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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第 942c 页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三
从此第三。明四念住。就中分二。一明别相
念住。二明总相念住。且初明别相者。论云。
如是已说入修二门。由此二门。心便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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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定已。复何有所修。颂曰。
「 依巳修成止
为观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观身受心法
自性闻等慧
馀相杂所缘
说次第随生
治倒故唯四」
释曰。依已修成止为观修念住者。依前二门。
已修成止。梵云奢摩多。此云止也 次应
为观修四念住。观者。梵云毗钵舍那。即是
慧也。以自相共相观身受心法者。释也 或
以自相。或以共相。别观身受心法 身受
心法。各别自性。名为自相。大种造色。是身
自性。受是受性。心是心性。除此三外。所馀
诸法。名法自性 一切有为。皆非常相(通道谛也)。
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唯苦集谛也)。及一切法。空
非我性(通四谛及虚空非择灭也)。此非常等。诸法共有。名为
共相 共相别观者。谓且观身与馀有为。
同非常相。与馀有漏。同是苦相。与一切法。
同空非我相。受等亦尔 问如何得知念住
成满。答观身至一极微一刹那时。名为身
念住满。观受心法。至一刹那。名受等满。以
非色故。无一极微 自性闻等慧馀相杂
所缘者。出体也。念住有三。一自性念住。以
慧为体。此通三慧也。慧名念住者。谓由
念力。令慧住境。或由慧力。令念住境。故
名念住 二相杂念住。谓慧及相应。并俱有
四相为体。互相杂故。名为相杂 三所缘念
住。谓身。受。心法。为体。此是念住所缘境故
三中相杂。能断烦恼。以摄慧故。自性不
能断惑。以太减故。夫断烦恼。必须慧解
「 依巳修成止
为观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观身受心法
自性闻等慧
馀相杂所缘
说次第随生
治倒故唯四」
释曰。依已修成止为观修念住者。依前二门。
已修成止。梵云奢摩多。此云止也 次应
为观修四念住。观者。梵云毗钵舍那。即是
慧也。以自相共相观身受心法者。释也 或
以自相。或以共相。别观身受心法 身受
心法。各别自性。名为自相。大种造色。是身
自性。受是受性。心是心性。除此三外。所馀
诸法。名法自性 一切有为。皆非常相(通道谛也)。
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唯苦集谛也)。及一切法。空
非我性(通四谛及虚空非择灭也)。此非常等。诸法共有。名为
共相 共相别观者。谓且观身与馀有为。
同非常相。与馀有漏。同是苦相。与一切法。
同空非我相。受等亦尔 问如何得知念住
成满。答观身至一极微一刹那时。名为身
念住满。观受心法。至一刹那。名受等满。以
非色故。无一极微 自性闻等慧馀相杂
所缘者。出体也。念住有三。一自性念住。以
慧为体。此通三慧也。慧名念住者。谓由
念力。令慧住境。或由慧力。令念住境。故
名念住 二相杂念住。谓慧及相应。并俱有
四相为体。互相杂故。名为相杂 三所缘念
住。谓身。受。心法。为体。此是念住所缘境故
三中相杂。能断烦恼。以摄慧故。自性不
能断惑。以太减故。夫断烦恼。必须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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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俱有法。自性唯慧。故太减也。所缘念住。不
能断惑。以太增故。有非俱有故。太增也
所缘念住。复有三种。一缘自相续身。二
缘他相续身。三缘自他俱相续身。其身受心
法。各有三。缘自他俱相续异故 身受心
法。四各有三。总成十二。说次第随生者。说
四念住次第。随生先后也。谓身最粗。次受
是粗。次心是粗。法最为细。摄涅槃故 随
境粗者。应先观故。故身念住。最初生也。又
论云。或诸欲贪。于身处转。故四念住。观身
在初。然贪于身。由欣乐受。欣乐于受。由
心不调。心之不调。由惑未断。法中摄惑故。
法第四也。故观受等。如是次第。治倒故唯
四者。此四念住。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
无常。观法无我。治彼常乐我净四颠倒故。
故唯立四 论云。四中三种。唯名不杂缘。
第四所缘。通杂不杂。若唯观法。名不杂缘。
若于身等。二三或四。总而观察。名为杂缘。
解云。于身等四。或二二合缘。三三合缘。或
四总缘。杂身等故。名杂缘也。
从此第二。明总相缘。论云。如是熟修杂缘
身等。法念住已。复何所修。颂曰。
「 彼居法念住
总观四所缘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释曰。言彼居者。彼观行者。居此总杂法念
住也。总观身等四所缘境。修四行相。谓非
常等 前别相位。有杂缘者。或二三四 今
此杂缘。唯总相缘四。与前别故。总相念住。
唯是总杂法念住也。
能断惑。以太增故。有非俱有故。太增也
所缘念住。复有三种。一缘自相续身。二
缘他相续身。三缘自他俱相续身。其身受心
法。各有三。缘自他俱相续异故 身受心
法。四各有三。总成十二。说次第随生者。说
四念住次第。随生先后也。谓身最粗。次受
是粗。次心是粗。法最为细。摄涅槃故 随
境粗者。应先观故。故身念住。最初生也。又
论云。或诸欲贪。于身处转。故四念住。观身
在初。然贪于身。由欣乐受。欣乐于受。由
心不调。心之不调。由惑未断。法中摄惑故。
法第四也。故观受等。如是次第。治倒故唯
四者。此四念住。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
