法差别。
此过去法略由五相当知建立其事差别。
何等为五。谓或有法刹那过去。谓于刹那一
切行中。刹那已后所有诸行。又或有法死没
过去。谓彼彼有情从彼彼有情众同分没。广
卷六十六 第 667b 页 T30-0667.png
说乃至死及作时。又或有法坏劫过去。谓器
世间所摄。由火等灾之所败坏。又或有法
退失过去。谓如有一于先所得诸善功德
安乐住中。随类退失。又或有法尽灭过去。
谓有馀依及无馀依涅槃界中所有尽灭。复
次云何未来法。谓因未受自性未受。待缘
当生将起现前。或近当生或远当生。亦由
五相建立差别。谓刹那未来。一生未来。成
劫未来。现行未来。应得未来。
复次云何现在法。谓因已受用自性受用未
尽。刹那已后决定坏灭一切杂染所显。一
分清净所显。亦由五相建立差别。谓刹那
现在。一生现在。成劫现在。现行现在。最后现
在。谓阿罗汉最后心心所等。
复次云何欲界系法。谓于欲界若生。若长
未离欲界欲。心不在定。于此位中所有诸
法。或生得故或作意故。已行正行当行。是名
欲界系法。复次云何色界系法。谓生欲界
能现證入。随一静虑已离欲界欲。未离色
界欲。未发上加行。或从彼定起。所有世间
意地诸法。由作意故已行正行当行。是名
色界系法。或生色界未离彼欲。未发上加
行。或生得故或作意故。诸世间法已行正行
当行。如是亦名色界系法。如色界系法如
是。无色界系法随其所应当知亦尔。
复次云何善法。谓若略说。二因缘故一切善
法说名为善。谓自性无倒。亦能对治颠倒
法故。及安隐故。所以者何。一切善法自性无
倒于所缘转。又能对治于所缘转颠倒染
世间所摄。由火等灾之所败坏。又或有法
退失过去。谓如有一于先所得诸善功德
安乐住中。随类退失。又或有法尽灭过去。
谓有馀依及无馀依涅槃界中所有尽灭。复
次云何未来法。谓因未受自性未受。待缘
当生将起现前。或近当生或远当生。亦由
五相建立差别。谓刹那未来。一生未来。成
劫未来。现行未来。应得未来。
复次云何现在法。谓因已受用自性受用未
尽。刹那已后决定坏灭一切杂染所显。一
分清净所显。亦由五相建立差别。谓刹那
现在。一生现在。成劫现在。现行现在。最后现
在。谓阿罗汉最后心心所等。
复次云何欲界系法。谓于欲界若生。若长
未离欲界欲。心不在定。于此位中所有诸
法。或生得故或作意故。已行正行当行。是名
欲界系法。复次云何色界系法。谓生欲界
能现證入。随一静虑已离欲界欲。未离色
界欲。未发上加行。或从彼定起。所有世间
意地诸法。由作意故已行正行当行。是名
色界系法。或生色界未离彼欲。未发上加
行。或生得故或作意故。诸世间法已行正行
当行。如是亦名色界系法。如色界系法如
是。无色界系法随其所应当知亦尔。
复次云何善法。谓若略说。二因缘故一切善
法说名为善。谓自性无倒。亦能对治颠倒
法故。及安隐故。所以者何。一切善法自性无
倒于所缘转。又能对治于所缘转颠倒染
卷六十六 第 667c 页 T30-0667.png
法。能往善趣證涅槃。故名为安隐。与此相
违二因缘故当知不善。谓自性颠倒故及不
安隐。无记诸法性非颠倒。亦不能治颠倒
诸法。性非安隐非不安隐。又由五相当知
建立善法差别。一感当来可爱果故。二对
治杂染故。谓不净等能治贪等。乃至八圣支
道对治一切杂染诸法。三杂染寂灭所显故。
所谓涅槃。四清净住所显故。谓已离欲者住
圣等善现法乐住。五饶益有情所显故。谓已
离欲。为哀悯他声闻菩萨及与如来所有
种种利他善行。又由五相建立不善诸法差
别。与上相违应知其相。谓感当来非爱果
故。杂染对治之所治故。染不寂灭之所显故。
诸染恼住之所显故。能损害他之所显故。
由五因缘善法强盛。何等为五。一加行故。
二宿习故。三摄受胜功德故。四田事处故。
五自性故。谓诸善法无间加行殷重加行
之所造作。若无量品差别所作。谓或自作。或
于是处劝他令作。以无量门庆慰赞美。
见同法者深心欢喜。当知是名由加行故
善法强盛。又诸善法曾馀生中若修若习若
多修习。由是因缘彼今生中。性于善法心
能趣入。于诸不善违背而住。当知是名
由宿习故善法强盛。又诸善法下地所摄。
由世间离欲者及见圣迹者。若于解脱或
于无上正等菩提。深心回向离诸见趣。当
知是名摄受胜功德故善法强盛。又诸善
法于大福田。以胜妙事施尊重处之所生
起。当知是名田事处故善法强盛。又诸善法
违二因缘故当知不善。谓自性颠倒故及不
安隐。无记诸法性非颠倒。亦不能治颠倒
诸法。性非安隐非不安隐。又由五相当知
建立善法差别。一感当来可爱果故。二对
治杂染故。谓不净等能治贪等。乃至八圣支
道对治一切杂染诸法。三杂染寂灭所显故。
所谓涅槃。四清净住所显故。谓已离欲者住
圣等善现法乐住。五饶益有情所显故。谓已
离欲。为哀悯他声闻菩萨及与如来所有
种种利他善行。又由五相建立不善诸法差