无常。观法无我。治彼常乐我净四颠倒故。
故唯立四 论云。四中三种。唯名不杂缘。
第四所缘。通杂不杂。若唯观法。名不杂缘。
若于身等。二三或四。总而观察。名为杂缘。
解云。于身等四。或二二合缘。三三合缘。或
四总缘。杂身等故。名杂缘也。
从此第二。明总相缘。论云。如是熟修杂缘
身等。法念住已。复何所修。颂曰。
「 彼居法念住
总观四所缘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释曰。言彼居者。彼观行者。居此总杂法念
住也。总观身等四所缘境。修四行相。谓非
常等 前别相位。有杂缘者。或二三四 今
此杂缘。唯总相缘四。与前别故。总相念住。
唯是总杂法念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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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第四。明暖等四善根。就中有五。一明
善根观行。二诸门分别。三明善根胜利。四
明三乘转根。五明修果远近。且第一明观
行者。论云。修此观已。生何善根。颂曰。
「 从此生暖法
具观四圣谛
修十六行相
次生顶亦然
如是二善根
皆初法后四
次忍唯法念
下中品同顶
上唯观欲苦
一行一刹那
世第一亦然
皆慧五除得」
释曰。从此生暖法者。从此总相念住成就已。
次生暖法。此法如暖立暖法名。圣道如火。
能烧惑薪。圣火前相。故名为暖 具观四圣
谛修十六行相者。此明暖位也。此暖善根。分
位长故。能具观四圣谛。及能具修十六行相。
观苦圣谛。修四行相非常苦空非我 观
集圣谛。修四行相。因集生缘 观灭圣谛。
修四行相灭静妙离 观道圣谛。修四行
相。道如行出。释此相义后当辨之 次生
顶亦然者修暖善根。有下中上。至成满时。
有善根生。名为顶法。亦观四谛。修十六行
相。同前暖位。故言亦然。暖顶二善根。俱名
动善。可退动故。动善根中。顶为最胜。如人
顶故。名为顶法 又忍位。是进暖位。是退
此顶。在进退两际。犹如山顶。故名为顶
如是二善根皆初法后四者。暖顶二善根。初
安足时。皆法念住。后增进时。通四念住。初
安足者。谓此暖顶。以十六行相。最初游践
四圣谛迹。名初安足。即初起也。谓见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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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法念住。以暖顶位。顺见道故。故初安足。
唯法念住。后增进时。稍容预故。故得通修
四念住也 次忍唯法念者。从顶善根。有
善根生。名为忍法。忍可四谛。最殊胜故。又
无退故。名为忍法。忍初安足。及后增进。唯
法念住。近见道故。故初与后。皆法念住
颂言下中品同顶者。此忍善根。有下中上
品。下中二位。同前顶位。具观四谛。修十六
行相也。上唯观欲苦一行一刹那者。上品忍
位唯观欲苦。唯以一行一刹那心。名为上
忍也 今略明忍位下中上品者。若下品
忍。具观四谛。修十六行。中品忍位。减缘减
行 上下八谛。名之为缘。所缘境故 上
界四谛。有十六行。欲界四谛。有十六行。总
计合成三十二行。名之为行。能缘行故。应
知七周减缘。二十四周减行。谓以四行。观
欲界苦。如是乃至以四行相。观欲界道。后
以三行。观上界道。减馀一行。名一周也
又以四行。观欲界苦。如是乃至后以二行。
观上界道。减馀二行。第二周也 又以四
行。观欲界苦。如是乃至以一行相。观上界
道。减馀三行。第三周也 又以四行。观欲
界苦。如是乃至以四行相。观欲界道。不观
上界道。名为减缘。减缘之时。虽亦减行。减
缘摄故。不名减行。此第四周也。此第四周。
即是一周减缘摄也 如减上界道谛。如此
减馀七谛行相。亦尔。唯于缘中。不减欲苦。
减馀七谛。名七周减缘 总而言之。上下
八谛。各减三行。谓欲界苦下。一行相留故。
唯法念住。后增进时。稍容预故。故得通修
四念住也 次忍唯法念者。从顶善根。有
善根生。名为忍法。忍可四谛。最殊胜故。又
无退故。名为忍法。忍初安足。及后增进。唯
法念住。近见道故。故初与后。皆法念住
颂言下中品同顶者。此忍善根。有下中上
品。下中二位。同前顶位。具观四谛。修十六
行相也。上唯观欲苦一行一刹那者。上品忍
位唯观欲苦。唯以一行一刹那心。名为上
忍也 今略明忍位下中上品者。若下品
忍。具观四谛。修十六行。中品忍位。减缘减
行 上下八谛。名之为缘。所缘境故 上
界四谛。有十六行。欲界四谛。有十六行。总
计合成三十二行。名之为行。能缘行故。应
知七周减缘。二十四周减行。谓以四行。观
欲界苦。如是乃至以四行相。观欲界道。后
以三行。观上界道。减馀一行。名一周也
又以四行。观欲界苦。如是乃至后以二行。
观上界道。减馀二行。第二周也 又以四
行。观欲界苦。如是乃至以一行相。观上界
道。减馀三行。第三周也 又以四行。观欲
界苦。如是乃至以四行相。观欲界道。不观
上界道。名为减缘。减缘之时。虽亦减行。减
缘摄故。不名减行。此第四周也。此第四周。
即是一周减缘摄也 如减上界道谛。如此
减馀七谛行相。亦尔。唯于缘中。不减欲苦。
减馀七谛。名七周减缘 总而言之。上下
八谛。各减三行。谓欲界苦下。一行相留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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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减。所馀七谛。馀一行相。与缘同减故。但
言三。三八二十四。名二十四周减行。理实言
之。三十一周减行。谓馀七行。减缘摄故。是
故但言二十四也。于减行中。初减一行。名
中忍初。如是乃至。减欲界苦下二行相时。
但有二行。二刹那心。观欲界苦名中忍满
唯有一行一刹那心。观欲界苦。名为上
忍 就此中忍。未减道时。虽减行相。犹
观道故。故得具修四种谛也。颂言中品忍
同顶位观四谛者。约此说也 至中忍满。
唯观一谛。不具四也 又于中忍。未减道
时。修十六行相。此言修者。但是得修行。虽
起一。能起得。修彼未来四谛下十六行
相。故言修也。颂言中忍同前顶位修十六
行相者。约此中忍未减道说也 若此中
忍。减道谛时。但修十二行相。非十六行
也。既减彼道。心无欣慕。故彼道下。四行相
亦。不起得修也。由此道理。减灭谛时。但
修八行。谓不修彼灭道谛下各四行故
减集谛时。但修四行。谓唯修苦下四种行
故 故于中忍。有修十六十二。八四行相
于上忍位。亦修四行。唯起一行一刹那
心。以观苦故 故能起得。修彼苦下四行
相也。问于上忍位。减彼三行。何故修彼所
减行耶。答虽减彼行。不减谛故。起欣慕
心。故得修彼所减行相。于中忍位。修所减
行。准此理说。于三十二行中。唯留欲界苦
下一行者。拟入见道故。须留也。馀三十
一。如名次第。从后向前。渐渐除之。缘既从
言三。三八二十四。名二十四周减行。理实言
之。三十一周减行。谓馀七行。减缘摄故。是
故但言二十四也。于减行中。初减一行。名
中忍初。如是乃至。减欲界苦下二行相时。
但有二行。二刹那心。观欲界苦名中忍满
唯有一行一刹那心。观欲界苦。名为上
忍 就此中忍。未减道时。虽减行相。犹
观道故。故得具修四种谛也。颂言中品忍
同顶位观四谛者。约此说也 至中忍满。
唯观一谛。不具四也 又于中忍。未减道
时。修十六行相。此言修者。但是得修行。虽
起一。能起得。修彼未来四谛下十六行
相。故言修也。颂言中忍同前顶位修十六
行相者。约此中忍未减道说也 若此中
忍。减道谛时。但修十二行相。非十六行
也。既减彼道。心无欣慕。故彼道下。四行相
亦。不起得修也。由此道理。减灭谛时。但
修八行。谓不修彼灭道谛下各四行故
减集谛时。但修四行。谓唯修苦下四种行
故 故于中忍。有修十六十二。八四行相
于上忍位。亦修四行。唯起一行一刹那
心。以观苦故 故能起得。修彼苦下四行
相也。问于上忍位。减彼三行。何故修彼所
减行耶。答虽减彼行。不减谛故。起欣慕
心。故得修彼所减行相。于中忍位。修所减
行。准此理说。于三十二行中。唯留欲界苦
下一行者。拟入见道故。须留也。馀三十
一。如名次第。从后向前。渐渐除之。缘既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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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除之。行亦从后减也 问苦下一行。为
留何行。答入见道人有二行者。一者利根。
谓是见行 见行有二。若著我者。留无我
行。著我所者。即留空行 二者钝根 钝
根亦二我慢增者。留无常行。懈怠增者。即
留苦行 又依西方德光论师。解减行云。
欲苦四行。从后除之。如留无常。入见道
者。先减非我。次减空。后减苦 若留苦
行。入见道者。先减非我。次减空。后减无
常 若留空行。入见道者。先减非我。次减
苦。后减无常 若留非我。入见道者。先
减空。次减苦。后减无常。减欲苦谛。四行既
然。减馀七谛四行亦尔。谓馀七谛。各有四
行。与此欲苦四行。相属如名次第。拟宜相
当。以说其减。且如无常入见道者。于上界
道。先减出。次减行。次减如。后减道。以道
属无常故。后减也。若以苦行。入见道者。
于上界道。先减出。次减行。次减道。后
减如以如属苦故后减也。若以空行。入见
道者。于上界道。先减出。次减如。次减道。
后减行。以行属空。故行后减也 若以非
我。入见道者。于上界道。先减行。次减如。
次减道。后减出。以出属非我故后减也
减馀六谛。各四行相。准前说之。为摄前
义。总举论云。谓瑜伽师。于色无色。对治道
等(等馀七谛)一一圣谛行相(三十二行)所缘(上七谛)渐减
渐略(明减义也)乃至但有二念作意。思惟欲界苦
圣谛境。齐此已前。名中忍位。从此位无间。
起胜善根。一行一刹那。名上品忍。此善根
留何行。答入见道人有二行者。一者利根。
谓是见行 见行有二。若著我者。留无我
行。著我所者。即留空行 二者钝根 钝
根亦二我慢增者。留无常行。懈怠增者。即
留苦行 又依西方德光论师。解减行云。
欲苦四行。从后除之。如留无常。入见道
者。先减非我。次减空。后减苦 若留苦
行。入见道者。先减非我。次减空。后减无
常 若留空行。入见道者。先减非我。次减
苦。后减无常 若留非我。入见道者。先
减空。次减苦。后减无常。减欲苦谛。四行既
然。减馀七谛四行亦尔。谓馀七谛。各有四
行。与此欲苦四行。相属如名次第。拟宜相
当。以说其减。且如无常入见道者。于上界
道。先减出。次减行。次减如。后减道。以道
属无常故。后减也。若以苦行。入见道者。
于上界道。先减出。次减行。次减道。后
减如以如属苦故后减也。若以空行。入见
道者。于上界道。先减出。次减如。次减道。
后减行。以行属空。故行后减也 若以非
我。入见道者。于上界道。先减行。次减如。
次减道。后减出。以出属非我故后减也
减馀六谛。各四行相。准前说之。为摄前
义。总举论云。谓瑜伽师。于色无色。对治道
等(等馀七谛)一一圣谛行相(三十二行)所缘(上七谛)渐减
渐略(明减义也)乃至但有二念作意。思惟欲界苦
圣谛境。齐此已前。名中忍位。从此位无间。
起胜善根。一行一刹那。名上品忍。此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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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不相续故(解云。唯有一念。故不相续。已上论文。义如前说也)世第一
亦然者。从上品忍。无间生世第一法。此世
第一。唯缘欲苦。唯有一行一刹那心。同前
上忍。故言亦然。此有漏故。名为世间。于世
间中。是最胜故。名为第一。此世第一。有士
用力。离同类因。引见道生。故名最胜
皆慧五除得者。出体此暖等四念住性故。皆
慧为体。若并助伴。皆五蕴性(有定共戒。名为色蕴。馀四可知)
此暖等四。有能得得。助伴体中得。非暖等
四善根体。故言除得。出见道后。有法后得。
得此暖等。暖等上得。圣容现行。若此暖等。
以得为体。岂有圣者暖等善根重现前耶。
谓暖等四。圣道加行。得圣果已。理不合起
故。暖等体非是得也。
从此第二。诸门分别。论云。已辨所生善根
体相。今次应辨彼差别义。颂曰。
「 此顺决择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尔
圣由失地舍
异生由命终
初二亦退舍
依本必见谛
舍已得非先
二舍性非得」