别。与上相违应知其相。谓感当来非爱果
故。杂染对治之所治故。染不寂灭之所显故。
诸染恼住之所显故。能损害他之所显故。
由五因缘善法强盛。何等为五。一加行故。
二宿习故。三摄受胜功德故。四田事处故。
五自性故。谓诸善法无间加行殷重加行
之所造作。若无量品差别所作。谓或自作。或
于是处劝他令作。以无量门庆慰赞美。
见同法者深心欢喜。当知是名由加行故
善法强盛。又诸善法曾馀生中若修若习若
多修习。由是因缘彼今生中。性于善法心
能趣入。于诸不善违背而住。当知是名
由宿习故善法强盛。又诸善法下地所摄。
由世间离欲者及见圣迹者。若于解脱或
于无上正等菩提。深心回向离诸见趣。当
知是名摄受胜功德故善法强盛。又诸善
法于大福田。以胜妙事施尊重处之所生
起。当知是名田事处故善法强盛。又诸善法
卷六十六 第 668a 页 T30-0668.png
若施所成。于戒于修自性是劣。若戒所成。
于施所成自性是胜。于修所成自性是劣。
若修所成所有善法。于施于戒自性皆胜。当
知是名由自性故善法强盛。与此相违五
因缘故。当知是名不善强盛。又由五相建
立无记诸法差别。何等为五。一异熟生无记。
二威仪路无记。三工巧处无记。四变化无记。
五自性无记。此中自性无记谓诸色根。是长
养者及外诸有色处等非异熟等所摄者。除
善染污色处声处。
复次云何学法。谓或预流或一来或不还有
学补特伽罗。若出世有为法。若世间善法。是
名学法。何以故。依止此法于时时中。精进
修学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故。云何
无学法。谓阿罗汉诸漏已尽。若出世有为法。
若世间善法。是名无学法。云何非学非无学
法谓除先所说学无学法。所馀预流乃至阿
罗汉法。若堕一切异生相续。若彼增上所
有诸法。当知是名非学非无学法。
复次云何见道所断法。谓萨迦耶等五见。及
依诸见起贪瞋慢。若相应无明。若于诸谛
不共无明。于谛疑等。及往一切恶趣业等。
是名见道所断法。云何修道所断法。谓一切
善有漏法。一切无覆无记法。除先所说诸染
污法。馀染污法。是名修道所断法。云何非所
断法。谓一切有学出世间法。一切无学相续
中所有诸法。此中若出世法于一切时自性
净故名非所断。馀世间法由已断故名非
所断。
于施所成自性是胜。于修所成自性是劣。
若修所成所有善法。于施于戒自性皆胜。当
知是名由自性故善法强盛。与此相违五
因缘故。当知是名不善强盛。又由五相建
立无记诸法差别。何等为五。一异熟生无记。
二威仪路无记。三工巧处无记。四变化无记。
五自性无记。此中自性无记谓诸色根。是长
养者及外诸有色处等非异熟等所摄者。除
善染污色处声处。
复次云何学法。谓或预流或一来或不还有
学补特伽罗。若出世有为法。若世间善法。是
名学法。何以故。依止此法于时时中。精进
修学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故。云何
无学法。谓阿罗汉诸漏已尽。若出世有为法。
若世间善法。是名无学法。云何非学非无学
法谓除先所说学无学法。所馀预流乃至阿
罗汉法。若堕一切异生相续。若彼增上所
有诸法。当知是名非学非无学法。
复次云何见道所断法。谓萨迦耶等五见。及
依诸见起贪瞋慢。若相应无明。若于诸谛
不共无明。于谛疑等。及往一切恶趣业等。
是名见道所断法。云何修道所断法。谓一切
善有漏法。一切无覆无记法。除先所说诸染
污法。馀染污法。是名修道所断法。云何非所
断法。谓一切有学出世间法。一切无学相续
中所有诸法。此中若出世法于一切时自性
净故名非所断。馀世间法由已断故名非
所断。
卷六十六 第 668b 页 T30-0668.png
复次云何甚深难见法。谓一切法。当知皆是
甚深难见。何以故。第一甚深难见法者。所谓
自性绝诸戏论过语言道。诸法自性皆绝
戏论过语言道。然由言说为依止故。方乃
可取可观可觉。是故当知一切诸法甚深
难见。
如是所说差别建立有色无色法。有见
无见法。有对无对法。有漏无漏法。有诤无诤
法。有染无染法。依耽嗜依出离法。世间出世
间法堕非堕法。有为无为法。所知所识所缘
法。住持法。有异熟无异熟法。有因无因法。有
果无果法。缘生法内法。名色所摄法。执受非
执受法。大种所造非大种所造法。有非有法。
应修法。有上无上法。去来今法。欲界系色界
系无色界系法。善不善无记法。学无学非学
非无学法。见道所断修道所断非所断法。甚
深难见法。若有善思所应思者。应当如理
精勤方便思惟简择如是诸法。
于此地中
馀决择文。更不复现。
《瑜伽师地论》卷第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