释曰。初句标。第二句明修摄。第三句明依
地。第四句明依身。第五第六句明男女得
二。第七第八第九句明舍相。第十句明得
久近。第十一句明得非先。第十二句明舍
体 此顺决择分者。标也。此暖等四。名顺决
择分 见修无学。三种圣道。皆名决择。决
谓决断。能断疑故。择谓简择。谓能分别四
亦然者。从上品忍。无间生世第一法。此世
第一。唯缘欲苦。唯有一行一刹那心。同前
上忍。故言亦然。此有漏故。名为世间。于世
间中。是最胜故。名为第一。此世第一。有士
用力。离同类因。引见道生。故名最胜
皆慧五除得者。出体此暖等四念住性故。皆
慧为体。若并助伴。皆五蕴性(有定共戒。名为色蕴。馀四可知)
此暖等四。有能得得。助伴体中得。非暖等
四善根体。故言除得。出见道后。有法后得。
得此暖等。暖等上得。圣容现行。若此暖等。
以得为体。岂有圣者暖等善根重现前耶。
谓暖等四。圣道加行。得圣果已。理不合起
故。暖等体非是得也。
从此第二。诸门分别。论云。已辨所生善根
体相。今次应辨彼差别义。颂曰。
「 此顺决择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尔
圣由失地舍
异生由命终
初二亦退舍
依本必见谛
舍已得非先
二舍性非得」
释曰。初句标。第二句明修摄。第三句明依
地。第四句明依身。第五第六句明男女得
二。第七第八第九句明舍相。第十句明得
久近。第十一句明得非先。第十二句明舍
体 此顺决择分者。标也。此暖等四。名顺决
择分 见修无学。三种圣道。皆名决择。决
谓决断。能断疑故。择谓简择。谓能分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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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相故 见道名决择分。是决择中一分故
也。此暖等四。引见道故。能顺于彼。名顺决
择分 四皆修所成者。此暖等四。依定地
故。修所成摄 六地者。依地门。暖等四善。通
依六地。谓未至中间四静虑也。欲界中
无。非定地故。无色亦无。谓暖等四。见道眷
属 无色无见道。故无暖等也。二或七者。
二谓暖顶。或言谓显妙音师说。彼说暖顶。通
依七地。于前六地。更加欲界也。依欲界身
九者。依身门。此暖等四。唯依欲界人天身。
起除北俱卢。人趣三洲。及六欲天也。九处身
起。唯依欲者。能厌苦故 前三善根。三洲
初起。后生六天。亦续现前。第四善根。天亦
初起。谓第四善。唯一念故。故人天趣。皆得
初起。三女男得二者。此四善根。唯依男女。
非扇搋等。前三善根。男女得二。且男得二
者。谓男得男善根。及得女善根。女得二者。
谓女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故名得二。以
暖等三。男容转形为女。女容转形为男
故。暖等三。女男得二。第四女亦尔者。第四
善根。女得二种。同前暖等。故言亦尔。谓女
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以女容转形为男
故。若第四善根。男唯得一。谓男唯得男身
善根。而不得女。已得女身非择灭故。圣由
失地舍异生由命终者。明舍义也。圣舍暖
等四善根者。由失地舍。谓依此地。得此善
根。若迁上地。此地便失。失此地时。善根方
舍。若此地死。还生此地。不失地故。暖等不
舍。若异生舍但由命终。异生于地。失与
也。此暖等四。引见道故。能顺于彼。名顺决
择分 四皆修所成者。此暖等四。依定地
故。修所成摄 六地者。依地门。暖等四善。通
依六地。谓未至中间四静虑也。欲界中
无。非定地故。无色亦无。谓暖等四。见道眷
属 无色无见道。故无暖等也。二或七者。
二谓暖顶。或言谓显妙音师说。彼说暖顶。通
依七地。于前六地。更加欲界也。依欲界身
九者。依身门。此暖等四。唯依欲界人天身。
起除北俱卢。人趣三洲。及六欲天也。九处身
起。唯依欲者。能厌苦故 前三善根。三洲
初起。后生六天。亦续现前。第四善根。天亦
初起。谓第四善。唯一念故。故人天趣。皆得
初起。三女男得二者。此四善根。唯依男女。
非扇搋等。前三善根。男女得二。且男得二
者。谓男得男善根。及得女善根。女得二者。
谓女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故名得二。以
暖等三。男容转形为女。女容转形为男
故。暖等三。女男得二。第四女亦尔者。第四
善根。女得二种。同前暖等。故言亦尔。谓女
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以女容转形为男
故。若第四善根。男唯得一。谓男唯得男身
善根。而不得女。已得女身非择灭故。圣由
失地舍异生由命终者。明舍义也。圣舍暖
等四善根者。由失地舍。谓依此地。得此善
根。若迁上地。此地便失。失此地时。善根方
舍。若此地死。还生此地。不失地故。暖等不
舍。若异生舍但由命终。异生于地。失与
卷二十三 第 945c 页 T41-0945.png
不失。但命终时。必舍暖等。谓由异生无见
道资。故命终舍。初二亦退舍者。谓异生于暖
顶。亦由退舍非圣人也。异生于忍及世第
一。亦无退舍。依本必见谛者。若诸异生。依
四根本。起暖等者。彼于此生。必入见道。
厌生死心。极猛利故。舍已得非先者。舍暖
等已。后重修得。所得必非先所舍者唯得
先未得者。以暖等善。未曾熟修。要大加行。
方修得故。故得未曾得者。不得先所舍也。
若先暖等。经生故舍。遇了分位善说法师。
便生顶等。若不遇者。还从暖修得。二舍性
非得者。失退二舍。以舍得故。非得为体。
从此第二。明善根胜利。论云。得此善根。有
何胜利。颂曰。
「 暖必至涅槃
顶终不断善
忍不堕恶趣
第一入离生」
释曰。暖位虽退又断善根。造无间业。堕三
恶趣。而无久流转。必至涅槃故。若得顶法。
虽有退等。必不断善。若得忍法。虽命终
舍。而无有退。不堕恶趣。若下忍位。于二
恶趣。得非择灭。若至上忍。于卵湿生。及无
想天。北俱卢。大梵王。处并扇搋。半择迦。二
形身。及第八有等。并见所断惑。于此生处
身有惑中。得非择灭。以上忍位。必入见道。
得成圣果。故于卵等。得非择灭。若见断惑。
虽即未断。以必不起故。得非择灭也。世
第一法。虽是异生。能起无间。入正性离生。
正性离生者。见道名也。
从此第四。明三乘转根。论云。此四善根。各
道资。故命终舍。初二亦退舍者。谓异生于暖
顶。亦由退舍非圣人也。异生于忍及世第
一。亦无退舍。依本必见谛者。若诸异生。依
四根本。起暖等者。彼于此生。必入见道。
厌生死心。极猛利故。舍已得非先者。舍暖
等已。后重修得。所得必非先所舍者唯得
先未得者。以暖等善。未曾熟修。要大加行。
方修得故。故得未曾得者。不得先所舍也。
若先暖等。经生故舍。遇了分位善说法师。
便生顶等。若不遇者。还从暖修得。二舍性
非得者。失退二舍。以舍得故。非得为体。
从此第二。明善根胜利。论云。得此善根。有
何胜利。颂曰。
「 暖必至涅槃
顶终不断善
忍不堕恶趣
第一入离生」
释曰。暖位虽退又断善根。造无间业。堕三
恶趣。而无久流转。必至涅槃故。若得顶法。
虽有退等。必不断善。若得忍法。虽命终
舍。而无有退。不堕恶趣。若下忍位。于二
恶趣。得非择灭。若至上忍。于卵湿生。及无
想天。北俱卢。大梵王。处并扇搋。半择迦。二
形身。及第八有等。并见所断惑。于此生处
身有惑中。得非择灭。以上忍位。必入见道。
得成圣果。故于卵等。得非择灭。若见断惑。
虽即未断。以必不起故。得非择灭也。世
第一法。虽是异生。能起无间。入正性离生。
正性离生者。见道名也。
从此第四。明三乘转根。论云。此四善根。各
卷二十三 第 946a 页 T41-0946.png
有三品。由声闻等(等独觉与佛也)种姓别故。随何
种姓。善根已生。彼可移转向馀乘不。颂
曰。
「 转声闻种姓
二成佛三馀
麟角佛无转
一座成觉故」
释曰。声闻种姓。暖顶二位。容转成佛。若得
忍位。无成佛理。菩萨利物。必往恶趣。忍超
恶趣。故不成佛。言三馀者。馀谓独觉。在佛
乘外。故名为馀。声闻种姓。暖顶忍三。容可
转成独觉乘故。名为三馀。麟角独觉。与佛
世尊。于暖等位。性必无转。谓此二圣。依第
四禅。一座成觉。故无容转也。梵云菩提。此
翻为觉。三乘菩提。皆以尽智无生智为体。
言一座者。始从暖位。终至菩提。不起于
座。第四静虑。是不倾动。最极猛利。三摩地
故。堪为麟角及佛所依。
从此第五。明得果久近。论云。颇有此生创
修加行即此生引起顺决择分耶。不尔云
何。颂曰。
「 前顺解脱分
速三生解脱
闻思成三业
殖在人三洲」
释曰。顺决择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顺解脱
分。诸有创修顺解脱分。极速三生方得解
脱。谓初生起顺解脱分。第二生起顺决择
分于第三生。方得入圣。乃至得阿罗汉也
声闻极速。三生极迟。六十劫。独觉极速。四
生极迟百劫 顺解脱分。闻思所成。唯散地
故。三业为体 殖解脱分。唯人三洲。三恶趣
无。无般若故。诸天亦无。无厌苦故。北洲无
种姓。善根已生。彼可移转向馀乘不。颂
曰。
「 转声闻种姓
二成佛三馀
麟角佛无转
一座成觉故」
释曰。声闻种姓。暖顶二位。容转成佛。若得
忍位。无成佛理。菩萨利物。必往恶趣。忍超
恶趣。故不成佛。言三馀者。馀谓独觉。在佛
乘外。故名为馀。声闻种姓。暖顶忍三。容可
转成独觉乘故。名为三馀。麟角独觉。与佛
世尊。于暖等位。性必无转。谓此二圣。依第
四禅。一座成觉。故无容转也。梵云菩提。此
翻为觉。三乘菩提。皆以尽智无生智为体。
言一座者。始从暖位。终至菩提。不起于
座。第四静虑。是不倾动。最极猛利。三摩地
故。堪为麟角及佛所依。
从此第五。明得果久近。论云。颇有此生创
修加行即此生引起顺决择分耶。不尔云
何。颂曰。
「 前顺解脱分
速三生解脱
闻思成三业
殖在人三洲」
释曰。顺决择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顺解脱
分。诸有创修顺解脱分。极速三生方得解
脱。谓初生起顺解脱分。第二生起顺决择
分于第三生。方得入圣。乃至得阿罗汉也
声闻极速。三生极迟。六十劫。独觉极速。四
生极迟百劫 顺解脱分。闻思所成。唯散地
故。三业为体 殖解脱分。唯人三洲。三恶趣
无。无般若故。诸天亦无。无厌苦故。北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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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无厌心。及般若故 又施一食。持一
戒等。深乐解脱。回求菩提。愿力所持。便名
种殖顺解脱分。
从此大文第三。约三道辨人。就中有三。一
明三道建立。二明七种圣人。三明学无学
满。就明三道建立。中二。一约现观位明。
二约修无学道。就约现观明中二。一明十
六心。二依位建立 就明十六心中四。一
正明十六心。二明十六心依地。三明忍智
次第。四明见修道别 且第一明十六心
者。论云。于中已明诸加行道。世第一法。为
其后边。应说从斯。复生何道。颂曰。
「 世第一无间
即缘欲界苦
生无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缘馀界苦
生类忍类智
缘集灭道谛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圣谛现观
此总有三种
谓见缘事别」
释曰。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
谛境。生无漏法。名苦法智忍。苦忍无间缘
欲界苦谛。次生法智。名苦法智 此智无
间。次缘馀界(上二界)苦圣谛境。有类智忍生。
名苦类智忍 此忍无间。即缘此境。有类
智生。名苦类智。如缘苦谛有此四心。缘
集灭道。各生四亦然。谓苦类智后。缘欲集
谛。生集法智忍 此忍无间。生集法智。此
智无间。缘上界集谛。生集类智忍。此忍无
间。生集类智。此智无间。缘欲灭谛。生灭法
智忍。此忍无间。生灭法智。此智无间。缘上
戒等。深乐解脱。回求菩提。愿力所持。便名
种殖顺解脱分。
从此大文第三。约三道辨人。就中有三。一
明三道建立。二明七种圣人。三明学无学
满。就明三道建立。中二。一约现观位明。
二约修无学道。就约现观明中二。一明十
六心。二依位建立 就明十六心中四。一
正明十六心。二明十六心依地。三明忍智
次第。四明见修道别 且第一明十六心
者。论云。于中已明诸加行道。世第一法。为
其后边。应说从斯。复生何道。颂曰。
「 世第一无间
即缘欲界苦
生无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缘馀界苦
生类忍类智
缘集灭道谛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圣谛现观
此总有三种
谓见缘事别」
释曰。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
谛境。生无漏法。名苦法智忍。苦忍无间缘
欲界苦谛。次生法智。名苦法智 此智无
间。次缘馀界(上二界)苦圣谛境。有类智忍生。
名苦类智忍 此忍无间。即缘此境。有类
智生。名苦类智。如缘苦谛有此四心。缘
集灭道。各生四亦然。谓苦类智后。缘欲集
谛。生集法智忍 此忍无间。生集法智。此
智无间。缘上界集谛。生集类智忍。此忍无
间。生集类智。此智无间。缘欲灭谛。生灭法
智忍。此忍无间。生灭法智。此智无间。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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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灭。生灭类智忍。此忍无间。生灭类智
此智无间。缘欲道谛。生道法智忍 此忍
无间。生道法智。此智无间。缘上界道谛。生
道类智忍 此忍无间。生道类智。故于四
谛。各有四心。成十六心 苦法智忍者。苦
法是苦谛法。忍缘苦法。名苦法忍。智是忍
果。是等流果。智唯无漏。为显此忍亦唯无
漏。举后等流。以为标别。故忍为智者。从
果为名故也。如华果树树。非华果。生华
果故。名华果树。忍亦如是。生法智故。名
法智忍苦法智者。缘苦法故。名苦法智。前
忍断惑。名无间道。后智證灭。名解脱道。苦
类智忍及苦类智者。此之境智。与前相似。故
立类名。故论云。最初證知诸法真理。故名
法智。此后境智。与前相似。故立类名。如苦
既尔。馀集灭道。各有四心。准此理释。思而
可知。此十六心。总说名为圣谛现观。谓在
现前。观圣谛故 此有三种。一见现观。唯
无漏慧。见谛分明故。名见现观。二缘现观。
此无漏慧。及慧相应心。心所法同一所缘。
名缘现观。三事现观。谓前相应。及馀俱有
同一事业。名事现观 馀俱有者。谓道共
戒。及生等四相。俱有因故。名俱有也 又
论明得苦法智忍。名入正性离生。见所断
惑。令诸有情堕在恶趣受诸剧苦。犹如
生食在有情身。作苦恼事。故名为生 或
由见惑。令诸善根不能淳熟。故名为生。
见道能越。故名离生。言正性者。所谓涅槃。
见道能證。名为正性离生。正性之离生。依主
此智无间。缘欲道谛。生道法智忍 此忍
无间。生道法智。此智无间。缘上界道谛。生
道类智忍 此忍无间。生道类智。故于四
谛。各有四心。成十六心 苦法智忍者。苦
法是苦谛法。忍缘苦法。名苦法忍。智是忍
果。是等流果。智唯无漏。为显此忍亦唯无
漏。举后等流。以为标别。故忍为智者。从
果为名故也。如华果树树。非华果。生华
果故。名华果树。忍亦如是。生法智故。名
法智忍苦法智者。缘苦法故。名苦法智。前
忍断惑。名无间道。后智證灭。名解脱道。苦
类智忍及苦类智者。此之境智。与前相似。故
立类名。故论云。最初證知诸法真理。故名
法智。此后境智。与前相似。故立类名。如苦
既尔。馀集灭道。各有四心。准此理释。思而
可知。此十六心。总说名为圣谛现观。谓在
现前。观圣谛故 此有三种。一见现观。唯
无漏慧。见谛分明故。名见现观。二缘现观。
此无漏慧。及慧相应心。心所法同一所缘。
名缘现观。三事现观。谓前相应。及馀俱有
同一事业。名事现观 馀俱有者。谓道共
戒。及生等四相。俱有因故。名俱有也 又
论明得苦法智忍。名入正性离生。见所断
惑。令诸有情堕在恶趣受诸剧苦。犹如
生食在有情身。作苦恼事。故名为生 或
由见惑。令诸善根不能淳熟。故名为生。
见道能越。故名离生。言正性者。所谓涅槃。
见道能證。名为正性离生。正性之离生。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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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也。或此见道。即名正性。圣正性故。正性
即离生。持业释也。又此见道。或名正性决
定。谓决取涅槃故。或决了谛相故。名决
定也。若正性是涅槃。即正性之决定。若正
性。目见道。正性即决定。二释同前。苦法智
忍。名为入者。最初入故。故得入名。
从此第二。明依地。论云。已辨现观具十六
心。此十六心。为依何地。颂曰。
「 皆与世第一
同依于一地」
释曰。世第一法。引见道故。故十六心与彼
世第一。同依一地。前言世第一通依六地
故。今见道亦唯依六地也。
从此第三。明忍智次第。论云。何缘必有如
是忍智。前后次第。间杂而起。颂曰。
「 忍智如次第
无间解脱道」
释曰。忍是无间道。约断惑得。不破惑得之
所隔碍。故名无间 智是解脱道。已解脱
惑得。又与离系得。俱时起故。名解脱也。忍
智次第。理必应然。犹如世间驱贼闭户。忍
如驱贼。智如闭户也。
从此第四。明见修道别。论云。此十六心。皆
见谛理。一切可说见道摄耶。不尔云何。颂
曰。
「 前十五见道
见未曾见故」
释曰。除道类智。前十五心。名为见道。于四
谛理。未见今见。见未曾见。故得见名。至道
类智。无一谛理未见今见。如修曾见。故修
道摄。问如道类忍是道谛理。此道类智。缘
道类忍。于道类忍。未见今见。何故道类智。
即离生。持业释也。又此见道。或名正性决
定。谓决取涅槃故。或决了谛相故。名决
定也。若正性是涅槃。即正性之决定。若正
性。目见道。正性即决定。二释同前。苦法智
忍。名为入者。最初入故。故得入名。
从此第二。明依地。论云。已辨现观具十六
心。此十六心。为依何地。颂曰。
「 皆与世第一
同依于一地」
释曰。世第一法。引见道故。故十六心与彼
世第一。同依一地。前言世第一通依六地
故。今见道亦唯依六地也。
从此第三。明忍智次第。论云。何缘必有如
是忍智。前后次第。间杂而起。颂曰。
「 忍智如次第
无间解脱道」
释曰。忍是无间道。约断惑得。不破惑得之
所隔碍。故名无间 智是解脱道。已解脱
惑得。又与离系得。俱时起故。名解脱也。忍
智次第。理必应然。犹如世间驱贼闭户。忍
如驱贼。智如闭户也。
从此第四。明见修道别。论云。此十六心。皆
见谛理。一切可说见道摄耶。不尔云何。颂
曰。
「 前十五见道
见未曾见故」
释曰。除道类智。前十五心。名为见道。于四
谛理。未见今见。见未曾见。故得见名。至道
类智。无一谛理未见今见。如修曾见。故修
道摄。问如道类忍是道谛理。此道类智。缘
道类忍。于道类忍。未见今见。何故道类智。
卷二十三 第 947b 页 T41-0947.png
非见道摄耶。答此中约谛。不约刹那。虽
于道类忍一刹那心。未见今见。于上下八
谛。皆已曾见。故修道摄。如刈畦稻。唯馀一
科。不可名为一畦未刈。问忍于谛理。未
见今见。可名见道。中间七智。已见今见。何
缘七智。亦见道摄。答知谛未尽。中间起故。
亦见道摄。
从此第二。依位建立。就中有二一依十五
心。二依第十六心。且依十五心者。论云。
且依见道十五心位。建立众圣。有差别者。
颂曰。
「 名随信法行
由根钝利别
具修惑断一
至五向初果
断次三向二
离八地向三」
释曰。名随信法行由根钝利别者。见道位中
圣者。有二。一随信行。二随法行。由根钝利。
立此二名。若钝根者。名随信行。彼于先时。
随信他言。而行义故。若利根者。名随法行。
彼于先时。由自披阅契经等法。随行义故
具修惑断一至五向初果者。即前二圣。于
见道位。立为三向。此颂是初向也。谓于先
时。未以世道断修惑。名具修惑。此名具
缚人也 断一至五向者。谓先凡位。以有漏
道。断修惑一品乃至五品。此为五人。兼前
具缚。为六人也。此六人至见道中。名初果
向。趣预流果故 断次三向二者。第二向
也。谓于凡位。断第六品或七八品。名断次
三。谓前五品。次三品故。此有三人。此断次
三人。至见道中。名第二向。趣一来果故
于道类忍一刹那心。未见今见。于上下八
谛。皆已曾见。故修道摄。如刈畦稻。唯馀一
科。不可名为一畦未刈。问忍于谛理。未
见今见。可名见道。中间七智。已见今见。何
缘七智。亦见道摄。答知谛未尽。中间起故。
亦见道摄。
从此第二。依位建立。就中有二一依十五
心。二依第十六心。且依十五心者。论云。
且依见道十五心位。建立众圣。有差别者。
颂曰。
「 名随信法行
由根钝利别
具修惑断一
至五向初果
断次三向二
离八地向三」
释曰。名随信法行由根钝利别者。见道位中
圣者。有二。一随信行。二随法行。由根钝利。
立此二名。若钝根者。名随信行。彼于先时。
随信他言。而行义故。若利根者。名随法行。
彼于先时。由自披阅契经等法。随行义故
具修惑断一至五向初果者。即前二圣。于
见道位。立为三向。此颂是初向也。谓于先
时。未以世道断修惑。名具修惑。此名具
缚人也 断一至五向者。谓先凡位。以有漏
道。断修惑一品乃至五品。此为五人。兼前
具缚。为六人也。此六人至见道中。名初果
向。趣预流果故 断次三向二者。第二向
也。谓于凡位。断第六品或七八品。名断次
三。谓前五品。次三品故。此有三人。此断次
三人。至见道中。名第二向。趣一来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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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八地向三者。第三向也。谓先凡位。断欲修
惑第九品尽。或断初定一品。乃至断无所
有处惑尽。名离八地。此有六十四人。谓断
欲第九品。为一人。断上七地各九品惑。各
有九人。七九六十三。兼前一人。成六十四
人。此六十四人。至见道中。名第三向也。趣
不还果故。
从此第二。依第十六心。建立者。就中有二。
一明建立果位。第二别明住果非向。且明
第一立果差别者。论云。次依修道。道类智
时。建立众圣。有差别者。颂曰。
「 至第十六心
随三向住果
名信解见至
亦由钝利别」
释曰。随三向住果者。前初向六人。至道类
智。住预流果。前第二向三人。至道类智。住
一来果。前六十四人。至道类智。住不还果
也。名信解见至者。此住果人。若钝根者。名
为信解。若利根者。名为见至。前随信行。今
名信解。谓由信故。胜解相显。名为信解
前随法行。今名见至。谓由向见。得至果见。
故名见至。此二圣者。信慧互增。故剽信解
见至名别。
从此第二。明住果非向。论云。何缘先断欲
界修惑一。至五等。至第十六道类智心。但
说名为预流果等。非后果向(解云。此意者。何故断五品。非第二向。
断七八品。非第三向。断上七地。非第四向也)。颂曰。
「 诸得果位中
未得胜果道
故未起胜道
名住果非向」
释曰。诸得果位中者。据前预流等三果也。
惑第九品尽。或断初定一品。乃至断无所
有处惑尽。名离八地。此有六十四人。谓断
欲第九品。为一人。断上七地各九品惑。各
有九人。七九六十三。兼前一人。成六十四
人。此六十四人。至见道中。名第三向也。趣
不还果故。
从此第二。依第十六心。建立者。就中有二。
一明建立果位。第二别明住果非向。且明
第一立果差别者。论云。次依修道。道类智
时。建立众圣。有差别者。颂曰。
「 至第十六心
随三向住果
名信解见至
亦由钝利别」
释曰。随三向住果者。前初向六人。至道类
智。住预流果。前第二向三人。至道类智。住
一来果。前六十四人。至道类智。住不还果
也。名信解见至者。此住果人。若钝根者。名
为信解。若利根者。名为见至。前随信行。今
名信解。谓由信故。胜解相显。名为信解
前随法行。今名见至。谓由向见。得至果见。
故名见至。此二圣者。信慧互增。故剽信解
见至名别。
从此第二。明住果非向。论云。何缘先断欲
界修惑一。至五等。至第十六道类智心。但
说名为预流果等。非后果向(解云。此意者。何故断五品。非第二向。
断七八品。非第三向。断上七地。非第四向也)。颂曰。
「 诸得果位中
未得胜果道
故未起胜道
名住果非向」
释曰。诸得果位中者。据前预流等三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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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胜果道者。未得五品等诸胜果道也。
故未起胜道名住果非向者。结上三果不名
后向也。谓断五品。至道类智。未起五品胜
果道故。但名预流果。故不名第二向也。
断七八品。至道类智。未起七八品。胜果道
故。但名一来果故。不名第三向也。断上
七地。至道类智。未起七地胜果道故。名
第三果故。不名第四向也。胜果道者。谓
向道也。夫论向道。胜前果道。或趣后果。
名胜果道。问何故前住果。未得胜果道。答
以胜果道是向道故。故住果位。未起得
也。
从此第二。约修无学道。就中有二。一明德
失数。二历位广明。且明德失数者。论云。当
约修惑辨渐次生能对治。名分位差别。颂
曰。
「 地地失德九
下中上各三」
释曰。失谓退失。即所断烦恼也。德谓功德。即
能断道也。于九地中。地地修惑。各有九品。
九九总有八十一品惑。其能断道。地地亦九。
总有八十一品。无间道八十一品解脱道。问
失德如何。各分九品。答谓根本品。有下中
上。此三各三。故成九品。且下品三者。谓下
下。下中。下上。中品分三者。谓中下。中中。中
上。上品三者。谓上下。上中。上上。应知此中。
下下品道。能断上上品障。乃至上上品道。能
断下下品障。如洗衣位。粗垢先除后除细
垢。又如粗闇小明能灭要以大明。方灭小
闇。失德相对。理必应然。白法力强。黑法力
故未起胜道名住果非向者。结上三果不名
后向也。谓断五品。至道类智。未起五品胜
果道故。但名预流果。故不名第二向也。
断七八品。至道类智。未起七八品。胜果道
故。但名一来果故。不名第三向也。断上
七地。至道类智。未起七地胜果道故。名
第三果故。不名第四向也。胜果道者。谓
向道也。夫论向道。胜前果道。或趣后果。
名胜果道。问何故前住果。未得胜果道。答
以胜果道是向道故。故住果位。未起得
也。
从此第二。约修无学道。就中有二。一明德
失数。二历位广明。且明德失数者。论云。当
约修惑辨渐次生能对治。名分位差别。颂
曰。
「 地地失德九
下中上各三」
释曰。失谓退失。即所断烦恼也。德谓功德。即
能断道也。于九地中。地地修惑。各有九品。
九九总有八十一品惑。其能断道。地地亦九。
总有八十一品。无间道八十一品解脱道。问
失德如何。各分九品。答谓根本品。有下中
上。此三各三。故成九品。且下品三者。谓下
下。下中。下上。中品分三者。谓中下。中中。中
上。上品三者。谓上下。上中。上上。应知此中。
下下品道。能断上上品障。乃至上上品道。能
断下下品障。如洗衣位。粗垢先除后除细
垢。又如粗闇小明能灭要以大明。方灭小
闇。失德相对。理必应然。白法力强。黑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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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故刹那顷。下下品道。能断无始上上品
惑。犹如长时。所集大闇。一刹那顷。小灯能
灭。
从此第二。历位广明。就中有四。一明预流
七生。二明一来向果。三明不还向果。四明
无学向果。且初明预流七生者。论云。先应
建立都未断者。颂曰。
「 未断修断失
住果极七返」
释曰。九地修惑。都未有断名为预流。生极
七返。谓于人天。七返受生。极言为显受生
最多。极不过七。非诸预流。皆受七反。言
预流者。诸无漏道。总名为流。初预此流。名
为预流。问此预流。名为因何义。若初得道。
名为预流。则预流名。应目第八(苦法忍是第八也。于八忍中。
从后数之。当第八故也)。若初得果名为预流 如超越
人至道类智。得二三果。应名预流。答此预
流名。不目第八。目初得果。于四沙门果中
定初得故 一来不还。非定初得。此定初得。
故名预流。问何缘此名。不目第八。答要具
三义。得预流名。一具得果向无漏道故。二
具得见修无漏道故。三于现观十六心流。
遍至得故 第八三义俱阙。故预流名。不目
第八 言七生者。人中七生。中有。生有。名
为七生。天中亦然。中生各七。总二十八生。
皆七等故。说极七生 问何缘彼无受第
八生。答谓相续身。齐此七生。所有圣道。必
成就故。圣道种类。法应如是。如七步蛇。第
四日疟。法应尔故。至第七生。逢无佛法。虽
在居家。得阿罗汉。既得果已。必不住家。
惑。犹如长时。所集大闇。一刹那顷。小灯能
灭。
从此第二。历位广明。就中有四。一明预流
七生。二明一来向果。三明不还向果。四明
无学向果。且初明预流七生者。论云。先应
建立都未断者。颂曰。
「 未断修断失
住果极七返」
释曰。九地修惑。都未有断名为预流。生极
七返。谓于人天。七返受生。极言为显受生
最多。极不过七。非诸预流。皆受七反。言
预流者。诸无漏道。总名为流。初预此流。名
为预流。问此预流。名为因何义。若初得道。
名为预流。则预流名。应目第八(苦法忍是第八也。于八忍中。
从后数之。当第八故也)。若初得果名为预流 如超越
人至道类智。得二三果。应名预流。答此预
流名。不目第八。目初得果。于四沙门果中
定初得故 一来不还。非定初得。此定初得。
故名预流。问何缘此名。不目第八。答要具
三义。得预流名。一具得果向无漏道故。二
具得见修无漏道故。三于现观十六心流。
遍至得故 第八三义俱阙。故预流名。不目
第八 言七生者。人中七生。中有。生有。名
为七生。天中亦然。中生各七。总二十八生。
皆七等故。说极七生 问何缘彼无受第
八生。答谓相续身。齐此七生。所有圣道。必
成就故。圣道种类。法应如是。如七步蛇。第
四日疟。法应尔故。至第七生。逢无佛法。虽
在居家。得阿罗汉。既得果已。必不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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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自得苾刍形相。问预流既。未断不善
修惑。云何经说预流。名为无退堕法(不退堕三恶趣也)。
答此有五义。一以不生长退堕业故。二违
彼生长业与果故。三强盛善根镇彼身故。
四加行意乐俱清净故。五诸有决定堕恶趣
业。尚不起忍。况得预流。故有颂曰。
愚作罪小。亦堕恶(无惭愧故) 智为罪大。亦
脱苦(惭愧增故) 如团铁小亦沈水 为钵
铁大亦能浮(引此颂意。明愚人名退堕。预流名无退堕也)。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三
修惑。云何经说预流。名为无退堕法(不退堕三恶趣也)。
答此有五义。一以不生长退堕业故。二违
彼生长业与果故。三强盛善根镇彼身故。
四加行意乐俱清净故。五诸有决定堕恶趣
业。尚不起忍。况得预流。故有颂曰。
愚作罪小。亦堕恶(无惭愧故) 智为罪大。亦
脱苦(惭愧增故) 如团铁小亦沈水 为钵
铁大亦能浮(引此颂意。明愚人名退堕。预流名无退堕也)。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三